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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读后感悟4篇

发布时间:2023-03-20

风雨读后感悟。

在我们经历一些心灵被触动的事情时。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如何在感言中全面的表达我们的想法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风雨读后感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风雨读后感悟【篇1】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暴风雨所诞生的,是怎样一个执着、坚毅的人啊!

他出生贫寒,自强不息。当如我们尚在享受轻松愉快的校园生活之时,他却在为了生计而忙碌着;当如我们无忧无虑地嬉戏之时,他却常常被工友欺负甚至没有力量还手。他生活在这样一个动乱的年代,没有多少学习的机会,只能做苦工。他是一名无产阶级工人,工作在社会底层,却不顾一切地拿起武器,走上战场毅然加入了布尔什维克的工作之中,伤痕累累也影响不了他工作的热忱。

终于,他被检查出中枢神经受损,无奈之下,只得退出前线,好在,当时战火已渐渐消退。然而,即使在这种随时都有可能瘫痪的情况下,他扔向组织要求继续工作,这是多么顽强的意志力!若是我,不必说是如此严重的伤势,必定怨声载道,想尽办法逃避责任,只安心养病去了吧!我深深的感到担忧。我们是温室中成长的花骨朵,将来,能有多大的能力?我们是如此的渺小,又是如此的脆弱,一点点小小的困难都不能克服。我们将来又如何在这强有力的竞争中开拓自己的一片天地?

保尔生活在这样的暴风雨中,已经受尽了命运的嘲弄。然而,命运之神依旧不肯放过他,不久,他的双腿瘫痪了,灾难接踵而至,他,失去了双眼。而他却仍不向命运之神屈服,躺在床上继续工作――他克服了种种困难,不断写作,终于,他迎来了他的第二个春天!

他已然饱受摧残,幸而,他的努力没有付之东流,暴风雨所诞生的,是充满希望的未来!

彩虹总在风雨后,雨后的铿锵玫瑰,最娇艳!

风雨读后感悟【篇2】

半山腰总是太拥挤了,去山顶看看吧。——题记 《风雨哈佛路》所述一个女孩出身贫困,父母都吸毒,母亲酗酒并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她15岁时,母亲死于艾滋病。某一天她突然清醒认识到,她要离开这个圈子,于是理想的种子,深深扎根在了心底,开始生根发芽。她每天夙兴夜寐,废寝忘食,发奋努力,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

整部电影十分励志且感人,我们在家学习也已经两个月了,自己好像突然开始变得烦躁不安,变得心不在焉,越来越觉得无趣,觉得无所谓。整天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或许,是在熬日子。好像少了点什么,好像突然失去了乐趣。我寻啊寻,想啊想,想了好久,都没有得出答案。直到那天看完这部电影,我豁然开朗,我在寻找的,我所丢失的,是那粒种子,那粒最初放在心上的理想的种子。有段时间突然变得迷茫,我不知道我努力是为了什么。网课的无人监督,我开始变得放松,自由懈怠。看电影时猛地一抬头,望见了写在墙上的“清华”二字,那字我反反复复描过好几遍,当我再次用心地看那两个字时,不知是什么,刹那间使我的心亮堂起来,昏暗的生活突然有了太阳,顿然所有迷雾烟消云散,我望清了那太阳,遥远而又亮眼。那女孩从小到大没什么人监督,十几年来,是她自己高度自律,使得她有了今天的成就。而短短几个月的网课,我都无法约束自己,那么我的梦想,就会成为空想。这短短的一生我们最终都会失去,不妨大胆一点呢。

有喜欢的事就去做,有梦就去追,不要考虑太多,不要在意他人的眼光,不要被他人的想法左右,走自己的路,为你心中的那粒种子浇水,让它成长。不管你现在的处境是多么不值一提,有多么不堪,但始终要相信“漫漫长夜终将会迎来灿烂黎明”,上山的过程确实很辛苦,可山上的风景却真的很惊艳。累了就停下来歇一歇,摔倒了缓一缓再站起来,尽管这条路坎坷崎岖,也一定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无论如何都别停下前进的脚步。

我的“山顶”是清华大学,为了登上这个山顶,我要以梦为马,披荆斩棘。我很清楚,唯有不断前行,不断攀登,度过难熬的黑夜,理想之花才能在“山顶”绽放。那时回头看看,沿途的不易,原来都是那如画的风景。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我始终相信,这一天到来之时,我定会大放光彩!“Never give up.”

风雨读后感悟【篇3】

每当我听到《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的名字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女孩的故事。

那个女孩叫做伊丽莎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因为她妈妈生气时会叫她伊丽莎白,所以,她有一个别名——丽思。她的家庭非常糟糕。母亲吸毒,父亲酗酒,她还有一个姐姐。她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间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屋里。她并没有被这种艰难的生活环境所打败。她特别聪明,但因为困苦的生活,而上不了学。她只能靠自己,争取去上学。在一次的演讲上,丽思争取到了上哈佛大学的宝贵名额,并获得了奖学金,同时也得到了许多老师和记者的认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努力读书,靠自己挣钱,我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会更好!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像丽思一样的人。有些贫穷人家的子女,个个都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上课认真倾听,仔细完成作业,在家里帮父母做家务。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得发展,努力读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可有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只知吃喝玩乐,长大后才后悔。

看了这部电影,我觉得自己还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我要向那些优秀学生学习,即使家中再贫穷,也要努力学习,不能浪费一丝一毫学习的机会。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像丽思一样,就算学习的道路上有再多风雨,我们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它,让自己更加优秀!

风雨读后感悟【篇4】

《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我看了很受触动,女主人公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的殿堂。

她生活在一个十分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之后母亲又染上了毒瘾,生活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她母亲一齐去餐馆,那种久违了的感觉,以前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这一刻,我感觉母亲又回到了身边”是对她当时心里感受的最好描述,可见她内心对父母之爱的渴望。她只是个孩子,但是为什么要让她承受那么多?然而时刻总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又发,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

母亲因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不久去世了,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迷失的母爱,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此刻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但是明天还是要继续。拾起那残碎的记忆,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但是她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坚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能够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用发奋争取了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她的付出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样样,我们依然要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最后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人的命运是能够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应对现实,最终我们必须能够实现梦想。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不好抱怨此刻的不幸,要勇于应对,要勇于去改变,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此刻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坚信自己,坚信明天会更好。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用心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下,我们的梦就在前方,完美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此刻怎样,请必须要坚信透过发奋,明天定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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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汇总4篇)


对于读后感的写作技巧,你是否了解呢?作品令我印象深刻,读后感可以记录书中的重要内容和自己的具体感想。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最新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最新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1】

我毫不吝惜对这本书的赞赏。从个人角度来说,他写出了哈桑与阿米尔之间的珍贵友情。哈桑诚实正直,忠诚善良的品质让人念念不忘。阿米尔的救赎令人印象深刻,重新相信人性的美好。他表现出来的勇敢和付出,使读者看到他救赎的决心。从国家的层面来说,这本书写出了战争前和战争后阿富汗人的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战后阿富汗一片废墟,满地都是乞丐,老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战前阿富汗孩子们放风筝,吃馕饼,童年充满欢乐。成人看电影办舞会,做生意谋生,一派生机勃勃。两者形成强烈对比,使人抵抗战争,珍惜和平。从民族层面来说,战前阿富汗对扎哈拉人的民族歧视升级到战后的民族屠杀。作者以哈桑为原型,让我们了解到扎哈拉人善良,勇敢,忠诚的高贵品质,使读者更了解扎哈拉人。试问有谁会对拥有哈桑一样美好品质的民族抱以歧视甚至施以屠杀的恶行呢?作者从侧面表达了对民族歧视和屠杀恶行的谴责,也成功引起了读者的共鸣,使读者抵制民族歧视,呼吁平等地看待一切民族的人!

最新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2】

这本书,让我哭了,笑了,愤怒了,反省了,最终敬佩了。

书中讲诉了两个阿富汗孩子的故事,其中交织着我们整个人生中相当重要的主题:爱,友情,恐惧,愧疚,赎罪。书中一句话,令人疼惜有令人敬佩“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不知道自己已经为这句话哭过多少次。我从未想象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会这么深。我甚至觉得,这已经变成了“信仰”。哈桑,只为了帮阿米尔追那只风筝,而受到了别人的侵犯,到死都不知道,他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我真的是猜到了开头,没猜到结尾。

在看这本书是,我曾极度讨厌阿米尔,他的嫉妒,他的懦弱。但我也佩服他,他继承了他爸爸的好,知错就改,他听了拉辛汗的“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走了那条可以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但转念一想,我们有何资格去讨厌阿米尔,我们同样如他一般重伤过深爱着我们的人,不是吗?

伤得最深的,应该是我们的父母吧!网友排出的上加入最深的话之最“你好烦,别管我。”这句话,大多数人应该都说过。我同样说过。我们都曾像阿米尔一般,把那个深爱我们的人伤得体无完肤,或许,阿米尔比我们过一些。他为了赶哈桑走,还做了那般不耻之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区别?就好比一个杀了人不知悔改,还捅上两刀的禽兽与一个杀了人,还分尸的禽兽一样,他们在本质上没区别,都是没良心的禽兽。而我们似乎比禽兽更过。

禽兽杀人,一刀解决干净,让人没了痛苦。而我们从内而外,一点点的伤,甚至还厚颜无耻的继续赖在身旁伤,索取着。因为这是他们应该给我们的一切。但是,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索取,去对他们抱怨?他们没欠我们,我们也未曾付出过。阿米尔会噩梦惊醒,而我们却安眠于世。这不公平也不合常理。

阿米尔与他的父亲都护学会了救赎,那我们呢?难道要等到,他们一个个离我们而,才想到悔改吗?或许别人愿意,但我不会。

我可以想象得出,我若厚着脸皮索取,那将不是我。我的灵魂、信仰、自尊都不允许这种事发生。看过一些书,让我明白一件事“心之外的事,都可以不是大事。”我想,这句话,我只能理解一半,而理解这一半,活在这世间,心灵都是无比快乐,充实的。所以,我每天怀着感恩的心,面对世间的一切。尽量让自己处于冷静,平静的状态。去对待别人,谦卑的。

