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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拉拉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2-12 警犬拉拉读后感

警犬拉拉读后感。

阅读就像是夏天的清风,给人们的心灵带来了安慰。通过阅读一本优秀的作品,我们能够更好地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卓越之处。在撰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尽量表达出真实的感受,将内心深处的情感发泄出来。那么,什么样的读后感才是最深入人心的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一篇题为“警犬拉拉读后感”的文章,并希望您能够将其收藏起来,以便日后快速查阅哦!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1)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我认为它无疑是沈石溪的最得力之作。

《警犬拉拉》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和它的主人大漫在一起执行任务,在一起同生共死。这部小说不仅有真实的情感,还有一些喜剧的成分,让人看了心潮涌动。

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感触很大,让我动容的是主人公拉拉对主人大漫那颗忠诚、善良的心。它为了不让主人受冤枉,独自逃出刑警队,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主人洗刷冤屈。最终成功的为主人平了冤,但它自己最后却弄得遍体鳞伤。这时我被拉拉那颗对主人忠诚的心打动了。我觉得动物身上,往往有着比人更加美好的品质。比如狗对主人忠诚。这在拉拉身上。真的体现的淋漓尽致。从它愿意为主人上刀山下火海的表现中我们难道不应该向它学习吗?我们虽然谈不上对谁忠诚。但要像拉拉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生活中多帮助他人,为他人排优解难。

而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每一个人都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世上就会少一些纷争,多一些美好的风景,比如给予别人关爱,乐于助人等一些好的品质。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融洽。让我们每位同学都向主人公拉拉学习吧!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井井有条,因为我们就是祖国的未来。此时,我的脑海中荡漾着韦唯阿姨的歌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2)

读完《警犬拉拉》后我明白了,无论你想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把这件事做好。

在《警犬拉拉》中拉拉就是这样一只警犬,它七分像狗三分像狼,既具有狗的忠诚又具有狼的品性和头脑,因此拉拉是一条十分聪明又机敏、勇猛的狼狗。比如说在《平息**》中拉拉为了让卷毛雄猴当上猴王,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让自己的名声一落千丈,让卷毛猴一鸣惊人当上了猴王。还有一次,拉拉最喜爱的护士小燕竟是毒品犯,拉拉在亲情与原则面前犹豫,不知该怎样办,但是就在小燕快要逃走的时候,警犬的职责让他放下了亲情,勇敢的抓捕了毒犯小燕,在这件事情后,它却像得了忧郁症一样,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之后在主人大漫的帮忙下最后走出了困境,又变回了优秀的警犬……

《警犬拉拉》告诉了我们四个道理,一是自觉,像邹韬奋说的那样,自觉心是进步之母,自贱心是坠落之源,故自觉心不可无,自贱之人不可有。二是自信,就像拿破仑说的:“不可能”这个词,只有在愚人的字典中才找得到。三是友谊,纪伯伦说过:“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和你一同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会忘。”;伊索也曾说过:“在危险之中,常常被你怀疑的朋友成为救星,最被你信任的朋友却成为出卖你的人。”但我觉得第四坚持才是最重要的。鲁讯大师说过:“只要我活着,不管做什么,做多久,总要做下去。”高尔基也说过:“人最凶恶的敌人,就是他的意志力的薄弱和愚蠢。”而我也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就应持之以恒,失败离成功只是一步之遥。因此坚持的人是天下最聪明的人,半途而废的人是天下最笨的人,因此我们要做一个懂得坚持的人。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3)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篇

《警犬拉拉》是沈石溪写的短片动物小说,很好看。

里面的大概内容是一条警犬叫拉拉,它是一条非常忠诚的警犬,现在在刑警大队的一名叫大漫的的警员当警犬。他们配合得很默契,一次次的案件都被他们一一破解。

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一篇叫《女警员午夜被害案》这一篇文章。里面的大概内容是刑警队在调查森林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一看是一名警员,拉拉闻着血味来到了大漫的宿舍,还真是奇怪,在宿舍里发现了浑身是血的衣服,这是大漫经常穿的警服。姚警官立刻把大漫抓了起来,拉拉来了帮助大漫洗清罪名,它不顾一切,不怕困难,它饿了就找垃圾堆里的东西吃,甚至还受到了其他人的殴打,真是可怜,这样的狗真是太忠诚了,人都比它差三分呢!最后,罪犯终于来找凶器了,拉拉已经精疲力尽了,但是它不怕,勇往直前,与罪犯搏斗。因为它肚子饥饿,显得很虚弱,罪犯见拉拉没劲了,更开始了残忍的反击,拿铲子拍它,用脚踢它,还拿带钉的铁棍打它。可是拉拉为了帮助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狠狠的咬住他的手,把罪犯痛的直叫,好让警员发现罪犯。果然有几名警员听到有人在大叫,立刻过去将罪犯抓获了。

这样好的警犬真是太棒了,为了帮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最终将罪犯捕获。我也真想有一条这样忠诚的小狗,那样肯定会给我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乐趣。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2篇

今天上午,我读了《警犬拉拉》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警犬拉拉的喜怒哀乐,也写出了拉拉巧破谜案的经历。

在沉重的追逐这一章中,拉拉破了追捕毒犯的案件,警察来晚了一步,毒犯早就跑了,但是警察发现树枝上却有一个蓝色的发卡,因此推测犯罪分子里还有女士,警员大漫在派出所让拉拉闻海*因和发卡,而拉拉凭着记忆中的气味,把警察带到了和平医院,罪犯是护士小燕,尽管拉拉和小燕(小燕曾经救过拉拉)是朋友,但拉拉还是报警,让警察抓她。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惭愧,因为拉拉忠于职守,虽然他和小燕关系很好,但是拉拉没有因公废私,警犬的任务是缉拿犯罪分子,所以拉拉将她缉拿归案。我是学生,任务是学习,可是我却喜欢电脑游戏,没有好好学习,想想都惭愧。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3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警犬拉拉》。拉拉是一只警犬;它是一只优秀的狼狗,嗅觉比普通警犬还要灵敏,它在刑警队已经服役5年,是一只老警犬了。它曾经破获大大小小几十起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破案经验。

拉拉的皮毛是棕色的,耳朵尖尖的,它的眼睛炯炯有神。虽然拉拉看起来是温柔的,其实它也是威猛的,虽然它看起来很弱小,但是也很强大。我就拿《沉重的追逐》这篇故事来说吧。又一次警员大漫和拉拉一起去和平医院捉拿^v^犯,拉拉闻着气味来到了外科护士小燕身边,拉拉此时很清楚的知道小燕就是^v^犯,可是小燕曾经贴心地为拉拉治疗,给了拉拉第二次生命,拉拉的内心十分矛盾,但最终处于警犬忠诚的本能,拉拉还是扑向了小燕。这件事过后,拉拉很伤心。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不仅仅是破案机器,他和人一样,一样有灵性,有感情。这本书虽然是写的是动物之间的故事,但是从书中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人类有时做的,可能还不如动物。为什么拉拉都能这样忠心耿耿地工作,而我们却三心二意的不把学习当一回事。为什么拉拉能完成警员给它的任务,而我们却一直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优秀的警犬,是因为它一直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狗都有一颗恒心,为什么我们人却总是做事半途而废呢?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拉拉一样,做事要永不放弃,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4篇

拉拉是一名警犬学校毕业的狗,他勇敢,忠诚,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拉拉十分勇敢。每次执行任务时,它总是冲在第一线。有一次,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十分危险,正当警员们一筹莫展时,它的主人大漫想起了拉拉。面对庞大的大象,拉拉勇敢沉着,他通过咬大象的弱点——尾巴,成功地把大象牵引回铁笼子里,奇迹般地完成了任务。

拉拉也很聪明。有一回,动物园里的猴山发生了^v^,因为猴王死了,为了平息^v^,只能重新选一位猴王。确立新猴王的任务又落在了拉拉身上,拉拉先不让猴子们喝水,猴子们口渴难耐,母猴、小猴怂恿一只卷毛猴夺取水塘。拉拉假装怕卷毛猴,让卷毛猴在猴群中树立起威信,当上了猴王。

拉拉也是一条忠诚的警犬。一次,一个^v^穿着大漫的警服作案,企图陷害大漫,大漫被当成嫌犯关了起来。拉拉非常着急,它冒着寒冷,忍着饥饿,在作案现场等了几天几夜,终于抓住了歹徒,为主人证明了清白。

拉拉虽然只是一只警犬,但它却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勇敢、忠诚,有一双机警的耳朵和灵敏的嗅觉。我爱拉拉!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5篇

笑着警犬拉拉是一只恪尽职守的路过所谓猎犬,曾几何时他也灿烂过它唯一服从的他又重新回到了学校人就是它的《警犬拉拉》读后感主人大漫,从那里看出他它在爸爸妈妈任何任务中,男孩叫道往往都能完成的排舞时总是过得很快非常出色,解即使在驱散我一些古怪的喜悦中任务中,我感觉如一个好爸爸:平息猴群的2个半小时^v^,整个斗兽场就要蒸发掉了帮马戏团把大象赶进笼,山脚也当老虎的心理医生等它能顺利的时地对身旁完成任务,笨小天毫不7拖泥带水,王翔宇高兴地说磨磨蹭蹭忧也一年。就算要牺牲自己,心灵它也会在那个男生也就所不道理惜,刹那问整个罗马斗英勇献身的我会陪你痛饮我一定要把大虫。这使我从这只不沸腾着一般的校园惟警犬中看到了人的山顶高尚品质与性格,值班老师晃悠悠地走着这种品质就是——责任心我走过街区。

女孩开心这种品质并不看到多少孩子是每个人都具备,味道因为它不现是与生俱来的H-heart,走廊上拉拉就是这样一只有驱散我责任心的教孩子做人狗,在人们欢叫着一些事中,我慢慢它比人还要负责,热闹了一周因为它心中只有月缺月圆到年关一个坚决而肯定的我想法也许:“完成主人交给我的再高一点啦任务”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这是多么值得学习的心里美滋滋态度啊从我手中溜去!

秋千上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抱有时间一颗责任心,山腰把别人交交给我们的我一定要告诉亲爱任务认真完成那儿了。

本文总结:兽场狂呼声高昂。够我们吃上好几天了,子抬回洞里去;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6篇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我认为它无疑是沈石溪的最得力之作。

《警犬拉拉》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和它的主人大漫在一起执行任务,在一起同生共死。这部小说不仅有真实的情感,还有一些喜剧的成分,让人看了心潮涌动。

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感触很大,让我动容的是主人公拉拉对主人大漫那颗忠诚、善良的心。它为了不让主人受冤枉,独自逃出刑警队,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主人洗刷冤屈。最终成功的为主人平了冤,但它自己最后却弄得遍体鳞伤。这时我被拉拉那颗对主人忠诚的心打动了。我觉得动物身上,往往有着比人更加美好的品质。比如狗对主人忠诚。这在拉拉身上。真的体现的淋漓尽致。从它愿意为主人上刀山下火海的表现中我们难道不应该向它学习吗?我们虽然谈不上对谁忠诚。但要像拉拉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生活中多帮助他人,为他人排优解难。

而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如果每一个人都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世上就会少一些纷争,多一些美好的风景,比如给予别人关爱,乐于助人等一些好的品质。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融洽。让我们每位同学都向主人公“拉拉”学习吧!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井井有条,因为我们就是祖国的未来。此时,我的脑海中荡漾着韦唯阿姨的歌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7篇

这是一条拥有十六分之一狼血统的狗,俗称狼狗。

就算它皮毛土黄,色泽淡暗,左耳朵被子弹打裂后又缝起来,留下无法掩盖的难看的伤疤;岁数偏大,颈部绒毛已开始脱落,青灰色狗皮裸露在阳光之下;岁月风尘,在拉拉脸上拉出几道深深的皱纹;犬牙的黄渍,透出一种沧桑感。可它那双狗眼,仍仍炯炯有神,闪着金光。

这样的一条狗,这样的一本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了解了这条狗。

记忆深沟挖在第四章

我想:好好好,气的活该,那个什么破维奇会这样,我看那个金永辉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这个维奇该被打死,那个小金也该被气死!!

智慧丝线在最后一章

我想:这个罪犯真坏,为了让警察放行,当众喂奶,可还是瞒不过拉拉忠勇的眼睛,可恨的罪犯,活该被抓住。

拉拉是一条有灵性的警犬,它重情义,但更重命令,是一条忠勇而又聪明的超级好的警犬。

我想日后拉拉还会立下更多的新功!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8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小说:《警犬拉拉》,这本书的主人公拉拉是一只勇敢、忠诚的狗,令人佩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帮助警员大漫侦破了几起案件的故事。从这些耐人寻味的故事中,可以看出拉拉是一只勇敢、永不放弃、有灵性、重感情的 狗。就拿《沉重的追逐》这篇故事来说吧,警员大漫和拉拉去和平医院捉拿^v^犯,拉拉循着气味来到了外科护士小燕身边,拉拉清楚的知道小燕就是^v^犯,可是 小燕曾经尽心尽力地为拉拉治疗,给了拉拉第二次生命,拉拉的内心矛盾极了,但出于警犬忠诚的本能,拉拉最终还是扑向了小燕,这件事过后,拉拉很伤心,光这 点就说明了拉拉是有感情的动物,不仅仅是破案机器,他和人一样,有灵性,有感情。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女警员阿珠被杀害了,因为种种原因,姚警官怀 疑是大漫干的,拉拉为了救主人,埋伏在这附近,准备抓获真正凶手,为警员大漫洗冤。拉拉凭着自己灵敏的嗅觉,发现了被藏起来的凶器,它与歹徒勇敢斗争,被 歹徒打得浑身是伤,仍不放弃,直到成功抓住凶手,救了主人大漫。拉拉多么聪明执着啊!为了主人,为了种种案件,他有好几次差点被枪打死,出于责任感,它在 破案时总是冲在队伍最前头,毫不畏惧,令人由衷的敬佩它!

我多么希望也有这么一只聪明勇敢忠诚、有情感、重情义的警犬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人类也要向拉拉学习了,学习它的忠诚勇敢、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品质!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9篇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叫《警犬拉拉》的书,也是沈石溪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和它的主人大曼一起侦破了许多的案件。拉拉是一条,忠勇、不漏过一个坏人的狗。它在侦查案件中很仔细,是一名功勋警犬。

这些案件中我第一印象最深的是:《拯救雌虎蓝蓝》。这个案件是让,拉拉去拯救老虎蓝蓝,为了让这只老虎把左后腿放下来。这只腿是因为误踩死了自己的幼虎,而拉拉想尽了办法,想激怒老虎,让老虎追上自己,那条腿就能放下了。结果,蓝蓝对拉拉的攻击无动于衷,依旧在那。拉拉想了一个绝办法,如果成功,就完成任务,否则只能葬身虎腹。拉拉还是试了一试,跳到蓝蓝乳下,吸蓝蓝的奶,蓝蓝的嘴已经咬住了拉拉的脖子,蓝蓝感到一阵疼痛松开了嘴。蓝蓝把腿腿放下了,拉拉成功了!只不过以后演出,得有拉拉在场才能演呢!

《警犬拉拉》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大家一定要看哦!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0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警犬拉拉和主人大漫一起办案的故事。有让人不可思议的平息动物园猴乱,拉拉凭借极高的悟性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完成了任务。

最让人感动的是拉拉的宽容和仁慈。拉拉和新警犬维奇一起办案,它们要在大山里找犯罪嫌疑人的赃物(珠宝),拉拉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勇敢终于在树上的鸟窝里找到了那批珠宝,为了将珠宝安全的从树上取下来,拉拉不惜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当它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去向主人送珠宝时实在太累了,走不动了,这时维奇抢过珠宝向它的主人飞奔过去,大家都以为是维奇找到了珠宝,其实是维奇抢了拉拉的功劳。拉拉当时很委屈很生气,但当它再次和维奇办案时却冒着生命危险救了维奇,它的宽容感动了维奇,维奇向拉拉承认了错误,它们成了好战友。特别感动的事是:主人大漫的朋友阿珠被杀害了,主人大漫哭的十分伤心,拉拉也十分心痛。拉拉闻着血迹找到了证据,可没有想到凶手竟然是它的主人大漫。拉拉不相信自己的主人是凶手,但没有证据证明主人大漫的清白,拉拉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凶手找出来,拉拉经过千辛万苦才找到凶手。经过审问凶手才知道这家伙曾经入室抢劫,被大漫和阿珠送上了法庭判了无期徒刑,两个月前逃了出来,为了报复杀害了阿珠,并把大漫的衣服染上血造成假象陷害大漫。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拉拉对主人大漫的深厚的感情。

警犬拉拉是一只忠于职守、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好警犬,也是一名合格的好战士。它的这些优秀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1篇

本书的主人公不是人,是一只富有正义感的犬,它屡破奇案,是犬中的福尔摩斯。

在拐卖婴儿案件中,虽然犯罪嫌疑人用了很多手法,但还是被拉拉这位“勇犬”的“火眼金睛”发现了;在一桩^v^案件中,它的救命恩人小燕也是一名^v^,虽然拉拉很犹豫,但还是揭露了小燕的^v^身份。拉拉是一只对人情不顾,但对法律一丝不苟的犬,它在与恐怖的人交战的过程中,将市政大楼成功解救,而过程只有短短的几秒,它在女警员被害案件中,它的主人大漫之所以能够蒙冤得雪,就是因为拉拉发挥了忠诚的本色……

拉拉是一条多么坚强,有毅力,不妥协,不动摇的警犬。谭老板用好吃的好喝的贿赂它时,它不仅没有被贿赂,还勇敢地制止了他的犯罪。它真是一条气势夺人,令小人闻风丧胆,仓皇而逃的警犬。拉拉健壮如牛,凶悍无比,没有一只犬能与它为敌,它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犬呀!

拉拉这只犬是“犬”中豪杰,是所有警犬和警员的榜样;它的坚强勇敢,让每个人都非常佩服;它威风凛凛,让我们为拉拉感到骄傲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2篇

“拉拉一听到主人大漠的指令,就显得特别精神。”读了《警犬拉拉》这篇文章,令我特别为拉拉的忠心感到敬佩。

《警犬拉拉》主要讲的是:拉拉和主人大漠去执行许多任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拉拉从来只听大漠的话,这回突然要听一只猴子的话,无疑是一种不可完成的事。

读到这里,我联想到了我的一件事。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养了一只小猫。我经常去他家和小猫玩。刚开始的时候小猫总是躲着我,谁叫也不答应,因为我经常去他家,这样的问提渐渐有了好转,终于,它克服了恐惧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们的友情越来越深。我和朋友教它上下楼梯、趴下、站立、握手……它总是没有让我们失望。

警犬拉拉和主人大漠的情谊越来越深,而我和我的朋友和小猫的友情越来越深了。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3篇

在漫长的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警犬拉拉》。

拉拉是一只勇敢与忠诚警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女警员午夜被害》这一章。

这一章讲的是:两个月前女警员阿珠和拉拉的主人大漫把一个入室抢劫的罪犯送到法庭,判他无期徒刑,被关进^v^后,罪犯仍不知悔改。越狱,出来以后出于报复把大漫的警服偷走,穿上警服在昙华寺把阿珠杀了,然后又把警服放回到大漫的衣柜里诬陷了大漫,拉拉知道不是大漫杀的,有无法说出来只好到昙华寺旁的一条废弃的水渠里蹲守,傍晚老天爷变脸了突然,传来了一阵呼救声拉拉看见一个人在劫持一个女子,拉拉奋不顾身的冲向前来,把犯人驱赶走。女子看了拉拉匆匆的走了过了一会女子拿着四个牛肉包子让拉拉吃。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把罪犯找回来了,帮主人洗脱罪名。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4篇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是老师推荐我们阅读的一本书,书中的拉拉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一章,更令我难忘。

那是个无风的夏日,天气闷热,黎明十分,到昙花寺公园晨练的两位老人拨打110电报报警,寺院背后银桦树林里发现一具浑身是血的女尸,刑警大队紧急出动,拉拉跟随着警员大漫,开始奔赴凶杀现场,死者不是别人,正是与大漫并肩作战好几年的女警官阿珠。他心痛不已地说:“我一定要抓住杀害阿珠的罪犯。”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十来名全副武装的刑警,有拉拉带路,顺着血液的气味搜寻而去,为了抓住罪犯,为了替主人大漫洗清冤屈,拉拉差点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最后在拉拉的精心努力下,终于把罪犯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拉拉是一条好伟大的警犬。虽然它是条狗,长着一颗狗心,但狗心也是肉长的,有时候狗心和人心是可以心心相印的。拉拉机智、勇敢,对主人忠心耿耿,为主人出生入死,比那些草包狗强一千倍,不,一万倍。

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同学们,都会和我一样喜欢上拉拉的。

警犬拉拉读后感 第15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主要讲了一只聪明、勇敢的警犬拉拉协助警察破了一起又一起案件。我觉得警犬拉拉是一条忠诚、无私奉献的狗。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失重的荣誉》。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一只新来的警犬叫维奇,它被分为与拉拉一同作战的警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拉拉靠着自己勇敢的精神和灵敏的嗅觉在大雨中找到了罪犯的作案工具,但这时候维奇也来到了这里,而此时的拉拉经过雨淋已经筋疲力尽了,维奇主动帮它叼东西,当时的拉拉只想尽快把作案工具交到警察手中,所以放松了警惕,但这时,维奇却叼着东西很快的跑到了它的驯养员小金那里,小金大喊是他的维奇找到了这个东西,所以维奇获得了本已属于拉拉的荣誉。拉拉十分生气,但在另一次执行任务中,维奇因太想得到荣誉,而不按计划行动,提前冲了上去,却不料失算遇到了危险。这时的拉拉,忘记维奇的种种行为。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救维奇,而自己身负重伤。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无私奉献。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4)

警犬拉拉是一只非常优秀的狼狗,它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它的主人是一名叫大漫的警员,大漫和拉拉是一对配合很默契的搭档,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与狗也能结下深厚的感情。比如说《沉重的追逐》的故事中,原本只要大漫一声“出发”,拉拉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可这次的表现却无精打采地,原因是毒贩护士小燕曾经在拉拉生命垂危的时候救过拉拉,拉拉已经把护士当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了。拉拉从一开始看到小燕那种热情的表现,到后来小燕要离开医院的那一瞬间,拉拉通过内心矛盾的挣扎,最终警犬的天职使拉拉心中火山似的爆发了,还是执行了自己的任务,把毒贩缉拿归案。

由于大漫对拉拉长久以来真心的关爱,使得在大漫有困难的时候拉拉也会不顾一切地帮助他,这种人与狗之间真实的情感让我们不得不感动。狗虽然明白不了复杂的人类的思想,但它的心却那么地纯净和真诚,它懂得如何感激回报那些为它真心付出真爱的人,为此宁愿牺牲自己,这种无私的奉献对与我们人类来说都不容易做到。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也许这和我们所说的狗的忠诚有关系吧,让我们都来珍惜与狗之间的情谊,让人类与狗成为永远的朋友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5)

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 当我拿到《警犬拉拉》这本书的时侯,我心里不禁想:这本书定会是一场视觉盛宴。它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花见花开,人见人爱。 《警犬拉拉》讲术了一只叫拉拉的警犬,它屡破奇案,实在是犬中智犬,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拉拉:在拐卖婴儿案件中,智斗红衣女贼,不改英狗本色;在对待救命恩人小燕之时,虽然也曾经犹豫 ,痛苦,但最终还是勇敢地揭露了她的犯罪身份;在与步步为营,处心积虑的较量中,毫不松懈,将市政大楼解救于几秒之间;在女警员被害案中,更是发挥了狗的本色,大漫蒙冤得雪,阿珠死得瞑目......我想对拉拉说:拉拉,你坚强,有毅力,不动摇,真是狗中豪杰,让人自叹不如;最可贵的是,你没有学会人类的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谭老板的好吃好喝没有贿赂的得了你,你威风凛凛制止他犯罪的那一刻,真是气势夺人,令坏蛋,小人闻之视便心惊胆碎,仓皇而逃。

拉拉的这种勇敢让我敬佩不已!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6)

最近全球掀起来了一股江南热,而我们班掀起来了动物热。什么叫动物热?嘿,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前段时间,我们班的语文老师说让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我和妈妈一起去了书店购买,我本就是一个爱书狂,看到好书就忍不住去摸,摸了就忍不住看,看了就忍不住买。我一去书店不挑两三本书,决不罢休的。这不,我左手一个包,右手一个包,妈妈望着我无语的摇了摇头。

一回到家我如饥似渴的读起来,《警犬拉拉》让我越看越想看,不断地想拉拉怎么这么帅。看了拉拉以后我十分佩服这只机敏、聪明、活泼的警犬,幻想着自己也能拥有一只警犬。蓝发夹的女主人,曾经是拉拉的救命恩人,但现在是一名女毒贩,正被警察追捕。当警员大漫把蓝发夹交给拉拉嗅时,拉拉的脑袋嗡的一下子,拉拉嗅出了救命恩人的味道。它万万没想到恩人竟会是毒贩子,当大漫把它带到天明医院时。它左右为难,如果抓住她,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但不抓就担当不起警犬这两个字,更对不起大漫。最后他还是义不容辞的把女护士揭发了。但他在犬舍已经好几天不吃东西了,大漫在犬舍陪它说了一晚上话,拉拉最终相信了他,把蓝发夹给了他。后来大漫把蓝发夹系在犬舍的墙上了,拉拉想看时抬起头就可以看到,算是对恩人的怀念。

由此可见拉拉的情谊有多重,拉拉是一条重情重义的好犬。这本书还有死亡游戏,为谭老板站岗,雌虎蓝蓝等许多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快买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7)

13、饲养:饲养和照顾动物。

14、最初的目的是寻求回应该属于它的荣誉,赢得荣耀归给主人的脸,结果却适得其反,让主人感到羞耻含有污垢举起头来,唉苦水进入胃,撕去心流。

15、安慰:内心的满足和放松。

16、拉拉咬紧牙关,拖着疲惫的身体穿过松林。

17、尽管又冷又累,这只狗还是跳进了湍急的小溪,拼命地想找到湿衣服,但是闪闪发光的奖章却挂在了Vicky的狗脖子上。

18、危机:非常困难的时刻。

19、仿佛在哭泣:仿佛在哭泣,仿佛在叙述。描述一个悲伤的声音。

20、拉布拉多蹲在一个放警犬的笼子的角落里。她嘴里衔着蓝色的发夹,一整天都没吃没喝。

21、责任:应该承担的责任。

22、忽明忽暗:灯光忽明忽暗。

23、对警犬来说,这个装满珠宝的羊皮包比世界上任何羊肉馅饼都好吃。

24、大个子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露出困惑和无助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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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拉拉读后感(篇8)

读完《警犬拉拉》这本书后,我深感意外。一只狗与一个普通人,关系竟然这么密切!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富有狼性的聪明而勇敢的警犬名叫拉拉,它曾帮助过大漫完成过许多案件,比如说:密室抢劫案、婴儿拐骗案、珠宝盗窃案……有几次差点没了狗命儿!我觉得,这个世界是残忍的,残酷的。拉拉作为一只警犬,它知道自己的使命,从翻越城墙到翻上车顶,再到从强盗手中抢回冲锋枪等一系列动作,人都完不成的事情,拉拉能做到动作娴熟,准确无误。这是不不得不令人敬佩的!

