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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读《茶馆》有感800字4篇

发布时间:2023-01-15

读《茶馆》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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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茶馆》有感 篇1

每当我拿起杯子,闻到茶的芬芳,品尝茶的味道时,感受茶的味道在口腔中回味,有些许苦涩,总能想起老舍的作品《茶馆》,又回忆起在裕泰茶馆里来来往往,生存于乱世的茶民。

“全方位地进入老舍的沉痛叙事和世态,讽刺视野的,只是传统市民社会的新老市民,其中又以老市民的形象最成功。”回忆《茶馆》,裕泰茶馆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有不同的,但骨子里顽劣的性子是一样的。一开始,各种各样的茶客聚集在裕泰茶馆喝茶歇息,有遛鸟的常四爷和松二爷,有做买卖姑娘生意的刘麻子,有衙门办事的宋恩子和吴祥子。阿谀奉承的秦仲义,看到有权有势的,便趁机接近,用尽好话讨得他们开心;怕事软弱的王利发,看到贫苦寻求帮助的乡妇和孩子,只一味服从了上层人物的命令,将人赶出去;封建保守的庞太监,“谁敢改祖宗的章程,谁就掉脑袋”;死活要脸的常四爷,喝茶必要自己带茶叶,想省钱却又想天天去茶馆显摆。在我眼中,老舍对这些人物是同情的,有的人物会走得很成功,但更多的是被乱世拖住了手脚,只能屈服于现实,挣扎只为能生存,所以才会是这样的性子。

《茶馆》的时间维度从维新运动失败到袁世凯去世后军阀割据到抗日战争胜利,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这是一个政权更迭的时代,裕泰茶馆也在混乱之中逐渐没落。“莫谈国事”的纸条越发凸显,“茶钱先付”跟着出现,一步步点明茶馆的处境不好。老板王利发更是随着裕泰茶馆而改变,成为那个时候下层市民艰苦生存的缩影。为了接手父亲留下来的遗产,王利发奉承有财的秦仲义,有势的庞太监,让茶馆经营得更好;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避免被淘汰,王利发另开了公寓,将茶馆用时装美人装饰一番,并成为了硕果仅存的一家大茶馆,但这一切最终也都随着王利发“上了吊,吊死啦”消去了。我心疼王利发的“人总得活着吧,我变尽了法子不过是为了活下去。”,王利发确实为了生存改变了,但也知道乱世中这种力量太弱小了,失败是必然的。

认真想想,茶馆的结局又是必然的,在第一幕最后埋下了伏笔。茶客说的一句话:将!你完啦!表面上指下棋的输赢,深层上是指维新运动的失败,贯穿全文去理解,这个又是暗示了茶馆不管怎么进步,都逃不过最后改革变形的结局,因为帝国资本主义的入侵,改变了社会风气,冲击了传统,让封建时代的人们像赶鸭子上架一样去适应资本主义,让不符合资本主义发展的茶馆无法生存。

我想到了一句话:生命只是妥协,敷衍,和理想完全相反的鬼混。从中学上了大学,有一些教学方法,学习内容改变,原以为能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用被老师每天赶着作业,却发现其实和以前一样啊,只是除了作业之外,还有讲座什么的,我们依旧是被赶着去做。和我理想中自主自强的大学有点差异,想到了王利发,感觉自己有一秒像变成了他,为了完成任务我开始忙碌,却不知道为何,只是单纯地去屈服,突然好想知道他理想中自己接手老爸的茶馆是如何的呢?

是啊,世事变迁,每时每刻都在改变,人最难得就是学会追上时代的脚步,主动选择变革学习,而不是被生活所逼迫着改变,才能不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里迷失自己。我们不是老舍笔下的王利发,趁着我们这个还是和平的时代,努力抓住自己的命运,解决掉眼前的苟且之余,还能享受诗和远方。

读《茶馆》有感 篇2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跟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这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这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这么的黑暗,希望曾是这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读《茶馆》有感 篇3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著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读《茶馆》有感 篇4

茶馆一个很普通的名词,但却意义非凡。新中国成立60周年,“茶馆”变成了“茶楼”“茶社”。变成了一种享受,一种文化。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也渐渐地将茶文化逐步扩大,扩大成中国的一种标志,一种品牌产品,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不断创新。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个剧本,随后被后人拍成电影、电视剧、曲剧,也充分体现了后人对此作品的重视,它描绘了一幅半个世纪,旧时代的历史,一幕幕展现在我们面前。

此作品以一个小茶馆为背景,以王利发、秦仲义和常四爷为关键人物,以小写大,折射出了一个社会时代的老百姓的生活。老舍先生的这种艺术形式,用剧本的这种有非常强的人物特性的表现,语言的简略,来体现一个社会风貌,通过人物来反映当时的社会变迁,第一幕清朝暮年、第二幕民-国初年、第三幕抗战胜利之后的三个历史阶段,用一个茶馆的兴衰来反映,我不得不称赞老舍先生十分独特的眼光,以及相当得了的文化底蕴,因为不真正了解生活的人时绝不会理解别人的生活的辛酸的。

一个大社会被老舍先生写成小小的茶馆,老百姓成立主角,王利发王掌柜,小心的经营着,到最后被政府霸占了,无力反抗,只有自荆而常四爷因一句“大清国要完”就被拉去坐牢,出狱后也不再有以前的好日子过…。都充分表现了人们在那种时代下的无奈。

此外,文中也有写的很多很好的地方,比如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作品中每一句话都是人物的语言,表达了人物的思想,体现了人物的性格,老舍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写出了十分符合他们的语言,无论什么人哪怕只有一次出场的机会,都把握的很到位,对台词的那种韵味,写得都十分有感觉,同时语言中应用了地道的北京话,京味儿很浓,有生活气息,也更真实。

还有文中最重要的时体现了老百姓民不聊生,当时的社会就是一个封建、帝国主义、无法无天的时代,也表明了当时中国处于一个水深火热,灾难重重的时代。

总之,一个茶馆反映一个社会时代,这样的表现手法,不是你说写就能写的,完成这样一本剧作,也绝非易事,所以我十分佩服老舍先生,真不愧为一代大师!现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了,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我们不能忘本,要牢记新中国时如何诞生的,那个旧时代已经过去,新时代也早已到来,人们不必生活在那种惨痛的社会里,现在我以中国人为自豪!在此预祝祖国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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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猫鼠有感8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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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猫鼠有感(篇1)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

《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读狗猫鼠有感(篇2)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读狗猫鼠有感(篇3)

读鲁讯先生的《朝花夕拾》,我领略到了大作家作品的真正风范。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

