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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4-06-28 人生枷锁读书笔记 枷锁读书笔记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范本6篇。

您是否对于写读后感存在很多疑惑呢?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可以获取很多实用的知识。我们在写读后感需要注意的是,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经过搜寻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选取了一篇非常有用的“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解决具体的问题!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

我一直渴望读到结局,想知道主人公菲利普的人生故事怎样结束,想从菲利普那里有所启迪,得到人生的答案,找到人生的意义。

菲利普的人生结束了吗?没有,但是故事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菲利普的人生进入了这样的模式:一个男人来到世上,干活,结婚,生儿育女,最后悄然去世。在他看来,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然而却是最完美的人生格局。菲利普对人生信条是:他想要从纷繁复杂、毫无意义的生活琐事中,编织一种精巧、美丽的图案。可最后,他依旧身处人生的枷锁之中。

“一个人只有一种命运。”读过的书,经历过的事,遇到的人,只会让一个人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内心真实的渴望,终将走上自己真正要走的路。因此,一个人注定只有一种命运。这是否也是人生的枷锁?

1人的自我意识

因为菲利普的残疾,他被周围的人所孤立,也正因如此,他更能看得清自己以及周围的一切。“只是通过日积月累的疼痛感觉,他才逐渐意识到自己肉体的存在。而对个人来说,他也非得经历这类切肤之痛,才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

什么是自我意识?我想,是意识到精神和肉体的分离与统一。人具有精神性的存在,不止有肉体性的存在,因此具有分离性。但是精神独立于肉体,却不能脱离肉体,两者又是紧密的统一在一起。精神会受到肉体的制约和影响,肉体是精神与外界世界相接触的媒介,对精神的形成和塑造至关重要。因此,精神和肉体又是统一的。

“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的身躯是个独立而完整的机体,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是以完整而独立的个性存在于世的。”

2关于宗教

菲利普开始时虔诚的相信上帝,但他无法理解这种现象:一个人可以作为教士虔诚地讲上一大通道理,却从不愿以普通人的身份躬身力行。这种言行不一的欺骗行为使他义愤填膺。

我想到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他讲到在过去的中国一直以来是以道德来维系社会和国家,皇室统治者一直大力推行儒家的道德礼教,人们受着道德礼教的约束,但这里面存在着阴和阳的关系。文人官员集团都善于道德说教,并严格执行着各种细致繁碎的礼仪规范,这是阳;但他们在实际的行事时,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争权夺利,而把道德作为表面文章,这为阴。

中国的儒家和西方的宗教是多么相似,它们都是以道德说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它们自身有着另一套行为标准,它们都成为了统治者奴役民众思想的工具。此时,信仰成为了一种枷锁。

宗教本身没有错,它是人们精神的寄托。道德本身也没有错,它可以让人们更好的生活。但是人们常常没有意识到信仰自身,信仰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信仰?我们所生活的文化环境会潜移默化的塑造我们的思维模式,信仰常常是环境强加给自己的。比如,一个人出生在西方的某个国家里,他从小就被教育要信仰上帝,周围的人们也同样信仰上帝,他所处的环境都是这样的文化氛围,那么他就会被灌输这种宗教信仰,并感觉这一切自然而然。

当菲利普到德国海德堡学习时,处在不同的文化环境,遇到了不同思想的人,他有了重新认识自己的机会。他了解到,有些人之所以死抱住信仰不放,若不是由于冥顽不化,就是出于私利的考虑:他们心里明白那些信仰纯属虚妄,但仍有意装模作样来蒙骗他人。

他发现自认为正确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大家都自认为正确得很。那些伟人,在他们的时代里,所坚信的真理,如今我们证明可能是错的。那么我们今天坚信不疑的事物,会不会像过去他们所相信的事物那样,同样也是错误的?

“凡是世人所相信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极其真诚地不予相信,而对凡是自己不甚了然的事物,都深信不疑。”菲利普的一位朋友维克斯这样说道。

怀疑主义也许是一种很好的思想。怀疑一切可以让我们更能看清楚事实、理性客观的看待事物,而不陷于思维定势的偏见。

3关于艺术

此时大概是19世纪末期,艺术正发生着激烈的变革。旧的艺术程式被推翻,人们在寻找着新的艺术形式和思想。

他认识了一位西班牙作家米格尔。米格尔忍受着贫穷的生活在巴黎写作,但菲利普看了他的手稿后,发现其十分浅薄无聊,他为米格尔呕心沥血的写作却徒劳无功而痛心。他想到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作品里面确实凝聚着天才,还是纯粹在虚掷光阴呢?

此时又发生了一件事:和自己一起学画的范妮·普莱斯自杀了。在她给菲利普最后一封信上写到:我已经一连三天没有吃到一口食物了。她是给饥饿活活逼死的。范妮勤学多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可她的画作糟糕至极,到头来白辛苦一场。但她坚信自己赋有艺术才华,和那个西班牙作家一样。

我们大多数人不也是这样吗?每个人都自命不凡,都认为在自己所做的事上有天才,他们用勤奋和智慧掩盖了自己真实的天赋。其实许多人都缺少自知之明,他们只是在用努力来感动自己。他们庸庸碌碌一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毫无作为。

菲利普发现了一个道理:凡属真正的画家、作家和音乐家,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力量,驱使他们将全部身心都扑在事业上,他们让个人生活从属于整个艺术事业。

他怀疑自己的能力,因此向画家富瓦内询问了意见。富瓦内看了他的作品后,问了他的经济状况,然后说道:“要时时刻刻为生计操心,世上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丢脸的了。那些视金钱如粪土的人,我就最瞧不起。他们不是伪君子就是傻瓜。金钱好比第六感官,少了它,就别想让其余的五种感官充分发挥作用。没有足够的收入,生活的希望就被截去了一半。你得处心积虑,锱铢必较,绝不为赚得一个先令而付出高于一先令的代价。你常听到人们说,穷困是对艺术家最有力的鞭策。唱这种高调的人,自己从来没有亲身尝过穷困的滋味。他们不知道穷困会使你变得多么卑贱。它使你蒙受没完没了的羞辱,扼杀掉你的雄心壮志,甚至像癌一样地吞蚀你的灵魂。艺术家要求的并非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提供的保障:有了它,就可以维持个人尊严,工作不受阻挠,做个慷慨、率直、保持住独立人格的人。我打心底里可怜那种完全靠艺术糊口的艺术家,耍笔杆子的也罢,搞画画的也罢。”

他对菲利普作品的评价是:“你给我看的那些东西里,我没有看到横溢的才气,只看到勤奋和智慧。你永远也不会超过二三流的水平。”

临走时,他对菲利普说:“假如我在你这种年纪的时候,也有人向我如此忠告并使我接受的话,那我乐意把我在这世界上所拥有的一切都奉献给他。”

自己的天赋是什么?我真的了解我自己吗?

也许大多数人从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或者一辈子也找不到答案。就像菲利普,他不愿遵从家人的期望成为牧师,不愿从事苦闷的会计工作,而当来到感兴趣的艺术领域时,却发现自己没有天赋,他尝试了很多选择,可依旧没有找到答案。也许,根本没有什么最优的答案,只是在不断尝试、不断经历的过程中,逐渐真正认识自己。

我想到了《教父》中的一句话:一个人只有一种命运。性格和环境已经注定了我们自己的命运。

那么,如果对一件事充满了热情,在做的过程中体会到乐趣、感受到意义,那就去做。

因为“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中。”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2

整本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更是作者毛姆心路历程的成长与剖析。从原本固本、虔诚的教徒到最后自由自在的无主义者。

菲利普是幸运的,经历了亲情、爱情、友情、学业、生活的种种变节之后,穿越了现实的苦海,拨开理想的海市蜃楼,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真实的人生,是一种彷徨过后的领悟,是一种激情过后的平淡,是一种不可自拔后的绝望,是一种哗众取宠后的返璞归真,是一种即便人在天涯依然心有挂念的安稳。如开篇书序中所说“生活毫无意义,也不可能变成另一个样子。只能摒弃人生的幻想,挣脱精神上的枷锁,才能成为无所追求、无所迷恋的自由人。”

人生的意义在于现实与理想的博弈与平衡。

自幼就看到大伯迂腐和不适亲情,大伯母唯唯诺诺只能追随着其夫君的步伐一生却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述求,一向无法尝到人间温暖的他来到坎特伯雷公学这样一个小社会,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欺凌、嘲讽、孤僻,让还是个孩子的他异常敏感,渐渐寡言沉默。其中几个人生考验引导着这位年轻人走上了一条并不墨守成规的路。上帝的不可信、友情的背叛、前途的迷茫,都开始引申着菲利普思索自己的未来,走着伯父凯里先生的老路还是追逐不一样的世界。他开始动摇。他的世界观渐渐开始形成,他不想在束缚在宗教的体制里。他想获得自由获得新生。他来到了海德堡,开始明白了人性的多面性,甚至说人生不仅仅是关于一个人的事儿。欧琳教授的古板、迪克罗的一丝不苟、海沃德的文学鉴赏、维克斯的幽默自得,折射出生活的不同阶级、不同背景的形形色色,也开始教会了菲利普些许人情世故,同时也给菲利普开了一扇通往世界的窗。他时刻觉得自己幼稚的可笑,世界宛如一篇充满神奇色彩的旅程待他去征程。他渴望通过增长自己的阅历来练就自己的影响力与感染力。

艺术与人生

世界上只有两件东西使我们的生活值得苟且,这就是爱情和艺术。

巴黎的学画生活是菲利普迷茫人生中一次重要的经历。踌躇满志的他在巴黎这个混沌、声色犬马的艺术之都,对于尚且年轻的他,看清了自己的路。谁说失败不能重来呢,年轻的幸福在于拥有试错的机会与权利。天赋这种东西似乎是人类追求与众不同的或者避重就轻的幌子与借口。菲利普在不顾反对声中毅然决然地来到巴黎寻求自己的艺术生涯。普赖斯的偏执,开始让他明白艺术家这条路只属于翎毛凤角的天才,而这段路又通常不同寻常地艰辛,可悲的是往往也只有后人才能敬仰。大多数人也只能成为二、三流的画师。并不如表面的那么光鲜。在所遇到的人中影响颇深的是克朗肖,克朗肖是一个诗人和翻译者,他是一个有个性的长者。不多言、心中却有一片海。他说“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幽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这对尚处于理想主义的菲利普是一次思想的碰撞。是现实主义对于理想主义的一次强烈的震撼。

伦敦的学医生涯是菲利普收获与经历最多的一段时光。人生就是起起伏伏,永远不知道前方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在这种永远阴晴不定的城市,他碰到了不可自拔的爱情、真切朴实的友情。他的生活丰富了,他不再是一个稚嫩的雏鹰。他经历的一切足以让自己人生的厚度更丰实。缘分,大概就是一种偶然的不期而遇,却在劫难逃。米尔德丽德就是菲利普人生命运中的一个重要的过客。爱慕虚荣、鄙夷粗俗、行为乖张、期许通过婚姻来改变自身命运的人却走入了菲利普的眼里,而且不只一次两次,让这位未尝过爱情滋味的年轻人无法自拔,甚至失去一切。

少年菲利普的烦恼——爱情

美好的爱情应是一种舒适与心灵的安稳和踏实。而米尔德丽德带给菲利普的总是焦心的苦恼、心灵的煎熬。两个人缺乏心灵的交流,生活目标也截然不一致。情感上一切的困难皆来自一方的一厢情愿和一方的无谓无知。两方的身份、家庭、阅历、追求的不平等造就了这两个年轻人的距离以及关系的岌岌可危。溘然越走越远。只要一旦有任何外部力量的干扰,这段关系就必然会竭尽。也许是执着也许是人性的善良,使得菲利普一次次地将米尔德丽德从人生的悬崖边缘解救过来,但是换来的仅仅是一句“你是我见过最真实的绅士。”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也许受惠者知恩图报的心情要远比施惠者给予奉献的爱心来得淡薄的多。我一直认为施比受重要,但是面对一次次受到伤害的困境,为什么不学会放下。最适合的情侣应该是“她之所以喜欢他,最重要的还是他还是他。”反之亦然。这种两两相惜、相识才能走进彼此的生活与心灵。亦舒曾说最稳定的夫妻应该是从朋友演变而来。现在想来也不无道理。从米尔德丽德与诺拉的对比中,我开始思考喜欢和爱的区别。所谓的爱,是一种情有独钟;而喜欢,则是一种泛泛的选择。这多么可悲。我喜欢诺拉的性格,善解人意、有内涵、宽厚、可爱与幽默。当知道菲利普的心已经飘到米尔德丽德时,即便是伤心,但也懂得潇洒地转身。这是一种智慧。她有这样的一种自信“我一生中碰到一种人,他们能从生活经历中学习些东西,这种人寥寥无几,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也许,it’s about time吧。因为在菲利普心中去爱远比被爱重要吧。

爱情之苦,不偏不倚,是上天对于每个人的考验。亦舒说“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债。”一边是求而不得,一边是得而不惜。是什么在作祟,也许是那份执着。

可是在经历过后,往往嫌恶之情又袭上心头。

人生的格局

克朗肖之殁、海沃德的离开、劳森的疏远,这些年轻时的朋友故事让菲利普开始思索着人生的意义。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人一生中所作的努力同其最后结局显得多么不相称啊。人们却要为年轻时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付出饱尝幻灭之苦的惨重代价。痛苦、疾病和不幸,重重地压在人生这杆天平的一侧,把它压倾斜了。”他也认为“人生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什么是格局呢?“一个人可以从那宽阔无限的生活长河(这是一汪无源之水,奔腾不息,却不汇入大海)中掬起几滴不同的水,拼凑成那种格局,从而使自己心满意足。有一种格局,最明显、最完美无缺,同时也最漂亮动人。这种格局是: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渐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为挣片面包而含辛茹苦,最终蹬腿弃世而去。”

人生的意义何在?每个人都需要自己去寻找答案。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3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第一次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肉欲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而他前行的动力则是那颗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的心灵。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毛姆认为不是的,所以他在最后让菲利普放弃了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了婚姻。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4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5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第一次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

而他前进的动力,是一颗永远充满生命激情的心。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求生命的真谛,渴望摆脱束缚,获的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

毛姆认为不是,所以他最终让菲利普放弃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结婚。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6

《人生的枷锁》在前言中已经告诉读者,这是一本关于毛姆的“类自传体”小说。所有的文学作品“取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鲜有把生活平铺直叙的描述,毕竟人的生活往往都是过于平淡,但是借助作家之手,可以变的生动有趣。而借助画家之手,却可以将一个瞬间定格成永恒,并迸发出超出画面本身的光彩。

随着对毛姆作品阅读的深入,越来越发现其实文学作品和哲学作品非常想象。任何一部哲学作品其实是和哲学家本身联系在一起,就像离开孟子的“中庸之道”会变得没有根基;逃脱柏拉图的“理想国”境界本身就是虚无缥缈;而没有佛洛依德,则对梦的解析又很可能成为无根之水。文学作品也是,每一部作品都有作者本身太鲜明的痕迹,以至于你读这本书的时候就觉得这本书理所当然应该是谁写的一样。

读毛姆,逃不开的几点,就从《人生的枷锁》做一总结。

第一点:局外人叙事体

毛姆的作品,鲜明的特征就是,他会让读者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冷静的去欣赏书中的人物。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是一名观众,坐在台下看舞台上演员表演一般。这种时候,你可以被角色感染,但是很难产生代入感。也许是作者的冷静态度,也可能是其风格使然。

不像我们在欣赏很多国内的作品时,往往自己就成了主人公,然后叱咤纵横,无所不能。那种代入感是我们欣赏武侠小说或者言情小说,YY小说所不得不去做的很爽的事情。

《人生的枷锁》中,用局外人的冷静眼光,塑造了很多的普罗大众,比如一生眼高手低、基础不扎实但是喜欢浮华夸耀最后死于伤寒的海沃德;并不出众但是还算不错的画家劳森;还有身为牧师但是又极其惧怕上帝召唤的主人公菲利普的牧师大伯凯里先生等。他们都有自己明显的迥异于他人的特征,但是你又觉得他们其实是分别代表了“一类人”,这也许就是作者通过描述所传达的对当时社会众生相的描写!

总之,在毛姆的作品中,主人公也好,其他配角也罢,都不是什么惊天的英雄,那种普通人的心态,可以让你更加冷静的剖析人心,进而反省自己,唯一不会产生的感觉就是“代入感”。

第二点:普通人的众生相展示,但不乏尖锐矛盾

一个作家,如果要被多数人接受,应该是有其鲜明的特点的。而毛姆的特点,就在于他对普通人的描写。

在国内文学作品中,我们习惯了作者从默默无闻到一鸣惊人继而名扬天下的YY故事。但是在毛姆的作品里,主人公往往同其他人一样,非常的普通。他所经受的磨难并不比别人少,但是也不见得就一定能够如何。所有的人物出现,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

但是,就像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即使再普通,也会有矛盾冲突,这才是生活的真实。就像很多人本来想把生活过成故事,没想到不小心成了事故。就像才华满腹但是终生郁郁不得志的克朗肖、以及乐观积极但其实生活并非特别宽裕的阿特尔涅一家人,还有自私成性永远把别人的爱当做应该的最后下场悲惨的米尔德里德。他们都是现实生活中真实人物的速写。

在《人生的枷锁》中,菲利普和米尔德丽德的感情描写可以说是一条主线。只是这条线会让所有的读者感觉揪心!菲利普内心或许是有一种偏执的变态感,或许是自小无父,而目前早逝的缘故,他对异性的爱无疑是带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态”之感。他容易走极端的个性,在和米尔德丽德的相处中体现无疑。

米尔德丽德一点都不爱菲利普,她无数次的利用他,然后当遇到自己心仪的男人时又一次又一次的扑过去,弃菲利普于不顾。但是菲利普却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一次又一次的重新回去找她,以至于最后无可挽回时,米尔德丽德毁坏了菲利普所有的家里的物什。这样一个女人,间接的把菲利普逼入了身无分文要被饿死的境地!这样的女人,你在看书的过程中,恨得牙痒痒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又对菲利普的这种性格觉得不可理喻,无法理解,哀其不幸之余,又怒其不争。

读者随着文字的流淌,变的亦痴亦狂,不能自已,却又欲罢不能!

