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0 雨水积水严重措施和方案 雨天道路积水处理方案 暴雨积水严重措施和方案暴雨积水可能导致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防范暴雨积水可以减少人员伤亡和失踪的风险,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面对近期雨季,我们有哪些有关暴雨积水的处理方案呢?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以供参考,欢迎收藏阅读!
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篇1)
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篇2)
1. 公路建设与维护:
- 雨季来临前,对公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排查潜在的积水点,并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和修复。
- 加强公路的排水系统建设,确保排水沟、下水道和泵站的畅通运行。
- 提高公路路面的抗水性能,采用防滑材料、预防反光涂料等,以减少雨水对公路交通的影响。
2. 环境规划与治理:
-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考虑雨水排放问题,合理规划并建设雨水收集桶、蓄水池等设施,以补充城市的供水。
- 加大城市雨水回收治理力度,利用雨水进行植物浇灌、冲洗道路等工作,减少积水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 鼓励居民和企业提前清理雨水收集设施,确保畅通的雨水排放,减少积水形成。
3. 交通管理与警示:
- 增加交通管理人员数量,加强路况监控,及时发现交通积水问题,并通过交通广播、短信通知、电子路牌等方式提醒驾驶员避开积水路段。
- 停用水位较低的桥梁或地下通道,并设置标志和路障进行警示,引导车辆绕行。
- 配备应急抽水泵车等设备,及时抽取道路积水,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
4. 教育与宣传:
- 加强公众对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雨季时期,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开积水路段,不超速行驶,确保安全。
- 向公众普及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法,如遇到积水路段时,保持缓慢稳定的速度通过,避免急转弯和疾驰,防止车辆打滑。
- 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如提供交通积水实时信息、教授驾驶员紧急处理技巧等,提高公众在雨季交通积水事件中的自救能力。
5. 政府投入与合作:
- 政府应合理配置资金,用于公路排水系统建设和道路维修,确保道路畅通度和抗水能力。
- 政府应与当地水务部门进行合作,共同解决雨季交通积水问题,确保跨部门的协调与高效运作。
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篇3)
一、前期准备工作:
1. 对道路积水点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积水点的位置和问题;
2. 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积水原因和情况;
3. 制定具体处理方案,包括排水设施改造、水泵引水和雨水管理等措施;
4. 确定预算和人员配备,筹措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二、设施改造:
1. 修复和清理道路下水道、雨水管网等排水设施,确保畅通;
2. 类型选择合适的排水设备,如设置雨水箅子、雨水网等,防止雨水中的杂物堵塞排水口;
3. 针对特殊地区,适当加大排水设施的容量,以应对大量降雨时的水流冲击;
4. 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及时修复路面损坏、凹陷的地方,保持道路的平整程度。
三、水泵引水:
1. 预先准备一定数量的水泵和相应的管道、水源等设备;
2. 通过地势分析,选择合适的引水点,配置水泵进行排水工作;
3. 针对较深且积水时间较长的地区,可以加装移动式水泵,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四、雨水管理:
1. 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市民和驾驶人注意雨季驾车安全,避开积水路段;
2. 制定规范的雨季交通积水报警和分流方案,及时引导车辆绕开积水路段;
3. 引导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合理规划和布置城市道路,避免积水点的出现;
4. 加强对雨季交通积水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交通积水信息,提高公众对积水的认识和警觉性。
五、应急预案:
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协调机制;
2. 建立交通积水的实时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积水情况,以便做出及时反应;
3. 配置足够的抽水泵、应急车辆和人员,随时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4. 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对重要路段进行警示和引导,确保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
六、监督与评估:
1.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雨季交通积水处理工作的监管和评估;
2. 成立相关工作组,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收集和整理统计数据,分析处理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处理方案;
4. 定期组织交流会议,总结经验,分享成功案例,推广有效做法。
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篇4)
活动名称: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活动
目的:通过清理道路积水,改善交通状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内容:
1. 提前预警:在雨季来临之前,通过宣传、广告等方式提前向居民和驾驶员提醒雨季交通积水处理的重要性,增强公众意识。
2. 道路检查:成立专门的道路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巡查道路,特别是易积水地点,了解道路状况,并记录问题点。
3. 排水系统检修和维护:检查并修复存在故障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管道畅通,以便快速排除积水。
4. 道路清洁: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洁,清除积水、泥泞和障碍物,确保道路通行畅顺。
5. 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智能交通系统,通过监控、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交通情况和积水情况,并及时报警。
6. 人工疏通:在交通高峰期,设置专门的疏通人员,指挥车辆绕行,疏导交通流量,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
7. 社区参与:鼓励居民、志愿者参与道路清洁和疏通工作,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责任感。
8. 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交通流量、积水情况的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来改进和优化交通积水处理活动。
9. 管理与协调:成立交通积水处理活动的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10.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交通积水处理活动的成果,并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预期效果:
1. 减少道路积水造成的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2.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
3. 增加公众对交通积水问题的关注度和意识。
4. 提高公众参与道路清洁和疏通工作的积极性。
5. 优化交通积水处理活动,提高处理效率。
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篇5)
一、活动目标:
减少雨季交通积水对交通安全和城市运行的影响。
二、活动内容:
1.改善城市排水系统:
- 清理和修复污水管道,确保畅通无阻。
- 定期巡查雨水排水系统,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 加强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和建设,提高排水设施的处理能力。
2.加强雨季交通积水监测:
- 建立雨季交通积水监测系统,及时掌握交通积水情况。
-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气象雷达、卫星遥感等,预测和预警交通积水情况。
3.加强雨季交通积水处理:
- 建立紧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交通积水问题。
- 配备专门的水泵和抽水设备,清除道路积水,使道路恢复可通行状态。
- 在易积水路段,设置高峰期交通警力,引导交通,减少拥堵。
4.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
- 定期开展交通积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 在易积水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积水。
-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发布交通积水情况和处理措施,提高公众应对能力。
三、活动实施计划:
1.制定并公布活动方案,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建立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协同推进活动。
3.加强与维修公司和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4.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5.每年雨季前,开展交通积水治理工作的前期准备,检修设备,做好保养工作。
活动评估与改进:
1.制定评估指标,定期对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优化活动方案。
3.与市民建立反馈渠道,接收和收集市民对交通积水处理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4.根据市民反馈,适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方案(篇6)
活动名称: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活动方案
活动目的: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和保障道路畅通,提高城市的交通流程效率。
活动时间:雨季开始前及雨季期间。
活动内容:
1. 预防措施:
a. 在雨季开始前,对道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修复损坏的排水系统和下水道。
b. 清理沟渠、水沟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积水的地方,确保畅通。
2. 实施方案:
a. 雨季期间建立交通指挥中心,及时收集和处理交通积水情况。
b. 配备足够数量的抽水设备和施工人员,及时清理积水道路。
c. 将交通积水情况实时反馈给驾驶员,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交通积水预警信息。
3. 驾驶员教育:
a. 定期开展雨季交通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对于雨季路况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b. 提供驾驶员必要的操作技能,例如如何稳定驾驶车辆通过积水区域、避免紧急制动等。
4. 公众宣传:
a. 利用广告媒体和社交媒体发布关于雨季交通积水处理的宣传信息,提醒公众注意交通安全问题。
b. 提供关于雨季交通积水处理的宣传册和海报,供公众查阅和学习。
c. 鼓励公众参与道路巡查和举报交通积水问题。
5. 政府与居民合作:
a. 建立政府与居民合作的机制,通过居民监督和参与,共同解决交通积水问题。
b. 收集居民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雨季交通积水处理活动方案。
活动评估:
a. 对活动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收集数据并分析改进措施。
b. 通过问卷调查和社会媒体反馈了解公众对活动的评价和建议。
c. 定期组织讨论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下一阶段的改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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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暴雨积水解决策划方案(热门)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幼儿园教师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都会提前准备很多资料。资料是时代的记录,它是产生于人类实践活动。有了资料才能更好地安排接下来的学习工作!所以,您有没有了解过幼师资料的种类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雨季暴雨积水解决策划方案(热门)》,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暴雨积水是城市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疏通排水系统:
加大对排水设施的维修和疏通力度,确保排水沟、排水管道、下水道等畅通无阻,提高排水能力。
2. 改善道路设计:
在新建道路或改造道路时,考虑增设雨水消纳设施,如建设雨水花园、雨水箱等,以分担降雨时的压力。
3. 定期清理下水道口:
