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拉小姐读后感。
阅读是知识的泉源,当我们读完作家所写的作品时,我们的思维也会发生很多变化。阅读后的感受通常有三种写法:一是简要概述内容提纲,一是写下阅读后的心得和感想,还有一种是摘抄好的句子和段落。经过精心筛选的“克拉拉小姐读后感”,一定能为读者提供帮助,相信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后一定有所收获!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过的事有大事,也有小事,虽然结果总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去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呢。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2)
通过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后,使我知道了克拉拉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分析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坚定的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
比如“我”和克拉拉把款待客人的蛋糕吃了个精光;克拉拉冒充理发师,把“我”的头发全理光了;按自己的审美观把小狗染成了黄色和黑色;想知道鱼吃不吃香肠,吓了姨妈一大跳;想开一个跳蚤马戏团,四处收集跳蚤,却弄得身上疙瘩成片;觉得苏珊娜不好看,就给她涂面霜;为了预防强盗却把一桶水倒在爸爸身上;为装神弄鬼把床单剪了两个洞顶在头上;为了论出谁比较强大,扯断了晾衣绳,还弄湿了“我”的新裤子。克拉拉教唆鹦鹉叫“我”傻瓜;整理东西却丢了金项链和看报纸用的眼镜;克拉拉为了把“我”变成日本小渔夫,用洋葱头和鸡蛋泡的水涂满“我”全身;想帮爸爸、妈妈擦鞋子,公猫和小狗却把整个屋子弄得全是鞋油。可是父母并没有因为他们做了这些事情而批评他们。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以及姐弟俩之间的快乐。我感觉文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算是乖孩子,就是有些调皮。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一些道理,在家千万不能太调皮了,以免被爸爸、妈妈担心,就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故事里的添乱一样。在学校也不能让老师担心哦!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我喜欢的故事有《苦笑不得》,《大樱桃蛋糕》……
我挑一段我认为有趣的读给奶奶听。就读《各有各的规矩》吧,故事说的是:妈妈说我和克拉拉没规矩,把房间搞得乱七八糟,我们俩不服气,下决心做一个规矩孩子。
可是,怎样才能做一个规矩孩子呢?我们决定,把一切收拾得有条有理,看到什么东西的位置不对,就赶快纠正,把它放到该放的地方。结果,我们在儿童间按我们的逻辑,并没有发现乱放的东西,倒是在客厅的茶几上报纸旁发现了爸爸的眼镜,于是我们把眼镜放进大衣柜里爸爸外套的口袋中。后来,我们又在爸爸妈妈卧室里一个干净的烟灰缸中,发现了妈妈的金项链,克拉拉马上把它柜子里的一个小皮包中。我们还有点愤愤不平地说爸爸妈妈才是最不守规矩的人。爸爸妈妈回来找不到他们的东西,弄明白后,搞得他们哭笑不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个懂规矩的孩子,凡事都要为别人着想,爸爸妈妈更应该这样,不要用你们的眼光来评判孩子的做法,要给我们留下自己的空间。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4)
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还算得上是规规矩矩的乖孩子.可是“我”和小姐姐总是会给爸爸妈妈添乱,只要爸爸妈妈不计较。
里面的故事可有趣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和克拉拉在家里睡觉,俩人总是害怕有强盗来家里。于是,聪明的小姐姐把水桶挂在门框上,然后,才安心的上床睡觉去了。结果,可想而知,开门的居然是爸爸,水桶不偏不斜地倒扣在了爸爸的头上,爸爸可就惨了!小姐姐贪心,弟弟被骗:有一次,小姐姐冒充理发师给“我”理发,结果,“我”的头被理成了一个秃头,唉,小姐姐真是的!他们俩还很贪吃:把给小姨们吃的蛋糕给吃了个精光,他们,原本觉得这么好的蛋糕,说不定有毒,不能给小姨们吃,但是,原意是,这蛋糕漂亮极了,肯定很好吃!结果,吃了太多,肚子吃坏了。
读完《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发现克拉拉是一个善良,聪慧,快乐的小女孩,“我”是一个异想天开的一个小男孩。让我知道了他们的童年是多么地有趣、快乐!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里,我又把《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看了一遍,由于我实在是太喜爱它了。这本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姐弟俩很心爱,常常做一些八怪七喇的工作,把我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首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向有个疑问,便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姓名呢?一向读到终究,我心里这个疑惑不解的问题总算水执行出了。