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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不老泉有感合集

发布时间:2023-02-28

读不老泉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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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不老泉有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不老泉》这本书,这里面的内容很有趣、很丰富。

《不老泉》这本书的内容是温妮离家出走,在林子里遇到了梅和杰西一家,并让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在路上,让黄西装知道了这个天大的秘密,梅不想要全世界都知道,所以对他开枪了。警官把梅抓起来,最后温妮救出来了梅,杰西给了一个瓶子,里面装着不老泉。最终,温妮也没喝能长生不老的泉水而安然去世。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是永不停息的,一旦死亡停息,这个轮子就不再转动,生命也因此终结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一分一秒也不能流失。

读了这本书,我在想世界上真的有长生不老的泉水吗?看了这本书的内容,确实是有。但是就是不知道真的有没有?有的话,是不是就没有生老病死了,是不是地球也因为人类的过度繁殖、地球的资源尽早枯竭,而早一天走向灭亡。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人不能自私自利。书中的黄西装为了能发大财,不顾别人的幸福,企图把不老泉把高价卖出去,让全世界大部分人都长生不老,这样违背了自然生存发展规律,这是自私自利、极不道德的行为,会毁了人类的幸福。

读不老泉有感(篇2)

《不老泉》读后感七篇

篇一:《不老泉》读后感

你们是否有想长生不老的念头?我也有过,可是自从看了一本书后,我就改变了想法。这本书的名字叫《不老泉》。

十一岁的温妮在离家出走时,遇到了塔克一家,还知道了一件神奇而又秘密的事:八十七年前,塔克一家因为喝了一种神奇的泉水,所以时间竟从此停滞不前,他们长生不老了。一位贪财的商人知道了这个秘密,事情就复杂起来了 …… 温妮并没有喝那神奇的”不老泉“,故事最终以她(温妮)安然去世结束了尾声。

”终于消失在路的尽头。“这时,我轻轻闭上眼睛,合上书,我觉得,就如塔克所说:”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的活着。“如果你真的长生不老了,留下你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你会感到孤独和无助,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快乐。

在我看来,生命是一个”圆“。死亡是”圆“里的一部分。如果少了一部分,就不算圆,就不算生命了。只有完整的”圆“才是完整的生命。

正因为生命不仅有限而且短暂,所以我们更要好好地珍惜。我不希望长生不老,只愿好好活才最好!最后送给大家和自己一句话:”人不一定要长生不老,但一定要活出自己的精彩!“

篇二:《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这本书没看以前,我特别害怕死,可看完这本书改变了这个想法。因为如果你不会死去,那你 还是 人吗?就好比一块石头。如果你不会老去,不会死去,那生活还有意义吗?你对每天的生活还有憧憬吗?所以我现在不怕死了,我害怕的是不会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离家出走时无意中发生的事。她在森林里发现了塔克一家人的一个惊人秘密——他们一家人都不会老去,不会死去。因为他们喝了不老泉的水!塔克一家最小的儿子杰西喜欢上了温妮,并请她在17岁时喝下不老泉的`水,然后和他一起远走高飞。本来温妮很高兴,但最后发生了变化,温妮把泉水给蟾蜍,而自己选择正常人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在想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 有生就有死,有少就会有老,这不正像有福就会有祸,有因就会有果一样吗?喝水之前你一定会很开心,因为你可以长生不老了,喝水之后你又会后悔,因为你的亲朋好友都会渐渐离你远去,所以我以后不会担心死了,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篇三:《不老泉》读后感

”任何轮子都有轮轴,这些轴都是固定好的,最好别乱动。“《不老泉》序言这样写道,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件事。、

温妮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她不相信童话可却因一次意外她认识了塔克一家,在她家的林子里的一眼泉水能让人长生不老,塔克一家误食了泉水,揭开了它的秘密,温妮面临了艰难的选择 —— 她可以去喝,长生不老 不畏死亡,也可以选择不喝,直到死亡的来临。

同样面对如此艰难的选择你会如何?我的选择是不喝。正如塔克所言:我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地活着。是呀,一个人只有存在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没错生活就像个轮子,人们都在那儿,轮子不停地转动,大家经历着生老病死,有死才会有新生。轮子一转一个轮回,可要是长生来老了,等于跳下轮子,他们就被孤立起来了。当人成了路边的石头,活着没有意义了但当意识到”我要回去时!“已经晚了。

这本书对生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看法儿,引我沉思,我们现在也在轮子里望着轮子转啊转啊转……

篇四:《不老泉》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不老泉》这本名著。我被书中曲折、惊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时,我又为塔克一家遇到的事而感到十分惋惜。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名字叫温妮,她在十一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却无意中听到塔克一家喝了不老泉后长生不老的事。但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图钱财的神秘人听见了,于是神秘人就想将不老泉公开,温妮和塔克家族一起打败了神秘人。最后,温妮也没去喝不老泉,整篇小说最后以温妮的离世作为结尾。

起初,我认为主人公温妮十分幸运。因为她发现了不老泉。

还有塔特叔叔,他为了让珍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挖空心思,费劲周折,告诉温妮不能违背生长规律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有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不能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去选择它。只有人们共同遵守自然规律,那么这个世界才会是人们向往的世界。

篇五:《不老泉》读后感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

在平常长生不老是每一个人都希望,这样就可以玩尽天下物,吃尽天下食,看着别人一个一个的死去,可是自己却还活着,会感到很自豪。

可是我看了这本《不老泉》之后我感觉长生不老,它只会让你悲伤,忧郁。喝了不老泉水,会很不快乐,杰克一家除了杰西,他们都不让温妮喝不老泉水,喝这令人痛苦的泉水。

如果真的又不老泉水,那我也不会喝,因为我觉得我喝了不老泉水,因为我会失去乐趣,因为我会觉得失去时间观念,会觉得时间并不重要。

我觉得喝了就像机器的零件坏了,永远停在那里了,永远不能运转了;就像坏了的电风扇,再也不能给人们带来凉爽;就像坏了的闹钟,时针、分针、秒针再也不能运转了。喝了不老泉水的塔克一家就像路边的石头,为人力他们。他们虽然有无限的时间,却失去了最宝贵的快乐和幸福,那我宁愿让时间慢慢流去,但至少得到了最宝贵的快乐和幸福。

篇六:《不老泉》读后感

小女孩温妮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塔克(看到这个名字我想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塔克老鼠)一家,有:梅,塔克、杰西、迈尔斯,温妮从他们口中得知,他们一家长生不老,原因就是因为温妮家的丛林里有一口泉,喝了这口泉,就可以长生不老,但是,他们会停止生长,小孩永远是小孩,所以他们隐瞒了这个秘密,可是,谁又能想到,他们彼此的谈话,却被一个穿黄风衣的坏人听到了。

他告诉了温妮的爸爸妈妈,说是塔克一家绑架了温妮,威胁他们拿有着不老泉的森林来换温妮,每个家长都会为自己的孩子拼命,所以他们答应了,穿黄风衣的人带着警察来到了塔克家里,穿黄风衣的人要强制性把温妮带走,用温妮来作证泉水的神力,谁知梅拿起一把枪,把穿黄风衣的的人枪毙了,她也因此而坐了牢,好心的温妮动了隐恻之心,用自己代替了梅,警察发现后把温妮放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句谚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是好心,就有回报,但是我们也不要为了要回报而干好事,要无追求性的帮助别人,我现在知道为什么平时爸爸的朋友送东西给我,他们总是拒绝,是因为,我们不需要回报,我们精神上很充足,很快乐,我们只需一心一意的去帮助别人,而我们自己就不需要什么,这就是原因。

篇七:《不老泉》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温妮?福斯特,想要离家出走。

在温妮?福斯特正要离家出走的时候,碰见了塔克一家,温妮?福斯特得知了塔克一家可以长生不老的秘密和原因。黄西服男子也知道了这个秘密,于是,它找到了福斯特一家,和他们做了一笔交易:只要自己能够把温妮?福斯特带回来,整座森林就归他。梅为了不让温妮?福斯特被黄西服男子带走,就把黄西服男子打死了,因此,被警察关进了监狱里。塔克一家把梅救出来以后,就离开了这片森林。等他们再次回到森林里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却是温妮?福斯特的墓地。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认为长生不死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人们的友谊。如果,一个人没有友谊,就算可以长生不老,永不死亡,也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让我选择喝不喝这瓶泉水,我会选择不喝。因为,就算我可以长生不老,但是,我的朋友却会衰老,如果,那样的话,过了20年以后,我的朋友们就不能够陪我玩了,那样的话,我会很孤独。并且如果,我喝了那瓶泉水的话,我就不能够找到固定的工作——只能一直在“跑”。而且,我认为生命如果没有死,就永远都不会完整。所以,我会选择不喝这瓶泉水。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还知道了,如果,我们在活着的时候,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了,那样的话我们就算死去了,也不会遗憾的。

从现在起,我会好好的珍惜我的生命的。

读不老泉有感(篇3)

故事讲述了特别的塔克一家,他们看起来和普通家庭没有不同——爸爸、妈妈和两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但实际上他们都有一百多岁了,而且还会活到两百、三百……直到永远,因为他们都是长生不老的人。可是,拥有长生不老能力的塔克一家却想放弃这个能力。他们认为长生不老的人,只能算是存在,不是活着。塔克家的男主人塔克就用轮子做比喻,来表达他对生命的看法。他说任何东西都在这轮子之上,生和死也在,并且挨着,世间万物都在这轮子上成长、更新、前行,总是有新的东西在交替。这是万事万物运行、生生不息的自然法则。参与这法则是一种福气,只是这福气却跳过了塔克家,使塔克家退出了这轮子。

而塔克家的传奇故事被十一岁的女孩温妮发现了,然后遭塔克家“绑架”,于是温妮**会了解塔克家的内心世界。温妮的情感发生着变化,先是惊讶,然后是惊喜,再到恐惧,*后是同情。塔克让温妮明白,生命是一个有迹可循的转轮,会成长、更新、前行。这正是作者在这则有趣的故事中要揭示的主题。

