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常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6-16 无常读书笔记有关无常读书笔记通用。
阅读过作品后,我感慨万分。我们在阅读过程中所得到的启发可以写到读后感里,这是一篇非常有价值的“无常读书笔记”网络文章推荐给大家,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无常读书笔记(篇1)
手里捧着《朝花夕拾》这本书,我仿佛也沉浸在鲁迅先生的童年里,那样美好,宁静?。。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正同于这个名字一样,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写成的。这时,他回想起了童年的点点滴滴,那份美好使他拿起手中的笔,回忆起那些刻在脑海里的不可磨灭的深刻画面。
狗—猫—鼠》讲述鲁迅小时候讨厌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更因为他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这样的爱憎分明,幼时就有所体现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无不体现出鲁迅先生强大的写作能力。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琐记》这一篇使我受益匪浅。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这也显现出了当时封建社会恶人的嘴脸,还好鲁迅先生并没有学坏,体现出了他的定力非凡。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们初中学习的重点篇目,其中的内容尤是我记忆深刻,百草园中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还有无限神秘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都吸引了我们每一个人,那就是我们梦中期待的地方。“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让我们好好见识了一番。
《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鲁迅先生的童年和我们一样,有欢笑,也有泪水。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他的童年比我们多的是那份深深的怀念,家道中故,他有着我们都体会不到的苦痛。在那吃人的封建社会下,他敢于控诉,敢于反抗。鲁迅先生,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勇士!
《朝花夕拾》让我们领略到了鲁迅先生的童年,见识到他幼时生活的无忧无虑和快乐。如今,我们已经没有了童年时的纯真的欢乐,开始迈向我们的青春人生,鲁迅先生的这部著作作为一个榜样,一直使我们记住那美好的时光。
怀念那渐行渐远的童年时代。
无常读书笔记(篇2)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篇3)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无常读书笔记(篇4)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无常读书笔记(篇5)
鲁迅无常读后感
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
无常读书笔记(篇6)
《上下无常》读后感范文
这是第一次,读朋友写的书,更是第一次,写这样的读后感。
人生第一次写读后感,是在小学不知道几年级放学后,在同学家的餐桌上写作业,至于写的什么,完全无记忆。
无记忆,大概是因为不重要。就像读这本书,我有什么感想,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高粱写了这么一本书,我读了一本朋友写的书。
当我和高粱坐在食堂的餐桌上喝粥的时候,我们只能聊聊今天的雾霾,以及倒掉的贪心官,高粱如果忽然冒出一首定场诗,我也许会喷饭,也许会木然,一定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吧唧后面的推敲。
当高粱把他写下来,发在豆瓣上,那一切的阅读、理解和想象,就在我的车上、枕上、厕上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罗永浩前两天说,现在,视频的接受度还是最强的,劝大象公会的黄章晋多出来做视频。
是啊,老罗说得对,因为他是大象公会的投资人。
但是,作为一个文化人,写作和演讲,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哪怕是用纸笔写作还是用电脑写作,都是两回事。甚至连用台式机写作,还是用手机写作,也是两回事。
媒介决定信息。
这就是在这样一个没人看书的年代,还有人坚持写作的原因吧。就像宋词的年代还有人写唐诗,唐诗的年代还有人写楚辞。
文人的任性,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文人的风骨,就是不甘心仅仅拉一拉刷新,点几个赞,发些不知所云的表情。
文人是信息的制造者。
《全唐诗》近5万首,写的最多的,是离别和相思。因为没有高铁,离别会很久,因为没有手机,相思不得说,只能化作笔尖愁。
十几公里的地铁,大家坐在一起,你却在唐顿庄园,我却在国土安全。北京的人越来越多,属于北京的心却越来越少,心在某处,只是不在这个地方。
心与心之间,全靠微信相见,只是这种相见,短到一张图、一句话,更短到一个赞,只看到你的名字,脑海里几年前那张模糊的身影还没下载完,就已经滑到了下一屏。
于是孤独的人,终于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闷骚,写一篇长文,甚至写一本书,跨越时间和空间,跨越微信的短暂,结结实实地与你见面详谈。
活了32年,终于理解了3个字--不一定。
确定只存在于思想之中,现实中所有的事情,都无法百分之百地摆脱不确定性的.干扰,而确定性,只要这一丝丝不确定,就足够化为乌有。
于是,每个人,每一天,每件事,其实都在赌,只不过那些在澳门的,是去赴一场别人设置的赌局,而我们,是坐在上帝为我们摆下的赌桌前。
这张赌桌前有两种人,一种是坐着的,一种是站着的,坐着的在下注、收获或者失去,站着的,在看。
谁都知道光看不练,是最没出息的,可惜,大部分人都在看。
因为在上帝的赌局前,坐下来,是要勇气的。
我想说的是,每个作者都希望成名,哪怕仅仅是作品成名。然而,成名与否,得等到上帝翻开最后一张底牌,可惜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翻,更不知道他的底牌是什么。
赌徒都知道,结果揭晓之前,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坐下来,下了注。
高粱写了一本书,让自己成为了跟上帝平起平坐的人。
无常读书笔记(篇7)
利用读数月的机会,我在工作之余重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认识到自己在之后的工作中无论顺境逆境都应不懈努力。
鲁迅的文章有很多,《朝花夕拾》其实是原来在《莽文》发表的文章合在一起的散文集中。开篇10个故事,各个故事短小精悍,写出了他的立意,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想要表达更深层次的东西。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范爱农作为一个知识青年,他其实也有是有一份爱国的心的,但就是在长期的压抑中,让他们没有办法说出口,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鲁迅在文中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从初期的争锋相对,到两人有共同的话题。
写了闰土,阿长,父亲和藤野先生,还写了那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衍太太。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很多篇幅里写了儿时的种种,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但在写童年生活时,还是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描写。在《朝花夕拾》中,从各个不同阶层的人反映出了他们不同态度,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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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书笔记模板
以下的内容“无常读书笔记”是编辑特意为您准备的,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想必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的感想,我们的文笔也会得到锻炼,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
无常读书笔记 篇1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在《朝花夕拾》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无常》的这一故事情节,他不仅给我们描绘了庙会的特色气氛,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白无常。
从鲁迅给我们的描述就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并且从整篇文章的文字来看鲁迅也是比较喜欢有风度,有人情趣味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会出风头的角色。文章同时也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黑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同时本篇文章也是变形讽刺了那些不懂人情,不善良的那些人,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无常》也是一“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种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向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无常读书笔记 篇5
《朝花夕拾》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糊口和青年时代求学的历程,追忆着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保守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这一点在《无常》一篇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由于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派人物”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作者把对旧事的回忆和对时弊的议论结合的天然恰当,天衣无缝,揶揄嘲讽的语言,生动的比喻,正话反说,犀利风趣,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旧事的单调的记实,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柔美的披发文珍品。
作者撷取那些令人难忘的糊口片断,加以生动地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画人物的性格,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特别事作者善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把人物写的栩栩如生。如《阿长与〈山海经〉》中写大年节夜长妈妈教少年的鲁迅如何讲吉祥话和元旦清晨等待鲁迅“恭喜”的情景,把这个农村妇女的渴想幸福,期待祝福的急切心情和惊喜神态表现的活灵活现。又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老先生大声朗读文章时,“老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扬起,向后拗过去”寥寥几笔,把老先生那种痴迷入神的神态表现的惟妙惟肖,布满了浓厚的糊口气味。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怀糅合在一起,布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无常读书笔记精选
读后感究竟要分几个部分去叙写呢?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 撰写读后感让您展示更加完整和全面的对书籍的领悟,小编为您搜集了一些主题相关内容:无常读书笔记,敬请浏览本文内容!
