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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24 三剑客读后感

三剑客读后感分享。

这篇作品以独特的方式展现了全新的阅读感受,能够深刻地提升我们对作品的娱乐价值。笔者在大量数据中筛选了一篇非常实用且有价值的“三剑客读后感”,期望您在阅读后获得更多收获!

三剑客读后感 篇1

留在书里面的是一个令人啧啧称奇的角色,每个人都会忍不住惊叹他怎能用如此诙谐幽默的语气来讲述自己糟糕的身世,更会赞赏他能用这般稀松平常的心去对待自己身边发生的事——将近70的智商,残疾的双腿,贫穷的家庭,坎坷的情路甚至生命的威胁。没错,这个人就是阿甘。

或许那个叫阿甘的人确实是愚蠢的,他不重视钱财却重视感情,明明前路漫漫看不见任何希望和光亮,他也从来不懂得放弃,也不懂得妥协。阿甘只是听从自己的直觉,以一颗看似平凡却绝不平凡的心,跨越名为不可能的界限,一步一步地在路上留下他坚定向前的脚印。哪怕摔倒,哪怕受伤,他心中的信念也从未改变。下一秒他挣扎着又向前冲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稳……最终,阿甘奔跑在了原本可能不属于“阿甘”的道路上。他成了橄榄球、国际象棋、乒乓球和摔跤明星,他还是越英雄,商业大亨。此时的阿甘已经经历了世间的各种繁华与险恶,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阿甘正是用这种在他内心柔软又坚韧的情感来温柔地面对生活对他的`种种考验。比起许多人,阿甘坦诚而不虚伪,他做了许多值得称赞的事——虽然他自己不这么认为,也从不以此夸耀。如果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而阿甘则用他的执着让整面墙都轰然倒塌。

是啊,这样的阿甘又怎么会是愚蠢的?他其实大智若愚才华横溢。前方愈是凶险,他愈是活得风生水起。而我认为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能登上金字塔顶端的生物只有两种:鹰和蜗牛。然而人们更加钦佩的是蜗牛,它没有鹰与生俱来的资质,它所拥有的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努力,它没有时间自怨自艾,它要想爬上常人不可企及的高度,最重要的便是固守本心。就像葡萄架上的蜗牛一样,它没有因为黄鹂鸟的话而动摇,它说,等我爬到葡萄自然就成熟了。人们活得毫无目标,是因为有太多的附加值扰乱了他们的视线——可阿甘不是,无论周围有多少人不理解他,甚至嘲笑他,他始终都在做他最想做的事,不是吗?

三剑客读后感 篇2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

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三剑客读后感 篇3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 篇4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神奇有趣的探险故事,人们读了这本书就会惊心动魄,真想和校园三剑客去各地冒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有个叫杨歌德两个月就只做同一个梦,并且是噩梦-----外星人要占领地球。就在有一天,噩梦却变成了现实。阳光中学被他们的结界诶封住了,使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学校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阳光中学就这样被他们占领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被飞碟顶部发射出来的绿光击中了,结果老师和学生们都变成了外星人的手下,服从了他们。杨歌运用超能力逃出了学校,去搬救兵。但是,杨歌万万都没有想到,学校门卫,校长,都已经被外星人给控制了,更没想到的是连公安局里的警察也全被外星人给控制了。结果,杨歌只找到了一个救兵----秦恩博士。就在他们对此一筹莫展的时候,白雪即使研制出了“野狼克星”。于是,大家开始来到飞碟里,改变了外星人的思维,使他们离开了地球。

你们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啊!

三剑客读后感 篇5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 篇6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 篇7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 篇8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后感 篇9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 篇11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杨鹏。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图书是由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鹏创作的系列童话作品,该系列畅销十余年,成为当代儿童文学领域中最受读者欢迎的经典图书之一。目前共出版52部作品,总发行量超过700万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入选新闻出版署的百种阅读图书。开始,杨鹏继续创作《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其他作品,又推出了《爸爸被盗版》、《聪明饭》等50多种图书,共计500多万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入选迪士尼影视制作素材库,成为迪士尼制作海外动画片的备选篇目。,《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被搬上舞台,制作了舞台剧《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电视英雄》,在无锡演出。,《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开始开发漫画作品,并筹拍动画片、电视剧。

在咱们中国孩子眼中一向形象高大的父亲,在这套书中居然变成了一个小不点儿,一个可以装进儿子口袋里的拇指爸爸!

三剑客读后感 篇12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第18章。白鹿村在渭北以及在当地邻村熬活儿的长工汉们纷纷回到自家屋里来,即使不大仁义的主家也都提前付给他们全年的工价,让他们在离年终之前的二个多月就下工回家了,起码可以省下一个人的口粮。鹿三在街巷里看见这些提前下工回归的兄弟哥们就想到自己。在麦子断定不能出苗以后,瞧着牲畜市场日渐下跌的行情,白嘉轩果决地卖掉了青骡和犍牛,只留下一匹骒马。这不算是多么聪明的举措,谁也能谋划得出来,一头牛或一匹骡子一年间吃下的精料——豌豆和夫皮,也许可以换回五头牛和五匹骡子。除了粮食集集冒涨,其余百物牲畜棉花木料布匹杂货以及土地天天往下跌价,女子订亲的聘金也跌过大半。在可怕的饥荒年刚刚露出暴虐先兆的时候,各色粮食一下就被推到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任何东西包括人本身都不得不俯首臣不得不跌价再跌价了。小麦无苗,冬天不用上粪了;棉花旱死了,轧花机也甭招徕弹花主顾了;牲畜卖掉了,剩下一匹马浮不住一个人专门喂养;整个一个冬天和春天都将闲适无活儿,自己闲吃静坐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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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准备的“三剑客读后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感受颇深。写读后感不是复述作品的内容,一定要简洁明了,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

三剑客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的《校园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校园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三剑客读后感 篇2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 篇3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 篇4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三剑客读后感 篇5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后感 篇6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 篇7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三剑客读后感 篇8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 篇9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人需要朋友,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一定会和一起承担并给予帮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优选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最好的去记录这种阅读心得的方式就是动力写一篇读后感,在幼儿教师教育网眼中“三剑客读后感”是众多文章中最具价值的一篇,期望本文能够成为您的灵感之源!

三剑客读后感(篇1)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2)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三剑客读后感(篇3)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篇4)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5)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7)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篇8)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后感(篇9)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神奇有趣的探险故事,人们读了这本书就会惊心动魄,真想和校园三剑客去各地冒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有个叫杨歌德两个月就只做同一个梦,并且是噩梦-----外星人要占领地球。就在有一天,噩梦却变成了现实。阳光中学被他们的结界诶封住了,使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学校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阳光中学就这样被他们占领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被飞碟顶部发射出来的绿光击中了,结果老师和学生们都变成了外星人的手下,服从了他们。杨歌运用超能力逃出了学校,去搬救兵。但是,杨歌万万都没有想到,学校门卫,校长,都已经被外星人给控制了,更没想到的是连公安局里的警察也全被外星人给控制了。结果,杨歌只找到了一个救兵----秦恩博士。就在他们对此一筹莫展的时候,白雪即使研制出了“野狼克星”。于是,大家开始来到飞碟里,改变了外星人的思维,使他们离开了地球。

你们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啊!

