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用气合同
发布时间:2023-06-25 城市供用气合同城市供用气合同(收藏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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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气合同【篇1】
城市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
城市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正文: 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供气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_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三)用气质为___________(四)用气数量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二)供气质量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2.根据用气人用气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质和种类,按照____政府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1][2][3][4][5]下一页城市供用气合同【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20__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313号令,国家经贸委20__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20__年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列》规定,为确保安全、环保平稳输供气,供用双方本着“管理责任依照产权界定”的原则,就配气站、输气管线等供、用气设施各自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等问题进行友好、平等的协商,达成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供用气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安全环保责任划分
以用方接气点________________站计量交接装置下游闸阀的出口法兰下端或出口管道焊缝上端为天然气安全、环保交接点,以此来划分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前为供方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后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接气点前属于用方产权长输管线
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
二、供方管理责任
1.负责责任区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输气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并进行演练。
2.根据输气量和季节变化,及时准确地调整各项工艺参数,避免天然气管道的超压运行。
3.如需在用方投资的长输管线上发展新用户,应与用方协商,征得用方(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承担供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三、用方管理责任
1.负责用方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区域内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更换,使之保持完好,确保能安全平稳运行。针对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可能存在的破裂、泄漏、着火等安全、环保事故风险,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储备必要的物质器材,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不定期组织演练。民用气应设立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险电话。
2.应与管道途径的城建规划、公路、铁路、气象、水文和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意识,避免或减轻因建设施工、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并将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途径区域情况,报当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备案。
3.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用气常识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燃气公司应对管道天然气进行连续加臭处理,对末端臭气进行检测。
4.未经供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输气管线上开口发展新用户,不得私拉乱接,若有新增用气量需征得供方同意,若有违反,供方有权采取减停气措施。
5.承担用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6.由于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用方必须取得所属政府管理部门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照,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7.用方供气区域:用方须在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复同意的供气区域,且在本协议签订前经供方同意已供气的区域内进行转供气。截至本协议签订前用方转供气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8.未经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改变用气类型、性质、地点、范围和供气区域;否则,供方有权对用方采取减气或停气措施。若用方需要改变用气类别、性质、范围和供气区域,均须事先征得供方同意并协商签订不愁协议和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实施。
9.用方应设置供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若有,制定安全用气、用气实施管理检修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天然气的有关安全规范和规定用气。
10.用方天然气输配设施及输气管线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11.用方输配气设施、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新(改)、扩建输配气、燃气工程安全设施必须经专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用方应组织编制输配气、燃气设备各类突发事故的燃气应急预案和抢修方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抢修。
1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依照当地燃气发展规划从事经营活动。用方在发展燃气用户时,应按燃气发展规划中的燃气气源、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的基础上合理发展新的燃气用户。对用方超过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超规模发展市场而造成供气不足等相关问题及后果,由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14.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城镇燃气调峰设施建设和调峰责任由城镇燃气公司负责。城镇燃气公司必须落实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妥善解决用气量的调峰和应急问题,自行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设施和第二应急气源,并应切实投入运行,以确保平稳用气和输气管网的安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由用方承担责任。
四、临时检修和抢修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改造、碰管等需要临时停气检修的,应提前__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突发故障需临时减停气抢修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
五、当供方发现用方管线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减停气,直至用方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六、其它
1.供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天然气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气款的结算和付款办法:
(1)气款结算实行先款后气方式。用方每次先预付一个结算期,即________天的气款,预付金额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供方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气款结算依据,供方在次月____日按月向用气方出具气款发票。
(3)供方在一个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的____日以前,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用方预付下期气款,用方应在上一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前预付下期气款(原预付款有节余的应补齐一个结束期气款)。若在上一结束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供方未收到用方预付的下期气款,供方将不通知用方,并从用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方负责。
七、争议的解决
1.双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或分歧应首先协商解决,难以协商解决的,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则上随供用天然气的终止而终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3】
城市供用气合同
GF19990502
城市供用气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4】
城市供用气合同正文: 供气人:______用气人:______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城市供用气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四)用气数量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合同范本《城市供用气合同》。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二)供气质量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政府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XXXXXXXXXXXXXXX
用气人:XXXXXXXXXXXXXXX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XXXXXXXXXX(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XXXXXXXXXXX
(三)用气性质为XXXXXXXXXXX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XXXX立方米/年(吨/年);XXXX立方米/月(吨/月);XXXX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XXXXXXXX。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XXXXXXXXXX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XXXXXX时起至XXXXXX时止;或者XXXXXX。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3.供气人保证在XXXX前气压大于等于XXXX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XXXX政府XXXX(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XXXX元/立方米;人工煤气XXXX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XXXX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XXXX燃气计量表;XXXXIC卡燃气计量;XXXX衡;或者XXXX。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XXXXXX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XXXXXX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XXXXXX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XXXXXXX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XXXX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XXXX年,从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XXXXXXXXX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7】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政府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近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平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9】
供气人:______
用气人: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质和种类,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用气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城市供用气合同]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 气 人:用 气 人:(盖章) (盖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账 号: 账 号:电 话: 电 话:
城市供用气合同【篇11】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③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④供热方应于每年11月8日至次年2月25日,每天从__时至__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热方:(公章)用热方:(公章)
地址: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盖章)法定代表: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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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热力合同(集锦十二篇)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在各个场景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签署合同可以确保在冲突发生时有法可依。为了帮助您解决困扰,我们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地为您整理了一篇权威的“城市供用热力合同”,非常欢迎大家前来阅读本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2)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供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热力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解决冬天供暖问题,经向甲方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依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如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依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单位各留存一份。
热力供应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略)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
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____年__月__日起至次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人参数。
第三条供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
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限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____年__月__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额外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比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即使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3.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年___月___日___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5)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二)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热 人:用 热 人:
(盖章)(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电 话: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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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合同供用热力城市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6)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7)
供热人: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1、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7)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8)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a)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b)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c)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d)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8)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热费以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热人(盖章):用热人(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9)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ideng_f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8-14日,缴费地点:钟楼路126号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6211289)。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48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8小时,30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年月日在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10)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用热。(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四)用热人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造供热记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 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七)对自己产权范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约责任1、因供热人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约金。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 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用热人的约责任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2、用热人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约金。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热 人:用 热 人:(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电 话:电 话: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11)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一)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篇1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旧房改造,将原有旧房拆除,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进行施工。
二、施工地点:汤王头村。
三、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经过双方协商以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3.1、乙方在拆除完毕后,旧料属于甲方所有,旧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
3.2、甲方只负责材料的采购,乙方负责施工工具,施工中所需要的模板,脚手架。
3.3、门窗采用五洋塑钢材料,洞口超过1.5米必须做过梁。
3.4、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材料,乙方负责安装。二层所有的房间地面贴瓷砖,卫生间、厨房墙面贴瓷砖,一楼和三楼的卫生间、厨房贴至1.5米处。
3.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所有外墙面抹平,粉刷内墙面负责抹平,一楼和三楼地面用水泥抹平。东山墙和西边路面、院内用水泥抹平。
3.6、原地基有空虚的地方,乙方必须在打地梁时挖到实处,以保证房屋的承载力。
3.7、房屋的所有防水都由乙方负责材料和施工。
3.8、三层屋顶用小瓦或片瓦,甲方负责任何一层预制板,其余各层都由乙方负责。
3.9、经双方协商每平米造价320元,阳台按一半计价,地面的所有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拆除后所有建筑材料归乙方。
3.10、建筑施工中安全第一,一切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图纸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四、付款方式:一层上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二层上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三层屋顶用小瓦或片瓦施工结束后,付乙方肆万元;室内墙面抹灰、水暖电安装完毕后,付乙方两万元;室内瓷砖、门窗安装完毕后,付乙方两万元;施工全部结束后除扣除总价的5%保质金外,其余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五、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三个月内完工,否则扣除2%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收藏
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与“供货合同”相关的内容吧,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阅读。在当前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合同充当着双方共同前进的指南、路标和标尺。为了增强双方合作的信任度,我们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实现这一目标。
供货合同(篇1)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 %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
甲 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盖章) 代理人:__ 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负责人:___(盖章)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的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已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单次送工地未超过10立方,应每立方增加2、若沙石材料价格有所浮动,双方另行协商。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乙方送达工地的沙石应与甲方所要求的一致。如有质量问题,经双方确定不合格后,