以平常心面对一切,用爱保护身边的人,对于自己,活在当下。

最新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3】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从童年开始讲起,男二的父亲是男一家的管家仆人,因此男一是男二的小主人,男二对男一忠心耿耿,并且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在一次放风筝比赛时,他们两人得了冠军,男二为小主人逐回落下的风筝,但是却遭到其他较大的孩子的维度,为了保护小主人(男一)的风筝,男二被他们—。这些都被男一看到眼中,但是他没有勇气出面就男二。男一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不在跟男二要好,后来还想办法诬陷男二偷了自己的手表。虽然男一的父亲原谅了男二,但是男二的父亲(管家)还是带着男二离开了。随后,俄罗斯侵略阿富汗,男一的父亲带着男一逃到了美国,并将家里的房子托付一个朋友看护。

然后,男二在美国长大结婚。后来接到帮他们看护房子的父亲的朋友的电话,那人叫他一定会去阿富汗,有事情。从这人口中,他得知他儿时的伙伴为看护自己的房子被杀,还留下一个孩子被卖到。并且事实上,那个从前的管家其实是不能生育的,管家的儿子其实是自己的父亲和管家老婆所生,即儿时的伙伴其实是自己的兄弟,而那个被卖的孩子是自己的侄子。于是他历尽艰辛,救出了侄子,并将他带会美国的家。

最新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4】

《追风筝的人》里有一节是讲因为阿富汗发生战乱,主人公阿米尔随爸爸去了美国,并且在那里生活了下来。可是父亲却被查出患有癌症。

阿米尔要求爸爸去看病,可是爸爸却坚持不愿意去医院。

阿米尔崩溃的问爸爸,如果爸爸死了,他怎么办。

那一刻,阿米尔的父亲非常的失望和崩溃。

阿米尔的父亲是一个强壮、自信、正义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有主见的男人。

他说,我在你很小的时候就教导,希望你有一天不再问这个问题,可是如今你已经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你还在问这个问题。

什么问题呢?就是我该怎么办。

或许没有一件事能让一个出色的男人这样崩溃,癌症也不能。

那就是看着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懦弱的人。

可是,在现实中,很多强势,能力出众的父母养育出来的子女都变成了他们的相反面。

这是为什么呢?

阿米尔的父亲在阿富汗的时候,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每天有许多的事物、应酬,对孩子的关心和照管时间是不够的。

孩子在成长期间,父母的陪伴非常的重要。阿米尔虽然是衣食无忧的少爷,可是他的母亲因为生他难产而死,他没有得过母爱,得到的父爱又少得可怜。

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自信心是不足的。他的心里会有一种想法,我连父母的爱都得不到,凭什么得到别人的爱。

自信不足,就会自卑。

阿米尔想要的不是贵重的玩具,只是父亲的赞赏,梦想着坐在爸爸的怀里,听他讲一讲话。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努力战胜自己的怯懦,与强劲的对手战斗到最后,得到了斗风筝比赛的冠军。

阿米尔喜欢写作,他渴望在写作这件事情上得到父亲的认可。他希望父亲能看一看自己写的故事,或者父亲能听一听他的想法。

但在父亲的眼里,男子汉应该是在球场上挥洒汗水,而不是安安静静坐在家里写出一个故事。他满心热情的拿着本子给父亲看,可是父亲却漫不经心的把本子丢在了一旁。

多少孩子因为热爱的事情得不到父母的肯定而沮丧。怀疑自己的喜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这种怀疑甚至会让孩子放弃自己的理想,变成一个平庸的人。

你是什么样的人,孩子就一定要变成什么样的人么?不能成为你一样的人,他就是平庸的,没有闪光点的么。

因为得不到关爱,因为喜欢的事情得不到认可,阿米尔非常迷茫。

怎么做才能讨得父亲的关心呢?

这个怎么办,成了他从小到大一直纠结的问题。

你是你,你过好自己的人生就可以了。孩子有他自己的人生,你给他们关爱,帮助他们成长,给他成长的建议都可以。但是不要试图修正他的人生轨迹,让他复刻你的人生道路。

如此才算一个优秀的父母。

《雷雨》的读后感11篇


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应该要怎么写呢?也许大家都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吧。读后感这种应用文体,让我们能够更直观的去了解读书后的心得感悟,下面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带来的《雷雨》的读后感,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雷雨》的读后感 篇1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雷雨》的读后感 篇2

那是我不能理解的感情,尤其鲁侍萍。她不懂反抗,默默忍受。她自己承担了那个时代那样社会造成的悲剧。然而这种妥协伤害了她的女儿,一个天真的向往爱情的少女就无辜的陷入了这场可笑的情感拉锯战中。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可她们把一切都归于可笑的命运。

曾看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太黑暗了。我们都认为是我们在主宰着自己,可是时常又不是自己在主宰。不知是命运在向我们开玩笑,还是我们在向命运开玩笑。虽然不能理解他们之间不理智的感情,但大体也看出了这背后些许的一己私欲。曾经向往爱情却终究妥协的周朴园因为自己的私情与侍萍相爱,却又为自己狠狠抛弃了无依靠的侍萍;周蘩漪为留住周萍,使尽手段。当他们被一时积淀已久的强烈个人情感冲昏了头脑,他们不再掩饰,展现扭曲的人性,狰狞的面目,一切是那么触目惊心。曾经的我也经历这样的“雷雨”,但那是我初中时代的友情。

当利益产生冲突,所有和善的目光就不会再掩饰内心的狰狞。那时候的我锋芒毕露,倒是有些像这里的蘩漪。但我没那么执着,我软弱的逃避了。然而,我来了现在的高中,一个有大片梧桐的地方。我开始变得坚强,像沿着校墙的梧桐,高高的,挡住了所有的光。挡住了所有能摧毁我的东西。每天迎着阳光,站在五楼,看鲜红的灼热的阳光穿过镂空的冰凉金属,温和的依附在身上,一瞬间竟失了所有棱角。

命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投身命运的漩涡,忘了自己最初的单纯。我用陌生的风景回复我最初的单纯,因为我知道仇恨它会侵染我的心。当一切的本性暴露,谁还记得当初单纯的爱情,谁还记得当年的温存,都忘了的。

《雷雨》的读后感 篇3

在《雷雨》中,不断地对命运发出质疑和恐惧的是鲁侍萍——这个苦命的劳动妇女。

作者自己也说:《雷雨》所显示的,并不是因果,并不是报应,而是我所觉得的大地间的“残忍”,这种自然的“冷酷”……我念起人类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满志的心情,仿佛是自己来主宰自己的运命,而时常不是自己来主宰着……

我不太同意作者的意见。我认为,如果不想控诉不合理的社会,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俗话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这些人的悲剧命运,几乎都是他们自己一手造成的。周朴园造的孽少吗?淹死童工,枪杀工人,抛弃侍萍……蘩漪呢?自私狭隘,与丈夫之子乱来……周萍,与继母苟合……鲁贵,势利狡诈卑鄙下作……

年轻时候的鲁侍萍和今天的四凤,不能否认在内心深处充满着对资产阶级的向往。鲁大海曾说四凤:“你们有钱人的世界,她多看一眼,她就得多一番烦恼。你们的汽车,你们的跳舞,你们闲在的日子,这两年已经把她的眼睛看迷了,她忘了她是从哪里来的,她现在回到她自己的家里什么都不顺眼啦。”可是她是个穷人的孩子,她的将来是给一个工人当老婆,洗衣服,做饭,捡煤渣。这样的生活未尝必然痛苦。上学,念书,嫁给一个阔人当太太,那是一个小姐的梦!做这样的梦,是她悲剧命运的根源。所以我说,这母女两人的命运,也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周冲的死,有些意外,如果是真实的生活,他并非必死不可。他的死,只能是作者的安排,让这个纯洁的生灵从肮脏的地方告别。并且,即使他死了,他死于高尚的行为(救人)和纯洁的情感(救爱人),我们应该怀着崇敬的心情,而不是同情他,可怜他。

鲁大海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也许生活的道路历尽坎坷,但是,他一定是充实而快乐的(如果不会想起那些亲人的悲剧),他极有可能成为一位工人领袖,或者新四军里的一位勇敢的战士。

所以我说:命运攥在自己的手中,好命运要靠脚踏实地的劳动来争取。

《雷雨》的读后感 篇4

是年轻时犯下错的因果报应,还是社会牢笼禁锢了太久的心灵想要获得新生?雷雨背后的故事,一个周公馆演绎出了当时整个社会的病态。曹禺笔尖下的世界,可以说是旧中国的缩影。每个角色用鲜明的性格刻画出的,是一群人的人生。

一场雷雨,终结了几十年的爱恨情仇,梦醒人散花落曲断情未果,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带来的伦理闹剧,谁是谁非谁爱了谁心碎。从三十年前有始无终的爱情,到三十年后子女纠缠不清的相恋,是谁造的孽伤了深爱着的两对苦命鸳鸯。

周朴园无疑是整个故事的罪魁祸首。三十年里,几次搬家,他都随身携带着当初的家具,始终保持着夏天关窗户的习惯,依然保存着那件侍萍缝补过的旧衬衣。三十年的坚守,是始终钟情于曾经的最爱,还是为了偿还良心的负债?侍萍只是周朴园空虚的一个精神寄托。倘若不是的话,三十年的用情之深,怎会因为侍萍的沧桑落魄爱意荡然无存?三十年的朝思暮想,怎会因为侍萍的突然出现而惶恐不安?三十年的愧疚不安,怎会因为名利的羁绊而颜色大变?是的,他爱的只是三十年前温顺听话的侍萍,而不是这个年长色衰,会对他的利益构成威胁的侍萍。可怜,可悲,当他独自面对内心的悲哀,所有曾经有关侍萍的回忆自然而然的便成了他安慰自己的一种习惯。

周萍可以说是整个故事里最矛盾的人。从小就缺失母爱的他在如此烦闷单调的环境下长大,对爱的渴望却让他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自己的继母。他说是因为自己的年少轻狂,因为那时自己小不懂事。是么?可是也只有那时他的心最纯净。爱了就是爱了,可是又有悖于人伦,这让他开始陷入矛盾的漩涡。当他认清自己犯下的错误后,他又想摆脱繁漪对他的干扰。这时四凤出现了,一个让周萍内心重新充满生机的女人,也许这次他是真的爱了,但他一味的逃避又让人感到虚伪。最终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选择了自杀,他认为这是解脱的最好方式,可他不明白死亡只是最好的逃避。

