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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15篇

发布时间:2023-06-23

司法局工作总结。

一直以来我们兢兢业业,在繁忙与努力的工作中,我们又不知不觉迎来了新阶段,现在又到了我们写总结的时候了。工作总结要全面、深入、准确地分析问题。所以这个工作总结当中还有什么需要检查的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1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1】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2】

XX市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我现将近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以来,XX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XX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充分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加强人民调解和“两劳”帮教的工作力度,构筑了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大宣传、夯实基础。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好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20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规范基层管理,服务基层建设,保障基层稳定,建设法治基层”为工作目标,以“普法宣传进农村、安全稳定进农村”作为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突破口,以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通过建立普法网络,加强普法阵地化建设,充分发挥了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是认真抓好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近年来,从市到乡(镇、区、街道办事处),都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八项制度,同时依托市委党校成立了XX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基地,全面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综合素质。 ,组织全市6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WTO法律知识讲座,使广大干部增进了对中国入世后相关知识的了解。年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了WTO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了4万册《以案说法》普法读本,免费发放给全市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四个部门联合制定了《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完善了我市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2004年,全市每个干部配发了一套全国“四五”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2004年,配发了《XX市四五普法学习资料》。今年,又配发了《河南省普法学习资料》。自2004年7月份以来,认真落实了XX市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千场基层法制讲座活动,已有87位处级干部到基层进行授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省、XX市的安排,在全市干部认真学习《河南省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手册》的基础上,还积极组织,周密安排了每年一度的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市有1万余名干部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上半年,市人事劳动局还组织全市400多名公务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和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普法宣传的另一个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们联合发文对全市开展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和部署,并定于12月份为全市的.的宪法学习宣传月。 最近,我市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政研室李援主任对全市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及讲座850余期,培训干部达35000多人次。 二是以“法律五入”为载体,做好“农村、社区、工厂、学校、市场”各层面的普法工作。 (1)法入农村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农村普法的“五个一”制度。二是加大了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三年来共分级分批培训村干部10000余人次。三是做好了“十招搞普法、法律进万家”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组织放映法制电影600余场次,组织学生带法回家4余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70余场次。使受教育人数达到了20万余人次。四是组织有关涉农单位,进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送法下乡。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出动宣传车180余次,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各种涉农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72000余份。五是为农村务工青年免费提供了《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手册》2500余册。 (2)法入校园工作。成立了XX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不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到全市各学校进行法制教育。配合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配备工作,现全市各所学校均已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深化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为青少年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都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亲自抓,关工委重点抓,有关部门联合抓,学校和各村(社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对该项工作也都真正从“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个方面抓好落实,每学年都制定了内容详细的法制教育计划。 通过依法治校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的校风、校貌、教学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校园内“学先进、赶先进”,积极向上的正气不断上升,违法犯罪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三年半来,全市共举办各类青少年法制讲座6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4万多人次。 (3)法入企业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我国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坚持和完善了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拟任命干部、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多次对全市大中型以上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三年半来,全市共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 (4)法入社区活动 一是规范了社区法制教育工作。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作为落实活动的支撑点,形成了以司法助理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法律进社区骨干力量。通过送法律书籍,组织法制讲座、设立咨询站等活动,使广大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主动性普遍增强。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打牢依法治理基础。继续推广“十招搞普法、法律进万家”工作经验。三是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万余份,法制宣传板报24期300多块次,组织社区居民观看警示记录片50多场次。 (5)法入市场活动 利用工商所接近市场、靠近商户的特点,在各个工商所都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栏,共出版板报168期,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坚持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运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组织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广大商户进行了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群众依法维权,干部依法办事,更使我们认识到,通过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提高广大群众和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减少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的根本所在。 二、强化职能、促进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和两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步伐,构筑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推动我市“平安XX”工程顺利实施,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2004年以来,我们以搞好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中心,稳定调解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调解程序、规范调解行为、强化素质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增强调解能力,全面构建“大调解” 机制,努力筑牢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 。在我局指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从而使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网络化。截止目前,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组织网络。近年来,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排查工作。我们构筑了市、乡、村、组四级民调信息网络,培置了一大批信息员和民调员,把触角深入到全市的角角落落。目前,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70个,人民调解员2426人。建立了集中排查制度,乡(镇)司法调解委员会成员实行包村制,坚持每周包村下访一天,指导村(居)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制定防范措施和调处预案。真正做到未动先知,人动我知,提前介入,为及早发现、疏导矛盾,争取了时间,掌握了主动,实现了真正的关口前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化解矛盾和解决难点问题的多少及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而不认为矛盾排查的越多,工作就越糟,使矛盾排查制度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和坚持,增强了全市各乡(镇)排查解决矛盾的主动性。2004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排查活动120余次,受理民间纠纷2918起,调解2918起,调成2825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5%,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5起22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3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2起405人次。二是畅通接待渠道,给群众说话的机会。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每月定期到调委会挂牌坐班,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或预约调处矛盾纠纷。对接访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谁坐班接访,谁负责参与调处到底。可以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对于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帮助当事人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三是抓好矛盾解决工作,将调处纠纷与解困帮难结合起来。首先,我们要求各级调委会对排查发现的矛盾做到小事快办、大事专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或意见,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坚决杜绝接而不调,调而无果现象的发生。其次,我们注意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疾苦,组织干部下基层,上门解决他们的求助和实际困难,消除、缓解一部分人因对政策理解的偏差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对国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把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家致富上来,以经济大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同时,我们注意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的法律求助进行法律救济和帮助,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2004年以来,我们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四是做好教育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我们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狠抓了自身教育。我们与XX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联合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中推行了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他们进一步做好民调工作,发挥好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对有违法越级上访或煽动他人闹事、寻衅滋事影响社会稳定者,采取集中授课、登门讲解、个别辅导等方式,做好思想转化工作。2004年以来,我们共开办此类培训班18个,培训重点人员700余人。 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我们还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强化管理。先后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接待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制订了“八统一”、“四落实”。“八统一”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制度、标识图案、名称、调解程序和人民调解员印章、徽章统一;“四落实”即工作落实、制度落实、任务落实、报酬落实。 三、完善网络、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证。 为认真做好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我局加强了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设,成立了帮教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安置领域,大力推进了“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创新帮教思路,将帮教工作关口前移,把帮教向大墙内延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安置帮教网络 为了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市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居委会)也相应成立了帮教组织。从而在全市形成了三级帮教网络,做到哪里有帮教对象,哪里就有帮教组织。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470个,帮教工作人员1410余名。 (二)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我们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登记、立卡建档、回访、接待、学习培训、检查考评、奖惩和帮教责任等八项制度。并狠抓了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落实,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从而使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推动了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三)落实帮教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各帮教组一把手负总责,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在日常帮教工作中,做到回归一个、登记一个、签订一份帮教协议,建立一份帮教工作档案。并严格按照安置帮教工作政策,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在帮教工作中,我们通过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工程”,即一名帮教干部与一名帮教对象结为帮教对子,帮其思想转化,帮其就业安置,帮其劳动致富;在回访中,坚持做到“五必访”、“五谈心”,即:婚丧嫁娶必访、有病时必访、家庭闹纠纷时必访、天灾人祸时必访、家有特殊情况时必访;犯了错误谈心,遇到挫折时谈心,思想有疙瘩时谈心,情况反复时谈心、重点帮教对象重点谈心。还通过开展延伸帮教工作,走进大墙与监狱联合开展帮教活动。在安置方面,我们采取了各种途径和措施,对于有一技之长的,帮助他们联系接收单位或帮助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对于无业可就的农村人员,协调乡镇、村委为其落实责任田,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对于情况比较特殊或思想不稳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和人员给予更多的关注,经常找他们谈心,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困扰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重新焕发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绝大多数人员都能自食其力、通过劳动致富。 2004年以来,我市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69人,登记269人,签订帮教协议269份,建立帮教档案269份,安置就业269人,签约率、建档率、安置率均达100%。 四、提高素质、强化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在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局通过加强律师政治信念教育,提高律师政治和业务素质,来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一是在全体律师中开展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律师学习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律师准入制度;四是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五是推行执业律师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六是推行结案回访制度;七是建立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八是制定违法违纪律师处理办法;九是建立投诉查究制度;十是实行律师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诚信意识。以改革为动力,以诚信服务为宗旨,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社会效益。 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中,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配合各级调解委员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使大量矛盾通过调解而非诉讼程序得以解决。广大律师也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决策过程,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合法、平稳、健康的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公证处也积极发挥减少诉讼、预防纠纷的作用,重点做好婚姻关系、财产关系、收养关系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的公证事项。我们还一直在不断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坚持了领导下访日、市长接待日、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制度,参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拆迁、补偿安置等项工作的合法、有序、平稳运行,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稳定的潜在重大作用。 2004年以来,我市律师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共为546家社会团体、企业、个体户、农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434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解答法律咨询9800余人,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600余份,上法制课530余场次,开展法律义务宣传活动9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创法律服务业务收入150余万元,为企业、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300余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办“12348”法律服务专线也更为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我局保证热线畅通,免费咨询、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服务到位,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个体商户和广大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同时也树立了政府服务群众的良好窗口形象。 各位领导,近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下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为我市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3】