加强对下水道口的清理和排查工作,确保下水道口畅通,减少积水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4. 加强河道清淤工作:
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工作,保持河道畅通,加强河道治理,减少积水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5. 设立积水警报系统:
在易积水区域设置积水警报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通知居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6. 建立市民参与机制: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提高他们对暴雨积水问题的关注度,并鼓励他们与政府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7.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社区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减少暴雨积水造成的损失。
8. 强化责任追究:
对于因为管理不善导致的严重暴雨积水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暴雨积水问题,改善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水处理课件
宜未雨绸而缪,毋临竭而掘井。平常的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一般指代可供人们参考的信息知识等。参考资料有利于我们完成相应的学习工作目标。那么,你知道优秀的幼师资料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水处理课件,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水处理课件(篇1)
水处理课件:全面了解水污染治理
随着人类的发展,工业、农业、家庭和城市化等活动不断增多,也带来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此刻,水资源的珍贵性再次被大家所认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更全面、更具体的了解水污染治理方案和措施。
水处理方法的选择是控制水质的关键。水处理方式可能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和生物方法。采用其中一个或多个方法取决于被处理的水体中含有什么污染物以及它们的浓度和性质。物理方法包括筛、沉淀、过滤和蒸馏等,化学方法包括添加化学药品和氧化还原等,生物方法包括厌氧和好氧处理和人工湿地等。
在工业和农业中,液态废物和化学农药是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废水处理设备可以将废水转化为重复使用的水资源,并减少污染。化学药品的使用需要进行拆分和除盐处理,才能减少对水体所造成的危害。这些处理方法包括离子交换、紫外线辐射、过滤和氧化等。
家庭污水处理涉及到生活中产生的消费水和马桶冲洗水的处理。对于家庭废水处理,我们可以根据地形和气候条件来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法,例如简单的蓝藻处理、地下和蓄水池、植物滤池和吸收井等等。
城市水污染问题也愈发成为全球性挑战。大量工业和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和污染物都被排放到城市的河流和海洋中,往往会引起严重的水质问题。对于解决城市污水问题,可以建造更多的污水处理厂和地下管路,以便更彻底地过滤废物。在这个过程中,管理者需要考虑运行成本和可持续性问题,以确保水资源的清洁度和重复利用率。
总之,要想解决水污染问题,就必须了解和应用各种各样的水处理技术和方法,从而探索最有效的方法来控制和清除水体中的有害物质。只有这样,水资源才能保持清洁和可持续。
水处理课件(篇2)
引言:
现代社会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污水的处理。污水处理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至关重要。因此,教育孩子关于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是至关重要的。本教案旨在通过生动有趣的教学活动,向大班儿童介绍污水处理的过程和重要性。
一、教学目标:
1. 了解污水的定义和来源;
2. 了解污水处理的重要性;
3. 知道污水处理的基本步骤;
4. 培养环保意识,学习如何节约用水。
二、教学准备:
1. 模型:污水处理厂的工作模型;
2. 图片、短视频:展示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设施;
3. 演示材料:颜色不同的水溶性染料;
4. 教学海报:包括污水处理流程和环保意识宣导。
三、教学活动:
1. 导入活动:自然观察
让孩子们一起观察身边的水源,比如自来水龙头、河流、湖泊等,引导他们思考这些水源可能受到污染的情况,并谈论可能产生的污水来源。
2. 知识介绍:
a. 通过图片和短视频向孩子们展示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设施,如污水处理厂、家庭污水处理系统等,让他们了解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设备。
b. 介绍污水处理的基本步骤:除沉淀、生物降解和消毒。通过生动的插图和简单的语言,向孩子们解释每个步骤是如何去除污水中的有害物质的。
3. 实际操作:污水处理模型
a. 使用模型来演示一套污水处理厂。将不同颜色的染料加入水中模拟污水,然后依次通过沉淀槽、生物槽和消毒槽进行处理。孩子们可以亲自操作这个模型,并观察不同步骤下污水的变化。
b. 引导孩子们观察模型中的变化,帮助他们理解每个步骤的作用以及对毒性物质的去除效果。
4. 深化理解:绘画与讨论
a. 提供彩色纸、铅笔和彩色笔,让孩子们画出一个倾倒废水的场景,并描述可能产生的后果。
b. 让孩子们交流并分享自己的作品,引导他们思考倾倒废水的后果对环境和生命的影响。
5. 环保意识宣导:
a. 展示教学海报,向孩子们介绍环保的重要性和如何节约用水。
b. 讨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施节约用水的方法,如每次刷牙只用一杯水、合理使用洗衣机等,并鼓励孩子们在家里向家人提倡这些行为。
四、教学总结:
通过本教学活动,孩子们对污水处理的重要性以及污水处理的过程有了初步的了解。他们将意识到他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护环境,并能够从日常生活中做起。教师需要对孩子们在活动中表现出的思考和表达给予正面的鼓励和肯定,以激发他们对环保的兴趣。同时,教师还可以适时安排更多的关于环保和污水处理的学习活动,以加深孩子们的理解和意识。
水处理课件(篇3)
水处理是指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将含有污染物的水转化为可以安全使用或排放的水质。水处理是保护地球上宝贵的淡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环节之一。下面将详细介绍水处理的原理、方法以及其中涉及的技术。
水处理的第一步是预处理。这一步骤旨在去除水中的杂质,如悬浮物、浮游生物、有机物等。常用的预处理方法有筛网过滤、沉淀、澄清等。筛网过滤利用不同孔径的网格将杂质截留,沉淀则是通过重力作用使较重的杂质沉降到底部,澄清则是利用物理和化学方法使浑浊的水沉淀澄清。
接下来是水的二次处理,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消毒。消毒是为了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和其他微生物。常用的消毒方法有氯气消毒、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等。氯气消毒是最常见的消毒方式,它能快速有效地杀灭水中的微生物,但会产生有害物质,需要注意控制浓度。臭氧消毒具有强氧化剂的特性,能彻底杀灭微生物并分解有机物,但会消耗大量能量。紫外线消毒则是通过紫外线照射破坏微生物的核酸结构,但对有机物的去除效果较差。
除了消毒,二次处理还包括除盐、软化、氧化还原等步骤。除盐是将含盐水通过逆渗透膜进行过滤,去除水中的盐分,从而得到淡水。软化是通过离子交换树脂将水中的钙、镁等硬度物质去除,降低水的硬度。氧化还原则是利用化学方法将水中的有机物氧化为无机物,进一步降低水中有机物的浓度。
处理后的水经过净水过程,得到清澈透明的水质。净水过程包括过滤、吸附、消色、除味、去重等步骤。过滤是利用不同孔径的过滤介质将水中的微小颗粒截留,如活性炭过滤器可以去除水中的异味和有机物。吸附则是利用活性炭等吸附剂吸附水中的有机物、余氯等。消色是通过添加草酸等化学剂去除水中的色素。除味是通过添加活性炭等物质去除水中的异味。去重则是通过降低水中悬浮物的浓度,使水质更清澈透明。
小编认为,水处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来处理水中的污染物,使其符合使用和排放标准。经过水处理后,我们可以获得清洁、安全、透明的水质,保护地球上有限的淡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水处理课件的学习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水处理原理和技术,提高水处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水处理课件(篇4)
污水处理方面安全教育教案示例如下:
主题:污水处理
目标:让学生了解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步骤:
1. 介绍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让学生了解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污水处理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2. 讲解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通过阅读课本、观看教学视频等方式,让学生了解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污水处理可以分为生物处理、化学处理和物理处理等方法,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学生需要了解如何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方法,并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3. 实践操作污水处理
让学生参加实践操作,掌握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可以让学生参观污水处理厂,了解污水处理的过程和原理,并亲自参与污水处理的实践操作。在实践操作中,学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注意安全。
4. 讨论污水处理的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让学生讨论污水处理的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让学生分享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也可以邀请其他学生一起思考和讨论。
5. 总结和回顾
在总结和回顾环节,让学生回顾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污水处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总结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注意事项:
1.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
2. 注重实践操作,让学生掌握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3.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
水处理课件(篇5)
导言:
水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受到工业化、城市化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到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持续发展。水处理变得尤为重要,不仅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还需要传播和推广水处理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水处理课件的设计和使用,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一、水处理的意义
水处理是指通过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手段,将原始的水源转变为符合特定用途要求的水的过程。它可以净化水质、杀灭细菌和病毒、去除有害物质,保证供水的安全和可靠性。水处理的意义非常重大,它能够保护人类的健康,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水处理课件的设计原则
1. 内容准确全面:水处理课件应该包含水处理的基本原理、主要技术和设备、处理工艺流程等核心内容。同时,还应该涵盖水污染的类型和来源,以及各种水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效果等细节,以便学习者全面了解水处理的相关知识。
2. 图文并茂:水处理课件需要使用大量的图片、图表和动画来直观地展示水处理的过程和效果。这有助于提高学习者的理解和记忆,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3. 结构清晰逻辑:水处理课件应该具备清晰的层次结构和逻辑流程,以便学习者能够迅速找到所需信息,理清知识体系。同时,还要注意每个模块之间的关联性,确保内容之间的衔接和连贯性。
4. 简明易懂:水处理课件的语言要简洁明了,易于理解。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和晦涩难懂的术语,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词汇和句式,以便广大公众也能轻松了解水处理的相关知识。
三、水处理课件的设计内容
1. 水污染概述:简要介绍水污染的定义、类型、来源和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危害。重点提及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和微生物等主要污染源。
2. 水处理的原理与方法:详细阐述水处理的原理和技术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方面。例如,悬浮物的去除、溶解物质的吸附、细菌的杀灭等。
3. 水处理设备和工艺:介绍水处理的常用设备,如混凝剂搅拌器、沉淀池、过滤器、消毒设备等。同时,讲解不同水处理工艺的流程和效果,如净水厂、废水处理厂等。
4. 水处理的效果评价:阐述评价水处理效果的指标和方法,如水质监测、水处理剂用量和治理效果评价等。同时,引入一些案例分析,展示水处理技术在实际中的应用和效果。
