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行业通知行业通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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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通知【篇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中医药科技发〔2012〕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的管理,规范项目组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我局制定了《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财政部、科技部设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进一步支持公益性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为提高行业专项实施效果,规范和加强行业专项组织管理,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专项重点支持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需求,开展中医药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
(一)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
(二)中医药重大公益性技术(方法、方案)前期预研;
(三)中医药实用技术(方法、方案)研究开发;
(四)国家标准和中医药行业重要技术标准规范研究;
(五)中医药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
第三条 行业专项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权责明确、规范管理、科学安排、整合协调、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面向中医药行业发展需求,突出中医药工作重点和特点,直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其项目内容应当针对行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并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合理衔接。
第四条 行业专项项目组织管理的模式是:政府决策、专家咨询、重点申报、择优立项、分层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 行业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行业专项的组织实施单位主要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项
目承担单位。同时由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和相关专家组提出咨询意见。
第七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在国家每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组织制定行业专项下一个五年规划,并报送科技部和财政部备案;
(二)负责把握行业专项的重点方向与要求,协调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
(三)负责组织征集行业专项需求建议,建立需求库;
(四)审核委员会提出的项目建议,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行业专项项目经费预算及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建议方案,组织进行项目顶层设计;
(五)负责组织进行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确定工作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评估,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六)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项目业务验收;
(七)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形成的成果及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第八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项项目单位编制经费预算,组织专家对项目预算评审评估;
(二)根据财政部批复,负责核批和下达行业专项经费总预算及年度预算;
(三)负责组织对项目经费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决算和绩效考评等;
(四)负责加强预算管理,协调开展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财务验收。
第九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财政部、科技部的指导下组织成立行业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外相关部门的管理代表和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方面科技、管理、经济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领导担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医药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问题,梳理需求建议;
(二)指导专家组对需求和项目进行论证;
(三)提出项目建议及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
(四)对项目执行全过程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要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本地区牵头承担的项目进行过程监管;及时总结行业专项成果,并进行推广应用和绩效评估。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研究实施方案和预算,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共同参与项目立项及预算编制,提出项目经费预算申报细化方案;
(二)履行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职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三)按照规定管理项目经费,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自筹经费及有关保障条件;
(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究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
(五)建立项目科技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系统;
(六)建立规范、健全的项目科学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七)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项目经费,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专项规划,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际问题,征集需求建议,建立需求库。
需求建议征集的主要渠道包括:
(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有关部门重点实验室等中医药系统内外重点单位;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三)各有关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部门;
(五)其他相关单位或专家。
第十三条 根据需求征集情况和相关专家组论证意见,委员会负责提出年度研究项目建议和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
项目建议主要要求:
(一)符合行业专项支持的范围,具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二)有很好的研究基础,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
(三)避免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复交叉。
第十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根据委员会建议,组织年度项目建议的论证和完善,并将年度项目建议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定后,于每年4月底前报送科技部、财政部。
第十五条 根据科技部反馈意见和委员会提出的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采取面向重点单位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或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一)评审专家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和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由中医药系统内、外单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中医药系统外单位专家比例应不低于30%。每个项目的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7人。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可定向委托有关单位承担项目。
1、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2、项目建议符合行业专项要求,且相关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较强的完成能力和充分的保障条件。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系统外的单位承担行业专项,经费的财政资金应当占一定比例,每年度具体比例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并报送财政部备案。
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以及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过去三年没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已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在研课题,不能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的人员不得再承担行业专项项目。
第十六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二)项目研究任务、技术路线和组织实施方式;
(三)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安排;
(四)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保障条件。
第十八条 项目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统筹安排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等有力措施,提高行业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和财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进行审查和评估,提出项目预算安排建议,并按照优先顺序排序。
第二十条 委员会对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进行审核,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批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的预算批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行业专项项目立项计划,并根据批复组织修订和论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论证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内容落实项目实施的相关配套条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出国研修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等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将年度报告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反馈。
第五章 验收与绩效考评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务和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
第二十六条 财务验收前,项目承担单位须完成项目财务审计。财务审计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财务审计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财务验收完成后,才能进行业务验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业务验收:
(一)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
(二)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技术资料无法溯源;
(三)未经申请或批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四)超过下达的项目任务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且事先未做出说明;
(五)科技档案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技术资料无法溯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可以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参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资格。
第二十八条 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项目的成果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需要复议。需要复议的项目,在首次验收后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改进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未再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改进或补充材料,视同不通过验收。
第二十九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合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逐步建立对项目经费的绩效考评制度,年度检查、财务审计和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信誉评价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一条 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时对非涉密项目的预算安排、研究成果、验收结论和绩效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
第三十二条 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报奖励时均应当标明“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资助项目”。
第三十三条 加强行业专项项目成果的转让和转化。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方案,对其成果应用状况和效益的综合评价,作为验收评价指标之一。验收之后,项目承担单位、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行业专项成果的转化、推广和评估工作。第三十四条 项目研究产生的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三十五条 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管理按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启动实施前,应与各参与单位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如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成果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约定,五年内不得承担行业专项项目。
第三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科技计划有关科学数据共享和科技信息管理的规定,按时上报项目和课题有关数据和成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项目数据和成果库,推行信息公开、资源共享。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业通知【篇2】
制发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0-09-14 编
号: 青政办发〔2010〕28号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6号)精神,现就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审慎经营和审慎监管的理念,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方针,实行规范整顿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改革创新与重组改造相结合,政策上宽严适度与管理上分工协作相结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充满生机活力、可持续审慎经营的市场主体,加快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监管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依法维护融资性担保行业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化解业务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1.确保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和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为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确保融资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和竞争力得到明显增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性担保体系。
3.确保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得到规范,促进其纳入健康发展轨道。
4.初步建立运行规范、监管有效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二、规范整顿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实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包括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市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外地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内容
1.市场准入规范整顿。主要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是否有虚假注资和抽逃资金行为,公司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2.业务范围规范整顿。主要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实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否有偏离主业现象及从事非法借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担保资金运用是否隐藏重大风险。
3.经营行为规范整顿。主要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是否规范操作,准备金提取、风险集中度和投资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有不正当竞争和暴力追债等行为。
4.高管和从业人员队伍规范整顿。主要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等。
三、规范整顿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9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政府统一组织,重点摸清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分布、业务开展、风险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各区市政府要认真制定规范整顿的总体方案和针对单体机构的具体方案,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10月-11月中旬)。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各区市政府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分类排队,区别情况,采取保留、重组、解散、撤销、破产等方式进行分别处置。对于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改革创新、重组改造,扩充其资本实力;对于注册资本金不实、违法违规经营、拨备缺口大、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审慎性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限期整改;对于严重偏离主业、问题突出、风险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尤其是打着担保旗号从事高风险投资并且风险隐患特别突出的,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对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非法集资、高息借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做好核实资本和财务状况工作,依法保护债权人权益。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关机构,要依法予以取缔或责令改正。
(三)规范完善阶段(2010年11月中旬-12月)。各区市政府对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规定要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及时组织上报,并重新确认。重新确认的条件是:《暂行办法》出台前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通过2010年年检;具有《暂行办法》出台前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记录,且主营业务突出;经过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确认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规范整顿整改到位;注册资本已经达到或经过注资达到要求的最低限额;各项业务指标达到审慎性要求。确认工作由各区市统一组织,严格按上述条件逐户确认,并加盖区市监管部门公章后上报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审核后报省金融办,经省金融办审核确认后颁发经营许可证。省金融办重新确认的最后时限截至2011年3月31日。截止期限后,各级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为未经重新确认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办理确认和变更登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与未经重新确认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业务合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月-3月)。规范整顿结束后,各区市政府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1年1月5日前向市金融办提交规范整顿报告。市金融办统一组织对各区市规范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政府和省金融办报告情况。
四、不断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
