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9-02 魔道祖师的读后感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通用11篇。
在认真品味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感觉收获不少。我们不妨写一篇读后感,提出自己的想法,今天栏目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1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3
《魔道祖师》是一部我一年前看过的玄幻小说。
在《魔道祖师》里,有的人因迫不得已背叛仙门百家,与之为敌;有的人因情问灵十三载,却等一不归人;有的人因年幼被碾断一根手指就杀人满门,不留活口,却又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义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自挖双眼,最后只剩一缕残魂;有的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是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终是成为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有的人的红线可以紧紧的连在一起,如同铁丝。
盲眼怎把人心看,断指何来红线牵。
各以终得浮世畔,却是独骨寒降霜。
有的人的红线却是至始至终都不会相连。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忘机那十三年间的每次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回应;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父母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的捏住那早已发黑的饴糖……
我知道了要学会取舍,不要执着于一事。也许会成功,但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成功。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的小说。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4
看此文缘于一首歌《魔道祖师?半路》,忘机兄的声音绝壁典型性攻音!阿歪的最爱!读这篇文简介及文案的时候,阿歪以为又是一篇扑街老梗,惨死后重生,无非是大开金手指神马的,主角光环罩顶,各种牛叉,一路爽爽爽的打脸复仇文。可能是阿歪最近个看金手指的文实在有点腻歪了!差点因此错过一篇好文!
忍着不弃扫过文案一在强调这是一篇不走寻常路的重生文,心里琢磨,看看还能写出什么呢!于是认真看起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口气看完后。感觉作者的这篇文写作方式有点独特,倒叙加插叙时间线,从重生后写起,穿插回忆带读者理清故事情节与原委!
年少时期于云深不知处少年们的一段求学,一个性格顽劣跳脱而蔫坏,另一个性格死板沉闷而高冷。一个总是忍不住撩拨调戏另一个!而呆板的少年往往总是被戏弄的火冒三丈而又无可奈何。
江湖是一个从来都不是一个缺少纷争与屠戮的地方,作为修真界的几大世家,向来是强者居之。然若强者不仁,唯我独尊,小人当道,也是徒增杀孽。几大世家惨遭洗劫与屠戮后,群奋起而灭之!昔时少年经历磨难与坎坷终究成长,却因旧事再无法回到从前!
是与非,对与错,一但理念与观点有了分歧,加上执念便会产生罅隙。顽劣少年成了名门正派的围剿对象,后五马分尸惨死!多年后重生归来,重活一世,遇昔日呆板而又沉闷的故人!,一路嬉笑怒骂插科打诨,破破小案件,解解江湖事。调戏调戏高冷男人,忆忆往昔,一个明骚一个闷骚,双向暗恋终成真,得一人相伴而不弃不离,结为道侣,逍遥江湖!好不自在!
事实是看完此文,毫无遗憾。有修真,有灵异。鬼魅魂魄居多,看时会带着好奇心去探究。喜欢作者塑造的魏婴,洒脱率性,一切随心而为,时而天真可爱,时而阴暗腹黑,时而贪旧,时而(永远)顽劣无节操,性格特立独行。让这个角色充满灵气。
最后说下阿歪还喜欢的两个角色,一个是薛洋(垃圾洋),另一个大概就是金光瑶!两个可以说是这文里的大反派boss薛洋虽心狠手辣,无恶不作。但与晓星尘相处的那一段日子,或许才是薛洋最开心的一段时日!对晓星尘的那份执念,大概明白的太晚了!
正与邪的立场与观念终究回是两个人心中的刺。如果文里不曾有阿菁这个角色,或许他们会有不一样的结局!谁说一直让他们活在梦里不是好事呢!
另一个就是金光瑶了!这个人明面上光明磊落,暗地里却杀父杀母杀兄,坏事做尽而不留任何把柄!当得是心事缜密心机深沉心理扭曲至极!却最终败在了一个大智若愚的人手里,不可谓不令人窥叹!但阿歪认为再坏的人都终究会有点感情!
这个人也许对别人有很多不是,可是唯独对一个人心软,那便是这个人人性的一面。
金光瑶与薛洋这两个人真的是两个令人又爱又恨得人,也许成长路上的人性的恶带给他们更多的刺痛与伤害!终究酿成了两个人的悲剧!
归根结底也不过是求爱而不得!又有何错呢!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5
江澄认为江家的养育之恩那么重,魏无羡必然是选择江家,但是他又了解魏无羡的“英雄病”,害怕他选温家,为了以防万一,在魏无羡话没说完时就两度欲杀温宁,想绝了这个隐患。谁知没有杀成就算了,魏无羡居然要和决裂!!江澄当时定然认为自己所言句句是为魏无羡好,可魏无羡居然不领情,居然为了一个外人要和江家决裂。可江澄却从没想过,他并没有给魏无羡第二条路走,而魏无羡为的这个外人,救的是他的命,带出的是他父母的遗体。江澄不是想不到,是他不愿想,就和当时会上不愿意为温家人再多说一句话一样。 江澄讨厌温家人,一个是温家姐弟是温家人,他迁怒(心性已经慢慢扭曲),另一个是他认为他们使魏无羡和自己决裂,可江澄却不愿想这一切的发生,他自己有很大一部分责任。魏无羡假决裂时,他捅出了魏无羡的肠子,魏无羡砍伤了他的手臂。两人伤势哪个更致命一眼可以看出,这里面是否有着江澄对魏无羡的怨?至于魏无羡好的比江澄快,别忘了救魏无羡的是温情。 这件事除了对两人关系的影响,最令我心凉的是江澄的行为:恩将仇报!!
一个普通人,可以不关己事高高挂起,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因为能力不足而保不住,却怎么能毫不犹豫的,一点挣扎纠结都没有的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你好歹有个心里挣扎的过程让我相信你对人是有感激之情的吧?!刺向温宁的那两剑,刺凉了魏无羡的心,刺死了江家,也刺死了原来的江澄。家逢巨变,对他的心智成长极为不利,才有前面所说的射日之征后的心态失衡。少时的兄弟,如今已划下巨大的鸿沟。现在的江澄他嫉妒魏无羡,想要怨恨魏无羡不理解自己,但魏无羡是他的亲人,他的家人,他最看重的就是家人,他又不能怨,所以只好去讨厌温家人。他把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只看到他对魏无羡的好(维护魏无羡),却看不到他对魏无羡的伤害(他不信任魏无羡,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能走的路),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却没有想过他对别人的伤害。曾经那个嘴硬心软,莲花坞覆灭后不乱迁怒别人的江澄已经不在了(射日之征时,江澄和汪叽合作丝毫看不出一丝一毫对汪叽的怨恨,而看看十三年后他居然认为江家覆灭和汪叽有关)。不过此时的江澄还没有变成十三年后的样子。他还有要护的姐姐。
魏无羡与江澄假决裂,魏无羡在外人眼中再也不是江家一员,传言由魏无羡射日之征多厉害变成了魏无羡叛逃。江澄的嫉妒之心稍平,即便两人兄弟之情回不到从前,魏无羡还是自己的家人。夷陵三人相见,江澄提议让魏无羡给金凌取字,可见过去一起的十几年的亲情,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两人之间虽有裂痕,都默契的绕开了冲突点,相聚很是温馨。 后面魏无羡失控使温宁误杀金子轩,显然,不愿怨恨家人,江澄把恨全都放在温宁身上。不夜天江澄和魏无羡见面时,江厌离为魏无羡挡箭死了。江澄压抑的对魏无羡的怨、恨全部爆发,他的亲人除了魏无羡(金凌当时还小,先不算)全死了,而这些人的死又多多少少和魏无羡有关系,再加上他是个情绪化的人和之前压制的对魏无羡的恨加起来,变的看不开。拟订计划成为主力之一,杀上乱葬岗。魏无羡在围剿下受反噬而死。可魏无羡死了他真的就只剩下金凌了。魏无羡死了,他反而接受不了了,藏笛十三年,藏的是他最后一个家人的念想,是过往美好回忆的念想。可能他都不知道他是否真希望魏无羡回来,开始时认为莫玄羽是魏无羡的毫不留情的一鞭可以说是恨了,而后面又有高兴交错。
而当魏无羡回来时,他看到的应该不仅仅是魏无羡还有那原来的美好的过往时光,魏无羡活着代表那些过往的美好回忆并非是一点也不存在了,除了他还有人记得那段日子。但他还是太偏执了,第二次乱葬岗,他还是恨不得杀了温宁,对于魏无羡,也并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居然认为蓝湛是江家覆灭的原因之一。迁怒无辜姓温的人,对疑似魏无羡的人的折磨。心性偏的不能再偏了。到后面知道金丹真像后,不能理所当然的恨魏无羡了。却没有想过魏无羡本就不应该被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恨。桃花坞的覆灭是温家,金子轩的死他已经归位温宁头上,姐姐主动救的魏无羡,而不是魏无羡害死的姐姐,而且江澄已经带人杀了魏无羡和金子轩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可他十三年却还恨着魏无羡。 我认为魏无羡的死和江澄有很大关系的,文中有三处提到,一是温宁问魏无羡,魏无羡叉开了话题,二是几个小孩扮演,说了句“你忘了是谁杀了你?”在魏无羡心中扎了根刺。三是金光瑶观音庙说到江澄是围剿的主力之一,魏无羡打断他的话。很明显,魏无羡的死要是和江澄没关系的话,他没必要觉得疼,没必要叉开话题,没必要拿瑶妹最痛恨的娼妓之子来说事。而且,魏无羡死时在销毁阴虎符,自然是没打算死的。
但他的的反噬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江澄带人杀上来时来了。 对我来说江澄受的苦令人心疼,他的看不开也令人心疼却更可恨。他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看不开当年的决裂,认为都是魏无羡的错,看不开江家人的死,把莲花坞的覆灭,归到魏无羡头上,金子轩的死是魏无羡失控,说是魏无羡很正常,但江厌离是为救魏无羡而死却成了魏无羡害死的。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把错误都归到别人的头上,对待温宁的恩情一丝感激之情都没有就开始恨,还恨得理直气壮,江澄恨他杀了金子轩,却看不见自己领头带人杀上乱葬岗,杀死了那些无辜的老儒妇孺,那都是温宁的亲人,更别说温宁救他的天大人情,江澄应该早忘了。他看不开,所以抓疑似魏无羡的人,折磨的血肉横飞,就连普通姓温的人都要迁怒,他觉得魏无羡背叛江家,却没看见当时自己因怨恨并没有为温家姐弟发声,做出一点挽回事态的举动,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可走的路让他走。
他并没有看见他带人杀的不仅仅是温家的无辜人更是之前有恩于他的人的家人,死的这些温家人是他的家人--魏无羡死前放弃所有而维护的,这些人的死让魏无羡前世做的一切成了笑话,而魏无羡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关系,可他都看不见,他觉得只死了温宁和温情怎么够?后来知道温宁没死成,恨不得非要弄死他。江澄已经忘了他的命是谁救的,是谁带出了他父母的遗体,温宁的家人是被谁带头所杀,温情为了谢罪如何了,他只记得,温宁杀了金子轩,温宁必须死,温家那么多条命都比不上死的金子轩。他对魏无羡的恨,迁怒使得金凌错误的认为所有的错都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害的莲花坞家破人亡的人,却看不到温晁那些罪魁祸首。 到后面江澄说出救魏无羡的事时我有惊讶,又觉得只能是这样,因为救魏无羡的那个江澄是射日之征之前的江澄,两个互相维护的好兄弟,不是射日之征后的,已经逐渐扭曲心性与魏无羡渐行渐远的江澄。
经历过惨事的人很多,遭遇令人同情并不等于可以将怒火牵扯到不相干的无辜人身上。十三年后,四大家族之一的江澄(有权势)为了金凌(他外甥)布下400多张傅仙网,不许他人(弱小势力)入内的霸道行为和当年覆灭他们江家的温家(有权势)让无力反抗的众家子弟(弱小势力)必须去教化司接受他幼子(儿子)的教导行径何其相像。用权势来行逼迫之事。不过江澄和金凌的人品比温家好上数倍。 江澄的对他人的冷漠使的他眼中只有自家人,不在乎别人对他的好(看不见温宁救命之恩),十几年后的孤独不是没有原因的。江家要兴盛起来需要的不是魏无羡,而是江澄走出自己的那片小天地,有一个上位者的胸襟。 结尾处的江澄在各种事情说开后,再也没有寄托恨的对象时后面那句“没什么好说的。”却没有同魏无羡说明自己帮他的事。觉得江澄比之前好了不少,但离放得下还需要时间,希望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吧。 还是那句话,值得同情,可以理解,难以认同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6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7
看到这个名字,也许许多人都会认为,主角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可是,他只不过是一个俏皮少年而已啊。明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仍然人人喊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他,就是魏无羡。
还有一个男主,就是蓝忘机。姑苏蓝氏,名门正派,端方雅正。
故事大概内容:魏无羡父母在幼时双亡,被父母故人云梦江家宗主江枫眠收留,并在江氏修行。与江枫眠之子江澄是很好的兄弟,江厌离,江澄的姐姐,是他的师姐,温柔可人,对他们十分疼爱。后来魏无羡和江澄去姑苏听学,魏无羡结识了喜好清静的聂怀桑,却是把蓝忘机和讲学的蓝启仁得罪个透。姑苏四千家规,魏无羡犯了不少,喝酒,夜游,还有私自斗殴。不过私自斗殴并不怪他,是江厌离未婚夫金子轩对江厌离不满。魏无羡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许别人说自己师姐不好的。便与金子轩打了一架。后来与江澄被接回了江氏。
他们在江氏快乐修行,二人修为都很高,尤其是魏无羡。但这份快乐,被横行的温氏打乱了。但其中温宁,温情等并不坏,只是宗主和温晁,王灵娇坏。江氏几乎被灭门,只剩三个少年少女。江澄也失了金丹失了修为。魏无羡为他剖了金丹,修炼鬼道,变为夷陵老祖,杀了温晁,王灵娇,报了仇。后来仙门百家也屠了温氏,但温宁,温情也死了,温苑被蓝忘机带回蓝家,化名蓝思追。魏无羡将温宁复活炼为鬼将,温宁却失控杀了金子轩。那时金子轩已与江厌离相爱,生下一子——金凌。魏无羡十分愧疚。师姐却也为救他而死。从此,他背上了骂名。江澄变得恨他,他也很愧疚,最终万鬼反噬而死。其实万鬼是杀不了他的,他因愧疚而选择了死。
那时蓝忘机已对他动情,他死的13年,蓝忘机不停寻找他的魂魄。而那时,魏无羡自散魂魄,又哪能寻到呢?江澄其实也不好受,毕竟十几年的兄弟啊。后来莫家庄一个少年献舍,使他复活。他与蓝忘机携手调查莫家庄鬼手主人与杀其真凶。一步步调查,遇见金凌,也发现真凶是金氏宗主金光瑶,鬼手主人是聂怀桑哥哥。
金光瑶最后被聂怀桑算计而死。江澄和金凌也因诸多原因不再恨魏无羡和温宁了。魏无羡和蓝忘机互明对方心意,在一起了。前尘恩怨了,今朝为忘羡。
其实金光瑶并不是很坏,只因他是私生子,便被世人看轻贱。但是心太狠。我不仅喜欢忘羡,还喜欢江澄,金凌,蓝思追。江澄很傲娇,很可爱,奈何命运弄人,亲人只剩金凌。他不再如少年时了,真的很心疼他。金凌也傲娇可爱,有点大小姐,但也英勇俊朗。他也很令人心疼,明明应有最幸福的家,却……蓝思追则是温和少年,有修行天赋。
《魔道祖师》里,许多人都很让人心疼。“姑苏双璧依旧,云梦再无双杰。只愿未来各安好,不再相见。”看到这两句话时,忍不住泪奔。里面死去的江枫眠,江澄之母虞紫鸢,江厌离,金子轩,温氏姐弟,我都希望,他们能回来,这样,也许江澄和魏无羡能如少年时一般,也会很圆满……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8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9
薛洋守城八年,阿箐护城八年,宋岗为人鱼肉八年,霜华沾无辜人之血八年,道长尸居僻地名声毁损八年。
晓薛箐共处八年,双道长就各自心怀愧疚几年,宋岗就踏遍山河苦苦寻觅几年。问谁不可怜?
