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精选9篇)
发布时间:2023-02-13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经过搜索整理,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你呈现“一个人朝圣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你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其文笔朴实无华,但却有着引人深思的故事。读后感是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1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2
看着开头以为能将结局猜个大概,无外乎成功或失败,真正看完才知自己肤浅,如果真那么简单又怎会让那么多人震动。
初读,未能看出个所以然,但就是放不下。
继续读,对主人公的勇气、坚持心生敬意,跟着他的心情的跌宕起伏感受着他的兴奋、快乐、愉悦、惊喜、恐慌、思念、痛苦、怀疑等等复杂的心情,随着他的经历同样也在也不断审视着自己的内心。
读到一半,以为自己已经抓住小说主脉,自以为明白了不少,感觉此时的自己就像书中那些所谓的追随者们一样仅凭自己的感觉理解他的行为和作者想要传达的信息。
一口气全部读完,突然发现原来一切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理解的那样,那些暗语、伏笔层层递进,直到最后却给出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没有想象中的欣喜、激动,没有什么特别耀眼的光环,有的只是平静,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坚持与自省,从迈出那一步,一路挣扎到最后终于直面过去不再逃避,对于他自己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重生呢?人生不就是这样,其实没那么多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大部分人做的最多的也不过是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每个人都有无数无数缺点、阴暗面,但那又如何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路,自己的喜怒哀乐。人,终究是个复杂的生物,却也因着这份不完美而如此迷人,所以我们是“人”不是吗?
每个人读这本书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感受,所以不太想在这里写太多从书里给我的人生带来怎样的体悟,唯一确定的是这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和思考的好书。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3
读一本好书,我总有一个习惯,粗略的读过,然后,回头再慢慢地品,最后,再写一篇读后感。我的观点:没有思考、没有感悟、没有思索着把这感悟写下来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一个人的朝圣》,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依然是这样的想法,但是,随着阅读的慢慢深入,我需要一遍遍的说服自己:先读完,等回头细品的时候再写感悟。但,终究是敌不过对它的喜欢。就让阅读与思索并行吧!
87天,627公里,一双帆布鞋,没有预兆的出发……
哈罗德?弗莱、莫琳、奎妮?轩尼斯、戴维、加油站女孩、银发绅士、纳比尔……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存在的意义。
生活平庸无趣,一成不变,但随着慢慢的行走,一切悄悄的发生了改变,一切都变得鲜活而有意义,连伤痛的回忆也变得可爱而值得珍惜。
我被路途中偶遇的一个个人感动了,温暖了,哪怕是简短的错身经过,一个个小小的事例,小小的沟通,都透露着温情,或者在生活中我们无法敞开心扉,但,这样的偶遇,从此错过,交流中是最真实的内心,最真实的情感。最坦诚的求助,最真诚的建议。
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与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一场朝圣,足以逆转二十年的时光,仿佛生活从头重新演绎一遍,让主人公重新感受到爱与快乐,也温暖了我们。
哈罗德选择行走的方式,以自己的力量对生活做着温和的反抗。而鼓舞人心的是,虽然奎妮的死无法避免,但不管是哈罗德还是莫琳,亦或是奎妮、戴维,以及一路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都因为这一场行走有所收获,得到更多。生活也终于不再只是没完没了、日复一日的重复,有新的生机漾开,开出花来,让人欣喜地重新笑出来。
在阅读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想,为什么这本书能如此吸引我,甚至在此时一种疯狂的躁动的状态下,我想就是哈罗德在行走过程中渐渐改变的生活中的滋味,不再是机械的、简单枯燥的,而有了细细的体味,慢慢浸润的感动。
享受生命的历程,不枉此生!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4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WWW.yjS21.COM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5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6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7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8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近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9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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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1)
读书心得之《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00字: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习,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近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平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2)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 ,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 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 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3)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4)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5)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6)
1.被书名吸引,“朝圣”离我们很远。百度解释“圣”是通达事理,“事理”,凡夫依迷情所见之事相,称为事;圣者依智见所通达之真理,称为理。那么,所谓“朝圣”,就是人类渴望从动物性走向神性的过程。想起弗洛伊德的“三我”,抑制“本我”,获得“超我”。如果有机会,想要去藏族,看看别人描述的“朝圣”场面(蓬头垢面,身着长围裙,手戴木拖板,喃喃念诵,俯身下去,四体伸直,头和鼻子都要触地,然后起来,再重复。一次,两次,永无休止)。
2.“朝圣”是宗教信仰,普遍信仰是荒谬的,宗教信仰许诺的幸福理想只有在来世实现。我们都知道这是虚妄的,可是我们仍然会相信。喝了很长时间中药,好了一段时间,又开始复发,但有人告诉我,这就是治疗的过程,先完全恢复,最后再复发一个高峰期,坚持喝药下去,就会好。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愿意相信。在我们未知的时候,相信是唯一看起来具有正能量的东西,放弃,你真的甘心吗?
3.在我看来,哈罗德的徒步之旅的伟大不在于87天627英里,也不是带给其他生命和社会的影响,而是他对自己这一生的回顾、开始面对并接纳痛苦、认识自己、带着爱意回归生活。“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才觉得那么好笑”。
4.对于奎妮,脑海里只有五个字“好人有好报”。会不会死,是老天决定的,而在生命最后的阶段,有个人带着对她过去的感谢遍越远途,有人挂念已是很幸福的了。她爱过,也失去过,触碰过生命的本质,也曾游戏人生,终有一天,要把门关上,把一切放下。人生的最后一定是生命的结束。我们一路准备着自己,就是要面对那个最终的失去。
5.莫琳。在哈罗德开始自己旅途时,她是担忧,到关心,再到众人都抛弃哈罗德,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时,她告诉哈罗德坚持下去。好的伴侣应该是知己,知道自己,在我们即将忘记初心时,告诉你,“别怕,还有我,坚持下去”。然而,在莫琳的一切愿望里,什么都比不上哈罗德安全回家重要。
6.徒步中的追随者里奇。里奇一定要给这份徒步加上一个目的,以去看到临近死亡的奎妮为终点,走最近的路,用分队前行的方式,抛弃哈罗德。在工作中,里奇一定是优秀的领导者形象,但在生活中他一定不是个智者。这场徒步本就是场自我信仰的行为,如果灵魂没有到达,身体到了又有什么意义。一生也就那么长,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我愿意慢点走,好好看风景。
7.“有的回忆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害怕有一天把它们弄丢了。”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7)
20xx年7月9日和20xx年5月4日,于我是两个特别的日子。两个普通的时间节点,给了我不一样的体验。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这一年是我过的最快的一年,这一年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比起钱来时间是那么的宝贵,我的钱可以给你,但是你缺时间却爱莫能助。所以我开始懂得珍惜时间。
这一年,我开始努力,忘记抱怨,低下头,沉下心第一次全身心的投入一件事情。
独处的这一年,我认识到不一样的自己,反省了过往的种种,最大的变化是一年多只生过一次气,还及时意识到并道了歉。我开始关心自己,爱护自己。以前曾傻傻的喜欢感冒,只因想被关心,现在再也不会了,自己爱自己,自己把自己保护的好好的。
开始学习无能,一直都那么独立,从小就向往职场女达人的样子,不过之前太过青涩,稍有成绩就不自觉得飘飘然。现在我还是要漂亮的人生,只是希望以柔和的方式表达。让自己舒服,让别人舒服。
这一年,我喜欢上了走路,独自一人走路。休闲时,锻炼身体时,思考时。一步一步的往前走,走着走着仿佛所有的问题也一同往前走了。我知道生活总归是会有问题的,所以就淡然了许多。
这一年,我改变了好多,唯独在爱情里还是憧憬能遇见一个可以和我聊天舒服的人,一起风雨同舟,风清云淡。
——20xx年5月22日
离开384天,我一直在等你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8)
记录了一下哈罗德的旅程,不知道对不对:金斯布里奇-洛迪斯韦-南布伦特-布克法斯特-阿什伯顿-希斯菲尔德-奈顿-查德利-埃克塞特-布兰福斯贝克-索华顿-比克利-提伯顿-森弗路德-巴格利坪-陶顿-奥特里-布尔顿-格拉斯顿伯里-威尔斯-拉德斯托克-皮斯登圣约翰-巴斯-斯特劳德-斯拉德-伯德利普-切尔滕纳姆-佩雷斯贝里-温奇科姆-百老汇-米克尔顿-克利福德堂-斯特拉特福-沃里克-巴金顿-贝德沃斯-纳尼顿-特怀克罗斯-朱什的阿什比-提克诺尔-小切斯特-奥尔弗里顿-克雷科洛斯-谢菲尔德-巴恩斯利-维克菲尔德-利兹-达林顿-纽卡斯尔-赫克萨姆-康博-贝里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想到一首歌,《Five hundred miles》,一英里又一英里,哈罗德就这么一步步走完了全程。是自我救赎,是苦行僧,正是在一步一步中慢慢回忆过去,思考一生。接触不同的人,感悟不一样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哈罗德和莫琳之间有隔阂,正是这趟旅行让俩人冰释前嫌。过去都已经过去,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珍惜眼前始为真啊。好好的把握当下吧,不要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9)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10)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通用5篇
当我们探索了未知的领域之后,我们会将自己心境的变化,进行一个记录。心得体会的优化需要不断地更新迭代,你还在为了写心得体会而头疼不已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1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2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3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好长时间,终于在今天看完了。看到一半时,这本书被搁置。但我是一个有点强迫症的人,要把一本书看完以后才能再认真地去看下一本。所以想着还是要读完。其实看自己读书过程跟哈罗德的路程是有相似之处的。在完成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厌倦,或者不知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然后内心便不再坚定。哈罗德在见奎妮的旅途中慢慢的找回了之前的自己,找到了内心的真实。他没有救活奎妮,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重新审视了自己,以这种状态赢回了婚姻,或更准确的说是赢回了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夸赞的事情呢?他只是追随了自己的内心,而一路上越来越多的关注使得他的旅程的目的变得有些模糊。好多人追随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伟大。他们认为我在跟随着哈罗德呢!那可是报纸上大家争相报道的人啊!他那么崇高,然后顺理成章地认为自己是在做着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认真去看这些人,大概是由于内心的空虚吧!我们大部分人都是流于表面,然后假装着深沉,好像这样自己便属于了成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4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平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 篇5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平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最新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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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看了前面的回答,觉得都挺文艺,所以想写写自己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合上书,闭上眼,忘掉所有或琐碎或简洁的语言,忘掉所有书中的明线暗线和情绪中的细枝末节,留在我的脑海中的只余下一个画面: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败涂地的懦弱男子,在一条望不到边的路上艰难前进。
无数次想过放弃,又因为或是觉醒或是被鼓励而最终坚持到了最后。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老人的普通,他不像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没有卑劣无耻没有下限,他就是你身边的他他和他,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某某某,就是你和我。这本书让我明白,让一个人坚持下来的动力,往往不仅仅是意志贯穿始终,更多的是挣扎、犹豫、疼痛和痛苦后的自省。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环境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提供给如我们这样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级而上的一个故事,一份期冀,一个朝圣成圣的救赎之路。
一棵草可斩星,一粒尘可填海,没有去尝试,便不能说不可能。多年以后,我忘记了哈罗德,忘记了莫林和奎妮,但是乔伊斯带给我的那种信仰会一直存留。这本书给人的,是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4
寻找人生的意义-《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00字: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5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9篇
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呢?在读过作品后,我有很多前所未有的想法。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这样的内容。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1)
继《嫌疑人X的分身》后东野圭吾推出了神探伽利略系列的《圣女的救济》,有嫌疑人的珠玉在前,圣女是否能够超越或与嫌疑人并肩呢?