无常读书笔记 篇1
在《朝花夕拾》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无常》的这一故事情节,他不仅给我们描绘了庙会的特色气氛,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白无常。
从鲁迅给我们的描述就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并且从整篇文章的文字来看鲁迅也是比较喜欢有风度,有人情趣味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会出风头的角色。文章同时也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黑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同时本篇文章也是变形讽刺了那些不懂人情,不善良的那些人,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无常》也是一“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种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向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一次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在死去的儿子旁哭得十分悲伤,便决定让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自己却被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板,这些原本都是虚幻之中的人物与事情,竟让人悲凉的心被慰藉。
无常让我觉得世事无常,前一秒还是欢离,而后一秒却又变成了永别,每一天改革的世界,每一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公正,“公仆”想着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藏在光明之中的黑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伪善的小鬼借着“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地披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力驱使私欲的完成。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地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的“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了当时鲁迅先生悲凉的心些许安慰,文章也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虚假的世界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文中对黑暗的讽刺写出了鲁迅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与失望。鲁迅先生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从侧面写出了世人庸俗的一面,在文章的末尾也写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的“鬼神之事”的鄙夷与不屑一顾。
鲁迅先生不仅仅只是一个作家,他也是一个战士,与旧时黑暗,封建的社会战斗的战士,正如毛主席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的博弈》读后感800字!
《无常的博弈》:风起云涌的8分钟。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一个从未涉及金融行业的小白来说,读这本书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通读下来,对整个事件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股市本身就是一座战场,充斥着利益的博弈,同样充斥着胆量和人性的较量……
原本历经起伏好不容易才颇有起色的国债期货市场,却仅在8分钟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8分钟可以做什么?8分钟可以品一杯香茗,可以读一段文章,可以听一两首歌曲。8分钟也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让人生前途、事业覆灭……
327事件中的主人公们,就在这8分钟内,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跌宕起伏,甚至再无翻身的机会……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决策者,享受着别人仰望的同时,所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自己的任何决策能够影响到整个体系的存亡。
是非对错,在那最后一刻已变的不再重要,如何进行挽救,成了每个人心头的艰难抉择。
输赢胜负,在那之后也仿佛成为了笑话。事件的主要参与者,在那之后也并没有看到未来的曙光。多少曾经受人敬仰的精英们,最后的结局都令人唏嘘……
如果管金生能够审时度势,再沉稳一些,或许也不会输掉自己和公司的未来。如果市场监管力度再加强一些,或许也不会出现辽国发这样的搅局者。正所谓同行是冤家。尤其是利益至上的金融市场,打倒对方,赢得利益才是王道。
万国、辽国发、中经开,三足鼎立,互为对手,在利益的驱使下处处争锋相对。这是游戏规则使然也是必然。有对手就会有合作,“314事件”中万国与中经开联手对付辽国发,结局虽不尽如人意。但也算精彩。
然而到了“327事件”,局势则完全不同。这一次的合作方变成了万国和辽国发。然而事件之前久未露面的管金生却失去了获知风险的先机,同时被猪队友辽国发摆了一道。最终因为他那自小养成的“不服输”的性格作祟,明知结果已无法翻转。却依旧意气用事,孤注一掷。最终导致了惨败的结局。自己的前途也被自己葬送……
神秘的搅局者“辽国发”三兄弟,究竟何许人也?在“327事件”之后,兄弟三人躲避风险逃脱制裁,留下了一屁股债,人间蒸发一般下落不明,至今仍然是一个永远的谜……
无常读书笔记合集
不容争辩,当我们化身为孩子们的老师,我们需要经常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总结分享,而教育笔记可以某种程度上提高老师的教育水平。作为一名教师,写教育笔记需要注意哪些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无常读书笔记合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常读书笔记 篇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无常读后感300字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2.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3.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利用读数月的机会,我在工作之余重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认识到自己在之后的工作中无论顺境逆境都应不懈努力。
鲁迅的文章有很多,《朝花夕拾》其实是原来在《莽文》发表的文章合在一起的散文集中。开篇10个故事,各个故事短小精悍,写出了他的立意,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想要表达更深层次的东西。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范爱农作为一个知识青年,他其实也有是有一份爱国的心的,但就是在长期的压抑中,让他们没有办法说出口,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鲁迅在文中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从初期的争锋相对,到两人有共同的话题。
写了闰土,阿长,父亲和藤野先生,还写了那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衍太太。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很多篇幅里写了儿时的种种,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但在写童年生活时,还是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描写。在《朝花夕拾》中,从各个不同阶层的人反映出了他们不同态度,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无常读书笔记 篇5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无常读书笔记 篇6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 篇7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
上面就是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鲁迅的无常读书笔记精选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常读书笔记 篇8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我之前不知道的大自然的科学。
这本书总分为五章,每一章里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我知道了沙漠里也有海市蜃楼。热带雨林里有那么多的动植物,树叶为什么会变黄,台风、龙卷风、火山、地震、沙尘暴、海啸、洪水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沙漠在慢慢变大等等。
大自然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未知的奥秘?如果想知道大自然的更多奥秘,那就要探索、探索、再探索!
大自然会发怒,而它却并不 “任性”,他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要爱护大自然,虽然我们不能阻止森林的砍伐、烟雾的排放;却能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使用塑料袋等简单的事,还能提醒身边的人们保护大自然。
让我们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呵护,保护大自然。因为它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离不开的家。
无常读书笔记 篇9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其实可以说是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无常,供你参考!
无常读书笔记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有关琐记读书笔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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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读书笔记 篇1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琐记读书笔记 篇2
今天是**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
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
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犯了一个错误。她甚至鼓励鲁迅偷钱。鲁迅说她家没钱,她让鲁迅把珠宝偷走卖掉。鲁迅最后没有偷,但不到一个月,他就听说鲁迅偷了家里的东西卖了。很明显,燕妻跑了出来,谈起了这件事。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完这篇文章,我明白其他学生的家长表面上对我总是很好,但很少有人对我内心真的很好,就当我是客人吧。但我的父母,平时对我很凶,总是关心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对我真的很好。
琐记读书笔记 篇3
把《纽约琐记(修订版)》翻完后,终于确认了陈丹青在这书再版序言里的话——他出过这么三五本书,也就这么一本尚可读。大致原因,这虽是陈丹青先生第一回写书,但写得扎实,写得用功,特别那洋洋一大篇《回顾展的回顾》,读得出学生认真作**的傻而珍贵的劲头。文字技巧,也不像之后那些书里捻熟得有些油滑。
后来的书,批评教育的文字,像风一样吹,吹,弱下来,只有空气不流动。虽是不断再版着,那也只是畅销书的畅销罢了。
论阅读感,我其实很喜欢《退步集》,那是我读陈丹青的头一本书,也吸引我读掉他所有的书。因为文字好看,又是在骂人——好看的骂人,读起来很爽快的。《退步集续编》,凑数文章多,论及鲁迅的那几篇还可看,其余的不值书钱。
《**笔记》谈的什么,不记得了,大致是借**谈他自己比借他自己谈**的文章多。至于《多余的素材》,题目也真恰当的,确是不成品的素材,确是多余出版,也许不如不出版的。
学生的时候,看到过原先两卷本的《纽约琐记》,觉得贵,舍不得买,似乎那个版本没彩图。这回的修订,定价比原先两本还贵,但我见到里面缤纷的彩页,大师画作与珍贵**堆叠书页,即刻买下来。
我美术眼界的开窍,多亏李泽厚的那本《美的历程》,虽然那本书说的不全然是美术,但让我晓得美不是“好看”那么简单,就像我读过余华那本谈古典**的书,看过一些涉及摇滚历史的电影,晓得**不是好听那么简单。后来读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如坠云雾,美的历史变成满篇满眼的哲学用语,读到康德那一章,终于读不下去,读不懂,放下了。后来明白,应该先看些哲学书的。
这本读了一半的书让我不知何故明白,美不是那么简单,而是可以升华人生的。
《纽约琐记》的好,我想是对一个个画家的个性,一幅幅画作的气质进行对照的罗列与陈列,让我明了美的概念里有着美学概念之下实在而生活的一面。陈丹青写的是画家的平凡日子。例如,他写了他的画家朋友奥尔,如何谋生,一边画广告牌,一边画他卖不出去的顾画。他也会写画家的逸事,比如他写德加画画的斤斤计较,会将许久之前送给朋友的画拿回来重新修改。
他甚至单单描述画家的样貌。他也提出自己的观点,乐意颠覆往常的看法,比如他说毕加索的画人物肖像其实没有夸张,也没有变形,只是以儿童的视角,企图在画布上画出它所见的全部,所以将立体的面画成一个平面而已;比如他说夏加尔到晚期的画是假天真,天使飞得太久了。
我不知道他对不对,我并不懂得画。但我知道他说的好,因为那全然是一个阅画无数的画家看画的真切感受,是喜爱,是憎恶,是敬而远之,是远之且不敬——怎样感受,陈丹青便怎样说出来,丝毫不掩饰的。这是这本书最有价值的部分,因为这些感觉让我意识到,学习如何感受一幅画是理解为什么一幅画是美丽的地一步。
我过去常去美术馆看各种展览,但我只是盯着一幅画,盯着画中一动不动的场景,盯着色块,盯着笔触,盯着水已经干了的墨水。看完后,我好像没看到。
相比《回顾展的回顾》的严肃较真,书里有趣的,是一篇《我的画室》。画室是画家的中心,连接着生活和生活。陈丹青讲了自己画室的租金,讲了怎样从一间空屋很快“摊得一塌糊涂”,讲了画室的被拆迁以及为拆迁而打的官司。
那是一个留洋中国画家的生活自描了,陈丹青文字好,不乱抒情,读来轻松不轻巧。
书里也有对画论的辩论,对历史的翻检,有些是我不能理解,不能全懂的了。须得再多看些书,多看些画,再去读。
据书中提到的画家介绍,看完这本书后,我到城里一家卖美术书的小店里找了几本画册,都是多年前出版的二等品,印刷粗糙。我只能买的起这些便宜货,但我真的想在这个小城市买一本好的地图集,我买不起。至于美术馆,有两个小美术馆,一个是省内一些当代画家的展览,一个都没有。
只能眼巴巴再翻翻书里《美术馆》这篇文章,借陈丹青描绘,再幻想一把国外那些琳琅满目挂着珍贵画作的美术馆。
作者简介:
灰土豆:简书影视优秀作者,图书编辑。
琐记读书笔记 篇4
《炒鸡蛋作文》
炒鸡蛋作文(一):
学做炒鸡蛋
这天,我在家玩电脑。突然,妈妈叫我进厨房,我不情愿地关掉电脑,走到厨房,对妈妈说:怎么了?
