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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劳动合同格式

发布时间:2023-04-24

劳动合同。

在当下这个全球贸易高速增长的时代,很多人在不断了解法律知识。你知道合同应该具有哪些内容吗?今天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劳动合同格式》的文章,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格式 篇1

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填写合同注意事项:

1、20xx年3月起新泰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企业计时工资以及试用期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数额。(1220元也不可用,须高于此数)。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计时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为20xx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无试用期可不填。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工作地点、工作标准也需填写(工作标准若有具体描述可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填“按单位规定”)。

4、合同期限的填写(例:①合同期限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②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例: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生效)。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某项工作的完成时止)。

5、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审批。

6、合同生效日期及签订日期均需填写,生效日期不得在签订日期之前。

7、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劳动者也不得超过此年龄。

例如: 男1960年3月1日生 从20xx年1月1日 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到20xx年2月28日

劳动合同格式 篇2

本附页是编号:劳动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内容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生变更的,乙方应于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签收其变更告知书。 甲方无法径向乙方面送相关文书、文件、资料、通知等的,可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送,交邮后,以乙方本人或该地址乙方成年家属签收之日为送达日;该邮件被拒绝签收的,投递公司反馈的被拒收之日视为送达日;若因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无效或未履行个人资料变更告知义务,致使投递公司无法送达的,投递公司反馈的无法送达之日视为送达日。(二)乙方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的均属严重违规,甲方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赔)偿金:

1、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因乙方虚报、瞒报个人资料而造成本合同无效、解除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如乙方虚报、瞒报个人资料并经查实,其虚假情况达到影响本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及今后甲方通过公司网站(包

括公司内部网络)、公告栏、文件、会议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新制定或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重违反以上规章制度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或不

正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教养、劳动改造、行政拘留等),无法正常为甲方履行劳动义务的,视为乙方严重违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认真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计生管理工作。因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甲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因乙方过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未按规定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生产经营的直接经济损失;

6、本合同如有改动,必须在改动部分由甲方盖校对章或公章并经乙方签名或按手印确认方有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但补充协议的生效日期由其自身规定。

第 - 1 - 页 共 1 页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确认已收到本页文件,并已阅读、知晓文件内容。 乙方签名:年月日

劳动合同格式 篇3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地点及任务

1、工作岗位:由乙方担任__________培训中心的舞蹈教师。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任务:乙方承担所有班的舞蹈课授课和排练等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平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小时,期间住宿及午饭由甲方负责提供。寒假工作_____天,暑假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小时,期间每日三餐及住宿为乙方提供。甲方提供吃住如乙方不实施,其成本不与工资兑换。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工作时间之内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3、乙方在工作时间之外包括上下班路上,人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在执行排练任务时自行加课,应为自愿加班,不记工资。

第四条:工资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为每天_____元,寒暑假基本工资为每天_____元,甲方必须按学生正常开课时_____一次,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不得拖欠。全体休息时,乙方没有工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_____个月,否则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资的_____%付给乙方工资。

2、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3、乙方为甲方介绍一位学生,可得一次性奖金__________元整。

4、由乙方排练,参加市级舞蹈比赛,一个节目获奖可奖励奖金_____元整,参加省级级舞蹈比赛,一个节目获奖可奖励奖金_____元整。参加省外舞蹈比赛,一个节目获奖,可奖励奖金_____ 元整。如甲方乙方共同完成的舞蹈,奖金对半。超额排练的舞蹈也可参赛,奖金不合并。

5、甲方在乙方超额完成任务后获得的奖金,应在乙方超额完成任务的当月发放。

6、工资支付方式:_______(1)现金。(2)银行卡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福利待遇

1、“三·八”、“五·一”、“教师节”、“中秋”、“十·一”、“春节”由甲方自定,发现金或发物品或会餐。

2、法定节假日乙方正常休息,若甲方需要乙方加班,甲方按加班的课时付乙方三倍的工资,乙方自行加班,应为自愿加班,不记工资。

第六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在四个星期中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扣除请假当天工资和当月各项奖金。寒暑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和寒暑假各项奖金。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迟到或早退______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4、乙方在上课时应穿练功服,舞鞋,盘头,不能坐着上课,上课期间尽量不接电话。