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宜川县交警大队马延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章、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民警正确行使执法权。一、以创新执法理念为前提我国法律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代表国家和人民意志执行法律的重要机关,一切职能都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因此,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打造全新的执法理念,是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前提。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广大民警在克服以管人着自居的错误思想,充分认识到自己肩上的历史使命,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建设和小康社会的意识,从现代法治观点出发,解决好权与法,警与民的关系。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理直气壮地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职责。二要搞好交警队伍法制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法制理念。结合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如自学、集中授课、相互交流、相互提问等。各股室、中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性地加强对民警的法制教育。使民警重点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培养民警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把严格公正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各项执法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和为民执法水平。三要建章立制、用制度约束民警的言行。针对民警的日常交通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种制度,使民警处于制度的约束之中,从形体到语言,从服务群众到公正执法都要有一整套制度,奖优罚劣。通过这些机制,促进民警转变思想观念,激发队伍活力,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打造全新的执法理念。二、提高执法水平是关键交通警察执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交通警察的执法质量,也关系到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群众的情绪,是否为群众所接受。为此,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至关重要,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真正理解群众对警察的渴求,以群众为本,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困难,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面对问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面对挑战,要有应对挑战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要继续加大科技强警战略。在现有的电子警察、测速器、测酒仪、警务通和数码相机拍照等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利用电视监视系统实现人机对话,使交通指挥智能化,减少民警与群众的正面接触,同时对减轻外勤民警的劳动强度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使交通执法和管理由体力型向智能型转变。二要探索道路执勤管理模式。在目前实行的岗、段执勤方式的基础上,推行管段辖区责任制的勤务管理模式,引入交通秩序评估手段,以责任区的秩序改善的幅度大小来衡量民警的工作成绩,充分调动民警的潜能,使现有警力水平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三要全面实行警务公开。满足公民的知情权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凡能公开的都应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充分了解交警的权力、职责、处罚手段、法规条文、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以便群众有效实行警务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三、严格依法办事是根本严格依法办事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警察最迫切的`需求。是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随着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交管部门要抓住这有利时机,促进执法公正,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只有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抓住严格依法办事这个根本,才能真正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去。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武器、严格依法办事,才能负起这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严格依法办事。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端。对待执法程序要一是一,二是二,不得有丝毫的含糊和省略,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严格规范执法,使用“告知词”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违章,做到办事公正、程序规范。四、改善执法环境是保证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他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群众个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社会多年积累的矛盾,执法环境大不如前,警察的执法也越来越难。这决定了公安交警必须下大力气改善执法环境,彻底改变单兵作战不利局面,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文明、高效、快捷,才能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经济建设。一要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为民警执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在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方面要强化民警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权力干预、克服人情干扰,把公正贯穿于各项执法活动中去;另一方面要在各级党政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负责协同、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形成全民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为民警顺利公正执法铺平道路。二要走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之路。建立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必须通过“党政主抓、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各单位要积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对民警的正常执法,要予以理解和配合,逐步实现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交通管理防控体系,实现交通安全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4】

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活动”、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要求,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安排,迅速展开,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认为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巩固成果的重大举措。为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作出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此项活动的安排意见,强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逐人逐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随后,组成了检查小组,分别对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及市局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二、以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为契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各所要设立培训基金,建立培训档案,确定培训管理人员;健全政治学习制度,纠正思想误区,增强律师的公正信念,诚信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健全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指导老师,杜绝实习人员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加强实习人员的培训、管理、辅导、考核,严格了实习人员的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统一收案、收费和支出审批制度。同时严格律师的品行考核,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督体系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二是依法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主体。严格合伙人的条件,按照法定条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及合伙的.条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切实解决“假合伙”的问题。建立合伙人档案,完善合伙人会议制度和合伙人监督制度。三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和分配行为。建立健全并实施统一收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制度,坚决制止个人收费和与当事人私下结算的作法,完善委托代理合同条款,减少代理合同纠纷的发生。对于私自收案、收费或跨所办案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建立主任责任制度,当事人回访制度,加大内部统一收案、收费的监督力度。四是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管理行为。建立对新执业律师的业务辅导制度和本所人员的聘用、解聘制度,完善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质量监督,健全所务资料、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和责任赔偿制度,建立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树立整体意识,培养团队精神;完善所内投诉处理制度、服务质量检查控制制度、对律师的惩处制度等,使合伙所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明确主任的日常管理职责和其他合伙人的监督职责,合理划分职责,达到科学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发展。五是依法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努力克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状况,建立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由合伙人购买责任保险制度,解决全市律师的执业风险责任承担问题。另外,对活动中检查出的两名违纪违规律师分别做出了停业整顿和暂缓注册的处理决定。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1家,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177件,办理刑事诉讼案件56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针对全市公证队伍的现状,自四月开始,全面细致地开展了以民事、经济类公证事项和因企业改制而发生的买断工龄和身份置换等批量公证事项为重点的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年以来的所有公证案卷逐一进行自查自评,进行质量分析,写出质量自查总结报告,并以处为单位各筛选出民事、经济和其他类的不同质量档次的公证案卷100多卷集中到市司法局,按照《甘肃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试行)》组织力量对上报的案卷进行了检查,所有案卷全部合格,有20多本案卷被评为公证质量优秀案卷。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公证质量和案卷质量的提高。二是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公证暂行条例》、《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读本》和《公证规章汇编》,严格对照“三项教育,四个规范”的具体内容,广泛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各公证处和广大公证员主动查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改进服务、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办证水平,切实纠正了少数公证人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责任心不强、诚信缺失、忽视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的问题,使服务质量大大提高。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督促县区司法局指导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对民间纠纷调解和基层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制定并完善了纠纷受理、调处程序、干部纪律、岗位目标、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规范了司法所纠纷调解笔录、纠纷登记、回访登记、矛盾排查等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县区定期上报。做到了制度、调处、档案“三规范”,人员、责任、奖罚“三到位”,并实行“阳光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和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在我们检查过程中,各基层司法所已全部按照“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要求,将基层不安定因素及时掌握及时处理。上半年,全市18个司法所所辖的229个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5件,调解成功703件,调解成功率97%,为化解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另外,今年将完成6个无房司法所的房屋建设,使得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抓好律师队伍的党组织建设,积极完善律师事务所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解决好少数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诚信服务、办案质量、收案收费、财务支出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大公证处的内部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公证文书制作和公证档案管理的力度,加强制度的规范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三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和走群众路线的统一,规范监督检查和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排除非法干扰,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氛围。四是抓好各项业务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充电,以更好地适应公正执法的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5】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已向低龄化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而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则是一个重要方面。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养成教育,需要从娃娃抓起,把住人生的每一个关口。因此,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是关键的一环。

