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人间有感900字
发布时间:2023-01-18 在人间有感相信大家都遇到过要制作文档,学习优秀范文是我们写作的重要方法。我们需要去借鉴一下同类的范文写作方法,你认为的范文应该怎么去写?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看在人间有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看在人间有感 篇1
每一个人在11岁——16岁的时候,都会去选择学习,而的作家高尔基在这个年龄段,却选择了到人间去谋生,这是一个多么迫不得已的行为啊!这本书就讲了高尔基11岁至16岁在人间谋生的故事。
高尔基家里很贫穷,父亲死后,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外祖父破产以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己谋生,这时他还不到12岁!这是一个多么顽强的孩啊!
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跑堂、洗衣、搬运、带孩子等,在城里一家时髦鞋店里当过小伙计,还在工地里做过工人,还挨过打,住过医院。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是他非常顽强、很自信、能吃大苦、能耐大劳,特别是会思考,学习异常刻苦勤奋。为了学习,他甘愿承受一切,包括凌辱、饥饿、甚至毒打。他从书本中汲取力量,看到希望与光明,没有书本,没有顽强的学习,那里的高尔基就成为不了现在的高尔基,他是靠自学成才的,他的这一段艰苦的生活,对于我们很有意义,他能让我们在生活中不怕困难,有不服输的劲。高尔基在工地里干活的时候,每天早晨6点就要上班,这个工作很累,但是高尔基非常能吃苦,在他工作的同时也认识了很多朋友,木工奥西普、盖房的工人、泥瓦工彼得、驼背的叶菲姆什卡、粉刷工格里高利等。
这真是一部有意义的书藉,也是一部优秀的作品,父母给我买书是为了让我从书中了解更多的意义,以后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好好学习。
看在人间有感 篇2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全球文萃瑰宝,小说集呈现了十九世纪俄国社会发展的面貌,体现了老百姓对随意的明显追求完美,对幸福生活的热情憧憬,具备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假期期内,我阅读文章了《在人间》,它让我有很大的感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剧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妈妈便再嫁了,因此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倒闭后,他迫不得已迈向世间,自主维持生计。那个时候,他的年纪还不上十二岁。比较之下,大家此刻仍在温暖的家里玩乐,但是他,却务必迈向社会发展。
他在人间全都干过:刷碗,打扫,带娃,跑堂,当学徒,洗衣服,运送乃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门诊。年幼的他尝尽了世间的甜酸苦辣,饱受了诸多凌虐与被压迫。正因如此,他的命运非常凄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变成一个有大学问的人,追求完美随意幸福的生活。以便这一梦想,他心甘情愿承担一切
我一口气念完了这本书,文章内容中高尔基渴望专业知识、坚持不懈梦想的精神实质让我钦佩,也让我思索可以说命运针对每一个人是不公平的。确实,我看到周边有的人应对日常生活的艰难,一天到晚只了解唉声叹气,整日低落,埋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的人在难以抗拒的工作压力下,自甘堕落,挑选沉沦,乃至作出违背良心的事儿我觉得命运不公,仅仅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如果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完成自身的梦想。在这儿,我列举了一个等式:不抱怨 努力 不放弃 努力=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里面全聋,做为一个音乐家,失去听觉系统,就寓意要离去自身钟爱的歌曲,这相当于比死刑还不舒服、痛楚。但贝多芬并沒有因而吓倒,他勤奋好学,慢慢变成一个音乐家,写作了数以百计的著作,还能上台指引。最后,他完成了自身的梦想,变成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这些命运凄惨的亲身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块;梦想是一盏明灯,而这些艰辛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运势推毁理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本身的一条理想运动场,进行理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大伙儿强劲的确认。在之后的人生道路过程中,我能時刻牢记这话:命运并不可以妨碍梦想!
看在人间有感 篇3
近来读了《爱在人间》脑子里经常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童年的片断,像一片片白云在天际边掠过一样,我的完美、幸福的童年,总断断续续的在眼前重现……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记不清楚是几岁,只记得一觉醒来,仿佛由漫长的寒冬睡到了温暖而生机勃勃的春天,奶奶告诉我小伙伴们都在街上放风筝,让我赶紧出去和他们玩,我一溜烟的跑出去,满眼的春色,满天的风筝,满耳捉蝴蝶的嬉闹声。当时小小的我就在想,怎么睡了一觉就睡到了春天呢?
永远忘不了我的奶奶,那是我至亲的人,永远忘不了家里的老屋,那是我幸福的储藏地,永远忘不了与曾经的小伙伴们在麦地里追逐玩耍,互相打闹,竞相说心事,还有约定所谓与临村小朋友的“决斗”……那时乡村镇里每五天有个集市,我们几个调皮的小伙伴一起走着去赶集,买一些小小的装饰品,回来的时候故意在田里滚呀,追呀,笑的喘不过气来,田野的风将我们的笑声播散的好远好远……
现在想想,那时父母在城里上班,我从小由奶奶照顾,不愿意一起去。和他们在一起时,就盼着能赶紧回老家奶奶那。他们就把我留在老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算是“留守儿童”吧,但是“留守儿童”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幸福。
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在家里请人在家里吃涮羊肉,我和奶奶不爱吃羊肉,我们两个在对面的屋子里,那时还没有冰箱,就用橙汁饮料以及卖乳精以及奶粉等掺在一起,在寒冷的冬天,我们拿出调制品放在杯子里在屋外冻一夜,第二天早晨自制的冰糕就好了。那时候我和奶奶在老家,每天我只知道在外疯玩,在家的时候就和奶奶形影不离,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她五点起来去外面我也得跟着……
在老家那个温暖的屋里,在那个热乎乎的炕上,我们全家一起吃饭、和同村的亲朋好友聊天,那时候,我在享受着富足的生活、和谐完美的家庭、温暖融洽的淳朴感情,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懂得这些是多么宝贵的东西,那时候我不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东西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可望而不可及了。
我的快乐童年像天堂,充满了乐趣与甜蜜,充满着美好与憧憬,午后睡醒在街上和小朋友们吃冰棍都觉得那么温馨,这一幕在记忆中撒满了阳光,是金色的,饭后因为广播里放着《水手》而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的集中到街上,那种情形至今让我觉得怀念,还有夏日的夜晚和大人们在一起在外乘凉,和小朋友们一起唱歌、调皮,我家院子里的桃树和柿子树,夏天我在屋中间静静享受在躺椅中的时间。这些为什么让我如此难忘?
后来我开始长大,我的童年开始接近尾声,我被父母带走去县城读书,我那时没有意识到我的幸福从那时开始一点点减少了。那些意料中的事情,没有意料中的事情,都一件件发生了,现在回想起来,幸福的确是从那时开始减少的,童年的确是从那时开始一点点消失的。
因为童年太幸福了,所以我常常在想是不是每个人的幸福也和精力一样,是有个绝对总量的限制呢?因为那会幸福过量了,所以要承受一些事情,要匀一匀或者间隔一段时间才能够拥有新的幸福呢?还是每个人的童年都像天堂,这是我们理所应当该有的幸福呢?很多过去的时光片断,只能珍藏在心里;很多人和事情,不管是不是有意忘记或者怀念,总会印在心底。
看在人间有感 篇4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看在人间有感 篇5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高尔基对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坎坷的生活和对知识的渴求表现了作者对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阿廖沙,一个平凡的孩子,却过着不平凡的日子。他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可曾想过,当时的他只不过是一个11岁的孩童罢了。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佣人等各种低下的工作。七岁时,由于家庭生活拮据,外公便把他一家名叫“时式鞋店”打工,店中有一个爱发脾气的老板娘,让他每天做很重却吃不饱的活。阿廖沙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但由于不小心把手烫伤了,被送进医院。醒来的时候,惊喜的看见外祖母在他的眼前,于是他非常激动地说:“我是多么的爱您啊外祖母!”而外祖母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看着阿廖沙。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对待自己的外孙,这哪儿有一点儿人间亲情。(工作汇报网 gsI8.cOm)
最让我感到难忘的是阿廖沙在船上那艰难而又快乐的生活。在阿廖沙终于逃出鞋店后,在船上找到了一份工作,并认识了一位船工斯穆雷。他不仅关心阿廖沙,还让阿廖沙在工作做完后给阿廖沙看一些书。让他学习文化,他对阿廖沙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要多读书,念得越多越好。”也正是这样,阿廖沙从斯穆雷的关心帮助和书中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也正是这样让他爱上了读书。每天只要一有空闲他都会如饥似渴的读书,为书中人的不幸而不甘,为书中的幸运而开心快乐。
读到这里,我已泪流满面。这是一个到底有着怎样坚强意志的孩子呀。在如此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竟然能顽强的生活下来并如饥似渴的`学习。想想我自己虽然生在农村,但整天在父母的臂膀下,在老师的爱护下,在周围人的关心下,幸福的成长着,竟然还在抱怨自己所拥有的不够,对于现状还不满足。当阿廖沙渴望能读书的时候,我却在想如何可以扔下书本,去和伙伴们多玩一会,如何可以不写作业、不背书。相比之下,我的确太不应该了。
通过阅读了阿廖沙的悲惨而坎坷的经历后,我想我也应该向阿廖沙学习;不畏惧困难,不怕劳苦,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像阿廖沙那样一个不被生活所击倒的人。
看在人间有感 篇6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阿辽什卡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辽什卡的外祖母很慈祥善良,为人诚实,对人忍让。她让阿辽什卡有了在黑暗的社会上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让它成为一个有爱心、正直的人。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辽什卡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辽什卡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说了阿辽什卡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那时的大学是不为穷人开启的。阿辽什卡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是他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
主人公阿辽什卡饱经了人间的辛酸,而我们大家是“小皇帝”、“小公主”、“掌上明珠”。阿辽什卡曾多次打工,而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阿辽什卡在打工中也抽时间看书,而我们一听到学习就头疼。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孤立的指路牌,指引我踏向正确的道路。像明媚的阳光,伴我走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看在人间有感 篇7
《罗马假日》中的活泼可爱的安妮公主;《窈窕淑女》里高贵优雅的卖花女;《蒂凡尼的早餐》中虚荣拜金的伴游女郎。她演绎了许多经典的角色也出色地主宰自己的一生。品味她的人生,犹如品味一杯香醇的美酒。
品读她的童年,抿一口威士忌。
她是贵族的后裔,但随着二战的爆发,支持纳粹的父亲抛弃了她和母亲。为了躲避纳粹的追捕,她隐姓埋名,受尽饥饿的折磨,营养不良使她的身材一直保持瘦削。也正是这时,她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帮助,并与它结下缘。她的童年充满挫折,却不失希望与憧憬。
一滴威士忌入喉,辛辣而珍贵。
回味她的星路,葡萄酒香萦绕齿间。
她原是一名芭蕾舞者,一心想成为著名芭蕾舞首席女演员,却因身高原因,被告知不适合当芭蕾舞者,梦就此破碎,但她仍旧认真活着,做职业模特、试镜、演戏,从一个无名小卒逐步成为享誉全球的女演员。清秀的脸庞、品位的穿着、高贵的气质深深映入人们的脑海。带着一点小孩子的淘气;一点淑女的气息;一点诗人的浪漫,她演绎了许多角色,使它们成为经典,令人津津乐道,荧幕上的她亮丽动人,高雅出众,一路走红。葡萄酒入口苦涩,细细品尝,便有一丝丝甜甜的葡萄香在齿间游走,正如她的一路走来,先苦后甜,清香萦绕心间。
细看她的生活,啤酒流入旱田。
她的生活普通且简单。生活中的她仍然优雅,但很低调。照顾儿子、整理后花园、研究美食、午后看书、与朋友聚会。她过着与一般人一样的生活,也许这样的她没有大荧幕上的角色那样使人兴趣盎然,但这样的生活是她所珍爱的,平淡而又令她向往。即使知道自己身边有狗仔队在徘徊,但她只做最真实的自己。这样的她,犹如清凉的啤酒,在炎炎的夏日,一注清爽的啤酒流经过喉咙,驱赶夏日的闷热,舒畅又回味无穷。
详品她的个性,香槟渗透人心。
她极有教养、胸怀宽广、善良博爱。她的个性与人品好得都不像是在世界上存在的人。正是这样,我打心里喜欢她。她不摆明星架子,所有与她合作的人都赞赏她。即使落选,她仍大度、自信。面对抛弃母女的父亲,她赡养他到终老并尊敬他,虽无法从心底里与父亲亲密相处,她仍做到一个女儿应该做的事。她的晚年都奉献给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她乐于帮助世界上所有的的儿童。天使是形容她最贴切的名词。一位天使降临人间,值得我们摇摇香槟,庆祝这位天使的到来。香槟的开启,犹如甘泉渗入人心,这股醇美的味道永留心底深处。
她是著名的演员,她是慈爱的妈妈,她是美丽的天使,她就是奥黛丽·赫本。
她也许在天堂犯了错,被下放到人间受尽折磨,历经世俗人间,积够善德,又被召唤回天堂的天使。虽然天使已经离世,但她的倩影却深刻在世俗人们的心中。
《天使在人间》,奥黛丽·赫本的一生,给我的感受就犹如品一杯鸡尾酒,外观色彩缤纷,品着却入口苦涩,入喉辛辣,清香余留齿间,心在颤抖,陶醉其中。品读人生,品味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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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间简史有感9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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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间简史有感 篇1
昨天看完了霍金先生的《时间简史》,在这里谈谈感想。
作为一本科普书,我十分相信作者本人及译者已经尽力了。如果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还是完全不懂的话,说明这个人在看此书时完完全全没动脑子。
小至夸克,大至宇宙,看似差别巨大的两者,冥冥之中总有联系,宇宙,可以坍缩成一个密度无限大的奇点,但这个比夸克还小的奇点,却也许是我们宇宙的开端。
书中提到的引力波,则在去年的这个时候,被我们地球确确实实地接受到了,虽然这条引力波是100多年前的。
在探索宇宙这一方面,科学家无法用实验来验证什么,但这个世界本来就没什么真正的定理,因为我们连1+1=2都不确定。但我们不能说人家是胡说八道的。
《时间简史》把这个名字拆开来:
时间,空间,简要的历史。
看完书后,我也有个疑问了,我们的宇宙究竟是太复杂还是太简单,是否是在上帝的可控范围之内?