各区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金融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大有关财政补贴、奖励补助等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拓宽资本金补充渠道,完善抵(质)押登记和征信管理体系,推进企业信息共享,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提高担保抵(质)押登记、债务追偿效率。要努力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扶持一批信誉优良、资本实力强、经营管理规范、风险管控水平高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大做强,逐步提高行业竞争能力。要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探索创新合作方式,努力建立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形成融资性担保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市财政局要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规范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融资性担保风险,市政府决定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等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青岛银监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和青岛银监局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市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监管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
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地方政府是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明确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为市金融办和各区市金融办或区市政府确定的部门。市金融办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分级监管责任,与各区市监管部门签署日常监管和金融风险处置责任书。各区市政府要结合实际,督促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全力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慎监管。
(三)加强协作配合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具体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及重新确认的有关工作,督促引导企业自查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并负责做好重新确认后的变更登记工作。银监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范整顿各项工作,发现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或者高息揽储、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公安机关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要及时果断处置。人民银行要密切关注担保机构的资金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涉嫌洗钱问题,应及时启动反洗钱系统进行处置。各级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部门要配合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调查摸底和甄别确认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监督,做好对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类融资性担保公司要自觉增强风险控制、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业务规范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规范整顿结束后,各区市要及时向市金融办提交总结报告。市政府将组成调研督导组,对各区市规范整顿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四)加强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政府是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要实行融资性担保公司重大风险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市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评估规范整顿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公开电话,及时受理有关来电,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发现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风险,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密切关注规范整顿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规范整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行业通知【篇3】
第五条 申请《规范条件》公告的稀土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规范条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符合《规范条件》的稀土企业填报《稀土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情况(附后),对本企业符合《规范条件》中规定的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要求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稀土企业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立项申请、项目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
(三)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稀土企业完成上年度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确认文件,完成上年度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情况的确认文件。上年度由环境监测站或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局的监测报告及含辐射环境监测报告,近三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情况(台账记录、转移联单齐全)。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四)清洁生产评估验收报告。项目建设通过节能审查的文件。
(五)安全评价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品和危化品使用许可证等。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消防验收或备案文件。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文件。
(七)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第七条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组建的稀土集团企业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稀土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自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稀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其他企业的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会同省级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依照《规范条件》要求,组织对本地区申请规范条件公告的稀土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稀土企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的复核。自收到各地报送的申请材料3个月内,组织有关方面完成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的复核及现场核实,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行业通知【篇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明传发电
湘政办明电[2010] 21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令)和《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0]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活动不够规范,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作为加强地方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规范整顿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或融资性再担保业务的公司和非公司制机构(含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省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外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主要内容。一是是否符合准入条件。主要包括公司注册资本金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机构名称是否规范,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机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二是是否遵守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是否实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及是否偏离主业经营等。三是是否依法依规经营。主要包括担保机构的业务是否规范操作,是否有非法集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比例、风险集中度和投资比例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其中,注册资本不实、违法违规经营、拨备缺口大、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审慎性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等方面是此次规范整顿的重点。
三、时间安排
规范整顿工作从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3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0目-2010年12月20学习和传达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规范整顿的工作制定规范整顿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启动辖区内融资机构规范整顿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12月21日-2011年1月21日)。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和《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行自查自
纠,向当地政府金融办提交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对辖区内担保机构分类排队,制定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留、重组、解散、撤销、破产进行分别处置。重点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非法集资、高息借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核实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和财务状况。
(三)规范完善阶段(2011年1月22日-2011年3月10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办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本辖区内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逐户核实和重新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金融办报告核实情况和确认建议意见。省政府金融办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批复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3月11日-2011年3月31日)。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对各地规范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检查验收情况。
规范整顿结束后,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省政府金融办批复文件为相关融资性担保机构办理确认、变更登记和开展业务合作。对只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再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各市州政府金融办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明确其经营业务范围,并对其此前开展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
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担保机构风险处置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建立规范整顿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全面落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共同做好此次规范整顿工作。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制定《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指引》,加强对各市州开展规范整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 及时妥善处置单体机构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在规范整顿工作中,如发生紧急情况或发现重大问题,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行业通知【篇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五一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x月x日至x日,共x天。x月xx日(星期x)、x月x日(星期x)上班。
二、公司各职员应保持节假期间的通讯流畅,以便公司工作需要。
三、公司有节假日活动行程将另行通知,希望全体员工在节假日外出期间,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愉快的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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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通知(推荐九篇)
招聘通知是企业单位在缺少人才的时候发布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内部招聘的通知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行业通知 篇1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开招聘公司办公室文书一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公司范围内的全合工、集体工,男女不限;
2、能够独立操作电脑,基本掌握Word文字处理和Excel电子表格等软件的操作,有一定的文字输入能力;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
4、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包括大专,确实具备任职优势的,可以适当放宽);
5、年龄:男性在38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
6、个人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可由个人直接到公司申报或由单位组织推荐。
2、报名时间从5月8日起至5月15日截止。
3、报名地点:物业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三、招聘形式:
采取理论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一般文字写作基础知识;实践考试主要进行文字输入、电脑操作方面的测试。5月17日上午组织理论考试,下午进行实践考试。
四、工资待遇:
经考试、考察择优录用后,其原有技术职称继续保留,相应待遇不变;在原岗位未获取职称资格的,参照矿对应岗位工资待遇执行。
此通知。
物业公司
二0xx年五月九日
行业通知 篇2
根据企业管理部“三定”方案,现面向公司内部公开选聘基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标准和名额
岗位名称:企业管理部基础管理岗 招聘名额:1名
岗位标准详见后附《岗位说明书》。
二、参与选聘人员范围和报名程序
XX地区各企业员工(包括中源化学机关各部门、制造中心、销售中心、技术中心和新型化工公司)均可报名。
XX化学机关各部门和技术中心员工直接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制造中心(新型化工)和销售中心员工填写报名表后经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后到中源化学人力资源部报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与选聘的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2)熟练应用计算机office办公软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具有经济、会计、统计、法律等专业技术资格并熟悉公司生产过程技术,或是具有化工、化机、热工、电气等专业技术资格并参与过基层单位管理、爱好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人员是符合本岗位任职条件的最适合人选。
四、招聘考核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笔试的主要内容是相关理论知识与相关业务处理技能,笔试会视情况淘汰部分差距较大人员。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
五、招聘工作组织和时间安排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和“三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XX月15日17:00止。
报名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
3.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行业通知 篇3
亲爱的各位新同事:
现将福xx分行20xx年度校园招聘新行员岗前培训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本次岗前培训采取全封闭式集中培训,分两个阶段开展(其中第二阶段预计11月-12月,另行通知),第一阶段相关安排如下:
1.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7月16日下午16:00前。
培训时间:培训共约5周;
(1)军训:7月17日-7月24日;
(2)理论及操作学习:7月24日起,约4周。
2.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军训地点):xx省公安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地址:xx市xx区xx路159号。
培训地点:军训结束后,由省分行统一组织前往省分行培训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地址:武夷山市绕曙新村31号,总台电话:0xxx
3.班委竞聘安排
为做好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培训班将采取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班委,班委竞聘于军训结束后举行,竞聘相关事宜另行安排。军训期间省分行将指定临时小组长。
二、参训要求
1. 全体新行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岗前培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的,省分行将根据《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协议书》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协议书》。
2.新行员参加培训时需携带以下入职材料(入职材料将在军训结束时统一收取):
(1)身份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党员请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抬头统一写“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
另: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交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科学历如有第二学历或第二学位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境外学校毕业生需提供签约时通知准备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来闽工作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流程》上的相关申报材料。
3. 军训期间要求全体新行员统一着装,为做好服装及鞋子的预订,请新行员认真填写军训服装登记表,于20xx年6月24日前发送邮件至xxx。
4.培训期间将统一安排食宿,已备有洗漱用具、衣架等日常生活用品。相关费用由省分行统一结算,参训人员无需自行支付。
5.因课程需要,请全体新行员自行准备正装(要求上衣为白色)及运动服装各1套、百元面值的人民币1张。
6.新行员可通过添加培训班联系人微信,保持与人力资源部的联系,了解培训期间动态及信息。
xxx分行
20xx年6月20日
行业通知 篇4
尊敬的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16日上午,县文旅体局联合县应急局对你辖区的天子寨景区进行开业前安全联合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景区存有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为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提醒如下:
一、安全管理从严从紧。督促指导天子寨景区建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要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配齐配足医药箱、应急救援物资,确保紧急情况能快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将景区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书及各类应急预案,及时报送县应急局备案。
二、景区防火抓牢抓细。加大对天子寨景区内及周边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景区内存在游客烧香、燃放鞭炮等行为,以免引发火灾事故;加强景区员工安全培训,提升防火意识,提醒游客游玩时注意防火避灾,严禁在景区内和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野炊或者使用明火。同时完善完善监控设施设备,实施监控安检设施设备全覆盖,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强化天子寨景区内摆渡观光车辆、玻璃栈道旱滑道类项目、滑翔伞高风险游玩项目安检维护,确保旅游观光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及时填写运行、检修记录。
四、食品经营监管到位。对天子寨景区内及周边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食品经营者底数、经营种类和营业时段、存在问题等。重点检查经营场地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食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情况及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合规经营等行为。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督促办理许可证,对部分达不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立刻督促整改。
五、信息交流高效互通。加强与文旅、应急、市场、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景区最大承载量、瞬时承载量、实时交通路况等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及旅游旺季客流限制等措施,做好疏散预案,防止踩踏和拥堵,合理规划路线。同时在恶劣低温雨雪天气下,严格遵守“应停尽停”原则,停止一切可能发生危害的游览活动,并积极主动提醒游客注意旅游安全。