通往树间村的小路是在很久以前被一群牛踩出来的,它们可真算是悠然自得的一群牛啊。瞧,小路画出一道流畅的曲线蜿蜒向前到了一座小山下,然后利落地拐了一个弯便顺着山坡往上,翻过山顶,又往下扒开被蜜蜂层层围绕着的漫山的三叶草丛,慢慢悠悠地落到山脚,从草原的一边斜插过去。来到草原以后,小路便模糊了,化开了,你知道为什么吧?这些牛儿到这里都舍不得走啦,静静地享受野餐,慢慢地嚼着草,呆呆地望着这无垠的旷野。然后,小路穿出草原,终于来到了树林前。然而,就在快要碰到树林边缘那斑驳的树影时,小路却猛地转向了,好像到了这儿才知道要往哪儿走似的,画出一道长长的弧线,从树林的边上绕了过去。

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可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个诅咒?喝过这口泉的塔克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向温妮一道来。究竟温妮能不能帮他们保守这个秘密?此外,温妮究竟会不会跟塔克家一起,在这趟永不完结的旅程上走下去?在《不老泉》中,温妮必须作出选择。

读不老泉有感(篇4)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死亡是恐怖的、痛苦的,但当我读完《不老泉》之后,我又以为死亡是幸福的。

在八月炎热的天气里,小女孩温妮迷失在树林里,她遇见了奇怪的一家人:天天都一个样,连镜子也不用照的梅;妻子一天天变老,孩子一天天长大,而自己还依然年轻的迈尔斯,还有英俊的杰西。随着温妮的遭遇这一家人的“绑架”,树林里浅浅的一汪泉水也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原来,这不会变老的一家人就是喝了这汪泉水才会变成这样。这件在常人眼里看来机会难得的大好事,在这家人看来却生不如死。因为所有人都把他们当作妖怪,迈尔斯的妻子也带着孩子远离了他,不仅如此,生活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了意义。在经过一系列的冒险之后,杰西送给温妮一瓶泉水,使人不会变老的泉水,希望她能在十六岁时喝下它。但结果显而易见,温妮没有喝,她活了七十八岁。

这样,这个我们无法相遇的故事就和天下无数杰出的故事一样,让我们在故事之外被触动,让我们吃惊地看见,原来永远年轻、生命的规律和你无关,并不是一件如同想象那样会很快乐的事!

你不会变老,那么年轻还值得珍惜吗?

你不会的死,那么活着还有一点儿庄重感吗?

你天天都是同一样,不会更漂亮,也不会长出皱纹,那么你出门时连照照镜子的心愿也没有。

梅的丈夫,杰西的父亲塔克说,像我们这样永远不再成长的人,不能称为人,我们像路边的石头。

生命是一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上的一部分。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了下来,我们就不在那个轮子上了。

因为生命不死,这些可以永远活着的人开始向往生命的完整面貌,希望有机会死可以相同地到来,自己也有资格迎接。

没有死的活着,水在流动,可是船永远搁在那里,不能前进,没有沉没的忧心,生命就不是诗篇。既然帆不要拉起来的,那么还有热情朗诵吗?永远活着的世界里,生命就不被歌唱了。

原来一生的意思,就是一个个的时间。

这就是关于生命的最简单的哲学。所以生命是神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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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厢记有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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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厢记有感(篇1)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读西厢记有感(篇2)

元杂剧的四大爱情剧包括《拜月亭》、《西厢记》、《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在这四部剧作里,《西厢记》是我唯一一部从头读到尾的作品。

对于西厢记,恐怕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剧中的人物了,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就崔莺莺这个人物个性,就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出身名门家道中落的崔莺莺,带着青春的忧郁上场。封建社会中,女子常被教化“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及“三从四德”。崔莺莺也是这个大背景下生出的大家闺秀。但是当她遇到了风流俊雅的张生,彼此就像磁石般互相吸引,当她分明觉察到一个陌生男子注视着自己,但她的反应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剧本写红娘催促她回避,而她的反映是:回顾觑末下。此时莺莺的这种举止已将封建礼教的规矩抛之于脑后,这一细微的动作中,不难想象莺莺以后性格发展的走向。此时年龄的她似乎还带着青春期的小小叛逆之心,但是她却毕竟是封建礼数教化下的大家闺秀,一方面她强烈追求爱情,似乎让人值得敬佩,但是另一方面她对红娘却也有所顾忌,所以她的性格显得热情而又冷静,聪明而涉狡狯,当看到她有时一本正经,有时黠谲多端,有时又扭捏尴尬时,让人哑然失笑。

《西厢记》中的鲜明的人物性格,还有很多值得人们赞叹和研究的地方,其实这些人物性格也是成就者一部古代经典爱情剧的基础。

读西厢记有感(篇3)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爱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悲剧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确,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天多望崔莺莺一眼。后来,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确,最终在他的帮助下,压退了孙飞虎。但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爱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助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将军杜确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诬陷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爱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爱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特别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读西厢记有感(篇4)

提到王实甫的《西厢记》最先想到的人物必是崔莺莺,最能见出作者深厚艺术功力的,也要算是崔莺莺。别林斯基说过:“真正艺术的作品永远以其真实、自然、正确和切实去感染读者,以致读完之后,其中所描绘的人物好像活人一样,使你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他们。”

在《西厢记》中,崔莺莺是和红娘互相映照的极其成功的艺术形象。如果说,红娘的性格有点像出谷长风,那么,崔莺莺则属于幽林曲涧式的人物,细腻隽永,柔美恬静。崔莺莺是元代人民群众民主思想在剧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她一经诞生就又成为封建社会中争取自由幸福的无数青年男女的精神鼓舞,同时她还给人们以赏心悦目的艺术享受。可以说,崔莺莺这一艺术形象,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体。

关于《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看法,学术界基本上众口一词认为《西厢记》是反封建。这种矛盾、含混的说法显示了人们在《西厢记》的主题思想上所处的困境,也透露了人们需要对《西厢记》的主题思想重新认识。崔莺莺和张珙二人从相爱到结成婚姻经历了一个在“礼”的约束中挣扎、冲破“礼”的约束而结合,到最终结成婚姻,也就是回归“礼”的过程。

应该要在这样的文字与已经当中感受美,慢慢享受这种美……

读西厢记有感(篇5)

《西厢记》读书心得1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这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谂知,这相思,抵过往日…暖融融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自知,老天不管人憔悴,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化岳低。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公不做美,美总是要人去勇敢追逐,不管眼前是什么在阻挡,也要坚信你爱的人还在等待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西厢记》读书心得2

其间红娘是关键人物,无论郑桓、张生在想获得崔莺莺时都突显了红娘的作用,我想,红娘在今天应该是媒人或是引荐人形象吧,而一个人的生命中遇到一个助自己事业有成的推荐者、指引者是很重要的。

《西厢记》中描写的爱情也收到了崔母的阻拦。即运用门第不相配加以阻挠。在我看来,当今社会,不愿将自己女儿嫁与穷酸小子也存在,父母在乎豪门,在乎家庭条件,他们是怕女儿吃苦,但忘了女儿是否开心幸福,与其嫁给有钱人得辛酸孤独,倒不如嫁个重情重义的穷酸小子得幸福快乐。我想:现在穷,只要上劲,努力,将来肯定什么都会有的,所以,我想,有情人还是眷属的好。

今天读完《西厢记》突然有感于身边的大学情侣们,有些人甜言蜜语,有些人相互迁就,有些人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但这浮云烟花,多少能长久,曾记得有一个女生,因为家长不同意她谈恋爱,而她又不愿放弃那个真心爱着她的男孩,在亲情与爱情之间。她选择了跳楼来解决这一矛盾,转念之间成了植物人,痛心之余,我们不禁疑问:她成为植物人,谁之过?所以我觉得,父母与孩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能否保持冷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培养强劲的心理承受能力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我觉得,大学生情侣们应更像《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那样,要郎才佳人。

应相互帮助,共同努力,更多些责任!

《西厢记》读书心得3

今年春天,借着适宜的气候,读了几本书。同时也趁着明媚的阳光出去疯玩了一个春天。所以把读后感一拖再拖。

《西厢记》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邂逅,一见钟情,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曾深深地激励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

《西厢记》是部浪漫的爱恋书。我很羡慕书中的崔莺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婚姻缔结的基础应当是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而不在于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寡、权势的大小、容貌的丑俊、才情的敏拙。可见,它所表达的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层的呼声,而是世世代代人的理想和愿望。

读《西厢记》,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和智慧。

《西厢》剧情布置巧妙,情节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以眼游幸,满口余香。

“……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天神,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愿普天下姻眷皆完聚。”这一祝愿是在大团圆喜庆的气氛中由主角的幸福而推及“普天下”,所以格外令人感动,这一主题也是就几乎成了《西厢记》所独有,从而使后世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咀嚼这句话时,似痴如醉,无限向往!

