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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29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锦集13篇。

你有没有搜过有参考价值的作品读后感呢?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籍中充满了知识和道理。为了让我们能够记住书中带给我们的感悟,可以尝试写一份读后感,您需要的信息我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回到小时候读后感”,如果你觉得这个想法很不错请分享给你的社交圈大家一起分享!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让我回到小时侯》。里面的人物有:相貌平平,被小弟弟夺走全部宠爱的悲惨姐姐列吻贝;温和靠谱、无止尽忍耐守护刁蛮妹妹的全职哥哥汪皱洋;脾气温和的髦毛美发师,无奈回家做了超级奶爸,整天围着孩子团团转的列爸爸;汪皱洋的刁蛮妹妹,萌萌的包菜头,脾气火暴,正读一年级的熊妹;还有一个在现实时空过了一个离线假期的胖小列

这本书的大意是11岁女生列吻贝有一个特别的家庭:律师妈妈在外工作,全职奶爸在家照顾刚出生的弟弟小列车。列吻贝自认为自己被小弟弟夺走全部宠爱,在家里渐渐失去了存在感,所以发动打倒小屁孩军团,还想拉班里最靠谱的男生汪皱洋加入,但被拒绝。汪皱洋是个被刁蛮、暴燥的妹妹欺负但无怨无悔地守护她的全职好哥哥。吻贝的军团PK熊妹小列车她们,结果惨败而归,他们好想拥有小屁孩子们的无敌法宝可爱。列爸爸有一天无意中踏上了13路辫子电车穿越时空,居然和8岁时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也让他阴差阳错闯入自己的生活,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原来自己小时候和熊妹他们是一个样的!而汪皱洋守护着的还是小姑娘的妈妈,他帮助她实现了一个心愿,也打开了自己心中的伤心死结同时,列爸爸送走了胖小列,在照相馆中看到一句话将来,是时间在童年底片上显影的结果。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时光机,时光机就像一个很大很大的记忆容器,有快乐的事也有悲伤的事,有清晰的印象也有模糊的片段,有过很多关心和爱护,也有过很多遗憾和悔恨,我们慢慢长大,也渐渐往时光机里充填记忆燃料,等烦恼出现时,就在时光机里找过去的自己倾诉一番,你就会发现,过去的自己也还不是为了一件小事而烦恼、丧气吗?所以,现在的不开心也一定会被时间所遗忘。我们只要脚踏实地、开心地成长就足够了!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2

暑假的美好时光总少不了读书。这不,又读完了郁雨君写的《让我回到小时候》。

这本书讲了普尔斯和艾丽莎童年发生的趣事,十一岁女生列吻贝有个特别的家庭。律师妈妈整天忙于工作,全职爸爸无奈在家带弟弟。弟弟小列车宛如小王子,让吻贝在家里渐渐失去存在感。列爸爸有天搭乘13路辫子电车,居然和8岁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之后,吻贝他们也跟着进入明豆先生的奇妙照相馆,和童年的自己不可思议地相遇,然而结果却超乎他们的想象,让我们领爱了一场长大的灵魂洗礼。

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父母亲的情之爱,同龄人的友谊之爱,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爱。

小时候,父母总是因为工作原因无法长时间陪伴我。我知道他们是因为工作原因无法长时间陪伴着我。我知道他们是因为爱我才出去努力工作的,所以我一直在外婆的抚养下成长。

早上,在高山起伏的山地上与小伙伴玩耍,玩着那些幼稚却百玩不厌的游戏。虽然有时会闹矛盾,但依然无忧无虑地嬉戏。

中午,在门前那颗大树下吃着饭,享受着树的荫蔽。对着外婆的呼唤,应着跑了过去,并与她撒桥。

傍晚,太阳好像要赶着回家似的,天空变得橘红色,变成了一幅只由颜料染成的画,美丽而显得凄美。天空虽变得凄美,但孩子们却童心喜跃,兴奋,激动。

夜晚,月亮被乌云遮住了,星星孩子们都出来玩耍了,因为今天月亮妈妈出来办事了,他们可以尽情的玩耍。我和外婆坐在窗前看星星嬉闹,在这清冷的夜晚平增了一番乐趣。

但童年是多么的短暂,也是多么的五彩缤纷啊!童年已经慢慢的逝去,一去不复返,在也没有童年那样的快乐生活了!

虽然童年是不可重来的,但通过《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我明白了:成长其实并不可怕。童年的回忆虽不能再返,但我们能珍藏童年那些美好时光的记忆。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3

小时候我有这那天真烂漫的性格,可现在呢?唉!

小时候妈妈细心的照顾我,可现在却被小妹占了风头,不再跟我玩,小时候无论我怎么淘气,妈妈总是忍气吞声,任我发着“大小姐脾气”,

。可妈妈现在却老是打我,骂我。妈妈说我越来越不懂事了,我想,妈妈,你为什么只关心小妹,而不关心我了呢?后来

小时候骑着小车在空地上飞奔,

小时候望着断了线的风筝发呆,

小时候两毛钱的泡泡糖,

小时候商店里便宜的甜甜圈,

病房,一片寂静。

不知道是第几次站在这里。看着外婆因为治病逐渐变短的头发,看着她随着岁月逐渐沧桑的面孔,看着她过于担忧逐渐苍白的双眸,才发现自己长得比她高了,手跟她一般大了。小时候那个仰头向外婆要糖果的我,那个依偎在外婆怀抱里的我,那个吵着让外婆帮忙洗脚的我,都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外婆说要吃苹果。我深一刀浅一刀地削,果皮果肉撒落了一地,当我颤抖着将那仅剩下半边的“丑八怪”苹果递到外婆眼前时,分明读到了一种小学生作文大全是不是长大了,小时候的记忆会渐渐淡去。是不是长大了,小时候的朋友会渐渐失去联系。是不是长大了,一直陪伴着的人也会一一是去。如果真是如此,还不如宁愿不要长大,好想回到小时候,做回那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纯真的孩子。

六年前,外婆牵着我的手,走过木桥,走过岁月,走过石径,也走过岁月;而现在,是我在病床前扶着她的手,听她轻轻唤我的名字,听她讲小时候的琐事。

每天花大把的钱在医院,只为了外婆能健康。也许吧,只有外婆病好了,我才能捕捉回一丝小时候的美好。也许吧,还是不长大的好。小时候想长大,而现在长大了,却想回到小时候。

小时候的记忆真是昂贵啊。

后来,外婆的身体逐渐恢复了。仍然是在病房中,她经常望着窗外不说话,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有时候也陪着她一起看。有时候外婆会看着长得比她高的我笑了,我也不再像小时候一样跑去依偎在她怀里。我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4

我看了辫子姐姐郁雨君的一本书,名叫——《让我回到小时候》,我对这本书有着很深的感受。

文中,有一个名叫列吻贝的女孩,本来呢,虽然丑了一点,但一个人,不失宠爱,还有人宠着,还是丑萌丑萌的!可是呢,妈妈的肚子里突然多了一个小列车 ,小列车降生以后,吻贝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啦!小列车宛如小王子 ,所有的宠爱全都被小列车吸走啦!吻贝被弟弟转化为丑丑的小女生,所有的不公平袭来!吻贝为了报复弟弟,和班上的同学组织了“战胜小屁孩军团”……结果惨败。

我觉得熊妹太可恶了,这么折腾自己的哥哥汪皱洋,同时,我也很讨厌汪皱洋,吻贝她们只是想教训教训可恶难缠刁蛮任性的熊妹,他却对她们破口大骂!我读到这里时真的很生气,可我慢慢的便觉得,这个汪皱洋是个暖心哥哥,他那么做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妹妹受到欺负。

我很喜欢吻贝,吻贝是个孩子,所以总会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平,我和邻居小孩吵架时,妈妈总会说:“你是长辈,就不要和小孩子斤斤计较!”那时我也会有吻贝那种想法哦!我认为 ,吻贝没有错,她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宠爱不少一分,不被夺走,当然,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呀!吻贝怕被抛弃,常常会有各种不妙的想法。可是,这不都是因为家人们的爱太少了吗?

还有,这本书的故事很神奇,"13路辫子电车”就像“时空机”一样,让我们与小时候的自己相遇。多好呀,那我一定会让小时候的自己好好的玩,长大后要读书,没那么多的时间啦!不要想不美好的事,好好地保留幸福的事,就可以让现在的我慢慢回味……

如果真的可以遇见小时候的自己……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5

我坐在院子里,拿着一本书看着,春风吹拂我的脸庞,鸟儿叽叽喳喳地唱歌,白玉兰的清香伴随着春风敞开我的心扉。我回忆起了那天我在悦叮网上看的一本书,____《让我回到小时候》,看完后,让我觉得我仿佛是里面的女主角,思绪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了,11岁女生列吻贝一个特别的家庭,律师妈妈在外工作,全职爸爸在家带弟弟,弟弟宛如一个小王子,让吻贝在家里渐渐失去存在感。她和周围一群各种被弟妹夺走宠爱的同学组织了一个“战胜小屁孩军团”后来他们惨败,在一次奇幻的探险后,列吻贝打开了自己心中的伤心死结。

其实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要别忘记小时候,小时候就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你,一直可爱又勇敢,天真又神奇。弟弟妹妹不是夺走了爱,而是他们还小,想想自己小时候也曾经拥有过这一切。再想想自己的自私和任性,或许对弟弟妹妹不太公平,所以我认为尊幼和关爱自己的弟妹才是对他们成长的最好帮助。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现在想想还有些愧疚,记得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妈妈带着我来到表弟家,由于天气炎热,我带了一个迷你小风扇。这可是海绵宝宝形状的,是表弟最喜欢的,我和表弟在大厅里,妈妈在做饭,趁我不注意时。表弟一个猴子偷桃,快速地抢走了我的小风扇,“小混蛋还给我!”我不开心地讲。谁知他向我吐了吐舌头跑了,我急忙跑上去硬是要抢回来,可他像一个树懒一样死死抱住。我一气之下,打了他的小屁股,然后夺回了小风扇。接着他哭了,我被妈妈教训了一顿。后来,我在《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里解开了心结。

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不一定要宠溺的爱,因为这样会宠坏他们,我们应该适当地去教育,尽量给他们爱,不让他们的小心灵受到伤害。所以学会和谐去对待他人真的很重要,同时我们也要珍惜时间,现在我想起我的童年,我愿意多享受童年的时光,因为童年是充满童趣的,童年是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是充满纯真的,让我们一起快乐成长吧!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6

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段时光,没有烦恼、没有压力、每天过得自由自在,然而那是我们虽渴望却再也回不去的小时候。午后,抿一口香茗,坐在书桌前,翻开辫子姐姐郁雨君的《让我回到小时候》细细品读,似乎来了一场穿越时空的旅行。

《让我回到小时候》以一个11岁的女生列吻贝为主角,主要内容是由于吻贝弟弟小列车的出生,让她在家里渐渐失去存在感,于是和身边有同样遭遇的同学组成战胜小屁孩军团。由于吻贝军团缺少小孩子们可爱的法宝,PK小列车他们最终以失败告终。有一天,列爸爸搭乘13路辫子电车,居然和8岁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并进入自己的生活。在胖小列的带领下,吻贝他们进入明豆先生的奇妙照相馆,分别与童年时期的自己相遇,结果却大失所望,原来自己小时候也和小列车们一样。最终他们学会了与弟弟妹妹们和谐相处,把小时代封存,并珍惜现在的时光。

人们都说:读别人的故事,感悟自己的人生。和吻贝一样,在我10岁的那年,我弟弟诞生到了这个世界。一开始是欣喜好奇,瞧,那玻璃球似的澄澈黑眼睛,白里透红的皮肤,柔软的头发,还没有长牙齿,真是太可爱了!可日积月累下来,我却感觉弟弟是个大麻烦。

或许父母能给孩子的爱是一定的,一个人可以独享,两个人得平分。自从弟弟出生后,全家人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他身上,吃喝拉撒全方位照顾。而我,像一颗正在滑落的流星,渐渐失去了光芒。看着弟弟天真的模样,张口有东西吃,无聊有人陪他玩耍,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我想起了和我几乎有相同经历的吻贝,要是我能乘上13路辫子电车,回到小时候多好。

记忆里,小时候的模样和现在的弟弟差不多,那时候我十分调皮,经常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惹会一些麻烦。即使这样,爷爷奶奶也从不会打骂我一句。每天早上,我都能吃上奶奶专门到很远的市场买回来的猪肉煲成的猪肉粥,缠绵的粥米间满是奶奶对我的爱;晚上,躺在床上,看着头上的铃铛玩具,听着妈妈在耳边讲童话故事,便会甜甜地进入梦乡。四周都安安静静的,星星们也闭上了眼睛

思绪回到现实,一阵暖意涌上心田,想要回到小时候的念头渐渐减弱。在天真无邪的时代,遇上家人的包容与无微不至的爱,一幕幕熟悉的画面早已印在脑海。有空回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嘴角不经意间勾起弧度,已足够。

只要不忘记小时候,小时候就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你,可爱又勇敢,天真又神奇。是啊,小时候是比任何其他都要奇妙的存在,会一直在成长路上给予我们动力与希望。流淌在记忆中的昔日闪耀时光也已渐趋斑白,错过了的曾经带给我们太多的后悔与依恋。回不去的话,实现不了的梦或许难再重拾,但它总留给未来的我们审视现状的意识刻痕,让我们更加珍惜现所拥有的和将想要拥有的事物。然后,郑重地跟过去的自己说声再见。同时,一直以来谢谢。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7

《好想回到小时候》讲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时光,生动地描绘了她本人小时候的趣事,以及一些千奇百怪的思想。

作者小时候很喜欢画画、写作,而数学对她来说简直就是魔鬼,几乎每次分数都不超过60分。

我发现,作者童年时的一些思想和我比较相像。比如说:以为外国是一个国家,世界上只有中国和外国两个国家。爸爸曾经在我五六岁时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过:外国真的不是一个国家!

还有一个毛病,我和作者也一样,那就是:把好吃的东西留到最后吃。为此放在冰箱的东西经常会被爸爸妈妈当做我不喜欢吃而扔掉。

很多小孩现在想要快快长大,而现在的大人就想变回小孩子。童年时代多么美好啊,没有工作,没有压力,说出去的话还不用担心别人会不会伤心。

珍惜现在的童年时光吧,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毕竟万能的科学家们还没有发明出时光穿梭机。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8

在这个暑气熏蒸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辫子姐姐心灵花园系列里的《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内容妙趣横生,它的作者是同学们都喜爱的作家郁丽君,自称辫子姐姐。这本书的主人公列吻贝,是一位八岁的女生。她的妈妈是律师,工作很忙,全职爸爸在家带弟弟小列车。有一天,列爸爸搭乘了13路辫子电车,居然和8岁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吻贝他们也在明豆先生的奇妙照相馆里,和同年时期的自己不可思议地相遇。这场奇妙的相遇让他们经受了一场成长的灵魂洗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记忆里的自己是那么的天真好笑!

