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通知。
在日常的办公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公告通知的撰写。这些通知不仅涵盖了重要事件的信息,也包括了一些日常公告的内容。为了给您带来灵感,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整理了这篇“银行通知”,强烈建议您将其收藏以便随时阅读!
银行通知【篇1】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1997]506号 【发布日期】1997-09-05 【生效日期】1997-09-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9月5日国税函[1997]506号)
北京、天津、上海、宁夏、新疆、内蒙古、河南、广西、重庆、广东、海南、辽宁、安徽、湖南、吉林、湖北、河北、江苏、浙江、四川、福建、黑龙江、陕西、江西、云南、贵州、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大连、深圳、厦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再次请示》(平保发[1997]098号)。经研究,现将该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1997年由总公司在深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该公司应将深圳特区内保险业务与区外保险业务分别核算,按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该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198号)及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实施就地监管。
四、该公司附属独立法人公司及分支机构,仍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抄送: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银行通知【篇2】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
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
按照XXXXXX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会业务管理的通知》,我支行对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我支行认真组织全体会计人员对此次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通知进行了学习,通过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付、账户年检及反洗钱报送等相关问题的进行解读,使所有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要点,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账户管理和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了制度的执行到位。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
我行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
我行现共有账户XX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XX个、一般存款账户XX个、专用存款账户XX个……。
1、检查所有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2、经办人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我行严格审查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我行在有授权书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录音核实开户行为的真实性。
3、结算账户资料合规、完整。经检查,未发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案件,没有可疑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批文等开户证明办理开户的现象。开户申请书填写规范,留存资料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证件齐全,开户资料按照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4、对于结算账户内容尽职审查,通过再次比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与我行业务系统中客户身份资料一致,确保账户名称与预留名称一致且符合规定。
5、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程序合规。在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备案类账户开户资料的保存完整;对于存款户进行信息变更的,及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及报备手续。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自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6、认真执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相关规定。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户,我行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
7、所有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执行年检制度,对于未按时年检的账户我支行在均对客户进行通知同时对相关账户进行暂禁处理。接下来,将对于拒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存款人办理销户。
(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情况。
我行现共有账户XX户,其中银行卡类账户XX户。受理银行卡申请时,通过联网核查身份公民身份信息,对于联网核查无记录的同时审核客户其他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并通过身份证鉴别仪进行证件鉴别,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账户实名制,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我行通过制定《XX银行储蓄业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确实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账户实名制,不存在匿名或假名账户。对于个人代办借记卡,柜台人员是通过询问客户本人,尽可能要求客户提供工作证件及相关客户经理了解和审查代理人的职业背景、代办目的和代办性质的,同时做到在账户开立的现场通过录音电话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在被代理人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开户。对于单位员工集体开立借记卡账户的,采取批量开卡方式,通过签订代发协议规定单位应对员工身份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批量开卡须修改密码后方能正常使用。
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等法规制度,加强转账、汇兑等业务管理,对大额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的,我们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对于账户资金急中转入,分散转出;快进快出,不留余额;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对外收付与单位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等情况,我行拒绝办理转账业务。对于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通过联网核查取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给予输。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行及时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四、反洗钱的自查情况
我行能认真落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求的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没有违规操作现象。按要求制定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资料并定
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报或漏报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
1、存在账户报备不及时现象;
2、年检情况不理想,未年检账户虽进行了冻结,但占比面大;
3、个人银行卡代理开立,存在经办人员只是口头询问客户、未按规定在相关开户资料注明代理原因现象。
六、整改措施
1、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
2、积极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培训,落实日常检查。
3、强化宣传,促进支付结算发展。
XX银行XX支行
2011-08-08
银行通知【篇3】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批量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办发[2005]21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为减少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因内部业务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而变动客户账号对存款人的影响,现就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账号批量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号批量变更的含义及范围
账号批量变更是指银行因业务处理系统变化而导致其所有客户账号的集中变动,从而引起存储在账户管理系统中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账号的批量调整。
账号批量变更只能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账号,而不能变更相关存款人的基本信息以及除账号之外的其它账户信息。
二、账号批量变更的操作流程
(一)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需要批量变更账号的,由其法人机构在不迟于新账号启用前3个月向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申请,经人民银行总行同意后,通知其分支机构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具体的账户批量变更手续。
