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演讲稿
发布时间:2023-09-16 法制演讲稿法制演讲稿汇总。
一个出色的演讲稿可以协助演讲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各种舞台情景。是否存在一些值得参考和借鉴的主题演讲稿模板呢?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法制演讲稿”的多个方面和角度,感谢您花费时间认真阅读!
法制演讲稿 篇1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各位来宾,晚上好。很高兴今天能站在台上为大家做这个演讲,寒冬腊月封冻不住我此时激情澎湃的心情,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真正的法学人》
(逐渐变调,越来越温柔)高中以前,我从来没有真正懂得法律;上大学后,我从未发现自己对法律如此感兴趣。我来自美丽的阳光之城**拉萨,法律之光如同故乡纯洁的灵魂一样纯洁温暖。接触了法学之后,我逐渐感到学法的人,除了纯粹的理论学习之外,更重要的是对于自己人格,自己的道德,自己的理想要有更高的追求,只有人生的这些光明作指引,才不至于使我们的人生失去轨迹,也才能使这个社会法的理想得到最充分的实现。
但事实上,学法律的人不一定是法律人,学法律的人也不一定是法律意识的人。这并不难理解,学法的人有时并不把法律当成他的事业,把法的高级思想转化成自己的人格品质,成为自己为人处世的根基,反而仅仅以之为谋生的敲门砖。面对人格高尚的法人,我敬佩他,立志以身作则。他们受法律的影响,弘扬法律精神;在法律面前**在法律的糖衣里,即使其法律知识相当渊博,也失去了法人的尊严和价值。
2006年4月,《华夏时报》报道了轰动一时的法官大律师的案件,这一打,打出了“中国法制的悲哀”。北京律师王才亮受当事人委托到天津南开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因为小矛盾,在立案大厅被该行政庭庭长王学林掐住脖子殴打。该庭长叫嚣:
“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不立案.”这件事一经报道,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也引发了关于中国法律教育界的思考。
所以学了法学之后,我才深刻体会到亚里士多德曾经的一句话对于我们法学人来说有多么重要:“法官要以法律为准绳!”
从拉萨到福州要七天六夜;从法律基础到顶层,我认为我需要一生的实践去实践。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西方法律制度的先进性,我担心我国各地区的法律制度发展不平衡。但我相信,就像在火车上看到的移步换景的美丽一样,在学习法律的旅途里,也一定能看到自己的努力开出美丽的花朵。
在我们的祖国,有商鞅、韩非、李斯等杰出的法学家;近的也有像杨绛先生的父亲杨荫杭先生作为我国近代法学先驱,早年留学日本,把西方的法律思想也带到中国来,即使触犯权威,伤痕累累,也时刻不放松将先进的法制思想撒播到中国苦难的大地上;现在更有像宋鱼水这样为生民请命的人民的好法官。现在在福州大学法学院里我能接触到才华横溢的同学,能够交上心地善良,富有远志的朋友,能够受德高望重的老师的言传身教,这些难道不是促使我自信地走向法律殿堂的灯塔吗?
是的,在我的家乡,早晨的每一次呼吸都是如此清新,每一次触摸都带来宗教虔诚。一方面,家乡的法律事业缺乏专门的法律人才。另一方面,社会主义蓬勃发展是不争的事实。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和家乡贡献我作为一个法人的全部智慧和虔诚。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说,我应该致力于法律研究,尽我所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法人。
谢谢大家,谢谢(鞠躬)
法制演讲稿 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我做起》。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因此,要遵守法律制度,确保安全,就要从每一个青少年和我自己做起。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许多青少年犯罪事实告诉我们,每一个中学生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都应该警醒、严于律己?律已,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规校纪。
同学们,你们可曾相信,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这些数字多么令人触目惊心。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我们的每一个同学都应该是安全的,安全的和安全的。
同学们,明天是中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我向你提议:
一。积极参与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安全观念,努力做道德模范、文明使者、安全卫士。
2、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打架、不骂人,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保证良好的课堂和校园秩序。
三。注意自己的安全,学会保护自己;不要闯红灯,不要在路上玩耍和追逐;不进网吧、游戏厅;预防食物中毒、触电、火灾。
同学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的心中,让安全伴我们成长,让我们全体师生携手共创平安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演讲稿(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管你做什么,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都做不了。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条规则就是法律。
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它要求每个公民都了解、理解和遵守法律。也许有些学生会说:我还年轻,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我们什么都不用做?
