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警犬的作文
发布时间:2024-03-12 警犬的作文写警犬的作文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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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警犬的作文 篇1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伯伯的《警犬拉拉》这本书,我很喜爱警犬拉拉,个性佩服拉拉的勇敢与忠诚,佩服拉拉的永不放下的精神。
《警犬拉拉》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帮忙警员大漫破获了几起案件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看出拉拉是一只勇敢的狗,而且拉拉还个性重视感情。比如说在《沉重的追逐》的故事中,拉拉和主人大漫来到和平医院找到外科护士小燕,拉拉嗅到了小燕身上的的味道,但是小燕以前给拉拉治疗,给它生命,拉拉内心很矛盾,最后还是扑向小燕,但是拉拉却很悲哀。说明了拉拉是有感情的动物,不止是破案机器,它和人是一样有感情。
在《神秘导盲犬》里写了拉拉闻到导盲犬身上的炸药味,警员,但是警员却不坚信,最后凭借拉拉的执着破获了金三角贩毒集团的爆炸案。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女警员阿珠被杀害了,姚警官怀疑是大漫干的,为了救主人大漫,拉拉查找真正的凶手,在一个松树边的泥坑里发现了凶器,拉拉被歹徒打的浑身是伤,又累又饿,最后拉拉成功的抓住了凶手,救了大漫。拉拉多么聪明、多么执着啊!
从故事中我感觉到拉拉是一只十分称职的警犬。它十分忠实,机智勇敢,遇到危险从不退缩。破案时跟踪线索从不放下,哪怕伤痕累累也要完成任务。
我被书中的拉拉深深感动着,我也想有这样的一只聪明勇敢忠诚的猎狗。
在生活中,我们也就应像拉拉一样,做事要永不放下、沉着冷静、不怕困难、勇敢执着。
写警犬的作文 篇2
警犬拉拉尽管老了一些,但依然是一条好警犬,能听到人听不到的声音;闻得回人闻不到的气息;看见人看不见的蛛丝马迹。靠它的天性和能干,追捕烟毒贩、抓获暴徒,破获诱骗婴儿和杀人灭尸等大大小小的案件。一些用科学技术没办法破的案子,都凭仗着拉拉的天性和勇猛而破案。它让我明白了啥叫勇猛;它让我明白了啥叫坚毅;它让我明白了啥叫真实的警犬。它是我见到的世界上最出色的警犬!
并且书内里还有很多好词好短,例如好词:柔曼宛转,轻吠低吟,毅然决然,排山倒海,优柔寡断······好段:拉拉的主张落到那只蓝色蝶状发卡上,内心一阵欣喜,就好像看见了一名亲热的朋友,它伸出尖尖的嘴吻,在蓝色发卡上嗅闻。狗的视觉尽管不错,但狗的感觉更加智慧,在狗的大脑左边有个气息回顾库,能贮存数万个分别的气息。拉拉的鼻翼噏动两下,马上闻到一股非常熟悉而又-关切的气息······
写警犬的作文 篇3
警犬拉拉虽然老了一些,但仍然是一条好警犬,能听到人听不到的声音;闻得到人闻不到的气味;看到人看不见的蛛丝马迹。靠它的本能和智慧,追捕烟毒贩、抓获歹徒,破获拐骗婴儿和杀人灭尸等大大小小的案件。一些用科学技术无法破的案子,都凭借着拉拉的本能和勇敢而破案。它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勇敢;它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坚强;它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警犬。它是我见到的世界上最优秀的警犬!
而且书里面还有许多好词好短,比如好词:柔曼圆润,轻吠呻吟,斩钉截铁,气势磅礴,犹豫不决······好段:拉拉的眼光落到那只蓝色蝶状发卡上,心里一阵欣喜,就像看到了一位亲密的朋友,它伸出尖尖的嘴吻,在蓝色发卡上嗅闻。狗的视觉虽然不错,但狗的嗅觉更加灵敏,在狗的大脑左侧有个气味记忆库,能储存数万个不同的气味。拉拉的鼻翼翕动两下,立刻闻到一股十分熟悉而又亲切的气味······
写警犬的作文 篇4
我是一只牧羊犬,长得胖乎乎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毛绒绒的耳朵,黑白相间的毛发,显得特别可爱。
我现在生活在公安局的饲养仓里,`日子过得可累啦!每天都要进行训练,有时警察先把地挖个坑,然后把一块烤好的腊肉放进坑里,每当这个时候,我真想一口把肉叼来吃了。但是,腊肉是训练用的。警察把我带到离土坑很远很远的地方,用一块布把我的眼睛蒙起来,命令我去寻找这块腊肉。如果找到了,就让我大吃一顿,否则,只有挨饿了。不过,经过这样长期的刻苦训练,我很快成为警犬中的一员了。在抓捕犯人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为除恶扬善做了一些巨大的贡献。
有一次,一个刺客在小区的巷子里面刺杀了这里房子的主人,于是,警察马上带着我去了案发现场,就是凭着我那机灵的耳朵和那灵敏的嗅觉,最后才将这个犯人捉拿归案。怎么样,小朋友,我是不是非常地威武,非常地厉害呢?
写警犬的作文 篇5
大家好!我叫拉拉,我是一只快乐的警犬,大家快来看看我精彩刺激的警犬生涯吧!
我和我的主人破获过无数次的要案,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
一天下午,我被大漫(我的主人)牵引着跨进阳光马戏团的大门,来到专门饲养老虎的院落前。我知道大漫不是带我来看表演的!是来做什么呢?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这时铁栏里飘出一股虎身上特有的浓烈的腥臊味,我厌恶地打了个喷嚏。我虽然是英勇善战的警犬,但是虎是百兽之王,人类尚且谈虎色变,狗当然也对虎有种天生的畏惧!
大漫蹲了下来,将我搂进怀里,粗糙的手掌动情地抚摸着我的脖子和耳朵,胡子拉碴的下巴摩挲着我的鼻吻。我跟随大漫多年,我知道,主人性格内向,并不是什么时候都会这么深情的抚摸我,只有两种情况下,大漫才会这么深情。一是完成了重大任务,大漫会抚摸进行嘉奖;二是我即将出发执行危险任务,这样抚摸表示生离死别的牵挂。这几天我并没有破什么疑难案件,可以排除第一种情况,那么剩下的就是去执行危险任务了!
我似乎明白了到这里来的原因!我是高智商警犬,主人把我带到这里来要执行的任务一定和这只虎有关!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铁栅栏里老虎的味道和面貌我都似曾相识,在哪里见过呢?我终于想起来,那是我拍电影时的拍档------蓝蓝。记得一开始时我很怕他,后来我发现它面目凶猛其实性格很和顺,因此我们渐渐成了好朋友。难道今天大漫是带我来会老朋友?我不相信,我们忙着呢!这时我发现它好奇怪,它的左前脚掌吊在腹部没有着地。我明白了,大漫是让我想办法救治蓝蓝!
大漫打开了栏杆上的门,说了声:“进!”主人的命令不得不服从,我哆嗦着往前走,来到了蓝蓝的跟前,对着它叫了两声,它也温和地叫了两声,表示:“你好!老朋友,我们又见面了!”它吊着左脚掌向前走了两步便倒了下去!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蓝蓝不久前才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怪胎,没有嘴巴,两天后活活饿死了;另一个是正常的,蓝蓝非常爱它。有一天早上,一只大黄蜂在小老虎脑袋上飞来飞去,蓝蓝很生气,纵身一跃在空中拍打大黄蜂,掉下来恰好踩到小虎身上,把它踩死了。踩死小虎的就是吊着的那只脚。从那以后蓝蓝的前左脚再也不敢放下来!
我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个办法,让蓝蓝走出心理阴影。
我扑上去,咬住它的尾巴,又快速跑开,又上去,又跑开,如此反复几次后它忍无可忍跑上来把我扑倒在地。我又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蓝蓝终于肯放下他的脚了,我成功了!害怕的是我的狗命不保!他只是吼了几声,看在我和它曾经是拍档的份上饶了我一条狗命,起身离开时那只脚又吊起来了。我失败了!
我沮丧的在假山上转来转去,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完美的办法!我想起狼孩的故事,我想蓝蓝想感受做妈妈的感觉,所以我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喝它的乳汁!我跳下假山,冲过去,这一下子蓝蓝又是一声长长的吼叫,我没有退缩,一下子叼住它的乳头,凶猛的吼叫变成了欣慰的低声嚎叫……这以后,蓝蓝又成了合格的马戏演员。
精彩刺激吧!
这就是我,一只快乐的警犬。每完成一个大任务,奖章挂在我的脖子上,主人抚摸着我……
写警犬的作文 篇6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部书主要讲了:有一只神奇的警犬,它的名字叫拉拉,它的主人的名字叫大漫,它是刑警大队的功勋警犬,我喜欢的故事叫:《死亡游戏》,里面讲的内容是一只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然后拉拉把大象引进了笼子里,完成了任务。拉拉的聪明、机警、自尊、勇于牺牲的精神令我敬佩。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坚强的人,比如:在《开学第一课》里廖智老师,她在地震中失去了双脚,但她还能戴上假肢继续练习,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学会了跳舞。
我平时遇到困难总是想逃避,比如:遇到一道数学题我不会做,就会去问妈妈,妈妈不会告诉我,我只好勇于面对,去寻找答案。
勇敢,是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写警犬的作文 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成长的径道。书分很多种:动物类,幻想类,童话类……我最喜欢动物类,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一本激情动物小说《神奇的警犬》。
这本书主要写了警员大漫带着警犬拉拉一系列的破案过程,书中警员大漫是一名了解拉拉,相信拉拉,帮助拉拉的训犬员,同时也是拉拉的主人。啦啦呢?是一条在警校的功勋警犬,也是对主人十分忠诚的一条狗,他们组合在一起,可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他们一共破了大大小小十几次案件,拉拉也曾被评为“年度最佳警犬”。拉拉不仅鼻子灵敏,而且动作也非常迅速,灵活,同时也是一条有灵性的警犬,在一件追捕毒贩的战斗中,充分体现出他的内心纠结和警犬独有的灵性,并向广大读者展现出拉拉的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精神。在其他几次案件中,他也有出色的表现。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想到我五年前养了一条白色比熊狗,我们都喊她QQ。小时候,我们俩是最最要好的朋友,只要我一拍手,它就会摇着尾巴跑来跟我玩。但是,有一天,爸爸带着QQ出去散步,回来的时候,只有爸爸一个人回来了,我就跑过去问爸爸:“老爸,QQ呢?”老爸结结巴巴地说:“孩子……对……对不起,QQ……被……被我给弄丢了。”“什么!”我大叫一声,便跑回房间,因为这件事,我生了老爸好长一阵子气……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所有小动物都有情绪中的酸甜苦辣咸,就像我们人一样,也有悲伤和开心,我们要学会了解他人,关心他人,安慰他人。
写警犬的作文 篇8
那天,我在姑姑家发现了一只退役的警犬,它身上的毛很黑,黑得发亮。鼻子小小的眼睛很大透露着智慧的光芒姑姑逢人就夸警犬如何如何乖巧听话,如何如何通人性。
警犬从屋里跑到了屋外,在一块草地上趴下,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这时,我想在它身上找乐子,顺便验证它是否真如姑姑说的那样好。
我的鬼主意在心里“嗒嗒”地盘算着,我轻轻一笑:先打了一盆水,在水里加了一点泥巴。
我双手端着那盆水,轻手轻脚的走进警犬,时机一到,我把那盆水哗啦一声,倒在警犬的尾巴上,警犬一下子爬起来,开始甩尾巴上的泥水。那泥土水都弄在了警犬身上,干了以后,原本黑黑的皮毛变成了一坨一坨的有点像斑点狗。
我又拿起几块石头去打它,但又嫌弃还不好玩儿,就故意给它加上了一项“罪名”:偷肉吃。我边喊边打,但警犬就是警犬,它“身手敏捷”,打都打不中。它得意的直摇尾巴,对我“汪汪”大叫。
不知是警犬的一时疏忽,还是我的射击很准,不偏不倚正打中了它的屁股,不知是不是刺激了它,还是它感到了耻辱,不在逃跑,而是凶猛的开始了反击,它追着我跑啊跑啊,但我最终被它按倒在地。双手胡乱挥舞着,我大声叫喊,它大声叫着,原以为它要咬我,但它把我按到后,就离开了。
我想:“警犬是救过人的,是大功臣,现在它退役了,应该好好地享受生活,而我却打它,用泥水泼它,让它成了落汤鸡,以前的它肯定很威武雄大,但我现在让它威风全灭,是我不对!”
我找到了警犬,帮它洗掉了身上的污垢、泥土。它舔舔我的手,好像在感谢我一样。
谁都有尊严,人有,动物肯定也有!
写警犬的作文 篇9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真是有趣又有意义。主人公拉拉是一只勇敢和非常有正义感的警犬,通过故事的了解后来,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只非常特别的警犬。
这本书有9个小故事,每个故事都是深刻的描写出警犬拉拉忠诚、机智、勇敢的优秀品质。看到拉拉冒着生死危险,主动替维奇挡子弹而受伤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拉拉的勇敢,勇于为他人付出的精神。拉拉为了救朋友,连死都不怕。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是相互帮助,让我明白我们要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更让我深受触动的是,在主人被误会时,拉拉还一心一意逃出宿舍抓住罪犯,因为它知道罪犯还会回到犯罪现场,会伤害自己的主人,于是,它在一个陌生小女孩的帮助下,抓获罪犯,救出主人大漫。它的忠心与智慧让我佩服。拉拉为了完成主人给它的任务,帮助猴群不再打架,和帮它们选猴王,受尽了猴群的欺负。但是,无论心里多么委屈,它都会尽职尽责地完成好,因为这是主人给他的任务,它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
读完这本书,让我有了很多的感慨:学习和生活上,我们不能因为眼前的一点麻烦就半途而废,不懂得坚持,而拉拉是一条警犬,连一条警犬都比我们懂得坚持,懂得风雨后才能见彩虹。这样一只勇敢、机警、智慧、忠心、善解人意的小狗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而我们更要做最出色、最好的自己!
写警犬的作文 篇10
“汪,汪汪!”,在警犬的吠叫声中,令人期待良久的警犬表演开始了。
我们观看的警犬是黑色的拉布拉多犬,我暗暗把它叫做小拉。小拉很大,伸着长长的舌头,眼睛炯炯有神,时不时地盯着我们看。全身的毛发黑得发亮,在草地上特别引人注目。
训练员一声令下“坐!”,小拉仿佛听得懂人话,迅速而准确地后腿弯曲,做出半蹲的姿势,一个标准的“狗坐”。真听话!训练员连连施令“卧!立!定!叫!”。小拉不带一丝犹豫,有节奏地,快速地做出了标准的动作。我暗暗给小拉点了个赞。
接下来是跳铁圈和跳木栏的表演。“出发!”,训练员一指前方,小拉如箭般冲了出去。第一个铁圈已经近在眼前,小拉没有丝毫的犹豫,身形略向后一紧,一蹬,四爪腾空,庞大的身躯恰到好处地穿过了铁圈,周围响起了如雷的掌声和叫好声。小拉足尖刚一点地,就又飞快地向前窜去。第二个铁圈接踵而至,这个铁圈更高,小拉又动作娴熟地跳了过去。我心里连连叫好!
第三个铁圈,又过了!
第四个铁圈,还是过了!
