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丝丫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11 《贝丝丫头》读后感[精品]《贝丝丫头》读后感精选。
只要开始写作,移动你的铅笔,同时也移动了你的思想。写作文是在倾诉中宣泄情感、陶冶性情和平静自己的心灵。因此在写作文时要条理清晰。如何把自己的感受整理成文字,写成作文?以下“[精品]《贝丝丫头》读后感精选”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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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丝丫头》读后感(篇1)
说起这本书,那真是话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在此我只好详细的跟你们说在院子里发生的失窃案件了。
一天早上当贝丝的家人起床时看见火鸡不见了,贝丝爸爸检查了一下防盗网,并没有什么洞口,于是,贝丝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班的男同学,名叫菲利普,其实菲利普胆子小,但是他却说自己胆子很大。到了当天晚上,贝丝丫头睡得很像。到了第二天早上,却又发现火鸡不见了,于是,这天晚上,贝丝叫上菲利普一起去树上观察到底是谁把火鸡给偷走的。啪啪!一辆汽车小心翼翼地开过来,好似怕吵新贝丝的家人。
菲利普把枪交给了贝丝之后,就滑下树,去叫醒贝丝的爸爸。贝丝着急起来,心想:他们是不是都睡死了?于是贝丝溜下树,举起枪瞄准他们父子俩,说:不准再偷我们的火鸡!他们父子俩即紧张又怕,只好投降了,他们开车远离了贝丝驾着才平静过来。
还没把这些人赶走的时候有个传说,那我只能无可奈何地讲给你们听吧!
一天,有人在山上看见了山怪,在1938年的某个晚上,伦林兄弟和巴纳贝利马戏团的火车在距离波卡洪塔斯镇西边八公里的地方出了轨。他说:来自三个州的警察,绕着查克山搜寻了几公里却不敢让百姓知道他们在找什么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受是:要勇敢面对生活的一切,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互相帮助,同心协力才能做完这件事。
《贝丝丫头》读后感(篇2)
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贝丝丫头》,这本给我楼下了深刻的印象,贝丝是个勇敢的女孩子,有一次,贝丝家的火鸡丢了,而爸爸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贝丝便于好伙伴菲利普商量出好的方法,最后,贝丝用一只玩具枪把大盗给抓住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为贝丝捏了一把汗,尽管是贝丝在抓贼,可是我却感觉我在贝丝的旁边一样,贝丝这次的举动,为家里挽回了损失。
贝丝立志成为镇上第一个兽医,但是家里的情况不是很好,所以贝丝决定要自己为自己赚钱,于是,他与好伙伴在路边摆摊字,一起买菜,一起向冒牌货的商店要赔偿,一起参加养牛比赛
《贝丝丫头》不愧是国际大奖小说,他真的教育了我们要勇敢的探索,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勇敢向前,并且要玩的有意义。
这个寒假,我很高兴能够读上着本书,我也懂得了很多的道理,比如:遇到好事呀哦快乐,但不能骄傲,遇到坏事,要勇敢,不可以退缩,要勇于探索,别人做的不对,一定要指出来,自己做的不对,也要认真去改,
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去做,不管做得好不好,成不成功,只要我们努力做了,不怕失败,因为,我们已近努力过了,我们应该骄傲,不能气馁。
我介意大家也去看看这本书吧,真的很不错!
《贝丝丫头》读后感(篇3)
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贝丝丫头》这本书读完了。
这本书主人公是贝丝,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书中描写了她为了筹备念大学的学费,与好友一起在路边摆小摊子卖菜、一起参加养牛比赛等许许多多的感人故事。
贝丝很勇敢,由于家里饲养的火鸡经常无故失踪,而全家人都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这个离奇的问题,所以贝丝毅然决定采取蹲守的方式找出这个火鸡大盗。在好朋友菲利普的协助下,贝丝以一把玩具枪智擒火鸡大盗------原来窃贼就是卖肉的凯文·库克父子。他们常常去偷一些农户的牲畜,这次抓住库克,不仅仅为家里挽回了损失,还为波卡洪塔斯镇的农民挽回了损失,因此受到大家的好评。
在四健会里,菲利普是会长,他告诉大家下个星期六就要举行农畜产品比赛了。他组织大家开会,让每个人报告自己在比赛中的准备情况。贝丝是第一个举手的,可菲利普偏偏每次都不让贝丝发言,原来菲利普认为贝丝家的母牛毛迪生下的小牛不可能会和农场的牛相比。贝丝向菲利普发起了挑战,菲利普觉得女生养的牛不可能和男生养的牛一起比赛,肯定不会获胜。所以他接受了挑战,在比赛中贝丝获胜了,她用事实证明了女生同样优秀!
贝丝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当菲利普异想天开进山去当山大王,很久没有回家时,他的家人认为他已经死了,放弃救他。虽然贝丝很讨厌菲利普的这种做法,但还是毅然决定走进山里援救菲利普,当时菲利普的脚扭伤,贝丝充当了他的拐杖,最终她把菲利普活着救回了山下!
我觉得贝丝年纪轻轻,却很有思想,有坚强的毅力,乐于助人,而且活力四溢。她有远大理想,立志成为镇上第一位兽医。我要向她学习,在遇到问题时,多动脑筋,用自己的头脑来解决问题;在遇到挑战时,能够坚持,用实力证明自己;在朋友遇难时,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助他人,使自己更加完美。
《贝丝丫头》读后感(篇4)
近期,我读了《贝丝丫头》这本书,有一个女孩很勇敢,机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小女孩家的火鸡总是失踪,她为了查清楚,和自己的好朋友蹲了一夜,最后抓住了大盗。她做了不计其数的好事。有一次会长要开一个养牛比赛,小女孩想参加,可会长不同意,觉得女孩子养的牛跑不过男孩子养的牛,但是小女孩不服气,回家好好把牛喂了喂,最终她取得了胜利。
一次她的家人说:家里没钱,你要不就挣钱,要不就别上大学了。女孩很伤心,毅然决然地去街上卖菜,卖了许多的钱,终于攒够了上大学的钱。
女孩每次买的时候都觉得不对劲,她经过自己的观察找出了问题。原来,是老板卖的假货。她便召集了许多小伙伴组队,并起了一个美女纠察的名字。经过多人的努力,他们打破了老板的店。她还立志成为镇上第一个兽医。她和朋友们一起挣钱,最后又凑齐了钱,便开始学习医学了。
我可没有女孩胆子大,我遇到事情没有耐心,这是我的缺点,但是我只要去做一件事,就一定会做完它,或这些还不够,我们应该向女孩学习。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建议看看。
《贝丝丫头》读后感(篇5)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贝丝丫头》,这本给我楼下了深刻的印象,贝丝是个勇敢的女孩子,有一次,贝丝家的火鸡丢了,而爸爸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贝丝便于好伙伴菲利普商量出好的方法,最后,贝丝用一只玩具枪把大盗给捉住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为贝丝捏了一把汗,尽管是贝丝在抓贼,可是我却感觉我在贝丝的旁边一样,贝丝这次的举动,为家里挽回了损失。
贝丝立志成为镇上第一个兽医,但是家里的情况不是很好,所以贝丝决定要自己为自己赚钱,于是,他与好伙伴在路边摆摊字,一起买菜,一起向冒牌货的商店要赔偿,一起参加养牛比赛……
《贝丝丫头》不愧是“国际大奖小说”,他真的教育了我们要勇敢的探索,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勇敢向前,并且要玩的有意义。
这个寒假,我很兴奋能够读上着本书,我也懂得了良多的道理,好比:碰到好事呀哦快乐,但不能骄傲,碰到坏事,要勇敢,不可以退缩,要勇于探索,别人做的不合错误,一定要指出来,自己做的不合错误,也要当真去改,
什么事情都要当真去做,不管做得好不好,成不成功,只要我们努力做了,不怕失败,由于,我们已近努力过了,我们应该骄傲,不能气馁。
我介意大家也去看看这本书吧,真的很不错!
《贝丝丫头》读后感(篇6)
贝丝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她只靠一把玩具枪就抓住了偷鸡贼;她救了菲利普・霍尔;她和菲利普一起协商让巴特汉先生把钱退了;她还参加了养牛比赛,她的牛麦迪连得了一等奖
我觉得贝丝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丫头,她的智慧很值得我们学习,她的勇往直前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我喜欢贝丝,因为他很机智、很勇敢,遇到困难不会退缩。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贝丝丫头的聪明和勇敢。贝丝最聪明的地方是,她只靠一把玩具枪,就抓住了偷鸡大盗:库克先生。
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女纠察队这一集。因为,在这一集里讲述了小孩和大人斗嘴(虽然这样很不孝顺),但是,他们是有理由的。因为巴特汉先生卖的都是缩水的衣服,那些衣服买回去一洗,就变成儿童装了!本来他(她)们决定放弃退钱。但是,在贝丝的鼓励下,他(她)们组织了美少女猎虎队。最后,他(她)们组织了美少女猎虎队把那些缩水的衣服都挂在忙碌蜜蜂廉价店的门口,说服那些行人不要来这里买东西,要买就会买到这种缩水的衣服。不一会儿,巴特汉先生疑惑的走出店内,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那时,贝丝希望有人来帮助她一起说服巴特汉先生,谁知,谁也不敢,她只好亲自站出来和巴特汉先生斗嘴,让她退钱。最后她们一起喊:退钱!退钱!我们要退钱!连街上的一些人也一起喊了起来,巴特汉先生终于同意了,好吧好吧,顾客至上、服务第一,这是我们做生意的准则,你们把衣服带到柜台来换钱。他把钱统统退给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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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读后感800字精选
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方法吗?作者所写的作品打动了我。为了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收集整理的“丝绸之路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
一条丝绸之路,正是一部东方和西方的交流史。经过15个世纪的使节往来、贸易、战争或航海,人们终于懂得马可波罗笔下的契丹。古代罗马人口中的赛尔国,原来就是葡萄牙人到1513年才发现的中国!