5. 水处理的前沿技术:介绍当前水处理领域的一些前沿技术,如膜技术、生物反应器等。这些技术能够更有效地去除水污染物,提高水的处理效率和水质。
6. 案例和实践操作:列举一些典型案例,讲解实际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运行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同时,提供一些实践操作的指导,让学习者能够亲自操作和体验水处理的过程。
四、水处理课件的使用方法
1. 学校教学:水处理课件可以作为学校水处理课程的辅助教材,供教师讲授和学生学习。教师可以根据课件的结构和内容进行讲解,学生可以通过课件来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
2. 培训和培训班:水处理课件还可以用于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和培训班。通过课件,培训师可以直观地展示水处理的过程和技术,提高培训者对水处理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宣传和推广:将水处理课件制作成电子书籍或视频资料,方便进行网络宣传和推广。这样可以更广泛地传播水处理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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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使用水处理课件是有效传播水处理知识、提高公众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精心构思和设计,合理选取内容和形式,水处理课件能够使学习者更加深入地理解水处理的原理、方法和意义,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为保护水资源、保障人类健康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处理通知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公告通知被广泛使用。尽管通告的内容和重要性各不相同,但它们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本文将详细解读“处理通知”这个话题,希望它对你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处理通知(篇1)
市委办公厅: 为进一步提高市司法局的公文处理工作水平,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沈阳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的要求,规范了公文的标准,保证了公文处理工作的严格性、正确性、准确性、保秘性。为此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确保了公文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沈阳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的要求,我局对公文处理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以柴德信副局长为领导的公文处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职人员,成立了公文拟制办理科、立卷归档科和保密室,把公文处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按照市委《考核办法》制定了《公文处理实施方案》;有效的控制了“文山”,并取得了切实成效。认真完成了中央和省委办公部门主办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文处理业务刊物的征订任务;积极参加了市委、市政府等上级办公部门组织的文秘业务培训。 二、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 自1999年以来,我局对公文处理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公文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化进行处理,规范了岗位和制订了文秘人员工作责任制;建立了报发公文由公文处理办公室审核,办公室主任把关,局长签发制度。 三、规范行文,确保了公文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沈阳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的要求公文格式进行行文;公文内容做到了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表述准确、精炼,没有过长的公文,达到了不超过3000字标准。 四、行文符合规则,确保了注重实效。 年初以来,按照市委对机关公文要求的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的原则,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研究并精减了一些不必要的发文程序和不必要有文件制发;行文符合规则做到了严格控制发文级格,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该部门发文;遵守市委行文计划,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办公厅报送文稿;能够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没有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没有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行文。 五、公文办理规范,确保了公文办理的程序化。 公文办理程序科学、规范,对承办、催办、转办的事项能够及时准确到位;对公文传递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专人、专车递送和收取,确保了文件的及时、安全的送龋确保了公文传递及时、安全,避免了公文传递时的“错、漏、压、丢”现象的发生。 六、公文管理到位,确保了公文借阅手续的合理化。 公文及时归档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借阅程序,规定了借阅归还时间。在办公室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为了方便文件的归档、保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了文件保密科,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按规定配置和使用市委办公厅配发的文件登记簿。在对公文进行清理、清退和销毁工作方面,为了便于工作购买两台文件销毁机,确保过期文件及时的销毁。 沈阳市司法局 二OO四年十一月六日
处理通知(篇2)
县地方税务局上半年公文处理运行情况的通报征收管理局、各科(室)、所:随着现代科技的日益发展,推行办公自动化已成为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全局共外收文件份,共发文份。通过对全局的公文处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门内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原创:二是本局发文不能及时传达到每一位税务干部。三是上、下班不能按时开关公文处理软件处理文件。四是部分干部没有形成利用公文处理软件查询、学习文件的习惯。现分部门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行政办公室上半年共发文件份。存在问题:(一)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二)文件传递错误。(三)校对文件不及时。二、人事监察科上半年共发文件份。存在问题:(一)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二)错发文件份;三、税政法制科上半年共发文件份。存在问题:(一)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二)错发文件份。(三)科室内文件传递过于烦琐,“领导审批”中没有密码签名。(四)校对文件不及时。四、信息科上半年共发文件份。存在问题:(一)文件审核把关不严。(二)联合发问出现失误。五、征收管理局上半年共发文件份。存在问题:(一)部门文件审核把关不严。(二)收入报告没有及时行文。(三)“领导审批”中没有密码签名。总的来说,上半年,我局公文处理运行基本正常,对照检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要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处理通知(篇3)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5〕12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其有关财务处理规定不明确,不便执行。为此,现就有关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收到动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是我们在审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但以往只有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文件而缺乏全国统一的处理规定,致使实务中做法不一致的问题相当普遍(例如有的地方作为资本公积,有的地方冲减新购建的资产的入账价值,还有些地方则作为一次性的收益)。财政部于2005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首次在财政部文件的层面上明确了企业在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时应进行何种会计处理的问题。该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2. 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应当核销该专项应付款。其中:
(1) 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2) 以下各项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l 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注:也就是可搬迁设备因搬迁而发生的增量费用); l 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
l 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
3.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指贷方余额,即拨款结余),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指借方余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4.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总体上与现行会计规范中收到与特定资产相关的政府拨款的会计处理规定是一致的,即收到时先计入专项应付款,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在其中核销,项目完成后将剩余的不需上缴的拨款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者弥补亏损。 在该文件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下文对此进行讨论。
一、 关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适用条件问题
1. 可适用本文件的动拆迁项目的范围
根据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该文件只规范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款的财务处理。既然搬迁补偿款是从政府收到的,那么相应的动拆迁项目也必然是由政府主导的。这也就是此类搬迁的最重要特征。政府主导性所派生出来的另一项特征是非自愿性(或者说非主动性),即不是企业主动搬迁,而是根据政府的指令被动搬迁。由政府下达的搬迁通知是表明“政府主导性”和“非主动性”的重要证据。
另外,此类搬迁在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水库库区建设或者建造重大市政设施(如道路拓宽、地铁、绿地等以社会公益目的为主的设施)而实施的,也就是建设项目在多数情况下带有公益性质。但建设项目的公益性本身并不构成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必要条件。例如:政府为了调整城市布局,将原位于市中心区的重污染工厂搬迁到郊区,在原址兴建高级住宅区。此类建设项目当然并非公益性项目,但它是在政府主导下,并非企业主动进行的搬迁,因此,在此类搬迁中企业从政府收到的补偿款项也同样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在实务中,此类动拆迁可能是由政府直接出面实施的,也可能通过“市场化操作”由政府委托专业的动拆迁公司或者政府办的“开发公司”等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或者通过企业所在的上级控股公司实施。这时除了考虑前述的“政府主导性”和“非主动性”两项基本特征以外,还要结合补偿款项的来源判断能否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关于对补偿款项来源的分析,详见下文“2. 补偿款项的来源”。
企业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原先的用地转让给房地产公司进行房产开发,不属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规范的范围,而应当按照常规的转让无形资产业务进行处理。有时在此类业务中还会出现这样的安排:先由企业将土地交回给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土地储备中心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这种安排中虽然有土地储备中心作为中间人,但只是为了满足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要求,土地储备中心往往是“平进平出”,并不赚取差价,即土地储备中心按照企业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上注明的补偿款向企业支付补偿,同时向房地产公司收取转让金,本身并不从该交易中谋取经济利益,也就不影响交易的实质。更重要的是该交易并非由政府主导。因此,此类情况下的搬迁及其补偿款的处理不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2. 补偿款项的来源