原先妈妈想教我学炒鸡蛋。我想:学炒鸡蛋肯定很搞笑。
于是,我跟妈妈学起了炒鸡蛋。
首先,我从冰箱里拿出一个圆鸡蛋,打碎蛋壳,然后把鸡蛋倒进碗里。妈妈说:煎鸡蛋之前,你需要先放油,然后把鸡蛋倒进锅里,炒一下,再加些调味料,再炒一遍。
我听了,把瓶子里的油往锅里一倒,这时锅里有了许许多多的油珠子,一些油珠子溅到我的手上,烫得我直喊痛。妈妈说:该放鸡蛋了!
我听着,拿起碗,把所有的鸡蛋都倒进锅里,只听到砰的一声,更多的油珠从锅里溅了出来。
等我再看看锅里的鸡蛋时,鸡蛋早就烧焦了,成了一个黑鸡蛋了。妈妈急了,对我说:快翻一翻鸡蛋啊!
我连忙把鸡蛋翻一翻,鸡蛋才没有完全烧焦。这时,我的心开始退缩,对妈妈说:啊,煎鸡蛋真的很难!
我不学了!妈妈听到了,对我说:半途而废,我相信你能做到!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决定学下去。该下调味料了,我倒了一些酱油进锅里,再炒一会儿,就大功告成了。我尝了尝自己的奇怪鸡蛋,很高兴,因为我学会了另一种技能。
今天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工作不能半途而废哟!
炒鸡蛋作文(二):
第一次炒鸡蛋
我九岁了。我妈妈常说我应该帮助成年人做点什么,学会独立生活。这天中午,妈妈说要炒鸡蛋,机会来了!妈妈同意让我来炒,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在妈妈的要求下,我先把配料切好放在一个小碗里。炒鸡蛋,首先要做的就是敲鸡蛋,我从冰箱里拿出四个鸡蛋,轻轻敲了几下碗边,鸡蛋不听使唤,不但没有裂开,还象乌鸦对我说:愚蠢,愚蠢!
气得我火冒三丈。一声强敲,只听何时,手上和衣服上全是蛋黄、蛋清。妈妈见了,就说:
别急,磕鸡蛋要用中力,重新来过。说着磕了个给我看。我照我妈妈说的做了。当我和中力敲门时,有一条裂缝。当我和中力分手时,蛋黄和蛋清滑进了碗里。圆圆的蛋黄露出微笑,好像在说:
你真厉害!然后,我把碗里的鸡蛋用筷子一个劲地搅和。搅拌后我把锅用水洗干净,洗干净后我把煤气炉开打开,等锅热后再倒一些油进去,只见噼里啪啦的声音,鸡蛋上不停的冒出小泡泡来,我连忙拿起锅铲,把鸡蛋翻来覆去,不一会儿鸡蛋就煎熟了,我把鸡蛋倒进碟子里,又把碟子拿到爸爸妈妈跟前,让他们尝试一下我的作品鸡蛋,爸爸妈妈拿起筷子向我的作品进攻,一会儿他们对我说:
好吃,好吃。
美味的炒鸡蛋准备好了。第一批炒鸡蛋非常成功。我感到非常高兴。
炒鸡蛋作文(三):
第一次炒鸡蛋
今天是星期天,我突然想煎鸡蛋,但我妈妈不在家,我爸爸的煎鸡蛋也不好吃。我想:还是自己炒吧。我以前从没吃过煎蛋。
不错,这是个好主意。说做就做,我立刻从冰箱里拿出一个鸡蛋。先将鸡蛋轻轻打开,将蛋黄和蛋白质倒入碗中,然后用筷子将鸡蛋搅拌均匀。
然后把锅放在炉子上,打开煤气,点火。跟着往锅里放点油,把油慢慢地烧热。当我看到锅里的油开始冒烟时,我立即把鸡蛋倒进锅里。马上,鸡蛋发出咝咝的声音,我的鼻子立刻闻到炒鸡蛋的味道。
我把火关小后,耐心地把鸡蛋煎了一会儿,拿起锅铲翻过来,然后煎了一会儿。这时,一股诱人的鸡蛋味扑面而来。鸡蛋的两面都是金色的,让我流口水。我把火熄了,迫不急待地把蛋铲到碗里,拿起筷子吃了一块,咦,淡淡的没味道,原先忘记下盐了,但是吃起来还挺香。
这是我第一次煎鸡蛋。虽然味道不是很好,但也是我自己工作的结果,所以味道很好吃!以后我必须多向妈妈请教,炒出香喷喷的蛋来!
炒鸡蛋作文(四):
我学会了西红柿炒鸡蛋
一天,妈妈说中午要教我炒菜,我高兴得不得了。我问妈妈:炒什么呢?妈妈说:炒你最喜欢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吧!
到了中午,妈妈就开始教我。妈妈说:先拿一个西红柿,把西红柿放进热水里,然后取出去皮。
我选了一个大红西红柿和一个大鸡蛋。我把西红柿烫了一会儿,剥皮了。我妈妈让我用菜刀切西红柿。我把西红柿切成许多小块,放在碗里。该打鸡蛋了,我从碗柜中取出了一个碗,把放在一边的鸡蛋在碗沿敲了一条小缝,用双手把它分掰开,鸡蛋流进碗里,蛋白是透明的,粘糊糊的,蛋黄是金黄的,像一块金币。
我在碗里放了一点盐,然后用筷子搅拌。它变成黄色液体。溧阳市社渚阿林-溧阳文学tal-food.
准备油炸时,我打开天燃气,准备往锅里倒油,妈妈说:等锅里没有水再倒油。我听妈妈的话,在锅里没有水的时候倒了些色拉油。
过了一会儿,油热了,我把蛋液倒进锅里。当蛋液快要凝结的时候,我把它翻过来,发现蛋液变成了一个蛋饼,就像一枚金牌。我用锅铲把它剁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才把准备好的西红柿块倒入锅中,在锅中翻炒。过了一会儿,当我要出锅的时候,我在锅里放了适量的味精和盐,然后撒上一些葱,就像一幅画,真的很美!