第三点:对人生终极目的的思考。

无论是《刀锋》拉里对生活终极意义的思考,或者是《人生的枷锁》中作者穷尽全书一直想要表达的主人公菲利普对生活意义的思考,又或者是《月亮和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通过画画所寻找到的终极人生意义,无不代表这作者其实一直都在进行类似的探索。

只是,人生意义又岂是一个人所能穷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又因为其经历,自身条件等因素而迥异,所以这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终极意义”显得又神秘又真实。

然而这却是实实在在的人生体验,我们每个人不也都在去寻找并且探索吗?

行文至此,停笔了!每个读者心中都有自己的观点,最终,还是需要每一个你去探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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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精选十一篇)


在阅读了这部作品之后,我们都明白了很多深远的道理。如果我们想要写出有深度的读后感,就需要在读书的过程中记录下来主要的思想,并且密切跟随着作者的思路。因此,小编特别为您推荐了这本书的名字为“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相信这本书一定能满足您的期待,并且您一定会发现很多有价值的信息!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1】

给我吹头发的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手法生涩,动不动就扯了我的头发,两手的配合看起来也别扭,可是,他的眼神特别专注,盯着手下的动作一丝不苟,看着镜子里的他,我原谅了头皮上的刺痛,愿意让自己当一位未来理发师手下的练习品。

年前动了手术,医生嘱咐术后一个月要去复查,开学事忙,医院又太远,并一直拖到了五月下才去复诊。一开始给我看诊的医生,诸多不耐,不耐心听我的主诉,也不耐心翻查我厚厚的一沓病历,只危言耸听,吓得我半死,最后跟我说,你还是要找你主刀的医生,他才熟悉情况呢。对于看诊病人的数目远大于医生能够接待的数量的医疗现状来说,我很能理解他的不耐,我也识趣地快速结束看诊,让他可以快点结束自己早上的工作。

前几天,请了家政公司的人来家里帮忙打扫,其中一位小弟弟,一位大姐。小弟弟初升队长,言语间无不透露着些许得意,动辄就提“我们中层”如何如何,大姐在小弟弟面前反而显得怯懦,唯唯诺诺地听着吩咐。而在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大姐话就多了,跟我聊孩子,聊工作,抱怨公司对工人的压榨,拖欠工资什么的。神态里有对领导层的怨怼,却也有着不得不从事这份工作的无奈。我能理解小弟弟初成领导的春风得意,也能理解大姐身后的辛酸坚持。

成年人的生活哪有容易二字,早前给学生上法律课的时候,课上让他们尝试去理解《社会契约论》里的这句话,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在那时人文主义兴盛起来的欧洲,人人追求自由的欧洲,却卢梭尚且给出了这样的结论。而这里枷锁指的是什么呢?人生到底有几重枷锁?现在又有几重正在锁着你,拷着我?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2】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从未放弃。他从未停止学习,一直在思索着人生,探求生存的意义。同时,他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责任心的人。虽然在他生命中,那么多人背叛了他,可他一直没有怨恨,他后来已经能够站在更高角度来审视自己、审视人类了。他如此的孜孜不倦、勤奋刻苦,竟有一度也落魄得快饿死,所幸还有个朋友……

即使是中译本,也能感觉到作者文字的精炼、简洁。遣词造句方面,这里不作过多介绍,只谈点读后感。

菲利普因为残疾,在学校里就受同学奚落、捉弄。等到工作了,又受同事嘲讽。感情上也受到欺骗、愚弄。他常常找不到工作,只能流落街头。他虽然受尽欺侮,却十分要强,学习努力、干活踏实,做事从不甘落人后。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皆有缺陷,不是身体的就是精神的。有的身体有病,不是心脏病,就是肺病之类的;有的精神失常,不是意志消沉,就是嗜酒成性。我想,精神上的疾病往往比身体上的更可怕,失掉了魂灵的人,只是行尸走肉罢。

宗教与世俗规范是人生的两大枷锁,菲利普究其一辈子,都试图挣脱它们。同时,他努力寻求人生真谛。到后来,他发现:人生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失败毫不足奇,成功也等于零。这样一想,他反而心安了。这种心理对当时的菲利普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苦恋的对象,米尔德丽德,再次背叛了他,毁了他的所有家具。同时他投入股市的钱,足足亏了三百五十英镑,一下子变得穷困潦倒。如果没有一种信念的支撑,他也许早已自杀了,他曾好多次考虑自杀,甚至怎么个死法,依什么步骤进行都想得一清二楚。人生没有意义,让他一下子放下了重担,宠辱皆忘,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都变得微不足道了,这反而使自己的心情舒畅起来了。

我也一直在追求人生的真谛。我是多么害怕,如果发现人生没有意义。没有意义,也就无所谓目标,人将不知道何去何从。当人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甚至随意到连生命也不在乎了,那么人类的末日也就来临了。现在想来,即使人生真没意义,结果也未必如我所说,这反而可以成为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用以平衡自我。想开点,歇一歇,欣赏欣赏风景,让生活节奏慢下来,未尝不是好生活。拼命追寻人生意义,有时无异于给自己套上枷锁。

菲利普那么深爱的人,米尔德丽德,却是个外貌丑陋、干瘦如柴、毫无知识和涵养的人。不知道菲利普为何这么喜欢她,也许感情从来不带理性。他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好友格里菲思,一个自己非常信任的朋友。没想格里菲思和米尔德丽德竟然双双背叛了他,厚颜无耻到拿着菲利普的钱去度假。如果格里菲思当真喜欢米尔德丽德,那无可厚非,可事实上,他只是玩玩而已。果然,度完假,格里菲思就甩了她。而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菲利普以德报怨,又救了她。变的理性的菲利普,不再对她抱有幻想,只当她是朋友,没想到米尔德丽德发现自己的魅力不能再控制菲利普时,竟至于忍无可忍,毁了菲利普的家,差点逼菲利普走上了绝路。米尔德丽德好逸恶劳,最终成为一个在街头拉客的妓女。当她染了病,差点死在床上时,菲利普再次出现,救了她。可米尔德丽德终究是难移本性,任凭菲利普如何劝她,仍去拉客。

菲利普给了她多少次机会,可她从来没有珍惜。

我想什么是爱?爱绝不是单方面的行为,单相思从来不是爱,爱是双方的,只有两情相悦,才有爱的火花,一方钟情于另一方,却不能让对方钟情于己,那样的爱情是失败的。爱情可以盲目,但只能是双方的共同行为。

爱神往往都在悄无声息中来临,就像菲利普和莎莉。菲利普甚至从未觉得自己是爱莎莉的。他们之间,有的只是一种淡淡的情感。生活中的相互关切也极其自然、平常。菲利普说,有她伴在自己身边,会有一种莫名的安慰。但他未意识到这就是爱,其实,这若不是爱,又是什么呢?与他对米尔德丽德的爱相比,前者是恬淡隽永,后者是狂放激烈;前者是回味无穷的葡萄酒,愈醇愈香,后者是刺鼻烈酒,会使你心乱神迷。

菲利普有许多朋友,但当他亏光了钱,找不到工作,身陷绝境时,朋友就一个个弃他而去了。菲利普借钱无门,连他大伯也不愿帮助他。就在这时,阿特尔涅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待他如己出,最后还替他谋了份工作。阿尔涅家并不富裕,孩子又多,他挣的钱只够养家糊口的,却能伸出援助之手,足见其真心。另外,不可思议的是,阿特尔涅的女儿莎莉,竟然是在这个时候爱上菲利普的。她有那么多的追求者,全都风度翩翩、出身高贵,可她都瞧不上,在菲利普最灰暗的日子里,却爱上了菲利普。想来,什么是朋友?什么是爱情?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真理也。

一部小说,人间百味、世态万象,尽括其中,我只能见其于万一罢了。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3】

毛姆的《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读完了。沉重的书名恰如阴郁的开篇:书的大致情节如下:主人公Philip先后挣脱了宗教、金钱、情爱、生老病死,乐苦悲欢的人生枷锁,完成身心救赎与升华。

本书的主旨接近佛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思想,似乎还能看到道家的影迹。书中多次提到人生无意义,无意义为什么还要活?用Philip的话来说,不管有没有意义,人生就像拼图,不管好与不好,幸福与痛楚,成功还是失败,都要完成这幅拼图。

感觉可以这么理解:人生的过程毫无意义,但如果一个人完成人生拼图的时候,他(她)的人生便有了意义。好绕……

毛姆用词比较考究,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已领略了一次,《人生的枷锁》也是如此,大概《刀锋》也是。原著读了一章头便大了,太难了……也许不是?

下次读读《刀锋》,据说毛姆的小说也就这三部质量上乘,可读性较强。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4】

人生是毫无意义的,生活不好也不坏,只有赤裸裸的事实,理解了这一点,就觉得现实的残忍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既然生活本没有让人幸福的意义,那么尘世也就无所谓残忍,生老病死,生离死别都是人生的常态。

我曾经一遍一遍地问自己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从小我们被教育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能光耀门楣最好能名垂青史的人,可是长大后才发现芸芸众生都是平凡的,只不过是社会这台复杂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没有人是不可取代。我觉得迷惘困惑,无力感充塞心间,社会并不根据书本上的理论来运转,相反很多地方是完全相悖,好人并不一定有好报,坏人反而很吃香,这个世界以一种扭曲畸形的模样展现在理想主义者面前,让人从头凉到脚。那时我从没怀疑过自己对世界和社会的认知是有问题。那时我在这个与书本完全不一样的社会撞得头破血流,灵魂如同被人攥在手心的小鸟,苦苦挣扎。

我生活在自己的幻梦里,而越沉浸在幻想里现实就越让人痛苦。但是感谢上苍,毛姆让我醍醐灌顶,生活不好也不坏,就像四季的流转,不以任何人的意愿而转移。

毛姆怎么能把少年时期的偏激敏感多情写得那么入木三分,青年时期的迷惘,挫败和情欲刻画得深入骨髓。我从菲利普的前半生看得自己的影子,但我并没有菲利普那么幸运拥有试错的机会,在碰壁和挫折中认清自己的优缺点,找到自己真心热爱的事业。我只能按照社会安排好的轨道循规蹈矩地走着,不敢出一丝一毫的差错,因为在中国普通人的命运是极其脆弱,脆弱到稍微偏离点轨道就有可能跌入万丈深渊。人是生而不自由,中国人尤其不自由,我们生活在一张网中,生活在重重枷锁中。

人生的枷锁是什么?对菲利普或毛姆而言,是宗教,是道德,是情欲,是金钱,是追求幸福的渴望。可是当他自以为把枷锁统统摆脱时,心里却不觉得快乐,只觉得怅然,仿佛大海中的航船失去了行进的方向。他放弃道德,却保有良知,以为脱离情欲,却不能摆脱依恋,舍弃幸福却依然渴望温暖。枷锁虽是桎梏,却同时也是身体和灵魂的保障。

假若人生就像毛姆说的是一条地毯,经历的任何事情都会成为地毯上的图案,而当地毯完成时也就是消亡之时,这件艺术品曾经存在过这一事实只有当事人知道,这是多么浪漫主义的想法。我们的痛苦烦恼悲伤欢乐都在塑造我们的人生,我们在书写自己的人生之书。

虽然生活既不好也不坏,枷锁无处不在,但大自然是好的,美景有治愈人心的力量。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5】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更何谈去打开枷锁。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在冷漠而陌生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在寄宿学校度过的岁月让他饱受了学校不合理制度的摧残,而当他走入社会后,又在爱情上经历了伤痛。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但思想和个性都独立不羁的主人公,一直努力挣脱宗教和小市民意识的精神桎梏,力图在纷扰的生活漩流中,寻求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主人公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

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幸福只能来源于自己的内心,如果迷失在别人的表象中,如果活出了别人眼中幸福的样子,活成了一个幸福的模版,随波逐流,只会离幸福越来越远。对于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依然活着,依然可以体验到属于自己的痛苦与快乐,这本身就是弥足珍贵的。遵循内心,走进生活,去希望去憧憬去追逐去体验去哭去笑,用心去感受这点点滴滴,生活终不舍遗弃你,生活是不会放弃一个真正活着的人的。既然生命本没有意义,那么活出独一无二的自己,便活出了属于自己的意义。成长本就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人随波逐流,有人不可避免的沉沦,有人则找到了生活的真谛!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生的枷锁,总是会一个接着一个。

而生活的意义,就是不断地挣脱枷锁,这就是生活本身。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6】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之一,具有明显的自传色彩。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凯里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童年时代在既陌生又压抑的环境中度过,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当他步入社会之后,又经受了理想的破灭之苦和爱情的伤痛。

在备受煎熬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不知道,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贫瘠的土地、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说青春是幸福的,这只是一种幻想,是已经失去了青春的人们的一种幻想。

在整本书里,凯里都在挣脱人生这个枷锁,无论是最开始离开伦敦皇家公学院,还是放弃练习生去巴黎学画,以及书的结局里放弃那个到处行医旅游的梦想,娶莎莉并且到小渔村做医生,他一直在改变,一直在所谓的挣脱,却发现生活本身就是枷锁。

在每一次痛苦中顿悟出人生意义,都被后来的经历推翻;每一次狠下决心的挣脱和逃离,也多少带着作茧自缚的意味。认识自己的过程将永无终止,他只能不断地反省和探索,却永远无法抵达那个“最终定论”。在小说的结尾,凯里终于是找到了属于自己内心的自由...但那仿佛也只是毛姆为了篇幅收住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比起《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人生的枷锁》把那一点残存的理想主义温情都剥掉了。毛姆用清醒冰冷的笔触描绘了所有人的平庸一生。我们每个人都是从一个枷锁跳到另一个枷锁,在不断的前进中,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找到了生命中的停留之地,同时我们也明白了生活的毫无意义,活着也只是活着。“他想获得的东西,生活就是不给。”这大概就是我们每个人了。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7】

这是本带着毛姆自传色彩的小说,也是我读的第三本毛姆的长篇。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独树一帜的,无论是在文笔还是思想范畴上,都会有自己明显的风格。正如这个世上的人,会因以与他人的不同而区分开来。毛姆的故事总是这样,情节缓慢,语气温和,却娓娓动人。所以读毛姆好像是听一个长者正在跟你讲故事。

主人公菲利普是个一条腿残疾的孤儿,由他的伯父伯母抚养长大,但属于中产有资阶级,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性格独立而敏感,并热爱阅读思考,因而对世俗的许多事情会加以审视并有自己的看法。这就和大部分人不一样一概接受。故事里,他的人生称不上成功:上学时被同学嘲笑跛足,而后自己孤立起来。恋爱,却发现是自己的虚荣心作祟。学习会计却与事务所的人格格不入并且对会计毫无兴趣。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喜爱的绘画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天赋,顶多当个二流画家杰出的艺术家是需要大天赋的。在巴黎间,却陷入一位本质庸俗冷薄的女子恋情中,迷恋她的肉体而不能自制,她一次次伤害他却一次次求助他。于是,菲利普便又神魂颠倒,心灵因此而深深自责。去上医学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这职业却遇到了磨难因股票是去了所有的财产,他只能停学。而后费劲艰辛寻找一个低级工作来填饱肚子,得出人生无意义的结论安慰自己。最后饱受生活磨难的他,才遇到了完美的情人,因此内心得到安顿与幸福。

可是他一直想从生活中追寻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只是一个普通人,经历着很多普通人的事情,生命中的大事也不过为恋爱,求学,职业选择。然而在经历了生活的种种后,却越显得高贵敏锐。这些是由他的一些内在特质所决定的。他独立不羁,努力挣脱束缚头脑的宗教和小市民着两条锁链,来追求自由。他热爱思考,生平最大的嗜好便是读书,并对开启自己的心智充满热忱。因此他早熟,与同龄人相处时会厌烦无聊,宁可独自一人,这就促使他更为独立。独立思考后,决定放弃宗教信仰和绘画艺术。他充满仁爱待人厚道,因此看到同伴的云春肤浅后,仍然善待他们。在别人向他求助时,极力给予帮助并认为理所当然,却不愿求人,对别人对自己的少许恩惠便感激涕零。因此后来把救助并了解病人看做是一件乐事。然而菲利普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应该是他的自省精神和本能般的对生活的热爱。因为这两个特质,菲利普一直向前,也在不断地去除自己的毛疵,成为心智和品格上的优秀者。好比是游戏中的人物,他喜欢关卡中的挑战,而生活中的苦与乐,就如关卡中的障碍与补血的红心。菲利普克服了障碍并从中得到经验,拿到了补血的红心,打穿了关,最后成为升到满级的英雄。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语:人就像未盛开的花苞,在世上所做的很多事情,对他是没有意义的。他读得书,做得事情很多都不会产生影响。可实际会有偶然的书籍或者事情会敲动他的心房,对他产生影响,让那花瓣一片片剥下,自己就绽放开来。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肉欲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而他前行的动力则是那颗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的心灵。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毛姆认为不是的,所以他在最后让菲利普放弃了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了婚姻。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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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8】

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

我之所以选择这阅读本书的理由,是源于当时自己的心情比较浮躁,对未来有恐惧感,找不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所以希望从这本书中找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的答案。最后这本书给我的答案,我觉得特别棒,仿佛自己也卸下了一道枷锁。

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的成长史,也是菲利普逐渐认识人生,摆脱枷锁的历程。在小说中,菲利普的枷锁有因身体的残缺而过分担忧,有对天赋的自视甚高而错误定位人生理想,有向现实幸福的屈从而放弃环游世界的梦想。种种的历练,让菲利普更加认识人生--人生的归途只不过是踏实、平淡地满足个人的乐趣。