爱因斯坦刚提出相对论的时候,据说全球只有(除爱因斯坦外)两人能理解。但现在,相对论对我们并没有那么陌生,这是这100年来,我们在宇宙学和粒子学上取得的巨大进步!
我们在这方面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哲学。但如今,我们越来越重视理性分析,反而把哲学看成了一种形而上学的东西,就像我上条发的说说一样,就和人们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反鸡汤一样。
引霍金先生在《时间简史》中的话:
哲学家把他们的质疑缩小到如此程度,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20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到道:“哲学余下的任务仅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种堕落啊!
看时间简史有感 篇2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空闲时间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生活工作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
其次, 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提出自己的理论,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好书,好感!
看时间简史有感 篇3
近两周读了霍金的《时间简史》。晚上“河南教师读书会”安阳的校长进行了领读分享,转发她的感言:
快乐的生存,时间给予的价值!
白马过隙,百年瞬至。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苍生为刍狗!
我当尘蚁,飘落一世。上帝造我,我当快乐虔诚,自然法则,我当珍视快乐。我无改天换地之能,那是上帝的事。我亦无洞悉自然法则之才,那是霍金之要务。
珍惜时间付与我思维之技能,在此人为之天地,活的好奇是本心,学会尊重为本分,快乐生存是唯一方向。
《时间简史》让我永有好奇之心。
《时间简史》让我深知自己的浅薄,让我深知永保尊重之心以对待万物,乃是人之本分。
曾经的自己,经常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徒增许多尘世烦恼;如今,总觉得自己很渺小,有些幽怨便烟消云散。不是我成熟了,不是我豁达了,而是跟随《时间简史》,没入了浩淼宇宙,触摸恒星黑洞,感受光速光秒,便不见了自己。
学会尊重,好奇不失,快乐一生。
时间赋予我思维的能力,运用思维让我拥有好奇,在好奇中学习,在学习中知己不足,在不足中学会谦卑,在谦卑时学习尊重,在尊重万物时得到自由,自由获得心灵宁静,快乐,足矣!
如果人生注定是一场悲剧,笑着演完,便是我唯一的权力!
《时间简史》值得用一生去感悟!
看时间简史有感 篇4
宇宙是怎么产生的呢?很多人一直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当然我也不例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带着好奇心在寒假中阅读了《时间简史》一书。《时间简史》一书是一部关于“宇宙”的书籍。当我翻开这部书时,我就仿佛走进了宇宙,在宇宙中游历。不知不觉,我已经读完了这本神奇的书。读完这部书,我深有感触,尤其是第6章讲的“黑洞”。让我久久不能忘却……
?“黑洞”这一词相信大家都并不陌生。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了解“黑洞”呢?我想绝不会有很多。在《时间简史》这本书中当然也介绍了“黑洞”,时间简史用通俗的语言告诉了我们“黑洞”的定义:超强的引力以至于光都无法照射便被吸回的空洞就叫黑洞。连光都无法照射出来!我这才感受到了黑洞的力量。当我真正了解“黑洞”知道了“黑洞”的定义时,我不禁赞叹道:这就是科学啊!真厉害!
是啊!这就是科学 ,是它让我们知道深海底下有什么?是它让我们感知到宇宙!浩瀚无垠的宇宙!是科学充实了我们的生活!是科学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我们应该感谢科学,感谢那些为科学在奋斗的科学家们!
众所周知,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规定,真空中的光速是宇宙中一切物体运动速度的上限。在我看来,就是一切有正质量的物质都只能无限接近于光速而不能到达,就更别提超越了。
读了《时间简史》这本书,我才真真正正感受到了科学。科学是无止境的,科学能够探索宇宙,深海等等等等。我相信,科学一定会越来越发达,拨开未解之谜的迷雾,为人类造福!让人类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五彩缤纷!
看时间简史有感 篇5
史蒂芬霍金是当代享有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科学家,当今的爱因斯坦。他在统一二十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普朗克的量子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一本《时间简史》就是他的智慧结晶之一。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围绕我们从何而来?宇宙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等等几个深奥的宇宙秘密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讲解黑洞的那部分,也就是书中的第六章。主要说了黑洞是如何形成的,黑洞是怎么被发现的,黑洞的特性,以及它带来的能源——引力波有什么用途。在这些分支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黑洞是如何形成的,我从书上了解到黑洞的形成过程:先有一个质量为10个太阳以上的恒星在核心中燃烧氢元素,接着当氢元素燃料被耗尽的时候,一个气体的外层开始膨胀,成为超巨星,这是一个质量从10超过30个太阳质量的大质量恒星,最后具有30个太阳质量以上的恒星引力坍缩成一个黑洞(具有10个太阳质量的恒星变成中子星)。其次,我感兴趣的就是黑洞对于光的影响。在没有发现黑洞这个天体前,我们认为光的速度是无限的,只要有缝隙,它都能穿过,可认识了黑洞以后,我们又认识到光的速度是有限的。否则它怎么穿不过黑洞呢?黑洞的引力对光的限制实在是太强大了,它不是慢慢的吸收光线,而是吞噬光线。
《时间简史》这本书还写了许许多多有关宇宙的问题,快去读读看吧!可不要辜负了这位跨过时间与空间来讲学的大师的一番心血啊
在人间的感悟9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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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的感悟(篇1)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高尔基对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坎坷的生活和对知识的渴求表现了作者对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阿廖沙,一个平凡的孩子,却过着不平凡的日子。他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可曾想过,当时的他只不过是一个11岁的孩童罢了。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佣人等各种低下的工作。七岁时,由于家庭生活拮据,外公便把他一家名叫“时式鞋店”打工,店中有一个爱发脾气的老板娘,让他每天做很重却吃不饱的活。阿廖沙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但由于不小心把手烫伤了,被送进医院。醒来的时候,惊喜的看见外祖母在他的眼前,于是他非常激动地说:“我是多么的爱您啊外祖母!”而外祖母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看着阿廖沙。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对待自己的外孙,这哪儿有一点儿人间亲情。
最让我感到难忘的是阿廖沙在船上那艰难而又快乐的生活。在阿廖沙终于逃出鞋店后,在船上找到了一份工作,并认识了一位船工斯穆雷。他不仅关心阿廖沙,还让阿廖沙在工作做完后给阿廖沙看一些书。让他学习文化,他对阿廖沙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要多读书,念得越多越好。”也正是这样,阿廖沙从斯穆雷的关心帮助和书中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也正是这样让他爱上了读书。每天只要一有空闲他都会如饥似渴的读书,为书中人的不幸而不甘,为书中的幸运而开心快乐。
读到这里,我已泪流满面。这是一个到底有着怎样坚强意志的孩子呀。在如此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竟然能顽强的生活下来并如饥似渴的`学习。想想我自己虽然生在农村,但整天在父母的臂膀下,在老师的爱护下,在周围人的关心下,幸福的成长着,竟然还在抱怨自己所拥有的不够,对于现状还不满足。当阿廖沙渴望能读书的时候,我却在想如何可以扔下书本,去和伙伴们多玩一会,如何可以不写作业、不背书。相比之下,我的确太不应该了。
通过阅读了阿廖沙的悲惨而坎坷的经历后,我想我也应该向阿廖沙学习;不畏惧困难,不怕劳苦,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像阿廖沙那样一个不被生活所击倒的人。
在人间的感悟(篇2)
《在人间》是一本与众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无会似的生活,而是一个贫民贴心的读物。高尔基出生于木匠家庭,4岁丧父后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念过两年小学,11岁走向社会,独自谋生。当过学徒,饭馆跑堂,搬运工,面包师等。
《在人间》描述的是阿廖沙1871到1884年的生活。他这段时期为了生活,在人生的的道路上,历经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平时大量阅读书籍。生活阅历的大量的阅读拓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了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咯山。
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者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罗斯一代劳动堵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宣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真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因为它太好了。每次读完这本名著心情总是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
在人间的感悟(篇3)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同时他也非常的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人。他热爱读书从柳德米拉开始,最重要的发展是从斯穆雷开始,把他引向书的世界。裁剪师傅的太太和“玛尔戈皇后”都是让他热衷于读书的重要人物。
其中最关键与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斯穆雷,虽然他没有一张好看的面孔,态度也不亲和,但却很有知识。正是在他的劝导与教育下,才让他知道了书的可贵,才让他识别了好书与不值得一读的书。他曾为了感谢斯穆雷为他买了一本《一名士兵搭救彼得大帝的传说》但斯穆雷却非常生气,说这本书写的不好,后来我也发现这本书的确写的不好,说明了他的欣赏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在人间的感悟(篇4)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阿辽什卡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辽什卡的外祖母很慈祥善良,为人诚实,对人忍让。她让阿辽什卡有了在黑暗的社会上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让它成为一个有爱心、正直的人。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辽什卡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辽什卡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说了阿辽什卡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那时的大学是不为穷人开启的。阿辽什卡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是他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
主人公阿辽什卡饱经了人间的辛酸,而我们大家是“小皇帝”、“小公主”、“掌上明珠”。阿辽什卡曾多次打工,而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阿辽什卡在打工中也抽时间看书,而我们一听到学习就头疼。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孤立的指路牌,指引我踏向正确的道路。像明媚的阳光,伴我走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的感悟(篇5)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他先在鞋店、圣像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如在这一段里:
星期六那天,我到阁楼上晒衣服,想起那本书,就将它拿出,读起来。我读的入了迷,一直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省略) 我读的入了迷,耳朵听到大门口的门铃声,竟然一时弄不明白这是谁在拉铃,为什么要拉铃。(省略) “你聋了!外面在拉铃!”保姆生气地说道。
我赶紧去开门。
“睡着了!”东家严声问道。他的妻子费力的爬上楼梯,抱怨我害她着凉了。那个老太婆骂个不停……
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死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
虽然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屈辱、欺凌。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功夫不付有心人,终于,他通过努力的自学,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着名文学作家!
