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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26

《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每次读作品,我们都有新的收获,写读后感不是复述作品的内容,一定要简洁明了。作品中哪个桥段让你印象深刻?经过搜索整理,我们为你呈现“最新《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篇1

我我有一本非常了我有一本菲比。吉尔曼的《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这本书的主角公是聪明智慧的爷爷。当约瑟还是娃娃的时候,爷爷就为他缝了一条奇妙的毛毯,毛毯非常的舒服,而且还可以赶走噩梦。可是约瑟渐渐的长大了,毛毯也变得又老又旧了,于是,妈妈就让约瑟把毛毯扔掉。而约瑟却相信爷爷一定有办法。

爷爷看见了毛毯,拿起剪刀喀嚓喀嚓的剪,又用针飞快的缝,终于做出了一件外套。可是,一天天过去了,这件外套小了。他又相信爷爷一定有办法,爷爷又把它改成了一件背心。可是,背心也逐渐嫌小了还粘了胶,又粘了颜料,妈妈让约瑟把背心扔掉,但他依然然然相信爷爷一定有办法,爷爷把背心改成了一条领带。可是,领带沾到了汤,脏了一大块,都弄得形了了了。妈妈又让约瑟把它扔了。爷爷又把领带做成了一块手帕,当手帕不能用时,爷爷又把它做成了一哦,你有扣不见了纽扣。可颗纽扣不见了。最后他只好找爷爷,他相信爷爷一定有办法。但爷爷难过地摇摇头。

看了《爷爷一定有办法》我想对约瑟说:你的爷爷不能无中生有呀!

最新《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篇2

我看《爷爷一定有办法》这一本书,是昨天晚上在网上看的,今天妈妈又帮我下载了PPT,我又重新看了一遍。

故事的主角是爷爷和约瑟,讲的是爷爷在约瑟小的时候,为他缝了一条奇妙的毯子,不久,约瑟长大了,奇妙的毯子也老旧了,约瑟的妈妈想扔掉,可是约瑟说,爷爷一定有办法变出新的东西来。结果爷爷真的把毯子缝制成了新的衣服,就这样,爷爷把毯子变成了衣服,把衣服变成了背心,把背心变成了领带,把领带变成了手帕,把手帕变成了纽扣。最后纽扣丢了,但约瑟说,这些材料还够写成一个奇妙的故事……

看完以后,我觉得爷爷很有办法,他很聪明也很能干,他很爱约瑟,总是会帮约瑟想出好的办法来,约瑟也很依恋爷爷,认为爷爷总是能帮他解决问题。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懂得珍惜和节约,用旧了的东西还可以再利用,每样东西都是有价值的。

最新《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篇3

爷爷一定有办法一个通俗易懂的小故事,文中讲述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家庭随着宝宝——约瑟的降临,更增添了一份喜悦。约瑟的爷爷是一位慈爱的老人,非常疼爱自己的孙子,为他缝制了一条又舒服又保暖的毯子,随着约瑟渐渐长大,又破又旧的毯子三番五次改头换面,通过爷爷灵巧的双手,变成外套、背心、领带、手帕,甚至是一粒纽扣。文中的爷爷即节俭又能干,画中的一群可爱的小老鼠也是即勤劳又聪慧,创造了一个其乐融融的生活环境。

我们孩子的创造力是无穷的,放手去做,动手去做,总有让大人意想不到的惊喜。我爱开动脑筋,上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些魔术气球,长长的一条,我和妈妈一起琢磨,看能变成什么花样。没想到我的动手力和想象力比妈妈强,一个一个可爱的蜻蜓、公主帽等造型创造出来了,还把一个尾巴系在我的腰上,咋一看,还真像个童话王国里的人物呢。

无颜六色的彩泥我也爱不释手,我们全家围坐在一起,捏彩泥。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动物给我带来了快乐。我还用一次性纸杯做成一个五彩缤纷的笔筒,看着自己的作品得意洋洋。

奶奶也是心灵手巧的人,用竹叶做棒棒糖,用竹笋做水桶,用艾叶做外婆船。从小我受到影响,也爱自己动手,旧的包装纸被我裁剪成一条半裙,我穿上它,还学模特走舞台呢!虽然都是一些小作品,难登大雅之堂,但是培养了我无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充满自信,也见证了我成长的足迹。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新事物推进社会的发展,我希望在读好书的同时,也能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最新《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篇4

读了这本《爷爷一定有办法》的书,我认为爷爷真的非常有办法。

首先,爷爷为约瑟缝了一条奇妙的毯子,毯子又舒服、又保暖,还可以把噩梦通通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奇妙的毯子也变得老旧了。有一天,妈妈对他说:“约瑟,看看你的毯子,又破又旧,好难看,真该把它丢了。”爷爷想了一个好办法,把毯子改成一件外套,约瑟穿上这件奇妙的外套,开心地跑出去玩了。

可是,约瑟又长高长大了,奇妙的外套也变得老旧了,妈妈又对他说:“约瑟,看看你的外套,缩水了、变小了,一点儿也不合身,真该把它丢了!”爷爷又把外套改成背心,第二天,约瑟穿着这件奇妙的背心去上学。但是,约瑟又长大了,爷爷又先后把背心改成领带、手帕、纽扣。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爷爷有一双神奇的手,可以把旧的东西变成新的,我真佩服这个爷爷。

延伸阅读

读后感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专题:“读后感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读后感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篇1

天在读书的时候看到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读完后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汶川地震时发生的事情,讲述的是一位母亲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有些象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的变形了,看上去有些诡异。然而就是这个姿势为自己的孩子撑起了一片安全的天地,使他没有收到任何的伤害,安静的睡在母亲的身子底下。当我们看到孩子被子中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文字: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那一刻,即使已经在这次抗争救灾中看惯了生死离别的人们也要忍不住落泪了,我也被深深的震撼了。母爱是多么伟大的啊,它可以不计回报的为自己的子女付出,即使天塌下来,也有母亲的身体给你顶着。我想说;伟大的妈妈,和所有的妈妈一样,不但用血汗培养孩子,用生命保护孩子。你说“如果你能活着”,他真的活了下来,是因为你,他活了下来。你说“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是为了“记住”!是的,孩子他一定会记住,我们也会记住,所有的人都会记住。因为这是你并不贪婪却是最终的嘱托!

读后感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篇2

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不经意的拿起那一本《广东第二课堂》,这里面的一篇文章《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深深地感动了我,这是一篇发生在四川的真实故事。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伤亡无数。这突如其来的灾难无疑是给了四川人民一个晴空霹雳,当他们清醒过来知道发生了地震时,无数的人都已经被压在了楼房的废墟下面,四川政府也立刻派集了几千名消防员、武警、特警等官兵迅速来救援。

当抢救人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停止了呼吸,她被压在了垮塌下来的房子下,透过那一堆废墟间隙可以看到她坚定的姿势,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地支撑着身体,身体被压得微微变了形。经过一番努力,人们把挡着她的废墟清理开,在她的身体下面躺着她的孩子包在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大概有3、4个月大,因为母亲身体庇护着,他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候,他还安静的睡着。 医生过来解开被子准备做些检查,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医生下意识的看了下手机屏幕,发现屏幕上是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却在这一刻落泪了 。 读到这里,我终于忍不住了,眼泪从我的眼睛里滑落下来。

在生死一线的时刻,母亲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换来了自己孩子幼小的生命。孩子睡的很香,很甜,母亲也睡了,她永远的离他而去。“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句朴实的话语,足以让所有的人感动流泪 。这最后的遗言,会让他知道要珍惜生命,珍惜现在美好的一切,也一定会陪伴着这位幸运而又不幸的小孩走过人生的漫长之路。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位伟大的母亲,因为——她值得我们去记住她。

读后感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篇3

我看了一篇故事,使我感慨万千,这篇故事叫《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这篇故事主要写了在去年的汶川地震中有一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用身体支撑着塌下的砖,因为时间久,这位女人已经没了呼吸,身体冰凉。而她怀里的孩子依然十分温暖,安静的睡着。在救援现场时,救援人员发现这位母亲在手机上写着:“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短短的几个字让在场的人们感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做母亲最大的宣今天言。

读了这篇故事后,使我感慨万千,原来,天下所有的母亲都那么爱自己的孩子,母爱无疆啊!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母爱就如黑暗中的烛光,把爱的亮光撒遍了每个角落。又像磷火,照射出灿烂伟大的光芒。就像文中的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好好活着,用自己的身体做顶梁柱,时刻为孩子顶住

一切,最后却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更让人感受到,母爱即使凋零,也是满园春色。所以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不负重望。平时父母含辛茹苦地养育我们,对我们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也应该体贴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通过这篇故事,我也想让大家从现在起,珍惜我们身边的一切,包括我们的父母亲,长大后好好孝敬父母。