近期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持续,且随着景区开发后游客日益增多,请你乡镇予以重视,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天子寨景区安全工作,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行业通知 篇5
尊敬的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街道景区景点高风险游乐项目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昆明市和安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全市景区景点高风险游乐项目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和内容
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集中开展景区景点高风险游乐项目和高空作业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自查自改。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内景区景点高风险游乐项目和高空作业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针对性采取管控治理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如实记录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清单,逐一对账销号。
(二)部门执法检查。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依职责开展景区景点安全检查和本行业领域的高空作业隐患排查。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带队组成行业专项检查组,注重以“四不两直”的形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行业专家共同参与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1.立即开展景区景点安全大排查
立即对景区开展安全检查,严格督促整改隐患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问题未经旅游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不得恢复营业。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大排查,对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特别是对“步步惊心”、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坚决整治设施设备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对安全带、悬空地板、栈道玻璃等设施设备存在隐患的,项目审批、设计、建设、施工等手续不齐全的立即停业整改,确保景区景点安全运行。进一步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清理私设“景点”,严厉打击未经审批开展的游乐项目经营活动,整治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景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2.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组织开展街道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房建、市政、重点建设项目、道路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等在建工程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稳固。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强化对分包外包单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督促企业严格依照GB6095-20xx和相关标准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组织开展户外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户外广告牌、灯牌等高空安装等作业的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规范配备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3)组织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领域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对相关设施设备严格检测、维修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4)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以冶金、机械等企业为重点,加强关键环节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防护配备情况、高处作业票办理等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5)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排查整治重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到位,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组织开展。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省、昆明市和安宁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景区景点高风险游乐项目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细化落实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要求,确保检查实效。各相关部门要严格督导检查,对所有景区景点和高空作业企业、现场逐家、逐点、逐项检查,要聘请专家随组检查,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要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市级行业专项检查组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反馈市政府进行整改,并实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闭合。
(三)加强调度,及时报送信息。请涉及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请于20xx年3月24日12:00前青龙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处。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行业通知 篇6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
随着公司海工业务逐步壮大,对海工领域相关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公司海洋业务的长远发展,计划在公司范围招聘部分人员进行海员培训,实施人才储备和阶梯式培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公司范围所有人员含合同化员工、市场化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用工形式,计划招聘人数80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有从事海洋工程工作意愿,能够长期在船上作业;
2、中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具备一定英语能力;
3、身心健康,无不适于海上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
4、对已取得驾驶员或轮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不受学历及年龄限制;
5、已取得海员证、服务簿人员不受学历及年龄限制;
6、已从事海洋业务或具备相关资质人员优先考虑;
7、港工专业大专及以上或两年以上航海职业教育者优先考虑;
8、机电专业大专及以上或两年以上航海职业教育者优先考虑;
9、服从公司安排调度且安全记录良好,24个月内未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事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
2、报名地点:公司人事部
3、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招聘报名表”,经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
行业通知 篇7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为了确保大家在景区的游览安全,特此发布安全通知。近期,我景区将加强安全管理和巡查力度,以保障每一位游客的人身安全。请游客朋友们在游览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请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要攀爬、触摸危险区域,不要离开指定的'游览路径。
2、注意天气变化,如遇恶劣天气,请按照景区工作人员的指引,及时前往安全区域。
3、请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小孩,确保他们始终在您的视线范围内。
4、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联系景区工作人员或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游览环境。同时,也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旅游氛围。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愿您在景区度过一个愉快、难忘的时光!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行业通知 篇8
各部门、车间:
为促进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快地熟悉工作环境,提升自身素质和团队凝聚力,加强企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更好地进入岗位角色并融入团队,公司决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培训日期:20XX年10月23日(星期四)培训时间:19:30-21:30 培训地点:行政楼六楼培训室
培训对象:未参与过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新进员工(含实习生),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场,并签名确认;
2、请各部门负责人、车间统计员通知到个人,并做好他们的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员工,按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于培训前报人力资源科培训专员黄劲;
3、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自带笔,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业通知 篇9
公司各部(室):
20xx岗前培训报名确认工作已完成,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8日、10月13日、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6日、10月27日、11月2日、11月3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培训地点
廊坊师范学院
三、人员范围
xxx
四、乘车
1、为方便广大教师乘车,人事处负责联系统一租车前往,并支付相应费用。
2、出发时间:培训当日早上6:00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出发地点:学院南校区南门。培训当日返回。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全程参与培训,严格按照时间和地点要求按时参加培训,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工作。
2、若有老师不随车前往,请于20xx年9月18日前报人事处,以便人事处办理租车等事宜。过时则认为参培人员均随车前往。
3、培训人员若不能正常通过此次岗前培训,下次补训时分摊租车费用。
员工入职培训通知三各位还没有参加入职培训的新员工,请今天下午参加入职培训。
请各部门同事相互转告。
时间:15:00开始
地点:二楼会议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7月1日
出行通知精品5篇
前辈告诉我们,做事之前提前下功夫是成功的一部分。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幼儿园教师经常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可以指生产、生活中必需的东西。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你是否知晓幼师资料到底是怎样的形式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出行通知精品5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出行通知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疫情防控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居家办公、网上办公,非必要不外出。实施错峰上下班,上午8:00、9:00上班,下午5:00、6:00下班。
二、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管制。封控区域内除保供运输和特种车辆外,禁止任何车辆出入。管控区人员需外出购物应由管理人员安排分区域、划时段外出就近购物。
三、规范在居民小区居住的防疫保供人员和志愿者出行管理。工作人员外出经检查防疫三码正常后,凭单位证明出行,开车外出凭车辆通行证出行。
四、规范医疗机构人员出行管理,市域范围内医疗机构抗疫人员凭所在医疗机构证明出行。
五、规范车辆通行证和工作人员证明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及工作人员证明进行严格审批和管理,优化工作安排,尽量减少车辆、人员出行,更不得向无关人员发放和借用,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六、简化保供车辆通行秩序。对涉及水电气暖和通讯、物流、需连续生产企业、抗疫生活物资、能源保供、重点企业原材料、邮政快递等与民生相关行业运输车辆,对不经过市区内运行的保供车辆,在对车辆消杀、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码后,由接货单位出具证明,固定路线点对点配送。进入市区的,在查验三码正常的基础上,凭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证明出行。
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实行错峰配送。由宝塔区商务局出具证明,原则上每日21:00至次日早07:00进行货物配送,其他时间段不得上街配送,对于不在规定时间配送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查处。
八、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物资的车辆,统一由延安市红十字会联络出具证明后,由接收单位实行点对点捐赠。此类证明只限单次使用。
九、畅通绿色通道,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持市级部门出具证明的来延返回各县(市、区)物资运输车辆,宝塔区也不得阻挡各县(市、区)进入市内运输物资的车辆。
十、规范社区特殊群体就医人员出行保障。对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指定专门医疗机构提供便利服务。对其他区域群体患者就医,在查验三码后,有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可前往就医,返回后在社区销号。
十一、对医院康复出院者,凭医院证明,在检测两码、核酸正常后,须征得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同意后,可预约在市域服务的出租车实行“点对点”接送。
十二、保持政令畅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抗疫情。市应对疫情督查督办组将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延误运送时间造成后果者,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若有不执行此通告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行通知 篇2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播散风险,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倡导错峰上下班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成4个批次上下班。第一批次上班时间为7:30,第二批次上班时间为8:30,第三批次上班时间为9:30,第四批次上班时间为10:00,实行“早来早走,晚来晚走”的办法,保证每周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如食堂提供用餐,用餐时间也必须相应错开。
二、鼓励各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少接触,少聚集”的原则,错峰上下班。鼓励科研、IT等行业从业人员居家办公、在线办公。
三、在确认安全无风险的情况下,鼓励同单位、同写字楼、同园区人员,协商合理拼车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可新开、增开单位班车。鼓励在通勤量较大的路线开通“定制巴士”,相对固定司乘人员及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与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按要求增加消毒次数。轨道交通车厢和站厅增加通风换气频次。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行期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行通知 篇3
各市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11月27日至28日受西南暖湿气流影响,全省有小到中雨,并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28日晚至12月1日全省有强寒潮大风天气,降温剧烈、风力大,湘北、湘中有冻雨或雨夹雪,湘西北有小到中雪,影响大,需加强防范。此次强冷空气过程降温幅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各地将出现入冬以来气温最低值,部分地区还将有雨雪、冰冻、大风天气,将对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群众生活及煤电油气运保障等方面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具有灾害链影响复杂、灾害处置难度大、对群众生活影响严重的特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灾害的防范应对,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工作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见事早、谋划早、行动快,有力有序有效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气象业务服务,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各地要及时组织气象、住建、农业、应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形势会商,分析研判灾害风险,通过风险提示单、工作告知函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属地提出工作要求,督促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各级宣传部门要多渠道、广覆盖、高频次向群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指南,筑牢人民防线。
三、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完善细化应急预案,依据预案和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指挥调度、救援力量、除冰除雪装备设施、通信保障、物资供应、供电供气供暖供水和专家支持等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把工作做在来灾之前。水、电,气和通信等供应保障部门要加强重要设施和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落实保供措施;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和桥梁坡道、隧道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巡检巡路,落实道路清扫、除冰防滑和交通引导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防冰防冻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年老体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关心关爱;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减灾救灾和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应急抢险需要和市场日常供应。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救灾救助。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应对,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应急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安排好避灾场所,根据灾情发展及时启动救灾响应,迅速调拨救灾资金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消防救援队伍要提前做好指挥车、消防救援车及相关救援装备的保养维护,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及时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切实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作用。
五、高度重视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检查指导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在建工地、危化企业、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防极端天气下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城乡居民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敲门行动”,坚决避免发生各类火灾和中毒事故。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力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敏感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遇到险情、灾情及时应对处置。要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遇重大险情和灾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行通知 篇4
1. 旅游景区美如画,文明出行你我他。
2. 旅途漫漫,文明相伴。
3. 留下一路洁净,带走一身快乐。
4. 垃圾不乱扔,举止显文明。
5. 拒绝陋习,文明旅游。
6. 脚下留情,草坪留青。
7. 购物千万莫拥挤,先来后到记心里。
8. 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
9. 多看美景,不刻美名。
10. 带着文明旅行,拎着欢乐回家。
11. 带回国外美好印象,留下国人文明形象。
12. 从踏出国门的那一刻起,您的名字就叫中国人。
13. 除了足迹和微笑,什么都不要留下。
14. 出游一路小心, 平安文明是金。
15. 出游莫忘文明,购物还须理性。
16. 出游讲礼仪,入乡要随俗。
17. 出国旅游,文明相伴。
18. 宾馆就是您的家,环境优美靠大家。
19. 把美德留在旅途,把美景留在心间。
20. 爱文明爱旅游爱生活。
出行通知 篇5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据气象台最新预报,1月4日白天我市仍有暴雪,夜里小雪;1月6日——7日将再次迎来降雪过程;1月9日——10日最低气温降至-8℃左右。为确保学生安全,现就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自1月5日至1月10日暂时停课,学校要做好与家长对接工作。对于暂时无法离校的学生,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妥善安置工作,不得强迫学生离校,确保师生安全。市教育局将对寒假时间作出统一调整。
二、1月4日下午,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离校回家时间。
三、各学校要排查校园水、电、校舍(尤其是校内在建工地)等安全隐患,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应对突发事件。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作出新的安排。
xxx
日期:
2023企业通知(通用5篇)
在时下的生活或者工作中,都经常和公告通知有所接触。公告通知可以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协调工作和行动的时间和步骤,写作公告通知是我们必须学习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网站上你可以获得更多相关信息!
