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合同。
我们根据您的实际需求仔细编辑了“保密协议合同”,我们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代替正式的法律建议。如今大家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履行合同的过程,从而使合作的结果完善化、法律化。如果合同是以邀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那么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保密协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而直接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使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和侵犯,特签订本条款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补充: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服务期内,公司尽可能培养乙方并提供乙方发展空间,使乙方熟悉与熟练掌握公司业务,乙方在受聘服务期内,必须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涉及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为此制定的一切保护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
2.本条款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且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系指公司对业务、技术、市场及管理等一切信息,具体包括客户名单信息、产品品种、规格、制作标准与客户交易价格等等在内的属公司掌握的一切经营信息。与产品有关的一切信息不限于甲方自行设计产品,也包括与甲方有关联的第三方(如甲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产品信息资料和材料。乙方对此
已充分了解与理解。
3.乙方对自己接触到的公司所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属于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物品出示给公司内部无关人员,也不得将属于商业秘密的的信息披露给公司内无关人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到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团体、公司或其它经济组织。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证不得将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相关资料带离公司或私自复制而占为已有、擅自保管。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将上述资料和相关物品交还公司,并办理移交手续,出具交付凭证。
相关资料和物品包括:公司所有业务合同、销售政策资料、定价单、生产技术文件、客户及合作单位名单、有关客户及合作单位的所有书面信息资料、载有公司产品花型、款式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图片和光盘及产品本身、样品等等。
5.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日起2年内,乙方不得去其他同行业企业或者自行从事与甲方同行业工作或经营活动。甲方在乙方上述限制从业期内,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杭州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以补偿乙方在此期间的损失。
6.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后,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有关公司的任何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合同终止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之后,手中不得留存公司任何资料和物品。
7. 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义务及禁止性规定,一经发现,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万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
赔偿责任。如违法或触犯刑律的,甲方将通过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保密管理规定》乙方已知悉,并保证遵守,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甲方(盖章):
:年月乙方(签名)日
保密协议合同 篇2
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浙江省临海市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成立,其营业地址位于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229号,邮编:317000(以下简称“吉利”),作为本协议之甲方;
及
法律成立,其营业地址位于,邮编:(以下简称“”),作为本协议之乙方;
在本协议中,“吉利”与“”单独称为各方,一并称为双方。
鉴于甲乙双方愿意就(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以下条款达成共识:
第1条 定义
1.1 “信息的公开”
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1.2“披露方”
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
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关联方”
所谓“关联方”是指控制该方的、被该方控制的或处于包括该方在内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就该方而言,“控制”一词是指对该方的绝大部分资
产或享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协议项下所谓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规
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
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内容的信息。
1.5.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披露方”必须在披露时标明有“内
部数据”、“严格保密”、“专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标志。
1.5.2.2 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
该等信息被披露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等信息列为“保密信
息”的声明提交到“接受方”处签字确认。
1.5.3 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信息”仅限于本项目开发之前已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
项目开发期间披露给对方之信息(背景保密信息)以及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产
生之信息(新保密信息)。
1.5.4 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
披露时已公开之信息;
非因“接受方”过错,而为第三人知悉且该第三人不负保密义务之信息;
披露时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过错,而被公开之信息;
披露时已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负保密义务的信息;
按照政府或主管当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强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该
命令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给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机会;
1.5.4.6
1.5.4.7
1.5.4.8 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发布、公开的信息。由“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接受方”并未由此而承担保密
义务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
所谓“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开发之前已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项目开发期间披露给对方的保密信息。1.5.2.1 1.5.4.1 1.5.4.2 1.5.4.3 1.5.4.4 1.5.4.51.7 “新保密信息”
所谓“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术、经营保密信息。
第2条“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义务
2.1 接受方应以其保护自身同样重要之类似信息的同等审慎态度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保密
信息”,但该等审慎度不应该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悉该“保密信息”的雇
员,“接受方”有义务要求必需知晓该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员承担保密义务,并经常检查其雇员对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2.3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期间,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
所规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并不包括“接受方”的“关联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进一步披露给第三方,则需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
2.4“接受方”有权将“保密信息”传达给其“关联方”,但条件是该等“关联方”应接
受本协议项下各条款的约束。
2.5 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发布、公开有关本协议书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发现来自对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时,发现方
有义务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书面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发现方可以协助被泄密方防止该等“保密信息”进一步被泄露。发现方因阻止该等“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采取合理措施所花费用,由被泄密方承担。