光好看好吃吗?我就拿给爸爸品赏,爸爸说:好吃。我不相信,吃了一块,啊!真的很好吃。
--炒鸡蛋作文(五):
学炒鸡蛋
这一天,我突然想到一个完美的主意,那就是做一道菜,让爸爸妈妈开心!我在书架上抽出了一本家常菜谱,便看了看第一页的目录,上面写着:炒青菜、红烧排骨、豆豉蒸鱼、炒鸡蛋等等许多美味的菜。
我想了想,还是弄个简单点的菜吧!那就做炒鸡蛋好了。
我请求奶奶帮忙,她一下子就答应了。奶奶先帮我把那沉重的铁锅搬上灶台,又帮我拿出橱柜里的碗,之后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来,右手拿着一个鸡蛋在碗边轻轻地敲了一下,只见那蛋壳裂开了一个小口子,我使劲掰开蛋壳,蛋清带着蛋黄一块儿流进了碗里,我把第二个蛋用同样的手法倒入碗内之后,用打蛋器把金黄色的蛋液打均匀,再往鸡蛋里加了些许盐和葱花,随后就点火、热锅。锅热后倒入适量精制油,把鸡蛋糊糊倒入锅内,奶奶见我不会翻炒,就帮我炒,顿时,锅里发出了滋啦滋啦的声音,鸡蛋随之结成块儿,一股香喷喷的味道扑面而来,最后出锅装盘。
我刚刚做好,爸爸妈妈就一道回家了,我留意翼翼地把那盘炒鸡蛋放在客厅的长方形玻璃桌上让他们品尝,他俩尝后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的女儿真棒啊!
这次学炒鸡蛋使我有了经验,有了启发,有了成长!
炒鸡蛋作文(六):
学炒鸡蛋
这天晚上,我老妈炒鸡蛋的时候,我说:我来炒?!老妈居然同意了。
妈妈从冰箱里拿出三个鸡蛋,教我把鸡蛋打在一个大碗里,要我放点盐、鸡精,用筷子把三个鸡蛋搅匀,然后帮我把平底锅放在燃气灶上点着,放一点豆油烧热后,把鸡蛋放进锅里,用大勺子把鸡蛋炒散,再过两分钟,炒鸡蛋香味出来了,用盘子盛出来,放在桌子上,能够吃了
吃着我自己炒的鸡蛋,就感觉好吃!
以后,我还要学做更多东西!
炒鸡蛋作文(七):
我学会了做西红柿炒鸡蛋
我是蛋蛋公主,这是同学送的外号,我的午饭几乎和蛋有好大关系,蒸炸炒煮煎,我都尝试过,但是,我一个也不会做,在心里的挣扎下,我最后肯学了。
周日的一天,妈妈赋闲在家,再三恳求,最后,妈妈肯教我,西红柿炒鸡蛋主要是西红柿的圆润透红,和鸡蛋的蛋清蛋黄主要平均,我拿了两个西红柿和两个鸡蛋,西红柿洗净后,切成小片儿,准备在一边,刷好了平底锅,用火烤锅,等锅热了,再倒入冷油,入洋葱碎中小火慢慢煸透,煸香。将煸炒的完全透明的洋葱碎捞出不要,只留葱油,这样才好吃,该打鸡蛋了,我把鸡蛋磕出,用力搅打,直到停下来发现蛋液面全部布满泡泡,足够蓬松才停了下来,又在蛋液中放了少许盐,拌了拌放置一旁。下一步,把葱油烧热,慢慢倒入蛋液,蛋液倒入锅中,不要着急翻炒,然后让它煎一会直至边缘凝固(老妈的秘诀哟),再将好了的鸡蛋炒碎,然后熄了火,盛出鸡蛋,准备切一些姜末和蒜末,放入金龙鱼油,煸好了之后放入西红柿翻炒,放一点料酒,调些糖,在撒一些盐调味,倒入鸡蛋之后再光火,调入一勺小麻油提香,即可出锅,最后不要忘了加上小葱花。
我的成果。哈哈哈,尝一尝吧!
炒鸡蛋作文(八):
我学炒鸡蛋
我觉得我妈妈从店里回来再做饭太辛苦了,所以我就问我妈妈学了一招。
我学的是炒鸡蛋,首先把鸡蛋打碎放在碗里,再把葱切好,在鸡蛋里加点儿盐,然后把葱、鸡蛋、盐搅拌均匀。
之后就**,在锅里放好油,等油热了,(看见锅里开始有点冒烟了,说明油已经很热了)就该把鸡蛋放进锅里去了。我在倒鸡蛋的时候犹豫了一下,就怕倒鸡蛋的时候,油溅到我的身上,把我烧住。但是妈妈说:
儿子,别犹豫了,否则就糊了。我赶紧就把鸡蛋倒了下去,倒下去的时候,只听见呲啦一声,我以最快的速度躲了起来,可把我吓坏了。妈妈又说:
别怕,快过来翻炒鸡蛋。我又跑过去拿上铲子翻炒了起来,只见锅里的鸡蛋冒起了泡泡,而且由液体状的变成了一块一块的,还散发出了香味。妈妈说:
能够出锅了。我赶紧关掉火,把鸡蛋盛到碗里,
爸爸妈妈尝了一口说:好吃,儿子你真是太棒了。我心里美滋滋的。我觉的我自己就是少年小厨师啊!
炒鸡蛋作文(九):
学炒鸡蛋
这一天,我突然想到一个完美的主意,那就是做一道菜,让爸爸妈妈开心!我在书架上抽出了一本家常菜谱,便看了看第一页的目录,上面写着:炒青菜、红烧排骨、豆豉蒸鱼、炒鸡蛋等等许多美味的菜。
我想了想,还是弄个简单点的菜吧!那就做炒鸡蛋好了。
我请求奶奶帮忙,她一下子就答应了。奶奶先帮我把那沉重的铁锅搬上灶台,又帮我拿出橱柜里的碗,之后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来,右手拿着一个鸡蛋在碗边轻轻地敲了一下,只见那蛋壳裂开了一个小口子,我使劲掰开蛋壳,蛋清带着蛋黄一块儿流进了碗里,我把第二个蛋用同样的手法倒入碗内之后,用打蛋器把金黄色的蛋液打均匀,再往鸡蛋里加了些许盐和葱花,随后就点火、热锅。锅热后倒入适量精制油,把鸡蛋糊糊倒入锅内,奶奶见我不会翻炒,就帮我炒,顿时,锅里发出了滋啦滋啦的声音,鸡蛋随之结成块儿,一股香喷喷的味道扑面而来,最后出锅装盘。
我刚刚做好,爸爸妈妈就一道回家了,我留意翼翼地把那盘炒鸡蛋放在客厅的长方形玻璃桌上让他们品尝,他俩尝后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的女儿真棒啊!
这次学炒鸡蛋使我有了经验,有了启发,有了成长!
炒鸡蛋作文(十):
我学会了西红柿炒鸡蛋
从我上小学四年级以来,有些周末的时候,爸爸妈妈要出去办事,就会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并且告诉我:我已经长大了,能够独自呆在家里了。但是有好几次都到了吃饭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回来。
因为我不会做饭,只能饿着肚子等他们回来,或者先吃点零食。
我心想,求人不如求己,要是我也会做一些简单的饭菜那可多好啊!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十分高兴,表示愿意传授给我厨艺。
最后,在一个周末的中午,我兴奋地拿出要用的材料,在妈妈的指导下,开始了这天的实验。第一步我先把所有材料找齐。这步真简单,很快搞定。
第二步可就没那么简单了,第一个鸡蛋我就把许多蛋皮打进了碗里,搅拌的时候又把蛋液撒到桌子上了。西红柿圆圆的一切就滚。很快我就找到解决的办法了。
蛋壳只需要力量适中地磕一下,它就不会有碎渣。西红柿用小刀并且左手扶住就能够切开。第三步就等油加热后炒蛋。
鸡蛋很快就起泡变成金黄色,炒熟后倒出来,再炒西红柿、葱,随后放入所有作料,把炒好的鸡蛋倒入锅里,迅速翻炒。我用勺子盛出一点,吹了吹、尝了尝味道,还不错。端盘上桌。
一盘红黄相间、香气扑鼻的西红柿炒蛋成功了!我还做了米饭,炒了土豆丝,一家三口的饭就这样出炉啦!