三剑客读后感汇总


如果您需要遵循某些要求的“三剑客读后感”建议。比起不读书的人,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产生了新的看法时。这里推荐大家亲自动笔写一篇读后感。这篇文章汇总了一些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欢迎大家借鉴和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篇1】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2】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

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三剑客读后感【篇4】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三剑客读后感【篇5】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

《镜花缘》的写作动机和由此呈现的小说的旨趣是多方面的。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百名花仙在蓬莱的居处称为“薄命岩”、“红颜洞”,刻有她们各人所司花名及降生人间后姓名的石碑放在“泣红亭”内,这些地方都明显受到《红楼梦》的影响,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

但在小说情节的展开过程中,这种意识并未得到有力的表现,百名花仙在人间考取女试后欢聚一堂、热闹非凡的场面,更无一点悲哀的气氛。所以说,作者在这方面的态度绝不像曹雪芹写《红楼梦》那样严肃。写唐敖等人海外游历的部分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揭示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这和《儒林外史》的写实态度也不相同。此外,小说又以极大篇幅来显示作者的广博知识和辞章修养,尤其是百女会聚以后的部分,几乎是脱离了小说情节来作文字游戏,乃至一个酒令竟要占到十几回。综合以上几点来看,《镜花缘》是一部具有社会批判内容的游戏之作;作者既对现实的弊病具有高度的敏感,却又把他的不满化为谐趣,同时在卖弄博学的智力游戏中求得心理平衡。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本书让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动物是人,什么样的方式是人??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

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些话使友谊更加深厚。

当朋友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他们总是伸出手来帮助朋友,即使他们只是进入了自己的一点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即将穿透阿多斯的心脏时,正是达太安挡住了敌人的致命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是什么让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样坚硬?

是什么使他们能够帮助他们的朋友?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当我的书中创造的气氛出来时,我突然想到,在现实社会中,有这样一种基于真诚的深厚友谊。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

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对方公司支付了1万多元!

这一万块钱把一只忠诚的狗变成了食人族!这是一些人所体现的人性。一万元,一万元,让人不信义!

这难道就是人吗??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

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但狗不会因为一块肉骨头而抛弃主人,狗也不会因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害主人的利益。可人呢??

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这不仅让我感叹:啊,有些人真的不如动物?

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一出生,心就纯洁善良。

但是为什么很多人长大后会改变呢?那是因为人们很容易被**。一个人要想站在社会的立场上,就必须具备基本的道德品质。

如果一个人总是违反合同并且诚实,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信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三剑客读后感【篇8】

《三剑客》是一部法国经典的小说,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大仲马。小说中,三个忠诚的好友阿拉米斯、阿多斯和达达尼昂一起历经千辛万苦,为了维护正义和荣誉而奋斗。这部小说引人入胜,读后可以让我们品味到真正的友谊和勇气,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首先,三位主人公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阿拉米斯是一个睿智且充满智慧的人,他可以解决无数问题。阿多斯是一个非常强壮和勇敢的人,他在战场上有着出色的表现。达达尼昂是一个非常聪明、悲天悯人的人,他的言语能打动人心。这三个人之间的友谊是如此深厚,他们可以放下任何东西来帮助对方,这种信任和忠诚让人动容。

其次,这本小说中的情节非常有趣,让人倍感惊喜。小说中,三个好友帮助英国女王安妮过起了安定幸福的生活,但是一名狡猾的敌人已经盯上了他们。在一系列的战斗和推理之后,三个好友展现出他们的才智和勇气,最终成功挫败了敌人的计划。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维护正义和荣誉的路上,有时候不得不冒着危险,我们必须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保持我们内心的坚强。

最后,这本书中的语言非常优美,阅读过程中让人感到愉悦。每一个角色都有着自己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他们。此外,书中的场景描写十分细腻,可以让读者完全沉浸在小说的情节当中。这样细腻的描写加上优美的语言,让整个故事读起来非常生动。

总而言之,《三剑客》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小说。通过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真正的友谊、勇气和信仰。这个故事不仅深刻地阐述了这些价值,而且还十分有趣和引人入胜。无论是在情节还是人物的描写方面,都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小说。

三剑客读后感【篇9】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12篇


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通常会有在思想上有新的收获。读后感的内容要联系实际,纵横拓展,要摆事实讲道理,如何写才能让读后感细腻生动呢?为您提供有关“三剑客读后感”的一些必要信息幼儿教师教育网有准备,我们提供的框架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整!

三剑客读后感 篇1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__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__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__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 篇3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三剑客读后感 篇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爱的教育》《爸妈是我的朋友》《校园三剑客》等等,其中我最喜欢《校园三剑客》这本书。

《校园三剑客》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的作品,书中主要介绍了杨歌、白雪、张小开三人的冒险事迹,体现出了他们三人各自的特点。杨歌的特点很多,他可以听到别人的脑电波,可以悬浮到十米而不落地,双手合拢能凭空抓住万发子弹。白雪她虽然只有一个特点,但是他特点非常厉害,他能对自己接触过的动物植物,包括所有物体,过目不忘。张小开是个电脑天才,人称小比尔盖茨,在电脑上有一定的研究,曾获得博士方面的计算机最高奖项。也曾获得博导专业人的称号。

读完作文了这本《校园三剑客》,我发现自己对于不科学的事会有所冷静一些。会用比较科学的方法去解决它并验证它。这本书还教了我一些遇到危险和困难时,该如何去应对的方法。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镇定,在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时,不会再慌张。

每当我读到这本书时,我就会想起两句关于勇气的名言。第一句是卡赞扎基说的: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凭一具强壮的躯体。。第二句是夏洛蒂,勃朗特说的:真实的世界是广阔的,有一个充满希望和恐惧。感动和性奋的天地。正等着有勇气进去,冒着危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

感谢《校园三剑客》,它带给了我勇气,让我学会了面对困难和永不退缩的勇敢精神。

三剑客读后感 篇5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 篇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读书读得多,下笔之时就像有神灵指点似的。我读过的书虽没有万卷之多,但也有几十本吧,这些书我最喜欢的还是《校园三剑客之魔棋大战》。

这本书里有许多人物如:拥有超能力的杨歌,生物天才白雪,电脑天才张小开,人工智能机器人独孤求败,棋王柳云龙……

柳云龙和独孤求败下棋的时候,一不小心下错了一枚棋子,使独孤求败赢了这场世界瞩目的比赛,因此棋王柳云龙退出江湖。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人生也如下象棋,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所以我们要一步一个脚窝的走好每一步。

棋王柳云龙来到绿市中学,当了校园三剑客的老师,与此同时,世界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各地网络被黑客恶意攻击,造成多起火车相撞事件。

最终各种相撞事件的幕后黑手,浮出水面,他就是多年前打败棋王柳云龙的独孤求败。我想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的人老奸巨猾,总在幕后操纵着别人干坏事,自己却逍遥法外,比如电视上说的毒品贩子最高头领,伪装的十分隐蔽,但是最后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绳之以法。

