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0-28 刀疤读后感刀疤读后感推荐四篇。
你是否为写作品的读后感而感到困惑?事实上,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内心对生活的感悟会变得更多。这时候,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不仅可以记录自己在阅读中获得的知识和思想,还可以供其他人借鉴和理解。为了这篇“刀疤读后感”读后感,幼儿教师教育网费尽心思地打造,希望大家喜欢。希望我的意见能够对你有所启发,记得收藏哦!
刀疤读后感(篇1)
妈妈和爸爸去医院看望住院的表哥,问我是否愿意自己在家,我爽快地答应了。
妈妈爸爸走后,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不禁害怕起来。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虽然看着平常最愿意看的动画片,但依然不能专心,突然想起一个吹气的怪物,我越想越害怕。关上电视想看会书,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但还是静不下心来,这时,我听见吱啦一声,像是柜子里发出的声音,吓得我用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我静悄悄地贴着墙壁,慢慢走向妈妈的卧室,深吸口气,猛的打开门柜,什么也没有,突然我又听见了脚步声,我赶紧躺在了柜子的衣服上,我心里像有一百万只小鸡儿蹦来跳去,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脚步声仿佛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分开了,门开了,听到妈妈的声音,我顿时放松了一口气,着急地跑到妈妈身边说:有吹气怪物,您们可来了。爸爸笑着说:儿子,你这是在自己吓自己,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怪物。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每每想起那天晚上,我的心儿仍然会怦怦跳。
刀疤读后感(篇2)
《刀疤豺母》是动物学家沈石溪的书。我读过许多沈石溪的书,但我最推荐这本《刀疤豺母》,它写出了自然界的生物链,红毛豺群被一群牧民“请走”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群红毛豺生活在草原上,偶尔会猎杀家畜,牧民对这群豺恨之入骨,不听劝阻将豺群驱逐出草原,赶入雪山。从此当地的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将草原变成了荒漠。尽管当地牧民大量猎杀,但还是赶不上红毛雪兔的繁殖速度,没有办法,只得将红毛豺群再请回草原。人豺一起捕杀,很快红毛雪兔恢复到原来的数量,人与豺和平共处。中间豺们在雪山上没有食物,还有雪豹的突袭,小豺的存活率十分低。人们上山去请豺下山,牧民三番五次都请不下来,牧民又去找沈石溪来帮忙,几经周折,豺群才肯下山来维持生态平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适得必反的道理。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否则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刀疤读后感(篇3)
今天,我又看完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做《刀疤豺母》,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学家沈石溪。这部作品描写了沈先生和藏族向导强巴在森林里,遇到了一群金背豺。金背豺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而“我”的向导强巴却恶狠狠地朝它们开枪。“我”很困惑,从他的口中,“我”知道,原来在一年前,这群金背豺曾在强巴的眼底下,将强巴的爱犬雪娇活生生地撕成碎片,吞了下去;而且它们时常还吃人养的牛和羊。强巴和整个族人都怀恨在心。终于,人类容忍不了这群眼中钉、肉中刺,将他们从大草原赶走。从山上,可以听见豺的哀号,而山底,人们却欢天喜地。“我”对这种做法很反对,因为这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而藏人对“我”的忧虑不屑一顾,觉得我是杞人忧天,他们认为,“豺狼”豺在前,狼在后,说明豺更加可恶,更应该被消灭,没有要它们的命就算不错了。过了一段时间,因为豺的离去,红毛雪兔的数量在骇人地增加。几乎每天清晨,即使是枪法最差的人或是刚会打枪的.小孩,每天早上都能猎获一两只红毛雪兔。人们认为,兔肉可以吃,兔皮可以卖钱,这是一件大好事啊!可是,事实终于纠正了人们的想法,成千上万的红毛雪兔无孔不入,大草原上的草被它们啃得一干二净,就连草根和树皮都被啃光了。甚至有些大胆的兔群还敢撕咬人们的帐篷。人们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组织了大批的狩猎队,用射击、投毒等各种方式猎杀兔子。但是,兔群的数量有增无减,大批大批的兔子来到草原上,把草原上的所有植物啃的一干二净,搞的民不聊生。强巴和族人终于意识到,将红毛雪兔的天敌豺赶走是干了一件大蠢事,使得红毛雪兔泛滥成灾。强巴一起与“我”冒着生命的危险,寻找豺群。 他们跋山涉水,终于找到了豺群。起初它们还对“我”和强巴怀有敌意,但最后为了报答我们对豺群的救命之恩,还是同我们回到了大草原,它们曾经的故乡。它们一踏入大草原,红毛雪兔立刻销声匿迹,从此人类和豺过上了相互依赖,友好相处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一环扣一环的,哪一处断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为了大自然、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地球,我们应该和动物友好相处,融入这个大自然,只有这样,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才不会被破坏,人类和动物才能幸福生活。wWw.yJS21.com
刀疤读后感(篇4)
寒假结束了,回顾一下,在这个寒假里,小书虫我自然也读了一本好书《刀疤豺母》,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扣人心弦,让我爱不释手。
说到这个故事,还得从豺群咬死了一只猎狗开始,强巴有一只心爱的猎狗,名叫雪娇,当他目睹他的爱犬被豺群杀害后,便和豺群结下了血海深仇,尽管后来刀疤母豺带领豺群不断妥协,求饶,可强巴丝毫不动摇,硬是将豺群逼出了森林,可这一举动同时也破坏了生物链,不久后村里便闹起了兔灾,可想而知,接下来便有了人请豺归山,那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我读完后,既钦佩刀疤母豺的聪明机智,又为人们能意识到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而感到欣慰。首先刀疤豺母之所以叫刀疤豺母,顾名思义,这只母豺的脸上有一个刀疤,这个重要角色,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饱经风霜,老谋深算。果然,这只母豺岂止是聪明,脑袋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当面对人类企图将幼豺关起来,引诱豺群上钩时,她没有带领豺群飞蛾扑火般冲向陷阱,而是将罪魁祸首断尾公豺交给人类;当面对人类逼迫,她没有负隅顽抗,而是知趣的不断退让;当豺群将作者和他们的仇人强巴围住时,她并没有被复仇的火焰烧坏了脑子,而是对我们网开一面,希望人类和他们友好相处。就是这样一只母豺,不禁把动物的智慧展现的尽致淋漓。
这让我感触到,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的低级生命。事实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样愚笨,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不要去可以破坏生物链,不管是狼,豺,万物都是互相克制的,如果生物链少了一块,结果只会适得其反。所以,不要再虐杀动物了,不要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赋予他们真正平静安宁的生活吧!
扩展阅读
2023刀疤读后感(汇总十三篇)
上学的时候对于写作文应该是很了解。写作文有助于反省和提升自我,监督自己不断成长。写作文的时候要紧扣主题,不能“跑题”。怎么样才能写出好的文章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2023刀疤读后感(汇总十三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刀疤读后感(篇1)
首先,给大家做一下人物介绍。强巴:我(沈石溪)的藏族向导;雪娇:强巴的猎犬;刀疤豺母:金背豺群的首领;金背豺:豺的一种,于其它豺不同的是,一般豺群的领头是雄豺,金背豺的领头却是雌豺。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将被打破,竟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平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刀疤读后感(篇2)
觉得动物反抗人类是有原因的,因为人们不断地捕捉动物,动物才对我们进行了反抗。例如:里面的作者救过金背豺一命之后,金背豺不但没伤害过他,还救过他几次。每当人们吃着香喷喷的兔肉、蛇肉等野生动物的肉时,世界上又有多少动物因为这个而牺牲生命啊!我一直在想:如果全世界的人和动物都和睦相处,那该多好!我经常看到电视里有人养野生的蛇,但蛇却从未伤害过他,所以说动物和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
记得妈妈帮我买过一次兔子。不到几天,我便能跟它和睦相处了。后来有一次,我喂它吃蔬菜,结果它吃完蔬菜后,咬了我一下,我大惊失色,把手仔细地看了两遍,什么伤痕都没有嘛!看它正抬起它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我才觉悟:原来它在跟我表示友好。我摸了摸它,它也用毛绒绒的身体蹭我。
看完这本书后,我获得了一个启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
刀疤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
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刀疤读后感(篇4)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
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
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
刀疤读后感(篇5)
在大草原中,有温驯的羊,有庞大的象,有暴躁的牛,这些家喻户晓的动物,各受人类的尊重、爱戴。而暗处的猛兽使和谐的草原危险重重,是被一些人贬低的对象,但是没有了它们,世界会怎么样?
强巴带“我”去观察动物,无意中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金背豺,冤家路窄,这可是强巴的死对头,因为这群金背豺了断了他爱犬雪娇的生命,复仇心强的强巴举起了猎枪。
作为动物保护者的“我”,让强巴把枪打歪了。经过了几次较量,“我”无意中取得了豺群的信任,而强巴心里的屡屡失败点燃了复仇的火焰,利用各种手段,把豺群驱赶出了高黎贡山。
没了豺的威胁,稀有的红毛雪兔迅速繁衍起来,让村民获得了金钱收入,畜生们也发肥了。渐渐地,红毛雪兔遍地都是,草吃光了,让畜生们没有了吃的,瘦了下来,用了多种方式,都没能让雪兔数量减下来,反而越战越勇,发飙的疯涨。无奈之下,只好请豺群回归。
通人性的豺,虽对强巴有一腔怒火,但在“我”的帮助下,接受了强巴,回归了留念的老家。红毛雪兔数量恢复到了往常,草原森林恢复了生机,再也没人厌恶金背豺了,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平的气氛在家家户户洋溢着。
大自然是生物链的控制者,草原上的落弱强食,都是自然的安排,如果没有了凶猛的野兽,草食动物的失控状态可想而知。
现在的人,都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生物链,却越弄越混,好心帮坏事。那就不管了,也许你看不惯的,却是它本身的原则;只要慢慢接受了,就知道,每个动物都有生存的理由。
那个稳定的生态环境,都是一个个动物组成的生物链,一捆捆套成的,缺一不可。
刀疤读后感(篇6)
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
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
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
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
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
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刀疤读后感(篇7)
《刀疤豺母》源自于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故事讲述了在一片大草原上有着许多牧民,他们非常讨厌无恶不作的豺狼,在猎人强巴的带领下牧民们恶狠狠地朝它们开枪,把豺赶出了草原。豺被赶走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破坏草原,牛羊没有草吃,兔子偷吃村民的粮食和菜,还咬死猎狗。村民和强巴无计可施。最终,在作者和强巴不懈的努力下将豺“请”回了草原,草原又变得生机勃勃。
虽然草原最终恢复勃勃生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告诉我们大自然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内在的联系,人们随意的改变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效果。虽然红毛雪兔能给人们带来很多的金钱,而金背豺捕猎红毛雪兔使得人们失去了一部分赚钱的机会。但是,一旦没有了金背豺的威胁,红毛雪兔就泛滥成灾了,不仅不能给牧民们带来更多的金钱,更是破坏了牧民的的原有生活。
在这本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不要随意打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而去破坏自然规律,就像我们不能为了一点点的进步,而去走捷径一样。
地球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家园,让我们和平相处,一起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好!
刀疤读后感(篇8)
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边,有两个故事,别离便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鱼——成丁礼的故事。今日我就来给咱们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导游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而得名。
有一次,导游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受了豺群,雪娇舍生忘死地维护强巴但寡不敌众。遽然,导游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而结怨。
后来,导游强巴和“我”安置了方案,预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尽管“我”不同意,但强巴却固执要这样,“我”也没有方法。当豺群穷途末路的时分,“我”由于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光由于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维护动物,并且“我”从未计划损伤这群豺。
有一次,“我”与导游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由于前次的工作,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导游强巴。
后来,由于一些乡民的定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开了。意想不到的工作逐步发生了:红毛雪兔由于没有了天敌,所以开端敏捷繁衍子孙。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
“我”和强巴懊悔把豺群给赶开,没有方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导游强巴与豺群的恩怨总算解除了。
我从中知道了,咱们要合理地维护动物,不可以做损伤它们的工作。
刀疤读后感(篇9)
妈妈和爸爸去医院看望住院的表哥,问我是否愿意自己在家,我爽快地答应了。
妈妈爸爸走后,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不禁害怕起来。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虽然看着平常最愿意看的动画片,但依然不能专心,突然想起一个吹气的怪物,我越想越害怕。关上电视想看会书,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但还是静不下心来,这时,我听见吱啦一声,像是柜子里发出的声音,吓得我用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我静悄悄地贴着墙壁,慢慢走向妈妈的卧室,深吸口气,猛的打开门柜,什么也没有,突然我又听见了脚步声,我赶紧躺在了柜子的衣服上,我心里像有一百万只小鸡儿蹦来跳去,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脚步声仿佛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分开了,门开了,听到妈妈的声音,我顿时放松了一口气,着急地跑到妈妈身边说:有吹气怪物,您们可来了。爸爸笑着说:儿子,你这是在自己吓自己,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怪物。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每每想起那天晚上,我的心儿仍然会怦怦跳。
刀疤读后感(篇10)
我很喜欢动物,也很喜欢看写动物的书。《刀疤豺母》是沈石溪叔叔在藏族写的,讲述了他与刀疤豺母带领的豺群发生的故事。
沈石溪叔叔当时在藏族旅游,有一天,他和向导强巴叔叔在观察站里看见了一群金背豺正向他们这儿走来。沈石溪叔叔很开心,因为金背豺很少有,十分珍贵。他抓起相机就拍,可是强巴叔叔却用枪口对准了豺群,准备开枪。沈石溪叔叔急忙阻止他,可他却咬着牙咒骂豺群。
我很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带着疑问往下看,原来豺群咬死了强巴叔叔的猎狗,而这之前,他们却打死了一只豺……
我再往下看,“黄蜂像无数疯狂的小精灵,紧紧追赶溃逃的豺群。”这个题目又吸引了我。原来有两只长臂猿在挑蜂巢,它们想吃蜂蜜,而豺群刚好走过,它们打算把蜂巢打到豺群那儿,然后等蜜蜂去追豺群时,把蜂蜜吃掉……,我看了真想钻到那里,把长臂猿打一顿,这样我才会舒服一些。
后面的故事就是沈石溪叔叔他们与豺群和好的事了,最终他们把豺群带回了尕玛尔草原,也把被红毛雪兔咬得破破烂烂的尕玛尔草原给救了回来。
这本书令我回味无穷,我看了又看。它也让我知道,不管在哪个地方,我们都不能伤害那儿的动植物。因为不管是老虎、狮子还是杨柳、桂花,都会对大自然起到平衡作用,所以我们不能随意去破坏它们。
刀疤读后感(篇11)
“,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
这段话出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口中,而我的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意义是在我暑假时期读的一本书里,书名就叫《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与藏族向导强巴发现了稀有的金背豺。金豺是一种以老年磁性为先导的群居动物。它的背上有一层金色的绒毛。
强巴因爱犬雪娇被豺群撕裂,曾发誓让他们血债血偿。琼巴不仅把雪娇咬掉的豺狼尾巴挂在树上,还偷走了8只豺狼。为了摆脱复仇者,豺群首领——刀疤豺母只好将那只咬死雪娇的断尾公豺让强巴处置。
但他的敌意仍未消除。此后,强巴千方百计将豺狼赶往断桥,并用火把他们赶上前。作者不忍心让豺狼偷偷溜走。后来,当野驴正要攻击作者和强巴时,豺狼互相营救。强巴也答应放了小豺狼,但他心里还是有着强烈的仇恨,最后把豺狼赶走了。
谁也没想到,没了天敌的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很快就形成触目惊心的“****”,连猎狗也无可奈何,不久,草原便成了一片荒芜!强巴追悔莫及,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豺群请回来,他们只好瞒天过海,糊弄村民说豺是神兽,这才让生来恨豺的人们同意放行,但豺群对强巴仍耿耿于怀,一见他们如此凶神恶煞,扭头就逃。
偶然一次机会,蜂群袭击豺群,豺群顿时弃甲曳兵,溃不成军,只好落荒而逃。作者让强巴去点火,自己则要把豺群引到燃火的地方,但豺群已完全迷失了方向,作者只得报出两只幼豺朝强巴所在地奔去,救子心切的刀疤豺母便扭头转身追去。作者又费劲心思地为他们疗伤。
豺群见他们如此殚精竭虑,决定跟他们重归故土,从此,强巴与豺的恩怨也化解了,人们与豺群再也没有隔膜。
听完这个故事,你的心里在想什么呢?是指责豺群的残忍,还是感叹强巴的无情?但你是否想到是什么致使人与豺群关系如此恶劣?
难道一切真的是豺群的错?不,不是。如果说一切猛兽都是残忍冷酷的,那人呢?
人与它们相比,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有人说,人和动物怎么能相提并论呢?那为什么不能呢?
人和动物都是自然界的生物,他们有同样的权利生活在一个世界上。虽然人类是先进的动物,但他们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而人类的历史只有几千年,但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却有着几百万年、千万年、甚至数亿年的历史!
在大自然面前任何生灵都是平等的。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动物也可以,人有思想,动物也有;人可以思考,动物也可以。人只是进化速度快而已,难道这就是人类可以对动物为非作歹的理由?
自古以来,人对动物的态度就是蛮不讲理的,人可以血腥捕杀,而动物反抗的话,就是大逆不道,围剿诛杀,毫不留情。为什么人就能对动物横行霸道?这样对动物公平吗?
