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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9-10

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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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

我局作为xx港牵头部门,按照全县治水工作的方案和总体要求,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会同县建设、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xx港水环境整治和“河长制”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长河长办〔20xx〕1号关于《长兴县xx港水环境综合治理20xx年目标任务》、长委办发〔20xx〕6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我局关于《20xx年xx港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会同xx港“河长制”的各成员单位,重点抓好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修订方案和考核办法。结合2014年以来的整治和检查督查情况,20xx年初,我局对xx港3.8公里河道,再次组织了认真的调查和排摸,找准了河道、河岸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20xx年xx港“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xx-2017年长兴县xx港水环境治理方案》,并制定了xx港“河长制“成员单位考核办法。

二是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xx港的日常巡查工作,定人定责,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的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街道,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全年共落实巡查32次。

三是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地坚持了每2个月召开一次“河长制”工作例会的制度,通过工作例会,分析河面保洁、岸坡整治、截污纳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截止12月底,通过巡查和其他途径,共发现问题42个,通过联合整治解决问题30个,督促各成员单位解决问题12个。

四是定期开展整治和检测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共5次(1月23日、5月21日、7月23日、9月7日、12月日),参与整治力量172人次,清理河面水草、垃圾漂浮物、岸坡垃圾共10余吨,整治成效明显。1.河面保洁工作。xx港3.8千米的河面保洁工作均由县建设局负责,每天1艘垃圾清理船,上午和下午各组织一次清理打捞,较好地落实了河面的保洁工作。2.截污纳管工程。一是今年7月份,县建设局重点组织对xx港平安小区河段的雨污排水管道实施了分流改造(其中雨水管道890米,污水管道830米)、给水管更新,该工程历时3个月,于10月5日竣工,受益住户152户。二是长海改造工程全长1770米,新建雨水管3580米,污水管1014米。雨污水管网改造为黄土港截污纳管工程组成部分,主要实施对原有的雨污合流管废除,新建新的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将已改造的老小区如:园丁小区、古苑新村等污水接入已建污水管网;新建新的污水接入点,为下一步地块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预留接入点。3.河面船只管理。县港航局突出抓好了河段内运营船只日常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的督查检查工作;并对高家墩桥西、三里桥河段和张王塘口交叉口的6艘废弃船、沉船时行了清理。4.清理渔网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县农业部门,加大了对河内设置渔网的问题查处力度,共清理收缴地龙57只,丝网9张;5.岸坡整治工作。雉城街道和城管执法局联合拆除乱搭的鸡鸭棚、瓜架6处,面积达100平方米,清理乱种菜的河段13处,河岸垃圾清理清运3吨;6.水质监测工作。县环保局定期组织xx港的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河道水质变化趋势,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五是重视开展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沿河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和参与的热情,我局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和日常巡查,积极宣传“五水共治”、“清三河”及“河长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专门策划制作了《xx港水环境保护倡议书》,向沿河居民、单位及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作为牵头部门,我局规范了日常巡查、联合整治、工作例会和检查考核的各类台账资料,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和图文资料22次,同时将“河长制“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情况,按要求及时向河长办和治水办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

xx港水环境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沿河两岸的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向河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日常监管难度大。沿河3.8公里距离长,居民点和企业多,在河岸边乱搭、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

三是水质的提升难度大。xx港与多条河道相通相连,东与东至张王塘口相连,西与长兴港汇合,中与护城河相交,虽经努力整治,但水质提升还达不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目前经县环保部门监测,水质状况仍为劣Ⅴ,三类水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1.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我局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2.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我局作为xx港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

3.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2】

2017年,我局班子成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精诚协作,勇于开拓,全力推进“生态水利、民生水利、安全水利”建设,实现水利水务工作新突破,为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新xx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年累计完成水利水务投资3.2亿元,创历史新高。

