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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追梦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09

百年追梦读后感。

小时候语文课我们经常会写小作文,通过作文我们可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水平,写作文时不要照抄照搬材料,这样会让看作文的人认为是凑字数。写作文到底难不难?小编现在向你推荐百年追梦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百年追梦读后感 篇1

中国梦,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那么什么是中国梦呢?读了《百年追梦,全面小康》一书之后,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中国梦,不是某些人某个团体某个组织的梦,而是我们祖国我们民族共同的梦!在这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上,我们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磨难,但我们无数先烈无数英雄们砥砺前行,决不放弃,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因此,我们每一个同学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为践行中国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而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它就是当一名平凡的教师,教书育人,点燃自己,照亮别人。它如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我们班是一个特殊的班级,离异家庭的孩子占了班级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还有两位同学幼年时父母因病早逝。这样一个死气沉沉、毫无爱意的班级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团结友爱的班集体。是什么力量让我们班级改变的呢?是她——我的老师。她的爱似和煦的春风吹过我们的脸庞;她的爱如冬日的暖阳温暖我们的心灵;她的爱如甘甜的清泉让我们甘之如饴。她用语言播种着,用行动耕耘着,用汗水浇灌着,用心血滋润着,用爱收获着。

每当我走过她窗前,总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当教师的愿望。我希望长大后能成为她,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一些可怜的孩子,让爱的火苗继续延续。

也许我的梦想微不足道,也许前面的路还很漫长,但是作为当今社会的中小学生,我们是幸福的。我们不会挨饿挨冻,衣食无忧;没有战争,生活安定;能够安心读书,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我们为出生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而自豪,为出生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而骄傲。但我们更应该时刻明白,并时刻提醒自己:我们是祖国未来建设的接班人,我们将来要从父辈手里接过建设祖国的接力棒,我们将有责任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加强大。想到这些,我们也会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作为一名学生,我们现在能做的,也必须做到的,就是努力学习,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插上梦想的翅膀,以梦为马,跨步前行,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百年追梦读后感 篇2

无形的力量

——读《百年追梦全面小康》有感

这六年来,我对自己的奋斗目标还是很迷茫,但今天,读了《百年追梦全面小康》这本书却让我的思路清晰了。

翻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我们中国一代又一代人的梦想,看到了我们的革命先辈们,是他们用自已的生命和身躯铺上了新中国的道路,是他们为人民拋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我们也要为祖国而努力奋斗,使祖国变得更加富强!

读了几个章节,最令我感动的是“背残疾同学”上学的故事。这个故事它写了良川是一位残疾人,他每天只能看着别人去上学,后来,有四位同学轮流背着他上学,实现了他上学的梦想。这个举动鼓舞着许许多多的人。看到这儿,眼前不禁出现了这一幕。

公交车上,人声嘈杂。人多得几乎不留一点缝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迈着缓慢的步伐上了车。司机放开了嗓门:“有谁能让座给这位老奶奶呢?”那些人东张西望,像是等人先让座,自己就能心安理得地坐下。此刻,一位二十来岁的姐姐走向前来,扶着老奶奶,温和的说:“奶奶,您就坐我这吧!”老奶奶笑着说:“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姑娘。”半个多小时过去了,那位姐姐挪了挪腿,好像很疲倦,从她的神情我猜想她是刚下班回来的。这是后排的一位大姐站了起来:“站累了吧,来在这坐会儿……、”我不禁被她们感动了,我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者,我也不禁站了起来,大声喊道:“小弟弟,来我这坐吧!”

《百年追梦全面小康》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要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不能遗忘为国献躯的革命烈士,更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关心每个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伸出一双热情的双手,那么我们的中国梦,小康梦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百年追梦读后感 篇3

但这也不是仅仅作一个西方文明的优等生,西人有西人演进的轨迹,同样未必能直接给予我们今天所需的一切。我们要站在自己的大地上,与各国人民一起,生活出一种古今相融的新生活,文明出一种中西合璧的新文明。在古今中西的激荡中,要遵循人类共通的价值,也要不惮于做自己的新梦。称美古人,赞扬邻居,不是因为他们足够完美,而是因为我们熟悉他们眼中洋溢的快乐,心底流淌的自由。

中国人本应就是自由人,中国梦本应就是宪政梦。

宪政之下,才能国家持续强盛,宪政之下,才有人民真正强大。兑现宪政梦想,才能更好地外争国权,维护国家的自由;才能更好地内争民权,维护人民的自由。而国家的自由最终必得落脚于人民的自由,必得落脚于人人可以我口说我心,人人可以用心做美梦。

生而为人,谁能不热爱自由?这自由,不仅是权利针对权力而言,也是宽恕针对报复而言,是般若针对无明而言,是仁爱针对暴虐而言,是有道针对无道而言。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万物自在,各正性命。这就是古人的梦想,先辈的梦想,也是今天很多人的梦想。

中国梦,自由梦,宪政梦。万物速朽,但梦想永在。万物诞生,因梦想不灭。梦想就是生生之几,就是当你失败了一百次,那第一百零一次充实你内心的不之希望。依然有人倾听你的梦想,期待你敢于做梦。你从苦难中爬起,他们为你加油;你尝尽人世冷暖,他们为你加油;你收获美好生活,他们为你加油他们别无所资,惟有对梦想的执着;他们别无所长,惟有对真相的追求。

百年追梦读后感 篇4

《百年追梦,全面小康》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以前的人们没有鞋子,就用草绳来编成草鞋;他们上学的书包也是自己做的,用布来缝制的;房子也很简陋;他们吃饭也是有上顿没下顿,吃的菜也是野菜……这本书里面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背残疾同学上学:不让一个同学掉队。”

河北巨鹿4名小学生4年背残疾同学上学的故事,感动着许多的人。乔良川因患先天性脊柱开裂从小就失去了行走的能力,只能靠四肢爬着前行。到了上学的年龄,小良川哭着对爹娘说:“我也要上学!”娘说:“路都走不了,怎么上学啊?”“爬着我也要去!”良川擦干泪水说。上学不久,良川所在的学校离他家有2公里,这段路使良川“求学梦”变得遥不可及。不得已,良川放下书包,天天看着其他小伙伴去上学。就在这时,四双温暖的小手圆了良川的求学梦。年仅10岁的胡晓威、靳秋业、薄愠腾、张浩宇同学和往常一样用熟练的动作,背着比他们重近10公斤的同学乔良川去厕所、去课外活动。日复一日,坚持了4年。一天在学校,拄着拐杖挪动的良川摔在教师的走廊,疼得直咬牙。帮助他的4名同学看见良川摔倒,把他扶人起来,把他背进了厕所。第一次背良川后,他们就商量着天天背良川上学,就这样,4个6岁的孩子背一个12岁同学的身影,常常出现在教室、走廊、操场、厕所的路上……冬天下了大学,教室到厕所有100多米,由于路滑5个人一起摔倒在雪地上,摔了就爬起来继续走,4年来,雪里雨里摔了多少次多的已无法计数。升入四年级后,教室由原来的一楼搬到了二楼,每天上下许多次,这也给那4名同学出了又一道难题。但靳秋业说:“为了帮大哥哥良川上学,再苦再累也不怕。”他们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而且一坚持就是一年多,再过不久就要升初中了,他们不约而同的决定,初中还要一起上同一所,继续照顾良川,一起背着他走更远。在4名同学的带动下,在良川上下楼梯时有更多地同学愿意帮上一把,争着背一程,至此这成了学校里一道别样的风景。

这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我,那4名同学乐于助人的精神让我深深的触动。助人是快乐之本,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有困难的时候主动给予帮助,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这是一个人的高尚行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让自己有限的生命体现无限的价值。

扩展阅读

少年百科读后感8篇


读完作者的作品,部分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此时写一篇读后感来赞叹一下吧。也许写作品的读后感并不难。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少年百科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1)

今天,我终于把《少年儿童科普知识小百科》读完了。这套书共分四册,内容丰富,形式活泼,选材广泛,既涉及到最新的科学领域和科技动态,也不忽略少年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且能集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满足我们汲取知识、获取信息、开发潜能的愿望和要求。

这本书第一册包括:日新月异的科技、趣味无穷的体育、奇妙的植物世界、形形色色的昆虫四部分。一问一答,让我对科技、体育、植物和昆虫的疑问逐一得到答案。

第二册包括:人体的奥秘、奇异的恐龙之谜、可爱迷人的海洋三部分。读过后使我知道了人体的构造和功能及成长过程、恐龙的.历史变迁、神秘的海洋世界。

第三册包括:千年不解之谜、神秘怪异的星球、千奇百怪的动物、精彩纷呈的军事四部分。这一册我尤为喜欢,因为我爱探索未来世界,也喜欢了解军事方面的知识。

第四册包括:妙趣横生的数学、奇妙无穷的大地、日常生活中的科学、变幻莫测的天气四部分。本册看后,我觉得数学学起来有意思多了;知道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科学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怎样看云识天气。

这套书囊括了“课本学不到,孩子都需要”的知识大餐,使我百看不厌、受益无穷。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2)

昨天我读完了《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地球的秘密。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上有天文,下有地理,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不禁感叹大自然的神秘莫测和变化无穷!

在这本书里你会知道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会让你忍不住地往下看。这本书分了四个部分,分别是走进地球村、地球的脾气、迷人的自然奇观,还有奇异的地球之旅。让我给大家一一介绍吧!

小朋友过一年,就要增加一岁,每过一岁,就感觉自己是大孩子了,可是在地球的历史上,这简直是微不足道的一瞬间。从地球孩子诞生到现在,地球走过了多少年呢?听起来这是一个很难计算的问题,后来,科学家用同们位素地质测定法,找到最古老的岩石,测定地球已38亿岁了,真可为是地球爷爷了。

大家都知道只有人有脾气,可是你们见过地球发脾气的时候吗?说到雾,大家都会很讨厌,可是在南美洲的沙漠地区,人们依赖生存的水源就是空中的大雾,因为那里的降水量太少所以在这里建造了雾水收集系统。雾也救了百姓啊!

梅里雪山巍峨壮丽、神秘莫测,以此而著名,那里还有少见的海洋性冰川,生长了珍贵药材。你知道火焰山吗?火焰山是存在的,火焰山是我国最热的地方,夏季最高气温47。8℃,地表温度在70℃以上呢,想想感觉汗都出来了。

你看,《少年儿童百科全书》里面的知识多丰富啊!这让我不禁想大声地感叹一句:“啊!大自然中竟然有那么多的秘密呀,可真是太神奇了!”读了《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使我懂得了学无止境的道理。它就像一片汪洋大海,可我知道的知识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看来,我还是要加倍努力学习知识,才能读懂这本书啊!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3)

你知道航天不可缺少的是什么吗?你知道火箭底发源地在哪里吗?创造者是谁?一切答案都在《青少年自然百科探秘航天工具》中。

读了这本书,你可以知道很多关于航天的知识。以前,我以为火箭是外国发明的,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火箭的原产地是中国;我以前以为载人航天火箭的成功发射率很高,没想到前苏联自从失去了科罗廖夫后,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自从人类发现了鸟儿可以在天上飞后,就想方设法上天。从最初的云梯,到后来的火箭炮,飞机,最后是载人航天火箭,每一项发明都凝聚着多少人的心血啊!中国古代的万户为了飞上天去,竟然将自己放在大炮里射出去!

可当别人发现它的降落地点时,他已经摔得粉身碎骨了。请苏联的科罗廖夫为了让人类更进一步的了解宇宙,登上月球,便没日没夜地工作,以至于患了重病,死于一场医疗事故。那么多人为了航天事业,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真是伟大阿!我终于知道,航天是一种高标准,高效率的事业。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为航天事业作出供献!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4)

最近我正在阅读一本《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其中的兵器片章不仅让我深有感受,还让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兵器知识。

读完后,让我知道了古代战争中使用的械具,在古代,用的都是冷兵器,冷兵器是不需要借助火药来作战的,而是直接和敌人进行近距离白刃格斗。古代常用的冷兵器有弓、斧、矛、枪、锤、刀、剑这七种武器,其中的“枪”这里不是指我们现在的枪械,而是在一根木棍上装上尖锐的金属尖头,在战斗中直刺对方身体的要害。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古人们制造的这些冷兵器也陆续退出了战争的舞台,而替代这些冷兵器的是枪械和火炮。

枪械是利用火药的爆燃产生瞬间爆发力将子弹发射出去的轻型武器。以枪械为主的轻兵器一直是现代士兵们作战时不可缺少的武器,主要用于射击敌人暴露着的有生力量。而大炮呢,以火药为能源发射弹丸的重型射击武器。火炮种类繁多,可发射多种弹药,用于压制敌人的一些技术兵器,摧毁防御工事。

虽然枪械和火炮不仅替代了古代的冷兵器,还成了士兵作战时不可缺少的基本武器。可战争还是残酷的,曾有多少人在战争中死去,多少人因战争家毁人亡,流离失所。所以,我们要维护和平,制止战争。枪械和火炮是用来保卫国家、维护领土完整的,并不是一味的用来战争的,也不是用来侵略他国的。我认为,只有受到他国侵略时才能动用自己的技术武器和枪械,一定要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我们也要更加了解我们的军事科技,让我们一起共同进步吧!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5)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

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

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6)

开学了,新华书店来我们学校卖书,我用压岁钱买了一本《21世纪少年儿童百科》。

拿到这本书,我心喜若狂,因为这本书是我盼望已久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得引人注目,里面的内容更让我陶醉。我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我看到第72页《世界的粮食问题》时,我惊叹了。书中写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粮食总产量虽有大幅提高,但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粮食问题。目前,世界上有8亿人在遭受饥饿,2、5亿儿童长期营养不良。据统计,1994年全球每小时有1200个儿童死于饥饿和饥饿引发的疾病。”

读着这些文字,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个小朋友因为饥饿而面黄肌瘦。读着这些文字,我的心难受极了,因为每年不知道有多少活泼可爱的小朋友因饥饿而不得不离开了这个美丽的的世界。读着这些文字,我的脸红了,我惭愧了。因为以前我是个不爱惜粮食的孩子。

我总以为,现在条件好了,家家都能吃到香喷喷的大米饭,美味的菜肴。在家里吃饭时,我好像是个漏嘴巴,饭桌上、地上洒了很多。妈妈批评我,我总说:“不就是几粒饭吗?用得着大呼小叫吗?”特别是在学校吃中饭,有时我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就把这半碗米饭给倒了,倒时一点儿也不心疼,心想反正我已交了钱了。以后,我一定吃多少盛多少。我要向咱们班的小朋友提个建议:请你节约粮食,在校吃中饭时,请你吃多少盛多少。我们不能让香喷喷的米饭再浪费掉了。

节约粮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小朋友吃不饱。我要做个节约粮食的好孩子!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个学期我终于把这本《中国少年百科全书》看完了,当然也有许多感想,可是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段关于人类进化过程的内容。我获得了许多的知识。

语言是人类思维和表达思想的手段,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我们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之一。语言这种简单音节的基础,是在人类共同的劳动过程中产生的。从猿到人类的进化过程中,在共同的劳动和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沟通的需要日益增强。所以,简单的音符已不能很好地很准确地表达思想和进行交流,于是多频率、多音节的语言也就逐渐产生。同时,我们人类的发音器官和接受器官、理解器官的机能也日趋成熟。由于我们人类的这种社会性和机能的进化与人类劳动有紧密的联系,所以劳动是我们人类语言产生和发展的动力之一。现在,我们的语言分为印欧语系、汉藏语系等,同一语言之间亲属关系的远近,可分为若干语族,以下可再按关系亲疏分为若干语支。共同的语言又常是民族的特征。

不只语言,而且我们人类的双手也是在劳动中从猿的手演化过程是从猿到人的当当制造重要环节。自古猿从树上下地面,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时起,它们的身体同时也开始变化。直立行走,使古猿的手从辅助行走的负担中解放出来,从事与脚不同的许许多多的事情。这样,猿手变得越来越灵活了。从第一次做劳动工具开始,人类的手就从猿手开始进化成人的的手。

在各种劳动中,各种相应的器官也随着成熟、进化,逐渐变成我们现在的样子。这中间的过程是漫长的、不简单的,是要经过无数的困难才转化来的。

在认识到新知识只后,我认识到人类的进化过程是多么艰辛,我们的祖先是多么得不容易。

我们人类是最高级的生物,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他们的生命,而伤害他们。这样就会使我们自己也会得到应有的报应,不会有好结果。所以我们要尊重弱小的生灵,不让脆弱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它们的生长也是一次次的进化,一次次的转变而来的。

尊重生命!!!!!

少年百科读后感(篇8)

看关于科普类知识的读物或影视,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只是我们社区姐姐交给我们的小任务呢,绞尽脑汁不知如何下笔呀。于是,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中国少年百科全书】,全书共四册,目前我只看了第一册,从动物世界浏览到地球大观,最后翱翔在宇宙星空,简直奇妙绝顶。在动物世界里,我知道了蚯蚓虽然没有眼睛,看不到光线,但它的身体却有能够感觉光线的细胞,神奇。在地球大观里,我了解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我们常用天高地厚来形容天地的广大辽阔。苏联9位科学家曾在1989年乘气球对天空作了一次详细的观测。当他们从地面上升到8。5千米的高空时,天空一直是青色的;上升到10。8千米的高空时,天空成了暗青色;超过18千米高空之后,由于空气非常稀薄,光不发生散射,天空成了一片暗黑色,这时太阳和星星同辉。这样科学家们得出结论青天离地面只有10千米左右。神奇。在这本书里,一个个的问题,一个个的答案,让我大大的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面,看了它,有那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百年孤独读后感汇总


许多孩子很早就开始接触作文了,写作文可以让我们即使不说话也能表达自己的想法。写作文虽然不困难,但也需要我们下功夫。你会经常阅读优秀的作文模板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百年孤独读后感汇总”,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貌,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正因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

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正因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一样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期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感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能够将一个昔日以前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好处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述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期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资料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好处,它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2

从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导火索。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3

他匆匆走过后不留下任何事物,其实留下了一些,但是人们不会在意。都是些与之无关的事,那么他来过,那么他从未来过,孤独的,不过是人心。

和赵说起我要看《百年孤独》时,我相信QQ的另一端他随意的,像一个绅士一样。他回复道:哦,那个我看过。我也不是很惊讶了,我只是继续走着我的进程,他总是走在我前面,或许他才是孤独的,我每每都这么对自己说。

书里的人其实并不孤独,他们有一个庞大的家族,有一个聪明的老爹,子女们不坑爹也不坑娘,每个人很好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只是偶尔会有那么一些事,其中一次全村的人得了失眠症,这种疾病带来的痛苦还有重度失忆,于是全村的人都失忆了,于是全村的人都不在孤独,他们每天犹如接受新的事物,每天犹如看到一个新的人,终于有一天他们的病好了,一个游行的吉普赛人妙手回春。当布恩蒂亚家族的大当家重新获得记忆后,发现那个吉普赛人是自己死去多年的朋友,因为太孤独了而选择死亡,因为太孤独了而选择了重生。

他们居住的村庄叫马孔多,村民们与世隔绝,啊不,不能这么说,往往几天几天中,就会有一批外来人员,有的推销,有的卖艺。里面有一个老人,他游走世界各地,把所有看到听到的编成一首歌,唱给沿途的人听,老人一个人走,没有伴侣,对所有人来说他只是一种信息载体,没用了不会理会,老人还是边走边唱,到世界各地,他就是孤独。还有一个女孩过来,因为睡时忘了熄蜡烛烧了家,她被迫卖身。家族中的二儿子因慈悲和怜悯,第二天准备赎她时,她已走远。

马孔多不是一个村庄,是一座心灵监狱,人们在里面自得其乐,过往的行者来来复复,没人记得,偶尔会有那么几个人牵挂到内心深处,并因之悔恨,但很快就会被遗忘,因为他们永远是孤独的。没有人尝试过搬家,大家都知道这是监狱,大家都有能力走出去,可为什么要走出去?那外界的强大感染,人们明白,只是更大的监狱。

过了很久以后,就像每个人慢慢的成长,他们对一些事物越来越在意,又过了很久以后,人们后悔在意那些事物。生命总是演绎着循环,孤独不过是一种生命的状态,可悲的状态,可喜的状态。不过岁月怎样流逝,我仍然喜欢这句话:每个人出生时都认为这天地是自己的,当他意识到错误时,他便开始长大。这句带着伤感的真理牵扯着很多人的心,不知道是因为真理还是因为伤感,两者可能兼而有之,后来我才知道,只是孤独中,人们回味时,非常的有味道罢了。

一辈子那么长,一天没走到终点,你就一天不知道哪一个才是陪你走到最后的人。有时你遇到了一个人,以为就是她了,后来回头看,其实她也不过是这一段路给了你想要的东西。赵写完这句话后狡黠的笑了,后来我知道这不是他原创的句子,可他非要营造着那种大师级的气氛,不过这样对,这天地都是自己的,何况这一句句子呢?

陪我走到最后的人,浪漫又奢望。陪我走过一段路的人,或者不只是我,很多人都陪自己走过一段路,很多次以为就是他会一起走到终点了,很多次痛苦的想着这原来是错的,《百年孤独》里恰好是这样,原来所有的人都不断的在更替,每一个人都只是一段路人,路走完之后,不舍的会怀念,怀念的会淡忘。这也许是每个人都留不下来的原因,这也许是每个人都孤独的原因。

有谁能真正明白呢?人生若有轮回,为何每一次生命都刻骨铭心。大家现在都享受着生命的乐趣和痛苦,数年之后,谁会记得?很少人记得,没有人记得,因为孤独的,到底不过是人心。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4

说到《百年孤独》这本书,不得不提作者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阿拉卡嗒卡,他童年时代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因外祖母博古通今,有一肚子的神话传说和鬼怪故事。所以,在他童年的思泉里,充满着另一个灵幽的世界,至此,铸就了他创作的重要源泉。

除了诺贝尔奖、魔幻现实主义和《百年独孤》,大家好像对马尔克斯一无所知。

大多数没能读完《百年孤独》是因为卡在了第一页一大堆相似的人名上,我也深感疑惑,导致我看到后面内容也要反复翻阅前面内容,才能对得上全文。

《百年独孤》讲述了布恩迪亚七代人的神奇生活,小镇的百年兴衰,以及一张A4纸都列不完的人名(和红楼梦有的一拼),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翻天覆地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著作。”

孤独?怎么理解这个词语?尼采说孤独有三个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合体。这三个状态完美的概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人在百年间所承受的孤独,如果说乌尔苏拉是神灵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映射的则是那野兽。布恩迪亚上校一生遭到暗杀13次,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奇迹生还,戎马一生却在迟暮中失去了信仰,最终与政府签订合约,年老归家,每日守着父亲留着制作小金鱼的工艺,抑郁而终。他一直渴望抛弃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注定的孤独。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

在《百年孤独》这本书内,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的近亲结婚到“长猪尾巴”的言论,就注定了整个家族孤独的宿命。她一生为了家庭默默付出,年老后失明,靠着独特的能力掌控家庭最后的余地。难道不是一种宿命吗?乌尔苏拉这个鲜活的人物瞬间有了流动性。任劳任怨的性格阻滞她的生长性。

写到一半,我突然卡文了,我在想,天哪,这一部世纪文的读后感竟这么难写,难写的点在于独孤是一抽象的名词,每个人对于孤独的理解不同,感悟不同。读后感——写的就是真实的感受,此刻的真实感受就是想再去把它重温一遍,因为每一遍的感受都不相同。

往后,孤独是常态。

很喜欢豆瓣那句:“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试痛苦,当你还未开始看透生命,请你好好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5

这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明白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联。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冒险岛符号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正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卜组词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6

在现今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但其实在以前大部分的人都是和平相处、乐于助人的,只是因为现在的时代变了,一些网络的便利让人以人的接触少了,坏人本是小部分的,经过网络传播让人们认为大部分的人都是坏人,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也就变成了冷漠,这在《百年孤独》这本书中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2014,哥伦比亚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的主要特色是幻想与现实的巧妙结合,以此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审视人生和世界,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这本书主要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故事和马共多镇的故事,在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布恩迪亚家族有七代人,每一个人与其他亲戚之间的关系都混乱不已,就连自己的家人间关系也十分混乱,不管是父母、父子、姐弟等亲人间都十分的冷漠,没有感情,所以人人孤独终老,孤独百年。

读完这本书,我们会为他们叹息,对他们那恐怖的欲望,愚蠢、自私而感慨,他们中不缺少聪明的人,不缺少有创造力的人,也不缺少坚持不懈的人,但他们都在路中失败了,有的迷了路丧失了初心,有的对自己的梦想产生了怀疑,自己放弃了,这一出出事件,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悲剧。

文中作者把人性的罪恶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在这一本书中,作者完全没有刻画哪怕是一个的“好”人,对我们现在一些思想比较幼稚,认为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人带来内心的感触,帮助他们更好地认清现实,同时也告诫我们一个人可悲起来到底有多可怜,是一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这样我们更加坚信我们国家千百年来的制胜法则:团结就是力量!正是这一条法则,我们国家解放到发展再到战胜新冠疫情和天灾,没有对比就不知道优劣,我想我们也会通过这一本书知道自己该以何种态度与他人相处。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7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8

悲剧人物的悲剧命运因性格注定,因时代注定

十二岁时第一次读百年孤独,完全被情节的曲折离奇和情感的错综复杂所震慑。

时隔四年重读,觉得布恩迪亚家族承受的百年孤独与最终消亡不是命运的偶然,倒像是必然。

因梦想而孤独,因孤独而执着梦想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马孔多的创始人。他不满于日常生活的落后,被吉普赛人、阿拉伯人带来的文明世界的种种新奇玩意儿迷住,试图通过自己的实验测量地球的形状、炼制点金石,世界上正发生着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那边,在河的另一边,各种魔法机器应有尽有,而我们却还像驴子一样生活。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知识和对科学的幻想超过了马孔多这个深陷沼泽的村庄所能承受的范围。

最终,他像自己的挚友、充满智慧的梅尔基亚德斯一样,由于逾越了人类知识的界限,从大地上被抹去。在生命的最后十几年,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整日胡言乱语,沉浸于自己臆想的天地中,被家人绑缚在栗树下,最后在家中神志不清游荡多日,死在自己的房间里。

当年为了逃避在马孔多肆虐的失眠症而出走的印第安人卡塔乌雷,此刻突然回来。被问及回来的原因,他庄重地答道:我来是为了王的下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曾经充满创业激情、勇于开拓,带领妻子儿女和几十个年轻的伙伴出走家乡最终定居于一片水泽中央并命名为马孔多,凭借自己无穷的体力和进取心,建立起当时已知村庄中最勤勉有序的典范的青年男子,最终在磁铁迷狂、天文演算、炼金幻梦中消磨殆尽。由于时代、环境的限制,他对科学的一腔热情终不被他人理解。他因愚昧年代中对科学的执着而孤独,被时代抛弃,而他派遣孤独的方式,不过是愈加疯狂地研究、演算;他终生苦苦追求自己科学的梦想,试图将知识在愚昧的马孔多传播,却只是陷入更加与世隔绝的孤寂。

是战争毁了他,还是战争使他暴露本性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童年时代起就在炼金实验室里和父亲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同工作,以至于他习得的制作金银工艺品小金鱼的技艺成为他晚年生活唯一可做的事情。

上校在年龄尚小时就显出与众不同的洞察力和百发百中的预感。他性格中的孤僻、冷漠和心底深处的傲慢自大以及罪恶感,使他与家人间始终存在不可逾越的隔阂。为了排遣心中的孤独,他选择了战争。作为自由派领导人,他一生发动过三十二场武装起义然而无一成功,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拒绝了共和国总统颁发的勋章,签署结束长达二十年内战的协定后自杀未遂,然而晚年一直靠在马孔多的金银器作坊中制作小金鱼维持生计。

战争改变了他,又或者,只是释放了他压抑许久的自我。在他成为大权独揽的革命军总司令后回家,他对时光在家中侵蚀出的种种令人心碎的细微创痕毫无察觉,而任何一个还保有鲜活记忆的人,像他这样长久离家后归来都本该有触目惊心之感。他大权独揽却在孤独中陷入迷途,失去方向。被占领市镇中人们的欢呼令他厌烦,因为他们也曾向他的敌人发出同样的欢呼。

他南征北战路途中出生的孩子,用和他一模一样的眼睛望着他,向他致意时的警惕神色和他回应时的神色一般无二。他感觉自己被分裂,被重复,从未这般孤独。长久的战争使他对他人的怀疑到达了顶峰,甚至时刻怀疑战友和手下对他心存不满,对他撒谎,想要加害于他。最好的朋友,那时的他常这样说,是刚死去的朋友。他几十年后回到故乡,不过是为了逃避这场无尽的、正常的、什么都不曾发生的战争。他深陷孤独,不再感知到预兆,为了躲避必将陪伴他终生的寒意回到了马孔多,在最久远的回忆中寻求最后的慰藉。

他无数次想起那个来自童年的遥远的午后,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而他唯一的快乐时光就是在金银器作坊里打造小金鱼的时刻。这个遥远的午后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场景,在上校一生倍感孤独的时候频频出现:他被捕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他预知父亲的死亡的时候,他下令枪毙自己的战友的时候,他临终前最后一次看马戏团的时候......