琐记读书笔记 篇5
一直喜欢鲁讯的文章, 以前上学时,每新学期开始,上语文课时,老师捧着崭新的课本讲解着前面的课文,而我表面上是听着课、看着书,却不是看老师讲的那篇,而是翻到后面看还没学到的课文,看得津津有味;《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已》、《呐喊》、《药》、《祝福》…… 觉得每篇故事都深深吸引着我去看。
近日又重温了鲁讯的散文《琐记》,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角度再次阅读,感受、体会也是不一样的。以前纯粹是看插图,看故事里人物结局,而现在看内容的同时,更是多方面、深层次的去感受作者那收放自如,宽松自然,高超技巧的写作方法和风格。
比如《琐记》中有段描写衍太太和赵四太太的段落: 冬天,水缸里结了薄冰的时候,我们大清早起一看见,便吃冰; 有一回给沈四太太看到了,大声说道: “莫吃呀,要肚子痛的呢!“ 这声音给我母亲听到了,跑出来我们都挨了一顿骂,并且有大半天不准玩……。 衍太太却决不如此,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会和蔼的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 还有段描写衍太太: 一回是很早的时候了,我还很小,偶然走进她家去,她正在和她的男人看书,我走近去,她便将书塞在我的眼前道:”你看,你知道这是什么?“ 我看那书上画着房屋,有两个人光着身子仿佛在打架,但又不很像;正迟疑间,他们便大笑起来了。
短短的两小段对话,足以让我们领悟到对事、对人不能只看表面,表面满面春风、和蔼可亲不一定心地就是善良的、好的, 反之也不一定就是不好的。
作者以闲适从容,自然真实,面对面交谈似的笔调讲述着事情,从而让读者自己从讲述中去感受人物的性格、为人,善与恶,好与坏。
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美词、美句的形容、修饰,就是家常理短,娓娓道来谈心似的对话,却刻画出深动的人物性格、特点,让读者过目难忘,从而也让我们领略到了一代文豪深沉的思想,新颖、犀利的手笔,大家的风格、风范。
自古以来,以貌取人,以穿戴看人的不在少数,但有句话妇孺皆知,就是人是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人虽然长的不漂亮、不帅气,但很有才气,比如大名远扬的马云;有人个头不高,却心地善良,为人真实, 比如雷锋…… ; 有人很富有,却穿着很普通;有人很穷,却一身名牌;有人表面你好、我好,背后却捅刀子……
文章也和人一样,不能只看表面,字面词语华丽,但读起来泛味、空洞无物的比比皆是,而平平淡淡,没任何修饰词语,就生活中常见的你一句我一句朴实的,诉说式的文章,却能让我们有画面感,读起来有实有味,能让读者产生共鸣,有心灵碰撞、甚至震撼……
总之,无论是人、是事,面上好的,不一定就是里子也好,自然让我联想到现在的好多网络文章,有写的确实很好,而有的从头至尾只是精美的插图,全文只有几句感叹而已,有的从字面上看去,那真是一个”美“啊! 那简直就是美词、美句组成的文章,那海量的美词、美句真是能笔扫千军,让人拍案叫绝啊! 但细细品味,给人感觉就是没有主题、故事,除了感叹、赞美,还是感叹、赞美。
这也许只有、也只能有高科技的今天、网络时代才能有的吧,也是真正的文学大家与网络小作者的区别之一所在吧。
琐记读书笔记 篇6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读书笔记 篇7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主角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职责。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在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证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无常读书笔记怎么写
读后感是感性的,没有固定的格式和技巧,作品是作者写的,他惜墨如金,文笔篇幅虽不长,内容却是相当出色洗链。领悟到书中的道理,我们应把它记录下来。您在寻找好文章吗一定要看看“无常读书笔记”,此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常读书笔记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关于大自然经常出现的现象。
比如说,第二章讲了彩虹、极光等各种现象。我们先来谈谈彩虹:雨后是晴天,太阳照耀着大地。
这时候,天空中出现了一道道弯弯的彩虹,它像一条漂亮的绸带,又像一座彩色的拱桥,漂亮极了!巧合的是,几天前下了一场雨。雨后,天空中有一道彩虹,就像书中的那道一样。
再说说极光吧:极光是大自然里最为神奇的现象之一,色彩缤纷绚丽,形态变化莫测,一会儿变成舞动的彩带,一会儿又笼罩在漆黑的天际。
这些自然现象可真好看!但就像人们生气一样,自然也是。而且大自然并不任性,它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
马小跳发现之旅的喜怒无常(2)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我之前不知道的大自然的科学。
这本书分为五章。每一章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我知道了沙漠里也有海市蜃楼。热带雨林里有很多动植物。为什么树叶会变黄?台风、龙卷风、火山、**、沙尘暴、海啸和洪水造成的损失是什么?沙漠越来越大了。
大自然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未知的奥秘?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的自然秘密,你应该探索,探索,再探索!
大自然会发怒,而它却并不 “任性”,他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照顾大自然。虽然我们不能阻止森林砍伐和烟雾排放,但我们可以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不乱扔垃圾,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使用塑料袋,并提醒我们周围的人保护自然。
让我们都拿出自己的力量去保护和保护自然。因为这是我们的朋友和我们不可分割的家。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摘: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
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
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
然后是腰,脚和脖子。从这些地方的衣服来看,无常又像一个道士。它与下面的说法相呼应,无常是由人改变而来的。同时也反映了无常的性质。道路崎岖时它会有帮助。而之后的长方形礼帽与道家的装潢并无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
“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也因为,但人们都很迷信,以为到了阴间就能解脱,所以我们都很喜欢无常。想想看。这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太可怕了。
早已***每日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鲁迅的散文集,每日有书本陪伴的娴静下午。每天下午,伴随着陈先生的文章,我感到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无常》这篇文章很好地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了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是当时的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
“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突出我所见到的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还通过回忆无常,时不时加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
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
但这也显示了王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鲁迅先生写得尤其精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可见,在庙会上,人们更喜欢白无常而不是黑无常,鲁迅在语言上更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在每一场迎神比赛中,都会有不同的人扮演大大小小的鬼魂。鬼魂由粗野的人和乡下人扮演。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赤脚。他们扮演各种各样的鬼魂来表达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诙谐的语言描述他小时候看到的火柴,用生动的语言描述火柴的过程。鲁迅非常怀念自己的童年,但在他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封建行为的讽刺和蔑视。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时下的思想与儿时的思想作了比较,以衬托世界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在我们的生活中,始终充满着变化和无常。这种无常的存在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不可预测,充满着许多的未知数和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让我们感到沮丧和无望,但也可以让我们成长和进步。那么,如何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找到一种生存和成长的方式呢?这是一本书——《活无常》,帮助我们回答这些问题的。
这本由杨洁女士撰写的书,以生动的语言和深刻的见解,探讨了生命的起伏与波澜。作者在书中分享了她自己的人生体验,让读者能够真正地感受到人生的无常和迷茫,也能够看到她如何熬过这一切。
图中的书籍,《活无常》
在这本书中,作者分享了自己的人生经历,这种经历包括了无数次的尝试、努力、失败、挫折和重新起步。她清楚地告诉读者,人生不可能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它始终都是一个充满着挑战和冒险的旅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调整我们的态度和生活方式,以便更好地适应这个无常的世界。
在《活无常》这本书中,作者提供了许多实用的建议和技巧,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她鼓励我们不要害怕尝试新的事物,无论这件事情看起来有多么困难或不可行。她强调了失败对于我们成长的重要性,并告诉我们如何从失败中学习,并在下一次尝试中更好地表现。
最重要的是,作者还提醒我们要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和珍惜每一天。她强调了我们应该抓住机会,不要浪费我们的生命。这个世界是充满无限可能的,我们需要有勇气去探索它,去发现我们自己的潜力。
在我的阅读过程中,我最喜欢书中的一句话:“生活中最大的失败是害怕失败。”这句话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害怕失败,而应该把它看作是成长和进步的机会。我们应该放下恐惧和犹豫,勇敢地面对挑战,探索未知的领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总之,我认为《活无常》这本书是一部充满智慧和启示的好书。通过这本书,作者让我们看到生活中的无常和变化,同时指导我们如何应对这些变化,如何正确地应对挑战。这本书深刻而有趣,对我们的生活和成长都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我强烈建议每一个人都读一读这本书,因为它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面对我们生活中的各种挑战。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读后感300字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2.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3.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读书笔记 篇5
《活无常》这本书讲述了作者的成长轨迹,以及他在阳光与阴影之间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和价值观。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有了许多感悟。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是无常的。我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遭受到不幸的打击,生命也许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天,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还有很多时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于是总是拖延,以为有“下一次”。但是,书中的作者告诉我,没有下一次,只能手握当下。我们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因为那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
另一个我从《活无常》中学到的东西就是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书中的作者一开始面对家庭的压力和挫折,几乎做出了放弃的决定。但他最终明白:要成就大事,唯有坚持自己的信念。当他经历了数次的失落,当周围的人不再相信他的梦想,他并没有放弃。他继续在音乐的道路上坚持走下去,并最终成为了自己童年时最向往的音乐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并没有变得昏庸自满,反而一直在努力提高自己。这件事教会了我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为之奋斗。
书中还有许多其他的内容也让我受益匪浅。例如,作者在向音乐事业迈进的过程中,他不仅需要承受在音乐呆板的感觉,还需要应对自己的心理压力。在这个当代,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心理问题,但是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我们可以通过坚持,相信自己,支持与鼓励自己来战胜各种问题。
最后,书中的作者教给我们,生活是有趣的,我们应该学会欣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遇到困难时,不要灰心,而是要微笑面对。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坚信未来是美好的,能够不断推动自己前进和成长。
总之,读完《活无常》让我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并萌生了许多的感悟,尤其是不断追求自己,坚持信仰与追求真正的自己,相信未来是美好的等等观点。这是一本阅读后有启迪、有思考的好书,也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无常,教我去珍惜每一天,坚信未来的美好。
无常读书笔记如何写
喜欢读书的人,思想境界也不会低,阅读了作品,我们的思绪如滔滔江海。 撰写读后感应根据个人理解和看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今天给大家推荐一篇关于“无常读书笔记”的网络文章,欢迎你来品鉴本文!
