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飘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8-02 名著飘读后感名著飘读后感(精选5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名著飘读后感”。
名著飘读后感 篇1
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是会慢慢消磨没了的。用了快一个假期的时候,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斯佳丽真的是个奇女子,从战争前的一个娇小姐,到战争开始和后面重建的整个过程里,坏境的改变,生活的压力,迫使她迅速成长为一个有勇气有谋略有担当的当家人。对于爱情,斯佳丽不是“不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的想象和认知里,阿希礼是爱她的,懂她的人,而瑞特“不是”!这才是重点,瑞特自以为懂她,也许他真的懂她,瑞特给了她无限的包容和宠爱,唯独没给斯佳丽最最需要的东西“安全感”!斯佳丽爱钱如命,任何人任何事她都可以不在乎,但是在她的认知里,她却可以为了“她以为爱她,懂她”的阿希礼承受一切,包括她最最恐惧的贫穷与饥饿!如果你没用她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去爱她,就别站在爱情的至高点低下高贵的头颅指责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斯佳丽特别讨厌,特别现实!但她有善良纯真的本性,她可以为了爱人不顾一切,是瑞特一次一次的讥笑嘲讽,一次一次决绝的抛弃让她绝望的!没有谁的感情比谁的更高尚,斯佳丽情感认知,我是认可她的,她虽然“笨”,她虽然逃避,但是她对真正的感情特别纯粹,对埃伦,对吉拉尔德,对塔拉庄园,对黑妈妈,对“爱她的”阿希礼都是纯粹的,甚至对她嫉妒的玫兰妮都是纯粹的,如果瑞特不总是带着玩味的态度挑逗她,真实的表达他的感情,斯佳丽也会把瑞特宠上天的!所有的悲剧都不是一个人造成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愿她回到她所用生命保护的那片土地能够幸福。[爱心]
名著飘读后感 篇2
gonewiththewind随风而逝
感情是最难于琢磨的东西,当斯嘉丽终于认识到她是爱玫兰妮的时候,玫兰妮死了;当她也终于认识到瑞特是爱她的时候,瑞特对她的爱已经消磨殆尽~
对两个女主而言,我更喜欢玫兰妮。虽然斯嘉丽美丽,勇敢,精明能干,即使处于乱世之中也能作出一番业绩,但是我却非常讨厌她对待感情的态度。她为了跟阿希礼赌气嫁给了查里斯,为了钱嫁给了弗兰克(这个我可以理解)但是她却在生活中却处处尖酸刻薄地对待弗兰克,处处逼迫他在自己的原则上作出忍让但却不懂的体贴他,最后跟瑞特结婚后,她却也因为阿希礼提出跟瑞特分房,全然看不见瑞特对她的总总好,最让人痛心的是她竟然指责瑞特杀死了美蓝即使她知道瑞特是多么的疼爱美蓝。。。相比玫兰妮,她虽然身体虚弱,性格柔弱,但是她对每一个人都友好尊敬,处处为他人着想,对帮助过自己的人怀有感恩之心,决不允许别人斯嘉丽的坏话,坚定地相信着斯嘉丽。。
无法明确地说谁的性格更好,只能说我理解不了斯嘉丽的强势,或者说我本是玫兰妮那般柔弱的人。
名著飘读后感 篇3
名著《飘》读后感心得体会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惟一的一部作品。《飘》的出版让米切尔瞬间名扬全世界,让这本书成为世界经典小说之一。小说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亚特兰大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书里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政治态度,以郝思嘉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淋漓尽致的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杰拉尔德·奥哈拉的女儿。她的母亲艾伦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不仅受到白人庄园主的尊重,也深得黑奴的爱戴。
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他英俊的容貌,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恼恨不已。南北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郝思嘉突然决定和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就这样,任性的她在半个月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郝思嘉瞬间变成了寡妇。艾希礼也上了前线,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小住一时散散心。1864年夏,北军直逼南方联邦的首府。亚特兰大被围困,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大多数人家逃离了亚特兰大。郝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她一心只想回
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她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梅兰妮身边。最后在瑞德的帮助下离开了亚特兰大。
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图谋侵吞塔拉庄园。绝望中,郝思嘉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她情愿嫁给他。她到亚特兰大寻找瑞德,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入狱。她无意中遇见了妹妹未婚夫弗兰克。他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她谎称妹妹将与别人结婚,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编织的网,两周后,他俩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
最后弗兰克也离世了。几经周折郝思嘉和瑞德结了婚。思嘉和瑞德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邦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后来邦妮在一次骑马中意外死亡。女儿的死给瑞德致命一击。
梅兰妮临终前,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她。她突然意识到,梅兰妮实际上一直是她的保护神,她意识到她是爱梅兰妮的。终于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他特殊的感情只不过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疯狂迷恋自己而已。刹那她觉得自己才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心里真爱的那个人其实就是瑞德。但是,这一切都已悔之晚矣。瑞德已经对她彻底失望,决定离家出走,永远离开她。瑞德的出走对于她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自言自语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喜欢看《飘》,最喜欢的就是郝思嘉、白瑞德。喜欢他俩的真实不虚伪,确实瑞德是爱钱的人,思嘉也是。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不是不义之财,靠自己挣得就没有什么不好。郝思嘉、白瑞德男女主人公就像镜子一样照亮彼此,相似度那么多,热情、自私、爱财、仗义。长得又英俊、漂亮,如果他俩一开始就好好的相处,真的会夫唱妇随、相濡以沫。造化弄人,最后却是分道扬镳。艾
希礼、梅兰妮这一对夫妻我还是喜欢梅兰妮,她身上的优点比比皆是,对人信任、有爱心、善良、知书达理,像圣母一样的让人尊敬。把艾希礼衬托得就有一些不堪了,徒有其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没主见,优柔寡断,离不开善良的妻子,又不拒绝漂亮的郝思嘉。但正是作者真实的表露了两对男女主人公的不同的为人处世、对爱情婚姻的态度。才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漂亮倔强的郝思嘉、风趣世故的白瑞德,善良的梅兰妮、懦弱的艾希礼。
后来《飘》被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由维克多·弗莱明导演。费雯·丽饰演郝思嘉,克拉克·盖博饰演白瑞德,莱斯利·霍华德饰演艾希礼,奥莉薇·黛·哈佛兰饰演梅兰妮。1940年,本片在第12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上获得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等十个奖项。这四位主演娴熟的演技演活了书里的主人公。聪明任性、漂亮迷人的郝思嘉成为文学名著改编电影之后变成永恒的主人公。这些书里的人物像一张张老照片一样永远珍藏在读者和观众心里。
每当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不如意时,心里就会想起郝思嘉最后说的话: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心中又充满了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多读书,读好书,因为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像一盏明灯一样会照亮我们的道路。让我们在明亮的道路上不畏风险、坚定的前行。玛格丽特·米切尔用尽心血写的这一部作品就成为了读者永远铭记于心的世界文学名著。
名著飘读后感 篇4
刚开始看《飘》这本小说的时候,总会觉得女主角斯嘉丽本人没有什么高尚的品格吸引我,只是觉得她单纯是个喜欢游玩,喜欢舞会的肤浅姑娘,并整天周旋于那些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和她所欣赏的人。[66职场网 DM566.cOM]
当斯嘉丽向阿希礼建议与自己私奔被拒后,便任性的与自己不爱的查尔斯结婚,岂料南北战争却夺取了她丈夫的生命,自那斯嘉丽便成了个带着孩子的寡妇,这对生性活泼好动的斯嘉丽好说无疑是个难以忍受的结果。由于战争斯嘉丽家里变得一团糟,十口人的生活遇到前所没有的困难,这时斯嘉丽开始变得强韧起来,她靠着自己的力量撑起了家中的重担,展现了女性的毅力和魄力。
在爱情方面,虽然斯嘉丽历经了许多波折,并很久都搞不清自己的真实情感,但最后还是弄清了自己爱的其实是常在患难时给她勇气,让她踏实的瑞特,最终两人还是成就了一段美好良缘。
“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是斯嘉丽的名句,其中透着美好的乐观情绪。当我们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时候,我们不妨想想这句,它会给我们力量!
名著飘读后感 篇5
几年前看了《飘》,一年后才看的美国电影巜乱世佳人》。我个人觉得,还是纸质的更能打动人心,给人深刻的思考,能让人很安静地融入另一个世界。电影转换太快,精彩瞬间一闪而过,让人来不及深沉。但我觉得电影有电影的好,它能让你看到书上描不出的社会特色现象,女主很美,将斯嘉丽演到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为飘,可读起来并没有轻飘飘然的感觉,我的内心是波澜起伏,波涛汹涌的!