在人间的感悟(篇6)
很多时候我们都过于害怕自己和大多数人的不一样,不想成为那个不一样的人从而畏手畏脚,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拒绝表达,假装合群假装和所有人都一样。
文中的女主角确实是一个大众理解层次很不同甚至是很奇怪的人,她是一个三十几岁在便利店里当兼职十几年的人,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共情能力的人,她也难以理解他人选择拥有亲密关系或家庭甚至是养育下一代的决定。
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她与周围人社会认同感来源的不同,文中的大多数周边的人都将他们的社会认同满足感依赖于社交和亲密关系(也就是拥有很多朋友或是拥有另一半家庭孩子等等)但是女主的满足感来自于便利店里的这份工作,便利店这个特殊的地方是她能完全实现个人价值和感受被需要的地方也是她自己坚守的舒适区,所以她压根就没有那么想要去经营上述普世的满足感来源。所以她没有男朋友,几乎没有好朋友,也没有一份稳定踏实的工作,因为和太多人看起来不同,别人也觉得她就是说不上来的奇怪,”究竟是什么奇怪好像也说不清,大概就是跟我们太不一样了吧。”
能真正做好真实的自己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至于自己到底”正不正常”这个问题,还是不要操心了,放心交给生活吧。
在人间的感悟(篇7)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在人间的感悟(篇8)
苏东坡小时候是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他背书时不仅仅注重文章的内容、知识,连文字意思也不忽略。
他父亲是当代大文豪,在父亲的指导下,加上他本身的聪明刻苦,他学习成绩很出众,他的家人和亲友对他赞不绝口,先生也很喜爱他。
在一声声的赞叹下,苏东坡渐渐觉得自己已经学会了天下所有的书,他乘兴写了一副对联“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然后把对联贴在门口。
有一次,一位老翁来问他一本书上的一些字,苏东坡满不在意地接过书,一看,他吃了一惊,书上的字他一个也不认识,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只好硬着头皮,如实告诉老翁这几个字他不认识。望着老翁远去的背影,这时苏东坡感到很惭愧。
从此,苏东坡把对联改成:“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他发誓,要活到老,学到老,永不满足,永不骄傲。从此他手不释卷,朝日攻读,虚心求学,终于在文学史上博得了唐宋8大家之一的声誉。
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他这样的精神。考试得第一了不要骄傲,要虚心学习,还要多多读书,语文在于积累,光光课堂上的一些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在课外下功时,熟读万卷书,因为自己的知识只有苍苍在海中的一滴,很小很小,哪怕你学到老,也不能把天下所有的知识学完,所以,时时刻刻都要虚心学习,学而不厌。
……
在人间的感悟(篇9)
“太宰治,他大约的确已经死了,而世界还在继续不幸着。但,地球还在转,太阳照常升起。”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的书,所谓的《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的色调是以绝望为底,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以至于竟然不可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先歇一歇,缓一缓。它带给我的冲击实在太大,让我害怕着什么似的。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了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对我来说,所谓人的生活,实在难以捉摸。
小时候的叶藏,是一个心思很重的孩子。太早的成熟使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虽然生活在所有人中间,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是离群索居的,与周围人显得格格不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幸福观与这世界所有人的都大相迳庭,并为此而彻夜难眠,痛苦呻吟,走火入魔。这种状态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离经叛道,一旦他表露这种想法的话,大概会被人当做精神病人,送进冰冷冷的医院吧。对他来说,里里外外的世界都有着可怕的相似。
后来他决定扮演一个小丑,来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来取悦这世上所有的人,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老师同学,乃至周围各种形形色色的所有人。读到这,叶藏,你就是个与生俱来的边缘人,若是在人群里碰上一位被认为如你一样的边缘人,你一定会对他很和善吧。这种和善,我相信甚至到了让你自己着迷的地步,因为你我皆知,只有你一个是边缘人。我想你会对我和善,但你我不在同一世界。你在纸张中,我在尘世中,你终究不爱那世界,我终究深爱着我所存在的世界!
痛!痛!痛!这本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不知他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消极悲观……你可以赋予它所有你能想到的负面词汇,这或者已注定了叶藏以后生命的悲剧。我们无法去同情叶藏,因为你一旦开始同情,便代表着你开始思考,过后,你会骇然发现,你与叶藏并无不同,每天都戴着一张连梦境都存在的面具,我们恨不得撕下它,但没了它,没了它,会怎样啊!过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看着别人脸色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周围人对自己的看法,无时无刻不活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可真累,也真可笑,我还好,对,还好……
长大后的叶藏,越发的颓废、逃课、酗酒、抽烟……糜烂的生活像极了那不应受世人所唾弃的祥子,他也在冰湖上与常子坠入了进去,无尽的深渊,不再孤独,可叶藏却……他还活着,常子死了,而这样活着他需要吗?行尸走肉一般卑微地的活着,压抑!压抑!压抑!
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着,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无法形容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以叶藏的独白谈到:“当苟活着是罪过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记对方或是自己心里,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是被这样的恐惧胁迫着,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是太宰治的成就,同时也造就了他的悲剧。有人说太宰治把人性看得太透彻,但我觉得他还不足,他只是放大了人生的孤独,才对人性失望,灵魂憔悴破烂,而进一步放任自我,不设底线,最终积重难返。是啊!我们把世界看错,反说它欺骗了我们!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太宰治的选择。
我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我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纵使巨大的悲哀将接踵而至,我也在所不惜!我相信唯有尽力致辞,方不致癫狂!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人间失格》便相当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后,我想吃点好的,睡个好觉,明早太阳依旧升起,我依旧怀着对明天期待的心,依旧快乐!啊!我有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这是莫大的幸福!自然万物都能使我心头一笑。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看俗世奇人有感9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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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俗世奇人有感【篇1】
从目录到页码像极了古代线装本中才能见到的竖版,文言文作序,再配上清代光绪末年天津红极一时的反映市井琐事和时事新闻的石印画《醒华画报》作为插图,图文结合使读者更容易进入、感受和认知当时的天津卫。作者冯骥才本来就出生于天津,对民间艺术、地方风俗有着浓厚的兴趣,受明末冯梦龙"三言"影响,将早年接触的大量久记于心的奇人妙事,整理加工汇聚成《俗世奇人》,而其中《好嘴杨巴》、《刷子李》、《泥人张》等多篇也被列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材。
小说更像是一本天津版的"故事会","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小说以天津方言讲述了晚清光绪年间旧天津卫水路码头市井传奇人物,每篇以一个典型事件为切入点,每一个故事篇幅不长,用简短的语言为人物做了一副白描画像。天津卫奇人们总有些绰号,有些是因为擅长的行当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恪守规矩"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粉刷出神入化的刷子李、盲捏只有核桃大小泥人的泥人张、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有些是因为背后好笑的故事被戏谑,比如因为"漏嘴"八哥受了一肚子窝囊气的死鸟、精通书画却被忽悠一病不起的蓝眼、明明是女子却留着男子大背头被当作流氓的杨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会怎样,装死出殡的刘道元。故事生动,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捧腹的同时有发人深省,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当数《刷子李》。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而刷子李就是这样的能人。粉刷屋子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粉刷的墙壁白得清爽透亮,每一道浆都衔接的天衣无缝。想到前段时间在某杂志看到20 5大学遗憾排行榜,名列第三的是:没有掌握一项有用的技能。一技傍身是生存之道。如果你学的是技术类专业,那必须学会学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任何过硬的本领都是练出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肯下功夫,勤学苦练,反复实践,就可以做到"熟能生巧".