无常读书笔记(篇1)
鲁迅无常读后感
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
无常读书笔记(篇2)
无常读后感300字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2.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3.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读书笔记(篇3)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后感300字无常读后感600字无常读后感500字无常读书笔记(篇4)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无常读书笔记(篇5)
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杀人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这些鬼物们,大概都是由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罢,我不大清楚。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地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据传说,鬼王是只用一只脚走路的;但他究竟是乡下人,虽然脸上已经画上些鱼鳞或者别的什么鳞,却仍然只得用了两只脚走路。所以看客对于他们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妪和她的孙子们为面面圆到起见,也照例给他们一个“不胜屏营待命之至”的仪节。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譬如城隍庙或东岳庙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间暗室,叫作“阴司间”,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着各种鬼:吊死鬼、跌死鬼、虎伤鬼、科场鬼,……而一进门口所看见的长而白的东西就是他。我虽然也曾瞻仰过一回这“阴司间”,但那时胆子小,没有看明白。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相传樊江东岳庙的“阴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踏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来吓死了一个人,钉实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时候,这就已不能动。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玉历钞传》上还有一种和活无常相对的鬼物,装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这在迎神时候也有的,但名称却讹作死无常了,黑脸、黑衣,谁也不爱看。在“阴死间”里也有的,胸口靠着墙壁,阴森森地站着;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这一节也还是没有研究出。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体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
然而人们一见他,为什么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呢?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我的故乡,在汉末虽曾经虞仲翔先生揄扬过,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来到底免不了产生所谓“绍兴师爷”,不过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绍兴师爷”,别的“下等人”也不少。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住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但这自然是专就我的故乡而言,若是“模范县”里的人民,那当然又作别论。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未曾“跳到半天空”么?没有“放冷箭”么?无常的手里就拿着大算盘,你摆尽臭架子也无益。对付别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对自己总还不如虽在阴司里也还能够寻到一点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阴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目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在许多人期待着恶人的没落的凝望中,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还简单,不拿铁索,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可惜我记不清楚了,其中有一段大概是这样:——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连瞎头也冤苦不堪似的吹着。他因此决定了:——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讽刺。《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这是鲁迅先生写的乡下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我很喜欢这句话,他对当时乡下人的生活理念用深刻而美好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鲁迅认为乡下人不会写出这种“热昏似的妙语”,也写出了当时乡下人的素质低下,为后文写活无常作铺垫。
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这句话透露出鲁迅先生对活无常的敬佩之情,从对他的尊称“活无常先生”可以看出。既然连一个鬼都可以如此赋有人情味,那我们作为一个人又何尝不可呢?所以鲁迅先生也是要借无常的“重人情”来启示我们。作为一个人,法理固然重要,但也要像活无常先生一样赋有浓烈的同情心。
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篇6)
《无常》也是一篇名作,主要写了迷信传说中的无常,这个勾魂使者的形象。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轻松诙谐,描写水平也相当高,,第二段中:“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身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神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读书笔记(篇7)
《上下无常》读后感范文
这是第一次,读朋友写的书,更是第一次,写这样的读后感。
人生第一次写读后感,是在小学不知道几年级放学后,在同学家的餐桌上写作业,至于写的什么,完全无记忆。
无记忆,大概是因为不重要。就像读这本书,我有什么感想,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高粱写了这么一本书,我读了一本朋友写的书。
当我和高粱坐在食堂的餐桌上喝粥的时候,我们只能聊聊今天的雾霾,以及倒掉的贪心官,高粱如果忽然冒出一首定场诗,我也许会喷饭,也许会木然,一定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吧唧后面的推敲。
当高粱把他写下来,发在豆瓣上,那一切的阅读、理解和想象,就在我的车上、枕上、厕上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罗永浩前两天说,现在,视频的接受度还是最强的,劝大象公会的黄章晋多出来做视频。
是啊,老罗说得对,因为他是大象公会的投资人。
但是,作为一个文化人,写作和演讲,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哪怕是用纸笔写作还是用电脑写作,都是两回事。甚至连用台式机写作,还是用手机写作,也是两回事。
媒介决定信息。
这就是在这样一个没人看书的年代,还有人坚持写作的原因吧。就像宋词的年代还有人写唐诗,唐诗的年代还有人写楚辞。
文人的任性,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文人的风骨,就是不甘心仅仅拉一拉刷新,点几个赞,发些不知所云的表情。
文人是信息的制造者。
《全唐诗》近5万首,写的最多的,是离别和相思。因为没有高铁,离别会很久,因为没有手机,相思不得说,只能化作笔尖愁。
十几公里的地铁,大家坐在一起,你却在唐顿庄园,我却在国土安全。北京的人越来越多,属于北京的心却越来越少,心在某处,只是不在这个地方。
心与心之间,全靠微信相见,只是这种相见,短到一张图、一句话,更短到一个赞,只看到你的名字,脑海里几年前那张模糊的身影还没下载完,就已经滑到了下一屏。
于是孤独的人,终于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闷骚,写一篇长文,甚至写一本书,跨越时间和空间,跨越微信的短暂,结结实实地与你见面详谈。
活了32年,终于理解了3个字--不一定。
确定只存在于思想之中,现实中所有的事情,都无法百分之百地摆脱不确定性的.干扰,而确定性,只要这一丝丝不确定,就足够化为乌有。
于是,每个人,每一天,每件事,其实都在赌,只不过那些在澳门的,是去赴一场别人设置的赌局,而我们,是坐在上帝为我们摆下的赌桌前。
这张赌桌前有两种人,一种是坐着的,一种是站着的,坐着的在下注、收获或者失去,站着的,在看。
谁都知道光看不练,是最没出息的,可惜,大部分人都在看。
因为在上帝的赌局前,坐下来,是要勇气的。
我想说的是,每个作者都希望成名,哪怕仅仅是作品成名。然而,成名与否,得等到上帝翻开最后一张底牌,可惜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翻,更不知道他的底牌是什么。
赌徒都知道,结果揭晓之前,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坐下来,下了注。
高粱写了一本书,让自己成为了跟上帝平起平坐的人。
无常读书笔记(篇8)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无常读书笔记(篇9)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其实可以说是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无常,供你参考!