丝绸之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正因如此,他才开通了这样一条道路。原本这条道路只是为了找大月氏国结盟,一起打败匈奴,但是虽然没有成功,也结交了许多小国,让汉朝变成了当时世界上当之无愧的经济大国,随后这条道路上便开始了贸易与经济的往来。汉朝的丝绸不断的出口和各种饰品、蔬菜也从西域领回了汗雪宝马。以及许多汉朝没有的许多宝贝,起初这条路并没有名字,但是到19世纪以后有一位学者来到中国,并给这条路命名为丝绸之路,因为这条路上销售最火热的商品是丝绸,所以叫做丝绸之路。现在有许多的商家在丝绸之路上采购,所以中国有了两条丝绸之路,路路丝绸之路和海上的丝绸之路。丝绸在古代使非常珍贵的,所以古罗马人特别喜爱丝绸。因此,也间接导致了古罗马帝国的衰败,国王也曾一度下令了好多条禁止禁止丝绸令,但是也毫无作用
在丝绸之路上不止买卖丝绸。后来还买卖了茶叶,最后佛教也传了进来、印度教和各种宗教信仰都传入了中国,使中国变得更加强大。
在丝绸之路的过程当中,中国的航海技术也随着变得更加强盛,也从丝绸之路传到了外国。
就是因为这条丝绸之路连接了曾经一样的国度,东方之博,中国陀生两番,开启了交流的传奇,让中国与外界拥有了联系,历史需要重新开始,重新发现的中国,也需要重新发展走向辉煌。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2
当“一带一路”的倡议在哈萨克斯坦首次提出后,褪去了铅华的“古丝绸之路”以一种崭新的时代内涵重新走入了世界历史的舞台,续写她千年之前的瞩目。《丝绸之路—从蓬莱到罗马》,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运时而生的一部中国人眼中的丝绸之路大历史。
远古悠扬又清亮的驼铃声,让我不由自主的紧随着高洪雷的步伐,一头扎进了他所设置的《丝绸之路——从蓬莱到罗马》的里程:从中国的蓬莱出发,途径洛阳、长安、敦煌、高昌、碎叶镇、怛逻斯、撒马尔罕、大夏、木鹿、泰西封、巴格达、安条克、君士坦丁堡,到达终点——罗马。费时5天,用眼丈量完这条唐代丝路及沿线的这些个城镇。跃然纸上的一座座曾有着显赫过往的古城,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惊艳了我的视野,刻骨了我对古丝路的新认知。我只能惊叹:去畅游被岁月湮没了的恢宏古迹,需要非凡的勇气和幡悟的智慧——它是残垣断壁上的霓裳,是不可计尸骨堆砌上的辉煌………,一切征服大自然的不朽壮举,都是人类在自我野心、欲望和贪婪的驱使下完成的。
用眼在地图上去看世界,只须费时半个钟。但今天的我们要走的这15座古城,是为去寻找丝路沿线远古的驼铃声。这脚步的厚重,意义的非凡,须我们紧随着作者所设置的210天的路程,一足一印的去丈量,方能咀嚼出其中味。这210天,我们将同他一起喜,一起悲,一起沉浮,一起感悟……,让这道道刻轹在人类历史上的烙痕识盈虚之有数。
《丝绸之路——蓬莱到罗马》重点讲述的是唐代丝路这条主干线,兼顾了汉代和其他时期的丝路。作者将整个丝绸之路的起起伏伏、繁荣衰退的“大历史”,着笔于由丝路沿线的这15座城镇各自的兴衰沉浮历史来呈现的,城城连贯交融,时空穿梭,恢弘的烘托出古丝绸之路在历史长河中的光荣与荣耀。这种立异标新的历史文学作品,堪称一部精品艺术。让读者耳目一新,不再是窠臼的、枯燥无味的传统报告性文学。阅读冲击感极强。作者在后记中的文字,很好的补充了他的写作思想:“我所书写的15座丝路古城,再也不复曾经的辉煌,而且接近半数被战火摧毁了,被岁月湮没了,被人类遗弃了,现代读者对它们知之甚少,有的甚至闻所未闻。但无一例外,它们都有着显赫的身世,跌宕的过往,惊艳的传奇;都是远古民族迁徙的福地,稀缺商品交易的平台,各大文明交汇的天堂;部分城市还曾经是世界文明的伟大中心,引领过数百年的风骚,左右过人类文明的进程,决定过世界历史的走向。因此,我们有必要再次走近它们,重新审视它们,永远记住它们,起码也应该知道它们。”
将丝路的起点定为“蓬莱”(古称登州),这确实是刷新了一般读者对这条丝绸之路的认知。蓬莱——人间仙境,这个可与长生挂钩的城镇,贪生的我们从来就不曾陌生过。是八仙之首吕洞宾的别馆,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传奇故事的输出地,这里多次留下了秦始皇、汉武帝求仙的足迹。但要将长安抑或是洛阳为起点的固有丝路概念置换给蓬莱,信服他人,需铿锵有力的论据支持。讲述者将卷帙浩繁的历史资料搬入,逐理逐据的夯实论证,强有力的推证出丝绸的源发地——蓬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丝路起点。这个起点的更名,让我们更全面的了解丝绸原料的起源,对丝绸之路的定位有深远的经济价值。
一路向西,徜徉在洛阳花团锦簇的牡丹丛中;流连忘返在繁华似锦、歌舞升平的长安街;血泪盈襟的伫立在敦煌16窟的门洞,目睹着王圆箓把一卷卷字画、经书传递在斯坦因、伯希和等人的手中装上驼车,目睹着华尔纳把美轮绝世的飞天壁画剥离的面目全非,直到藏经洞中空无一物。凝望着渐行渐远带走了敦煌璀璨文明的驼队,蚀骨剜心。
岁月的车轮从不因人的喜悲而止步不前。一路继续沿着丝路西行:见证了亚历山大帝国、拜占庭帝国、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罗马帝国等大帝国的强悍与衰落;在葱岭(今新疆帕米尔高原的古称)的雪峰遇见了踽踽独行,虔诚西行取经的玄奘;在茫茫戈壁荒漠上,看见了手持大汉旌节,两鬓斑白、目光坚毅牧羊的张骞;听见了站在西海边向东而望,无缘抵达罗马的汉使甘英的一声声叹息………。
一步一印的走在古丝路的道上。210天,到达丝路的终点——罗马。这条直线距离12000公里,通过丝绸搭建,联通中国腹地与欧洲诸国的丝绸之路,即使商品贸易通道,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融合的沟通渠道,它在当时对推进人类文明进程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一座座已变成废墟的城,一个个远世了的巨人,一段段己消遁了的远古文明,古丝绸之路也完成了它的跌宕历史使命,华丽的转身为人类文明史上一曼妙的词汇。
在对比东西方文化与历史的大课题中,伦敦经济学院LSE亚洲研究中心IDEAS的高级客座研究员马丁·雅克,有一段最精彩的演讲:“西方,在古代也曾出现过很多强大帝国,譬如罗马帝国、亚历山大帝国、奥斯曼帝国等等,无论有多辉煌灿烂的历史,一旦衰弱后基本上后世很难再崛起,甚至很多灰飞烟灭在历史洪流中不复存在。而古东方几千年,出现的几乎所有强大帝国,如秦帝国、汉帝国、唐帝国、元帝国、明帝国、清帝国都来自于中国。近代100多年的衰弱,到现在又重新复苏,这在世界范围内可谓是独一无二的。中国其实是一个“文明”,但是他却“伪装”成一个国家存在。”这段话很好的诠释了中国——这个东方巨龙永存的根源:文明不曾有过断层的国家,兴衰只不过是一次短暂的休眠。
2016年,新中国的领导人重现站在了丝绸之路的起点——蓬莱的土地上,被赋予了新内涵的新丝绸之路随着中华的又一次崛起,光彩夺目的,再次链接上了丝路终点的罗马,华丽绽放,又将重启她的辉煌。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3
古老的中国物产丰富,尤其丝绸在世界闻名。在两千多年前的汉朝,开辟了丝绸的贸易通道,“丝绸之路”由此得名。也正是因为有了丝绸之路,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中国的物品和技术传到了国外,东西方文化发生交流碰撞,产生了更加灿烂的人类文明。
这本书讲述了从“丝绸之路”到“一带一路”的历史变迁和发生在各个朝代的有趣的小故事。它以一种很活泼的方式来讲历史,让我了解到华夏文明的博大精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海上丝绸之路》。当郑和的船队到达爪哇岛时,爪哇的东王和西王正在打内战,还误杀了到集市上做生意的郑和的随从人员,郑和并没有派兵攻击,因为一旦大开杀戒,其他国家会认为明朝是前来侵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郑和的政治智慧。当爪哇西王得知了原由,主动赔偿了明朝六万两黄金以赎罪。这也不难看出,明朝在当时各国中的地位是很高的。
明清以后,当时的中国政府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丝绸之路贸易全面走向衰落。
现在习近平爷爷倡导的“一带一路”,让古老的丝绸之路得以重生。
丝绸之路,是一条古代中国和世界各国的贸易交往的通道,也是中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通道,我身为中国人感到无比的骄傲与自豪。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4
有一条路,永远无法用长度来衡量,因为它太久太久,只有亘古不变的黄沙陪伴它走过了千年的岁月;有一条路,永远无法用时间来衡量,因为它太漫长,是穿越了时空的洪流把那景惊鸿一瞥印在人的心里。千年后,我重新回眸这条美丽而神奇的路,只能惊叹那高大,大漠,高原,海洋竟没有阻挡住中国商人的步履。于是,在那一片由神话和信仰编制的土地上留下了绵延岁月的奇迹,给后世留下富于浪漫气息和神秘色彩的丝绸之路。
今天我学习了《丝绸之路》这篇文章,它讲述了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交流的过程,这代表了民族和谐共处,也因此让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公元119年,他们加强了汉朝与西域各国的友好往来。从那以后,他们越过崇山峻岭,将中国的养蚕、缫丝、制铁、造纸、凿井、灌溉等技术带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将那里的葡萄、核桃、石榴、蚕豆、黄瓜、芝麻、无花果等食品带到了我国,还有狮子、犀牛、良马等动物,也传进了我国。我国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由于吸收了外来文化的长处,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美轮美奂。
我感到这条路传承了无数的骆驼商旅,他们越过崇山峻岭,正是这条路传播了东西方的古老文化;正是这条路传承了亚欧的文化与友谊——它真是中西文化交流的要道啊!亚欧各国的人们能这样友好相处,因为古代中、外人民的智慧和才智;因为他们知道友好相处;因为大家懂得互帮互利!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5
我为什么要写这一篇读书笔记呢?因为我读完这本书之后,觉得这是一部基于出土的各种贴近现实生活的古代官私文书等等进行的逻辑分析的著作,是基于古代社会生活与物质文化史的角度来进行的研究;与以往基于经史子集之类的官方史学文献的建构史学有所区隔,因为建构史学往往是政治史、断代史,一板一眼的论述很多,贴近生活的描写则少了许多。
从古到今,历史著作都有一个不能说好、也不能说不好的传统,那就是往往着重描绘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而非贴近古代现实的社会生活。往往读者们在读这一类史学著作的时候,虽然也能了解古代社会的整体情况,却很难对古代社会的细节描写感同身受,因为历史著作并不十分重视这一点。最终知识性的体验有余,而生活性的体验则不足的情况。
