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如何写
发布时间:2023-10-17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关于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阅读完作品心中的感受一定会很多很多。在读后感里我们可以记录对于作品的所有感受。下面幼儿教师教育网给大家分享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如何写,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如何写 篇1
今天,我读了《波西·杰克逊》系列的第一本《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二岁,有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多动症的小孩叫波西·杰克逊,他的身边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数学老师长出了蝙蝠的翅膀,为什么牛头人身的怪物会向他咆哮、发起进攻?闪电与风雨交加而来,逆转的命运将波西推入半神居信的神奇营地。在那里,波西第一次听说自己是海神的儿子,自己将关乎众神之战。
闪电权杖的丢失,让众神之王宙斯将怀疑的目光投向波西;阴晴不定的冥王威胁波西要将死人倾倒回活人的世界里,诸神之战一触即发,背负窃贼之名的波西能否承担预言的使命?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还有一些评论,我也是这样想的:其中的译者朱学恒评论道:作者将古希腊神话的纠葛和布局全部都搬到现实世界神人混血的青少年身上,让读者仿佛看到当代新英雄海格力斯的故事,透过作者之笔谱成新世代的史诗,读来畅快淋漓。
而我喜欢波西杰克逊的原因是因为他并不完美,因为他有这样的小缺点,并不是天生的大英雄。我从中学到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坚韧不拨的精神,我应该学习他的重情义,关心朋友,认识自己的短处,虚心的改正。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如何写 篇2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电影预告片已经出来了,种感觉有点像《哈利波特》读了以后,才知道,这和《哈利波特》有天大之别,虽然都是讲魔法打来打去的,但是波西杰克逊就是波西杰克逊。因为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我们要是努力,不放弃,说不定那一天也可以像西杰克逊那样成为大英雄。
故事是这样的:本来波西-杰克逊的学校生活总是是不顺利,但这和他接下来面对的挑战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虽然现在是21世纪,不过奥林帕斯山的众神似乎从波西的希腊神话课本走进他的生活了。波西发现他的父亲是海神波塞顿,也就是说:波西是混血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神。就在这个时候,众神之王宙斯指控波西偷了他的闪电火–最原始的毁灭性武器。波西得踏上了一生一次的冒险之旅,说是史上最危险的旅程也不过。暴风雨来临之前,天空密布不祥的云,波西身处极大的危难。他要前往一个叫混血营的秘密基地,在那里接受训练,学习驾驭他刚开发的新力量,试图阻止众神间一触即发的大战。波西在混血营遇见两个和他一样的混血人:一位是寻找妈妈女神阿西娜的安娜贝斯,还有他的儿时玩伴兼守护者格罗佛—他其实是个勇敢的羊男,只是还没通过测试。格罗佛和安娜贝斯加入了波西横越大陆的超现实苦难之旅,他们不但到了纽约市600层楼高的地方还去了著名的好莱坞广告牌,因为下面就是烈火猛烧的冥界。全世界的命运都取决于这趟旅程的结果,也关系着波西的妈妈莎莉的性命,波西得亲自下到地狱深处把她救出来。
看完这本书我记忆犹生,里面的各个场面惊险刺激,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本身就喜欢魔幻小说,再加上里面这些惊细的描写我更加喜欢上了这部作品。虽然主人公讨厌读书,讨厌老师,讨厌学校,是一个平凡到不平凡的学生,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不服输、不放弃,就足以震撼千人,在众人帮助下终于还回了宙斯的魔丈,阻止了战争,拯救了地球。虽然是小鬼,但这样的勇气是很难拥有的,我们应该自己反审,为什么自己为了一点挫折就丧失信心?要是自己强大起来,只要努力,不放弃,那就会成功。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如何写 篇3
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影响一个人一生。出国留学网为大家带来《波西杰克逊》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海神波塞冬,战神阿瑞斯,智慧女神雅典娜……这些名字早就在我幼年的时候飘入了我的耳朵,经常在我入睡之前,妈妈就将希腊神话故事读给我听,神话实在太美妙了!偶然在书店,看到了雷克·莱尔顿创作的“波西·杰克逊系列”,惊喜万分,原本以为这是一部完全的神话故事,读完后发觉,故事的背景却是现代!而故事的主人公们是希腊神话里的诸神与凡人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混血大本营。
《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是“波西·杰克逊系列”系列的第二部。本书章章险象环生!波西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市区的实验学校读书,故事的开头讲述了波西原本去学校只是要打一场班级球赛,突然同学们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群丑陋的食人族巨无霸,球赛变成了一场死亡游戏。让人突然有些恐惧,却充满好奇!这时,波西突然接收到半羊人格洛弗的心灵电波,独眼巨人抓走了好友。于是立刻赶回混血大本营,发现花草枯萎,湖泊干涸。他听说,只有神话中的金羊毛可以拯救生灵。于是他与伙伴们踏上了寻找金羊毛并解救半羊人的冒险旅程:前往魔兽之海,在海上等待他们的是无数的凶险。
接下来,是为了找到金羊毛展开的扣人心弦的一个个故事:收购道路可得阻拦,遭遇海上女妖,波西变成了小小荷兰猪,与独眼巨人的智慧战斗…...让我随里面的人物紧张快乐悲伤!
起初,我觉得波西·杰克逊好像哈利·波特”,仿佛从魔法学校走来,具备神奇的力量!后来我逐渐的体会到,波希就是波西,甚至就像我们身边的朋友,它既是凡人也是具备超能力的人!也有胆怯软弱,可是总是鼓足勇气战胜面前的困难!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波西,可能是因为他们更接近我们,让我们看见自己很多时候的弱点,并学会克服!yjS21.com
其实,我认为,真正爱这本书的人一定想做一件事,那就是,在混血大本营里预先给我留个位置吧!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的主角波西,一位在纽约读书的12岁少年,他虽不完美,但极富爱心,心地善良。在去了一次博物馆之后,他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竟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于是他又通过纽约的帝国大厦,来到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命令他必须10日内交还权杖,否则就和海神波塞冬大干一场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他们能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吗?这就得有你自己去发现了。
看完本书,我简直不相信,作者竟可以把古希腊神话和现代纽约连接在一起,再配上生动的话语,简直是无与伦比。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如何写 篇4
最近几天,我在看《波西·杰克逊》的书,这类书共有五本,这五本书都荡气回肠,令人惊心动魄。
波西·杰克逊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他的朋友有:安娜贝丝、塔丽亚、格洛弗和泰森……其中泰森是独眼巨人,他的父亲也是海神波寒冬,不过他和波西·杰克逊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我最喜欢五本书里的《波西·克杰逊与魔兽之海》,讲的是:格洛弗被独眼巨人中最为凶狠的波吕斐摩斯抓去了,为了救回格洛弗并找回金羊毛,波西·克杰逊和朋友们开始了冒险旅程。他们先看见了一条僵尸开的船,上船后才知道是波西·克杰逊的死对头——克拉丽丝。等船开到一个小岛的时候,克拉丽丝告诉他们这里已是魔兽之海。波西·克杰逊、克拉丽丝以及其他人都登上了小岛,他们看见了食人羊,又听见了波吕斐摩斯的声音。波西·克杰逊朝着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他们在独眼巨人的洞里奋勇抗敌,还差点被波吕斐摩斯吃掉。经过殊死搏斗,最后救出了好友格洛弗,并成功地拿到了金羊毛。
从这个故事里,我能看出波西·克杰逊是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人。不过,他也有小小的不足,那就是阅读障碍症。如果我也有他那匹叫黑杰克的天马就好了,因为它疾驰如豹,快飞如鹰。
我喜欢《波西·克杰逊》这本书,也喜欢波西·克逊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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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杰克逊读后感8篇
写作根本上也算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手段,经常写作文可以快速提高我们表达能力,写出一篇好的作文并不是那么简单的,那么在作文的写作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波西杰克逊读后感8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
“七个混血者接受召唤,世界必将迎来风暴或火焰,最后的呼吸伴随着一句誓言,敌人来到死亡之门。”“啪”最后一张书页从我手上滑过。我意犹未尽的摇了摇头,脑海里仍回忆着整本系列带给我震撼:波西杰克逊并不是多么的完美,也不是天生的大英雄,就是那么的普通,不起眼。可他不惧怕任何困难,敢于正视困难,不轻易否定自己,以勇气、智慧与敌人一次次斗争,最终在自我的过程中带领着伙伴们拯救世界。
我非常佩服波西,不仅因为他善良、勇敢、讲义气,而且还承受压力与挫折而不自暴自弃,相信自己,认可自己。
记得我最喜欢的一章名为《死亡的预言》——“英雄的灵魂将被邪恶的锋刃摧毁。”试问:有几人知道自己几天后会不复存在而不消极,沉沦?但波西却感到愤怒:“如果我将死去,我只能接受。我不能终日为此而惴惴不安。”是的,只要相信自己,认可自己存在的一切都能够实现,不管怎样都不畏惧害怕。
在波西身上,我学会了坚持,正因如此波西才能拨开重重黑雾,打败敌人;我知道了信任的重要性,波西相信伙伴,才能与之很好的合作,迎来胜利的曙光;最重要的,我知道了认同自己,波西并没有气馁过一次,相信自己,坚持不懈才拯救了世界。
合上书,将我从那奇幻的世界拉了出来。我深吸口气,决定也要像波西,认可自己,相信自己,一步一步地前进。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书中的主角少年波西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12岁孩子,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他虽然并不完美,但是心地善良。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600层——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王宙斯指控他偷取了他权力的象征——闪电权杖,并限他10天之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doa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最后在夏至日的最后一天——6月21日把闪电权杖还给了宙斯,把黑暗头盔还给了冥王哈迪斯,并阻止了这场不亚于特洛伊战争的天神大战。
这虽然是一个神话故事,虽然波西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虽然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但他确实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他为了营救母亲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前往众多混血英雄去了都没有活着回来的冥界。
我喜欢他勇敢、善良、坦率、孝顺、讲义气,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之后得到成长,最后找到自己,认同自己。我想,看完这本书之后,你心中也一定会有一个波西·杰克逊在蠢蠢欲动。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3
这个暑假,我来到书城挑选课外读物时,无意中看见了由美国作家雷克.莱尔顿的作品——《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这本书。光看名字就已经将我深深的拉入这本书的情境。
这本书最感人的一个章节就是,书中的狩猎者比安卡和若依为了保护主人公波西杰克逊,不惜牺牲了自己年仅14岁的生命,我觉得她们两个这种舍己为人的勇气真是太伟大了!
