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4-04-29 长生果读书笔记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合集九篇)。
寻找好文章“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是不错的选择,结束了作品的阅读,我们也会赞叹作者娴熟的写作技巧。若想更好地理解作品,我们不妨写一下读后感,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呢?这里有许多的精彩内容需要的朋友请来踩踩!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1)
今日,我读了一篇使我耐人寻味的散文——《我的长生果》。
叶文玲奶奶娓娓动听的叙述她少年时代读书的故事。
从叶文玲的笔迹里我总算理解了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万卷书,写作 文就简略无比了!从作者写的每一个符号。我恍然领会:"醉心读书,获益无量呀!" 书是一个你身边的朋友呀!一个时时刻刻与你不别离的好朋友。我从作者的言外之意深入的了解到书中包含人类最名贵的精力财富。尽管外表上书是质朴无华的,可是在咱们心中它是荣华富贵的!我从作者从心里宣布的真情实感的笔迹中我能领会到作者是那么"如饥似渴"的读书呀!
她对书的酷爱深深的感染了我。使我对"书"也发生了酷爱。从作者的好词,好句中我相同发现读书能够协助咱们找到一些生动的词语,词句。书就像一个丰厚的养分集。无时无刻的帮咱们弥补能量。一起也证明了那句名言:"书本是全世界的养分品。——莎士比亚。"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从"叶文铃"的叙述使我对书有充溢了爱好"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2)
“写作,写真情;写作实践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真正触动人心的,应该是自己苦心创作。”当我停止写作的时候,思绪又回到了开学时的课文,那是一句激励我的话。
《我的“长生果”》本文主要讲述作者小时候读这本书的经历,从中体会到写作的道理。
我的目光滑过黑色字体的线条,最后落在最后一段。我想起了自己——。
初一初二,虽然不用写作文,但是每天写日记让我头疼。当我晚上回到家时,我打开了我的作文书.过了几天,老师夸我写的句子生动,但在老师欣赏的目光下,我的心里不是个滋味。因为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都是从作文本上抄下来的。
初三的时候,我开始尝试不依靠作文书自己写作。当我的作文再次被表扬时,我的内心充满了幸福和骄傲,这是我自己的思想、经历和努力的结果。当时我还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开心。看完这篇文字,才知道作文要有真情实感!
看了《我的“长生果”》,感触很深。它教会了我书的重要性,也教会了我什么是真正好的作文!如果作文里缺少真情实感,再华丽的句子,也不过是别人的东西。不仅在写作上,在生活上,在做事上,都要做现实的人。无论做什么,都要靠自己的真本事。只有用心去创造,去努力,才有真正的价值!
“真相……”我喃喃自语,小心翼翼地理解这个词。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一生的伴侣,是智慧的启蒙,是宁静的知音,是黑暗中的黎明。一本好书是一次奇妙的心灵之旅。读《我的长生果》让我对书的理解“通过上一段楼梯”。
本文以优美的文字和短语开始,作者回忆起童年时代有趣的阅读故事:看烟人的小图、连环画和书,讲述作者与书交朋友的经历,表达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个片段:在一篇作文中,作文题目是《秋天来了》,所有的学生都写着同样的话:“秋天来了,树叶黄了,一片片落叶飘到地上。”但作者没有,但她认为:大家都这样写,太无聊了。写作文应该很好吃,所以他特别开头,得了高分。是的,我不得不承认。记得有一次练习,老师让我们写“父母对我们的爱”,大家都写了一样的东西。我是唯一一个独特的人,描述了一个不同的部分。老师给了我高分。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了写好作文的独特重要性和要素。
记得有一次,看《三国演义》看得入迷,有一段时间嘲笑张飞的表情描述;有一段时间,我对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感到惊讶。
我爱书,就像鱼爱水一样。书是我一生的受益伙伴,我会一直善待它们,把它们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4)
导语:作者满含深情地回忆了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他的读物由叫做“香烟人”的小画片到连环画,到文艺书籍和中外名著,阅读的范围与深度在不断增加。
【《我的“长生果”》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我的"长生果"》因为上了那节课我就再也不用害怕写作没有头绪了。
《我的"长生果"》主要讲作者回忆少年时读过的香烟人小画片、连环画、文艺书籍、中外小说及两次写作的经历。
文中"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作文,首先构思要别出心裁,落笔也要有点与众不同的"鲜味"才好。""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三句话让我受到了启发,我照着这几条努力做好,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我越写越好!
啊!这真是我写作的好帮手、好老师!
【《我的“长生果”》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我的"长生果"》这一篇课文,课文讲的是,浙东南鱼米之乡的小女孩爱看书的故事。这里面有很多让我受益匪浅的句子:"书,人类称之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作文,首先构思要别出心裁,落笔也要有点与众不同的鲜味才好。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读书的好习惯,因为看书能让我们获得知识、心胸宽广,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人。书,会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会带我们去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无可代替的。所以,我们要博览群书,汲取各种的好词佳句、写作手法,以后写起文章来才会得心应手。写作时,要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写作,要写出真情实感,不要写无病而吟的文章,作文构思要别出心裁,落笔也要与众不同,这样才能使读者耳目一新,对你的文章产生兴趣。
如果,你想写一篇七八百字的小小说,那么,你可能要读上几十甚至几百部真正的小说,才能写出一片小小说。这就叫"厚积薄发"。所以,想要写出好文章,必须阅读大量有益书籍,否则,写出的文章就会很浅显。
读书吧,从现在做起!
【《我的“长生果”》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智慧的启迪,宁静的知己,黑暗中的晨曦。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读了《我的长生果》这篇文章,使我对书的了解又"更上一层楼"。
以优美的词句开头,写作者忆起童年时代的读书趣事:看香烟人的小画片,连环画以及图书,讲述了作者与书为友的经历,表达了作者对书的喜爱和对知识的渴求。yJs21.cOM
最令我难忘的是这样一个片段:作者在一次作文中,作文题目是《秋天来了》同学都写得千篇一律:"秋天来了,树叶黄了,一片片落叶飘到了地上。"而作者就不这样,她却想:大家都这样写,多没意思啊。写作文要有鲜味儿才好,于是,他起了一个特别的开头,得了高分。是啊,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记得一次习作,老师要我们写"父母对我们的爱"方面的内容,大家也都写的千篇一律。只有我一个人别出心裁,描写了一个不同的片段,老师给予了我肯定给了我一个高分。这次体验使我明白了独特的重要性,让我明白的写好作文的要素。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三国演义》入了迷,一会儿对张飞的神情描写逗得哈哈大笑;一会儿对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赞叹不已......
我爱书,就像鱼儿爱水。书是我一生受益的伙伴,我将永远善待它,将它作为我的良师诤友。
【《我的“长生果”》读后感】
在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莎士比亚说的:"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就在此时此刻,我朦朦胧胧地想起了这件事......
在小的时候,我认识许多生字。却是现在,我好象记忆力衰退一样,比以前认识的字数少了许多,这是为什么呢?我躺在床上静静思考。
哦!我突然茅塞顿开,以前我很喜欢读书,每天读一本本古诗书,不认识的字问妈妈,这些古诗书,还可以让我知道古时候的诗人,让我受益不浅。而现在,有时间不是捧着让我受益不浅的书,而是捧着稚气、无聊的漫画书,比起《我的“长生果”》的作者,真是天上和地下比啊!我感到非常愧疚。作者非常喜欢看书,如果不是真正读过几百部小说,就写不出八百字的好作文。
在这里,我觉得作者很喜欢读书,她值得做我们的'永久的好榜样!
【《我的“长生果”》读后感】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无穷。里面的好词佳句不胜其胜,让人看的眼花缭乱,如别出心裁、如痴如醉、呕心沥血、如饥似渴等......
书中把"长生果"比喻成书,他是人们的营养品-(精神营养),文中用了大量比喻,描写生动、具体,写的很好。
文中还有一句莎士比亚的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作者还提了建议,阅读不仅可以扩大我们的想象力,还能让我们得到充分的知识和智慧。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作文要别出心裁,落笔要有与众不同的"鲜味",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也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真正打动人心的应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我的“长生果”》读后感】
读了第四课《我的"长生果"》以后,我对阅读与写作有了新的体会。
我觉得阅读和写作之间有很大的关系!要读好一本书,需要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深入并且仔细研究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字,积累好词佳句。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作文水平便会提高很多。每一个人刚开始写作时,都需要借鉴和模仿别人的范文,可时间久了,你就会有自己的创作和独特的写作方式。
只有多读书,你的写作水平才会越来越好!读书与写作,缺一不可。这些领悟,自然是课外读物的馈赠。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5)
要是把我的读书生活比作长生果,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一开始不爱读书,小时候,妈妈让我读书,虽然我看得懂,但是就是不看,说还是玩具更好。
那时我才两三岁,记得上幼儿园了,我还是不看书。妈妈就把我的玩具收走,让我看书,我一见就撕。
时间长了,渐渐地,我发现书上的图案很好看,便看起来。妈起先让我看漫画,渐渐地,漫画连环画已经远远不能使我满足了,于是我开始缠着妈妈要《查理九世》之类的书了,每次看得都津津有味。
现在,随着课业的加重,妈妈就不让我看闲书了。不过,我已经养成了见到书就看的好习惯。
记得有一天,我到朋友家做客,看到桌边有一本《三国演义》,我便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竟然忘了这是朋友家,津津有味地看了好几个钟头,直到朋友在叫我的时候,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读书可没有白读。在写作文方面,我悟出了一点道理: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可最激动人心的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6)
【好词】
飞过花丛 流经山谷 流光溢彩 津津有味 天长地久
呐喊助威 如醉如痴 浮想联翩 泪落如珠 囫囵吞枣
不求甚解 悲欢离合 牵肠挂肚 如饥似渴 不言而喻
黯然神伤 千篇一律 花纹驳杂 天高气爽 云淡日丽
香飘四野 挡着风寒 格外灿烂 别出心裁 与众不同
分外激动 大显身手 苦恼心境 孤独寂寞 真情实感
心安理得 念念不忘 呕心沥血 美丽皎洁 禁不住
沉甸甸 美差 饱览 笑容 轻飘 焦热 明亮
清爽 馈赠 优美 锻炼 丰富 满足 往事 借鉴 模仿
【好句】
1、像蝴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过山谷,我每忆及少年时代,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在记忆的心扉中,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2、我把秋天比作一个穿着金色衣裙的仙女,她那轻飘的衣袖拂去了太阳的.焦热,将明亮和清爽撒给大地;她用宽大的衣衫挡着风寒,却捧起沉甸甸的果实奉献人间。人们都爱秋天,爱她的天高气爽,爱她的云淡日丽,爱她的香飘四野。秋天,使农民的笑容格外灿烂。
3、于是,我又悟了一点道理: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介绍】
本文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记忆犹新的童年往事,尤其是从小卡片到连环画,再到故事书,最后是大部头小说的读书经历。文中还通过两篇作文列举了读书的效果。
【启示】
我们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不能一知半解;养成写读书笔记、读后感的习惯,才能呕心沥血创作出优秀的文章!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7)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这是我们课本中的第四课的开头。这篇作者回忆了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从“香烟人”的小画片到连环画,到文艺书籍和中外名著,有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到养成做读书笔记的习惯,表达了读书的感受以及读书对自己生活等影响,悟出的道理。
我也爱读书,像作者一样,经常为了看书而废寝忘食,就好像世界上没有了时间、空间。以及一切除了我和书以外的东西。
课文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时我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记书中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做笔记锻炼了我的记忆力,也增强了我的理解力。”我虽然爱读书,却用不上,没有养成写读书笔记的习惯。以至于现在一写作文就无从下手,写出来的东西枯燥无味,完全为了凑字数。
学完了课文以后,我觉得读好书还得用好书,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是多么重要,我下了决心,今后每读一本书都要做笔记,记录好的词句,从书中汲取营养和力量,让自己的知识和写作水平都能得到提高。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长......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8)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我每忆起读书生活,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在快乐的童年中,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也似一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在没上幼儿园之前,妈妈就抱着我每天给我读故事。《快乐的小猪》《笨狼进城记》《贝贝熊》《不一样的卡梅拉》……都是妈妈经常给我读的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每天听着故事起床,伴着故事入睡。等我长大了,上了幼儿园,老师要求我们自己读书,于是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绘本。绘本字少,图画多,我看得如痴如醉。在幼儿园的每天早晨,老师都要开“故事会”,讲一讲昨天晚上读书的乐趣,从书中懂得了什么,我每天都积极参与。上了学前班,我已经识了一些字,而且我也不再满足看一些普通的绘本了,我开始看一些字图搭配的书,如《成语故事》《快乐的学校》《芭比故事》……我看得很快,囫囵吞枣,只求速度,不求质量。
上了小学,我就开始订阅报刊、杂志、小说,记得我读的第一本小说是《淘气包马小跳》,书中的马小跳淘气、调皮,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塔顶上的猫》写的是一群猫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鼠的嘲弄,让公园的老鼠们乐翻了天,也让我乐翻了天。随着读书的增多,这些小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欲望,妈妈开始在图书馆给我借阅,那些中外小说让我看得如痴如醉,有时还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
阅读让我从中收获很多,有时我的作文被报纸发表,有时在班级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
读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的课外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爱读书。
我的长生果读书笔记(篇9)
有人把书比作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而我想把文明教育比作“长生果”。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贴切。
要做到真正的文明,必须从礼仪开始。礼仪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常用的称呼和行为。一个国家、民族、地区和礼仪是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标志;一个群体、个人和礼仪修养的好坏,是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反映。
我曾经在一本叫《难忘的鞠躬》的书上看过一篇关于文明的文章。主要内容如下:有一位孙老师,无私奉献,每次上课或下课都鞠躬还礼。有一天,孙老师因为家庭事故缺课了。第二天,孙老师来上课,连续鞠了四个躬。啊!孙老师用那些抱歉的鞠躬行为来衡量他对待学生和做人的原则,这确实感动了我们的学生,也为我们每个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中国是礼仪之邦,被称为“礼仪之邦”。强调“礼”和“礼”,是我们民族世世代代的传统。生活中应该说“你好,谢谢,晚安,再见”,但是生活中有很多不文明的现象,比如乱扔垃圾,在街上抽烟,唱国歌的时候东张西望,把手插在口袋里,讲笑话等等。因此,我们应该采取行动防止文明的东西“污染”世界环境。
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是文明的媒介。让文明的“长生果”时不时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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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读书笔记(集合九篇)
书本中有很多宝藏等待着我们去发掘,作品的作者是作者,读完这部小说后,内心欣喜。读后感可以把自己的想法激发出来,并且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经过多次筛选小编精选出了一篇题名为“松鼠读书笔记”的文章,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并多多参阅!
