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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

发布时间:2023-05-27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的条例和规定是作为雇用管理的基础,人性化的规定才能让员工产生公司归属感。这些规定是规矩,有一定的约束力,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从“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这个角度来看,我们能够获得很多有价值的灵感。欢迎大家学习和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卫生:

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维护公司形象:

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团结互助: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电话:

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工作认真

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3】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

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岗位编制管理的指导思想

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合理规划”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拓展的需要,合理安排编制、有效控制编制、适时调整编制,充分发挥岗位编制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的积极将作用。

第二章 岗位编制管理

第三条 岗位编制管理职责划分

(一)总部人力资源处

1、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各处室岗位编制;

2、协助各处室负责人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等;

3、初审集团下属各公司上报的岗位编制报告,并及时报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监督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落实情况,有效控制整体编制数量,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二)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负责根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岗位编制数量;

2、协助所在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单元负责人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等;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一、礼貌周到,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文明服务

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二、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四、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五、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6】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______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第一章、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三、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四、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六、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七、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接待礼仪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长为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第四章、人事异动

一、公司新招聘员工的,应要求员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工资卡一张、健康证明一份。并且,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手续。

二、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四、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7】

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安排住宿,必须有部门领导和服务中心主任签单;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本校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学员和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

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

2.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过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门卫管理制度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出入车辆及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2、负责来访及业务联系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态度热情、细致周到。对重要的来访和业务联系,应迅速、准确地汇报主管部门;

3、负责公司信函、报刊等邮件的收发工作;

4、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门卫值班执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晚上12:00—6:00锁门,此时间段非特殊原因不得开门,如需请假时,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员,并对工作做详细交接;

6、门卫值班员严禁将闲杂人员带入门卫室饮酒、闲聊,不准在值班期间干私活、办私事;

7、门卫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负责的填写值班日志和值班报告,如实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重要信息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8、门卫要熟知公司基本情况,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门办公地址及电话号码,要有较强的鉴别力和谨慎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具有实事求是、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要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

9、负责节假日、下班后的安全工作及检查矿区内房屋门窗否关好,负责公司室外环境的花草树木施肥、浇灌及修剪工作。

10、门卫有权对出入公司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公司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

11、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无本部门主管签名的请假条员工出门;

12、门卫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1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9】

一、自觉遵守,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安排住宿,必须有部门领导和服务中心主任签单;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本校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学员和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 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 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 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 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yJS21.cOM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 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 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 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九章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 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八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11】

当今我们不用担心外界环境带来的危险与攻击,安全风险主要来自我们自身日常的生活、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从“衣、食、住、行”每个方面都存在风险。而这些又是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也是无法回避的基本生存条件,所以说,安全与风险是相互依赖存在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并统一于事物发展的过程之中。虽然,我们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的存在,但事物发展过程中,安全与风险并不是等量存在的。安全的因素多,风险因素就会降低,安全就有所保障;相反,如果风险因素高于安全的因素,就容易发生危害,造成事故。安全工作就是要通过人为的干预,对风险因素加以控制和预防,降低危害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事故的损失,这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发展的必备要素。

安全是我们每一个生产管理者和参与者的美好愿景和希望,他直接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那么,在我们水电行业到底应该从那些方面来做好安全工作呢?我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建立健全制度是前提

制度是一种约束力很强的法制规定,是和法规、规定、规范、标准、决定等有着同等的效力,在安全上显得更为重要,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强制措施。

安全与生产活动密不可分。只要存在生产活动,就存在安全隐患,换言之,安全是寓于生产活动之中的。在生产活动中涉及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材料的各项性能、错误的作业方法、现场作业的环境条件等。然而,在这些诸多因素中,人作为生产活动的主体,对生产活动过程起着关键的主导作用。所以,对生产活动过程中人的作业行为进行细致的规范和管理,必然是一项最为有效的措施,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及规程,在生产中让制度规范现场的实际作业行为。

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正所谓: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2、加强管理,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

