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
发布时间:2023-11-27 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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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篇1】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______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__________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根据___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_万元,应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__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__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__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__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书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经委托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时,由建设银行(受托贷款人)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协议只有和合同在一起才是有效的。
二、展期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均按委托方的文件规定填写。
三、本协议书的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同借款合同的规定一致,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贷款合同【篇2】
甲方,代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一、总则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请购房贷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代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代款金额币大写,仟佰拾万仟元整小写,元整
2.甲方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乙方购房款名义,交存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帐户上。
3.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贷款利率为年息%,起息按贷款实际发生日起计息;计息按贷款余额计算。
5.还款
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首期还款日,年月日,计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日前偿还。
三、抵押物状况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贷款。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3.丙方应将贷款用于乙方所购商品房建设工程并保证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5.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债务,丙方保证代乙方履行该项义务。若丙方履行该项义务后,丙方可按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若有逾期,则按日支付应还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到期不清偿债务,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还款义务时,甲方有向丙方追偿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权利并可申请处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各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2.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贷款合同【篇3】
贷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贷款合同范本(二)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____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年零_____个月。自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约定条款
借款方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借款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合同范本(三)
出借方,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贷款合同【篇4】
贷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_________________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贷款合同【篇5】
甲方:中国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十三)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十四)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三、违约责任
(十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条款(包括增、减修整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款合同最新
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_____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________年期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__或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贷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外汇借款合同样本。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货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b。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c。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d。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b。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____________%的罚息。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
d。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e。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f。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银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经办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篇6】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甲方(贷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乙方(借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一、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额度、用途、期限
2.1甲方经审核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审批同意向乙方发放循环贷款,循环贷款以核准的贷款额度向乙方发放贷款。本合同所称“贷款额度”是指乙方在该额度项下一次或分次使用的贷款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上限(以下简称“额度”);所称“贷款”是指乙方在其额度项下具体使用的每笔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循环贷款额度以专用条款第1条为准。
2.3 乙方应将贷款用于消费,其额度项下贷款应有具体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2.4本合同项下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以专用条款第2条为准。乙方每次提款的贷款期限自乙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项下贷款约定的还款日不得超过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的贷款额度有效期到期日。贷款额度有效期到期日为本合同额度到期日。贷款额度到期不得展期。
2.5在约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乙方可以一次或多次向甲方申请提款。申请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网点、POS机刷卡消费、网上在线支付、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申请内容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
三、贷款利率、罚息和复利
3.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确定规则及采用的LPR期限以专用条款第3条中约定为准。
本合同项下LPR系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乙方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LPR发生调整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若贷款额度发放日为LPR公布日,则9时30分之前发放的贷款额度,适用的LPR为贷款额度发放日前最近一个月LPR;9点30分(含)之后发放的贷款额度,适用的LPR为该日公布的LPR。
3.2本合同签订后,在采用浮动利率的情况下,如遇全国银行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4条中予以明确,
3.2.1不随之调整。
3.2.2 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3.2.3按频率调整,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频率进行调整,即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日在调整月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3.3 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发生变更的,本合同项下的罚息利率、复利利率自动相应变更,并与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
3.4 根据通用条款第3.2条约定而进行的利率调整,双方无须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3.5本合同按日计息,从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贷款不满一个结息周期的,利随本清,但若遇结息日时,仍应在结息日及时结息。
3.6 乙方未使用额度或使用贷款于当日归还的不计息。乙方未使用额度=贷款额度-额度项下乙方已使用且尚未结清的全部贷款本金余额之和。
3.7贷款到期或提前到期,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还款,就逾期部分,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计收罚息和复利。对逾期本金,以逾期本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按日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复利利率按日计收复利。逾期罚息及复利利率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加收50%执行,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3.8若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加收(上浮)100%执行。
3.9 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3.10 通用条款第三条约定的利率、罚息和复利的浮动和/或调整不再另行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四、贷款发放、支付
4.1贷款的发放分为贷款额度发放及额度项下贷款发放,贷款额度发放是指乙方满足通用条款第七条之提款先决条件下,经甲方审核通过,乙方取得在甲方核准额度范围内向甲方申请发放贷款的资格,甲方审核通过之日即为贷款额度发放之日,甲方审核通过之日以甲方系统及内部文件记载为准,贷款额度发放后甲方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额度发放日非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的合同签订日;额度项下贷款发放是指在贷款额度发放后,甲方在此额度限额及有效期内将通用条款2.1条所指的“贷款”一次或分次发放至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的乙方个人结算账户,项下贷款发放日以该笔贷款发放至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的时间为准。贷款的支付系指乙方授权并委托甲方将贷款资金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象(受托支付)或由乙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自主支付)。
4.2乙方在满足通用条款第七条之提款先决条件下,授权甲方将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额度直接发放到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专用条款第5条之约定。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额度项下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本款乙方指定账户。
4.3在贷款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扣收应还本息。乙方应保证个人结算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应付贷款本息。若乙方需要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或对个人结算账户进行其他变更,乙方须到甲方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个人结算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乙方须在甲方处开立新的个人结算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如乙方个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收。
4.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额度项下贷款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须采用甲方受托支付方式。贷款金额为30万元(含)以下,可采用乙方自主支付方式,但不适用乙方自主支付方式的,应采用甲方受托支付方式。
4.5 甲方按上述约定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双方不再签订单笔贷款合同。
五、贷款使用、归还
5.1乙方可以在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和归还贷款。使用贷款后额度相应减少,贷款余额增加;归还贷款后额度相应增加,贷款余额减少。同时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额度项下贷款按以下约定使用和归还,
5.1.1 通过网点柜台申请的,额度项下单笔贷款起贷金额为1万元,并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发放。
5.1.2通过POS机刷卡消费的,乙方应首先使用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之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进行消费,当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小于乙方拟消费金额,且差额大于等于1000元时,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满足本合同所述条款及甲方要求的前提下,自动使用额度项下贷款(甲方自动将贷款金额发放到乙方使用的个人结算账户中)。乙方使用POS机刷卡消费渠道申请额度项下贷款的,单笔额度项下最低贷款金额为1000元(含),最高发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含)。单户额度项下贷款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含)。
5.1.3通过网上在线支付进行受托支付的,乙方应首先使用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之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进行消费,当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小于乙方拟消费金额,且差额大于等于1000元时,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满足本合同所述条款及甲方要求的前提下,自动使用额度项下贷款(甲方自动将贷款金额发放到乙方使用的个人结算账户中)。乙方使用网上在线支付渠道申请额度项下贷款的,单笔额度项下最低贷款金额为1000元(含),单户额度项下贷款余额不得超过30万元(含)。
5.1.4通过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自主支付的,乙方使用其中任一渠道,单笔额度项下最低贷款金额为1万元(含),单户使用电子银行渠道申请的全部额度项下贷款余额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含)。
5.1.5若乙方通过上述多种方式使用额度或使用方式有重复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主判断额度的使用方式,并依其现时业务规则予以调整。同时,甲方也有权根据业务规则自主决定上述贷款使用渠道的开放和关闭。
5.1.6乙方自主还款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点柜台、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甲方有权根据业务规则自主决定上述还款渠道的开放和关闭。
5.2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包括,(具体本息偿还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
5.2.1 利随本清,指贷款发放后,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方式。
5.2.2 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但最后一期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5.2.3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还款日固定在第3、6、9、12月;贷款发放后的首次付息日的确定方式如下,(1)结息周期为每季度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3、6、9、12月的固定还款日;(2)结息周期为每半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6、12月的固定还款日;(3)结息周期为每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12月的固定还款日。
5.2.4等额本息,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金额包括每期应还利息、本金。每期还款额不足0.01元部分全部上调至0.01元,每期扣款额以甲方实际扣款金额为准。
5.2.5等额本金,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偿还等额本金,贷款利息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并随本金逐期递减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本金等于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期数。
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在额度有效期内,还款方式不作更改。
六、贷款担保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专用条款第7条约定的方式进行担保。
6.2若经甲方认可的担保人向甲方提交的担保登记材料存在虚假,导致甲方担保权利丧失的,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担保人履行直接还款责任。
6.3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自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若经甲方认可的担保人未将办妥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所有能够证明抵押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交存甲方,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担保人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
七、提款先决条件
乙方在申请甲方放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7.1 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在甲方处开立用于贷款、付息及还款的个人结算账户。
7.2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贷款担保的,则该担保已设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7.2.1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保证,则保证合同(和/或)经甲方认可的保证人出具的担保承诺函已生效。
7.2.2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抵押,则抵押合同已生效且办妥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7.2.3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质押,则质押合同已生效且已将办妥质押物(权利)的质押登记手续和质押物(权利凭证)交付甲方。
7.2.4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为其他形式担保的,则该担保已有效设立并能对抗第三人。
7.2.5如甲方要求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同时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的,原则上该多种担保须同时满足上述担保条件。但是,在部分担保已有效设立的情况下,若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亦可同意向其发放贷款,同时其它担保手续继续完善。
7.3 在申请本业务的过程中,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这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7.4 担保物需办理保险的,则该保险已有效办理,并以甲方为保险的第一请求权人(第一受益人)。
八、乙方声明与承诺
8.1 乙方声明如下,
8.1.1 乙方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1.2 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8.1.3 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8.1.4 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2 乙方承诺如下,
8.2.1在额度有效期间内,额度下的每笔贷款均为乙方本人使用。乙方承诺不以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之账户介质的丢失、盗抢、毁损、挂失、更换等为由拒绝履行还款责任。
8.2.2 按照甲方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额度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2.3 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8.2.4在乙方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或乙方经营状况、健康状况及家庭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甲方债权实现时,应自确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8.2.5 乙方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8.2.6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九、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的违约事件,
9.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归还贷款本金或支付贷款利息义务的。
9.2 乙方在甲方或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分支机构办理的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
9.3 乙方在甲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出现了贷款逾期或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9.4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用贷款或不按合同约定挪用贷款。
9.5 乙方抵/质押物(权利)价值出现明显下降,或出现权属争议等情况。
9.6 抵/质押物(权利)价值出现不可逆转地严重下降,或法律权属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借款人未按经营机构要求另行提供抵/质押物等情况。
9.7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9.8 乙方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9.9 乙方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其还款能力明显不足。
9.10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11 乙方在还款期间触犯法律或涉及诉讼、仲裁或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9.12 在贷款期内,乙方以贷款资金支付货款,又完成贷款资金对应货物之退货交易的,乙方在收到退货款三日内应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未偿还的,视为违约。