小时候,看到妈妈把相片从照相馆里取出来后,我发现妈妈带来的除了相片还有一张黑黑的片子。我好奇地问妈妈:那黑黑的片子是什么呀?妈妈我微笑告诉我:那是底片,用它可以洗一张同样的照片。我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有一次,父母工作去了,我望着桌上刚取来的照片与底片,心里猛的一亮,想出一个金点子我可以自己洗照片嘛!这样既省钱又省力。心动不如行动,我把从水龙头接的水小心翼翼端到了客厅,取出底片,轻轻放进水里。我想先用水将底片浸湿,可是水像是有魔力似的,只在底片上凝结成一个小水珠。真是气死我了!我又想:妈妈每次洗衣服都要用洗衣粉,那我洗底片也应该用呀!于是我到处找洗衣粉,结果找不到,只好拿了奶粉代替。我将奶粉涂在底片上,左刷刷,右刷刷,汗水逐渐流下来。直到妈妈回家,我依然洗不出照片。妈妈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错了,照片要送到照相馆冲洗。现在想来,那时候真的好傻,好好笑,但童年依然是一道抹不去的纯时光。

还记得,每次过年,家里总会用酒庆祝。看他们喝得津津有味,挂在我嘴边的馋水总会情不自禁流下来。终于,机会来了。我趁大家午睡时跑到厨房,偷偷喝了酒,我一饮而尽,喝后才发现酒有点苦。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感觉不舒服,摇头晃脑,只觉得身子像腾云驾雾似的,我就再也分不清东西南北了。这件童年趣事告诉我一些危险的事物是不能随便尝试的。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童年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种子,是一片懵懵懂懂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童年既是五彩缤纷的,也是转瞬即逝的。童年已经慢慢飘远,时间已渐渐流逝,我们要把童年的记忆装入时间的锦囊里,并深藏在心里。只要我们永葆一颗童心,相信我们的生活一定充满童真童趣!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9

谁不想回到小时候呢?谁不想回到小时候,对着爸爸妈妈撒娇呢?谁不想回到小时候那段美好的时光呢?可是,如果家里来了一个小弟弟或小妹妹,抢走了本该属于你撒娇的权利呢?你会难过吗?你会嫉妒他吗?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感受很深的片段。主人公吻贝,虽然长的不好看,但是她有一个帅气的爸爸和一个能干的妈妈。在小列车--吻贝的弟弟来临前,吻贝一直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当小列车降临后,吻贝连自己最后一点点撒娇的权利都没了。因为小列车有让人嫉妒的超长睫毛,眼睛漂亮得像带着美瞳。而吻贝却恰恰相反。

在吻贝生日那一天,吻贝看着大人们送一堆精美的礼物给小列车,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吻贝的心好酸,好酸。吻贝看见姑姑奶奶们对小列车爱不释手,心想:家里人果然全都是外貌协会。这时,吻贝的姑姑还脱口而出,说小列车身上全是爸爸妈妈的优点,而吻贝全是爸爸妈妈身上的缺点。这句话,将吻贝的心深深的刺痛了。

吃饭时,姑姑提议唱生日歌给小列车听。感到无聊的吻贝夹了几筷子凉菜吃,却受到了来自姑姑奶奶的责备,说吻贝就是见不得小列车开心什么的。在这一刻,吻贝全面爆发了:“呸!你们唱那个歌给谁听啊?告诉你们,今天是我的生日!你们统统都白唱了,马屁拍错啦。不过,你们唱的太难听了,你们个个都可以做我的呕像啦。”她嫉妒嫉妒,火星噼里啪啦直冒,终于一下爆炸了……

在这个片段,我感受到了吻贝的委屈,感受到了吻贝一直忍受着被忽视被无视被轻视,还感受到了吻贝在成长的过程有太多的烦恼。

让我回到小时候,成了每一个人的美梦。但是,只要不忘记小时候,小时候就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你,一直可爱又勇敢,天真又神奇……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10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600字:小时候总会拥有无限欢乐,比如咬一口棉花糖,甜彻心扉;做一次过山车,感受刺激;和父母一起吃饭,温暖着脸颊……这些事都能让你满足,而今天我推荐的是一本感人的作品——《让我回到小时候》。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额头宽,皮肤黑,声线粗等所有缺点集一身的女孩——列吻贝。她有一个特别的家庭:做事雷厉风行的律师妈妈,萌萌的“全职爸爸”,他们已经让吻贝觉得很无奈。可她偏偏还有一个宛如小王子般的弟弟,他的眼睛是纯洁透亮的婴儿蓝,留着萌萌的“一刀平”,头发顺得像丝绸,浑身透着牛奶般的白,这让吻贝觉得她自己的所有缺点在弟弟那变成了他最优美的优点。弟弟也给她带来了千万中国有弟妹孩子的共同烦恼——弟弟妹妹总是比自己优秀,爸爸妈妈的重心总是在弟弟妹妹身上。

你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我以前不这么觉得,每次妹妹撕了我的作业,弄坏了我的笔……长辈总是觉得没有关系。可只要我在她身边,她哭了,他们就会觉得是我干的,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地骂我。那时我真的觉得很委屈,很想哭。

一天,文中的吻贝一时没把控住自己的情绪在弟弟的开心会(因为他会连续做飞吻了)上把蛋糕盖上了弟弟的脸。即使那天是她自己的生日,姑姑奶奶们也不体谅,还说出了一句句伤人的话。

看到这里,我心里愤愤不平,好像被骂的不是她,而是我。但是看到文章最后,我明白了为什么。因为父母已经爱了我们十几年,而弟弟妹妹只被爱了几年而已。这样一想,跟我一样的,跟吻贝一样有弟弟妹妹的你们,心里是不是平衡了许多?

不要忘记小时候,小时候一直在那守护着你,一直天真又可爱,一直遥远有美好……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11

只要读完了《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的人,都知道这句话:“只要不忘记小时候,小时候就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你,一直可爱又勇敢,天真又神奇……”这句话虽然只有短短的两行,但每一个字都深深击中我的心灵。

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时候,每个人也会遇见他人的小时候,《让我回到小时候》上演了一声场轰轰烈烈的家庭生活剧,把我们带进了自己的小时候。女孩列吻贝有个美满幸福的家,妈妈是个律师,爸爸是个理发师。虽然家里不是很富裕,但一家三口却过着红红火火的日子。有一天,吻贝发现妈妈开始变得有些奇怪,然后,“小列车”撞击地球——吻贝有了一个漂亮的小弟弟。小列车的到来,让吻贝家乱了套,妈妈摇身一变,变成了“爸爸”,爸爸则变成了超级奶爸,每天给小列车换尿不湿、喂奶。吻贝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无人搭理的灰姑娘,大人们天天围着小列车转,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送关注了,她变得自卑。她觉得和弟弟小列车相比自己就是一个丑八怪。在吻贝生日的时候,大家去吃饭,可竟然小列车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吻贝发怒了,她把蛋糕扣在了小列车的脸上,却被大人们说成“黑女孩”。倍受委屈的吻贝上了一辆车见到了自己的小时候,这时的吻贝才知道,原来自己小时候也和小列车一样是个小屁孩子,和小列车一样倍受关注啊!

当我读到吻贝生日那一部分,姑姑奶奶们都说吻贝身上聚集的全都是爸妈的缺点,小列车身上聚集的全都是爸妈的优点,这深深地刺痛了吻贝的心,吻贝难过、愤怒。其实我有的时候也和吻贝差不多,大人都围着弟弟团团转,使我有一种空虚的、寂寞的感觉,我能体会到吻贝的心情。记得有一次,小表弟来到我们家,妈妈马上把对我的关注转移到了表弟身上,一个劲地表扬他:“亮亮真棒!亮亮真有礼貌!”哼,什么嘛,我现在成了隐形人了,吃饭时我很不开心,妈妈批评我:“你看看弟弟都比你懂事。”唉,妈妈哪里能明白我的心情哪,看着弟弟萌萌的样子,看着家人对他的百般呵护,我是既羡慕又伤心啊,羡慕弟弟的小时候那样精彩,伤心我的小时候一去不复返。我多想能像书中那样坐上13号电车回到小时候啊!

小时候啊小时候……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12

很多人都说很想念小时候,究竟是为什么会想念,让我十分不解。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很吸引人《让我回到小时候》。

一个只有十一岁的女生,突然有一天,多出了一个小弟弟。从此以后,这位女生的生活越来越丰盛!这位女生就是吻贝!在一次家长观摩日中,吻贝的爸爸带着小列车(列吻贝的弟弟)来到了学校。当小列车要换尿布时,姐姐却不理睬他。于是,作为熊妹的全职哥哥的汪皱洋主动帮助吻贝的爸爸照顾小列车。对于吻贝,她非常恨小列车,觉得小列车抢走了自己应得的父爱母爱。于是,吻贝把所有烦死家中弟弟妹妹的学生召集起来,成立了一个战胜小屁孩军团,希望能打到调皮捣蛋的弟弟妹妹们,但还是以失败收场。在这时,吻贝的爸爸却在一次意外中,不可思议的见到了小时候的自己。这让吻贝和其他小成员们有了新的希望。在与自己小时候相处时,吻贝他们体会到,其实自己小时候也不比弟弟妹妹们好。从此,大家都对弟弟妹妹们好了一些,汪皱洋也不对熊妹百依百顺了!

这个故事,也许大人看了会说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换做哥哥姐姐,则不会这么想:这个小孩子,一天到晚,只会闯祸,什么也不会做,能不烦他,讨厌他吗!也许,弟弟妹妹是要照顾,但是也不能像书中的汪皱洋那样,百依百顺的去溺爱!每一个人,都会想念小时候。不是因为物质类的诱惑,而是因为想念童年时的天真无邪、天真可爱!我也刚刚做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姐姐,与书中的吻贝一样,也是五年级的学生,但与书中的吻贝不同,因为我不会去恨她,我很爱她,但是不会像汪皱洋那样去溺爱她。我希望能在充分的爱护她的同时,给她的成长道路,带来健康快乐,我当然希望她比我更加优秀啦!

如果真让我回到小时候,我真想告诉小时候的自己

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

11岁女生列吻贝有个特别的家庭,律师妈妈忙于工作,全职爸爸无奈在家看弟弟。弟弟小列车宛如小王子,让吻贝在家渐渐失去存在感。列爸爸有天搭13路辫子电车,和8岁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之后,吻贝他们也跟着胖小列进入明豆先生的奇妙照相馆,与童年时期的萌娃--自己相遇,结果却完全超出自己的想象

故事中的主人公经历勾起了我幼儿时的回忆,在我3岁时,妈妈就生了弟弟。因为爸爸忙于工作,全职妈妈只好在家看弟弟,再加上爷爷奶奶也没有时间照看我,所以爸爸无奈把我送进幼儿园。刚去幼儿园,我又哭又喊,以为爸爸妈妈不要我了,我特别反感。平时我跟弟弟争吵,妈妈总是对我说:不要跟弟弟争了,让给弟弟吧!

时间过得很快,弟弟上了小班,我上了大班。渐渐地,我明白了:原来爸爸妈妈不是不要我,而是让我上幼儿园学到知识。

现在,我回想起童年的那些事,感觉挺有趣的!如果时间可以让我回到小时候,我愿意多享受童年的时光。童年是充满童趣的,童年是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是充满纯真的。让我们一起快乐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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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写作文是必不可少的。一篇出色的文章需要涵盖丰富的知识内容。你是否了解如何写作文才能让读者眼前一亮呢?不妨仔细阅读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回到小时候作文”,相信你会发现适合自己的写作技巧!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1】

关于回到小时候的初三作文

我常常回忆小时候的事,真的好快乐。小时候,和小伙伴最爱玩的游戏就是——捉迷藏了。

我清楚的记得那时我九岁,我和小伙伴一起玩,最后决定玩捉迷藏。我当时不怎么愿意玩,我不知该躲在哪里,跟着别人躲,自己又不放心,怕他的'地方不够隐秘。我在最后因为躲得时间到了,可我还是没有藏起来。被抓住了,我哭了起来。现在想想就开心。好像从此以后,我天天去寻找什么地方隐蔽,找不到。所以喜欢上捉迷藏了。

可后来随着年龄增大,思想也越来越成熟,捉迷藏玩的越来越少了,其他的游戏更不用说了,更是少的可怜。因为大家都不出来了,后来我找过他们几次,他们不是在家学习,就是玩电脑,不愿意出来。弄得我也不愿意出来了。现在在学校,大家也不玩游戏,也不想小学时那么热闹了。同学们玩什么的都有,过家家,弹弹珠,玩陀螺应有尽有。那时的快乐,让我历历在目。

小时候真好,我还想回到小时候,多么天真,没有什么烦恼,还有爸爸妈妈的庇护。我记得那时唯一的烦恼就是不知道明天玩什么,哈哈哈哈。让回忆永远的留在心里。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2】

星期五,我、王芳和李宝宝约好一起去游泳。

一放学,在等李宝宝上羽毛球课的时候,我和王芳的脚步不约而同地迈向了儿童乐园。我们用力一推,把门锁拉到最大,侧着身子、先塞进一半的身子,然后一转,挤进了儿童乐园。

儿童乐园里静静地、一个人也没有,我们在跷跷板上玩了起来。这时看到一位大人,烫着卷发、挎着小包、戴着眼镜,我和王芳一惊、躲到滑梯下面。仔细一看,并不是老师,只是一位家长,接孩子是顺便路过。这时看见一位小姑娘,背着粉红色的小书包,一蹦一跳地走到那位家长身边。我回头看了看自己沉重的书包,再看看小姑娘的,禁不住鼻子一酸。

我和王芳干脆钻进了最长的滑梯,它像一根长长的水管一样、人躺在里面不会被发现。当我躺在滑梯里感受着阵阵凉风时,我真想问问王思雅: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正大光明地出去玩?

这时听到“蹬、蹬、蹬”的`脚步声,我们一紧张,难道是老师来了?正在我和王芳满腹狐疑地时候,就听到李宝宝那熟悉的声音:“老王!你们躲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很惊讶地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他指了指墙角的书包,“那不是你们的吗?”看着那堆几乎把墙角填平的书包,我心想:唉,作业真多!