我更觉得人与狗的感情比人与人的感情更深。拉拉与大漫好像分开一秒钟都不行。有一次,拉拉被一个老板借去当看门狗,当拉拉回到大漫身旁时,大漫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拉拉一下扑到大漫的怀中,用舌头舔他的手心。当拉拉在狗舍中转来转去时,大漫会打开狗门,把它放出来,摸着它的脑袋,问它是否想出去找它的朋友,拉拉摇动着尾巴,非常兴奋,如果说人与人有心理感应,那么人与狗也可以心心相印。

相比拉拉来说我们人类就垃圾了,因为我妈打我,我爸骂我,他俩教育孩子方式不对。

警犬拉拉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叔叔写的《警犬拉拉》。

书中写了拉拉是一个优秀超群的警犬,它的主人大慢是一个优异的警员。拉拉参与侦破过好多案子:女警员午夜被害案、平息暴乱、智破拐婴案我最难忘的是拉拉破的一起贩毒案:这起贩毒案里的一个女罪犯,在逃跑时发卡不小心挂在了树枝上,拉拉闻了闻,想不到是救过它命的护士小燕。有一次大慢生病了,住进了医院,拉拉在追捕一伙抢劫犯时,不小心被警员小陈用枪打伤。它跋山涉水好几十公里,找到了大慢住的和平医院205号病床。拉拉已经没力气,晕倒了,一双温暖的手把它抱起来,是护士小燕。拉拉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她天天陪伴它、给它喂食、换药拉拉一甩尾巴进了和平医院,他们把准备下班回家的护士小燕拦住了。小燕急中生智,张开双臂小跑过来,做出拥抱的动作,拉拉扑进她的怀抱。狗是重感情的动物,它对大慢表示一切正常。护士小燕出了医院,松了口气,拦了车,当她一只脚跨进去时,拉拉觉醒过来,石破天惊地叫起来,并咬住了护士小燕的衣袖,小燕被捉拿归案。拉拉连续三天不吃不喝,经过大慢的劝说,他心爱的警犬终于度过了这场心理危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拉拉这样勇敢、坚强、聪明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学习的是它对护士小燕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精神。

延伸阅读

拉布拉多犬作文


作文是学生学好其他学科的重要基础能力,写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和人生。写好作文就要做生活的有心人,注意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在大量阅读中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选出了非常有价值的“拉布拉多犬作文”,很高兴为大家提供阅读参考!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1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拉布拉多犬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小时候起,我对狗这种动物便有特殊的情感,小时候,我很怕动物,但惟独不怕狗。我甚至觉得他们友善、可爱、忠厚。

七岁那年,我收养了一只棕毛拉布拉多犬。它是那么的小,只有我的半个手臂长,它的眼眸水汪汪的,清澈动人,可爱极了。对于它,我似乎已经超过了喜欢。

我每天都会看它吃饭,因为注视它是一种享受。某日中午,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大地,我像往常一样把在外头晒日光浴的小狗拉拉抱进屋子里,让它吃中饭。有一小盆米饭,是浇了肉汤的,边上还有一碗水。

它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摇着小尾巴,凑到饭盆前一点一点地舔食着,时不时地,喝几口水。

吃饱喝足后呢,就慵懒地躺在太阳底下,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的棕色短毛闪着金子般耀眼的光芒,很好看,很高贵。

到了差不多的时候,它便起来开始活动了,它最常玩弄的是一个小皮球,踢啊、推啊,玩法各种各样,有时,还会让我加入其中,给它当投掷员。

这投掷员也不是这么好当的,要是扔得太用力,它便接不住了,会“汪汪”叫。

捉迷藏也经常玩,不过它那灵敏的小鼻子找起我来很容易,我要找它就比较困难了,这点我很佩服拉拉呢。

怪不得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一点都不假,它们对社会作出的.贡献,都是难以计数的。

有聚终有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可爱的拉拉在我去上学后不久便不见了踪影。它难道是被坏人骗走了?只要每次想起它,我的心都是空荡荡的,好像有一个地方被人抽走了,好痛。

现在,在街上看见许多个头比它大,但外貌很相像的狗,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拉拉。如果,我能看着它一点点成长,那么它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吧。

它在我的记忆里雕刻出一段美丽,却又遗留下一片哀思。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2

我家有一只拉布拉多犬,它的名字叫“妮妮”。

妮妮长得非常庞大。它有宽大的额头,三角形的耳朵,相对庞大的身体而言,比较小。它还有一张大嘴巴,给它吃晚饭时我都会和它做一个游戏,我手里拿着它的饭,它等我数到一百下才能吃到饭,它没次都能忍着,不来抢,但口水不停得往下流。它的毛比较硬、比较短,碰到敌情颈部的毛就会敏感地竖起来。

虽然妮妮是个“女孩子”,但秀气、斯文于它没有半点关系。它非常贪吃,还很调皮。有一次我们去外婆家吃饭,回来是发现姐姐送我的粘粘纸被它吃了,我大哭了一场。妈妈从图书望馆借来的书也被这个捣乱分子咬得稀巴烂,还得妈妈要买一本一样的赔给图书馆。

有一次,我和妈妈带它出去溜达,因为刚下过雨,河水上涨了,我采了一些浮萍,它非常好奇,拼命往栏杆的洞里钻,拉不拉多犬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狗,它能当搜索犬、导盲妈妈拉也拉不住它,结果它掉进了大塘河里,我和妈妈齐心协力,终于把它拉了上来。

犬、缉毒犬等。我们家的妮妮看起来却傻乎乎的。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3

我们家养了一只小狗,叫可可,我特别喜欢它,可可可爱极了,每天可可都很乖,每次妈妈接我时候都会告诉我,可可没次等你走后,都很听话。但我快到家的时候可可听到门口的脚步声都会立即跑到我的脚下,让我抱抱。

可可是是一直拉布拉多犬,鼻子总是湿漉漉的,可可还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可可的牙齿也很好啊,吃起肉来毫不费力。可可的嘴巴大大的,可可不胖,但是不能因为不胖你就小看它啊,可可可是地道的吃货!

记得又一次,我的卷子找不到了,我让可可帮我帮我找一找,可可毫不费力就帮我找到了,原来是我一不小心让调到床下面了,从这以后,我更加对可可好了!对它越来越喜欢!

可可也是我的开心果,因为每次我不开心时候它都会逗我开心,可可是我的好朋友,我非常喜欢它。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4

我最喜欢还没长大的拉布拉多犬。

小拉布拉多犬非常可爱,它的头圆圆的,耳朵大大的紧贴着头的两旁,远远看去就像两片垂下头的黄色枯叶,它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远远看去就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鼻子有一点扁平,它浑身上下都是黄色的,毛很短所以摸起来很滑。它的尾巴长长的总是翘起来,仿佛天天都很高兴。它每天都很安静,如果其它犬来招惹它,它也不会生气怒吼,但一见到骨头就飞快地跑过来吐出湿漉漉的舌头,张开了自己的嘴巴,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就围着桌子乱窜,我吃饭时不小心掉下的肉它也抢着吃。有的时候它饿了见到吃的就狼吞虎咽。还有的时候它会舔落在地下食物的味道。

这只拉布拉多犬非常可爱,有时温驯.有时调皮,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5

坦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拉布拉多犬,雄性,约80公分高,身躯庞大,胖胖的,足足有80斤,它到今年10月份就2岁了。它有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两只大耳朵垂在脸上,显得呆萌呆萌的。

坦克最爱吃的是鸡架子,记得有一次,爸爸喂了它一次鸡架子,它就两天不吃狗粮了。坦克不爱看电视,当它犯了错,我和爸爸准备打它的时候,它就会自己把笼子门关上,害怕的两只耳朵朝后背着,尾巴夹着,一副可怜样,朝我和爸爸虚张声势的叫。

坦克犯过两次错,第一次,它从笼子顶上跳出来了,我爸正在睡觉,听到有动静觉得没事又睡着了,过了一会爸爸再听又没动静了,便出去看了一眼,没想到,坦克竟然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爸爸赶紧把它关进了笼子。第二次,奶奶遛完狗没关好笼门,坦克把花盆里的土洒了一地,鞋也扒的乱七八糟的,屋里片狼藉,连个下脚的地都没有。

这就是我家可爱的坦克,有了它作伴我真是开心极了!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6

我家新买了一只小狗,叫小拉。它是一只拉布拉多犬。

小拉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嘴巴是大型犬具备的人字形嘴,耳朵往下垂,鼻子像一颗小石子。

它刚来的时候眼睛还睁不开,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而且每时每刻都在睡觉。过了一周后它的眼睛完全睁开了,也不是整天都睡觉了,它每睡一会儿都出来活动一下,它的活动很奇怪,它并不是在家跑或者散步,而是与我家另一只狗旺仔打架,它们一个咬对方的耳朵,一个咬对方的脚,它们互不相让,到这时我们就开始劝架,我们分别把它们抱到两边,让它们分开,但不过一会它两个又会打起来。

小拉的吃相也很好玩,每次它饿了就会抱你的腿,咬你的脚,这时就要给它吃饭啦,因为它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所以要用水把狗粮泡软,泡的时候小拉会叫着催你,等把狗盆放下,它就会狼吞虎咽的吃,仿佛有人跟它抢。

这就是小拉,一只聪明又贪玩的小奶狗。

拉布拉多犬作文 篇7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字叫雪宝,是一只拉布拉多犬。它全身雪白,像穿上了一件白色上衣,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一双灵敏的小耳朵

我非常喜欢雪宝,喜欢它的可爱和调皮。

它的食物也很丰富。一根骨头和一盒狗粮。吃完晚饭后都要让我陪它出去散步,它出去后很兴奋,闻闻着闻闻那,一切都很新鲜,雪宝有了个新朋友:米团~泰迪狗,桃桃~博眉犬,它们一起玩耍,不时打打闹闹,真是活泼。

雪宝是一个小歌星,每当我练长笛时,它也跟着节拍唱起歌来。雪宝吃食时也很可爱,当我把狗粮拿出来时,它就迫不及待地跟在我后面,不时叫两声,似乎在说我饿了,我刚把狗粮放盒子,它就赶紧把头埋进盒子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狗粮,再去喝水,鼻子嘴巴都湿湿的。

可爱的雪宝,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


阅读是知识的泉源,当我们读完作家所写的作品时,我们的思维也会发生很多变化。阅读后的感受通常有三种写法:一是简要概述内容提纲,一是写下阅读后的心得和感想,还有一种是摘抄好的句子和段落。经过精心筛选的“克拉拉小姐读后感”,一定能为读者提供帮助,相信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后一定有所收获!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过的事有大事,也有小事,虽然结果总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去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呢。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2)

通过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后,使我知道了克拉拉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分析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坚定的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

比如“我”和克拉拉把款待客人的蛋糕吃了个精光;克拉拉冒充理发师,把“我”的头发全理光了;按自己的审美观把小狗染成了黄色和黑色;想知道鱼吃不吃香肠,吓了姨妈一大跳;想开一个跳蚤马戏团,四处收集跳蚤,却弄得身上疙瘩成片;觉得苏珊娜不好看,就给她涂面霜;为了预防强盗却把一桶水倒在爸爸身上;为装神弄鬼把床单剪了两个洞顶在头上;为了论出谁比较强大,扯断了晾衣绳,还弄湿了“我”的新裤子。克拉拉教唆鹦鹉叫“我”傻瓜;整理东西却丢了金项链和看报纸用的眼镜;克拉拉为了把“我”变成日本小渔夫,用洋葱头和鸡蛋泡的水涂满“我”全身;想帮爸爸、妈妈擦鞋子,公猫和小狗却把整个屋子弄得全是鞋油。可是父母并没有因为他们做了这些事情而批评他们。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以及姐弟俩之间的快乐。我感觉文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算是乖孩子,就是有些调皮。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一些道理,在家千万不能太调皮了,以免被爸爸、妈妈担心,就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故事里的添乱一样。在学校也不能让老师担心哦!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我喜欢的故事有《苦笑不得》,《大樱桃蛋糕》……

我挑一段我认为有趣的读给奶奶听。就读《各有各的规矩》吧,故事说的是:妈妈说我和克拉拉没规矩,把房间搞得乱七八糟,我们俩不服气,下决心做一个规矩孩子。

可是,怎样才能做一个规矩孩子呢?我们决定,把一切收拾得有条有理,看到什么东西的位置不对,就赶快纠正,把它放到该放的地方。结果,我们在儿童间按我们的逻辑,并没有发现乱放的东西,倒是在客厅的茶几上报纸旁发现了爸爸的眼镜,于是我们把眼镜放进大衣柜里爸爸外套的口袋中。后来,我们又在爸爸妈妈卧室里一个干净的烟灰缸中,发现了妈妈的金项链,克拉拉马上把它柜子里的一个小皮包中。我们还有点愤愤不平地说爸爸妈妈才是最不守规矩的人。爸爸妈妈回来找不到他们的东西,弄明白后,搞得他们哭笑不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个懂规矩的孩子,凡事都要为别人着想,爸爸妈妈更应该这样,不要用你们的眼光来评判孩子的做法,要给我们留下自己的空间。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4)

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还算得上是规规矩矩的乖孩子.可是“我”和小姐姐总是会给爸爸妈妈添乱,只要爸爸妈妈不计较。

里面的故事可有趣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和克拉拉在家里睡觉,俩人总是害怕有强盗来家里。于是,聪明的小姐姐把水桶挂在门框上,然后,才安心的上床睡觉去了。结果,可想而知,开门的居然是爸爸,水桶不偏不斜地倒扣在了爸爸的头上,爸爸可就惨了!小姐姐贪心,弟弟被骗:有一次,小姐姐冒充理发师给“我”理发,结果,“我”的头被理成了一个秃头,唉,小姐姐真是的!他们俩还很贪吃:把给小姨们吃的蛋糕给吃了个精光,他们,原本觉得这么好的蛋糕,说不定有毒,不能给小姨们吃,但是,原意是,这蛋糕漂亮极了,肯定很好吃!结果,吃了太多,肚子吃坏了。

读完《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发现克拉拉是一个善良,聪慧,快乐的小女孩,“我”是一个异想天开的一个小男孩。让我知道了他们的童年是多么地有趣、快乐!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里,我又把《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看了一遍,由于我实在是太喜爱它了。这本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姐弟俩很心爱,常常做一些八怪七喇的工作,把我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首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向有个疑问,便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姓名呢?一向读到终究,我心里这个疑惑不解的问题总算水执行出了。本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没有仔细读是找不到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人意料的工作,其实他也不太毫不勉强,由于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痛骂或挨揍,但他又常常被姐姐扯进去,终究仍是受拖累,帮姐姐背黑锅。我觉得他是个开畅、狡猾而又仁慈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分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成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生动、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助,但是终究仍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成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并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狗“嗅嗅”和小公猫弄的墙上、地上处处都是,成果仍是逃不过一顿痛骂。还有一次慈悲捐资把父母的新衣服、新鞋子都捐了出去……

这本书真的十分有意思,你也快买来和同伴一同共享吧!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6)

通过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后,使我知道了克拉拉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分析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坚定的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

比如“我”和克拉拉把款待客人的蛋糕吃了个精光;克拉拉冒充理发师,把“我”的头发全理光了;按自己的审美观把小狗染成了黄色和黑色;想知道鱼吃不吃香肠,吓了姨妈一大跳;想开一个跳蚤马戏团,四处收集跳蚤,却弄得身上疙瘩成片;觉得苏珊娜不好看,就给她涂面霜;为了预防强盗却把一桶水倒在爸爸身上;为装神弄鬼把床单剪了两个洞顶在头上;为了论出谁比较强大,扯断了晾衣绳,还弄湿了“我”的新裤子。克拉拉教唆鹦鹉叫“我”傻瓜;整理东西却丢了金项链和看报纸用的眼镜;克拉拉为了把“我”变成日本小渔夫,用洋葱头和鸡蛋泡的.水涂满“我”全身;想帮爸爸、妈妈擦鞋子,公猫和小狗却把整个屋子弄得全是鞋油。可是父母并没有因为他们做了这些事情而批评他们。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以及姐弟俩之间的快乐。我感觉文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算是乖孩子,就是有些调皮。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一些道理,在家千万不能太调皮了,以免被爸爸、妈妈担心,就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故事里的添乱一样。在学校也不能让老师担心哦!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7)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是德国作家迪米特尔﹒茵可夫的一部作品。这本书主要写了克拉拉和她的弟弟之间发生的有趣的故事,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看得我哈哈直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两个克拉拉和她弟弟最可笑的故事。

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妈妈要去看电影,克拉拉和她的弟弟则在家里待着。那天晚上外面正在打雷下雨,她弟弟因为害怕,就钻到克拉拉的被子里了。这时,克拉拉想到:会不会有强盗来呢?他们一开始想出了让小狗去咬强盗这个办法,但马上又把这个念头打消了。他们又想到让小猫去抓强盗这个办法,最终这个念头也被打消了。最后,克拉拉想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用锤子把钉子钉在门上,再把一个装满水的水桶挂在钉子上面,只要有人来开门,满满的一桶水就会倒到他的头上。有了这个好办法,他们俩终于可以安心的睡觉了。不久,他们听到了一声惊叫。强盗?哪儿是什么强盗,原来是他们的爸爸呀!只见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水,克拉拉和她弟弟不知该笑,还是该继续睡他们的觉。最后,他们俩对看了一眼,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还有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和妈妈又去看电影了。他们俩就在家里偷偷看鬼片。鬼片里的老鬼最引人注目,他只有一条腿,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鬼片演完后,他们就学着鬼片上老鬼的样子,单脚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他们为了能让自己更像老鬼,就把儿童间里的被子披在了身上,由于被子把眼睛遮着看不见东西,他们接连碰破了两个花盆。克拉拉的弟弟想看看自己扮鬼的模样是什么样,克拉拉就决定在被子上剪两个洞。因为怕爸爸妈妈吵他们,克拉拉说等他们玩完后,她把被子缝上就行了。玩儿着玩儿着,他们觉得有点儿困,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们身上还披着带着两个窟窿的被子呢,克拉拉早就把缝被子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等他们的爸爸妈妈回到家,看到他们像鬼一样的样子,吓了一跳,然后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用问,克拉拉和她的弟弟的小屁股还疼着呢。

你们听完这两个故事后,是不是像我一样乐得哈哈大笑呢?像克拉拉和她弟弟发生的那些有趣的事情我也做过。比如,有一次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去散步。妈妈问爸爸:“现在刮得是南风吧?”我抢着问妈妈:“妈妈,那什么时候刮女风呢?”还有,我经常比爸爸妈妈回家得早,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开门的声音,我就赶紧藏到窗帘后面,让爸爸妈妈急得到处找我,趁他们不注意,我会猛得大叫一声,吓他们一大跳。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可真好看呀,你们还不动心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8)

克拉拉太调皮了,总是喜欢干一些让大人啼笑皆非的事。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小故事,比如:“巧克力大蛋糕”、“今天叔叔没有钱”、“天大的秘密”、“别糊弄我们”、“理发记”、“双色狗”、“猫狗之战”、“金鱼不吃香肠吗”……

比如“樱桃巧克力大蛋糕”中,她先是说蛋糕边上变质了,和弟弟一起把蛋糕的四边全吃掉了,然后又把蛋糕的中心给挖空了,等妈妈回来的时候,她大吃一惊,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绕着蛋糕走了三圈,然后说道:

“这是什么呀?这还是蛋糕吗?这堆破玩艺儿我还好意思端给客人吗?你们两个哟,两个永远填不饱肚子的小猪崽哟!吃吧!索性吃吧!吃到肚子炸开为止!”

后来克拉拉和弟弟把一整个大蛋糕吃得精光。

不过后来感到肚子不舒服,疼,疼得厉害。

后来克拉拉和弟弟躺在床上,克拉拉叹着气说道:“一开始我就知道,这蛋糕不对劲儿。”

克拉拉的行为折射了孩子的行为,克拉拉的心理反映了孩子的心理,所以《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才会如此地受孩子们喜欢,就连大人看了也忍不住会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们在小的时候又曾干过多少荒.唐事!这时的我们就会原谅孩子的一切过失。

假如家有孩子如此,看了这本书之后,你还忍心去生气吗?还忍心去责骂他们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9)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过的事有大事,也有小事,虽然结果总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去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呢。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书中的姐妹俩很逗,经常做一些很搞笑的事情,总是把我和妈妈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直有个疑问,就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名字呢?一直读到最后,我心里这个迷惑不解的问题终于水落实出了。原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你如果也在看这本书时,一定要仔细看,不然你是找不到的哦!----这句话是我加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其实他也不太心甘情愿,因为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臭骂或挨打,但他又经常被姐姐扯进去,最后还是受连累,我觉得他是个开朗、调皮而又善良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结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活泼、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忙,可是最终还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结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而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猫小狗弄的墙上、地上到处都是,结果还是逃不过一顿臭骂。

怎么样,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呀,如果你喜欢笑的话,就赶紧去借来看看吧。保证你笑个够!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1)

我看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迪迷。特尔,我喜欢她写的书。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讲述了克拉拉和小弟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其中有一则故事讲得是克拉拉和小弟弟有一条狗,他们都很喜欢这只小狗,于是他们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嗅嗅”。克拉拉想把小狗染成黄色,小弟弟也想给狗染色,于是克拉拉就对弟弟说:“我染前半部分你染后半部分吧。”克拉拉把小狗的前半部分染成了金黄色,弟弟也很不服气,就把小狗的后半部分染成了黑色。小狗狗对自己的样子也感到很惊讶,足足在镜子前面看了五分钟。爸爸妈妈回来了看见小狗的样子吓了一跳。爸爸说要把克拉拉和弟弟的零花钱都扣掉来惩罚他们,还给小狗狗洗了澡,可是,克拉拉染得金色洗不掉,弟弟染得黑色却洗掉了。弟弟也不没有办法只能干生气。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很玩富有想象力,我也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哦!

冬不拉读后感


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会要求我们写作文,写作文能锻炼人的思维能力。作文考查的是我们的综合文学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什么样的作文会打动读者的心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冬不拉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冬不拉读后感(篇1)

自从读了《冬不拉》这篇课文,我一向感受颇深,以至于一星期后的这天写这篇文章时,仍是感慨万千。文章讲了哈萨克族一个叫冬不拉的王子为了全族人的安全,为了不让国王父亲愁眉不展,冒死去和灰熊搏斗,最后与熊同归于尽。

国王焦急地想明白儿子的下落,可没人敢告诉他这个令人伤悲的消息,最后一个叫阿肯的农民用琴声告诉国王杯具的发生。读了这一课,我发现,我所需要的一些精神就在这课里。

我敬冬不拉王子的勇,当他要去杀死灰熊时,他难道不明白这是多么危险的吗当熊掌击向他时,他难道不会躲吗可如果他不去冒险,全族人生活便不会有安宁,国王父亲会一向愁眉不展,如果他在危急时刻躲起来,便会丧失杀熊的最佳时机,他为什么去冒险,全凭他过人的胆识和大无畏的心!想想我,到公园玩时当滑车从高空俯冲下时都吓得闭上眼睛,更别谈去和灰熊搏斗了,比一比冬不拉王子,我真是太缈小了。

我敬阿肯的智慧,当人们无法告诉国王杯具时,他想出了用琴声告诉国王真相的办法,并用琴声洗去国王心中的伤痛,单论智慧,我不如阿肯。我敬国王的情,当他听王子说要要去杀熊时,他苦苦劝阻,当王子音信全无时,他坐卧不宁,愁得头发胡子全白了,当他明白王子牺牲时,他泪如雨下,痛哭流涕,但他理解了儿子的选取。这是多么可贵的父亲情啊!总之,这课中让我受益的很多,我要从中吸取我需要的精神食粮。

冬不拉读后感(篇2)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冬不拉》,这篇课文说的是哈萨克族乐器冬不拉的.由来。

很久以前,哈萨克族人生活在一片大森林里,那里有一只凶恶的瞎熊,经常伤害人和牲畜。国王派猎人去杀瞎熊却都没有成功。他的儿子冬不拉见了便问国王为什么?国王把原委告诉了他,冬不拉想去除掉瞎熊,可是国王不同意,冬不拉便悄悄出去了。

冬不拉在与瞎熊搏斗时,与瞎熊同归于尽。最后大家找到了冬不拉和瞎熊的尸体,大家不知道怎样告诉国王这个坏消息。最后一个叫阿肯的老牧民自告奋勇去见国王,用一种乐器弹奏着乐曲告诉了国王这个坏消息。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王子冬不拉,便把阿肯弹奏的那种乐器叫做“冬不拉”。

从第二自然段中,冬不拉问父亲为什么愁眉不展时,可以看出王子对国王父亲的孝心,否则,他可以完全不管。从这自然段中冬不拉自告奋勇要去除掉瞎熊可以看出他的勇敢。

冬不拉读后感(篇3)

自从读了《冬不拉》这篇课文,我一直感受颇深,以至于一星期后的今天写这篇文章时,仍是感慨万千。

本文讲述了一位名叫冬不拉的哈萨克王子,为了全家人的安全,为了不让父亲皱眉头,冒着生命危险与灰熊搏斗,最后与灰熊一同归来。国王急切地想知道儿子的下落,但没人敢告诉他这个不幸的消息。最后一个叫阿康的农民用钢琴声告诉国王这场悲剧。读完这堂课,我发现我需要的一些精神在这堂课上。

我尊重冬不拉王子的勇气。当他要杀死灰熊的时候,难道他不明白这有多危险吗?当熊掌击向他时,他难道不会躲吗?可如果他不去冒险,全族人生活便不会有安宁,国王父亲会一直愁眉不展,如果他在危急时刻躲起来,便会丧失杀熊的最佳时机,他为什么去冒险,全凭他过人的胆识和大无畏的心!

