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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精品4篇

发布时间:2023-06-16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怎样写好一篇读后感?其实有很多技巧。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或文章时,常常会有新的收获。有时候,这本作品可能会对我们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为何不用笔将这种影响和感悟记录下来呢?今天,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推荐一篇与“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相关的文章,欢迎您在此页阅读它!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2

“荆轲刺秦王”是一个中国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故事。“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名句也几乎是妇孺皆知。但是人们对他的印象却各不相同,有的人说他是英雄,有的人说他只是“匹夫之勇”。“荆轲刺秦王”这一篇文章选自《东周列国志》这本书。《东周列国志》的作者是明末初清的著名文学家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所讲述的故事是西周结束至秦统一中国。“荆轲刺秦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公元前227年强大的秦国即将统一六国,正当秦王的大军势如破竹,燕太子丹为了报仇,找到智者田光,向田光请教。田光把荆轲介绍给燕太子丹。而田光为了激发荆轲的斗志,自刎了。荆轲出了一条计策,由自己带着樊于期的人头和督亢地区地图,献宝时趁机杀掉秦王。而樊于期知道后甘心自刎。接着,荆轲与勇士秦舞阳,便要前往秦国。他们在易水边告别,荆轲和着悲壮的音乐唱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成了千古名句。他给秦王看燕国都亢的地图,当看到地图最后的时候“图穷匕见”,于是荆轲拿起匕首就向秦王刺去,可惜他没有成功,最终惨遭毒手,壮烈而死。荆轲虽然死了但是他的英雄形象却永远被后人传颂,他的名字也永留青史。正如文天祥所说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荆轲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秦国统一天下已经形成定局,小小的燕国根本不是秦的对手,所以只能以刺杀秦王的方式来保存自己。然而荆轲并不是燕国人,他只是一个流亡他国的侠客。所以他去刺杀秦王并不只是为了挽救燕国,而是为了所有的诸侯国和遭受苦难的黎民百姓。从这一点也能看出他的侠肝义胆。秦王嬴政既然有统一六国的实力,那么他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杀的。所以为了刺杀的成功,荆轲说服了秦王痛恨的将领樊于期,让他献出了自己的首级。然后又准备了燕国最肥沃的土地——督亢的地图,当然还有一把锋利无比并且带有剧毒的匕首藏在地图中。

看来荆轲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匹夫之勇”,他是个有勇有谋的英雄。可能是运气不好,荆轲没有成功。而且使秦舞阳,樊于期,田光,三位勇士身亡,“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欣赏荆轲。我欣赏他的侠肝义胆,他的不畏强权,他的智勇双全,他的视死如归,还有他的英雄精神。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3

近代杰出诗人臧克家曾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历朝历代都有许多的爱国志士,对于荆轲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北宋苏洵非议荆轲:始速祸焉;朱熹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但对荆轲给予肯定的人也很多,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评者大都认为,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于既倒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

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仅表此刻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此刻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能够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4

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刺客,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很勇敢,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他受到外国的侵略。

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嬴政,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后来嬴政灭六国时,首先就灭了燕国,把他打了个底翻天。明明是要救燕国,却害了燕国,你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把燕国灭了。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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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多写作文可以让我们的思维更细腻,逻辑更清晰。其实多看、多学习一些优秀的作文,是对写作有好处的,写作文要如何才能充实我们的知识素养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推荐”,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

我读了一篇《上下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呢,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荆轲突然想到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英勇无畏的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你们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 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不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你们说对吗?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2)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精彩纷呈……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3)

读完此文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荆轲临死前的大声疾呼:"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掩卷沉思仿佛易水之别还历历在目然而眼前的事实却是荆轲身首异处。

我想每个读过此文的人都会由衷地为荆轲的英勇行为发出一声慨叹;同时也为他的悲惨结局而叹息。难道真的是天妒英才吗非也。以当时秦国的实力即使行刺成功也不可能挽救燕国的亡国命运。那么为什么荆轲深知不能为而为之呢我想这便是一颗炽烈的爱国心所驱使的吧!的确他无法左右历史车轮的前进。然而作为燕国人他有义务更有责任去为自己的国家奉献一切。甚至生命。这才是我为荆轲喝彩的主因。

但反观近现代中国为了个人的苟活宁可卖国求荣的汉奸却比比皆是。难道人们的爱国情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留在过去了吗

同样的在当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国人成为了"哈韩哈日哈美"一族整天沉湎于向西方模仿却不想着祖国的未来发展。这不是民族的悲哀吗

在国危时敢于献身是无畏;在国安时热爱祖国更是你我的必要义务。所以让我们用荆轲的精神来激励我们:为国家人民而奉献一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4)

《荆轲刺秦王》一文叙述了在秦朝的秋天,荆轲被派去完成刺杀秦王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图穷见匕的时候,荆轲已经知道自己的生命不久矣。荆轲知道自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以身殉国去报答祖国。他用大无畏的精神写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赞歌。

荆轲为了燕国的存亡,舍身为国去刺杀秦王,这种精神难道不可歌可泣吗?临行时,荆轲唱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这说明荆轲知道此番前去刺杀秦王,这是九死一生的,但他还是毅然前往。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难道不令人敬佩吗?

想着想着,我的思绪不由自主的回到了几天前那天,我正在闷头写着作业,突然我遇到了一道世界难题,我想着我要去问一下老师才行,可是我害怕历史会重演,因为我害怕老师像上一次不但斥责我,还打骂着我。一想到这里,我就毛骨悚然。我想:其实不就是空一道题吗?这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一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有些脸红。荆轲可以冒着九死一生去刺杀秦王,我却因为怕打而不敢问老师,真是太不应该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什么是勇敢,也明白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们应该向荆轲一样勇敢。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5)

“荆轲刺秦王”是一个中国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故事。“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名句也几乎是妇孺皆知。但是人们对他的印象却各不相同,有的人说他是英雄,有的人说他只是“匹夫之勇”。“荆轲刺秦王”这一篇文章选自《东周列国志》这本书。《东周列国志》的作者是明末初清的著名文学家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所讲述的故事是西周结束至秦统一中国。“荆轲刺秦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公元前227年强大的秦国即将统一六国,正当秦王的大军势如破竹,燕太子丹为了报仇,找到智者田光,向田光请教。田光把荆轲介绍给燕太子丹。而田光为了激发荆轲的斗志,自刎了。荆轲出了一条计策,由自己带着樊于期的人头和督亢地区地图,献宝时趁机杀掉秦王。而樊于期知道后甘心自刎。接着,荆轲与勇士秦舞阳,便要前往秦国。他们在易水边告别,荆轲和着悲壮的音乐唱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成了千古名句。他给秦王看燕国都亢的地图,当看到地图最后的时候“图穷匕见”,于是荆轲拿起匕首就向秦王刺去,可惜他没有成功,最终惨遭毒手,壮烈而死。荆轲虽然死了但是他的英雄形象却永远被后人传颂,他的名字也永留青史。正如文天祥所说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荆轲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秦国统一天下已经形成定局,小小的燕国根本不是秦的对手,所以只能以刺杀秦王的方式来保存自己。然而荆轲并不是燕国人,他只是一个流亡他国的侠客。所以他去刺杀秦王并不只是为了挽救燕国,而是为了所有的诸侯国和遭受苦难的黎民百姓。从这一点也能看出他的侠肝义胆。秦王嬴政既然有统一六国的实力,那么他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杀的。所以为了刺杀的成功,荆轲说服了秦王痛恨的将领樊于期,让他献出了自己的首级。然后又准备了燕国最肥沃的土地——督亢的地图,当然还有一把锋利无比并且带有剧毒的匕首藏在地图中。

看来荆轲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匹夫之勇”,他是个有勇有谋的英雄。可能是运气不好,荆轲没有成功。而且使秦舞阳,樊于期,田光,三位勇士身亡,“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欣赏荆轲。我欣赏他的侠肝义胆,他的不畏强权,他的智勇双全,他的视死如归,还有他的英雄精神。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6)

刺秦一事,千古流传。人们赞美荆柯,而嘲笑与之俱去的秦武阳。何也?

如果不是因为在秦廷暴露了他的怯懦的话,秦武阳原本可以被人当成勇士的。12岁杀人,人不敢与之对视,只有荆柯知道他是不配做刺秦的助手的。秦廷上,武阳安在?历史就这样与怯懦者擦肩而过,秦武阳注定只能以自身的渺小去衬托荆柯的光荣。两人名字相伴而生,这是秦武阳的不幸。

与一般的怯懦者不同的是,秦武阳是善于以大胆掩饰自己的懦弱本质的人。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没有真正的考验―如刺秦―到来的话,他们便可以永远冒充勇士了。而真正的勇士,却往往被人当成怯懦,荆柯、韩信,莫不如此。当韩信忍辱从人胯下钻过去时,那些哈哈大笑的旁观者谁会想到,眼前这位胆小鬼日后会成为威震八方的英雄呢”

大胆与勇气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往往是掩饰怯懦的手段,是在皇帝面前一个小太监“大着胆子说一声”的心情;而后者则属于真正的勇士,它需要适时的审慎,与智慧并生。勇气不会浪费,它只有在关键的时刻才显露出来,以其成熟的光芒照亮历史。

勇气还需区别于鲁莽。荆柯刺秦之不成,乃在于他一心想做的是逼迫秦王定下契约以报太子丹。假若他一开头就刺杀了秦王,虽逞一时之勇,而实无效用。若秦立新君,则燕灭亡无日矣。故而,有勇气是指能看清事件的发展脉络,在做任何行动之前都要认清后果。如果结果一定是死亡,那么就选择死亡前生的最大价值。盲目地去死,那就是鲁莽。

荆柯刺秦是需要勇气的,箕踞笑骂也需要大无畏的勇气,而我认为,最能显示其勇气的还是私见樊砖期。敢于面对他人无辜的死亡,敢于以自己的生承担别人之死的责任,敢于担起超越一己生命的担子去冒险,这样的勇气更是超乎平常之人,令人目眩。因为睡毗之怨杀人的人,那是小人。杀人不以私,堪为勇士。而承担起别人的生命,肩负起生命沉甸甸的重量,肩负起天下之兴亡,这样的人才是英雄。

荆柯的勇气感召力是巨大的,不但樊於期心甘情愿地把头颅送给了他,高渐离也在荆柯死后前往刺秦。“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他们做的事情在历史上究竟有无实际意义,这已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出于信仰而献身的故事,演变为传说,激发了人们的勇气,烛照了历史。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7)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题记

梦回战国,看着荆轲那孤寂而又萧瑟的身影,那飘荡着血腥味的风儿吹拂着他的衣衫,手中握着一柄小巧却滴着鲜血的匕首,“为什么?明知道去了便是只有死这么一条路,你为何还要如此坚持呢?这到底是为什么?”那虚幻的身影终究还是在我的眼前消逝,只留下了一句飘渺的话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充斥着悲凉的吟唱,一直在我的心头不肯消散。

荆轲或许早就已经视死如归了,他人的举荐无不使荆轲受到推崇,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就肩负着燕国的灭亡还是重生,同样也决定了秦国的一统或者是破灭。但最后的刺杀失败,难道真的是偶然吗?不,当然不是,在冥冥之中已经决定了这一切。在逃回燕国后,太子丹的内心已被仇恨所笼罩,就只是因为在秦国当人质时待遇的不公,一心刺秦,他的行动就是如今所谓的“斩首行动”吧!但是在荆轲等自己的好友一同前往秦国的时候,太子丹的惶恐与急切从他的话语中流露出来。“日以尽矣,荆轲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

再者,至秦国见秦王时,荆轲的沉着冷静,遇事谨慎在字里行间中表现的淋漓尽致,面对秦王那种威严的霸气并没有像秦武阳那个莽夫一样屈服,而是挺起胸膛直接面对,在这之余还替秦武阳进行辩解,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实则是靠了多大的勇气与内心的缜密斟酌才说出来的。反之,秦武阳的懦弱与胆怯心理也同样刻画出来了,也从反面衬托出了荆轲的性情。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秦王目眩良久”这表达了什么呢?恐怕会有很多抱以疑问,秦王为何会目眩呢?仅是这突如其来的刺杀吗?还是畏惧了荆轲哪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呢?我想应该是后者吧!秦王没有想到天下竟然还有这种人,也从正面反映了荆轲的无畏。话说荆轲的献图刺杀实在是妙绝,但事与愿违,“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

再次回到那个群雄并起的朝代——战国,秦国的统一仍旧在逐步的进行着,荆轲的死,难道真的是轻于鸿毛,就此辱没于时间的沙漏中吗?不,他的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傲然,不屈的侠士形象,那布满了鲜血的土地将迎来一位战士的回归,荆轲在死之前也不忘太子丹对他的一片恩情,但是那亡国之痛却只能沉沦于茫茫人海当中,或许失败并不可怕吧!但是只有勇敢去面对,这才是难能可贵的。荆轲,他做到了,秦国即使再强大,他也敢闯一闯,敬意在心中油然升起!