波西杰克逊没有种族歧视的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因为波西杰克逊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而波塞冬地位很高,是谁也无法替代的,作为他的儿子,波西杰克逊没有种族歧视,没有贫富分化,仍和其他伙伴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并肩作战。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这样,不能因为某个同学家里条件不优越就嘲笑他,不能因为某个同学的学习成绩不理想就孤立他,对待任何同学都要一视同仁。
波西身上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德让我非常欣赏。有一次他遇见了狮身蝎尾兽,他为了让同伴们有足够的时间逃跑,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狮身蝎尾兽最后一击,同伴们得救,他却负了重伤。这种精神,使我懂得了,我们平时在学校生活中,要多关心同学,多帮助同学。
这本书中的几位主人公伙伴精神意识特别浓。有一次,他们在共同战斗狮身蝎尾兽的时候,战胜后最后的胜利品只有一件,是能防弹大衣,该给谁呢?他们决定,给在这场战斗中贡献最大的波西。这种伙伴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这本书不仅有这么多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是书中也有很多画片特别诙谐有趣。有一个章节十分有趣。波西要回大本营时,没有交通工具,而大本营在旧金山,但他在纽约,而且还有一大堆狩猎者,于是,他叫来了阿波罗和太阳战车,我还以为太阳战车是一个大太阳,没想到竟是一辆帅气的玛莎拉蒂敞篷跑车,波西说:这么多人怎么做。年仅17岁的阿波罗说:“我最讨厌把车变成大巴了。”但是,阿波罗让波西当司机,波西不会开车,但是,阿波罗说,你必须要学会如何开车,于是,波西猛加油门,把在旁边指挥的阿波罗抛在了车的最后面。阿波罗满头大汗的说,加速的时候要慢一点,但是波西还是猛加速,阿波罗强装镇静的说,加速慢一点,车身都开始结冰了。波西只好重重地踩了一脚刹车,只见大车以45度角的斜冲进了大本营的湖中。波西把车开了上来,一路融化了很多游艇。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波西·杰克逊之奥斯匹斯之血》。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逃离地狱深渊之后,波西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决战越来越近,大地女神从幽深的地底发出阵阵冷笑,似乎是在提醒凡人,她苏醒之后将毁灭一切……艰险重重,诸神无力伸出援手,太阳神和狩猎女神受困于孤岛,爱莫能助。
而此时屋大维已率罗马军团将混血营层层包围,大战一触即发……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波西·杰克逊了。我喜欢他,因为他勇敢、善良、坦率、讲义气,在击败了一个个强大的敌人的过程中不断成长。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他也有缺点,他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个平凡的人,或许是你,也许是我。
这套书的题目也十分新奇有趣,比如:“被一片草地绑架”、“金银暴雨”、“巨人屁股避难所”等等。除此以外,作者的想像力也十分大胆——帝国大厦里面,竟然藏有通向神界的电梯,《白牙》、《荒野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竟然也是半神,而通往哈迪斯掌管的冥界,竟然要先到洛杉矶的音像工作室!
作者那超神的想像力和幽默感令我叹为观止。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自己写作文时总觉得想像力不足,不能在合适的地方用上恰当的修辞,我要努力多读故事,“大开”脑洞,多做积累,也能写出优秀的作文,讲出曲折动人的故事。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5
上个暑假,老师要求的必读书目中,有一个令我兴奋的古希腊神话小说。
我知道,神话小说对我来说是我最少看的书类之一,但是,前天,我在淘宝网上看见一个系列的一套古希腊神话小说,叫做《波西•杰克逊》。
这本书的作者——雷克•莱尔顿,当今世界最畅销童书作家之一,也是超级畅书“39条线索系列”的作者之一。他早年是一位英语老师及小提琴演奏者,从事教职达15年之久,可是非常了解青少年的心理现实和生活现实的哟!而且还很有教育经验呢。
这本书的主角波西•杰克逊是海神波塞东的儿子(哇噻!连主角都是那么厉害的角色,那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波西在首一部书中中没太多出现,也就是说,他本人就根本没有出现,而到第二部时,每一自然段都有出现过。记得第二部的情节是这样的:失踪的波西在狼殿里醒来。他双脚赤裸,冷得要命,脑袋里乱糟糟的。更糟糕的是,他失忆了!波西他唯一知道的就只有一个叫做安娜贝丝的女孩。在母狼的领导下,他开始寻回自己的记忆。他也遇到了新的朋友,并且战胜了希腊军队。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交一个好的朋友,你的生活将更加丰富多彩!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6
如果说《哈利·波特》在魔幻类型的书中是数一数二的,我想,敢和这本书争第一的书一定是《波西杰克逊》,因为《波西·杰克逊》完全有这个能力。《波西·杰克逊》是当今全世界最畅销的青少年小说,它曾经位居《纽约时报》排行榜第一名。
这本书的内容大致是:一个有着阅读障碍和多动症的男孩波西·杰克逊,是波塞冬和凡人生下的孩子。波西跟随半羊人格洛弗来到了混血者之丘,并认识了雅典娜的女儿安娜贝丝。随后又被诬陷偷了宙斯的武器闪电权杖,他们智勇双全终于把闪电权杖从真正的贼人手里夺了回来,交给了宙斯,并且发现了一起更大的阴谋。神的父亲克洛诺斯,企图复活,统治整个世界…
我敬佩波西的勇气、赞赏安娜贝丝的智慧以及坚持不懈的格洛弗,波西的成功少不了他们的帮助,使波西懂得了团结的力量。可是珍惜友情的波西也曾被朋友欺骗过,赫尔墨斯的儿子——卢克,他曾经教会波西剑术,给予波西帮助,可他最后却成为克洛诺斯的手下。可波西依旧想念他,即使他背叛、欺骗,甚至曾经差点害死自己。
波西的一句话让我记忆尤为深刻“我要那些无家可归的混血者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这句话是在波西把闪电权杖交给宙斯,宙斯想让他变成一个神,高高在上。可是波西却拒绝了,宙斯问他他要什么,当时他就说了这句话。我想象的到,那时的大殿上众神一定十分震惊。记得宙斯曾经下令众神不得与凡人生下的自己的孩子有私密的接触,甚至连见一面都不行。我也为这些不负责的神生过气,生下孩子,却让他们遭受被复仇女神追杀的生活。波西能在大殿上说出这句话,他是勇敢无惧,更是期盼混血者都能见到自己的父亲或是母亲。波西的勇气也许我无法做到,但是我们也要珍惜自己的家庭。我们不知道未来,但是我们掌握现在。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7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波西杰克之神火之盗。
它的剧情是这样的,波西是一个学生。因为有阅读理解困难的原因,他只能去一些,特殊学校上学。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神话故事中的米诺陶,不仅将他的母亲抓走。还令自己重伤,令他不解的是,他还背负了偷取宙斯雷电账的罪名。于是波西和他的朋友,组成了一支3人小队,一起去,解救母亲,归还雷电杖。打破克洛诺斯的阴谋。然而,这只是克洛诺斯的一步棋子还有更大的危机等待着波西去拯救。
本书的人物本书的人物性格非常鲜明,其中,波西他勇敢机智敢于承担责任,也愿意为朋友付出,安娜贝丝,拥有的智慧在队伍中发挥作用很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很多这样的人物
其中令用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是作者的大胆创新想象丰富和扣人心弦的剧情。作者将希腊神话,给我们用了全新的方法体现出来。书中的波西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影子。他也和害怕,就是因为这些,我对他爱不释手。
希望大家都看看这部别样的希腊神话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8
主人公波西·杰克逊是一个正义、勇敢,善良、坦率,愿为帮助朋友不惜一切代价的半神。他是海神波塞冬和莎莉·杰克逊的儿子。因为是半神,被魔兽追赶的他结识了雅典娜之女安娜贝斯·蔡斯和半羊人格洛佛·安德伍德,并踏上了我们凡人看来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本书作者是雷克·莱尔顿,是全球畅销童书作家之一,主要作品有“波西·杰克逊”、“埃及守护神”等系列小说,受到青少年读者的追捧和喜爱。
我最喜欢的是《波西·杰克逊与奥林匹斯之血》。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自从波西等人从地狱深渊逃出来后,更可怕的考验在等着波西他们:大地之母即将复苏,罗马军团围攻混血营,决战即将开始……
为了将智慧女神雅典娜的雕像送到混血营作为罗马对希腊表示和平的物品,罗马执政官蕾娜和冥王之子尼克死命保护雕像,可到处是拦路妖魔,还有俄里翁和他的手下的逮捕。
我喜欢的原因是故事情节内容精彩,语言生动形象,把人物的特点刻画得惟妙惟肖。
我积累的好词有:隐隐作痛、瘦骨嶙峋、伪装、如履平地、敬畏……
《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写得很精彩,所以我推荐大家买来看一看。
最新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作文应该是不陌生,保存文字作品,就像保存住了一整个青春,为了写好作文我们要多阅读好文章,吸取优点。优秀的作文究竟有哪些方面值得借鉴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最新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
在漫长的假期中,我闲来无事再次翻开了那本有着深蓝色封面的:“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看完这本书,我深有体会,到现在也仍记忆犹新。
宙斯的女儿塔莉奇迹般的复活了,使得波西杰克逊不再是关系 到希腊神界安危的唯一人选。他在寒假前夕收到好友格洛弗发出的紧急通知,与伙伴安娜贝丝和塔莉亚一同赶往校园现场支援。原来格洛弗发现了两个双亲身份不明的混血姐弟,必须将他们安全带入混血营,就在同时负责看管魔兽己经在等待他们的自投罗网。这场突来的危险让安娜贝丝生死未卜,连希腊十二主神之一的阿耳苡斯也忽然失踪了,而泰坦巨神克诺斯也而摆下最阴险的陷阱。木乃伊的神谕预示救援之旅凶险重重,波西他们与永葆青春的狩猎者若依等人组成的五人任务小队将有人死亡。
他们身上有无数的优点,当众人来到神的垃圾场,尽管爱神己经告诉众人,不可以拿走这里的每一样东西,但比安卡为了让弟弟集齐所有的众神雕塑,悄悄从这拿走了一个,引发了他们与铜像的战争。当波西看到铜像脚低有个维修通道时,她为自己做出的事负责主动进入了维修通道,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比安卡负责任,她自己承担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她没有把责任推给别人,而是承受自己的罪过。如果世界上人人都像比安卡那样,世上将没有替罪羊。可有些人,明明是自身的错误,却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不敢承担责任。敢做不敢当。
我们要学习比安卡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精神,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波西·杰克逊与迷宫之战》,觉得很有意思。
当我读到“听我说,我去引开他们的注意力,你趁机溜出去,让机械蜘蛛带路回去找赫菲斯托斯,把这里情况详细的告诉他。”不得不佩服波西的勇敢:他为了让安娜贝斯去找火匠之神赫菲斯托斯自己一个人来抵挡塔利金族魔兽的进攻,让我不得不佩服他。
我的目光又转移到了半羊人格洛弗和独眼巨人泰森身上,他们正在努力地寻找潘神,如果找不潘神的话,格洛弗的搜寻者执照将被吊销,以后要永远被关在半羊人营地里了……
当我读到最后混血者们与克洛诺斯的泰坦魔兽大军在进行殊死搏斗的时候,我的心情很紧张,如果打输了,混血大本营将不复存在,克洛诺斯将统治天下。正当紧要关头,格洛弗发出了恐惧之音,吓退了魔兽,取的了胜利!
波西的经历让我想到了我们学习上的困难:题目做不出来了,就嚷着让爸爸妈妈来告诉自己答案,自己都不思考一下这道题怎么做。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像波西一样勇敢,在生活中,我们更应该像波西一样勇敢!
看完这本书后,我很想学波西喊一声:“以父亲,海神波塞冬之名,赐予我力量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3
神话这个东西,非常神秘,但却十分吸引我们去探索。
《波西杰克逊》这套书的主角是一名叫波西的男孩,他患有先天性阅读障碍症,成绩总排在倒数第一。但他十分善良,一次离奇的博物馆之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是希腊神化中的波塞冬之子,并拥有水的力量。他妈妈是凡人,所以,波西是一个混血者,必须前往混血营,而途中他受到一只米诺陶的攻击,受了重伤……而此时,泰坦巨神之首克洛诺斯已开始复活,波西和其他混血者是否能拯救世界,让我们一起去书中寻找答案吧!
这套书的内容十分有悬念,让你爱不释手。作者巧妙地将科幻与现实结合在一起,让你仿佛身临其境。在战斗中,作者着重描写人物心理,刻画出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
波西身上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他非常善良,善良到帮助死对头克拉丽丝,善良到替阿尔忒弥斯扛天。他非常坚强,坚强到遍体粼伤还在战斗,坚强到敌人拿铁片都撬不开他的嘴。他是永远忠于奥林匹斯众神的!