一、 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开展情况。

近年来,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主要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1、作为普法主管机关,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各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把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生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纳入“四五”普法规划,做到长规划,短安排。同时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合作,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科室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础建设。对法制课师资队伍、校外辅导员队伍和法制宣传队伍进行辅导,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基本知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材料,征订《青少年法制知识读本》、《学校法制园》提供给各中小学学习宣传。探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在学校、农村开辟法制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出版法律知识宣传专栏,定期出版法制宣传材料。充分运用大众宣传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3、利用法制宣传队伍,开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教育。我局通过法制宣传队伍这个有效载体,组织宣传人员深入全市各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先后宣讲了《宪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有关禁毒、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送法下乡等活动,结合学文化、学科技,对基层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

4、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形式。如法制文艺宣传、黑板报、广播、法制录像、网络法律竞赛、违法犯罪青少年现身说法、学生“带法回家”等多种形式。我们还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情景模拟等显而易懂、生动有趣的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实效。

6、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市所有的学校均聘任专兼职的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许多学校还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活动,扎实开展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7、开展维权活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通过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校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在基础上,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参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司法所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书写法律文书,联系委托辩护人等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家属排忧解难。同时还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轮流值班,随时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

但从总体上看,个别领导及学校负责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这一工作有效的领导、组织和规划;一些学校、家庭注重学生的科学知识教育,忽视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倾向依然存在;法制课教材针对性不强,师资缺乏培训、教育万式陈旧、手段不多等都是当前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弱,违法犯罪和权益受侵害现象仍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努力解决。

二、与时俱进、加强指导,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

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一项艰巨的长期工作,需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懈努力。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落实措施,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和途径,扎实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1、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逐步把法制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在提高法制课质量上下工夫,确保取得实效。

2、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直观、生动、形式多样的教育。

3、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部门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依托社区,结合基层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5、开展依法治校活动。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依托基地开展法制教育。要完善法制教育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逐步实现规范化。

7、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推进青少年网络文明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扎实落实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要加强对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运行、开展工作的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网络,逐步实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生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实施“四五”普法规范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要注重推广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采取有效形式推广。要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兴趣和接受能力等特点,设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和方式方法。要注重实践性,通过一系列未成年人易于接受的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未成年人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现。要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教育资源,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营造一个健康的立体空间,使未成年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的人群中都能体验一种强烈的法治氛围,以巩固法制教育的效果。

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要建立健全师资培训、法制副校长、学生法律素质测评、依法治校、基地建设等制度。

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十分丰富,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研究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对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公民道德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作用;要探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要求,为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同志们,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的重要内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6】

按照地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县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及时启动专项整改活动,工作中,坚持整改与建制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紧紧围绕政法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深刻查摆,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集中阶段我县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下降,同比下降20%,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社会治安满意率提高。目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已完成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地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结束后,我县于7月2日召开延石县政法系统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整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延石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与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专项整改活动责任书》。与此同时,政法各部门也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活动方案,完善了自上而下的专项整改活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政法各部门先后召开了党委(组)会、干警动员大会、基层科所室庭会等三个层次的会议,明确了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和具体整改方向,使全体政法干警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活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政法各部门还充分运用宣传载体,通过宣传板报、专题工作简报等进行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为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下发了《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工作意见》。政法委员会成员分别确定了一个基层政法单位作为联系点,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也相应确定了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对这些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政法各部门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对活动的总体要求、整改的重点岗位和问题、分工职责、阶段工作内容、活动计划项目作了周密的安排,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集中整改时间紧,任务重,政法各部门在动员部署之后,马上进入查找问题阶段。一是进一步梳理先进性教育中征求到的意见。二是以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为基础依据,筛选其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案例。如:县公安局开展了上访案件回头看活动,对群众长期上访的.案件逐一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结合部门自身实际,查找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如:县公安局确定了交警、治安、刑侦部门为重点整改岗位;检察院确定了批捕、起诉为重点岗位;司法局确定公证、律师为重点岗位。同时,各部门也相应确定了本部门的重点问题整改问题。如:法院确定了民商事和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在查找问题的方式上,一是横向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了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政法各部门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征询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促进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合理化建议。我县政法各部门共设置征求意见箱4个,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二是纵向上深入查找问题。政法各部对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查找本部门各基层办案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对照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行使职权的规范性查找问题。政法干警则主要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管理手段、纪律作风、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切合本部门实际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整改和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政法各部门十分重视这次专项整改的机会,在整改措施上始终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队伍建设,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为切入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整改活动使群众涉法上访下降,执法不规范的行为逐渐减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制订整改措施。

1、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我县政法各部门从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入手,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把深入开展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切实解决为“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注重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技能训练方案。如县公安局继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下发了《大练兵学习资料》。三是注重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各部门制定和完善了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

2、抓建章立制,促进执法公正规范。一是从严从细制定执法规范。如:公安局开展了“执法质量评议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执法质量评议规定》、《执法质量考核量化积分标准》、《实行工作责任倒查的实施方案》等;县检察院先后规范和完善了《举报工作程序》、《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程序》、《反贪污贿赂局自侦案件办理程序》、《渎职侵权检察科办案程序》、《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办案程序》、《侦查监督科办案程序》、《公诉科审查起诉案件办案程序》、《监所工作内容及措施》等。二是全面实行办事办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政法各部门设立公示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开门信访工作。

3、强化监督工作,确保专项整改扎实开展。各部门都聘请人大、政协、社会各界人士为执法监督员,把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活动,对政法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我县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政法各部门还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县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虽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和不足,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后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7】