9.13 出现了对或可能对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9.14 担保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担保合同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
9.15 担保人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
9.16 担保人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对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
十、甲方权利
10.1 上条所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完全由甲方作出判断并通知乙方。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0.1.1 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
10.1.2 有权冻结乙方贷款额度,终止继续向乙方提供贷款;
10.1.3宣布所有已贷出款项立即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并可直接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10.1.4 要求追加担保或更换抵(质)押物;
10.1.5 向有关征信机构、媒体或其他金融机构公布乙方名称及违约行为;
10.1.6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10.2 甲方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而对乙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若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全部赔偿。
10.3因乙方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或存在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而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的,则甲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0.4 由于乙方信用状况恶化,甲方可以有效地自动取消对其的授信额度或者贷款发放。
十一、特别约定
11.1 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1.3 甲方有权在额度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贷款使用、归还情况和信用等状况,核定继续向乙方发放贷款及/或发放贷款的条件,调整乙方借款额度并通知乙方。
11.4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单笔借款借据(包括纸质借款借据和电子借款借据,以下简称借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本合同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金额及贷款用途与借款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
11.5 双方一致认可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限是额度发放和归还期限,不是实际借款发放和归还的期限。实际借款期限由单笔借据具体约定。
11.6乙方授权甲方在其提出借款申请(或审核申请)期间,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并在信贷业务审核及贷后风险管理范围内使用其信用报告。同意甲方将乙方的个人信息报送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不得向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乙方的个人信用信息。
11.7乙方出现未按约还本付息状况,其不良信用记录将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带来的信用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1.8本合同到期后,在乙方偿还所有本息且满足甲方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登录甲方手机银行专业版等电子银行渠道线上申请续贷,并在甲方手机银行客户端签署本合同电子文本。在线上申请新贷款并签署本合同电子文本与甲方形成的权利义务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乙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线上申请新贷款,甲方审核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到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的账户中。
11.9乙方通过甲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申请贷款、线上签署本合同、线上使用贷款等,必须登录专业版手机银行或专业版网上银行,并通过交易密码、动态令牌、USBkey等方式校验乙方身份。凡通过校验的,均视为乙方本人行为,其行为与在纸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应妥善保管手机设备(含手机号码)、动态令牌、USBkey、手机银行登录账号及密码、交易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确保不向任何人泄露以上信息。对于因账号、密码泄露所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本人账号及密码申请贷款、签署合同、使用贷款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要求甲方停止提供贷款。同时,乙方应理解甲方对乙方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甲方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0乙方在甲方手机银行客户端签署本合同电子文本,甲方根据业务流程,可能在纸质文本上加盖甲方印章。若合同双方部分主体签署电子文本,部分主体签署纸质文本或以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签订本合同的,均系其订立本合同的有效意思表示,本合同将正常成立及生效。甲方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有争议的,以甲方保留的合同等文件版本和留存的电子数据为准。
11.11乙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作出。贷款期间,乙方变更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重要事项的,需及时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其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2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乙方和/或担保人发给甲方的文件,则需在甲方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11.13 本合同及其相关条款自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8条中予以明确。
12.3本合同项下通知事项及所涉债务催收、各类司法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审理、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同本合同专用条款首部各主体联系信息。上述诉讼法律文书通过上门送达、邮寄等方式按照上述约定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受送达人承担。
合同各方如需变更约定的送达地址,应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在变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相对方;未以前述方式通知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12.4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三、附 则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各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其它方的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除取得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披露或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另有要求以及以甲方清收为目的披露或者使用的除外。
13.2本合同由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附件、补充协议等构成。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通用条款正文)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甲方(贷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本合同项下循环贷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本贷款额度为非承诺性额度,即甲方不具有确定的义务以本贷款额度向乙方发放贷款。
2、(1)本合同项下额度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额度到期自动作废,不再继续使用。
(2)额度项下贷款最长可使用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项约定期限,
①额度项下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
②额度项下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3、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年利率,执行□ 固定利率, %,按照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 (选填“加”或“减”) ____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做调整;□浮动利率,按照贷款额度发放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近一个月(□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_______(选填“加”或“减”)_______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
4、在执行浮动利率时,如遇上述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通用条款第_______条进行调整。(选填3.2.1/3.2.2/3.2.3)
选择通用条款3.2.3时,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每_______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5、乙方个人结算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还款,
①利随本清;
②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每(□双周□月□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还款周期为双周的,利息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第_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季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③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利息的还款日固定在每年的(□3□6□9□12月)的_______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④等额本息,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周期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金额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
⑤等额本金,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周期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本金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
7、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授信业务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进行担保,
(1)保证,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了个人贷款担保承诺函(和/或)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详见( )年( )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2)抵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3)质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因签订、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简易程序进行仲裁;
(3)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普通程序进行仲裁;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____份,抵/质押登记机关_____份,其他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专用条款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 )年( )字第( )号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循环贷款最高额贷款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印),
乙方声明,甲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款合同【篇7】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止。
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经销协议。
第一条产品、要求及期限
1.乙方为甲方产品_________软件的代理商。
2.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_________软件,并从事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宣传促销等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为甲方代理产品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合作方式
1.乙方为甲方的代理商,甲方提供代理商软件自助工具给予乙方,乙方可以利用这个自助工具,改写由甲方开发的系列软件,包括软件名称、公司名称、客户联系方式等,但乙方不能对甲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或进行软件破解,任何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的行为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若乙方改写的软件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与其他公司发生版权纠纷,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主页中必须有乙方所制作的甲方软件的专门栏目。如没有该专门栏目,乙方的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3.在乙方提供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将软件注册的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
4.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第三条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_________)的公开报价以每套_________%的价格给与乙方。
2.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支付甲方预付款。如预付款不足,则甲方有权中断软件注册权限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付清软件注册费。甲方在一个星期内内没有收到乙方应付的注册费,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注册码,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售后服务
1.甲方为_________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和网上支持,甲方将开通技术热线和专用邮址为乙方客户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部分由甲方负责。
3.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但必须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订约人,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或作出任何承诺,使甲方受到任何约束,亦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就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2.甲方保留对_________软件的改进和升级权力,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价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_________软件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的改进软件。
4.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5.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_________折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本合同所定的销售期满,本合同即予终止。乙方如要续约,须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签合同;若未于该期限内提出续约申请或虽已提出,但被甲方拒绝者,则依本合同期限规定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终止。乙方应给予甲方适当经济补偿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及附件的解释、修改权在甲方。若有修改,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司法部门仲裁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在重庆市 银行,申请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元整)的抵押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乙方经本合同授权委托或确认后,与银行及时沟通协调,协助甲方完善贷款所需资料及手续,并协助甲方申请到贷款。
2、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支付方式,甲方申请贷款的总额____________元(元整)中,其中,由甲方要求银行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剩余贷款支付至乙方账户,该笔款项不产生任何税费,乙方不承担该笔费用的任何还款责任,若该笔款项有税费及与银行产生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该笔款项导致乙方产生任何费用,甲方均应向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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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样本(锦集10篇)
栏目小编经过细心挑选这篇文章的题目为“贷款合同样本”。当人们越来越看重不吃亏时,签署一份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有了重要保障。合同是一种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某件事的契约文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贷款合同样本 篇1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款合同样本 篇2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鉴于:
1、甲方拟与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借款期限: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提示: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以甲方自有的财产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方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甲方承诺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收取,共计;于X年XX月X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贷款合同样本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3、条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4、付款方式______。
5、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果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之前有将该房屋抵押、偿债、转让等行为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无条件承担。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7、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8、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建立良好的双方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友善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一条双方合作原则
1、各方同意秉持优势互补、自愿共赢、权责一致、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并同意尽量为其他方提供便利、以最大限度地诚意与其他方开展合作。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金融机构
、监管部门、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和规范,合法地开展业务合作。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
1、信息贷款服务合作
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乙方向甲方推荐房地产抵押贷款客户或其它符合甲方业务要求的客户,甲方则根据自身风控要求,筛选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源,并对通过风控要求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收集的客户房产资料、传递资料等本协议约定的与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有关的服务,包含并不仅限于:客户筛选、材料初审、复审、抵押登记、贷后管理等。
2、市场拓展合作
甲、乙双方将利用遍布各地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公司、分公司,加强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在双方协议的城市开展服务。
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一方如需在其宣传材料、名片、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中使用对方的名义,须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寻找、筛选、匹配出资人。
(二)受出资人委托,甲方对借款人进行风控信审把关、相关资料收集、相关协议签署指导等;
(三)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客户,在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及其它服务,具体贷款条件、成数、年限和额度等由甲方或甲方经办机构根据自身的风控要求,对每个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审核评定;
(四)甲方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个人资料秘密,不得泄露乙方业务资料和客户个人资料。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寻找、筛选、匹配借款人;
(二)筛选借款人、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协助相关协议签署指导等;
(三)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给甲方及其推荐的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四)向借款人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五)不得超越合作协议范围以甲方名义向客户作出承诺;
(六)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个人资料秘密,不得泄露甲方业务资料和客户个人资料;
(七)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下属公司严格遵照本协议的约定;
(八)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业务,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共同开展业务活动、授权行为或其他任何渠道、方式获知对方的经营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均须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超出本协议的合作事项使用前述信息,否则被泄露信息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协议解除、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补充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以书面附件形式解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终止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一)协议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1)乙方提供虚假的房屋产权文件、抵押登记文件、卖方收款回执等资料的;