这本书之所以让笔者印象深刻,就是因为这本书主要是基于丝绸之路沿线的敦煌等地出土的各种并非史学典籍而是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各种官方的、私人的文书为脉络试图对当时丝路沿线城镇人们的生活风貌展开研究。这种给予读者一定生活性体验的著作,给人的感觉总比那些一板一眼对古代某些人、某些事进行论述的著作,读者读起来更温情一些,想象古代社会生活更容易一些。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6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国与国之间只有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才能相互发展共同繁荣,吸收丰富的文化长处,让国家强大富饶起来。如果把自己的长处藏起来,闭关锁国,不跟别人交流,那你永远也不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丝绸之路从2000多年前至今,一直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古代,它让文明上升了一个新的层次,而现在,类似丝绸之路的开放交流之路也让世界变得更加繁荣昌盛。中国的改革开放给世界各国人民都带来了好处,在西方,大量的中国制造的商品也都随处可见。读后感·在中国,与西方的文化交流、商品贸易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比如电影、汽车、手机各类电子产品等商品贸易,为中国人创造了更好的生活条件,说明了从古至今只有开放交流,来往沟通贸易,才能使社会进步,国家进一步的繁荣富强。
丝绸之路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与外邦交流的一幕,展现了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丝绸之路的贸易给东西方带来的巨大影响和变化令人惊叹。谈谈现代,也依然要走“丝绸之路”一直延续下去,和他们平等相待,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繁荣下去。
相关:丝绸之路读后感心得体会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7
《丝绸之路》这本书是由于中华书局于20xx年3月出版发行的,大概书本目录分为十二章节,讲述的张骞出使西域,之后经历的许许多多的事情,最终开辟出了中国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
大家知道古代的人们对于世界的认识是非常有限的,正因为科学技术的缺乏,人们对于这个世界根本是未知的,更不曾知道人类原来是生存在地球之上。而我们的国家是在亚洲的东边,再往东就是浩瀚渺茫的太平洋,古代的人们只能够往西去探索。
《丝绸之路》恰恰就是人类探索未知领域的先河,故事随着张骞的西行而展开,一路上遭遇坎坷挫折,经历各种各样的境遇,最终开辟了一条丝绸之路。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恰恰是古代中国人创造的一个奇迹,标志着古代中国人与外界的联系与文化交流。
阅读了《丝绸之路》之后,我感叹到古代人们就这样渴望着与世界交流,当今的人们更不应该不懂交流,我们应该敞开怀抱与世界各地的优良文化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先进文化经验,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8
“丝绸之路起源于各人类文明中心之间的相互吸引。”这是《丝绸之路》一书开宗明义的一句话。四大文明古国即古代中国、印度、巴比伦和埃及,散布于亚、非大陆,地理位置的排列,决定了古代文明中心之间的交流主要是东西人类文化之间的交流。这是丝绸之路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在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史上,不同文明的人们征服巨山大川,克服天然的、地理的巨大障碍,建立了联系东西方的丝绸之路,如同丝绸的璀璨斑斓一样,丝绸之路在人类文明史上光彩夺目,绚烂辉煌。
丝绸是华夏祖先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这种源于农耕文明的丝织物,由于其轻软、耐用的特性,对于欧亚大陆上的游牧民族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这是丝绸西传的物理特性。随着我们祖先丝织技术的进步,丝绸象征着华美、尊贵、富有,中世纪欧亚大陆乃至欧洲的贵族对丝绸产生迷恋甚至膜拜,这是丝绸西传的文化特性。丝绸因其物质的、文化的特性,成为沟通东西文明的纽带和媒介。东西方之间不同文明、不同民族之间,以丝绸为介质,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在横贯数万里的地理区间内,相互进行着交通往来和文明交融。时至今日,生活在这个世界相当多的人们仍然享受着丝路文明带来的福荫。
既然丝绸之路是联系、沟通东西方的通道,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就会走自己最适合的通道,因而丝绸之路犹如沟通东西文明的血管,有很多条,但主要的也就是两条大动脉:陆路和海路,也就是草原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由此构成本书的两个组成部分,上篇为草原丝绸之路,下篇为海上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9
此书架构上十分独特有别于其他的历史书籍,从第一章"丝绸之路的诞生"到结语新丝绸之路,中间是各种之路,这样的章节编排架构强烈地提示读者丝绸之路上所流通的远非丝绸一种物质。
丝绸之路,1877年由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提出。他根据中国和欧洲史家关于中西贸易的记载,在地图上绘制了一条横贯欧亚的贸易路线,并命名为"丝绸之路".丝绸之路对人类文明最大的影响,并不在于货品的流通,而在于丝路上穿行的人们将他们各自的文化像种子一样沿途撒播,包括观念、信仰、技术以及它们在物质上的表现。因此,丝绸之路是人类历史上诸种文明的穿行与交流之路。历史上,不同文明在此相遇交流,古老文明在此创生成长。而当今,这里既有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和时尚之都,又是世界上最为动荡不安的地区。
丝绸之路是生活在这条道路两端、沿线的民族共同开辟的;它一直都存在,而且不仅仅通往中国,还通往南亚次大陆;它不仅仅是经贸之路,更是思想之路、文化之路、宗教之路、战争之路、资源之路;它不仅牵涉到沿线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更关涉整个世界的发展大局。丝绸之路对于人类文明进步非常重要,因为它将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紧紧相连。彰显出中国人对世界文明的贡献,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把世界上其他的文化和文明影响缩小甚至掩盖。
在16世纪西方崛起成为世界霸主以前,东方的丝绸之路"一直是世界的中心":历史上最早的城市和帝国都出现在丝绸之路上,世界主要宗教都通过丝绸之路传播壮大,丝绸之路上的贸易让全球化早在20xx多年前就已形成,古代学者聚集在丝绸之路上创造交流智慧和艺术。
丝绸之路是人类诸文明展示其魅力的共同舞台,也是诸文明获取资源和文化的'共有路径。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在争夺丝绸之路的硝烟散去之后,是沿途文明接力传递、利益共享的常态。丝绸之路的历史就是一部浓缩的世界史,丝绸之路就是人类文明最耀眼的舞台。它不仅塑造了人类的过去,更将主宰世界的未来。透过这部包罗万象的史诗巨著,"一带一路"的战略价值将变得一目了然。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0
丝绸之路犹如一条运载着千年历史的长河,为我们留下了无穷的智慧与梦想;它,是使中国繁荣的一个起点,它,也是一条神秘的路。
丝绸之路所经过的国家其中有一个叫做——楼兰,这是一个至今留有未解之谜的一个国家;楼兰曾经是一个小国家,但却因为丝绸之路繁盛了起来,可这个国家在辉煌近500多年后,神秘消失了,但这个谜,却被一个瑞典人,在不经意间揭开了……
1900年瑞典地理学家斯文赫定与向导来到罗布泊荒原孔雀河下游进行探险考察,在考察中偶然发现了被埋在地下14个世纪的楼兰古城,轰动了全国。
我是一个西安人,这有什么呢?但古时的西安曾是十三个国家的首都,也是当时最大的城市,比罗马大出整整3倍,西安的一个大明宫,就是北京紫禁城的4倍,我十分荣幸,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西安人,我十分自豪,也十分骄傲。
那悠悠的驼铃声,始终萦(yíng)绕在我的耳畔;那昏黄一体的骆驼队,浮现在我的眼前……
丝绸之路读后感精选15篇
我认真为您推荐一篇有思考价值的“丝绸之路读后感”文章。每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在与内心博学而富有智慧的人交流,在经历了一本书的洗礼之后,更能够深刻领悟这本书所传递的现实意义。为了记录我内心的思考过程,我决定写下自己的读后感。愿大家能够喜欢并从中受益!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
这是一本不一样的历史类书籍,洋洋洒洒几百页,砖头一样厚实,知识量很大,范围太广。不过书也不曾让人失望,通过书中的描述在不断的切换着视角,并不从某一国、某一民族的单一角度去陈述,而是通过约1000多篇参考文献(足以见其客观性),从大量历史的碎片资料,整和成了关于丝绸之路这一欧亚大陆动脉的漫长历史。虽然历史不能再现,但通过这400余页的碎片重放,我们还是可以细细的品味着这条辉煌之路的历史变迁,以及围绕着这一区域展开的“权利游戏”。
近几十年来,我们大多数人眼中的中东、中亚地区,仿佛只有这几个关键词:战乱、恐怖主义、宗教冲突、石油、落后。但是将时间尺度拉长,就可以看到几千年前的这片区域,曾经是世界的中心,曾经是人人向往的圣地,曾经是财富流通的“黄金通道”,曾经是三大宗教的起源地。读后感·从波斯导到拜占庭,再到阿拉伯帝国,以及这期间各王朝的兴衰,都证明这里曾是世界的焦点,在那些年代里,这片广袤的土地就是权力的象征。
世界从一个分布的零星的的点逐步变成地球村。各个的兴衰起伏是历史规律。而我们现在正努力打造一个可以持续很久的国家,世界。我们已经再为未来做考虑。借鉴曾经辉煌的模式,打造国家与国家共同的富裕!丝绸之路,联系地球上的你我他!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2
一条丝绸之路,正是一部东方和西方的交流史。经过15个世纪的使节往来、贸易、战争或航海,人们终于懂得马可波罗笔下的契丹。古代罗马人口中的赛尔国,原来就是葡萄牙人到1513年才发现的中国!
丝绸之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正因如此,他才开通了这样一条道路。原本这条道路只是为了找大月氏国结盟,一起打败匈奴,但是虽然没有成功,也结交了许多小国,让汉朝变成了当时世界上当之无愧的经济大国,随后这条道路上便开始了贸易与经济的往来。汉朝的丝绸不断的出口和各种饰品、蔬菜也从西域领回了汗雪宝马。以及许多汉朝没有的许多宝贝,起初这条路并没有名字,但是到19世纪以后有一位学者来到中国,并给这条路命名为丝绸之路,因为这条路上销售最火热的商品是丝绸,所以叫做丝绸之路。现在有许多的商家在丝绸之路上采购,所以中国有了两条丝绸之路,路路丝绸之路和海上的丝绸之路。丝绸在古代使非常珍贵的,所以古罗马人特别喜爱丝绸。因此,也间接导致了古罗马帝国的衰败,国王也曾一度下令了好多条禁止禁止丝绸令,但是也毫无作用
在丝绸之路上不止买卖丝绸。后来还买卖了茶叶,最后佛教也传了进来、印度教和各种宗教信仰都传入了中国,使中国变得更加强大。
在丝绸之路的过程当中,中国的航海技术也随着变得更加强盛,也从丝绸之路传到了外国。
就是因为这条丝绸之路连接了曾经一样的国度,东方之博,中国陀生两番,开启了交流的传奇,让中国与外界拥有了联系,历史需要重新开始,重新发现的中国,也需要重新发展走向辉煌。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3