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仅是因它咬死了自己的隐鼠,这是鲁迅以孩童单纯的眼光来写的,是写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在开头,作者用婉转的语言讽刺了那些具有“媚态”的资产阶级文人和反动黑暗势力,但语言幽默,没有一点沉重的语气。比如“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不好惹”;“落水狗”~都是他所讽刺的人的话,而他却剪接用来讽刺对方,不仅添加了几分喜剧感,还更加深了讽刺的力度。“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这句话不但点名了自己“仇猫”的主题,还表达了自己对资产阶级文人的厌恶。在文中作者主要阐述了他仇猫及不喜欢猫的原因,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他是在说有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也是在侧面讽刺。鲁讯先生说“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正是: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不也是在讽刺生活中的那些人吗?“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这中的语言似乎十分自然似的,可“动辄获咎”一词就暗暗的向我们透露了当时不稳定的政局。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作者还通过表达自己对小时的回忆生动地刻画出自己和小隐鼠的感情,得知是猫偷吃小隐鼠后自己的打猫、恨猫。即使恨意得以平息但还是回会因为种种猫的“恶习”而小题大做。细意、精准地写出人的心理。“名人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这句话说的自然之极,可却在“动辄获咎”一词本意是:动不动就受到责难,但用在这儿就在中暗暗透露出了当时不稳定的政治时局,用得多么巧妙啊。而在后,作者还集呐了大量的关于猫的传说,及其都是神话,使其充满了趣味。而其都是根据“仇猫”的主题来写的,都是以“贬猫”为原则来写,已达到以猫喻人的目的。作者还通过表达自己对小时的回忆生动地刻画出自己和小隐鼠的感情,把隐鼠和墨猴做对比,其中慰情聊胜无一词出自晋陶渊明之手《和刘柴桑》,用在这里,极其幽默。再失去了他时,用了“若有所失”一词,极度体现了作者再失去隐鼠后心里的空虚,更重要的是语句十分童真。得知是猫偷吃小隐鼠后自己的打猫、恨猫。即使恨意得以平息但还是回会因为种种猫的“恶习”而小题大做。细意、精准地写出人的心理。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但之后还是仇猫,表面上多么孩子气啊。

整体来看,作者就是靠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不过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讽刺了那些“名人名教授”的所做所为。但没有直接点名点姓,也没有被愤怒给冲昏头,写出了这么好的散文来抨击那些人,我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

读狗猫鼠有感(篇4)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读狗猫鼠有感(篇5)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麦克白有感800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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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麦克白有感(篇1)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向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读莎士比亚时,我常会产生疑窦: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下,我很难坚信我是在阅读悲剧。也许是对于悲剧的认识不一样,我认为的悲剧,总是如索福克勒斯那样的具有崇高而严肃的特征的文体。莎士比亚华丽得近于煊赫的文体对于悲剧本身的影响,我心中无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正因其更为“纯粹”的具有悲剧性。

《麦克白》中悲剧的产生,虽依靠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毒的怂恿,但更多却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悲剧被确认为宿命的方式,带着更浓郁的古希腊悲剧色彩。

古希腊的悲剧,一般造成其原因是并非个人的主观错误或客观状况的干扰,而是天命的不公。如《俄狄浦斯王》,他完全受控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最终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于是乎,主角的伟大与命运的残忍构成鲜明的比较。这种更广义的无奈与无力,是悲剧拥有了直指命运的崇高性。而麦克白的野心,也来自于仙女的怂恿。而仙女们也仅此开了狡黠近于恶毒的玩笑,其实这也就是戏剧性的天命。

麦克白最终还是死去了。他的死亡具有着的社会好处,是传达了莎士比亚厌恶将军拥权杀王这样的犯上之举的思维。但这样的主题比于麦克白具有希腊精神的纯洁高尚悲剧思想,显然比较浅薄。我重复读《麦克白》,为这个邪恶的主人公而悲哀,一如希腊悲剧中那些纯粹的悲剧主角。他们的毁灭,并非由于他们的不杰出,而仅仅是,那些将他们玩于股掌之上的命运。

读麦克白有感(篇2)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读麦克白有感(篇3)

通读本书后,大致可概括出以下剧情以此梳理故事发展的脉络:苏格兰国王邓肯手下的两位将领麦克白和班柯刚刚从战场上凯旋而归,途中遇到三位女巫预言,麦克白将成为考多尔爵士和苏格兰国王,该预言的第一部分很快应验,麦克白夫人受此鼓舞,并趁夫麦克白野心正盛之际,说服他谋杀了来他们城堡来做客的邓肯,后来麦克白登上皇位后为确保自己的地位而杀害了班柯,并为了自己的利益迫害了很多无辜的人,最后在战场上失败。马尔康加冕为苏格兰国王。

由此,我想就麦克白人性中的两面,麦克自夫人在其中的作用以及其心中深深的欲望与获得权力等物质财富后能否得到真正的满足来谈谈我的看法,做如下阐述。

关于麦克白人性中的两面,麦克白无疑是一往无前的,英勇的一位战士,并且心中也是怀有善意的,女巫的欲言勾起了麦克白的欲望但与此同时们也可以看到理性对麦克白的节制,这些都体现了麦克白心中的双重性格,但当国王邓肯册封自己的儿子马尔康为储君后,麦克白内心开始更加不平”星星啊!收起你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黑暗幽深的欲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此时的麦克白处在欲望与理性的斗争中,并且斗争的结果是理性将被欲望压制,直到最后谋杀邓肯的一刻,麦克白心中仍有斗争,是在坠落入黑暗中的最后一点自我克制与善意尚存,但在麦克白夫人一步步诱导他,将他拉入深渊。他最终还是选择臣服于欲望,人性的问题自古以来便引来无数人思考与探究,至今仍没有确定的说法,有人认为麦克白只是服从于人性中原始的欲望,没有什么不对,这样为自己所狂热的东西而不所一切的做法在某些读者眼中甚至是美好的,但我认为这种想法过于偏执且已经走入了歧途,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是能否思考,但若我们将这种思考巧用于自己有利可图的事情上,毫不考虑这是否违背道德,那么我想如此便无法称之为,至少无法称之为善人,但是我始终认为人性虽然复杂,但其中必含善意且大概率上可以战胜恶念。

麦克白夫人和麦克白一样都是野心家和冒险家,不过麦克白夫人则更加独断专行,且充满控制欲,并抹灭了麦克白心中仅存的一点善念并推他与她一同走向深渊。

但最终得到权力以后,获得那至高无上的地位之后,两人并未获得真正的快乐,而是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恐惧之中,麦克白夫人在麦克白登基后,她说过这样一段话:“算尽了一切,结果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到满足与幸福。”

所以人总是自相矛盾的且难以做出规律性解释的。

读麦克白有感(篇4)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轻松,从而达到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一定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这里来。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读麦克白有感(篇5)

《麦克白》虽然还没读完,但是已经感受到整本书中透露出来的对权力的欲望和人性的残忍了,尤其是麦克白夫人。

麦克白作为保家卫国的大将军屡次立功,所以被国王封为公爵。一出场就有三个女巫好像是旁白一样说了麦克白的未来,会成为考特公爵,会成为国王,而麦克白的随从班柯虽然不像麦克白那么幸运但是比麦克白更有福气,他虽然不是国王但是他的子孙会君临一国。不知道是不是女巫的话影响了麦克白,所以让麦克白想让自己的权力更上一等,当时读在这里的时候我还想他会怎么样成为国王,以一种怎样的方式,万万没想到第二场就已经动了念头要直接杀掉国王。

再说麦克白自己虽然有对权力的欲望但是并不想真的杀国王,或者说他是犹豫不决的人,或者说他还有一丝的善良不想弑君。在背后推动他的是他的夫人,其实麦克白夫人好像也一直在给自己打气。麦克白夫人说:来,注视着人类恶念的魔鬼们!接触我的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怜悯钻进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漫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作恶的机会,进入我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汁当做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的切开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裘里探出头来,高喊“住手,住手!”