就因为人认为自己是高等动物?虽然豺也捕捉猎物,但这是自然法则,残酷却公平公正,弱肉强食,是每个自然界生灵信奉的一句话,自然界就好比是一条生物链,环环相扣,如果你想改变它,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也只有这样,才能磨砺人的意志,更能锻炼动物的体魄,也只有这样,才能淘汰弱者,成就强者。就像沈石溪说的那样:
“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我相信,万物皆有情。连被人们称为“十恶不赦”的豺都懂得感恩和回报,而有些人类却忘恩负义,可以为了金钱去捕猎,杀害无辜,这不是人性的丑陋是什么?有时人们只能看到野性的狡猾,却看不到人性的背叛。
人性与野性,只有一线之隔。《刀疤豺母》中便揭露了人性最无情的一面和野性最温暖的一面。我们最应该接触的不是人的本性,也不是野生的本性,而是融合了人与野生本性的原始生态生活。
刀疤读后感(篇12)
前几天,我读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豺群被赶出卡扎寨以后的情景令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一九五二年上海出生,祖籍浙江慈溪,原名沈一鸣。
原本豺可以在卡扎寨旁边的大草原上生活得好好的,但是由于豺群咬死了强巴的爱犬藏獒雪娇,于是,强巴和老白娃们一起赶走了豺群。
可草原上红毛兔泛滥,破坏了草原。但是村名派出的100只捕杀红毛兔的德国纯种牧羊犬都被困在山洞里了。
我和强巴出手相救豺群,把豺群请回了老家,读到这里,我想:豺狼虎豹,豺是邪恶的化身,但是并没有想到这邪恶的豺竟然有那么大的用处。
原来,温柔的动物也有凶恶的一面,凶恶的动物也有温柔的一面。
在我们的生活中,任何事物,要看它的内在美,如果只是外表美丽,内心不善良,那么一点价值也没有。善良的人也有令人讨厌的一面,令人讨厌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
我以后要与我的朋友友好相处,珍惜我们的友情。
刀疤读后感(篇1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看书。两年前,我读了第一本沈石溪写的长篇动物小说《刀疤豺母》。至今,它还是让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
我翻开了它,去寻找它的精华,去挖掘它的宝藏,去结识故事中的主人公。
《刀疤豺母》主要讲一大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带领下,偷吃驯养的动物,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开始,因为人们的鲁莽和冲动,赶走了金背豺群。在发生红毛兔灾害的时候,大片草地消失,牛羊饿得皮包骨头,人们也在一边抱怨不停。所以,人们派“我”去找回金背豺,“我”走了几天几夜才找到豺群,把它们找了回去……我深深地被这精彩的故事情节打动了,甚至有点“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我十分欣赏这群金背豺。因为它们是一个团体,只有团结才可以让它们生存下去。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小豺,企图用幼豺引出刀疤豺母,以解心头之恨。动物浓浓的亲情就在这儿体现,多么的感人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觉得人类不应该把金背豺赶尽杀绝,也不可以把金背豺当一种神兽一样顶礼膜拜。如果人们将金背豺杀绝了,那生态平衡被破坏,人类也会遭受灭顶之灾。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其实,世界上除了人类外,有许多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生存的权利。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菜市场,我看见一个摊主在卖青蛙,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青蛙被摊主三下五除二给处理了,我看了十分心痛,如果青蛙被捉光了,害虫就多了,那菜就要打农药。大家想想,吃了带农药的菜,我们的健康还有保障吗?破坏了生态平衡,带给人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刀疤豺母》这本书真好,不仅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而且告诉我,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从中,我明白了许多事理。我们不可以光看一些人的缺点,也要看他人的优点,取长补短。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物链就像是一条链条,其中有一个环节少了,一种动物灭绝了,这条生物链就会断裂,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循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最新刀疤豺母读后感(合集八篇)
当我们阅读且从中获取启发之后,我们可以将其主要思想记录下来。这样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总结和分析书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刀疤豺母读后感”的信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提供了一些软件,希望它们能够帮助您更轻松地完成工作!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
我十分欣赏这群金背豺。因为它们是一个团体,只有团结才可以让它们生存下去。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小豺,企图用幼豺引出刀疤豺母,以解心头之恨。动物浓浓的亲情就在这儿体现,多么的感人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觉得人类不应该把金背豺赶尽杀绝,也不可以把金背豺当一种神兽一样顶礼膜拜。如果人们将金背豺杀绝了,那生态平衡被破坏,人类也会遭受灭顶之灾。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其实,世界上除了人类外,有许多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生存的权利。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菜市场,我看见一个摊主在卖青蛙,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青蛙被摊主三下五除二给处理了,我看了十分心痛,如果青蛙被捉光了,害虫就多了,那菜就要打农药。大家想想,吃了带农药的菜,我们的健康还有保障吗?破坏了生态平衡,带给人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2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
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
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3
感悟经典——读《刀疤豺母》有感
人类的强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一粒沙。
——题记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我也认识到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这本书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沈石溪于1952年生,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上海作家会理事。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他以写动物小说为主,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这篇文章只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在文中里,我非常喜欢强巴的性格:不屈不挠、勇敢、自我意识强以及谦虚等性格。当然,我还是喜欢沈石溪的文风,在第一张节里把豺的外貌和动作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想到了豺的狡猾、聪明与机灵。
我最喜欢的是文中的2个章节:1个章节是强巴离开营地,去捉小豺并拿豺当诱饵从而杀死其他老豺,但中间一波三折,最后以刀疤豺母匍匐在地,哀啸者,求他们放过它们一条生路而结尾,第2章节是强巴与豺们和好如初的温馨场面。
在文中,让我认识到了倔强的强巴,谨慎与善于观察的“我”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大自然是一个生命互相依存的系统,要我们携手一起保护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人类随意虐杀动物,折磨动物,我却无能为力。
现在我想把感想凝聚在笔端:人类过度的掠夺,就是在自掘坟墓。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知道动物情感的书,一本让人唤醒记忆的书,我爱我们的大自然,更爱《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4
在尕玛尔草原上,有很多金背豺影响牧民的生活,于是,牧民赶走了豺群,但是没有了生态平衡,红毛雪兔泛滥成灾,人们只好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终于,生态平衡又恢复了。虽然牧民们只损失一点,但是,比原来强多了。
而今,人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人们肆意滥杀动物,过度捕捞,过度放牧等现象频繁出现。
有的人喜好收集关于象牙的物件,什么象牙筷、象牙手镯、象牙雕等等。那么你们想过大象的感受吗?别人的牙齿在你的嘴里搅和,你不觉得恶心吗?把别人的牙齿挂在自己的手上脖子上,不是一种*的行为吗?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我们随意驱赶它们,也许,最后受害的也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辩是非的能力。比如我们熟悉的乌鸦反哺,大雁相随的感人故事,比如我们所歌唱甚至所追求的“鸳鸯双栖蝶双飞”的境界,,我们也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却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给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这不是虚伪,这是文明的标志。
衷心祝愿我们和动物的友谊天长地久。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提纲
题目:《刀疤豺母》读后感
中心:强巴的贪婪造成的后果。
重点:找回金背豺。
一段: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
二段:失去金背豺的后果。
结尾:动植物是相互联系的读后感》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6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群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群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群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群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群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群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群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7
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
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
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
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
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
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8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的规律,任何生物都有存在的价值,都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人类不能因为在自然界的统治地位,而人为地破坏自然界生物的平衡,更要站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立场上,去努力。《刀疤豺母》说出了动物的心声,你听到了吗?
刀锋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寂静的春天》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刀锋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草原上的小木屋》,它在1999年是美国老师、孩子们最喜欢的100本书之一,列入了“全球儿童典藏书系”,获得过许多儿童文学奖,在全球享有广泛的声誉。当然,这本好书的背后有一位成功的作者,她就是槐尔特女士。她与怀特、苏斯博士一起组成了美国儿童文学的“梦之队”!
这本书主要讲了爸爸、妈妈、玛丽,劳拉与卡丽宝宝拓荒美洲大草原的事。查尔斯一家人是当时第一个离开美洲大森林的。他们驾驶着小蓬车,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到达了堪萨斯大草原。在那个美丽而又危险的地方,一家人遭受了狼群的包围、热病的侵袭,还听到了印第安人的喊杀声,好似经历了一场令人惊心动魄的草原大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感慨,因为他们一家十分勇敢坚强。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地方,有那么可怕的东西他们经过的这样滋润、幸福!特别是劳拉,竟然在木屋被狼群包围的情况下还和爸爸去看狼,她实在是太勇敢了!爱德华兹先生十分善良,那个圣诞佳节,他不远千里去独立镇为玛丽、劳拉“找”圣诞老人,为的就是给她们一个惊喜,给她们一个,快乐的圣诞节。在劳拉一家被迫离开大草原时,我心里感到十分悲伤,这可是劳拉一家温馨的小家呀!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同时我也感到劳拉一家十分有尊严,他们宁愿先走也不要像个罪犯一样被士兵带走,这是我十分钦佩。我真的觉得他们有许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首先是劳拉和他爸爸查尔斯勇敢的品质。小木屋在被狼群包围时,他们曾经偷偷地打开窗户去看狼。而且他们还去过野蛮的印第安人的营地!而我呢,从小就比较胆小,而且不太敢尝试一些惊险刺激的'东西,而且还经常大哭。所以我要向劳拉和查尔斯学习,变得更加勇敢。第二就是劳拉一家乐观向上的态度。劳拉的爸爸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事情都得一分为二,祸和福也可以互相转化。”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有错,祸和福是互相依存的,没有祸就没有福,更不会应祸得福了。正是因为这两种品质,劳拉一家人才能在美洲西部大草原拓荒那么幸苦的一段时间过得那么愉快。
这本书看着,就像在品尝着浓浓的心灵鸡汤,悲伤欢乐都那么真实。真希望越来越多的小朋友能读上这本好书!
刀锋读后感 篇2
本书由一个小故事开头,讲述了一个原本伴着鸟语花香的村落,因为人类的侵入导致了环境的恶化,最终林间小调归为了一片寂静。作者蕾切尔。卡逊是一位研究鱼类和海洋资源的海洋生物学家,而非环境专家。 『寂静的春天』的发表引发的争议堪比『物种起源』。特别是遭到了以环境为代价而获利的人们的强烈反击。然而,同时卡逊也唤醒了亟待拯救环境的人类。
人类的出现,推动了世界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人类无疑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从钻木取火到飞船上天,人类不断的`探索着世界。然而,伴随着文明发展而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环境的恶化。
本书从DDT等杀虫剂和化学药品的使用角度,介绍了其引发了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
然而,更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只因眼前利益是自取灭亡。当事物的严重后果被揭示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如何采取措施来避免事故的恶化,而是麻木不仁的去否定不愿接受的现实。环境问题如此,安全问题亦然。
杀虫剂的使用的确暂时的消灭了某一部分害虫,然而自然选择是害虫不断进化,使一种杀虫剂失去效力,接下来人类会再研制一种新的杀虫剂,如此循环。然而,被称作不会伤害人类的杀虫剂最终会沿着食物链一级一级的浓缩,最终给人类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是几年,几十年,或者几百年能够化解的。这与饮鸩止渴又有何区别?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而今又有多少人为了眼前的小利而付出了更大的代价,有些投机可以理解,甚至赌博也不会输掉底线,最可怕的是,自己铺设了一条绝路。
任何事物,始终需要自我和他我的平衡。自然界的循环有自己的平衡,发展与环境的关系需要平衡,安全与生产需要平衡,正电荷需要负电荷平衡,甚至是抽象的感情都需要平衡,有些平衡一旦打破,则会产生严重的不想要的后果。
事出有因,不错的。大自然不会无故的惩罚人类,事故也不会凭空发生。种何因,收何果。有些事故的发生归于无知,最不可接受的是明知故犯。无论是责任心的丧失还是利益的驱使,都只能说是目光短浅。
刀锋读后感 篇3
《草原上的小木屋》本书讲述了罗兰玛莉和她们的爸爸查尔斯,妈妈卡洛琳,还有小宝宝琳琳,他们一家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写的非常好,她并没有用华丽的辞藻和太多的美句,成语,但她写的语句通顺,看起来非常流利,不像有的书只能一字一句的看。还有这作者就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罗兰。
好了,现在先让我介绍下他们吧!
罗兰是个调皮,可爱的小女孩。她有一头棕色短发,她很开朗,活泼,逗人喜爱,而且她非常勇敢。
玛莉是个文静,乖巧的女孩儿。她一头长长金发,她懂事,听话,爱受人夸奖,不过她还有些胆小。
她们的妈妈,卡洛琳,很严厉。她经常在屋里做家务,还有一头棕色的长发,比较瘦,是中等偏高的个子。她把孩子教的很有教养,是个很有素质的女人。
罗兰和玛莉的爸爸,查尔斯,也很严厉,他常常出去打猎,不让自己和她们饿肚子,他偶尔也去镇上用动物的皮毛换东西。他很爱讲故事,讲小时候的故事。罗兰和玛莉的爷爷的故事,讲他自己的冒险经历和编一些故事。查尔斯,他还会拉小提琴,他喜欢边唱边拉,他拉的很好的。他能很英勇的把那些凶猛的动物给杀了,而且她的手很巧,能做出各种各样的东西,特别是木头。
现在,我已经把他们介绍完了。下面再讲一点关于他们的故事。
有一次,房子的烟囱着火了。没想到一个烧着的木棍掉到了玛莉的裙子下,正好玛莉坐在椅子上,罗兰什么也没想就把椅子使劲往后拖。从这个事情我知道罗兰很爱自己的家人,才这样勇敢地这样做,我想人在特别害怕的时候会有特别大的勇气,不会做的都会做了,我也要向罗兰学习这样勇敢的精神。
还有一次草原上突然起了大火,动物们吓得四处逃窜,眼看就要烧到自家的房子了。爸妈使劲扑火,打火,罗兰和玛莉帮不上忙,吓得发抖,没有过多久,火灭了。这里体现了他们爱生命,爱家,我想如果我在现场,我已经跑去灭火了。
一次爸去镇上买东西,回来的路上下了暴雨,村民都劝他别赶路了,等雨停再走,可他想着孩子妻子在家里盼望等待,他还是毅然冒着大雨和不怕野兽的风险回家了,这里说明爸爸是一个爱家人不怕困难,有责任心的人。我的爸爸也是这样的人,我也有这么温馨和睦的家。
刀锋读后感 篇4
看完书,想的最多的就是成果,贡献,在一个组织里面创造价值,有成就感,是可以忘却时间线,甚至是可以忘掉身体上的疼痛,还能激发出个人的潜能力,状态极佳,但是在企业里面极少有人能寻找到这种状态,这就是德鲁克讲的用人之所长。如果能做到爱一行,干一行,是最佳状态,做不到的话,那就让自己更加职业化的干好当下正在做的事。
谈到需要进行自我管理,个人理解其实还是没找到自己的G点,还是需要通过对抗人性来拿成果,人性都是偏懒惰的,毕业之后在大公司被训练过的人在职场上做事还是很职业化的,这个其实还是蛮关键的,大公司讲求协作,有即定的流程与制度,也有契约协定,德鲁克开篇讲到,管理者就应当按时做完该做的事,这个其实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是在刚接触职场的时候,通过大平台,强协同,流程约定能够被训练出来的,反观没有被训练过的人,其实就会很痛苦,尤其这两类人在一起协作的时候,会更累,更多产生的其实是内部的管理成本,德鲁克讲到了有效性,一个人的才能,只有通过有条理,有系统的工作,才有可能产生效益,这其实也是组织能力的一种体现。
再举一个简单的事例,职业化的工作习惯,会让整个组织工作效率提升,比如说会议纪要,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事,但是优秀的`职业同事,会把参会人,会议主题,关键事项,会后TODO,以及deadline,开完会全部理出来了,会中有要点,会后有任务,有责任人及时间点,非常清晰,之前也看过一些同事发的会议纪要,基本上就是干条条的罗列,一些重不重要的事情都一股脑儿的记上了,会后也没有发出来,同样两个人职业化的工作习惯与非职业化的工作习惯,其实对于组织的效率影响是很大的。当然现在都有对应的工具来支持,都格式化了,模板化了。
上面举的这个例子,其实就是一种职业习惯,德鲁克也在第八章提到管理者的自我提高往往要比卓有成效的训练更为重要,管理者必须增进知识与技巧,必须养成各种新的工作习惯,同时也必须放弃旧的工作习惯。之前是没有看行研报告的习惯的,后来进行刻意练习,早上8点半到9点必须读完一份行研报告,连续了一段时间,发现变成了一种工作习惯,即可以通过读报告增加行业了解,也可以更加有效的利用早上上班前的时间。职业习惯是一门技能,需要训练,需要自我提升,这也是提升组织效率最关键的基本盘。
今天与一家创业公司的CEO池总沟通他的创业史,创业初期,创始团队筹到资金,开始考虑做什么产品的时候,他比较喜欢钓鱼,有一次在老家钓鱼的时候,看着水流,他就在想到底是水在动,还是人在动,就联想到了做企业,最重要的其实就是现金流,如果一家公司没有现金流流入是有问题的,基于这个假设,他就给团队提出了方向与要求,必须要赚钱,要有实实在在的现流金,然后他们就开始各种谈单子,去做落地尝试,果然在第一个月就谈了120多万了单子进账,几个人够发一段时间工资,这个时候就可以开始招人,设计产品,他其实在企业初期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策,就是要有现金流,后来他回想,如果没有及时做这个决策,可能自己筹的钱花到了一半还没有现金流,就进退两难了,当然这中间排除基于资本操作的因素。其实德鲁克讲的第六章与第七章关于决策这块儿,决策是基于个人见解的假设,再找事实,进行论证,定标准,其实池总那一个月在产品没有做出来的情况下,全员去谈客户做单子,而后坚定这个方向,这个其实就是一个有效的决策的过程。
最近看了第二章之后,刻意观察了一下自己一天的时间应用,早上处理了两个容易做的事,开了两个小会,接了两个客户的电话,一早上就没了,下午被动参加了两个部门的会议,主持会议的同学不够职业化,造成了大量的讨论,开完会基本上已经5点多了,一天就这样完了,德鲁克在第五章要事优先里面讲到,人人都在为昨天的任务而忙碌,确实一天时间都在处理因为过去决策不够有效而造成的后续问题,后续问题的处理又严重影响着未来计划的落地节奏,每天都很忙,观察到这个现象之后,就开始调整时间,早上9点到11点之间不接客,也不看钉钉,坚持只做一件事,挑自己觉得最难办的,尤其内心想着晚上回去做的事,放在早上这个整块儿时间来做,发现效率确实不一样,思考也有深度,产出也明显,由于最难的那件事已经在早上干了,下午的工作状态就很不一样,效率也会更高,所以每天需要留出整块儿的时间去干要事,要事优先,要事又来自于自己或者是上级管理者做的有效决策,通过自身的职业习惯,干好要事,在上级有效决策对的情况下,一定又会产生成果,形成个人对组织的贡献,这就是一个非常良性的循环,个人和组织也能够卓有成效。
每一个小事开始干的时候,就把它干完,避免并发干很多事,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中午我需要去打印一份文件,原本以为这就是一件小事,根本不费时间,3分钟都不用就搞定了,但是打印出来因为排版格式不对,折腾排版用了20多分钟,才把这个小事给关闭了,当一天中这种小事特别多的时候,很多事都只干了一半,堆在一起,没有及时close掉,就会导致效率低下,晚上加班,情绪焦虑,产出不明显,一直再为过去赶工,肯定也不会有成果。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共只有一百多页,讲了一个正循环,在管理者做好一个有效决策的前提下,将要事分配给团队能力模型与之匹配的同学,通过整块儿的时间基于优秀的职业习惯按时,有条理的,系统性地完成,最终拿到成果,形成个人对组织的贡献。每一个环节都是需要持续不断的利用互联网工具进行工作过程的迭代与创新,使得知识工作者的工作更加有效,成果更明显。
刀锋读后感 篇5
“小木屋”终于被我找到。从第一次阅读到今天,已经过了四年时间。美国著名儿童文学《大草原上的小屋》——美国经典名著《小木屋》系列小说中最有名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它的作者是罗兰英格斯怀德。
罗兰1867年出生于美国中部威斯康星州的拓荒者家庭,在她六十五岁的时候才开始创作,直至七十五岁费了十年心血,共写成了九部小木屋系列小说。从拓荒女孩到驰名世界的文学作家,罗兰的一生充满了曲折和传奇。这部书恰恰记录了在美国西部拓荒热潮中,罗兰从两岁开始,就跟着爸爸妈妈四处迁移,艰苦开拓,直至拥有幸福生活的人生经历。《小木屋》的故事可以说是她的前半生的自传。
凭着这部百科全书式的《小木屋》,罗兰成为美国儿童文学作家“梦之队”的成员(白宫发布的美国文化“梦之队”仅三人,而另外两位则是《戴高帽的猫》的作者苏斯博士,及《夏洛的网》的作者E.B.怀特)。
“小木屋”是爱的巢居。在艰辛的拓荒路上,它承载了家的希望,父母手足间的亲情,罗兰和阿曼乐间含蓄隽永的夫妻之情,坚毅的拓荒精神。我们总是可以从“小木屋”里找回简朴,勇敢,坚韧和爱。
每一次,在寂静的夜晚静下心,走进草原上的'小木屋,走进罗兰的世界,都会被深深地感动。在那样艰辛的拓荒过程中,罗兰的世界里总是充满着爸爸的小提琴声,和妈妈温柔的笑容。那声音和笑容足以让孩子们安心和快乐,让家充满爱和希望,给予鼓励和支持。
每一次,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将来对着可爱的宝宝,我会给她讲罗兰的故事,让她在爱和希望的熏陶中健康快乐的成长,而我,也会像罗兰的爸爸妈妈一样,哪怕是身边最艰难困苦的境地,也要将最美的琴声,最美的微笑送给我的宝宝,让他在每一个夜晚,穿着洁净的睡衣,心满意足地安然入睡。
刀锋读后感 篇6
最大的感受是要有贡献意识、成果意识。每一名管理者都应该思考自己能够给单位带来什么,给上级、下级带来什么,这就是贡献和成果意识。
帮助别人理清思路是一种贡献。在对下安排工作时,要提前做好准备功课,要求要明确,要对下属有帮助,对促进工作有帮助。让大家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这与管理者超前的思维、清晰的'思路、明确的要求有关系,能够提高管理的效率。
帮助别人提高认识是一种贡献。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俗话说,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不把形势任务和要求讲清楚,就无法让人理解上级要求的目的背景,就无法提高认识。
刀锋读后感 篇7
看《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之前,春天,在我心中都是万物复苏的代表。我所能想象到的关于春天的场景,就只有生机勃勃。
在当今这个只注重经济增长的社会,我觉得《寂静的春天》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它的作者,蕾切尔·卡逊为了人类的幸福,环境的持续发展,拖着病重的身体,忍受着巨大的诋毁和攻击坚决写这本书,然而事实证明她所做的一切是值得的,她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
《寂静的春天》的开文就是一记重击式的描述:“过去未工业化的`年代,每年的春天都有着数以百计的鸟儿于天空翱翔,或于树丛间鸣啼着悦耳的歌声。然而现在因为大量使用DDT等杀虫剂,导致鸟儿不再飞翔、鸣唱……我们还能在春天时听到鸟儿的歌声吗?”看了之后,我被震撼了,开始有了共鸣。
杀虫剂的使用的确暂时的消灭了某一部分害虫,然而自然选择是害虫不断进化,使一种杀虫剂失去效力,接下来人类会再研制一种新的杀虫剂,如此循环。然而,被称作不会伤害人类的杀虫剂最终会沿着食物链一级一级的浓缩,最终给人类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是几年,几十年,或者几百年能够化解的。这与饮鸩止渴又有何区别?