一、突出抓好生态水利建设。

一是完成凤鸣漙水源工程。投资3500万元,将水面从原来的30亩扩大到300亩,蓄水量从原来的30万方增加至100万方,在解决北部山区2万亩农田抗旱水源问题的同时,又成为泉城新区东部的一颗生态明珠,有效带动了泉城新区加速东扩。二是完成锦凤溪贯通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开挖拓宽河道4.2公里,新建梯级拦水坝8座,将原来的一条常年干涸的河道打造成为连接凤鸣漙和玉龙湾的一条生态河道,融汇新老城区,实现常年碧水畅流,为xx城区增添了灵动之气。三是完成玉龙湾北段(凤凰泉)改造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开挖凤凰泉100亩,治理河道1.86公里,新建橡胶坝2座,新增蓄水量20万方。工程的完成,将城区北部水系与新城区水系连为一体,变“死水”为“活水”,形成一道亮丽的城市水景观带,彻底改变了城区北部“脏乱差”的灰色印象。四是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工程。投资778万元,疏浚区级和乡级河道7条,30公里,土方59万方;整治16个行政村,河道46 条,汪塘17座,土方44万方,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和谐水环境。五是完成焦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500万元,治理排洪沟2.5公里,新建拦水坝2座,拆建拦水坝3座,增大了流域内的蓄水保土能力,形成生态良性循环。六是加快建设督公湖扩容工程。总投资1.36亿元,目前已完成大坝填筑和泄洪闸建设,正在进行大坝护坡。工程完成后,总库容将由原来的162万方增至485万方,灌溉面积也将由原来的5000亩增加到1.5万亩,极大改善水库水体水质,提升库区生态环境。

二、更加注重民生水利建设。

一是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1298万元,涉及青山泉、紫庄、江庄3个镇以及大吴、潘安湖2个办事处10个行政村,总计2.65万人,百姓已陆续吃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二是实施老不牢河上段治理工程。总投资2773万元,疏浚河道10公里,新建防汛道路6公里等。目前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三是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项目区位于江庄镇、青山泉镇、xx镇和塔山镇,投资2711万元。该工程在今年全省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四是完成206国道北段排水工程。投资200万元,开挖土方10万方,建设暗渠2千米,铺设排水管6千米。此外,先后实施完成投资50万元的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700万元的江庄镇山区水源工程,投资500万元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三、切实加强安全水利建设。

围绕防汛抗旱,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及早开展汛前检查和整改,对河湖堤防、穿堤建筑物、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尤其是针对去年汛期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水毁工程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检查图片及检查记录建档登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同时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和抢险专业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安全度汛既定目标。

四、大力推进水务建设工作。

全年累计完成投资约1.24亿元。完成3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铺设配套污水管网53.5公里;区域供水工作稳步推进,完成省区域供水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争取省区域供水资金950万元;先后完成鸿福路东延供水、城区至凤鸣漙风景区供水、206国道绿化供水、府左路南延、马山路南延、体育路等道路供水、新建小区消防管道安装等工程,共计铺设供水管网约45公里;安装和改造户表约1340块;完成青贾线污水管网清淤6公里,城区下水管道清淤30公里,更换窨井盖1152个。

五、着力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坚持把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计划进笼子、项目进本子,资金进盘子”,了解掌握最新的水利政策和投资方向,分析研究、科学规划,高质量地做好相应项目的可研编制、上报等前期工作。同时,积极赴部跑省进市,汇报我区水利工作。中小河流重点县规划、老不牢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督公湖扩容工程、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山区水源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等先后获批。

此外,其他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定《关于建立“河长制”管护制度 保障xx“水更清”的意见》,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完成2017年度“河长制”自查考核。全面落实“水更清”行动计划,完成控源截污、水质提升、清淤贯通、生态修复等工程24项。强化水资源管理,申报省级水资源项目4个,圆满完成上缴区政府610万元的水资源费上缴任务。做好南水北调调水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全线通水提供切实保障。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先后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受水区节水配套改造、老不牢河上段治理、督公湖扩容、影山水库、锦凤溪贯通、朝阳渠改造、大中型病闸除险加固等10余项规划,xx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共填报普查表1204张,形成纸质档案117卷,照片档案30张,光盘10张,为水利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全市“水更清”现场会在xx召开。潘安湖成功晋级为国家水利风景区,为全区首家,全市第四家。