有人说《西厢记》是“天地妙文”。说“《西厢记》必须扫地读之,扫地读之者,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也……必须焚香读之,焚香读之者,致其恭敬……必须对雪读之,对雪读之者,资其洁清也……必须对花读之,对花读之者,助其娟丽也……必须尽一日一夜之力一气读之,一气读之者,总揽其起尽也……必须展半月一月之功精切读之,精切读之者,细寻其肤寸也……”。我只是做完了家务而读之,只能是粗读与浅见之。究竟怎么读,尽自己的体会。

“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西厢记》读书心得4

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是我国古代的爱情戏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戏曲作品之一,第四本第三折的一首《正宫端正好》:“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都是离人泪。”颠倒了多少风流文人!一句“愿天下的有情人都成就了眷属”,道出了多少痴男怨女的心声!王实甫的《西厢记》虽然是在《董解元西厢记》的基础上编写的,但它的根本基础是唐代诗人元稹(元微之)的《会真记》。据说王实甫写至第四本第三折“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的千古名句时,已是力竭心枯,呕血而死。

读西厢记有感(篇6)

在观王实甫的《西厢记》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哪怕莺莺最终和张生喜结良缘;在文末作者发出了“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哪怕后代评论家一次次渲染该剧的反封建先进性……但我分明看见,分明感受到了剧本中所蕴含的那些让人激愤而又无奈的内容。

“斗士”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阿金》中写下:“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己会亡殷,也不相信旦己亡殷,西施亡吴,杨贵妃乱唐那些古老的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性是绝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由男的负。但向来男性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张生始乱终弃的行为让很多读者义愤填膺,可是后世还是出现了诸如“红颜祸水”等词语,把许许多多沉重的罪责压在了女性的头像。在遥远的古代,处于卑贱地位的女性怎么可能发挥如此强大的作用呢?为后世广为表彰的昭君是因为献身于大汉事业,可是《汉宫秋》也依旧为她留下了一个跳水而亡只为保全贞洁的伟大结局。特洛伊的领袖们被海伦的美貌所吸引,可最终还是认为“尽管她如此美丽,还是让她坐船离开”,因为海伦会成为他们和他们的“后代的'祸害”。

女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了繁衍后代的工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古代又有多少的家庭会将这么沉重的罪责牵连上男性呢?这一点固然和当时落后的生物知识相关,但是这其中所蕴含的重男轻女的观点和女性长期以来低微卑贱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母亲成为很多人歌颂的对象,认为她无私地创造了生命。但是在魏晋时期,让梨的孔融认为母亲不过是一个容器,于自己并无恩德。这个观点可以说是相当的大逆不道了,虽然后来的鲁迅先生曾经写下了《我们今天怎样做父亲》,给了准父母和预备父母们提供了一条新式的观念。但是在孔融的年代,这般新潮的观点给了曹操一个杀他的理由,“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也是后话了。

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写道:“男人的极大幸运在于,他不论在成年还是在小时候,必须踏上一条极为艰苦的道路,不过这是一条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则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她不被要求奋发向上,纸杯鼓励着滑下去到达急了。读书笔记.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已经为时太晚,她的力量在失败的冒险中已被耗尽。”我们不得不承认,哪怕这个社会存在着各个领域的优秀杰出女性,但是这个社会确是到处都是为女性设置的往下滑的坡道。不管是我,还是身边的,看不见的许许多多的女性,在这个坡道中努力地向上攀爬者,时不时有着懈怠的念头。

《西厢记》中,矛盾的解决来源于张生考取了状元,这点显然是有些痴人说梦。反观我们现在的电视剧,男权的放大的现象时有出现,《何以笙箫默》、《那年花开月儿圆》、《芈月传》……这些大ip制作的背后依然逃脱不了“霸道总裁爱上我”魔咒,在女权的放大的表面下,依然是为统治已久的强大男权镀金让位。但是很遗憾也很无奈,存在即合理,观众永远都不会缺席。

读《经》有感700字合集


俗话说,手中无网看鱼跳。。在幼儿教育专业的学生的学习中,常常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你知不知道我们常见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经》有感700字合集”,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读《三字经》有感【篇1】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短小精悍、脍炙人口的《三字经》,可谓是家喻户晓。这里面蕴含了历史、天文、地舆、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被历代人们奉为经典而不中断流传。

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小时候,天天“人之初性本善”的背《三字经》,简直可以说是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了,可是虽会背,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几天,我又找来这本书,细细的读了起来。读完后,我收成很大,受益匪浅,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什么说读了三字经,可以知道天下事了。

这些故事有着深刻的哲学道理,生动而有教育意义。好比“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得是孙敬和苏秦耐劳学习的事。孙敬年少好学,读书时,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打盹儿来。于是,他每次读书时都会找根绳索,绳索的一头拴在房粱上,下边这头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打盹儿时,只要头一低,绳索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会惊醒而赶走睡意。年复一年地耐劳学习,使孙敬饱读诗书,博学多才,成为一名通晓古今的大学问家。

苏秦是洛阳人。他发愤读书,钻研兵法,每天到深夜。有时候读书读到半夜,又累又困,他用锥子扎自己的大腿,固然很疼,有时候都刺出血了,但是这样精神却来了,他接着读下去。这样用了一年多的功夫,他的知识比以前丰硕多了。孙敬和苏秦他们不用别人的督促,困了自己提醒自己让我想起一件事,整理时感到十分惭愧。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写数学功课,忽然,盯上了爸爸放在书桌上的计算器。我为了赶紧写完功课,提心吊胆地拿起爸爸的计算器,可是转念一想,我现在是打基础的时候,应该按老师的要求去列竖式。听到小伙伴们在外面玩耍的欢笑声,我忍不住了,飞快的算起来。写完后,我把爸爸的计算器又放回原处。第二天,功课本发下来,我的功课全做对了。我很兴奋,同时心里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感觉。我的耳边好像回响起老师的声音:“做一件事不怕做不好,怕说谎骗人。学会了骗,会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没有用的人……”我欺骗了老师,更欺骗了自己。我为了贪快,为了玩,竟犯下如斯大的错误。于是,我勇敢的向老师承认了错误。

读了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我羞红了脸。他们不用别人监视,自己督促自己,而我呢?偷奸取巧,竟然用计算机完成功课。十年苦读无人识,一举成名天下知。孙敬和苏秦的耐劳为他们积累了巨大的精神财富,而他们日后的成功也恰是凭借这这些深挚的积累。所以他们的成功与他们的耐劳精神是不可分割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们一定要像孙敬和苏秦学习,自己监视自己。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必需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当真读书,把握更多的文化知识。

《三字经》使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一定会把《三字经》上的知识时时刻刻都牢记在心,避免一些在糊口中和学习中不该犯的错误,自己的学习不能放松。《三字经》,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美德锻造了它,让我们继续这些美德,发扬它吧!

读《三字经》有感【篇2】

以前有“三、百、千必读”的说法,这的意思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三本书必需读!

三字经的特点是三字一句,简介明了。别看它简介,可它的每一句都包含着生后的道理,好比第一句就很深奥:人之初,性本善。

在儒祖传统当中,有三派说法。一派,孔子的说法。他的说法是什么呢?就是后六个字“性相近,习相远”孔子以为人的本性差距并不太大,因为后天的熏染,环境的影响,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这是孔子的说法。换句话说,孔子并没有告诉我们,人的本性是善仍是恶,孔子置而不论,留个悬念。

一派,思惟家、和法家有极深关系的荀子的看法。他以为“人之初,性本恶”。人的天性本来就是恶的这是荀子的看法,他这个看很收留易得到大家的理解。由于我们看一个小婴儿生下来,他饿了就要吃奶他会管母亲很辛劳吗?他会管母亲有乳汁吗?他会考虑母亲是不是生病了吗?都不会,他就要吃,非吃不可。人道从这个角度来看,谈不上善良。

那么《三字经》第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是谁的思惟呢?是“亚圣”孟子一派的的思惟。但却不明确。孟子并没有说过人之初,性本善”。他的明确意见是,人的本性向善。

我同意孔子的看法,由于人的本性是会变的,向孙悟空会72变一样,有时候是善,有时候是恶……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惟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读《三字经》有感【篇3】

三字经》是中国古代著名的蒙学著作,自问世以来,一直是中国儿童启蒙的必读书,影响极其深远。《三字经》篇幅虽然短小,内容却非常丰富,被誉为袖里通鉴纲目。

《三字经》是灿烂的中华文化的精华,是国学经典之一。它易读、易记、易解。《三字经》内容丰富多彩,有自然常识、有历史故事、有道德常规、也有人生哲理。它教会我们知识,也教会我们做人做事,还教会我们要认真读书以及如何读书。

《三字经》中有这样的诗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意思很清楚,一块玉石不经雕琢是不能成为一件玉器只是一块玉石。人不学习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合适什么是不合适。而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意思是说:孩子小时应特别注重三个方面的学习:亲近良师、亲近益友,要学习礼貌懂规矩。

我非常喜欢孟母教子的故事。讲的是孟子幼年因住在墓地附近,学了许多丧家哭泣的言语动作。孟母就把家迁到市镇上,孟子便整天学着模仿商人做买卖。孟母又把家迁到了学堂旁,孟子终于学到了礼仪和文化知识。这说明环境对人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三字经》教导我们要孝顺父母,要好好学习,友爱兄弟姐妹,礼貌待人,勤奋好学,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好好地学以致用,并且还要好好的传承下去。

读《三字经》有感【篇4】

说起三字经,那可是我们中国的文化瑰宝。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三字一句、含义简朴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

在这本书中,我懂得了对于学习,最重要的前提是专一。所谓“同心专心不能二用”。古时,有“江南才子”之称的唐伯虎。幼时,也因“心不专”而受到老师的教诲,但终极当他悟出其中的道理时,技艺已经超过了他的老师。是在我们的学习糊口中,为什么有成绩好坏之分呢?仔细想想最根本仍是自己的心思问题,是不是花心思学习了,是不是“专心专一”了。当机会从身边溜走的时候,要想想当时为什么不专心一点儿呢?