由于知道两者关系,在读这本书时免不了要进行一些对比,依然是一开始就知道凶手是谁却一直没有关键证据的手法,一场完美的犯罪,一个看似有解的虚数解。
两个性格孤僻却又相投的女人成为了朋友,又爱上了同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可惜男人只是把他们当做生孩子的工具,爱情?当然是有的,但是在生孩子面前显得并不那么重要,“工具这种东西,不需要附带复杂的人际关系”。丈夫与妻子定了一个一年之约——如果一年内怀不上孩子,就分手。
得知这个约定时,妻子绫音才明白为什么好友会自杀,为什么好友会给她寄砒霜,因为好友知道无法生育的她,也一定会面临和她一样的局面,于是妻子拉开了一场布局一年的犯罪帷幕,将砒霜下在了净水器里,并在这一年内都十分谨慎的不使用净水器,如果一年后丈夫对她还有爱情不分手,则犯罪不会发生,如果丈夫依然选择分手,那么妻子什么也不用做,丈夫就会因砒霜中毒死亡,当那一天终于来临,当丈夫还是对她说了分手的话,绫音知道,她对丈夫的救赎,已经永远的结束了。
汤川想通这个手法时,不由得感叹,这是一个没有解的局,以往的犯罪是想方设法的杀人,而这个嫌疑人是想方设法的避免杀人,但当她要杀人时,她甚至什么都不用做。
说来奇怪,剧情里穿插了草薙对绫音的爱、怜悯,就像草薙曾在大学时救过濒死的小奶猫一样,他对明知活不了多久的生命,付出了全身心的投入,于是在粉碎了一场完美犯罪的同时,他的爱也被彻底碾成了碎片。
——
雪人还想再往南走,却遇上了再继续前进身体就会融化的两难局面。雪人中止了旅行,准备回到原先的寒冷国度。
回去的路上,他路过一户人家,透过窗户朝屋里一看,只见一家人正围着暖炉,满脸幸福地谈天说地。“屋外一片冰天雪地,才更能感受到屋里温暖的可贵啊!”这正是他们谈论的话题。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2)
20xx年的第十本书,又一本东野的。用时8小时9分。
本书从一开始就点明了男主人公是被谋杀的,女主人公的杀人动机。全文整篇都在探索是如何杀人的。在推断杀人手法的时候实在是有点无聊。不过由推断杀人手法,引发了一系列意外情节,这些意外情节确实挺吸引人的,例如宏美怀孕,久津子自杀,本来还以为绫美是为了给好朋友报仇而故意跟男主结婚的,结果却出人意料。
她因为朋友不能生孩子而上了朋友的男朋友,而自己的助手也因为她不能生孩子抢了她的老公。我想如果没有男人,绫美和宏美会是一对好的师徒。现在社会奉子成婚好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习俗。
男主就是一个把女人当做生育机器的人,他应该爱每一个跟他交往过的女人,只要不能给他生孩子,就立刻分手。想想这样的人真的是可怜,也不能怪他,性格缺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这样的他。
光辉下的女人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尽如人意,提前一年预谋杀人,想想要整天防着自己的丈夫进厨房,这可过的多么胆战心惊如屡薄冰。
完美的犯罪,无法摆脱的命运,圣女般无效的救济。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3)
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从现实上却是绝不可能的。
──东野圭吾
真柴绫音,一位有名的拼布师,温柔典雅的魅力女性。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却也是个愚蠢的女人,为了挽回丈夫的爱,做出了从现实上却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她对丈夫的救赎,是从最好的朋友润子自杀后开始的。
绫音的丈夫真柴义孝从小父母离异,在他眼里,恋人妻子都是外人,只有孩子才是能够延续其血脉的家人,所以,他要的只是一个能为他生孩子的女人。
润子就是他这种思想下的牺牲者。因为润子生不出孩子,所以义孝抛弃了她,与毫不知情的绫音在一起了。
润子受不住打击,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杀了。自杀前,她给绫音邮寄了一包砒霜,并附上纸条。是的,她在警告她,以朋友的身份警告她:总有一天,你会是和我一样的下场。
这时绫音隐约发觉润子的死与她和义孝在一起有关。经过调查,润子果然曾和义孝在一起过!那一刻,绫音彻底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润子还在为朋友着想,润子知道,绫音有先天缺陷──生不了孩子!绫音最后也会像她一样被抛弃的。
带着润子的恨意,以及自己对润子的愧疚,绫音嫁给了义孝,她将砒霜藏在了厨房净水器中。她决定,若义孝是真心爱她的,能不在乎她生不了孩子的缺陷与她继续生活,那她愿意忘记过去的种种,守护净水器里的秘密。但若义孝到最后也没有爱上她,那绫音会带上润子的恨一并还回去。
绫音学会了做饭,不肯让义孝踏进厨房一步。在义孝待在家里的时候,绫音就坐在沙发上,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害怕他喝了净水器中的水,误食砒霜。
这就是绫音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矛盾的地方了。按理说,凶手总是处心积虑想要对方死,但她却费尽心思不让对方死。
对绫音而言,所谓的婚姻生活,就是守护站在绞刑架上的丈夫的日日夜夜。当义孝决定抛弃她的那一刻起,她对丈夫的救赎就彻底结束了。
绫音回了老家。
没有绫音为义孝做家务,义孝只能自己走进厨房,用净水器为自己煮了杯咖啡,结果喝下砒霜而亡。
因为绫音拥有强大的不在场证明,而且她确实什么都没有做,所以警方虽然知道她是凶手,却没有任何证据,一切只能算是猜测。
是什么造成了这场完美犯罪?是厌倦?是失望?不,更多的,是无法抑制的爱。绫音有多爱他,绝望时就有多恨他。爱让她丧失理智,甘愿将一生砸在他手中。爱也让她冷酷无情,下定决心没有丝毫犹豫。
我欣赏她的美丽智慧,敢爱敢恨。你爱我,我定不负真心,对你全心全意。你不爱我,我也不多挽留,潇洒转身,任你自生自灭。
也许女人往往依赖男人而生存,但一旦女人失去依赖,男人则死得更快。
我对你救赎的结束,便是你死亡的开始。
这是一场完美犯罪,大多数人只看到这个女人的心狠手辣,冷酷无情。但有谁看到,这场犯罪的背后,其实是一颗千疮百孔的柔软的心呢?
这颗心里,是无尽的,如深渊般的孤独啊!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4)
对她而言,所谓婚姻生活,就是守护站在绞刑架下的丈夫的日日夜夜。
绫音的日日夜夜,也许是为了守护那本来就已摇摇欲坠的爱情或者她可以预见的自己的未来和下场。当时的绫音在知道丈夫的目的时狠心离开就好了,不抱幻想也不用束缚自己那多个日日夜夜。
和嫌疑人X的献身一样,开始读便知晓了凶手,可却不知道整个作案的事实和逻辑。真相不是一个点,而是包含经历,性情,习惯等于一体的一个面。完美的犯罪,所有的推理逻辑都指向了你,可要找到关键性的痕迹就不能放过任何一点,一物,一个表情,一句话。人物关系才是串起所有事情使其合理的关键。为了放弃你,想了缜密的作案手法,为了救济你也耗费了自己的日日夜夜。不杀你就是为了杀了你。如果当时绫音早点知道润子的死因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愿意和真柴演那么一出偶遇的戏。在她当时已经知道润子与真柴的关系,润子也因为男友和朋友的背叛而自杀,还把砒霜寄给了自己时,她已经知道了。但她仍然演了。不知道在她日日夜夜守护真柴的时候,是否有想到润子,是怎么想的。她的守护可能全然是因为自己的爱情吧。
我觉得比较突兀的地方就在草雉他们去调查真柴在公司的遗物时,那个工作人员的行为。不知道她是出于什么原因突然决定说出实情。
我不想再守护绞刑架下的你了,所以就有了最初一幕。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5)
这本书是我读的最久的一本书,书中人物的形象在作者的细致刻画下活灵活现,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性格特点,不论是让人恨得牙痒、罪有应得的真柴,还是选择极端手段杀害丈夫的绫音,亦或者是被爱情冲昏头脑,辜负了绫音的宏美,还有草薙办案中无法剔除的个人情感,都让人真切的感受到了剧中人物复杂的情感,以及扑朔迷离的剧情。总觉得离真相很静,却弯弯绕绕又回到了原点。
这本书的亮点有几处让人印象深刻,一处是汤川第一次见到真柴绫音时的真实反映;一处是草薙发现真柴前女友砒霜自杀时候的诧异,还有一处是内海发现润子屋里的明信片,以及草薙知道真相无法反驳时候的反应及心理活动。
剧中还有一大亮点便是汤川,时刻保持着专业的判断和理智的分析,让人确实佩服,作者在描写此人时的细致和用心程度,让人印象深刻,汤川这个人的形象也随之一瞬间刻于脑海中。
️雪人的故事让人印象深刻,在这样的案件里以这种形式去解读这个故事,含义颇深。在我看来,雪人即代表了与屋里人的格格不入,也代表了站在局外人的角度能看的更清楚,离真相越近越残忍。而在屋里的人,也不一定代表着真正的快乐,也许可以其乐融融,也许也是另一种幸福背后的残忍。雪人唯一的救赎便是原路返回,才有活下去的一线生机,可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受回去的这段漫长旅程…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6)
东野圭吾的书最大的魔力在于,它不像一般推理小说那样根据作者隐秘地展露在描述中的线索,带领读者去在几个主要人物中排查凶手——读者在一开始就明白谁是凶手,然而书中角色不知道,这就使人产生了一种上帝视角般的超然,一边看着探案的人被凶犯玩弄一边感慨人性的冷漠。可是作案手法永远是最大的悬念,使读者和人物都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最后才恍然大悟。期间阅读兴趣丝毫不会因为已知道凶手是谁而减少,只会让我们在费脑思索的同时不能自已地想要读下去。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最多的就是男性与女性之间思维方式的不同,如果没有生育后代这种埋藏在基因中的永恒使命催动,男女这两种迥然不同的生物之间不可能产生所谓爱情吧。有人说人这一辈子只会慢慢和自己达成协同理解,与其他任何人只会在异化的增长中被消磨关系,所以真正的爱情只会发生在与自己相似,能共鸣理解的同性身上吧,要遇到能互相懂得的异性的ta太难太难。所以婚姻终究是性和共同抚育后代的责任驱动的,还有习惯成自然的依赖,靠爱来厮守,真是天方夜谭。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7)
所谓圣女,是加贺眼中的完美女人,家庭主妇,为家洗护搏厨无所不至,但先天不能生育,丈夫冷漠却极度自然,圣女的一切好也抵不过其夫要孩子的人生规划,在丈夫自然且强势的提出离婚后,圣女选择回娘家,两天后,其夫亡!