迎面是最后一个木栏。木栏不仅是最高的,而且还装着锋利的木刺,稍一疏忽就有可能会戳穿小拉的血肉之躯啊,我不禁屏住了呼吸。小拉紧跑着扑到木栏前,前爪平举,背部一弓,纵身一跃,身体腾空而起,眼看就要撞上木刺的同时,腰部又一挺,在空中画出了一个漂亮的流线,转眼已跃过了危险的木栏。掌声,喝彩声四起。
面对这么完美无缺的动作,我真不知道小拉是怎么训练出来的。我想小拉一定付出了许许多多的汗水。也许在烈日猛烈的照射下;在寒风呼啸的冲击下;在狂风暴雨的轰击下,小拉和训练员一起,在草地上坚持不懈地奔跑着,一次又一次地翻滚着,跳跃着,刻苦地训练者,执行着命令…… 我不管小拉在实战中究竟立了多少军功,就凭这,我也从心底里佩服它!。
写警犬的作文 篇11
昆明犬是我国等犬的一个优良品种,被人们称为亚洲第一猛犬。虽然它生长在我们的家乡,但对它的来源和习性我们还不太了解。为了获得更多的有关昆明犬的知识,我们走访了云南省公犬基地的宋新国叔叔。宋叔叔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向我们作了介绍,并回答了我们的问题。一只优秀的等犬是很不容易培驯出来的。要经过嗅觉、侦察、超越障碍、体力耐力各个方面的严格训练。而要得到优良警犬,最重要的是对等犬本身的优选和培育。日本侵略中国时。带了一些狗来欺负中国老百姓。抗战胜利后,有些资本家喂养了日本人留下的狗,为他们看家护院。新中国成立后,云南省警犬基地用这些狗和农民放牧用的狗,用群体寄代、选优去劣的科学方法,经过了四十多年的精心培育,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经历了无数次失败,终于培育出了今天的优良警犬,它被誉为昆明犬。仔犬出生一周内,由于活动能力不强,有被母犬压死、踩伤的可能.也有的仔犬因靠不到母犬身边而受冻挨饿。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加强护理。每隔二十天要打一次虫,每隔一个月要给它检查一次身体,在一个月内还要教会它们自己吃东西。到了六个月(相当于人的十八岁)就要选择精良、聪明的警犬进行训练。昆明犬比世界一流的德国牧羊犬优点还多。最主要的特点是它适应性强,耐酷暑,耐严寒。在不同的环境里,它都能保持灵敏的嗅觉。昆明犬的培育成功,填补了我国没有优良瞥犬的空白,为国家节约了外汇,现已推广应用到29个省市。1989年,昆明犬的培育被公安部评为科技进步一等奖;1990年被公安部评为科技进步二等奖。昆明犬月前有三个种类:1.狼青品系种犬;2.草黄品系种犬;3.黑背品系种犬。培育合格的昆明犬,从基地到各地工作后,立下了赫赫战功。例如有一只名叫莎莎的昆明犬,1986年结业。分到贵州工作,几年来,帮助要察叔叔们破了一百多个案子呢!1989年6月重庆一工厂价值一万多元的机器主件被盗。训练员王树伟叔叔把昆明犬天龙带来了。天龙便领着公安人员来到罪犯家中,在罪犯床底下发现了机器主件。当时罪犯正在睡觉,见警察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差点儿把魂儿都吓掉了,急忙说:我坦白我我坦白。大家都知道,亚运会开幕是1990年9月22日,可是就在9月21日,北京的一个军火仓库被盗走手枪7支,子弹90多发。因为第二天亚运会就要开幕了,如果不在当天内把案犯抓获,罪犯就可能在亚运会开幕时故意捣乱,损害我国的声誉。就在这危急时刻,训练员马叔叔带着昆明犬刺客,顺着现场留下的脚迹搜寻。就在离一个部队营房五六百米的地方,刺客使劲用前足刨地,发现了可疑情况。公安人员赶到,挖开土一看,看见里面埋着手枪五支。那么还有两支呢?罪犯到底是谁?刺客继续寻找,最后发现罪犯是一名战士。当公安人员问他另外两支枪和子弹的下落时,他坦白说被一个河南战友拿走了。公安部门立即通知河南公安厅,就这样,把两名案犯同时捉拿归案,保证了亚运会的顺利进行。一只优良的昆明犬如果没有训练,也是不能成材的。宋叔叔本人,就是一个非常关心昆明犬健康的人。他是1981年来到带犬墓地的。那时刚好有一只母夫生病了。因为它是一头非常重要的种犬,宋叔叔为了帮它治病,便每天和它住在一间房子里。经过四十多天的精心护理和治疗,这只昆明犬不但被养得又肥又壮,而且还生下了四头小犬。黄德兴伯伯是警犬基地第一代从事警犬事业的人,已经千了三十多年的警犬培训工作,他今年已经58岁了。因为他事迹突出、经验丰富,披授予畜牧师称号。前不久,他又在做国际警犬锦标赛的训练工作,在训练髻犬时,他的腰肌严重拉伤.还住了十五天医院。出院后,领导劝他再休息几天,可他说活着干,死了算,要为中国兽犬事业争光。通过这次调查,我们获得了有关昆明犬的不少知识。我们的昆明犬真了不起!凭着它灵敏的嗅觉和顽强的斗志,帮助等察叔叔侦破了许多疑难的案件。保卫了祖国和人民的安全。昆明犬真不愧是亚洲第一猛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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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黑子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
《狼王梦》是沈石溪动物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母狼紫岚竭尽全力想将自己的后代狼王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动物,却仿佛映射的是人类社会。就像《狮子王》的故事其实也是《哈姆雷特》的翻版,《狼王梦》描述的母狼,其实像极了中国的一些父母。狼的生活有多么鲜血淋漓,社会就有多么残酷。
成为狼王是紫岚丈夫的遗愿,丈夫死后,狼妈妈就把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但残酷的丛林法则、生存竞争,以及太过急切的心情让紫岚功败垂成,她的孩子先后被杀,最后她也为了让已经和自己反目成仇的女儿媚媚成功产仔,与一只鹰同归于尽。
我不知道狼群中是否有很多类似的狼妈妈,也不知道狼是否真的有称霸群体的雄心壮志,有近乎偏执的望子成龙的思想,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却看过太多恨铁不成钢的父母,他们急于求成,迫不及待地想把孩子培养成心目中最强大、最优秀的人才,甚至以近乎偏激的心态,不惜一切代价,自己受尽苦难也要把自认为是最好的教育给孩子。这些父母以为自己的奉献是伟大的,牺牲是悲壮的,却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孩子在他们的高压管制下失去了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态,对父母不知感恩,反加以怨恨。
家长希望孩子前程似锦,是一种美好的原委,可是把孩子当成自己实现梦想的工具,掌控孩子的行动与思想,就未免显得偏执和专制。孩子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发展空间,一味将孩子塞进预设的桎梏,只会让他们的成长变得畸形。网上书店将《狼王梦》作为少儿读物推荐,但我却认为,即将或者已经为人父母者更应该读一读这本书,反思紫岚悲剧的成因,避免自己也重蹈覆辙。假如这本书真的讲的是狼的故事,人类就更不能在思想上连狼都不如。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2
在中国,狼被人认为是反面角色。“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在字典里随处可见带“狼”的词语,读了“狼王梦”才知道狼原来也有善良的一面。
故事大概是这样子的:母狼紫岚和她的丈夫黑桑过着快乐的日子,可是在要当上狼王的前一个晚上,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颈,紫岚独自抚养幼崽,最后,替女儿赶走了致命的金雕丧命了。读到了这段时非常感动,因为女儿将紫岚赶出了洞穴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女儿不能体会它的良苦用心,还怨恨它。所以说母爱是无私而伟大的。紫岚也是一只母狼,就像所有的母亲一样,她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给予了她的孩子们最好的成长环境,给予了他们最好的教育。为了他们,紫岚甚至拒绝了地位仅次于头狼的卡鲁鲁的求婚,因为她要培养孩子们,这需要她全部的精力,紫岚把希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
回想生活,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不正是希望我们长大之后有好点的工作,好点的生活吗?有些父母甚至为了供孩子上学,辛苦劳作,怕孩子受影响,不让孩子看见他们脆弱的一面,他们也有痛苦和困难,但总有些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天天不用功,好吃懒做,白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事后,他们有些面对父母亲的责备,不但不低头认错,反而还理直气壮地跟父母顶嘴,觉得父母不理解自己,自己总是对的!实在是让人心寒呀!
我很喜欢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连接起了小说和现实,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扣人心弦,引人深思……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3
在人们心中狼是一种非常凶残狡猾的动物,但《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在一起生活,即将成为狼王的黑桑,不幸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黑桑死后,紫岚在和大白狗的搏斗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一只小狼崽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冲刷,最后发了高烧死了。紫岚为了不让其他小狼崽死去,只得吃掉了那只小狼崽。她希望其中一只狼崽能当上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就用非常的方法训练自己的孩子,时而给孩子精美的食物,时而用毒打教训孩子。她为了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三只狼崽先后死去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媚媚和卡鲁鲁又生了五只小狼,紫岚又看到了希望,希望它们其中一个可以当上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为了狼孙将来能成为狼王,紫岚与金雕在搏斗中同归于尽。
我合上这本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原来狼对自己的孩子也包含着深沉的母爱,为了孩子不怕困难,甚至付出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有许多母亲为我们操劳的例子吗?白天母亲送我们上学,接着又要去上班,上完一天的班,回来又要做晚饭,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健康等问题。我深刻体会到了母亲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更懂得了什么是爱,而《狼王梦》想告诉我们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4
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野狼,其中一匹母狼显得与众不同,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的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雾岚,所以它取名叫紫岚,它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这本书内容丰富,讲述了紫岚是如何把自己的三只雄性狼崽培养成狼王的,可是都没有成功,自己却死在了金雕的爪下。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当读到紫岚因为大意,让最有狼王天赋的黑仔在森林里闯荡,而被天空中的金雕抓走时,我的心情感到十分惋惜。紫岚啊,一代狼中豪杰就这样死于非命。当读到双毛马上就要战胜狼王洛戛,坐上狼王的宝座时,我的心情又十分喜悦。
这本书的语言也很生动。如“而双毛,却显得虎虎有生气,扑击迅如闪电,噬咬快如飙,半空中划出一道道漂亮的弧线,那扭动的狼腰和灵巧的狼爪,在旋舞的雪花的映衬下,显出一种力的神韵。好,洛戛褐黄色的狼毛又被咬掉了一撮,已有她几串狼血滴落在草原上了,空气中弥漫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这句话是书中描写紫岚的狼儿双毛与狼王洛戛争夺狼王宝座的情景,运用了动词描写的写作手法,让我也在心底默默为双毛加油。
说了这么多,你们想知道这是什么书吗?这本书就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狼王梦》。同学们,赶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5
《狼王梦》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为了完成这个愿望,它一次次的训练小狼们,但最终它都失败了,三只小狼也相继死去,紫岚做母亲的心也一次次的破碎,最后万念俱灰的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最终与危害狼孙生命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紫岚我十分敬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它把做母亲最柔弱的一面藏了起来,在小狼面前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为了让小狼更有力量,它必须严格要求它们,让小狼早日体会到了生存的艰辛,体会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王者风范。在人类社会中,人们总是把狼当成了坏蛋,当成阴险狡诈的化身,其实狼与人类一样也是有情有义的,它们之间也有着亲情母爱……
动物并不是仅为人类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它们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弱肉强食的生存圈,完全可以在丛林法则这个色彩斑斓的舞台上塑造动物的个体形象。同样,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但生命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6
书伟大,知识无穷。它让我们认识了很多小动物,也了解了很多知识。今天我来介绍一下狼。它是哺乳动物的一种,在人类字典里是邪恶的代名词。它们以其他小动物为食。世界各地的狼在寒冷的冬天成群结队地聚集在一起,共度整个冬天。狼王之梦的故事发生在草原。
一只名叫子兰的母狼怀孕了,即将分娩。在与猎狗争夺食物的比赛中,她生下了五只小狗,四公一母。可惜一只公狼崽被大雨淹死,只剩3公1母。子兰精心培养她的孩子,希望他们成为狼王。没想到,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鹰带走了;两只狼崽被猎人的陷阱抓住了;三只小狗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杀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快要生孩子的小母狼。为了小母狼和幼崽的健康,子兰和金鹰一起死在山顶上,为小母狼消灭了敌人。狼虽然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但也有着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强壮,但是狼心里有野心。他希望他们中的一个将来成为杰出的狼王。不能怪狼,因为狼的凶残只是为了生存。
大家都说狼吃羊咬人,但人也吃羊。人类不残忍吗?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7
在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当翻开第一页时,我一下子被吸引了。
《狼王梦》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8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生出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崽。但极为可惜的是,在一个风雪之夜,一只小狼崽因为没及时被母亲叼入石洞,被活活冻死了。母狼紫岚悲痛了一阵子,就把所有的母爱倾注到了最强壮的小狼崽——黑仔身上。另三只小狼崽,媚媚、蓝魂儿和双毛,知道哥哥是母亲要培养的未来的狼王,所以总是等哥哥吃好饭,再上前去吃饭。可惜黑仔却在哺乳期后被金雕叼走了。
之后紫岚开始培养蓝魂儿的捕食能力,可是当蓝魂儿还离当狼王有一点路程的时候,却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只能亲自咬断蓝魂的喉管,然后咬断蓝魂儿被夹住的地方,把那两段尸体埋到了雪地里。之后它开始培养双毛。双毛因为在小时候总被哥哥黑仔欺负,所以精神上有很大的缺陷,因此紫岚给双毛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以为双毛在精神上会有所改善。但是回到狼群的时候,双毛的精神没有一点改善。
所以春天的时候紫岚把这个家看成了缩小的狼群,把自己看成了狼王,天天打双毛。终于有一天,双毛的精神爆发了,使紫岚跛了一条前腿,但在双毛和狼王拼搏的时候,精神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惨死在狼王脚下,血洒碧空。终于,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当孙子将要出世时,一只老雕趁虚而入,守在一旁的紫岚不顾生命危险去保护女儿和孙子,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不平凡的小说,给我留下了不平凡的印象。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自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洒下爱的种子,同时蕴育着希望与梦想。而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孝敬母亲呢?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主角是一只母狼叫紫岚,她的夫君再一次猎食中不幸身亡,紫岚为此感到十分的绝望,因为他的能力是十分强的,本打算在今年当上狼王,可是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紫岚要生孩子了,紫兰的生活十分的艰苦,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偷人类的鹿吃,被一条大白狗发现,大白狗和紫兰打了起来,紫岚九死一生,把五只小狼生了下来,打败了大白狗,可是河道发洪水淹死了,一直只剩下四只。一波过后,紫岚得到了一时的平静,老大黑仔长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有过人的天赋,可是紫兰在一次外出猎食时,一只金雕正好发现了因为胆大自己一个人在外玩耍的黑仔,把黑仔给抓走了。紫岚回来看到了这一幕,也无能为力,后来的狼王之位让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当了。
蓝魂儿十分的优秀,可是发生的倒春寒,送掉了蓝魂儿的命。那天,狼群很饥饿,发现了半只羊,可惜这是猎人的陷阱,当他们发现以后已经很迟了,蓝魂儿被砸死了。当自己的三儿子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只能把自己的希望放在自己的女儿媚媚身上了,后来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敌人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们的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都在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我们应该珍惜这份母爱。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0
《狼王梦》是中国作家沈石溪的一篇中步小说,他以一个抱有想当狼王的家族中所发生的事:‘黑仔(一个年青公狼,紫岚的丈夫)他应枪王位而牺牲了,紫岚和黑子共有5个孩子,4个公的1个母的,紫岚打算让这4个孩子来完成他父亲身前未完成的一个梦想,但是这4个孩子也不辛身亡了,紫岚悲痛欲绝,这些是的发生也让她的亲人媚媚,远离了她,她在媚媚身上看到了完成梦想的一丝希望,就是让媚媚赶快结婚生子,让他的孙子来完成他们的梦想,但是女儿离她越来越远,在孙子出世时一只大雕赶来,想要趁虚而入,在一旁的紫岚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他的女儿和孙子,最终她的生命也段送了。她一直坚持着黑仔的梦想,为此她不息一切,包括生命来实现这个愿望,写出了狼性。来体现梦想的力量,爱的伟大。俗话说的好,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同这一样的故事,在人间流传,被世人所传送,沈石溪就是以一条明线一条暗线来让读者感受作品的精华,写出了母亲为了儿女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让我看出了母爱的力量,同时梦想更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锐器!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1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紫岚是一个伟大和负责的好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成为不可一世的狼王,不仅被她的孩子双毛撞瘸了腿,只能用三条腿走路,而且自己的牙弄掉几颗了,害的自己提前衰老。可是,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三个刚刚成年的小公狼个个都不幸的遭遇了杀身之祸。
紫岚首先培育长子黑仔。有一次年幼无知的黑仔趁妈妈出去打猎的时间,竟然不呆在洞里,跑出来玩耍。打猎回来的妈妈却嘉奖了他整一头动物,表明是纵容他去外面玩耍。黑仔经历过这一次,更加大胆了,开始追逐小型食草动物。导致被金雕发现杀死了。第二只蓝魂儿追杀小牛没能 冲在第一个,结果被紫岚又是踢又是咬。蓝魂儿就每次发现猎物都冲在第一个。在 一次冲锋过于冲动,中了恶毒猎人的计谋,被铁板夹住腰斩断。第三只名叫双毛,他生性软弱,不过紫岚教育的野心勃勃。在一次王位争夺战当中,双毛把现任狼王打的节节退败,由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最终还是被唤起了内心深处的软弱,败在狼王的手下。成为狼群的晚餐。双毛、蓝魂儿、黑仔本来可以安家立业,享受家人之间的的幸福,却被强迫当狼王,到头来还不是无意落败,也牵连到紫岚。
我觉的有些父母也是这样的,望子成龙。恨不得他能当大公司的总经理,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小宝宝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制定好了他一生的计划,逼迫他考研,读博士,当大教授。可地位和金钱又有什么重要的,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只有让子女们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他们才会快乐,幸福的生活。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2
在阅读《狼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3
最近,我正在看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故事紧张曲折我一口气就读完了。
一匹母狼名叫紫岗,以前,她的丈夫黑桑是个“一代狼杰”,经常参与争抢狼王的位置的战斗,可就在他将要取得王位时,被一匹恶狼偷袭咬死,从此,紫岗单身一人生活。不久,她产下四只小狼,三公一母: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最小的母狼叫媚媚。紫岗天天想像着让这三个小公狼长大继承黑桑的遗志:成为狼王!于是,她每天辛苦地捕捉食物,换来儿女们健壮的体魄和冷酷的性格,紫岗急于让孩子们具备黑桑勇猛顽强、一往无前的斗志,黑仔因骄傲被金雕捉走;蓝魂儿因大意而被枪打死;双毛因自卑感压抑的性格而爆发被群狼咬死。
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结局十分悲惨,小说里表现出的残忍和爱护之分;善良与狡诈之别让人身临其境。比如书中写到狼的搏斗:“蓝魂儿似乎早有提防,扭腰闪开,扬起后蹄,在黄犊的右腰猛蹬了一下,黄犊嗥叫一声,朝蓝魂儿又撕又咬。”一连串的动词把搏斗描写得活灵活现。沈石溪爷爷的文字充满了英雄气概,豪迈之情,它让我懂得了在社会中必须要有规则和制度,人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护。
这本动物小说却让人看到了人间万象。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4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书中描写的是一只母狼教育自己的儿女继承父亲遗愿,努力做狼王的故事。
书中描述一只公狼名字叫黑桑,它非常想做狼王,就和妻子紫岗商讨推翻狼王的办法。为了做狼王,黑桑每天坚持锻炼身体,把牙齿磨得很锋利。可不幸的是,这天一只野猪撞破了它的头颅,黑桑成了野猪的午餐。从此以后妻子紫岗怀着黑桑的孩子到处流浪,它把希望都寄托在未出生孩子身上。终于孩子出生了,一共有五个孩子,其中一个被冻死了,紫岗把这四个孩子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孩子慢慢长大,紫岗把黑桑的遗愿告诉孩子们,告诉它们要继承父亲的遗愿并刻苦训练它们,希望它们能成为狼王。可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黑仔在玩耍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被捕兽夹夹死了,双毛在挑战狼王时被狼王杀死了,最后紫岗为了保护媚媚也和金雕同归于尽,只能把愿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希望它们成为狼王。
读完狼王梦以后,我觉得母亲是很伟大的!为了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我以后要刻苦学习、锻炼,做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母亲的期望。
我的爱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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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犬作文 篇1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说不清楚理由,那种喜欢是发自心底的。
十岁那年的冬天,姑妈家送来一条黑白相间的绒毛小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除了鸡鸭以外的动物,可与它们不同的是,这条小狗会摇尾巴,会跟着我后面跑来跑去,还会舔我的手,朝我撒娇,它红红的舌头舔在我的手上,暖暖的,柔柔的,既舒服又让我欢喜。
它黑白相间,颜色搭配均匀,远远看去,像一朵绽开的花儿,所以我给它取名花花。它很有灵性,我只要喊几声花花,过来。它就会蹦蹦跳跳的向我跑来,笑眯眯的,一脸的天真无邪。
与它相处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早上上学时,它会跟在我的脚后,送我出去;中午放学,大老远的喊一声花花,它便像个孩子似的快乐的跑出来迎接我。我们像朋友似的相处,有好吃的我与它分享,空闲的时候略显无聊,我们便一起出门到田野散步,它时而跑在我前面,看我落后很多,便坐下来等我;我快走到它身边的时候,又怕我抓它似的一闪身往前跑去。我总会笑着感叹:真是个调皮鬼呀!