根据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该文件所涉及的补偿款是指由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在实务操作中,此类款项的收取可能有以下几种途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 直接从政府取得补偿金,也就是付款人为政府财政专户。这是最简单的情形,多见于由政府直接实施搬迁的情形。款项直接来源于政府本身就是该项动拆迁系政府主导的一项重要证据。在此类情况下,审计时应取得政府的搬迁通知、确定搬迁补偿款项金额的政府批文和银行进账单等证据,将实际收取的补偿款金额与政府批文核对一致,同时核实银行进账单上载明的付款人是否为财政专户。
(2) 从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例如专业动拆迁公司、政府办的“开发公司”或者被搬迁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获取补偿金。我们认为,在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所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视同为政府拨款:
① 补偿款项的金额最终由政府确定并以批文形式明确,实际收到的补偿款项金额与政府批文一致。政府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被拆迁的房屋、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被搬迁企业因搬迁而需发生的其他增量费用和损失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需支付的补偿款项金额,但补偿款项金额的最终决定权应当在政府手中,最终以批文的形式加以明确。
在实务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被搬迁企业与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谈判确定补偿金额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是由于政府拨给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一笔总的款项,但不确定其中每一户被搬迁企业和居民动迁户应获得的补偿份额。同时,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通过与被搬迁企业的谈判,意图尽量压低补偿金额,实际支付的补偿金额与其从政府收到的款项之间的差额就形成了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的利润。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收到的补偿款不能视为政府拨款,不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② 补偿款项最终来源于政府财政专户,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在这一过程中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即把政府拨给的款项原封不动地支付给各家被搬迁企业,并不利用搬迁补偿款的收付过程谋取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为此,审计中需要实施下列程序:
l 如果被搬迁企业不能提供确定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的政府批文(政府应在该批文上明确各家被搬迁企业分别应获取的补偿款金额),则应向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索取该批文(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动拆迁具体实施者的公章以确认其与原件一致)或者函证该批文的主要内容,将该批文中的各项规定与目前实际收到的补偿款项金额、支付方等核对一致。凡不能提供相关政府批文或者函证确认其各项主要条款内容的,则不能认定为政府拨款。
l 向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了解其所支付的搬迁补偿款项的来源是否为财政资金。可以要求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提供收到政府拨款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核实其付款人是否为财政专户。
实务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补偿款的付款人是政府办的“开发公司”,但政府实际并未向开发公司拨入该笔补偿款项,而是要求或者默许其从土地出让金、转让金收入中坐支。这种情况违反了财政收支“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因而是不合规的;同时也因为其直接来源不是财政,不能认定为政府拨款。 不符合上述政府拨款构成条件的补偿款项不属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范范围,对其处理尚无明文规定。对此我们认为:此类款项应当视为企业转让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相关固定资产所收到的款项,应当在扣除所清理或报废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因搬迁直接导致的费用后,将余额计入损益处理;但如果确有证据表明所收到的搬迁补偿款显著高于所清理或报废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其他因搬迁直接导致的费用之和,则所清理或报废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可以计入损益;同时应将超出部分视同非政府机构所给予的、与重新购建新资产相关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
二、 搬迁补偿款项会计处理中的一些特殊问题
1. 可从搬迁补偿款项中核销的费用和损失的范围
财企[2005]123号文件对于可从搬迁补偿款项中核销的费用开支的范围采取列举的方式。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可从搬迁补偿款中核销的费用开支主要包括两种类型: (1) 间接核销,指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的清理损失。这些资产应当首先按照常规的固定资产清理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清理结束后的净损益不是计入营业外收支,而是从专项应付款中核销。因此需要注意: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部分时,这部分固定资产清理损益不包含于“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两个项目内。
(2) 直接核销,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搬迁中所灭失的原有土地使用权的原账面价值,二是因与搬迁直接相关的一些费用性支出,例如可搬迁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支出,以及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对于所灭失的土地使用权,视同国家提前收回,故其摊余价值应当作为损失,从专项应付款中核销。对于可搬迁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支出,从理论上说应当将这些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前一次安装、运输、调试支出及其所对应的累计折旧分别从原值和累计折旧中转销,再将本次新发生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和调试支出增加其原值,在该固定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但因为这种操作比较复杂,实际上多数采用简化的处理方法。
如果除了财企[2005]123号文件中所列举的损失和费用以外,被搬迁企业还发生了其他直接与搬迁相关的费用和损失,例如搬迁期间的停工损失等,则这些费用和损失应如何处理?对此,我们的观点是:财企[2005]123号文件中未列举的费用和损失,只要是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与当前的搬迁活动直接相关,如果不进行当前的搬迁活动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应该可以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2. 搬迁已经开始但尚未收到搬迁补偿款项时的处理
有时政府的搬迁补偿款到位比较晚,在实际到位时企业已经开始实施搬迁,并已发生了可以从专项应付款中核销的损失和费用。对此问题的处理,我们的意见是:
(1) 在收到政府关于确定搬迁补偿款金额的批文之前,因为能否收到补偿,以及补偿的金额都不能确定,因此不能将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挂账,而应当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2) 在政府关于搬迁补偿款金额的批文(应以书面文件为证)收到后、搬迁补偿款实际收到之前发生的与本次搬迁直接相关的费用和损失,如果在批文中有明确的关于支付期限、进度和方式的规定,因而可以合理预期将会按照该批文的规定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则可以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暂挂(但挂账金额不应超出可收到的补偿款金额),待收到补偿款后与“专项应付款”对冲。如果虽然政府批文明确了应收取的搬迁补偿款金额,但未明确支付期限、进度和方式,则应当结合过去的经验合理估计将来收到的可能性,如果基本确定可收到补偿款项,且补偿款项足以弥补这些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的,也可以将这些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暂挂处理,但应考虑是否有必要对这些挂账的费用计提坏账准备。
(3) 为稳健起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将尚未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预计入账。
前述(2)关于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费用和损失挂账的处理方法,不应追溯到收到批文前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就是说不能将收到批文前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从损益中转出而重新计入其他应收款。这是因为:对于补偿款项能否收到,以及补偿款金额的估计,都应当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所能获得的信息。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发生费用和损失,期后获得批文的情形,由于当初费用和损失发生时尚无法估计收到补偿款的可能性及其金额,所以不能根据期后发生的事实对原先已作账务处理的费用和损失进行追溯调整。 3. 收到搬迁补偿款项在现金流量表上的列示
从理论上说,搬迁补偿款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旧资产清理和报废损失以及因搬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的补偿,二是因新资产的购建成本高于原资产,而对所增加的成本给予的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上,前者属于投资活动性质,而后者属于筹资活动性质,因此理论上应当分解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两个项目反映。但是,由于补偿款收到时整个搬迁过程尚未结束,难以对搬迁补偿款在投资和筹资活动之间按照可靠的标准进行估计和划分,因此通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即全部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理。
4. 新旧规定的衔接处理
财企[2005]123号文件明确自下发之日(2005年8月15日)起施行。对于该文件有无追溯既往的效力这一问题,文件并未作出规定。对此我们的理解是:财企[2005]123号文件不适用于2005年8月15日之前已收到补偿款,且在业务和账务处理两方面均已处理完毕的企业搬迁。这是因为:从财政部发布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处理的文件的惯例来看,凡是标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类的文件,对于发布日前已完成的交易基本上都没有追溯的效力,最典型的例子是当初的财会[2001]64号文和“问题解答二”中关于股权投资贷差计入资本公积的规定。而且财企[2005]123号文件所规范的是企业的财务处理而不是会计处理,规范财务处理的文件尚无追溯调整的先例。
三、 与搬迁补偿款项相关的税务处理问题
1. 营业税
截至目前,对搬迁补偿费是否要交纳营业税的问题,在国家级的税务文件中尚无明确规定。唯一一项内容比较接近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发布的《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87号),该文件规定对于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另外,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有人将其理解为对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不征收营业税)。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自行制定了一些搬迁补偿款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规定。例如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拆迁补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发[2004]63号)规定:
一、拆迁人给予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补偿安置的房屋,不论其以何种方式结算价款,均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拆迁人支付的拆迁补偿金应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不得冲减其“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
二、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