其夫死于砒霜,其夫的前女友死于同一包砒霜,圣女和其夫的前女友是朋友,但里面并没有插足,有的只有其夫的人生规划冷冰冰而已。
杀害其夫的设计堪称完美,一年前结婚时候她就直到了其好朋友自杀的真相,也预料到自己将来可能的结局,但是她不甘心,她想努力做到最好以博得其夫的认可,冲洗掉其夫必须有孩子才能维持婚姻的想法,她在结婚前就把砒霜放到了家里厨房的净水器里,并用全部的精力保护着其夫,以防止其夫误饮死去,一年中一直都守护着厨房,守护着其夫,但结果还是冷冰冰的分手和自然而然的和圣女的学生好上。
杀死其夫,是对自己拼命守护不得的恨,也是终结自己学生悲惨命运的豁出去,这样的丈夫,以自几人生计划为至高无上,心中对另一半是没有爱的,隐喻了学生将来可能发生的悲剧,,也隐喻了当时日本女性的地位和作用,两个女人,有经济能力有艺术才华,却双双跌倒在其夫的人生规划下,真实可悲可叹。
所谓救济,是她认罪后把钱财给予已经怀有其死去丈夫孩子的学生,并劝告她生下孩子,为何这样做?圣女认识到自己步了其友的后尘,不想学生也步她的后尘,救济学生也是救济自己,救济自己的灵魂以对死去的友人。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8)
看起来一直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从最开始文章就描述真凶是谁,但是一直找不到作案的手法,但是就能写出一种让人觉得害怕的感觉,平淡的文章,平淡的问话,都是一些日常生活真的动作和细节,却能给人一种特别想真到如何作案的手法,一直不停地引起我想后看,但是又生怕看漏一点细节,又不能快进,但又想知道作案手法的焦急的心里。最后真的不能想到作案的动机能那么长。
但是除了一直寻找作案方法外,我觉得作为本文女主真的是个可悲可怜的人,明明在婚前都知道要结婚的这个人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结婚的,但是还是结婚了,一年的时间里,面对能够时刻威胁生命自来水,却打着变态的爱的方式,在这种小心翼翼,却觉得能掌握他人生命的日子中过着自以为不错的战战兢兢的生活,心怀一丝丈夫可能改变观念的想法生活着。真的是不应该。可怜又可悲。
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后,感觉这个死者真是该[便便],只对自己的人生有规划,那女孩的人生呢?对于他来说,就是生孩子的工具。真是一个扭曲的变态的观念。直接的就毁了3个的人生。
一定要擦亮眼睛,人不可貌相。
圣女的救济个人读后感(篇9)
不得不说,东野先生刻画的人性使我深深地思考。看完《圣女的救济》后,我时常想:一年里心里时刻装着‘不让义孝死’的绫音究竟又是怎样在同时用自己的爱意来救济义孝的呢?在我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但偶尔,这个“不可能”也会松动,毕竟我也不了解爱,所以我仍然会时不时地思考、纠结绫音如何用爱救济义孝。那义孝对润子,绫音,宏美的爱呢,很多人说那根本不是爱,义孝只是想找一个可以生孩子的工具,但我想的是,义孝若真只是想找一个工具,何必找一个已是30多岁最多也只能算是“半老徐娘”的女人,所以义孝对这三人也是有感情的,是否是真爱?这很难说,若只以义孝将润子、绫音残忍抛弃来说这不是真爱,那谁又能保证真爱就能在扭曲的心理下不被抛弃,这就关乎真爱与亲情之于义孝谁高谁低了。在推理上看,东野先生几乎每一章都给出了“推理点”,看书的过程仿佛是在解一道道欲罢不能的推理题,很爽。对于侦探,我也有了一个更深刻地认识:在种种不可能的设想里找到一种可能的“不可能的设想”即为侦探。
不得不说的一个小疏漏:东野先生在第一章最后对于绫音的心理描写明显在引导读者想绫音就是在那时之后毒杀义孝的,但这个引导太刻意了,不切实际。根据绫音真正的下毒手法,绫音那时的心理活动绝不可能是书中所写那样。
读后感朝花夕拾(精选7篇)
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关注点应该放在哪里吗?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书写读后感是我们记录这种心得的一种好的方法。我们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读后感朝花夕拾,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读后感朝花夕拾【篇1】
在__月份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一书。《朝花夕拾》本名为“旧事重提”。在这部书中,鲁迅先生运用了大量对比和讽刺的手法。比如说:《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用了许多生动的词汇描写了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生活,对比后面被迫送进私塾里面读书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从而体现出鲁迅对封建教育制度的不满与批判。
鲁迅在书中用大量笔墨描写了一个人物,就是他的保姆“长妈妈”。由于旧社会的制度残存,阿长带有一些封建习俗,给我吃福橘,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毛”故事加以评论,甚至还踩死我心爱的隐鼠,但是她还是很关心和喜爱鲁迅的。这个人物与后面描写的另一个女性人物——衍太太的自私自利,低俗,喜欢使坏的形象形成了对比。
《朝花夕拾》用平淡的语言,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丰富而快乐的童年故事,抨击了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民解放”的愿望。我推荐大家一起来读《朝花夕拾》。
读后感朝花夕拾【篇2】
《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篇1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篇2
清露沾衣,我走在海边。茫茫野草中绽放着一朵清香四溢的花朵。因为喜爱,想要摘下;因为喜爱,怎能采取。思前想后,思前想后,只能待得日落胭脂红,海鸥齐飞天之时,悄悄地拾起这陨落的美丽。把这迷人的笑靥放在书桌之前,双手托着脸蛋观赏她。看肥胖的黄蜂,飞舞的白蝶悠悠地从窗外飞来。
那又酸又甜的覆盆子,那碧绿的菜畦,那光滑的石井栏,还有那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唉,早知就不寻那什么人形的的何首乌,不从石井栏上跳下来,不把砖头扔到隔壁家,不,我惬意的生活,我欢快的乐园。终究还是被送到了那个最严的书塾,什么古人云:“诗书,味之太羹,史为折俎,子为醯醢,是为三味。”三味书屋啊,真是之乎者也!这儿的老先生有着一套严厉的规矩,但也不尝用过,却总是瞪上大家几眼,大声道:“读书!”大家也便小和尚念经一样读起了“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在那苍绿的老树下,在那褐黄的竹凳上,伴着鸣蝉的长吟,蟋蟀的琴瑟,油蚙的低唱,安详地附在阿妈宽大的怀中,阿妈一边摇着蒲扇,一遍讲着“美女蛇”,“长毛”。但阿妈你总要教我一堆麻烦的礼节,什么人死了不能说死了,要说老掉了的,晒裤子的竹竿地下不能钻过去的,生了孩子的房子不能进去的。阿妈,有时我真的很讨厌你,因为你把我的隐鼠踩死后却不已为然!直到那正月间的一天,你对我说:“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要不然我真的不会原谅你的。
漫长的冬天是几分无聊的。都怪那沈四太太把我们吃冰的事给告发了,害得我们只能禁足家中,倘若是衍太太肯定不会如此做的,她对别家孩子总是很好,无论出什么乱子,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所以我们最爱在衍太太家旁塑雪罗汉,捉小鸟了,但衍太太却也爱胡说八道,说什么我偷了我家里的首饰,心中开始产生对她的厌恶。
门口的小草发出嫩芽,我背上书包和许许多多的行囊走向了朝阳,身后是母亲一遍一遍的嘱咐。风波涌起,才知鉴真的伟立。东京也无非是这样,樱花之下也不过是那些顶着富士山的清国留学生。乘上火车,几经波折,才得以到达仙台。“我就是叫藤野严九郎的。”一个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的男人站在讲台说着。他的穿衣总是模糊的,却能在我的图上找出那微小的错误。藤野先生对我倒也是不错的,每次都会从头到尾的给我标出讲义的错误,传授知识时却也还会问我是不是违背了我的思想观念,直到我说没有他才放下心来。冷风袭身,谁知那日码头的诀别是永别。你挥着双手,我却内含无限愧疚,因为我不能去医治人们的肉体了。
如今十余年已过,我却还改不了小盹的习惯,醒了,就继续战斗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篇3
手捧着鲁迅的《朝花夕拾》,品味着那年少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以虫草为乐,听那朴实、善良的长妈妈讲故事,又有那寿先生的严厉教诲,有了这些事件的发生,使鲁迅的童年生活充满趣味和无暇,而在这些片段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藤野先生》,藤野先生是位日本老师,是鲁迅当时在日本学医的老师,记得他第一次与鲁迅见面时,他竟忘带领结,穿得很朴素。他是以为严肃、教学严谨、没有种族偏见的人,从文中他把鲁迅的讲义用了红笔修改,教鲁迅血管移动的位置,更加显示了他的和蔼可亲,文章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和鲁迅对他的景仰心情。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明的人物形象,丰富而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让人可从这细小的情节中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让我可对中国旧社会有了更一步的了解,也让我所知道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童年已渐渐遥远,岁月已无情的流逝。然而心灵的童年都是永存的。读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一起去感悟人生,享受自然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篇4
你还记得《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吗?那个让鲁迅无忧无虑的百草园和鲁迅学习、生活的三味书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少年的鲁迅与猫结下了“仇怨”,看到了绍兴的地方戏和迎神赛会,鲁迅就是从那里一天天长大了,从一个早年丧父的少年,变成去南京、日本读书、追求文学、探求人生的道路勇者.......《朝花夕拾》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鲁迅先生的窗口。
