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
发布时间:2023-06-20 供用热力合同 供用热力最新供用热力合同(系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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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热力合同 篇1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ideng_f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8-14日,缴费地点:钟楼路126号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6211289)。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48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8小时,30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年月日在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2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供用热力合同 篇3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③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④供热方应于每年11月8日至次年2月25日,每天从__时至__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热方:(公章)用热方:(公章)
地址: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盖章)法定代表: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篇4
供热人: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1、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课件之家 gsm600.COM]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7)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8)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a)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b)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c)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d)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旧房改造,将原有旧房拆除,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进行施工。
二、施工地点:汤王头村。
三、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经过双方协商以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3.1、乙方在拆除完毕后,旧料属于甲方所有,旧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
3.2、甲方只负责材料的采购,乙方负责施工工具,施工中所需要的模板,脚手架。
3.3、门窗采用五洋塑钢材料,洞口超过1.5米必须做过梁。
3.4、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材料,乙方负责安装。二层所有的房间地面贴瓷砖,卫生间、厨房墙面贴瓷砖,一楼和三楼的卫生间、厨房贴至1.5米处。
3.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所有外墙面抹平,粉刷内墙面负责抹平,一楼和三楼地面用水泥抹平。东山墙和西边路面、院内用水泥抹平。
3.6、原地基有空虚的地方,乙方必须在打地梁时挖到实处,以保证房屋的承载力。
3.7、房屋的所有防水都由乙方负责材料和施工。
3.8、三层屋顶用小瓦或片瓦,甲方负责任何一层预制板,其余各层都由乙方负责。
3.9、经双方协商每平米造价320元,阳台按一半计价,地面的所有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拆除后所有建筑材料归乙方。
3.10、建筑施工中安全第一,一切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图纸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四、付款方式:一层上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二层上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三层屋顶用小瓦或片瓦施工结束后,付乙方肆万元;室内墙面抹灰、水暖电安装完毕后,付乙方两万元;室内瓷砖、门窗安装完毕后,付乙方两万元;施工全部结束后除扣除总价的5%保质金外,其余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五、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三个月内完工,否则扣除2%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6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联系人: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
┌─────┬───┬──────┬────┬─────┬──────┐
│日期│报装号│新装或原装容│增减│总装用│供方经手人│
│││量│容量│容量││
├─┬─┬─┼───┼──────┼────┼─────┼──────┤
│年│月│日││││││
├─┼─┼─┼───┼──────┼────┼─────┼──────┤
│││││││││
├─┼─┼─┼───┼──────┼────┼─────┼──────┤
│││││││││
├─┼─┼─┼───┼──────┼────┼─────┼──────┤
│││││││││
└─┴─┴─┴───┴──────┴────┴─────┴──────┘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
、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
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
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
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
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
供用热力合同 篇7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Ω,试车5分钟以上,各项可试验项目及测试标准合格并提供试验数据报告给甲方进行验收。
潜水泵试车方式为浸泡在水中24小时后,检测绝缘情况、开车试机。
四、维修单价:7.5KW以下(含7.5KW)电机,为50元/KW,普通电机按45元/KW,H级绝缘等级的电机140元/KW,特殊电机(指形状特异,如特长或特细及功率小于2KW的微形电机)价格面议。
五、其它约定项目:
甲方送达乙方维修的电机,双方要根据电机的损坏程度及维修难度商定修理时间,如乙方在约定的周期内未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每拖延一天按修理费用总额的1%进行处罚乙方。
六、电机电压等级为:1140V/660V,绝缘等级为F级。
七、运输方式:甲方自提自运,或乙方代为接送,运费甲方承担。
八、付清方式:带款或付款提供,预留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
九、乙方必须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质保期:使用后三个月。
十一、此次修理费用:
合计人民币:玖仟贰佰贰拾伍元整(¥9225.00)
十二、提货时间:货到后5个工作日。
十三、合同期限:本次修理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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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热力合同
如何有规划性地写好一份合同呢?当人们逐渐拥有法律意识之后,合同对于我们的工作以及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小编为您整理的“供用热力合同”将为您带来启示,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不适用于数据分析等正式用途!