提高责任心,大家并不陌生,但责任心对员工的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责任心强的员工观察问题细微,并善于思考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避免事故发生。责任心不够强的员工,观察问题粗心,并不善于思考所观察到的问题,任其发展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从而可以看出员工责任心强与弱的重要性。技术水平再高的员工,如果你责任心不强,你就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又如何谈起及时解决问题呢?如我们日常工作中的巡检工作,对于责任心强的员工,他一定能够按照巡检牌的内容依次检查,因为这些巡检内容是我们的前辈工作经验地总结,是发现事故隐患的有效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否则就叫“挂牌”工作,事故就在等待你,所以工作中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培养是十分必要的,是不可缺少的。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现在很多单位新大专院校毕业生都是在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培训工作是一项枯燥无味反复性的工作,随着社会的飞越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因此,强化员工的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更能给新毕业学生一个更好的发展舞台。一个技术水平较低的员工,既使你责任心很强,但发现问题后,你也不能及时准确地去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这样就会导致延误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最终给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可以看出培训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尽快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是紧迫的。培训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采用内培,也可采用外培,还可采用师徒之间传、帮、代等,让新大学院校毕业生在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现在主动学习的人少了,被动学习的人多了,培训效果的好与坏关键在领导,你的工作抓得细、抓得实,他就学得多,掌握得牢,因此,培训工作决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强化培训,坚持不懈。

4、普及教育是基础

既然人的因素在实际生产中始终起主导作用,那我们应该相信,通过加强对人的安全教育管理,让安全始终穿插在生产现场,始终强调安全对正常生产和人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安全一票否决,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发生。

有资料显示,在有人为责任的事故中,有88%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确,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身伤亡,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安全规程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5、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血铸成,不能用血来验证。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避免习惯性违章。在我们身边发生习惯性违章,就说明我们的管理者对日常工作监管力度不够,头脑中存在着麻痹思想,平时工作安全重要,工作忙时安全次要的思想在作怪。因此,在制度的执行上我们一定要坚持“重视一伸手,杜绝误操作”、“严把八道关,追求零失误”及“三铁”反“三违”的工作理念。我们项目部自去年组建以来由于能够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所以安全工作比较平稳,有力地促进了施工生产。

6、细节是关键

我记得邓小平同志故居长联的开篇两句就是:小事宏观,大事微观;成事纵横观,败事主客观。这是我们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基本原则。透过一些“小事”往往可以反映出事物的整体水平,而做“大事”也需要从每一项具体的“小事”做起;要想使我们的每一项工作活动成功,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进行系统的策划与实施,对于失败的原因,则要实事求是的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查找原因。尤其我们水电施工行业,是属高危行业,不安因素多,施工条件差,“小事”酿成大祸的教训,屡见不鲜。

事实上,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太多的小缺陷引起的,而且有时缺陷虽小,但往往造成大的事故。如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失事的原因在于一块不起眼的塑料泡沫存在质量问题;美国太空3号快到月球却不能登上去,只好无奈返回,只是因为一节30元钱的小电池坏了,耗资数亿元的航天计划因而失败。在我们的实际生产活动中同样如此,一个错误的动作、错误的信号,一时马虎造成不该出现的缺漏,一个心存侥幸的想法,都可能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一百减一等于零”的安全观念,在一百项工作中,即使九十九项工作做好了,只要有一项没有完全做好,都有可能造成整个的失败。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用铁一般的规程去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是保证我们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

二、抓好设备的管理工作

1、加强设备的隐患治理工作

设备是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运行的正常与否将直接影响装置的安全生产,因此,对设备的隐患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水利水电建设单位,各种大型设备的健康工作是非常的重要。因此,就需要我们的员工在日常的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它、保养它,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来确保安全生产。水电施工环境差,作业强度高,连续施工时间长,加之中标单价偏低,设备陈旧老化,更新速度慢,维护不够,因此这些设备存在许多缺点,这就要求我们的员工在日常的巡检工作中要做到,精心检查、准确判断,查找事故隐患的根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影响安全生产。