后来棋王柳云龙又和独求败下了一局,因为独孤求败是人工智能,被人间真情给打败了,独孤求败去世后,人间恢复了往常的美好。这让我想到许多。真情最能感动人,我们的老师在处理学生打架斗殴事时,就比长道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我们心服口服。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是你做的事终究会浮出水面,还有不管你怎样高智能,但永远胜不过人间真情。

三剑客读后感 篇7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著,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著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如:孔丝唐斯(应该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他们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

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 ,国王的无所事事,王后的“背叛”,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

三剑客读后感 篇8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 篇9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 篇10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 篇11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 篇12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作文分享


学习写好作文是每位学生必须付出努力的基本步骤。写作可以帮助我们对身边的事物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写作文时要多花心思,多进行训练才能写好。那么,写好作文有没有什么窍门呢?这篇"三剑客作文"是我用心创作的,希望您能欣赏。如果有时间,可以读一读这篇文章,希望您会喜欢!

三剑客作文(篇1)

我家的“三剑客”

我家院子里有三棵拥有超能力的树,我称它们为“三剑客”。

在我还小的时候,爸爸就在院子里种下了三棵树:一棵梨树、一棵葡萄树和一棵石榴树。它们和我一起慢慢地长大了。梨树长得直直的,像一名站岗的`士兵;葡萄树的枝条又多又长,长到哪里缠到哪里,像蜘蛛网一样;石榴树的枝杈弯弯曲曲的,上面还发了很多小芽,郁郁葱葱的,就像一只大刺猬。这三棵树就是我家的“三剑客”,日日夜夜守护着我们。

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三棵树都结果了,鸭梨像一个个葫芦,葡萄像一串串珍珠,石榴也咧着嘴对我笑,真是太可爱啦!

可是有一年夏天,连续下了几天大雨,院子里的水排不出去,树都被淹了。我发现梨树的叶子黄了,还没熟透的鸭梨一个个落了下来;好几串葡萄也烂掉了;石榴树慢慢地弯下了腰,像个老人一样。后来,我们找了一根棍子,给石榴树做了一根拐杖。

第二年,我家的梨树像吃了长生不老药似的,又像一名即将接受检阅的军人一样挺直了身子,穿上了绿军装。石榴树也慢慢地直起了腰,长出的枝杈更多了,像一头豪猪撑开圆鼓鼓的身体。葡萄树的枝伸得更长,像蜘蛛网一样,被它缠住的东西就像自投罗网的蚊虫一般,动弹不得。

今年,我家的这三棵树又都结果了,哈哈,“三剑客”又回来喽!

三剑客作文(篇2)

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寒假就快过完了。咦?你说还真怪!我放假这么长时间,还真想我的老师和同学,刘老师、冯老师、何老师、李奕峰、马腾飞、冯柏棋……真是太多了,说也说不过来。诶呀!我怎么把我的超级friend给忘了,那就是张智禹、谢贯州。他俩和我组成了一个无敌三剑客,在学习上我们互帮互助,是“敌人”,这次期末考试我在三人中是垫底。我决心在下学期追过他们。下课,我们就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其实,我和谢贯州以前并不熟悉。在很早以前,我和张智禹,王昆最先认识。因为那时候流行赞气,玩着玩着,就成了好朋友。对了,我和张智禹是先和王昆组成的三剑客。但是,时间过得不久,王昆下课不跟我们玩了,而是和我的后桌冯柏棋聊魔兽争霸,我和张智禹非差生气。所以,我们就把王昆给扔了。正在我们找另一剑客一筹莫展时,张智禹想起了谢贯州,张智禹的妈妈老去办公室,而谢贯州的爸爸在那上班,之后在他们就认识了。张智禹说加他,我想了一想,现在没有跟好的人选了,那就加吧!就这样,谢贯州加入了我们的无敌三剑客,新一代三剑客就这样产生了。不久,我们又把三剑客的集合号定为了嘟嘟嘟。张智禹是老大,谢贯州是老二,我是老三。我们天天一起玩,一起上课。这真是太美妙了。

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朋友可以无私的帮助你。朋友可以给你力量,朋友可以给你勇气,朋友带来的好处是无限的。朋友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们应该珍惜和朋友的友谊。和朋友共同努力。但还是要提醒一点:益友,如入芝兰之室殿,久之亦能沾染其者;损友,如投入恶臭之池中,片刻既能染其臭。朋友的习染往往沈浅于无形,审慎的择友甚要!甚要!

三剑客作文(篇3)

读了题目,你一定满腹狐疑,会问:“‘三剑客’是何方人士?”嘻嘻,是本人家里的三只乌龟。千万不要惊讶,且听我细细道来。

“母夜叉”——老大。它体型巨大,比我两只手掌加起来还大。平时在“阳台”(露出水面的一块砖)上闭目养神,看起来斯文且秀气。你可千万别被它蒙蔽了。一到吃饭时,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滚下“阳台”,把另外两只乌龟挤到一边,闷头大吃。三分钟之内,就有七八只虾消失在它嘴中。这时,你若敢惹它,它就使出“九阴乌龟爪”来抓你,直到你落荒而逃为止。真是个人见人怕,龟见龟怕的“母夜叉”。

“矮脚鼠”——老二:它体形中等,但总被老大欺负,还不敢还手,一点男子汉气概也没有。不过现在,它也联合老三搞点小造反,来个“龟口夺食”呀什么的。But,总是胜少败多。

“神行太保”——老三:它是“三剑客”之中最小的一个,但本事却不小,它的速度最快,是老大的两倍以上(因为水浅,老大老二只能爬,而它能游,所以快呀!)。它独创的半游半爬的“龟刨式”可称龟中一绝。所以每次吃饭,它会以极限的速度抢下几只(体积小,需求少嘛!),独自品尝。那摇头晃脑的样子令人忍俊不禁。

我喜欢我家的“三剑客”。你呢?

三剑客作文(篇4)

说起我们班的“检查三剑客”,他们的“文采”不得不令人佩服。这不,他们又闯祸了。竟然在教室开粉笔大战,一盒可怜的粉笔葬身在他们手上了。老师将他们一顿狂训之后,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写、检、查。

木头――《小偷公司》式检查

木头从办公室回来后,立即拿着笔开始奋笔疾书。

写完以后,他拿给我看,我哭笑不得:

“我错啦!!

我不该扔粉笔。因为,扔粉笔会浪费资源。现在的资源多么珍贵啊!我还这样浪费,太不应该了!而且,现在的复习时间多么宝贵啊!我们在教室扔粉笔,破坏了同学们的学习氛围,简直太不应该了!还有,使大多数同学遭到了粉笔的袭击,简直是太太太不应该了!

但是,老师啊!那时我站在讲台上,不知哪个臭小子向我扔粉笔,打中了我。当一支支粉笔头冲我飞来,我是越是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恼火。我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所以,我情不自禁也拿着粉笔跟他们开始对战。

……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错啦!!”