繁漪是整个故事里最鲜明的女人。她敢爱敢恨,但她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又常常自卑无助甚至自虐,三十年来她一步步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她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的性格中带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突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无声无息。她是可怜的,被锁在深院里几十年,心死了却又被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救活了,周萍要了她整个的人,也把她整个的人再一次推进深渊。对繁漪这一角色的成功塑造,使旧社会看到了新思想的曙光。

四凤是可怜的。周冲是可怜的。侍萍是可怜的。鲁大海是可怜的。他们用最纯净的心活在世上,却因为上一代的纠葛卷进了一场悲惨的纷争。爱情与亲情的背后,只有恨和无尽的哀愁雷雨读后感1000字雷雨读后感1000字。

雷雨过后,只愿洗净三十年的恩恩怨怨,冲掉人心的丑陋,新社会的降临就是雨后最美的彩虹。

《雷雨》的读后感 篇5

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雨、一把红色的长柄小雨伞、一对不可思议的组合,组成了一副动人的画面!这就是我要给大家分享的图书《哇哦有雷雨!》的封面。为什么兔子和狐狸会在同一把雨伞下呢?狐狸会不会把兔子吃掉?带着这些疑问,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

书中,小兔子和小狐狸是一对好朋友。有一天,小兔子大吃一惊,因为它的肚子难受的发出了一阵一阵的轰隆轰隆声。小狐狸贴着小兔子的肚皮一听吓了一跳,大事不好,小兔子肚子里面有雷雨,要赶紧把它弄出来!小狐狸拎着小兔子的腿,让兔子的头朝下,尝试把雷雨从兔子的肚子里赶出来。在多次失败之后,小兔子已经没了精神,难受的说不出话了。它们赶紧给大象奶奶打了电话。从大象奶奶告诉他们,很可能是它们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导致肚子里有雷雨!。于是狐狸赶紧陪着兔子一起去大象奶奶家。大象奶奶经过观察告诉它们,如果没有吃东西,肚子空着,也会有最严重的雷雨。最后,在大象奶奶和小狐狸的帮助下,小兔子吃了一大盆草莓和一大盘奶酪蛋糕,消除了肚子的雷雨,恢复 了精神。

原来雷雨是兔子饿的咕咕叫的声音,这个比喻太棒了!朋友或许不只是你友人,与你的敌人做伙伴,每一个平凡的日子或许都有无限的惊喜与快乐!你们怎么看呢?

图书内容介绍:

狐狸和兔子是一对好朋友,这本书里是他们的13个妙想故事!兔子的肚子轰隆轰隆响,狐狸说那是因为“雷雨”跑进了肚子里,要吃很多好东西才能把它赶跑;狐狸想要尝尝云朵的味道,他们就一起爬上山顶,咬一口云朵就面包;他们想要抓一朵积雨云,给花园里干渴的花儿浇浇水;他们想要在夏天里冬眠,还想长出冬天的绒毛……没有谁的奇思妙想,像狐狸和兔子的这样有趣又奇妙!

《哇哦,有雷雨!》是“狐狸和兔子系列”的第二本书,该系列在德国深受大小读者的喜爱与好评。克里斯蒂娜拥有高超而巧妙的写故事技巧,她善于以幽默的眼光发现生活中令人惊喜的小事,从而创作出一个个灵动而飞扬的小故事,那些看似傻乎乎的人物角色,总能让读者看到可爱的一面,并想到生活中的自己或他人,不由得会心一笑。

《雷雨》的读后感 篇6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 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 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 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 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 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的读后感 篇7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 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 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 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 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雷雨》的读后感 篇8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的读后感 篇9

一口气看完《雷雨》后我心情着实激动了一阵子,可能是近来沉湎于《理想国》等让人脑抽筋的学术著作,而少看文学作品的缘故。初中时便想看这部书,因为当时“中学生必读课外读物”之类的书目上总有它的名字。可我竟一直没看,或许是因为我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看莎士比亚也会因为那些繁冗的抒情长段而厌烦(当然,也有翻译的影响)。

不看戏剧的原因之一,是里面的场景布置等段落时时提醒我这只不过是一出戏。《雷雨》也不例外。读到一半时我便想,四凤一定会死,尽管我不愿意她死。因为她是全剧中最无辜,最惹人怜的人物。安排她的死,既符合她的命运(即剧情的发展),又定会造成极好的悲剧效果。结局也不出所料,只是没想到死的是三个人。周萍是我一直觉得最难演的,因为他身上集中了太多的矛盾,他是个悲剧人物,却不易获得观众同情。后来读曹禺的序时,发现他也这么认为。

我向来不晓得怎么写书评。以来我实在没有那种冷静地读书,然后站在批判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作品的能力。读完一本书通常我只能体会一股模糊、激动、复杂的情绪,笔头想写什么却写不出,闷头一睡第二天心情平静又重新开始读另一本书了。二来我觉得读文学作品嘛,能进入到作者的情感,不求甚解也就够了,不喜欢那些像高中语文阅读题一样的分析、解构作品的评论家,更瞧不起豆瓣上一些故作高深的言论。也因为这个原因,我素来对中文系似乎有一种偏见。我觉得中国文化里就讲究一个“悟”字,多读多背多思就是了。正如作者所说:“我对《雷雨》的了解,只是有如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那样单纯的喜悦,感到的是一团原始的生命之感。”“我很钦佩,有许多人肯费了时间和精力,使用了说不尽的语言来替我的剧本下注脚。”

最让我喜欢曹禺的,是他序里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怎样来表白我自己,我素来有些忧郁而暗涩。”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以及那一代的文人们。

最后小小地自豪一下,《雷雨》是曹禺在南开读书时开始构思的。

《雷雨》的读后感 篇10

一个凄静的夜晚,我来到了周公馆前,踟躇,犹豫,我是否该进去看她——一个同时失去儿子和爱人,又失去丈夫的女人?

敲开周公馆的大门,一个女人从走廊上静静走来,阴鸷而沉郁,穿着一身镶灰花边的旗袍,如同一朵黑色的玫瑰在满圆的暮色里,散发着犹豫的芬芳.

“你来了,随便坐.”

自从周朴园的和侍萍相继死去后,我成了她最好的朋友.虽然每次她的话不多,但我从她大而灰暗的眼睛里已经看出这个曾经近乎疯癫的女人的心慢慢地死去。

“想通了,便不在痛苦。”

这个可怜的女人。曾经的敢爱敢恨,曾经的强烈反抗,曾经的叛逆挣扎,在她的身上都已找不到半点痕迹。

她是这个年代里唯数不多的个性派女性,有自己的思想,敢于作出自己的决定,即使成为封建婚姻的牺牲品后,仍敢于冲破封建纲常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然而现在……不知道当她回忆自己曾说“我不好似周朴园的妻子,不好似周冲的母亲”时,会有什么感想。

“我那么,可他却从未爱过我 。”

真的很为她鸣不平,她是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当周萍试图带走四凤时,她再也忍不住了,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和自己的仆人私奔,任何女人都是受不了的。爱恨交织烧毁了她的思想,她只剩下一具充斥着仇恨的躯壳。妒火和仇恨驱使她一一个庸俗女人的方式去报复周萍,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儿子来达到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目的。我看不起周萍这样的男人,他不配拥有繁漪的爱。天真的繁漪以为周萍真的爱她,真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厮守到天荒地老,爱她到海枯石烂。当繁漪把自己的一切——性命,名誉交给周萍之后,她就什么也不顾了。可是周萍太让她失望了,一个男人不能为他的爱负责那还算什么男?人?为什么他不能抛弃封建伦常的羁绊呢?虽然繁漪做了所谓罪大恶极的事情——抛弃了神圣母亲的天职,违背了一个母亲最基本的天性,但我会流着眼泪哀悼这个可怜的女人,我会原谅她。

“太太,请喝茶。”仆人的话打断了我的沉思。

“太太!”“太太!”“太太?”

面前的繁漪闭上了眼睛,她真的累了

她去了,但像她这样的爱,遗世独立,至净至美,淡雅清芬,永远令人迷醉神往。

《雷雨》的读后感 篇11

《雷雨》就是在这样的黑暗背景下,讲述了一个家族的爱恨离愁,矛盾和冲突充斥在《雷雨》的字里行间,它让我们看到了资产阶级那阴险狡诈的丑恶的脸,他们唯利是图,根本顾不得自己亲人的感受。

周朴园,他就是资产阶级的代表,他的一生就验证了资产阶级丑恶的本性。一个风流少爷看上自家女佣,这样的结合在我们看来必须不会有好的结果,他那只懂得爱自己的心,怎会了解爱的真谛,怎会把一颗真心交付给侍萍呢?他只是被侍萍的年轻和美貌所打动,被那青春与纯朴的新所诱惑吧?这样的人怎会和侍萍长相厮守?

鲁侍萍,最终还是被那个为了自己的前途的周朴园抛弃了。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刚出生几天的二儿子,到底是怀着一种怎样的情绪离开周家的?原本杯具到此结束即可,可惜命运弄人:她的女儿又和她的儿子——一对同父异母的青年相爱了!

这一切是被那个敢于争取自由,敢于斗争的繁漪捅出的。她受够了周朴园的折磨,她把爱寄托在了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他的这个儿子却继承了父亲的传统,爱上了自己家的“丫鬟”,这给本来就已身心疲惫的繁漪致命一击。她疯了!疯,才是她唯一的下场:她的性格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她那敢于追求和争取的精神会使整个封建资产阶级走上灭亡,但是当时的资产阶级正处于上升阶段不会被轻易打败,更没有到灭亡之时,因此她只有疯掉,疯掉能够忘记一切痛苦,不用在忍受世间一切烦恼。繁漪是值得赞美的,她让爱变成恨,让恨变得疯狂,但是她的心灵仍是光明的指引,仍是冲破黑暗社会的曙光。

周冲,是另一个指向光明的路标。他对生活充满期望,他对四凤的喜爱是最单纯的,没有任何世俗的、功利的——他只想和四凤一齐读书,识字。但是周冲是一个生活在飘渺和憧憬的梦幻里的人,他对现实缺乏深切的了解,他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和黑暗,但是他没有改变这种现状的方法和潜质。最后,他的惨死,不仅仅揭示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与一切完美的对立,同时还揭示了资产阶级背后隐藏的悲哀。

《雷雨》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发生,注定了它只能是一部杯具!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将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是啊,在那雷雨交加的夜晚,周公馆里的这些人死的死,疯的疯,这不就是一部杯具吗?这是周公馆的杯具,这也是那个时代的杯具!