停下了手中的笔,抬起头望向窗外,口中不禁念起了一首即兴的小诗,“荆轲之人,义气坦荡。刺秦之举,不可谓懦。轲之名,名垂千古,后世敬之。”

或许荆轲的那种情义将永存于世,让我们因此铭记。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8)

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请刺客荆轲去刺杀秦王嬴政。为了能近距离的接近秦王,荆轲假借献地图为名去见秦王,把匕首藏在地图中。地图展开后,匕首露了出来,荆轲便拿匕首刺杀秦王,没有成功,荆轲也丧命于此。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我特别欣赏荆轲这个人,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他毫不畏惧的进入号称狼虎之国,与秦王斗争,一句“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表现了他的勇敢。易水畔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诀别,这句话更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

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虽然他刺杀秦王并未成功,但是他的勇士精神被世人永远颂扬!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9)

秦国王朝,一个庞大的国家,也是中国第一个一统六国的国家。它每个时期所产生的历史事件,都是一个谜底。对于这个历史的一切谜团,我都希望一步一步的去了解,了解历史中的人物和事件。

偶然的机会,朋友介绍了一部电影《荆棘刺秦王》,这是一部经典的历史故事,是陈凯歌导演指导的电影。这部有历史价值的经典作品在上映时评价不高,在国内受到国人的质疑和批判,虽然票房收入很低,但在日本很受观众欢迎,最后以海外票房收入回收了成本。之后,经过岁月不断的沉淀,我们渐渐开始承认这部电影,这是一部有着深厚历史文化的大作。

看完这部电影后,足足花了我两个半小时。从这部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出了这部电影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整个色调是悲伤的,具有夸张色彩的电影。

这是一部描写战国时代,富有雄伟壮志的赢政如何完成统一事大业的作品,赢政被野心所驱使而屠杀了黎民百姓。整个剧的故事情节,都是对故事情节和人物的描写,还有人物的对话,行动和表情让观众来了解人物的整个塑造,剧中也成功的塑造了荆轲这样一个富有侠义的英雄人物。

首先,这部电影讲述了战国时代秦王赢政为了统一六国,燕国是这次统一的最大难题。秦王赢政的夫人赵女是他的青梅竹马,赵女为了帮助秦王赢政的早期统一,为得到燕国的太子丹的信赖而做了贡献。赵女为了得到燕国太子丹的信任,在自己的脸上烙了秦字。那样的话,马上就能得到太子丹的信赖。赵女和太子丹逃回了燕国。赵女在得到太子丹的信任后,向太子丹提出了主意,寻找不怕死的刺客,去暗杀秦王赢政。

后来,赵女在鱼龙混淆的市井之地,发现了剑客的荆轲。经过与荆轲的接触,赵女对荆轲的胆识和侠气义胆感到佩服。赵女不想害了这种英雄侠客,便拒绝说服荆轲。太子丹知道了,生气地把赵女关了起来。荆轲知道赵女被关了,应太子丹的要求去秦国暗杀秦王。

这时秦王赢政把吕不韦从丞相的位置撤职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秘密,恼羞成怒,愤怒地派遣军队攻打了赵国。战争之暴行惨不忍睹。赵女知道攻打赵国后,便回到赵国看到赵国人民百姓无一生还,就连妇孺幼小也没有放过,秦王赢政之前对她说的都是谎言,只是赢政为了统一大事业而说的话。赵女回到燕国,把一切都告诉了荆轲。荆轲为了民族大义暗杀秦王。荆轲在正殿上暗杀了秦王,最后失败了,反被秦王杀掉了。

赵女在电影中存在什么样的角色?

在这部电影中,巩俐出演的赵女一登场就受到秦国人民的尊敬和敬畏。赵女对秦王赢政寄予了很大的期待和重望,她希望嬴政能够心系赵国,放过赵国,可最后却演变成了她对嬴政的彻底失望。

剧中描写了赵女是一位个性跳跃、不失孩子纯真的女性。赵姬评价她性格直率、大胆、放荡,疯狂。即使赢政成为了王,在赢政的旁边也能表现出更进一步的态度,不是卑躬屈膝,而是直言不讳,互相倾诉自己内心的想法。在她的家国和嬴政之间,她选择相信嬴政,愿意毁容来帮助嬴政收服燕国。

但是最后,赢政还是派兵攻击了赵国,这时她终于看穿了赢政的残忍和暴虐。此时嬴政真正伤害了她的心,使她支离破碎,失去了对赢政的所有爱和信赖,只留下了怨恨。最后她从爱中产生了怨恨,求得于荆轲冒着生命去秦国刺杀秦王嬴政。在那样的年代,这种女子是让我们佩服的,不仅有胆识和智慧,还拥有一颗爱国心,虽然离开了国家多年,却可以放弃自己的情爱,把对国家的爱放在了第一位。

荆轲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在历史中记载,荆轲是一位侠义英雄,他具有大侠的胆识,又拥有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侠士。但是在各类史书中记载的荆轲,很多专家学士对他的评价却是不一样的。在讲坛上王力行对他的评价是“侠义英雄,很有智慧,又有侠肝义胆的勇士”。

但从这部剧中,刻画的荆轲只不过是一个混于市井之地的莽夫,终日与一些人贩子和屠狗之士喧闹,整日喝酒唱歌,还毫无忌惮的嚎啕大哭,若无旁人。从这一切可以看出,荆轲他算不上一个技艺高超的剑客。

太子丹却把燕国的未来命运交到了这样一个人物手中,说明太子丹他是一个愚蠢至极的人物。荆轲刺杀秦王嬴政前,他在大殿上装疯卖傻赢得了嬴政的信任,虽然没有刺杀成功,但成功的把荆轲洗白了,让他变成了一位为救天下无辜百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英雄壮举。

首先其实这部剧中,叙述荆轲这个人物事迹很少,更多地描述了秦始皇这位君王人物和荆轲刺杀的原因。电影开头听到了一句句的“秦王嬴政你忘记了,秦国历代先君一统天下的大业了吗?”阐述了秦始皇作为君王所担负的责任和抱负。秦始皇的身世之谜,根据史书的记载和历史的揭秘,我们可以猜测到吕不韦不是秦始皇的父亲,秦庄襄王才是秦始皇的亲生父亲。

其次是秦始皇知道嫪毐和母后生下了两个孩子,阴险狡诈的嫪毐害怕他的事迹败露秦始皇要杀他,所以他不得不叛乱,先下手为强,最终叛乱不成反被秦始皇围杀乱箭射死了他手下的门客。

秦始皇把嫪毐绑到母后面前,当着他们的面把两个孩子摔死了,嫪毐自知难逃一死便说出了秦始皇的身世,说吕不韦才是秦始皇的生父,大怒之下杀了嫪毐把他母后流放,还赐死了自己的父亲吕不韦,这样人们就会相信他不是吕不韦的儿子。家庭环境的影响,让秦始皇深受打击,变成了一个不追求抱负,只为权力而生的残暴君王。

最后,秦始皇为了永绝后患,把所有知道的秘密人斩草除根,便出兵攻打了邻近的赵国,捉拿知道真相的樊於期,命令战士残杀赵国所有的百姓,故事一步一步演变成了一个杀人机器,这让后面荆轲刺杀他埋下了伏笔。

秦始皇是个可怜的人,他的一生经历了战争和背叛,生活在一个混乱的家庭环境中。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秦始皇那样的境遇,无论有多坚强的心,都会变得神经质。这部电影的人性特征值得一看。

陈凯歌把人物的人性特征刻画的很到位,撕下了人性残酷的面具。此外,剧中还有巩俐、张丰毅、李雪健等演技高超的演员出演,值得我们去看。不过剧中的造型令人大失所望,尤其是秦始皇的造型,无比失望,整个造型像乞丐或市井一代,而不是威严震撼的君主。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0)

几天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的书,我对它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要数‘荆轲刺秦王’了。

它主要讲的是战国时期秦国最强。一次,秦王准备攻打燕国,太子丹听了非常害怕,连忙找刺客刺杀秦王。当时有一个叫荆轲的人愿意帮太子丹刺杀秦王,并用‘割地求和’的方法靠近秦王。太子丹让工匠做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而且带有剧毒,然后,荆轲带着地图、匕首和秦舞阳去了秦国……可最后刺杀失败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被两个人所感动,第一个是樊於期,樊於期本是秦国大将,后来投靠燕国,秦王一直在通缉他。荆轲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想‘用’一下樊於期的头。樊於期知道这关系到燕国的存亡,爽快的答应了。让我感动的是樊於期选择了舍小保大;第二个是荆轲,因为不管刺杀秦王成功或者失败,他都要被杀死。

可他明知道去那儿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死,但他为了自己的国家还是去了。而秦始皇看起来很坏,可他统一六国也为了百姓好。因为其它六国不在战争,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樊於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国家”;荆轲是英雄,因为他有不怕死的精神;秦始皇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百姓,统一了六国。

秦腔读后感


作文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文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生活的观察。好的作文是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反复琢磨的。关于写好作文你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秦腔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秦腔读后感 篇1

开始码这篇读后感已经过了凌晨,趁着刚刚读完这本书给心灵带来的震撼力,叙说出心中的所感所想。

《秦腔》是著名作家贾平凹获茅盾文学奖的得意之作。故事是发生在中国一个很普通的乡镇农村清风街,描写当地人的生活琐事,家庭矛盾,家族隔阂种种故事。以第一人称一个疯子来讲述,“我”单恋着街上的一个漂亮女孩,即使她后来被丈夫抛弃,失去工作,人变丑了,还是执着的爱着“白雪”。夏天义、夏天礼、夏天智三兄弟在当地的地位、威望以及深厚情谊,夏天义年轻时候是村里支书,一心一意为集体奉献,他跟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最后也是死在自己热爱的七里沟淤地里,一生叱咤风云,铮铮铁骨。五个儿子在媳妇的怂恿下,互相推卸赡养义务,妯娌之间的矛盾展现的淋漓尽致。夏天礼是私自做银元倒卖生意,最后死于他杀,没有找到凶手。夏天智是老校长,主动接济贫困孩子上学,一生挚爱脸谱,一代艺术家,家风严谨。痛恨大儿子抛弃儿媳妇,毅然断绝父子关系,最后真的可能是天意,大儿子没有能给他送葬。

简单说完小说发展情节,里面的内容完全是贴着生活再演一遍。真切实在,把当时中国农村人民的生活状态刻画的栩栩如生。养儿防老不过是一个要生儿子自我安慰的借口,在这个世界上还是靠自己比较稳当。爱情没有永恒,除非一方是疯子,海枯石烂天崩地裂还会爱着你。农村人的势利眼有时也会让人咂舌感叹,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不管多少年过去,它还是会发生在每个有人的角落。

有一种心灵感受,需要多读书,过一遍小说中的生活,给还不强壮的心脏浇洒一盆冷水,在颠山倒海的时候培养坚强。这就是生活,也是人,更迭不息的传承与守望!

秦腔读后感 篇2

《秦腔》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贾平凹先生创作的长篇小说《秦腔》,这部书可谓声名远播,2005年荣获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论家们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赞扬。初读这本书,感觉就是费力气,贾平凹先生采用了书面语言与陕西方言结合的表述方式,理解起来有些难度,加之人物众多,初步算了下大概有150多个,理清人物之间的关系确需下一番功夫。而随着对作者表述方式的熟悉,可读性越来越强,随着故事的深入,作品的内涵越来越清晰。作品虽然没有具体情节,基本以大白话方式,书写着这群人的爱恨悲欢,但字里行间又分明包含着“大智若愚”式的沉默。个人认为这部作品除了对传统文化的象征秦腔的关注和精神关怀外,最大的贡献是展示了广大农村的生活全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观,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日益突出,可以说这部作品为“三农”问题专家提供了许多社会学意义上的经验和材料,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农村面临的这一重要时期的面貌和变迁。

一、农村应该重农还是重商

近期,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说了一句“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引起了广泛共鸣。因为,这是懂得中国社会的肺腑之言。翻看历史,只有把握了农村,理解了农民,才能真正读懂中国。

《秦腔》中的两位主人公,夏天义和夏君亭既是叔侄又是前后两任支书,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作一辈子,他觉得一个农民就应该本本分分地种地,其他都是歪门邪道,看见别人家土地荒芜,他觉得可惜,能够不完全出于经济原因而承包土地耕种,他以老迈之身,还要去改造七里沟,淤地,造田。书中描述他吃土的细节以及最终死于七里沟地震,隐喻了夏天义这老一代农民与土地与乡村有着割舍不掉的情感,他们热爱土地,保护土地,是农村传统的坚定捍卫者。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土地仅够维持温饱,从现实情况看,种再多的地,也不能使农民真正富起来,当务之急不是淤地种地,而是怎么从事商业经营,只有走商业化的道路,农民才有可能富裕起来,农村才可能繁荣起来。他不顾夏天义为首的老一辈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了农贸市场,并且生意很兴隆,实现了他的发家梦。在大人的影响下,孩子们的土地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走向城市,经商的经商,打工的打工,任家里的土地荒芜。老少两代人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了传统的农业文明正在走向没落,眼前看,夏君亭带领农民致富,得到农民认可。但从深层次看,进城的农民“干活在城市,根基却一直在农村”,从未真正融入城市,农村空心化,留守儿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长远看,农民不种地,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对13亿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个灾难。