《人生的枷锁》作者是毛姆,他是英国现代著名作家,同时《人生的枷锁》也是加入了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是一本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的作品。毛姆不满十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他由伯父收养。他的伯父是一位牧师,为人自私、贪吝。小时候的毛姆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导致他有些孤僻、敏感和内向。毛姆18岁时,并未遵从伯父的愿望,即进入牛津攻读神学,而是选择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了德国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一年后,他返回英国,进入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随后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并做了5年的医生,这段经历让他接触到了人民生活的状况,并且这段习医生涯给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曾说:“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在《人生的枷锁》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的一些经历和作者的经历是相似的,似乎主人公菲利普是毛姆内心的另个自己,而这本书的结尾,我想也是毛姆给自己的一个答案。

小说的情节围绕菲利普的成长展开。他自小父母亲相继去世,由从事牧师职业的伯父收养,并在附属于教会的皇家公学念书,他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他通过学习和思考培养了自己的选择判别能力,认识到宗教的虚伪,没等毕业离开了皇家公学。这一阶段是菲利普自我意识的苏醒,他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是他探寻自己人生的起点。

离开皇家公学后的他,在伦敦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后来因为同事的认为他有绘画天赋,应该去学习绘画,于是他辗转于欧陆和英伦之间,学习绘画,并坚信自己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但是,在这一阶段的他,阅历身边的人,他身边的人不乏缺少在他看来具备的天赋,但是仍旧生活得挣扎、落魄。他对绘画的努力,并未取得很好的成果,最后他认识到自己的绘画技能是平凡的,并接受了这一事实。此时的他,逐渐地正确认识自我,接受自己的不完美。这一认识,是他更进一步的成长,也是他的一种勇气,不再被自己的幻想所蒙蔽事实,勇敢地直面现实。

告别了学习绘画的阶段,菲利普像他父亲一般,选择了从医。但是学医的历程并未顺利。他曾为米尔德丽德荒废学业,又将父亲留下的一小笔财产耗费许多,还遭受买卖股票的巨大亏损,一时生计无着,后来在一家服装店当招待员,才免于流落街头。这一段是菲利普人生阶段的低谷,他挣扎着、绝望着。而这段的经历也是推动小说后文的“他所遭受的不幸,不过是一种美丽、精巧的装饰品的一部分。他不断提醒自己,什么无聊啊,激动啊,欢乐啊,痛苦啊,他都要高高兴兴地接受下来,因为它们都给他设计的图案增色添彩。他自觉地追求着美。”表达。

饱尝人间艰辛,历经世态炎凉,菲利普看着身边好友的相继去世,他逐渐认识到生活并没有意义,所谓的酸甜苦辣不过都是编织成人生格局的花纹,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最后他与莎莉结婚,并继续从事医生的行业。他不再遵循别人的嘴说手写的理想行事,依从自己的心愿行事--选择他认为的美好的、真心想做的事。他屈服于幸福,选择踏实地、平淡地生活,开始成家立业,放弃了环游世界的梦想,不再盲目地深究那些所谓的生活的本质或意义。

结尾的一句“此时,太阳当空,光芒四照。”,似乎菲利普并没有结束,他依旧向前,他即将再次起航,开始认真体会生活,遵循内心的判断,去编织属于自己的人生格局。

关于毛姆,他喜欢在作品中,让主人公踏上心灵自我完善之路。在戏剧文学的欣赏上,相对于这部作品,毛姆的另部作品《月亮与六便士》也是不得不提及的。相比于《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是更加充满理想主义的作品,这部作品更加炽热、更加极致,戏剧张力更大,它完全抛开了世俗,似乎现实和理想只有割裂开来,才能成就出自己的巅峰。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极致,《人生的枷锁》会显得平淡些,现实些,理智些,它像极了你、我、他的生活。无论是极致还是平淡,毛姆都给予了我们不同人生,不同视角的冲击和震撼。

除了戏剧文学欣赏以外,《人生的枷锁》也在揭示人生的可能,并非要如同《月亮与六便士》那般才能叫做生活,我们也能如同菲利普般选择在平淡的生活中细细体会。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9】

《人生的枷锁》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造的长篇小说,该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菲利普迷惘、失意、彷徨、凄苦、波折、痛楚、失望、探索的成长过程,从而表达了作者呼唤人们解放思想、解放天性的主题思想。该小说以“枷锁”为喻,痛斥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压迫、冷漠、战争、纷争的冷酷现实,从而鼓励人们勇敢追求公平、正义、和平、现实的正常生活,因此这部佳作被称为二十世纪百佳小说作品之一,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菲利普是个悲情、可怜的人物,因为自幼双亲亡故,身世凄苦,又加上患有先天性的跛足,所以自卑、卑微、可怜成为了压在他心底的一块石头,自此他也就慢慢演变成了一个孤僻、敏感、执拗、冷漠的青年。而且更加残酷的是,苦难从来没有给过菲利普一点好脸色,当他进入寄宿学校之后,那不合理、不公平、不全面的教育制度更是严重摧毁了他内心所剩的一点点希冀之情,这让人不免为他感到痛心。而步入社会之后他更是举步维艰、处处受难,就连最甜蜜的爱情也变成了最苦涩的毒药,这样黑暗的生活让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所以他每走一步都荆棘丛生、痛彻心扉,这也难怪他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和难以治愈的创伤。

不过好在困难并没有剥夺掉菲利普对于生命最后的渴望,所以他选择放弃迷幻的理想,选择挣脱精神上的枷锁,然后和善良、专情、可爱的萨拉一起回归到安逸、现实、静谧的小渔村去幸福生活,这样的结局让人觉得欣慰又快慰。

其实从菲利普艰苦的一生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生的枷锁都是因为贪欲、自私、奢望、幻想、诱惑、不甘和不公造就的,所以要想活得体面、活得自由、活得自主,那么就要学会淡然、学会坦然、学会坚强、学会和解、学会原谅、学会放下,唯有这样才不会自己为难自己。

多走一些冤枉路、多受一些人世苦,这并不是丢人的事情,也不是无望的灾祸,相反这都是一笔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和人生经验。因此,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能领悟到生活的真谛,然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唯有这样才不会给自己戴上繁重、可恶的枷锁。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10】

最早听说毛姆是在看史铁生的书里,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有点自传性的小说,读起来有点痛苦,它不停在提问,每个问题都值得想很久,我自知我的理解能力有限,无法完全明了有些想法,不过有些时候,这本书倒是给我一些豁然开朗的感觉,写这篇文章只为理一下脑中的思路,做些记号以便日后再思考。

人生的枷锁,可以说是一部主人公菲利普不断挣脱枷锁的成长史,生理的残疾、宗教的束缚、艺术上天赋的缺位、经济上的不够独立、情欲的纠结,包括到最后,他的爱情——有人说——成为了他最大的枷锁。看到三百多页的时候,我觉得那时候的菲利普就一彻头彻尾的LOSER,甚至为他感到脸红,不过越到后面,就算是当他买股票亏光了钱而不得不暂停学医去商店打工的时候,那时候书中对他最频繁的评价是,他——菲利普是个绅士,他不断在成长,这对于一个落魄无依无靠的人来说就是天大的褒奖。他过往那些巴黎学画经历和从小看的那些书,还有那些年轻时走过的那些所谓弯路,都让他非常受用。

“在书里面,有很多大段精彩的对人生、对艺术、对道德判断、对宗教的争辩,看完大多都忘记了。但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很深,这个情节里,提了一个问题,然后,难得地,在很靠后的地方,给了一个作者的答案。克朗肖送了菲利普一条地毯,他对菲利普说,人生的意义,你自己去找,就在这条地毯里。这是个很悬疑的问题,推动着小说里故事的发展,推动着菲利普的成长。地毯,人生的意义,呵呵。菲利普快饿死的时候,他躺在街边的长椅上,他说:人生,它本来就没有意义,和这条地毯一样,没有意义。走投无路的时候,菲利普想到过自杀,这是最坏的结果,但是,他对死亡已经没有畏惧。”天生残疾的主人公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观察力和思考能力,史铁生也是如此,因为身体的缺陷和限制,天然的为他们抵御了一些外在诱惑,增加了他们对人生等精神领域问题的深度思考,这点来说上帝是公平的。

作为一本又长又务虚的书,它倒是看起来不那么枯燥,人生的枷锁是什么,书中的观点大概是以为人生有意义吧——是人生毫无意义的那个意义,而当人真正参悟到这个层面的人生无意义的时候,他便挣脱了枷锁,于是他的人生又似乎有点意义了(这点还没完全参透,慢慢理解吧)。在其他人的读后感看到一句话:真正懂得生活意义的人能够面对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我们从小习惯了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希望能在生活中有所获得,能赋予生活更精彩的内容,我们以为,这样,叫做有意义的人生。可悖论就是,这些,恰恰是我们给自己按上的枷锁。就像菲利普的学画,在我看来,成为一个画家、艺术家这一目标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而学画的意义在于,他不知不觉地培养了美感,他最后能说,他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能理解美、感悟美。对我们来说,不管我们从事的是什么,给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要获得什么名利,这些都是表象的,是没有太多意义的,如果有意义的话,它的意义在于,这些东西,作为路杖,它让我们对生命的本身有所感悟,感悟到人生的意义。而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大概却是,反过来,要去挣脱人生大大小小的枷锁,去探求本真的生命吧。

伟大的作品是能让人从中看到自己,主人公的有些想法和心理也在自己脑中出现过,希望通过不断成长,能把隐约领悟到的人生的枷锁挣脱掉。

书中有太多精彩的地方,推荐一读。

“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成了一场共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过的书籍(由于经过必然的淘汰,留存下来的都是尽善尽美的),还有长辈之间的交谈(他们透过健忘的玫瑰色的烟雾来回首往事的),都为他们开拓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前景。年轻人得靠自己去发现:过去念到过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且每一次的发现,又无疑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上的身躯再打入一颗钉子。不可思议的是,大凡每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那股抑制不住的强劲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再给现实生活添上一层虚幻的色彩。对于菲利普来说,世上再不会有比海沃德为伍更糟糕的事了。海沃德这个人是带着十足的书生气来观察周围一切的,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看法;他很危险,是因为他欺骗自己,达到了真心诚意的地步。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的恋情,错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视为艺术家的气质,还错把自己的无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心智平庸,却孜孜追求高尚娴雅,因而从他眼睛里望出去,所有的事物都蒙上了一层感伤的金色雾纱,轮廓不清,结果就显得比实际的形象大些。他在撒谎,却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别人点破他时,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要时时刻刻为生计操心,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丢脸的了。那些视金钱如粪土的人,我就最瞧不起。他们不是伪君子就是傻瓜。金钱好比第六感官,少了它,就别想让其余的五种感官充分发挥作用。没有足够的收入,生活的希望就被截去了一半。你得处心积虑,锱铢必较,决不为赚得一个先令而付出高于一个先令的代价。你常听到人们说,穷困是对艺术家最有力的鞭策。唱这种高调的人,自己从来没有亲身尝过穷困的滋味。他们不知道穷困会使你变得多么卑贱。他使你蒙受没完没了的羞辱,扼杀掉你的雄心壮志,甚至像癌一样地吞蚀你的灵魂。艺术家要求的并非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提供的保障:有了它,就可以维持个人尊严,工作不受阻挠,做个慷慨、率直、保持住独立人格的人。

菲利普对理想主义怀有某种厌恶感。他一向强烈地热爱生活,而就他平生所见,理想主义在生活面前大多胆怯地退却。理想主义之所以退却,是因为他不能忍受人们相互你争我夺;他自己没有勇气奋起而战,于是把争斗说成是庸俗的。他自己庸庸碌碌,可当同伴们并不像他看待自己那样对待他时,他就蔑视伙伴们,并借此聊以自慰。在菲利普看来,海沃德就是这样的人。海沃德五官端正,精神萎顿,眼下变得体态臃肿,秃了脑顶心。但他还精心爱护着几处残留的俊俏的容颜,仍旧趣味隽永地谈论着要在那含糊不定的未来作出一番成就。然而,在所有这一切的后面,却是威士忌,在街上追逐女人,恣情纵欲。与海沃德所代表的人生观恰恰相反,菲利普口口声声要求生活就像它现在这个样子,什么卑鄙、恶习和残疾,这些他都无动于衷。

这么说来,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得搞清楚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这点清楚了,你的一套哲学体系也就水到渠成了。在菲利普看来,有三件事需要了解清楚:一个人同他借以存身的世界关系如何;一个人同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关系如何;一个人同他自己的关系如何。

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幽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11】

最近读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人生的枷锁》感受颇多,人的一生都在一种无形的枷锁下生活,这种枷锁或是名,或是利,或是一个人的习惯,一个人的性格。这种枷锁会让一个人沉沦,甚或苦恼,战绩赫赫的将军解甲归田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轻松,而当年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穷尽心思,是多么的可笑;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演说家到了夕阳之年,才懂得曾经的辉煌不过像唱戏的小丑,赢得更多的掌声罢了。

人们能在天地万物中寻找出事物的真理,也就证明了其实在生命的追求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木浮于怒海之中却能凌驾于巨浪之上,是巨浪强还是木头强?牡丹选择了娇贵,苦菜花选择了荒凉,大雁选择群居,雄鹰选择了独来独往,而我们呢,有的希望雁过留痕。有的希望风吹了无印,为什么有人能木秀于林,而有人却始终默默无闻?

主人公菲利普在幼年时努力挣脱了宗教的枷锁,长大后在异国独自求学踏入社会后慢慢挣脱小市民习俗这禁锢人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涡流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

里面有一个比喻用的很好:生活就是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炫目,但是却毫无意义。

人类的各种行为各种追求都只是让这条地毯更加炫目。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即毫无意义又毫无必要,他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以。最完美的格局似乎就是;出生,长大,恋爱结婚,养儿育女,为挣钱而辛苦,最后蹬腿而去。但是有的格局里幸福却从未涉足其间,杂乱无章,但自有一中乱人心思的妙趣。

如果用幸福这根尺子来衡量主人公的生活那就显得太可怕了,但是如果用其他的尺子来衡量则大不相同。幸福跟痛苦一样微不足道,他们的出现不过像生活中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人生更加的纷繁复杂罢了。

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想透,自己的思想还有些混乱,还需要再读几遍。

本书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本选题由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张跃平教授于2005年提出,并作了初步的研究规划,明确了写作思路,后经多次协商讨论,最终于2006年初确定。本书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书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理论篇,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是实证篇,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三部分是深入研究和政策篇,为第七章。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9篇


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1

我一直渴望读到结局,想知道主人公菲利普的人生故事是如何结束的,想从菲利普那里得到灵感,得到人生的答案,找到人生的意义。

菲利普的人生结束了吗?没有,但是故事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菲利普的人生进入了这样的模式:

一个男人来到这个世界,工作,结婚,生孩子,最后静静地死去。在他看来,这是最简单但最完美的生活模式。菲利普对人生信条是:

他想从复杂而无意义的生活中编织出一个精致而美丽的图案。可最后,他依旧身处人生的枷锁之中。

“一个人只有一种命运。”读过的书,经历过的事,遇到的人,只会让一个人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内心真实的渴望,终将走上自己真正要走的路。因此,一个人注定只有一种命运。

这是否也是人生的枷锁?

1人的自我意识

因为菲利普的残疾,他被周围的人孤立了。因此,他能更好地看到自己和周围的一切。“只是通过日积月累的疼痛感觉,他才逐渐意识到自己肉体的存在。至于个人,他必须经历这种痛苦才能逐渐认识到自我的存在。

”什么是自我意识?我想,是意识到精神和肉体的分离与统一。人具有精神性的存在,不止有肉体性的存在,因此具有分离性。

但是精神独立于肉体,却不能脱离肉体,两者又是紧密的统一在一起。精神会受到身体的制约和影响,身体是精神与外界接触的媒介,对精神的形成和塑造至关重要。因此,精神和肉体又是统一的。

“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的身躯是个独立而完整的机体,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是以完整而独立的个性存在于世的。”

2关于宗教

菲利普开始时虔诚的相信上帝,但他无法理解这种现象:一个人可以作为教士虔诚地讲上一大通道理,却从不愿以普通人的身份躬身力行。这种言行不一的欺骗行为使他义愤填膺。

我想到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他讲到在过去的中国一直以来是以道德来维系社会和国家,皇室统治者一直大力推行儒家的道德礼教,人们受着道德礼教的约束,但这里面存在着阴和阳的关系。文人群体善于道德说教,严格执行各种详实复杂的礼仪规范,这就是阳;但在实际行动中,他们都是从自身礼仪出发,争权夺利,把道德当作肤浅的文章,这就是阴。

中国和西方的宗教有多相似?它们都通过道德说教来限制人们的行为,而且它们还有另一套行为标准。它们已经成为统治者奴役人民思想的工具。此时,信仰成为了一种枷锁。

宗教本身没有错,它是人们精神的寄托。道德本身并没有错。它能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但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信仰本身。信仰是什么?

自己为什么要信仰?我们生活的文化环境会潜移默化地塑造我们的思维方式,而信仰往往是由环境所强加的。比如,一个人出生在西方的某个国家里,他从小就被教育要信仰上帝,周围的人们也同样信仰上帝,他所处的环境都是这样的文化氛围,那么他就会被灌输这种宗教信仰,并感觉这一切自然而然。

菲利普去海德堡学习时,身处不同的文化环境,遇到了不同思想的人。他有机会再次认识自己。他了解到,有些人之所以死抱住信仰不放,若不是由于冥顽不化,就是出于私利的考虑:他们心里明白那些信仰纯属虚妄,但仍有意装模作样来蒙骗他人。

他发现自认为正确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大家都自认为正确得很。那些伟人,在他们的时代,相信真理,现在我们可以证明它是错的。那么,我们今天相信的事情会不会和他们过去相信的一样错误呢?

