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观后感。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或许能够成为您的灵感来源,希望本文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启示让您掌握新的技能取得更好的成果。阅读是使人们学习得好的最重要的补救手段,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可能会改变一些以前的想法。 读后感是对自己思想和内心的一种审视和总结。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关于独立自律的故事。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小米的五年级女孩的学习经历小米的妈妈总是帮她安排好所有的事情,比如说补习班之类的学习生活,从来不让小米分担家事,小米什么事都没有自己尝试去做,也没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整天懒洋洋地过着看似充实却让小米厌倦的日子。有一天,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叫智律,他跟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里的条件并不是很好。因为奶奶年纪大了,所以智律便承担了家中的所有事情,什么都会做,像个小大人似的,而且从来不上补习班,却此次考试全班第一名,这让学习成绩一向不好的小米感到万分好奇,便开始挖掘智律不为人知的秘密,并向智律学习。
我认为一个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并不全部取决于有没有上补习班,那个补习班有多好,而是要学会主动学习,要独立,不依赖他人,但相反,假如你越不主动学习,就越不想学,不能从中感受到学习乐趣的所在之处,对他人的依赖性就越发更强,脑子里只想着:有人会帮我安排的`,我不用管,这其实就是个恶性循环,像小米和她妈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米的学习习惯很差,成绩总是上不去,还不主动自律的学习,经常问为什么一定要上学?为什么每天都要写作业?显然她对学习充满了厌倦,而小米的妈妈做得更过分,因为小米早上起床总是一拖再拖,所以妈妈便帮她穿衣服、梳头、喂早饭吃。考试前帮小米整理好所有的学习资料、重点。小米最讨厌写什么作文心得,这些妈妈也会为她一一准备好参考资料。甚至为了小米连十几年都没见的高中同学办的同学会都没去参加,以有事为借口拒绝了。尽管妈妈的做法有些过分但毕竟也是为了小米好,可小米却不以为然,好心当成驴肝肺,成绩不仅没上去,还退步了好多,最后反倒是妈妈对学习内容了如指掌。其实真正能提高学习成绩的应该是培养自动自发的学习能力,而不是靠在家长的监督下死读书。
有人说:“靠自己踏出去的步伐是很了不起的!”,有人说:“能独立自主不依赖他人是个好习惯,这个好习惯比起哈佛大学的证书更重要!”是啊,这就是一个目标,做比说更难,要靠自己的力量踏出每一步,走向成功,这是可贵而伟大的,只有做到坚持这个目标才能成为一个自律的人,这也需要足够的勇气和决心,所以我佩服所有能做到这点的人,就比如说智律。但同时,自律的习惯也并不是只靠孩子自己一个人的意志就能完成的,不能像小米的妈妈那样:小米她并不喜欢弹钢琴,爸爸妈妈的意见想法是截然不同的。爸爸尊重小米自己的决定,妈妈坚决不同意,就算小米再三请求也毫不改变自己的决定,这样一来,小米就更想早点脱离妈妈的链环了!所以父母也必须改变想法,才能成就自律性!