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2、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送货单交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并作为乙方以后结算依据。
四、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包含送到工地的过路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材料款结算以一个月周期为限。乙方提供有效材料帮助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将结算款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六、其他条款: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的提货交甲方,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共同供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分货款的10%作违约金。
3、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所签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5、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供货合同(篇2)
需方:
供方:
一、合同内容:
1、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需方托付供方加工装置铝合金地弹门及悉数塑钢门窗。
4、合同面积共计平方米。工程所需塑钢门窗风格、数量详见规划样图。
5、合同铝合金地弹门面积平方米,工程所需地弹门风格、数量详见规划样图。
二、工程技术质量要求
1、塑钢门窗结构方法、规格契合两边签字的图纸要求:
2、塑钢门窗所用型材为
3、地弹门所用型材为。
4、供方严厉依照GBl20xx--98规范制造;
5、需方依照GB5824--98供给洞口。
三、供需两边的职责和权利需方:
1、需方应及时供给工程蓝图,洞口尺度如有变更,需方应在供方制造前及时告诉供方,并出具正式的更改单。
2、需方应监督土建方施工,确保洞口尺度契合国家GB5824--98规范要求。
3、需方和供方一起担任维护已上墙的塑钢窗的完好性;
4、免费为供方供给安全可靠的产品寄存仓库和工作场地,以及安全施工所需的水电、脚手架等条件和设施,以便于供方施工;
5、按GB5824~86要求供给粗粉结束的洞口和装置所需的基准线(中线、50线等);
供方:
1、供方依据工程蓝图,并依据需方要求,依照陕98J08图集对工程所用的悉数塑钢门窗进行规划。经两边签字后,供方依照签字图纸加工制造。
2、供方应依照围家GBl20xx—98规范要求,进行该工程塑钢门窗的加工制造。
3、供方应依照国家JGJl03—96规范要求,进行该工程塑钢门窗装置。
4、供方应坚持安全榜首、文明施工,恪守需方施工现场纪律。
四、合同总价及付款方法
1、合同收效日期以供需两边签字盖章日期为准。
2、88系列推拉窗单价为元/m2,面积为m2。
3、100系列地弹门单价为元/m2,面积为m2。
4、合同总造价=∑合同单价__塑钢窗及地弹门洞口面积=大写:塑钢门窗合同总额以经两边审定的图纸为基准,按洞口尺度进行结算。
5、采用电汇或银行汇票结算;
6、合同签定收效后,需方付出供方合同总额的%作为工程预付款;资金到位后,供方依照需方所供给的供货方案安排生产并安排装置。窗框出场后,需方付出供方合同总额的%;窗扇出场后,需方再付出供方合同总额的%;门窗工程装置结束后15日内需方再付出供方合同总额的%,预留%作为工程质量确保金,一年后结清。
五、保修与修补该门窗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供方应在接到修补告诉之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免费派人修补。
六、胶葛处理方法两边协商处理本合同所发作的胶葛,必要时按法令程序处理。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供货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唯一供应商。
供应项目: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
(2)、根据甲方账务部门结账方式和时间,甲方结账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所开发票须为商业企业发票(甲方不按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按总货款的'百分之十给予乙方违约金赔偿);
(3)、在合同期间,遇甲方暂停营业或是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结清货款;
(4)、对账日期:每月15日—17日,以甲方开具黄色入库单为依据。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甲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3)、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4)、因乙方造成甲方脱销、滞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篇4)
合同编号: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授权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单位复印机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nccc0)、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复印机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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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目 │机型及配置│数量│单价│供货时间│价格│
│││││├─┬─┬─┬─┬─┬─┬─┤
││││││百│十│万│千│百│十│元│
├───┼─────┼───┼──┼────┼─┼─┼─┼─┼─┼─┼─┤
│││││││││││││
├───┼─────┼───┼──┼────┼─┼─┼─┼─┼─┼─┼─┤
│││││││││││││
├───┼─────┼───┼──┼────┼─┼─┼─┼─┼─┼─┼─┤
│合计││││││││││││
└───┴─────┴───┴──┴────┴─┴─┴─┴─┴─┴─┴─┘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1.装箱单。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协商解决;2、向授权公司投诉();3、向财政部投诉();4、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须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门章)供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联,供方、需方、财政部各一联。
供货合同(篇5)
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订货
(一)订货要求
浇筑部位
性能要求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
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产地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 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 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供货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杨庄学区所属7小学学生营养餐所需的纯牛奶及酸奶供应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定购供应时间从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起至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左右止(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处订购的纯牛奶及酸奶,乙方应每两周向甲方所属各校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地点,交付接收人员清点即算完成。
第三条 甲方订购的纯牛奶为庄园牌纯牛奶,由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每箱16包,价格为 元/箱(含送货运费)。甲方订购的酸奶为伊利牌优酸乳,每箱24盒,价格为 元/箱(含送货运费)。
第四条 乙方必须保证送达到指定地点时,距产品生产日期不超过十天。
第五条 结算:乙方提供的产品,视资金到账情况可以即时累积结算,到合同终至之日甲方须结清所有货款,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订购的产品的质量要求:
1.为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甲方对所有产品的质量有严格要求,乙方必须提供指定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及种类。
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源性疾患或集体中毒事故着,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所提供的奶制品须记载详细来源,如进货渠道、产地等供甲方审定。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保留奶制品来源登记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应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条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能供应指定产品,影响了师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乙方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适当补偿。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20天内通知乙方;如遇以下情况,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即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乙方不按要求提供指定的产品,私自更换产品种类;
(2) 甲方发现乙方进货渠道存在问题,或产品质量有问题;
(3) 货物送达日期超过生产日期十日以上(含十日)。
2.乙方解除合同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另找供应方。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仲裁部门解决,直至诉讼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报主管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篇7)
购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汽车配件产品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质量
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附产品购销清单(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生产企业标准执行。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如约定不明确,按能够实现合同目的和产品用途的标准执行。
3.质量保质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 .产品的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 .
汽配购销合同范本
第三条 品牌
销方所供产品的商标为:( )整车厂配套商标、( )生产厂自主商标。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
销方保证所供产品不构成对任何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购方保证所购产品不用于任何侵犯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用途。违者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权责任。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及其处置
1.销方所供产品的包装为( )木箱、( )纸箱、( )裸件、( )按国家规定。包装应安全可靠、标识明确。( )内附装箱单。
2.销方因产品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因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所造成产品的违法、违约、毁损、灭失等责任。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产品的交付和风险
1.交货方法:( )销方送货、( )销方代运、( )购方自提自运、( )购方指定的第三方代提。
2.运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
3.运费负担( )购方承担、( )销方承担、( )其他__________ .运费负担约定不明的由购方负担。
4.到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产品的风险责任未经特别约定,自交付时转移。产品保险由风险承担方办理并承担费用。
6.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期限
产品交(提)货时间:
( )双方约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为产品的交(提)货时间。
( )销方委托送货或者代运的产品以承运人签发运单的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产品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
1.产品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
2.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 .
3.支付方式:( )款到发货、( )现款现货、( )分期付款、( )________付款;以( )现金、( )支票、( )贷记凭证、( )信用卡、( )其他_______支付。
4.支付日期:第一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额____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额_________元;
第三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额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
第八条 产品验收方法
1.产品自购方签收之日起_______日内为购方对该批产品的验收时间。
2.在验收时间内购方如发现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外观等可以观测的质量状况不符合约定,应该妥善保管产品,并在验收期间内向销方书面提出异议。购方有权拒付不合约定的产品的货款。购方未在验收时间内向销方书面提出异议,视为产品验收符合约定。
3.由于购方的保管原因造成有异议的产品损失、损失扩大、质量下降的,购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销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日内未进行处理的,视为默认购方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鉴于产品的特点和交易习惯双方不采用以上产品验收方法。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购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费用的:
( )每日应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 )向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购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者退货,购方应按所涉及的产品价款的_______%向销方支付违约金。
3.因购方原因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购方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销方万分之_______违约金并承担销方的实际损失。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购方万分之________违约金。
4.销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换货或退货,并承担购方的实际损失。购方可以要求销方按“三包”的规定处理。如果双方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请:( )上海市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鉴定、( )生产厂鉴定、(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在约定的履行期内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请有关单位调解,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方式处理: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
购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货合同(篇8)
甲方(买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收款单位:
甲方拟从乙方购买 栋木结构房屋,乙方自愿且有能力为甲方提供设计、预制、装运、安装、内外装修工程。现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工程供货、安装及甲乙方责任义务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陈述与保证
双方互相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1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1.2 其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且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3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中对其的限制;
1.4 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第2条 合同标的及总金额
2.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木结构房屋数量为 套。面积总量详见"2.2和2.3"。
第一:编号 总计费面积 ㎡,数量 套。 第二:编号 总计费面积 ㎡,数量 套。
2.3 合同总金额 元。
2.4 此金额包含设计、房屋构件预制、装运、安装及内外装修,不包含基础费用、困难运输及困难施工做业费用。
2.5 木屋详细配臵见附件一《木结构别墅材料配臵表》。
第3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3.1 付款方式:付40%预付款,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3.2 付款时间:
3.2.1 甲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三个日历日之内向乙方支付40%货款作为预付款。
3.2.2 乙方在美国工厂完成预制、配套后,装车发运。甲方支付50%货款到乙方账户。乙方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装船发货,运抵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3.2.3 甲方在房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10%货款到乙方账户。
第4条 装运及完工时间
4.1 装运:乙方将木屋构件、装臵自行安排运输到甲方的本项目工地。乙方承担装运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2 建造完工时间:本工程现场施工在 个晴天工作日内完成。
第5条 安装施工
5.1 施工:
5.1.1包括安装主体结构和给排水系统施工安装。
5.1.2进户电缆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与室内配电箱接驳。
第6条 本合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6.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材料清单提供本合同的材料,如果现货市场缺货需要更换品牌时,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6.2 乙方在施工之前确认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条件,以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6.3 乙方应对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安全负责。
6.4 乙方对其编制的报价数据准确性负责。凡不是起因于甲方的设计变更,而是因乙方计算失误或工程失误、浪费、失窃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自负费用迅速购集缺失材料,不能给工程造成影响;
6.5 乙方应对自己的职员活动负责,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6.6 乙方的施工材料和工具的管理自行负责;
第7条 本合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7.1 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及时付款;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在工程期间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协调及保证正常施工的事件;
7.3. 甲方的工地必须具备可施工的环境条件,并提供乙方必要的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材料堆放场地、搭建临建房的场地及施工用的水、电等:
7.3.1. 甲方的工地应满足乙方施工物料,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正常进出;
7.3.2. 甲方的工地不能与当地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纠纷及冲突及其他遗留问 题,为乙方提供施工时的良好治安环境;
7.3.3 甲方应按乙方给出的房屋及配臵设备保养建议进行维护。
第8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若不能在本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应向甲方交纳延期罚款。罚款自合同规定的完工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完工日为止,不足一天的以一天算,罚款率为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赔偿。甲方对于上述损害赔偿金可以从将来该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
8.2 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如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诺的施工条件不能按时具备或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8.3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甲方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
第9条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9.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书面确定选择的房型图纸。如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想做设计修改,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如果乙方已经按照原有图纸下料生产,则有权拒绝甲方的设计更改要求。如果乙方认为甲方要求的修改在设计和价格上不会引起大的差异,可以同意甲方的修改要求,但仅限于非结构性的变更,主体构件预制一经完工不得做任何修改。如果修改,增加费用由甲方负责。
9.2 工程进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变更,此种变更所伴随而来的工程均视为工程变更。由此造成乙方工期延长、材料及成本增加,甲方支付乙方相应费用,并接受工期顺延。
第10条 不可抗力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台风、雨水、雪、爆炸等自然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甲乙双方各负其责,工期顺延。
第11条 合同终止
11.1 以下情况发生时,合同终止:
11.1.1 合同正常终止;
11.1.2 由于一方有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11.1.3 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进行,经双方协商确认只能终止;
11.1.4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应付款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11.1.5由于上述情况所引起的双方或单方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第12条 争议及仲裁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卖方所在地法院予以仲裁。法院的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3条 其他
13.1 双方同意将共同确认的附件一、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4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电合同(实用11篇)
在当今社会,法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合同可以限制不合理的行为。签署书面合同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您是否熟悉"供用电合同"?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这篇文章!