在去公交车站的路上,有一所幼儿园像一块磁铁把我们牢牢吸引住了。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一个个向我们的红领巾投来了羡慕的目光;可要是他们知道将来有那么多作业在等着他们,他们朝我们投来的应该是怜悯的目光,还是羡慕的目光?这不禁让我想起三年级时,听高年级同学在唱:“从此以后我就失去了自由......”现在看来虽然有点夸张,但我还是能够理解他们的心情,以前会嘲笑他们不是好学生,现在班级里这样编歌的大有人在,恍惚中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快走吧!”这才把我和小范从梦中拉醒。经过花铺时,小李感慨说:“小时候路过这里,老板娘总是能给我一朵已经被风吹落的小花、作为我独自回家的奖励,现在看见我竟像陌生人一样。”

我真的好想回到童年!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3】

翻开那一本本尘封已久的相册,看着那一张张早已泛黄的照片,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

手指翻动,我的目光定格在一张幼时的照片:圆嘟嘟的脸蛋,胖乎乎的手,脸上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年幼无知的我总爱闹一些笑话。

记得那天正是柳絮飘飞的时节,爷爷带着我到公园散步。我指着漫天飞舞的柳絮说:“爷爷,你看,是棉花耶!”“那不是棉花,是柳絮。柳絮就是柳树的种子,要是把柳絮吸进肚子里,会在肚子里生长哦!”爷爷笑嘻嘻地逗我说。天真幼稚的我信以为真,急忙屏住呼吸。

回到家后,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没想到柳絮从窗户飞了进来。刚想用手捂住鼻子,却不料猛地一吸,不好!把柳絮吸了进来。我想:柳絮会在我肚子里生长,那么我喝水、吃饭不就给它浇水、施肥吗?真是太可怕了!

到了晚饭时间,无论爸妈好说歹说,我都坚决不肯吃。最后,他们发火了,我一想到柳絮会在肚子里生长,就“哇”的一声哭了。妈妈忙哄着我说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听完,全家人都捧腹大笑起来,妈妈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傻孩子,爷爷是逗你玩呢!柳絮怎么会在肚子里发芽呢。”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现在回想起来,那真叫一个“囧”。

手指继续翻动,一张摸着后脑勺,仰面躺在地上,表情极逗的照片闯入了我的视线。

记得那时的我读三年级,典型的一个电视迷。一天放学,我早早回到家,就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看了一会儿,我忽然想道,要是等会儿妈妈回来发现,定要挨批,吃不了兜着走,怎么办?想到这,我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个好主意:一心两用!嘿嘿,我真是太聪明了!于是,我走到走廊间,边看电视边倾听着门外有没有妈妈回来的脚步声。就这样,来来回回,跟做贼似的。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被电视里的剧情迷住了,意想不到的是妈妈突然回来了。听到开门声,我慌了,疯了似的跑去关电视,谁知一拐弯,电视没关着,反倒和沙发来了个“亲密拥抱”,摔了个四脚朝天。“哇,好痛啊!”我摸着屁股怏怏地说道。这下好了,妈妈走进来看到我这般“囧”样,竟哈哈大笑起来,还拿着手机“咔擦”一声拍下了我的“囧”样。“罚你一个星期不准看电视!”唉,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呀!

随着手指的翻动,一个个美好的回忆在我的脑海里重现,现在看来,小时候干出来的囧事虽然是“蠢事”,但那时的我们内心纯洁,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我好想再回到小时候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4】

如果天本来也就是那么蓝

我也就回到小时候

回到有一条长长小河的奔流

回到在田野上奔跑不肯休

如果云本来也就是那么白

我也就回到小时候

回到风筝遨游在空中还没撒手

回到鸟儿在枝头尽情地叽啾

我可能会想

那时我多么纯洁啊

不懂得哀愁也不懂得悲秋

不懂得世间还有那么多的规则要去遵守

不懂得爱过后还要学会放手

就回到小时候

回到小时候好奇的各种古怪念头

回到小时候甜甜的阳光午后

唱一首青涩的情歌

懵懂的发现原来已有爱的人

她在我的心上逗留

好想回到小时候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5】

童年,只有一次,它如同一条小溪,只会顺着流水,永永远远不会逆着流回来。以前的我不用上学,不用做家务活,哭的时候有人哄,摔跤的时候有人扶······要是我是一个科学家,我第一时间肯定会发明一个时光机,让我回到小时候,再次感受一下童年的时光。

小时候,我看见其他的哥哥姐姐每天都很忙碌,背着书包总是跑来跑去,然后就上学。我看到了就羡慕起来,我也问过不少次妈妈了:“妈妈,我也要上学。”可每次都是同样的台词:“乖女儿,你现在不是上学的年龄,等你长大了,妈妈一定会给你上学。”这样的台词,我都听腻了。现在,我多盼望每天都是学校给的假期啊。我问妈妈:“妈妈,我不想上学了。”她总是嚷嚷地说:“你不上学?抓些牛给你养啊?”以前想上学都没得上,现在不想上还要上。

以前,看见大人们做的家务活好像很好玩,我经常吵着要帮忙,可妈妈还是拒绝了我:“你还小,这些家务活不适合你做的,让妈妈来做吧。”如今,饭是我做的,衣服是我洗的,也是我晾的,桌子是我擦的······什么都是我做的。妈妈说,我长大了,不可以偷懒,偷懒对将来没好处。我边做家务活边回忆我的童年被人伺候的时光。

哭的时候,妈妈会哄我:“宝贝,别哭了,妈妈给你没雪糕吃。”当妈妈说出这句话时,我会立即不哭,然后叫她带我去买雪糕,妈妈不会拒绝的。现在我长大了,如果遇到什么困难而哭的话,妈妈会骂我:“这么大个人了,还哭什么哭,吵死了!”妈妈的话凶得“塞”住了我的口,让我有苦说不出。

当我摔跤的时候,妈妈会把我扶起来,紧张地问:“摔到哪里了?疼不疼?有没有伤?”我指出伤口,妈妈会轻轻地亲吻着我的伤口,微微地对我笑。现在,如果我摔跤想要妈妈扶,她会说:“自己不会起来啊?这么脆弱,以后该怎么养我和你爸啊?”我当时流下了眼泪,心里暗暗的说:“你都会说我脆弱,我那么脆弱,你为什么就不扶我一把呢?”

我要努力学习,将来成为科学家,制造时光机,回到小时候。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6】

昨天晚上和妈妈去一家叫“阿明”的理发店剪发,地点在以前的家附近。听到这个名字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却一个也不认识。问妈妈,说是以前的邻居。我在读小学前就离开了那里,也难怪会不认识呢.幼儿园的孩子还是能记事的。虽然那么多年过去了,但每次经过,都能拾起几片记忆。那座桥下有户人家,养了一只狗。

小时候和JJ她们每次经过都要看看,还笑称和一个JJ的奶奶长得很像。那么多年过去了,那只狗的孙子也做爷爷了吧。还有一家小吃店,小时候每天都会和爸爸一起来吃早饭,最爱吃的是小馄饨,里面有蛋丝,黄黄的,很好吃。快到“阿明”时看见了一家海荻超市,对这家超市的唯一记忆就是N年前和两个JJ一起买了比我还高的面包.“啊明”到了。看到一个粗壮的男人,一个戴眼镜的文静女生和一个中年妇女。显然是一家三口在乘凉。我一句话也没说,跟着“阿明”剪发了。老妈则是在外面聊天。洗好头,老妈进来了,跟“阿明”说了什么,“阿明”就开始“动工”了。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摆弄一番后,我的头差不多就理好了。看着镜子里的镜子,觉得好幼稚哦。付了钱,出了门,到了别就和老妈一齐离开了。走到半路,老妈开口了,说镜子里的我像极了小时候。缩着头,眯着眼,皱着眉,哭丧着脸。我只能沉默,原来我活那么大脸还没变过啊。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7】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的岁月也开始不停地往前划过,转眼间我就已经长大了。岁月就像一把杀猪刀,一点情面也不会留给我们,岁月无情,对老人来说,无非是一种感慨,对于小孩子来说,就是期待。每个人小时候都有想过,我想快点长大,可当我们长大了的时候,又会突然惆怅,心想,能不能让我再回到小时候呢?

现在的我,也有这种想法了,如果,再让我回到小时候,我想,我会让我的童年过得很好,把我未完成的事情都完成了,把我以前从未珍惜过的东西,我将把它们拥抱怀中。现在的我,已经长大了,不像以前那样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了,长大到现在都模样,我真有点怀念以前小时候了。如果时光能倒流,我想我一定会努力去珍惜我的童年。

如果,再让我回到小时候,我会再我的童年时刻,将我以前以前玩耍的邻居孩子们唤出来。我会好好把握和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快乐的时光。当从白天玩耍,到黄昏两散,我想,我会留住他们,然后和他们合影,留下我们当年快乐的点点滴滴。直到回家,我会将那张照片保存,直到长大后拿出来看看。

如果,再让我回到小时候,我一定不会再和爸爸妈妈吵架。以前小时候不懂事,调皮捣蛋就算了,还喜欢破坏东西。如果时光倒流了,我一定会好好和父母说话,和他们谈谈自己的心事。甚至,我会保护当年被我砸坏的玩具。我会将那些我破坏了东西全部复原,然后把它们全部收藏起来,我还会帮妈妈打扫家务,不再做那样一个只会增添负担的孩子了。

如果,再让我回到小时候那该多好啊!我还有好多好多在小时候没有保存下来的东西,我还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没有和我的朋友们诉说。但是如果究竟是如果,时光无情,它不会给我们时光倒退的机会。从来我们不想保留的东西丢掉了,现在后悔了再也挽回不了。因此现在,我们就应该好好把握现在,不要犯以前的错误了!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8】

《让我回到小时候》读后感

我坐在院子里,拿着一本书看着,春风吹拂我的脸庞,鸟儿叽叽喳喳地唱歌,白玉兰的清香伴随着春风敞开我的心扉。我回忆起了那天我在悦叮网上看的一本书,____《让我回到小时候》,看完后,让我觉得我仿佛是里面的女主角,思绪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了,11岁女生列吻贝一个特别的家庭,律师妈妈在外工作,全职爸爸在家带弟弟,弟弟宛如一个小王子,让吻贝在家里渐渐失去存在感。她和周围一群各种被弟妹夺走宠爱的同学组织了一个“战胜小屁孩军团”后来他们惨败,在一次奇幻的探险后,列吻贝打开了自己心中的伤心死结。

其实,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你不忘记小时候,你就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你,永远可爱勇敢,天真而神奇。弟弟妹妹不带走爱情,但他们还年轻,想想自己的童年也曾有过这一切。再想想自己的自私和任性,或许对弟弟妹妹不太公平,所以我认为尊幼和关爱自己的弟妹才是对他们成长的最好帮助。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现在想想有些内疚,记得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母亲带我去表弟家。 由于天气炎热,我带来了一个迷你风扇。它是海绵宝宝的形状。这是我表哥的最爱。我和表弟在大厅里。我妈妈在做饭,而我却不注意。

表弟一个猴子偷桃,快速地抢走了我的小风扇,“小混蛋还给我!”我不开心地讲。谁知道他吐了舌头就跑了。我急急忙忙跑上去想把它抢回来,但他却像树懒一样紧紧抓住。

一气之下,我打了他的屁股,然后拿回了风扇。然后他哭了,我妈妈给了我一个教训。后来,我在《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里解开了心结。

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不一定要宠溺的爱,因为这样会宠坏他们,我们应该适当地去教育,尽量给他们爱,不让他们的小心灵受到伤害。所以学会和谐去对待他人真的很重要,同时我们也要珍惜时间,现在我想起我的童年,我愿意多享受童年的时光,因为童年是充满童趣的,童年是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是充满纯真的,让我们一起快乐成长吧!

提示: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体现。写作水平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离不开平时对身边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外,更应该了解外面的世界,细心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勤快的练习,对作文水平的提高很有帮助。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9】

小时候夏日的午后,

小时候晴清朗的夜晚数星星,

小时候骑着小车在空地上飞奔,

小时候望着断了线的风筝发呆,

小时候两毛钱的泡泡糖,

小时候商店里便宜的甜甜圈,

儿时的记忆真是廉价啊。

病房,一片寂静。

不知道是第几次站在这里。看着外婆因为治病逐渐变短的头发,看着她随着岁月逐渐沧桑的面孔,看着她过于担忧逐渐苍白的双眸,才发现自己长得比她高了,手跟她一般大了。小时候那个仰头向外婆要糖果的我,那个依偎在外婆怀抱里的我,那个吵着让外婆帮忙洗脚的我,都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外婆说要吃苹果。我深一刀浅一刀地削,果皮果肉撒落了一地,当我颤抖着将那仅剩下半边的“丑八怪”苹果递到外婆眼前时,分明读到了一种幸福的笑容。我不禁黯然泪下,望天空,一片蓝,像儿时的记忆般纯净的蓝。是不是长大了,小时候的记忆会渐渐淡去。是不是长大了,小时候的朋友会渐渐失去联系。是不是长大了,一直陪伴着的人也会一一是去。如果真是如此,还不如宁愿不要长大,好想回到小时候,做回那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纯真的孩子。

六年前,外婆牵着我的手,走过木桥,走过岁月,走过石径,也走过岁月;而现在,是我在病床前扶着她的手,听她轻轻唤我的名字,听她讲小时候的琐事。

每天花大把的钱在医院,只为了外婆能健康。也许吧,只有外婆病好了,我才能捕捉回一丝小时候的美好。也许吧,还是不长大的好。小时候想长大,而现在长大了,却想回到小时候。

小时候的记忆真是昂贵啊。

后来,外婆的身体逐渐恢复了。仍然是在病房中,她经常望着窗外不说话,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有时候也陪着她一起看。有时候外婆会看着长得比她高的我笑了,我也不再像小时候一样跑去依偎在她怀里。我还记得,小时候外婆经常背着我,而现在她的背已经驼了,岁月沉重的年轮压在她身上。也有时候,我望着外婆微白的双鬓和逐渐爬上额头的皱纹,简直不敢相信。真的,时间能改变一切。连对小时候的记忆,都甚至有些模糊了。所以特别想,特别想回到小时候。

怀念小时候夏日的午后,

怀念小时候清朗的夜晚数星星,

怀念小时候骑着小车在空地上飞奔,

怀念小时候望着断了线的风筝发呆,

怀念小时候两毛钱的泡泡糖,

怀念小时候商店里便宜的甜甜圈,

……

我好想回到小时候。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10】

七色的糖果,幼稚的游戏,可爱的动漫人物,漂亮的芭比娃娃也许在很久以前,我们已经把它们送给了弟弟妹妹们,也许已经全都扔掉了。

可是,看到这些我心中只有一个想念:我多么想回到小时候啊!