(2)乙方串通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出资人资金的;
(3)乙方裁留、挪用借款人贷款资金的;
(4)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2、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内容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其他条款内容仍然对各方具有约束效力。
3、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适用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有意合作,经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5
合同书编号:_____________
第一条 __________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________资金贷款贴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年____月至_____年___月。项目完成的总体目标、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万元。其中在项目执行期内,计划新增投资__________万元。合同到期时,项目达到______生产阶段,企业总资产达到__________万元,企业总人数达______人,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目标: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____万元,累计缴税总额_____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_____万元,累计出口创汇__________万美元。
3.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项目产品达到的质量标准:
a.企业获得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项目获得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
1.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已为实施本项目贷款___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乙方所提供贷款证明及付息的有效凭据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将安排为此贷款贴息________万元。甲方的贴息款拨付进度:
1.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2.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除甲方首次拨款外的剩余贴息款,将视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再行决定拨付金额及时间。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在项目执行期间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跟踪考核表;在项目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验收表。
第七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八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需求,需与另一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撤销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同时,甲方今后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第十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及产业化的暂行办法(20xx年5月修订》及相应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样本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经营___________生意缺乏资金,乙方同意将自有房产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银行贷款的本金为________万元,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__为甲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二、甲方向银行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该时间段内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地产再用于为本人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转让。
三、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贷款本息由甲方负责归还。
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及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以利于甲方办理贷款。
五、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造成乙方使用、处分该房产所带来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月________万元的有偿使用补偿款。该款从银行发放贷款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未及时支付有偿使用补偿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损失。
七、丙方为本协议中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责任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款、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手续之日起生效。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三份,订立协议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7
____农信社贷字( )第 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 “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 “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 “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 “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 “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 “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 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 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 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 贷款发放
5.1 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 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 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5.4 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5 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6.6 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8 对贷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6.9 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6.10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6.11 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依本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3 对借款人逃避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 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 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条 提前还款:
9.1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担保:
10.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 保证人 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农信社贷保字( )第___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 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 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帐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1 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资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11.8.3 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5 未经贷款人同意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而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8.6 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8.7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财务状况恶化等,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二条 费用:
12.1 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 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 牵头社的权利和义务:
13.1 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 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3 对审定同意发放的社团贷款总额及各成员社分担的贷款金额,逐笔进行登记,记录发放和收回情况;
13.4 设立借款人贷款专户,将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按贷款承担比例及时归还成员社;
13.5 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6 收集有关社团贷款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社团贷款成员社通报社团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3.7 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3.8 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3.9 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3.10 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社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3.11 办理成员社委托办理的有关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成员社的权利和义务:
14.1 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 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 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 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第十五条 社团会议:
15.1 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 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 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 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 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转让:
16.1 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 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8.1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8
中国工商银行(甲方)受________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十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9
男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位于_____市____区________号_______小区___栋____室房屋状态为银行抵押按揭房产,房屋主贷款人为女方,现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房屋补偿款。男方在收到女方支付的房屋补偿款之前仍然享受该房产的居住权并有权拒绝女方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房屋的请求,男方在收到女方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后不再享受该房产的任何权利,男方有义务按照女方的要求配合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男方不再提其他附加条件。
2、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补偿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办理完离婚手续后6个月之内,女方将该房屋补偿款支付到男方指定的账户。如果女方在6个月内无法支付房屋补偿款,或者女方明确表示在6个月内无法支付补偿款,双方应当将房产变卖,从变卖房产的款项中男方仍然分割其中的____万元。在房产变卖过程中双方均需履行房产过户义务。
3、因房屋过户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因房产过户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4、房屋内共同购置的所有家用电器,全部归女方所有,双方各自的个人生活用品衣服归各自所有。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双方即可进行交接。
5、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
6、除上述1-5条外,双方共同确认再也没有其他共同财产争议。
三、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对外负有债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部分对外债务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6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0
签定地点:
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现就 乙方定购汽车事宜做如下约定:
一、车辆型号、数量、规格、总金额及配置:
二、交货时间: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第二日上报订单信息,35个工作日交车(若因东风商用车公司生产、提车、改码、办证或遇不可抗拒因素地震、水灾、火灾、雪灾、道路运输等交货时间顺延)。
三、交货地点:此车主车(牵引车)由甲方运送到安徽阜阳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主车、挂车在安徽阜阳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交车。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0台车辆定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乙方提车前每台车支付首付款(含定金):贰拾万零柒仟伍佰肆拾陆元肆角贰分整(¥:207546.42元),手续办理完毕后接车,首
3.欠余款付款方式:贷车款总额:伍佰肆拾叁万零陆佰壹拾元整(¥:5430610元),分36个月付清,每月 日前应支付本息壹拾柒万叁仟元整(¥:173000元)。(付款时间、金额详见还款计划书)。
4、此车购车方式为贷款,首付款:贰佰零柒万伍仟肆佰陆拾肆元贰角整(¥:2075464.2元),首付款包含车辆上户费用、第一年保险
5、所有付款均为现款或转账,不包含承兑汇票。
五、验收及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型号、数量、配置进行验收,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在提车时对所购车辆的外观质量和随车资料、工具当场验收,并签署提车验收单。如有异议应于验收当时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车辆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若车辆发生外观质量以外的故障,则由生产厂家指定的特约服务站,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承诺办理,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质量保修按照东风商用车《质量保证手册》中规定的保修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如乙方未按还款日期规定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乙方除必须承担规定的正常本息外还将承担每逾
2.丙方责任及义务: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丙方承诺在保证期间按甲方要求随时履行还款义务(包括本金和违约金等)。
3.乙方不得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任何理由为由拖欠应付款项。如果延迟,乙方除承担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将车辆收回,由甲方转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且甲方有权以因此所得车辆价款冲抵乙方所欠甲方款项,不足部分乙方及丙方仍应承担还款责任。
4.在乙方未还清欠款前,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欠款车辆以转让、赠与、变卖、质押的形式予以处理,否则甲方将按照本合同追究乙方及丙方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5、甲方通知乙方接车(或合同约定时间)三日内乙方必须提车,否则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所定车辆由甲方白行处理。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三方可分别签订补充n}力、议,补充协议作为
九、特别约定:
1、如果在操作过程中乙方条件不符合甲方分期付款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退还乙方定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负担任何资金占据费用或利息等其它费用。如果到实地进行了调查需扣除1000元调查费及资料费,乙方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要求。
2、此车保险必须按内蒙古瑞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要求的投商业全保险和交强险,并且特约要约定:保险第一受益人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非经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投保人不得对关于 受益人的约定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由于欠款期限超过一年,乙方需 要向甲方交付 元续保押金,乙方在保险到期前要按时续保,如延期一天需缴纳 元违约金,直到续保为止,违约金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则由乙方及丙方另行承担,并且在脱保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都由乙方及丙方承担。保险金额以实际发票开票金额为准,保险要求:乙方必须对此车辆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保额100万元)、货物险、盗抢险、火灾自然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以及各项不计免赔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保险发票原件要交甲方。
3、因此车为欠款车辆,甲方加装GPS,如果乙方恶意拆卸或损坏GP S则属于偷盗行为,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如GPS设备出现 故障则乙方要配合维修,并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在乙方还清欠款后 乙方应将GPS交回甲方公司,如GPS损坏则乙方要按每台20xx元进行赔偿。
4、甲方所有对乙方收款,凭甲方公司开具的有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 据方可有效。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质量问题、交通事故、停运或毁损等) 拒绝支付分期款。
6、此车挂靠在乙方的名下,乙方需对车辆及时年检以及续买车辆保 险(全保),投保险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来购买,续保商业险原件交 由甲方代为保管,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
7、由于此车辆购买以分期付款方式,因此车辆提车前必须办理抵押, 上完户后车辆抵押给银行(东风财务有限公司)。
8、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挂靠内蒙古陆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陆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妥在东财公司备案。
9、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由甲方负责上户、交保险、交购置税。 营运、二级维护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在安微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交车,车辆不到呼市如上不了户,需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开到呼市上户,10台半挂车由乙方负责与厂家直接联系自行制作,若10台半挂车不按照公告要求制作,引起的不能上户或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12、10台半挂车的车款由甲方向制作厂家直接支付,厂家向甲方开 . 具增值税发票。
13、乙方所定10台牵引车为国三排放车辆,如果当地受国家法规政策影响,车管所不能办理车辆上户手续,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
14、首付款2075464.2元,乙方先付100万元,剩余1075464.2元分30个月付清,月息1.5分,每个月连本带息还款44790元。
15、 本合同的签定属三方当事人自愿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或中途退车。
本合同由丙方自愿为乙方负连带责任,在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 还款义务时,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保证在责任范围为 本合同的分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负责。
甲 方(盖章): 乙 方(手印):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方(手印):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幼儿园教师的平时工作生活中,会经常需要提前准备参考资料。资料是作用于人类社会实践的一种可供参考的材料。参考相关资料会让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更高。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内容啊?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贷款合同,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贷款合同 篇1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_________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人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人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人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人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人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人帐户之日。如借款人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人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人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息和费用
1.借款利率:借款年率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计息办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人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人帐户,则贷款人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3.承诺费:贷款人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4.管理费:借款人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5.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6.借款人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可计收复利。
第七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八条 保险
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九条 提款
