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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协议书实用13篇

发布时间:2023-09-04

著作协议书。

合同的书写原则有哪些?如今大家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制定合同在企业合作中十分的重要,想要了解“著作协议书”的各个方面来看看小编整理的资料吧,希望这能够激发你的学习和工作热情!

著作协议书【篇1】

目前的这个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具体来说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

(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xx,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xx,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著作协议书【篇2】

合同(或合约)(covenants),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意指盖印合约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诺或保证。本文是关于,仅供大家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1.软件概况

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版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3.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4.共同条款

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乙方在该软件上的所有投入,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无偿索回该软件的著作权。

5.其他

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全部签字之日为开始生效之日期;

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本协议共壹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著作协议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版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第四条共同条款:

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乙方在该软件上的所有投入,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无偿索回该软件的著作权。

其他:

第五条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全部签字之日为开始生效之日期;

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著作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论文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的名称

甲方论文作品的名称:

编号: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

(一)权利种类

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著作权转让给乙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信息网络传播权;

4、汇编权;

5、翻译权;

6、改编权。

(二)地域范围:全球范围。

三、论文的首次公开发表

甲方同意该论文在乙方(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公

开发表。该论文的首次发表时间,由乙方参照该杂志出版工作的具体进度安排另行确定。

四、甲方的使用权

在乙方取得本合同规定的该论文著作权后,甲方可以通过乙方书面同意的方式,取得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该论文著作权之非专有使用权。

五、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且该论文未曾以任何语言文字形式在全球公开发表;

2、保证该论文中无泄密情况,不涉及任何形式之保密义务,且该论文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的保密审查;

3、保证合作作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

4、文责自负,若出现与本条第1~3款规定内容不符的情况,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二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方以任何形式使用;

6、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全球发表该论文。

六、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3、向甲方寄赠刊有该论文的当期两本。

七、著作权转让费

该论文在乙方首次发表后,乙方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向甲方一次性酌致稿酬。该稿酬已含该论文的著作权转让费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他

1、合作作品由联系作者负责与该论文有关的所有事宜。

2、本合同甲方的联系作者是。甲方联系作者负责全部作者在本合同的亲笔签名,并对全部作者签名的真实性负责。

3、因该论文的首次发表,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对该论文进行修订、编辑或者变更名称。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十、争议的解决

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同该论文著作权的保护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论文全体作者亲笔签名(请按作者署名顺序填写,签名后注明签字日期):

地址:(合作作品的联系作者)

电话:(合作作品的联系作者)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乙方:乙方代表: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日

著作协议书【篇5】

(一)著作权与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亦称版权,指的是作者或著作人对其作品的独创的“表达形式”所享有的专有权。狭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买卖,是指关于著作的有关经济权利(即财产权)的转让与许可。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经济权利中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而与之订立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该项经济权利转由受让人使用,著作权人失去了对该项权利的处置权,而受让人却拥有该项权利的处置权。

(二)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1.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概念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就著作权的部分权能,许可作品使用人使用,而著作权人取得报酬的协议。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人正是通过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来实现自己的著作权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是著作权人行使和实现著作财产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2.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这是一般性的原则要求。

(2)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4)合同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三)著作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的种类常见的著作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主要有:

1.出版合同;2.翻译权转让合同;3.译作出版合同;4.电影制片合同。

(四)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如果有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标准样式,应当采取标准合同。当然,也可以采用双方经过协商而形成合同。无论采用哪种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必须合格。

(2)合同应当具备《著作权法》规定的主要条款:

这些条款包括:

①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这是指《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五项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使用作品的诸方式,如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基于作品类型不同,双方当事人在许可使用合同中应当明确著作权人同意被许可人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方式使用作品。使用作品的方式是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首先应当明确的,它是订立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②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专有地使用其作品,也可以允许他人非专有地使用其作品。无论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授予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仅取得非专有使用权。”其中,“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指的是《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该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这意味着,凡有出版合同的,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没有订立出版合同或者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是非专有出版权的除外。