古老的中国物产丰富,尤其丝绸在世界闻名。在两千多年前的汉朝,开辟了丝绸的贸易通道,“丝绸之路”由此得名。也正是因为有了丝绸之路,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中国的物品和技术传到了国外,东西方文化发生交流碰撞,产生了更加灿烂的人类文明。
这本书讲述了从“丝绸之路”到“一带一路”的历史变迁和发生在各个朝代的有趣的小故事。它以一种很活泼的方式来讲历史,让我了解到华夏文明的博大精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海上丝绸之路》。当郑和的船队到达爪哇岛时,爪哇的东王和西王正在打内战,还误杀了到集市上做生意的郑和的随从人员,郑和并没有派兵攻击,因为一旦大开杀戒,其他国家会认为明朝是前来侵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郑和的政治智慧。当爪哇西王得知了原由,主动赔偿了明朝六万两黄金以赎罪。这也不难看出,明朝在当时各国中的地位是很高的。
明清以后,当时的中国政府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丝绸之路贸易全面走向衰落。
现在习近平爷爷倡导的“一带一路”,让古老的丝绸之路得以重生。
丝绸之路,是一条古代中国和世界各国的贸易交往的通道,也是中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通道,我身为中国人感到无比的骄傲与自豪。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4
今天老师生动形象的讲了《丝绸之路》这篇文章,同学们听得仅仅你津津有味,我为那些西域商人产生了敬佩之情。
课文一开始就向我们介绍了丝绸之路两旁的巨型石雕,它反映的是当时那些驮着彩绸的一峰峰骆驼,高鼻凹眼的西域商人,一个个精神饱满,栩栩如生。丝绸之路不仅是一条伟大的路,还是一条艰辛的路。每一座石雕,每一个脚印,都记录着英勇的中国人为亚欧的友谊和文化付出的艰辛,正向文中写的:望着这群石雕,就仿佛看到了当年的丝绸之路上商旅不绝的景象,仿佛听到了飘忽在大漠中的悠悠驼铃声。
通过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丝绸之路是横贯亚欧的通道,它东起我国的汉唐古都长安,往西一直延伸到罗马。在通过这条慢慢长路进行贸易的货物中,以产自我国的丝绸最具代表性,因此取名为丝绸之路。在这条路上发生的故事不计其数。我印象最深的是张骞不畏艰险,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亚欧内陆交通要道,于西域各国正式开始了友好往来,促进了中西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开拓了丝绸之路,成了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我还知道投笔从戎的班超,他为了祖国的利益,再西域竟然住了32年,才使西域和内地连为一体,为中华民族的基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还知道去西天取经的玄奘,热爱建筑的铁木尔他们都为亚欧文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看看这些英雄的行为,想想现在的美好生活,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5
《丝绸之路》读后感600字:
今天的金融时报上又开始讨论中美对抗的“修昔底德陷阱”问题。忽然想起我在2017年2月看完《丝绸之路》后写的读后感,不敢说是预言吧,不过我两年前的担心确实跟目前的国际形势挺像的。炒炒冷饭,蹭蹭热度,把当时的读后感再发一遍。
走马观花的翻完了《丝绸之路》,这本书明显虎头蛇尾,开局是上帝视角,气势磅礴;中盘开始笔力不济,最后草草收尾。看完后内心既庆幸,又不安。
这是一部欧美列国搜刮世界资源的血泪史。跟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成为奴隶的非洲人民,被剥夺了金银财富的南美洲人民,被剥夺了栖身之所的北美洲和澳洲人,和被剥夺了石油和社会稳定的阿拉伯人比,中国只是在清末、民国初的100年间被小小的奴役了一下,至少没有被像牲口一样贩卖或被屠杀,我觉得已经很庆幸了。
每一次科技的进步都会引起社会财富分配的变化,最终走向争霸的战争。航海技术让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成了世界霸主,工业革命成就了大不列颠的日不落帝国,信息技术革命巩固了美国不可动摇的世界霸主地位。读后感·而这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热闹背后,是笼罩全世界的一战、二战的血雨腥风,以及无数类似朝鲜/韩国/伊拉克/阿富汗战争这样的局部争端。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发展,技术进步和全球化带来的变化很快要走到某个点了...英国脱欧了,中华民族要伟大复兴了,川普要make American great again了,普京要恢复俄国的荣光了,南海局势紧张了…这些事件突然在最近频繁、同时出现恐怕不是偶然的。
希望不要有大规模战争,但人类这么愚蠢,谁知道呢?这让我有些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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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6
总是想起那满载辉煌的古道。跟着汉使张骞的驼队,从长安出发,饮一杯送元二使安西的酒,西出阳关。一路走来,歪歪斜斜的足迹,印满岁月里不寻常的邂逅。
抚摸着那段孟姜女哭倒的长城,看枯草在暮色中抖动秋天的根须,却在仰天一瞥时看到了远天的归鸿,我听到了昭君出塞时那凄婉的琵琶声,看到了苏武牧羊时紧握的汉使旌节;目睹了李广自刎前愤怒成一团燃烧的火焰。心上有一堵斑驳的城墙,永远地横亘着。楼群中的西域,西域中的丝绸路,像一颗疲倦的星辰,在银河里沉浮,落落孤寂。温柔的绿死了,潺潺的流水干了;大厦古雕楼的飞禽走兽,凝望着惨白的月亮。站在寒意深深的魔鬼城前,只有几堵断壁残垣在风沙中演绎着一个古城的兴衰荣辱。
遥想大漠丝绸路,孤傲地悬着它世纪的心思。就这样独步在砖石构成的丰碑上,已经枯死的沙柳,伫立着怪影,印证着千年前的繁华。没有尽头的巷子啊!无数的门,无数声“吱呀”,无数人们的身影。来了一拨又一拨,在未曾干涸的溪石上,捶打浆洗的麻衣,难掩的一串渐远的蹄声……叮叮当当的咏叹里,有多少魂魄穿过黑夜的隧道,敲打历史的回音壁。晨雾里睁开眼,丝绸之路的商人都闲坐成罗汉,无法酣眠。我真想走上去摸摸雪白的胡子,不——是雪一般的沙砾。我看见了“绿草”这两个字时,我好像站在绿油油的大草原上,一种清凉的感觉向我袭来,我仿佛触到了小草,柔软,舒适。当我看到“光”字,我便觉得有一道温暖的光照射到我身上。暖暖的,柔柔的。我又瞧见了“爱”,一种朋友之间的、家人之间的,一种很温暖的爱,把你包了起来。
西部大开发的步伐已经启动,而生态的步伐却没有以相应的速度推进。我希望我们的西部,不要成为丝绸之路。绿意全无,黄沙漫漫……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7
我为什么要写这一篇读书笔记呢?因为我读完这本书之后,觉得这是一部基于出土的各种贴近现实生活的古代官私文书等等进行的逻辑分析的著作,是基于古代社会生活与物质文化史的角度来进行的研究;与以往基于经史子集之类的官方史学文献的建构史学有所区隔,因为建构史学往往是政治史、断代史,一板一眼的论述很多,贴近生活的描写则少了许多。
从古到今,历史著作都有一个不能说好、也不能说不好的传统,那就是往往着重描绘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而非贴近古代现实的社会生活。往往读者们在读这一类史学著作的时候,虽然也能了解古代社会的整体情况,却很难对古代社会的细节描写感同身受,因为历史著作并不十分重视这一点。最终知识性的体验有余,而生活性的体验则不足的情况。
这本书之所以让笔者印象深刻,就是因为这本书主要是基于丝绸之路沿线的敦煌等地出土的各种并非史学典籍而是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各种官方的、私人的文书为脉络试图对当时丝路沿线城镇人们的生活风貌展开研究。这种给予读者一定生活性体验的著作,给人的感觉总比那些一板一眼对古代某些人、某些事进行论述的著作,读者读起来更温情一些,想象古代社会生活更容易一些。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8
说起丝绸之路,我们首先会想到,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它就是一条商人把中国的丝绸、瓷器运送到其他国家的商路,学生时感觉它的存在更像是在宣扬中国的商品。于是丝绸之路就定格着这样一幅画面:漫漫荒漠上,驼铃声声,一队骆驼商队,运送着可以在异国卖出高价的丝绸和瓷器。
再次听到热议丝绸之路是XX在20xx年提出“一带一路”的创想,但对这条荣耀之路的了解我依然停留在中学课本水平,直到这本新书《丝绸之路》到手,对这条古老的商贸之路我才有了新的认识,才知道2000千年前的丝绸之路不止是一条穿越亚洲之脊,连接城镇和绿洲的陆通道,它还覆盖了中国太平洋沿岸和非洲及欧洲的大西洋沿岸航运。现在讲的很时髦的全球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2000多年前的丝绸之路所结成的贸易网络,几乎覆盖了全球。来往于贸易通道上的商人运送的是可以带来高额利润的商品,这些商人虽然占总人口的少数,但他们的行动让其他人看到了发家致富的可能,从而激发了社会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在这张贸易网络上的若干个节点,都孕育了繁华的城市,富裕的人们,依靠这张贸易网,东方的帝国曾是世界的中心,世人瞩目。贸易通道传播的不仅是货物,还有宗教、文化,以及由资源和财富的积累而引来的战争。贸易、宗教、战争围绕在丝绸之路上混杂着前行,这股力量时至今日依然在搅动着世界的神经。
《丝绸之路》全书52万多字,作者以一个全新的视角重新解读世界历史,其中的精彩之处需要个人消费时间慢慢品味。不过开始跟着作者重游丝绸之路前,序言要好好读读,因为,序言也很精彩。序言中作者谈到,“西方政治成功、文化优势和道德胜利的颂歌”,对世界上其他地方未曾提及。当15世纪的海上重要探险的成功,世界的贸易格局和政治经济中心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欧洲崛起成为世界的中心,随之被扭曲的还有历史:西方的崛起被描述成“自然天成,而且由来已久。”但这种历史观存在着误区:看待历史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角度,而不只是从近代胜利者的立场去观察过去”。其实,大概率的每一个国家的教育都是一样的,在历史课本中称颂着自己的文明、胜利和成功,就像各个国家自己的神话故事一样,故事里的神都是创造了天地,掌管了万物。“人们已经习惯于接受一部内容沉闷的文明史”。
所以真实的历史都是沉默的,我们所熟悉的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丝绸之路》要告诉我们的是,换个角度去看,历史依然新鲜。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9
丝绸之路是中国的起源,也是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今天就让我们随着中国通史这部纪录片,来了解丝绸之路吧!