《进学解》云: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在书中说: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却荒废在嬉笑声中,事情由于反复思考而成功,但他却能毁灭于随随便便。业精于勤荒于嬉之说同样适用于公安工作。我认为对待自己的工作要做到精业,所谓精业就是在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精益求精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苦干、实干,更要能干、巧干。遇事动脑筋,面对困难逆流而上,勇于开拓创新,多想新点子,才能把工作做细做实。
做到精业就要懂得自我能力升值,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推陈出新的周期不断缩短,每天有大量信息充斥着我们的生活,随之而来的高科技及新型犯罪也在不断凸显,更好的适应当下的公安工作就必须自我充电,不断学习,贴近实战及工作实际,围绕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办公自动化,积极参加学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学历晋升,充分利用省、市、县公安机关举办的专题培训班、随岗培训、夜校等平台,增强业务学习能力,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岗位技能以及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通过读书提高自身文化修养,从而达到胜任自身工作的内在要求。读书的过程是修炼道德、陶冶情操的过程,只有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才能在增长知识中培养胆识,在开阔眼界中扩宽思路,把读书的体会和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好作风好举措。精业还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方法。都说做一件事情只要坚持2 天就会形成习惯,形成习惯后便成为了生活的常态化,试着从今天起对每一项工作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尽量将事情可能遇到的情况考虑穷尽,不要凡事只做到最低标准,杜绝"猴子等明天"似的拖延症,今日事今日毕,专心致志于工作本身,全力以赴的应对,管理好自己的时间,追求高效率的工作,尽管是1%的工作也要做好100%的准备,那么做到"刷子李"这样本领齐天的活神仙也是指日可待的。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2】
大家身边的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吧,有的人跑步快,有的人手工做的好,有的人力气大,而且天津卫就有一些有自己特长的人,他们被称为奇人,这在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里面描绘的活灵活现。正如冯骥才本人说的那样:“别人画的是他们心里的《俗世奇人》,我画的是我的。这些人物是从我的脑袋里生出来的,我知道他们脾气秉性,挤眉弄眼是什么样子;再有,我在天津生活了一辈子,深谙天津人骨子里那股子劲,那种逞强好胜,热心肠子,要面子,还有噶劲。我画,更是画这些东西。”确实深入骨子里的描述惟妙惟肖。
而天津卫这些奇人如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等等,这些名字显然不是真名字,但都把他们擅长个和各自的姓连了起来,这样让人好记又知道他们各自擅长什么。苏七块他是一个医生,艺术非常高明,但有一个规矩——看病前要先给七块银子,有一天苏金散(苏七块原名)正和几个医生打牌,突然来一位车夫,右手托着左胳膊,显然胳膊骨折,车夫可是拉车一天就吃一天,拿不出七块银子,但苏七块没听见似的还在打牌,其中一个医生说:“我去上厕所”他出门后就给车夫七块银子,然后又坐回去若无其事的打牌了。车夫给了苏七块银子后他立马起来拉住车夫的胳膊,左拉右推,车夫正准备重重的挨几下,苏七块说:“按好了!”这就是他医术高明之处,但太守规。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有个性有特长的人,我们可以和他们多交往,学习学习他们的方法。我们班就有一位——跑步刘,他有很多跑得快而让我们班得奖的事,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跑步比赛,那天我们年级举行跑步比赛,跑步刘他刚起跑,虽然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但他凭借着他的跑步能力,在冲刺终点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让我们班又获得荣誉。
读书使人进步,书中自有黄金在!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要多向别人学习!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3】
坚守心中的那份执着
——读《俗世奇人》有感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在冯骥才先生的笔下,许多个性鲜明、脾气禀性、争强好胜的奇人喷涌而出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本书语言纯朴,富有深刻哲理使人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中,苏七块让我敬佩,他给人看病时必须付七块银元。病人没钱了,一位牙医替他付了七块银元,这一切苏大夫心知肚明,散伙时,苏七块又把七块银元还给了牙医华大夫。
在初看完这个故事时,我心里充满了疑惑:这个苏七块太小气了吧?不就七块银元吗?病人是马车夫,哪来这么多钱呢?如果没有华大夫,那马车夫摔断的臂该怎么办呢?看了几遍后,我有了答案:这是苏七块对自己医术的自信!是苏大夫对自己接骨大夫职业的敬业!他也许不想让人觉得自己的医术不值七块银元,哪怕张四去借,只要有七块银元,他就会给张四看病。如果都照张四这样,许多人都装穷人,不可能每一次都有一个善良的华大夫帮助他们。即使看完病后把钱退给病人,因为他觉得自己保住的是对自己医术的自信与对职业的敬业!
现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敬业的人:坚守着正义天平的法官、用热血去哺育祖国花朵的老师、在战斗岗位中一丝不苟的军人、舍生取义的公交司机......他们像无数朵芬芳的花儿永远以最美丽的姿态绽放在我们的心中!
作为学生,我们如何做到敬业呢?当然是认真学习、用自己的力量建设祖国、奉献祖国,成为那无数敬业者中的一个!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4】
窗外的细雨,慢慢地落下,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水坑。霏霏雨丝的下午,米白色的书页在指尖缓缓翻飞,我与《俗世奇人》相遇。
《俗世奇人》中的36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如:刷子李,定下了规矩,身上有一个白点不要钱,如果是普通人,早就饿成了豆角;甄一口,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醉,别人喝完酒之后会出汗,甄一口却是从脚排出的,排出的不是汗, 而是酒……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们樟木头人民医院的拔牙医生,他不但会拔牙,还会帮你看牙治牙,但是有一点,和《认牙》里面的华大夫一样,不认人,可是为什么不认人呢?你想想,一个牙医,不会认人,因为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牙上,技术能不好吗?
认牙就像学习一样,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成绩一定会更好的,如果整个人心不在焉,学习将会一败涂地了。我写作业的时候,总是会心不在焉想着其他的事,完成效率不高,成绩一直不稳,以后我要用功,把不会的知识都补回来。知识就是力量!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成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灵;做自己,你就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人间神人"。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5】
做生活的有心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冯骥才的小说《俗世奇人》。《俗世奇人》这部小说描写了上世纪二十年代津门盛世中在人们口中相传的奇人们。他们身怀绝技,为我们留下神秘而又传奇的故事。
其中《死鸟》一篇给我的启迪最大。它讲述伺候上司的人贺道台应人要求驯养一只八哥,这只八哥聪明伶俐,贺道台教八哥说了很多话,但也不忘把在上司这受到的气发泄给八哥。结果上司来的时候,八哥说了一句脏话,贺道台死定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任何事都要把不确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做生活的有心人,防患于未然。
如果当时贺道台不对鸟儿发泄,就不会落到现在的地步,说来说去还是怨贺道台本人。这个道理,我以前就没有体验过,这次,还真让我做了一回“贺道台”。
那天,我上完美术课后,随手把蜡笔放进口袋里,而后就不闻不问了。随后到第二天清早时,我突然听到阁楼上老妈的惊叫,我看到老妈心爱的连衣裙被染上了朵朵“桃花”,难道是我口袋中蜡笔的杰作?我立刻傻眼了。
真是大意失荆州啊!不仅弄花了妈妈的衣服,还弄坏了我心爱的蜡笔,一顿骂是免不了。看来得多长个心眼,做事一定要考虑周全啊!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6】
读《俗世奇人》有感心得体会1
在这假期里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名叫做《俗世奇人》,它描述了在天津卫拥有高超技艺的一群人。而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对书里一些人物的作风和高超的技艺为之震撼,特别是其苏七块,刷子李、张大力、杨巴等等一些人物,而在这些人里我又最喜欢杨巴,他凭着自己的口才和聪明化解了李鸿章对杨七做的茶汤的误会,还上茶汤因此成名。而我对作者冯骥才也非常的敬佩,作者在 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受了冯梦龙的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 传奇。右小说无奇不传,无奇也无法传。传奇靠一个绝妙 的故事,所以一定要把故事写绝了。
二、杂学。杂学是生活,也是知识。杂学必须宽广与地道,而且现用现学不成。照右人看来,没有杂学的小说,只有骨头没有肉。故我心里没根的事情决不写。
三、语言。中国文学史,散文在前,小说在后,小说的语言受散文影响。中国人十分讲究文字的功力,尤重单个的方块字运用,绝不是一写一大片。故而我修的遍数很多。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你们也能看一看。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7】
这些是天津卫上拥有绝活的人们。天津卫是个码头,人来人往,多得像一波波洪潮,想在人海中有口饭吃,还得看你有没有绝活。
天津卫的人喜欢起绰号,像苏七块死鸟刷子李蓝眼泥人张等等,其中泥人张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奇人。
泥人张大名曰张明山,捏泥人出了名,要说这名气有多响,还真是惊人!
一天下雨,泥人张独坐饭馆喝酒,打外边来了三个阔绰的胖子,其中一个大脑袋,中溜个,挺肚皮,架式倒牛,横冲直撞,店小二一瞅,急忙吆喝招待,吃客们也纷纷怔住,原来是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张五爷原名张锦文,钱多如海,又被海仁将军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亦有海张五一称。
但是,唯有泥人张,没瞧见似的,不管不问,不一会儿海张五那儿就开始拿他找乐子,说坏话了,可人家装没听见,打鞋底抠下一块泥巴,右手吃饭,眼盯着碗,左手便灵巧地摆弄起泥巴来了。吃完饭,泥人张起身结账,随手把泥团往桌上一戳就走了。
人们伸脖一瞧,呵!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
海张五隔了两丈远就看出是他,嚣张地叫道:就这破手艺还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第二天,大街小巷的摊子上摆起了海张五的泥人,还加了个身子,大模大样坐着,而且是翻模子扣的,足有两三百个。上头还都贴个纸条,写:
贱卖海张五大伙都乐了。
三天后,海张五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所有的泥人,据说连模子也买走了泥人张可不是好惹的!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全是真人真事。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泥人张之所以练出这样的绝活,背后一定也是付出了很多的艰辛。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如今,我们想要收获,何尝不是要付出艰苦和努力。学习更是如此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8】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我偶然读到的,在这里,集市大街可能胜过皇宫内院;在这里,大内御医可能自叹不如游方郎中;在这里凡夫俗子却有不同的境遇。读过之后,心中不再是唯一的敬佩,而是对书中人物的吃惊与敬佩。相信这本书会带领读者进入上世纪百姓的普通生活,呈现一个个布衣的传奇。
医术,一门治病救人的伟大艺术。在中国硕大的领土上会缺少万人敬重的神医吗?比如书中晚清时期的“神医”王十二。在那个年代,国外的科技、经济、医学各方面比国内强了不知多少倍。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洋人能想到与治病无关的东西却是治病利器!病人的眼里蹦进一粒铁屑,疼痛难忍,租界里的西医大夫们束手无策,幸运的是他遇到了王十二,“神医”不用药,用一块磁铁便将“孩子”搂了过来。治好了病,分文不收的他如游鱼一般自由大方。不得不说,“神医”真的神了,高超的技艺使人惊讶;而良好的品质又令人感动。我相信他拥有的不只是医术,更是一颗抵挡尘世烟火的心。也许,现在真正缺少神医的原因,是少有医者眼前没有被钞票覆盖吧······同样有这样一则故事让我反复阅读:一个大力士——张大力的故事。一日,张大力在市场闲逛,看到众人围观一块巨石,上面写着:举起者有赏。张大力轻松地将巨石举到了头顶,好似托起一块大棉花。众人连声叫好,但是巨石的主人过来一点都没有吃惊,只是让他看看巨石下一行小字:“唯张大力举起不算”,张大力只呵呵一笑,轻而易举的放下巨石,扬长而去。当时看到这里我大为疑惑,明明受到了不公的对待,为何一点都不生气呢?后来,我才真正理解:他有一颗平等、和善的心,没有把气力过人当做高人一等的资本,也没以过人的天资欺压他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张大力。这让我明白了生活中需要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少一份俯视与傲慢,放宽心态凡事不要斤斤计较。
俗世里有的不只是俗人,更有奇人。有时做一只身处平凡但身怀绝技的井底蛙胜过俯瞰众生的天鹅。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辅相成的,却又是相互对立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完美,也没有绝对的败笔。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应在历史的长河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延续不可磨灭的传统文化,传承伟大的品质艺术,使得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感谢《俗世奇人》使我与前辈的业界精英精神碰撞;感谢《俗世奇人》继续为后代演绎才华,转述传奇!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一些事物误入支流,一些则会在干流上继续“兴风作浪”。事物之多,谁都不能保证当代潮流永奔腾在干流之上。但是,我们要相信:传统文化是长河之源,永会乘风破浪,奔流不息!