5、舞蹈室卫生由乙方承担,上课时间每天打扫一次地面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6、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不得到别的场所带舞蹈课,在解除合同______年之内,不得在本地开舞蹈班,或以任何形式带舞蹈课,否则赔偿甲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现金。

7、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规定的教学任务,将扣除与奖励工资相同数额的工资。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宣布破产的;

(3)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5)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视违反合同条约,应当支付全额违约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

(3)在试用期内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八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看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首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造成的后果再另行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劳动合同格式 篇4

一、专题界定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一专题主要围绕无效劳动合同的特征、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无效劳动合同引起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承担,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给予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无效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合同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包括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和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2. 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劳动合同。

3. 胁迫 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施加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并基于这种种恐惧而做出的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的行为包括很多种,如暴力、语言威胁或条件威胁等。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没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就无效吗

【案例】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所以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对此杜小姐说:“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所以,不能认定是无效劳动合同。”

【评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鉴证”。即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案例2 欺诈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案例】 某食品加工企业向社会招聘一名销售主管,王某前往应聘。双方协商洽谈中,王某向企业提交了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书面说明。企业求贤若渴,急需一名销售主管打开销售局面,对王某工作经历相当满意,于是双方当即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聘用王某为销售主管,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即要求王某上班工作。

二个月后,企业发现王某的销售业绩平平,即要求王某制订销售计划,加大销售力度。王某则提出增加销售人员的要求。又二个月后,企业发现王某的销售业绩仍无起色,遂对王某的工作经历产生怀疑。于是派人调查。经调查发现,王某所说的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纯属虚构,企业当即做出了解除合同的决定。王某认为自己正在努力开拓销售渠道并即将取得业绩,以往工作经历与目前工作并无关系,企业即时解除合同没有依据。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企业是否可以在调查发现王某工作经历虚假后作出解除合同的决定。 当事人采取欺诈的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呢?对此,《劳动法》第十八条作出明确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对劳动合同作出无效确认后,还将对这份从订立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所产生的遗留问题做出处理。

本案中,王某为了达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隐瞒了真实情况,虚构了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工作经历,骗取了企业的信任,致使企业在急需销售主管的时候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王某的这种做法属欺诈行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因此,王某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该无效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应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3 与非法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案例】申诉人李明新,原为常德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xx年10月5日,申诉人与被诉人常德金沙宾馆签订了《金沙宾馆总经理聘任协议》,约定:金沙宾馆聘任李明新为总经理,聘期三年,起止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岗位工资为20xx元每月等内容。《协议》签订后,申诉人向原单位提出辞职,20xx年10月13日获得批准。20xx年11月12日,被诉人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名称为金沙大酒店。20xx年12月1日以后,申诉人在被诉人处从事有关人员招聘、培训等工作,双方没有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3月中旬,被诉人突然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诉人处工作期间,被诉人仅支付工资1050元。

然而,被诉人称:仲裁申请书中所载被诉主体是金沙宾馆,而参加本案仲裁活动的是金沙大酒店,两者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另外,协议双方均不符合法定条件,金沙宾馆作为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之时未办理工商登记,至今也无《营业执照》,不是合法用工主体。申诉人在20xx年10月5日与金沙宾馆签订协议时,尚没有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其没有资格与另一用人单位再建立劳动关系,虽然聘用协议的生效时间是20xx年12月1日,但合同成立之日是20xx年10月5日,应属无效合同。即使聘用协议合法有效,申诉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也不应支持。首先,被诉人并没有解聘申诉人,只是要求其提供总经理任职资格证明,如果没有需调整工作岗位。被诉人变更申诉人工作岗位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申诉人并不具备担任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最后,申诉人所提出的赔偿总额没有事实依据,不能将预期收入作为实际收入要求赔偿。