最新爷爷变成了幽灵读后感700字精选


作品的读后感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正如第一次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的感动久久不能平复,我们可以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书中优质的内容记录下来。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爷爷变成了幽灵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爷爷变成了幽灵读后感【篇1】

艾斯本最喜欢爷爷了,可是爷爷突发心脏病去世了。爸爸妈妈告诉小艾斯本“爷爷变成了天使,变成了泥土”,可是小艾斯本根本无法想象爷爷变成天使和泥土的样子,因为爷爷是他最喜欢的人。

有一天晚上,爷爷变成幽灵回来了,是因为爷爷生前忘记了做一件事才变成一个只会不停游荡,不停叹息地幽灵的。爷爷忘记了一件事,什么事呢?爷爷回忆了自己从小时候到成年后的过往,艾斯本也想起和爷爷一起做的好多事,他们都沉浸在愉快的回忆之中,不过这里面依然没有爷爷忘记的那件事。爷爷说:“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我忘记什么事了。”爷爷说着,不再笑了,“我忘记对你说再见了,我的小艾斯本!”爷爷和艾斯本都哭了。当我读到这里时,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透过模糊的视线依稀看见一个老人拄着拐杖迈着蹒跚的脚步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奶奶。生命真是无常!由于生病了,奶奶的双目极近失明,每次去看望她老人家,她总会用枯瘦的双手握住我的手,说“我的小丫头,现在已经长成大人了,你经常不在家,来陪奶奶说说话,就燕子还知道回来看看奶奶,那几个小孩都叫不到跟前来。”奶奶一边说着一边努力抑制自己的感情。我知道空巢期的老人是孤独的,她需要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的满足,或许陪她说说话就是最大的孝。我仔细端详面前的这个老人—我爸爸的妈妈、我的奶奶,奶奶脸上一道道的纹路犹如干裂的土地一样写满了八十六年来的沧桑,看着让人心疼。小时候奶奶给我做棉裤,由于眼睛花了,总是我帮奶奶穿针引线,然后奶奶继续做活。小时候的情景好像昨天刚刚发生过一样,奶奶怎么这么快就变老了呢?难道是因为我长大了把我亲爱的奶奶给催老了,那我宁愿做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我特别期待20xx年寒假的到来,放假了就可以好好陪陪奶奶了。没想到我放假了,奶奶却走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奶奶,你在那边过得还好吗?

最新爷爷变成了幽灵读后感【篇2】

妈妈从当当网上买了很多书,作为我的生日礼物,其中有一本《爷爷变成了幽灵》的书,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眼球。爷爷怎么会变成幽灵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一口气将这本书看完。

这本书讲一个小男孩艾斯本的爷爷由于心脏病发作离开了人世。妈妈告诉他爷爷去天堂了,爸爸告诉他爷爷变成了泥土,可艾斯本不相信爸爸妈妈的话,他认为爷爷既不会变成天使也不会变成泥土。对他来说,爷爷还没有真正离开,他不能割舍对爷爷的依恋。

当天晚上,艾斯本发现爷爷竟然坐在房间的橱柜上,原来爷爷变成幽灵回来了!因为爷爷忘记了一件事,究竟是什么事呢?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祖孙俩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他们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最后爷爷终于想起来了,原来他忘记了和小艾斯本说再见了,他是回来和艾斯本告别的。

爷爷说我忘记和你说再见了,我的小艾斯本!祖孙俩都哭了,我要去见你奶奶了,我会代你问候她的。他们约好了要时不时地想念对方,最后,爷爷穿过墙壁,消失在了黑暗中

艾斯本终于明白了,爷爷的离去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平常得就像平静的道别,艾斯本不再有慌张、恐惧或者难以言表的悲伤了。更重要的是艾斯本珍存了那些与爷爷有关的美好记忆,这些充满爱的回忆可以在心中唤回离去的爷爷,好像他依然在小艾斯本的身旁,爱他,伴随他一起快乐成长。

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命就像一场旅行,重要的不是你的目的地,而是你在人生旅途中精彩的经历。我很庆幸,我身边的亲人都活着,有你们在我身边真好!我要珍惜亲人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瞬间,深深地将他们刻画在我的脑海里,即使有一天,不得不分离的时候,也不至于遗憾!

涛妈的话:和儿子一起看了这本书,为祖孙俩的生死离别而感动地泪流满面。如何让孩子正确面对亲人死亡,这对很多家长来说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这本书呈现了难以言表的生死离别,蕴含了对死亡的解释,它教给孩子面对死亡的态度。因为有爱有回忆,因为可以把逝去的亲人放在心中想念。原来,死是这么平常,重要的是珍存美好的情感记忆。

最新爷爷变成了幽灵读后感【篇3】

我很喜欢《爷爷变成了幽灵》这本书,读了这本书后我被艾斯本和爷爷之间深厚的感情所打动。

书上说艾斯本很爱自己的爷爷,可是,爷爷去世了,他很伤心。由于爷爷忘记了一件事,他就变成了幽灵回来了,爷爷到底忘记了什么事呢?他们每天都苦苦思索着,爷爷想起了许多自己以前的事,小时候哥哥送给他一辆自行车,年轻时和奶奶的第一个亲吻,做父亲时的手足无措……。可是,还没有想起爷爷忘记的那件事,最后,艾斯本也想起了许多往事,去玩过山车、看赛车、钓鱼、爷爷冲他大吼大叫、挠他痒痒、把糖藏起来……。正当他们沉浸在愉快的回忆中,突然,爷爷不再笑了,他说“我想到了,我忘记和你说再见了,我的小艾斯本”。他们都哭了。最后他们郑重地做了告别,爷爷开心地走了。

我觉得大家应该珍惜家人和朋友的每一份关爱。回忆大家在一起每一件欢乐的事,我和哥哥就是一对好兄弟,有一次,他买了两本漫画书,我还没开口向他借,他就主动给我看了,我还和他一起去看电影,一起逛商场,一起去骑车,可是,随着年龄地增长,我们的相聚就变少了。但是,我们一直都想念着对方。也可以说,任何东西都不能带走我们的美好记忆。

读了整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大家应该记住和家人、朋友在一起时的美好时光。他们会给你带来无穷的幸福。

最新爷爷变成了幽灵读后感【篇4】

我读《爷爷变成了幽灵》这篇文章后,感到既喜悦又悲伤。我感到喜悦是因为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懂得了人世间的爱。我感到悲伤是因为故事中的艾斯本的爷爷因心脏病发作去世,艾斯本很伤心。

这篇文章讲的是:艾斯本的爷爷去世了,艾斯本非常伤心,哭个不停。父母安慰他,说爷爷变成了天使或者泥土,可是艾斯本并不相信。接下来好几个晚上,爷爷变成了幽灵连着来看他,不肯离去,只因为他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最后一天晚上,爷爷终于想起来了那件事,就是和小艾说再见……轻声告别之后,爷爷安静地走了。他穿过墙壁,走进花园,走到了马路,在黑暗中慢慢消失,而艾斯本也终于放下对爷爷的牵挂,开始用一颗平常心来怀念爷爷。

这是一篇讲孩子如何理解死亡和亲人离别,有些悲催和伤感的文章。题目让人恐怖,可是从内容上却丝毫感受不到死亡的可怕。有感之余,我们能感受到的更多的是对亲情的怀念与感悟。是啊,真爱不死——死亡带给我们不仅是悲伤,还有温情的回忆与另一种方式的永远陪伴。

最新《目送》读后感精选


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不禁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其实这时候我们最好是将其用读后感表现出来。您还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发愁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呈上最新《目送》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1)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句流传多年的肺腑之言,出自台湾作家龙应台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深情之作《目送》。这是一本华枝春满、悲欢交集影响着一代代人的人生之书。七十三篇散文,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那么深邃,那么忧伤,但却又是那么的美丽。

作者在第一篇散文《目送》中这样写道: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正是如此,作者才真正的领悟到了那句肺腑之言的真谛。

读到这,我的心咯噔一下。原来被我们忽略的,有多少如此深情的目送。我的脑海中呈现出我独自去北京比赛时父母送我上车的情景:一个下着倾盆暴雨的早晨,他们一起撑着一把雨伞久久地立在风雨之中,全然不顾衣服早已淋湿,肮脏的积水和飞溅的水花浸透了他们的鞋子,但他们依旧高举雨伞,凝望着我刚刚登上的这辆窗帘紧闭的机场大巴倒车、掉头、渐行渐远,目送着它,直至消失。龙应台细腻的文字触动了我的心灵:淡漠的我,居然都没有拉开窗帘回眸向依依不舍的父母挥手告别。

还有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父亲把我送到学校门口,吃力地帮我把后备箱那沉重的行李箱搬下车。远望见同行去美国比赛的同学身边都没有家长,爱要面子的我催促父亲说:爸爸你可以回去了。

啊不送一下你吗?