自然是,没人敢笑道长不自量,明月华霜何时都照得世人双眸明亮,明月清风的晓星尘和棱角分明霜雪般的宋子琛不同,晓星尘他一直都是那样温柔而和熙,似天上明月,似岭间清风,轻柔而温和...…
阿箐、薛洋、晓星尘,三个人都是让人能得心疼又心爱的人,薛洋童年时也是个傻傻的孩子,没人教导他应如何处理恩怨,手指被踩得粉碎十指连心,读书笔记还能期待他接着傻傻地受人欺负吗?他杀的人屠的家都是与他有过丝丝恩怨的人,尽管这样,面对救了他,每天又给他带糖的晓星尘,他最后也对晓星尘动情了。
薛洋守着晓星尘的破魂八年,最终把自己活成他的模样。
只是可惜了一个薛洋,儿时此羡羡少了个江厌离,之后又比羡羡少个忘机,其实他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只是世界欠了他一份温柔啊。
《魔道祖师》是我有得很形象化的一部小说,是继桐华的山海经系列的之后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像的一个故事。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10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11
最近这两天有重新温故了一下墨香铜臭的《魔道祖师》,看的我又是心肝颤了一颤。还是喜欢我的蓝二哥哥,还是心疼我的夷陵老祖,但这一次我又重新认识了一个人“江城”。
蓝二等了魏婴十三年暗恋他十八年,最终和魏婴终成眷属,可是江城呢?从九岁起一直陪伴着他直到二十岁魏婴死亡,但是他保留着魏婴的“陈情”等了魏婴十三年,这期间只要遇见像魏婴的人就要抓回去逼问,他害怕,他害怕是魏婴夺舍归来,他期待,他期待着与自己心中的那个玩伴重逢。一个害的他家破人亡,失去最爱的姐姐。说好了一起做云梦双杰,最后却背叛了当初的承诺,在全世界的人都离开了他,当他只剩魏婴的时候,没想到魏婴最后也是离开了他。叫他如何不恨,如何不痛?
魏婴当初剖金丹救没有告诉他,让他知道真相时不只是痛还是欢;不只是道谢还是道歉。为什么你魏婴要做这么伟大的事?为什么你魏婴要对我这么好,却还要背叛我,离开我?但你知道当初的我并不是为了偷取父母的实体才被温氏抓走,二十我看见了巡逻兵最先离开藏在了街角,可是买干粮的你就要出来被他们装上,我引走了他。这件事就像魏婴不会告诉他自己用金丹就他一样。说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可是我看了却很心痛,两个人相爱相杀,年少时除了什么事魏婴都会去替江城出气,就连在云深不知处打他们未来的姐夫时,魏婴也是将江城推开一个人去打架,最后所有的罪名都是自己一个人来承担,江城是江家未来的家主不可以毁坏他的名声,魏婴愿意将所有的罪名但在自己的身上,也愿意最后为了江城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所有人都知道魏婴在乱葬岗三个月活了下来,却没有人知道在乱葬岗的三个月魏婴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蓝湛想知道。
魏婴从小怕狗,都是江城替他将狗赶走,但在最后魏婴碰见狗的时候喊出来的却是蓝湛的名字,这时候就已经表明江城已经离开了魏婴,或者说是在魏婴的心中蓝湛已经高出了江城,曾经他的心中只有江城,何时他的心中只剩下了蓝湛。他们的情感无关风月只有兄弟情怀 。
重生之后的魏婴江城要杀了他,蓝湛要救他。两个人都苦苦等待了十三载,两个人心中只有魏婴,可一个是爱一个是恨,但终归都只想魏婴。最后的结局蓝湛魏婴结为道侣,云游天下还可以回归云深不知处。江城与金凌只能各回各处。至始至终江城变成一个人,还有一个让他牵挂的小金凌。在之后的几十年,江城会碰见一个让他牵肠挂肚,让他欢喜让他忧的人,但那个人可能永远超不过魏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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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魔道祖师读后感精选
熟读之法,于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有很多自己的思考。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他的思想情感是怎样排列的呢?我们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魔道祖师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1
清风一顾溪头,微雨满蘋洲,雪融时,云梦烟泽春波皱。何日又梦回姑苏,在十方重檐之上,袅袅檀香盈袖,一个如初见般缱绻芳华的少年,整抚琴独奏,阳光在少年修长的指间流淌,与琴弦碰撞出的却是一个又一个忧伤。而少年不知的是,在那九瓣莲开的彼岸,那位名唤魏婴的少年,一身黑衣,横笛立洲头,正以笛声相合奏,那少年手执酒杯遥对空席,歪坐榻上醉复醉……合上书,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仿佛约定好了一般,一同出现。
“如当年一般魏无羡笑着叫他了,他也看过去了,从此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在故事里,蓝忘机对魏无羡有意应始于初见时,魏无羡坐在那里,头发随着袖口一道在风中斜斜荡开了去,也荡开了这位楷模少年的心。自那时起,蓝湛便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并坚定地追随它,再到大梵山,从生后披着莫玄羽皮囊的魏无羡,无意间吹出当年蓝忘机唱给他的旋律时,蓝忘机便不在犹豫,冲过去抓住他的手腕,再也不放开了,从那时起,蓝湛便一直陪在了魏无羡的身边,保护他,支持他。
幸好,重生的夷陵老祖如他前世一般潇洒超脱;幸好,魏无羡最终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如此,便是最好。
说了这么多,故事使我最触动的还是一段话:“为遇一人而入红尘,人去我亦去,此身不留尘。″这是蓝氏先祖说的一句话,虽然忘了故事里提到他为何入世,可那一句话总让我记得。
一样的,这故事里没有一个让人恨得起来的角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及自己的过往,前因后果并没有一个所以然,不论是大坏蛋薛洋,还是大反派金光瑶,到最后都有一段话或甚至只有一个句子——就简单的一个句子,就让你恨不起来这个实在找不到他究竟有哪里好的人。薛洋手里握着的那颗糖,用仅剩的四只手指紧紧握住的那颗糖,金光瑶对泽芜君的一句话,真的只有一颗糖和一句话,就让你恨不起来他。
还如宋道长对晓星尘的那一段。
“负霜华,行世路。
一同星尘,除魔歼邪。
「待他醒来,说`对不起,错不在你’。」″
只能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让人不能恨,不论感情是否容易被牵动。却总忍不住的读而在读。总的来说,精彩。
故事总是让人学习到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故事,不少人情世故的道理也藏在里头,接近曲终时,有一段话,是藏色散人对魏无羡说的:“你要记着别人的好,人心里不要装那么多东西,这样才会快活自在。”也正是因为这段话,才成就了以后那个潇洒超脱的夷陵老祖。
许多人得到灵感写了同人文,也有人开始动笔画,开始谱曲,还有人写了赏析,一无所长的我,只是笑笑,却也有点想去学唱"忘羡"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能也不缺人却唱了吧。
不知待到何时,把书单看完后,再从头读一遍好了,若故事重复,愿蓝湛这次不再犹豫,走过荆棘,定会流血,也定时会遇见玫瑰的。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2
江澄认为江家的养育之恩那么重,魏无羡必然是选择江家,但是他又了解魏无羡的“英雄病”,害怕他选温家,为了以防万一,在魏无羡话没说完时就两度欲杀温宁,想绝了这个隐患。谁知没有杀成就算了,魏无羡居然要和决裂!!江澄当时定然认为自己所言句句是为魏无羡好,可魏无羡居然不领情,居然为了一个外人要和江家决裂。可江澄却从没想过,他并没有给魏无羡第二条路走,而魏无羡为的这个外人,救的是他的命,带出的是他父母的遗体。江澄不是想不到,是他不愿想,就和当时会上不愿意为温家人再多说一句话一样。 江澄讨厌温家人,一个是温家姐弟是温家人,他迁怒(心性已经慢慢扭曲),另一个是他认为他们使魏无羡和自己决裂,可江澄却不愿想这一切的发生,他自己有很大一部分责任。魏无羡假决裂时,他捅出了魏无羡的肠子,魏无羡砍伤了他的手臂。两人伤势哪个更致命一眼可以看出,这里面是否有着江澄对魏无羡的怨?至于魏无羡好的比江澄快,别忘了救魏无羡的是温情。 这件事除了对两人关系的影响,最令我心凉的是江澄的行为:恩将仇报!!
一个普通人,可以不关己事高高挂起,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因为能力不足而保不住,却怎么能毫不犹豫的,一点挣扎纠结都没有的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你好歹有个心里挣扎的过程让我相信你对人是有感激之情的吧?!刺向温宁的那两剑,刺凉了魏无羡的心,刺死了江家,也刺死了原来的江澄。家逢巨变,对他的心智成长极为不利,才有前面所说的射日之征后的心态失衡。少时的兄弟,如今已划下巨大的鸿沟。现在的江澄他嫉妒魏无羡,想要怨恨魏无羡不理解自己,但魏无羡是他的亲人,他的家人,他最看重的就是家人,他又不能怨,所以只好去讨厌温家人。他把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只看到他对魏无羡的好(维护魏无羡),却看不到他对魏无羡的伤害(他不信任魏无羡,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能走的路),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却没有想过他对别人的伤害。曾经那个嘴硬心软,莲花坞覆灭后不乱迁怒别人的江澄已经不在了(射日之征时,江澄和汪叽合作丝毫看不出一丝一毫对汪叽的怨恨,而看看十三年后他居然认为江家覆灭和汪叽有关)。不过此时的江澄还没有变成十三年后的样子。他还有要护的姐姐。
魏无羡与江澄假决裂,魏无羡在外人眼中再也不是江家一员,传言由魏无羡射日之征多厉害变成了魏无羡叛逃。江澄的嫉妒之心稍平,即便两人兄弟之情回不到从前,魏无羡还是自己的家人。夷陵三人相见,江澄提议让魏无羡给金凌取字,可见过去一起的十几年的亲情,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两人之间虽有裂痕,都默契的绕开了冲突点,相聚很是温馨。 后面魏无羡失控使温宁误杀金子轩,显然,不愿怨恨家人,江澄把恨全都放在温宁身上。不夜天江澄和魏无羡见面时,江厌离为魏无羡挡箭死了。江澄压抑的对魏无羡的怨、恨全部爆发,他的亲人除了魏无羡(金凌当时还小,先不算)全死了,而这些人的死又多多少少和魏无羡有关系,再加上他是个情绪化的人和之前压制的对魏无羡的恨加起来,变的看不开。拟订计划成为主力之一,杀上乱葬岗。魏无羡在围剿下受反噬而死。可魏无羡死了他真的就只剩下金凌了。魏无羡死了,他反而接受不了了,藏笛十三年,藏的是他最后一个家人的念想,是过往美好回忆的念想。可能他都不知道他是否真希望魏无羡回来,开始时认为莫玄羽是魏无羡的毫不留情的一鞭可以说是恨了,而后面又有高兴交错。
而当魏无羡回来时,他看到的应该不仅仅是魏无羡还有那原来的美好的过往时光,魏无羡活着代表那些过往的美好回忆并非是一点也不存在了,除了他还有人记得那段日子。但他还是太偏执了,第二次乱葬岗,他还是恨不得杀了温宁,对于魏无羡,也并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居然认为蓝湛是江家覆灭的原因之一。迁怒无辜姓温的人,对疑似魏无羡的人的折磨。心性偏的不能再偏了。到后面知道金丹真像后,不能理所当然的恨魏无羡了。却没有想过魏无羡本就不应该被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恨。桃花坞的覆灭是温家,金子轩的死他已经归位温宁头上,姐姐主动救的魏无羡,而不是魏无羡害死的姐姐,而且江澄已经带人杀了魏无羡和金子轩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可他十三年却还恨着魏无羡。 我认为魏无羡的死和江澄有很大关系的,文中有三处提到,一是温宁问魏无羡,魏无羡叉开了话题,二是几个小孩扮演,说了句“你忘了是谁杀了你?”在魏无羡心中扎了根刺。三是金光瑶观音庙说到江澄是围剿的主力之一,魏无羡打断他的话。很明显,魏无羡的死要是和江澄没关系的话,他没必要觉得疼,没必要叉开话题,没必要拿瑶妹最痛恨的娼妓之子来说事。而且,魏无羡死时在销毁阴虎符,自然是没打算死的。
但他的的反噬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江澄带人杀上来时来了。 对我来说江澄受的苦令人心疼,他的看不开也令人心疼却更可恨。他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看不开当年的决裂,认为都是魏无羡的错,看不开江家人的死,把莲花坞的覆灭,归到魏无羡头上,金子轩的死是魏无羡失控,说是魏无羡很正常,但江厌离是为救魏无羡而死却成了魏无羡害死的。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把错误都归到别人的头上,对待温宁的恩情一丝感激之情都没有就开始恨,还恨得理直气壮,江澄恨他杀了金子轩,却看不见自己领头带人杀上乱葬岗,杀死了那些无辜的老儒妇孺,那都是温宁的亲人,更别说温宁救他的天大人情,江澄应该早忘了。他看不开,所以抓疑似魏无羡的人,折磨的血肉横飞,就连普通姓温的人都要迁怒,他觉得魏无羡背叛江家,却没看见当时自己因怨恨并没有为温家姐弟发声,做出一点挽回事态的举动,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可走的路让他走。
他并没有看见他带人杀的不仅仅是温家的无辜人更是之前有恩于他的人的家人,死的这些温家人是他的家人--魏无羡死前放弃所有而维护的,这些人的死让魏无羡前世做的一切成了笑话,而魏无羡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关系,可他都看不见,他觉得只死了温宁和温情怎么够?后来知道温宁没死成,恨不得非要弄死他。江澄已经忘了他的命是谁救的,是谁带出了他父母的遗体,温宁的家人是被谁带头所杀,温情为了谢罪如何了,他只记得,温宁杀了金子轩,温宁必须死,温家那么多条命都比不上死的金子轩。他对魏无羡的恨,迁怒使得金凌错误的认为所有的错都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害的莲花坞家破人亡的人,却看不到温晁那些罪魁祸首。 到后面江澄说出救魏无羡的事时我有惊讶,又觉得只能是这样,因为救魏无羡的那个江澄是射日之征之前的江澄,两个互相维护的好兄弟,不是射日之征后的,已经逐渐扭曲心性与魏无羡渐行渐远的江澄。
经历过惨事的人很多,遭遇令人同情并不等于可以将怒火牵扯到不相干的无辜人身上。十三年后,四大家族之一的江澄(有权势)为了金凌(他外甥)布下400多张傅仙网,不许他人(弱小势力)入内的霸道行为和当年覆灭他们江家的温家(有权势)让无力反抗的众家子弟(弱小势力)必须去教化司接受他幼子(儿子)的教导行径何其相像。用权势来行逼迫之事。不过江澄和金凌的人品比温家好上数倍。 江澄的对他人的冷漠使的他眼中只有自家人,不在乎别人对他的好(看不见温宁救命之恩),十几年后的孤独不是没有原因的。江家要兴盛起来需要的不是魏无羡,而是江澄走出自己的那片小天地,有一个上位者的胸襟。 结尾处的江澄在各种事情说开后,再也没有寄托恨的对象时后面那句“没什么好说的。”却没有同魏无羡说明自己帮他的事。觉得江澄比之前好了不少,但离放得下还需要时间,希望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吧。 还是那句话,值得同情,可以理解,难以认同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3
没有任何一个纯粹的坏人,也没有完美的善良。
无论哪个人的视角,都有道理,都会讲出一个他立场的故事。
类似于罗生门的感觉。好棒。
CP之间前世今生的预言感,如同霜华在颈,后背一凉。
1,聂明玦:再正义的人,有时也应该去死一死!