人民银行总行将银行账号批量变更情况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省级分支行),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转发辖内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
(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需要批量变更账号的,由其法人机构在不迟于新账号启用前3个月向所在地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提出申请,经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同意后,通知其分支机构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具体的账户批量变更手续。
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应将银行账号批量变更情况通知辖内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
三、账号批量变更申请资料的提交
银行分支机构在接到其上级行转发的账号批量变更通知后,应在不迟于新账号启用前2个月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账号批量变更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人民银行总行或省级分支行同意其法人机构进行账号批量变更的文件;
(二)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三)开户银行填制的“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见附件1),该申请书应注明账号批量变更原因、新账号启用时间、需批量变更账号的账户数量,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四)银行分支机构编制的“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见附件2),该对照表应包含银行机构代码、存款人名称、银行结算账户性质、旧账号、新账号、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五)银行分支机构按照账户管理系统接口标准制作的“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的电子信息文件。
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其账号的变更按正常开销户程序进行处理,即存款人先撤销原有的银行结算账户,再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四、账号批量变更申请资料的审核
(一)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审核
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收到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的资料之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银行分支机构提交资料的审核,审核的内容是:
1.是否有人民银行总行或省级分支行同意其法人机构进行账号批量变更的文件;
2.对原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应审核其是否真实、有效。
3.对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的“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和“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应审核其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4.对“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的电子信息文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账户管理系统的接口标准。
审核合格的,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将“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及其电子信息文件逐级上报其所属的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审核不合格的,应在“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上签署不予变更的意见,留存一联“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将另外一联“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和其它申请资料退回银行分支机构。
(二)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的审核
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收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上报的资料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批量变更申请的审孩。
审核合格的,办理帐号批量变更手续;审核不合格的,应将上报资料退回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退回银行分支机构。
五、账号批量变更的业务处理
(一)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的业务处理
1.对于审核合格的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的批量变更。具体处理程序是:
(1)在账户管理系统“账号批量变更”功能开放之前,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支付结算部门向总行支付结算司提出申请,经支付结算司同意后,填制“账号批量变更记录单”(见附件3),并交科技部门。科技部门接到“账号批量变更记录单”后,应及时安排科技人员根据“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直接修改账户管理系统数据库,对账号数据进行替换,原账号信息作为历史数据予以保留。
(2)在账户管理系统“账号批量变更”功能开放之后,由账户管理系统的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高级业务主管通过“账号批量变更导入”功能模块将“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电子信息导入账户管理系统。对于少量的账号变更或批量导入失败的记录,也可以通过“账号批量变更录入”功能界面逐笔进行录入和修改。
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账号批量变更处理清单:
① 账号变更成功的,应打印银行机构代码、存款人名称、账户性质、旧账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变更日期、新账号、启用日期;
② 账号变更不成功的,应打印银行机构代码、存款人名称、账户性质、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变更失败的原因。
账户管理系统“账号批量变更”功能的开放时间由人民银行总行支付结算司另行通知。
2.账号批量变更完成后,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处理结果通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业务处理
1.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接到账号批量变更处理结果通知后,应根据银行机构代码、新账号查询和调用存款人信息,通过“换发开户许可证”功能模块进行开户许可证打印操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已变更账号的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打印处理。
2.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将新开户许可证下发给相关银行分支机构。
六、账号批量变更的资料保管
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负责保管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分支机构填制的一联“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
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负责保管银行分支机构填制的一联“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和批量变更处理后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账号批量变更处理清单(在“账号批量变更”功能开放前为“账号批量变更记录单”)。
账号批量变更资料的保管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账号批量变更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在省(区、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外资银行。
本通知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各单位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支付结算司。联系人:谢群松,电话:010-66195541。
附件:1.账号批量变更申请书
2.账号批量变更对照表
3.账号批量变更记录单
4.账号批量变更操作流程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银行通知【篇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6]270号
发布日期:2006-3-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617号)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增强物流企业竞争力,现就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凡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跨区域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跨区域机构,不得纳入统一纳税范围,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述物流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代理)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三、物流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总部(总机构)向所在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通知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执行。