供用电合同 篇1
供电合( )字第________号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________银行、________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 篇2
供电方:________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类别:____________,用电容量__________________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___配电变压器以____________相____________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 处,____________属于乙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
1. 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 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______型______安培电能表______只和______型____安培电能表___只,电流互感器______/5______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 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发票到甲方查实,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收费标准有质疑时,可向价格管理部门投诉,若确属甲方执行标准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乙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乙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乙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完清电费,供电方在约定用电方交费期的最后一日的次日上午10时为中止供电时间,无须另行通知。
5.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电费违约金,电费违约金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交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
6.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供用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7.乙方有自备电源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与电网闭锁,不得向甲方电网倒送电源,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安全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若无争议,可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有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供用电合同 篇3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供给一定种类、品质和数量的电、水、气、热力予他方,而由他方给付价金的合同。
一、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主要特征有:
1.公益性。电、水、气、热力的使用人是社会公众,而供应人往往是独此一家,具有垄断性质,因此,供应人对于相对人的缔约要求无拒绝权,其收费标准由国家规定。
2.持续性。电、水、气、热力的提供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在一定时间内持续、不间断的,而使用人则是按期付款。
3.格式性。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格式合同,适用法律对格式合同的规定。
二、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在权利义务上有相似性,供用电合同的法律规则,供水、供气、供热等合同也可准用。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作为特殊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的规定也适用于该类合同,但于特殊处,须遵循法律的特别规定。
(一)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约定供电。未按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中断供电的通知。供电人因供电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而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及时抢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电费。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电费的逾期利息。经催告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拒绝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
2.安全用电。用电人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擅自改动供电人的用电装置和供电设施、擅自超负荷用电等,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供用电合同的纠纷处理方式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与用电人订立的,由供电人供应电力,用电人使用该电力并支付电费的协议。合同的标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电”,由于其具有客观物质性并能为人们所使用,因而属于民法上“物”的一种。供电人将自己所有的电力供应给用电人使用,用电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双方当事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关系。
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的当事人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用电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无形物质——电力,虽然客观存在,却看不见,只有在连续使用的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
3.供用电合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供电人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电人供电,不得中断。
4.供用电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电企业为了与不特定的多个用电人订立合同而预先拟定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对供用电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用电人,可采用非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5.电力的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原则。
当前供用电合同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电力立法严重滞后于电力市场的发展;现行电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供电营业规则》中若干条款出现了与合同法不协调的情况;签约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签订书面供用电合同;在发生合同变更和合同转让的法定情形时,忽视对合同的书面变更及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有效期届满时不续签;在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时,忽视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及时化解矛盾。以上种种问题给供电合同的正确签订和履行带来巨大障碍,使供电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若不依法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将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首先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属于客户违约的,应积极向其宣传《电力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常识,尤其是对涉及纠纷的供用电合同条款,要依法进行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明,使用户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解释、和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纠纷发生属供电方责任的,供电企业应主动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
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供用电合同 篇4
供电方: 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临时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容量
1、临时用电地址为 。
2、临时用电主要用途为 。
3、用电容量
经供电方确认临时用电容量为:
(1)受电变压器 台,总容量为 千伏安;
(2)用电设备 台,总容量为 千瓦。
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件。
4、供电贴费
根据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交付供电工程贴费 千伏安(千瓦)× 元/千伏安(千瓦),共计 元。临时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办理供电贴费清退手续。
二、供电方式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临时电源,采用:
1、高压供电:供电电压为 千伏,从 线路 杆接线供电。供电容量为 千伏安。
2、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从 公用变供电。供电容量为 千伏安。
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 安培,无功电能表 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 ,电压互感器变比为 。
2、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3、用充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处不对应对,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4、供电方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动、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根据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国家规定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1)供电方按规定的日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方式采用:
a、用电方以 方式交付电费;
b、供电方委托 根行向用户收取电费。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山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 完。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五、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 处。 属于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抓管理。
2、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应负责保护。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用电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3、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约定事项。
1、用电方不得将临时电源向外转供电,也不得将临时电源转让给第三人。供电方不受理用电方变更用电事宜q用电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继续用电的,应在用电终止前向供电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临时供用电合同到期,用电方如不办理继续用电手续,供电方将终止对用电方供扒
2、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七、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经双方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章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市调整时测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a、 。
b、 。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名盖章) 用电方:(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用电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用电管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规范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阜新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供电分公司须按本办法的规定依法与电力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四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本部门职责。
第二章 供用电合同管理机构、职责分工
第五条 营销部是公司供用电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分公司行政主管领导在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 审批和签订供用电合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 设立专人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保证资料柜等办公设备专用;
(三) 将供用电合同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四) 协调本单位内部与供用电合同相关的部门,保证供用电合同签订顺畅;
(五) 监督检查本单位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
第七条 营销部合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 组织制订《阜新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二) 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三) 对分公司起草的供用电合同进行审核、审批,加盖供用电合同专用章;
(四) 对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 监督、检查各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情况,并进行考核;
(六) 按期向省公司上报本地区合同签约情况。
第八条 各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 按公司签约率要求完成本供电区域内客户的合同签订;
(二) 对客户用电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用电现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供用电合同;
(三) 对所起草合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四) 按各部门审批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
(五) 审批完成后,联系客户与本单位授权代理人签订供用电合同;
(六) 将签订完成的合同和相关附件归档管理;
(七) 了解和掌握供用电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营销部汇报;
(八) 及时对到期和变更合同进行续签、重签;
(九) 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供用电合同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新装用户情况统计表,每半年上报营销辅助决策分析报表和工作总结。
第三章 供用电合同的会签
第八条 会签范围
(一) 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会签由各供电分公司组织内部会签。参加会签人员为营业主任、营销副经理、生产副经理、经理。
(二) 临时供用电合同,由各供电分公司组织内部会签。参加会签人员为营业主任、营销副经理、生产副经理、经理。
(三) 10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一般电力用户除分公司内部会签外,还须由办公室、发展策划部、生产部、计量中心、营销部进行会签。
(四) 双电源供电、专线供电、有特殊要求电力用户、重要用户、高危用户、用电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上电力用户除分公司内部会签外,还须由办公室、发展策划部、生产部、电网调度中心、计量中心、营销部、营销副总经理进行会签。
(五) 下列用户的供用电合同须上报省公司审定
(1) 供电电压在22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2) 跨地区供电的66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3) 用电总容量为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冲击性负荷、非正弦负荷、三相不平衡负荷等特殊负荷的电力用户;
需要省公司审定的供用电合同由各单位草拟、相关部门会签后,报营销部审核,由营销部负责报省公司审定。
第九条 会签要求
(一)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供用电合同进行审批。
(二) 在审批过程中,各部门意见要表示明确,审批不通过者,须在会签意见栏注明原因。
(三) 每个会签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如遇部门负责人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会签,在分公司合同管理员汇报合同内容后,由指定的其他人员代为汇签,以免影响供用电合同的签订进度。
(四) 所有会签必须在供用电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完成。
第四章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第十条 签订供用电合同前须对签约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无效合同和合同风险的发生。
资质审查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第十一条 各单位可直接采用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发的各类用户供用电合同范本。对于特殊用户,也可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公司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具体合同文本。
第十二条 新装电力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必须在送电前完成。新装低压、临时供用电合同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新装10千伏及以上供用电合同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
第十三条 新装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一般审查如下材料:
(一) 用户的用电申请报告或用电申请书;
(二) 新建项目立项前双方签订的供电意向协议;
(三) 供电企业批复的供电方案;
(四) 用户受电装置安装完工报告;
(五) 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完工报告;
(六) 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议;
(七) 其他双方事先约定的有关文件。
第十四条 供用电双方签订的合同正本、副本、合同附件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双方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包括登记书、原簿、变更申请等)也作为供用电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供用电合同文本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高压供用电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低压供用电合同有效期限为五年,特殊用户除外。
第五章 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十七条 供用合同生效后要依法履行合同,不得无故中止履行。
认真监督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对方履约能力、经营状况的变化情况,并积极取证,及时行使抗辩权或采取保全措施。
用电检查人员负责对所辖客户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用电秩序;
(二) 由于供电能力的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调整,使订立供用电合同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三) 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四) 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九条 供用电双方要求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答复。在未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书面协议之前,原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符合供用电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的,双方应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 与客户依法解除供用电合同时,必须与客户结清全部电费和其他债务,同时中止对该客户的供电。
第六章 供用电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供用电合同档案应设专用档案柜,其存放应有可靠的措施,保证合同档案的安全,不得缺失。各类供用电合同文本应有统一的档案编号,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审查意见、变更协议、谈判记录等统一进行归档。供用电合同档案包括供用电合同文本、合同附件以及其他证明供用电合同关系和供用电状况的记录。供用电合同附件(包括:变更协议、续签协议、电费结算协议、并网协议、供电设施代维护协议、产权分界协议、电费担保合同、履约凭证和记录、对方的资质证明材料等)与供用电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应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应签、已签台帐,准确掌握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变更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合同管理员应按供用电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供用电合同进行分类保管,并做好供用电合同变更记录、违约记录、送达记录、重要用户监管记录以及特殊要求用户台帐。
第二十五条 供用电合同文本一式二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章 供用电合同的纠纷解决
第二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来划分责任归属。
第二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将有关情况及书面材料报营销部和办公室,提供的材料包括:纠纷情况说明、供用电合同文本、附件、供用电合同变更协议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供用电合同纠纷实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
第八章 供用电合同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 营销部负责制订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检查与考核制度,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条 各单位主管领导应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十一条 对于在供用电合同签订和管理特别是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奖。对于由于在供用电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出现的失误,给供电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阜新供电公司营销部。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__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电电压:______千伏______线三相交流____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____千伏安,其中______千伏安______台,______千伏安____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
方审核提出书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
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民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信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
用电方:(公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供用电规则》和有关的法规,以及国家计划,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赫,电压为下列额定值的电力。