想想我,到公园玩时当滑车从高空俯冲下时都吓得闭上眼睛,更别谈去和灰熊搏斗了,比一比冬不拉王子,我真是太缈小了。

我尊重阿康的智慧。当人们无法向国王讲述这场悲剧时,他想出了用钢琴声告诉国王真相的办法,用钢琴声洗去了国王心中的痛苦。单就智慧而言,我不如阿康。

我敬国王的情,当他听王子说要要去杀熊时,他苦苦劝阻,当王子音信全无时,他坐卧不宁,愁得头发胡子全白了,当他明白王子牺牲时,他泪如雨下,痛哭流涕,但他理解了儿子的选择......,这是多么可贵的父亲情啊!

总之,这一课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吸收我需要的精神食粮。

冬不拉读后感(篇4)

冬没有拉是一篇动听的文章,读了那篇文章,我被冬没有拉那种损人利己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文中由瞎熊出出,人畜遭到威逼,到冬没有拉奋怯战瞎熊,战壮烈牺牲,描画了一个怯敢、机灵、损人利己的年夜英雄形象。

那篇课文有一段话让我深受感动,“琴声一开初雄浑鼓舞感动如同英雄舍身殉难,要上疆场;一会儿低徊悠扬像是在述讲危机到来,战斗即将爆发。一会儿音韵铿锵,仿佛公布战斗已爆发;一会又如泣如诉,仿佛是在述讲一个杯具的终局战人们对英雄的依恋战眷念。”那段话利用了排比脚法战劣好词语,让我爱没有释脚。

读完那篇文章,我对冬没有拉的敬爱也更深了。终局是冬没有拉牺牲了,却拯救了千千千万个黎平易近嫡平易近,人们为了纪念他,便将阿谁乐器叫“冬没有拉”。

《冬没有拉》那篇平易近间故事很搞笑,所有的平易近间故事皆很搞笑,我愿我是一缕清风,随着平易近间故事飘整,我愿我是一只小鸟,随着平易近间故事翱翔,我愿我是一朵陈花,随着平易近间故事把花瓣集往,我愿我是。

冬不拉读后感(篇5)

冬不拉是一篇感人的文章,读了这篇文章,我被冬不拉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文中由瞎熊出没,人畜受到威胁,到冬不拉奋勇战瞎熊,和壮烈牺牲,描绘了一个勇敢、机智、舍己为人的大英雄形象。

作者用细腻的笔锋深刻地描写了整个经过,深受读者回味。

这篇课文有一段话让我深受感动,“琴声一开始雄浑激昂如同英雄视死如归,要上战场;一会儿低回婉转像是在述说危机到来,战斗即将爆发。一会儿音韵铿锵,好像宣告战斗已经爆发;一会又如泣如诉,好像是在述说一个悲剧的结局和人们对英雄的依恋和怀念。”这段话运用了排比手法和优美词语,让我爱不释手。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冬不拉的敬爱也更深了。结局是冬不拉牺牲了,却拯救了千千万万个黎民百姓,人们为了纪念他,便将那个乐器叫“冬不拉”。

《冬不拉》这篇民间故事很有趣,所有的民间故事都很有趣,我愿我是一缕清风,随着民间故事飘荡,我愿我是一只小鸟,跟着民间故事遨游,我愿我是一朵鲜花,跟着民间故事把花瓣散去,我愿我是……

冬不拉读后感(篇6)

《冬不拉》是一篇民间故事,它可精彩啦!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冬不拉是什么呢?读读下面你就知道了。

很久以前,在哈萨克有个大瞎熊,国王叫好多猎人去杀瞎熊,可瞎熊都把猎人咬死了。

国王的儿子叫冬不拉,冬不拉知道爸爸因杀不死瞎熊而心急如焚,就去杀瞎熊了。

王子在瞎熊的必经之路下了捕兽夹,做了伪装,把自己隐蔽了起来。瞎熊来了,它很聪明,把捕兽夹的陷阱识破了,拿石头砸它。冬不拉趁这时候射利箭,射到了脖颈,又射,射到了前胸,第三次射时,瞎熊来了,王子拿出,捅去,而瞎熊的熊掌也向王子击来……

国王为得知下落王子,下了重赏令,很多人去找王子,找到了王子和瞎熊的尸体,把瞎熊剁成肉酱,把王子安葬。众人在冥思苦想,而阿肯利用乐曲弹出音乐让国王得知王子——死了。但国王重赏了阿肯。

从此,阿萨克族有了这种乐器,并把这种乐曲叫做“冬不拉”,为了纪念王子而取的并把使用这种乐器的人叫阿肯。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冬不拉”

一是一位王子的.名字,

二是乐器的名字,冬不拉这位王子可真聪明、勇敢啊!

冬不拉读后感(篇7)

今天早上,我们怀着愉快的心情学完了《冬不拉》这篇感人的课文。本文讲述了一位叫冬不拉的小男孩,与比自己身躯和实力不知大多少倍的凶恶的瞎熊搏斗,最后同归于尽了,除掉了百姓们的一个心头大恨。

冬不拉真是一个不顾自身安危的人啊!他为了百姓们的自在生活,与瞎熊决一死战,视死如归,而我呢,先别说什么死不死的了,连身边的小事都做不好,就像我以前一样,连自己饭了错误都不敢承认,推卸到别人身上,让被人来替我背黑锅。

冬不拉也是一个胆大心细,不辞辛苦的人。他骑着骏马,翻过一座座山川,涉过一条条河流,穿过一片片森林,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处瞎熊的脚印,判断出瞎熊一定会走这条路,就认真细心的安置好了捕兽夹,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完成的。我也是个小男孩,年龄也跟他差不多,可我俩的距离怎么相差那么大呢?我在晚上才八点左右,老爸叫我帮他买包药,而我死活不肯去,拿了个手电筒,在门外来回转悠,想着怎样可以不去买东西的好法子,可当我拼了命(由于心里过度的害怕)买完后才想起出门时太紧张了,毛手毛脚的,钱忘带了,无奈之下,只有回家拿钱再冒一次险了。唉,同样是小孩子,怎么差距那么大呢?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冬不拉读后感(篇8)

自从读了《冬不拉》这篇课文,我一直感受颇深,以至于一星期后的今天写这篇文章时,仍是感慨万千。

文章讲了哈萨克族一个叫冬不拉的王子为了全族人的安全,为了不让国王父亲愁眉不展,冒死去和灰熊搏斗,最后与熊同归与尽。国王焦急地想知道儿子的下落,可没人敢告诉他这个令人伤悲的消息,最后一个叫阿肯的农民用琴声告诉国王悲剧的发生。读了这一课,我发现,我所需要的一些精神就在这课里。

我敬冬不拉王子的勇,当他要去杀死灰熊时,他难道不明白这是多么危险的吗?当熊掌击向他时,他难道不会躲吗?可如果他不去冒险,全族人生活便不会有安宁,国王父亲会一直愁眉不展,如果他在危急时刻躲起来,便会丧失杀熊的最佳时机,他为什么去冒险,全凭他过人的胆识和大无畏的心!作文想想我,到公园玩时当滑车从高空俯冲下时都吓得闭上眼睛,更别谈去和灰熊搏斗了,比一比冬不拉王子,我真是太缈小了。

我敬阿肯的智慧,当人们无法告诉国王悲剧时,他想出了用琴声告诉国王真相的办法,并用琴声洗去国王心中的伤痛,单论智慧,我不如阿肯。

我敬国王的情,当他听王子说要要去杀熊时,他苦苦劝阻,当王子音信全无时,他坐卧不宁,愁得头发胡子全白了,当他明白王子牺牲时,他泪如雨下,痛哭流涕,但他理解了儿子的选择......,这是多么可贵的父亲情啊!

总之,这课中让我受益的很多,我要从中吸取我需要的精神食粮。

冬不拉读后感(篇9)

本文以盲熊出没、人畜受到威胁、冬季英勇作战、英勇牺牲为主题,描绘了一个勇敢、机智、自我牺牲的英雄形象。下面是冬不拉读后感三篇,欢迎阅读!

很久以前,在哈萨克有个大瞎熊,国王叫好多猎人去杀瞎熊,可瞎熊都把猎人咬死了。

国王的儿子叫冬不拉。冬不拉知道他父亲非常担心杀死这只盲熊,所以他去杀了这只盲熊。

王子在瞎熊的必经之路下了捕兽夹,做了伪装,把自己隐蔽了起来。盲熊来了。它很聪明。他看穿了陷阱的陷阱,用石头砸碎了它。冬不拉趁这时候射利箭,射到了脖颈,又射,射到了前胸,第三次射时,瞎熊来了,王子拿出匕首,捅去,而瞎熊的熊掌也向王子击来

为了查明王子的下落,国王下令悬赏。很多人去找王子,找到了王子和盲熊的尸体,把盲熊剁成肉酱,埋葬了王子。人们都在认真思考,阿康用**弹出**让国王知道王子已经死了。但国王重赏了阿肯。

从此,阿萨克族有了这种乐器,并把这种乐曲叫做冬不拉,为了纪念王子而取的并把使用这种乐器的人叫阿肯。

看完这篇文章,我知道冬不拉是王子的名字和乐器的名字。冬不拉真的很聪明很勇敢!

冬不拉读后感“琴声一开始雄浑激昂,如同英雄视死如归,要上战场;一会低回婉转,像是在诉说危机到来,战争即将爆发……”这边是我最喜爱的文章——冬不拉。

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已经学了近200篇课文。一些风景,人物,各种各样的故事。可我最喜欢的文章,便是冬不拉。

我第一次读《冬不拉》,就被王子的献身精神所感动。课文讲的是:“有一只瞎熊,伤害人畜。

不顾人们的劝阻,王子毅然与盲熊搏斗。不顾自己的生命,视死如归。王子与瞎熊同归于尽……”

有人会说:“王子真傻,白白丢了自己的生命。”可我不认为。王子的精神是伟大的,他为我们树立了英雄榜样!做一个王子是值得的。太好了!

王子不顾危险勇敢地与盲熊搏斗,这使我感到非常内疚。我,一个男子汉,作出了榜样了吗?连考试都怕,没有一点自信心!与王子比起来,连个蚂蚁都不是。

王子作为人的设计精神受到人们的赞誉,他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也会活在我的心里,激励我努力工作,为祖国服务,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我喜欢王子,在于他的奉献精神。也许《冬不拉》只是由人编造的,但它体现了人们对思想的期待。

在我们身边,不也是有这样的人吗?在严寒酷暑下,清洁工顶着烈日。冒着严寒在清洁卫生,打扫街道;邮递员为各家送着报纸,也不舍得喝口水,又去送报了……这些人,不也是我们的“英雄”吗?

王子,你的精神总是激励我进步,你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冬不拉读后感冬不拉是一篇感人的文章,读了这篇文章,我被冬不拉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本文以盲熊出没、人畜受到威胁、冬季英勇作战、英勇牺牲为主题,描绘了一个勇敢、机智、自我牺牲的英雄形象。

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整个过程,深受读者的怀念。 这篇课文有一段话让我深受感动,“琴声一开始雄浑激昂如同英雄视死如归,要上战场;一会儿低回婉转像是在述说危机到来,战斗即将爆发。一时间,声音铿锵,仿佛宣告着战斗已经爆发;一时间,仿佛诉说着悲剧的结局和人们对英雄的依恋与记忆。

”这段话运用了排比手法和优美词语,让我爱不释手。

看完这篇文章,我对冬不拉的爱更深了。结局是冬不拉牺牲了,却拯救了千千万万个黎民百姓,人们为了纪念他,便将那个乐器叫“冬不拉”。

冬不拉读后感(篇10)

冬不拉读后感200琴声一开始雄浑激昂,如同英雄视死如归,要上战场;一会低回婉转,像是在诉说危机到来,战争即将爆发这边是我最喜爱的文章冬不拉。

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已经学了近200篇课文。有些风景的,写人物的,写故事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可我最喜欢的文章,便是冬不拉。

我第一次读《冬不拉》,就被王子的献身精神所感动。课文讲的是:有一只瞎熊,伤害人畜。

不顾人们的劝阻,王子毅然与盲熊搏斗。不顾自己的生命,视死如归。王子与瞎熊同归于尽

有人会说:王子真的很蠢,白丢了命。可我不认为。王子的精神是伟大的,他为我们树立了英雄榜样!做一个王子是值得的。太好了!

王子不顾危险勇敢地与盲熊搏斗,这使我感到非常内疚。我,一个男子汉,作出了榜样了吗?连考试都怕,没有一点自信心!与王子比起来,连个蚂蚁都不是。

王子作为人的设计精神受到人们的赞誉,他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也会活在我的心里,激励我努力工作,为祖国服务,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我喜欢王子,在于他的奉献精神。也许《冬不拉》只是由人编造的,但它体现了人们对思想的期待。

在我们身边,不也是有这样的人吗?在严寒酷暑下,清洁工顶着烈日。冒着严寒在清洁卫生,打扫街道;邮递员为各家送着报纸,也不舍得喝口水,又去送报了这些人,不也是我们的英雄吗?

王子,你的精神总是激励我进步,你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冬不拉读后感200很久以前,在哈萨克有个大瞎熊,国王叫好多猎人去杀瞎熊,可瞎熊都把猎人咬死了。

国王的儿子叫冬不拉。冬不拉知道他父亲非常担心杀死这只盲熊,所以他去杀了这只盲熊。

王子在瞎熊的必经之路下了捕兽夹,做了伪装,把自己隐蔽了起来。盲熊来了。它很聪明。他看穿了陷阱的陷阱,用石头砸碎了它。冬不拉趁这时候射利箭,射到了脖颈,又射,射到了前胸,第三次射时,瞎熊来了,王子拿出匕首,捅去,而瞎熊的熊掌也向王子击来……

为了查明王子的下落,国王下令悬赏。很多人去找王子,找到了王子和盲熊的尸体,把盲熊剁成肉酱,埋葬了王子。人们都在认真思考,阿康用**弹出**让国王知道王子已经死了。但国王重赏了阿肯。

从此,阿萨克族有了这种乐器,并把这种乐曲叫做“冬不拉”,为了纪念王子而取的并把使用这种乐器的人叫阿肯。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冬不拉”一是一位王子的名字,二是乐器的名字,冬不拉这位王子可真聪明、勇敢啊!

冬不拉读后感(篇11)

“琴声一开始雄浑激昂,如同英雄视死如归,要上战场;一会低回婉转,像是在诉说危机到来,战争即将爆发……”这边是我最喜爱的文章——冬不拉。

从小学一年级到此刻,我学过近两百篇的课文。有些风景的,写人物的,写故事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可我最喜欢的文章,便是冬不拉。

第一次读冬不拉,我便被王子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所感动。课文讲的是:“有一只瞎熊,伤害人畜。王子不顾人们的劝阻,毅然决然的与瞎熊战斗。不顾自己的生命,视死如归。王子与瞎熊同归于尽……”

有人会说:“王子真傻,白白丢了自己的生命。”可我不认为。王子的精神是伟大的,为我们做出了英雄榜样!真不愧是王子,太棒了!

王子不顾危险,勇敢地与瞎熊搏斗使我内疚万分。我,一个男子汉,作出了榜样了吗连考试都怕,没有一点自信心!与王子比起来,连个蚂蚁都不是。

王子设计为人的精神被人们赞扬,他会永远的活在人们的心中。也会活在我的心中,激励着我奋发向上,报效祖国,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出一份力。

我喜欢王子,在于他的奉献精神。也许冬不拉只是人们编造出来的,但是体现了人们思想的期盼。

在我们身边,不也是有这样的人吗在严寒酷暑下,清洁工顶着烈日。冒着严寒在清洁卫生,打扫街道;邮递员为各家送着报纸,也不舍得喝口水,又去送报了……这些人,不也是我们的“英雄”吗

王子啊,你的精神永远激励我奋发向上,你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冬不拉读后感(篇12)

“瞎熊巨大的熊掌击向王子,王子的匕首也捅向瞎熊……”今天,我读了冬不拉一文,思绪万千,受益匪浅。

《冬不拉》是新疆的一个民间故事,写了在山上,有个瞎熊伤害人畜,王子不畏艰险,牺牲自己杀死瞎熊的感人故事。

也许,有人会埋怨王子说他傻,笨,既然是王子,那就拍别人去打好了,何必牺牲自己呢?但是我想,你错了。身为王子就要有个带头作用,有很好的素质与崇高的精神。为人民服务,牺牲自己,造福百姓。这一点,王子做出了很好的英雄榜样。

王子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为了百姓们的幸福生活,而牺牲自己的精神,大大使我感动。

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人。清代六旬老人左宗棠,收复祖国边境——新疆,清末官兵邓世昌,与日本军船在海上展开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甲午大战,最后牺牲······

我欣慰,这种精神无处不在;我高兴,正是这种精神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呼吁,让这种精神继续发扬下去吧!因为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儿女!

警犬黑子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

《狼王梦》是沈石溪动物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母狼紫岚竭尽全力想将自己的后代狼王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动物,却仿佛映射的是人类社会。就像《狮子王》的故事其实也是《哈姆雷特》的翻版,《狼王梦》描述的母狼,其实像极了中国的一些父母。狼的生活有多么鲜血淋漓,社会就有多么残酷。

成为狼王是紫岚丈夫的遗愿,丈夫死后,狼妈妈就把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但残酷的丛林法则、生存竞争,以及太过急切的心情让紫岚功败垂成,她的孩子先后被杀,最后她也为了让已经和自己反目成仇的女儿媚媚成功产仔,与一只鹰同归于尽。

我不知道狼群中是否有很多类似的狼妈妈,也不知道狼是否真的有称霸群体的雄心壮志,有近乎偏执的望子成龙的思想,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却看过太多恨铁不成钢的父母,他们急于求成,迫不及待地想把孩子培养成心目中最强大、最优秀的人才,甚至以近乎偏激的心态,不惜一切代价,自己受尽苦难也要把自认为是最好的教育给孩子。这些父母以为自己的奉献是伟大的,牺牲是悲壮的,却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孩子在他们的高压管制下失去了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态,对父母不知感恩,反加以怨恨。

家长希望孩子前程似锦,是一种美好的原委,可是把孩子当成自己实现梦想的工具,掌控孩子的行动与思想,就未免显得偏执和专制。孩子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发展空间,一味将孩子塞进预设的桎梏,只会让他们的成长变得畸形。网上书店将《狼王梦》作为少儿读物推荐,但我却认为,即将或者已经为人父母者更应该读一读这本书,反思紫岚悲剧的成因,避免自己也重蹈覆辙。假如这本书真的讲的是狼的故事,人类就更不能在思想上连狼都不如。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2

在中国,狼被人认为是反面角色。“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在字典里随处可见带“狼”的词语,读了“狼王梦”才知道狼原来也有善良的一面。

故事大概是这样子的:母狼紫岚和她的丈夫黑桑过着快乐的日子,可是在要当上狼王的前一个晚上,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颈,紫岚独自抚养幼崽,最后,替女儿赶走了致命的金雕丧命了。读到了这段时非常感动,因为女儿将紫岚赶出了洞穴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女儿不能体会它的良苦用心,还怨恨它。所以说母爱是无私而伟大的。紫岚也是一只母狼,就像所有的母亲一样,她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给予了她的孩子们最好的成长环境,给予了他们最好的教育。为了他们,紫岚甚至拒绝了地位仅次于头狼的卡鲁鲁的求婚,因为她要培养孩子们,这需要她全部的精力,紫岚把希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

回想生活,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不正是希望我们长大之后有好点的工作,好点的生活吗?有些父母甚至为了供孩子上学,辛苦劳作,怕孩子受影响,不让孩子看见他们脆弱的一面,他们也有痛苦和困难,但总有些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天天不用功,好吃懒做,白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事后,他们有些面对父母亲的责备,不但不低头认错,反而还理直气壮地跟父母顶嘴,觉得父母不理解自己,自己总是对的!实在是让人心寒呀!

我很喜欢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连接起了小说和现实,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扣人心弦,引人深思……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3

在人们心中狼是一种非常凶残狡猾的动物,但《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在一起生活,即将成为狼王的黑桑,不幸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黑桑死后,紫岚在和大白狗的搏斗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一只小狼崽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冲刷,最后发了高烧死了。紫岚为了不让其他小狼崽死去,只得吃掉了那只小狼崽。她希望其中一只狼崽能当上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就用非常的方法训练自己的孩子,时而给孩子精美的食物,时而用毒打教训孩子。她为了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三只狼崽先后死去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媚媚和卡鲁鲁又生了五只小狼,紫岚又看到了希望,希望它们其中一个可以当上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为了狼孙将来能成为狼王,紫岚与金雕在搏斗中同归于尽。

我合上这本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原来狼对自己的孩子也包含着深沉的母爱,为了孩子不怕困难,甚至付出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有许多母亲为我们操劳的例子吗?白天母亲送我们上学,接着又要去上班,上完一天的班,回来又要做晚饭,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健康等问题。我深刻体会到了母亲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更懂得了什么是爱,而《狼王梦》想告诉我们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4

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野狼,其中一匹母狼显得与众不同,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的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雾岚,所以它取名叫紫岚,它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这本书内容丰富,讲述了紫岚是如何把自己的三只雄性狼崽培养成狼王的,可是都没有成功,自己却死在了金雕的爪下。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当读到紫岚因为大意,让最有狼王天赋的黑仔在森林里闯荡,而被天空中的金雕抓走时,我的心情感到十分惋惜。紫岚啊,一代狼中豪杰就这样死于非命。当读到双毛马上就要战胜狼王洛戛,坐上狼王的宝座时,我的心情又十分喜悦。

这本书的语言也很生动。如“而双毛,却显得虎虎有生气,扑击迅如闪电,噬咬快如飙,半空中划出一道道漂亮的弧线,那扭动的狼腰和灵巧的狼爪,在旋舞的雪花的映衬下,显出一种力的神韵。好,洛戛褐黄色的狼毛又被咬掉了一撮,已有她几串狼血滴落在草原上了,空气中弥漫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这句话是书中描写紫岚的狼儿双毛与狼王洛戛争夺狼王宝座的情景,运用了动词描写的写作手法,让我也在心底默默为双毛加油。

说了这么多,你们想知道这是什么书吗?这本书就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狼王梦》。同学们,赶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5

《狼王梦》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为了完成这个愿望,它一次次的训练小狼们,但最终它都失败了,三只小狼也相继死去,紫岚做母亲的心也一次次的破碎,最后万念俱灰的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最终与危害狼孙生命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紫岚我十分敬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它把做母亲最柔弱的一面藏了起来,在小狼面前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为了让小狼更有力量,它必须严格要求它们,让小狼早日体会到了生存的艰辛,体会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王者风范。在人类社会中,人们总是把狼当成了坏蛋,当成阴险狡诈的化身,其实狼与人类一样也是有情有义的,它们之间也有着亲情母爱……

动物并不是仅为人类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它们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弱肉强食的生存圈,完全可以在丛林法则这个色彩斑斓的舞台上塑造动物的个体形象。同样,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但生命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6

书伟大,知识无穷。它让我们认识了很多小动物,也了解了很多知识。今天我来介绍一下狼。它是哺乳动物的一种,在人类字典里是邪恶的代名词。它们以其他小动物为食。世界各地的狼在寒冷的冬天成群结队地聚集在一起,共度整个冬天。狼王之梦的故事发生在草原。

一只名叫子兰的母狼怀孕了,即将分娩。在与猎狗争夺食物的比赛中,她生下了五只小狗,四公一母。可惜一只公狼崽被大雨淹死,只剩3公1母。子兰精心培养她的孩子,希望他们成为狼王。没想到,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鹰带走了;两只狼崽被猎人的陷阱抓住了;三只小狗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杀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快要生孩子的小母狼。为了小母狼和幼崽的健康,子兰和金鹰一起死在山顶上,为小母狼消灭了敌人。狼虽然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但也有着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强壮,但是狼心里有野心。他希望他们中的一个将来成为杰出的狼王。不能怪狼,因为狼的凶残只是为了生存。

大家都说狼吃羊咬人,但人也吃羊。人类不残忍吗?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7

在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当翻开第一页时,我一下子被吸引了。

《狼王梦》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8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生出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崽。但极为可惜的是,在一个风雪之夜,一只小狼崽因为没及时被母亲叼入石洞,被活活冻死了。母狼紫岚悲痛了一阵子,就把所有的母爱倾注到了最强壮的小狼崽——黑仔身上。另三只小狼崽,媚媚、蓝魂儿和双毛,知道哥哥是母亲要培养的未来的狼王,所以总是等哥哥吃好饭,再上前去吃饭。可惜黑仔却在哺乳期后被金雕叼走了。

之后紫岚开始培养蓝魂儿的捕食能力,可是当蓝魂儿还离当狼王有一点路程的时候,却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只能亲自咬断蓝魂的喉管,然后咬断蓝魂儿被夹住的地方,把那两段尸体埋到了雪地里。之后它开始培养双毛。双毛因为在小时候总被哥哥黑仔欺负,所以精神上有很大的缺陷,因此紫岚给双毛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以为双毛在精神上会有所改善。但是回到狼群的时候,双毛的精神没有一点改善。

所以春天的时候紫岚把这个家看成了缩小的狼群,把自己看成了狼王,天天打双毛。终于有一天,双毛的精神爆发了,使紫岚跛了一条前腿,但在双毛和狼王拼搏的时候,精神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惨死在狼王脚下,血洒碧空。终于,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当孙子将要出世时,一只老雕趁虚而入,守在一旁的紫岚不顾生命危险去保护女儿和孙子,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不平凡的小说,给我留下了不平凡的印象。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自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洒下爱的种子,同时蕴育着希望与梦想。而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孝敬母亲呢?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主角是一只母狼叫紫岚,她的夫君再一次猎食中不幸身亡,紫岚为此感到十分的绝望,因为他的能力是十分强的,本打算在今年当上狼王,可是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紫岚要生孩子了,紫兰的生活十分的艰苦,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偷人类的鹿吃,被一条大白狗发现,大白狗和紫兰打了起来,紫岚九死一生,把五只小狼生了下来,打败了大白狗,可是河道发洪水淹死了,一直只剩下四只。一波过后,紫岚得到了一时的平静,老大黑仔长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有过人的天赋,可是紫兰在一次外出猎食时,一只金雕正好发现了因为胆大自己一个人在外玩耍的黑仔,把黑仔给抓走了。紫岚回来看到了这一幕,也无能为力,后来的狼王之位让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当了。

蓝魂儿十分的优秀,可是发生的倒春寒,送掉了蓝魂儿的命。那天,狼群很饥饿,发现了半只羊,可惜这是猎人的陷阱,当他们发现以后已经很迟了,蓝魂儿被砸死了。当自己的三儿子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只能把自己的希望放在自己的女儿媚媚身上了,后来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敌人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们的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都在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我们应该珍惜这份母爱。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0