让我们想象一下,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春天一到,村落里的一切声音都没有了,没有蜜蜂嗡嗡飞来,没有小鸟歌唱,没有家畜嘶鸣,只是一片寂静覆盖着田野、树林和池沼,空气中过于安静的感觉令人不寒而栗。这不是魔法,也不是恐怖片的剧情,而如果这是发生在我们未来的某一天,大家想象一下,会有多么可怕。而造成这一切的,不是别的,正是人类自己。蕾切尔为我们虚构了这个城镇,她指出。如果我们继续不正当地使用化学药品,这些也许就会成为事实。
随着科技的发展,已有许多杀虫剂的代替品或防治手段被接连创造出来。尤其是许多生物的防治手段,将危害降低到很小的程度。就像书中最后提到的一样,我们必须与其他生物共同分享我们的地球,“控制自然”这个词是一个妄自尊大的想象产物。作为一个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个体,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尽所能尊重并保护我们的自然。
刀锋读后感 篇8
看着寂静的春天这个题目,又看了看目录,心中满是疑惑,这本书的目录基本上和寂静的春天谈不上任何有相关的地方。但细细品味每一章的标题非常的新颖,让我情不自禁地开始看这本书。
从“走进名著”,可以看到人们生活在各种化学添加剂的环境中,一开始还不明白。但当看到第三章死神的灵药时,1.24259亿,6.37666亿这天文数字让我惊讶。我们虽然杀死了虫子,但也对其他生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而且杀虫剂也会破坏人体最为关键的生理过程。再往后翻作者列举了DDT,狄氏剂等各种化学添加剂,上面的各种例子,人们虽然杀死了虫子。获得了干净,但却没有想他们这样过度使用化学品会伤害无辜的动物和人类自己。
看到第八章,再无鸟儿的歌声,这篇文章写了因过度使用杀虫剂,使鸟儿、树大量死亡,让我想起了在家乡,清晨,睡眼朦胧的我每天透过换气管,都能听见鸟儿在歌唱。走在乡间小道上也能看见很多鸟儿在枝头。而回到城市,因没有树,少有鸟儿。
还有,在上世纪80年代,麻雀啃食农民种植的小麦水稻,让人们非常痛恨麻雀,认为它是一种害虫所以,人们大量捕杀使用化学品来杀死麻雀,麻雀的死又使其他动物开始急剧增加,麻雀的死并没有使问题解决,反而到如今人们开始怀念麻雀这种动物,开始保护它。还有鹿和狼的故事,都说明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有害动物,人类只是站在自己利益的`基础上来评判有害和无害,每一种动物生活在地球上都有他自己的意义,只是有时人类没有观察到。
发明杀虫剂的化学家,他获得诺贝尔奖,对于农民来说,他是应该的。但对于动物、乐于保护环境的人来说,他发明的杀虫剂就是鸦片。我认为生产杀虫剂的工厂不能随意卖给普通人,应该先教会使用者或在包装盒上标明怎样使用,每次使用不能超过多少等等。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给了我们一些治理环境的办法。比如说,现在的深圳,从爸爸的口中得知,我们家旁边的那条河,从前陈有很多鱼虾在那边生存带你附近工厂的过度排放污水,巨臭无比,但现在深圳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开始关注环境,通过一代人的努力,现在的水虽然比不上从前,但不会散发出臭味。这也印证了书中所说,我们必须停止对至关重要,也可能是最后一块自然的生存之地的操控。
刀锋读后感 篇9
那是一个缺食少衣的年代,那是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那是一个食不果腹的年代,那是一个极其艰苦的年代。在这样的条件下,面对反动势力的压迫和侵略者的威胁,我们似乎无力反击;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创造出了无限的辉煌。当金戈铁马被霓虹大厦代替时,有多少人记得我们的先辈们是经历了多少痛苦的抉择、承受了多少失败的打击才探索出了适合我们的革命之路;当战火硝烟被川流不息的车流代替时,又有多少人知道无数的英雄先烈是经过了多少牺牲洒了多少热血才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先辈们用行动给了我们这句话最好的诠释。他们在最好的年华里放弃了亲人,放弃了爱人,选择拿起武器,投身到战火纷飞的前线,以一己之力实现保家卫国的承诺。和他们相比,我们的战士,我们最可爱的人,即使肩负重任,在炮火声中艰难的前行,却好过空度余生。杰克·凯鲁亚克也说:“我只喜欢一类人,他们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刻,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像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像行星抨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将人生诠释的绚烂无比。
我们的民族经历了沉重的苦难,这些苦难教会了我我们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坚韧,什么是积累,什么是奋进。生活在今天的我们,物质丰富,和平安定,无忧无虑,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也不该忘记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安稳而付出所有的人们。我们要在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的激励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实现自己的坚守,完成自己的担当。如今我们眼前就有一场困难的战斗——阻疫战,让我们发扬英雄先烈的精神,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为这场战斗贡献自己的力量,打赢这场阻疫战。让我们顺利度过这次劫难 。
刀锋读后感 篇10
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被幸福包裹着,这是苦难辉煌换来的美好今天。在今天,我们歌颂、我们回顾的同时,目的只有一个:着眼于未来!
一般读历史都会觉得枯燥乏味,金一南先生为你写一本好读的历史,带你一同解读中共第一代领袖人物的命运沉浮。用大的视角来解读,使你轻松细致了解历史知识的同时,给你幸福生活中增添一点反向的思考。
读历史,喜欢读国内的作家、作者写的书。这么说是,因前阶段读了尼尔弗格森的《文明》,也写到国内的历史,解读上总是觉得有出入,不能与本土作家一概而论,达不到严丝合缝的境界。历史大家都清楚,但是解读的方式不同,就有了距离。读金一南先生的《浴血荣光》是一种享受,洋洋洒洒厚重的一本书,读起来再轻松不过了。
书中写中共第一代领袖人物的命运沉浮,自然离不开这些领袖人物和历史事件。文章可以独立成篇,又连贯地把历史事件一一写清。由中共“一大” 13位代表折射党的命运艰难开始,直到胜利。这是一个漫长又艰辛的过程,令你钦佩的是:磨难中增长起来的都是智慧,哪怕是用枪杆子制裁,那也是反击的'智慧,就是这智慧带领着中国走向了胜利。
试图改变中国命运,走一条自己的独特道路,想使中国共产党独立于共产国际的三位领袖人物的陈独秀和李立三都没有走成。陈独秀不愿意俯首听命,这位理想主义者,个性极强又喜形于色,豪气的行动派,行侠仗义的那类人。刚烈的性格,最终还是因经济受制于人,服从接受了共产国际的决定,没能使他走向独立自主的道路。
来之不易的今天,在安逸生活中不该忘却,是他们的艰苦卓绝,不怕牺牲的精神使国家独立、自由与富强。就让那些可鄙的人物,静静地躺在历史中,永远地逝去。让那些浴血荣光的领袖们在人们心中永存。在祥和的今天,更要懂得如何珍爱我们的家园和继续发扬与捍卫领袖们打下的江山。
刀锋读后感 篇11
读《浴血荣光》心中始终有一种莫名的激情澎湃和亢奋。说实话我对红色历史读本的阅读非常匮乏,是受到潜意识中一种愤青或叛逆情绪的影响吧,总之,我对那些类似与官方的政治上的革命简史有点干系的文本,都有一种莫名的排斥。
不过,在读过了《浴血荣光》之后,我的这个看法彻底改变了。这是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少将金一南先生继《苦难》、《走向辉煌》之后又一鸿篇巨制。这样一部以党史和革命史为主题的作品在这个喧嚣浮华、光怪陆离的时代背景下推出,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但是事实是他的作品竟然能够成为畅销书,而之所以能够使这样一部貌似枯燥刻板而索然无味的作品成为畅销书的主要原因,应该是金一南先生具备了让那些早已湮灭在历史深处的人和事重新恢复生机的能力吧。
在本书中,我没有看到所谓的政治需要下的所谓历史,反而字里行间都是穿插于历史之中的真实的人物和这些被完全葆有了真实性情的革命者们共同撰写的'革命史,通过对一个又一个人的解读,完成对整个中国革命发展历程的一次完整抚摸,想来真是一件欣喜满怀的事。其实这样关于历史读本的阅读是之前的我们所最为缺乏的,因为从小到大,学历史和读历史总是以事件为线索,而构筑这历史的人物都是配角,被长长久久地隐匿在历史之中,但是在本书中,人物成为了读者关注的主角,而且还原了他们在各个时期的各个历史事件中曾经的辉煌以及黯淡,还原了一个活色生香的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点,非常可贵的是客观地评价和真实地再现是本书吸引阅读者的一个所在。它不会因为其权威、身份的关系趋炎附势地完全美化一个人,更不会因为曾经的错误而人云亦云地完全丑化一个人,这是很多相同的历史不同的读本都无法比拟的。
历史终究是相同的,只是各种读本书写的角度和态度各有不同而已。
《狼王梦》读后感推荐十四篇
在赏析了作者的文笔后,我们确实收获良多。读后感允许我们深度品味作品里的情节,并记录下自己最新的启发和想法,小编特地为大家带来了精心挑选和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希望我们的建议可以助您深入理解这个主题!
《狼王梦》读后感【篇1】
狼在人们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知道如何去爱孩子,虽然它们是野生的,但它们之间有爱。书中一位要完成“狼王梦”的母亲——紫岚。
故事发生在加玛尔草原。紫岚在绝境中生下四只狼崽,想把它们培育成狼王。然而,面对残酷的现实,四只狼崽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太阳狼身上。为了太阳狼的缘故,他和金鹰一起死了。
一开始,我不明白齐岚为什么要为自己的生命付出代价。后来,我明白那是因为爱和梦想。因为有爱,所以紫岚不顾生命危险培养狼王;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去咬捕兽夹;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与危险盘旋中生下狼崽……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自己的孩子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爱和梦想支撑着紫岚。难道这些都不是可贵的吗?
可到最后呢?变得一无所有,只留下悲伤和绝望。他为此丢下面子,甚至是自己的一条腿。
为了让这个世界充满爱和梦想,我们需要在心中付出一点爱,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梦想
《狼王梦》读后感【篇2】
每个人都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母亲。分娩是母亲最感到痛苦的时候,同时也是最开心的时候。在那一刻,痛苦是难以忘怀的,伴随着宝宝的一声啼哭,长远的憧憬在这一刻实现,宝宝的到来,是妈妈最幸福的时刻。
我今年九岁,每每妈妈与别人聊起生我的那一刻,她都是很激动,仿佛就是发生在昨天的事一样。我看得出来,虽然妈妈的嘴又苦又痛,但仍然充满了幸福。当时,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直到读了《狼王梦》才明白,那是母爱的力量。
紫岚怀着小狼,饥寒交迫的紫岚为保住肚子里的幼狼,只能冒险到鹿场偷鹿吃,可惜被狼狗追尾了。一般来说,狗打不过狼,但此时,紫岚怀上了狼,一切都显得困难重重。看来,只能将计就计,她只好装着很自信很威风的样子。
那只狼狗见状,只好躲远了。紫岚乘机偷偷躲在比较隐蔽的树丛中生下小狼,狼狗终于发现了一切。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刚生完小狼的紫岚为保护小狼的安全,马上与狼狗展开厮杀,最后狼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改变了对狼的厌恶。是狼的情感感动了我!它们喜欢打架,但这是生活的准则。它们别无选择。是什么力量让紫岚如此聪明和勇敢?
这就是母亲的责任感和与生俱来的母爱的力量!