因为这个午后的场景,是他对过去唯一的美好记忆,代表了他孩提时代还未被傲慢与罪恶感侵蚀的时候,那份宝贵的纯真。他曾为权利而战、为荣誉而战、为自由而战;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起义,最终又亲手结束这场长达二十年的内战;他凭借自己神奇的预感,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母亲乌尔苏拉曾在双目失明后细细回顾了马孔多创建以来家中的大事小事,意识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像她想的那样,由于战争的摧残而丧失对家人的情感,实际上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他早逝的妻子蕾梅黛丝,更不必提他的儿子们。

她猜到上校并非像所有人想的那样为着某种理想发动那些战争,也并非像所有人想的那样因为疲倦而放弃了近在眼前的胜利,他成功和失败都因为同一个原因,即纯粹、罪恶的自大。她最终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孤独,如果说源于他随着预感的天赋而来的自大和自我唾弃,那他选择战争的方式去逃避、最终却讽刺的亲手结束自己挑起的战争并在对童年纯真感情的回忆和懊悔中去世,也不足为奇了。他具备超越常人的洞察力,却没有一丝一毫真心实意的感情,使他遭受必然的孤独,也让读者为他的可悲唏嘘不已。

不同的性格,却承受同样的结局

丽贝卡和阿玛兰妲,前者是唯一血管中流淌的不是布恩迪亚家族血液的外乡人,后者则是带着典型布恩迪亚家族的高傲外表和胆怯内心的人。看似毫无关联的两人,却因为曾经对同一位男子的爱恋和由此生出的情感纠葛紧紧联系在一起。

丽贝卡是父母双亡的孤儿,被母亲的远房亲戚加好友乌尔苏拉?布恩迪亚领养。面对真挚的感情,敢爱敢恨、心性冲动的`丽贝卡勇敢追求,就算此人是自己名义上的哥哥,也毫不顾忌世俗的眼光,毅然嫁给心爱之人,甚至不惜与家人断绝来往。然而后来同样性格冲动莽撞的丈夫被不明凶器所杀,丽贝卡在悲伤和孤独的侵噬下,重拾早年的异食癖好。她把自己和唯一的女仆关在与丈夫一同修建的房子里,终日以泥土和墙皮为食。与其他被社会孤立而渴望被接纳的布恩迪亚人相反,晚年的丽贝卡将门窗钉牢,开枪杀死每一只不慎闯入她的地盘的野生动物,只为建立自己的孤独特权。她享受这样的孤独,这是她辛苦多年忍受过去的折磨好不容易赢得的。

丽贝卡的孤独,能看出是一种对过去的逃避。她去世丈夫的家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她对和丈夫生活的美好回忆以及遗孀的痛苦与悲哀。为了换得内心的平静,摆脱令人心痛的过去,丽贝卡选择了切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她主动选择了孤独。无法接受丈夫去世的现实,这似乎是一种懦弱;然而她为追求真爱与家人断绝来往,后来主动选择后半生在孤独中度过,独自一人默默承受来自过去的折磨,又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勇气?

丽贝卡,丽贝卡去世多年后,已经失明的乌尔苏拉曾发出这样的感慨,我们对你太不公平!也许知道现在,乌尔苏拉才意识到,不属于自己族人的丽贝卡身上的冲动心性和炽热情感,才拥有无畏的勇气,而那正是为家庭勤勤恳恳一生的乌尔苏拉希望自己的后代具备的品质。

阿玛兰妲一生未嫁,不是因为没有追求者。意大利机械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好友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都曾疯狂地追求过她。皮埃特罗?克雷斯皮最终为她殉情,她为此自责不已,烧伤了自己的双手,并在手上永远缠上黑纱,发誓终身不嫁。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坚持十几年向她求爱,可阿玛兰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是拒绝了,就这样孤独终老。

开始看来,她因为意大利机械师曾经爱慕过比她资貌更加出众的丽贝卡而心怀怨念,出于报复心理,铁石心肠地拒绝意大利机械师的多次求爱,令他遭受许多不公平的折磨,最终殉情;而令和蔼可亲的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日夜煎熬徒劳等待,则是出于她对过去的不光彩的事情的痛苦怨毒。

一直这么想着,不由对这个心胸狭隘的人物产生了厌恶。直到最后读到她受到死神的指令为自己缝制寿衣。生命的最后几年中,阿玛兰妲试图忘记自己对丽贝卡早已根深蒂固的仇怨和那些不光彩的回忆,但越是想要逃避,越是记得清楚。她曾祈求死神让丽贝卡死在自己前面,因此尽量慢而细致地缝寿衣,因为一旦缝好,她就会死去。

她花了整整四年时间来缝制,起初满心怨念,可缝到最后,眼见自己要在丽贝卡之前离开人世,但她心中毫无受挫感,相反感到摆脱一切痛苦获得了自由。也就在那时,她理解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晚年制成小金鱼又销毁的举动。世界不过是身外之物,她的内心不再为任何痛苦而波动。她深深遗憾没能在多年前获得这样的领悟,那时还来得及净化记忆,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她终于意识到,早在她年少时,表面看起来纯洁无暇,却已经遭到怨恨的玷污。

阿玛兰妲一生的孤独,并不因为她没有爱,没有感情,她只是太过胆怯,不敢追求自己的意中人。事情的结果并非由她的铁石心肠导致,相反,由于她心肠太过柔软,不愿也不敢伤害任何一个人,导致了悲剧。

再仔细琢磨,会发现她恐惧的对象并不是自己的爱人,而是她饱受折磨的心灵。她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内心,对自己的感情、对自己内心生发的爱慕和仇恨都感到毫无理由的恐惧,以致于她不敢接受自己的所思所想,不敢接受自己的欲望。这与前面敢爱敢恨的丽贝卡正好相反。

一生都在害怕中度过的阿玛兰妲,临终前终于接受了现实,也接受了自己的心。早年因惧怕而产生的孤独,最终化为对孤独的深刻理解。

这些典型的布恩迪亚家族人物,或热情似火,或冷若冰霜,皆落得孤独下场。不仅是性格使然,更是那个时代的愚昧思想和动荡时局所注定。

悲剧故事中的一抹亮色乌尔苏拉

乌尔苏拉可以称得上是这部基调为黑色的巨著中为数不多的色彩。她年轻时为爱出走家乡,成为丈夫开创雄心伟业最得力的助手。一生勤勤恳恳、活力充沛,是全书寿命最长久的人物,为家庭付出最多的人物,对现实洞察最透彻的人物。乌尔苏拉就是全书发展的线索,总结她丰满的人生,也就总结了马孔多的起起落落,兴盛衰亡。

她总能发现人性的闪光点。不论从沉迷实验、不顾家庭的丈夫,冲动莽撞的大儿子,孤僻冷漠的二儿子,任性刁蛮的大女儿,愤世嫉俗的二女儿,为人严苛的孙媳,穷奢极欲的孙子,偏执的曾孙,终日懒怠的玄孙等等令读者或厌恶或惋惜的角色身上,乌尔苏拉总能凭借自己真挚的心灵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每个人的闪光点。与故事中大部分悲观的、不愿接受现实人不同,乌尔苏拉对这个家永远保持着最热切的忠诚和毫无保留的包容。正是这种对家庭不求回报的爱,使得她能穿过迷惑的表象,一眼看透家族的境况,凭借一己之力扭转局面,维持生活。

在丈夫被吉普赛人新奇的发明吸引、无暇照顾家庭时,乌尔苏拉以极强的毅力抚育四个孩子长大;在家族的鼎盛时期,她却时时居安思危,储存积蓄,在后来家族衰亡时维持生计;在后辈不是被残酷的现实击垮就是在纸醉金迷的表面现象掩护下度日之时,年迈的、依然双目失明的乌拉尔苏再次挑起家庭的重担。尽管最后家族的没落已无力挽回,乌尔苏拉仍不放弃自己的希望,竭力维持家中环境的干净整洁,甚至临终前,她心中想着的仍是这个无数次背叛她、伤害她的家庭,不要让红蚂蚁毁掉房子,不要让蕾梅黛丝照片前的长明灯熄灭,不要让布恩迪亚家的人近亲结婚......

乌拉尔苏一生最大的遗憾,大概就是自己费尽心力培养的孩子却都不成器,她的后代中没有一个继承了她的坚毅与活力。每当她预见到儿子的悲剧将要在孙子身上重演,或者曾孙的结局和孙子的悲剧下场惊人的一致,就总会战惊地发现时间并没有像她刚承认的那样过去,而是在原地转圈。乌尔苏拉一次又一次目睹继承了父辈性格的子孙们重蹈父亲的覆辙,发现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相似的命运一遍又一遍上演,而这仅凭她一己之力,是不可能改变的。她或许早已料到,在她死后,家里会重又陷入荒废状态。

年老失明后,乌尔苏拉的洞察力反而增强,就连骄傲自大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都评价:乌拉尔苏是唯一能够看透自己不幸的人。

那么乌拉尔苏的孤独又在哪里呢?

看到她临死前,已经活脱脱变成一个干瘪的木乃伊,她想要重振家风,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子孙对她多加嘲弄与不屑,甚至把她当成玩具取乐。乌尔苏拉在现实感受不到温情,只好寻找过去的灵魂,与他们交谈。她时常忆起自己的两个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年幼时的光景,和丈夫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起创建马孔多的场景,甚至梦见自己的外祖父、曾祖母。热爱家庭却被家人抛弃,被抛弃后反而更加爱护家庭,这是乌尔苏拉一生的悲哀与勇敢,也是她不被人理解,最终被孤立的原因。

她是最色彩斑斓也是最孤独的人,因为她了解所有人的孤独和不幸,却从没有人愿意哪怕尝试着去理解她的内心。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仍然热爱生活。让我们把这句话献给伟大的母亲乌尔苏拉?布恩迪亚,致以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想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引发读者对马孔多百年孤独的真正原因的深思,并以此为鉴,摆脱命运的摆布。

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使得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就像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相似的结局一遍又一遍上演。

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专访中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着书的目的大概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9

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都无法摆脱孤独,只是在某个过程中,愈加地陷入深深的孤独的无奈感中。随着这部小说发展的情节,我渐渐地体会到了这座城市孤独的由来,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还是人与外界的联系,都值得去反思。就像里面说过的一句话,“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正是这种让人窒息得比死还难受的孤独与寂寞之感,让人想要不顾一切地解脱却解脱不了,唤起的不正是我们这些时常独自一人舔舐孤独的人吗?在该作品中,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却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在布恩迪亚家族中漫长的几代人中,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这个家族似乎没有弱点,但也不过只是经历了短短的百余年,有关他们的记忆,很快也就无影无踪了。

“遭受百年孤独的大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百年孤独》以这句话作为结束语,更深层次地表达了对团结国家的渴望。第一次读完这部小说,理解肯定是浅层的,若没有来回读过几遍,其中的蕴含难以接受,正是这个原因,这部小说给人一种神秘之感,孤独的气息也在读者身上蔓延开来。在感受这种深深的孤独之外,最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了当时作者的心理感受。也许处于那个时候的拉丁美洲的公民,就是在孤独中成长,在孤独中死去的。

惊梦读后感


作者写的作品使我们更富有理性。 撰写读后感需具体,对细节进行深入分析,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惊梦读后感”,如果您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身边朋友喔!

惊梦读后感 篇1

《惊梦》带给我的是感同身受的眼泪

18年前那个春寒料峭的早晨,爷爷走了,爸爸跪在床前,红着眼睛给爷爷穿中山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爸爸的眼泪;爷爷安静地躺着,脸很白,嘴微微张着,那根象征着长寿的眉垂在额角,象在嘲笑我的无知;我站在爸爸身后,任眼泪一颗颗掉下来,却连冲上去抱着爷爷哭的力气都没有。原来,那时候的自己,傻到连撕心裂肺的痛哭都不会;原来,晴天霹雳的感觉是这样。

葬礼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一拨又一拨的人,一副又一副的挽联,一个又一个的花圈,一柱又一柱的香。我常站在弥漫着烟气的院子里想:躺在西屋的爷爷怎么还不醒来?爷爷,您看到了,我们这么想您、这么爱您,就不要再和我们开玩笑了,我们都是孝顺的好孩子,您快醒过来吧。

直到爷爷入土为安的一年后,我才逼迫自己相信,爷爷是真的走了,再也不会醒过来了。那个用大手拍着我的脸蛋,说没谁吃的也不能没我孙女儿吃的这话的爷爷回不来了;那个送我上少年宫、奖励我爆米花的爷爷不在了;那个有严重肺病却还是走了30分钟路、走到气喘吁吁只为给我送一包我爱吃的花生酥的爷爷没了

上课时,我曾看似坚强地和孩子们说,一个疼爱你的人走了,很多年后回想起来,我不再流泪,只因他永远在我心底,我要为爱自己的人活得更好。可现在,把字打到这里,我早已泣不成声。原来,我一直没学会的不只是嚎啕大哭,还有勇敢和坚强。

但我会努力学,只为让线那一头的人,触探到我幸福的脉搏!

惊梦读后感 篇2

一种曾经深入民间数百年为各阶层深深喜爱的表演艺术,转瞬间,沉疴不起,奄奄一息。而我们这一代青年,对于戏剧只是有着微乎其微的了解,甚至还有些漠视。《于丹游园惊梦》给我们呈现了一出梦幻、深情、悲壮、苍凉、诙谐、风雅的昆剧,让我们领略了昆剧的魅力,同时也告诉我们有关人生的真谛。

同是悲情,悲壮是高昂的,激扬慷慨;苍凉是无奈的,而余韵深远。正如作者所说:苍凉能够唤起我们一种辗转与心、不绝如缕的激荡,就在于它表现出来的是命运深处的一种无奈,而悲壮是一种让人惊讶和震撼的情怀。

关羽应鲁肃的邀请去往东吴,他明知鲁肃的用心,但还是只带着周仓单刀赴会。虽然在最后,关羽成功脱险且推迟了荆州之战,但他却无法回避这一场当战,这一次的胜利并不意味这他会保住荆州。大江东去,浪千叠,有光阴,有岁月,有兴亡。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人在历史长河中的渺小和历史的永恒,看到的是历史中偶然的机缘和那些必然的沧桑。在他的一生当中,悲壮是他的主旋律。他是悲壮的,他有这样的胆识与才能,他做过,不仅仅只是想想。在当今社会,虽然我们不用担心忠孝不能两全,但我们仍需关心我们的大家与自己的小家。或许会因为自身的失误,导致整个家庭乃至整个国家的破落,就算我们曾经那样的努力过,我们也无法保证我这样做,就能确保一个家庭的安全。虽说真正的英雄是不是一种职业,不是一个名分,而是一种情怀,可成可败,但是谁有会因为你有对历史的沉静的投入与内心的反省而承认你是真正的英雄呢?现在,社会只看你的成绩,它不在乎你是否真的有这样的能力,即使是且悲且壮又如何呢?其实,我并不认为真正的英雄只是一种情怀,生活中不缺乏有情怀的人,可他是否就是真英雄呢?不是的,他必须要有所作为,别人才会认可,他才是。我想,真正的英雄不应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要有真才实干,他要有为别人奉献的精神和勇气以及能力。

苍凉是一种既复杂有简单的人生感受。每个人都会经历,不论你是庸人、或凡人、亦或达人。林冲,他想要为朝廷效力,却因为高俅等人的迫害,最终未能实现心愿切切被逼上梁山而苍凉。唐明皇爱自己的妃子,却因为江山社稷,不得不杀死爱妃,就算没有杨玉环,唐朝也将走向灭亡,而唐明皇失去了至爱也丢掉了江山,这难道不苍凉吗?学生,因为终年的苦读却没有任何成绩而感悲凉;家长,因为要振兴家族却又不得已的使加速衰落而感沧桑。所有的人都在这苍凉的日子里度过。

或许,苍凉之感未必是人生的不幸,它是人生的一种自我意识,是一种生命的反省,它使人保持着一种清净保持着自己对人生不足的透彻的反观。

我想,悲壮也好,苍凉也罢,《于丹游园惊梦》的悲凉也是我们人生所要经历和追求的。只有在被悲壮和苍凉磨洗之后,我们才会表现得更加的达观。

惊梦读后感 篇3

情不知所起,一望而深。影片一开头,水面倒影,苍老语言,便勾起了回忆。牡丹亭的折子戏,游园和惊梦,点了状的柳梦梅和杜丽娘,30年代的苏州和昆曲。容兰和翠花虽然都是女性,但二人在舞台上却都是天生绝配,《牡丹亭》,容兰饰演的柳梦梅,翠花饰演的杜丽娘,天衣无缝,令人唏嘘。

影片就在这《牡丹亭》的唯美和梦幻中徐徐展开。翠花,是得月楼最风光的女人,像瓷娃娃一样温婉二而又纯净的东方女子。容兰,容府的小姐,虽为女儿身却有男儿的志向,虽家道中落但却一心要做时代女性,摆脱封建束缚,报效国家。侯门一入深似海,容府枯燥的生活和人情的冷暖令翠花十分孤寂,当容兰看到翠花的黛眉细眼,单薄而又落寞的身影,自然而又融入红叶飘飞的背影,不禁心生怜惜之意,便想要照顾这个在鬓发中流露着高雅,浅笑中倾泻着矜持的女子。在飘飞如烟的苏州园林中,两个女子心生暧昧……

纸醉金迷,朝飞暮卷,繁华如昙花一现的背景,飘渺轻烟一般的故事,得月楼的狂蜂浪蝶的欢场薄幸,容府荣华的家道中落也只不过是一场繁华一场梦。这个在这个背景下的两个同性的爱情故事,没有深情,没有生死相随,没有苦苦抗争,这种感情始终是淡淡的,相依相偎,却不互诉衷肠,也不承诺。然而如花美眷,不过似水流年。前有翠花对二管家的隐隐心动,夜色中交谈的寥寥数语,醉眼似开还闭,潜藏风情万种,却骗容兰自己从未留意过他。后有帅气的刑志刚,给了容兰最真切的爱,却在两人的感情中撕开了一道狰狞的口子……然而二管家好刑志刚的出现,隐没,并未使两人就此默然,因为彼此互懂,所以慈悲,因为爱,所以相守。

影片最后,两人谈及曾经背叛的往事,却只剩一句“都不打紧了”。人生如梦,来也匆匆,却只需两人记得那年落英缤纷的园子里,两人笑语嫣然,合唱的那一首《牡丹亭》: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惊梦读后感 篇4

《游园惊梦》描写了动荡过后一群由南京迁往台北的军官和官太太们的一次上层宴会,以钱夫人和其他人作比较,讲出世事变迁,人事难料。全文详细描写了钱夫人来到窦公馆参加宴会这一完整过程,由于这些官太太们之前的特殊身份——戏子,和军官们的爱好,这场盛宴就以戏曲作为了主要基调。而以“游园惊梦”为题目,“游园惊梦”既是昆剧中的名曲,又概括出了作品的内容。钱夫人此次到窦公馆一游,确实击碎了她往日的繁华之梦,道出世事变迁,人事难料。其中分别用客观的视角和其中钱夫人的主视角描述了这次舞会,以昆剧游园为线索描写了钱夫人本人的游园,和故事情感高潮是想象起以前的情景的惊梦。其中夹杂着时代的变迁和命运的挣扎。游园的`起由是因为桂枝香的宴请,惊梦呢,是因为花雕?那割喉的花雕。是丈夫的过世,家境不比之前。而之前那些不比自己的人,如今却如此顺风直上。大家的变化,强大的落差感,不由让钱夫人心中一惊。

宴会的场景高雅精致,布置讲究,无论是从活动安排还是饮食甜点都别具心思。文章中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一一描述,还将各个人物的穿着打扮都详细的介绍。生动展现了一次上层聚会。

惊梦读后感 篇5

看过了,白先勇先生的《游园惊梦》,自是想起了很多年前拍的一部电影《游园惊梦》来,只可惜一直惦着,却也未曾看来,于是小说看完后,找了来。才知道,这是唯美导演杨凡所拍的,却并不是对小说的改编,而是另样一种的游园惊梦的故事。

不过两个游园惊梦故事的切入点都是昆曲中的那一出游园惊梦来,还是以皂罗袍这样一节小曲作为灵魂与核心。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看来,一位名作家,一位名导演,都是衷情于昆曲,也衷情于这一折戏的。同时衷情于这一种莫莫须有的人生伤感。伤感自是浪漫的美,轻易的就把你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处温柔地触动了,血泪下落,却是都看不见,它流在心里最深的角落里,落下来,就再也抽不去了。

这部电影延袭了杨凡一贯的风格,拍的很唯美,同时又一次让我远远地在影像中再次看见了苏州的美。苏州美,苏州怎能不美,小桥流水人家,园林香径幽深。是一个荠子中纳了须弥的世界。水映透了所有的美。想起来了,就映了满眶的情思与想念。

电影拍的很漂亮,先后取景于苏州的环秀山庄、藕园、留园、水乡同里、孤山等地。

一开始,便是主人公略显苍老与低沉的嗓音独白,伴随着园林云墙一角斜映在水面上的倒影,故事便伴随着水面的轻微荡漾,摇曳开来。

镜头逐渐拉近高深的宅院内,像极了苏童《妻妾成群》里所运用的阴郁气氛,门牌坊立在那,一种候门深似海的感觉油然而生。大红灯笼一个个亮的通红,荣老爷正在过着大寿,院子里热闹非凡,一大堆子子孙孙聚在一起,磕着头,向镜头里被虚化了的形容猥琐抽着大烟的荣老爷说着祝寿词。而另一边则是昆曲上演,五姨太翠花与荣老爷的表妹荣兰共唱着那出游园惊梦来,情意款款,两相契合。

一直有影评说这部片子是女同的片子,看了以后,倒并不以为然。两个女人在末世里,一点点相互取暖,虽然夹杂了暧昧的成分,但是更多的倒觉的两人间是一种惺惺相契,高山流水般的知音,两相契合。末世里,乱世里,谁能给她们以更多的安全感。她们未必相信男人是可以真给他们的,一是不能去求,二是不一定相信这是能够长久的。所以多了一份这样的暧昧和依赖。

与白先勇的《游园惊梦》里的蓝田玉一样,古翠花也只是一个南京得月楼里唱昆曲尤其《牡丹亭》游园惊梦唱得出彩的伶人戏子。并因为色艺俱佳,嫁入了荣府中,做了荣老爷的第五房姨太,在候门深似海的荣府里,过着在外人看来风光的日子,内心却压抑着自己的情欲与渴望。

影片一开始,便展现了几个搬运工裸露的上身,看得见,身处深闺的翠花对他们的渴望,那眼神中欲遮还露地情欲,在羞涩与禁规面前,交相地挣扎与突显;还有影片中部,翠花从姨太太们的牌局退下,一个人略带醉熏之意地来到二管家的账房,那些欲言又止的对话;以及她和荣兰与一个小生玩的牌戏,小生输的脱掉了上衣

这样看来,翠花未必是同性爱的倾向。不过,在这样的候门中,庭院深深琐住了她所有的渴望,那绵延的云墙和高角楼台,是不可跨越的禁忌。她只能在对青春与情欲的压抑中度日如年,每天过着看似平静的刺绣生活,只是终不可忍的时候,用刀划破了绣了一半的绢帕。想爱却不能爱,那些压抑去向谁诉说,只有荣兰知道。只有荣兰,这个女人,关心她,惦着她,记得她的生日,对她嘘寒问暖。

荣兰在影片的旁白中,说道:我问翠花这辈子有什么心愿没有,她说,她想有人关心她,惦着她,我又问她,那得月楼里的那些狂蜂浪蝶呢?她说,他们只是欣赏我,想占有我。只这样一个愿望,就显现了翠花境遇的难堪,是否被人关心、惦着却仿佛登天的难事,在爱情不可有的时候,这样的简单愿望也不一定是可实现的。同时只这样一个愿望,就足够要了一个女人的命,断了她的一生,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命运嫁接在别人的身上呢,依着别人的关爱而生存呢。可对于那样的时代的女子而言,又如何呢?