汉朝有一个部落叫做匈奴,他们是一帮野蛮人,经常骑着时速到达60公里的骏马南下去骚扰其他的国家,起初汉朝的刘邦,准备北极匈奴,但不知怎么的几十万大军在一瞬间被匈奴包围,刘邦的军队损失惨重,汉武帝也只好和匈奴求和,讨好匈奴,在暗中隐藏实力,准备将匈奴一网打尽,经过很长时间,汉武帝终于实力十分的强大,并且听说一个名叫大月氏的人也十分讨厌匈奴,但由于实力不足无法报仇,于是汉武帝变准备了联合这个国家,一起北击匈奴。使臣张骞自告奋勇去联合大月氏,一起北击匈奴,于是他们带上了许多贵重的,骑着骆驼去联合。这次初始十分艰难,但终究也意味着这一次初始将被记入史册。
丝绸之路是横贯亚欧的通道,它东起我国的汉唐古都长安,往西一直延伸到罗马。在通过这条慢慢长路进行贸易的货物中,以产我国的丝绸最具代表性,因此取名为“丝绸之路”。在这条发生的不计其数。我印象最深的是张骞不畏艰险,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亚欧内陆交通要道,于西域各国正式开始了友好往来,促进了中西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开拓了丝绸之路,成了中国走向的第一人。
我还知道去西天取经的玄奘,热爱建筑的木尔他们都为亚欧文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也要好好,将来为祖国作贡献。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0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国与国之间只有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才能相互发展共同繁荣,吸收丰富的文化长处,让国家强大富饶起来。如果把自己的长处藏起来,闭关锁国,不跟别人交流,那你永远也不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丝绸之路从2000多年前至今,一直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古代,它让文明上升了一个新的层次,而现在,类似丝绸之路的开放交流之路也让世界变得更加繁荣昌盛。中国的改革开放给世界各国人民都带来了好处,在西方,大量的中国制造的商品也都随处可见。读后感·在中国,与西方的文化交流、商品贸易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比如电影、汽车、手机各类电子产品等商品贸易,为中国人创造了更好的生活条件,说明了从古至今只有开放交流,来往沟通贸易,才能使社会进步,国家进一步的繁荣富强。
丝绸之路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与外邦交流的一幕,展现了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丝绸之路的贸易给东西方带来的巨大影响和变化令人惊叹。谈谈现代,也依然要走“丝绸之路”一直延续下去,和他们平等相待,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繁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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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1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名为《丝绸之路》。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两个内容,略写了一座古朴典雅的“丝绸之路”巨型石雕矗立在西安市玉祥门外,那高鼻凹眼的西域商人和驮着彩绸的一峰峰骆驼,栩栩如生,就仿佛看到了当年丝绸之路上商旅不绝的景象。详写了在公元前1xx的一个天高气爽的早晨,张骞的副使带着中国的产品和文化来到了安息国,从此与其它地区发展了自己的文化和技术,吸收了其它的文化,促进了亚欧各国沟通东西方文化的友谊之路,让我国的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等,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美轮美奂。
听同学说,通往西域的一路上艰难险阻纷纷向他们袭来,路途中还要经过世界上最热的沙漠,交通工具就只有骆驼,还要带上充足的水和食物,一旦没有,就要以血止渴,以肉充饥,十分困难。我很佩服张骞,虽然他曾被大汉皇帝贬为庶民,流浪四地,但他依然不怕众人反对,走上了这条漫漫长路,从此加强了汉朝与西域各国的友好往来。
从那以后,一队队骆驼商队在这漫长的商贸大道上进行着贸易活动,由张骞带领的一队队骆驼商队越过崇山峻岭,将中国的文化技术带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将那里的产品、动物、文化带到我国。虽然一路上风吹雨打,极有牺牲的可能,甚至行走的道路只有10厘
米至2米宽。但他们仍不怕风吹雨打,从这条大路上带来了文化,带来了动物,带来了贸易,带来了产品,但是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友谊!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2
我喜欢看书,但从不看历史书,念书的时候,常常因为历史考试成绩太差而挨老师的手板。一直觉得冗长的历史事件虽比小说包含更为完整的时间、人物、事件、影响,但用不掺杂观点的态度平铺直叙已然发生的故事,让我觉得干瘪无味。历史学,到底是一门怎样的学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是我所知道的唯一历史学作用,而何谓兴替,何谓历史规律,不读史的我便也无从得知。
《丝绸之路》如若放在一年之前来读,我可能也会觉得难以下咽、无从下手,在这一年之中,我断断续续拜读了曼昆的《经济学原理》,构建了基本的宏观经济学基础,又涉猎了《未来简史》等宏观导向性书籍,将我的视角从微小的个人感官推向了宏观范畴内的纵横交错。以经济推动历史进程为主线的《丝绸之路》,正是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路途上,利用宗教统一思想、战争掠夺资源、开辟贸易路径获得财富等手段,不断地推动历史的发展,而经济行为的全球化则带来更为密集的思想、资源的交互。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欲望的驱使下,帝国不断更替,文明不断发展,世界瞬息万变,而世界运转的本质,却从未改变。
历史,并非单一的事实,而是融合了经济、政治、宗教、军事、文化、科技、医疗、环境的综合体,在这个庞大的架构下,经济基础作为一切上层建筑的决定因素,始终根据被称作丝绸之路的贸易通道来分配着世界的财富,而世界的中心从始至终都是据此转移的,改变的,不过是丝路的存在形式,从有形到无形,从陆路到海路,从马匹到车船,从丝绸瓷器到黄金石油或是稀土。
随着财富被不断地发掘,人类由动物性逐渐向社会性发展,有了充裕的物质条件作为基础,思想、文化、科技便逐一诞生、进化,同时又反向影响财富的再分配。在书中,可以看到人类对未知领域近乎相同的想象和恐惧、对新领域开拓的近乎相同的霸权和奴役、人们近乎相同的经济行为,通过丝绸之路的连接力量,将贸易、思想、文化等等推向全球化,即意味着,连接将是合作共赢,破坏即是双刃同伤。丝绸之路无形之中控制着国家的行为,掌握着世界的格局。
在这个网络信息高速交流的时代,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才能明辨是非,才能理解国家政策的动向,不被错误言论带偏。自由的言论并不都是正确的言论,而学识、文化、道德观念的总和才决定了言论的正确性,虽古语常说不知者不罪,但更应知道不知者莫妄言。你我不过如蜉蝣于天地、沧海之一粟,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虽不能一一历过,但也万莫如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唯有常学常新、常思常明。
历史学,是一门包罗万象的综合学科,历史规律从来不是单一的史实研究。各种因素盘根交错汇成一个结果,它是过去、是现在、也是将来。所学的知识终有一天会被融会贯通,任何的疑问终会在某一些时刻得到又一种解答。这就是初读《丝绸之路》带给我的反思与体悟。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3
我学过《丝绸之路》这篇课文后,知道了古代交易的繁荣,人们交易全靠这条伟大的 丝绸之路 。这条丝绸之路是古代人张骞开辟的,它东起我国今陕西西安,往西延伸至罗马。
本文讲的是张骞出使西域的一个情节。张骞到了安息国,把我国当时有名的丝绸赠送给了他们,而安息国也拿了一个非常大了鸟蛋给了我们,每个足有斤把重,这就是中国当时没有的鸵鸟蛋。
通过这次交易,不仅促进了与各国的友谊,还得到了自己没有的东西,真是一举两得。
于是,中国更加频繁的与各国交易。将中国的养蚕、缫丝、冶金、造纸、凿井、灌溉等技术传向各国。并将那里的食物、动物、艺术等引进我国。我国因为吸引了外来文化的长处,变的更加强大。
现在的社会也是这样,要和各国之间增加友谊,相互交易,相互取长补短。如果你永远不把自己的长处展现出来,那你永远也不可能发展。
每当想起 丝绸之路 ,都会想起古代商贸的繁荣和开辟 丝绸之路 的张骞。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4
丝绸之路犹如一条运载着千年历史的长河,为我们留下了无穷的智慧与梦想;它,是使中国繁荣的一个起点,它,也是一条神秘的路。
丝绸之路所经过的国家其中有一个叫做——楼兰,这是一个至今留有未解之谜的一个国家;楼兰曾经是一个小国家,但却因为丝绸之路繁盛了起来,可这个国家在辉煌近500多年后,神秘消失了,但这个谜,却被一个瑞典人,在不经意间揭开了……
1900年瑞典地理学家斯文赫定与向导来到罗布泊荒原孔雀河下游进行探险考察,在考察中偶然发现了被埋在地下14个世纪的楼兰古城,轰动了全国。
我是一个西安人,这有什么呢?但古时的西安曾是十三个国家的首都,也是当时最大的城市,比罗马大出整整3倍,西安的一个大明宫,就是北京紫禁城的4倍,我十分荣幸,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西安人,我十分自豪,也十分骄傲。
那悠悠的驼铃声,始终萦(yíng)绕在我的耳畔;那昏黄一体的骆驼队,浮现在我的眼前……
丝绸之路读后感 篇15
《丝绸之路与唐帝国》读后感500字!
五一节入手的讲谈社九卷本“兴亡的世界史”代表了日本史学界最新视角,看起来本本精彩,先选哪一本着实犹豫了一番,最后还是选了永远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唐帝国和丝绸之路[色]要说这日本人当初抱有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企图,狼子野心之上包装着冠冕堂皇的抱负,但是凡事都有其两面性。
在推翻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观,对亚洲诸文明的全面研究上他们确实走在最前端,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在今天新历史学强调多元文明互动的趋势中确实也能提出很多不俗的见解,比如这本书就介绍游牧民族在历史上扮演的角色绝非只是野蛮残酷的掠夺而已,而是与农耕文明竞争互动共同创造了丝绸之路上的璀璨文明,李唐家族也是因为拥有胡汉混合的血统和环境才能建立兼容并包海纳百川的唐帝国,还有半游牧半农耕的绿洲文明中的粟特人在丝绸之路上穿针引线兴风作浪的故事,以及安史之乱后唐帝国与回鹘土蕃三足鼎立为今天的边疆问题早早埋下的伏笔……
不过我似乎觉得森安孝夫有点太过分强调去中华中心的历史观了,唤起一点对15年中日战争期间日本大力为异族统治中国找寻历史依据的回忆,眼角不由得像陈真一样抽动了几下…接下来我可能需要看看几位当代优秀的中国历史学家像姚大力,荣新江,王明珂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精选
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乐趣,读作品时,感觉思想插上了翅膀。 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思考和总结,在写作品的读后感中需要重点陈述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1
假期里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我觉得金贝贝是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开朗的小女孩,遇到困难她总会有办法。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他爸爸是警察》,这个故事告诉我遇到问题要动脑筋想办法。金贝贝遇到的困难是被高年级的大哥哥抢占乒乓球台,她的办法是吓唬他们说:“杜歌飞的爸爸是警察,他爸爸有枪。”那些哥哥听了就被吓跑了。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我们也要想办法,有一次我和姥爷在家,妈妈有事出去了,我想给我妈妈打电话,我姥爷说他手机没电了,充电器也没带,虽然我手机有电但我手机没卡。我让姥爷试一试我的充电器,不行,再试一试我妈妈的充电器,也不行,再试一试我爸爸的充电器,还是不行。那怎么办呢?于是我开动脑筋想出了一个办法,让姥爷把他手机里的卡抠出来放到我手机里,这样我就可以给我妈妈打电话了!
我觉得这本书里的金贝贝不仅是一个爱动脑筋的小朋友还是一个有创意的小朋友。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2
小女生金贝贝是杨红樱阿姨的创作,她是一名四川省的作家,19岁就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总销量超过6000万册。《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都是作品之一。
《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通过好多个小故事描写了一个小女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生活故事以及心理成长故事,这些故事是现实生活中每一个孩子都会经历和遇到的事情。例如,她六岁半的时候,一天长得好好的牙齿忽然就没有了,觉得很奇怪,在不停的询问、探索中得到了答案。她还会在教师节的时候亲手做一串葡萄项链送给老师,感谢老师的教育之恩。还很有爱心的收养一条叫“丑丑”的流浪狗,整日与它作伴成为好朋友。还有她的理想与他(她)人不一样,她不想当一名医生,老师,科学家,却想当一个好妈妈,妈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更加大胆的是她喜欢与聪明、勇敢的男生杜歌手飞牵着手过马路等。这些故事让我看后回味无情,让我身在其中,让我捧腹大笑,让我学会自己解决日常生活中所遇到事。后面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所发生的事。《小女生金贝贝》真是一本好书。是它让我认识了单纯、可爱的小女孩,她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的朋友,给我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的知识。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是着名的杨红樱阿姨写的。写的是小女生金贝贝在学校里的快乐生活。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口气读了两遍。
金贝贝在学校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金贝贝六岁时就开始换牙饿,所以她读书时很不方便,竟然把“风”字读成了“轰”。她非常羡慕高年级姐姐穿的校服。回到家里,金贝贝穿上了和校服颜色一样的衣服,可是没有白色的长袜子怎么办呢?于是她用绷带把双腿缠了起来,她的同学杜歌飞还以为她受伤了,非要背她走。在放学的路上,金贝贝听到了小鸟的“啾啾”声,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小鸟,回到家里才发现小鸟在自己的帽子里。原来,它把帽子当成鸟窝了!真是有趣极了!