企业通知(篇1)
各县区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遏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结合我市工业企业职业危害的特点和实际,决定自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水泥制造、热电、机械制造、冶金行业(以下简称四行业)职业危害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危害治理的重要性
水泥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容易引起尘肺、噪声聋病等职业病;热电作业场所主要存在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机械制造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冶金工业生产中主要的有害因素有高温、强辐射热、粉尘、一氧化碳和噪声等,四个行业都是全市职业危害比较严重的行业。通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对促进各县区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二、治理内容
此次职业危害治理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仔细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区安监部门要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所涉及四行业职业危害的企业底数,并认真填写相关报表,于20xx年5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三)严格执法,查处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安监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在检查中,对存在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且整改无望的“五小”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开展整治工作和不落实整治任务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企业通知(篇2)
1、非与伦比,不同凡响——非凡装饰。
2、饰界,非我莫属。
3、非凡服饰,助我非凡人生!
4、非凡装饰,创造不同!
5、用平常心装饰非凡。
6、创意非凡,发展无限。
7、我很平凡,我饰非凡。
8、选择非凡装饰,拥有非凡生活。
9、妙手非凡,精彩艺典。
10、非凡装饰——非凡之举,非凡之旅。
11、非凡装饰,好家好装饰。
12、最后不同凡想,最先体验非人经历。
13、非凡装饰,非同凡响。
14、非凡装饰,就是给你不一样的平凡。
15、非凡装饰——让生活“非”同“凡”响!
16、我创意,我非凡。
17、起点在“非凡”,创意无极限!
18、心的诠释,美的.分享。
19、不饰平凡饰非凡!
20、非凡装饰,非同凡响。
21、非凡装饰,装饰你非凡的生活!你还不快来找我?
22、非凡梦想,装饰人生。
23、非凡装饰——家从此与众不同。
24、饰界,有我非凡。
25、锁住你的视线。
26、创意,源自无限遐想;成功,源自不懈努力。
27、非凡装饰——非凡选择,非凡体验。
28、非凡装饰——生命的诠释,精彩的蔓延。
企业通知(篇3)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xx(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样本)
日期: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竞标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通知(篇4)
根据学校安排我于XX年6月25日到武汉第四建筑公司武汉国企项目部进行建筑施工实习,这是一个让我了解施工现场的好机会,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差别。
一、工程简介
本工程是武汉市东湖高兴国企投资公司开发的单身公寓楼,承建单位是武汉第四建筑公司,分别是五号和六号楼,及高尔夫球健身楼,地基由哮感第四桩基公司承建。由北京威斯顿设计院设计。
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柱子为异性柱。面积为13000平方米,由3栋楼组成的商住楼,现浇钢筋混泥土六层框剪结构。
二、实习内容
木工)模板的种类及制作方法;)各种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现浇结构模板拆除的时间和顺序;)模板拆除的注意事项;)模板的清理,堆放和维修的方法及要求;:
钢筋工)钢筋的种类及外形特征;)钢筋的焊接方法及质量要求;)钢筋冷加工的方法及工艺;)钢筋的绑扎的方法及质量要求;)钢筋绑扎的搭接长度要求;)各种构件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方法;)掌握隐蔽工程记录方法及主要内容;混泥土工)搅拌机的种类,规格,拌和的原理;)震动器的种类,适用范围;)施工配合比的换算及标志牌的内容;)施工缝的留设及其处理方法;)混泥土的养护方法及要求;)混泥土表面缺陷产生原因及预防处理方法;)混泥土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三收获与体会首先说实习对我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因为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也经历过很多的实习,但这次却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
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等。就像是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关键所在,所以,我对它的投入也是百分之百的!紧张的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结束了,在这一个多月里我还是有不少的收获。
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房屋的建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的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
比如说混泥土的裂缝原因及处里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那我就说说我的见解吧:
裂缝的原因混凝土中产生裂缝有多种原因,主要是温度和湿度的变化,混凝土的脆性和不均匀性,以及结构不合理,原材料不合格(如碱骨料反应),模板变形,基础不均匀沉降等。
混凝土硬化期间水泥放出大量水化热,内部温度不断上升,在表面引起拉应力。
后期在降温过程中,由于受到基础或老混凝上的约束,又会在混凝土内部出现拉应力。气温的降低也会在混凝土表面引起很大的拉应力。
当这些拉应力超出混凝土的抗裂能力时,即会出现裂缝。
许多混凝土的内部湿度变化很小或变化较慢,但表面湿度可能变化较大或发生剧烈变化。如养护不周、时干时湿,表面干缩形变受到内部混凝土的约束,也往往导致裂缝。
混凝土是一种脆性材料,抗拉强度是抗压强度的1/10左右,短期加荷时的极限拉伸变形只有(0.6~1.0)×104, 长期加荷时的极限位伸变形也只有(1.2~2.0)×104.由于原材料不均匀,水灰比不稳定,及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离析现象,在同一块混凝土中其抗拉强度又是不均匀的,存在着许多抗拉能力很低,易于出现裂缝的薄弱部位。在钢筋混凝土中,拉应力主要是由钢筋承担,混凝土只是承受压应力。
企业通知(篇5)
一、萧条对真正的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机遇。
二、用帮助他人和企业来促使他们帮助你。
三、你想尝试一下拥有美国企业股票的滋味吗?
四、距离一点也不是障碍。
五、街上所有的汽车都在我们门前汇合。
六、让你的前生养出更多的钱来。
七、不妨向我们的客户打听一下
八、和领袖在一起决无后顾之忧。
九、把明天握在你自己手中。
一十、忠实地信守诺言。
十一、你唯一失去的是那些高额附加税。
十二、通向利润的捷径。
企业通知汇编5篇
在我们的生活中、工作中,都有可能接触到公告或通知。通告的内容可能达到各种规模但都为全社会的人员所必须遵守。经过反复修改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编辑出了这份精选的“企业通知”,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企业通知(篇1)
公司各部:
经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公司的所有车辆的加油进行规范,其内容如下:
一、公司所有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的两个加油站进行加油,即主城区的L花园加油站,P的外河坝加油站。原则上公司总部在主城区的车辆只能在L花园加油站加油;公司总部来往P的车辆可在上述两个加油站进行加油;P项目部的车辆只能在B加油加油,项目部的'车辆回公司总部若确需加油时可在L花园加油站加油。
二、公司所有车辆在加油时必须使用公司的加油本。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同意,否则不得擅自更改。
Z投资公司
20xx-*-*
企业通知(篇2)
同志:
您于20xx年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因下列第一项与第九(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20xx 年 1月 1 日签订的为期 5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20xx 年 3 月 31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请您于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2月26 日
企业通知(篇3)
一、会议主题
品质·效率·团队--20xx年广州XX物业目标与行动全员沟通会
二、目的.
**年员工总动员
三、参加人员
公司全体
所有部门参加人员均可分两批参加,但必须保证每人参加一场;
四、计划时间及地点
4月10日 14:20~17:30
4月11日 14:20~17:30
地点:**城附近、z高级中学电教阶梯教室
五、会议流程安排
序号时间事项责任人备注
113:40-13:50各部门在校门口列队集中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安全负责人,z保证秩序,确保安静,防止对出租场地的学校造成影响。
213:50-14:20列队进场,准备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安全负责人,z保证秩序,确保安静,防止对出租场地的学校造成影响。
314:20-14:5005年公司经营回顾z分享20xx年得失
415:00-15:3006年目标与展望z--**年公司的目标与展望
515:40-16:10职员职务行为准则宣讲zz
616:20-16:50ISO9001:20xx体系认证宣讲zz全员了解ISO9001:20xx体系认证的要点。
717:00-17:30现场答疑解惑职能部门负责人
备注:
六、注意事项
1、乘车:
培训当天,请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和各业务口负责人组织部门参加培训的人员前往培训地点。
2、进出场秩序:
因场地设在**高级中学校园中,为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请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及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列队入场,并保持肃静。
3、培训纪律:
人事管理员需向参加培训的员工讲明培训须知的内容。
4、会场须知
项目注意事项
1、准时参加培训,请勿迟到、早退;请将手机设为关机(振机)状态;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在课堂上走动、进出;
2、着工服,按要求佩戴胸牌
3、按照公司的服务要求"人过地净""XX卫生间文化"
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
二0**年四月五日
企业通知(篇4)
公司各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促进工作开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现将公司周例会管理通知如下:
一、 会议形式:周例会
二、 会议时间:每周周五下午2:00
三、 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 参会人员:现参会人员暂定为:(略)
五、 会议要求:(1)参会人员须于在周五14:00准时参加会议
(2)会议期间需关闭电话或调制静音不得看报纸、杂志或做与会议内容不相干的事情
六、 奖惩规定:无故不参加周例会者公司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处罚。 以上要求请参会人员务必自觉遵守,谢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通知
XXX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企业通知(篇5)
尊敬的_________先生/女士:
您好!
很高兴通知您,经过我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对您参加的我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招聘复试的综合考核, 公司决定,聘用您为我公司______________部/分公司/办事处(部门)__________________(职位)。
请您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__________________到岗报到。
您的工作地点为:z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于到职日携带如下证照到公司:
□身份证原件 □学历证件原件
□其它资历证明原件 □1寸免冠照片4张
□其它:_______________
如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告知我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z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通知范文5篇
我们都要认真学习公告通知的写作?我们对于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所有公告的信息都是当前环境下不可或缺的,这篇“商业通知”幼儿教师教育网一看就知道质量高值得一读,邀请您的朋友加入我们的社交网络分享数量会更多!