《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童年的回忆性散文,这本书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和成长道路,在回忆自己过往的经历时,鲁迅写下了许许多多人和事,既有对人间美好温情回忆,也有对旧中国种种灰暗现实的有力抨击。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窥见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了解当时的社会面貌。鲁迅在书中有喜有悲,和他志同道合的人交谈时,他是快乐的,与淳朴的人说话时,他是和善客气的,他敬重反封建的人,正如名句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我沉醉在书中描写的世界里,沉醉在作者经历过的许多事情,沉醉在作者童年的有趣生活中,感到非常亲切。我读了《狗.猫.鼠》明白了文章是针对当时的“正人君子”,嘲讽他们散步的“流言”,表现出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书中的《五猖会》里“我”对儿时的急切盼望,观看赛神节的急切心情及父亲逼“我”背诗经时“我”的痛苦感受,有鲁迅冲破封建束缚,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的故事。
走进作者的童年,流露出童年的浪漫,人将老的时候,回忆起自己童年的点点滴滴,当初的味道有一番滋味。我们的童年一步步的离我们而去,只留下了酸甜苦辣的回忆。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现在不断的去领悟,相信有一天,我们也会有一本属于自己的《朝花夕拾》。现在,请你翻开这本《朝花夕拾》,感受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走进鲁迅的世界里,摘叶观花,细细品味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篇5
早上的花,晚上拾起;十九世纪末盛开的花,不论是1926年拾起,还是现在拾起,这朵晨曦中美丽的花永远留在了我们心中。
鲁迅的《朝花夕拾》不仅仅是回忆童年与青年时光,还有文中那些经典人物和他们的一个个故事,更深刻的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黑暗的封建社会。
在读《琐记》时,衍太太的“头号女反派”形象深入人心;用诱导儿童吃冰,教唆鲁迅偷东西后散布谣言,几件事刻画了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自私自利、表里不一的市侩形象,在鲁迅的一生中,看透了社会中这样的许多妇女,如周作人的妻子,她代表了社会中令人厌烦的心术不正的人们。在“庸医”中更是用讽刺的笔法直接点出了这些并无高明医术还打着明医旗号谋财害命的人。
我读《狗.猫.鼠》时,看似平常的生活琐事里仇猫的故事都蕴含了深刻的意味,作者通过一系列故事表达了对隐鼠的喜爱与对猫的憎恶。而实际上,鼠代表了处处被迫 害的底层人民,他们可怜、弱小、无助;猫代表了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他们欺压弱者,其次,猫与虎狮同为一派却一副媚态,对应社会那就是那些故弄玄虚的扮成弱者惹人同情的强者。
在《藤野先生》中体现了对日本的失望,尤其是那群造型古怪的清国留学生,乌烟瘴气的厌恶,在前往仙台学医时,更是感受到了侮辱与刺激,再加上“看电影事件与匿名信事件”,导致了鲁迅的用笔杆子骂醒国人念头的萌芽。
《二十四孝图》中,用“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事加上尖锐的笔锋直击封建孝道的虚伪腐朽黑暗。
读《朝花夕拾》让我看到在那个动荡黑暗的时代里,鲁迅清醒的洞察了社会的病态,它饱含了一个弱国人民的悲凉与愤慨,在尖锐的文字中唤醒群众。
灵魂的麻木比体魄的孱弱更可怕,从鲁迅决定弃医从文起,他的笔就成了锋利的剑。
读《朝花夕拾》,这朵晨曦中美丽的花永远留在了我们心中。
《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篇6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晚年创作的回忆性散文,回忆了他幼年到青年的事,是了解研究鲁迅早年生活思想与当时社会风貌的书籍。它追忆了那些无法忘怀的人物或事件,抒发了对往日亲友与师长的怀念之情,同时也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批评。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病》一文,他讲述了父亲得病,于是请了两名当时“名声”很高的医生,结果他们面对金钱的诱惑,为鲁迅的父亲瞎开药方,用花言巧语换取了他人的生命。写出当时社会的浑乱,庸医误人,揭示了这些人故弄玄虚勒 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当然这篇文章不仅讲述的故事情节和寓意,体现了当时社会的现状,还有它的写作手法,写作方式也是非常的巧妙,令人惊叹不已。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幼年的鲁迅在百草园内玩耍,写了许多对百草园的景物描写,其中就在这篇文章的第二段就有许多这样的描写“不必说碧绿的草略,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让我们看出百草园不仅大且景色优美,当然在写雪天捕鸟这付件事情中,也用到了许多动词,用了许多动作描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捕鸟的过程与方法。写出了童年的鲁迅所散发出的童真童趣的气息,感受到了鲁迅对自由的向往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朝花夕拾》抒发了鲁迅对旧社会的不满,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天的幸福生活,学习革命先列们不屈不挠的精神,像急迅一样探求真理,像范爱农一样爱国,像田野先生一样毫无民族偏见。旧社会的黑暗与今天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
《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篇7
打开Word文档的时候有些陌生,毕竟三个月没写些什么了。看来也并非是离开写字就活不下去的人。所谓的,只要生命在,生活就继续的下去。我一直认为我是以爱和生活为主题的写手,除了这些我写不出什么,除非是课堂上被迫挤出的所谓作文。你看我在发表的文章,要么是日常琐碎,要么是朋友贺文。虽然写的不尽人意,但确确实实是爱与生活的写照。大概要被说虚伪与神经病了,真话与假话不过是作者和读者的事了,不必争出个什么来。现在只是因为久未执笔,而要说的太多,才逼着自己写了下来。
如今已是冬天,还记得早先在夏天大汗淋漓的时候,还说真希望冬天快些到啊。竟然悄悄的就来了,广东是直接从夏天过渡到冬天的吧。我躲在被窝里听母亲一声一声的呼唤我,却也迟迟睁不开眼,只道是再让我多睡一秒钟,一秒钟就可以。然后一秒钟一秒钟在闹钟的滴滴答答中消失了,我才拖着我睡的腰酸背痛的身子爬起来。当然,迟到是常见的事。有一天中午上学的路上,已经是快要上课的时间,背后一阵跑步声,是那个就要面临高考的邻家哥哥的同学。忽然觉得心疼,又很是悲哀,好似从那个疲惫的身影里看见了自己。生活就是这样拿着匕首指着你,你一停下来,就给你一刀。
大概是时间长了,锻炼出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高尚情操。我心甘情愿的坐在教室里为自己延长一节课的时间做练习,哪怕我与父母相处的时间除开睡觉只有三个多钟头。节奏猛然紧张了许些,就好像总是有一种要被别人超出一大截的感觉。夸张的说,这是我人生以来最得以称之为生活的日子,如同面对迷茫的大海发现了可以靠岸的地方,并且努力航行。
开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都觉得压力很大,好在物理考试和英语考试都取得了不错的分数,可是也算不得什么。真正的意识到发奋的重要性,是从第二次物理考试挂了开始,我自己安慰的能力还真是节节高升啊。老师也只是让我去办公室讲解了一下,班主任也只是说了句:王曦,加油啊。我却像是得到了什么救命良药一般,虽是不到欲语泪先流的地步,却也实在感动的很。那么多人给予我厚望,所以应该为着他们的希望和自己的未来,尽自己所能的去画好一幅蓝图。我即使多么累,多么辛苦,都将用我的一生来爱你们,所有给予我爱的人,你们的温暖将照亮我的一生。
虽然每天还是二十四个小时,却多少有些不同的经历。第一次进化学实验室的时候,打翻了酒精灯,虽然知道不慎起火要用湿布盖起来,却一紧张什么都忘了,只是手忙脚乱的喊老师,老师。也很烧破了前面男生的校服,好在没什么大碍。真的是恐惧极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好像下一秒大火就要烧起来了,以至于好一阵子都回不过神来。其实有时候灾难离我们并不远。还有前不久的校运会,不知道为什么拍集体照的那一刻偏偏固执的不肯去。于是被人指责说你不是一班的人。自己也觉得矛盾,平时在家里自拍个不停,到了公众场合反而羞于那一两张合照么?其实不是,我需要的不是你们定格在照片上的笑脸,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为我这样的人对着那些死的照片,感情是澎湃不起来的。可是又想,这大概只是事后的借口罢。
偶尔也会涌现出一股子美丽的少女情怀,但都被理智的压了下去。我并不是觉得恋爱会阻住我们前进的道路,只是如今都还不够成熟,即使现在爱的死去活来,为我们的青春抹上了美丽的色彩。到头来不过是悲剧散场,甚至沉浸在昔日的美好里不能自拔。再说,经历了小学的那些分分合合,总归是有些大彻大悟,一些杂念也都沉淀了下来。人总是要成长的,尽管我还称不上得道高僧,但多少要比孩子时期要明白透彻的多。太罗曼蒂克并不一定是好事。只能默默的说,亲爱的男孩我们再等等。记得看过一篇影评,题目是这样的:暗恋是一场纯真的闷骚。真是恰当至极啊。
秋冬交际也就是十月末的时候病了一场,至今不知道是病因。长了满身的红疹子,现在想起来都惊心,虽然只持续两三天,却折磨了我两三天。就算我在深夜静下心来,两个大拇趾缠过来缠过去,仍然因为奇痒而辗反侧无法入眠。我倒是总结出一个办法,失眠的时候只要念叨着什么都别想,总归会睡着的,反而会有点作用。两三天不是很长,可是接下来却不幸的患上了感冒,每天就要顶着一个不通的鼻孔过日子了。擦鼻子的时候总是要被旁边的男生嘲笑,也懒得理他。我犹记得去年大概也这个时候,也是患了很重的感冒,在桌子边挂一个塑料袋,不到半天时间就装了满满的擦过鼻涕的纸巾。难道生病也是有规律的么?