波西身上最突出的品质就是善良。当他打败克洛诺斯后去宙斯那儿领赏时,宙斯说他可以变成一个神,长命百岁,高高在上,他说他不需要。宙斯当他不给自己面子,发怒了:“你还想要什么呀?”他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我要让那些无家可归的混血者都有属于自己的家。”宙斯震惊万分。
波西的忠诚与善良是我们无法比拟的,虽然我们不能拯救世界,但可以改变生活!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4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电影预告片已经出来了,种感觉有点像《哈利波特》读了以后,才知道,这和《哈利波特》有天大之别,虽然都是讲魔法打来打去的,但是波西杰克逊就是波西杰克逊。因为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我们要是努力,不放弃,说不定那一天也可以像西杰克逊那样成为大英雄。
故事是这样的:本来波西-杰克逊的学校生活总是是不顺利,但这和他接下来面对的挑战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虽然现在是21世纪,不过奥林帕斯山的众神似乎从波西的希腊神话课本走进他的生活了。波西发现他的父亲是海神波塞顿,也就是说:波西是混血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神。就在这个时候,众神之王宙斯指控波西偷了他的闪电火–最原始的毁灭性武器。波西得踏上了一生一次的冒险之旅,说是史上最危险的旅程也不过。暴风雨来临之前,天空密布不祥的云,波西身处极大的危难。他要前往一个叫混血营的秘密基地,在那里接受训练,学习驾驭他刚开发的新力量,试图阻止众神间一触即发的大战。波西在混血营遇见两个和他一样的混血人:一位是寻找妈妈女神阿西娜的安娜贝斯,还有他的儿时玩伴兼守护者格罗佛—他其实是个勇敢的羊男,只是还没通过测试。格罗佛和安娜贝斯加入了波西横越大陆的超现实苦难之旅,他们不但到了纽约市600层楼高的地方还去了著名的好莱坞广告牌,因为下面就是烈火猛烧的冥界。全世界的命运都取决于这趟旅程的结果,也关系着波西的妈妈莎莉的性命,波西得亲自下到地狱深处把她救出来。
看完这本书我记忆犹生,里面的各个场面惊险刺激,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本身就喜欢魔幻小说,再加上里面这些惊细的描写我更加喜欢上了这部作品。虽然主人公讨厌读书,讨厌老师,讨厌学校,是一个平凡到不平凡的学生,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不服输、不放弃,就足以震撼千人,在众人帮助下终于还回了宙斯的魔丈,阻止了战争,拯救了地球。虽然是小鬼,但这样的勇气是很难拥有的,我们应该自己反审,为什么自己为了一点挫折就丧失信心?要是自己强大起来,只要努力,不放弃,那就会成功。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5
《波西杰克逊》的作者是雷克·莱尔顿。它虽与《哈利波特》同为 魔幻界的代表,内容却大相径庭。一个是神秘的英国色彩,一个是古老的希腊文化。
波西并不完美,甚至就与你我一样。可是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不断成长,变得更加勇敢,在黑暗势力下带领朋友追寻那微弱的正义的光芒,并使自己的领导能力越来越强。作为海神的孩子,他能拥有海洋汹涌的力量,作为寓言中三巨头的孩子(即宙斯 海神波塞冬 冥王哈迪斯),他将担负着在十六岁拯救世界或毁灭世界的沉重担子……
本来我对古希腊神话只是略知一二,一知半解,可如今在读完波西系列后,我却能叫出众多神邸的名字,并更深入的去了解他们。不过,赫拉在我心中恶毒的形象却未曾改变。(虽然他凭借自己的指引拯救了希腊和罗马,但还是无法一改他为了顾全大局而能牺牲一切,甚至是自己的儿子火神赫菲斯托斯)古老的希腊神话已让我沉醉……
或许我也应该在混血大本营预定一个位置,参加夺旗大赛,冒冒险,磨练一下自己的心灵。
波西杰克逊能吸引大人,小孩,也许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希望亲自体验一下探险!也希望有人能和我一起讨论。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6
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影响一个人一生。出国留学网为大家带来《波西杰克逊》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海神波塞冬,战神阿瑞斯,智慧女神雅典娜……这些名字早就在我幼年的时候飘入了我的耳朵,经常在我入睡之前,妈妈就将希腊神话故事读给我听,神话实在太美妙了!偶然在书店,看到了雷克·莱尔顿创作的“波西·杰克逊系列”,惊喜万分,原本以为这是一部完全的神话故事,读完后发觉,故事的背景却是现代!而故事的主人公们是希腊神话里的诸神与凡人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混血大本营。
《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是“波西·杰克逊系列”系列的第二部。本书章章险象环生!波西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市区的实验学校读书,故事的开头讲述了波西原本去学校只是要打一场班级球赛,突然同学们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群丑陋的食人族巨无霸,球赛变成了一场死亡游戏。让人突然有些恐惧,却充满好奇!这时,波西突然接收到半羊人格洛弗的心灵电波,独眼巨人抓走了好友。于是立刻赶回混血大本营,发现花草枯萎,湖泊干涸。他听说,只有神话中的金羊毛可以拯救生灵。于是他与伙伴们踏上了寻找金羊毛并解救半羊人的冒险旅程:前往魔兽之海,在海上等待他们的是无数的凶险。
接下来,是为了找到金羊毛展开的扣人心弦的一个个故事:收购道路可得阻拦,遭遇海上女妖,波西变成了小小荷兰猪,与独眼巨人的智慧战斗…...让我随里面的人物紧张快乐悲伤!
起初,我觉得波西·杰克逊好像哈利·波特”,仿佛从魔法学校走来,具备神奇的力量!后来我逐渐的体会到,波希就是波西,甚至就像我们身边的朋友,它既是凡人也是具备超能力的人!也有胆怯软弱,可是总是鼓足勇气战胜面前的困难!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波西,可能是因为他们更接近我们,让我们看见自己很多时候的弱点,并学会克服!
其实,我认为,真正爱这本书的人一定想做一件事,那就是,在混血大本营里预先给我留个位置吧!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的主角波西,一位在纽约读书的12岁少年,他虽不完美,但极富爱心,心地善良。在去了一次博物馆之后,他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竟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于是他又通过纽约的帝国大厦,来到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命令他必须10日内交还权杖,否则就和海神波塞冬大干一场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他们能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吗?这就得有你自己去发现了。
看完本书,我简直不相信,作者竟可以把古希腊神话和现代纽约连接在一起,再配上生动的话语,简直是无与伦比。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7
如果说《哈利·波特》在魔幻类型的书中是数一数二的,我想,敢和这本书争第一的书一定是《波西杰克逊》,因为《波西·杰克逊》完全有这个能力。《波西·杰克逊》是当今全世界最畅销的青少年小说,它曾经位居《纽约时报》排行榜第一名。
这本书的内容大致是:一个有着阅读障碍和多动症的男孩波西·杰克逊,是波塞冬和凡人生下的孩子。波西跟随半羊人格洛弗来到了混血者之丘,并认识了雅典娜的女儿安娜贝丝。随后又被诬陷偷了宙斯的武器闪电权杖,他们智勇双全终于把闪电权杖从真正的贼人手里夺了回来,交给了宙斯,并且发现了一起更大的阴谋。神的父亲克洛诺斯,企图复活,统治整个世界…
我敬佩波西的勇气、赞赏安娜贝丝的智慧以及坚持不懈的格洛弗,波西的成功少不了他们的帮助,使波西懂得了团结的力量。可是珍惜友情的波西也曾被朋友欺骗过,赫尔墨斯的儿子——卢克,他曾经教会波西剑术,给予波西帮助,可他最后却成为克洛诺斯的手下。可波西依旧想念他,即使他背叛、欺骗,甚至曾经差点害死自己。
波西的一句话让我记忆尤为深刻“我要那些无家可归的混血者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这句话是在波西把闪电权杖交给宙斯,宙斯想让他变成一个神,高高在上。可是波西却拒绝了,宙斯问他他要什么,当时他就说了这句话。我想象的到,那时的大殿上众神一定十分震惊。记得宙斯曾经下令众神不得与凡人生下的自己的孩子有私密的接触,甚至连见一面都不行。我也为这些不负责的神生过气,生下孩子,却让他们遭受被复仇女神追杀的生活。波西能在大殿上说出这句话,他是勇敢无惧,更是期盼混血者都能见到自己的父亲或是母亲。波西的勇气也许我无法做到,但是我们也要珍惜自己的家庭。我们不知道未来,但是我们掌握现在。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8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书中的主角少年波西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12岁孩子,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他虽然并不完美,但是心地善良。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600层——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王宙斯指控他偷取了他权力的象征——闪电权杖,并限他10天之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doa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最后在夏至日的最后一天——6月21日把闪电权杖还给了宙斯,把黑暗头盔还给了冥王哈迪斯,并阻止了这场不亚于特洛伊战争的天神大战。
这虽然是一个神话故事,虽然波西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虽然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但他确实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他为了营救母亲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前往众多混血英雄去了都没有活着回来的冥界。
我喜欢他勇敢、善良、坦率、孝顺、讲义气,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之后得到成长,最后找到自己,认同自己。我想,看完这本书之后,你心中也一定会有一个波西·杰克逊在蠢蠢欲动。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9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是我看的第一本奇幻小说,所以我对这本书喜爱至极!
此书讲述了少年波西是一位12岁的孩子,他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并限他十天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开战,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和半羊人通过洛杉矶的一个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和阿瑞斯大战几个回合,终于夺回了闪电权杖。
读完《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这本书,我佩服波西的勇敢和坦率,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的同时得到成长,最后找回自己,认同自己;我敬佩他的孝顺之心,他可以放弃一切而选择拯救母亲;我欣赏他拥有的善良和正义。如果我在学习中具备波西的智慧与勇敢,在生活中和波西一样拥有一颗善良和孝顺的心,那我也将拥有无穷的力量,去改变和创造一个新世界!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范文(合集5篇)
如何能写好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呢?作者写的作品,让我受到很多启发。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波西杰克逊读后感范文,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范文 篇1
波西是一位半神人,是一个被预言拯救世界的人,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波西·杰克逊》系列丛书充满幻想,谁能想到太阳神开跑车,战神骑摩托车,去神界要进帝国大厦
我看的是《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里面的情节令人热血沸腾。在学校时五个食人魔用障眼法迷住了其他人后,疯狂地攻击波西。偏偏在这关键的时候波西的激流剑丢了。泰森赶快冲过去帮助波西,与食人魔激战。
这本书不仅有令人热血沸腾的情节,还有波西的精神。
在迈阿密时。克拉莉斯沮丧,又带有责怪地对波西说“塔利亚大叔准是要死了。而我们带着金羊毛却不能回去。波西!这一切都是你的错。”“什么?波西的错?你也不看看你的良心在哪里?”安纳贝斯勃然大怒,对克拉莉斯吼道。她们两在争吵,波西还在想办法。1小时……两小时……突然波西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做飞机回去。可他们的钱只够一个人,波西却让给了那个骂波西的克拉莉斯。这是何等胸怀!
我就不行。记得有一次,刁宇星只是不小心碰了我一下,可是我却大发雷霆。猛的还了他两下,这可把刁宇星激怒了,他又还了我三下。就这样我们的小矛盾,就变成了恨。两人也打得不可开交。事后,顾老师问我们:“你们为什么会打起来?”“他打了我一下,我就还了他两下,就这样,我们就,打了起来。”我轻声说道。“就因为这个你们就打了起来?你们的心胸太过狭窄了。”我低下头想着:如果我心胸大一点,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了。”
波西并不完美,但是他勇敢,坦率,讲义气。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范文 篇2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波西·杰克逊》第三册,我刚看完一本,便觉得这太疯狂了。谁能想到,一个经常被开除的小男孩竟然是天神宇斯的哥哥——清神波赛冬的儿子?谁能想到,一个在收集所有神小雕像的男孩,竟然是冥王哈迪斯的儿子?而通往哈迪斯的冥界,竟然要经过一个音响里?