二、农村应该固守传统文化还是接受新兴文化

在《秦腔》中,传统文化表现为秦腔戏曲,秦腔是秦人生命力的体现,是秦地人的文化象征,却遭到了新一代农民的抛弃,夏天智作为传统文化的捍卫者,有事没事高兴不高兴都要听秦腔,当听说县长要去看他的秦腔脸谱,竟然连饭都不吃,静候领导到来,与其说敬畏权势,不如说期待上层重视秦腔,认可他这个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夏中星组织剧团下乡演戏,热热闹闹地敲锣打鼓去了,没想到每到一个地方,人却很少,甚至没人看,有时只剩一个演员,一个观众。与秦腔的以前受欢迎相比,今天的秦腔可谓是前景黯淡。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城市在日新月异,农村也被现代化一点点地侵入,传统的文化被人看作是糟粕,新兴的文化则成为宠儿,爱听秦腔的夏天智最后患癌症死去,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在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但衰落不等于灭亡,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当下,陕北民歌等传统文化的复兴,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

三、农民应该“鼓口袋”还是应该“富脑袋”

传统文化逐步衰败,新兴文化难当重任,导致了乡民们精神的迷失,精神的迷失,助推了道德的沦丧。夏家的老人—夏天义和夏天智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勤劳俭朴,重情

重义,受人尊重,某种程度上是乡民们道德的楷模,而夏天义的儿女为赡养老人,闹的不可开交,农民富裕了,却没有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男人除挣钱外,沉迷于赌博嫖娼,而女人一改中华妇女贞洁贤惠的品性,做小姐、打牌、烧香拜佛,这与夏家老人的名字“仁、义、礼、智、信”背道而驰,与老一辈农民的期望越走越远,农村作为中国的最后一块净土不再干净。

《秦腔》以一个农民的朴素视角,以一个“疯子”引生的穿插讲述,真实地记录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一些琐事和变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映了农村社会的重大变革。改革开放,解决了温饱问题;农资涨价,农民增产却不增收。国家繁荣富强,农村却更相对加贫困、落后;道路变宽,农田却不断减少;集贸市场繁华,农田却变荒芜;农民步入城市,开始富裕,但本性却不再纯朴。而我们党和国家近几年直面中国的“三农”问题,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取消农业税,推行种粮直补贴等惠农政策,拉开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序幕。面对农村的贫困,乡村人精神价值的混乱,党和国家提出了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的新农村建设;面对农田的减少,国家要求地方政府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对农村的空心化,青壮年外出打工,妇幼留守的现状,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要从根本上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优秀的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往往优秀作品的现实意义远远大于作品本身。

先进与落后、开放与闭塞,甚至幸福与煎熬,往往同时呈现在“希望的田野”上,放下《秦腔》,不仅要想 “清风街很快就要消失吗?土地也从此要消失吗?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怎样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农村也会消失吗?如果消失不了,那又该怎么办”。

秦腔读后感 篇3

初读《秦腔》时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可堪是粗俗的气息,这粗俗不是贬低,书中语言不尚修饰 不遮不掩,有些用语露骨的近乎真诚,正是这回归原始的粗俗才更让我体会到那种熟悉的乡土风味。第一次接触这种语言风格是在余华的《兄弟》中,我当时是不太能接受那些对于人切身之物的如实描写,不过后来书读的多了,一方面多见少怪,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有些主题的展现需要的就是自然的回归。

还是说回书中来,主题对于秦腔及传统文化的怀恋、没落的哀叹、重归的呼唤我就不再多说。从其他方面来说,这书给我的感触更深的是“引生”的刻画和夏家四兄弟的兄弟之情。

书中“引生”既是清风街的半疯子,又是书的引路人。我惊讶的是贾平凹对他形象的把握,他二流子,不上调,有时还疯傻,独有面对白雪或是和白雪有关的事情上,他认真,执着。他看到白雪时的痴呆、搔首踟蹰,一个人在面对心爱之人时的种种痴迷纠结不安的心理都被贾平凹在他身上毕露无疑。

夏家是个大家族,儿子辈的经常不和、不孝,但父辈的四兄弟却是一辈子从未吵过嘴。有了酒提着叫上几个兄弟一起喝,年夜饭从老大家吃到老四家,老四夏天智经常召集、训斥侄子们不能让夏天礼和夏天义受了委屈,任凭别人怎样他们的兄弟之情都有滋有味。

现在这个时代,距离和时间让很多亲情淡漠,有了各自的家庭后都有自己的过活,随着年龄的增大那种同父同母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渐渐疏离。所以书中的夏家兄弟着实让人温暖。

秦腔读后感 篇4

《三娘教子》是出传统骨子老戏,又名《双官诰》。近些年来上演的《三娘教子》大多是“教子”这一折,很少有人唱全本的《三娘教子》。此次程派演出全本《三娘教子》,迟小秋把程派寓刚于柔、幽咽委婉的特点把握得恰到好处,将优美的程派唱腔展现得淋漓尽致,并将唱腔重新设计,和原来的风格统一贴切。整出戏以情动人,以情感人,深受广大观众好评。

明代,薛家三兄弟长兄去逝,留寡妻张氏,二弟薛奇有妻刘氏生子倚哥,三弟薛衍妻王春娥为人贤惠忠厚,宽于待人。薛奇出外经商,薛衍进京赶考,张刘二氏为图家财,假说薛衍赶考途中丧命,逼春娥改嫁,此时得知薛奇经商途中船遇风浪不幸身亡,刘氏惊痛命家人薛保运回灵柩安葬。张刘二氏趁机席卷家财变卖房产,刘氏抛弃亲子,先后改嫁,王春娥立志守节,抚养孤儿倚哥,一日倚哥在学中被讥为无母之儿,受气回家,不听春娥教训,春娥怒,以刀断机布以示决绝,薛保从中劝解,倚哥幡然悔悟,自此三娘含辛茹苦与薛保三人相依为命,苦渡一十三载终将倚哥抚养成才,得中状元。薛衍历尽艰辛沙场建功,得任兵部侍郎,并与倚哥叔侄相见,荣归故里,痛斥张刘二氏春娥以德报怨,晓以是非,赠与银钱,令其安分度日,至此春娥、薛衍、倚哥、薛保一家欢聚。

秦腔读后感 篇5

《秦腔》是作者以自己故乡为原型虚构的一个世界。作者在后序中写到这本书是他对世纪之交中国大陆的历史的一份生活记录,也是对他的故乡他的家族的一段感情上的沉痛记忆。

小说的语言用词非常的朴实、日常,记录的是日常琐事,刻画的是身边的人物形象,反而让人觉得真实、有说服力。让人觉得不一定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值得被记录,平平淡淡才是人生常态。

作者担心这本书是不是只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才能进入,城里的人能进去吗?是不是只有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

我从小在一个小城市长大,虽然没有经历过书中描写的乡村生活,但读完后却也感觉有种熟悉感。我小时候生活长大的城市不大,但在我印象中也是街上熙熙攘攘,每个人隔不了两层关系就能与对方搭上关系。小城市好像没有秘密,走在哪里都能碰上熟人,以至于在我的家乡早恋是很难不被家人发现的。高中后我离开了我的家乡,这之后就是漫长的高中、本科、读研、工作,十多年来也只有过年放长假才会回到家乡。

这期间,我的家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里的亲戚纷纷搬去了别的城市,孙子辈的都在外求学工作,小时候要好的朋友也都在外打拼。现在我工作生活的城市与小时候长大的家乡相距不远,百公里以内开车也就是1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每次回到家乡都觉得家乡越来越“安静”了。原本热闹的街道,现在都关起了店门。路上看不到年轻人的面孔,都是中老年人去市场买菜或者去公园锻炼的身影。心里不免感到一阵唏嘘。我希望我的家乡一直活力四射,但却无法阻止它的老去。

作者想通过这本书,为自己的家乡立碑。我没办法像作者这般厉害,能够将自己对家乡的情感流传下来。我只能每次回到家乡,都尽可能的去吃一碗河洛或者砂锅,毕竟家乡的这份味道还在。

秦腔读后感 篇6

《秦腔》,显示出贾平凹对他所熟悉的乡村题材的高超驾驭能力。乡村生活在他的笔下风生水起,神采飞扬。他生动地写出了这个时代的乡村政治与伦理一精一神,也写出了对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

相比于《废都》中对城市生活夹生化的把握和猎奇一性一*的表达,《秦腔》显示了作者对农村世情的通透理解和深情关怀。贾平凹借这部小说颇为理直气壮 地表达了对农民价值观的认同,在对农民趣味的描写中,甚至表现出某种欣赏和自得。如果说《废都》中对城市的感情多少带有某种欣赏与批判的矛盾色*彩的话,那 么《秦腔》中对农村的描写则带有更单纯的赞美与留恋之情。作者似乎有意抛开了以往知识分子写农村题材时不可避免的一精一英立场,而附身于一个似疯半傻的农村混 混我,加入到乡间人情政治中来演绎一场农民话语的狂欢。到处都是生动地道的民间地方口语,洋溢着农民的风趣、幽默和智慧,恣肆而欢乐。《秦腔》将贾平 凹在《白夜》、《高老庄》中的那套笔墨用到了极至一精一细而忠实的写实渗透于全篇的各个角落,简直就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工笔长卷。小说中的生活带着地道的农 村气息,农民的心理刻画入微,农村社会的情状清晰可信。这种对土地的亲和之感,在许多乡土作家笔下已经丧失多时。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平凹这部长篇力作令人欣喜。

小说几乎通篇由对话组织,人物之间的交锋皆通过话语的机锋呈现。这些对话里蕴涵了极丰富的戏剧感,每一段对白都是一场好戏,人物的一性一*格、心态 跃然纸上。小说还不时穿插着戏文、秦腔曲谱、民谣,显示出某种互文的复调效果,对于懂秦腔的读者来说,当获得更会心的阅读享受。但小说所采取的艺术形 式也真是一把双刃剑,大量冗长的对话也挤一压掉了小说舒展的空间,内容便显得过于紧促,密不透风。由于缺少叙述和描写的穿插铺垫,事件之间没有必要的过 渡,也使小说的节奏显得缓慢单一。与其说《秦腔》是部长篇小说,不如说更像一个充满了台词的长篇剧本,这种风格的变化体现了作者不断挑战写作难度的追求, 也确需要读者耐心地与阅读疲劳抗争,才能领教它的好处。

秦腔读后感 篇7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精品]《王朝》观后感1000字(模板4篇)


看一部好电影,也相当于读一本好书,全身心的观看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感触,在观赏了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写观后感有助于我们巩固所收获的新知识。你是否在思考怎样安排观后感才更好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王朝》观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王朝》观后感 篇1

读《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读后感2000字:

说起来,我挺不喜欢明朝的。一个原因是——明朝的皇帝,英明一点的吧,都很嗜杀,而且相当独断专行,根本听不进意见建议;而那些不英明的吧,简直昏庸到极点,不是太监专权,就是道貌岸然的东林党各种乱国。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宋、元起码对各方面文明都还比较开放,明朝开启了闭关锁国的先河,错过了中华民族发展的最佳战略机遇期。

但是,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的挺棒的。明史,很多人写过,从清朝时期,就专门修过明史,还因此死了很多人;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又从明史着手,开启了一种全新的写史、读史模式;等到当年明月写出《明朝那些事儿》,老百姓们对于大明的家长里短,更是如数家珍了。

为什么这么多人写明史呢.....我认为,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1.明朝近,历史资料相对比较容易获得;2.明朝时与世界相对来说接触得还算比较多,当时的外国人对明朝有比较多的描写和史料,佐证和引据相对会更真实;3.清朝统治者比较重视明史,留下资料比较多;4.明朝的皇帝、大臣、宦官、起义军、边患外患,把诺大一个国家搞得很精(wu)彩(yan)纷(zhang)呈(qi);5.明朝的狗血事情很多。比如,嘉靖这种昏庸得一败涂地(其实特别精明)的皇帝反而没把国家玩死,天启当木匠也妥妥地安逸死,反而勤政简朴的崇祯却断送了大明....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一定要搞明白,介到底是哪麽回事儿。

在这本书里,张宏杰以七个人作为引子,写出了大明的不同棱面和不同阶层....当然,没有写最底层的,因为太低了,过于微观和微小,反映不出社会和历史的关系。这七个人分别是:朱元璋、朱棣、海瑞、魏忠贤、张献忠、吴三桂、郑成功,他们的角色分别是皇帝(开创者)、帝二代(篡位者)、忠臣(卫道士)、魏忠贤(弄臣)、张献忠(流寇)、吴三桂(贰臣)、郑成功(抵抗者)........(这些括号里的词是我自己总结的,不是作者).....作者用了一些可能更代表他个人看法的关键词,来描述这七位,而且,篇幅不一:

朱元璋——历史的惯性。一共用了112页;

朱棣——权力的奥秘。一共用了28页;

海瑞——偏执症患者。一共用了40页;

魏忠贤——一个开得过分的玩笑。一共用了32页;

张献忠——在劫难逃。一共用了72页;

吴三桂——无处收留。一共用了44页;

郑成功——血液里的海水。一共用了33页。

通过张宏杰的书,我换了一个角度——一个更常理的、更平凡,更能摆脱那种因为历史已经发生而带给读者的“上帝视角”,重新拾起这些历史人物的本来身份、原始出身,以及伴随着他们的成长轨迹而蜕变成的、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做出系列历史举动的他们。我想,这大概才是真正的历史人物的自我,这大概也才是作者希望我们从他的书中能够读出来的历史人物的原色。

真心觉得这本书写得很不错。借此,发上来一些我很喜欢的片段,以便“勾引”一下大家。

比如,作者“告诉”我的一些先知的史实,比如:

a.朱元璋花了整整六年时间,七次删改,写了一本叫做《皇明祖训》的书,专门献给他的子孙们,作为大明皇帝们的家法。凡我子孙,都要严格服从我的这个详细规定,不许自作聪明,违反我这个成发。一个字也不许改。

b.与现在鼓励官员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相反,朱元璋做了一个今天人看起来非常奇怪的规定:不许官员们下乡.....他规定。官员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官衙里,不许去体察什么民情,如果胆敢坐轿下乡,百姓见了,就可以一拥而上,抓了送到京师,由皇帝亲自处死。

c.早在明代,各地村头街口都建有六谕卧碑,内容是明太祖朱元璋为天下百姓规定的“道德规范二十四字”——“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弟,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d.早在明代,朱元璋的语录式作品《大诰》就已经成为了《毛泽东语录》出现前全球发行量最大的印刷品,被称颂为“臣民之至宝”。朱元璋曾命令全国家家一册《大诰》,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学习...表彰民间学《大诰》先进分子...举行盛况空前(近20万人)的讲用大会.....