等国王一来他们家夫妻两人就开始琢磨要动手杀掉国王,在麦克白的犹豫和纠结中,麦克白夫人一直是背后的推手推动着麦克白去做弑君之人,他告诉麦克白要做一个敢作敢当的男子汉,现在有了机会就不要失去。然后两人就在酒中下了药,在睡梦中杀死了国王,还把这一切推到国王的两个侍卫身上。

读麦克白有感(篇6)

"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不知不觉又听到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思绪飘到了前不久读到的《我与地坛》这本书。当年也正是伴着这首歌从一本《读者》上再一次认识了史铁生。似箭光阴,如梭岁月,参加工作已将近年时间了,闲暇间细读了《我与地坛》,收获的不只是对这位文坛巨人的感动。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一本书写人生感悟、讴歌亲情的散文作品。读这本书,在人生的旅途中给人一种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的顿悟。全书以"废弃的古园—地坛"为背景,以自己和母亲为对象,以"我"的残肢为缘起,将个人的痛苦写得淋漓尽致,将母亲的艰难展示得极其充分。又描绘了发生在地坛院子里的各个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人物:一对相濡以沫夫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弱智漂亮的小女孩等的故事,平静又自然的传达了每个人物的不幸生活,留给我们的却是最纯真朴实的感动和鼓励。

史铁生先生讲到"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哭泣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情,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是又如书中传达的:人总归要活着,而且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帝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帝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给予了我们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但是世界每一天都在更新着,古园依旧是古园,面对发生的不幸与痛苦。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我们要去寻找一方净土,去整理我们的思绪,把负面的东西都清除掉,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细读品尝,你就会发现,全书给人一种在面对宿命时从容面之的淡定。

书的整个中间篇幅传达了母亲的伟大。作者的母亲是痛苦的,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经过岁月的洗礼、时间的酝酿,让我们更加明白母亲的无奈和痛苦。而每每看到这些篇幅,总会勾起藏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发生在我们与母亲身上的故事,带给我们温暖。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何为人生。人生的日子里有多少个四季的风,多少个四季的雨,面对风雨,史铁生先生教会我们无论怎样,唯有独自慢慢品尝,细细的感受。风景四季无限轮回,相遇无奈,友谊无常,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流逝,孩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不管你在哪个地方,抑或是哪个岗位,都要面对独属于自己的那份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唯有借一泉流动的清泉,以一种自然而然的心态面对它,才能收获心田的宁静,才能致远。

命运的神秘、深奥总让我们感到困惑与迷茫。然而《我与地坛》告诉我们,虽握不住命运的喉咙,然可以让自己不去多想,自寻烦恼,用一颗美好的心去接纳、去面对,去用心品味人生的各种美。

读麦克白有感(篇7)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它讲述了将军麦克白因听信女巫谗言,认为自己可以当国王,便弑王篡位,将善良的邓肯杀害。又因为猜忌残忍杀害朋友、朝臣,成为一代暴君,最终被正义力量打败的故事。我觉得它的悲哀不言而喻:善良的麦克白被女巫蛊惑,在野心的驱使下由勇敢变为了冷酷无情,并残忍杀害许多无辜生命,不思悔改。最后这个选择相信预言的人最终也死于预言中的结局。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应该正确认识“野心”这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可左右你一生的神秘力量。起初麦克白"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有巨大野心"但"缺少和那种野心相随联属的奸恶",他"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在女巫的诱惑和妻子的怂恿下,麦克白痛下杀手,接连犯罪。虽然在他登上王位的那一刻,巨大的财富、权力满足了他的野心,但自己犯下的种种罪恶使得他在人生旅途中迷失了本真,变得猜疑、冷酷、坐卧不安,最终被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致死。野心其实是应该有的,但在于你如何实现它。

犯下滔天大罪或是脚踏实地坚持奋斗,在了解了这个故事后,你便会有正确坚定的选择。而野心这个神秘的力量同时需要你合理地操控它,因为它是你走向成功的动力,也可能是将你推入泥沼的巨大力量。当今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难道是不懂这个道理么?确实明知故犯罢了。或许这个道理太过于简单,我想只有细细品读麦克白的一生后,才会有深刻印象和理解。

读麦克白有感(篇8)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读麦克白有感(篇9)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的代表悲剧作品之一,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就如同宁静化为了聒噪,活力化作了死寂,日月星辰永远熠熠生辉,然而整个世界却在美丽与丑陋的两极循环往复。向来喜欢看喜剧的我无意间看到了这个悲剧,读完有无限感慨。我翻开了《麦克白》。

在这个故事中麦克白的性格出现过三次重大的转变,第一个转变是他在立功归来听信三个女巫的预言,第一个预言是麦克白将会当上考特爵士,并当上国王,但是后来会被班柯代替,并且班柯会成为更强大的国王。在一次战胜回国以后,国王真的将考特爵士给了他。后来第二个预言也成真,在麦克白的妻子的怂恿下,麦克白潜入皇宫,几刀下去就杀了国王,麦克白成为了国王。

第二个转变是在麦克白大开杀戒中发生的。登上王位的麦克白极度恐惧于弑君的丑闻会败露,他不得以将罪行加在了前国王的侍卫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身上。他又恐惧于女巫预言中关于班柯的部分会实现,于是派人刺杀了班柯。

第三个转变是在麦克白再遇女巫以及最终走向灭亡中实现的。女巫预言麦克白将是不可战胜的,他再次相信了,但是这将是不可能的事实。然而最后前国王的儿子带领军队冲过来杀死了麦克白。

读完这个悲剧故事我感到莎士比亚的天才般的才华,我认为《麦克白》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他是借古喻今,针砭时弊,向人们展示个人欲望的无限膨胀和畸形发展必然导致罪恶、导致毁灭。

读麦克白有感(篇10)

自19世纪起,《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和《麦克白》即被公认为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

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人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

《麦克白》(1605)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全剧弥漫着一种阴鸷可怕的气氛。莎士比亚通过对曾经屡建奇勋的英雄麦克白变成一个残忍暴君的过程的描述,批判了野心对良知的侵蚀作用。由于女巫的蛊惑和夫人的影响,不乏善良本性的麦克白想干一番大事业的雄心蜕变成野心,而野心实现又导致了一连串新的犯罪,结果是倒行逆施,必然死亡。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

读《红色书籍》有感(合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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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1

中国有一段红色的历史,那是用鲜血染红的历史,也是不可被改写的历史,许许多多的英雄被记在了那里,那一些些红色的.书籍当中,激起了我爱国的火花。

赵一曼,白求恩等诸多的英雄为了革命事业而光荣殉国了。书中那一幕幕厮杀的场面我刻骨铭心,那些牺牲的战士们死得比泰山还重,而那些卖国贼死得比鸿毛还轻。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在五星红旗的照耀下,我们最终取得了胜利,赶走了日本鬼子,赶走了战争,带来了和平。回想起那时倒下去的战士们,是什么让他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在战场上拼搏?那就是赶走战争的信念,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希望。是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让我们珍惜现在的一点一滴,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知识,将来报效祖国,不要让战士们的牺牲变成“0”多多的了解这段红色的历史,让我们体会其中的一切。