松鼠读书笔记 篇1
假期里我读了《活泼的松鼠旗尾巴》一书,觉得很有意思。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松鼠旗尾巴在农夫家和森林里度过的美好生活,描述了它的一生,从年幼到长大成人。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旗尾巴是一只活泼又可爱的松鼠,他有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非常勇敢,也非常厉害。我真想像他们学一学。他的外貌非常特别,眼睛水汪汪的,耳朵小而长,尾巴是蓬松的,前肢用来抓东西,后肢用来跳跃,使自己不被人抓到。他的身体是灰色的,他最爱的食物是杏仁。
松鼠是我非常喜欢的动物,所以我也特别喜爱看这本书。我的妹妹也深受影响,她也和我一样喜欢松鼠。书里的旗尾巴虽然在一开始失去了妈妈,在农夫家又遇到了火灾,但是他依然活泼、坚强,在森林里过上了快乐的日子。我希望旗尾巴和因松鼠一直能幸福,能快乐。无论它曾经去过哪里,和谁在一起,经历过什么杨的事情,森林永远都是他的家。
松鼠读书笔记 篇2
作为一只松鼠,它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够进入人类的家中。但是,这一天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松鼠正在树上忙碌地寻找自己的食物时,它发现了一扇半开着的窗户。于是,它决定探个究竟,迈着小脚步跑进了房间。
松鼠进入房间后,它发现了许多让它惊叹的东西。首先是格子窗户,它从没见过这样的窗户。它好奇地走近窗户,用两只小手探索着窗户的质感和纹路。接着,它进入厨房,感受到了从人类厨房里散发出来的各种气味,特别是从垃圾桶里散发出来的气味,更是让它垂涎不已。
松鼠在家中转了一圈后,它突然发现了一只猫。它吓得立刻躲到了一旁,还紧张地听着猫的动静,生怕猫会发现自己。但是,猫似乎没有察觉到它的存在,它继续躺在沙发上睡觉。
松鼠走到书桌旁,它碰到了笔,还发现了许多树叶纸,上面写满了各种文字和图画。它在上面爬了一阵子,却无法理解它上面的文字和图画,但是它知道那是人类的文字和图画,它暗自感叹:人类真的很聪明。
松鼠在这家人的房间里玩得非常开心,但它知道自己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它还要回到自己的住处,继续寻找食物。于是,它走到窗户前,轻轻地探出头,看着外面的风景。透过窗户,它看到了一片美丽的枫叶林,这让它想起了自己的树林,它决定回去。
这次进入人类的房间,让松鼠深刻领悟到了自己和人类之间的巨大差距。它知道自己不能永远待在这里,它要回到自己的领地,继续生活。但是,松鼠也发现了,这个世界非常广阔,人类的生活和世界观远远超过它的想象。这次经历,让松鼠更加明白了自己的生存之道,也更加珍惜了自己的家和生活。
在写这篇读后感时,我回想起了我多年来在动物园工作的经历。我接触过很多野生动物,包括松鼠。正是因为我对这些野生动物的了解,我才能更好地写出这篇读后感。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让人们更加了解和尊重野生动物,保护它们的家园和生存环境,让它们能够在自己的天地里自由自在地生活。
松鼠读书笔记 篇3
这篇文章讲的是松鼠,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它小巧玲珑的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你们说松鼠是不是很可爱。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非常可爱。而且,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松鼠是冬眠动物。我在知道松鼠是冬眠动物的时候,我还知道了其它的冬眠动物,比如蛇、青蛙、熊……
我们不能把松鼠带回家,因为它会很哥们怜。其它的动物都能快快乐乐地在大森林里游玩,可是如果我们把松鼠抓了起来,它就会失去了自由。想当年我养了一只乌龟,我后来把它放了,我心里一想到就开心极了,因为我让乌龟自由了。
我还有很多有关松鼠的疑问,就像松鼠这篇短文的其中一名,松鼠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坐在树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它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什么松鼠走过的地方没有脚印呢?后来我问了我妈妈,妈妈说“因为松鼠用尾巴扫帚掉了脚樱”
松鼠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在我今天看了这篇短文以后,我觉得我又知道了一个知识,只要我们多看书,仔细观察,我们就可以知道很多动物的知识。
松鼠读书笔记 篇4
我利用这一周的时间读完了宗介华写的《读袖口里的小松鼠》。这本书是一部短片小说合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五个小故事“空中激战”。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作者小时候,他家院子里有一颗又高又壮的钻天杨,在树顶上有一个鸟窝,那里住着两只漂亮、勤劳的花喜鹊。然而有一天,“我”刚吃过午饭,就听见了花喜鹊的惊叫声,只见两只花喜鹊把一只老鹰团团围住,又用嘴啄,又用翅打,完全是一副准备紧张激战的状态。原来老鹰侵占了花喜鹊的'窝,他们在护家呢!但是两只弱小的花喜鹊怎么能打得过一只强壮的老鹰呢?还好机智的小喜鹊及时想出了一条“锦囊妙计”,一只小喜鹊负责拖住老鹰,而另一只则飞出去搬“救兵”。
不一会,“救兵”们来了,一大群黑白相间的喜鹊向老鹰扑来,加入了“激战”。看着枝头上的“战斗”,“我”真想插上翅膀飞上树去,直接把老鹰轰走。但是没有办法的“我”也只能在树下拼命的朝老鹰挥手、做鬼脸,试图引开他的注意力。可是狡猾的老鹰却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只能痴痴地继续围观着空中的“战斗”。小喜鹊们兴许猜到了“我”的心思,他们的战斗热情越来越高昂,飞过来,打过去,对着老鹰使劲的啄,无情的打。
这一战一直打到了太阳快下山。终于老鹰顶不住了,怒气冲冲地大叫一声,冲出包围,落荒而逃了。而小喜鹊们呢?他们终于赢得了战斗,尾巴一翘一翘的,昂首挺胸,各个都像勇敢的小英雄。
从这篇短文中我学到了喜鹊的坚强勇敢和团结互助。喜鹊坚强,就算碰到再强劲的对手也永不退缩、坚守信念;喜鹊也团结互助,一个渺小的力量是不能战胜强大的敌人的,必须要与朋友们团结互助才能打败敌人。
松鼠读书笔记 篇5
跑进家来的松鼠 - 感悟自然与生命的意义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正在家中享受早餐的美妙时刻,却突然听见一个奇怪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坠落的声音。我好奇地往外看去,却看见一只小松鼠不怕生地跑进了我的家中,整个人都傻了,这可怎么办啊!小家伙到处乱跳,好像很兴奋,却让我感到困扰。
突然,我意识到这只可爱的小松鼠是迷路了,离开了他的真正的家园,走进了我的领域。我不由自主地动了动身体,希望能够帮助他。在我的慢慢接近的时候,小松鼠却变得紧张起来,它的深棕色毛发变得蓬松了起来,眼睛闪烁着水晶般的光芒......我知道,它非常害怕,这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人类要尊重和爱护自然,这不止是因为我们需要自然,更是因为自然需要我们。
在我的鼓励下,小松鼠勇敢地品尝了我的手中的食物,然后我轻轻地捧起它,到了户外,我开心地看见它向树上跳去,我知道它又回到了它属于的自然界中。
我觉得这件事情给我带来了一些启示和冥思。我们所有人都生活在一个复杂而多变的世界中,同时也是某种程度上统一的自然环境中。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尊重和保护这个自然环境,这才可能使我们充满生机活力的生命呈现出真正的意义和价值。
这只松鼠就像是一个奇妙的信号,提醒我们要追求平衡和和谐,身体和心灵,爱意和慈悲……回归自然,认知和审视人类的生存和生活。这个小家伙或许珍藏着我们需要的灵性寄托,只有在我们把它视为朋友并且相互依存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感到它的存在带给我们的面貌。
尽管幸存会有我们分开,但是我们永不分离,快乐始终成为我们生活的永恒基调。在我看来,这就是自然带给我们的,向我们传递自由、善良、平等和和睦的精神。因此,我们能够从中获得真正的和谐、和平和安宁。
松鼠读书笔记 篇6
1.写出下面句子中带点字词的意思。
①小松鼠左看看,右看看,还挺得意哪! ( b )
②一棵棵大树挺立在大路两旁。 ( a )
③爸爸这几天身体不好,但为了工作,他总是硬挺着去上班。 ( c )
④达尔文喜欢到树木里散步,呼吸新鲜空气。 ( d )
⑤市场上的蔬菜很新鲜。 ( f )
⑥农民乘飞机旅游真是件新鲜事。 ( e )
[参考答案供选择:a.笔直,突出 b.很,非常 c.支撑 d.清爽,洁净 e.刚出现的、不常见的 f.刚生产的,未变质、未污染或未加工的]
2.改写句子。
①小松鼠爬到达尔文的肩上去了,这怎能不急坏松鼠妈妈呢?
改成陈述句:_小松鼠爬到达尔文的肩上去了,急坏了松鼠妈妈。
②达尔文十分喜爱各种小动物,他是不会伤害松鼠妈妈的孩子的。
改成反问句:达尔文十分喜爱各种小动物,他怎么会伤害松鼠妈妈的孩子呢?
3. 在正确的答案后面打。 这篇短文的中心是:
①达尔文是世界著名的生物学。( )
②达尔文喜爱小动物,从不伤害它们。( )
③达尔文时刻不忘记科学研究,即使在散步,也要认真观察专心思考。 ( )
④达尔文从小喜欢观察花草树木,工作后又喜欢到树木里散步。 ( )
松鼠读书笔记 篇7
松鼠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松鼠,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它小巧玲珑的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你们说松鼠是不是很可爱。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非常可爱。而且,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松鼠是冬眠动物。我在知道松鼠是冬眠动物的时候,我还知道了其它的冬眠动物,比如蛇、青蛙、熊……
我们不能把松鼠带回家,因为它会很哥们怜。其它的动物都能快快乐乐的在大森林里游玩,可是如果我们把松鼠抓了起来,它就会失去了自由。想当年我养了一只乌龟,我后来把它放了,我心里一想到就开心极了,因为我让乌龟自由了。
我还有很多有关松鼠的疑问,就象松鼠这篇短的其中一名,松鼠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坐在树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它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什么松鼠走过的地方没有脚印呢?后来我问了我妈妈,妈妈说“因为松鼠用尾巴扫帚掉了脚樱”
松鼠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在我今天看了这篇短文以后,我觉得我又知道了一个知识,只要我们多看书,仔细观察,我们就可以知道很多动物的知识。
2.
今天,我们学习了《跑进家来的松鼠》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只可爱,顽皮,淘气的小松鼠,跑进了我们的家。在我家里,小松鼠和我们发生了许许多多的趣事,我们都非常喜爱这只小松鼠。
同老师,同学们一起学习完这篇课文后,我有很大的感受。
在现在的生活里,人们都非常自私,有的人喜爱一只小鸟,就捉来关着,最后导致小鸟失去了自由,失望的死掉:有的人不喜欢小动物,如果有小动物在自己家里,便会很凶恶地把它赶出去。
就拿本课中的小松鼠来说吧!
小松鼠是一种很机灵,可爱的小动物,多数人非常喜欢它。但松鼠很怕人们,一见到有人就立刻躲得远远的。
如果,有一天,它不经意间闯进你的房间,那就是很稀奇了。可是你会怎么做呢?我想多数人都会回答:“我先把它捉住,关在笼子里,再给它喂点儿吃的,最后和它一起玩耍。”可能你会认为,这就是喜欢它的表现,但你错了,只有像文中那样,给松鼠自由的空间。这才是爱它的表现。文中说:“松鼠i保留着***惯。”它的***惯是搭窝和储备冬粮。松鼠若是被关在笼子里,它的***惯就会慢慢消失掉。而“我们”一家人扔让松鼠保留着***惯。可以看出我们懂得怎样去爱松鼠,去保护小动物。
我们一定要学习文中“我们”那善良的本质,去保护小动物!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松鼠读书笔记 篇8
跑进家来的松鼠读后感
《跑进家来的松鼠》是一篇让人感动的故事,作者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受伤的松鼠之间的故事。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动物和人类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身边生物的关注和关爱是多么重要。
在故事中,小男孩约翰·慕立卡在自家的后院里看见一只受伤的松鼠,他感到非常的惊讶并且很担心松鼠的安危。他毫不犹豫地把松鼠带回了家,并为它准备了些许食物和水。几天过后,松鼠感觉不舒服,于是约翰带着它去看兽医,医生为它进行了处理。在此期间,约翰和这只小动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并且互相依赖和扶持。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约翰的善良和热情,他对小动物的爱和关心让松鼠也慢慢地对他产生了信任和依赖。约翰的行为也让我感觉到人类对于身边物种的关注和保护是多么的重要,只有大家在一起才能建立起和谐的生态系统。以及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科学的保护生态的原则,为了生态的和谐,我们必须试着在我们周围的环境中采取一些积极的行动。
其次,这个故事还向我们展示了动物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约翰对松鼠的照顾到松鼠逐渐与他产生了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在野生动物和人类之间,相互的谅解和尊重是多么重要。除此之外,我们也能看到普世价值内在力量和美好的吸引力,即使是看似平凡的陌生生命,只要用心观察、保护和关爱,也可以创造出奇妙、充满爱和希望的故事。
最后,这个故事还让我再一次深刻认识到制度和法律的作用。在故事中,我们看到约翰的母亲和医生选择了让松鼠回到自然界中生活,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世界中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这让我想起我们人类也有自己的法律和制度,我们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生活和工作,以此保证每个人都能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总之,这篇故事通过生动、鲜活的描述和深刻的思考,让我在情感上和心灵上都获得了很大的启发和提高。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不同物种的相互依赖和互相支持的关系,也让我们明白环保的重要性,让我们将关注和爱心扩展出去,与每一个陌生的生命保持接触和关系,让我们重新审视人与动物的关系,把人类尊重和保护动物放在心中。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九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读后感则是记录自己成长的过程,一步一个脚印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在众多文章中“我的大学读书笔记”是幼儿教师教育网最爱的一篇,想要了解更多请您继续阅读下文!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1
好书,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在我看来,这本书经过人类历史的大浪淘沙,经过长期的积淀下来的被公认为文学的精品,才是值得阅读的书籍。
在高尔基的《我的大学》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思想与另一种思想的对抗。在那种艰苦的生活中渴望生命,渴望成功,渴望读书的心理。这本书的主人公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他不畏惧生活中生存的困难,他不断的寻找生活中的的技巧,为得是自己更强大,更有生存的的价值与生活的动力,他为能读上大学而努力奋斗,对付人生中的`所有挑战。在小说中,我体会到那些人的心理,好人往往有好报,坏人往往有坏报,在人生命中只有努力不懈,都是一种别人对自己的挑衅,丝毫不能容忍,这就是主人公的心理思想。
事有巧合,人有相似,主人公是一位有意志力的人,而我也想做一个那样有意志力的人,虽然我现在还只是一名小学生而已,但我也渴望有这种意志力,它能让我拥有无私的勇敢。
书,让我懂得道理,让我体会人,让我分辨是与非,让我们读一本好书,体现一次美丽的人生,走一次人生的旅程,懂得一个道理,选择正确的人生。
读我的大学读书心得体会6
在寒假的期间里,我读了高尔基的名著《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自传体三部曲。这部书在我国,从五十年代就是家喻户晓的读物,直到现在还拥有十分广泛的读者,我就是其中的一位。
《童年》写得特别的好,看完我非常感动,心情特别沉重,难过。故事的主人公阿廖莎三岁时,他的父亲不幸染病身亡,母亲得了肺结核。从小和他的外祖母、外祖父一起生活。而他的外祖父很凶悍,脾气暴躁,阿廖莎非常害怕他。当读到阿廖莎被外祖父打的时候,心里就替他难受,想想我和阿廖莎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他在黑暗狭小的房间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条件那么艰苦,但他却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吃苦。和阿廖莎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每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有爸爸妈妈的陪伴。但我有的时候,总是做不听话,惹家人生气,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好时光。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去做每一件事。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2
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转体小说《童年》,书中形象地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他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实在是太悲惨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他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他在艰苦的环境下成才,真让我佩服。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他的童年是黑暗、冷酷的;我的童年是明亮、温馨的,我是多么地幸福啊!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和同学们互相探讨,课间和伙伴嬉闹玩耍,快乐的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晚上回到家里,有喜爱的饭菜品尝,有父母的宠爱呵护。只要我喜欢的东西,父母有条件就能买给我。读后感,学自己喜欢的古筝、舞蹈和演讲口才。假期我可以和妈妈一起去南方旅游,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如果我生病了,姥姥、爸爸、妈妈就会守护在我的身边,让我感受到家的温馨。如果我做错事情,妈妈会教育我改正错误,让我拥有一颗阳光正直的心。
我生活在辽西一个城市里,我的家乡富饶美丽。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没有仇恨,贪婪,暴力。有的只是街道边乞讨的儿童和老人。每当我路过他们的身边,都会把自己的零花钱送给他们,我也希望她们能拥有一个温馨的的家,不再流浪。
我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拥有一个和睦的家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天真无邪的友爱,让我的童年充满了快乐的音符。我会珍惜自己的童年时光,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多学本领,长大后考取一所好的大学,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3
《我的大学》是文学巨匠高尔基所著的。这是高尔基上社会大学时批评沙皇统治黑暗的一本最佳的书。在这部长篇自传体小说中,作者力图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主线,塑造出一个努力探索生活的意义、寻找新的生活道路、内心充满了激烈冲突的人物形象。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的高超,以及一些语言含蓄的讽刺沙皇统治的黑暗。全书人物众多却形象鲜明、性格各异,无论作家对之着力刻画还是寥寥数笔略加勾勒,全都显得轮廓分明、鲜活灵动,读来如见其面,如闻其声。罗马斯的深沉干练,杰连科娃的矫揉造作书中都有鲜明的例子:比如描写罗马斯:罗马斯简单而明了的对我说,他不在时我该做些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做。我感觉,他似乎已经忘掉了人们用爆炸来吓唬他的事了,就像忘掉蚊子叮过他一样。比如刻画捷连科娃:瞧,她来了,轻盈,飘逸,像玫瑰色的彩云迎着旭日飘拂,可是,从她的眼神里却流露出内心深处虚伪的情愫。最让我难忘的一句讽刺性的话语是:自由就是:我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但到处都是官老爷,他们要来干涉你们的生活。沙皇从地主老爷们手里抢走了农民,于是,沙皇就成了所有农民的老爷。如果你要再问什么是自由,总有一天,沙皇会对你做出解释,告诉你什么是自由!我被书中的人物形象所吸引,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不禁深深地赞叹于高尔基高超的语言表现艺术。
看完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些写作的启发。高尔基描写的人物生动灵活,惟妙惟肖。而我在自己的作文中总是描绘出的人物形象,不生动,死气沉沉的,没有清楚地写出人物的性格,我以后不仅要多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累写作的素材,还要多读些世界名著,借鉴一些他们的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的更加生动,还要本着作文的一大要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得好,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4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都只是一只空空的口袋里面没有善,同样也没有恶。成长的过程就是充实这只口袋的过程。当还不会辨是非的时候,我们甚至会把恶当作宝贝珍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直接发现并深刻地记住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重重叠叠的抱怨,那是因为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变得成熟起来,不安分的心积极地追求如同世界般的复杂。当遇到麻烦甚至苦难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为苦难所累,而是为我们面对苦难的态度所累。纵使世界万般复杂,我们时常会身不由己,但我们仍需要保持一份浓郁率真的心气,成长从这里开始,也必将在这附近达到它的极致。如果成长照应这个回环,我们会活得更洒脱而有意义。