现在我知道了自发自律有多重要,我也会去努力养成这个好习惯,亲身体验“自律”神奇、惊人的力量!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2)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中主人公小米的成绩不太好,妈妈总是逼着她去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无奈的小米整天穿梭于各种补习班,今天语文,明天英语,后天还要插个奥数。这时,班里转来的一位新 同学,每天都是轻轻松松的上学,轻轻松松的上课,甚至第一次考试还轻轻松松的拿下了班里的第一名,这让小米更加的郁闷……
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这位新同学的轻松背后,是他上课时认真听讲的态度;是他做作业时仔细的背影;是他遇到不会的问题时,弄不懂决不罢休的神情;
从班里转来的这位新同学身上,让我知道了学习必须要有耐心,还要有方法。上课要认真听讲,决不能拉下课堂上的知识,碰到不会的地方要先读几遍题,弄清弄懂题的意思,如果还是不会,就要求助老师。对一些难背的英语单词,需要多读几遍,读熟,背会,而不应该去选择逃避。生活要自律,凡事不能只靠大人催,要主动而不是被动。
我觉得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向你推荐。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3)
这是一本讲自律书,这本书是韩国作家韩令熙写的,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书中的小米是个什么事情都依赖着妈妈的孩子,比如:老师布置写读作业,让妈妈帮忙写好,夹在书里,自己再抄上;早上要让妈妈叫上好多遍才起床,走到沙发上又开始睡,还让妈妈喂自己吃饭,再让妈妈帮她穿上衣服、梳起头发,然后才懒洋洋的来到学校……而新同学韩智律,他和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所以像个小大人似的,什么事情都自己做,而且不用上补习班,成绩就是第一名。小米被韩智律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习性和家庭深深的感染,决定要向韩智律学习。后来又通过和小美、韩智律去书店、清溪川、东大门,让小米明白了,我行我素并不是自律。在智律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小米最终成为了一个自律的好孩子。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事情不是我们不会做,而是懒得做,遇到不会做的事,要勇敢的尝试,遇到会做的事,要勤奋的做。
我要向韩智律和现在小米一样自动自发,成为自律的好孩子。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小米说的:“韩智律他都是自己去完成所有的事情,可是我却好像总是在和妈妈玩两人三足的游戏。有时候甚至连爸爸也来掺一脚,就变成三人四足的感觉。有些事情我很希望自己独立的去完成。”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大家都能看这本书!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4)
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并没有太多的惊奇:“哎呀,哪有这种事呢?一定是作者在骗人吧!”再说,我心目中的第一名都是一个只知道念书的书呆子,一个在学校里不和大家玩,而且一说话就是“学习”的大怪人,所以我对no.1没有什么好感。可是,书名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为什么他的奶奶说,读书不是最重要的事?”我奇怪极了,这本书一定是一个矛盾体吧!题目是说一个学生学习特别好,为什么后面又说读书不重要呢?带着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
书的主人是个叫小米的5年级女孩,什么事情都是妈妈帮她安排,妈妈帮她做,直到有一天,他认识了智律——
智律是个什么事都独立做,安排的井井有条的男生,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要照顾奶奶,可功课一点儿都不落下,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在他的带动下,小米也养成了好习惯,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安排。
一开始,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智律的故事完全颠覆了我对好学生的概念,他是个开朗、活泼的人,还什么事情自己都能安排好。和智律相比,我还差了一截——不怎么有计划性,不怎么会管理时间,不怎么自觉。按我的“自创”语言,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三不怎”。好在我的成绩还不错!唉,别说我啦,连我们班学习最主动同学,也跟他有差距哇!哪个成绩好的同学没报过补习班呀!而智律他也太牛了,能“自动”学习。如果我们是洗衣机,那么他一定是全自动的滚筒洗衣机一族的喽,而我,顶多也就是个半自动洗衣机啦......
更让我惊奇的还在后面呢!他的生活也是自己来的,全不依靠别人。洗衣、做饭、买菜......还有照顾奶奶。天啊,他连盖浇饭都会做,可我连做番茄炒蛋还不熟练!我以前都认为这些事应该大人做,大人做的比小孩好。可我现在才知道:小孩也能和大人做的一样好哩!你说也是......只差一个年级,智律都比我懂事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以后会怎样!自觉真的那么好呀?!