本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没有仔细读是找不到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人意料的工作,其实他也不太毫不勉强,由于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痛骂或挨揍,但他又常常被姐姐扯进去,终究仍是受拖累,帮姐姐背黑锅。我觉得他是个开畅、狡猾而又仁慈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分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成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生动、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助,但是终究仍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成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并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狗“嗅嗅”和小公猫弄的墙上、地上处处都是,成果仍是逃不过一顿痛骂。还有一次慈悲捐资把父母的新衣服、新鞋子都捐了出去……
这本书真的十分有意思,你也快买来和同伴一同共享吧!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6)
通过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后,使我知道了克拉拉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分析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坚定的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
比如“我”和克拉拉把款待客人的蛋糕吃了个精光;克拉拉冒充理发师,把“我”的头发全理光了;按自己的审美观把小狗染成了黄色和黑色;想知道鱼吃不吃香肠,吓了姨妈一大跳;想开一个跳蚤马戏团,四处收集跳蚤,却弄得身上疙瘩成片;觉得苏珊娜不好看,就给她涂面霜;为了预防强盗却把一桶水倒在爸爸身上;为装神弄鬼把床单剪了两个洞顶在头上;为了论出谁比较强大,扯断了晾衣绳,还弄湿了“我”的新裤子。克拉拉教唆鹦鹉叫“我”傻瓜;整理东西却丢了金项链和看报纸用的眼镜;克拉拉为了把“我”变成日本小渔夫,用洋葱头和鸡蛋泡的.水涂满“我”全身;想帮爸爸、妈妈擦鞋子,公猫和小狗却把整个屋子弄得全是鞋油。可是父母并没有因为他们做了这些事情而批评他们。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以及姐弟俩之间的快乐。我感觉文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算是乖孩子,就是有些调皮。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一些道理,在家千万不能太调皮了,以免被爸爸、妈妈担心,就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故事里的添乱一样。在学校也不能让老师担心哦!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7)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是德国作家迪米特尔﹒茵可夫的一部作品。这本书主要写了克拉拉和她的弟弟之间发生的有趣的故事,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看得我哈哈直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两个克拉拉和她弟弟最可笑的故事。
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妈妈要去看电影,克拉拉和她的弟弟则在家里待着。那天晚上外面正在打雷下雨,她弟弟因为害怕,就钻到克拉拉的被子里了。这时,克拉拉想到:会不会有强盗来呢?他们一开始想出了让小狗去咬强盗这个办法,但马上又把这个念头打消了。他们又想到让小猫去抓强盗这个办法,最终这个念头也被打消了。最后,克拉拉想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用锤子把钉子钉在门上,再把一个装满水的水桶挂在钉子上面,只要有人来开门,满满的一桶水就会倒到他的头上。有了这个好办法,他们俩终于可以安心的睡觉了。不久,他们听到了一声惊叫。强盗?哪儿是什么强盗,原来是他们的爸爸呀!只见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水,克拉拉和她弟弟不知该笑,还是该继续睡他们的觉。最后,他们俩对看了一眼,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还有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和妈妈又去看电影了。他们俩就在家里偷偷看鬼片。鬼片里的老鬼最引人注目,他只有一条腿,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鬼片演完后,他们就学着鬼片上老鬼的样子,单脚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他们为了能让自己更像老鬼,就把儿童间里的被子披在了身上,由于被子把眼睛遮着看不见东西,他们接连碰破了两个花盆。克拉拉的弟弟想看看自己扮鬼的模样是什么样,克拉拉就决定在被子上剪两个洞。因为怕爸爸妈妈吵他们,克拉拉说等他们玩完后,她把被子缝上就行了。玩儿着玩儿着,他们觉得有点儿困,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们身上还披着带着两个窟窿的被子呢,克拉拉早就把缝被子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等他们的爸爸妈妈回到家,看到他们像鬼一样的样子,吓了一跳,然后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用问,克拉拉和她的弟弟的小屁股还疼着呢。