我觉得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看起来坏坏的,却清醒冷静认真的男人,他虽然会很久很深地爱一个人,但也会在那个人爱上他时失去了耐心,他就是一直在为斯嘉丽付出而什么都不计较的巴特勒。在爱情上,他看上去是个很玩世不恭的人。 可是他很专一,能对斯嘉丽是非常宠爱的。实际上,他也是个绅士。他具有很强大的人格魅力。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既聪明又大胆,能屈能伸,在那种社会,他是个叛逆者,他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坚持,即使别人不理解他,他任然可以按照自己想法去做。在南方即将溃败的关头又毅然从军,吃了很多苦并差点死掉。当北佬对这些正直的南方人残酷镇压的时候,他挺身而出,用尽一切办法机智地营救他们。
最后,他走了。他的热情被斯嘉丽全部耗光了。瑞特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斯佳丽在精神上的背叛后,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最后走得十分干脆。我对他的离开是理解的,但又有些感到遗憾。毕竟他陪了斯嘉丽那么久,而她最后也爱上了他。所以我觉得结局挺不美满的,为男主和女主都感到可惜。我真想说,相爱!相杀!
这个故事里有艾希礼,在南方的社会制度中是绅士的,因为环境优越,他不用担心生存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中他是优越的,带有一些绅士气息的。但艾希礼沉浸在自己过去的辉煌中,这不敢做,那不敢做。虚荣,懦弱,反正我不太喜欢他。我也知道,他只不过是一个不应该出生在那个时代的一个绅士罢了。
这本书的女主是斯嘉丽,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爱。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为了答应过阿希礼照顾玫兰妮的一句承诺,斯佳丽替玫兰妮接生,并找到瑞特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她不喜欢兰妮,却一直照顾这个情敌。
我觉得她配得上所有的财富,要是她能对爱她的人好点,遗憾就没那么多了。我也觉得她有时挺自私的,人无完人,看完书,我也理解她的作为,这跟她的三观及当社会风俗有关。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斯嘉丽的爱情观,在美国那个动荡年代她一生嫁三人。在我们中国从古有君当磐石,妾当薄苇,薄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爱情遭反对时,无法在一起,他们会选择自挂东南枝,双双绚情。然而斯嘉丽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分开的,肉体和精神是可以分离的。她不顾一切地追求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真应了那句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话。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过了身边最真实的幸福。所以我觉得我们有时真的要明辨是非,知足常乐,发现身边的感动。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我们不讲爱情,只讲这几年的友情也是一样的。书本和电影终归属于别人的,我们需要过好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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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飘》名著读后感(模板11篇)
书是给人提供思考的材料,在读过之后我们应当将思考写成文,这就是读后感,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写作品读后感时有什么我们应该格外注意的地方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飘》名著读后感。
《飘》名著读后感 篇1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她所爱的人上战场,她的家园荒废。她失去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名著读后感 篇2
随风飘逝
Gone with the Wind——中国读者熟悉的小说《飘》。译者将此书名字译为“飘”,显得简洁、含蓄、文雅,但乍一看去多少有点让人不知所云,让人感觉有点儿飘,还不如将其直译为“随风而逝”或“随风飘逝”来的直接干脆。
那么,《飘》里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主人公斯佳丽被战争破坏的美好家园塔拉庄园,是她敬爱有加的母亲埃伦,是她那位暴躁、豪爽而又精明的父亲杰拉尔德,是斯佳丽美好的青春时光,是南北战争前南方庄园主安逸舒适的贵族生活,是南北战争中死去的南方将士的生命,或许还有深爱着斯佳丽的主人公瑞特对斯佳丽的爱。总之,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随风逝去的都是些美好的东西。
那“风”又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小说的大背景,即持续四年的美国南北战争。南北战争最终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资产阶级胜利为结尾,我们的教科书是认为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是正义的、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或许此书作者不这么认为。她通过《飘》所要表达的理念或许是包含着反南北战争意味的,至少是反战争的。在作者笔下,战前的南方种植园一片祥和、温馨、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场面,战争把斯佳丽所在的塔拉庄园和其他庄园毁坏殆尽,把亚特兰大这座南方城市摧毁,战后北方提包客极力压制南方上层白人,黑人得势猖狂、肆无忌惮,种种场景都不取人意。北方人发动战争的旗号是解放黑人,但在斯佳丽笔下,南方的黑人无需北方解放,文中根本未见南方种植园主有虐待黑人的情节,相反塔拉庄园中埃伦的女仆黑妈妈、杰拉尔德的贴身黑奴波克、波克的黑人妻子迪尔西、庄园的黑人工头大个子山姆都深受种植园主人的喜爱。在这些庄园里,白人和黑人虽有主仆之分,却相处得很融洽。正如书中人物所写的那样,北方人解放了黑奴,但他们却并不喜欢黑人。北方白人妇女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一说影响,认为南方黑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斯佳丽和小说却告诉他们,事实并非如此!斯佳丽或者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厌恶死了这些无知的北方白人妇女。因此,应该说《飘》承载着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对南北战争的批判,起码是对战争的批判,玛格丽特恰巧也出生在南方城市亚特兰大,这绝非偶然。对于南北战争双方的正当性问题,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即同意教科书中认为北方资产阶级利益代表历史发展潮流的看法,因为北方对黑奴的解放是制度意义上的,而非道德意义上的。战后的北方人虽然讨厌黑人,但他们把黑人当做人来对待,即“我不喜欢你,但我承认你和我从本质上是平等的人”,南方人虽然不乏有对黑人特别好的,但他们把黑人当做奴仆和私人财产来看。北方和南方的这两种理念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前者从历史和长远来看更符合人性,更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南北战争中北方胜利的结果是不仅解放了黑奴,维护了统一,还是新的生产方式对落后生产方式的胜利,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讨论完此书宏观上的理念问题,再说说书中人物。第一主人公斯佳丽是个优点、缺点都很突出,一个让人既讨厌又有些喜欢的人物,她虚荣、自私、任性、冷漠、浅薄,但又强悍、自信、乐观;她固执、愚蠢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却直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深爱且也爱着她的是浪子瑞特;她想做一个自己母亲埃伦那样宽容、善良、大方的上层贵妇人,结果现实却把她变成了个苛刻、自私、庸俗的拜金女。不论怎样,她顽强的生命力让人叹服,小说的最后,所有人物,包括瑞特,都要随风而逝了,但斯佳丽还是一如既往地自信和乐观。她自信她能够重新得到瑞特,她乐观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瑞特是个不受世俗道德观念羁绊的浪子。他对战争胜负、人情世故明察秋毫,他做事老道,说话一针见血,对斯佳丽、玫兰尼、阿希礼、黑妈妈等人的了解都非常独到、深刻。他对斯佳丽说他们两人是一类人,是自私的现实主义者,但瑞特其实并不是。他深爱着斯佳丽,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刻现身,他还先后救了玫兰尼、阿希礼等等一堆人,他对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玫兰尼和忠诚的黑妈妈非常敬重,对狭隘的偏见者不屑一顾。他是斯佳丽的爱慕者、引导者、支持者,可惜斯佳丽的虚荣、任性和自私最终把他的爱消耗殆尽,女儿美蓝及玫兰尼的死使他沉浸在悲伤之中不能自拔。
玫兰尼或许是作者塑造的一个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理想形象,但却不十分吸引人并使人信服。她宽容、善良、大度、理智、坚强、聪明,即使是这样几近完美的女性,在战争和苦难面前依然无能为力,不得不时时求助于斯佳丽,最终因流产而死去。
阿希礼是斯佳丽臆想中的爱人,在斯佳丽眼中,阿希礼高贵优雅从容,是天生的贵族。但这样的贵族明知战争不能取胜,却迫于声誉的压力加入战争,战后又不能自食其力,整日沉浸在以前的安逸生活之中,成了斯佳丽和玫兰尼的累赘。阿希礼这个人物像极了旧中国的传统文人,满怀愁绪却一无所长。但这样的一个阿希礼却让斯佳丽盲目地爱着,直到最后才认清他的本来面目。
此书中的其他人物,如优雅高贵的埃伦,忠诚的黑妈妈,拥有火爆脾气而又十分精明的杰拉尔德,胆小而又蠢得让人忍俊不禁的普莉西,性格都十分鲜明,让人印象深刻。