我以为它会像爸爸妈妈一样,一直陪在我身边。可就在生日的前一天,它失踪了。起先我以为它贪玩,跑到外面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在村子里跑了一圈,边跑边大声喊花花,花花。。。。。。可就算我把喉咙喊破了,也没有得到它的任何回应。后来天黑了,我彻底绝望了,在家里哭了一晚上。
后来,我渐渐的从悲伤中走出来。一个星期六,我和弟弟去河边钓龙虾,突然发现一只半大的狗,脖子上戴着一个熟悉的铃铛。那不就是我的花花吗?天啊,我高兴的呼唤它,它却不理我,还凶巴巴的朝我叫。一个村里的阿姨走过来,我问她这只狗是怎么来的。那位阿姨告诉我,她去地里摘菜遇到它,然后它就摇着尾巴跟着她回了家,于是她收留了它。
它已经有别的主人了,我即使知道也无法把它带回去了。不过看它油光发亮的毛,与那位阿姨相处融洽,我释怀了,替它开心。
我的爱犬作文 篇2
我的爱犬叫胖胖,之所以给它起名叫胖胖是因为老公抱它来的时候胖呼呼圆滚滚的,好似肉球一般。初见胖胖时,它着一身浓密、黑亮的绒毛,短而细的尾巴有一段白色的尖尖,长着四只洁白如雪小爪爪,胖胖的小耳朵是耷拉着的,虽不像狼狗一样有一对看似警觉的竖耳朵,但这样看着更可爱温顺。胖胖一见到我就挣脱老公的手讨好般跑到我身边,抱起胖胖想起老父亲曾说过的话,父亲说白尾巴尖的狗厉害、能咬人。而我却不在意,我不忍像父亲一样把幼狗的尾巴尖剪去,养狗就是看家护院的,不厉害养它干嘛。
胖胖来的第三天就让全家人见识了它本领。那天,老公一非常要好的朋友来家里找他,胖胖一见生人来立刻从我脚下冲过去,它呲着小狗牙,浑身的绒毛如刺猬般竖了起来,两眼瞪的溜圆低吼着向来者发出警告。朋友并没在意这个小家伙,自顾自地换鞋进门,胖胖对朋友的无视异常愤怒,它冲过去一口咬向来者的脚后跟,朋友一抬脚,胖胖虽没咬到脚却叼住了他的裤子,朋友嬉笑着企图甩开胖胖的纠缠,胖胖死死地咬着,圆滚滚的身体跟着朋友的腿上下翻滚。老公赶紧过来解围,胖胖忍着怒火委屈地回到我身边。摆脱了胖胖的朋友发现他的裤脚已经被咬破了几个小洞。等朋友走后,我奖励似的赏给了胖胖一根儿子都不舍得吃的火腿肠。
等胖胖长大一些,它的小窝就搬到了室外的小院中,胖胖也真正开始履行看家护院的职责。从那以后,什么收水费的,收电费的,卖假药的,跑保险的,所有生人都成了胖胖的敌人。那时候,家里负债累累且又供几个儿子读书,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盖院墙,修大门。聪明的胖胖就把他的管辖范围扩展到了正对着我家路口的街道边。凡是在街道上走的人,胖胖一概不理,但是,只要行人在我家门前的路口停下,胖胖立刻呲出狗牙、竖起狗毛前腿摁地身体后倾,摆出一个随时要冲刺的姿势低声发出警告,若有人敢踏入我家路口半步,它必定狼嚎般出击。时间久了,胖胖看家护院的本领在附近也就出了名。就连亲戚朋友有事要来家里也都得先跟我们打个招呼,不敢贸然地来。因为有胖胖的恪尽职守,八年中家里从没有失窃过,大概是胖胖的威名让贼人闻风丧胆了。
儿子小时常常带胖胖玩耍,胖胖跟儿子们也十分亲昵。每天儿子去上学时,胖胖都摇着尾巴送儿子到路口,大概快到了儿子放学时间,胖胖就趴在家门口听,当胖胖欢喜雀跃、莺歌燕舞般跑到路口时准把儿子们接回来。就这样,几年如一日,胖胖对小主人们的热情从未减退。直到儿子们去外地读高中、上大学。不管小主人们多久未归,只要他们回家,胖胖必定热情万丈地迎接。
那几年,我和老公为生活四处奔波,根本没有时间整理家中的菜园子,婆婆就常常来帮着种菜。起初,胖胖也是充满了敌意,但在我和老公的呵斥下慢慢地认可了这件事,有一次婆婆来时我正好在家,婆婆半开玩笑半生气地跟我学她和胖胖的事,婆婆说,胖胖虽然允许她在菜园子里耕作,但还是把她当贼一样的防着。婆婆干活时,胖胖就在两三米范围之内监视着她,婆婆走时,自己的工具尽管拿,胖胖不理不睬。有一次,婆婆见我家的锄头好使就想拿回自己家用用,似睡非睡的胖胖立刻跳起来冲着婆婆咆哮起来,看婆婆放下锄头,胖胖也闭上眼睛继续装睡不再理睬婆婆。婆婆感慨地说:原来到你家只能干活,不能拿东西啊!
胖胖不像好孩子一样不吃别人家的东西,他不管谁给的,只要是荤的,照单全收。有时怕胖胖咬人惹祸,白天就把它拴起来,邻居家的大爷见状,胆子就大了起来,他常常把家里吃剩的骨头、鸡鱼、肉类的剩饭送过来喂胖胖,虽然每次胖胖都怒目相向,但对于美味它从不拒绝。虽然大爷对它如此关爱,但胖胖并不领情,它可不管吃人的嘴短不短。只要解开拴它的绳索,它必把大爷拒之门外。
在我眼中胖胖从不挑食,每年冬季为了给在寒风中依然忠于职守的它增加营养,我请在宾馆收折箩的朋友帮忙,每逢酒席,朋友就送来一些酒桌上剩下的猪肘子、扣肉、鸡、鱼、四喜丸子什么的。每当这个时候,胖胖高兴的什么似叼着个拳头大的四喜丸子满院子跑。等再次下班回家时,胖胖吃剩的食物里唯独没有四喜丸子。我想,四喜丸子一定是胖胖的最爱。有时偶尔在取暖的煤炭中发现几个丸子,心想,这大概是的胖胖储存起来备用的吧。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院子里的冰雪溶化后,四喜丸子是随处可见。胖胖对四喜丸子是情有独钟还是深恶痛绝?至今都是个谜。
养了胖胖八年,家人对胖胖有了深厚的感情,我最喜欢胖胖的一点是:它无论怎样想跟家人亲近都不把它的爪子搭到我们身上。不管怎样撒娇都跟我保持一点距离,家人的衣服也从未因胖胖而脏过。
八年间,因为有胖胖的守护,我们的家门从未上过锁。八年间,因为有胖胖陪伴左右,家人平添了许多乐趣。胖胖:我的爱犬,你撒娇时的可爱,你威风时的雄姿;委屈时的沉默,似一幅幅鲜活的画卷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中,让我回忆着······
我的爱犬作文 篇3
上小学前,我家养过一只小狗,它是一只雌性小鹿犬,名叫黑妹。
它长得像一只小鹿,头上两只小巧的耳朵,乌黑的圆眼睛像两颗桂圆核。黑黑的鼻子不停的嗅来嗅去,短短的小尾巴朝天撅着,可爱极了。因为它的毛发乌黑发亮,所以我就叫它黑妹。
黑妹是个护食的家伙!它吃饭时,就连我都不能碰它的食盆,不然它就汪汪直叫,好像在说:“不许抢我的食物。”除非我把食盆凑到我的碗前,它就知道我要给它好吃的了,于是它就会作出讨好状,摇着小尾巴,眼巴巴地望着我。只要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我喜欢吃猪肝炒面,但对黑妹却毫不吝啬,每次都给它一大堆。可气的是它把猪肝挑得精光,剩下面条,又摇着尾巴讨好我,真的是得寸进尺啊!
黑妹喜欢上我的床,钻进我被窝,和我头靠头睡。但是外公不允许,只要外公不在家,它就无法无天,“噌”一下就跳上床。只要外公一声吼,黑妹就吓得夺门而逃。有时候,外婆故意吓它:“黑妹,外公来了。”它就马上从被子里钻出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可逗人了。
黑妹最大优点就是爱干净,大小便总是拉在便盆里,从来不随地大小便。
黑妹还有一点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其它的小鹿犬都身材苗条,而它却体型肥胖,因为,我给它吃什么好吃的它从来不拒绝。
可惜好景不长,我要上小学了,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习,外公决定把它送到无锡太公家。我虽然不舍得,甚至还哭了,但还是很无奈。以后我每次去无锡,黑妹还是跟着我很亲近,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后来它还生了宝宝,做了妈妈呢!
我的爱犬作文 篇4
我家有一名特别的成员,名叫“小七”。嘿嘿!听到“小七”这个名字你们一定很好奇吧,它就是陪伴了我三年的狗狗。
小七的眼睛黑黑的,炯炯有神,像两块乌金;两只大耳朵向下耷拉着,像两把蒲扇;黑黑的大鼻子,像一个气味探测器。小七有着一身黄毛,摸上去毛茸茸的,舒服得很。抱着它,就像抱着一个毛茸茸的球!它身穿一件蓝色运动衣,脚上套着妈妈给它织的小袜子,活像一个刚出生的娃娃。
小七是我们家最爱运动的成员。每天它都会带着我们去散步。小区、公园、河边……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它温顺乖巧,只要能和我在一起,干什么都乐意,即使坐长途汽车也不会觉得无聊。但它唯独有一个要求:每天洗完澡后,必须看一集《神犬小七》。如果不给它看,它准会“汪汪汪”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快点!快点!我要看电视。”哈哈,这就是小七名字的由来。
它不仅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守护神。每当我上学的时候,它都会紧紧地跟着我,直到看着我平安走进了校园,才恋恋不舍地离去。放学时,我准能看见校门口耐心等待我的小七。它一看到我,立马两眼放光、摇动尾巴,飞速地向我扑来,“汪汪汪”,好像在说:“主人,我来接你回家了。”
没有什么比小七的陪伴更令人快乐,没有什么比小七的守护更让人心安。这,就是我的爱犬小七!
我的爱犬作文 篇5
这件事是在暑假里发生的,回想起来令人偷偷笑个不停,欲知详情,请听我慢慢道来。
左跳,又跳,滚啊滚啊滚……我的爱犬拉布拉多胖胖又在瞎玩,咦?它跑到哪了?
无意间发现一只拖鞋不见了。“你这死狗,捉到你非把你揍一顿!”我吼道。我跑步追赶,胖胖左拐右拐,我怎么也追不上,毕竟是四条腿的动物,累死我了!咦,这“胖胖”怎么上楼了。嘿嘿,好机会!我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它进了我的房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以最快的速度走进房间,把门一关,呵呵,这下你跑不掉了吧,小样!它把拖鞋一甩,一副很酷的样子。我气不过,就把它推到床上,开始了“人犬大战”。
我把它前脚抓起,往前一推。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了,这只“胖魔王”便往后倒去,四脚朝天,我哈哈大笑,正得意忘形时,我的脚跟上热乎乎的,“着火”了吗?我心内一惊,吓了一大跳,顿时重心向前,平衡失调,摔了个“狗啃屎”。这时我才想起,那热乎乎的东西原来是狗狗的舌头啊!正想找它报仇,它却从窗户跳到楼梯上,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回过神来的我突然发现这拖鞋的主人是老妈,“哎呀,天哪!”天顿时塌下来,老妈的吼叫声此起彼伏…
人生就像餐桌,放满了餐具和杯具(“悲剧”),一不小心,丰盛的宴席会消失,悲剧演绎人生。
我的爱犬作文 篇6
“汪、汪、汪”几声响亮的犬吠打搅了我的好梦,我哼哼唧唧地赖了会儿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只得不情愿地起床。一看钟,才6点半!“唉,真是,好不容易放暑假,也不让我睡个踏实觉,真是的!唉,还是天天好啊……”天天!我又想起了天天,思绪也情不自禁地奔回了天天初临我家的那年——20xx年。
那是个夏末秋初的季节,天气不冷不热,舒服极了。当时的我,才是一个刚准备上小学的小丫。我从小什么事都像我爸,特别是爱狗这一点。只可惜,我们虽然千方百计地想让妈妈同意我和老爸养狗,可妈妈要么避开问题,要么不理,要么就干脆回答“不行”,因此我们一直没有办法养起狗来。一天,我又和老爸策划养狗事件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十六计——“抱”为上。先把狗狗抱回来,再藏起来慢慢养。讨论完毕后,老爸便以火箭的速度把一只可爱得要死的哈多丽(一种犬种)抱了回来。那天,我刚回家,便看见老爸向我招手,我十分好奇,一看,呦,是一条小狗!一条有着黑色绒毛,眨巴着一对像葡萄那样黑、向天空一样清澈的眼睛。现在回忆起来,长长的睫毛下面那双有神的眼睛怕是它最吸引我的地方了。
可是,狗回来不久后,妈妈就发现了它,并且执意要把它送人,我和老爸急坏了。于是我们轮番上阵,向妈妈求情。不久,妈妈也因我们的求情而放过了狗狗,并且喜欢上了它,最后它正式成为了我们的家庭成员。经过这次“劫难”,我和狗狗的关系更亲密了,我们开始用眼神交流,渐渐地成为了知心朋友。
不久后的一个夜晚,妈妈对我说:“晶晶,这小狗和你渊源很深呢!你也应该给它取个名字了!”我听后立即翻开字典。1个小时后,我选择了“天天”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有着双层寓意,一是希望我俩能“天天向上”;二是因为天天的眼睛就向天空一样清澈,正好突出它的特点。第二天,我便“告诉”了天天他的这个寓意深刻的名字。而天天也似乎想到了这个名字的双关义,摇摇摆摆地向我走来,美丽的眼里透出兴奋的光芒,还用温暖的红舌头把我的脸舔了个遍。我的心里开心极了,心想:有宠物真好!