供用热力合同 篇1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种类
(一)用热种类:(___)采暖用热;(___)工业用汽。
(二)用热地点:_____
(三)用热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建筑面积;(___)使用面积。
折合标准收费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用蒸汽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吉焦),每月按实际供用蒸汽量核算费用。
详见面积计算表。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有效期内,用热种类属于采暖用热的,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用热种类属于工业用蒸汽的,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用热参数,非居民用户双方约定温度为______℃。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热种类,按照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遇热价调整时,甲方按照新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按用热面积结算的,乙方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热费,或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热费。
(三)热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热费缴纳期限: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由甲乙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按蒸汽用量结算的,乙方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计划用蒸汽量应付热费的50%,余款按实际用量在月底结清。
(六)蒸汽输配过程中产生的网损由__________承担,按其实际用蒸汽量的__________%承担网损热费。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界点以外的供热设施由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疏通、清洗、除锈,分界点以内的用热设施由乙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合理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信息咨询及技术指导等服务。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新入网用户,甲方有权在供热前对其用热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五)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停止供热或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及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
2.乙方超合同约定范围用热或违法用热的;
3.乙方用热设施不符合供热技术要求、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损害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运行的,且在约定期限未能消除隐患的;
4.新入网用户的用热系统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
(六)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用热量不符的,伪造用热记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按照供热期内最高月用热量收取热费。
(七)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八)甲方因乙方违法用热,需要中断供热时;或者依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对乙方限热、停热、终止合同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和使用范围提供热力。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向甲方交纳热费,并有权对甲方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三)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对甲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供热主管部门或法定计量检测部门申请复检。
(四)乙方需入网用热、增加或减少用热量、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者终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热费结清。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办公地址和电话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所辖用热设施进行定期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热技术要求。
(七)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安全用热,并在入户装置处派专人值班,当用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用热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或供热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甲方应当自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
2.甲方自乙方投诉之时起_______小时未能改正处理的,甲方应当自乙方投诉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乙方;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止供热的,导致乙方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甲方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需要变更用热时,未到甲方办理变更用热手续的,仍由原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缴纳热费;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自行停汽,并关闭用汽阀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自建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甲方有权停止供热,乙方应自接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交纳热费及违约金;接热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交纳热费及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4)改变热用途;
(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上述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乙方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甲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按约定缴纳热费之日或甲方热力到达乙方用热设施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2
供热方:_________
用热方:___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一、供用热量契约表
┌─────┬───┬──────┬────┬─────┬──────┐
│日期│报装号│新装或原装容│增减│总装用│供方经手人│
│││量│容量│容量││
├─┬─┬─┼───┼──────┼────┼─────┼──────┤
│年│月│日││││││
├─┼─┼─┼───┼──────┼────┼─────┼──────┤
│││││││││
├─┼─┼─┼───┼──────┼────┼─────┼──────┤
│││││││││
├─┼─┼─┼───┼──────┼────┼─────┼──────┤
│││││││││
└─┴─┴─┴───┴──────┴────┴─────┴──────┘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2)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_______倍到_________倍和每次______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3)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4)供热方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天从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用热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供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热力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解决冬天供暖问题,经向甲方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依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如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依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单位各留存一份。
热力供应人:(签章)____________ 热力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篇4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
┌─────┬───┬──────┬────┬─────┬──────┐
│日期│报装号│新装或原装容│增减│总装用│供方经手人│
│││量│容量│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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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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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③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④供热方应于每年11月8日至次年2月25日,每天从__时至__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热方:(公章)用热方:(公章)
地址: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盖章)法定代表: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篇5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联系人: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
┌─────┬───┬──────┬────┬─────┬──────┐
│日期│报装号│新装或原装容│增减│总装用│供方经手人│
│││量│容量│容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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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
、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
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
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
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
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
供用热力合同5篇
在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的今天,现在对于合同的使用是更加日常化的。合同客体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法有效合同如何去写?本文的主旨在于探究与“供用热力合同”有关的议题,如您想要更多地了解这个话题请关注我们的网站!
供用热力合同 篇1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一)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供用热力合同 篇2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ideng_f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8-14日,缴费地点:钟楼路126号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6211289)。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48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8小时,30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年月日在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3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Ω,试车5分钟以上,各项可试验项目及测试标准合格并提供试验数据报告给甲方进行验收。
潜水泵试车方式为浸泡在水中24小时后,检测绝缘情况、开车试机。
四、维修单价:7.5KW以下(含7.5KW)电机,为50元/KW,普通电机按45元/KW,H级绝缘等级的电机140元/KW,特殊电机(指形状特异,如特长或特细及功率小于2KW的微形电机)价格面议。
五、其它约定项目:
甲方送达乙方维修的电机,双方要根据电机的损坏程度及维修难度商定修理时间,如乙方在约定的周期内未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每拖延一天按修理费用总额的1%进行处罚乙方。
六、电机电压等级为:1140V/660V,绝缘等级为F级。
七、运输方式:甲方自提自运,或乙方代为接送,运费甲方承担。
八、付清方式:带款或付款提供,预留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
九、乙方必须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质保期:使用后三个月。
十一、此次修理费用:
合计人民币:玖仟贰佰贰拾伍元整(¥9225.00)
十二、提货时间:货到后5个工作日。
十三、合同期限:本次修理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供用热力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供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热力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解决冬天供暖问题,经向甲方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依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如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依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单位各留存一份。
热力供应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略)
供用热力合同精品
您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吗?随着当今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中的标题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元素。在此,我们整理了多个关于“供用热力合同”的实用案例资料,希望本页对您有所帮助!