1.借款人按第二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人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账;
(7)未发生第十三条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元的整数,但最后一笔提款除外。
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人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人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交贷款人。
5.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人同意。
6.借款人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十条 还款
1.借款人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建设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3.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人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获得贷款人的许可。对不经贷款人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的承担费
4.借款人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人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人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人须按时向贷款人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人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人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在借款人开立帐户,全部贷款由借款人监督支用。贷款人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借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保证
1.借款人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人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人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人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人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5.借款人保证按时向贷款人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6.借款人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人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人,并立即清偿与贷款人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人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人随时有向借款人或借款人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7.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人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三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3.下列情况均属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担保
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贷款人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贷款人的条件和格式向贷款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2
个人贷款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协商壹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个人贷款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个人贷款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个人贷款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个人贷款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个人贷款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贷款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 1 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 1 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地址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贷款方:__________ 个人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个人代表人签字:_
个人贷款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协商壹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个人贷款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个人贷款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个人贷款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个人贷款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个人贷款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贷款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 1 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 1 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地址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贷款方:__________
个人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贷款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个人代表人签字:_
日期:日期
贷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___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B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顶格填写)6000.00(贷款总金额,阿拉伯数字)(大写:(顶格填写)xxxx(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仟、佰))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B、地方贴息助学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
第一条约定的贷款金额中陆仟元为学杂费用途,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学校支付学杂费;/元为生活费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开支。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不填)。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___(不填)(上/下)浮___%(不填)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A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____月____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人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途辍学、结业、肄业、退学、被开除(取消)学籍等(上述情形以下合称“终止学业”)或者毕业、休学的,终止学业、休学、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本人全额向贷款人支付。
4.4借款人毕业的,自毕业之日的次月____日起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其中秋季毕业以当年____月3____日为毕业之日,春季毕业以当年____月3____日为毕业之日。借款人终止学业、休学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次月____日起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第五条贷款发放
5.1学杂费贷款按学年(年/期)等额发放,每学年(期)发放的贷款金额为(顶格填写)¥6000.00(每学年发放的金额,阿拉伯数字)元。生活费贷款按/___(月/季)等额发放,每月(季)发放的金额为/___元(每年的2、____月份及借款人在校的最后学年的____月份不发放生活费贷款)。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生活费贷款划入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学杂费贷款划入下列学校账户:
学校户名:___福建师范大学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140109008860216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工行仓山支行_________
5.2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贷款人与助学贷款工作管理中心签署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终止,或发生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
第六条贷款偿还
6.1借款人按三个月___(月/三个月)偿还贷款,第一个还款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填),从第二个还款日起,每一还款日为第一个还款日每三个月(月/三个月)的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个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在每一还款日,借款人应将当期贷款本息一并清偿。
6.2借款人按照下列第A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等额本金还款法
B、等额本息还款法
C、其他:___/___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学生本人)
账号:____________(个人存折帐号,不是序列号)
开户行:工行仓山支行
6.4在每一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一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原贷款受理网点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帐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6.6借款人毕业、休学的,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应与贷款人对本合同上述条款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确认,或还清贷款本息。
借款人毕业后一年内,可向贷款人提出一次变更还款计划的申请,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可相应调整还款计划。
借款人终止学业(即中途辍学、肄业、结业、退学、被开除(取消)学籍)的,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第约定,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若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全日制教育学位,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还款期限顺延。相关申请须在借款人毕业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贷款人。经贷款人审批同意后,贷款行可为其办理还款期限顺延手续,具体还款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双方确认的新还款计划为准。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在获得贷款人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借款人同意如在(□约定的贷款合同期间内;□贷款发放后的/月内)申请提前还款的,则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金额×贷款执行月利率×/个月。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A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四条约定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罚息
8.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按加收50%确定。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按加收50%确定。
8.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9.2___种方式解决:
9.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在___/___进行仲裁。
9.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10.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0.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当事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___通用条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2.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或借款人因被羁押、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等被限制人身自由,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休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或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现象;
F、借款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行政处罚的;
G、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I、本笔贷款存续期内,借款人在与________银行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违约的;
J、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2.2借款人发生12.1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3)停止发放本合同及依据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的贷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4)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未偿还款项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
(5)解除本合同;
(6)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7)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扣收
13.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________银行的所有本外币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____日即视为送达,贷款人在发出扣款通知的同时,有权对拟扣收款项实施冻结。借款人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13.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13.3扣收款项与本合同币种不一致的,按扣收日贷款人适用的汇率进行折算,扣收日至清偿日(贷款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14.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4.2按照本合同和还款计划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14.3当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14.4如实提供贷款人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资信情况;
14.5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工资收入等事项发生变更,或出现终止学业、休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重大疾病、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行政处罚等情形时,应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4.6终止学业、转学时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再办理终止学业、转学手续;
14.7在毕业前主动与贷款人联系,确认还款计划;
14.8毕业后与贷款人保持联系,提供本人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第十五条介绍人承诺
15.1召集借款人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审查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签字的真实性;
15.2在借款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借款人贷款情况,支持借款人偿还贷款;
15.3借款人在校期间出现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被开除、伤残、死亡、失踪、借款人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5.4借款人毕业离校前,将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贷款人;
15.5借款人毕业、终止学业、休学、转学的,协助贷款人与借款人确认还款计划、办妥还款确认手续,或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15.6建立和管理借款人的居住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档案资料;
15.7对借款人进行信用教育,向借款人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
15.8监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进行催讨、追索;
15.9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见证人承诺
16.1协助介绍人和贷款人全面了解借款人情况,包括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经济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借款人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
16.2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本息前与其保持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的最新去向及有效联系方式;
16.3敦促借款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进行催讨、追索。
16.4当借款人发生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十七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八条实现债权的费用
由于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索。
第十九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9.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个人贷款、各类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和信用报告,借款人同意对贷款人作上述授权。
19.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9.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一条送达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方送达地址正确无误,送达地址变更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向约定的送达地址或另行书面通知的地址寄送相关通知,即视为已向受送达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如因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送达人与借款人承担。(约定其他送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同意接受电话、短信作为通知、催收方式,并对贷款申请时所预留联系电话的真实性负责,借款人联系电话号码变更后,应在当月扣款日之前通知银行。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贷款人(盖章“公章或个人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其他送达方式: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其他送达方式: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公章):(由学校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学校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师范大学旗山校区_________邮编:350108
送达地址:(不填)
邮编:(不填)
其他送达方式:(不填)
见证人(签字):(有编制的辅导员签字按手印,右手大拇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_________证件号码:xxx(按手印辅导员的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不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其他送达方式:(不填)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填)
贷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 息 计算,按 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 (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
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 (逐年/每隔 年)按 %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 日至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 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 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7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 (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 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5
贷款融资中介服务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贷款融资。
第二条 融资方案及担保方式由乙方自行设计,担保公司由乙方自行选择,甲方应全力配合。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无论何种情况,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从贷到的所有 款项均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委托事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费用由甲方收到的贷款融资金额 。该费用甲方不得以交税或其他形式要求乙方提供发票。
第五条 若乙方完成本协议委托事务,在资金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五个日历天内,甲方应以现 金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当次全部融资服务费用。
第六条 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和第五条之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
支付相关费用的,每迟延 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融资服务费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上述费 用为止;超过五个日历天未付的,甲方还须另行向乙方支付实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 费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均应当对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事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信息 承担严格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壹万元的违约金;如果任何一方泄露对方秘密造成被泄露方或 任何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的,泄露一方还应向被泄露方或第三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八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仲 裁委员会,依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中的普通程序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 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签订时间:
贷款合同汇总