周六也要返校做些试卷,上网时间减少许多,却终不及杨言那般决绝。周日的早上一般是睡过去的,这么一来,好像只过了半天的周末,一点也不过瘾。但是周六补课还是喜欢的,因为若是我在家学习,又懒散效率又低,还时时抵不住电脑的诱惑。初三当然要抓紧些嘛,学校补充了我这方面的不足。
在这里我不禁要恶俗的说句时间过的真快了。朝花夕拾的时候,真的感觉好像是昨天的事情,竟过了好些月了。可我总在这里怀古伤今,唠叨的话就集中在这里说了。
未来像是黑夜中迎面而来却从不擦身的汽车,车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却始终不给我们看清他的模样……
读后感朝花夕拾【篇3】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尖刻,直抵“正人君子”的痛处,以尽其嬉笑怒骂之风,将黑暗社会、宗教、礼孝揭示,毫不留情。但我分明在《朝花夕拾》中看到一个无比温情的鲁迅,一个在童年时调皮捣蛋但心怀慈悲的迅哥儿。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45岁的鲁迅对往事回忆的十篇散文编合而成。虽45岁不应是一个特别容易沉溺于回忆间,沉陷于往事的年龄,但对于鲁迅,用笔用心用文字抒发了一种滋心润肺的慰藉。是的。慰藉。当生活的颠沛流离,社会的黑暗,因扰着这位大师时,心中那股故乡的爱,老邻旧友的回忆就更如一枚橄榄涩而浓郁。百草园中葱苍的植物世界,忙碌而丰富的昆虫大观,此时的鲁迅应该早已幻化成那幼年的模样,做着童年的梦境罢。如烟的过往带走了一段永不折返的时光,留下的是那浓郁厚重的情感浓烈要喷薄而出。是对往事的重新思考,还是对回忆的一种深深愧疚,都昭示着珍惜。是的,珍惜。鲁迅的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爱:慈爱的长妈妈,严厉博学的父亲;而幼时的鲁迅则常常怀着对长妈妈的深切不满,觉得她唠叨,爱讲闲话,踩死隐鼠;但回忆那种童年被认为无所不能的长妈妈带来的《小海经》,照顾陪伴他“黄胖而矮”的身影早已被绽成一种珍惜,而化成一句:“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在欢天喜地看五猖会时被父亲强迫背《鉴略》那种对父亲的腹非,不满在夕拾中却只有对父亲病的耽误,迷信而深挚的忏悔之情,从而将鲁迅内心柔软,温情的心灵一面展现成一道罕见的风景。
也许人生就是如此,到需要回忆来慰藉时,发现手中的却是自己失去的最珍爱的东西从而追悔莫及。连大师都难免如此,而凡人又何尝不是呢?只求暮年时,感概多一些,遗憾少一些;感动多一些;悔恨少一些而已。
读后感朝花夕拾【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晚年回忆自己在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的人和事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由十篇散文组成,勾勒了从清末到辛亥革命时期的若干社会生活风貌,它虽然是回忆性散文,但都有现实的斗争性和深邃的思想性,蕴含着作者对历史的深刻思考和对现实的执着态度。
作者以炽烈的感情和浓重的笔墨,揭示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历史情景。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
作者回忆了父亲生病后,他请了位名医为父亲治病,这位名医故作高深,给出的药引十分独特,结果父亲的水肿是逐日利害了,这位名医又推荐了另一名医生,他的药方更为奇特,很难寻找,而且他还勒索了不少钱财,结果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最终去世了。
文中还写那位名医的故事,他出诊原来是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一天晚上,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找他,他却非一百元不去。这里描绘出了一个见钱眼开的“名医”形象。
我们现在的医生,只要出现急诊,他们都是赶紧去抢救的,生命是最重要的,他们把治病救人永远放在第一位。
而文中的“名医”呢?按了病人的手,冷冰冰的,也没有脉,于是点点头道:“唔,这病我明白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凭票付银洋壹佰元正。病人都已经死了,他还那么从容,让人家给他钱。这里将当时社会医生的丑态清晰地表现了出来,这不仅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交易,hai反映出“名医”对这种事的习以为常,猛烈地抨击了当时社会的畸形现象。
这位名医故弄玄虚,给鲁迅的父亲开了些奇特却没用的药方,得知父亲的病更加利害了,就说:“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这里刻画出了一个假装清高,急于甩掉烫手山芋的庸医形象,面对鲁迅父亲病得那么严重的情况,竟说出:“病是不要紧的”这句话,流露出庸医对病人的漠视,对生命的漠视。而陈莲河先生也并不是什么好医生,他身为医生,却以迷信的观点来给父亲治病。
鲁迅的父亲已经快断气了,住在一门的衍太太赶过来了,她叫鲁迅给父亲换衣服,将纸锭和《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衍太太一直怂恿鲁迅大喊父亲,这让已经平静下去的父亲又紧张、痛苦了起来,使得父亲死前不得安宁。衍太太的封建落后思想,导致了父亲痛苦地死去。
鲁迅通过请医无用父亲病逝的旧事,反映了他当时的无奈和无助,表现了对父亲的拳拳之爱,对“病态社会”中人心冷漠以及黑暗落后的批判,由此也更激发了作者要摆脱愚昧,求学上进的坚定信心。
读后感朝花夕拾【篇5】
在《朝花夕拾》中,有很多篇文章都体现了鲁迅对儿童教育的观念和思想。
《五猖会》里,作者通过记叙儿时去看五猖会前,父亲要求他背书的事,斥责了那些扼杀儿童天性的封建式教育。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作者将百草园自由快乐的生活同三味书屋枯燥无味的生活进行对比,批判了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天性的束缚和损害。《二十四孝图》中,鲁迅认为“卧冰求鲤”、“郭巨埋儿”、“老莱娱亲”等事非但不会教育好孩子,还起到了反效果。从这几篇文章都能看出鲁迅先生的教育观点—不扼杀儿童的天性,反对封建迷信和封建孝道,给予儿童自由和发展的空间。
但鲁迅并不是反对学习,相反他认为学习是人生常态。因为学习,才让他遇见了严谨又民主的藤野先生,有追求的范爱农……通过学习,他的内心变得强大,勇敢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断地学习,促使他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用思想拯救国民;终生的学习,铸炼了他不屈的灵魂,成为了民族的脊梁。
读后感朝花夕拾【篇6】
这个月老师让我们读了《朝花夕拾》,每个同学都对《朝花夕拾》有些感受。
都知道鲁迅是一代大文豪,而《朝花夕拾》中全是鲁迅对于当时封建社会的感触。在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各篇文章鲁迅对于当时社会感触的区别。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先分析一下《五猖会》。记得五猖会中有一段文字写得是我由笑着跳着开心的等待着去看迎神赛会,去拿你的书来,父亲慢慢地说,而我此时的心情,也由开始的兴高采烈,变得忐忑着,担心着,当父亲说出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而我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心情则是由高空跌至半空,并且从中看出了我当时心情的失落与不解,失落在我背不熟书,父亲就不许我去看五猖会,不解在父亲为何要在临出发前不久叫我去背书,奇怪父亲为何毫不顾及孩子心理,心里甚是厌烦与无奈。所以在五猖会中,表达了我对于当时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摧残的痛苦与不满。
然后说一说《无常》。在无常中,记得有一段话批判的非常好:他们敝同乡下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从这段话看出了我对社会的不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积久的经验,知道阴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说明了乡下人对鬼神信赖的原因且说明了当时社会对于下等人的不公平,只可以靠对鬼神的信仰为生,并且是只靠着对自己死后公平的渴望!真可悲。又从下一句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由不假思索更可体现出下等人对于鬼神是多么地深之入骨的依赖。从中可体现出,鲁迅对于当时封建社会所谓正人君子压迫老百姓的不满与反对。
下面说一说《二十四孝图》。文章中主要讲得两个故事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就说郭巨埋儿吧,表达了我对郭巨儿子的同情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看出我深入故事其中。从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看出我儿时的天真、可爱,以及我对于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批判。
最后再说一说《父亲的病》。文中主要写了我与陈莲和河水打交道的过程,蕴含了有力的讽刺,在文中,他比较了中西医对待垂死病人的不同态度。前面讲了一个中医医治病人的故事,一位有名的医生出诊费原为一元四角,一个城外人家有人生病,花一百元才请来,看病时还只是草草一看,第二天复诊时脉搏冰冷,没有脉搏,还说明白得的是什么病,从容走到桌前,开出药方之后离开。可看出这类医生的不负责,对于病人的命不当命。而文中后面作者也分析了中西医思想的不同,中医是就算无药可救也希望家人多喘几天,即使半天也行;而西医则是,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的没有痛苦,可以看出所谓医道和孝道的不合人性、不尊重生命的荒谬本质。
从《朝花夕拾》中可分析出鲁迅对于当时社会所批判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就是我的分析,也是读书结果和感受。
读后感朝花夕拾【篇7】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精选篇1)
在老师的建议下,我拜读了《朝花夕拾》这部巨著,感受颇深。
《朝花夕拾》这本书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改革的巨大热情。鲁迅幼年的事情到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与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更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二十四孝图》这篇故事。它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长辈送了他一本《二十四孝图》,他认为“子路负米”“黄香温枕”“陆绩杯橘”勉强可以仿效,但“哭竹生笋”“卧冰求鲤”是不大可能的,而反感于“老莱娱亲”与“郭巨埋儿”。
《二十四孝图》以儿童的眼光来写,富有童真童趣。他虽写的是《二十四孝图》,但实际是对恪守封建旧社会制度的人们的一种批判与强烈的讽刺,以及对反对白话文,坚持古文的学者们以嘲讽。
时代在前进,世界也在不断发展,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学习古人的一些事情。如“老莱娱亲”:七十多岁的老莱子在父母面前扮作婴儿,穿着红肚兜,假装摔倒在地上嘤嘤地哭,这显然是不正常的。我们要建立新思想,在历史事件里敢于创新,敢于挑战,同样要敢于讽刺与批判旧思想与旧势力。
我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太平盛世,未曾体验过社会动荡与黑暗,人民痛苦与挣扎的社会,在无比庆幸的同时又深深地意识到了如今生活的来之不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这是鲁迅先生的真实写照。我要紧随他的足迹,奋发图强,力争栋梁!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精选篇2)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史上屈辱的岁月,专制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精选篇3)
我们每成长到一个阶段,总被提醒着去完成不合时的任务,于是,童真就像那风铃声,渐行渐远……——题记
扶额夜读《朝花夕拾》,月光洒下一层银粉,书中故事将我带去令一个世界。抛开烦恼,沉浸其中。
印象最深的便是这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散文叙述了:鲁迅小时候在百草园与各种动植物玩耍,嬉戏,而后家人把他送进书塾后的拘束生活。整个故事娓娓道来,将人带入一个境界。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让人不禁在脑海里印出一幅幅充满童真、令人向往的画。
人生在世,须有本,何为本?想来,也许就是童年吧。如初开的小花般美好,如初长得柳絮那么清纯,如初生的太阳那么动人……
风,吹落枝头的花,轻踩青石路,拾起。刹那时,那股清香在风的吹动下,涌上童年,漫漫漾开……
那年春节,我正值5岁,姑妈回来了,妈妈带着我前去迎接,我站在一旁,默默听着她俩的谈话,只见姑妈说了一句:“我坐飞机回来的。”略微思忖:啥?飞鸡?呜哇肯定很刺激,哪天我就试试,诶嘿。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到我一个人在家了!我干劲十足,把家中母鸡小心翼翼地取出来,安抚安抚它,忽而一屁股坐下,可惜母鸡反应快,在我之前闪了。可我还不死心,把母鸡头蒙上,腿链上,再坐下去,便听见了母鸡发出了几声嚎叫。恰遇家人回来,见此景知原因后,哭笑不得。
于童年,是一份珍贵的宝物,当我们老了,不妨回味一下童年的点滴,想必应该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花十分鲜艳、娇嫩,但到了夕阳西下的傍晚去取,虽然少了一点娇嫩,但夕阳洒下了一层金粉,依旧别有风韵。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精选篇4)
林语堂曾说过:“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称为战士。”透过《朝花夕拾》我们就可以看到,鲁迅,用生动幽默的文字,不动声色却又尖刻的对当时社会所表的讽刺。
其中,有一篇名为《父亲的病》的文章最令我感慨万分。人们都说:“医者父母心。”也唯有医学能解救病人于水火之中,而在鲁迅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些所谓“名医”居然都是一群为了利益,不惜利用别人对他的信任,不管病人的生死,胡乱抬高医价,开一些稀奇古怪却不能救人的药的人。他们打着医生的名号,违背着医生的责任,想尽一切方法为自己开脱。我想,如果现在的医生都是这样的话,那恐怕,每个的家庭都会面临着妻离子散的危机吧!
在《朝花夕拾》中,不管是《父亲的病》中揭示的医生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还是《五猖会》中指出的强制封建教育的方式对儿童天性的压制,摧残,均是鲁迅对当时社会所表的讽刺,批判。
鲁迅的一生自始至终都对中国封建社会保持着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在《朝花夕拾》这部散文集中,有着对封建文化制度的揭露,对封建国名性品质的评析,对封建旧式教育的批判,使往事的回忆增强了战斗性。总之,《朝花夕拾》温馨的回忆与理性的批判使我了解到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制度和当时社会的冷酷,以及作者对新生活的追求,向往。
这段黑色的历史,这本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让我更深刻的理解了鲁迅,了解了鲁迅所生活的年代。同时,我相信,有了这本写照,我们新时代的年轻人会更深入地实践鲁迅先生的教诲。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精选篇5)
细读鲁迅先生“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文字,字里行间是那一个中年人对童年时代深深的怀念。
当我翻阅《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深深地爱上了它,那种幽默的文笔,轻快的感觉,立刻俘获了我的心。
有人评价说:朝花夕拾是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构成的。是的,谁没有一个金色的童年呢?