惊梦读后感 篇6

于丹·游园惊梦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此书印刷也很好,有质量感!内容浅俗易懂,还结合现实生活简扼的分析,古与今的对照,唤醒了中国五千年的史实。读完此书,对昆曲更深的了解,对前人的那种无比的创造力,顶礼膜拜!小时候,每逢佳节,总喜欢趴在舞台边,看着那些穿着厚重的戏服,化着稀奇古怪的脸谱,手舞足蹈的咿呀呓语唱着我听不懂的冗长的词调。对于那时懵懂无知的我,看其戏,纯粹是出于小孩好奇心凑热闹而已,对其他,一无所知。岁月的更替,知识的广泛,渐渐地通过书才得知戏曲背后那些凄美,苍凉的故事。声声点点,滴碎人心。对昆曲杂剧那种相恨见晚的悄然喜欢,总忍不住去重复翻阅,细读其故事。温婉而浪漫的杜丽娘;安闲和妩媚的陈妙春;大义凛然的李香君……当对故事了如指掌,倒背如流,惊讶的发现自古而今,人们的行为与思想的相似,好像某种程度上有着不可言传的默契。在今天的生活里面,照样映衬着这影象。爱情的坚持与执着,跨越了世俗的城墙。也许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有情人终成眷属,感动于故事中男女那硬如磐石而又纯洁的爱情。只是,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感情总会牵扯到这样那样实际问题,纯洁的感情,变成众人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奢望了。初遇《游园惊梦》是无意在电视看到,不知不觉便陶醉于昆曲那栩栩如生,动人的画面。再而,看无数次视频,熟透对里面的人物的一言一举,但还是觉得意犹未尽,非把书买回来再细嚼研读不可……

惊梦读后感 篇7

听过《游园惊梦》的名字,知道那是《牡丹亭》里的一折经典。一个似有还无,亦真亦幻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的大家闺秀因教书先生教授了《诗经》中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词,萌生伤感之情,在与丫鬟一起游览了自家的后花园之后,回来后竟然梦中与一手持折柳的公子在花园内有了一番云雨之情,在梦醒之后独自入后花园寻找梦里多情郎,是为《游园惊梦》。

而眼前这一出呢,不是故时的园不是古代的梦,但恍惚依然。深陷梦中的人,终究分不清庄周蝴蝶,仍是困惑。时间仿佛都静止下来,缓缓的流过,多留了些空间,让情绪去填补去弥漫。唱腔对白都是莺莺燕燕轻轻柔柔的,唯恐打破了那一份小心翼翼的平衡,搅乱了一池春水,惊醒了这一场春梦。几十年前的人物,在感情与欲望的纠葛里挣扎的时候,也不过是多了一份不动声色的犹豫,少了一些毅然决然的果断。

你觉得,荣兰毕竟是懂得翠花的,在台上一个是杜丽娘一个是柳生,暗通款曲,天衣无缝;在台下两个人卧在榻上说着体己话儿,那些情绪暧昧的在空气里氤氲,都是些真心的快乐与欣慰呢两个孤苦无依,独善其身的女人,在乱世里彼此给一点温暖,又为着那一点高山流水地理解而惺惺相惜,这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那一份总徘徊在爱与不爱之间,若有若无的维系,看来看去总觉得不过是一场意淫的游戏。只是因为寂寞,因为知音难寻的孤独,因为朝不保夕的惶恐,所以半真半假的爱恋一场,聊以自慰。

是不是在生命里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太多的不得已不甘心,害怕就这么错过一世一生,又怕就这么断送了一世一生,所以一直沉默,一直不太确定的彼此依靠着,是在静静厮守,也是在等待奇遇。翠花有她轻声细语的二管家,荣兰有她潇洒阳刚的邢志刚,相安无事的感情世界,一旦有第三者的侵入,依然是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自然是要挣扎的,自然是会不忍的,但是真的寻见了梦寐以求的幸福,你会不会为了这一点曾经的默契就甘心放弃?

其实片子拍的有些刻意,精致的过分,反而无法让人动情。三个小时里你一直屏住了呼吸,在等待高潮,等待一刹那的情欲爆发,或是醒悟之后的断然离去。你想这样辛苦等待了一场,柔肠百转了一场,情投意合了一场,总是要有一个结果的吧?但是没有,没有高潮。

惊梦读后感 篇8

随意中看到了席慕容的《几何惊梦》,引起了我记忆的回应。在那刻才惊呼:是啊,那些往日里时不时入梦的景象已经离我很远了,不禁心中欢喜,那些那些日子里想忘却永不难忘的记忆不知何时已经被我留在了身后。

高考后将近两年的日子里都会有同一个梦出现,再次回到考场参加高考,可是却不知为何迟到,不知为何发现在拿到试卷那刻大脑空白,在梦里我还可以清晰的知道,我已经进入大学了,可是还是让我再次参加,心中的惊恐无措和没有把握至今还记忆犹新,接着就是从梦中惊醒,那时发现手脚冰冷,心存余悸。

平息情绪后,不禁又庆幸:原来是一场梦。这才安然入睡。我真的无从得知曾经的那段经历究竟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什么,但我清晰记得那时的天空是灰暗的,我的脸上流露的是悲伤,真的庆幸我过了那座独木桥,我曾经也不断设想如果此时我不是坐在大学的椅子上,那我此时的境遇又是如何,此时我似乎从曾经那段灰色记忆里平稳过渡,这时我又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我感谢生活让我经历了在我看来是炼狱般的日子,因为经历了那些之后才发现现在心情的波澜不禁是那样的难得,又是那样的值得珍视。

不知有多少人会有和我相似的记忆,记忆中一次次的从噩梦中惊醒,不论噩梦的内容是否相同,但那些灰暗,惊悸的时光却时时萦绕于心中。而在哪个不经意间却发现已成为了回忆中的一部分,是否心中也会有种淡淡的喜悦,庆幸自已已经长大。之所以是淡淡的,是因为在回想时还是会心有余悸,心口还是会有种刺痛,但与此伴随的还有那份喜悦;庆幸自己长大,是自己已经有能力有信心面对不美好的日子也能将伤痕抚平。原来的那些日子真的已经远去了,一转眼夜成为了追忆。

曾经那些刻意忘怀的记忆想尽方法都难以忘却,而在今朝却已经成为了记忆长河中的一部分,尽管石子的落入还会惊起圈圈涟漪,可是岁月如同水流那无可阻挡的力量会很快将涟漪抚平,流向远方,一去不返。因此我们无须为忘记而做那些徒劳无功的挣扎,把它交给时间他会抚平你的记忆。你们说呢?

惊梦读后感 篇9

《游园惊梦》描写了动荡过后一群由南京迁往台北的军官和官太太们的一次上层宴会,以钱夫人和其他人作比较,讲出世事变迁,人事难料。全文详细描写了钱夫人来到窦公馆参加宴会这一完整过程,由于这些官太太们之前的特殊身份戏子,和军官们的爱好,这场盛宴就以戏曲作为了主要基调。而以游园惊梦为题目,游园惊梦既是昆剧中的名曲,又概括出了作品的内容。钱夫人此次到窦公馆一游,确实击碎了她往日的繁华之梦,道出世事变迁,人事难料。其中分别用客观的视角和其中钱夫人的主视角描述了这次舞会,以昆剧游园为线索描写了钱夫人本人的游园,和故事情感高潮是想象起以前的情景的惊梦。其中夹杂着时代的变迁和命运的挣扎。游园的起由是因为桂枝香的宴请,惊梦呢,是因为花雕?那割喉的花雕。是丈夫的过世,家境不比之前。而之前那些不比自己的人,如今却如此顺风直上。大家的变化,强大的落差感,不由让钱夫人心中一惊。

宴会的场景高雅精致,布置讲究,无论是从活动安排还是饮食甜点都别具心思。文章中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一一描述,还将各个人物的穿着打扮都详细的介绍。生动展现了一次上层聚会。

文章以钱夫人和旁观者的多重视角描写,在我看来是文章中的亮点。钱夫人的视角中,刻画得极为细致,房中的布置和各个人物的穿着打扮,以及钱夫人对往日的一幕幕重现而产生的伤感,但文章却一直以钱夫人来叙事,不直接取代以第一人称,又有旁观者的叙述,这样更方便完整的描写了整个宴会的场景,又有从中脱离出来,看清世事变化,突出主题的作用。文中钱夫人的内心情感是十分重要的。细节中都描绘出钱夫人的落寞。开始觉得自己墨绿色杭绸的旗袍颜色不好,接着回想过去,自己还在为桂枝香请三十岁的生日酒,而如今桂枝香(窦夫人)已经随随便便能体体面面自己操办一场聚会,而轮到钱夫人不适应了。如今的桂枝香,窦夫人穿戴体面,而钱夫人仿佛已经不合潮流,大有一种一代新人胜过旧人的样子,钱夫人心中的苦与落寞,也就不难体会出来了。正是这种变化,表达了世事变迁和命运弄人的主题。

读后感夸父追日系列


以下“读后感夸父追日”由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读书可以升华我们的思想,充盈我们的知识,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读后感要把书中的内容和特点主要体现出来。

读后感夸父追日【篇1】

我看的书是《夸父追日》,这本书讲的是一篇神话故事,它讲了在遥远的古代,中国北方矗立着一座雄伟挺拔的山峰??天山,那儿居住着一个巨人部落,他们的首领就是夸父,所以这个部落叫夸父族。那个时候,大地上到处是野草,充满了毒蛇和猛兽,因为夸父勇猛,他捉的毒蛇和猛兽在部落里是最多的。有一年,夸父族遭受了大旱灾,人们没有东西吃,夸父便想着把太阳捉起来。从这时起,夸父便天天地跑,最后因为口渴难忍而倒下了。

我最敬佩夸父,他能够勇猛地去抓毒蛇和猛兽,为了族人的幸福,夸父不惜一切代价,去追赶太阳。一直追了九天九夜,到了禺谷,他正要伸手去捉太阳时,突然感到身体好像失去了骨架,一阵头昏,便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太阳早就跑得很远了。可夸父并没有泄气,而是重新振作起来,当他再次靠近太阳时,太阳突然把温度升高了许多,他的身体很快被蒸干了,夸父走到南方的黄河边,拼命地喝水,黄河里的水被他喝干了,他刚要走向渭河,便支持不住,倒下了。

夸父的追日精神??坚持不懈,是否对你有所启发呢?是呀,如果我们在学习上面也像夸父那样,抱有一种坚持不懈的态度,不会的题目认真思考,不是一下子看不懂便去问别人,而是刻苦钻研,不气馁,实在不会的再去请教别人,这样我们还有什么能学不会、学不好呢?

读后感夸父追日【篇2】

看了《夸父追日》这个神话故事以后,我的感触很深。夸父为了实现自我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夸父逐日的故事有其极为深刻的寓意。它说明“只有重视时间和太阳竞走的人,才能走得快;越是走得快的人,才越感到腹中空虚,这样才能需要并接收更多的水(不妨将水当作知识的象征);也只有获得更多的水,才能和时间竞走,才能不致落后于时间”。夸父逐日是为了给人类采撷火种,使大地获得光明与温暖。夸父是“盗火英雄”,是中国的普罗米修斯。还有人把夸父逐日看成是自然界的一种争斗,夸父代表“水”,而太阳代表“火”。水神、火神相争,水火不容。夸父逐日的故事,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也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如何理解这个故事,它用心的好处在于,人们以各自不一样的理解,去认识这个世界,去实现自我完美的追求。

我们要学习夸父巨人的意志坚定,就像我上小学吧!不管刮风、下雨、电闪雷劈都要去上学,要不然一天落下了功课,考试如果出那天学的那篇课文,就不会了。从上小学开始,除了有两天(周四、周五)我得了喉炎,没上学,我一次假都没请过。不像个别同学似的,一个小病就在家休息,记得一、二年级时,冯铄棋都发烧了,还为了我们班,广播体操比赛时给我们领操,多不容易呀!我相信,我必须能够做一个意志坚定的小孩儿!

读后感夸父追日【篇3】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热门]追梦观后感作文5000字7篇


想必大家都有写作文发愁的时候,多写作文可以增强我们对身边细微事物的观察能力。我们在写作文动笔前,必须认真读题,审清题意,是否还在构思作文怎么写吗?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追梦观后感作文 篇1

今天下午,老师组织我们看了一部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做《追梦的山里娃》。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一群山里娃秒他们的梦想是组建一支真正的球队,然后到城里参加一场正正规规的足球比赛,但遇到了很多困难,他们没有足球、没有教练,连场地都没有,但这些都不能组织他们热爱足球。很快,他们解决了这些困难,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一开始,山里有了电视,让袁建、袁筑兄弟两个爱上了足球,但它们最大的问题来了——没有足球,兄弟两人说服村长的儿子山子一起去看球,最后古松主动界给了他们一个足球,他们找了很多爱踢球的孩子一起组建起了“山娃足球队”。

接着,他们又被女生们嘲笑没有装备,袁筑又千方百计地通过偷偷买花生、鸡蛋赚钱。赚到了足够的钱,他们买了球衣、球鞋,还在球衣上印了号码……

就这样,一个真正的足球队成功的建立起来了,并到省城参加了“校园杯”足球赛。

看了这部电影,我非常佩服他们,能坚持自己的梦想,努力前进,终有一天,梦想会成真!

追梦观后感作文 篇2

星期一,妈妈带我看了一部电影——《邱少云》,看完这部电影以后,我感触颇深。

我最喜欢看那段情节……当邱少云接受任务的时候,他的眼神是那么的坚定,他自己知道,这一战自己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到达战场以后,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在潜伏区卧倒,因为他们只离敌军有二十多米远,所以一动也不敢动。就这样,他们趴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经过敌人百般折磨以后,敌人使出看家本领——“火力支援”。敌人开飞机扔下一排排燃烧弹,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边,火焰迅速在邱少云身上燃烧起来。只见邱少云咬紧牙根,握起拳头,瞪着血红的双眼凝视着“391”高地。当火在邱少云身上烧到一半的时候,这位严守纪律的作文同志把牙根咬出血了,眼里布满密密麻麻的血丝。他知道,如果此时把火扑灭,敌人就会发现大家,使我军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也可能会造成大量的伤亡。邱少云像千斤巨石般,身体纹丝不动。战友们看到以后,低头为邱少云加油打气,就这样熊熊大火在邱少云身上整整燃烧了二十八分钟,邱少云壮烈牺牲了。

黄昏时分,军队发起总攻,战友们大声喊道:“为邱少云报仇。”随着一阵咆哮声,敌人惊慌失措,我军顺利地攻下“三九一”高地,战后全部战友脱帽,为这位伟大的英雄送行。

看完以后,我热泪盈眶。邱少云是一位严守纪律,勇于为党组织奉献的人。我要向这位伟大的英雄学习,成为一个利于国家、利于人民的人。

“哈哈哈……”一阵阵欢乐的笑声飞出窗外,太阳公公好奇地向窗内探头,原来是我们正在做好吃的冰皮月饼。

首先,老师给我们做了示范,一个个面团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个可爱的小月饼,让同学们看得心里痒痒的。终于,老师一声令下,我们开始做美味的冰皮月饼了。

我和董滨赫和面,我们首先把一袋面粉倒进盆中,然后把面粉袋撑开,口对准盆使劲地拍拍袋子,让袋子里剩余的面粉从盆中“跳”了出来,曲桐薇用力地拍了我一下说:“嘿,你这是玩儿呢,还是和面呢?”我抱歉地笑了笑,连忙开始和面。首先用筷子搅拌面粉,慢慢地,他们成了一个个小小的乳白色的“方糖”。我戴上手套,把一个个“方糖”捏作文在一起,用力地揉,很快一个长得并不好看的面团变成了光滑的面团。揉完面团,接着我和其他几个同学一起做馅球。馅球做好后,我们又往雪白的面团里加了好看的果蔬粉,但用了果蔬粉的面团又粘又丑,我只好放弃了彩色月饼。我看着白花花的月饼,心想:要是加了果蔬粉的面团不黏糊糊的,那该有多好。

我把面团轻轻的压成饼,小心翼翼地放上馅球,紧紧地捏住皮的封口,用模具使劲一压,好啦,一个可爱的小兔子月饼做好了。接着,我做了一个又一个,最终做了八个月饼,再算上我偷吃的两个,一共十个!怎么样,我是我们组做的最多的呢!

这次的活动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结束了,真希望这样的活动越来越多!

古人云,成功贵在坚持。成功的80%都来源于坚持,提起坚持,曾有人这样说过:如果你坚持地去做一件事,你不一定会成功。如果你不能坚持,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所以,我们要学会坚持。

我们又该如何学会坚持呢?

学会坚持要定一个目标,定一个目标就向着它奋斗。我国一位年轻的女跳水运动员接受采访时说了这样几句话:“我每天都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每天完成这些小目标,很快,我的成绩就有了显著的提高,最后我才会成功。”是呀,每天完成一个小目标,久而久之,我们不就完成了一个大目标了吗!所以,学会坚持要从定一个小目标开始。

学会坚持,更不能轻言放弃。著名发明家爱迪生,他为了研制灯泡夜以继日,最终选择作文了耐高温、不易融化的钨丝我们是想她如果在某次实验中放弃了,恐怕我们现在还在煤油灯或蜡烛下学习吧!可见,学会坚持,绝不能轻言放弃是多么重要。

学会坚持,还要勇于面对失败。现代成功人士马云,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可很多人都只看到了他光鲜的一面,谁又知道他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呢?在他还是一个公司的小推销员时,几乎每一次推销都以失败告终,可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迅速地站了起来,又开始了人生的长跑。终于,他成功了。所以学会坚持,勇于面对失败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要学会坚持,不仅要定一个目标,更要向这个目标一步一步前进,不轻言放弃,不怕失败。

成功贵在坚持,只有不断坚持,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今天,飞飞老师带我们看了一部电影——《邱少云》,我深受感动。

这部电影讲的是,我国抗美援朝志愿军在黄昏时分向敌人“三九一”高地发起进攻,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其中有一个片段最让我感动:敌人投放的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腿边,并且从邱少云腿上开始燃烧。邱少云忍受着大火的灼烧,他双手深深地插入泥士中,头上冒出了汗珠。火舌趁着风爬上了他的身体,可他还是忍耐着,坚持不叫出声来。他一定在想:不能动!我一定要坚持!”到了最后,邱少云在烈火中坚持了整整二十八分钟,他把武器递给他的战友们,把冲锋枪压在身子底下,壮烈牺牲了。只要动一动,邱少云就可以扑灭作文身上的火,可他像千斤巨石一般,直到牺牲时也没有动一下,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任务的胜利,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牺牲自己就的生命,这种严守纪律奉献自我的精神真是可歌可泣。

看到这里,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联想到现在的我们,一点自控力都没有,连上课不说话都做不到,体育课跑几圈都喊累。可是我们不曾想到,邱少云有着多么坚强的意志啊!邱少云是我们中国的英雄,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作为祖国未来的希望,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让他的精神成为永恒。

从现在起,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忍耐力,不要让这位伟大的战士的精神埋没。

人生中,有许多种尝试,成功了,会使人开心;失败了,会重新站起来继续勇往直前。而我,则有一次后悔的尝试。

班级里,有许多负责检查各科作业的小组长,而我就是其中一个。记得那时,有一个跟我玩得很好的朋友,她也是组长。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她的秘密。她这个人有些懒,偶尔会不完成家作,但她会在检查表上给自己打勾,而老师同学们都信任她,从来都没怀疑她。

那天,我在家里看电视看到很晚,才想起来要写作业。我翻开课本一看,“好多啊,根本写不完!”我看着一大堆作业感叹道。然后我抓起笔草草写了几句就懒得写了。

第二天来到学校后,我发现自己还有大半页作文作业没完成,我吓了一跳。我竟然没写作业!怎么办啊!给自己直接打×,那老师和同学们会批评我,说我没有以身作则;不打×?那又怎么办呢?我瞄了一眼检查表,一个想法从脑海里冒了出来:学那位朋友蒙骗老师,直接在检查表上打√!我被这个大胆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又不想被老师责骂,不敢直视老师愤怒的眼神。最终,我用颤抖的手拿起笔看打个√。

课堂上,老师照例责罚那些没写作业的学生,但他没有发现我,可我的心一直在不安分地跳来跳去。老师依旧拿我们这些班干部当榜样,我却已经面红耳赤了,彻底后悔了。

尽管老师没发现我,但我不想再欺骗老师了,这真是一次后悔的尝试。

在人生的道路中,你总会遇到一些你所渴望的东西。它们使你疯,使你狂,使你忘却了自我,我也曾有这样的一段经历。

我渴望能拥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将用它去给流离失所的人们一个家,使他们再次从黑暗中走出来,再次使他们感到人世间的温暖。我将用它给得了癌症的人们画去他们所要换的器官,使他们重新获得希望的光芒,重新拥有那健康强壮的身体,并让他们的家人不再伤心失望。我还会用它擦去伤心的泪水,画上可爱的笑脸,使天地间多了一张张可爱迷人的笑脸。我会用它将人心中的邪恶改为善良。这样,天地之间也不会再有抢夺、杀人和犯法了。

我渴望成为一滴水,为沙漠的人送去一滴滴被视为生作文命的水。我渴望成为一滴水,为干旱的大地送去水源。我渴望成为一滴水,为贫民窟的孩子们洗一个舒服的澡,并给他们送去清甜的水源。我渴望成为一滴水,做天地间维持平衡的巨大功臣。

我渴望成为一粒灰尘,飞到空中,防挡阳光为人们所带来的强烈的阳光。我将飞到空中,利用我的身体来给天空带来那五彩缤纷的色彩。

我渴望成为一个装集世间一切恶毒的器体。我愿将世间的一切恶毒都传到我身上,也不愿把恶毒传给那些没有参与进来的人,也不愿看见人们痛苦和伤心的样子。当然我也最不愿看见爸爸妈妈伤心、难过的样子。

我渴望成为世间任何东西,渴望世间都成为美丽的乐园,不要再有恶毒的世界。

我叫黄雨晨,今年十一岁了。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我喜欢唱歌、跳舞……

我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粗心。有一次,数学考试中,我不一会儿就把试卷上的题目做好了。再看看周围,同学们都在奋笔疾书,教室里只有圆珠笔写字“沙沙”声。哈,我居然是第一个做完的。自信满满的我看也不看试卷一眼,就伏桌休息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越来越多的同学做完检查了,可我还在伏桌休息着……考试成绩出来了,本来我可以考到98分的,但偏偏要反过来变成89分。原来,我把“7”看成“1”了,把“1”看成“作文7”了。

如果说这件事有点小,那次的事就有点惊险了。记得那一天早上,我急匆匆地洗漱好了后,就随便拿了两个“硬币”,到楼下去买包子。我来到包子店门口,说:“老板,我要两个包子。”老板递给我两个包子,我便急急忙忙地给老板两个“硬币”,说:“老板,别掉了。”老板一看,傻眼了,恶狠狠地说:“小妹妹,你当我这是游戏厅呢?”我一看,原来,我把游戏币当成硬币了。老板一把抓住我的手腕,说:“你不付钱别想走。”要不是隔壁的张阿姨刚好过来买早点,帮我付了钱,我估计要在那里站一整天。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粗心大意的小女孩。

有一种游戏只有六关,在这六关内可以失败,但绝不可以重头再来。这是什么游戏?这就是我们人生中最长的小学六年。

我已经马上就要通关了,心里又伤心又高兴。

再见吧!我儿时的校园玩伴,是你们在我痛苦时给了我温暖和阳光;是你们在我受挫时给了我鼓励和安慰;是你们在我困难时给了我帮助。在这六年里谢谢你们的陪伴,再见了,我最亲爱的的朋友们啊!

再见吧!大榕树,我马上就要通关了,在这与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我在你的身上留下了许多的伤疤,可你还仍旧挺立,好像在说:“没事的。”大榕树再见了,我希望你还能仍旧挺立,像一个士兵一样,继续守护我们的校园。

再见吧!我亲爱的老师,这六年来谢谢作文您对我的帮助。虽然您这六年并没有一直教我,但您一直帮助我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并在我生病时帮我补习我落下的课。您还经常说:“遇到困难,你就来找老师,不要害怕。”您还记得?您去学习了一年,回来时。我走进您的办公室,您还一脸迷茫地说你找谁。我连忙回答到:“老师,我找您啊!不记得我了?”您高兴地一个劲说:“钟嘉辉啊,一年不见,都长成个年轻的小伙子了。转眼就是六年级了,快毕业了吧!要记得回来看看老师啊……”再见吧!老师,我会回来看您的。

再见吧!母校,我曾经最恨的是你,可如今一点也恨不起来。甚至还有许多的怀念,再见吧!学校。

我真希望这场游戏能暂停,让我们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

每个人都有最敬佩的人,我最敬佩的人是我们班的语文科代表——陈力瑜。

她那漂亮的鹅蛋脸上嵌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只秀挺的鼻子以及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

她的成绩很好,然而这都源自她的努力,她十分爱学习。有一次,我找她去玩,却看见她在写作业,她那专注的神情不亚于考试时的认真。我看了一眼她做的题目——她竟然在做六年级的题,这对我来说,一个也看不懂呀!可她呢?轻松自如,笔顺如流水,一气呵成。那清楚的解题思路,那一个个密密麻麻的作文数字,那怡然自得的神情,看得我目瞪口呆。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能拿学习标兵了,考场一分钟,教室十年功呀!

她不仅爱学习,生活中也十分开朗。有一次,考试的时候她没能考到目标分,因为没看清题目错了几道很简单的题,老师在班上批评了她。她居然忽视了老师的批评,把成绩单一丢,说道:“我们去玩吧!”我真佩服她的开朗,不像我,如果是我,早就抱着成绩单哭到下午了。

这就是我的语文科代表,开朗、爱学习的她——陈力瑜!她是我学习、生活中的榜样!

今年,我考试考了双百,妈妈让我去宠物店买一只宠物。一来到宠物店,我就被一只可爱的小猫吸引住了。我将它带回家,并给它取名为“小黄”。

“小黄”全身上下都是橙色的,像一个巨大的橙子。它的头又大又圆,像一个沙滩球一样,眼睛像两颗黑宝石,到了晚上,就变成两颗蓝宝石了。它的嘴巴非常非常小,就像小樱桃一样。它的四肢又细又长,像几根小木棍。它的脚上长着一双锋利的爪子,尾巴长长的像一根小绳子一样。

“小黄”喜欢吃的都是鱼之类的食物,如果有它喜欢的咸鱼干和红烧鱼的话,它就会高兴地在原地打转作文,“喵喵”地叫,好像在对我说:“谢谢小主人。”它一抢到食物就叼着食物爬到高处去吃了,吃饱以后就缩成一团睡大觉。晚上,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不在家里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小黄”在草坪上玩耍。我丢了一个东西给“小黄”,本来它趴在草地上一动不动,看到我丢的东西就一个箭步跑过去将那个东西叼回来。可是,我最后一次丢了以后,“小黄”一跑就没见它回来。我开始到处找它,最后到了一棵树下时,一只猫突然跳下来。我一看,原来是“小黄”,它居然躲在树上睡大觉呢!

看,这就是我家的小黄,你喜欢它吗?