不要让过去的鲜血白白的流去……

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2

江姐真名江竹筠,两岁时她的妈妈生了个弟弟江正榜,江姐很小就跟妈妈去捡烂菜、拾煤炭花,来勉强维持全家人的生活。长到10岁时的江姐,身材矮小,枯瘦,为了生活被迫去当童工。高大的机器,她够不到,干活时必需站在凳子上,稍有疏忽,就会别皮鞭抽打。看到这里,我颇有感触:10岁,正是儿童长身体,长知识的快乐黄金期。江姐的童年却在“轰轰”的机器声中悄悄流逝,而我10岁的时候正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甜蜜生活。我的童年和江姐的童年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江姐19岁时,加入了中国**,因为被叛徒出卖,江姐被捕,在审讯室里,敌人恶如狼豹,他们用特制的竹筷子夹住江姐的手指,江姐几次都晕过去,又被敌人用凉水浇醒,可她忍着巨大的痛苦,就是一声不吭。看到这里,我泪流满面。在当我读到江姐在受刑后说的“毒刑是一个小的考验,筷子是用竹子做的,**的意志是钢做的”这句时,全身热血沸腾。这句话说得多好呀!而我们这一代呢?从小就生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是在蜜罐里泡大的,我们没有亲身体验过旧社会人民的苦难,更没有亲身体验过竹签的痛苦。因而我们也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有一次妈妈给我补了一双袜子,我一见是旧的就扔在了一边,妈妈只好又买了一双好袜子。今天一想起来,我感到十分惭愧与内疚,与那些革命烈士相比,我是多么渺小、多么可笑呀!是啊,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来之不易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

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3

当我合上《长征》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萦饶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原来它已经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根植于我的心里。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被誉为二十世纪最令人神往,最能影响世界前途二万五千里长征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军事奇迹,是人类战争史上一部大气磅礴的英雄史诗,在历时两年时间里,各路红军以非凡的智慧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突破敌人的围追堵截,战胜无数的艰难险阻,纵横十余省,长驱二万五千里,终于胜利到达陕北。雄关漫道、险象环生,红军一共爬过18条山脉,其中5条是终年积雪履盖的,渡过24条河流,经过14个省份,占领过62座大小城市,突破10个地方军阀军队的包围,此外还打败、躲过或胜过敌人派来追击的中央各部队。他们开进和顺利穿过6个不同的少数民放地区,有些地方是中国军队几十年所没有去过的地方,但他们多以野菜、草根甚至牛皮、皮带充饥,他们生死相依、患难与共、同心同德、众志成诚征服了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征服。是的,纵使装备极其简陋,给养严重匮乏,环境殿堂艰苦,数十倍敌军前堵后追,但中国人却没有屈服和害怕;没有埋怨和叹息;没有懦弱和退缩。他们把个人命运与党的命运、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一起,义无反顾肩负起拯救中华民族于危难这中的历史重任,他们用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抒写了一首荡气回肠、感动世界、震惊历史的英雄史诗!

当我真正静下心来,双手虔诚的捧着《长征》这部卷帙浩繁的经典名着时,才恍然体悟到那段血风腥雨史告诉我们,其实生命是一条美丽曲折的幽径,路旁有妍花的丽蝶,也有荆棘丛生,要想人生美丽辉煌,就应该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一路虔诚地走过,一路播撒希望的种子。人生的道路九曲十八弯,布满了荆棘,但成功者总是用希望之光照亮前行的旅途,用坚强忍韧的毅力开辟通向辉煌的康庄大道。

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4

雷锋这个名字你一定耳熟能弃,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少年红色经典——雷锋》,他的事迹再次令我深深的感动……

雷锋出生在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呱呱坠地,迎接他的不是笑声和温暖,而是饥饿和寒冷、苦难。在他刚懂事的时候,他爸爸就被日本鬼子打死了,哥哥和妈妈先后被地主逼死,弟弟也病死了,只有六奶奶和他相依为命。然而苦难没有遮住雷锋心中的阳光,却更让他意思到人生的真谛——活着,就要如太阳,发一分光,发一份热,诚心诚意的为人们服务。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不娱乐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自己生命的岗位?”这是雷锋写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又一次雷锋去赶早班车,忽然,看见一位大嫂旁有许多人围着他,原来那位大嫂找不到车票了,雷锋把自己的车票给了那位大嫂。陈五爹的老大爷,他双目失明,孤单一人,雷锋总是隔三岔五地帮助他。

可是,在_年八月十五日,雷锋在指挥战友倒车时,汽车轮一滑,流进了到变小水沟,碰到了一根柱子,那根柱子倒向雷锋,就这样,雷锋牺牲了。雷锋温暖的双眼,就这样闭上了,他那美丽的心灵也停止了跳动。

虽然雷峰死了,但是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里,他的精神会被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发扬光大!

读《活着》有感1000字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专题:“读《活着》有感”。

余华的《活着》,给人一种通透感,读完好像突然之间明白了很多道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自己的难,但我们依然还要坚强的活着。不知道你在阅读完《活着》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活着》有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读《活着》有感(篇1)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读《活着》有感(篇2)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无几,也许活着就是一份信念,一份支持,让我们即使身处逆境,也能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也许福贵不过是生活在中国底层的人,他的故事也许是在这大千世界中每天都在发生的事。这本《活着》不仅是讲述了极端情况下的不幸, 更是描述了活着的信念意志,余华的语言并不优美华丽,但正是这样质朴语言让我感同身受。他没有用过多的语言去描述福贵的苦难,但让我的心却悲痛万分,也许这便是我们口中所谓的命运。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述说福贵的苦难,但如果用心感受,他的经历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别人的看法。他是位普通的人,没有高尚的品质,年轻时,他也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下体验生活的艰辛,也终明白家的温暖;当身旁一位位亲朋好友的逝去, 他才悔恨,他才不甘,最后的夕阳下那与老牛依偎的背影,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吧!