这一本书最精彩的地方是,波西?杰克逊打败了沉睡了前年的泰坦巨人,救出了神。这些地方让我明白了几个道理:强大不代表永远,弱小不代表短暂,邪恶不压正义,黑暗的地方一定会有光明。
在生活中,我要学习波西?杰克逊乐观地做事,要朋友们、伙伴们团结一心,就可以解除麻烦,冲出困境了。而且我还要善待朋友们伙伴们,尽可能的减少冲突、碰撞,增加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有更默契的伙伴们。当我的忍耐到了极限的时候,我也不能发作,我会学习波西·杰克逊一样,选择静一静,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
波西?杰克逊还有许许多多的优点等着我去学习。总之,快来看《波西·杰克逊》跟波西一起去冒险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范文 篇3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这套书主要介绍了书中的主角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波西杰克逊与他的朋友们是如何历经千辛万险打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与恶魔堤丰的。
这套书分为5本,分别是:神火之盗、魔兽之海、巨神之咒、迷宫之战和最终之神。波西杰克逊最开始是从他的好朋友半羊人格洛弗那里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半神半人的混血者的,随后知道自己是波塞冬的儿子的。在后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蠢蠢欲动,叫人偷了宙斯的闪电权杖、让独眼巨人拐走了格洛弗、叫他的将军拐走了安娜贝丝,让卢克进攻混血营,最后复活。破坏克洛诺斯的计划的任务交给了波西杰克逊的,多亏了波西杰克逊的英勇无畏与机智勇敢才能化险为夷,让诸神最终取得胜利的。
这套书全部讲得都是关于希腊神话的故事。看完这套书,我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里面的诸神,如:天空之神宙斯、海神波塞冬、冥王哈迪斯、大地之神盖亚、战神阿瑞斯等等。通过里面一些小神的故事,我还懂得了要保护自然,不要过度砍伐,不要过度杀戮。我还懂得了做事要用头脑,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勇无谋,也不能有谋无勇。
看完整套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邪恶是永远不能战胜邪恶的!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范文 篇4
我有一个叫波西.杰克逊系列的书,这系列书的作者是【美】雪克.莱尔顿写的。这个系列一共有5本书,它的名字叫【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
这本书主要讲了宙斯的女儿塔莉亚奇迹般的复活了,使得波西.杰克逊不再是关系到希腊神界安危的唯一人选了。他在寒假前夕收到好友格洛弗发出的紧急通知,与伙伴安娜贝丝和塔莉亚一同赶往校园现场支援。原来格洛弗发现了两个双亲身份不明的混血姐弟,必须将他们安全带回混血者营地,就在同时,负责看管的魔已在等待他们自投罗网。这场突如其来的危险让安娜贝丝生死未卜,连希腊十二神之一的阿耳忒弥斯也忽然失踪了,而泰坦巨神克洛诺斯也已摆下最阴险的陷阱。木乃伊的神预示救援之旅凶险重重,波西他们与永葆青春的狩猎者若依等人组成的五人任务小队还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
这个系列书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天天在做白日梦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成功,鲁迅曾经说过:“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来工作了”。我们应该把他当成标杆,像他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范文 篇5
这是一本科幻,冒险的小说。在学校里本来我很不在意,但一看起这本书就情不自禁想全部看完。于是我一部一部的看了下来,中途也约了两部。然后不知不觉中这《波西杰克逊》就被我看完了。
《波西杰克逊》一听起来很像《哈利。波特》但一看起来就完全不一样,虽然有很多不一样之处,但是有一点绝对不一样至少《波西杰克逊》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恐怖。剧情中主人公是一个神与凡人的孩子这样的孩子都称谓:“混血儿。”他就是波西。杰克逊。在他知道自己身份后的一段时间里,他都在混血营里训练,波西什么都不好就只有一项好,那就是滑舟。在他心里自己肯定成为不了一个战士因为一项滑舟并不是英雄项目,所以心里时常有几分悲伤。最重要的是,刚在混血营波西连自己的父亲都不知道,直到看见那一把三叉戟为止。在一路上,波西和安娜贝丝还有格洛斯去勇闯魔兽之海,来到死亡迷宫冒险遇见了潘神,也见到了时间之神的复活,最后经过一系列冒险他们开始挑战最终boss。那时结束落下时双方两败俱伤,当然邪不胜正boss还是死了。
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好的书,让我上课想着,下课看着屁股一直贴在椅上在那认真看书。我觉得《波西杰克逊》这不错,那时间之神竟能减慢别人的时间,而自己依然速度太厉害了,并在加上那一把弑神的镰刀以一抵一个千军万马都木有问题,这样一个套装简直天下无敌了。我也时时想要一副。可最后“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就这样被一把匕首给灭了。
看完后,我真想喊一句:“以父亲波塞冬之名,请赐予我力量吧!”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就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是不是现在对作品读后感还无头绪呢?下面由小编给您带来的“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大自然的枯荣是时间飞逝的痕迹:再来的燕子不会是去年的燕子,再青的杨柳不会是去年的杨柳,再开的桃花更不会是去年的桃花。时间一去不复反呐!
想想逝去的时间,想想自己的虚度光阴,而无所作为,我只有无奈,和惋惜。
聊天的时候,时间从嘴角溜过;登山的时候,时间从轻快的步伐下飞过;开书的时候,时间从翻动的书页中消逝过......
我现在是学生,而学生的使命就是读书,也只有珍惜时间,才有可能用友谊的成绩回报父母。
朱自清在《时间》中说过一句话:“我们是无法浪费时间的,浪费的只是我们自己,珍惜它,就等于珍惜我们自己。”是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而浪费自己的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啊!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匆匆》这篇课文,文章的作者是朱自清。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朱自清在日常生活中觉得除了写作以外不管干什么都是在浪费时间,也包括洗脸、吃饭和上厕所。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悟是:光阴似箭,时光匆匆。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来散发无限的光彩。但是我们要怎么来散发这种光彩呢?那就是要珍惜时间。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在明天。从现在开始我们要珍惜点滴时间,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后悔做过的每一件事盼望未来才会充满信心。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这篇课文中也有很多优美的语句:燕子飞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又在开的时候。我觉得这句写的很好因为在读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燕子飞来时的情景、杨柳绿时的情景和桃花开时的情景。
这种优美的好词好句和这种写作手法,我在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应用。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些都是让我们珍惜时间的句子。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时间不会停下来等我们,而我们要赶上时间,不让它从我们身边溜走。
时间是金钱买不回来的,它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的一生很短暂,并且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洗手时、吃饭时、默默时、睡觉时,时间在飞快地跑动、溜走。比如,你扫地要15分钟,15分钟后你因为没好好扫,而得重扫,这样,你就白白浪费了15分钟,15分钟就这样溜走了,不再回来。又比如,本来半个小时你就能够完成当天的作业,却磨磨蹭蹭,东瞧瞧、西看看,吃点东西,结果两个小时还没写完,这样是不是浪费大好时光?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此刻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理解事物最快、记忆本事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必须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必须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自从我读了朱自清的作品《匆匆》后,我深有感悟。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色,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再往下看,“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到这儿,一下子触动了我的心灵。是呀,燕子、杨柳、桃花,它们都可以重现,但我们的时间为什么过了这一秒就要等下一秒、过了今天就要等明天呢?我努力的思考着。
对,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时间都是有限的,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那么,我们就要改变自己。你可能会问,怎么改变自己呢?这还不简单,珍惜时间呗!我真惭愧。过去我总是大手大脚地把时间浪费掉,让时间在看电视时从眼前溜去,谈笑时从嘴边过去,玩耍时从身边过去。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终于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我已经稀里糊涂地度过了四千多个日夜。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就要小学毕业了,面临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我又应该怎么做呢?对,要在毕业倒计时中抓紧时间,我要用这时间拼搏,发奋学习,为小学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时间不等人”,要想做个合格的毕业生,要想有所作为,和时间赛跑吧!
时间就是生命。不懂珍惜时间的人,自然也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我相信大家不是不热爱生命的人吧!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当我不细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可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我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忙,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能够赚一寸金,可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我的生命。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以前,我一直在死板地生活:上学、放学、写作业、休息。因为以前我没有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而自从读懂了《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才认识到了时间的可贵性。
时间在作者朱自清的笔下变成了一个调皮的孩子。它一直在飞快地奔跑,想抓也抓不住。作者每天都在叹息,都在感慨: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燕子、杨柳、桃花去了就可以再来,可日子为什么就不行呢?回想以前的时光,六年前我还是一个稚嫩的、什么都不懂的孩童,怎么一眨眼的工夫我就变成了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小大人了呢?我是多么眷恋孩童时代的生活,可时间他停不住呀!