很快,天天在我的训练之下变得很聪明。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那条桔色纱巾不见了,那可是我最爱的纱巾呀!正当我翻箱倒柜之际,天天疑惑地看着我。看着它这副样子,我突发奇想:“也许我交给它的找东西的方法可能可以派上用场,让它来找纱巾!”于是,我便画了一张纱巾的画,交给天天看。看完之后,天天“嗖”的一声就奔了出去。我满心期待地等着它叼着我的纱巾“凯旋归来”,可是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卧室门口却始终没有出现天天的身影。“唉,还是别指望它了,说不准玩去了呢!”于是,我便又翻箱倒柜起来。可是,没等我找5分钟,我突然看见天天正叼着我的桔色纱巾站在卧室门口。突然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了它,热泪盈眶。
天天是只聪明又讨人喜欢的狗,但可能是天妒英“犬”吧,两年过后,天天便天天烦躁不安,动不动就咬人或是用爪子抓人,老爸曾不止一次地被它弄伤。一天下午,我和老爸正观察着熟睡的天天,老爸对我说:“很有可能天天是得了重病了。”爸爸面带愁容,伤心地看着我。我激动地说:“不会的!天天从来都没有生过病,肯定是最近太累造成的!”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的心里也有了不祥的预感,而老爸见我情绪这么激动,便开始沉默不语,自顾自地抽着闷烟。几天之后,老爸突然告诉我一个我不能接受的消息:天天患了肾衰竭,已到晚期,无药可救了!我当时就呆住了,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天天啊,怎么可能死掉?怎么可能!很快,天天在一个天色很灰的下午,离开了我以及它所爱的人,奔向了极乐世界。第二天,老爸便把它葬在了楼底下的土地里,可我却不忍下去,因为我真的好怕在想到天天,因为一想到它,我的泪就会抑制不住地流出来。于是,那个下午,我便一直坐在沙发上看天天生前的照片,一边哈哈大笑一边任泪水肆意流淌,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下午。
回忆完天天,我已用了一包纸巾。天天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教会了我很多:爱护动物、和动物交朋友、待人和善等等,但最重要的还是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天天的灵魂至今萦绕在我的心头,我相信它会成为我成长航道上的一个指向灯,教会我更多。
我的爱犬作文 篇7
德庆爷爷和他的爱犬--佳佳
德庆爷爷年近古稀,是一位非常义道的盲人,住在郊外一个小集镇上。因有一门占星算卜绝技,人缘关系很好,在当地小有名气,故人们都尊称他德庆爷爷。他身边没有其它的亲人,仅有一条狗形影不离地相依陪伴着。
这条狗名叫“佳佳”,是几年前一位朋友从野外捡来的流浪狗。佳佳机警聪明,活泼可爱,爷爷对它可疼爱呐。每日三餐给佳佳喂得饱饱的,有时宁愿自己少吃,也不使它饿着;早晚自己洗漱完后,照例还要给佳佳洗脸洗脚,每周洗一次澡,梳理毛发。若有谁欺负它,爷爷准会对他不客气。佳佳对主人可忠诚听话呐,不时地守在主人身边,白天爷爷外出,它替爷爷做向导,晚间替爷爷看守家门。有时爷爷的鞋呀袜呀找不着了,爷爷猜测准是佳佳叼到什么地方去哪,对佳佳训斥一顿后,它心领神会,很快会帮爷爷找回来。有一次爷爷在野外走路不小心,滑落到两米多深的沟里去了,腿被摔伤,怎么也爬不上来,急得佳佳直踏前爪。过了一会,佳佳居然跑回邻居家“报信”,邻居看到佳佳气喘嘘嘘,又是晃头又是摆尾,一付着急的模样,猜想爷爷一定有事,就跟着佳佳找到爷爷,将爷爷救上来背回了家。
这天,爷爷又出门了。跟往常一样牵着佳佳在马路上走着。忽然迎面一辆卡车失掉控制,越过中线,朝爷爷佳佳他们直冲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佳佳并不是躲闪,而是狂吠着扑向卡车,以此阻挡卡车,保护主人。佳佳被撞到五米开外,德庆爷爷碾在车轮底下。人们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把爷爷从车轮底下救出,发现人和狗都死了,其状惨不忍睹,个个都悲痛地掉下了眼泪。常言道,人间的生命死了,灵魂要上天的。刹时间,只见一缕青烟,向天空飘去。
他们的灵魂升天了。
他们一同来到天堂门前,被护门神拦住。
门神对德庆爷爷说:“先生,你们来的不是时候,现在上天堂的名额只有一个了,你们之中,有一个要下地狱。”
德庆爷爷沉思片刻,朗嗓地对门神说:“那好办,反正我的狗狗不能说话,谁去天堂,我来决定吧!”
门神听到这话,鄙咦地看着德庆爷爷,很不高兴地想,你心术怎么这么不正,决定最终归宿的大事,怎么能由你一人说了算。接着就不客气地对爷爷说道:“现在你们的灵魂都是平等的,这个大事,谁来决定都不行,你们要来一次竞争,谁取胜了,上天堂的名额就归谁。”
话既然说到这份上,德庆爷爷只好表示同意。
竞争的方式是,由此地至天堂入口这段路程,以赛跑的方式进行,看谁最先跑到入口处,谁就是赢家。门神想出这个办法,是有意把条件向着狗,人怎么也跑不过狗的。
门神想,我命令一下,他们就会舍死地向前奔跑。
谁知,情况完全不是门神想象的那样。只见德庆爷爷象往常一样,慢吞吞地向前迈着步子,佳佳也没有急速奔跑,仍然跟随着主人,忽前忽后,忽左忽右。
门神猛然想到,狗有随主的习惯。德庆是利用狗忠心听话的本性,掌控他的狗。只要走到入口处,他会发出口令叫狗停下,而他自己就轻轻松松地争得头筹,走进天门。
门神这时急了,认为自己失算了。于是直率地对狗喊道:“你的主人不再是瞎子,用不着你陪护了,你和你的主人一样,都是自由的、平等的,你赶紧朝前跑呀!”
德庆爷爷和佳佳仍未理会门神这番话,还是不紧不急地朝前走,象是在街道上散步似的。果然,他们来到天堂入口不远的地方,德庆爷爷叫狗狗停住了脚步,泪水汪汪而又极为伤感地对狗狗说道:“佳佳,我的最忠实的好朋友!送君一程,终将一别!你机警、勇敢,无私无畏,真是好样的。这些年来,跟随我受了不少的苦和罪。这次劫难,本来是可以躲过的,你是为了保护我而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你对我的无私奉献,让我感激涕淋。刚开始让我选择去天堂还是去地狱的时候,我内心就决定自己去地狱,把去天堂的名额让给你,无须让门神费尽心思为我们搞什么竞争。现在你听我的命令,向天堂走去吧!”说完,德庆爷爷转身向右,朝地狱的方向疾驶。
然而,此时的狗狗,一付愁容,眼泪巴沙地看着主人,终身第一次违背主人的意志,没有向天堂走,而毅然地转向右,跟随主人也朝地狱疾驶。
门神目睹他们的举动,肃然起敬。喃喃地说:“多么善良、高大的一对灵魂啊!”门神立即向天神秉报了这一切。天神听了,也为之感动,不忍再让他们下地狱受煎熬,就下令把右边与地狱只一墙之隔的那道天门打开,让德庆爷爷和他的爱犬佳佳一同上了天堂。
撰稿人:王扬能
撰稿时间:xx。10。10。
我的爱犬作文 篇8
"坐下!坐下!坐下!"听着戈薇的喊叫,看着可怜的犬夜叉1下2下3下的跌地摔个四脚朝天,我还真有一股冲动想上去把它(因为犬夜叉是只狗狗~)拉起来,然后把念珠挂在戈薇的脖子上让她尝尝被摔的滋味呢~呵呵,我当然会为犬夜叉这么打抱不平拉!因为我是最忠实的犬迷!~
理由一:最爱犬夜叉的耳朵
我喜欢犬夜叉的耳朵,那双把它的可爱之处表露无疑的耳朵,当戈薇第一次用手扭住它的耳朵发出"咯啾咯啾"的声音时,我就有冲动也想去扭两下。听戈薇说话时,会动一动,发出"咯啾咯啾",在生气时,也会发出"咯啾咯啾",并时不时的鼻子嗅两下,一副标准的狗的姿态便呈现出来,完美无缺,简直可爱至极,让人顿生喜爱之心。
理由二:最爱犬夜叉的眼睛
我喜欢犬夜叉的眼睛,虽然它不像其他动画片一样对其人物的眼睛精雕细琢,但是却从眼睛随着心情神态的不同变化而改变中透出一股帅气,一种怜惜,一种喜爱。生气时,它的眼睛会向下斜,无奈的时候,它的眼睛会变痴呆状,成熟的时候,它的眼睛会散发出一种无法抵抗的魅力与神情,那双看似空洞的眼睛,它没有雕琢灰黑的大眼球,只是在白色中点上一点,而就是这一点,让犬夜叉更与众不同,更透出双重的性格与它对生命的感悟。
理由三:最爱犬夜叉的为人
那身大红袍便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了吧,和这身红袍一样,它的心也是红色的,虽然嘴上说要成为妖怪,嘴上总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最软弱的地方,但是救人时它比谁都要快,受伤时比谁都需要依靠,它的性格就像个小孩子,爱逞强,爱耍性子,总是过于自信自己的能力,而在最危险的时候总是奋不顾身去救大家,不论自己的处境去拼命奋战。外表上,它是个脾气暴躁,小气的人,而实际上,它是个有情有义,善良的人。
理由四:最爱犬夜叉的重感情
在桔梗与戈薇之间的徘徊,怕是犬夜叉最大的苦恼了,它曾经深爱过的桔梗,被奈落的阴谋夺去了生命,犬夜叉与桔梗的矛盾,使桔梗爱他却更恨他,而戈薇,这个单纯的女孩子,她可以为了犬夜叉而不顾一切,在犬夜叉变成全妖时,每每都是戈薇的一声:"坐下!"和接着的紧紧的拥抱使犬夜叉恢复理智,就是这么多次的并肩奋战和互相的救助,犬夜叉开始喜欢上了戈薇,那个曾经被它称做:"笨女人!"的女孩.最让我感动的便是犬夜叉受伤后躺在戈薇腿上说的话:"你..好香..""你不是说讨厌我的气味吗?""..那些...都是...骗你的..."也只有在这种时候,这个内心软弱的半妖才会说出自己内心最想说的的话了。
(从第一次看过犬夜叉,我便深深喜欢上了它,这只最后为了不会伤害他人而请求戈薇将它封印的半妖,这只从一出生起就被别人瞧不起的半妖,它用它坚强而善良的心,去扛起自己的整个世界。)
我的爱犬作文 篇9
在我的记忆中,妈妈和外公都是很爱狗的,他们不喜欢娇生惯养的宠物狗,他们喜欢的是具有野外可以防御且不娇弱的小狗。
在我八岁那年,妈妈收养了一只小狗崽,妈妈很爱它,像对待子女一样对待它,不过它可不是人,吃的也只能是残羹剩饭,妈妈总让它食宿无忧,我给它取名叫“黄黄”,因为它的毛发黄亮亮的。它一天天长大。每次,我放学回来时,它和妈妈总会去接我,妈妈总问我:“怎么这么晚回家?”我解释完后,小狗也用责备的眼神望着我,然而又温柔吠叫:“汪、汪……”养了一个月了,它却还是没有长大多少,看来它是长不大的狗狗呀。渐渐的,我也和它混熟了,我并不喜欢小动物,我只喜欢具有素质和美貌的动物,人也需要这些高贵的特点,但我却喜欢和它在一起。之后,渐渐的……我总爱叫妈妈多弄点食物给它:“妈妈,多弄些给黄黄,吃吧,看样子黄黄胃口长了不少了。”妈妈笑着笑着便答应了,于是,我竖起了右手,勾起了食指说:“黄黄,黄黄,过来吃饭了。”狗果然通人性,一听到吃,像一根离弦的箭,狂奔过来,自知失态,又腼腆的“汪汪汪”两声,我笑了,爸爸也笑了:“你看黄黄,多像某人,还好些呢。”妈妈也笑了,我知道这“某人”是谁,便对爸爸说:“爸爸,你什么意思?”大家一阵叽里呱啦之后,黄黄已经吃光了食物,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向我眨巴眨巴着眼睛,黄黄果然是好胃口啊,吃完了有没完没了的撒娇:“汪汪……”果然是被“宠坏了”,感觉有它的日子,度年如日!
这一天没什么不同,但是妈妈和黄黄却没来,推开门,一直和妈妈形影不离的黄黄不在了,妈妈的眼角蓄满了泪水,眼圈通红通红的,妈妈依然问我:“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无语,拉着爸爸走到后院,“爸爸,怎么啦?黄黄怎么啦?”爸爸说:“黄黄死了,妈妈心情不太好,你晚上帮妈妈按按肩,捶捶背。”我并没有这样做,当第一丝月光透过窗纱,我像往常一样,钻进我的小窝,我把头窝在被子底下,妈妈却没有责备,我其实是在无声的流泪,妈妈把头扭向一边。第二天,妈妈起来的很早,做事确是那样无力,枕头果然湿漉漉的,再也没有提过我们黄黄。
渐渐地,妈妈果然忘记了黄黄,时而说起黄黄,她只是淡淡一笑,笑中却有一丝不可磨灭的伤痛……
听不见“汪汪”的吠叫,看不了黄黄的身影,原来黄黄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体,这种伤痛,妈妈这种重情重义的人,怎能忘掉?洒泪告别一切,好好埋葬它,有爱不觉天涯远,或许天上的那朵白云,就是黄黄在向我微笑哩,“汪汪!”我仿佛又听见了黄黄的叫声……
犬的历险记作文
我们倾情制作的“犬的历险记作文”为您带来了与众不同的感受,作文是用文字表述思想和情感的媒介,通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对词语和语法的敏感度。好作文应该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趣引人,值得考察借鉴的作文模板有哪些?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1
在非洲雨林,有一棵千年迈树,在老树底下有一个庞大的蚂蚁家族。它们在这里糊口了良多年,眼看今年的雨季就快到了,按常理说,每年到这时候,就应当修建大坝,抵御洪水。但最近几年,雨量稀少,根本无法对巢穴构成威胁。所以是否修建,一只争论不休。最后,国王做出一个斗胆勇敢的决定:今年不修建大坝。决定刚宣布,一些大臣马上反对,以为一旦今年天降大雨,后果将不堪设想。但国王仍旧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天边突然会萃了大片大片的乌云,不久就下起了瓢泼大雨,洪水如同万马飞跃一般冲了过来,没等蚂蚁国臣民喊一声:“上帝啊!”就将它们吞没了,在蚂蚁中,有一只叫琪琪的工蚁,它挣扎着扒着一根树枝才幸免于难。大雨过后,此时的它既没有住处,也没有同伴,它想,我一定要克服难题,找到同伴,重新过上夸姣的糊口。
走出没多久,它又碰到了过河的水牛,这些庞然大物成千上百地疾走过去,琪琪在中间往返穿插,有好几回就要落入死神的怀抱,但“活下去会下去!”的坚强信念又让它一次又一次的活了下来。转天,它又碰到两个蚂蚁国交战,琪琪作为敌人,当成俘虏,天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地狱般的糊口。这种糊口使它受尽了煎熬,它真想一死了之。但是它想到自己是个男子汉,又咬牙挺了过来。一个无意偶尔的机会,它听到了那个国家的军事秘要,马上趁着看管不严时偷偷溜了出来,把情报提供个了另一个国家,帮助它们大获全胜,国王为了嘉奖它,封它做情报部长。
从此,琪琪在另一个国度,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糊口。
由于他渴想生命,这不恰是我们人类应发扬的品格吗?小作者通过想象给我们留下了人生的思索题!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2
在这个轻松而又好玩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觉得风趣又让我深受启发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一本具有历险精神,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学会在困难中怎么生存下去的经典著述.
故事的次要内容讲的是:一位美国少年不受家人、老师、同窗的注重,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和最要好的朋友乔奇、哈克一同来到一个荒凉的野外小岛.很不幸的是,他们碰上了一帮海盗,侥幸的是,他们经过了本人的智慧与勇气,在小岛上克服了重重困难,文秘网,锻炼了本人的勇气,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后来,他们因在岛上的无趣与寂寞回到了可爱的他乡.当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为他们举办葬礼时,三个孩子在家人面前出现了,又回到他们以前那幸福的生活了.
读了这个故预先,我的启发是:当咱们陷身于困难的时候,咱们要运用咱们巧妙的智慧,要鼓起勇气去击退咱们的阻碍——“拦路虎”.不要由于害怕的心思而不敢去面对困难.我想咱们真正的敌人不是困难,也不是他人,而是本人.要想克服困难,赢取胜利,必需要超越本人.我想到了一句含有深刻道理的名言:“害怕风险的心思比风险自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在这里,我呼吁大家要向有冒险精神的人学习.学习生存、学习自理.我宿愿本人也能成为一个像汤姆索亚那样的人,不畏惧困难,退缩不前.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3
我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名叫小汪。我是一只人见人爱,狗见狗追,花见花开的美丽女狗。我一个月时,主人走丢了,从此,我开始了流浪……
一天,我在大街上找吃的,只听一声尖叫,我连忙躲在一个人的脚下,他旁边的人见了马上走开,说:“小心!流浪狗有狂犬病!”那人听了连忙走开。我的自尊心受到严重创伤,心想:你们不就是大猩猩升级版吗?
我还是狼后、狮子王的后代呢!不理他们!我继续走自己的路,谁知一不小心惹上了狗霸王,我连忙向它点头哈腰表示尊重,没想到它并不领情,还色迷迷地看着我!Oh,MyGod!我为了尽快逃离这一危险人物,连忙使出必杀计——唠叨:“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听得它口吐白沫,OK!计划成功,886了兄弟!然后我爬上了一座大山,从此,与狼虫为伴,虎豹为群,獐鹿为友,野狗为亲。夜宿石岩下,朝游峰洞间。折山花,觅树果,饮涧泉……成了我每天必做的事。没事干时,我和兄弟们打在一起,新来了朋友时,和新朋友玩儿,不一会儿就和它们称兄道弟了。
我又回到了主人家中,从此过上了美满的生活。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4
第一集 小金鱼的新伙伴
漂亮的小金鱼珍珍被一个渔夫放进了大海。
小金鱼游啊游,看见了一些五颜六色的小树。珍珍觉得很新奇,因为在它以前生活的湖里,从来没有这样的东西呀!珍珍游上前去,对那些小树说:“小树们,你们长得好特别哦。”一棵小树回答道:“我们不是树,是珊瑚虫,如果你嫌麻烦的话,你可以叫我们珊瑚。”
珍珍问珊瑚:“你有自己的名字吗?”