最后结合此书人物性格和命运不得不发两点感想。一是斯佳丽何以一直觉得阿希礼非常完美,以至于她一直固执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她也是爱阿希礼的让人无法理解。或许正如最后斯佳丽彻悟时所想的那样,像斯佳丽这么虚荣任性的人,就是因为她始终得不到阿希礼,她才如此执迷不悟地对他念念不忘,阿希礼就像她以前想得到的那副蓝晶耳环,越是得不到越是心存幻想。她之所以想得到阿希礼,源于她的虚荣任性,虚荣任性又导致她的愚蠢和执迷。同时,瑞特那么爱她,她竟然一直没有发现,这又是源于她的自私。她根本不去想,也懒得想别人为什么对她那么好,她把瑞特为她做的一切当成是理所当然,当成是交易了。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她最后所彻悟的那样:“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第二个感想有些世故和悲观,但书中事实好像就是如此。书中那些美好的人物,像为了救助别人染病而死的埃伦,像深深怀念妻子埃伦而痴呆并最终死掉的杰拉尔德,像为了坚持想再要个孩子流产而死的玫兰尼,像因女儿美蓝的死亡陷入悲伤不能自拔的瑞特,最终都随风逝去了,这些人不正是感情和美德的代表吗?为什么都没有好的结局?而我们那位主人公斯佳丽呢?她几乎无美德和感情而言,她从本质上说是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利己主义者、现实主义者,她对自己的女儿儿子都很不在乎,她要的只是钱,只是虚荣,但她却强悍地挺到了最后。不知作者是有意为之,还是结果恰巧如此?不管是哪种情形,这种结局带给读者的思考是什么?我的感觉是:有情者不能始终,无情者反能常久。或许,玛格丽特·米切尔推崇赞赏的正是这种强悍的生命力吧,据说,她的经历和斯佳丽的非常相像。
这就是《飘》,这就是随风而逝,关于那些美好的东西消逝的一本书。
《飘》名著读后感 篇3
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是会慢慢消磨没了的。用了快一个假期的时候,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斯佳丽真的是个奇女子,从战争前的一个娇小姐,到战争开始和后面重建的整个过程里,坏境的改变,生活的压力,迫使她迅速成长为一个有勇气有谋略有担当的当家人。对于爱情,斯佳丽不是“不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的想象和认知里,阿希礼是爱她的,懂她的人,而瑞特“不是”!这才是重点,瑞特自以为懂她,也许他真的懂她,瑞特给了她无限的包容和宠爱,唯独没给斯佳丽最最需要的东西“安全感”!斯佳丽爱钱如命,任何人任何事她都可以不在乎,但是在她的认知里,她却可以为了“她以为爱她,懂她”的阿希礼承受一切,包括她最最恐惧的贫穷与饥饿!如果你没用她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去爱她,就别站在爱情的至高点低下高贵的头颅指责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斯佳丽特别讨厌,特别现实!但她有善良纯真的本性,她可以为了爱人不顾一切,是瑞特一次一次的讥笑嘲讽,一次一次决绝的抛弃让她绝望的!没有谁的感情比谁的更高尚,斯佳丽情感认知,我是认可她的,她虽然“笨”,她虽然逃避,但是她对真正的感情特别纯粹,对埃伦,对吉拉尔德,对塔拉庄园,对黑妈妈,对“爱她的”阿希礼都是纯粹的,甚至对她嫉妒的玫兰妮都是纯粹的,如果瑞特不总是带着玩味的态度挑逗她,真实的表达他的感情,斯佳丽也会把瑞特宠上天的!所有的悲剧都不是一个人造成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愿她回到她所用生命保护的那片土地能够幸福。[爱心]
《飘》名著读后感 篇4
朋友很久以前就推荐《飘》这本书给我,这次终于有机会慢慢把它读完。也许读一遍不会有太深刻的理解,但触动还是挺大的。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我想其中有很多的原因。首先,小说中性格迥异的人物就吸引了无数眼球,斯佳丽的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阿希礼的温文尔雅都十分招人喜爱。另外,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让人身临其境,欲罢不能。
故事情节不想多说,就谈谈给我印象最深的斯佳丽吧。
斯佳丽是个很大的矛盾体,她不完美,但是很值得人敬佩的。斯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还有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我并不是很赞同这种做法。正是她那从骨子里透出的那种不服输、努力拼搏的精神让她成为了商业以及生活中的佼佼者,在不断的磨砺中成长为一个成熟而坚强的女性。“tomorroorrowisanotherday。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飘》名著读后感 篇5
Tomorrowisanotherday,但这一次的明天对于斯嘉丽来说,她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兰妮、瑞特。不是每个人都会在斯嘉丽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会喜欢她的勇敢、坚韧、聪明,也讨厌她的虚荣、肤浅和总是作祟的自尊心。这些性格特点在面对现实的困难,诸如饥饿、贫穷等,总是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但对于身边真正爱她的人却是一场灾难。我以为,最后的结局会是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瑞特才是自己所爱,明白阿希礼不过是因为她求而不得所以不得不去追求而证明自己的幻影,当回头时,瑞特还在原地张开怀抱等着她。但瑞特的那句话刺痛了我,爱是会消磨殆尽的。对,爱是会被磨光的,尤其是在我们被无限爱着却不停消耗对方的时候。最后的结局我很难过却接受,现实往往就是这样,当它来临时总让你猝不及防却无计可施。之前想过写每个人物的分析,到此刻只想到珍惜身边每个爱你的人的付出,家人、朋友,哪怕你不喜欢付出的方式,也应该保持礼貌和谢谢别人的付出。(想到这里,要和跑很远买了蛋糕给我,最后我一口没吃还说了很伤人话的人说,除了抱歉,我以后也会尽力去弥补)
《飘》名著读后感 篇6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太让人心痛。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isanotherday.”
一百多章的小说我看了两三个月,情节扣人心弦以至于我甚至做梦都会梦到小说中的场景。关于战争、政治甚至经商的很多描绘都值得玩味,可以说是一本人性教科书了吧。
《飘》名著读后感 篇7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飘》名著读后感 篇8
终于把这部爱情巨著读完了。但是斯嘉丽的身影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这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感人至深的悲壮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四位主人公都刻画的惟妙惟肖,深入人心。斯嘉丽勇敢坚强、敢爱敢恨,活泼可爱,却又自私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瑞特玩世不恭、放荡不羁,却始终爱着斯嘉丽,对斯嘉丽不离不弃。阿希礼是一位优雅的绅士,善良勇敢,却又多愁善感,仿佛是为旧时代而感伤的诗人。媚兰妮身材娇小,却有这圣母一般的菩萨心肠,她一直都在爱着保护着斯嘉丽,直至生命的尽头。斯嘉丽用尽一生都在爱阿希礼,最后却发现自己的爱都是幻想,她并不了解阿希礼,她爱的人是瑞特。可是瑞特的爱已经被她消磨殆尽。正如她所说的,如果她能够了解阿希礼,她不会爱上他,如果她能够了解瑞特,也不会失去他。
然而这部书还有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关于斯嘉丽,虽然她爱慕虚荣,自私,贪得无厌,但是我依然爱她。斯嘉丽是多么勇敢,生活的艰难痛苦、战争与别离都无法摧残她。她爱她的庄园和家人胜过她的生命,为了保护她的庄园她不惜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为了保护他的家人,她开枪打死了一个美国士兵。母亲去世后,她幼小的肩膀上吃进了不少苦头,人也变得更加成熟。她不怕城里人对她的议论,把工厂经营的有声有色。斯嘉丽的勇敢坚强真的令人钦佩。女儿美蓝死后,瑞特已经被彻底摧垮,而梅兰尼的离世也让阿希礼一蹶不振。而斯嘉丽却没有垮台,她的坚强程度胜过这两个男人。同时,斯嘉丽又信守承诺,从最初答应阿希礼照顾梅兰尼,到答应梅兰尼照顾阿希礼和小博。当北方军官扫荡庄园时,她又镇定的要求军队把丈夫的军刀留下来,并赢得了中士的尊敬。我爱斯嘉丽身上的这些美德,并表示由衷的敬佩。
关于梅兰尼,她虽身材娇小,体弱多病。却有着圣母一般的慈悲心肠,通情达理,真诚待人,勇敢公正。她就像斯嘉丽的剑和盾一样保护着斯嘉丽。当人们对斯嘉丽议论纷纷时,是她为斯嘉丽解围,批评那些忘恩负义,无事生非。梅兰尼是多么善良体贴,全县的人都喜欢她,是她的朋友。她与斯嘉丽不同,她仁慈个善,待人平等,就像斯嘉丽的母亲一样。我对梅兰尼也是很敬佩,敬佩她那圣母般纯洁的心灵。
关于瑞特,他放荡不羁,处事圆滑,不屑于他人的评价。他与阿希礼都看到了南北战争是一场必输的战争,他敢于向那些满腹报国热血的南方人说出真话,并通过穿越战火线投机赚钱。他周济被人们讨厌的妓女,并用秒计拯救了亚特兰大的3k党员。瑞特始终对斯嘉丽不离不弃,保护着她直至对她爱情的耗尽。我也很喜欢瑞特,也为他和斯嘉丽的爱情悲剧感到惋惜。也为他痛失爱女而伤心。
关于阿希礼,这个斯嘉丽用尽一生去爱护的男人,他少年时俊朗阳光的气质深深吸引了斯嘉丽,然而阿希礼与她终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仿佛是一位忧郁的诗人,一心怀念童年生活的那片净土,南方的投降使他萎靡不振,他一直都在为逝去的时代而感伤。然而我们能说他不勇敢吗?他明知是一场必输的战役,也选择了参战。即使在俘虏营里也不背叛自己的国家,他还与弗兰克参加了3k党,身负重伤。在雇佣囚犯上,他因坚持雇佣自由黑奴而与斯嘉丽发生争执。正如瑞特所说,他是一位身正的绅士,只不够是难以适应当下的时代。
关于战争,虽然书中曾描写了南方的士兵、南方的乡亲父老对自己的家园是多么忠诚,对他们伟大的事业的热衷。无论是活泼勇敢的小伙子,还是年过七旬的老人,都以参战为荣,然而战争的结果却使这些人妻离子散,阴阳两隔。这场战争必定是以北方的胜利而告终的。北方有先进的舰队与武器,南方只有棉花,落后的装备。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已经阻碍了北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将这种之约因素铲除已是大势可趋。虽然南方的种植园文明历史悠久,但它终将被资本主义推翻,尽管这种方式残忍至极,这种野蛮的逐利主义终将取代南方人固有的道德操守。这也是向来遵循传统道义的阿希礼无法适应这种变化的原因。
关于黑奴,我也把这本书与《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对比,曾经我也一心希望黑人奴隶能获得自由。但是当看到黑人侮辱白人女人时,也感到愤恨,看到塔拉庄园那忘恩负义的监工时也感到厌恶。当然我也爱斯嘉丽善良尽职尽责的黑妈妈和管家波克。最终我还是想到人皆平等,无论肤色与种族都行受到同样的教育,享有同等权利和法律效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我们经历了什么,都要向斯嘉丽一样,勇敢的站起来,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