“凡是世人所相信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极其真诚地不予相信,而对凡是自己不甚了然的事物,都深信不疑。”菲利普的一位朋友维克斯这样说道。

怀疑主义也许是一种很好的思想。怀疑一切可以帮助我们看清事实,理性客观地看待事物,不陷入思维定势的偏见。

3关于艺术

大约在19世纪末,艺术正经历着剧烈的变化。旧的艺术模式已经被颠覆,人们正在寻找新的艺术形式和思想。

他认识了一位西班牙作家米格尔。米格尔忍受着贫穷的生活在巴黎写作,但菲利普看了他的手稿后,发现其十分浅薄无聊,他为米格尔呕心沥血的写作却徒劳无功而痛心。他想到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作品里面确实凝聚着天才,还是纯粹在虚掷光阴呢?

这时,另一件事发生了:与自己一起学习绘画的范妮·普莱斯自杀了。在她给菲利普最后一封信上写到:

我已经一连三天没有吃到一口食物了。她是给饥饿活活逼死的。范妮勤学多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可她的画作糟糕至极,到头来白辛苦一场。

但她相信自己有艺术天赋,就像西班牙作家一样。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2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第一次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

而他前进的动力,是一颗永远充满生命激情的心。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求生命的真谛,渴望摆脱束缚,获的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

毛姆认为不是,所以他最终让菲利普放弃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结婚。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3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自传体小说,毛姆之所以写这本书,他给出了答案。

正当我成为了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时,我又开始被过去生活中那些丰富的回忆萦绕了。它们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睡梦里,出现在我散步时、排演中和宴会上,以致成了我很大的精神负担,因此,我想,摆脱它们唯一的办法,是把它们统统写进一部小说里。

小说中事实与虚构紧密交织,小说表达出的感情是毛姆本人的,但发生的事情并不尽是毛姆自己的经历。小说描述了主人公菲利普经历了一系列的困难险阻,挣脱了一个又一个缠绕在他身上的枷锁,最终参透人生意义的故事。

身体的枷锁

菲利普出生时左脚便为畸形。

在父母的保护下,菲利普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和其他孩子一样享受着无忧无虑快乐的童年。父母过世后菲利普寄养在伯父家,随后上学,他走路时一瘸一拐的问题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嘲笑,他们或有意或无意的暗示着他的缺陷。

渐渐的,菲利普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他已经从童年的天真,过渡到因坡脚引起的嘲笑而产生痛苦的自我意识。他求助于上帝,祈求上帝治好他那只畸形脚,为了表示自己的诚心,他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祷告,为了感动上帝,他甚至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并为奇迹发生之日规定了一个日期,然而一切都如往常,他大失所望,放弃了努力。

梦想的枷锁

菲利普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伯父和校长都期望他以全额奖学金考入牛津大学,成为一名牧师,荣耀上帝。此时的菲利普,也希望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侍奉上帝的事业,他等待着那个伟大日子的到来。但在他逐渐了解了牧师枯燥乏味的工作内容以及作为牧师伯父软弱自私的为人后,他放弃了成为一名牧师的梦想。

他要闯出去见世面,他要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

他在伦敦事务所当了一年受人尊重有利可图的特许会计师,又去巴黎学习了两年自己感兴趣的画画。最后,他成为了一名救人于水火的医生。

爱情的枷锁

菲利普与米尔德里德之间复杂的情感纠葛贯穿了小说始末。

一位冷若冰霜名叫米尔德里德的茶馆女招待对菲利普的故意怠慢,惹恼了菲利普内心强烈的自尊心,他想要报复,可她越是冷漠,他越是欲罢不能,菲利普竟然爱上了这个冷漠的女人,但没多久米尔德里德宣布与德国人米勒结婚。

怀孕被抛弃的米尔德里德找到了菲利普,菲利普卸下了之前的恨意,全心全意的接纳她,负责她的吃穿用度,小孩生产下来后,米尔德里德与菲利普的好友私奔。即使到此时,菲利普也仍然原谅了米尔德里德,直至她索欲未果,砸光了菲利普的家当。这几段令菲利普痛苦不堪的经历使他明白了自己对米尔德里德没有爱,只有同情。

人生的枷锁

为什么有这个大千世界,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

菲利普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出了他的答案。

人生毫无意义。地球不过是颗在空间快速运行的星体的卫星,在形成地球这颗行星的某些条件的作用下,生物应运而生了。既然在某些条件的作用下,地球上有了生命的开端,那么,在其他条件的作用下,也将会有生命的终结。人,并不比其他形式的生命意义更重大;人类的出现,并不是造物的顶点,而是自然对环境做出的反应而已。

每个人的一生,都在追寻这一问题的答案,你的人生意义是什么?

“人生的意义只能自己去找,否则答案就毫无意义。”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4

整本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更是作者毛姆心路历程的成长与剖析。从原本固本、虔诚的教徒到最后自由自在的无主义者。

菲利普是幸运的,经历了亲情、爱情、友情、学业、生活的种种变节之后,穿越了现实的苦海,拨开理想的海市蜃楼,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真实的人生,是一种彷徨过后的领悟,是一种激情过后的平淡,是一种不可自拔后的绝望,是一种哗众取宠后的返璞归真,是一种即便人在天涯依然心有挂念的安稳。如开篇书序中所说“生活毫无意义,也不可能变成另一个样子。只能摒弃人生的幻想,挣脱精神上的枷锁,才能成为无所追求、无所迷恋的自由人。”

人生的意义在于现实与理想的博弈与平衡。

自幼就看到大伯迂腐和不适亲情,大伯母唯唯诺诺只能追随着其夫君的步伐一生却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述求,一向无法尝到人间温暖的他来到坎特伯雷公学这样一个小社会,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欺凌、嘲讽、孤僻,让还是个孩子的他异常敏感,渐渐寡言沉默。其中几个人生考验引导着这位年轻人走上了一条并不墨守成规的路。上帝的不可信、友情的背叛、前途的迷茫,都开始引申着菲利普思索自己的未来,走着伯父凯里先生的老路还是追逐不一样的世界。他开始动摇。他的世界观渐渐开始形成,他不想在束缚在宗教的体制里。他想获得自由获得新生。他来到了海德堡,开始明白了人性的多面性,甚至说人生不仅仅是关于一个人的事儿。欧琳教授的古板、迪克罗的一丝不苟、海沃德的文学鉴赏、维克斯的幽默自得,折射出生活的不同阶级、不同背景的形形色色,也开始教会了菲利普些许人情世故,同时也给菲利普开了一扇通往世界的窗。他时刻觉得自己幼稚的可笑,世界宛如一篇充满神奇色彩的旅程待他去征程。他渴望通过增长自己的阅历来练就自己的影响力与感染力。

艺术与人生

世界上只有两件东西使我们的生活值得苟且,这就是爱情和艺术。

巴黎的学画生活是菲利普迷茫人生中一次重要的经历。踌躇满志的他在巴黎这个混沌、声色犬马的艺术之都,对于尚且年轻的他,看清了自己的路。谁说失败不能重来呢,年轻的幸福在于拥有试错的机会与权利。天赋这种东西似乎是人类追求与众不同的或者避重就轻的幌子与借口。菲利普在不顾反对声中毅然决然地来到巴黎寻求自己的艺术生涯。普赖斯的偏执,开始让他明白艺术家这条路只属于翎毛凤角的天才,而这段路又通常不同寻常地艰辛,可悲的是往往也只有后人才能敬仰。大多数人也只能成为二、三流的画师。并不如表面的那么光鲜。在所遇到的人中影响颇深的是克朗肖,克朗肖是一个诗人和翻译者,他是一个有个性的长者。不多言、心中却有一片海。他说“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幽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这对尚处于理想主义的菲利普是一次思想的碰撞。是现实主义对于理想主义的一次强烈的震撼。

伦敦的学医生涯是菲利普收获与经历最多的一段时光。人生就是起起伏伏,永远不知道前方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在这种永远阴晴不定的城市,他碰到了不可自拔的爱情、真切朴实的友情。他的生活丰富了,他不再是一个稚嫩的雏鹰。他经历的一切足以让自己人生的厚度更丰实。缘分,大概就是一种偶然的不期而遇,却在劫难逃。米尔德丽德就是菲利普人生命运中的一个重要的过客。爱慕虚荣、鄙夷粗俗、行为乖张、期许通过婚姻来改变自身命运的人却走入了菲利普的眼里,而且不只一次两次,让这位未尝过爱情滋味的年轻人无法自拔,甚至失去一切。

少年菲利普的烦恼——爱情

美好的爱情应是一种舒适与心灵的安稳和踏实。而米尔德丽德带给菲利普的总是焦心的苦恼、心灵的煎熬。两个人缺乏心灵的交流,生活目标也截然不一致。情感上一切的困难皆来自一方的一厢情愿和一方的无谓无知。两方的身份、家庭、阅历、追求的不平等造就了这两个年轻人的距离以及关系的岌岌可危。溘然越走越远。只要一旦有任何外部力量的干扰,这段关系就必然会竭尽。也许是执着也许是人性的善良,使得菲利普一次次地将米尔德丽德从人生的悬崖边缘解救过来,但是换来的仅仅是一句“你是我见过最真实的绅士。”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也许受惠者知恩图报的心情要远比施惠者给予奉献的爱心来得淡薄的多。我一直认为施比受重要,但是面对一次次受到伤害的困境,为什么不学会放下。最适合的情侣应该是“她之所以喜欢他,最重要的还是他还是他。”反之亦然。这种两两相惜、相识才能走进彼此的生活与心灵。亦舒曾说最稳定的夫妻应该是从朋友演变而来。现在想来也不无道理。从米尔德丽德与诺拉的对比中,我开始思考喜欢和爱的区别。所谓的爱,是一种情有独钟;而喜欢,则是一种泛泛的选择。这多么可悲。我喜欢诺拉的性格,善解人意、有内涵、宽厚、可爱与幽默。当知道菲利普的心已经飘到米尔德丽德时,即便是伤心,但也懂得潇洒地转身。这是一种智慧。她有这样的一种自信“我一生中碰到一种人,他们能从生活经历中学习些东西,这种人寥寥无几,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也许,it’s about time吧。因为在菲利普心中去爱远比被爱重要吧。

爱情之苦,不偏不倚,是上天对于每个人的考验。亦舒说“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债。”一边是求而不得,一边是得而不惜。是什么在作祟,也许是那份执着。

可是在经历过后,往往嫌恶之情又袭上心头。

人生的格局

克朗肖之殁、海沃德的离开、劳森的疏远,这些年轻时的朋友故事让菲利普开始思索着人生的意义。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人一生中所作的努力同其最后结局显得多么不相称啊。人们却要为年轻时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付出饱尝幻灭之苦的惨重代价。痛苦、疾病和不幸,重重地压在人生这杆天平的一侧,把它压倾斜了。”他也认为“人生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什么是格局呢?“一个人可以从那宽阔无限的生活长河(这是一汪无源之水,奔腾不息,却不汇入大海)中掬起几滴不同的水,拼凑成那种格局,从而使自己心满意足。有一种格局,最明显、最完美无缺,同时也最漂亮动人。这种格局是: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渐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为挣片面包而含辛茹苦,最终蹬腿弃世而去。”

人生的意义何在?每个人都需要自己去寻找答案。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5

《人生的枷锁》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自传题小说,这本书基本上写的是毛姆30岁之前的故事。

毛姆在《人生的枷锁》中并没有明确给出枷锁的定义。他通过主人公菲利普的经历和菲利普遇见的每一个人,全方位引导我们去思考"人生的枷锁"到底是什么。

我们可以说,让毛姆被重重枷锁束缚的,是那个特出的时代。推而广之,我们每个人都会落下时代的烙印,尤其是我们遇到今天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时代飞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各种新思想不断涌现。思想保守固执,头脑不开放,内心不容纳就会被时代淘汰。紧跟时代发展就要头脑开放,学习新知识,容纳新观念,接受新事物,这是历史的必然。其实人的最本质的进步莫过于思想观念的进步,最大的解放莫过于思想观念的解放,最彻底的革命莫过于思想观念的革命。我们常常被一些条条框框给框住了,它阻碍了我们前行的脚步。

科学证明,生理成熟三十年,心智成熟无止境,人类的潜能是无限的。人人进化,人类进化,这是一种伟大的力量,是赋予人类的特殊意义,也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最大区别。人未定型,并将继续发展。

小说也谈到了人生毫无意义,这只是一种感叹而已。人本身生存就有他的特殊意义。存在即合理,合理就有意义。人生的意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解释。价值观不同,人生的意义也不相同,人生的意义是人类自己赋予的。人类要生存和发展,离不开人类思考、创造、生产的方式,因此人生的意义应该是创造价值,这才是正确的人生观。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厌恶劳动,贪图享受,损人利己,那只能走向灭亡。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6

人生是毫无意义的,生活不好也不坏,只有赤裸裸的事实,理解了这一点,就觉得现实的残忍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既然生活本没有让人幸福的意义,那么尘世也就无所谓残忍,生老病死,生离死别都是人生的常态。

我曾经一遍一遍地问自己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从小我们被教育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能光耀门楣最好能名垂青史的人,可是长大后才发现芸芸众生都是平凡的,只不过是社会这台复杂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没有人是不可取代。我觉得迷惘困惑,无力感充塞心间,社会并不根据书本上的理论来运转,相反很多地方是完全相悖,好人并不一定有好报,坏人反而很吃香,这个世界以一种扭曲畸形的模样展现在理想主义者面前,让人从头凉到脚。那时我从没怀疑过自己对世界和社会的认知是有问题。那时我在这个与书本完全不一样的社会撞得头破血流,灵魂如同被人攥在手心的小鸟,苦苦挣扎。

我生活在自己的幻梦里,而越沉浸在幻想里现实就越让人痛苦。但是感谢上苍,毛姆让我醍醐灌顶,生活不好也不坏,就像四季的流转,不以任何人的意愿而转移。

毛姆怎么能把少年时期的偏激敏感多情写得那么入木三分,青年时期的迷惘,挫败和情欲刻画得深入骨髓。我从菲利普的前半生看得自己的影子,但我并没有菲利普那么幸运拥有试错的机会,在碰壁和挫折中认清自己的优缺点,找到自己真心热爱的事业。我只能按照社会安排好的轨道循规蹈矩地走着,不敢出一丝一毫的差错,因为在中国普通人的命运是极其脆弱,脆弱到稍微偏离点轨道就有可能跌入万丈深渊。人是生而不自由,中国人尤其不自由,我们生活在一张网中,生活在重重枷锁中。

人生的枷锁是什么?对菲利普或毛姆而言,是宗教,是道德,是情欲,是金钱,是追求幸福的渴望。可是当他自以为把枷锁统统摆脱时,心里却不觉得快乐,只觉得怅然,仿佛大海中的航船失去了行进的方向。他放弃道德,却保有良知,以为脱离情欲,却不能摆脱依恋,舍弃幸福却依然渴望温暖。枷锁虽是桎梏,却同时也是身体和灵魂的保障。

假若人生就像毛姆说的是一条地毯,经历的任何事情都会成为地毯上的图案,而当地毯完成时也就是消亡之时,这件艺术品曾经存在过这一事实只有当事人知道,这是多么浪漫主义的想法。我们的痛苦烦恼悲伤欢乐都在塑造我们的人生,我们在书写自己的人生之书。

虽然生活既不好也不坏,枷锁无处不在,但大自然是好的,美景有治愈人心的力量。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7

那天他被女佣抱着,送到母亲怀中,接受母亲温柔的爱抚。他是她的孩子,先天残疾,自幼丧父。

不久,他连这点温暖都彻底失去了。

而在之后,遭受苦难时,他常安慰自己,这不过是一场漫长的梦,醒来后,说不定自己仍在母亲怀中呢。

但,这也是虚无的呢,他的幻想本身,就是一场待醒的梦。

菲利普。跟着他,缓缓步入他的世界。

这个并不擅长表露情感的人啊,偏偏如此爱逞强。明明那么想得到别人施与的爱,他也尽自己所能地付出了,可偏偏,得不到。

父母双亡后,他被大伯抚养。威廉大伯是个牧师,却对任何人都冷酷无情。因为跛足,他受尽奚落嘲笑,甚至挨揍。在他的大伯的影响下,菲利普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上帝身上。他无比虔诚地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能治愈他的残疾。为此,他不惜光着身子睡在地板上,渴求上帝的怜悯——信念能移山,对万能的上帝来说,这个小小的请求应该很容易实现吧?可这一切最终化为泡影。苦与痛,泪与笑,一遍遍在菲利普幼小的心中缠绕着。他只是期盼着能实现这个愿望,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他向大伯请教,为何诚心向上帝请求某种事情却未能实现,大伯却说:“这只能说明你的心还不够诚。”

他隐约觉得,或许,谁也无法心诚到足以挨近上帝。就像女仆讲过的,只要在小鸟尾巴上撒盐就能将它逮住的故事一样。他头一次感受到了宗教的虚妄。而在之后的经历中,他越来越深地察觉到了这一点,因此,他暂缓去牛津深造,选择前去德国学习。

这是探索的开始。于他,世界充满了新奇,正等着他启程。

可是,在命运这条船上,面对阵阵涌来的波浪,人们总是无处可逃。

菲利普的法语教师,日内瓦的公民迪克罗先生,早年为了“自由”到处奔走。他曾是一位有理想的青年,战斗、下狱、放逐……直到最后,他“被疾病、饥饿、衰老而压垮了”,终于发现“自己一生孜孜以求的目标原来并不值得探求”,他精疲力竭,理想尽遭破灭,只得靠给穷学生授课苟延残喘,静静等待死亡。

在巴黎学习美术的菲利普认识了穷学生范妮·普赖斯。她热爱艺术,却偏偏没有绘画才能。在得不到家人援助、山穷水尽之后的她只得带着未完成的艺术梦悬梁自尽。

放弃成为牧师,当会计师助理,前去巴黎学习美术,开始学医……父母有限的遗产无法支撑他的梦,而爱情却渐渐开始萌芽。菲利普爱上了一家点心店里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她或许不是菲利普的第一个女人,却绝对是他最爱的一个。