那时候的我无拘无束,我可以穿着一条花裙子在街上跑来跑去,大人们看了,可能还会想:多么可爱的小孩啊!可是现在呢,谁能像小时一样在大街上跑来跑去,我们都在害怕,害怕丢了自己的脸,害怕别人的眼光,嘲笑。

那时候的我没有复杂的思想,拥有着一群可爱的小伙伴们与他们玩着幼稚的游戏,对于我们来说,最好的游戏

可是现在呢,也许在路上遇到了,也会如同陌生人一样,从他们的身边走过。

我多么想回到小时候啊!

回到小时候作文【篇11】

我长大了,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傻傻的,疯疯的小丫头了,我有了秘密,烦恼。这些事让我变得不再像想小时候一样,那么快乐,单纯。

小时候的我,总会毫不掩饰哈哈大笑。和小伙伴们一起奔跑,嬉戏。那时候的我幼稚,天真,总觉得世上什么都是美好的。以前的我,哭就大声哭出来,笑也是那么肆无忌惮,完全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孩子。总是天马行空的想许多事情!也经常做一些无厘头的事儿,让人哭笑不得,但我现在缺少的就是儿时那份纯真。

我长大啦!不再是小孩子了!我有了自己的烦恼,变得不再是那么快乐了,我没有了像以前那么大把的自由时间,不像以前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就是这些压力让我不会像以前毫无保留的大哭大笑了。那些烦恼我总会自己憋在心里,自己独自伤心,在别人面前我总是故作坚强,总是忍住泪水不让它流出来。不止这样,我再也没有以前那发自内心的笑了,现在的我笑起来总是那么勉强。

我有时在心里想,要是我有一个神奇的机器能带我回到过去,哪怕只有一天、一个小时,再让我好好的享受一下充满欢乐的小时候,那该多好啊!我永远也忘不掉小时候那些快乐时光,小时候的一切一切已如烙印般,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小时候,那段用快乐诠释的时光真让人留恋啊!真的好想好想回到小时候,做回那个快乐的疯丫头!

候鸟读后感13篇


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内心中也多了一些不一样的想法。 撰写读后感是将您对书籍的感悟和思考表达出来的一种方式,经过我们的积极努力我们最终完成了这篇候鸟读后感,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候鸟读后感 篇1

候鸟返途指日待,人若离去音罔闻。

岁月更迭,唯有年龄恒久不变的做着加法,曾经以为高山流水的友情、海枯石烂的爱情也都在做着减法,减掉纯真、减掉幽默、减掉期待,换得成熟、换得严肃、换得务实。曾经引以为豪的,如今都弃为敝履。

稚气是少儿的特征,是俗世里的荷花,但人一旦成年后,唯恐稚气会烙在自己身上,吸烟时紧皱的眉头、落笔时强说愁的新词、人际交往时心口不一的话语,它们无不为自己的成熟“添油加醋”。许多人的灵性是在摒弃稚气的过程中丢失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来的是语言同质化。

《候鸟》讲述的是作者西西在抗日战争以及国共战争年代的家族迁移史,她用孩子的视角去描写曾经颠沛流离、妻离子散的沉痛过往,颇有种看破世间万物后的“却道天凉好个秋”。她的文笔像涂在陶瓷上的釉,明亮的、鲜活的,陶瓷被高温锻造后刚出炉时坑坑洼洼的模样被掩盖在了下面。

孩童视角的灵性与稚气将战争的残酷软化了,但这种软化更像是能被轻易压缩的弹簧,稍一懈怠便会弹回来,猝不及防,力道之大。回过神来,肉体已被盖上了紫红的印章。

孩童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对外界的感知也更为敏锐。当西西在上海出生时,岁月静好,无忧无虑,她看到做面条的机器,惊讶于“它怎么会做面条的呢,身体里面有许多手指吗?有一把很长的大梳子吗?我站着看了一遍又一遍,面条是永远流不完的,那是一条多么长的面条河呀。”屋门口有许多法国梧桐,每到秋天树叶就像小船般游了下来,“双脚踏在法国梧桐的落叶上,又好像两只脚都在唱歌。”

战争来临之际,父母交谈时话语中都透露着对未来的担忧。有次,她望着祖父,“祖父有两条很长的白眉毛,走路时要扶一根拐杖,在楼梯上,他一面可口一面慢吞吞地走,连那楼梯也变得很老很老了。”岁月催人老,战争会加速这个过程,时光不能溯往,战争的伤痕会刻在人的记忆里,难以抹去。人在担忧中变老了,景物受到战争的摧残也跟人一样变老了。

“真奇怪,在我的印象中,姑姑那么活生生的一个人,却好像坐在一面镜子里。”西西笔下的姑姑是儒雅的知识分子,是“先生娘”,是富贵人家,但姑姑却将其他人渴望得到的“标签”抛之脑后,“她好像坐在一面镜子里”,她看得见却又不存在,这是战争造成的虚无感,也是姑姑的仰天认命,今天丰衣足食,明天可能就要过上背井离乡的生活,不反抗了吧,就让岁月随意推搡吧。姑姑的生活更像是坂口安吾笔下的“青春”,“她这一生没有目的地可供抵达,在某个地方猝然倒地即勉强算作结束。说什么永不逝去的青春、年届七十仍会追逐着现实的奇迹流浪,她会觉得这些说法很是恶毒、讨厌。因为看似并不轻松之时,其实却是最轻松的,看似深刻之处,其实也是最浅薄的。”这也是战争的残酷之处吧,它将一个人的灵魂抽空,将他的肉体流放到炮火纷飞的土地上。

西西一家为了躲避战争,南下到了香港,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故乡也是自己的“恋人”吧,想起《半生缘》结尾处翠芝和淑惠,他们看着窗边像长裙的窗帘,“那幅长裙老在半空中徘徊着,仿佛随时要走了,而过门不入,两人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没有了亲人的存在,故乡便成了地图上微小的黑点,每当看到它时情绪便会从记忆的缝隙里渗出来,候鸟离开故土有朝一日还会再飞回来,人一旦离开了故乡就再也回不去了吧。

候鸟读后感 篇2

1) 那些嬉嬉闹闹一同回家的愉悦时光,渐渐沾上了岁月的尘埃。怀念,但已随风而逝。

2) 错了的作业可以改正,时光却没办法倒流,生命中的错误没有修正的机会。

3) 穿梭在纵横交错的弄堂,他在这里度过轻狂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时代,陪着他的,是一个丑丑的黄毛丫头。

4) 我不会和任何人去抢不属于我的东西,但是,我也不会放弃我所拥有且珍惜的一切。

5) 冷酷的面具,是我害怕被拒绝的伪装。但在你面前,我再也装不下去。

6) 冷酷的面具是我拒绝别人的伪装。

7) 暗恋挺好的,只要自己不放弃就不会结束,试问有几个人能谈那么久的恋爱。

8)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了。

9) 黎璃是一个开朗的悲观主义者,一个矛盾综合体。

10) 我期盼候鸟归来,直到生命终结。

11) 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只候鸟。

12) 十五年的长久时光,仿佛一部诉说苍凉的老电影,演到了高潮,观众却因为没有耐心走得精光。

13) 在一起,这并非某个人单方面就能决定的事。世上最无奈的感情莫过于你爱一个人,而他喜欢着别人,你们的时间总也对不上。

14) 不离不弃,是海誓山盟折射于现实的写照。她在灯火阑珊处等了他很久很久,直至东方渐白再不能等下去。

15) 暗恋,从一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16) 女孩子长得不漂亮就要想办法变聪明一点,否则以后真的没人要了。

17) 黎璃把头埋在被子里无声地哭泣,她想如果此刻生命结束,那么这个叫裴尚轩的漂亮少年将是自己人生中唯一的暖色。

18) 可能从未得到过,也就不会害怕失去吧!

19) 黎璃是裴尚轩一生最重要的女人,裴尚轩是黎璃一生最爱的男人。他们早已认定彼此,却阴差阳错放开了手。

20) 黎璃对裴尚轩唯一的要求是他要活得比她久。她不能再忍受爱着的人离自己而去,而对于裴尚轩,少一个朋友并不会伤心很久。

21) 我是因为热爱足球,才不去值日的,不是因为不爱扫地,所以故意来踢足球的。

22) 我既不漂亮,也不可爱,脾气又不好,这样的我你能接受吗?

23) 你要求的一切,我都做到了,我不知道你现在躲在哪里,我会一直在这等你。

24) 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凑过身亲了亲少女的脸颊——在放学后寂静的后操场,轻柔如羽毛的亲吻美好得就像童话故事。

25) 候鸟为证,决不食言。让人类黎璃记住和人类裴尚轩的约定:不管是四万公里,还是一百万公里,我们都一定能回来!

26) 黎璃看着眉飞色舞的少年,自动忽略了先前他伤人的话语——对裴尚轩这个人,黎璃总是很难真正地生他的气。

27) “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28) 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当然也要喜欢。

29) 黎璃给裴尚轩的爱情就像迁徙的候鸟,但这一次没有归期。

30)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当你喜欢的人,喜欢着另外一个人。

31) 对于他们而言,这是一个承诺,一个归来的承诺。

32) 他们回不到那段岁月了,物是人非。

33) 做一对天长地久的朋友,就等于拥有永不分手的感情。

34) 他不清楚自己能不能做到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爱一个人,而朋友却能做一生一世。

35) 时光再如何匆匆,有些事物还是不会变,比如他的眼里没有平凡的她。

36) 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人几乎忘了,即将分别的现实,比起维系,天南地北的友情,也许陪伴,是更难坚持的吧!

37) 人在年轻的时候,可能简单到因为一个动作,就会对一个人产生好感,但是长大之后的喜欢,是需要时间和积累的。

38) 既然知道我可代替,为什么不尽一切可能争取?

39) 我发现生活不是一个童话,我只是一个丑小鸭,永远都成不了被王子喜欢的白天鹅。

40) 赢了所有爱慕,却忘不了有你的时光。

41) 想做焦点,这没有错,但是你不能只懂得夺取而不懂得付出,这样所有的人都会离开你的。

42) 人生就像一列车,到了站,有人要上车,就有人必须下车。

43) 黎璃说:裴尚轩,我再也不能,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你。

44) 十四岁,她想,喜欢一个人或许就是这种感觉:很想很想和他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

45) 人生如同一辆列车,有人上车有人就必须要下车,相伴过一段旅程,该放手时放手才是对彼此最好的结束。

46) 灰姑娘若非有绝色倾城的容颜,王子的眼里还有没有她?

47) 候鸟在天空中留下一片羽毛,告诉我们他曾经来过。

48) 黎璃说,我想高高兴兴的长大。

49) 每个人或许对自己的人生都有自己的抉择设定,但未必每一样都能实现。

50) 他慢慢长大,遗失了少年。她的恋慕则从十四岁生日那天开始,用十五年时间等待着他回头捡起撒落一路的长长相思。

候鸟读后感 篇3

裴尚轩在高中时,是个球技一流的足球队队长,也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他与黎璃两人一开始是见面就吵的冤家,在经历种种事件后变为挚友。在大家一同外出寻找候鸟时,二人在芦苇丛中意外遇见,定下了永不违背的“候鸟之约”。

黎璃身材瘦小却蕴藏无限能量,五官并不精致却也干净和谐,同时也是一个坚强、乐观、富有正义感的平凡女孩。在高中时代与裴尚轩水火不容,但经过相处,黎璃对裴尚轩改观,并进行了长达之久的暗恋。

由于黎璃的母亲和柳千仁的父亲再婚,所以柳千仁是黎璃名义上的“哥哥”。柳千仁对于这个重组家庭后诞生的妹妹起初是带着恨意的,甚至总是挑起各种事端折磨着黎璃,但慢慢地柳千仁爱上了坚强善良又执着的黎璃。黎璃暗恋裴尚轩十五年,而柳千仁对黎璃的暗恋也有十五年。

韩以晨率真果敢,遇到真爱勇敢告白,不退缩不矫情。韩以晨与裴尚轩有一段青涩初恋。正是她与裴尚轩的初恋,让裴尚轩完成了从一个青涩懵懂的大男孩到成熟稳重的男人的完美蜕变。

丹尼尔来自台湾,在高三时转入黎璃所在的高中,成了黎璃与裴尚轩的同学兼好友。丹尼尔喜欢李君,但为了自己的音乐梦想,以及不拖累李君,便放弃了这段感情;直到他在韩国深造,发觉李君在心目中占有极大的份量,于是在最终丹尼尔挽回了她的心。

李君是黎璃的铁杆闺蜜,为人活泼开朗、单纯,又黑白分明;处理感情的方式非常简单,喜欢就非常喜欢,不喜欢就一棍子打死。高中时代爱慕裴尚轩,愿意为他做一切,后与裴尚轩成为朋友。大学时,李君结识了丹尼尔,由于看他不顺眼,便时常与他争吵,而在争吵中李君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

候鸟读后感 篇4

别人都在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为什么你不可以?

那是因为也许你还没听过“职场3232”法则!