时间来匆匆,去也匆匆。我真纳闷,他急着要去干什么呢?也许是去远方的一个极乐世界吧!可我们不想跟着他去呀!怎么办?既留不住他,也不能跟他走,那么我们就应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要在有限的生命里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对呀,虽然我们对时间的转瞬即逝感到无奈,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哦啊利用它给我们的每一分钟,让有限的生命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你知道吗?一分钟,可以多读一遍课文;一分钟,可以多练一张字;一分钟,可以多画一张画;一分钟,虽然只有短短的60秒,但是却可以做许许多多的事情。如果我们每天都好好珍惜每一分钟,那么我们就可以取得双倍的收获!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好好学习,长大为世界做贡献!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很宝贵,它是用金钱甚至任何东西都买不了的。因此,只有珍惜每一分钟,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才不会让时间白白流逝,才不枉白白来这个世界走一遭!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7】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匆匆》,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时间是无声无息的,是一不复返的,写出了时间流逝的匆匆以及作者发出的感慨。
它使我明白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匆匆的,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力,做出无限的有意义的事,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时间老人确实是无情的,可它也是公平的:它给贪玩的人惩罚、给努力的人奖励。虽然如此,它也不会留恋任何人,匆匆的向前走着。《匆匆》使我明白了时间的珍贵,因此,我要珍惜时间,让我的生活有意义,不再枯燥。
掐指一算,我以白白浪费了四千多日子,可我才刚刚知道悔改,多么想回头再来一次啊!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了,我只有以后好好珍惜时间,不让时间白白浪费。
同学们,“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过去如果你和我一样浪费了时间,那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拥有明天。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篇8】
前不久,我们有幸拜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它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
其中:“但这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我们的生命仅有一次。“燕子去了,又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所以,我们应当有所作为,才不会留下遗憾。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此刻的我们都娇生惯养,不会注意这些。早上的太阳公公上班时,我们都喜欢赖在床上,一日之计在于晨,无比完美的早晨又过去了。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一下子便没了影子——从床边过去了。匆匆吃完午饭?不是的,我们从不放过一个精彩的节目,一手端着饭碗,一手拿着遥控器,坐在电视机前全神贯注,饭碗一粒未动——中午又过去了,从饭碗前过去。午时应当要写作业?没有,“今日我和同学约好要去‘爬山’。”“今日我又很‘重要’的事情要出去。”……一个午时便又在玩耍时过去。晚上呢?“明天再做吧,明天比较有空,今日晚上玩会儿电脑……”
一天匆匆过去了,你做了哪些有意义的事?有看书吗?有做作业吗?有复习或预习功课吗?没有,没有,没有。而明天却又将是如此。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时间过得飞快,是何等的匆忙,年少时无所事事,老来自当后悔万分。若是如此,我们还要来这世间有什么用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如何写
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读完书后,我们不妨写一篇有条理性的读后感,写作品读后感内容都应该有什么呢?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深深地被鲁滨逊的人格与毅力感动了。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鲁宾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在他之前,欧洲的长篇小说大都是以帝王将相的业绩或骑士美女的浪漫传奇为主要内容。小说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对鲁宾逊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而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形象力和艺术表现力。鲁滨逊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因为鲁滨逊在孤岛生活了27年,他用自己的勇气和聪明才智活了下来,而不是对生活充满孤独、恐惧和忧郁。
在荒凉的孤岛上,鲁滨逊克服了许多的困难: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自己打猎;没有家具,他自己造建。充分表现他坚毅的性格和英雄本色。
在人生的道路中,会遇见许多的困难。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正因为坚强的决心才会使鲁滨逊在困难与挫折面前不低头。
于是,我想到了自己平时的表现,遇到困难的时候,决定会有始无终的:有一次,我在绞尽脑汁地想一道题目,想不出就留着明天在学校问同学。这样,不仅使我的知识量大大退步,还养成不知道不问的习惯。可是,自从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鲁滨逊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于是我就会查找破解问题的思路,完成作业,保证作业的质量。
人生就像一艘小船——你就是这船上的驾驶人。而困难就是暴风,你必须用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来解决或正视困难,只有付出努力和血汗才能装饰小船,让小船更加坚固,抵挡困难的袭击。一个人成长,如果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奇迹,克服困难成才。越舒适的地方,就是弱者的无底深崖;越艰苦的地方就是强者的来源之地。正如人生道路,如果它艰险,如果它陡峭,到处有荆棘,岩石,高峰,急流,这才是我们必须经历的人生道路。人生,并不是充满希望的太阳,它而是由痛苦,磨难,经验,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当我们受到挫折,应该积极对待,不应该躲避。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冷静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
让我们的人生随着这本书,在将来的日子里遨游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2)
在似水的月光下,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后一章,不禁心潮澎湃,内心的深处仿佛有一股巨大的力量要爆发似的`。啊!这鲁滨逊究竟是什么人啊!竟靠着那艘船所遗留下来的东西在一座无名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六年。日日夜夜,要不是后来星期五在他身边和他作伴,他该有多寂寞,多孤独啊!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么一件事:十八岁的鲁滨逊十分渴望海上探险,可他的父亲却百般阻挠,不准他出海探险,生怕他遇到不测。有一次,鲁滨逊的一个朋友出海做生意,于是,他背着父母,借此机会和他们一起出海。不幸的是,船在途中被礁石撞到了,船上的人除了鲁滨逊以外无一存活,而他也漂流到了一座荒岛上。鲁滨逊醒来之后悲痛欲绝,但求生的信念使他活了下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救出了星期五,从此,星期五就长伴着他,直到一艘英国船把他救出。
遥望星空,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突然,夜空中那唯美的月亮陡然变成了鲁滨逊的脸庞,他含笑望着我,对我说道:“孩子,你要记住,凡事都不可意气用事,要三思而后行,而恒心、信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做事不可缺少之物。”鲁滨逊在和我说话?我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睛,那头像竟又变成了如水的月亮。我认真地咀嚼着那一句话,竟发现那就是成功之道!再想想以前,我不由得惭愧起来,以前做事我总是心不在焉,意气用事,更别提恒心、信心、三思而后行和努力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照那种做法做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功。
读完全文,我不禁感慨万分:小说中的鲁滨逊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才得救的吗?如果他当初没有努力,现在哪能回家,说不定早就横尸海外,含泪而亡了呢。有一次做数学作业时,一道题目难住了我。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可就是没能想出解题的方法。忽然题目上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原来我是因为忽略了那句话,所以才想不出答案来。可是,当我看见大家都已经将本子交给了老师时,心里十分着急。于是我看了一下同桌的本子,将答案抄了上去,交给了老师。还有一次,我看了一道奥数题,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本想看一下别人的答案,草草了事。可当我准备去看时,爸爸的一句话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作业是自己做的,有意义,不是自己做的,无意义。要是盗取别人的成果,就是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3)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书目是《鲁宾逊漂流记》。下面,跟我一起去走近它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笛福,他1660年出生在英国伦敦一个小油烛商人的家庭里。当时正值英国阶级革命时期。笛福从学校接受了中等教育,但他不愿遵从父亲的命令成为一名牧师,而是当上了内衣经销商,也经营烟酒和羊毛批发。他还着手出口贸易,曾游历过西班牙、法国、荷兰、意大利等很多国家。二十多岁时他就成为了一个成功的商人。到了1692年,笛福经商破产,负债累累,为了养家糊口,他东山再起。从事过多种职业,59岁时开始创作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传奇的一生。出生富裕家庭的鲁滨逊,不顾父母的阻拦,离家出走去航海,他的第一次航行遇见了大风暴,但是爱冒险的鲁滨逊再次出海,他的这次非洲经商者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当他再次自信满满的踏上航程时,不仅货物被劫,就连自己也一下子由一个成功的商人,变成了奴隶。
之后他偷了主人的小船逃走,逃掉了巴西,他开始经营种植园。但爱冒险的他,又不满足于守着自己的种植园,鲁滨逊又再次出海。航行途中遇到了风暴,船上的人全部遇难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被困在了一个孤岛上,他经过最初的消沉后,开始努力探索小岛,以非凡的毅力和非凡的智慧,在小岛上生存下来,并一步步的完整的生活。
不可质疑,作者与主人公很像,作者简直是描述了第二个自己,他们两个共同拥有的冒险精神使我敬佩。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在我们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我们不正是需要这种冒险精神,过人的毅力,才能让我们在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任何环境下克服困难,时刻充满劳动热情。而这智慧和勇敢也是绝不可失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热血澎湃,我也好想像他们那样去探险,去克服一个个困难。
作文点评:有自己的写作风格,开篇都会以介绍自己的方式来进行。对文章内容理解透彻、概述简练明了。能够通过阅读体会文章深意,并激励自己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4)
人一生就如一条漫长而又充满艰辛的道路,最终的成功者永远都是意志坚强,有恒心,有毅力的人,他们为自己的人生创下辉煌。
《鲁宾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独居20多年,最终被一艘经过的船送到了英国。他在孤岛上生存下来,是因为他有强大的求生意志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人生需要这种精神。遇到困难时坚强奋斗,不要放弃一线希望,才能绝处逢生。
科学家霍金风华正茂的时候却患上了绝症,在厄运中,他并没有倒下来,即使身体一天天衰弱,但他的心也没有被病魔打败,他勇于同病魔作斗争,1年过去了,2年,3年也过去了,病魔似乎也被他的意志吓退了。身患绝症时他依然为世界人民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他的意志给他带来了新生。
可是社会上却有一些人,他们不但不肯付出汗水,而且一心想吃现成饭,总以为不付出行动就可以拥有财富。比如那些街头的年轻乞丐,他他们一味感叹自己命运如何悲惨,却从不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他们不觉得靠乞讨生活是件不光彩的事,在他们身上根本看不到一点点鲁兵逊那样拼搏精神和对美好生活执着追求的信念。
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小心的呵护着。于是,我们便处处依赖父母。学习中,一碰到难题,不加思考,就说:不会做。这样的我们,将来又有什么作为呢?
其实我们同样需要具有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精神。天底下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成功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我们因该努力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5)
他,是一个坚强勇敢的漂流者。当他一个人漂流到荒岛时,他并没有感叹命运、怨天尤人,而是马上行动起来,拯救自己。面对恶劣环境的挑战,他没有绝望和妥协,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用坚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同困难作斗争,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他,就是英国作家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鲁滨孙。出自于笛福创作的一篇长篇虚构小说——《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先是在荒岛上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的住所,并找到了食物。接下来,他开始许畜养山羊,种植麦子,还救了一个野人。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安然无恙地回到了英国。
28年,这是一段多么漫长的时间啊!在这28年内,他用自己的勤劳、智慧与坚强的毅力完成了一项项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不但是一个生活的强者,还有着种种令人敬佩的精神。他面对重重困难时,毫不畏惧,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东西,积极改善生活环境,将一个不毛之地变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美好家园。
我们现在有种良好的学习环境与生活环境,但也正因此,我们才缺少像鲁滨孙那样足够的自理能力。我前些天看到过一篇文章,上面说一位考上清华大学的学生,由于不会洗衣服,不会打理自己的生活,就叫自己的父母千里迢迢赶到北京来,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照顾孩子。还有一位还有一位从小就生活在上海的学生考上了复旦大学,却在周末回家时迷了路,最后在交警帮助下才回到家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不管是鲁滨孙,还是逆境中生长的竹子,都有一股坚强的毅力,努力向上的精神。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人生,迎接美好明天!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6)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句话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讲了在英国有一个非常勇敢、热爱冒险的人,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行中不幸流落到荒岛上,与世隔绝,但是他凭着自己不畏艰险、机智勇敢的精神。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真是太勇敢了,他流落到荒岛上,他一开始一无所有,连生存最基本的食物也没有,但即使这样,他还是没有退缩,依然抱着能回家的信念,开始在岛上生存起来,他先是每天带着猎狗去森林打猎或去海边捕鱼,并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最后他竟然可以常吃羊肉、喝羊奶。后来,他遇到一群野人,他没有选择逃避他们,而是选择救下一个野人,成为它的好帮手,最后他们救出了船长,成功的回到了祖国。
和鲁滨孙比起来,我真是太惭愧了,他即使流落荒岛,也没有被这样艰苦的环境所吓倒,而是选择勇敢的去面对。而我在生活中,却是一个非常胆小的人。记得在去年,放学后,爸爸接我回家,回家后,爸爸去买东西,让我在这里等着,爸爸刚走开,又一条狗跑了出来,对着我汪汪大叫,我吓坏了,赶紧朝着爸爸所走的方向逃去,为了不被狗追到,我就拼命的跑,一直到狗不追了,我才停了下来。
和鲁滨孙相比,我真是差得太远了,他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去面对,而我只是面对一条小狗就执意地选择逃避,以后我一定要学习鲁滨孙,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7)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跌宕起伏的小说后,一个高大伟岸的身影浮现在我眼前。他就是英勇无畏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永不言败的精神,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创造了人类生存的奇迹。
读到这里,我仿佛看打了轮船的甲板上站着这样一个人,他衣着得体,目光坚毅。他厌倦了庸庸碌碌的人生,他不屑于在平淡如水的生活中慢慢老去,他的心中渴望激情和梦想。他毅然放弃了富裕舒适的人生,开始了一段激动人心的奇幻之旅。种种不幸与磨难并没有摧毁他的意志,他仿佛一把钢刀,在千锤百炼中越战越勇。
那一天,海面上波涛汹涌风号浪吼,全船的人都葬身海底,只有鲁滨逊侥幸活了下来。严峻的生存考验刚刚开始。他沦落荒岛,没有任何生存资料单鲁滨逊毫不屈服,他白手起家,不屈不挠,一步步站稳脚跟,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
他先是徒手造出一个地洞存放物品,但不幸坍塌了。他又吸取经验做了一个牢固的天花板,还从那艘遇难的船上获取食物,并拆下所有木板,建造房屋,维持生命。
一次不经意间,鲁滨逊发现他掉在墙角的谷壳竟抽出了几根青绿色的茎子,不久又生出几个穗子。从那以后,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种子来试验,已得到更多的口粮。虽然一次次失败,但永不放弃的他终于成了合格的农夫,为自己筹到了充足的口粮。
如果其他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必须会埋怨命运的不公平,然而鲁滨逊没有。他不仅仅不抱怨,反而很感谢上帝,感谢他让自己生存下来。尽管他置身荒无人烟的孤岛,可他每一天都祈祷上帝和阅读了《圣经》,每年还举行一次上岛纪念日,怀着感激的情绪感谢上帝给他的种种恩惠。
鲁滨逊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在这座荒芜的孤岛上定居了下来,捕鱼、养羊、驯化野人……他从一个养尊处优的贵族公子变成一个积极乐观,敢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勇士。