聂明玦号称嫉恶如仇,其实呢?就是一个双标暴君,情商与暴力值呈反比。
薛洋被晓星尘捉到,交给世家,本应受死,但却为金家保下,聂明玦碍于金家,便同意将处死改为禁闭。居然没坚持嫉恶如仇?纵容也是犯罪,旁观就是同谋。
(道长真是太傻太天真,当场杀了就没后来的事,你都独自一派,不依附世家,本就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还相信世家,将薛洋交出。结果,悲剧了吧。难怪薛洋要说,你都不懂人世,入什么世,你都不懂人心,还要救人,你济什么世,你连自己都救不了,笑死人了。
真是给了世家正义好大一个耳光,道长的纯净道德观碎了一地。)
可聂大对结义兄弟金光瑶呢?
----怒从心起,聂明玦提起一脚,金光瑶猝不及防,被他正正踹中,又从金麟台上滚了下去。
聂明玦低头喝道:“娼妓之子,无怪乎此!”
多大仇?打人打脸,踢窝心脚,一语诛心,聂大这情商,脾气,不死于瑶妹,也会死于其它被侮辱,暴戾过的人之手。
还有他那可怕的法西斯理论,觉得温家就应该灭门。既然族长犯罪,那么就连妇孺也不能放过,斩草除根。
后来,无羡救了温家姐弟后,又只身返回救其它妇孺,因此原因被世家围攻。
围攻的世家宗主,有聂大,也有蓝大。
什么嫉恶如仇!本质不过是逆我者亡,管你是恶人,还是仅仅作了让我不舒服的事。
2。金光瑶,蓝曦臣:
---再混蛋的人,也可以局部信任。
两人曾有过美好时刻。在蓝大逃亡,金光瑶藏他那段岁月,一定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才会令蓝大对瑶妹欣赏,信任,以至于两人最后对峙,瑶妹明知被聂怀桑设计,却对着蓝大发出一声嘶喊,因为被唯一信任,不肯伤害的人当胸一剑,实在是太痛了。
而蓝大呢,他也痛,因为他之前是信任瑶妹的,之前的感情美好,回忆甜蜜。
可他还是刺了,也许是为了世家利益,也许是他不下手,瑶妹也活不了。
---由于之前蓝大已经吃了金光瑶无数个亏,上过他无数次当,这一次也
难免心怀警惕,怀疑他是因为被聂怀桑拆穿背后的动作,情急之下才故意反咬,只为再次使他分神。金光瑶轻而易举地读懂了他目光中的意思,怒极反笑,道:“蓝曦臣!我这一生撒谎无数害人无数,如你所言,杀父杀兄杀妻杀子杀师杀友,天下的坏事我什么没做过!”他的肺似乎被刺穿了一片,吸了一口气,哑声道:“可我独独从没想过要害你!”蓝曦臣怔然。
。金光瑶又喘了几口气,抓着他的剑,道:“……当初你云深不知处被烧毁逃窜在外,救你于水火之中的是谁?后来姑苏蓝氏重建云深不知处,鼎力相助的又是谁?这么多年来,我何曾打压过姑苏蓝氏,哪次不是百般支持!除了这次我暂压了你的灵力,我何曾对不起过你和你家族?何时向你邀过恩!”
瑶妹真是恨啊,比恨聂怀桑还恨,比恨任何人都恨。
----我不怕被骗,我怕刚刚相信了一个人就被骗!
可是,他在死之前居然推开了蓝大,宁可与聂大死在一起!
你不是坏人吗?你不是大BOSS吗?
也许是他就是要对蓝大说,“我可以让你死,但我就不,我要让你永远记住我!“
好象林青霞版的东方不败啊。“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那天晚上是谁,我要让你活得不安生,永远记得我。“
也许是不忍,也许是不愿意与之同死,也许是绝望。
不知道了,瑶妹,你可以啊,要不要这么骄傲,这么出息。
我特别想知道,他们两人单独在勾栏院发生了什么事。
3,忘羡与宋晓:两对CP如同前世今生的预言。
如果无羡不能重生,那么忘机就是另一个宋岚!
一个带着阿箐,一个养大思追。
一个人孤身只影踽踽天地间,走他走过的路,受他受过的伤,继续他的梦想……
不同于大哥的中庸,蓝湛的内心实际和无羡一样,纯粹简单。决定了,不回头,一意孤行爱到底。
无羡有英雄病,见义勇为经常惹来自己不能承受之祸,(江家惨祸部分原因在他)
蓝湛从不辩解,只是挺身而出,永远站在无羡前面。
他的错,我担了!
(瑶妹,快来这里哭一百次)
无羡在晓星尘的共情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他最痛苦,几乎失控,无法抽离。
一样见义勇为,却下场凄惨,一样为世间不容,一样为世家围剿,
晓星尘为宋岚失去双眼,他为江澄自剖金丹,
晓星尘不听师傅劝说,执意入世,无羡坚持江氏家训,有所必为。
----薛洋冲他喝道:“你一无事成,一败涂地,你咎由自取,你自找的!”
这一刻,在晓星尘身上,魏无羡看到了自己。
一个一败涂地,满身鲜血、一事无成,被人指责、被人怒斥,只能嚎啕大哭的自己!
可是。魏无羡微微侧首,看到了站在他身旁,毫无犹豫之色、更无退缩之意的蓝忘机。
可是——这次,他不再是一个人了。
无羡有蓝湛,何其幸运。
4,薛洋,金光瑶。
“我以为你不是个好人,没想到你连坏人都不是!”
薛洋看不上瑶妹,坏得不彻底,不自由。
瑶妹也劝薛洋,不要得罪君子,不是劝他向善,而是收拾残局麻烦。
瑶妹是个实用主义坏人,只做性价比最高的坏事,损人一定要利已。
瑶妹的痛苦在于,他知道自己是错的,认可世间的规则,做了恶后又鄙视自己。
他想作个象蓝大那样的人,光明正大站在金鳞台上,可惜不可能。金家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经过他手,金光善不死,他随时炮灰。他不杀人,他就得死。
可杀了人,内心却明白总有一天要清算,每做一件恶事,就离蓝大越来越远,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他那样的人……坏人也会为做的坏事惶惶不可终日。
薛洋是全书中心灵最自由,行事最无忌之人,甚至无羡都做不到。
薛洋的世界只有恶,行恶完全没有心理负担,世间规则不在他考虑中。
他想做什么就去做,他太了解人性中的恶,阴虎符在手,他事事如意。
直到晓星尘的善颠覆了他恶的世界。
5,晓星尘,薛洋
晓星尘不为薛洋所杀,也会为其它人。他的死是必然的。
他太过高洁,不能在这浊世停留太久,他自立门派,世家早就不容。
他的死,是知道杀了好友,杀了平民,所有的希望都没了,精神世界崩了。
他永远也不再是那个明月清风,一尘不染的晓星尘了。
他可以忍受身体残疾,却不能忍受沾上恶行。
…………白色的绷带已彻底被染成红色,晓星尘满脸鲜血,没有眼珠,流不出泪水。
被欺骗了几年。将仇人当做好友。善意被人践踏。自以为在除魔降妖,双手却沾满无辜之人的鲜血。亲手杀了自己的好友!
他只能痛苦地呜咽道:“饶了我吧。
他不是让薛洋饶他,他是在求命运,求上天。
可是天地不仁,恶意滔滔,这世间没有正道,
那他便与世间决裂,身死,魂灭,再不回来。好绝!
薛洋为什么要将宋岚之事告诉晓星尘呢?
晓星尘的自戕他预料不到?他知道的。
晓星尘对他那么好,弥补了他缺失温暖。
可他已经受不了,什么时候,道长才能成为和我一样的人呢,必须成为和我一样的人啊。
很多人说薛洋是恶人,他自己肯定不认为。
他的世界里只有恶,没有其它的,所以就不是恶了。
恶就是他世界的空气,晓星尘这个善进来了,就破坏了平衡。
自己没法变成晓星尘那样的人,那么就让道长变成他这样的人。
反社会人格带有自毁的倾向,只有维持自己世界的恶,才能活着,当然他不觉得那是恶,弱肉强食而已,世界就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他那么讨厌道长的善,想过把晓星尘也染成黑的,又依恋那甜,不过没关系,道长成了行尸也可以发糖。道长必须和我一起,永远在我的世界里,死活不论。
宋子琛与晓星尘的感情描写很少,但是大虐特虐。
当瞎眼的晓道长将霜华刺入他身体,他被薛洋割舌,不能发声,却仍将手护住剑柄,执意不让道长去摸,他知道晓星尘会受不了。果然,后来晓道长因此自杀。
真是,虐啊。
薛洋在侧,他看到这两人生死之际如此深情,心里一定疯了。
只要道长活着,心里就永远是宋岚,还不如作成走尸。
薛洋根本不觉得变成行尸有什么不好,只要在一起就好了嘛。
他后悔的不是道长死了,是道长死得太绝,灵魂拼不回来,
他永远失去了晓星尘,然后,薛洋发现,没有甜了,
哪怕死,也不舍得吃最后一颗,
终于,薛洋也被晓星尘所杀死了。
不是为他的善,而是因为他不再回来。
这个故事里,善良没有胜,恶行即使消失,也不是因为善的强大。
而且,在聂怀桑这一代世家之后,悲剧还会再来。
难怪无羡和蓝湛在薛洋死后,不觉得高兴,
只觉得难过。
还是骑上小苹果归隐吧。
6,小苹果与一堆兔子,
小苹果就是无羡,大好河山可骑驴,
他重活一世,不想再管恩怨,只想开心,逍遥。
他性格和小苹果有点象,倔强,经常惹祸,横冲直撞。
兔子象蓝湛,温柔,无害,纯洁。
最后无羡骑着小苹果,蓝湛在侧,一起归隐。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4
看此文缘于一首歌《魔道祖师?半路》,忘机兄的声音绝壁典型性攻音!阿歪的最爱!读这篇文简介及文案的时候,阿歪以为又是一篇扑街老梗,惨死后重生,无非是大开金手指神马的,主角光环罩顶,各种牛叉,一路爽爽爽的打脸复仇文。可能是阿歪最近个看金手指的文实在有点腻歪了!差点因此错过一篇好文!
忍着不弃扫过文案一在强调这是一篇不走寻常路的重生文,心里琢磨,看看还能写出什么呢!于是认真看起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口气看完后。感觉作者的这篇文写作方式有点独特,倒叙加插叙时间线,从重生后写起,穿插回忆带读者理清故事情节与原委!
年少时期于云深不知处少年们的一段求学,一个性格顽劣跳脱而蔫坏,另一个性格死板沉闷而高冷。一个总是忍不住撩拨调戏另一个!而呆板的少年往往总是被戏弄的火冒三丈而又无可奈何。
江湖是一个从来都不是一个缺少纷争与屠戮的地方,作为修真界的几大世家,向来是强者居之。然若强者不仁,唯我独尊,小人当道,也是徒增杀孽。几大世家惨遭洗劫与屠戮后,群奋起而灭之!昔时少年经历磨难与坎坷终究成长,却因旧事再无法回到从前!
是与非,对与错,一但理念与观点有了分歧,加上执念便会产生罅隙。顽劣少年成了名门正派的围剿对象,后五马分尸惨死!多年后重生归来,重活一世,遇昔日呆板而又沉闷的故人!,一路嬉笑怒骂插科打诨,破破小案件,解解江湖事。调戏调戏高冷男人,忆忆往昔,一个明骚一个闷骚,双向暗恋终成真,得一人相伴而不弃不离,结为道侣,逍遥江湖!好不自在!