供用热力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旧房改造,将原有旧房拆除,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进行施工。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经过双方协商以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1、乙方在拆除完毕后,旧料属于甲方所有,旧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
2、甲方只负责材料的采购,乙方负责施工工具,施工中所需要的模板,脚手架。
3、门窗采用五洋塑钢材料,洞口超过1.5米必须做过梁。
4、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材料,乙方负责安装。二层所有的房间地面贴瓷砖,卫生间、厨房墙面贴瓷砖,一楼和三楼的卫生间、厨房贴至1.5米处。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所有外墙面抹平,粉刷内墙面负责抹平,一楼和三楼地面用水泥抹平。东山墙和西边路面院内用水泥抹平。
6、原地基有空虚的地方,乙方必须在打地梁时挖到实处,以保证房屋的承载力。
7、房屋的所有防水都由乙方负责材料和施工。
8、三层屋顶用小瓦或片瓦,甲方负责任何一层预制板,其余各层都由乙方负责。
9、经双方协商每平米造价320元,阳台按一半计价,地面的所有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拆除后所有建筑材料归乙方。
10、建筑施工中安全第一,一切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图纸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四、付款方式:一层上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二层上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三层屋顶用小瓦或片瓦施工结束后,付乙方肆万元;室内墙面抹灰、水暖电安装完毕后,付乙方两万元;室内瓷砖、门窗安装完毕后,付乙方两万元;施工全部结束后除扣除总价的5%保质金外,其余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五、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三个月内完工,否则扣除2%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2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用热。(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四)用热人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造供热记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 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七)对自己产权范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约责任1、因供热人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约金。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 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用热人的约责任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2、用热人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约金。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热 人:用 热 人:(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电 话:电 话:
供用热力合同 篇3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供暖时间: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以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_________(见附图)。
第三条 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以下取暖设备:_________(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应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 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 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
第七条 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供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热力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解决冬天供暖问题,经向甲方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依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如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依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单位各留存一份。
热力供应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略)
供用热力合同 篇5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种类
(一)用热种类:(___)采暖用热;(___)工业用汽。
(二)用热地点:_____
(三)用热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建筑面积;(___)使用面积。
折合标准收费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用蒸汽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吉焦),每月按实际供用蒸汽量核算费用。
详见面积计算表。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有效期内,用热种类属于采暖用热的,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用热种类属于工业用蒸汽的,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用热参数,非居民用户双方约定温度为______℃。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热种类,按照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遇热价调整时,甲方按照新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按用热面积结算的,乙方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热费,或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热费。
(三)热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热费缴纳期限: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由甲乙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按蒸汽用量结算的,乙方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计划用蒸汽量应付热费的50%,余款按实际用量在月底结清。
(六)蒸汽输配过程中产生的网损由__________承担,按其实际用蒸汽量的__________%承担网损热费。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界点以外的供热设施由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疏通、清洗、除锈,分界点以内的用热设施由乙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合理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信息咨询及技术指导等服务。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新入网用户,甲方有权在供热前对其用热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五)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停止供热或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及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
2.乙方超合同约定范围用热或违法用热的;
3.乙方用热设施不符合供热技术要求、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损害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运行的,且在约定期限未能消除隐患的;
4.新入网用户的用热系统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
(六)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用热量不符的,伪造用热记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按照供热期内最高月用热量收取热费。
(七)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八)甲方因乙方违法用热,需要中断供热时;或者依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对乙方限热、停热、终止合同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和使用范围提供热力。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向甲方交纳热费,并有权对甲方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三)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对甲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供热主管部门或法定计量检测部门申请复检。
(四)乙方需入网用热、增加或减少用热量、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者终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热费结清。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办公地址和电话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所辖用热设施进行定期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热技术要求。
(七)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安全用热,并在入户装置处派专人值班,当用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用热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或供热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甲方应当自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
2.甲方自乙方投诉之时起_______小时未能改正处理的,甲方应当自乙方投诉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乙方;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止供热的,导致乙方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甲方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需要变更用热时,未到甲方办理变更用热手续的,仍由原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缴纳热费;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自行停汽,并关闭用汽阀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自建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甲方有权停止供热,乙方应自接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交纳热费及违约金;接热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交纳热费及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4)改变热用途;
(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上述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乙方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甲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按约定缴纳热费之日或甲方热力到达乙方用热设施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篇7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去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 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吨川、时;生活热水为 吉焦/小时; 用热量为 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i正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热费以 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 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田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 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热人: 用热人:
(盖章)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供用热力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篇9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热 人:用 热 人:
(盖章)(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电 话:电 话:
供用热力合同 篇10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_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________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____
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采暖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 元/采暖季。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6.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
(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承诺;
(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
2.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1)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竣工图纸的,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部分的建筑面积;协商不成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
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2)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
①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6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
②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
③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3.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求暂停用热
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暂停用热。
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
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为________ 元/采暖季。
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 年,自
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热人(签字): 供热人(盖章):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 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 锅炉房编码: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应急联系人: 邮政编码:
应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用热力合同 篇11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ideng_f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8-14日,缴费地点:钟楼路126号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6211289)。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48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8小时,30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年月日在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最新超市供货合同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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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供货合同【篇1】
供货方:
购买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和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