是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健康成长,但不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违法犯罪!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
我还小呢,**律还远着呢?那是错误的。事实上,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制演讲稿 篇3
让法治走进我们心中
各位老师、领导:
大家好一提到法律,人们往往联想到违法乱纪、**腐败,法律意识对于普通教师就像是外洋达轮船,似乎很遥远,有没有法律意识也不伤大雅。事实上,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都在规范我们的言行,这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社会规范。在“以法治教”的今天,我们将为教育的春天注入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让我们把人物的真名藏起来--
南方某集团公司经历出差到香港,一天,他急匆匆从公寓楼下来,为赶时间,跨越楼下的一块草坪,省却了门前一段不长的s型小路,准备开车去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这是不远处走来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位香港警察,很礼貌地向他敬礼,递过一张字条:因跨越草坪,罚款280港元,折合人民币越三百元,经理一惊,三百元对于月收五千元的国有公司经理不过九牛一毛,可传扬出去很不体面,经理赶快递烟、陪笑、认错、解释,表示一定痛改前非,竭尽全力地套近乎,警察只是尴尬地笑,终于怏怏离去。经理虚惊一场,风驰电掣般开会去了,根本没往心里去。
第二天,经理收到了车站当地法院的传票,他记不得什么时候触犯了法律。到了法院,才发现是为昨天自己跨越草坪的事,于是又是一番认错、解释、痛改前非、下不为例,竭力地陪笑。要是在内地,这都是下人干的事,想不到他如此地费力,法官竟始终一本正经,不但不买账,反而加罚二百元。
经理怎么也想不通,香港人如此不讲情意,他向律师讨教,律师解释说在法庭上不严肃,贿赂法官是对法律的戏弄,亵渎法律,自然要加重处罚,经理才若有所悟。
至此,我们不难理解,党的十七大为什么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其实十多年前,邓小平就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要使人们的法制观念从传统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惟有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职责。但法制教育喊了几十年,仍是学校教育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小学是开展法制教育的最佳场所、最佳阶段,中小学法制教育标本兼治,是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奠基工程、希望工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更新教育观念势在必行。
我们不能停止依法规范教育行为。作为教师,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法律意识不提高,就会被市场耗尽。没有这样的紧迫感,只抓过去的经验,难免会重蹈落后挨打的历史覆辙。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是教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承担我们的责任。
今天的教育在“以法治教”的进程中,已焕发出她应有的生机和魅力。朋友们,船已离港,帆已扬起,让我们依法从教、行在法中,用我们的双手去装扮教育美好的春天。
让法治走进我们心中
走向法治演讲稿
陈楠井陉县小作中学
法制演讲稿 篇4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在校学生犯罪,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来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习和理解法律,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便于叙述,我先介绍一下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
200*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在2000年3月22日下午缴获10元现金;
第二次是在2000年4月7日下午缴获现金10元;
第三次,*******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包某、包某等9人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鲍*在共同犯罪中起了重要作用。他是本案的主犯,这个团伙多次持刀抢劫。它危害社会,影响恶劣,使学生在学校没有安全感,犯罪严重,应予以严惩。
鉴于保**案发时未满16周岁,应当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范某*、李某*、关某*、丁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系本案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于15200年非公开审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
14周岁至16周岁,该年龄组公民有下列八项犯罪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纵火、爆破、中毒。
16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岁至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刑罚执行有条件中止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缓刑不会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不低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低于500元,强制缴费。
4、共同犯罪。两人以上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
5、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两种情况:
(1)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
6、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抢劫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
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来消除受害人反抗,从而抢劫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
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
一、四对
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来看,抢劫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而且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
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被告人离校后,对家庭管理教育不力,在外租房群居,无依无靠,遂决定盗窃钱财。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
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 抢掠军用物资、抢险救灾物资。
同学们,听完这节课,我们应该从中学到什么?我觉得应该是5个字,15个字:这就是:要小心交友,树立志向,善于慎独,敢于捍维权力,坦诚相见。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演讲人: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在上面的名字上加上引号。
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您是否曾经想过,您的日常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不可侵犯的。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犯罪行为呢?为了远离犯罪,这是学生首先要弄清楚的。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颠覆人民民主**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 犯罪是一种违犯刑法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的学生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惩罚的一种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
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给予了未成年人一定的惩罚。然后一些学生会说我现在不是十四岁。