作者对朱元璋治国理念的点评,也相当有意思:“基于乡村生活经验,洪武皇帝的治国理念中表现出强烈的静态取向。他治理帝国的基本倾向就是把帝国的运转方式固定化,使整个社会倒退到‘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状态”。

他对开国皇帝的共性,总结得也颇有意思(这一点我想过,但是只是一霎,而且超级肤浅):——对中国历史来说,从流氓到开国天子,却几乎是一个规律....阅读这些开国皇帝的传记,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在他们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和城市贫民到皇帝的路途中,都有一个流氓化或者说是流民化的过程.......流氓是皇帝的蛹。

——朱的本性相当狭隘敏感,他的宽大仁慈并不是出于天性,而完全是处于理智的考量。他的过人之处,就在于必要的时候能够成为一个高明的演员。

他写到朱棣的时候,描述也很有意思,仿佛两位历史的巨人在对话一般:——如果朱棣读到了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他一定会抚掌大笑,感叹英雄所见略同。“君主进行斗争必须既像人又像兽”“如有必要,君主应随时抛弃传统道德”“令人畏惧要比受人爱戴更安全”“人民宁肯辜负一个自己爱戴的人,也不会违背一个自己畏惧的人,这是人的本性”(这句话看完了,简直就知道了“权游”里面为什么龙妈会发生这种转变了,2DB诚不欺我)。

诸如这些让人耳目一新的内容,书中还有很多,很有意思的是,作者张宏杰,居然毕业于财经大学的投资经济管理专业,曾经是建设银行的一名客户经理。而我,也是一名助理。

《王朝》观后感 篇2

我不知道本作的历史是否属实,但书中赵匡胤对其青梅竹马,最后变成死敌之妻非常怀念,两人之间发生了很多关联情节。赵肯定是个英雄,作文但是得了天下,却得不到一个女人心,颇有些悲壮。还有一段被灭族的将军韩通之子韩敏信,身负血海深仇,却喜欢上了赵的妹妹。所有这些,都成了这场乱世中的佳话,因为本作才第一部,后续我想会在这些方面大为展开,应该是作者为了迎合观众的剧情需要发挥,也使得本作情节更为丰满,因为有女人,就有柔情。描写宋朝的小说,像《水浒传》对女性是完全漠视和贬低的,全书完全一股性冷淡风,我觉得这方面还是要有些平衡。

总而言之,作者站在跟读者一样的上帝视角,揣磨着大变革时期当事人的心,尤其是把他们的一些纠结点都写了出来,不管是为国家,为百姓深谋远虑,还是为自己前途,为个人私利,都较为丰富地展现了出来。身而为人,是不能独善其身的,我们必须参与到群体中,在那样的历史时期,自己会作出怎样的抉择,当事人这样做是否值得,这也是阅读此类历史小说时,我们可以思考的问题。感谢作者,让读者再次细致入微地,过了一遍宋朝开端,赵氏黄袍加身的那段岁月。

《王朝》观后感 篇3

刚刚看完的一本《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朱元璋》。这本书从朱元璋儿时开始,细致描述了明朝开国皇帝的人生起伏和心路历程。开始几页你也许会感觉书中对朱元璋的描述完全是出于作者臆测,没关系,很快作者就罗列出了大量的史料和古文以证明他的描写完全是元末农民的生存常态,让你不得不信服。整本书中穿插大量的古文和史料用以佐证,将一个鲜活的朱元璋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让我们明白了,在那个时势造英雄的年代,朱元璋之所以能够一步步走上皇位,以及登基之后的执政理念,都是与他的经历息息相关的。通过这本书,能够让我们对于朱元璋有一个比价全面的认识,对于明朝,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对于我们的民族,有一些比较深刻的反省。

下面摘录书中非常有意思的几段和大家分享:

中国文化的贫穷基因

贫穷从来不是好事。贫穷遮蔽了人的眼睛,让他看不到食物以外的东西;贫穷枷锁了人的身体,让他像动物一样不停地被原始欲望折磨;贫穷剥夺了人的力量、尊严和权利,让他在自然、神灵和权力面前自觉软弱,卑躬屈膝。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学者刘易斯提出了贫困文化的概念。他总结的贫困文化的特征我国从古代直到解放前都具备。如较高的死亡率,较低的估计寿命,较低的教育水平,为生存而进行长期奋斗,典当,过着受束缚的生活,终生忙碌而无闲暇,向往权力,大男子主义,只顾眼前,不信任政府,软弱无能,对地位差异敏感而缺乏阶级觉悟等等。这种贫困文化使人们有一种强烈的宿命感、无助感和自卑感。他们目光短浅没有远见卓识,他们视野狭窄,不能在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去认识他们的困难。

虽然是自学成才,但朱元璋的诗文通脱自然、朴茂雄强,颇有可观之处,请看他是如何在《皇陵碑》中描述自己的三年流浪的:

居未两月,寺主封仓,众各为计,云水飘扬。我何作为,百无所长。依亲自辱,仰天茫茫。既非可依,侣影相将。突朝烟而急进,暮投古寺以趋跄。仰穹崖崔嵬而依碧,听猿啼月夜而凄凉。魂悠悠而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徜徉。西风鹤唳,俄浙沥以飞霜。身如蓬逐风而不止,心滚滚乎若沸汤。一浮云乎三载,年方二十二强。

但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又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一个民族。也许是因为在这片人口拥挤的土地上生存异常艰难吧,中国人把所以的智慧都用在了捉摸人上。老子、论语、菜根谭、增广贤文、厚黑学,林林总总,无非是讲如何与人相处。所以,中国人的谋略文化特别的发达,中国人防范人和算计人的能力特别发达。马克思说,中国人在一切世界事务中远胜于其他亚洲人。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总结出这样多、这样深刻的绕弯弯的生存智慧:逢人但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达练即文章;为人且学乌龟法,当缩头时便缩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吃小亏占大便宜;内要伶俐,外要痴呆,聪明逞尽,惹祸招灾

那些智谋大师历来都是中国人崇拜的对象:姜子牙、诸葛亮、刘伯温而张仲景、张衡、祖冲之等科学家却不为人所知。到现在为止,谋略文化仍然在中国生机勃勃,随便找家书店一看,许多生存谋略类书籍占据了相当大的面积。中国人谋略化的思维方式与军事思维非常接近。中国人不善坦诚合作,也不善公平竞争,而独善于勾心斗角,善于破坏规则。而战场上正需要的是随机应变,不择手段。战场上必须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对方,最大限度的去利用对方的弱点,战场上可以光明正大使用阴谋、欺骗对手,创造性的去示假隐真、欲擒故纵、调虎离山、借刀杀人、引蛇出洞、金蝉脱壳、围魏救赵、暗度陈仓

可是,我们现在读到的关于明初移民的记载和传说,却一律充满了悲苦和辛酸。民间传说,当时为防止人们半路逃归,每登记一人,在脚小趾上划一小口,所以山西移民皆为小趾重甲;长绳捆绑,押解上路。由此人们都养成了背手习惯。连小便都要报告长官,由军人解开手,才能行事,所以华北各地,都把上厕所叫做解手。

唐宋以生机勃勃的外向型竞争社会呈现于世界,而朱元璋统治下的明朝则是内向的、反竞争的、缺乏想象力的。朱元璋开创的三百年大明,是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朝代之一。而这三百年间,却是欧洲历史上最为动荡的阶段。不过正是在这些动乱中,孕育了现代西方文明。黄仁宇说,克伦威尔在马斯顿荒原击败查理一世时,为公元1644年,也即是中国所谓崇祯皇帝上煤山的一年,也就是明亡的一年。大明三百年,正是中国与西方,一个大幅度后退,一个大踏步前进的擦肩而过的时代。

《王朝》观后感 篇4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这本书讲述的是大明朝七个着名人物,朱元璋、海瑞、魏忠贤等七位人物,这些都是对大明朝的兴衰起了重要作用的人。

朱元璋、海瑞他们都有值得别人学习的优点,以及那些不可弥补的缺点,但是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为都有过人之处以及独特的地方。朱元璋一个坐在龙椅的农民,他用农民的精明、周密、愚昧打造了自认为固若金汤的监狱帝国。这个监狱不但关住了老百姓,也关住了官僚,甚至还关住他的直系子孙。更为严重的是直到今天,中国人的头脑似乎还没有从他缔造的精神监狱中完全解脱出来。环境能够影响人也能改变人,在为拿到江山之前朱元璋从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变成了一个冷血的流氓在其中他很善于结交人,并且利用人,他利用人很有技术含量,他让别人能够甘心诚服于他,并甘心为他做事!可以说他这是一种能力,这也是能够夺取天下的绝大部分原因,当然他取得的一个天下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机遇,一个让他翻身的机遇。其实,机遇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但能力是可以靠自己培养或创造的。

朱棣一个篡位者,他精通权力,他把权力玩弄于鼓掌,同时进行血腥的屠杀,不管是自己亲人,熟话说血浓于水,但在他那里就不曾出现过,能够手刃兄弟,我都不理解这该是怎样一个冷血的人,或许他的心是石头做的,这就是为了达到目的不折手段的人。我可以看到他内心的挣扎以及痛苦,所以不要试图去做亏心事,也不要为了某个目的去做事,这样会使你觉得没了目标,丧失人性。

郑成功这个异国出生的海盗之子,性格中一直燃烧着明亮的少年性,史称郑成功果敢刚毅,传之自母。郑成功的这位日本母亲,有胆有识,性情刚烈。母爱是伟大的,而我们也会不忽视母亲的遗传对郑成功有多大的影响。优越的家境、天赋的杰出才华和一帆风顺的成长经历,培养了郑成功强烈的自信心、优越感和贵族气。

这本书七位人物的成功以及失败都是受其所处的环境的影响,所以环境对人特别重要。我们生活中学习中接触到的人也会影响我们,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这本书中的几位人物的事例就无疑证明了这点。

这本书中虽然讲述了七个人物,但我比较欣赏着三位人物,是他们都有犯错的经历,但是他们身上却有着那些闪闪发光的品质。

小王子读后感4篇


这是一篇非常有价值的“小王子读后感”网络文章推荐给大家,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被深深触动。阅读之后,我们应该好好思考其中细节,可以用文字来记录,写下读后感,你知道读后感究竟怎么写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小王子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觉得这本书和别的童话差不多,只是很有趣。但是,读着读着,我就渐渐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了。不仅喜欢上了这本书中带着淡淡忧伤的文笔,还开始思考起这本书里面那些看似是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作者称他为小王子。他生活在一个比房子稍大一点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和一朵玫瑰花,还有几座火山。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很仔细地清理这个星球,并且陪玫瑰花聊天,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终于有一天,他想离开这个星球,去别的星球看看。

小王子一共去了6个星球,当小王子一一拜访这些星球后,他照着那个地理学家的建议,来到了地球。他在地球上遇到了许多事情,他驯养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教了小王子许多道理。最后,他遇见了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一个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面修飞机的飞行员。小王子也带给了那个飞行员许多关于生活的思考。最终,他们分开了,因为小王子开始想念起了他拥有的那朵玫瑰花,和他的星球。当看到小王子和飞行员分离的那一篇文章时,我也同样依依不舍,不舍得这个明白世间真理的小王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小王子。

小王子读后感 篇2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如水一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无邪的话语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狐狸说的没错,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够承担起爱的责任。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的“我”意外结识了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梦幻般、甜蜜的时光,在这短短的一周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许多,感悟了众多人生的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个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的星球。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生命的代价,一心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是爱的责任,虽然她的态度很傲慢,但小王子依然爱着她,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虽然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导致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但是这朵玫瑰花在他的心中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曾经驯服过她,因为他要对她的爱的责任负责!