六、精心开展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双合同制”,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惩防体系建设逐步深入,重点水利工程督查得到强化。推进“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十条禁令”,树立机关良好风气。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职工多次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水利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成功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来贾开展“建设美丽中国看水利”主题采访活动。积极参加全区元旦健身长跑、“一日捐”、“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圆满完成2017年计划生育的目标任务。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形成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三级信访网络体系,信访件报结率100%。全年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1个,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抓好“四位一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聘请15位责任感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观摩水利工程,发放征求意见表近200份,组织参加“行风热线”节目4期。在全区“四位一体”政风行风评议中,我局名列前茅。精神文明建设再创佳绩,先后荣获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七、不断提高整体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周一、周五学习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领导班子成员都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同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同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整体政治水平、执政能力和把握大局能力,提高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八、持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决策程序。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工作,交流思想,坚持全局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集体决策,做到了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集思广益,杜绝一言堂。班子成员之间,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多商量。一年来,局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还存在诸如思路不够开阔、执行效率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发扬成绩,正视不足,将继续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佳绩,以实际成效,开创水利水务事业新局面。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3】

武义县召开县乡级河长履职情况汇报会,听取县乡级河长前一阶段履职情况汇报,梳理和总结该县20xx年“河长制”工作,部署20xx年“河长制”工作。市委常委、武义县委书记钟关华强调,“五水共治”永远在路上,全县河长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锁定“可游泳”目标,履行好“管治保”职责,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为“五水共治”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新宇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县治水办副主任李杨勇通报了全县“五水共治”工作情况,4位县级河长、8位乡级河长代表分别汇报了各自履职情况。

一年来,武义县坚持以“生态发展、绿色崛起”为统领,紧紧围绕“提水质”要求,自我加压、负重拼搏,勇于创新、扎实工作,通过打好“清三河”、截污纳管、垃圾分类减量化、农村“两乱”整治等系列组合拳,该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河道水质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明显加强,武义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通过了省级“清三河”达标县验收。

钟关华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武义县“河长制”实施成效。他指出,过去一年,全县各级“河长”按照“河长制”要求,尽心尽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努力,全县“河长制”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就继续从严落实“河长制”工作,钟关华强调,要加快进度,冲刺“可游泳”目标。要安排最强的力量,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全覆盖、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污口整治三方面工作,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把项目建设抓紧抓好。要凝聚合力,带领一班人治水。要系统谋划干、身先士卒干、发动全民干,带领整个团队,带动沿河群众,齐心协力开展治水工作,形成群众主体、干部示范、领导带头的“全民治水”格局。要精细治理,深化全流域治水。要加强“毛细血管”治理,加强信息化应用,创造性地开展治水,实现“六小行业”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减量化、农村“两乱”整治四个全覆盖。要奖优罚劣,实行严格化监管。要严肃督查、严明责任、严格管理,深化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三河”反弹回潮。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新宇强调,当前,全县“五水共治”已进入巩固提升阶段,各级河长履职上不能停,思想和干劲上不能松。要继续发挥好河长的领衔作用,再接再厉履行好河长职责,助推治水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巩固好“清三河”成果。要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水质提升,从紧抓关键环节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方面入手,常态化开展河道会诊,集中开展“低小散乱”企业专项整治,加快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把治水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4】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__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__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__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__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5】

20xx年是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紧密结合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法治水利建设任务。

1、制定《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实现依法治水,自2013年6月起,我厅即着手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相关制定工作,历经1年半时间,经多方征求意见,于2014年12月份正式发布《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规划纲要》提出“将法治贯彻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始终,推进各项涉水事务法治化”,全面提升各级水利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并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水利观念等7大方面,明确26项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任务。

2、制定并印发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根据《法治江西建设20xx年工作要点》、《江西省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水利系统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责任承担单位:一是进一步做好水事立法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三单一网”制度;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是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六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七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八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九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能力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积极填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破解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水资源浪费等水安全问题以及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西以平均每年至少出台1件水事立法项目的速度,着力填补相关水事立法领域的空白,相继完成《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等3件省政府规章制定或修订;《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待20xx年3月第二次审议。

2、强化水事立法项目储备。近年来,我厅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水事立法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着力推进立法项目储备,在已有7件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将《江西省湖泊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等项目纳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将《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办法》《江西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项目纳入省政府规章项目库。

3、以课题研究为先导筑牢立法基础。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政策研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江西省湖泊保护立法可行性研究》、《江西省农村供水制度研究》、《江西省水权水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等20余个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立法、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努力保障社会公正。