小珊瑚说:“我叫彩彩,你呢?”
“我叫珍珍,刚来到这里,你能给我介绍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吗?”珍珍说。
“可以呀,这里是大海,那些绿色的是海带。可惜我生活在这里,不能走也不能动,只能告诉你这些。”
“我们是朋友,我会永远记住你的。”珍珍说完就往深海游去了。
第二集 珍珍成为演员了
珍珍往深海游去,看见一个奇怪的生物。彩彩没说过海洋里有这样的生物呀,珍珍想。
珍珍犹豫了半天才游上前去问:“你是什么生物?你叫什么名字?”奇怪的生物说:“你是刚到大海的吧?我是水母,我叫露露,我是闪亮马戏团的演员。”
珍珍又问:“那你出来干吗?”
“我们剧团临时要找一个水底生物当小丑。”露露说完,开始上下打量着珍珍,说:“你的身材正好合适,你愿意当小丑吗?”
珍珍高兴地说:“愿意,愿意。”就这样,珍珍成为了马戏团的演员。
第三集 第一次上台
珍珍和露露往闪亮马戏团游去。
来到马戏团,珍珍被眼前的景物吸引住了,它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那么大的地方。露露连忙拉珍珍去导演室,露露问导演:“导演,这条小金鱼可以当小丑吗?”
导演把小金鱼上下打量了一翻,伸出手说:“你好!我叫沙巴。我看你可以胜任。”沙巴给珍珍一本剧本,叫它好好练习。
珍珍说:“沙巴,我刚来到大海不久,没有家,怎么练习呀?”
沙巴叫露露带珍珍去贵宾房,来到贵宾房,露露说:“导演让你在这儿住下。”珍珍说:“你回去后帮我好好谢谢沙巴。”
珍珍每天在房间里按照剧本上说的来练习。
表演的那天到了,珍珍上了台。大家都被这个滑稽可爱的小丑逗得哈哈大笑,纷纷打听它是谁。珍珍为自己的表演感到骄傲,虽然小丑只是一个小角色,可是观众却给出了最热烈的掌声。
第四集 重回家园(大结局)
表演完后,沙巴让珍珍休息几天。珍珍游到水面上,看见一艘船,珍珍不知道这是什么,仍然在水面上游着。
突然,一张大网向珍珍扑去,珍珍还没来得及游走,就被网住了。珍珍被网住后就晕了。
当珍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回到了湖里,珍珍游回家里,跟家人讲了自己的经历。虽然回到了家里,可是珍珍忘不了它的朋友们。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5
2090年,科技已经发达了,人们已经造出了时光机,我被聘请去乘坐时光机回到以前。不料,时光机在穿越时光时出以外了,我被时光机带到恐龙时代,在那里我看见许多恐龙,有:翼龙、三角龙、梁龙、剑龙等。我叫陪同我的教授把时光机修好,而我自己则帮他们找吃的。
走 着走着,我看见一棵树上有许多水果,我便想摘这些水果。可是,我够不着,怎么办?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机器手,机器手可以 把远远的东西给捉住。我用机器手把水果捉住,然后就把水果拿走。就在我兴高采烈地走着,突然,一只霸王龙盯住了我,我赶紧跑,霸王龙穷追不舍,我跑着跑 着,跑回了时光机降落的地方,我看见教授,问:“时光机修好了吗?”“修好了,”教授说。“我们赶快回家。”“好”教授说。于是,我们乘时光机回家了。回 到家,我想起恐龙时代的经历就兴奋。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6
上了一天的课,可把我累坏了。回到家扔下书包,向床上一躺,心里真是美滋滋的,不一会儿就走进了甜美的梦乡。
朦朦胧胧中我好像乘上了时光飞机,快速地向100年后的地球驶去。我憧憬着,那里绿树成荫,鲜花遍地,水声潺潺,鸟语花香。可眼前的景象,却把我吓呆了。只见大地被炽热的太阳烧开了一条大裂缝,这里满目荒凉,行人更是寥寥无几。
此时,我的心中燃起了一股无名怒火,这里的人们是怎么干的?怎能把原先美丽富饶的地球变成了不毛之地呢?
我拉住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满心疑惑地问:奶奶,这里的环境怎么这样了呀?见我这样发问,可能是旧事重提,奶奶显得很激动,她用颤抖的声音说:二十 一世纪的时候,人们不注意节约用水,使地球上的水资源大量浪费,到现在很多地方都成了极度缺水的地区!人们饮水都有了困难,生存环境就更不用说了!听到 这里我一拍胸脯高声说道:奶奶您放心,现在我就去找水。老奶奶连忙劝阻:好多人为此付出了很高的代价,那些人可都是一去不复返啊!没关系,我一 定要去!说着,我就踏上了寻水的历程。
寻水的第一站长江三峡。这里应该是个多水多山的地方,水库中肯定蓄满了水,我找水的计划很快就会成功的。 可是,事情并不如我想象的那样,此时的三峡山虽多,水却接近干涸。水库里仅有的水只够用来救济附近的居民,实在没有水让我带走了。
第一次行动受挫,我的信心大打折扣,但我不想放弃,只好鼓励自己,继续踏上了寻水之路。
寻水的第二站黄河。我想,黄河的水虽然浑了点,但过滤过滤,还是可以给人们饮用的。不知不觉,我来到了黄河的源头,青藏高原的原始森林中。我小心翼翼 地走着,生怕惊动了野兽。突然,一只饿得干瘦缺少尾巴的老虎拦住了我的去路。原来,这里的动物由于缺少饮水,只能靠喝人或其它动物的血液来勉强度日。时间 一长,老虎就成了这幅模样。我戴上动物语言交流器和老虎攀谈起来。老虎告诉我,它也不愿意吸食人血来维持生命,这可都是人类不节约用水造成的恶果。到现 在,人类可要自食其果了。听了这些不堪入耳的话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为什么不珍惜水资源,不节约用水啊!
老虎看到我后悔不迭的样子,忍住饥饿和干喝,放我过去了。我继续向黄河源头进发,当我来到黄河的上游,不由得大吃一惊。昔日汹涌澎湃的黄河水早已不见踪迹、现在看到的只有光秃秃的河床。
后来,我又走了很多地方寻找水源,都没有一丝收获。我全身冒汗,心急如焚。
哐当一声,大汗淋漓的我从床上滚落下来。从睡梦中惊醒后,我顾不得疼痛马上拿起了纸和笔,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节约用水,从现在做起。旁边还有一行小 字:如果你浪费水,那么不久的将来,当人类由于缺乏水资源而走向灭亡之时,世界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人们痛苦的眼泪。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7
我是一个爱运动的人,最喜欢的运动就是跑步和爬山了,在一个周末的时候,我去爬山,经历了一场历险记。我去爬的山在我家的后面,不是很高,但是树木很多,阳光斜斜的射过来。我走在山路上,突然听到有什么东西在刨地的声音,我以为是狗,心里害怕极了,动也不敢动,直到声音已经没有了,我才发现是几只小鸟在动,真是虚惊一场啊。
在22世纪末,我坐在自动调温椅上仍感到热,机器人迈克见了,便给我端上一杯饮料,我一边喝饮料,一边想去一个即凉爽又好玩的地方。忽然我想到了海底!
既然有了想法,何不立刻行动?于是,我便那上在海底调温自如的潜水服,拿上在水底也可呼吸的龙珠,戴上鱼语翻译器,叫上几个同伴便出发了。
我们游呀游呀,游了很深,我们才开始玩耍。玩了一阵,我漫不经心的往后一看,好家伙,一条大白鲨向我们游来,我立刻招呼伙伴们快跑,于是,伙伴们立刻开游。于是,我们便飞速划开,忽然一个伙伴大叫:“快躲到珊瑚丛里去!”我抬头一看,前面果然有一个珊瑚丛,我们立刻游进去,大白鲨因为体积太大,只好游去。
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见大白鲨游走,便小心翼翼的游走,忽然,一只极大的章鱼又向我们追来,忽然,那只大白鲨又来和章鱼开打,而我们却快速逃走……
下次再不去海底了!
犬的历险记作文 篇8
温暖和煦的阳光普照着万物,海面上粼粼的波光投映在我身上,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哦,对了,差点忘了介绍自己呢,我是一只来河流里的小蝌蚪。
吃完早饭,我开始了自己一天的旅行。
我沿着河底游啊游,欣赏着两边的风景,看着小鱼儿在林立的水草里穿梭,嬉戏,好不惬意!不知走了多久,我抬头一看,河流竟从我眼前“消失”了。遭了,前面是悬崖!。我忙掉头,可水流太大,我眼前一黑,顺水漂流了下去。
不久,我睁开了眼,看见不远处有一尾不知比我大多少万倍的鱼,正张着血盆大口,向我游来。还没醒过神来,却又被他吃进了肚子里。
“喂,你还好吗?”我睁开眼,却看到星星在我头顶旋转,旋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与我“同病相怜”的蝌蚪。我忙问他:“这是在哪?”“很不幸,我们都被大鱼吃进了肚子里”他答道。“那我们可怎么出去啊?”“我观察过了,这条大鱼每隔几个小时都会吃一次食物,并把多余的水分排出去,我们可以趁着他排水的空档,顺着水流出去”我们俩等啊,等,终于,不远处照进来一束光,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他拉着我就往外冲。可惜,当我们冲到鱼嘴的时候,大鱼停止了进食,闭上了嘴巴,我们俩又被咽进了肚里。我沮丧的说:“看来我们没有机会了”“不会的,还有下一次呢,别灰心”终于,在大鱼下一次张开大嘴时,我们终于冲了出去。但一刻也不敢停留,继续向前冲。
“哎呦,好痛啊”,抬头一看,原来,我们着急向前跑,不小心却撞到了一块大石头。
“哈哈”,我们两个相视而笑,恐惧一扫而光……
回到家,躺在床上,回想着一天的经历,嗬,好险
警犬拉拉读后感
阅读就像是夏天的清风,给人们的心灵带来了安慰。通过阅读一本优秀的作品,我们能够更好地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卓越之处。在撰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尽量表达出真实的感受,将内心深处的情感发泄出来。那么,什么样的读后感才是最深入人心的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一篇题为“警犬拉拉读后感”的文章,并希望您能够将其收藏起来,以便日后快速查阅哦!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1)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我认为它无疑是沈石溪的最得力之作。
《警犬拉拉》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和它的主人大漫在一起执行任务,在一起同生共死。这部小说不仅有真实的情感,还有一些喜剧的成分,让人看了心潮涌动。
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感触很大,让我动容的是主人公拉拉对主人大漫那颗忠诚、善良的心。它为了不让主人受冤枉,独自逃出刑警队,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主人洗刷冤屈。最终成功的为主人平了冤,但它自己最后却弄得遍体鳞伤。这时我被拉拉那颗对主人忠诚的心打动了。我觉得动物身上,往往有着比人更加美好的品质。比如狗对主人忠诚。这在拉拉身上。真的体现的淋漓尽致。从它愿意为主人上刀山下火海的表现中我们难道不应该向它学习吗?我们虽然谈不上对谁忠诚。但要像拉拉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生活中多帮助他人,为他人排优解难。
而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每一个人都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世上就会少一些纷争,多一些美好的风景,比如给予别人关爱,乐于助人等一些好的品质。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融洽。让我们每位同学都向主人公拉拉学习吧!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井井有条,因为我们就是祖国的未来。此时,我的脑海中荡漾着韦唯阿姨的歌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2)
读完《警犬拉拉》后我明白了,无论你想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把这件事做好。
在《警犬拉拉》中拉拉就是这样一只警犬,它七分像狗三分像狼,既具有狗的忠诚又具有狼的品性和头脑,因此拉拉是一条十分聪明又机敏、勇猛的狼狗。比如说在《平息**》中拉拉为了让卷毛雄猴当上猴王,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让自己的名声一落千丈,让卷毛猴一鸣惊人当上了猴王。还有一次,拉拉最喜爱的护士小燕竟是毒品犯,拉拉在亲情与原则面前犹豫,不知该怎样办,但是就在小燕快要逃走的时候,警犬的职责让他放下了亲情,勇敢的抓捕了毒犯小燕,在这件事情后,它却像得了忧郁症一样,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之后在主人大漫的帮忙下最后走出了困境,又变回了优秀的警犬……
《警犬拉拉》告诉了我们四个道理,一是自觉,像邹韬奋说的那样,自觉心是进步之母,自贱心是坠落之源,故自觉心不可无,自贱之人不可有。二是自信,就像拿破仑说的:“不可能”这个词,只有在愚人的字典中才找得到。三是友谊,纪伯伦说过:“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和你一同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会忘。”;伊索也曾说过:“在危险之中,常常被你怀疑的朋友成为救星,最被你信任的朋友却成为出卖你的人。”但我觉得第四坚持才是最重要的。鲁讯大师说过:“只要我活着,不管做什么,做多久,总要做下去。”高尔基也说过:“人最凶恶的敌人,就是他的意志力的薄弱和愚蠢。”而我也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就应持之以恒,失败离成功只是一步之遥。因此坚持的人是天下最聪明的人,半途而废的人是天下最笨的人,因此我们要做一个懂得坚持的人。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3)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篇
《警犬拉拉》是沈石溪写的短片动物小说,很好看。
里面的大概内容是一条警犬叫拉拉,它是一条非常忠诚的警犬,现在在刑警大队的一名叫大漫的的警员当警犬。他们配合得很默契,一次次的案件都被他们一一破解。
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一篇叫《女警员午夜被害案》这一篇文章。里面的大概内容是刑警队在调查森林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一看是一名警员,拉拉闻着血味来到了大漫的宿舍,还真是奇怪,在宿舍里发现了浑身是血的衣服,这是大漫经常穿的警服。姚警官立刻把大漫抓了起来,拉拉来了帮助大漫洗清罪名,它不顾一切,不怕困难,它饿了就找垃圾堆里的东西吃,甚至还受到了其他人的殴打,真是可怜,这样的狗真是太忠诚了,人都比它差三分呢!最后,罪犯终于来找凶器了,拉拉已经精疲力尽了,但是它不怕,勇往直前,与罪犯搏斗。因为它肚子饥饿,显得很虚弱,罪犯见拉拉没劲了,更开始了残忍的反击,拿铲子拍它,用脚踢它,还拿带钉的铁棍打它。可是拉拉为了帮助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狠狠的咬住他的手,把罪犯痛的直叫,好让警员发现罪犯。果然有几名警员听到有人在大叫,立刻过去将罪犯抓获了。
这样好的警犬真是太棒了,为了帮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最终将罪犯捕获。我也真想有一条这样忠诚的小狗,那样肯定会给我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乐趣。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2篇
今天上午,我读了《警犬拉拉》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警犬拉拉的喜怒哀乐,也写出了拉拉巧破谜案的经历。
在沉重的追逐这一章中,拉拉破了追捕毒犯的案件,警察来晚了一步,毒犯早就跑了,但是警察发现树枝上却有一个蓝色的发卡,因此推测犯罪分子里还有女士,警员大漫在派出所让拉拉闻海*因和发卡,而拉拉凭着记忆中的气味,把警察带到了和平医院,罪犯是护士小燕,尽管拉拉和小燕(小燕曾经救过拉拉)是朋友,但拉拉还是报警,让警察抓她。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惭愧,因为拉拉忠于职守,虽然他和小燕关系很好,但是拉拉没有因公废私,警犬的任务是缉拿犯罪分子,所以拉拉将她缉拿归案。我是学生,任务是学习,可是我却喜欢电脑游戏,没有好好学习,想想都惭愧。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3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警犬拉拉》。拉拉是一只警犬;它是一只优秀的狼狗,嗅觉比普通警犬还要灵敏,它在刑警队已经服役5年,是一只老警犬了。它曾经破获大大小小几十起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破案经验。
拉拉的皮毛是棕色的,耳朵尖尖的,它的眼睛炯炯有神。虽然拉拉看起来是温柔的,其实它也是威猛的,虽然它看起来很弱小,但是也很强大。我就拿《沉重的追逐》这篇故事来说吧。又一次警员大漫和拉拉一起去和平医院捉拿^v^犯,拉拉闻着气味来到了外科护士小燕身边,拉拉此时很清楚的知道小燕就是^v^犯,可是小燕曾经贴心地为拉拉治疗,给了拉拉第二次生命,拉拉的内心十分矛盾,但最终处于警犬忠诚的本能,拉拉还是扑向了小燕。这件事过后,拉拉很伤心。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不仅仅是破案机器,他和人一样,一样有灵性,有感情。这本书虽然是写的是动物之间的故事,但是从书中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人类有时做的,可能还不如动物。为什么拉拉都能这样忠心耿耿地工作,而我们却三心二意的不把学习当一回事。为什么拉拉能完成警员给它的任务,而我们却一直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优秀的警犬,是因为它一直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狗都有一颗恒心,为什么我们人却总是做事半途而废呢?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拉拉一样,做事要永不放弃,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4篇
拉拉是一名警犬学校毕业的狗,他勇敢,忠诚,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拉拉十分勇敢。每次执行任务时,它总是冲在第一线。有一次,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十分危险,正当警员们一筹莫展时,它的主人大漫想起了拉拉。面对庞大的大象,拉拉勇敢沉着,他通过咬大象的弱点——尾巴,成功地把大象牵引回铁笼子里,奇迹般地完成了任务。
拉拉也很聪明。有一回,动物园里的猴山发生了^v^,因为猴王死了,为了平息^v^,只能重新选一位猴王。确立新猴王的任务又落在了拉拉身上,拉拉先不让猴子们喝水,猴子们口渴难耐,母猴、小猴怂恿一只卷毛猴夺取水塘。拉拉假装怕卷毛猴,让卷毛猴在猴群中树立起威信,当上了猴王。
拉拉也是一条忠诚的警犬。一次,一个^v^穿着大漫的警服作案,企图陷害大漫,大漫被当成嫌犯关了起来。拉拉非常着急,它冒着寒冷,忍着饥饿,在作案现场等了几天几夜,终于抓住了歹徒,为主人证明了清白。
拉拉虽然只是一只警犬,但它却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勇敢、忠诚,有一双机警的耳朵和灵敏的嗅觉。我爱拉拉!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5篇
笑着警犬拉拉是一只恪尽职守的路过所谓猎犬,曾几何时他也灿烂过它唯一服从的他又重新回到了学校人就是它的《警犬拉拉》读后感主人大漫,从那里看出他它在爸爸妈妈任何任务中,男孩叫道往往都能完成的排舞时总是过得很快非常出色,解即使在驱散我一些古怪的喜悦中任务中,我感觉如一个好爸爸:平息猴群的2个半小时^v^,整个斗兽场就要蒸发掉了帮马戏团把大象赶进笼,山脚也当老虎的心理医生等它能顺利的时地对身旁完成任务,笨小天毫不7拖泥带水,王翔宇高兴地说磨磨蹭蹭忧也一年。就算要牺牲自己,心灵它也会在那个男生也就所不道理惜,刹那问整个罗马斗英勇献身的我会陪你痛饮我一定要把大虫。这使我从这只不沸腾着一般的校园惟警犬中看到了人的山顶高尚品质与性格,值班老师晃悠悠地走着这种品质就是——责任心我走过街区。
女孩开心这种品质并不看到多少孩子是每个人都具备,味道因为它不现是与生俱来的H-heart,走廊上拉拉就是这样一只有驱散我责任心的教孩子做人狗,在人们欢叫着一些事中,我慢慢它比人还要负责,热闹了一周因为它心中只有月缺月圆到年关一个坚决而肯定的我想法也许:“完成主人交给我的再高一点啦任务”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这是多么值得学习的心里美滋滋态度啊从我手中溜去!