“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灵去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在下雨天,母亲宁愿自己淋着,也不会让孩子着湿;在烈日下,父亲不论路途多么遥远,也一定要将遮阳伞送到孩子手中;在寒雪里,父亲毅然挡在孩子面前,把自己能保暖的衣物给孩子穿,也不会让孩子脸色通红……难道这些事在我们的眼里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理所当然吗?不,不是的,假如我们能用心灵去体会父母对我们的爱,你还会对这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或许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爱的责任,让父母少费一些心思,多一点休息;爱的责任,让朋友之间多一点信任,少一份争吵;爱的责任,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舒适,多一些温暖。爱的责任,一个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到、承担的,这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用心灵之间彼此的感情和友情来承担的。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小王子读后感 篇3

歌德说:“书籍只有被理解时,才算被发现。”初读,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它,重读,才能领悟它其中蕴含的道理。

《小王子》一直是我很喜爱的一部书。初读时,只是感动于小王子对玫瑰的执着,虽然只有微弱的四根刺,也要用它抵御来自世界的恶意。

重读时才发现这本书是多么治愈,小王子纯真可爱,他与玫瑰的爱和与狐狸的友情令人感动,这些温柔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

以前总羡慕小王子一天能看44次日落,现在才明白,他在潮起夕落时的悲伤。大人们好像总是很忙碌,许多人没有机会看星星升起、看夕阳沉默,没有时间等待一朵花开,没有时间完整的读完一本书,没有时间好好听一听孩子的想法……

小时候我会因为自己爱着的动画片,守在电视机前一个下午,在大人们眼里,这个过程也许是无聊的,但是对于我,只要动画片一开播,我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动画片中,看得津津有味,丝毫忘却了一个下午的虚耗的重要性。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件在大人眼中毫不起眼的小物件研究好久好久……总是对什么都充满好奇,总是问大人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像一个行走的“ 十万个为什么”。

可当自己再大一些,这些“莫名”的偏好似乎也随着时光的流逝被消失不见。动画片?哦,那是骗小娃娃的东西;不再追电视连续剧,一集又一集的守侯;还有童话书和神话书,我默默的把它们放到了书架的最顶层。

我大了,我有了目标。我不再愿意浪费时间去等待,不会再对什么事物都充满好奇。只是顾着眼前的学习,做着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哪怕再感兴趣的东西也不会花费过多的时间与心思去观察、了解。

成长路上,人们变得不动声色,慢慢将童心丢失。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不幸的是,记住这一点的人并不多。”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希望已忘记或从未忘记这句话的大人,都能时不时的,温习它。

保持童心,才能永远温柔。

小王子读后感 篇4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我心想小王子是个怎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了导读我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国家十分出名,妈妈才会给我买,我又接着看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许许多多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里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自己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没见过他。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纯洁的心灵。小王子生生的爱着自己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被羊吃,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上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花都不一样。如果花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彩。这是多么真挚的爱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也永远不会忘记他那麦子一样的颜色。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有比喻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也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能自高自大;那个每天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再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那个不停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则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最重要的是,我明白了,要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求的东西。

阳光校园读后感(精品4篇)


看完这位作者的作品,感觉作品中的人物仿佛活在眼前。阅读后感是为了深化自己对所阅读的书籍的理解和认识。对于涉及到“阳光校园读后感”的资料,以下提供一些供大家参考和研究的资料,欢迎大家细细品读,分享给身边的人!

阳光校园读后感 篇1

合上《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这本书,我心潮起伏,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校园里的事太多一时思绪万千,不知从哪件事情说起。目光落在“好伙伴”几个字上,情不自禁的想起:这不正是我们跳长绳小组私下的口号吗?

这本书中写了很多名人团结走向成功的事,他们的故事打动了我,让我回忆起在校园的点点滴滴。同学们之间有过争执,有过和谐,有过矛盾,有过互助……

我、语桐、曾曾等十二个同学被选拔出来组成跳长绳小组,代表班级参赛。同学们各有优势,有的跳姿轻盈,有的步伐稳健,有的身段灵活,有的技巧熟练,总而言之都是班上的翘楚。可是大家集和在一起,矛盾就出来了。芷伊甩绳急促节奏快,雨禾甩绳手臂挥得圆而缓慢。前一个慢了半拍还没跳出绳去,后一个又冒进绞到了绳,不停的断绳,不停的撞人,脾气不好的开始大出怨言,比如“你再进去一点”,“我很进去了,要不就断绳了”,“快啊,怎么不走?”、、、、、、“前面还没完全出去我怎么走啊!”舒涵不耐烦的说,“丹羽,你不要碰绳!”我怒了:“你自己不断绳就好了。”负面情绪象天空中的乌云一样,笼罩在整个小组中,不明白个体优秀的大家为什么合在一起效果反而非常的差。结果在争来吵去中我们比了个倒数第一。伊索说过,朋友间的不合就是敌人进攻的机会。这是真理,我们因为争吵而溃不成军。

面对这样的成绩,大家开始反思,“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我们因为不团结才失败的。”语桐冷静地说。“是呀,跳长绳是团体项目,不是单个人可以完成的,所以大家必须相互协作。”随后,瑶瑶继续说道:“我们是同学,参赛就是战友,大家是好伙伴,必须精诚团结,众志成城才行。”大家附议,就以“好伙伴”作为团队口号。慢慢的,大家学会了互相包容,克制,忍让,加上刻苦训练,感觉到了进步。有意见尽量委婉的提示,让团队保持在和谐的状态。天上的乌云散去,大家心情晴朗起来,齐心协力的摸索配合的节奏,甩绳的“哒哒”声就是节拍,前一个同学进时,后一个就数着哒哒声跟进!大家有提问,有解答,有鼓励,有提高。我们坚持了下去,反复调整技术与协作能力,做到了相互尊重,万众一心。在阳光下我们挥洒着汗水,操场上飞扬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团结就像一颗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冬去春来,在上次失利的地方,我们站起来了。整齐划一的步伐,轻灵稳健的身姿,默契无间的配合征服了大家,打破了校记录,还将走出校园,作为区代表队去参赛。大家都说我们这个团队跳绳的动作象复制粘贴一样整齐。洒下的汗水,付出的艰辛都有了回报,洋溢着笑容,我们一起高呼:“我们是好伙伴!”席勒说过,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希望。

结束了回忆,我深深品味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共同的事业,共同的奋斗,可以使人们产生忍耐一切的力气。

阳光校园读后感 篇2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读《阳光校园》这本书,我被书中精美的图画,感人的事迹深深地吸引着,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分五个主题,分别是:一,我能行;二,你真棒;三,一起做;四,我帮你;五,谢谢你。每个主题都有两个活动。主题后面的材料卡片讲述的内容丰富多彩。还有唱一唱的歌曲,我都能用长笛吹奏出来呢!

我最欣赏第二个主题:你真棒,主题二有两个活动,活动一是我欣赏你。讲的是有关马云的故事,马云最大的爱好是—打架。父母发现他的英语天赋每次英语都是全年级第一,数学是倒数第一。高考考了三次终于考上了本科,短短十几年,马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是父母的支持,发掘了马云的特长,让特长发挥最大的潜能,父母的鼓励与欣赏。成就了今天的马云,欣赏与赞美就是来自心灵深处的爱呀!

赞美给人以奋进的勇气和动力。我最喜欢跳舞了,刚开始,动作跟不上音乐,尤其是练功,老师让压腿、劈叉时,不是比别人快半拍,就是比别人慢半拍,劈叉不管怎么练就是下不去,像支了一个小山丘一样,我已经快没有信心了。老师说:“孩子,你的基本功特别好,只要勤练习,你一定能学会”在老师的赞美下,我充满信心,勤学苦练,在比赛中获得二等奖,老师的赞美给我增添了信心,在我退缩时指引前行!

赞美是给人以温暖和力量的能力,让我们扬起知识的风帆,放飞美好的心情,争做阳光的少年吧!

阳光校园读后感 篇3

这是个午后,冬阳穿过窗户洒进我的书桌。我正在专心致志地读这本《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

这本书共分五个主题:一是我能行;二是你真棒;三是一起做;四是我帮你;五是谢谢你。五个主题举出了许多现代著名人士的例子,讲述了寓意甚深的故事。其中,“我能行”使我最受益匪浅。

“我能行”指自信。自信是不灭的圣火,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它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逆境与困难面前,要勇敢地与它斗争。

主题故事中,西门子5岁时的“第一次胜利”,影响了他的一生,感染了我。西门子的姐姐在牧师家上课,常被牧师家的公鹅咬。因此父亲让西门子用他的手杖赶跑它。西门子面对凶神恶煞的公鹅时起初有些怕,但他还是勇敢地挥起手杖,打跑了大公鹅。

其实,在生活中,固然也一样:你畏怯困难,没有自信的态度,困难自然可打到你;相反,你信心满满,勇敢坚定,困难就不是你的对手,定能成功。

读到这,我不禁思绪万千。几天前,妈妈教我用打火器给煤气灶打火,我百般推辞,惧怕炽热的蓝色火舌;我每每靠近了灶,总是被肆虐摇晃的火逼退。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点上了火,发现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战胜。

我们是阳光少年,我们要创造阳光校园!我想着,合上了书,任冬阳温暖手掌。

阳光校园读后感 篇4

在这几天中,我读了《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这本书,这本书分为5个部分:我能行!你真棒!一起做!我帮你!谢谢你!在遇到困难时,大声地对自己说:“我能行!”在别人胜利时,倾慕地对别人说:“你真棒!”在需要合作时,诚恳地对别人说:“一起做!”在有人需要帮助时,主动地对别人说:“我帮你!”当别帮助了自己时感激地对他说:“谢谢你!”

而在这几部会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能行!”这一部分。其实这三个字不是别的就是一种信念、一种力量、一种对自我的肯定,一种永不言败的精神。在1958年8月,两弹元勋邓稼先当时34岁,接到国家的任务——研制核武器。听后,他随口说了一句:“我能行吗?”但从那天起,他就已经给出了答案,我能行!这是一种多么可贵的精神。

而在现实生活的我地却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有一次,我在做一道数学题,已经做到最后了,我却被最后一道题拼拦住了,我不由的问起了自己:“我能行吗?”正当我打退堂鼓的时候,妈妈走了过来,摸着我的脑袋,轻声说到:仔细审题,计算细心,要相信自己能行的!听了这话,我找回了自信,又认真审题,察看是哪儿出现了问题,原因是我把一个数的小数点点错了,我又重新提笔计算,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我顿时攻克了那道“难题”。我顿时好开心,原来坚信“我能行”,就能攻克一切难关。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做一个阳光少年,从而创建我们自己的阳光校园。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精选


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显得更为高大上呢?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偶然出现产生感悟的情况,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充分回味作品中的剧情以及记录自己新的感悟,新的想法。考虑到你的需要,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地编辑了“最新《荆棘鸟》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1】

关于书中“荆棘”

如果知道深深刺入荆棘的胸口有多痛,它是否还会义务反顾的冲向枝头?这一切是上帝编造的宿命,还是不幸选择滑向的深渊?

也许只有待人生书本合上时,浑浑噩噩的我们才能体会到最接近真相的答案。而作者的伟大之处则在于就这么把几十年的爱恨情仇放逐在这个孤独和纯粹的澳洲大陆上,让它在你眼前一帧帧的闪现。

抛去沙土漫天、苍蝇成群的西北部基兰博---德罗海达庄园的灰暗背景、时间线穿插的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零星衬托,小说最成功的就是其塑造的鲜活角色。这些主角和配角一生牵绊、执着、纠结而孤独,每个人似乎都获得了内心的平静,而每个人似乎都是不幸的。

而书外的我们,当看尽这本书的跌宕起伏,再次回想这旷日持久的爱情故事时,会明白那最后用心良苦的结局——梅吉将电报放到桌子上,睁大眼睛透过窗子凝望着花园里四处盛开的玫瑰。馥郁芬芳的玫瑰,蜜蜂翻飞的玫瑰,还有那木槿、问荆、魔鬼桉、正在怒放的紫茉莉、胡椒树……这花园是多么美丽,多么生机盎然啊眼看着小东西长成大的,变化、凋萎,新的小东西又开始了同样无穷无尽的、生生不息的循环。

关于那抹玫瑰灰

“人的一生是苦难。”这本书里有梅吉生命周遭里来来去去的人(当她在生下大女儿朱丝婷时对前来探望她的拉尔夫说:“我就知道我生命里的这些人都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而她的生命正如玫瑰灰---她最爱的颜色,一样低调中绚丽,隐忍中执着。我不知道玫瑰灰究竟是种怎样的色调,或许冷中偏暖,也或许暖中偏冷。但是玫瑰灰确实是她生命最美的写照,在我心中,胜过了荆棘鸟。

如果你喜欢一株花,你会摘下它;如果你爱它,你会为它浇水施肥。拉尔夫是爱梅吉的,那种爱溶在了澳洲的尘土、烈火和时间的灰烬里,揉成了那种叫做玫瑰灰的颜色。以至于,很多年后,他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到德罗海达时,他一下子想起了那片他的小女孩爱的玫瑰花。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2】

作者在题记中写到: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蛮荒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一生中仅有的一次歌唱,令世间所有美好的声音都黯然失色,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谛听。梅吉的一生就像传说中的荆棘鸟,将她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她那绝望的爱情。