我曾记得一个故事:一位年轻的生命,在天使的指引下从名望爱情、富贵、享乐、死亡中挑选一个,但他将所有的一切尝试过后,没有欢乐,没有愉快 留下的不过是恣意亵渎的老年。 我们这一生,就像徘徊过这个世界的流浪者,我们希望找到一个方向,来证明自己不是那么平凡,但却从未实现。 我从福贵的身上看到了许多的闪光点,他从未拥有过我们追求的东西,但却永远热爱生命,还相信也许下一秒便会有转机,试问在世间有几位像他一般的领悟生活。

活着一词是多么充满力量,它像一句指引,又像一句教导,它让我们生活下来,去感受去领悟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磨难、失败以及惆怅。让我们面对一个巨大的苦痛时,忘记绝望,化作我们心中最闪亮的光,指引我们生活的方向,让们拥有坚强的理由。

也许我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人,看到福贵身边最爱的人一位位的逝去,我的泪水便会模糊了我的眼眶,那种送走亲人痛彻心扉,像小刀在雕刻我的心。 为何生活要充满了离别的苦痛,而所有的一切,都要让生者来担当?但我也从这本书中明白,活着,团圆在一起,哪怕是富是贫,是福是祸,笑脸也随处可见,而那些逝去的生命,也将永远活在爱的人心里。

人活在世上也许只是为那一口气,只要活着才有拼搏的资本,青春的小路上也许有许多失败、迷茫、成功、喜悦,但只活着,才不会辜负爱的期望。笑看明天,也许才是真谛。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一个信念,也是《活着》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一句话。每次看他在困难面前坚强的站起来,我的心就为之感动,在今天的社会,人面临的压力,那些自以为遭受失恋、失职后的万念俱灰,相比于福贵亲手送走爱人的苦痛不过是冰山一角。看着新闻里面报道的一位位生灵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为何他们的心如玻璃般一触就碎,那一张张遗书,难道里面的只言片语便是你们放弃的理由?你可知道你给予爱人的苦痛,那是无法用岁月磨平的伤口。亲爱的人,这世上那些想要生存的人的意志,哪怕只有一秒,他们也渴望贪婪的看也这个世界,听一次亲人的呼唤,望一次希望的晨曦,感受一次迟暮的黄昏。你们可曾明白,那可用力跳动的心脏,充满着希望的血液。所以我们要活着,才有美丽的明天。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无情,无论少了谁,它都依然孤独的转个不停。我们要明白,不能因亲人的逝去而一蹶不振,我们的身上还承载他们的爱、信仰与寄托。 所以我们要活下去,好好的活。

美丽的夕阳下升腾起希望的炊烟,那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刻画了多少生活的无奈。我知道黄昏即将来临,但生活仍在继续。

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读《活着》有感(篇3)

王尔德曾经说过:“生活是世界上最罕见的事情。很多人只是存在,仅此而已。”当我读完《活着》这一书后,很庆幸主人公福贵不是那很多人之一,他真实的活着,而非简单的存在过。

余华所作的《活着》从福贵自叙年轻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为始,以暮年时与同样垂垂老矣的老牛作伴消失在暮色中作结,期间伴随着父母﹑妻儿﹑女婿﹑外孙先后离去的失亲之痛,又经历了战争﹑土改﹑人民公社﹑饥荒﹑_……这是他的一生,又或许可以说这是那一代人的缩影。只不过相较于他人,福贵似乎拥有了更多的苦难。在阅读时我几次克服住了不再翻阅的冲动,因为当作者用最最客观的语调将残酷的现实一层层剖开呈现在眼前时,那种悲苦更甚﹑那种震撼愈发让人难以平静。

然而当我们由旁观者的视角转化为主人公的身份时,当一切的不幸变成了现实,摆在面前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福贵的快乐其实多于苦痛,甜蜜可以大过心酸。一夜输光家产从地主沦为平民,却因此在土改中逃过一劫,福贵是幸运的。大户人家的小姐甘愿一生守护在他的身边不离不弃,恰恰印证了她的名字“家珍”,是家里最珍贵的财富。又聋又哑的凤霞勤快能干,最终也觅得一桩好姻缘。有庆长跑能手运动会第一,受老师表扬,作为父亲同样骄傲。二喜女婿懂得责任与担当,孝顺长辈,给凤霞以最好的生活。我们不可否认福贵生活遇见的变故之多,但我们同样应该知道这些最亲近的家人,美好而又温馨的回忆会是支撑着他一直活下去的力量。

正如作者在自序中写道:“《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有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他与命运相处的模式并非对抗,而是顺其自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软弱与妥协。他看见了苦难也看见了幸福,尽管美好总是短暂,仅余的些许温存总是在不经意间最惨烈的方式从他生命中抽离,但他依旧选择了不断向前,不断生活。有人曾评价说“人太渺小,稀释成了平凡”,而我认为他并非麻木,他只是在用一种最温和的方式来告诉我们――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这本书里作者用近乎白描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福贵的一生。我并未从中读到福贵很多的心理描写,是悲哀自己惨淡的一生,亦或乐观的积极生活下去,这些都没有。仿佛在讲述时,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但我却感受到了传达出来的一份平静,平静的接受,平静的生活。

就像在结尾,老人扛着锄头与同样名为福贵的老年远去时,在乡村渺远的歌声里,在夕阳沉沉的暮色里,大地正敞露胸怀无声的召唤着,苍老而又庞大,充满着无尽的隐秘感。我知道,这是活着最美好的姿态。

读《活着》有感(篇4)

生命,这两个平凡的字眼所负载的力量可以超越一切,涤荡无数被岁月围困的心灵。―――题记。

“就在别人不断变老的时候,我却独自一人,变得年轻。”

划开记忆的缺口,本杰明的一生,遇见过的人,有过的感动,在卡洛琳的嘴边淌出,萦绕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黛西耳边,然后消散在窗外愈演愈烈的飓风中,难寻痕迹,但一切又那么真实。

烟火满天,照亮了新奥尔良的夜晚,小本杰明的降生为这个夜晚更添了几分值得铭记的色彩。母亲的离去,自己的老态龙钟,父亲的恐惧、愤怒与遗弃,注定本杰明的一生都在纠结中踽踽独行。

“完全不像是初生婴儿,倒像是步向坟墓的老人。”人们投射着异样奇异的目光,投向他,也投向收养他的胖女人奎尼。但奎尼并不在意,抑或是心里憧憬着什么,她给了孩子一个家,并用尽自己所有的能力去呵护他,养育他。死亡是本杰明生命里的常客,人们来到他的生命里,然后又离去。

教堂里见证他站立与行走的说教男人;教会他弹钢琴的女人;一群在船上认识,并肩奋斗过的战友;奎尼最爱的伟瑟斯;所谓的父亲,与纽扣有着亲密关系的巴顿;喜欢叫他宝贝的奎尼妈妈……

本杰明看着一个又一个他深爱着和想深深感谢的人离去,在他不断变得年轻的时候。或许只有这样,他才终于明白他们对自己有多重要。

黛西,一朵本杰明生命里最灿烂的花蕾,他见过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曾有着湛蓝色眼眸,让他一见难忘的小女孩。他承诺无论去到哪里都会给她寄明信片的女孩。跳舞足迹遍布整个世界的女人,从未以为本杰明离开过自己生活的女人,每天晚上都会给他说“晚安”的女人。这样一个让他深深爱着的女人。

生活的波折,分分合合。在他经历了人情冷暖,看遍了海上繁花,尝尽了世间酸甜,体验过失去的痛楚后。在她被时间这个伟大而无情的感情骗子戏弄得心灵崩溃,抛开帮助的双手重新依靠自己的努力站起来后。终于在一起了,这一对久违的恋人,肆无忌惮的享受着每一秒美好的时光。

上帝的仁慈还是玩笑,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一个很可爱的女儿。于是本杰明开始思考,怎样去做一个父亲。最后,他选择了离开,即使知道女儿很喜欢他。因为他告诉自己也告诉黛西,女儿需要的是一个父亲,而不是玩伴。因为明白多年后的某一天,黛西不可能同时养育两个婴孩。

