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协议书。
经验时常告诉我们,做事要提前做好准备。当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遇到难题时,我们经常会用提前准备好的资料进行参考。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参考资料有利于我们完成相应的学习工作目标。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内容啊?也许下面的“贷款协议书15篇”正合你意!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贷款协议书 篇1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帐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协议书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营业执照号码:XXXX
住所:XXXX
电话:XXXX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113号
电话:024-24856768
传真:024-24856928邮政编码:110042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发放委托贷款。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账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甲方通知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账户,开户行:建行金桥分理处;户名:XXXXXX;账号:XXXX。
六、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全程工作负全部决策责任。委托贷款的担保协议,由甲方与借款人另行签订。
二、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用款与还款计划、罚则和其他要素的决定权。
三、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
四、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五、对委托贷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的变动与修改,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明确、具体、及时通知乙方。
六、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借款方应付但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国家规定,不承担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情况。
五、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账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
1、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额的3‰
2、手续费计算方式: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委托贷款额×3‰
二、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结算时间、计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三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委托贷款逾期的处理约定
一、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承诺履行所有本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款人贷款账户、相应利息账户进行管理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关账户的管理工作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事宜。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续对甲方贷款及相关账户进行管理,但应另行支付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关账户处理工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履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一切义务,由此产生的丧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贷款协议书 篇3
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87)教计字139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大学_________系_________专业_________级学生_________(学号_________),自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共计向_________大学借贷无息贷款(大写):_________;现在已归还(大写):_________。贷款学生因在毕业前不能全部还清所欠贷款,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90)教财49号和_________大学_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经贷款学生本人申请,并征得经济担保人_________同意和负责经济赔偿担保,特商签该协议如下:
1.协议还款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贷款学生在此期限内可随时来人或通过邮局、银行汇款办理还款结算手续。
2.贷款学生在未还清全部所欠贷款之前,暂不发给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
3.根据“有贷必还”的原则,对未履行该协议,拖延还款期限者,学校有权向经济担保人追回其全部所欠贷款,并追收所欠贷款年额的5%的滞纳金。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经济担保人(或单位)(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销(预)售 新政镇滨江大道三段33号“东南国际”商住小区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支行和促进商品房销售,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新政镇滨江大道三段33号“东南国际”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甲方对购买该项目住房的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为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xx年;对购买商业用房的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为50%,贷款期限不超过20xx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或商业用房。
第二条 该项目根据仪国用(20xx)第027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为1219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800平方米,有住房111套,面积约10000平方米, 商业房21套,面积约8800平方米,酒店约9000平方米,地下商场及地下停车场约10000平方米,预计售房款约为20xx0万元,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款的监督机构。
第三条 乙方同意将该项目销售款全部存入在甲方开户的:南充市龙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房屋销售款专户。其中:包括甲方提供按揭贷款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和按揭贷款的全部存入该帐户。
第四条 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乙方同意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和房屋回购责任。并在甲方指定帐户上存入相当于住房全部按揭贷款余额5%的款项,营业房全部按揭贷款余额10%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收通知后1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包括售房款专户、保证金户)中主动扣收。履约保证金帐户帐号: :
开户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商品房销售款监管帐户帐号:
开户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第六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程(非现房)抵押的,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
第七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劝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劝决:
(一) 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二)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乙方保证购房人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设定的以所
(二) 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房合同副本一式壹份。乙方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否则,甲方以乙方提供虚假合同套取资金,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
(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虚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甲方申请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乙方提供一切贷款,并立即收回向乙方发入的所有贷款本息。
(四)乙方的销(预)售款不得不进入销售专户而私下坐支。乙方以项目房屋折抵工程款项、抵偿债务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乙方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还偿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从购买人办理了按揭贷款之日起至乙方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之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协议书 篇5
南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丙方)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商品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职工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职工购