XX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抓宣传,重实效,以“法律五入”工作为重点,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在的工作中,我们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以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法律五入”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普法网络,加强普法阵地化建设,使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1、普法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了送法制文艺、送普法资料、送法制电影下乡活动,共组织法制文艺演出1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0余册(份),放映法制电影130余场次。我们还通过举办“法律大集”和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活动,把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法律知识,送到了农村,送给了农民,引导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以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为核心,狠抓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共举办“领导干部千场基层法制讲座”85场,受教育人员达3万余人。 三是以“法入农村、法入市场、法入校园、法入企业、法入社区”活动为载体,通过搭建社区普法平台,加大了对社会各个阶层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农历正月十四,我局在炎黄广场开展了“法在我身边”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组织了22个执法单位的130余名业务骨干,通过版面宣传、文艺节目、灯谜竞猜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当天就接受群众咨询达一万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共组织各级各类法制培训及现身说法60余场次,利用各种形式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8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了7万余人(次)。 2、依法治理:为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们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法律素质培训,并于5月12日至14日组织了以《行政许可法》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为打造法制政府,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管理、重规范,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局按照“一打击、两加强、三到位”的原则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力度,并按照“六统一”的标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深层次、全方位的整顿,少数“黑律师”和假冒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处遁形,失去市场,法律服务市场无序竞争的混乱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我局通过日臻完善制度建设,有声有色诚信建设,常抓不懈培训教育,使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实现了由过去的`靠被动服务型向主动上门服务型转变,以代理诉讼型为主向积极引导群众致富、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转变。 截止目前,共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法律顾问482家;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076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300多万元。  2、公证工作 在公证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抓队伍、树形象、促发展、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突出以人为本,坚持诚信服务,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公证工作在广度、深度和精度上有发展,有创新,为XX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特别是“四上门”服务制度(即上门联系证源、上门受理公证、上门送达文书、上门回访意见)的实施,受到当事人好评。 我们还积极拓展证源,新开办了房地产抵押按揭贷款、汽车销售贷款、典当质押小额贷款、残联的残疾人保障基金通知书送达等业务。如我们为华信集团办理了毕业生就业安置公证,深受学校师生的好评,解除了学生的后顾之忧。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公证267件,主动与XX热电厂、XX药业集团、XX化工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建立常年公证联络点12家,开拓新证源26家,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12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三、抓排查、促稳定,以建设“平安XX”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以搞好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中心,稳定调解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调解程序、规范调解行为、强化素质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增强调解能力,全面构建“大调解” 格局,努力筑牢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 。 我们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XX镇、XX镇进行人民调解试点工作。通过建立立体化,全方位的矛盾纠纷调处和人民群众意见及建议反馈系统,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减少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农村的经济建设、民主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全市449个民调组织深入开展矛盾排查40余次,受理民间纠纷328起,调解328起,调成313起,调解率100%,调成率95.5%. 2、“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为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目标,我们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创新帮教思路,将帮教工作向前延伸,与监狱建立联合帮教体系;向后延伸,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和就业问题;向外延伸,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拓展社会化帮教。截止目前,我市刑释解教人员58人,登记58人,签订帮教协议58份,签约率、安置率均为100%,且无一人重新犯罪。 3、法律援助工作 我们紧紧围绕“一创一树三提高”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渠道,公开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减少和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法律援助中心还与团市委、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启动了“青春・创业”金桥工程,向外出务工青年发放了法律援助服务卡,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并将在需要时协助外出务工青年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41件,辩护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达98%,免费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70份,有力的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4、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坚持了领导下访日、市长接待日、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制度,积极参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拆迁、补偿安置等项工作的合法、有序、平稳进行。 四、严措施、抓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司法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在干警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继续实施了素质升位工程。全面推行“八个一”工程,整体推进了文明执法和行风建设。机关工作人员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中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和“十争”活动。树立“十争”标兵,推出“十优”科室,榜样示范,模范带动,激活队伍。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双千”工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指导、协调各专业法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围绕“双千”工程,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五入”工作(法入社区、法入农村、法入学校、法入企业、法入市场);三是认真组织全市领导干部九月份的法律知识统考工作。 2、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要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搞好人民调解试点工作,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多种力量,指导、协调、督促全市4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双千”工程驻村工作队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抓服务, 为“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战略保驾护航 我局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力争要做到在服务空间上“无处不在”。改革深化到哪里,市场经济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二是力争做到在服务时间上把握时机,及时介入,既做好超前服务,又在跟踪服务上下功夫,避免服务对象的工作失误,降低可能出现的风险;三是注重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四是在服务对象向重点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倾斜。 4、全面完成13个乡镇基层司法所的硬件建设 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司法所建设所需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为司法所建设的全面完成做好准备工作。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素质升位工程,全面推行“八个一”工程。努力把法律服务队伍打造成一支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铁军,把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打造成一支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铁军。 司法行政及依法治市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1、法律援助经费、依法治市办公经费不足,不能适应形式的发展 我们建议法律援助经费按全市人口每年每人0.3元、依法治市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0.2元,普法经费每人每年0.15元,列入市财政预算。 2、干警待遇问题 我局多年来没配备过一名正、副主任科员。我局政治处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规格分别为副科级,但至今没有落实。 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干部年终考评等各项制度与学法制度没有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 XX市司法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8】

今年5月,中央政法委决定、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省院于6月9日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于6月10日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动员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的精神,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中来。刚才,德喜同志宣读了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请各基层院、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三个问题:

对于这项活动,要不要搞的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这是上级的要求。但是能不能搞好,见到实效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所以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我认为,提高认识,就要认真地解决三个方面的思想问题: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的重大意义。姜伟检察长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对检察机关来讲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和泛泛的号召,而是关系检察工作长远大计的核心问题和本质要求,不是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认真抓好的刚性要求。怎样理解?我认为有四条:第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三个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有千条万条,归结起来就是公正执法;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第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不公正、法治的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第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落实科学执法观的最终落脚点。强化监督力度,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靠什么?靠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公正是靠什么来保证,靠规范;有规范才有公正。所以,把握了“公正、规范”就抓住了执法活动的根本规律。第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战略性的整改措施。对于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来说,先进性最终要体现在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不符合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所以,整改就是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个中心来整改。

(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现实针对性。现实针对性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合理性、必要性的现实基础。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够规范、不够公正的问题,问题摆大那里,就说明开展这次活动是完全必要的。姜伟检察长在讲话中,深入地分析了全省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具体的表现我们在就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集中地反映在办案质量上,根源是执法的不规范、不公正。

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这些问题决非偶然,除少量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没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案件质量不高,经不起法律检验,经不起证据检验,最终造成错案,给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委不会满意,人民群众更不会满意,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专项整改活动,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没有理由不抓好,更没有理由说东道西,甚至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只有从执法行为入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认真查找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健康发展。

(三)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是一场新的考验。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克服厌烦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学习教育和队伍整顿,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阶段性活动,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整顿、规范和提高,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不仅现在要抓,今后也要持久地抓。二是要克服松劲思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果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做到领导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减,落实力度不减。三是要克服临时思想。要树立长期观念,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落实到每个干警的日常执法行动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四是要克服应付思想。切实端正态度,绝不能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哪一个部门和哪几个人的事,甚至搞“几个人,几支笔,抄抄写写一台戏”,而是当作党组班子的首要职责,全员参与,人人负责。五是要克服消极思想。要打消怕挨整、怕承担责任的顾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以对检察工作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不仅要立足于突出问题的解决,更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素质,通过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只有抓住这个核心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贯此文来源于本网网:彻始终”:

(一)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强大思想武器,指明了执法工作的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整顿执法作风,认真克服冷冲硬横的特权思想,纠正随意粗糙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用优良的工作业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把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念贯彻始终。离开科学执法观念的指导,执法行为就会发生偏差,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就在所难免。要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彻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坚持长期性,增强针对性,与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和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逐渐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广大干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当前要认真开展“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围绕“专项整改活动为什么要开展?怎样才能搞好?”、“为什么要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怎样才能树立‘三观’和‘五个意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使思想与上级部署相统一,行动与上级部署相一致,目标与上级部署上吻合,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要把查摆和整改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自始至终就是一个查找和整改问题的过程,查摆的深度和整改的力度决定着专项整顿活动的成效。要以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查摆为基础,坚持开门找、上级点、自己摆、群众帮、互相查等方式方法,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要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逐个过筛,实行责任倒查;要对20以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分析,剖析根源和危害。要实事求是,真查真摆,做到不怕揭短、不怕亮丑。整改工作要始终以省院确的四个方面20条具体问题为着眼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落脚点,既不能跑偏跑粗、也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一以贯之,扭住这些重点问题不放手,把整改贯彻始终,围绕整改抓学习,围绕整改搞查摆。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报上级院备案。整改要有针对性,属于思想问题的就解决思想问题,属于制度问题的就解决制度问题,属于案件质量问题的就解决案件质量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能拖延,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或条件尚不具备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渐整改,使整改深入彻底,成果明显有效。还要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整改推进的原则,系统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研究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

(四)要把提高干警素质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突出了人这一最根本的因素,不是单纯就业务抓业务,也不是就队伍抓队伍,而是抓业务促队伍,通过规范化执法行为促进干警执法能力的提高。反过来,执法行为能否真正得到规范,最终取决于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岗位技能。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因此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坚持把培训提高贯彻始终,向教育培训要战斗力,要规范化,要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实际能力和本领。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深化,也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战略性举措,更关系到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能否起好步、开好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是各级院党组的首要职责,是“一把手”工程,党组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因此要把专项整改活动纳入院党组的重要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为党组班子和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拿出主要精力具体抓,负专责。党组一班人形成合力集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精干高效、上下对应的办事机构,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具体工作。办事机构要做到“四专”,即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门职责、专心工作。抽调的人员政治上要强,业务上要通,工作上要到位,使专项整改活动真正推得开、搞得活、落得靠、见实效。对专项整改活动领导不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涉检上访多发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和部门,年终考核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要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详细编制每个阶段工作推进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谁的问题谁领,谁的责任谁负,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形成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办事机构牵头抓总、重点部门积极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坚持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一段一总结,围绕总体部署分段推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逐步深入。

(三)强力推进,不断深入。当前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涵盖了检察工作的主要业务和方方面面的工作。既有对现实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又肩负着探索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的长期使命,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我们虽然有做好工作的良好基础,但缺乏开展这项活动的专门经验。因此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一线,深入到具体的案件中,围绕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指导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要从检察工作的长远大计出发,不断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摸索总结配套的长效机制,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积极稳妥进行,不断推动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广大干警是执法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改活动。二是要加强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抓典型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典型抓得好,就能以点带面,盘活全局。要培养树立方方面面的典型,用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指导专项整改活动。要确定示范院,加强培养,使其在专项整改活动的各个阶段都能趟出路子,做出榜样,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健康开展。市院的班子成员还要从基层检察院中确定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要重视其他方面典型的培养,不断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指导推进各地的整改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要重视并做好舆论工作,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集中宣传组织推动的情况,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同时,也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同志们,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而做出新的努力。

谢谢大家!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9】

今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我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公调对接相关工作,在全区23个派出所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就如何推进“公调对接”工作,作如下汇报: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公调对接”工作。今年3月底,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淮办发[]26号《关于在全区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派驻式”人民调解员的选派和管理、“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工作要求、“派驻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和蔼“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等相关内容。

为创新调解体制,整合调解资源,我局会同公安分局改革原来单一的公安接警调解工作模式,今年5月,在全区统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室,每个调解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我局与区公安分局招录,具体负责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目前,“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已公示上墙。

建立“派驻式”调解室,配备强有力的“公调对接”调解员队伍至关重要。我们把48名调解员具有较高法律业务水平、丰富群众工作经验、较强调解工作能力、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吸收到“公调对接”调解队伍中来;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业务素质和调处能力,努力使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6月4日,我局与公安局联合举办了驻公安派出所全区派驻式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两天,政法委书记张爱民作开班动员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鲁正淮也作了相关业务指导。培训班还邀请了《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家庭类纠纷、轻微刑事损害类调解案例、《人民调解法》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为学员们授课。韩桥司法所所长裘化荣就“如何做好一名调解员”为调解员做了生动的一课。

我们通过推进公调对接,进一步推动形成各司其职、衔接灵活、对接广泛、功能完善的工作格局,解放基层警力,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实现部门之间的合作共赢,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一是大力加强公调对接深度。推进联调的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区级以下三级“公调”对接机制,确保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和调解工作实现无缝式对接,最大限度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调解优先,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诉累。积极推进能动调处,实现调解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调处、动态研断和事前预警转变。构建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网,大力推进网格化排查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上下联动的优势,及时收集纠纷信息;实现对矛盾纠纷动态信息的深度研判,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增强对潜在矛盾纠纷隐患的预测预警能力,更好地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效能。

二是大力拓展公调对接广度。延伸联调触角,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与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专门调解组织的对接,提高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管理能力,提高综合调处效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创新发展。大力打造信息化工作平台,逐步将信息网络向村居(社区)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延伸,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即时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拉近与群众距离,方便群众办事;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现代传媒领域加快打造调解工作阵地,推广电视调解、视频调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做法,推动调解工作全面介入群众生活、传播调解理念、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10】

为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司法局的“除四害”工作,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绩。首先定出全年计划“除四害”工作计划,以及每年春、秋两季的“除四害”工作计划,加强向干部群众宣传除四害的意义和重要性,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为巩固除四害工作成果。

一、 加强领导,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单位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真正把除四害防疫工作提高到为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着想的高度来抓。

2、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层层把关,确保了今年除四害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明确除四害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工作的成效纳入年终考核。

3、强化监督,严格检查。除四害领导小组定期对除四害工作的落实情况、工作情况及工作效果等进行检查、督促,对工作进行督察,确保除四害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二、加大培训,保证效果

安全措施对于除四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的。因此,我们加大对除四害专兼职人员的岗前工作培训,使其掌握除四害工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使我单位除四害工作扎实有效、安全地开展。

三、加强措施,确保实效

灭蚊方面,我们因地制宜、集中人力、物力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杀,采用喷雾机药物消杀方法,统一时间对下水道、垃圾桶等地进行消杀。

灭鼠工作,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投药、同时,封堵了房前、屋后、垃圾道周围的鼠洞,杜绝老鼠的食源、水源。加大投药和预防力度,专人、定时、定量进行药物投放,加强防护措施,防治污染环境及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灭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橱窗、黑板报等多渠道,发动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真抓实干,将任务落实到人头,重点抓好环境清理。