看《三重门》有感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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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三重门》有感 篇1
学生时代是一段青涩的,懵懂的时光,许多人在经历之后都会忍不住去回忆。或许在那段岁月里,我们挥洒了太多辛酸的泪水,留下了许多可笑的瞬间,因此,它也才那么地让人怀念。
《三重门》里写得是一个学生——林雨翔,由初中升入高中,这段时光里的故事。我想,这也与我们比较相像。我们都是才升入高中一学期而已,可谓是刚刚跨过了“中考”这一道门槛,这也让我们暂时放下了心中的那一块石头。但接下来也将会有一块更大的,更顽固的石头压在我们身上,那就是“高考”。
我很同意作者韩寒在后记里对中国教育改革的看法。如果你生在了中国那么对不起,你就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去面对中国当下的“应试”教育,去面对所谓的“全方面”发展。中国的教育是力求培养“全才”,可是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培养“全才”最终只会让更多在某方面有能力的人被埋没,培养出来的那就是“庸才”。作者举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人两次高考的数学物理全满分,可语文英语却不及格,最后走上了打工的道路。这就是中国教育下所隐藏得黑暗的一面。
在正文中,作者运用了许多诙谐的语言。但也是在这种“开玩笑”得氛围中,作者将当今社会上的一些普遍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精湛的手法不由得让人钦佩。
本书中也写了主人公林雨翔在学生时代里的恋爱故事。虽然没有偶像剧那么精彩,但却也写得尤为生动,将那个青涩时期里,“恋人”之间偷偷地进行“地下恋情”的事展现出来,让我们以为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一样,也会让那些年长的人回忆起那些模糊的岁月。
总而言之,《三重门》是值得我们读的一本书,一本好书!
看《三重门》有感 篇2
看《三重门》仿佛在回忆过去,而读主人公林雨翔的故事就有对看镜子照的感觉。
正如后记中写的:这就是生活。的确,本书写的都是大实话,出自肺腑之言,都是直白,尖刻的。人物表露出的是少年的狂傲,青春的不羁。也许这是一个典型得到心理年龄,十来岁的少年处在一个不安分的年龄,爱表现,爱出风头,有一定的才华与能力,希望得到老师与同学的赞美,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所以林雨翔想树立的是一个独立完全的自己。对于赏识自己而自己不喜欢的老师,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仍会好好地利用这个机会。在今人看来这不能算作无情,且美其名曰“现实”。
与我们这些同龄人相处,父母们扮演的上一支配者与被支配的角色。我们的饮食起居都是父母包办。为了我们,父母宁可自己少用一点也不会让我们比别人差。这在无形中给我们造成了压力,使得我们被“逼”着学习,其实关心、理解并不是父母单方面的“必要条件”,而是亲子间互相的“重要条件”。看看两鬓斑白的父母,受着充满期盼的眼光,一种肩负重任的感觉自心头由然而升,于是硬着头皮勉强往书堆里钻。最终,在无奈之余偶然的发泄竟被说成任性;一阶段的失败被认为是不求上进,贪玩,父母对女儿的言行表现有最后的裁判权。反之,一个家庭的喜乐也受我们的支配,女儿考上重点大学,全家津津乐道喜上眉梢。更有胜者,一家三口今天“新马泰”明日“港澳台”。如果孩子高考落榜,那么家中立刻变得死气沉沉,静若无人,有时还有吵架声传出;学习考试期间家长陪读陪夜是普通现象。可谓“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用心我们永远也不会理解,更不会接受。
孩子的无奈,父母的期待,老师的苦衷。你可以对当今的教育制度抱怨,但不应指责。或许现在的你正如那个林雨翔。《三重门》没有结束,林雨翔只是在十字路口发呆,不知道结尾应是什么。到此,小说告一段落,而大家仍在自己的道路上继续走着。作者也希望各位能继续。无论发生什么事告诉自己:我是天上的星宿,总是发光的。
看《三重门》有感 篇3
在愉快的心情下读完了韩寒的作品《三重门》,再一次感受到韩寒的幽默。这种幽默的力量真的勾起了我美好的回忆,把我带回到情窦初开的花季雨季。
说到主人公林雨翔不得不从他的童年说起。快乐的童年人似乎都差不多,痛苦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同。林雨翔的童年直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痛苦的噩梦。当村里的同伴都在铁路边玩耍的时候他被文绉绉的父亲关在黑暗的阁楼中,在孤独与痛苦中一遍遍地背诵着诸如《史记》《大学》等古文。他必须始终听父亲的教导——现在背得滚瓜烂熟,以后就出口成章了。也因为这样,在小学时代,他是出了名的神童。
随着林父的升迁,雨翔的中学年代是在城镇中渡过的。因课业繁重他感到学习很吃力,他已没有了资本让同龄人称他为神童,他失落极了;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因林母整天整夜的玩麻将,一无心思料理家务,二无心思管教小孩,最后闹得鸡犬不宁,在这种吵闹中,雨翔从小孤寂的心更加寂寞无助;花季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期,然而又伴随着无限的烦恼。就在升高中的那一年他被Susan深深地吸引了,然而他只能把那种爱慕之情暗暗地放在心底,一遍一遍地思念。就因为这样那样的种种原因他中考失败,没能考上高中。最后无耐被父亲用钱送到市重点高中。
在市重高中他显得更加彷徨。他基础太差而且无心学习,他逐渐堕落。好似在他的生命中什么都不顺,什么都不好。面对着生活的坎坷他该如何抉择,他该怎样冲破层层关卡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天地?
韩寒描写的这个人物可以说是当代中学生的代表,很多中学生都可以看到自己的缩影,或从小就被父母逼着读书写字,没有闲暇的时间;或父母感情不合闹离婚;或父母恋上赌博,对这个家不管不问;或学校根本就没有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不断给孩子因压增负;或在情窦初开的时期被感情困扰着……总之,《三重门》就好像在描写我们自己的故事,我们与林雨翔一样是故事的主人公。
看《三重门》有感 篇4
初次开始阅读这本书,并非出自我本意,甚至准确点来说有点被逼迫的倾向。原因不用说,当然是来源于我们可爱的中文老师细心地想让我们在学习英语的同时,不忘母语。关于这一点,对于已经开始感到词穷的我来说,甚是理亏,于是只能点头哈腰的握手同意。说来也奇怪,原本只是想要大概看一下简介然后就草草了事的想法立即在看到第三章左右的地方消失的云飞雾散,一点影子都没有了。《三重门》完全不符合当今正在流行的校园青春风和古代穿越风;也跟幽默搭不上太多关系。却不知有什么魔力能让一直不愿意看批判风格的我,几乎痴迷的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直到看完。当时针缓缓的指到十二点时,我轻轻地合上了电脑,靠在椅背上努力想让自己放松放松。但不知怎么的,脑子里面乱如团麻。不得不说我对于《三重门》最后的结局感到困惑和不解。而且这个疑问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在故事中,韩寒把中国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很多弊端和缺点都凸显在了男主人公和他周围的朋友身上。学生们错误的把读书理解为为了以后好挣更多的钱,而并非为了充实他们的内在和培养他们所散发出的气质。可见这些孩子的家长也并非了灌输什么正确的信息以及做出良好的榜样。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就是当林雨翔其中的一个朋友自豪地对他说读书有屁用,读书不就是为了有钱吗?都有了那还读屁书?林雨翔不语,但是我们可以大致揣摸出他当时的心情不是在心理默默地认同就是辱骂他太过骄傲,只知道仗着自己父母有钱就到处鬼混。“反正我爸有钱…”
“反正我认识谁谁谁…”“我就不…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有本事去找我爸妈…”自打出生到现在,我都数不清到底听过多少个人用一种傲慢,居高临下的语气对一些家庭条件比自己差的同学或是学校任课老师这样说了。但是平心而论,这些钱真的都是属于你的吗?很显然的,钱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若不是自己父母在外面劳心劳力,到处奔波,如今的孩子们怎么会这么幸福?
看《三重门》有感 篇5
读了这部小说之后,我为韩寒丰富的学识与超时代的文学素养深深折服。但我认为,同他那精彩万分,无懈可击的杂文《杯中窥人》,《穿着棉袄洗澡》相比,《三重门》实在是大为逊色。
韩寒的知识就应是丰富的,所以他的小说随手拈来就有很多东西。只是,一涉及到社会场面的描述,多少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很典型的就是在小饭馆里看朋友打架的那一情节。用了大段的文字来描述双方如何互丢“生煎”,写得索然无味且毫无真实感。或许是到最后他自我也写得无趣,于是赶紧把笔锋一转,让主人公逃离现场——呵,什么都解决了。韩寒在《三重门》的序中提到,他是用了知识来代替生活阅历的不足。但我认为,阅历方面的东西是永远无法替代的。所以,稍加留心就能够发现,在韩寒的小说中凡涉及到现实社会的情节,多是零星几笔,不敢多作停留。
韩寒的书中充满了智慧的语言,让人忍俊不禁,却又引人深思。可惜这种风格没能坚持到最后,当小说过半后,写到林雨翔进入市南三中起,也许是作者的智慧已经用尽了,也许是这段故事与他当时的处境太相近了,以致他无法如上帝般远距离地看着书中的人生。没有了距离,太贴近的故事似乎使韩寒写的时候施展不开,雄心勃勃地拉出的几个人物,如和主人公同为体育生的几个同学,都无力再深入写下去了——隆重的出场,却无力的退出。
韩寒的小说中还有相当重的模仿痕迹,尚未构成自我的风格。感觉上,韩寒似乎是边看着《围城》边琢磨着如何下笔的——韩寒写林雨翔,说他的获奖作文是从旅游手册中翻过来的,说他评论着那首卧梅诗时候的尴尬,说他想争夺文学社社长时的处心积虑……一点情面也不给,把主人公一点一点地剥了皮,揭出他内心的软弱,无能和虚伪来——明明白白的钱氏风格。即使是小说的主人公林雨翔也都充满了方鸿渐的影子,没有了自我独特的形象。更糟的是,到了最后,韩寒最后不忍心再对小说的主人公刻薄下去了,竟让女主人公Susan爱上了他,结尾的那几个电话,真是坏了他的风格。即使是差的小说,里面有一个人物形象鲜明一些,也会让这部小说的地位有所提高,最典型的就是那部描述着“轻舞飞扬”的小说。
看《三重门》有感 篇6
初次开始阅读这本书,并非出自我本意,甚至准确点来说有点被逼迫的倾向。原因不用说,当然是来源于我们可爱的中文老师细心地想让我们在学习英语的同时,不忘母语。关于这一点,对于已经开始感到词穷的我来说,甚是理亏,于是只能点头哈腰的握手同意。说来也奇怪,原本只是想要大概看一下简介然后就草草了事的想法立即在看到第三章左右的地方消失的云飞雾散,一点影子都没有了。《三重门》完全不符合当今正在流行的校园青春风和古代穿越风;也跟幽默搭不上太多关系。却不知有什么魔力能让一直不愿意看批判风格的我,几乎痴迷的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直到看完。当时针缓缓的指到十二点时,我轻轻地合上了电脑,靠在椅背上努力想让自己放松放松。但不知怎么的,脑子里面乱如团麻。不得不说我对于《三重门》最后的结局感到困惑和不解。而且这个疑问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在故事中,韩寒把中国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很多弊端和缺点都凸显在了男主人公和他周围的朋友身上。学生们错误的把读书理解为为了以后好挣更多的钱,而并非为了充实他们的内在和培养他们所散发出的气质。可见这些孩子的家长也并非了灌输什么正确的信息以及做出良好的榜样。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就是当林雨翔其中的一个朋友自豪地对他说读书有屁用,读书不就是为了有钱吗?都有了那还读屁书?林雨翔不语,但是我们可以大致揣摸出他当时的心情不是在心理默默地认同就是辱骂他太过骄傲,只知道仗着自己父母有钱就到处鬼混。“反正我爸有钱…”“反正我认识谁谁谁…”“我就不…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有本事去找我爸妈…”自打出生到现在,我都数不清到底听过多少个人用一种傲慢,居高临下的语气对一些家庭条件比自己差的同学或是学校任课老师这样说了。但是平心而论,这些钱真的都是属于你的吗?很显然的,钱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若不是自己父母在外面劳心劳力,到处奔波,如今的孩子们怎么会这么幸福?