2、采用先进技术,实现设备本质安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批技术先进的、本质安全型的电气设备诞生。在水电生产中,使用本质安全型的设备对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即可以减轻员工的劳动强度,还可以确保安全生产,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技术水平较高的员工也难以避免常规电气设备不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故障因素,这是由常规电气设备性能所决定的,只有本质安全型的电气设备才能很容易让员工实现这一愿望。所以在生产、生活中大量采用本质安全型的电气设备是时代的要求、安全的需要、员工的愿望,我们水利水电建设者、管理者要重视此项工作。

3、加强精心操作,反违章指挥

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要精心操作,坚持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特别要反对超负荷运行,维护和检修是保障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正常、健康工作的重要环节,回顾水电施工,由于设备操作原因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任何一个工程都曾经发生过,损失是惨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应坚持日常维护、检修制度,把物的不安全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因机械设备的缺陷引发的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与管理,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法律工作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机制,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济建设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法律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依法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四条公司应当拥有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包括法律事务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二者应紧密配合,以确保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二)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公司内设法律事务顾问,由公司职员担任。法律事务顾问负责承担公司法律事务,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法律事务顾问应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其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法律事务顾问的职责是: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核公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四)参与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五)协助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

(六)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八)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公司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九)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九条下列规章、合同、协议、洽谈纪要和意向书,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

(一)公司的规章,包括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通知或指导意见;

(二)分立、合并、改制重组协议;

(三)设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协议,经济补偿协议;

(四)重要投资协议、合作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

(五)公司认为应当法律审核的其他法律文书。

第十条公司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外聘法律顾问,公司在作出下列事项决定前,应当由外聘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的基本制度;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

(三)公司重要投资项目、合作及信托、委托贷款等;

(四)公司认为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并购、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应由法律事务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组织对目标企业展开法律尽职调查,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第十二条法律工作经费由公司拨付,进入公司预算管理。涉及公司或职能部门的事务,其费用在法律顾问经费中开支;涉及直属单位的事务,其费用由该直属单位开支。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公司与平等主体签署的协议及合同性文件均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不得以口头合同形式或事后补签合同。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推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文本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凡使用公司制订的格式合同的可以不再经法律审核程序,但是需要改变格式合同文本内容的除外。

由缔约相对方提供格式合同文本的,需在法律事务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的指导下签署。

第十六条经签署的合同正式文本需保留一式两份以上,承办部门或人员应当将合同原件分别提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备案,其他需要的部门可以留存复印件;以传真形式签订的合同,原件存行政办公室,复印件存法律事务顾问和财务部。财务部凭备案合同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七条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专利、注册商标申请文件,知识产权贸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必要时可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第十八条为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法律事务顾问应当实行事中控制制度,即对合同(项目)的执行(履行)过程实施的法律监督与审查,避免因情况的变化而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下列合同(项目)的执行过程应当实施事中法律风险控制:

(一)分立、合并、投资、担保、重要资产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

(二)重大投资、合作、信托及金融项目;

(三)公司认为应当事中控制的其他合同(项目)。

第二十条合同(项目)的承办部门和人员应当将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反馈法律事务顾问;法律顾问也应当跟踪、询问执行情况,遇有变化足以形成新的风险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情况下,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对专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项目)的协议,或主张事实与权利、承认事实与义务的文件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审核。

第三章企业内部咨询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协调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公司实行内部咨询制度;公司的内部咨询工作由法律事务顾问负责。

第二十三条法律事务顾问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回复各部门提出的咨询;但对各部门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且要求书面答复的咨询,法律事务顾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

第二十四条法律事务顾问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对各部门提出的咨询作出回复,一般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对必须书面回复的咨询可以先行口头答复,并在事后出具书面回复意见。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书面咨询及法律事务顾问的书面回复均应当一式两份,法律事务顾问及各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四章诉讼与仲裁管理

第二十六条涉及公司的下列案件由外聘法律顾问负责承办,由法律事务顾问负责协助和管理:

(一)民事案件;

(二)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

(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四)商业仲裁案件。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接到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件,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及时报送法律事务顾问处理。

第二十八条遇有纠纷或其他事项需要起诉、申请仲裁的,当事部门应当向法律顾问提交下列材料,并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一)纠纷或其他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有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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