不用啦,你快回去吧,快点!

无奈的父亲只好开着车渐渐远去。

本应是父亲叮咛嘱托、目送我远行,但最终的结局却是我目送他匆匆离开才去安心集合。

可以体会到父母对我的担心和牵挂。青春期的我们往往会像龙应台的儿子那样血气方刚,自以为长大,一个人漂泊四海自由自在。但是,却忽略了父母对我们的关心,对我们的爱。龙应台的《目送》让我感到万分惭愧,我们应该多去换位思考,多去理解父母对我们的唠叨,放下虚荣的面子,多跟父母深入交流。

龙应台在目送中还这样写道:妈妈是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这句话让我陷入深思。我知道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一去不复返美好的时光。正如社戏的作者鲁迅一般,当他重返家乡时,已经体会不出当年儿时乐趣了。他们所渴望的不是回家,他们甚至已经对家乡没有多少印象了,他们所渴望的是那段令人难忘的时光。

正如现在在大城市生活的我的外爷那样,他想回去的或许并不是那片故土,而是当年和他战友们一起奋斗一起拼搏的美好时光。

逝者如梭,不舍昼夜。时光飞逝,岁月告诉我,要珍惜你所拥有的点点滴滴,珍惜你所拥有的时光,珍惜当下。

时间的流逝是我们无法避免的,像作者龙应台那样,等我们长大了,我们的父母也会渐渐老去,最终在我们的目送之下慢慢远去。文章中有大量的笔墨是在写父亲的逝和母亲的老。

我帮她上了腮红。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作者知道自己的母亲爱美,作者深知自己的父亲喜爱农村。不像作者的两位比较粗心的兄弟,作者的细心、细腻让她年迈的父母感到开心、快乐。

正如儿时的我们,父母陪我们玩喜欢的游戏,买最爱的玩具。等到他们老了,我们也应该像作者那样用心陪伴父母,跟他们做他们喜欢做的事。

《目送》是一位母亲对儿子、一位女儿对父母刻骨深情的细腻流露。对于我们这代人而言,可能更容易引发共鸣的是从同龄人青春叛逆的安德烈身上深刻体会到的母子情。同时,龙应台用她独具魅力的语言,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的笔触,带领我们领略朦朦胧胧又有点深沉的人生哲思,进而开启对未来的展望。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2)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才发现她老了。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鄙夷她像个小孩。

她看着我,微笑了。因为我们谈论爱情。

我与龙应台或许就是拿着相同的车票的人,她在车头,我在车尾,我们欣赏着同一片风景,同样,大片的麦田,所以她的语言,才会勾起我对每一朵花的回忆,每一株草的回忆——

眼神总是似曾相识。不久前的旅行,去苏州,我望着母亲的背景,弯曲的背脊,深厚的妆容依旧掩不住她暗淡的眼睛。第二天清晨,母亲便说腰疼,拧巴着脸,扶着腰,我站在酒店门口,也不敢迈进去,只见一双手拽着我走,回头,她的背影蜷缩着身子,像一只受伤的刺猬,那一般宽大的睡衣,松松垮垮地挂在她身上,露出凹凸不平的骨骼,深情地望着我。突然想到了那句“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难能可贵的是我看见了母亲目送我的目光,我竟难以想象我会往回走,走着同一段路,走着不同的心情,我相信华飞他也会如此。

连言语都那么惊人相似。“朱柳妍,你说这个是什么吃得呀?”酒店的自助早餐让母亲亢奋地晃到我身边,她天生的亮嗓,引来了目光,她却俨然不知,真真像个小孩子一样,用手指捏了捏饼干,顿时,奇怪而又鄙夷的目光袭来。“你不要动它那。”“有什么关系呀?”我白了白眼,绕开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向别处。我猛然想起,《十七岁》中华飞也会怪他的母亲“你不要用手去指,像个小孩一样。你说就好了。”我停下了脚步,发现我与华飞一样,一样长大了,嫌母亲丢脸,却不明白母亲的心,不明白母亲的感受。

还有谈论爱情时,我俩骑着双人自行车漫步在岛屿上,右边是母亲,左边是大山大海大片的天空。也便如此,嘴里不觉冒出“以后我跟自己的老公也来这。”妈妈瞪大眼睛,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我只是开玩笑而已。”她静默几秒问我:“以后女儿想找什么样的老公呀?”“又高又帅又有钱的,传说中的高富帅。”我摆了摆手臂,大声的笑,她也跟着笑。我脑海中浮现《爱情》中华飞小声地回复:“妈,拜托,我才十七岁,不要教我这么多黑暗好不好?德文老师跟你一样,都不相信爱情,我才十七岁,我总得相信点什么吧!”我渐渐明白,龙应台和母亲一样,不舍着她的儿女,她曾经幸福的所有来源。

我才明白,才知道,我与母亲或华安与龙应台,发生了多少事,经历了多少人。当我去看、去听,我想回报万千事物,我想感慨万千生命,我想拥抱曾经的回忆。有太多的回味、后悔,思念,都在这本书像放电影,一丝一点地想起。

于此不能的,我们用相同的车票,回程过往,才有如此之爱,才有如此之反悔,我难以想象生命与生活,赋予我多少感情。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3)

目送,不只是一个背影,而是一段时光,是一段深情。一次次的目送意味着你我的冷暖,一次次的目送饱含着默默的深情,一次次的目送讲述着时间的沧桑。

题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小孩!龙应台笔下的场景,让我顿感惭愧,这一句话语看似对孩子不轻易,但父母的心或许意味深长。16岁的我与父亲去散步,我总觉得父亲的穿着是那么与人群格格不入,父亲总是用手指周围的景物让我看,总是发出响亮的笑声和用洪亮话语与我说话。别说那么大声,不要指。我终于忍不住了。父亲的笑容僵硬了一秒:好。然后又哼起了小调。别唱,很尴尬的。父亲看着我点了点头,露出淡淡的却又眉头紧锁的微笑。那微笑,像极了角落里沾满油渍的抹布,是那么的落寞,暗淡,充满无奈。父亲沉默了,可是感觉空气凝固了,是的,那一瞬间,我或许忘记了小时候我的玩闹与父亲的指划,我或许忘记了小时候我的幼稚与父亲的微笑,我或许忘记了小时候我的大声欢笑与父亲满足的脸庞,我只是一味的排斥父亲的举动甚至限制,却忘了父亲对我无知做法的无数包含。小时候父亲望着我欢快的背影,露出满意的微笑,而现在,我望着父亲无奈的背影,却露出满满的羞愧不知所措,这是怎样的对比呀?月光下,父亲昂首挺胸悠闲地散步,一言不发,我却从他那深邃的眼神中看出那难以掩饰的深情与无奈,他的笑是对我陪她他散步的安慰与满足,是对我的话语,强颜欢笑。

在无数个清晨,父亲目送着我上小学的背影;在无数个下午,父亲目送着我进校门的背影,那一个午后,我目送着他的背影。父亲担心我在学校里住的不习惯,在那个知了连叫的下午给我送东西。我接过东西,说了几句话便撇下一个嫌弃的眼神,转身离开,我是如此冷漠,父亲却总是一脸严肃,又却默默关心。我站在窗台第一次目送父亲离去的背影依旧昂首挺胸,却早已汗流湿衣,他回头了,发现我在看四周,便举起手中的袋子晃了晃,显得如此滑稽,却只为让我注意到他,那一刻,父亲欢快的像个孩子。那微笑,像极了天空中一道彩虹,如此绚丽多彩。我沉默了,泪水润湿眼眶。我的每次离家从未回过头,我知道背后是父母的目送,但我不知道,不苟言语的父亲是否泪湿眼眶,多愁善感的母亲是否早已将晶莹挥洒于离别的路上。出发前他们总是给我浅浅的微笑,目光却一直跟随着我,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回头,哪怕只有一次,但却总是留下失落,那一抹浅浅的微笑,看到的只是父母的爱心与祝福,却忽视了那只要轻易望见的难以掩饰的深情,或许我们不曾注意过。

送别是快乐的初始,亦是破茧时阳光下透明双翅震颤的几缕轻柔,是绸帕上包裹的落花、美丽的忧伤。任时光剥落,可回忆,品味,收藏,但成长路上那一次次目送,是父母,一是自己难以掩饰的深情的编织,牵挂你我回忆的老墙,不要忘记小时候童年的纯真有多少父母的支持与陪伴,不要嫌弃父母那看似无聊而又令人发笑的举动,不要总用异样的眼光排斥父母的穿衣打扮,不要厌烦父母每日不变的嘱咐,因为那是父母对你难以掩饰的。

目送不应只留冷漠的背影,子女继承者上一切殷切地目送延续着对下一辈无止境的目送,哪怕只是瞬间的回头,哪怕只是轻微的回味,也会发现那难以掩饰的深情。目送,不只是一个背影,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深情。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4)

“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当龙应台在机场目送儿子华安离开时,她是否盼望着儿子能回头看一眼母亲,好让她挥挥手与他告别?她是否曾想冲到他身旁,再次伸开双臂用满腔爱意与浓烈的牵挂和不舍拥抱他?她是否想用自己苍老的手再一次握住儿子骨节分明的手?