无常读书笔记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有关西游记读书笔记通用
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西游记读书笔记”。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作品是一本被大家公认的好书。我们需要将阅读完一本书的理解与感悟写成读后感的形式。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1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着家喻户晓。而四大名着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爱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师父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师父。
一路上,他保护师父,斩妖除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正因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师父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
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师父。从此,师徒俩的关联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爱的《西游记》人物是谁吗?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2
最后把《西游记》看完了。这本书我看了很长时光,从暑假一向看到此刻。看的这么慢的原因,一是我看的是原版,有87万字,而且带着文言文,看起来有点累;二是我看的断断续续,中间又看了不少其他书。老爸为此发过好几次火,觉得我也太不重视四大名著了。看完《西游记》,捧着厚厚的书,觉得很有成就感。
吴承恩真了不起,他为中国乃至世界的人们留下了一本千古名著。如果没有《西游记》,中国的文化会失去多少魅力呀,我们小朋友会失去多少欢笑呀。
唐僧师徒四人为了去西天取经,一路跋山涉水,斩妖除魔,花费了十四年,历尽千难万险,最后取得了真经。他们虽然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最后坚持到底,取得了胜利。取经那么辛苦,他们还是完成了,我们在生活中也有许多难事,但只要像他们一样不懈努力,总会成功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
我来说说唐僧师徒给我的印象。唐僧这个人目标明确,一心想着去西天取经,不管有多大困难,不管是美色的诱惑还是荣华富贵,都不能动摇他取经的决心。但他辨别真假的本领太差,经常不听孙悟空劝,把妖怪当好人,最后差点被吃掉。但是,唐僧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每次被捉住,妖怪要么想着请客,要么想把另外三人抓全了再吃,最后什么也没吃着。要是我是妖怪,早就一口把唐僧吃掉了。还有,我有一个疑惑,唐僧肉真能延年益寿吗既然没人吃过,这个结论是谁得出来的呢
孙悟空是个英雄好汉,可谓智勇双全,一路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没有他,取经是寸步难行。但是,我翻开书细细品味,发现孙悟空自身的本领并不是超级厉害,常常遇到妖怪就没办法。但他人缘不错,很会搬救兵。每次遇到厉害的妖精,就去请菩萨帮忙,实在不行再请如来佛亲自出动。孙悟空很喜欢捉弄猪八戒,他最爱看师弟出丑,猪八戒无可奈何,就常常挑拨师傅和孙悟空的关系,弄得孙悟空又得受“紧箍咒”的痛。
猪八戒最大的特点就是贪吃,他的胃口不是一般的大,在人家寺庙里用斋,一口就吞了几十碗饭,还要笼满两袖子馒头才肯上路,要是供他一月,寺庙大概就破产了。猪八戒长相不是一般的丑,人见人怕,他说以前在高老庄的时候,一次能吓死十来个人呢!但是,丑八戒在我们的心目中却是十分的可爱,这是因为猪八戒性格上有好多缺点,反而让我们觉得亲切、搞笑。
沙和尚能吃苦耐劳,取经的一路上,都是他挑的重担子。打妖怪时,沙和尚一般都是留下来保护师傅的,只有缺人手的时候才会去帮忙,但沙和尚的武艺也不差,好歹也是卷帘大将嘛。沙和尚在这次取经途中,并没有孙悟空、猪八戒那么重要,但也缺不了他。
白龙马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主角。如果是平常的马,根本吃不消这样的长途跋涉,只有他才能担此重任。有一回,孙悟空被师傅赶到花果山去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也被抓了。白龙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变做倒酒的侍女,趁机刺杀妖王,可惜没有成功,还受了伤,白龙马在危难之时奋不顾身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看完《西游记》原著,爸爸推荐我看一本书――《话说西游》,这是一位叫张国风的大学教授写的《西游记》读后感,写了整整一本书呢,我也要好好研究研究人家是怎样评论《西游记》的。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3
吴承恩写过的最著名的一本书就是西游记,这本书里最著名的便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真是让人百看不厌。故事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唐僧师徒在西行的路上,来到了一个峰岩重叠,洞壑弯环,虎狼成阵走,麂鹿成群行,无数獐鼠钻簇簇,满山狐兔聚丛丛的高山前,这个高山便是白骨精的住处。白骨精为了捕抓唐僧,吃到长生不老之肉,乔装打扮,变成少女、老夫人还有老翁,接二连三来的来欺骗唐僧。幸亏孙悟空的眼火金晴看穿了妖怪的阴谋,唐僧才得救。我看到这,终于把那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可后来,因为猪八戒的胡言乱语,唐僧赶走了悟空。看完这个故事后,我心里有一个特别的感受——我觉得其实唐僧是个很没主见的人,他总是不坚信自己的观点,只听信猪八戒的胡言乱语,以致于失去了一个好徒弟。而且唐僧总是被别人伪善的一面所蒙骗,从来不思考别人是不是坏人,因此他总是被妖怪抓去。而猪八戒是个贪图享乐、只顾自己利益的人,比如当悟空打死了白骨精装的“少女”后,猪八戒就说是悟空施了“障眼法”把一篮子的米饭变成了一只只青蛙。猪八戒就恼羞成怒,责怪悟空害自己不能饱餐一顿。他对悟空不正确的评价,也影响了唐僧对事情的判断。在八戒的影响下唐僧以为是悟空打死了那些“无辜”的人,从而赶走了悟空。八戒对唐僧的误导,让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一句话:“见未真,勿轻言。不知真相,就不要轻易发表意见。”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所以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要知道“害人之心不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而且,要相信自己,不要因为别人的话而动摇,不过,要知道事情真相后再做发表。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4
书就像海洋,知识的海洋;书就像伴侣,陪你度过美好时光的伴侣。小时候,喜欢听妈妈睡前读的幼稚的童话故事,沉浸在自己想象的童话王国。慢慢的,我看上了小说书,而且喜欢看中国四大名著的《西游记》。
读完西游记,我最喜欢的章节是《三打白骨精》,故事的剧情大概是这样: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行至宛行山。孙悟空去寻食,其他三人留了下来,白骨精欲食唐僧肉,于是化身成美貌女子以送饭的名义来抓唐僧。不料,被刚好回来的孙悟空识破,狡猾的白骨精使了个解尸法扔了个假尸首逃走了。第二次白骨精化成老婆婆,又被孙悟空识破。第三次,白骨精化成老翁,说是来找他的女儿和他的老伴,但是还是被孙悟空识破。唐僧误以为孙悟空三次无故伤人,佛法难容,而赶走孙悟空。唐僧师徒遇到了妖怪,由于没有孙悟空,他们就被抓走了。猪八戒侥幸逃走,于是想尽办法请了孙悟空回来,消灭了妖怪,救出了唐僧。《西游记》塑造了四个特点鲜明的人物:唐僧一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敢斗的特点,正义大胆不肯向一切邪恶势力低头的品质。说到猪八戒,他的性格可比孙悟空差远了,他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沙僧和白龙马虽然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他们四个人物都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不怕困难,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的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他们都不会退缩。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日常生活,当我遇到了一点困难就退缩,半途而废。今后我一定学习他们的精神,永不退缩。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5
在暑假中,我重温了《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中的神话人物让我沉浸在美妙而传奇的故事情节中,不由得浮想联翩。