在鲁迅的父亲还没有病逝之前,他的童年是幸福的,正如《朝花夕拾》中所说的,他是那么地自由,在和朋友们在百草园玩耍的日子里,是那么的美好,那样无忧无虑。虽然时光荏苒后,那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椹以及短短的泥墙根已难觅踪迹,却总能勾起记忆深处美好的童年回忆。
回想我们的童年,也和鲁迅先生相仿,有给我们讲故事的“长妈妈”;有在玩耍前扫兴的“父亲”;有严厉却宽容的“寿镜吾先生”……
回想我们的童年,也曾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百草园”;有自己百般怜惜缺养不长久的“隐鼠”;有一直渴望能得到的“山海经”;有深信不疑的“美女蛇传说”……
这一切,都已然逝去,却又好像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当我们和鲁迅一同,以大人的身份审视童年,那天真美好的童年时光,不免有了瑕疵。
对孩子们“好”的衍太太在我们的眼中,失去了伪装,本质是一个自私自利、心术不正的封建妇女;读书入神的寿镜吾老先生是一位迂腐古板的宿儒;能够“起死回生”的“神医”陈莲河成了荒诞滑稽、草菅人命的骗子。
当时光以光速飞逝,留在心底的是我们童年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往事,当旧事重提,那朵遗落在心底的朝花,正等待着后来长大了的我们,带笑拾起。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精选篇6)
在假期里,我读了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作家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品——《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本书比较完整的记录了鲁迅先生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朝花夕拾》十篇散文表现了从清末到民初的社会生活风貌。虽然这是一部回忆性散文集,但是也表现了鲁迅先生对黑暗现实的斗争性和思想性,蕴含着作者对历史的深刻思考和对现实的执着态度。
《朝花夕拾》一书中共收录了十篇散文,其中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二十四孝图》、《阿长与山海经》等。其中我较为喜爱的,还是那一篇《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是一位日本教解刨学的先生,叫做藤野严九郎。这是一位留着八字须,戴着眼镜,而且穿着十分随意、邋遢的先生,但他却是最使鲁迅先生感激的。本文中一共写了两件事,一件是藤野先生认真的修改鲁迅先生抄写的讲义,另一件是藤野先生耐心指出了鲁迅先生绘制的解刨图的错误。这样的种种事件明显地体现出了,藤野先生是一个伟大的,有高尚品质的人。因为与其他人相比,藤野先生是一个毫无民族歧视的人。在当时,中国人是被人看不起的,日本的同学对待鲁迅先生的态度是带有歧视性的,但藤野先生却没有这么做,他对待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丝不苟的,不论是日本学生还是中国学生,他都是一视同仁,认真负责,关心每一个同学,没有一丝一毫的偏见之心。他毫无他给予学生以鼓励,以帮助,以不倦的教诲,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学术传给更多的人,让自己的学术发展得更好。这恰恰更说明了他是一个真正的好老师,一个真正的君子,这也是一种最难能可贵的精神和品质。
这部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这部鲁迅先生的忆旧之作,文笔隽永,是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
朝花夕拾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精选篇7)
朝花夕拾,这个富有诗意的名字吸引了无数的目光。可当你读完这名字背后的故事,那夕拾的朝花,便不仅仅只是旧事,而是深刻感受到在旧的故事中获得了新生一般。
这本书写了十则鲁迅的往事,其中鲁迅到日本留学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体现出了当时中国的国际地位低下和当时的政治腐败。也因为这样,鲁迅在日本饱受歧视,最终弃医从文。这不禁让我陷入了思考:为什么自古强盛的中国当时会如此弱小不堪、饱受歧视?
我的一位老师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小国在被外敌占领以后,外来的人把孩子们一批批集中在一起,对他们说:“你们都是没用、野蛮的人,你们没办法进步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渐渐地,孩子们就从心里认为自己是没用、野蛮的人了。又过了几年,这个国家已经成为一个野蛮人的聚集地了。这虽然荒唐,但在当时清朝政府腐败统治的闭关自守,不肯接受更先进的理论和科技的情况下,这就不只是个故事了。
清朝政府腐败的统治,让无数中国的有志青年“满腔热血无处撒”,中国人越来越孤陋寡闻,思想也随之懒惰,让一代代人荒废。这都是因为没有对青少年进行良好的教育,让他们在懵懂中走向歪路。如果把一个社会比作一台机器,那么我们就是一个个新的零件,等待打磨的结束,帮助机器更好地运转。可要是在打磨中的环节出了错误,在这后面的零件都会坏掉,那么社会这台机器就会慢慢地停止运转。
少年强则国强,只有让我们这些青少年受到正确的教育,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才能让日后的我们成为国家栋梁。我们应当努力学习,从现在起,从每天的学习做起,奋发图强,为国家的未来鞠躬尽瘁。让我们向鲁迅先生学习,怀着一颗热爱祖国的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对国家、对社会、对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的创造者加倍回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民族的强盛而读书!
百鸟朝凤读后感(精选6篇)
怎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的读后感呢?我们可以借助阅读作者的作品,从中汲取一些灵感和启发。为了将这些精彩的情节深深铭记于心,我们需要撰写一篇关于“百鸟朝凤读后感”的读后感。而现在,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满足这一需求的素材。
百鸟朝凤读后感 篇1
突然发现每每需要推荐的都是国产片。它们其实并不差,但是缺乏关注度,尤其是这种非商业片性质的。
但我直接跟大家说,你们都去看吧!如果担心文艺片会闷,但《百鸟朝凤》作为一部笑点频出的文艺片,看点还会少吗——不仅全程无尿点,小时候的男主简直演技爆棚,极据表现力,真真是把角色演活了。他现在还不到16岁呢,不过俨然已经能当小男神了……
电影是大师绝唱,导演吴天明在完成拍摄后的一个月离世,恰好这也是一部关于逝去的电影,是对民间艺术的挽歌。电影兴许算不得完美,但一点都不妨碍它优秀,因为走心。
故事发生在农村,大片的田地与质朴建筑,画面充满着天然的美感。那就是七八十年代,即便没有关于那时的经历,也能感受到这份独属中国的味道。
片子的剧情张驰有度,是很舒服的节奏,没有什么造作,仿佛一切就这么自然,那就是生活。只是随着时代变迁,唢呐这一倍受尊敬的艺术变成了如今的凋零,让人宛惜的同时,更多是匠人的匠心的敬佩。
吴天明导演是电影的匠人,焦三爷是唢呐的匠人。在这里也不得不说,陶泽如不愧是表演艺术家,演得实在太好,尤其是醉酒后吹唢呐那段,神了。
《百鸟朝凤》因为后续资金缺乏,拖了两年才上映。方励先生本不是电影的制片人,只是为电影奔走的志愿者,虽然半个电影圈的人都在为这部影片发声,最终方励先生还是下跪了求排期,这实属无奈,也莫名的悲哀。但这并不是电影的失败,早在《百鸟朝凤》公映之前,它已经获得了多个大奖和极高评价。
现在离电影下线大概还有不到两周时间,在微博看到一句话:今后的人生你还有很多的英雄大片可以看,但这样优秀的艺术电影过了就没有了。情怀也需要有人买单,否则一样会湮没在商业市场中。在这一场较量里,没有观众的支持,它很难胜利。同时我也希望,以后优秀的国产艺术电影,不要再靠下跪来求排期和票房。
百鸟朝凤读后感 篇2
那日是无双镇的大日子,谁家嫁娶摆酒都不如焦三爷在自家院子里拿手一划来得气派。黄土地的脊背上长出了无双镇,无双镇的命脉里流淌着唢呐声。素日都只垦地纺线的庄户人,唯有听见焦三爷和他的焦家班,才能在生计活儿里挺起一会儿身子,才能从骨头缝儿里抖落一身的风沙。那日焦三爷把自个儿学徒的第一把唢呐传给了徒弟天明,他说「咱们唢呐也是匠活儿,是匠活儿,就得有人把责任负起来」。毛头小孩儿听得眼里直掉泪,他那时只管自己的师父是天底下吹唢呐的第一把好手,他后来才知道,焦三爷也是这世上顶珍贵的头一号匠人:是艺术家,是传道者,是捍守的灵魂,是遗世的背影。
电影中第一个打动我的场景,是少年天明把着师父割来的芦苇秆儿,要从河湾里吸上一口水。葱绿的芦苇上浮动着柔软的白絮,湛青的湖水中托起一个小小的少年,少年郎与大自然,正是中国文化基本精神中之“天人协调”,不免使人去想,这湾河水边跪坐过多少个虔诚的娃娃,才使那一把唢呐之音传到如今。第一日吸水不成,脸蛋被汗水和泥浆糊花的天明悻悻返家,师父立马把他碗中的白饭刨去了大半,师娘劝慰师父「娃正是长个儿的时候呢」,师父激他说「我哪个徒弟不是从娃开始的」。一年又一年水草丰茂,一代又一代唢呐情长。
徒弟从师父手中接过唢呐那日要起一个誓,是唢呐离口不离手;天明在被师父选为接班人那天应过一句话,是他会把无双镇的唢呐担起来、传下去。成年后的天明不再是焦家班的弟子,而是游家班的班主,这时候洋乐队已经飘进了各家庄户,办酒席的也没人再给年轻的乐师行礼。他的骨头缝儿里开始长出师父的威严和沉静,面对身边人另谋生计的劝说或嗔怪,天明说了两回「我给师父发过誓的」,他并不作辩白,旁人也都不再说话。这处理手法也是好精彩,焦三爷已老,唢呐的气却是不会断的,纵使无双镇和这世道要翻上几百回几千个新,这把家伙事儿的魂还是长在人心里,还是埋在黄土根。
陶泽如先生饰演的焦三爷,大多数时候不怒自威,但几处围绕着饭桌的电影段落,却也幽默可掬,焦三爷是中国传统严父的形象。他第一回对天明露出笑容,是少年时天明躲在芦苇荡草丛中学鸟叫,师父在他身后躲藏,以鸟叫与他相应;第二回是班主天明第一次接到了活计,给他买来烟叶和白酒,焦三爷喝得满面通红,兴奋得拿出自己的唢呐在屋里吹到一头醉倒,颇有「酒中仙」的神韵;最后是天明接过师父的唢呐,师徒二人完成「百鸟朝凤」的绝唱,这是焦三爷对徒弟、对唢呐、对自己毕生心血与所爱的最后一次注视。他身体已然不支,但他知道自己的命早就融入了唢呐的芯子里、铸进了唢呐的铜管中,而自己的后人会继续将这条命活下去。