四、物流企业申请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在申请统一纳税的3月31日以前,向总部所在地省级主管税务局提出统一纳税的申请报告,并附送总部和跨区域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财务核算制度、总部与其跨区域机构的资产关系证明、总部上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跨区域机构名单及所在地等资料。
五、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物流企业(包括总部和跨区域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对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施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总部和跨区域机构的税收管理和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银行通知【篇5】
根据我行20xx年校园招聘总体安排,兹定于7月9日组织已与我行签订就业协议的校园招聘新行员报到并进行入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报到相关安排
1.报到时间:7月9日8:30-15:00。
2.报到地点: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具体地址为东丽区卫国道216号麓琳宾馆(边防检查总站院内,可乘地铁2号线至“登州路站A出口”)。具体地址详见附件示意图。
3.注意事项:新行员报到后,将安排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请遵守报到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务必与我行提前联系。
二、培训相关安排
1.培训时间:7月9日至7月25日。
2.培训地点:天津金融培训学院,天津市宝坻区天宝经济开发区宝中道南侧1号。
三、报到时需提供的材料
1.必备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以前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的,我行将不予接收。
2.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毕业生需提供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3.户口迁移相关材料
办理我行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除提供上述必备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格式需与原件相同)、户口迁移证(天津院校学生为“户口页”),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对于外地院校非津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天津市教委审批并加盖公章的“进津申请表”。
四、其他事项
1.我行将对毕业生所提供的报到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招聘公告所述条件或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我行将不予接收。
2.请严格遵照本通知时间安排办理报到事宜并参加入职培训。逾期未报到者,我行将与之解除就业协议,如有特殊情况,请于7月5日17:00前与我行联系,并征得我行同意。
3.培训期间,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将统一提供食宿,请自行准备水杯等日常用品。
4.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时,需穿着统一配发的T恤上衣,请自备正装西裤和休闲长裤(不含牛仔裤),另需自备运动鞋以便参加户外活动。
xxx
20xx年xx月xx日
银行通知【篇6】
天津中公教育·tjoffcn
2017中国建设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招收6名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的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秉持“国内最佳、国际一流”的战略愿景,加速向“综合性银行集团、多功能服务、集约化管理、创新银行和智慧银行”五方面转型。中国建设银行植根本土,面向全球,以强烈的使命感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致力于成为中国金融现代化建设的先行者。
为加强业务发展和改革问题的研究,中国建设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17应届博士毕业生(全日制),能够于2017年8月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5岁以下。
(二)所学专业与博士后研究项目相关。
(三)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具备脱产在我行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六)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
二、研究项目(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初选、考试、学术评审、面试、体检和录用等环节。(一)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7年2月2日24点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pin@,邮件标题命名为“博士后报名-姓名-博士毕业院校”。
天津中公教育·2017天津银行考试
天津中公教育·tjoffcn
(1)《中国建设银行博士后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1);(2)两名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信(原件扫描件,推荐信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3)2017年8月前博士毕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相关证明);(4)博士论文或论文初稿电子版,三篇学术研究代表作扫描件;(5)拟选研究项目的研究思路与计划(3000-5000字);(6)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二)初选
我行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三)考试
初选通过人员将参加我行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涵盖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英语等。
(四)学术评审
我行将组织专家对入围人员的学术研究代表作进行学术评审。(五)面试和体检
我行将组织入围人员面试及体检。(六)录用
我行将择优进行录用。
四、相关说明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中报名相关要求,截止日期前我行未收到报名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报名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
天津中公教育·2017天津银行考试
天津中公教育·tjoffcn
信畅通。
(三)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原标题:中国建设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7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公告
天津中公教育·2017天津银行考试
银行通知【篇7】
吉林银行农信社考试招聘网:jl.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前身是九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8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式改制为东北首家农商银行。目前,全行所辖51家支行和1个营业部,并在全国10省全资或控股设立了31家村镇银行和5家农商银行。成立以来,九台农商银行在助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被银监会确定为标杆银行;被银监会评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服务县域经济最佳贡献奖”;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被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评为“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获得省政府的“吉林慈善奖”表彰;被省文明委授予“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获长春市委、市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贡献奖”等。
根据总行2016年总体战略目标,适应市场总体发展,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吉林大学招聘相关专业人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规范;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5.男性,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
考试必备:银行考试专用教材
吉林银行农信社考试招聘网:jl.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认同九台农商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愿意履行九台农商行员工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应聘人员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运维值守工作人员(6名)岗位要求:
1.熟悉Windows和Linux系统,了解其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排障能力。2.了解TCP/IP协议,了解基本的OSI 7层网络模型,熟悉IT监控系统的优先。3.熟悉机房供配电管理系统、机房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专用精密空调系统。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数据中心机房环境、设备、系统、网络的监控和巡检等;2.查看数据中心系统批量、备份完成情况,定期检查IT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3.告警事件与请求的受理、记录、诊断、分派、反馈及文档管理等;4.突发事件的及时协调处理,能应急处理一般问题及故障。
5.负责机房卫生工作,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卫生、设备摆放整齐、设备无灰尘。6.协调相关设备厂商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安排好相关维修工作,并做好故障记录。7.熟悉机房供配电管理系统、机房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独立地线系统、机房专用精密空调系统
8.能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考试必备:银行考试专用教材
吉林银行农信社考试招聘网:jl.