作者从小渴求新知,追求自由,立志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追求他心中那个不太清晰却十分美好的前程,他迈力地积极探索。但成长中的人的招架能力毕竟有限,各种各样的思潮向他涌来,而他也越来越发现真正的生活现实。浩浩人流中的大多数人都遵循着狭隘的生活准则,先进分子的努力甚至不堪一击,他被卷入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的纠缠中,他在这个旋涡里情绪波动,惊恐莫名。纷繁的意念冲撞着他,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真正的要点,他觉得“我就像被什么人拖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让我饱览了大千世界的假、丑、恶,我受够了”。这种混乱竟让他下了自杀的决心——也许永远的退出是最好的解脱——但他没有成功,他还要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几乎每个人都有陷入混乱甚至濒于崩溃的时候,告诉自己,这决不是终点,耐心坚持,耐心同周围的环境交流,总会找到突围的出口。没有不止息的风,就看自己能不能顶风前行。穿过这段恶劣的天气,就迈上了成长高楼的新一层。
《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的大学》——我的大学!我感到很幸运在上大学之前接触了这部书,又在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它们对我是如此地重要,我要赶快留住它们,并把它们献给同我一路成长的人。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5
这是一本读来使人唏嘘动容、催人奋进的励志之书。描述了作者对不公正命运的不屈抗争,最后梦想成真的不平凡人生。
作者出身卑微,家境贫穷,自幼丧父,小小年纪便退学上山砸石头,用柔弱的双肩扛起家庭重负,用血汗挣来微薄收入养活全家,供妹妹读书。
就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依然对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冀,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艰难的生活作着顽强不屈的抗争。19岁那年,作者身负因母亲生病借下巨债,到上海打工,先后做过餐馆服务员、服装厂流水线女工,时装公司技术员,广告公司业务员……吃尽千辛万苦,但作者怀着一股“一定要出人头地”的信念顽强拼搏,终于再海纳百川的大上海树起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成了打工族中的佼佼者。
再艰难的打工生涯中,作者一直没有泯灭对文学的喜爱,打工之余坚持写作,笔耕不辍,终于以飘逸的文笔,超然的灵气敲开了文学大门,最终,被《知音》杂志社领导慧眼识珠,破例录用为记者,编辑,圆了她梦寐以求的愿望!
在阅读过程中我从作者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的经历不像作者那样悲惨,但也刻骨铭心。
我17岁技校毕业后便踏入社会,开启了迄今为止九年之久的独自漂泊、奋力拼搏的成长生涯。也因为家庭的一系列变故使小小年纪的我担负起了养家的重任。
可想而知这份重担对于当时一个十七八岁瘦弱的小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简直喘不过气来!但永不言败、倔强如牛的性格绝不允许自己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低头。
青春年少,无所畏惧!刚毕业那时几乎从底层做起的,先后做过电子厂流水线女工、网吧收银员、电话销售员、保险公司人事助理同时兼职餐厅服务员;金融公司业务员、到后来的主管、小股东。也曾一度成了家里最有力的经济顶梁柱。
后来又因行业变动改行做了人事行政,节目编导、制片等等,九年来我飘过了全国大半个城市,其中的千辛万苦更是不必说了,像做金融那六年间我从来没有在晚上12点前睡过觉。
每天从早8点到办公室开始盯着电脑一直到晚上12点有时候凌晨2点,带团队、搞业绩,超负荷工作。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是在拿命来拼。除了辛苦经历了无数次曲折,比如找工作碰壁、找兼职被骗、被黑心的老板拖欠工资、险些被骗入传销等,这一路走来跌跌撞撞、起起伏伏。每每回忆起这些经历都会让我泪如泉涌,五味杂陈。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对于作者来说苦难是她人生的大学,也是一笔财富,我随没踏进过大学校门,却也实实在在的攻读了社会生活这所人生的大学,它塑造了我坚韧不拔、独立自主的品格,也培养了我面对苦难时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向上攀登的勇气及决心!
这些年来不论生活多么艰难,工作多么辛苦,都没有放弃对于文学的热爱,对于知识的渴求。自从技校毕业之后我开始培养了自己阅读的习惯,平时宁愿在自己吃饭穿衣上吝啬,也绝不在买书时吝啬。看到喜欢的书毫不犹豫买下来。
这些年买书上大概也花了两三千了。前前后后加在一起大概有三四百多本,这些里面大部分都是古今中外经典文学名著,看到了高尔基、保尔柯察金、冉阿让、约翰克里斯朵夫、斯佳丽、大卫科波菲尔、简爱等大文豪笔下无数个经典人物的苦难悲惨经历,同时也感受到了一颗颗在泥泞不堪的人生中熠熠闪光着的伟大灵魂及散发着的那一股生生不息的光芒和能量。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的:人有两种生活,第一种是现实生活,第二种是精神生活,当你抵不住现实生活的磨难时,便可以从精神生活中汲取些营养和能量。
使你前进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的确,阅读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使你的眼界、格局、思想境界、思维方式、辨别是非、为人处事等各个方面会起到一定的提升和指引的作用。
一直以来经常有人说我像个大学生,一点都不像历经风雨的“社会人”,是,岁月在我外貌上似乎没留下太明显的痕迹,看似从来没有长大过的女孩,但却从未停止过成长。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也还没有像作者那样实现自己的文学梦,但我仍然在努力、坚持阅读、积累、写文等,来日方长,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
最后和大家分享一句自己喜欢的金句:成长是痛苦的,这种痛苦就像是生命中的盐,缺少了它,生命就会变得苍白无味。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6
本书记叙的是高尔基在卡山时期的活动和成长。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但他不久便发现实现这个愿望十分渺茫,迎接他的是充满臭味的大地窖和嘈杂的码头。在破旧的大杂院里,他跟着饿着肚子的大学生和妓女与穷人们做邻居。踏上了没有墙的“大学”,系哦啊头、流氓、数学家、极差、妓女、流浪汉、革命者等都成了他的老师。但险恶的环境并没有使他放弃读书,也没有是她放弃梦想。但是外祖母的去世、面包房的工作的艰辛和单调、那中午人理解的孤独,以及爱情的幻灭和那绝望与痛苦是他想自己开了枪。
在革命者罗马斯的引导下,主人公走出自查的阴影,走向了革命道路。
作者简介:
高尔基(1868——1936),全名马克西姆.高尔基,原名阿列克塞.马克西莫奇.彼什科夫。前苏联伟大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前苏联社会文学的创造者。列宁称他是“无产阶级艺术家的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有:小说《马卡尔.楚德拉》、《伊则吉尔老婆子》,剧本《小市民》、《底层》、《仇敌》。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成书背景:
——,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作客,高尔基不止一次的向他讲述自己童年和少年的生活。一次,列宁对高尔基说:“您应该把这一切都写出来,老朋友,一定要写出来!”于是创作了长篇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人物分析:
阿廖沙:心地善良、敢于创新、敢于拼搏、渴求知识、坚强勇敢、不畏困难。
尼古拉:善良、果断、不注重细节、做事不计后果、轻佻浮躁。
古利:善良、勇敢、正直。
罗马斯:善良、勇敢、正直、果断、乐观、积极、不畏困难、坚强勇敢。
佳句欣赏:
1、人们都做鸟兽状散去,自顾自找个安全的地方待着。
2、马戏团的牲口是用糖训练出来的,而人需要的是糖是善心。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7
我的大学,是一个承载着我的青春和梦想的地方。在这里,我度过了四年充实而难忘的时光。每一天都仿佛是一本书的一页,留下了我读书笔记的无数摘抄。
大学的校园是我读书笔记的首要场所。校园的樱花树下,我追寻着知识的痕迹,在书本中汲取智慧的营养。每一节课都是一次思维的盛宴,我努力用心去捕捉每一个知识的精华。笔尖在纸上舞动,记录下老师授予的宝贵的知识,这些都是我读书笔记中的重要篇章。
随着大学的深入,我逐渐加入了各个学术社团,这让我的读书笔记变得更加多样化。在参与科研项目时,我不仅记录了实验的步骤和结果,还尝试着从中总结出经验和教训,作为未来科研的借鉴。而在参加演讲比赛时,我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记录下来,这些都是我人生中宝贵的思想财富。
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我感受到了知识的威力,也收获了很多读书笔记的素材。被书籍的海洋包围着,我仿佛置身于知识的宫殿。每一本书都是一座智慧的灯塔,它们指引我远离迷茫,找到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不断将书中的精彩段落摘抄下来,留作日后回味,也作为我人生中宝贵的财富。
大学不仅赋予我丰厚的学术知识,也给予了我成长的机会。我参与了各种社团活动,结识了各式各样的朋友。每一个与我互动的人,每一个陪伴在我身旁的伙伴,都是我读书笔记中的重要角色。他们带给我无尽的欢笑和温暖,也是我成长道路上的指引明灯。
而大学的风景,也是我读书笔记中一个重要的章节。我穿梭在校园的小道上,欣赏着四季的美丽变化。春天的樱花、夏天的绿树成荫、秋天的落叶、冬天的白雪,都成为了我的写作灵感。我用文字描述这些美景,让每一片风景都化为我读书笔记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大学的宿舍里,我度过了无数个夜晚,也记录了大量珍贵的读书笔记。有时我一个人安静地坐在床上,沉浸在书本的世界中。有时与同学们一起苦苦讨论,就像在书本中展开一场思想的较量。而当我遇到难题时,我还会在读书笔记中留下我内心的困惑和思考。这些都是我大学生活中宝贵的经历,也是我读书笔记中的珍藏。
我的大学,是一本无尽的读书笔记。每一页都写满了我探索知识的热情,每一行都流淌着我思考的汗水。大学给予了我学习的平台,也培养了我的思辨能力和创造力。回首过去的四年,我的大学生活充满了艰辛和挫折,同时也饱含着成长和喜悦。这本读书笔记记录着我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它将永远陪伴着我,成为我人生的宝贵财富。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8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说话。”
读《我的大学》这部文学后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解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还使我懂得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
这本书叙述主人公抱着上大学的念头来到嘎山,但很快明白穷人上大学是不可能的。他住在贫民窖里,为生存,他去当码头工人,又在面包坊中干活,这使他体会到受剥削压迫的痛苦,除痛苦的革命理论,他还劝说发动工人们与剥削阶级做斗争。即使革命斗争的挫折令他有时悲观失望,但是他经受锻炼,革命思想逐渐形成。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作者高尔基本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经受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催而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小草般茁壮生长并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课“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多么渴望他那样,在雨的洗礼中纯洁清新!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半途而废。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学习高尔基那种勤奋好学的精神,就将自己你塑造成一位对社会大有贡献的人才。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使我想到家中一本本书,而我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读”?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我的大学》之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而退”的道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吸取知识的精华,沐浴智慧的洗礼。这部文学使我受益匪浅,铭刻在我的心中。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9
《我的大学》作者是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小说主要内容是高尔基在喀山时期的活动与成长经历。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分享我的大学读书心得,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分享我的大学读书心得篇1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之一,读完此书后,我深有感触。它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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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一部自传小说《我的大学》,他的《人生三部曲之一》,真实地描述着他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从一个年少无知的天真想法,也许在别人眼里是那么地幼稚,但这正正表现了高尔基精神上的高度。他用他尖锐的笔触描述着黑暗的社会,来表达自己心中对这个社会的不满,正如他笔下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无惧无畏,为着自己心中高尚的目标迈进。而如今在当今相对和平的年代生活的我们,在我们眼里,上大学早已经不是一件稀罕的事了。丰衣足食的我们不必为我们的生存而烦恼,不用为上学高昂的学费而奔波,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人觉得上学时那么痛苦的事,父母对我们的付出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事,可在高尔基的那个师弟,上学是一件那么奢侈的事,他们也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的追求,对他们来说上大学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可是他们却不得不为自己的生活而烦恼,为自己高昂的学费而烦恼,因此他们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必须先走上社会,读者我们还未曾触摸的社会大学。
可是社会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在当时,他厌恶者俄国社会的丑恶与黑暗,却一直探索者生活的道路。在革命者的引领下,追求着自己目标。
《我的大学》里,高尔基笔下的主人公阿廖沙,十六岁满怀着上大学的梦想,告别家乡和亲人,严酷的现实生活使他上大学的美好愿望顿时化为泡影,因为他必须直面人生,必须首先为生存而受雇去干活。于是喀山的贫民窟、穷街陋巷和轮船码头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头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在《我的大学》中反映的思想也正表达了当时俄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在黑暗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理想,像 阿廖沙一样的知识分子想上大学的梦已成泡影。会想到我们自身,在充满和平的知识殿堂,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被棉袄包裹的我们更需要有革命的精神来支撑我们的理想,实现我们的大学梦,这是我们一代一代的使命,让我们的大学有它的存在——《我的大学》。
分享我的大学读书心得篇3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过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
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后来,他在面包店找到工作,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俄国的腐朽和个人的困境使他自杀未遂而受伤。伤愈后,他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喀山,重新走上流浪的道路。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如今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分享我的大学读书心得篇4
《童年》反映了高尔基童年时父亲不幸去世后,他在外祖母家里度过的艰苦的日子。他每天看到的是舅舅们为家产而争吵架,外祖父痛打儿童等一些丑恶的事情。但同时他也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外祖母经常给他讲故事,鼓励他将来多写文章,使他对文学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童年》里的这些故事在作者笔下写得非常深刻,感人。《在人间》则写了高尔基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外出打工挣钱谋生的经历。他曾经在鞋店、轮船等许多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讽刺和有钱人的责骂,过着非常沉重苦闷的生活。《我的大学》则讲述了16岁的高尔基梦想进大学读书,最终通过努力进入社会学习,受到了思想的启迪和教育,社会这所大学为他展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广阔世界,使他的思想境界越来越高。
读了这个三部曲,我深深的被高尔基小时侯因为读书而遭受的许多的耻辱、欺凌所震撼,还感受到了高尔基小时侯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不懈精神。在这个记录高尔基童年和青少年生活的小说中,我体会到了高尔基对人们恶习的曾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正是由于对社会的强烈感受和对文学的热爱,他刻苦写作,终于成为了一名影响全世界的著名作家。我想:名人之所以被人所敬佩,是因为他们往往做出了常人做不到的成绩。对照自己优越的生活环境,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以高尔基为榜样,自加压力,奋勇拼搏,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分享我的大学读书心得篇5
书中作者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沙皇统治的黑暗时期,人们相互抱怨,对骂,三天两头的打架,甚至于去杀人。作者为了上大学,来到了喀山,最终因种.种因素,高尔基没有上成大学,而是在那里上“社会大学”。在这期间,他曾当过搬运工、面包师助手、小店店员……在刚来到喀山时,他遇到了小偷和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人。有的人嘲笑高尔基看书的“愚蠢行为”,有的人赞赏高尔基渴望获得知识的精神,这些赞同高尔基获得知识的人是理智的,因为他们坚信只有智慧才能崛起,不受这种压迫。高尔基经人介绍,认识了藏有很多书的小店老板潘科夫。以后,他白天销售货物,到了晚上刻苦读书,并最终走向了革命的路。
让感受最深的是,高尔基生活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经历了诸多磨难,从事了很多辛苦的工作,然而他却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后来,他在潘科夫的店铺里一边做工,一边埋头苦读,不顾一群愚昧的人的嘲笑,仍然读书。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环境中,吃得饱,穿得暖,也有很多书看。我们生活的环境比高尔基要好很多,再不好好读书,上不了大学,那就很说不过去。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用功学习,超越高尔基。
只有知识才能使人进步,只有读书才容易获取知识。没有了知识,人们就会像一堆废物一样。没有了知识,人们也不会发展科技,建设一个现代的文明的世界。
长恨歌读书笔记合集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长恨歌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使人具有抵抗孤独的能力。这里所说的孤独并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孤独,当我们读作品也是,需要对文章的细节进行多次阅读。此时我们可以完成自己的读后感记录,让我们对于作品的印象更加深刻。长恨歌读书笔记是由栏目小编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1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2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3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4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5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九篇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优秀教师,我们更应该注意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而教育笔记有益于学生可以更好地接受新知识。有哪些优秀的教育笔记值得借鉴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七律长征读书笔记九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1)
在读了《七律·长征》这首诗后,我被红军那种乐观主义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折服了。
二万五千里长征,在这段充满艰难险阻的历程中,红军战士们创造了一个个令人传颂的佳话,如:飞夺泸定桥、巧渡金沙江等。一次次的危险中,在旁人看来好像是天险一般的事情,红军战士都一一化解了。
这是我们中国工农红军唯一能做的!