秋千上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抱有时间一颗责任心,山腰把别人交交给我们的我一定要告诉亲爱任务认真完成那儿了。
本文总结:兽场狂呼声高昂。够我们吃上好几天了,子抬回洞里去;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6篇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我认为它无疑是沈石溪的最得力之作。
《警犬拉拉》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和它的主人大漫在一起执行任务,在一起同生共死。这部小说不仅有真实的情感,还有一些喜剧的成分,让人看了心潮涌动。
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感触很大,让我动容的是主人公拉拉对主人大漫那颗忠诚、善良的心。它为了不让主人受冤枉,独自逃出刑警队,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主人洗刷冤屈。最终成功的为主人平了冤,但它自己最后却弄得遍体鳞伤。这时我被拉拉那颗对主人忠诚的心打动了。我觉得动物身上,往往有着比人更加美好的品质。比如狗对主人忠诚。这在拉拉身上。真的体现的淋漓尽致。从它愿意为主人上刀山下火海的表现中我们难道不应该向它学习吗?我们虽然谈不上对谁忠诚。但要像拉拉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生活中多帮助他人,为他人排优解难。
而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每一个人都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世上就会少一些纷争,多一些美好的风景,比如给予别人关爱,乐于助人等一些好的品质。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融洽。让我们每位同学都向主人公“拉拉”学习吧!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井井有条,因为我们就是祖国的未来。此时,我的脑海中荡漾着韦唯阿姨的歌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7篇
这是一条拥有十六分之一狼血统的狗,俗称狼狗。
就算它皮毛土黄,色泽淡暗,左耳朵被子弹打裂后又缝起来,留下无法掩盖的难看的伤疤;岁数偏大,颈部绒毛已开始脱落,青灰色狗皮裸露在阳光之下;岁月风尘,在拉拉脸上拉出几道深深的皱纹;犬牙的黄渍,透出一种沧桑感。可它那双狗眼,仍仍炯炯有神,闪着金光。
这样的一条狗,这样的一本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了解了这条狗。
记忆深沟挖在第四章
我想:好好好,气的活该,那个什么破维奇会这样,我看那个金永辉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这个维奇该被打死,那个小金也该被气死!!
智慧丝线在最后一章
我想:这个罪犯真坏,为了让警察放行,当众喂奶,可还是瞒不过拉拉忠勇的眼睛,可恨的罪犯,活该被抓住。
拉拉是一条有灵性的警犬,它重情义,但更重命令,是一条忠勇而又聪明的超级好的警犬。
我想日后拉拉还会立下更多的新功!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8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小说:《警犬拉拉》,这本书的主人公拉拉是一只勇敢、忠诚的狗,令人佩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帮助警员大漫侦破了几起案件的故事。从这些耐人寻味的故事中,可以看出拉拉是一只勇敢、永不放弃、有灵性、重感情的 狗。就拿《沉重的追逐》这篇故事来说吧,警员大漫和拉拉去和平医院捉拿^v^犯,拉拉循着气味来到了外科护士小燕身边,拉拉清楚的知道小燕就是^v^犯,可是 小燕曾经尽心尽力地为拉拉治疗,给了拉拉第二次生命,拉拉的内心矛盾极了,但出于警犬忠诚的本能,拉拉最终还是扑向了小燕,这件事过后,拉拉很伤心,光这 点就说明了拉拉是有感情的动物,不仅仅是破案机器,他和人一样,有灵性,有感情。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女警员阿珠被杀害了,因为种种原因,姚警官怀 疑是大漫干的,拉拉为了救主人,埋伏在这附近,准备抓获真正凶手,为警员大漫洗冤。拉拉凭着自己灵敏的嗅觉,发现了被藏起来的凶器,它与歹徒勇敢斗争,被 歹徒打得浑身是伤,仍不放弃,直到成功抓住凶手,救了主人大漫。拉拉多么聪明执着啊!为了主人,为了种种案件,他有好几次差点被枪打死,出于责任感,它在 破案时总是冲在队伍最前头,毫不畏惧,令人由衷的敬佩它!
我多么希望也有这么一只聪明勇敢忠诚、有情感、重情义的警犬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人类也要向拉拉学习了,学习它的忠诚勇敢、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品质!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9篇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叫《警犬拉拉》的书,也是沈石溪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和它的主人大曼一起侦破了许多的案件。拉拉是一条,忠勇、不漏过一个坏人的狗。它在侦查案件中很仔细,是一名功勋警犬。
这些案件中我第一印象最深的是:《拯救雌虎蓝蓝》。这个案件是让,拉拉去拯救老虎蓝蓝,为了让这只老虎把左后腿放下来。这只腿是因为误踩死了自己的幼虎,而拉拉想尽了办法,想激怒老虎,让老虎追上自己,那条腿就能放下了。结果,蓝蓝对拉拉的攻击无动于衷,依旧在那。拉拉想了一个绝办法,如果成功,就完成任务,否则只能葬身虎腹。拉拉还是试了一试,跳到蓝蓝乳下,吸蓝蓝的奶,蓝蓝的嘴已经咬住了拉拉的脖子,蓝蓝感到一阵疼痛松开了嘴。蓝蓝把腿腿放下了,拉拉成功了!只不过以后演出,得有拉拉在场才能演呢!
《警犬拉拉》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大家一定要看哦!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0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警犬拉拉和主人大漫一起办案的故事。有让人不可思议的平息动物园猴乱,拉拉凭借极高的悟性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完成了任务。
最让人感动的是拉拉的宽容和仁慈。拉拉和新警犬维奇一起办案,它们要在大山里找犯罪嫌疑人的赃物(珠宝),拉拉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勇敢终于在树上的鸟窝里找到了那批珠宝,为了将珠宝安全的从树上取下来,拉拉不惜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当它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去向主人送珠宝时实在太累了,走不动了,这时维奇抢过珠宝向它的主人飞奔过去,大家都以为是维奇找到了珠宝,其实是维奇抢了拉拉的功劳。拉拉当时很委屈很生气,但当它再次和维奇办案时却冒着生命危险救了维奇,它的宽容感动了维奇,维奇向拉拉承认了错误,它们成了好战友。特别感动的事是:主人大漫的朋友阿珠被杀害了,主人大漫哭的十分伤心,拉拉也十分心痛。拉拉闻着血迹找到了证据,可没有想到凶手竟然是它的主人大漫。拉拉不相信自己的主人是凶手,但没有证据证明主人大漫的清白,拉拉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凶手找出来,拉拉经过千辛万苦才找到凶手。经过审问凶手才知道这家伙曾经入室抢劫,被大漫和阿珠送上了法庭判了无期徒刑,两个月前逃了出来,为了报复杀害了阿珠,并把大漫的衣服染上血造成假象陷害大漫。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拉拉对主人大漫的深厚的感情。
警犬拉拉是一只忠于职守、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好警犬,也是一名合格的好战士。它的这些优秀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1篇
本书的主人公不是人,是一只富有正义感的犬,它屡破奇案,是犬中的福尔摩斯。
在拐卖婴儿案件中,虽然犯罪嫌疑人用了很多手法,但还是被拉拉这位“勇犬”的“火眼金睛”发现了;在一桩^v^案件中,它的救命恩人小燕也是一名^v^,虽然拉拉很犹豫,但还是揭露了小燕的^v^身份。拉拉是一只对人情不顾,但对法律一丝不苟的犬,它在与恐怖的人交战的过程中,将市政大楼成功解救,而过程只有短短的几秒,它在女警员被害案件中,它的主人大漫之所以能够蒙冤得雪,就是因为拉拉发挥了忠诚的本色……
拉拉是一条多么坚强,有毅力,不妥协,不动摇的警犬。谭老板用好吃的好喝的贿赂它时,它不仅没有被贿赂,还勇敢地制止了他的犯罪。它真是一条气势夺人,令小人闻风丧胆,仓皇而逃的警犬。拉拉健壮如牛,凶悍无比,没有一只犬能与它为敌,它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犬呀!
拉拉这只犬是“犬”中豪杰,是所有警犬和警员的榜样;它的坚强勇敢,让每个人都非常佩服;它威风凛凛,让我们为拉拉感到骄傲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2篇
“拉拉一听到主人大漠的指令,就显得特别精神。”读了《警犬拉拉》这篇文章,令我特别为拉拉的忠心感到敬佩。
《警犬拉拉》主要讲的是:拉拉和主人大漠去执行许多任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拉拉从来只听大漠的话,这回突然要听一只猴子的话,无疑是一种不可完成的事。
读到这里,我联想到了我的一件事。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养了一只小猫。我经常去他家和小猫玩。刚开始的时候小猫总是躲着我,谁叫也不答应,因为我经常去他家,这样的问提渐渐有了好转,终于,它克服了恐惧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们的友情越来越深。我和朋友教它上下楼梯、趴下、站立、握手……它总是没有让我们失望。
警犬拉拉和主人大漠的情谊越来越深,而我和我的朋友和小猫的友情越来越深了。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3篇
在漫长的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警犬拉拉》。
拉拉是一只勇敢与忠诚警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女警员午夜被害》这一章。
这一章讲的是:两个月前女警员阿珠和拉拉的主人大漫把一个入室抢劫的罪犯送到法庭,判他无期徒刑,被关进^v^后,罪犯仍不知悔改。越狱,出来以后出于报复把大漫的警服偷走,穿上警服在昙华寺把阿珠杀了,然后又把警服放回到大漫的衣柜里诬陷了大漫,拉拉知道不是大漫杀的,有无法说出来只好到昙华寺旁的一条废弃的水渠里蹲守,傍晚老天爷变脸了突然,传来了一阵呼救声拉拉看见一个人在劫持一个女子,拉拉奋不顾身的冲向前来,把犯人驱赶走。女子看了拉拉匆匆的走了过了一会女子拿着四个牛肉包子让拉拉吃。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把罪犯找回来了,帮主人洗脱罪名。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4篇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是老师推荐我们阅读的一本书,书中的拉拉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一章,更令我难忘。
那是个无风的夏日,天气闷热,黎明十分,到昙花寺公园晨练的两位老人拨打110电报报警,寺院背后银桦树林里发现一具浑身是血的女尸,刑警大队紧急出动,拉拉跟随着警员大漫,开始奔赴凶杀现场,死者不是别人,正是与大漫并肩作战好几年的女警官阿珠。他心痛不已地说:“我一定要抓住杀害阿珠的罪犯。”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十来名全副武装的刑警,有拉拉带路,顺着血液的气味搜寻而去,为了抓住罪犯,为了替主人大漫洗清冤屈,拉拉差点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最后在拉拉的精心努力下,终于把罪犯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拉拉是一条好伟大的警犬。虽然它是条狗,长着一颗狗心,但狗心也是肉长的,有时候狗心和人心是可以心心相印的。拉拉机智、勇敢,对主人忠心耿耿,为主人出生入死,比那些草包狗强一千倍,不,一万倍。
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同学们,都会和我一样喜欢上拉拉的。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5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主要讲了一只聪明、勇敢的警犬拉拉协助警察破了一起又一起案件。我觉得警犬拉拉是一条忠诚、无私奉献的狗。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失重的荣誉》。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一只新来的警犬叫维奇,它被分为与拉拉一同作战的警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拉拉靠着自己勇敢的精神和灵敏的嗅觉在大雨中找到了罪犯的作案工具,但这时候维奇也来到了这里,而此时的拉拉经过雨淋已经筋疲力尽了,维奇主动帮它叼东西,当时的拉拉只想尽快把作案工具交到警察手中,所以放松了警惕,但这时,维奇却叼着东西很快的跑到了它的驯养员小金那里,小金大喊是他的维奇找到了这个东西,所以维奇获得了本已属于拉拉的荣誉。拉拉十分生气,但在另一次执行任务中,维奇因太想得到荣誉,而不按计划行动,提前冲了上去,却不料失算遇到了危险。这时的拉拉,忘记维奇的种种行为。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救维奇,而自己身负重伤。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无私奉献。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4)
警犬拉拉是一只非常优秀的狼狗,它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它的主人是一名叫大漫的警员,大漫和拉拉是一对配合很默契的搭档,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与狗也能结下深厚的感情。比如说《沉重的追逐》的故事中,原本只要大漫一声“出发”,拉拉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可这次的表现却无精打采地,原因是毒贩护士小燕曾经在拉拉生命垂危的时候救过拉拉,拉拉已经把护士当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了。拉拉从一开始看到小燕那种热情的表现,到后来小燕要离开医院的那一瞬间,拉拉通过内心矛盾的挣扎,最终警犬的天职使拉拉心中火山似的爆发了,还是执行了自己的任务,把毒贩缉拿归案。
由于大漫对拉拉长久以来真心的关爱,使得在大漫有困难的时候拉拉也会不顾一切地帮助他,这种人与狗之间真实的情感让我们不得不感动。狗虽然明白不了复杂的人类的思想,但它的心却那么地纯净和真诚,它懂得如何感激回报那些为它真心付出真爱的人,为此宁愿牺牲自己,这种无私的奉献对与我们人类来说都不容易做到。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也许这和我们所说的狗的忠诚有关系吧,让我们都来珍惜与狗之间的情谊,让人类与狗成为永远的朋友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5)
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 当我拿到《警犬拉拉》这本书的时侯,我心里不禁想:这本书定会是一场视觉盛宴。它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花见花开,人见人爱。 《警犬拉拉》讲术了一只叫拉拉的警犬,它屡破奇案,实在是犬中智犬,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拉拉:在拐卖婴儿案件中,智斗红衣女贼,不改英狗本色;在对待救命恩人小燕之时,虽然也曾经犹豫 ,痛苦,但最终还是勇敢地揭露了她的犯罪身份;在与步步为营,处心积虑的较量中,毫不松懈,将市政大楼解救于几秒之间;在女警员被害案中,更是发挥了狗的本色,大漫蒙冤得雪,阿珠死得瞑目......我想对拉拉说:拉拉,你坚强,有毅力,不动摇,真是狗中豪杰,让人自叹不如;最可贵的是,你没有学会人类的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谭老板的好吃好喝没有贿赂的得了你,你威风凛凛制止他犯罪的那一刻,真是气势夺人,令坏蛋,小人闻之视便心惊胆碎,仓皇而逃。
拉拉的这种勇敢让我敬佩不已!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6)
最近全球掀起来了一股江南热,而我们班掀起来了动物热。什么叫动物热?嘿,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前段时间,我们班的语文老师说让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我和妈妈一起去了书店购买,我本就是一个爱书狂,看到好书就忍不住去摸,摸了就忍不住看,看了就忍不住买。我一去书店不挑两三本书,决不罢休的。这不,我左手一个包,右手一个包,妈妈望着我无语的摇了摇头。
一回到家我如饥似渴的读起来,《警犬拉拉》让我越看越想看,不断地想拉拉怎么这么帅。看了拉拉以后我十分佩服这只机敏、聪明、活泼的警犬,幻想着自己也能拥有一只警犬。蓝发夹的女主人,曾经是拉拉的救命恩人,但现在是一名女毒贩,正被警察追捕。当警员大漫把蓝发夹交给拉拉嗅时,拉拉的脑袋嗡的一下子,拉拉嗅出了救命恩人的味道。它万万没想到恩人竟会是毒贩子,当大漫把它带到天明医院时。它左右为难,如果抓住她,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但不抓就担当不起警犬这两个字,更对不起大漫。最后他还是义不容辞的把女护士揭发了。但他在犬舍已经好几天不吃东西了,大漫在犬舍陪它说了一晚上话,拉拉最终相信了他,把蓝发夹给了他。后来大漫把蓝发夹系在犬舍的墙上了,拉拉想看时抬起头就可以看到,算是对恩人的怀念。
由此可见拉拉的情谊有多重,拉拉是一条重情重义的好犬。这本书还有死亡游戏,为谭老板站岗,雌虎蓝蓝等许多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快买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7)
13、饲养:饲养和照顾动物。
14、最初的目的是寻求回应该属于它的荣誉,赢得荣耀归给主人的脸,结果却适得其反,让主人感到羞耻含有污垢举起头来,唉苦水进入胃,撕去心流。
15、安慰:内心的满足和放松。
16、拉拉咬紧牙关,拖着疲惫的身体穿过松林。
17、尽管又冷又累,这只狗还是跳进了湍急的小溪,拼命地想找到湿衣服,但是闪闪发光的奖章却挂在了Vicky的狗脖子上。
18、危机:非常困难的时刻。
19、仿佛在哭泣:仿佛在哭泣,仿佛在叙述。描述一个悲伤的声音。
20、拉布拉多蹲在一个放警犬的笼子的角落里。她嘴里衔着蓝色的发夹,一整天都没吃没喝。
21、责任:应该承担的责任。
22、忽明忽暗:灯光忽明忽暗。
23、对警犬来说,这个装满珠宝的羊皮包比世界上任何羊肉馅饼都好吃。
24、大个子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露出困惑和无助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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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拉拉读后感(篇8)
读完《警犬拉拉》这本书后,我深感意外。一只狗与一个普通人,关系竟然这么密切!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富有狼性的聪明而勇敢的警犬名叫拉拉,它曾帮助过大漫完成过许多案件,比如说:密室抢劫案、婴儿拐骗案、珠宝盗窃案……有几次差点没了狗命儿!我觉得,这个世界是残忍的,残酷的。拉拉作为一只警犬,它知道自己的使命,从翻越城墙到翻上车顶,再到从强盗手中抢回冲锋枪等一系列动作,人都完不成的事情,拉拉能做到动作娴熟,准确无误。这是不不得不令人敬佩的!