1、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三单一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江西政务服务网)工作要求,省水利厅于2014年底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以来,通过省水利厅各处室部门梳理,厅法规处汇总查漏补缺,以及与省编办审核组沟通协调相关梳理项目,完成省水利厅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水利厅权力事项168项,最后对外公布142项(不含19项行政审批权),含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权力事项34项(含备案、审核转报、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权力清单公布后,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布置,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开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逐项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要素,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8月17日,责任清单经第4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8日对外正式公布。对形成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已编印成册发至厅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厅直单位。

2、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2014年,我厅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下放10项,调整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今年以来,我厅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赣抚平原灌区超计划用水审批和在赣抚平原灌区利用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渠道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许可),下放5项(按省政府赋予赣州市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单独下放给赣州市3项水务管理权限;将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项目,以及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下放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项,并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印发《水利厅工作规则》《省水利厅党委议事规则》《江西省水利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制定,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厅政法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对提交厅长办公会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厅政法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今年以来,厅政策法规处累计审查各类行政决策文件80余件次。按照中央及省有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省水利厅厅本级组建了以厅政策法规处为主体,吸收相关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除与华邦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外,还将部分省内高等院校法律专家、律师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内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吸收进来,打造一支懂法、懂行的高水平法律顾问队伍,为厅本级乃至全省水利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公信力。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省水利厅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等必经程序。在制定《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赣信用等级升级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以厅名义印发、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以及代省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清理结果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有效维护水事管理秩序。

1、大力查处了违法水事案件。针对全省上下高度关注的共产主义水库和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拦汊筑坝,省水利厅多次督促两水库所在地市、县政府,要求加快拆除整治进度,并多次派员对拆除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办,大力推动拆除整治工作。共产主义水库完成12座非法拦汊坝的拆除,恢复水域面积2800余亩,占非法违占面积的70%;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围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未再新增一起非法围汊,水库所在地政府正在组织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及分类处理办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全面开展全省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鄱阳湖区违法围堰及其他河流非法侵占水面等情况进行了巡查、督查,全面掌握全省各河湖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组织各种规模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993次,参加检查8909人次,检查河道累计590条,检查河道长度累计约16530公里,检查湖泊水库累计2636个,检查湖泊水库面积累计约15241平方公里;检查涉河湖活动2097处,提出整改措施562条,完成整改460条,拆除违章建筑3901平方米;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07起(其中:违法建设34起、违法采砂452起、水工程案21起);省厅挂牌督办大案要案3件,直接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76起,通过这次活动,有效维护了我省良好的水事秩序。

3、创新联合执法机制。一是针对涉水执法涉及面广,执法难等问题,各级大力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加强与涉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部门间协作机制和交界水域合作机制,省水政监察总队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渔政局、省地方海事局建立省级涉水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水信息,商讨研究涉水管理措施,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与交界水域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与湖北、安徽水利部门建立了长江鄂赣皖省际交界水域采砂管理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明确了三省间定期会商制度、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和非法采砂查处等工作,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沿江社会稳定;九江市、都昌县、星子县与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共同建立了鄱阳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向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协调小组报送了《江西省水利厅涉及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在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详细分析讲解;与省检察院、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水利部开展非法河道采砂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所采纳。

4、积极探索水利综合执法。推荐南昌市作为全国水政综合执法试点市,认真按照水利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创新水行政执法模式,整合原水政监察队伍河道执法职能、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保监察执法职能、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城市供节水执法职能,组建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大队),统一水行政执法和处罚,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2014年以来,市级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480多人次、执法车船1300多台次,巡查执法服务项目70多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0多起。

5、全力做好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我省的水事纠纷现阶段主要体现为采砂和侵占水面纠纷。目前全省采砂、河湖管理,尤其是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采砂、河湖管理,已实现了由乱到治,由治到逐步规范。但受利润驱使,一些敏感区域的非法采砂、非法围湖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交界水域。为此,省水利厅双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涉水矛盾纠纷。认真贯彻采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采区开采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采砂许可方式的规范,依法依规做好河道采砂许可工作,防止因采砂许可不当引发纠纷矛盾;严格按照赣综治办〔2013〕1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全省重点水域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定期排查与重大节日活动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调处机制。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以调处南昌县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余干县、都昌县与鄱阳县、余干县与鄱阳县等涉砂矛盾纠纷为重点,指导全省范围较好地化解和控制涉砂矛盾纠纷。目前。新建与余干因鄱阳湖余干02号采区纠纷得到有效控制,新建、南昌县与丰城交界处的锦江口采砂纠纷得到较好化解,南昌县与余干县大沙荒湖围堰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五)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6】