商业通知 篇1
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作为办公室的负责人,自己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是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的综合管理机构,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的中心。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在文件起草、提供调研资料、数量都要为决策提供一些有益的资料,数据。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批转、会议安排、迎来送往及用车管理等。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至今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
1、理顺关系,办理公司有关证件。公司成立伊始,各项工作几乎都是从头开始,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及证件。我利用自己在XX部门工作多年,部门熟、人际关系较融洽的优势,积极为公司办理各类证件。通过多方努力,我只用了月余时间,办好了XXX证书、项目立项手续XXXX产权证产等。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的协调作用。
2、及时了解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作为xx企业,土地交付是重中之重。由于xxxx的拆迁和我公司开发进度有密切关联,为了早日取得土地,公司成立土地交付工作小组。我作小组成员之一,利用一切有利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到XX、XX拆迁办等单位,积极和有关人员交流、沟通,及时将所了解的拆迁信息、工作进度、问题反馈到总经理室,公司领导在ZUI短时间内掌握了xxx及拆迁工作的进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安排交付工作。
3、积极响应公司号召,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根据公司(0X号办公会议精神要求,我针对目前XX房地产的发展情况及房屋租售价格、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等做了详细的市场调查。先后到土地、建设、房管部门详细了解近年房地产开发各项数据指标,走访了一些商业部门如xx,xx又到xx花园、xx花园、xx小区调查这些物业的租售情况。就X号地块区位优势提出“商业为主、住宅为辅、凸现区位、统筹兼顾”开发个人设想。
4、认真做好公司的文字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等文字工作,负责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提炼,并负责对会议有关决议的实施。认真做好公司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分递、文印和督办工作;公司所有的文件、审批表、协议书整理归档入册,做好资料归档工作。配合领导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公司有关会议、文件、批示精神。
5、落实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和员工的考勤控制监督工作,根据人事管理制度与聘用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到劳动管理部门办好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各项手续。体现公司的规范性,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6、切实抓好公司的福利、企业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预算审批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办公设施、宿舍用品、劳保福利等商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办公室装修完毕后,在X月份按照审批权限完成了购置办公用品、通讯、复印机、电脑等设备的配置工作。切实做好公司通讯费、招待费、水电费、车辆使用及馈赠品登记手续,严格按照程序核定使用标准。
7、做好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董事会在XXXX召开期间,认真做好会场布置、食宿安排工作。落实好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资料等工作。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总在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半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办公室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半年来,本人能敬业爱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办公室主任对我而言是一个新的岗位,许多工作我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
3.自己的理论水平还不太适应公司工作的要求。
在新的一年里,自己决心认真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公司经济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我想我应努力做到:
1.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房产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常识。加强对房地产发展脉络、走向的了解,加强周围环境、同行业发展的了解、学习,要对公司的统筹规划、当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真正做好领导的助手;
3.注重本部门的工作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团结一致,勤奋工作,形成良好的部门工作氛围。不断改进办公室对其他部门的支持能力、服务水平。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积极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
商业通知 篇2
尊敬的经理:
自xxxx年从事收银工作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
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收银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x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商业通知 篇3
尊敬的老师:
200*年*月份,我走出学校的大门,正式步入社会生活,我从最初内心的忐忑不安,到开始对新生活环境的好奇,在到中间的期待,最后阶段的不舍,这就是我实习期间内心的变化过程,很奇妙,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现在回想实习的一点一滴,还是这么清晰,就像刚发生的一样,确实,它在我的记忆将是深刻的和难忘的.,因为我收获了很多。
一、实习工作情况
早晨6:40起床,7:30从家里出发,8:20到单位,8:30开始上班。一天下来最痛苦的莫过于是挤公交车了,上班的人超多。记得第一天,我早早到那的时候,他们就拿来一叠的报纸给我看。到了第二天,还是一叠的报纸,我那时还真有点纳闷了怎么就是看报纸啊。也是,刚到那你熟悉他们的工作。不过,单位还给我安排了一张桌子,和学姐一个办公司。当然,我这一天还是挺有收获的——学会了使用打印机。同时,我还书写了一份正式文件,原来这就是“红头文件”,当然它的正式稿是再一轮的修改后才通过的。在那,我还学到了一个就是“仔细”。记得有一次,领导让我打一份文件。我认真地打出来,检查了两遍后,交给领导,结果还是出现了错误——有错别字,而且领导的检查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
我在商贸局工作,要经常到区政府或是各镇、各街道去送文件。那时,他们带着我经常跑去送文件,区政府、小河街道、米市巷街道等都跑了遍。
而在这个时候,商贸旅游局正准备将杭州石祥路申报为中国特色商业街,所以需要准备申报材料。我的实习主要任务就是参与到编制“中国特色商业街”申报材料中,跟着学姐天天跑到杭州八通广告公司去赶制申报材料。
那几天,一个下午或是一整天都得待在那里,然后不断地修改,不断地添加,也正因为这次的机会,我见证了这本书的“诞生”,从它的开始到最后。一本书从薄到厚就是在不断的添加后形成的,而这本书在初稿形成后又被一遍又一遍的修改才最后确定的。我的工作主要就是把所以的照片全改成需要的比例,并做修饰处理,虽然是很小的工作,但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有三百多张。
在小样确定后,我们来到恒晟图文将它制作成书。封面用彩色喷墨,并在封面、封底处各加一张亮片,之后裁纸机裁去多余的部分,接着用双面胶将书脊处粘起包装成册。短短的十分钟时间,在三个人的合作下,一本书“诞生”了。当我看到“杭州石祥路申报中国特色商业街材料”这本书的时候,有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很欣慰,就像是“孩子”,因为你见证了它的成长。我能参与到其中,虽然是贡献的很小很小,但还是很开心,也很有成就感。
在商贸旅游局,有很多的工作,学姐,主任,科长等每个人都是这么的忙,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十分地了解自己所负责的项目,了解项目的进度情况等,打电话或是直接上访。我记得办公司的电话都没怎么停过。
记得杭州市贸易局下发了一份文件,是关于杭州“商贸服务行业创业创新新星”候选人推荐,需要推荐两名到三名。这事由我们商贸科负责,我将文件复印出10份(拱墅区目前3个镇,7个街道),并在转发通知盖章后跟着科室的人员前去区政府收发室将这10份分送去。半个月过后,可惜没有收到报名单。之后只能打给各街道和镇,有不少都反馈说没有收到这个通知,这可离截止日期不远了。在有收到通知的单位,我们告知希望抓紧时间上报,在没有收到通知的单位,我们就一个一个地送到他们手中。三天后,就有三名创业创新新星推荐下来,我把他们的资料整理核查,再制作出他们的推荐表,然后在领导的核查下终于盖章上报了杭州市贸易局。
我以为申报材料已经做好能空下来,可是最重要的任务才刚刚开始。当“杭州石祥路汽车特色街区发展研讨会”的日期确定下来后,我们科室立刻忙碌了起来。选酒店订房间,选会议室,订机票,安排行程,确定会议议程及参加会议的人员,当然还细到接机人员、车辆、选择石祥路的参观点、房间布置、座位安排等等。那几天,局里特忙,他们还加班到十点。终于会议在8月15号开始了,历时三天。
我在那实习的最后一个任务是将“杭州石祥路汽车特色街区发展研讨会”专家的录音转文字。之前没有做个这事,听着录音两句就记不住了,一边打字一边听录音就只能写出一句。后来,我就先听着录音先手写下来,果然这样快很多。两个小时的讲话录音花了我10大张纸,终于一天全写下来了。
离别的时候,不舍。在这里,我认识了学姐,认识了王大哥,认识了章科长,认识了干师傅,认识了很多人;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见到了很多,这里有我很多的“第一次”。在这里的四十天,很值得,很开心,也让我对未来有更大的期待和思考。
二、个人实习总结与心得体会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涵养
在信息化的时代,学习是不断地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汲取新信息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暑假结束后,自己就是一名大三生了。要珍惜在大学的学习生活,在还有的两年要继续努力学习。因为当你走上工作岗位后,也许你就没有这样的机会学习课本上的理论知识,而理论是基础。而现在学的还远远不够,需要不断地努力!
(二)、努力实践
一个人的价值
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通过实践,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了解自己,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三)、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对未来做好规划,了解自己喜欢什么,能干什么,定下自己的目标,向着目标而努力!
实习是每一个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通过这四十天的实习,做到了锻炼和提高自己,尤其开拓自己的眼界,了解一个不曾了解的环境,这让我受益匪浅。与此同时,也更加明确和肯定今后学习的方向和目标,也许我,一个不谙世事、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离成熟还有距离,这更激励我要不断地学习,锻炼自己!
最后,我想感谢单位领导以及同事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我会继续努力,好好加油!