《荆棘鸟》是一部经典的传世之作,他讲述了从二十世纪初叶到半个世纪之后的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族史。其中最主要的是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他们初次相见时,她十岁,他二十八岁。十八年的距离并没有成为阻止他们相爱的障碍。然而他们却不能在一起,因为在遇到她之前,拉尔夫就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了他亲爱的上帝,他是一个教士,注定了他不能娶她。在拉尔夫为了他的前程抛弃了梅吉一家并逃离德罗海达后,梅吉嫁给了一个外貌酷似拉尔夫的剪毛工。然而兜兜转转,他们还是得到了彼此,并在一起度过了一段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他们渐渐老去,拉尔夫在梅吉的怀里闭上了双眼。

梅吉和拉尔夫的一生就像是为了这段旷世奇恋而存在的,他们就像传说中的荆棘鸟,用一生的时间来追寻他们的爱情,即使那爱情像荆棘一样,会刺破他们的胸口,让他们丢掉性命。他们等了一生,只为唱响这爱情的悲歌。正如小说在结尾的时候说的那样:“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

这部小说的动人之处不止在对爱情的描写,作者笔下富有特点的人文地理带我了解了澳洲的风土人情,还有对人物的刻画,也是细致入微,各具特色。

这是一本值得多读的书。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3】

《荆棘鸟》读后感800字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初中时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不可能太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交替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痴迷的,只有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爱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现在,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曾经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4】

有一种鸟,一生只唱一次,它的歌声比世界上所有生物的歌声都要动听。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休息。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插入最长、最尖的荆棘中,在荒野中放开了自己的声音。在垂死的时刻,它脱离了自己的痛苦。这首歌实际上盖过了云雀和夜莺。那是一首无比完美的歌,在歌的最后死去。然而,全世界都静静地听着,上帝在天上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伟大的创造。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麦卡洛作品中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情感史,正在向我们揭示这样一个真相。爱情与命运交织在一起,梅吉和母亲一样,无法逃脱命运的束缚,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去爱。她和拉尔夫神父之间刻骨铭心的感情,让人觉得是荆棘鸟最美的歌,久久不能忘怀,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坚信爱情可以超越一切,改变一切。我不欣赏主人公对命运的妥协,但我被他们对感情的执着所感动。

忠于温雅的帕迪,永远爱着从天而降的妻子,含蓄;长得像MoMo的菲奥娜,早年从未走出背叛爱情的阴影;暴戾的弗兰克饱受痛苦,他在狱中埋葬了自己的成功梦想;温柔、内向、倔强、坚强的梅吉;拉尔夫神父,既不能爱也不能阻止;玛丽夫人,傲慢自大,满腹辛酸;还有温柔的戴恩恩和古怪的朱思庭。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富有个性的人,谱写了《荆棘鸟》《爱与命运》的交响曲。

很少有作品让我看了之后觉得那么深刻。例外的是荆棘鸟的传说。当荆棘刺穿小鸟的胸膛时,我也感到莫名的心痛。鲁迅先生说,个杯具,把完美的东西撕碎了让人看。但我不明白荆棘鸟的生活是否是一种杯具。

在小说的结尾,写着33,360只鸟胸前有刺,这遵循着一个不变的规律。她被未知的东西刺穿,被赶走,唱歌然后死去。一直唱啊唱,直到她筋疲力尽。然而,当我们把刺扎进胸膛时,我们就明白了。但是,我们还是要这样做。我们仍然把荆棘

这是《荆棘鸟》的故事。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5】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6】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7】

薄著名澳大利亚作家考琳麦卡洛小说"荆棘鸟",描述了一个环境诗意味道,人物栩栩如生,美丽和悲伤爱情悲歌,这一切都让我着迷,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书评触及最深那种痛苦,那种沮丧,那种自找无奈,荆棘鸟,疼痛原因是因为他们发现荆棘。

事实上,这种痛苦,我们可以深切作者用这句话开始感到,"有一个传说,说是一只鸟,它一生只唱一次,但唱歌是比在世界上所有生物唱歌声音更美丽从离开巢窝那一刻,它是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它有一个休息一下吧。然后,他身体扎进最长,最尖荆棘,要求释放声音,野生分行。在奄奄一息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这是一个非常美丽歌,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静静地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好东西只能用于神通巨创来换取.不管怎么说,传说是这么说。"往往通过令人难忘,总是能不能帮助,但身临其境,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是经典之作,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悲惨爱情故事-从两个相遇时刻(拉尔夫和梅吉),就已经注定了悲剧。

拉尔夫,身体和灵魂献给上帝,他生活,他长期作为普通人权利丧失,他不能谈论爱情追求枢机,他认为他们可以做。202078年之前,他会见了梅吉,他花了。但此刻遇到梅吉,他心很大变化,当梅吉只是一个9岁女孩,但照亮拉尔夫心。梅吉长大,他们有一段温馨美好时光,当没有避嫌。然而,随着梅吉长大,痛苦和矛盾也越来越大。,拉尔夫最终选择了他职业生涯,他神,他教会,远离梅吉,梅吉可以有自己前途和幸福。然而,谁曾想到,梅吉丈夫选择,其实只是因为他是酷似拉尔夫?婚姻自然是不幸。再次在这种情况下,最后情感克服原因,屈服于拉尔夫·梅吉愿望,梅吉也从墙上被人偷走拉尔夫-一个属于他们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不会属于他,然后他儿子,已经从上帝恩赐。从那时起,贤士离开她丈夫,守着一个儿子和女儿回家。结束,被盗东西自然也回去时,他们唯一儿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们,他们认为它删除了心脏负担。拉尔夫死亡那一刻,他心真正放下贤士。梅吉,将要面对是更孤独生活,但幸运是,她一直是一个坚强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是最大亮点是生动肖像。来自菲律宾贤士,朱选址,然后,前向读者展现妇女或悲惨,或跌宕起伏命运,以及心脏病痛苦挣扎;从稻田到拉尔夫·雷恩,显示三代男人爱不同诠释;弗兰克·戴恩,最受宠孩子由她母亲极力挽留,是上帝傻瓜.从第一道门爱,并延伸至宗教,在城市爆发。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下工作思路。

细致入微观察,许多熟练写作技巧,非常富有表现力眼睛和心理描写,无意中说出了经典哲学,所以我共鸣,不时,所以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在同一时间,不能告诉它在哪里好看。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8】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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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1)

第二次拜读贾老的文字,浓浓的乡土气息,讲的无非就是有关一个地方上柴米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像流水一样,不急不慢,悠远绵长。

故事发生在清风街,贾老生活在棣花街,清风街是水中月,镜中花。

故事中有两大矛盾:

一、夏天义与夏君亭的矛盾,这是有关于土地的矛盾,这也是两个时代的矛盾。

农业街是夏天义的水中月,商业街是夏君亭的镜中花。

这是两个农村干部对土地不同态度。夏天义坚信:土地就是农民的衣食父母,农民就应扎根于土地,一生热爱土地:他知道土地是香的,像黄豆,因为他吃过,在他衰老到即将去世的那一段时间里。(这就是吃土)夏君亭作为新一任村主任,他不再带领村民们承包土地,他认为靠着在土地上出力是没有出路的,因此他建农贸市场、支持村民建酒楼,他想将清风街打造成县商业街,然而,商业街最终也只是一个水中月,只是君亭的一个梦。

二、夏风与白雪的矛盾,这是有关于秦腔的矛盾,这是有关于文化的矛盾,这也是时代变化下的矛盾。

所谓才子佳人,在文中大概就是指“夏风和白雪”这一对夫妻。可事实上,他们也不过是彼此的水中月、镜中花罢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夏风白雪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两颗耀眼的行星如果只在各自的空间里,必能光彩夺目,一旦相交,只能带来痛苦。在知识背景不同、价值观存在差异、兴趣爱好截然相反的压迫下,两人各自仗剑走天涯。

夏风和白雪之间,除了表现出时代下农村人和城镇人的思想观念的不同之外,还值得一提的就是暗示了传统文化“秦腔”的衰败。

白雪作为“秦腔”的新星,可是,她最亲的人却讨厌秦腔,对她的工作持以冷漠的态度。白雪虽努力坚持着这份对秦腔的热血,却终究在一次又一个,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冷漠下,从艺人沦为匠人,竭尽全力拉扯着秦腔。执着而又坚定。

就是在这样一个,写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的故事下,贾老用一种密实的流连式的书写方式,写尽了农村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一本书的脉络主线,是读完一本书的绝对生产物,但有关于《秦腔》,我最想谈的,也是最大的疑惑点却是:文章为何要以一个“疯子”的视角来叙述全文?我,引生,故事联络者,一个疯子。查阅文章,有些人说引生“疯而不疯”,他具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质。引生身体疯而做事不疯,至少明白仁义礼信,比一些黑得只剩眼睛的人要清醒。这在文中很容易感受到,但是,贾老让以引生的角度来串联整个故事的用意究竟何在呢?何在呢?

会有人来解读吗?如果有,今晚会出现月亮,我扬起脖子盯着黑黢黢的天空,果然!从山的那边出现了让人兴奋的光亮!那接近于红的光……

今夜的文字写给你,8月第二位朋友——《秦腔》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2)

《秦腔》读后感1000字:

自从开始写文章,还没有写过读后感呢。前一段时间读完了贾平凹的《秦腔》,现在终于有空写写关于这本书的故事以及我读后的一点感受了。

《秦腔》是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作者以其家乡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的故事为原型,以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秦腔戏曲,一条线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两条线相互纠结,在一个叫清风街的村庄里演变着近三十年的历史。作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品以凝重的笔触,集中展现了乡村价值观念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迁,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秦腔》是以一个“疯子”的视角呈现的,这一点与阿来的《尘埃落定》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展开。所谓的“疯子”和“傻子”在别人看来是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异类,似乎什么都不懂,然而他们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中头脑最清晰的旁观者,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轻视任何一个人,有些时候恰恰是小人物改变了大格局或者产生较大的影响,《尘埃落定》中的“傻子”确实是这样,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过《秦腔》中的“疯子”却没这个特质。

《秦腔》讲述的是陕西的故事,它的语言是地域性的,散发着质朴的泥土气息,作为一个北方人,其中有些场景和方言对我来说是比较熟悉的,所以读来有共鸣之处。但是对于秦腔艺术有些陌生,文中的人物与秦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秦腔演员白雪,酷爱秦腔艺术的夏天智,清风街上有什么庆祝活动最常见的就是请戏班子唱秦腔,秦腔文化不时出现在文章当中,表达着人物的情感,渲染着故事的氛围。

《秦腔》这部作品中描写了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他们具有不同的性格特点,语言也极具个人特色,虽然讲述的故事很平淡,基本都是家长里短,鸡零狗碎,但是读起来却不觉无味,读着这些人物的对话,这些场景仿佛就出现在眼前,这些人也仿佛是周围熟悉的人。

关于文章描写的那段历史,对于我们这些没有亲历的一代人,自然没有那么深的感受,平时只能从相关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中了解当时的情景。读完这部作品当然对那时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多少明白了老一辈人对土地深深的依恋和感情。但是时代在不断的发展,新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现在日新月异,就算你无动于衷,历史的车轮也会推动着你向前。

贾平凹的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等我手头的书读完了会阅读他其他的作品,比如《废都》、《商州》等等。

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而我不读书的话心里会有负罪感,我自从大学毕业后读书就少了,总感觉自己好堕落,现在我要重新捡起这个习惯,强制自己每天读书思考。现在读纸质书比较少了,读电子书比较多,电子书其实还是很方便的,随时随地都可以阅读,我现在用的微信读书,有小程序,也有APP。读完之后也会跟大家分享,推荐值得阅读的书籍。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祝大家周末愉快!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3)

就在刚刚读完了《秦腔》这本贾平凹先生的书,嘴中吐着粗气,大呼过瘾,有点像吃辣椒的爱好者却吃了最好的辣椒,心中填满了辣味,幸福感爆棚,接下来我要对你说一说,这部小说带给我的幸福感,希望能让你的心中充满热气。

《秦腔》讲述贾平凹先生出生,长大成人的家乡,儿时的贾平凹先生,看着刘高富的土木设计,毛笔字写得宽博温润的贾毛顺,百庆锅黑画出24孝图,下雨天听五林叔口述《封神演义》,这些活生生的人就是小说的原型,小说中的赵宏声替村子每家的婚事,丧事写着对联,陈星拿着吉他唱着流行的情歌,夏天智画着脸谱,唱着秦腔,小说中的他们有血有肉,跃然纸上,每读到引生犯下的蠢事,我会咧开嘴大笑,脑中全然忘记其他烦心事,清澈的跟一涓泉水,我好像站在引生旁,看着这一切,引生也回过头对着我说:“笑球呢”。我们翻开书,一行行的字穿过我们的身体,身子血液流缓了,身子放松了对世人的警惕,书中迎面扑来的一股熟悉感,这样的情节,就是我小时的情节,这样的街道就是我儿时的街道,这样的人就是我儿时捡到的人,当然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故事也是我面对的故事!