是的,每个母亲都是我们的伞。当你输了,她会鼓励你。当你伤心时,她会安慰你。当你害怕的时候,她会保护你。这让我想起一件亲身经历的事。
我刚进民乐队的时候,人人都在上小课,而我却没能参加小课学习。本来就没有什么**天赋的我显然落后了。同学们弹奏的**非常美妙,而我却总是很艰难才能达到老师的要求,他们开始在背后数落我,说我拖他们的后腿,那些不被肯定的目光总是冷冷地投射过来,我开始失去了自信,甚至一度想过要放弃。
我委屈,我委屈啊!放学后,我耷拉着脑袋,嘟着小嘴,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忙问我怎么了。我告诉妈妈,因为我感到委屈,因为我有一个妈妈,我哭得很大声。
妈妈并没有搂抱我,也没有安慰我。我不会马上哭。我知道妈妈不会因为我哭而爱我。我知道母亲希望我在遇到困难时冷静下来,找到解决办法。
过了半刻,我停止了哭泣。妈妈才语重心长地说:“成功总会有的,能从失败的时候迎难而上,那才叫真英雄。
阳光就像母亲的爱。母爱就像温暖的阳光。
《狼王梦》读后感【篇3】
《狼王梦》里面的母亲紫岚,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不惜付出一切,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终于破灭。虽然紫岚没有获得成功,但它的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文章写得曲折动人,让人读了欲罢不能。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紫蓝是一只有忧患意识的母狼。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
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读完后,我很惊讶。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啊!为什么紫岚能狠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疑惑不解。但如果你看了后面就会发现紫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在狼道,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对于学会竞争,我也有深深的体会。在三年级时,我的成绩属于中等,期末考试也只有80多分,妈妈恨铁不成钢,经常苦口婆心地说,让我要争气。
可我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差,受到挫折后拼命埋怨自己,不敢和别人竞争!妈妈为了激发我的斗志,在暑假的时候,经常把同学的作文和我比。看看谁写的好,还要定下目标,超过班上的某一位同学妈妈还送我去补习,她经常对我说:你的目标就是争取全班第一,要与别人比赛,虽然你还小,以后到了高考,你战胜不了别人就会被淘汰就这样,皇天不负有心人,四年级时我终于拿了全班第一!母狼紫蓝和我妈妈的做法虽然不同,但目的是一致。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的花朵。
《狼王梦》读后感【篇4】
狼王梦这本书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紫岚,黑毛,蓝魂儿,双毛,媚媚,活灵活现。紫岚为了让孩子继承不幸丧生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理想,训练自己的孩子。
当她在黑夜中,为了即将产下的宝宝有奶吃,怀着身孕,冒着生命危险,到人的羊圈偷羊吃时,我感到一阵心酸。
当她在睡梦中突然惊醒去救第五只狼崽时,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当她不小心丢失了那只羊时,我感到沮丧。
在她疏忽的将一只狼崽冻死在黑夜的雨中时,是那么的愧疚,但看着四只挨饿的小狼崽是,忍痛吃下了亲骨肉!分泌出奶,给狼崽喝。
第一只黑毛的胆子大的惊人,还没成年就在外面玩,不过紫岚已经不让地面上的动物接近他了,可是,紫岚忽视了天,天上凶猛的金雕吃了黑毛,只剩下了一点血。
蓝魂儿,长子,他比黑毛多一种性格,那就是“争”,勇猛的他在一次狩猎中被猎人的陷阱压住了,紫岚怀着死也不让让猎人羞辱的心情,悲痛的将蓝魂儿咬成两截,亲手挖坑,埋葬起来,把眼睛转向第三只狼:双毛。
双毛因为自小就被黑毛和蓝魂儿欺负,跟黑毛争抢,还被紫岚咬了,心里从此就很自卑,一直都好像在当仆人。紫岚千辛万苦,用激将法把双毛的自卑激掉了,和狼王打。狼王被打的节节败退,比如绝境,最后绝望的叫了一声,显出了王者气概,竟然把双毛吓住了,被活活撕成碎片。这时才发觉,她被失败挫折着,年迈无力了。
狼的性格是沈石溪描写的重点。紫岚在要紧的时候,可以吃掉自己死去的狼儿遗体;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或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会像我们人类说的礼仪,孝顺等等来回报自己的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对狼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有些人会说:狼的性格也太残忍了吧,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哪怕是再坏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的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尽头还为儿女而与吃食了黑毛的金雕同归于尽,表现出自己母爱的一面,这一点和我们人类一模一样。
《狼王梦》读后感【篇5】
——读《狼王梦》有感
“咚!”随着母狼紫岚与老金雕从天而降,重重地摔在岩石上,所发出高空砸物的声音,我沉重地将这本书合上了,里面每一幅扣人心弦的画面,又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随着故事的的发展,紫岚与在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是多么渴望自己的子女能当上狼王,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再看看这本书的主角——紫岚,从一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母狼,最后为了能让子女当上狼王,而瘸掉了一条腿,弄断了门牙,放弃了自己的婚姻……成了一只丑陋的母狼。我不禁有些疑问了,到底是什么力量,让她有了信心,有了动力,有了做下去的勇气?没错,就是爱!对自己的狼子狼孙的爱!这何尝不是和我们现实生活中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一样呀。每当我们饿了,父母哪次不是把我们的肚子塞得满满的?每当我们冷了,父母哪次不是把我们的身子裹得紧紧的?每当我们病了,父母哪次不是把我们急急忙忙地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那一刻我哭了,我为紫岚那坚持不懈的精神而哭,为她奋斗了一生,却在临时前什么也没有得到而哭,为她对自己死去的丈夫以及自己的儿女的爱而哭。这个梦,令古今中外的人叹为观止,这个梦,就是紫岚的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篇6】
很多人认为狼是很凶残,无情的冷血动物,但是这本书,却讲述的是狼的爱,与追求。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直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叱咤风云的狼王,可现实却总是残酷的,一直想完成的愿望往往会事与愿违,紫岚的儿子们都相继死去,而母狼不可以成为狼王,无奈之下,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它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作为一个母亲一定都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种欲望往往非常强烈,以至于对孩子非常严格,而紫岚,却向我们诠释了母爱的伟大,为了他的孩子,她可以放弃爱情,牺牲生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有一个故事说,一次大地震中救援人员在废墟中看到了一位母亲,她紧紧抱住她的孩子,还有一部手机,救援人员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亲爱的`孩子,当你看到这条短信时,妈妈可能已经不在了,但妈妈永远爱你。”这不就是伟大的母爱吗?
我爱《狼王梦》,是他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狼王梦》读后感【篇7】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她处处为我们着想。不只是人类,动物也是有母爱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书中讲述了丛林中狼的母爱,让我十分感动,受益匪浅。
母狼齐岚的丈夫海桑死了。它是一只好公狼,一只想当国王。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就想让自己的狼儿当狼王。老大黑小仔最有狼王的气质。紫岚先训练它。黑人孩子有很大的勇气。当其他狼崽不敢外出时,他就可以捉野兔。没有别的野兽能威胁他,但不幸的是,他被天空中的鹰抓住了。
希望只能寄托到老二蓝魂儿的身上了,在紫岚的精心指导下,蓝魂儿成了一匹很好的大公狼,可是蓝魂儿却中了猎人的机关,也死了。
只剩双毛是男生了,但它很瘦小,紫岚精心把它喂壮。但它小时候总被两个哥哥欺负,胆子很小。紫岚又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它塑造好。
在争夺王位的最后一刻,高戛的声音唤醒了它的自卑,它的双毛也随之死去。
媚媚是个女生,紫岚为了保护她的孙子到时能称王,最后选择和鹰同归于尽的方式牺牲了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被深深地触动。母狼紫岚为了它的子孙,放弃了自己的一切,只为自己的子孙能成为狼王,它始终不放弃任何希望一直坚持到最后。动物的母爱也是无私的、伟大的。
我们的母亲也为我们的成长做出了牺牲和贡献。有很多同学的妈妈放弃了原来的工作和事业,来陪伴他们。其中一些是从一年级开始的。我们伟大的母亲心甘情愿地放弃了一切,为她的孩子付出了很多。
暑假的一天晚上,我在做作业。突然我觉的头晕,所以我去找我妈妈。她急切地摸摸我的头说:“啊!”!头好热,快量量体温。
一看37、8℃,妈妈赶快叫我躺下,然后不停地给我换毛巾冷敷,这样一来一回,腰都累得直不起来了,我想下床想帮妈妈,可我一起来头就一阵晕,妈妈赶紧说快躺下,别硬撑着了。说着又给我量体温,这时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心里,一个念头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来减少妈妈对我的操心。我说我好多了,但我妈妈看了看温度计,急忙说:
还好了呢,都38度了,好什么好,还是躺下吧!可我不干,非要自己换毛巾,妈妈只好同意了,不过妈妈还是没闲着,又去给我和药去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从我的童年到现在,妈妈不知道为我做了多少事,我已经取得了进步,妈妈为我高兴,为我加油。我的学***体出现了问题,妈妈又为我焦急、担心,为我操劳。妈妈总是希望我努力学习,健康成长,长大后有所作为。
以前,我对妈妈的关心和爱护还不觉得什么,通过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也懂得了妈妈为我所做的一切。我为有一个深深爱我的妈妈而自豪,我要对妈妈说:妈妈,您辛苦了!
我女儿会努力学习,不辜负你的期望。
《狼王梦》读后感【篇8】
哪位母亲不想自己的孩子生活得轻松自在?哪位母亲不想自己的孩子幸福?但有时母爱并不只有温情,更有不断地鞭策和含着泪的狠心,这就是沈石溪的《狼王梦》给我最大的'体会。
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想成为狼王的遗愿,对狼儿进行残酷地训练,不顾一切、竭尽全力地想让狼儿夺取王位。但是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个狼儿分别死在了金雕爪下、捕兽夹下和狼王洛夏的嘴下。最后,紫岚自己也为保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狼王梦还没实现,留下了永久的遗憾。
紫岚是位怎样的母亲呢?我想,很难用一个词准确地来形容她。她爱她的孩子们吗?当然。在她刚生下三只狼崽,而还有两只在腹中未生出时,受到了大白狗的攻击,“它把四肢尽量撑开,护住腹下的三只狼崽免遭伤害;它紧紧勾起下巴缩起脖子,不让大白狗咬到致命的喉管。大白狗在紫岚的后颈窝连毛带皮咬下了一块狼肉。”这样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的,不是深沉的母爱吗?人们常把母亲比喻成老母鸡,而我们是躲在老母鸡羽翼下的小鸡崽,“任尔东西南北风”,母亲总会为我们撑起一方安宁的天地。
紫岚对她的孩子们狠心吗?当然。当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受伤,不能解脱时,“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样的残忍让人难以接受,但紫岚心中的痛又有谁能体会?
紫岚既然那么爱她的孩子们,又为什么那么狠心呢?她仅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吗?不。动物的世界本来就残酷而血腥,你不欺凌别人,别人为了生存也会来欺凌你。只有自己强大,才能为自己、为家人争得一席立足之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不也是如此吗?科技日新月异,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现在的大部分工作在不久的将来都可以由机器人替代。那时,我们要以什么生存呢?现在父母“逼”着我们学这学那,我们会抱怨,会不理解,会觉得压力山大。可我们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的羽翼,独自踏上社会,没有扎实地积累,没有学习的能力,没有一技之长,我们又拿什么去与别人竞争呢?
“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狼王梦》读后感【篇9】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大家都很熟悉,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看了这本书后给我感触很深,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一只死了,另外三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以及讲了这些狼的遭遇.
在书中,我觉得最可怜的一只狼是:一只叫黑仔的狼崽,因为他妈妈紫岚在他小时候很偏爱,一半奶水都是给他吃的,另外一半奶水再分配给其他三只小狼.可是黑仔在外面独自玩时,却被金雕给叨走,吃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狼的世界里尔虞我诈,都想狼王之位,让自己的子子孙孙传下去,但是,估计今天是我来当王,明天是他来当王了.狼的世界是奇妙莫测,狼并不是害群,因为“羊瘟”一来,只要是狼很快就可以解除“羊瘟”了,与狼相处一年半载,狼也会有感情,狼不是那种冷漠的动物.但狼也不意味就是好呀!就算他不是害群,但是他会捉羊,所以啊狼既不是害群,也不善良.之所以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 是因为在汉语字典里有许许多多的词语形容狼很坏.
《狼王梦》读后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狼王梦》。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为了帮助黑桑完成心愿——当上狼王,开始培育自己的孩子当狼王,因为黑仔长得很像黑桑,最有希望当上狼王,所以紫岚一开始着重培养黑仔,倾注了全部的心血,黑仔收到了偏爱,长得十分强壮,可惜有一次,黑仔不小心被老雕捉去了,紫岚很伤心,又把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不负紫岚所望,完成了很多成年公狼都完成不了的事情,可是,最后却被捕兽夹子夹住。于是紫岚只能把希望放在的双毛身上,但是双毛不仅十分瘦小,也十分胆小,紫岚只好软硬兼施,终于把双毛培养好成了勇猛的狼,但是,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还是被狼王咬死了。它的女儿媚媚又和大公狼好上了,把它赶出了家门,但是紫岚还是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不顾媚媚把它赶出家门,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的这种坚持不懈,勇于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狼王梦》读后感【篇11】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着名的动物界小说作家沈石溪。主要写的是,为了实现丈夫的愿望,紫岚想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梦想,齐兰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又一次变成失望,紫岚没有放弃,梦想是梦想,紫岚没有成功。
黑仔死在了金雕的抓下,蓝魂儿在一次捕猎的时候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在和洛戛争夺王位的时候也死了紫兰无奈之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兰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狼的神态、动作、语言……描写得淋漓尽致,第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紫岚的爱是伟大的,特别是我读到“砰”一声巨响,紫岚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这一段话时,我潸然泪下,紫岚虽然没有培育出狼王,但它至死都有一种使命感。第二遍读的时候,我认为紫岚是残忍的,特别是我读到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竟亲口咬死了蓝魂儿。
仔细想想。世界上有一位母亲愿意让她的孩子死去。我觉得紫岚还是很自私的,因为为了实现她丈夫海桑的遗愿,紫岚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崽培养成超级狼,不仅狼崽还没有成为狼王,而且还相继死去。但狼不是人。狼不会感激的。当狼成为狼王时,他会把他捕获的猎物给她吗?
当然不是。双毛打断了她的一条腿。媚媚把她赶出家门,这是不是也很自私?我的心越来越矛盾。
再说,生活中也没有这种教育。更是溺爱。溺爱使孩子越来越依赖父母,不再自己动手。长大后又埋怨父母没有好好管教,使现在一事无成,这样比紫岚那种爱更危险!
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母爱。我知道母爱是多方面的。在母爱面前,没有对与错。这主要取决于儿童的接受过程,以及他们是否能辨别是非。
古代有多少伟人赞美他们的母亲?那是因为母爱是无私和伟大的。
狼王的梦,一个梦,我无数次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孩子,留下了属于自己母亲的两行眼泪。
六年级:单翼的心
《狼王梦》读后感【篇12】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我好奇地打开书,并且好好地品味了一番。故事的内容很精彩,也很感人,在感人的同时,又揭开了动物界残酷和无情的生活,但又表达了母狼对幼狼的期望。故事主要写了一只叫做紫岚的母狼,生下了5只幼狼——四只公的,一只母的。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由于天气的缘故和宝宝身体的弱小,其中一只小公狼死在了暴风雨中。无奈,回到洞里时,由于其它4只幼狼都饿的狠,紫岚没有办法,只好吃掉那只死去的幼狼。第二只公狼——黑仔,被培养的身体茁壮,本来可以完成紫岚的希望——成为狼王,结果被一只金雕给啄死。第三只公狼——蓝魂儿,和黑仔一样,身强体壮,但是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致命而死。第四只公狼,也就是最后一只——双毛,在最后与真正的狼王洛戛搏斗时,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紫岚——也就是它们的母亲,在媚媚分娩时,为了保护狼崽,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每当读到这里时,我就有许多想说的话——紫岚,一只表面迷惑过许许多多的公狼,但是它都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们能成为狼王,将来过上好日子,它断了脚、瞎了眼,成为了一只丑陋无比的母狼,没有一只雄狼看得上她。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讲述了动物之间的情感丰富而有趣,这本催人泪下的.书值得你去看。
《狼王梦》读后感【篇13】
今天,我读了动物**《狼王梦》,读完后,我想了很多很多
海桑,公狼,想成为狼王,和他的母亲狼紫岚一起推翻老国王。不幸的是,海桑和野猪一起死在了鬼谷。紫岚为黑桑生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幼崽。第一只幼崽出生时在冰冷的洪水中冻死了。
紫岚给长子取名黑仔,次子取名蓝勋,三子取名双茂,女儿取名梅梅,因为黑仔很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希望它实现黑仔的愿望,推翻现任狼国王,但它表现出狼没有的满足感,所以紫岚开始训练它。在它这个年纪,其他的小狼不敢出洞,但它已经在草地上飞奔,被一只金鹰吃掉了。蓝勋确实不辜负人们的期望。
这是狼组中最好的。它每次都带领着每个人,但是因为它太自信了,它会让自己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紫霞不得不再次依靠她的小儿子。最后,双茂死在狼嘴里。紫雾绝望了,但它必须实现黑桑的愿望。
梅梅正处于狼的繁殖期。紫岚必须为梅梅找到一个强壮的狼为了有一个遗传良好的狼后代,后来,强壮的雄性狼卡鲁卢和梅梅生下了五个狼后代,但是紫岚没有看到它们成为狼国王,因为紫岚和金鹰一起从悬崖上掉下来保护梅梅的后代,死去了。
狼天性冷酷无情,但母亲狼紫岚并不像我读过的童话故事那样狡猾、虚伪、贪婪和奸诈,而是充满智慧,闪耀着母性光辉,在通往梦想的路上挣扎,它有着全世界诗人赞美的至高无上的母爱,也有着和人类一样的雄心壮志。然而,它太渴望孩子们的希望,把他们一个一个地推向死胡同。正是由于对狼崽缺乏控制和爱护,才形成了性格缺陷,从而彻底粉碎了狼王紫霞的梦想。
当我读到齐岚被女儿引入歧途,被赶出山洞时,我竖起大拇指示意这位伟大的母亲,觉得为这样的结果付出一切是不值得的。在生活中,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走上成功之路。他们默默地奉献自己,不求回报。有的家长过于注重成绩,而忽视了对孩子行为的教育。
有些父母什么都做,剥夺了孩子尝试和体验的权利,从而剥夺了他们独居的能力。然而,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在于我们擅于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不断修正自己,发现孩子的优点,引导他们实现梦想。
每个人都说:“母爱是无私的,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让我们想想:
母亲日夜工作,为谁工作?妈妈在为谁存钱?妈妈每天担心,为谁担心?
还不是我们!为了报答这份伟大的爱,我们现在必须努力学习,长大后为母亲挣钱。古人说: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必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些事情,不让妈妈担心。虽然母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回报的,但从一开始就有可能。我母亲辛苦工作后把我们抚养**真的不容易。
我们需要表现出善意,回报善意。我们不能像奉承别人一样!
读了《狼王梦》,我感悟颇多。
《狼王梦》读后感【篇14】
在红日的夕阳下,金雕的金色翅膀像一块金色的墓碑伸向天空。这是老狼紫岚的丰碑。
——题记
紫霞是一只母狼。它的头发是深紫色的。她像一团紫色的烟雾,所以被称为紫色的薄雾。紫岚有四只狼崽,第一只刚刚降生,就被汹涌的洪水吞没;紫岚最着重培养的“黑仔”被**狡诈的金雕掳走了性命;次子“蓝魂儿“在雪地里带头捕食猎物,却因为缺乏经验而中了猎人的陷阱,紫岚为了减轻儿子的痛苦,亲手结束了蓝魂儿生命;最年幼的“双毛”却生活在两位哥哥的阴影下,自卑的他没有一点狼的秉性,在紫岚的威逼利诱下,双毛终于成为了一匹真正的大公狼,但是,就在争夺王位时,现任狼王“洛戛”死前的最后一声叫,却唤醒了双毛心中的自卑,被洛戛咬死。
紫岚的最后一匹狼崽是一只母狼,名叫媚媚,它与大公狼卡鲁鲁结合,生下了五只狼崽,却有一只金雕想来叼食,紫岚当时已经身体衰弱,却用自己的最后一点生命与金雕搏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本书里,紫岚使我深受感动,它是一只母狼,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母亲;她为了唤醒几只狼崽残忍的天性,不惜自己的乳房被抓破;为了培养蓝魂儿的领导能力,把自己的宝贝打得遍体鳞伤;为了唤醒双毛的狼的秉性,不惜摔断自己的一条腿;为了自己的外孙狼不被金雕吞食,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
希望在紫岚的孙子狼里,有一个,将来能成为狼之王!