我渴望我是齐天大圣,因为他长生不老,而且还会七十二变。小的时候我最喜欢看《西游记》这本名著,只要我看完一篇就会写读后感,并和妈妈说那一篇里的情节。当我开始认字时,妈妈就会给我买漫画版的《西游记》。我十分的喜欢孙悟空,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直真经,孙悟空总是最勇敢的那一个。

我渴望我是大雄,因为大雄有“哆啦A梦”,只要大雄遇到困难,哆啦A梦就会在第一时间来帮助他。虽然大雄是一个独生子,但他遇到了哆啦A梦,所以他并不孤独。

我渴望我是一朵小花,我可以被小朋友摘下来,扎在头发里,博得笑声,我也可以绿化大地,让作文这片大地不再凄凉。

我渴望我是一个天使,我可以施展魔法,我可以向着天自由飞翔。如果我可以施展魔法,我想让我们黄黄的河水变得清澈。

我渴望我是一个富翁,如果我是富翁,我会让我们一家住上别墅,让父母不再那么辛劳。

我又渴望我是神笔马良,因为他有一只神笔,只要你画什么物体,你画的物体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我渴望许多许多,但我最渴望我们一家幸福和睦,好运连连。

但愿我的渴望能让我实现一个,渴望就是渴望,如果你想去实现它,那么你必须要靠你的双手,你的大脑和你的学识,努力吧!少年!我渴望未来的我们会比现在的还要美好。

我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家来了一只小白兔,它的名字叫“小白”。

它全身上下都是雪白雪白的,头圆滚滚的,有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尾巴短短圆圆的。

它非常喜欢吃萝卜和青菜,这些也是它日常的饭菜。每当“小白”肚子饿了的时候,看到有食物来了,就会二话不说立马跑过去开始大吃起来。“小白”用前爪抓住青菜和萝卜,塞到嘴巴里面,狼吞虎咽地大口大口吃,不到一分钟就吃完了。它吃完后就用红宝石般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作文主人,我吃饱了。”过了一会儿,它又用小舌头喝了点水,然后非常开心地在那里蹦蹦跳跳,真是可爱极了。当它跳累了,就会躲回窝里开始睡大觉了。

下午“小白”睡醒之后,我常常会带着它去草坪上玩耍。“小白”一扭一扭地在草地上走来走去,非常搞笑。回家之后,它玩累了,便又开始睡觉。“小白”把身子蜷缩起来,不一会儿就做起了香甜的梦。

我和小白的感情非常好,每当我疲劳的时候,小白就会做我的开心果,在我面前逗我笑。

这就是“小白”,我非常喜爱它。

一天晚上,小吸刚准备入睡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阵地争吵声,原来是文具们在争吵呀!

铅笔跑过来说:“橡皮,你长得像一块已经被小主人用过的、黑色脏脏的垃圾橡皮!哪有我这么美丽!”橡皮听了以后,火冒三丈,生气地说:“你以为自己很强吗?你要知道,小主人用你写错的字还不是要用我来擦掉?要不是因为这样,我怎么会变得黑黑的!”

铅笔听了后,决定不再理橡皮了。

钢笔和墨水也吵了起来,钢笔说:“墨水,你太丑了,全身黑乎乎的,要不是因为我,小主人才不会买你呢!”墨水听后,生气地说:“我虽然丑,但是你也要用我呀!如果没有我,你就会没有笔水,如果你没有笔水,你也活不了!再说了,我也要被你用完了!”说完,便吐了一口墨水在钢笔的脸上,钢笔很快地跑到卫生间,作文拧开水龙头,把自己的脸洗得干干净净,刚想去骂墨水,又想到墨水吐在它的脸上的墨水,便躲在文具盒里了。

圆珠笔和修正液也出来吵架了,圆珠笔说:“你个臭修正液,害的我的字总被你盖住了,哼!本来好看的字,只有一点点的错误,就被你给盖住了,又变成了一个丑字!”修正液听后,说:“我盖住你的字是我不对,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小主人要用我呀!我也没办法呀!还有,你不该这样子说我,你也不该用这样的语气和我说话!”

小吸听了这些话后,语重心长地说:“你们都是我用钱买回来的,也都是在一个文具盒里,为什么你们要吵架?你们对我来说都非常重要,应该和平相处,不该吵架!”

文具们听后,互相和对方道歉,决定以后不再吵架,和平相处,小吸看到这种情景,微笑地点了点头。

爱是无形的,也是无影无踪的,它总是悄然地出没在世界的各个角落。

——题记

街道本是黑暗的,可自从有了那件充满爱的事照耀着黑暗的街道,使它光明,让它荡漾在充满爱的大海里。

今天,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时不时还有几道闪电将天空撕成两半。刚跟爸爸吵完架的我拿了一把雨伞怒气冲冲地冲出门外,走在那充满黑暗散发出臭味的街道上。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道上,没有一个人来打扰我的宁静。突然有一个温暖的画面出现在我的眼前,瞬间融化了我那对爸爸怀恨在心的念头。

一个瘦骨如柴的中年人正和一个小孩子撑着伞走在我的前面,别看这很平凡,但下一幕引起了我的沉思。只见那位中年人的全身都湿透了,单薄的衣服黏在了背上,是那么的显眼,而他旁边的那位小孩却滴水未沾,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因为中年人将整把伞都倾向了小孩那边,而小孩也完全不知他作文自己没有湿是源自于他爸爸的爱。那个人有说有笑地走在雨幕中,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

顿时,我沉思了一会儿,爸爸不也是如此吗?爸爸就像盘古开天般为我们撑起了一片天,而我们却完全不知。其实爸爸也有温柔的时候,他只是为了能让我们充满男子汉的气概,学会独立面对事情,让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以改正。可爱是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用语言来表达清楚的……我静静地看着街道上那个远去的背影,它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里。

当我再次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那个在街道上的背影在我眼前徐徐回荡时,就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感受传入了我的心灵,使我整个身心都已经融化在那让我足以忘掉一切的爱的温暖之中。

在这件事中我懂得了: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虽然父亲有时像一把把利剑刺穿我们的心灵,但是那却是警告我们不要做错事的铃声。父爱无处不在,散发出在世界的每个角落。

从记事开始,我就认识了不少人,他们有我的邻居,有我的朋友,有我的长辈……而在这些人中,我最佩服的人是我妈妈。

我的妈妈有着一头又黑又直的长头发,一对柳叶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个樱桃小嘴,洁白的牙齿。

我的妈妈虽然并不伟大,但对我们非常体贴。

记得有一次,我在夜里十点多发烧。妈妈不管三七二十一,叫我穿好衣服,带我去医院。那时太晚了,没有车,妈妈就冒着刺骨的寒风,背着我去医院,还时不时问我冷不冷。到了医院,妈妈也没有休息,而是一直照顾我,陪我打点滴。

还有一作文次,我还在上一年级,妈妈早上提醒我别忘了拿伞,她说那天有雨。可是,我却忘记带了。放学时,同学们都拿着伞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学校门口呆呆地站着。正在我自责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是妈妈撑着伞向我走来。我立刻跑过去,一头扑进妈妈怀里,牵着她的手,并肩往家走。回到家里,发现妈妈的肩上都湿透了。我内疚地说:“妈妈,你的衣服都湿透了。”“没事,你没有湿就好。”我听了这些话,鼻子就酸了,眼睛也湿润了。

这就是我的妈妈,是世界最好的妈妈,也是我心中最美的妈妈。

我家的鱼缸里面有五只可爱的小金鱼。

我的金鱼与众不同,别人建立帮派,它们也建立起个“鱼帮”,比兄弟还亲。

有一次,我很生气地回到家,坐在沙发上,盯着鱼缸一看,怎么回事?它们排成“一”字盯着我,像死了般一动不动。盯了半分钟,它们突然打起“架”来。这时,看着它们搞笑的样子,我像小丑一样变了脸,哈哈大笑起来。

玩累后,它们便睁着宝石般的大眼睛开始睡觉,扁扁的身子仿佛在水中定格了,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呢!

它们当然也有起争执的时候!有一次,我给它们喂食,扔下食物作文后,它们闪电般地游了过来。有四只在一起周旋,结果让第五只坐收渔翁之利,食物没了,那四只鹬和蚌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我看着那四对目光,小心翼翼地撒着鱼食。

它们有时还会捉弄我呢!那天,它们在水中游来游去,尾巴不停扇着。见我路过,五只鱼用尾巴向上一甩,水珠就溅在我的衣服上。我用愤怒的目光瞪着五鱼,它们却好像很得意。一气之下,我少给它们吃了一顿饭,这些小家伙饿得好像“眼泪”都流出来了。最后,于心不忍的我大发慈悲,还是喂了它们。

这五只金鱼给了我欢乐,是我童年不可缺少的伙伴。

天空阴沉沉的,不时有几朵乌云飘来。我今天心情格外不好,因为我没有考好,虽然爸妈并没有骂我,但我还是有些失落。于是我决定带小狗一起出去散散步。

来到街上,车水马龙,什么杂音都有,这喧闹的大街更加让我生气和烦躁。来到公园,小狗似乎很兴奋,一直在咬我的裤角,我不耐烦的把它用力拉到墙角边,它被撞得晕头转向。忽然,它向我猛地扑了过来,我在地上滚了一圈,滚到了一边。当我回过神来,发现小狗已经躺在地上,地上一片血迹。我想都没想什么,跑到小狗边上哇哇大哭。路过的行人都投来了不屑的目光,然后匆匆离去。

原来,小狗被我拉开在墙边时,有个男人在飞快地开着摩托车冲来,小狗怕车子伤到我,便奋作文不顾身的扑过来,让我走开,让自己受到伤害……

想着想着,我的泪水夺眶而出,不一会就泪流满面。行人们也把我当成空气,不理不睬。天空也下起了豆大的雨水,一滴一滴的洒在我和小狗的身上。泪水和雨水都无情地打在我的脸上,早已分不出哪个是泪,哪个是水。

我轻轻的抱起小狗,放在怀里。它的余温渐渐消失,最终失去了温度,悄无生息的离去了。我抱着小狗在雨中缓慢地走着,渐渐地消失在了雨幕中……

回到家,我用布把小狗包起来,埋到一棵桃花树下面,让它在清香中离去,让那粉粉的桃花送它去天堂,把它带到一个快乐的地方……

希望天堂上没有一丝痛苦,没有悲伤,只有忘不了的快乐,但愿我也能这样吧……

话说出租天气公司帮助警方抓获了正在行窃的小伙子,一夜之间便扬名天下,不断的有人要租天气。公司的生意蒸蒸日上,款款经理顿时变得腰缠万贯。不久,出租天气公司的分店就遍布了整个地球。

自从有了这个出租天气的公司,人们的生活也改变了许多,通过租天气有人幸运,也有人倒霉,有鼓励出租天气公司的,也有损坏出租天气名声的,这件事让款款经理感到十分忧愁。

整个夏天滴水未下,卖雨类工具的张阿姨发起愁来,她心想:天气是怎么了?以往雨具销售的旺季,今年怎么这么倒霉,我这生意快做不下去了,一家人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呀?这时一位发报纸的阿姨进来了,张阿姨接过报纸,看了起来,当她看到有一个出租天气的公司时,眼睛一亮,突然欣喜若狂,不禁小声嘟囔:“这下有救了!”。

张阿姨按照报纸上的地址找到天气作文出租公司,她轻轻的推开门,一位身穿西装的小伙笑眯眯的迎了出来。亲切地说:“您好,我是这个公司的款款经理,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张阿姨说:“我想出租下雨天,只需要三天。”“为什么?应为今年天气太热了,滴水未下。我的雨具销路不好。“张阿姨答道。“当然可以,请交五百元。”张阿姨从兜里摸出二百元,可怜巴巴地对款款经理说:“对不起,我现在的情况只能先交这么多钱。”款款经理亲切地说:“没关系的,您可以先交定金,事成后交清余款。”

说来也奇怪,第二天这个城市果真下了一场雨,但人们都没有提前做好准备,都去买伞,这下张阿姨得雨具店挤满了顾客。张阿姨数着钱心里美滋滋的。三日过后,张阿姨就把钱交清了。她逢人便夸天气出租公司。

款款经理也在电视上打广告:如果你要出租天气,就请拨打:12345。

自从有了玩具小熊的陪伴,我的生活一点也不单调、不枯燥了,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小熊的耳朵圆圆的,像两个精巧的超小形扇子。它的眼睛黑溜溜的,如同一颗美丽的黑宝石。鼻子小巧玲珑,乌黑乌黑的,两个芝麻般大小的鼻孔圆圆的,可爱极了!再看看它那小尾巴,摸上去软软的像一个小毛球,可舒服了!

小熊最有趣的部位就是它的毛发了,整体是纯洁的乳白色,但是眼睛上面的毛全是我最最喜欢的淡粉色,你说漂不漂亮?有不有趣?

如果你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轻轻扒开它屁股上的毛,就会有一个好小好小的圆形按钮,你按一下,作文小熊的耳朵就会轻轻地摆动,接着,一阵优美的乐曲响起来,你会听见一个甜甜的、奶声奶气的声音跟你说:“小主人,我爱你!小主人,亲亲我!”它这种声音会反复播放,直到你再按一下,它才会停止。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哥哥就偷偷拿走了它,哥哥把小熊扔来扔去,摔这摔那,我看见了,急地哇哇大哭起来,这时妈妈走过来,说:“思凡,你怎么能这样呢?快把小熊还给妹妹!”哥哥听了,把小熊还给了我,这时我才破涕而笑。

童年如一杯好茶,让我们慢慢回味,这个可爱的小熊玩具给我的童年生活增加了快乐和活力,小熊,我爱你!

所有的人都向往成功,失败只会让人沮丧,所以大多数人都讨厌失败,而我也一向讨厌失败。但那一次,我竟觉得失败的感觉真好。

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大地,那个美好的清晨,表弟拉着我去了公园玩。表弟拉着我要赛跑,说是谁赢了,谁就能拿外婆给的钱去买一个巧克力甜筒。

我认为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平时的我可是绝不能碰这些零食,我这次一定要赢!面对甜筒的诱惑,我鼓足了劲,成功把表弟甩开了。

快了,快到了!我看着终点离我越来越近,内心也越加喜悦。就在这时,我的衣角被人拉了一下,我扭头看了看,是一个抱着洋娃娃在哭的小女孩。小女孩用那双哭得水汪汪的眼睛央求地望着我,她告诉我她迷路了,找不到妈妈了,作文请我帮帮她。我看了看就快到了的终点,又看了看小女孩,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了帮她。

我找人问了路,把小女孩带到了附近的警察局。这时,小女孩飞快地跑到了一个戴着帽子的妇女身边,喊她叫妈妈。妇女也很开心,抱起了小女孩。离别的时候,小女孩冲我咧嘴一笑,并把她手中的洋娃娃送给了我,我冲她挥了挥手,转身继续向终点跑去,那一刻,我品尝到了比甜筒还要好的滋味。回到原来的地方,表弟边吃着甜筒边责怪我:“怎么这么慢啊?你怕不是迷路了……”我闻着巧克力甜筒散发着的香味,我笑了。

回家的路上,望着那仍耀眼的阳光,我把怀里的洋娃娃抱得更紧了。我心想:偶尔失败一下也不错呀!这失败的感觉真好。

是您,用那双宽大的手掌,把我拉扯大;是您,用那厚厚的背,背着我,走过无数个风雨之夜;是您,每日为我烹饪可口的饭菜。您,就是我最爱的爸爸。

记得小时候的我十分爱吃糖果,您怕我吃多了对牙齿不好,便将糖果藏起来。我吃不到糖,就开始无赖地跺脚、哭泣、叫嚷。每到这时,您就会既无奈又心疼地看着我,为我拿来糖果。可是,终于有一天,我因为糖果吃多了,有了蛀牙。我疼得大哭,您慌慌张张地抱起我,鞋也没换,就往医院跑。那时窗外风很大,很冷,您却把护在怀里,自己却冷得直打哆嗦。回到家后,您自责地回到房间呆了一整天。从此以后,我就不爱吃糖了。

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我上学的第一天,是您送我去的。在去的路上,您不停地叮嘱我,要多喝水,听老师的话,多吃饭。到了学校,我发现学校十分漂亮,有一大块花圃,还有几棵高大的桂花树,作文几只鸟儿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叼着上。到了班级门口,我并未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哭闹,反倒是您,红了眼眶。我挥手与您再见,您离开时还一步三回头。直到现在我才懂您,您既为我的独立喜极而泣,又生怕我从此便不再需要您,而默默流泪。

还有一次,下着暴雨,我没带伞,只能傻傻地站在校门口。忽然,我发现雨幕中有一个人影在向我奔来。原来是您担心我没带伞,来接我了。您把我背在背上,在大雨中慢慢地走着,路边的大树也被大雨弄弯了腰。回到家,我发现您浑身都湿了,可您却丝毫不在意,您找来一件外套披在我的身上,唯恐我着凉。

您,不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不是全世界最帅气的,也不是全世界最有才的,可是您是全世界最爱我的爸爸。爸爸,要是我的生命中没有您,就仿佛小草失去了阳光,鱼儿失去了大海,船儿失去了方向。爸爸,您就是我前进的指路灯,我爱您!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默默为我奉献的亲人,而在这些亲人中,我最喜欢的是我的奶奶!想知道为什么吗?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奶奶五十多岁了,高高的个子,微胖的身材,身体非常健康!她的头发有一点花白,依然漂亮的脸蛋上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

勤劳的奶奶

星期六的早上,当我还在梦中神游时,奶奶却已经起床了。她会和爷爷去散步、买菜。如果是我上学的时候,她就会在六点半准时起床,为我煮早餐,然后送我去上学!所以,在我心中,奶奶是最勤劳的人!

唠叨的奶奶

每当我一回到家,奶奶就会唠叨起来。不信你听!“孙女,今天上课专心听讲了没有?”“今天考试了作文吗?”“今天在学校开不开心呀?”甚至,就连我睡中午觉的时候,她也不放过唠叨的机会。“孙女,这个字怎么写?”“快睡,快睡,睡醒了去上学!”唠叨来唠叨去,我听得耳朵都快长出老茧了。妈呀!快来救救我吧!我知道奶奶是为我好,可真是比我爸爸妈妈还唠叨!

爱美的奶奶

奶奶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爱美!奶奶一般都穿长款的上衣,黑色的裤子,搭配起来非常好看。奶奶每天不同的打扮总会让我眼前一亮,连她身边很多老同学都说:“你好漂亮!”奶奶笑得更美了!一般呢,我也会用这方法来骗点糖吃。嘿嘿,我又要去骗糖吃喽!哈哈!

这就是我勤劳、唠叨、又爱美的奶奶!我爱我的奶奶!

在我们生活中,有人敬佩英姿飒爽军人,有人敬佩无私奉献的雷峰叔叔,而我敬佩的人是爱岗敬业的交警叔叔。

一天,烈日蒸熬,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放学了,恨不得立刻回到家里吹空调。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交警叔叔在指挥车辆通行。他就像红绿灯,把交通指挥的井井有条。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整个皮肤被晒得像个黑人,但他仍然坚持着工作。如果是我的话,早就回家吹空调了。看着他那双手不停地摆动,看着他的眼睛不停地左看右看,看着他身上的汗水,顿时我被他感动了。之后,我边走边往回看他,直到看不见为止。

直到有一天,突然新闻作文报道了一条消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一名交警叔叔正在聚精会神地指挥车辆。突然一辆大货车像离弦的箭一样向交警叔叔迎面而来。交警叔叔用手摆出了“停下”这个动作,也许大货车开得太快了,再加上是风雪交加的夜晚,大货车的车主根本没看见交警叔叔。正当交警叔叔想闪开时,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交警叔叔就这样被大货车撞了,后来,医院进行了抢救工作。可是,因为医治太晚了,所以交警叔叔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世界。

看到这,我的心像刀绞了一般,泪水迷糊了我的眼睛。我心里一直在说:您安息吧,虽然您不在了,但是您永远在我们的心中。

细雨丝丝地下着,风儿优雅地打着卷儿,一股风儿不留情地刮在我的脸上,我的心中不免泛起一些凉意。

今天发下了试卷,我本是充满信心地认为我一定能考好,然而换来的却是一张写着74分的试卷。

我回到家,我气愤地把书包狠狠地丢在一边,拿出那张74分的试卷,大大的红叉叉在试卷上看着我,像是在嘲笑我说:“你可真傻呀,这张试卷这么简单而你却考了74分,哈哈……”我急忙打乱我的思绪,我气愤地把试卷揉成一团丢进书包。正当我伤心时,父亲走进了房间,看到我那愁眉不展的样子,便问我说:“怎么了?今天脚步如此沉重,考试了吗?”“嗯,74分。”我不耐烦地答到。父亲说“要不然我给你讲讲错题吧。”作文“不用你讲。”我不耐烦地说。父亲愣住了,不自觉地流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态,然后默默地走了。父亲走后,我总觉得我丢失了什么。

我把那张被揉一团74分的试卷拿了出来,心里逐渐平静下来。就在这时,父亲端着一杯牛奶送到我手上,我接过牛奶,说:“爸,你教我这些错题吧!”父亲受宠若惊地看着我说:“好,好,你哪题不会?”我故意指出最简单的一道题,父亲一边教我一边说这题本不该错的,都怪你太粗心了。我听到父亲的话,低下头来,只见父亲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给我讲课,仿佛回到小时候,我喝起了牛奶只为不让父亲看到我那泪珠。

在我的心里,这美好的夜晚都化作了浓浓的爱意,我发现我已找回我丢失的幸福。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最佩服的人,有人佩服知识渊博的科学家,有人佩服救死扶伤的医生,有人佩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清洁工,而我最佩服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有着一头黄黄的短发,浓黑发亮的柳叶眉,一双炯炯有神好像会说话一般的眼睛,一对大大的耳朵和一个挺挺的鼻子,鼻子下是一张樱桃小嘴。我的妈妈虽然不太好看,但是在我心中她是最美的!

我的妈妈是一个勤劳的人。她每天不仅要上班,下班后还要做很多家务。有一次妈妈加班到十一点多才回来,当时天气很冷,妈妈也非常累。但是妈妈到家后作文还没来得及休息,就一如既往地开始收拾、整理我们置下的“烂摊子”。我看到这一幕,眼睛红了,鼻子酸酸的。

我的妈妈不但勤劳,而且乐于助人。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时碰见一个小女孩,她和她的妈妈走散了。小女孩在撕心裂肺地喊着她的妈妈,但无人回答。妈妈走上去,拉着她的手,温柔地问道:“你和你的妈妈在哪走散的?”小女孩一直摇头,一言不发。我们没办法,只好盲目地找。找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在广场中心找到了她的妈妈。

怎么样?这就是我佩服的妈妈。虽然她很平凡,但我很爱她!

小猪存钱罐是在我出生时,爸爸买给我的出生礼物,不过小猪存钱罐到现在我也没装满它的“肚子”。

它的造型非常可爱,金黄金黄的,像身穿了一件漂亮的金色裙子。它非常大,形状像一头萌萌的小猪,大家都说我对它爱不释手。

它的耳朵尖尖的,红蓝色夹在中间,真好看!它的左右两旁有着一个“福”字,表示带给人幸福的意思。

它不仅每天跟我玩,而且还会帮我改正坏毛病。

有一次,爸爸上班,妈妈作文也上班。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偷偷地拿了十个一元的硬币,一个个放到小猪的“肚子”里。妈妈一回到家,告诉我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原来佳佳生病了,家里也没钱。我看到佳佳的妈妈手里拿着“捐款箱”的箱子。我赶紧拿上小猪存钱罐急忙跑下楼,把小猪肚子里的钱拿出来,给佳佳的妈妈,她高兴得笑开了花。

谢谢你,小猪存钱罐。你不仅帮我改了坏习惯,而且还在紧急时刻让我帮助了佳佳。小猪存钱罐我爱你!

我的家乡是美丽的陈村,这儿一年四季都很美。来过我的家乡的人,都会说我的家乡很美。

春天是非常烂漫的季节,只要一出门就有花香扑来,让你沉浸在花香中,再一看,粉色的迎春花正眯着眼睛深情地望着你;那火红的玫瑰花开得正艳呢,站在远处看就像一堆火在熊熊燃烧着;紫色的蝴蝶兰像一群群蝴蝶在翩翩起舞;木棉花的花瓣又大又红,从远处看,好像一簇火焰在树上燃烧着。

夏天,荷花粉红粉红的,像是一个个仙子在跳舞,有的荷花还包裹着,有的已经张开了花瓣。绿得像翡作文翠一样的荷叶像一个盘子,漂在池塘上面。

秋天的果园是最美的。金黄的橘子,远远望去就像一片金色的海洋,走近一看,又像一个个小小的灯笼面带笑容,在果园里,最灿烂的是农民伯伯们的舒心的笑容,一年四季,他们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收获了果子,也收获了甜蜜。

冬天照样一片葱绿,榕树还盖着绿色的“大衣”,樟树也还是顶着绿色的“帽子”,马路边的罗汉松,被裁剪的像云一样的发型,打扮着马路两旁,装点着人们的城市生活。

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

我的家乡在清远,那里山清水秀,是个美丽的地方。

春天,树木吐出嫩芽,抽出新的枝条,小草也从地里钻了出来。迎春花穿着红艳艳的纱裙,如同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站在枝头上舞蹈,真美呀!小鸟儿们也站在树梢上,欢快地歌唱着,好像在唱:“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小动物都被这清脆的歌声唤醒了,变得更快活了,在草地上欢蹦乱跳。田野里的油菜花最引人注目了。远远望去,一大片一大片的,就像给大地铺上了一张金灿灿的地毯;走进一看,这里一朵,那里一朵,好像在比美呢。瞧,几只蝴蝶被油菜花的美吸引住了,正在花上翩翩起舞。一阵微风吹来,油菜花轻轻摆动着,好像在和蝴蝶打招呼。此时此刻,我忍不住想起了杨万里的诗:“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

天来了,池塘里的荷花竞相开放。不过,还有几个花骨朵,红红的,就像一个个穿着红肚兜、胖嘟嘟的小娃娃,真可爱呀。绿色的大圆盘——荷叶上,托着几颗亮晶晶的水珠。水珠儿有的在玩海盗船,有的在玩荡秋千,还有的在玩滑滑梯呢,真有趣。这满池的荷叶,这美丽的荷花,不禁让人想起这句诗:作文“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秋天到了,家乡大丰收了。稻田里翻起了金色的海浪,那一串串稻谷,对着农民伯伯笑弯了腰。人们挥舞着弯弯的镰刀,正忙着收割稻子。金色的田野里,传来一阵阵丰收的歌谣。果园里,果子成熟了。红枣红艳艳的,如同无数颗飘香的玛瑙晃来晃去,看着就让人嘴馋。苹果、橘子、葡萄、鸭梨……你挤我碰,都争着让人们去摘呢。对了,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香蕉了。看,它们弯弯的,犹如一个个小月亮挂在树梢,正对着人们微笑。地上,铺满了熟透的果子。这时,刺猬便偷偷地跑来了,把散落的果子归拢到一起,在地上打了个滚儿,就急火火地溜走了。嗯,这刺猬背果子的本领可真高明。

冬天来了,大山还是一片翠绿,松柏穿着油亮亮的绿衣裳,挺立在山坡上,好像一位位穿着绿色燕尾服的绅士。田野里,小朋友们在烤红薯,他们捡来枯黄的树枝、稻草,烧着了,围着火堆唱啊跳啊。一缕缕青烟向四处飘散,孩子们欢乐的歌声也飘向远方。哈哈,家乡的冬天真有趣。

啊,不管是春天还是夏天,不管是秋天还是冬天,我的家乡都那么迷人。我爱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在陈村,那里一年四季有不同的景色,不同季节各有不同的风采。

春天到了,细雨如丝,空中弥漫着花香,那是春天的气息。来到我家乡的人,会不知不觉地陶醉在花香中。这里有粉红的迎春花、火红火红的玫瑰花、像蝴蝶似的蜘蝶兰……最美丽那就是木棉花了。一棵棵木棉花树挺立地站在马路两边,一棵棵木棉花树上像有一朵朵红云似的,格外美丽。等木棉花落下来,人们最喜欢用木棉花煲汤了。先是把木棉花晒干,然后洗干净,最后把木棉放在锅里煲,香喷喷又清热解毒的木棉花汤就做好了。要是你来我们家乡,好客的主人一定会盛一大碗汤让你享用。

夏天,当人们觉得热时,都会到池塘边的凉亭下棋,看风景;小孩们在柳树荫下玩耍,不时还有些孩子跳下游泳池游泳。荷塘是最美丽的地方。池上有一个个小圆盘,小圆盘作文上还有一颗颗珍珠,小圆盘其实是荷叶,珍珠是一颗颗露珠。那荷叶苍苍绿绿,真美丽!最吸引人的还是荷花。粉红的荷花像一位位仙女在翩翩起舞。荷塘清澈见底,还可以看见一条条小鱼快活地在水里嬉戏,如同“映日荷花别样红”。

秋天可以说是丰收的季节。果园里,果实累累,果园到处都是香味,原来是果子成熟了。金黄的橘子挂在树上,近看,真像一个个灯笼挂在树上;远看,果园真像一片金黄的海洋;还有红红的萍果,像小船似的香蕉,人人都喜欢的大树菠萝,真是如诗如画。

冬天到了,大地还是一片翠绿,樟树顶着绿色的帽子,榕树像一把撑开的绿绒大伞,路边还有排列很整齐,云一样造型的罗汉松呢!