【评析】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除内容合法外,还须主体资格。申诉人与金沙宾馆签订《金沙宾馆总经理聘任协议》之时,被诉人尚未依法成立,金沙宾馆亦未依法进行登记,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20xx年11月12日,被诉人依法登记为金沙大酒店,双方没有再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亦没有对原聘用协议进行变更,原聘用协议对双之间产生的新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法律约束力,申诉人以原聘用协议向被诉人主张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其赔偿请求本会不予支持。申诉人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离职期间,一直在被诉人处工作,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被诉人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3752元(938×4,938为20xx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扣除已支付的1050元,还应向申诉人支付2702元;驳回申诉人的其它仲裁请求;本案仲裁费20元,处理费980元,由申诉人负担600元,被诉人负担400

元。

案例4 劳动合同附带承诺书 “不平等条约”无效

【案例】 小王到一家广告公司应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劳动合同附带有承诺书:本人被某公司招聘录用为合同制员工后,如果公司因实际情况未能履行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本人表示理解并自愿放弃权利,不作异议。承诺人:某某。小王怕自己的权益受侵害,就问公司不签行不行?答案是不行。毕业在即,小王签了承诺书。

很快,麻烦就来了。公司要求小王每周工作6天48小时。虽然合同中约定是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但根据承诺书,特殊情况,公司有权要求增加工作时间。为此,小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辩称,加班是公司实际情况造成的小王在签合同时也签了附带的承诺书,表示可以自动放弃权利。据此,公司认为自己的行为合法。但经审理,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王的请求,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评析】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从小王的情况看,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小王不签承诺书,等于自动放弃了这个工作机会,小王问单位不签行不行,单位说不行,而找工作的艰辛使得小王违心签下了承诺书。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公司无权擅自增加工作时间。《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小王的单位实行每周工作48小时的工作时间,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尽管《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其他工作休息法。”但小王的单位是广告公司,没有特殊生产,显然不在此例。

承诺书是无效的合同条款。承诺书属于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不能随便增加劳动者的权利,或者减少用人单位的义务;否则,权利义务不对等将使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由无效条款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案例5 用人单位代签劳动合同无效

【案例】1993年8月,申诉人江某被诉人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同年11月3日,双方签订为期2年至1995年11月3日的劳动合同。1993年12月底,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将原公司的全日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期限全部延长3-8年,并将统一制订的合同书文本发到各科室和车间,要求在一个星期之内劳动者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公司人事劳资部,以便在30日内到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当时,江某正在外省某接受技术培训。所在车间主任为了不影响及时上交,决定由车间统计员陈某为江某代签。劳动合同期限为1993年11月3日至20xx年11月3日。事后,陈某将代签合同事忘记告诉申诉人,代签的合同文本经鉴证后全部留在公司人事劳资部,只将《劳动手册》发给申诉人,申诉人未注意,也没有翻阅《劳动手册》。

l995年11月4日,申诉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被诉人称劳动合同远未到期。江某提出第二份全员劳动合同本人并不知道,也未在上面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事后也未看到合同书,应属无效,对申诉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被诉人提出,劳动合同由他人代签,但《劳动手册》已发给申诉人自己保管已有2年,申诉人从来没有提出过异议,客观上承认了这份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江某应履行。

【评析】《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部劳力字[1992]46号《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①第二条也规定:“为了便于全体职工的统一管理,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与原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可以按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或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原劳动合同,再按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即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是当事人双方要约、承诺的过程,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被诉人由于生产发展需要,提出与申诉人重新签订全员劳动合同,终止原劳动合同,未与申诉人事先协商,事后亦未求得其同意,单方签字盖章后由第三人代签,剥夺了申诉人的合同自由权,违反意思自治合同原则,对原劳动合同来讲,是一种擅自毁约行为。全员劳动合同书制作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是其成立和生效的必要条件,江某事先未委托陈某代签,事后亦未对陈某越权行为予以追认,案发前一直处于不知晓状态。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认定为无效代理,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原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到期应当依法终止。

劳动合同格式 篇5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

职工姓名: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6、劳动者应认真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合同书中约定的义务。

7、工资数额应用大写数字。

8、本合同中“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相应内容的,应填写“空白”;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和签字,不得涂改。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性质: 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 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见习)期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二)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见习)期自年 月日至年 月 日。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时止。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部门),从事

(二)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工作时间。

1、 甲方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

2、 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的,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3、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每日延长1小时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每日延长3小时工作时间,但是每月不得延长36小时。

4、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5、 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休息休假。

1.

