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卫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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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卫生通知【篇1】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安监总厅安健〔2013〕139号 【发布日期】2013-09-23 【生效日期】2013-09-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换发证书、资质延续、资质认可及日常监管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地区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技术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技术服务,违规实行审批性备案、设置备案条件、组织对备案机构进行技术考核,随意限制或指定备案机构的业务范围;二是在对甲级机构资质认可及延续的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环节,组织进行现场考核、并由相关机构承担考核费用;三是乙级及其他机构资质证书换发工作,未按照规定开展或工作进展缓慢,机构反映强烈;四是在乙级资质认可工作中,擅自突破核定的机构发展规划数量认可机构,并发放自制的资质证书;五是对机构疏于监管,对已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技术服务,只需向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安监总安健〔2012〕137号文件附件1和附件2)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进行书面告知,即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技术服务;2012年底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参照原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换证、资质延续的甲级机构,其业务范围在资质到期前保持不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限制甲级机构在其资质业务范围内从业。
严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以备案为由实行审批性层层备案。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应重点加强对备案机构技术服务活动的事中和事后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转让或租借资质证书、检测数据或技术服务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资质认可及监管工作中以任何名义向技术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因工作需要组织或聘请专家组所需的劳务、交通、食宿等费用也不得由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严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反规定开展资质认可工作。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尚未划转、资质证书换发工作尚未完成、机构发展规划未经核定的地区,一律不得进行资质认可工作。不按照机构发展规划控制数量或者违反资质认可条件、工作程序和审定标准等有关规定认可机构,以及不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的,其认可的机构资质、资质证书一律无效。
四、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日常监管和资质认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有计划地开展对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逐步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监督技术服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零容忍”,依法依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不得随意降低处罚标准,更不得容忍放纵。
五、为保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协会、学会,须于2015年底前单独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其他系统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同类型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与行政事业活动相分离,争取单独注册成立企业法人。
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清理、整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对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重大事项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9月23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检查卫生通知【篇2】
各位同事,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卫生环境建设,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公司将在每周五下午4:30进行卫生检查,根据公司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卫生要求
1、每天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
2、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无杂物堆积。
4、每天保持地面、桌面整洁卫生
二、检查
1、每星期五下午4:30进行卫生检查。
2、检查人员有车间人员和办公司人员组成,车间人员需派出两名代表进行办公室的卫生检查;办公室人员派出两名代表进行车间卫生的检查。3、卫生检查不合格不允许下班,直至合格。
特此通知
20xx年1月8日办公室宣
检查卫生通知【篇3】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结合市实际情况,就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切实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是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的影响及伤害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和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保证《职业病防治法》的顺利实施,我局决定成立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医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的指导和督导工作。
二、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行为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唯一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依法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开展此项工作。疾控中心在职业健康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客观真实。对于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向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三、加强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
相关企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明确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周期及项目,积极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对未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和瞒报有毒有害作业人数造成漏检的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查处;对未取得资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扰乱正常的职业健康查体程序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检查卫生通知【篇4】
各部门:
为迎接明日(8月14日)军方代表对公司的全面检查,人事行政部将于今日15:00-17:00对各楼层进行安全及卫生的抽查工作。为保证公司全楼的'卫生状况良好,排除安全隐患,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电器设备,拔除电器插头、切断电源;整理电源线,确保不交叉、堆叠、缠绕。
2、摆放物品,擦拭门窗,保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
3、沫、箱子等。原放置于公共区域的桌椅借用完归位放好,禁止占用。
4、请做好文明办公工作。上班时间全体员工必须穿工服、佩戴胸牌。室内禁止抽烟、喝酒及其他与正常工作无关的行为。
5、请各部门提前打扫所在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排查安全隐患。并请公司全体员工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迎接军代表的检查!谢谢!