《狼王梦》是中国作家沈石溪的一篇中步小说,他以一个抱有想当狼王的家族中所发生的事:‘黑仔(一个年青公狼,紫岚的丈夫)他应枪王位而牺牲了,紫岚和黑子共有5个孩子,4个公的1个母的,紫岚打算让这4个孩子来完成他父亲身前未完成的一个梦想,但是这4个孩子也不辛身亡了,紫岚悲痛欲绝,这些是的发生也让她的亲人媚媚,远离了她,她在媚媚身上看到了完成梦想的一丝希望,就是让媚媚赶快结婚生子,让他的孙子来完成他们的梦想,但是女儿离她越来越远,在孙子出世时一只大雕赶来,想要趁虚而入,在一旁的紫岚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他的女儿和孙子,最终她的生命也段送了。她一直坚持着黑仔的梦想,为此她不息一切,包括生命来实现这个愿望,写出了狼性。来体现梦想的力量,爱的伟大。俗话说的好,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同这一样的故事,在人间流传,被世人所传送,沈石溪就是以一条明线一条暗线来让读者感受作品的精华,写出了母亲为了儿女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让我看出了母爱的力量,同时梦想更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锐器!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1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紫岚是一个伟大和负责的好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成为不可一世的狼王,不仅被她的孩子双毛撞瘸了腿,只能用三条腿走路,而且自己的牙弄掉几颗了,害的自己提前衰老。可是,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三个刚刚成年的小公狼个个都不幸的遭遇了杀身之祸。

紫岚首先培育长子黑仔。有一次年幼无知的黑仔趁妈妈出去打猎的时间,竟然不呆在洞里,跑出来玩耍。打猎回来的妈妈却嘉奖了他整一头动物,表明是纵容他去外面玩耍。黑仔经历过这一次,更加大胆了,开始追逐小型食草动物。导致被金雕发现杀死了。第二只蓝魂儿追杀小牛没能 冲在第一个,结果被紫岚又是踢又是咬。蓝魂儿就每次发现猎物都冲在第一个。在 一次冲锋过于冲动,中了恶毒猎人的计谋,被铁板夹住腰斩断。第三只名叫双毛,他生性软弱,不过紫岚教育的野心勃勃。在一次王位争夺战当中,双毛把现任狼王打的节节退败,由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最终还是被唤起了内心深处的软弱,败在狼王的手下。成为狼群的晚餐。双毛、蓝魂儿、黑仔本来可以安家立业,享受家人之间的的幸福,却被强迫当狼王,到头来还不是无意落败,也牵连到紫岚。

我觉的有些父母也是这样的,望子成龙。恨不得他能当大公司的总经理,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小宝宝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制定好了他一生的计划,逼迫他考研,读博士,当大教授。可地位和金钱又有什么重要的,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只有让子女们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他们才会快乐,幸福的生活。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2

在阅读《狼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3

最近,我正在看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故事紧张曲折我一口气就读完了。

一匹母狼名叫紫岗,以前,她的丈夫黑桑是个“一代狼杰”,经常参与争抢狼王的位置的战斗,可就在他将要取得王位时,被一匹恶狼偷袭咬死,从此,紫岗单身一人生活。不久,她产下四只小狼,三公一母: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最小的母狼叫媚媚。紫岗天天想像着让这三个小公狼长大继承黑桑的遗志:成为狼王!于是,她每天辛苦地捕捉食物,换来儿女们健壮的体魄和冷酷的性格,紫岗急于让孩子们具备黑桑勇猛顽强、一往无前的斗志,黑仔因骄傲被金雕捉走;蓝魂儿因大意而被枪打死;双毛因自卑感压抑的性格而爆发被群狼咬死。

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结局十分悲惨,小说里表现出的残忍和爱护之分;善良与狡诈之别让人身临其境。比如书中写到狼的搏斗:“蓝魂儿似乎早有提防,扭腰闪开,扬起后蹄,在黄犊的右腰猛蹬了一下,黄犊嗥叫一声,朝蓝魂儿又撕又咬。”一连串的动词把搏斗描写得活灵活现。沈石溪爷爷的文字充满了英雄气概,豪迈之情,它让我懂得了在社会中必须要有规则和制度,人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护。

这本动物小说却让人看到了人间万象。

警犬黑子读后感 篇14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书中描写的是一只母狼教育自己的儿女继承父亲遗愿,努力做狼王的故事。

书中描述一只公狼名字叫黑桑,它非常想做狼王,就和妻子紫岗商讨推翻狼王的办法。为了做狼王,黑桑每天坚持锻炼身体,把牙齿磨得很锋利。可不幸的是,这天一只野猪撞破了它的头颅,黑桑成了野猪的午餐。从此以后妻子紫岗怀着黑桑的孩子到处流浪,它把希望都寄托在未出生孩子身上。终于孩子出生了,一共有五个孩子,其中一个被冻死了,紫岗把这四个孩子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孩子慢慢长大,紫岗把黑桑的遗愿告诉孩子们,告诉它们要继承父亲的遗愿并刻苦训练它们,希望它们能成为狼王。可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黑仔在玩耍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被捕兽夹夹死了,双毛在挑战狼王时被狼王杀死了,最后紫岗为了保护媚媚也和金雕同归于尽,只能把愿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希望它们成为狼王。

读完狼王梦以后,我觉得母亲是很伟大的!为了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我以后要刻苦学习、锻炼,做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母亲的期望。

克拉玛依读后感


相信大家都有写过作文,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让我们静下来认真思考,有时好作文灵感是说来就来了,我们可以看哪些比较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克拉玛依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1

上星期在管理学课上看了个**,叫《上海滩第一的哥》,看了这个**,我感触很深,这个**是06年的。据我所知,当时8000+的月薪比较少,算是高收入。尤其是在一个我们都不认为是高收入群体的出租车司机身上,我感到非常惊讶。

我认为臧勤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如何规划我们的时间。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清楚地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但是如何计划时间是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改变我们的思维模式,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当然的认为就是那样,我们应该经过科学的计算,这个事情真的是这样吗,我们的思想改变了,对我们走向成功也就迈了一大步。

其次,要养成凡事爱琢磨,爱思考,就养成了善于观察总结的习惯,习惯是一种恒常而无意识的行为倾向,反复地在某种行为上产生,是心理或个性中的一种固定的倾向。成功与失败,都源于你所养成的习惯。

然后,就要学会制定优先的工作次序,并且坚持已经决定的工作重点,有条不紊的安排工作。要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然就会陷入有永远都完不成的工作的恶性循环。

并且,要时常反思,学会总结。臧师傅告诉我们,他每天都在总结今天可以改进的地方,交通每天都有新的变化,所以他不断地修改方法。养成反思的习惯,不仅可以总结更多的经验教训,而且可以不断地修改今后的工作,使我们看清自己所采取的每一步。

反思应该是一种持续不间断的过程,而不是事到临头才去抱佛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很好地掌握我们必须做的一切。

还有,要讲究方法,臧师傅说他有固定的几个点,什么时间**的活最好拉,他心里很清楚。对于我们的工作,能不能也借鉴臧师傅的做法和方法来达到目的,这样才能事半功倍,灵活变通。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位司机,开着我们人生这辆车,怎样才能到达我们人生的目标而不会出现走错路,甚至车毁人忙呢,我们应该像臧师傅那样,用脑子去开车,而不是随车逐流那样只会造成堵车,望着目标空感叹。好好地管理一下我们的人生吧,每个人都可以在人生路上创造出令人惊叹的成绩。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2

拿到手的《读者》还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味。。

这篇文章很长,但也带有一些催人泪下的**。但真正使我的心灵受到震撼的,是这样几行叙述文字:在这场大火中死伤三百余人,其中大多数为优秀的中小学生。

火从幕布上蔓延开来,当时坐在前排离出口最远的干部竟从拥挤的人群中冲开,全部逃离礼堂,无一人受伤,然而离出口最近的教师们却奋不顾身地抢救学生,有的为此献出了生命,有的救出了许多学生却没能救出自己的孩子。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克拉玛依火灾中的干部教师不是这两类人的真实写照吗?前者面对滚滚浓烟害怕了、退却了,不顾一切地逃命成为他们当时唯一的行动,正是这,使他们从前许下过的美丽的诺言变不堪一击。

他们这些人呵,平时口口声声地说,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一旦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就不能相信他们的卑鄙行径,我们的干部!?这种口是心非,这种私利,人,是干部队伍中的蛀虫!

他们不配做我们的干部!

后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们解释生命的真正价值。尽管当时他们离出口最近,只有几步之遥便可脱险,面对熊熊烈火,他们最先冲了上去,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在生死关头,他们坚决选择后者。

一次又一次地把学生推出窗外,他们筋疲力尽,最后默默地倒下,这证明了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那些获救的孩子们扒在窗口,噙着泪花,竭力地喊着:老师!

老师!。年轻人心中的火,将人民教师的伟大形象深深扎根,相比之下,干部队伍是多么的渺小!

三百多朵祖国的鲜花就这样被火葬了,人们悲叹不已。一声声绝望的呼唤,一个个听了令人断肠的乳名,久久地在克拉玛依上空徘徊。那些苟且偷生的干部们呵,你们还能心安理得地过日子吗?

克拉玛依的火就像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两种人不同的灵魂和思想。在那里,光辉的将留芳万代,丑恶的只有被人们唾弃。

历史的车轮已经转动了三年,但这场大火仍然让人们思考太多。轻轻合上书,封面上的小女孩依然静静地站着,那束百合花,那一双深邃的眼睛用无声传递着深深的祝福。是的,正是因为我们身边有无数的人,就像那些为了救孩子而牺牲生命的老师,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美丽可爱!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3

读后感一:

学校布置全体教师读两篇文章并选择一篇写写读后感,因为工作忙,始终没有把这两篇文章打开。看到有的同事已经在行动,我就随口问了下情况。才知道有那么多优秀的师生死于一场火灾。

今天一早,开机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学校发来的这两篇文章的链接地址,打开《克拉玛依将铭记克拉玛依大火九周年》,开始仔细地阅读。

这第一篇已是事过九年之后的悼念,但是还没读几个字,当时的惨象就在眼前了,烟火浓烈,火苗舔着人们的肌肤,毒烟呛进人们的胸肺,生命被无情地吞噬。求生的本能让人群涌动像飓风像海啸,人们发出惨绝的嘶叫……而那么多的老师正拼命地往外拖,往外抱孩子……他们跑出来又冲进去,再出来,再冲进去……好多老师就这样再也没有出来……

他们的遗体,不是张开双手拉学生,就是掩护在学生的身上,在危难时刻,他们分明是在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在最后救护着孩子!他们张开的臂膀虽然焦糊了,但他们的姿势却成了护卫孩子的永恒,成了我们尊敬和怀念的永恒;她们瘦弱却举起了救命的大手;他们已然烧伤严重,却依然在给孩子们撑着生命的出口,直到昏迷中倒下……老师,医生,在场的学生家长,他们顾不得救自己的孩子,总是把遇到的第一个孩子先抱出、拖出,先送医、先救治,而他们自己的孩子却离去了,离去了,离去了……他们瘫软的刹那,他们的不顾一切地救治行为总是像利刀一样,划破了我的心,划开了我泪河的口子……

很久没有掉过眼泪了,可读文的这一刻,我的眼泪却怎么也擦不干……听同事说26位领导先撤了,却让那么多孩子留在身后。我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怎么会这样?老师们为什么没有走?我开始循着其他文章的链接读事件回顾。

“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这是一句怎样的“呐喊”啊?是啊,离起火点最近的领导“有序”撤退到出口处“先走了”,但当老师组织学生撤离时却已然错过了最佳时机,此时场内电灯熄灭,大火迅速蔓延,而这领导逃生的出口已然被熊熊火焰堵住……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出口竟然是唯一的,为什么?为什么?活动演出会场是有八个出口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只开放了一个?那些领导堂而皇之地撤离到最后排的出口时,他们有没有想到学生和老师的生命一样宝贵?他们有没有想到赶快开启其余的出口?或者是他们逃离后也有所行动?但是这似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领导为什么没事先想到怎么疏散各校的师生?为什么不事先过问一下安全措施?这里的失职还有太多,有消防部门的失职,有场馆管理的失职,有活动组织部门的失职,有参与活动的教育部门的失职……还有,学生对“让领导先走”的默许说明了什么?只能是官僚主义,只能是特权主义。都说领导是人民的公仆,此刻,“领导”一词竟是个重磅玩笑,让人沉重的玩笑。而喊话的人,是不是有“这样喊”的权利呢?是不是太官僚才滥用了职权?

走出事件,离开那些不忍再看的惨痛,唯有祈愿,这样的事永远不要再发生。回到现实生活中,我的心又多了一份责任。作为学校的一分子,我们人人都有责任把安全意识时刻挂在心上,并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更好地行使。

那些用血肉之躯掩护孩子们的老师,是那样地震颤了我的心灵,怀着对逝者的尊敬和怀念,记着事件的惨痛教训,我们有责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让安全意识深深地扎根到每个学生的心里,深入到每天的工作中,细致到每个环节中。

读后感二:

片片雪花中,一名叫吴磊的男孩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进市第八小学。他推了推自己教室三二班的门,教室的门此时却紧紧地锁着……教他这个班的女体育老师以惊异万分的目光走过来扶着他。当小吴磊低着头说他前一天因为没有按老师的要求穿演出服装,结果不能参加汇报演出时,女老师禁不住猛然紧紧抱着他放声大哭……小吴磊就在这揪心的哭声中,渐渐明白了身边发生了巨大的悲剧。他幼小的心灵从此再也无法忘记除他之外,全班42名同学,39名已经被烈焰吞噬,另外3名重伤的同学正在医院抢救。在这场震惊海内外的特大火灾中,和吴磊的同学们一起遇难的共有288名中小学生,还有37名教师和干部。

克拉玛依,你怎么能一下子上演这么沉重的悲剧,如何忍受得住这么深痛的哀伤!在这来自四面八方的恸哭声中,这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将它那洁白的雪花默默地从苍天飘落,把大地覆盖……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但愿没有8所小学精心挑选的15个规范班的优秀师生啊。

刹那间,大幕起火,火势蔓延,灯光熄灭,烈焰毒烟突然绝情地扑向那些天真可爱的中小学生,扑向那些清贫辛勤的园丁!

第八中学的音乐老师张艳,先从烟雾中冲出来给姐姐张荣打了电话:“姐,友谊馆着火了,快来帮我救学生!”她丢下电话又端起一盆水冲进火场。从此,她再也没有出来。就在这一天,29岁的张艳还请姐姐给她梳了辫子,姐姐看着她离开了家门。

黄文华是测井公司第二小学的校长,她的18名学生正准备登台演第二个节目时,烟火骤起。她急忙和音乐老师带着学生跑向侧厅,可是火也窜到了头顶。黄校长看见出口处的木门开始着火,门口跌倒堆积的学生太多,她拼命把学生往外拖,往外抱。

阿米娜是第二中学初三班的班主任,她已冲出剧场,回头看见还有许多学生在里面叫喊,又转身冲进火场……她没有能够出来。

第六小学校长王愫岩眼看大火突起,马上抱起两名学生就冲出来。她一看馆内烟火翻腾,急得哭出声来:“我的孩子们还在里面呀,我的学生们呀……”王校长哭喊着迎着浓烟冲了进去,又抱出两名学生。当她含泪吸了一口气又冲进去后,人们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了。

第八小学三二班的孟翠芬老师已经当了23年的班主任了,她连获市优秀班主任和十佳教师称号。两个月前,孟老师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由于学校和家长的一再请求才重登讲台。人们在扑灭大火后发现她时,孟老师的头和背已被烧焦但是,她的两只臂肘下一边护着一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的心脏还在微弱跳动,他还活着!

第八小学校长张莉和市一中副校长倪振性,都是几次把学生推出火海,自己最后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然而他们的遗体都是张开双臂,还像母鸡护着小鸡一样,在墙边围护着几位死去的学生。真是桃李同悲,师生生死与共!人们后来发现许多老师和大人的遗体,不是张开双手拉学生,就是扑在学生的身上……

老师们在危难时刻,分明是在全力奉献出自己的身心,吐丝求尽啊!市第七中学的政教主任周健老师,在大火袭来时,正用力撑着往下落的卷帘门。活着的学生曾看见他一只手三次用力往外推出学生,最后倒了下去……不久前他刚领了结婚证,新婚妻子和他商定元旦举行婚礼。亲属最后找到他时,是从领带夹上认出来的。

人们还看见身材高大的女老师李月霞当时正用有力的肩膀使劲撑着铁门,拼命喊着,让学生们一个一个逃出去。后来,她因窒息倒在大门旁边……

友谊馆外照相点工作人员袁金芳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位永远也忘怀不了的中年女老师:她戴着眼镜,瘦弱的身影好几次冲进火场救出十几名学生,直到再也无法靠近猛烈的火焰时,这位老师才一下子身体一软靠到墙上,她大喊了一声:“我的孩子还没出来!”接着就昏倒在地。她就是第一小学的大队辅导员李平老师,起火时她的孩子离她只有几步远,她一下子抱起两名学生冲出大门。当她又一次抱起学生冲出大门的时候,铝帘门突然滑落下来将她卡在门下。她当即用手死死顶住大门,接着门外的人用力拉,她的孩子在里面使劲推,才把她救出。李老师当时亲耳听见自己的孩子被隔在门里的烟火中喊叫着:妈妈!妈……”可是她怎么也无法冲进去了,硬是眼睁睁地听着自己心爱的孩子哭喊声渐渐消失。尽管她当时双手和脸部已被严重烧伤,她还是发疯一样的踢门、砸门……最后在极度的悲痛和伤痛中大喊一声,昏了过去。

第六小学副校长毛明新救出了6名学生,他的孩子最后也被火舌吞没。

恩师难忘啊,死里逃生的学生们怀念着心爱的老师。第三小学的'媛媛向记者述说:“有一扇窗户开着就在我旁边,我想爬上去,可窗子太高怎么也够不着。这时一双手把我抱起,我爬上窗户回头一看,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师。”小媛媛一想起那张和自己奶奶一样慈祥的脸,和那双难忘的大手,她就止不住流出晶莹的泪水,“没有那位老师我肯定活不了,也不知她是死还是话……”

9岁的男孩马玉和被从剧场抢救出来送进医院后,醒来睁开眼睛时,伤口剧痛,嗓子干裂得难以说话。他在纸条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句话,请护士送给正在病房门外焦急等候的爸爸妈妈。父母一看儿子小纸条上写的字,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去,“王老师出来没有?也不知她怎么样。”

这次火灾中有40多位老师在场,就有36位遇难殉职,其中有5位是校长。

克拉玛依大火的灾难,却烧不尽许许多多催人泪下的人间真情。

石油管理局生活服务总公司的女工朱华,那天特意请假并借了一台摄像机,为冒着撕心裂肺的毒烟硬往火海里冲。人们想拦住她,“不能进去,已经晚了!”可是,好一位做母亲的朱华,硬是挣脱开大家的阻拦,一头又冲进烧得发红的馆内……后来,在医院太平间里,母女俩的遗体紧紧挨靠在一起。当出差的丈夫从千里之外回来看见母女俩一大一小两口棺材时,顿时哭得死去活来,一头撞上前去,鲜血染红了脑门和棺材……

还有一名品学兼优的女孩子,几年前父母离婚后,一直与靠卖冰棍为生的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咬牙不再嫁,下决心要把女儿培养成优秀的人。哪想到爱女没能逃离火海,噩耗传来,母亲字字声声哭喊着女儿,几度昏倒在冰棍箱前。

邮电局职工刘震新正骑着摩托准备到友谊馆对面的商场买东西,得知友谊馆起火,他才猛然想起自己11岁的女儿刘洁也在里面参加演出。他扑向前去,两名浑身烧伤的学生迎面跑过来喊他:“叔叔,救救我。”刘震新骑上车一边把两名学生送往医院,一边流泪哭喊着女儿的名字。当他再赶回来时,友谊馆里面已是一片火海,他急得跺着脚哭嚎:“洁洁!爸爸救你来了……”

职工总医院烧伤科主任张树林的13岁女儿,在火场里救出自己的老师后,才坐上三轮车到医院向爸爸报告火情。张主任一看见多处烧伤的女儿,知道好几百学生在那里演出,顾不上先救女儿,马上向医院方面报告灾情组织抢救。

儿科副主任阿丽娅当时看见一下子抬进来这么多烧伤的学生,心里顿时缩成一团。她清楚地记得孩子早晨上学离家时还问:“妈,你能来看我们演出吗?”如今面对身边一大群哭叫的孩子,她抱起来就开始抢救。当亲属跑来告诉她,孩子还没回家时,阿丽娅热泪涌出,说了一句:“你们去找找吧,我还要抢救这些孩子……”当亲属再一次低着头慢慢走进来时,她心里不幸的预感终于证实了,泪还没有流出来,就身子一软瘫倒在抢救台前。

普外科护士长马晓晋正准备下班时,友谊馆第一批烧伤学生被送了进来,她一看见顿时愣住了,因为孩子今天说要去友谊馆开什么会。马晓晋来不及多想,马上开始抢救伤员,她对同事们说了一声:“你们抢救时,帮我看看有没有我的孩子,有告诉我一声。”然而不幸的事还是出现了,同事真的发现了她的孩子,可是马晓晋的宝贝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大家忍着悲伤都不敢告诉她。最终,马晓晋还是在白布下面看见了自己的心肝,当即就倒在地上。当同事们含着泪扶起她时,她眼睛直呆呆地,无力地摇摇头说:“别管我,去救别的孩子……”

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令克拉玛依人一时难以相信就发生在大家身边,人们哀伤的心相互搀扶着,面对无情的现实。

当时在友谊馆附近拉乘客的三轮车夫把受伤的学生抱到车上,拼命地一趟一趟往医院送;周围许多汽车也开过来运送伤员;对面的木红商场立即送来救援用的毛巾、口罩、手电筒。接着,全市娱乐场所关闭;护士们把病房的镜子都用纸糊住,生怕孩子们看见自己烧伤的面容;开照相馆的残疾青年,免费加紧扩放死难师生的遗像;被服厂的工人们呜咽着赶缝了三百套棉被和棉衣、棉裤,她们说:“不能让可怜的孩子再冻着了……”

短短的几天里,通往郊外路上的冰雪被送葬的车队和伤心的脚步融化了。成群结队的爸爸、妈妈们搀扶着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们,到成吉思汗山脚下为他们的心肝宝贝送葬。大片的墓地上,白发人送黑发人,父母亲送继承人,老师埋学生,学生葬老师。正如墓上挽联文:

苍天无眼丧我学子,看油城万民同伤悲

人间多情哀思齐天,望泉下魂灵早安息

克拉玛依的大地上,几日里堆起三百多座新坟,苍茫黄土里,一下子掩埋这么多天使一样纯洁的魂灵。

死难学生的家长为第八小学优秀老师孟翠芬送葬时,对着她的遗像说:“老师,是您没有让孩子的面容和身子被火烧,我们感谢您,老师。孩子在学校交给你,我们放心;在地下,孩子跟你走,我还是放心。”家长们送到坟上来的挽联字字饱含激情:

想教育 为教育 赤胆忠心 教学生 爱学生 生死与共

14岁的小于航墓前放着一个生日蛋糕,这是他妈妈特意为12月8日爱子的生日订做的全市最大的一种蛋糕。于航那天说功课太忙,想到周末时请同学们到家里一起享用,没想到他在生日遇难。父母周末在家中把儿子的生日蛋糕和他爱吃的饭菜摆在遗像前,就这样陪着过了一夜。第二天又随儿子的棺材送到坟前,令在场的人们不禁低头垂泪。

高子寅同学的母亲在女儿的坟前久久不忍离开,她从女儿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了6元钱,这是女儿准备捐给“希望工程”的。这位53岁的母亲含泪对着爱女的坟发誓:一定要满足女儿的愿望

!第三中学初二三班的8名学生,生前是非常要好的伙伴。他们的父母们相互请求,将8位曾经相处如兄妹的同学合葬在一处,家长们用红砖紧紧围着8座相依的新坟茔。

一名叫刘莹的9岁小姑娘,今年暑假跟爸爸来到了北京,也在最喜欢的长城边让爸爸拍照留念,下葬时,父母在小刘莹的身边放上了这张女儿心爱的照片。

几乎所有孩子的棺材中,都放进去了他们心爱的书包、图书、乐谱、玩具、巧克力……几乎所有孩子的坟前,都摆着香蕉、苹果、香梨、八宝粥、“康师傅”、椰汁、矿泉水……

连日里,新坟旁处处青烟,满地纸灰。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伤心地焚烧孩子们爱看的图书、连环画:《三国演义》、《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空气中弥漫着塑料布料焦糊的气味,那是家长们把孩子生前留下的玩具陪葬于火中:冲锋枪、汽车、变形金刚、米老鼠、绒布动物……

一块又一块新赶制的木头墓牌上记载着孩子们生前的光荣和骄傲:舞蹈集体奖、钢琴比赛二等奖、电子琴第一名、英语优胜、作文大赛优秀、三好学生……

大人们永远感到愧对着地上那一个一个照片装在镜框里的孩子们天真可爱的形象,他们晶莹的眼睛仿佛在问:爸爸妈妈,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克拉玛依人强烈地要求,在友谊馆这里竖立起一座纪念碑,让世世代代诅咒这场万恶的大火,让子子孙孙铭记那永恒的人间真情!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4

费昳琼上海市松江二中高二年级阅读书目:特洛伊传说TheStoryofTroy(DK英汉对照百科读物)

IhaveneverbeentoTroy,butDavidMaulemademefeelasifIwerestandingonthehighwallofTroy,watchingthefiercewar.ThankstothisBritishauthor,whoadaptedthefamousHomer’spoemintoalivelystory,Ifounditeasiertounderstandthisstory.Thoughthestoryhappenedover3000yearsagoinaremoteplace,Iwasdeeplyfascinatedbyit.

ThemysteriousplotisoneofthereasonswhyIlovedTheStoryofTroysomuch,yetIammoreinterestedinthehumanheroesofthewar.

HectorwastheeldestsonofkingofTroy,Priam.HewasnotonlyarealheroofTrojan,butwasregardedthehighestmoralheroinGreekclassicbylaterhistorians.Thewarstartedbecauseofthemischiefofhisbrother,Paris,whomhedidn’tappreciate.However,sinceHectorwasthecommanderoftheTrojanarmy,hewasobligedtofightwithallforce.Itwasreallyatragedythatsuchavaliantmandiedintheduelwithanothergreatwarrior,Achilles.