在人们从事繁琐的社会活动时,了解如何合理运用合同已经成为一项重要技能。你是否与朋友讨论过签订合同的问题?以下是本网站为您搜集关于“贷款合同”方面的资料,以下判断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贷款合同 篇1
乙方提示: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乙方一定积极解答。甲方有权选择使用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 话: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 话:
为了确保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其财产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第1条 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为 ,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合计为(大写) (小写¥ )。
第2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抵押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上述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则以借条等债权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若依主合同约定,抵 押 人: (以下简称“甲方”)债务提前到期,则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基本情况(可另制抵押财产附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房屋产权人为: ;房屋产权证号为: ;房屋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抵押人声明若上述房屋抵押登记未办理成功,本人同意将下述房屋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
房屋产权人为: ;房屋产权证号为: ;
房屋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4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作抵押,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
共有人(一) 有效证件号码:
共有人(二) 有效证件号码:
第5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6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双方自愿向北京市 公证处申请赋予本合同以强制执行效力,抵押人同意在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以及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贷款人(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径直根据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强制执行。本条款优先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条款。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时,将其持有的与抵押物有关的文件、证书、证明及有关资料移交给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暂时保管。在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或抵押权人的担保债权消灭后,抵押权人应将该等材料返还抵押人。
第7条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8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记机关及公证机构各留存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二 部 分
第9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第10条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第11条 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与甲方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所得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其债权:(1)实现债第12条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利息;(5)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第13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到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抵押财产的保险手续。保险合同应经乙方认可,其中不应有任何损害或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第14条 主合同债务人未清偿全部债务之前,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作为主合同的抵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待债务到期后清偿或提前清偿债务。
第15条 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将抵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16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一直维持保险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亦不得有任何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
第17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签订本合同,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
甲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如为共有,已取得共有人同意;
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抵押财产的全部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虽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乙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甲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乙方;该抵押财产之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且依本合同约定解除抵押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抵押财产进行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抵押财产;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再次抵押;
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税费、财产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等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甲方占有、管理和使用。甲方在占有、管理和使用期间应对抵押财产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保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抵押财产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以避免侵害;抵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如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的(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向乙方提供的抵押及/或质押担保),则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甲方放弃任何其它担保的优先抗辩权;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对主合同债务人财产享有的抵押权及/或质权、变更抵押权及/或质权的顺位或内容,造成乙方在上述抵押权及/或质权项下的优先受偿权受丧失或减少时,甲方承诺对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变更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时,应当在变更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在贷款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信用信息及相关担保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也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征信机构查询甲方的信用信息;
甲方郑重承诺,甲方将对在与乙方借贷交易过程中所知晓的所有与借贷交易有关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未经乙方许可,绝不将该等信息以任何方式公布、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否则,甲方愿承担法律责任和合同违约责任。
甲方郑重承诺,保守秘密的上述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业务洽谈中甲方所获知的乙方信息;双方在借贷交易进展、签署、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交易文件等相关商业信息及甲方获得的其他与上述商业信息相关的信息。
第18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要求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甲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乙方如保管有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有效证明文件,应退还甲方。
第19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承诺及保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20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或加盖印章、乙方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1条 本合同签订后,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22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主债权转移的同时担保债权随之转移,甲方应当依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向转让后的债权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23条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合同签订地(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24条 通知和送达
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必须发出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文件或通知,应以挂号邮寄、图文传真、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页所列各方的地址;
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5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请应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第25条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6条 合同的修改
经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或解除本合同,修改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主合同修改时,甲方应对变更后主合同的债务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27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享有的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不能视为乙方对甲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乙方放弃对甲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北京市 区签订。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抵押财产共有人(如有):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汽车种类及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借款期不足____天的按_____天计息。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抵押期间,抵押物,乙方负有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订立
贷款合同 篇3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
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2.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二年期。
胯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 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 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 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 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 房产:【 地证字第 】
3. 抵押期限:两年。
4. 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 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 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 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 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
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订立地点:
贷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市_____县签署: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_______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_________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_________%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市_____县签署:
贷款合同 篇5
银行贷款采购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的双方及背景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双方于指定日期签署,甲方为银行,乙方为借款人/采购方。鉴于乙方有采购需求,甲方同意提供贷款予以满足。
第二条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贷款及采购关系。本合同约定贷款的用途、偿还方式、利率、违约责任等事项,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条 贷款用途
乙方将使用该贷款用于采购特定的产品或服务,具体的采购项目详见附件A。
第四条 贷款金额及利率
甲方同意贷款给乙方的金额为XXX(大写),利率为X%(年),具体还款方式见第五章。
第二章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利率,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本息/按季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足额支付本金或利息,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乙方收取逾期违约金,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追缴。
2.乙方的违约行为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挪用贷款用于其他用途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银行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贷款用途和可行性审查情况,决定是否提供贷款。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进行核实。
第八条 银行的义务
1.甲方应依法履行金融机构的职责,提供相应的贷款额度和利率。
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四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
2.双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XXX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
(2)贷款用途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恶化。
2.如乙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XXX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未果,应提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A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A 贷款用途及采购项目清单
(详细列明采购清单,包括相关产品/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XXX年。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及利率,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贷款合同 篇6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全国各地均可办理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贷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月息1%,按季度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贷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贷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贷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贷款方偿付违约金。
2、贷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如在使用贷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贷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贷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贷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贷款展延,应在贷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贷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贷款方占用的贷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7
保证人(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债权人(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与债务人(以下均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表示充分理解,为确保该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
甲方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保证期间
2.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年,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2.2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期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三条保证担保范围
3.1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2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的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四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第五条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
5.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变更,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托管(接管)、对外投资、合作、与外商合资合作、重组、转赠、企业转(改)制或计划上市等行为;
(2)甲方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
(3)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5)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经营范围、股东结构、联系电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发生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的变化);
(7)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8)甲方重大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损毁、灭失;
(9)甲方与他人签署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1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13)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5.2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第(9)项、第(10)项的情形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5.3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的情形,应由资产受益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发生第(6)项中变更法人名称的情形,应由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合同。
5.4若甲方违反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或发生前款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的,则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如果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人的债务提前到期的,则甲方同意提前开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5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予以全额赔偿。
第六条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甲方应及时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调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
6.2对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债务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若被担保的债权还存在物的担保的,无论该担保物是否为债务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证责任和担保范围均不受影响和变化。乙方有权选择合适自己的债权实现方式(包括放弃担保债权),甲方承诺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就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4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7.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授权划款账号、借款用途、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和/或债务人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和保证期限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3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等债权人主管机构有关规定调整或变化且适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调整等,导致主合同变更的,甲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需签署肆份或肆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债务人各壹份,乙方贰份,公证机关(若有)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9.2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保证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主合同是否有效均不影响本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同意承担连带责任。
10.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0.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0.4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10.5更多其他约定.