吴天明导演大概是这师徒二人的缩影。电影中每每有人唤一声「天明」,我心头都会生起难言的感动,当初端坐在监视器前或立身在演员背后的导演应该会有更多滋味。年届七十二岁高龄的吴天明导演,为修改电影剧本闭关一月有余,时常一边创作一边痛哭流涕。对电影人来说,他便是那碑石一般神圣的焦三爷,无人不对他躬身跪拜;然而在自己的电影中,他似乎还是那个为吸到一口河水、便跑遍半个村子的天明,还是那个顶着倾泻的暴雨,湿透了衣衫也不在乎的孩子,也是那个看遍了世事更迭、传统受害、却还独自呵护擦拭着唢呐如命的守望者。
在夜里跳扑一只萤火虫,在灶台上永远有装满了食物的海碗,在儿时第一次听焦家班吹奏八台睁圆了双眼,在师父手中接过唢呐哭红了鼻尖,吴天明导演手下的故事淳朴且隽永,幸福又孤独。黄土地上蒸腾的热气和无双镇里油绿的青草香,焦三爷家的唢呐声和一座矮坟前的「百鸟朝凤」,将传统文化的灵与美、哀与殇发挥到了极致。焦三爷从太师椅上站起身,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唢呐的乐音中,吴天明导演也在这曲『百鸟朝凤』之后羽化,民族的文化将何以为继,智者无言宿儒泪,余音绕梁青松心。
百鸟朝凤读后感 篇3
12月1日,公司组织所有员工在加勒影院观看了剧情片《百鸟朝凤》,这部影片的导演将视角对准黄河边上一代又一代以吹唢呐为生的人们,采用了现实主义手法描述了平凡的唢呐匠对事业的坚守。
焦师傅是方圆几个村子里最有名望的唢呐匠。别小看一把小小唢呐,周围村子的大人都以自己的孩子是焦师傅的徒弟为荣耀。当焦师傅说自己是“匠人”时,他挺直了腰板,苍老的脸上露出了最光亮的眼神。这也让我对“匠人”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
在我的印象里,“匠人”大概就是有技术的人,最多也就是技艺高超的人。至于其他方面,以前我还真没有想到。
焦师傅收的这两个徒弟,最后也只有天鸣一人接了师傅的班,成了一个“匠人”。而天鸣的成长过程,也给我们全方位展示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匠人”。
和天鸣一起学习吹唢呐的还有他的师弟蓝玉,这师兄弟两个,有很多的相同点,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也就是他们之间这些不同的地方,所以最后只有天鸣学成了《百鸟朝凤》。
天鸣和蓝玉两个人都是听从父亲的话来学习吹唢呐,起初他们都不懂唢呐到底是什么,但是在不断的接触中,两个人都爱上了唢呐,并且都以学到《百鸟朝凤》这个曲子为目标。
两个人的起点和性格极为不同,天鸣天赋不够好,气有些短,而蓝玉正好相反,天赋异禀,中气十足,学东西也很快,所以师傅开始的时候,很看重蓝玉,先让他真正的学习吹唢呐,而天鸣只能每天重复着相同的动作,用芦苇杆吸河湾里的水。
不是只要唢呐吹的好,天资高就能学《百鸟朝凤》的,在逐渐的接触中,焦师傅也发现了蓝玉身上最大的缺陷。蓝玉学东西很快,但并不踏实,就像他在地里割麦子的时候,为了表现出自己的勤快,就一味的加快速度,而不去把割下来的麦子整理好,蓝玉做事情太急功近利,没有长性。他是太聪明了,耐不住寂寞,不适合传承这门手艺。
而天鸣虽然中气不足,但却能踏踏实实的每天都到河湾里吸水。他知道自己气不够足,于是就每天都练习,我们都说勤能补拙,天鸣用他的勤奋,把自己和蓝玉的差距抹平了,在慢慢的练习中,他还发现了自己的特长,学鸟叫惟妙惟肖,还能轻松的分辨出各种鸟叫声。而且天鸣遇到打击也不会轻易放弃,做人老实本分,就像焦师傅说的当初收他做徒弟的最主要原因,天鸣看到他父亲摔倒后流出的眼泪。天鸣是个有“德”的人,讲“仁义”的人。
“匠人”这个词,在现在大致被称“蓝领”,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像唢呐这样的传统行当也面临着新兴文化的强烈冲击。天鸣接过班以后,发现现在虽然钱挣得多了,但是唢呐匠却不像之前那样受人尊敬了,很多以前的规矩都被人忽视了。
而且,随着外来文化的冲击,唢呐班子能接到的活也越来越少,很多人连最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了,所以很多天鸣之前的师兄弟都到外地去打工了,只有天鸣一人还在苦苦支撑。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还能坚持多久。
只有焦师傅还在坚守着这门手艺,他像是在新时代大潮中的一股逆流,固执的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块净土。在他近乎顽固的要求下,已经解散一段时间的唢呐班子,又重新整合起来了,虽然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再也不能吹响唢呐,可唢呐还在,唢呐匠的精神就不能倒。许久没有出现过的唢呐声,又重新在这片黄土地上空传扬。
唢呐声终于又响了起来,焦师傅也最后一次吹起他最心爱的那首>,因为年纪太大了,很多人都劝他不要这样做,可他的执拗还是战胜了一切。当他吹起唢呐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那双发亮的眼睛。
电影所展现出了中国百姓的工匠精神,这是最令人感动的地方。从师傅的传授到徒弟的学习再到继承人的选择,无一不体现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工匠精神。当焦三爷在展示他所心爱的宝贝——唢呐时,眼神流露出的喜爱,绝不亚于一位男子在注视心爱姑娘时的爱恋。然而唢呐于他,不只是爱人,更是生命,甚至比生命更重要;身体虚弱时,他为无双镇的唢呐不能演奏而四处奔走;命悬一线时,他惦记的不是拿卖牛的钱治病,而是为徒弟置办一套新的唢呐……
电影所着力刻画的唢呐匠对于唢呐及其精神的坚守最令人震撼。“无双镇不能没有唢呐”,这是焦三爷作为一名匠人对于唢呐技艺的守护;电影中金庄的村长逝世,众亲属跪求焦三爷吹奏百鸟朝凤,并施以金钱诱惑,但他始终不为所动,恪守唢呐吹奏的规矩,这便是中国工匠的风骨。
现在国家都在大力宣传“工匠精神”,确实“工匠精神”是我们社会当中的一个宝贵财富,现在人们做什么事都太看重金钱了,有时甚至都丢掉了自己的职业操守。“工匠精神”作为一种精神含义被提炼出来,势必会提醒人们在提高技能的同时,也不要丢掉自己作为一个传承者的本分。生活在这个时代,我们都太需要金钱了,但是在自己努力拼搏中,一定不要忘了作为一个“匠人”应秉持的道德底线。不要让“匠人”这个名词在我们手中,沾染上灰尘。
百鸟朝凤读后感 篇4
一个人半夜跑出去吴天明导演的遗作《百鸟朝凤》,相信很多人如果没有看到方励视频直播下跪的新闻,根本不会知道这部影片,也不会去看,影院更是排片率逐渐变为零。今晚去看的人不少,但多数都是上了些年纪的。《百鸟朝凤》可以说是老一辈导演对传统文化消失与传承的一次怒吼和老一辈电影人骨子里的坚持。
影片勾起了我很多小时候了记忆,很少写影评观后感,今天却想着说几句。十几年农村生活现在想来却是一辈子难得经历,住在土房子里,睡着暖和的炕,看到师娘说她两个孩子都没了是她的命的时候,突然想到小时侯邻居家想要个男孩,可生了六个都是女孩,无奈年纪太大生不了了,也被罚了好多,也许也是命。老六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小时侯爷爷奶奶还打趣说我和小老六成亲,时过境迁现在再也听不到奶奶的声音了。农村生活没有城市那么高大上却也乐趣无穷,掏鸟窝偷西瓜烤小麦挖甜菜放猪放学路上捡几枝黄豆,太多的记忆。老人在炕上剪鞋样做鞋我也会跟着学,做出来的鞋舒服保暖不捂脚,现在纯手工一双也不会便宜吧。
外面土墙上糊着鞋垫,房梁上放着酱块,冬天到了糊窗户纸,就是东北四大怪窗户纸糊在外,夏天来了,去酱缸里捞包咸菜,在院子里摘个黄瓜柿子直接就吃了,现在想想却很奢侈。很多东西现在都已经消失没有了。小时侯的村子有一百多户,年初回去房子倒的倒塌的塌,不足二十户,剩下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小时侯傍晚在十字路口会有人拿鼓出来,没事的人就会出来聊天扭秧歌,现在城市里取代的应该是放着《小苹果》的广场舞吧。逢年过节会有秧歌队进每家拜年,讨个吉利钱,亦或是送门神财神,有时候还会组织一台二人转。红白喜事确实也请唢呐班,长的音发闷,短的音调高,想来有个同学家里原来做这个,他也学吹唢呐,农村也叫喇叭,吹唢呐的人叫喇叭匠。
后来好像学弹琴。逐渐被钢琴架子鼓萨克斯取代。唱戏也变成了唱流行歌曲。现在家长让孩子学西洋乐器的也多吧,民乐的也少,更何况唢呐这种东西。小时侯有太多的回忆,庆幸自己经历看到过很多现在已经消失的传统。时代发展变迁,新事物必然取代旧事物,不符合时代进步的东西也必然会被淘汰,就像唢呐班面对西洋乐队一样,而物质的突飞猛进却让我们社会浮躁起来,连传统文化中值得传承的精髓都会被湮没掉。没有传承一直媚外,终究会成为无根之木,长得再快再高终究经不起风雨。时代发展进步是好事,忘记了传统的传承却是我们的失败,人终究不能忘本。毫无逻辑啰嗦一堆,改天整理一下吧。最后一句向吴天明导演致敬。
百鸟朝凤读后感 篇5
《百鸟朝凤》
教学目标:
1.认识唢呐,体验唢呐的音乐表现力。
2.欣赏《百鸟朝凤》能主动感受、体验、模仿动作,养成良好的聆听音乐的习惯。
3.培养爱护鸟类的观念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教学重点:欣赏《百鸟朝凤》,认识唢呐,感受其音乐表现力。
教学难点:在感受理解音乐的基础上,用自己的方式,有独创性的表现音乐。教学用具: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过程:
一、组织教学
出示《百鸟朝凤》图,讲故事
师:大家都知道凤凰被誉为“百鸟之王”在我国人民心中是象征吉祥、幸福的神鸟。老师先给同学们看一个有趣的《百鸟朝凤》的故事,哪位同学来讲一下?
学生讲故事(放幻灯片)二:新授课程:
师:虽然这只是一个民间故事,但我们能够感受到百鸟朝凤时的热闹气氛。今天我们欣赏的乐曲就仿佛能看到百鸟争鸣的景象。
1.请同学们欣赏《百鸟朝凤》的片段,大家猜一猜这首乐曲是由什么乐器演奏的?
2.(出示幻灯片)教师介绍唢呐(区别于长笛)
师:唢呐不仅能惟妙惟肖的模仿鸟叫,还能模仿个别小动物的叫声及人的声音等等。唢呐的音色是这样的丰富,今天这节课我们就重点来欣赏唢呐独奏《百鸟朝凤》。唢呐会用它独具魅力的音色把我们带到鸟的王国里畅游。我们一起来欣赏《百鸟朝凤》,出示主旋律,边听边思考两个问题(幻灯片)
(1)你能听出唢呐模仿了哪几种鸟是鸣叫声?(2)这句音乐表现了什么动物的叫声?(剪切蝉鸣声)
师:乐曲用欢快的旋律,生动的表现了大自然中百鸟争鸣的热闹场景。 3.音乐活动:
师播放音乐,学生分组活动
第一组做吹唢呐的姿势,表演那种满足、激动的情绪
第二组表演各种小鸟的姿态
4.教师介绍乐曲的背景
5.下面我们就来逐段的欣赏乐曲《百鸟朝凤》
欣赏引子部分、第一乐段、第二乐段,边欣赏边即兴的做动作。 6.思考:
这首乐曲名叫《百鸟朝凤》“百”、“朝”是什么意思?你还能给乐曲取出另外的名字来吗?