贾平凹先生是一位好的作家,作家会不停扪心自问自己内心灵魂,叩问世人的人性,通过文字对人性的表达和关怀,小说中你会看到瞎瞎摔碗的愚蠢,你会嘲笑他的愚蠢,人之常情,对别人我们总是先放下一句:“那人傻x,那人2.”可不知自己通过另一种方式演绎着小说人物的愚蠢,小说中夏天义的5个儿子算计着自己的老父亲,仇恨自己的父亲,夏天义一面为村民利益鞠躬尽瘁,一方面怀有歧视,或者说愚昧,就是这样的夏天义血和肉结合,才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像每个村中或者组织中都会有一个人他有很多缺点,但他在一点点努力,让这个组织家庭变得好一点点,他对此坚信不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他把最后的生命也献给了七里沟,他希望感化自己的子女,让他们变得泰山石敢当,但是面对村中年轻人的出走,子女的愚昧,他在小说中已没了生的气息,只追求自己的梦想,吃饭为了七里沟,其他没什么追求了,夏天义死在泥沙中,被七里沟泥沙活埋了,成为七里沟一座碑。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人性格的百科全书,红楼一梦,朝廷局势转变,贾府落寞,这个大悲剧通过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剧淋淋尽致体现出来,《秦腔》中的清风街在国家局势的巨变下,农村人离开家乡,来到城市,捡垃圾,工地打工,农村常常会有去城里做生意赔了,工地干活摔断了腿,回到农村的都是缺胳膊少腿的青年,农村空洞化,空巢老人自杀,每分每秒发生的惨剧,春风又绿江南岸,这股风气就是黑风,席卷到山区农村中,老人被黑风迷了眼,泪水是浑浊的,没了生活的意义,选择了自杀,都说大城市机会多,我每次去餐厅吃饭,看着20多岁的服务员,她们的机会在哪?她们是普通的小女孩,离家打工,都是为了机会来的,来的人越多,拉低了大家的工资,大家生活都不好,机会,却没看到。他们在家乡找个工作,找了情郎,日子也会美滋滋的,大城市的服务员根本剩不下钱,钱是资本,越有钱越有钱,但他们是真的没钱,我不是反对去城市,只不过去城市需要成本真的很大,义务教育没教会成本的概念,贾平凹先生的《秦腔》喊出第一嗓,希望国家给了深圳高楼大厦,别忘了乡村里的倒塌的土房。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4)

《秦腔》是作者以自己故乡为原型虚构的一个世界。作者在后序中写到这本书是他对世纪之交中国大陆的历史的一份生活记录,也是对他的故乡他的家族的一段感情上的沉痛记忆。

小说的语言用词非常的朴实、日常,记录的是日常琐事,刻画的是身边的人物形象,反而让人觉得真实、有说服力。让人觉得不一定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值得被记录,平平淡淡才是人生常态。

作者担心这本书是不是只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才能进入,城里的人能进去吗?是不是只有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

我从小在一个小城市长大,虽然没有经历过书中描写的乡村生活,但读完后却也感觉有种熟悉感。我小时候生活长大的城市不大,但在我印象中也是街上熙熙攘攘,每个人隔不了两层关系就能与对方搭上关系。小城市好像没有秘密,走在哪里都能碰上熟人,以至于在我的家乡早恋是很难不被家人发现的。高中后我离开了我的家乡,这之后就是漫长的高中、本科、读研、工作,十多年来也只有过年放长假才会回到家乡。

这期间,我的家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里的亲戚纷纷搬去了别的城市,孙子辈的都在外求学工作,小时候要好的朋友也都在外打拼。现在我工作生活的城市与小时候长大的家乡相距不远,百公里以内开车也就是1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每次回到家乡都觉得家乡越来越“安静”了。原本热闹的街道,现在都关起了店门。路上看不到年轻人的面孔,都是中老年人去市场买菜或者去公园锻炼的身影。心里不免感到一阵唏嘘。我希望我的家乡一直活力四射,但却无法阻止它的老去。

作者想通过这本书,为自己的家乡立碑。我没办法像作者这般厉害,能够将自己对家乡的情感流传下来。我只能每次回到家乡,都尽可能的去吃一碗河洛或者砂锅,毕竟家乡的这份味道还在。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5)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6)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王小波作品读后感通用6篇


写作是一种叙述事物和感情的方式,写作文可以帮助发挥我们的创新意识,优秀的作文需要紧贴生活,用心去感受生活。写好作文要先从什么地方着手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王小波作品读后感通用6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王小波作品读后感(篇1)

这是王小波的一部作品,在读它之前很期待,因为听说在大学里,男的一定要读王小波的作品,女的一定要读周国平的作品,而老师也说了,王小波的作品很不错,该读一读。于是准备放假时,我借了七本王小波的作品,想知道王小波的作品到底是怎么样的。然而读了《青铜时代》之后,才发现与期待的相距甚远。

《青铜时代》总共有三部分,分别是《万寿寺》《红拂夜奔》《寻找无双》。回到家至今,我只大概地把它看了一遍。刚开始我看的超慢,花了很多时间看《万寿寺》,一天只看了一点点,看完它花了我一个星期。看时很多时候都是心不在焉的,也看得很吃力,因为有点难读,不是很有趣。由于自己觉得花了太多时间却没有什么效果,到后面那两部只是大略地瞄了一眼,也不知所云。但是我发现它们的写作手法很相似,都是两条叙述线索同时进行,一条线索是现实中的生活,另一条是虚构的故事,写虚构的故事是为了反映现实中的问题,写现实中的生活,是为了使虚构的故事有理有据,显得更真实。同时虚构的故事与现实生活很相似,作者还明确说明了故事中的人物是现实生活中人物的写照。我想作者之所以这样写,应该与他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当时对写作比较严格吧,不能写太直白地批判社会现实问题,加上作者写作功底高深,于是作者用了这种间接口诛笔伐的方式,批判社会现实问题。

这部作品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色情描写比较多,但我不明白作者为何写那么多色情。

我想为何很多人都说王小波的作品写得好,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他敢于说真话,批判现实中的尖锐矛盾吧。但是由于我只是读了他的一部作品,而且是粗略的浏览,所以本人的观点不全面,没有深度那是必然的,我只是记录一下自己读后的感受而已。

王小波作品读后感(篇2)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的后记中写到,"本世纪初,有一位印象派画家画了一幅伦敦的风景画,在伦敦展出时引起了很大轰动一一他画的天空全是红的,观众当然认为是画家存心要标新立异,然而当他们步出画廊,抬头看天时,发现因为是污染的缘故,伦敦的天空的确是砖红色的。正如我们的生活不应该是我写的这样,但实际上,他正是我写的这个样子。"

在90年代写下这些作品,想必定是顶着很大的压力,他是完完全全的"另类"。王小波是个有趣的人,如此黑暗的年代却写出有喜感的文章。看全文时觉得文风自然洒脱,让我以为是作者信手拈来,后来看了他的后记才知道这故事写了二十年,果然看似不经意的作品原来最费心力。

读这本书时,不经意间会思考全书的主题到底是什么,是否会激励自己向上。读到最后的时候豁然开朗,在那样的年代作者的本分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是在作品中夹杂某些刻意说教。王二证明了物质贫瘠的时候,也可以有特立独行的精神财富。

单看文章的各个章节,就好像是一个人的一生一样,从年轻的黄金时代到最后的阴阳两界,刚好是一个人的一生,而作者以王二为主人公贯彻全文,就像是自己写自己的一生,这一生的故事,被王小波一一回忆在了纸张上,这是被打乱了,隐隐约约有联系在一起的线索,似是非真模棱两可,不同时代的性爱也有不同,但我竟然回忆不起具体的内容,或许多问我两遍的话,我都不确定每个故事里的女主叫啥,好了,我好像真的忘了。

在看了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的两本之后,留在我脑子里或许只有那么几个人名了吧,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去看看别人的想法。

看了专业人士的分析,大叹自己只是一个粗人,或许我只是在看花,他们是在喝水。

能在当时的情况下写出这样的书籍,敢于写这样的书籍,精神国度早已超越众人。

王小波作品读后感(篇3)

在釜山,用A4纸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两个晚上,用瑜伽后的休息时间finish掉。

王小波式的幽默总让人忍俊不禁,但,不过是种假象而已,这种感觉就好比你含着一颗裹着糖衣的药片,时间溜走后,留下的是长久化不掉的苦涩。

我承认自己爱上了那段天昏地暗,乱七八糟的时光,看不清未来,找不到想要的生活,和唯一的一个大概能谈得来的朋友,一起过着原始人的日子,从不会想着要一个结果,明天,是奢侈的字眼,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的艰难·······

一个大的时代,总是可以催化了一代人的感觉,但是它同样具有一种反作用力,即现实的枷锁愈紧,人的心却愈渴望自由。

我们这个时代呢?一切都是自由的,开放的,赤裸裸的。

我们的心呢?

我们还有自由么?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无所顾忌地去爱,爱上此时你觉得对的人,不去想下一秒钟你担负着谁的责任?

今天的你,是否还可以肆无忌惮地扔掉所拥有的一切,逃跑到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过原始人的生活,仅仅为了快乐···

这个时代给了我们太多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已经被这种反作用力完全催化了,我们宁愿不自由,我们宁愿享受禁闭。我们宁愿麻木。

这段时间,我总是想跳出来····多么简单又奢侈的念头啊~

要感谢作者,至少他给了我这么做的勇气。

王小波作品读后感(篇4)

其实这不应该算是读书笔记或者叫读后感,把分析一件作品上升到理论角度来探讨的事还不会做。

国内当代作家的书我读得很少,突然想认真研究下自己孜孜以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了,自然就需要多读两本书,一位老师推荐了这本书,然后我就买下了它,很简单,如此而已。

一天才看完,这在我的阅读速度上不算快,尤其是仅三万多字的中篇。

才看两页,就觉得这本书超乎想象的好读,没有一般纯文学作品的沉重与凝重感,开篇看似无意的轻松切入,一件事写了好几大段,不由感叹,原来写作真的很简单,只要作者有思路,一切不过是顺流而下而已。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刚瞧时,很想有人帮着导读下,生怕自己理解错了。平时就有这个毛病:喜欢看有文章评论的书。当然得是朴实公正的评论,花花哨哨文艺感强的评论是做秀,哄小孩子的玩意。

王小波,一个独特立行的作家,40多岁开始写作,正在盛季便夭寿了。他的简介我始终没从网上查,因为觉得够了,喜欢他的文字就够了。

文章内容许多地方写到性,任何一个作家不会回避,就看是拿来当成是个事来写,还是只是服务于文章本身,这也是与当下文字妓女现象的区别。

从开始读时迫切想找人导读下,到没得逞后自己读完,期间越读越觉得要人导读的想法在消减,到最后掩卷竟是无语,没什么好和人说的了。在心里似有所悟,尽管不清晰,可那种映像就留在心灵的某一处,可能会在那里慢慢发酵吧,只管发酵好了。

有一点点感想:写作真的很容易!只要肯拿精神放在里面,每一个文字就是自己。用王小波在后记里的话说,就是写自己感受到的生活,而不是去当说教者,低估国人的思维能力。再用一句流行话来说:不要侮辱别人的智商。

写作不难,只要肯写。

好咧,那我就放开手脚向前冲了哈!

王小波作品读后感(篇5)

生活是个缓慢受捶的过程,而锤炼之后是灰烬还是精华就仁智各异。

真实就是无法醒来。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了在世界上有些什么,下一瞬间她就下定了决心,走上前来,接受摧残,心里异常快乐。

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

其实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你信它是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但是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

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

似水流年是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只有这个东西,才真正归你所有。其余的一切,都是片刻的欢娱和不幸,转眼间就已跑到那似水流年里去了。我所认识的人,都不珍视自己的似水流年。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件东西,所以一个个像丢了魂一样。

我要抱着草长马发情的伟大真诚去做一切事,而不是在人前羞羞答答地表演。

有些事情,你信它是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但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就因为这种态度,别人都不相信我。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功五读书,好好积德认真读书。

那会儿我醒了。你在我肚脐上亲了一下吧?好危险,差一点爱上你。

那时候我们一无所有,也没有什么能妨碍我们享受静夜。

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

人活在世界上,快乐和痛苦本来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我在队里喂猪时,每天要挑很多水。这个活计很累,连偷懒都不可能,因为猪吃不饱会叫唤。我还要切很多猪菜,劈很多柴。喂这些猪原来要三个妇女,现在要我一个人干。我发现我不能顶三个妇女,尤其是腰疼时。这时候我真想证明我不存在。

那一天我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

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岁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放声大哭从一个梦境进入另一个梦境,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奢望--

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源于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

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了这一点,一切都能泰然处之。

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风把道沟里的落叶吹出来,像金色的潮水涌过路面。我一个人走着,前后不见一个人。忽然之间,我的心里开始松动。走着走着,觉得要头朝下坠入蓝天,两边纷纷的落叶好像天国金色的大门。我心里一荡,一些诗句涌上心头。就在这一瞬间,我解脱了一切苦恼,回到存在本身。

王小波作品读后感(篇6)