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可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业务时多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进一步规定:此处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由上述规定可知,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但是此类情况下的免征应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批文为准。在审计中,我们需要关注是否已获得税务机关的免税批文。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则应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1) 搬迁补偿款结余的所得税处理
截至目前,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搬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未作专门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方面,规范搬迁补偿费税务处理的最主要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该文件的内容如下: ①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②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务中内资企业收到搬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参照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执行的。有不少地方的税务机关参照该文件的精神,对本地区内资企业搬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作出了规定,例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97号)等。 (2) 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① 对内资企业而言,当搬迁补偿款不足以弥补企业因搬迁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在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l 该办法第9条规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该级政府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 l 该办法第44条规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
(二)不属于政府摊派。
l 该办法第45条规定,企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
(一)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政策依据;
(二)专业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鉴定证明;
(三)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据此,我们在审计内资企业时如遇到此类情形,应当以税务机关的批文作为确定是否需对该损失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依据。
② 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第十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自2004年7月1日起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其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价格、损失理由、扣除期限等作出书面说明,同时附送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若涉及由企业外部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附送企业外部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检查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时,应就企业财产损失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列支的财产损失,凡没有提供上述情况说明资料的,又没有办法实际取证,可以进行纳税调整。
因此,在审计外商投资企业时,因搬迁补偿款不足以弥补企业因搬迁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而导致的财产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更多地是取决于职业判断。
(3) 企业搬迁涉及所得税税务处理与财务处理差异的总结
从上述规定看,收到搬迁补偿费的财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
① 财务上对于核销相关费用和损失后的搬迁补偿费结余数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也就是不影响被搬迁企业的损益,但税务上规定此类结余数应当冲减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也就是通过减少可税前列支的折旧的形式计入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因此,在重置了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就会在以后内形成应税暂时性差异。为稳健起见,对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而言,应当在将搬迁补偿款结余转入资本公积时,按照结余金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留出递延税款贷项(而不是将结余款全额计入资本公积),在以后根据会计和税法上对于折旧计提的差异逐年转销该贷项。
② 财企[2005]123号文件未对搬迁后不再重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时结余款的处理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税法规定,此类情形应视同常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进行税务处理。
③ 财企[2005]123号文件规定可从搬迁补偿费中列支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费用,但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并未明确此类费用可作为财产损失予以税前扣除。
④ 财企[2005]123号文件规定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可以直接核销搬迁补偿款,我们理解这里所说的安置费主要包括“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的规定,一次性补偿金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该文件同时规定: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级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在企业搬迁过程中如涉及部分职工“买断工龄”或支付其他补偿的,还应关注税务机关是否允许将买断工龄款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税务机关要求分年扣除的,则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情况下会出现可扣除暂时性差异(也就是递延税款借项)。在确认该递延税款借项时,应特别关注《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关于该差异未来转回期间(一般为3年)内应预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这一前提条件。
四、 与IFRS的差异及其协调
IFRS中涉及该问题的准则主要是IAS20《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根据IAS20的基本原则,搬迁补偿款项应当分解为两部分:对于因原有资产报废处置或收回的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给予补偿的部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搬迁补偿款超过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部分,应视为政府对于新资产购建成本超过原有资产的补偿,应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的基本原则是:“政府补助应当在与其拟补偿的相关成本相配比的期间内,系统地确认为收益。政府补助不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见IAS20第12段)。根据IAS20,对于这两类不同性质的补助,应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益表内通常作为一个贷项单列,或者在诸如“其它收益”的一般项目中反映。也可采用另外一种方法,即报告有关费用项目时将其扣除(IAS20第29段)。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按公允价值的非货币性补助,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列报,要么把补助作为递延收益,要么在确定资产账面金额时将补助额扣除(IAS20第24段)。 根据上述规定,鉴于搬迁补偿款在实际收到时难以在两类补助之间作出准确划分,可以在收到时先在某一负债类科目中暂挂,在发生可从搬迁补偿款中核销的费用和损失时,将相应金额从负债科目中转出,直接冲减相关费用和损失(也就是这些费用和损失在利润表上不出现);在搬迁完成后,将结余的搬迁补偿款按照新购建的各项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冲减各项相关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可以继续予以递延,在以后这些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冲减其折旧、摊销费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处理方法与前述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规定的所得税税务处理方法有类似之处。
另外,IAS20对政府补助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IAS20第7段的规定,在企业能够满足补助的附加条件,且能够收到补助时,即可确认政府补助。而目前中国的会计规范对于政府补助的确认,除了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贴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可以确认为应收补贴款以外,其他各项政府补助的确认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也是IAS20与中国现行会计规范的一项重要差异。
处理通知(篇4)
退学处理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师生: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学校向全体师生通报一个重要决定:经过认真研究和辩论,学校决定对某某同学进行退学处理。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此次决定的原因、过程和具体内容。
某某同学,应该是我们学校里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了。他来自一个普通家庭,入学时成绩不错,也有一定的潜力。然而,自从上学期开始,他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举止逐渐出现了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了解,我们得出了如下几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首先,某某同学在学习上表现出明显的怠慢和懈怠的态度。他对学习缺乏兴趣与动力,课堂上经常走神、思绪不集中、注意力不集中等。这使得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从原本的前列跌落到了倒数的位置。
其次,某某同学的违纪行为也屡见不鲜。他多次迟到、旷课和偷窃同学物品。他甚至还曾参与学校内打架事件,并对老师进行不敬、恶言相向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再次,某某同学在社交层面也存在明显问题。他与同学的关系紧张,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他经常故意孤立自己,不加入任何集体活动,与同学和老师保持着一种对立的关系。
针对以上问题,学校通过与某某同学沟通交流、多次批评教育和个别谈话,希望他能够改正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然而,某某同学对我们的努力置若罔闻,并没有展现出一丝的悔过之意。
基于以上情况,学校决定对某某同学进行退学处理。退学处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某某同学的在校学籍将被作废,不具备继续在本校学习的资格。从即日起,他不再是本校的学生。
其次,学校将通知他的家长,要求他们立即办理转学手续,将某某同学转移到其他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最后,学校将对某某同学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他将面临学校纪律处分,并可能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制裁。
学校坚决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和正常的学习环境,对于行为不端的学生我们将绝不姑息。退学处理是一种严重的教育措施,我们深信只有经历了这样的教训,某某同学才能从中吸取教训,重振旗鼓,重新开始自己的学业生涯。
最后,希望全体师生能从这次退学处理中汲取教训,认清自己的错误,谨记学校的校规校纪。同时,也希望我们能够积极关注身边的同学,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学校氛围。
谢谢大家!