在天涯的角落,本杰明写下这些文字,用父亲的口吻,给最深爱的女儿:

两岁,我真希望能亲吻你跟你道声晚安;五岁,我希望我能在你第一天上学时送你去学校;六岁,我希望我能在那儿教你弹钢琴;十三岁,我希望我能告诉你不要去追某些男孩子;我希望能在你伤心时给你一个肩膀;我希望能成为你的父亲;我所做过的任何事情都没法替代它。

岁月有着不动声色的力量,在四季风景里一切都开始慢慢褪色。本杰明变成了一个孩子,害怕别人碰他,也失去了记忆。年轻,仅仅是外表而已。好像有过一生,但又不记得它的颜色。

渐渐忘记了怎样去行走,在秋天的落叶丛里,黛西牵着他的手慢慢前行,就像祖母和孙子。后来甚至连说话也忘记了。

终于有一天,他完全裹在了与当初出现时类似的襁褓里,只是此时的他皮肤光滑,初生婴儿的那种细腻。然后悄悄的闭上了眼睛,就像睡着一样。“我真希望认识他。”卡罗琳说。“现在你认识了”,黛西用虚弱的声音回答着,“你的父亲”。“晚安,本杰明。”然后黛西也终于安详的闭上了眼睛。

飓风袭过,伴着奔腾而来的洪水。洪水中伫立着倒转的时钟,逆转的时光隧道里,生命是一道最闪亮的光环。无论辛酸还是快乐,能够拥有就是最大的满足。

返老还童也好,长生不老也罢,都是慈悲。满溢在眼眸里的温暖,写下生命四季的颜色,用它的虔诚,开出四季不败的花朵,让芬芳洒满整个人间。

读《活着》有感(篇5)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的正文有些太过平静,平静的有些令人发指,生活将一个人的命运血淋淋的扒开,在好不容易结痂的时候又去揭开,在这种长时间不断叠加的痛苦中本该呐喊、哀嚎的境遇下却是以最不可能存在的平静来展现,也正是这摸平静让人欲罢不能的沉浸其中。对于主人公富贵一生的困苦,作者只是平淡的叙述像太阳东升西落像树木春发芽秋天落叶一般,然而呈现给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久久的意难平,但也是这种反差让我们悲愤命运的不公的同时也能奇迹般的平静以待情绪内敛正式生活。

故事内容是作者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老农,并由此了解了老人的过去。老人名叫富贵,人如其名家中有些家产并娶了米店老板的女儿,本应是富贵温馨的故事奈何富贵年少吃喝赌样样精通,甚至当众殴打跪在他面前求他回家的怀孕妻子,直到输光了家产才幡然醒悟。

父亲突然离世,老婆被娘家接走,一个富有的二世祖一夜之间成了中下贫民,上有老母下有女儿,连感叹都来不及发出便被迫开始生活。妻子家珍产下幼子后仍带着孩子来到一贫如洗的他的身边,在生活中慢慢变好的时候母亲却病倒了,他拿着家里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郎中,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送往战场,这一去便是两年。从尸山血海中回来不易,家母离世女儿因病又聋又哑,但到底他回家了,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有了盼头。

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小小一个人为了不弄坏草鞋光着脚跑路,然而命运就是这么不公那么多人偏偏就只有小有庆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活活被抽血抽死。可笑的是这位县长是富贵的战友。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徒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每个人的死都在意料之外,每每在你以为不能再苦了的时候,余华都会用他那冰冷的笔在你的心窝插上一刀,敦厚老实的女婿在上工的时候被砸死,最小的孙子竟被一碗绿豆撑死!可笑!可悲!

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JN。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啊,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生活,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

读《母亲》有感10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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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母亲》有感 篇1

读完高尔基的《母亲》,按理说写出的读后感应该是关于赞美母亲的,可我却不想写那些,当然,母爱是值得永久歌颂的,知识在没有领会其真谛,没有触机灵魂的情况下写出的文章,只能是肤浅的,和那些无病呻吟的文章一样令人提不起兴趣。

读完《母亲》,确实在一些方面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和反思。

母亲作为生活在当时俄国黑暗社会最底层的工人代表,从一个没有灵魂的麻木的人,一跃而为一个具有先进思想,为推翻沙皇统治而站在第一线的人。在母亲身上,所发生得重大变化,让我们震撼,尤其是母亲不识字,却比那些识字的更加理解真理,理解俄国的未来。

这些与她的儿子帕沙卡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她的儿子是工人的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不断对他的母亲灌输革命的真理,将母亲的思想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当然这与母亲本身也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她对儿子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信任,没有对儿子的自豪,对儿子深深的爱,也不会使她在儿子被捕后,下定决心走儿子的路,从而真正成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大造新时代的人。

这里我们谈到了理解,这不仅让我想到一句话:理解万岁。确实,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是无价的,理解可以创造奇迹,就像理解可以将帕沙卡和她的母亲,两个思想完全不同的人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一座信任的桥梁。

在现代社会,很多问题有待于理解来解决,代沟就是其中一个重要代表。试想,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加强交流,增进理解,又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有时候我感觉父母不理解我,当然,问题是出在双方。父母当总是让我一个劲的学习,殊不知,为了责任而学习是很累人的。

这里提到了信仰,在革命时期,信仰高于一切,有着执着信仰的人会为它而抛弃生命。那些舍生取义的事迹一直。人们穿唱,慢慢的好像已经成为了传说,我曾经怀疑,所谓乱世出英雄,不知道在现代社会,还会不会又为了信仰而献身的人,还有没有那份勇气,坦然地面对死亡,正气浩然。在那时,信仰是人们前进的动力,这不仅让我思索,伟人为了信仰而不断奋斗终究成为了伟人。

说实话,从那时起就有点迷茫,在各方面的呼吁下努力学习,却终究没有确定一个明确的理想,总是过一天算天,完成当前的任务就算了事。我也常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总是安慰自己,总之以后能报效祖国,名垂青史就是了,这就算我笼统的人生理想吧!

在前面我提到,由于害怕写得太庸俗,所以不打算写母爱的内容,可是当我写到这儿才发现,这本书中未提一个爱字,却无处不洋溢着母亲对帕沙卡的爱。从母亲对帕沙卡反常举动的担心,到得知他从事失业后的提心吊胆;对儿子的支持,到以儿子为自豪,直至投身革命事业,一个母亲年迈而执着的爱心,又对儿子的爱上升到了对全世界为真理而奋斗的无产革命者的爱,这是历史的跨越。

读《母亲》有感 篇2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无私,这个星期天我又体会到了母亲对儿女的爱是不计报酬的。

《妈妈的帐单》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彼得的小男孩,他有一天向妈妈开了一张帐单,向他妈妈索取了60芬尼,而他的母亲又给他开了一张帐单,上面全部是他妈妈对他的爱可并没有向他要任何报酬,最后他感动了,悄悄地把60芬尼还给了他母亲。读到这里我深深地感到内疚,平时我为母亲打扫房屋,抹抹桌,洗洗碗,母亲很高兴,可我却向母亲索取报酬,而母亲脸上还是挂着甜甜的笑容,心甘情愿地把报酬给了我。可妈妈给我买了牛奶、好吃的零食时,并未向我要任何报酬,我生活在母亲的怀抱里十一年,她却没向我要一分钱。想到这里,读到这里,我的泪水在眼眶之中打着转儿,晶莹的泪水缓缓地滑落下来,在我的生活中、不是还有这一类事吗?