③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a范围,是指许可使用合同所覆盖的地域范围。许可使用合同必须把地域范围确定下来,在国内许可使用中,如果未特别指明,仅指许可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至于是否覆盖台、港、澳,应另行写明。b期间,指时间范围。《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对最长合同期作了规定,即不超过10年,但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④付酬标准和办法。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作品使用者取得使用权,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确定使用费的标准有两种:一是按照国家版权局于1990年6月公布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执行;二是以合同自行约定,自行约定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⑤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协商确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如果没有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当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当遵循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基本原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上述五项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为了适应各种不同需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认为有必要订立的条款、事项。

至于不同类型的、具体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在订立中除注意以上问题外,还应注意该种许可使用合同所独自具有的问题。以出版合同为例,其订立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合同主体合格。出版合同的主体是出版者和著作权人。出版者主要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享有出版权的正式出版单位,非出版单位无权作为出版者签订出版合同;国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出版机构,但其在我国签订合同,应提供证明身份的公证材料。著作权人一般包括:原始著作权人,即作品的创作者;继受著作权人,即依法继承或受让著作权者;其他著作权人。

二是合同的标的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且可以用物质的形式复制。

三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出版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其条款应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必要条款明确齐全。出版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条款:著作权人向出版者交付的稿件的种类和名称;作品是否出版过,及以往出版的时间;作者交付稿件的日期;出版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作者许可出版者的其他权利;许可出版者修改的权限范围;首次出版(发行)数量;图书出版质量;清样校对的承担者;发行办法和范围;支付稿酬的标准和办法;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程序;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他条款。二是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出版合同的条款涉及出版、印刷、发行、稿酬、诉讼、涉外传播等内容,订立时必须符合国家在这些方面的有关规定。

著作协议书【篇6】

甲方:(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论文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该论文”)。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

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第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

使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甲方若在4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工作计划之家 wWw.Fz76.CoM]

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

面第()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2)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指导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

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

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10册抽印本。付酬标准为100元/篇。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编辑部

年月日于市年月日于北京市

著作协议书【篇7】

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企业可以交由他人代为处理,当然了,如果想要让别人来代理企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话,当然是要支付给代理的企业以代理费的,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为多少呢?应当如何计算,其计算标准和核算内容都有哪些呢。

一、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是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三、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六、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七、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八、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九、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十、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一、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注:上述各类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国外申请者在交纳各类费用时,应按交纳时的汇率折合成外币交付。

著作协议书【篇8】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鞠文明、徐路路、华轶侵犯著作权案

(20xx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xx]第1期出版)

裁判摘要

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中的目标程序并与特定硬件产品相结合,用于生产同类侵权产品,在某些程序、代码方面虽有不同,但只要实现硬件产品功能的目标程序或功能性代码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实质相同”,即属于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应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如果涉案侵权产品的价值主要在于实现其产品功能的软件程序,即软件著作权价值为其主要价值构成,应以产品整体销售价格作为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依据。

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鞠文明。20xx年10月2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取保候审,20xx年6月7日被执行逮捕。

被告人:徐路路。20xx年10月2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取保候审,20xx年6月7日被执行逮捕。

被告人:华轶。20xx年10月21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华轶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鞠文明在无锡市信捷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捷公司)工作期间,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下载了该公司的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等软件。后于20xx年8月与被告人徐路路、华轶合谋后,共同出资成立无锡市云川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川工控公司),用其非法获取的上述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生产与信捷公司同类的文本显示器以牟利。20xx年12月至20xx年10月间,鞠文明、徐路路、华轶先后生产并向多家单位和个人销售了TD100型、TD307型等型号文本显示器共计2045台,销售金额计人民币448465元。20xx年10月21日,三被告人被抓获。20xx年11月下旬,鞠文明、徐路路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伙同孙兴圣又以无锡市云川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川电气公司)的名义生产、销售上述文本显示器计114台,销售金额计人民币25200元。三被告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鞠文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徐路路、华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华轶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