读完这本书后,我也会像鲁滨逊那样,扬起风帆,在人生的海洋中勇往前进。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8)
看完这本引人入胜的书后,我不禁有些意犹未尽,因为鲁滨逊不听父亲劝阻,出海经商,结果在海上遇险,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他与自然环境斗争,收留野人“星期五”,最后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终于回到了英国。
书中还叙述了鲁滨逊如何在荒岛上选择合适的容身之处:寻找有水源、有树荫、能防野兽的地方,然后盖起简陋的房屋,解决了生存的重要条件——住所;把捉到的活山羊蓄养起来,用一点麦种反复播种、收割,终于自给自足,解决了生存的必要条件——食物;不断摸索着制作陶器、编制篮筐、打造家具的方法,为更好的生存而不断进行创造,展现了鲁滨逊的机智聪明和顽强的意志。
更为惊险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必须要面对被野人屠宰的危险。在发现野人的脚印后,他显得恐惧万分,非常不安,但这并不说明他贪生怕死、胆小懦弱,而是突出了鲁滨逊孤独无助的困窘。但在恐惧中,鲁滨逊依然能做出理智的选择,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不断壮大自己的队伍,甚至到后来面对人数众多的野人奋勇出击,充分表现了他的勇敢和理智。
鲁滨逊在荒岛为生存所做的种种努力,包括解决食物、住所、安全和孤独四个最基本的问题。而在与世隔绝、荒无人烟的岛上,一个人要解决这四个问题,无疑是极其严酷的挑战。鲁滨逊面对困难毫不畏惧,自己想办法,利用周围可以改善环境的一切。这种生存的勇气和经验,对于现代社会中面临着日趋激烈的人们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鲁滨逊孤立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这不是一般的困难。不仅如此,“难”,还处处透着“险”,有天灾,也有人祸。要在这样一个极其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的是怎样的意志力啊!需用要的是何等的创造力啊!生命被抛至如此绝境,又顽强地生活下来,让人感叹不已。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9)
如果你被抛弃在一片荒无人烟的海岛上,没有生活物资,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你能生存下去吗?就算是一些生活在贫困山区,身心坚强的人,可能也会选择放弃。而有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他正如上面所说的那样,来到了一个荒岛,开始了一段别样的旅程。
鲁滨孙是一名英国商人的儿子,自小就对海洋有着浓厚的兴趣。当他19岁的时候,他就背着父母离家出走,跟随航海商人在海上游历。但是,万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鲁滨孙所在的船只商队遇到了大风暴,全船成员除了鲁滨孙全部遇难,而鲁滨孙则流浪到了岛上,用船上仅存的物资搭起了帐篷,制作了枪、刀等武器,还用粘土、淡水制作出各种陶器、罐子,接着又探查了这片土地,开始耕种,还有了自己的羊群,能制作出羊奶酪、面包等食物。在野人们来岛上之时,鲁滨孙用一己之力救出了其中的一个人质,并把他取名星期五。鲁滨孙与星期五在岛上生活了三年,一辆英国商船被拐进这座岛上,原因是船员叛变。鲁滨孙和星期五协助船长杀掉了那个罪魁祸首——也就是事情起因的制造者。作为答谢,船长将鲁滨孙和星期五带回英国,并从此过上了安定的生活。而他们偶尔也去看看的小岛,由几名谋反船长的船员们精心护理着。
读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鲁滨孙也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甚至过得和小康社会的生活一样舒适,这不是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地与生活作斗争,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吗?现在回想一下,如果当初鲁滨孙没有勇敢地走出家门,那么他还会有这样的冒险体验吗?还会得到着更多的知识么?这些知识是在学堂里得不到的。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励志向鲁滨孙学习,有着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10)
近几年,很多家长都有一种危机感,电子产品的研发对孩子的教育影响太大,孩子现在上课都是抱着手机,字写得越来越少,提笔忘字的情况发生的越来越多,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孩子身上,同样也是大人们要面临的困境。现在的学生对纸质书籍的印象应该只停留在课本,越来越多的人在闲暇之余都会拿起手机而不是课外阅读。
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做法是什么呢?当然是家长主动买书给孩子看,今天就要给家长推荐一本很多人都看过的《鲁滨逊漂流记》,这在当年是学生必读的一本书,现在的孩子又有几个看过呢?《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很适合现在叛逆孩子阅读的小说,因为主人公鲁滨逊就很叛逆,他拒绝了自己父母给他安排的人生,一个人义无反顾的选择出海,接下来面临的就是让他后悔的荒野生活。
家长总是想让孩子避免自己曾经受到过的挫折和走过的弯路,把心里话讲给孩子听他们又不懂,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我这也是为了你好。”这么简单的形容,又怎么去说服叛逆的孩子呢?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不经历挫折,就理解不了父母安排好的人生。”一个人梦想最远大的时期就是青春期,一直跟在父母身边看着父母如今的人生,大都觉得枯燥无味,也会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不能过成父母这副模样。有这种想法是他们的错吗?答案会让家长不理解,孩子有这种想法是对的,没有任何问题。
孩子们理解不了父母为了打造现在这种安逸的生活付出了多少,人都是向上看的,父母经历过吃不饱穿不暖,所以就觉得现在这种安逸是非常幸福的,可对孩子们来说,这种安逸的生活就相当于父母吃不饱穿不暖那个阶段,人是永远无法被满足的。鲁滨逊到了荒岛上一直在反思,当初是不是听从父母安排会比现在要好得多,刚开始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能一直活下去,事实证明,人在绝境下的潜力是无穷的,他努力的让生活越过越好。
荒岛上的经历让他明白了父母的苦心,也让他明白了努力和收获是成正比的,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仍然不会去听从父母的安排,愿意用高昂的代价买下一段艰苦的人生。书中自有黄金屋,让孩子多读一些好书能够扩大他的格局,能让他和各种各样的角色做朋友,一个博览群书的人和抱着手机看小说的人气质是完全不同的,作为家长的你,觉得读书有用吗?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说的话。今年暑假,我读了英国的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它使我深受启发。
鲁滨孙漂流记”讲述了一个19岁的少年,---鲁滨孙想要出海旅行,但遭到了父母的极力反对,但鲁滨孙还是离开了家开始了他的航海生涯,不过事实不如意,他在一场狂风巨浪中被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找了栖息之所,他在沉船上找到了食物、武器、工具等物品。又自己动手创造了器具,种了谷物,养了牲畜,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后来,他生了一场大病—疟疾。他想起英国人生病时,不吃药,只嚼烟叶,他照做了,最终战胜病魔。他又救了一个野人,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这个野人的名字就叫做“星期五”。“星期五”跟着鲁滨孙学说英语,学干活,干的像鲁滨孙一样好。他们又救了一艘船的船长、大副和旅客。他们勇敢地消灭了船上的叛乱者,夺回大船。他们乘坐大船回到了英国,鲁滨孙回到英国,收取了他应有的财富,就开始赶往家乡—伦敦。他在路上遇到了野狼,经过几番周折,终于安全地回到了家乡。
他在这片荒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这是多么惊人啊!他初到荒岛时,身上没有食物,没有衣服,没有食物,也没有住所。但他在沉船上发现了许多有用的工具后,他便振作了起来。他建了自己的房屋,养了牲畜,做了器具,种了稻谷,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王国。再仔细想想,他在这座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接近30年的荒岛生活,不是我们想象地那么容易的。如果我们有着相同的遭遇,我们能生存几天?一天,两天,还是三天?我们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们创造的优越条件,没有经历过风风雨雨,体会不到幸福的来之不易。
鲁滨孙是一个不甘平庸、勇于进取的人。鲁滨孙的内心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这种力量促使他厌恶平凡中庸的生活,到海外去闯荡。父亲的劝告、船破的教训都不足以让他回头,以致最后终于遇难,只身到了荒岛。然而他战胜了困难,生活也相当安适。
鲁滨孙是个坚毅果敢的人。他只身困在荒岛,没有助手,没有同伴,但是他靠自己的力量重新改变了生活,他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到最后的安逸的生活。他对任何事情都不灰心,并且热衷于劳动。他就是这样与自然进行斗争,改变了自己的处境。这种乐观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是值得人们传颂的。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读书切勿求快,求多,应当讲究完全吸收,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深深地向往作者笔下的生活。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作品。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家能够牺牲党,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6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中国人的信用在乡土社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乡土中国,人们之间并不会有书面的契约约束彼此。正如《乡土中国》一书中称:“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当社会发展到乡土性与现代性相互交融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但中国人本身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他的乡土性),中国人本身骨子里的乡土性(这里指的时彼此因为熟悉和信任而带有的可靠性)决定在交易过程中,因为信任对方进行交易,矛盾因此出现。比如合伙纠纷,双方基于信任进行合作,又基于信任管理松散,来往账目不清,债权债务不清,待到散伙或其他债权人要求归还债务时,为了各自的利益彼此指责。又比如借款纠纷中,在已经归还借款时,不好意思让交易一方出具收条,或者对方说现在借条没有带来,之后会销毁等等话时,会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认可对方的所为,当不诚信的事情出现时,却因口说无凭,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说到这里,我想比较一下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背景。《墨子.尚同》认为法律是为了平息人类的争端而产生的。《慎子》认为法律“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自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从此处,不难看出中国法律从那时起,就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是源于自然的力量,只是统治阶级统治社会,控制人民的工具。相反,我们反观西方法律产生的背景,西塞罗在《论法律》“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法律由神明赋予人类…”“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土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法律是神的旨意,只有遵从法律,才符合神的旨意。这种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比较可见,在中国不可能强调“法律如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因为,中国的法律从古自今就没有被信仰过,他的存在更多的是调停纠纷,维护统治的机器。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7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 “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8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9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0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1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您或许也被作品的内容所赞叹。如何正确的在读后感里记录自己的想法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红日》读后感如何写”。
《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篇1)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红日》。
其实看着这部小说,我的心也在随之情节浮动,再仔细想想,这么一个既有装备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会遭到如此迅速而又彻底的失败?
有个笑话说得好,国民党在战场上汗的冲锋口号是:“兄弟们给我冲啊!”而共产党在战场上喊的却是:“兄弟们跟我冲啊!!”这一个“给”一个“跟”性质就大不一样了。我认为他们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得人心。俗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跟人民对着干,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唾弃。国民党的失败,就是败在他们的腐败上,无论他们的装备,靠山是多么强大,被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给掀翻了,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说实话,共产党什么也没有,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比什么都来的强,有意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种战火纷飞的感觉,在这血雨腥风的岁月,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我们现在这美好和平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非常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现在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希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这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非常感谢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我还知道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天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篇3)
今天,我读了《红日》的一本书,孟良崮令我深有感触。孟良崮战役胜利结束的第二天下午,在孟良崮住的村口头,孟良崮看到从山上抬来的张灵浦的尸体,躺在一块门板上。当时,孟良崮有这样的想法:从去年秋末冬初,张灵浦的七十四师进攻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莱若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浦死于我手。实际上,我们的工作,不打仗的时候,常常比打仗的时候还要忙,哪里还有功夫和心情写什么文章。大概是两个月以后,在夜渡月沟河的时候,连写好的几十页笔记,和收集来点资料如几张七十四师的《士兵报》也丢掉了。
这里让我体会到孟良崮非常好学。而现在有的有钱人家的小海不好好学习,而没钱家的小孩却好好学习。说我吧:虽然进的好学校但不好好上学。
我发誓以后一定好好学习。
《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红日》这本书,
它讲述了我军歼灭了国民党王牌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激昂、壮丽,充满了理想主义的热情。描述了我军由弱到强,最终胜利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人民战争的规律,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共产党的坚强斗志。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而努力,多么崇高的工作!就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而使国民党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
人们常说"团结就是力量",真是一点也不假。就像老师常说的那样"一个人也许会有很多缺点,而一个团队就有可能是完美的",意思就是许多人在一起,互相帮助,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因为有的人的优点你没有,他没有的你有,互相弥补,团结友爱,这么多人联合起来,力量就是完美的。生活中,同学们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互助。有的同学有道题不会,但是你会,那你就应该帮助他;有的同学没有带上课用的工具,而你多带了一把,就应该借他。团结起来的力量一定是跟一个人拼了命的努力所做出的成绩所远远不及的。一个人奋斗太孤独、太寂寞,力量也太单薄了,可是如果有一群人的话,那么,每个人只要出一点力就可以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都知道,朋友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不只是语言所能表达出来的重要,而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他与你共同奋斗,与你分享秘密,陪着你,逗你开心,一个永远为你着想的人,不一定总把"重要"挂在嘴边,而是放在心里,却比那些总把"最宝贵、最重要"说在口头上的人更关心你。但如果你不为别人着想,不为集体着想。却总是单独行动,那你就不会有朋友。只有团结,你才会拥有朋友,才会一直有最重要的人在你的身边陪伴你,与你分享快乐。
《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篇5)
今天,我正在看书。这时候,一本名叫做《红日》的书吸引了我。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他成功的塑造了高级指挥官沈振新、梁波的形象。《红日》主要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消灭了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故事。使我感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是纸上的一个个名字,而是一群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我们的祖先经过半年的苦斗,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中午,把蒋介石最大的一张王牌七十四师,彻底毁灭了。他们抛头颅、撒热血,为的是把红旗插上孟良崮的顶峰,为的是让全中国人民摆脱蒋介石的统治,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今天,我们不仅过上了幸福安康的好日子,而且还有了读书的好机会。可是,有许多人不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各种不良习惯在他们身上出现,比如说: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好好写作业、着迷网络游戏。我只能说他们没有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可是,祖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机会,我们怎能不珍惜呢?