灭蟑螂工作,采取了自行投药和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法,彻底消灭蟑螂地。

除四害工作经过阶段性的整治后,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改观,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单位将立足实际,从点滴小事做起,使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11】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职责、健全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两个更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此后,国务院及省、市政府一系列重要文件均强调和重申了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务院办公厅还于7月专门发出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37号),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我县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时间较早。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健全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19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当年县政府在县工商、建设、土管、卫生等四个部门先期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工作。19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随着镇(街道)行政执法任务的日益增多,我们又将各镇(街道)纳入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范围。通过十年来的实践与探索,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现代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法治理念,健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是实现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基本手段,是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县政府和各部门始终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载体,自觉加强行政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契而不舍、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特别是20以后,县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型政府,严格依法办事;建设开放型政府,充分民主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致力为民办事”的目标。冯建荣县长多次作出工作批示,要求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县政府几任常务副县长也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分别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绍县政发〔2005〕73号)、《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绍县政发〔〕18号)等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责任。从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年10月县政府出台了《绍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绍县政〔1999〕122号),从组织领导、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11月,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又对《绍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绍县政〔〕83号)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使行政执法责任制更好地适应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行政执法部门纷纷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县交通局每年都召开全县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局主要负责人与局属各执法单位签订执法责任书,较好地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实施。

2、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应当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县政府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下同)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排序,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执法依据相衔接,使每个部门的职责都得到了依法明确界定,为分解落实执法目标任务提供了依据。目前,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正在再次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对行政法规和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将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根据清理后执法依据的变化情况,我们及时调整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对一些没有合法依据或依据已失效的执法权限,及时公告取消。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权限,及时协调明确牵头执法部门,切实减少了执法活动中的推诿扯皮或交叉重复执法现象,提高了行政效能。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符合法定条件、经认定合格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统一向社会公告,从源头上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3、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培训。建立规范、明晰、公开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形成相互监督、严密公正的行政执法运行链条,加强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有效保障,也是实践“两个更加”的具体体现。在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的基础上,各行政执法部门还及时将执法权限和工作职责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既避免平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做到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相互衔接,并制定严密的执法程序,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公开透明,清晰地界定了各环节、各岗位、各流程的职权和责任,切实改变了过去那种执法岗位不清、职责不明,层级之间、岗位之间相互扯皮、揽功诿过的现象。

我们还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作为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前提条件。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坚持参加中心学习组有关法律知识学习或其他法律讲座。今年新一届县政府成立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多次组织学习了《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县法制办把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已先后组织举办了执法岗前培训班9期,共有1543人通过了全省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领取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推动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如县财税局明确规定:凡未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执法。现全局上下包括领导班子在内的230余名执法人员,都通过资格考试,人人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各执法部门还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岗位考核挂钩,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既学习基础法理知识,又学专门法律知识。如环保局已连续八年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环境法制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4、加强考核评议,落实执法责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落实“责任”。就是要在明晰执法权限、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评议考核,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滥用职权、越权行政的执法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全面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行政执法原则,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近几年来,县政府都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由县法制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日常评议、案卷评查、年终考核等形式,对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包括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执法依据是否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对不服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有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或变更、撤销的,基层评议满意度较低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给予岗位责任制扣分、责令限期整改、批评教育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过错形式、责任大小、后果轻重等,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岗位奖、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近年来已有多个部门因行政行为被复议、诉讼撤销而被扣减了岗位责任分。个别执法人员还因违法行政而受到了行政处分。

同时,我们还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示范机制。从1999年开始,县法制办每年都组织开展“十佳行政处罚案件”和“十佳办案规范单位”的评选活动,对提高部门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和创建规范化办案单位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今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在全县范围内培育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型政府建设的深入开展。

实践证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提升行政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1、执法理念普遍提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由“责任心”向“责任制”的转变。通过行政执法责任书的签订和执法责任的层层分解,执法部门和人员普遍认识到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法无授权不得行”、“不得随意放弃执法权”等观念逐渐深入执法人员的脑海,法治行政、责任行政、监督行政、服务行政等现代行政理念得以逐步树立。县工商局积极践行法治行政的理念,从年起积极探索行政处罚网上审批,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较好地解决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有效避免了“人情案”、“暗箱操作”的顽疾,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工商系统和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中推广。县建设局积极践行“阳光规划”,建立规划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突显了监督行政的理念。至我县先后实施了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削减行政审批事项815项,削减率达54%,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较好地演绎了服务行政的理念。

2、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分解岗位职责和细化工作规程,一方面,整合细化了现有的各项规定,一批年久失效、重复规定、相互矛盾的文件被废止,一些文件中的漏洞被填补,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依法打架”、“执法真空”的现象。另一方面,使每位执法人员知悉了自己应该干什么、按什么方式干、干到什么程度、得到什么评议考核结果以及出现执法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促使执法人员精心做好每一项执法工作,较好地解决了执法部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性,明显地提高了执法行为的正确率。如县交通局自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万余起,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还涌现了一批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如县计生局被评为全国计生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县水电局被评为全国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等,县环保局被评为全国政策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县农业局的吴林平被评为全国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3、执法制度日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制度的规范和完善。2003年县政府从自觉接受监督,建设法治型政府的理念入手,专门制订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意见建议暂行办法》和《办理县政协建议意见暂行办法》两只规范性文件。20为了强化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又专门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首长逢每年本部门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的行政诉讼必须出庭应诉,其他的行政诉讼案件则须由一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各行政执法部门也纷纷从加强内部监督入手,在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行政执法监督、错案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如县公安局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案件质量评析细则,县工商局的暂扣没收物资处置暂行规定、县财税局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制度,县质监局的大要案回访制度,县环保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制度、群众监督执法制度,县水电局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上报备案制度等,都具有各自特色。

4、执法队伍不断加强。随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有些部门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改革与探索。如县农业局将畜牧、植保等三家执法单位归并组建为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水电局将河湖管理所、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了合署办公。近年来,根据开发区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建设的需要,我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还积极探索将有关执法职能委托镇政府和开发区行使,既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政府对行政违法行为“看得见、管不着”的弊端,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执法监督队伍建设。20,作为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门机构——县政府法制办机构升格,更好地发挥了其在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也由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前的6个部门,增加到目前的13个,如县工商局在机构改革中,将原先与其他科室合在一起的法制科独立出来,专门配备了三名法律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县公安局将法制科的力量多次扩编,调整充实到目前14人的一个大科,等等。一些部门虽然没有单独建立法制科,但也都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人员缺少;有的部门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制度建设、轻工作落实,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有的镇随着受委托执法内容的不断增多,而执法能力还相对较弱,违法行政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水平不够适应。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权利的主张和诉求越来越强烈,对行政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部门怕当被告,怕担责任,对某些违法行为该管不管;有的执法人员业务不精,执法质量不高,2003年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部门败诉或经庭外协调后原告撤诉的案子达70只,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经县法制办协调后当事人撤回申请的16只,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执法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机制有待完善。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考核力度还欠加大,考核方式还需改进,考核结果的运用还需与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部门岗位责任制考核紧密挂勾。有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奖惩难兑现,尤其是一些错案,责任追究的不多;有的部门行政执法制度不全,缺少案件质量评查等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过程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的部门对执法投诉、群众监督不够重视,忽略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偏重事后监督,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堵漏”方式。