序号受电点地址 受电电压值(伏)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国家计划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应电力的数量,见附表一。
第三条用电方使用电力的时间为:
高峰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低谷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特殊设备用电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第四条供电的质量
1.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用电方受电点在系统中的位置,商定受电点的受电电压为:
a.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b.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c.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如变配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受电位置变动时应相应修订受电电压值。
2.根据用电方月平均率因数,受电点的供电电压与合同受电电压比较,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方月平均功率因数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
0.9以上±5%
0.86~0.9±7%
0.81~0.85±8%
0.80以下±10%
在电力设备检修或系统在非正常情况下运行,用电方受电点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经上列再增加5%。
3.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的三相交流电源的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时间超合同用电比例允许变动幅度(赫)
高峰时±5%以下±0.2
+5%以上±0.5
低谷时
±0.2
在系统主力电厂故障时,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1赫,但故障延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4.供电方在用电方受电点的高次谐波电流值和用电方在受电点注入电网的高次谐波电流值应低于水利电力部《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和允许值。
有冲击负荷的用电方,当冲击负荷已影响其他用户电压质量时,用电方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条用电方每月向供电方支付所用电力的电费。有关的电度计量、电价、电费结算、电费支付方式均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协议办理。
第六条供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正当理由,并事先通知用电方的限电。如,因排除险情,处理事故,检修设备等的限电;对超过计划用电的限电;计划检修并在七天前通知用电方的限电;因执行国家命令而对用电方的限电等。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不属违约,不承担责任。
(4)非供电方的责任,如用户的过错,鸟害、人为破坏等。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运行、操作、检修、试验等过程中,因缺乏经验、疏忽、违反规程等造成的过错。
(2)非供电方责任引起,而因供电方处理不当造成事故扩大部分的过错。
(3)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在指挥、调度等方面处理不当造成的过错。
3.无正当理由对用电方限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量,并给予赔偿。赔偿按少供的电力、电量分别计算,少供一度电按电度电价三倍赔偿,少供一千瓦按0.5元赔偿。
少供的电量按限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小时的平均用电量与限电时间内每小时计划电量之差乘以限电小时数求得。
4.供电方责任造成用电方断电时,供电方应按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和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为四倍)给予赔偿。
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按断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断电小时求得。
断电责任的分析,以供电方事故记录为依据,并适用水利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供电电压和频率变动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供电方应按质量不合格累计时间内所用电量乘以用电方当月平均电价的百分之二十给予赔偿。
第七条用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用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有特殊原因,超负荷或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用电。事先通知并征得供电方同意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由用电方责任引起,但因供电方处理不当造成的扩大部分的过错,不承担违约责任。
(4)非用电方的责任。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用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生产,检修和电气运行过程中,因缺乏经验、疏忽、违反规程等造成的过错;
(2)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在指挥、调度上的过错;
(3)因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电压或频率变动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的过错。
3.无特殊原因,超出合同规定的电力数量用电时,事后应扣还超用的电量,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超用的电力和电量分别计算。每超用一度电,按电度电价三倍偿付违约金,每超用一千瓦按0.5元偿付违约金。
4.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断电或导致供电方对其他用户限电、断电时,用电方按供电方对外限电、断电时间内少供电量,乘以受害方电度电费五倍给予赔偿。
少供电量按断电(或限电)前后的负荷差(千瓦数)乘以断电(或限电)小时数求得。
5.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质量不合格时,供电方不负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如导致其他用户供电质量不合格时,用电方应按第六条5款的规定给受害方赔偿。
第八条电度计量以供电方装设的电度计量装置的记定为准。
供电电压、频率变动超出允许幅度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自动记录仪表为准,如无上述设备时,经双方协商也可用其他办法认定。
第九条本合同有关供用电的其他事项,按《全国供用电规则》处理。
第十条合同执行情况每月考核、结算一次。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一份,电力分配机关一份。
供电方用电方
法定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供用电合同 篇7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进。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如发现用电计量装置记录失常,双方均有权向合法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如检定合格,检定费用由提出请求方负担;如不合格,该费用由供电人负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用电人应先按正常结算周期内用电量交纳电费,检定结果确定后,供电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7、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供用电合同 篇8
论文摘要: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以大连金州供电分公司为例,分析了其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提出要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走访建材、冶金行业,对其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针对不同行业提出特别约定,把住新装签订关,从而保证电网安全。
论文关键词:供用电;合同;法律手段;电网;安全
一、供用电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对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和具体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五条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具备的条款、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条至九十四条对签订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中都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此外,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二、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十几年前,即20世纪最后两年,金州供电分公司在营销科设立了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员,负责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这些年来,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工作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难到易,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 99.82%;380伏10千伏及以上低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90.6%。20xx年以来新建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20xx年以来临时用电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100%。这些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使分公司与占用电容量80%以上的大中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依法经营,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为安全可靠供用电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电力用户按照负荷性质可划分为三类,保证一、二类用户的供电安全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xx年对重要用户加强管理的基础上,20xx年对重要用户的管理又有新的突破。首先从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就对重要用户的重要性加以约定,在双方谈合同条款时,对于用电方放弃重要用户条款的,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没有约定重要用户,但在管理上一样按照重要用户对待。除此之外,金州供电分公司建立了重要用户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用电检查员在巡视过程中也能做到重点巡视,重点管理。在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专线供电;用电方自备发电机或自备发电机组;用电方自备非电措施。除此之外还约定:必须自备紧急保安电源。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给供用电双方在安全供用电上都提出了约束条款,分公司为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供电方式与供用电合同相符做出了很大努力,到目前为止可以保证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和供电回路。
通过几年来对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宣传、培训及召开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会签会,使生产、计划、调度运行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分公司有多少个重要用户,对双方在安全供电上都有什么样的保证措施,供电企业如何履行供用电合同条款有明确规定,做好重要用户供电安全。
四、走访建材、冶金行业,对其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大连金州区有建材、冶金等生产企业110户,66千伏用户3户;另外还有其他行业的小企业107户。 3户66千伏建材、冶金生产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约定的是一类重要用户,107户小企业虽算不上重要用户,保证安全供电也是十分重要的,为此近年来分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每年都要对这3家66千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走访,另外安排有关部门对其他行业的107户小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
3户66千伏企业在受电电源上存在着没有保安电源,受电线路自维,并有一塔双回线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起草了一份文件,直接送达到3户企业。另外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发现分公司存在双回线同母线供电的情况,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在分公司领导的安排下调度室和继电室采取技术措施,实现不同母线的双电源供电。
107户小企业中10千伏供电的88户,供电总容量6944千伏安。其中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1户;100千伏安以下的67户,380V供电的19户,设备总容量307千伏安。10千伏供电的88户小企业中有66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2户未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因长期停产无人。19户380伏供电的小企业全部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都约定了由用户自备发电机,保证在系统突然停电时解决井下供电问题。同时对调查了解到的安全隐患向局领导汇报,分公司做出了对一些线路保证供电安全的措施。同时将88户小企业的用电情况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针对不同行业提出特别约定,保证安全供电
金州区几家大的医院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提出医用CT在电网系统事故重合闸时,造成设备烧损,修复费用昂贵。而系统事故重合成功是电力系统的一项重要指标,不能因为几家医院就改变继电保护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供用电合同特别约定中,要求用电方对医用CT加装失电压延时装置,如不采用失电压延时装置,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方负责。这样在经济上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在安全上保证了对其他企业的连续供电。
高次谐波、冲击电流、非对称负荷对电力系统的危害十分严重,我们称之为谐波污染。近年来轧钢、铸钢企业用电猛增,这些企业向系统输送高次谐波的机率极大。针对这个问题及时与省、市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在供用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了“用电方的谐波电流、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有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用电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时,供电企业可中止对其供电”的内容。
六、把住新装签订关安全供电有保障
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除对原有用户的合同进行补签工作以外,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是做好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关键。为了把住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关,我们制定了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通知单》。
对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用电手续的新装用户,在办理手续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用电手续,这样有90%的新装用户都在送电前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后,使一些安全隐患在送电前得到有效的避免。
对不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手续的新装用户,每月从营业信息系统中调取新装用户的户名、数量,对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进行考核。基本上做到新装用户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
对新装用户采取真正的先签合同后送电后,在送电前协调了供电企业各个专业对用电方的关系,使不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早采取措施。例如,区内某家大企业新建变电所峻工后,办理送电手续前,按照负荷性质该户为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要实行例会汇签,在汇签时调度室和生产科提出某某线目前的状态不能为这家大企业做备用电源,一旦这家大企业的主电源某某线发生故障,有可能造成这家大企业停电,后果严重。供电分公司领导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及时与用电方沟通,并与分公司内部各专业协调,最后采取这家大企业在20xx年3月前只使用1000千伏A的容量,分公司在此期间内架设一条新路线,将某某线的部分负荷转为这条新线路供电的做法。这样做既满足了这家大企业供电的要求,也保证了供电企业对重要用户安全可靠供电。
总之,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工作中,我们有这样的体会:一方面通过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从法律角度上规范和治理电力市场,约束双方供用电行为,保证供电的安全可靠性。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安全高效取得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
供用电合同 篇9
低压供用电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电方??????????????? 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生产班次:________,周休日_____________。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HZ电源、220/380伏电压的电_____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____线路____公用变____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 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____线路____公用变____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供用电合同 篇10
供电单位(简称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简称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____千伏____线三相交流__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供用电合同 篇11
供电单位(简称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简称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____千伏____线三相交流__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条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或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高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一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
供热合同(收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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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 篇1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供热合同 篇2
用热人:
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发生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xx年版)
(5)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6)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xx年版)。
(7)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xx年版)。
(8)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9)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10)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11)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但用热人不能及时到场或按用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前提下,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2.采暖计费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 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 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采暖费总计: 元/采暖季。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2.缴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xx)、《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6.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 (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8.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2.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1)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竣工图纸的,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部分的建筑面积;协商不成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2)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①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6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②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③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3)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3.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求暂停用热
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暂停用热。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为 元/采暖季。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热人(签字): 供热人(盖章):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 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 锅炉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链接:《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问答
1、示范文本中规定了卧室、起居室的采暖室温标准。其它房间,如:厨房、卫生间的采暖室温标准是什么?厨房、卫生间出现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是否也要承担退费责任?
答:不同房间有不同的使用功能,有不同的建筑设计要求,因此有不同的采暖设计温度。卧室、起居室是用户在家庭生活中最主要的活动场所。从保障居民用户最基本的采暖权益考虑,《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和合同的示范文本规定了卧室、起居室的采暖室温标准。应当指出:不同年代的住宅,在设计要求有很大差别。一些老旧住宅,厨房、卫生间内没有安装采暖设施,因此很难统一规定厨房、卫生间的采暖室温标准。在国家现行住宅设计规范中,对厨房、卫生间的采暖设计温度的确也作了规定。因此,如果用户的住宅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可以和供热单位另行约定厨房、卫生间的采暖温度及相应的保障要求。
2、用户要求暂停用热后,为何还要交基本费用?60%的基本费用标准有何依据?