12月8日,市水务局邀请二十余家媒体,采访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情况。局建管处、宣传处、海淀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采访组先后来到海淀采访北旱河、南沙河的“河长制”实施情况及生态环境治理情况,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涉及到的拆迁问题。

河湖生态环境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对河湖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成为现阶段的重大挑战。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为了使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得到更切实的保障,20xx年6月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以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及巡查、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为重点,落实区、乡镇街道属地政府河湖环境“三查三清三治”(查污水直排、查垃圾乱倒、查违法建设;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治黑臭水体、治面源污染、治两岸生态环境)的管理责任。

目前,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制定了《北京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通报制度,将全市88座水库、425条6414公里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每月对2298个点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双月召开视频会议通报,监督整改。河长制实施以来,水环境污染问题较去年同期减少60%,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广播电台、中新社、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水利报、新京报、京郊日报、中国环境报、经济日报、劳动午报、北京娱乐信报、千龙网、北京时间共计二十家媒体参加集体采访。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7】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乡级总河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村级河长的河长制,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二、开展调查摸底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乡党委、政府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党委政府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四、扎实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巡河。乡党委书记、乡长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乡河长制牵头,统一制作了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级河长制公示牌7个,辖区乡、村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8月14日全部安装到位。

3、拆除江边垃圾池。在巡河检查中,乡政府发现下窑坝村农村生活垃圾池距较近,垃圾未入池,乡政府当即责令该村立即拆除该垃圾池,并对裸露垃圾进行清理。

4、开展污水沟整治。由于尚未修建污水处理厂,场镇污水由污水沟直排入,乡党委政府已责成碾盘垭村修建化粪池、污水存储池,将场镇污水进行暂存,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5、进行河道清理。由严江各村组织人员3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0.7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1.3吨。

6、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兼职保洁员14人。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乡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水葫芦、浮萍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乡将严格按照中、省、市、县各级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河流点、面源污染治理,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为建设“亲水南部”营造良好的水域环境。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8】

泰顺之美,在于山,源于水。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是泰顺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追求,也是36万泰顺人民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去年以来,泰顺县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实施“五水共治”打造“美丽浙南水乡”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护水、治水、美水”为突破口,以建设“生态之城,生态水乡”为目标,全面推进“五水共治”。从温州火车站前往泰顺的车上,我们一次次的被泰顺的好山好水所吸引,而从泰顺市水利局副局长口中,我们了解到了很多关于泰顺在五水共治中的工作情况。

一.部门联动,完善机制

泰顺县政协成立“五水共治”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五水共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工作,泰顺县司法局成立司法行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依托“河长制”,对全县2条市级河道、43条县级河道、176条乡级河道实行“一对一”管理,并成立13支乡镇河道保洁队,落实100多名村级河道保洁员,负责河道日常保洁和监管。

二.加大宣传,舆论先行

1.县委宣传部、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等各部门联合开展“五

水共治、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利用乡镇集市日和重大节日,通过发放资料、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法制节目视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 “五水共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与县法院联合开展了“开好一次庭,上好一堂法制课”系列活动,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增强了“五水共治”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的有机融合。

2.通过《联谊报》及市县级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泰顺政协网站、《泰顺政协》、社情民意专报等宣传载体,宣传报道反映“五水共治”民主监督的实施情况;加强“五水共治”民主监督的.宣传报道。

3.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助力五水共治。司法局成立了包括3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律师在内的“五水共治”法律援助监督指导团,对受理的“五水共治”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评估、会诊。着重排查该县以“三库三网三站”(即珊溪水库、文祥湖水库与樟嫩梓水库,城乡供水管网、垃圾收集网、污水处理网,甲家渡、垟溪、龟湖电站)为重点的“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隐患。在“五水共治”专项行动29个重点村(居)、11家重点企业和3处农民工集中居住区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点,使“五水共治”法律援助工作更接地气。

三.公益活动,我在行动

各组织联合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开展“青春助力治水·建功美丽泰顺”治水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该系列活动“一条暴走的小鱼”公益活动、“小鱼治水,保护母亲河”活动,投放鱼苗7.5万余枚。