不光是现在的学生对于学习开始产生抵触情绪或是受到了中考,高考制度的局限而出现偏科问题。就连老师和学校也是对于很多容易给别人带坏榜样的“差生”和“有靠山的学生”整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说对就对,就是错了也勉强算对。凭着这样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些天天被欺负又有苦说不出的学生只能默默忍受着一切,把痛苦扛在肩上,含在嘴里。林雨翔就很明显的成为了众多“牺牲品”中的一个代表。别人泼了水他没阻止也要被训;明明是对方先跟他过不去却反而因为一点小小的抵抗落了一个准备接受处分的下场。中国古代着名的文学作品之一三字经里面写道:子不教,父之过。正所谓孩子如果有问题,那肯定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出自于他的父母。林雨翔的父母从小对自家儿子抱有很大希望,天天逼迫他背古文,背经纶;却很少真正的给予他过专属于家人的温暖和爱。林父不懂装懂,只收藏而不看书。虽然韩寒基本没有怎么描写到林雨翔到底受了多少他父亲的影响,但是我坚信这种行为只会让孩子走进误区,甚至步入迷途。作为父母和老师,最应该做的事是让孩子在一个快乐单纯的环境下健康的成长;而不是跟株树一样,都站在悬崖边上了也不知道抢救。有时候多听听孩子的想法不一定是件坏事;既能帮助他解决烦恼,又能在同时间减少代沟,增加感情。一举多得的美事,何乐而不为呢?
关于结局的部分,在经过多次反复地思考和仔仔细细地把整本书又嚼了一遍后,我终于发现为什么韩寒只留给人们一句“一张落寞的脸消失在夕阳里”,而不是把结局写的皆大欢喜,光明的这一边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了。这本书是一本能够被称为文学现象的书;同时它也的的确确的反应了中国中学生最真实的一面。如果韩寒真的把结尾写的太过美好反而会让人觉得有些虚假,毕竟在全中国现在还依旧肯说实话,又有胆量把它写说来的人不多了。《三重门》不尊为经典之作,却也是一本少见难得的好书。希望这本书在开导了我的过程中,同样点化了下一个即将要看或是已经在看得你。
看《三重门》有感 篇7
《三重门》,单是书名,就让你浮想联翩:它代表什么?作者是怎么想到的?讲了什么事?……带着这些疑惑,我走进《三重门》,了解了作者韩寒。
《三重门》的作者韩寒,不仅是一个优秀的作家,还是一名职业赛车手呢!初中开始写作和投稿,曾获新概念作文比赛第一名。1999年出版首部长篇小说《三重门》,创畅销纪录。韩寒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也颇有争议——经常和别人打口水战,但坚持于梦、乐观坚强是他永恒的信仰。
在这本书中,主要介绍了林雨翔的初高中生活,但这也不得不从他童年说起。伙伴们在铁路上玩耍时,他却被父亲逼迫背《史记》、《中庸》,在初中升高中时,林父托了关系,让雨翔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意外的进了市重点,而susan为了和林雨翔上同一所学校,故意漏掉了五道题,与市重点失之交臂。谁知命运如此阴差阳错!雨翔知道了实情,且在市重点,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心里非常烦,徘徊在夕阳中……
掩卷深思,想着小说最后消融在夕阳里落寞的主人公——林雨翔,虽然他不适应当时的教育,不喜欢理科,但文学素养却是极高的,他写出的文章是一等一的棒,还获得全国一等奖。他写的之所以非常的有韵味,这源于他看书多,而且从小培养的文学素养,让他妙语如珠,信手拈来。一个人不管天赋如何,多读书总不是一件坏事。只要从小多看书,作文才能棒。开卷有益。
这本书不仅成功塑造出一个个性鲜明的主人公,而且语言非常幽默,让人耳目一新。不仅能使快乐的人大笑不止,而且能让难过的也开怀大笑。比如林雨翔生活的小镇只有一个学校,“那学校好比独生子女”。在佯装给同学讲题,等他脑袋开窍,却“仿佛保险柜的门,一时半会开不了。”那恰当的比喻真的是如虎添翼,让文章平添几分幽默,更引发思考!
韩寒说:“我是金子,我要闪光的。”他虽然不接受传统的教育,但他独一无二的性格依然使他闪光。你,我,都可以成为闪光的金子。
看《三重门》有感 篇8
三重门这本书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缩影,他讲述了我们生活中正在发生或曾经发生过的事。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谢雨翔是一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中学生,小时候受到父亲的“教条主义”的压迫记诵了许多古文,在文科方面极为出众,在一次春游中遇到了Susan,并对她“一见钟情”,开始了在情窦初开的岁月里追逐爱情的故事,在故事的结尾因为善意的谎言而自暴自弃。
雨翔的父母的望子成龙的心理正是我们父母也存在的心理,这也带给了我们无形的压力,被父母“逼”着学习,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一片苦心为我们无法理解,也永远也无法理解。韩寒在这本书中也大力批判、讽刺当代的硬式教育,使理科不好的文科生们没有退路,在岁月的磨砺中最终也成为了一代“愤青”。而也正如韩寒所说:爱情是没有年龄之分的,雨翔在书中大胆逐爱,然而却因为好友的善意谎言选择了放弃,在Susan的眼中,学习是最重要的;而在雨翔的眼中爱情是最重要的,两个价值观不同的人注定造就一个悲情的结尾,书的结尾,雨翔站在十字路口面临着两个选择,走亦或是不走,也为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一个希望。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雨翔在清华园与Susan再次相遇,分开也是新的开始……
看《三重门》有感 篇9
谁没有过自暴自弃?谁没有在青春季的年华里迷茫了方向?在我们这个年纪,只会懵懂地看着时间流逝、世事运转,甚至连自己也看不清。一天天的学习下来,我们的世界观在不断的改变。到最后只会怯怯的望着茫茫人海,希望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看着小说的主人公林雨翔在紧张的学习中不忘敢爱敢恨,我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有时候,会在不经意间,在别人的身上发现原来的自己,总是会有一丝欣慰与心酸。但这种感觉一闪即逝,毕竟只是一瞬间的遇见。不过,目睹一个抱着和曾经的我一样的意气风发的少年由春风得意,变成被万般打击后的自暴自弃。内心深处泛起的同情不是一朝一夕能消逝了的。
作者说小说的故事就是他自己的经历,于是他才会用那么辛辣的语句嘲讽着这个社会。语言颇具幽默,总能惹人发笑。但是我挂着笑容,读出了字里行间里对这个社会的无奈。我们都对这个社会无奈过,但却不得不适应着这个社会,这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无奈吧。
主人公的故事不是一个人的,他是我们每一个年轻人的故事。我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必将闪光于世界,我不要成为被社会打压的普通人。
高二:庞小涵
第二次读完《三重门》,心中有一种难以言状的悲伤,丝丝缕缕难以抹去。
然而我们毕竟身陷社会中。在无数次的碰撞中磨平了棱角,在每一次的隐忍中学会了麻木。仿佛是将自己武装起来,化成这个叫做“社会”的洪流中最普通的点滴,顺流而下,奔向名为“未来”的远方。但是我知道,这不是真实的我。曾经的我早已湮没在过去的洪荒里,早已是浮光掠影,何处再去寻觅?
小说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一种代表,他们以及他们背后的整个社会,给了给了小主人公接二连三的打击。也许本是无心,但是在我们这个心灵最脆弱的年纪里,任何打击都会把我们的内心戳得千疮百孔,我们只能躲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里,悄悄抚平自己的伤口。
小说结尾处给人想象的空间,可怜的小主人公徘徊在路上,茫茫然不知何往。联想到作者背后的经历,可以想象这一处的绝笔下又是一段曲折历程。最感人的是后记,作者发写出了他奉先给所有年轻人的话:我是金子,我要闪光的。我的视线久久停留在这一句,我仿佛看到了主人公对着天空发出沙场般的呐喊,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心声。
为什么在阅读了《三重门》后会想落泪?因为它扣动了我心中最软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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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三重门》有感 篇10
林雨翔从小被父亲强迫背着那些《战国策》之类的古文,一开始父母常常斗嘴,后来因为母亲被“发掘”出了打麻将的才华,经常早出晚归,致使父亲想斗嘴的人也没有,一句“赌场出疯子,情场出傻子”说出了这个家庭的情况,一家人也过的心安理得。由于林雨翔小时候熟背的那些古文,使其十分骄傲,为此林雨翔在学校的人际关系并不好,但是后来在学校认识了菜鸟老师,拍起了菜鸟老师的马屁,致使那位菜鸟的老师和林雨翔相处也是十分融洽。后来,文章中写到了林雨翔喜欢上了很漂亮的女孩Susan,写到了林雨翔和另外一名男孩对Susan的爱慕之情,以及林雨翔因为对Susan的痴恋成绩大退,又不得不即使补回来赶上平均分。在还有一个学期就要即将毕业的时候,父母开始担心林雨翔的成绩,而在他左右嘱咐,只可惜天空不作美,林雨翔并没有考上高中,最后无奈的父亲只好用钱将他送到市重点中学。
读《三重门》,我会为Susan与林雨翔的朦胧爱情所感动,甚至流泪。心心相通却无以表达,朦胧爱情之美就在于朦胧。而对于林雨翔的遭遇,我更觉可惜。热爱文学却无以发挥,被其余学习所羁绊,与现实中的韩寒极为相似。
或许它打动人的地方就在这儿,韩寒受同龄读者爱戴的原因也在此。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永远是一个值得品读的话题。看《三重门》总是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也是一个高中生,也身处在三重门的怪圈里面。只是我没有像林雨翔那样严厉的父亲,我应该感到幸运。
看《三重门》有感 篇11
在五年级时我第一次接触了韩寒的作文当时我觉得十分有意思。之后又经过妈妈的介绍读了韩寒的经典著作。
三重门主要讲了本书透过少年林雨翔的视角,向读者揭示了一个类真实的高中生的生活,把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展现开来,体现了学生式的思考、困惑和梦想。韩寒以自我的方式思考着、激动着、愤怒着、抗争着、改变着,透过那些犀利的、尖锐的甚至是刻薄的语言,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天才少年的灵光闪现。三重门读后感。
我明白了三重门指的是:第一重??亲情第二重??友情第三重??恋情
第一重??亲情写出了亲情,是一个永不衰退的话题。人有百种,对亲情的感悟就有百样。在韩寒的笔下,我看到了他对大多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抵触心理:林雨翔的父亲会在儿子年幼时逼迫他阅读中华礼貌历史的结晶,也同样在儿子中考在即时,让他上补习班,花重金买补脑、增长记忆的营养品,力求在中考中能发光发热,但他们却忽略了人类最简单也最浓厚的情感。或许一个信任的眼神,一句鼓励的话语远比价值千金的药品更有价值。然,亲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每个人在每时每刻都在用不一样的行为诠释亲情。
第二重??友情,人的一生中,朋友占了极其重要的地位。三重门读后感。你更多的时候会把心中的感悟倾诉于朋友而非家人。文中的林雨翔也有几个好朋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梁梓君。他成绩很差,但是他重义气。他会教林雨翔写情书,他会帮林雨翔怎样把妹。或许这一系列所谓的?帮?在家长眼里纯属是害了他,但我明白林雨翔此时需要这些,因为他正值青春年华。朋友会一眼看出你需要什么,会在适时时提醒你。我一向觉得,生命给予我的完美,总是远远超出我的需要
第三重??恋情这个季节悄悄地来了,这个年龄也悄悄地来了,在第一次见面,林雨翔就在心中刻画下了这个名字。诗词轻吟,只为在她面前展露自我,吐露心中些许的萌动。他会因为下雨而担忧她,她也会为了与他上同一所重点高中而整理习题给他
这就是我们,年少的我们。或许成长就是一道没有疤痕的足迹。在美丽的夏季,我用我的笔,记录着青春。青春未央吗?有足够的好时光让我们边走边想,边想边挥霍吗?不,从此岸到彼岸,从绿肥到红瘦,快得就像季节的交替。每一年都是这样。
读《在人间》有感600字系列
因为工作跟学习的需要,我们要学习各种文档的撰写,参考范文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学习范文写作方式,可以让我们提升写作效率,大量优秀的范文,是怎么写的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读《在人间》有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读《在人间》有感(篇1)
读《天使在人间》有感——人间有爱
法国人雨果说过:“人间如果没有爱,太阳也会灭。”卢梭也说过:“爱是不会老的,它留着永恒的火焰和不灭的光辉,世界的存在就以它为养料。”是啊,爱对于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是多么的重要啊!