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日的。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甲方还须提供卫生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及同批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签字。
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间不得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协议产品;
二、供应品种及价格
品名
规格
价格
品名
规格
价格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限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
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供货产品验收合格后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
2.期结,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给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签订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超市供货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甲方提供的价格表,同时鉴于食用油市场行情变化,甲乙双方可随行就市。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
四、送货及验收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 处的 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甲方应保证送货的及时性,如有缺断货和其他原因延迟送货,需提前知会到乙方。
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五、付款方式:甲方产品配送至乙方指定收货点,乙方验收无误,必须货到付款,否则甲方随时有权利停止交易。甲方不给予乙方账期和赊欠货款;
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乙方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商超零售价格进行管理,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如发现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零售价格有偏差。
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七、退换货规定
1.仅限于甲方供应乙方商品在正常陈列和销售中超过2/3货龄的滞销产品,甲方给予乙方同品类、规格新货调换,因甲方供应工厂停止生产的品类,甲方需告知乙方。乙方自行采购商品和非甲方供应商品。
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2.因乙方超市自身管理不慎和过失导致的产品外包装损坏、渗漏、霉变、破袋、过期、丢失等情况,甲方不给予赔付,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乙方不得无故将甲方产品下架和要求甲方退货、补差。
3.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要求甲方退货。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粮油区最好的第一陈列位置,陈列品类、陈列顺序以甲方要求为准,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货到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因市场行情导致产生的任何商品价差,甲方不给予乙方赔付价差和退货,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需按照甲方供货公司 要求,保证本超市甲方(小包装油、大米、面粉、调味品、挂面、日化)商品进场销售符合公司要求的销售标准。甲方保障最低供价,乙方保障甲方建议零售价,价差高额利润由乙方所有。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甲乙双方不得私自更改和取消本合同,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超市供货合同【篇3】
超市供货协议书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销方式及条件
1、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己经营的或生产的商品,由甲方在其所属商场销售。
税务登记证、检测报告和卫生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进口商品提供进口许可证、商检证明、中文说明书、保修单、海关报关手续及经销或代理的有效证件等及政府部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商品订货
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并加盖公章。乙方收到订货单后确认订单项目,订单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方如需对订单变更或撤销,应在订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前,通知乙方。
3、需求紧急时,甲方可先口头订货,但货物到时必须补交订单。
三、送货及退换货
1、送货
(1)乙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向甲方送达货品,送货时间为 24小时内 ,但紧急订单应在 12小时 内送到。
(2)乙方全面履行订货单,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订货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送达,视为乙方不供货,甲方有权拒收及立即从第三方进货。
(条码、规格、数量、结算价、建议零售价,由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签章存查。乙方按时按订单送达的货物,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保证包装完好,并按国家规定预印商品条码或按甲方要求粘贴或预印有关货号标识及条形码标签,并同意甲方作特殊包装要求。
(5)双方对供货数量如存在对账差异,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
(由乙方承担。
(,最低不少于500元/次的处罚。付款方式可以在货款里扣除。
(8)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乱陈列货品,抵制其他商家货品,乱贴价签等,最低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2、退换货
(换货:退换货由甲方用书面退货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退换货单并确认后,于同城 3 天,异地 5 天内负责提走商品,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走商品,甲方则有权予以自行处理,处理商品不计入货款结算。
(试销商品、促销商品促销品、临期商品、破损商品等商品的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不及时,因甲方场地有限给甲方带来管理混乱,最低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四、价格、结算
1、乙方商品的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或类似商品最低批发价。若其中有高于同期批发价者,甲方有权直接中断合约,可直接从第三方进货,并退还价格偏高的商品。促销期间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促销商品进价为结算依据。
销价进行调整,但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并对货款结算做相应
措施调整。
, 账期45天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4、甲方定于每月5——15日为对账结算日。
5、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转账支票。
五、品质保证
1、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商品规定,取得有关证明书文件,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的商品应在保质期内,尚存保持时间应不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1/2。
(他人权益的内容或者品质的商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换货,并保留追诉的权利,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乙方所提供商品进行抽检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并应承担样品及检验费用。
(商标权、著作权等权益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者第三人侵犯乙方权益引起争议,概由乙方自行处理。
(,最低不少于200元。
2、“三包”方法
乙方提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顾客投诉,甲方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处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处理金额。
六、促销人员及活动支持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进货、商品质量、物价、计量、检验、服务、人事、安全、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七、保密义务及其他
甲乙双方对彼此的合约内容、价格明细、商业活动信息等互负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与甲方私下达成协议,并馈赠礼品或现金,若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约。
八、合约解除及终止
一方有意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此期间的交易行为仍受合约约束。
九、合约有效期
合约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争议处理
本合约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继承人同样有效。本合约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到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签订的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在新年度合同未签订之前,只要有事实交易存在,视本合同延续,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负责人: 负 责 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署日期: 年月日
超市供货合同【篇4】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______________%货款交纳给代办营业机构。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砼)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双方约定的价格不随指导价而变动。但因原材料成本上涨或者下跌超过签订本合同时原材料成本价格的5%—10%时,一方有权提出对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变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提前48小时向乙方提供浇筑砼的时间、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及其他技术要求等,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浇筑前 2小时与乙方生产调度室确认,确保准时发车。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
4.凡次浇捣大体积(3000m3及以上)或特殊砼浇筑,甲方应在15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乙方依此编制砼生产供应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实施。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用水、车辆冲洗点、照明、运输道路等保障条件。如因甲方场地道路原因造成乙方车辆陷车、损坏。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成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是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
如需使用固定泵,应向乙方办理泵管、卡箍、皮圈借用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应配有专人负责泵管搭设、装拆管道,保证泵送。砼浇筑结束,将泵管清洗保养。泵管装、拆、冲洗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
每车砼到施工现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随车的发货单,发货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数量、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等。甲方派专人在现场对乙方发货单进行签字确认。砼浇筑接近尾声时,如需增减方量,甲方必须提前一小时与乙方调度室取得联系,如甲方不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双方确认其在本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该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在双方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完毕的期限内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
为了确保供需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基于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和供应等情况,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能力,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此协议。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林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甲方所下,将包括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8小时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回传,乙方需保质保量完成交货,若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交货时间。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甲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一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如何处理,如甲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导致甲方停产或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部门认定是乙方的责任。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仓,下月30日前支付相应货款;如需开发票的供应商,结款前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等值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新条码从入场之日起与同类商品淘汰竞争,三个月后出现以下情况之的乙方商品条码退出甲方卖场。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入场费(万元)10000元。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
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商场经营范围:洗发水、沐浴露、护肤护发、膏霜、杀虫水、蚊香、牙膏、香水、牙刷、香皂、化妆品、家居用品等所有三线日化产品(指乙方代理终端的自有品牌),但新增品牌或条码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入场上架。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甲方只按销售提点40%作为甲方利润,特价在4-6折的扣20%,特价量不能超销售量的15%(超低价另议),包含正常陈列费用,甲方对乙方商品有监管义务。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由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以上所涉及的商品品项促销员全部由乙方安排,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要求促销暂时调离岗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对下述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与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第十七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 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
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账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
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
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 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的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究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需延续合同期限的,需(供)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10天内予以明确回复。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供方在接到需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及时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沟通。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
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三十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