一切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当我们品尝过为人父母的滋味时,才能有更好的解答。

夏季,雨总是下得特别勤,由于初三繁重的学习生活和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气,我常常在学校里吃饭。一次,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对着正埋头写字的我的背影说起一件我不知道的事。

她一边帮我叠喜好的衣服,一边兴味盎然地说:“昨天下午啊,雨下得那么大,闪电一阵一阵的,我担心你那么远的路骑自行车回来会淋感冒,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叫你爸开车去学校接你,看学校人都走光了,才突然记起你在学校吃饭,哎呦呦,你妈真是笨,是吧?”我咯咯地笑了,说:“才不笨呢,当数学老师的人怎会笨?”

你不知道,冬天亲手替你把校服洗得雪白的人是谁;你不知道下雨天给你送伞,开车接你的人是谁;你不知道,给你做你爱吃的菜,手上被溅满油星子的人是谁;你不知道,夜晚为你掖好踢开的被子的人是谁;你更不知道,把你的欢乐和烦恼看得最重要的人,是谁。

龙应台的《走路》这篇文章中,她不厌其烦、耐心地教患失语症的父亲走路的情景,给了我很深的感触。今年假期,我们一家和姨夫一家出去游玩。

姨夫的母亲年近八旬,听力衰弱得厉害,几次去医院,都无功而返,因此跟她交谈,必须要很大声她才能听见。有时她会像个无理取闹的小朋友,说姨夫吼她,还会和姨夫生气,姨夫却总是笑笑,拉着她枯皮似的手,温柔地向她解释。

爬山时,这位老太太手拄着拐杖,颤巍巍地前行,姨夫便会伸出他强健有力的大手搀着她的另一只手,和她一起慢慢向上爬。我仍记得,当姨夫搀过老奶奶的手时,她挺直佝偻的背,抬起头望着姨夫,咧开牙快掉光的嘴,像个吃到糖果的小女孩,笑起来时的模样。

互相牵住的那双手,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成了山林中最美的风景。

人老了,就会变得越来越像小孩,只有更加耐心地、温柔地对待他们,真正分别时才不会遗憾。现在的我多么后悔,吃饭时对外公的不耐烦。

一次和外公一起吃饭,外公总是不停地向我问这问那,我没耐心一一回答,就渐渐不理睬。外公总是好脾气地笑笑,又转过去询问妈妈的近况。不一会儿,外公把布满皱纹的手轻轻覆在我的膝头,想与我交谈,不知怎的,我躲开了,只留下外公的那双手,尴尬地停留在空中。坐在一旁的妈妈板着脸,叫了我的名字。

几天后,我才知道,那天饭桌我的举动,伤了两个人的心。一天散步时,妈妈提起这件事,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外公摸摸你又怕什么呢?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吃饭,你怎么会这样不懂事。老年人嘛,难免会话多一些,要有耐心些。你小时候,外公可是把你当块宝似的捧在手心的啊。”

我这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低着头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啊,在你考试时给你买烤鸡的人是谁?小时候一把屎一把尿喂养你慢慢长大的人是谁?外婆去世时把你紧紧拥在怀里,为你擦泪的人是谁?是外公啊。

拥有时不珍惜,这是大多数人的通病。年幼时,父母是懂你每一声啼哭的人;长大后,父母却是很难与你交谈的人。

可是,你还记得岁月深处的那双手吗?

那双教你蹒跚学步的手,

那双抱起放声大哭的你的手,

那双教你写自己名字的手,

那双牵着你过马路的手,

那双为你擦干眼泪的手,

那双为你夹菜的手,

那双清早六点起来为你准备热乎乎的早点的手......

那双无比温暖柔软的手,你还记得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目送》的七十三篇散文,让我领悟到亲情的可贵,让我慢慢懂得对待亲人要像龙应台那样,去包容,去理解,去温和地照顾,去耐心地倾听。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很多成长的道理。

《跌倒一寄K》让我明白不要畏惧失败与挫折,跌倒后仍要敢于站起来绝地反击;《山路》让我明白不能过于依赖别人,有些事只能自己一个人做;《幸福》让我明白要学会品味,珍惜点滴幸福......

《目送》这本书,不仅在思想上给了我很多教益,而且在写作上也给了我很多启发。龙应台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空泛的辞藻,文字却同样真挚感人,这让我明白写好一篇文章最重要的是要用心,写出真情实感。当你用心去观察,描绘一件事物时,小花小草都变得会微笑讲话了,优美动人的文字会随着你真情实感的流露而跃然纸上。

其次,龙应台对人物的语言、神态、心理描写极为生动传神,能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形象,引起读者的强烈情感共鸣,这启示我要多注重这方面的描写。同样,龙应台的环境描写写得十分优美,不仅寄托了自己的情感,还渲染了气氛,这启发我生活中要多留心观察,用心感受,以传神的环境描写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心中所想。

《目送》是一本语言清新隽雅,蕴含哲理丰富,感人至深的散文集,我相信,再细细品读一遍,还能有不一样的收获。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5)

以前买过一本《有一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顾名思义是父母的爱了。当初买的目的就是想洗眼睛的,这是一本集子,还不乏名家。我当初还计划好一天只看一篇,眼睛肿着入睡第二天要怎么见人。但结果却大失所望,除了第一篇催了几滴眼泪外,之后的就直接演变为催眠篇,一看就困,书都懒得放直接反盖在胸口就能睡着。

然而,这两天看的台湾作家龙应台的《目送》却是这类主题的绝佳作品,不仅有对上父母的,还有对下孩子的、平行的兄弟的。好像一滴浓墨掉进了你的心池,慢慢漾开,回味无穷。淡雅、宁静、温婉的基调足以熨平浮躁、温暖人心。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而是承受他们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最后才渐渐明白,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像父母一样,爱我如生命。

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

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转化为亲情的爱情,犹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块——它还是那玲珑剔透的冰块吗?

所有的人,会经历结婚、生育、工作、退休,人生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在小小的期待、偶尔的兴奋和沉默的失望中度过每一天,然后带着一种想说却说不来的“懂”,做最后的转身离开。

我会开始求索生死大问是因为父亲的死亡,像海上突来闪电把夜空劈成两半,天空为之一破,让你看见了这一生从未见过的最深邃的裂缝、最神秘的破碎、最难解的灭绝。

在你与世隔绝的修行室外,有很多人希望捎给你一句轻柔的话、一个温暖的眼神、一个结实的拥抱。我们都在这里,等着你。可是修行的路总是孤独的,因为智慧必然来自独孤。

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的旅人。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幸福就是,寻常的人儿依旧;幸福就是,冬天的阳光照在你微微仰起的脸上;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

现代社会的国民可以在一个邪恶的政权领导下做出可怕的事。——德国的《明镜》

文明和野蛮的中隔线,薄弱,混沌,而且,一扯就会断。

香港所独有,而大陆人和台湾人不太看得见的,还有一个无形的东西,叫做都会品味。它不是藏书楼里鉴赏古籍善本的斟酌,那份斟酌北京尚未断绝;它不是复古巴洛克大楼里装上最炫魅的水晶灯的张扬,那份张扬上海很浓;它也不是禅寺或隐士山居中榜着茶香竹影倾听“高山流水”的沉静,那份沉静台北很足。香港人的都会品味,充分表现在公共空间里……

我总觉得,或许是艰辛贫困、朴素扶持的记忆,使得这一代的中年人特别疼惜他们的长者?但是现在年轻的一代,那昂首阔步走过半岛酒店、走进豪华商厦、从头到脚都穿戴着名牌的一代——当他们是中年人时,会以什么样的心情来看待他们的父母呢?是一种被物质撑得过饱后的漠然?还是把一切都看得理所当然的无聊?