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及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企业财务报表、按揭贷款有关情况证明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二、甲方配合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收集贷款资料、审核借款人资格等工作。
三、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帐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四、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商品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乙方存入不低于贷款金额30%的保证金存款。
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等),并随着借款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
保证期限从乙方或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或丙方收妥之日止。
六、甲方同意在其保证期内,如因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丙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或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保证金帐户中划款还本付息。
七、购房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连续超过三个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或丙方为了回收贷款需处理抵押物时,甲方应保证回购抵押物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丙方审批,并在收到丙方审批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告知甲方。
贷款发放前,及时办理甲方保证金存款入帐、冻结手续,待购房人的房屋产权抵押证明收档后及时解冻。
二、为防止贷款抵押风险,在组合贷款中,乙方应保证制定一份同时包含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两项内容的贷款合同。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帐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乙方应保证每月末将该月所办理的>复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丙方。
五、在甲方保证期间内,如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可按丙方书面通知要求或直接在甲方的“保证金专户”中划款还本付息。
六、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对甲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按第四条第六款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产权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
贷款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东贷款协议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订立:
根据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章第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资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万美元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股东贷款解决即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自有资金贷款。
第二条 甲方应保证其在乙方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建设和生产经营进程所需提供股东贷款,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万美元,用途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相符。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建设和生产所需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贷款要求。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协商订立协议确定每次贷款的用途,金额,利息,到帐期限和归还期限等有关事宜。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股东贷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星期内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协议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股东贷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或没必要履行的。
3.协议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协议书 篇7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 .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 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 月、季或年 )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货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1、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贷款人承诺:
1、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3、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七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含展期 ),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按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经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 撤销 )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 查询、披露 )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1、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货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协议书 篇8
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121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6xx49
传真:0471-6xx50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东街88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4690450
传真:0471-469045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5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在《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内,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业务合作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的专门管理机构,乙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共同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第二条甲方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自治区级管理平台,负责对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管理,协助组建各高校助学贷款专管机构(简称“学贷中心”)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加强乙方与各高校的信息沟通并协调解决贷款业务具体操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条乙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负责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承担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全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管理工作并对甲方和高校进行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为规范管理,双方联合制订《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商
制订相应管理制度。甲方应及时将本协议及相关管理制度下发给各高校,并要求各高校向甲、乙双方出具遵守本协议条款的承诺书;盟市所属高校纳入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甲方应商请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办学单位遵守本协议条款,并出具按时支付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的承诺书onmouseover=msomentshoouseout=msomenthide('__1')href=***/n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mso_1name=_msoanchor_1[d1]。
第五条各高校须按照国办发[xx]51号文件要求,设立高校学贷专管机构,投入必要经费保证高校学贷专管机构的正常运转。甲方及各高校应将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多种措施与国家助学贷款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开立贷款及存款账户,用于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本息回收以及风险补偿金的归集。
第七条为保障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质量,乙方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代理结算银行(简称“代理行”),确定代理行时应征求甲方意见。