可是,他得不到她的爱。

他并不是一个甘于示弱的人。骄傲的他将自己的语言化为毒箭,射向那个冷漠无礼、粗俗至极却偏偏为自己所爱的人。可是她毫发无损,因为不在意。可他,却更加痛苦。

米尔德丽德为着自己的虚荣心,嫁给了她所认为的、能使她过上好日子的人,却被无情抛弃。她怀着孕回到菲利普身边,又和他的朋友一同背叛了他。再度被玩弄后,衣食无着的她只得从事那种最为古老的行业。菲利普因同情接纳了她,但她始终不能理解他的好意,认为他的目的不过是欲望支使罢了。和菲利普的矛盾激化后,她像泼妇一样大闹了一番,最终仍以卖笑为生,“淹没在伦敦茫茫的人海之中”。

菲利普在探索人生的道路中跌得头破血流。他为了虚幻的爱荒废学业,耗费金钱;投资股票失败,沦落为服装店里的顾客招待员。因为一次意外,他开始重新打量自己的生活,以怜悯和饶恕的心看那些使自己痛苦的人。他明白了,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他最终摆脱了情欲纠缠,勇敢地面对责任,得到了自己的爱,有了一个美满的结局。

重重枷锁,不仅束缚了曾经的菲利普,也束缚了那些庸庸碌碌的人们。他们在这个一切都逐渐解体的社会环境下,感染了“爱金钱、讲虚荣”的社会风气,对一切,甚至包括自己,都已不再关心。他们只能被命运所玩弄,盲目地追求那些自己都不知道是对是错的东西。

作者着重将苦难与悲哀,一一呈现在读者的脑海中,却没有点明如何挣脱人生的枷锁,摆脱自己对自己的桎梏。其实,人世间的深重苦难,大多都由社会环境造成。如何进行社会制度的变革,彻底改变社会环境,才能阻止不幸之事的发生,使人们不再沉沦,不再身不由己。

挣脱人生的枷锁,于自身而言,摆脱不幸的方法,就是让自己拥有一颗纯净的心和坚定的信念。只要有了纯净的心,就能学会怜悯,学会饶恕,学会依靠自己寻找幸福;而有了坚定的信念,就不会为他人所动摇,能坚持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只有摒弃一切虚无的幻梦,彻底挣脱人生的枷锁,我们才能使自己的心至清至净,成为真正的自由人。

那天他。。。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8

《人生的枷锁》是英国现代著名作家毛姆的作品,小说着重描写菲利普如何挣脱宗教和市民习俗这两条禁锢人类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中寻找人生的意义。

主人公菲利普自幼父母双亡,天生跛脚,由伯父收养。伯父是当地有名的牧师,也非常疼爱菲利普,因此菲利普在浸透着崇教气息的环境中长大,很早就切身体会到了崇教的虚伪。他热爱生活,喜欢思考,并以读书作为毕生最大的嗜好。他上学时因为跛脚被嘲笑,而后把自己孤立起来,长大后坚决放弃崇教,一心寻找一套人生哲学体系。他本着一颗思考和探索的心先后从事会计和绘画,最后选择从医,在这同时,他的爱情也先后经历磨难,最后找到让自己内心安顿和幸福的人。

菲利普身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的自省精神和对生活的热爱。这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这种精神来源于他的天生残疾。因为身体的.缺陷,让他经历痛苦,而人只有经历痛苦才能意识到自我的存在。身体的缺陷和限制,天然地为他抵御了一些外在诱惑,增加了他对人生精神问题的思考能力,即自省精神。也因为残疾对他生命的限制,使他想要去拥有更美的生命,去看更广阔的世界,这便是他对生活的热爱。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精神来源于他对书籍的热爱。菲利普养成了世上给人以最大乐趣的习惯——博览群书的习惯。从书中,他看到不同的人和事,他不断剖析书中的世界,同时也在不断剖析自己和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便使他具有自省精神。在书中他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逃避人生忧患苦难的庇护所,给他心灵的慰藉,从而使他保持对生活的热爱。

因为有这种自省精神和对生活的热爱才能使菲利普不断从经历的事情中汲取教训,不断自剖自新,并始终前行,坚持探索,渴望脱去人生的枷锁来获得真正的自由,故这种自省精神和对生活的热爱是挣脱人生枷锁的基础。

而人生的枷锁究竟是什么?又要如何去挣脱它获得真正的自由?

综上所述,人生的枷锁就是生理的残疾,艺术天赋的缺失,经济上的不够独立,情欲的纠结和宗教的束缚……上帝在赋予人类自由的同时,又给我们套上了无形的枷锁,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了感情,最大的困扰也是拥有了感情,爱、恨、情、仇无疑都是人生的枷锁。

菲利普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真正的自由又是怎样的呢?是子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在菲利普看来,不是的,他最后放弃象征着自由的西班牙旅行计划而选择了婚姻。因此,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承受的重量。

既然人生的枷锁不可能完全挣脱,那我们该去追寻什么?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我们该去追寻什么?是那样一套人生哲学或生活法则吗?不是的,生活不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比如牛奶打翻了,因为宇宙间一切力量都一心想要把它打翻,我们无力抵抗。于是那样一套人生哲学在紧要关并没有什么作用,他像是一台被环境和个性驱动的机器,为了奔波而奔波。

我们该去追寻生命的真谛。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菲利普提出“人生的意义就是毫无意义”世间万物,难逃一死,一切皆空,假如生活是毫无意义的,世间就无残酷可言,我们所做的或尚未做的都无关紧要。失败不必介怀,成功也等于零。而当人真正参悟到这个层面的人生无意义的时候,他便挣脱了大部分枷锁,于是他的人生便又有点意义了。正如书中所说的“波斯地毯”的奥秘,织工精心编织图案时并不出于某种目的,只是想满足其美感的快乐罢了。人生也不过是一种图案而已,从自己的生活,行为、情感和思想的五花八门的事件中织出漂亮的图案,人生中的快乐和痛苦一样微不足道,被编织进这图案里。于是生活本身就是最美的图案。

我们从小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希望自己在生活中有所获得,能赋予生活更精彩的内容,我们总以为这样,叫做有意义的人生。可悖论的就是,这些,恰恰是我们自己装上的枷锁。就像菲莉普去巴黎学习绘画,艺术家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而学画的意义在于,他不知不觉中培养了美感,他比以前更能领悟美,创造美。因此,对我们来说,我们的目标,我们的成绩,这些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它们的意义在于,这些东西可以做为路杖让我们对生命的本真有所感悟,在如同在大海的生活中激起感情的涟漪。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9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即使死了也要干干净净,美丽动人,没有回头的可能,仿佛那还是一种洁癖,还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文字来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自由,那些冰冷而浩瀚的文字就像大海。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太难了,即使他没有被世界改变,也几乎不可能。只有坚持他不会放弃的最后一点——不管怎样——与世界谈判,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这些枷锁包含着太多的骄傲而无法放弃,自以为是的纯洁,叛逆的爱,无法理解的自由,以及最终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

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春天,是纪念逝者的最好季节,我都会想起那些过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

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

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会有结果,相信生活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拥有更美好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的自由。这些人相信说起来很热,但在最深处却很冷。

最美的东西都是冰冷的,带着沉闷的痛苦,但它们往往是琐碎的、庸俗的、生活化的,虽然常常被人鄙视,却炙手可热。讽刺的是,这些热的东西被冷淡的追随者称为生活的理想。

生活的枷锁是如何打开的,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于书中的主人公来说,是时候,是时候给他一个有预谋的崩溃,一个没有祝福的新开始。他最终放弃了追求,放弃了信仰,更重要的是放弃了敏感。相信它,如果你真的不想要,敏感的东西随时都可能丢失。

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为什么要用你所有的心力去抓住情绪的微小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自满。

于我来说,开锁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

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

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想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直截了当,不作为,不夸张。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

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金锁记读书笔记(范本十三篇)


在阅读完作品这本书之后,作者的文笔让我折服。 读后感是对阅读内容的个人理解和感受,针对此话题编辑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完整的“金锁记读书笔记”,希望您能对本文的内容有所思考!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金锁记》500字读书笔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500字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书笔记500字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书笔记500字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毒品,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毒品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毒品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毒品?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毫无疑问,张爱玲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有才华的女作家之一,13岁时便在校刊发表小说,但真正使她崭露头角的作品,是在1943年在上海发表的《沉香屑第一炉香》。此后,她的诸多重要的作品相继发表,使她成为沦陷区最走红的作家。张爱玲出生于世家,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这使她的创作迥异于当时锋芒凌厉的左派作家,而近于古典式的冷静沉着的特征,语言也更加纯粹。同时,大量近乎精致的心理描写,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局限,将人物的特征从里到外得以的彻底呈现,加之她创作主题的悲情色彩,因此评论者也常说她“不动声色地揭开人物血淋淋的伤口”。

在选择推荐她的作品时,我一直在《金锁记》和《秧歌》之间犹豫。前者是她在沦陷区时的作品,写法结合了中西方小说各自的特长,在叙事方法和风格上承袭中国旧小说路子,而心理方面则有明显西洋小说的特征。著名文学评论家夏志清教授,在他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将其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秧歌》的创作则在张爱玲离开大陆以后,这部用英文创作的小说,放弃了以往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叙事方式,风格和题材也都发生了改变,不再局限于布尔乔亚生活的上海,而延伸到了乡村。这显然与共产主义席卷中国大陆有关,而评论者也乐于解读其中的政治远见,并给予高度的评价。然而,尽管《秧歌》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作品,但就创作风格和中文语言的应用,《金锁记》无疑更具有代表意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5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6

初次读《金锁记》是在高二。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的《张爱玲选集》上读到这篇文章的,当时只觉得主人公曹七巧在自己已经走过悲凉的一生后,又病态般的破坏儿女的幸福的做法实在荒诞、可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当时对这句话并不懂得,只是觉得作者写得很深刻,如今读来,似乎对七巧没有太过世故的眼光,却深深感到一种悲凉。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偌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分却出身低微,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以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及自己丫环的蔑视和冷落,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就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癫癫,别人也就更加看不起她。只有他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己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

表面上面,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妇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和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除了生活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最基本的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季泽和儿子。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里爱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己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在家里却不敢造次,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过她,向她表白,但她觉得,季泽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于是将她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失去了这次赢得爱情的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那么多所获得的财产,便成了她生命中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和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财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人生是可悲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而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都摘不掉了。

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侧面描写很有特色,受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小说一开始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交代清楚。在下人口中,道出七巧的出身,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微地位。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做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情况、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着实令我惊叹。

其实这种侧面描写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很广,最妙的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他的印象是“直觉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物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巧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去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到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7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张爱玲挣扎在现代和传统之间,那无奈、无可归依之感,深深地渗入她的骨子里。时代带给她幻想的破灭,人生的虚无,使她内心有一种对“人世苍凉”的焦灼,对游离于末日的恐惧。这种感觉直接投射到她所创作的女性身上,她营造出人间悲剧在废墟上上演,等到曲终人散,留下无尽遗憾与旷古悲凉。“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这蝴蝶般的一生的总结,也如同曹七巧的命运——历经洪流,折翅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8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9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0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1

《金锁记》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2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那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以往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我的原则:“不惹自我家里人”。之后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终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明白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之后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我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我的女儿走上自我以往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此刻,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证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明白而已。

常常觉得自我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我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可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我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我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明白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必须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3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书笔记(精华6篇)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来说,我们需要把自己教育实践中的见闻感受记下来,而教育笔记有益于学生可以更好地接受新知识。作为一名教师,写教育笔记需要注意哪些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金锁记读书笔记(精华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1)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形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关于七巧我开端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终究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关于她的遭受也会发生怜惜。故事的结束写到七巧心想她其时假如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成衣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诚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心里的歪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桎梏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而且都死的凄惨。让自己的女儿失掉美好,终究走向蜕化。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仁慈温顺的传统中国女子,尽管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由于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连续的凄惨剧。从中一个细节能够看出她的仁慈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要挟,她都没有畏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要挟她时,她畏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只会告知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抵挡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仍然往来,仅仅从从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发生了改变开端对长安喜欢,从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成婚仅仅由于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由于他从前被新派女子扔掉。深受冲击罢了。因而想找个传统女子。关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或许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主意了。有的仅仅缄默沉静。当他面临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睇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尘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罢了。长安要得到真实的爱又谈何简略。当七巧身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凄惨剧收场。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2)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我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感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完美。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我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完美的感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感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完美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我女儿的儿女的感情杯具,自我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我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我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终也没能认清自我,她也许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可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我人生的悲凉与荒诞,可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可是,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仅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明白儿女们恨她。其实她早就明白。其实她都明白。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我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我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我身边,觉得仅有自我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当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完美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完美,以往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我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完美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我后悔的人。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3)

《金锁记》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4)

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小说很短,但读完的心境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

小说的开始,经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景交代了。其中女主人二奶奶——曹七巧的形象也出此刻眼前。“来自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病怏怏的丈夫并且在姜家也没有什么地位”。

似乎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杯具。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能够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最终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能够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我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似乎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我的儿女都恨毒了她。

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我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我以往经历过的那些。可七巧或许曾将这样想过,只是慢慢地一切又恢复到了原先的轨迹。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6)

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写了一个只有名分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半生,不同于很多言情小说或肥皂剧里的“玛丽苏”,《金锁记》的主人公曹七巧既是封建社会的被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作者娴熟的写作手法与故事的悲凉凄怆同样令人感慨,张爱玲没有放很多笔墨在对她的直接描写上,开端即写了两个丫鬟背地里对她的牢骚和谩骂,地位的轻贱可以想见,寥寥四五千字,便把七巧嫁给一个软骨病人当上姜公馆二奶奶的事以及她越来越扭曲的性格交代得一清二楚,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有丝丝苍凉藏匿在文中的各个角落里,渗在主人公锈迹斑斑的心路历程里,让人哑然。

不同于《倾城之恋》的浪漫唯美,它对人性的剖析更加发人深省,评论家傅雷曾经点评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最完美之作,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评论家夏志清甚至给出“《金锁记》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赞誉。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他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从性质上讲,这是一部控诉旧社会的文学作品,但纵然封建社会是导致七巧悲惨命运的主要原因,却也是她自作自受。

她并不是没有机会获得一份真情。

在她分得家产后,她丈夫的弟弟向她表明了心意,七巧本也是喜欢他的,却因为猜疑他是为了拿他的钱,而把他撵走了。原文里这样写:“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她渴望真情,但更愿意做钱财的附庸。情感上的空缺,让她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命运对不起她,她就要报复到儿女身上,逼死了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终让七巧沦为金锁的囚徒三十年。

旧社会的毒瘤固然可怕,但孤独一生何尝不是以怨报怨种下的因?故事的结局是曹七巧在悔恨中死去,她的故事真正结束了吗?一切都没有结束,如今的社会就是它的续篇。

许多人心里都有个曹七巧,这个曹七巧或大或小,或深或重地植入人的灵魂,禁锢人内心深处清澈的泓流。“人若打我一拳,我必还他十拳。”“所有人靠近我是为了榨取我的利益”,这样的思想有如凶猛的毒蛇紧紧缠绕我们的心灵,给心扉上了最牢靠的桎梏,给价值观压迫扭曲得不成人形。如果每个人都想曹七巧那样活着,那会怎样呢?这又让我想起小说的一个环节,曹七巧的各种行径,让她女儿的情感受到了巨大创伤,她的女儿万念俱灰,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举止言谈越来越像七巧。这便是“恶”的传递吧,命运对你不公,你也要祸害其他人,而其他人也成了祸害人的人。

我不禁感叹,如果七巧不是以怨报怨,而是以德报怨,也许别人会帮她挣脱心灵的“黄金枷锁”也说不定,金钱上的满足是弥补不了心灵的空虚的,你对别人善良,别人亦会对你善良,就让我们别再犯疑心病,不要等得年华不再时才后悔莫及,人生只有一次,总要抱有真诚善良的心才不枉来世一遭啊!