应对这一幕幕悲惨的画面,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庆幸,正因我们生活在一个崭新的世界,生活在一个阳光洒满大地的世界。我也衷心地期望那样的雷雨之夜从此一去不复返

雷雨的读后感9篇


怎么样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读完作品之后受益匪浅,对于作者作者有更深了解。读后感主要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栏目小编特地为你收集并编辑了雷雨的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雷雨的读后感【篇1】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

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

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注: 措:安置,处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形容处境为难或心神慌乱。],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

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

雷雨的读后感【篇2】

合上书本,心情久久难以平静。记得《雷雨》的序言的有一句话,“夏天是个烦躁多事的季节,苦热会逼走人的理智。”这句话把我的思绪带回了《雷雨》中。《雷雨》在闷热郁结的气氛下拉开了帷幕,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冲突陆续登台演绎,一切都以暴风雨式来开篇和落幕。那封建家的冷酷专横,那为爱情自由的抗争,犹如狂风暴雨袭上心头,震撼一波连一波。

“《雷雨》是一部家庭悲剧,更是一部社会悲剧。”它描写了一个封建色彩很深厚的资产阶级大家庭。周朴园的冷酷专横、周繁漪的敢爱敢恨、周萍的自私懦弱、侍萍的无力抗争、周冲的憨厚热情……都是充满着爱恨的形象,都是整个旧社会旧制度的缩影,让人如此的刻苦铭心。

看完了《雷雨》后,我特别喜欢周冲这个人物。在第三幕里,周冲对鲁四凤说,“不,你不是个平常的女人,你有力量,你能吃苦,我们都还年轻,我们将来一定在这世界为着人类谋幸福。我恨这不平等的社会,我恨只讲强权的人,我讨厌我的父亲,我们都是被压迫的人,我们是一样。”他愿意把他自己的教育费分给鲁四凤一半上学,他慷慨地忍受着鲁四凤的离开……他萌动着青春的激情,同时对爱情是纯真的。他拥有着自己的理想城堡,对爱情,对人生有着特别的热情和期盼。他在黑暗的旧社会里,出淤泥而不染,充满着青春的激情。可惜的是,他同样承受着现实社会的痛苦煎熬,父亲周朴园的冷酷无情,被母亲周繁漪丢弃,现实把他对人生的幻梦一点点地戳破,让他在郁热的氛围下走向了悲剧的结果。在暴风雨中,雷电无情地夺走了他的生命,但是他充满激情的心深深地影响着读者,一个憨厚纯真的周冲永远深植读者的心里。

雷雨的读后感【篇3】

最近比价流行的24小时,就是剧情紧凑著称。但雷雨可以说是剧情更加紧凑,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在阅读时有一种很大的窒息感,每一件事都是那么紧凑的发生,同时又是那么自然。

最最难能可贵的是,其最大的优点还不在于其作为戏剧的冲突感,而是把人性中一个很大问题暴露出来了,也许古人就已经说过了,那就是:叶公好龙!

我们很多时候是十分愿意去回忆过去的美好,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甚至一直在幻想这种美好的重现。可是,现实中的尔虞我诈造成了我们再也不能沉迷于其中。只有孩子,才能那么毫无顾忌的表达自己的喜好和想法。而成人的我们,自以为已经不再生活在童话世界的我们,当天上掉下一个天大的馅饼时,第一反应只能是可悲问:你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

真的很可悲的,其实生活就是在一些列循规蹈矩中出现这种意外,从而造成无限的乐趣,可是我们为了避免平时的被骗,我们将永远失去这份童真。那些平时从来没有被骗的人,也许你已经成功地适应了这个社会,但是,你并不会,也不能体会到人间最最快乐的东西:惊喜!甚至,你也可能铸成那样的悲剧!

雷雨的读后感【篇4】

一个凄静的夜晚,我来到了周公馆前,踟躇,犹豫,我是否该进去看她——一个同时失去儿子和爱人,又失去丈夫的女人?

敲开周公馆的大门,一个女人从走廊上静静走来,阴鸷而沉郁,穿着一身镶灰花边的旗袍,如同一朵黑色的玫瑰在满圆的暮色里,散发着犹豫的芬芳.

“你来了,随便坐.”

自从周朴园的和侍萍相继死去后,我成了她最好的朋友.虽然每次她的话不多,但我从她大而灰暗的眼睛里已经看出这个曾经近乎疯癫的女人的心慢慢地死去。

“想通了,便不在痛苦。”

这个可怜的女人。曾经的敢爱敢恨,曾经的强烈反抗,曾经的叛逆挣扎,在她的身上都已找不到半点痕迹。

她是这个年代里唯数不多的个性派女性,有自己的思想,敢于作出自己的决定,即使成为封建婚姻的牺牲品后,仍敢于冲破封建纲常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然而现在……不知道当她回忆自己曾说“我不好似周朴园的妻子,不好似周冲的母亲”时,会有什么感想。

“我那么,可他却从未爱过我 。”

真的很为她鸣不平,她是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当周萍试图带走四凤时,她再也忍不住了,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和自己的仆人私奔,任何女人都是受不了的。爱恨交织烧毁了她的思想,她只剩下一具充斥着仇恨的躯壳。妒火和仇恨驱使她一一个庸俗女人的方式去报复周萍,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儿子来达到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目的。我看不起周萍这样的男人,他不配拥有繁漪的爱。天真的繁漪以为周萍真的爱她,真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厮守到天荒地老,爱她到海枯石烂。当繁漪把自己的一切——性命,名誉交给周萍之后,她就什么也不顾了。可是周萍太让她失望了,一个男人不能为他的爱负责那还算什么男?人?为什么他不能抛弃封建伦常的羁绊呢?虽然繁漪做了所谓罪大恶极的事情——抛弃了神圣母亲的天职,违背了一个母亲最基本的天性,但我会流着眼泪哀悼这个可怜的女人,我会原谅她。

“太太,请喝茶。”仆人的话打断了我的沉思。

“太太!”“太太!”“太太?”

面前的繁漪闭上了眼睛,她真的累了

她去了,但像她这样的爱,遗世独立,至净至美,淡雅清芬,永远令人迷醉神往。

雷雨的读后感【篇5】

钱谷融先生在《雷雨人物谈》中,谈到周冲时说:象我们这些从旧社会生活过来的人,在孩子时代,谁没有做过周冲式的美梦呢?谁没有受过梦境破灭后的悲哀呢?在这个人物身上,寄寓着青年曹禺最纯真的理想,最深挚的憧憬;寄寓着他对真善美的乌托邦世界的无限渴望和对丑恶的现实社会的极端憎恶

《雷雨》中的八个主要人物,能让我大概读得懂的,也就只有周冲了吧。

他身体很小,却有着大的心,也有着一切孩子似的空想。他年轻,才十七岁,他已经幻想过许多不可能的事实,他是在美的梦里活着的

他就像现在高中生的小情侣们般,向往着那绵绵不尽的爱。同时他也爱着他的父亲。在他看来,父亲一定会理解自己,甚至理解自己的梦想;相信父亲会允许他把自己的教育费分一半给四凤上学。但他似乎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呵,他没能完全了解透他的父亲,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作为封建意识极其浓厚的一家之长,父亲的权威是绝对的。当他父亲当着他和哥哥的面逼着蘩漪立即将苦药喝下去,就是为贯彻自己的意志,确立一种命令与服从的秩序。直到喝药这一场景,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认识了父亲的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父亲的专制,击碎了少年对父亲的崇敬、对父亲的爱,才真正相信了母亲的话:你父亲一句话,就把你所有的梦打破了。

在他心里,他有着一个聪慧而慈祥的母亲。他把母亲当作自己最知心的朋友,甚至向母亲透露了心中最隐秘最纯洁的情感。他会跟母亲说,他爱四凤,他会在父亲逼母亲喝药的时候为母亲求情。在周冲心里,蘩漪不是平常的母亲:你最大胆、最有想象,又最同情我的思想。在喝药的场景中,为母亲痛苦流泪,身体发抖。他也爱他的母亲,同样的却也不了解她。不了解她的自私、阴鸷,和被疯狂情欲燃烧着的不安定的灵魂。当母亲利用他来阻止四凤与周萍出奔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自己心中最慈爱的母亲为了自己的情欲失去母性地歇斯底里的喊叫,他难过,心痛而痛极:

妈,我最爱的妈,您这是怎么回事?

周冲还爱着四凤。不,准确的说,是爱着爱,爱着梦。在这爱恋中,周冲寄托着自己的憧憬。在他有限的人生阅历中,他发现了四凤这个处在社会底层的需要被拯救的人,希望通过他的爱情来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与其说周冲爱四凤,不如说周冲爱自己的理想,爱自己的梦。抓住周冲心灵的并不是四凤,而是他的青春与梦想。周冲渴望生活在一个公平合理、充满爱的真世界,并力图身体力行去改变现实社会。他以平等的人的身份与四凤相处,在周冲心里,四凤是个单纯的女孩,不是小姐堆里娇生惯养出来的人,她懂得劳动的意义,她是个聪明有感情的人并且她懂得我。他尊重四凤,从不把她当作自家没有地位没有身份的底层人物;他真诚地帮助四凤,希望四凤能获得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他渴望能与四凤一起奔向梦想中的真世界:一个真干净、快乐的地方,海天船光明快乐那里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不平等。直到四凤与周萍即将出走不得已说破了自己的事的时候,他才发现四凤也不是能与他在冬天的早晨明亮的海空乘着白帆船向着天边的理想航驶去的伴侣,才发现,他的梦想是那么脆弱,那么渺茫

我忽然发现我觉得我,我,我大概是胡闹。他是那样慷慨的放手啊,但却不像一个爱人在申说,而是一个梦幻者探寻着自己。

在这个封建色彩极浓的资产阶级大家庭中,周冲是个不调和的谐音,他热情、浪漫,恨讲强权的人,恨不平等的社会,而周朴园就是讲强权的人,周家就是不平等社会的缩影。他错爱了强权的父亲,错爱了被情欲蒙蔽的母亲,错爱了不爱他的四凤,错爱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上的一个不了能实现的而又美好的梦一个青春旺季的少年啊,要在这些各种错爱中逝去,何等可惜!