也懂得了做人的准则,古人自强不息的故事,中国悠久的历史,许许多多我们小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学习和接触的知识,好比,我读了《三字经》中讲历史的部门,清晰得知道了中国这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是怎样在历史。

这是三字经,是一本历史悠久的书;引领我们走向真确方向的书。

读《三字经》有感【篇5】

我读幼儿园大班的时候,老师就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今年暑假老师布置了一项任务,要求阅读一些经典优秀图书,我毫不犹豫选读《三字经》,《三字经》是一本悠久的古代书籍,它的每一个字,都蕴藏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书中写到: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意思是说东汉人黄香,九岁时就知道孝敬父亲,替父亲暖被窝。这是每个孝顺父母的人都应该实行和仿效的。读罢,掩卷而思,一个只有九岁的孩子懂得天气冷,用自己的身子把被子温暖,然后让父亲睡觉。这是何等的懂事的孩子啊!这就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孝顺。

由此,我想到自己,今年升到五年级了,已经十岁了,与古代九岁黄香相比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啊!有一次,天气非常炎热,父母在田里做工回来,自己痴迷看着电视,爸爸叫我倒杯茶,我却装耳聋。想一想,真不应该啊!父母给予很多,不愁吃不愁穿,过着幸福的生活。我们为什么不孝敬、尊敬他们呢?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的美德。因为父母不仅赋予了我们生命,还对我们有恩惠,应刻骨铭心,牢记一生!孝敬父母,我们更应关心、体贴父母,父母劳累了,我们应该主动端茶送水,父母生病了,我们要把药亲自端给他们。

在学校应该好好学习,遵守纪律,这不仅是一种尊敬师长的表现,更是一种孝顺父母的表现,好好学习不仅回报父母,还回报了社会、国家。老师赋予了我们许多,我们更应好好对待他们。

这本《三字经》蕴含着许多道理,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孝顺。有句话:百善孝为先,就是这个道理。

读《三字经》有感【篇6】

《三字经》的原文固然只有一千余字,但全文的内收留结构严谨,文字简练,内收留包罗万象。它里面有尊敬父母、友爱兄弟、团结同心专心、奋发有为等行为美德,同时也包括许多我们应该把握和了解的天然及历史知识。

当我读到“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句时,想到为人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假如只给他们提供物质所需,抚养他们长大,却没有好好教育他们做人、做事,这是父母的过错。同样,老师假如没有在学习上好好教导学生,让学出产生懒惰心理而不好好学习,学生因此而旷废学业,这是老师的过错。由此可见,古代人对教育有多么的正视呀!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句话是“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泛起了一幅画面,蚕正在吐丝将自己包裹,蜜蜂在花丛中穿梭……我心中涌起一股热血,蚕能吐丝结茧,供人织成丝帛;蜂能酿造甘甜的蜂蜜给人食用,人生在世,倘若不用功学习,旷废了作业,没有本领回报社会,那连小小的昆虫也不如呀!所以,我们学生不能旷废了学业,要好好学习将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做为一个现代的学生,我们应当将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去其糟粕,留其精髓,世世代代永相传。

读《三字经》有感【篇7】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启蒙教育读本,大家对它也十分认识,“人之初,性本善”,耳边仿佛回荡着几百年前,私塾里的学童正咿咿呀呀地诵读声,我就不由自主地拿起书,有滋有味地看起来。

读到“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时,我仿佛看到了一块刚掘出的碧玉,经由工匠长年累月地精雕细琢,成了一件精美绝伦的玉器。人也是这样,要经由很长时间的磨炼、学习、持之以恒,才能成功。可我有时候也不能贯彻始终,有些计划实行一两个礼拜就以失败告终。有一次,我计划每次写完功课就要检查,进步准确率。开始时我还认当真真从头到尾看一遍,检查出些小问题。三四天后,就没耐心了,草草地瞟一眼,看两下,就做别的事去了。凑巧“屋漏又逢连夜雨”,有几天功课特别多,我一写完连看也不想看了,热情从沸点降到冰点。后来几天又偷懒,隔两天检查一次,最后仍是没能持之以恒。

《三字经》最后的“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值得我们去深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勤奋努力地学习,一定会获得成功,而每天玩乐、懒惰是没有益处的。我们要引认为戒,应该勉励自己努力去学习。这可以说是全文的点睛之笔,它告诉我们一分耕耘一分收成,不可虚度岁月,蹉跎光阴。我们是小学生,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也要学会公道安排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不要整天陷溺于游戏。学习时也要改掉懒惰的毛病,要一丝不苟、认当真真的学习,不中断地进步学习效率,不要铺张宝贵的时间。回想以前,真是惭愧。有一次,我在做一些奥数题,每一道题就像一座座迷宫,让人看得一点头绪都没有。于是,我就懊恼的丢下它们去看电视了。然而,我的脑海里却一直没有丢下那一座座迷宫,心情焦燥不安。可是,令人着迷、趣味横生的电视节目,不久就把我的思绪带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晚上,我才记起奥数题还没做,心中一阵紧张,没办法,只能挑灯奋战把它们做完了。后来,我才发现实在标题问题很收留易解答,早上却由于偷懒没有当真思索。看来真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啊!学习不就在于勤吗?要是学习不勤奋,再智慧也没用。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明天呢?懒惰是我们学习中最大的敌人,我们一定要战胜它,并要持之以恒,不中断的超越自己,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三字经》里面还有许多出色词句,值得我们深思。天天读一读,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不中断的鞭策自己,让我们离成功更进一步!

读《三字经》有感【篇8】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中,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特别的作业,让我们在“暑假读好书”活动推荐目录中选一本书写征文,而我选择了《三字经》,我虽然对它有所了解,但不是很透彻,三字经读后感。《三字经》里面的内容丰富,而且读起来像古诗一样,很有感情还能得到很多启迪。《三字经》中的深奥的文字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蒙学著作。它流传千年之久,几乎家喻户晓。它是以短小的篇幅传受了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必备的历史和基础知识,三字经读后感。不管是天文地理、社会家庭,还是治乱兴衰,在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在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中阐述了丰富深刻的人生哲理。有倡导尊敬师长、宽厚待人,有颂扬勤俭节约、公正廉洁,有激励立志勤学、发奋图强,也有评击社会的丑恶现象。这些经典故事感人肺腑。能充分体现出中华美德动人心弦。

《三字经》是古人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本文学瑰宝,直到现在也不失为一本好书。《三字经》使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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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1】

在读大学以前,除了资源有限,更是有老师家长规定不可以读课外书,那都是不顾正业,班主任不时地巡查,看到谁桌上有本读者都被收走,后来听一同学讲,他一看不下去书就看课外书,竟然没被发现,嗯,应该是他成绩太好,老师比较放心,还记得一次买了一本《十大元帅的岁月》,也不记得怎么就买了,回去就被我爸骂了一顿,这是你应该看的书吗?然后,那本书也就搁置放在一边,至今没有翻阅过。

现在回想高中时代,印象中也只记得读过《平凡的世界》、《白鹿原》、《红楼梦》这样几本书,每次都是放假期间,几天几夜不睡,晚上怕被发现,就在被窝里挑灯夜读,准备高考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用功过,跟着书中的人物或喜或悲,然后每次我妈喊我吃饭,每每埋怨,晚上不睡,整天白天睡,回到家也不开心,整天跟欠了你什么似的,看到就烦,你说你回来干嘛,我习惯了不解释,就任误会一直下去,反正他们永远无法理解。

读大学了,再也不会有人说这不能看,那不能怎么怎么样,终于得以个性得到释放,然后,经常跟别人开玩笑我叛逆在大学才开始。

为什么要谈到最好的我们?

刚读大学,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与陌生,其实自己是没有太多心思去阅读,接触到八月长安的书,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推荐去读她的《你好,旧时光》,然后是《最好的我们》,作为大三的学生,竟然看这类青春的小说看到入迷,看到心血澎湃,看到开始思考人生观价值观,看到开始不再对身边的人与事做出表面肤浅或者不负责任的评价,开始心胸开阔,开始善待他人,也开始学着善待自己,我也因此结识了志同道合的闺蜜。

最近一直热播《最好的我们》,看了一下,还是有很多失望,那不是我认识的耿耿,也不是我所熟悉的应该的余淮,我也将我所想象的人物形象弄丢失了,重读,我一边又一遍的找寻那个我所熟悉的耿耿余淮,虽然会有所干扰,还是又被感动的一塌糊涂,那种简单的相处,不说话的舒服,没有什么情与爱的争执,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眼神,一个小小的动作,小小的美好的丰富的内心世界,确实电视剧是表现不了的。

每次读到一下文字,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感受,你呢?

我们不负责任的用几句话将人家捧高,但万一摔下来,谁也不会去接住她。

现实生活中,除了小孩子之间那种小小的嫉妒作怪,长大如我们甚至我们的父母,大家仍总是喜欢狠狠地抬高别人,无论是家长的你看你家的谁谁怎么那么厉害,那么聪明,以后肯定找份好工作,找个好婆家,等到人家不如意的时候,不知道会如何嘲讽呢,还是,我们年轻人相互之间的羡慕,哇,你工作肯定有大大前途,好好干,说多了,我自己都开始怀疑了,我自己工作也不如意啊,自己被这样说多了,那种滋味只可意味,其实我内心是十分抗拒的!自己不了解他人,反正被捧上去被给予无形压力的是别人,他人所感都与自己无关,反正大家永远只能看到别人光鲜亮丽的一面,然后添油加醋的满口都是酸酸的。

这个世界上,离开谁你都活的下去,因为大家的幸福,并不是绑定在一起的。

越长大,经历的事情越多,这样的体会越明显,好比亲人的去世,你会发现,除了偶而缅怀,你的生活竟没有任何变化,不相关的人更加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你去世这件事情都为人所不知,这个世界还是一样运作,所以,先活着再说,然后,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我是说,人就这么一辈子的时间,你前半辈子观看你父母的生活,后半辈子还要模仿复制一遍——你亏不亏啊?"

我默然。话虽这么说,可是谁能保证我们不重蹈覆辙?也许父母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无聊,他们也有理想和憧憬,无论是对生活还是对爱情,就像此刻的我们。可是他们也和我们一样,高估了自己的创造力与运气。

我一直跟自己讲,无论如何,都不能步父母的后尘,仿若这一辈子的使命意义,就是结婚生子养家,然后完全没有了自我,正如耿耿所想,难道我们父母没有想过,难道他们不是迫于生计,迫于命运,只愿,无论未来怎么样,永远记住那份初心,慢慢的成为越来越优秀的自己,等到以后步入婚姻也好,作为家庭主妇也好,我们可以自豪说一声,这是我乐意去做的,这是我最想做的事,而不会说以为被迫选择的,简单说,就是变为更优秀的自己,给自己创造越来越多的可以自由选择的权利与机会!