2.

3.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节日、休息日、探亲、带薪年休假和婚、丧假。 乙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其他节日的,从其规定。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安排乙方补休。

4. 乙方符合国家有关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休息休假、符合享受生育假期,或者符合享受特别假期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劳动报酬

(一)甲方实行工资制。

1、甲方按照分配方式 ,于每月乙方工资。

2、乙方的月工资为。

3、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月工资为元(人民币)。

(二)甲方在法定节日安排乙方工作,或者延长工时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国生产经营需要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不能安排乙方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三)甲、乙双方全符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或者享受生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规定执行。

(五)乙方在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和支付办法,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六)乙方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病假工资规定执行。

(七)甲、乙双方执行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制定的津贴、补贴标准和支付办法。

(八)甲、乙双方执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

(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规定的比例标准,按时足额履行各自承担的基本养老、医疗费用和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义务。

2、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工伤、生育保险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的缴纳义务。

3、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费用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4、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建立个人社会保险账户。

(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1、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或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或者享受生育待遇的,应当按照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制定的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没有参加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医疗、工伤、生育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二)甲方应当履行的义务。

1、应当依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教育和培训,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预防事故伤害、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3、按照国家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5、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

1、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预防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等措施。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四)乙方是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产,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执行。

(五)四方有权对乙方违规操作、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行为提出批评和处罚。

(六)乙方有权拒绝四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专项培训:

(二)保密、竟业限制:

(三) 补充社会保险:

(四) 福利待遇:

(五) 其它: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合同变更。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

2、订立合同时的法律依据发生变化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二)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或者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内,应当遵守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规章制度。逾期视为甲方同意,合同随即解除。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时、即时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1)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通知工会。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随时解除合同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期满后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也可以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4、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1)制定裁员方案。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乙方的意见。

(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4)公布裁员名单。

(5)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乙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从其规定。

(三)合同终止。

1、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之一情形的,立即终止。

2、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期限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条件期限届满为止。

3、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九、其它

(一)经济补偿的条件和办法。

1、 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乙方不同意续订合同的除外)、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其他相关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2、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从其规定。

3、 乙方在合同解除、终止后办理工作移交时,甲方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证明,档案或者社会保险转移。

1、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向乙方出具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

2、甲方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其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三)合同的附件。

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双方依据合同约定而签订的协议书,是合同的附件。

(四)赔偿。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害、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赔偿金。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甲方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解决;调解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根据需要可以制作副本若干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 月 日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劳动合同格式 篇6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住所: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QQ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须知

一、甲乙双方订立本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合同内容应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中的空栏,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本合同中的选择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填入确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本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公司印章方可生效。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其它事项的约定”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一)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至法定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双方确认,乙方的录用条件为:

文化程度:

身体状况:

技能:

其他: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

(二)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部门及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四)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考核成绩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勾选以下一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2、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按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休息休假

1、合同期内,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带薪假期。

2、乙方休假条件、休假程序、假期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甲方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职业)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每月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缺勤、借款、罚款等)。

(二)乙方工资构成

乙方的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金、福利待遇、岗位津贴、责任绩效、表现奖金、年终奖(不在月工资发放)及其他一切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项目依法作出调整,具体以乙方每月领取工资的证明文件为准。

(三)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元/月,乙方另根据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获取相应补助及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未明确或未及时调整基本工资数额的,乙方基本工资以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四)乙方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1.乙方转正后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种补助+各种福利待遇(具体以甲方公布的有效《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为准)

2.乙方转正后的基本工资确定、调整标准与其试用期基本工资一致。

3.乙方依据其类别、级别,并根据甲方有效《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获取管理工资、相应补助及相关福利待遇。