汇报人:***
时间:**年**月**日
商业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自2007年颁布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商业特许经营取得了快速发展,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吸纳民间资本投资、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商业特许经营的认识,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切实推动商业特许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商业特许经营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认识
商务部将以《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并在本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商业特许经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条例》颁布实施10年来商业特许经营取得的成效,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商业特许经营的关注、认识和理解。
二、遴选优秀企业,树立示范典型
商务部将会同相关行业协会编发《特许经营最佳实践案例集》。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兼顾不同行业,于8月1日前向商务部推荐本地区2-3家优秀特许企业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通过组织企业访学、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相关企业及社会各界大力推广。
三、培育加盟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商务部将联合相关单位制作《加盟投资指南》公益视频,在商务部网站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发布。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商业特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具体问题,面向投资加盟者和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普及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科学选择加盟品牌、正确看待风险收益,激发投资创业市场活力。
四、开展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条例》贯彻力度,监督检查在本地区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人员、中介平台等,大力整顿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对不主动备案、不诚信备案、不按时提交年报的企业,要进行约谈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罚、公示;对其他部门在行政监管或司法审判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情况及典型案例请于8月1日前报商务部(具体要求见附件3)。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统筹安排、主动作为,结合本地区商业特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借助相关协会等专业机构力量,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扩大影响,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王义涵 赵涛
电 话:010-85093747 85093768
传 真:010-85093795
邮 箱:wangyihan@mofcom.
附件:1.《条例》颁布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安排.docx
2.特许经营最佳实践案例征集单.docx
3.特许经营监管典型案例征集单.docx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7日
商业通知 篇5
7—8月份就来我司实习的大学生组织系统培训。针对实习大学生的培训,主要是从社会心态、工作实操经验、职业操守等方面进行培训。不仅使他们了解到信和物业专业化的培训体系,同时让他们感受到公司领导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能够安心的留在信和工作并为信和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印章管理、日常报文、安排外联。
由于公司人事行政部行政秘书辞职,在公司领导各方面权衡之下,我被调任到此职务。相对之前培训专员的工作,行政秘书则要求更加细心、耐心和专心。首先,负责每月员工工资和社保的统计,上报财务部进行核算工资;其次,每天要把各管理处的公文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报文工作看似简单,但其中也非常烦琐。既要将下面的.意见传达到各管理处,又要将下面的意见反馈给公司领导,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丢文和漏文的现象。公司印章的管理,也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公司印章不丢失。
自由广场入伙之前相关证照的办理齐全,物业公司资质年审等,虽然只是常规工作,但由于公司之前相关资料准备不齐全,所以期间也付出很多周折,并圆满完成任务。
物业公司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是公司接受质量体系认证的复评。由于公司现状是虽然取得认证证书,但并没有真正按照iso标准要求操作。存在着大量记录未填写,日常工作操作不规范等现象。为了通过此次检查,公司领导批准我来负责组织此事,在与凯悦华庭管理处主任相互沟通和全体员工积极配合下,终于顺利完成此次检查。
二、完善公司制度,推行质量目标管理。
由于公司新到任物业公司执行副总,为协助执行副总开展工作,我再次被调到总经办任职。期间我主要负责汇编行政手册,同时完善公司其他制度。为了更好了解员工心理动向,以及为公司制度建设搜集实际基层资料,特组织“员工满意度调查“,并形成《调查结果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阅。使公司领导能够清晰地了解目前公司员工对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满意度,以及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此次调查为公司下一步推行质量目标管理打下了基础。
综上所述,是公司管理的提升年,本人可以顺顺利利地圆满完成一年的工作任务,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支持、关心和信任。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会秉承公司优良传统,发扬“办事高效,保质保量”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试行通知
如果你从事办公行政工作,对公告通知已经习以为常了。公告通知是把事项告知相关人员的一种公文,为了更加贴合您的需求我们编辑了“试行通知”,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试行通知【篇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银行1987年发行金融债券开办特种贷款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债券贴现,是指持券人在债券兑付期未到之前,为获取现款,持未到期债券到银行兑换现金,由银行扣除未到期贴现利息,付给现金的债券转让方式。
建设银行办理贴现所收回的债券可以再转让出售。
第三条 贴现转让范围。凡由建设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均可办理贴现和转让。其他各类债券由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区)分行、深圳市分行(简称各分行,下同)按照各类债券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条件自行确定是否办理(国库券贴现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债券贴现和转让业务,由建设银行各地信托投资公司及由各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办理。办理贴现和转让业务所需资金,由各分行通过组织、融通等方式自行解决,自求平衡。
第五条 建设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各地可视债券交易市场行情,在基准贴现率基础上,划分若干档次,向上浮动10~20%,由各行因时因地按旬或随时应变掌握。
基准贴现率以购买债券满四个月贴现时按票面金额(票面金额不含利息)付现为原则,通过第六条所列公式推算。即:
基准贴现率=-----------------
建设银行1987年发行的'金融债券基准贴现率为月息8.333‰。
贴现率=--------------=8.333‰
第六条 贴现期限从债券发行月份算起,截至债券到期月份止。原则上债券发售后当月即可办理贴现,具体贴现时间规定,由各行自行掌握。贴现利息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贴现时,付现金额的计算:
付现金额=债券到期本息之和-贴现利息其中:贴现利息=债券到期本息之和×贴现率×贴现期
第七条 建设银行办理转让业务包括贴现债券的转让出售和委托代理买卖双方之间的直接转让。
办理贴现债券的转让出售,由各级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及各分行指定办理贴现转让业务的分支机构根据当时债券市场行情,特别是贴现行情,按旬(或随时)挂牌公告债券转让价格。买入价格即为债券贴现时付现金额;卖出价视市场行情变化,随行就市,应变掌握一般可在当月买入价基础上在2%幅度内上浮。
第八条 委托代理买卖双方的直接转让,由建设银行提供债券的签证和咨询,并向出让方收取2%以内的手续费。转让价格可比照贴现债券转让出售的差价幅度,由交易双方商定(我行发行的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类有价证券是否办理,由各行视自身条件确定)。
买卖双方个人间的自行转让交易可比照公告的转让价格进行。
第九条 办理债券贴现、转让业务时,必须严格鉴别真伪。凡债券污染严重、难以分辨真伪,在经济关系上有明显争议的不予受理。对伪造、涂改债券者,交当地司法机关依法
第十条 凡开办有价证券代理保管业务的行,视自身条件,对我行发行的债券可以办理代贴现业务。具体代理手续,由各行自行拟定。
第十一条 各分行可根据本试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十二条 本试行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试行通知【篇2】
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0年第3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出资人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担保公司)。
第三条 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担保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四条 经营担保业务,债权人、担保公司和客户应当签订担保合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约定保证、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担保方式,设立担保物权,债权人与担保公司还应当约定担保债务风险的分担比例。
担保公司作为担保物权人的,应当依法在相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并与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力,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国土、住房建设、工商、人民银行等机构应当规范办理相关物权抵押、出质登记的程序和条件,依法为担保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为担保公司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担保合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提供便利。
第六条 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者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我省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为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风险处置以及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财政扶持政策等工作。
我省担保公司的监管实行省级监管部门集中管理与州(市)监管部门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设立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者经营担保业务,应当经省级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设立的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省级监管部门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参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第九条 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0年6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设立担保公司,其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视担保公司类型设定。
(一)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县级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担保公司,应当持续经营3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担保公司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户均占用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担保公司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省内设立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我省设立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
2.担保公司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担保公司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省内设立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我省设立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第十一条 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征得该担保公司总公司所在地省级监管部门同意,并经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需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事项(表样详见附件1);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四)公司章程草案;
(五)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企业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上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材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担保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申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除提交本细则第十二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担保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股东会决议以及现有分支机构情况说明、担保公司总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设立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子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我省设立担保公司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担保公司总公司所在地省级监管部门关于该担保公司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文件,以及担保公司总公司独立董事、首席合规官和首席风险官基本情况。
第十四条 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担保公司变更下列事项,应当报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涉及工商登记的,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一)变更《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营业地址;
(二)变更组织形式;
(三)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五)分立、合并或者注销;
(六)修改章程;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六条 担保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省级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担保公司解散(注销)或被撤销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妥善处理好未到期担保责任;担保责任解除前,担保公司出资人不得分配财产或从担保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担保公司所在州(市)监管部门监督其清算过程。
第十八条 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法申请破产。第十九条 担保公司申请本细则第十五条所列事项审批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申请表(表样详见附件2);
(二)变更材料;
(三)申请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四)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拟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拟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营业地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拟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相关人员资格证明材料以及符合任职资格的承诺书;拟变更股权结构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股东的资金来源证明及信用报告(含个人和企业);拟注销或者申请依法破产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在保项目明细情况或者已完全解除担保责任的有效证明、破产清算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上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变更的还应当同时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者申请变更担保公司有关事项的,应当向担保公司所在地县(市、区)级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级、州(市)监管部门逐级审查合格后,报省级监管部门审批。各级监管部门审查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一条 担保公司经省级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二十二条 担保公司经省级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省级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三条 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连续营业两年以上,且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省级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二十四条 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省级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 担保公司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五条 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担保公司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设独立董事(2名以上)、首席合规官和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应当由取得律师或者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格,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或者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八条 担保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十九条 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担保公司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担保公司应当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
第三十一条 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第三十二条 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第三十三条 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
第三十四条 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新增担保业务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省级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担保公司办理融资性担保业务,应当与被担保人约定在担保期间可持续获得相关信息,并有权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十六条 担保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担保业务总体情况等信息告知相关债权人,并与债权人建立担保期间被担保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被担保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省级监管部门负责向省政府及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按照国家担保行业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和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建立和完善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具体包括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定我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和扶持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对全省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重组等事项进行审批,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缴回、换发、注销等管理,负责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担保公司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三)建立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指导、协调、监督下级财政部门重大风险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上级部门;
(四)研究拟定担保公司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担保公司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对担保公司的综合评价,并以适当方式披露相关评价结果;
(五)建立对担保公司高管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强担保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
(六)统计、分析、上报我省担保公司相关财务信息、业务数据、行业发展状况等;
(七)指导我省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开展自律、维权、服务、交流、行业统计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州(市)级监管部门负责向同级政府以及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担保行业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辖区内担保行业发展,具体包括下列职责:
(一)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重大风险处置报告制度,指导、协调、监督担保公司重大风险处置工作,及时有效的处置重大风险事件,并按照规定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
(二)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担保公司行业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指导担保公司规范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
(四)建立辖区内担保公司基础信息数据库,统计、分析、上报辖区内担保公司相关财务信息、业务数据、行业发展状况等,对辖区内担保公司经营及风险状况持续监测。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担保行业监管队伍建设,支持监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担保行业监管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