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从小养成各种坏习惯,以后很难改掉;平时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不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最终会导致重大失误。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那年四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棒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
第二天,课桌上的学生们喝了有毒的冰棒,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该学生后来被判处十年徒刑。
法制演讲稿 篇5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犯罪行为呢?为了远离犯罪,这是学生首先要弄清楚的。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国家、颠覆人民民主**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给予了未成年人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不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是一夜之间形成的。俗话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学生喜欢打架,伤害别人;有些学生不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
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我们来谈谈如何加强犯罪的自我预防。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它意味着未成年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2) 树立自尊自立自强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咋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 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使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4) 增强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学生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要牢记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学生发现自己受到或曾经受到非法侵犯,他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来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演讲稿 篇6
中学生法制课演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家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党和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中国共产党和国务院批准的《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儿童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年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律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首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出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道路很漫长,奠定良好的基础是人生旅途的关键。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善的社会,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具有更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将落在青年人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义法制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在校学生犯罪,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来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要学懂法律,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便于叙述,我先介绍一下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
200*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在2000年3月22日下午缴获10元现金;
第二次,在200年4月7日下午,查获现金10元;
第三次,*******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包某、包某等9人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包在共同犯罪中起了重要作用。他是本案的主犯,这个团伙多次持刀抢劫。它危害社会,影响恶劣,使学生在学校没有安全感,犯罪严重,应予以严惩。
鉴于保**案发时未满16周岁,应当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范某、李某、关某、丁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系本案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于15200年非公开审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
14周岁至16周岁,该年龄组公民有下列八项犯罪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纵火、爆破、中毒。
16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岁至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刑罚执行有条件中止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缓刑不会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不低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低于500元,强制缴费。
4、共同犯罪。两人以上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
5、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两种情况:
(1)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
6、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抢劫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
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来排除受害人反抗,从而抢劫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
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
一、四对
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来看,抢劫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而且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
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被告人离校后,对家庭管理教育不力,在外租房群居,无依无靠,遂决定盗窃钱财。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
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 抢夺军用物资、抢险救灾物资。
案例二:两个学生年幼无知,被人骗进房间
邱*、武**盗窃案。
邱*,22岁,***人,个体户。吴×17,城关区人,中学生。贺*,14岁,**一中学生。刘*,14岁,中学生。
200*年*月11日下学后,在邱*授意下,武**对贺*说:“**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从**叫来**,6月15日上午,武**、贺*入室、刘**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拿着,四个人上**,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挥霍。