我估计,老师看了也会哭笑不得。

培培――告白式检查

培培面无表情地从办公室回来后,也开始埋头苦写。

写完后,仍然拿来给我看,我差点晕死:

“我错了!!(怎么开头一样?)

……(此处写的没水准,所以省略)

……如果让我对粉笔说三个字,那么我会说:“

珍惜你!”如果可以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错了!!”(结尾也一样?)

唉!老师该抓狂喽!

老李――跌破眼睛式检查

老李嬉皮笑脸地从办公室回来,也开始到处找笔写检查。

写完以后叫我“鉴赏”,我快吐血了:

“我错啦!!(怎么又一样啊??)

……(此处太垃圾,继续省略)

……用两个字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后悔!三个字:很后悔!四个字:非常后悔!五个字:相当地后悔!……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错啦!!(结尾还一样???)

唉!老师该吐血而亡了!

各位同学,以后写检查的时候,千万不可以写成这个样子!你们知道老师看后对他们的惩罚吗?你真的想知道?嘻嘻~不告诉你!你想知道,就自己写着试试吧~

三剑客作文(篇5)

三个人,从山顶跌入谷底。这三个人我们称他们为“三剑客”,是三个好哥们,但是带来的并不是好的影响,而是成绩下降,纪律涣散。

雷**,“三剑客”老大,从我们当地最好的小学转到了我们初中,进入我们班排名就在10多名,可以说是非常优秀的,可是现在他成绩下降了很多,而且还很不听老师的话,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没错!就是因为他们的“三剑客”!

王**,进入初中时成绩也很不错,在20多名以前,虽然没有太好,但是比他现在好多了,他也是因为加入了“三剑客”才这样的。

肖**,进校成绩应该是不好的,(我也不知道啦),加入“三剑客”更不好了,现在已经被我们班主任放弃了。

在这“三剑客”中,用我们老师的话来说,就是肖**影响了其他两位,其他两位都是学得了的,而他是真的不行,使两位初一时那么阳光的男孩,成了现在这么颓废,这么不思进取!

他们这“三剑客”也惹出过我们班主任十分气愤的事——打群架!

一天中午,两坡人在学校地下室打群架,这时一位老师经过,即使制止了他们,但是还是会有人受伤,倒是我们“三剑客”也加入了。下午,学校在操场集合所有人说了这件事,很大地批评了打群架的人,这件事后老师让他们没两个月这一次检讨,并且在学校档案记过。

这件事后,老师在课上问了这三兄弟,问他们为什么打?他们回答道:帮助朋友。

这是如此可笑啊!为了自己的朋友,所谓的`江湖救急,去帮助他们打群架,不但影响了自己,也影响了这个班级,学校的风气!

同学们我们不能因为所谓的哥们义气去打群架,上网吧……我们应该交真正的朋友,而不是这种不是朋友的“朋友”!

“三剑客”一步步地堕落,一步步地在人生之路上迷失自己,一步步走向失败,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能改变什么呢?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劝他们,让他们迷途知返!

“三剑客”醒醒吧!

三剑客作文(篇6)

说到“三剑客”,你们一定会想到武侠中的三位英雄。呵呵,我们也有“三剑客”哦。

当然,我、蚊子、苍蝇取这个名字纯粹是因三剑客有三个人,我们也有三个人,没有别的意思。蚊子听到这个名字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是什么剑啊?“犯贱”的“贱”?!我翻了N个白眼给他,他终于停了下来。

苍蝇说,我们仨就是“三剑客”了,我最大,理应为老大!

我可不同意,你几月份生的?蚊子,你又是几月份生的?

四月份。苍蝇有些得意。

我是六月份生的,当不成老大了。蚊子笑了笑说。

我仰头大笑了几声,哈哈哈,我是三月生的,我最大!快叫我老大吧!

老,大。苍蝇和蚊子极不情愿地叫了一声。

我偷偷地乐,嘿嘿,我比他们都小,我是93年生的,他们是92年生,哈哈!

于是,我过着当老大的瘾。

一天,蚊子问我说,老大,怎么看你都不觉得你比我们大啊,你该不会是骗人的吧?

我心虚地说,哪有啊,我就是三月份生的。

这时,苍蝇跑了过来,说道,蚊子,我们都被骗了,她是最小的,她是93年生的,比我们晚一年!

我睁大眼睛,是谁告诉你的?

蚊子一脸惊愕地看着我:跳蚤,苍蝇说的是真的吗?

我还能说什么?于是,我就像水扁大叔一样被“赶下台”了。无奈,才当了两天的老大!

于是,我取代了蚊子的位子,排行第三。后来发现当最小的也有很多好处。比如肚子饿了就到他们那去“剥削”一顿饭钱。看着他们把钱递给我时那“痛苦”的表情,我有一种胜利后的快感。

其实蚊子和苍蝇都是不太善于和女生打交道的人,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蚊子家在东阳,之所以在初二时转到我们这所谓的“省示范初中”是因为亲戚多。像我当时的班主任就是他的表姐。据他所说,他在东阳是不肯读书的,每天就是混,他妈让他到镇中,是为了让他可以认真读书,让他的表姐、表姐夫之类的亲戚管着他。蚊子有些瘦,但瘦得并不离谱,身材苗条得让女生都垂涎。他长得很像韩国的Rain,当《浪漫满屋》热播后,他有了一点小名气。

苍蝇是个较本份的学生,没犯过大事,小学和他同班过一年,人还不错。他比蚊子胖了点,但他不喜欢别人说他胖,因为他说事实上他只有106斤。我晕,比蚊子重多了!苍蝇有一次被我们“勒索”过。

那是在科学老师家补习的时候,当时是初二的暑假。要进行科学测试了,我说谁最高谁就得请客。他俩都同意。考完了同桌交换批改,蚊子和苍蝇是同桌,蚊子在苍蝇的试卷上动了“手脚”,将他的选择题改了全对,他的分数比我们都高。

这顿饭请得值,呵呵,比跳蚤的分数还高。苍蝇说。

我和蚊子偷偷地乐着。

到后来逼近中考了,我可担心了,我不知道蚊子能否考上重点高中,因为他的成绩都没我和苍蝇好,平时的月考,我都是排在全年级130左右。如果不出意外,我和苍蝇都会考上重点高中,而且万一差了几分,父母也一定会出钱替我们买进去。蚊子家虽然很有钱,但是他如果考出来的成绩和录取分差太多,他是不会花钱买的,这是他说的,他不想去重点当尾巴,那很丢人。记得最后一次月考,蚊子差一点就挤进全年级前100内了,但是中考,他还是落单了。

他好像已经够到买的分数线了,但他不愿来。我和苍蝇觉得有些可惜,但是想想,觉得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现在在学校里,每天都能和苍蝇碰面,可每次碰见他,却总是会有一份莫名的伤感。唉,想到蚊子了……

意外地从苍蝇口中打听到了蚊子的手机号码,兴奋地拔号,却是关机。一下子失落了,打了好几次,都是如此。再碰到苍蝇,我说,他怎么老关机啊?我打了好几次!