《飘》名著读后感 篇9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飘》名著读后感 篇10
怎么说呢,一开始是特别讨厌斯佳丽的,讨厌她虚荣,自私,玩弄感情,目空无人。可是看着看着,就像瑞特对斯佳丽说的那样,有好多事,因为历来都是那样的,所以照着做,虽然没有坏处,但是因为这个规矩,就是受不了这个荒唐事。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再看着看着,对斯佳丽好像没有那么严恶了,看到了她独立,坚强,努力与现实斗争的一面。就在这一面覆盖我的思维的时候,作者的精明之处,就是通过周围人物的刻画,只是轻轻一点,让我们发现,哦,我们好像都中了斯佳丽的圈套。周围的人并不是像我们一直所看到的斯佳丽眼中那样的,而是我们一直在她的眼光带领下看事物,忽略了其他人的好,跟着斯佳丽一起批评别人的愚蠢的顽固。我们反而好像变成了斯佳丽所讨厌的那种人。再到最后,看清了斯佳丽的力量,勇敢,看清了她的愚昧,不堪,反而不再带着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她,反而好像看清了我们自己。我觉得这是作者最有魅力的地方,好像拿着一个催眠的吊钟,带着我们走完了这一路,像做梦一样。文中还有许多生动的描写,不仅仅只是如临其境这么简单,而是好像那个着急的人,慌张的人,是我们自己。如此生动,令人佩服。文中多次提到了北方解放黑奴的人对黑奴的态度,这让我明白了好像并不是像以前看到的这场战争是为了正义,奴隶主都那么可恶,而解放他们的人是多么高尚,这一点特别重要。总的来说,这本书是一本给人力量,甚至有点可以说是指引方向的一本书,让人心灵震撼。
《飘》名著读后感 篇11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语文名著读后感精选
读书而不能运用,则所读的书等于废纸,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写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充实思想的方式,对于书写读后感,你知道可以从哪些角度出发吗?你也许需要"语文名著读后感"这样的内容,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1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路遥。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担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波折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邓小平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他选择了平凡。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2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有意义的书,名叫《一下五千年》,这本书讲述了中国从原始社会到辛亥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华民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与成就,也经历了苦难与挫折,数不清的英雄豪杰、文人志士在历史的长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其中故事的感人情节常常吸引了我,特别是《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和《陆逊火烧连营》等等中的一些片段,让我回味无穷、流连忘返。
《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写的是楚军被晋军打败后,整天在皇宫饮酒作乐,轻歌曼舞。三年过了,大夫伍举给楚庄王猜了个迷语:“一只大鸟样了挺神气。可是落在地上一停三年,不飞不叫,非常奇怪,您说这是什么鸟?”楚庄王心里明白伍举的意思笑着说:“这可不是普通的鸟,这只鸟啊,它三年不动是为了磨练意志,不飞也是养长羽翼,不叫是为了观察民间情况。”伍举听了高兴地退了出去,他明白楚王会出兵攻打别的国家,几年后楚王带兵攻打陈国和宋国,陈国向晋国求救,可还是被打败了,从此陈国就灭亡了,晋国和楚国平分天下。
读了《上下五千年》,让我明白了读书也要跟打仗一样,一个人光有聪明才智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种精神,一种不怕失败、不怕困难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即使在遇到困难时也一定能赶走困难,取得胜利。我也要向楚庄王一样,养精蓄锐、一气呵成,争取考上自己理想的中学。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3
我深深地熟悉故事的章节,它就在我心中敲击,它是强烈的,深到无底,它是沉默的,像无梦的睡眠。
书中的柯赛特,马吕斯是美好的,他们是那里最为真实的象征。每个人都有伪装,那伪装下的心正是当时社会的颜色——黑暗。可他们,却在这样的环境下,仍然具有着真诚与善良。我也只是在阐述,阐述着故事,而深深铭刻在心的,是冉阿让这个高大的形象。其实,很敬佩他,那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对他肯定的赞美。
当时统治的社会,是那么得惨不忍睹,冉阿让被迫无奈在面包铺里偷了一块面包,却被判了五年苦役,四次越狱都得不到自由,而是十九年的苦役。冉阿让进去的时候,青春年少,出来的时候,老气横秋。这是怎样的一种社会,他是如何挨过了这么多年的折磨,苦役生活使他灵魂一面上升,一面堕落。也许,改变他的正是那个主教,他偷了主教的东西,而主教却没有责备他,还送了他东西。主教说,他赎的是冉阿让的灵魂。十九年来冉阿让第一次流下眼泪。
正是这样,那个囚犯冉阿让消失了,乐善好施的马德兰出现了。经市民推选,他成了市长。他的改变,他的坚持,却是那位主教非凡的宽厚,惊人的慈爱让他受到了巨大的震动。他的形象,在这一刻,成为了书中最为光辉的亮点。
冉阿让不断地帮助一个又一个人,可在他遭遇劫难的时候真正帮助过,关心过他的人,竟还没有寥寥数人!透过冉阿让,让我想到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想我将为你忧伤,还将用金色的诗歌铸成你孤寂的形象,供养在我心里。”
故事里,我看到了“寂寞”这两个字的影子,它不论何时都夹杂在里,那种压抑的感觉让我心口窒息。不是觉得冉阿让在那种美好而欢乐的气氛中逝去,不是最好的结局,而是觉得正是这样的环境才让人更加沉湎于悲痛之中。他虽然是安详平静地逝去了,可他的内心还在孤独着,寂寞着,周围的一切,都是幸福而安逸,可他毕竟还是一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人。心灵上的枷锁锁住的并不是观看幸福的双眼,真正封锁住的,是人内心的寂寞,把寂寞藏匿在心底,就永远都得不到了释放。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4
这个周末,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肖邦的音乐故事》,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肖邦的生平和他创作的主要音乐作品以及作品的音乐风格。
肖邦出生在波兰华沙。他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音乐天赋,8岁时就在一场音乐会上展露才华,被誉为音乐神童。肖邦的一生致力于音乐创作,他的钢琴乐曲也最富有生命力、想像力,充分表现了钢琴演奏时的特色。我们现在时常听到的有《小狗圆舞曲》《雨滴》等。《小狗圆舞曲》是肖邦作品里最活泼轻快的一首,我也曾经弹过这首曲子。由于肖邦患有严重的肺病,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在他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之前,他竭尽全力地完成了著名的钢琴协奏曲《葬礼》。39岁时,结束了短暂的一生。现在我正在弹奏肖邦的《圆舞曲》和《玛祖卡》,了解肖邦的生平和他的音乐风格,会对我的钢琴练习有很大的帮助。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到:肖邦乐曲中最大的特色,就是情感非常丰富。他把内心深处的呼唤表现在创作上,把复杂的情感全部揉合在一起,形成了美丽的旋律中带着浓厚的感伤和哀愁的音乐风格。
《小夜曲》就是他这一音乐风格最好的代表作品。以后我再练习弹奏肖邦的音乐时,就要认真体会他的音乐风格,让我指尖的音乐变得有感情、有色彩,弹出优美的旋律。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5
钢,何为钢?铁,何为铁?钢铁的性质是什么?我们能从钢铁里领会到点什么?钢铁又是怎么炼成的?一边看着这本书,我一边思考着这些问题。
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一个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残疾人。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自己的人生,放弃自己的未来。他选择了以钢铁般的意志去完成革命。保尔的一生就像死神的代表作,病魔,残疾,贫穷,挫折……
在生活中处处碰壁的保尔在那残酷的世界中苟活着,他体会到了世界的黑暗,他明白了生活的残酷,他也了解到了生命的脆弱。就如他临死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当他杀死了一个敌人背井离乡后,他参加了革命,为了人类的幸福和自由而努力。而在参加革命的八年里,他又无时无刻被病魔缠绕着。一边参加革命工作,又一边在与病魔做抗争。这是何等坚强的意志,何等顽强的性格啊!作为一名现代的好男儿,我也不禁被保尔的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阅读完这篇小说之后,我对生命的理解又有了一层新的认识: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是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而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自己年轻时虚度年华而后悔,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生命是宝贵的,而人不能甘心平庸的生活,就连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点绿。作为自称是一个智慧的种族,我们有什么理由去用自己的青春来挥霍,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拥有人类的身份而去做一些令人羞耻的事。通过这篇小说,令我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的生命,自己走过的十几年的路。我发现,从牙牙学语的婴儿到玉树临风的青年,我都缺少了一种来自生活的磨练。曾经有道题,问住了不少年轻人。“当你把你与生俱来的身份,和父母的钱财都去掉,你还剩下什么?你还有几个知心朋友?你还要怎样在这个世界生存?你这么多年来,真正学到了什么?拥有了什么?