贫穷的记忆,在事过境廷之后,像黑白片一样,可能产生一种烟尘朦胧的美感,转化为辛酸而甜美的回忆。

我知道,我在向往一个境界,慢的境界。时间怎么流都可以。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安身立命的好时刻,好地方。我想有一个家,家前有土,土上可种植丝瓜,丝瓜沿竿而爬,迎光开出巨朵黄花,花谢结果,累累棚上。我就坐在那黄泥土上,看丝瓜身上一粒粒突起的青色疙瘩,慢看……

然后有一天,一个个儿很高、腿很长很瘦的年轻人,就在那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很认真地对你说,“我已经十八岁了,你真的应该克制一下要牵我手过街的反射冲动。”你当场愣在那里,然后眼泪巴巴流下,止不住地流。儿子顿时觉得丢脸极了,大步蹿过街到了对面,两手抄在裤袋里,盯自己的脚尖,一副和你毫不相干的样子。你被拥挤的车流堵在大街中线,隔着一重又一重的车顶远远看着对街儿子阳光下的头发,泛出一点光。你曾经怎样爱亲吻那小男孩的头发啊。他有那种圣诞卡片上常画的穿着睡衣跪着祈祷的小男孩的头型,天使般的脸颊,闻起来有肥皂清香的头发,贴着你的肩膀睡着时,你的手环着他圆滚滚的身体,觉得天地之大,幸福也不过就是怀抱里这小小的温柔。就在那车水马龙一片滚动喧嚣中,你仿佛看见无边无际的空旷和荒凉,灰尘似的,自四面八方鬼魅般缓缓升起,渐渐聚拢。

他老了,所以背佝偻了,理所当然。牙不能咬了,理所当然。脚不能走了,理所当然。突然之间不再说话了,理所当然。你们从他身边走过,陪他吃一顿饭,扶着他坐下,跟他说“再见”的每一次当下,曾经认真地注视过他吗?“老”的意思,就是失去了人的注视,任何人的注视?你突然回头去看母亲,她的头发桔黄,像一撮冬天的干草,横七竖八顶在头上。眼睛里带着病态的焦虑——她,倒是直勾勾地注视着他,强烈、燃烧、带点发狂似的注视着他,嘴里喃喃地说,“同我说话,你同我说话。我一个人怎么活,你同我说话呀。”

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石火,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在一条我们看不见、但是与我们的旅途平行的路上,爸爸,请慢慢走。”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6)

这个星期我生病了,头又晕又痛,嗓子也难受得不得了。可就是这样的痛苦,让我明白父母对我的付出。

也就是在前几天,星期一的时候,我早上起来感觉很难受,喉咙很痛,头也很晕,眼前的一切好像都糊成了一团。我咬紧牙关坚持上完了三节主课后就与班主任老师说明了情况回寝室休息了,基本上一天没有上课,心想:等明天身体稍微舒服一些了再补作业吧。没想到第二天,病情更加严重了,整个人软绵绵的,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一直瘫在床上,只是按时下来吃药、吃饭。当天晚上,爸爸一下班就立刻跑来给我送药。我家住在杨浦,学校却在青浦,别看这两个“浦”字都一样,中间却相隔了五十多公里啊!当时爸爸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他也没有吃饭,急急忙忙地去医院开了药,就又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第三天下午的时候,我回家看病了,没有什么大碍,就是感冒,并且肚子那里肌肉拉伤了,其他也没有什么。看来我以后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我想。以后不能再让爸爸辛苦跑这么远的路来接我了……

突然想起了龙应台的一本书——《目送》,里面讲述了许多龙应台自己和她的父母亲所发生的事。我们在一天天长大,父母却在一天天老去,生老病死,这是规律,我们将来不也有老去的一天吗?龙应台的老母亲记忆力不好,龙应台给她打电话时一句话说好几遍也不嫌烦,而我们现在呢,动不动就对父母发脾气,这该让他们多伤心啊!他们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难道就无法从我们这里得到半点安慰和回报吗?

最新《第猎狗》读后感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第七条猎狗》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阅读能够带给人前所未有的愉悦和满足感,阅读是幸福的。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写好读后感要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者相结合。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分为哪些方面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最新《第七条猎狗》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最新《第七条猎狗》读后感(篇1)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

一个叫召盘巴的老猎人曾养了六条猎狗,但没有一条称心如意的狗。最后,他得到了一条称心如意的狗,叫赤利。在一次捕猎中,召盘巴不小心踩了三枚眼镜蛇蛋,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要咬召盘巴,赤利见了,英勇地与蛇搏斗,最后成功杀死眼镜蛇,自己完好无损。而这一切都不被召盘巴所知,他误以为赤利因为胆续逃跑,现在野猪被杀危险解除了才跑出来,因此要杀死它。最后,可怜的赤利在小主人艾苏苏的帮助下逃离了,它直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赶出来。是啊,有时候好人也会被冤枉。

而我也有与赤利类似的经历。又一次,爸爸妈妈出去逛街,我一个人留在家。正好电脑开着,没关。我家电脑的日历出了故障,停止不前,所以,两个月之内电脑的使用记录都会变成一天的使用记录,而我在不久前玩过电脑,妈妈认定我刚才玩过电脑,我想解释,可她不听。

我觉得,赤利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为了主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与眼镜蛇搏斗,而召盘巴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赤利因胆续逃跑,冤枉了赤利,太鲁莽了。如果召盘巴查清事实,也许他会后悔自己出手太狠,毒打赤利,永远失去了一条优秀的猎狗!如果妈妈也能擦亮眼睛,我的冤情也会洗清了!唉!

最新《第七条猎狗》读后感(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是《第七条猎狗》。

《第七条猎狗》这本事讲述了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感人肺腑的故事。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任公召盘巴带着留下的那条猎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背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的时候,它突然跑到乱草丛,召盘巴。又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流泪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第七条猎狗确实是一条忠实的狗,它不小心踩到眼镜蛇,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主任,它拼命的跟眼镜蛇搏斗,最终杀死了眼镜蛇。但是,在它杀死眼镜蛇的时候,它的主人也把野猪杀死了,这时主人误认为是猎狗害怕,不忠诚,自己跑到草堆里躲了起来,就毒打了它一顿。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永远都不会背叛你。人与动物间,本来是可以很友好的相处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人类总是把动物当成一种玩具,心情好的时候就抱起来逗它玩玩,心情要是不好就会一脚把它踢到一边。

动物是人类的碰友,我们不能去伤害它们,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保护它们。

最新《第七条猎狗》读后感(篇3)

一条狗,一种柔情,一份忠骨,谱写了动人的乐章。——题记

荒野唤醒了赤利的野性,却带不走它骨子里对人的感激。在危急时刻,它舍身为人,用热血谱写了爱的诗篇。

这本书讲的是:猎人召巴盘买过很多条猎狗,其中第七条猎狗,由于它天资聪慧,疾如风,快如电,召巴盘最爱它,给它取名为赤利。一次打野猪,赤利本想帮助主人,无奈被蛇拖住,无法前去救援。召巴盘丧命,而他有不知情,误以为赤利不忠诚,因此将它驱逐到荒野。在荒野,赤利凭借自己的能力,当上貉王。一天卲巴盘前来打猎,遭受貉围攻。开始,赤利不知遇上昔日主人,后来它知道了之后,面对着自己的群体与主人的温情,它最终艰难地选择下后者,毅然舍身护主人,直到奄奄一息······

看完这本书,我为赤利的命运感到可惜,但更敬佩赤利。

赤利,是一条猎犬,有的是凶猛,但文中处处显示它的柔情。“赤利摇着尾巴,伸出舌头,要来舔召盘巴的裤腿。”“它东躲西闪,流着泪呜呜求饶。”即便主人打骂,它仍不做反抗,依旧柔情似水。“召盘巴瞅准这个机会,一个箭步冲上来,举起棍子对准赤利的鼻梁骨砸去。这时赤利如果纵身一跃,可以一口咬穿召盘巴的手腕,但它没有那样做,而是一偏脑袋,待木棍擦着耳朵落地时,一口咬住木棍不放。”“但赤利并没有忘记召盘巴,它从不带着狗群到芭蕉寨去,尽管它到现在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撵进山林。”赤利是军犬后裔,身手矫捷,完全可以与主人对抗,可它对主人忠心耿耿,以至于随被驱逐后当上豺王却仍不袭击主人。这便是柔情忠骨的赤利,每每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总在想:这哪是猎狗,这分明是一个明辨事例多情的女子,分明是一个铁骨铮铮懂得感恩的军人。

这宛如军人一般的赤利,让我看到了动物情感的纯真美好,唤醒了我的一种记忆——报纸上的一则真实故事:八月十一晚间,俄罗斯西部城市别尔哥罗德的街头上,1只忠心耿耿的狗儿为了解救主人和路人,奋不顾身扑上1枚即将爆炸的手榴弹,被炸得血肉模糊,牺牲了生命。而它的主人以及周围的路人,由于它以自己身体阻挡了手榴弹爆炸的威力,仅仅表皮擦伤而已。这条消息令我震惊,一只狗可以为主人而牺牲生命,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这消息,也让我充分相信第七条猎狗——赤利的存在,动物世界也一样的精彩!