学校 xx年 x月 x日
处理通知(篇5)
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解答
渝劳社办发〔2001〕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48号)、《重庆市劳动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办发〔2000〕261号)执行过程中,我局陆续接到一些企业和职工反映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我局制订了《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二○○一年一月九日
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解答
一、行业统筹在渝参保企业职工失业后,基本养老保险应在什么地方续保? 答:按渝劳社办发〔2000〕1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应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续保。
二、《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本办法执行”应如何理解?
答:凡经同级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已经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按《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尚未实行市级统筹的区县(自治县、市)原纳入统筹项目支付的死亡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如何处理? 答:尚未实行市级统筹的区县(自治县、市),2000年6月30日前原已纳入统筹支付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仍按原标准继续支付;2000年7月1日后发生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改由企业支付。
四、国有企业兼并乡镇企业后,原乡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答:国有企业兼并乡镇企业后,原乡镇企业职工应从兼并之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其原在乡镇企业的工作时间,可按渝劳社办发〔2000〕1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企业应制定具体的补缴计划(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按补缴计划执行,逾期未缴的欠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补缴比例按该国有企业及职工个人对应的缴费比例确定,补缴基数按兼并时所确定的职工工资收入确定,并按规定补缴个人帐户利息。凡未按此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为缴费年限。因组织安排或从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调到乡镇企业工作的职工,应按此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到乡镇企业工作前符合国家规定计 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视为缴费年限。
五、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起始时间为1993年3月。1993年以后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否从1993年3月起补缴?
答:根据渝府发〔2000〕48号文件和渝劳办发〔2000〕261号文件精神,凡1993年3月以后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从其首次办理工商登记的时间开始缴费。
六、2000年新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补缴了1995年12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是否按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对待?
答:按渝府发〔2000〕48号文件和渝劳办发〔2000〕261号文件精神,此类人员涉及养老保险的条件和养老金的计算,可视同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对待。
七、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时,应如何处理?
答:按劳社部发〔1999〕10号文件中关于“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的规定,此类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户口仍属农业人口的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其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八、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是农村户口或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户口而雇工是城镇户口的,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雇工的身份应如何认定?
答:凡是城镇户口的个体工商户或雇工,都应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雇工的身份由雇主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具其雇工人员名单并签章予以认定,并由雇主统一办理养老保险。
九、个体工商户户口和营业执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在哪一个地方参保?
答:应统一在户口所在地参保。
十、本市内由企业转移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答:企业职工或企业成建制或部分成建制转移到机关事业单位时,转入地已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应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转移;转入地未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封存其个人帐户并按规定计息,同时,审核《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对个人帐户封存期间职工死亡的,应将其个人帐 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十一、对重复投保人员缴费基数合并的上限如何掌握?
答:1993年3月至1997年12月期间,以对应职工平均工资的200%为上限,1998年1月起,统一以300%为上限。
十二、企业发生分离时,原欠费如何处理?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欠费能具体分解落实到人头的,应如实分解落实到人头;对不能分解落实到人头的,可按企业分离时人均欠费额进行划分。分离企业各方认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再办理有关养老保险关系的分户手续。
十三、未参保企业破产、关闭后,其原企业职工可否参保?如何参保? 答:职工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参保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可按自谋职业人员的办法参保。其按规定实施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实施个人缴费后原则上可以补缴,补缴的标准按渝劳社办发〔2000〕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从事个体营运的驾驶员能否参保?凭何种手续参保?
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从事个体营运的驾驶员可凭《营运证》、《居民身份证》参保。
十五、新参保企业是否补收个人帐户利息?
答:新参保企业应按规定补缴个人帐户利息。
十六、申请病退职工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合格后,在什么时间内办理退休?何时支付基本养老金?
答:职工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合格后,可在有效期(6个月)内办理退休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其退休(职)之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十七、从市外未参保的事业单位调入本市企业的职工,如何计算缴费工资指数及缴费年限? 答:从市外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调入本市企业的职工,应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关证明;调入人员从调入之月起建立个人帐户,其调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对符合退休条件,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应补足本人退休前5年的个人帐户(11%)及个人帐户利息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十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993年3月1日后调入企业,调入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如何计算养老金?
答:对1998年6月30日前调入企业的人员,应从1993年3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补建个人帐户,1993年3月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1998年7月1日后调入企业的人员,应按渝劳险〔1998〕64号文件规定从调入之月起建立个人帐户,调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对符合退休条件,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应补足本人退休前5年的个人帐户(11%)及个人帐户利息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十九、退职人员是否享受“三线津贴”的待遇?
答:退职人员不享受“三线津贴”待遇。
二十、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职工退休时计算养老金的标准工资是否按渝劳险〔1999〕11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封定在1997年10月1日?
答:渝劳险〔1999〕11号文件已废止。对1997年9月30日前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其职工退休时原办法的标准工资封定为改制前的标准工资。对1997年10月1日后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其职工退休时原办法的标准工资统一封定为1997年10月1日的标准工资。
二十一、复员退伍军人未安置的可否投保?投保应具备什么手续?其以前的军龄是否视为缴费年限?