贷款合同 篇8
编号:
鉴于:
借款人与贷款人已签订了《外汇宝协议》,借款人愿意将《外汇宝协议》项下用于实盘交易的外汇存款质押给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外汇宝项下外汇存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其在外汇宝实盘交易项下外汇存款质押给贷款人,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质押期间,借款人支取存款或转账的权利受约定条件的限制,但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仍有利用存款进行外汇宝交易的权利;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监管存款并在约定条件下冻结存款、暂停借款人外汇宝交易和存款的支取、转账或直接平仓以偿付贷款本息。本合同所称“存款”均指“外汇宝实盘交易外汇存款”。
第二条 利率及利率的调整
2.1 利率的确定
2.1.1“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
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⑵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
⑶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2.1.2放款时贷款利率在放款日适用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确定,具体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用于确定放款时贷款利率的放款日适用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⑴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⑵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⑶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2.1.3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固定天数或月或季或半年或年为一期,按期还款,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六条。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期利率。借款人以月为一期的,期利率为月利率;借款人以季为一期的,期利率为季利率;借款人以半年为一期的,期利率为半年利率;借款人以年为一期的,期利率为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季利率=年利率/4;半年利率=年利率/2。借款人以固定天数为一期的,期利率=日利率×固定天数;日利率以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为准。
2.1.4计算利息时,以贷款适用的年基准利率为基础,在按照合同约定的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浮动后,按合同约定换算为月利率或日利率,计算结果无法除尽的,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六位小数。通过此种方式算得的利率为实际执行利率。
2.2利率的调整
2.2.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本合同签订后、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⑴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
⑵借款人应前往贷款人营业网点与贷款人就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另行协商调整,其中,对于已发放的贷款,调整后的利率应不低于当时适用的贷款利率。在双方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前,贷款人有权不发放贷款。在约定期限内,双方未就调整后的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2.2.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如该笔贷款的利率在放款日当日低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利率,贷款人将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贷款利率作为该笔贷款放款时的贷款利率执行。
2.2.3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该笔贷款发放后,如按本合同第16.6.3条约定,该笔贷款利率需调整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时,自本合同第16.6.3条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按贷款利率调整日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2.2.4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如按第16.6.3条约定本合同利率需调整的:
2.2.4.1自第16.6.3条约定的合同利率调整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以合同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为基础,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用于确定调整后的利率的基准利率值按以下规则分别确定:
⑴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合同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⑵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调整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2.2.4.2每次调整时,如调整后的利率低于按人民银行发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最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利率,贷款人将按人民银行发布的当时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最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如有)计算所得的贷款利率作为当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2.2.4.3相应利率因监管机构要求被取消或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就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的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在约定期限内未就调整后的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第三条 贷款发放条件及支付方式
3.1 贷款发放
3.1.1本合同项下贷款一次性发放,贷款期限自放款日起算。
3.1.2贷款人审查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在《借款凭证》上盖章。《借款凭证》上所载明的利率仅指该笔贷款在贷款发放时具体适用的利率。
3.1.3借款人提款时,在本条和第17.1条约定的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的;
(3)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质押手续;
(4)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5)贷款的支付方式符合本合同约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同意支付;
(6)贷款投向的交易没有发生负面变化,交易进展正常。
3.2 贷款支付方式
3.2.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在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后,直接将全部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借款人在本合同第17.3条选择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并签署本合同即视为对贷款人作出不可撤销的支付授权。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借款凭证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发票等交易资料)。
▲▲借款人拟进行的支付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应的商务合同约定或有其他瑕疵的,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贷款人同意支付的,如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或账户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无法对外支付或发生支付退款的,对于因此导致支付不成功或迟延,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借款人须在贷款人规定的时限内按贷款人的要求重新提交载有正确信息的相关凭证和资料、提供合法有效的支付对象账户,否则按第九条约定执行。
3.2.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借款凭证、资金使用说明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须配合贷款人的核查。
第四条 贷款的偿还
4.1还款法说明
(1)一次还本付息法,利息自放款日计至还款日,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贷款本金×期利率×期数+贷款本金×日利率×零头天数。
(2) 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利息自放款日计至还款日,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贷款本金×期利率×期数+贷款本金×日利率×零头天数。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4)等额本金还款法, 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4.2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时:
(1)贷款发放当月不扣收本息,到首次还款日进行扣款。首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贷款本金×期利率×期数+贷款本金×日利率×零头天数;
(2)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作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4.3 贷款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同意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4.4借款人以其本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贷款人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
▲▲4.5借款人应不迟于贷款到期日当天将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因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或账户不能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等)致使贷款人无法按时划款的,借款人应按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4.6贷款人有权于贷款到期日从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7借款人归还款项(包括借款人主动还款和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4.8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占用贷款的天数计算。
4.9发生第十九或第20.3条约定的情形时,按该条款约定的方式偿还贷款。
第五条 质押
5.1 借款人以第17.2条约定的太平洋卡内的外汇宝实盘交易外汇存款作质押,质权效力及于前述全部存款,包括本金及利息。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提前还款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2 借款人应妥善保管第17.2条约定的太平洋卡,太平洋卡在质押期间遗失的,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挂失补办。补办的太平洋卡内的外汇宝实盘交易外汇存款仍质押给贷款人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补办的太平洋卡自动作为新的还款账户。在借款人足额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前,借款人不得申请对前述太平洋卡进行销卡销户处理。
5.3 质押期间,存款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的,借款人应当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4 质押期间,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利用存款进行外汇宝交易,但贷款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存款进行监控。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借款人在此同意,授权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对存款进行监控,并授权贷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外汇宝交易进行冻结或平仓。
6.2 发生第十九、第20.2或第20.3条约定的任一情形时,贷款人于下一银行工作日按照本合同约定通知借款人。
6.3 贷款人有权根据汇率市场的变化调整第二十条约定的支取限额、警戒值和平仓值,并在调整日营业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通知借款人。自调整日起,适用新的支取限额、警戒值和平仓值。
6.4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6.5 贷款人有权按相关监管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
▲▲6.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的,贷款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6.7 因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或账户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放款或支付未成功的,贷款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6.8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6.9本合同第18.4条约定宽限期的,贷款宽限期自各期还款日的次日起算。借款人在宽限期内归还该期贷款,贷款人认同借款人为按时还款。宽限期内不计收罚息和复利。若超过宽限期仍未还款,贷款人有权从该期还款日起计收罚息和复利。
6.10贷款人有权按第18.5条约定向借款人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用于补偿提前还款日至贷款到期日的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借款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港、澳、台居民的,在中国境内居住已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7.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7.4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任何信息。
7.5 借款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贷款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7.6 借款人保证,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贷款人或贷款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贷款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借款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八条 借款人的义务
8.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借款人应保证贷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不将贷款用于购买房产,不将贷款用于股票、期货或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借贷、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禁止的用途。
借款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经营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经营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借款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借款人应将资金回笼账户内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8.2 签署本合同后,借款人在提款时应按银行提供的格式签署业务受理书。
8.3 借款人应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支付应符合本合同约定。
▲▲8.4 借款人应承担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结算费用(如有),借款人应按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贷款人公布的当时有效的《交通银行服务收费名录》按时足额支付相应费用。
▲▲8.5 借款人应接受并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收入情况、还款行为和还款资金来源进行监督,并根据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8.6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化;
(4)贷款投向的交易发生负面变化或交易进展出现异常情况。
▲▲8.7 借款人应协助贷款人实现质权(包括但不限于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或补充外汇资金来源证明、配合贷款人办理结汇手续等)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9.1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均视为本合同的“提前到期事件”:
(1)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和保证不真实;
(2)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时,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或账户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无法对外支付或发生支付退款的,借款人未在贷款人规定的时限内按贷款人的要求重新提交载有正确信息的相关凭证和资料、提供合法有效的支付对象账户;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4)第8.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的安全;