事实是看完此文,毫无遗憾。有修真,有灵异。鬼魅魂魄居多,看时会带着好奇心去探究。喜欢作者塑造的魏婴,洒脱率性,一切随心而为,时而天真可爱,时而阴暗腹黑,时而贪旧,时而(永远)顽劣无节操,性格特立独行。让这个角色充满灵气。
最后说下阿歪还喜欢的两个角色,一个是薛洋(垃圾洋),另一个大概就是金光瑶!两个可以说是这文里的大反派boss薛洋虽心狠手辣,无恶不作。但与晓星尘相处的那一段日子,或许才是薛洋最开心的一段时日!对晓星尘的那份执念,大概明白的太晚了!
正与邪的立场与观念终究回是两个人心中的刺。如果文里不曾有阿菁这个角色,或许他们会有不一样的结局!谁说一直让他们活在梦里不是好事呢!
另一个就是金光瑶了!这个人明面上光明磊落,暗地里却杀父杀母杀兄,坏事做尽而不留任何把柄!当得是心事缜密心机深沉心理扭曲至极!却最终败在了一个大智若愚的人手里,不可谓不令人窥叹!但阿歪认为再坏的人都终究会有点感情!
这个人也许对别人有很多不是,可是唯独对一个人心软,那便是这个人人性的一面。
金光瑶与薛洋这两个人真的是两个令人又爱又恨得人,也许成长路上的人性的恶带给他们更多的刺痛与伤害!终究酿成了两个人的悲剧!
归根结底也不过是求爱而不得!又有何错呢!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5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6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7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8
喜欢江澄的无非是心疼江澄的遭遇和对魏无羡的好,不喜欢江澄的则是因为他看不到自己对别人的伤害和对温宁的恩将仇报。 个人觉得两方都有偏颇,不能保证自己说的好,只谈谈我认为的江澄。
少年时期与魏无羡是好哥们,好兄弟,是亲人,且本性不坏。在父亲带回来魏无羡时,虽然不平衡于父亲对魏无羡的偏爱,但从未给魏无羡使过绊子;虽有母亲时时提醒他“你比不过魏无羡”,但那些对魏无羡的些微嫉妒并没有给两人造成太大间隙,互相抬杠,打架互损,相互维护,两人一样不少。因为魏无羡怕狗,他没有再养狗;因为不满金子轩看不起江厌离,两人都想动手,但魏无羡推开了江澄,自己受罚;水行渊时,看见魏无羡喊人,他有想过去帮忙;玄武洞时,两人也是配合默契;为防止魏无羡被带走,江澄被温晁抓住;魏无羡为了救江澄也可以剖丹;魏无羡失踪归来后他看见魏无羡时的欣喜。及至射日之征结束前,两人都可以说是最好的兄弟,相互扶持的亲人。即便江澄为人稍显冷漠,甚至不理解魏无羡救旁人的行为--水行渊他要救的是魏无羡而不是被水淹的苏涉,玄武洞帮忙是魏无羡已经“多管闲事”,他要帮的也是魏无羡,他也一直告诫魏无羡不要多管闲事。江澄对他人的这些行为都可以理解,魏婴蓝湛那种人实在太少,明哲保身并没什么不对。 但他也实在不怎么细心,而且是个很容易情绪化的人。
追杀温晁时,汪叽发现了符篆的问题,而他满心只有复仇;魏无羡回来,他只顾的高兴,汪叽提到修鬼道损身损心时他也并无反应;救温宁之前魏无羡多次不配剑,他询问过后直接就信了也不觉得有异;这些也可以说是他相信魏无羡,但魏无羡救走温宁等人时,金光善稍一挑拨他就马上变脸,说明他并不那么相信魏无羡,因此对于魏无羡的异常行为,他从未细想,也可以说他本就不是个细心的人,所以才没发现。 魏无羡和江澄的没有间隙的兄弟情结束在射日之征后。射日之征,魏无羡大出风头,那些人传言江家没有魏无羡就怎么怎么的话,听在江澄心里,燃起了江澄压制的对魏无羡嫉妒的火,百凤山那章初见端倪。在魏无羡救了温家人,金光善询问江澄时,那些嫉妒怨恨第一次达到了顶峰,在会上关于温家人该不该杀的讨论时,他只含糊的提到了“于魏无羡和他有恩”至于是什么恩情,是举手之劳,还是别的却不明说(到最后就只有江澄魏无羡,温家姐弟知道温家的恩是救命之恩,而众人对温家那群人的印象则是杀了四个督工的温家余孽)后面是蓝曦臣不知情的情况下帮温家姐弟辩解,也拿不出实质性的可以反驳聂大的说辞,而江却澄始终一语不发,给人一种那个恩情并不怎么重要,没必要拿出来说的错觉。
只是在金光善提及魏无羡不尊重他时有所反应--曾经的情同手足的兄弟,现在对魏无羡的信任却少得可怜,还需要蓝湛一个外人来解释,何其讽刺。 江澄是魏无羡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魏无羡玄武洞救绵绵时,他就说魏无羡的行为是英雄病,但当时虽不认同魏无羡的行为,却还是去帮忙。 当江澄前往乱葬岗,提出保魏无羡杀温家人,甚至话音未落完直接动手杀温宁两次时,我是震惊的。他嘴上句句说的是要保魏无羡,却只给了魏无羡一个路:保魏无羡,杀温家人。
他明明是最了解魏无羡的人,明明知道魏无羡的“英雄病”却依然给魏无羡这条路让他走,至此两人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江澄原来没理解过魏无羡,但好歹还和魏无羡站一边,现在他依旧不理解魏无羡,但却强迫(“你要保温家人,我便保不住你”)魏无羡站在他那边,江澄那边是什么:杀了冒着巨大风险救出江澄、带出江家父母遗体的温家姐弟。
《魔道祖师》读后感1000字精选
写作品读后感需要注意什么呢?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魔道祖师》读后感是我们在网络上整理并加工的内容。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1)
去年连载时追了几个月,后来因为学业搁置了。这回寒假终于补完了^ ^虽然有点晚但也不是太晚吧……毕竟还在晋江第一上挂着。来瞎写个不负责的读后感。
看了短评……打三四星的应该是不合胃口吧,但一二星就不能接受了。
吐槽的点,不能认同的是剧情老套!剧情哪里老套了……?专门有人鸡蛋里挑骨头是真的。
剧情绝对新颖啊,夷陵老祖归来,没有代替莫玄羽活着,而是披了莫玄羽的皮,继续作为魏无羡活着。
用一只断了的左手作为悬念,推动整本书。大boss我反正是打死都没想到……
忘羡线不能更甜。:(但义城篇和三尊的故事全是玻璃碴。
说真的,要吐槽可能就是这个回忆杀的写法了。
回忆杀有点长,看完回忆杀总是忘记主线到哪里了。
每个角色都塑造得很有特点。浪到没边的男主wifi,暴躁傲娇的澄妹,小天使温宁,小流氓辣鸡洋,明月清风晓星尘,傲雪凌霜宋子琛……就是我们的攻,蓝二,我觉得着墨淡了,虽然也给我留下了一个“面瘫冷淡默默守护付出”的印象,但总归感觉缺了什么。
另外,就是在小说里作为配角的女性角色,也是塑造得非常好。温柔的阿姐江厌离,机敏善良的小姑娘阿箐,还有温情、绵绵、虞紫鸢……每一个都很出彩,熠熠生辉。
综上,《魔道》也许不是人见人爱,但绝对是本好书。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2)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3)
江澄认为江家的养育之恩那么重,魏无羡必然是选择江家,但是他又了解魏无羡的“英雄病”,害怕他选温家,为了以防万一,在魏无羡话没说完时就两度欲杀温宁,想绝了这个隐患。谁知没有杀成就算了,魏无羡居然要和决裂!!江澄当时定然认为自己所言句句是为魏无羡好,可魏无羡居然不领情,居然为了一个外人要和江家决裂。可江澄却从没想过,他并没有给魏无羡第二条路走,而魏无羡为的这个外人,救的是他的命,带出的是他父母的遗体。江澄不是想不到,是他不愿想,就和当时会上不愿意为温家人再多说一句话一样。 江澄讨厌温家人,一个是温家姐弟是温家人,他迁怒(心性已经慢慢扭曲),另一个是他认为他们使魏无羡和自己决裂,可江澄却不愿想这一切的发生,他自己有很大一部分责任。魏无羡假决裂时,他捅出了魏无羡的肠子,魏无羡砍伤了他的手臂。两人伤势哪个更致命一眼可以看出,这里面是否有着江澄对魏无羡的怨?至于魏无羡好的比江澄快,别忘了救魏无羡的是温情。 这件事除了对两人关系的影响,最令我心凉的是江澄的行为:恩将仇报!!
一个普通人,可以不关己事高高挂起,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因为能力不足而保不住,却怎么能毫不犹豫的,一点挣扎纠结都没有的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你好歹有个心里挣扎的过程让我相信你对人是有感激之情的吧?!刺向温宁的那两剑,刺凉了魏无羡的心,刺死了江家,也刺死了原来的江澄。家逢巨变,对他的心智成长极为不利,才有前面所说的射日之征后的心态失衡。少时的兄弟,如今已划下巨大的鸿沟。现在的江澄他嫉妒魏无羡,想要怨恨魏无羡不理解自己,但魏无羡是他的亲人,他的家人,他最看重的就是家人,他又不能怨,所以只好去讨厌温家人。他把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只看到他对魏无羡的好(维护魏无羡),却看不到他对魏无羡的伤害(他不信任魏无羡,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能走的路),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却没有想过他对别人的伤害。曾经那个嘴硬心软,莲花坞覆灭后不乱迁怒别人的江澄已经不在了(射日之征时,江澄和汪叽合作丝毫看不出一丝一毫对汪叽的怨恨,而看看十三年后他居然认为江家覆灭和汪叽有关)。不过此时的江澄还没有变成十三年后的样子。他还有要护的姐姐。
魏无羡与江澄假决裂,魏无羡在外人眼中再也不是江家一员,传言由魏无羡射日之征多厉害变成了魏无羡叛逃。江澄的嫉妒之心稍平,即便两人兄弟之情回不到从前,魏无羡还是自己的家人。夷陵三人相见,江澄提议让魏无羡给金凌取字,可见过去一起的十几年的亲情,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两人之间虽有裂痕,都默契的绕开了冲突点,相聚很是温馨。 后面魏无羡失控使温宁误杀金子轩,显然,不愿怨恨家人,江澄把恨全都放在温宁身上。不夜天江澄和魏无羡见面时,江厌离为魏无羡挡箭死了。江澄压抑的对魏无羡的怨、恨全部爆发,他的亲人除了魏无羡(金凌当时还小,先不算)全死了,而这些人的死又多多少少和魏无羡有关系,再加上他是个情绪化的人和之前压制的对魏无羡的恨加起来,变的看不开。拟订计划成为主力之一,杀上乱葬岗。魏无羡在围剿下受反噬而死。可魏无羡死了他真的就只剩下金凌了。魏无羡死了,他反而接受不了了,藏笛十三年,藏的是他最后一个家人的念想,是过往美好回忆的念想。可能他都不知道他是否真希望魏无羡回来,开始时认为莫玄羽是魏无羡的毫不留情的一鞭可以说是恨了,而后面又有高兴交错。
而当魏无羡回来时,他看到的应该不仅仅是魏无羡还有那原来的美好的过往时光,魏无羡活着代表那些过往的美好回忆并非是一点也不存在了,除了他还有人记得那段日子。但他还是太偏执了,第二次乱葬岗,他还是恨不得杀了温宁,对于魏无羡,也并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居然认为蓝湛是江家覆灭的原因之一。迁怒无辜姓温的人,对疑似魏无羡的人的折磨。心性偏的不能再偏了。到后面知道金丹真像后,不能理所当然的恨魏无羡了。却没有想过魏无羡本就不应该被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恨。桃花坞的覆灭是温家,金子轩的死他已经归位温宁头上,姐姐主动救的魏无羡,而不是魏无羡害死的姐姐,而且江澄已经带人杀了魏无羡和金子轩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可他十三年却还恨着魏无羡。 我认为魏无羡的死和江澄有很大关系的,文中有三处提到,一是温宁问魏无羡,魏无羡叉开了话题,二是几个小孩扮演,说了句“你忘了是谁杀了你?”在魏无羡心中扎了根刺。三是金光瑶观音庙说到江澄是围剿的主力之一,魏无羡打断他的话。很明显,魏无羡的死要是和江澄没关系的话,他没必要觉得疼,没必要叉开话题,没必要拿瑶妹最痛恨的娼妓之子来说事。而且,魏无羡死时在销毁阴虎符,自然是没打算死的。
但他的的反噬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江澄带人杀上来时来了。 对我来说江澄受的苦令人心疼,他的看不开也令人心疼却更可恨。他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看不开当年的决裂,认为都是魏无羡的错,看不开江家人的死,把莲花坞的覆灭,归到魏无羡头上,金子轩的死是魏无羡失控,说是魏无羡很正常,但江厌离是为救魏无羡而死却成了魏无羡害死的。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把错误都归到别人的头上,对待温宁的恩情一丝感激之情都没有就开始恨,还恨得理直气壮,江澄恨他杀了金子轩,却看不见自己领头带人杀上乱葬岗,杀死了那些无辜的老儒妇孺,那都是温宁的亲人,更别说温宁救他的天大人情,江澄应该早忘了。他看不开,所以抓疑似魏无羡的人,折磨的血肉横飞,就连普通姓温的人都要迁怒,他觉得魏无羡背叛江家,却没看见当时自己因怨恨并没有为温家姐弟发声,做出一点挽回事态的举动,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可走的路让他走。
他并没有看见他带人杀的不仅仅是温家的无辜人更是之前有恩于他的人的家人,死的这些温家人是他的家人--魏无羡死前放弃所有而维护的,这些人的死让魏无羡前世做的一切成了笑话,而魏无羡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关系,可他都看不见,他觉得只死了温宁和温情怎么够?后来知道温宁没死成,恨不得非要弄死他。江澄已经忘了他的命是谁救的,是谁带出了他父母的遗体,温宁的家人是被谁带头所杀,温情为了谢罪如何了,他只记得,温宁杀了金子轩,温宁必须死,温家那么多条命都比不上死的金子轩。他对魏无羡的恨,迁怒使得金凌错误的认为所有的错都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害的莲花坞家破人亡的人,却看不到温晁那些罪魁祸首。 到后面江澄说出救魏无羡的事时我有惊讶,又觉得只能是这样,因为救魏无羡的那个江澄是射日之征之前的江澄,两个互相维护的好兄弟,不是射日之征后的,已经逐渐扭曲心性与魏无羡渐行渐远的江澄。
经历过惨事的人很多,遭遇令人同情并不等于可以将怒火牵扯到不相干的无辜人身上。十三年后,四大家族之一的江澄(有权势)为了金凌(他外甥)布下400多张傅仙网,不许他人(弱小势力)入内的霸道行为和当年覆灭他们江家的温家(有权势)让无力反抗的众家子弟(弱小势力)必须去教化司接受他幼子(儿子)的教导行径何其相像。用权势来行逼迫之事。不过江澄和金凌的人品比温家好上数倍。 江澄的对他人的冷漠使的他眼中只有自家人,不在乎别人对他的好(看不见温宁救命之恩),十几年后的孤独不是没有原因的。江家要兴盛起来需要的不是魏无羡,而是江澄走出自己的那片小天地,有一个上位者的胸襟。 结尾处的江澄在各种事情说开后,再也没有寄托恨的对象时后面那句“没什么好说的。”却没有同魏无羡说明自己帮他的事。觉得江澄比之前好了不少,但离放得下还需要时间,希望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吧。 还是那句话,值得同情,可以理解,难以认同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4)
薛洋守城八年,阿箐护城八年,宋岗为人鱼肉八年,霜华沾无辜人之血八年,道长尸居僻地名声毁损八年。
晓薛箐共处八年,双道长就各自心怀愧疚几年,宋岗就踏遍山河苦苦寻觅几年。问谁不可怜?