所以说,人的一生不能碌碌而为,浪费青春。我们学习主人公保尔,看看他是怎么在多次挫折和磨难中坚持下来的。然后再与自己对比,设身处地想想。你会发现,你原来比他缺少了那么多东西。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时间里,寻找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做自己认为对的事。让自己至少在年老的时候不会后悔自己当初那些愚蠢的决定。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6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名著《三国演义》,我觉得十分好看。其中,我对《火烧赤壁》这一章节很有感触。
故事是这样的:诸葛亮巧借东风之后,曹操也中了黄盖的苦肉计。黄盖带领二十只战船,直冲向曹军的战船。因为北方士兵不善于水战,所以曹操就令人把大小战船用铁链连起来。于是黄盖命人点燃芦苇和干草,借着东风,载着已经燃烧着芦苇干草的小船冲向了曹军的二十只战船,“连环战船”也被烧着了,因为是连在一起的,所以无法单独撤退。很快,火光冲天,烧得满天通红,所有的战船最终都被烧尽了。火势蔓延到了陆地上,曹军营寨也变成了一片火海。淹死的、烧死的士兵不计其数,八十三万大军所剩无几。三国演义读后感手抄报图片
这个故事我一直印象深刻。我认为曹操吃这场败仗是应该的,咎由自取。因为他骄傲自大,前面只是区区一些小胜仗,如果不是骄傲和自负,就不会中黄盖的苦肉计。我更佩服黄盖,宁愿自己被打得皮开肉绽,为的是取得曹操的信任,导致曹军最后的大败。我最最佩服的还是诸葛亮,知人善用,深谋远虑,善观天象,如果不是他的计谋,此战不会如此顺利的大胜。所以我们既要学习诸葛亮的谋略深思,也要学习黄盖的勇敢和无畏,而不能像曹操那样骄傲自大,骄兵必败啊。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7
《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8
最近,我读了苏联作家奥斯洛夫斯基写的一本著名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看完后,有很大收获。
正如这本书的书名一样,主人公保尔也是经历了千锤百炼才成为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保尔从小就是一个正直、勇敢的人,这个性格影响了他的一生。革命爆发后,他毅然决然的参加了革命,他作为一名骑兵,在战场上英勇无比,结果腿受了伤。之后,他退居二线,可也因为工作原因三番五次的病倒,但每一次都靠着顽强的毅力挺过来了,没休息几天又回到工作岗位上,但最后还是因为劳累过度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但他还是在病床上完成了一部小说。
看完这部小说,我从心底里感到一股力量,保尔的一生经历了多少坎坷,可他没有半点埋怨命运,也没有像别的病友那样就此沉沦。特别是他得了重病之后表现出的顽强,实在令人佩服,他没有默默的等待着死亡的降临,而是尽量发散自己身上的光和热,为社会做贡献,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这一代所需要的吗?我经常从电视上看到一个个小学生为了一点小事,就无法承受,跳楼自杀了,虽然这是一个极端现象,但这种现象在我们这个年龄的儿童身上还是有或多或少的体现。在遇到挫折时,我们要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像保尔那样坚强,坚信着一条信念“困难只是一时的,挺过去就好了。”
另外,保尔的那种不畏惧权威,敢做赶当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光阴流逝,保尔所处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保尔精神还是一代代传承着,成为催人奋进的动力。
语文名著读后感 篇9
每个人都会有童年,但每个人的童年却不一样。有的人的童年是金色的童年,充满著欢乐和美好,像美梦一样甜蜜;有的人的童年却是苦难的童年只有饥饿和痛苦,好像是掉进了深深的黑洞。凡卡的童年就是苦难的童年。
《凡卡》,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凡卡被老板打,被伙计们捉弄,旁人欺侮他的事。凡卡早上吃一点干面包,中午只吃一碗稀粥,晚上又吃一点干面包。凡卡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都只穿一件小衬衫和一条裤子。
凡卡从小就给资本家干活,早晨吃一点干面包,中午只吃一碗稀粥,晚上又吃一点干面包,这么点东西就是给成天睡觉的和7、8岁的小孩吃也吃不饱,何况是一个成天在做工的小孩呢?凡卡每天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都只是穿一小件衬衫和一条裤子。我夏天穿上小衬衫,但冬天我却不穿,我穿上棉袄、棉鞋、棉裤,如果再冷就穿上几件衣服,回到家,我觉得手冷的话就把电暖炉打开,来暖一下我的手。凡卡就没有。
凡卡老是被老板打,被伙计们捉弄,被旁人欺侮,他没有人给他温暖,而只有冷漠和无情。我却不同,我是家中的小太阳,爸爸妈妈给了我很多温暖,要什么有什么。
我们的生活好了,每天吃得饱,穿得好,不应该浪费钱,同时我也痛恨旧社会的黑暗。
中国名著读后感精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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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著读后感(篇1)
这几天,我读了四大名着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以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内容讲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人物有:刘备、张飞、关羽、诸葛亮。在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是诸葛亮那样足智多谋的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过他。
在书中,我觉得最喜欢的故事是《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足智多谋,用兵如神,这使的周瑜非常的嫉妒,小心眼,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第一大敌人,就想方设法地想害他,终于在一次谈论军事时,周瑜找借口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重惩法。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地答应了他的要求,凭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在三天之内向曹军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要学习学习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足智多谋,学习他的各方面的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中国名著读后感(篇2)
这本奇书看一遍甚难懂得,只有仔细琢磨,才能懂得其中的含义。那通灵宝玉,是贾宝玉的灵魂,佭珠仙草为了报答神瑛侍者——贾宝玉对他的灌溉,化作林黛玉泪洒红尘。前面一段的太虚幻境,别有一番韵味。说是红楼梦,其实本意就是石头记,那块女娲补天留下的通灵石,造成了一场未完待续,永远无法结束的梦境。
最然我憎恨而又同情的便是王熙凤,他害死尤二姐,心狠手辣地逼迫了多少无辜的人。很多人认为他是一个性格泼辣,十分恶毒的人,但是我认为,在这样昏庸无能的社会,她无心无力,为了生存,为了自我利益,他不得不这样做,这一切,都是自找的。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就像一盘碎渣,贾母觉得林黛玉身子弱,又看到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不觉同意了宝钗做宝二的奶奶的位置。而林黛玉,则因疑心和嫉妒身亡。一个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一个是皇家大商人的女儿。如何攀比?黛玉对宝玉来说,只有怜爱。透过宝玉的眼睛,这位“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千金小姐美中有自然,她那雪白一般的酥臂,肌肤润泽,仿佛“一池出芙蓉”,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林黛玉,这朵病态的红玫瑰,如果在一起,红玫瑰就会凋谢。薛宝钗,则是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的是白玫瑰,在贾宝玉心中永远取代了这个位置。
中国名著读后感(篇3)
妈妈曾经不止一次告诉我:“作为中国人是一定要读我国的四大名著的。”可每次看着书柜里那厚厚的书和里面密密的字,我就提不起兴趣读。今年寒假,妈妈就陪我到书店买一本《三国演义》。
这本书的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三遍,还觉得不过瘾。现在,你只要指出书中的任意一幅图,我就能说出这个战场是描写哪一个英雄人物的。
书中也描写了不少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曹操带领着八十万大军,誓要将江东拿下,浩浩荡荡的战船将长江都堵住了。孙权与刘备联手,共同抵抗曹军。诸葛亮与周瑜商定计策,一步一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使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定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借东风火烧战船,曹操八十万大军溃不成军,最后只得逃走。他发现小路郁郁葱葱,怕有伏兵,结果误走华容道。这一计计,一环环设得精彩,漂亮,让人佩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也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偷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了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了忠勇的老将军黄盖站在船前,指挥者冒火的士兵攻打敌人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还介绍了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都让我感到了铁骨男儿的气概。
中国名著读后感(篇4)
利用暑假阅读经典著作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个暑假我看完了《上下五千年》。这本著作共有3册,描写了从夏商周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共十七个朝代一个时期中国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情。包含了科技、经济、文化、艺术、教育等内容,共计106。8万字,从中国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我看到了华夏文明的璀璨,体会到了民族精神的可贵。