金锁记读书笔记


讨论与“金锁记读书笔记”相关的话题是本文的主要内容。书中自有黄金屋,细细品味作者的作品,您一定能从中体会到什么。 阅读之后,我想把我的想法用文字表达出来。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屋外天色阴郁。

屋内也没有色彩,灰暗的天空将郁郁的气息塞入屋子里,穿着21世纪的衣服,支着头趴在窗台上,疲倦的样子,面向窗外,于是风冷冷地穿越发丝的间隙。想着40年代的微笑,天空中已寻找不到那样昏黄的月光,如今的上海已看不到当年的月亮了。

第一次读《金锁记》,还不太懂它的意思,在张爱玲所营造的压抑气氛中,只是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深触动着,为那样凄惨的命运叹息着。现在再读它,七巧生活在昏暗的屋檐下,那凄惨的声音仍在耳边回旋。她的一生就这样嫁给了悲哀,嫁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体。

然而,《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戴着黄金枷锁,劈杀了自己,劈杀了自己的骨肉,成了殉葬品,也拉上了不少陪葬品。一部《金锁记》,一部枷锁记,人性的枷锁总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

在《金锁记》中张爱玲描写了“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的一个湿晕,像朵云轩信上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对乌云中的月亮她又写道:“隔着玻璃窗望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对下弦月她这样形容:“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她眼中的如此完美却带着一点遗憾,也许这才是真正的perfect。”

张爱玲的一生如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苍凉而捉摸不定。她用她独特的笔调,写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残缺的人生,却是对人物,对生命无限的豁达。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写了一个只有名分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半生,不同于很多言情小说或肥皂剧里的“玛丽苏”,《金锁记》的主人公曹七巧既是封建社会的被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作者娴熟的写作手法与故事的悲凉凄怆同样令人感慨,张爱玲没有放很多笔墨在对她的直接描写上,开端即写了两个丫鬟背地里对她的牢骚和谩骂,地位的轻贱可以想见,寥寥四五千字,便把七巧嫁给一个软骨病人当上姜公馆二奶奶的事以及她越来越扭曲的性格交代得一清二楚,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有丝丝苍凉藏匿在文中的各个角落里,渗在主人公锈迹斑斑的心路历程里,让人哑然。

不同于《倾城之恋》的浪漫唯美,它对人性的剖析更加发人深省,评论家傅雷曾经点评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最完美之作,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评论家夏志清甚至给出“《金锁记》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赞誉。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他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从性质上讲,这是一部控诉旧社会的文学作品,但纵然封建社会是导致七巧悲惨命运的主要原因,却也是她自作自受。

她并不是没有机会获得一份真情。

在她分得家产后,她丈夫的弟弟向她表明了心意,七巧本也是喜欢他的,却因为猜疑他是为了拿他的钱,而把他撵走了。原文里这样写:“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她渴望真情,但更愿意做钱财的附庸。情感上的空缺,让她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命运对不起她,她就要报复到儿女身上,逼死了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终让七巧沦为金锁的囚徒三十年。

旧社会的毒瘤固然可怕,但孤独一生何尝不是以怨报怨种下的因?故事的结局是曹七巧在悔恨中死去,她的故事真正结束了吗?一切都没有结束,如今的社会就是它的续篇。

许多人心里都有个曹七巧,这个曹七巧或大或小,或深或重地植入人的灵魂,禁锢人内心深处清澈的泓流。“人若打我一拳,我必还他十拳。”“所有人靠近我是为了榨取我的利益”,这样的思想有如凶猛的毒蛇紧紧缠绕我们的心灵,给心扉上了最牢靠的桎梏,给价值观压迫扭曲得不成人形。如果每个人都想曹七巧那样活着,那会怎样呢?这又让我想起小说的一个环节,曹七巧的各种行径,让她女儿的情感受到了巨大创伤,她的女儿万念俱灰,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举止言谈越来越像七巧。这便是“恶”的传递吧,命运对你不公,你也要祸害其他人,而其他人也成了祸害人的人。

我不禁感叹,如果七巧不是以怨报怨,而是以德报怨,也许别人会帮她挣脱心灵的“黄金枷锁”也说不定,金钱上的满足是弥补不了心灵的空虚的,你对别人善良,别人亦会对你善良,就让我们别再犯疑心病,不要等得年华不再时才后悔莫及,人生只有一次,总要抱有真诚善良的心才不枉来世一遭啊!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金锁记》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5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那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以往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我的原则:“不惹自我家里人”。之后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终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明白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之后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我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我的女儿走上自我以往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此刻,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证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明白而已。

常常觉得自我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我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可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我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我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明白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必须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十篇


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包括哪些内容呢?当我们阅读完作品后,一起讨论时会变得更加自信。 读书经历可以增加我们的语文素养,读后感为我们记录留下了踪迹,欢迎来到本篇文章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今天为您整理的是“金锁记读书笔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我钟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书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钟爱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资料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正因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兄弟姐妹。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兄弟姐妹。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好退缩,要勇于去应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发奋,就会成功。咱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此刻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知道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咱们要向动物们领悟,见到需要帮忙的人要去帮忙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资料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钟爱这本书。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七巧之殇——《金锁记》读后感800字: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金锁记》的开头这样写到,故事写的是曹七巧的一生。七巧,一个身处下层社会麻油店家的女儿,被自己的哥哥因为利益嫁入了豪门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在那样一个豪门大族里,婆婆,妯娌都是名门的大家闺秀,而七巧麻油店女儿的身份,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真正融入她们之中的,就连下人丫鬟们也在背地里议论她。

“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在一个人的一生的时间里,三十年是多么的宝贵,做姑娘时候七巧是泼辣直爽的,身上带着青春的明媚。她上街买菜,收拾得齐整干净,那时喜欢她的人有“肉铺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沈裁缝的儿子”,七巧若是嫁给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过一种普通的生活,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命运。可是她的命运从她嫁入豪门起,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三十年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抑把她彻底变成了“毛骨悚然的疯子”。

“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读后感·七巧表面上看是疼爱自己的一双儿女,其实骨子里是自私与控制,她挑唆儿子吸烟,打听儿子儿媳之间的秘密,阻拦女儿的婚事,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变态的疯狂。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故事的结尾作者写到“完不了”,这黄金的枷锁还会在别的人身上戴着,只要有人,就会有这样的故事。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走完了她痛苦悲剧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不知道七巧的眼泪是在悔恨,还是呐喊。只是,当时的月亮再也回不去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那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以往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我的原则:“不惹自我家里人”。之后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终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明白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之后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我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我的女儿走上自我以往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此刻,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证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明白而已。

常常觉得自我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我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可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我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我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明白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必须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5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6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一种心碎碎的感觉,像被一种东西割裂着,痛,却无法抗拒?心便被她俘虏了。在她的笔下,一切的人物皆是那样在细细的、碎碎的、在不够充分的阳光下生活着,为了生活,他们被迫牺牲了甚至是女人最致命的东西。

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看着她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了赌注,嫁给了残疾的二少爷,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她把这一切作为她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是,她到最后终于是垮了,她被她自己扭曲了的人性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她把翡翠镯子撸到胳肢窝处,有时候曾经想,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浑圆的胳膊。”每每读它,我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忍,有些痛楚,有些泪痕。

然而,这还不够,到最后,还搭上了她的一双儿女,长白和长安。可怜的长安,在看到“有人看见她在街上买袜子,钱是她自己挣的,当然,是从男人的兜里来的”时,我几乎愤怒了,这是长安的错,还是七巧儿的错呢?

有时侯,真想找她去理论一番,为什么,在你那样柔美的笔端,却非要那些原本可爱的女子,走那样艰难而泥泞的道路,接受那样悲惨而痛苦的命运,而我们自己,却只能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般的品味她们艰难的人生之旅?同时却又因了她们而使人泪落如雨?

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变态,即使有,也不至病入膏肓,扯上那么多的人替她殉葬。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可怕的报复!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变成了丑史,血泪变成了罪状;还有什么更悲惨的?

我好象一直也想不明白,像张爱玲这样的一直做到了文坛金字塔的顶端,一出道便注定风华绝代的一代才女,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哀愁,要寄予这人间各色女子,使她们在不太理想的环境里为自己的命运抗挣着,和自己感情世界里的另一个自我斗争着,同时又唉痛,流泪,被逼无奈,到最后混混恶恶,窒息而死?

我想起了张爱玲自己,她和胡兰成、和赖雅,仿佛都是天不隧人愿??赖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写大量的剧本,挣取巨额的稿费,然后周游列国,等到钱花光了,再去挣,挣上了,再花?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径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7

七巧之殇——《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

文\素儿。七巧,乍看之下,以为取七窍玲珑之意,细读之下,气得跳脚,真真一窍也不通,白白占了灵气逼人的七月。七月七,来乞巧。估计是当时不够虔诚,所以如此愚钝,委实让人好气、好笑又觉得可怜。七巧,七巧,实在是七不巧。

一不巧,选择命运又抱怨命运。嫁给二爷,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曹家当时开着麻油铺,二爷又有病,即便父兄贪慕钱财,也不至于将亲人推入火坑,想来她是有那么几分愿意。既愿意,嫁入豪门后又百般抱怨,难为的怕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人必自侮,而人侮之。自轻自贱起来,怨不得下人都瞧她不起,在背后偷偷编排她。

二不巧,插手云泽婚姻,徒招怨恨。甫一露面,就失了分寸感,跑去老太太跟前说长道短,身为娘家人要婆家赶紧来接人,搞得好脾气的云泽也没好气,捶胸顿足,姑嫂失和。那个时代,姑娘在家里的地位,是要远远高于媳妇的,得罪比自己更有话语权的人,实为不慧。

三不巧,专捡痛处,得罪兰仙。兰仙与七巧一样,同是媳妇,本想跟新来的人套套近乎,使她不那么厌烦自己,却说着说着直中人家的伤心事。嫉妒着她的姻缘,捶着捻着,直到好修养的兰仙受不了,崴了指甲,不快而去。

四不巧,招惹季泽,连花花公子都唯恐避之不及。太过苦闷,诉诉苦倒也情有可原,自己轻佻,又由着小叔子轻薄自己,似乎想要找一点温暖,却又走了弯路,在名节很重要的年代,委实让人觉得可悲可叹。

五不巧,约束不了娘家人,更增轻贱。哥哥来一趟,家里边丢了不少东西,使得整个大家族怀疑他们手脚不干净,本来小门小户,就已经足够让豪门瞧不上,再加上品行有失,使得老太太纵使听说他们到访,连个台阶都没有给,索性当做没听到,不闻不问了。

六不巧,长白婚姻,指手画脚。估计亘古未闻,新婚不久给自己烧一晚上的烟,作为婆婆,问自己儿子一些闺中秘闻,编排儿媳妇,实在是让人觉得难堪。难道自己没有享受到的,别人也要被剥夺享受的权利?

七不巧,长安婚事,横生枝节。病痛时,给女儿抽大烟;在女儿跟童先生渐入佳境时,又亲口造女儿的谣,使得长安不得已跟童先生分离,放弃戒大烟,不再抵抗,继续生活在母亲的愁云惨淡中,使人非常怀疑可是亲生?可是真心地爱自己的孩子?

凡上种种,归根结底,七巧委实不巧,非但没有调整好自己,享受至少原本富足的生活,反而把悲剧进一步蔓延,拉着这么多人给她殉葬,大有鱼死网破的架势,哪怕是亲生的儿女,亦不能幸免。不禁使我想起“垃圾人”定律:我不幸,周围人也不许幸;毁灭自己,周围人也一起毁灭。读后感·于他,玉石俱焚,有人陪葬总是好的;于周围人,却是大大不幸了。倘可以躲开,尽快躲开;倘躲不开,又感化不了,尽量的不要受其影响。不然,就是悲剧的一生了。

曹七巧的悲剧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困囿于三尺围墙,未曾见过远方,我辈视野宽广,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眼界不同,包罗万象,尽可以将苦闷的心情生发出来,寄情山水,饱览群书,自我疏解,自我消化。

愿你我都做一个光源,即使逆着风,即使淋着雨,也依然能用胸中的一点光,照亮自己前行的路,温暖身边的人,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或许,我们会成为别人生活下去的原动力,何乐而不为之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8

范文一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范文二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9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我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感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完美。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我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完美的感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感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完美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我女儿的儿女的感情杯具,自我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我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我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终也没能认清自我,她也许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可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我人生的悲凉与荒诞,可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可是,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仅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明白儿女们恨她。其实她早就明白。其实她都明白。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我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我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我身边,觉得仅有自我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当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完美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完美,以往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我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完美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我后悔的人。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0

初次读《金锁记》是在高二。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的《张爱玲选集》上读到这篇文章的,当时只觉得主人公曹七巧在自己已经走过悲凉的一生后,又病态般的破坏儿女的幸福的做法实在荒诞、可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当时对这句话并不懂得,只是觉得作者写得很深刻,如今读来,似乎对七巧没有太过世故的眼光,却深深感到一种悲凉。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偌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分却出身低微,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以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及自己丫环的蔑视和冷落,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就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癫癫,别人也就更加看不起她。只有他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己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

表面上面,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妇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和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除了生活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最基本的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季泽和儿子。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里爱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己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在家里却不敢造次,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过她,向她表白,但她觉得,季泽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于是将她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失去了这次赢得爱情的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那么多所获得的财产,便成了她生命中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和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财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人生是可悲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而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都摘不掉了。

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侧面描写很有特色,受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小说一开始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交代清楚。在下人口中,道出七巧的出身,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微地位。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做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情况、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着实令我惊叹。

其实这种侧面描写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很广,最妙的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他的印象是“直觉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物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巧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去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到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范本6篇)


当同一本书被不同的人阅读时,每个人心中的所想都是不一样的,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 通过写读书笔记,改变自己的阅读习惯和方式,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我为了方便您整理了以下信息:“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以下信息只供您作为参考!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 篇1

小的时候姐姐异常愿意看书,她找到了那个年代所能找到的所有书籍。包括诗歌、散文、人物传记以及五花八门各种版本的图书、小人书、画报,受姐姐的影响我也爱上了读书。但都要等姐姐读完之后才能轮到我看,记得在十五岁那年,姐姐拿回了两本书。虽然封面已有些残旧,但上头的几个字却清晰可见《静静的顿河》……

此刻每当我听到或看到《静静的顿河》这个名字都会心潮澎湃,激动不已。思绪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那个年代,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在昏暗的电灯下贪婪读书的那个孩子……《静静的顿河》这部影响了我整个少年和青年时代的宏篇巨著。当我再次读完它的时候,仿佛已置身于俄罗斯大地,穿行于顿河两岸广袤的平原、河流、山丘,向那些正在劳作的农夫,正在边洗衣边哼歌的妇女,正在戏水欢笑的顽皮的孩童,抽着劣质卷烟的刁钻的老头,和正在策马扬刀高呼“呜啦”的年轻勇猛的哥萨克致敬!

《静静的顿河》作者肖洛霍夫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愿我的作品有助于每个人变得完美,心灵变得更纯洁,也期望我的作品能唤起每个人对同伴的爱心”。肖洛霍夫的作品粗犷豪放,同时又细腻流畅,充满柔情。读《静静的顿河》仿佛能使你变身书中的一个人物,你也许叫布察金,也许叫肖霍夫。你跟随着故事的主人公葛利高里乘着月色,骑着用布包裹在马蹄上的快马去偷袭敌营,你也许是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农夫,正懒洋洋地躺在刚刚收割完麦田的草垛上,和恰娃调情……

至今为止没有哪一部作品能让我如此感动,惟有《静静的顿河》。肖洛霍夫用一种超现实的写实手法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战乱中的世外桃源,他笔下的顿河两岸并没有因为战争而失去颜色,那片广袤博大的.土地,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那静静流淌的顿河,那烟雾蒙胧的村庄,那泼辣风骚的村妇,还有春天里那野花淡淡的香气,都那么清晰自然真实地呈此刻你的眼前。虽然是一部描述战争的史诗巨著,肖洛霍夫把更多的篇幅和文字放在了描述自然景色,风土人情,和感情人性上,力求表现和平,安宁和大自然的壮美。使人读后欲罢不能,深深地沉浸其中……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 篇2

《静静的顿河》是一本这样的书,他囊括了一个国家的历史,几段历史的历史与一个人的历史,但它不是一本历史小说,不是我们所以为的下里巴人虽然作者从头到尾都是用最通俗的话写作,但它是一本厚重的书我相信,形式永远只是装饰。

作者肖洛霍夫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经历了俄罗斯最有史性的三个年代,经历了一个民族从生到死再到生的过程,经历了史家所谓之乱世,经历了如笔下主人公葛利高里般矛盾的自我斗争。

能够这么讲,没有哪部真正意义上的俄罗斯文学作品是不具有哲性的。如这本书,从哲学上的时间(一个人、一群人的由生到死再而生)进而演进成为空间上之繁复的过程。我相信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金人译出的这四卷本《静静的顿河》会带给每一个灵性的人以震撼。

金人的译本流传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准确地说,那是我们的祖国和这本书的故事交叉的集合,一个集合包容了多少相同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又能带给故事里的人以什么?翻译永远都是再创作,他是拿着肖洛霍夫的笔,写他的事而孕育着自我国土上河流的波涛。

主人公葛利高里不是英雄,他也没有办法成为英雄。他懦弱,他简单,他空虚,他孤陋寡闻,他郁郁寡欢,他拥有一个平凡人所有的一切弱点,然而永远是平凡人写就历史,作者也许不太想告诉我们这一切,而葛利高里却一向在讲给我们听。

历史是站在高层建筑上的人玩弄的把戏。每一个偶像(或更细致的称为寄托)的矛头指向何方,无数平凡的人便冲向何处。死亡是一个人的历史,历史是一群人的死亡。这样的一群人总以为在矛头指向的那个地方有着期望,然而期望总为我们所知的那样那有着幸福的地方,早就有人在那里守卫

历史造就了一群人,也毁灭了一群人;政治解放了一群人,而抛弃了更多的人。如果诺贝尔文学奖在近一百年还有什么更加现实意义的话,那么只在于它予作品以肯定,而肯定的那些作品必然是政治娼妓后每一个受难者的产物。《静静的顿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作者不敢于明言,因为他所在的那个国家、那个时代、那段历史给每个平凡人以期望,而期望是牢笼,是政治的宠儿,斯大林绝对明白这一点,可他是玩弄把戏的那个人,同许多政治家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摆脱干系),谁不想让马戏团里的动物仅且仅仅只作为娱乐的宠物?诺贝尔奖在那个时代是囚笼里的一粒珍珠,而《静静的顿河》把它向笼子的边缘推近了一步。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想起了余华所谓的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论断,我不信了他,因为更高层次的活着同样存在:你不能够吃不饱,而你吃饱了,你就不能像没吃饱的人那样无休止地希冀食物的存在。所以人生而为之的意义与价值,是在抗争的希冀中得来,是在失望的绝望中得来,是在深思的顿悟中得来,但丁在他的地狱的门口放置了一个令人深思的话语:进入这个门,你就要放下一切期望。

《静静的顿河》讲述的每一个人都是罗丹的那个思想者,那个坐在地狱门前赤身裸体的人,他的绝望与希冀只停留于哪一瞬间,他向人赤裸的证明活着的价值:不在于过去,不在于未来,而在于此刻。

所有人都是迷茫的,在这本书里,在这本热烈的、沉郁的书里,他们的绝望与期望如他们所热爱的河流一般飞腾在他们的土地上。

这种期望与绝望是一种逃避,是对于政治的迷茫,他们关心的不是一个国家的命运,而是个人的生活这是多么质朴与诚实呵!然而沙砾注定要顺河流而去,静静的顿河刷去了几千年平凡人的生活的印记,伴随着人类的绝望与期望继续流淌,直到不再拥有绝望与期望他永远都是如此安静。