自然是,没人敢笑道长不自量,明月华霜何时都照得世人双眸明亮,明月清风的晓星尘和棱角分明霜雪般的宋子琛不同,晓星尘他一直都是那样温柔而和熙,似天上明月,似岭间清风,轻柔而温和...…
阿箐、薛洋、晓星尘,三个人都是让人能得心疼又心爱的人,薛洋童年时也是个傻傻的孩子,没人教导他应如何处理恩怨,手指被踩得粉碎十指连心,读书笔记还能期待他接着傻傻地受人欺负吗?他杀的人屠的家都是与他有过丝丝恩怨的人,尽管这样,面对救了他,每天又给他带糖的晓星尘,他最后也对晓星尘动情了。
薛洋守着晓星尘的破魂八年,最终把自己活成他的模样。
只是可惜了一个薛洋,儿时此羡羡少了个江厌离,之后又比羡羡少个忘机,其实他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只是世界欠了他一份温柔啊。
《魔道祖师》是我有得很形象化的一部小说,是继桐华的山海经系列的之后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像的一个故事。
我的祖国读后感通用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会有写作文的习惯,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自己的语文素养。“文章读十篇,不如写一篇”,我们一定要动笔写才能提高写作水平。担心作文写不好怎么办?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我的祖国读后感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祖国读后感 篇1
今天下午,我们一家和大舅一家一起去大地影院看电影——《我和我的祖国》。
故事主要讲述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七个第一的历史瞬间,分别是:《前夜》《相遇》《夺冠》《回归》《北京你好》《护航》和《白昼流星》。
我最喜欢《北京你好》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出租车司机和一个小男孩儿。这个出租车司机幸运地得到了一张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门票,当他不拉客正准备回家时,遇到了一个小男孩。这个小男孩的爸爸是一位农民工,他亲手制作了北京奥运会的栏杆。为了想看到爸爸亲手做的栏杆,小男孩就把这位出租车司机的门票拿走了。当这位出租车司机发现时,小男孩对他说:“我想看栏杆!”出租车司机很惊讶地问:“想看什么栏杆?”小男孩哽咽着说:“是我爸爸做的栏杆!我爸爸在汶川地震的时候被震死了,所以我想看看他亲手制作的栏杆。”这位出租车司机被感动了,就把这张珍贵的门票送给了他。
出租车司机表现出了伟大的父爱,我被他的善举深深打动了。这个小男孩的经历和遭遇让我感到伤心,同时又为能帮他实现愿望感到开心和激动。没有好心的出租车司机,没有国家的关怀,他是很难实现自己的愿望的。当地震来临的时候,他和数万家庭失去了亲人,正是因为有了国家这个强大的后盾,才能让受伤的家园得以重建和发展。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我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自豪!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将来努力工作,为建设更加强大的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和我的祖国》这首歌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
我的祖国读后感 篇2
今天,我阅读了《我代表我的祖国》这篇文,读后,我心中那最高尚的人多了一位着名画家徐悲鸿!
《我代表我的祖国》讲的是画家徐悲鸿在欧洲留学时,对一位故意侮辱中国人的外国学生当面发出挑战等学业结束的时候,再看到底谁是人才,谁是蠢材!还说我代表我的祖国!从此,徐悲鸿怀着为中华名族争光的满腔激情,刻苦努力,最后终于用事实证明了中国人不是当亡国奴的材料的事,赞扬了他刻苦学习,为中华民族争光的爱国主义精神。
读完这篇课文,我热血奔腾。徐悲鸿多么爱国啊!他坚信祖国人民不是当亡国奴的料,不应该处处受外国人歧视。也下了决心,要靠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不是蠢材,中国人不是亡国奴,中国人不应该受歧视、受欺负。最后他成功了!
徐悲鸿的成功引起了我的深思:他能成功只因为他的刻苦努力吗?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一股动力在鼓动着他前进,而这股动力,正是爱国激情!
我的祖国读后感 篇3
十一国庆长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书《我爱我的祖国》。书里讲述的是中国建国以来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和英雄人物,读着读着,我心里不由地升起一股自豪之情。我真想进入书中描述的各个事件中去,亲眼见证我们伟大祖国的发展
到了散步的时间,我去小区花园里走走。突然,一个庞然大物挡在路中。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飞碟形状的机器矗立在面前,机器门口的玻璃上写着时空机三个大字,门上的灯光不停闪烁,好像在和我打招呼。于是,我抬脚走了进去。在操纵室里,有一排花花绿绿的按钮,每个按钮下面都对应了一行字,比如: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64年10月16日中国第一颗爆炸、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等等。咦!这不正是《我爱我的祖国》里面描述的各个事件吗?
我好奇地按下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按钮。一瞬间,我听到了欢呼的掌声我已置身于天安门广场。原来,时空机将我带回到了1949年10月1日的北京
这里正在举行开国大典。我看见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大声地、庄严地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刹那间,如潮的掌声将我淹没,各族人民纵情欢呼新中国的诞生,我也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当我擦干被泪水模糊的眼睛时,突然觉得袭来一阵阵刺骨的寒风,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雪域高原西藏。在这被称为生命禁区的地方,我看见一道铁轨,如同巨龙般盘旋在天山脚下。 轰隆隆的响声由远及近传入耳中,我循声望去,远处正有一列火车在铁轨上行驶。啊!这就是号称离天最近的铁路青藏铁路呀!这是数万名铁路建设者们挑战生命极限,破解了多年冻土、高寒缺氧和生态脆弱三大世界性难题,才终于建成的这条世界上最高的铁路。铁路建设者们将无数奇迹定格在雪域青藏铁路上,这种 不畏艰难的精神不得不让我佩服。告别了青藏铁路,我又回到了时空机里。我随便按了一个按钮,突然,我从地上飞了起来,在空中飘来飘去,怎么也站不稳。等我缓过神来,发现自己身边已是浩瀚的太空,身后有一艘火箭,上面写着神舟七号几个字。我正纳闷儿,火箭舱门慢慢打开了,一位穿着宇航服的人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面五星红旗在空中挥舞。哦!原来面前的火箭就是20xx年9月25日发射的神舟七号,这位宇航员不就是翟志刚吗!他是中国飞得最高、走得最快的人,他代表中国人在太空留下了第一行脚印。我心里暗暗地想:我以后也要当一名航天员 ,去探索广阔的太空。
在这之后,我又去了宝岛台湾,游玩了风景如画的日月潭和阿里山;我回到了1997年7月1日的香港,参加了香港回归的仪式;我还去了地震后的汶川,慰问那里受伤的小朋友们
儿子,作业做完了没有?妈妈推门进来,将我从梦中惊醒了。原来,我看着书,不知不觉睡着了一会儿。刚才的经历是我的一个美梦呢。虽然梦醒了,但是,这次时空之旅,让我感受到祖国的伟大,也让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
我的祖国读后感 篇4
在20xx年10月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诞辰70周年,我那上幼儿园大班的儿子对祖国的生日也有了一定了解,听我说电影院有一部《我和我的祖国》电影上映,吵着闹着要和好朋友一起去看电影。挑了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和两个好朋友及他们的妈妈走进了电影院。
电影分为七个故事讲述,《前夜》、《相遇》、《夺冠》、《回归》、《北京你好》、《护航》、《白昼流星》讲述了我们新中国历史上每一个让人振奋、感动、记忆深刻的事件,他们都是那么的真实,掀起人们对往事一次次的回味,让我们每一个人感受到身为一个中国人的骄傲,为我们的祖国母亲喝彩,也感受到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不论是伟大的、平凡的人都是那么的爱我们的祖国。
其中,《前夜》讲述的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做事,为保障开国大典国旗能用自动升旗的方式升起,工程师林治远惊心动魄的一天。林治远做为天安门广场国旗的设计者,在开国大典前紧张的气氛中,他和他的助手顶着巨大的压力,按比例缩小还原了升旗装置,进行了无数次实验,临近天亮却发现阻断球装置会出问题,助手在漆黑的夜空里,爬上屋顶向街坊邻居喊话求助,最后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他们成功的筹集到稀有的金属,做出了坚固的阻断球,林治远更是不顾恐高症,亲自爬上旗杆,在验收前交坚固的阻断球焊接成功。在开国大典上,他站在毛主席的身后确保主席顺利按动按钮,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他光荣的完成了任务。
他这种对工作的认真,让人敬佩,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让人学习。还有电影里人们大半夜从家里拿出自己的东西来捐的时候,真的让人感动,那个年代的人们真的太朴实了,为国旗的升起热情的献出自己的宝贝。
在电影国旗升起的那一刻,三个小朋友跟着高唱国歌,爱国之情由然而升,唱得很投入,有感情,看到我们的下一代都被感染了,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希望我们的爱国情一代代的延伸下去,也希望他们会为祖国的明天努力奋斗,让我们的祖国有下一个更好、更美、更精彩的70年。
我的祖国读后感 篇5
学了《我有一个强大的祖国》后,我为有它而感到自豪,骄傲。
我的祖国五彩缤纷,在那里有着秀山清水,环绕着祖国的大好河山,像一副水墨画一样,屹立在万里的长城上。高大的珠穆朗玛峰,美丽的香山和万里的长城。中国的人是朴实的,聪明的,更是高贵的。我的祖国是美丽的,富饶的,更是伟大的。
那些伟大的领袖人,更值得我们自豪啊!谁不能为我门的祖国感到自豪呢。伟大的祖国把我们围绕在一起,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我们素不相识但是我们有共同的一个祖国,我们要在一起建设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美好,辉煌,灿烂。让那些海外人士为有一个美好而强大的祖国感到自豪,让他们回到自己的家乡建设为祖国效力。
我们的祖国走过了60年的沧桑,经历了60年的风雨,充钱,中国并不发达,是个弱国,可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踏着给改革展的春风,迈着飞快的脚步,向着强国的目标进发!我们的生活,有着翻天覆地变化!但不仅仅如此,我们的国家,依然在发展,依然在进步!
祖国的长城坚硬,祖国的黄河沸腾,祖国的高山屹立,祖国的太阳无暇,祖国的蓝天更蓝!
我的祖国读后感 篇6
读完《我的祖国》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领会了它的主要内容:中国人民站起来了。1949年10月1日,人民领袖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这个洪量的声音震撼了北京城,震撼了全中国,震撼了全世界,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全书主要从以下几点来讲述。
一、国防军事:亚洲上空的两弹一星。1964年的原子弹,1967年的氢弹以及1970年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的成功研制,是我国国防、保卫祖国的重大成就,也是中国人民对保卫世界和平事业的重大贡献,极大地提高的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再也不怕被别的国家欺侮和侵略,不会发生八国联军侵华,卢沟桥事变这样的事情,我们小学生可以安安稳稳地坐在教室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大人们也可以一心一意地搞好生产建设了。
二、农业方面:1973年,已愈不惑之年的袁隆平爷爷在世界上首次育成三系杂交水稻,成功将水稻产量从每亩300公斤提高到了500公斤以上,为中国的水稻种植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中国从此不仅可以养活自己,更为世界粮食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不用担心会饿着肚子学习,更不用担心帝国主义的制裁了。
三、医学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医学方面的发展是举世瞩目的,比如心脏移植技术,人工胰岛素的合成等等。在国内外都引起了极大地轰动,为我国的医学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身体是人生活最基本的保障。我们只有身体健康才能去学习,去工作,去为祖国做贡献,假如没有医学发展,那我们的健康就得不到保证,就不能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学业,更不能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了。
四、科学技术方面:如果问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首屈一指的应该是计算机的诞生。它的诞生与发展推动了世界的进步,为人类打破了地缘限制,使地球成为名副其实的地球村。如今科学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南极科考、三峡水利工程、青藏铁路的建设等等。特别值得可喜是我们的航天技术在科学发展中取得了重大进展,遨游太空,一直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梦想。嫦娥奔月这个古老的神话,说明我们的祖先已经对浩瀚的苍穹和无垠的宇宙表现了浓厚的兴趣,并激发了美好的梦想。xx年10月15日发射的神五到今年的神七,中国人已经可以自豪地宣布我们已经实现了飞天梦想。太空有着更多的奥秘,有着更多现在的技术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这更需要我们从小就要立志学好文化知识,以便将来掌握更大的本领,只有这样才能为将来祖国的建设,科学地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教育方面: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通过60年的努力,中国的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义务教育得到了有力实施和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形式多样的成人教育和民族教育也得到很大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种成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体系,国际教育交流和合作也得到了广泛发展。我们学生现在上学已经不要再教学费了,而且教学的实施已经非常地齐备,老师们的教学水平都很高,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才能更好地报答社会,才能对得起老师们的辛苦。
六、体育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体育运动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而得以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鲜艳的无星红旗一次又一次地在国际体育大赛中冉冉升起,从事体育的大哥哥大姐姐门一次又一次的取得骄人的成绩,多次打破了田径、游泳、射击、举重、射箭、跳伞等世界记录。我们国家的跳水,举重,乒乓一直被世界称为梦之队,就象美国的篮球一样,一直名列前矛。2008年的奥运会,中国队更是取得了惊人的突破,名列奥运会金牌榜首位。
伟大了祖国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成功,同学们,你能说中国没站起来吗?你一定和我一样为祖国而感到骄傲吧!