谁来过我们家乡的人,肯定会依依不舍,没有来到我们家乡的人,赶紧过来,您任何时候来都行,我们家乡欢迎您!

每当我看见有人卖兔子的时候,我总是会跑过去围观,这些兔子看起来好可爱啊!它们有的毛是雪白的,有的毛是灰色的。有的兔子的眼睛是红色的,红得像血、像火、像苹果像山楂。长长的耳朵坚起来,而圆圆的尾巴像一个小皮球。我很想养一只,但是我又担心我会养死它,所以我想养兔子的愿望是实现不了的。不过我倒是经常去市场看兔子的。

有一次,我看见有一只兔子正在吃胡萝上和白菜,它吃东西吃得很快,作文三辩嘴巴不停地张一合,发出“嚓嚓嚓”的声音,不一会儿个长长的胡萝卜就被它吃光了。我看得目瞪口呆,天啊,原本以为小兔子是一个很斯文的小动物,原来它倒像一只小“饿鬼”呢。

兔子的步态是蹦蹦跳地,但是它不像青蛙那样一跃而起、前爪展开,而只是双脚在跳,前爪却没展开。我想:是因为兔子步态优雅,所以别人才编了兔子舞吧。

我喜欢兔子,我喜欢它的长相,我喜欢它的吃相,我喜欢它的步态。

我家有几只神气的小乌龟,是爸爸买给我的,因为,以前在幼儿园的时候,我的朋友都有小动物,我也想要小动物。于是,爸爸给我买了几只小乌龟,其中最神气的,那当然是“帅帅”了。

“帅帅”看上去很帅,所以,我叫它“帅帅”。它的身上有一层厚厚的壳,四肢和头可以很快的伸缩,走路时,就伸缩一次,真有趣。一有敌人,它就把头和四肢缩进去,只剩一个壳,像一块怎么咬也咬不破石头。头下面有一个极小而玲珑的鼻子,鼻子再配上线似的嘴巴,别提有多神气了。小乌龟“帅帅”还有四条扁扁的腿,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在跳广场舞。四肢上有锐利的爪子,一有食物,就用爪子抓作文住食物,连忙放进嘴里。

“帅帅”可会抢食了。有一次,放学回家,我走到阳台,乌龟听到声音就把头缩进壳里,我从袋子里拿出一把饲料,向池里丢去,激烈的抢食比赛开始了,小乌龟一窝锋向饲料跑去,“帅帅”用爪子爪了一下其它乌龟,乌龟们就把头缩进去,这时,“帅帅”吃了一些,嘴里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其它乌龟伸出头,抢着吃,不一会儿,饲料就被乌龟们一扫而空了。只只乌龟还把眼睛瞪得溜圆溜圆,好像在说:“小主人,能不能再给我们一点食物,我们还没饱呢”我只好再拿一些饲料,丢进池里,他们又像无头苍蝇似的抢起来了。

我很喜欢小乌龟“帅帅”,你呢?

我太公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本来是一只可怜的流浪狗,太公看了很心疼,就收养了它。我就给它取名叫“可可”,因为它太可爱了。

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毛,仿佛穿上了一件金黄金黄的衣服,又像一位神气十足的绅士。它总爱耷拉着耳朵,好像遇到什么不高兴的事儿。但是,一看到吃的,他就会迫不及待地把耳朵竖起来,兴致勃勃地转来转去。可可的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像两颗黑宝石。眼睛下面长着一个三角形的鼻子,黑黝黝的。鼻子下还藏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嘴巴。它的四肢虽然很短,但是它跑起步来飞快,就像一道闪电划过。最特别的是那一条弯弯的尾巴,只要我一去到太公家,它就会摇摇尾巴,好像在说:“好朋友,欢迎你来哟。”不过,它一见到陌生人,就会不停地汪汪大叫,好像要把人家给赶跑呢。

我特别喜欢和可可玩耍。每次回去,我总爱和它一起。记得有一次,我把它最喜爱的小皮球扔到了远处,它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尾巴,汪汪地叫了几声,就蹲下来。只见作文他瞄准小皮球,纵身一跃,就像弹簧一样,飞快地跑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它就叼着小皮球,一蹦一跳地向我走过来,那条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可神气了,好像在说:“好朋友,看,我厉害吧!”我一把抱住了它,它乖乖地蹲在我的面前,把嘴巴蹭过来,把小皮球放到我的怀里。这可是他的战利品啊!我又继续扔球,它又继续去找球……

可可很粘人。有一次,我在画画时,突然觉得双脚很暖和,我低头一看,是一团金黄色的东西!原来又是它,躺在我的脚上睡大觉。这家伙睡得可香了,它还咧着嘴,好像在微笑,应该正在做着一个美梦吧,不知道有没有梦见我呢。我没管它,继续画画。接着,一阵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从脚底下传来,原来又是它,正在打鼾呢。那鼾声,很有节奏,它的大肚子,也随着鼾声的节奏一起一落的。等我画完了,收拾东西出院子玩,这会儿,可可又跟着我出来了。哈哈,这家伙,我去哪里,就要去哪里。

可可真有趣,我喜欢它。我什么时候才能去太公家呢?我好想可可呀。

因为我在家很听话,所以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只可爱的小乌龟当作礼物送给我,我一见到它,就喜欢它了。

乌龟的头小小的,很可爱,它的头很长,像一条长长的绳子,它的眼睛小小的,像两颗小宝石。你可不要以为它的嘴巴很小,它可是有两排锋利的牙,这样它吃东西的时候,就可以很快咬碎食物。它的背上有一个棕色的盔甲,可漂亮了像一个美丽的石头。它的尾巴短短的,可有趣啦。

小乌龟的胆子很小,每次我去给它喂东西的时候,它看见我的影子就会把头缩进壳里。待我将龟粮一放下去乌龟旁边,它就马上把头探出来。

我最喜欢就是看它作文吃龟粮,因为它吃龟粮的样子很有趣。龟粮是我们一根根长长的棒子,它吃的时候,首先咬住中间的那部分吃完,再把咬不来的两边吃了。它吃的很快,一会儿,一根长长的龟粮棒就吃完了。

它吃饱就有力气爬了。龟桶很深,它想出去水桶外面玩,结果桶太高了,它只能在桶边转圈圈,我看见了就抓起小乌龟,小乌龟把手脚张开,像要飞的样子,看起来它好像很喜欢飞呢!我把它放出桶之后,就让它在桶的旁边运动,它累了就爬到桶边用自己的前脚打水桶。水桶发出“咚咚”的声音。小乌龟玩了一会儿我又把它抓回桶里去。

我很喜欢我的小乌龟。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因为它的皮毛很白,所以我叫它“小白”。

小白的毛白得发亮,一对长耳朵直直地竖起来,像是在听周围的动静。它的眼睛红彤彤的,真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它那小巧玲珑的鼻子下的小嘴巴可漂亮了,小嘴巴像一颗樱桃一样,它四肢虽短,但跑得很快。有一次,我没把笼子锁好,结果,它跑了出来,爸爸和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小白抓回到笼子里去。小白的尾巴小小的,真像一个小雪球!

小白吃饱喝足后便懒洋洋地趴在我帮它做的小床上,沉沉的睡了,小白睡觉的时候耳朵是垂下来的,之后,我就没去管它了,作文去看电视了,我看着看着,听到一阵阵“呼哧呼哧”的声音,我觉得很奇怪,扭头一看,原来罪魁祸首是小白啊!于是,我没心情看电视了,开始观察小白打鼾,它的鼾声会把自己的耳朵喷起来。

它也特别贪吃,我记得有一次,它饿得肚子咕咕叫了,我往它的食盆里装了几根胡萝卜,它看见了,“嗖”地一起,快速跑过来,真像一个雪球跑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没过一会儿就吃完了,它用它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再给我吃点东西吧。”我只好无奈地给小白又放了几根胡萝卜。

这就是我的小白,我非常喜欢它。

有一天早上,碧空如洗,阳光明媚,小文来到公园里散步。这里有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坪,还有五颜六色的鲜花。美丽的花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小鸟站在树枝上放声歌唱。

走着走着,小文看见了一只可怜巴巴的小鸟躲在草丛中。小鸟耷拉着脑袋,连站都站不稳。小文想:可能是被一个坏蛋打伤了吧,我一定要救救它才行。于是,他轻轻地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捧起小鸟,迫不及待地往家里跑。一到家,他赶紧拿出药箱,找出了万花油、棉签和创可贴。小文又找来了一条毛巾,铺在地上,把小鸟放在毛巾上。他开始给小鸟当起医生来了。首先,小文把万花油滴在棉签上;然后,他拿起有万花油的棉签,对着小鸟的伤口涂呀涂;接着,小文把创可贴贴在小鸟腿上的伤口上,小心翼翼地卷起来;最后,他有找来了一杯米,倒在毛巾上。他温柔地摸了一下小鸟的头,说:“小鸟,作文吃点东西吧!吃得饱饱的,你的伤口很快就会好的。”小鸟看见了,吧唧吧唧地吃了起来。吃饱之后,小鸟轻轻地走了几步,就停住了。可能是伤口还在痛。小文请爸爸买来一个鸟笼,铺上软绵绵的毛巾,让小鸟住了进去。

小鸟的伤口渐渐地好了起来。有一天中午,它在鸟笼里飞来飞去,一直叽叽喳喳地叫着。过了一会儿,小鸟又用尖尖的嘴巴啄着坚固的鸟笼,好像要飞出去。小文看见了,自言自语地说:“大树才是小鸟的家,我应该把它送回公园里。”他拉开鸟笼的门,捧着小鸟来到公园里,她站在大树下,把小鸟高高地托起来,说:“小鸟,飞上去吧!”小鸟听见了,扇扇翅膀,扑棱一声,飞到了树枝上,高高兴兴地唱着歌儿,好像在说:“谢谢你,小朋友,帮我治好了伤,还送我回家。”

小文看着树上的小鸟,心理美滋滋的。他想:“爱护小鸟,人人有责!”

生活处处有诱惑。但,大人们时常告诉我,诱惑往往会带来很坏的结局。所以,要学会拒绝诱惑。

一次,我去上英语兴趣班。班里的老师有个规定——教室里不准吃东西,否则没收所有的积分卡!积分卡是我们的宝贝,凭这个可以换许多小奖品,它更是一种荣誉的象征。因此也没有人会在教室里吃东西了。

我放好上课要用的东西,静静的坐在位置上等老师来。这时,同桌那根中指悄悄的戳了戳我肩膀。我看了看他,只听她埋在我耳朵边悄悄地说道:“我吃点东西,你别告诉老师。”

我惊奇地瞪着她,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怎么行!待会老师进来了,如果被发现了,积分卡不要了啊!万一老师到时候还‘治’我一个包庇作文罪……我赶紧回答她:“不……不……不行!你,你,你不怕被老师发现啊?”她居然一点也不害怕,还随手给了我一块饼干,说:“不会的,不会的,来,来,来你也吃点,很好吃的!”

饼干?还是我最爱吃的巧克力饼干,正好我也饿了……我缓缓的把手伸了过去,伸向了那块皮脆而金黄,散发出浓醇巧克力香味的饼干。突然,我脑子里浮现了大人们的话:要学会拒绝诱惑。我又把手缩了回去。可饼干散发出的香味像一只只贪吃虫钻进了我的脑子,扰乱了我的思绪。但理智告诉我:不能吃!

我一咬牙,对她说:“我不吃。”正好,这一幕被走进来的老师看到了,惩罚了同桌。我呢,自然平安无事——因为,我拒绝了诱惑!

世界上有魔力吗?如果有,我一定要做许多许多的事情。

假如我有魔力,我会变出一双翅膀,飞到各地,游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当我飞到一个角落时,我就会撒下彩色的粉末,让那里的人们变得幸福快乐,让那里的人们没有悲伤,没有痛苦。

假如我有魔力,我会让时光倒流,回到从前,让以前的人们之间没有争夺,没有战争,没有灾难,没有饥荒,没有抢掠。让以前的每一个君王不再昏庸无能,不再虐待人民,不再只为了顾眼前利益,而忘了顾全大局

如果我有魔力,我要去到二十年后的地球,如果二十年后的地球还是“老”样子的话,我就用魔力给她“整容”了。我在会在大草原上挖一个大坑,然后用魔力把地球上的所有垃圾吸过来,把它放作文进土坑里给埋住,使地球不再那么的“老”!而是变得比原来更加的“年轻”了。

假如我有魔力,我会变成一个富有的慈善家,走遍全世界,然后看一下有哪些家庭是贫困的,我就给他们送物资。他们缺什么,我就给他们送去什么。

假如我有魔力,我会去到每一片森林,让那些动物拥有会说人话和会听人话的新能力,让那些动物能和我们沟通,能和我们玩耍,能和我们倾诉心里话,让我们一起和谐共处。

假如我有魔力,我要把那些没用的废纸都变成参天大树,把那些没有用的垃圾变成纯洁的空气和水,把工厂排放出来的污水和黑烟变成洁白的河水和白云。

假如我有魔力,我就会造福于人类。为大家做更多事情,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多美好!

看看我,手上比着“V“字,可爱不可爱?我呀,留着齐刘海,乌黑乌黑的,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炯炯有神。可惜不是双眼皮,要不然眼睛就更大了!小小的嘴巴红的似火,上面是小巧玲珑的鼻子,白里透红的脸肉嘟嘟的,是不是很想捏一把!

如果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我的嘴边有一颗小小的痣。奶奶说,这种长在嘴边的痣叫“吃痣”,长大以后会吃到好多好吃的东西。听奶奶这么一说,我可高兴了!

照片中,我穿着洁白如雪作文的T恤,碧绿碧绿的短裙。我和大多数女孩一样,最喜欢穿裙子。你们猜猜我这是在哪拍的照片?哈哈,在我家的衣柜里呢!

我喜欢画画,古筝、羽毛球……其中我最喜欢跳舞。不管刮风下雨,我都坚持上舞蹈课,大家都叫我“小舞蹈家”。可是我有个很大的毛病—胆小,有时候,连我最爱的舞蹈课上也不敢和老师说话。记得我第一次去上课时,看见许多陌生的小朋友,我被吓哭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跳舞的,胆小的女孩。

每当别人给我掌声时,我就想起第一次掌声,那掌声我永远忘不了!

人生漫漫长路,我们走过了天真浪漫,度过了花样年华,步入了青春的殿堂。一路上,我们或是成功,或是失败,或是收获,或是失去。

而我也从一个小男孩渐渐变成了一个男子汉,经历了许多的事情,得到了许多的磨炼。其中,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那一次,因为那次,我收获成功的掌声。

小时候的我酷爱音乐,对音乐十分着迷,于是,我便央求妈妈能带我去学习音乐,去体味音乐的美好,去音乐世界遨游!妈妈见我对音乐如此着迷,便答应了我。

妈妈带我来到了校外音乐培训机构,一进入音乐培训机构,我便目不暇接,那精美的乐器到处都是,最吸引我的是正中央的钢琴,它那庞大的身躯,黑白相间的琴键很是精美,轻轻一按,便能发出“天籁之音”,妈妈见我对钢琴情有独钟,便给我报了校外钢琴培训班。

起初,我对钢琴的兴趣很浓,像一股浇不灭的火,一有空闲的时间,我便会坐在钢琴前练习,屋子里常常回响着“哆唻咪"的声音。

一个月后,我打退堂鼓了,开始对钢琴产生了厌恶,因为像我这种“新手”弹钢琴弹久了,手会很痛,并且,手很僵硬,连弹基础的曲子都很难。

老师似乎看懂了我的心思,经常对我说:“贤,学钢琴不是作文一件容易的事情,既然选择了它就要不怕苦、不怕累、先认真学好基础,再多努力练习才能学会弹钢琴!”老师的话使我恍然大悟,我又想到刚刚学过的一篇文章《再塑生命》中的一个人——海伦·凯勒,海伦·凯勒是一位聋哑盲人,似乎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到了她的身上,但她成为一名世界著名的作家,还考上了全世界最顶尖的大学一一哈佛大学。

在这新鲜亮丽的背后又有谁注意到了呢?我知道她是比他人付出了多倍的努为才成功的!

我明白了!我知道了!如果我想学好钢琴就必须努力,我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坚持下去!即使我没有贝多芬的才能,也没有莫扎特的天赋,但我可以努力,我可以坚持啊!我更相信我的付出一定会有收获的,因为我忘不了陈伯教育我们的那句话“自信加上努力等于成功”!

时间在树的年轮留下了五圈的痕迹,而我经过了努力和坚持,我获得了钢琴的四级证书!当我站在台上领证书的时候,台下响起了“啪啪啪”鼓掌声,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大家给我的掌声。我永远也忘不了它。

啊!幸亏我选择了坚持,我才能收获这美妙的掌声,收获这成功的掌声!

在那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想要退缩时,我都会想起那天的掌声,浑身充满了自信的力量,坚持不懈,勇往直前。难忘的掌声……

那天天气很好。

山间干净的风,透明的光和粉色樱花。远处的地平线被模糊了边界,含混不清地露出柔软的颜色。

一点点的粉和一点点的白。

我在这样晴朗的日子里,看见她。隔着来往的人群,似乎仍然非常熟稔,惊异于开口喊她的那个瞬间,能听到自己内心呼吸的声音。

我想,原来这就是久别重逢,在这个春天。和12年前她离开时一样的春天。

那一年,我在距离遥远的这座山城沿海小镇,哭喊着跑向那列载着她不知道要开往何处的旧式火车。只是不知道那天这里的樱花是不是也开得这样好。

应该是的。

尚年幼的时候,我还不明白离别这个词的含义。更不记得她的眼睛是从何时开始,对于她嗜赌成性的丈夫露出那么显而易见的憎恶。仿佛那本束之高阁的旧书被风吹开了埋于岁月的尘埃,漫天的灰暗里,一页页无法被篡改的白纸黑字,终于无可避免地面向故事的结局。

她要走了。离开这座城镇,离开她的丈夫、离开我。她的执意,显得我如此廉价与不堪。某一个春日的午后,带着她零散的行李,坐上火车。我哭得意识有些模糊,依然在苦苦哀求她,可我追不上她的背影。

长长的汽笛声排山倒海地将我淹没,遁入暗里。

她走后,我时常站在空无一人的作文房屋中央,茫然地如同一只误入森林深处的梅花鹿,在摇摇欲坠的白炽光影里看见自己残缺的犄角。后来,我明白了。离别这个词语本身就带着永恒的意味,而我需要在无尽的黄昏里,放弃那场晚霞。

我在哪里念到过,“若没有离别,成长也就无所附丽。”

起初的那几年,我是憎恨着她的。当我日渐成长后,却发现我得到的远比旁人多。因了过早地踏入世俗,没有人能够在我身边,而需要努力展开足以庇护自己的阴影,最终成长为内心坚强的女子。“你所失去的迟早将会以另一种面目归来。”或许就是这个意思。不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离别,但实质上我与他们并无不同。伤害带来的无法击垮我,同样,离别不足为惧。因她原本就无法属于你。

长年的独身使我更为纤细,敏感。我不再憎恨,也不再一遍遍地质问自己,答案早已经在那间空旷的房屋墙壁上沉默了。那里是我的青春,是我与离别一舞终了的舞台。不奢望再遇见,对于离别心怀感激。是她让我成长,以一种孤独却迅速的方式,结束无知的年岁。

或许她也会在无数个深夜,想起我。等待清晨的同一场日出,仿佛从未离去。而在12年后,她有没有脱下那张面具,郑重地道别呢。

我在风吹过来的时候喊。

“妈妈。”

我是一条鲸,生活在广袤无垠的大海里。一天,我家里来了几位客人。

这段时间风浪大,我的家里已经许久都没来客人了,来了几个客人,我们都高兴坏了。几个戴着墨镜的男人,其中一个还是个光头。他们来到这里,看到我们不住的赞叹:这里真美!这些鲸好肥好大。听了他们的赞美,我们心里更高兴了。同伴们也纷纷游过来向他们表示欢迎,要求与他们做朋友。客人们也不停挥手与我们打招呼,看到他们这般热情,我们更高兴了。

过了几天,我和伙伴们在这里欢快的玩耍,忽然听到一阵谈话声,便寻声游过去,还是上次几个男人,其中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对我说:“嗨,我们一起做朋友吧!”“啊,跟我做朋友?”我有些受宠作文若惊,不过几秒钟后,我反应过来了,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心里一阵窃喜。另一个光头男人对旁边的人说:“你们看,这头鲸大小刚刚好。你们看,那后背,那鳍游动的时候好灵活,这种最好吃了,口感特别好。”其他的几个人也点头表示认同。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全是鲜红一片,浓浓的血腥味儿,我浑身不能动弹了,怎么也使不上劲儿,费力扭头一看,我的鳍和尾巴都不见了。啊!好疼啊!从此我再也游不动了,永远失去了平衡能力和运动能力。其他的同伴都开始东躲西藏逃命去了。

真希望,这只是一场梦。我们的家里还能回到之前的平静和美好。希望人类都要保护我们鲸,不要随意捕杀动物。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唐代诗人王维一首《鸟鸣涧》古诗,让我们体会到桂花无声飘落的优美意境。

今天我和妈妈出门寻找桂花。

妈妈一边找一边告诉我:“桂花又叫岩桂,是中国传统十大名花之一。最具代表性的有金桂、银桂、丹桂和月桂。”

说着说着我们就找到了桂花树。仔细观察,每只花朵有四片花瓣。一阵微风吹过,桂花翩翩起舞,纷纷落下。阳光下的桂花好似金色而优雅的蝴蝶,又好似点点金子闪耀着属于作文自己的光辉。落在地上的桂花,像一条条金色的绸带。

放眼望去,远处的桂花好似万山丛中一点黄。黄黄的桂花像一颗颗繁星,一闪一闪的,仿佛在眨眼睛。

眼前的桂花又是一簇一簇的,应该是怕孤单吧!这些金黄色的小仙女围在一起,不知在讲什么故事,时而翩翩起舞,时而纵情歌唱,它们还意犹未尽。

桂花的意义是崇高、美好、吉祥、收获……“桂花开放十里飘香”,虽然忘记是从哪里学来的,但是一点不假。

我爱桂花,爱那十里飘香的桂花。

我从小生长在乡下,可我从未觉得一丝无趣。

在乡下,周围的环境极好,满眼的绿色;深吸一口气,香香又甜甜;夜晚的星空美不胜收……

那是一次夜间的跳闸,却让我欣赏到了一整晚美如画卷的星空。

当时正好是我吃完晚饭的时候,我刚一个人开着灯在楼上写作业,忽然,房间的电灯灭了,我心里“咯噔”一下,想:“怎么停电了?”害怕黑暗的我,慌忙之中跑下楼去,正好遇到外出询问情况的父亲回来,父亲说:“不知怎么了,整个村子都停电了。”

无奈之下,我只能回到房间,关上门,扇着扇子准备睡觉。但是,可能因为太热了,我怎么也睡不着,就悄悄踱步去看父亲有没有休息,结果还没有走到他房门口,就听见屋里飘出“呼作文呼……”浓重的鼻音鼾声。哦,爸爸已经睡着了。

没法子了,我只好回到房间,我无意朝窗外看了一眼,可是,就是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墨黑的天空挂满了星星,美丽这个词语已经不够去形容这样的心旷神怡了!我抬起手指去数,一颗、两颗、三颗、四颗……可是哪里数得清,总是数了这颗忘了那颗。我想,既然数不清楚,那就比一比呗!

我仰望头顶上的一圈星空,找到了那颗最亮的星星,它并不大,但是在黑幕上极其耀眼,我定睛一看,它不就是银河边的牛郎星吗?刹那间,我想起了课文《牛郎织女》里的故事。

是呀!人间最美好的情感就算远隔千山万水也还是要留于心间的,长长久久,多好!

远在他乡的妈妈,你说呢?

你,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你,为我送去一份快乐;你,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你,使我的课余生活充实起来。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书的魅力有多么大。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读书使人充实,使人机智,使人准确,使人明智,使人灵秀,使人周密,使人深刻,使人庄重,使人善辩。”可见书的重要性。唐朝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写作的灵感,所以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嘛。

因为有你,我懂得了诚信。三国的关羽,虽没有孔明“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谋略,也没有刘备身为汉胄,更没有曹操统帅三军的气概,却有着一诺千金的品格。他信守桃园结义,不离不弃,不为曹操高官厚禄所迷惑,身在曹营心在汉,过五关,斩六将。关羽的信守承诺,诠释了兄弟情义的真正内涵!

因为有你,我懂得了忠诚。南宋时,朝廷腐作文败,金兵压境,内忧外患。就在这危急存亡时,岳飞率领岳家军殊死反抗他的军队勇猛善战、纪律严明,深受百姓爱戴,因此大败金军,令其闻风丧胆,惊叹“撼山易,撼岳难”。虽说他终被昏庸的赵高宗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但他的精神却流芳百世。这,即是忠诚。

因为有你,我懂得了感恩。比尔。盖茨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他并没有忘记对社会的回报。他和他的妻子梅琳达捐赠了超过240亿美元建立了一项基金,支持全球医疗健康和教育领域的慈善事业。到今天为止,比尔。盖茨和梅琳达建立的基金已将25亿多的美元用于全球的健康事业,将14多亿美元用于改善人们的学习条件。这些行为都体现出比尔。盖茨对社会有着深厚的感恩之情。

因为有你,我懂得了很多很多。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虽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可以决定生命的宽度。”我们可以用书来拓展生命的长度,因为书是良师,也是益友。

谢谢你——书!

小时候,一提起“警察”,就觉得特别神圣,想象中的警察叔叔腰间别着一把乌黑锃亮的手枪,专门抓坏人,多神气呀!慢慢地,我才知道,原来警察分好多种呢,除了威风凛凛的刑侦警察,还有交通、治安、巡逻、社区等岗位的警察……不管是哪一种警察,都是非常辛苦的,他们的工作都是为了保一方的平安,都是为人民服务!