第八条甲方应积极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系统建设应考虑与政府部门、人民银行、开发银行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并满足现行管理要求。乙方同意对该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
第九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拓宽合作业务范围,甲方将着手研究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融资平台,向区属各高校、区内各级各类中学提供建设融资服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为融资平台提供金融服务的优先权。
第二章借款对象
第十条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贷款资格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借款额度
第十一条各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当年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具体借款额度由各高校根据本校贫困生实际情况通过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各高校助学贷款机构设置、管理水平、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将借款额度汇总后报送乙方,由乙方最终确定该校的借款额度并确定当年的借款总额。
第四章借款申请与发放
第十三条各高校根据下达的借款额度对学生借款申请审查后汇总报送甲方,借款申请采取一年填报一次的方式;甲方审核并报乙方审批后通知高校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采取一年签订一次的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拨付甲方在乙方所开立帐户并转拨高校,由高校根据乙方授权通过代理行向学生发放贷款。
第五章贷后管理
第十四条乙方授权甲方对全自治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组织、协调与监督,甲方同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建设与维护。
第十五条高校负责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贷款使用情况统计、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贷款资产质量认定、借款学生离校后联系、到期贷款本息催收等。
第十六条乙方负责指导甲方、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培训、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本息回收
第十七条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存款账户之日。因甲方及高校原因造成贷款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发放的,由甲方及高校共同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损失。
第十八条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享有贴息时,由代理行进行预结息;甲方办理贴息相关手续,并在结息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前划付贴息资金。
第十九条借款学生自付利息的起息日期(以下简称为自付利息起息日)做如下界定:如借款学生毕业时间为1日,则自付利息起息日为毕业当日;如借款学生毕业时间为其他日期,则自付利息起息日为毕业后第一个月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借款学生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其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第二十条代理行负责计算还本付息额并通过借款学生的银行卡(或折)代收代扣。高校学贷专管机构应对未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进行催收。
第二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章风险补偿
第二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按贷款发放额的15%计提,按学校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年度助学贷款计划将本部门应负担的风险补偿金列入部门预算,并督促有关高校和单位将其承担的风险补偿金足额列入部门预算,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及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足额划拨至乙方。
第二十五条乙方设立专用账户,对收取的风险补偿金进行专户管理,用于助学贷款违约贷款本息的补偿。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经由自治区学贷中心返还各高校。当风险补偿金不足以补偿相应的违约贷款本息时,超过部分(超出15%、低于20%)由相关高校、甲方与乙方按50%、10%、40%的比例共同负担;超出20%,超过部分则由高校承担。
第二十六条风险补偿金专户管理、违约贷款本息补偿和奖励返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助学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章考核与信息公布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各高校学贷专管机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在自治区教育系统内公布并报乙方备案,将考核结果与各高校助学贷款额度和风险补偿金返还比例挂钩,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具体办法由甲方另行制订。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违约借款学生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进入还款期后,对连续拖欠到期本息超过一年且不与高校学贷专管机构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将在公共媒体上予以通报。甲方和乙方有权按借款合同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合作协议或任何合作协议条文、计划、相关数据和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作协议无关的任何人。
第三十条任何对合作协议条款的补充、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作为本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因双方的机构合并、新建、撤销等原因影响到协议执行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本合作协议项下相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如国家政策变化,致使合作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协商新的解决措施。
第三十三条合作协议实施或与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四条合作协议自签订时生效,至合作协议生效期间乙方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全部合同执行结束时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作协议所包含的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与合作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作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
管理中心自治区分行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分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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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曹亮,你方还是我方制定承诺书的具体格式?
贷款协议书 篇9
定期存单抵押书文本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 为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放于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抵押品,该定期存款帐号 为___,货币及金额___,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全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声明:
(1)本抵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抵押书将继续保持有效。
(2)你行对本抵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若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抵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抵押的定期存款。
抵押人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人(签章):
法定地址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贷款协议书 篇10
甲方:(开发商)
乙方:
丙方:(个人)
鉴于:
1、甲方同乙方于《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依据原协议,乙方有权代甲方收取房屋的购房款;
2、甲方同丙方于日就上述房屋签署了《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依据买卖合同,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首期购房款,其余价款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丙方将上述首期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丙方向乙方支付视同丙方向甲方支付。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直接向乙方缴足该款项,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向丙方书面出具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详见附件1)。
二、丙方向乙方付款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乙方出具的确认函向甲方换取同额购房款发票。同时,丙方将确认函交付给甲方。甲方同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甲方需派专人负责办理丙方的按揭贷款手续,在该笔贷款放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该笔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将所有购房款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等值发票。