苍蝇无奈地耸耸肩,他在学校都不怎么开机,你还是周末再打吧。

我想也只能这样了。我猛喝了口卡布其诺,外卖挺不错的,但咖啡的味道不怎么纯正……

后来碰到苍蝇在打电话,我以为是给蚊子打电话,结果不是。

你怎么不给蚊子打电话啊?

他关机,我打过了。他还是无奈地耸耸肩。

哦,那算了。我喝着卡布其诺,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现在“三剑客”想聚在一起都难了……

好不容易到周末,我在星期天下午打了电话给蚊子。先听见的是我很喜欢的《该死的温柔》。我正跟着哼,音乐却突然停了,对方“喂”了一声。

我显得有些惊慌,好一会儿反应过来。

是蚊子吗?我问道。

嗯?你是谁啊?蚊子的声音很疲惫,好像刚睡醒。

我一愣。蚊子,我是跳蚤啊!

跳蚤?跳蚤是谁啊?

我的心凉了半截,他竟然不再记得跳蚤了。

我是×××啊!我轻吼了一句。

哦,你呀,有事吗?

问问你现在在哪个班。我胡扯了一句。

四班,我在高一(4)班。怎么了?蚊子好像恢复了精神。

没什么,你现在在哪儿?

在车上,请我吃饭呗!蚊子笑着,我猜也一定笑着。

下次啦,这次有事,下次。我要挂了。

哦,那,再见。说完后,他挂了电话。

仅仅40多秒的谈话,但是也知足了。心里又多了一份感伤,因为我们不能像以前那样一起吃饭了。

早早地赶到学校,一看表,才3∶30,还很早。走到五楼楼梯口,刚好碰到苍蝇,他说他刚给蚊子打完电话,说蚊子还在来磐安的车上。

我也有打给他。我说。

走到教室,我突然有了请蚊子吃饭的念头。我找到苍蝇说,请你吃饭,打个电话给蚊子,一起去“有意思”餐厅!

苍蝇不太愿意,我还要写两篇日记,两张试卷也等着我呢!

我说,不去拉倒!

苍蝇说,我去!

我们上了出租车,突然觉得出租车的速度比以往慢多了。

我们到了餐厅门口,蚊子还没到,他说快要到车站了。

我们先进去点餐。

站在收银台前,我看着菜单,苍蝇突然说,蚊子来了。

我连忙回头看,我身后并没有蚊子的身影。

苍蝇,你干嘛骗我啊!我抱怨道。

结果我转向左边时,我看见了蚊子。他长高了许多,而且更瘦了。

我大叫了声,蚊子!

当时差点没扑上去。他很痞地笑着,斜挎着一个Nike的包,穿着一件乳白色T恤,下穿一条牛仔裤。这就是他的风格,和以前没什么变化。

耳朵都被你震聋了!蚊子装腔作势地摸了摸耳朵,皱了皱眉头。

我“嘁”了一声,连翻了好多个卫生眼给他。

我们点了餐,找了位置坐下,开始闲聊,聊以前的,现在的,未来的事情。

食物上来了,原本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我们,却一下子没了胃口。我们还是调侃着,偶尔往嘴里塞几口饭。

要努力了,已经是高中生了。蚊子说。

嗯,我还要考重点大学呢!我往嘴里送了口饭。

对啊,我们三个都要努力,考上好的大学。苍蝇点点头说。

我们都是有理想的孩子,我们会努力的。这就是“三剑客”的终结语。

三剑客作文(篇7)

9月1日,开学工作紧张进行,我正在组织学生领取新课本,教导处陈龙胜主任突然找到我,叫我去一趟政教处。我匆匆赶到政教处办公室,看见里面有三个衣着很潮流的女孩子,看样子不像是学生,自由散漫的四处张望着。这里有三个从外校过来的学生,学校决定安排到你班就读,麻烦你收下吧。我还未明白什么事,陈主任就向我宣布道。还是叫她们到其他班吧,教室里昨天就早已坐满了,再也安不下桌子了。看到她们玩世不恭的样子,我马上拒绝了,再说本期已转了几个学生过来,教室实在多容不下一张课桌了。其他班也加不下了,你就克服一下吧。陈主任继续坚持。这时,我班里的一位任课教师跑过来叫我出去一下,我趁机溜出了办公室。科任教师拉住我,叫我千万别收那三个学生。原来那三位女生从另一个乡镇中学转来的,大点略胖的叫小聪,瘦高个叫小伶,显得很文静的叫小秀,由于调皮捣蛋,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已经被五、六个学校开除。学校找了其他班主任都拒绝了。

我当时心里十分矛盾,收下吧,问题学生确实令人头疼,拒绝吧,那三个女孩不就推向了社会,或许从此与读书无缘?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就这样无情拒绝似有不妥。正犹豫,陈主任又来了。在一番软磨下,我同意了。于是又回到办公室,我首先叫三个女生站好,问道:你们真的想读书吗?三人异口同声回答道:想。那就好。不过,今天的情形你们都看到了,我不想多说什么。既然你们想读书,你们以前的事老师不问,也不想知道。今天,我可以答应你们到我班读书。但你们三人必须答应我三件事,可以吗?可以,老师,我们一定做到。中间个子稍高,略微胖点的女生积极回答道。这个一定是她们的老大。我想。好。第一、马上去街上把头发理了,精神点,振作点。能做到吗?能。好。第二、把衣服的扣子全部扣上。三个女生马上利索的扣上了衣扣。第三、不在同学们面前提起你们的过去,老师也不会告诉同学们你们的过去,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同学们面前。好吗?就这三点?对,就这三点。能做到吗?能。我们一定做到。那好,马上去理发。理完后我带你们去教室。三个女生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办公室。

一会儿,三个女生回来了。头发一理,整个人都精神多了,活像三朵阳光下芬芳迷人的花儿。走吧,跟我去见见你们的同学。我带她们来到了教室。同学们看见新同学来了,都异常兴奋。同学们,我给大家介绍三位优秀的新同学。希望大家以后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顿时,班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友爱的空气弥漫了整个教室,我分明看见,三个女生眼里闪动着晶莹的泪花。我安排了她们的座位,紧挨着几位成绩好的班干部,三人又相距一定的距离。课后,我分别叫来了与她们同桌的同学,告诉她们,新来的同学生活上要多关心,学习上要多帮助。

可是不久,班上不少同学就来反映了,那三个女生整天形影不离,好像与同学们格格不入。还有女同学说她们穿短衣短裤,不像中学生

亮剑读后感分享


本文聚焦于与“亮剑读后感”相关的主题。世界上任何书籍都不能带给你好运,但是它们能让你悄悄成为你自己,当我们阅读了{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后,我们可以受到心灵的启迪。当自己想写文章确没有灵感的时候,就看书然后写读后感。希望您能够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们一起学习进步!