Itisnaturaltoseedeathinawar.AsafamousChineseparablesays,“Alifecanbeasslightasapieceoffeather,orasweightyasMountTai.”Sometimes,one’sglorywalkshandinhandwithone’sdoom.Achilleswassuchatypicalperson.HispersonalcharmmadeTheStoryofTroymoreattractive.Hewassocrucialbecausehiseveryappearanceinawarencouragedhisfellowsoldiersandterrifiedtheenemies.Actually,Achilleswashalf-godwhowasalmostinvincibleinpeople’smind.That’swhyhisnamewasmemorizedlongafterhisdeath.

Besidesthetwogreatmen,thewisdomofOdysseusalsoprovedhimtobeagreathero.Hedidn’twanttoattendthewarbecausehewashappilymarriedandhadalovelyson.However,sincehiscountrywasalliedtoMycenae,hehadtotakethecommandgivenbythekingofMycenae.I’mquitesurethatthestoryofthewoodenhorseiswidelyknown,however,fewpeopleknowwhothoughtofthebrilliantidea,that’swhyIadmiredOdysseussomuchbecausehewasthepersonwhogottheidea.Thankstothehorse,theten-yearwarcametoanendatlast.Ifyouwanttoknowhowthewoodenhorseworked,justreadthebook.

TheancientGreeksbelievedthatthegodsandgoddessesalsoplayedimportantrolesintheorigin,processandendingofthewholestory.

Thestoryofthegoldenapplewassuchanexample.WhenEris,thegoddessofargumentanddisagreement,threwoutthegoldenappletoaweddingceremonyonMountOlympus,adisputehappened.Hera,thequeenofgods,Athena,thegoddessofwisdom,andAphrodite,thegoddessofloveandbeauty,wereallinvolvedintheargumentfortheapple.Noneofthemwaswillingtogiveway,sotheyturnedtoParisforafinaljudgment.TemptedbyAphrodite’sbeautyandpromise,Parishandedtheappletoher.Tokeepherword,AphroditehelpedhimtogetHelen,themostbeautifulwomanintheworld,ashiswife.Thatwasthecauseofthewar.

Paris’schoiceobviouslyannoyedtheothertwogoddesses.Soduringthewar,theyhelpedtheGreekalliancearmywhilesomeothergods,suchasApolloandAphrodite,guardedTroy.WhenParisdueledwithHelen’sformerhusbandMenelaus,AphroditesavedPariswhenhewasabouttobefinishedoff.

Aftertheduelbetweenthosetwopeople,therewasatrucebetweentheGreekallianceandTroy.However,bothHeraandAthenawerenothappytoseeit.HerapursuedherhusbandZEUS:“Now,willyousendAthenatomaketheTroyjansbreakthepeace?”(Page22)ThenwithZeus’spermission,AthenawentdowntostartthewaragainandfinallyshebroughttheGreekstosuccess.

Fromthewholestory,wecanseethatinancientGreeks’view,godssometimesplayedamuchmoreimportantroleintheirlife.However,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science,wehavelearnedthattheGreekgodsneverexisted.ThisiswhyarecentmovieofTroyhasnotmentionedasinglegod.Everythinghappenedduetomen’sambition,love,loyaltyorjealousy.Withthoseemotionandpeople’seffort,wehumanbeingscanaccomplishwondersandbemasteroftheworld.

Godareoflessimportancethantheyusedtobe.Nonetheless,thegodsandgoddessesmadeTheStoryofTroymoremysteriousandmarvelous.

Ihavelearntfromthebookmorethanthewonderfulstoryofhistory,loveandwar.Ibelievethathumancandeterminetheirdestinybytheirown.Ihighlyrecommendthisbooktomyfriendswiththesameinterest.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5

克拉玛依,你怎么能一下子上演这么重的悲剧,你怎么能忍受这么深的悲伤!在这来自四面八方的恸哭声中,这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将它那洁白的雪花默默地从苍天飘落,把大地覆盖……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但愿没有12月8日这一天。然而,无情的时间已经过去到了今天下午6点10分。在克拉玛依友谊博物馆的舞台上,几块烧焦的纱帘布突然落到796名师生和干部面前!

在这里,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精心挑选的15个标准班有15名优秀师生。

在火灾中牺牲的教师,他们的义举,正是对热爱岗位、忠于职守的高尚品质、关爱学生、关爱学生的高尚品的的最好诠释,证明了平凡中的非凡,平凡中的高尚,为教师树立榜样。学习他们强烈的责任感和爱心。

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生命属于每个人有且仅有一次。

英雄不是天生的,英雄壮举来自平凡生活的磨合。英雄的灵魂在平凡的生活中慢慢铸就。他们在危急时刻勇于担当、坚守岗位、舍己为人。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看似平凡的行为,正是多年学习和工作中养成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品格,折射出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6

我仍旧沉浸在那丧母的悲痛之中,那一幕又一幕,让我记忆犹新。我甩甩头,想要抛去这段不美好的记忆,忽然看见一只母熊——

她跟妈妈长得很像,我用双掌揉揉眼,是妈妈吗?

棕黄的毛皮,琥珀色的眼睛,黑黑的鼻子旁有一块白毛。

唉。不是妈妈。我叹了口气,垂下了头。妈妈的毛皮是清一色的棕,光滑而又有亮泽。

我偷偷地瞟了那只母熊一眼,正好对上了她的双目。她看我了,她看见我了。

她似乎很痛苦,正在哀鸣——

但是一见到我,立刻警惕了起来,那双柔和的琥珀眼睛中,又透着丝丝惊慌,他昂起头,高叫了一声:“吼——”

我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又放心不下那只熊,真的,她真的好像妈妈,是妈妈从天堂下凡来看我了么?

我又再次去探了探,还好,还好,她没看见我,琥珀色的眼里尽是痛楚,但我总感觉这眼中有妈妈的影子。

我的双腿好像不受我控制了一样,径直朝那只熊走去,一股血味涌入鼻中,是血,是血……

我又想起了妈妈被石块压死的情景,不,不——

我冲了过去,一大片殷红的血映入眼帘,她受伤了!一颗子弹正中她的左肩,血染在那片皮毛上,棕毛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血色的毛。

我不再想她是如何吼我的,不顾一切地跑到她身边,舔着那片受伤处。

她不再吼叫,而是安静的享受着。

也许很痛吧!

你看她那琥珀色的眼里有少许晶莹的东西,时不时眉头微皱。

我不忍心,用一只掌轻轻抚摸着她的背,理顺她背上的毛。

她从地上爬了起来,用舌头舔我的脸,真的,好像妈妈……

从此,我便与她结了伴……

夕阳渐渐西下,一抹阳光在山头静卧,它似乎还不愿意离开,在山头留恋地看着夕阳下那对快乐的朋友……

瓯北五中初一:吴思瑶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7

拿到手的《读者》还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味。封面上一位羞赧的小姑娘抱着一束清雅的百合花恬静地伫立着然而一篇报导克拉玛依大火的文章却把我的思绪拉人了火红的深渊。火灾

文章很长,还配有多幅催人泪下的照片。但真正使我的心灵受到震撼的,是这样几行叙述文字:在这场大火中死伤三百余人,其中大多数为优秀的中小学生。火从幕布上蔓延开来,当时坐在前排离出口最远的干部竟从拥挤的人群中冲开,全部逃离礼堂,无一人受伤,然而离出口最近的教师们却奋不顾身地抢救学生,有的为此献出了生命,有的救出了许多学生却没能救出自己的孩子。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克拉玛依大火中的干部与教师们不正是这两种人的真实写照吗?前者面对滚滚浓烟害怕了、退却了,不顾一切地逃命成为他们当时唯一的行动,正是这,使他们从前许下过的美丽的诺言变不堪一击。他们这些人呵,平时口口声声地说,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一旦事实摆在面前,卑劣的行径使人无法相信,他们我们的干部!?这种口是心非的人,这种个人利益为上的,人,是干部队伍中的蛀虫!他们不配做我们的干部!

而后者,那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们诠释了生命的真正价值之所在。尽管当时他们离出口最近,只有几步之遥便可脱险,面对熊熊烈火,他们最先冲了上去,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他们毅然选择后者。一次次地把学生推出窗外,他们精疲力尽,最终默默地倒下了事实证明他们的抉择是对的。那些获救的孩子们扒在窗口,噙着泪花,竭力地喊着:老师!老师!。火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那些人民教师的伟大形象将深深扎根,相比之下,那群干部又是显得多么渺小!

三百多株祖国的花朵就这样葬身火腹,人们惋息、感叹。一声声绝望的呼唤,一个个听了令人断肠的乳名,久久地在克拉玛依上空徘徊。那些苟且偷生的干部们呵,你们还能心安理得地过日子吗?克拉玛依大火就像一面镜子,它真切地折射出两种人不同的灵魂与思想。在那里,光辉的将留芳万代,丑恶的只有被人们唾弃。

历史的车轮已驶过三载,但这场大火却仍然给人们留下太多的思考。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8

火能给我们带来温暖和财富,但也能给我们带来灾难。一场又一场的火灾造成了无数家庭的不幸。这也给了我们一个严重的警告,希望我们能从中吸取教训。

你还记得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博物馆发生的大火吗?就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冲向人群,吞噬了无数的生命。当时大家都向安全出口飞奔而去,可是万万没想到八个安全出口只打开了一个,人群挨挨挤挤很难逃得出去,所以有的就被熏死,有的就被大火活活的烧死。

大火夺去了325条宝贵生命,其中288条是中小学生。如果打开8扇安全门,就不会夺走那么多宝贵的生命。

火灾很可怕,懂得许多预防火灾和自救的小知识或许对你有帮助。1、着火了打119火警;2、说清着火地点;3、保证自身安全用湿毛巾捂住嘴;4、找到有利方向迅速逃生。知道这些小知识,万一发生火灾,我们的生命安全就会得到保障!

在所有的自然灾害中,火灾是最常见的一种,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进行非法电焊施工。施工过程中,焊渣落在地下二层家俱市场的自然物体上,并引燃大火,造成309人死亡。这是一个不幸的悲剧。这是又一场震惊中国人民的火灾。

如果着火了,要报火警119。如果你去公共场所玩,你必须先看看安全门在哪里,让自己知道。如果你发现火灾,从安全门出来。如果一些公共场所发生火灾,风很大,不要跟风。请逆风而行,从火灾现场逃生。左手放在胸前,右手捂住口鼻,因为冒烟的人数比逃跑的人数快很多倍。

如果你住在高层住宅,如果发生火灾,拿些湿布,然后捂住口鼻,打开门,从楼下逃出火灾。

火灾是可怕的,大家要多掌握火灾如何救人和自救!

你知道什么是火吗?你知道它夺走了多少人的生命,花了我们多少财产吗?但是它给我们带来了多少快乐,你知道吗?

在克玛拉伊市的一个晚上,同学们穿着节日礼服,兴高采烈地来到友谊馆,一进门,只见里面不时变换颜色的彩色灯管照得整个友谊馆金碧辉煌,最漂亮要算舞台了,一张鲜红的幕布上嵌着一个鲜黄的少先队员标志,在绚丽多彩的灯光下闪闪发光,台上同学的精彩表演赢来了台下同学们不停地喝彩声。不知过了多少小时,台上的七号灯管突然考燃了边上的幕布,又烤断电线,整个友谊馆一片漆黑,传来了同学的尖叫声和老师的指挥声,可是八个安全门只有一个是开着的,700多位同学你推我挤争先恐后的挤出安全门,可是大火不饶人,不一会儿功夫,就夺取了375人的生命。

还有一次是在大兴安岭,火灾把那里的原始森林烧了一半,还烧死了许多小动物,给国家的财产带来损失,一下大雨,形成山体滑坡,埋了一大段公路,从这些遭遇中,我们得到一个启示:我们要合理使用火资源,不能过度依赖,否则会给国家造成损失,给人民带来灾害。

但我们不能没有它。如果没有火,地球就会死。适当用火会使人们的生活更幸福。

2024克拉拉小姐读后感(实用9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经过精心打造的“克拉拉小姐读后感”具有长期受益的特点,我在阅读完作品后深感震撼和触动。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查漏补缺,去发现作品中可能被忽略的情感。您是否知道如何撰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参考和分享!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了大事小事。虽然成绩总是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2】

文中一肚子鬼点子的小姐姐为了早些吃到妈妈为招待客人而准备的蛋糕,就以蛋糕可能变质,会使客人中毒死去为理由,唆使弟弟舍己救人,结果把蛋糕搞的面目全非,妈妈回来后哭笑不得。他们异想天开的把小狗“嗅嗅”染成双色狗,喂金鱼吃香肠,开跳蚤马戏团。为了出丑,他们把床单上的两个洞顶在头上。

好心替爸爸妈妈擦皮鞋却让小狗小猫弄的厨房、门厅、过道、甚至客厅的地毯上到处是鞋油。小妹妹假装是理发师,把弟弟的头发剪的乱七八糟。这一系列恶作剧并没有掩盖他们善良、纯洁、可爱的天性。

他们打碎了他们的储蓄罐,拿出所有的积蓄来帮助托尼叔叔。

他们担心托尼叔叔的妻子太胖,所以建议托尼叔叔去看录像,如果他在床上没有位置的话。看到苏珊娜的脸又红又皱,她就去给她涂面霜。字里行间处处流露出小姐弟俩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的可贵品质。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沉浸在这个有趣的故事中,久久不能平静。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读后感,那本书是我最爱的书。

第一集真有趣。蛋糕原来是两个阿姨买的。他们偷偷地吃了蛋糕,肚子就要爆了。第二集也很搞笑,叔叔每次见到他们都会给他们每人一欧元,后来叔叔搬到他们家后,他俩就一直在门口守着半个小时敲一次门铃要钱,有一天他们再次敲门铃,叔叔说今天没钱,然后他们俩跑下楼,把他们积累的零花钱全给了叔叔。第三集更搞笑了,他们俩发现托尼叔叔结婚了,他的妻子非常苗条,后来不知怎么他的妻子越来越胖,他们劝托你叔叔让她少吃点东西,后来他们发现叔叔的妻子越来越胖,有一天他们看了电视上的**新闻,他们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托尼叔叔,叔叔说我太太不是胖而是我们有小宝宝了。

我觉得克拉拉很搞笑,因为每集都很搞笑,从中我也得到了兄弟们都很懂事和听话的。

我家也有这样一对小兄弟姐妹。他们经常象克拉拉的弟弟妹妹那样玩恶作剧。为了帮妈妈打扫卫生把房间搞的乱七八糟还打碎了家里的茶壶,往客厅的地上倒了许多水趴在地上学游泳,为了玩下雪的游戏弄的塑料泡沫满屋子乱飞,用水彩笔、铅笔在雪白的墙壁和沙发上乱写乱画。他们总是精力充沛地表演一幕惊艳的闹剧,他们的动作往往出人意料而十分天真可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告诉天下所有的家长,孩子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可能会做出许多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惊人之举,常常会搞的大人手忙脚乱。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耐心去理解和正确引导他们。相反,我们不能责怪孩子,扼杀他们的天真,扼杀他们对知识的渴望。

创造一个轻松的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上个星期,我和我的宝贝孙女一起读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书中一个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时而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时而又使我们惊讶万分。几天后,克拉拉的兄弟姐妹们奇怪的小模样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深深地感动了。

第四集写的是叔叔的太太生了个小宝宝重九磅,然后他们抱起宝宝半个小时就精疲力尽了,他们俩问费罗拉婶婶,小宝宝是从**来的?她结巴起来,婶婶问你们没有别的问题吗?他们说没有,弟弟说姐姐说是从商场里买来的,婶婶感觉到轻松说可不是吗!

但他们不相信。克拉拉说这是天鹅克拉拉,谁都是瞎编的,尖叫。这些不是她妈妈肚子里生的。

这个故事里面,我觉着克拉拉和她的弟弟是很乖很懂事的孩子。我想给这个故事做一个评价,就是要是我是托尼叔叔的话,我收到这些钱,在我有钱的时候,我会还给他们的,但是,我没钱时候,我没办法还。呃,我想继续往下读,看托尼叔叔有没有还。

今天我和妈妈一块儿读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里面的六个故事。分别是“樱桃巧克力大蛋糕”、“今天叔叔没有钱”、“天大的秘密”、“别糊弄我们”、“理发记”、“双色狗”。

这里面,我最喜欢“双色狗”,因为小姐姐克拉拉和她弟弟把“嗅嗅”毛的颜色染成了两半,我觉着他们俩很调皮,结果,爸爸妈妈回来了,爸爸问是谁把“嗅嗅”染成双色的?姐姐说是“我”干的,爸爸把我臭骂了一顿,在这个时候,我想说姐姐实在太坏了,本来是她带的头,她还说是别人干的,所以,这一点让我很操气。

“今天叔叔没有钱”里面讲的是,有一天呢,克拉拉和她的弟弟上五楼去向托尼叔叔问好,平常托尼叔叔都是打开门,给我们一人一个欧元,我们买冰淇淋,今天呢,托尼叔叔还是像平常一样对他们笑了笑,轻声说:“对不起,孩子们,今天叔叔没有钱。”然后,我们就垂着头下楼了。

克拉拉说:“我要砸碎我的存钱罐。”我坚决地说:

“我也是。”然后,我们就很快的跑回房间了。然后我们把存钱罐掉在地上摔碎了。我们把钱拿在手里,跑到五楼。

托尼叔叔打开门,我们把钱放在他手里,然后我们迅速跑下楼。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书中的姐妹俩很逗,经常做一些很搞笑的事情,总是把我和妈妈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直有个疑问,就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名字呢?一直读到最后,我心里这个迷惑不解的问题终于水落实出了。原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你如果也在看这本书时,一定要仔细看,不然你是找不到的哦!----这句话是我加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其实他也不太心甘情愿,因为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臭骂或挨打,但他又经常被姐姐扯进去,最后还是受连累,我觉得他是个开朗、调皮而又善良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结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活泼、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忙,可是最终还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结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而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猫小狗弄的墙上、地上到处都是,结果还是逃不过一顿臭骂。

怎么样,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呀,如果你喜欢笑的话,就赶紧去借来看看吧。保证你笑个够!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的书。

他们姐弟俩真的很有趣。比如:双色狗。每个人自己照顾自己的那一部分。有一天,他们都觉得狗的颜色不好看,就为了这事,他们姐弟他们俩吵了起来。最后,他们决定自己染自己的那部分。爸爸回来后,结果可想而知。

他们之间还发生了一件事,就是他们托尼叔叔的老婆要生孩子了,可是,“我”却说她的肚子快要爆炸了。于是,“我”对托尼叔叔说:请你不要为太太的肚子快要爆了而难过。没想到,托尼叔叔竟然回话说:什么呀,只是我太太要生孩子了而已。你说他的想象力丰富不丰富?

还有一次,他们的托尼叔叔本来是要每天给他们一块钱的。可是,今天托尼叔叔没钱了。于是,两个小孩一下子就冲到自己家,拿出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之后,又冲到托尼叔叔面前,把钱给托尼叔叔之后,就跑下楼了。

他们姐弟俩真有趣。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5】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是一本很有趣的书,是由德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迪米特尔。茵可夫写作的,主要讲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的故事:

”我“和克拉拉是两个调皮可爱善良的孩子:他们答应妈妈不碰那招待客人的蛋糕,可后来却在克拉拉”古怪“的借口下,把蛋糕肯成了妈妈口中的一堆破玩意;顽皮的他们还把被单绞两个洞顶在头上装神弄鬼;还有那个天大的秘密,真是太异想天开了,他们总是能很认真地把我们逗乐;想帮爸爸妈妈擦皮鞋,却让小猫,小狗坏了事,弄得满屋子鞋油;克拉拉冒充理发师给”我“”理发“,结果可想而知,”我“的头发像被割过的草地,乱七八糟。同时他们又是懂事,慷慨,乐于助人又很聪明的孩子。托尼叔叔每天都会给他们每人一个欧元,有一天,托尼叔叔没钱了,他俩把储蓄了好久的钱全部给了托尼叔叔,这就能让孩子们又懂得一个道理:在接受别人的帮助后,同样的去帮助其他人;当有一天他们想做件好事的时候却把爸妈的新鞋和外套给捐了出去,其实他们的想法没错,为什么应该把旧的东西捐出去?新的就不可以捐吗?天真却真实,也让我们大人懂了一些道理;还有那聪明极了的克拉拉,不仅解决了让她妈妈头痛的推销员,还让推销员把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却不花一分钱,她用自己的智慧赢得了一举两得的办法,这点真是让人佩服啊。还有很多很多,故事里他们俩总是精力充沛,他们调皮却不任性,爱财但不吝啬。他们是非常可爱、善良、有爱心、爱思考的好孩子。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6】

柯老师推荐我们看《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对其中的“弄鬼记”印象最深刻了。他们为了装神弄鬼,将床单铰了两个大洞,顶在头上来装鬼,真逗。小朋友最爱玩这样的模仿游戏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次游戏。一天,表弟王文鑫来我的外婆家,她最喜欢玩电脑上的《超级玛莉》的游戏了。可是大人们总说:“玩太长时间的电脑不好。”

于是,我对王文鑫说:“我们来玩现场版的《超级玛莉》吧!”王文鑫听了非常惊奇,忙问我:“怎么玩?怎么玩?”我把我的游戏设想告诉了他。于是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我们几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家里所有的椅子、凳子都搬到客厅排成一条长龙,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最后又把妈妈给我买的小帐篷拿出来放在终点,这样超级玛莉跳跃的地方就做好了。

跳高,跨低,我们玩得真开心。可才没玩几次,外婆就买菜回来了,唉,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外婆说:“家里怎么这么乱呀?我出发前才刚刚整理过呢!”我们只好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恢复原样。

唉,我们小孩玩得很开心的事情,为什么到了大人那里就变成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呢?这难道就是大人与孩子之间的代沟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7】

我非常喜欢《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寒假里我又读了两遍,其中有一些小故事引得我哈哈大笑。

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很调皮,“我们”将床单剪了两个洞扮鬼,“我们”将小狗染成了双色狗……;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很善良,“我们”把攒了很久的零花钱送给没有了钱的托尼叔叔,“我们”把爸爸的鞋子和妈妈的衣服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好心收留了一只流浪猫没想到却引起了猫狗之战……;书中的“我们”很机灵,小姐姐克拉拉让卖吸尘器的推销员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在电闪雷鸣的夜晚想了一个办法防备强盗,却让爸爸掉进了陷阱,一桶水打湿了全身……;“我们”想做个乖孩子帮爸爸妈妈擦皮鞋却让小猫小狗添了乱,“我们”还想成立一个跳蚤马戏团……

其中我最喜欢《理发记》和《跳蚤马戏团》这两个故事。

《理发记》讲的是小姐姐克拉拉给“我”理发,因为这是克拉拉第一次给人理发,理地当然不漂亮,“我”一点儿也不满意。《跳蚤马戏团》讲的是小姐姐克拉拉异想天开的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我们”四处找跳蚤,找了两天也没找到。第二天上午,“我们”去宠物店找跳蚤。

宠物店小狗身上的跳蚤很多,“我们”连忙坐下来捉跳蚤,刚过了一会儿,跳蚤在“我们”身上钻来钻去,痒得我们不停地挠,经过这件事以后,“我们”再也没有提过跳蚤马戏团了。

有趣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这就是“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快乐有趣的童年生活。

读完《理发记》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七岁时自己给自己理发的事情。因为我的头发有点长,有时会遮住眼睛,所以我想把它剪短。那天我一个人在家,对着镜子,拿着剪刀,剪了剪,剪了一会儿,很成功。

我看着自己剪的头发,非常满意。爸爸妈妈回来后,乐得哈哈大笑。

我希望有更多的小朋友喜欢这本书,都能够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一样度过一个快乐有趣的童年。

雪宫小学

二年级一班宋佳蔚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

小妹妹克拉拉和她哥哥很淘气。克拉拉喜欢欺负他哥哥,会和他一起玩。有时他们互相责备,但他们关心对方。克拉拉还很喜欢小狐狸,而且,克拉拉和她的弟弟都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比如他们会认为宝宝是买来的,是仙鹤送来的,或是像庄稼一样是从土里长出来的。

他们恶作剧地把狗漆成半黄半黑。他们会把新茶壶当作鹦鹉的窝,把马鞍贴在马背上,把体温计放在狗嘴里测体温等。这些奇怪的想法让我哭笑不得,我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想像力。

克拉拉和她的弟弟两个人都喜欢争强好胜,老是比赛,有时候还吵架,吵了好久,也比了好久,也没有分出谁最强。有时候克拉拉和她哥哥很善良,会做坏事。他们会把父母的东西收起来,这样就找不到了。让我印象最深的事是,他们一家到荷兰去玩,每人都买了草帽,而小马巴迪却把一家人的草帽全吃掉了,这个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小马怎么能吃草帽?嗯,也许是因为草帽是草做的,小马饿了。

这一个个故事,生动极了,想着克拉拉和她的弟弟的快乐生活,我不免觉得很是羡慕,虽然爸爸妈妈也很爱我,也经常带我出去玩,可是爸爸妈妈不在的时候,没有弟弟妹妹的我,有时候也会感到孤单,心想如果我要是有个弟弟或妹妹该多好呀,我开心的时候可以陪他们玩,不开心的时候也可以偷偷地揍揍他们。想到这些,我就不自觉地笑了。亲爱的爸爸妈妈,你有什么计划要给我生个弟弟或妹妹吗?