书中共有372个故事,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戚继光练兵和打仗。戚继光是一个非常“古怪”的将军,他训练士兵不走寻常路,通过士兵之间的相互打架来激发士兵的斗志,打败的士兵不仅要被胜利者打还要被将军打,这种看似残忍的训练却磨练了士兵的意志力,他每时每刻都在告知士兵:战场只有你死我活,社会只承认强者。戚继光不仅重视士兵的基本素质,同时也勤于研究兵法,他自制研究了“鸳鸯阵”,在台州之战中将倭寇杀伤200余人自己的士兵却一个没死,之后这支军队也成了历史上非常出名的军队——“戚家军”。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仔细阅读戚继光的故事,让我深刻懂得:男儿当自强。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保护国家保护人民,同时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做到有勇有谋,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光靠肉体是保护不了国家的,需要靠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武器,我们只有研制出领先世界的高科技产品才能让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
中国名著读后感(篇5)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 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精选世界名著读后感精选
读书就像一根强心剂,注入我的体内,带给我巨大的力量,我们一边读着作者的作品,一边从中汲取精华。读后感在点名中心时的语言不能过于口语化,应该尽量使用书面语言。经过搜索整理,编辑为你呈现“世界名著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通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地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
通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的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主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习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例如: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知道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才是勤劳的生产者;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自食同类,凶残的很;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写,可以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探进头来,轻轻地告诉我新的一天开始了。星期天我最开心的事就是看书,今天的精神食粮该轮到《昆虫记》了。
走进《昆虫记》犹如走进了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有充满想象的建筑家白蚁,有美丽杀手螳螂,伪装家竹节虫……其中的歌唱家—蝉深深吸引了我,当火辣辣的阳光烤得大地都快熔化时,只有蝉还在树枝上引吭高歌“知了”“知了”。
人们常以为蝉的歌声是为了呼唤同伴,但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经过多次观察,发现好几只蝉在一起时,它们仍在高声唱歌。这时法布尔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不会是整天高歌的蝉没有听觉吧?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法布尔用二支猎枪同时射击,震耳欲聋的枪声连他自己都堵上了耳朵,可在几步之遥的蝉却没丝毫动静,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样,法布尔证明蝉原来一天生聋人。
但是人们为什么不容易抓到蝉呢?是因为没听力的蝉却有着发达的视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能养成对每件事多细心观察的好习惯,那么你就会发现些前所未有的新东西。让我们感受一下科学家的发现吧,就请你和我一起走进《昆虫记》。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3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名著《围城》读后感1000字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4
我不识表里不一的人,因为太难分辨,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深刻地剖析了丰富的人性世界,我看到了那些有着美丽的外表善良的内心的艾斯美达拉;看到了有着丑陋的外表、内心却如同天使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看到了道貌岸然自私险恶的弗洛罗。
在中世纪的法国,有一个非常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女郎艾斯美达拉,她从小被吉普赛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她有欢快的舞姿,美妙的歌声,所有人都被她吸引。当她深夜被人打劫事,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救美,也因此爱上了他,而弗比斯也被艾斯美达拉的美貌吸引。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也成为丑人王被大家拥簇着。平时道貌岸然的弗洛罗也被艾斯美达拉的外貌吸引,想要得到她的爱情,就指使卡西莫多去做坏事,伤害了艾斯美达拉,艾斯美达拉却在卡西莫多遭鞭打的时候用它善良的内心包容了卡西莫多,卡西莫多第一次体验到了人心的温暖,在卡西莫多的心中深深刻下了艾斯美达拉的美丽、善良。
在那个反人道主义,不公平的时代谁也不能得到丝毫同情,人们恐惧黑魔法,讨厌吉普赛人。艾斯美达拉也难逃被诬陷,而处决以绞刑的命运。然而她深爱着的,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弗比斯却眼睁睁的看着她即将被____。虽然可是卡西莫多和艾斯美达拉的外表成为他们无法跨越的鸿沟,卡西莫多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但是并没有出现奇迹,但是在艾斯美达拉被处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
艾斯美达拉很美,她的心中的白马王子是弗比斯,却得不到弗比斯的保护,而且因为弗比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丑行不指认凶手而被处死,伪君子的弗比斯善于谈情说爱,花言巧语,可是关键时刻,他的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所谓的爱情对他来说一文不值,因为在他的心中没有真正的爱情。
卡西莫多向往着爱情和美,然而艾斯美达拉太优秀,对他来说艾斯美达拉是无法触及的女神,是那么的高高在上,没有污点。卡西莫多自卑,痛苦,无法触及他的爱情。可是在那关键的时刻他不顾一切所做的,是他对他的爱情的证明,他爱着艾斯美达拉,甚至超越了他自己的生命。上帝最终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与艾斯美达拉永远的在一起。
若有白天的阳光明媚,必有夜晚的黑暗寒冷。人与人之间有着不同的内心内心的善良、险恶、我无法识别,毕竟人类有着类似的外表,有着高级的智商。
那些虽然外表丑陋却有着善良的内心的最底层的人,他们远胜于那些所谓的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整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美”于“丑”,“善”与“恶”的强烈的对比,让我看到了这个色彩浓郁的画面。
不管有着怎样的外表,只要我们能够心中充满真爱,善良,那么我们就是美丽的。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5
最近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好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合上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海伦·凯勒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打动。
海伦·凯勒,一个度过88年春秋,却有87年处于无光、无声岁月中的弱女子。她面对巨大的打击,不仅没有倒下,反而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获得文学学士的盲人。她还发表了14部作品,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
海伦·凯勒身残志坚,她靠一颗坚强的心,从残疾人成为大作家,创造了奇迹。面对各种困难,她以惊人的毅力去克服。在生活中,她也没有因生理缺陷而痛苦。她和正常人一样,热爱自然,热爱生活。林中、海边,都曾留下过她的足迹,她在想象中感受着这个世界,勇敢面对生活的挑战,,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四处奔走,建立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用行动告诉所有人,残疾人也能有所作为。
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海伦是真正的奇人。以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我会依靠家长。与海伦相比,我觉得很惭愧。拥有三天光明,对海伦是一个奢望,而我们却拥有美好的一切。从现在起,我要奋发学习,不让光阴虚度。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6