长征胜利后,毛泽东主席写了这首诗。前两句话,主席用轻松的语气写道,红军不怕长征的困难和危险,面对困难和危险。在同盟会中,主席夸张地表示红军敢于藐视一切困难。
在颈联这两句诗中,“暖”和“寒”这两个字更是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红军巧渡金沙江的欣喜和飞夺泸定桥时的惊心动魄。从尾联我看出了红军战士们在翻过千里皑皑白雪的岷山后,三军将士那种无比喜悦无比激动的心情。是的,长征结束了。这消息怎么能不令人兴奋呢?
这短短的七律集中了长征中的艰辛、曲折和悲剧,深深**撼了我的灵魂。在诗中,我领略到了中国工农红军豪情万丈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感受到了中国工农红军进行革命时得波澜壮阔,气势恢弘,更体会到了如今我们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我在想,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用“长征”精神去征服在我们学习路上“拦路虎”和“绊脚石”,使我们的学习有质的提高,长大后为建设国家贡献我们的力量!
当我回首这首诗时,总想起14个字:革命精神代代相传,长征纪念碑巍峨九日!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第21课《七律长征》,这首诗的作者是毛泽东,全诗只有短短七句,却层次分明,将红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描写的淋漓尽致。
红军长征,充满了艰辛,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仍然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相比之下,先不说跋涉二万五千里,就单单将学习,我就自愧不如了。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了复习的任务,也将复习资料上传至QQ,回家后,我看着桌子上那堆积成一座小山的资料,瞬间就叫苦连天:我的妈呀!这么多,我的复习到什么时候啊!唉,没办法,总不能说不复习吧!我认命地看了起来。
还没过几分钟,我便坐不住了,也不那么认真去看了。我一会儿看看QQ动态,看看里面有什么好玩的,一会儿又玩起了游戏,总之就是不想复习。不一会儿,已经过了大半个小时了!我看看钟,妈呀,已经七点了!但是我的复习资料可以说是一点儿也没碰!这是,面对着大叠的复习资料,我的内心做起了斗争
算了算了,不看了吧,反正都这么晚了,还不如玩一会儿就洗洗睡吧!我先是这么想的。唉,不行啊!如果不复习,那明天的考试不就会考砸了吗?我转念又这么想,真是纠结啊最终,我还是没有复习。
到了第二天,考完试,成绩出来之后,想都不用想我考得有多差!光是基础分就扣了8分!这时的我不禁后悔万分:要是我复习了就好了!
从这件事情上,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就像二万五千里的长征一样,不惧任何困难险阻,坚持就是胜利!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3)
“红军不怕远征难, 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 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 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 三军过后尽开颜。”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带领红军,爬雪山,过草地,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艰难地前进,经过长途跋涉终于胜利到达了陕北。长征不仅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迹,而且形成了伟大的长征精神。
五年级上学期, 我们学习了《七律长征》,从课文中学习到,回首起七十年前那漫长的征途,红军队伍的脚印踏遍了十一个省份,进行了三百多次的战斗。勇敢地冲出敌人的重重包围。长征队伍宛如一把锐不可当的箭,永远向前进。两奇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穿越荒芜人烟的地区,开创了中国革命,创造了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奇迹。尽管路途有多么的遥远,征途有多少的艰辛。但他们仍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勇往直前,不怕牺牲,不屈不挠,积极进取,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如今,我们的生活虽然富裕了,但我们不能忘记先烈们的丰功伟绩,长征精神依然鼓舞着我们每一个人。
作为初中生的我们不得不被红军顽强的毅力,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打动。然而我们能做更多的就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困难面前决不低头。我们也不能陶醉在祖先创造的业绩中了,而是要自强、自立,创造属于我们的明天。这是我们一定要做到的,也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同学们,当你沉溺与网络游戏,浪费大好时光的时候;当你留恋于武侠小说,不思进取的时候;当你吃着洋快餐,为明星疯狂的时候。想想长征吧,想想那些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浴血奋战的那些人和事。如果说老一辈的先烈们所面临的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民主政权的话,而我们新时代的青少年们所面临的,则是用我们的勤劳和智慧使我们的祖国阔步迈入世界经济列强国的行列,这关系到每一位华夏子孙的命运。作为即将担负国家建设的青少年,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远大理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也是一次充满艰辛的长征,这是时代赋予我们青少年新的长征!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
长征精神是一种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精神,告戒我们青少年要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它的精神影响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人。长征给我们的启示,不仅仅是一个军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乐观,勇往直前的精神就能成就事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只要有了长征精神,就一定能成功。让长征精神一代代传承下去,并且铭刻在每个人心中!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4)
一九三四年十月间,中央红军主力从中央革命根据地出发作战略大转移,历时两年,经过福建、江西、广东、湖南、广西、贵州、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陕西等十一省,击溃了敌人多次的围追和堵截,战胜了军事上、政治上和自然界的无数艰险,行军二万五千里,终于在一九三五年十月到达陕北革命根据地,长征是世界军事史上的一个奇迹。中国工农红军不畏艰险,英勇顽强,他们翻高山、穿沼泽、渡大河、攀山崖、过索桥;在雪山上寒风刺骨,在沼泽里连滚带爬,在江水里齐心向前;在金沙江巧渡,在大渡桥强渡,正如诗中所说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可是,是什么力量让中国共产党坚持到底,永不服输呢?这正是中国共产党能成为一个可以照亮中华大地的太阳的理由。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们,有着许多崇高的品质,他们具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五岭”可以当做“细浪”,“乌蒙山”可以当做“泥丸”;他们具有英雄气概大无畏的精神,可以将刺骨的金沙江水拍暖沿岸高耸入云的山崖,也可飞跃寒冷的铁索桥,;他们团结一心,在经历了艰难的长征胜利会师后,在白雪皑皑的岷山上,也有无尽的欢乐;他们更有必胜的信念,在国民党的围追堵截、日军的扫荡下,也永不言输,用自己的生命保卫红色政权,用自己的身躯筑起民族的屏障。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共产党和千千万万的党员们,仍像太阳一般不断努力,继续发扬共产党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传统,使中国如腾飞的巨龙飞速发展,一步步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共产党是是先驱者,是领航人,更是一轮不落的太阳,使神州大地13亿中华儿女在党徽的照耀下成长生活,享受幸福。
七律长征读后感(六)
今天,学习了毛泽东《七律。长征》这首诗,我感触颇深。
长征,这震惊中外举世皆无的两万五千里的军事长征,是中国红军的战略大转移。中国工农红军长驱二万五千余里,纵横十一省。长征途中,天上有敌人飞机轰炸,地下有敌人几十万军队的围追堵截,还有湘江、乌江、金沙江、大渡河、泸定桥、五岭、乌蒙山、大雪山、草地等天险的阻隔,红军要战胜克服这些艰难险阻,不仅身体要遭受超出人类种.种极限才能忍受的痛苦,而且还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长征本身是一曲悲壮的交响乐,一首悲壮的诗,一幅悲壮的画。
但是毛泽东写的长征的诗词,却没有刻意描写长征经历的苦难和牺牲,而是洋溢着高昂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这种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连那从浩浩太古以来就独立存在的岷山千里雪,也雪霁日出,阳光映着白雪、红旗,为红军的胜利而笑逐颜开了。这是何等革命英雄主义气概啊!
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凭借革命乐观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相结合的长征精神,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开始了扬眉吐气的日子。在长征诗中,我领略了中国共产党人豪情万丈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感受到中国革命的波澜壮阔和艰辛曲折,体会到我们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长征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学习、生活上的一座座高山,一条条大河,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决不能浪费光阴,虚度年华。迎来自己人生的“尽开颜”。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5)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每每读到这首《七律·长征》,我总是热血沸腾。
记得自己第一次骑自行车时。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骑了上去。果然不出所料,摔了个“底朝天”。此时的爸爸在旁边鼓励着我:“加油!你能行!”于是,我抖抖灰,扶起自行车,再次尝试起来。
这次,爸爸在后面帮忙扶着自行车,我顿时心安了许多,骑了一段距离后,当我偷偷回头看时,发现爸爸竟然没在扶自行车。顿时,我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这时的自行车也仿佛是一个又哭又闹的孩子,左晃右晃,我再一次把控不住,摔了个“狗啃泥”。手擦破了皮,泪水顿时盈满眼眶,我不禁大叫起来:“不学了,不学了!学不会!”这时,爸爸说:“你看人家红军,翻越千年积雪的岷山,他们都没有抱怨,你这才刚骑一会,怎么可以放弃呢?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勇敢去面对,不退缩,不放弃!”听了爸爸的话,我一抹眼泪,横下心,对!不能放弃!要战胜它!我再一次骑上自行车······不知摔了多少次,最终,在黄昏时分,我可以熟练地骑自行车了,心里美滋滋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激励自己,翻越成长的一座座“高山”,迎来“尽开颜”!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6)
2015年,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四周年。从1921年的南湖游船到今天,在这90年的风雨岁月里,共产党创造了无数奇迹。读了《七律·长征》这首诗后,我心中感慨万千!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从这些诗句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革命先烈们为了建立新中国,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共产党员的英勇无畏、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是党和祖国的希望,我们要去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建设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们少年儿童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在当今和平年代,我们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服务,报答党的恩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我们作为小市民都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在放学高峰期,红领巾监督员们认真维持公交站台的秩序;在公交车上,我们主动给需要帮助的人让座;在校园里,我们随时捡起地上的小纸屑……我校还开展了“现代社会还需要国学经典吗”主题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向全社会宣传国学经典,为文明城市的创建打下了基础。
共产党正领导全国人民走向新的未来,我们要听党的话,跟党走,在党的光辉下茁壮成长!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7)
自从我学习了《七律·长征》这首毛泽东同志写的诗词之后,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在长征这25000里的道路的困难与艰险!
虽然这首诗只写了八句,但却能体现出在长征路途的艰险。中央红军在路上一共368天,只休息了44天,平均走182公里才修整一次,平均每天行军37公里;共翻越了18座山,其中五座山终年积雪;渡过了24条河流;转战了11个省……看到这些数字,谁不感到震惊呢?红军战士们不顾自己的安危,不怕艰难险阻——高大的五岭山脉、气势磅礴的乌蒙山脉,可在他们的眼前却变得像“细浪”、像“泥丸”,他们还勤于思考,英勇顽强地与敌人斗争,最终取得了长征的胜利。这是多么伟大的创举啊!他们团结一心,在历经了艰难的长征胜利会师后,在白雪皑皑的岷山上,也有无尽的欢乐;他们更有必胜的信念,在的围追堵截、日军的扫荡下,也永不言败,用自己的生命保卫红色政权,用自己的身躯筑起民族的屏障。
中国共产党是先驱者,是领航人,更是一轮不落的太阳,使神州大地中华儿女在党辉的照耀下成长生活、享受生活。红军的大无畏精神和豪迈的英雄气概时刻激励着我,今后我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生活上的重重困难,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长大后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富强!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8)
1、《七律长征》读后感400字
作者:钱宇轩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每每读到这首《七律·长征》,我总是热血沸腾。
记得自己第一次骑自行车时。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骑了上去。果然不出所料,摔了个“底朝天”。此时的爸爸在旁边鼓励着我:“加油!你能行!”于是,我抖抖灰,扶起自行车,再次尝试起来。
这次,爸爸在后面帮忙扶着自行车,我顿时心安了许多,骑了一段距离后,当我偷偷回头看时,发现爸爸竟然没在扶自行车。顿时,我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这时的自行车也仿佛是一个又哭又闹的孩子,左晃右晃,我再一次把控不住,摔了个“狗啃泥”。手擦破了皮,泪水顿时盈满眼眶,我不禁大叫起来:“不学了,不学了!学不会!”这时,爸爸说:“你看人家红军,翻越千年积雪的岷山,他们都没有抱怨,你这才刚骑一会,怎么可以放弃呢?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勇敢去面对,不退缩,不放弃!”听了爸爸的话,我一抹眼泪,横下心,对!不能放弃!要战胜它!我再一次骑上自行车······不知摔了多少次,最终,在黄昏时分,我可以熟练地骑自行车了,心里美滋滋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激励自己,翻越成长的一座座“高山”,迎来“尽开颜”!