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辩称:1.上海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只是比较了文本显示器计算机芯片上的部分功能区而不是全部功能区,事实上其开发的下位机驱动程序与信捷公司的下位机驱动程序相似度约为1%,不构成实质相同。2.其生产销售的文本显示器下位机软件与信捷公司生产的文本显示器下位机软件并不相同,该软件系借鉴了信捷公司文本显示器下位机软件的基础上自行开发而成,不构成对信捷公司软件的复制发表,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被告人鞠文明的辩护人辩称:1.鉴定中心出具的二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违反法定鉴定程序,司法鉴定书对鉴定样本的形式和取得方式未作出相应说明,在程序上不符合规范;且鉴定未就整个软件作全面的比对,仅仅抽取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比对,依据此种鉴定方法作出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故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能成立,被告人鞠文明无罪。2.本案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应当扣除文本显示器的自身成本。

被告人徐路路的辩护人辩称:司法鉴定书“实质相同”的结论即使成立,也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因为这里的“实质相同”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复制。徐路路是在对同类产品包括信捷公司的产品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对文本显示器的硬件进行的改进制作,其行为充其量属于修改或剽窃,不构成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犯罪。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被告人鞠文明于20xx年在信捷公司担任研发部硬件工程师期间,未经信捷公司许可,擅自下载、保存了包括由耐拓公司享有著作权并许可信捷公司使用的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在内的部分软件。20xx年8月,鞠文明提议并与被告人徐路路、华轶合谋,共同出资成立云川工控公司,用其非法获取的上述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生产与信捷公司同类的文本显示器以牟利,由鞠文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生产和销售,徐路路负责硬件支持,华轶负责软件技术支持。随后,华轶利用被告人鞠文明非法获取的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提取并整合了其中使用于信捷公司开发的OP320-A型文本显示器上的目标程序(即下位机.BIN文件),提供给鞠文明、徐路路用于生产TD100型、TD307型文本显示器。20xx年12月至20xx年10月间,鞠文明、徐路路购买了相应的CPU、电路板、外壳等元器件在本市新区长欣公寓59号201室组装,并将华轶整合提取的上述目标程序烧写至上述文本显示器的CPU芯片内,生产TD100型、TD307型等型号文本显示器2045台,向多家单位和个人销售,销售金额计人民币448465元。20xx年9月,原信捷公司员工孙兴圣(另案处理)加入云川工控公司,参与销售上述文本显示器。20xx年10月21日,鞠文明、徐路路、华轶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在取保候审期间,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间,伙同孙兴圣继续在本市新区长欣公寓59号201室用上述方法生产上述文本显示器计114台并向多家单位销售,销售金额计人民币25200元。

上述事实,有证人李新(耐拓公司以及信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报案笔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软件授权使用协议、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以下简称滨湖公安局)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以及TD100型、TD307型文本显示器、WORK字样DVD光盘、电脑主机以及华轶所持有的笔记本电脑的照片、云川工控公司、云川电气公司与相关客户签订的供需合同、付款凭证以及信用卡收款明细、证人王丽丽、王文清、许星光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华轶的供述、鉴定中心于20xx年12月16日出具的上知司鉴字[20xx]第110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滨湖公安局出具的鉴定结论通知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案一审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华轶的下位机驱动程序是否是对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软件中下位机程序的复制。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华轶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鞠文明、徐路路、华轶犯侵犯著作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鞠文明、徐路路、华轶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xx年4月30日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适用20xx年4月30日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于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及其辩护人针对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所提出的异议,法院评判如下: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条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合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源程序是指用高级语言或汇编语言编写的程序,目标程序是指源程序经编译或解释加工以后,可以由计算机直接执行的程序。源程序与目标程序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实现的功能可以相同,两者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转换。而实现同一功能可转换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应当视为同一作品。现控方证据能够证实,鞠文明所谓自主开发的下位机驱动程序,实际上是在无锡耐拓软件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并许可信捷公司使用的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下位机程序基础上进行少量改动而完成的,尽管二者在局部的功能和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二者的目标程序、源程序实质相同,可以确认该下位机驱动程序是对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软件中下位机程序的复制。故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鉴定结论的实质要件所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另外,鉴定中心系根据委托人滨湖公安局提供的鉴材和样本进行的比对鉴定,而滨湖公安局提供的鉴材又系在鞠文明处查获的涉案文本显示器,其比对样本又为受害人信捷公司含有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下位机程序的同类产品,且鞠文明、徐路路、华轶又都在鉴定结论通知书上签字,未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故辩护人对司法鉴定书的形式要件所提出的异议,法院亦不予支持。