三、招聘程序
按照应聘报名→资格筛选→笔试/面试→录用通知→体检→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
2.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录取结果将通过应聘者预留电话进行统一通知。
五、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填写纸质和电子版《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4张。
5.应聘人员的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使用,恕不退还。我行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431-82323030 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箱:cc_jt_rs@
考试必备:银行考试专用教材
吉林银行农信社考试招聘网:jl.
附件下载:附件:招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访问吉林省银行招聘网
考试必备:银行考试专用教材
银行通知【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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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农商银行来自著名的侨乡—广东新会,历经60多年的奋斗历程,于2011年12月改制升级,成为广东农信系统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现有营业网点127家,在职员工超过1600人,是当地规模最大、营业网点最多、业务种类齐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年来,新会农商银行始终专注区域经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经营成果,截至2017年10月末,实现经营利润9.7亿元,资产规模超过600亿元。
随着珠江西岸首个综合交通枢纽的落户,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规划被纳入国家战略,新会成为广佛西中心、深港澳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当地金融行业的主力军,为抢抓有利时机,承接新一轮发展,新会农商银行依托地缘优势,为优秀金融人才搭建广阔的发展舞台,现诚挚邀请德才兼备、敢于接受挑战的莘莘学子加入,共襄改革发展盛事!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要求
经济类、金融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
三、工作地点 江门市。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30号 邮编:529100
考试必备:银行考试专用教材
银行通知【篇9】
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6]71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针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实施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一)基本存款账户
1、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示《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以下简称《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因年代久远,批文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的,凭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可以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录入账户管理系统时,如该类单位有两个组织机构代码,可分别录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名称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如该类单位只有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则只可录入一个组织机构代码,且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与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2、外地常设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3、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该附属机构隶属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批文。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仅指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以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可为单位名称加资金性质,即单位名称后加“工会”字样。
工会账户资金的存入和使用,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5、其他组织开户时应提供其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其他组织是指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立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
6、存款人营业执照已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或工商管理部门不再为其换发已到期营业执照的,银行不得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已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应按《 办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予以撤销。
7、存款人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填写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及关联企业的有关信息。各银行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认真审核存款人上级法人、主管单位及关联企业的信息,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
8、财政、税务、工商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可直接办理其银行结算账户的清理核实手续。
9、按《 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的规定开户时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的存款人,应出示证明其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文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专用存款账户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存款人资金管理有特殊需要的,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的名称可以为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或资金性质,但专用存款账户的预留签章应与专用存款账户名称一致。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向银行出具单位按《办法》 及《实施细则》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内设机构(部门)开户的授权书。同时,按规定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附表1)。单位授权其内设机构(部门)开户的授权书中应载明:单位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内设机构(部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授权单位承担等内容。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后加资金性质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向银行出具单位按《 办法》 及《 实施细则》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账户名称”为单位名称后加资金性质。
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或资金性质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该纳入账户管理系统管理。在账户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开发之前,属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暂采取在开户许可证上手工注明账户名称的方式发放开户许可证,并在手工注明处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银行应将该类账户的账户清单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上海地区报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2、本地建筑施工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的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存款人可以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该账户支取现金。
3、金融机构就存放同业资金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双方签署的资金存放协议。
4、全国性的企业集团所属机构众多,且所属机构按《 办法》 和《 实施细则》 规定不具备独立开户主体资格的,企业集团总公司或集团内的法人单位在异地以总公司名称或法人单位名称加所属机构名称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时,按规定需提供总公司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总公司或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的,也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企业集团总公司将集团内所属机构名称、拟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清单,以及企业集团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交拟开户银行总行。开户银行总行将以上证明文件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企业集团总公司以及集团内所属机构的开户信息和具体要求下发给其营业机构。企业集团总公司或集团内的法人单位在异地拟开户银行的营业机构开户时,则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集团总公司或集团内的法人单位公章。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对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开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户咤良行,蓉行应负责对企业集团总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开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未经过上述审核程序的,存款人不得以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营业执照正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身份证件原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临时存款账户 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名称可以为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但临时存款账户的预留签章应与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当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出具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按《办法》及《实施细则》 规定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同时,按规定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附表2)。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中应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