答:用户要求暂停供热仍需要交纳基本费用,主要是因为:一是,根据《传热学》的基本理论,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因为凡有温差,就有热量自发地由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也就是说,即使对一套房屋停热后,热量还是会通过四邻的墙体、楼板向该房屋进行传热,这就是户间传热。单个用户停热后,相邻用户要保持正常采暖势必增加热能消耗。二是,单个用户的采暖设施也是供热系统整体的一部分,供热设施及供热负荷的配备并不因单个用户要求停热而减少,要求停热的用户仍然占有着供热资源。这部分资源并不因单个用户暂停用热而发生转移或重新分配。三是,单个用户暂停用热后,供热单位的服务责任并未终止,供热单位仍然承担着管理的责任,以及在事故状态下的抢修责任。四是,供热单位的基本运行成本不因单个用户暂停用热而减少。综上所述,为体现公平,要求停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的基本费用。我们和市发展改革委对我市供热运行成本进行了科学的测算,60%的标准仅仅相当于供热单位维持基本运行的成本。考虑供热单位和采暖用户双方的承受能力,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示范文本中约定:如果价格主管部门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价格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单个用户要求暂停用热暂按采暖费总额60%的比例缴纳基本费用。
3、示范文本中对采暖用户、供热单位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约定?
答:示范文本中关于采暖用户的违约责任规定了二条。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采暖用户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供热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户因自用采暖设施泄漏、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拒绝供热单位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和设施隐患整改建议,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示范文本中关于供热单位的违约责任规定了三条。一是,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二是,经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三是,供热单位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用户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用户、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采暖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采暖合同,出现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采暖设施泄漏造成本户、相邻用户、公共设施损害的,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答:强调采暖用户应当和供热单位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主要是考虑:第一,1999年,我国首部《合同法》问世,其中在分则部分,专门制定了关于 供用热力合同的民事法律规范,至此供暖关系正式纳入民事法律的调整范围。从政策到合同的转变为我们提示了彻底解决供暖问题的一个方向,即将供暖行为逐渐纳入市场轨道,通过民事法律来维护供暖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在建立新的供热市场秩序的过程中,供热与采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仅需要通过政府行政规章来规范,同时还需要通过供热与采暖双方订立民事合同来约束。供用热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明确供热单位与热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是供热与采暖行为规范的自我完善,也是对政府行政规章的细化与完善。第三,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将有利于行为的规范与监督,有利于维护、主张自身的权利。尽管《办法》规定,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但一旦出现供热质量纠纷、供热设施损坏引发赔偿责任认定等问题,将因双方未签订合同,给各自的维权带来影响。因此,为维护自身的权益,采暖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用热合同。
供热合同 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留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日期:
供热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xxx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xxx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xxx年xx月x日
2、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总工期:xx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xxxxx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图纸设计建筑面积×xxxx元/平方米。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及回填完毕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xx%;房屋主体完工付三日内工程总造价的xx%;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及全额工程发票后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xx%。剩余xx%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xxxx联系方式:xxxxxxx
2、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供热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乙方经过精确核算和甲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孟津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开挖土方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
2、工程地点:河南省xxxx城区
3、工程承包范围:此次xxxx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热力一次线管线土建施工,乙方承包施工范围为。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2013年6月5日
2、竣工日期:2013年7月3日
3、总工期:30天(其中外线管网工期30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单价203元/m(不含税价)。
2、热力一次线管线施工工程工作内容:放线、路面砖拆除并堆放整齐、土方开挖及外运、平沟修沟沟槽夯实、填沙、回填土分层夯实碾轧、路面清理、路面围挡设施制作及拆移、施工现场的措施、安全、文明环境卫生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协调不到位而造成的误工(2小时以上)按照实际发生的误工费(含人工、机费、其他费)均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发生的合同外增量,由甲方负责让业主签证,并做好资料完善。实际发生的增量由甲方认可后给予乙方结算(不含税)。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实际开挖沟槽长度×188元/m。
2、付款方式:付款按管道安装施工及回填完毕的实际工程量结算,1公里结算一次,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工程结束10日内,剩余20%工程款全部结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
2、乙方项目负责人: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和责任: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负责协调当地相关单位工作。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1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如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造成误工损失由甲方承担误工费用,如遇雨天所造成管沟二次抽水及清於泥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和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服从孟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甲方领导的管理。
2、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负责对自己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视为验收合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供应商合同(收藏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合同的订立注意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你的合同范本模板准备的如何?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你搜集了关于“供应商合同”的相关信息,阅读本文您会有许多收获和惊喜!
供应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公司________加油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给乙方供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供需油品业务关系。
(二)双方一致同意恪守本合同条款内容。
(三)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成品油质量、计(数)量、供需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保证质量向乙方供应油品。
2.在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油质不合标准给乙方车辆及设备造成的损失。
4.甲方有权拒绝本合同以外的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定点机构客户,有权享受站内设有的免费服务设施。
2.乙方应遵守甲方加油站现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以甲方当日加油站挂牌价为基础。
1.先款后油
2.乙方需持经乙方加盖公章的油品供应凭证到甲方加油站加油。
1.加油凭证的制作有乙方负责,经乙方盖章有效。此凭证只做定点加油使用,不得兑换现金。
2.乙方持加油凭证加油时,应在凭证上注明单价(当日挂牌价)、加油数量、油品标号及司机签名。
1.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数量不足,应加倍补偿乙方。
2.因政府政策或法律的变动,致使甲方供应油品型号、品种、质量发生的变动,甲方不承担有关责任。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商合同 篇2
为了保证与我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公司的有关规定通告供应商。
我公司的采购工作共分为4大部分:
(1)由品管部负责开申请单与验收工作。
(2)由采购部计划主管负责价格的询价工作与货比三家的工作,与供应商商谈好价格,选择价格最合适的供应商,并指派采购员到现场采购或让供应商送货上门。
(3)采购员没有价格洽谈权,如更改采购价格、采购地点需事先向采购部经理申请。
(4)财务部设专职比价员,通过电话寻价、市场寻价等方式,判断采购价格是否合理,如价格不合理,我公司内部将对采购员作出一定的处罚,对供应商给予暂停购买、停止合同等处理。
我公司的供应商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准则:
不得与我方采购人员发生任何私下的经济来往(包括送礼、请客吃饭、给予回扣等),一经发现,我公司有权不付供应商任何货款,永远停止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并对我方采购员作开除处理。
供应商送货时,须持送货单及税务局正式发票;所送货品,如规格不符,品质不良,本酒店得以拒收,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按本酒店规定的指定日期送货。
(我承诺遵守以上规定,坚守职业道德,双方互惠互利,如违反上述规定,我愿意按上述的有关协定处理。)
供应商合同 篇3
甲方(供货方),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采购方),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向甲方购买优质米粉和卤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供货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给乙方,具体细节以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发货清单为准。
2、如因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甲方可在订货前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由甲方重新提供报价单,按照新的报价单执行。
三、运货地点及费用
甲方免费送货到乙方门店或指定乙方指定地点,甲方人员负责卸货。
四、采购方式
乙方每次采购前,以微信、电话或短信及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五、质量保证,
甲方提供的米制品的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
1、经过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货物。
3、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为乙方要求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甲方所提供米制品的重量以成品为准,应足斤足两,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有质量问题等现象,将给予退回。
六、验收和抽查
1、验收,质量和重量依据选购评判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
2、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参照选购样品对产品质量和重量进行抽查。
七、付款方式
1、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为每月支付一次,甲方以每月30号备齐上月乙方签收的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到乙方指定地点对账,乙方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甲方的供货质量情况,维护乙方的权益。
2、若甲方违约或无法提供产品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应在协议签定后,根据甲方实际供货量在每月予以结算款项。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准时运至指定位置供货,若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约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乙方有权对甲方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从甲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十、附则
1、甲方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交给乙方存档使用,乙方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存档使用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业务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联 系电 话, 联 系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白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销售乙方货物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与乙方合作销售乙方货物如下:
1、对于乙方交付甲方的货物,甲方应及时验收,妥善保管。
2、乙方对甲方市场售价有限额要求的,需明确注明在上述表格。
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与乙方进行结算,实际销售的货物市场售价与供货价格之间的差额为甲方的收益。
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每一件货物都要附有意外险。
二、所有权转移
1、乙方按甲方为其货物预留的存储空间或按市场需求提交的订单向甲方提供货物,交付甲方时双方为代理销售关系,货物所有权及除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货物风险均归属于乙方。
2、乙方货物在甲方或甲方加盟店内实现销售时,视为乙方同时对甲方实现该项货物的销售,此时该项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再由甲方转移至顾客。由甲方按实际销售价格(市场售价)向顾客开出货物销售发票。
三、结算
1、甲方按照每个白然月为一个销售结算周期,以乙方在该时间段内的供货价格和甲方实际销售货物数量为计算依据。
2、该结算总金额为供货价格的总额,未销售商品不计算在内。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供货价格总额=乙方供货价格x甲方实际销售数量