四、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即使本协议终止,本条款所规定之义务对各方仍具约束力。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五、甲、乙、丙三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持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协议书 篇11
贷款方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协议为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展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 展期原因:
第三条 原借款金额为(大写)万元,已归还额(大写)万元,展期金额(大写) 万元。
第四条 原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展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借款方、贷款方协议展期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第六条 本协议与原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除本协议变动的有关条款外,原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 展期借款到期后,借款方应主动归还借款。到期不还,除贷款方、
借款方和担保方再有展期协议外,贷款方按逾期贷款向借款方按日计收万分之 的利息。
第八条 保证贷款的保证方确认对本协议担保展期的借款,负有经济上的连带责任。当借款方不能按协议期限清偿贷款方的款项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抵押贷款的抵押人(借款方或抵押物所有权人)确认,原合同的抵押物继续作为偿还本协议展期借款本息的抵押。当借款方不能按协议期限清偿贷款方的款项时,贷款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从处理抵押物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九条 本协议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贷款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办妥抵押物的续保险、登记和本协议的公证手续,否则,贷款方有权不履行该协议,按逾期贷款加收罚息或强制收回贷款。
第十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公章)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签订地点
贷款协议书 篇12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银行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协议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如本协议与房地产买卖契约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甲、乙双方信任并一致同意扬州牵万家房产中介有限公司作为本协议的交易过程中“产权转移”、“房款交付”的代理方。
第二条: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已依法取得了扬州市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号,土地证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性质为,房屋所有权人为,产权共有人为。乙方已通过代理方实地查看了该房产,清楚的了解该房产有关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产。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纠纷、无他项权、符合上市规定,如因房屋的权属问题给乙方和中介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保证该房屋交付时与双方签定协议时所认可的转让房屋现状相符。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汽车库、自行车库、空调台(匹柜机台、匹挂机台)、电冰箱台、洗衣机台、电视机台、微波炉台、油烟机台、灶具台、床张、沙发套、宽带、有线、煤管、以及。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地产实际成交价为元整,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定金元整,甲方应提交产权证、土地证和其他相关过户手续给代理方,乙方于年月日前将元整首付款支付给甲方;余款付款方式为。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甲方将该房屋内的所有户籍迁出并在交接前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鉴于代理方的居中服务,甲方应于签定协议时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计元,乙方应于签定协议时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计元。
第六条:乙方如需贷款,则需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提交贷款的相关手续,如因乙方贷款手续有问题或未能及时提交贷款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申请购房贷款并委托代理方进行期间担保,乙方于签定本协议时须按贷款总额的1%向代理方支付贷款担保费。乙方贷款金额为元整,贷款期限为年,担保费用为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如甲方悔约,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悔约,乙方已付定金不退。无论甲、乙哪一方中途违约,得到违约金的一方应向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元整。
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交房或乙方未按时支付房款,每超过一天,违约方需按总房款的5‰支付违约金,超过十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撤消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相关税费上述房屋以及相关设施的权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或按甲、乙双方的约定的方案执行。甲方约为___元,乙方约为___元。双方费用最终以实际缴纳的票据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协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导致该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不算违约,甲方退还定金及房款,乙方不计利息,代理方退还中介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并同意以上各条款的内容后,签定本协议。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交易结束后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代理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向该产权房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中介方(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协议书 篇14
受托人:
借款人:
应借款人的要求,__(以下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使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贷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借款人和受托人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承认受托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该笔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授权,与借款方办理贷款手续。
三。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
四。贷款金额: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借给借款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_)。
动词(verb的缩写)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__%。
不及物动词贷款期限:本贷款自借款人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为期__天____________借款人经委托方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天数和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除上述贷款利率外,受托方还将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收取方式为_____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本贷款本息由借款人按期汇入委托方/受托方账户(开户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
2.这笔贷款由______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保证人对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X.贷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该笔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人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报表和资料。
XI。违约责任及处理:
1.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贷款利率加收____%的罚息。
2.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受托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对逾期部分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向保证人追偿贷款本息和应收费用。
4.如对本合同有任何争议,有关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人
1.与本协议相关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凭证、协议、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双方同意的贷款协议相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份数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额付款之日终止。
借款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协议书 篇15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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