到最后,我真是惊呆了:小米也能像智律那样!每天自主做事,不依靠别人,把什么事都先安排好。她的变化实在太大了!而且,她坚持了下去,最后觉得独立很简单!这样的事放在我身上,实现的可能性,恐怕只有七八成吧!可小米一咬牙,一下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小米,你也好牛哦!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他奶奶说的“最重要的事”是什么了,就是一个词——自律!只要能做到,那么就可以像小米和智律那样牛啦!我在心里默默地喊着自己的名字:滕佳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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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的读后感悟汇编10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第七天的读后感悟。一本书里面藏着一个世界,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候写读后感是体现作品的内涵与精髓。感谢您的浏览!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1
阴阳两隔,逝者如何得知生者的境遇?以此为主题的小说并不多见。而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却以此为切入点,通过主人公杨飞穿梭于阴阳两界,叙述7天中那些不堪的死亡事件,用回忆将故事串联,追忆和思考爱恨情仇,将生者与逝者的种种不堪与悔恨传递给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一种宗教式的忏悔情愫充满着全书中每个逝者的灵魂,也让读者更深得懂得生命的价值。
诚然,荒诞与黑色幽默,空间与空间迅速变换,时间与时间颠倒更替,情节内容的怪诞离奇,一直是余华小说的叙事风格。余华早年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便是代表之一,小说通过描述18岁少年初次出门远行的故事,把看似不和情理、不符叙事逻辑的情节支撑故事的铺陈,摒弃传统小说里,注重时间的时序性与完整性的叙事脉络,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中的18岁少年第一次出远门的种种遭遇,更像是梦境里的奇异旅行,如果把每个看似不和情理、不和逻辑的情节放诸于梦境中,瞬间荒诞的情节,都变得如此的合乎情理、符合叙事逻辑。而落在现实世界,故事便显得荒诞不经。
显然,小说《第七天》并没有摆脱余华一直以来的荒诞、黑色幽默的叙事风格。《第七天》以马尔克斯式的叙事开头,通过回忆讲述故事的原委,借助于类似但丁《神曲·地狱篇》式的表现手法,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进行些许勾勒。不同的是,小说中布满了大量的描写死亡的情节,在这些不同的死亡故事中,既有作者刻意撷取的,又有作者随意而为的。比如,鼠妹为男友的假手机欺骗事件而死,伍超为爱情卖肾而死……凡此种种,无不勾勒着人性中残忍、黑暗、丑恶的一面。
不可否认,作者余华善于描写死亡情节,在他的小说中,充满着各式的死亡故事。如小说《世事如烟》中,算命先生深信自己的高寿建立在五个子女的死亡之上;《往事与刑罚》一文中,刑罚家对不同日期不同部位的绞杀;小说《四月三日事件》中,18岁得病而死的吹口琴少年。而这些,都与余华早年的经历不无关系,由于其父亲是医生,家就在太平间对面,见惯了死亡,死亡事件对余华的影响无不在小说中如影随形。
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是余华小说《第七天》的宣传口号。而与宣传口号相对应的则是,在封面上虚实相生静坐在灰暗墙壁上的白色人影,或许这才是作者余华在有意无意阐述的小说主题:无处安放的灵魂。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2
用最平淡的语调,去讲诉最残忍的故事。养子卖房替养父治病,养父身患癌症,不忍拖累儿子离家出走,这就像昨天在看到的帖子:“老人身患癌症,要不要倾家荡产去治疗”
评论下有一个高赞的回复说,就算救了,老人终究是要死的,没用的。
可是你小时候生重病,你爸妈也是会倾家荡产给你治病的,那个时候你怎么没想过你以后也是要死的,把你救下来有什么用?替他们自己送终吗?
不是的,中国式家长一辈子为了孩子,自然不舍得小孩的命从自己手中溜走。
人是复杂的,也是残忍的。见识过《维多利亚一号》里拿下父亲呼吸机的女儿,也见识过琼瑶笔下各种卖身葬父的孩子。如果是我,就算明知父母会离开我,我也会倾家荡产去救他们。
不为别的,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那我还在等什么?等人真的死了,再假惺惺的去后悔吗?当然,作文最残忍的还是那二十七具漂浮在河里的,医护人员口中的“医疗垃圾”——婴儿的尸体,六个月被强制引产已成型的胎儿,计划生育的牺牲品。
他们就像七八十年代女人身上强制安装的避孕环一样,用最惨烈的死相,替“国家的富强繁荣”铺路。当官的,认为是“医疗垃圾”,不必大惊小怪;寻仇者带着大包小包走进警察局,被警察认为是来上交“贡品”,最终导致九名警察被砍伤,一名被砍死。
所谓的“贡品”,是拿人命的刀刃。砍死的警察的父母,为了儿子“烈士”的名头不断上访,掐着国务院检查暗访的时间,威胁上层人员。上面的人为了息事宁人,花了一百多万请“烈士”的父母公款旅游吃喝玩乐。烈不烈士已经不重要的,儿子的死,足够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了。
整篇小说读下来,感觉有一把很钝的到在刺着我的食指,一下子扎下去不是很痛,可是一下又一下的,慢慢的,十指连心的痛楚就上来了。