有一天,妈妈叫我去买一包盐,叫我帮她跑跑腿,我买了盐给了妈妈,居然向妈妈要了报酬,妈妈还是老样,以甜甜的笑容对待了,给了我5角钱,我拿了钱高兴地一蹦三尺高。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感到十惭愧,居然这样平平的小事,也为妈妈跑跑腿是我该做到的,可是我还想要报酬,妈妈我真想对你说: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只知道母爱是伟大无私的了,我已知道母爱是不计报酬的,我再也不向你要任何报酬了,因为我长大了,因为我懂事了,因为我知道了儿子不能向父母索取报酬,因为父母对儿女的爱早已没要了报酬。

我的母亲给我买了8000元的电脑,是为了我娱乐,为了我学习我的母亲那么舍得为我花这么多钱,明明可以买一个便宜一点的,可是母亲为了我玩得高兴,学得轻松,买了那么贵的。明明母亲可以向我索取一部分钱,可她没有,可她只是以甜美的笑容看着我快乐玩耍的样子,看着我轻轻松松学习的样子。啊,我的母亲,我不是空喊口号,我真的爱你,我真的知道了儿女不该向父母索取报酬,父母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不计报酬的--

我爱你,我亲爱的母亲,我不在向以前那样平平小事也向您要报酬,因为我读了《妈妈的帐单》受益匪浅。

读《母亲》有感 篇3

《母亲》是我极为欣赏和喜欢的一部作品。它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

巴威尔·符拉索夫是工人区中钳工的儿子。他偷偷地学习——因为这是工人所不能拥有的权利。一些工人的子女和他一起读书、讨论问题、办报、散发传单,干起革命事业。母亲起先担忧自己的儿子,慢慢的,她喜欢并钦佩这些年轻的革命者们,自己也受到了教育,参加了革命工作。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却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奋斗。小说中,巴威尔这一群青年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壮丽的革命事业。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为无数平民的利益到处奔走,演说、散发传单,用宣传去唤醒人民,使人民从以沙皇反动政府为主的压迫大众的机构中解脱出来。他们追求真理、热爱和平,所以他们要奋斗,要用行动去打倒一切不平等的现象,去捍卫群众的利益,去创造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实现无产阶级的和平梦想。他们崇高的理想和真诚的呼吁使无知的工农阶级觉醒,他们伟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了身边的人。母亲正是从一个柔弱、温顺、忧郁的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作者。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和青年们一起带头游行,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她忍受着儿子被捕、骨肉离别的痛苦,在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作者的顽强,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们无法生活,毁灭他们;社会主义却要把遭到你们摧残的世界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伟大整体,而且这一点——一定要实现!”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辉。

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思想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读《母亲》有感 篇4

《我的母亲》是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这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文章作者老舍主要记述“我”的父亲去世以后,母亲非常辛苦,整天都为人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父亲的姐姐与我们住在一起,她脾气很坏,常常欺负母亲,母亲却任劳任怨。而姑姑死时,母亲一分钱也没有分到。日本鬼子进城搜家,母亲一点儿也不害怕,却坚强地护着“我”。母亲在“我”出国的时候病死了。文章以“心痛!心痛!”结尾,让读者们落泪。作者怎么能不心痛呢?

文章通过记叙母亲一生的身世、经历、性格及遭遇,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母亲的无限敬爱和无以报答母亲恩情的愧疚之情,也塑造了一位有着典型东方女性性格特征的平凡而伟岸的母亲形象。首先,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刻画人物的写法,使母亲的形象活灵活现。此文章能感动我,是因为文中列举了老舍母亲的生前往事。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文一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一颗真切的心。

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母亲为了什么?母亲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母爱是滂沱大雨中的一把雨伞;母爱是刺骨寒风中的一碗热汤;母爱是一双粗糙的大手;母爱是一个甜甜的微笑;母爱是一份牵挂;母爱是……

老舍曾经说:“我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和基本法则,什么事都可以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母亲教会了老舍做人,教会了他劳动。

而在一些文章中的母亲对儿女的爱又何尝不是呢?她们愿意为儿女奉献自己的一切,由小看来,可比做芝麻;由大看来,可比做天地。她们无论多么苦多么累也不想让孩子受一点伤害。而更多的是从母亲的为人处事中无形的给了儿女一种很好的教育。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子。”在老舍,朱德,胡适的手中都曾撰写过《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母亲对其都有影响,正是有了他们的母亲才有了这三位名人的成就。正如是“母亲,其实在凡俗的生活中正是以一些细微的小事来震撼我们的心灵。”

母爱如水,母亲是源,无论你奔腾到哪里,身上流淌的,依然是不尽的源头之水;心里念着的,永远有对母亲的感激,母亲一直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沐浴在母爱中的我们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吗?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平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没有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

难道不是吗?不同的母亲有着不同的母爱方式,不同的母爱方式却有着一个共同的情怀——无私奉献母爱的全部。回过头来,回忆一下自己的母亲,我的母亲没有多大的文化,每次我看到的她都是在勤勤恳恳的工作,母亲似乎没有什么时间去偷懒,没有什么时间去精心的打扮。即使这样,她在我心中仍然是最美的,最伟大的,没有人可以替换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我是母亲一手带大的,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给了我一点儿为人处事上的“教训”。

之所以我肯静心的去做每一件事,之所以我有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之所以能坚强的去经受挫折。我也要感叹“我都得感谢我的母亲。”

但是,母爱的价值究竟有多大?这只怕非言语所能表达,母亲的已化作无私,已化作圣洁。十月怀胎的艰辛,不仅给了我们生命,还树立了人的品格。人最初的感知者就是母亲,从诞生的那一刻起,母亲就精心的呵护着我们,启蒙教育的熏陶,使我们理解了人性的美德!

读着《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不禁使我想起了每天早晨的那顿早餐……

早晨,我吃着“丰盛”的早餐一个肉松面包和一杯牛奶。而妈妈她却在吃一个剩馒头和昨天晚餐剩下来的一盘菜。我的妈妈,让别人吃着香喷喷的面包,自己却吃着剩饭剩菜。妈妈为什么没有为自己考虑?因为母爱。

正如日本鬼子进城搜家,“我”(老舍)的母亲却一点儿也不害怕,为什么?还是母爱!母爱让她不害怕,母爱让她坚强地保护着自己的儿女,使他们不受伤害。母亲是伟大的!

母亲常年受“我”姑姑的气,却没有一丝抱怨,而姑姑去世的时候,她的家产母亲一分钱也没有分到。母亲吃苦耐劳,忍耐,不贪财,这些精神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老舍写了这篇文章,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简朴的道理:失了慈母的人像插在瓶里的花,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已没了根。

《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让我受益匪浅。

读《母亲》有感 篇5

母亲,是一本书,需要你细细地咀嚼才能读懂,母亲,是一种神奇的力量,它会使脆弱的人变得坚强。你读懂母亲了吗?