寒假中的一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去上海的姐姐家做客。刚进入上海市区,车子便像累了一样,停下不动了。“怎么了?”我从汽车后座直起身,问爸爸。爸爸叹了口气,无奈地说:“你瞧,这不,堵车了嘛!”

我朝前面一瞧,可不是吗?好多车子都停下来了,再往后面一望,只一会儿工夫,黑压压的就排起了长龙。“哎,什么时候才能开动啊!”我有点心急了。

“别急,你瞧,交警叔叔正在指挥呢!”爸爸指着前方对我说。

顺着爸爸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真有一个人,穿着笔挺的制服,戴着白色的手套,站在指挥台上,忙碌地指挥着。不用问,那就是我们的大救星——交警叔叔!

只见交警叔叔高举左手,前方的那些车子就全部乖乖地停下不开了。随后交警叔叔转向右边,左手轻轻抬起,又伸出右臂,先向前平伸,作文再向左摆动,一辆车子就过去了……我看得入了迷,不禁想:警察叔叔的手可真是太神奇了,就像是施了魔法一样!

就在我惊叹不已的时候,一阵刺骨的寒风刮过,卷起地上的落叶,漫天飘飞。此时此刻,我坐在开着暖气的汽车里仿佛都感受到了阵阵寒意,再看看交警叔叔,却依然伫立着,依然动作标准地指挥着车辆,确保交通的有序,全然不顾外面的气候有多冷。我感动极了,心想:交警叔叔的脸一定快冻僵了,真希望他能快点疏通车辆,早点到屋里去暖和一下身子啊!

不管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交警叔叔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我们常常看到,越是恶劣的天气,越需要交警叔叔,越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的工作是没有节假日的,万家团圆的喜庆日子,越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我们大家,为了人民,为了百姓。所以,只要一提到“警察”,我的心中便会油然升腾起一股崇敬之情!

是啊,“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人民警察,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感谢你们,舍弃小家,为了大家!感谢你们,为了一方的平安,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我要向你们致以少先队员最崇高的敬礼!

这是最后一场考试了,我埋着头,想着前几场考试的发挥似乎不太好,便是下定决心这一场历史一定要全力以赴,能抢一分是一分。

可拿到试卷的一刻……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心里有点发怵,却也只能咬着牙做。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我的冷汗也随之沿着脸廓留下,面对眼前的问答题我实在是束手无策,如果说前面的选择题判断题我还能投个骰子,抓个阄,那面对问答题,我就真的只能和它大眼瞪小眼。“啧。”我摔下笔,干脆发起了呆——不就是四十分吗?我、我不要了!

没一会儿,目光被一个小黑点吸引,这好像是一只小虫子,我感到一阵恶心,抽出纸想摁死它,快碰到的一瞬间我挺住了手——它在干什么?

我提起了兴致,看着小虫子在我的试卷上爬动着,眼见它快要爬走了,我赶忙用笔堵住了它,它似乎也吓了一跳,向后退了几步,随后又往旁边走,我立刻坏心眼地拿出橡皮去挡道,小虫子似乎也有些不耐烦,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它会不会放弃,我咧开嘴,不禁猜测,一定会的吧作文。我看了眼平铺在课桌上的卷子,毕竟作为人的我也放弃了。

……就这样一来一回好几次,看着依旧不屈服,没有退缩的小虫子,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它为什么还不放弃?小虫子依旧挣扎着,无论深陷何种困境,它都不放弃,就像那白杨坚强不屈而挺拔。

我仿佛被它鼓舞了,拿开了笔和橡皮,看着精疲力尽的虫子越行越远。

我难道连一只虫子都不如吗!

我看着眼前依旧安静的历史卷子,我叹了口气,再次拿起笔——我不能被虫子比下去。眼前的题目看上去依旧一窍不通,但我想我不会再退缩。

考试结束了,我收拾一下东西离开了考场。脑子里却一直回忆着与小虫子的这一次相遇。

我不知道那只小虫子在一次次被截拦时想了什么。也许它会想“为什么这个东西一直挡着我?我是不是应该放弃?”

但无论它如何想,它最终都选择了——坚持。

无论它多么渺小,也许对于这茫茫世界甚至是微不足道,不过它却顽强挣扎着,不想命运屈服。

渐凉的天气里,我的心里划过一阵暖流。

在秋之韵律中,有无情无穷的欢笑声,有无情的风声,还有数不胜数的热闹。

静谧之声

在草丛中,隐藏隐藏着一批秋作文日著名的神秘艺术家,不时从草丛中传来“嚁嚁”的叫声。蟋蟀弹出的乐曲,时而高亢,时而低沉,如同银铃一般,正当我忍不住为之才分暗暗叫好的时候,这群莫名奇怪的蟋蟀,便开始参差不齐的合唱。时快时慢,时如洪钟,时如银铃,但这可比夏天的知了唱得好多了,知了只会无病呻吟,要是旁边站着听众,一定是不胜其烦的,为这只聒噪的知了而愤怒,而秋的蟋蟀带来的只有静谧。

爽快之声

蟋蟀带来的是假热闹,风和树叶也忍不住叹息“呼呼”“呼呼”,落叶簌簌地飘落下来,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虽说秋风带给古人的是不少的哀伤,但是我行走在秋风里,秋风留给我的只有凉爽,只有舒畅。

满足之声

如果说秋天只有哀伤,那是极大的不公平,它还有更丰富的乐感。“啪啦!”一个个黄澄澄柚子在人们手中裂开,这是秋天独特的乐曲,这是有香味的秋之声,听着这声音,淡淡的香气在鼻尖,我已经口水直流了。

“沙沙”“喔喔”……秋日声音窃窃,这是秋赠予我们的宝物!

我尝试过跳高,尝试过跳远,还尝试过国旗班队长……可是这次我要挑战800米比赛,这个念头一直在我心中飞翔。

每天上午下午我都要和我的队友叶熠廷一起练习。第一次练习的时候,败给了他,我不甘心我会输给他。

有一次体育课上,我和叶熠廷要和六年级的大哥哥与大姐姐一起跑800米。老师说预备开始,六年级的大哥哥与大姐姐很快在我们后面,可是大哥哥跑得很快,我们并没有超过他们,心想:我们要让大哥哥没有力气的时候超过他们。于是我们就慢慢地跑,作文不知不觉就到了第三圈,尽管我已经很累了,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超过了大哥哥,拿到了第一名与第二名。那天,我心里美滋滋的,我的成绩真是太惊人了,我想我不能骄傲,还要继续努力。

那天运动会开始跑800米了,我心里非常非常得紧张。开始跑了,我们用箭一般的速度跑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跑到了第三圈,叶熠廷对我说:“不要被对手给甩后面。”我最后把吃奶的力气用上,拿到了第四名。

我没有拿到前三名,非常非常得伤心,我知道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看着我从没睡过的房间,我有些害怕,因为我妈妈要出差,明天下午才回来,所以我要回自己房间睡。这是第一次自己一个人睡,我有些害怕。

妈妈走了,我洗完澡小心地走进房间,一看房间宽了许多,忽然灯关了,原来停电了,一片黑暗纷纷向我压来,顿时我毛骨悚然,天哪,太恐怖了!我躲进被子,缩成一团,把被子拉上来再盖住整个人。当我要睡时,一声可怕得上楼声响了一下,我有点害怕,接着我看见一个东西在飘,我要吓哭了,连忙躲进被子。泪水占了我的脸,打湿了我的作文枕头,止住哭泣,慢慢地进入梦乡了。

第二天醒来,我猛地睁开眼睛,看一看自己出什么事了没,这才松了一口气。原来自己睡又不是天大的事,只是自己吓自己罢了。

后来妈妈的外婆走了,妈妈去陪,又要去一晚。临走时妈妈说如果害怕就到表姐家去睡,我点点头,可是我不敢去,于是呆在家里了。晚上我一头钻进被子,把耳朵蒙上,就闭上眼睛,什么事儿也不知道了。第二天,我开心极了,能自己一个人睡了。

不能都依靠别人,自己战胜恐惧,这样,胆子才会越来越大的!

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蓝天,湛蓝得微风吹拂着大地,我怀着忐忑不安得心情来到操场,进行400米跑步比赛,我心想,这可是我第一次参加比赛,我会不会成功呢?

我站在起跑线后,跺了跺脚,在准备跑步前的运动,我的心里就像装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狂跳着。

“砰”的一声枪响,我像脱了缰的野马冲了出去,跑到了第一位。微风在我的耳边呼呼地刮着,像是在鼓励我,加油加油,坚持就是胜利,我的步子迈大了,我脸上的肌肉已经作文紧绷着,脚步越来越沉重,呼吸困难。

第二圈时,我远远地就被第一名甩在了后面,看着他们离我远了,我就像漏了气的气球,但是我还是努力地向前冲去。只剩60米,我快要坚持不住了。我隐隐约约地听见老师喊道:“加油!加油!”我像是喝了兴奋剂一样,猛地一仰头,使出全身力量向前冲去,再冲过去的终点,妈妈一下子将我搂进了怀抱。

虽然这些成绩不好,但是我还努力地战胜自我,第一次站在运动会的赛场上,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天哪!我望着那差不多一百米高并且呈90度的攀岩墙壁,目瞪口呆地发出这样的哀叹。呈直角啊,还能这能爬吗?但听到老妈的鼓励声,决定背水一战了,我系上绳子,朝顶端奋力爬去。

我一只手抓住一个凸点,脚踩另一个凸点,像一只大奇猴一样往上爬……随着我越爬越高,两个凸点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大,我爬得高离太阳就近,火辣辣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我觉得眼前很模糊,这些凸点故意离我而去。我觉得筋疲力尽,全身的力气都要被抽光了,我的手脚麻木得没有知觉,手动不了,脚都抬不来了作文!我开始害怕了,恐惧是人最大的敌人。这时,我手一滑,掉了下来,要不是有绳子吊着,我不死也要残废了,想想都后怕。

耳边隐隐传来妈妈的鼓励声,仿佛全身注入些气力,我再一次往上爬了,再一次重复刚才的动作,继续往上爬。我心中已经没有恐惧,只有一个念头,坚持就是成功,离顶端只有半米长了,加油!我纵身一跃,跳上了顶端,天更蓝了,草更绿了,风儿为我擦汗,小鸟为我欢呼,我赢了,我终于战胜了恐惧。

这一次尝试给了我磨练,这一次尝试给了我成功的喜悦,还给了我自信!

追梦观后感作文 篇3

在实现梦想的旅途中,总会有些磕磕绊绊,就算是折了翼的天使,上天不会因为她曾经是天使,而为她开一条百分之百顺利的绿色通道。

在这条通往梦想的道路上已经很困难了,然而上天却让一个人在实现梦想的途中,又给他带来了更大的困难,那个人就是陈伟强。

当天我看了一个有关陈伟强故事的一个小短片后。我就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渺小,人家失去了双臂,却成了人生的大赢家,而我,一个四肢健全的健康人,却做什么事都是微不足道的,也没获过什么奖。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平凡的一天里,陈伟强在附近玩耍,突然,他看到了电火花,电火花是那样的美丽,陈伟强忍不住伸出双手去碰电火花,一道白光闪过,电火花无情地夺去了他的双手。一天,他和小伙伴们玩耍,当大家一起爬稻草山时,他爬着爬着突然摔了下来,小伙伴们看见后,不但不帮助他,反而还自顾自得前进。陈伟强不甘落后,在一次又一次的摔倒下,他大喊了一声:我要作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之后,他在牙齿的帮助下,终于爬了上去。傍晚他和妈妈坐在房顶上看日落,陈伟强突然问了句:妈妈,我什么时候才可以长出双手。妈妈不愿看到陈伟强的样心,于是就对他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陈伟强上了小学后,他为了能和其他同学一样在课桌上写字,下定决心要用嘴叼着笔写字,不知磨破了多少次嘴,不知弄断了多少只笔杆,他终于成功了,而且他的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

原以为陈伟强在梦想的道路上已经风雨无阻了,可上天却又给了他一个重大的打击残疾人不能上大学。其实他很早就给张海迪写了封信,不久后,他就收到了张海迪的回信,他看了以后,比之前更加努力了,因此长大后的他获得了给大的成就。

我回家后一遍又一遍地播放这个短片。当看到小伙伴们对他置之不理时,我为他愤愤不平;当看到他百折不挠的精神后,我对他的印象又加深了一份;当看到他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参加人生大考时,我为他感到可惜;当看到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位与陈伟强相似的同学宣奕而。

奕而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我每次看到她,她脸上总是会挂着一丝微笑,有时老师觉得因为她身体原因而让她少做一点,可奕而每次都会一字不漏的完成,不仅如此,她的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正是宣奕而和陈伟强的精神感动了我。

正像我一开始说的一样,梦想的道路上不可能百分之百风雨无阻,你只有扫除一切障碍与困难能才实现自己的梦想。

梦的旅途中没有绿色通道,只有付出与坚持。我也一定会努力学习,来证明自己就算是四肢健全,学习环境好也不会骄傲,我要向所有人证明就算是一颗微不足道的星星,它也有它存的意义和它最闪亮的一面。

翅膀,只是一种想象出来的东西,只不过真正的翅膀其实一直都在我们的心里,只要我们愿意,翅膀随时都可以开启,帮助我们实现梦想。

追梦观后感作文 篇4

王琳

今天,我看了《追梦少年》这个微电影,看的时间不长,只有38。01分钟,可这短短的几分钟,却让我们悟出了一个道理,接下来,请听我把这个故事细细道来吧!

这部微电影主要讲的是,在第六小学的某个班级里,有许多小孩分别围在一起讨论一些事情,这时,一位美丽、漂亮的老师,走进了这个充满着孩子味儿的班级,哦!原来是新的科任老师啊。只见同学们快速回到座位坐好,只听一声:“起立。”一声洪亮的“老师您好”便叫了出去。随后,老师说:“同学们好,请坐。”接着,老师说:“下周就是艺术节了,这次需要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且高质量的完成表演。”这时,班长打算表演童话剧,同学们一致赞同,经过同学们的细心挑选,打算演《绿野仙踪》,同学们每天努力的排练,终于到了表演的那天,同学们的表演受到一致好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才能成功,尽管在成功的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也不要气馁,一定要相信自己。

这就是我推荐的微电影,我相信你也有你喜欢的电影,你也来和我们分享吧!

追梦观后感作文 篇5

青春有梦就去追,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虽然一路走来很辛苦,但也无怨无悔,因为我们时刻有梦想在心中,也时刻在努力着.

前天,学校里放了一部电影,放了一部让我,也可能让大家都感受颇深的电影--《追梦的山里娃》。

这是一部让你内心涌起波浪,决心立志的影片,它讲了:贵州山区的孩子们喜爱足球,克服了没有足球、没有场地、没有教练、女生瞧不起、家长反对等各种困难,凭着自己的坚强和毅力,还有勘探队工人古松的帮助下,组建了一支真正的球队,到城里去参加了一场真正的、正规的足球比赛。他们梦想成真了!多么让人兴奋,让人感动啊!

我看了这部电影,深受教益。我们要反省自问,自己的梦想完成了吗?我们都是城里人,有优越的经济条件,不缺这也不缺那,家人也都很支持。农村娃都有梦想,如果我连梦想都没有,岂不是很可笑又很可悲的事吗?不过,如果只是空想而不去做,那就更可悲了。说实话我也是这种人--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有一年期末考试,我因为期末考试前考好了一次而洋洋得意,便夸下海口,三门功课都考到98分左右。我定下了目标,却没有行动。复习时,我总是眼高手低,漫不经心,结果别说98分,就连90分也没有考到,科科都悬在了85分左右,别提有多惨了!而聂安然却完成了她的目标和梦想--超越了毛晨曦。聂安然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复习时特别认真、刻苦,不仅仅是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是主动地复习,自己多做练习题,每天晚上都要学到十点多钟。我看着自己的试卷,不禁后悔不已!

我们班很多同学都有自己的梦想,董光耀要考上自己喜欢的中国传媒大学,张锦科想成为小奥巴马,毛晨曦、聂安燃都想永远做班里的第一名,当然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开一个教育动物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如果只有梦想,而没有行动,那梦想永远也只是梦想而已。要想实现梦想,我们就应该向《追梦山里娃》里的那些同学们一样,不怕困难,有毅力,要坚持。

让我们怀揣梦想去努力、去飞翔吧!如果你没有梦想的话,你就out了!如果你不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你就over了!

追梦观后感作文 篇6

看了这个动画片之后,总有种莫名的感动,脑袋里莫名地冒出五个字:怒放的生命。

整个动画片其实是由几个短小的视频组成的,每个视频的主人公都让人感到可爱、可敬。他们都是残疾人。他们或许看不到蔚蓝的天空,或许无法用双手生活,或许永远被牵绊在轮椅上。他们的生命或许总缺少那么一点点,可他们没有放弃,他们一直在寻找属于他们的那片天,那个在他们看来纯真美好的世界。

记忆最深刻的应该是《翅膀》这个短片。这个名叫陈伟强的男孩,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双手。小伙伴都能轻松爬过的土丘,他却要跌倒一万次、努力一万次,才有可能爬过;上学了,别的同学都能握笔写字了,可他却不行,因为他没有双手,为了和其他同学一样,他放弃了熟悉的双足握笔,而选择用更困难的咬笔写字。为了学会咬笔写字,他不知磨破了多少次嘴皮,咬断了多少支笔,才将这种方法掌握。高考了,往昔比他成绩差许多的同学都能参加这次人生大考,可他却连高考的资格都没有,只因他是残疾人。因为他是残疾人,他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受到了多少屈辱,他怎么办?放弃自己,自暴自弃吗?他没有,反而他活得比正常人还精彩,因为他一直在为梦想努力,百折不挠,从不放弃,他活出了一个怒放的生命。

这样的故事在《追梦》中并不少见,几乎每一个主人公身上都有着满满的正能量。可是,我却疑惑了:是什么造就了他们怒放的生命?

我想,是梦,是梦想的力量,让这些残缺的天使,在困境中重生。那些还颓废着的正常人,看看《追梦》吧,你还有什么理由不为梦想奋斗?

愿所有人都能有怒放的生命!

追梦观后感作文 篇7

今天,老师带我们看了一个电影《追梦的山里娃》,看了之后,我觉得袁筑和他的朋友们有一个共同的梦想。

电影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袁筑和袁建是一对亲兄弟,他们两个都很喜欢踢足球,一开始,妈妈不同意,后来慢慢地同意了,而他的教练去找妈妈说:你为什么不让他们踢足球呢?妈妈却说:因为袁建不是我亲生的,袁筑才是我亲生的,我不想让袁建知道他不是我亲生的。

袁筑和袁建想要组成一支足球队,足球队慢慢组成了,而训练足球比寒却了一些困难,他们想到了去邻村的学校操场训练,在训练的时候,一个同学把别人晒的辣椒给弄翻了,他们马上撒腿就跑,而袁建的脚却扭伤了,古忪教练正好回来,看见说:你们惹了祸就要走吗?而小足球队员们说:我怕他们让我们赔钱,可我们没钱。古教练说:没钱,那么你们也不丁丁以跑呀,你们这么做是不对,明白了吗?妈妈给兄弟俩拿了爸给他们买的袜子,和球星的一模一样,而哥哥那一双却不是,哥哥是自己用笔画的。

后来,小足球队员们去参加了校园杯比赛,他们可开心了,妈妈给袁筑袁建一人买了一双新球鞋,他们在校园杯比赛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袁筑、袁建、韦万芸和山子进入了一所很好的学校,进行训练,他们这一支足球队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子,叫作山娃足球队。

通过这个电影,我明白了:每一个人都有梦想,只要自己肯坚持,就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不要退缩,一定要前进,一定要相信自己!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


静下心来读书可以使我们戒骄戒躁,您读完作品,似乎人生观都会有所改变。一篇好的作品应该有哪些要素?以下是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楼梦读书读后感”。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1】

看着荣国府欢天喜地、温馨祥和的一幕,不得不使人想起独处深宫的贾元春来了。

在辞旧迎新的时刻,谁不想在家人身边,共同掀开新的一年呢?谁甘心失去天伦之乐呢?府中,有伶牙俐齿的凤姐,慈祥和蔼的祖母,还有许多贴心的好姐妹,谁都不愿意离去的。可是现在烟花满天,爆竹声声时,贾元春正受着寂寞的煎熬。

或许宫中的条件比贾府更优越,但这毕竟是物质上的丰厚,一个人吃饱睡好固然重要,但若能在精神上,感情上绚丽多彩,做人也就有满足感了。

我看完这两回,觉得原先认为《红楼梦》是无聊文字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我看到《红楼梦》不仅是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而且反映了一个大家族中面子和自尊的捍卫。

赵姨娘的兄弟死了,得了二十两,可她不服气,在李纨、探春二人前使性子,说探春做事不顾及他人,我想探春也太可怜了,掌管贾府,做出来的事却遭人反对,整天负气,少不了伤心流泪,可她并没有打掉门牙往肚里咽,硬是倒出自己一肚子苦水,挤出满脸眼泪,然后照样做她的工作,在贾府中,确实少不了精湛的“演技”,这不,赵姨娘气呼呼地走了,连凤姐也夸探春能干呢。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2】

当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红楼梦》!”一讲到《红楼梦》,我的脑中就会浮现出贾宝玉,林黛玉等小说人物。

在一次关于人物描写的课文学习中,又讲到《红楼梦》中的王熙凤,让我和谭老师对这本书产生了共鸣。没想到谭老师也喜欢这本书,上课的时候,我便仔细听谭老师对王熙凤这个人物的性格分析,心里全都被文章迷住了。一下课,我便马上去找谭老师一起了解《红楼梦》更多的含义。有一次,我在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对文中人物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情感产生了疑问,便去找谭老师一同探讨。谭老师认为,贾宝玉和林黛玉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就一见钟情,因为黛玉的疑心病所以在一点点小误会的时候吃醋,在两人的情感中会发生很多矛盾,感情不稳定。而我的观点则认为,在宝玉初会黛玉的时候,因为黛玉的外貌产生了好感,在以后的生活中,因为许多事情而渐渐发现了对方的心意,使感情加深了,不过由于黛玉的小心眼,难免会发生一些纠纷。在我和谭老师积极的探讨和分析下,最后的结论是:黛玉和宝玉初见时,双方心里都产生了一点好感,在后来生活中的矛盾和一次次的谈心、沟通,使感情又更进一步,但误会也是难免的。

我和谭老师都喜欢看《红楼梦》,又疑问时双方一起讨论,使我对这本书的理解更加明白了。能和老师一起看一本书,就能互相学习到更好的知识。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3】

念随风,思随缘,绒花轻慢紫朦胧,此曲何终。

——题记

这个假期,有幸拜读了《红楼梦》这部小说,很久以前就听说过这部小说,自己也看过几遍,很喜欢这部名著。《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属章回体长篇小说。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现通行的续作是由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荣、宁两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这部书中有很多人物,偏僻而乖张的主人公贾宝玉;可望不可即的林黛玉;人尽皆知的“总管”王熙凤;容貌美丽,举止娴雅的薛宝钗;老实无能,懦弱怕事的迎春……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各有各的特点,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宝钗和黛玉了。

宝钗是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是当时正统淑女的典范。她恪守妇道,但也对当时的社会抱有一种强烈的批判精神。她曾作《螃蟹咏》,对当时那些横行无道的官场人物进行了尖锐的讽刺,这也是对林黛玉与贾宝玉不避嫌疑的警告。传统观点认为薛宝钗“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贾母对宝钗,全是清一色的负面评价。到后来,“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的时刻,贾母命自己所心爱的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纹、李绮辈坐在一起。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宝钗在贾母面前由“受宠”转为“失宠”的重要标志。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黛玉,金陵十二钗之首,在《红楼梦》中,林黛玉可能是个神仙,可望不可即,似乎也是一种姻缘,她给人留下的印象真可谓“凄美”二字。“凄”则主要表现在林黛玉的“身世凄凉、纤弱多病”,“美”则表现在“外在、内涵、艺术”这几个方面。两者相加就构成了林黛玉“凄美”的悲剧形象。外在之凄美:初见黛玉,作者并未直接着墨来描绘她的美,而是巧借凤姐的嘴及宝玉的眼来突出林黛玉的绝世美丽。心直口快的凤姐一见黛玉即惊叹:“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好一个“袅袅婷婷的女儿”、“神仙似的妹妹”!笔至此处,一个活生生的“绝美”黛玉已跃然纸上,这便是林黛玉的“外在之凄美”。内在之凄美:林黛玉是敏感而善良的。一方面,她寄人篱下的处境让她总是小心翼翼地为人处事,形成了“生怕被人看轻了去”的心态;另一方面,一个兰心慧质的女孩儿的小心眼儿更可以为她增添些“灵慧与可爱”之处,从而使林黛玉这个角色的塑造变得更加生动、有血有肉、感人至深。在黛玉的善良方面,我们又可以从她与宝钗相处的文字里边看得出来,尽管两人在平日里为情所累而有些磨擦,而至后来待宝钗“竟更比他人好十倍”,难道我们不应该向她学习吗?用宽容、善良的心对待每一个人。再者我们还可以从她教香菱作诗“诲人不倦”以及她的葬花之举等事可以看出她内心的善良。事实证明,越到后来“大得下人之心”的不是常施下人以小恩的宝钗,而是以诚相待的黛玉,其出自本性的善良与坦诚也由此可见一斑。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美丽的人儿,最后竟泪尽而死,让人为她尽情的感痛伤心,耿耿而不能忘怀。当然了,像晴雯、袭人这样的人物,虽然在文中几笔不到,却也是风格迥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4】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点曹雪芹绝对不同意。

红楼女子个个美丽,这不是他们的特别动人之处,个个有才华,这才是曹雪芹要讲的重点。

大观园里起诗社,颇有兰亭雅集之韵,这里面最耀眼的是林黛玉和薛宝钗,论文采,二人不分伯仲,不同在于林黛玉的生命里,诗是万万不可缺少的,于薛宝钗却不尽然。黛玉的文字全部是个人生命的表达,宝钗的诗作无一例外是经世致用的指导。黛玉夺菊花诗魁,宝钗就来一首咏螃蟹绝唱。黛玉的《葬花吟》一字一滴血,宝钗的《海棠诗》几乎可以作为人生坐标。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薛宝钗的柳絮词就是她个人价值观的直白表达。二人合体共用一词一曲,双双登顶女主宝座。论外貌神韵、综合素质实力,其它的人物都要逊色一筹了。这里面的核心支撑就是二人在文化上和众人的距离。

红楼女子第一梯队的林黛玉和薛宝钗,之所以是第一梯队,恐怕二人文化上的优势是重中之重的。

再看第二梯队,这里面的人物包括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和妙玉。

元春同样才华横溢,血缘上,她是宝玉的大姐,文化上,她是宝玉的启蒙老师。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宝玉的文采把靠文化吃饭的那些个酸腐相公们秒成了渣。小说老是在讲宝玉不喜欢读书,不求上进,一副草囊饭袋的样子,这一回算是贾宝玉的正传,给他平反了,是曹雪芹的春秋笔法罢了。读者正叫好,元春省亲夸完宝玉果然是进步了之后,就将他的题联一一作了修改。这里至少有一个用意就是为了表现元春的文采是高于宝玉的,如此也就呼应了小说开篇说:

“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

小说虽然没有突出探春的文学才华,但她在书法上的造诣在众姐妹里是最好的,尤其是她的理家之才还有家国情怀,那个年代对于女子的称谓加个“小”是很正常的,但探春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她是实实在在的“大女子”。探春赢得人的敬重,就得益于她的“才具”。

史湘云在文学水平上是可以比肩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她得曹雪芹偏爱,实在没有给她什么像样的缺点,十二钗里,她的读者缘极好,几乎没有谁讨厌甚至不喜欢这个姑娘。海棠诗,探春做得稍有吃力,宝玉干脆弄了个磕磕巴巴,湘云一来轻松两首,把宝玉都惊呆了。每次诗会,史湘云都是最积极的那个,她和黛玉中秋联诗,黛玉每有奇句,她必定要压一头才罢,读者却不会认为她要强,只会觉得她太爱作诗还有这样的活动,而且更突显她性格的可爱。湘云最出彩的几处无疑都是她大展才华之时。

妙玉是十二钗里的异数,妙玉是黛玉的一个分身,高洁孤僻比黛玉更甚,文采上,她只有一次展示,就是76回的中秋夜联诗,她对黛玉湘云的联诗给予了认可,却认为太过悲戚,于是妙玉续诗将此诗气氛来了一个大反转,由悲戚转为岁月静好了。妙玉面对黛湘完全是长姐对待小妹的态度,很有长者训导幼者之感,而且黛玉湘云对妙玉十分的佩服,说我们守着这样的诗仙却不自知。妙玉列十二钗第六位,是因为她完全不是四大家族之人,感情上,她与宝玉的关系比前几位也远得多。

十二钗里的第三梯队是迎春、惜春,迎春善弈,惜春的笔墨丹青是最好的。虽说二人在诗词上比不上姐妹们,也没有什么大才干,但是每次诗社,迎春惜春定韵做裁判,没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是不行的,加上黛钗湘探等人太过光芒万丈,显不出罢了。

巧姐从头至尾都是一个小孩子不细说,凤姐不识字,曹雪芹写她所费笔墨超过黛玉宝钗,而且她的出类拔萃的治家能力哪一个不佩服,就因为不识字,她就落到了第十位。李纨是能作诗的,只不过文采略逊,李纨孀居能入列十二钗,她出身书香绝对是她的加分项。论美丽和头脑清醒,秦可卿在十二钗里都是佼佼者,但对于她文化学识,根据她的出身,大概率和凤姐差不多,而且秦家也谈不上书香。秦可卿在私德上有失,对于她的学识曹雪芹一字不提,甚至不给于她文化上的认可。

金陵十二钗的排位遵守一个原则,就是和宝玉感情纠葛以及血缘的远近为标准。可是曹雪芹可能是潜意识,更可能是故意,让贾宝玉用心的程度,就是这个女子的文化水平的高低为依据。金陵十二钗的排位可以看作是一个文化水平的排座次。这在《红楼梦》所处的那个物化女子的时代是极其不容易的。

读者读红楼,对于读书爱书和不读书不爱书的女子,曹雪芹所给的待遇截然不同,延展到小说里,体现在贾宝玉所敬所爱的程度与之一脉相承。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5】

开卷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在中国历史文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文人骚客也颇爱红楼,张爱玲就曾经说过,人间三恨,最恨红楼无尾。更有清末文人邹弢与其友许伯谦誓不共谈红楼的趣事。

在红楼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围绕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展开的爱情悲剧。爱不爱谁,贾宝玉做了坚决的决定,“都道是金玉良言,俺只念木石盟”,但悲剧的产生就是宝玉爱谁和最后娶谁这两者的不一致性。

在这个悲剧中,林妹妹魂归离恨天,薛宝钗看似是这个故事最后的“胜利者”,众人均有同情弱者的情绪,也因此让她被更多的人不待见。因为她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因为她的城府颇深。

可是,在字里行间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也曾天真烂漫过。她苦心教育林黛玉不要看杂书时,就曾经说过,“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她因一个碧玉佩教导岫烟时,也如是说:“这些妆饰原出于大官富贵之家的小姐,你看我从头至脚可有这些富丽闲妆?然七八年之先,我也是这样来的。”从这些细节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是没有这般工于心计,也是像少女般淘气、爱打扮。她的工于心计,倒不如说是一种与年纪不相符的成熟表现出来的四平八稳。

我们可以想象薛宝钗是在怎样的一种环境下逼迫自己成长的。父亲突然间撒手人寰,淳良的母亲日夜以泪洗面,鲁莽的哥哥一应经济行事,全然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聪敏且有责任心的闺中少女,迅速成长,以期待为亲人分忧解难。所以,在这群大观园的少女中,只有薛宝钗认得当票,知晓次残人参的制作方法。她早一步看透了世间繁华的虚无,看尽人心险恶的世俗。所以,也只有她能写出讽刺世人毒辣的《讽和螃蟹咏》。

如果撇开心计不讲,薛宝钗确实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性,“娶妻当如薛宝钗。”相对于林黛玉的飘逸、不真实,薛宝钗的气质亲切,安分随和,温和娴静,体贴贤淑。她的学识渊博,博古通今,纵览群书;善于女红,手艺精细鲜活。同时,她的外形也是非常靓丽出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在她羞笼红麝串时,连宝玉也看住了。

那么,薛宝钗到底有没有爱上宝玉呢?看她在比通灵时不经意间纵使金莺微露意;在宝玉的注视下羞笼红麝串;在平常,款款提醒宝玉勿饮冷酒,适时适当地给与宝玉诗书上的帮衬。特别是在宝玉大承笞挞之后登门赠药,大有深意,隐喻言中,那种娇羞怯怯管弄衣带的姿态,一番绵绵情意不问可知。更不用说在绛云轩情不自禁为他绣鸳鸯了。

所以,文章一开始,林黛玉对薛宝钗的敌视不是没有道理的。同样聪明灵秀的女孩自然能够悉晓对方的心思,所以黛玉初始认定宝钗心里藏奸。二人的情景象极了三国中吴蜀联盟初期的瑜亮之争。聪敏较宝钗不会没有意识到黛玉的步步进逼,她一路稳扎稳打、以攻为守、广结善缘,更在后来兰言解疑癖,成功化解林黛玉对她的敌意。

在完成“钗黛合一”之后,薛宝钗面对感情也是非常矛盾的。她并不似林黛玉似的,将自己的满腔热情表现的淋漓尽致,为了宝玉或喜或忧。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她将自己的爱恋控制在封建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她的爱恋分为两个部分:起初,她恪守本分,将自己的心思收拾起来,接受命运为她安排的选秀事宜,我甚至愿意相信,她是真心祝福两个玉儿的;在选秀失利之后,她不动声色的实行金玉良缘。

宝钗是在宝玉和黛玉已经情真意切、耳鬓厮磨之后才来到贾府的,她和她胸前的金锁,只是起到刺激那一对恋人的爱情火花更加绚丽的作用。虽然作为后来出场的薛宝钗,在感情上失了先机,但是在后阶段,对于金玉良缘她是志在必得的。因为,她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她不过是身体力行,践行“联姻”,让贾府和薛家关系的更加紧密。所以不得不说,薛宝钗是生活的强者,连对待感情,都收放自如、游刃有余。

其实,在感情上,无所谓对与错,薛宝钗就是那么明媚的女子,贞静温娴。她更多层次上是为了家族,用柔弱的双肩担起生活的重担,甚至于自己的爱情也是经过反复斟酌,才敢酝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的一生也是悲剧。她悲剧不在贫寡终老,而在于命运为她安排的爱情,终究还是不能属于她。

晴雯是一个奴仆,是属于当时社会低身份的一个人物。她对贾宝玉的执着爱恋之情是妇孺皆知的,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思想槽粕与制度,导致她内心的情感无法宣泄,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她悲惨的结局。每当我读至此,都会为她悲惨的命运深感痛恨与惋惜,像她这样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爱情,而不屑努力,是多么的崇高而伟大啊,却由于封建社会的制度,让她手无寸铁、无法反抗的接受了死亡“判决书”。

在现代社会,似乎没有多少人会提倡如此做法了、也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为爱牺牲了。因为这个时代是一个虚假的时代,有很多对夫妇都不是为爱而结婚,而是为钱才走到了一起。所以,我在为生活在当时社会的人感到悲痛之时也会为他们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的爱情世界是真实的。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6】

在读《红楼梦》之前,就从课本上知道了它标志着中国古典小说的高峰,所以下意识里感觉书里描述的应该都是写大气恢宏的场面,后来通过自己的阅读发现作者对那些华丽的场面服饰描写纵然不少,但大多描写的都是些家常小事和人们之间的往来和摩擦,人们往往会因为些琐事而争吵、勾心斗角,一开始我确实有些失望与不解,细想恍然,古今中外那些称得上名著的书籍,大都是宏观上以大的背景作为框架,而其中的内容则以人物的具体言行和环境等描写作为内容填充,通过对他们的行动和思想的细细揣摩,我们能够借此了解那个时代,了解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想表达的、想对后世的我们传达的东西,名著通常会有些响亮的称号,却不会有很高的姿态,它是贴近人民的,描写、表现人民的,或许正是因此,才会被称作名著,而《红楼梦》无疑是其中翘楚。

阅读《红楼梦》的时候,随着其中的人物一一出场,一张复杂的人物关系网开始编织逐渐成型,偌大贾府,其中种种建筑也一一出现。曹雪芹先生笔下的贾府,其中的主子家仆,人数众多,建筑也是众多华丽,可是后来随着贾府的不断衰败,那张人物关系网上的人物逐渐减少,建筑也是只留下外表的华丽内部被逐渐掏空,最终,贾府中人物只剩下寥寥几人,那座华丽的建筑更是摇摇欲下最终轰然倒塌。红楼梦中的“梦”字,说的或许就是一场浮华富贵梦吧,梦的最终结果,是要醒的。

最终结局虽是一场梦醒,但留给我的,确实无穷的精神宝藏。

人生或许正是因为知己难遇,所以分外值得珍惜,正如当初的俞伯牙因为钟子期的离世,破琴绝弦谢知音,而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是最牵动我心绪的,贾宝玉原是赤暇宫的神瑛侍者,而林黛玉是受他浇灌之恩的绛珠仙草,当神瑛侍者要下凡渡劫的时候,绛珠仙子决定同他一起下凡,想把自己一辈子的眼泪都还给他,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或许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是个悲剧,但是我真的对此感到深深触动,“把我一生的眼泪都还给他”一个女子该痴情到何种地步,才能说出这句话呢?因为封建的种种束缚,导致了林黛玉注定的黯然神伤最终为贾宝玉流干了自己的眼泪。虽然他们之间是悲剧结尾,但是个中过程的确是打动人心的,林黛玉因为自己的境遇,难免内心敏感多疑,爱耍些小性儿,对贾宝玉更是如此,贾宝玉面对林黛玉的冷言冷语,种种讽刺的言辞总是笑脸相迎,安抚讨好,一开始我对此也是不明白的,贾宝玉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就算是喜欢女子,和林黛玉是青梅竹马,难道就因为这些就能如此百般容忍林黛玉的小性子吗?后来我明白了“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贾宝玉和许多女子玩的都很好,但湘云、袭人和宝钗等人,她们终究是不懂贾宝玉的,不懂他到底内心想要什么、不懂甚至不赞同他的离经叛道,但是黛玉明白,他们心灵相通,由此互相吸引,振奋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编的更加深厚,因为种种封建束缚,他们不敢开诚布公的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在贾宝玉挨打的时候,黛玉会因为他哭红了眼睛,宝玉更是因为一句黛玉要走了的戏言,眼前发黑吐出血来,曹雪芹先生内心的那种追求,赋予了宝玉和黛玉,但是他们之间的悲剧,也饱含了处于那种时代的无奈。

清末,那个时代,封建男权无疑是达到顶峰的,当王熙凤发现自己的丈夫与他人,甚至在咒骂自己早日去死,可是当王熙凤闯进去的时候,她也只敢去和那妇人厮打却不敢多指责自己的丈夫一句,封建男权,即使泼辣如凤姐,也不敢有所冒犯。而贾母无疑是很疼爱凤姐的,这也是凤姐能够在贾府站稳脚的最大靠山,但贾母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明里暗里地偏袒自己的孙子,她根本上并不认为贾琏有错,封建男权思想的根深蒂固由此可见一斑。

从书中的点点细节中,我们对那个时代就有了大概的认识了。曹雪芹先生用笔的深厚功力和辛苦努力该是最大功臣了,在自己贫困的晚年“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那是需要何等的执着与毅力才能做到的事。“十年辛苦不寻常”至今红学会仍在对这部作品进行不断的琢磨研究,还有哪部作品,能做到这种地步?

读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受益匪浅,一本好书更是值得人细细琢磨,《红楼梦》无疑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例子。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7】

四大名著,同为经典却留给我截然不一样的感受与想像。

诱惑与反诱惑延伸的《西游记》,义和忠蜕变的《水浒传》,分与合演绎的《三国演义》,情和泪交替的《红楼梦》。

一向以来,默默喜爱着这四部传奇,但最为刻骨铭心的还是《红楼梦》带来的淡淡的伤,朦朦的美。

《红楼梦》:家败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败,三个字便足矣。昔日的辉煌沦落为如今的苍凉,可悲是必然的,但留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感慨与深思。

林黛玉,牵引着整个故事。《葬花吟》中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便是这位多情女子的淡愁与闲思。应对封建社会的压迫,这般柔弱的女子竟能够如此坚强,让人不禁心生爱怜。爱她的多才多艺,也爱她的叛逆顽强;怜她的纤纤若骨,也怜她的女子矫情。是的,花落人亡两不知,又有谁知她懂她。应对落花,她也许想到了自己逝后如落花飘落的情景,不禁潸然泪下于不经意间。

贾宝玉,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主儿,爱着黛玉却又连着宝钗。黛玉的调皮让他痴迷,宝钗的贤淑与知情搭理最让他舒心。但宝黛的爱却无可代替,相爱却不能在一齐,甚至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封建的教条注定了他们悲哀的结局。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呵,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是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却无视封建的礼教,反而背向其形,让我不得不佩服。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归咎于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它无情的扼杀了宝黛的感情。黛玉到死还问道“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一面是宝玉的喜事,一面是黛玉的丧事,宝黛二玉的二种不一样的人生成了显明的比较。这样一对相爱的鸳鸯就这样被封建礼教活活打散,怎能让人不悲哀,不思量。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真真假假,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不,常人怎能与她相提并论。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成就了她的命运。也许,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由于身体上的先天虚弱,黛玉对事物的反应比较消极,也由此导致了黛玉在思维上的叛逆与被动。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唯美伤感的词句,带着朦胧的凄美,少女的情思。

不想为自己喜爱黛玉作太多辩解,发自内心的喜爱,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有太多的冠冕堂皇与勾心斗角,太多的是是非非。每次读《红楼梦》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红楼梦》中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才叫生活。虽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就那生活小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正经不正经的情话,也足以拨动心弦。

与林黛玉相比薛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黛玉至少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实的感情,虽最终一死却也无所谓悔与不悔了。而宝钗“愚昧而不自知”,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被无情的埋没,唉,这吃人的礼教。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完《红楼梦》我到底学到了什么呢?静下心来想一想,似乎又很纠结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看来我还是要认真的研究它了,红楼的神秘与红楼的智慧都让我沉醉与其中啊!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8】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刻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

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联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证明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因此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联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9】

曹雪芹被称为东方的莎士比亚,莎士比亚以他所写的四大杯具中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而著名,而曹雪芹的一部经典之作中就有七百二十一个人物,曹雪芹历时20多年才完成这部巨作,在一部作品中,721个人物,各个都有鲜明的性格与典型事例,这使我不得不钦佩曹雪芹,可是事情没有十全十美的,这部缺憾美的作品虽然结局仍待考察,可是曹雪芹的文学功底是无可厚非的。

曹雪芹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例如:林黛玉入贾府一回,刻画的凤辣子王熙凤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泼辣豪爽的性格十分鲜明,这也为后文与贾琏吵架埋下伏笔;宝钗为逃难进贾府,充分体现了温柔贤惠,能说会道的性格特点。

在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性格刚烈,宁死不辱,忠贞不渝,因未婚夫误解而以死明志的尤三姐,书中刻画她则更多运用了语言描述的方法。虽是书中的一个小人物,但与她的姐姐尤二姐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虽是一母所生,但尤二姐攀附权贵,爱慕虚荣,贪婪,致使最终吞金自杀。

《红楼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无时无刻而不再进行着鲜明的比较,其中不乏德高望重,掌权的贾母,又不乏泼辣直率,为权势不择手段的王熙凤,乃至伶牙俐齿,同样心狠手辣的萍儿。这些都是《红楼梦》中有血有肉的主角。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10】

周末,我读了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是一部精彩的优秀著作,是我国文坛上一颗闪亮耀眼的恒星。它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

文章主要写了林黛玉、贾宝玉、王熙凤和薛宝钗之间的生活故事,细致的说出了他们之间美好感人的经历,同时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兴衰。

我认为最感人的一段是黛玉葬花那一节,故事情节悲伤,凄美,让人落泪。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红楼梦结局很悲惨,黛玉死在了贾府,而宝玉则是出家当了和尚。《红楼梦》表面上的意思是这样,实际上却痛苦的向我们讲述了当时那段封建心酸的历史啊!

我很喜欢林黛玉,我觉得她温柔贤惠,聪明美丽,柔柔弱弱,却时刻都在牵挂别人,哪怕死前最后一分钟。除了她,书中还描述了宽容温和的薛宝钗,慈祥善良的贾母,泼辣认真的王熙凤,俊美勇敢的贾宝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听了我的讲述,你是否已经动心?那么,就去书店买一本吧!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11】

红楼梦是清代作家曹雪芹的一部著作,从明清一直流传至今。时间之久,足以见得其价值。此书表面上是讲大观园中的生活与宝玉、黛玉的爱而不得。但我认为这本书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如第97章,宝玉在封建家长的掉包计下娶了宝钗为妻。黛玉得知后便一病不起,含恨而终。宝玉在考取功名之后,也带恨出家。宝钗最后只得孤独终老。他(她)们三人都是受害者,被封建社会的思想所迫害。在这种封建迷信下,让三个本可以更幸福的人,最后都以悲剧结局。两个毫无情义的人,因为一句“金玉良缘”被锁在了一起,真是可笑。我觉得作者不仅是在单纯的描写宝玉和黛玉悲凉的爱情,更是在讽刺当时封建思想,诉说包办婚姻的弊端。

我忍不住拿《红楼梦》中的封建社会和我们现在的社会作比较。现在的社会提倡自由恋爱,没有了包办婚姻。大多数人的幸福指数直线上升。封建迷信更是几乎没有了!曾经女性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会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受到很多不好习俗的约束。比如古代的“三从四德”“裹脚”等等一系列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甚至毫无人性的习俗。而现在的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不再有什么男尊女卑。法律上也出了许多保护女性的条款,女性的地位和安全感直线上升。可这仅仅是我们中国,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依旧是像《红楼梦》里一样男尊女卑,所以他们的发展更是落后于我们国家,他们国家的女性甚至于不敢在晚上出来,因为抢劫、枪杀,实在太危险!他们国家保护女性的条约又实在是少之又少,在他们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我们国家几百年前的社会风气。

看完这本书,我的眼泪涌进了眼眶,我的心中充斥着无限的伤感与悲哀,我感叹旧社会的封建,为《红楼梦》中“受害”的三人感到悲哀。同时我很庆幸,庆幸我生活在当今这个社会。庆幸我生在这安全的中国,而不是带有男尊女卑的偏执思想的国家。想到这些,我的眼泪不受控制的直流,泪水如春雨般多而密。

《红楼梦》这本书让我有了极大的感触。1000人对这本书的想法就有1000种,各个年龄段的人看完这本书的感悟都是不一样的。我现在经历过的事还是太少,看不穿这部著作。我会继续拜读这本书籍,我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这本书的感悟也会更加深刻。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12】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取、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此刻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最终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感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一样的身世命运,不一样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我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薄。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终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13】

《红楼梦》这是一本古典名著,我们家里每个人读了它之后都有感想,一致认为这本书写尽了人情冷暖,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红楼梦,意为红楼一梦,也就是说再荣华富贵,到头来也是一场空。这个题目意味深长。

红楼梦主角十二金钗性格各不同,命运不同,都令人深思。先说宝钗,她作为薛府大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薛蟠的横行霸道,她也曾一再劝阻,她在大观园里谈笑风生、文采横溢。在滴翠亭,她听到两个丫头的私房话,为避尴尬,却推说黛玉在附近,这可以看出她的圆滑和城府。在元春省亲时,她作了一首“凝晖钟瑞”,从这个题目中看到了了一股贤淑端庄之气。而重立桃花社,填柳絮词的时候,她的“白玉堂前春解舞,东方卷得均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更突出了她的无忧快乐,可柳絮最终要落下,不能一直平步青云。

十二钗中,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宝钗,另一个是黛玉。黛玉自小父母双亡,在大观园中靠贾母疼爱,多愁、敏感,但又饱读诗书,才华和宝钗不相上下,只有宝玉和紫鹃是她的知己。她和宝玉的情意被代表着封建势力的贾母和王夫人扼杀了。贾母是一个老长辈,最疼宝玉,在这种疼爱下,也不顾黛玉了。从黛玉写的《葬花吟》、《世外仙源》中可以看出她的寂寞、清高、自许。最后,只是宝玉“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该说元迎探惜了。说到这四春,最有感想的便是四个灯谜了。一个元宵节,大家写灯谜,元春的谜底是鞭炮,迎春的谜底是算盘,探春的谜底是风筝,惜春的谜底是海灯。可鞭炮一响就散,寓示着元春的早亡;算盘纷乱拨弄,寓示着迎春的命运多变;风筝高飞远走,寓示着探春与亲人的离别;海灯孤寂冷清,更寓示着惜春的“看破三春景不长”。四个才华横溢的女子,为何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宁荣二府渐渐破败。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了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14】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红楼梦读书读后感【篇15】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红楼梦》

她,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注定一生与他爱恨缠绵,为他伤心而终。他,天然风韵万情思,他缘定一世和她分分合合,因她痴于情爱。

因生母过世,外祖母念及黛玉无人依傍教育,便遣人接进荣国府。一世情缘就此拉开,恩恩怨也就此展开。

宝,黛初见便有似曾相识之意。而此时,宁。荣二府一派繁荣的景象,吃穿用度皆于外面不同。贾母待黛玉万般怜爱,所吃所用皆与宝玉相同。众姊妹见她虽有不足之症,却自有一番风韵,也喜有这个妹妹。黛玉自小便识字读书,本就聪慧,又有贾雨村教导,因而写诗作画不在话下。可宝钗的到来却使得大伙认为黛玉过于孤高自许,其豁达是黛玉所不能及的。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宝。黛二人也渐渐熟悉,其感情也是外人所不能比的。王熙凤掌管了府中的大小事务,荣国府建大观园欢庆元宵佳节。

18世纪上半叶,封建的中国,土地高度集中,官吏腐败。宁。荣二府有权有势,少不了阿谀奉承的人,其用品也是极其奢侈。同时,所处于阶级下层的农民却要饱受饥饿之苦。官宦世家一出手就是几千两银子,而对于底层人民来说银子也是一个奢侈品。只为迎接元春探亲大费周章未免太过浪费。

花开花落万物总有凋零的时候,黛玉葬花一首葬花吟惹多少人尽洒泪。孰不知家大业大的宁。荣两府也有衰败的时候!黛玉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贾母也想让宝玉宝钗二人早日完婚。一曲终落,贾府恢复往日的繁华,却已物是人非。前世债,今世还,惹多少恩恩怨怨。

黛玉,你如梅花般孤傲高洁,却败在了一个“疑”字上。我为你的离去悲,为你的结果痛。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那个年代,那个家族,只一把荒唐言诉尽内心凄。一把辛酸泪,只为有情人。我愿化作一只青鸟,翱翔于时光的边际,只与你作伴。

有关百年孤独读后感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百年孤独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现代精神世界的匮乏需要阅读来予以补足,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大家的收获一定都不少。读后感要抓住重点,写出真情实感。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2)

我只读了一遍《百年孤独》,不是人们常说的乏味不想重读,而是这本书,又或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一种魔力,自开篇起就让人有一种与其他书不一样的感觉,就像一个黑洞一般吸引着你,你不断探索,却无法像往常一样理清思绪,渐渐生起说不出的感觉,我不敢再重读。

说者认真,听者可笑,一本书有什么不敢读的?也是,有些人连《午夜凶铃》都敢看,但我的不敢读却不是因为这本书有什么可怕之处。

一切恐惧源于未知。

开篇是一个人的回忆,似乎文章是从回忆开始的,似乎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过去的故事,我抱着看历史的心情继续看,读着读着,过去就变成了现在,似乎开头的话只是提提罢了。接下来便是以建立马孔多的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因近亲结婚生出的长猪尾巴的被蚂蚁吞噬早夭的最后一人奥雷里亚诺的家族史。

整篇故事,不,应是说布恩迪亚家族从理智向上,勤劳热血改变为无尽的循环,怅然与孤独。似乎改变家族命运的是偶然来此的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这个神秘而智慧的人带来了外来的智慧。我想这位老人是全文的线索人物,是他将布恩迪亚家族玄幻化了,他的到来使家族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一件件事以匪夷所思的方向发展,似乎连线了一般。整个家族前前后后都有神话般的色彩,无论是普鲁邓西奥·阿基拉尔鬼魂的出现,美人鱼蕾梅黛丝之升天,梅尔基亚德斯的房间——又或是“便盆室”,甚至最后家族鬼魂齐聚…… 这一个个神话理所当然地出现在这百年的家族里,你并不感到惊奇,仿佛你看到的本就是一本神话,这本来就是一个这样的家族。这个家族自那位吉普赛老人的到来渐渐变了性质,从老祖宗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猪尾巴婴儿奥雷里亚诺都与常人相差甚远,这个家族是个无限的循环,一个超凡脱俗的、无尽的循环,循环的名字,循环的性格,循环的事情……这一切都看起来很自然。

文章中布恩迪亚家族的男性们大多都接触过一堆手卷,羊皮手卷。那是梅尔基亚德斯用母语梵文所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世代坚持,却一直没有破译出来的东西。到了最后谜底浮现,奥雷里亚诺·巴比伦译出了一切,站在毁灭的马孔多中,站在几乎全毁的家族祖房中,大声而清醒地,无比流畅地译出了自己家的家族史,梅尔基亚德斯百年前就已写好的布恩迪亚家族史,或是叫预言。