雷雨的读后感【篇6】

曹禺的处女作《雷雨》是中国现代戏剧成熟的象征。中国作家茅盾曾赞扬过海上雷雨。《雷雨》是反映中国现代封建家庭悲剧命运的现实主义作品。

书中的周朴园不仅是一个资产主义者,也是一个冷酷的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真的很感动了侍萍,但他忍不住消磨了铁封建制度。他最初的冲动奠定了30年后的悲剧。她的妻子范毅渴望自由。在这个无聊的周家,她与周朴园的大儿周平有着暧昧而异常的恋爱关系。周平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懦弱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他的自私和懦弱也在悲剧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凤和周冲的善良和纯真也让读者在这场家庭纠纷中得到安慰。他们不应该属于黑暗,斗争。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

悲剧的上演可能是上帝注定的,也可能是邪恶的债务。在那个郁闷而炎热的雷雨之夜,所有的谜团都被揭开了,四峰在电击中死亡,周冲不幸死于拯救四峰。周平自杀,鲁马痴呆,范毅疯了,周朴园也会随着家庭的崩溃而崩溃。

曹禺说:雷雨不是以道德败坏为主题,也不是写因果报应,而是一种情感发酵,一种本能的倾诉,另一种跟随自己感受的.世界。

事实上,他们都是社会制度的受害者。在这对父子的爱恨情仇之间,她不可怜吗?侍萍也为当时的冲动付出了代价。她不同于范毅的是生活条件。周冲和四凤的悲剧让人心痛,但也展现了真挚的情感世界。周朴园爱上了侍萍,不能在一起,还受封建制度的约束,虽然他是悲剧的酿成者,但谁能觉得他的命运并不可悲呢?他们真的是社会制度的受害者!

通过雷雨,我真正了解了社会制度对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庭甚至整个民族和国家的重大影响,以及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可怕性。如今,中国已经是一个民主平等的社会。我们的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人们可以自由坠入爱河,努力工作,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们拥有的是四丰、周平、侍萍和周朴园无法拥有的幸福生活。我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在人生学习的美好时光里,我们浪费时间的理由是什么?

雷雨的读后感【篇7】

今天,读完了曹禺所着的《雷雨》,感触颇多,现来小议。

故事是围绕封建家庭的错综复杂的情感故事,这本书写的很成功,可以说是我国改革探索时期的一个里程碑。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作者长吁了一口气,笔者用键入似的笔法刻画了一个虚伪的烂好人----周朴园,心地善良的鲁氏母女,敢爱敢恨,似王熙凤似的富贵太太---樊漪,被封建制度所压迫剥削的供热让你代表鲁大海----鲁四凤的哥哥。

作者轻描淡写了每个人的行动和语言,但恰到好处,从侧面映出周平和周冲对封建社会的不满,鲁贵在权势面前的阿谀奉承,以及鲁大海敢站出来伸张正义,反抗旧社会,但最终是个悲剧。四凤和周冲相继被电击中,周平开枪自杀,最后尾声只是两个小孩在精神病院讨论疯了的四凤。

这本书给我的其实是争议是永远站在高处的,不是没有争议,而是争议太高了,我们必须努力爬高才能看到。

还有一点,什么事情都要冷静思考之后再做,要努力争龋读完之后,我突然觉得我应该从现在做起同黑暗战斗!

雷雨的读后感【篇8】

我想周朴园对鲁侍萍没有感情。当年为了娶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周朴园明知鲁侍萍不可能在呆在周家却没有说一句话。如果说当时的周朴园迫于家庭的压力和封建制度的压力二无可奈何,不得不干鲁侍萍离开,那么三十年后的周朴园更加印证了他对鲁侍萍没有半分真情实意。

在他认出鲁侍萍之前,鲁侍萍问他说:“姥爷愿意帮帮他么?”周朴园只是说“让我想一想”。如果他真的对鲁侍萍有感情,怎么会在听了侍萍的悲惨遭遇之后只是淡淡的说想一想?如果他真的对侍萍心存怀念和愧疚,难道不应该万分欣喜、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侍萍么?如果说这还是周朴园的克制和隐忍,那在他认出鲁侍萍的时候,全无久别重逢后的喜悦甚至仔细端详侍萍这样本能的动作都没有。有的只是戒备,只是一句严厉的质问,也许他那一刻顾念的只是自己的名声和利益。做到如此绝情还能说周朴园是在克制自己吗?如果他对侍萍还有感情,为什么他连三十年前的死都不愿侍萍提?。我想这并不是他对侍萍心有愧疚,而是他急于抹去自己年少轻狂时留下的污点。后来他居然急于打发侍萍离开。“以后鲁家的人永远不许到周家来。”这表现出他急于撇清和侍萍的关系。到最后他也可笑地想用钱解决他们之间恩怨。这些都可以看出他对侍萍没有半分真情实意。

当然,不可否认,周朴园的确在怀念着。

他留着侍萍的相片、她喜欢的家具,还保留着她的生活习惯。坚持了三十年实属不易。这一切似乎在无言的告诉所有人周朴园还在还念着鲁侍萍,似乎还在证实着周朴园对她念念不忘。但我觉得这更像是周朴园在怀恋自己未能得到的东西,这更像是周朴园贪恋的表现。人总在觊觎。心理学上有一种“契可尼效应”——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觉得好。这种效应放在周朴园身上何尝不是一样。他怀恋的只是他无法再得到的,只是他和她无疾而终的爱情。所以所有的人都以为周朴园对鲁侍萍还有感情,也许周朴园自己也这样以为。其实鲁侍萍只是他这种未得到的贪恋的寄托。

可能三十年前他对她的确是真情实意,但他可能为这爱活一瞬,绝不可能是一生。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毕竟,人首先要爱自己。

雷雨的读后感【篇9】

说实话,我从未看过话剧,因为它不像电影那样能够带给人直观的体验,也不像演唱会令人如此疯狂。如此如此,我便一直与话剧无缘。直到这次学校主办的戏剧节,虽说我自己也演了一个剧目,是个歌舞剧,但我还是最期待雷雨的上演,因为这是这次话剧节唯一的一个“正版”话剧节目,没有经过改编,原汁原味。

终于我坐在了羽毛球馆内,目不转睛地一口气看了下来,虽然演员们连业余级别都算不上,但我仍旧要加以赞赏。毕竟他们在台上已经演出了《雷雨》的主题,有模有样,抑扬顿挫,值得人叫好。既然是在台上演出来的戏剧,那么就要不同于曹禺的剧本,要演出来的更多是人物的内心,戏剧的灵魂,而这些是在剧本中体现不出来的。

由于一个角色是由多达3、4个演员扮演的,实力有出有入,我就把演出同一个人物的演员混为一谈罢。

首先要说说令我眼前一亮的角色,那就是鲁大海。活灵活现地演出了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有勇无谋的工人代表。倔强顽强的神情,对台词节奏的把握都几乎恰到好处,虽然戏份不多,但尤为出彩,引起满堂喝彩。

其次就是周冲。一个充满孩子气,心灵纯净但充满理想的孩子,这也许就是出演者的本色出演,也演出了周冲的性格。对四凤的支支吾吾,对父亲的唯唯诺诺都演了出来,虽然没有什么出彩的表演,但是总体来说还称的上一个好角色。

周萍是最难演的角色,不顺人意也在意料之中,其他人物都表现平平,反倒是较难演的四凤在许多爆发力极强的感情戏中掌握好了分寸,演出了话剧的本义。

总体来说,我还是对这部话剧相当满意,一个学期的成果非常可喜,但令人最遗憾的就是话剧的结尾爆发地还稍显不足,好像一场戏里的感情恩怨没有得到最后的归宿。

雷雨也许永远不朽,那就让雷雨更猛烈些吧。

细马读后感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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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马读后感悟(篇1)

四月的风儿徐徐吹来,郁金香再次开放了,淡淡的花香拂过鼻尖。我又一次打开了那本《细马》,一声声活泼的羊叫还回荡在油麻地小学校门前的那片芳草地……

细马,一个悲惨的孩子。他有一口浓重的江南口音,却因此而被同学们嘲笑。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却被人玩弄。尽管他努力的听课,但也无济于事,考试仍然科科0分。细马喜欢草地上的绵羊,他认为只有绵羊才懂得他的心声。当一个个大大的鸭蛋又一次展现在眼前时,收留细马的邱二爷与邱二妈便命令细马去放羊,但校园里朗朗的书声总是让他难以忘怀。渐渐得,邱二妈认为细马待在这里并没有意义,便把他送走了。但在车上,细马回忆起在油麻地的点点滴滴时,从中感受到邱家对他的关爱,在泪水盈满眼眶时,细马终于奔回油麻地,继续与邱家的两位老人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不久,邱二爷去世了,躺在了冰冷的棺材里。邱二妈疯了。小小的细马独自撑起了这个家,他把羊卖了,换钱买日用品……这一切,在曹文轩的笔下是多么栩栩如生啊。

当读完这本书时,我已泪水盈盈,春日的阳光洒在了金黄的书皮上,更是洒在了“细马”这两个字上。细马面对同学们的嘲笑,没有自卑,只有改变自己的意图。虽然成绩门门是0分,但他仍然靠自己小小的身体获取了成功。

细马读后感悟(篇2)

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就是出自著名作家曹文轩笔下的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坚强、奉献……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家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他从小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负债累累,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放鸭子,然而希望却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坚强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杜小康的坚强勇敢人格形象打动了我,同学之间那深深的友谊和桑桑乐于助人的品质感染着我……总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让我感动,让我思索闪耀在每主人身上的人性美,让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细马读后感悟(篇3)

放羊的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又一次,邱二爷和邱二妈决定把细马送回家,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细马推迟了走的时间。真是这一场暴雨,把邱二爷和邱二妈的家冲毁了。邱二爷觉得把细马留下来会让他吃苦,于是决定送细马回家。在途中,细马却下了车,邱二爷知道细马不愿回家时,便努力赚钱,给细马盖一座好房子。谁知,在这年冬天,邱二爷生病去世了。细马为了给邱二妈盖一座房子,用二十棵树换来的钱买了五十只羊,在细马的努力下,已有了一百多只了,细马卖了七十只,给邱二妈盖了一座大房子。从这两个人物中,让我感受到了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于面对,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我应该永远记住这本书,直到永远……细马读后感(三)