2、《七律长征》读后感400字
作者:赵涵
长征,是历史上伟大的壮举,红军更是历史上伟大的奇迹!红军战士们在长征的行程途中,遇到了种种艰难困苦,历经了常人难以忍受的折磨,踏遍了水流湍急的大渡河和金沙江,又遇到了连绵起伏的山岭、天寒地冻的雪山等各种天险的阻隔,可他们不怕艰难险阻,高大的五岭山脉、气势磅礴的乌蒙山脉,在他们的眼前却变得像“细浪”、像“泥丸”,他们用满腔的热血英勇地与敌人作斗争,与敌人巧做周旋,最终取得长征的胜利。
诗中“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更是让我惊讶万分,红军遇到这么多艰难险阻还能“尽开颜”!这种乐观主义精神正是我们在面对困难时需要具备的心态!
现在,我们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我们不能忘记过去的历史,不能忘记勇敢的红军战士。我们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生活上的重重困难,翻越学习中的一座座高山,一条条大河,迎来自己人生中的最美自己。
七律长征读书笔记(篇9)
自从我学习了《七律长征》这首毛主席写的诗词 之后,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在长征这25000里的道路的困难与艰险!
虽然这首诗只写了八句,但却能体现出在长征路途的艰险。中央红军在路上一共368天,只休息了44天,平均走182公里才修整一次,平均每天行军37公里;共翻越了18座山,其中五座山终年积雪;渡过了24条河流;转战了11个省看到这些数字,谁不感到震惊呢?红军战士们不顾自己的安危,不怕艰难险阻高大的五岭山脉、气势磅礴的乌蒙山脉,可在他们的眼前却变得像细浪、像泥丸,他们还勤于思考,英勇顽强地与敌人斗争,最终取得了长征的胜利。这是多么伟大的创举啊!他们团结一心,在历经了艰难的长征胜利会师后,在白雪皑皑的岷山上,也有无尽的欢乐;他们更有必胜的信念,在国民党的围追堵截、日军的扫荡下,也永不言败,用自己的生命保卫红色政权,用自己的身躯筑起民族的屏障。
中国共产党是先驱者,是领航人,更是一轮不落的太阳,使神州大地13亿中华儿女在党辉的照耀下成长生活、享受生活。红军的大无畏精神和豪迈的英雄气概时刻激励着我,今后我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生活上的重重困难,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长大后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富强!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合集6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盗墓笔记读书笔记”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我们可以写篇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把值得感慨和分享的情节总结一下书写出来。或许你需要"《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1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2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平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3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4
“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
这个说法并不是我的原创,但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初看第一部的时候,七星鲁王宫内的故事并没有如此的吸引我,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但毕竟朋友大力地推荐了,课业也并不繁重,便也想着耐着性子继续读个两三篇也不费太多的事情。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在汪藏海的奇门遁甲面前一次次被蒙蔽双眼,又在闷油瓶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之中看到无言的感动。我一开始不为所动,是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地舍命救人;我为其流泪,却同样因为这群有血性有探索之心的汉子们在绝望中的互相调侃。
无论是三叔从西沙外海就开始带给我们的谜团,还是长白山上被雪崩吵醒的云顶天宫,亦或是危机四伏使张起灵都屡屡受挫的蛇沼鬼城和张家古楼的阴森气息,吸引我的都不仅仅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呢”。全书几乎没有人物的介绍,甚至铁三角的三个主要人物,三叔都从未“官方地”提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羁绊,不需要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只有“去”或“不去”。虽然写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群盗墓者的故事,却不曾让人感到受伤的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里,是罪有应得。这个故事,用天真、胖子和闷油瓶的真心,赚到了每一个读者的眼泪。
但就算是如此连贯的故事中,也插入了一场我至今无法找到联系的戏码,那就是秦岭神树引发的奇迹。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一个并不承上启下的故事就是可有可无的。“老痒”这个从第一卷开始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人物甚至比大多数的出场人物都要丰满,虽然并不是说他的身材可能会让一些正准备去看本书的男性同胞感到失望,但他立体的形象,直到最后我们都不能用一个“好”或一个“坏”来盖棺定论。青铜神树的奇迹一定也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如果开头描述到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那把枪在最后高潮部分肯定会起作用。只不过即使有一些藏匿在头脑某处的隐隐的感觉,但我还并没有能够悟出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5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浮生若梦几番曾回。真也似假,假也真。兜转几轮,复至原点。却一曲唱尽,思无邪。 ——题记
若不是那日金牙老头的突然到访;若不是三叔看出了那片战国帛书的端倪;若不是自己执意要下斗;若不是张起灵买走了那柄黑金古刀……或许吴邪能安安稳稳地做他古董铺的小老板,平静生活终其一生;或许他不会陷入那有老一辈人织成的迷雾混杂阴谋的网;或许他不会见到那么多可怖的人心,识破那么微笑的假面;或许……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它带给了我太多感动,太多难忘。我的心随着书中人跳动。当他们陷入绝境,我紧张;当他们绝处逢生,我欣喜;当一个生命走向尽头,我扼腕叹息,不由悲恸……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6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集锦九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1】
我对妈妈说:这个阿姨虽然外表美,但是心灵不美。妈妈说:对呀。她这种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习哟。我想,在学校里,如果有同学长得丑,我们不能嘲笑他。一个人的外表并不能说明什么,关键要看他的心灵美不美。真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心灵美的人。
读《安徒生童话》笔记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 、丑小鸭 、拇指姑娘 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你是否看过?它们是安徒生写的童话,那些故事,让我感悟很深。
其中《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在寒冷的冬天,穿着破旧的衣服、不合脚的鞋子,拿着火柴在街头叫卖,但是,上帝并不眷顾她,最终,她还是冻死在街角,但我想她一定很安详,因为她终于可以不用再受这种命运了这个故事我看出了安徒生看透了社会它是那样的冷漠、残酷,我也看出了他对人民的同情,也看出了安徒生自己生活不好,但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安徒生虽然不富有,但他有希望,虽然社会很残酷、冷漠,但他用自己的方式在温暖着人们的心,所以,我觉得,安徒生是伟大的人。
同样,《丑小鸭》让我有同样的感受,它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经历种种磨难,终于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它也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美好的结局,就像安徒生写的那样,他也正是这样做的,所以,他终于成了童话大师,写出了一个有一个美丽的故事
而我认为,安徒生的这种做法,是让他成功的主要原因,因为,我想安徒生的心里,一定也像那只丑小鸭一样,抱着一个信念:虽然现在我是一只小鸭,但终有一天,能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而他的这种信念,给了他足够的信心,所以,如他所愿,他成功了。
我看了他的作品,悟出了这个道理,他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我要向他一样成功。
关于《安徒生童话》的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书中的内容有很多,其中有豌豆上的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踩面包的姑娘等。
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想像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富裕,小女孩只想要一只烤鸭,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里,却不能好好学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以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教育,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精神,对以后的学习态度和生活态度产生了自信,我会珍惜现在的生活,加倍努力,以回报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和哺育。
关于《安徒生童话》的读书笔记
读书是我们走进知识的大门,它是我们的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2】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心得感想
我们沐浴在阳光中,而她蜷缩风雪之间;就当生命是一星火光好了:我们持久美丽,她转瞬即逝;就当生命是一片原野好了,我们一望无际,她尽止提前。以下是和大家分享安徒生童话读后感心得感想资料,欢迎参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心得感想一
读完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后,那一幕幕在我脑海里闪现,久久不能忘怀。
“在这又冷又黑的晚上,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在街上走着。她的旧围裙里兜着许多火柴,手里还拿着一把。”读到这句话,我的心凉透了,脑海里仿佛浮现出小女孩的样子:衣衫简陋,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脸和嘴唇冻得发紫,冻僵的小手攥着一束火柴,瑟瑟发抖地喊着:“卖火柴,火柴……”回答她的只是刺骨的寒风。她不能回家,因为她爸会打她。“小女孩靠在墙边,一次次点亮火柴,她幻想火炉、烤鹅、圣诞树,最后,奶奶出现了。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这既是悲伤的泪,又是欢欣的泪。为小女孩那悲惨的一生悲伤,为她终于离开了这个黑暗世界而欢欣。
小女孩幻想到火炉,说明她想温暖;幻想到烤鹅,说明她饥饿;幻想到圣诞树,是因为她希望快乐;幻想到奶奶,说明她渴望得到亲情。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平日里再也平常不过的东西了,更何况是在大年夜?可是,这应有的一切却完全是泡影而已。
卖火柴的小女孩除夕夜冻死在墙角里,这使我不仅联想到杜甫的诗句:“朱门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啊,她是不幸的,痛苦的。她的不幸,是那个社会制度造成的。她周围的社会是冷酷的,没有温情,没有人同情和可怜她,也没有人关心和爱护她。小女孩生活在一个人剥削人、人吃人的罪恶累累的资本主义社会里。那里是有钱人的天堂,贫困人家的地狱。在现实生活中,她永远不会获得温暖和幸福,只有在幻觉的“天堂”中得到一点根本不存在的幸福。就连人们看到小女孩死时,也是淡淡地说,好像是“家常便饭”而已。可见那个社会是多么不公平、多么黑暗啊!
再看看我们自己,每到新年,我们吃的是热气腾腾的水饺,鲜美可口的西湖醋鱼,还有香喷喷的烤鸭等。爸妈催我们穿新衣服,之后,全家人看电视,看烟花。都是同龄孩子,却有着不同的遭遇:我们在温暖的家里,她却在寒冷的街道上;我们吃着年 夜 饭,她却“享受”着冰冷的寒风;我们面对着亲切的家人,她却面对着路人的白眼……我们和她有着太多太多的差别。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掌握更多本领,让贫困人也过上幸福的生活。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心得感想二
就当生命是颗种子好了:我们沐浴在阳光中,而她蜷缩风雪之间;就当生命是一星火光好了:我们持久美丽,她转瞬即逝;就当生命是一片原野好了,我们一望无际,她尽止提前。如果你问她是谁?告诉你,她就是安徒生爷爷笔下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童年似被风雨洗去了。只有满脑的回忆了:你记得酸,你记得甜。你那童年的一小点苦被幼稚的心认为是巨大的。可你还记得妈妈从小对你讲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吗?我们足足有十二个快乐幸福的年夜,我们足足有十双手都数不尽的亲人关爱。而小女孩,她只有一个唯一疼爱她的奶奶。可她还是觉得那是最幸福的时光。我们没有小女孩的苦难:我们生活在阳光下,有许许多多的爱、有说有笑。但我还常常嫌弃母亲的唠叨;常常无条件的要求父亲做他做不到的事;我甚至还会吃醋。那只是幼稚的心罢了。
记得她卖火柴的心愿吗?她只想要一点点的温暖,一根小小的火柴也能让她感到温暖,让她圆满一个巨大的心愿。而我们却贪得无厌的。她也渴望得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的东西——食物。我们能够真实的得到食物,但可怜的小女孩却只能在幻想中期盼。小女孩和每个孩子一样,希望能有许多朋友,让她从寂寞中走出,过正常人的幸福生活。她也想要过许许多多美丽的东西,可她冻得没法想这些了。小女孩孤零零的,因为他没有朋友。而故事中的小男孩却抢走了小女孩唯一能拥有的鞋子。他没法面对凶残的父亲。她饿,她想有个幸福的家。她想要,她渴望的一切我们都拥有。我们甚至幻想离开家的庇护,到外面的世界去。当着想法被小女孩所知时,他该多么失落啊!星星垂着,小女孩在火光中看见他的奶奶了,最疼爱她的奶奶。小女孩在一个大年夜,在一个不平凡的幸福下走向了幸福。这也许是对小女孩最好的解脱,也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如果小女孩所处的“家”真的是所谓的“家”,那我们的“家”何不是天堂?所以,请珍惜我们美好的当下吧!因为小女孩最大的心愿只不过是我们自己的小心愿罢了!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心得感想三
前几天,我学习了一篇让人深切同情穷苦人民的遭遇的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大年夜里冻死街头。
当我读到“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个钱,爸爸一定会打她的”时,我感受到小女孩的父亲非常狠心:大年夜里,不但要她在冰天雪地的大街上卖火柴,而且她卖不掉一跟火柴就打她,真是惨不忍睹啊!同时感受到当时的黑暗社会的不公平:过年过节时,富裕的人民就可以高高兴兴地聚在一起,而贫苦的人民却要饿死、冻死街头,反差相当之悬殊。
又当我读到“它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那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时,我感受到小女孩非常可怜,因为她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只有寒冷,只有饥饿,只有痛苦。她很渴求欢乐,渴求关心,渴求幸福,但在这人剥削人的社会里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上生活,才能实现她所有的渴求。
小女孩。如果你来到了我们中国,我一定热情接待你,一定会给很多好玩、好吃的东西你,绝不会让你在大年夜里,还要到街上卖火柴,也不会让你忍饥挨饿,睡也睡不好。我更希望可以和你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玩耍……总之,有福就一起同享,有难也一起解决,你说好不好?但可惜的是,你已死去了,在大年夜里冻死了。虽然,我与你素不相识,但我却非常同情和可怜你,希望小女孩你在天堂上能安息,不要再担心那些穷苦的人民了,或者几天后,世界上再也没有乞丐,再也没有穷人了。
为了避免再有第二个这样的人——在大年夜里冻死街头,我们都伸出援助之手,让这个世界上的穷人都消失吧!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心得感想四
xx,我们全校都去了中国儿童艺术剧场观看《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童话的作者是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他是出生在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其中的主要人物就是小女孩,她是徐丽演的,次要人物有不少呢!
这篇童话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如果只看故事书,你根本了解不到小女孩的苦心,只要她一天卖不完一筐火柴,就不敢回家见爸爸。爸爸的腿疼,需要喝酒,其实这只是理由。可怜的小女孩,被伯爵的儿子、强盗的儿子、富商的儿子和英格欺负,小女孩只想得到父亲的一个拥抱,他们笑话小女孩:拥抱不值钱!他们的父亲能给他们好多东西,但小女孩的爸爸只能给她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不值钱的拥抱。这大概就是童话中的内容。
这篇童话是感人至深的、温情的。给看者带来一个熟悉而鲜明、简明而深刻、恢谐而感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当我走进剧场时,能感受到火柴的温暖!当我走出剧场时,能感受到无限的希望!让我把它带走吧!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心得感想五
读完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后,那一幕幕在我脑海里闪现,久久不能忘怀。
“在这又冷又黑的晚上,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在街上走着。她的旧围裙里兜着许多火柴,手里还拿着一把。”读到这句话,我的心凉透了,脑海里仿佛浮现出小女孩的样子:衣衫简陋,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脸和嘴唇冻得发紫,冻僵的小手攥着一束火柴,瑟瑟发抖地喊着:“卖火柴,火柴……”回答她的只是刺骨的寒风。她不能回家,因为她爸会打她。“小女孩靠在墙边,一次次点亮火柴,她幻想火炉、烤鹅、圣诞树,最后,奶奶出现了。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这既是悲伤的泪,又是欢欣的泪。为小女孩那悲惨的一生悲伤,为她终于离开了这个黑暗世界而欢欣。
小女孩幻想到火炉,说明她想温暖;幻想到烤鹅,说明她饥饿;幻想到圣诞树,是因为她希望快乐;幻想到奶奶,说明她渴望得到亲情。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平日里再也平常不过的东西了,更何况是在大年夜?可是,这应有的一切却完全是泡影而已。
卖火柴的小女孩除夕夜冻死在墙角里,这使我不仅联想到杜甫的诗句:“朱门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啊,她是不幸的,痛苦的。她的不幸,是那个社会制度造成的。她周围的社会是冷酷的,没有温情,没有人同情和可怜她,也没有人关心和爱护她。小女孩生活在一个人剥削人、人吃人的罪恶累累的资本主义社会里。那里是有钱人的天堂,贫困人家的地狱。在现实生活中,她永远不会获得温暖和幸福,只有在幻觉的“天堂”中得到一点根本不存在的幸福。就连人们看到小女孩死时,也是淡淡地说,好像是“家常便饭”而已。可见那个社会是多么不公平、多么黑暗啊!