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质量保证期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日照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就乙方向 滦赤路大修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息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由于甲方原因,超出图纸范围内的数量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开盘需砼量超出图纸预算量,甲乙双方经协商认可签字有效。乙方凭甲方签收混凝土小票数量结算。其签收的混凝土甲方可抽查,按配合比重量过磅计算,以最少方量计算。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每月日凭送达工地的签收凭证对账,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60%。混凝土结构工程封顶付70%。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
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标准GB50010-20--)、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本合同中的价格包含商混送达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费。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
乙方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共10份,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送到甲方作为合同附件)用高价在其它站购混凝土,乙方承担一切超支费用,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收乙方送货。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本合作期限自XX年2月2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合同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等详见报价报价是否含税:□是 □否乙方报价单折扣率: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明确的文字说明,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原提供价格、需更改价格、更改原因及公司印章: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
产品技术执行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协商标准 □封存样品,由双方保存产品包装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的费用。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损失情况。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
,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_______。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和保险。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向甲方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作业违章扣罚保证金。海报促销费每期 元;堆头费 元、端架费 元、新品进场费 元、新店开办费 元、进店人员综合管理费 元/人;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禁止贿赂条款: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收买甲方员工,诸如给予或许诺给予“回扣”招待”娱乐”安排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给予或许诺给予甲方员工或其家属任何形式物质上利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均在禁止之列,乙方若违反上述禁止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责任。则由甲方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无论全国性或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发的证书。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超市供货合同【篇5】
规范超市供货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范超市供货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 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一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供货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本合同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条 当事人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直接送货到乙方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规定售价的正负百分之五进行销售。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价格调整: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
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条码费、促销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乙方所产生的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内容包括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及单价等。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甲方按合同标的提交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进口许可、质量检验等文件。商品涉及有专利、注册商标的。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供货合同【篇7】
一、合同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连锁超市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消费场所。而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连锁超市需要与各个供货商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供货正常进行,特制定此《连锁超市供货合同协议模板》。
二、合同内容
1.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建立连锁超市与供货商之间的供货关系,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促进供货的顺利进行。
2.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
3. 供货范围
(1)供货商应按照连锁超市的要求,按时、按量供应各类商品,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2)供货商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连锁超市的销售数据,及时调整供货种类和数量。
4. 商品价格
(1)双方应在签署合同时确定商品价格,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调整。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商品价格,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决定。
(2)商品的价格应包含所有税费和相关费用,供货商不得额外收取连锁超市任何费用。
5. 供货要求
(1)供货商应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2)供货商应按照连锁超市的要求,保证商品的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3)供货商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供货,并确保货物的完好。
6. 供货付款
(1)连锁超市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付款周期支付供货款项。
(2)供货商应提供正确的发票和付款明细,以便连锁超市核对确保无误。
7. 合同解除
(1)任何一方有权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需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应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约定而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8.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连锁超市和供货商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总结:
该《连锁超市供货合同协议模板》重点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供货的正常进行。在合同期限、供货范围、商品价格、供货要求、供货付款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既保障了连锁超市的利益,也确保了供货商的权益。同时,还规定了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的方式,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该合同给予各方相应的保护,为连锁超市和供货商的合作建立了稳定的基础。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合同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超市供货合同【篇8】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爱家购物广场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商品质量
1、商品中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2、商品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在甲方货款中抵扣。
3、乙方对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
4、由政府专门机构检验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5、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和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包装、条码、运输
1、商品包装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2、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或乙方提供的内部条形码。
3、乙方提供内部条形码,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本合同服务条款内明示。
4、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承担。验收:乙方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验收章的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三、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破损等一切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30天之前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保证退货率100%。
3、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四、促销支持
在合作期内,甲方可参加乙方的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促销活动,为乙方提供厂家政策支持等。
五、结算
1、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时间支付货款,实行月结(时间为每月10号——20号)。
2、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用支标电汇等。
六、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有效期地: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以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侵犯第三人的民事权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票据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_件、假票据等,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八、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爱家购物广场地址:地址:车站路11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赵毅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3376222
签字时间:年月日
超市供货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2、乙方供货品牌为,进店单品数 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 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的。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 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乙方保证 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______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 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否 则,甲方按订单 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起2日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 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 续销售乙方商品。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
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 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
6、 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 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 货款对账结算
1、 甲乙双方对账以乙方系统打印的《销售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货款对账方式选择:[ ] 按实际销售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 ] 按实际收货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2、 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 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七、 保证与承诺
1、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 贰万元,作为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_________万元,作为 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未付款票据。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现金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 除当次货款金额______%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 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 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 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3)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4)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5) 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6) 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7)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8) 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9) 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
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 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
6、 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 )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3 )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4 )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5 ) 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6 ) 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7 )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8 ) 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9 ) 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
九、 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xx年5月6日起 至20xx年5月5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 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