看来今晚我得问问他们!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作者是德国的迪米特尔?茵可夫。这本书很著名,被评论界誉为“描写童心童趣的当代儿童文学经典之作”。

书中介绍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两个小淘气包做的一系列荒唐事:把床单剪下两个洞,套在头上装神弄鬼;克拉拉总是想方设法捉弄小弟弟,不是给他剃光头就是给他染颜色 ;想给爸爸妈妈把皮鞋擦亮,却弄巧成拙,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想帮助穷人,却把爸爸妈妈的新衣服都给捐了;想成立一个跳蚤马戏团,就到处收集跳蚤;将小狗嗅嗅设计打扮一番,克拉拉把嗅嗅的半身涂了黄色,“我”把嗅嗅的另外半身涂了黑色,“我们”对设计结果非常满意,却被“爸爸”骂了一顿;因为好奇,“我们”将四根香肠放进姨妈的金鱼缸里,可惜金鱼一点都没有吃……可笑极了。

我认为克拉拉兄弟姐妹很淘气,但她们很善良。她们的生活充满了天真和幻想。真有趣。其实,生活中的我有时也和他们一样淘气:用手伸进鱼缸里钓鱼;学着妈妈的样子,偷偷地涂抹她的化妆品;将纱巾、首饰披挂起来,开起家庭时装秀;和妹妹藏着饭桌下,假装那就是我们的城堡,大人们却怎么也找不到。

我喜欢这对可爱又调皮的兄弟姐妹。 他们在父母的宽容和爱心中幸福成长,就像您和我读这本书一样。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3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书里描写了弟弟克拉克拉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发生的一系列让人捧腹大笑的故事。姐弟俩虽然调皮、爱闯祸,但是,他们也有善良,有爱心的一面。因为托尼叔叔说他没钱了,兄弟姐妹俩毫不犹豫地砸碎了存钱罐,把长期攒下的钱都给了托尼叔叔。

为了以后上天堂,他们决定帮助穷人。但是,他们把爸爸的新皮鞋和妈妈的新外套都捐给了穷人,理由是“穷人总得到旧衣服只会更穷。”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当我们充满爱心的帮助别人的时候,我们也能得到快乐。

我们应该利用快乐的童年,认真学习,快乐玩耍!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4

读这本书时,妈妈问我为什么边看边笑。我告诉我妈妈这真的很有趣。后来,我妈妈也加入了我。我们轮流看书。

书的主人公姐姐克拉拉机灵,鬼点子很多。而弟弟则显得笨一点,很多次都被姐姐捉弄了。比如在《理发记》中,他的头发就被姐姐忽悠的给剪光了。

他们很调皮,在故事《猫狗之战》、《电闪雷鸣的夜晚》《浴缸里练游泳》、《该死的晾衣绳》中,把家里搞的乱七八糟,让父母不知所措,真是令人捧腹大笑,很佩服他们。

在《小姐姐真绝》这个故事中,姐姐真的很聪明。有一个吸尘器推销员每月都来。有一次,妈妈不在家,她用售货员的心来展示吸尘器的强大功能,并嘱咐他把房子的每个角落都打扫干净。

当推销员汗流浃背的炫耀成果时,姐姐的一句:“差不多与我们家正在使用的那台一样棒”,彻底把对方给打败了,从此消失,再也没来过。很精彩,以智取胜。

我要向克拉拉学习,做一个聪明聪明的孩子。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5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遇到了一个特别的女孩,她叫克拉拉。告诉你,她可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而是一本书上的一个女孩哦!我说,我从来也没有看见过那么调皮聪明的女孩,妈妈说她也从未见过。

不信,我就讲给你听听吧!

先来说说克拉拉调皮的时候吧!有一天,克拉拉来到小弟弟那里,告诉他冰箱里有一个妈妈专门为两个姨妈准备的大蛋糕,提议和他一起去偷吃。于是他们跑到冰箱里拿出了大蛋糕。

克拉拉先说蛋糕可能变质了有毒,小弟弟信以为真,就和克拉拉“舍己为人”,把蛋糕的外面一层给吃了。接着,她又告诉小弟弟蛋糕里面也可能也有毒,于是,他们又把里面那层也吃了。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到蛋糕的“惨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索性让他们吃个够,吃到肚子**为止。

听到这话,他们非常高兴,毫不犹豫地把整个蛋糕吃光,直到他们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你说,克拉拉调皮不调皮?

当然,克拉拉也很聪明。一天,克拉拉和她哥哥去问弗罗拉阿姨孩子们是**人。弗罗拉阿姨不好意思告诉他们真相。

于是,克拉拉和弟弟先后说小孩子是从商场里买来的,是仙鹤送来的,是从卷心菜里生出来的。弗罗拉大婶都一一说对。最后,克拉拉说出了事实,孩子是从她母亲的肚子里出生的,这使弗罗拉阿姨不知所措。

你认为克拉拉很聪明吗?她连大人都骗不了。

我很喜欢克拉拉这个女孩,看到她我就会想到我自己,因为我也是一个调皮聪明的“克拉拉”。告诉你,我曾经把尿湿的裤子偷偷地跑到楼下的垃圾桶里去丢掉,让妈妈翻遍抽屉怎么也找不到;我曾经偷偷地穿过妈妈漂亮的连裤袜,被爸爸发现后羞得满脸通红;我曾经趁妈妈熟睡的时候把她的眼镜藏进床底下,然后等妈妈醒来主动去“邀功请赏”;我还曾经……哈哈,有趣的事太多了!不过,这可都是我的私人秘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哦!

嘿嘿,我觉得当个小孩真有趣!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9】

调皮聪明的克拉拉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

妈妈的话:童年永远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无论你做了什么,好的,坏的,对的,错的,大人都会用一颗慈爱、宽容的心来理解你,包容你,直到你长大为止。如果时光能倒流,真想再当一回小孩,多么幸福,多么自由啊!

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认识了一个特殊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克拉拉。告诉你,她可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而是一本书上的一个女孩哦!我说,我从来也没有看见过那么调皮聪明的女孩,妈妈说她也从未见过。不信,我就讲给你听听吧!

先来说说克拉拉调皮的时候吧!有一天,克拉拉来到小弟弟那里,告诉他冰箱里有一个妈妈为两个姨妈准备的大蛋糕,我们去偷吃去。于是,他们就跑到冰箱前,拿出大蛋糕,她告诉小弟弟蛋糕可能变质了有毒,小弟弟信以为真,就和克拉拉舍己为人,把蛋糕的外面一层给吃了。接着,小姐姐又告诉小弟弟蛋糕里面也可能也有毒,于是,他们又把里面那层也吃了。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到蛋糕的“惨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索性让他们吃个够,吃到肚子爆炸为止。他们一听这话,乐坏了,就毫不犹豫地把整个大蛋糕吃得精光,直到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为止。你说,克拉拉调皮不调皮?

当然,克拉拉也有很聪明的时候。一天,克拉拉和她的弟弟去考问弗罗拉大婶小孩子是从哪里来的。弗罗拉大婶不好意思告诉他们真相。于是,克拉拉和弟弟先后说小孩子是从商场里买来的,是仙鹤送来的,是从卷心菜里生出来的。弗罗拉大婶都一一说对。最后,克拉拉说出了真相,小孩子是从妈妈的肚子里生出来的。搞得弗罗拉大婶不知所措。你们说克拉拉是不是很聪明,连大人都蒙不了她。

我很喜欢克拉拉这个女孩,看到她我就会想到自己,因为我也是一个调皮聪明的“克拉拉”。不过,我的调皮比不上她,她的聪明比不上我。我觉得当个小孩真有趣!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汇总五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写5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1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读书会。《杜拉拉升职记》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不过,我觉得只要是好书,是可以融会贯通的。年初,院里号召开展读书活动时,我选定了《论语》,《论语》文字不多,但博大精深。当然,对于《论语》,一时半会也理解不透,目前,也只是看了个眼熟。今天参加读书会,我就结合对《论语》的一点心得体会,同时基于对《杜拉拉升职记》书名的理解,谈谈我的体会,以及读书的收获。

杜拉拉是外企职场的成功人士,在外企职场里呼风唤雨,如鱼得水。看了《杜拉拉升职记》,的确很有收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辩证地吸取杜拉拉的经验与精华,对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但是,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并不能称为职场。在理想主义化的状态下,法官是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的,如果把法院完全看成一个职场,一切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奋斗目标,也就未免庸俗化了。在读《论语》,有所感触的时候,写了一些心得,大概有二十多篇,都发表在《湖南法院网》上。前不久,又读了《杜拉拉升职记》,同样也是感触良多,只是还没有形成文字材料。这些感触,这些心得,凝结成我的一个认识,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视审判工作为事业,不忘学习,牢记理想,时刻加强自身修养。

一、学习: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意思是说:“不到他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程度不要去开导他;不到他心里明白却不能完善表达出来的程度不要去启发他。”这说的是孔子的启发式教育。我们踏上了工作岗位,学习的.步伐却不能停下。从学校毕业了,自学当成为主要的接受教育的方式。自学,主要是从书本中吸收营养,贪多求快,那样不行。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可如何才能精呢?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题,左思右想,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情况,想明白了却不能完全表达的情况,并不鲜见。此时,就不妨放下案卷,打开书本,去书本中寻找答案。“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用书本来开导自己,带着问题去读书,在书本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是精读。我们开展读书活动,相互交流读书心得,从别人的认识中提升自己的思想,这也是精读。冯院长读了一本好书,把它推荐给大家,这是为我们精读提供了捷径。当然,作为一名法官,精读并不在于法律书籍,读书不一定非得成为工作的一部分,读一些非法律的书籍,陶冶情操,涵养精神,也是非常好的。读书,不可能总带着问题去读啊,没有问题,又怎样精读呢?那就是边阅读边思考,在阅读中思考,在思考中阅读。

二、理想:需求可以现实理想应当崇高。孔子说:“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一个人不怕没有位子,最怕自己没有什么东西站得起来。法官的理想是什么?它不应当是位子。法官的理想不一定壮志凌云,但可以平实无华,法官的理想应该体现在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细节中。法官是运用审判权公正裁判,定纷止争的,法官的理想与法官的职业息息相关。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正与效率也应当成为法官的理想。一名法官如果说,他的追求就是办好案子,那么他是值得尊敬的;一名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果把公正与效率视为毕生追求,那么,这名法官的理想无疑是崇高的。当然,理想不可能千篇一律,法官的理想也必然千差万别。崇高的理想,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东西。有了崇高的理想,工作生活中也同样会受到位子、票子、房子的困扰,也同样会发牢骚,同样会有怨言。但是,有了崇高的理想,就有了信念的支持,法官才能静下心来,为了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案子”而绞尽脑汁,为“所以立”而提高素质。

三、修养:法官应当“日三省己身”。在纷繁的事务中,法官面对的是“法”、“人”、“案”,通俗地说,就是运用法律,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日三省己身,也应当围绕这三个方面来展开:办案公正乎?待当事人诚乎?法律研习乎?先来说“法”。法官离不开法,法官对法律的掌握应当娴熟,而法律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不学习,法官就会落伍,就会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2

杜拉拉升职机记传说中白领人手一份,我虽不是白领,但处于升值的幻想,我还花了两个中午读完。

杜拉拉为什么从公司小职员变成经理级人物,有的人说是运气,有的人说实力,我的观点是勤劳的态度。

运气是看不见抓不着的东西,我去讨论它。

实力,值得我去思考,杜拉拉的上司玫瑰实力很强,为什么最终出走,看是出了口恶气,但最终损害的还是自我的利益。试想看,有谁会在满意的`情景离开,实力很强却不得上司赏识,心理压抑忧闷而离开。

一个公司老板期望什么样的员工,根据小说上HR主管的意思,要适合。固然适合重要,但看起很适合实际上不愿踏踏实实工作,溜须拍马一味恭维或许有的上司喜欢,但他们很清楚,绝对不会给这些人升职,因为他们的精力都花在工作外。

杜拉拉升职,主要还是基于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加勤奋好学,心思全用在工作上。这样的人用他们的成绩说话,自我不要求升职别人都会为你着想。其实职场就是这样,我们为工作而来,只要把心思花在工作上,成功或许上早晚的事。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3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在网络上好评如潮的书——《杜拉拉升职记》,它是一本属于职场励志类的书籍,讲述了一个普通的职场女性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又是如何表现,从而一步步由平凡走向成功的故事。

阅读过程中自己多次被主人公的经历和精神所感动和震撼,这里面充满热情执着的职业追求,用实例清晰地描述了处事之道,这些道理不仅适用于职场,运用在生活中也会大有裨益。

杜拉拉学习力强,知识面广。从她会背《陋室铭》就可见一斑,要成为高级白领心无点墨还是不行地。她的能言会辩,超强逻辑分析能力,也是日积月垒而成,天生聪慧只是原因之一。杜拉拉是一个有心人。拉拉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她有很强的全局观。对于身边发生的事,她会放到全局中去分析理由,设立目标,制定方案。她对周围发生的事或“道听途说”的内幕新闻都会放到全局中加以判断。她迅速的成长也得意于她的有心,之所以能很好地独立完成广州上海的.装修任务,也在于她平时的用心。她很清楚经理级别的人应该做什么,应该具备什么能力,因此当她还是主管时就对留于此类事务加以学习,而这些积累最终让她能胜任那些突如其来的挑战,也正是这些挑战证明了她的能力。

杜拉拉在工作中是一个简单、认真、勤奋的人。她没有像很多职场中的人那样对待工作斤斤计较,把自己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当她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接手到一项巨大工程的时候,她没有找借口推脱、没有计算自己是否吃亏,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完美。目的很单纯,只是站好自己的那班岗却收获了很多买不到换不来的知识和经验。正是这种简单的工作态度才使得主人公的工作完成得更加出色,从而得到上级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如果我们在现实的工作态度里掺杂了太复杂的想法,反而不能全心投入,所以工作中一定要崇尚求真求实。

最后,我想对拉拉(们)说一句,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4

今天读了《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给我很大的启示,原来我一直生活在我对生活的美好憧憬当中。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复杂,那么的深不可测。他甚至都不给你喘息与学习的机会,就让你在黑暗中自己摸索着,找到光亮与未来。拉拉的生活在外人看来很舒服。尤其是在80后的眼中,这无疑是大家最向往的生活。在外企工作,月薪上万,没有负担。人长漂亮,小资的日子那叫一个美。但当细看了这本书后,才发现钱真的不是那么好挣的。高薪的背后也有太多不为人知的伤痛和泪水。那种在高压环境下工作竞争,每天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不是那么容易的。那并不是单纯的有耐心,有交际沟通能力就能解决。那更多的需要技巧和门路。我们还有不久也要走进职场。这是我们必备的课程。那种在面对各种困难下所需的本领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而这本书恰好简洁明了的教会了我们很多。

1、明确公司的核心业务就是能给公司带来最大价值的业务,这部分业务最累最难做,但也最受重视,最有发展前途。长远来看,勇于担当重任,敢于挑战自我的人才能使自己更快增值。升职、加薪、投资(股票、基金、房产)、情感,这些贯穿人的一生的主旋律需要用心经营。实现财务自由,过高品质的生活是奋斗的目标,向上奋斗都是脑力的较量,再小的事要做好都要用心,都不简单。对于不甘平庸的我们,奋斗很累,但无法停不下来。没有钱时,你会觉得钱最重要,有了一些钱你又觉得其实开心、轻松和驾驭感最重要。境遇不同,心态不同,选择不同,想法不同。职场中的主流精神需求:被尊重,被信任,安全感。

2、老板喜欢直接听到基层一线的声音,尤其喜欢听“小报告”,从制衡的角度更喜欢看到下属不合,这在民营企业表现更明显。而在大多数级别分明,管理规范的外企等大公司,一般来说老板不喜欢下属越级报告。多半的越级行为以失意告终,也许当时就那件事本身而言,你能赢,但长远看基本上你还是输了。没有谁去真正的主持公道、评判是非,利益第一,维护自己的职业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级别越高在更高层心目中位置越重要,如果你不幸遇到了一个不投缘的直接上司,你们不是一类人,很多观点和做法不一致,注定你会做的很累,且没有前途。直接上司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就不行,有时你会很愤懑。要么你选择离开,要么改变自己,积极沟通,和他保持一致,多去了解对方的风格,而别和他们说“我过去如何如何”。不管过去你做的多好,那都只是过去,对新老板没有意义。我想到《小公务员之死》中的那个可怜的小公务员,做下属的对上司惟命是从、战战兢兢,他一句话你可能就要想半天,呵呵,打工挣口饭吃不容易。

3、在大公司工作,除了较高的薪水,良好的福利和工作环境,还有和你一起工作的同事都是一些高素质和专业的人,与他们为伍你会觉得自己比较有层次,但同时聪明人在一起,你会觉得挺累,自己也不够出色。一种不如人的感觉总是令人沮丧和郁闷的。如果在工厂,你可能觉得可以与你共语的人太少,和那些大老粗简直是对牛弹琴,你会有种做鸡头的优越感。但工厂工作环境差,福利没有保障,不会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不会讲究工作生活的平衡。

4、老板的风格对公司的氛围和文化起到绝对的影响。拉拉说的,一个公司当家人的气色好,公司的生意才能做得好。真正的大老板都是心胸宽广,有见识,富有人格魅力,能够感染大家的人。如同作者描述的那样:他有力地和人们握手,怕他们的肩膀,并且洪亮爽朗的大笑。遇到一个这样的老板是种福分,遇到一个肯授权、懂分享的老板更是种幸运。特别在民营企业,找工作就是找老板,一定要选对老板,这很重要。一个好的老板第一条是讲诚信,说话算数,人品好。

5、外企等大公司的EMAIL文化很严重,作为沟通的主要方式,它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但又不得不遵守。比如谁发这个邮件,什么时候发,主送给谁抄送给谁,明送还是暗送,内容遣词造句,阅读的人会怎么想,有什么影响等等,都颇费心思。都说细节决定成败,这个人有没有思路,情商高不高,考虑问题全面与否,从一封EMAIL上就能否管窥一二,对于职场新人或从小公司到大公司的人,这点不能小觑。

6、不管在哪,草根要想往上混,口才一定要好(一句话从不同的角度讲都有一定道理),逻辑性条理性要好,情商一定要高,而且要踏实执着,能做出几个像样的成绩,像杜拉拉一样。什么是情商高,我觉得就是做一件事不但只考虑事情本身,而是举一反三、见微知著等能力,推理、联想、总结、判断、规划、领悟的能力强。职位越高,对情商的要求越高,沟通、协调、管人等等,而不仅是有能力做这件事。而在公司工作,多多少少都会有打工心态,公司又不是自己的家,能干一天是一天,很少人对工作这么卖力(好在杜拉拉加班加点勤奋工作,老板看到了,结果事情也成了)也没有人会真正为你着想,但如果真想做点事,想升职加薪,不付出不行,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在你周围的同事身上,在工作上面是必须的。会做人,人缘好,关键时候别人能够支持你,说你好话而不是背后打你的小报告。很多时候,对方接受了你的人,你的观点就很容易被接受。升职最快的途径是获得上级的上级的好感和钦点,或直接上司离开腾出位置。正如PMP上讲的暗示权力,比如和老板是同学、老乡、邻居,和老板关系好,老板叫你一起吃饭,经常和老板在一起等等,都会无形增加你的权力和影响。聪明的下属要善于借用暗示权力。

7、从面试官的素质和面貌就可以反映这个公司的很多东西,他不怎么样,公司能怎么样?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每个老板的风格也不一样,存在就有其存在的道理。如果你是上司,是用能力强的,还是用听话的?我想他们有各自不同的用处,他们都是为了你的目标服务的.,威胁或无助于你,他们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在民营企业,如果你想让你的下属走人,但你的老板又黏黏糊糊不支持你,这是非常痛苦的,你根本就没有权力嘛。官僚就是该做决定时思考,遇到困难时授权,这话说的好。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时找工作不顺利并不是你不够好,而是这个职位没有空缺,或者即使空缺,而考虑到你和上司或关键人物的风格不匹配、不适应而没有最终选你。能力很重要,机会和运气也很重要。

8、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而不是弥补短板上(弥补短板太花时间,而且效果不明显),做到扬长避短,让长处更长,因为人都是靠自己的长处吃饭的。

9、分析周围同事的处境和需求,制定不同的行动策略,而不要闷着头只知道傻干。如果是对手,多留一份心,掌握他的把柄,摸清对手心理和需求,才能在博弈中赢得主动。不同阶层有不同阶层的争斗和烦恼。

10、拉拉在工作谈到干了活还受气该怎么办?我很认同。领导都喜欢你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只提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他多半比你更清楚。拉拉选择在老板比较清醒而不烦躁的时候找老板开会,让他了解困难的背景和自己为此做的工作,给他两个解决方案让他选择(老板都喜欢做选择题,不喜欢做问答题),从而让他了解自己工作中的难度,了解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积极态度。老板同意你的方案,或者在你的方案基础上略作修改,这就是你争取了主动,按自己的思路工作。在执行中不定期用清晰简洁的语言,主动在重要阶段告诉老板事情的进展,以此逐渐让老板关注你和信任你。

11、职业选择和规划上,拉拉的经验总结的很好:

A你得找一家好公司,即一家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牛公司。

B你得找一个好的方向,永远不要远离核心业务线。

C你得跟一个好老板,比如他愿意教你,对你和蔼,能授权,给你加工资大方等。

D更关键的是他在公司处于强势地位,你才有可能强势起来,发展的快。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5

时间原因断断续续的看完了杜拉拉,之所以 没有看后立即写读后感 是因为 好多问题还没弄懂 当时觉得看懂了 过后再一回想 有点晕 可能是不在一个层面吧 好多事情 都是我没经历过的 理解有困难 也不足为奇。自我安慰下呵呵。

基本上我能吸收的总结几点如下:

1.安排好会议流程,避免因跑题使问题复杂化更加浪费时间,先概括好会议内容,围绕主题思路走,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并讨论当前问题,制定出解决方案,然后总结。

2.在用人上 ,善用好兵的才是良将。不以个人观点论成败,业绩突出是销售的不二法则,做为领导看你更看重哪一点了。好性格未必出好成绩,但业绩好 脾气坏点 绝对可以迁就 ,看谁主观意识强了 如果你是强帅 就没有搞不定的倔兵。

3.在职场生涯中, 不管男女 ,只和一个人关系好是不够的, 周围的人关系都搞好,才是真的好 。例:你现在的领导罩着你 ,如果哪天有变动了, 你哭都来不及。把你悬空而驾 ,你是留呢 ,还是走呢。反正怎么都不会好过吧。

4.这里又重点提到需求,客户不是上帝 他不会平等的面对每一个人, 有时会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办事 虽然不专业 但是你也没办法 只能找出他真的的需求 才真的有可能取得合作的机会 如果对方对你没需求 你也不能提供他想要的 那就没有和你合作的必要 为什么要给你这个机会呢。

题外话:

1.无论客户还是同事 ,或是朋友 ,各有所需 、各有所求 ,才是良性循环 。安全的人际关系由此而来。大家都放心你才会安心。

2.不管是谬论也好 ,拙见也罢, 这些内容都是我目前能想到的, 也许再详细想想, 能写出更多 ,但目前我只想写我真正理解的东西,希望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少走弯路,学的圆融些,少点小聪明多点大智慧。

3.多计较 少抱怨 用有限的时间来做无限的思考。

多计较自己工作上不足, 多计较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 ,多计较自己究竟学会了多少实际运用了多少。少抱怨自己的`付出, 因为能看见的未必都是真成绩长久平衡的业绩才能说明问题。少抱怨他人 ,如果认为对方做的不对 在你说了无效 ,做了无果的情况下, 那就放弃 因为这个后果对方日后自然能体会到 ,没必要当爹当妈的教。

4.有时候 好人做到头了, 就变成恶人了, 没人会念你好, 唐僧是个好人吧 ,没有人说他不好 ,关键是有人说他好吗 ?总结下 招人烦的事别干, 这年头除非有人求你 ,否则少给别人当老师说教, 有装犊子的嫌疑。经典台词一句就概括了 步子大了, 容易扯到蛋 ,自己琢磨去吧, 老有哲理了。

拉拉升职观后感通用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栏目推荐:“拉拉升职观后感”。

观看一部好作品就像和一位益友交谈沟通,优秀的作品,总能引起无数观众的共鸣。这时我们可以将它梳理并记录下来。此时写一篇观后感,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分析作品,如何写出有新意的观后感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拉拉升职观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拉拉升职观后感(篇1)

我们经常抱怨:“为什么我们经常努力,生活却还是那么糟糕?”也许我们的努力似乎很难。我们忘记了了解自己,忘记了清醒和确定,忘记了解决方案总是比问题多,忘记了更有效和明智的行动。

对于失败,我们喜欢给自己找各种理由。主人公杜拉拉能够清晰地判断和识别自己是在处理工作还是生活,总是以谦逊的态度面对困难和处理问题,并通过自我恰当的方法和良好的品行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在我看来,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拉拉在人际关系中不计得失,凭借良好的品行将失败转化为胜利的能力:当杜拉拉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接手一个巨大的项目时,她没有找到逃避或计算自己是否是自己的借口。

正是这种简单的工作态度让杜拉拉的工作变得更好。在接手重大项目之初,拉拉得不到上级的支持,得不到同行的配合,也得不到下属的协助。但她通过共情积极沟通,最终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赢得了上级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拉拉升职观后感(篇2)

《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虽然有些情节不免夸张甚至过多巧合,但它贴近现代生活,对主人公杜拉拉职场故事的描述能给我们年轻人不少启发。杜拉拉,一个“南方女子,姿色中上”。二十出头的她初进公司,先是忠心耿耿地傻干,后来发现干了很多活儿,可就是不被上司器重。顶头上司藏着掖着,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不受威胁,关键的业务丝毫不放,关键的知识一点不教;高层领导只想安全退休,不愿承担责任和风险,“该做决定时他思考,遇到困难时他授权”;新招聘的下属一个本事不大脾气不小,一个能力虽强暗藏心计难以驾驭……在复杂的多重关系中,杜拉拉不断进行正面的自我调整,终于百炼成钢。

杜拉拉是一个靠着彪悍的性格和工作的韧劲成长起来的草根,遇到挫折时,她没有退缩,恰逢机遇时,她适时抓住。结局是完美的,无论是她的工作还是爱情,但过程是曲折的,可贵的是她挺过来了。抛开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下面我谈谈读了这本书的几点感受:

1、要懂得满足。书中说“忠诚源于满足”,面对组织或者领导给予的待遇满足了,才会敬业、忠于职守;但在工作态度上,对自己要高标准,不断地给自己加压,明白就业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不断地为自己创造上升的空间。

2、要有认真学习的态度。杜拉拉的好学书中随处可见。在现实中,对我们来说,不论是书记员、法官还是从事后勤工作的人员,尽管接触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但学习自当贯穿始终。在学习途径上,可以通过培训或自学,通过观察领导或同事工作获得,通过自身工作经验总结……这种不断的总结、学习,使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才能处理好相应的问题、难题,才能使自己显得更重要。

3、认真、敬业精神。追求职务的晋升和薪水的增加无可厚非,但要把注意力全部放在怎样把活干好干实上,发扬爱岗敬业精神,以取得组织的认可。在法院没有像外人想象的“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悠闲。厚厚的案卷,接连不断的案件,让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任务,埋头苦干,以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4、与人为善。在职场,人际关系十分重要。杜拉拉在职场中,善于利用资源,做事懂得技巧。比如她起初为了建立与玫瑰的良好合作关系,就想到了王蔷,在跟李斯特的配合中,就充分利用总裁何好德,适时地寻求帮助,后来在办事处重新调整设置,充分利用王伟来给自己的方案以充实的说服力等等。我们可能很难做到像杜拉拉那样精明,那么善于交际,但多读几遍这本书,或许多少能学到一些与人相处的技巧。