再看看我们自己,每到新年,我们吃的是热气腾腾的水饺,鲜美可口的西湖醋鱼,还有香喷喷的烤鸭等。爸妈催我们穿新衣服,之后,全家人看电视,看烟花。都是同龄孩子,却有着不同的遭遇:我们在温暖的家里,她却在寒冷的街道上;我们吃着年 夜 饭,她却“享受”着冰冷的寒风;我们面对着亲切的家人,她却面对着路人的白眼……我们和她有着太多太多的差别。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掌握更多本领,让贫困人也过上幸福的生活。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3】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给我的感受特别深,我用了几个礼拜的时间把它读完。
首先,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安徒生有了一些了解。他是一位诗人、哲学家、思想家和民族主义者。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促使他的童话成了不朽的篇章。
《海的女儿》大家应该都看过吧!《海的女儿》是作者安徒生写的童话中的主人公,她生活在海里,是一条美人鱼,她可以在海底度过300多年的岁月,然后化成泡沫,结束了她无忧无虑的一生。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好几倍,她的生命进入了较高级的境界,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忍着痛苦,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后便喜欢上了一个王子,可是王子已经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若她再想成为海的女儿,就得在王子结婚的早上,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腿就能变回鱼尾,回到她的家人中去,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中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己投入海中化成泡沫。
她这样对生命的追求,打动了成千上万读者的心,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懂得了生命的重要性,在任何事面前都要坚强,勇敢的去面对它。
《安徒生童话》里还有很多其他优美的故事,使我百看不厌。在那一段时间里,这本书几乎成为了我最好的一本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教育。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名叫《安徒生童话》。
河北秀水小学四年级:郭娟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4】
我想咱们必定读过丹麦闻名的神话作家安徒生写的《安徒生神话》吧!
里边的故事有许多,有飞箱、恋人、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其间我最喜欢的是《沼地王的女儿》这个故事。
讲的是好久好久以前,有一片很大的沼地地,哪里长着大片芦苇和睡莲,里边住这一位沼地王。一位埃及国王有三个女儿,国王生了病需求沼地地里的沼地花才干治好他的病。别的两个女儿趁外出寻觅沼地花的时分把小女儿的羽衣撕碎了,小女儿回不了埃及了。小女儿和沼地王结了婚,生了一个女儿,最终在许多人的协助下,历经含辛茹苦回到了埃及,用沼地花治好了国王的病。知道了工作的通过的'国王把别的两个女儿赶出了王宫,从此小女儿她们过上了夸姣的日子。
古语说的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做人要有仁慈的质量,只要仁慈才干夸姣。故事中小女儿为了替父亲看病,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质量值得咱们每一位同学学习。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5】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比较喜欢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安徒生童话》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童话就像一座幻想城堡,茫茫大海中的一盏灯塔。读了《安徒生童话》,风格朴素清新、语言生动优美,充满着乡土气息。安徒生用童话表达了他人对间的爱。
一个个绚丽多彩的童话故事充满了无穷的神力,能把我们的眼睛拉过去,看完了还想再看一遍,拿起了就舍不得放下。它在我们的心中播下了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了美丽的花儿,结出了果子。童话是回味无穷的,在《安徒生童话》里,我最喜欢《沼泽王的女儿》。故事的内容是:在一个沼泽地附近,住着一群鹳鸟。一天,鸟妈妈出来找吃的,看见三只带着王冠的天鹅飞向了沼泽地,这三只天鹅原来是埃及国王的三个女儿装扮的。国王得了重病,小女儿做了一个梦,一位仙女对她说“只有到丹麦沼泽地去采一种莲花,并把它放在国王的胸前,才能治好国王的病。”于是小女儿和姐姐穿上天鹅羽衣去了沼泽地,两个姐姐害怕掉到里面再也出不来,就返回了埃及。只有小公主不顾生命安危留了下来,掉进沼泽里以后,见到了沼泽王。沼泽王既感动又同情,愿意帮助她,送给她一朵莲花,原来那朵神奇的莲花就是沼泽王的女儿。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在鹳鸟夫妇的帮助下,安全到达埃及王宫,终于治好了国王的病。
我们也要像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一样,做一个勇敢、善良、热心帮助别人的人。
2013年11月12日星期一天气晴故事讲了从前一个财主的儿子吉姆花钱如流水,用纸币糊风筝玩,用金币在河里打水漂玩。不久他就把财主留下的钱用光了,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他的朋友都不理他,只好到处流浪。后来一个好心的师傅收留了他学木匠,他很快就就学会了,师傅送给他一个会飞的箱子,吉姆坐着会飞的箱子,来到了一个美丽的王宫,他喜欢美丽的公主,便每天给他讲故事,后来他们结婚了,但是不久吉姆的故事讲完了,公主不喜欢他了,他变得很懒惰,于是公主把他赶出了王宫。吉姆又变成了一个穷人。他想起了木匠的话,从此变得勤奋起来,又开始干起了木匠的活。他变的非常勤劳,人们慢慢的开始喜欢他。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勤劳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我喜欢看《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书中的故事非常有趣,有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装》。
《皇帝的新装》这个童话故事讲了一个皇帝非常喜欢打扮,但是却很愚蠢。有两个骗子利用了皇帝的愚蠢,骗皇帝说他们能做一件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的,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愚蠢的皇帝相信了这两个骗子并且给了他们很多钱。最后,皇帝光着身子“穿”着一件并不存在的衣服举办隆重的游行,由于大家都不愿被别人认为是愚蠢的,结果是明明看到皇帝什么衣服都没穿,却都拼命地夸皇帝的衣服好看。但是,有一个小孩子说出了大伙想却不敢说的话:皇帝什么衣服都没穿呀!最后,连皇帝也意识到了自己确实什么也没穿,但是为了他的面子,还是浑身不自在地“穿”着一件并不存在的、美丽的新装继续游行!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真是太好笑了。笑那个皇帝的愚蠢,笑两个骗子的狡猾,也笑大伙明明都看到了真相却不敢说出来。那个小孩子因为没想太多结果,说了实话,这真让人觉得遗憾呀!明明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却因为大人们顾虑太多的结果,把一件假的事情却都当成真的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把事情的真实情况讲出来,不能因为考虑到别人的想法而把事实颠倒黑白。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6】
相信大家一定都读过《安徒生童话》,但你有没有想过童话会伴随你一生?如果没有,大家都会向我学习!
安徒生一个熟悉的名字是他写的《安徒生童话》。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总是有一颗美丽的心,所以他看待一切,人物都很美。安徒生是乐观的。他的文章也很好。比如,(铜猪)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穷孩子喝了一口铜猪嘴里源源不断的清水,睡在铜猪的背上。铜猪居然有力气跑,背着孩子去了美术馆,孩子在那里看到了奇迹:金星复活了!宙斯在对他微笑……看到美丽的风景,孩子会意地笑了,铜猪说:“只有最真诚的孩子才能骑在我身上,我才能跑。”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文中的孩子是这样的,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因为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孩子很可怜,当然,没有他的真诚,铜猪是不会跑的。由此可见,孩子是真诚的。如果我们不真诚,父母会担心我们。你不难过吗?
啊,多美的童话啊。相信你看童话的时候也会发出这样的感受。安徒生写每一个字的时候,写的不仅仅是好孩子,更是自卑的孩子,让每个孩子都能快乐。让童话伴随你一生!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7】
安徒生童话是丹麦作家安徒生的作品,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童话之一。他最著名的童话故事有《海的女儿》、《小锡兵》、《冰雪女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和《红鞋》等。
创作体裁虽然属于童话,但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安徒生童话小学生读后感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它是由丹麦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写的。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丑小鸭》。故事讲的是一只大丑小鸭,生来就受到别人的嘲笑和歧视,但经过种种挫折和打击,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看完这本书,我被丑小鸭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要向丑小鸭一样追求我的理想和希望。在学***活中永不言败。
安徒生童话小学生读后感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不禁感叹道:好书!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我从中知道,他们是一对很要好的夫妻。
在一个农舍里,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虽然财产特别少,但是感情很好,生活得很快乐。
老头子带着一匹马去赶集。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赶牛的人,所以他用他的马换了一头牛。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山羊司机,于是他用牛换羊。最后,他抱着一只鸡来到一家旅馆,看见那里有一袋烂苹果,就把它们换了。
这时有两个外国人对老头子说:“我打赌,回去一定会被老婆骂!赌注是一百二十磅金币。
”老头子答应了。回到家,老头子把和别人交换东西的事告诉了老婆。他的老婆不但没骂他还亲了他一下。
两个外国人相遇了,不得不给他们120磅金币。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有意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是事实上这种“希望”在现实生活上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烦恼。
故事里许多人物都经过磨历,我们要在光明和快乐中越飞越高,飞到我们幸福的彼岸
安徒生童话小学生读后感在八岁那年我看了我一生中第一本无图的本,那就是《安徒生童话》。那时,所有关于我年轻无知的故事都被一笑置之。现在,当我再次读这本书时,又是一种品味。
作者安徒生希望世界上会有一个美丽幸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人们有高尚的品质和理想,有勇气和奉献精神。他在这方面创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形象,如“海的女儿”——她把“人”看得那么高贵和庄严,她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去换一个“人”的灵魂;“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她冒着一切危险,忍受着一切诽谤,以最大的毅力和坚韧的精神,使得她的哥哥们得救;“拇指姑娘”——她虽然长得身材微小,但她却具有一个伟大的灵魂,她追求光明,她也终于获得了光明给别人也给自己创造幸福。
安徒生希望我们在一个幸福的世界里生活和成长。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他让那个受尽了饥饿和寒冷的小女孩和她的祖母“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这是他对我们抱有的美好和善良的愿望吧。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8】
有一天我在自己的书堆里面漫游,翻起了我心爱的《安徒生童话全集》这本书,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卖火柴的小女孩》。主要讲了:贫穷的小女孩在一个夜晚去卖火柴,结果她的东西丢了,又冷又饿的她在黑暗的街上,点亮了三根火柴我喜欢里面的小女孩,作者很生动地体现出她对光明的希望。
这本书中作者安徒生生动有趣的描写了一个个有趣的人物,每个故事都带给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回味无穷。
安徒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童话作者。这本书收集了安徒生写的全部文章一共一百六十六篇。其中《海的女儿》、《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和《豌豆上的公主》等已成了世界名篇。
我们孩子从这本书里可以得到很多快乐;大人可以在这里得到好的思想、美的享受;作家可以汲取营养。
我爱品味书的芬芳,我爱在书海里漫游,我爱读书!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篇9】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550字
自从我看了《安徒生童话》这本后,令我十分着迷,童话故事十分有趣,十分精彩,从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本书的作者是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先生
《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位国王,她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公主,随后妻子就死了,于是国王又娶了一个妻子,这个妻子有2个女儿,她的心肠恶毒,对白雪公主充满了嫉妒,常常针对她。妻子把白雪公主赶到森林,白雪公主温柔的性格使她在森林里结实了许多的朋友。她们快快乐乐的在一起生活,然而,有一天,妻子知道白雪公主并没有死,就变成为老奶奶,把藏有毒的苹果拿给白雪公主吃,白雪公主吃了,随后就晕倒在地。这时,王子赶来,亲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就醒过来了。最后,她们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一起了
《安徒生童话》中每一个有趣的故事,都让我们明白了道理。还有一个更加有趣的故事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傻皇帝被人骗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什么聪明的人能看见这类骗人的话,就硬是说自己能看见,别自己骗自己,有看到就说有看到,没看到就说没看到。《安徒生童话》里不接有这些,还有《海的女儿》、《白雪皇后》、《红舞鞋》、《冰雪公主》、《凤凰》、《拇指姑娘》等更加有趣的故事等着我们去专心致志的阅读。同学们,请你们去阅读这些有趣的故事吧,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
《安徒生童话》真是一本很好的书呀,里面不仅有精彩的故事内容,还有种种道理呢。
读了《安徒生童话》笔记300字
在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一位小女孩正在擦着一根有一根火柴,渴望得到一丝丝温暖
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极为可悲。在除夕夜她的爸爸让她出去卖火柴。在这天寒地冻的夜晚,小女孩渴望得到温暖,而划着一根又一根火柴,可最后还是活活冻死。这不正是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吗?小女孩正是这么悲惨。
在《白雪皇后》中,我赞赏格尔达与加伊之间的友谊。小格尔为找回自己的朋友走了那么远的路,又经历那么多的磨难,只为寻回那一段友情。
在《海的女儿》中,我很佩服小美人鱼,为了寻求自己的爱情,而不惜用声音来交换人腿。去见王子。只想和他结婚,但世事难料,这位王子竟与另一个公主结婚。小美人鱼只能变为泡沫。我为小美人鱼而感到悲伤,也为小美人鱼为爱而拼搏的这种精神所敬佩。
《安徒生童话》对我而言,是一扇智慧的大门,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又是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里。
读《安徒生童话》笔记
我读过许多书,有《伊索寓言》、《成语故事》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这本书里面有小如拇指的人,有会唱歌的夜莺,还有充满感情的公主
但我被《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迷住了,他使我禁不住沉思起来。
小女孩没有卖掉一盒火柴,怕爸爸责骂,不敢回家,就蜷缩在墙角过夜。她又冷又饿,擦燃了一小根火柴,幻想自己坐在一个暖烘烘的火炉前火柴灭了;她美好的幻想也就消失了。又擦了一根火柴,幻想有一只香喷喷的烤鸭正在向她走来,火柴又灭了;小女孩又擦了一根火柴,幻想到了慈祥可亲的奶奶,她和奶奶一起飞向了远方因为奶奶对她很疼爱,所以也就带着她一起走向另一个世界,而她的爸爸却不疼她,大冷天儿的叫她光头赤脚卖火柴小女孩多么可怜啊。而我呢,哪一天不受到父母、爷爷奶奶的关怀呢?