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及其辩护人关于其下位机驱动程序系其自主开发的软件,故在其生产的文本显示器上使用该程序不构成复制他人著作权、不应认定为犯罪的意见,与司法鉴定部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和经法庭调查确认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人鞠文明的辩护人提出的本案非法经营额的认定应当扣除文本显示器自身成本的意见,因本案被侵权的计算机软件的载体就是文本显示器,三被告人正是通过在这一载体上复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以牟取不当利益,故本案非法经营数额应为三被告人生产、销售的文本显示器的实际销售金额,对上述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鞠文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徐路路、华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减轻处罚。鞠文明、徐路路于20xx年11月26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仍继续从事侵权文本显示器的生产、销售,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华轶虽未主动归案,但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其在庭审中又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华轶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

据此,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依照20xx年4月30日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之规定,于20xx年6月7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鞠文明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二、被告人徐路路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三、被告人华轶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被告人鞠文明、徐路路、华轶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查获并扣押在案的侵权文本显示器成品、原材料以及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等与犯罪有关物品,予以没收。

鞠文明、徐路路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鞠文明称一审认定鞠文明等人侵犯了信捷公司的下位机程序著作权没有事实依据,所依据的上知司鉴字[20xx]第1101号鉴定书在程序、内容、比对方法等方面存在错误,本案非法经营数额中应当扣除TD100型文本显示器的销售额以及硬件成本,请求二审改判其无罪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徐路路称鉴定结论“实质相同”并非刑法意义上的“复制”,其行为仅应承担民事责任,请求二审改判其无罪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关于上诉人鞠文明提出的“一审认定鞠文明等人侵犯了信捷公司的下位机程序著作权没有事实依据,所依据的上知司鉴字[20xx]第1101号鉴定书在程序、内容、比对方法等方面存在错误”以及上诉人徐路路及其辩护人提出“鉴定方法存在重大错误,涉案文本显示器目标程序与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的软件不相同”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1.根据鞠文明、原审被告人华轶所作的供述,其销售的文本显示器在出厂时没有上位机程序,仅有下位机程序。上位机程序一般由客户从网上下载,结合鉴定报告内容、文本显示器的功能特点以及上、下位程序的作用,可以认定作为检材提交鉴定的文本显示器无上位机程序,不存在鞠文明及其辩护人提出鉴定机构比对了上位机程序导致结论错误的情形,其提出CPU存储空间的问题亦与源代码比对问题之间无直接关联。同时,鞠文明及其辩护人所称的鉴定样材、检材的存储器构成及比对结果仅有其陈述及所谓的分析,无其他相关证据证实,不能推翻鉴定报告所作结论。2.耐拓公司作为0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的著作权人、信捷公司作为该软件的独占许可实施人,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权行使修改权对该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等等,其中当然包括对软件的更新。耐拓公司、信捷公司对修改后的软件同样享有著作权,其提供的目标程序作为比对样本正确。耐拓公司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证明其对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V3.0系列享有著作权,不等同于其仅就登记内容享有著作权,而且无证据证明甚至怀疑信捷公司提供的程序系按照鞠文明生产、销售文本显示器中的程序修改后提交鉴定。事实上,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认定鞠文明利用不正当手段复制信捷公司文本显示器的软件程序。故对于其样材收集程序不合法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3.上知司鉴字[20xx]第1101号鉴定书在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分析说明等方面对此次鉴定过程均有详细的说明,其后附件亦有检材文本显示器照片和样材目标程序。委托鉴定事项明确为“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提供的文本显示器与无锡市信捷科技电子有限公司0P320-A文本显示器的目标程序是否相同或实质相同”,而文本显示器中的下位机驱动程序就是目标程序,所谓“上位机程序”为应用程序,并非此次鉴定比对的对象,不存在上诉人鞠文明及其辩护人所主张的将下位机程序与上位机程序混合比对的情况。鉴定方法系通过鉴定机关将作为检材样材的两个目标程序分别反编译为汇编代码,提取其中以实现对机械设备进行监控信息处理功能的代码进行比较、分析,鉴定方法正确。综上,对于鞠文明及其辩护人、上诉人徐路路关于上知司鉴字[20xx]第1101号鉴定书鉴定结论错误、鉴定程序违法,该鉴定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其重新鉴定申请亦不予支持。