(五)如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出现变动,则按新的规章制度和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六)合同存续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参考乙方绩效考核、奖惩情况,并综合乙方工作年限、岗位变化等,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七)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原则上甲方在每月第15日发放上一月基本工资及各种补助及福利,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将上述发放时间推迟十五日发放,但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八)甲方计算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方式为每月在工资中体现的加班工资,乙方如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法或数额有异议,乙方应在领取该月工资之日十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甲方支付该月加班加点工资的认可。

(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或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确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基本工资。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符合缴纳条件者)缴纳“五险”,“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乙方坚持要求甲方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承诺自行解决社会保险的,甲方同意应乙方要求将甲方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连同月工资一起发放给乙方,并由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七)其他事项详见甲方《社保管理制度》。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当将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开,进行公示或告知乙方,签订本合同视为乙方已阅读甲方的各项公示,了解和接受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扣除绩效奖金、年终奖、罚款、开除。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拟增加:

(三)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给与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间向甲方提供个人虚假的信息,欺诈订立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甲方利益重大损失的;

重大损失是指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或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的情形之一。

4、严重违反甲方员工手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作业,造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

2)工作时间内赌博的。

3)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无故损毁公司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许可,兼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盗窃公司财物的。

7)吸食毒品的。

8)故意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双方感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的。

10)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煽动怠工、罢工或聚众闹事的。

12)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的。

13)参加非法组织的。

14)违反甲方其他规章制度达到明确界定的严重程度的情形。

(四)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经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一致。乙方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提前至少三日通知甲方。

(七)下列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确认乙方完成工作任务,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5)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八)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九)其他甲乙双方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依照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所持有的公司文件、记录、设备及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备忘录、客户名单、财务报表或销售资料等。甲方给与办理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结算工资、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按时办结离职手续单后支付。乙方拒不办理、拖延办理交接手续或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第十条保密条款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他人,乙方离职后仍对前述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公证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

(二)乙方应当廉洁自律,维护甲方利益,严格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如有违反,参照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承诺书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确定本合同封面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乙方住所、户籍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若在履行本协议中有任何争议,由此造成联系障碍,由乙方承担责任。

以下空白,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续订地:

劳动合同格式 篇7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址:住所(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㈡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职务为,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须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其它法定休假日。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四、劳动报酬

㈠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元。

2.计件工资。甲方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月日至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

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甲、乙双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除本合同。

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㈢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送达确认书

本人于年月日收到以上与签订的本《劳动合同》,现予确认。

确认人:

年月日

劳动合同格式 篇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户籍:居住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但经甲乙双方主动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及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遵守。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 )年( )月( )日订立的《劳动合同》,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立即终止。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及各种补贴(补助),共计人民币(¥元)。具体费用详见附件2。

第四条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将上述约定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如乙方仍拖欠甲方,则在付款时冲抵。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关离职证明;十五日内,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签订并履行后,双方的劳动争议均已解决,此后双方无劳动争议。

第七条甲乙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劳动争议向对方主张权利,不得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或诉讼,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上述费用应全额退还。另外,劳动关系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损害对方名誉和利益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甲乙双方就本劳动合同涉及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和发生争议时的法律后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其有效服务地址为:乙方确认其有效服务地址为。

2.上述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未起诉时的各种通知和协议,以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件的交付,还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和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3.任何一方的服务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并通过保证对方知晓的方式通知对方。如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已充分理解和掌握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知晓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后应承担的责任,不存在重大误解和其他不真实情况。

第十三条其他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费用明细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时间: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时间:

劳动合同格式 篇9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解读

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如果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单位的职业能力,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项规定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只有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格式 篇10

案例回放:张小姐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但是最近由于在工作中出的几次差错,导致公司决定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张小姐因此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张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各方意见:有人因此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张小姐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还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案例分析: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而且该公司与张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 篇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补充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劳动合同附件2)

2、负责安排乙方在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以及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本岗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

(劳动合同附件2)

备注:具体岗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员工定岗后在所属单位三级安全教育中告知。

告知内容均已知晓,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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