案发后,邱*和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客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财产,还包括电力、燃气等无形财产和重要技术成果。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本案的主要教训是:他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学生酒后伤害受害者罪有应得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16岁的张**是中专二年级学生。200*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到了跟前,问:
“什么事?”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说:“没事”。
候**说:“咋没事?”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张**说:
“你想咋办就咋办。”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当侯**被推到床边时,把张**撕到床上,压在他身下。张**又捅了他的胸部。
大量出血后,发现左腋窝、左胸、右胸和左上腹被刺伤。
法制演讲稿 篇7
各位领导、各位师傅好:
我是来自新乐公司的吴以富,今天来是和各位师傅交流一下平时开车的经验,各位在座的很多比我厉害得多,只不过我比大家运气好一点,承蒙上级领导看得起,让我坐在这上面和大家有这个交流的机会。
开小车这行里面,大家公认的出租车司机开的最好。开出租车多年一次也不违章是很难的,但做到少违章,少影响交通,少影响别人,我相信各位一定可以做得到。
我总结了一下平时减少违章的一点经验,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
1,懂法。只有你懂法的情况下,你才知道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不要让交警同志告诉你这样和那样是违法的,到那个时候就迟了,我们付出的就是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了。
我举几个我们经常会碰到的小例子:
(1)在一个十字路口,不分主次干道和大小车型的情况下,两辆车都是直行,在路口相会时,那辆车优先通行?是遵循右方无来车的车辆优先通行。
(2)十字路口两辆车相对行驶,一辆车向左转弯,一辆车向右转弯,同时往一条道上转弯时,应该是右转弯让左转弯车辆。
2,了解最新的交通调整情况。通俗的说就是哪里新设了交通警拍照,哪里新装了电子眼,哪里以前可以停车,现在不准停车的等等。比如莲花支路彩田村村口,赤尾村牌坊对面,以及新洲三街维也纳门口,建设路北行时右转深南路压实线有交警拍照等等,罗沙路新乐公司旁边有交警拍靓照等等,大家在一起聊天的时候互相交换一下心得,并用心去记住。相信很多时候都可以避免这些违章。
3,尽量不要违章。也就是尽量不要冒险,大家都知道,违章与危险并存。对于那些无谓的违章,象逆行绕过红灯,没有电子眼的路口故意冲红灯之类的,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你可能觉得你跑到前面多拉了一个客人,但是你破坏了公平的原则,也相应的增加了你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你可能一次两次没事,甚至十次百次都没事,但你不能保证永远没事。(当然谁都不能保证永远没事,但是你不违章没事的机率就会高很多)等到出事的那一天,可能以前的十次百次抢回来的时间和赚的钱都不够一次赔偿的。钱还是另外一回事,万一遇到事故甚至伤亡的,我们一辈子赚的钱也买不回自己的安心,买不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吧?
4,保养车辆和爱惜车辆,不要让你的赚钱工具(出租车)带病上路,轮胎,方向,刹车都是重中之重,相信大家都比我有经验。不管你是主班还是副班,只要那天车辆在你当班时坏了,你那天都很难赚钱,相信大家都有深刻体验。所以说,不要因为自己是副班司机或者是机动司机,维修车辆与自己无关,而不去爱惜车辆。车况好也就相应的减少了因机械故障导致的事故和不必要的麻烦了。桑塔纳车的话我的一个小经验就是变速箱的润滑油最好半年换一次。
诚信优质服务以上均为个人意见,欠妥的地方还请各位师傅多多指点。下面我们再探讨一下怎样与乘客交流的.问题。平时客人一上车,首先问客人去哪里,再会要求客人系安全带。系安全带就是一个很好话题。很多师傅都知道安全带是起安全作用的,但具体怎么安全却不一定说得完全对。大家可以回去试试看,当你以很快的速度拉安全带时,安全带会卡住拉不动。当车辆紧急刹车或者发生碰撞时,人体因为惯性往前冲的速度远高于人手拉安全带的速度,在那一瞬间安全带是拉不动的,这样就避免了人的头部和身体与车辆的其它部位发生碰撞,最大限度的保护车辆内部成员的安全。所以希望各位师傅养成系安全带的好习惯,同时让乘客坐车时也系安全带。我曾经碰到过一个小姐坐我的车,上车后我让她系安全带, 那位小姐望着我很好奇的对我说:“你这个人好奇怪哟。”我说:”怎么奇怪呢?”她说,她昨天坐一部出租车时,一上去后就把安全带系上了,但那个司机惊讶的对她说,这么不相信我的技术呀。我们深圳出租车司机的技术是绝对是超一流的,我前面也说过了,但是马路上不是我们一台车在跑,我们能保证自己不去碰别人,但不能保证别人不来碰我们。万一发生事故时,系安全带和不系 安全带,它的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相信各位师傅都很清楚。
其次可以找共同点,比如乘客会开车,可以交流开车不违章的心得,这也是我们司机的强项。交流对路面上车辆的看法,对初学驾照的司机传授一些驾驶的技巧,这些都是很好的话题。
同时和乘客进行交流时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尽量不要反驳客人的观点。比如客人说前面的一辆车很漂亮时,你就不要说那辆车丑的不行,这样很容易就会引起客人的反感,说它还不错,我相信你也不掉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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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制演讲稿8篇
贤从智中取,智从学中求。当我们在学校开始有关理想的演讲时,因此我们要学会撰写一份演讲稿。演讲稿可以促进我们思考。那么,有哪些精彩的演讲稿可以学习一下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校园法制演讲稿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1)
大家好!我省规定从当年的10月1日起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你们大多生活在林区,森林防火工作长期离不开你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时值秋收冬种时节,天干物燥,空气湿度低,林内可燃物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了切实遏制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维护好生态环境,构建好和谐社会,德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您和您的家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野外用火源方面: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林区吸烟、野炊;
3、不在林区内、林缘、山边地带上坟烧纸,燃放鞭炮和其它祭祀用火;
4、不在林内、林缘、山边地带烧荒、烧枯枝落叶,烧田埂地坎草;
5、不在林内烤火,使用火把夜行照明;
6、不炼山造林、烧木炭窑;
7、不在海后周围及县义峰山等重点林区用火。
二、教育监管方面:
1、教育自己的小孩,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2、监管好痴、呆、傻人员。
三、扑火方面:
1、不让残废人、老人、孕妇、小孩上山扑火;
2、扑火时注意自身的安全,要听从指挥,不能盲目扑火。
四、火情报告方面: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请您及时报告给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拨打县防火办电话
农民朋友们,请时刻牢记森林火灾给我们带来的惨痛教训,让我们远离火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2)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你做什么都必须有规矩,否则你什么也做不了。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人民法制观念普遍完善,公民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国家的捍卫者和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繁荣祖国的希望,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中学生处于生理、心理生长发育阶段,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培养法律意识,从小教育学生,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非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法制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习法律基础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守法的好公民。
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要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用正确的法制观念影响身边的人,推动身边的人建设社会主义,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与法律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唯一途径。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保护法律,为实现依法治国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