3、甲方于乙方供货的下个月3日进行对帐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上月供货金额,乙方于甲方支付供货金额的同时依法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四、活动支持
在合作期内,为了促进和提高货物销售,甲方可根据货物销售情况及实际需要,对相关货物开展促销活动。对于甲方提出的促销需求,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促销的场所及人员配置,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货物促销价格以及现场指导等支持。
五、商品质量
1、乙方保证委托甲方销售的商品品牌为正品无假冒;保证产品质量(包括商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提供样品的,商品的质量应同时与该经甲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同。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到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六、发货及物流费用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交货到甲方指定之地点,运费由__________承担。
七、退换货物
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根据市场需求或甲方存放场地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退货。办理退(换)货按下列方式办理:
1、乙方应白甲方发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的,甲方每日按商品金额的______%收取场地占用费和管理费,逾期二十日未撤走,甲方有权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减乙方货款。
2、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办理退货手续,影响了甲方仓库商品存放、流通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货款结算,直至乙方办理完退货手续为止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一定数量的滞销的商品,乙方新品方可入场。
八、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所有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折扣或损失由乙方白行承担。
2、本合同终止,不影响乙方承担其在甲方已销售、尚未销售商品的质量保证的相关责任。
3、对商品白然损耗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如因为乙方的货物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不满或伤害事件,从而导致甲方商誉受损,其所有经济及商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如甲方按照实际经营需求向乙方发出订货要求的,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订货单进行供货。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进行结算。如甲方逾期支付,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白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白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应商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合作互利互惠之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员工食堂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及燃料的供应和乙方厨工的住宿。
2、甲方负责厨房设备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破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
5、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如乙方员工有不良现象发生,甲方应提出警告和处罚。
(4)在日常工作当中,由于乙方的疏忽造成开餐延误过久,甲方则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
(5)甲方应在乙方进驻食堂半个月内,每天提前把就餐人数报于乙方,以供乙方备餐。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安排、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做好消除蚊、蝇、鼠害。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若发生一切事故,乙方付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按时开餐,不得随意耽误开餐时间。
(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和办公区域,如有违反者,甲方可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处罚。
三、伙食标准:(以下餐标,不含税金)
1、早餐______元
2、中餐_____元_____荤_____素_____汤
3、晚餐_____元_____荤_____素_____汤
四、开餐时间:______
早餐:
中餐:
晚餐:
五、结算方式:
乙方先垫付甲方一个月伙食费,双方于次月头5个工作日内进行餐费核算,甲方应在核算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不得拖欠。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则进入正式合同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合同终止条例:
合同期满一个月前,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20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员工就餐后有食物中毒事件,经医院确诊为食用乙方饭菜且非因食用者个人因素所引起的,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伙食费达30天,经乙方多次催要无果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一方无故随意终止合同的,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20%。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其他:
1、若市场价格普遍上涨,涨幅在15%以上的(以签订合同时价格为标准)则乙方有权提出适当调高伙食标准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后裁决,从而不致影响饭菜质量。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应商合同 篇6
前言
我们的产品质量决定了我们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地位. 我们所采购的产品( 原材料, 部件, 辅助材料和生产原料以及工 /模具)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 供应商要建立一个适时的, 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协议是指客户与供应商之间达成的,以合同规定的形式规定的,关于技术与组织的框架条件,这些条件是实现质量目标必不可少的.质量协议在质量保证方面向供应商的管理体系提出了最低要求. 签定质量保证协议是成为一个战略供应商必不可缺少的条件。
目录
1 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承担的责任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1 概述
2.2 客户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3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2.4 客户对质量管理体系, 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审核
3 前提条件与措施
3.1 技术要求
3.2 项目计划
3.3 产品生产可行性分析
3.4 潜在缺陷分析
3.5 控制计划
3.6 生产件批准程序
3.7 生产能力调查
3.8 功能, 可靠性及寿命试验
3.9 过程控制和批量生产检测
3.9.1 统计技术的体系应用/过程控制的步骤
3.9.2 抽样尺寸和检测频率
3.10 出现缺陷时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3.10.1 特别许可
3.10.2 产品的返工
3.10.3 发货后发现缺陷时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3.11 供应商进行的产品终审
3.12 发货标记
3.12.1 新规格的应用
3.12.2 发货单批次号的说明
3.13 包装
3.14 员工培训
3.15 质量记录存档
3.16 检测工具
3.17 环境, 安全与再利用
3.18 检查已交货的合同产品
3.19 投诉分析
3.20 发货表现
3.21 更改通知
4 其它协议
5 参考文件
6 质量保证协议的其它部分
7 承诺声明
1. 供应商对所供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责任
根据第3.1条供应商负责按技术资料的要求准确无误的生产出产品,并检查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如有必要, 向客户索要更详细的信息. 研发过程中,供应商应向客户了解对产品生产的要求和安装环境. 供应商的质量文件要围绕他的产品, 服务和过程不断调整和提高.目标是”零缺陷”和100%的发货满意度及降低成本.如果供应商有分供商, 那么供应商应应对所购产品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也要为此向分供商提出质量保证要求.这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不会免除供应商对其他产品所负的全部责任, 并不会与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脱离干系.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1 概述
为履行责任,供应商要按照ISO9001最新版本建立和使用一个适合其的组织和企业规模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一国际标准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并通过行业和客户的标准得以补充(见下一页表格)
2.2 客户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客户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有以下几个基本标准. 要求视供应商等级和产品风险性而定. 客户将供应商按以下等级分类:
-产品开发供应商
-过程开发供应商
-目录件, 标准件供应商
-外包商
-生产材料供应商
-包装材料供应商
-工/模具供应商
-辅助材料供应商
从下表中可知不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如果客户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则按本协议的第四条的规定使要求得以满足. (如AIAG的QS9000,航空航天上适用的AS 9100, 国际空间质量组织的I.A.Q.G., 德国汽车制造商协会的VDA6.1及铁路部门用M1003)
不同级别供应商对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同要求
供应商类别
要求 有产品开发责任的供应商
产品开发供应商过程开发供应商 通用件,标准件供应商外包商 生产材料供应商 包装材料供应商 工/模具供应商 辅助材料供应商
通过的标准要求
ISO9001:20002
ISO/TS 169493
AS 91004
ISO 14001 或EMAS5
客户要求
3.1 技术要求
3.2 项目计划6
3.3 生产可行性分析
3.4 潜在失效模式分析
3.5 控制计划
3.6成批生产件批准程序
3.7生产能力调查
3.8 功能, 可靠性测试
3.9过程控制
3.10纠正措施
3.11成品检查
3.12发货标记
3.13 包装
3.14员工培训
3.15 存档
3.16检测设备
3.17 环境, 安全
3.18来料检测
3.19投诉分析
3.20发货表现
3.21更改通知
注释说明:
1 供应商自己负责完成技术资料
2. 对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最低要求. 在特殊情况下, 供应商可以通过特殊许可被认可
3. 所有供应商的目标是通过ISO/TS16949认证. 过渡期也承认QS9000, VDA6.1, AVSQ94, EAQF94.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可无ISO9001:2000认证. 但要有一个相应的开发计划证明.
4. 航空航天方面要求.
5. 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行业及生产过程要求, 如电镀, 清除废料, 生产用化学品和生产用油, 脂及防腐剂.
6. 按照第一部分制订的项目计划.
7. 客户和供应商约定程序.
2.3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客户接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检查结果, 它证明供应商已引入了一个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已在公司内应用. 供应商自觉向客户的采购部门出示相应的合格证明.证明过期重新办理或证明被取消等信息要及时通知客户. 疏忽可导致降级.
2.4 客户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 过程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测
客户有权通过审核确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满足了自己的要求. 这种审核可以是体系, 加工或生产方面的审核. 在审核实施前要提前约定好.供应商保证客户进入所涉及的领域, 允许他们查看部分资料, 只要是涉及发货范围的. 为确保不泄露企业的秘密, 供应商的合理限制是可以接受的.审核所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除此之外, 在正在进行的合作中, 客户有权与最终用户的负责人按事先约定好的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分供商生产或发货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那么供应商有责任同客户即最终客户的负责人一道去分供商那里进行检查. 上述提到的规定适用于此. 根据实际情况在客户处所花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 基本前提与措施
为了及早识别错误根源, 在批量产品生产开始前就要采取有目的的预防措施. 生产中出现的错误也应及时发现,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避免错误出现.基于此原因在批量产品生产前就要采取重点举措.
3.1 技术要求
在技术资料, 如图纸, 规格, 产品发货方针, 发货条件, 订货指南, 过程准则及债务义务手册中规定了应予保证的质量特性.客户会把最新技术资料以印刷版和电子版方式发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保证整理出以上最新技术资料并对之进行核查. 如果资料发出四周内供应商无异议,那么就算达成协议.
3.2 项目计划
为了开发, 生产一个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 并保证批量生产开局顺利, 要求企业的所有部门严格组织,及早合作. 同时保证发货期和成本预算目标.严密的项目管理是一个目标明确的项目流程的保障.
3.3 产品生产可行性分析
确认合同前供应商应检查一下自己的生产设备是否能确保合同产品的生产. 经客户的采购部门与设计即有关的技术部门协商达成保证协议.按产品等级把产品生产可行性证明写在客户发给的表格中.
3.4 潜在失效模式分析
为了避免批量生产出现质量问题, 将必要的检测费用降到最低点, 有必要对潜在的错误及它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分析. 如果产品和过程有变动, 或有投诉,那么这些情况要在文件资料中及时更新说明. 那些供应商负责设计的产品要有一个产品/设计错误可行性和后果影响分析体系.
在生产工/模具和设备前, 供应商针对所有的产品即产品系列的过程都应有一个错误可行性分析体系. 所有影响生产过程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并作出评估.发现薄弱环节时, 为确保过程安全一定要采取相应措施. 按要求客户可随时参阅错误可行性及影响分析报告.
3.5 控制计划
供应商对所有新系列产品实施书面控制计划. 资料要写明过程参数, 检测程序, 检测特性,检测工具及检测频率方面的情况及出现质量偏差时所作出的反应即措施计划. 这些资料要与客户的质量保证部门及时协调.
3.6 生产件批准程序
通过生产件批准程序证明供应商获得了产品生产和他所采用的生产过程的许可. 在生产的不同阶段都要求这一许可. 这一受客户欢迎的程序写在第二部分里.(以QS9000的PPAP为基础) 其他程序如VDA的PPF也只有在与客户取得一致后才有效. 样品通过并不等于对以后的产品没有保障要求.
3.7 批量生产前各种能力测试
只有借助于一个有统计功能, 长期稳定的过程(程序)才等达到一个稳定的质量效果. 不成熟的过程可导致不当的开支.所以在批量生产前要对所有性能特征和必需汇编成资料的特性进行检查. 根据3.9条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不断对这些性能进行检测. 这些特性必须适合技术规则的要求.做法参看有关资料(如DGQ, VDA或QS9000). 如果短期考核(检测)的能力指数Ppk即Cmk≥1.67或持续考核能力指数Cpk≥1.33的话,那么这个过程是可靠的. 如果前面所说指数未达到, 供应商就应立刻采取适当措施. 达到过程要求要给予证明, 在次之前要进行一次100%(全面)检测.
3.8 功能性, 可靠性和寿命检查
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中规定了产品的持久性能, 供应商有责任对此进行测试. 测试的方式及范围必须有一致的规定.供应商如有客户质量保证部门的书面批准可免去这一测试.
3.9 过程控制和批量生产检测
对于批量生产的监测供应商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 统筹的过程控制对已确定的特殊质量特性具有约束力. 要以一定的方式做文字记录, 这样可以及时识别变动,为避免失误能够修改过程. 那些不在统筹过程控制范围内的特性, 供应商要常做抽样检查. 在验收批量产品生产时, 抽样检查不应有不合格产品出现.( 零缺陷原则)文字记录中要清楚写明质量考核过程和按质量标准所采取的措施.