六年级:周军康
2023聊斋读后感(推荐十四篇)
聊斋读后感:读《腹有诗书气自华》后的感想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部作品以最朴素的语言塑造出了最形象的人物,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思考。
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深深感受到了读书的力量。作者在作品中表达了读书的重要性,将读书与自我提升、与开拓眼界联系在一起。只有通过多读书,才能让自己逐渐与神对话,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和智慧。作品中的人物就是读书的活生生的例子,他们的智慧的光芒正是因为博览群书而触手可及。
除了阐述了读书的重要性,作品还通过真实而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我们展示了“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这个诗意象征了一个人内心的修养和境界,而书是这种修养和境界的源泉。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深入的刻画,将这个境界展示得鲜活又深刻。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仅可以从人物身上感受到这种气息的华丽绽放,也能意识到自己还有许多需要修炼的地方。
总之,这部作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提醒我应该保持好读书的习惯,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内在修养。同时,在追求诗意的境界时,我也应该时刻注意自身的修炼,不断完善自己的品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理想境界。
最后,感谢您的支持!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已经准备好了一篇含有“聊斋读后感”的文章,希望能为您带来更多的思考和灵感。
聊斋读后感【篇1】
当国旗冉冉升起,当国歌缓缓奏响,当国家渐渐富强,是谁让我们拥有了这些让人欣喜的景象?是谁带来了带来了今天的富强?而在这个美好的日子里,在这片蔚蓝的天空下,在这温暖的阳光中,我们是否应当去缅怀一下我们的领导与开拓者,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革命先烈,与那段赤色的岁月。
九十年岁月锤炼,无数战火的洗礼,铸就了共产党人钢铁般的意志和上上下下团结一心的精神。我们伟大的党是在战火中诞生的,它就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黑暗腐朽的旧社会,虽然在战火中摇曳不定,但他还是执着的绽放着光芒为人们,为中国带来了一道曙光。从195月4日学生们的游行被镇压,到5月8日武汉学联示威游行的失败,到抗战的八年,再到内战的十三年。多少革命的先烈把一腔热血洒在了他们深深爱着的土地上。南湖船头商大计,井岗山上举红旗,是党,力挽狂澜于内忧外患之时,拯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是党,不畏艰难与困苦,敢教日月换新天,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最终推翻了“三座大山”,夺取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让祖国屹立于世界东方。九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高擎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火炬,不辱使命,自强不息,求真务实,拨乱反正,开辟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之路,使中国这艘巨轮驶进了一个新的时代。它鲜红的旗帜上,凝聚着无数先烈的血液,与祝福。在那片鲜红中承载了那段赤色的岁月。
斗转星移,沧桑巨变。九十年来,中国共产党承载起人民的苦难,肩负起中华民族复兴的重任。为什么它没有在反动势力的屠杀,没有在侵略者的炮火中倒下?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我们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立志高远,信念坚定,所以不怕任何敌人和困难;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不谋任何私利,所以能够做到随时坚持真理、随时纠正错误;党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同广大人民群众有无法割断的血肉联系,所以党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并把它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所以能够找到对付任何磨难的有效办法和达到一切胜利的途径。象征着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的金色锤镰,在经历九十年岁月的打磨后焕发出了更加灿烂的光芒!那耀眼的颜色,不正是在向我们诉说我们的党的伟大胜利,和广大人民的胜利吗?在那金色光芒中,映出了那赤色的岁月。
记得我小学四年级的那个七月,在飘扬的旗杆下,有着一张张稚嫩的脸,小手轻抚着胸前的红领巾,脸上满是坚毅,那铿锵悦耳的誓言,掷地有声的承诺,让我们幼小的心灵热血沸腾,斗志昂扬。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时刻,走进七月,便走进了我们人生的选择,承担起了祖国赋予的责任,要用坚定的信念和严格的纪律,去履行一名少先队员的义务,去构筑忠诚的大厦。从此,我们便与一个组织结缘,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分子,并将以誓词作为一个共产党人的信条。正是这样,每一个共产党人都会向祖国宣誓,向世界宣誓,把誓言刻进心里,用行动打上烙印。一代传一代,一代接一代,跟着中国共产党,我们走过了九十年风雨历程。曾记否,历史风云激荡,红旗招展如画。为了民族的自由 独立和祖国的经济建设,是入党时的铮铮誓言,激励无数革命先驱和党的优秀儿女在创建新中国、建设新社会的征途中,无私奉献,开拓奋进,报效国家,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今,我国八千万共产党员已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依然是我们前进中的一面光辉的旗帜。那庄重的誓言中,包含着那段让我们永远不能忘却的赤色岁月。
当我们把右手再度举起的时候,一句“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早已成为了我们人生的终极目标。让我们在伟大的党的九十年大寿之时,让我们用胸中无限的深情,唱出心中最美的赞歌: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满目朝晖,龙舞东方,伟大的中华,阳光更为灿烂!
聊斋读后感【篇2】
《聊斋志异》人人皆知,它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的高峰。
《聊斋志异》中的《酒友》是一件和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探们写了姓牛的书生和狐仙的感情故事。狐仙虽是妖,但是它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它知恩图报。
比如这一句话:这些天喝了很多酒,老是让你破费。我知道你很害羞。让我为你想点事。
读了《种梨》这个故事,我觉得:老道士聪明机智,他把吝啬的小贩教训了一顿,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他把最大的梨摘下来送给那两个人。
这个故事的真相是:人们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有时候,再多的财富也弥补不了失去的东西。
读了《偷桃》,我觉得那个汉子,虽然是民间艺人,但他却让自己的孩子去偷桃,最后儿子差一点就没有了。这种行为让我们为他感到羞耻。这篇文章说了:
我们永远不能做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有时我们会失去更多。
读了《席方平》,我觉得席方平是一个宁死不屈的人,他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被烧得皮焦肉烂,可是他却倔强的说:“只要心还在跳,就要告到低!”这句话说明了席方平有着一颗坚定的心,也说明了:
只有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聊斋读后感【篇3】
《聊斋志异》中的优秀作品,反映了广阔的现实生活,提出许多重要的社会问题,表现了作者鲜明的态度。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
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在全书中数量最多,它们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其中一些作品,通过花妖狐魅和人的恋爱,表现了作者理想的爱情。如《婴宁》、《莲香》、《香玉》都在没有恋爱自由的当时写出了青年男女自由相爱的故事。篇中的男女主角不顾封建礼教的约束,按照自己的感情和意愿,大胆地追求心爱的人,并都获得了幸福的结局。如《香玉》中的黄生在劳山下清宫中爱上了白牡丹花妖香玉,不幸花为他人移去,他日日临穴哭吊,终于感动花神使香玉复生宫中。《莲香》中的女鬼李氏热爱桑生,使桑生害了重病,当她不得不忍痛分手之后,却“愤不归墓,随风漾泊”,终于游至张家,借尸还魂,和桑生结成了美满姻缘。在《小谢》中,作者更写出男女双方经过一段自由接触逐步发展了爱情的故事。女鬼秋容、小谢和陶生开始只是师友相处。后来陶生因事入狱,秋容、小谢为之奔走相救,秋容被城隍祠黑判抢去,也得到陶生的搭救。他们在与黑暗势力的斗争中彼此互助,发展了爱情,才结为夫妇。这在男女被绝对禁止社交的封建社会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
封建婚姻的决定权操在父母之手。可是这些作品中的青年男女,他们自由地相爱,自由地结合,和封建婚姻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些充满幻想的故事,无疑是现实爱情生活中新生因素的集中和升华,真切地表达了广大青年男女对自由爱情的憧憬和渴望。
描写爱情主题的另一些作品,揭露了封建社会对青年男女爱情生活的种种阻碍,表现了他们的反抗斗争。《鸦头》、《细侯》、《连城》、《宦娘》都是这方面的优秀作品。
《鸦头》中的狐女鸦头是一个敢于反抗家长淫威的女性形象。《细侯》则揭露了富商大贾对青年幸福的破坏和妓女细侯的激烈反抗行动。《连城》写乔生和连城争取自由婚姻的斗争,尤为曲折动人。史孝廉征诗择婿,乔生的诗得到女儿连城的喜爱,史却以乔生家贫而不许婚。乔生深感连城知己。后连城病死,乔前往临吊,一恸而绝。他在阴间找到连城,并在好友顾生的帮助下,被准许还魂,二人相携回到里门:
连城曰:“重生后,惧有反复。请索妾骸骨来,妾以君家生,当无悔也。”生然之。偕归生家。女惕惕若不能步,生伫待之。女曰:“妾至此,四肢摇摇,似无所主。志恐不遂,尚宜审谋,不然,生后何能自由?”相将入侧厢中。嘿定少时,连城笑曰:“君憎妾耶?”生惊问其故。赧然曰:“恐事不谐,重负君矣。请先以鬼报也。”生喜,极尽欢恋。因徘徊不敢遽生,寄厢中者三日。
这一情节充分暴露了封建社会的沉重压力,也突出表现了二人争取自由婚姻的坚决斗争。这篇作品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提出了一种新的爱情观点,即知己之爱。它比之向来“郎才女貌”的爱情,有更其深刻的社会意义。
《聊斋志异》的另一重要主题,是抨击科举制度的腐败。作者饱含感情地揭露了科举制度埋没人才的罪恶。《叶生》中的叶生“词赋,冠绝当时”,却屡试不中,郁闷而死。最后只能让自己的鬼魂帮助一个邑令之子考中举人,“借福泽为吐气,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非战之罪也”。作者指出科举埋没人才的原因,即考官都是“乐正师旷、司库和峤”(《于去恶》)之流,不是眼瞎,便是爱钱。《素秋》、《神女》、《阿宝》等篇都暗示了科举考试的贿赂公行;《司文郎》、《于去恶》等篇则有力地抨击了考官的有目无珠。《司文郎》的讽刺尤为辛辣尖刻。作品写一个能从烧成灰的中嗅出其好坏的瞎和尚,在嗅过王生的后说:“君初法大家,虽未逼真,亦近似矣。我适受之以脾。”再嗅余杭生的,则咳逆数声曰:“勿再投矣!格格而不能下,强受之以鬲;再焚,则作恶矣。”可是榜发之后,余杭生高中,而王落第。和尚闻讯叹道:“仆虽盲于目,而不盲于鼻;帘中人并鼻盲矣!”《于去恶》进一步揭出了这些考官鼻目双盲的底:“得志诸公,目不睹坟典,不过少年持敲门砖,猎取功名,门既开,则弃去;再司簿书十余年,即文学士,胸中尚有字耶?”庸俗利禄之徒以八股文为敲门砖,在猎取功名、掌握文柄之后,再大量录取凡庸之士。正是在这种恶性循环里,“陋劣幸进而英雄失志”就成为一种必然现象了。
作者对科举制度的抨击,虽然只限于揭露其弊端,还没有认识到这种制度的反动本质是为统治阶级选拔忠实的奴才,从而象后来的吴敬梓那样,根本否定这一制度。但他对那些只以功名利禄为念而醉心科举的人物,是有所认识和批判的。如《王子安》中的王子安,在考试之后的醉卧中,梦见自己中了进士,殿试为翰林,便“自念不可不出耀乡里”,于是大呼长班,长班稍稍来迟,他便骤起扑打,结果摔倒在地。作者用这个醉梦的境界有力地嘲笑了这类士子。《续黄粱》中的曾孝廉在高捷南宫之后,听见术士说他有宰相之分,便兴高采烈地说:“某为宰相时,推张年丈作南抚,家中表为参、游,我家老苍头亦得小千把,于愿足矣。”后来在梦中作了宰相,却变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权奸。作者最后也用地狱惩罚了他,并说:“闻作宰相而忻然于中者,必非喜其鞠躬尽瘁可知矣。”
聊斋读后感【篇4】
最近翻看一下聊斋系列的电视剧,发现其中的人生百态,确实用异类的生活遭遇,阐述人生不平事,例如,画皮中贪得无厌,心狠手辣的王安旭,私心孽重的朱尔旦,其中的奇女子也是不少,梅三娘的遭遇引人唏嘘不已,三娘,她是个青楼女子,但向来洁身自爱,卖艺不卖身,爱上了王安旭,就固执的为他守节,结果因为东窗事发,被鸨母赶出青楼,但她在青楼时却像一个儿媳妇一样,孝顺安旭母亲,眼见王安旭音讯全无,她带着孩子和安旭母亲一起来京城找他,结果没想到竟让她看到了心爱人竟与官家小姐眉目传情,顿时大怒,当晚她和王安旭大吵一架,梅三娘本意还是希望王安旭跟他回家的,但是王安旭经过连番打击后,顿时性情大变,决心他一定要出人头地,绝不要碌碌无为,于是见梅三娘不罢手,他就烧死了梅三娘,最终娶了官家小姐,而梅三娘的鬼魂也在日后向他逐步展开报复,有人说梅三娘太执着了,为什么不罢手,你们错了,她不是没有罢手过,在剧中她一次又一次的放过王安旭,但是王安旭呢,在得知真相后竟然立下符咒,想要对付她,甚至于最后不惜故技重施,想要再次烧死她,最后被爱慕着他的史逸明从火场救出,可史逸明为此付出性命,梅三娘此刻彻底看清王安旭,发誓要杀死他,至于最后为什么是她和慧娘联手杀死这个负心汉,不得而知,但是知道她雪恨,算是编剧给她的另一种善终吧!
聊斋读后感【篇5】
小时候看到过电视剧《聊斋》,感觉很可怕,特别是刚开始有一个灯笼在黑夜中随风飘荡,配合着古怪的**,我总是把两耳紧紧塞住,《聊斋》读后感。
上了大学,同学借本白话本的《聊斋志异》,感觉很有些意思,就多少看些,故事很曲折、离奇,但语言优美。可惜没看完。
终于,工作了以后,我在暑假之余能认认真真地把它读完,并写点自己的感受,与众人共享。
《聊斋志异》相传是落第秀才蒲松龄写的。他屡次科举都不中,后来在类似现代广场之类的地方提供席子和零食,让人讲述平生的奇事、怪事,慢慢地积累,写成了这本书。
确实,书中多是奇事、怪事,但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人和鬼或者的狐的恩怨情愁。我们总是想着鬼魂,或者相信,或者反驳,或者徘徊。
书中有许多鬼,其中有些鬼,特别是女鬼,以美取雄,如李小倩等。这种鬼魂有两头,一头是在好人的指引下右转,一头是被道士抓住等等。受好人指点的多与好人结为夫妻,过起举案齐眉的日子,让人很羡慕。
有些鬼是讨债的。有讨金钱债,有讨感情债。书中的讲述的一个老翁欠别人的钱,对方死后又投生来讨债。
有讨债就有还债。有的是人情债,有的还的是金钱债。一个酒鬼死后,受到别人的友好款待,为报恩自己投生做了这个人的孩子。
人情债是最难还的,用这个偿还不失为不错的办法。比人情债要容易还是是金钱债。书中写了一个男子借别人一袋粮食,可惜不幸去世,转世变成恩人的马,卖了正好是一袋粮食的价值。
总之,世界是平衡的。你欠别人的东西会还给别人的。只是时间和方式的不同。
其二:多讲因果报应。如果有人做了好事,他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在困难或科举。
如田七郎的故事。这不仅表达了作者的观点,也教育了后人向善。因果报应本是佛家教导俗人多为善,可见人们受佛教思想的影响有多重。
佛教从汉代传入中国。由于它的耐性和遵行性,它被封建统治者利用,成为控制人们思想的有利工具。是不是真的有,我不知道。但多做善事,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自己的人生路会越来月宽,读后感《《聊斋》读后感》。
聊斋读后感【篇6】
白发苍苍的老人端坐窗旁,皎洁的月光为他镶上虚幻的银边,又落入他浑浊的眼与深刻的纹中,带出一分奇异的神采。夜色浓重,一双颤抖的手合上泛黄的书卷。
本不该是这样的。他出生于当地的豪族,被长辈赐名为蒲松龄。因为聪明伶俐,少有文采,是父亲最宠爱的儿子。十九岁过童生试,拔得头筹,施闰章赞其曰观书如月,运笔成风,一时声名鹊起,可谓天之骄子。他本该官运亨通,誉满中华,却潦倒终生,归隐聊斋。可叹天意弄人。
他心中怎能不怨?天孙老矣,颠倒了天下几多杰士;蕊宫榜放,直教那抱玉卞和哭死!明知官场黑暗,阿谀奉承,金钱往来,虽每每顾影自怜,可怜肮脏骨消磨如此,更怕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作塾师,观人世,南来北往的奇人异士,小住暂留的风流韵客,那一桩桩妖狐诡事,那一腔腔孤愤怨情,皆诉于纸上,贯穿一生,是为《聊斋》。
眼之所见,满腔孤愤者,天下不平事。宣德年间,统治者们在纸醉金迷中酣睡,黎民苍生在高台楼阁下匍匐。那嬉玩的促织之戏在宫中流行开的时候,蒲松龄看见一层层黑暗的云与雾,从上方逼压下来。这无边无际的雾中,他看见华阴县书生成名为捕捉进贡的蟋蟀而奔波,因办事不力被打瘸双腿而叹息,为放跑蟋蟀受父母责罚而落井的儿子痛哭。好好的三口之家,本可其乐融融自食其力而生,却不得不把命运系在一只蟋蟀扇动的翅与跳动的腿上,何其可悲!百姓为权势金钱的铁笼所锢,正如蟋蟀为竹笼所困。在黑暗中低伏的时候,蒲松龄听到了促织之声,听到了百姓的哀鸣。他不能言说,不能变夺,当一切历历在目,便泪如雨下。
眼之所疾,念念不忘者,金榜题名事。曾几何时意气风发少年郎,向北远眺,望一朝成名,从此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数载寒冬炎暑后,将登高楼,欲说还休。文章成灰进酒,呷一口,辛辣呛口,恨由此生,醉从中来。蒲松龄经朗朗学堂,过巍巍牌坊,至《考弊司》对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的牌坊嘲笑一场。遇《司文郎》,有盲僧能以嗅辨文、宋生慧眼识人,获二者称赞的王生却不得考官青眼,可怜盲僧长叹仆虽盲于目,而不盲于鼻,今帘中人并鼻亦盲矣。他讥讽贾奉雉身负大才,却听友人之言以陈词滥调作文,斩获经魁,事后幡然醒悟,大汗淋漓。他冷眼看公孙夏巧言令色,劝说太学生行冥贿以图阴官。对于蒲松龄,名落孙山之事、弊端累出之制,早成入腹寒针,经年累月,刺破骨血,却始终不能引苦痛岁月穿肠而过。深夜幽烛中总要有人去问:十年寒窗若敌不过金银一锞,那要这天道何用?