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珍惜祖先为我们争取来的读书机会,以后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地努力读书,不辜负祖先对我们的期望!
[精]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通用
当我们读过一本书之后,就会获得属于自己的感悟与心得,当细细品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样才能够突出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呢?基于您的需要,我们整理了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史记》,一本大家耳熟能详的鸿篇巨著,听到、看到《史记》这两个字,总能让人想起鲁迅先生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句著名的话。
这本简写的《史记》,在我重读之余,我总能想起司马迁悲愤写《史记》的情景。读简写《史记》里面的典故故事,有几个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历历在目。
《史记》中,我认为最经典的故事就是《胯下之辱》、《乌江自刎》。司马迁提笔写《胯下之辱》一定有感而发,韩信受到的是胯下之辱,司马迁尝到的是宫刑,胯下之辱和宫刑都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让人耻辱的惩罚方式。司马迁一定十分同情韩信,他们俩真是英雄惜英雄啊!司马迁和韩信面对这两种惩罚方式,惊人的相似,笑对之。在那个沽名钓誉的社会,要有多大的魄力呀!翻出史卷,古今中外,所有出将入相的人,不都是有宽广的胸怀,才使自己流芳百世。所以名誉是经过自己的努力而得到的。
还有一个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就是《乌江自刎》,主人公项羽悲惨的结局让我惊讶。项羽推翻了暴秦,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最后却输给了比自己稍逊的刘邦,这真是耐人寻味。其实,项羽用不着自刎,完全可以渡江而去,重新大干一番。此时,我发现项羽死在一个词上———名誉。项羽以前是楚国贵族,而刘邦则是沛县的一个亭长,项羽一个贵族竟输于一个小亭长,能不“无脸见江东父老”?最终他只能无奈地选择自刎。司马迁写到这儿,我想他一定会为这个力能扛鼎的霸王惜哉!叹哉!怜哉!人有时也要学会放弃,而不是一味地索取。
掩卷深思,司马迁这位历史巨人,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三句话:“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才是“读史使人明智”的最形象的诠释。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读过了《史记》中关于项羽的部分后,我对项羽有了自己的看法。项羽是一个大英雄。项羽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转瞬的时间就可以杀死敌百个。他用兵很大胆,敢于“破釜沉舟”,置死地而后生,我很佩服他的胆量和勇猛。观看秦始皇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
千古英雄,谁敢如他一般出此狂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一个人人敬佩的大英雄。但有一点项羽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爱文化学习,只爱学武功。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可他没有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没有知识就会成为绊脚石。其次,我觉得他不善用人,不能把握好时机。无知使他不知人,更不善于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知人善任,使两个不可以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自己被打的一败涂地。总算有一个谋士范增为效力,可他连范增的才智也给浪费了。
要不执行范增的计划,“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绝好的机会呀,可项羽偏偏痛失良机,要么中人家的计策,要么用人不当,导致范增离开他,在忧愤和疾病中逝世,使自己彻底失去一位谋士。项羽还是一位不善于总结自己失败原因的一个大英雄。项羽在临死之前说:“天要亡我”,而不从自身找原因,项羽英雄盖世,却是只会逞匹夫之勇,不能驾驭天下的英雄,到死都不会认识到自身的弱点,知识自欺欺人的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天。真是太可悲了呀!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听窗外的声音,时而如微风佛过轻扬的柳树,时而如暴风掠过水面。一种节奏,一种韵律,一种闲适,更有一丝愁绪!让我想起了《史记》,感受到了美,一种庄严的美。
所有送行的人都穿着白衣服,因为他们认为荆轲一去很难回来。他们来到易水边,太子丹为荆轲送行。
荆轲为了燕国不被秦灭亡,为了燕国人民不被杀害,毅然向西进发;为了报答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不惜牺牲自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边的树落下了一片树叶,落入水中,随水去了没有再回来。
荆轲自知大事不能成功,就倚在柱子上大笑,说:“我今天之所以刺杀你没有成功,是想要活捉你。”荆轲身中八剑,血流如注,但却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仍以勇者的形象站立在秦王面前。
《史记》不仅反映了西汉武帝以前社会风貌,而且以雄浑刚健的语言描述了许多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塑造了无数历史人物。给我带来了精神享受,让我感受到了庄严的美。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司马迁描写人物的艺术手法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将人物放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去表演,将人物置于时代和生活的环境中去描写;
二是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的场面中写人;
三是用典型的细节来写人,旨在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
四是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五、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说到读书,这是我小时候养成的好习惯,也是我很自豪的事情。因为上小学前我就已经认识了不少字,并且会使用字典了。一般的书我还是可以靠自己读下来的。懂不懂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嘿嘿!
最近又看《史记》,并重点看了汉朝的二十四位皇帝。(《史记》只记述到了汉武帝刘彻)两汉400多年,先后有24位皇帝登上历史舞台,他们虽贵为一国之君,但也有说不出的悲欢离合和无尽的人生苦楚,《汉本纪》就是以这24位皇帝为中心,来解读大汉帝国的兴衰演变和坎坷历程。
写史是凝重的。凝重的原因在于,历史的风风雨雨,常常让我们唏嘘不已,涕泗长流,以致或摩拳擦掌、或凝噎废食!楚汉战争的硝烟与战火,刘邦用人的明智与愚蠢,文景之世的无为而盛治,汉武大帝的盛极而始衰,光武刘秀的续汉而中兴,外戚宦官的肆虐与祸患,清流党人的不屈与抗争,等等,都时时拨动着我们的神经,触发着我们的感情。
写史又是神圣的。汉代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他的著名散文《报任安书》中说,他写《史记》是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就是要通过历史的记述,探究天道与人事之间的关系,求索历代王朝的兴衰成败之理,表达对社会、历史、政治的独到见解。因此,无论是历历在目的人物描写,还是“原始察终”的史事叙述,无论是游观足历的实地考察,还是论载其则的史文撰述,写史的人都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所以,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
写史是为了给人读的。于是,读史也便多了一份凝重,同时也便多了一份神圣。
让我们感慨的是,汉代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太重要了。虽然是“汉承秦制”,但秦祚太短,它所创立的统治模式都是由汉代确立、实施、完善,以致影响了中国社会两千余年的。汉代在亡秦之后,第一次在更广阔的范围上实现了大一统。这时期,生产极大发展,经济空前繁荣,民族的精神、活力得到了充分的恢复,也得到了充分的弘扬。这确实是一个产生了“非常之人”,出现了“非常之事”,建立了“非常之功”的时代!
有人觉得我很奇怪,为什么读这些“无聊”的史书?其实说来很简单。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了。一个人一生的经历有限,智慧也是有限的。但是古人的经历,古人的智慧远比你我要丰富的多。所以就算我个很懒的人,也应该去读读这些宝贵的史书。让我好学到别人学不到的东西。从古人身上学习的更多一些,让我走的弯路更少一些,让我知道的事理更明了一些。我觉得这才是聪明的。
读史书就象读故事一样。象看电影一样。象欣赏史诗一样……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按照你的想象来读你的历史。每个人从里面都会得到一种答案。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6
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
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
品读史记,其韵无穷。轻轻的翻开,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典籍,让我们的思想随着历史的齿轮一起转动、成长……
疫情期间闲暇时光便阅读些书籍,为自己充电、提升内涵!翻开《史记》细细地品读才发现,它远不是各朝各代帝王将相枯燥的罗列,司马迁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他们都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历史大戏的人偶。每次静下心来阅读时,我都会忍不住为义士的大义激然而激动不已,为勇者的视死如归而热血沸腾,为将者的身先士卒而荡气回肠;通过这次阅读,我开始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历史,开始真正地去了解我们中国的历史,就如同在了解我们的过去。中国人何以有今天?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到底经历了什么?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到底是什么?我们真如某些外国人说的那样没有信仰没有民族个性吗?我们最原始最本真的模样又如何?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先贤为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真切地感受着3500多年历史中的壮志豪情、悲壮与辛酸!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使我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大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虽已褪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却仍不忘向后人传递着那古者们“精忠报国”的壮志豪情。而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
今年,我们面临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冠状病毒疫情,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有多少国人为了战胜疫情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甚至是用牺牲生命来诠释他们对国家、对国人的那份大爱。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才让我们战胜这一关。古往今来,在困难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一定就会成为我们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读着《史记》,品味其中的兴亡成败,悲欢离合,让我不由得会引发对现在社会的思考,并汲取古人的人生经验和教训,这使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文化。
读书真好,愿读书能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7
我读的《史记》,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如何写
作文上稚嫩的文字总是记载着青春的模样,作文能够感染对方的情绪,写一篇好的作文主要注意语言要流畅,情感表达要真挚,你知道写作文最重要的是什么吗?也许下面的“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如何写”正合你意!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1
寒假里我去看了一部紧张而又刺激的影片——《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故事一开始,一只白虎出现了。为了躲避藏在洞中的白虎僧唐,他在五行山脚下救出了承受了500年压力的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遇到了白龙马、猪八戒和沙僧。
师徒四人取经路上经过一家杂货店时,有一位老奶奶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原来她是白骨精变的,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不择手段,先后变成老奶奶,小孩,乘孙悟空没有防备,用灰尘蒙住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孙悟空排除了重重困难识破了白骨精,并且一棒打死白骨精,唐僧却误会孙悟空滥杀无辜,将他逐出师门。当师傅和徒弟反目时,白骨精抢劫了唐僧。唐僧后来后悔了。在回花果山的路上,孙悟空遇到了观音菩萨。在菩萨的指点下,他回到师傅身边,发现唐僧有麻烦了。他尽全力彻底打败了白骨精。唐僧有菩萨之心。他不忍死,决定陪白骨精转世改造他。