四.治污先行,治污在我

治水并非只是一朝一夕,而在五水共治中,治理生活污水便成了泰顺的重点。为加快治理,相关部门缩减了治水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提前完成县域农村污水治理规划评审,并计划三年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80个村,改造提升195个村、长效管理287个村、新增受益农户51124户,其中今年新建27个、改造提升6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并做好相关设施的配套长效管理工作,同时完成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当然,在和陶局的交流中,他也表示泰顺的五水共治也存在一些困难。

1.五水共治资金投入大,成效慢。

2.五水共治存在与地方经济相冲突的可能。陶局表示,为了更好地开展五水共治的工作,他认为在五水共治与经济发展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以五水共治为重点。

3.人民对于五水共治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依旧有待提高。我们都知道“五水共治”是一场攻坚战,没有旁观者,都是践行者。治水不单单是政府的事,也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一包到底,必须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参与。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却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只有当每一个人都意识到五水共治以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时,五水共治的工作才算是有了质的飞越。

感受:

在向陶局学习五水共治的措施和经验时,我们更多地了解了五水共治,更多地了解了泰顺在五水共治中的工作。泰顺的青山绿水需要的是每一个人去保护。在这个美丽的城市里,我们看到的是潺潺的溪流,我们看到的是清澈的河水,我们更看到的是泰顺人民五水共治的决心。在泰顺的两天里,我们去了几个乡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岭北。那里不仅山清水秀,绿树成荫,更有古廊桥、古民居、千年古道等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一下车,便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那样的清澈,那样的响亮。在部分乡村我们也看到了污水进化处理工程的工艺流程图,上面详细写出了污水处理的流程。在青山绿水的环抱下,在五水共治如此浓厚的氛围下,我们有理由相信泰顺县可以在今后变得更美丽!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9】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xx市环境状况公报》(20xx年),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xx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xx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17年消除黑臭、20xx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xx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13年,xx市政府正式印发了《xx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xx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xx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xx年,xx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xx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0】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政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12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18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93号)精神,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1】

昨天下午,我省召开“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河长制”强化落实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区领导王慧琳、陈坚、程学法、徐耘、吴建平参加在上虞分会场的会议。

省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回顾了“河长制”工作阶段性成效,同时强调指出,目前阶段要强化制度供给、制度执行,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促进治水常态化和长效性。

会议指出,要正视污染反弹问题,强化“清三河”治理,切实转变“河长制”工作不到位、截污纳管不到位、重验收轻管理、重考核轻问责等现象,严格执行清理标准,实行动态化、智能化管理机制;要加快建章立制,促进“河长制”体系化,确保工作思想、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考核问责和执法监督“五到位”,夯实水环境网格化管理之基;要狠抓截污纳管,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水、岸同治,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遵循治水的经济、自然和生态规律,确保水质根本性好转;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要素保障、运营维护和公众参与,将治水、护水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强化形成全社会治水合力。

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俞志宏在贯彻落实省级会议精神时就强化落实“河长制”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属地职责抓落实;坚持突出源头治理重点,强势推进抓落实;坚持常态、长效,强化机制抓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王慧琳在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时指出,“河长制”工作是“五水共治”的重要举措,从目前情况看,我区落实“河长制”工作、推进水环境治理责任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到位、推进督查到位,有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思想有所松懈、机制不够健全等不少薄弱环节。

就下阶段工作,王慧琳要求全力推进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要在前期全面普查到位的基础上,全力攻坚整治,确保5月15日前完成河道及两侧垃圾、沉船等清理,6月30日前完成河道两侧10米范围内违章拆除工作;因地制宜实施“一河一策”整治,全面开展区、镇、村日常巡查机制,同时通过推进截污纳管、引水活水、污染整治等多措并举推进整治,持续抓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王慧琳强调,要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尤其要强化长效保洁机制,严格综合执法机制,完善水质监测制度,严肃行政问责制度,确保水环境治理的常态化、长效性。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2】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xx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xx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xx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xx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xx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xx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

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xx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xx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xx河重点河面打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xx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xx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xx河干流和xx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xx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xx水库、xx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xx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xx—2015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xx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xx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xx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xx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xx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xx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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