古人说:“无规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则,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污泥。”国有国法,校有校规。
这些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问的。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文明学生,必须用智慧的眼睛、清醒的头脑、理性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
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我们必须压抑青春的激荡,收敛青春的野性,走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不断完善自己。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关上水龙头上的自来水,捡起地上的垃圾,当你不小心撞到对方的时候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
所有这一切,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尚情操,并自觉有目的地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
文明的细节就像水里的沙子。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成为引人注目的珍珠。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学生,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坏习惯会让你的生活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习惯会让你的生活充满光明和理性。
“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
我们必须坚持和理性地培养好习惯。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建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和法律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摆脱了束缚和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五彩缤纷的鲜花,郁郁葱葱的树木,干净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享受在这美丽的校园学习,共同创造了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
让我们一如既往地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一名文明的学生吧。
谢谢大家!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5)
大家好。我是建昌县公安局养马甸子派出所的民警,感谢孙校长的精心安排和学校的部署,让我们有这样难得的交流机会。
首先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而这些随意的忽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往往是酿成事故的隐患,在这里我想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青少年学生除了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以外,因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也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一些青少年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会渐渐腐蚀自己的心灵,就会使自己经常情不自禁地犯错误。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它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共同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律八进,服务六城联创”法制教育活动的号召,区法院、区教体局决定在我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今天,区法院、区教体局把我校作为“深化法律八进,服务六城联创”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的现场,这是对我校的极大信任和关怀。在此,我谨代表市二实小对亲临大会的各位领导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对长期以来支持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睢阳区人民法院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学校始终坚持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和成效。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根据局领导的安排,让我代表中小学校长们,在这里做表态发言,我想:乘借这次启动仪式活动的东风,我们要进一步确立以法制安全教育建设为主线,以法制安全宣传为核心,并配合以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德育路子,健全法制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校长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班主任具体抓,教职工配合抓,少先队干部参与抓的法制教育机制,制定科学、实在、管用的考核细则,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期与法制副校长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有效实施。
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人到我的办公室去盖章,证明其无违法犯罪前科,才能顺利当兵、入党、考学和外出打工经商。说了不怕大家笑话,我这人喜欢“以貌取人”——凡是穿着奇装异服的,留着怪异发型的,我都要给其上一课:对不起,你先去给我穿板正了,发型有板有眼了,再回来找我盖章。否则,墙上挂布帘——没门!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咱又不是演员,又不是大腕明星,再说大街也不是供咱们演出的舞台。穿的花里胡哨,头发盖着半张脸、染得跟鬼似的,不怕出来吓人啊!大家现在不是比吃比穿的时候,学习好、身体好、品质好才是我们追逐和竞争的目标。一定要把心思和全部的精力转移到学习上来。尤其是女生,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穿着暴露,不要一个人单独外出,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在外留宿,以免上当受骗。
咱们都是中学生了,回到家里遇到一些邻里纠纷之类的事情,父母让咱们报警,咱说不会多丢人。再者,咱们自身遇到一些难题时,也要学会“有困难找人民警察”。具体做法是:用电话或者手机拨通110这三个数字,打通免费电话,告诉你的姓名,讲清事情的经过,也就是几个“W”:何时、何地、何人、何原因、何结果。吐字要清晰,不要夸大事实,更不能报假警,否则,警察会来敲你的脑门的。
各位校长、老师们、同学们: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重大举措,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头等大事。让我们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从平凡的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平安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最后我衷心祝愿“送法进校园”活动能够蓬勃开展,取得实效!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校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7)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学校组织这次法制知识宣传教育讲座,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并且,我们有幸请来了贵定县河东派出所、贵定县消防大队以及铁路派出所的领导,他们能从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人生虽然很漫长,但关键之处只有一两步,一步走错,将贻误终生,所以,我们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深刻体会要成才先做人,要做人须守法的道理,时刻铭记:一个人成长为栋梁之才都是点点滴滴积累而成的。让我们以此次法制、交通、消防教育宣传大会为契机,搞好法制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合作、警民共建的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而努力。 谢谢!
校园法制演讲稿(篇8)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