第3条 “保密信息”的产权、使用权
3.1 本项目开发之前所产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为各方所有,本保密协议的签署并不产
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权的转移;但针对本开发项下所产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为基础,则接受方可以免费使用该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项目开发期间所产生的“新保密信息”,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4条 保证条款
“披露方”保证其有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协议项下作出任何其它保证,包括对于商业适销性、适合于特定目的性的保证。
第5条 “接受方”保密义务期限:
接受方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义务应在其自披露方处收到“保密信息”之日起五(5)年内有效。
第6条 继受及受让
本协议应对本协议每一方各自的继受人及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该等继受人及受让人的利益。不过,未获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当任何一方通过吸收合并、重组、新设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方式转让给某一权益继承人时,则无须该等同意。
第7条 争议解决
7.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
7.2 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诉讼
方式解决;该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8条 举证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张本合同项下“保密信息”相关利益时,需证明该“保密信息”是秘密的、有一定价值的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9条 其它
9.1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协议语言:
如果本协议以中英文签署,以中文为准,英文只具参考之用。
9.3协议修改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由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保密协议,该补充文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协议中被修改条款自补充保密协议生效之日自动失效,原保密协议中其它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9.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9.5协议效力
9.5.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吸收并取代双方之前有关其保
密义务的所有交流。
9.5.2 本协议是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商务合同所规定内容
发生冲突,以商务合同为准。
本协议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证。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保密协议合同 篇3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是体现国家目标的战略性科技计划,事关国家安全与利益。其保密课题相关的秘密事项系国家秘密的组成部分。保密课题依托单位在实施保密课题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部863计划保密规定》履行以下保密责任。
第一条 本协议的责任主体为保密课题依托单位。依托单位系指课题组依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单位。隶属于保密课题的子课题依托单位具有相同的责任。依托单位不仅承担自身的保密责任,还承担对相关课题组保密的工作管理与监督职能。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于863计划保密课题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专利与成果管理以及后续开发。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与该课题的保密期限一同终止。
课题名称、实施方案、报告、总结、实施情况;
重要研究成果、技术关键、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资料、原型样机、模型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和来源;
需要保密的科研实验室、实验装置、专用设备、软件和设施;
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1.将课题保密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议程,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设专人重点管理,确定涉密人员、课题的知悉范围、保密要点、要害部位。
2.根据课题进展与技术发展,提出课题与成果定密与保密期限变更建议。
3.对保密课题研究工作所使用的工作场所、装置、设施、媒介提供保密措施。
4.负责对在保密期限内调出课题组或课题依托单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其保管的保密载体应按规定移交保密载体保管部门,不允许其利用掌握的保密课题技术从事其他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直到解密为止(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保密课题取得的成果,执行《国家秘密技术持有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6.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检查纠正保密的工作中的偏差,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意见报领域办公室。一旦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应主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尽快向保密归口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7.定期向领域办公室汇报保密课题的保密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 课题依托单位应参照本协议与保密课题组签定保密协议。
1.保密课题组定期向课题依托单位汇报保密的工作情况,接受课题依托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2.未经批准,课题组不得将保密课题资源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包括依托单位在内的非相关机构、个人和媒体披露保密课题的保密内容;不得将与保密课题相关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境外。
3.在保密期限内需对外合作、技术出口、国际学术交流、出国参展、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国内技术转让或举办合资企业,应经课题依托单位按规定申请报批,课题组及其成员不得私自进行。
4.在接受主题专家组实施的过程管理(申报、监督、检查、验收)中不泄密。
5.课题依托单位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严重后果,导致国家权益受到损失,将依据《科学技术部863计划保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课题依托单位一份,领域办公室一份。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领域办公室 : _________ 保密负责人:_________
保密协议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第二条保密内容
1、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
2、甲方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
3、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
4、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
第三条保密范围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2、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协议合同 篇5
第三条 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一)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
(二)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就正在进行的 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1,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 产品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外观专利、经营信息和甲方《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1、乙方作为甲方的服务方,对甲方提供的第一条所列信息资料和物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双方合作期满后 年。
2、乙方应对双方的合作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及乙方的职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泄漏甲方公司,合作产品或者双方合作的任何信息,亦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信息和物料。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甲乙双方洽谈或合作的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给与甲方赔偿50万元处罚。
4、甲方所有订单/定单,及甲方提供之所有物料,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
并予以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合作终止后,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归还所有物料。
乙方按甲方要求生产,制造的产品,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展示和出售该产品,尤其在产品开发阶段,乙方应严格保密。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损失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于乙方的所有的合作。
甲乙双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以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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