金贝贝真是一个聪明、可爱、有理想、有爱心的小女孩,也是一个有创意的女孩。她在教师节的时候,送给老师一串葡萄项链。金贝贝送给老师的不仅仅是一份礼物,还是一份惊喜,老师非常喜欢。
其实小小的创意,总是能给你带来很多惊喜。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科学小制作比赛,我想同学们肯定会制作一些汽车或轮船模型什么的。我觉得应该更有创意,于是我用牙膏盒做了一辆小火车,表面上看去是一辆普通的小火车,其实是一个多功能笔筒。我的创意让我得了一等奖。
其实做每一件事情,都要有自己的创意,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4
自从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后,我就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我首先想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内容。
第一部分是金贝贝掉牙了,被人还嘲笑她,编了一首儿歌,笑金贝贝。有一次,妈妈公司的几位客人来金贝贝家里,妈妈叫金贝贝给客人读一篇课文,金贝贝翻到《风》那一课,开始读起开,大人们笑得死去活来,大人们笑金贝贝把“风”读成了“轰”。
第二部分是白色的长袜子,有时候在放学路上,金贝贝经常遇见一些高年级的姐姐,金贝贝也想穿她们那样的校服。金贝贝没有白色的长袜子没有,金贝贝就从药箱里拿出一卷绷带,从脚踝缠到膝盖,缠了左脚,又缠右脚,杜飞哥盯着金贝贝的腿,以为金贝贝的腿受伤了,就背起金贝贝,大声喊:“金贝贝受伤了。”
第三部分是一串葡萄项链,九月十日是教师节,金贝贝不知道要送给米老师什么礼物?回到家里,妈妈说她买了新鲜的葡萄,让金贝贝细一些来吃让金贝贝洗一些来吃。金贝贝看紫葡萄像紫水晶,于是金贝贝用针和线,把葡萄串起来,送给了米老师了一串葡萄项链。
第四部分长大了想当妈妈,每个星期三下午的第二节课。金贝贝最喜欢上的课,今天的班队活动课上。米老师说:“长大了想做什么?”白霜说,她长大想当医生。小眼睛说,他长大想当科学家。杜飞哥说,他长大了相当马戏团的小丑。金贝贝说,她长大了想当妈妈……他们听的金贝贝讲的入迷。
第五部分是亲爱的丑丑狗,金贝贝家那个大院的门口,有一家小小的干洗店。有一条小狗,老板娘叫它“丑丑”,它虽然丑,但是丑的可爱。每天下午放学时,丑丑都会在学校门口等金贝贝。
第六部分是选小队长,小眼睛想让金贝贝选他当小队长,就送给金贝贝一张闪光的卡片,金贝贝答应了,小眼睛伸出右手的小拇指,跟进贝贝拉钩。杜飞哥也想让金贝贝选他当小队长。他把他的小宠物——金钱闭壳龟金,让金贝贝玩三天,金贝贝答应了,杜飞哥和金贝贝又拉起钩来。到选小队长的时候,金贝贝只好选了自己,最后是金贝贝当了小队长。
这就是小女生金贝贝的故事事,今天我只讲了这些,其余的你们自己看这本书吧!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5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买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我特别喜欢看。
我觉得金贝贝很灵巧;在她的班主任米老师过教师节的时候,贝贝送给米老师了一串自己做的葡萄项链,我还觉得金贝贝很机智;她帮助好朋友杜歌飞吓跑了抢乒乓球桌的大男生,金贝贝还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孩子,她家附近干洗店里有一只小狗,长得很丑,名叫丑丑,它见到谁都摇尾巴,可是大人们都不喜欢它,只有金贝贝不嫌它丑,经常给它东西吃,放学回家路过干洗店经常来看丑丑,有时还蹲下来给它说话,丑丑也喜欢贝贝。后来丑丑被主人抛弃后,天天到学校门口等贝贝。一次贝贝在学校遇到了危险,是丑丑叼着贝贝写的纸条送到保安叔叔那里,才救了贝贝。
我觉得金贝贝好心有好报,她经常帮助丑丑,丑丑也很忠诚于贝贝。我被金贝贝的爱心所打动,我也要做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和小动物。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6
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们都有一本自己最爱的书,如《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十万个为什么》等,但我最爱的要数《小女生金贝贝》了。
《小女生金贝贝》是杨红樱阿姨的创作,她是一名四川省的作家,19岁就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总销量超过6000万册。《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都是作品之一。
《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通过好多个小故事描写了一个小女生在和家庭中的生活故事以及心理成长故事,这些故事是现实生活中每一个孩子都会经历和遇到的事情。例如,她六岁半的时候,一天长得好好的牙齿忽然就没有了,觉得很奇怪,在不停的询问、探索中得到了答案。她还会在节的时候亲手做一串葡萄项链送给,感谢的教育之恩。还很有爱心的收养一条叫“丑丑”的流浪狗,整日与它作伴成为好。还有她的理想与他(她)人不一样,她不想当一名医生,老师,科学家,却想当一个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更加大胆的是她喜欢与聪明、勇敢的男生杜歌手飞牵着手过马路等。这些故事让我看后回味无情,让我身在其中,让我捧腹大笑,让我学会自己解决日常生活中所遇到事。后面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所发生的事。《小女生金贝贝》真是一本好书。是它让我认识了单纯、可爱的小女孩,她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给我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的知识。
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书类进步的阶梯。”一点都不假。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7
《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金贝贝的女生一年级的成长故事。
成长路上会发生很多事件:金贝贝第一次做值日,把教室钥匙埋在大花盆里,可是第二天钥匙找不到了,后来她才知道,是园丁浇花时发了钥匙,把它交到校长那里去了;金贝贝很羡慕高年级大姐姐有漂亮的校服,于是她回家想方设法做了一套自己的“校服”;金贝贝读书时把“风”读成“轰“,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原来他掉了一颗牙,成了缺牙巴……
成长道路上伴着快乐和烦恼,金贝贝的故事告诉我:童年的时间很短暂,我就要开心的过好每一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小女生金贝贝》,里面写了金贝贝在学校和家庭的事比如《都是牙齿惹的祸》里面的主要内容是:“金贝贝告诉杜歌飞自己掉了一颗牙右边下面仍在沙坑边上。你这颗牙长不出来了!金贝贝说。不过找到了,刚扔上去死只听哎的一声一个男孩下来了问谁的牙?我的,便拉着她找老师。放开她杜歌飞做出一人做事一人当样子。金贝贝说,对不起便拿把牙收起来。
金贝贝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8
今年暑假,我买一本《小女生金贝贝》。我认真读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
读后才了解了金贝贝是个可爱活泼、天真的小学生,有一点傻傻的可爱。她很灵巧,在教师节那天做了一串葡萄项链送给米老师。她很机灵,帮助杜歌飞吓跑了抢占乒乓球桌的大个子男生,看到这里时,儿子笑的哈哈的!我和儿子都觉得她的理想怎么会是做一名好妈妈那。这么小应该有一个别的理想吧。贝贝很有爱心,她应该想做一名有爱心的温柔的好妈妈吧!她喜欢和杜歌飞这样聪明、勇敢的男生牵手过马路。选小队长的时候,她自信的相信自己可以胜任,她选了自己,当然也成功了,这一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看完了这本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金贝贝的想法和她的为人都事可爱、单纯、简单、没有坏心思。她旷过课,是因为她在看蚂蚁怎样把一个很大的食物搬进洞里,蚂蚁搬完了,也下课了。是不是很天真啊!其实我们也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成长故事,只是我们没有用心把它们记下来。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就是:成长的道路总是七弯八拐,曲曲折折。不过每个小孩子都能用自己的方式描画出属于自己的“成长地图”。今后要做个有心的人,把成长中的有趣故事写出了与大家共享!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9
我非常喜欢《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小女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生活故事,以及心理成长的故事。
金贝贝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女生,她乐于助人,还关心小动物。她是一个从不爱生气的开朗女孩。金贝贝经常碰到高年级的一位姐姐,有r在上学的路上,有时在放学的路上,这位姐姐穿着漂亮的校服,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自信甜美的笑容一下就吸引住了金贝贝。在她的.心中,这位姐姐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姐姐。金贝贝也想穿上她那样漂亮的校服。于是,她找来红色的披风,找来妈妈的长裙,找来医药箱,从里面取出绷带,自己尝试着做姐姐那样漂亮的校服。这里写出了金贝贝心灵手巧的特点和敢于尝试的性格。
有一次,金贝贝在社区洗衣店外发现了一只没人要的小狗狗,非常可怜,想把它带回家,可是,她家收留的小动物太多了,没有地方再给它安家,于是金贝贝把这只小狗狗带到离学校较近的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她每天放学回家都会来看看它,还把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留给它吃,因为小狗狗长得不够漂亮,所以贝贝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丑丑”。丑丑喜欢贝贝,只要远远看到贝贝,它就会兴奋地叫起来。告诉你哦,小狗狗还救过金贝贝呢!有一次,金贝贝和她们班的白霜一起回家,金贝贝突然想上厕所,就跑回学校二楼去上厕所。由于风太大,把卫生间的门给锁住了,金贝贝出不去。丑丑等了好久都没有看到贝贝的身影,就跑到学校里到处去找她。贝贝听到了丑丑的叫声就使劲地敲门,丑丑寻着声音找到了贝贝。于是贝贝赶紧写了张纸条,“快救救我,我在卫生间里。――贝贝”,写完就交给丑丑,丑丑很机灵,它很快就把纸条送给了门卫室的叔叔。叔叔一看,马上就明白了。他跟着丑丑一起帮贝贝打开了门,贝贝得救了!这里写出了金贝贝关心小动物的性格,也写出了贝贝和丑丑之间互相帮助的深厚感情。
贝贝那么机灵,那么善良,那么快乐!所以,我要向她学习,改掉乱生气的坏习惯,也做一个开心的小女生!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10
《小女生金贝贝》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小女生在学校和家里的生活故事,以及心里成长的过程。这些故事是现在每个孩子都可能经历和遇到的事情,就像发生在我自己的身上。
《缺牙巴读书》中的金贝贝六岁掉了牙齿之后,有很多的不方便。在朗读《风》这篇文章时,直接把风读成了“轰”。当教师节前夕,妈妈买了葡萄回来。她觉得葡萄就像晶莹剔透的水晶在闪闪发亮,于是她就做了一串紫葡萄项链送给老师。金贝贝还有个理想就是长大了想当个好妈妈,因为她觉得妈妈很辛苦。她真是个可爱、懂事的好孩子。
金贝贝还很善良。《亲爱的丑丑狗》中写道,丑丑是一只被主人抛弃的狗,但金贝贝很喜欢它,每天放学都会喂它牛奶和巧克力。一天丑丑狗一直等不到金贝贝就跳进学校找,找了半天终于在卫生间找到了金贝贝。原来风太大金贝贝被反锁在了卫生间,这就告诉我们要向金贝贝一样做好事,也会有好报,但是我们也要向丑丑狗一样别人帮助了你,你也要帮助别人。
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里都有许多闪光的细节,充满了童真童趣。我也想做一个像金贝贝一样的孩子,用自己的方式描画出属于自己的“成长地图”。
小女生金贝贝的读后感 篇11
金贝贝是一个很认真的小女生。做游戏的时候,游戏的规则规定不可以随便乱动,她就很认真的不乱动;看蚂蚁搬馒头的时候,因为太过专注,而没有去上课;因为换牙,变成“缺牙巴”,没有因为说话不方便、读音不准确,引得大人不停的笑就放弃读课文,而是认真的将课文读完。
金贝贝是个很有爱心、善良的小女生。她对待小狗丑丑,充满爱心,没有因为他丑而嫌弃它,反而拿着东西喂它,和它说话,把在学校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告诉丑丑,和它成为好朋友。关键时刻,金贝贝得到了丑丑的帮助。
金贝贝是个遇到困难,爱动脑筋、想办法的小女生。放学后,由于自己没有注意,金贝贝被反锁在了卫生间,听到丑丑的声音后灵机一动,写了一张纸条交给丑丑,才使自己得救。放学后也很勇敢,为了不让爸爸妈妈接自己回家,用自己的方式找到了回家的路。
金贝贝还是个小马虎。为了能像高年级的大姐姐一样穿上漂亮的校服,配上白色的筒袜,居然异想天开,在自己的腿上缠上了医用绷带,结果让同学误以为是受伤了,闹出了大笑话。