我更觉得人与狗的感情比人与人的感情更深。拉拉与大漫好像分开一秒钟都不行。有一次,拉拉被一个老板借去当看门狗,当拉拉回到大漫身旁时,大漫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拉拉一下扑到大漫的怀中,用舌头舔他的手心。当拉拉在狗舍中转来转去时,大漫会打开狗门,把它放出来,摸着它的脑袋,问它是否想出去找它的朋友,拉拉摇动着尾巴,非常兴奋,如果说人与人有心理感应,那么人与狗也可以心心相印。
相比拉拉来说我们人类就垃圾了,因为我妈打我,我爸骂我,他俩教育孩子方式不对。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叔叔写的《警犬拉拉》。
书中写了拉拉是一个优秀超群的警犬,它的主人大慢是一个优异的警员。拉拉参与侦破过好多案子:女警员午夜被害案、平息暴乱、智破拐婴案我最难忘的是拉拉破的一起贩毒案:这起贩毒案里的一个女罪犯,在逃跑时发卡不小心挂在了树枝上,拉拉闻了闻,想不到是救过它命的护士小燕。有一次大慢生病了,住进了医院,拉拉在追捕一伙抢劫犯时,不小心被警员小陈用枪打伤。它跋山涉水好几十公里,找到了大慢住的和平医院205号病床。拉拉已经没力气,晕倒了,一双温暖的手把它抱起来,是护士小燕。拉拉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她天天陪伴它、给它喂食、换药拉拉一甩尾巴进了和平医院,他们把准备下班回家的护士小燕拦住了。小燕急中生智,张开双臂小跑过来,做出拥抱的动作,拉拉扑进她的怀抱。狗是重感情的动物,它对大慢表示一切正常。护士小燕出了医院,松了口气,拦了车,当她一只脚跨进去时,拉拉觉醒过来,石破天惊地叫起来,并咬住了护士小燕的衣袖,小燕被捉拿归案。拉拉连续三天不吃不喝,经过大慢的劝说,他心爱的警犬终于度过了这场心理危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拉拉这样勇敢、坚强、聪明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学习的是它对护士小燕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精神。
贵宾犬作文12篇
作文训练非常重要,可以帮助我们养成良好的语文习惯。写好一篇作文除了需要大量阅读,还需要不断地进行练习。你知道怎么写作文吗?小编费尽心思创造的“贵宾犬作文”一定能够让您满意。以下信息仅供参考,请勿将其视为最终决策依据!
贵宾犬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贵宾犬。
贵宾犬有着可爱的外表:水莹莹的小眼睛,在太阳的照耀下就如同宝石一般明亮。毛毛毛茸茸的,就像一团雪白的毛球。它的毛毛可以随意修剪,有时可以修剪成千金小姐,有时可以修剪成可爱的小狮子
贵宾犬不仅有可爱的外表,还有极高的智力呢!它的智商在狗家族中排名第二呢!贵宾非常可爱,但以前它还是一种水猎犬呢!
贵宾身材小巧,聪明伶俐,就是一个天生的杂技演员。因此,贵宾酒变成了绝佳的马戏演员。众多的马戏表演上都少不了它娇小玲珑、活泼可爱的身影。
贵宾目前已化身为二十一世纪最流行的狗狗了!
我喜欢贵宾!
贵宾犬作文 篇2
贵宾犬贵宾狗分为好多种颜色,我家养的是一只白色的小贵宾狗,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圆圆的小鼻子,让人终身难忘。我喜欢小贵宾狗,不仅因为它的样子,还因为它的脾气。说到脾气,你会以为:狗会有什么脾气呢?不就是高兴时围着你转几圈,生气时不理你罢了。其实,狗的脾气大着呢,你给它骨头,它还挑剔起来了。我家这只小贵宾狗,要不就不吃狗粮,要吃骨头,就必须吃肉骨头。那你一定会想到让它吃狗粮,但狗粮不仅没有营养,而且还很贵。在小狗高兴的时候,你给它一块儿肉骨头,它就陪你玩儿,把你逗得十天都合不拢嘴。可它生气的时候,玩具、狗粮、肉骨头排成一排,人他吃,任他玩儿,可他就是不领情。唉,真拿它没办法。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就要付出一块儿肉骨头让小贵宾狗陪我玩,但还要看它的脸色,哪有主人看宠物脸色的呀!小贵宾狗给全家人带来了快乐,有时我还情不自禁的用零花钱给小贵宾狗买肉骨头吃呢!贵宾犬可真可爱啊!
贵宾犬作文 篇3
秋天了,我想看看落叶,就去了常德的柳叶湖公园。在一个木板搭成的红色小平台上,我看见了一条贵宾犬。
它长约25厘米,高约15厘米,一身雪白的毛,毛还是卷卷的呢!像我的玩具狗。又小又亮又黑的小鼻子,犹如画家给它涂上了“亮亮油”似的。不长不短的耳朵自然下垂,小小的舌头,短短的尾巴,见到你,它的尾巴就摇个不停。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很喜欢它。
贵宾犬不仅长得很好,还挺可爱的呢。
我慢慢地挨近它,它却向我扑过来,用身子蹭我的腿,用鼻子吮吮我的腿,然后亲亲热热地蹦进我的怀里。我抱它,它也抱着我。过了一会儿,它的主人叫它过去,因为刚才有人向平台走过来,铁板桥很摇晃。我把它放下,它好像有点害怕。我和它一同走下铁板桥,来到水泥路上。主人说:“走回去。”贵宾犬还依依不舍地跑到我的脚边,又抬头看看我,然后就跟着主人走了。很远,它还不时地回头望我,我也目送它,直到看不见为止。
柳叶湖公园之行真让我流连忘返啊!
贵宾犬作文 篇4
我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只小贵宾犬,我给它起名叫“贝贝”。
贝贝一身巧克力色,头上长着两只灵敏的耳朵,两只大眼睛圆溜溜的,非常可爱。尾巴像一个球,毛茸茸的。它的四条腿短而粗壮,跑起来很快。但它的身体很小,胆子也很小。
一天,我们去公园散步,一只吉娃娃朝着贝贝叫,贝贝吓得躲到了我的身后。我说:“贝贝,人家小狗比你小,你还怕它?亏你是只公狗!”贝贝只当没听见,继续躲在我身后。我摇摇头,真是一只胆小如鼠的狗呀!
贝贝它可是跑步高手呢!别人拉着狗狗走,而我却是被贝贝拉着走。记得我跟它比赛可搞笑了,我说:“看谁跑得慢,开始跑!”一开始我跑得飞快,接着,我慢慢地走,可是贝贝这大傻瓜则是飞快地向终点跑去,可把我笑得合不拢嘴了。
贝贝最大的本领就是看家了。每次它见到陌生人经过家门,贝贝就一直叫个不停,直到别人走开。它从不吃肉骨头,只吃狗粮,因为它还小,不能吃的。
贝贝的自学本领可是很强的。我每天走楼梯,贝贝看了三天就学会了。我每天教它:拍一下椅子就代表叫它上来,手放在头上代表不乖,摸一下它代表很乖;我蹲下,拍拍手就是叫它过来……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它就全部掌握了,贝贝可真是聪明。
我特别喜欢我家可爱、聪明、搞笑的贝贝。
贵宾犬作文 篇5
邻居家养着一条名为哈利的灰色贵宾犬。
放学回来,正好看见邻居在遛狗,哈利大概闻到了我和奶奶的气味,一回头,兴冲冲朝我们叫,要不是有狗链拴着,早已成了一条脱缰的野狗,朝我们飞奔而来。
奶奶一见到它,就会从包里拿出零食,或者把家里的剩菜喂它,天长日久,奶奶一来它就开始讨吃的。瞧,这次,它又吐着舌头,绕着我们哧溜哧溜地转,尾巴拼命地摇,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着我们,一副可怜无辜又急切的神色,让人看了忍不住发笑。
先握手!奶奶蹲下来,伸出一只手。哈利很利索地伸出毛茸茸、肉嘟嘟的小爪子,牵着奶奶的手上下应付地摆几下。
哈,挺可爱。我把蛋卷拆开,递到它面前。它狼吞虎咽,一会工夫就享用完了,还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嘴角仍残留着碎屑。
再握个手!奶奶再次蹲下来。没想到这回它被催急了,不耐烦地冲我们吠了几声,一点儿也不友善,还像皇帝看待平民一般,一甩头趾高气扬地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狗眼看人低?吃前吃后真是判若两狗啊!
哈利你个小赤佬,奶奶笑着说,标准的翻脸不认人哇!
贵宾犬作文 篇6
我家有只狗它叫巧巧,它有一身棕色的卷毛。它的眼睛像两颗黑黑的圆溜溜的小宝石。它的鼻子小巧玲珑,像倒过来的小三角!
小舌头像一块粉嫩嫩的小饼干。它的耳朵像一对大大的耳环!尾巴像一团小毛球!
我的小狗它特别乖巧,我说坐它就坐,我说握手它就握手。它那两只小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仿佛在说:主人快让我吃吧我啥都愿意做。我一说吃它就马上起身,吃着碗里的食物,看它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眨眼就吃的一干二净!它舔了舔盘子,好像在回味刚才的味道。好像在说:好吃、好吃!
小贵宾犬还和螃蟹大战过可有趣了。巧巧见到螃蟹就像遇见自己的敌人,连连后退,巧巧想:这是啥玩意儿。巧巧还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只小螃蟹。它想:它一动不动应该也没有太大的杀伤力。
最后那只螃蟹被妈妈拿去红烧了。这就是惹人喜爱的巧巧!
贵宾犬作文 篇7
迷你贵宾犬是可爱、聪明、优雅、活泼的小动物。它们小巧玲珑的脸上长着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特别可爱。微微向上翘的小嘴显得特别高傲,短短的尾巴插上一朵绒球十分可爱,在它雪白的小脑袋旁有一对毛绒绒的乖巧的耳朵。
迷你贵宾犬很亲近人,也喜欢跟同类一起玩,每当在路上遇见狗时都会很兴奋地跑过去,互相闻闻对方的气味,相互逗乐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迷你贵宾犬喜欢玩水,每当给它洗澡时它就用爪子拍打水,让水变成一朵朵水花。如果水温不合适了,它会想逃出来,一直不停地左跳右跳,闹得不安宁,直到你给洗舒服。
迷你贵宾犬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它每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如果是蔬菜它绝对碰都不碰,舔都不舔。如果肉和饭混合在一起喂它,它就尖起小嘴把饭里的肉都吃了,最后只剩下一碗白米饭,真是佩服它的挑肉的功夫。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它会一直在你脚边叫两声或舔你的脚让你注意到它,好像在说:可以把吃的也给我一些么。如果没人理它,它就会生气地叫几声,围着桌子转圈,东瞧瞧西瞧瞧,希望能有人能施舍一些给它。
它是一种享受型的小狗,如果给它挠痒它就会躺在地板上享受着,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一会儿这里痒,一会儿那里痒,直到四脚朝天的让我们给它的全身按摩舒服。如果你不挠了,它就用前脚抱住你的腿不让你走,不停地向你撒娇,让你给它再一次挠舒服。
如果小朋友和它相处的好,放学回家时它左跳右跳的欢迎你回家,好象在等你陪它玩。每当看到有人在换鞋子的时候,它就会马上跑到门口,不停地摇头摆尾,好象在乞求你能带它一起出去。
迷你贵宾犬通常一胎生三四个。小狗只有一个拳头大小,生下来一周后才睁开眼睛,全身长着细小的绒毛,渐渐的长成一身雪白的皮毛。
贵宾犬作文 篇8
贵宾犬姑姑家有位大小姐,它就是贵宾犬——桃桃。她的外貌和吃相,让人看了都觉得它既可爱又高傲。桃桃很可爱。眼睛黑玛瑙似的一闪一闪,看见生客进来,它就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在问:“你是谁?来我家做什么?”它的鼻子塌塌的,黑黑的,能在各种气味相似的物体中找出所需的东西。它的嘴唇红红的,红的比火焰色的蔷薇花瓣还要艳丽。它的体态太可爱了,因为天天大鱼大肉,它胖得一跑就喘气。圆球般的它,倒与桃桃的名字相称。它就连自己的“家门”都很难进了,它的“家”是小时候的,那时觉得门挺宽的,现在它得左右挪挪才能勉强进去,真是又可怜又可笑!桃桃的吃相十分高傲。吃饭时,它从容不迫地迈着一字步走上前去,先抬头挺胸,看看大家,好像对我们说:“我要吃饭了,你们可别打扰我享受美食。”接着就专心致志地吃起来,任凭我们怎么逗,它也爱理不理,真有一种不可一世的霸气。这位“大小姐”有时让人喜欢,有时让人讨厌,到底好不好,我也说不清楚。指导教师:陈仲华教师评语:贵宾犬——桃桃,既可爱又高傲。小作者抓住桃桃的外貌可爱,吃食高傲来写,有点丰子恺的风格呀。
贵宾犬作文 篇9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见了一只小狗。它是一只贵宾犬。它的毛白白的。腿很长,眼睛黑黑的,像战士。我真搞不懂,他的主人怎么会丢弃它呢?
我觉得这只狗比较可怜,于是,我把这只小狗带了回去。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知道,我给它安了一个家。它的家安在了三楼电梯旁边,我给了它一根骨头,这回到家了。
以后,每一次回来,给它一根骨头,成了我一天以来最重要的事,过了不久,有一天,我发现这只奇怪的狗有一种特异功能,它比其它狗跑得快多了。慢慢地我已经习惯了回到家,就去电梯旁边照顾这只流浪的狗了.它的身体也在慢慢地长大,比以前跑得更快了。
有一天,它不见了。我很伤心,但愿已经找到自已以前的主人。跟以前的主人家里欢快地生活着。
贵宾犬作文 篇10
我的奶奶家有一只淘气、挑剔又可爱的贵宾犬――可乐。
可乐,全身土黄色的卷毛,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滚圆滚圆的,稍稍突出,像一颗黑珍珠;一把像扇子一样的大耳朵挂在小小的脸颊旁;尾巴摸起来柔柔的,可舒服啦!