古人说:“无规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则,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污泥。”国有国法,校有校规。
这些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问的。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文明学生,必须用智慧的眼睛、清醒的头脑、理性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
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我们必须压抑青春的激荡,收敛青春的野性,走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不断完善自己。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关上水龙头上的自来水,捡起地上的垃圾,当你不小心撞到对方的时候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
所有这一切,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尚情操,并自觉有目的地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
文明的细节就像水里的沙子。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成为引人注目的珍珠。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学生,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坏习惯会让你的生活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习惯会让你的生活充满光明和理性。
“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
我们必须坚持和理性地培养好习惯。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建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和法律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摆脱了束缚和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五彩缤纷的鲜花,郁郁葱葱的树木,干净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享受在这美丽的校园学习,共同创造了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
让我们一如既往地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一名文明的学生吧。
谢谢大家!
2025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讲话稿的情境愈发增多,讲话稿是写出来供宣讲或宣扬的书面材料。那么你有了解过讲话稿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法治教育国旗下讲话稿范文(精选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1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保障安全始终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是,每次提到安全,总会感到沉重。那么,何为安全?安全就是保护人们的生命不受伤害。安全是一种尊严,既表现出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家庭中如果有了安全感,便会充满温暖和欢乐;生活中,拥有了安全感,便会充满欢声笑语。但是,据统计,我国每天平均有40多名中小学生因意外死亡,其中主要是由于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建筑物倒塌等原因。
青少年,我们身处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人注目。为了让中小学生更好地了解如何保护自己,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布了一项通知,决定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设立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5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应该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因此,我们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确保我们能够在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同学们,在上学或放学的途中,我们是否有遵守交通规则呢?如果不遵守规定,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后果呢?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绝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因为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像有些同学沉溺于商业网吧游戏中,不仅浪费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而且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你是否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了呢?在这种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显,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路遇不法青年敲诈,该如何保护自己呢?如果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我们应该冷静清醒地思考如何妥善处理,而不是一时冲动而导致更大的麻烦。
我们都知道,人生的路途漫长而复杂,但其实在关键时刻只有几步。虽然同学们现在还未踏入社会,前方的路程还很长,但我们必须在每一步上都走好,懂得分析、识别和拒绝,才能够自我保护。因为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面临无情的法律制裁,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有良好的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理念,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从而使我们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作。像俗话说的那样,篱笆要扎得紧才能让野狗钻不进。所以,在新的学期里,让我们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珍贵的,我们的童年也应该是五彩斑斓的。然而,要享受这一切,我们必须首先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们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还关系到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着我们成长的人。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坚持遵守交通规则,防范火灾、溺水、跌倒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有保障好自己的安全,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生命和童年带给我们的美好。
同学们,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法者,治之端也。”通过此次学习的有关依法治国的相关内容,让我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就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我国最重要的规矩。学习内容从国家层面到省到市再到县,逐级下来都反映出对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视。我们百姓也必须意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基层的医务工作者,我们需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很好地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除了学习相关重要会议内容外,更多地要了解医疗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自己是一名参与医院宣传工作的人员,更有义务通过新媒体平台对相关宪法进行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医疗卫生也算是一个服务性行业,我们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规范的操作程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学习了这么多会议精神内容,的收获就是通过学习,能全面而细致地了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将学习到的内容紧密联系自己的实际工作,真正将一些国家顶层设计落实到现实工作中来。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一定努力做到懂法守法。学法的脚步不会停止,作为一名中国公民,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务必把它作为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鹨远裥《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在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想与诸位谈谈法制。