关于上诉人鞠文明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非法经营数额中应当扣除TD100型文本显示器的销售额以及硬件成本”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关于TD100型文本显示器的销售额的问题:1.TD100型、TD307型文本显示器的下位机程序均系由华轶通过整合、修改0P320-A文本显示器目标程序的手段获取,上诉人鞠文明、徐路路与原审被告人华轶对此亦予以认可,该行为均已侵犯了涉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根据鞠文明、徐路路及原审被告人华轶的供述,TD307型系在TD100型基础上修改而成,TD100型文本显示器下位机程序与信捷公司文本显示器下位机程序的相似度高于TD307型文本显示器下位机程序,故TD100型文本显示器的销售额亦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关于硬件成本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了“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2.涉案文本显示器的价值主要在于实现其产品功能的软件程序,而非硬件部分,涉案软件著作权价值为其主要价值构成,以产品整体销售价格作为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依据,具有合理性。所以,鞠文明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该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徐路路及其辩护人提出“鉴定结论‘实质相同’并非刑法意义上的‘复制’,其行为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1.本案鉴定结论确认涉案文本显示器的目标程序与信捷公司0P320-A文本显示器目标程序实质相同,系复制了实现产品功能、用途的最重要的源代码,两者虽然有一定的不同之处,但该行为仍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且具有社会危害性;2.即便将实质相同理解为部分复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亦明确规定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软件,触犯刑律,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法院对于徐路路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鞠文明、徐路路、原审被告人华轶犯侵犯著作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

据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xx年7月5日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著作协议书【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产品名称:标题:《______________》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____________》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____________》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______万元______于CD-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

第三方或授予

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______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______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______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____日交付本产品的CD-,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

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协议书【篇10】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售付 万元 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 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 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 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 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 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 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 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约条款:

1 甲方逾期 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 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北京金万东科技发展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2立合约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编著x x x一书,双方议定如下:

一、 乙方应付甲方稿费千字x x 元整,于签订本合约时,先预付x x元整,余数于甲方交稿时,一次付清。

二、 本书预计字数为x x万字左右。

三、 本书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办理著作权登记。

四、 本书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五、 本书版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书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转让。

六、 本书的排版校对,由乙方负责,求其正确无误,得请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 甲方同意于x x x年x月x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约者:

甲方:x x x

住址:

籍贯:

出生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住址:

x x x x年x月

著作协议书【篇11】

本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合作为中国大陆的移动通讯用户(“用户”)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此,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移动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著作协议书【篇12】

(一)著作权与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亦称版权,指的是作者或著作人对其作品的独创的“表达形式”所享有的专有权。狭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买卖,是指关于著作的有关经济权利(即财产权)的转让与许可。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经济权利中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而与之订立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该项经济权利转由受让人使用,著作权人失去了对该项权利的处置权,而受让人却拥有该项权利的处置权。

(二)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1.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概念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就著作权的部分权能,许可作品使用人使用,而著作权人取得报酬的协议。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人正是通过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来实现自己的著作权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是著作权人行使和实现著作财产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2.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这是一般性的原则要求。

(2)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4)合同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三)著作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的种类常见的著作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主要有:

1.出版合同;2.翻译权转让合同;3.译作出版合同;4.电影制片合同。

(四)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如果有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标准样式,应当采取标准合同。当然,也可以采用双方经过协商而形成合同。无论采用哪种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必须合格。

(2)合同应当具备《著作权法》规定的主要条款:

这些条款包括:

①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这是指《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五项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使用作品的诸方式,如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基于作品类型不同,双方当事人在许可使用合同中应当明确著作权人同意被许可人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方式使用作品。使用作品的方式是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首先应当明确的,它是订立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②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专有地使用其作品,也可以允许他人非专有地使用其作品。无论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授予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仅取得非专有使用权。”其中,“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指的是《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该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这意味着,凡有出版合同的,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没有订立出版合同或者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是非专有出版权的除外。

③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a范围,是指许可使用合同所覆盖的地域范围。许可使用合同必须把地域范围确定下来,在国内许可使用中,如果未特别指明,仅指许可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至于是否覆盖台、港、澳,应另行写明。b期间,指时间范围。《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对最长合同期作了规定,即不超过10年,但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④付酬标准和办法。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作品使用者取得使用权,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确定使用费的标准有两种:一是按照国家版权局于1990年6月公布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执行;二是以合同自行约定,自行约定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⑤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协商确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如果没有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当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当遵循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基本原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上述五项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为了适应各种不同需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认为有必要订立的条款、事项。

至于不同类型的、具体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在订立中除注意以上问题外,还应注意该种许可使用合同所独自具有的问题。以出版合同为例,其订立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合同主体合格。出版合同的主体是出版者和著作权人。出版者主要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享有出版权的正式出版单位,非出版单位无权作为出版者签订出版合同;国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出版机构,但其在我国签订合同,应提供证明身份的公证材料。著作权人一般包括:原始著作权人,即作品的创作者;继受著作权人,即依法继承或受让著作权者;其他著作权人。

二是合同的标的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且可以用物质的形式复制。

三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出版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其条款应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必要条款明确齐全。出版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条款:著作权人向出版者交付的稿件的种类和名称;作品是否出版过,及以往出版的时间;作者交付稿件的日期;出版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作者许可出版者的其他权利;许可出版者修改的权限范围;首次出版(发行)数量;图书出版质量;清样校对的承担者;发行办法和范围;支付稿酬的标准和办法;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程序;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他条款。二是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出版合同的条款涉及出版、印刷、发行、稿酬、诉讼、涉外传播等内容,订立时必须符合国家在这些方面的有关规定。

2.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著作协议书【篇13】

甲方 : 全部署名作者(下同)

乙方 :XXX

第一条 甲方的论文文题“XXX”(稿件编号:XXX)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XXX》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方能刊出。

第二条 自签署之日起,甲方将上述论文的版权(包括各种介质、媒体的版权)转让给乙方,并同意该作品被国内外相关文摘与检索系统收录。本文在《XXX》发表后,由乙方一次性酌情给付稿酬,以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

第三条 本作品发表后,作者享有除版权以外的其他所有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XXX》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XXX》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四条 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XXX》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 作者承诺:本文是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两投;本文内容无泄密之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本文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需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第六条 作者同意本文在“xxxxxxx”(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七条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3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八条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 :XXX

20xx年 XX月 XX日

乙方签章:XXX(盖章)

20xx年 XX月XX日

感谢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著作协议书实用13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幼师资料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yjs21.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著作协议书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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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阅读全文

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很多时候都需要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的签订是有效保证双方产生问题时有证据参考的方式,如何能写出一份正规的合同?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策划并制作出了这份“著作协议书”期待您会喜欢,希望本文能够带给您一些新的知识和信息!...

2023-07-21 阅读全文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幼儿园教师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都会提前准备很多资料。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你是否知晓幼师资料到底是怎样的形式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著作协议书热门,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2023-06-09 阅读全文

编辑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著作协议书”的有用信息,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方案需要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调整。随着法律意识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承载着人们的法律观念。合同签订时,合同上的词句表述应准确清晰,避免模棱两可。...

2023-08-20 阅读全文

今天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介绍一篇对于“著作协议书”非常详尽的文章,热烈欢迎您阅览本网页愿您享受在这里的时间。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一份正规的合同可以让我们的工作更加安心。对于合同当中所是需要涉及到数量的单位名词应该明确写清。...

2023-08-05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