我的祖国读后感 篇7
我读了《我的祖国》第三课——一粒种子改变世界,了解了袁隆平爷爷为我们国家作出了杰出贡献,解决了粮食问题。我对他十分的崇拜和感激。
文中提到了一次郊游就改变了袁隆平爷爷的一生志向,那时他只有六,七岁。他就对农业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是不是都应象袁隆平爷爷那样从小就树立自己奋斗的目标和理想呢?文中“饥饿的启迪”一节给了我很大的震动。袁隆平爷爷不怕脏不怕臭,和助手们在田间观察稻谷的生长情况。每天头顶烈日,脚踩烂泥,低头弯腰,刮风下雨都无法阻挡他的热情。
就连当地的农民都称他为“袁癫子”。可见他对待工作是多么的一丝不苟,尽心尽力。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艰苦的工作换来了巨大的成功。袁隆平爷爷他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所以称他为“中国杂交水稻之父”是当之无愧的。我们很多同学在学校食堂吃饭,都有挑食,剩饭现象。不想吃这样,不想吃那样,就把饭菜倒进垃圾桶。我也有过这种行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标语就贴在墙上,而且那首诗我们也背得滚瓜烂熟。可我们好象都视而不见。
现在想起来真不应该呀!一碗米饭来得是多么的不容易呀。今天读了袁隆平爷爷的事迹,我受到感动也受到了教育,我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而脸红,最后告诉你:十月十六日是世界粮食日。亲爱的同学们,现在我们就行动起来吧!节约粮食,珍惜粮食,从我做起。
关于爱的读后感通用
直到现在,我们都依稀记得作者写的作品里的剧情,把这些感悟写成一篇读后感就能让我们的思想得以具象化。有哪些写好作品读后感的秘诀呢?你不妨看看关于爱的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关于爱的读后感 篇1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午后的阳台,竹制的躺椅,一杯热茶,一本书。第一次看梅子的书是《人生若只初相见》,当时觉得这样的文,就应该在这样安静的午后品读,有甜蜜,有淡淡的惆怅。人生若是百岁,那么我们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似乎一辈子并不是很长,这样想来那些永远的承诺也变得真实而温暖了。梅子的文字透着对待人生的态度,不过分苛求,看淡世事,不绝望,偶尔伤心,懂得善待自己。这一次看《最初的爱,最后的爱》这篇文,就想着梅子会是一个怎样的女子,脑海中浮现的也只是一张淡到模糊的脸,不禁猜测应该是理智占多数,偶尔感性一下的人吧!就像她写的故事里,相爱的人因为年少错过了,然后又再次相遇,彼时的美好记忆又闯入生活,侵占了全部的心绪,想放又放不下,想要在一起,却又无法轻易原谅!年少的我们骄傲,好面子,从来不曾回头看一下,即使稍稍回头了,看到了不愿看到的“事实”就马上快刀斩乱麻,伤人伤己。爱情向来就是如此,误会永远是爱情最大的天敌。然而情节渐渐的发展,很多看文的人也马上欲罢不能!毕竟年少的错,很多人曾经都犯过,他们的往事何尝不是我们每个人身上曾经深深烙上的印痕!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这么多年了,他们的心却仍未变,那么至少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吧……
关于爱的读后感 篇2
最近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爱的魔法》,我很喜欢小说中的“穿越情节”和里面的库宾先生和男孩铁木儿。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和我的一些感悟吧。
铁木儿是个爱提问题的小男孩,他的妈妈经常无法回答他的问题。有一次,他看见妈妈在扫地,就又提出了一个问题:“笤帚是谁发明的?”这一次,妈妈不但告诉他笤帚的发明人是库宾先生,还给他讲了一个库宾先生“追爱”的故事。
库宾先生生活在很久以前,他住在一栋茅草盖的小房子里。在山谷的另一边住着他深爱的姑娘阿佳莎,但因为库宾先生生性腼腆害羞,他一直不敢向阿佳莎表白。库宾先生的胆小怕事让生活在现代的小男孩铁木儿着急不已,他穿越时空来到库宾先生身旁,鼓励并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库宾先生追到了美丽善良的姑娘阿佳莎。
我很喜欢铁木儿,他让我相信真正的快乐来自于帮助别人。铁木儿生活在一个父母恩爱的家庭,他看到库宾先生遇到困难就主动去帮助他,给他出主意,想办法,特别是训练他与人交往谈话的能力,树立自信,让库宾先生从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的所作所为让我想起“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话,也印证了“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这个道理。
我很敬重库宾先生,他让我明白成功的秘笈其实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心无旁鹫,专心做事。有人说,认真做事能把事情做好, 用心做事能把事情做得更好,库宾先生就是这样一个既认真又用心做事的人。他本来害怕与人交往,连心爱的人都不敢去见。他也不够富有,和富有的情敌庄园主比家里连匹马都没有。但库宾先生对阿佳莎一心一意,时时刻刻关注着她。“完全是出于爱,”为阿佳莎发明了长柄笤帚、晾衣绳、秋千、雨伞和盆栽花等许多东西,为她写了世界历史上最美的情歌。他还敢于正视自己胆小的缺点,善于向铁木儿学习,把自己锻炼成了一个勇敢、充满智慧的人。最后那个只会炫富的情敌也不得不向他认输。
想到我自己,平时对能不能吃好、玩好比较上心,对身边有困难的同学关注帮助就不够了。学习上也不够专心,经常有马虎现象。现在认识了铁木儿和库宾先生这两个活生生的榜样后我会好好向他们学习的。
关于爱的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超经典女性悬疑中短篇小说集,由鬼话教主“莲蓬”主编。集合悬疑写作领域各具风格之红颜魁首,献上最具可读性的饕餮大餐。鬼马星、大袖遮天、耶马、尾巴卷卷,天涯史上超强阵容集结;《第77位女佣》、《大宝藏》、《虐杀进行时》、《羊的复仇》,中国女性悬疑的典范之作;——演绎女性视界中的超完美智慧、异族传奇、勇气、欲望、黑暗、爱情与谋杀。女性悬疑系列小说(3卷本):《蚀骨馨香》、《完美肢剪》、《爱的诅咒》
爱的诅咒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看了书,才知道不是简单的鬼故事,其实说鬼的并不多,《羊的复仇》有点鬼鬼的,目录上表明是奇诡,倒也合适。《虐杀进行时》特别喜欢,构思很精巧,内心很强大,我也希望自己是像妮妮妈妈那样一个智慧而勇敢的女人,能冲破生活的绝境,经历最痛苦的创伤,却依然怀有真切的爱,好感动。《大宝藏》像是一个顽童的日记,感觉生活在里面变得好开心好自由,身边发生的一切,都可以用轻松而自然的心态面对,无忧无虑地就经过了各种诡谲的冒险,女人也能写这样的故事的啊!《第77位女佣》,写来机智得很,有些刁滑的正义感,不是很正统的价值判断,但是这么一个悬疑小说居然也泛着人性的光辉,好文笔,好故事!
爱的诅咒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超喜欢,感觉比《超好看》更符合我的口味。经典,高水准,没有坑!作为悬疑类的忠实读者,读网文总免不了跳入天坑被坑的危险,但是读这些,超过瘾的,开心,开心。特别喜欢《第77位女佣》,悬疑小说里却有了对人生、人性的思考,还充满着关怀的温暖,真的不错。这些小说,水准都很高,确实是精选集!
关于爱的读后感 篇4
你相信么,这世上有一种人,能把你丢失的东西统统找回来,这种有魔力的家伙就叫失物招领员!这是《爱找东西的男孩》里的一句话。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普通的小男孩因捡了一栋小别墅而迅速成为学校的名人,并结识了一个稀奇古怪的小学姐,叫丢丢。她是那栋小别墅的主人,那栋小别墅名叫矢车菊27号,人人都想往拥有矢车菊27号,可偏偏这别墅的主人却对小别墅又爱又恨,丢丢一看到别墅就会想起爸爸失明的事……
我们每个人都会丢失东西,也许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微不足道,但这一些东西的背后一定有一段感人的、悲伤的、快乐的故事。拥有一件东西时,千万不要丢掉,丢掉了不仅是这件东西,还说不定还会丢掉记忆、感情。
看了《爱找东西的男孩》,我懂得了索取要想清楚,是不是真的想要,丢弃时也不要马虎,要三思而后行。而面对丢丢这样的一个女孩对一件东西要舍弃又想保护好的行为,会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如果是真的爱一样东西的话,应该不会像丢丢那样吧?
关于爱的读后感 篇5
内容简介:李思坤在书中与读者分享了自己心灵成长的经验,而且为走在身心灵成长道路上的人,尤其是女性,呈现出了一张如何寻找爱的地图。我们从小被教育要无私,要去爱别人,可是有99.9%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我们有的只是一堆责任、义务与标准。其实,爱应该是合一,在那里,没有分别,只有融合;在那里,没有痛苦,只有爱!李思坤说,要达到合一的境界,就要从能量开始着手转化,达到与宇宙的联接。而要想我们的能量变得纯净,我们每一个“身体”都要被净化,即对应身体中7个脉轮的不同生命向度能够保持敞开和流动。李思坤向读者介绍了自己的经验:通过静心、呼吸、“三字经”,以及独特而有效的昆达里尼瑜伽一步步消除负面能量、接纳自我,进而获得自由、神性,达到合一。那时,我们就会变成一个“全然”的人,一个拥有圆满关系的人,一个充满爱的人。李思坤是国内引进身心灵的第一人,曾在印度求学,著名的“合一瑜伽”和“合一觉醒中心”的创办人,多次带领身心灵工作坊,在国内身心灵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并且杂志的访谈专栏和网络博客读者人数众多。并且,她曾经是资深的传媒人士,就职于《南方周末》,是《南方周末》黄金时期知名的编辑记者;做过某德国杂志中文版的主编,以及《新周刊》的编务副总监等多家知名媒体的总编,在媒体行业的知名度也颇高。已经邀请新浪主编陈彤、《南方周末》主编向熹、《美丽俏佳人》栏目组等知名人士和媒体的推荐。本书填补了身心灵书籍市场“爱与身心合一”的空白,使身体和心灵连接,达到身心合一,也就是爱的开启,而非停留在头脑层面仅仅传达一些心理学知识。
爱的功课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李思坤和张德芬都是最早接触和引进身心灵的先行者,她们积极的向大众传播身心灵的概念。但李思坤是国内引进身心灵的第一人,在国内身心灵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李思坤曾接受媒体的访问,针对现在都市人群“爱无能”的现象,给出了一个建议,“人们不停的在寻找爱,但是其实很多人是找错了方向,因为爱不在外在,而是在里面。有很多的方法可以......
爱的功课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因为作者本身参加了很多的心灵课程,而自己也举办课程,所以说出来的东西很多都能解决一些在修行中的人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读了后很多问题都会有豁然开朗的得到解答的感觉。当时我是在购书中心翻看完这本书的,看了后,心情好多了......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模板11篇)
阅读后感最初的想法是希望我们可以从阅读中汲取灵感,寻找内心的真谛。当我们阅读完作家们的作品后,我们会感到心情愉悦。我们可以选择性地记录书中我们认为有趣的部分,并将其摘录下来进行欣赏。对于写作文读后感而感到苦恼的您,不妨看看本篇非常棒的“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网络文章,它值得一读并值得您收藏!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1
《魔法师的帽子》是世界儿童文学大师托芙杨松发表于1948年的童话故事,也是她被国外译得最多的代表作之一,受到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暑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小木民矮子精一家人和住在他家的其他人的友爱、互助和乐观的性格、爱冒险的精神,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魔法师的帽子》描述的是,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冬眠过后在山顶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是一顶神通广大的帽子:当他们把它倒过来当字纸篓时,扔进去的蛋壳竟膨胀成五朵小云彩,小伙伴们就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小木民钻进帽子捉迷藏,出来就成了谁也认不出的怪物;魔帽能把一只被小木民诱捕来的小蚁狮变成一只小小的刺猬;流进帽子里的水会变成木莓汁;木民妈妈无意中把几株植物标本扔进了魔帽,枝条就以神奇的速度在妈妈睡觉时生长起来,最后像厚厚的绿毯子把木民家的房子裹了个严实。于是,木民家没门没窗,只是密密一大片野草野花。这些绿色的藤条还会开玩笑,把木民头上的帽子给卷起来,举到高处不管什么东西,一到这顶帽子里,就会变成谁也想象不到的其它东西。这顶帽子让木民谷的居民们体验到了许多闻所未闻的历险。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个欢乐的姆咪谷产生了无限的向往和好奇,那些可爱的姆咪们,乐观,羞涩,热爱阳光,他们快乐和谐地生活在姆咪谷,面对困难,不悲伤难过,而是朝好的方面想,努力战胜困难。我们应该向姆咪们学习那种乐观开朗,不畏困难的精神。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都有它好的一面,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能轻言放弃,梦想终究会实现!我喜欢他们这个家庭,因为他们懂得互相帮助,是个充满热闹、幽默、善良和爱心的家庭。书中一句话叫:让我们把尾巴缠在一起吧!这句话显示出了他们团结互助、热爱生活、关心别人的精神。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值得我们去细细品读,一个善良而有爱心的人永远有美好的回报。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2
当我看到文章的时候,我认为帽子只是个平常东西,是不会变出东西来的。可是当我一字不落地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书中讲述了主人公姆咪特罗尔和他的朋友们找到了一顶帽子,你让它变什么就能变什么。我觉得魔法师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他为了能够找到宝石,去过很多地方,受过很多苦,最终完成任务。魔法师和他的伙伴们互帮互忙、非常团结,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开始我们班的同学一点儿也不团结,就拿值日来说,以前没轮到我们一组值日时,我们组员就只管完成自己的部分,扫完就把扫帚一扔,背着书包回家去了,剩下一堆垃圾没人理,结果第二天我们都被老师罚了,老师说我们一点都不会团结合作。现在我成为了这组组长了,我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要让我的组员们和魔法师的伙伴们一样团结合作起来。所以,每到我们组值日时,我会把每个卫生区给划分好,大家一起合作起来,这样我们完成的既快又干净,之后我们每次值日都获得了“优”,我真高兴!