刘同继《我在未来等你》《谁的青春不迷茫》新版之后,暌违数年,重新书写职场,不仅写给每一只在时代浪潮中奋力打拼的职场候鸟,也是写给在职场拼搏十八年,依然在前行的自己。职场上有这样一种新族群,他们随着大潮读书,求职,进入大城市,在人生关键的十年里,不愿错过每次机遇,就像一群候鸟,努力跟上每次冷暖迁徙,一刻不停往前飞。然而不知不觉中,许多人已经迷了路,找不到方向,找不到方法,也找不到动力。慢慢地,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能做什么、能做多好,不断奔波漂泊,到头来,成熟的只是外表,内心依然焦躁。

在本书中,刘同认为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有一个“关键十年”,并根据自己的生涯轨迹,提出“3232”法则,将“关键十年”分为四个阶段,即人生规划期(3年);适应调整期(2年);职场炼狱期(3年);自我突破期(2年)。并从四个阶段中选取50余个绕不过去的难题困惑,一一作答。“3232”法则关注的是对人生、事业与职场的思考,而非在一份具体工作上花费时间的多少。所以,只要愿意思考,并付出行动,开始得越早,你就会成长得越快。慢慢地,你会发现,会不会工作、能不能工作,其实与一个人的年龄、资历无关,一个37岁的人,工作能力不一定就比20岁的人强。每个人都必须要按顺序经历职场的这四个阶段,无法跨越,也不可能逃避。

别人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你当然也可以!而这本书根据职场的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列出了最困扰职场候鸟们的问题,其中哪怕只有一个能让你有所感悟,那这本书也就有了它的意义。

候鸟读后感 篇5

《候鸟的勇敢》中,没有一个人不是迷茫的。有的人迷权势,有的人迷金钱,有的人沉迷爱情。他们根本不再年轻,张黑脸快60岁,他的孙子已7岁;德秀的女儿长大成人,差不多可以结婚;周铁牙的独子在天津念书;老葛的女儿在幼儿园工作,儿子还未大学毕业……他们都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却仍是迷途羔羊,没能活得通透、自然、洒脱。在读的过程中,每当看到他们陷入困境的句段,我设身处地体味那些复杂感受,有多少麻烦是人自找的啊,从文本中逃脱出来时,有些扼腕叹息的心情。他们根本不是被外界迷住了,而是纷扰的层出不穷的欲望缠住了自心。心是外境的显现。即使在寺庙里,心如果不清静,那就算不上解脱。

候鸟是什么。“候鸟是正义的使者。”“候鸟一律是神派来的光明使者,它们的翅膀,是扶贫济困的旗帜。它们牺牲自己的肉身,以疾病为利剑,刺向人间恶的脓包,铲除不平。”这一次,迟子建依然着墨大自然,写生活在自然中的候鸟,有被人当作山珍海味而残酷屠杀的野鸭,有遭遇暴风雪死在路途上的东方白鹳。作者深深热爱自然的存在,她笔下的人物,与春风、白云、青草、太阳、月亮均有程度不一的互动。自然充满灵性与美,人独守自然中,也并非孤独无助,花花草草都可以是朋友。

然而,人性是否是真的、善的、美的,这是十分复杂的课题。因为人本身是复杂的。下面,将着重谈一谈我对金翁河候鸟自然管护站的工作者张黑脸、站长周铁牙,以及松雪庵的尼姑德秀师父的一些想法。

张黑脸心肠一点也不坏,毋宁说是个有些善意的人。他对钱不在意,女儿张阔算计他,他从不计较,任她搜刮。只是,因为曾受到过惊吓,他整个人有点糊涂,“呆人总是好糊弄的”。他喜欢吃,也喜欢女人。因为爱吃,他的烧酒里被周铁牙兑了安眠药也不知道,夜晚死死昏睡过去,周铁牙趁此机会捕到珍贵的野鸭拿到城里送人。可以说周黑脸失职了,他没有尽到保护鸟类的责任。如果他是勇敢、警醒又智慧的男子,早就可以识破周铁牙的各种计谋,并与这股邪恶战斗。说到底,在保护候鸟这项事业上,张黑脸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他喜欢鸟不假,可是真的有尽到全力照顾那些鸟吗?又因为喜欢女人,死了老婆的张黑脸,忍受不了漫长的孤寂,她迷上管护站附近那座庙里的尼姑德秀,并与之偷欢两次,也许是真正的爱情,打动了他,他打算叫她还俗,两人成亲。可是,“尼姑还俗嫁人,还不被人戳破脊梁骨”,这条艰难的路并不好走。结尾处,世界大雪茫茫,他与尼姑手牵手,却没有找到前路的出口。

周铁牙的脑子里总想着钱。很多时候他一出场,就是计谋着如何让更多的钱流入自己口袋里。“在这个岗位多捞一些,再过几年,六十岁了,也能在冬季去南方避寒。”“他一个俗人……想的是个人安危,万一疫情蔓延,自己不幸被击中……他提心吊胆贪来的钱所购的房子,未及享用呢。”“他觉得天地间所有的动物,无论低级高级,逃不脱弱肉强食,免不掉利己排他。”作为一个生态区域的站长,他对大自然没有任何敬畏,他对世间的理解也是荒诞不经的,毫不热爱管护站的工作,也没有设身处地为保护鸟类贡献力量,反而一而再再而三掩耳盗铃,欺骗张黑脸,用铁笼捕捉野鸭,送礼或自己享受。不仅如此,他依仗侄女当高官,接收一些黑色收入,比如老葛为给女儿物色政府性质的工作,送他一万块。他直接收下,并视之为当然。他只关心自身利益,盼望退休后做一只南飞的候鸟人,贪图享乐后半生。我们的社会,像周铁牙那样爱钱而不自知的人,到底有多少呢。这让我不禁发问,钱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钱真的是活着的唯一目标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身处的社会又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德秀师父是一个小女孩时,受到水性杨花的生母的虐待。狠心的母亲在身上烫下一个“贱”字。成年后的她,情路坎坷,前两任丈夫去世,第三任丈夫抛弃了她。她的命不好。后来女儿也离她而去。可是她心地不坏,从未因自身的遭遇怪罪或报复他人。削发为尼后,她仍挂念凡世,喜欢叹息,仅从形式上变成一个断掉七情六欲的尼姑。她的心是蓬勃的,悸动的。她依然渴望爱的靠近。一次去管护站,她看到熟睡中的张黑脸:“他穿着黄背心,绿裤衩,仰着头,叉着腿,摊开胳膊……那腿和胳膊肌肉发达,透出红松色……猛一眼看见这样的张黑脸,不自觉地联想起她那三个男人,他的躯体竟比他们都好……德秀师父觉得她这样看张黑脸犯戒了……脸热心跳的,口更加渴了,但她只有忍着,等他自然醒来。”中元节时,德秀来诉苦,说前夫的一些问题,顺便为张黑脸做饭,后者被她迷住,趁这时没人,把她抱上炕,做了两人都久违的事。这个男子是真正爱她的人,摸到她身上的字,听她讲述幼时的故事,生出极大的同情心,打算一直保护她,不离不弃。她被感动,可是,现实是铜墙铁壁,她的身份还是尼姑。她真的要还俗嫁给张黑脸吗?今后周围人怎么看她?张黑脸的女儿都不一定待见她。然而处在爱的蜜汁中的她,只想踏踏实实地热烈地爱,而不问这段爱是否会有出路。

迟子建的作品常常包罗万象,世间的各个角落尽收眼底。她赞美世界的美与干净,也尽显其中的黑暗与脏乱。也许后者甚嚣尘上,搅得生活乌烟瘴气,她依然温情地看待世界。她说,背朝夕阳走路,是因为有一团天火拂照,脊背不会特别凉。

候鸟读后感 篇6

十五年,黎璃与裴尚轩,既相近又相离,两个人似来回迁徙的候鸟,看似每年总有归期,总会相遇,总是相近,然后却一直都在错过。

黎璃每一次告诫自己,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个笨蛋了,却一次次向着和这句话截然相反的方向走去,而且越走越远,远到已经回不了头。

世界杯四年一次,阿根廷与德国的相遇也在一次次上演着,唯独,那个与裴尚轩打赌的黎璃却再也不会出现了,无论是裴尚轩一如既往地支持德国队,还是转而支持黎璃喜欢的阿根廷队,这一切似乎都变得没有太大意义了。

黎璃是班里的尖子生,而裴尚轩则是典型的“差生”代表,两个人成为同桌,就像所有校园故事的走向一样,他们之间必然会发生一些美好又含蓄的故事,但不同的是,这份“纯粹”的友谊始终让两个人仿佛平行线,明明就在彼此身边,却未能跨越一步的距离。

黎璃的家庭并不完整,她的成绩虽好,可总归不是完全快乐地生活,甚至连母亲也很少留给她温暖的回忆,母亲的眼中似乎只有柳家父子。

黎璃生命中最印象深刻也最无法忘记的温暖是来自于裴尚轩的。虽然后来他们拥有了很多很多的东西,却再也没有能再现当年温馨场景的力气了,那副画面纯真纯净,渐渐沉入记忆的深海。

裴尚轩在学生时代完全没有读懂黎璃的心思,甚至还大大咧咧地对她说,自己喜欢的女生,她也要喜欢。又或许,其实他一直都是懂得的,只是害怕失去这样一个朋友,一个如此亲近的人,所以只有选择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如果说黎璃对自己的样貌缺少信心,那么裴尚轩或许同样认为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差生,配不上这个姑娘。

多年过去,当年打赌的人已经永久缺席,裴尚轩只能和柳千仁聊上几句,他们之间原本没有什么敌对的立场,只因为黎璃的存在,两个人的心中的芥蒂若要完全消除,只怕这一生都做不到。

柳千仁虽然是黎璃名义上的哥哥,但两个人每次相见,总是令黎璃遍体生寒,的确,在柳千仁眼中,父亲与母亲的感情破裂是拜黎璃的母亲所赐,但事实并非如此,只是他明白得太迟了,以至于自己对黎璃犯下了无法弥补的错误。

只是令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黎璃太冷静了,甚至冷静理智得让人害怕,没有想象中应该出现的哭天抢地,声嘶力竭,歇斯底里,因为她明白,这些全都无济于事。从这件事情过后,黎璃便更加笃定了一点,那就是她再也配不上裴尚轩了,即便他是一个所谓的差生。

裴尚轩和韩以晨的事情,正如青春期众多故事的估计一样,有一个美好的开始,却只留下了一个荒唐的结局。裴尚轩在劳教所度过了三年时光,作文但是他并不后悔,韩以晨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之后,他的身边出现了数不清的女生,可哪一个人的出现却都不是完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他后来才终于明白,原来那个对的人,其实一直都在自己的身边,只是时间已过去了那么久,黎璃已经累了,她已经没有力气再飞回来了。其实,未必是她累了,也未必是她没有力气了,因为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呢怎么会累呢,怎么会没有力气呢!

只是,她无法走出心中那片巨大的阴影,那是一张无时无刻不笼罩着自己的大网,她摆脱不掉,即便从表面上看不到她内心的活动,但是她一切的冷静也好,强大也罢,也仅仅只是表现而已。

黎璃仍旧是一个脆弱的女孩,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也希望和需要人来陪伴,给予她温暖,可惜那个人却出现得太晚了,她也被迫变成了众人眼中那样坚强而强大的人。

黎璃送醉酒的裴尚轩回家,裴尚轩已经进入了神志恍惚的状态,他只是迷迷糊糊觉得有一个女人在身边,他以为那个人是黎璃,可醒来却发现黎璃并不在床上,他以为是自己错了,而黎璃的表现也更加让他确认了这一点,但事实上,他的记忆并没有错,只是黎璃又一次让他以为她是绝对理智的。

黎璃在体检中心被查出了不治之症,她这一次是真的飞不到自己想去的地方了。即便和裴尚轩最终走进了婚姻殿堂,但这一切终究还是不完整的。

他的青春,她的青春,那一直延续着的赌约,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相同的文字,柳千仁的阴影,母亲的离世,一切能被时间遗忘的,一切无法被时光掩埋的,都变得不再重要了。

裴尚轩没有和柳千仁喝酒,他还要去准备捐献骨髓,只是天堂里的黎璃没有了这样的幸运,这一次,她真的再也不会飞回来了。

候鸟读后感 篇7

十五年等待候鸟,她一直在那里,在偏僻的角落里,等待着那候鸟疲倦后的返程,却不知其归期 。

我不是一个感性的人,不会轻易掉泪。可能是每天扎堆在大堆大堆理性甚至说是没感情的文献里,整个人的防御能力也提升了很多。闲暇的时候会看言情小说,不需花 太多心思不需动脑筋,全当休息。看得小说大多都是虐恋,或许这比较符合我的风格,但却没有一本书像《十五年等待候鸟》这般让我心痛大哭。

或许是因为,我心里就有一个黎璃。

我看到有网上的人说黎璃是“贱女”,是精神病患者,怎么可能有一个人可以整整忍受十五年,忍受她挚爱的男子仅仅将自己当成好哥们。我可以说,我了解她,甚至,我从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黎璃从来都是一个偏执的人,她不懂足球,却一味喜欢风之子。我想她也是这般爱上裴尚轩的,年少的时候谁不爱慕那些英俊而耀眼的男子,理性如黎璃也毫不例外。只是她是偏执的,她将从裴尚轩那里得到的温暖转化为自己爱他的动力,渐渐这种爱变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到每年在日志扉页写下的文字都是一个虚妄。

有人说,她那么爱裴尚轩,为什么不告诉他?黎璃是一个理性的女子,也是一个自卑的女子。她太懂得,如裴尚轩这般的男子是爱慕美色的,而这种美色,刚好是她的痛处。我想作者一定是一个因美而自卑的女子,要不,她怎么能把一个年少的女生对美的自卑和渴望写得如此生动。黎璃曾经说过,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她宁愿做一个美丽的笨女孩。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眼泪就不自觉地留下来,这也是我所想的。哪个女子不渴望能有美丽的容颜,我们的社会和文化已经为赋予这种美丽超越皮囊的含义。谁又懂得,年少时看到自己歆慕的男子走在美丽女生之间的悲伤。黎璃是聪明的,如果她将自己的心意告诉裴尚轩,可能就意味着猜忌和反感。毕竟,在我看来,裴尚轩始终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容易暴躁,或许来自一个哥们的表白,会让他永远逃避。何况,黎璃失去了一个女子的尊严。她始终都是传统的女子吧,已经没了美貌,再没了尊严,可能她就放弃了自己爱人的能力。

张爱玲说得好,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一位大学同学很漂亮,喜欢上了一个在旁人看来十分普通的男生,但她老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爱是自卑的,更何况,是黎璃呢。

每次看《十五年等待候鸟》都会哭,因为我知道,我也是这样偏执自卑的女子。因为我能想象,看见候鸟的感动,和等待的苍白。

候鸟读后感 篇8

婚礼在即,而新娘黎璃却突然失踪不见。伴娘带着黎璃的十五本日子,找到了她曾经的好友裴尚轩“兴师问罪”。他一一打开日记,每本的第一页上都写着“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了”。这句话,让裴尚轩恍然大悟,原来整整十五年,黎璃都深爱着他,从未改变。裴尚轩猜测黎璃会当落跑新娘,必然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在寻找黎璃的路上,裴尚轩回忆起跟她的过往,高中时代的欢喜冤家、进入大学前的歃血为盟、毕业后的短暂甜蜜,曾经的一幕幕如潮水般扑面而来。二人间的分分合合,越发虐心难舍。

经过一番波折,裴尚轩终于明白,黎璃之所以突然另嫁他人,完全是因为身患重病,不愿拖累自己。于是,裴尚轩赶去两人曾经相约看候鸟的湿地,可惜晚到一步,与黎璃擦肩而过。黎璃留下一幅候鸟飞逝的素描,只有裴尚轩相信——候鸟终有归期。他等待着黎璃回来,实践那个“裴你一生,不璃不弃”的承诺。