动物也如人一样,懂得知恩图报,出于本能的,丝毫没有人的功利,让我不由得对它们新生敬佩之情。《《第七条猎狗》荡涤了我的灵魂,熏陶了我的情怀,丰富了我的认识:

一条狗,一种柔情,一份忠骨,谱写大爱的乐章。我相信这是动物世界中的至上美丽,也是我们人类世界中最美的情感。

最新《第七条猎狗》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第七条猎狗》。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赤利的猎狗,在一次捕猎野猪时,发现有一条眼镜蛇要攻击主人,就和眼镜蛇扭打了起来,结果滚进草丛中,被主人误以为它临阵脱逃,自己一个人碰巧打死了野猪,后来,他因为这件事情要杀赤利,赤利被主人的孩子所就,逃进深山。为了帮被豺群欺负的主人,英勇作战,击垮了豺群。

读到这里,我深深地被赤利这种不计冤仇、不屈不挠、忠诚不二、一心为主的精神所打动,我想:狗是这样的忠诚不二,为什么,人们还要吃什么狗肉火锅呢?还有曾经有一起大货车运载小狗狗去餐厅的事件:1月15日晚重庆众多小动物保护者在南岸茶园拦截了一辆运载1000多只狗的大货车,这辆车行驶1000多公里来到重庆,准备将所有狗只运往广东湛江当草狗买,最终,大型货车上的1000多只狗被爱狗志愿者救下。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好助手,我们人类为什么还要残害它们呢?

最新《第七条猎狗》读后感(篇5)

假期里,我读了动物小说之王沈石溪的小说《第七条猎狗》。我一口气读了两遍,深深喜欢上了那条忠诚、勇猛的猎狗赤利。

故事主要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和猎狗赤利之间发生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四十年,养过六条猎狗都不满意,要么被猎物咬死,要么跑了。最后别人送了他一条军犬后裔,猎人爱犬如子,给它取名赤利,赤利在主人两次遭遇危险时舍生相救,让我深深地感动。

召盘巴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了野猪,在千钧一发之际,他看见赤利躲进了草丛,凶猛的野猪被榕树的树叉卡住,召盘巴才幸免遇难。伤心又狂怒的召盘巴痛打赤利,并要杀死它,可是他哪里知道赤利扑进草丛是和一条毒眼镜蛇搏斗,最终赤利咬下了眼镜蛇的三角形脑袋,来不及喘口气又扑向了野猪……可是这一切主人不知道,赤利又无法告诉它的主人,直到它逃进深山森林,也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如此痛打它,甚至要杀死它。看到这里,我既伤心又难过,我多么想把赤利和毒蛇搏斗的经过告诉召盘巴。

孤独的赤利在森林成了豺狗的首领。半年后召盘巴放牛时被豺包围,在生死关头,又是赤利舍生相救,而主人还以为赤利要报复他,忠诚的赤利没有憎恨主人,他两眼含泪,只记得和主人生活的快乐场景,只记得主人对它的养育之恩,唯独忘的是主人的痛打、误会。书中写道“赤利被咬开了几个口子;鲜血直流,那两条咬住他后腿的母豺狗,锋利的牙齿已经在咯咯地啃它的骨头了。赤利转不过身来,卧在地上汪汪地叫个不停,它在催促主人赶快离开,不要管它。”此时的主人应该幡然醒悟吧!

昏迷的赤利被主人抱在胸前,在艾苏苏深情的呼唤中一步一步向家走去,老泪从主人的眼角滚落下来……此时的我既难过又高兴,难过的是赤利生命垂危,高兴的是它它终于不再流浪,可以回家了。赤利是那么善良,那么忠诚,那么无畏,我坚信好狗有好报,它一定会陪伴主人健康快乐地生活。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善待它们,尊重它们,与他们和谐共处!

最新《雷锋》读后感通用


怎样抓住文章的重点进而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呢?在读完作品后,书中的情节让人不断回味。读后感可以帮我们巩固这些知识。以下“最新《雷锋》读后感”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1

“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豪言壮语的名言,出自一位“傻里傻气”的英雄——雷锋。

雷锋有时是一位“傻乎乎”的人间“逗逗乐”;有时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演奏家;但他更是一位乐于助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人民英雄。

当我看到最后一个情节:雷锋叔叔躺在洁白的床上,身旁有美丽的白花,身上盖上了鲜艳的五星红旗。我的眼圈红了,心里默默地想,雷锋叔叔虽然已经永远地睡着了,但在天堂,他生前一直都没有实现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当雷锋叔叔帮助一位老奶奶,找到失散十年的儿子;当他为灾区捐献一百元钱的时候;当他把破旧的袜子补了又补,接着穿的时候,处处都体现出了雷锋叔叔的乐于助人,艰苦朴素的优良品质。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艰苦朴素的精神。再看看我吧!当我把纸团团成一团扔掉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这张纸的背面可以当演算纸;当我把破旧的袜子随手扔到垃圾箱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要把它缝补一下;当我把洗脸的水白白倒掉的时候,也没有想到用它来冲洗厕所……

“学习雷锋,好榜样。”虽然雷锋叔叔牺牲时只有二十二岁,但他的精神,却像黑暗中一盏明灯,指引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前进,前进……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2

最近一些日子,我读了一本红色书目《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发生在雷锋身上的一个个充满人生道理,充满正义,并且感动人心的故事。

我非常敬佩书里的雷锋,因为太在小时虽然是去了爷爷、爸爸、妈妈、哥哥、和弟弟五个亲人,但他并不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拥有多么大的毅力和勇气呀!

有一次,雷锋为了成为共产党员而不懈努力。但因为体重不足,身高不足等几点,不能成为共产党员。但雷锋并没放弃。等到去评选的时候,雷锋用一根绳子拴住火车后方,脚下踩着一个小车,这样被火车拉得走了。在那里,雷锋认识了刘委员。于是,雷锋接二连三得找刘委员,并说出了自己的经历。有一次,刘委员被感动了,于是决定破格让雷锋参军。

雷锋在生活中助人为乐的事更是做了一大堆。

我下定决心,从今天开始,我要全面像雷锋学习。学习他那坚强的毅力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并且从一点一滴开始,比如:扶起摔倒的小弟弟,给父母倒杯水等等。争取成为下一个“活雷锋”,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3

雷锋的故事是我仰慕已久的书,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走进这本书。

小时候,雷锋的爷爷、爸爸,都因为地主和国*党被害死了,而他的哥哥也未能幸免,在工厂患上了童子痨,于不久离开人世。最后,连妈妈也悬梁自尽了。雷锋只得在六叔奶奶家去过夜。雷锋为了不拖累六叔奶奶,就去砍砍柴,放放牛,还时不时去讨饭。终于,解放军到了,解放了雷锋的家乡。很快,雷锋就当上了儿童团的团长。傍晚,雷锋看见了一个号手,就也想当志愿兵,可他还只是小孩子,志愿军连长说等他长大了,一定让他参加。

1954年,政府号召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把洞庭湖整修一下。雷锋立马编了一些草鞋,交到政府,秘书说,太小了,不够穿。所以雷锋又编了一些大的交给了秘书,秘书直夸他了不起。最后,雷锋因为一根粗木桩打到了雷锋头上,雷锋当即就昏了过去。赶到驻地时,雷锋已经脑溢血过多而停止了呼吸。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学习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勤俭节约,舍己为人,为人民服务。今天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做好,明天你也许就会就能做得更好。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完了《雷锋全集》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雷锋的孤儿成长的过程。书中还有他以日记、诗歌、小说、散文、讲话等形式记载的自己的人生轨迹,充分体现了他的理想、信念、道德和情操。他以对社会生活的深沉思考,对真善美的广泛追求,对祖国人民的忘我奉献,写下了共和国文明史册上值得永怀的一页。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着,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小故事:一次雷锋去抚顺出差,途中遇见一位背着大包袱的

大娘,大娘走几步歇一歇,很吃力的样子。雷锋见了急忙赶上前去帮助老人背包袱,搀扶大娘上火车。在火车上还一路不停地照顾大娘,又端水又买面包。当他知道大娘不认识路为找儿子犯愁时,立刻安慰大娘。火车到站后,雷锋背着包袱,领着大娘四处打听,直到很晚才终于找到大娘的儿子。当大娘母子询问他的姓名时,他只是笑着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雷锋叔叔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事迹深深地感动我,我也应该向他学习。以帮助别人、为别人服务作为自己义务和责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5

雷锋车?和雷锋有关吗?当我在书店看到《雷锋车的故事》一书时,就好奇地买下它,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不禁热泪盈眶。读中我也很欣慰,因为我也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做的一件好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到家对面的小商店买东西,正在等车辆过去的时候,忽然看到路边有一位老奶奶,颤巍巍的,感觉像要摔倒了似的。我连忙跑过去,小声地问老奶奶:“奶奶,您去哪?”“哦,我是去上小商店里买些东西。”老奶奶微笑着回答。“正好,奶奶,我也是去小商店里买东西的,我扶您去吧!”“可是我走路很慢的,怕……”还没等老奶奶说完,我就抢着说:“没事的,我陪您!”说完,我就搀着老奶奶的手,扶着老奶奶过马路。到了小商店里,我和老奶奶各选了自己需要的东西,我朝老奶奶买的东西一看,哇,老奶奶面前的东西可真多啊!都快成山了!“我帮您拎吧!”“这……好吗?”“没关系的。”我费力地拎着像山样的东西,跟在老奶奶的身后,虽然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但对于我来说,却有几个世纪那么长。终于到了老奶奶家,我放下了像山一样的东西。

“奶奶,我走了!!”