4、 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5、 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 一般性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供热合同(系列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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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 篇1
第一章则
第一条 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甲方的解除权乙方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终止的执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
第二章 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 加盟商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
(一)至
(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 加盟店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 许可的权利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七)_________。
第八条 使用方式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 许可形式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
(一)不许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
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营业场所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特许区域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
第四章 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月____日。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续约条件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 续约文本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 经营手册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用。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经营手册的更新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的经营手册,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第十八条 经营手册的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7.合同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 经营手册的执行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
第二十条 经营手册的归属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
第六章 培训
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后续培训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
(一)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甲方对于凡使用“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培训对加盟店普XX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乙每季度初当月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四条 培训的考核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加盟商不能过初始培训。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
第二十五条 培训费用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由总部制定。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条 前期支持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 持续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工作指令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
第二十九条 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超市”
第三十条 费用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乙方愿成为甲方之省(市)级地区连锁发展商,甲方通过对乙方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为其地区连锁发展商。
第八章 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 统一配置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连锁体系”的区域特许经营发展商,享有在省(市)级区域使用连锁体系开设直营店并发展区域加盟店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专用设备与物品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并在上述特定地区授权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
第三十三条 使用与维修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许加盟的方式成为甲方的地区连锁发展商,使用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
第三十四条 保险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乙方在特定省市区域内开设自己投资的直营店;(2)、发展加盟商,同时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训、技术支持和指导等服务,履行其区域连锁发展商的职责;(3)、在特定省市范围内经销甲方的产品。
第三十五条 用设备与物品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用设备与物品。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获得甲方商标、商号、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和管理手册的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 采购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采购。加盟店向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X处获取经济利益。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保证本合同确实履行的费用。本保证金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以保证金中相应数额充抵。
第三十七条 质量标准总部指定的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总部指定的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区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加盟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加盟商。
第九章 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 产品目录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权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项权利并得到各项支持服务而应按年度定额向甲方缴纳的费用。
第三十九条 配送中心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区域权利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加盟商。
第四十条 配送与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过其他途径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采购,不得向其他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 配送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加盟店需向其他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为提升品牌形象与乙方效益,甲方应在全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广告宣传。甲方在作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是指由甲方统一策划。
第四十二条 资格审查制总部对实行“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及产品目录。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按照总部规定的39;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培训费用分担:培训如在乙方所在地举办,则师资、教材、场地等关于训练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三条 销售返利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总部在每年____月,将上________年度(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总部推荐的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 退货、换货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并有权获得甲方的营运辅导。
第四十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配送中心或指定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乙方在经营期间为提升其经营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各种营运报表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由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乙方使用商标时,应与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一致;乙方不得申请注册与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标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一)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 产品配送价格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由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制定的法规及政策开展经营活动,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不包含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
第四十八条 销售价格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严格执行作业手册、制度规章的规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组织和机构的监督、指导。
第四十九条 销售指标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区域内协助甲方发展区域加盟店不少于 家,第四年发展到 家,第五年发展到家。
第五十条 货款的结算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由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达成的协议执行。甲方为乙方提供《连锁店CIS手册》,并提供标准化店面装修设计指导和特定的标识用品及特定设施、设备。
第五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关标识用品,须事先报甲方批准,通过甲方的审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十二条 产品配送的规则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乙方不得擅自扩大商标和标志的使用范围,未经许可不得与其它商标及标志组合使用。如果发现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的。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 使用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 合同备案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乙方需要发布有关甲方及连锁事业的对外广告和宣传材料时。
第五十六条 宣传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十七条 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 招牌及有关物品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且无须经过乙方同意。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 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 使用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上述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十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包括属于甲方提供给乙方之设备物品及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有关文件、手册、资料及招牌等。
第六十三条 权利回授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
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 竞业禁止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________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________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
第六十五条 补偿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
第六十六条 承诺与保证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
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
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 替代责任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章 专利
第六十八条 实施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条 专利权的无效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第七十一条 专利权的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 技术革新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十三章 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 使用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
第七十四条 许可的权利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第七十五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六条 著作权的归属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
第三人使用。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 义务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
第七十八条 诉讼权利对
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 诉权的行使对
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甲方:乙方:日期
供热合同 篇2
(按面积收费版)。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北京市小区(街)号楼单元层室。
甲方联络人,联系电话,手机。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
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
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如遇采暖期时间调。
整,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内温度。
不低于18℃。
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
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
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
等的法律效力。
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
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
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
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3.采暖费采取方式交纳。
(1)直接向乙方交纳供暖费,或将供暖费交至乙方指定的代收费银行;
(2)将采暖费交给乙方委托的收费单位。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质量供热。
2.按约定的期限、方式交纳采暖费,并要求乙方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如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注:室内自用设施是指室内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管护,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甲方应当向建设单位了解住宅的建筑节能状况、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安装质量等情况。