这么可爱的小女生成为了我在暑假中的伙伴。虽然她会闹笑话,但每次看到她的故事都让我情不自禁的喜欢她。在这个炎热的夏天认识这样一位朋友真好。
怪老头的读后感精选
我们从小学就开始写作文了,经常写作文可以引导我们去观察和探索生活,一片优秀的作文通常是叙述完整有韵致的。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写法吗?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怪老头的读后感精选,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怪老头的读后感 篇1
那天下午赵新新肚子疼了起来,老师让他回家,在电车里遇到了那位“怪老头儿”,那位老爷爷原来是因为让座才认识的呀!那位老爷爷真厉害,一眼就知道赵新新生病了,跟着赵新新就下了车,老爷爷也下车了,赵新新跟着老爷爷到了家,赵新新很疑惑这并没有房子呀,它居然可以拆垫,不可思议啊,老爷爷居然让赵新新吃鸟,还是活的,过了一会儿赵新新肚子就好了,鸟就飞出来了,还有好几件怪事呢,变出了一模一样的人呢,很奇怪吧。
每天,他除了要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以外,还要做妈妈为她安排辅导资料。他更喜欢玩儿,但是,却没有时间。于是,有一天,在怪老头的帮助下,“变”来了另一个“赵新新”,这个“赵新新”是来帮他学习的,而真正的赵新新就可以在外面放心大胆地玩了。
从此怪老头和赵新新成了好朋友。
他居然相信老爷爷的别墅可以叠成一张纸放在兜里。想搬到哪就搬到哪,如果想住在这里,只要把房子打开一抖就可以了。他不想写作业只想玩时,竟然让老爷爷给他做了一个替身替他学习,自己却跑出去玩,结果新球鞋、新玩具、新运动服都成替身的了,最后替身的家那一张张报纸被妈妈撕掉后,他只好又去找怪老头帮忙,怪老头给他做了一架木飞机,并且让铁头赢得和木飞机的比赛;给他两只小鸟,让它们钻到铁头的肚子里治肚疼;给他一支魔棒,只要在爸爸后脑勺画一个圈,爸爸就答应他可以去钓鱼……
我最喜欢故事的开始。有一次,赵新新肚子疼了,疼得直“哎呦。”他自己上了电车,在电车上他旁边站着一位右手又矮的老爷爷。他要扶车上的扶手,伸伸胳膊够不着。这时我对身旁坐在座位的一位大哥哥说“你的座位能让给这位老爷爷吗?”大哥哥生气地说:“你替老爷爷给我五角钱?”我兜里的五角钱本来是给我家猫买虾皮用的,为了让老爷爷有座位,我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下了车,怪老头说:“我不叫老爷爷,我叫怪老头。我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比如要一包虾皮。”赵新新说:“你只要治好我的肚子疼就行。”“你跟我来吧。”说着他们来到怪老头的家,这时怪老头拿出一只小鸟往赵新新嘴里放。赵新新一仰头,小鸟就下肚子里去了。赵新新忽然肚子就不疼了。
其实,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和赵新新一样天真的孩子。有一次妈妈发工资了,我突发奇想的问:“你们是不是抓一个小偷就发钱呀?”妈妈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就哈哈大笑起来。我的问题就会接着又来了,“小偷为什么要偷别人的东西呢?”妈妈说:“他们都是想通过不劳而获啊。”“那为什么不和许多人一样通过工作活的报酬啊?”“如果生活中没有小偷没有坏人多好啊!”“我们给那些人送点钱是不是他们就不会偷别人了?”结果是,爸爸妈妈常常被我一连串的问题问的不知该如何解答了。
看,我和赵新新哪一个更天真?如果你对怪老头那可以叠吧叠吧的大房子好奇,想和我一样和赵新新做朋友,那就来读这本书吧!有很多更奇怪的故事多着呢!
怪老头的读后感 篇2
一放暑假,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了它-----《怪老头儿》。这本书可有趣了!怪老头和赵新新之间发生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读来津津有味!走进书中的那个世界,你会为此着迷。好一个怪老头儿!他能把活鸟放到肚子里吃虫子,赵新新的肚子就不疼了;为了防盗,怪老头儿出门儿时把房子叠巴叠巴揣在兜里带着;在水库里钓鱼,怪老头儿居然能钓到活蹦乱跳的海鱼;他还会变戏法,能让自己的房子变成一张纸;能把赵新新变成耗子,和他一起到耗子国里游逛了一番;还能把门上的门神请下来帮赵新新守门
记得有一回赵新新一放学,他妈妈就把他关在屋里读资料,不认真的时候,就对赵新新说:你不想上重点高中了。他真想出去玩一玩。他看见别人也被关在家里,他没办法,只好找怪老头帮忙,怪老头儿帮他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人,怪老头儿交给他一卷纸,只要纸一合他就会消失,赵新新叫他做赵新新自己就出去玩,我的代表很认真,妈妈就送他礼物,后来他赵新新的妈妈当自己的妈妈。到最后一卷纸都被妈妈扔了,赵新新很后悔。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如果这世上真有像怪老头儿一样神通广大的人,被我遇上该有多好啊!或者我就是这样一个人。那么我想变出一个温馨家园,让流浪狗和流浪猫等所有无家可归的人到里面去生活;当无情的洪水淹没农田、冲倒房屋时,我就变出一个神奇的袋子,把洪水全部贮存其中;当有旱情发生的时候,我就把袋子里的水全部倒出来,滋润大地。
怪老头的读后感 篇3
这本书是孙幼军写的。他所有的书都很有趣。我会继续看他的书。
书中有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六年级的哥哥赵鑫鑫。每天除了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他还要当妈妈给她安排辅导资料。他更喜欢玩,但他没有时间。然后,有一天,在这个奇怪的老人的帮助下,另一个“赵鑫鑫”来了。这个“赵鑫鑫”是来帮他学习的,真正的赵鑫鑫可以放心大胆地在外面玩。
赵鑫鑫这样做是错误的。他考试肯定会不及格,学不到真正的技术。长大后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买不到房子,就成了街头流氓。
段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小故事。她有一个小学男同学。他们一起上小学的时候,这个同学学习成绩很好。当老师看到他认真有意识地学习时,他就放心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其他学生身上。但是,这位同学可能骄傲了,开始在学习上大大咧咧。他成年后,段小姐来到深圳工作。有一次她回云南老家,突然看到这个同学。当她正要高兴地和这位小学同学打招呼时,这位同学向她做了个“嘘”的手势,示意她不要说话。段老师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位同学竟然在偷别人的东西!他变成了小偷!
现在,我想好好学习,长大了就有知识了。早上,我应该多听英语,读英语课外书。外国人问我什么,我可以回答。我可以说,我一定要做,一定要坚持,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要我坚持下去,就能获得丰厚的收获!
“麻麻,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士如米,士如蒿。”这是我在《增广贤文》学的一句话,意思是种麻得麻,种豆得豆。喜欢学习的人,像庄稼一样,会有丰硕的成果,不喜欢学习的人,像艾草一样,白得发亮。
人,一定要有真才实学!
怪老头的读后感 篇4
我要做个善良的人
暑假里,我去了庐江图书馆,看了《怪老头儿》这本书。读完后我觉得一个人做好事是最重要的,就象其中的主人公赵新新一样,有一回,他肚子疼,在公交车上遇到了怪老头儿,等怪老头儿上车后已经没有位子了,这个时候,赵新新忍着肚子疼,把位子让给了怪老头儿,怪老头儿看见这个孩子这么善良,体贴,就决心以后帮助他,让他在学习上名列前茅,怪老头用鸟啄虫子的办法治好了赵新新的肚子疼,两人成了朋友。从此以后,赵新新和怪老头就是一对好搭档。
可见,一个人善良是很重要的,这样是有回报的,就象我们英语老师说的,你努力了就有回报,这是一个意思。你善良了,你的朋友也多了,在你这张人生空白的纸上增添了很多绚丽的色彩,让你的人生变得有活力,不再那么孤单,感情也自然就会变得非常好,在社会上你就是一个有用的人了。不管你美还是丑,也会有成功的希望。就像英国大作家萧伯纳说的一句话:善良与品德兼备,有如宝石于金属,两者互为衬托,益增光彩。
所以,我要做个善良的人!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7篇
编辑精心为您筛选出一篇优秀的“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文章。阅读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有价值的知识内容,读过作者所写的文章,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读后感的表达方式十分灵活,一般属于议论性质。仅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篇1
梅子涵曾说过:“不遵循者属于没有人的眼,没有人的品行,社会要指责。”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当贝丝还是个婴儿时,双亲就已身亡,她的哈里特姑婆和费朗西斯姑妈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便把这个孤女领回了家。姑妈的细心照顾让九岁的贝丝脆弱,没有敏感和个性,已经失去了自我。
一次意外,姑妈不能再照顾她了,她被送到了哈里特姑婆经常提到的那个可怕的乡下姨婆家,贝丝再也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到了那里,她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做许多家务活。但是,没想到独立自我的生活让贝丝很快的发生了变化,她还爱上了自己的家庭,她也不是以前的自己了……
今年暑假,妈妈也想阿尔比盖姨婆一样让我们干家务活,我们百般的不同意,可妈妈却不依不饶让我们做,我们只好像贝丝那样,刷锅,洗自己的衣服,收拾家,扫地,拖地,样样都行,妈妈和邻居们只夸我们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
我们也应该学会做家务,我们迟早要独立生活的,一定要学会独立生活,独立照顾自己哦!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篇2
独立自主——读《贝丝的快乐农场》有感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如果能够改正缺点,尽力展现出个最完美的自己,那么,胜利的曙光还不会照耀到你的身上来吗?
近来几天,阳光和雨露伴随着我读完了《贝丝的快乐农场》,当刚刚捧起这本书时,看着封面,我的脑子里面涌现出许多个疑问:这本书说明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它又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怎样的道理呢?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原来这本书是说当贝丝还是一个婴儿时,父母双亡。她的姑婆和姑妈将她领回家,在姑妈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导致贝丝的脆弱和敏感,以至贝丝失去了个性。一次意外,姑妈不能再照顾贝丝了,慢慢的她学会了自立,渐渐地,她竟然可以独立思考,遇到困难自己解决。渐渐地,她会做家务了。渐渐地,她又可以改掉了娇生惯养的坏习惯。贝丝爱上了这里,她爱上了这个可以改变自己的地方。
自从我来到了寄宿式学校,我才真真切切地感悟到要独立自主的重要性。每天洗衣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怎么办呢?我们总不能把衣服堆积成了“小山”后带回去让妈妈洗吧?在家里娇生惯养的我又哪里会洗衣服呢?但我迅速的冷静下来,我仔细地观察旁边的同学是如何洗衣服的,然后自己就照葫芦画瓢,过了大约20分钟左右,我终于自己洗好了一件衣服,我欣喜若狂,感觉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连贝丝都能改变自己,我们也一定可以改掉自己的坏习惯,现在在家里,我们们个个都是个小公主、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爸爸妈妈对我们则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看在眼里怕丢了。我们都有共同的一个毛病,就是不能自主思考,自主做事,遇到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跟爸爸妈妈说,碰上稍微一点麻烦事情几乎都是爸爸妈妈帮着解决。我认为,我们应该像贝丝那样学会自立起来,从学会做一些小事变得会做一些大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点困难,但是如果你有坚强的毅力和不屈不饶的精神从而可以锻炼自己的自主能力,因为父母不可能陪伴你一辈子,你也不可能一直在父母的身边,永远也不飞不出去闯一闯。在人生的路途上要想飞的更高,只有慢慢的提高自己的自身能力,将来才能立足于社会。
好了,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下贝丝吧,她从一开始看见一道闪电都会害怕地打哆嗦,到她可以自己打工挣钱,并且带着比她还小的小莫利回家,也可以帮助姨婆做苹果酱了,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进步呀!这可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啊!贝丝成功地改变了自己,迎来了辉煌的未来,我们又为什么不可以呢?让我们改正缺点,告别不足吧。从成长中汲取更多的营养。从而走向更好的明天。让我们都成为勇敢的小贝丝,拥有一个崭新的未来!