这一本书上有许多有名作家的作品,这里的每一篇文章都让我记忆深刻,每个字都在吸引着我,每一章节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这些文章中,有一篇叫做《佩雷斯和他的皮夫》的文章。文章描述的是皮夫是一只看上去脏兮兮的杂色小狗,因被别人遗弃,而被佩雷斯收留。墨西哥忽然发生了大地震,佩雷斯的死对头被压在废墟下,这时皮夫不顾生命的危险,解救了他,也救出其他许多人,它一次又一次地为人们传送纸条,为救援帮了大忙,从此死对头成了朋友。
几次读这个故事,我都会潸然泪下。为这只狗的勇敢而感动,为朋友之间的生死友谊而感动,还为理解的爱而感动。
佩雷斯和皮夫外表不可爱,可是心可爱。这就了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句话“人不是由于美才可爱,而是由于可爱才美。”
我认为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特别大,它告诉我对别人要负责任,它对我说要有孝心,它还要我爱动物,它教会我太多太多。
所以我推荐大家也去读一读,想一想,体验体验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在人间》有感(篇2)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阿辽什卡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辽什卡的外祖母很慈祥善良,为人诚实,对人忍让。她让阿辽什卡有了在黑暗的社会上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让它成为一个有爱心、正直的人。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辽什卡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辽什卡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说了阿辽什卡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那时的大学是不为穷人开启的。阿辽什卡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是他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
主人公阿辽什卡饱经了人间的辛酸,而我们大家是“小皇帝”、“小公主”、“掌上明珠”。阿辽什卡曾多次打工,而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阿辽什卡在打工中也抽时间看书,而我们一听到学习就头疼。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孤立的指路牌,指引我踏向正确的道路。像明媚的阳光,伴我走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读《在人间》有感(篇3)
看完《在人间》挺难受的,也想说些什么。
“王祎哲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男孩子成绩挺好的,人很成熟稳重。”
这是纪录片的开始,新东方老师对施暴者的评价。这个评价在后来事情真相浮出后被渐渐推翻。
人世间的苦难是以渺小的躯体与力量对抗大的权力,但人世间的伟大也正在于此。这世界上不公义的事情太多了,欺骗善、不作为、趁机牟利,这些太多太多的黑色力量的存在,需要我们去做些什么,无论我们从事什么。李阿姨在派出所与学校之间来回奔波的画面们太让人感到无力了,她的话语言行与眼泪也太让人心疼了。她希望派出所能给她回复,派出所的人回答“我们只是小民警,我们听上面的”,阿姨说“你们可不是小民警,你们是人民警察”。看吧,正义什么时候能勇敢一些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画面。第一个是阿姨蹲下身子去拍泥土上一株孤独的草,那株草就像阿姨一样一个人孤独的但是有力量的与一些恶抗争着,或许在未来,会有玫瑰在那里盛开。第二个是阿姨终于去到女儿的宿舍整理遗物,那只布偶熊,我想象着上面有阿姨女儿的温度,阿姨就这么抱着熊出去好像这样能觉得女儿还活着。第三个是阿姨在黑夜里点着火可能在烧着女儿的遗物,火光点亮了黑夜,真的真的显得非常充满希望。
最后最后,我真诚的呼吁朋友们关注一下这个事件,有条件的可以去参加公益放映。用我们仅有的微薄的力量去给这件事给主创人员给阿姨带去一点点温暖与力量。
请让更多人相信:天堂是可以等的,人间也是值得的。
读《在人间》有感(篇4)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全球文萃瑰宝,小说集呈现了十九世纪俄国社会发展的面貌,体现了老百姓对随意的明显追求完美,对幸福生活的热情憧憬,具备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假期期内,我阅读文章了《在人间》,它让我有很大的感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剧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妈妈便再嫁了,因此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倒闭后,他迫不得已迈向世间,自主维持生计。那个时候,他的年纪还不上十二岁。比较之下,大家此刻仍在温暖的家里玩乐,但是他,却务必迈向社会发展。
他在人间全都干过:刷碗,打扫,带娃,跑堂,当学徒,洗衣服,运送乃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门诊。年幼的他尝尽了世间的甜酸苦辣,饱受了诸多凌虐与被压迫。正因如此,他的命运非常凄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变成一个有大学问的人,追求完美随意幸福的生活。以便这一梦想,他心甘情愿承担一切
我一口气念完了这本书,文章内容中高尔基渴望专业知识、坚持不懈梦想的精神实质让我钦佩,也让我思索可以说命运针对每一个人是不公平的。确实,我看到周边有的人应对日常生活的艰难,一天到晚只了解唉声叹气,整日低落,埋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的人在难以抗拒的工作压力下,自甘堕落,挑选沉沦,乃至作出违背良心的事儿我觉得命运不公,仅仅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如果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完成自身的梦想。在这儿,我列举了一个等式:不抱怨 努力 不放弃 努力=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里面全聋,做为一个音乐家,失去听觉系统,就寓意要离去自身钟爱的歌曲,这相当于比死刑还不舒服、痛楚。但贝多芬并沒有因而吓倒,他勤奋好学,慢慢变成一个音乐家,写作了数以百计的著作,还能上台指引。最后,他完成了自身的梦想,变成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这些命运凄惨的亲身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块;梦想是一盏明灯,而这些艰辛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运势推毁理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本身的一条理想运动场,进行理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大伙儿强劲的确认。在之后的人生道路过程中,我能時刻牢记这话:命运并不可以妨碍梦想!
读《在人间》有感(篇5)
苏东坡小时候是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他背书时不仅仅注重文章的内容、知识,连文字意思也不忽略。
他父亲是当代大文豪,在父亲的指导下,加上他本身的聪明刻苦,他学习成绩很出众,他的家人和亲友对他赞不绝口,先生也很喜爱他。
在一声声的赞叹下,苏东坡渐渐觉得自己已经学会了天下所有的书,他乘兴写了一副对联“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然后把对联贴在门口。
有一次,一位老翁来问他一本书上的一些字,苏东坡满不在意地接过书,一看,他吃了一惊,书上的字他一个也不认识,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只好硬着头皮,如实告诉老翁这几个字他不认识。望着老翁远去的背影,这时苏东坡感到很惭愧。
从此,苏东坡把对联改成:“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他发誓,要活到老,学到老,永不满足,永不骄傲。从此他手不释卷,朝日攻读,虚心求学,终于在文学史上博得了唐宋8大家之一的声誉。
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他这样的精神。考试得第一了不要骄傲,要虚心学习,还要多多读书,语文在于积累,光光课堂上的一些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在课外下功时,熟读万卷书,因为自己的知识只有苍苍在海中的一滴,很小很小,哪怕你学到老,也不能把天下所有的知识学完,所以,时时刻刻都要虚心学习,学而不厌。
……
[热门]看时间的书有感900字通用7篇
我们在平常的学习工作中势必会接触到文档的撰写,写文章之前我们通常会借鉴范文。我们可能都会看一下同类的文章是怎么写成的,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看时间的书有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看时间的书有感【篇1】
1、当岁月流逝,所有的东西都消失殆尽的时,唯有空中飘荡的气味还恋恋不散,让往事历历在目。
2、岁月总是这般静默的匆匆,季节交蹉,时光变迁,日月交换,花朵在午夜静悄悄绽放,树叶悄声飘落,一切都是那般自然。
3、岁月流逝,她却永远停留在天真烂漫的童年,对各种人情世故越发排斥,对一切恶意与猜疑越发无动于衷,幸福地生活在自己的单纯的现实世界里。
4、平安夜的钟声又将转一轮,岁月的车轮又前进了一程。猛回头,潮涨潮落已经淹没了昨日的足迹。
5、酒般的思念,一饮就醉,醉时就用全部的热情读这忧伤的月色。于是,月醉了,夜醉了,我也醉了。
6、孤独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孤独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同行者,孤独是为了孤独背后的解脱。孤独的过程,就是一个寻求真爱的过程。
7、多少次,寻着记忆的气息误入梦的缝隙,看见昔日的痕迹:一川烟草,一带秋水,隔江望那瞬间消逝的美丽。泛黄的日记,写满了雾的飘逸,笔下翻动的岁月,某年月,某年月,某年月里不见了你的身影。
8、那些回不去的少年时光,只能让我们回忆等待。
9、岁月流逝,而我正害怕,我不怕岁月盗走我的容颜和芳华!我怕岁月让父母老去,我却没有任何办法。
10、岁月流逝所带来的改变是每个人都无可抵抗的,只是,这样的变化,或多或少,或好或劣。
11、儿时的时光总是在往后无数个岁月年轮的缝隙里穿插交织,极惹人怀念,宛如许久以前心中那只远飞的纸鸢。
12、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万物在更新,而我们在成长。岁月是那么的公平,从不多给人一秒,相反也不会少给任何人一秒。每个人都会由时光的飞逝而经历着人生中最重要的过渡,如:从幼稚到成熟,从冲动到沉着,有纯真到心思慎密。
13、那是段怎样的时光,让我眼角含泪笑着忧伤。
14、在这世间,有些路是非要一个人去面对,单独一个人去跋涉的。
15、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
16、东流逝水,叶落纷纷,荏苒的时光就这样悄悄地,慢慢地消逝了,穿了新衣,点了鞭炮。一年,一岁,渐渐接近,偷偷远离,我整理凌乱的思绪,向新的一年迈去,又是一年芳草绿,捉不住时光豪不留情的越出手指的缝隙。
17、相信优美的生命,就是一曲无字的挽歌,漫过心际的孤独,早已蔚然成冰,而你,是这个季节最美丽的音符。
18、岁月静好,很想我们就这样安然老去,不紧不慢,不慌不忙。
19、时光如针,刺痛心扉。生命的美好点滴耗尽,这样毫无意义的时光游走里,如何用单薄的手掌撑起那一片蓝天,如惊鸿一般的翱翔。唯独一颗苍白的心如何要得起未来。
20、三生三世,岁月就象一条河,左岸是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值得把握的刹那芳华。
看时间的书有感【篇2】
1.我总是感觉到时间的巨轮在我背后奔驰,日益迫近。
2.用经济学的眼光来看,时间就是一种财富。
3.零碎的时间实在可以成就大事业。
4.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
5.浪费了一生就等于夭折。
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我们的后面。
7.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的人,决不会坚韧勤勉。
8.对活者的人来说,是没有明天的;死了的人则没有今天。
9.得到时间就是得到一切。
10.不浪费时间,每时每刻都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为。
11.把握时间观念,同认识一个人一样,相见易,相识难。
12.岁月是百代的过客,而逝去的年华也是旅客。
13.时间一点一滴凋谢,犹如蜡烛漫漫燃尽。
14.时间象奔腾澎湃的急湍,它一去无返,毫不流连。
15.时间乃是万物中最宝贵的东西,但如果浪费了,那就是最大的浪费。
看时间的书有感【篇3】
有人对我说过“如果有一个家银行,天天在凌晨给你的账户了打入86400元,假如当天没有用完,第二天就会清零,你会怎么办。”我的回答当然是把它用得干干净净,我想,你也应该和我的设法主意一样。而他的回答让我有所感悟。这个银行就是时间银行。对啊!我们天天都有86400秒的时间,但我们有没有像钱一样的对待它呢?时间在我们手中是否让它白白的铺张呢?这个问题。谁也不好回答。但是有一个可以确定的是,时间过去了,就不可能再回来了。虽是爱因斯坦说过,假如速度超过光速,就可以时光倒流,但这又是多么的抽象,我无法想象,也不敢盼望。
时间易逝。就如流水一般,它所经由的地方总会留下不可抹去的痕迹。我已经15岁了。再过去的十五年里,时间给了我许多的烙印。怀念过去,向往未来,留恋生命。
时间宝贵,时间实在是多么抽象,你既看不见它,也摸不着。它不像金钱让你能拽在手中感觉心中踏实。它的离逝,往往不易发觉,等你发现就为时已晚了。所以,人们这是在做我事之后才会后悔。有人说,反正时间良多,那一分钟,一秒种我不在乎。假如要想知道一秒种有多么宝贵,就去问问运动赛场的赛跑健将吧!要想知道一分钟有多么宝贵就去问问手术台上的医生吧!要想知道一天有多么宝贵,就去问问田间耕耘的农夫吧……时间就是这样无情,不给人留下任何后悔的余地。
青春与时光,我经常听到,人生的短暂,自己也有所体会。看着自己的父母,想起了自己的未来,铺张生命,恐惊死亡,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徒劳的,珍惜时间吧!用有限的时间做永远的事,有时间谱去写青春的誓言!