《草房子》的故事就是成长的故事。秃鹤成长的故事,细马成长的故事,杜小康成长的故事。甚至桑桑的`爸爸,桑乔也在成长。

这些都是草房子里的美,成长之美。成长总伴随着感动。秃鹤一丝不苟地演活了杨大秃瓢,细马当家主似的卖树盖房,杜小康坦然的当小摊贩。点点的成长,点点的感动。作者平淡而感人的叙述了《草房子》里的成长,那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看似平常却并不简单的生活,虽然我们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成长,有时候我们会蓦然的觉得自己长大了。《草房子》里的成长美给人以心魄之动。

《草房子》是美的。她的美朴实而厚重,正像铺在房顶的茅草一样,是经久不朽的。

细马读后感悟(篇4)

四月的风徐徐吹来,郁金香又开了,淡淡的花香吹过鼻尖。我再一次打开了《细马》,活泼的羊叫声在油麻地小学门前的草地上回荡

瘦马,可怜的孩子。他有很重的江南口音,却被同学嘲笑。他心地善良,却被人玩弄。虽然他尽了最大努力听课,但是没有帮助,考试还是得了0分。瘦马喜欢草地上的羊。他认为只有羊才能理解他的心。当大鸭蛋再一次展示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收留瘦马的邱先生和邱太太命令瘦马放羊,但是校园里朗朗的书声总是让他难以忘怀。渐渐地,邱觉得留在这里没有意义,于是她把他打发走了。然而,在车上,回忆起在油麻地的一点一滴,感受到邱家人的爱。当热泪盈眶时,终于跑回油麻地,继续和邱家的两位老人一起开始幸福的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不久,邱师傅去世了,躺在冰冷的棺材里。邱是疯了。那匹瘦小的马独自支撑着一家人。他卖羊换钱买柴米油盐,这在曹文轩的作品中是如此生动。

读完这本书,我泪流满面,春天的阳光洒在金色的书皮上,尤其是“瘦马”二字。面对同学的嘲笑,司马并没有自卑,反而改变了意图。虽然分数是0,但是他靠着小身材成功了。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匹瘦马。只有当你发现你不介意别人说你坏话,努力做好自己的时候,瘦马的脑袋才被涂上了彩笔。人生有挫折,失败也许是走向成功的一步。

每个人只需要用自己的努力去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他像一匹瘦马,在今天取得成功之前就已经失败了。在这个芬芳的春天,瘦马告诉了我这个道理。

细马读后感悟(篇5)

细马,一个特殊的孩子。他被因膝下无人承欢而寂寞无比的邱二爷邱二妈带到油麻地。对他而言,一切都是陌生的,也是新奇的。初到这里,他就因无法与人沟通而陷入了无助与孤独,他希望自己被这个新集体接纳,可是失败了。于是他渴望离开,渴望回到他熟悉的江南。孩子都是希望获得集体归属感的认同的,当这个愿望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会表现出强烈的抗拒,常常内心失落。但在大人眼中,这总是有着种种“缘由”的:初到陌生的环境不适应、性格胆小,可真的是这样吗?作者运用大量心理描写和周围人语言,神态的烘托,将主人公的焦虑不安,细腻地刻画了出来,也引发了读者的思考。

对于他来说,学校里充斥着轻慢与排斥,他希望在新家中获得慰藉。然而一条事实横亘在他与邱家夫妇之间,那就是血缘关系。邱二妈会很自然地怀疑细马的企图,从而对他淡漠、疏离。这就是这类家庭的缩影——亲则无比亲密,疏则无比疏离。细马的身上扮演着多重角色,却无人可以打开他的内心。可见,沟通是多么重要。其实邱二爷是真心将他当作自己的孩子,而邱二妈并不曾憎恶他,反而在与他的相处中找到依赖感;细马也并不讨厌前者,他明白他们其实都温和善良。可是诸多的猜忌、背叛、讥笑,还是让他离开的念头越发强烈。

小说的故事情节,往往需要一个关键的意象来推波助澜。细马临走前的那场暴雨,就恰好扮演了这个角色。这场大雨冲毁的,不仅是邱家夫妇价值连城的家产,更是邱二妈内心的抗拒与排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中看到所有人心理轨迹的变化:从厌恶到不舍、从排斥到接纳、从疏离到亲密。虽然那条横亘在细马与邱家夫妇间的心河仍然阻碍着他们的交流,但好在,心与心之间的桥已经架起来了。

细马终是走了,留下油麻地所有人的不舍。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在分别的那天,他从邱二爷苍老的背影中读到了伤感与不舍,于是他决定放下过去的芥蒂,回到他们身边。这是人性美的展现,预示着心结即将被打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很微妙,曹雪芹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家庭的面貌,总是能反映这个时代的面貌。

朝夕相对,却不一定是真正的家人。但是值得庆幸的是,细马一家都没有固执一端、对彼此不理不睬,而是用生活中点滴的关爱与温暖,点亮了对方的心。所以才会有细马为了给邱二爷治病,在寒冬里挖柳树须;为了找到因二爷离世而神志恍惚的二妈在外奔走七天;为了给二妈盖起一栋大房子,做起了一个精明的牧羊少年......

他的潜能渐渐凸显,内心的温暖也渐渐跳跃起来。在经历一系列波折后,他学会用爱让自己身边的环境变得更加美好。

这个故事以细马爬上他自己努力挣钱买来的红砖墙,与夕阳相映成辉的美好意境结尾,这其中蕴含了几层深意:一是新家即将开建,新的生活即将开始;二是细马的蜕变,他从极度不适应这个家到由衷热爱的过程,更是一段亲情的见证;三是作者站在人性高度,对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关爱的情感,特别是故事中着重呈现的亲情,给予有深度的思考。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功利而浮躁,人人或许都会像邱二妈那样为自己的利益盘算,但绝不应该丢失人性中最积极、最善良的一面。当我们学会用爱包容这个世界,那么世界也定会回馈给你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是现实社会的缩影,它承载着一个时代的真善美。当我们合上书页,再度回味这段故事时,惟忆起人性的美好和爱的深沉,就像太阳的光芒,永远直指人心。

[精品]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


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新的收获,你是否觉得写作品的读后感很困难?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篇1)

这本书,让我哭了,笑了,愤怒了,反省了,最终敬佩了。

书中讲诉了两个阿富汗孩子的故事,其中交织着我们整个人生中相当重要的主题:爱,友情,恐惧,愧疚,赎罪。书中一句话,令人疼惜有令人敬佩“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不知道自己已经为这句话哭过多少次。我从未想象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会这么深。我甚至觉得,这已经变成了“信仰”。哈桑,只为了帮阿米尔追那只风筝,而受到了别人的侵犯,到死都不知道,他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我真的是猜到了开头,没猜到结尾。

在看这本书是,我曾极度讨厌阿米尔,他的嫉妒,他的懦弱。但我也佩服他,他继承了他爸爸的好,知错就改,他听了拉辛汗的“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走了那条可以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但转念一想,我们有何资格去讨厌阿米尔,我们同样如他一般重伤过深爱着我们的人,不是吗?

伤得最深的,应该是我们的父母吧!网友排出的上加入最深的话之最“你好烦,别管我。”这句话,大多数人应该都说过。我同样说过。我们都曾像阿米尔一般,把那个深爱我们的人伤得体无完肤,或许,阿米尔比我们过一些。他为了赶哈桑走,还做了那般不耻之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区别?就好比一个杀了人不知悔改,还捅上两刀的禽兽与一个杀了人,还分尸的禽兽一样,他们在本质上没区别,都是没良心的禽兽。而我们似乎比禽兽更过。

禽兽杀人,一刀解决干净,让人没了痛苦。而我们从内而外,一点点的伤,甚至还厚颜无耻的继续赖在身旁伤,索取着。因为这是他们应该给我们的一切。但是,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索取,去对他们抱怨?他们没欠我们,我们也未曾付出过。阿米尔会噩梦惊醒,而我们却安眠于世。这不公平也不合常理。

阿米尔与他的父亲都护学会了救赎,那我们呢?难道要等到,他们一个个离我们而,才想到悔改吗?或许别人愿意,但我不会。

我可以想象得出,我若厚着脸皮索取,那将不是我。我的灵魂、信仰、自尊都不允许这种事发生。看过一些书,让我明白一件事“心之外的事,都可以不是大事。”我想,这句话,我只能理解一半,而理解这一半,活在这世间,心灵都是无比快乐,充实的。所以,我每天怀着感恩的心,面对世间的一切。尽量让自己处于冷静,平静的状态。去对待别人,谦卑的。

以平常心面对一切,用爱保护身边的人,对于自己,活在当下。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篇2)

读完这本书,我如释重负。终于还是看到希望。尽管这希望发芽的过程是曾经无法直视得残忍。“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的力拔千斤有几人会懂?一次一次的伤害,一次一次的原谅。很多伤害上天还给了原谅的机会。而有些伤害,注定无法启齿,只有彻底的噩梦可以交付。爱,是一个沉重而又轻盈的话题。爱,总是穿梭于人性寂静的荒原。爱,总是深埋于幽抑无垠的海底。爱,总是飘荡于辽远空旷的天空。爱,总是狼狈于交叉错综的因果轮回。

读余华的《活着》,恨余华的冷峻和超然。这是不对的。因为一个作家的笔触,其实也是也是一个作家痛苦和煎熬的凝聚。

读整本书,边读边看被划线的句子,各位读者留下的想法。其中泪流满面者无数,愤怒的呼号者无数,感恩中国的和平者无数,痛斥阿富汗等级制度及种族歧视者无数。是啊,阿富汗到现在也是战火纷飞,不得安宁。作者说,这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对于永生永世都无法剥离的故土,作者的痛已无法想象。