在我的这篇读后里并没有大段的讲述这部大书的资料,因为那是投机者的行为,我认为,资料永远都是类同的,如果只为了拼凑字数,我能够选择远离那些严肃的书籍。我没有把这部作品当作一本小说来读,更懒于像某些专家那样字斟句酌的死读。我可能某一天会忘记这本书的资料,甚至此刻我竟然忘去了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叫什么名字,但我抛下这一切想法仅仅虔诚的阅读后,我想到我们的国家,我毕竟是一粒沙,融入我们这个民族的大河中,同样的期望与绝望让人在百年内生而死死而生的国家,我踌躇满志。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 篇3

《静静的顿河》是一本这样的书,他囊括了一个国家的历史,几段历史的历史与一个人的历史,但它不是一本历史小说,不是我们所以为的下里巴人——虽然作者从头到尾都是用最通俗的话写作,但它是一本厚重的书——我相信,形式永远只是装饰。

作者肖洛霍夫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经历了俄罗斯最有史性的三个年代,经历了一个民族从生到死再到生的过程,经历了史家所谓之乱世,经历了如笔下主人公葛利高里般矛盾的自我斗争。

可以这么讲,没有哪部真正意义上的俄罗斯文学作品是不具有哲性的。如这本书,从哲学上的时间(一个人、一群人的由生到死再而生)进而演进成为空间上之繁复的过程。我相信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金人译出的这四卷本《静静的顿河》会带给每一个灵性的人以震撼。

金人的译本流传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准确地说,那是我们的祖国和这本书的故事交叉的集合,一个集合包容了多少相同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又能带给故事里的人以什么?翻译永远都是再创作,他是拿着肖洛霍夫的笔,写他的事而孕育着自己国土上河流的波涛。

主人公葛利高里不是英雄,他也没有办法成为英雄。他懦弱,他简单,他空虚,他孤陋寡闻,他郁郁寡欢,他拥有一个平凡人所有的一切弱点,然而永远是平凡人写就历史,作者也许不太想告诉我们这一切,而葛利高里却一直在讲给我们听。

历史是站在高层建筑上的人玩弄的把戏。每一个偶像(或更细致的称为“寄托”)的矛头指向何方,无数平凡的人便冲向何处。死亡是一个人的历史,历史是一群人的死亡。这样的一群人总以为在矛头指向的那个地方有着希望,然而希望总为我们所知的那样“那有着幸福的地方,早就有人在那里守卫……”

历史造就了一群人,也毁灭了一群人;政治解放了一群人,而抛弃了更多的人。如果诺贝尔文学奖在近一百年还有什么更加现实意义的话,那么只在于它予作品以肯定,而肯定的那些作品必然是政治娼妓后每一个“受难者”的产物。《静静的顿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作者不敢于明言,因为他所在的那个国家、那个时代、那段历史给每个平凡人以希望,而希望是牢笼,是政治的宠儿,斯大林绝对明白这一点,可他是玩弄把戏的那个人,同许多政治家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摆脱干系),谁不想让马戏团里的动物仅且仅仅只作为娱乐的“宠物”?诺贝尔奖在那个时代是囚笼里的一粒珍珠,而《静静的顿河》把它向笼子的边缘推近了一步。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想起了余华所谓的“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论断,我不信了他,因为更高层次的“活着”同样存在:你不可以吃不饱,而你吃饱了,你就不能像没吃饱的人那样无休止地希冀食物的存在。所以人生而为之的意义与价值,是在抗争的希冀中得来,是在失望的绝望中得来,是在深思的顿悟中得来,但丁在他的地狱的门口放置了一个令人深思的话语:“进入这个门,你就要放下一切希望”。

《静静的顿河》讲述的每一个人都是罗丹的那个思想者,那个坐在地狱门前赤身裸体的人,他的绝望与希冀只停留于哪一瞬间,他向人赤裸的证明活着的价值:不在于过去,不在于未来,而在于现在。

所有人都是迷茫的,在这本书里,在这本热烈的、沉郁的书里,他们的绝望与希望如他们所热爱的河流一般飞腾在他们的土地上。

这种希望与绝望是一种逃避,是对于政治的迷茫,他们关心的不是一个国家的命运,而是个人的生活——这是多么质朴与诚实呵!然而沙砾注定要顺河流而去,静静的顿河刷去了几千年平凡人的生活的印记,伴随着人类的绝望与希望继续流淌,直到不再拥有绝望与希望——他永远都是如此安静。

在我的这篇读后里并没有大段的讲述这部大书的内容,因为那是投机者的行为,我认为,内容永远都是类同的,如果只为了拼凑字数,我可以选择远离那些严肃的书籍。我没有把这部作品当作一本小说来读,更懒于像某些“专家”那样字斟句酌的“死”读。我可能某一天会忘记这本书的内容,甚至现在我竟然忘去了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叫什么名字,但我抛下这一切想法仅仅虔诚的阅读后,我想到我们的国家,我毕竟是一粒沙,融入我们这个民族的大河中,同样的希望与绝望让人在百年内生而死死而生的国家,我踌躇满志。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 篇4

有喜欢看俄国作品的,建议先看《战争与和平》,然后看《静静的顿河》,再然后看《古拉格群岛》。

当然,如果想额外补充一些营养,可以去读波兰的《火与剑》,在那里有哥萨克人的前世。他们向往自由,为了摆脱波兰人的奴役而借师助剿,选择的对象居然是俄国人。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比这更黑色幽默了。

从感性的角度讲,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对俄国和俄国人充满了矛盾的感情。他们的人民容易伤感、喜怒无常、傲慢和自卑并重、既有托尔斯泰悲悯的灵魂,亦有种族灭绝种.种暴行。

我们对俄国人的好感,源于本朝体制对苏联帝国的继承和模仿,源于各种各样的故事和民歌,我们愿意相信他们是沧桑的、强大的、深沉厚重的、外表沉默但是内心情感丰富的,事实上俄国人有这样一面。就像日本人的双核一样,他们的确有这样一面。

但任谁也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他们是残暴、无信义、侵略成性的。其实,从历史的脉络来看,古代的斯拉夫人变成今天的这种德行,和蒙古人的入侵有极大的关系。鞑靼人在历史对罗斯人造成的伤害与侮辱,成为了俄国人最早的启蒙老师,当罗曼诺夫王朝崛起后,俄国人就用鞑靼人的方式向周边所有的民族输出着伤害。

从罗曼诺夫王朝开始,俄国人就开始了圈地的脚步,沙皇俄国是这样的,红色苏联是这样的,今天的俄罗斯要不是虚弱的头重脚轻,恐怕也还是很想这样干的。

而红色帝国苏联的建立,则是泛人类性质的伤害。首先,换个角度看,列宁或者托洛茨基或者斯大林这样的人物一旦存在于苏联或者我们天朝,早就从肉体被和谐掉了,还会允许你站在广场发动群众?),建立了和封建王朝相比一个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恐怖暴政。新的集权统治的特征,请参照乔治.奥威尔的《1984》,那里面有非常形象、具体、生动、裸体的说明。

《静静的顿河》是一部史诗,也是一个古老的情感丰富、多愁善感而又残暴无比的民族的悲歌。你可以把它解读为俄罗斯人的悲歌、霍霍尔人(乌克兰)的悲歌、哥萨克人的悲歌。在那样一个时代,人是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的。

前面有位网友的文章写的好:比战乱和疫病更残酷的,是被逆流的命运裹挟。但是,这恰恰是一个悖论性的话题,自人类有文字的历史以来,有哪一代人不会被命运裹挟呢?即使是21世纪的今天的天朝,我们谁又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呢?

当然,那位网友说的最到位的一点就是,逆流的命运。马师傅主义的崛起,红色俄国的建立,就是人类历史上的逆流。我们看的到,小说里面无论格里高利怎样选择,都必然是错误的,结局都是悲剧的。即使他做出背叛的选择,帮助党和红军去屠杀自己的哥萨克同胞,别忘记,内战结束后的种.种运动和大清洗。像托洛茨基这样的红色学长都会被证明是伪君子和阴谋家,那一个前皇俄军战士,哥萨克人格里高利又怎么可能是清白的呢?在那样一个大时代里,小人物只能是悲剧性的命运。人们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必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按照东方式的观点,这叫宿命。哥萨克人未必懂宿命,他们只知道他们古老和热爱的生活方式,彻底的被改变了。顿河静静流淌,而那些美好的岁月再也回不来了。

“一纵队行军骑兵从道路右边开上来,越离越近。葛利高里听到了久已熟悉的、哥萨克的一套装备有规律的、和谐的响声。听到了无数马蹄的低沉。同样也很和谐地踏在泥泞的路上的狐卿声。已经开过去了约有两个连了,但是马蹄声一直还在响;看来,大概有一个团正从道旁开过去。忽然在前面,静穆的草原上空,一个领唱的雄壮。粗野的歌声,像鸟一样腾空而起:弟兄们,在卡海申卡河上,在萨拉托夫美丽的草原上……

于是几百人雄壮地唱起了占老的哥萨克民歌,唱衬腔的男高音用强有力的、悦耳的声调压下了所有人的声音。这个响亮的、震撼人心的男高音压下越来越弱的低音,还在黑暗中颤抖的时候,领唱的已经又唱了起来:哥萨克——自由的人们世世代代地在那里生活,所有顿河的、山脊的和亚伊克河流域的哥萨克……

葛利高里的内心好像有什么东西爆炸了……突然袭来的哭使他全身都颤抖起来,喉咙痉挛得说不出话来。他吞着眼泪,贪婪地期待着领唱人再开回唱,自己也无声地跟着领唱的人嘟味着从童年就熟悉的歌词:他们的头领——是叶尔马克。季莫费耶维奇,他们的大尉——是阿斯塔什卡。拉夫连季耶维奇……

歌声刚一响起来,大车上的哥萨克们的谈话声一下子就沉寂了,也听不到吆喝马的声音了,成千的车辆在一片深沉、敏感的寂静中向前移动着;在领唱的人竭力唱出最初的字句的时候,只听见磷磷的车轮声和马蹄踏在烂泥里的狐卿声。黑乎乎的草原上空只有这只流传了数百年的古老的民歌在回荡。这只歌用一些朴素、简单的词句,讲述曾经勇敢地打垮沙皇军队的自由哥萨克祖先的业绩;讲述他们怎样驾驶着轻捷的快船在顿河和伏尔加河上出没;讲述他们怎样打劫沙皇绘有鹰徽的航船;讲述那些“劫后”商人、贵族和军政长官的狼狈相;讲述被征服的遥远的西伯利亚……自由哥萨克的子孙们在忧郁的沉默中倾听着这雄壮的歌声,他们正在可耻地撤退,他们在这场可耻的、反对俄罗斯人民的战争中被打得落花流水……

一团人开过去了。唱歌的人追过车队已经走远。但是车队还在像着了魔似的在沉默中走了很久,大车上既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也听不到吆喝疲惫了的马匹的声音、而像满潮的顿河河水一样浩荡的歌声,又从远处的黑暗中飘荡、扩散过来。”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红色革命胜利后就会输出革命。再后来,东欧、中亚、我国,无数的格里高利们前仆后继,悲哀的骑墙,被砍掉脑袋或者背叛了做人的尊严苟活。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 篇5

文章的开头:麦列霍夫家的院子在村子的尽头。牲口圈的两扇小门朝着北面的顿河。在长满青苔的灰绿色白垩巨石之间有一条八沙绳长的坡道,下去就是河岸:遍地是珠母贝壳,河边被水浪冲击的鹅卵石形成了一条灰色的曲岸。再过去,就是微风吹皱的青光粼粼的顿河急流。东面,在用红柳树编成的场院篱笆外面。是黑特曼大道,一丛丛的白艾,马蹄践踏过的、生命力顽强的褐色车前草;岔道口上有一座小教堂;教堂后面,是飘忽的蜃气笼罩着的草原。南面,是白垩的山脊。西面,是一条穿过广场、直通到河边草地去的街道。

对了,就是这个开头,不用看了,这本书应该就不会差到哪里去。为什么,首先就是这文字非常顺,读起来口齿生香。另外你看下文章的描写语言,一开始就采用拉镜头的手法,远近结合当中的味道非常足。这种在空间上选取跳脱的能力就不是一般作家能够控制的。另外,作家毕竟是要写一部史诗一样的作品,所以注意下他选取的景物,基本都是比较大气的东西。在这段之后文章才开始走向关于人物的。但是文章没有直接就进入到主人公的描写当中,而是描写了一段长远的历史,这非常有趣,因为这段事情根本就和文章没有关系,甚至说你就把这段文字给删掉也不会影响读者对文章的理解。可是作者为什么花费苦心去写这样的一段历史,而且放在开头?要知道这样的文字放在开头是比较危险的,毕竟读者一开始读的就是这一章节。作者写的顿河,作为哺育哥萨克的一条河流,它就不能只是在空间上广阔,它在时间长流上也必须具有魅力。换句话说,这么一段文字是给这本书奠定基础的。给人的感觉是,在静静的顿河上,作者所描写的只不过是长流中的一段。

我觉得全书最为精彩的地方就在第六卷第九章,这里作者描写的是哥萨克抢劫红军家属战利品的场景。要说这样的情节很难写出精彩,而且很容易写出一股子人道主义精神,很多作家就是这样做的,不但造成和全文的气息不调,而且让整个文章充斥了一种廉价酸腐味。但是,来看肖洛霍夫是怎么写的。肖洛霍夫安排了一个人去强抢红军家属的财物,这个人是不是别人,而是潘苔莱普罗科菲耶维奇,这看上去好像没有怎么样,但是你要知道,潘苔莱在这之前是个什么人,地地道道,老老实实的传统的哥萨克,在这个画面之前肖洛霍夫在写道这个人物的时候几乎就从来都是正面的形象(哪怕不是正面的形象,也从来都没有任何的批判)就是在这个画面里潘苔莱这个人物突然就变坏了,整个形象突然坍塌,又突然立了起来,圆满了起来。这个很出人意料,但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就必须要有出人意料之外的东西,要不然读者看到了开头就看到了结尾那还有什么意思?当然,所有的突然都必须要有一个逻辑支撑着(这边的逻辑就是潘苔莱是一个把家业看得比较重的人,事实上任何一个哥萨克农民都是这样,潘苔莱根本就是其中一个最普通的一员。当然写到这边我还不会说这一部分是全文最为精彩的地方,这边就起了一个冲突,这种行为被男主人公葛利高里给看见了,这既是描写潘苔莱也是描写葛利高里更是描写两个人身处乱世处世的不同哲学。这还不是最精彩的,最精彩的是文章出来一个人物和潘苔莱对话,这个人是达利亚。要说达利亚抢东西我一点也不奇怪,但是她却扮演了一个责备的角色。文章是这样写的:车尾的东西上又装了一个浴室热水器,是潘苔莱普罗科菲耶维奇从洗澡间的炉灶上拆下来的,他刚刚拿到马车边,达利亚就责备说:爸爸,您连大粪都不放过!我不太清楚原文是怎么样的,但是这个翻译是非常到位的,必须是责备,必须是您,必须是感叹号和省略号连用。

《静静的顿河》是一部恢弘的作品,从大场面到细节上展现了在世界大战到苏联国内战争结束这段时间内顿河流域哥萨克们的命运。庞大复杂的历史事实与作者的艺术创造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幅长长的而内容充实的画卷。这段历史正如大河一样壮阔,但就情节而言,我最喜欢的还是开头以及结尾的部分。

喜欢开头是喜欢这种纯粹的人类情感,这种朴素而充满了人性美的生活。在这里作为开头的纯真快乐的生活也许就如同了人类的童年,渐渐地,你就要与污浊斗争或者坠入其中。这样的生活是不能永久的,历史也在过独木桥,谁不用力挤,谁就掉下去。

喜欢结尾是因为我觉得结尾这一部分是全篇最引人入胜的,情节上是最具有张力的。

他对孩子的思念战胜了一切,决定不顾危险回家去那是他的人生中还剩下的,精神可以依靠的地方。

其实葛利高里所代表的也是哥萨克的历史,葛利高里反复地重新选择阵营,与历史上哥萨克们一会儿倒向波兰、一会儿倒向俄罗斯又或者寻求土耳其的支持这种行为本身是一致的。当然了,这与哥萨克的由来密切相关,哥萨克是追求自由的逃离土地束缚的群体,他们英勇善战,参加战斗要自备马匹,经常表达对不会骑马的庄稼佬出身的红军的鄙夷态度。他们处于政权管束不到的地方,反而提供了他们利用各大政权的机会,因为他们势力强大,其他政权有时不得不与其进行政治交易。

葛利高里在战争中受伤之后,接触到了有红色信仰的人,于是他对于沙皇的崇敬意识受到了冲击。随后葛利高里已经接受了红色的信仰。在对白军的战斗中,葛利高里认识到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是很困难的,他渐渐开始怀疑自己的红色信仰。同时,他由于受伤而得到了返回家乡的机会。在家里,葛利高里坦白自己支持苏维埃,顿时就受到了父亲的怒骂!当时他的哥哥彼得罗正在为白军服务,也对葛利高里进行了劝说。无疑地,当时哥萨克们都觉得,红军对于哥萨克是不利的,于是更愿意支持白军。他们希望自己能够建立自己的政权,而不是归属于苏维埃。当红军从前方打过来的时候,葛利高里所在的村子开了一次会,在会中大家表示要抵抗红军保卫家乡。在哥萨克们俘虏了本丘克以及波乔尔科夫等赤卫军首领的时候,村民们都愤怒地谴责他们背叛了哥萨克,在群情激奋之中,哥萨克们给俘虏的赤卫军判下了死刑。

葛利高里和他的哥哥彼得罗在路线的选择上出现了分歧,彼得罗劝说他打消投奔红军的打算。进行了几次与布尔什维克的战斗之后,葛利高里渐渐地憎恨起布尔什维克起来,认为他们侵犯了哥萨克的村庄和土地。到后来,彼得罗死在红军的枪下,葛利高里对于红军的仇恨进一步加深了。不过顿河军彻底失败后,葛利高里就加入了红军追击残部。