亮剑读后感 篇1

半生戎马,铁血丹心献祖国,动乱年代,满腔赤诚为人民。

他们是笑傲战场的铁骨铮铮英雄汉,是生死肝胆两相照的真情真意真男儿。

‘亮剑是一曲革命者的颂歌,更是一部彰显革命者狼性与血性的不朽著作。

亮剑读后感[100]

亮剑是一种信念和力量,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每遇强敌,都能坚决对抗不屈不服,捍卫祖国,反抗侵略的理想和信念的支撑,是爱国爱家爱人民的情怀的体现,正是这种正义的力量击垮了侵略者,铮铮亮剑告诉世人中华大地是不可侵犯的,中华儿女是永远不会屈服的。

听吧“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窍,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向前进!向前进!

亮剑读后感

《亮剑》这部电视剧主要讲的是:李云龙带兵打小鬼子的故事。

我的印象是:我认为李云龙是一个英雄,因为:李云龙在战场上是无敌的。

李云龙一开始只是一个团长,后来,他又变成了师长、军长,他带一个师在河蚌会战赵庄坚守的时候和他以前的朋友——楚云飞打仗,李云龙

用4个炮兵团把楚云飞干掉了。后来,李云龙嫁给了医院**田雨,两人经常吵架。最后,李云龙、孔捷、丁伟从军校毕业。

初一亮剑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亮剑》一书,它写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独立团的抗日故事,以及后来的内战故事。

从中我看到一种精神——亮剑精神。剑是一个民族不屈的表现;剑是一个民族愤怒的表现。唯有亮剑,才能体现一个民族的奋发,只有表现一个民族的富强,在屈辱中亮剑你能张显自己,能有立足的空间,能有自己的天地只有亮剑,才能表现出你的感情才能体现出你的价值。

你才能被社会认可。

我们需要亮剑精神,有了亮剑精神就能被社会认可,才能立足。

亮剑读后感 篇2

第一次看军事题材的**能看到热泪盈眶,荡气回肠的《亮剑》真让人感触万分。这部**铸造了一个军魂,一个民族的脊梁,那一个个性格鲜明的军人,一个个充满血性的儿女形象,一幕幕让人酣畅淋漓的战争场面;那铁血丹心、真诚友情;那正义血性和人生责任,都让我不由得对人生有了一些反思。

前言主人公李云龙是我军军官,所到之处军风顿整,那股团体凝聚力透着不可挡的士气和人人敬畏的精神。生活他对战士友爱,战场上能为了不丢下自己的战友不惜再次冲回险境作生死奋战以营救被困和受伤的战士。就是这样建立起那坚固战友情和成就了这样一个战无不胜的团队。

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已不用再经历舍身从枪林炮雨中救出自己的伙伴的危险,在这“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喧嚣中我们已经忘了要用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自己的“战友”,个人主义和利已主义在我们的团队中成了扼杀“活力”的毒气,集体精神和团队精神几乎需要每个单位日日强调,刻意加强。难道我们连真诚待已都那么困难了么?

再看李云龙与国民党军官楚云飞那亦敌亦友、惺惺相惜的交往,各为其主的交锋似不影响两人的友情,即便是生死相搏,从头到尾都洋溢着军人和军人、男人和男人之间最高尚的友情与尊严的光辉。不同的职位也能付出同样的真情。有多少人达不到这种博爱和胸怀。当然这是基于两人同样的坦荡和真诚。

“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心灵”,与人相处,需要有一颗宽厚博大的心灵。与人以诚相见,更要以宽厚之心善待他人。顾全大局,真诚相处,才能形成强大的整体力量。

所谓剑,就是在狭窄的路上迎敌,明知对方是世上最好的剑客,明知自己想死,但面对敌人,还是要亮剑与敌人战斗到底。就算死在对手剑下,那也虽败犹荣。

这就是剑的精神,一种英雄的精神,一种无畏的精神。当代中国人就是缺少这种“亮剑”精神,缺少血性、缺乏胆量。

我们多么需要这样的精神,多么需要这样的剑客。

也许每个人在潜意识里都想成为英雄,可是在平时见到偷盗、诈骗的时候却不敢站出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甚至自己受害也不敢抗争到底。

经济不断发展,人是富裕了,但是心却贫穷了,丧失了那种刚硬的血性。

走着中庸之道的大部分人,喜欢夸大利害,不愿意打破生活的平静。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我们缺少的不是铜臭而是享受,我们缺少的是精神、精神和责任感。有责任感的人只会权衡利弊,无视利益,为真理和事业牺牲自己的利益和生命,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

责任感不需要工作作风,但我们的民族是随着他们的存在而不断发展的,我们的社会因为他们的存在而呈现出耀眼的光彩。

李云龙说:“如果人人都不敢承担责任,那我们这支部队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哪怕剩下一兵一卒,也要誓死保卫阵地”这是对国家负责;在战场上他不会丢下自己的战友,就是亲自杀回去也要从包围圈里抢出受伤的战士,这是对战友负责;就算牺牲自己的部队,也要掩护防区百姓安全的撤离,这是对人民负责。

责任感是每个有血有肉的人都应具备的品质,“不患无策,只怕无心。”

如果说《亮剑》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我认为他更是一种人性的升华。

让我们知道,剑是我们人性中唯义的光辉和正义的血性。

“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应当一往直前,多一些勇气,少一些退缩,勇敢的亮出我们的剑,不论风雨不论坎坷,还有谁能够阻挡我们人生的风帆,亮剑挥舞,让我们的人生更无悔。

亮剑读后感 篇3

**解放战争时期八路军129师独立团团长李云龙,是一个具有伟大人格和血肉之躯的战士的故事。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主角是李云龙。他草根出生、没有文化、言语粗鲁、性格暴躁,但同时他又有灵活的脑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没有理解过正统军事教育,却能带部队赢得一场又一场战斗;他坦率、直白、没有花花肠子,但同时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对战友情深意重、对百姓亲切关爱、对感情坚定执着。

最重要的是他有军人的气质和风度。他战斗勇敢,不畏生死,具有压倒性的英雄主义!

正是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才有了剑的精神:面对强大的对手,即使知道自己是不可战胜的,也要下定决心展示自己的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尤其是每一场战斗的描述,我都看到了惊心动魄。开篇写李家坡之战,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狂放粗豪的气息弥漫不散。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淮海战役等一些大规模作战的描述,而是一次在冬季伏击抢夺后备物资的行动。

我军与日军近身白刃肉搏,仿佛一场血淋林的战斗就在眼前发生,不禁热血沸腾。我体会到了:应对也是一种勇敢!