差一点没得到,会让人气愤,而差得很远,就会让人平静。

这也是大家普遍都无法接受自己的邻居朋友发达、比自己发展的好,而对不认识的人的成名、成才根本不会有任何的羡慕嫉妒的文艺说法吧。

世界上总会有种人,嬉皮笑脸地随手摘取你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够得到的神仙果,然后表现出并不是很稀罕的态度,其实,是有点可恨的。

嗯,确实很可恨的,就如小说中的沈屾,她那么的奋力努力,看着在大家心目中原本属于自己的未来就那样落到根本不会在大家眼线里的人中,在别人口中就是各种惋惜与不平,可是沈屾自己怎么想的呢,每每读到都会被深深的感动,大意是,她从来没有关注过别人怎么想,她只是尽自己的努力而已,最后的结果虽然不尽人意,可是她努力过了,就足够了。

嗯,我也会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是自己追求就OK了,就只追求别人希望自己或者不如说自己以为的别人希望自己的样子,人这辈子那么短,多么不值得,是不是。

旅行中看到的最好的风光永远在奔赴目的地的路上。

对,以前可能没有说话的话语权,经历过为期几个月的旅行,深刻体会到,旅行,在别人眼里就是吃喝玩乐,只有自己才清楚,其实,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与事,赶飞机赶火车的惊险刺激,往往是旅行最最挂在口边的事情。

这个世界太复杂了,那么多的活法,我们总要褒奖某几种,贬低另外几种。可是仔细想想,到底怎样才是对的?

谁知道。我们只有活过一遍之后才会明白,可是那时候剩下的感觉只有一种,名叫后悔。

我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不是大家眼中的正确的选择,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不是大家期待的样子,我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不是大家说的跟你学历什么相符的,我不知道将来有一天我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会不会在大家标准范围里面,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很多,我没办法去预测,也没法就说这就是我想要的,这就是我的使命,我真的不知道,我只能说,我会努力的好好生活,把每一天过的充实快乐,工作之余可以有自己的小圈子,可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在人生路途中,我的人生如果走了另外的一条路,肯定风景会大大的不同,比如,如果我高考多考几分或者少考几分,如果工作地点我就选择了家乡,如果……无论如何,我觉得现在自己的状态也挺不错的,我也慢慢地成为越来越好的自己,这就足够了吧。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2】

三天的时间,我把《最好的我们》看完。一开始就撞到一起的女主舰耿和男主角余淮终于如愿在一起了。经过耿耿高中三年和后来的七年的心理斗争和反复试探,她终于跟自己的初恋携手。

比起《你好,旧时光》里的女主角余周周,《最好的我们》的女主舰耿给我感觉更贴近人间。余周周好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冷女神,难以靠近;而耿耿则是有着少女的小心思、理科学得特别吃力的普通高中生,她让我想起了高中时的自己。

高中时,我也跟耿耿一样,理科学不会,也没兴趣去学去做题,我总是用学文科的方法学习理科,效果自然打折扣,这是我后来才总结出来的。所不同的是,耿耿遇到了一个能够恰到好处地帮助她而她又喜欢被帮助的同桌余淮。在余淮的帮助下,她渐渐学得好一些,再加上她的“关键时刻不掉链子”,她如愿考上北京的一所高校。并在毕业后经过尝试,发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且非常勇敢地辞去人们眼中的香饽饽北京市行政人员的职位,全身心投入自己的摄影大业中,成为一个人见人羡慕的年轻有为的“眼里有光芒”的创业者。

还好,耿耿“长得特别想得开”,所以当她误打误撞进入全省乃至全国最有实力的高中学府振华中学时,当她看到身边的同学早已把她所不擅长总是搞得她晕头转向的数学在假期先学了一遍,她开始慌了。当她第N次下定决心“重新做人”好好学理科时,却发现现实是那么残酷。纵使她花费比别人多得多的精力和时间,她做的题仍是“错很多”。下发月考试卷时她得身手敏捷地把刚刚飘到书桌上的试卷遮盖好,以免被身边的大神看到自己那惨不忍睹的分数;课上,她“穿着拖鞋追赶老师的马车”,跌跌撞撞,跟得气喘吁吁,可眼看就要追上,马车又继续往前赶了。换做自尊心强又敏感内向的女孩,想必早就受不了了。而耿耿,虽然看似“胸无大志”,但她还是很有上进心的,她想得开,能够接受现实,就踏踏实实地继续“穿着拖鞋”走下去。

这部分让我想起一句话: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假如我盛耿的父母,或许我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趁着非典时期试题简单去填报正常情况下孩子够不着的学校“赌一把”,我会让她去考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学校,然后在那所学校里做最好的自己,如果ta足够上进,即使ta在自己学校里名列前茅,必定会把眼光投向全市全省,跟其他同龄人相比。在我看来,自信是最重要的。当一个人有自信有底气,那么再怎么困难的事情都能够迎刃而解;而如果自信丧失或不足,那么再简单的事情都会变得百般棘手。

当然,我并不是谴责耿耿的父母。每一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好学校,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做父母的对孩子的疼爱,无可厚非。只不过,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能够到一所适合自己的学校快乐学习,卸下不必要的心理包袱,快快乐乐过完高中三年,或许更让孩子们雀跃。

这跟我的个人经历有关。我就是那么一个自尊心强又敏感内向的女孩。当高一我处于所谓的尖子班,看着身边的同学冷漠地往前赶路,我却力不从心只能一点点挪动时,内心的抑郁与压力,不是文字所能表达出来。高二分班后,我进入所谓的普通班,班里的氛围一下子轻松很多,同学之间也不再仅仅盯着自己的成绩,防备着被超越,那种环境和同学间的感情让我渐渐放松下来,最终在高考中考得了还不错的成绩。

所以,我更推崇"合适“而不是”最好“。

窗外的小雨滴滴答答,回南天给门窗的玻璃蒙上一层层水汽。而我,在家里一边喝茶一边看八月长安的作品,实在是一种享受。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3】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可是,他终究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女友办了简朴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的生活着。

看完耿耿余淮,我在微信上问他:“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的答了这么一句。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于怀,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最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在心里默默的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了最好的耿耿,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的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儿,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愿,不负好时光。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4】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

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

这适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

可是,他终究是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

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数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新娘办了简短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地生活着。

看完耿耿于怀,我在微信上问他:

“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

“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地答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和余淮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那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盛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更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

在心里默默地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地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为了最好的耿耿,余淮还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地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

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

愿,不负好时光。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5】

《最好的我们》—观后感最好的我们,观后感,,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观后感中查看更多范文。《最好的我们》—观后感

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任世事如何变化我都只爱你一个……也许对于耿耿来说,余淮是她心头最不愿抹去的一道阳光;而对余淮来说,耿耿却是他心底里最柔软的一角。

爱有多复杂?其实爱没有很复杂。爱不过是我难过了你给我抹去泪水;爱不过是我孤独了你陪我一直聊到第二天的清晨;爱不过是我一个眼神你就知道接下来自己该做什么。看了有些数量的校园剧,我突然觉得《最好的我们》有点好看。

其实所有的校园剧都是差不多的套路,我们身在其中也深喑种种手段,可我们还是忍不住想要“一追到底” 。

人其实是流浪在人群里的旅行者,也许你看起来很幸福,但是当你独自一人待在某一个角落里,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茫然地盯着手机屏幕,你仍然会有种不自在的孤独感。所以我们需要人陪伴……当你习惯了身边某个人的存在时你也会习惯性地逃避那些习惯性出现的孤独感,而又当那个人消失不见了的时候你就会发了疯似的想要用尽所有力气找到那个人。

所以耿耿等了余淮十年也找了他十年……

人其实好胜心很强。

当你爱上一个人时,你内心里其实迫不及待地就想和她他在一起,虽然可能她他不会爱你,但你还是无法控制地想要和她他在一起。这也许是一种通病,是一种难以医治的通病。也许时隔多年你们早已释怀,但又有谁知道和理解你们内心里隐隐的失落和痛苦呢?可生活依旧要求你做个正常人,你依旧要笑脸迎接同学聚会上你曾经在意过或者爱过的她他……

所以路星河爱了耿耿十年也追了她十年……

有一种比赛,你输在“一厢情愿”。

你也许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甚至你愿意为了他无条件地改变自己,你给他打早餐,帮他值日打扫卫生,班级出游你的书包里全是他爱吃的小零食,年级成绩排名表出来你第一个冲上前却只关注他有没有考好、名次有没有变化、谁又超过了他,事无巨细的你心里眼里只有他……你明明很清楚他很难爱上你,甚至都没有爱上你的可能,可你还是义无反顾地一心只想着他,直到另一个女生闯进了他的心里你才幡然醒悟,你说:“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所以简单只是韩叙的小学同学、初中同学、高中同学罢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虚拟的网络世界永远也抵抗不了你内心那股强烈的感觉,我们要做的不过是当个清醒无比的旁观者,任繁华尘世如何幻化我也依旧可以洞察己心……

狂人狂语,还望见谅。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6】

青春是单纯美好的,那时的我们没有什么花花心思、也没有什么尔虞我诈,有的只是朋友之间单纯的友谊,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考试时候偷偷帮你的小伙伴,睡觉时偷偷给你放哨的小伙伴?当然,我们的青春中还有更多的横冲直撞,比如:遇到喜欢的女孩(男孩),我们会勇往直前的去表白,虽然有可能被拒绝,但是至少不会让自己后悔,青春中的我们就是这么勇敢!