乐曲中这种欢乐的气氛是形容鸟类还是人们?
三、小结:
同学们,每首乐曲呈现的方式可能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音乐都是表达人类真实感情的,以后我们还会学习更多的音乐作品。
最后请大家边听音乐边发挥自己思维的独创性,用丰富的联想与想象音乐表现的场景:(可让学生用画画或文字来表现自己的想象)
我仿佛看到了??
我仿佛听到了??
百鸟朝凤读后感 篇6
唢呐是中国民间的传统乐器,一直以来在人们的日常文化生活中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焦师傅说的,不管在婚丧嫁娶中闹闹,还是人们在劳作后的闲暇之余听一段解解乏。在焦家班以及焦师傅的太太爷师傅那些年代里唢呐这门手艺是十分受人尊敬的,吹唢呐的是匠人,他们也有那种工匠精神,身上肩负着将祖辈们留下来的优秀传统传承下去的使命。这一点也是唢呐艺人收徒十分看重的一部分,一方面看徒弟的天资,另一方面看的是德行。天鸣在被父亲送到焦师傅家里的时候,天鸣父亲见到焦师傅一时激动在递烟的时候绊倒磕伤了额头,天鸣慌忙去扶起父亲,去给父亲擦拭头上的血印,情急之下流出了眼泪。他没有听从父亲去给未来的师傅磕头,因为此时他还没有和焦师傅制造任何羁绊,没有谄媚,纯纯真真,而父亲才是生命中值得流泪的人。这一幕焦师傅看在眼里,表面不动声色的他也许在心里已经有了人选。
后来焦师傅并没有急着向天明传授唢呐技艺,而是让他一边练习枯燥看似没什么用处的基本功,另外让他下地干活慢慢磨练他。焦师傅让天鸣用芦苇从河里吸水,天鸣没有达到师傅的要求灰头土脸的回了家,挨了师傅的冷眼。我想这一点是在焦师傅的预料之中的,虽然表面冷酷,可在心里是开心的。在后来天鸣在下雨天还在河边用长芦苇按照师傅的要求吸水,师父师娘找到他后,焦师傅立马把雨披穿在了天鸣的身上又把自己的斗笠拿下戴在了他头上。他对待天鸣如自己的孩子一般,孩子是有犯错的时候,这样可以树立自己的威严,以后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坚定父亲所教导的为人准则。 比天鸣晚来几个月的蓝玉在唢呐上的悟性更高一点,头脑也更灵活,可最后还是被师傅狠心赶回了家。从蓝玉割麦子和抽烟的例子中可以发现蓝玉并不是焦师傅所寻找的传授看门技艺的人选,而且后来他自己也说了,他是那种做事没有恒心的人,如果让他接班唢呐早都完了。
在焦家班成为游家班以后,时代也在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是几十年几百年都不曾发生过的。这种变化是中国近几十年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外来文化的侵入对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的思想也在这种疾风劲雨中发生着变化。会吹凑唢呐不再像以前那样风光,当上唢呐班主也不再是祖坟冒烟的幸事。前人留下的规矩逐渐被践踏,昔日备受敬仰的唢呐匠人接的活难以维继生活。一场与西洋乐器的比试以家当被砸流血结束,大寿台上扭腰的女子揭露了乡村人们缺乏教育和文化认同的不争事实。现在的乡村无论从人到事由内到外都在经历着一场巨大的变化,唢呐的悲鸣声告诫我们正在失去前人留下来的精神财富。
为了生活不得不放弃昔日职业的游家班匠人奔走在社会的各个行业,再次将这群人聚集在一起演奏一次百鸟朝凤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焦师傅走了,一个把一生都奉献给唢呐的老艺人走了,只有天鸣一个人为他吹响了唢呐,唢呐声婉转悲怆,回响在山谷河流上空,宣告了那个时代的结束,留给我们的是无限的沉思……
朝花夕拾读后感精选7篇
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经常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最近阅读了作品,他不但文笔一流,又常能发抒别人所不敢发之诤论,直如文坛的空谷足音。读后感重在“感”。引用原文要少而精,抒发感想要详而实,读后感该怎么写?这篇文章将带您从多个角度分析和探索“朝花夕拾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1
手捧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思绪不禁飘回那个无忧无虑、充满欢乐的童年时代。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从小学就经常听说起大文豪鲁迅,耳目熏陶,自然对这位大作家心生仰慕之情。这个暑假又捧起了他的作品《朝花夕拾》,进入了鲁迅先生的童年世界。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2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猫和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藤野先生》,这两篇在中学时代曾经读过。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回想我们儿时假期,抓蛐蛐、下河游泳、抓鱼等,体味如今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他常常会忘记戴领结,冬天也只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在我看来,藤野先生对工作的极其认真,是绝对不会被读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就连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通过藤野先生的穿着和藤野先生对工作的负责做比较,写出了藤野先生高贵的品质,也体现了鲁迅对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的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是让我觉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生的蔑视拿来对比,就更加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他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的时代中,不如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品一品不同时代不同人的童年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3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味一杯淡雅的茶,开始会觉得很平淡无奇,也许还会感到有一些不知所云。可是,如若你反复回味后,便会觉得齿唇都是余香,感受到这其中的真谛。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的都是信念。
站在这样的一个和平年代去看战争年代的鲁迅的《朝花夕拾》,我觉得这书中满含着无奈。一场大火之中,所有人都被困在了火海之中,所有人都在沉睡之中,但却有些人醒了,他们希望让周围的人都能清醒过来然后一起逃出去,可周围的人却怎么也无法喊醒。而鲁迅无疑是这早醒的人,他也想喊醒周围的人,但这却收效甚微。
即使这样,鲁迅先生却不愿意放弃,从《朝花夕拾》中我看更多的信念。一种坚信着中国能站起来的信念,回顾往昔,也许会有那些恶象,会有那些在封建礼教中挣扎的人们,但这一切必然会过去,在那样的时候写出那样书的人必定有着坚定的信念。
和平时代的我们也需要这种信念。这种信念也许与先辈们想要振兴中华有所不同。但我们必需要有信念,因为信念是你一生可以坚守的东西,一生追求的东西。可以想象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必然是一个茫然的人,他眼中透出的是迷茫,不知道自己前行的方向,这必然是一件可怕的事。
想到这里,使我不禁回忆起一件往事。
在小学时,我对数学的“24”点充满了好奇的浓浓的兴趣,可我怎么也学不好,但是我坚信只要我努力,就一定可以的。于是,我便开始利用课余研究“24”点。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如何巧妙计算“24”点了。这证明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个目标,有一个坚定的信念。
《朝花夕拾》中所传递的信念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让我明白了很多。希望更多的人能从中领悟到更多的道理,指引更多的人在信念的光辉下前行。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4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非常佩服。
《朝花夕拾》原本又叫做“旧事重提”,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荡开。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重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5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回忆温馨童年的美好趣事与父母不顾及孩子心理的所谓理性批判,是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
我忐忑着,拿着书来了。他和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的读下去。我担着心,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这样一个小片段,就可以表现出作者鲁迅对看会的渴望与父亲对他的一次次阻难,也表达了作者鲁迅对父亲让他此时背书的疑惑不解。鲁迅先生用朴素的语言回忆了以前,并且对家长与老师作了理性的批判,说明了老师与家长让孩子死读书这样的教育方式,或许有悖于孩子的自然发展——读着,读着,强记着的,——而且要背出来。也同时表达了作者对死读书的厌烦与无奈的心理。
温馨的回忆,让我们身同感受。佩服鲁迅先生能勇敢地批评了当时社会,对书籍的死读,硬读,死背,"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
《朝花夕拾》,表达了鲁迅先生勇于批判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朝花夕拾》给予了我深深的感受!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6
合上书卷,我的目光凝驻在扉页,脑海中已是浮想联翩。鲁迅先生独特的笔风,独特的角度,描摹出独特的现实与幻想。虽略微令人难以通悟却依然难掩其深深魅力,那些文字就那样肆意地在我的思绪里舒展缱绻。
我读《朝花夕拾》,到底是在读什么?
如此想着,一幕幕画面开始影绰闪现:长妈妈在夏夜讲着百草园的蛇怪传说、翻阅着《二十四孝图》的少年为不知真假的故事心中悸动、荧幕前刹那间如梦初醒的青年做出弃医从文的决定、在暗夜诡谲昏黄的梦境中看见无食物果腹的母女俩可怜兮兮相互依偎、多病的日子里已是一代文豪的他却惘然不知该做何施措这一幕幕共同组成鲁迅先生的半生,从懵懂稚子开始,渐渐有了属于他的志向与抱负,并且为之追求与战斗。
我似是明白了。
我读的是人,曾于鲁迅先生的生命中留下印记,使他缅怀想念的人;我读的是事,鲁迅先生幼时曾做过的抓蟋蟀、堆雪罗汉、养隐鼠之类童趣十足的事;我读的是情,对故人的怀念,对往事的缺憾,对那个时代那样的世界的刻骨批判
我不禁哀叹,感叹鲁迅先生儿时,封建迷信的旧中国的人们对神鬼的盲目敬畏;哀叹世人的愚昧无知,对国家民族命运的冷漠麻木。我更要赞叹,赞叹在世人皆醉的黑暗中独醒的鲁迅先生那份意识与伟大精神;赞叹他为了挽救如死灰的人心,站出来以笔为锋,攻击讽刺腐旧社会和面对他人讽刺攻击的勇气。
我很感谢,鲁迅先生在书里带给我们闻所未闻的奇幻故事,和不曾了解的人情世故。我也很感谢,鲁迅先生在百年前带给社会新的思想,义无反顾地支撑起新文化的旗帜。即便是救人易,救心难。前路蛮荒,也要横眉冷对千夫指。漫漫修远,也要俯首甘为孺子牛。
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散播到大众的心里。是的。并且我想,到了大家朝花夕拾的年岁时,他的精神也依旧活着,火焰不灭。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7
《朝花夕拾》,正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在中年时写下的回忆。清晨绽放的鲜花在露珠下显得更加鲜艳,到夕阳西下时摘取它,但失去了早晨花儿的娇艳与芬芳,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传送下,让人联想翩翩。
鲁迅先生的生活并不乏味。它怀念小时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与小动物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趁大人一愣,孩子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流进百草园,和小动物一起玩耍。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的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纯真、可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也许鲁迅的书本来就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吧。
有人说:要想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的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写的有血有肉。我不能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话语虽然平淡朴实,但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到一起,在山水间流连,感觉中年的鲁迅仿佛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出阳光般的气息。每个人都阻挡不了时间的步伐,童年总会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个美丽的回忆。读《朝花夕拾》,区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但有一样的快乐,一样的幸福。童年啊,令人怀念,令人留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