——题记

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让双腿瘫痪的儿子拥有活下去的勇气,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耐心地鼓励他,最后,这位母亲去世了,儿子却在母亲的教育下好好地活了下来。这便是《秋天的怀念》。读罢此文,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会拥有对母亲的敬佩与深深的愧疚。

你过生日时,她会为你买来一个大大的蛋糕,并欢迎你带一群朋友到家里疯玩,而她过生日时,你或许一点都不知道;你和她去看电影时,在电影院碰到了自己的朋友,你毫不犹豫地为朋友买了一张票,并要求她坐到靠边的那一排;有一天看到你字写得好,便用半个月的工资为你买了一支派克钢笔而作为鼓励,而你马上就用钢笔和朋友换了一个Mp3……忽然有一天,她去了,你才会感到心底有什么东西在隐隐作痛!

是的,这就是我们的母亲,这就是我们难以读懂的母亲。古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今有“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想起了我的母亲,总有一件事让我怎么也不能忘怀。那是一个周五的晚上,我学完奥数回来,在电梯里,一个酒疯子突然闯了进来,我不敢仔细地端详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又高又胖,手里拿着匕首,他进来时,傻笑着,望着我和母亲。母亲立即把我推到一边,用那并不高大的身体将我护着。要知道那人手里拿着把匕首啊!他东晃西晃,在电梯里撞来撞去,我害怕极了。终于,他下了电梯。在他走出电梯时,母亲用眼睛向我示意,意思是说不要说话。母亲难道不害怕吗?在母爱这种力量面前,任何危险都阻挡不了她,这便是最好的诠释。

母亲,难以读懂的母亲!

读《母亲》有感 篇6

今天,我读了《母爱的力量》这篇作文,读完后,我感受到母亲是多么伟大

是啊一个母亲为了给自己七岁女儿一条生命,愿付出任何代价。竟为了女儿在地震中撑了两天两夜,我真佩服她,可惜的是,老天并没有被这位母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动,还是把七岁的女儿收走了,可是,救援队员为了让她保持生的希望,撒谎骗了她,因为救援队员知道,如果告诉她,她的女儿已经死了她顶着的东西就会把她压死,这个母亲撑了两天两夜,就是为了让女儿活命。这种力量是多么伟大,母亲的爱比天高,比海更深。

这位母亲的爱,让我想起了身边的一件小事情。

那是深冬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我正在梦王国遨游,被一阵阵沙沙的声音吵醒,我睁开朦胧的眼睛,看见妈妈的房间有着微弱的灯光,我偷偷地在门缝中看见了妈妈正在给我织毛衣,她疲倦了,就往自己腿上拧一下,我的眼睛不知不觉地湿润了,泪水像珍珠一样一串一串往下落。我忍不住地推开门,对妈妈说:妈,天这么黑了,快去睡觉吧!妈妈微微一笑,说:我不累,你赶快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哩!就这样,我又睡了一会儿,可还没见妈妈去睡。我这才知道原因,妈妈这么做,是为了让我过一个温暖舒适的冬天,妈妈呀你对我实在太好了。

难道世界上还会有比母爱更加无私,更加伟大吗?

读《母亲》有感 篇7

在一个个寂静的夜晚,在皎洁灯的灯光之下,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完了高尔基的名篇之一《母亲》。

《母亲》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人农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美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深刻地反映了20世纪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波澜壮阔的群众革命斗争:工人运动从自发到自觉,从经济斗争转到政治罢工,农民和工人在斗争中结成了同盟。小说第一次塑造了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因而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这部小说通过青年工人巴维尔和母亲尼罗芙娜在革命浪潮的激荡下,成长为自觉的革命战士的过程,塑造出丰满的社会主义新人形象,从一个方面真实而具体的反映了俄国第一次革命时期的历史进程。母亲尼罗芙娜在儿子青年工人巴维尔的引导下,成长为自觉的革命战士,一方面表现出慈爱、善良、质朴、体贴等的优秀品质。母亲对儿子崇高的母爱,写得真挚感人。母亲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伟大的革命者。一方面作为革命战士的一员,她勇敢、机智,对革命充满激情,对同志热情周到,在革命工作中认真、负责的态度深的同志们的认可。

高尔基的作品对人物刻画细致入微。在《母亲》中运用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小说情节紧凑,引人入胜。文字朴素、自然,作品感人至深,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马克思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行动胜过九打宣言。这位伟大的母亲由她的行动――死,来证明她的真理――革命是正确的。在小说的最后一幕,母亲在人群中呼喊着,散发传单,向人们演说,宪兵扑上去毒打母亲,勇敢不屈的母亲高呼:

“复活的灵魂,是杀不死的!”

“血是淹没不了理性的!”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扑不灭的……”

那场面犹为感人,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读《母亲》有感 篇8

母亲就像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留下清新自然;母亲就像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灵浅唱;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他沉浸在万物之中,充盈天地之间。

有了母爱,人类才从洪荒走向文明昌盛,有了母爱,社会才从冷漠严峻走向温情和安康,有了母爱,我们才从愁绪走向高歌,从顽愚走向成熟,也有了生命的开始,理性的萌动,人性的回归。

今天,我读了《母亲的眼睛》这篇故事,里面的那份真挚的母爱令我感动!

这篇文章讲了;在一次世界射击锦标赛的现场,在50米手枪慢射比赛中,一位叫普钦可夫的选手脱颖而出,获得比赛的冠军,可在这位冠军的背后有一个感人的故事,其实,普钦可夫曾双眼患有恶性黑色毒瘤,是一个即将失明的孩子,就在他绝望之时,妈妈却出乎意料的把自己的一只眼球移植给了儿子,让儿子重获光明,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一位很有潜力的射击手,前途很大,他不想让自己的儿子被这无情的病魔打破了实现梦想的希望。最终,手术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出院那天,母亲背着身体很虚弱的儿子,儿子嘴里说着向左向右的口号,迈着坚定地步伐消失在夕阳下。这就是母爱,母亲的力量!

这个故事感化着所有人们心灵上的尘埃,给人们的心灵做了一次教化,让人们明白所有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去放弃,我想,这就是母爱!

当我们的言语冒犯了母亲,那将是母亲心底永远的伤痕,所以,每一位同学都要爱护自己的养母,让他们的脸上不再是显得那么疲惫,让他们的头发上不再有像雪一样白的银发!

读《母亲》有感 篇9

在今天,我读了一篇散文,名字叫:《我的母亲》。文中,作家老舍为我们讲述了他可亲又可敬的母亲。

老舍的母亲家境贫寒。1900年老舍的父亲去世后,生活的重担落到了母亲一个人身上,那年老舍才一岁半,她的母亲靠为别人缝补衣服和干一些杂活养活一家人,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享过一天福。她天天吃的都是粗粮剩饭,鱼呀、肉呀……从来就没有吃过。后来,儿女们长大后工作在全国各地,母亲又孤身一人,只有过年全家人才能团聚在一起。

是啊!母爱如山、母爱如海。老舍说:“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所以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我的妈妈工作很辛苦,还要给我做饭、辅导我做功课,每天都忙忙碌碌的。这全都是为了我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了妈妈对我的爱。老舍的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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