若有皎皎之光,就有阴影相依相随;既然人心向善,定有恶念如附如寄。每当夜幕落下,在蒲松龄的一双阴阳眼中,只有披着人皮的妖鬼魑魅在游曳。白天为阳光湮灭的一切恶意私心,都赤裸裸地摊开在他的眼瞳之下。提笔飞墨,他抨击社会黑暗,抒发公愤;他揭露科举弊端,刺贪刺虐;他认为妖心易懂,而人心叵测。自此以后,更深露重,唯有书卷烛火与狐鬼花妖夜夜相伴。
这《聊斋》满纸荒唐的温柔乡、理想国、黄粱梦,但他的肺腑之言讥刺之词倾泻于字里行间。众人的嬉笑怒骂各具其神,世间百态一一道来。人人噤若寒蝉的年代,唯这一个人自笑轻狂与世违。我想,他的笔墨中浸染的是无上的勇气,他的脊骨中是文人的骄傲与风雅,他的心中承载着修身治国齐天下的宏志,他的眼中映出现实中陋习俗制的虚影,他的思想中凝聚着先秦诸子之一的法家对伦理道德的思考解读、对法律制度的创新改革。从古到今,不屑沉浮在欲海之中的清醒之士,神色不同,行为各异,相似的是理性的批判、救世的志愿、竭力的改变,追求的是同一片桃花源。而蒲松龄接过重任,在拨清迷雾之后,跋涉过时间的洪流,向我们走来。愿接过这自尧舜而起的炎黄子孙的魂魄、中华民族的精神,在乱象仍存的当代,已站在古人肩膀上的我们应向世人展现它的荣光。
蒲松龄的屡试不第,是其个人的不幸,而为文化的万幸。在久以鹤梅当妻子,且将家舍作邮亭的落魄中,一甲子揣摩与打磨,世事与天理,皆成杯中物,煎熬又温润一双阴阳眼。看透隔肚皮的人心,万物众生倏忽化为狐鬼花妖,冥司神境,将聊斋与外界相离。一如字留仙,他说神道鬼,写尽人间百态,道尽世态炎凉,留下满纸窃窃私语。
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
浮白载笔,仅成悲愤之书。
蒲松龄先生依窗危坐逝世,窗外有无数莹绿瞳孔闪动,鬼怪齐喑,竟成悲景。
赐我一双阴阳眼,借尔之书,且看世间。
聊斋读后感【篇7】
读《聊斋·席方平》有感
《聊斋》是一本充满鬼怪色彩的民间故事集,但,我知道它想告诉我的不是那些鬼有多么可怕,而是想告诉我,那年代其中有些人像鬼一样可怕。
郭沫若曾经赞扬过《聊斋》“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而其中的《席方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故事讲的是:席方平替父亲到了阴间申冤,他到了地府的各级衙门去告状,结果不仅告状无门,而且还遭到了**,受尽严刑拷打。
席方平与各级地方**的斗争,就是正义与**的斗争。各级地府衙门为了金钱,不管青红皂白,把性情憨厚刚直的廉拷打,把孝顺的席方平烧火床,把他锯开……用尽各种毒辣的手段。通过这样的斗争,暴露了**污吏的丑恶面目。
虽然表面上是地方**的故事,但这是当时**的写照。
其实,这种事不仅在清朝,而且在当今社会就常有发生,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件事:河南农民徐林东因看不惯一家都是残疾人的邻居在宅基地纠纷一事上吃了镇**的亏,便打抱不平,帮邻居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大刘镇**害怕徐林东“惹祸”,便把他关进了精神病医院,想不到一关就是6年半。
徐林东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只是为了抱打不平,为了追求公民的权利,为了追求社会上的公平公正,就被关入了精神病院,就浪费了6年半的时光,原本口齿伶俐的他变得结结巴巴。为什么,那些**污吏就可以逍遥自在,安心理得的生活?
在社会上,有多少人会像徐林东那样不幸,有多少人会像席方平那样幸运?
聊斋读后感【篇8】
聊斋聊斋,聊的是鬼神,讲出来的道理却是做人,人善逢难必不死,人贱必定有天谴。人介于鬼和神中间,有道是:难做人啊!可是每个人都抛弃心中的魔鬼,那么不是人人都是神吗?何必虚情假意对着一个不会动的石头拜呢?
这本书有许多这样感人的故事,他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如: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心能融化世间的邪恶和丑陋的一面;开心和生命是重要的,有了生命但不能没有开心,但是有了开心没有生命更是不行的,生命和开心要同时具备才可以生活的更有意义。
我在想为什么 要取这个标题,莫非另有其因?一看前言,便恍然大浯“聊斋”乃作者蒲松龄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之意,“异”指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内容广泛,以狐、妖、仙、鬼,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
我喜欢看席方平和于中丞的故事, 席方平很孝顺他的父亲在地府被人打,他就去搞他,他死都要给父亲申冤,最后他父亲活了过来。
于中丞是个神官,有一次.一位家中的钱不见了.他去查一查就知道。
《聊斋志异》中,鬼,狐,仙,怪,折射着人,情,世,态,这部玄奇,独特的鬼怪传说,历来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经典故事,流传至今,久经不衰。
《聊斋志异》是著名的清代文学家的代表作,里面内容丰富,看完后,我便沉浸在那些离奇的故事当中。
而且,《聊斋志异》中的许多人物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比如第五章的《妖术》中的大鬼描述的非常的可怕,第八章,《婴宁》中婴宁的天真可爱,这本书真令人难以忘怀!
聊斋读后感【篇9】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正在看电视连续剧《新聊斋》,妈妈把我叫了过去说:“你呀!就知道看电视,不知道学习。”我连忙向妈妈解释到:“我刚写完作业,你还让我写,难到连休息一会儿也不行吗?再说了,我都写了一天的作业了也应该可以玩会儿了。”妈妈拿出一本书,把这本书翻到第144页让我看,并说:“读完了这一篇文章你就会懂得其中的道理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女儿什么时候才能懂这个道理呢,唉!”妈妈边走边说。我接过这本书,坐在沙发上好奇地看了起来。它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女孩她叫黄思路,是北京大学二年级的学生。
思路上幼儿园时还不到三岁,第一次去时就哭着找妈妈,幼儿园老师心一软,就把她送回家去了。思路的妈妈王晶看到后就把老师留下,然后再把家里的铁门关上,隔着铁门对女儿说:“小朋友们都在幼儿园里上课,还没有到放学时间,谁也不能回家。”思路无奈,只好自己一个人回幼儿园了。妈妈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思路从小明白,做人不能太任性,要有一定的原则性。
还有一次学校排练舞蹈,由于走的太匆忙,思路忘记带排练舞蹈用的录音磁带。本来,女儿出门前王晶就已经发现她忘记带磁带了,但是她没吭声,心里想:如果提醒女儿,女儿的依赖心理就会越来越强,那么,以后女儿就可能需要提醒上百次或上千次。于是她就“冷淡”地站着,“幸灾乐祸”地看着女儿想小鸟一样飞去。思路到了学校门口才猛然想起忘记带录音磁带了,连忙向家里打电话:“妈,我时间来不及了,麻烦你给我送过来好吗?”当时,王晶正好放假在家,完全有时间给她送去,但她硬着心肠说:“你自己犯的错误必须由自己来承担后果,你先到学校报道,再向老师老师说明情况,然后自己回来取。”思路本来再想央求几句,但她知道妈妈的性格,还是放下了电话。她按照妈妈说的去做,向老师说明情况并请假后,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往家里赶……
看到这里我抬头想了一会儿,因为我对她的感悟太深了,思路小小年纪就如此坚强,在她的生命里好像根本就没有“懦弱”这两个字,她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我自愧不如。她在我的眼中是一个听话、坚强的女孩,她的一点一滴都深深地感染着我。反观我自己,在家里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整天无忧无虑,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操心。有时候还耍一些大小姐脾气,在家里惹家长生气,弄得爸爸妈妈有时甚至为了我的事情而吵嘴,造成家庭不和谐。正是应了那句古话“身在福中不知福”,看来我应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
我以后也要想思路一样自立自强,我不会在接受父母的溺爱了,我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洗自己小物品和衣服开始。自己做错事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不能依赖家长。在家我也会学着做一些家务,这样就可以分担家长肩上的重担了,做饭、洗衣以后就是我的责任了。
我低头继续看了起来,原来思路不光听话,学习成绩也很好。她曾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不仅录制过英语教学磁带,钢琴考试通过十级,主演过一部电视剧,出版了两本书,获得“宋庆龄奖学金”,还荣豋我国唯一镌刻少年儿童亲笔签名的花岗岩石牌“中国少年榜”……
看着看着我不禁陷入了深思中,她虽不是十全十美,但我想其中的九美她已经做到了。在学习上,她是全国十佳,在娱乐上她的钢琴十级,在业余上她还演过一部电视剧等好多好多,向她这样的学生真是少有。她是我在各个方面要学习的榜样。从现在起我要一心一意的学习,不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不会的问题我一定虚心地去问老师或请教家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写作业我会认认真真的去写,不会再马马虎虎的勉强过关了。对学习上的“敌人”我也不会掉以轻心,学习好一点我也不会骄傲了,我要做一个老师喜欢、家长称赞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真是对我启发甚大,我以后一定要做个向思路一样的好学生,为我们祖国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让大家知道中国不光有思路这样的好学生,还有千千万万个像思路一样的好孩子,他们都会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她们都会自强、自立的!
聊斋读后感【篇10】
的一个叫《聊斋异志》的梦,连绵延展了数百年……
现代的中国文坛,已经很少出现能另某类文学登峰造极、成为潮流的作家了。在被无数渲染青春、玄幻小说的书店角落里,有一列书,他们是最古老的,却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中国古典名著。在这个要与时俱进的时代,渐渐被取代。其实,我们不妨在茶余饭后,捧起一本线装书,静静地品味着流浪在室内的书卷香气……
很多人讨厌文言文,它读起来艰涩无比,中考还是必背的。但稍有一些阅读量的人都知道,文言文中有另外一个世界。我从小就接触古典名著,四大名著之中,除了过于做作腔调、风花雪月的《红楼梦》不怎么理解外,其他的都滚瓜烂熟,读得通透。但《聊斋志异》为我打开了另一扇门窗。
在读一本书时,首先要对作者有一些了解。《聊斋志异》的作者是蒲松龄,字留仙,号柳泉居士,四次科考而不第,一声穷困潦倒,留给后人的唯有他数十载坚持与努力撰写而成的、名传千古的《聊斋志异》。
可能有些同学还不清楚它讲述的是什么。志异,顾名思义,就是记录怪异的事情。其实是些鬼、狐之类的事。说实话,一开始我就是把它当作玄幻小说来看的。其中也有几个故事,是我们曾经听过甚至学习过的,比如《画皮》、《聂小倩》、《崂山道士》等。但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在一个个可笑、可悲、可愤的故事中,都是当时的社会真实写照。就以《席方平》为例,席廉得罪了富豪羊某,为羊死后买通冥间的狱吏旁掠而死。席方平代父伸冤,魂赴冥司告状,可是从城隍到郡司直至冥王都收到了羊某的贿赂,不仅冤屈莫伸,反遭各种刑罚。这篇文章表面上虽写幽冥,实则影射人间,写尽了劳动人民的苦难与强大的意志力,也侧面反映了当时商业巨贾的权力之大与贪贿之多。正如郭沫若所言:“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除《席方平》以外,还有不少故事给我带来深刻的启迪:《崂山道士》讽刺了像王生一样好逸恶劳、投机取巧的人;《画皮》叫人要透过外貌洞悉人的本质;《偷桃》、《口技》描写了当时民间高手的超凡技艺。
《聊斋异志》中所描绘的,都透露出作者对科举制度的鄙夷,对封建社会的厌恶和对当朝官员腐败的仇视。在对不同人物的描绘中,显现了人性中潜在的怯懦与自私。然而,对于鬼与狐来说,也是存在两面性的,有好鬼与善狐,也有恶鬼与狡狐。对于向善的狐的描写,也是作者对理想的爱情的赞颂与向往,但也不妨是对男权至上的哀叹。在满清政府当权时,能创作出这等讽刺意味与对新事物的赞颂并存的作品,不得不说蒲松龄是一代奇才。
蒲松龄自己也不会想到,三百多年后,竟有一代又一代人去研究《聊斋》、解读《聊斋》,这个终生没有中举的老贡生,这个饱读诗书却三十年以教书为生的老夫子,这个穷困但不潦倒的老叟,现在是否泉下有灵,看得到这一幕。不知在另一个幽冥世界里,他可曾完成自己的夙愿,寻得到一个没有压迫、和乐安定的世界?也许,仍旧有人做着和他一样的梦,让他们轻轻地睡去吧,他的灵魂与《聊斋》同在……
聊斋读后感【篇11】
《聊斋》读后感简短【一】
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聊斋志异》这是一本曲折离奇的的鬼妖故事,还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古代奇书。我看着看着就入了迷!
比如像《促织》,这个故事说的是:成名一家为了捉一只蟋蟀应付官差,害的爱子惨死。儿子死后化为蟋蟀,所向无敌。
后来被献给皇上,成名因此骤然富贵。《聊斋志异》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的寓意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好人有好报,坏人没有好下场!
《聊斋》读后感简短【二】
《聊斋志异》给我带来我不同的感觉,它并不像别的鬼怪**。讲那些恐怖而夸张的鬼故事不会让读者有任何想法。
这本书让我觉得我眼中看到的美的东西不一定是梅后的。俗话说,好人看不见,海水也测不出来。往往看不出外表如何,却有一颗纯洁、美丽如钻石般透明闪亮的心。
《聊斋》读后感简短【三】
《聊斋志异》非常有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是蒲松龄的著作。《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
《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聊斋》读后感简短【四】
这本书有许多这样感人的故事,他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如: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心能融化世间的**和丑陋的一面;开心和生命是重要的,有了生命但不能没有开心,但是有了开心没有生命更是不行的,生命和开心要同时具备才可以生活的更有意义。
《聊斋》读后感简短【五】
聊斋聊斋,聊的是鬼神,讲出来的道理却是做人,人善逢难必不死,人贱必定有天谴。(人介于鬼和神中间,有道是:难做人啊!
可是每个人都抛弃心中的魔鬼,那么不是人人都是神吗?何必虚情假意对着一个不会动的石头拜呢?
读后感范文|读后感怎么写|
聊斋读后感【篇12】
“天若有情天亦老”,这是我在读完《香玉》时候的感慨。我感叹为什么神与人之间美好的爱情总是得不到上天的怜悯和眷顾。
黄生与牡丹花神香玉相恋,又对耐冬花神绛雪纠缠不休。最初黄生对香玉可谓生死相许,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因而也打动了香玉,可当香玉离去,绛雪到来时,他对香玉的思念抵不过眼前的诱惑,失心了。当香玉回来时,他居然还想着绛雪来红袖添香,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男子呢?
与黄生其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两个花神。
香玉热烈多情:“良夜更易尽,朝暾已上窗。愿如梁上燕,栖处自成双。”“绛姐性殊落落,不似妾情痴也。”“但相怜爱,和好也有日耳。”“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绛雪的善解人意:“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日日代人作妇,今幸退而为友。”
二女子均为我们诠释了何为爱。
如果上天让爱情存在,那么为什么还要计较它是什么样的爱。倘若两个人真的相爱,上天又是如此的铁石心肠。《香玉》再一次让我看到了爱情的可贵,让我再一次相信了爱情给我们带来的美好。
聊斋读后感【篇13】
《聊斋志异》给我带来我不同的感觉,它并不像别的鬼怪小说。净讲那些恐怖夸张的鬼故事,一点儿都不给读者有发人深醒的思想。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眼睛看到的美丽事物并不一定是梅后的。正如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往往看起来不怎样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如钻石般透明闪耀的心。
这本书有许多这样感人的故事,他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如: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心能融化世间的邪恶和丑陋的一面;开心和生命是重要的,有了生命但不能没有开心,但是有了开心没有生命更是不行的,生命和开心要同时具备才可以生活的更有意义。
最近我读了《聊斋志异》这本书。
《聊斋志异》是清初文学家蒲松龄的代表作,它本身是文言文,我读的是儿童版。书的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包括道士传记,书生奇遇,人鬼之恋等,共27个奇妙曲折的故事。书的语言通俗易懂,并有栩栩如生的插图。蒲松龄通过这些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揭露社会矛盾,表达人民的愿望。
《聊斋志异》这本书为小朋友打开了走进古典文学的大门,让我们领略了中华文化的永恒魅力。
聊斋读后感【篇14】
《聊斋连城》是一部中国古代小说,它由清代文学家蒲松龄所著。这部小说以独特的方式将许多传奇故事编排在一起,反映了中国人充满神秘幻想和超自然主义的丰富文化。在《聊斋连城》的世界里,人类和鬼神之间的界限被打破,许多想象力和幻觉形成了真实的人物和事件。这些故事充满了诗意和逗趣的掌故,也充满了深刻的人性洞见。
阅读《聊斋连城》让我感到非常的震撼和启迪。这部小说的每一个章节都深深地打动了我,并且为我开启了通向中国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窗口。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了中国文化中的种种内涵、价值观和信仰,这些对我来说是非常独特的,也是非常珍贵的。
《聊斋连城》的故事情节非常复杂多样,让人目不暇接。有些故事讲述了人和鬼之间的纠葛,而有些则讲述了人和人之间的冲突。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情节,书中的每个角色都是非常生动有趣的,他们的性格独特,情节精彩,故事内容各不相同,但都具有强烈的审美价值和思想深度。其中最著名的故事莫过于《牡丹亭》了。这部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幽静花园中相遇的男女之间的爱情,而这段爱情却被人类和鬼神之间的界限所阻挡。这个故事不仅展现了人性中的悲欢离合、沉浮起伏,还传递了人们对于自由和情感的渴望和追求。
在阅读《聊斋连城》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习到了中国文化的深层次思考,还汲取了来自中国文学的的精髓和智慧。在这部小说中,人们对于真善美的探索与追求,以及对于人类情感、生命与死亡的思考,使得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瑰宝,同时也让我们对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把握。
总的来说,《聊斋连城》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古代小说。它不仅展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与价值,同时也通过作者蒲松龄的才华和创造力,沉淀了中国文学的精髓和智慧,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阅读完这本书,我对于中国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也从中受益匪浅,对于现代文学也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感谢蒲松龄,用他的才华与热情,给我们带来了一部充满诗意和神秘感的经典之作。
论语一则读后感(推荐四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搜罗了“论语一则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启示。读书可以开拓我们每个人的眼界,作品这一本书,给了我许多回味,让我叹服作者的神奇。 读后感是一次思想碰撞的过程。相信我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您一定不想错过!