是呀,书是我们的好朋友,书中有许多的道理等着我们去学,只要多有益的读书,我们就会成为文明的小学生,这个世界也就会变得更美好了!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3
轻轻合上书,《魔法师的帽子》中,姆咪一家的热情善良,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姆咪谷里,春天,杜鹃鸟站在姆咪家的蓝色屋顶上咕咕地歌唱;夏天,阳光下,清清的溪水闪着金光缓缓流过,月光下,萤火虫提着小灯笼在林中散步;秋天,大大的黄黄的满月出来了,美美地挂在空中;冬天,轻飘飘的雪花静悄悄地落下,白茫茫一片。姆咪一家就住在这新奇美丽的世界,他们善良又热情。当看到无家可归的小嗅嗅时,小姆咪们便把他请回家去住,姆咪爸爸和姆咪妈妈很热情地款待他;当邻居麝鼠要搬到简陋的山洞去住时,姆咪一家便主动给他送去家具,并且每天会给他送去食物;而当赫木伦因为一些麻烦百苦恼时,姆咪一家便给他出了一个又一个主意,开导他,终于他又高兴地唱起了歌儿。
姆咪谷的美好,姆咪的善良热情让我不由地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在现在的生活中,其实真的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比如路边的乞讨者,比如家里贫穷的学生,比如身患重病却无钱医治的患者,但是很多人却不愿意帮助他们,反而总认为他们是骗子,还会“白”他们一眼。我想那些需要助的人一定会很伤心。这让我感觉人和人之间没有善良没有热情,只有像冰一样的冷漠。像姆咪们只要看到有困难的人就出手相助,别人高兴地跳了起来,自己心里也乐开了花,不是很好吗?我以前看见路边的乞讨者,也总会像姆咪们一样拿出自己的一点点零用钱或者食物去帮助他们,他们脸上的笑容让我心里也如蜜一样甜。结识了姆咪一家后,我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而且,我真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去结识姆咪一家,希望每个人都能像姆咪一样愿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那样,每人的脸上都会挂上幸福的笑容;那样,我们的生活环境会更美好,那会是多么美妙呀!
让我们都伸出“帮助之手”吧,让我们一起快乐前行!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4
寒假里,我读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非常有趣。打开它,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故事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迫不及待地读下去。
在春天的第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姆咪特罗尔从漫长又寒冷的冬天中醒来,他和小吸吸、小嗅嗅一起,在满山都是积雪的山顶上找到了一顶黑色的帽子——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可以把鸡蛋皮,变成五朵软绵绵的小云,可以把姆咪家变成森林,可以把蚁狮变成全世界最小的刺猬,可以让字典上的字动起来……
这本书还讲述了在盛夏八月的夜晚,姆咪一家正与其它小动物们在巨大的森林里举行盛大的庆祝晚会,神秘得得魔法师骑着黑豹从天空中降临到姆咪谷,为姆咪一家和其他小动物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愿望。
神奇的魔法师的帽子,人人都想拥有它。要是我有一顶魔法师的帽子,我会让小草变成大树,让沙漠变绿洲。让世界更美好、童年更有趣。我们还应该像姆咪们学习那种乐观开朗,不畏困难的精神。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有它好的一面,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能轻言放弃,梦想终究会实现!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5
《魔法师的帽子》是托芙杨松最出色的童话作品,创作于1948年。作者以生活在自由天地里的矮子精木民为主人公,创作了一系列的童话,这是其中最著名的一部,除此之外还有《彗星来到木民山谷》等。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姆咪特罗尔,是芬兰女作家托芙扬松根据北欧民间童话传说中一种林中精怪、小矮人创造出来的。活跃在这本童话里的木民实际上是一群小孩子,故事围绕着一顶魔法师的帽子展开。这是一顶木民在姆咪谷找到的高筒黑礼帽,他们捡回来的时候没想到帽子是魔法师的,不知其中有魔气,能产生魔力。但是帽子的奇迹使他们不能不相信,这是一顶神通广大的帽子:当他们把它倒过来当字纸篓时,扔进去的蛋壳竟膨胀成五朵小云彩,小伙伴们就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姆咪特罗尔钻进帽子躲猫猫,出来就成了谁也认不出的怪物;魔帽能把一只被姆咪特罗尔诱捕来的蚁狮变成一只小小的刺猬;流进帽子里的水会变成木莓汁;姆咪妈妈无意中把几株植物标本扔进了魔帽,枝条就以神奇的速度在妈妈睡觉时生长起来,最后像厚厚的绿毯子把姆咪家的房子裹了个严实。于是,姆咪家没门没窗,只是密密一大片野草野花。这些绿色的藤条还会开玩笑,把木民头上的帽子给卷起来,举到高处
这些奇特的童话想象所构成的生机蓬勃的世界,给爱热闹、爱冒险的姆咪们以一个表现乐天性格和历险精神的天地。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6
那些可爱的姆咪们住在森林里,样子像直立的微型小河马,胖胖的、很羞涩,热爱阳光。它们与自己的森林环境形成了一个统一和谐的美丽世界。其中有一章描写的是姆咪们出去旅行,它们来到了一个小岛,这个小岛的名字叫哈蒂法特纳岛。赫木伦出去寻找植物标本,它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哈蒂法特纳人的秘密地点。它们发现了赫木伦并朝它走来,它赶快爬上了一棵大树,在树上赫木看到了它们的晴雨表,然后赫木伦大声呼救正好被小嗅嗅听见了,于是小嗅嗅把它救了下来,然后它们就一起回家了。
阅读完这个奇幻的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幻想真奇妙,想象力是多么地丰富。同时我也感受到书中的主人公赫木伦,它坚持收集标本和邮票并全部收集完了,他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很奇幻也很有趣,我十分喜欢。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好书,下面向大家推荐一下,书的名称是《魔法师的帽子》。刚看的时候,我觉得一点不好看,看到书名就感觉很乏味。但是,我想这是老师推荐的书,还是看一看吧。因为,既然老师推荐这本书,肯定有它好看的地方。
于是我便翻开了书,看了第一页,我便迫不及待地想看第二页,根本就停不下来了,一口气就读了一大半。这本书是世界儿童文学大师托芙.杨松的作品,获得了很多的大奖,书的后面有四位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的评论,给了很高的评价。下面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书的主要内容。
正在冬眠的姆咪特罗尔一家闻到了春天的气息,从洞里爬了出来。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和小吸吸、小嗅嗅一起在山顶发现了一顶很奇怪的帽子。这顶帽子可以把鸡蛋壳变成五朵小云,可以把姆咪家变成森林,后面令人惊讶的事连连发生......。大家才认识到这顶帽子可能是魔法师的帽子。
同学们,你知道姆咪特罗尔是谁吗,原来他们是作者根据想象创作出来的小生灵,样子像直立的微型小河马,胖胖的,很羞涩,热爱阳光,同自己生活的森林形成了一个统一和谐的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对姆咪的世界产生了无限的向往和好奇,他们面对困难,不悲伤难过,而是朝好的方面想,努力战胜困难。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种乐观开朗,不畏困难的精神。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8
捧着《魔法师的帽子》,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中描写了在一个茂密的森林里,居住着胖胖的,很羞涩,热爱阳光的木民们。他们的样子很像一群站立着的微型河马。一个春天的早上,木民们从冬眠中醒来,小木民矮子精和它的朋友小吸吸、小嗅嗅无意中捡到了一顶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给木民谷带来了麻烦和无限的欢乐。
魔法师的帽子是一顶有魔力的帽子。把它倒过来当纸篓时,扔进去的蛋壳变成了五朵云彩,小伙伴们就驾着云朵四处飞翔;帽子可以把蚂蚁变成刺猬;把水变成木莓汁
我最喜欢木民矮子精。他机智、勇敢、善良、大方、乐于助人,所以他有许多朋友。他把自己在岛上找到的风雪球与小吸吸分享;当斯诺尔小妞的头发被烧光后,他说:我觉得女孩子没头发比有头发好看很多。
读了这些故事,我越来越觉得木民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9
那天,我翻起了这本书,奇妙又神秘的`有事让我一读起就停不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世界著名儿童文学大师,女画家:托芙.扬松。她出生于1914年,她创作的“姆咪谷”系列故事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充满真诚、善良和美丽的新奇世界。她作品里那些鲜活可爱的姆咪们住在森林里,样子像直立的微型小河马,胖胖的,很羞涩,热爱阳光。他们同自己生活的森林环境形成了一个统一、和谐的世界。扬松笔下的这些故事现在已拍成了卡通片在世界各地上映。因此,姆咪特罗尔在世界各国也成了孩子们耳熟能详的形象。由于其文学艺术活动为世界儿童文学做出的巨大贡献,扬松于1966年荣获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作家奖。
《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不得不用欣赏、赞叹的眼光去面对,里面的姆咪和他的朋友们都个个生动有趣,和人一样,童话故事虽然是幻想出来的,但是却和我们的生活处处有关。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就等着你用大大的眼睛去观察它、发现它。姆咪世界里的故事,个个都像一点正燃烧的火焰,温暖在我的心中。
盛夏八月的夜晚,姆咪一家正与小动物们在森林中举行盛大的庆祝晚会,神秘的魔法师骑着黑豹从天空中降临到姆咪谷,他来到这里要干什么呢?想知道答案,就自已去看吧!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10
《魔法师的帽子》是由世界著名儿童文学大师、女画家芙。扬松创作的,她创作的“娒咪谷”系列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充满真诚善良和美丽的新奇世界。
那些可爱的姆咪们住在森林里,样子像直立的微型小河马,胖胖的、很羞涩,热爱阳光。它们与自己的森林环境形成了一个统一和谐的美丽世界。其中有一章描写的是姆咪们出去旅行,它们来到了一个小岛,这个小岛的名字叫哈蒂法特纳岛。赫木伦出去寻找植物标本,它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哈蒂法特纳人的秘密地点。它们发现了赫木伦并朝它走来,它赶快爬上了一棵大树,在树上赫木看到了它们的晴雨表,然后赫木伦大声呼救正好被小嗅嗅听见了,于是小嗅嗅把它救了下来,然后它们就一起回家了。
阅读完这个奇幻的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幻想真奇妙,想象力是多么地丰富。同时我也感受到书中的主人公赫木伦,它坚持收集标本和邮票并全部收集完了,他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很奇幻也很有趣,我十分喜欢。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篇1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读《魔法师的帽子》有感
有一本书,它充满了大胆的幻想和奇妙的现象,把木民谷里的一群小小的可爱的动物们刻画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书中有木民爸爸的沉静、木民妈妈的勤劳和和蔼、小木民矮子精的聪明和善良还有斯诺尔克兄妹的活泼可爱。它,就是《魔法师的帽子》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仿佛进入了一个美妙的童话王国。小木民矮子精一家人和住在他家里的其他人相亲相爱,这本书像磁铁一样的吸引着我,促使着我迫不及待的想这道下面的剧情。
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在一座人迹罕至的山上发现了一顶魔法师的帽子,并且把帽子带回了家,给木民爸爸,木民爸爸戴了一下帽子,觉得帽子大了一点,就把帽子当做一个纸篓,他们还不知道这是魔法师的帽子,小木民矮子精吃完了一个鸡蛋,把蛋壳扔进帽子里,结果变成了五朵云,小伙伴们就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小木子民钻进帽子捉迷藏,出来就变成了一个谁也不认识的怪物;魔帽还可以把捕获来的小蚁狮变成一个小刺猬;流进帽子里的水会变成木莓汁;木民妈妈无意中把几株标本扔进魔法帽里面枝条就以神奇的速度在妈妈睡觉时生长起来,最后像厚厚的绿毯子把木民家的房子覆盖严实。木民家没窗户没门,只是一大片野草野花。这些绿色的藤条还会开玩笑把木民的帽子卷起来举到高处……不管什么东西掉到这个魔帽里面,都会变成谁也想象不到的东西。这顶帽子让小木民们体会到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最后一章给我的影响最深,魔法师为了宝石之王整整找了三百年,他完全有能力将宝石之王占为己有,但是,他反而没有这样做,而是给木民谷的人们曾添了一点魔法,当魔法师与宝石之王变成一样的宝石后我无比激动,这,应该是对魔法师的恩赐。
看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光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别人着想下,从小培养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精神,一定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关于祖父园子读后感
作文在语文教学中占据了半壁江山。通过写作文可以培养我们我们积极的人生态度,我们在写作文动笔前,必须认真读题,审清题意。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写好一篇作文吧?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祖父园子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祖父园子读后感 篇1
要写读后感,还得从这篇充满了童趣的课文说起!
前面几段都是描述花园里面的景物,并非只是爱屋及乌地写几样,而是全景式地介绍了花园里的各种东西,连小虫子都写的生动细致。后面一直到文章的结束,写的都是作者和她祖父在花园里面的事。为读者完整地勾勒出了一个淘气、可爱的小女孩和一个勤劳、慈爱的老人的形象。
整篇文章,作者的笔风没有改过,都是站在孩子的角度,用富有孩子气的语言写的。我想作者写的时候他的心一定是又回到了她的童年,回到了祖父的那个美丽的院子里面。她的心中一定是快活的、自由自在的。要不然,怎么能将孩子的天真幼稚写的这般传神!
之所以前面的描写那么细致,是因为作者写的凝神啦,忘掉了一切,只听见那杂乱而悦耳的虫鸣鸟叫,脑海里浮现的全是花园里色彩斑斓树木蝶虫。她又回到了她童年的花园里面!特别是第4、5、13自然段,仿佛说的就是昨天发生的事。还有最后一段,与《牧童》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假设将文章交给一个不知情的人看,骗他说是个孩子写的,说不定他也信呢!
总体来说,这篇文章写的很散,但每段都读着很舒服,幽默风趣,让人会心一笑,又顺其自然地落了笔。
读到这里,我们应该感觉到这就是有名的肖红女士的文章了吧!
我想再说说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读这篇文章。那是因为这篇文章让我也回忆起了我的多彩童年,快乐的时光,无忧无虑的生活。读着读着,我只看见几个字与一幅画卷,画里面是作者在花园里玩耍,我也在玩耍。分别在画的左右,落着几个字:和谐、童真!