诚如葛利高里所想,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是很困难的。

作者所塑造的葛利高里绝不是英雄人物,不是那种高大全的形象。他还有粗俗的哥萨克习惯,在感情上三心二意。但他还有传统哥萨克正直、勇敢的气质。

说到他的三心二意,在当下的观念中,是非常错误的。在书里的时代,也不正确。葛利高里就不应该在爱上阿克西尼亚之后还娶娜塔莉亚。娜塔莉亚的悲剧是葛利高里一手造成的,绝望时娜塔莉亚自杀未遂,但后来葛利高里回心转意,这段时光是娜塔莉亚嫁过去后唯一幸福的时光。第二次绝望时,娜塔莉亚真的就死了。

如果要说谅解的话,只能说,葛利高里是一个不屈从于现实的人、直白地表露自己情感的人、敢于追求自己生活的人。当他发现他也许会和娜塔莉亚过上幸福的生活时,便娶了娜塔莉亚。当他发现生活不如意,他还是选择了跟阿克西尼亚出逃。他是个莽夫,情感上的莽夫,他没有考虑到他倒向阿克西尼亚或者娜塔莉亚都会给另一方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

总体来说,最用笔力构造出来的葛利高里并不是一个精神上能赢得尊敬的人。

静静的顿河读书笔记 篇6

我愿我的作品有助于每个人变得美好,心灵变得更纯洁,也希望我的作品能唤起每个人对同伴的爱心。——肖洛霍夫

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长篇小说《静静的顿河》,想看这本书想了好几个月了,放假回家时也一直在找。终于,还是在这学期开学时到图书馆里找到了它们...。那时候它们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图书馆一个角落的书架上,我惊喜地发现了它们,不过当时还是着实被它们“可怕”的厚度吓了个够...;接下来的日子几乎天天都有看它们。由于还有“繁重”的学习任务,几乎是按着每星期一本的进度在看。之前我还没有在真正意义上看过一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书籍,但是当我着手看这书之后,发现这本书大大超乎了我的预料,超乎了我的预料的好...;在看过这部书之后,我想我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热爱和平者。大概所有看过这部书的人,都会对战争有一种清晰而可怕的印象。在小说的开始,也就是战争还没有打响的时候,顿河的哥萨克们过着多么惬意的幸福生活。村里的人民,虽然还是贫富有差,但都能自已自足地过着令自己还算满意的生活。随着一战的爆发,井然的秩序被打乱了,村子里的哥萨克越来越小,人们变得越来越穷,心也变得越来越硬了。...;在这场持续了几年的战争里,我找不出哪一方是明显的正义的,慢慢地,随着格利高里多次摇摆不定的足迹,我明白了,在战争里,并没哪一方是所谓的真正的正义的,也并没有哪一方就是邪恶的。真正的正义,永远属于人民,属于那些善良的热爱生活的人们的存在;而真正的邪恶,也并不是所谓的“敌方”,却是那些在战争中所有的对人类存在以及文明和理性的践踏。真的,不看这本书,不会想到这些。...;想一想,书里的多少哥萨克们,他们都只是些那么普通的人,只不过想在这场战争中保住自己和家人的性命,他们没有文化,不懂得政治,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所在,但是,这又怎能么样...他们和所有的人,不管是和贵族们,士官生人,还和是苏维埃者们都一样,彻头彻尾的是人啊...他们有权利在这个尽管可能不那么尽善尽美的世界上活下去呀...母亲们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儿子;妻子随时可能失去丈夫;孩子们则随时可能失去父亲...最不可理解的是,那些可爱的,热爱生活的,大字不识的哥萨克们,在“白军(帝制政权),红军(苏维埃政权),哥萨克队伍”这样的一个奇怪的三头天平之间来回摆动着。他们,如格利高里,也一度有过所谓的人生理想,有过明确的斗争目标,但都在这样一场残酷的战争中变得荡然无存,最后剩下的,不过是对自己生存的渴望和对自己家庭幸福生活的追求。政治在他们的心里,划上了句号。由于这些最朴素的追求,他们在那个三头的大天平上更迭着变成了战争不同方的“砝码”,却由于历史的无情,他们最终或死于不明不白之中,或活在无尽的恐怖回忆里。...;我喜欢格利高里,喜欢他的野性,他的不羁,更重要的,是他心中一直保持的那份坚定的“人性”...;我喜欢娜塔利亚,喜欢她的温顺,她对爱情无言的执着,更为她那颗容忍的心敬佩不已。...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国内战争结束这个动荡的历史年代中,描写了顿河两岸哥萨克人在战争时期的生活和命运,葛利高里是他们的代表。在战争中,他在红军和白军中间摇摆不定,从一个单纯的孩子成长为暴躁偏激的军官。在经历了红军白军的多次选择后,在经历了几次抗争和逃避后,这位平民英雄变得凶残放荡,最终消失在历史的洪流里。

肖洛霍夫用他那炎炎的南方色彩,为我们描绘着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苏联国内战争期间顿河两岸哥萨克人的生活画卷。小说有两条情节线索,一条以麦列霍夫的家庭为中心,反映哥萨克的风土人情、社会习俗;另一条则以布尔什维克小组活动所触发的革命与反革命的较量以及社会各阶层的政治斗争为轴心。两条线索,纵横交叉,层层展开,步步推进,将读者带进了风起云涌的哥萨克乡村生活,与书中的人物共尝悲欢。肖洛霍夫经历十四年创作了这部卷轶浩繁的史诗式长篇小说。小说发表后,肖洛霍夫声誉鹊起,并于1965年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部作品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同样宏大的构思,磅礴的气势;同样深厚的生活内涵;同样丰满多样的人物;同样生动感人的描写,使这两部作品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果说《战争与和平》是以上层人士眼光来叙说的史诗,那么《静静的顿河》无疑是以下层参与者感受来体验的史诗。它残酷地剥开每一个英雄表面的粉饰,真实的告诉我们,在伟人们挥斥方遒时,将有多少悲剧发生,无论是历史前进的代价,还是无谓地牺牲。大地上真正让人动容的是来此最底层的咆哮。

该书是苏联著名作家肖洛霍夫的一部力作。此书共分为四部,从1928年开始直至1940年,,共用了12年的时间才创作完成。肖洛霍夫这部处女作一经问世,立刻受到国内外的瞩目,被人称作“令人惊奇的佳作”,“苏联文学还没有遇到同它相比的小说”。此书于1941年获斯大林奖金,1965年肖洛霍夫因此书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位获此殊荣的苏联作家。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范本6篇)


不容置疑的是当我们作为一名合格教师时,我们更应该观察和分析自己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归纳总结教育经验。那么,优秀的教育笔记模板有哪些?或许"《骆驼祥子》读书笔记(范本6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篇1

老舍的《骆驼祥子》是我读过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书中的祥子本是一个勤劳,善良,朴实的人,但却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自己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而变成了一个麻木狡猾的行尸走肉。

祥子是当时的一个靠拉车为生的人,他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挣钱来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但每次上天似乎都在与他开玩笑。祥子生活省吃俭用,终于在三年中凑足了买新车的钱。但好景不长,当时军阀战乱,士兵到处抓人抓车。一次,祥子拉客出城,不巧被士兵抓去,车也就这样没了。第一次失车后,祥子没有放弃,他到车厂里干一些杂货,又有了些积蓄,但又被孙侦探全部敲诈了去。

最后,祥子娶了虎妞,虎妞给了他一笔钱去买车。但不幸虎妞难产而死,刚买回的车又被卖了来筹备虎妞的葬礼。从此,祥子便放弃了希望。祥子身上有着许多精神,他坚持不懈,勇于奋斗,但当时的社会的黑暗。不给好人出路。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篇2

恕我冒犯老舍先生,我之前对于这部巨著一无所知。

人,总是会变的,只不过变得有快有慢,有好有坏罢。设想把一个人置于一个鸟语花香,和睦美满的社会中,他会变得谦恭有礼,温文尔雅;把一个人放在尔虞我诈,人心惶惶的社会中,他会变得小肚鸡肠,不可一世。当然,如果把谁放在古森林里,三个月后被同化成为原始人,也是说不准的。

生不逢时的祥子就不走运地被苦难的黑暗旧社会同化。于是,从前那个红光满面,生机勃勃,小心翼翼地拉车的祥子不见,变成一个斤斤计较,平庸粗俗的车夫。就是这样,社会上的一些人就是这样悲惨而又无辜地被一个社会吞噬。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是不无道理的,社会环境是决定一个人人格是否完整的一大重要因素。

可使,单单社会环境好就够吗?如果说是,那么为什么每天都仍然会有案件发生呢?难道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环境不够好吗?人的思想和人的躯体,有时并不能同时进步。骆驼祥子的经历让我们看到,想要成就一番伟业,必须靠自己。祥子又一开始的善良发展到最后的麻木固然有黑暗,人民劳苦的因素存在,也有周围人道德修养水平不够高这一缘故。可使祥子不是没有得到过回归本我的机会,他得到的就会不少,但他一个都懒得碰,他本来可以改过自新,但生活给予他的打击让他高昂着的头颅部各部屈辱地低下。他为什么不像以前一般坚韧不拔呢?他如果能在那时醒悟,也许就不会越陷越深,以至于堕落成为旧社会一具没有信仰,没有思想,没有灵魂而只有区科的行尸走肉,也许他就不会成为黑暗社会的又一个牺牲品!

恕我再次冒犯老舍先生。我不想过多地赘述对于旧社会的批判和不满,因为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当用新的目光去注视这个新的世界。因此,尽管老舍先生原先想表述的是对社会制度不人道的批评,但我还是想说我的观点。

我认为,一个人人品的养成,与这个人本身是有很大关系的。这个人的志趣,修养等各方面因素都一定程度地决定这一切的一切。世人没有一个能拍拍胸脯保证说把人放在社会里他还能出淤泥而不染的,但换个角度来想一下,假使这个人有足够的能量和热情的话,他为什么不能够用自己的力量去发动别人,让整个社会的风气都好起来吗?!社会制度固然有其不完善,但不完善的东西是可以修改的嘛。

感谢老舍先生留下这一部不朽的传世经典,他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鞭策着我们,告诫我们在看到灵魂和肉体逐渐分离时,不要忘记常常扪心自问:对,还是错。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篇3

《骆驼祥子》是我国著名小说家老舍的代表作之一。这篇长篇小说的创作背景是20世纪20年代的旧北京,所处的时代是北洋军阀的统治时代。《骆驼祥子》讲述的是主人公祥子的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揭露了中国旧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作者运用惊人的写作手法,将祥子一步步被黑暗社会摧毁的过程生动形象、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的面前。祥子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身材高大,年轻力壮。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是一名车夫,靠拉车来维持生计,他工作勤恳,老实做人。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整天形式走肉,彻底陷入了绝望。

看到这,我们不禁会想,祥子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劳动者,到最后为什么会沦为一个废人呢?原因就是祥子所处的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当时的社会上军阀混战,统治阶级对劳动者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人民生活困苦,处于社会底层的祥子等劳动人民的生活更加艰辛。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悲苦命运。祥子的遭遇,证明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时代里的劳动人民想通过自己的勤劳和个人奋斗来改变处境,是根本不可能的。

祥子是个绝对的好人,同时他的生活愿望又是那么普通,但是这样的祥子在当时的社会里却无法生存。为此,作品设计的四个关键性情节决定了祥子的悲剧,它们分别是被军阀抢劫、被孙侦探敲诈、被虎妞强行占有以及小福子的死亡。作品设计的其他情节,比如夏太太勾引祥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丑恶腐烂。这些都是社会外部环境的因素,是社会现实,把祥子逼到了绝路,使他堕落。

小说刻画了许多像祥子一样的小人物形象。那些小人物中有的'因战乱导致家人离散而不得不相依为命,有的不堪家庭重负,有的为养活兄弟而出卖肉体。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的悲剧是整整一个时代的悲剧,身处其中的每一分子到头来都逃脱不了祥子一样的命运,除非他们认清楚自己的现状,联合起来推翻那吃人的社会与制度。

祥子的一生,反映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破产农民在“市民化”过程中的沉沦,因而祥子的悲剧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包含着更为深刻的文化和时代因素。作者带着对民族、文化的出路的关切来剖析祥子的命运,既从传统文明中的积极因素出发批判现代畸形文明的负面效应,为传统美德的沦落而痛惜,又不满于祥子身上所积淀的民族文化的劣根性,既诅咒那个“把人变成鬼”的黑暗的社会和制度,又痛心于无知、愚昧的善良民众在病态的旧社会的堕落。

一个世纪过后,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不复存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中国,是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中国。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为建设社会而努力奋斗。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篇4

叫声更大了,我凑过去一看?放弃好不好,放弃。所有人的生命都是一部历史--你不屈地与反动封建势力抗争,揭穿那依附于反动统治的走狗文人及幕后黑手,你用“怒向刀丛觅小诗”的大无畏精神来追随革命的风起云涌,以独臂扛鼎的英勇来维护正义的呼声。疑惑又悄悄地溜回了我的脑海?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同,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奸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后的积蓄。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长的虎头虎脑,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只能委屈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后来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起生活。得知小福子自杀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后的希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己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悲剧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己。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后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推翻这个吃人的社会,只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篇5

旧时代的北京,数以万计的人力车夫挣扎在死亡线上,祥子就是其中的一个。身强力壮的青年农民祥子,失去父母和土地后,被迫进城谋生,在刘四开的车厂当上了人力车夫。好胜、好强的祥子凭着力气拉车挣钱,指望自己能买一辆漂亮的洋车,不再受刘四的气,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他早出晚归,忍饥受冻,风里雨里整整拼了三年,终于攒足了100元,买了一辆新车。

20年代的北京,军阀混战,兵荒马乱,祥子为了生存,还是起早贪黑地拉车。一天,他拉着车刚出西直门,就被几个抓车夫的士兵连人带车抓走了。眼看着自己多年的辛苦毁于一旦,几年的汗白流了!祥子侥幸从军队里逃了出来,意外地捡到了乱军丢下的三匹骆驼。他卖了骆驼,又回到了车厂,幻想着再买辆洋车。

刘四的女儿虎妞,三十七八岁还没嫁人。车厂里的大事小事全凭她一人维持,她人泼辣,没人敢惹。她爱上了比自己小十多岁,老实巴交的祥子,拉他到屋里喝酒,祥子被灌醉后不能自持,被虎妞给缠住了。

事后,祥子又悔又恨,想摆脱虎妞,他来到曹教授家拉包月车,主仆之间相处十分融洽。祥子又开始拼命地存钱,一心还想买辆车。不料,虎妞骗祥子说自己已经有了身孕,祥子不得不娶了虎妞。刘四十分气恼,认为是祥子高攀了虎妞,认为女儿嫁给了一个车夫是丢他的脸,就断绝了与女儿的关系,从此卖了车厂,远走高飞。

不久,虎妞难产而死。日子变得越来越难过。好胜心强的祥子终于在绝望中走向毁灭,被这肮脏的社会吞没了。

看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看到一个积极上进,扎实肯干的大好青年祥子,最终沦为无恶不作,好赌成性的社会败类,人间渣滓。这都充分体现出当时社会的肮脏腐败,当时“吃人”的恐怖思想风气的恶劣,政府的无能与社会制度的不良。祥子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的遭遇与思想行为上的巨大变化,将人性的丑陋与社会肮脏的一面毫不保留地揭示出来。

这让我深有感触,我憎恶旧中国封建的社会制度,这只会加速人才的禁锢与流失,只会浪费青年们满腔的热血与大好年华,只会让中国变得更加混乱,军阀乱战,再也没有了主持公道的人。这一切难道不值得痛心吗?就连进城时心地善良、毫无私心的祥子,最后都落得如此模样。何况别人呢?这“吃人”的社会将不起眼的小人物中的大人物吞没,就像黑洞无声的吞噬了光一样。黑暗的社会,政府的腐败,统治者的昏庸无能,造就了一个吃人的社会。

老舍先生用祥子的悲剧给世人以警醒。现如今和平社会,让我们不要虚度年华,抓紧青年的大好时光,大干一场,光宗耀祖,而不是一生平平淡淡,碌碌无为,成为那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篇6

通过读《骆驼祥子》成了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的人物形象。他的悲剧人生也广为人知,但能用心体会他坎坷命运的人寥寥无几。很多人只注意故事情节的精妙,人物命运的跌荡,有的人或许只因为这是老舍的名著而如蜻蜓点水般草草了事。

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村,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

祥子是个有梦想的人——他认准了拉车,一心想买属于自己的车。凭借他的勤劳和执着,经过三年的省吃俭用,眼看梦想实现在即,能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容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在兵荒马乱中,他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三匹骆驼,但他仍然对未来怀有美好的幻想,从头开始,更加拼命地拉车赚钱。这次还没等他攒够钱,所有积蓄又被敲诈一空,他的梦再一次成为泡影。在梦想屡次破灭的打击下,祥子再也没有振作起来的勇气。他丧失了自己的本性,开始逃避生活,用游戏人生来麻醉自己,他害怕有梦,更害怕那梦醒后的苦楚。他彻底地成为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他的人生悲剧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下层劳动者生活空间的威压。但更可悲的是那些视祥子这类人如草芥的麻木不仁的上层人和那些沦为罪恶帮凶的下层人,对祥子精神上的折磨。在那阴暗的社会中没有人性的光芒,无数鲜活的灵魂在那一片死寂中沉沦、毁灭。

回到现实生活中,像祥子一样的人屡见不鲜,他们在钢筋水泥的城市中找寻幸福,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中生活。

其实帮助弱势群体不该流于形式。平常的一言一行也许就能慰藉他们孤独寂寞的心灵,给予他们最阳光的关怀。我谨借此文呼吁:凡有爱心的人都能用实际行动多关心你身边的“祥子”,别让他们成为这繁华都市的异乡人,让他们找到在钢筋水泥城市中久违的人性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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