印象最深的是梅尔基亚德斯,患了多种病症,死神都不能将他带走,即使死亡,他的灵魂还是在自己的房间内教导着布恩迪亚家族的子嗣,他的智慧引导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他的羊皮卷和炼金术让他们在孤独中有了指引,不过我说的可能仅浮于表面,梅尔基亚德斯是个神秘的吉普赛人,吉普赛人一直如此。活了一百多岁的乌尔苏拉是一个精明的女人,为了家族操劳了一辈子,就算她已老到不行,双眼俱盲,可还是迈动着年迈的步伐,在屋内不时出现,打理这个家。这个神话般的,可怜又倔强的老老祖母,玫瑰土荆芥的气味,杯中谷物在地上组成的海星,夜空中的发光的橙色飞盘预示了她的死亡,炎热的天,飞鸟的暴死,神秘怪物的出现为她的死亡平添了一抹神秘。而费尔南达,那个一心想成为女王的古板女人,也是我最厌恶的角色。细想一下,她其实跟那些俗世的人别无二致,渴望高贵,古板守旧,她嫁入布恩迪亚是她人生中的一个大错,一个俗人注定无法在这般家族中正常生活。

孤独可能是这个家族的宿命。循环是孤独的来源,孤独使其循环。这是个无解的家族。

一切未知来自孤独。

一个孤独的家族,如肥皂泡一般在最后一刻爆裂开来,消失在时空之中。

这本书只能精读,略读会让人深陷未知之中,读到最后,一切的不解也就释然了,但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

我望向窗外,在本子上写下一句话:

面对渐暗的天色与高楼,

远处的那抹深蓝和烟云,

突然感到一种……

前所未有的怅然与孤独。

也许人生就是一次孤独的旅行吧,那么也就没什么不适了,人类的孤独是从出生既有的,我享受这种感觉。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3)

读完这本书,我所明白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做任何事都不能做一半就妄加猜测与评论。读书亦是如此。在《百年孤独》的后半本中,仿佛隔着纸张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孤独气息,而这在前半本是没有的。所以,在读完这本书之后,一种更为奇妙的感受在我的脑海中产生了。

在这一本书中,大多数的篇福是在描写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从开始时的五世同堂,到最后的一个人被蚂蚁食用殆尽,最终奥雷里亚诺化作一道光,布思迪亚家族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故事中的第一代主人公做了个梦,梦到马孔多会变成一个玻璃大厦林立的美丽城镇,但镇上却没有布思迪亚家的人。这似乎就预视了布思迪亚家的结局。坦白地讲,就算家族里的最后一个人没有在一阵光中消灭,这个家族也是难以长久的。家族中每一个人物身上都有着大量的致命缺陷,每个人之间似乎都有看不可化解的矛盾。到了家族的第七代。整个家族已然是风中残烛,只剩下了两个家人。而在布思迪亚家人丁最为兴旺的时候,能有十几个人一同聚在屋中吃饭。每个人的死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如疯子一般追寻“真理”的第一代何塞死在了大树下。第二代的两人一个因为暴虐而被枪决,一个在发动战争后走向孤独的死亡。而第三、四五代人们,他们总是做出一些能将自己置之死地的事,导致了家族的最终悲剧。

在这个故事中,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作为上帝般存在的,他所写的手稿,精确无误地预言出了整个布恩迪亚家的命运。仔细想来,布恩迪亚家所有的兴衰都与他有所联系,是他向第一代何塞卖去了各种科学炼金设备,引来了无数的商人到达马孔多。但也是他,用自己的灵魂引来了第四、五代何塞的死亡。似乎所有事情都怨他,但又似乎所有事情都不怨他。他的确是一位谜一样的人物。

其实《百年孤独》带给人的直观道理并不多,但却都夸张而引人深思,比如保守派的不守信引发了几十年的战争;想靠幸运换取财富的第五代何塞等,细细地品味完毕,才发现这本书真的是一个宝藏。

这本魔幻现实主义的巨作,请恕我无法将它全盘托出,如果你想真正的了解它,那么就自己阅读和欣赏它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4)

小说是魔幻现实主义里程碑式的作品,它内容似真似假,让人难以琢磨,这种类型作品给你一种忽远忽近的感觉,但是其主题——“拉丁美洲百年变迁的缩影”贯穿始终,意义深刻。马孔多这个地区从兴盛到败落同样映衬着拉丁美洲的百年变迁。最终布恩迪亚家族走向灭亡,合情合理,正如小说在最后说到——“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暗含了马尔克斯的美好愿景,作者认为马孔多不会再有,或许也是在宣告拉丁美洲被殖民地日子也不会再出现。

小说整体情节不算跌宕起伏,它更像一个经历百年孤独的老人把他的故事对你娓娓道来,你可以在他的故事中体会到一个时代的悲哀。

小说人物各有特色,这个家族的人纵使性格迥异,但感觉都有一种孤独的特质。但他们孤独的表现形式却大相径庭,家族每个人会用不同的方式去应对这种特质,最为典型的便是奥雷里亚诺第二通过大摆宴席来摆脱孤独的困扰,但随着马孔多的动乱,灾害的侵蚀,家族的没落,他的抗争也宣告了失败。这部小说中并没有一个特别吸引我的人物,即使是拥有传奇一生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在这个家族中也显得那么普通,与其谈论说我喜欢哪个人物,倒不如说我更着迷于这个家族。

小说通过对马孔多百年变迁的描述暗含了拉丁美洲百年人民生活的繁华与苦难。但时间在拉丁美洲却像是“停滞”的,像是在一个封闭的时间圈里循环的。作品中相似的活动、相似的命运,都诉说着时间的封闭性和停滞性。这正是拉丁美洲百年孤独、停滞的社会历史的艺术反映。同时,孤僻、封闭、好奇、贫穷与抗争显然也是小说一直围绕的点,也是拉丁美洲那个时代人们的特点。一群封闭的土著人被迫打开大门,接受新的事物,原有生活与外来文化形成反差,使得当地人变得迷茫,固有文化的缺失使得这些人变得不知所措,同时殖民者的掠夺和破坏也强行改变了当地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这些使得拉丁美洲民众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的境地。

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觉得是作者的心愿,作者认为马孔多不会再有,或许也是在宣告拉丁美洲被殖民地日子也不会再出现。

百年孤独承载的不是一个有着与生俱来孤独特质的家族的兴衰,而是这个家族经过了各种努力却依然败倒的无奈与彷徨带来的孤独与无助。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5)

《百年孤独》在“新概念”选手中颇受欢迎,因此我对它一直有着好奇的渴望和虔诚的心态。带着不成熟的理解和不内涵的见解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像是看着六代人扎扎实实地生活,却始终离不开孤独。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政府、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是文明促成了孤独吗?还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属于孤独?

“怎么时间老是在打转转啊?”乌苏拉说道。或许这个家族乃至整个寰宇都是沿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圆圈运行的吧,所以人类才注定孤独,注定看见繁荣昌盛也只是看见了美丽化作的泡影。

在我看来,孤独的rén dà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rén dà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自愿地停留在自我狭小的圈子里,自主地抵制着新事物的侵入,也难怪马贡多一直处在孤独之中,注定百年之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但愿这最后到来的飓风,能吹散一切封闭自守的落后。“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希望如此。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6)

不记得是谁说过:“不会享受孤独,就不会享受人生”。一个人坐在藤下冰凉的石椅上,这未必是孤独,在煦煦攘攘的人群里穿梭,或许你会更加迷茫。那么,什么是孤独?

黄昏,夕阳为每个存活于世上的人蒙上一层朦胧的色彩,人们为了活着而奔波,不断重复着由生至死,由死至生的过程,在生命的动荡中起起伏伏,过着孤独的人生,回忆孤独的过去。正如布恩迪亚家族不断发展又不断没落而最终消失。这似乎是人生永恒的孤独轮回,“月盈则亏。盛极则衰”正是这世上每一样事物变化的必然规律——没有什么能获得永生,亦没有什么能在有生之年坚持不变。

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个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每个人的人生似乎都只是从诞生就开始走向死亡,但我们身在其中,每个人的人生是何其不一样,沿途的风景依然百变,即使我们只是走向孤独的无知游历的旅客。

“我们终将孤独”的的确确是无可否认的真理,但如果所有人都因这一点而放弃自我的志向和抱负,世界将如何发展,如何演变成今日的模样,又如何走向宿命的孤独。林语堂说“世间没有一个人感到绝对的满足”,因为人对自我终将死去感到不满,所以不甘愿安守现状,才会抱着活着的期望。安于命运的人永远不会被载入史册,是因为他们宁愿把自我关入永恒的孤独中度过一生,尽管我们无法避免这样的结局,但人生的好坏是否并不只参照一个人是否死去,而是这个人是否能在他短暂的几十年间经历最精彩的故事。我们人生的结局已定,可是是走向孤独的路上,与其自怨自艾荒废人生,不如抱着活着的期望一点点向孤独走去。正如丰子恺所说:“既然无处可逃,不如喜悦……既然没有如愿,不如释然”。

看那天边闪耀的金色太阳,即使它终将应对黑暗,走向孤独,但无论朝霞还是夕阳都如此美丽,洒落在身上的金光带着孤独光耀,如此让人心驰神往,令人无法抗拒。

孤独,并不是人生的绊脚石,只要我们真正理解孤独的内涵:孤独,包含一种刚强、抗争、向上的精神。

孤独,其实就是一种灵魂的放射,一种理性的落寞,也是一种思想的高度更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让我们享受孤独,享受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7)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致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8)

加西亚《百年孤独》。哥伦比亚人马尔克斯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籍作家。

我想说实话,这本书看的时候好像对我的吸引力不是很大,以至于中间没看什么好的。如果非要给自己一个安慰的话,我已经在这几天的安静氛围中陶冶了。看来你得好好想想。除了启发和思考,阅读还有一种无形的影响。

夜里,我猛然惊醒,书中人物的精神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里来回回荡。荷西?AlCattiau?布恩迪亚天马行空的思想终于死在了栗子树下。乌苏拉仍然隐藏他的失明,以显示他晚年的活力。奥利里阿诺?巴比伦用羊皮纸破译了家族命运密码。“家里第一个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被蚂蚁吃掉了。”奥利里阿诺?布恩迪亚上校做了小金鱼,雷美黛丝起飞了,最后一只幼猪尾被蚂蚁吃掉了,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消失在世界上。当时通过对这些情况的归纳,我们对孤独有了这样的认识。孤独似乎源于人们不能和别人说的秘密和羞于和别人说的秘密。但是这两种状态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你的行为,从而形成了一个难以沟通或者不屑与外界沟通的巨大落差。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孤独。他们被内心折磨,独自享受那种孤独。孤独是什么,可能是我心里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无法根除的东西。它就像是灵魂中的黑洞,连它自己都很难看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孤独,有那么一瞬间你不想把自己的痛苦告诉任何人,而是在折磨中忍受孤独,你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里,默默享受这份孤独。

人一旦遇到伤心的心境就不需要有人出来安慰了,因为你感受不到他的孤独,但是你的善意劝说刺痛了他的孤独,让他感到孤独。适当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心。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曲子,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只是表达孤独的艺术,只有他自己懂。

孤独希望与沉默和黑暗联系在一起,但人要面对阳光,是否会在无限的孤独中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精选


网络时代写作是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技能,作文能够拓宽视野,平时我们要多阅读积累作文材料,材料是文章的血肉,写作文的思维怎么去培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精选”,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 篇1

《百年孤独》是我高中时读过的一本很好的书,它主要讲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读完之后我对生命有了一个更加理性的认识,其实每个人都是孤独地出生,在这世间恍惚几十年并不漫长的日子转眼就远去了,然后再孤独地死去。

生命注定是个悲剧,因为我们从没有融入世界,世界永远是身外之物。如果有幸,能在茫茫人海寻得一个身体与灵魂都与自己万分契合的人,与之存在一种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联系,然后一起承受生命中不可逃离不可消除的深沉的宿命的孤独。可是这般的幸运艰深难得。有的已失去了爱的能力,有的爱的深沉却无处安放,有的死在这爱里……在所有的爱里,孤独有增无减。

生命只是一场幻梦。读到最后,万物归一,才明白镜子之城的意义。书中家族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尽管不可避免地与他人打交道,但自己的个性太过鲜明,有人带着恨过一生,有人带着遗憾过一生。其实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一生是完美的。好好活着,人也就一辈子。

《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 篇2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 篇3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他描写的是小镇马贡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直至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惊异的疯狂历史。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 篇4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 篇5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作”的《百年孤独》,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令人眼花缭乱。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表妹乌尔苏拉近亲结婚,乌尔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布恩迪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迪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迪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迪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孔多。起初布恩迪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迪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阿玛兰妲乌尔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儿子,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小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自己。而这个带尾的儿子,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尔苏拉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妲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丽贝卡的裹尸布。丽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

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生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像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尔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

让我印象很深的还有奥雷里亚诺第二和阿尔卡蒂奥第二这对孪生兄弟。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阿尔卡蒂奥第二像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里亚诺第二则像何塞阿尔卡蒂奥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美人儿蕾梅黛丝。她接受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

每个人的孤独都是不一样的,乌尔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迪亚家族中唯一理性的孤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孔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尔苏拉的大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的生活里除了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乌尔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妲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迪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这本书记载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这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迪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

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孔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 篇6

《百年孤独》是世界文学史上迷幻现实主义代表作,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对三个字的感悟非常深刻——想象力。马尔克斯给主人公设置了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生,用文字讲述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在战乱的年代里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历经风雨和岁月,故事还融入了神话传说、宗教以及民间故事等素材,丰富多彩。

百年孤独是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展开的,第一代布恩迪亚人的传奇生活经历就让我感到惊奇。布恩迪亚与乌尔苏拉结婚却害怕长出尾巴于是穿着紧身衣,被大家嘲笑,之后在斗鸡比赛中胜出后杀了讥笑自己的同村村民。之后又收到村民鬼混的搅扰,痛苦凄凉的眼神让他不得安睡,于是决定逃离这个村子。经过两年的迁移,他们来到一片被大沼泽地围绕的小镇马孔多,在梦的指引下定居此地。他很聪明,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从吉普赛人带来的文明中发现了获得了很多知识,并有了新的发现,因此对科学文明十分向往,整天研究自己的科学实验,最后因精神失常而死去,家里的重担落在了妻子乌尔苏拉身上。

以上便是百年孤独中第一代人的故事,读过之后,你是否被作者的想象力而震惊了?通过阅读这本书的后续故事,你会发现乌尔苏拉活了110多岁,见证了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而在这段历史里,发生了几十次内战,战争的残酷让底层人民生活艰难。

百年孤独深刻的揭示了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的残酷和普通民众的愚昧和盲目,让我们感慨万千!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篇


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读书只是一种学习形式,“读后感”才是学到的实质,“读后感”比读书更重要,我们非常喜欢为您提供这份精美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敬请参阅本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1】

虽然这本只有700多页,但读完这本书花了近15个小时,生怕错过一个精彩且感动的瞬间,还读了许多精彩绝伦的书评,不得不佩服高手在“书中”。

本书以从小生活在阿富汗的富家公子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开端,讲述与“仆人”桑哈之间的快乐童年,当面对父亲对待“仆人”桑哈竟似乎与自己“平等待之”时,内心的嫉妒心顿然激起,而自己无论怎么恶待桑哈,桑哈总是为你、千千万万遍。一次规模盛大的风筝大赛,在桑哈的帮助下,我历经千辛万苦打败了其它风筝,但桑哈却为了帮我追回打败的风筝时被恶棍阿赛夫给欺负了,而自己竟然站在墙后看着为自己千千万万遍的桑哈被欺负而始终没有勇气为他挺身而出,因为这事我始终无法释怀,我竟然制造桑哈偷钱的假像,把桑哈赶走了。

因为阿富汗战争我和父亲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家乡,前往美国,在这里我不仅得到了父亲的认可和全部的爱,还遇到了灵魂伴侣-拉索雅,也如愿的当了作家,过上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生活。然而童年好友阿辛汗的一个电话,彻底激起了我童年的记忆,与桑哈快乐的记忆、逼走桑哈挥之不去的梦魇,然后我去巴基斯坦见到了这位童年好友,阿辛汗竞告诉我桑哈是一生下来就低人一等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但桑哈已被杀害,不过留下了小侄子-阿索博,然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历经千幸万苦中终于找到了阿索博,但此刻的阿索博却是被伤害桑哈的恶棍给控制着,而我想要带走只能通过比武胜出,在阿索博用弹弓完成儿时他爸不敢的事-射中阿赛夫的眼睛的帮助下,我带走了阿索博,他非常乐意跟我回美国,而当我因为想让阿索博暂时呆在收容所的想法而关闭了阿索博的心灵,之后我带了沉默不语的阿索博到了美国,最后以我带着小侄子放飞的风筝为终点,也许那一刻阿索博的内心再次绽放。

虽然只是短短20多万字,却表达了丰富多彩的内容,作者想表达的风筝可能代表着战争与和平、善良与邪恶、嫉妒与救赎、尤其对战争场面刻画的栩栩如生。

当然读一本书最重要的是收获,从这本书中我个人得到一下体会:

一、一定要尝试战胜内心与生俱来的恐惧,用勇气面对生活;书中阿米尔用行动已向大家。

二、我们应该要感谢我们有个强大的祖国,让我们可以拥有十足的安全感;阿富汗战争让人恐惧。

三、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要轻易的欺骗孩子;

四、用善良对待他人,他人也会善良待之。

当然是收获的远远不止这些,希望你们比我更有收获,五星好评。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2】

之前不知道从哪儿看来这本书加了书架,后来亲子群里的书我提前看完,想起这本书,读了起来,读了两三章的时候,跟书友讨论围城的时候,提起这本书,他说值得读一读,我又觉得更加有心想去读下来,这两天闲来的时间都读这本书了,刚刚读完,理解的不深,但是想写一点自己的想法,日后再看起来这本书,知道写的是什么内容,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我简单的以为就是阿米尔的仆人,玩伴,哈桑,看了以后译者的编著,知道追风筝,有更深的寓意,是想法,梦想,目标,你所想达到的高度,很多。故事是以阿米尔的口吻写,他与同父异母的哈桑一起长大,一起玩,到分开,中间国家动荡,他们几十年没有音讯,再到后来阿米尔简单哈桑的儿子普拉博,并且客服种种困难,甚至失去生病,带走普拉博,很喜欢哈桑,虽然他是底层,但是他的人品,忠诚度,以及他的睿智,对阿米尔的死心塌地,即使遭遇背叛,仍念阿米尔的好,阿米尔小时候对哈桑的所做所为,也是阿米尔一辈子内心痛苦纠结的原因,他是善良的,所以才会走不出对哈桑的伤害,最后他拼命救出哈桑的儿子,我普拉博,我想他对哈桑的歉疚多一些,对普拉博好可以弥补一些阿米尔内心的愧疚。最喜欢文中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感慨人性的伟大!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3】

不曾写过书评,惶恐不安地写下自己主观臆断,也许我们用其一生去追逐风筝,亲情,友情,爱情,面对各种各样色彩斑斓的风筝,不同的是我们没有哈桑那样准确无误果断切断风筝,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对阿米尔的崇拜,敬仰,忠诚。然而为了赢回父亲的爱在风筝大赛后,阿米尔失去哈桑,在那条荒芜的小巷阿米尔亲眼目睹哈桑被强暴,然而阿米尔并没有所为,命运多舛的哈桑,就这样离开了,随着战乱,阿米尔和父亲到美国去,等到阿米尔在回到坎布尔时已物是人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和他同样的命运,被阿瑟夫性侵,阿米尔为了救赎自己,回到喀布尔带索拉博回美国,但是事情并不顺利,在阿米尔准备把他送到福利院时,索拉博,自杀了,虽然抢救过来,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信任没有了,索拉博变得沉默寡言。有的人说阿米尔自私胆小怕事,然而他何尝不是一个可怜的人儿,渴望父爱,在追逐父亲的风筝时,阿米尔何尝不是那个可怜的人,对母亲的认知也是在一个乞讨者回忆所说,哈桑为阿米尔追逐风筝,阿米尔为了父爱追风筝,为了索拉博追风筝,追回风筝,追回曾经的遗憾。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4】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的著名小说,甚是震撼人心。小说讲述了阿富汗的两个孩子,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诠释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当中必定会经历的主题:爱情、亲情、友情。可对于阿米尔来说,却多了,那便是——救赎。

哈桑与他的父亲阿里是阿米尔父亲雇佣来的仆人,仆人一家成为了阿米尔生活的一部分。阿米尔与哈桑是儿时最好的玩伴,阿米尔为人懦弱无能,而哈桑为人勇敢忠诚,每次阿米尔有危险哈桑都会挺身而出去帮助他逃离困境。文中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震撼了我,我没想到会有一个人会这样爱着另一个人。哈桑对阿米尔的那种爱,深深感动了我,不知不觉成了我心中的“信仰”。

阿富汗一习俗:斗风筝与追风筝。在一次斗风筝的比赛上,阿米尔取得了胜利,哈桑此时正帮阿米尔追寻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阿米尔心里极度兴奋,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胜利会赢得父亲的原谅,原谅阿米尔的出世使他妈妈的离世。

因为哈桑这一次追风筝的时间过了很长,还未回来,所以阿米尔去找他。不幸的事来了,哈桑在追风筝的过程中遇到了他所畏惧的人物——阿塞夫。阿塞夫为人狠毒,仗势欺人,连最小的儿孩都不放过。此刻,阿米尔心急了,找着找着,惨不忍睹的一面发生了:在一角落,哈桑被阿塞夫的脚狠狠地踩在地面上。阿米尔遇见了,目睹了这一切,却只是在暗处默默看着,直到泪流满面还无动于衷,不肯挺身而出救得哈桑。终于,他们的友情开始淡了。

读到这时,我对阿米尔有了极深的恨意,我恨他的懦弱与无能,恨他的无情与无义,枉费了哈桑对他的爱。

阿米尔不仅斗风筝厉害,而且会写故事。每次写完都会念给哈桑听,虽然哈桑没读书,不懂字,但也听得津津有味,而且听完还不忘鼓励与赞美。然而,阿米尔他仗着已有的成绩想获得自己的健全,得到父亲全部的爱,可这些所谓的成绩在父亲眼里一点儿也不重要,无论怎样,父亲对哈桑的爱总是远远超过对阿米尔的爱。至此开始,阿米尔对哈桑心生嫉妒,想方设法想把仆人一家赶出自己的家,这样他的爱才不会被哈桑剥夺。最后他成功赶出了仆人一家。

随着时间的变化,由于一场战争的降临,阿米尔一家被迫也出走美国,在父亲的生意伙伴拉辛汗口中得知哈桑竟是自己父亲的私生子,父亲的合伙人告诉阿米尔,不管如何,必须回到阿富汗找到哈桑进行赎罪。

中年的阿米尔回到了阿富汗这个伴随他长大的家乡,不幸得知哈桑的死讯,可怜哈桑从小到死还不知道阿米尔是他的亲兄弟。但赎罪未曾断绝,阿米尔从阿塞夫手中救出了哈桑的儿子,实现了救赎。

这本小说,作者用平淡无奇的文笔写了下来,但只要用心去读,你会读出文中的情与爱。从友好到背叛直到赎罪,一整套的连串铸就了悲剧,让人时而欢喜时而伤心。或许,这个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是人生就这样,犯错了,错过了,就得用一生去挽回,即使挽回不了。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范例7篇)


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就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 用笔记录下内心的思考,可以更好地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以下是编辑为您准备的最新有关“百年孤的独读后感”的消息,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1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2

就在最近,我看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刚开始选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是在其他一些早期歌曲中得到了百年孤独的歌词,所以去书店买了看。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太深奥,很多地方看不懂,很多东西很可笑。这本书里的名字反复出现,同样的怪事反复发生,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发生。

从生活现实来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但这些都写在这本书里,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家庭的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里已经建立了100多年的家族里,男人被称为阿卡迪亚或奥雷连诺,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家族中的各种怪事,在家族的第一任创始人阿卡迪亚反复发生,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这些都太诡异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害怕。虽然以我的阅读水平,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读几遍,我就能读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但我现在真的没有这个能力。

印象比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二世和奥雷连诺二世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的名字不一样,没有其他人那么复杂,都被记住了。然后他们继承了父母的名字,却表现出相反的性格。

霍布恩蒂亚和奥雷连诺上校一样深沉,奥雷连诺和霍布恩蒂亚一样桀骜不驯,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小就互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这是一个深刻的讽刺。但是,最后两兄弟死的时候,他们对坟墓犯了一个错误,好像这里才是该属于的地方,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虽然每一代人的成员都经历了波折,但这个家族却代代相传。只是到了最后,当家里的男人去世的时候,这个百年世家终于没落了。幸运的是,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醒悟了,因为他终于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命运,是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轮回。

即使合上书,情节也会一个接一个浮现在脑海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我不能忘记它。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3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的代表作。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4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心得体会《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现在读来仍有它的意义,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5

在现今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但其实在以前大部分的人都是和平相处、乐于助人的,只是因为现在的时代变了,一些网络的便利让人以人的接触少了,坏人本是小部分的,经过网络传播让人们认为大部分的人都是坏人,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也就变成了冷漠,这在《百年孤独》这本书中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2014,哥伦比亚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的主要特色是幻想与现实的巧妙结合,以此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审视人生和世界,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这本书主要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故事和马共多镇的故事,在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布恩迪亚家族有七代人,每一个人与其他亲戚之间的关系都混乱不已,就连自己的家人间关系也十分混乱,不管是父母、父子、姐弟等亲人间都十分的冷漠,没有感情,所以人人孤独终老,孤独百年。

读完这本书,我们会为他们叹息,对他们那恐怖的欲望,愚蠢、自私而感慨,他们中不缺少聪明的人,不缺少有创造力的人,也不缺少坚持不懈的人,但他们都在路中失败了,有的迷了路丧失了初心,有的对自己的梦想产生了怀疑,自己放弃了,这一出出事件,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悲剧。

文中作者把人性的罪恶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在这一本书中,作者完全没有刻画哪怕是一个的“好”人,对我们现在一些思想比较幼稚,认为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人带来内心的感触,帮助他们更好地认清现实,同时也告诫我们一个人可悲起来到底有多可怜,是一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这样我们更加坚信我们国家千百年来的制胜法则:团结就是力量!正是这一条法则,我们国家解放到发展再到战胜新冠疫情和天灾,没有对比就不知道优劣,我想我们也会通过这一本书知道自己该以何种态度与他人相处。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6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百年孤的独读后感 篇7

有一天,我无事可做,开始孤独了一百年。从此,我被深深吸引。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从荒凉落后到辉煌,再到衰落萧条。而那里,有一家人一直在那里,守护着它。一代又一代,他们都用祖先的名字,类似祖先的故事发生在他们身上,像一个无法逃脱的诅咒一样重复着自己,直到结束家庭命运的人诞生。马孔多的故事,在羊皮纸被完全翻译出来的时候,随着飓风而远去,从世界的记忆中淡出。因为这个注定要忍受百年孤独的家庭,不会再出现在地球上。

虽然这个家庭不会再出现,但至少,他已经才华横溢,创造了很多。他们创造了马孔多,搬到那里,在那里创造。起初他们过得很艰难,但在一个吉普赛老人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冰块和更多的东西。他们有无限的创造力,有的在战场上拼命杀敌。丽贝卡和阿玛兰丹为了爱情互相嫉妒。

当后代因为马孔多的衰落和蚂蚁侵蚀的灾难而离开时,他们再也没有离开过。马孔多终于在《圣经》记载的飓风中消失了,他似乎预见到自己永远不会离开房间。羊皮纸已经预言他翻译羊皮纸时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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