狭路相逢勇者胜,两个剑客碰到一齐,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的剑客,你也要敢于亮剑,比的不是生死,而是你亮剑的勇气,你勇往无畏的精神。这是李云龙说的一句话,这在他身上也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我钦佩他身上所体现的军人性格和气质。

在我看来,赢得胜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敢于理解挑战、应对困难的亮剑精神,一种必胜的气势,一种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

为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勇于奋战的革命先烈们,无不具有亮剑的勇气。无论是指挥员、指挥员、师长还是无名战士,都要感恩学习。一次次想象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战士们的血肉之躯穿梭在刀光剑影、枪林弹雨之中,正是那种坚韧的个性、无畏的精神,才取得战斗的胜利。

英勇,为民族解放流血百战;不屈,为军人尊严而不屈。

历史虽已去,但留下不灭的精神。目前,我们不需要冒生命危险,但我们也需要继承剑的精神。当今世界竞争依然激烈:

比经济、比科技、比教育在这种没有炮火硝烟的斗争中,要有胆量去比、有勇气去拼,更要有实力去进步。

亮剑读后感 篇4

可以这么说,《亮剑》是我看过的战争题材的电视剧里我个人认为是最经典的一部,它是一种精神,

亮剑精神就是指“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你倒在对手的剑下,你仍然会为自己的失败而骄傲。这就是亮剑的精神。”

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剑灵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境界,一种敢于担当的品质,一种胜利的信念。正是这种精神让我想了很多

李云龙说:“如果人人都不敢承担责任,那我们这支部队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哪怕剩下一兵一卒,也要誓死保卫阵地。

这是对国家负责。” 这就是种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即使工作可能并非风风光光,但我们的民族正是有了我们的存在而不断发展,我们的社会因我们的存在而散发出耀眼的光辉p>

一个人的知识、能力和才能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一个人缺乏责任感和责任感,就没有多大用处。即使小用,也令人担心。亮剑精神是一种对事业的奉献、忠诚和责任,表现出一种气势、勇气和超越。我们要学习和发扬亮剑精神。

当我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碰见各种困难和阻碍的时候,要敢于“亮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自我超越的意识!

《亮剑》中最值得学习的是一种面对任何困难和敌人都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高度的执行力,“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永不服输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就不会叫苦连天;“亮剑”精神是一种坚毅果断、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亮剑”精神是一种谋定而动、坚决执行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战胜困难;“亮剑”精神是一种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集项目部所有人的智慧,合力出击;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项目部才能始终保持一种气势,勇往直前,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历史证明,英雄往往以集体的形式出现。二战时期苏联一个飞行纵队涌现出20名王牌飞行员。无独有偶,苏军某部飞蛇大队涌现了21名特级战斗英雄。

原因是他们都有着相同的性格和气质,继承着相同的优良传同,凝聚着无所畏惧的斗志。不管什么情况,他们都敢亮剑。即使最后一个人离开,他们也必须坚持住最后一秒。一个优秀的集体,应该具有培养英才的土壤。

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有一种豪气当头,势不可挡的爆发力和强大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亘古不变的灵魂。亮剑精神讲的团结的力量。

亮剑是一种团结。历史证明,英雄往往以集体的形式出现。二战时期苏联一个飞行纵队涌现出20名王牌飞行员。

无独有偶,苏军某部飞蛇大队涌现了21名特级战斗英雄。原因是他们都有着相同的性格和气质,继承着相同的优良传同,凝聚着无所畏惧的斗志。不管什么情况,他们都敢亮剑。即使最后一个人离开,他们也必须坚持住最后一秒。

一个优秀的集体,应该具有培养英才的土壤。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有一种豪气当头,势不可挡的爆发力和强大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亘古不变的灵魂。亮剑精神讲的团结的力量。

亮剑是一种气魄。一个有魄力的果敢领导者,才能带领团体无惧无畏,勇往直前。魄力是面对困境是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着。

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具有这种魄力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真正的军人,真正的领导者,是国家、民族、团队真正的不屈的脊梁!亮剑精神讲的就是惊天骇地的气魄。

敢拼刺刀,敢玩谋略,坚决夺取胜利!打造英雄团队,打造现代企业中的“独立团”打造“职场英雄”的精神法则,

一种勇气——敢作敢为,永不服输。

一种力量——移山倒海,势不可当。

一种气魄——令敌人望而生畏,令队友充满信心。

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企业员工战斗力训练读本,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

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用利剑的精神激励员工——在竞争中生存,在困难中寻找机会,在绝望中创造希望。

亮剑精神——最卓越团队与人才的成**则。

狭路相逢勇者胜→职场是勇敢者的游戏场

求天求地不如求自己→强者无敌的内在驱动力

最好的防御是进攻→主动出击的员工是企业最受欢迎的人

战死也比当亡国奴强→坚韧的脊梁挑起一片天

只有更优秀的才能存活下来→执行到位的亮剑精神

胜利才是硬道理→优秀的员工拿着结果来复命

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亮剑也要懂方法

英雄还是要靠兄弟边→合作永远大于对抗

亮剑精神是一种勇气。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我们也要通往超前,豪不退缩。

亮剑精神是一种团结的力量。历史证明,英雄往往以集体的形式出现。一个优秀的集体,应该具有培养英才的土壤。

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豪气当头,饱含着势不可当的爆发力和强大无比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亘古不变的灵魂。

亮剑精神是一种气魄,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著。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

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善于战斗的精神,是一种自强不息、主动出击、锲而不合的行动力,是一种敢于负责、压倒一切的霸气。亮剑精神不仅是军队的灵魂,也是企业和个人发展壮大的精神。“亮剑精神”具有一种强大而迅速的冲击力,被联想、维维、华为、西莉亚、潘高寿、上海大众等国内知名企业视为竞争和强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亮剑精神”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深入到各行各业,唤醒了人们心中沉睡已久的“扬眉剑出鞘”的英雄情结。

亮剑读后感 篇5

"逢敌必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一句句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口号将展现"中**魂"的《亮剑》一剧射到了观众的爱国神经上,让中国人从精神层面上发自内心地为那些艰难中取得的胜利叫好.《亮剑》解释了中国人民军队胜利的原因,从军事和主观思想的角度让人们看懂了战争.

电视剧《亮剑》展现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三个时期内由李云龙带领的部队不惧强敌、多次以少胜多、屡立奇功和新中国成立后学***姻生活的故事,以李云龙为中心展现了三个时期中国的形势和他们这一阶层人们的生活,刻画了英勇善战、善于鼓舞士气而又满口粗话、油嘴滑舌、多次触犯纪律的一名军人的形象,其中也穿插着展现他丰富感情和十足义气、爱兵爱民的故事.

战争时期与建国之后的故事风格完全不同.战争时期主要是围绕着李云龙和楚云飞的关系来展开的.自从楚云飞在抗日战争时期所谓的国共合作阶段前往革命根据地会见了时任团长的李云龙之后,两人便建立了一种敌人间的个人友谊,互相对对方产生了深深的钦佩,但各为其主、各忠其党的现实最终还是导致了两军的交火.

在这最后师长之间的交火中,两人同时被对方打中了,双双被送进了医院.但是,二人睁开眼后模模糊糊的第一句话竟都是询问千里之外的对方是否还活着.对方活着,高兴而又悲伤,为友之生而乐,为敌之生而悲;对方亡,必然木然而说好,党幸矣,国幸矣,木然对众,待众人离开,嚎啕大哭.

虽然他们是敌人,但他们互相关心。这也许是战争中最痛苦的友谊!

建国以后,主要写了李云龙和他战时的战友同志们学***知识的故事.开始时对上级安排不满的他们成了班里的捣蛋鬼,李云龙看到自己的教员竟是自己曾经的俘虏时,更是肆意妄为.但经过了无数次的批评与教育之后,他们这种认识到了学***要性.