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年。
4.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隐患整改的相关费用。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检测、查表、收费或其他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应予配合,并有义务提请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内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北京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内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内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暖,应当按照未供暖时间,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
停止供暖的天数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迟开始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的天数,以及因乙方原因擅自停止供暖的天数。
前款所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停止供热的天数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因乙方的责任使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供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篇4
男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男女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双方承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完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承诺不存在家庭暴力等不适宜离婚冷静期的情形,自愿离婚是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结果,既能保障双方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抉择,双方综合考量并做了保护好未成年子女和双方其他家庭成员利益的相关方案。
三、双方承诺婚前已经履行了如实、妥善和完整的告知义务,不存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导致婚姻基础关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四、子女抚养。
1.男、女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为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固定抚养费______元,在每月____号前付清,直至孩子完成大学学历,男方同意每隔3年上调固定抚养费_____%。孩子医疗费、学费、报班辅导费等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男方应在女方出示上述费用票据后一个月内支付。
3.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每月/_____次。但应提前_____日通知女方,协商具体地点及接送方式。若孩子大于_____岁的,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探望次数和时间都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应不超过__________天。若女方无正当理由,妨碍男方行使探望权的,应承担__________赔偿金。
五、财产分割。
1.【存款】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以来,目前共有存款__________元,目前男方账户__________元,女方账户__________元,双方同意,_____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给_____方__________元。
2.【房产】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____路____小区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现协商归女方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____现金____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7天内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女方____所有。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注:房产分割的形式有很多,一般而言,若只有一套房屋,一般为一方拿房,另一方给予金钱补偿,或是将房屋出售,将房款分割。这里需要注意,若房屋房贷尚未还清,可能银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产权证更名手续,建议事先咨询银行及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法变更,双方应协商延长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以其他方式分割房产。
此外,目前比较流行将房产赠与孩子,待孩子成年后办理过户手续,在孩子成年之前,抚养孩子一方享有居住权。这种分割方式是可行的,且该赠与一般不可撤销。但孩子成年周期较长,另一方有新的生活伴侣后,往往会一起住到该房屋,容易引起纠纷,因此采取这种分割方式应慎重考虑却应对房屋使用权有详细的约定。
3.【户口】男方应在______个月内迁出户口。
4.【车辆】双方目前有____________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登记在由女方名下,该车辆离婚后由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____________元给女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女方在收到补偿款后一个月内配合男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由于车辆二手出售往往会有较大贬值,建议采取一方拿车,另一方给予适当金钱补偿的分割方式。若是车辆登记人拿车,则不需要变更手续,该条款可进行简化。
六、债务分割。
双方确认,以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1、______年______月向______的借款_________万元;。
2、______年______月向______的借款_________万元;。
3、______年______月向______的借款_________万元;。
上述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到期后各自承担50%。今后若发现其余债务,在谁名下的债务由自己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男方/女方承担责任的,一方在支付完毕后可随时向对方全额追偿,逾期支付的,应按年利率_____%支付利息。
注:《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原则上个人债务不再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各自的债务目前一般也不需要对方来承担。但要避免实际上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却以个人名义欠债的,在协议中约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能避免一方单独偿还债务而无法追偿。
七、不得转移隐瞒财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照年利率[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九、送达地址。
该协议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男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女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供热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xxx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xxx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xxx年xx月x日
2、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总工期:xx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xxxxx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图纸设计建筑面积×xxxx元/平方米。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及回填完毕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xx%;房屋主体完工付三日内工程总造价的xx%;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及全额工程发票后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xx%。剩余xx%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xxxx联系方式:xxxxxxx
2、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供热合同 篇6
个人供热协议书范本
尊敬的先生/女士:
感谢您选择使用我们的个人供热服务。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制定了以下个人供热协议书。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并签署确认,谢谢合作!
一、供热费用与支付方式
根据您所居住的房屋的供热面积和当地的能源价格,我们将按照每平方米或每户的计算方式来收取供热费用。费用的详细计算及支付方式如下:
1. 供热费用计算:我们将按照每平方米/每户的标准来计算供热费用,并在每年供暖季节结束时向您进行结算。
2. 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您可以选择将供热费用以预付方式支付,即按照每月或每季度给予一定金额的预付款项。我们也接受一次性全额支付,请您在签署本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 拖欠费用处理:如您在预付款项用尽之前未及时补交费用,我们有权暂停供热服务直至费用结清。同时,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供热服务和维护责任
作为供热服务提供方,我们将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 供热设备及安全:我们将保证供热设备运转良好、供热效果佳,并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同时,我们将确保供热设备的安全性,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 供热质量:我们将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确保室温在合理范围内,并及时响应供热问题及时处理。
3. 故障维修:我们将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您提供24小时的故障维修服务。如发生故障,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及时处理,并保证故障维修期间的临时供热。
作为服务使用方,您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 定期缴纳费用:您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支付供热费用。
2. 妥善使用室内供热设备:您应妥善使用由我们提供的室内供热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设备损坏、故障等情况,您应及时联系我们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合理使用供热资源:您应合理使用供热资源,避免浪费。如发现有供热资源的浪费行为,我们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减少供热供应。
三、责任限制和争议解决
1.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供热服务中断或损坏,我们将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您,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2. 损失赔偿: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房屋供热设备损坏,或对他人造成损害,我们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争议解决:如发生供热服务相关的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结束语
感谢您阅读并签署本个人供热协议书。我们将以优质的供热服务和周到的售后保障为您提供温暖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并由衷地祝愿您拥有一个温馨的冬天!
(签字栏)
供热服务提供方(盖章): 日期:
住户(签字): 日期:
供热合同 篇7
甲方(房东):___________
乙方(房客):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租赁房屋事宜上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房屋的用途为居住,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季付/半年付/年付)。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应付租金的1‰/日。
第三条 维修责任
1. 甲方作为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及其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发生非乙方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
2. 对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设施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如因乙方过错导致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3. 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维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继续租赁,甲方应减少乙方相应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 乙方在租赁期开始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退还。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五条 转租和退租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退租。如乙方需转租或退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租赁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退租手续。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 租赁期届满,如双方未达成新的租赁协议,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未按时交还,甲方有权按照每日租金的两倍收取滞留金。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终止。
甲方(房东):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房客):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篇8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内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北京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内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内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供热合同 篇9
大家知道租赁合同怎么写吗?一起来看看。经营性租赁是短期租赁形式,出租人要提供设备所有权,还要提供设备保养保修和其它专门性技术服务。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民法典合同租赁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室,共__间,房屋结构为钢混简装,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小写:元。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由乙方于每个结算期到期前15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和日常的房屋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未予维修或是不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用可从当期或下期应付租金中直接扣减。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租赁期间的与房屋产权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责。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于租赁期满后10日内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主体结构危及房屋安全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12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房租,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房屋达30日的;。
第十三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向有关机关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产权资料。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厂房1700平方米,办公楼12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金。
租金支付货币为人民币,按年支付,每年67万元人民币。
4.2其它费用。
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供热、燃气、垃圾排放、增容费等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按相关标准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