祖父园子读后感 篇2
所有的东西都有生命,所有的事物都会说话。祖父的园子中的事物都是充满灵性的',可外面的世界没有;祖父的园子中的事物都充满了童真,可外面的世界没有……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危险,外面的世界充满了竞争,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残酷……老师说:“中国不缺人,好学校不缺好学生,好公司不缺人才……生活就像筛子,只有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不会被筛下去。”
现在,学生不学习干什么?做啃老族吗?俗话说:“坐吃山空。”老人也有权利不养你。以后,万事都靠自己。现在不学习就进不了好学校,进不了好学校就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挣不了钱,没有钱能干什么?童年是美好的。我认为这句话只有从出生到一二年级才适用。所以说现在的小学生要拼尽全力学习,成人也要找好工作,以后就没人能养活自己了,除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打造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祖父园子读后感 篇3
作者的童年是自由自在的,是无忧无虑的。她在那一块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尽情玩闹,无拘无束。玩累了,在瓜藤上摘下一根黄瓜,一边在树荫下休息,一边吃着黄瓜,吃完了,就又投入到快乐的游戏中了。一会儿帮着祖父种种菜,栽栽花,一会儿又去抓一蹦一跳的蚂蚱。一会儿跟着蜻蜓跑步,一会又和蝉儿聊天。困了,就躺在树下,把草帽往脸上一盖,就睡了。在这小天地里,没有大人严厉的说教,只有祖父慈祥的面容。这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养的一只鹩哥。它叫布莱克,它管我叫红红。我上幼儿园回来的时候,它总是亲切的叫我:“红红!红红!”有时,我会和它聊天,它也听不懂,只是兴奋地一遍又一遍地叫红红,让人忍俊不禁。清晨,它总是起的最早的那个,而且还要吊吊嗓子,把我们都吵醒。但它像一个准时的闹钟,我一次都没迟到过。
它吊嗓子时的声音最好玩,咿咿呀呀,叽叽呱呱的.,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还那么认真,让我笑不可抑。布莱克给了我多少的快乐呀,它是我童年最好的伙伴,我至今不能忘怀。
祖父园子读后感 篇4
童年就像是一只小鸟,转眼将飞过眼前。回首童年的点点滴滴,总会引起人们的无限感慨与唏嘘,那些货欢乐或悲伤的过往都是我们人生中的宝贵财富。在《祖父的园子》中,作者萧红就写着童年时代,她与祖父的美好时光。作者写经常和祖父去后园玩,并且还说绝对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世界,而是宽广的,人和天地一起。一到后园,作者就像没了对象似的.,奔了出去,好像有人等她似的,飞快地向前跑。并写出了他对后园的喜爱:若不是把全身的力量跳尽了,祖父怕我累了,想招呼住我,那是不可能的,反而他越招呼,我越不听话。
作者当时是那么天真烂漫啊,如果认真品味这些句子,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扎着辫子,穿着一条红色的小裙子的姑娘。她正咧着嘴,开心的啃着黄瓜,在玉米地里捉蚂蚱……一切都是无邪的纯净
在我的家乡中,也有这么一个园子,每年回到老家,总是随手把行李一扔,直奔它的怀抱里。
外公的园子,就如作者萧红心中的“父亲的园子”一样,它是我儿时的乐园。虽然普通,但童年的我总是能在里面找到无穷无尽的快乐。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通用11篇)
基于您的要求,我们对“《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进行了编辑,使得其成为了一篇令人难忘的作品。该篇读后感具有现实针对性,建议您仔细阅读,或许会有所助益!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知道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情,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知道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悲剧,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许多莫泊桑的作品,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虽然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但是里面的内容我仍然历历在目。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阅读莫泊桑的作品,就像是在大海中畅游,在百花园中漫步,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发人深思,给了我许多启示。它将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记住,人与人之间并不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而应该是平等的、共同富裕、共同生活的关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读书笔记 )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触。在暑假里,我有机会一饱眼福一下。
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本来就是爱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拿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很难过。他们把于勒打发到了美洲。菲利普夫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很是节俭。
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于勒的来信说他有钱了。于是菲利普夫妇有了期望。一向盼着于勤回来,把于勒当成是他们的财主,见人就给他们看于勒写给菲利普夫妇的信。可是当他们的女儿结婚了,他们去旅游的时候他们得知了于勒落魄了所以又装作不认他了。
其实这个文章的资料很好理解的,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加本。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先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变成这样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感触颇深。钱不是万能的,只是莫泊桑写的这篇文章反映了从古至今不变的那件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后来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曾经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后来写信来说自己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希望,再后来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后来,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曾经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后来又成了全家的希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希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知道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知道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该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起。菲利浦夫妇在这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7】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
在今天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我的感触颇深。
此文主要说了作者的一家人和他的叔叔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由于于勒的一封信致使作者一家人认为只要于勒一回来,他们家的好日子就来了,而他们的女儿却也是因为相信于勒会回来才会嫁到一个稍微富裕的家里,可是当他们看见于勒在像一个乞丐似的在卖牡蛎时,却另想远离他。
这篇课文充分的体现了人们的势力,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时我会常常想:“钱真的是万能的吗?”
这件事使我想到了一件往事,却同时,也是一件再平凡不过的事了。
一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一会,就看见一位老爷爷佝偻着身体,手里杵着一根木棒。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碗。这位老爷爷正在向过往的路人要钱,可是,又有几个会给呢?这时,有一位漂亮阿姨走了过来。老爷爷呢,就向那位漂亮阿姨走了过去,结果呢,不怎么出人意料,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漂亮阿姨不但没有给钱,走了之后,还从包里拿了一张纸轻轻地擦拭着刚才老爷爷不经意间碰到的衣角。过往的行人看见这个举动,多半是摇了摇头。
世界上的好人怎么会这么少呢?可能都还有大熊猫多吧。这是为什么呢?我常常会独自思考这个问题。
我现在只要好好长大,然后成为一位好人,有能力帮助别人,不止是自己认识的人,还有不认识的人。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8】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9】
上周,我读了《莫泊桑精品小说精选》,对《我的叔叔于勒》颇有感受,下面是我对此的一些理解与感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
《我的叔叔于勒》全文讽刺了那些当时见钱开眼,把金钱看得高过一切的人们,就如作者的爸爸和妈妈,在一开始于勒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时,他们愤怒至极,个个咬牙切齿,把于勒赶出家门,但于勒在外面谋生却意外致富时,他们呢?个个都争着说于勒是他们的亲人,把于勒那份发财致富的信当作了“福星”,都梦想着靠他的财富盖一幢别墅;他们用那封信来劝架,在苦恼时用这个福信来安慰自己;他们因此每周日都打扮得很体面去海边,目的是看到于勒的回来……但当他们知道于勒破产了,变得一无所有了,成了个落魄的穷光蛋了,谁还去理睬他?谁还去照顾他?谁还去思念他?没有人了,个个都是他为空气,为混蛋,读后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就如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我一向怀疑这个扒儿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你发痴了,拿十个铜子儿给那个人,那个叫花子!……” 其实真正的白痴是母亲,她完全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在于勒乱花钱时将他逐出家门,在于勒致富时又整天盼望着他回来,在他破产时又开始对其置之不理了,一切变化都随着金钱的变化而变化……
这就是《我的叔叔于勒》那篇讽刺了当代人民风俗的美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1】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关于匆匆读后感通用
书籍是我们人生的一盏明灯,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是一个令人享受的过程。读后感须写出新意。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关于匆匆读后感,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大自然的枯荣是时间飞逝的痕迹:再来的燕子不会是去年的燕子,再青的杨柳不会是去年的杨柳,再开的桃花更不会是去年的桃花。时间一去不复反呐!
想想逝去的时间,想想自己的虚度光阴,而无所作为,我只有无奈,和惋惜。
聊天的时候,时间从嘴角溜过;登山的时候,时间从轻快的步伐下飞过;开书的时候,时间从翻动的书页中消逝过......
我现在是学生,而学生的使命就是读书,也只有珍惜时间,才有可能用友谊的成绩回报父母。
朱自清在《时间》中说过一句话:“我们是无法浪费时间的,浪费的只是我们自己,珍惜它,就等于珍惜我们自己。”是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而浪费自己的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啊!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2
读完朱自清写的《匆匆》,我深受感悟。
从前,我总以为一件事做不完,推到以后再做也没关系,反正时间多得是,并不差这一会儿。可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猛然明白了时间是那样宝贵,那样来去匆匆,即使在我们说话,吃饭,洗手时也没有停过。
匆匆地,时间老人一去不复返,每当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键盘上跳过;每当看电视时,时间从屏幕上闪过,可是我却从未察觉,就这样,让时间白白溜走了。
再想想自己,写课外作业时总是能拖就拖着,直到妈妈要检查时才急急忙忙去做;星期天早晨赖在温暖的被窝里不肯出来,家长叫了半天才肯懒洋洋地起床;玩电脑时总是全神贯注,爸爸不喊就不关机……
时间过得这样匆忙,现在我们无所事事,可是老了之后又会怎么样?人生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只有从现在开始就好好珍惜,好好把握,才不会当年老之后还后悔莫及。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3
每当我翻开一本好书,阅读一篇美妙的文章,就好象在我眼前展开一个全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春意盎然,有一番韵味的开头,深深地吸引了我,诗情画意的文字间,流露出一种悲哀,时光如流水一般匆匆流逝。这种感觉谁都曾有过,可朱先生却能用如此美妙的文字娓娓道来。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有好多宝贵的时间都让我白白打发掉了。曾几何时,在我上课走神时,时间从我眼前闪过了;曾几何时,在我津津有味看电视时,时间无声无息地从屏幕间溜走;曾几何时,在我无忧无虑地做游戏时,殊不知,时间在欢声笑语中滑过了……
我刚刚过了十一岁的生日,屈指一算,已有四千多个昼夜从我身边流过了。有时我很着急,恨不得一把拖住时间,让它慢点跑。爸爸说,时间是拖不住的,妈妈说,要珍惜时间就得好好利用时间。我体会着爸爸妈妈的话,反省着自己。多可惜啊!那逝去的无比宝贵的时间。
曾听说过一位医学家巴甫洛夫临终前拒绝亲朋好友来探望,他说他很忙。因为他要在离世之前把自己死的感觉让助手记录下来,至死不忘他的科学研究,这就是一位科学家的时间观。
那逝去的无比宝贵的时间,凝聚着生命的时间啊!我要加倍珍惜你,争取跑在你的前面!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4
珍惜时间,爱惜时间的文章我们读了很多,也背了很多。但是我第一次真正深刻的体会到时间的宝贵,却是在今天的一节短短的四十分钟的语文课上……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第二课《匆匆》,学后的我感到了异常的兴奋,因为我终于学会了珍惜时间和爱惜时间,我也终于感受到了时间的可贵。
第二课《匆匆》是朱自清的一篇散文。文章运用了大量的排比、比喻、拟人等等修辞手法,可以说是一篇有代表性的散文。文章主要讲的是作者时间的感慨,和对自己没有在过去的时间内留下什么痕迹、做出什么贡献的遗憾。文中时间的描写非常全面,感悟也非常深刻。使得我刚刚读时以为这是朱自清晚年的一篇作品,后来我才知道,这竟是朱自清24岁时的作品!从此,每当我回忆起这是朱自清青年时做的作品时,不免十分激动……
每每想到这里,我十分激动,但我一想到现在的我们,更是无与伦比的激动!我们都已经十三了,粗略的算一下,已经度过四千七百四十五个日日夜夜了,已经度过十一万三千八百八十个小时了,已经度过四亿零九十九万六千八百秒了!我们又积累了什么呢?放宽一点,从一年级开始算。那也是有两千一百个日日夜夜了。在两千一百多个日日夜夜里,我们又在哪里留下过什么有价值的痕迹呢?如果问我们积累的知识和我们历经的时间能成正比吗,有谁能胸有成竹的说:“能!?”
世界上最长寿的人才活了六万多天,况且那还是从前。随着环境的改变,空气和食物的污染,我们最多能活一百零几岁了,也就是三万多天。而我们现在已经度过了整个人生的七八分之一了,如果不想让我们白白浪费这一生,那么只有珍惜时间。就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为社会尽可能的做出我们的贡献吧!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5
前几天,我学习了一篇朱自清的文章——《匆匆》。在这篇文章中,朱自清举了几个日常生活中很平凡的小事来衬托他自己的无奈,让我充分体会到了他对时间的留恋与惋惜。
在我学习完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错了。以前,我总觉得自己的时间还很充足,怎么挥霍也挥霍不完,但是看来我真错了,默默算着,已有四千多日子从我手中溜走,我竟然毫无察觉。是啊,孔子曾经说过:逝者如 斯 夫。在生活中又何曾不是这样呢?说话的时候,时间从嘴边飞过;思考的时候,时间从脑海中穿过;写作的时候,时间从笔尖划过,来无影去无踪,让人实在是琢磨不透。
时间是一种特殊的物质,金钱买不到它,权利得不到它,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珍惜它。
我认为我们小学生珍惜时间就应该是努力学习,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其实珍惜时间也很容易,比如把看电视的时间用来记几个英语单词,把玩电脑的时间用来记几条数学公式。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就看你们有没有恒心和毅力来控制自己,这才是最至关重要的。
面对时间,你有两种选择:一、浪费,二、珍惜。我选择第二条,你呢?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6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我们都知道时间是非常宝贵的,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可缺少的就是时间。有了时间就可以学习、工作、劳动,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需要时间,农民需要时间,作家需要时间。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发展都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你看,文章写得多么形象!时间从水盆、饭碗、双眼、手边、身上、脚边、叹息中悄然无声地过去了。像轻烟,如薄雾那样地飞走了,就像俗话说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又有谁能有那么大的本事把时间留住呢?
我已经十二岁了,屈指一算,已经有四千多个日日夜夜从我身边流过,我还有两个多月就要小学毕业了。如果再过多四千多个日日夜夜,那么我就会大学毕业,走向社会了,来建设我的祖国了。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学生呢?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建设者呢?什么都需要学,什么都不能没有时间,如果我们把时间利用得好,就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如果把时间利用得不好,时间就会从我们的身边无声无息地溜走了。
朋友,时间对任何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要抓紧时间,发奋向上。是朱自清的《匆匆》——是这五百字左右的文章给我的启迪,给我的力量。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7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些关于珍惜时间的名句我想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朱自清的文章《匆匆》,向我们展开了一条珍惜时间的光明之路。
瞧,他说得多好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是啊,任何事物都有时光飞逝的痕迹,惟独时间没有。呵,他是多么的吝啬啊,连游丝般的痕迹都没有留下。呵,他是多么公正啊,无论贫穷富贵,高贵低贱,每个人,每一天都只有相同的24小时,分秒不差。他是不受贿的。
时间一天天地流逝,我一天天地长大,父母一天天地衰老转眼间,第十二个春秋又开始在忙碌中流失了。光阴滑得像泥鳅一般,根本抓不住。靠人不如靠己,只有自己把时间当作海绵,使劲地捏、挤,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宝贵时间,为自己的人生再挂一面鲜艳光彩的红旗。
匆匆,时间是何等的匆匆啊
关于匆匆读后感 篇8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