四是环境有待改善。面对改革发展不断深入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形势,一些部门不能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推进体制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关系,甚至把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出现了环节繁琐影响效能、简化环节不讲程序和个别执法主体资格设立不够规范等现象。一些单位、个人利用镇政府受委托执法的有利时机,想方设法打“擦边球”、“开后门”,出现了“近距离”执法难的现象;一些群众法制观念薄弱,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合理行使执法监督权,有的甚至简单粗暴地干扰执法、对抗执法,影响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下一阶段,县政府将针对当前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两个更加”的要求,认真贯彻这次主任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改进和完善: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均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具体意见。对此,县政府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着力全面推进,加快建设“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转高效”的法治政府。

2、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进一步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特别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依法合理界定县、部门与镇(街道)、开发区的管理权限,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和定期清理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执法机关与经济利益脱钩,切实解决执法中的利益化倾向问题。适时充实调整政府和部门的法制机构与人员,做到机构配置、人员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从根本上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坚定的基础。

3、进一步健全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县政府统一认定并向社会公告,未经公告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结果和监督措施,做到严格执法、透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行政执法检查。切实解决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登记、听证、告知、说明等各项规定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有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部门及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

4、进一步加强督查,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并紧密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渠道,完善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上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县法制办要按照《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自觉履行监督决定。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既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又让违法执法行为付出必要的代价。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12】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续与扩展,也是从严治警的重大举措。在市、县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来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织,层层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活动方案,并组织全系统人员召开动员会。要求全系统干部对这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并决定,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深入彻底的进行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我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途径,扎实推进此次活动。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深入基层进行综合指导。在确保局机关专项整改活动质量的同时,我们集中人力、合理分工,成立了全系统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组织,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主管领导具体分工负责,下分设综合指导组、材料综合组、检查督办组和纪检监察组,每个组均进行了详尽的分工,各司其责,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并把任务分解到人头。尤其是加强了综合指导工作,综合指导组深入到基层单位,并对基层单位实行了专人负责,使此项活动一开始就有章可循、有脉可承,达到了条理清晰、有条不紊的效果,有效地防止了方向不明、目的不清,使基层单位清楚知道怎样做、该做什么,基本上达到意义明确、时间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方法明确、最终效果明确等“五明确”。

二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通过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通过自我查摆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我局共找出以下问题:1、个别律师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注重当地形象,忽视异地执业形象等问题。2、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办案不尽责,思想意识不端正,追求经济效益高收费现象仍然存在,诚信服务意识不强,不尽职服务的现象仍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3、工作期间擅离岗位,从事其它活动的问题。4、工作标准低,争先创优意识差、缺乏创新意识。5、有的干警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做到令行禁止。6、有的干警没有集体荣誉感,不愿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7、有些同志不注重政治和业务的学习,参加社会活动过多。8、工作落实上,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手段。9、有的同志缺乏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

三是采取综合监督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监督,加大了监督整改力度。我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同时我们还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督查。在活动期间,我们集中召开会议四次,在总动员总启动的基础上,做到一段一指导、一段一动员、一段一检查、一段一总结,做到步步不漏、环环相扣、节段相接,而且组织明察暗访数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的进行公开处理。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做到高起点找问题、高标准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在方法上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以各种法律法规和廉政勤政教材为主要内容,对广大干警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在培训与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13】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围绕中心,紧扣主题,着力在夯实基础、精细管理、增加亮点、创新发展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和司法行政队伍三大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新贡献。现将我局“三大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以来,我局按照《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九个乡镇的司法所开展了以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县9个司法所已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9个乡镇司法所均设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摆放有序、统一规范。“九项制度”都予以落实和上墙公示,“九项登记册”齐备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为了提高司法所人员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司法所与局机关同步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扛红旗、争第一”活动;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司法所同志培训、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和理论学习,提高了司法所长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我县大孟村镇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我县其他八个乡镇司法所也正在积极申报省规范化司法所。

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力推进村居和行业调整组织建设,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一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继续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和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定的“四定四包”工作措施。由于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来我县社会大局始终保持和谐稳定。二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了全县309个村庄,覆盖率100%。村级人民调解员达到1280人,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截止11月30日,我县九个乡镇司法所共调解案件3614件,疑难复杂案件38件,其中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811件,邻里纠纷1748件,征地拆迁纠纷12件,损害赔偿纠纷6件。我县无因调处不当或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等事件。9个乡镇司法所的调解案卷内容规范、真实、合法并按统一卷宗归档,并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庭”与信访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制度并“主动排调”,增强了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化解疑难纠纷4起,司法局律师和县公证处人员深入到深山候家庄乡,对多次到京上访的老信访户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现场公证,解决了这一上访多年的信访难题。

由于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较好,陈素敏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并被日报、报报道,全省仅有123名同志获此殊荣。陈素敏、王少功、冯志、李志敏和张志军五位同志被授予市首届人民调解能手。张向军同志被市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我县在九个乡镇评选出了县模范人民调解员35人。

三、继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截止月31日,我县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5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6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96人,其中男性87人,女性9人,其中缓刑74人,假释2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上述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

为了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运用手机定位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跟踪定位管理。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更好的`动态跟踪管理,继11月底我局与联通公司合作正式开通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后,今年5月份,我局又与中国电信分公司合作开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两大运营商各自的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每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机抽查分离、实时定位等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跟踪,防止出现人机分离现象,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二)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我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是加强台账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于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已经建立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每月要求基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心理辅导、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三合一。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加强审前社会调查规范化建设。

年7月,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由县政法委下发了《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文件,该文件对我县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中的任务及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局积极改进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我局分别制作了被告人调查笔录、家庭关系调查笔录、社区居(村)民调查笔录、基层组织及基层干部调查笔录和被害人调查笔录,由二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全面细致的了解被告人的居住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等情况,通过细致的实地调查走访,形成综合性调查意见反馈给人民法院或监狱。由于我局认真细致的工作,我局出具《审前调查建议书》,法院采纳率达到98%以上。

四、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稳定工作,我们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采取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调查摸底与帮扶济困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20,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2014年截止11月31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2人,一般帮教人员81人,重点帮教对象1人,公安机关对于重点帮教对象落实了管控措施。对于130名刑释解教人员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了责任措施,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犯罪。每个季度运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将刑释解教人员接收情况及时予以上报,同时按时完成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经济、民生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法律援助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服务和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大力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氛围,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并将公证、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一深入基层为广大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知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贫困群体家庭。在我县九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二开展重点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到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轮流值班,为来电来访的群众提供专业服务,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施“法律扶贫工程”,扩大和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同比增长10%,爱援群众112人,接待来电来访256人次,同比增长13%。

六、围绕中心,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1、根据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利用5月中旬至6月一个月时间,在县组织展开“还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了“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入户,以案说法”活动,成立法律宣传小分队,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以案说法,入户送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法律大宣传,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引导学法用法。3、各乡镇司法所利用民间传统的集日、庙会,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7余场次,印发法制宣传材料6千余份。3、深入学校加强老师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可和理解,在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课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广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形式主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法律工作者进县直单位进行演讲授课的方式在全县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