孙悟空对自己的师傅非常忠诚,有一次唐僧误会了孙悟空,要赶走他,孙悟空临走时给唐僧磕头,唐僧扭过头去不看,孙悟空就变了一圈猴子给唐僧磕头。走后他去了观音菩萨那,沙师弟在唐僧遇险后去找菩萨,当孙悟空得知后又立马回到了凡间救出唐僧,和他们一起去取经。在机智勇敢的猴哥,胖嘟嘟的猪老二和憨厚的沙师弟的陪同下唐僧取得真经,普度众生。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与磨难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不怕困难,不像猪老二似的老喊着散伙,我们就可以像孙悟空除怪似的除掉困难。还有就是看人不能看表面,在西游记中有许多妖怪扮成人惹得唐僧的同情,唐僧还真就相信了,可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他们,就想训它们,唐僧却念紧箍咒,并赶走了孙悟空。我有时真觉得唐僧真笨。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正是如此吗,有一些坏人装成好人的样子骗取钱财,我们应该善于分辨人的好坏,练就一套我们自己的火眼金睛。《西游记》不仅故事情节好看有趣,还蕴涵着一个道理,把它称作是《四大名著》之一简直就当之无愧。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6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花果山上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7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喜欢看的小说。《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在书中他讲述了唐增师徒取经路上发生了一个个离奇古怪的故事。《西游记》不仅故事内容精彩,而且我们还能从唐增师徒身上学到做人的道理。
唐僧——没什么本领,只是一个凡人,但是他一心向佛,慈悲为怀。我想就是因为唐僧这一点吧,所以他即使多次被妖怪抓走也没有被吃掉。
孙悟空是这部作品中我最喜欢的角色,他本领超强,神通广大,是师徒四人里的开锋。虽然师傅经常用紧箍咒教训他,但是一路上他却总是尽心尽责的保护师傅。
猪八戒——又丑又懒,而且还贪吃,虽然他给我的印象不太好,但是他却是大师兄的好帮手。
沙僧——忠厚老实,任劳任怨,对师傅忠心耿耿。
每当我抱怨作业太多的时候,还是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唐僧师徒日夜兼程,不辞辛劳,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想到这里我就对自己的行为感动惭愧。这本书告诉我,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即使在再大的挫折也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永远去不了“真经”。
有关名著读书笔记通用
好书给人带来的是思考,留下的是一笔精神上的财富,在阅读作品结束后,我们可能会学习到一些新东西。怎样写出优秀的读后感?编辑特别推荐您去读一读“名著读书笔记”。
名著读书笔记 篇1
在学校的组织的读书漂流的活动中,我读了一本美国幽默作家马克·吐温的一本作品——《百万英镑》故事的精彩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并且利用这张百元英镑发了一笔财,还找到了一位漂亮的女朋友。
读这篇文章时,我几次差点笑出了眼泪。马克·吐温用他讽刺幽默的笔,解释了人性的弱点勾画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种种丑态。最初看到衣衫褴褛,穷酸落魄的亨利身边的人都对他不屑一顾。
当发现他有钱是又表现出了点头哈腰,巴结奉承的状态,深刻地讽刺了那些金钱至上的小人物。回想现实生活,这样的现象仍然存在以貌取人。金钱第一的事仍有发生。例如:两个小偷偷到了一辆“宝马汽车”开到小区门口,保安看也没看就放行了。小偷笑着说:“你为什么不检查?开宝马的就一定是好人吗?”说完扬长而去。
《百万英镑》讽刺了金钱在资本主义社会呼风唤雨的作用,揭示了一个需要人们探讨的问题,值得大家读一读。
名著读书笔记 篇2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写的一本富有想象力的书。
作者首先介绍了格列佛从小就爱上了航海生活。他长大后接到了航海的邀请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在第一次航海中,就不幸地遇到了风暴,他独自一人漂流到了小人国上,在那里的居民看来,他就是一个巨人。最后他得到小人国国王的批准后,得到自由,准备继续航海。
第二次航海中,格列佛又被风暴吹到了大人国上,他在巨人的眼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后来认识了一个善良而又心灵手巧的小姑娘,每天都要给格列佛打扫他的小房子,还要给格列佛缝制衣服,最后又在海上漂流,被一位船长获救的故事。
我最喜欢看的他在小人国屡建奇功的故事了。格列佛帮助小人国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岛,让小人国与不来夫斯古岛和好了。那一张真是太精彩了,百看不厌啊!
这本书以寓言的形式,讽刺了当时英国的时政,世道,人性。
我希望人们可以多看书,可以让人增加学问,懂得道理,让人受益匪浅!
名著读书笔记 篇3
这是一部可以称为民族史诗的作品,从清末到解放新中国成立,恰好是中国几千年来最动荡的半个世纪。几千年的封建社会走向终点,各种军阀混战,轮番登场;日军侵华、国共相争。在如此巨变的大时代背景下,作者以白鹿两家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白鹿两大家族的跌宕起伏,家国天下的沧桑巨变。
白鹿是白鹿原上精神的象征,虽然是个传说,在书中朱先生就是人们心中的白鹿。在白鹿原心中朱先生就是个圣人,饱读诗书,对世事总是能深刻的洞察和准确的判断,关键时刻能够为民请命,国家危难时刻也能挺身而出。出世淡泊名利,至死都无愧与青天,无愧与生民。朱先生就像那个神奇的白鹿,总是能在关键的时候给刚经历过几千年封建思想的还略显愚昧无知迷信的人们指明道路。
白鹿原住着白鹿两个家族,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祠。不同的家风塑造着白鹿两家不同的人格。身在族长世家的白嘉轩很好的秉承了白家的家约,他稳重,能干,仁义甚至比父亲更加适合担任族长。他恪守祖辈传下来的族规,对待子女对待族人皆是如此。在动荡的乱世,他恪守着自己的处事准则,他光明磊落,所以他的腰板总是挺得很直。而鹿家祖先有言:鹿家子孙若能考上举人就在他坟前放鞭炮、放炮筒。这种虚荣在鹿子霖身上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这种虚荣蒙蔽他的心不断侵蚀着心中的善。他不仅贪婪好色,暗地里与白嘉轩争斗,而且官瘾很大,这些都迫使他不得不做很多阴暗龌龊的事情,最后也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此外,还有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物。社会动荡之下为革命为理想献身的青年:白灵、鹿兆鹏、鹿兆海;勤勤恳恳的长工鹿三;放荡妖艳的小娥;先入土匪而又洗心革面的黑娃;由纯洁青年变化而又变得阴险的白孝文......每个人物在如此剧烈动荡的大时代下都那么的鲜活动人心魄。
所以,白鹿原是如此恢弘的一本书。你可以把它看成一部制度变迁史,你可以把它看做一部史诗,一个描绘中华民族命运和时代变化的影像,你可以把它看做一个辛辣的讽喻,一个揭露人性美丑的大戏。而我看到是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却又如此坚韧不拔的民族印记。它有时候是那么绝望,却又充满希望;它有时候看似软弱,却又从没忘记坚强;它有时候充满苦涩,却仍然没有停止哺育他的人民。它有时候也不堪、也黑暗、也龌龊,但它仍究是我们的魂魄。
名著读书笔记 篇4
暑假里,我看了《水浒传》。这本长篇小说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富有吸引力,人物的塑造更出神入化,小说人物细节刻画得入木三分,性格多样鲜活。
整部小说,主要讲了在北宋末年,高俅弄权,整个朝廷奸臣当道。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被逼无奈反上梁山。后来受朝廷招安,在出兵时死伤过半,最后不幸起义失败。
当我读到宋江率领大军杀得高俅落荒而逃,丢盔弃甲时,情不自禁拍手称快。在全书中,宋江一直是忠义两全的,这是很难得一见的。因为他忠义,所以他的身边也都是一群英雄好汉,无论是敌人,还是与他素不相识,这些好汉们都会死心塌地为宋江赴汤蹈火。也正是因为他的忠义,在他得知皇帝赐给自己一杯毒酒时,仍无怨无悔,甚至还怕李逵听到自己的死讯后再去起义,毁掉自己一世的忠义,最后把李逵也拉上了黄泉路。可以说成就宋江的是他的忠义,毁了宋江的也是忠义。
从这一出浸透着鲜血的悲剧中,让我明白:如果路走对了,前方哪怕再多坎坷,目标总会实现的;若是走错,那错误的代价也是无法预估的。
我轻轻放下手中的书,良久未动,想着自己明年即将中考,心中虽说早有目标,但从来没有真正付出百分百努力,我想现在开始还是来得及的吧?……
名著读书笔记 篇5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英国一个名叫格列佛的外科医生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胭国的冒险故事。
我被大人国、小人国离奇古怪的故事深深吸引了。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格列佛来说就像玩具一样。而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他们弄死。我不喜欢飞岛国中的人们,他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我觉得他们很多的做法都是很愚蠢的,我最喜欢的是书中慧胭国的故事。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他们的社会充满了友爱、和睦,人人都很善良,厌恶邪恶,我想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象中的理想国度吧,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胭国那样,只有真诚,没有虚伪,这也许只是个理想吧,但是,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真诚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