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成,以法教治民则安。”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正以肃静,敛以心神;在环境保护,关爱自然方面,《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都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作为学生,每日奔波在上学,下学途中的我们,是否明确《道路交通法》我们行为的限制;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告知我们正确的所行;当网络的世界愈发奇幻迷离,引人留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拱卫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愿君冶学于校,以法修身,行事于人,经法研性,他日匡世于国,鸿鹄天地。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我们正值花季,肩负着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但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诸如此类的事件我们通过各种媒体也有所耳闻,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甚至打架等等,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走出校园后,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到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而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就开始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另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着我们,如果没有自制力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我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大家都知道有许多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都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也是我们的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幸福地生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7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是5月28日,第14周的星期一。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法守法用法》。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规矩”。它就像是一条无形的锁链,牢牢锁住我们的无知行为;它就像是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紧紧约束我们的.不良行为;它就像是一面魔镜,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有序;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和谐。
泱泱华夏,从古至今,流淌着一段段守法的佳话。许衡是我们古代著名的理学家,一日外出,因天气炎热,口渴难忍,路边恰有梨树,行人都去摘梨,唯有许衡不摘,有人问:“何不摘梨解渴?”他回答:“不是自己的梨,哪能去摘!”那人说“世道这样乱,管它是谁的梨呢?”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更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行的干部想找交警说情,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总理应该带头遵守,不能带头破坏制度”。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学法守法,就要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在学校,我们要做到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举手发言,不迟到、不早退,不搞小动作;在家里,我们要合理安排时间玩耍和复习,不乱花钱,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嬉戏;在社会上,我们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学法、懂法,履行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8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所在的学校有很多规章制度,他们即是法制的一小部分,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帮助我们学做人,要成功,先成人。制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本,对待一切人,事,物都以的态度。将来对我们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根本的保障。
在社会,就会有社会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法制的的另一小部分,在社会上遵守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做个对规章制度有意的人。即使你什么也不会,但首先就不能违法,因为学校的那一小部分法制将会让你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与现实,而学校的法制则只是基础。要慢慢适应这个社会,知法、懂法、用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发展。
在面对这个世界,有些法律即使不用我们来了解,或者更深的体会,但这些法制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却以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法律一再教导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维护国家的利益,以最最亲和的法来与我们交流沟通……
学校、社会、世界都是我们过去、现在、将来面对过的、面对的和将要面对的。
现在在学校的我们正处于对法制略知一二的程度,所以我们必须先懂法、知法,以后才能更好的用法,迈出人生的第一好的一步。
如今,小到校园,大到社会,行不正坐不端的人放眼望去不在少数。在学校,烫发染发、口成脏,、儿郎当的无处不在;在社会,打架、抢劫、黑客,无缝不插;而这些,恰恰正是因为心中无法,没有法就没有德,没有德什么事都能干。
人生在世,人人学法,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世界和平,以法律创造和谐,而现在的青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我们也应毫不动摇对法律的坚信,捍卫法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我们应做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者!
国旗下讲话法制演讲稿 篇9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的讲话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你们可曾知道,鸟和鱼也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鱼儿离不开水,可水有深有浅,有寒有暖,有咸有淡,热带鱼就不能自由的生活在北冰洋。鸟儿离不开大气,有碧空如洗的晴朗天气,也有暴风骤雨的日子,鸟儿也不可能在什么天气都能飞翔。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不存在什么“绝对自由”。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三、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四、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用法的小公民,进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