5、适时争取。在《杜拉拉升职记》一书中,作者教我们要善于抓住机会、识别机会、创造机会,同时抓住向领导征求意见的机会。

总之,杜拉拉的机灵,聪慧,她的心态调整、职场处事、人资行为经验,尤其是她的敬业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拉拉升职观后感(篇3)

用了断断续续十天左右的时光,终于把《杜拉拉升职记》1、2都读完了。第一次读职场类小说,刚进进浏览状况,便被作者对于职场的领会和鲜活的感受等勾画拍案叫尽。虽说作者笔下的拉拉在全球顶级的跨国公司供职,和一般普通民众有必定间隔,但对于年青白领,甚至大学校园高年级学生有很强的参考价值,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是在学习,另一方面我也在反思自己,别人的胜利之处有多少是自己不足的,须要参照的。读毕的那一刻,有种如释重负的感到,信任杜拉拉很快会出到第三集,我也会持续关注拉拉的职场过程。

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底本就已经十分严格的就业形势越发残暴,无数大学毕业生或准毕业生面临失业,甚至心态失衡的一个阶段,Trust目前也处于这个雄师之中。参比拉拉,我们没著名校背景,工作时时常嫌苦嫌累,埋怨待遇低下,有驳劳动产出比。的确,谁都想谋求一份工作轻松,收进稳固(工资高)的职业,但在现实的社会见前,这些往往是一厢甘心。诚然,有不少未经尽力者,往往可以通过殷实的家底或者宏大的社会关系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路道")从而轻而易举地拥有一份凡人甚至要尽力很多年才干达到的职位或工资程度。当然,这些究竟是少数,而且作为一个偏向于实干性的人来说,完整不必向这类投之以爱慕或心生敬慕之情。在本书中,由于作者有着终年在外企的HR和销售经验,无论是对于企业文化,还是工资档位,亦或是工作中的`业务处置和人际关系和谐等懂得,有着相当的深度和广度。就目前社会形势而言,名牌本科(复旦、交大、同济等之类)初始起薪能够在3K5至4K已经算是较高水准,此类高校的应届研讨生薪资一般不低于5K,高位者在8K至1W间彷徨,在500强中挣钱也不是我们凡人想象得那么般简略。一般供职5年能到达年薪25W左右者已算较为胜利,这样在自己27、8岁时便有才能在全国一线城市内交纳购房首付款,按揭5年期的贷款也不是难事。一般要做到必定地位的职业经理人,至少要在30岁以上,胜利者,在35至40岁间可以达到其事业巅峰期,这个阶段,干得好的,甚至能攒足(或打下良好基本)后半生的养老钱。这些数据,可能罗列地有些赤裸,但直观的数字还是很能刺激我们的意识和神经。要赚钱,挣大钱,真不是易事,大多数80后的确有自己一路的苦衷,一般学业尚可者,卓越网,都有一段较为苦楚的学习成长生活,当然,若能因此踏上一份好的工作岗位的话,还是会感到比拟值得的,80后男生大多已到成家立业之年纪,求偶对象一般都请求男方有房有车无贷款,这方面不仅给予自己本人,乃至全部家庭都是一个非常重的累赘,由此,我们也经常听到"要背一辈子债咯"之类的叹息。好在一般父母都能给与购房、结婚、购车、甚至装修、今后子女抚育的辅助,所以,对于广泛的80后来说,已属不幸中之万幸。

为什么先说这些话题,我承认,很让人感到庸俗和稍超前的口吻,对于尚不满22的Trust而言,结婚生子等还是相当远远的事,不过自己身边的兄弟们可不就是那么回事,自学生时期开端谈了5、6年朋友的,谈婚论嫁实在是迫在眉睫,虽有爱慕之情,但更多地是以旁观者角度往思考这份义务和压力。

说回书中的主题,除了赚钱这一硬道理外,如何在企业中从适应到苦干到独当一面也是一个很值得探讨和沉思的话题。就以Trust本人而言,先后供职于两家国际旅行社,一直都以眼高手低的态度去看待工作,这样傲慢的天性也毕竟落得本日温饱都成问题的窘境。看着拉拉一路埋头苦干,面对各种问题不同的处置和看待,渐渐在职场中站稳脚跟的过程,不由检查自己在过去一年断断续续的工作中懒惰和没有义务心的工作态度。谁没有惰性和安适之心理?可在现实生涯中,一切都须要自己的双手往发明。是,可能付出了未必会在同时有等值回报,但不付出,一定没有任何成就,更有可能是不进则退,进而在引导和同事眼里,被以为不思进取,没有义务心,从而导致在职场中的仕途相当渺茫。前文所述,以目前80后的均匀年纪来看,一般进进职场的时光也就在2—4年左右,有很多也只不过刚刚才彻底完成从校园到工作的角色转换。所以好高骛远,盲目乐观,立马将目的锁定在治理层的思路是极为不准确的,实在职位的迁升和读书时的过程有某种类似,大多数情形下,也是要靠一步一个脚印,随事迹、才能同步进步。终极,职位的高下还是和前段所述的收入的高下相挂钩,到时再和引导、高层叫板,申请加薪升职,才是更公道、妥当的方法。

从书中紧凑的文字中还能感到到,职场如战场,要赚高工资,日子混不得,至于如何把握好生涯与工作,业余时光的分配与部署,对于初出茅庐的Trust而言还要阅历一段时间才干有更深层次的领会,这个放到日后再谈。

实在拉拉这个人物,也是现实生涯中不少中高层次白领的一个缩影,《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告知我们的不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个做人的道理和生存的法则,长辈们常告诫Trust,要做到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所谓适者生存,倘若做不到,那么,势必被高尺度、严请求的社会所淘汰。正是因此,久久不能适应社会与工作的Trust,在十天前,买下杜拉拉丛书,倾心浏览,读出人间冷热,感叹很多,洋洋洒洒写下的这些文字,未必面面俱到,说是读后感,倒不妨说是此书给我的启发和教导。工作和读书最大的差异或许在于,读书时,背好英语单词就行了,工作,却是一门涵盖面更广的课程。在今后的就职进程中,我也会时刻提示自己,回味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方方面面,端正态度,完成了温饱,再往谈自己辽阔的人生幻想,也盼望这样一篇不算成熟的文章,能获得各位的认可和苟同。

拉拉升职观后感(篇4)

《杜拉拉》刚一上映,公司好多同事在第一时间就去一睹为快,由于近期安排了培训任务,直到昨晚才一饱眼福。总的来说,这是一部紧扣纯商业类型定位的片子,为我们带来的是一部轻松的都市爱情电影。里面的明星、笑料、悬念、省略、音乐以及幸福的结局,再加上冲击眼球的时尚感,看完后让人还是回味无穷的!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女子在一家全球500强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与机遇是不确定的,是并存的!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也有随时可以从一个“小肉鸡”变成“金凤凰”的可能!杜拉拉就是一个靠着彪悍的性格和工作的韧劲成长起来的草根,遇到挫折时,她没有退缩,恰逢机遇时,她适时抓住。结局是完美的,无论她的工作和爱情。但过程是曲折的,可贵的是她挺过来了。所以,一个人要想在职业生涯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和处事不乱、豁达开朗的胸襟和格局!

我从这部片中得到的最大启示有两点:一是“改变”,二是“思考”。对于刚刚在职业生涯起点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家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己所想象的情况是不同的,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则多会在抱怨中工作生活。因此,当你发现自己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可以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轻松、更有效率、更有前途。这也是我在到很多企业中培训时所发现的秘密!

不能说看完《杜拉拉升职记》就会让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有一个很大的改变,但至少可以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其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要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拉拉同志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思考。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果我们以一颗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得失,抱着学习的态度工作,向着更高的目标努力,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回报。

另外,这部片子的情感纠葛太多,如果把杜拉拉升职的具体经过刻画的再深入一些,细致一些。将是一部非常完美的情感+励志大片!呵呵!

拉拉升职观后感(篇5)

我总是看一本书,拿起来就迫不及待的想明白结局,所以假期就放不下了。虽然代价是头晕胃痉挛,但我还是很享受。

我不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不认为它对职场游戏有很大的好处,也不包含深刻的生存智慧,而只是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努力奋斗的故事,一个有趣的英雄杜理科拉拉,一个反映我们工作苦菜花的故事。

我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原则。我用助理的钱工作,每天加班到9点。老板骗了我一句话:我小的时候可以多做多学。钱不是问题。最后才知道,钱永远是个大问题,没有最好的谈判机会,很难翻身。老板总觉得我不需要给你提职位,给你加钱。如何优化价值是老板的必修课。老板经常教导我们:要让自己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和公司对话;如果你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理你。就这样,在老板的影响下,看不起自己的价值,为了知道人情而傻傻的去做。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电影回放。经过各种努力,一无所获。说到痛苦,人们不禁会有些不安。只是杜拉拉很幸运,她得到了大老板的赏识,但我们那里没有大老板。公司结构太简单,看起来不一定好。杜拉拉过去的原则也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但是我喜欢规则,我喜欢直接,我不懂诡计,我也不会假装,所以我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龄越大,对生活和工作的反思越多,尤其是看的例子越多,越不放心。你是想就这样走下去还是开拓新的境界?延续当下的日子,送走,就是绰绰有余;跳出来就得筑起铁墙,抵御未知的风雨。

突然想到一个不跑题的词,就是所谓的企业文化。不知道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如何保持员工的积极性?靠老员工动员讲课?还是应该有一些其他的好处?如果上班变成了负担和痛苦;如果空气中的凝结是一种张力和压力;如果老板板着脸说“工作快乐”,我们的热情怎么可能不降温?

随着专业环境和发展,杜拉拉每天在地铁里都在我眼前被提起,我不得不努力思考。

此刻,我已经读完了这本书。首先,我仔细阅读了它。看完觉得书里很精彩,得到如下知识点:

1、当我和我的直接主管有问题时,我应该积极沟通,而不是先研究越级投诉,这在大企业是一个禁忌。

2、对付新老板,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做任何事情,优先考虑更高层次,与更高层次建立一致性

4、勇于向老板提供好的信息

5、在和老板谈话之前,你要理清思路,先想想老板要占用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信息要简洁明了。

6、找出老板提问的普遍规律,提前做好准备。

7、做了工作后没有得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和老板缺乏沟通。解决方案是:

1)简单告诉老板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安排,要求老板在某个日期前提出建议,否则按计划执行。

2)遇到困难,我会努力自己解决,但会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让他了解困难的背景,在意识到困难的严重性时提出两个自己准备的解决方案,并告知各自的优缺点,让他选择最终的解决方案。这样可以让老板知道我工作中解决问题的难度、频率、专业知识、能力和态度

3)大型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向老板通报进展情况,在重要阶段,如重大事件总结、最终结果等,积极向老板提供信息。

4)与其他部门的上级或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一起工作时,注意文字清晰简洁,沟通积极,研究周到,无异常信息

8、我对研究问题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然后把事情复杂化,到事先约定的时间点,我们必须得出下一个结论,往哪个方向走

9、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要花大部分时间发挥自己的长处,扬长避短。

拉拉升职观后感(篇6)

《杜拉拉升职记》这本畅销小说,我连续看了两遍,很喜欢,可以说是一个拉拉迷。小说语言简洁、条理清晰,语气轻松诙谐,逻辑思维缜密,值得职场白领认真研读。全书以杜拉拉职场生涯为主线展开,走正规路线的杜拉拉没有背景,受过良好的教育,靠个人奋斗取得成功。从开始进入DB时的销售助理,到最后脱变为行业中成熟的经理人,一路上不免辛酸与艰辛。拉拉聪明能干、谦虚好学、意志坚强,别人不愿做的工作,交到她手里总能出色的完成,证明了自己不俗的能力,进而收获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甘甜。穿插进行另一条线索是杜拉拉与王伟的感情,在公司“搬家”引起的冲突中,王伟对拉拉有了不错的印象,之后展开热烈追求,经历了恋人之间的甜蜜、误解、分离后,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全书也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分析:

主人公杜拉拉工作勤奋努力,不惧怕压力,勇于接受挑战。每当工作中出现困难或者与上级的沟通有障碍时,她非常善于总结自己的不足,并找到最佳的解决途径。倔驴杜拉拉处在支持部门,做的是不被看好的行政,拉拉评介着倔强的个性,在很短时间就做出令人刮目的成绩,随着工作的推进,自己的职业规划逐渐清晰。拉拉身为70后,接受的是典型中式教育,不懂得争取与劳动相同的报酬,在跨国公司历练中逐渐被美国文化同化,不再是傻干的黄牛,知道按劳取薪的规则,在自己的争取下终于得到了经理的职位,收入也颇为可观。

成为经理后的杜拉拉:首先挑战与压力并存,拉拉聪明好学、钻研业务的能力是一流的,她的快速成长得到了上级老板的夸奖和同事的认同。可坐在经理的位子上,拉拉仍感到自己需要学习的太多了。她工作不计辛苦,关健时刻挺身而出为有知遇知恩的大老板解决最棘手的工作。当然,为了让老板器重自己,防止下属有机会超越,也做了一些防范。

与同事和属下相处:拉拉沟通协条能力卓越,精彩之处不止一次的让人叹服。因此和各部门同事关系良好,也能够提携下属。虽然炒帕米拉有个人原因,但帕米拉自身也存在一定问题。

在爱情方面,拉拉与王伟的感情为全书增色不少,我欣赏拉拉对王伟感情的把握。王伟条件好,对女朋友要求较高,能够倾心于不是十分吻合他条件的拉拉,可见拉拉独特的魅力。姿色中上的杜拉拉收获这一份感情,是以学识、能力、智慧取胜。

拉拉的优点:善于沟通、勤于思考、做事积极主动,学习能力较强。

拉拉的缺点:刻薄,不太能够原谅自己和别人犯错误,容易导致人际关系紧张,不过她改进的很快。

因为我喜欢这个人物她也是小说的主角,所以分析的比较细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拉拉升职观后感(篇7)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在网络上好评如潮的书——《杜拉拉升职记》,它是一本属于职场励志类的书籍,讲述了一个普通的职场女性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又是如何表现,从而一步步由平凡走向成功的故事。

阅读过程中自己多次被主人公的经历和精神所感动和震撼,这里面充满热情执着的职业追求,用实例清晰地描述了处事之道,这些道理不仅适用于职场,运用在生活中也会大有裨益。

主人公杜拉拉受过良好教育,没有特殊背景,靠个人奋斗取得成功,阅读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是:

1、学习力强,知识面广。从她会背《陋室铭》就可见一斑,要成为高级白领心无点墨还是不行地。她的能言会辩,超强逻辑分析能力,也是日积月垒而成,天生聪慧只是原因之一。

2、做个有心人--机会只属于做好了准备的人。拉拉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她有很强的全局观。对于身边发生的事,她会放到全局中去分析理由,设立目标,制定方案。她对周围发生的事或“道听途说”的内幕新闻都会放到全局中加以判断。她迅速的成长也得意于她的有心,之所以能很好地独立完成广州上海的装修任务,也在于她平时的用心。她很清楚经理级别的人应该做什么,应该具备什么能力,因此当她还是主管时就对留于此类事务加以学习,而这些积累最终让她能胜任那些突如其来的挑战,也正是这些挑战证明了她的能力。

3、诚信与良心。拉拉很诚实没有坏心眼,虽然她也会用伎俩将威胁到她地位的人赶走,但她从不恶意陷害别人。每个人的心力都是有限的如果你花太多的时间在人事纷争中,你就很难有时间去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真诚有时不免会让你吃亏但更多的时候会让你有意外的收获,取得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在处理人事关系时,这个信条也会让很多事简单化,省时省力。特别是做管理的,必须提升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并配合其他团队的工作,诚心带来的附加价不可简略。

这本书是近期让我难得一气呵成看完的佳作,小说情节真切生活,人物鲜活灵动,看着小说我能感觉到自己仿佛也置身在那样的一个工作环境中,和拉拉有着同样的经历,面对困难时候的缜密思考让问题迎刃而解,在工作中不断磨练自己提升自己,更可以说是一种完善人生的过程。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感动之处很多:

1、杜拉拉的处事方式、行为原则、工作方法等等,都让我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主人公杜拉拉的一些态度和方式对我是产生了一定影响的,比如工作方式方面,较之以前,我现在能够在做事之前先考虑一下最有效的方式,这对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技能是一个很好的促进。

2、杜拉拉在工作中是一个简单、认真、勤奋的人。她没有像很多职场中的人那样对待工作斤斤计较,把自己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当她做为一名普通员工接手到一项巨大工程的时候,她没有找借口推脱、没有计算自己是否吃亏,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完美。目的很单纯,只是站好自己的那班岗却收获了很多买不到换不来的知识和经验。正是这种简单的工作态度才使得主人公的工作完成得更加出色,从而得到上级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如果我们在现实的工作态度里掺杂了太复杂的想法,反而不能全心投入,所以工作中一定要崇尚求真求实。

简单并不代表不动脑筋,杜拉拉是一个非常善于动脑的人,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她懂得掌握合适的尺度,在专业技能上她把握机会给自己充电,在工作方法上她善于总结讲究效果。她能够从庞杂的工作中整理出清晰的思路,找出自己工作的主线路,从而体现自己工作的最大效果,使自己目标明确。而且她善于总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她找出了自己独特的汇报工作方式,清晰明了,使自己与领导的沟通畅通无障碍,从而得到更多工作上的指导,使自己的工作更加顺畅、更加出色!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同样一本书每个人的看法或许都不一样,那是因为我们的需求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这本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有极大帮助的。

不能说看完《杜拉拉升职记》就会让自己的工作有一个很大的改变,但至少可以让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其中。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尽量以一颗平和的心态去对待吧,无论得失,抱着学习的态度工作,向着更高的目标努力,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回报。

雷梦拉八岁读后感


阅读后感记录的方面包括:

1. 作者的中心思想:要深入理解原文中的主题和核心概念,分析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以及这些观点的背后逻辑和论证方式。

2. 文章结构:关注原文的开头、发展和结尾,分析作者在组织思路和论述过程中所采用的结构和方法,以及这些结构和方法对读者产生的影响。

3. 文学风格和表达方式:注意作者在语言、修辞和句法上的运用,探究其中所蕴含的情感、意象和文化内涵等。

4. 文本细节:关注原文中的重要细节、事实和论证,以及它们如何支撑和加强作者的中心思想。

5. 个人的思考和感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思考,记录自己在阅读中的触动、共鸣或疑问,以及对所读内容的思考和感悟。

雷梦拉八岁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雷梦拉八岁这本书,我觉得雷梦拉是一个爱出风头和富有想象力的女孩,他那次把鸡蛋在他头上一刻,结果是个生的蛋清和蛋黄都从头上流了下来,老师说他爱出风头,所以我觉得雷梦拉是一个爱出风头的女孩。

雷梦拉写读书报告的时候,她准备了三个猫脸面具,雷梦拉珍妮和莎拉一人带一个猫脸面具,珍妮和莎拉开始演猫粮广告上的那只猫,前后跳舞,孩子们看了《被遗弃的猫》笑哈哈。孩子们都指名要《被遗弃的猫》。书里头有猫咪、小狗、小孩子……这时候,雷梦拉看见“校园星星”背靠在椅子上,雷梦拉想不起词了,说:“真不敢相信,我居然吃下了一整个意大利脆饼。”我觉得她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女孩。

我觉得雷梦拉他们家是一个穷家庭,但他们却过的幸福,不管怎样只要幸福就行,他们穷是我从雷梦拉的一句上知道的,爸爸说我们出去吃饭,雷梦拉说我们怎么能吃得起呢?雷梦拉说。

总之我觉得雷梦拉是一个爱出风头和富有想象力的女孩。

雷梦拉八岁读后感(篇2)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一起成长,我在寒假里看了许多书,最让我难忘的是《雷梦拉八岁》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雷梦拉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爱出风头和有丰富想象力的女孩。

我最喜欢的是白煮蛋风波和厨房大灾难。白煮蛋风波讲:雷梦拉的妈妈不小心把熟鸡蛋拿成了生鸡蛋,碰巧爱赶时毛的雷梦拉用鸡蛋一敲头,鸡蛋破了,蛋黄和蛋清流满了雷梦拉的头发上和脸上,这事让她十分羞辱和气愤,不仅如此还被老师认为是"讨厌鬼"呢?

厨房大灾难讲:姐妹俩觉得家里的食物不好吃,爸爸、妈妈罚姐妹俩做晚餐。第二天,她俩装做乘孩子,让父母忘记罚做晚餐这事,结果没得逞,她们因为生气而把所有的菜放在一起再加入一些乱七八糟的调料做了一道大锅菜,令她们吃惊的是父母说姐妹俩做得菜好吃,她们不知道父母说好吃是真中假。

我喜欢这本书,她的故事幽默风趣,主人公真实、聪明、可爱。

雷梦拉八岁读后感(篇3)

读了《雷梦拉八岁》之后,我被雷梦拉的美好童年吸引了,我多么希望我的童年也像主人公的童年一样美好!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雷梦拉。她像个小大人一样聪明可爱。说起她,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因为她的任性,因为她的顽皮,也许因为她的童年比我们所有人都快乐。

雷梦拉在书中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美好的童年,就像歌中唱的那样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长大的童年,那种轻松、惬意的感觉的确只属于那个青涩年月,那个无所顾忌的八岁时光。

爱惹麻烦的小琴,还有那位为了不再做收银员而奋起读书的学生老爸,一位为了一家四口的生计而不得不去工作的妈妈,当然不能忘了那位人见人爱的优等生姐姐,小琴的外祖母,以及那个惹事生非的校园猩猩&&是他们组成了她的美好的童年。

其实,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充满了回忆!我们也应该抓住童年的尾巴,继续快乐,不为童年留下遗憾。

四(1)谢苇萁

雷梦拉八岁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可终于读完了《雷梦拉8岁》这本书呀。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一位8岁的雷梦拉同志啦。

雷梦拉,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但她也很活泼、机灵;她最喜欢的签名就是:Ramona . Quimby ,Age 8 。好了,现在该轮到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一章吧!

我最喜欢的章节就要属最后一章了,最让我难以忘怀的部分就是这一段:请问是谁付的钱呢?昆比太太问。服务员:是一位刚走的老先生。昆比太太:可我们并不认识他呀,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付钱呢?服务员回答:哦,他呀,他说他看到你们这个美满的家庭,就想起了他自己的儿女们。

这段话让我觉得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是很重要的,并不是说你的家庭要多么有钱,房子多么大,汽车多么贵其实,钱财乃身外之物,我认为钱财并不是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所必需的,重要的是一家人能在一起,就算这个家很贫穷,就算这个家条件再恶劣,只要和家人在一起,这个家就是幸福的。

《雷梦拉8岁》这本书体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咸这几种不同的味道。雷梦拉也给我带来了真实的校园生活。这本书仿佛就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故事,虽然雷梦拉是个小孩,但她也一样反映了大人的生活。这本书同时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雷梦拉八岁读后感(篇5)

东湄小学:黄康

雷梦娜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的小女孩,喜欢捉弄人,非常听话。她的妹妹比阿特丽斯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像他一样,但她不喜欢捉弄人。他们都有很强的自尊心。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她们两个小淘气鬼。

不过,这里面也包括她们的父母昆比太太和昆比先生,其他都是配角,有:“大腕儿”(她们家的狗)、肯普太太(下学后负责照顾雷梦拉)、小琴(肯普太太的孙女,一个上托儿所的小女孩)、惠利太太(她的三年级新老师)、安妮(她的同学)、“校园猩猩”(她的同学兼“死对头”)等。

在这个故事里讲述了雷梦拉八岁了,在上三年级时经过的事情和成长的过程,有一次她用鸡蛋敲头,没想到妈妈给她误带了生鸡蛋,害得雷梦拉去拉森太太的办公室洗头,惠利太太还说她是讨厌的东西和爱出风头,这几句话深深的刺进了她的心;姐妹俩觉得家里的食物不好吃,所以总是挑来挑去,就被爸爸妈妈罚做晚餐,第二天,她们装做乖孩子让爸妈忘记晚餐的事,结果没得逞,她们因为生气而把所有的菜拿出来混在一起加一点乱七八糟的调料做了一道菜,令她们出乎意料的是,爸爸妈妈竟然还表扬她们说晚餐做的非常好吃;雷梦拉很聪明,她想了个办法来让她的读书报告额外的有趣,结果闹得大家在下面笑得肚子疼;她有一次生病了,雷梦拉决定显得很虚弱让大家都来关注她,这样她就可以感到有很多人都关心她了…总之,雷梦拉这个女孩有很多优点,非常有趣!

爱上这本书,是因为看到了故事里的莱门格拉,仿佛看到了我的学生!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艺术的基础在于教师能够在多种程度上理解和感觉到学生的内心世界。

”所以我觉得这本书看似幼稚,但对我了解学生的心里想法有很大的帮助。古人云:人之相交,贵在交心。

()所以,教师要放下架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机会听听学生的心声,听听他们的想法,注意他们的情感变化,让学生充分显示自己的内心世界,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教师的关爱。这将对我们的教育产生倍增的影响。建议下课班主任也读这本书!

雷梦拉八岁读后感(篇6)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妙趣横生的小说,叫《雷梦拉八岁》。一看书名,大家就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8岁的小女孩,她上三年级,性格吗?特别像个“假小子”。她是一个“风头鬼”,小脑瓜里充满了奇妙的想法,想了解她吗?那就跟我一起走进她的世界里。

雷梦拉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有幽默的爸爸妈妈和优秀的姐姐,他们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快快乐乐的事情。首先,我告诉大家一件十分好笑的事,叫《白煮蛋风波》:雷梦拉的学校都是带午饭吃的,恰巧那一段时间大家都流行带白煮蛋,于是拉拉就让妈妈每天为自己准备一个煮好的蛋。有一天,她的妈妈刚把蛋煮好,往雷梦拉的饭盒里面夹时,却和生的蛋拿错了。而小小的拉拉却不知情,在午餐的时候,拉拉为了引人注意,出风头,就把蛋往头上一磕·······扑哧,大家一定猜到发生什么事情了,拉拉顿时面目全非,脸上“黄白相间”,蛋汁和蛋黄糊在了她的脸上到处都是。看到这里,我不禁呵呵地笑出了声,多么可爱的小妹妹,多么单纯天真的小妹妹!很容易想象到那时的场景,拉拉一定十分地难堪,无地自容吧,那其他正在进餐的同学岂不是笑得喷饭了?嘻嘻······

还有一个故事《精彩的报告》:讲的是雷梦拉感冒了,在家休息。突然她的同学给她带来一本书,告诉她老师让同学们统一写一篇读后感。雷梦拉十分头疼,三年级的她不知道怎样才能更好地将东西推销给别人。然后呢,她想了一想,可以采取广告的形式呀,于是立马文思泉涌地写好了。文章中有很多类似这样的句子:“孩子们都要看《被遗弃的猫》。快乐的孩子都看《被遗弃的猫》。不快乐的孩子都要看《被遗弃的猫》·······”。结尾时她不知道怎样写更好,即兴说了一句,“看完这本书,我真不敢相信,我居然吃下了一整个意大利饼!”让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拍掌叫好!我看了,十分地佩服拉拉,她拥有超出三年级水平的应变水平和机灵,一般的孩子,恐怕忘词了就害怕,不想她既然用搞笑的方法为自己解围了,真厉害呀!