论语一则读后感(篇1)
在中国5000年悠久历史中,有一门学问代代相传儒学,有一本经典人人皆知《论语》。这两样东西在春秋时期完美结合,铸就了一个直至现在仍在讨论的话题。
《论语》是孔子的弟子编写而成,记录了他们的师傅先人孔子的言行,许多名句箴言,直到今天还十分适用,真是一朵奇葩!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要属学而篇了。它是《论语》的首篇,由16个对话组成。对话中,有判断君子的忠告,也有做人的要求;有交朋友的告诫,也有学习知识的过程。五花八门,彰显了大儒风范!
放眼整本书,我感悟最大的是那句巧言令色,鲜矣仁!孔子认为:花言巧语,一昧讨好你的人,就像豆腐嘴刀子心,笑里藏刀,一定没有多少仁德!我想,在现代生活中,骗子不就是那个讨好你的人,在你被赞扬得如醉如痴时,给你当头浇上一盆冷水,拿上他的战利品――从你钱包中溜出的钱财,逃之夭夭。留下你一人站在原地,暗自懊悔不已!
经典从来不会褪色,只会越来越鲜艳。让我们细细品味这部经典中的经典吧!
论语一则读后感(篇2)
孔子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文学家,我读了他的《论语》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孔子诲人不倦、才高八斗的智慧。
这本书的道理非常的多,每一个都让你受益匪浅。比如子钩而不纲,弋不射宿,这句话教育我们对小生灵要有仁爱之心。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告诉我们在任何条件时间下都不能违背仁德。而子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又让我们知道了只有顾及眼前,又考虑长远,才能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子日: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学无止境,要再想再踏上一个台阶,不知要花多少的心血,踏上台阶后,还要为巩固付出代价,否则就会复失,在生活中的我也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
记得有一次,我在一次课外比赛中我考了个不错的成绩,我自以为考得好,回家后样样吹牛,从那以后,我每天骄傲自满,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对于学习总是不够热情,终于在一次比赛中我失利了,让我非常难过。一旁的妈妈对我说:缘缘,现在知道了吧,学习是永无止境的,你应该每天积累,每天学习,让自己能上更高的台阶,而不是有了一点小小的成绩就开始自以为是了。我心里非常的惭愧,对自己的要求太低了,对于学习应该目标远大,好学的人是永不满足的,好学的人应该花更多的心血在其中。
《论语》这本书内容丰富,犹如一座复合性富矿,让你时有意外收获,惊喜不已。我们也要慢慢体会,吸取精髓,真正实践起来。
论语一则读后感(篇3)
《论语》是一部千古流传的着作,是记录孔子与他的**们言行生活的点点滴滴,里面有深奥的理论。 宋代赵普用“半部《论语》治天下”名扬古今,千百年来,风雨洗涤,仍然经久不衰,依然璀璨若星。
从那以后,我便开始接触《论语》,到今天虽然我连半部都还没学到,却已是受益浅匪。
现在,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说:“人类在世纪要获得生存发展,就得回到二千五百多年前孔子的故乡去吸取孔子的智慧。”孔子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人们世世代代铭记。
动画片《孔子》中**了鲁国的王室权力被季氏夺走,鲁国国君被迫赶往齐国,孔子与国君告别时,国君都后悔为什么当时没有启用孔子呢。
论语教给了我学***法。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意思是:
经常学习不是件快乐的事吗?我每次学到新的知识,使我的学有了很大的长进,并经常回头复***识掌握得更加牢固,我感到十分高兴。我学***课英语之后,都要经常读读每课的课文及单词,时间长了,课文和单词就自然而然地记住了,考试也就“下笔如有神”了,这样就能考出好成绩了,考出好成绩我就开心啦!
论语教给了我孝敬父母的道理。子曰:“事父母,能竭其力。
”“事父母,能竭其力”意思是:侍奉父母,能尽力而为。我做到了。
通常,我有时间会帮父母做家务。
论语教给了我诚信做人的道理。子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意思是:和朋友交往,说话要诚实讲信用。我没有做到。
在学校里,我答应给朋友什么东西,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时间,最后干脆说我没说过算了,对于这个毛病,今后我一定改正。
通过学习《论语》,让我知道了应该怎样为人处事,让我了解我们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还让我了解了一位全球闻名的圣人—孔子。
更重要的是,读《论语》能享受到快乐。国学大师于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她说:《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
《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它教会我们在生活中获得精神上的幸福,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的坐标。
愿《论语》能成为每个人的好朋友。
论语一则读后感(二)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
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依然睿智而有意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
能者为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天需要联系的人很多,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势,值得我们学习,也可以做我们的导师。就说我们班上的吧。
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里,有篮球将军、画家、书法家和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
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一则读后感(三)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而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
学***以后,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远道而来真不快乐!别人不理解我。我没有生气。我也是一个道德修养很高的人!
什么勤奋的人,什么乐观的人,什么宽宏大量的人,谁不是绅士?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
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起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起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快乐。别人不理解自己,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该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可以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
”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可以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现在,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积极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论语一则读后感(篇4)
《论语》是一部千古流传的着作,是记录孔子与他的弟子们言行生活的点点滴滴,里面有深奥的理论。 宋代赵普用半部《论语》治天下名扬古今,千百年来,风雨洗涤,仍然经久不衰,依然璀璨若星。
从那以后,我便开始接触《论语》,到今天虽然我连半部都还没学到,却已是受益浅匪。
现在,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说:人类在世纪要获得生存发展,就得回到二千五百多年前孔子的故乡去吸取孔子的智慧。孔子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人们世世代代铭记。动画片《孔子》中播放了鲁国的王室权力被季氏夺走,鲁国国君被迫赶往齐国,孔子与国君告别时,国君都后悔为什么当时没有启用孔子呢。
论语教给了我学习的方法。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意思是:学习后要经常复习,难道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吗?我每次学到新的知识,使我的学有了很大的长进,并经常回头复习使知识掌握得更加牢固,我感到十分高兴。我学习完每课英语之后,都要经常读读每课的课文及单词,时间长了,课文和单词就自然而然地记住了,考试也就下笔如有神了,这样就能考出好成绩了,考出好成绩我就开心啦!
论语教给了我孝敬父母的道理。子曰:事父母,能竭其力。事父母,能竭其力意思是:侍奉父母,能尽力而为。我做到了。平时,我有空都会帮助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论语教给了我诚信做人的道理。子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意思是:和朋友交往,说话要诚实讲信用。我没有做到。在学校里,我答应给朋友什么东西,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时间,最后干脆说我没说过算了,对于这个毛病,今后我一定改正。
通过学习《论语》,让我知道了应该怎样为人处事,让我了解我们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还让我了解了一位全球闻名的圣人孔子。
更重要的是,读《论语》能享受到快乐。国学大师于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她说:《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就是教给我们在生活中获得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
愿《论语》能成为每个人的好朋友。
白夜行读后感(推荐十四篇)
想必大家都有写作文发愁的时候,作文不仅锻炼大脑还够提高写作能力。一篇优秀的作文其感情表达会很细腻和委婉。您是不是不太清楚作文怎么写呢?或许"白夜行读后感(推荐十四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白夜行读后感【篇1】
越到后面越精彩的一部小说。尽管在看之前,我就知道了大致内容与结果,但在读的过程中还是忍不住被作者的高妙构思和精彩描写震撼到了。即使是恶人也有不堪的从前。但从前的不堪,不足以成为杀人的理由。父母作的恶,会得到报应或者有法律严惩的一天,即使无可奈何越位成为执法者,也不应该伤及无辜。男主与女主的关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已经不是男女爱慕关系了,更像是君臣控制关系。男主弑父或许还算大义灭亲,但后来杀人强奸,是绝对不可原谅。小说最后没有写出女主受到的惩罚,这应该是为了留给读者想象的余地。可以想象女主不可能再坦然生活工作下去,因为以前她想要得到的今后不会再得到,即使身为大财团社长的继室夫人,成天面对不爱的男人,亦是一种痛苦。或者她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但相对结局未落幕时,所做种种都有前方的诱因驱动,麻木不仁地去做工作,这样的工作能做得好吗?小说以横贯19年的破案故事为载体,包含的人生哲理太多,但都属于只记不议,让读者自然思考,这也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白夜行读后感【篇2】
我记得他的新年愿望只是一句简单的话:
在白天走路。
他的一生不过是白夜中流浪的灵魂。
不是在白夜中才会觉得安全,而是他始终不能离开黑夜的豢养,就像地狱中的鬼魄,一旦见了太阳,就蒸发殆尽。
不知是什么力量让我在键盘上敲下这些字,我从未在空间上落下这样类似于读后感的文字,也许是因为想看看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力有没有减弱吧。(呵呵)在新年钟声敲响的前一晚,我的手指划过最后的页脚,一缕无力回天的悲凉刺中了我,明明是若有若无的淡淡凄恻,却如被骤然出鞘的寒刃深深地深深地刺中。那把剪刀,那把杀死生父的剪刀,那把剪出手牵手男女孩的剪刀,那把他珍若至宝的剪刀,最终也成为了结束他自己的工具。
对于文章的高度和修辞,我总是喜欢夏目和芥末。但东野的叙事手法却不得不让我叹服。从其他人的角度讲述两个主角的故事。
尽管他们以前从未见过面,但他们被一些小巧合和细节暴露了出来。
他们的关系,恐怕是最常被谈论的部分。
枪虾和虾虎鱼。
这是笹垣的评价。(笹这个字在字典上查不到的原因总算明白了,我当时还以为字典太落后了 )
我对笹垣是有偏爱的。他有老刑警数十年如一日对真相的执着与坚守。他的忍让和谨慎是他取得了最后的成功,这是他与风华正盛现任分公司最大的不同。
木秀于林而风必摧之,所以拥有着一双堪称真正的冷静的看尽人性丑恶眼睛的他选择了蛰伏,一蛰伏就是二十年。
笹垣没有错,他可以一眼看透亮司和雪穗的本质,实属不易。然而,当时我和我室友试图浪漫,却天真地讨论了雪穗和亮司是否是真爱。
“女主的最爱是男主!”面对室友对于雪穗好像喜欢筱冢一成的提议,我信誓旦旦地说:“因为她的店名叫r&y啊。”
现在明白什么叫图样图森破。
吾魄亦汝魂。
在我心里,这是他们的关系。
我不敢轻易写下这些字的原因,是在于我这般俗人实在无法参透《白夜行》。这句话我想了很久。我觉得他们是合二为一的。
他们知道彼此最黑暗的过去,分享所有的秘密。雪穗是如此执力于树立自己高贵典雅的形象,为了赶上巨人,她不惜从好友江利梓做起。如果她真的要毁掉所有的污迹,亮司才是最应该去掉的。
然而她没有。也许亮是她在世界上唯一的支柱。只有当他们共存的时候,他们才能生活在一起。
就像上次亮司死了一样,雪钉也变成了白色的影子。我认为他们是一体的,就像一个人的左手和右手一样,他们不会抛弃对方。雪钉是生活在光明中的一部分,而光明是生活在黑夜中的一部分。
只有一个人的光明面和黑暗面被作者分成两个人。
也许这样说也不那么准确。雪钉似乎生活在光明中,但她的心仍然是黑暗的。说实话,我真的很讨厌这个女人。
不择手段,毁灭他人就在一瞬之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自己最好的朋友。非丧心病狂而不能形容,我真的觉得她已经**了。
她有什么追求?嫁入豪门?维持自己高贵的冰清玉洁的形象?
我真的不明白。我不能理解她的行为。 如果她遭遇不测去复仇这样我都能够接受。我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想了解一个角色,你必须进入她的世界。
抱歉,我做不到,恐怕只有我哪天丧心病狂了才能走进她的世界吧。
而亮司呢?他一生都在黑暗的通风管道里爬行,他一定代表了人性的黑暗吗?恐怕也不尽然。
相比雪穗,我更能够理解他。我也看到了他留下的一点点人性。当他称那个管家为“恩人”的时候。
当他告诉友彦这样危险的事情只能由他一个人做,友彦不能干涉。我看到一个人的担一责任,至少,他不会向雪钉一样连他的好朋友都会破碎。我记得当佐佐木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被眼前的黑暗所震惊。
实际上,眼睛里能看到黑暗的人才是拙劣的坏人,真正的狠毒之人往往善于掩藏,在他们的眼中只能看见那修炼的很好的友善和无害。亮司真的是想在白天散步。他是一个渴望光明的人。我常常在想,在生命即将完结的那个夜晚,他为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剪纸做圣诞礼物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
当他看到小女孩的微笑时,他心里有一种悸动?
然而理解并不代表着原谅,这个结局是我意料到的,枪虾和虾虎鱼必然会死一个,要不然天理何在!但恕我直言,我真的无法理解他们。绝望是否意味着坠入永生?谁没有在绝望中徘徊?
白与夜的交替,明与暗的轮回,如若我们一日坠入黑暗,但这也不是可以在黑暗中自弃沉沦的理由。人们有很多理由放弃自己,而且会有更多的理由获得重生。即使坠入永夜逃不过黑暗轮回,一盏心灯如月,也可以自洁如初。
上帝只救自己,仅此而已,别无其他。
我说过,我是个俗人,字字句句不过姑妄言之,大家不必在意。
白夜行读后感【篇3】
看完这本书后,心情沉重久久无法释怀。明明是正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却经历了父母的背叛。
桐原的母亲与松勇出轨,定是多次在一楼上锁的房间里为爱情鼓掌。这些,桐原不可能不知道。而雪穗,她自幼遭受猥亵甚至乎是被强奸。她是被母亲抛弃了,母亲西本文代受够了穷困潦倒的生活,不惜卖女也要获得金钱。
母亲的思想,可能早已在当时尚且年幼的雪穗的脑子里生了根。于是,她不惜杀母去当更富贵的姑姑家的养女,不惜让自己的同学都子,好朋友江利子和后女美佳遭受猥亵来追求金钱。
桐原和雪穗,多次提到想在白夜里行走,可是,对于这两个在黑夜里挣扎惯了的人来说,这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事情啊。
明明想在白夜里行走,却无数次地伤害别人,无数次地隐藏自己。
小说最后一句:她头也不回地走了。这句话无数次在我脑海里响起,雪穗,她会就此罢手吗,还是依旧我行我素,在黑夜里行走。我不清楚,东野先生可能也不清楚。这是一个开放式的结局,哎!
我们生活中一定还有桐原洋介这种人的存在,一定还有西本文代这种人的存在。一定还会出现雪穗和桐原这样可怜而又可恨的人,一定还会有正如宫崎勤一样的人。
但我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所有正在遭受侵害的孩子们,那些迫害你们的坏蛋,终有一天会自食其果。
白夜行读后感【篇4】
东野圭吾《白夜行》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一场白夜或黑夜
怎么说,唐泽雪穗终于决定上楼,而汤原亮司则用剪刀自杀。这好像是全部的结局,一个罪犯自裁,另一个罪犯摆脱了罪行,决然往上,她在泡沫经济里获得了无比的财富,得到了可爱的家庭,如果忘却她是怎样一步一步血迹斑斑地走向金字塔的。
在经历十九个春夏,十九个秋冬后,我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小大人”。就是在这第十九个冬天里,我看完了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戛然而止的结局,像一把刀,摆在我的胸口,干脆地切下去。我不知道这个形容好不好,反正我是有钝痛的感受。
唐泽雪穗、桐原亮司是这部枯燥无味的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两个词。他们是各种故事的主线,一个接一个看似无关的事件。久而就织,他们被编织成一张巨大的网。里面一丝一点的线索,找到,都让人开心。
唐泽雪穗,原名西本雪穗,小时由西本文代带大,之后由于母亲煤气中毒(其实不是意外,这是一个伏笔),就由唐泽家寄养,从小被养母教授茶道、花道,因此技艺超群,气质在所上的高中也是一等一的好,被称为校园中的气质美女。在校园交际舞时,与高宫诚相遇,成为了高宫太太。之后,她与高宫离婚,嫁给了康庆,康晴有一个女儿美佳和一个儿子。
文章开头受害人的儿子汤原亮司从小就尊敬父母,但母亲与书记员有外遇,父亲却有恋童癖,并在一个下午为救雪穗杀死了父亲。之后更是隐性瞒名,但暗中和雪穗有来往。
这本小说,跨时间比较长,故事从一开头的主角幼儿时讲起,之后又写到成婚时。
故事分为多个台词,从警察和特工开始,从高宫诚的角度,从美佳的角度,这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原因。
故事一开始,一名中年男子被腹部袭击,一名儿童在玩通气管时发现了他的尸体。此后,警方开始在现场寻找证据,寻找可能的嫌疑人。从此,他们发现中年男子的妻子与办事员有了外遇,而略显阴郁的汤原亮司。同时,因为命案,又发现有关人物西本文代和她的女儿。
警察一口咬定西本文代是凶手,并进行逼问,但是由于证据缺少而终止。但此逝,西文一代却发生了煤气中毒事件,从此死亡。
故事似乎是水到渠成,读者只要这样看就能明白作者东野先生想要说的话,而故事,真相总是在平凡之下:
汤原亮司有一个恋童癖的父亲,他和唐泽雪的母亲西本文台做了一笔肮脏的交易,让唐泽雪承担起这一恶行,并以此换钱。
看到后面时,我推测了前面的故事,得知了这么惊人和肮脏的真相。母亲竟可以抛弃亲生女儿,这实在太过残忍。这也是本文白夜行的主题,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对: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已经足够。有了这盏灯,我可以把黑夜当作白昼。我从来没有太阳,所以我不怕失去它。”
这句话,就是《白夜行》的主题。而代替太阳的,就是桐原亮司。
在我的理解中,汤原亮司和唐泽雪穗是相互的,他们是彼此不可或缺的。如果没有桐原亮司,就没有后来的唐泽雪穗。也同样,如果唐泽雪穗消失了,桐原亮司也不会经历那么多的命案,造成许多的无辜的人死亡。
每个人都有一个白昼或黑夜,但每个人的太阳,或是某种东西来代替太阳,是不同的。或是情人,或是亲人,或是同窗。而就是这些,交织成我们现在的生活。
所以,即使有时你看不到节奏,也要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太阳或星星。
在一场白夜下,掌心相合,说一声“谢谢。”
白夜行读后感【篇5】
《白夜行》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代表作。
这本书在各大售书网站上的排名一度很高,但真正让我买,是因为学生的推荐。他说:老师,你去看吧,真可好看了。我问他讲什么的,他却告诉我:不能剧透。出于好奇和相对学生有更多的了解,我开始读这本书。
结果,这一开始,就停不下来了。小说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每一章引入几个新人物,并从新人物的视角叙述新事件。看似不相关,却慢慢发现总是有着蛛丝马迹的关联。
本书从一起杀人案开始,这凶手一找就是19年,这期间警署放弃了,办案的警察也退休了。但是好在这位退休的警察没有放弃,而且这期间也一直有这样那样的人离奇死去。当小说所有的事都与书中有修养、有学识、从小就是同龄人中佼佼者的女主角有关的时候。说真的,我开始怀疑她了,但是结果却不仅仅是她,还有开篇拿起杀人案受害者的儿子。
本书一直到最后,就要揭露所有真相的时候,男主人公却为了保护女主人公而选择了自杀。一边是多次杀人的罪,一边是承担父亲罪行后对女主人公的爱。整本书都在明暗、正邪、黑白的对比中完成,引人对现代社会、对人性的思考。
真是书中经典!