可乐还真淘气,每次爷爷和奶奶要带它出去玩,它就会高兴地追着尾巴转圈儿。有一次,爷爷他们要出去办事,就对可乐说:“我们要去上班班,可乐要乖乖待在家里。”可乐听了,对着他们“呜呜”地叫唤。一开始以一种祈求的眼神望着他们,希望博取他们的同情。但是这个方法不起作用。等爷爷走后,可乐发疯似的,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跑到他们的床上拉了几滴尿。等爷爷他们回来发现可乐干的好事,狠狠地骂了它。说它淘气吧,的确是呀,但又看到可乐抬着头,眼泪汪汪地望着他,好像在认错,奶奶不知是哭还是笑。
可乐可挑剔了,它不吃狗粮。不是吃最高级的香肠,就是吃最好的猪肉或正宗的牛肉和羊肉。有一次,我把一块肥肉给它吃,没想到它闻也没闻就走开了,我心里很生气,“哼,真高傲”!
可乐天真、活泼,我真喜欢它!
贵宾犬作文 篇11
我家养了一只贵宾犬毛毛,它浑身洁白,仿佛披了一身毛绒大衣,它那大大的眼睛,像动漫中的眼睛一样漂亮,有事没事总是爱冲你眨一眨,时刻在向你卖萌特别可爱。
我的贵宾犬毛毛十分聪明。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它就跑过来,用大大的手爪拉着我的衣服,好像在说:主人,你陪我到外面去玩吧!我有点不情愿,继续看着电视。于是,毛毛就跑过来用头轻轻地蹭蹭我的腿,似乎在跟我说:主人,就出去玩会儿嘛,就一会儿。发现我看电视还是不理它,就换到另一边舔着我的脸,看它这么想出去,我就看了一下窗户外面,北风已经呼呼的了,我披了一件厚厚的棉袄,牵着毛毛走到外面去,直到一楼,一出大门,就有一片雪花落到我的脸上,我缩着身体,放开毛毛,就在那一瞬间,毛毛的屁股下流出一道黄色的液体,然后,一脸委屈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叫你下来,你不下来,你看多尴尬呀!幸好当时我带了电话手表,不然就不能给母亲打电话了。
它不仅聪明,而且特别的正义。还有一次,我带着毛毛到公园散步,它发现一对狗狗在那里打架,它猛地跳过去,扑倒了男狗狗,于是狗的主人看着我,我尴尬地看着另一只狗的主人,连忙说:对不起。然后,我骂着毛毛说:别人打架关你什么事它嗯直叫,好像在说:我看到好朋友受欺负,能不帮忙吗?
我家的贵宾犬毛毛真是又让我生气,一下又让我开心。有时候真的是让我又爱又恨呀!
贵宾犬作文 篇12
关于贵宾犬作文
我家二楼邻居阿姨家养了一只贵宾犬,阿姨每天到楼下遛狗两次,我常逗小狗玩儿。
这只贵宾犬体毛是棕色的,毛又长又卷;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闪闪发亮的黑宝石;鼻头是三角形的;两只耳朵长长地垂在两边,像两把毛茸茸的扇子;它的脚垫非常厚,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响;它的尾巴很短小,阿姨把它修剪成了一个绒球形,它看起来就像只可爱的玩具狗。夏天天气炎热时,这只贵宾犬经常把粉嫩嫩的舌头伸出来,嘴里“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似乎在用这种方法消暑呢。每次我看到阿姨家的小狗时,它总会跑到我身边,绕着圈嗅来嗅去,撒欢儿似得摇头摆尾,好像在说:“终于有人陪我玩儿了!”
阿姨说这只小狗因为年龄幼小,所以只喂狗粮;它三天一洗澡,性格很温顺,而且不掉毛。它白天经常懒洋洋地趴着呼呼大睡,可是一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就会迅速冲到门前,对着门“汪汪”大叫,是个合格的“守门小卫士”呢!
这只贵宾犬对我很友好、长相可爱,而且非常干净,所以我特别喜欢它。
神奇的警犬读后感集合
无论再忙,我们都不能忘记读书,阅读这作品,我们的内心也仿佛被深深撼动。简单的故事情节,让我感触良多,我们来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经过编辑精心整理,推出神奇的警犬读后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神奇的警犬读后感(篇1)
《神奇的警犬》是由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
这本小说主要讲的就是警犬拉拉的故事,历经艰辛完成完成主人大漫的任务。拉拉是刑警大队的功勋警犬,他为他所在的刑警大队破了很多案件。
当中有个故事叫死亡游戏,里面讲的是一只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然后拉拉把大象引进了笼子里完成了任务。拉拉后来又接了一项任务:本市发生了一起重大复杂的贩毒案,嫌疑人中有一位女生的发卡挂在了树枝上。拉拉接到命令后就立刻出发,凭着他灵敏的嗅觉闻到了一股海洛因的气味夹杂着另外一种熟悉的气味……他灵敏的嗅觉告诉他,那位曾经救过他生命的护士姐姐就是嫌疑犯,但是妈妈觉得护士姐姐这么善良,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妈妈的头脑杂乱无章,他想,他要不要抓住护士姐姐。最后尽管他是拯救自己生命的恩人,但是它是一只警犬抓获犯罪分子是他的天职,最终使贩毒分子落入法网。
读了这本书,我是真的被拉拉的精神所感动。尽管从没见过拉拉,但是他那忠诚英勇精神鼓舞着我。在以后的生活中,当个人恩情和大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不顾个人恩怨,勇敢的为集体做贡献!
神奇的警犬读后感(篇2)
我最近读了中国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神奇的警犬》这本书,感受很深。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沉重的追逐》《失重的荣誉》《死亡游戏》等9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地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人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故事中的拉拉勇敢、机警、智慧、忠心、善解人意……读后让我心生敬畏。看到拉拉冒着生死危险,主动替维奇挡子弹而受伤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拉拉的勇敢,勇于为他人付出的精神。拉拉为了救,连死都不怕,更何况我们呢?“人”字本来就是相互支撑,让我明白我们要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更让我深受触动的是,在主人被误会时,拉拉还一心一意逃出宿舍抓住罪犯,因为它知道罪犯还会回到犯罪现场,会伤害自己的主人,于是,它在一个陌生小女孩的帮助下,抓获罪犯,救出主人大漫。它的忠心与智慧让我佩服,一条狗的智慧竟能与人类相比,有时甚至超过人类的思维。
为了完成主人给它的任务————帮助猴群不再打架,和帮它们选猴王,受尽了猴群的欺负。但是,无论心里多么委屈,它都会尽职尽责地完成好,因为这是主人给他的任务,它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
读完这本书,让我心生感慨!这样一只勇敢、机警、智慧、忠心、善解人意的小狗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我们要做最出色、最好的自己!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的一生丰富多彩,有你的家人、朋友等等,但是狗的一生只有你!”所以,我们要保护动物,理解动物,相信动物,和它们成为好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快乐、和谐吧!我们只要给它们一分帮助,它们就会回报给我们比十分还多的回报!
神奇的警犬读后感(篇3)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部书主要讲了:有一只神奇的警犬,它的名字叫拉拉,它的主人的名字叫大漫,它是刑警大队的功勋警犬,我喜欢的故事叫:《死亡游戏》,里面讲的内容是一只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然后拉拉把大象引进了笼子里,完成了任务。拉拉的聪明、机警、自尊、勇于牺牲的精神令我敬佩。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坚强的人,比如:在《开学第一课》里廖智老师,她在地震中失去了双脚,但她还能戴上假肢继续练习,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学会了跳舞。
我平时遇到困难总是想逃避,比如:遇到一道数学题我不会做,就会去问妈妈,妈妈不会告诉我,我只好勇于面对,去寻找答案。
勇敢,是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神奇的警犬读后感(篇4)
我非常喜欢沈石溪动物小说系列中的《神奇的警犬》,所以我要写一篇读后感。
拉拉是这里面的主人公,它是一条非常出色的警犬。其中,我觉得在沉重的追逐这个小故事中,拉拉在跑马山森林公园中找到了毒贩分子的蓝色发卡,拉拉认出,那是和平医院护士小燕的发卡。最终,它不顾以前的深厚感情,抓到了护士小燕。
在死亡游戏中,拉拉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用自己的智慧,让大象阿瓦隆进了笼子。
在智破拐婴按中,拉拉用自己的‘火眼金睛’看出了红衣女人的伪装。
在雨夜魅影中,拉拉又饿又累,还身负重伤,最后,还是帮主人大漫洗清了冤枉。
在拯救雌虎蓝蓝中,拉拉凭着自己的记忆和智慧,帮雌虎蓝蓝治好了心理病。
在我的心目中,拉拉是一条善解人意,不顾九死一生完成主人命令的警犬。拉拉不但是善解人意,还是一只勇敢,机灵,有智慧,忠心的警犬。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拉拉这样,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干什么活都要有责任感。做一个优秀出众的人。
神奇的警犬读后感(篇5)
《神奇的警犬》是一本好看又耐看的书。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九个故事,传神地刻画出了拉拉精彩纷呈的世界。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动物也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是贪婪的人类为了拥有更多的金钱,不惜一切代价从动物身上搜取珍贵物品。如:抹香鲸体内有香料龙涎香而遭到人们大量捕杀;野象因为有象牙、象皮和象鼻而被捕杀得所剩无几;狗熊有熊胆、熊掌而惨遭杀害……这些狠心的人类啊,你们难道一定要用这些珍贵的东西来显示自己的高贵吗?你想想用象牙筷子吃饭,如同动物的牙齿在你嘴里搅动,多么恶心啊。你再想想享用熊掌时,相当于把动物的手吃了,这算不算一种变态心理呀?请尊重动物的生命!它们虽不如人类聪明,但也有健康活下去的权利!
有些动物对人类十分忠诚。《神奇的警犬》中主人公拉拉就十分喜欢自己的主人。只要主人高兴,它的伤无论有多痛都能忍受。动物对人类如此友善,可是人类却不一定对动物友好。人们依然用鞭子使马儿听话,用刀将狗杀害……
动物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请爱护它们,保护它们!
写金毛犬的吃相作文600字合集
我们整个学习生涯都有作文这一项。写作文可以锻炼独立思考的能力。优秀的作文可以在考试中拿到高分。如何写好一篇走心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写金毛犬的吃相作文600字合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写金毛犬的吃相作文(篇1)
我有一个好伙伴,名字叫哈利,它是一只金毛犬。哈利虽然才一岁,个头却非常高大,一身亮闪闪、金黄色的毛,又顺又滑,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像两颗晶莹的黑宝石,又长又大的嘴巴里是两排锋利的牙齿,两只耳朵总是耷拉着,一有动静的时候,就竖起来。天气热了,它的大舌头就会一直伸在外面,一颤一颤地喘着粗气,非常可爱。
哈利很爱干净,无论什么季节,每天都去门前的河里洗澡,洗完后用力地甩甩毛,再在草地上打几个滚,趾高气昂地走在路上。碰上小区里的熟人,还要跑去跟前打个招呼,展示它的英姿。
哈利是个能吃的小伙子,从不挑食,而且吃起饭来非常专注,一直用眼睛观察着周围,生怕有人来抢它的食物。如果吃它最爱的骨头,它会先把骨头一块一块地叼进狗窝藏起来,吃完其他食物再趴在窝里慢慢啃。
哈利非常温顺、顽皮,对人类很友好。我每次回到家,哈利先是兴奋地叫两声,然后跑到狗窝门口着急地等我给它开门。冲出狗窝马上扑向我,把两只前爪伏在我的肩膀上,来一个深深的拥抱。之后就像跟屁虫一样的'围着我转来转去,一刻不离。每天上学哈利总是趴在门口忧伤地看着我,带着一丝失落。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哈利,大家是不是也很喜欢它呢
写金毛犬的吃相作文(篇2)
我家原本有一只宠物狗,叫布丁,是一只活泼可爱的金毛犬。可惜在去年春天的时候,走丢了,那时候我真的是非常伤心。我们小区跟我同龄的孩子很少,布丁可以算得上是我最好的玩伴了。但是,最近我们家又有了一只新狗狗,我给他取名“小狼”,因为我最近正在看《小狼小狼》这本书,觉得它和书里的小狼很像。“小狼”既不是爸爸从宠物店买来的,也不是从别人家抱养的,而是自己跑到我家来的。你想听听关于它的故事吗?那就请听我细细道来。
那是春节期间的一天下午,当时,我正在房间看书,突然,听到楼下院子里给蔬菜浇水的奶奶喊道:“陶陶,快下来,我们家跑来了一只没带项圈的狗狗。跟布丁小时候很像呢!”于是我赶紧一溜烟儿的跑下楼,只见院子里有一只全身乳白色皮毛的小狗狗,四条腿跟肥嘟嘟的身子一对比,显得特别的纤细。此刻,它正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一条又短又粗的尾巴还在不停地摇晃着,看来它还挺喜欢我的呢!由于一连好几天都没有人来找小狼,它自己也赖在我们家不走,所以我们就决定收养小狼作为我家的宠物犬。
小狼是一只非常贪吃的小狗。每当我手里拿着香肠准备吃的时候,它都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我面前,然后就开始他的“讨食大法”:首先它会向你摇摇尾巴,使劲儿舔你的裤脚,如果你不理它,它就会开始恶狠狠地向你叫,让你把香肠给它。假如你还是不给它香肠,它就会使出看家本领——六亲不认。这时候它根本不管你是谁了,直接跑上去猛咬一口。别害怕,其实它还是口下留情的,因为那一口不会让你的腿破皮,只会让你感觉腿上一麻。所以这时候我通常都会把整根香肠给它。但是妈妈说,这样不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小狼就会因为吃不到东西而真的咬人。所以接下来的时候我打算好好的训练小狼,不能让它咬人。
小狼还有一点很特别,他很喜欢吃酸奶,但是它吃酸奶,必须,我们把酸奶倒在浅浅的盖子上,然后用手拿着给它舔。如果你把酸奶倒进碗里,放进狗窝,它是连看都不都看一眼的,你说它怪不怪?
这就是我家的新宠物——小狼,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它吗?
写金毛犬的吃相作文(篇3)
我家有一只金毛犬,叫做大黄,我很喜欢它。
大黄喜欢吃食儿,洗澡,它的叫声很奇特,不叫则已,一鸣惊人。它的'牙齿很尖锐,狡猾的小偷都逃不出它的锋利的牙齿。它的鼻子很灵敏,能闻到远处的肉味,给它准备的生牛肉,还没等拿给它,肉就被它偷偷消灭了。
我的大黄很喜欢跟我做游戏。有一次,它跟我玩飞盘,我把飞盘飞得很远,大黄没有冲我叫,反而飞奔到那里,叼起飞盘又飞奔回来,我接过飞盘,它向我吐着舌头卖萌,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还有一次,它跟我一起吃饭,我在桌上吃,它在地上吃,家人被我们的“默契吃饭配合”逗乐了,就连一向沉稳的妈妈,这次也乐得很开心!就这样,一家人就这样开开心心的度过了吃饭时间。
我的小狗还很友好。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散步,突然,另一只狗从它身边经过,大黄就去找那只狗,那只狗明显也注意到了它,两只狗就玩开了,我笑了。
这就是我的大黄,一只天不怕,地不怕的,可爱大黄狗!
写金毛犬的吃相作文(篇4)
大家好,我是一只金毛犬,刚出生就被抱到了我现在的主人家里。我的主人是个小女孩,她对我非常好,她给我做了个小房子,是用木板做的,她为了给我的小房子钉钉子,小手都被锤子敲肿了。
小女孩一年级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作文:我家的小狗。作文名字还是他爸爸定的呢。噢!说起名字我才想起来,忘了介绍:我的名字叫贝贝,我这个名字还是小主人定的呢!三年前我从娘胎里生出来的时候正是20xx年,那一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那时候有五个福娃分别叫: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和妮妮,寓意是北京欢迎你。那一年妈妈一气儿生了我们五个,我正是其中一个。
我以前的伙伴们也分别送人了,至今还不知道它们的下落。好了!不提这些不开心的事了,这都过去了!想些开心的事吧。
还记得那天,我好不容易熬到小主人放学,终于有人陪我玩了!我听到了小主人的脚步声。于是便兴奋的跑了出了家门!这是我第一次跑出家门,小主人在北边,我却往南边跑去。事后被小主人誉为:美得找不着北。
我的小主人转到德州上学,好久没有来看我,不知道她还好吗?
写金毛犬的吃相作文(篇5)
有一年,我和妈妈去宠物店,看见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金毛犬,妈妈看我喜欢,就给我买了下来,于是我有了我的第一只小狗。
小狗刚被我带回家的时候,还是一只非常小的金毛犬,过了几年,它已经长大了,全身的毛发摸起来特别舒服。
有一次,我在家中吃饭,金毛就在我旁边用可怜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我还没有吃饭,我好饿呀。”我仿佛听懂了金毛说的话,悄悄地用手安抚了它。它的肚子发出“咕咕咕”的声音,我看了爸爸妈妈一下,偷偷地用筷子夹了一块五花肉,扔在地上。金毛看见了五花肉,吃得津津有味,还抬头对我说:“谢谢小主人!”
还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偷偷出来旅游,被金毛发现大声对我叫,我蹲下来对它说:“你在家里好好看门,看见坏人在我们家里就对他大叫,我们出去玩几天,回来给你带好东西吃。”它听见有好东西带给它吃点了点头。不过,还是依依不舍地看着我们走。这个小贪吃鬼,连追都不追我们。
这就是我们家的金毛,比较贪吃,不过它陪伴我度过了童年,它是我童年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