对不完善的过程所生产出的产品(Cpk
这些检验资料必须由质量部门客户的委托人审阅, 要给客户写明合格参数.按DIN EN 10204即DIN 55350-18的要求供应商要保管好验收试验证明,如客户要求应在24小时内提供给客户.
3.9.1 过程控制上的统计方式/程序的体系应用
批量生产过程可通过使用统计方法如质量规则卡( x/R, x/R 或x/s-卡或错误收集卡)来监测. 包括那些在热处理,焊接或塑料压铸能够影响产品特性的过程参数, 并做相应记录. 生产加工要在统计控制下进行.
3.9.2 抽样范围和检测频率
规定在批量生产中以适当的测试频率进行检测的那些特性取决于对生产过程的掌握程度. 确定测试频率和抽样范围的前提是了解统计方式.
3.10 出现缺陷后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如在批量检测中发现抽样中有不合格产品, 须立刻中断生产并将情况上报. 对上一次合格检查后生产的产品实施全面检查.如在确定次品数量范围过程中发现已交货的产品中有次品的话, 就要立刻通知客户验收处的质检部门. 同时客户期待供应商写一份8D-报告或类似的报告(见3.19条即第四部分投诉处理), 把为纠正缺陷而采取的相应措施通知他们.
3.10.1 特殊批准
如规格出现偏差需申请偏差许可/特殊批准. 可使用客户专用申请表(见3部分). 允许有偏差的产品要分开发货. 交货单和每个包装上要标明偏差性质.偏差许可的复印件要附在交货单上. 偏差许可的有效期取决于所涉及的数量和交货期.
3.10.2 返工
供应商必需确保返工是可靠的,并且保证它不会对产品有副面影响.
3.10.3 供应商交货后发现缺陷所采取措施
如果供应商交货后发现产品有缺陷, 那么他得到信息后应立刻停止生产, 对还逗留在厂内和运输途中的及客户已受到的货物进行检查, 分类,或加工. 采取补救措施.废品立即处理掉.收回所有已发出的货物, 按约定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立刻免费供应可使用的备用品( 可以是问题产品中筛选出的 ),不至于中断或影响客户的和最终客户的生产. 如产生更多的费用则由供应商来承担.
3.11 由供应商负责的必要的成品检查
为了更有目的地监测, 评估, 必要时提高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供应商有必要对待发产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并做记录, 检查产品是否合乎技术资料, 图纸, 规格,标准, 法律规定以及预先确定的质量特性的要求. 每年的检查次数由供应约定, 视现有的工作程序和体系而定.
3.12 交货标记
按与客户达成的协议的要求必须在交货产品和提单上做标记. 荷重单位和包装单位( 单装, 改装)单做标记.如客户要求要在容器上清楚标明零件编号及条形码.
3.12.1 应用新规格
按新规格生产的产品不应和旧规格产品混在一起. 并且确保先发旧规格产品. 如果按旧规格生产的产品不需再发货, 那么经与客户商量把产品处理掉.新规格产品的样品得到客户批准后方可投入新规格产品生产并在交货单上特殊标明. 在包装箱上也要标明相应名称, 材料名和图纸编号的变化情况.
3.12.2 发货单上标明货物批号
要在给客户的需标明批号的货物的发货单和提单上标出供应商的货物批号. 这样一来如果发现所发货物数量有问题便于核查.
3.13 包装
供应商有义务使用恰当的包装来保护他的产品. 考虑到产品和加工的特殊要求及包装规则有必要与客户协商制定一个包装计划.供应商对所使用集装箱的数量和卫生程度负责.
3.14 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必须胜任他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对相关人员在质量保证技术, 统计方式方面进行充分的培训具有重大意义. 这样才能有效的应用这些实用的方式,通过专业可靠的分析采取正确的措施. 所以供应商应确保对他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并为之出具证明. 对于特殊的加工过程( 如裂缝检测, 焊接等)只允许有资格的人员参与.
3.15 质量记录存档
从供应商产品生产那一年起供应商要把质量记录( 如控制卡, 检测结果 )保存三年. 那些重要文件和必须有文献记录的产品的质量记录除外, 它们必需保存15年.这里面指的是那些对财产和人员危险性很高的产品.要求文献记载的产品在技术资料(图纸和规定)中有清楚标记.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如空间/高精技术方面所有文件及质量记录要保存40年.供应商有义务将测试结果用适当的形式予以记载. 此外其它保存期需做特殊规定. 应按约定的那样允许客户的代理人查看记录和说明书.
3.16 检测工具
供应商要备有足够的检测工具, 保证可以对所有合同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测. 要常检查检测工具, 保证他的使用. 下一次检查日期应确定下来.检测工具的性能要良好. 检测工具必须达到国际标准. 如果检测由外部人员来做, 那么他必须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如有必要供应商和客户间应就检测工具和检测方法进行协调.
3.17 环境, 安全和回收利用
按生态标准考虑到技术经济的因素客户应把产品对人类和环境的不良影响尽量减小到最低点作为目标. 所以遵守有效的法律法规是对供应商的最起码的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及它的成分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就是说符合环境, 安全和回收利用这方面法律规定, 也适合客户的标准. 最好通过 ISO14001或EMAS认证, 对特殊行业则必须通过此认证. ( 见表格2.2条)
3.18 检查已交货的合同产品
供应商负责提供合乎规格的合同产品. 客户在收到产品后,要检查已到货物的数量和品名及运输和包装损失情况. 出现问题立刻通知供应商.另外客户要对交货产品按一定的生产程序进行检测, 确认有问题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则供应商对后期的商品质量缺陷抱怨才不会有异议.
3.19 投诉分析
把出现的问题以检测报告即缺陷产品抱怨的方式通知供应商. 随后按系统方法(见第4部分投诉的处理)进行问题处理和投诉分析.通常情况下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两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即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情况可能要求供应商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应急措施. 可使用电子数据处理体系.在检验报告中给供应商规定有限的应对时间.出现的问题将写入供应商评估报告中, 此评估是客户下订货合同时采购部门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
3.20发货表现
供应商有义务遵守和检查所约定的订货数量和交货期. 他必须就所需额外运费作出统计, 必要时提供给客户.如果供应商意识到不能按规定的交货期提供所订的订货数量, 要立即通知客户.
3.21 更改通知
供应商必须尽可能及时的把以下变动用相应的申请表格告诉客户的采购部门:
-生产过程或材料变动
-换产品的配件供应商
-转移生产基地
-检验产品的程序或设备有变动或质量保证措施有变动
首先检验变动的影响, 然后经客户的专业部门同意后供应商方可执行他的更改计划. 更改通知义务写在检验规则中
.4 其他协议
客户可以和供应商签订其它单项协议, 如:
-体系要求
-生产, 检验程序
-质量证明
-交货质量( ppm-协议)
-其它交接点规则, 如仓库管理和储存
按照3.1条双方在责任书 (第7条) 签字后这些协议即生效.协议的更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且要在按协议更改生产和产品交货前进行.(见第6部分特别协议)
如果供应商不是生产商, 而是转售商, 供应商若不能保证质量保证协议的话, 那么要确保产品的生产商遵守质量保证协议.
5 文化背景
标准, 文字资料以及培训情况各国之间有所不同, 如要求可向客户问明情况.
6 质量保证协议的其他部分:
第一部分 质量先期计划
第二部分 生产件批准程序
第三部分 更改许可 / 特殊批准
第四部分 投诉处理
第五部分 供应商评估
第六部分 特殊协议
第七-九部分 无
从第十部分起 集团内部针对客户的要求.
7 责任声明
即使在业务往来条件下供应商偏离了质量规则, 这份质量保证协议(QSV)从客户与供应商签字那天起即刻生效, 是所有双方签订发货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在三个月的解约期限内可解除这份质量保证协议. 解约必须有书面材料. 在以往签订的发货合同中质量保证协议不受任何一个解约的影响继续有效.此质量保证协议受德国法律保护.
分级
供应商等级
? 按明细表发货的供应商, 他们自行产品开发.
? 过程开发供应商
? 通用件, 标准件供应商
? 外包商
? 生产材料供应商
? 包装材料商
? 工/模具供应商
? 辅助材料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牌号/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城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UPIK- / DUNS-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质量保证协议第六部分是否签订了特别协议? 是 否
供应商 ---------------------- ---------------------- ----------------------
日期 姓名 经理签名
---------------------- ---------------------- ----------------------
日期 姓名 质量管理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 ---------------------- ---------------------- ----------------------
日期 部门 质保部签名
---------------------- ---------------------- ----------------------
日期 部门 采购部签名
供应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台南水果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果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和供应批次;
查看每批水果的供货合同清单以及发票的数量和金额。水果供应合同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水果行业相应标准。
三、演出周期:从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
四、交付和运输:
五、结算方式:
六、水果验收:
乙方应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水果的检验证书、发票等。根据规定。甲方应接受每批水果,并检查其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一致。如果对质量有异议,双方应根据合同进行讨论和评估。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付或者支付货物的,应当按照迟延交付部分货物的%的标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延误超过天,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延误方赔偿。
2、如果由于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应予以赔偿
3、如果乙方交付的水果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再需要乙方发货,或乙方没有足够的果实提供给甲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者单方面变更、终止合同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供应商合同 篇8
供应商合同是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供应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签订流程以及合同的执行与解除等方面内容。
供应商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企业来说,供应商合同是确保采购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签订供应商合同,企业可以明确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确保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供应商合同还可以规范供应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长期合作和共赢发展。
供应商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清晰。一份完整的供应商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合同的标题、合同的双方信息、商品或服务的描述、质量要求、交货方式和时间、价格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合同的期限和终止等。每个条款都应详细明确,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和解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了使合同更具约束力,可以在合同中加入条款,比如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知识产权的归属、争议解决方式等。
供应商合同的签订流程应当规范有序。一般来说,供应商合同的签订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双方商定合同的主要条款,确定合同的草稿;双方对合同草稿进行修改和完善,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对最终版的合同进行签字;双方交换合同副本并保留原件。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核对每个条款,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合同上签名或用公章确认。
供应商合同的执行与解除需要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按时交货、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等。企业作为采购方,应按时支付款项,并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如要求追偿损失或诉诸法律程序等。在合同期限结束后,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除。
小编认为,供应商合同作为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重要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通过签订供应商合同,可以确保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促进双方的合作和共赢。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清晰,签订流程应规范有序,合同的执行与解除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才能实现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供应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以便选择到合适的供应商,确保签订的合同具备有效性。
供货商合同(收藏6篇)
您可以考虑看一看“供货商合同”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当现代社会拥有更完善的法律时,需要用到合同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合同是交易双方协商的最终产物。以下提示仅供参考可能有所偏差请您自行判断!