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3
《第七天》读后感2000字: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
作者通过一个死去的灵魂,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七天的见闻,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让人在真与假中,看透世间的人与事。他借助了《旧约.创世纪》为开篇,以七天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的爱情、亲情以及当下社会存在的种种荒诞现象。揭示了当代中国现实中的残酷、混乱、不平等和弱肉强食。故事的主人公叫杨飞,他在死后七天中听到的见闻以及“后来人”对死后发生事情的描述中对这些荒诞的事情又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第一天,杨飞带着预约号去殡仪馆排队火化,见到殡仪馆内分为普通区、贵宾室、VIP区,各个阶级对应着从低廉到昂贵的骨灰盒、寿衣、墓地。普通人默默低语,有钱人昂首挺胸,大声喧哗。就是在死者的世界也充满了三六九等,互相攀比。而杨飞却是一个没有墓地的普通人,这让他感到迷茫,无从安身。殡仪馆出来后,他开始思考自己要去做什么,也开始回忆生前的往事,意识到有许多遗憾未完成的事情。
第二天,爱情、婚姻,他开始回忆起生前仅有的一段婚姻生活。李青,一个美丽聪明、自信善良的女人,杨飞的妻子,确切地说,是前妻!这是一段不被看好的婚姻。老实巴交、墨守成规的杨飞和自信美丽的李青,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是李青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义无反顾的跟随着杨飞,过着平淡、拮据的生活,但这一切在两人的眼中又是幸福而美好的。然而,好景不长。李青遇到海归博士,两人相谈甚欢,在事业,价值观上不谋而合。她终究是一个不甘平凡的女人,为了她的梦想、野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还是带着愧疚离开了杨飞。离开杨飞后,她的事业取得了成功,但是婚姻生活却一塌糊涂。并且最终走上了自我堕落的道路,在家中浴缸自杀。死后游荡世间的李青与杨飞在当年的出租屋相遇,两人回忆着当初平淡而温馨的生活,不禁叹惋。在这个晚上,重温旧时的点点滴滴,这死后的相聚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雪是明亮的,雨是暗淡的,我似乎同时行走在早晨和晚上。——《第七天》
与李青分别后,杨飞回忆起他的父亲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滑落下去,被正在铁路工作的杨金彪捡到,此后杨飞与养父杨金彪的命运便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杨金彪的这一举动,在后来的生活中,他放弃了太多东西。为了杨飞,读后感.他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一辈子都没有结过婚。遇到杨飞后,他的后半生都围绕在这个孩子身上。甚至后来杨飞的生母来寻找他,并要将他带回到自己家中时,杨金彪虽万般不舍,但还是劝其回到自己家中过更好的生活。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二十几年的相依为命,已经让他们之间的亲情超越了对亲生父母的感情。
第四天……第七天,在余后的这几天里杨飞遇到了与他相识,或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经历各种惨死,死后因买不起墓地而来到死无葬身之地,无法安息的人。这一路上,他了解到社会上的各种丑陋现象以及各种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作者借助杨飞的经历,展现了当代中国的种种残酷现实。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当作医疗垃圾处理、冤错假案、刑讯逼供、男扮女装卖淫等等。作者以精湛的构思与别样的表述方式将现如今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将这些人情冷暖、社会邪恶赤裸裸地展现在每一位读者面前。这已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直面社会的残酷。
最后主人公找到父亲,再次在殡仪馆相见。一句,你来了,比我想象的要快了很多。道出了多少的心酸与无奈。他想要见到自己的儿子,又希望他能平安健康,好好生活。这就是我们每位父母的一个真实写照啊!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想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第七天》
现实世界是一个冷漠、残酷、孤独的世界,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道德沦丧、价值观混乱,使得这个世界变得污浊不堪。而死者世界是一个温暖、善良、人人平等的世界。走过去没有仇也没有恨……那便是天堂一样的地方吧!
两个完全相反的世界,让人看到了现实的残酷与苦难,也让人看到了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温暖与美好。既揭示了这个社会的不平等,又给了读者对生活的希望。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5
说到“七”这个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排序?天数?还是其他?