“留下来喝口水再走吧!”

“不用啦,我走啦!”

在我跑的途中,听见老奶奶喃喃地说:“真是个小雷锋啊!”

看着手中的书,想到“雷锋车”组一个个感人的事迹,我知道了我长大以后也要像他们一样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最新孔乙己读后感汇总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借助写作可以训练提高我们的表达技巧。好的文章是一种人生的洞见,优秀的作文一般的结构框架是怎样的?或许你需要"最新孔乙己读后感汇总"这样的内容,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最新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最新孔乙己读后感 篇2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最新孔乙己读后感 篇3

秋风萧瑟,鲁镇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移动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他口中喃喃道:“天将降大任物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小灾,何足道哉?”

他挪到一棵树下,觉得小腿疼得厉害,一看原是伤口处冻的又开裂化脓,惨不忍睹,他将自己紧紧蜷在树下,自言自语着:“吾受此难,天岂会不降大任于我?……”想着,竟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好梦,他梦见八方大轿将他送入宫中,从此他一飞冲天。回到鲁镇,丁举人和掌柜战战兢兢地送水给他,他伸手去接:“呵呵。”地笑出声来。

不料这一笑竟静了树旁的乌鸦,乌鸦哑哑地叫着,使他惊醒,此时却是秋雨零落,暮色浓重,他无力地笑了两声,牙关冷的一直颤,苦涩道:“我这五十年来都是一场噩梦,不过庄生梦蝶罢了……现在梦要醒了……”他不再说话,闭上了眼。

寒风哀号,似乎在为他送一首挽歌。

最新孔乙己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几次科举考试未中,使他丧失信心。但他并没去找工作,于是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日子越过越穷。所幸写得一手好字,替别人抄写,还能混一口饭吃。但是他好吃懒做,不几天就连人带笔、墨、纸、砚一起消失。这样几次反复,就没人请他抄写了。他只能去偷,但他在咸亨酒店里从不欠钱。

孔乙己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几次科举考试未中,使他心灰意冷。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连小孩子也嘲笑、疏远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被人追打。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生活中,他就是一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个人的孤苦,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最新孔乙己读后感 篇5

《孔乙己》这篇小说上我体会到封建社会末期人舍得阴暗面。他讲述了孔以己多次考试却多次落榜,最好贫困潦倒,悲惨死去。

封建科举考试落榜的人很多,历史较有名的就是蒲松龄。数次落榜后,他不甘于这样读死书去参加科考,就索兴去民间收集传说故事。最后成功的写成立《聊斋》。这就说明蒲松龄不是没有真才实学,而是碍于八股文的死板模式,才学无法发挥出来。由此可想像,因科举制度而没摸了多少人才。

再看一看今天中国的教育也不容乐观。考试也只是不断重复前人的知识,没有丝毫想像力和创造力。现在的语文试卷连大学教授也做不出吗。不是有人说现在学生的作文已成为古代“八股文”的翻版吗?的却如此,学生要知道那些在“大纲”内容里,那些不在。对知识死记硬背,别无他法。

一个国家的发展与他的教育息息相关。与发达国家的学生相比中国学生是最刻苦,最努力的。可中国学生想要赶超他们去不容易,这是为甚麽呢?中国教育跟不上中国快速发展的步伐就是诸多因素之一。

中国的发展需要的绝不是没有想象与创造,只能重复前人的知识经验的人。时代的发展需要实力与创造,我们呼吁:中国的教育迫切需要革新!

有关最新《红日》读后感


"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不同的人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同的见解,那么我们有可能就会想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您对作品哪些情节印象深刻到想写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最新《红日》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最新《红日》读后感(篇1)

宁静的夜,安详的夜,我坐在书桌前翻开了那有些年月的书《红日》,思绪慢慢沉浸在书中……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与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的较量。但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这场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这场莱芜战役就好比是曹操大败袁绍的官渡之战,周瑜火烧赤壁一般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这场战役之后,国党锐气大搓,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相反的共党则愈战愈勇,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共产党因为有了广大群众的支持走到了今天,为了今天多少鲜血撒在这片土地上,为了今天多少人流泪,为了今天多少生命逝去……今天是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换来的,今天是无数烈士的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

如今,中国人民走向更辉煌的美好未来,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一个年轻而又充满希望的政党,在新的世纪,提出了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发展观。我们有了一个不舍的信念、不弃的追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国家会在党的英明领导下更上一层楼。党在我心中是什么?我可以自豪地说,党就是一盏指路的明灯;是一个伟岸的巨人;是一座强大的靠山;是我内心向往的偶像。

 

最新《红日》读后感(篇2)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最新《红日》读后感(篇3)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最新《红日》读后感(篇4)

这是一部充满温暖和爱的电影,也是一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电影。电影讲述了几名志愿者以高春梅为主体,坚持夏日泡茶、冬日煮粥、40多年的传递,帮助弱智少年摆脱家庭暴力,扭曲了灵魂的阿国,帮助他摆脱偷东西的坏习惯,走上生活的正轨。

看看海报上写着“我有一种温暖可以和你分享”。以前,许多人都认为温州人都是有利可图的人,特别是有经济头脑的人。我第一次走进这座城市,是因为《红日亭》的温暖。我知道那是一个有温度的城市,它被称为温暖的城市。

电影开始前,我们来到红日亭,遇到了孙兰香阿姨。同行业的朋友们,问了很多问题,阿姨总是微笑着,回答得很周到。在谈话中,我觉得我姑妈不愿意呆在这里。她习惯了每一句话,并不是因为无助。相反,她不能让红日亭的同伴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离开。她的愿望简单而伟大:“我希望我和我的家人身体健康,我希望这件事能继续下去。”很佩服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热情友爱的传递。在电影中,高春梅和金阿婆经常提着灯笼,孙阿婆那温暖的微笑,一碗粥,很香,一层层,一代一代,都会帮助别人带来幸福,继续传播。

后来,当高春梅遇到红日亭上偷钱的阿国时,她选择报警。当她知道他是一个智障少年时,她想改变孩子的命运,把他留在红日亭。尽管她的同龄人认为这是诱饵,但她认为阿国并不坏,但环境扭曲了他的灵魂,其实他需要帮助。金阿婆告诉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得对,就坚持下去,不要怀疑,这句话对高春梅来说太重要了。对于阿国,如果你拿不到钱,你会被爸爸打,没有食物吃。高春梅说:“我会给你一顿饭,慢慢地告诉他这是偷窃,这样做是个坏人。帮助别人是个好人。也许在那一刻,他不太明白,但他的眼睛看到了希望。

坐在榕树下,高春梅说,“看着我,我把你带到这里,不害怕。”母亲般的温暖,让阿国慢慢信任。他有意地说,“人们只能通过互相理解和支持来形成”。对于一个弱智的青少年来说,理解有点慢,行动证明他能记住每一个高春梅的。当遇到阿祥紧急情况时,轮椅不能上去,傻傻的抱着,口中说“救人,好人”。当他知道捐赠者的名字会飞涨时,他想飞涨金阿婆的捐款。他天真地以为他能看到金阿婆的名字,但他不知道他给高春梅带来了多少流言蜚语。

在那一刻,她的心是多么的痛苦。但是她相信阿国,为了找到阿国,为了找到真相,她必须暂时脱掉她的志愿者制服。这时,阿国用自己的力量挣钱,帮助别人。高春梅找到阿国,问他金阿婆的钱在哪里。他读到“骗人,金阿婆的名字没有飞起来”。后来,刘建一句话点醒了高春梅“金阿婆的名字没有飞起来,但金阿婆的钱飞走了”。当然了,大屏幕后面是金阿婆的5万元人民币。知道真相后,决定放弃赞助的陈阿伯还按照约定在红日亭举办了生日宴会。阿国还把他赚的钱捐给了红日亭。当他看到自己的名字飞扬起来时,他很高兴像个孩子。对于高春梅,看到阿国的变化和增长,特别令人高兴。