在做毕业**时,他们每个人都拿出了一份出色的深刻的分析**,而主人公的**便是《论中**魂—亮剑精神》.他出色的分析,气势磅礴的文辞引发了台下听众的雷鸣般的掌声.

不会忘记剧中有一句李云龙多次说起的台词:"一名剑客与敌人狭路相逢,纵然对手是世界第一剑客,也应该亮出宝剑,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他就不配做一名剑客."这在我们的学***事业以及任何时刻都是适用的,遇到困难应该挺身而上,就算牺牲,就算很可能会失败,,但是必要时刻,非常时刻,我们不能屈服,如果没有这种挑战的刚强,成功就永远不会到来,胜利就永远不会到来!

遇到挫折,不要垂头.咬咬牙,亮剑!刘睿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10篇


在平时生活中,大家都常接触到感言吧,感言是一种真诚的语言,是发自内心的,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感言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三剑客》的读后感言”,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1)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2)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村庄里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名叫歌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客。于是,她每天都在家里坚持练习剑术。练剑时,她经常为自己加油鼓劲:准备,稻草人先生!你一定打不过我,因为我是一名剑客。有时她挥舞着随手拿来的扫帚当作道具,坚持不懈地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歌琳女孩长大了。有一天,她带上一只叫咪特的猫咪宠物和一匹曾跟随她父亲一起保卫王国的马亚历山大,并带着她妈妈的信,到巴黎找她爸爸的好朋友著名的剑客卓费先生学剑术。可由于她的经验不足,遭到了拒绝,她很伤心。可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坚信父亲说过的话:就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就能让梦想成真。不久,她进宫成了宫女,她发现了其他三个宫女也有这个梦想,她们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后来在宫廷政变中她们成功地救出了王子,成为了王子的保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认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了不起的剑客。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空想是没有用的,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有等量的回报!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最后,不能半途而废。一个有梦想、有实践的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难道不是吗?是啊,即使所有人反对,也要追求你的梦想,这就是真正的勇气!以后我要勤奋学习,像歌琳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3)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4)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5)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7)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8)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9)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的读后感言(篇10)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__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__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__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后感集锦7篇


我们为您筛选的“三剑客读后感”一定符合您的期待,阅读这作品,我们的内心也仿佛被深深撼动。为了记住这些看过的剧情,我们有必要去写一份读后感,您是否烦恼于不能很好地写出自己的读后感呢?我们将持续提供该领域的相关信息!

三剑客读后感 篇1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 篇2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 篇3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 篇4

事件发生在拥有浪漫情调的法国,讲述了三个火枪手波托斯,阿托斯和阿拉米斯和一个加斯科尼小伙同甘共苦的一连串惊险而有趣的故事,时代的命运是动荡的,但是他们却要在这个腐朽的宫廷中把握自己的命运。决斗必不可免,但是主人公达达尼昂对待决斗就是全力以赴,作者赋予他无穷的力量和好运,第一次决斗不是一对一,达达尼昂接连的答应了以后生死与共的三个好友的挑战,在决斗面前,达达尼昂并不感到害怕,他一开始就凭自己的实力获得别人的尊重,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三个伙伴都会陪伴在自己的身旁,永远不离不弃。

这篇文章很好的阐述了性格和命运的关系,英雄达达尼昂对爱情的忠诚,对友谊的珍惜,对上级的服从,因为如此,上帝也会对他好感有加,时时处处呵护着,而相对于达达尼昂的反面角色波托斯的夫人,作者有一个漂亮的观点并做了精彩的阐述,认为一个人不可能完全逃离命运的惩罚,在上帝醒来之后,总会有人会来实施,自己也最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这就和中国分一句古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意思差不多吧。

好的命运和爱情密不可分,爱情往往在友谊的支持下成长和成熟。达达尼昂会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他为了完成拯救王后的使命历尽千辛万苦,从法国奔赴英国,始终奔跑在命运的战场。她将自己和王后的命运交个了一个并不是很熟悉的人,而达达尼昂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在朋友和仆人的帮助艰难的完成了任务。

我说过爱情是在友谊的帮助下成长的,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非常欣赏三剑客的豁达,对于白金汉公爵赠送的四匹好马,四个不同的勇士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原因,却做了一件相同的事情,只留下了制造精美的马鞍,骏马的主人注定不是他们。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他们将不得不担心为以后的战场购买装备。总之,他们总是在金钱面前玩游戏。

三剑客读后感 篇5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公主三剑客》的书,它的原著叫:克里夫*鲁比和依拉娜*莱舍,他们来自美国。这本书的改编叫:林昕。我和大家讲一点这里面的故事吧。歌琳是一个和妈妈住在法国一个小村庄里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勇敢的剑客,保护王家贵族。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每天,都和自己的宠物小猫咪特在打谷场上练习一些剑术。

在歌琳满十七岁那天,她请求妈妈答应她去巴黎的计划。妈妈虽舍不得女儿离开,但还是拿出了一封信交给歌琳,这样歌琳就可以得到剑客队长卓先的的帮忙了。

歌琳看到卓先生后,说:“我想成为一名剑客。”可是她被拒绝了,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经验。歌琳听后伤心极了。

恶狗布图斯开始追赶咪特,想要抓住它。歌琳在后奋力追赶咪特和恶狗。布图斯跑进泥坑里,它濺起的泥点飞濺到一位名叫薇薇卡的女孩身上。

薇薇卡非常非常生气。

爱蕾娜正在修剪着玫瑰,她禁不住赞叹道:“啊,太漂亮了!你的名字叫玫瑰,没有别的花朵,像你这般香甜。”

突然,她被歌琳撞倒在玫瑰丛中。

然后歌琳又把正在接小提琴的去妮撞到了河里。

歌琳抓住了咪特,然后当了一个女扑。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了,可是歌琳没有住所,好心的爱蕾娜让歌琳和她住在了一起,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路易王子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想和菲力王子抢皇位,企图杀了菲力,但菲力每一次都被四个扑人给救了,最后才知道四个扑人都想当剑客。

她们打败了路易王子,当上了女剑客。她们的梦想也实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大家也应该和歌琳她们一样有梦想。

三剑客读后感 篇6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 篇7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精华5篇


日常学习中写作是我们所需的重要能力,写作文能锻炼大家快速抓住重点的能力。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写出来的作文肯定不一样。网络上优秀的作文有什么共同点吗?以下“三剑客读后感精华5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篇2】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3】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后感【篇4】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5】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集锦9篇)


写作使我们认识自己和世界的一种不断更新的过程。我们在写作文时,可以静下来认真思考事物。好的作文最重要的就是开头和结尾吸引别人。优秀的作文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三剑客》读后感(集锦9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读后感【篇2】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著,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著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如:孔丝唐斯(应该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他们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

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 ,国王的无所事事,王后的“背叛”,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

《三剑客》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的《校园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校园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三剑客》读后感【篇5】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人需要朋友,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一定会和一起承担并给予帮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6】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7】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三剑客》读后感【篇8】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9】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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