初看这个本书的题目——《第七天》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在佛教故事中,“七”这个数字代表圆满。而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这本书的内容新颖,余华用荒诞的角度写了一个普通人(杨飞)死后七天由于他(杨飞)没有自己的墓地,无法得到安息。只能在生与死的边境游荡,不知不觉慢慢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这个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作者用一个死者的角度来描述现实的世界。在作者笔下,死者的世界(“死无葬身之地”)是温暖的、至善的、“人人平等”的,一系列对现实的描写与死者的世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内容都是日常见怪不怪的杂闻,比如说:陪酒公关、暴力执法、强制拆迁、食品安全、城市鼠族、卖肾换钱、等等。在这些杂闻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现实的焦虑、无奈、绝望;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弱肉强食、不公平、欲望、权力等等现象的愤怒。
与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活着》相比,《第七天》没有那么让人觉得沉重。虽然在《第七天》这本书中通过杂闻对现实的描写让人觉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与冷酷,但其中又不乏生活中的小温暖与幸福。比如说:李青对杨飞的忏悔;伍超对刘梅的爱等等。
书中多次提到“雨雪”这个意象,对这个意象有许多的描写。或许作者是想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善良”一词的看法?又或是其他?通读全文,虽然有些情节看起来荒诞,但是放在死者的世界,这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作者的厉害之处。
文中的多重连环式描写让人不禁感叹。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每个人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但细细品来却又有一定的联系。每个人的故事都由“杨飞”这个主环穿起来,环扣一环,让人回味无穷。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6
最近,我看了《第七天》这本书,非常的让我有省思。
《第七天》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第七天》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不长,内容比较充实。语言没有想象的精彩,但故事结构很通达。一个比较大的不足,就是情感力度有点欠缺,实际上书中也写出了雨雪交加的浓雾及各个人物看似平淡实则悲惨的人生,但是总感觉这种“悲剧感”“无力感”应该更深入才是。不然就有些平淡。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7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8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500字:
看完《第七天》这本书,心情是压抑的。或浓烈,或清淡,却也怎么都逃不出压抑的罩。
《第七天》反射着的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太多的内容,有上层建筑的黑暗,也有平民百姓的儿女情长。对于制度里的灰色地带,我们却也无能为力,自身的绵薄之力,说实话,还是难以对付发庞大的体系。由于自己是法学生,基本的公平正义感在两年的法学教育中还是有的。但是人也不能太过于天真,也不能太过于把自己当回事。对此,我只能祈祷,祈祷新时代的中国能够很好,仅此而已。
对于社会问题,我确实感到十分愤怒和厌恶,厌恶那些人的丑恶嘴脸,厌恶那些人欺压穷苦百姓。但是我抑制了自己内心的激动。毕竟,即便你再怎么激动和愤怒,好像都是那样,无法改变。那就要无动于衷吗?也不是。那就只能祈祷中国法治健全吧。毕竟,现在的中国,还是有温度的,好人还是大多数的。
书中关于儿女情长的描述最直击我的心灵。这本书的语言无辞藻之饰,无华丽可言。但是,最简单的词语表达出最令人揪心的情感,这也许就是文字最初的的灵魂吧。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终于三观不合。其实说“终”并不正确——
分别的时刻来到了,我向她挥了挥手,她上来紧紧抱住我,对我说:
“我仍然爱你。”
我说:“我永远爱你。”
感情仍在,但是因为彼此不是所谓的一路人,选择了分开。但李青真的去追随到自己的未来了吗?并没有,最终她选择了自杀,并与杨飞在“这个世界”里相遇。对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确实会有很多人去进行不一样的评价。
欲望,对女人来说,是贬义词吗?
我认为并不是。其实我都一直都认为,生活是别人的,我们真的无法对其评价太多。真的。我们可以在别人处于迷茫时给人家意见,但是并不是说你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充当别人的”引路者“,但毕竟是”引“,而不是直接的指使。我们可以以经验和眼界将选择摆在别人的面前,仅仅是分析,而不是教他怎么选择。
没有人能够承担起别人的生活。
前段时间刚看完了《北京女子图鉴》,在大结局时,陈可和晓云在江边边走边感慨人生时,我既羡慕晓云安逸稳定的生活,也渴望陈可独立自由的生活。读后感.这部剧并没有告诉我们哪种生活是最好的,没有告诉我们应该选择哪种生活。它仅仅是将两种生活摆在面前,让观众自己思考,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生活都是有取舍的啊。
也许你会说,两者兼得。但是鱼和熊掌,真的可以兼得吗?但,
也或许你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多元生活。
生活就是一部真人秀,没有台词,也没有NG。
一心踌躇满志的李青死了。她的梦想也都破灭了额,没有梦想,也没有杨飞。她当初在选择离开杨飞的时候,自己有想到是这个结局吗?没有。
所以我们真的不能做太多评价。有人会觉得,如果当时他们不分开就好了,但是这都是后话了。当他们在”这个世界“相遇时,除了有点遗憾,但大家都知道,回不去了,也就都将遗憾藏进心里。成年人的世界,是不允许将遗憾和伤感挂在嘴边的。
对于杨飞和养父的感情,太多的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养父放弃了太多太多,最后一刻,为了杨飞,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欣喜的是,他们在“这个世界”又相遇了。同样,伍声和鼠妹的感情,被现实社会束缚了太多太多。其实他们之间的误会是可以解决的,他们是可以在一起的。但是就是那一脚滑,鼠妹不小心就从楼上摔了下来,使他们阴阳两隔。
这个世界太多虚伪,显得他们的真情多么难能可贵。
已故的人啊,你别担心,我们会相遇的。但是也请你安息,好好照顾自己被生活亏待的身体。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9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第七天》。看完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想知道一本小说讲什么,不能不了解作者。余华祖籍山东,浙江长大,做过牙医,后弃医从文,北京生活过十几年。擅长构建奇异、怪诞的框架。但他认为这是极力接近真实。
《第七天》也是他构建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亡者的。里面有人们生前的回忆,有墓地者得安息,无墓地者可以永生。有点类似墨西哥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亡灵的世界。里面的情节也很紧凑,每个故事靠着巧合的时间串联起来,不至于太突兀,但是连起来看又让人觉得悲凉。