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应该纳入账户管理系统管理。在账户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开发之前,暂采取在开户许可证上手工注明账户名称的方式发放开户许可证,并在手工注明处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银行应将该类账户的账户清单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上海地区报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及撤销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内设机构(部门)名称、电话、地址、邮编,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姓名、证件种类和号码项也属于可变更事项,当存款人变更以上账户信息时,应填制“变更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附表3),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该类专用存款账户的撤销手续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手续相同。
(二)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项目部名称、电话、地址、邮编,项目部负责人姓名、证件种类和号码项也属于可变更事项,当存款人变更以上账户信息时,应填制“变更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附表4),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该类临时存款账户的撤销手续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手续相同。
(三)存款人申请撤销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后,开户银行应将开户许可证及“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送达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上海地区送达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符合销户条件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在“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的空白处签署审核意见,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的开户银行联退回开户银行留存,并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撤销该账户;同时,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的存款人联通过开户银行退回存款人。不符合销户条件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在“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的空白处签署审核意见,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的开户银行联退回开户银行留存;同时,将开户许可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电请书”的存款人联通过开户银行退回存款人。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备案方式
银行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报备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无须报送纸质资料。
(二)付款依据的审核
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 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 办法》 第四十条所规定的相关付款依据。银行应对相关付款依据进行审核并留存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收款人为个人且未经背书转让的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只需出票时由付款银行审核其付款依据,收款银行无需审核收款依据。
(三)久悬银行账户
1、对于存款人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等重要要素缺失的久悬银行账户,银行应按照《 办法》 第五十一条进行处理。该类账户暂不纳入账户管理系统管理,银行应将账户清单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上海地区报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存款人地址、电话等其他基本要素缺失的久悬银行账户,应纳入账户管理系统管理。开户银行将该类账户录入账户管理系统时,在缺失要素栏目录入“9999”。
2、存款人有久悬银行账户的,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变更业务。
3、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欠有银行贷款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作为久悬银行账户纳入账户管理系统管理。
(四)清理核实工作结束后,银行应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送未办理清理核实手续的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上海地区报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将未清理核实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逐级报送至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中心支行,再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中心支行向社会发出公告。在发出公告两个月后,存款人仍未办理清理核实手续的,在其第一次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开户银行应先要求存款人办理清理核实手续,再办理该存款人的支付结算业务。
(五)建立健全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复核制度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和银行应建立健全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复核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防止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一手清”。具体措施如下:
1、开户银行应当对存款人提交的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双人审查,并签章予以确认。
2、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应指派专人(不得为临时人员)对开户银行所报送开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记开户申请资料交接单(内容包括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名称、申请资料种类和名称、时间、审核人、录入员等要素,格式可自行设计),交账户管理系统录入员。
3、账户管理系统录入员对收到的开户申请资料及交接单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进行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处理,打印开户许可证,交账户管理系统高级业务主管。
4、账户管理系统高级业务主管在开户许可证上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之前,应当对存款人书面开户申请资料中的存款人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等重要信息再次进行审核,并与账户管理系统存贮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
(六)开户许可证管理
存款人遗失开户许可证,应在报刊媒体上进行遗失公告,宣布该开户许可证作废。存款人提出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出具遗失证明和已进行遗失公告的证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开户许可证的补发。
(七)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和银行应严格执行《办法》、《 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银办发[2005]13号文印发)等规章制度,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尸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且应对存款人开户证明文件的原件(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进行审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应负责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进行审核。
(八)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应按照《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集中申报及导出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5]196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据移送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5 ]26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银行结算账户日常管理工作。如账户管理系统在正常运行中出现重大故障,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报、导出及移送等工作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影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处理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应立即报告总行支付结算司,并随后正式上报有关详细情况。
四、规范对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事件的处理
(一)银行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时,发现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的,应留置开户申请书及伪造变造的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复印留存其他开户申请资料,并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上海地区报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应对存款人是否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进一步予以核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在对开户银行报送的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时发现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的,应扣留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开户申请书。