《最好的我们》作为二熊(八月长安)《振华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主要以怀旧的口吻叙述“学渣”耿耿发了“国难财”考上重点高中,与“学霸”余淮成为同桌,他们历经了相遇分离又重逢的一系列故事。

二熊在《最好的我们》结局中写道:“许多年后,回想起高中生活,总是会回想起那天晚上,我们手拉着手在月光下奔跑,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的,怎么奔跑都跨不过的青春。” 这句话引起了大家的深思,同时也与《最好的我们》题目相得益彰。

导演和编剧为了保证《最好的我们》的青春性,在演员上大部分选择90后新生代演员:男主角则是刚刚成年不久的小鲜肉刘昊然;女主角则是谭松韵,曾饰演《旋风少女》中阳光开朗、活力十足的晓莹。 我们没有美如天仙的女主,我们也没有帅的惊天动地的男主角,更没有那些堕胎、车祸的青春代价,我们有的只是平凡大众的青春,更加贴近大家。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7】

时间不会是记忆风化,回忆讲述了一个青春的寓言。用心录下曾经属于我们的一份青涩,不让时光将它尘封。

转山转水,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执手轻轻拨动内心的那一丝柔软,任往事微漾。想起,曾经的我们,有欢乐也有争吵,有亲密也有疏离。只能说,再低调的故事也会有倔强,再卑微的青春也曾有张扬。当千百个轮回以后,滤下的只剩彼此的遥望。就像一组永远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尽管近在咫尺,却有着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那时,我们将思念彼此相依那一刻的美好。

曾经,我们四人形影不离,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阻挡不了我们嬉笑的脚步。吃饭时,我们总喜欢推出一个人去帮着大家买饭,而集会时,我们又总是你等我我等你的拖延着时间。虽然单调,却有着另类的平凡之美,至少,我们享受其中。

都说:每一块青春的丰碑都镌刻了一生成长的脚印,每一撮成长的泥土都掩盖了一段悲伤的泪痕。有时,我们会因一句恣意的玩笑而翻脸;有时,我们会因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生气;有时,我们会因一个长久的等待而烦闷,甚至在时间的积淀下,我们也会有莫名的远离。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班级,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私密的事情。于是,我们变得不再默契,又似乎是刻意的回避。可终究,在这一段奔跑的路上,我们有了分歧。

也许,我们依旧埋怨,可我们却骗不了自己的心,是那偶然间的一次擦肩而过,还是睡梦中那真挚的眼神,亦或是偶尔听到对方名字那一刻的触动?但结果是我们都相约选择了释然。再次见面时,一切又都回到了最初,仿佛初见时的那个夏日。

阴霾散尽,可这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最终,我们还是踏上了不同的道路,走向了不一样的远方。我们笑称:时间的飞逝会让我们忘却。但多少年后,站在窗口,眺望远方,任思绪随心游离,放映在眼前的还是那段青葱的岁月。当梦惊醒,留下的眼泪告诉我们,原来是如此的思念,又是那样的不舍。

曾经,想问:如何才能不再思念?又该用什么来填充那一段回忆?可现在明白,正因为重要所以我们的心才无法将它一一略去。或许我们回不去曾经,但是逝去的流年,早已烙刻在心底。“天空没有鸟儿飞翔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

有人说: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但在青春面前,真理也变成了谬误。即使二十年以后,三十年以后,分散在世界各地,我们的手中依旧紧握着这一段幸福的回忆。这,便是青春。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8】

原本以为不会被校园小说所打动了。

毕竟本科已经读了四年中文系,与课本有关的参考书目,看起来总是那么光怪陆离那么险恶深刻。一比较,纯粹意义上的言情小说似乎显得尤为浅薄。

可是触动,向来是因人而异的。读者的审美倾向总与自身的记忆,体验,生理机制的综合作用相吻合。翻页码的动作,好比记忆的花瓣呼啦啦地迎风招展。

在《你好,旧时光》和《最好的我们》中,我看到了人物复现法的传承,中国有《史记》,西方有《人间喜剧》。所谓人物复现,不过是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在那个故事里再次登场。不同的是,《史记》中在其他故事中再次登场的人物着重刻画次要性格,而《人间喜剧》则进一步刻画主要性格。“振华三部曲”在结构上可以称为“长河小说”,在手法上吸取以上二部巨头之长,使人物形象更为饱满,还给读者以亲切之感。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在另一部里是配角,那部的配角在这里是主角,是不是很注重人文关怀?正如生活本没有主角配角之分,有的只是相对零余的人。

最近深刻地认识到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不认识余淮的耿耿,那还能是耿耿吗?没有耿耿做同桌的余淮,也不是完整的余淮。

看了三部曲中的两部,我一直在小说中找自己的定位。首先我肯定不是余周周和耿耿,我也不是贝塔简单和乔帮主辛锐。

那么我像谁呢?

谁也不像。

但很多人身上分明都有我的影子。

像余淮,他的家教给以他窒息的空气;像路星河,蔑视考试,蔑视禁锢;像耿耿,不爱学习;像凌翔茜,会说:“蒋川,你大爷!”,但很认真地喜欢楚天阔。哪怕爱而不得。

年轻的孩子的心,总是单纯而透明,大概是没有受到过生活的操磨,看看他们的故事也好提醒我,这种生活,我也有过。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9】

《最好的我们》看到最后特别特别特别的心疼余淮。跟《何以笙箫默》一样,赵默笙悄悄的离开了何以琛,何以琛不愿将就的等待了赵默笙7年。《最好的我们》里余淮自高中毕业以后就消失了,耿耿一直记得余淮高中毕业以后要跟他说一句话以后,可能就是因为这一句话,耿耿没有心思去谈男朋友,一直一直等待着余淮的出现……

后来余淮还是出现了,他已经不是高中时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妈妈的生病他没有去上清华,妈妈的再次生病他不能继续在美国读下去,而相对于现在的耿耿,她已经是自己创造的摄影工作室的老板,并且生意也不错。这样的落差让他不敢再继续的面对耿耿,即使耿耿主动的吻他,并且问他高中毕业后所说的话,他不敢表露自己的心情……

所以特别的心疼耿耿这几年的坚持,连自己的初吻都是主动给余淮……

更心疼耿耿与余淮这几年的青春与隐约的爱情……

更让我心疼的还是余淮的骄傲和自尊……

所以当小说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哭了……

最后小说里耿耿一直叫学姐的洛枳和余淮的偶像盛淮男的爱情彻底的感动了耿耿,之前耿耿在墙上看到了洛枳偷偷写的话:洛枳爱盛淮男,没有人知道。但是最后洛枳和盛淮男拍结婚照的时候,盛淮男写给了洛枳: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都知道。

这个场景感动了耿耿,更感动了我,我想会感动更多的人……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还是喜欢小说里专情,没有电视剧里三角恋。

在小说里,从高一到高三毕业,一直都是以主人公耿耿的心理描写来描述她对同桌余淮的暗恋,但是余淮从来没有跟耿耿说过一句他喜欢她,只是在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很兴高采烈的要跟她说一句话,这句话可能会是说:我喜欢你。但是耿耿没有等到余淮来说,这可能就是这句话让耿耿等了六年的时间,更主动的去问他……

整个青春里耿耿喜欢余淮,但是余淮喜欢耿耿吗,这一直签着读者的心……

最好的我们,耿耿余淮,最好的青春……

读最好的我们有感【篇10】

耿耿、余淮或许八月长安小姐在给这两位主人公命名时,已经注定着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大不同的青春。也并不是谁在最开始的地方埋下种子,让彼此在往后的日子里狠狠地栓在一起,再用些简单易碎的诺言做个金刚护体,完好无损心安理得地安放在心里最隐蔽的角落,小心翼翼地呵护,不惹一丝尘埃。不是这样的。那些说过的“我们要一起做同桌”的誓言虽然简单地撑起了整个故事格局,让所有小情节的走向紧紧围绕着这一点展开,而漫出水面的不起人意的情绪往往隐含着更深层次的缘故,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如此相似的两个子。

耿耿、余淮他们一样的简单,单纯,真诚。他们也像前不久的我们一样,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坚持努力,去度过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故事是围绕着耿耿而展开的,这个平日糊涂,脑筋不怎么好使的女孩,在关键时刻却从不掉链子。在别人大跌眼镜的情况下,意料之外地考上了当地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并因为一些小打小闹的原因,认识了情商并不怎么高理科成绩却异常拔类的余淮,并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以耿耿的角度角力,以三年的时光为丈量单位,旁观了每一位同窗的成长。高一高二的嘻哈打闹,在学校规定活动下参加的运动会、话剧、排球赛等等,展开了活色生香的校园剧,在五班这个小集体,在耿实忠厚一如世界万千班主张平的带领下,在大家青涩的眉眼中,一点点涂出属于他们的特定而又不可复制的青春模样。

而高三生活的改变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在他们的认知里,已经是翻天覆地的改变了。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倔强执着的他又非清华不可,所以经历了人生中为数不多的苦闷。迫不得已踏踏实实的应对高考,逼自己背一些在自己看来付出不对产量的文言文,在语文卷子上填上“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要弄死心相印”的排比句笑话,并不怎么心安理得地过着理科拔尖,语文,英语相对落下差距的日子。耿耿进步了,尽管是一点一滴的,但也是她自己努力的结果。最后经过她的努力,终于考上了北京一所不错的大学。

而那个做了三年同桌的余淮,那个一起亲手种下属于彼此一棵树的余淮,那个愤恨的说“不要命了敢砸老子的人”的余淮,那个在前天晚上还约好一起回校对答案的余淮,最终消失了,就那样不着痕迹的消失了。那些寄出了永远了无音讯的信,那些发出了永远石沉大海的短信,那些拨了好多好多遍而被掐断的电话,那些早已熟记内心的电话号码,就这样蒸发在这个世界里。如落入大海里的一小滴水珠,消失地无痕无迹。那种感同身受就真的犹如一颗蓬勃跳动的心脏被紧紧拽在手中,而突然被放开的在胃里翻滚的一整片虚无。虽然故事在最后给出了令人满意的解释答案。但是你我都清楚的知道,有些东西,没有就是没有了。况且那些解释是作者给的,不是生活。