第四十条 州(市)级监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所监管融资性担保公司上一机构概览报告,上报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 州(市)级监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
第四十二条 州(市)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报告本辖区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并上报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 担保公司应当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对报送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担保公司报告重大风险事件按照《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发〔2010〕7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及时报告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重要决议;
(三)按季度报送财务报表、业务报表和资本金运用情况;
(四)按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担保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五)按报送《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报表》;
(六)按报送机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和合法合规情况报告;
第四十四条 省级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需要,适时提出担保公司的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并有权要求担保公司提供专项资料,或者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者进行必要的整改。
省级监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债权人通报所监管有关担保公司的违规和风险情况,或者未按照监管要求上报信息资料的担保公司名单。
第四十五条 省级、州(市)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需要,对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担保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担保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四十六条 担保公司可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管理暂行规定》(银发〔2010〕365号)的相关规定,申请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为担保公司提供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监管部门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
(二)违反规定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担保公司违反本细则,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外商投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本细则,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云政发〔2006〕167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1.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 2.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表
试行通知【篇3】
附件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行)
A危化项目备字〔B〕C号
D:
你单位年月 日提交的《E试生产(使用)方案》收悉。经审查,《E试生产(使用)方案》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和要求,现予以备案。请严格按照《E试生产(使用)方案》,组织试生产(使用)。如果在E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所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存在着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缺陷和问题时,请及时完善和改正所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将完善和改正后的安全措施及其说明报送我局备案。
E试生产(使用)期间,你单位可凭本《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购买原料,销售试生产的产品。
E试生产(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个月。请根据试生产(使用)情况,在试生产(使用)结束前及时向H提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实施部门盖章)
年月日
抄送:I、J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行)
A危化项目备字〔B〕C号
D:
你单位年月 日提交的《E试生产(使用)方案》收悉。经审查,《E试生产(使用)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请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修改后的《E试生产(使用)方案》重新报送我局备案。此外,在《E试生产(使用)方案》未予以备案前,不得组织E的试生产(使用)。
(实施部门盖章)
年月日
抄送:I、J
试行通知【篇4】
浙江出台《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
最近,我省出台《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明确省内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到位。
《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
同时,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实行报告制度。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在每年2月底前向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报告。各级财政将通过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扶持担保业务量大、创新工作突出以及经营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注册资本
不足2000万元须增资
2010年3月,国家银监会、央行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结束了以往融资性担保公司缺乏监管的“野外生存”状态。日前,省中小企业局融资担保处副处长李巧丽告诉记者,根据我省实施的《办法》规定,今后申办融资性担保公司除要取得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之外,还要实行分级审
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金融办联合审批、联合监管。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该《办法》审批。
融资性担保业务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工商企业和自然人在银行业机构融资提供第三方保证的担保业务。我省近年来着力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融资性担保业务得到了较快发展。
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秘书长卢绍基介绍,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378家。378家担保公司的担保资金总额170.56亿元,注册资本最高的为4.31亿元,最低的仅200万元,平均4512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至3000万元的有58家,3000万元及以上至4000万元的有72家,4000万元及以上至5000万元的有4家,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的122家,1亿元及以上的44家。但注册资本不足2000万元的也有78家。
而《办法》规定:“在省内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这标志着我省注册资本不足2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增加注册资本。
通过审批后
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业主融资难问题,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浙江担保行业在10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也渐
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担保公司数量多、规模小、经营范围杂等。省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之前由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无前置性审批,造成其在数量上盲目发展。
据了解,以往担保公司的设立只要符合《公司法》,就可到当地工商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导致出现了“一多三少”的怪象,即担保公司多、注册资金少、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少、担保总额少。“有些地区很多房产中介、街边小店也有担保资格。”这位负责人说。
这种放任管理的方式,造成担保公司“念经的太多,和尚却没有几个”。很多担保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金融知识教育,造成了担保公司运作不规范,经营风险很高。一些担保公司甚至直接向企业融资,变成了放高利贷公司。李巧丽表示,我省贯彻落实《办法》有两条硬杠子:第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须正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第二,浙江银监局此前下发的相关文件也已明确规定,自3月31日起,只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才能与银行合作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按照计划,各担保公司在3月15日前须向所在县(市、区)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省中小企业局核发经营许可证。李巧丽还强调,今后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凡是因未达标而拿不到经营许可证的,将不能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对于从业人员,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需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为融资性担保公司
构筑“防火墙”
自2010年12月下旬开始,我省着力抓好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此举被业界人士称为浙江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洗牌”。
卢绍基认为,融资性担保具有信用放大功能,如果监管不到位,会带来较大的风险,因此现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较以往更加严格的准入和监管,构筑一道安全的“防火墙”。
《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实行报告制度,实行属地化监管,由各地对当地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日常监管。
据了解,3月2日,省中小企业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已下发的《浙江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全面清理、整顿,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工作进度,确保在2011年3月31日前顺利完成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为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要求对目前担保公司已设立开办较多,又没有很好运作的县(市、区),对新设立担保公司要根据本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情况,合理规划,有计划发展。把工作重心和政策资源集中到规范整顿已开办的担保公司上,鼓励现有的担保公司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整合担保资源,鼓励做优做大。
“健康的融资担保行业,才能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大规模的整顿,将使浙江融资性担保行业变得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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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通知【篇5】
(一)加强组织管理
实施自主招生是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举措的重要意义,统筹规划、稳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要求及时出台本校自主招生方案,明确招生办法、统一选拔标准、规范实施操作。
(二)做好信息公开
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布招生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考试招生诚信档案。实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2日
日期工作内容负责部门参加部门4月中旬申报自主招生计划及方案市招考办区招考办有关学校4月下旬审核自主招生计划、方案并备案市、区教育局区招考办 及市招考办5月中旬统一时间公布自主招生学校计划及方案市招考办有关学校5月14-16日自主招生报名市招考办区招考办有关学校5月20日前确定考核名单有关学校 5月22-28日公示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名单市招考办有关学校6月1-5日志愿填报市招考办区招考办有关学校6月29-30日综合能力考核有关学校 7月4-10日公示预录取资格名单市招考办有关学校7月14日自主招生录取市招考办区招考办有关学校试行通知【篇6】
安监总厅危化〔2007〕6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现将该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践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联系。
联系人:程云书 电话:010-64463239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
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建设项目范围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中央企业投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工作方式
(一)组织形式
⒈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审查或者审核工作由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危化司)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事项由安全监管总局审议、决定。
⒉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并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审查工作,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者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单位)承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事项由安全监管总局审议、决定。
(二)工作方式
⒈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采取组织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
对国内没有生产(储存)、大型联合生产、选址在生产生活相对密集区域和在组织专家集中审查时专家提出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赴建设项目现场核查。
⒉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采取组织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审查的方式。
⒊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资料的审核工作,采取组织专家集中审核的方式。
三、工作程序
(一)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程序
⒈危化司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进行签收和登记,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申请文件、资料的签收情况。
⒉危化司确认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时间和确定申请编号。
⒊危化司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的项目、份数和格式进行审核,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或者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的意见。
⒋危化司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如下处理:
⑴对需要补正申请文件、资料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
⑵对予以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⒌危化司对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如下方式处理:
⑴直接审查方式
①在组织审查前,审定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的专家组组成,并发出审查工作通知。
②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集中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包括补正的)的内容(或者建设项目现场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⑵委托审查方式
①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委托书(试行)》(见附件)。
②在组织审查前,与受托单位共同商定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的专家组组成,由受托单位发出审查工作通知。
③受托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集中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包括补正的)的内容(或者建设项目现场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④受托单位组织审查工作结束后,向危化司书面报告审查工作情况。
⒍对于原则通过审查、需要整改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危化司和受托单位将分别根据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如下处理:
⑴建设单位在承诺限期内完成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后,再由危化司或者受托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补充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⑵建设单位未在承诺限期内完成或者报告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危化司(收到受托单位报告后)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审议、决定不予安全许可,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工作结束后,危化司对专家组、协助审查的单位代表和审查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⒏危化司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后,根据组织形式和审查工作情况,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呈报下列文件、资料:
⑴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
⑵专家组、协助审查的单位代表、审查人员和危化司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意见和建议;
⑶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报告;
⑷受托单位组织进行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⑸其他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的文件、资料。
⒐安全监管总局审议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及其专家组、协助审查的单位代表、审查人员和危化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决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
⒑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后,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
(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程序
⒈危化司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接收和登记。
⒉危化司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⒊危化司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其审核意见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备案意见。
⒋危化司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提出备案意见后,向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呈报下列文件、资料:
⑴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
⑵技术支撑单位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意见;
⑶危化司有关人员对技术支撑单位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审核意见的审查意见;
⑷危化司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提出的备案意见;
⑸其他有关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文件、资料。
⒌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通过上述文件、资料,审定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备案意见,并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不得参加与其有关系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二)对于委托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积极予以配合。
(三)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人员,要保守有关国家秘密和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坚持“科学、客观、求实”的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审查工作委托通知书(式样)
试行通知【篇7】
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
审批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皖金[2010]1
2号
各市政府金融办,有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0]34号)精神,现将《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
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 审批工作指引(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保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合法、运作规范、监管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2010年第3号令)、《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0]34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建工作要点
(一)申请筹建的主要工作。
1.全体发起人(出资 人)签订协议书,确定拟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召开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
3.制定筹建方案。筹建工作小组应对拟设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制定筹建工作方案。
4.预先核准名称。筹建工作小组应向有名称核准管理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5.向所在地政府(市级或县级)或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风险承诺书。
6.筹建审批