《名人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读后感 叶诗慧。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且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饶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一位名人。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最好的锤炼。贝多芬,是德国的`作曲家;米开朗琪罗,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塑家;托尔斯泰,是俄罗斯名作家。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贝多芬的故事,读后感《《名人传》读后感 叶诗慧》。贝多芬是一个音乐天才,但他的父亲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一个劲的练琴,不顾及贝多芬的心情,用暴力逼他练琴,贝多芬的童年很悲惨。但是贝多芬并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凭着自己的勤奋和天赋,他很快出名了。正当他沉醉在音乐带给他幸福的时候,另一件不幸的事情发生——他的耳朵失聪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但贝多芬却凭着超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不惧。因此他成为一名成功的音乐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经常想到的是请求他人的帮忙,而不是自己想办法解决,直面困难,下决心解决。只有拥有无限的勇气和信心,才能打败困难,才能取得成功。我们要向贝多芬学习,即使没有朋友,也要奋力应战,虽然孤单,但也能学习到更多的东西,让自己更加充实。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7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8
一个青年有一个前提优良的家庭,但他仿照照旧决定了航海这一项殛毙的工作,开端了这条道路的行程。这位大胆的青少年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保管了年个月零天,在这个小岛上留下了远大的事迹。那么这位了不得的青少年事实是谁呢?他即是;鲁滨逊。一场剧烈的海上暴风使鲁滨逊的船遭难,他独自幸存并被冲到一个荒岛上。在这里,他仰仗本身的聪颖与顽强,起劲发现悉数保存的机会。年,鲁滨逊凭仗着自身的努力,开扩了土地,驯化了野抑郁物,赶走了食人肉的野人,搬弄了孑立,停息了反派;鲁滨逊在历险中划过了一条漂明的弧线。为历史添加了漂白的一笔。
在古代生活中,每一个小孩凡是独生子,成为了家中的惺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熟悉顾惜与冒险。就拿正在读小学的小学子来做例子。无论是一年级的小学子,仍是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都不有做到;自理;不是本日没带铅笔,即是忘了语文书。当发现自身忘带甚么工具时就绞尽脑汁地想到了打电话,然则他们完全不有思索到家长的觉得。从单元赶到学校,再从学校赶单位。不仅很吃力,另有些难堪。言反正传,让咱们继续回到鲁滨逊,研讨他的冒险物质吧!鲁滨逊岁最先了他的冒险,他在冒险中足够地让咱们见识到了英勇、独立、冒险和执著的魅力。让我们在书中漫游并探究读书的兴趣与读书的常识吧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精选14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使人提升自我。在阅读了《小公主》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关于阅读之中的困惑,需要我们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对于写《小公主》的读后感你有什么可分享的吗?幼儿教师教育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小公主名著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小公主》的书。它是由美国的费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夫人所著的《小公主》。英国驻印度官人的女儿萨拉,出生后母亲就去世了,七岁时父亲把她送到学校读书。由于家境富裕,他成了“小公主”。可是,当他很快乐时,她父亲由于事业上的失败,再加上重病一场,去世了。这时莎拉突然跌入不幸福中,在冷酷的校长安排下,莎拉便变成了小女佣,流浪街头。但是在艰苦的处境中,他仍像个小公主,真诚的关心每个小伙伴。奇迹再次发生:在莎拉父亲朋友的帮助下,他终于,又重新获得了自己的幸福。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我被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莎拉,给深深地感动了,莎拉在艰难的处境中受尽了苦难。不仅被同学们嘲笑,还被冷酷的校长刁难,可是无论怎么样,小莎拉始终像个小公主,莎拉有坚强、勇敢的精神,他用坚强、勇敢的精神去面对现实、去面对一切,我们应该学习莎拉的坚强、勇敢,那样,就会一点一点的进步。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2
《小公主》这本书,大家可能没有读过。
这本书主要说了一 个小女孩儿(莎拉)的爸爸把她送到了一所学校,在那里上学的孩子家里都很有钱,有一天这个学校的校长得知了小女孩儿莎拉的父亲去世了,从此以后莎拉变得一无所有,校长觉得莎拉很没有用,所以就过上了和以前不一样的生活。
主人公莎拉在她爸爸还活着的时候,她是学校千万人宠爱的小公主,可是让大家怎么也没想到,莎拉的父亲在莎拉过生日的前七天就去世了,莎拉就成了一位孤儿。但是莎拉很善良他用她的真心打动了所有人,她坚持不懈成了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小公主。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心善良的,外表美丽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公主。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3
妈妈给我读了《小公主》这本书。书中的小萨拉善良、优雅、纯真、勇敢,我很喜欢她。书中的小萨拉曾答应过她的爸爸,无论什么样的痛苦,都要忍受住,勇敢的生活。
妈妈也要我答应她,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 无论什么样的痛苦、挫折都不要放弃生命,要 勇敢地 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不易,无论生活生活是富有还是贫困 ,都要 像一位真正的公主那样要求自己, 真诚地对待朋友,无私地帮助他人。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4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弗朗西斯。伯内特写的儿童图书《小公主》,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令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生于英国驻印度富有军士家庭的小女孩萨拉·克鲁,从小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她7岁时被父亲送往明卿小姐寄宿学校学习,因为家庭环境富有,她享受着“特书生”的美好生活。她待人友好,大方,很多同学都喜欢她,可校长明卿小姐却不喜欢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克鲁上尉与朋友投资失败,他的财产全都在里面!最后,他去世了。明卿小姐立刻让萨拉到阁楼上居住,把她当成不用付钱的用人。肌饿,寒冷,痛骂,她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她依然保持着一颗“公主之心”来对待别人。后赖,她爸爸的投资合伙人找到她,并收养了她。萨拉又过上了公主般的生活。
我觉得,萨拉·克鲁有这几种优点:善良,仁慈,充满想象力,体谅他人。若是让我遭受如此大的命运转换,我一定会崩溃的,不会泄于想象,更不会对周围的人那么好,说不定我会扇明卿小姐一耳光!可萨拉没有。我想这正是我们要学习她的地方。
文学是不能用一两段话表达出来的,希望你们看看,细细品味一下!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5
我在班里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小公主》。
拿到书后,我感到很好奇,小公主是很久以前的名称,难道现在也有小公主吗?这个小公主是谁呢?她为什么是小公主?我赶忙翻开了书读起来。
哦,原来小公主莎拉的爸爸以前很富有,莎拉过这小公主一般的富足生活,但是他的爸爸为了帮助一位好友而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家产,之后又因生病而死。这对莎拉造成了很大打击,因为他的爸爸死了,使莎拉一下从一位小公主变成了仆人。
经过这么大的变故,莎拉却没掉过一滴泪,仍然坚强,自信的生活。我觉得莎拉很坚强,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一定会哭好几天,别说是没有了亲人,就算让我打一下针我也会掉眼泪。
如果我是莎拉,此刻我已成为仆人,我的心里一定很不服气,决不听他们的话,他们要是打我,我一定会出走的,想到这儿,我不禁对莎拉肃然起佩。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父母在自己身边是件多么幸福的事,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6
今年寒假,爸爸给我买了很多世界名着,其中有一本《小公主》。它是美国 着名作家弗朗西丝。伯内特写的,是描写一个品德高尚,心肠仁慈,行为和风度也都像公主一般的女孩萨拉克鲁的故事 。
这个故事讲的是我们的小主人公离开父亲的身边,进入英国 明奇女子学校开始的。萨拉本来是一个家境富裕的千金小姐,因为家境的原因,在明奇学校很受明奇校长的欢迎,因为她的父亲可以给她们学校很多的好处。虽然她的家庭非常富裕,但是她对学校里的每一个同学都是那么和蔼可亲,包括家庭贫穷的同学。后来因为萨拉的父亲开采金矿遇到了难题,生病去世了,她的生活从此变得无依无靠了,这时候明奇校长立马变了一副嘴脸,对萨拉就如同对待乞丐一般刻薄冷淡。可是萨拉无论遇到多么冷酷和悲伤的现实,都没有丧失生活下去的勇气。最后和萨拉父亲一起开采金矿的合伙人找的了萨拉,并告诉萨拉,他们开采的金矿成功了,里面有数不尽的钻石,从此萨拉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公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对待任何人和事的时候,我们都要用一颗善良、仁爱、体贴和同情的心去对待他们;在遇到困难和不幸的时候,也不要失望悲观,要以坚强的意志和勇气,勇敢的生活下去,总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7
我读完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公主》。这本书非常精彩,我很喜欢。
书中的主人公叫莎拉,她原来家里富有,受到公主一般的待遇。可是父亲死后,莎拉变得很苦,被当成女佣,受尽了歧视。但是她很坚强,承受了种种折磨,最后他父亲的朋友终于找到她,莎拉又成为富有的“公主”,并用爱来帮助乞儿。