你们听完这两个故事后,是不是像我一样乐得哈哈大笑呢?像克拉拉和她弟弟发生的那些有趣的事情我也做过。比如,有一次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去散步。妈妈问爸爸:“现在刮得是南风吧?”我抢着问妈妈:“妈妈,那什么时候刮女风呢?”还有,我经常比爸爸妈妈回家得早,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开门的声音,我就赶紧藏到窗帘后面,让爸爸妈妈急得到处找我,趁他们不注意,我会猛得大叫一声,吓他们一大跳。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可真好看呀,你们还不动心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8)
克拉拉太调皮了,总是喜欢干一些让大人啼笑皆非的事。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小故事,比如:“巧克力大蛋糕”、“今天叔叔没有钱”、“天大的秘密”、“别糊弄我们”、“理发记”、“双色狗”、“猫狗之战”、“金鱼不吃香肠吗”……
比如“樱桃巧克力大蛋糕”中,她先是说蛋糕边上变质了,和弟弟一起把蛋糕的四边全吃掉了,然后又把蛋糕的中心给挖空了,等妈妈回来的时候,她大吃一惊,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绕着蛋糕走了三圈,然后说道:
“这是什么呀?这还是蛋糕吗?这堆破玩艺儿我还好意思端给客人吗?你们两个哟,两个永远填不饱肚子的小猪崽哟!吃吧!索性吃吧!吃到肚子炸开为止!”
后来克拉拉和弟弟把一整个大蛋糕吃得精光。
不过后来感到肚子不舒服,疼,疼得厉害。
后来克拉拉和弟弟躺在床上,克拉拉叹着气说道:“一开始我就知道,这蛋糕不对劲儿。”
克拉拉的行为折射了孩子的行为,克拉拉的心理反映了孩子的心理,所以《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才会如此地受孩子们喜欢,就连大人看了也忍不住会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们在小的时候又曾干过多少荒.唐事!这时的我们就会原谅孩子的一切过失。
假如家有孩子如此,看了这本书之后,你还忍心去生气吗?还忍心去责骂他们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9)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过的事有大事,也有小事,虽然结果总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去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呢。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书中的姐妹俩很逗,经常做一些很搞笑的事情,总是把我和妈妈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直有个疑问,就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名字呢?一直读到最后,我心里这个迷惑不解的问题终于水落实出了。原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你如果也在看这本书时,一定要仔细看,不然你是找不到的哦!----这句话是我加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其实他也不太心甘情愿,因为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臭骂或挨打,但他又经常被姐姐扯进去,最后还是受连累,我觉得他是个开朗、调皮而又善良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结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活泼、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忙,可是最终还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结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而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猫小狗弄的墙上、地上到处都是,结果还是逃不过一顿臭骂。
怎么样,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呀,如果你喜欢笑的话,就赶紧去借来看看吧。保证你笑个够!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1)
我看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迪迷。特尔,我喜欢她写的书。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讲述了克拉拉和小弟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其中有一则故事讲得是克拉拉和小弟弟有一条狗,他们都很喜欢这只小狗,于是他们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嗅嗅”。克拉拉想把小狗染成黄色,小弟弟也想给狗染色,于是克拉拉就对弟弟说:“我染前半部分你染后半部分吧。”克拉拉把小狗的前半部分染成了金黄色,弟弟也很不服气,就把小狗的后半部分染成了黑色。小狗狗对自己的样子也感到很惊讶,足足在镜子前面看了五分钟。爸爸妈妈回来了看见小狗的样子吓了一跳。爸爸说要把克拉拉和弟弟的零花钱都扣掉来惩罚他们,还给小狗狗洗了澡,可是,克拉拉染得金色洗不掉,弟弟染得黑色却洗掉了。弟弟也不没有办法只能干生气。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很玩富有想象力,我也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