按照县委政府部署,今年以来,司法局在全局上下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集中教育整顿中,我们认真贯彻了《关于集中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基本要求、指导原则和方法步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搞好政务公开。为了进一步查摆问题搞好政务公开,我局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司法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司法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司法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服务承诺、投诉程序,以及其它与司法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等。利用公开栏、政务信息网以及其他形式等进行公开,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撤销、年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执业等情况,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受理程序、受理方式等情况,也及时在司法局政务公告栏、各科室相关栏目集中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列入机关全年工作目标,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制定政务公开操作规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各单位、科室要主动、及时地报送相关的政务公开材料,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办公室设立标示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尽职尽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二)整顿警容警貌。紧密结合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的“警容风纪整顿大集训”活动。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区、县(市)设置的有独立行政执法权的分支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记录,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第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划分,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审核,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行政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程序,设立监督电话并在部门网站上开设行政执法评议、投诉、举报专栏。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六条 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 对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涉企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分季度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报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将下个季度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内容、对象、次数和时间安排等内容。行政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报备的检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变更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行政执法部门对开发区内企业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告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时间及依据、执法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在执法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卷宗,报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第九条 除对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之外,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以及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在5日内向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说明执法情况和处理意见。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涉企实名投诉举报案件,需要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具备书面检查条件的,应当按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二条 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或者其他可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的,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确定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实施检查。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系统的上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不得重复行政执法检查。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致执法人员不得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产品或者商品进行抽样检查。依法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的,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规范或者标准实施。对同一批次产品,不得重复抽检。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实施抽检活动,应当按照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需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应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检查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七条 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在企业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薄,记载来企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时间、范围、事项等,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应当登记并签字确认。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携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本,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应当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与年度检验无关的材料和账目。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网上年检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年检。可以延长年检期限的,应当延长年检期限。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审阅,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定期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抽查。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季度将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除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外,对企业首次属于非主观故意,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警告、教育,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的,不予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企业对违法行为不及时整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的对象、内容、依据、标准、实施时间、行政执法人员等报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经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有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部门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涉及重大处罚的,应当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应当经部门领导集体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变相减少、分解罚款数额,增加处罚次数。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并据此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将企业整改情况材料纳入行政执法卷宗;企业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部门涉企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部门向企业收费,应当预先下达《收费通知书》,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限、缴费地点等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到企业收费,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资格证》,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并在收费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收费回执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企业职工已经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特种作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并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要求企业职工重复参加培训。

第二十九条 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向行政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利益挂钩。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授权或者委托不符合法定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检查、收费和处罚。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务;

(二)强迫企业捐赠,向企业拉集资、拉赞助;

(三)强迫、介绍、暗示企业参加各类商业保险和各类收费性质的会议、培训、考察、检查、评比等活动;

(四)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订阅报刊、购买书籍、刊登广告等;

(五)强迫、介绍、暗示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

(六)擅自制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

(七)违反规定对企业实施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账目,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八)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企业对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收费、处罚以及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投诉、举报。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经调查核实,对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立即改正。涉及违反政纪的,移送监察部门处理。对投诉、举报涉企违法行政执法行为难以认定的,交政府法制部门认定。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应当将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回告投诉、举报人。

第三十二条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同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对新闻媒体提供的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线索,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新闻媒体反馈。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新闻媒体对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报道。

第三十三条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

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系统的涉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区、县(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情况等相关信息的交流,并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

第三十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企业评价机制,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组织企业定期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行政执法部门目标和绩效年度考核。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定期向企业征集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其他有关问题,涉及违反政纪的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奖励机制,对检举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企业、个人以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 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对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而不查处,导致严重后果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篇15】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于今年4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一项事关政法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性的战略举措,永清县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动员部署,各项工作成效裴然。

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永清县司法局立即研究制定了《永清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召开的动员会。司法局党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委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党组书记、局长许志勇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行为;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在此期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等基层部门,实地调研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保障制度,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最突出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帮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永清县司法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坚持面对矛盾,不走过场,扎实推进整改。

一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如:永清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

二是对执法监督工作中掌握的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基层部门从中发现问题。从执法监督环节,从个案监督中,整理出了工作中有缺陷的环节,以“司法局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进行督办,要求他们认真核查,及时纠正,限时回告办理结果。

三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整改力度,永清县司法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四是动员执法监督员帮助整改。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员双月座谈会,在会上专门向执法监督员通报了中央、省、市、县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动执法监督员发挥联系广泛,熟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优势,多提意见建议,帮助司法行政机关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把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对执法活动依法管理的水平。如司法局针对部分法律服务人员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以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系统和案件执法质量管理考评系统,将规范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促进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率和办案质量。律师所建立和推行“一案一评”的评分制度和“一日一上网”的反馈制度,将案件的办理规范化、公开化、网络化,使办案人员能及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如近年来,司法局按照政法机关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把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列入年终考评“一票否决”范围,做到了收支脱钩,建立了“收支两条线”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不良现象的发生,为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法律服务业针对这次整改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在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办案纪律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突出了制度建设。如针对有的律师与当事人、法官交往过密的问题,制定了《规范律师与当事人、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要求律师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针对有的法律服务人员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法律服务案件办理期限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延期办理案件数量,非因法定事由,一律不予延期。司法局为了提高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专门印制了《严格执法规范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大大方便了干警规范执法。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也发现了大批先进的典型人物、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如,法律援助中心在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中,又提出了更为人性化的法律援助办法。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孙桂兰同志,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心系人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刘街司法所在执法工作中实现“五个转变”、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十不”的做法都值得借鉴学习、宣传报道。

今后,永清县司法局将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为构建“和谐永清”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继续在作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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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警察个人工作总结范例 不同的工作任务需要不同的文档处理方法,一篇卓越的范文一定会在网络上走红并受到大量下载。范文的构思角度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优秀的范文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呢?栏目小编从众多文章中挑选出了颇有价值的《司法警察个人工作总结》。...
    2023-04-22 阅读全文

为了能花更少的精力去做更多的事,我们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写一份工作计划。计划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有没有优秀的工作计划给我们参考一下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4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20xx年长宁区司法局共青团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2023-06-07 阅读全文

最珍贵的是今天,最容易失掉的也是今天,时光飞逝。蓦然回首。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过去,我们平时需要回顾阶段性的工作,并进行总结,工作总结是每个人都要用的一种文体。工作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公司司机个人工作总结15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我公司在区绿容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

2023-05-04 阅读全文

一寸一光阴,一岁一洗礼,这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圆满的完成了,在新一阶段的工作来临前我们要开始做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涉及本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但不能不分主次、轻重、面面俱到,而必须抓住重点。你知道有哪些总结的范文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系列15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2023-05-06 阅读全文

撰写文档似乎有些棘手,不过借鉴样板文件对我们的支援日益加大。通过学习样板文件的仿效技巧,我们能更好地培养自己的表达能力。您是否需要收集一些示例文件呢?期盼这份"司法局活动总结"能帮您排忧解难。...

2023-05-30 阅读全文

不同的工作任务需要不同的文档处理方法,一篇卓越的范文一定会在网络上走红并受到大量下载。范文的构思角度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优秀的范文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呢?栏目小编从众多文章中挑选出了颇有价值的《司法警察个人工作总结》。...

2023-04-22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