在电影里,我喜欢孙悟空的忠诚,猪八戒的搞笑和古怪,沙僧的忠诚和善良,唐僧的菩萨之心。两小时之内,有欢笑,有泪水,有感动,有感伤。我们假期去看看吧!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2
爱的力量最伟大
西游记,人人熟知。九九八十一难,危险重重。三打白骨精,就是其中一难。
哈,西游记之三打白骨精终于上映了。一大早,带着等着看的心情,我的家人赶往电影院。随着一曲优美的**,电影正式开始。
影片描述了师徒四人在西行的路上,白骨精为夺取唐僧而巧设圈套,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屡次受挫。唐僧却不辩人与妖,误会孙悟空滥杀无辜,将其逐出师门。白骨精趁虚而入,掠走唐僧。
悟空不计前嫌,闻讯前往营救,彻底击溃白骨精。师徒四人冰释前嫌,重新上路。
其中,小沈阳的猪八戒很搞笑。沙僧沉着冷静。孙悟空聪明勇敢。白骨精阴险狡诈。他吃唐僧的肉是不道德的。我最佩服的是唐僧给了白骨精一个机会,让他用自己的生命去矫正自己的邪灵。这种宽宏大量的精神是最难得的。
在生活中,有些人为了牟利也肆无忌惮。据新闻报道,一些食品加工厂利用黑色小作坊加工的原料制作食品,然后写出虚假成分制作食品假货。对人的危害倍增。我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更多的正能量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更多的色彩。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雪中送炭见真情,助人为乐献爱心
锦上添花成往事,扶日春风送温情。都能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些温暖。我相信每个人都会付出一点爱,世界永远都是春天。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3
记忆中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个假设的问题,说的是如果必须要选唐僧师徒四人其中之一作为伴侣,问大家到底会选哪一个。扪心自问,自己并不确定到底会选哪一个。如果选了孙悟空这种事业型的,或许会因为过于崇拜他而失去自我,同时生活中遇到所有问题肯定要学会自己来扛,要学会***独,因为这种类型的男人肯定是会把事业放在家庭前考虑的。
如果你选择猪八戒,你必须忍受他的顽皮和无用。一定有失落感。潜意识里,你不会真正尊重他。如果选了沙僧,对于家庭来说,这或许是最稳妥的选择,这种类型的男人低调、能吃苦耐劳、不会花心也不是工作狂、能带给女人长久的安心与踏实,但或许就要承受的是他的无趣与木讷。这三种类型各有利弊,实在是难以取舍。
虽然不知道自己会选择以上三款中的哪一款,但确信自己肯定不会选择的类型就是唐僧这一款的。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唐僧懦弱、自私、多疑、优柔寡断,总觉得自己和这种类型的男人相处起来还没和姐妹们相处的轻松,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性格。这样的执念源于童年时看电视剧《西游记》时的感受,尤其是三打白骨精这一集的剧情。
非常讨厌唐僧的人设,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什么就不能信任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徒弟呢?为什么他能忍心对保护自己的徒弟一遍遍的念紧箍咒,使自己的救命恩人身体和心理都痛苦万分,直至狠心把他赶走呢?唐僧是这样的无情无义,就像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救。
从小到大,对唐僧的厌恶一直持续到今天。它根深蒂固,不能动摇。
大年初一去影院看电影只为图个乐,选择电影《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开始就是冲着特效和打斗去的,想来不过是一个降妖除魔的商业片罢了,压根没指望还能看出什么情怀和感动。但看完之后,我发现剧本写得很好,内容也很新。最重要的是,多年来,唐僧的厌恶终于打破了僵局,我开始学习了解唐僧。
一开始出场的唐僧是呆萌可爱的,他劝说老虎不要吃掉自己马的时候会说:“你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它放弃舒适的皇宫生活也不容易,你不如放过它吧。”他说话很啰嗦,性格也婆婆妈妈。
救了孙悟空,收了猪八戒和沙僧为徒弟后,他和徒弟相处得几乎像朋友。他没有一张挺直的脸,始不可侵犯的。这种亲和力让我不那么讨厌唐僧。
白骨精以老妇人的形象出现。唐僧会听她诉说她的不幸,了解她,分享她的感受。孙悟空识破妖怪身份后一棒打死妖怪幻化成的人形,唐僧见自己阻止不了孙悟空,次念了紧箍咒。但之后,他也会主动爬到山顶与孙悟空交谈。他说他和孙悟空是同一类人,只相信他所看到的。
师徒相视而笑,他们终于从一开始的互相不理解往前跨进了一步,心在慢慢靠拢。
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和孩子,孙悟空不得不再次杀死恶魔。唐僧终于忍不住又念了一遍紧箍咒,同时赶走了孙悟空。想回花果山的悟空被观音挡住了去路。她说的一句话感动了悟空和观众。她告诉孙悟空:
“一直以来,你用自己的对与错,去看别人的错与对。你**看的是心相,你看的是真相。”
白骨夫人告诉唐僧自己不愿轮回,曾经被人深深的伤害,被人当做妖孽处死,这种怨念她永远也放不下。唐僧不想看到白骨夫人消失。为了帮助她,他牺牲了自己送她转世。在唐僧看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走在往生的路上,一袭白衣的白骨夫人真的好美,面容平和而安详。坦白的说,或许是因为不喜欢《霸王别姬》中的菊仙这个人物,又或是因为其他原因,从来都不认为巩俐漂亮,觉得她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类型,但在那一刻,真心觉得她很美。在电影的结尾,它给了人们希望。孙悟空等**继续带着唐僧的真身上路。观音菩萨一滴甘露,唐僧回来了。
看完电影后,我发现我似乎并不那么讨厌唐僧。中国古典共产党人常有一个缺点,就是正面人物的塑造总是完美的,反面人物则是十恶不赦的。实是上,这并不客观。我们所处的不是一个黑白世界。人怎么能没有缺点呢?
人性是复杂的,好人就一定没有弱点吗?坏人就一定没有闪光点吗?电影剧本使唐僧与人亲近,与**平起平坐,唠叨但同时又很人性化,不再是一个只能说教的冰冷身体。
当然,我也要感谢冯绍峰的出色表现。他让我相信唐僧的眼泪是真实的,痛苦是真实的,情感是真实的。
有人或许会认为唐僧牺牲自己去救一个妖怪简直太可笑、太不可能了,谁会有那么傻?其实或许这就是宗教的魅力。宗教使人们有信仰、善良、和平。
身体不重要,名利不重要,重要的是让自己成为一个载体,传承这种善良。于是开始反省自己,或许自己在生活当中往往也是像孙悟空一样,总是希望去求得一个真相,所以难免会有犀利、刻薄、毒舌、得理不饶人的成分存在于性格当中。而紧箍咒就像是时时提醒自己的一个戒律,得饶人处且饶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就像《一代宗师》中所表达的一样,一个人想要成为一代宗师,必须要经过三个阶段: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唐僧能透过人性恶的一面去度化,他见到的是众生,放弃的是自己的生命,这是大爱,所以纵然他没有半点功夫,却依然能做其他人的师傅。
怒与恕,就像是孪生兄弟一般,看起来好像,却是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怒火是奴加的心。心被我们周围的一切所奴役。因此,人们生活中难免充满暴力。而恕,是如心,宽恕别人,也是宽恕自己,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人与事呢,自己就真的很完美吗?
对他人过分的苛责,是不理智的。或许就像高仓健先生说过的那样:“去跟那些美好的人相遇,要保持一颗对他人温柔的心,就不能站在厉风里,要去和风吹佛的地方。
”亦或者是像马天宇所说的“宽恕才是真正自由”,他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胸襟,真的好难得。或许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过做错事的时候,都曾希望自己能被宽恕。我们自己并不完美。我们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
看一部好电影就像读一本好书,能带给自己感悟是最好不过的感受,感谢电影带给我的一切美好与感动。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篇4
据说唐僧和他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都踏上了学习佛经的漫长道路。其中三打白骨精非常精彩、耐人寻味。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少女,老媪和老翁,接二连三来欺骗唐僧,而唐僧善与恶不分一再上当,幸亏有孙悟空的金晴火眼识破妖怪及阴谋。
然而,唐僧却固执地赶走了孙悟空,差点被白骨精吃掉。每次读这回文章,我都是又开心又生气。可喜的是,白骨精虽然狡猾,但每次都被孙悟空打败。气愤之下,忠心的孙悟空每次都被唐僧冤枉。
但是,我要说:孙悟空,你真棒!因为你不但武功高强,而且能通水火除恶。你不怕被冤枉。即使是唐僧念经,也要消灭妖精。你是个坚持信念的英雄!
故事讲的是:这天,孙悟空来到一座高山前,孙悟空去给唐僧他们采野果子吃,孙悟空走之前在地上画了一个圈把唐僧他们围在中间。并告诉他们不要走出圈子。
孙悟空走后唐僧他们被白骨精发现了。当白骨精来到这个圆圈时,他看到唐僧伸手去拿,突然地,地上的圆圈像铜墙铁臂一样闪闪发光。
白骨精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村姑,手里跨着篮子,篮子里放着馒头。她让猪八戒吃馒头,还说要带唐僧他们去庙里。唐僧他们走出了圈子往庙里走,被巡山的孙悟空发现了,孙悟空一棒子打死了那姑娘。
她的真身一缕烟逃走了,孙悟空随后去追。
白骨精不甘心变成了一个老太太来找唐僧要女儿,看见姑娘的尸体哭了起来,让唐僧去买棺材埋葬女儿,不料又被孙悟空识破了,孙悟空打死了老太太,白骨精的真身又一次逃走了,孙悟空要去追,被唐僧拦住了。
白骨精两次差点丢了性命,这次他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坐在路边等唐僧他们,孙悟空认出白骨精,要打老爷爷,老爷爷冲到孙悟空面前,让他赔他的女儿、老伴。孙悟空生气了一棒把老爷爷打下深涧。唐僧说孙悟空杀了三条人命,让他回花果山。
孙悟空回了花果山。唐僧来到一座寺庙。唐僧们去拜佛。里面的菩萨是白骨京改的。他们抓住唐僧和沙僧,猪八戒逃走了。
「必备」《麦克白》读后感如何写模板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栏目推荐:“《麦克白》读后感”。
《麦克白》读后感如何写【篇1】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现了命运、志向、野心、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以往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我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可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所以麦克白才会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所以,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巫师的预言在那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在妻子的煽动和激将下,麦克白最终还是做出了这罪恶的举动,杀掉了邓肯这个好国王。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所以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可是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我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可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终的结局是罪有应得,可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可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读后感如何写【篇2】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麦克白》读后感如何写【篇3】
读了《麦克白》之后,我的心情沉重下来。
《麦克白》写的是一位叫麦克白的功名显赫的爵士,为了能登上王位,杀死了国王和好朋友,最后被人杀死的故事。
麦克白功名显赫,本来获得许多荣誉,本来能安度一声,只因为三个女巫的预言,便使得自己落得了凄惨的结局。真是因为他遇见了三个女巫吗?不,女巫的预言只是一根导火线,真正的原因是他内心的欲望。
女巫说他会成为未来的国王,他便不择手段地想要成为国王。内心的欲望之火,却被女巫一句话点燃了。于是,欲望之火愈烧愈烈,最终,玩火自-焚,他被自己的欲望杀死了。
麦克白之死,告诉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欲望。自身的欲望能成为自己积极向上的动力,也能成为悬在头顶的一把刀。有的人想要升职,想要高官厚禄,便努力奋斗,最终达到自身的所想;有的人想要金钱,便铤而走险,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欲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通过正当的努力和奋斗来实现,也能通过罪恶的手段予以放任。谁都会有一丝贪婪,都会有一丝邪念。对于这种不好的欲望,我们必须立刻拔除,否则,养虎为患,终为虎害。
我又想起了一件事例:《三国》中关羽之死的一个关键因素《便是少了刘备义子——刘封的支援。孟达劝刘封不去支援,因为关羽骂过他。刘封便按兵不动,结果还不是被刘备斩了?刘封何尝不知他不去支援的恶果?只是孟达一句话,心中的邪念便迅速成长,使他向邪恶妥协。孟达不正如女巫,刘封不正如麦克白吗?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它能为你提供动力,也能把你推入无底深渊!每个人都会有欲望,但不要让它占据你的心灵!不然,麦克白和刘封的旧辙,又将被人重蹈!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
《麦克白》读后感如何写【篇4】
莎士比亚的着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