前天十月初一,约等于北方人的清明节。这一天里,人们会到逝去亲人的坟头画个圈,烧些纸钱,让亲人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好些,也希望亲人能保佑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顺利些。
下班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好多人都在烧纸钱。大约是新北京人吧,老家的坟头太远,回不去,只好在路口烧些钱,表达一下思念。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10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名利场读后感汇编11篇
您了解写作品读后感的大体框架吗?每次开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对于书中的情节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在阅读中的所受所感,让我想把它记录下来,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挑细选的这篇文章名为“名利场读后感”非常值得一读。
名利场读后感 篇1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 篇2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读后感 篇3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
名利场读后感 篇4
挣扎于名利场中,心头的尘埃何时才能落定?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并定格在心灵的浪尖上,永不散落。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的世界。人们不惜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抛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刺刀。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迷人的蓓基?夏泼啊!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无法掩藏内心的憎恨。再华丽的外衣,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后感 篇5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名利场读后感。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于我认为如果没有都宾,她也根本不可能有最后幸福的生活。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名利场读后感 篇6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作者最后写道:“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
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读后感 篇7
今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去电影院观看了一部名叫《名利场》的电影,看完了这部电影之后,更坚定了我的想法,女人,不论是在什么时代,都活得比男人艰难。
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子,一个,坚强的像nuts,善于用心计和手段,能说会道,不甘命运的平凡,借助一切机会、身边的一切的人往上流社会爬;一个,善良,渴望并相信爱情最后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看不见身边真正爱着自己的人。在影片中,她们的结局都是美好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虽然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却和最爱自己的人在一起。
无论是利蓓加还是艾米利亚,都在最后有了新的生活的目标与希望。
在名利场中无论你扮演过何角色,都要在最后看透这一切。我想这就是萨克雷所要告诉我的。
而如果在现在,我相信,前者会混得更出色,至少这个社会就好这口的,这些特性,已经被叫做能力了。
前两天看了DPG姐姐BLOG上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自己真的是还没准备进去什么社会,我还是小P孩一个,不习惯也不喜欢――至少是现在――那些阿谀奉承,甚至是普通的交际,希望大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磨练我训练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其实在我家,我的爸爸妈妈就是一对相反的典型,或许,我继承了妈妈的外貌,保留了爸爸的性格,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说起来,蛮想他们的,想着爸爸在语聊时用那种对三岁小孩说话的'语气叫我胖胖宝宝,已经想象到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和,一朵大菊花(哈哈,夸张了)――……跑题了……
觉得看完这片才发觉女主角的演技还是不错的,拿了今年的OSCAR的最佳女主角也就不足为怪了。
名利场读后感 篇8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X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X。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的X,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名利场读后感 篇9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我想,当今社会上不追求名利的人恐怕是没有几个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从而失去了自我。
名与利,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追求名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的真谛。
名利场读后感 篇10
最终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能够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能够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终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我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明白她有没有悲痛,我觉得痛苦应当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明白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能够理解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终,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终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名利场读后感 篇11
《名利场》读后感《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