候鸟读后感 篇9

带着对留守在家女儿思念的的情绪我读了网络文章活着《小候鸟》

内容贴切生动地描述了外来务工人员,因对不同目标的追求而使分离的亲情支离最真实的倾诉。为了能攒住钱,把幼小的儿子留给六十多的老母亲。一老一小在家的生活状况如何暂且不谈,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无人知晓。为了生活,为了更好的生活,为了能追求所谓富裕的生活质量,付出的代价是:年迈的老人不能享受晚年之乐,幼小的婴孩被本应休养的老人照料。孩子的世界里只有老人一生对社会的无奈接受。老人的世界里却重复着年轻时育儿的辛苦和不堪。

客车因天气不好耽误了,让二个年轻人担忧了半天,因为这个时刻如果出什么意外的话,每个人都会系心头,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谁知道呢?只有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老母亲知道。失职的父母只用一句:孩子,对不起。那对老母亲的愧疚,只有一句妈妈,孩儿不孝。大人尚可理解为了追求进步,跟上社会的步子。不得已而为之。那小孩呢?他的童年付诸于教育父母一代的老人的所知所解。孩子的成长乐趣只有奶奶知道,父母却无从知晓,只能旁听一言半语。并且所传之事是母亲所解的诠释。

文中一段:有一天奶奶咳嗽得厉害,浩天跟奶奶说,奶奶你不要有事,不要剩下我一个。听了这些话,武胜军内心被重重地刺了一下。这是一个很对小孩子很实际的心理感言。他的世界里只有奶奶疼他,爱他,照顾他;怜惜他;对他的点点滴滴有及时的回应和教育指正。他感受不到父母的存在,更感受不到父母的爱。父母在他的印象里就是:在浩天的记忆里,父母通常只是电话里头的那段声音。父母想念他时,就会跟浩天通电话,但浩天往往说上两句就不耐烦地就走开了。孩子是多无奈啊,父母想念时就打电话给孩子,那孩子想父母时,父母又在哪里。父母不只是失职,最重要的是失了陪伴教育孩子成长的最佳时间啊。

文章里的字字都渗透性地穿透我的心,我每读一句都很沉重,久久地从文章里走不出来。我的女儿三岁了。家公近七十了,基于想回家的打算不想耽误孩子在家的入学时机。也狠心地将孩子留在家里,以前对留守儿童最多只是心里的疼惜,现在是发自内心的感受。孩子,对不起。妈妈的爱因为距离被搁置了;孩子,对不起;妈妈不在你身边,奶奶比妈妈更爱你,请你接受奶奶的爱;孩子,对不起,妈妈,像其它农民工一样,因为追求生活上片面的富裕暂时把你先置放一段时间,只是这期间,爸爸妈妈在你的生活世界里缺席了;孩子,对不起,妈妈现在比任何时间都想和你在一起,因为我想你,想你带给我们家的乐趣和人生繁衍的快乐。孩子,对不起,你虽然小,请你替爸爸和妈妈充实下爷爷和奶奶晚年的生活,尽管在此期间你会觉得有些时候爷爷奶奶不太懂你细微的感受。孩子,对不起,爸爸妈妈不能及时扶正和教育你,除了寄爷爷奶奶外只有寄天赐予你了。因为妈妈知道,你想听妈妈给你讲〈狮子的阴课〉《三只小猪》《拇指姑娘》《丑小鸭》,奶奶不会讲,你只依稀地记着妈妈的声音,和你幼小记忆的领会感觉封存它。

现在对孩子的愧疚大过于对父母。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希望一代更比一代强,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上。父母年迈了,只要健康的,给他提供一个富足的物质条件就好了。其次就是他对我们的期望,让他心安,让他在村里人讲起来不是那么地不值一提。我们理解父母,父母体谅我们,我们让父母放心,父母让我们安心。可孩子呢?他在成长,他需要的是点点滴滴和积存,失职的我们把

候鸟读后感 篇10

今天看了一篇很短的小言,《十五年等待候鸟》,似乎是不太出名的一篇小说,甚至文笔稍显稚嫩,结构有些破碎。也许它只是作者一时心血来潮之作,但是小说往往就是这样,或者阅读就是这样,你真正喜欢的,终究是与你有些共鸣,霎时间仿佛灵魂被击中,旧事浮上心头,仿佛那些青春年华里一起唱过的歌,那些珍爱过的旧物。

这样的一本书,黎璃,裴尚轩,很普通的同桌相爱,他们都相识于鲜衣怒马的少年时光,彼时,他们是优生对差生的怜悯,他们因此在自己生活的阴影下以友情的名义心安理得地纠缠十五年。

黎璃对裴尚轩的情感固然让我动容。

那十五本带锁的hello kitty的日记本上唯一的一句“今年我不要喜欢裴尚轩了”,多么傻,像曾经那个喜欢在满满一张稿纸上写下他的名字,却怕被妈妈发现 ,放学时悄悄销毁的时光;像曾经那个下过很多次决心要和summer划清界限既然他不仁我便不义最终却还是遍体鳞伤。自己喜欢的男生对你说:“你是我的朋友,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仿佛是那个夜晚,是那个聊着聊着就哭了的夜晚,你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潜台词让我不要再等你,你问我还好吗,是的,我在qq的这头,好不好都会强撑着。那些回忆,真叫人心酸。是不是曾经有一句话叫做,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伤。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纵然离别是不可饶恕的最终结果,可是你们曾相爱,曾经那么心安理得地说,“这是我对象!”你们会霸占着对方那些回不去的时光。这世间最心伤的.怕是单恋吧,若是表错情,其间苦酒唯有一人尝。

若说这部小说的结局,的的确确落了俗套,是的,它毕竟只是一部十万字的小作品。看完之后让我感触良多的却是这位让人又爱又恨的男二,柳千仁。

他是爱惨了黎璃的呀!

第一次相见的恨,不经意间的爱,少年蠢蠢欲动的欲望,不可饶恕的罪孽,他背负终身的十字架,不只是他曾经那样的伤害,更是爱与逃避呵。

我猜作者是偏爱柳千仁的,他赋予了他一个完整的成长 ,也让我明白,为什么爱。素来最不喜小说中男女仿佛命中注定般在一起,我喜欢柳千仁,就像当年喜欢《步步惊心》中的十四一样。在重组的家庭中,明明有恨,明明是爱,却总是逃避,又总是被吸引。这样复杂的心情终于在一次独处中彻底宣泄,也为它画上苦涩的注脚。

“为什么爱他?”

“因为我只看到了他给我的温暖吖”

我们曾经以为,自己一定会遇到这世间的最好的儿郎。

却不曾料到,也许自己只是那场相逢中的路人甲。

不是你不够好,只是,那一刻,因缘际会,他的目光只注意了她。

候鸟读后感 篇11

“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自落。”她说, 假如有人欣赏,谁真的愿意自开自落………….

1990年世界杯,他和她打了一个忘了下赌注的赌,他赌德国,她赌阿根廷。她输了,而他和她都没想到,这个赌约她欠了他十五年,比她的半生还要长。

等,是枯坐,待,是盼望。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更何况这等待还不知尽头。

这一年,她十四岁,黄浦江畔,四根迎风摇曳的蜡烛前,那个眉目清俊的少年对她说,黎璃,生日快乐,从此以后,你要勇敢。他是她生命中第一抹暖色,从此,她甘心沉沦,万劫不复。

他替她抄笔记,带她配眼镜,教她游泳,为她出头,护她周全。她以为,即使不爱,只要能陪在他身边,也好。可是他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当然也要喜欢。十五年后的病房外,有个人挥拳告诉他,这句话对于黎璃来说,是多么残忍。

原来再多的关爱,当真正的主人出现,都会被无情的收回。那么,假如不爱,请不要对我这么好,因为这好都成了缠绵的毒药。

这一年的春节,她在带锁的笔记本扉页写下一句话,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个笨蛋。可惜经历整整十五个春夏秋冬,却从未如愿。她陪他一同走过张扬青春,经历失败的初恋,人生的低谷高峰,她始终握着他的手,用鲜血淋漓的誓言重复“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看着他身边不同的红颜来来去去不留痕迹,她只是安静地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她的掌心有一道疤,切断了事业线、生命线、爱情线。这是裴尚轩留给她的伤痕,永不磨灭。她对他说,等我们白发苍苍,认不出彼此的模样时,可以凭这个伤疤找到我。

年少时,他对她说,黎璃,假如三十岁时,你还没有嫁出去,我就跟你结婚吧!她对他说,假如三十岁时,你还没有凭借这张脸骗到一个老婆,我就勉为其难,考虑一下你这个笨蛋。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他终究没有等到她的三十岁,而她用大半生等来的那一句我爱你,却已经太晚。

假如漫长的十五年还不能让你看清她的心,那么,又何必再蹉跎更多的岁月?她给你的爱,就像是迁徙的候鸟,只是这一次,没有归期。

十五年的等待,漫长而又苦涩。她说,太晚了,裴尚轩,我没有力气再飞回来了。

广播剧中一把子好听的声音,几度让人垂泪。尽管声线年轻,但曲中迂回依然让人动容。

看过了《何以笙箫默》,我以为世上之情无出其右,看过了《佳期如梦》,我以为不会再有一段感情,让我心痛地无所复加。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又遇到了一个这样好的故事。

忽然想起《何以笙箫默》中何以玫也这样说过,她说,原来这些年,一人花开一人花落,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她说,何必以后,我现在就知道,以琛,你用了太长的时间让我习惯,习惯你不爱我。

或许比起以玫,比起大多数恋而无果的人,黎璃还是幸运了许多。

像是《佳期如梦》里阮旭东给佳期的信中写的那样,下辈子,我要先遇上你,比所有人都早。那一刻,我忍不住泪流满面,他用所有余生许一个约定。

那一天,天气睛暖,落叶铺出一地金黄,又是一年候鸟迁徙的季节,她将头轻轻靠在他的肩上,听他说第一句情话,他说,黎璃,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

于是,十五年漫长的等待,所有心痛,苦涩,伤害,煎熬,都有了一个最好的结局。

候鸟读后感 篇12

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自落。她说,假如有人欣赏,谁真的愿意自开自落..

1990年世界杯,他和她打了一个忘了下赌注的赌,他赌德国,她赌阿根廷。她输了,而他和她都没想到,这个赌约她欠了他十五年,比她的半生还要长。

等,是枯坐,待,是盼望。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更何况这等待还不知尽头。

这一年,她十四岁,黄浦江畔,四根迎风摇曳的蜡烛前,那个眉目清俊的少年对她说,黎璃,生日快乐,从此以后,你要勇敢。他是她生命中第一抹暖色,从此,她甘心沉沦,万劫不复。

他替她抄笔记,带她配眼镜,教她游泳,为她出头,护她周全。她以为,即使不爱,只要能陪在他身边,也好。可是他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当然也要喜欢。十五年后的病房外,有个人挥拳告诉他,这句话对于黎璃来说,是多么残忍。

原来再多的关爱,当真正的主人出现,都会被无情的收回。那么,假如不爱,请不要对我这么好,因为这好都成了缠绵的毒药。

这一年的春节,她在带锁的笔记本扉页写下一句话,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个笨蛋。可惜经历整整十五个春夏秋冬,却从未如愿。她陪他一同走过张扬青春,经历失败的初恋,人生的低谷高峰,她始终握着他的手,用鲜血淋漓的誓言重复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看着他身边不同的红颜来来去去不留痕迹,她只是安静地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她的掌心有一道疤,切断了事业线、生命线、爱情线。这是裴尚轩留给她的伤痕,永不磨灭。她对他说,等我们白发苍苍,认不出彼此的模样时,可以凭这个伤疤找到我。

年少时,他对她说,黎璃,假如三十岁时,你还没有嫁出去,我就跟你结婚吧!她对他说,假如三十岁时,你还没有凭借这张脸骗到一个老婆,我就勉为其难,考虑一下你这个笨蛋。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他终究没有等到她的三十岁,而她用大半生等来的那一句我爱你,却已经太晚。

假如漫长的十五年还不能让你看清她的心,那么,又何必再蹉跎更多的岁月?她给你的爱,就像是迁徙的候鸟,只是这一次,没有归期。

十五年,当候鸟已经有了归期,当他终于肯开口说出那三个字,而她却没有时间消费这个奢侈的爱情。

十五年的等待,漫长而又苦涩。她说,太晚了,裴尚轩,我没有力气再飞回来了。

那一天,天气睛暖,落叶铺出一地金黄,又是一年候鸟迁徙的季节,她将头轻轻靠在他的肩上,听他说第一句情话,他说,黎璃,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

于是,十五年漫长的等待,所有心痛,苦涩,伤害,煎熬,都有了一个最好的结局。

候鸟读后感 篇13

内容简介:黎璃的掌心有一道疤,切断了事业线、生命线、爱情线。这是裴尚轩留给她的伤痕,永不磨灭。整整十五年,裴尚轩终于爱上了黎璃,但是,她对他的爱已经不在。原来爱情不是候鸟,它没有归期。

十五年等待候鸟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好久没看到这么流畅的文笔和自然的语言了。也有好久没有见到这样足以支撑起整个故事的硬朗的骨骼,那个自卑于外貌的女孩,那个羞于学历的男生,那个不舍得放手和抓起的感情,让他们在15年里顶着“哥们”的名义玩儿“恋爱”。 他知道她的手在冬天是冰冷的,所以他每次看到她都会自然地将手放到自己的口袋里;他陪她配眼镜,陪她过生日......