(5)借款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纠纷,可能或已经被追究经济责任,影响贷款人实现债权的;
(6)借款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借款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
(8)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合同或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
9.2 当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⑴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提用的贷款;
⑵对借款人已提用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停止办理支付;
⑶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⑷要求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⑸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贷款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收取复利。
本合同利率发生调整的,贷款人有权调整罚息利率,自合同利率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罚息利率计收逾期或挪用贷款的罚息,但复利不分段计算,以收取复利时适用的罚息利率计算。
⑴逾期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逾期本金金额×逾期天数,逾期天数从应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按实际天数计算;
⑵挪用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挪用本金金额×挪用天数,挪用天数从挪用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按实际天数计算。
⑶复利包括欠息复利和罚息复利两个部分,其中:
欠息复利=应付未付贷款利息×收取复利时适用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逾期天数,逾期天数从应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按实际天数计算;
罚息复利=罚息复利积数×收取复利时适用的逾期贷款或挪用贷款罚息利率,罚息复利积数是指按逾期或挪用天数累计计算的逾期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和。
10.2 借款人违约时,应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0.3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包括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信息披露与保密)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 贷款人按第四条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有权扣划借款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1.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抵偿顺序按本合同第4.7条的约定执行。
11.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时,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第二十二条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三条 通知
13.1 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借款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贷款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13.2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贷款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贷款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贷款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借款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传真号码、借款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3.3 借款人确认并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协议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借款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协议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的,以借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借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13.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4.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借款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贷款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时,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借款人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14.2 借款人确认已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贷款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15.1 本合同签订后、贷款发放前,如遇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致使贷款人发放贷款将违反该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贷款人有权暂停发放贷款,双方应就相关内容另行协商。如双方未能就本合同的修改达成一致,贷款人将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15.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在《外汇宝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变。本合同约定与《外汇宝协议》不一致的,就外汇宝项下外汇存款质押贷款而言,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5.4 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如借款人拟解除本合同,应到贷款人营业网点,按贷款人提供的格式签署业务受理书并结清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本合同自贷款本息结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 贷款内容
16.1 本合同所称“《外汇宝协议》”的编号及外汇宝交易业务文本名称为: 。
16.2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16.3 贷款期限: (到期日: 年 月 日)。
16.4 本合同项下实际的贷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16.5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16.6 利率
16.6.1本合同项下利率的确定:
(1)基准利率种类:□ (期限)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期限)交通银行LPR报价□ (期限)LPR报价平均利率;
(2)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不上下浮或加减点□上浮 %□下浮 %□加 个基点(一个基点为百分之0.01)□减 个基点(一个基点为百分之0.01)。日利率=年利率/□360□365/□ 。
16.6.2本合同项下还款以□固定天数: 天□月 □季 □半年 □年为一期,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
16.6.3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
□本合同利率不调整;
□按本合同约定调整本合同利率:
□本合同项下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自贷款放款日起,每满1年的当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以次年1月1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
□本合同项下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自贷款放款日起,每满1年的当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以次年1月1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
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贷款发放后,如遇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被取消的,第2.2.1⑵条所称“约定期限”自人民银行调整日起 (□月 □天);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贷款发放后,如遇相应利率因监管要求被取消或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相关利率的,第2.2.4.3条所称“约定期限”指自利率被取消或停止发布之日起 (□月 □天)。
16.6.4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增加 个基点。
16.6.5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增加 个基点。
第十七条 贷款发放与支付
17.1 本合同项下贷款放款的其他先决条件
□(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指定以下账户为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并签署了账户管理协议(如有):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2)其他: 。
17.2放款账户账号: 。
17.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支付方式为:
□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委托贷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将贷款资金从放款账户支付至下述账户:
收款人:
账 号:
开户行: 。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 日内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第十八条 还款
18.1 借款人选择的还款法为:
□ 一次还本付息法。
□ 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
□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偿还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
18.2 还款日:
□贷款到期日。
□贷款本金于贷款到期日归还,利息按期支付,付息日为□放款日的对应日。若当月无此日期则为当月最后一天。□指定日:每期末月的 日,借款人以月为一期的,即每月的 日。若当月无此日期则为当月最后一天。□每期最后一日(仅限于借款人以固定天数为一期的)。
□本息按期支付,还款日为□放款日的对应日。若当月无此日期则为当月最后一天。□指定日:每期末月的 日,借款人以月为一期的,即每月的 日。若当月无此日期则为当月最后一天。□每期最后一日(仅限于借款人以固定天数为一期的)。
18.3 首期还本付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18.4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 天的宽限期。
18.5 提前还款补偿金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
18.6 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款时,提前还款本金金额应不少于金额(大写人民币) 。
18.7还款账户为:
□账户:
账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第十九条 质权的实现
贷款到期日借款人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冻结存款、暂停借款人支取存款或转账的权利、暂停借款人进行外汇宝交易的权利。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暂停借款人外汇宝交易的,借款人已挂盘未成交的外汇宝交易指令自动撤销。
借款人应自收到贷款人要求其以存款清偿债务的通知(以下称“债务清偿通知”)后,立即到贷款人营业网点办理结汇还款。自借款人收到债务清偿通知之日起 天后,借款人仍未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全额结汇,并于外汇管理局审批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将存款按贷款人代兑点公布的结售汇牌价(外币现钞按钞买价、外币现汇按汇买价)结汇成人民币,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自贷款逾期至结汇还款日期间,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汇率风险。
▲▲第二十条 外汇宝实盘交易外汇存款的监控
20.1 当存款按贷款人前一天公布的最后一个结售汇牌价(外币现钞按钞买价、外币现汇按汇买价)折合为人民币的金额(以下称:“折合金额”)大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未付利息之和的 %(以下称“支取限额”)时,借款人可以进行支取和转账,但支取或转账后的存款余额不得小于支取限额。当存款的折合金额小于(含等于)支取限额时,借款人不得进行支取或转账。
20.2 当折合金额等于或小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之和的 %(以下称“警戒值”)时,贷款人有权冻结存款、暂停借款人支取存款或转账的权利、暂停借款人进行外汇宝交易的权利。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暂停借款人外汇宝交易的,借款人已挂盘未成交的外汇宝交易指令自动撤销。如发生以下情形,使折合金额大于警戒值的,贷款人将在当天营业结束后、后台业务系统日终批处理时解除对存款的冻结,借款人进行外汇宝交易和支取存款或转账的权利将在冻结被解除后恢复,但前述自动撤销的外汇宝交易指令不能相应恢复。
(1)借款人归还部分贷款;
(2)借款人存入足额外币;
(3)汇率发生变化。
20.3 当折合金额等于或小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之和的 %(以下称“平仓值”)时,贷款人有权冻结存款、暂停借款人支取存款或转账的权利、暂停借款人进行外汇宝交易的权利。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暂停借款人外汇宝交易的,借款人已挂盘未成交的外汇宝交易指令自动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进行平仓,即,借款人应自收到贷款人要求其以存款清偿债务的通知(以下称“债务清偿通知”)后,立即到贷款人营业网点办理结汇还款。自借款人收到债务清偿通知之日起 天后,借款人仍未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全额结汇,并于外汇管理局审批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将存款按贷款人代兑点公布的结售汇牌价(外币现钞按钞买价、外币现汇按汇买价)结汇成人民币,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利息按实际占用贷款的天数计算。借款人应承担汇率风险。
第二十一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剩余的正本文本由贷款人保存。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22.1□各方同意将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即“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借款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借款人签署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借款人: 贷款人(单位印章):
(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9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委托贷款。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甲方在符合乙方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乙方申请贷款展期,并在乙方批准后及时同乙、丙方办理展期手续。
4、甲方有权要求乙、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1、应在丙方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不得转移帐户。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丙方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5、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6、借款期间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丙方。
7、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8、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丙方支付手续费。
9、其他义务?
三、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声明如下?
1、 甲方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具备借款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其自身名义进行本项经营活动或参与诉讼,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甲方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不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法规或合同,甲方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地办理完毕。
3、甲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乙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5、甲方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
6、甲方承认,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之上的。
贷款合同十篇
随着社会上不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合同签订时必须要写明签订合同的日期,写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您需要的相关信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已经为您整理好了:“贷款合同”,请认真阅读本文并加以思考!