当然那些小伙伴们也一定记载着我们美好的样子,想到他们的我们也会情不自禁的牵动嘴角,扯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弧度。谁说每个人手里不是牵着别人一段或长或短的青春呢。其他的人也都有各自的人物特点,贝塔是我们每个人的朋友圈子里面都会遇见的人,由于她的性格使然,所以她会有自己的结局,会有属于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有可能对自己的老师产生好感,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属于自己想要的结局。

其实我们也一样,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所以我们要有自己的解决方案,要给自己一个完美的人生,也希望《最好的我们》能带给你们不一样的感触,给你们以人生的启迪。

[最新]读《双城记》有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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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城记》有感【篇1】

1789年法国大革命,因为《双城记》,使我对它有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双城记》通过冤狱,爱情和复仇三个故事的交织,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过程以及其内部存在的阴暗面。成功的塑造了封建残暴的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性格复杂的德日伐夫妇,追求自由平等的达纳尔,为爱奉献一切的卡顿和深爱女儿的曼内特医生等人的形象。不仅表现了肃穆浓郁的历史事实,同时也描绘了非常感人的人间真情。

书中的曼内特医生是父爱的典型代表。他从巴士底狱“复活”,回到女儿身边,精神的打击使他难以走出阴影。当他得知女儿爱上的人是自己的仇人之侄时,他应当也有理由反对,但他没有,他埋葬了自己的过去,真诚的接受了达纳尔。为了女儿,他将多年所受的苦难放了下来,接受昔日的仇人之侄成为自己的女婿,这种博大而无私的父爱,深深的震撼了我。父亲处处为自己的孩子着想,而当我们甩给父亲一个冷漠的眼神,一句尖酸的话语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父爱如山,坚毅无声,我们应当珍惜这沉默之中的大爱。

而那个忧郁的,毫无光芒可言的律师助理——西德尼-卡尔顿,更是让我和许许多多的读者铭记于心。他是一个甘愿做别人的垫脚石的天才,表面上他懒散,贪杯,内里却隐藏着无人可及的善良和才华。他爱露丝,但由于自卑而不敢说出口,只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思念。他恨达尔内,但却送给了他最真挚的祝福,并且最终代替他上了断头台,他的爱是无私,伟大的。他对露丝的爱催人泪下,所以尽管他最终死在了断头台上,我仍然认为他还活着,活在露丝一家人的心中,活在我的心中,活在千千万万个读者的心中。他对露丝无声的爱,为了露丝所爱的人甘愿放弃自己生命的坚定信念让我明白了:崇高的爱情,是生命的流溢。

《双城记》中一个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它不仅仅是一部记录历史的书,也不仅仅是一本描写人间真情的小说。而是真真实实的革命岁月中的人们,表现出的无声而有力的爱。

读《双城记》有感【篇2】

小说时代背景:法国大革命。在泯灭人性的贵族制度的统治下,缺衣少粮生活悲惨至极的平民终于发起暴动,群民奋起反抗,攻破巴士底狱,至此掀开法国大革命的帷幕。

书中塑造的卡顿是我最喜欢的角色,没有之一!

故事主角是这样的一群人: 逃离贵族寻求自己的生活的正直英俊的达内;被囚禁巴士底狱十八年的善良的医生马奈特;从小由别人抚养长大美丽的惹人怜爱的露西(马奈特医生的女儿);一生兢兢业业于台尔森银行的洛瑞(也是马奈特一家的好朋友);忠心耿耿珍爱露西小姐的仆人普罗斯;挚爱露西默默奉献自己的律师卡顿;凶残无脑一心复仇的平民德发日夫妇。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露西前往巴黎去接入狱十八年“复活”的父亲回伦敦,在归途中遇到达内,后来两人便相爱了。在结婚前夕,露西的父亲马奈特医生得知了达内的真实身份是法国埃弗瑞蒙德贵族之子,正是这个贵族把马奈特医生投入监狱长达十八年,而达内是个不与自己家族为伍的正直善良的人。于是善良的马奈特医生决定原谅达内,并商量不让露西知道达内的真实身份,婚后一家人便在伦敦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不久法国大革命在巴黎爆发,长期忍受贵族压榨的平民发起了暴动,时局混乱,贵族没落,曾效忠于埃弗瑞蒙德贵族的一个仆人入狱,于是写信向达内求救,达内冒着风险瞒着家人来到巴黎解救这个仆人。暴动的平民得知达内是埃弗瑞蒙德贵族之子便将其关进监狱,露西与父亲得知后便前来营救,马奈特医生由于自己十八年的监狱经历赢得了当地平民的同情和支持,于是他便利用这个支持想方设法营救达内,经过长期努力终于将达内解救出来,然而不足一天,达内又被重新投入监狱。此次入狱的控告者是德发日夫妇。

此时,马奈特医生入狱的真实情况被揭开了:一天马奈特医生被胁迫去给一个女子看病,这个女子是被埃弗瑞蒙德贵族兄弟残忍戕害后发疯了,同时被伤害的还有女子的父亲,弟弟,丈夫。弟弟和这个女子被关在同一所房子,医生从弟弟的口中得知他们还有一个妹妹此时下落不明,听完弟弟临死前述说的一系列贵族对他们的暴行,看完病回去后医生便打算写信告发贵族,不料却反被贵族兄弟投入监狱。在监狱内马奈特医生竭力写下一封长信描述这个贵族所做的草菅人命的事实,并控告这个贵族以及其后代,这封长信被保存下来并不料落入德发日夫妇手中,于是他们便将贵族之子达内重新投入监狱,因为德发日的妻子便是被贵族兄弟残害的女子的妹妹,而达内正是医生所控告的贵族的后代。

此次入狱的达内,九死没有生,伤心痛苦的露西整日满面愁容,马奈特医生这次也无能为力了,这时卡顿出现了。

卡顿,平时懒懒散散,嗜酒成性,对一切没有所谓,没有规划,本人却是一个英俊而有能力的青年。但是,卡顿很不善于为自己争取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的幸福。

工作中,卡顿甘居卑位,作为助手总是做最棘手的工作,做好以后功劳却是上司的,卡顿对此也无所谓。

生活中,遇到自己喜爱的露西,明知道露西爱的是达内,卡顿还是勇敢表白了,但是只是表白,他并不想为自己争取什么,在表白以后便一直默默守护在露西身边,并承诺为了露西,为了露西所爱的人,他什么都愿意去做。还说如果有幸有机会、有能力作出牺牲,他愿意为露西和露西爱的人作出任何牺牲。

最后,卡顿确实履行了自己的承诺,为了达内,露西深爱的丈夫,卡顿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并且毫无畏惧,此时的卡顿内心是满足的。

“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极端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的最安宁、极端安宁的休息。” 伟大的卡顿!

一直都表现得吊儿郎当,无所事事,没有规划的卡顿从决定替达内赴死的那一刻起,却变成了一个头脑清醒,规划得当,勇往直前的英雄。勇敢的卡顿!

一直默默关心守护,从未向露西索取过什么只一心希望她幸福的卡顿直到行刑都没有告知露西自己为她做出的牺牲,没有露西的拥抱,没有露西的安慰,卡顿一个人默默承受了一切。孤独的卡顿!

孤独的卡顿,勇敢的卡顿,伟大的卡顿!都是让人心疼的卡顿!

读《双城记》有感【篇3】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读《双城记》有感【篇4】

法国名医马奈特遭受贵族迫害,被关进巴黎的巴士底狱xx,出狱后携女曼娜乘船到英国伦敦避难,途中曼娜结识了陷害父亲仇人的侄子达雷(当时并不知),遂产生好感。达雷受其家庭教师影响,思想进步,痛恨贵族荒淫无度、压迫贫民的行径,并与家庭划清界限,故遭受其叔父的陷害,在伦敦以叛逆罪被推上法庭受审。英国年轻的律师卡顿虽然有些放浪形骸、不拘小节,但内心正直,他因为也深深爱恋着曼娜,所以担当了达雷的辩护人,并在法庭上成功驳倒假证词,使得法庭作出无罪判决。事后,达雷与曼娜顺利成婚,并生有一女,几年来,马奈特医生一家三代生活安稳,而卡顿律师则把对曼娜的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

1789年7月14日,法国巴黎发生攻打巴士底狱事件,象征着封建统治制度的巴士底狱被攻占,不可一世、骄奢淫逸的贵族们终被打翻在地,遭受民众的惩罚,同时法国社会也进入到一个动荡、失控的特殊时期,许多与贵族沾边的人也被无辜推上断头台,生命遭受剥夺在一些激进者的鼓动下,那时的巴黎贫民似乎进入到一种癫狂的状态,他们聚集在断头台附近一起看行刑,还欢呼雀跃,就好像在看一场游戏。正如狄更斯在《双城记》一开头的那段名言所描述的那样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达雷为了救助自己的家庭教师,毅然回到巴黎,却不想成为阶下囚。曼娜救夫心切,与父亲和幼小的女儿一家人也赶回巴黎。马奈特医生想凭借自己当年被贵族陷害入狱的经历,在法庭上为女婿做无罪辩护,但因受到干扰,未能成功,达雷接下来的命运只有被推上断头台,与亲人们诀别。英国律师卡顿此时也来到巴黎,深爱着曼娜的他,决定为自己所爱的人做出牺牲。他走出一步险棋,利用关系潜入监狱,送出达雷,让他与家人团聚并离开巴黎,安全回到伦敦,而自己则作为替身留在狱中,去迎接那本不属于自己的死亡。

由美国早期著名演员罗纳德考尔曼饰演的卡顿律师这一角色,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最后他坦然面对死亡的那种沉着、义无反顾的表演,让人过目难忘,深深被那种为爱、为成全他人幸福而无私付出,面对死亡无所畏惧的精神所打动。