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复员退伍军人超过安置期(6个月)未安置的,可凭复员退伍军人的有效证件参保。其过去符合计算连续工龄的军龄(含安置期)视为缴费年限。
二十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协助人民法院对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扣款? 答: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负责协助人民法院扣款;需委托代发机构协助扣款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函件的形式通知委托发放机构,同时附人民法院《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委托发放机构负责扣款;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由企业负责协助人民法院扣款。
二十三、职工被劳动教养、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未开除公职的,其工龄如何计算? 答:职工被劳动教养,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其劳动教养期间均不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未被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型宣告缓刑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又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缓刑前的工作时间和缓刑期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从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处理通知(篇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通知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于1997年4月30日前编制、报送并公布1996年度公司的年度报告。为了进一部规范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上市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基准在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发字〔1995〕200号文)的要求为依据的前提下,个别内容与格式略作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6〕7号)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将以税后利润派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予以明确区分。在1996年年度报告中,股份变动情况的披露也要遵照这一精神。股份变动情况的披露格式见附件。
二、1996年内新上市的公司,若财务报表数据中包含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则在披露年度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时,除按照证监发字〔1995〕200号文的要求进行披露外,还要披露扣除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的各项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严格执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注意以下问题:
1.1996年内新上市公司,其当年新股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计算依据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423号和发行部发函字〔1996〕009号文件的规定,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财工字(1996)434号文件的规定,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地方财政部门对公司所得税实行全额征收、比例返还政策的,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会计科目的处理,应当书面征得省级财政部门的同意,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公司在报告期内因收购兼并或资产重组而使被合并对象的所有者权益全部转移到上市公司的,应当确立合并基准日。合并当事人应就合并前后被合并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的变化,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方产权所有者批准程序,有关的会计科目处理,应当以财政部现行有关规定为准。公司还应当在年度报告第(八)节专门披露,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财务报表附注中“在建工程”的附注,应当注明在建工程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四、1996年内,注册会计师对1995年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996年度报告第(八)节中专门说明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或者表明董事会的意见。1997年内,注册会计师对1996年公司年度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997年内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并在必要时报请省级财政部门就公司董事会对经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的不同意见作出裁决。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布有关说明和裁决情况。
五、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其会计核算应遵循财政部财会字〔1996〕11号文的规定。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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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处理通知(篇7)
【颁发部门】:吉林省劳动厅【颁布日期】:1996-11-21
【法律文号】:吉劳险字[1996]7号 【执行日期】:1996-11-21
吉林省劳动厅
吉劳险字[1996]7号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一汽、吉化、油田、通钢、沈后长春企业局:
为了确保国家和省规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防止出现偏差,现就若干政策性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望认真按照执行。
一、关于给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增加10%基本养老金的问题
(一)根据省政府吉政发[1995]18号文件和省劳动厅吉劳险字[199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增加10%养老金的对象应是:1998年6月30日以前经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二)增加10%基本养老金的具体项目是:劳动厅吉劳险字[1992]6号文件规定的20项。该文件之后,按照国家和省新出台的给离退休(职)人员增加待遇的政策,不再列入增加10%基本养老金的范围。
二、关于贯彻省劳动厅、省社保公司吉劳险字[1995]7号、8号文件、给部分离退休人员分别增加基本离退休金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问题。
按照上述文件,增加45元或35元基本离退休金的适用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明确为:
(一)1985年工资改革开始至1993年4月(即吉劳薪字[1993]1号文件下发之月)期间,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和或由军队转业安排到企业,并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干部工资标准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1985年1月1日以后,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集体改制为企业时已经离退休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已按省政府吉政发[1994]23号文件及省人事部门规定,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了有关离退休待遇的人员,不列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和对象。
三、关于计发企业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补贴费基数和职工死亡发放待遇基数问题。
(一)在按规定给离休干部每年增发2个月、1.5个月和1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的生活补贴费时,其“本人标准工资”应为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的“本人月离休金总额”。
(二)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在职职工按其死亡时的上月全部工资收入为基数计发有关待遇,离退休人员按其死亡时的上月全部离退休金总额为基数计发有关待遇。
四、关于企业离休干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和曾任过正县(处)级职务人员调整待遇时,与行政职务的比照和确认问题。
(一)企业离休干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离休前具有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比照科级行政职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照副县(处)级行政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照副地(厅)级行政职务。
按以上办法比照后,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其应执行的待遇标准。
(二)企业离休干部中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曾任过正县(处级)各务的人员职务确认问题,按省劳动厅吉劳险字[1996]4号文件所附《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解决企业离休干部增加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函》的意见办理。
五、关于严格掌握退休年龄规定问题
对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提前或延长退休年龄。在执行国家和省针对破产企业等特殊情况,允许提前3至5年办理正式退休或离岗退养的规定时,应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正常退休年龄衡量,而不应按照男年满55周年(或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提前退休年龄衡量。
六、关于从事井下、高温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具体计算工龄采取“五舍六入”的办法计算到年,即折算工龄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为一年,六个月以下的不计算。
七、关于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年龄、岗位的确认和计发待遇的工资标准问题
(一)年龄的确认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的确认以退休当月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三)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必须依据企业工资标准计算退休金标准。对于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仍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必须将其工资标准改为企业工资标准后,再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八、以前本省规定与本处理意见不符的,按本处理意见执行。
执行本处理意见需要调整计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一律从本处理意见下发当月起执行,对以前的待遇多的不退,少的不补。
大风雨雪天气应急处理预案通用4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推荐更多专题:“大风雨雪天气应急处理预案”。
大风雨雪天气应急处理预案 篇1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工作,打造*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组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行政值日人员全部到岗,应在放学之前半小时到达学校大门口和教学楼梯门口,引导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并在大门口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各年级具体提前放学时间是:一年级、二年级提前20分钟,三、四、五年级依次提前10分钟。各班接到通知后应严格执行该规定,否则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3、班主任及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教学楼和大门口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组织引导本年级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校园。
4、当日上学前如果遇暴风雪就不到校在家学习。
5、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大风雨雪天气应急处理预案 篇2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年级组长和各班班主任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具体要求见值班要求、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班主任必须等到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四、应急宣布及后项
1、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由校长室制定,根据具体天气状况,在学校广播里临时宣布、
2、宣布为恶劣天气后,各部门应全力以赴组织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大事当前而无所事事的现象出现、
3、对于在恶劣天气中置学生于不顾先行离开岗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批评、处分及至追究相关责任。
大风雨雪天气应急处理预案 篇3
针对学校临近放学时,突降雨雪,学生未带雨具,而大量家长集中在校门口接学生情况,适用此项预案。(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一)各校门口家长进出方向安排
1.东门:所有家长从东门进入,家长接到学生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走东门或西北门。
2.西北门:只允许家长和学生出校门,禁止家长从这个门口进入校园。
3.北门:临近放学,突发雨雪天气时,北门要关闭。
(二)各年级错时放学安排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组织学生,一律按照大队部广播统一安排;不允许因学生做值日或个别辅导等原因留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2.大队部利用广播系统按照学校放学错时安排,分不同时段通知相关年级和家长组织放学。
3.校门口家长要按照学校广播要求,在不同时间段进入教学楼接走学生。