让我们一起从明天做起。不!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迎接一个更加完美的人生吧。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篇3
快到国庆节了我们决定出去旅游。于是我们向学校早早的请好了假,决定去妈妈的老家西安旅游一趟。看到大片的农田,我不由得想起了刚刚读过的那本书《贝丝的快乐农场》。
《贝丝的快乐农场》主要讲的是一个失去的双亲的小女孩贝丝,被他的姑婆和姑妈收养了。他们对她十分宠爱,甚至放弃了自己原来正常的生活。担心她受到一点儿伤害。这使她形成了自卑,胆小,害羞的性格,她展现给人们的样子也是脸色苍白,身体虚弱。不幸的是她的姑婆病了,她不由得去到了那个被姑妈常提起如同地狱般的乡下农场,那个让孩子做家务的地方。贝丝再也无法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刚到这里时,她时常感到委屈,这里的一切都要她亲手去做,而以前从不是这样。更要命的是,她还要自己去学校。在学校里,她感到很迷糊,她上着七年级的阅读,却又同时上着二年级的数学。自己坐的桌子还是亨利姨爹曾经坐过的。一次购物,她站在落地镜前,惊奇地发现自己原本苍白的皮肤变成了美丽的古铜色,自己也散发出自信的光芒。慢慢的,贝丝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直到姑婆病好后,想接她走了,她感到不舍,通过努力终于得到留在农场的机会。
看完则个故事,我想了很多很多,我明白每个人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适应生活,而不是依靠别人。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篇4
在这世上,肯定有很多脆弱、敏感、没有个性的人。但是,自从我看完一本叫《贝丝的快乐农场》之后,我就可以对那些人说:“你们可以改掉脆弱、敏感、没有个性的缺点,你们可以变成强大、自信的人!”我之所以可以说出这句话,是因为我看到有一位小女孩做到了,她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贝丝。
贝丝还是婴儿的时候,父母都已经双亡。好心的哈里特姑婆和弗朗斯姑姑收养了贝丝,但弗朗斯姑姑真是太爱贝丝了,比如散步时姑姑会让贝丝紧紧靠着她生怕有什么东西吓着贝丝;上学时弗朗斯姑姑总是拉着贝丝的手一直把她送到教室…...正是在这种无微不至、百般呵护的成长环境下,九岁的贝丝成了一个脆弱、敏感、没有个性,以至于失去了自我的女孩儿。可是,一次医生查出哈里特姑婆得了病,她的病必须到气候暖和的地方生活,所以姑姑不能再照顾她了。贝丝不得不被送到巴洛山帕特尼家。帕特尼家住的很远,要坐很长时间的火车才可以到。下火车时贝丝以为旅程的终点会有热情的拥抱和亲吻,可这些全没有。
帕特尼家的教育方法和弗郎斯姑姑的相反,弗郎斯姑姑是处处为贝丝着想,怕贝丝受伤,什么事都帮贝丝完成。而帕特尼家是什么事都让贝丝自己干。但贝丝就因在帕特尼家教育下,变得更强壮,不再像以前那样脆弱,什么事自己都能干得很好。以前那个怯懦、胆小的贝丝不见了,在帕特尼家日积月累独立的生活方式,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的经历让贝丝发生了改变,她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贝丝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对广大的父母说:“以后你们要学会放手,不可以太爱孩子们,要不你们的孩子就会像原来的贝丝一样脆弱,这样的爱就变成了害!”我还想对那些脆弱的人说:“贝丝都可以改变自己,你也一定能改掉自己的缺点!”通过贝丝成长的经历我还看到:我们自己去经历远比家长给孩子讲道理有效的多,经历会让我们养成动脑的习惯,培养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篇5
我最近迷恋上了《贝丝的快乐农场》这本书。
《贝丝的快乐农场》的主人公———贝丝刚出生不久便遇到灾难。弗朗西斯姑姑和哈里特姑婆听到这个噩耗后,便把这个无依无靠的小贝丝领回家,对这个小女婴付出她们全身心的爱。
偶然有一次,哈里特姑婆对弗朗西斯姑姑说:在一年夏天,哈里特姑婆和弗朗西斯姑姑还小的时候一起暂住在亨利家是怎样被他们当童工一样虐待的!碰巧被贝丝听到了,以为这“东西”很可怕!哈里特姑婆和弗朗西斯姑姑很小心地照顾贝丝,绝不让贝丝受到一丁点的伤害,有一天,哈里特姑婆的病犯了,弗朗西斯姑姑只好把贝丝送到亨利家,然后发生了种种故事!因此,贝丝也改变了自己!
看到贝丝一点一点由原先一个脆弱而内向的女孩变成一个坚强而开朗的女孩。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我并不像贝丝那样坚强,一遇到挫折只知道流泪,一遇到挫折只知道退缩。我一定要向贝丝一样慢慢的改变自己!加油吧!
每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的心里就暖暖的“亨利姨爹思考着要移动哪颗棋子,贝丝俯看着腿上的小猫。冷飕飕的秋风吹着松动的旧窗户,炉灶里木头烧得“噼啪”作响,大台灯的光柔和地照在亨利姨爹的脸上,照在小莫利那粉嫩的圆脸和金色的头发上,照在阿比盖尔姨婆爬满皱纹但红彤彤的脸上,照在安妮阿姨沉静,清澄,乌黑的眼睛里……”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我也有自己的原因啦!因为这一段令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幸福!我从心底感到贝丝那时的快乐与开心。也让读者读了这段话从心底洋溢出一阵暖洋洋的欣慰与满足!令人心里舒坦。
你心动了吗?想与我一起去《贝丝的快乐农场》吗?我随时欢迎你来和我一起跟随贝丝成长!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篇6
当我读完《贝丝的快乐农场》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觉到贝丝成长过程里的欢乐与磨难。
这本书讲述的是:姑姑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呵护让九岁的贝丝脆弱、敏感、没有个性以至于失去了自我。在一次意外事件中,姑姑不能再照顾贝丝了,她被送到乡下姨婆家。贝丝也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到了那里,没人把她当小孩子看待,她要做家务,要照顾自己。没想到,独立自主的生活让贝丝发生了变化:她热爱学习、勤快与新家庭。她不再是过去的自己了。
贝丝的变化让我领悟到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要凭着自己的努力去换取一份收获。我们要主动的去学习知识,去做家务,学会照顾自己,让独立自主笼罩着我们认真的去做每一件事情。
亲爱的同学们,独立自主是我们做好每一件事的基础,让我们一起去学习贝丝做事的一丝不苟与独立自主吧!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 篇7
化茧成蝶,改变自己——读《贝丝的快乐农场》有感
“连贝丝都能改变自己,你也一定能改掉自己的缺点。”这是《贝丝的快乐农场》封面上的一句话,正是因为这句话,我得以结识了贝丝——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也让我开始了对往事的回忆。
蛹
“嗞-——咚”,随着一个急刹车,抖晃了两下,正在转弯的自行车重重地倒在了一滩泥水里。“妈妈,好脏,扶我。”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泥滩中,伸着手让妈妈拉我。“自己起来,”妈妈从车下慢慢站起来,抬起压在我身上的自行车对我说。我不情愿极了,心里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要不是你骑车不稳,我也不会弄得一身泥水,那么狼狈。”“我腿疼,”我就是不起来,还找个借口。想到还在下雨,还要送我上学,妈妈不得以将我拉起,我这才收敛了一些。
考场上,还剩十五分钟,“请大家赶快检查试卷。”监考老师提示道。这一提示更让我紧张起来,手心直冒汗,怎么办?还有好几道填空题没做。怎么办?偷偷瞅瞅老师和同学,顿时,一个馊主意跃上心头:把不会做的题号写到草稿纸上,用透明胶布粘上,再把胶布递给前桌的“博士”,不就万事大吉了吗?就在这时,我犹豫了,这样做好吗?可是这几题可都是非常简单的题目啊,我要是做不出来,老师怎么说我,家长怎么看我,同学们会怎么说我?想到这里,我迅速把胶布递给他。我的脸红红的,递胶布的手也颤抖着,但我还是硬着头皮去做了,那时候,真的不知道我是什么样子的,觉得心是掉到了无底深渊里,我是怎样厚着脸皮纵容自己那么去做。后果可想而知,老师很快察觉,并揭露了丑陋的事实。
蝶
那时,我还是一个如蚕茧中的蛹,一个只在乎外表,名誉,和原来的贝丝一样还依偎在家人的怀抱中的孩子。而如今,我已是一名中学生了,步入中学后,我就像是“犯人悔过自新”,上学,我会自己走路或者骑自行车,跌倒了,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土,继续赶路。考场上,我再也没有那么做过,很少再有那样的想法,每当再又那么去想,我并把手放在我的心头,叩问着我的心,于是我就立刻停止了那样的想法,因为那次深刻的教训,因为现在彻底明白了,那时分数完全是为了在所有人面前显摆,但现在我明白,分数确实是一个升学的必需品,而考试最重要的目的还是要发现问题。
还记得上学期的那次考试。“嘘”,随着一声哨响,我心里沉甸甸的,整个人也随心沉下去,像沉到了水底窒息了似的——考试即将结束了,但似乎还未结束。“喂,这道题你选错了,答案是这个。”一位同学神不知鬼不觉窜到我后面“好心”提示我。“哦?”我轻轻应了一声,想表现我的无所谓。但我的心里却此起彼伏,改不改?这次考试并不理想,这题五分呢!低头,看着试卷,那么干净,把手放在心头,我想要让它一直干净下去,不要玷污了它。我选择了不改。像经历了大难后的人有着一丝紧张却又有饱受风雨后的从容淡定,一股力量驱动着我,沉重的步子,轻快的心,小碎步走上讲台,双手郑重其事地将考卷递给老师。完成了使命后的轻松愉悦又顿时涌上心头,想着,想着,瞬间释然。我选择了比分数更重要的东西。握紧拳头,长吁口气......
后记
我想,之所以我此时此刻能那么真实把过去的一切还原记录在这上面,是我的另一个收获,因为我已经敢于勇敢地去面对过去,即使我仍会因为自己犯下的错去悔恨。但我也会感谢,是看似不好的结果,却是最美的结局,它让我在犯错中成长,让我重新有了一个诚实的人格,由茧中蛹蜕变成了空中蝶,由一个只知道外在的虚荣的人变成了有诚实的人格,有良知,学会了感恩,有独立思想的青少年,这便是一种改变!
和贝丝一起改变自己,这是这本书教给我的!自尊,自立,自强,也只有这样才能化茧成蝶,改变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