人事行政部
20xx年8月13日
检查卫生通知【篇5】
公司各项目部:
公司将于4月24日4月30日对公司所属项目部环境卫生进行大检查。为了顺利通过此次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办公室做到窗户擦拭干净,物品摆放有序,门及窗台死角卫生清扫干净。
2、办公楼楼道内、办公区域公共部位、阳台下、花池内保持整洁,禁止私自堆放杂物,在检查后两日内没有搬离,按垃圾清理。
3、公车和私家车停放整齐,摩托车、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
4、办公区院内不得有宠物,不得在院内空地乱放其他物品。
5、公共卫生间每天进行打扫,保持卫生间整洁卫生。
6、保障食堂的食品卫生及用餐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
7、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整洁,个人衣物行李等物品摆放整齐,禁止在宿舍内用餐及使用污染宿舍空气等用品用具。
8、保持办公家具及设备的卫生。每天进行清洁,防止设备落土运行不畅,导致设备的损坏。
请各项目经理及环境卫生负责人紧急动员起来,督促本项目员工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当事人、项目部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二日
检查卫生通知【篇6】
各部门:
五16:00开始大扫除。
各部门卫生标准如下:
1、自20xx-7-1起每周一、三、五卫生检查。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办公室内外地面每天上班扫清拖净,不留任何死角。做到无纸屑、果壳、碎末、等废弃物,无积水。
2、办公室桌椅、文件柜、电脑、电器、沙发等设备设施擦拭干净,无灰尘,无污渍。办公室内所有电话机听筒需每日擦拭。
3、办公区域门、窗、墙等表面擦拭干净,保证洁净明亮,无灰尘,蛛网及污渍
4、办公室内墙体不准贴有任何纸张办公楼大厅、楼道、花盆每日随时进行清理,保持洁净,无水浸办公室内不准存有除办公用品外其他东西。拖布、扫把等卫生用品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有序。以上如有不合格,每次乐捐50元起,按部门人员每人每次乐捐20元起。
德州九洲康医药有限公司
20xx-7-1
检查卫生通知【篇7】
泗卫字[2011]87号
关于迎接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4部委《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的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
2、控烟考评制度情况;
3、无烟环境布置情况;
4、控烟巡查查情况;
5、控烟宣传教育情况
6、控烟劝阻情况
7、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情况
8、本单位内烟草禁售情况等。
二、督查方式
1、检查采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2、对县级卫生机构和选择1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督查。
三、督查安排
1、自评阶段
时间:2011年10月14日前完成。
要求:按照《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交叉督导评估评分表》(附件1),医疗卫生单位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表》(附件2),对本单位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请于2011年10月13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含图片资料)报送县卫生局应急办
2、交叉督导阶段
(1)、时间:2011年10月17日,市局组织召开督查工作培训会。
(2)、10月18日至10月20日,全市开展督查工作。(3)、10月21日前完成督导评估及汇总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迎接检查各项的准备工作。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检查卫生通知【篇8】
各科室、教研组:
窗明几净、整齐优雅的工作环境是我们振奋精神,投入工作的前提,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环境卫生建设,加强对科室及教研组卫生的管理,使整洁卫生落实到校园每个角落,使教师处处堪为学生表率,学校下周将对各科室及教研组卫生实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度要求
1、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提前打扫室内卫生,垃圾当日清理,督促办公室人员整理各自物品。
2、办公室全日保持清洁,保持地面、桌面、窗台上清洁,门窗、墙壁、灯具无尘污物。
3、办公桌上的教学资料,办公柜内的作业练习放置整齐,无杂物堆积。
4、在工作期间着装要朴实整洁,仪表要干净卫生,举止言谈要庄重得体。
5、时刻注意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影响同室人员办公,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与和谐。
6、室内布置有序、美观大方。提倡用花卉美化室内,追求清淡高雅、舒适清新的效果。
7、下班后值日人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
二、检查细则
1、办公室内没有多余物品。
2、办公桌上及办公柜内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堆积,无灰尘。
3、清洁工具整齐归放,卫生区洁净,无堆积垃圾。
4、地面、桌面、窗台上清洁,无杂物废弃物。
5、门窗、墙壁、灯具无尘污物。
6、室内布置有序、美观大方。
请各科室、教研组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立即着手进行环境卫生整改,做好迎接常规检查的准备工作。建议各办公室制定一份卫生轮流值日表并张贴表格栏内,积极认真做好日常卫生值日工作。
××××××××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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