4.如果家长晚到,班主任要组织相关学生在教室内等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3.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交水费通知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幼儿园教师在工作过程中,都需要提前寻找一些资料。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那么,关于幼师资料你了解哪些内容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交水费通知,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交水费通知【篇1】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好! 对于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关照,**实业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在此深表感谢,在未来的日子里,还望能与您继续多多合作,携手前进, 自从跨进***年,受金融海啸的持续影响,各种费用快速暴涨,起初为了不影响客户们的正常运营,我公司将微薄的利润空间进行一而再的压缩……但至今为止,不断上升的成本所造成的影响也已经令我公司实在难以负荷。本着长期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共享利润的经营理念,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的为贵司长期服务,鉴于目前的市场行情,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目标,经公司研究讨论,决定从*年*月*日起,提高各租赁公司租金,价格变更如下:
2. 办公楼、宿舍、写字楼租金在原价基础上上调5% 涨价不是我们的意愿,此次调价实属无奈,为此对贵司造成的不便或工作上带来的困难深表歉意,同时希望得到您的谅解和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三、本通知自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交水费通知【篇2】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
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熟悉了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
在这一年,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工作。我会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的更好。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交水费通知【篇3】
张xx:
20xx年7月28日,我局依法对你作出警告,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京保监罚〔20xx〕45号)。
我局已于20xx年9月23日向你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保监公告〔20xx〕26号),现公告期满,你尚未按规定缴纳4万元罚款。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京保监便函〔〕3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你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缴纳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号:7112410189800xx)。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你享有对不能按期履行行政处罚罚款的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若要求陈述和申辩,你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我局,并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未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权利。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
交水费通知【篇4】
尊敬的小区各位业主:
小区业委会自20xx年4月12日正式成立以来,在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及基层政府大力指导下,在广大业主支持和共同协作下,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工作,在确保小区供水,即刻清退xx物业有限公司xx小区物管处等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在4月18日,又由xx小区、xx北路社区居委会、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家联合发文,明确“xx小区水费、物业费收费清缴工作自即日起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代收”的决定,此次清缴两费工作已在5月中旬结束,并在5月21日向xx水务公司缴纳了小区业主20xx年4月前所欠的水费,基本解决了“断水催费”的困扰。
虽然xx公司已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发文宣布接受我业委会的清退,决定“于20xx年5月1日正式退出xx小区的物业服务”,但被清退的原物管处依旧不愿撤离本小区,拒绝交账、交接,造成选聘新物业受阻,在这样老物业赖着不走,新物业难以进来的非常时期,为了保障小区公共区域的保洁、垃圾场所处理、小区绿化养护、公共照明维护、房屋及小区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养护与小修、二次供水水泵检修和维护等小区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业委会决定自5月1日开始实施自管,在自管期间,由业委会主持收取物业费和水费(含公摊电费)并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物业费收取的标准:按每平方米0.35元;水费收取的标准:按每吨3元。
为和水务部门及供电部门收费时间同步,这次收取两费主要收20xx年5—6月物业费,水费(水费按水码度数收取);对于不常居住本小区或因工作繁忙不便分次缴纳费用的业主,在自愿前提下也可一次性缴纳物管费。
集中缴费时间:从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24日(下午15点——下午17点,晚上19点——21点)。
缴费地点:小区毛线店。
根据xx市xx小区物业管理规约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业主有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我们衷心希望广大业主对非常时期业委会自治期间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创小区安全、和谐、美好、温馨的小区。
xx市xx小区业主委员会
20xx年6月17日
交水费通知【篇5】
当事人的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全称 :
本机关于XXXX年XX月XX日发出( )安监管罚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罚款缴至 银行。[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立即缴纳罚款,并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帐机构直接收缴。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通知当事人。
xuexila xx年xx月xx日交水费通知【篇6】
xxx外国语学校:
贵我双方于20xx年5月签订了《xx外国语学校建设用水协议》,自 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期间,贵校总共用水56752吨,合计人民币174228.64元(具体数据见附表),请贵校安排付款事宜。
xx国际学校
XX年XX月XX日
交水费通知【篇7】
尊敬的各租赁户:
电费、水费,我公司已预缴给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为了不影响我公司每月水电费用的正常缴纳,我公司每月6日左右抄表,各位收到抄收单后,务必请在3日内持抄收单到公司3楼财务室缴纳费用,每月20日前没有缴纳的,公司有权收取10%滞纳金,每月最后一天没有缴纳的,我公司有权不通知各位租赁户的情况下,断电、断水,由此带来的损失,各位租赁户自行承担。
房屋租金是公司生存的'唯一资金来源,请各位租赁户严格按合同时间提前10天缴纳,预期不缴,公司有权收回门面并断电、断水处理。
特此通知
谢谢合作
xx实业发展总公司
XX年XX月XX日
暴雨方案通知
在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里,对于公告或通知已经习惯了。公告通知是协调工作和行动的核心支持,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公告通知的写作?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暴雨方案通知 篇1
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国家气象网及省气象台预报,受台风“尼伯特”持续影响,10日至12日,我省大部分地区有大雨或暴雨,局地有大暴雨强对流天气。为此,各级防指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认真落实防御责任,强化巡查和监测预报预警,特别要加强涉河临时施工、野外旅游等人员的管理和疏导,切实做好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防御工作。同时,要加强水库、河道、淤地坝的防汛保安,淤地坝管护负责人全部上岗到位,24小时不间断巡查,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市(州)、县、乡(镇)、村四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切实负起防汛责任,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7月10日
暴雨方案通知 篇2
业主/租户:
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消息,今年第X号热带风暴X级将于X日夜间到X日凌晨在xx东南沿海登陆,为减少暴雨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请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1.暴雨期间,请关闭门窗,不要在阳台或天台停留;
2.请加固防蚊纱窗和纱门,防止人员掉落;
3.请将阳台、天台堆放的杂物、花盆、植物放入室内;
4.清理阳台、露台出水口的杂物,避免堵塞和雨水浸入室内;
5.电梯入口发现积水时,请不要乘坐,以免被困电梯;
6.为防止突然停水停电,请准备好照明工具和应急用水、食物的储备;
7.如果家里有老人小孩需要协助,请及时联系管家或附近的安全员,我们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协助;
8.请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大树下,以免摔倒,伤害车辆;
9、不要盲目通过被淹的道路,注意避开各种井口;
10、暴雨期间,尽量待在室内,不要待在室外;
11.对于离家在外的,请提前做好行程准备,以免耽误行程;
Xxx房产
20xx年x月x日
暴雨方案通知 篇3
各班组:
无锡市气象台通知,今天夜里到明天将有大到暴雨,雨量40-100mm,项目部现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暴雨来临前的预防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 各班组下班后必须确保电源设备等为断开状态。
2、 使用楼层配电箱接线作业的必须做好回收工作,并将电箱
关好,做好防护措施。
3、 各班组外架遗留材料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安全隐患。
4、 外架班配合项目部对外架进行现场检查、修复,进一步采
取加固措施。
5、 暴雨到来时,现场将进行拉闸断电,保证安全。
6、 暴雨到来时,宿舍应关好门窗。不得在户外随意走动。
7、 暴雨到来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 遇有紧急情况请联系郑工(项目部)13915268099
邵工(安全)13003380059
胡本慧(水电)13921390172
毛湾家园项目部 2012-7-13
暴雨方案通知 篇4
市区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足于做好防汛、防灾的各项工作准备,务必把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维护好广大业主正常的居住生活环境。为确保市区住宅小区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勤值班,坚守岗位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汛期值勤值班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坚守岗位,确保值班电话通讯畅通,出现紧急事故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空岗、睡岗和脱岗等现象的发生,不断提升值勤值班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室外巡查检修,切实履行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检查巡查力度,重点围绕地下室通道、设备房、雨水管(井)、排水井等部位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小区内主、干路出现积水现象要及时疏通、清扫。同时,要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预案、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保证汛期防汛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对薄弱环节的检查,保证安全运行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专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和电控防盗门等应当保持正常状态。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如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整改。对高大树木,要加强防护、加固和修剪,防止在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
四、加强教育,广泛动员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全体员工进行防汛教育,认真传达上级防汛工作精神、宣讲物业企业防汛规定、措施和要求,使员工绷紧防汛工作之弦。同时要利用滚动屏幕、墙报、板报、会议、张贴告示等形式,对广大业主进行宣传防汛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晓。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七月一日
暴雨方案通知 篇5
受切变线影响,今日17时起我市瑞安、平阳、苍南等地出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中瑞安曹村站最大5小时降雨量高达250毫米。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三小时温州市区中西部地区、平阳、瑞安等部分地区短时雨量可达20—40毫米,局部单点可达50毫米—100毫米以上。为切实做好暴雨防御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暴雨防御工作,强降雨地区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类防汛责任人要进岗到位,加强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防范,一旦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各级防汛、水利、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水情、工情、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及时做好预测预报预警工作。
二、切实做好城镇内涝防范工作。由于受大潮水影响,鳌江潮位超警戒32毫米,进一步加剧城镇内涝。各地要重点关注低洼易涝地带、地下车库、下穿道路等区域,落实城镇防洪排涝措施,对于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三、加强水库山塘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切实落实病险及在建水库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进行调度,严格执行“险库放空、病库限蓄”。水库技术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巡查人员要进岗到位,加密巡查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库安全。
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工作,尤其是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生的重点部位,要认真按照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地质灾害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要及时上岗,加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转移群众,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