看时间的书有感【篇4】
1、使一家温馨的不是金钱而是一家人之间的关爱之情。——叶荃麟
2、时间老人自己是个秃顶,所以直到世界末日也会有大群秃顶的徒子徒孙。——莎士比亚
3、时间最容易被人挥霍,但也让人最感痛悔的。——叶荃麟
4、思想是生命的奴隶,生命是时间的弄人。——莎士比亚
5、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鲁迅
6、你因成功而内心充满喜悦的时候,就没有时间颓废。——弗兰克·迈耶
7、时间无情,却也深情。它让该死的死,该生的生;让该诅咒的归于毁灭,该赞美的郁郁葱葱。——岑桑
8、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没于其中的任务,方可有所成就。——黑格尔
9、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富兰克林
10、辛勤的蜜蜂永远没有时间的悲哀。——布莱克
11、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麦金西
12、时间对于我来说是很宝贵的,用经济学的眼光看是一种财富。——鲁迅
13、我的遗产多么壮丽、广阔、辽远!时间是我的财产,我的田亩是时间。——歌德
14、世界如果是个舞台,那我们在化妆室里要花多少时间来无聊地装扮自己。——约·厄斯金
15、勤勉的人,每周七个全天;懒惰的人,每周七个早晨。——英国
16、真正的敏捷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因为时间是衡量事业的标准,如金钱是衡量货物的标准。——弗·培根
17、善于掌握自己时间的人,是真正伟大的人。——海西阿德
18、每一点滴的进展都是缓慢而艰巨的,一个人一次只能着手解决一项有限的目标。——贝弗里奇
19、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列夫·托尔斯泰
20、谁对时间越吝啬,时间对谁就越慷慨。——李大钊
看时间的书有感【篇5】
日子不停地攀登着岁月的山峰,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失,岁月一日一日地交替,但每天升起的都是全新的太阳。
上苍馈赠给人类最贵重的礼物就是不断流逝、一去不复返的,并可以由人们自己支配的时间。
时间是公正的,它不会对任何人特别的照顾和宽宥。
时间并不是万能的。过去我总认为岁月可以改变一切,化解一切,了结一切,其实不然。真正的厘清生活、把握生活的还是人自己。如果我们把全部希望都寄托于岁月,一味地等待,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让你抱恨终生。
时间的过程构成了生命的走向,由生到死的运行不能逆转,年老不可能变成年轻,年轻必将走向年老。因此,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活中的分分秒秒,平静地接受时间的挑战,抓紧时间做自己要做的事情。当自己白发苍苍时能为有所作为、有所收获而自我安慰,不致虚度年华。
对待时间的态度,也就是对待生命的态度!
看时间的书有感【篇6】
时间让我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青少年,时间把我变得懂事,时间把我变得成熟,可时间也夺走我的青春,固然我还只是一个青少年,可时间来无影去无踪不知什么时候我就在不知不觉中变老了。只留下了走过的脚印,和一个背影给我。一生时间太短了,感触感染不出什么,看到那么多的人死去觉得时间太脆弱了。
现在时间一晃,六年的学习时光就过去了,六年人生有多是个六年啊!那六年的时光是快乐的是幼稚的,是最有希奇设法主意的时候,就这样溜走了。光阴似剑,他总会在你不注意时从你身边走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从古至今人们对时间都有许多许多的感悟。从耳熟能详的到深刻的“未觉池塘春草绿,阶前梧叶又秋声”,古人对时间早已参禅悟透了,可每个人又都有自己的感悟。近几年来总有一个感觉,似乎自己老是被时间牵着走,在时间的眼前老是措手不及。在我还没有预备好迎接它时,它就已经扑面而来了,总感觉时间过的可真快。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时间的列车都绝不迟疑地将你带到了下一个站点,没有谁能留住时光。时间是最让人兴奋也最让人无奈的:小孩子盼着时光的流逝,好快快地长大;青春已逝的人们感叹时光的流逝,带走了美妙的青春,让人徐徐老去。时间是最无情也最多情的:畅游在爱河里的人们唯恐时光的流逝“春霄一刻值千金”可终会过去的。
时间像一只翱翔的小鸟,一去不回头,所以就好好爱惜时间吧!
看时间的书有感【篇7】
1、谁的指间滑过了千年的时光谁在反反复复中追问可曾遗忘我等你用尽了我所有的哀伤而你眼中却有我所不懂的凄凉。
2、时间在悄然流逝,年华在匆匆而过;时光无限荏苒,光阴不再重复,记忆永远成了昨天。
3、在所有批评家中,最伟大、最正确,最天才的是时间。
4、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很重要的。没有多也没有少,你浪费了它就等于浪费了自己的大好的年华,失去了现有的青春,失去了现在的容颜,失去了现在的才华,失去了现在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人们常说,写作要有灵感。对,灵感的确很重要,但是,所谓的灵感又是什么呢?你还要逐步地去思考。
5、时间流逝了,匆匆的流逝了。走得那么无影无踪,就像荷叶上的露珠,滑落到水里的瞬间,那么快捷那么干脆。日月如梭,青春,为何,抹去我的岁月,却只留下一条伤痕?
6、时间有三种步伐:未来姗姗来迟,现在象箭一样飞逝,过去永远静止不动。
7、我愿意手拿帽子站在街角,请过路人把他们用不完的时间投在里面。
8、在一个个成千上万的日子里,我到底能做到什么?恐怕只有匆匆地过日子罢了。过去的日子像薄薄的雾,被风吹散了,被雨淋潮了,那青春给我留下了什么痕迹呢?岁月的抹痕吧。
9、青春流逝得如此之快,就算追也追不到。有的时候,从早晨起床到夜晚睡觉,你会觉得时间流的好快,到底是谁偷走了我们的青春,还是我们自己赶跑了?谁也不会知道。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隐形人会被你那么容易就看见吗?
10、时间过得太快,让人不知所措,只好望着那曾经觉得美好的发呆,努力回忆着以前的日子,但记忆的容量是有限的,再怎么回忆,也想不起一丝痕迹。在这个时候,你又悄然离去,让我感到茫然,怎样才能把你留住?
11、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万物在更新,而我们在成长。岁月是那么的公平,从不多给人一秒,相反也不会少给任何人一秒。每个人都会由时光的飞逝而经历着人生中最重要的过渡,如:从幼稚到成熟,从冲动到沉着,有纯真到心思慎密。
12、人生的轨迹沿着一条时间轴,只能单方向往前走,不能倒退。微博就像在无时无刻的记载着人生经过的每一站每一景每一刻,过了就成为回忆,再不能改变之前那一刻。
13、由于时光转瞬即逝,无法挽回,所以说它是世间最宝贵的财富,滥用时光无疑是人们最没有意义的一种消磨方式。
14、我们若要生活,就该为自己建造一种充满感受、思索和行动的时钟,用它来代替这个枯燥、单调、以愁闷来扼杀心灵,带有责备意味和冷冷地滴答着的时间。
15、每一分,每一秒,那汩汩流动着的,不仅仅是你身体里的血液,也是你存活的生命源泉——时间。听,一丝丝抽尽,缓慢却又急促,带着你,由青春步入衰老。
16、我常常以为,记忆是最容易模糊的东西,在时间的流逝里,它会一团团的淡去。而中学生活的一日日枯燥的翻转,也慢慢淡去。刻骨的,只有那么几个回眸,牢不可破地粘在了记忆里。
17、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翻开旧日的笔记,字里行间充满着情深意境的交错。仿佛回到了那曾经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中去,旧时的回忆依旧,只是少了几分忧郁,几分繁华,多了几分沧桑。
18、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19、云一样的思绪,飘过来又飘过去,最终还是落在我的手掌上。绚丽如霓霞,哀怨如晨雾。我看得清你,你看得清我,我们在同一地平线,做着不同的梦,我的梦白如花朵,你的梦红如晚霞。
20、时间一直流,一直流,不会停下来等着我觉悟,悔改。日子怎么翻,我就怎么过。颓废似乎成了某种自豪。我厌恶着,鄙视着这样无趣的我,无聊的人生。总该学点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