小女孩的幻想对我来说,都是现成的东西,哪还什么要幻想?比起我们的幻想来说,差距太大了我体会到了家长们对我的爱有多么伟大,我们一定要好好的报答父母。
读安徒生童话笔记 叶文茜
我是安顺市西秀区八小二(1)班的小学生,我很喜欢阅读课外书。在这个暑假,妈妈和我一起阅读了《安徒生童话》,我很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故事非常精彩,我每读完一个故事,都会和妈妈一起交流。在每个精彩的故事书中,我认识了许多通话中的主人翁,有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有坚强的丑小鸭、有可爱的小伊达、有坚定的小锡兵
在这些有趣的故事中,我也学到了许多,知道了其中的一些道理,比如在《皇帝的新装》里我学到了不能像皇帝一样只知道打扮,被骗子骗了,要学会做一个会思考并且非常诚实的人。《夜莺》是一只善良的小鸟,它用动听的歌声带给人们安慰,并且不求一丝回报,只要大家是真诚地在听它唱歌,它就很满足,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读完这本精彩的故事书,我知道了要向故事里的主人翁一样,做一个有爱心、坚强、聪明、诚实的小学生。
关于《安徒生童话》的读书笔记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我在里面觉得最好的就是《皇帝的新装》这
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合集
《长恨歌读书笔记》是由我们特意为您提供的内容。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读作者写的作品能让我们变得有智慧。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000字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异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假如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异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在书看到三分之一时被精选想法里的阿姨剧透女主的结局,生出要快点看完书的想法和动力。
这一生的际遇不过是梦一场,王琦瑶也倒像是过了三生三世。
第一世的蒋丽莉,程先生,那个繁华绮丽的“上海淑媛”,还有爱丽丝公寓的李主任;
第二世的康明逊和莎拉还有严师母,有了薇薇这个争风吃醋的孩子以及不离不弃的程先生;
第三世便是张永红,临阵脱逃的还有最后将她致死的长脚。
这一生便是这样匆匆而过。
向往安定,期盼浮华。人心真的是难以琢磨,不仅是自己,还有他人。真心也难以述说,往往在一瞬间变了模样。王琦瑶,便是这样生存得得体而又艰辛。感情之事,时代之变,很多事都是你看懂了便随风逝了,或者没看懂也无意让你纠结便不见踪影。年轻的时候有许多盼望和幻想,老了便没那么多蹦哒劲,不过遵着之前的日子过罢了,这日子也新不起。心态老了,便没了人生念想。
记得以前看过王安忆的一本描写童年女孩成长经历的内心史。情景描写和心理描写着实不错,把那些以前我们没见过只能想象的老景写的仿佛在眼前,风吹草动,阳光微醺。心理描写也是切中要害,错综复杂之中带着顺当。这一部女性心理描写同样出彩,《长恨歌》才得以长盛不衰,虽没有杨贵妃那样陨落,也是一个时代微尘的湮灭。长恨,想想,对大环境是不切题的,然而对于小人物而言,人生都是一首“长恨歌”。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5】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集合12篇)
众人皆知,作为一名杰出的教学工作者,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总结课堂上的不足。有什么值得推荐的优秀的教育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集合12篇),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
上帝在赋予人类自由的同时,又给我们套上了无形的枷锁。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了感情,最大的困扰也是拥有了感情,爱、恨、情、仇都无疑是人生的枷锁。
“不知不觉间,菲利普养成了世上给人以最大乐趣的习惯——博览群书的习惯;他自己并没有认识到,这一来却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逃避人生忧患苦难的庇护所;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正在为自己臆造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转而又使得日常的现实世界变成了痛苦失望的源泉。”(摘抄于书中第98页)
因为孤儿和机缘巧合而过早地投入到书本的虚拟世界中,对儿童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呢?不过感觉这一点倒与自己有点相像。从小就缺乏同龄的玩伴,于是跟着邻家的打哥哥满山跑,老爸在忍无可忍之下把我毒打了几顿。儿时的童真又怎能忍受得了这般摧残!内向的我只能把自己埋没于书海中,我把那里当做自己的乐园,当做避难所,所有的不快都可以在那里得到发泄和弥补。有得必有失,书毕竟是书,纵然里面的世界描绘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是与现实相脱节的。久而久之,我们便会把自己关在那个小牢笼里,对身边的环境产生不适,甚至是对身边的人、事、物进行排斥。
菲利普自幼父母双亡,天生坡脚,自幼由当郊区牧师的伯父威廉抚养。刚开始翻读,还以为菲利普会受到伯父、伯母的虐待,饱尝孤儿的痛苦,没想到他的伯母居然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尽管在菲利普的眼里,他的伯母被描述得如此的令人反感,但她的爱是如此的真挚,她是真的心疼这个孩子。
菲利普是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很早就切身体会到了宗教的虚伪。曾经,他对上帝具有回天的神力这一点深信不疑,他热烈而虔诚地祈求上帝在新学年开始前治愈他的残疾。然而,时间证明那不过是一个谎言,是欺骗。菲利普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不愿为了“侍奉上帝”而虚度自己宝贵的一生。于是,他不等毕业就毅然离开了死气沉沉的皇家公学,辗转于学画,学医。菲利普拥有着青年人的热血,好高骛远,不惜穷其一生去追寻人生的目标。同时,他的理想又都是迷茫的,都不能坚持到最后,只能在迷茫中追逐。但他至少勇于反抗,反抗他伯父的安排,反抗现实,反抗命运的安排,这是值得深思的。
小说着重描写菲利普如何挣脱宗教和小市民习俗这两条禁锢人类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旋流中,寻求到人生的真谛。他饱尝人间艰辛,历尽世态炎凉,最后得出结论: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
菲利普的人生枷锁是社会的产物,那我们的呢?又时,我们的人生的枷锁是我们自己给套上的,战胜自己便是打开它钥匙。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2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更何谈去打开枷锁。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在冷漠而陌生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在寄宿学校度过的岁月让他饱受了学校不合理制度的摧残,而当他走入社会后,又在爱情上经历了伤痛。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但思想和个性都独立不羁的主人公,一直努力挣脱宗教和小市民意识的精神桎梏,力图在纷扰的生活漩流中,寻求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主人公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
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幸福只能来源于自己的内心,如果迷失在别人的表象中,如果活出了别人眼中幸福的样子,活成了一个幸福的模版,随波逐流,只会离幸福越来越远。对于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依然活着,依然可以体验到属于自己的痛苦与快乐,这本身就是弥足珍贵的。遵循内心,走进生活,去希望去憧憬去追逐去体验去哭去笑,用心去感受这点点滴滴,生活终不舍遗弃你,生活是不会放弃一个真正活着的人的。既然生命本没有意义,那么活出独一无二的自己,便活出了属于自己的意义。成长本就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人随波逐流,有人不可避免的沉沦,有人则找到了生活的真谛!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生的枷锁,总是会一个接着一个。
而生活的意义,就是不断地挣脱枷锁,这就是生活本身。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3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4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浦天生跋足,具有残疾人的某些特征,这就同方鸿渐的无用之人的状况十分相似。菲利普从小就缺乏亲情,这人世上最爱他的母亲在他9岁时就去世了,于是他就被送到自己那位当神父的叔父家里寄养。叔父家冷冰冰的、刻板的生活让他窒息,浓厚的宗教氛围使他的童年教育充满了恐惧与厌倦。后来他进入了学校,但寄人篱下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发生改变。同时,由于他身体的残疾而被周围同学当成了嘲笑与取乐的对象,这种得不到人格尊重或者受歧视的境遇给他的童年心灵蒙上了浓厚的阴影。学校毕业后,他就开始了留学生涯或者四处漂泊的流浪汉旅程。菲利浦怀着一份美丽的希望来寻找生活的位置,飘洋过海,来到巴黎,渴望找到一个职业机会成为艺术家。然而梦想很快就像肥皂泡泡一样消失,他发现自己天资平庸,缺乏艺术创造的天赋,从而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于是,这位精疲力尽的精神流浪汉不得不返回家乡伦敦,并进入医学院学习,此时此刻,他的唯一愿望只不过是找一份工作糊口而已。由于他对医学课程缺乏兴趣,所以他开始在学校里游游荡荡,并没有在专业方面投入太多的精力,这种状况显然是对毛姆本人在海德堡大学和医学院生活的
常言说,生活就是一连串的偶然,一个偶然的机遇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菲利浦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餐馆里喝咖啡,从而结识了充满性感和色情诱惑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两个人迅速坠入情网,一发不可收拾。而米德尔丽德却拥有若干个情夫,也曾经创造过相当骇人的风流韵事。于是菲利浦就不得不面对现实,去接受米尔德丽德同另一男人所生的孩子,这时候菲利浦无可奈何地陷入了爱情的枷锁,他的情绪开始低落,开始暴躁,并表现出歇斯底里的狂躁症状。他拒绝同米尔德丽德同房,对这个女人的肉体公开表示厌倦,这就大大激化了男女双方的矛盾。结果,愤怒的米尔德丽德卷走了菲利浦的财产,远走高飞,菲利浦失去了他那一笔赖以为生的资金,由于生活困窘被迫从医学院退学。这时候的菲利浦跌落到了人生的最低点,无衣无食,内忧外患,他不得不跑到一家百货商店去应聘最低贱的工作,寻求一块面包来避免饿死的厄运。在菲利浦的眼里,人生总是变幻不定的,不是人能控制命运,而是命运控制了人生,所以人生的渺小和脆弱也就成为他的基本感受,这也同方鸿渐在三阁大学的流浪心得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的爱情漂泊终结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人生流浪,这时候命运似乎发生了突然的转折,那位老叔父突然去世,并在遗嘱中留给了他一笔足以完成学业的资金。于是揣着这笔从天而降的资金,菲利浦跟着一名脾气暴躁的乡村医生前往各户患者家里实习。他开始抱着药箱,挂着听诊器,游走于乡村和集镇。他也似乎非常适应漂泊不定的江湖郎中生活。于是,乡村医生大受感动,并提出给他开工资,愿意让菲利浦成为自己的工作助手。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菲利浦竟然拒绝了乡村医生的邀请,并宣布因为自己想当一个新时代的鲁滨逊,前往充满异国风情的地方去旅行。然而,捉摸不定的命运一次又一次粉碎了他旅行的愿望。后来菲利浦爱上了清纯少女莎莉,奋不顾身地与之坠入爱河,他权衡再三,终于放弃了旅行而接受了乡村医生的聘请,成为了一名既不快乐也不郁闷的乡村医生。
很显然,菲利浦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菲利浦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由此可见,毛姆对人生对人性的价值阐释是建立在自然主义和叔本华悲观主义基础上,这就同钱钟书所依从的存在主义哲学表现出价值的分野。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5
《人生的枷锁》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造的长篇小说,该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菲利普迷惘、失意、彷徨、凄苦、波折、痛楚、失望、探索的成长过程,从而表达了作者呼唤人们解放思想、解放天性的主题思想。该小说以“枷锁”为喻,痛斥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压迫、冷漠、战争、纷争的冷酷现实,从而鼓励人们勇敢追求公平、正义、和平、现实的正常生活,因此这部佳作被称为二十世纪百佳小说作品之一,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菲利普是个悲情、可怜的人物,因为自幼双亲亡故,身世凄苦,又加上患有先天性的跛足,所以自卑、卑微、可怜成为了压在他心底的一块石头,自此他也就慢慢演变成了一个孤僻、敏感、执拗、冷漠的青年。而且更加残酷的是,苦难从来没有给过菲利普一点好脸色,当他进入寄宿学校之后,那不合理、不公平、不全面的教育制度更是严重摧毁了他内心所剩的一点点希冀之情,这让人不免为他感到痛心。而步入社会之后他更是举步维艰、处处受难,就连最甜蜜的爱情也变成了最苦涩的毒药,这样黑暗的生活让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所以他每走一步都荆棘丛生、痛彻心扉,这也难怪他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和难以治愈的创伤。
不过好在困难并没有剥夺掉菲利普对于生命最后的渴望,所以他选择放弃迷幻的理想,选择挣脱精神上的枷锁,然后和善良、专情、可爱的萨拉一起回归到安逸、现实、静谧的小渔村去幸福生活,这样的结局让人觉得欣慰又快慰。
其实从菲利普艰苦的一生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生的枷锁都是因为贪欲、自私、奢望、幻想、诱惑、不甘和不公造就的,所以要想活得体面、活得自由、活得自主,那么就要学会淡然、学会坦然、学会坚强、学会和解、学会原谅、学会放下,唯有这样才不会自己为难自己。
多走一些冤枉路、多受一些人世苦,这并不是丢人的事情,也不是无望的灾祸,相反这都是一笔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和人生经验。因此,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能领悟到生活的真谛,然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唯有这样才不会给自己戴上繁重、可恶的枷锁。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6
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
我之所以选择这阅读本书的理由,是源于当时自己的心情比较浮躁,对未来有恐惧感,找不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所以希望从这本书中找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的答案。最后这本书给我的答案,我觉得特别棒,仿佛自己也卸下了一道枷锁。
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的成长史,也是菲利普逐渐认识人生,摆脱枷锁的历程。在小说中,菲利普的枷锁有因身体的残缺而过分担忧,有对天赋的自视甚高而错误定位人生理想,有向现实幸福的屈从而放弃环游世界的梦想。种种的历练,让菲利普更加认识人生--人生的归途只不过是踏实、平淡地满足个人的乐趣。
《人生的枷锁》作者是毛姆,他是英国现代著名作家,同时《人生的枷锁》也是加入了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是一本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的作品。毛姆不满十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他由伯父收养。他的伯父是一位牧师,为人自私、贪吝。小时候的毛姆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导致他有些孤僻、敏感和内向。毛姆18岁时,并未遵从伯父的愿望,即进入牛津攻读神学,而是选择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了德国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一年后,他返回英国,进入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随后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并做了5年的医生,这段经历让他接触到了人民生活的状况,并且这段习医生涯给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曾说:“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在《人生的枷锁》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的一些经历和作者的经历是相似的,似乎主人公菲利普是毛姆内心的另个自己,而这本书的结尾,我想也是毛姆给自己的一个答案。
小说的情节围绕菲利普的成长展开。他自小父母亲相继去世,由从事牧师职业的伯父收养,并在附属于教会的皇家公学念书,他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他通过学习和思考培养了自己的选择判别能力,认识到宗教的虚伪,没等毕业离开了皇家公学。这一阶段是菲利普自我意识的苏醒,他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是他探寻自己人生的起点。
离开皇家公学后的他,在伦敦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后来因为同事的认为他有绘画天赋,应该去学习绘画,于是他辗转于欧陆和英伦之间,学习绘画,并坚信自己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但是,在这一阶段的他,阅历身边的人,他身边的人不乏缺少在他看来具备的天赋,但是仍旧生活得挣扎、落魄。他对绘画的努力,并未取得很好的成果,最后他认识到自己的绘画技能是平凡的,并接受了这一事实。此时的他,逐渐地正确认识自我,接受自己的不完美。这一认识,是他更进一步的成长,也是他的一种勇气,不再被自己的幻想所蒙蔽事实,勇敢地直面现实。
告别了学习绘画的阶段,菲利普像他父亲一般,选择了从医。但是学医的历程并未顺利。他曾为米尔德丽德荒废学业,又将父亲留下的一小笔财产耗费许多,还遭受买卖股票的巨大亏损,一时生计无着,后来在一家服装店当招待员,才免于流落街头。这一段是菲利普人生阶段的低谷,他挣扎着、绝望着。而这段的经历也是推动小说后文的“他所遭受的不幸,不过是一种美丽、精巧的装饰品的一部分。他不断提醒自己,什么无聊啊,激动啊,欢乐啊,痛苦啊,他都要高高兴兴地接受下来,因为它们都给他设计的图案增色添彩。他自觉地追求着美。”表达。
饱尝人间艰辛,历经世态炎凉,菲利普看着身边好友的相继去世,他逐渐认识到生活并没有意义,所谓的酸甜苦辣不过都是编织成人生格局的花纹,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最后他与莎莉结婚,并继续从事医生的行业。他不再遵循别人的嘴说手写的理想行事,依从自己的心愿行事--选择他认为的美好的、真心想做的事。他屈服于幸福,选择踏实地、平淡地生活,开始成家立业,放弃了环游世界的梦想,不再盲目地深究那些所谓的生活的本质或意义。
结尾的一句“此时,太阳当空,光芒四照。”,似乎菲利普并没有结束,他依旧向前,他即将再次起航,开始认真体会生活,遵循内心的判断,去编织属于自己的人生格局。
关于毛姆,他喜欢在作品中,让主人公踏上心灵自我完善之路。在戏剧文学的欣赏上,相对于这部作品,毛姆的另部作品《月亮与六便士》也是不得不提及的。相比于《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是更加充满理想主义的作品,这部作品更加炽热、更加极致,戏剧张力更大,它完全抛开了世俗,似乎现实和理想只有割裂开来,才能成就出自己的巅峰。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极致,《人生的枷锁》会显得平淡些,现实些,理智些,它像极了你、我、他的生活。无论是极致还是平淡,毛姆都给予了我们不同人生,不同视角的冲击和震撼。
除了戏剧文学欣赏以外,《人生的枷锁》也在揭示人生的可能,并非要如同《月亮与六便士》那般才能叫做生活,我们也能如同菲利普般选择在平淡的生活中细细体会。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7
给我吹头发的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手法生涩,动不动就扯了我的头发,两手的配合看起来也别扭,可是,他的眼神特别专注,盯着手下的动作一丝不苟,看着镜子里的他,我原谅了头皮上的刺痛,愿意让自己当一位未来理发师手下的练习品。
年前动了手术,医生嘱咐术后一个月要去复查,开学事忙,医院又太远,并一直拖到了五月下才去复诊。一开始给我看诊的医生,诸多不耐,不耐心听我的主诉,也不耐心翻查我厚厚的一沓病历,只危言耸听,吓得我半死,最后跟我说,你还是要找你主刀的医生,他才熟悉情况呢。对于看诊病人的数目远大于医生能够接待的数量的医疗现状来说,我很能理解他的不耐,我也识趣地快速结束看诊,让他可以快点结束自己早上的工作。
前几天,请了家政公司的人来家里帮忙打扫,其中一位小弟弟,一位大姐。小弟弟初升队长,言语间无不透露着些许得意,动辄就提“我们中层”如何如何,大姐在小弟弟面前反而显得怯懦,唯唯诺诺地听着吩咐。而在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大姐话就多了,跟我聊孩子,聊工作,抱怨公司对工人的压榨,拖欠工资什么的。神态里有对领导层的怨怼,却也有着不得不从事这份工作的无奈。我能理解小弟弟初成领导的春风得意,也能理解大姐身后的辛酸坚持。
成年人的生活哪有容易二字,早前给学生上法律课的时候,课上让他们尝试去理解《社会契约论》里的这句话,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在那时人文主义兴盛起来的欧洲,人人追求自由的欧洲,却卢梭尚且给出了这样的结论。而这里枷锁指的是什么呢?人生到底有几重枷锁?现在又有几重正在锁着你,拷着我?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8
目前为止,今年对我触动最大的一本书是毛姆的《人生的枷锁》。
初读此书是在疫情期间,当时面临从校园走入社会的抉择,加上疫情的影响,感觉自己想要很多却又好像不知道想要什么,是这本书抚平了我的焦虑。
《人生的枷锁》详细地刨析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各种形式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普自幼父母双亡,又先天残疾,寄养在冷漠而陌生的大伯家,性格由此孤僻而敏感。他在学校受人嘲弄,学习会计可是却没有兴趣,与环境格格不入,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很有兴趣的`绘画却苦于没有天赋。改道去上医学院,又被迫因为经济上的拮据而停学,只好费尽力气通过寻找低级的工作来填报肚子。在爱情上也痛苦不堪,一次次被伤害……
在菲利普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的前半生是背负着各种枷锁成长起来的,他也一直在尝试窥探并理解人性。后来在经历了理想破灭、穷困潦倒,面对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完结时,得出了“人们一生中所作的努力同其最后结局显得多么不相称”的结论,也终于悟出了:人生毫无意义。
在此基础上,他突然感受到了自由,他迸发出对妻子、家庭和爱情的强烈渴望,他对这一切的渴求胜过世界上任何别的东西,为此他放弃了之前为自己精心筹划的一切。他认为自己的一生一直信奉着别人口头上或书本上向他灌输的理想,而从来不是出自内心的愿望。他的一生总是被认为他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他内心真想做什么所左右。
作者毛姆对于人性最深处最隐秘的观察一步步令我震撼,在他的笔下,每个人都被赤裸裸地展现。跟着主人公菲利普一步步挣脱包括家庭、宗教、情欲、金钱、职业和寻求人生的意义等诸多方面枷锁的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探索自己理解自己寻求自己。
现在的我已步入工作,和大多数的毕业生一样,一边困惑着一边摸索着。时而觉得自己是废物时而又觉得是天选之子。有时候欣喜自己终于挣脱了某个桎梏自己的东西,可是转眼却又在一个新的枷锁之中。每当我面临困境之时,便会重新回过头去审视菲利普,怀疑他的怀疑,思考他的思考。
早上赶着上班,在快到地铁口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看着约摸40多岁的男子,他缩着头从右边拍了拍走在他前面的年纪相仿的男子的右肩,拍完后一边咧着嘴偷笑一边迅速躲到了左边,等前面的男子向右转身找人的时候,后边的男子一边吃着煎饼果子一边仰着头哈哈大笑。我突然停下来,站在那里,很唐突地直视着他们笑出了声。
这是我上学时期才会玩的游戏,那时候的我很少会去思考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也没有刻意想要去挣脱什么,但是却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每一天,好多琐碎依旧能被很深刻地回忆起来。
在一路走来的今天,我们是在追寻什么?又是在被什么所束缚?