①按照注册资本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其中,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由市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初审后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以下的,向市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申请筹建,由市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审批,并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涉及政府出资的,同时报省财政厅备案。
②审批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按规定程序在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建的书面决定。
③筹建工作组自收到同意筹建批复文件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完不成筹建工作的,有正当理由的,经批准,筹建期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二)申请开业的主要工作。
1.验资。发起(出资人)认缴全部出资额后,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筹建工作小组就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当地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进行沟通。
3.起草公司章程草案及有关各项规章制度。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政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起草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草案及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4.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有关会议,审议通章程草案,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管理制度等议案。
5.开业审批
①按照注册资本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其中,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由市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初审后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的,向市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申请开业,由市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审批,并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涉及政府出资的,同时报省财政厅备案。
②审批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按规定程序在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开业的书面决定。
③审批面关批准开业的,应向融资性担保公司颁发经营许可证。④筹建工作小组在收到核准开业的批复文件和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凭证、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依照有关规定开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办理各项业务。
⑤筹建工作小组应在收到批复开业文件和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批复开业文件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请材料报送程序及格式要求。
1.筹建工作小组是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人。筹建申请书、开业申请书主送所在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受理及初审。
2.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XX担保公司的材料”或“关于XX担保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为准。
3.申请材料内容参照《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请材料目录》等有关规定。
4.申请材料一式4份,其中报送省政府金融办2份。涉及政府出资的,另行报省财政厅1份备案。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主要发起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需符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以下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二)筹建工作小组及其组成。
筹建工作小组由作为主要发起人(出资人)商其他发起人(出资人)成立;其成员组成及职责须经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设立方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其中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
(四)公司治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
融资性担保公司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确保机构高效、安全、稳健运行
(五)从业资格。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负责人进行必要的任职资格审查,相关人员应具有从事金融或经济管理的职业经历具备一定的银行金融知识,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关审核要点
各市、县人民政府及金融办(或政府指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组建工作的政策指导,严格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标准和程序,受理筹建及开业申请材料,并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核:
(一)筹建申请材料。
1.申报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组建对象符合规定条件,可行性报告论证充分。3.履行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决议内容齐全。4.发起人(出资人)符合规定的条件。5.对筹建工作小组的委托授权合法有效。
6.筹建工作方案中关于股本结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符合监管要求,组建方案切实可行。
7.业务发展规划周密详实,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和手段,金融服务能够覆盖适当地域和人群。
(二)开业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决议程序完备、内容合法合规。3.公司章程草案合法合规,内容完备可行。4.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监管规定。
6.验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审计内容完备,验资机构资质合法。
7.公司治理合理,组织架构清晰,内控制度健全,高管人员配备合理。
8.有相应的专业从业人员。
9.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以及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材料齐备
附件
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报材料目录
一、筹建申请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名称、依据、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条件。
(二)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有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三)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
(四)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拟设立机构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五)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内容包括总则、经营宗旨、机构性质、名称、依据、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发起(出资人)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发起人(出资人)权利和义务、主动声明关联入股的义务(约定:如果存在任何隐瞒,则该发起人、出资人在本公司的投票权受到限制)和附件。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包括:
1.发起人(由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入股金融及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上一盈利善、旭还银行贷款情况。
2.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依据、拟入股金额以及占总股份比例。
3.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企业法人关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以及企业法人提供上述资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5.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6.境内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出资人),应提供其注册地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7.发起人承诺书。内容包括:自愿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所提供材料真实、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不抽逃资金、不非法开展金融业务、不非法集资等。
(六)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同意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决议。
(七)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八)加盖筹建工作小组印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九)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通读地址(邮编)。
(十)筹备工作委托书。
(十一)发起人(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股东简历。
(十三)公安部门对主发起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四)主发起人家庭财产情况说明。
(十五)股东信用记录证明。
(十六)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开业申请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本结构、业务范围,章程制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经营方针及计划,主要管理制度,营业场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开业条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拟任职董事、监事、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认可的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筹建工作组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个人承诺书(对是否有大额负债、违法违纪行为及诚信和公司公正履职等进行承诺)。
(三)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章程草案(应载明:公司业务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内审制度、评估制度、事后追究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突发应急机制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应详细说明股东资格情况。
(六)监督机构(岗位)的设置情况及人员简历。
(七)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以下有关事项的决议: 1.筹建工作报告。2.章程草案。
3.有关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4.选举董事 5.选举董事长 6.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7.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管理制度
各项决议应标明决议编号。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应如实记录实到人员所持表决权占全部表决权的比例以及通过决议的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权数及比例,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以及全体表决人员签字,选举董事(理事)、监事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的表决权数及比例,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名,监事会议应由全体监事签名。
(八)公司治理和主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有关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制度。
(九)职能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
(十一)组织结构图。
(十二)发展规划。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财务发展计划及风险管理计划。
(十三)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四)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十五)筹建批复或延期筹建批复的复印件。
(十六)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
(十七)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文件。
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方案
(送审稿)
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3号令)、《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皖政【2010】34号)等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规范整顿工作,切实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为,优化融资性担保行业市场环境,以规范促发展,以整顿促提高,逐步实现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提升担保行业的整体形象,增强担保行业的整体实力和能力,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规范整顿对象
在《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前设立的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各类担保机构。
三、规范整顿内容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经营情况,特别是否存在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金、抽逃出资、非法集资、吸收存款、高息放贷等违法经营行为;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范围界定情况,即业务范围标注是否清晰、对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否作明确区分等;
(三)担保资金是否实行了专户存储;
(四)担保费用收取及风险保证金来源情况;
(五)与金融机构合作情况,如担保放大比例、交存风险保证金比例等;
(六)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包括担保评估制度、内部审批流程及担保合同管理情况;
(七)高管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情况,包括换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情况;
(八)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情况。
四、实施步骤
本次规范整顿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进行,从2010年8月开始,到2011年3月底结束,分四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阶段部署阶段(20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社区市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牵头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摸底调查,深入分析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政策宣传。制定本地区规范整顿方案,全面部署辖内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
(二)整改规范阶段(9月1日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公告、会议、上门通知等多种形式,对辖内的各类担保机构部署规范整顿工作。2.各担保机构要对照《办法》中相关规定及此次规范整顿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到责任领导、工作任务、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四落实”。要对存在的不合规问题、不合规指标自查到位,对自查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自行整改,详细记录自查问题和整顿情况。
3.开展重新登记。各担保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若拟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应向所在地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后基本情况登记表、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风险处置承诺、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自查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录、有关财务报告包括主要风控指标达标情况、内控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情况、高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4.做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对于此次规范整顿后,拟不再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各式监管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严格明确其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中注明“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并不得以担保名义开展融资性业务。
5.同步做好变更审批工作。对于规范整顿期间,同时涉及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事项的,应按照《办法》规定及规范整顿要求,在条件达标合格后,相应做好审批工作。
对于整改规范工作,各市要密切关注面上情况,适时跟进整改达标工作,既要督导县官担保机构对于不合规问题的自查自纠,又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置和打击存在的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各市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2010年12月31日前,各市要将整改规范小结、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报省政府金融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各市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担保机构自查自纠后上报的重新登记材料,采用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方式,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有可能存在重大问题、有举报存在违法问题的担保机构,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对于存在严重经营风险、涉及严重非法金融活动且拒不整改的,要予以清理推出融资性担保市场。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市监管部门对各市工作进行抽查和互查。
考虑到此次规范整顿工作的复杂性,第二阶段(整改规范阶段)、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有关工作可以同步进行,担保机构整改合格后即可进行重新登记验收,并按照审批权予以批复。对经验收合格重新登记的担保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发放国家统一监制的经营许可证,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各市、县对辖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监督,进一步巩固规范整顿成果,同时不断探索碱性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逐步建立并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各市要于2011年2月底前,将规范整顿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政府金融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规范整顿工作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的领导下,省政府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组织,加强对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领导,确保本地规范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地要切实做好此次规范整顿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引导和督促融资性担保机构扎实自查自纠,实现规范达标。要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理单体机构存在的重大不合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加强应急管理,维护金融稳定,确保规范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在规范整改工作中若发生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并上报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组办公室。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规范整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功。省融资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机制下,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落实规范整顿各项工作,要建立规范整顿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四落实。对通过验收同意重新登记的担保机构,但在短时间内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的,将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试行通知【篇8】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吉建造[2011]18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建设工程结算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费调整以定额人工单价为基数,执行2009年建筑、安装、市政、2010年修缮、2000年仿古园林、2011年轨道交通定额的工程调整为78.00元/工日;执行2009年装饰定额的工程调整为90.00元/工日。
二、由于今年水泥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比2010年同期涨幅超过50%,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是无法预测的。发、承包双方合同中对水泥价格未明确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未明确调整办法的,工程结算时可以按工程投标期信息价格为基数,水泥结算价差10%以内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超过10%以上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签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
三、机械费调整以定额机械费为基数,执行2009年建筑、安装、市政定额的工程调增20%;执行2010年修缮定额的工程调增15%;执行2011年轨道交通定额的工程调增10%;执行2000年仿古园林定额的工程调增40%。
四、有关工程结算的其他规定,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2009吉林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吉建造[2009]14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适用于跨年工程2011年完成的工程量和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已结算完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