十五年等待候鸟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半夜三点读完这本书第一反应就是,哈,好像当年许愿树啥么那个系列的文体呢。 暗恋,是一个人的事情。爱他,他不知。对他的好,他欣然接受。怨恨他,埋在心底。头顶上挂上“好朋友”的称号,心无旁骛的在他身边就好。 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就是这样傻傻的像个雷锋一样的爱着那个人。而更多的时候是不敢说爱的。患得患失的在他的身......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锦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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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

如果提到科普书,我第一个会想到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它的书名很简单,一看就是给我们解读世界万物秘密的科普书。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对科普书的一个定位。所以当我一看到《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的题目时,我觉得它肯定是一本有点高深莫测的学术性着作,一直没有兴趣去看。但是有一次在网上搜索这本书的信息时才发现是它也是一本科普书,而且是一本受到了很多着名人士称赞的好书,于是我也带着好奇心开始看这本书。首先我翻了一下目录,这本书总共分成四个部分,分别是:做做数学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宏观世界。这个目录给我的感觉就是范围好大。它不仅要研究数学的问题,还有物理的,甚至是生物的知识。如果要把这么多知识结合起来讲,在没看之前我是觉得那会是一件繁琐并且不能引起读者兴趣的事。但是这本着作却得到了很多人的好评,他们称这本书启迪了无数年轻人的科学梦想。于是我也带着一颗追求科学真理的心拜读了乔治。伽莫夫大师的这本书。

在正文前面介绍了乔治。伽莫夫生平。他出生于俄国,是世界着名的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伽莫夫兴趣广泛,曾在核物理研究中取得出色成绩,并与勒梅特一起最早提出了天体物理学的“大爆炸”理论,还首先提出了生物学的“遗传密码”理论。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科普作家,正式出版25部着作,其中18部是科普作品,多部作品风靡全球,《从一到无穷大》更是他最着名的代表作。看到这里我不禁对乔治。伽莫夫科学热爱,乐于传播科学文化的的精神感到敬佩。

《从一到无穷大》被定义为一本“通才教育”的科普书。从这个定义来看我们可以发现这本书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不仅仅是科学或者数学。里面可能还有生物和化学的东西。看了这本书之后你会发现在这本书里面你学到的不只是数学知识或者物理知识,你在这本书所得到的知识是全方位的,你可以涉猎到天文学、地质学等等。这本书会让你全方位的知识面得到扩充。

如果说你看到这本书的题目觉得它的内容会一板一眼的来写,那就错了。这本着作作为一本科普书,内容是比较通俗易懂的。在每一部分开始时他都有能力引起我们的兴趣。首先在第一部分中,他在第一段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匈牙利的贵族,他们在一起比谁说的数字大。从这个故事很自然的就引出了第一部分第一章的内容——大数。在第二部分的第一章“维数与坐标”中他则是用一个生活常识来展开的,当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时,你想到一个地方去当然会想别人问路,在指路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维度、坐标这些知识。这些故事似是信手拈来但却紧扣文章的主题。作者的巧妙心思不仅使用来文章的来都而已,在阅读这本着作是你会发现里面的内容时而陈述,时而比喻,时而疑问,让读者跟随着作者遨游神奇的知识海洋。

现在我想来说说这本书的内容。如果你单看这本书的目录可能会有跟我一样的感觉,那就是好难懂。这里面主要讲的是数、空间、时间、微观世界、宏观世界,也就是主要是关于数学和物理的知识。在高中我就觉得数学和物理是最难学的,也是最难懂的。如果要把这两个合在一起讲的话那不就更无聊了。但是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我发现它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他的题目和它的标题那么可怕,对于我们现有的知识水平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让我发现了原来这些讨厌的数学公式和难以理解的物理原理原来还有那么有趣的故事。

他在说明一个数学公式或者数学知识时不仅仅是陈述原理,还会配有许多讲解图。比如说欧拉公式时他就在书中展示了正四面体、正六面体、不规则多面体等等,让读者在阅读他的解释的同时也能自己去寻找规律。再比如说作者在讲宏观世界这章内容时讲到了一个反对大地为球形的论点。在这个论点里他们认为地球不是球形的,在这个论点下面就配了一张很有趣的图:一个圆形的地球,在上半球人可以行走,船可以航行,但是在下半球不管是船还是人都会因为重力掉到太空中去。这个就让我们很容易的理解了他们反对地球是圆形的原因。在他的笔下,这些微观世界、宏观世界的物质似乎就变成了我们的朋友,向我们一一介绍自己,一点都没有知识灌输的影子,这大概也是这部着作能如此成功的原因之一吧。

当然,我对于这本书也是有目的有详略的看的。我比较感兴趣的还是宏观世界这部分的内容呢。宏观世界这部分主要讲的是宇宙的知识。对于宇宙我从小就很感兴趣。我一直就很想知道宇宙到底有多大,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多少颗,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产生的等等这些问题。在这张中我也找到了很多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就比如说天上到底有几颗星星,如果你拿这个问题问别人的话,他们可定会说数不清楚的,无数颗。但是我们凭肉眼只能看到两千颗星星,如果你能以每秒一颗的速度数的话,那你就能在半个小时之内数完天上的星星。在写宇宙的产生时写得非常具体形象。我们所知道的宇宙是在不断膨胀的,当中有一个行星红移的现象,在解释这个问题时作者就用了一个起球来代表宇宙,在气球上点的黑点表示各个行星,气球不断吹大,我们可以发现每隔远点周围的原点都在离他远去,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红移。如此简单的吹气球试验就向我们形象地解释了“红移”这个专业术语,他所采用的不是传统的说教,而是结合我们的生活实际,利用生活中的例子向我们讲述科学中比较难理解的知识。我读这部分时就感觉作者是在给我们讲一个一个的故事,而不是给我们阐述一个一个的原理。这样的写作方法能引起我们读者的兴趣,是我们爱学习知识的同时又得到阅读的快乐。

《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被誉为是“影响一代人的一本书”,这句话并不夸张。一本科普书籍能到现在这个知识充斥了的信息化世界还依然为人津津乐道,经久不衰,那肯定是有它的魅力所在的。它的魅力我们也可以从对比现今的书籍来发现。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各种小说盛行,小说的内容不外乎描写各种感情,写法都有雷同,而且从这些书中你能得到的实质性的知识是微乎其微的。反观《从一到无穷大》,它里面有生活实际的例子,但是也有关于数学、物理等知识的解释,从中我们不仅能学到这些知识,而且还会发现原来这些知识都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生活就有这些知识的存在,这些知识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存在在生活当中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魅力可能就在于这本书的内容不仅是知识的还是生活的,两者融洽的结合在一起就能更加吸引读者去探索其中的奥秘。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2)

第一次看到《从一到无穷大》这个书名,就敬而远之,觉得这是一本高深且枯燥的学术著作。而一个偶然的机会,公司让我们自己选择读物,恰巧提供的书目里就有这本书,既然再次相遇,那就是它了。拿到手翻开书页,在可笑的贵族故事吸引下,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下去,尽管很多内容并没有读懂,但书中无处不在的思考依然让我感到震撼,引发了自己的一些思考。

《从一到无穷大》是美国著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乔治·伽莫夫的代表科普作品,这部优秀的科普著作中,乔治·伽莫夫不仅以通俗的语言、浅显有趣的例子准确清晰地讲述了科学真理以及真理之间的联系,更在轻松乐观的语调中从入门的“一”开始,引领着人向纵深的“无穷大”去努力。其中“大数”这一部分最让我着迷,作者在一串真实的故事中,不断追问、思考、并进而阐释“数有多大”、“无穷大是什么”、“无穷大的数能比较大小吗”,让人豁然开朗,原来这些都不是可笑的问题,原来这些问题可以这样来分析和解决。

这也让我想起了自己,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也是应该以快乐而坚持的态度,从最基础的小事做起,面对问题从不同角度着手,不能安于现状止步不前,要勇于追问与思考,敢于打破常规,在更大的空间去尝试,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无穷大”潜能!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3)

今天很高兴,终于把伽莫夫的《从一到无穷大》看完了,可以写点读后感了。

对我来说,这是本很有难度的物理科普书,不好理解,硬着头皮看了大半本,看不太懂,决定先放下,休息一下再看。看过几本文学书后,身心得到放松,重拾这本物理科普书。

与看小说不同,阅读科技含量高的科普书,要费些脑筋。看书的同时,脑子要飞快的转动、思考、计算、判断,能跟上作者的思路和所指就是阅读者的成功,当翻到最后一页时,总算松了口气,哈哈,终于在年底前还清了旧债。

这是本百读不厌的科普书,像我这样没啥基础的,更要多看几遍之后才会有感觉,现在只能是滥竽充数似地翻了一遍,根本不能算作心领神会,可以原谅自己的是:不是搞物理的,没必要懂太深。

上学时我的物理一直不太好,导致我至今对物理一点感情都没有,上学时一直想着能早点摆脱物理最好不过。

时过境迁,近些年来,随着科技进步,俺的思想也产生了很大转变。我发誓,死也要多看科普书,即使是讲物理的,看不很懂也要看!这是摆脱对自然科学愚昧无知的唯一办法!

科普书里最爱看生物类,其次就是物理类,这完全是受了某人的影响。我偶尔翻翻别人爱看的书,也觉得很有意思,科普书嘛,不是大家都可以看的吗?又不是科学家的专利!干脆也看看吧,又不会吃什么亏!还能多条出路,多些思路不是?

作者乔治·伽莫夫是俄裔美籍科学家,世界著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科普界的一代宗师。

《从一到无穷大》是伽莫夫的代表作之一,享誉世界的科普著作,一直畅销不衰。

伽莫夫在科学前沿从事物理和天文学研究,造诣极深,是有名的大科学家。与此同时,他热衷于撰写科普著作,为使普通大众能了解物理和天文等科学领域的发展状况,让大众也得到智慧女神的青睐,付出了很多真诚而切实的努力,为此,伽莫夫获得了广泛的崇拜和喜爱。

大师给予人的力量是无穷的。

之前读过另一位物理学和天文学科普作家卡尔·萨根的科普书,伽莫夫和萨根有相似之处:也很幽默,而伽莫夫的幽默是俄罗斯人的幽默。

著名翻译家暴永宁(译者)在《译后记》中说伽莫夫的幽默是“移民美国后感染的开朗乐观的情绪”,我则认为不然,伽莫夫的幽默依然是俄罗斯人的幽默,而非到美国后受影响才有的幽默。试想,果戈理、契科夫、布尔加科夫,不都是俄国人吗?

感谢伽莫夫的幽默和通俗易懂的举例以及亲手绘制的漫画式插图,不然对像我这样物理和天文学的门外汉来说,看科普书就如同吃黄连,再痛苦不过。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4)

第一次看到《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因为有趣的书名,我饶有兴趣地翻了一下,就敬而远之——直觉是一本高深枯燥的学术著作。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重新捧起这本书,在可笑的贵族故事吸引下,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下去。尽管很多内容并没有读懂,但书中无处不在的思考依然让我感到震撼,引发了自己的一些反思。

《从一到无穷大》是美国著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乔治·伽莫夫的代表科普作品。这本书总共分成四个部分,分别是:做做数字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宏观世界,包括数学、物理、生物、天文学等多方面的当时最前沿、现在也不过时的知识。这部优秀的科普著作,乔治·伽莫夫不仅以通俗的语言、浅显有趣的例子准确清晰地讲述了科学真理以及真理之间的联系,更在轻松乐观的语调中从入门的“一”开始,引领着人向纵深的“无穷大”去努力,领略科学的“无穷大”、世界的“无穷大”的壮美和人类的方法与潜力“无穷大”,处处闪现着人文精神的光华。

“大数”这一部分最让我着迷。作者在一串真实的故事中,不断追问、思考、并阐释 “数有多大”“无穷大是什么”、“无穷大的数能比较大小吗”,让人豁然开朗:原来这些都不是可笑的问题!原来这些问题可以这样来分析和解决!在看到用一一对应的方法比较无穷大的数的大小时,我想起小学数学一年级中的“一一对应”,老师们已经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体验这一比较数的大小的方法,而在抽象这种思考方法的过程中站位仍需再高一些,做更多的引导,开阔学生们的思路,让学生们在体验、追问、探索中开始对这一方法的认识、理解、运用。

这种追问与思考在“质数与哥德巴赫猜想”一节中,除了更加明晰的知识阐释,也更多的显示出人文的气息:快乐而坚持的态度;时而循序渐进、时而又另辟蹊径的方法;严谨细致的风格以及“世界很大 我还渺小”的理念。

读及此处,想起了自己。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也是应该以快乐而坚持的态度,从最基础的小事做起,面对问题从不同角度着手看、想、做,摒弃自大,不安于现状止步不前,勇于追问与思考,敢于打破常规,在更大的空间去尝试,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无穷大”潜能!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5)

参加读书会已经有几次了,先谈谈自己参加读书会的感受。首先是我对“读”有了更新的认识,读这个字本身无论是繁体的“ 读

”还是简体的“读”都是表达的同一个意思,我没有查过说文解字,也没有考证仓颉造字的具体含义,我个人的理解都是带有言论推销的意思,或许是观点的有价传播,但是如果这个说法放到封建王朝,我肯定没有什么活路,毕竟那是一个王权与士大夫当政的时代。在这里,这个读就是有点意思了,我们花钱,花精力在茫茫书海中择取我们认为值得欣赏的东西到读书会与大家分享,让大家通过我们的眼睛,看世界,翻译这个世界,欣赏这个世界。我们因相同而联接,因不同而成长。

我觉得读书有三层境界,一是看书本身的内容,体会书中传达的悲欢离合,恩怨情仇,了解人生百态和书者的智慧卓见;二是看书的结构以及写作技巧的运用,达到的效果如何;三是看作者的目的,以及他文字背后要传达的信息。

我现在谈谈读《从一到无穷大》后的体会与大家分享。这本书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数字的游戏,第二部分是时空和爱因斯坦,第三部分是微观世界,第四部分是宏观世界。

看到第一部分对数的组成系统有了基本的认识,有了虚实的概念,但是让我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有虚数和负数,为什么他要起名字是从一到无穷大呢?不是无限小到无穷大,带着这个问题我进入了第二部分。

看了第二部分后理解了我们的感官感知的这个世界是由点、线、面组成的,而作者为我们的认识增加了一个“时间”概念后,世界的一切都为之动了起来,我们不再是静止的,在一个时空点去观察世界的一个片段,以个人为参照物乘坐超过光速的飞行器我们将能够漫游过去和未来,更深刻的体会了这一个变化运动的世界。

进入第三部分微观世界。感慨人的探索精神,我们要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组成的,有没有一个不可分割的“原子”存在,答案在一段时间内是肯定的,只是随着人们认识手段的提高,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原子”罢了,我认为这个事情会持续不断的进行,也许到最后,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团能量和信息。看到这里,我体会到那个年代人们也许是认为自己已经知道了“最小”但是“最大”确实是神秘莫测的、浩瀚的,于是产生了敬畏定义到无穷大,也许是因为无穷小或无穷大其本质是一样的,所以,那个1