供货商合同 篇1
一、合同的缔结
本合同是由供货商和餐饮企业双方自愿协商、平等互利、共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品种和质量要求
供货商应根据餐饮企业的需求,及时提供质量合格、规格符合要求的食材,保证所供食材的新鲜、卫生和品质稳定性。如因供货商原因造成质量不符或食材瑕疵的,供货商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全部责任。
三、价格和结算方式
供货商经过协商,向餐饮企业提供价格合理、公道的食材。供货商应及时结算货款,如有拖延支付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诉诸法律手段。
四、交货时间和方式
供货商应按照餐饮企业的要求,按时按量地交货,并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食材的安全无损。如交货时间和货量不能满足餐饮企业要求,供货商应事先通知餐饮企业并妥善处理。
五、配合检查和管理
供货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制度,向检查机关或当地卫生部门配合检查,并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如发现供货商存在不合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保证不再出现同类问题。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内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履行难题,应及时联系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七、互相信任和合作
合作是基于互相信任和良好合作态度建立起来的。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密切进行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共同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
八、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如一方有意终止合同,应在4个月前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决定,进行合理调整。
九、争议的处理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寻求和解。如无法达成协议,应提交所在地有关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二份,供货商和餐饮企业各执一份。
供货商签字:
餐饮企业签字:
供货商合同 篇2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注册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注册营业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协商,双方就乙方生产、供甲方销售并且根据甲方要求设计、标明为_____品牌的家用电器(简称定牌产品)定牌合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的产品、数量及定单
1.1?定牌产品品名、规格、型号、目标总量、品名规格型号、时段、单位、总量。
2.2?甲方每月向乙方书面发出____个月以上预期量的滚动订单。乙方根据订单预备____天材料和零件。
2.3?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下达下个月的订单,包括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顺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该月订单。订单下达后不能变更,除非乙方同意变更。
2.4?乙方应在甲方下达订单____天内,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产计划。
第二条?产品包装与标识
2.1?定牌产品使用甲方________注册_____,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乙方未经同意不能使用________注册_____,也不能将甲方注册_____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_____、名牌或公司名称。
2.2?甲方应获得合法的________注册_____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该注册_____的审批证明文件。
2.3?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_______品牌。
2.4?产品背脊标识的产地为____,厂址为________。
2.5?如果甲方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_____、标记的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其生产。当侵权实施已经发生,乙方未获准甲方同意不要擅自处理侵权产品。
2.6?定牌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企业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第三条?质量保证
3.1?产品标准,
3.1.1?乙方生产过程须符合甲方的质量控制规范(建议可以附件对此明细)要求。
3.1.2?乙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验收标准。
3.2?产品质量,
3.2.1?所有定牌产品都须获得认证。
3.2.2?安全认证由_______方完成,认证费由_______方承担。
3.2.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机身、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
3.2.4?乙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3.2.5?甲方可以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预定牌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
3.2.5?乙方生产定牌产品在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甲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乙方书面同意。
3.2.6?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____月内某一个型号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乙方负责,缺陷率的判定和计算方法,在本合同的质量异议认定(建议可以附件对此明细)中详细规定。
3.2.7?甲方有义务将市场产品信息反馈给乙方,为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材料。
第四条?产品供价及结算方式
4.1.1?供价(计算单位,)
型号、规格、付款方式、单位、支付价格(人民币元,含税)、备注
4.1.2?在双方确认排产计划后,乙方凭双方确认后的排产计划组织生产和发货。每月____日甲方按当月量以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
4.1.4?以上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变。如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动时,一方提出供价变动要求时须同另一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之,否则须执行本协议。
第五条?产品交货及运输
5.1?合同交货履行地点,
5.2?产品运输由____方负责,____方承担运费用。
5.3?运输责任,____方的责任在____后结束。此后,货物出现风险责任由____方负责。
5.5?甲方技术代表在货物检收若有异议,有权依据双方共同制定之交接货物验收标准督促乙方改进,下列情况下可以拒收,
XXX
XXX_________________
XXX
5.6?如乙方责任,按本协议第三条有关协议执行,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责任,按本协由甲方承担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7?当因乙方_____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延迟损失之责任,标准为,__________
5.8?当因甲方_____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________之责任,标准为,__________
第六条?市场规范与协调
6.1?双方应注意保持定牌产品的差异化,以避免雷同产品在市场价格上的差异给对方造成损失。乙方在运作自己的产品市场时在规格、型号、花色等方面避免与提供给甲方的定牌产品相似。
6.2?建立价格通报与协调机制。当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一方需要调整价格时,应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共同协商共同调整价格,以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6.3?若一方违反本条市场规范条款,对方督促其改进而没有立即改进时,为约方应该承担对方损失的。
第七条?工作联系
7.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设立驻厂代表。
7.2?驻厂代表的责任是进行质量监督、物流管理与事务。
7.3?驻厂代表应遵从乙方规章制度,并且不得进入与本合作业务无关的场所。
7.4?乙方为驻厂代表提供办公室(桌)____间(个),电话____部,房租水电费用由____方承担。
电话费用由方承担。
7.5?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7.6?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第八条?技术培训
8.1?为了保证定牌产品的维修服务,如果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为甲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定牌产品的技术传授给甲方技术、维修人员,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图纸、器材。
8.2?培训地点设在,场地费用由方承担,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由方承担。
第九条?维修和零部件
9.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规格数量的零部件周转量,乙方再在____月内以旧换新。超过本周转量,则双方先以现款结算。
9.3?超过____年,甲方须通过有尝方式向乙方购买零部件,其价格标准为,
9.4?甲方保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零部件仅用于定牌产品的维修,不用于其他目的。
9.5?定牌产品停产后,乙方应为甲方保留时间的零部件供应,保留时间为,
a.包装材料、印刷品____年
b.主关零部件____年
c.非主关零部件____年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协议,在此之前的口头约定、书面资料不构成协议的内容因而无效。
10.2?本合同签署前,双方都应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供货商合同 篇3
一、合同的背景和
供货商合同是指供货商与购货方之间就货物的供应和交付进行约定和规范的合同。该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双方的权益,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本合同是在充分协商和理解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二、货物的描述和规格
1. 供货商应提供的货物明细和规格应在本合同中明确列出,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内容。
2. 如果供货商无法按照约定提供具体货物,则应在知情的情况下提前书面通知购货方,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价格和支付方式
1. 供货商应以《货物价格清单》为准,提供清晰明确的价格信息,包括货物单价、总价等。
2. 货物的支付方式以及款项的结算时间和地点应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付款和结算。
四、交货期和运输方式
1. 双方应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交货期限,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货。
2. 供货商应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并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送到约定的地点。
3.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货,则供货商应立即书面通知购货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补充交货。
五、验收和售后服务
1. 货物的验收应由购货方进行。购货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或者进行全面验收。
2. 如果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购货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供货商,并要求其补救措施。
3. 对于因供货商原因导致的货物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4. 供货商应提供售后服务,并保证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购货方对货物的问题和投诉。
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双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双方同意进行变更。
2. 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争议解决机构仲裁或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货商和购货方各持一份有效。
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毕。
3.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签署代表着供货商和购货方之间的互信和合作,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各项约定,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
供货商合同 篇4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公司)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公司)
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公司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公司、乙公司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客户,乙公司负有依照甲公司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3、乙公司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公司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公司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公司承担。
4、乙公司每批供货须按甲公司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公司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公司协商,征得甲公司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公司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公司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公司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公司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公司、乙公司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公司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公司安排车辆前去乙公司取货,乙公司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公司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公司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公司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公司,经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公司认可的乙公司单方调价无效。
7、乙公司供应的物料被甲公司应用到(甲公司)产品中,若是因乙公司物料质量缺陷给甲公司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公司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公司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公司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公司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公司可作特采。
9、当甲公司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公司退货或换货时,乙公司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公司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公司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公司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签订合同时,乙公司须向甲公司交纳人民币_____元的保证金,在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终止合作且甲公司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公司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公司。
11、乙公司与甲公司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公司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公司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公司补偿(补偿额度以甲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合作期间,乙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公司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公司将予以乙公司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公司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公司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公司有权追究甲公司责任。甲公司事先同乙公司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公司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公司违约,乙公司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公司乙公司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公司、乙公司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公司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公司签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方(乙公司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供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商合同 篇5
一、 合同的签署方
甲方:供货商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餐饮业主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二、 合同的目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餐饮业所需的食品或者其他相关物品,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地购买这些食品或物品。
三、 合同的期限
该合同从甲方和乙方签字时生效,直到协议终止。任何一方可以在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协议终止。
四、 物品标准
甲方提供的食品和其他物品,需要满足下面的标准:
1. 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食品新鲜,没有任何异味、变质;
3. 食品质量过硬,没有病虫害;
4. 物品确保完整无损。
五、 供货及支付
1. 甲方将按照双方议定的时间提供物品。
2. 甲方将准备好各类相关物品的发票,并将之提供给乙方。
3. 乙方在收到发票后,需在双方约定的日期之内将应付总金额的80%予以支付,余款将在物品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4. 物品未送达当日是次日开始计算逾期天数,逾期延迟付款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支付罚金。罚金的金额为逾期天数乘以合约利率1.5倍的总和,但罚金的总和由总金额的4%又限制10000元作为最高值。
六、 保证及赔偿
1. 双方保证合同的履行。
2. 在甲方正常情况下,因供货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违反合同规定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 合同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无需双方协议即可判定提前终止:
1. 甲方或乙方破产或因任何原因无法支付其债务;
2.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结束合同;
3.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物品,逾期时间超过乙方承受范围。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逾期时间超过甲方承受范围。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其损失。
以上都属于合同终止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另行解决。
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出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效力。该合同生效后,本合同之所有项均应遵照执行,并再无其它口头或书面协议。
供货商合同 篇6
1、甲乙双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2、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四条 交货方式、运费、风险承担及交付地点
1、交货方式: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2、 运费: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风险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 交付地点: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乙方指定的上述交货地址,乙方自行承担因送货地址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
5、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