我也讶异自己的冷静。从头至尾,在一种憋闷和窒息里的感觉里颠簸。坐在回城的私家车上看了五章,心里翻江倒海,第一次觉得坐车的恶心。以前看妈妈下车后苍白的脸,一直无法感同身受。直到今天。那种心慌无法描述。回到家,扔下包,继续。看到索拉博自杀的那一节,终于要崩溃了。鼻头酸疼。心潮动荡起伏。但没有流泪。索拉博的绝望和生无可恋让我难以自制。我休息了片刻。继续。

看完了。但是没有一点力气和想法写下只言片语,直到现在。对,直到现在。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篇3)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让我们一起追寻那人格的风筝。

12岁的阿米尔是一位阿富汗的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手足同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让阿米尔无比痛苦,无比自责的事。因为那件事,他逼走了哈桑,不久后自己也随父亲去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因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他一点点探索着,看着战争中阿富汗的惨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故去的哈桑的儿子,拉回了那只他丢弃了的人格的风筝。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样带“悲”的作品,但在长长的叹息之后,我却感受到了无比的震撼,那只飘荡着的风筝线也悠悠晃晃地系在我的心上。在书中,阿米尔追寻着的似乎是他与哈桑的友谊,是他不再内疚的,变得勇敢起来的心。

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追寻中他还是找回了失去了的心。可是,在生活中,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吗?不是的,有的风筝将再也寻不回来。不得不说阿米尔是幸运的,而我也曾有过类似的幸运的遭遇:那件事发生在2009年的暑假,我刚刚学会站立的小表弟来我家玩。一次没人时,我的脚不小心扫到了他,还站得不是很稳的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哇哇大哭。面对妈妈的责问,我违心地说:“是他自己摔的……”还好,我最后还是说出了真相,拉回了那只差点飘离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因为他与哈桑是再也回不去了的,他的“风筝”已是残缺。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能算一个真正的“人”。

像原本少年时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在日后的几十年中他都是在后悔与自责中度过,这也是惩罚。直到他重踏故土后,他那不顾一切的救赎才让正义回归,但“风筝”还是残了,这也意味着他在今后的日子里还得一刻不停地追寻,追寻那只对他来说无比重要的“风筝”

阿米尔的“风筝”丢了,又被追回。而你的呢?你可曾丢失了你那只带有你人格的“风筝”?在那飘荡的风筝上也有着一份对人命运的掌控。不论因什么,也不论为什么,让我们一起去追寻吧!一起找回我们的那只“风筝”,并将它好好保存,永远不再丢失。你愿意么?

让我们一起追寻那只人格的风筝。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篇4)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ta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ta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厨房4篇


我们在写作品读后感时应该把重点放在哪里?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心情愉悦。对于读后感来说,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厨房”,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读后感厨房 篇1

内容简介:从学院到厨房、不求学位只求美味,作者与你分享专业厨房背后的秘密,在厨房发现广袤的田野,以食艺色香写照众生面相。这不仅是一本记录厨艺学校和餐饮生活的书,更是一本蕴涵着人类学思想的生活小品。入围2010台北国际书展“书展大奖”。作家梁文道、蔡珠儿、韩良忆、叶怡兰等人满足推荐。《厨房里的人类学家》作者放弃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转战厨房!为读者讲述专业厨房里不为人知的秘密与乐趣,听,台湾料理人说厨房的故事!

厨房里的人类学家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写吃的作家会有多么的受欢迎,这大概和人们爱吃的程度相等,当然,还和人们对自己健康关心的程度相等。 某天,老爸突然向我宣布,他的新偶像是一个食评专栏女作家,他甚至说他喜欢她的电视节目。他的意思是警示:做女生不但要会学会做饭,还要出门到餐厅知道怎么点菜。这才是会生活。 《厨房......

厨房里的人类学家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蛮有意思的一本书。但是其有意思的程度绝对不值这么高的评价。 老实说,我有点失望,我以为这本书至少会与人类学有关。但原来只是一个噱头!这只是一个人类学家彻彻底底转行做厨师时,其在厨师学校的所见所闻。与人类学一丁点关系都没有!要知道写得有趣的关于厨房,美食的书海了去了。凭什么叫厨房里的人类学家呢?幸亏没买。......

读后感厨房 篇2

厨房,一个拥有许多厨具的地方,是个可在内准备食物并进行烹饪的房间。但是在另一个世界里,厨房也是一个王国。也许你不相信,那么就让我带着你走进赵菱的《厨房帝国》吧。

每一个夜晚,少女小棠都会做一个同样的梦。在梦里,有一只巨大的蟋蟀告诉她:请跟我来,原来,这只蟋蟀居然是自己童年最好的伙伴琥珀哥哥。

跟随琥珀哥哥,小棠来到了神秘的厨房帝国,这里由灶神掌管。小棠品尝了各种不可思议的美味,饱览了各种见所未见的奇景。为了能让小棠自由往返于人类世界和厨房帝国,琥珀哥哥送给小棠一把刻有钟表的神奇汤匙。在厨房帝国,小棠遇到了奇怪的男孩珍贵,发现他身上迷雾重重,小棠决定揭开秘密。在琥珀哥哥的帮助下,明白了一切。灶神的儿子在两年前已经死了,但灶神自欺欺人,寻找了和他儿子长的一模一样的珍贵,并改写珍贵的记忆,让他成为自己的儿子。谁也没有想到,小棠很可能再也无法返回人类世界了,最终,琥珀哥哥放弃自己的生命,让小棠和珍贵回到了人间。

在这本书中,小棠原本是个有抑郁症的孩子,经过了这次旅行,她变得活泼可爱、勇敢无畏了。生活中总会遇上一些困扰自己的事,但是这一切并不可怕。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一切,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做懦弱无能的胆小鬼,都要记得微笑,要充满快乐地面对,再也不逃避,做一个勇敢无畏、幸福快乐的人。

这是一部关于守护、遗忘、成长的小说。守护,当你发现,在这个孤单的世界,从小到大,有人默默地守护着你,不怕困难,勇敢无敌,只希望你做最真实、纯真的自己,这种守护着与被守护者之间的真情十分可贵。遗忘,有两种,一种是你一直记得我,我却忘记了你,另一种是我一直记得你,你却忘记了我,这两种遗忘,都是成长中必然经历的过程,在记得与遗忘之间,留下的只有溢满了的忧伤。成长,当我们经历一个震撼自己的事情时,我们将会长大,同时也意味着童年的终结,这就是成长的代价:我们在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我们在“回家”同时,也在“告别”。

这便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弥漫着芬芳的诗意和少年的忧伤,一段惊心动魄的幻想之旅。

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在默默的守护你,终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守护者。一起经历守护的过程,品味遗忘的酸梅,最终向着阳光成长。

读后感厨房 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赵菱的书,书中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性格不一。这本书就是《厨房帝国》。

《厨房帝国》讲了少女小棠跟随自己儿时的玩伴琥珀哥哥来到厨房帝国,用琥珀哥哥送给她的神奇汤勺往返帝国与现实生活之间,并解救男孩珍贵的故事。

读完《厨房帝国》,我被小棠的勇气深深地折服了。她的勇气不是鲁莽,也不是一味的向前冲,而是那种相信自己,相信他人,为了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勇气和力量。看到小棠这样的勇气,我在佩服的同事,更多的是惭愧:我会像小棠那样为朋友上刀山下火海吗?如果换成我,恐怕我早就逃之夭夭,再也不肯回到厨房帝国来吧?以前,我和同学犯了错误被老师批评时,我为了免受老师批评,把责任全部推到同学身上,自己逃之夭夭了。还有一次,我和一个好朋友闹翻了,她生病没来上学,找我问作业,我却冷冷的回敬她:“不知道。”

我的心胸是多么狭窄啊!我不仅不能和同学一起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育,还推卸责任;我在同学有困难时却不帮助她!我连最起码的包容同学都做不到,更别提什么“为朋友上刀山下火海”了。但是,我也不是完全对同学冷漠无情,比如:当同学向我问作业时,我还是会把择业告诉他;英语班上,有同学应为迟到而错过了听写时,我会主动站出来,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给他报听写。

但是,我做的还不够好,尽管我会做这些,但一般是在自己的事情做完以后,而小棠为了解救珍贵,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所以我还要多多向小棠学习“先天朋友忧而忧,后朋友之乐而乐”的精神。

《厨房帝国》是一本值得反复研究,思考的好书,我要把它多读几遍,从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也希望你把它找来读一读,相信你会有许多收获的!

读后感厨房 篇4

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在默默地守护你;请相信,在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世界存在;请相信,有一天,你好遇到你的守护者;请相信,有一天,你会去往那个神秘的世界,从此,一切都会不同……

闪电野牛肉、沙葱烤肉腿、醋烧全羊、蘑菇乳肉、麻辣小麦、彩虹白菜……一个个美食的名字听的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可是,它们却存在于另一个世界,《厨房帝国》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每个夜晚,少女小棠都会做一个同样的梦。在梦里,一只巨大的蟋蟀告诉她:请跟我来。小棠惊奇地发现,这只蟋蟀居然是自己童年最好的伙伴琥珀哥哥。跟随琥珀哥哥,他来到了神秘的厨房帝国,品尝了各种不可思议的美味,饱揽了各种见所未见的奇景。琥珀哥哥送给小棠一把刻有时钟的神奇钥匙,使她可以自由往返于人类世界和厨房帝国。在厨房帝国,小棠遇到了女孩珍贵,却发现她身上疑雾重重,琥珀哥哥也不许她跟珍贵接触。小棠决定自己揭开这个秘密,却没想到,巨大的危险正在向她袭来,她很可能再也无法重返人类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真的挺感动的。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看到了她的坚强,看到了她不懈的努力,同时也看到了她的爱心。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无畏,以后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勇敢的面对一切,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记得微笑,要充满快乐的面对,不可以逃避。让我知道,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献出一点儿爱心,就可以让遇到困难的人绽放笑容,可以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更加明亮。

这个美丽而励志的青春幻想故事,讲述了守护、遗忘与成长,弥漫着芬芳的诗意和年少的忧伤,当你跟着小棠走完这一段幻想之旅,热泪将一上眼框。爱笑、爱吃、爱做梦、爱冒险的你,快来享用吧!