就是我们人类,而无穷大表明了人类永不停止的探索精神。

第四部分是宏观世界。作者为我们勾画了出足以令人震撼的、现在可知的宇宙。它的作用就是让我们明白人的认识有四个象限,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全书中较少篇幅是关于生命的,生物和非生物,定义生物是具有吃、长、生的特点。作者对于生命没有给我们更多的答案,留给我们更多的是读后的思考。生命的原动力是什么,作者已经提出基因,但我理解那是一个生物发展的程序,作者也提到物理定律是否适用于生物呢。这让我联想到熵,也就是热力学第二定律:“一切有赖于分子无规则运动的物理过程,都是朝着概率增大的方向发展,当过程停止达到平衡状态时,达到了最大概率”。我理解这种平衡状态的产生是能量的释放,还不能是消耗,因为能量是守恒的,他只是能量在一个特定环境中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过程。就好象是人类活动,随着人类的发展,大陆探险后,一定会有大航海时代,我们一定会经历航空时代,也必然走进航天时代,这是必然的,而且这种发展是无限的,然而发展的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可以利用的能源,所以现在各发达国家都在争夺地球能源甚至外太空能源就不足为奇了。

简单的看生物发展好像细胞的任务就是繁殖,繁殖无论有多快,都是受到环境的制约的,在这种状态下就会造成突变,有些细胞会变化,趋向于复杂,扩大自身的生存环境,也许就是达尔文的物竞天择吧。复杂生物的出现并不会让简单生物消失,事实是他们的生存环境相对独立又相对制约,好像数学中集合的概念一样,高级生物在大的自然中,保持着相对独立的较大的生存环境集合,会与其它动物的生存集合相交,其食物的丰富性、其生存环境的相对制约性造就了这种生物的复杂性。

最后我们再回到“从一到无穷大”,试想人类何尝不是这样,每一个个体都想让自己从一到无穷大,尤其是男人,虽然受到条件的制约,但只要有条件,他们无意识的就要去复制自己。不过当今世界,“复制”是多样化的,其中一种就是思想的复制,让大家都有被复制者的价值观、世界观,这比原始的复制更快、更广也更持久,因此繁殖也是由简单趋向于复杂的。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6)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课外书,有爸爸妈妈买的,有亲戚朋友送的,其中有一本书与众不同,让我爱不释手,这可是我参加“好玩的数学”征文大赛获得的奖品,它是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乔治·伽莫夫,他是世界着名的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科普界一代宗师。

这本书是当今世界最有影响的科普经典名着之一,曾在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书中以生动的语言,介绍了20世纪以来科学中的一些重大进展,该书图文并茂,幽默生动,深入浅出。书中共有四大部分:《做做数学的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

《从一到无穷大》比起其它科普书最大的好处就是涉及面极广、运用漫画式插图、语言通俗易懂、幽默生动,无形中学到许多深奥的科学知识,甚至立志要当个科学家。打开书,你将学会怎么安排无限多位旅客住进客满的旅客以及怎么把埋在荒岛上的宝藏挖出来;你会知道英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字母是“e”;你会觉得爱因斯坦是魔术师而果蝇是很好的玩弄对象;你将认识到美国国旗、π和你们班上两位同学生日是同一天之间有着神秘的联系……而合上它的时候,你会用想像一只火鸟被自己扯出喉咙并且跳回蛋壳的方式开始思考宇宙……《从一到无穷大》不仅是一部科普经典,还运用生动有趣的方法,让我了解到复杂深奥的科学知识和科学家的轶闻趣事,每一次读都会有新的认识。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7)

第一次阅读乔治伽莫夫的《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读后还是感觉很震撼,此书第一版至今快八十年了,作为科普读物仍然很受欢迎。对于作者大家可以百度搜索查看,在此就不作介绍了。

此书从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梳理,由点到面,由小到大,基本涵盖了科学的方方面面。开篇即从数学的大数开始讲解,由古及今,娓娓道来,通俗易懂,逻辑自洽,非常具有可读性。

书里对四维空间的解读让我脑洞大开,深受启发。四维空间即在三维空间的基础上加上时间维度组成四维,时间与空间的相对性,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进行了解读。在不同的参考系里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相对论被发现之前,人们普遍认为时间是绝对的,即在任何地点,时间都不会发生变化,时间的绝对性限制了科学的进一步探索。

书中一开始从微观原子结构来分析事物,即万物由什么组成的,最小的单位是什么,原子由质子和中子、电子组成,质子带正电,电子带负电,电子在一定的轨道上围绕原子核进行运动。类似于太阳系行星围绕太阳运动一样,书中还提到中微子,这种很难被捕捉到的粒子却是真实存在的。

最后的部分主要从宏观来讲宇宙是如何形成的,宇宙的年龄,太阳系的年龄,宇宙是会一直膨胀下去还是会到了某一时刻开始收缩,最后成为一个奇点?这些在书里都有解答。书中提到宇宙膨胀的理论与事实根据,即物理学家哈勃通过望远观察到的红移现象,根据多普勒效应,由此可以推断,宇宙一直在膨胀下去。

金属导电的原因是因为金属原子的外层电子会挣脱原子核的束缚而成为自由电子,当给导体施加电压时便会让自由电子流动起来形成电流。这我在上学时期对于电流的理解没有现在这么深刻,书中总是以很浅显的道理讲解给读者,读之让人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书中还有一些科普观点到现在得到了验证,这是一本很好的科普读物,常读常新,但你在读的时候也可提出反驳的观点,但前提是你要有逻辑自洽的能力,要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体系,否则就像坐井观天的青蛙无异。

生物的进化是如何而来的,科学家经过不断的努力发现了遗传物质基因,主导生命有机体的基因是永恒的,每个个体只是基因的一个载体,从出生到死亡,完成了传导的使命即结束了。但基因会通过载体遗传下去,构成人体的最基本单元是细胞,遗传物质DNA就在细胞里面,细胞进行有丝分裂,即以几何级数快速复制,很快即达到完整机体所需要的细胞数,从这点上来说,书中所讲的内容前后自洽,作者在科学方面的功底很扎实,能够做到信手拈来。

我通过阅读此书,深受启发,每个人都要保持对未来探索的好奇心,科学探索的道路漫长而艰辛,一代又一代的巨人前扑后继,永无止境,直到永远。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8)

《从一到无穷大》是上世纪经典的科普读物,一直想读,后来还送了学生一本,但是直到最近才好好的把它读完了。

这是一本非常引人入胜的科普着作,像书名一样,作者从自然数“一”一直讲到无穷大的宇宙空间,内容涉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天文等,然而可贵的是尽管涉及这么的内容,但是确是非常有内在逻辑的一本书。对在读研究生的我来说,读这书的最大收获莫过于从中感受到的一种联系,知识与知识之间、各个学科之间的联系。殊途同归,我始终相信各个学科所追求的真理应该是同构的、本质上相同的。而品读这本书就让我发现了这样的联系,而发现联系又是学习中多么让人兴奋的感受啊!

说了整体感受,再说说具体内容吧。这本书不厚,两百多页,还包括很多插图。全书共四部分,在这四部分中我最喜欢的是讲解时空和爱因斯坦的那部分。对相对论我始终抱着一种敬畏,认为仅凭我这样的智商大概是一点也不能理解了。我曾经确实完全不理解,小时候的科普读物给我的仅是不能理解的科学事实,在我看来荒谬的毫无逻辑可言,以至于此后我竟对相对论产生了如此大的偏见(看来科普也要分时段,普及的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可接受程度,不然可能适得其反)!但是这本书,打破了我的这种偏见,让我对相对论有了从新的认识,特别这本书对这个问题的讲解从数学开始,不仅让我这个数学科班出身的人对时空有了新的认识,也对数学、数学与其他科学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总之,这是一本非常不错的科普读物,中学生可读,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从中也同样会有所收益。我想我还会再读,虽然这本书中的内容已经不再新潮,但是我相信我仍然可以从中体会新的观念,获得新的理解!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9)

现在,提倡文理交叉,学科学的人看点文学书,学文史哲的看点科学书。这确是值得无论学自然科学,还是学社会科学的读者诸君一读的。

而我们太缺少这类优秀读物了,我们往往是用文学来宣传科学。想当年,着名作家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的发表,象一声春雷轰动全国,它第一次正面宣传了知识分子,讴歌了科学家,于是我们知道了陈景润,以及他的一加一。后来徐迟还写了李四光、蔡希陶、周培源等科学家。但文学关注的是人、人的命运,和科普读物还是不同的。

什么时候我们的科学精神深人人心,科技工作者的地位、待遇高过官员,热爱科学、献身科学蔚然成风,一流科学论文、成果层出不穷,媒体更加关注科学和科学家,诺贝尔奖得主被我们垄断,则科教兴国、科技强国就水到渠成了,伟大民族复兴也就指日可待了。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0)

我这个学期读的《从一到无穷大》,此书是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科普经典名著之一。我一共用了两月的周末时间读完。读这本书之前,听朋友推荐此书的,他们对这本书赞不绝口。我还不相信呢,于是我想看看是否真实,我去图书管找不到只好到网上查,弄了好久才查到就网购买下了,快递员送来的第一个晚上,我就开始读了。

我开始就像读小说一样的。在一个晚上就手就不稀卷地一口气读了第一部分。后来每当周末晚上都读这本书,直到读完。现在想想此书真的很好,是我从小到大读过最好的一本书。无论从其作者的身份、背景等来说,还是从自身水准来说,都是一流的。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做做数学游戏,内容简单又有趣,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第二部分是写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第三部分是写微观世届,第四部分宏观世界。

这本很有特殊与个性的书,与其他科普书相比,很不同。完全是一种大家的写作的风格把数学、物理乃至生物学的许多内容有积地结合起来。仿佛作者是想说什么就写什么。将叙述的内容信手载来,事实上,仔细思考,就会感到各部分之间的内容存在的内在的紧密联系。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1)

初中的时候阅读了一本关于恒星、星云的书,就迷上了神秘宇宙的一切。真正阅读的第一本天体科普书是霍金的《时间简史》,只记得一句话:我们现在看到的星光是从遥远的恒星发出经过数亿年才到达地球的。另一本印象深刻的天体科普书是《万物简史》,这本书用通俗幽默语音讲述宇宙,让我第一次确切知道太阳和地球的比例,如果太阳是一个篮球则地球就和乒乓球一样大,也让我第一次知道以前的人类是怎么依靠圆规和直尺测定地球的大小和质量。

今天看了《从一到无穷大》后,才发觉G。伽莫夫在更早的时候已经生动准确地介绍了宇宙的那些事,他言简意赅地讲解了爱因斯坦的时空相对性,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核反应,也揭示了白矮星等密度大得令人无法想象是因为它们是由裸露的原子核紧密堆积而成的……

我想可能一段时间后我也会忘记这些,但我无法忘记世界是无穷的,认识也是无穷的,是逻辑推理的发展或是另辟蹊径的突破推动着人类不断发现宇宙的真相。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2)

前几天母亲给我们买了一本叫 《从一到无穷大》 的科普读物,很多看过的人都说很难,很枯燥书也看不懂。看这本书只是为了挑战一下自己。

这本由美国的G·盖莫夫写的《从一到无穷大》主要以生动的语言介绍了二十世纪以来科学中的一些中的进展。这本书除了具有内容生动、通俗易懂这些科普读物所共有的特点外,还具有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等特点。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一般科普读物往往怕数学太“枯燥”和“艰深”而不敢使用它,只局限于作定性的概念描述。这本书则恰恰相反,全书都用数学贯穿起来,并讲述了许多新兴的数学分支的内容。正

因 为使用了数学工具,本书才达到了相当的深度。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文字易读懂,可讲到数学概念方面就立刻呆住了。的确,有些基本概念还是我们尚未学过的 。

要说然我喜欢的地方,那可不止一些小故事,还有那些有趣、新颖的话题,就像数字游戏中的你能数到多少?说了些很可笑的事,从前的人只会数到3,超过3就是不计其数……都让人联想现代文化知识的进步

我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许多新的数学知识,并与其他学科有着重大的联系。现在虽然还没有全部读完它,但是 书 的精彩却 让

我等不及要看完它。我相信读完了《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后,会对我以后的学习有更大的帮助。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3)

读书后感作文1000字《从一到无穷大》的读后感

做做数学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宏观世界。这个目录给我的感觉就是范围好大。它不仅要研究数学的问题,还有物理的,甚至是生物的知识。这本书却得到了很多人的好评,他们称这本书启迪了无数年轻人的科学梦想。于是我也带着一颗追求科学真理的心,拜读了乔治伽莫夫大师的这本书。

书的作者是乔治伽莫夫(1904~1968),他是世界著名的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是科普界的一代宗师。

这本书的许多地方都把我吸引进去,但有些地方我却看不懂。每一章都是一环扣着一环,紧紧相连,一句话中往往就有许多地方可以思考许久,往往就有许多问题。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首先,我们不能小瞧数字的力量,就比如西萨班达依尔向国王说的一句话:陛下,请您在这张棋盘的第一格内,赏给我一粒麦子;在第二格内给两粒,第三个格内给四粒,照这样下去,每一小格内都比前一小格加一倍。陛下,把这样摆满棋盘上所有64格的麦粒,都赏给您的仆人吧!陛下答应了他,因为陛下认为并不需要破费,只需要一些麦粒就够了。可是陛下小看了数字的力量,还没摆到第二十个格,一袋麦子已经空了。一袋又一袋的麦子被扛到了国王的面前,但是,麦粒一格接着一格地增长是那样的迅速。即使是拿来全印度的粮食,也无法实现对西萨班达依尔许下的诺言,因为这需要18446744073709551615颗麦粒呀!这个数目是全世界在2000年内所生产的全部小麦。

在第一部分中,他在第一段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匈牙利的贵族,他们在一起比谁说的数字大。从这个故事很自然的就引出了第一部分第一章的内容大数。在第二部分的第一章维数与坐标中他则是用一个生活常识来展开的,当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时,你想到一个地方去当然会向别人问路,在指路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维度、坐标这些知识。这些故事似是信手拈来但却紧扣文章的主题。在阅读这本著作时,你会发现里面的内容时而陈述,时而比喻,时而疑问,让读者跟随着作者遨游神奇的知识海洋。

如果你单看这本书的目录可能会有跟我一样的感觉,那就是好难懂。但是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我发现它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他的题目和它的标题那么可怕,对于我们现有的知识水平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让我发现了原来这些讨厌的数学公式和难以理解的物理原理,原来还有那么有趣的故事。

它里面有生活实际的例子,同时也有关于数学、物理等知识的解释,从中我们不仅能学到这些知识,而且还会发现原来这些知识都在我们的身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魅力不仅仅是在知识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的,两者融洽的结合在一起就能更加吸引读者去探索其中的奥秘。

所以说希望大家去看这本书,相信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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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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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5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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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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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9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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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