电影《双城记》虽无法展现狄更斯原著的全部内容,但导演和编剧确实抓住核心,成功地以一个家庭的变故为主线,演绎了作家创作的本意:不论何时何地,唯有正直与善良的人性,以及肯为他人幸福无私奉献的品格才是值得赞扬与歌颂的。

读《双城记》有感【篇5】

这本《双城记》,是19世纪著名作家狄更斯十四部长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但是也是最为惊险曲折。最惊心动魄的一部。

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段爱恨交加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顿,他是一名律师,但是他整天漫不经心自从他遇见了马内特医生之女露西,就不断的向她诉苦,这让露西明白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并且他也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卡顿明白,自己已无法挽回自己,就把这颗心给珍藏了起来······最后,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竟替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达奈从容赴死。之后达奈和露西的子孙都在世世代代的留传着一个名字——西德尼·卡顿。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陷入沉思:为什么德法日夫人不能像马内特医生一样,放弃恨,放弃恩,放弃杀他们所有人!卡顿为了露西都能从容赴死,而德法日夫人却为了自己的家时而被仇恨蒙了双眼,见到达奈就想杀光所有的人,难道就不能快快乐乐,幸福美满的过完下半辈子吗?想到这,我便为无辜的卡顿和达奈全家人留下了眼泪。

这本书便是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宽广。

读《双城记》有感【篇6】

20xx年的第六本书(进度有点儿慢)。

“Itwasthebestoftimes,Itwastheworstoftimes.Itwastheageofwisdom,Itwastheageoffoolishness.”这本就是一部电影一段独白的代入,穿回到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末,铺述一副又一副时代画卷,直到阁楼上叮叮咚咚的敲打声切入画面,故事的主线才真正开始。因此,前面几章看得云里雾里不要紧,作者大概只是为了给“电影画面”涂抹上一层厚厚的氤氲,嗯,这符合雾都伦敦,也符合暗流涌动的巴黎。

小说很奇怪,没有主角(我是这么感觉的),马奈特医生,露西,达内,卡顿,洛瑞,德发日夫妇,甚至普洛斯小姐,杰里,复仇女,斯特里弗

他们每一个人都在主导着故事的发展,而每一个人却也不过是这个滚滚向前时代下小小的蝼蚁,有爱,有恨,有怜悯,有忠诚,有不顾一切,有义无反顾……这大约也是作者的伟大之处,让每个角色在短短几笔的描写中活灵活现。

PS.本书就是一部文艺剧情电影的文字版,用眼睛去读,你会更觉精彩。(即使觉得这个翻译感觉不太好的样子,尤其是每章的题目[皱眉])

读《双城记》有感【篇7】

书中的曼内特医生是父爱的典型代表。他从巴士底狱“复活”,回到女儿身边,精神的打击使他难以走出阴影。当他得知女儿爱上的人是自己的仇人之侄时,他应当也有理由反对,但他没有,他埋葬了自己的过去,真诚的接受了达纳尔。为了女儿,他将多年所受的苦难放了下来,接受昔日的仇人之侄成为自己的女婿,这种博大而无私的父爱,深深的震撼了我。父亲处处为自己的孩子着想,而当我们甩给父亲一个冷漠的眼神,一句尖酸的话语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父爱如山,坚毅无声,我们应当珍惜这沉默之中的大爱。

而那个忧郁的,毫无光芒可言的律师助理——西德尼-卡尔顿,更是让我和许许多多的读者铭记于心。他是一个甘愿做别人的垫脚石的天才,表面上他懒散,贪杯,内里却隐藏着无人可及的善良和才华。他爱露丝,但由于自卑而不敢说出口,只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思念。他恨达尔内,但却送给了他最真挚的祝福,并且最终代替他上了断头台,他的爱是无私,伟大的。他对露丝的爱催人泪下,所以尽管他最终死在了断头台上,我仍然认为他还活着,活在露丝一家人的心中,活在我的心中,活在千千万万个读者的心中。他对露丝无声的爱,为了露丝所爱的人甘愿放弃自己生命的坚定信念让我明白了:崇高的爱情,是生命的流溢。

读《拇指姑娘》有感合集6篇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蠢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在我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读后感是我们读了一篇文章之后写出来的感想和启发。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拇指姑娘读后感写好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读《拇指姑娘》有感”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1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拇指姑娘》。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妇女得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女孩,她就叫她拇指姑娘。有一天,拇指姑娘在一片叶子上划船。晚上,一只癞蛤蟆把她带到了池塘边,想让她和自己的儿子结婚。小鱼把拇指姑娘救走了。一直金龟子又把她抓住,扔到森林里。田鼠妈妈把她留下来。田鼠妈妈想让她和鼹鼠结婚,她不想和鼹鼠结婚。因为她再也看不见太阳了。她去鼹鼠家的时候救了一只小鸟。在结婚那一天,小鸟把拇指姑娘带到了南方,后来她和花仙子结了婚。

我觉得拇指姑娘很善良,救了小鸟。如果不救小鸟,小鸟就不知道拇指姑娘是谁?不会来救她的。如果不救小鸟,小鸟早就死掉了,或者走了,不会来回报她的。我们应该学习拇指姑娘的善良和小鸟的回报。谁帮我们,我们也去帮他们!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2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拇指姑娘》这篇文章,故事说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女孩儿,在星星和燕子的陪伴下,她出生了。燕子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她们找来一个大核桃壳儿当拇指姑娘的床,一片最大最软的叶子当她的被子。可灾难似乎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先是遇到了大蛤蟆,让拇指姑娘给他的儿子当媳妇儿,大蛤蟆把拇指姑娘困在荷叶里,金鱼把她救了出来。拇指姑娘又到了田鼠家,她在田鼠家里救活了一只被冻昏的燕子,田鼠让她嫁给鼹鼠,这时,燕子飞回来救了她,把她带到了一个王国。这个王国里的人都和拇指姑娘一样大,这儿的王子向拇指姑娘求了婚,拇指姑娘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然后想到自己曾经怕过黑,不敢一个人睡觉。我应该向拇指姑娘学习她善良,勇敢,坚强,开朗,乐观的品质。我一定要改正自身的缺点,做一个像拇指姑娘勇敢、坚强、善良的人。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3

那个女巫有个女儿不怎漂亮,因此女巫想杀拇子姑娘,让王子娶她的女儿。可是女巫的女儿和拇子姑娘是好朋友所以不认同她的看法。女巫见此不行就找到了癞蛤蟆说:“你不是想娶拇指姑娘吗,我可以帮你。”癞蛤蟆说:“好啊,只要能娶到拇指姑娘什么都可以。”“我们可以把那个国家占领了你不可以娶拇指姑娘了吗?哈哈。”

过了一个月女巫和癞蛤蟆占领了,拇子姑娘和王子被关了起来,他们的女儿被吊在水里惨不忍睹啊。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一天门卫不注意,让他们跑了女巫知道后就派人去追杀。他们回到了家里,可是女巫知道会这样所以派人在他们家埋伏好了,没办法只好有逃了。

有一次。猎人注意了他们说:“你们一看就是落难的人了。”他们一五一十地告诉猎人。猎人答应了。

一个月后,他们和猎人回到了祖国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把那夺了回来。女巫也受到了同样的后果。

从此以后,王子和拇子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4

喜欢《拇指姑娘》是个很偶然的机会,有一天,姐姐家的女儿丽丽拿着一本《拇指姑娘》要我读给她听,我缓缓的,若有所思的念着,丽丽听得很入神,有时候甚至笑得好灿烂,听完后没有吓得埋起头来,我却不知不觉对她说起妈妈曾对我说过的话,而丽丽眼神清澈的望着我,说:把拇指姑娘接到我家来好吗,我不和她打架,给她好吃的!”多么充满童真的一句话,可不知为何,那一瞬间,我明明微笑着,眼泪却悄然落下!丽丽惊讶的望着我,而我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是开心的泪”,便转过头去……

从那天起,我逐渐学会面对现实,勇敢生活,因为潇潇比我勇敢!是丽丽唤醒了我的爱,对妈妈的爱,对自己的爱!因此我把这本《拇指姑娘》珍藏了起来,每当看到这本书,翻看着里面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妈妈温暖的目光!顿时有了无穷力量!

丽丽已经3岁了,我经常给她讲我和她妈妈童年故事,在她的眼里,妈妈的童年是那么的幸福快乐!她也许还很羡慕她妈妈呢!今年,丽丽刚刚上了幼儿园,而且表现愈来愈好,这都是老师的功劳。现在丽丽特别喜欢听我讲故事,每次去她家都粘着我讲了一本又一本。

记得有人曾说过:有一种感受,如春露般滋润着我,总扣击着我心灵深处;有一种感受如波涛般荡漾着我,填满了我的思绪,这种感受时时袭上我心头,让我寂寞的心田感受到一种温馨,孤独的灵魂寻觅到自已的根,这就是读书的感受,是一种与书相依为伴的书缘,一种难舍的割不断的`书...

我相信,这些百读不厌的童话故事必定会一代一代传下去,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精神财富!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5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

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

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6

我看了大拇指读后感,这篇故事,里面的内容是,讲述一对穷苦的农夫,由于看见家里别人在那样热闹,他们家如此冷清,夫妻俩很是难过,他们想,如果我们有一个想大拇指那样大的女孩子,都心满意足,不到七个月,他们家果然生出了夫妻俩想象中的小女孩,小女孩虽然四肢健全,但是长得和大拇指差不多大,过了几年大拇指仍然像生出来的时候那样大,不过他的眼睛里有一股灵活的神气。

有一天,农夫去上山砍柴时,自言自语的说,要是有人帮我把车子送去就好了,大拇指高声说道:“爸爸我能行”。父亲笑着说:“那怎么行,你长得太小了”。大拇指说:“爸爸没关系只要你把我放在马耳朵里,就行了”。

最后大拇指用能干和智慧换来了,爸爸妈妈们对她的宠爱。我们应该向大拇指学习,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换来了爸爸妈妈对她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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