无论如何,在奔赴未来的路上,也希望自己能一直保持不断自我刨析自我否定的勇气,能如菲利普一般敢于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敢于作出选择,在消除人生可能性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9
最近读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人生的枷锁》感受颇多,人的一生都在一种无形的枷锁下生活,这种枷锁或是名,或是利,或是一个人的习惯,一个人的性格。这种枷锁会让一个人沉沦,甚或苦恼,战绩赫赫的将军解甲归田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轻松,而当年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穷尽心思,是多么的可笑;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演说家到了夕阳之年,才懂得曾经的辉煌不过像唱戏的小丑,赢得更多的掌声罢了。
人们能在天地万物中寻找出事物的真理,也就证明了其实在生命的追求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木浮于怒海之中却能凌驾于巨浪之上,是巨浪强还是木头强?牡丹选择了娇贵,苦菜花选择了荒凉,大雁选择群居,雄鹰选择了独来独往,而我们呢,有的希望雁过留痕。有的希望风吹了无印,为什么有人能木秀于林,而有人却始终默默无闻?
主人公菲利普在幼年时努力挣脱了宗教的枷锁,长大后在异国独自求学踏入社会后慢慢挣脱小市民习俗这禁锢人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涡流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
里面有一个比喻用的很好:生活就是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炫目,但是却毫无意义。
人类的各种行为各种追求都只是让这条地毯更加炫目。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即毫无意义又毫无必要,他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以。最完美的格局似乎就是;出生,长大,恋爱结婚,养儿育女,为挣钱而辛苦,最后蹬腿而去。但是有的格局里幸福却从未涉足其间,杂乱无章,但自有一中乱人心思的妙趣。
如果用幸福这根尺子来衡量主人公的生活那就显得太可怕了,但是如果用其他的尺子来衡量则大不相同。幸福跟痛苦一样微不足道,他们的出现不过像生活中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人生更加的纷繁复杂罢了。
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想透,自己的思想还有些混乱,还需要再读几遍。
本书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本选题由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张跃平教授于2005年提出,并作了初步的研究规划,明确了写作思路,后经多次协商讨论,最终于2006年初确定。本书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书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理论篇,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是实证篇,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三部分是深入研究和政策篇,为第七章。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0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从未放弃。他从未停止学习,一直在思索着人生,探求生存的意义。同时,他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责任心的人。虽然在他生命中,那么多人背叛了他,可他一直没有怨恨,他后来已经能够站在更高角度来审视自己、审视人类了。他如此的孜孜不倦、勤奋刻苦,竟有一度也落魄得快饿死,所幸还有个朋友……
即使是中译本,也能感觉到作者文字的精炼、简洁。遣词造句方面,这里不作过多介绍,只谈点读后感。
菲利普因为残疾,在学校里就受同学奚落、捉弄。等到工作了,又受同事嘲讽。感情上也受到欺骗、愚弄。他常常找不到工作,只能流落街头。他虽然受尽欺侮,却十分要强,学习努力、干活踏实,做事从不甘落人后。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皆有缺陷,不是身体的就是精神的。有的身体有病,不是心脏病,就是肺病之类的;有的精神失常,不是意志消沉,就是嗜酒成性。我想,精神上的疾病往往比身体上的更可怕,失掉了魂灵的人,只是行尸走肉罢。
宗教与世俗规范是人生的两大枷锁,菲利普究其一辈子,都试图挣脱它们。同时,他努力寻求人生真谛。到后来,他发现:人生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失败毫不足奇,成功也等于零。这样一想,他反而心安了。这种心理对当时的菲利普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苦恋的对象,米尔德丽德,再次背叛了他,毁了他的所有家具。同时他投入股市的钱,足足亏了三百五十英镑,一下子变得穷困潦倒。如果没有一种信念的支撑,他也许早已自杀了,他曾好多次考虑自杀,甚至怎么个死法,依什么步骤进行都想得一清二楚。人生没有意义,让他一下子放下了重担,宠辱皆忘,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都变得微不足道了,这反而使自己的心情舒畅起来了。
我也一直在追求人生的真谛。我是多么害怕,如果发现人生没有意义。没有意义,也就无所谓目标,人将不知道何去何从。当人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甚至随意到连生命也不在乎了,那么人类的末日也就来临了。现在想来,即使人生真没意义,结果也未必如我所说,这反而可以成为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用以平衡自我。想开点,歇一歇,欣赏欣赏风景,让生活节奏慢下来,未尝不是好生活。拼命追寻人生意义,有时无异于给自己套上枷锁。
菲利普那么深爱的人,米尔德丽德,却是个外貌丑陋、干瘦如柴、毫无知识和涵养的人。不知道菲利普为何这么喜欢她,也许感情从来不带理性。他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好友格里菲思,一个自己非常信任的朋友。没想格里菲思和米尔德丽德竟然双双背叛了他,厚颜无耻到拿着菲利普的钱去度假。如果格里菲思当真喜欢米尔德丽德,那无可厚非,可事实上,他只是玩玩而已。果然,度完假,格里菲思就甩了她。而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菲利普以德报怨,又救了她。变的理性的菲利普,不再对她抱有幻想,只当她是朋友,没想到米尔德丽德发现自己的魅力不能再控制菲利普时,竟至于忍无可忍,毁了菲利普的家,差点逼菲利普走上了绝路。米尔德丽德好逸恶劳,最终成为一个在街头拉客的妓女。当她染了病,差点死在床上时,菲利普再次出现,救了她。可米尔德丽德终究是难移本性,任凭菲利普如何劝她,仍去拉客。
菲利普给了她多少次机会,可她从来没有珍惜。
我想什么是爱?爱绝不是单方面的行为,单相思从来不是爱,爱是双方的,只有两情相悦,才有爱的火花,一方钟情于另一方,却不能让对方钟情于己,那样的爱情是失败的。爱情可以盲目,但只能是双方的共同行为。
爱神往往都在悄无声息中来临,就像菲利普和莎莉。菲利普甚至从未觉得自己是爱莎莉的。他们之间,有的只是一种淡淡的情感。生活中的相互关切也极其自然、平常。菲利普说,有她伴在自己身边,会有一种莫名的安慰。但他未意识到这就是爱,其实,这若不是爱,又是什么呢?与他对米尔德丽德的爱相比,前者是恬淡隽永,后者是狂放激烈;前者是回味无穷的葡萄酒,愈醇愈香,后者是刺鼻烈酒,会使你心乱神迷。
菲利普有许多朋友,但当他亏光了钱,找不到工作,身陷绝境时,朋友就一个个弃他而去了。菲利普借钱无门,连他大伯也不愿帮助他。就在这时,阿特尔涅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待他如己出,最后还替他谋了份工作。阿尔涅家并不富裕,孩子又多,他挣的钱只够养家糊口的,却能伸出援助之手,足见其真心。另外,不可思议的是,阿特尔涅的女儿莎莉,竟然是在这个时候爱上菲利普的。她有那么多的追求者,全都风度翩翩、出身高贵,可她都瞧不上,在菲利普最灰暗的日子里,却爱上了菲利普。想来,什么是朋友?什么是爱情?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真理也。
一部小说,人间百味、世态万象,尽括其中,我只能见其于万一罢了。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1
毛姆的《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读完了。沉重的书名恰如阴郁的开篇:书的大致情节如下:主人公Philip先后挣脱了宗教、金钱、情爱、生老病死,乐苦悲欢的人生枷锁,完成身心救赎与升华。
本书的主旨接近佛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思想,似乎还能看到道家的影迹。书中多次提到人生无意义,无意义为什么还要活?用Philip的话来说,不管有没有意义,人生就像拼图,不管好与不好,幸福与痛楚,成功还是失败,都要完成这幅拼图。
感觉可以这么理解:人生的过程毫无意义,但如果一个人完成人生拼图的时候,他(她)的人生便有了意义。好绕……
毛姆用词比较考究,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已领略了一次,《人生的枷锁》也是如此,大概《刀锋》也是。原著读了一章头便大了,太难了……也许不是?
下次读读《刀锋》,据说毛姆的小说也就这三部质量上乘,可读性较强。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2
这是本带着毛姆自传色彩的小说,也是我读的第三本毛姆的长篇。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独树一帜的,无论是在文笔还是思想范畴上,都会有自己明显的风格。正如这个世上的人,会因以与他人的不同而区分开来。毛姆的故事总是这样,情节缓慢,语气温和,却娓娓动人。所以读毛姆好像是听一个长者正在跟你讲故事。
主人公菲利普是个一条腿残疾的孤儿,由他的伯父伯母抚养长大,但属于中产有资阶级,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性格独立而敏感,并热爱阅读思考,因而对世俗的许多事情会加以审视并有自己的看法。这就和大部分人不一样一概接受。故事里,他的人生称不上成功:上学时被同学嘲笑跛足,而后自己孤立起来。恋爱,却发现是自己的虚荣心作祟。学习会计却与事务所的人格格不入并且对会计毫无兴趣。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喜爱的绘画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天赋,顶多当个二流画家杰出的艺术家是需要大天赋的。在巴黎间,却陷入一位本质庸俗冷薄的女子恋情中,迷恋她的肉体而不能自制,她一次次伤害他却一次次求助他。于是,菲利普便又神魂颠倒,心灵因此而深深自责。去上医学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这职业却遇到了磨难因股票是去了所有的财产,他只能停学。而后费劲艰辛寻找一个低级工作来填饱肚子,得出人生无意义的结论安慰自己。最后饱受生活磨难的他,才遇到了完美的情人,因此内心得到安顿与幸福。
可是他一直想从生活中追寻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只是一个普通人,经历着很多普通人的事情,生命中的大事也不过为恋爱,求学,职业选择。然而在经历了生活的种种后,却越显得高贵敏锐。这些是由他的一些内在特质所决定的。他独立不羁,努力挣脱束缚头脑的宗教和小市民着两条锁链,来追求自由。他热爱思考,生平最大的嗜好便是读书,并对开启自己的心智充满热忱。因此他早熟,与同龄人相处时会厌烦无聊,宁可独自一人,这就促使他更为独立。独立思考后,决定放弃宗教信仰和绘画艺术。他充满仁爱待人厚道,因此看到同伴的云春肤浅后,仍然善待他们。在别人向他求助时,极力给予帮助并认为理所当然,却不愿求人,对别人对自己的少许恩惠便感激涕零。因此后来把救助并了解病人看做是一件乐事。然而菲利普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应该是他的自省精神和本能般的对生活的热爱。因为这两个特质,菲利普一直向前,也在不断地去除自己的毛疵,成为心智和品格上的优秀者。好比是游戏中的人物,他喜欢关卡中的挑战,而生活中的苦与乐,就如关卡中的障碍与补血的红心。菲利普克服了障碍并从中得到经验,拿到了补血的红心,打穿了关,最后成为升到满级的英雄。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语:人就像未盛开的花苞,在世上所做的很多事情,对他是没有意义的。他读得书,做得事情很多都不会产生影响。可实际会有偶然的书籍或者事情会敲动他的心房,对他产生影响,让那花瓣一片片剥下,自己就绽放开来。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肉欲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而他前行的动力则是那颗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的心灵。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毛姆认为不是的,所以他在最后让菲利普放弃了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了婚姻。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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