温馨的传递,一代又一代,丈夫张裕的支持与理解,孙女张一凡的信任与陪伴,女儿的“妈妈,你还没有教我如何拒绝别人的请求”,这一切让高春梅直视眼前,铭记心中,这也许是最大的安慰,家庭的支持,让她能更好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记得在沙龙活动中,奚老师说,温州第二天红日亭粥,感觉像那个人,立刻进入状态,也许当你到了那里,放下所有的标签,你是志愿者。一碗热粥,一个温暖的词,温暖一座城市。想想那些一路热身的人。他们教我要感恩,要理解传播。正如奚老师所说,公益事业的传播,也要做公益事业,我希望这种温暖会继续传递下去,也希望这部温馨的电影能让更多的人看到。

最新《红日》读后感(篇5)

静静坐在窗边,细细品读《红日》,激起了我心中的满腔爱国情,我

不由得开始喜欢上的《红日》这本书。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其中,作者着重地写了张灵甫这个匪徒,张灵甫是国民党蒋介石手下的一员健将,有丰富的反革命战争的经验才智。他十分猖狂骄纵、冷酷矜持、虚伪狡诈,因此更让我对这个反动人物的丑恶嘴脸记忆深刻。

《红日》中每个人物小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第十五节中军官们交谈中的“‘烂葡萄’没吃头!我同意,再敲一下‘硬核桃’!”,让我深深感受到共产党将士们不畏强敌、勇往直前的精神;从第三十二节中黎青给沈振新写的信、做的蒸咸菜,以及将自己心爱的背心拆掉又织成青色围巾送给沈振新,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战友情……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万千,心情变得凝重。不禁感叹我们今天幸福多彩的生活来之不易,不禁对往日在风里、雨里、炮火纷飞里苦战恶斗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共产党英雄战士们肃然起敬。让我们一起学习《红日》精神,继往开来共创美好的明天。

最新《红日》读后感(篇6)

《红日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只要你一看,就会泪流满面。

《红日亭》中的阿国,他虽然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被教育好了以后,不仅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还很有爱心,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他,学会报答父母,助人为乐。《红日亭》虽然在表面上看它是一个助人为乐的慈善机构和光明机构,帮助他人,又深受人民的喜爱,但是,在我看来,《红日亭》代表着希望,代表着一个人的善恶与好坏,也代表着自己的未来与前途,更代表着感恩之心。

我们做人呀!不仅要有诚信,有道德,更要怀有感恩之心,要胸怀大志,有错就改,其实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可能这就是公平公正吧,社会不会偏向于任何一个人,你努力了,就会成功,有收获,但是你不努力,总是半途而废的话,那你永远是失败者。

只有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不仅要感恩,还要努力,就像《红日亭》中的阿国一样,他会改正不足,也会感恩。

这就是感人的《红日亭》啦!但愿大家好好学习阿国!

最新《飘》读后感集锦


作文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种比较痛苦的记忆,写作文有助于提高个人的总结和概括能力。想要写好作文可以多借鉴一些别人的优秀作品,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最新《飘》读后感集锦”,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最新《飘》读后感 篇1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像是光芒撕裂开一大片黑压压的阴霾,然后无数白光瞬间涌进来,照亮一整个世界。

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足家庭里的庄园主的女儿,一个心里只想着舞会、郊游、围着她转的崇拜者的小姐,因为一张战争,将一切一切美好的梦境举到头顶,然后重重砸到地上,碎了一地的过去。几乎所有柔弱的南方男子,扛起了以前只用来狩猎的刀枪,毅然冲上了前线,开始了长达多年的--美国南北战争。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身在亚特兰大的斯佳丽不得不被迫逃出被北军包围的城市,带着怀孕的梅勒妮回到塔拉老家去。她听见炮火在破旧的马车旁边炸开,熊熊烈火似要吞噬全部,恐惧从后脊梁蔓延到发根,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结束。几乎所有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悲愤。而在斯佳丽的心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一个瘦弱的女子,肩上担负着整个庄园大大小小的事务。最敬爱的母亲因瘟疫而死,不久后终日守在台阶上盼母亲回来的父亲也一并跟随而去。单调乏味的玉米面取代了可口的甜点美食,本应拿着羽扇的双手被镰刀磨得粗砺不堪。她摒弃了贵族小姐的娇气和风度,传统淑女应有的礼节和矜持,不顾外界社会对她的指指点点,冲破一切枷锁,只是为了守护一个支离破碎的家。

人究竟能承受多大的打击?答案是无尽的。一个人如果有信念,无论身上压的是多大的巨石,仍够可以要紧牙关,撑起一方小小的天地。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种对女性设有条条框框的时代,面对外界的舆论和被敌军践踏后的一个家,是否能像斯佳丽那样,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她告诉我,困难面前要坚强,也只能坚强,把血吞进肚里去,把泪水擦干,然后朝着光明的地方走去。

独立,自主。这是父母亲常常对我失望的地方。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阴暗面,只有勇敢坚毅地去面对一切未知的将来,才能生存下去,在这个迅速发展的时代立足。有人告诉我,我们这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没有对女性的歧视,没有拘束,任何事情都取决于自己。

颠簸在回家路上的斯佳丽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一道光刺破了瞳孔,那是追求自由的光,洒在那条名为人生的道路上。

最新《飘》读后感 篇2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这是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 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 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 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 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 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 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 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 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 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 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 篇3

一本享誉世界的史诗级经典文学名著,向来是历久弥新的,它在时间的打磨下不仅不会褪色,反倒会变得越发光亮起来,且带给我们的启示,涉及到方方面面,无论什么时候翻开,都会有全新的感悟和理解。

对于我来说,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便是一部这样的存在。这部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女主人公郝思嘉轰轰烈烈的人生历程。这么多年以来,郝思嘉这个名字,早已不再只是一个文学名著的女主人公角色,而是变成了一个符号和一个象征。

每当想起她,我们就会想到一些美好的词汇,比如:勇敢、坚强、独立、强大等。这足以说明,郝思嘉这个人物角色,对于我们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她会在冥冥之中带给我们的一股力量,每当深陷低谷,总会想起她在小说最后说的那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而后重新充满希望。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呢?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决定我们人生的样子,那么只能是自己。只要你不放弃,就不会有人能打垮你。人是力量的源泉,人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只要心怀希望,总会有无限可能。这是郝思嘉告诉我们的道理,也是这部小说所传达的最重要的主题。然而除了励志和成长以外,这部小说还会刷新我们对于爱情和婚姻的认知,因为女主人公郝思嘉,虽然在个人成长这件事上,有绝对的榜样作用,但是在爱情和婚姻上,她却走了很多弯路。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误以为自己的真爱是初恋艾希礼,可后来兜兜转转,几经波折,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爱的人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的丈夫瑞德。只可惜那时候的瑞德,已经被她伤透了心,决定离开她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而他们的这段感情,注定留有遗憾,注定无法圆满。

很多人读这部小说时,会因为这样的结局而意难平,可等你到了一定的人生阶段,有了一定的人生阅历,就会慢慢明白,这样的分开反倒是一种幸运。一个人再爱另一个人,也不能忘记爱自己,如果爱到失去尊严,也就不值得被爱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时候我们以为深爱一个人,并不是爱这个人本身,而是迷恋爱着这个人时的那种不顾一切的感觉,也就是说,你爱着的不过是自己的执念。

正如郝思嘉很多年以后忽然醒悟过来,认为自己对于艾希礼根本没有爱,只是一种自以为的错觉,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小说里说:

“他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存在过,只存在于想象里,那种感觉特别像做了一件漂亮的衣服,然后当他走过来时,一厢情愿地给他披上,而后告诉自己,你爱他。可实际上,并不爱,爱着的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爱的是那件衣服,而不是穿着衣服的那个人。”

这段话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你以为你深爱一个人,实际上不过是一种错觉罢了,当你醒悟过来你就会发现,梦醒了,这段感情也就结束了。心理学上说,一个人总会本能地对那些尚未完成的事耿耿于怀,想方设法地想去完成,这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很重要,必须得完成,而是因为我们眼里容不下残缺,接受不了不圆满。

最新《飘》读后感 篇4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最新《飘》读后感 篇5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飘》的读后感。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最新《飘》读后感 篇6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收获和不同理解,就像有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收获一样。 我爱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而真正爱我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伤害,当他要离开我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人、值得我爱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有很大启示,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她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包括处理感情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恋人真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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