初步了解了拉拉,相信大家都想和她做朋友了吧?她的八岁生活还有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呢,详情请看《雷梦拉八岁》。

最新曼德拉读后感


读一本经典之作,体味一段波折人生,当我们受到作者作品所引发的灵感时,思绪万千。用心品味文章,抒发更深层的阅后感,欢迎阅读本篇精选文章“曼德拉读后感”,请将其珍藏,以备下次重温之用!

曼德拉读后感 篇1

曼德拉在1918年7月18日生于南非特兰斯凯的一个大酋长家庭,因是家中长子而被指定为酋长继承人。口含金钥匙来到人间的他,本来有着广阔的个人前景,但他“决不愿以酋长身份统治一个受压迫的部族”,而要“以一个战士的名义投身于民族解放事业”,他自愿走一条解放之路,因为领导反对白人种族隔离政策,被白人统治者关在荒凉的大西洋罗本岛上达27年之久。被囚的二十多年,曼德拉经历着苦难的磨练,他的心没有变得更加冷酷僵硬,反而变得更加柔软温和。他对敌人的仇恨减少了,对自己的`信仰却有更深的反思。二十七年的牢狱,曼德拉失去了肉身的自由,却获得了心灵真正的解放。在他的政治生涯中,他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宽恕和仁爱,而拒绝苦毒与仇恨。他说“在那漫长而孤独的(被囚)岁月中,我对自己的人民获得自由的渴望变成了一种对所有人,包括白人和黑人,都获得自由的渴望”。1990年2月南非政府迫于国际政治压力,释放曼德拉。获释后的曼德拉,以他的智慧和宽容放弃了当时一度甚嚣尘上的暴力推翻白人政权的计划,而是致力于以和平方式结束种族隔离政策,并积极推动建立新南非民主政权。1994年5月,在南非首次不分种族大选结果揭晓后,曼德拉成为南非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读着他的这些经历,感动一次次在心中涌动,景仰之情在心内弥漫。在他的长达27年漫长的牢狱生涯中,他以人类的慈爱面对他遇到的一切不同的人,包括折磨与虐待他的那些看守、警察与监狱管理人员。他说:“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一样需要获得解放,夺走别人自由的人是仇恨的囚徒,他被偏见和短视的铁栅囚禁着”。曼德拉的人生堪称经典传奇——他像马丁路德·金一样充满斗志,又与圣雄甘地一样充满悲悯,颠沛流离的人生故事让七零八落的全世界都瞬时变得温暖。

他有一句名言:“我已经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在登上一座大山之后,你会发现还有更多的山要去攀登。”这本传记中的每一页和每一段故事都交织着伟大的历史和理想,它们恐怕带给我们最伟大的教导,尤其是对年轻人,或许就在于:当我们困顿在“小我”的空间里活得越来越自我,失去方向和信仰,生命和心胸变得狭隘、偏执,营营碌碌,胸无大志,我们似乎应该像曼德拉那样,恪守自由和责任,不轻易屈服于所谓命运的安排。保持一颗强大的勇者之心,将决定我们是否可以坚守意志、释放灵魂!

曼德拉读后感 篇2

在我陆续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与其说是一位伟人的自传,倒不如说是他一生的坎坷经历。曼德拉无疑是十二世纪最伟大的领导人之一,他不仅解决了困扰黑人兄弟三百多年的种族隔离问题,而且让南非的经济得到长期持续发展,尽管和如今相比还是逊色了些。在曼德拉执政的五年间,他给南非带来的不仅仅是政治和经济上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让每个人,不论黑人还是白人,都为自己的国度而骄傲。

我对曼德拉的了解其实并不多,以前常常听到他的名字,但也只是因为他的头衔——南非总统而已,后来,有人给我讲他在牢里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我也不以为意,我以为对后来所得到的权力而言,之前所受的那点苦不算什么。但今天,当我读了这本《自由与宽恕》后,以前所有的不屑与无谓都一扫而光。对他,除了崇敬,还是崇敬。这样一个人,在经历了如此重大的打击后,还能对南非的未来充满希望,并致力于建设与改进南非,实属难得。

对我们从小就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来说,也许不能切身体会曼德拉所身处的环境以及他当年的所作所为,但历史就是这样,它总能让我们从中学到些什么。曼德拉在自己的黄金年华里为南非的种族和解付出了如此大的心血,他自己曾说,他愿意为了他的人民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句夸大的言辞,而是他内心所想,他已经用行动说明了一切。可以说,如果没有曼德拉,就不会有南非的今天。曼德拉被赋予“南非国父”的美名,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28年的牢狱生活,会给一个人带来什么,可想而知。对大多数来说,早已心死,而曼德拉始终相信,他能活着走出狱门。在曼德拉的回忆录里,有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他说:当我走出囚室迈向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痛苦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其实我仍在狱中。曼德拉的气度让我钦佩,在他最后当选为总统后,他对那些曾经的敌人实行了最大限度的宽容,用一颗包容的心俘获了全南非人民的心。

他的一生,是一部励志的传奇史。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们明白,追求和平是一个人心底的声音,为此不懈努力是他坚持的方向。人类终将走向和平,人与人和谐共处,共享这个世界带给我们的一切。虽然在寻求解放这条路上荆棘遍布、满是豺狼,但他用独有的思想和灵魂引导着自己走了出来,他是上天派到人间的使者,肩负着重建南非的重担,他没有中途放弃,用自己的行动做了最有力的证明:只要努力,终会有成果。

为曼德拉而骄傲。他带给我们的是一种信念,让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始终保持一个淡然的心。因为内心有希望,相信这个世界终会有所改变,所以以一种惊人的力量在狱中度过了在我们看来如同判了死期的28年。曼德拉在狱中坚持学习、锻炼身体、锤炼意志,他始终认为,这些都是把南非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的前提。他是对的,当他站在就职典礼台上向南非人民宣誓就职的时候,人们看到的是虽然已年老但精神状态依然年轻的曼德拉。

他的精神、他的意志让遥远国度的我们都为之感动。世界各国政要对曼德拉的评价都极高。也许在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着这样一个梦,作文只是我们却都没有做好为之奋斗终身的打算。时势造就了曼德拉。的确,在那样一个年代,在那样的环境里,他挺身而出,放弃了人人羡慕的律师职业,投身于政治活动中,为南非种族和解几乎付出了生命,最终,换来的是南非实现了种族和解,人民得到了解放。

曼德拉说:我从来都不是圣人,即使是距离世俗界定下的圣人,我也还差得远。他的谦虚,会让我们每个人都汗颜。如果要说这个年代还有圣人的话,曼德拉绝对可以算得上其中一个。可他,不为虚名而自豪,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底线,用自身行动给我们上了宝贵的一课。很庆幸,能与他生活在同一个年代,尽管他退出政坛已很多年,可是影响犹在。世界人民没有忘了他,也永远不会忘了他。他是一个传奇,无人能超越。

曼德拉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是在20xx年南非世界杯足球赛闭幕式上,在夫人格拉萨的陪同下。书中有一张照片,是格拉萨向其描述着什么,曼德拉张口大笑。虽然那时的他已92岁高龄,但他依然能以那样的状态参加国际盛会,为他而自豪。20xx年末,曼德拉在比勒陀利亚的一家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南非总统祖马前往医院探望。这一消息牵动全南非人民的心,国民纷纷走进教堂为其祈祷。同时,世界人民也为他祝福。

我在遥远的亚洲,距离南非不知有多远,在他的有生之年,恐怕要实现和他见面的机会微乎其微。毕竟,我只是中国的一个普通公民,还从未走出过国门。但幸好,我心里一直有着强烈的愿望,所以我努力,只为有一天能去那个经历过战火如今仍被誉为“彩虹之国”的国度去看看。这是一个不算太大的愿望,但因为那个国度里有让我感动、让我钦佩的老人,所以,我定会去那里的。最后,再次向曼德拉致敬!

曼德拉读后感 篇3

人物传记片的最大魅力,就是让传奇人物与我们无限的接近。无论是领袖们领导的革命,还是艺术家奉送的娱乐、商业家创造的财富,或是科学家启迪的思想、英雄们书写的成功,那些名人、伟人和奇人的命运之旅,总是能在荡起我们内心情感的波澜。可是如今好的人物传记片犹如凤毛麟角,因此看到有质量有内涵的《曼德拉》时,那种欣喜无法言表。影片展示了南非国父曼德拉何以伟大,这个历史偶像何以被《时代》周刊称为世间最接近圣人的人,留给人们的是对自由精神的理解和对平等生活的思考。看完之后,耳畔不禁会想起Beyond乐队那首《光辉岁月》,年月把拥有变做失去,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

作为世界上曾经最著名的囚徒,反对种族隔离运动的标志,推动民族和解的智者,纳尔逊曼德拉就像一座灯塔,至今仍照耀着世界上每位为尊严、自由和平等而奋斗的人们。而影片《曼德拉》就是根据其自传《漫漫自由路》所拍摄而成,纵向地展示了曼德拉非凡的传奇一生。片子有着很强的写实风格,在半明半暗的画面之下,导演用他解析人性的手术刀放在前南非总统身上,克制收敛又举重若轻地将曼德拉几十个年头的光阴故事娓娓道来,其冷峻而客观的镜头语言刻画出一位圣人对信念的坚持与执着。而且,影片信息量巨大、有趣又非常正统,绝对是一部表现伟人生活和精神的佳作,包含着爱与尊重、理想与尊严、理解与宽容,看着笑中有泪令人感动。

影片按照历史发展的时间顺序,在剧情上把曼德拉的人生故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部分是投身反种族隔离运动最初的岁月,第二部分是27年铁窗生涯的苦难磨砺,第三部分是出狱后到当总统前全身心倡导民族和解与宽容。而在这三段故事里,也较好地显现出曼德拉在岁月变迁里,精神世界的不断变化。当律师之时他急公好义,为贫苦黑人免费服务,当发现实现平等的最好途径,不是法律而是抗争,加入非国大的他选择了武装斗阵的方式,力图唤醒南非白人政府放弃自己可恶的种族隔离制度,可最终他和伙伴却锒铛入狱。这一段表现曼德拉热血的一面,显现的是一个青年那激情燃烧的岁月。

其后27年的铁窗面壁,在罗本岛那四五平米的狭小牢房里,曼德拉又是去思考和规划,顿悟出暴力不能带来和平,仇恨间的冤冤相报只会制造更多的流血。这一段较好地显现出他的毅力与智慧。而在出狱后,曼德拉号召黑人放弃仇恨,白人停止恐惧,让敌视双方用善意来拥抱彼此,全身心致力于民族和解。就是在这样从勇者到智者再至仁者的递进过程中,影片让曼德拉高大的形象多方位全角度呈现于世人眼前。

片中有两处细节在表现曼德拉的成长。一个是孩提时代的他,脸上涂满白色颜料跳入河中,按照部落传统方式完成了成人礼。而在入狱后他在狱中淋浴时,童年那一幕不断闪回出现,这其实是意味着他第二次命运的洗礼。河水的洗礼让他由男孩变成男人;洗澡水的冲凉,则证明他从凡人到伟人的转变。其实,像上述那样丰富而细腻的细节展示有不少,很多历史事件都被蕴含其中来展示。例如黑人们在沙佩维尔屠杀惨案后,一群黑人火烧工作证,默默抗议着黑人难以分享到平等的权利的罪恶。而街道上不断出现的打斗流血,进一步证明种族隔离制度带给南非社会的带来的分裂。

虽然是一部歌咏伟人的传记片,影片却没有把曼德拉拍成毫无瑕疵的圣徒,也显示出他的伟人有恙。年轻时代的曼德拉是革命与爱情两不误,一面为黑人的权利而奔忙,一面也玩着婚外情,最终导致首任妻子离开这个不回家的男人。而影片中曼德拉与第二任妻温妮的故事,看来更是叫人唏嘘感叹。两人深深相爱的人,最终却因政治理念的不同而分离。

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曼德拉曾说过的这句话,而正是监狱生涯的磨砺,使得他变得心胸宽广,做到了和者无仇、恕者无怨、忍者无辱、仁者无敌。相反他的妻子温妮却因曾在监狱受到侮辱耿耿于怀,心胸狭隘的她以丈夫代言人自居,俨然如国母,不断号召对追随者用报复的手段展开血腥的复仇。这两口子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而片中清楚的显示了这对夫妻关系由爱的炽烈到冷漠相向的一系列转变。当曼德拉被判入狱服刑时,两人在法庭上不舍分离的牵手很动情。在温妮探监时,两人无法触摸彼此,却仍叫人觉得他们相爱的两颗心密切相连。可是那场家庭聚会上,这对27年未在一起的枕边人虽在肉体上紧紧拥抱,但精神上的分歧已让他们分道扬镳。尤其是最后当曼德拉出狱时和温妮牵手亮相于国民面前,他们的行为只是一种政治表演而已,昔日的美好情感已被利益所取代。看到这两人关系一幕幕的衍变,我们除了感叹还能多说些什么呢。或许他们真是因陌生而相识,因熟悉而分手吧!

曼德拉,全名叫纳尔逊罗利赫拉赫拉曼德拉。而罗利赫拉赫拉在班图语里的意思是摇曳树上的枝叶,其真正内涵是麻烦制造者。有着这个名字的曼德拉的确给南非白人制造过不少麻烦,但一生秉持宽容博爱的精神信条的他,让南非没有成为仇恨的土地,而是让其成为不同肤色与种族的彩虹之国。他的谦逊、爱心和人道精神赢得了人们的爱戴。曼德拉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对人类的爱。

他说那句名言,自由不仅仅是挣脱自己身上的枷锁,更重要的是尊重他人的自由生活。或许正是《曼德拉》这部影片所表达的精神内涵。英国演员伊德瑞斯艾尔巴,虽然长得不像曼德拉,却捕捉到曼德拉的精神,展示出后者的幽默与优雅、勇敢与坚定、宽容与慈爱,较好地演绎出这位伟人的冷静与包容的兼具,并给其植入了一个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其发起和平运动时的兴奋之情、面对离婚时的愧疚之态,与政府官员谈判时的从容之姿,都有着上佳的表演。英国黑人女星娜奥米哈里斯,也把温妮的精神状态在时间长河里的转变刻画的一清二楚,将其坚韧性格、勃勃野心统统表现了出来。

困苦迷茫时看传记片,便知不如意乃人生必经之路,指引我们走出生活的迷津;生活顺遂时看传记片,晓得自己距离神话之遥远,不因而得意而忘形。而在看完人物传记片《曼德拉》之后,聪明的你一定会明白,感恩与宽容经常是来自痛苦与磨难,必须以极大的毅力来磨练。从而懂得爱与生活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做一个有理有利有节的人。而影片最后,曼德拉在旷野小路上的漫漫行进,何尝不是在提示我们,漫漫人生路,谁不是在跋涉中前行。

曼德拉读后感 篇4

从以武力捍卫争取权益,到铁窗面壁27年,从阶下囚徒,到南非国父,南非第一任黑人总统的漫漫自由路,其实是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累积转换。于影片开始,儿童在辽阔草原上的奔跑,那种理想化的自由精神具象,才是人类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景。

并非任何时代,都会有人为自由振臂高呼,教科书里自古至今听到最多,无非是改旗易帜的口号,却无关自由,所以历遍更迭,今日仍旧如昨,即使日常生活,亦频频受限受制。

然而被指定为王朝继任者的曼德拉却开始了自己的反抗之路。在这部据其自传改编的影片中,全景式的展现了曼德拉终其一生为之斗争的过程,从参加主张非暴力斗争的非国大,到转入地下武装斗争,曼德拉的每一步,在影片中,都有着异常清晰的轨迹。随处可见的暴力侵袭与暴力反抗,到监狱生活中坦然承受各种虐待,每一步都很艰难,但每一步拒不改变初心对权益的积极争取。

当然,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影片,将一个人从茅屋出生到登上总统之位,确实需要填充庞杂的历史资料,更需要确立影片对人物的解读立场,毕竟,这不是一段虚构的历史。而影片从历史中汲取片段,让这个世界上堪称伟人的著名人物走进大众视线,依然需要完成其成长历程,只为一人歌唱的《光辉岁月》,需要经过无数铺垫。

尽管影片并未过多展现曼德拉早年创立物装抗争组织进行反抗,但是影片的发展,或者说曼德拉终其一生抗争的过程,就是其放下武器的过程,放下手里的武器,以及心中的暴戾。这个转变,发生在被判终身监禁时,法律给了被判叛国罪的曼德拉一条生路,他则用此换来更多人的自由。有时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而有时候,放下枪反而成就更伟大功绩。

影片以三段式的结构,将曼德拉一生分为三个部分年轻时热血奋进的阶段;面对牢狱之灾,遭受虐待却自我成长的阶段;以及出狱之后,放下仇恨,用真相与和解拯救南非的阶段。而串联起他这一生的除了自由的伟大愿景,更有令人唏嘘感叹的爱情。枪炮和玫瑰,热血和爱情,都是让伟人更具人性化的元素。

现实生活中,曼德拉的生命中留下了三个女人的痕迹。她们分别是:初恋情人伊夫琳、黑人母亲温妮和晚年知己格拉萨。影片尽管未涉及到格拉萨,但并不避讳曼德拉前两段爱情婚姻的坎坷和变化,被劈腿或不得不无奈选择分手,都一一呈现,让人有更真实的理解和记忆。

50年的艰苦斗争,风雨中抱紧的自由,当生命消逝,传奇却永远留存。

曼德拉读后感 篇5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曼德拉的一生是平凡而伟大的,曼德拉有着人性的喜怒哀乐,会彷徨,会孤独,但最难能可贵都是他对自由的渴望和信念的支持,是他在监狱中可以忍辱27年。27年的时间不但没有磨灭曼德拉的志向,反而是他的意志更加坚韧,思想更加成熟,苦难净化心灵,悲剧使人崇高。毫无疑问,曼德拉属于这一类人。

曼德拉曾经说过:“当我走出囚室,迈向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无法想到这样的文字没有宽容、仁爱之心的人,说不出这么美丽的语言。曼德拉,这么一个拥有着传奇色彩的总统,这么一个慈祥的老者,在社会黑暗的年代里,成为所有黑人的精神领袖,引领黑人为自由而战,是一颗在黑夜中闪耀着希望的星辰。

读曼德拉,了解曼德拉的人生,敬佩曼德拉的品质,感悟自我人生,我为什么而活着,为此我感到深深的迷茫,回忆自我的经历,没有曼德拉儿时的艰辛与苦难,没有曼德拉人生的辉煌,高堂依在,长辈仍存,无生存之艰难,无财务之困扰,可以说是十分安逸,如同长在温室里的花朵。看小说是我最大的人生乐趣,常常为了多看一点而烟雾吃饭的时间引来外婆的不满。爷爷曾告诫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整天看小说会吸光你的精力,你更应该把劲头花在学习上。事实也正是如此,整天看小说的确很耗精力,为此,我曾多次借小说,但每次都失败了,想要找到小说与生活的平衡点,依旧很难把握。仔细想想,我的人生还不算真正开始,那曼德拉不也是到大学之后才励志为改变黑人现状而奋斗吗!

借用曼德拉的名言,我若无法将小说与烦恼抛到身后,让自己静一静,就无法真正看清前进的方向。

曼德拉读后感 篇6

在非洲的草原上生活着数以万计的动物。它们悠然地觅食、繁衍,一派自然之景。它们在这儿生活几千万年,却被阵阵枪声打破了宁静,残暴的人们如同猛兽般撕开动物的皮毛,剥下它们的皮当作衣服,扯下它们的肉作为食物随着声声惨叫,动物的数量在锐减。

动物们的世界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人类的残暴世界。动物在哀嚎,人们在狂笑。

面对此景,人们该觉醒了,也应考虑一下动物的处境了。可是又有多少国家能够这样做呢?虽然少数国家的人们感到事态的眼中,他们或是呼吁人们保护地球,或发明绿色环保的物品。而这是远远不够的。殊不知,在他们的背后,仍有偷猎者在肆意猎杀,为的就是那暴利。

但读了毕淑敏笔下的《曼德拉的铅笔》,我们会沉思,会感慨,因为她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动物至上的世界,没有贵贱之分,有的只是动物与人之间的平等。

文中最后一则小故事更让人心头为之震颤。文中的南非竟有如此的决定:如果你在非洲被野兽捕获,人们开枪打死的不是动物而是人,为的是减轻人死亡前的痛苦。因为你是触犯动物们的地盘而被捕获的,这是你的责任,并不是动物对你不怀好意。

是的,动物也是生物链上的一环,失去他们,人类是活不下去的。而人类身为生物链最高层,拥有高度文明,所做的并不是去猎杀下层动物,应该更为整个生物链而着想。

动物们被杀死了,我们吃什么,即使我们有再高的科技,望着了无生气的地球,也会望洋兴叹的。放下手中的抢,还动物一个快乐的世界吧。

曼德拉读后感 篇7

前总统纳尔逊曼德拉离开我们已经有半年之久了,而这部传记电影才迟迟在内地亮相,有点后知后觉的感觉。其实这部《曼德拉》作为一部反映一代伟人的传记电影知名度相对一般,看过之后就会发现这是一部四平八稳的传记片。

或许在很多评论家和专业人士看来,这部传记片并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比如像斯皮尔伯格的《林肯》那样在艺术与对人物塑造上都堪称殿堂级的作品。而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这部传记片说穿了,其实属于入门级读物,电影照顾到了曼德拉的一生,方方面面都有展示,平心而论,该片是观众了解曼德拉的一扇窗口。都知道曼德拉总统伟大,究竟为什么伟大呢?如果不想读那本厚重的《曼德拉传》,看看这部电影即可。

其实有很多从各种方面表现曼德拉生平的电影,比如《再见巴法纳》、《游戏终点》、《成事在人》等片,而这部《曼德拉》则是第一部囊括曼德拉生平全部的电影,从上世纪40年代布尔人推行种族隔离制度,曼德拉投身种族政治运动开始,一直讲述到当选总统后的致辞,其中还有表现其与家人、与朋友之间的关系。而且整部电影的故事都可以在以上电影中找到影子,其中曼德拉在罗本岛服刑时期成为电影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

《曼德拉》中的监狱段落与《再见巴法纳》不同的是,后者采用狱警的口吻来从侧面反映曼德拉如何影响到自己,而《曼德拉》全片则采用旁观者的姿态,去详实的还原了当时大量真实史实,比如曼德拉妻子在监狱外的遭遇,本片有一段情节去描述,这在《再见巴法纳》中是无法体现的。其实了解曼德拉生平的观众对电影中的很多故事都比较熟悉,电影也是比较真实的反映了曼德拉在不同历史环境下的状况,包括那句我已经有21年没有碰过我夫人的手了都是历史原话。

个人认为,曼德拉先生的生平中,罗本岛监狱,以及后来波尔斯摩尔监狱中的故事是非常重要的,本片中对这两段内容也是力度很大,但由于篇幅的原因还是略去了相关部分,因此建议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再见巴法纳》与本片配套观看。

电影的后半段,电影用大量的笔墨和细节展示了曼德拉如何运用智慧,化解南非严重的种族矛盾,他宽容的政治理念令人印象深刻,比较遗憾的是没有像《成事在人》那样去记录那场举世闻名的橄榄球大赛,电影定格在他首次走出总统府邸的那一刻,面对群情激昂的民众,留下一片未来的空白。其实回眸整部电影,在这部长达2小时20分钟的电影中,虽然作为传记片本片依然进入到流水账的叙事模式中,但整部电影并不像之前《乔布斯》、《摩纳哥王妃》那样让人感觉枯燥空洞,反而感觉时间过得很快。

本片的导演贾斯汀查德维克很会调动观众情绪,历史事件与人物刻画两条主线并举,在记叙曼德拉的生平中关注了很多方面,大量角色的加入,从政治运动、监狱生涯、家庭生活,再到种族冲突的历史事件描写,电影拍得很大气,虽然没有深入去刻画曼德拉的形象,让这部电影在艺术成就的失势,整个剧情模式也没有太大花样,想说的事情很多,照顾不到各方彼此,究竟将曼德拉塑造成一个民族斗士还是南非首位黑人总统,电影在这方面打了马虎眼。

作为传记片,电影绝不会像《林肯传》、《成事在人》那样让足以进入殿堂,但还是那句老话,本片属于入门级教材,比较规矩的记录了曼德拉的生涯和方方面面,但这个教材并不枯燥,而是拍得张弛有度,场面和摄影做的相当不错,配乐动听,人物形象生动,导演对节奏的把控和对观众情绪的调动让本片变得非常生动,让本片成为所有曼德拉题材作品中,最具娱乐性的一部。

伊德里斯艾尔巴饰演曼德拉,之前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没错,《环太平洋》中的黑将军,《雷神》中的彩虹桥守卫者,就是这样一位又黑又硬的大汉,怎么能与曼德拉联系起来呢?其实这里有一个误区,人们大都了解老年曼德拉的形象,其实年轻时期的曼德拉总统,是非常魁梧的。

而艾尔巴的表演平心而论真心不错,虽然比不上《成事在人》中的摩根弗里曼大神,但比《再见巴法纳》里那位强太多。比较重要的一点,伊德里斯艾尔巴版曼德拉,没有高高在上的那种感觉,也没有放不开手脚的紧张状态,而是从头到尾都收放自如,曼德拉从年轻时的民族斗士到老年的黑人总统,之间的过度和变化还是比较平缓,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他为推翻种族主义的统治进行了50年的斗争,实现了南非种族平等,改变了南非的命运。二十世纪有着不少改变历史的民族斗士:切格瓦拉、马丁路德金等人。而曼德拉在有生之年已足可与他们比肩。或许单凭几段话难以概括曼德拉的成就,文字是苍白的,影像是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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