5.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年的租金67万元人民币,其余两年的租金,乙方应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支付。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照未付租金的日万分之三收取。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承租方不得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合同到期后,自建的简易厂房等,在不损害原有建筑物的基础上,可自行处理,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
第七条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管理责任。
8.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大连市法规以及与甲方有关租赁物管理的有关约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租赁物的转租。
9.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
9.2若甲方同意乙方转租,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年租金二分之一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动迁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1.3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本条第2款的情形,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不承担承租方投入建设、生产等损失的赔付,仅就剩余租金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4.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年租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连房地产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三、租金的支付。
1、租金为rmb元/月,共计rmb元。
2、租金支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时/后),
四、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rmb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及应付款项等,并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3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及欠费情况,保证金不足,乙方应将不足金额支付给甲方。
五、房屋的维修。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在租赁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负责方负责赔偿。
六、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承担以下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本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拖欠租金超过七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转让或抵押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楼宇管理相关规定。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15天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5、乙方必须确保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6、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若需转租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7、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拖欠甲方房租超过七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租金。
3、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个月租金;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个月的租金,并将保证金及剩余租金返还给乙方。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双方协商一致的附加条款如下: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供热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凉州区高坝镇蜻蜓村村委会为保障社区供暖服务质量,加强锅炉安全管理和正常运营,确保住户的正常供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条款。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15日至2030年10月15日。
三、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3、监督供暖质量和安全运行情况。
4、协调住户积极缴纳热力费,协调供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5、为保证锅炉最低运营成本和最低供热质量,确保已售出房屋足额缴纳热力费,住户中途不得停止采暖。
6、承包内容中所有供暖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负责按照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供热站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8、供暖质量达不到国家供暖标准,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9、不得故意刁难或制造障碍影响正常供暖。
四、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1、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发生扰民等违法行为;处理好与业主关系,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2、在承包期内发生工作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制定科学供暖方案,培训司炉工,按照锅炉有关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安全运行,确保供暖时间、质量达标,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
供热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就_____________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一期、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共六个项目分别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供热配套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以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__________供热配套问题协调会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供热合同解除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乙双方确认,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双方互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基于原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三、甲、乙双方同意,积极妥善处理好一切善后工作,甲方签订三方协议所收到的配套款,为配合乙方市政管网建设,
已投入建设_______________供热主管网工程中,甲、乙双方根据原合同已开展的工程工作、支付的款项等事宜经协商核算后另行签订协议。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热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
供热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
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 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
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5)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6)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
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9)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 符合节能标准;
□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 不符合节能标准;
□ 其他:。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供热合同 篇1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乙方经过精确核算和甲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孟津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开挖土方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
2、工程地点:河南省xxxx城区
3、工程承包范围:此次xxxx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热力一次线管线土建施工,乙方承包施工范围为。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2013年6月5日
2、竣工日期:2013年7月3日
3、总工期:30天(其中外线管网工期30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单价203元/m(不含税价)。
2、热力一次线管线施工工程工作内容:放线、路面砖拆除并堆放整齐、土方开挖及外运、平沟修沟沟槽夯实、填沙、回填土分层夯实碾轧、路面清理、路面围挡设施制作及拆移、施工现场的措施、安全、文明环境卫生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协调不到位而造成的误工(2小时以上)按照实际发生的误工费(含人工、机费、其他费)均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发生的合同外增量,由甲方负责让业主签证,并做好资料完善。实际发生的增量由甲方认可后给予乙方结算(不含税)。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实际开挖沟槽长度×188元/m。
2、付款方式:付款按管道安装施工及回填完毕的实际工程量结算,1公里结算一次,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工程结束10日内,剩余20%工程款全部结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
2、乙方项目负责人: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和责任: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负责协调当地相关单位工作。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1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如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造成误工损失由甲方承担误工费用,如遇雨天所造成管沟二次抽水及清於泥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和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服从孟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甲方领导的管理。
2、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负责对自己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视为验收合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供热合同 篇14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居住建筑的建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居住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的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_____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
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计量结算点设置在,甲方所居住的建筑楼栋热力入口的热量表。
第二条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气象情况决定调整采暖期时间的,按市政府决定执行。
□约定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月_____日至次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热,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甲方居住建筑符合节能标准,且室外天气为正常天气时,甲方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1)甲方设定卧室、起居室温度在18℃以下的,在正常环境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开启采暖设施12小时内卧室、起居室温度达到不低于甲方设定温度的标准;
(2)甲方设定卧室、起居室温度在18℃以上的,在正常环境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开启采暖设施12小时内卧室、起居室温度达到不低于18℃的标准。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办法、计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办法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最迟在当年12月31日前),先以按面积计费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采暖期的采暖费。
乙方应当于采暖期结束后__________日内进行清算。当按热计量计费的采暖费少于按面积计费时,以按热计量计费的采暖费为准,甲方多交的采暖费由乙方返还给甲方或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采暖费时予以抵扣;当按热计量计费的采暖费多于按面积计费时,甲方无需补交相应差额。
2.热计量采暖费计费标准,
(1)法定采暖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的缴费标准,
甲方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2)双方约定的采暖期少于或者超出法定采暖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的缴费标准,
甲方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计量热价为__________(元/千瓦时或元/吉焦)。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直接向乙方支付;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供热计量装置故障导致无法进行热量结算时,乙方应当及时对热计量装置进行维修、更换。维修期内甲方计量热费按住宅建筑面积结算,每天的计量热价计算公式为,
甲方计量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相同供热方式按面积收费价格(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采暖期天数(天)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应当及时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6.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负责热计量装置运行、维护、检定及更新改造,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的除外。
3.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伪造运行记录、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乙方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08)、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期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7.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
(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承诺;
(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漏、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拆改热计量装置、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拆改热计量装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足额交纳按面积计算的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乙方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交纳的按住宅面积计算的采暖费,并向甲方支付与按住宅面积计算采暖费的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按面积计算的采暖费/本采暖期法定供热天数
2.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开启采暖设施12小时后,卧室、起居室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实际不达标期间乙方用热量按零计算。
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和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期累计不超过3次。
3.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锅炉房编码,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应急联系人,委托代理人,
应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供热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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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