贷款合同 篇1
开户行:第三条质量责任约定1、甲方、乙方出售的机动车经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2、丙方必须按所购机动车【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机动车“三保”期内机动车发生故障,必须到厂家指定的维修站进行维修。3、丙方所购机动车使用中发生故障,按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偌“三保”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争议与厂家及其指定维修服务站进行交涉。4、丙方认为所购机动车存在质量问题,应申请具备机动车产品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予以鉴定,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经鉴定确认质量问题系生产厂家的责任,应向生产厂家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乙方予以协助,经鉴定确认质量问题系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丙方自负。5、质量争议、“三保”争议、售后服务争议等应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丙方不得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拒绝或拖延向贷款机构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向有关部门按期缴纳所购机动车国家规定的各类税费,向甲乙方按期支付约定的手续费,以及甲乙方的垫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款第4条约定处理。第四条标的的交付办法1、丙方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向甲乙方申请提车。(1)丙方将不低于总车价的_______的首付款缴入甲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想甲乙方交够足额现金。(2)丙方向贷款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将贷款全额转入甲方账户,并将贷款。。。。(3)从丙方提车之日起,所购机动车辆毁损、灭失、扣押等风险责任由丙方承担。(4)甲乙方通知丙方提车时间后,丙方未按时提车的,从甲乙方通知确定的时间起,所购机动车辆毁损灭失风险由丙方承担。第五条贷款担保约定1、丙方因购买机动车辆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贷款,银行要求甲方提供担保,故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贷款风险金及还贷保证金,风险金计算标准为:贷款期限2年以下的风险金=贷款本金**还款年限,由甲方收取,信贷期间丙方如有逾期,欠息等违约发生,不予退还。2、甲方为乙方向银行贷款合同提供有偿担保后,由丙方保证按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丙方未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银行从甲方账户直接扣划或通过诉讼追究甲方保证责任时,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丙方应在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银行扣划金额或甲方按保证责任承担的全部款额如数向甲方交纳,同时向甲方支付银行贷款的剩余全部利息,由甲方代为向贷款银行按期清偿,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按丙方应付款的金额每日一万分之三计收滞纳金,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经办人的补助等一起损失,均由丙方承担。第六条所有权保留约定1、在丙方未还清贷款合同的贷款本息,为缴清乙方所购机动车使用中的法定税费,以及甲乙方合同约定应交付甲乙方的费用之前,乙方保留对丙方所购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丙方只享有使用权,丙方缴清上述款项,方可取得机动车的所有权。2、。。。。。。。。。。。。。。。。。。。。。。。。。3、丙方为所购机动车购买全年的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不得低于3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和不计免赔险,并将被保险人约定为乙方,保险受益人指定为贷款银行,将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保险单”正本交付甲
方或乙方保存。4、丙方应向甲方或乙方交纳下一年度的保险押金5000元,丙方所交纳的保险押金只能用于购买保险,收款方不予退还现金。5、丙方申请提车,经甲乙方审核符合以上条件时,书面或口头通知丙方提车的时间、地点、乙方提车时应对车辆进行验收,并在验收交接单上签字6、在甲乙方所有权期间,丙方所购机动车必须按季度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强制二保,二保服务费用丙方承担。7、丙方最迟在贷款合同期满之日完成清偿贷款本息,缴清其所购机动车使用中的法定税费,交清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甲乙方的费用,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丙方放弃所购机动车的一切权利,机动车由甲方处置。第七条机动车营运、使用中的责任约定1、甲乙方从按合同约定将机动车交付丙方之日起,对因该机动车营运、使用中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不承担。2、丙方接受该机动车后,该机动车发生的交通肇事、意外事故引发的人员、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由丙方承担责任,与甲乙方无关。3、在贷款合同有效履行期内,丙方对所购机动车享有营运自主权,营业期间,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各类税费,如因丙方营运中产生的责任引起有关部门人员向甲乙方追教时,甲乙方有权向丙方追缴垫付的全部费用,以及为追缴垫付费用所需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执行费、相关人员补助费等。第八条乙方不可撤销授权约定1、。。。。。。。2、丙方所购机动车,在丙方为还请贷款合同的贷款本息,未交清乙方所购机动车使用用产生的法定税费,以及与甲方、乙方合同约定应交付甲乙方的的费用之前必须注册登记乙方名下。所购机动车辆的初始登记、挂牌、检试、保险事宜由甲。乙方办理,费用由丙方承担。所需费用由丙方按甲乙方规定缴纳,否则甲乙方有权拒绝服务。3、丙方在取得所购机动车所有权之日起7日内,必须办理机动车转户手续,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逾期不办理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注销该车辆的车籍,甲方和管理车辆的相关部门不承担注销该车户籍的任何经济赔偿责任。4、在乙方保留所有权期间,甲方应在丙方交清涉及所有机动车的法定税费后,每年为车辆办理年度审验,审验费用由丙方承担。5、在乙方保留所有权期间,丙方所购机动车辆的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纳税收据,保险单正本均交付乙方保管,待丙方取得所有权,办理机动车转户手续后进行
贷款合同 篇2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定后,甲方应积极筹措资金,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限内到乙方帐上。
2、监督乙方按借款用途用款。
3、及时协助乙方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按时收回借款及费率额度。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财务资金支配,并在开户银行监留印件章,另派专人参与乙方财务资金监管工作,直到还款完毕。
6、根据乙方工作进展情况,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转走资金或虚报造假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资金进行冻结并解除本协议和追收本金和利息。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股东不得分用,并建立开支明细帐,以供甲方跟进查询。
3、在甲方的协助下,及时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时限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和支付费率额度。
5、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贷款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贷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5万以上月利息是八厘(0.8%),5万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利息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利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以后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
3.选择月付请打钩()选择季度请打钩()选择半年请打钩()选择年付请打钩(),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富登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须向贷款方缴纳捌佰元作为合同违约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50%违约金。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在签定合同后支付激活金额2%的银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时去支付利息(银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后贷款方应当当日返还给借款方给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上)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富登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必须在一小时内放款转入借款方的帐户。
第十二条:请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签订,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立即生效,签好合同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没有拿到款你可以举报我们公司,这样我们公司属于违约是要赔偿的。
工商注册号:
担保方:
代表人签字:借款方签名:
担保方律师签字: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个人小额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 篇4
付款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贷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笔贷款
贷款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整。
贷款目的: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固定,月利率为_____%。
第二条贷款支付方式
贷款人或贷款人委托的第三方按合同约定将上述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帐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应按以下方式偿还本息:
贷款本息在到期时一次性偿还。
利息按_______(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月/季末月)。借款人应在每个结息日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最后一次还款日不是结息日的,未付利息随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按本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收据。
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况,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执行贷款人批准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了解和核对借款人、贷款用途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如借款人出现本合同所指的任何重大不利情况,贷款人可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根据本合同提前收回或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转让费等费用,以供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
借款人返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按照成本、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和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本金的顺序返还,即先冲抵成本,再偿还利息,再偿还本金。
第六条贷款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
(1)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
(3)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转让费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其他费用。
保证期:保证期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借款人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金,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加收罚息,罚息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应从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对违约部分计收罚息百分之______(大写),直至本息全部清偿。
对于逾期利息,贷款人应按罚息利率计算复利,作为对违约损失的赔偿。
如果借款人和保证人违反本合同及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提前发放的贷款,并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8条成本承担
本合同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和保管费用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第9条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及贷款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提及的主要不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借款人完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担保能力因其他原因明显下降。
第11条合同的效力和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一份,保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日期:年月日
贷方:
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
日期:年月日
贷款合同 篇5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个人小额贷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一、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连带保证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6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已经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第二条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条甲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第六条保证
(一)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贷款合同 篇7
在安义县龙信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典礼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
在省、市金融部门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县委县政府、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龙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今天正式开业了。值此开业庆典大喜之日,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各位股东和全体员工,向今天专程来参加我们庆典活动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在公司组建过程中给予关怀、帮助的领导、朋友及社会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关心、支持龙信金融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县龙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江西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由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西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知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新型贷款公司,注册资金9000万人民币,是**区域新型非银行金融服务企业。公司秉承“诚信 稳健 高效 创新”的经营理念,以“服务双赢 共创价值”为目标,竭力为江西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创业人士提供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和资金支持,为推动江西省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 绿色崛起”贡献力量。
在龙信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之际,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将严格按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依法运作、合规经营,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灵活的市场机制为依托,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品牌、一流的信誉服务于广大客户,用良好的业绩来回报社会,不辜负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厚望!
最后,祝各位领导和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贷款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和(以下简称、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申请的贷款,(详见“基本建设贷款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提高经济效益,除遵守、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以下几点,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根据批准的概算,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元,规定该项贷款用于下列建设项目:____预计分年用款指标: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__年__元。
第二条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度分季用款计划,送乙方审查核定年度贷款指标。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帐户,全部贷款由乙方监督支用。甲方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指标内,按照规定及时供应贷款资金,因乙方差错事故造成资金供应不及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六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三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还款部分按年息百分之__计算;挪用贷款,挪用期间按年息百分之__计算。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七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院,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一、基本建设收入;二、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三、固定资产税;四、利润。甲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四份,除甲乙方方各执行一份外,分别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总、分行(按项目隶属关系)各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____(公章)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
负责人____(签章)负责人____(签章)
地址____地址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贷款合同 篇9
6.1抵押条款
6.1.1借款人(本合同抵押条款中的借款人即为抵押人)承诺以其所购买的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列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价值为本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情况如下:______抵押物的面积/数量______,评估/协议价值______,保险单号______,
权利凭证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差旅费、过户费、违约金等。
6.1.3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借款人将该抵押物的权利凭证、他项权利证书、抵押证明等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6.1.4借款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6.1.5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借款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借款人承担责任,借款人应在五个法定工作日或贷款人确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单方面宣布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6.1.6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债、馈赠等,否则,贷款人可依法撤销上述行为,并宣布借款提前到期,主张抵押权。
6.1.7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评估,借款人必须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6.1.8设定抵押需要到相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借款人、贷款人应相互给予积极配合。办理登记手续发生的费用及与抵押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连带承担,并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6.1.9借款人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贷款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赔偿责任的条款。保险期限应至贷款全部到期之日止;贷款全部到期之后,如借款人未完全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借款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6.2保证条款
保证人承诺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2.1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或对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人所购商品进行收购,收购款交贷款人,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6.2.2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违约金等。
6.2.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后两年止。如果保证人为本合同1.4条的房屋出售人的,其保证期间自本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6.2.4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开立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任一帐户中直接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6.2.5保证人承诺负责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催收债务。
6.2.6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不经借款人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任何第三人,但贷款人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
6.2.7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对增加的利息部分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6.2.8因“借款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借款人对贷款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3其他担保事项
本合同另由以下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银()______年()______保字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银()______年()______抵字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银()______年()______质字______号].
贷款合同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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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外买方信用贷款合同范本正文内容
信用贷款主要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并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规定的要求。
中外买方信用贷款合同范本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1.4.“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6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1.10.“月”:日历月。
1.11.“日”:日历日。
1.12.________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和借款人。
第二条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美元)
商品名称:________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
交货条件:________
第三条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
第四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4.1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4.2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4.3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4.5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提取贷款
5.1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5.2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正副本一式二份。
5.3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条贷款帐户
6.1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人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6.2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
6.3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6.4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付息和还本
7.1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影响。
7.2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中国银行*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6个月LIBOR加年率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7.3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7.4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______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7.5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11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贷记中国银*总行为________号帐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7.6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自愿提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