白夜行读后感【篇6】
没有结局的爱情却偏偏比任何人爱的都真!
两个从小内心备受煎熬的孩子默默的承受了太多的东西,谁不想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即使在太阳下也无法感受到温暖多么可怜,话说回来如果他们没有心机去改变命运,而是默默接受命运的安排,恐怕又是一个催泪的悲剧故事,而往往人们都会同情弱者,对于桐原跟雪穗一开始的所作所为不说咬牙切齿,也得咒骂一番,没人关心你经历了什么内心深处有多少无法忍受或者害怕的东西,他们只愿意相信他们听到的看到的,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读了作者的《解忧杂货铺》被他细致入微的描述深深的吸引,环环紧扣不慌不乱让人读了根本停不下来,所以继续追,没想到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大的惊喜,之前也读过几本侦探类的小说,总感觉人物时间有时候断断续续连不起来,这本不一样,它就像一条珍珠项链,看似两颗珠子之间有距离但是却被一条丝线紧密联系在一起!
再说,结局说雪穗头也没回,我在想这些年相依为命的两个人突然一天一个不在了,另一个的灵魂也跟着走了吧,人在的时候不觉得有多重要,可是当有一天这个人突然消失了,你会觉得,噢原来他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拿不走丢不了。
其实他们本没有多坏多狠心,跟他们有关系的人只要不触及到底线,他们还是会留有余地的,他们只想努力正常的过活吧,可是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做了就做了,总有一天你会为你曾经做过的事说过的话买单,不论结局是好的还是坏的!
白夜行读后感【篇7】
第一次读推理类的书,可以用酣畅淋漓来形容。(虽然看到一半就怕到半夜不敢关灯,哈哈哈哈都是不敢看恐怖片造成的)白夜行,在犹如白天一般的黑夜里行走。男女主人公终其一生如此,他们拼了命对抗着这个社会,同时也贪婪而残忍地索取着一切。始终对亮抱有痛惜,他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是雪穗最忠诚的骑士。而雪穗,真的就是东野圭吾所言,是一朵黑色的玫瑰。她艳丽,她摇曳,她勾人魂魄,黑夜中她的香气像是毒品,一个又一个男人为此沉迷,她才是施毒之人啊。虾虎鱼已死,枪虾如何苟活?蜡烛倒了,升腾起黑色的烟雾,她瞥了一眼,头也不回地撞上了门。至此,唯一的光芒熄灭了。
题外话,真的要好好保护小孩子的童年啊。这个社会挺复杂,在他们还是懵懂孩童的时候,在他们开始感知生命与生活的时候,尽量带给他们真善美,这样在他们成年以后,便拥有了足以与这世界和解甚至改变这世界的力量。
白夜行读后感【篇8】
一如作者以往的风格,通篇环环相扣,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出场,对于我这种记名字本身就很费力的人来讲起初会有些混乱,渐渐的发现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个性标签,或许是动作描述,或许是语言特色,这正是作者厉害的地方。随着时间不断的推移,以老警察作为串联和见证者,所有案件逐步一点点的联系起来。
没有看到最后时,会觉得雪穗真是可恨,如果不贪钱贪财就不至于让那么多人受害,每一个她遇到的人都好像是棋子,她对他们没有过真正的感情,甚至包括她的生母和养母也一样。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原来,完成雪穗性格扭曲的,正是她的生母,那时候她便知道,原来,钱高于一切,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我想,这大概也是雪穗停不下来赚钱或者一定要嫁有钱人的原因。
而桐原,母亲的苟且造成他性格的扭曲,他最美好的记忆应该停留在了和雪穗一起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光,他用剪刀剪出漂亮的图案,送给他喜欢的雪穗。可是,所有的一切都被自己的父亲毁掉了,为了守护雪穗,他杀了自己的父亲,也为了替父亲赎罪,他一步步的走向不归路…他的死亡也许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也是作者打从一开始就对这个角色命定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们遇到了很多人,也杀了很多人,也做了很多错事,可他们偏偏对认定的人是最重感情的,这是属于精神病态者的偏执。
虾虎鱼和枪虾
雪穗说,她的生活里没有太阳,但是有代替太阳守护她的人。而最后一幕,她一次也没有回头,私心认为也许这是因为她平日里的面具有了裂痕,也或许因为她其实在哭泣,所以无法回头,她会好好的活下去,在黑暗里,带着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另外,其实还有些线索小说并没有交代的很清晰,比如为何桐原杀了松浦之后一定要把尸体埋在雪穗养母的院子里,雪穗和桐原一直以来是如何保持联系的,为何桐原一直没有试图杀死老警察,如果桐原有障碍又如何验出来AB型…
看完依旧反复咀嚼,这才是真正出彩的小说啊!
白夜行读后感【篇9】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看一本书不喜欢断断续续的看,所以花了七个多小时连夜将它看完。
说实话第一次看东野圭吾的书,一种日本作家特有的气息便很强烈,悲伤的,凌乱的,甚至是偏黑暗向,对人物的情感描写极其细腻,甚至是敏感,我觉得日本作家可能把世界上所有的恶都集中在自己的笔下,给小孩设置陷阱,一步一步的助长她/他的扭曲。“有一株芽应该在那时就摘掉,因为没摘,芽一天天成长茁壮,长大了还开了花,而且是作恶的花。”这株花被东野圭吾栽下,细心呵护,结出了恶的果实。
桐原后来改名秋吉,书中谈及是因为“背叛”,初中时秋吉背叛了菊池,将他供了出来,我以为这和秋吉偷拍雪穗也有关,桐原不能和雪穗明着见面,甘心当她在太阳底下的影子,大概他也像秋吉一样偷偷在暗处观察雪穗。
桐原对雪穗的感情是什么?是爱慕,还是赎罪。幼年时的桐原和雪穗应该是唯一的朋友,桐原经常用他的剪刀给雪穗剪好看的剪纸,他视为珍宝的剪刀,也正是他能为雪穗带来快乐的唯一途径。直至结局,他最后出现在雪穗的店里,用他的剪纸,继续给雪穗带来受益。桐原甘心做雪穗的影子,在那栋废弃的大楼里,桐原无意中发现了他父亲的禽兽行为。救下雪穗杀死了他的父亲,桐原走上了一条赎罪的道路,他将一切罪孽归于他的父亲,而他也背负了这些罪孽。
桐原说“我的人生就像在白夜里走路”
雪穗说“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吧?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桐原和雪穗都将对方比喻成光亮的一方,不同的是,桐原心甘情愿的当着雪穗的影子,雪穗却紧紧的抓住那一丝光亮。
最后,桐原身亡,他的黑夜结束了,就像他说的,在正午时分阳光最烈的时候,影子就会消失,毫无疑问雪穗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金钱,地位,上流社会。但是对于雪穗来说,她的黑暗真正来临了,那一丝唯一的光亮消失了,她将在黑夜里不得安宁。
白夜行读后感【篇10】
一个是在白夜里行走,一个是生活中没有太阳,如此纠葛的两个人,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极度阴暗的世界里。所以,如果人性被扭曲,那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再正常。对于一部小说来说,对人物如此的特性设置,尤其是对小孩具有超常判断能力,我个人是感到比较诧异的,不过小说这样刻画当然无可厚非。不是每个上小学的小孩都能够了解不在场证明他到底意味着是什么?所以我对这一点是抱有惊诧地保留意见的。我当然也和你们大多数人希望的那样,所有人都是真善美,但是总会有许多例外,但就是这些例外知道了更多的例外,难道不是吗?佳美以后又会怎样对待他自己和别人呢?所以我们对主角抱有极大的同情怜悯的同时,也要想一想受到伤害的那些人以后会给其他人带来怎样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另外我们再来看一看这里面提到的那些聪明的高人。一成算是第一人,屉垣算是第二人,今枝算是第三人。这三个人很有意思。首先已成能够从一个人的眼神中看出一个人的本质,当然我只能说这是他先天的禀赋赋予他的。他生活在豪门望族,生长的环境基本上算是健康完美,所以说他的性格当中就天然的淳朴和智慧,正式由于他能够从雪穗的眼中看出那种不同,所以才体现出了他的慧眼独具。老侦探,算是一个具有丰富的破案能力的人,也算是他的职业经验,所以她在十几年前就开始怀疑了目标人物,而且死死的不放手。今枝呢?算是一直在草原上捕捉猎物的野狗,他靠着自己灵敏的嗅觉,为侦破这件案子提供了许多必要的线索。
我们在惊呼作者的奇思妙想的同时,是否也要看一看书中的社会与我们的现实有多大的差距。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了解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社会的真面目,当然我们也不希望书中的那一幕幕评分在真实生活当中上演,我们读书,不管是以悲剧铺展的还是以喜剧展开的,我们都希望我们所探知这个社会边缘的内容,能够给我们带来一种自我引导和自我劝戒的那可贵的东西。我认为是一种正向执着和信念。
当然把剪刀查到小亮自己的身上时,其实他也是有一种信念,就是要保护一个人。只不过这个人他做了太多不被主流世界接受的罪恶。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有些人是多么站在冠冕堂皇的作恶,就因为自己的不幸就要给多数人带来不幸。当然在有些文化当中是利己的,有些文化当中是利集体的,他们属于前者所以才不会被属于后者的那群人真正理解吧。
就这样吧……
白夜行读后感【篇11】
白夜行,一明一暗,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人,原来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关系——枪虾和虾虎鱼。
深深被这本书吸引,原因很简单:故事情节不常见,表现手法也不普通,作者基本上规划好大纲之后便想写什么是什么。其中最擅长的便是多角度插叙,东野圭吾并没用从头到尾都以主要一人为主来描写故事经过,而是选择了多重点,即每一章都有不同的主人公,这样故事内容也更丰富,虽然在阅读时我觉得很混乱,读不懂,看完全书后才恍然大悟,每个故事都是相互关联的,甚至可以说是第一章和最末一章的承上启下,这种写法既可以增添故事内容的丰富性,又可以吸引读者一直往下读以及让读者产生推理和联想。还有一妙处便是整个故事的线索,不同人群的推理把故事层层推进,最终还是由那个刑警将一切都理清楚,大概完整地猜想出来整个故事的过程,但在最终桐原亮司的死却让一切画上了句号,没有人知道真相,或许一切真的仅仅是猜想,又或许一切都是如他所料。
社会总是存在明暗,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轮班。我们也是行走在白夜里的人,我们也在,白夜行。
白夜行读后感【篇12】
诚然,东野圭吾的推理让人拍案叫绝,疏而不漏的细节就像蜘蛛网一样,环环相扣,我看了第一遍之后,又回过头来反反复复抠那些细节,越读越觉得值得玩味,越看越想拍大腿!哦!原来是这样,这里早就埋下了伏笔,一个个疑团在脑海里越来越清晰,但又有一些疑因不断生出来。
好多人都说《白夜行》是一个关于两个孩子杀人的故事,对于这个说法,我觉得没有那么准确,从书中可以看出来,雪恵的母亲应该是自杀的,而且她自杀也有比较充分的理由,在知道桐原洋介死了之后,西本文代心中不可能没有疑虑,本来把自己女儿卖给这样的人,作为一个母亲不可能无动于衷,即使她在没有人性,但毕竟血浓于水,她应该感觉到了桐原洋介的死与女儿脱不了关系,她的自杀或许是为女儿赎罪,而雪恵发现了母亲自杀而袖手旁观见死不救却是真的,东野圭吾对雪恵身上的钥匙圈挂的小铃铛的描写就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并且这个描写出现了两次。这个细节是吧《白夜行》作为一个推理**来看的。
唉,他们之间的爱情,在我看来是爱情,但真相可能都是借口,只是利用,只是因为彼此同样痛苦,同样仇恨这个世界;或许他们之间是爱情,在我看来不是爱情,但真相可能是超越了爱情,是一种比爱情更复杂的情感,只是爱的太深,连对方的痛苦一并爱着,像爱自己一样。其实我们又有谁能真的逃脱呢?没有,在怎么洋,还是要面对明天!
人性是善与恶,爱与恨纠缠在一起,总有因果,我看不透,也说不透。如果一开始的恶不发生,或许就没有了后来的恶。如果一开始世界是光明的,有些人可能不必在白夜里行走。
白夜行读后感【篇13】
读《半生缘》有感
很多年前,我就模模糊糊在电视上看到过《半生缘》,依稀记得是那个温婉的演过紫薇格格的女孩,噙着泪水,在高墙之后哑哑的喊着“世钧,世钧......”那时候,我才读小学,怎么能懂那个与我相距70年的有着水一样百转千回的眼神的女子有着怎样深沉的我所不能理解的情感。说实话,我也仅仅22岁而已,还是不能透彻的认识这个吸引我,同样吸引万千读者的女人。
可是这不影响我爱上她,爱上她的作品。我和她的女主人公哭笑不得,我为每一个悲剧贡献我的眼泪。接着在每次流泪之后产生一种大彻大悟的错觉。
她的书只是一些普通的男女。许翠芝大叔世钧曼桢是一批随处可见的城市年青人。那些本应属于那个时代的奇异故事,以及现代种国的种种翻天覆地的变化:9月1日
八、一二·
8、 抗日战争的胜利、国民党的接管、上海的解放和对东北的支持,似乎是那个时代的大势所趋。所有的战争和动乱在这些普通人中间都变得漠不关心,硝烟味自然给故事带来了悲伤。 而让我荡气回肠为之嗟叹的,却不是烽火连三月的战乱,只是乱世里的这些男男男**们,痴缠的爱情,无奈的错过,重逢的感伤......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的文字是那么平平淡淡而又惊心动魄。我总是无比爱着那些浮于笔端,动魄于内心深处的文字,叫你只觉得美又具体说不清楚美在**。洗尽铅华、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
曼桢和世钧注定的情之深切却有缘无分,世钧和翠芝无奈的两相无意却共赴白头。曼桢,曼璐以及祝鸿才之间纠葛不能剪断的相互**,曼璐重病而亡,而曼桢最后也没能摆脱姐姐亲手设下的这副将她一辈子也不能和祝鸿才撇清的镣铐。然而,很多年过去了,还是那个小茶馆,时间早已把男女主人公的怨恨和绝望化为乌有。
读者满意的是世钧还是那个世钧。无论什么时候折磨过他曼桢,他仍然爱她,不管一切。可是曼桢,早已在生活的折磨中成长起来,她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是多么正当而又令人心碎的理由。
到今天,我们任然可以听到这样的话从关系不可挽回的情侣口中说出。我相信每一对真正相爱的恋人在说这句话时一定会心碎。它的旁白是我仍然爱你,但我只能爱你很远。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被温暖的框架所感动。当然,和读者一样,我也痛恨曼璐、祝鸿才、沈母和曼桢懦弱残忍的母亲。我幻想,如果曼璐自己可以生孩子,也许就不会把主意打到妹妹身上去,如果沈母没有把曼桢的信扣下来,也许沈世钧就会赶来救走曼桢,如果顾妈妈能洞察到这疯狂的借腹生子计划后的残忍伤害,也许就会阻止自己的一个女儿去害自己的另一个女儿。一句话,我幻想世钧和曼桢在一起。当然,如果是这样的结局,那也不是张爱玲的创作风格。
人们对悲剧的记忆显然比喜剧更深刻,悲剧的目的事要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世界。
世钧与曼桢的婚姻之缺失,只能归咎于上天对命运的调侃,也只能为这个时代表达遗憾。我对书里的时代讨厌又向往着,讨厌封建制度的爱情扼杀,又向往那个年代爱情的轰轰烈烈。更多的时候真的觉得自己魔怔了才会想和书中的人身处同一个时代,代替每一个令我扼腕叹息的主人公再活一次。
替她们开心,也替她们流泪,好奇设身处地的彼时的我是否也会只是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然后转身离去。
几天以前,碰巧在***v**上看到这部电影,并且是我从小就崇拜并迷恋的黎明主演的。清爽的气氛与我读书时对世钧的幻想不谋而合。满怀期待地点开**,有一种就是它了的感动。
吴倩莲并不是中国人心目中传统意义上的美人,然而就是那单薄的眼神,简单又明媚的气质,像极了曼桢。在时代的推动下,张爱玲残忍地将两人分开恋爱。我只是感到抱歉,而不是怨恨。悲剧越是绝望,爱情就越美丽。因此,人们向往美丽的爱情,不怕残酷的分离。
因为只要爱存在,分离一刻也不会停止。
总是会想起曼桢那封未完的情书,“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每当想起这短短的几十个字,伴着曼桢温柔而伤感的声音,总觉得五味陈杂。人世的变幻,光阴的流转,改变的只是我们的容颜而已,内心的坚持和执着却不会改变。
即便最后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但是,就如世钧在与曼桢决别时所说,“我只要你幸福。”是的,你幸福胜过世上万般好事。
而我爱的人,你也应该知道,无论何时何地,总有这样一个人爱你。
白夜行读后感【篇14】
果然呢,最后的结果是亮司以自杀承担了一切,保护了自己心爱的女孩雪穗(我想如果我是亮的话我也会这么做吧?呵)说不上谁对谁错,都是被社会被恶人逼出来的孩子。看到最后真的很同情亮司为雪穗做的一切,也很同情雪穗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到这样的折磨,是该怪她的母亲吗?我想是吧。
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内容依然严谨,每个人物都有自己明确的作用。而且人物的心思也很细腻,虽然本书中出现的人物多大三十个(大概吧)但是处理的都很好,故事内容也有跟随日本的经济在走,不过有一点让我读起来很是费劲,那就是时间的交代,可能是地区不同,在这本书中时间的说明并没有特别说明,只不过是或隐喻或不经意的提及,这一点就需要读者本身自己去关注了。
很棒的一本书,如果有喜欢推理小说的朋友可以阅读感受一下这本书以及东野圭吾先生,他的小说真的很棒。特别提示一下哦,一定要用心去看呢,因为书中的人物真的很多,而且和我们听习惯的中国名字不同,一个不小心就会记乱呢,这样就无法体会读这本书的乐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