莎拉是一个善良、坚强、有爱心的女孩,她身上有很多可爱的品质值得我去学习。从她身上,我学会了:遇到困难要坚强,对待弱者要同情和帮助,永远怀有一颗善良高贵的心灵,这才是公主的品质!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8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非常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特别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特别贵又特别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后来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破了产,而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不过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直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快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9
当看到书名时,很吸引我,我很喜欢看童话故事,虽然已是一名大学生了。
其实这本书故事及其简单,主要讲了一位有钱家的女孩萨拉,本是克鲁中尉喜爱的女儿,在英国一所贵族学校生活得很幸福,却因父亲的突然去世导致生活的颠覆,之后,因和父亲一起做生意的伙伴找到了她,她成了一名真正的公主。
说实话,感觉自己有时和萨拉公主一样,以自己丰富的充满正能量的精神世界,去将事情想得更好,自己编织这心头的美梦。每次遇到什么事,比如别人要我帮忙什么的,我不做我会很后悔,每次自己因私心私欲、成心成见要去做一些事时,就会想我不能这样,就会有很强的小人站出来指责我不能这样。每次伤心难过,遇到困难,我想我是谁,我是。。。我怎么可能因此放弃。
我想每个人都用假设去出理一些意想不到的飞来的横祸,我想心情定会舒畅很多。公主是萨拉的一个信仰,她觉得自己是一名公主,便认为自己应有公主的善良乐观,也是如此,她一直都是热心肠的小孩。我想倘若怀着公主的定则,公主的心态,我们会不会在这纷繁乱世活得更快乐,从而寻觅到患难之情,享受到梦境的强大力量?我想会的。
“要是我真是公主——一位真正的公主,”她喃喃自语,“就能向平民们撒播恩赐。不过,就算我只是个假扮的公主,也可以想办法为人们做点小事。就像今天这样的事。
“喔,”她带着点怒气说道,“我倒真想打你一巴掌——不过我还不愿意打你!”她克制着自己,“即使我想打你一巴掌——我也不会那么做。我们不是懵懵懂懂的小孩子了。我们都已经长大,应该明白事理了。”
若是造物主让你生而成为无私给予之人,你的双手便总是为他人展开,你的心灵也总是为他人开放;尽管有时你也会双手空空,但你的心里仍然充满了恩慈,仍然可以无私赠与他人——温暖、友爱与体贴,帮助、安慰与欢笑——有时,欢乐友爱的笑声就是对他人最好的帮助。
“我喜欢这样做。没有什么比想象更美好的了。就如同自己是个仙女一般。要是你非常努力地假想一件事,它就会像真的一样。”
随着时间流逝,萨拉意识到,如果不是自己的悲惨遭遇让自己变得健忘,自己应该很清楚,并不该责怪厄曼加德迟钝窘迫的言谈举止。她一直就是那么窘迫,而且她越是动了感情,就会显得越发笨拙。
“患难见真情,而我的不幸恰恰证明了你是多么的好。”
动物们是怎样懂得一切,萨拉可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确实懂得。或许,有一种语言并不由文字组成,世界上的每种生物都懂得。或许每样生物体内都隐藏着一个灵魂,无须发出任何声音,此灵魂便可与彼灵魂交谈。不管原因究竟是什么,就从那一刻起,那只老鼠知道了萨拉是安全的——虽然它是只老鼠。
在别人侮辱你时,对付他们的最好方式就是一言不发——只要看着他们,思考着。每次我这么做,明钦女士就气得脸色发白,阿米莉亚小姐看上去很害怕,其他女孩也差不多。只要你不勃然大怒,人们便会意识到你比他们强大,因为你的内心足够强到可以克制怒火,而他们却做不到,他们还会说一些蠢话,事后又后悔不该说那些。世上没有什么比愤怒更强烈,除了能让你克制愤怒的那股力量——那股力量比愤怒更强大。对敌人不予回应,那是件好事。我从不回应。或许埃米莉比我还更像我自己,或许她连朋友也不愿意回应,她把一切都放在心底。”
我们并不是生来都相同。或许你已经尽了作为木屑娃娃的最大本分。
“不管发生什么,”她说,“有一件事不会改变。就算穿着破衣烂衫,在心里面,我也可以是个公主。穿着金光闪闪的衣服做个公主是很容易的,不过,要在别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一直保持公主的姿态,那才是更大的胜利。
“我注意到了。当身体处于悲惨的境况之中,你的心要做的,就是想着其他的事情。”
‘我是个公主,而且是个仙女公主,因为我是仙女,所以没有什么能伤害我,或是让我不舒服。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坚强、乐观、无私的小女孩,名字叫莎拉·库尔。莎拉在很小的时候就没了妈妈,当她七岁时,她有钱的爸爸把她从印度送到了英国伦敦“珍妮女子学院”上学。校长珍妮是一个“势利眼”,在莎拉有钱时对他百依百顺。莎拉也不摆小姐的架子,她处处帮助别人,还和一个小女佣成了好朋友。后来,莎拉的爸爸因为投资金刚石矿山而破产,并且染上瘟疫去世了。于是珍妮就让莎拉当佣人,干很多活,还经常虐待她,可莎拉很坚强,不论受到什么样的虐待,她都始终保持着公主的风范,并不停的帮助别人。最后,她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原来莎拉的爸爸并没有破产。于是莎拉便离开了那里,过上的了快乐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后,我真的自愧不如啊!我可比莎拉差远了!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11
说到“小公主”,大家可能都会以为是家境好,在父母的娇生惯养下长大的天之娇女。但是这位“小公主”却是生下来就没有母亲,在失去父亲后又遭遇种种不幸的曲折女孩。
萨拉原本是个幸运,富有,被父爱包围甚至宠溺的小女孩,但是自从进了一所女子寄宿学校,她不得不与父亲分开,在学校里,她被校长当作“特殊生”“供养”起来,还惹起了不少女孩的嫉妒,可她并不因此骄傲,并且交到了许多好朋友,但与此同时,她还“见识”了阴险狡诈,阿谀奉承的代名词——明卿小姐(校长)······
萨拉在寄宿学校待了几年之后,传来了父亲去世的消息,原因是:父亲与他的一位朋友共同投资钻石矿,结果失败,朋友逃走,父亲却因为热带丛林病和外界的打击所逝世。萨拉的身份迅速下降为女仆,结束了“公主”般的从前。
最后,那位萨拉父亲的朋友发现自己苦苦寻找的小女孩就是萨拉,便把她接出了寄宿学校,原来钻石矿一直存在,只不过没有挖出来,现在被挖了出来,那位朋友便成为了亿万富翁,萨拉理所当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比以前更好的生活。我从中也感悟到了许多,其中最深刻的是:所有的事情最终都会有美好的.结局!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12
在暑假里,我读过的对我感触最深的书,就是《小公主》了。
《小公主》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一篇着作。主人公萨拉是一个漂亮而又懂事的小女孩,她出生在印度,后来去英国的一所私人学校读书。那所学校的老师同学大都爱慕虚荣,以家庭状况来评价别人。当时由于萨拉的爸爸很有钱,于是老师对她很疼爱。这使许多同学心生嫉妒。但萨拉始终友好地对待每一个人。于是,萨拉交了不少好朋友。
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时,她的爸爸在采钻石矿时被一个朋友给骗了,并且因为疲劳,得了热病去世了。萨拉悲痛欲绝,但她依然坚强乐观地生活。可她不再是受大家尊敬的“小公主”了,成了一个一个任劳任怨的女仆。
不久,那个朋友找到了萨拉,向她解释钻石矿的误会。终于,萨拉又重新成为了“小公主”。
这本着作对我很有启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许多的孩子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不为父母着想。要知道,现在的生活是父母给我们的,将来,我们要靠自己,撑出一片天地。
我从萨拉身上学到了乐观,学到了坚强,也学到了宽容和自信。所以,我们要为父母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自信自强,自尊自爱,感恩父母,回报社会。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13
坚强,似一个人的灵魂支柱,不可抹去。
从小到大,我还真没读过什么“有意义”的书。每每老师叫我们写读后感时,我很是头疼呢,也因为这样,每每我的脑海里浮现的都是《小公主》的内容。
不负责的说,这书的作者我没什么印象了,女主人翁的名字我也记不得了,具体内容更不用说了。唯一令我铭记的便是女主人翁——一名小女孩的成长经历。小女孩由于家庭原因转到一个新学校学习和生活,孤僻、爱幻想的性格使她没有朋友,没有人帮助她,都在欺负她。没有了父母的疼爱,也没有了曾经童话般的公主生活。可是她没有因此而一直堕落下去,她坚强,她微笑,她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最后,她的坚强、她的永不言弃感动了每一个人,有了很多很多爱她的朋友,她自己也破茧成蝶般懂得了许多、学会了许多,重新变成了“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曾经参加学生会竞选时落选了,我很难看的笑着对同学们说“没事没事”,其实心里很烦闷、很伤心,滴答滴答的泪水只有心听到,只有心看到。幸运的是,我可以带留在会里,不过还要看贡献。我迷茫了,我矛盾了,我纠结了,不知道该怎样做才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做好。陷入沉思时,我脑海中便会闪现出一位小女孩的笑容。我记得马克思曾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对啊、小女孩不正是因为坚强而获得了真谛?呵呵,我笑了。对,我也是坚强的、我是坚强的。我知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清晨夹杂着夜的气息,我便来到学校;笔记本,为随时开会准备好前奏;播音,全身心的投入我的情感……也许是上帝对我的眷顾,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留在了会里,虽然没有什么嘉奖,但我很开心,很开心,心里更开心。我继续坚强的前行,坚强的努力,不管结果,只为现在而奋斗。
回首古往今来,苟且偷生的人虽不计其数,但用坚强的灵魂支撑着躯体存活的人更是尤胜,令人钦佩。
司马迁,忍辱偷生,用坚强的信念谱写了历史的不朽篇章,受到后人的敬仰。鲁迅评价的“史家之绝唱”真是名副其实。
海伦·凯勒,失聪失明,却不屈不挠,在坚强的毅力下成就了不平凡的一生。创作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更是让我们懂得了残缺中的美丽。
桑兰、邓亚萍、一对芭蕾舞者夫妻……彼岸花开,他、他、还有他们,正是因为坚强、因为永不言弃,成功的到达彼岸,一嗅那盛美的花馨香、一睹那繁茂的花艳姿。
那我们呢?十八九岁的我们,在青春烂漫的花季里,哭过、笑过、失败过、也成功过。不论结果如何,我们骨子里的那份坚强是永远也抹不去的。
在这美妙的青春里,我们放飞属于自己的梦想,不半途而废,用坚强的青春姿态描绘不一般的精彩青春!
小公主名著读后感 篇14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