我阅读这本书的时间跨度太大了,从一个夏天无法入睡的夜晚开始,一直到秋风扫落叶的一个中午,以至于我一边看也在一边忘记,本来也是零零碎碎到现在所剩无几了。王小波真不愧是李银河说的最有趣的一本书,“幸运的是我选了小波这本书来读”。人生呀就是一本书一本自己作自己读自己收获与失去的大书,我们从书写的过程中一点点懂得什么该珍重,什么该放手,领悟人生参透人生同时也生活在这痛苦的人世。

不止王小波的语言,包括他的思维都是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我看到了他荡漾的内心。诙谐有趣的叙述,让我那个无法入睡的夜晚竟嗤嗤的笑起来。这部作品让人对革命时代有了更具象的了解,人性受到前所未有的压抑,关于爱关于性,但小波的文字仍然是活泼的,那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王二真是个有趣的灵魂,他心里有一匹自由的马在奔驰,看不见悲戚看不见落寞,总是那么生机勃勃。而那些爱过王二睡过王二的女孩子们也是各有各的风姿,但他们有一点是一样都与众不同独领风骚,性格与行为在那个年代应该都算得上怪诞了吧,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女孩子真实的可爱。

《金字塔原理》读后感(精品4篇)


这是编辑为你整理的“《金字塔原理》读后感”类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读后感注重的是及时的反应,很多情感在读完之后就会自然的流露出来了,当我们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更好地让写作能力提高。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金字塔原理》读后感 篇1

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在企业管理领域赫赫有名的著作,也终于理解了它如此著名的原因。我想对于这种原因最直观的表达应该是——有用,是的就是这么简单。即使是麦肯锡、IBM、宝洁、强生等巨头将其作为员工培训的必读书目,但依旧逃不开这样一个根本原因。

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在讲经济原理,但是读后发现它更是一种思维的原理。这本书有一个副标题叫做Logic in Writing , Thinking and Problem Solving——思考、表达和解决问题的逻辑,但是读完本书之后我觉得本书阐述的与其说是上述三个维度的逻辑,不如说是思维的逻辑。无论是思考、表达还是解决问题,它本质上是思维的过程,而本书的目的在于帮助读者理清思维的方法和走向,从而培养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帮助读者在工作和生活中进行有条理的思考、清晰的表达和有效的解决问题。

既然本书以《金字塔原理》为名,那我们首先对金字塔原理做一个概述。书中对于金字塔原理是这样描述的:金字塔原理作为一个内部构架层次分明的思考模型,包含了垂直和水平两个象限。在垂直象限中,包含着上和下两种思维方式。垂直向上的时候,我们往往运用的是概括的概念,例如将一些没有处理过的现象、数据、情报进行提炼,层层提炼后,得出精华结论。垂直向下的时候,则是分类概念的一种运用,例如将事物、指令等方面进行拆分,形成各类明晰简单小指令。在水平象限中,同一层级的类别,则需要保持着某种水平关联,需要做到“彼此对立、互无遗漏”的原则,类别之间不能有任何的重叠或是不够完整。换句话来说,任何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而此中心论点可由几个论据支持,这些一级论据本身也可以是个论点,被几个二级个论据支持,如此延伸,状如金字塔。

本书在写作上分成四个部分进行阐述,分别是表达的逻辑、思考的逻辑、解决问题的逻辑和演示的逻辑。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总的来说本书在表达上逻辑没用其想要讲述的那样清晰。概括来说我们在日常交流的过程中应当做到自上而下,结论先行。但是在思考的过程中应当做到自下而上,总结概括。这种概括分为纵向和横向。在纵向上上一层次的思想必须上下一层次的概括。而横向上思想必须属于同一逻辑范畴。

当然读本书的目的更多的在于学以致用。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在与客户和同事的交流上我们应当讲究逻辑和方法,讲事情结论先行,有理有据。在面对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时,深度挖掘其关注点所在,让思维具有导向性。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说什么你却听不懂。其实书中的方法并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也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我们需要做到的是形成逻辑思维体系,来帮助我们工作和生活。

《金字塔原理》读后感 篇2

在写作过程中,你的思维清楚吗?我们往往会因为文章或表述上的条理不清而被扣上“思维混乱”的帽子。如何避免思维混乱,保持一个理性的正确思考?读完《金字塔原理》一书,茅塞顿开。

《金字塔原理》介绍了一种处理写作中文笔不清问题的新方法。思考和写作其实是一码事,写作的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一旦掌握这个原理,你的写作能力肯定能够得到惊人的改善。

这本书用清晰地脉络,告诉人们写作的过程是如何完成的,它总结概况了写作的要领,让人们相对轻松的掌握写作的基本技能。它把写作的整个过程概况为四部分:思考的逻辑、写作的逻辑、解决问题的逻辑和演示的逻辑。利用归纳的方法,我们很容易看出来这本书是介绍逻辑学在一些实际问题上的应用。

书中通过生动的举例,详实的介绍了整个写作过程是怎样产生的,写作的目的是什么,为达到写作的目的我们应该如何去做。

书中告诉我们,在写作时,要先有结论,然后再把结论的理由一层一层的展开,人们要想知道结论的理由就要往下看。书中引用了米勒的“神奇的数字七”中所阐述的:“人脑的短期记忆无法一次容纳约7个以上的记忆项目,大脑容易记住的是3个项目,当然最容易记住的是一个项目,这就意味着当大脑出现需处理项目增加到4—5个时,就会开始将其归纳到不同的逻辑范畴中,以便于记忆”。这个理论在现实中是非常实用的,告诉我们在发言或写文章时,尽量将要点归纳成三条是最让人容易记住的。

其次,书中“自上而下”的文章结构,告诉我们如何通过对事项的表述,使读者能够更容易地理解作者所表达的思想。书面文章要有“金字塔结构”,最顶部就是文章想表达的思想,最底层的就是由句子组成的段落,每个段落只包含一个思想,几个段落形成一个章节,若干个章节就形成一篇文章。

文章中的思想表达,应符合以下规则:1、文章结构中任一层次上的思想都必须是下一层次思想的概括;2、每一组中的思想都必须属于同一范畴;3、每一组中的思想都必须按逻辑顺序组织。

另外,书中还强调,组织思想的四种逻辑顺序:演绎顺序、时间顺序、结构顺序、重要性顺序。如果思想的组织方式是演绎推理,那么这些思想的逻辑顺序就是论证顺序;如果思想按因果关系组织,那么就是时间顺序;如果是对现有结论进行评论,那就是结构顺序;如果按类别组织思想,就是重要性顺序。

所以说,写出条理清楚的文章的关键,实际上就是在开始写作前,先将你的思想放入“金字塔结构”,然后按照以上规则进行检验。如果不能符合上述规则,就说明你的思维尚存在问题,或者你的思想还没有得到充分完善,或者你组织思想的方式不能立刻使读者理解你表达的信息。

总之,《金字塔原理》是一部好书,是一本让每个读者受益终生的书,也让我从中悟出了很多的道理,不仅用文章凝练人生,也在文字中升华自己。同时也把此书推荐给大家,相信同事们读了这本书后,对自身的写作水平会有很好的帮助。

《金字塔原理》读后感 篇3

最近终于意识到逻辑思维能力能力差是自己的一个很大的短板,所以也一直在思考如何提高,机缘巧合下碰到了这本书。

《金字塔原理》介绍了一种能清晰地展现思路的有效方法。本书的作者是芭芭拉·明托,是麦肯锡公司的第一位女咨询顾问,作为女人,看到一个结构化思维能力强的女人的作品是十分羡慕的,无关性别歧视。

1、所谓金字塔原理,是指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这个中心论点可由3—7个论据进行支撑。每个论据本身又可以成为一个论点,下面被3—7个论据支撑,由此一层层形成一个金字塔。

2、应用金字塔原理时要注意首先要表明结论,然后展开论点,注意每个论点下面的论据不超过7条,每个论点都要言之有物。

3、MECE法则,ME是相互独立,CE指完全穷尽,每一个论点下面的论据都应该是相互独立但又完全穷尽的。

4、用金字塔原理来组织思想时可以按照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重要性顺序或者逻辑演绎的顺序来进行。

为什么要学习金字塔原理

我们都希望在思考、沟通交流、管理下属和解决问题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我们评价人时,有一个标准是逻辑思维能力,而逻辑思维能力的标准又是什么?我们指导别人“要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可怎样才能做到“逻辑清晰”?怎样才能提高思考能力,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

金字塔原理的核心要点:结论先行,以上统下,归类分组,逻辑递进。对于如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可以使用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的方式来进行思想的阐述等,具体做法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去加强。详细情况可以在后面的内容整理中看到。金字塔原理建议先搭结构,确立中心思想,再展开描述,但是对于新手来说很难做到。更实用的方法是,建议先罗列出所有的想法,动笔写下,在写的过程中,不断的整理、修改,趋于完善。

例如拖延症患者,很多都是过于追求完美,在未想清楚之前不落笔,这害得无数人要么放弃行动,要么在最后截止日期前胡乱应付。如果按照金字塔原理的这种说法,可能会产生更多的拖延症晚期患者。

同时有一些内容重复或者矛盾,例如第4章序言的具体写法中,说明序言必须要包括:背景、冲突、疑问,文章内容是具体回答;而在结尾时则又说序言应当介绍4要素:1、介绍背景;2、指出冲突;3、引发疑问;4、给出答案。那么序言到底是应该包括3个要素还是4个要素呢?这当然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本书描述简单,通俗易懂,结构分明,由总到分,又大到细,层层道理,层层分明,思考表达及解决为一体,值得推荐,读书就是对自己的一种投资,每本书都能给人带来好处!

《金字塔原理》读后感 篇4

《金字塔原理》介绍了一种能清晰展现思路的有效方法,教会我们如何运用金字塔原理去逻辑的表达、思考、解决问题。因此不管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只要我们需要沟通和思考问题,我们都会从金字塔原理中受益。

《金字塔原理》逻辑的表达中重点阐述了比较好的表达方法是结论先行,就是说在表达过程中先将自己的结论传授给受众,然后再把结论的理由一层一层的展开。这一方面,可以使受众更清晰了解自己所表达的观点;另一方面,后面的内容全部围绕结论而展开,这可以让前后表达逻辑更强,文字更严谨。如果不先把结论展开,就会很容易造成你讲了半天,人们还是无法理解你的意思。此外在表达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归纳总结,但总结句需避免使用“缺乏思想”的句子,因为这种句子难以吸引和保持读者的注意力,还可能让读者无法理解你表达的意思。因此,我们在以后工作中需注意如何将混乱的思维转接成思考的逻辑,整理清楚。这样我们平时汇报就不会出现说了或写了一大堆内容,却抓不到重点。学好逻辑的表达这将有利于我们在规定时间内如何快速有效地将汇报内容完美呈现,并让对方知道我们讲了什么。

此外,《金字塔原理》思考的逻辑中强调了程度顺序,也称重要性顺序。这种思考模式在平时工作中会很有指导作用,我们做每件事之前只有经过合理思考,按好先重要后次要顺序排列,才能使工作井井有序,高效高量地完成。如果我们不能把握好自己的工作重点,每天按部就班,这不仅是在浪费时间和资源,还会导致工作的恶性循环。就像我们做产品,如果不先了解市场的需求、产品的品质和功能需求及市场销售人员的要求及建议,我们将不可能开发出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如果我们一味地闭门造车,不了解产品定位和工厂生产条件,那么所有的努力都是徒然无用的。

《金字塔原理》这本书表达的理论和思想不仅以上我所学所感,还包括很多其他方法如序言的写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方法、演绎推理等。然而运用好《金字塔原理》理念和方法是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与运用中慢慢体会。俗话说得好凡事贵在实践,我们只有通过实践把理论用起来,先走一步,不断总结和思考后,继续实践,才可能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将会有所收获。我相信只有每天的一点小进步,累加到一定时间后才会让自己惊喜。虽然我现在已经看完这本书,暂时对书中的理论有些看不懂,理解还有些费力,但今后我会在实践中努力理解《金字塔原理》的内涵,学以致用,更好更有效去表达、思考,为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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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轲刺秦王教案2000字(模板7篇)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幼儿园的老师们都要为自己之后的教学做准备。为了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准备教案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教案有助于老师在之后的上课教学中井然有序的进行。那么如何写好我们的幼儿园教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荆轲刺秦王教案2000字,带给大家。欢迎阅读,希望...
    2022-12-10 阅读全文
  • 秦腔读后感 作文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文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生活的观察。好的作文是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反复琢磨的。关于写好作文你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秦腔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开始码这篇读后感已经过了凌晨,趁着刚刚读完这本书给心灵带来的震撼力,叙说出心中的所感所想...
    2023-05-20 阅读全文

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多写作文可以让我们的思维更细腻,逻辑更清晰。其实多看、多学习一些优秀的作文,是对写作有好处的,写作文要如何才能充实我们的知识素养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推荐”,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我读了一篇《上下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

2023-05-07 阅读全文

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荆轲刺秦王课件。教案课件是老师需要精心准备的东西,相信老师对写教案课件也并不陌生。教案是提高学生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

2023-04-1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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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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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0 阅读全文

作文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文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生活的观察。好的作文是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反复琢磨的。关于写好作文你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秦腔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开始码这篇读后感已经过了凌晨,趁着刚刚读完这本书给心灵带来的震撼力,叙说出心中的所感所想...

2023-05-2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