(二)对于通过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应立即停止为该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并通知存款人立即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
(三)对于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的存款人,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应依据《 办法》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存款人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政证明文件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应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工商管理、税务、质(技)监、财政等部门。对于非法存款人(即存款人不是合法设立的单位)骗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四)对于在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事件中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开户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开户许可证行为的存款人,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应依据《行政许可法》 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于在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事件中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人民银行许可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应依据《办法》 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其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进行重点检查。
(六)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当地分支行应及时将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向辖区内的各银行进行通报,并要求各银行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同时,应将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事件及其处理结果上报上级行。
军队单位和中央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和管理的相关问题另行通知。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外资银行。请各单位将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附表:
1、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变更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变更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二00六年三月八日
银行通知【篇10】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自查报告
昆山农商行计划财务部:
根据控股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昆农商„2011‟2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行人民币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的管理,防止客户从事反洗钱活动,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我行从开业以来到现在所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和反洗钱检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为组长,营业部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控股行关于•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 提高对账户管理和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内容、范围、方法,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自查情况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省份识别和客户省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支付结算规章制度办事,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完善了支付结算制度,提高了支付结算管理和业务服务水平。
1.结算账户核准程序。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和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备合法依据,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审查存款人提供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确保了结算账户核准程序符合开立账户的规章制度。
2.结算账户业务办理手续符合规定。对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我行严格审查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在被授权人工作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业务;授权办理中我行在有授权书的情况下予以办理,并使用联网核查系统对代理人身份证件进行核查。
3.结算账户资料合规、完整。经检查,未发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案件,没有可疑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批文等开户证明办理开户的现象;开户申请书填写规范,留存资料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证件齐全,开户资料按照会计档案进行管理;账户资料完整,并按照
规定期限保存存款人的账户资料。
4.在结算账户内容审查中尽职尽责。结算账户内容审查中保证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相一致,账户名称与预留名称一致且符合规定。
5.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程序合规。在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备案类账户开户资料的保存完整,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执行年检制度;接收存款户开户信息变更通知后,及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自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6.在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符合有关规定。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户,我行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存款账户、或者为不可取现以及未经批准取现的专用存款户办理取现业务的行为,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转账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等法规制度,加强转账、汇兑等业务管理,对大额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报告。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的,我们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对于账户资金急中转入,分散转出;快进快出,不留余额;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对外收付与单位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等情况,我行拒绝办理转账业务。
(三)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省份识别和客户省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现金支取管理。
对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首先进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然后核对取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行及时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四)反洗钱的自查情况:
1.认真落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求的执行。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没有违规操作现象。按要求制定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
规程和控制措施。
2.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企业客户在开户时,我行工作人员会一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企业开户证实书、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单位客户相关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定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限的,我行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并按规定执行重新识别客户制度,并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按规定期限保存。
3.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报或漏报的情况;对控股行转发的补正通知和相关报文,我行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正。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开户企业未及时将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送到我行。
2.我行从业人员对支付结算业务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还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工作。
3.我行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四、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防止客户借助银行从事反洗钱活动,维
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我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实行办业务前先更新客户资料的方法,督促客户及时更新开户资料。通知资料不齐全的开户企业将开户资料补齐。对一些长期无业务往来也不更新客户资料的客户,打电话通知客户前来办理销户手续。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网上支付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种的宣传工作,进
一步改善我行的支付结算环境,提升我行的企业形象。
通州华商村镇银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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