谈美读后感4篇


在学习过程中写作文是常有的事,通过写作文可以更好地表达一些东西。为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要加强对优秀素材的积累。作文怎么写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谈美读后感4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谈美读后感 篇1

朱光潜(1897—1986),安徽铜城人,着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翻译家,我国现代美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

主要着作有《文艺心理学》、《悲剧心理学》、《西方美学史》、《给青年的二十封信》、《谈修养》、《谈美》、《诗论》、《谈文学》等。

其中只读过朱先生的《谈美》和《文艺心理学》,对于《谈美》其精辟、客观的分析和论证实为欣赏,称赞。以下罗列每一章节的精彩之处,略赋个人拙思主观之感,引以对朱先生之《谈美》的敬意。

一、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

作者在此段中谈及人对事物的不同态度,或者说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其观察事物的立足点就不同,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心态的人的心理或视觉上都会有其独特的反应。一棵古松,木材商是商业的心态去看,科学家是研究的心态去看,而画家用欣赏的心态去看,古松在不同人眼里映衬了三种效果,只有画家不是从“用”的角度去看,而是如朱先生讲的:“无为而为”的欣赏眼光去看,欣赏的同时也赋予了其画家内心世界对古松的完美概念。美的东西需要人们用审美的眼光和欣赏的心态去看去想,如只讲实用,那么美是最不实用的经验。但如果说人类历史生生不息,而真正能触动你我心灵深处的唯有那些给予美好情感的艺术作品,无处不在深邃的夜空中如同指路的星星闪着光,指引人们的灵魂、净化人们的思想。

再次引用朱先生的话:“美是事物的最有价值的一面,美感的经验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一面”。

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

俗语讲:“距离产生美”。其实朱先生在此明确的指出了艺术和生活的距离。真实世界笼罩了雾、雪或雨就容易给人们另外一种联想,其状态使真实世界同你我之间产生了距离,因而有了古往今来的诗情画意等及赋美感的意境。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应该也是其中道理。艺术是主观的情趣、感觉,而又有些客观的控制和设计在其中,太过接近真实容易使人产生功利心,太过主观也不容易让人理解,毕竟艺术是给人们欣赏的。

不同艺术各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同京剧有唱、念、坐、打。相声有说、学、逗、唱。等其有规矩的表演方式,是经过人们多年在舞台上磨砺总结出的表演形式,而这些形式是经过人们运用艺术规律如夸张、变形等方式,拉开同实际生活的距离,而其内容又不脱离生活。

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因为太过熟识没有了距离感和神秘感,容易从实际生活中的利害关系出发看眼前的事物,而新鲜的、不了解的事物有距离感就容易产生美感,这也如同《围城》般的效果,我看你的好,你看我的好,无非是因为有距离,有神秘感而迸发出美感,使人向往。如此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三、“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宇宙的人情化

这个段落里朱先生引用《庄子。秋水》里的一个小故事说明了人的美感经验的道理,即:美感经验即是人的情趣和物的姿态的往复回流。人的认知有时是伴随人的主观情趣来判断事物的。那么这种主观的情趣对事物进行判断就是“移情作用”,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等情绪映射到身边的事物中去。这种移情作用是同美感经验息息相关的。如同朱先生讲到在欣赏古松时,除却古松的外形引起的造型美感还有个人对古松的内心欣赏情趣也会使古松的美感里含有欣赏者的个人认知经验在里面,这也是人们看到某某事物时会说:我认为如何如何,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语。其实人们在对事物赋予个人的某种情趣的定义同时人们也在不经意中模仿着事物本身的一些属性。也就是说人的美感经验不是单独的由事物本身或人的主观情趣独立产生,因为事物的物理属性,因为人的移情作用,两种属性的结合造就了人的美感经验。这就是宇宙的人情化所在吧。

四、希腊女神的雕像和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美感与快感

其实美感和快感无时无刻都冲斥于我们的生活当中,但究其出发点就又产生了前面朱先生讲的不同态度的问题。美感不是实用主义,是不带有功利心态的心理活动,而快感是处于实际应用的目的。如同口渴了喝了水就会产生快感,要解手排泄了也会产生快感,但这些都不会有美感。雕像和英国姑娘一个是雕塑艺术品一个是活生生的人,如果单从实用角度出发那还是英国姑娘比雕塑似乎更有用。在这里朱先生告诉我们明确美感和快感的不同,对于美的欣赏要不带功利和实用的心态去看去理解。

五、“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美感与联想

我姑且如此解释朱先生的这段文章。联想是偶然的、杂乱的、无序的,而美感的东西是一定的有序的,有结构的、抽离出来的,有形式相伴的和-谐状态的东西。美感经验可以使人产生对事物的联想,而单纯的联想不能算做美感经验。朱先生提到:美感是一种直觉。一瞬间的感受。而联想会带着思考,这种思考会把事物引到其他不相干的事物中去,无法直接单纯的欣赏一件事物本身,而会产生浮想联翩的心理活动,所以美感经验同联想是有不同含义的两种概念,不能混淆。

谈美读后感 篇2

最近几天,我爸推荐朱光潜的《谈美》给我,我随意地翻了翻,发现除了书信没有其他的东西,觉得无趣就放了下来。过了几天,当我翻到傅雷写的《傅雷家书》时,我突然想到,会不会《谈美书简》也是本很好看的书呢?我便带着怀疑的态度读了起来,读完后才感到,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

这本书中,写的都是朱先生自己的亲身经验以及他所总结的很多人生道理和观点。我觉得虽然是简短的几句话,但是真的是把人生上许多不起眼的、重要的地方都勾勒了出来,让我们看到了这些曾经被我们忽视的东西的重要性。我想如果只是单纯的把人生大道理写下来,我想不会有太多的人接受的。聪明的朱先生便用书信的形式,再加上用形象的语言解释抽象的美学感念,让我们很容易接受。

在“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中,有几句话写得很好:“种田的人常羡慕读书人,读书人也常羡慕种田人;”“人常是不满意自己的境遇而羡慕他人的境遇,所以俗话说:‘家花不比野花香’。人对于现在和过去的态度也有同样的分别……”看,仅仅是简短的几句话,但是却把道理说得那么清楚,而且也用了几个简单的例子,让我们很容易接受。朱先生用很朴实很精确的语言将一系列抽象的美学概念给我们描绘了出来。其实我们应该常常站在别人的角度多去思考问题,考虑人家是怎么看我的,了解人家对我的态度;有时,也要了解到人家的生活方式适不适合我,而不是盲目的思考做决定。大部分人都会因为盲目而错失良机,总是会因为不肯定所以不好好坚守自己的东西。

除此以外,这本书也诠释了很多的人生道理,让人百看不厌。难怪我父亲在我看这本书之前就告诉我,如果你看了这本书,精神领域基本上就上了一个层次。现在一感觉,真的是这样啊!小小的《谈美》,总共可能不到7、8万字,但是其中每行每列都渗透着朱先生亲身实践了一辈子的认真态度,不得不感动你我。我想他的这些文字会促使我一点点的成长,让我看到一个深层次人的所作所为。朱先生把自己的一生奉献到了这里,难道我们不应该敬佩他嘛?

谈美读后感 篇3

长时间不曾读书,更不曾这么认真的读书。《文艺心理学》(复旦大学出版学出版)又名《谈美》,是朱光潜先生一部谈美学的论著。朱光潜先生在美学界的造诣这里无需过多赘述,他是我国研究美学的始祖,一代美学大师。通读完后,首先的感觉是朱先生知识的渊博,旁征博引,学贯中西。在他的书中,古今中外的文献引用得极多,而且所引用的英法德等国关于美的论述都是他最早翻译过来的。其实粗读一篇,我真没有弄明白到底什么是美。虽然他通篇都在介绍什么是美,从心理学角度、从哲学角度、从自然科学角度去研究、论证美的本质意义。但是我读的还是一头雾水,因为朱先生的思想是那么的深邃;眼光是那么犀利;观点是那么独到。都说读书就是读者和作者心与心的交流,我只觉得朱先生穿着一身长马褂,在某个黄昏的清风中,向我娓娓道来,像一切得道智者一样,他持才并不傲物,从容淡泊,虚怀若谷。对我而言,朱先生只能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来形容了。

到底什么是美? 为什么美?朱光潜先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对于一个严谨的科学研究者或者说是理论研究者,简单草率地定义某种事物,总不免会把读者引入歧途甚至会怡笑大方。伟人如柏拉图也曾犯下把人定义成没有羽毛动物的错误,留下了千古笑柄。美不完全是事物的属性,不能科学定性地定义。譬如我们说水,这是可以严格定义的,凡是由2个氢原子和1个氧原子化合而成的物质就是水,这个不会因为不同人有不同看法而改变。然而我们很多人对美的定义其实都是成为美的条件,我们说脚长的女人比脚短的女人要美,对称的比散乱的要美,但这都是成为美的条件,但具备这些条件的不一定就是美。正如空气含有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是雨。因此有人问圣·奥古斯丁:“什么是时间?”,他回答:“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他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 美不能定义,又不是事物固有的属性,那就没有研究价值了吗?朱先生告诉我们,美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事物属性,当我们见到美的事物时,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那是美的。但是研究判别美,不仅要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见到的价值去研究。通俗一点讲,就是美不仅在物,而且在心,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世界上没有天生自在,俯首即拾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所以美学研究的理论,不仅要讲艺术,而且要讲心理。作者用了十七章的篇幅在讲美,我才疏学浅,读了多遍亦只是管中窥豹,不能全面真正理解作者所阐述的理论。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有一个疑问,自已认为美就是美,了解那么多有意义吗?

为什么要研究美? 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攀登过山,游玩过水,欣赏过画,背颂过诗文,当我们发现某处景色让我们心情愉悦时,我们会说,这里真美;当我们读到某处诗文让我们身临其近时,我们会说这首诗真美;当我们读到某篇文章让我们长期心灵的桎梏、精神的困顿豁然开朗的时候,我们会说这篇文章真美。我们在说美的时候,其实都只是一个随性的判断,靠得是自己粗疏的经验,至于为什么会觉得美,我们都没有意识进行仔细的考量。我们要欣赏、判断美,其实是不能离开理论支撑的。如果我们没有决定怎么才是美,就没有理由说这幅画比那幅画更美;如果我们没有明白艺术的本质,就没有理由说这件是艺术品,那件作品不是艺术品。只有当我们明白美的本质的时候,才能使欣赏和创造的过程得着更准确的力量(朱自清语)。对于读这本讲哲学,讲心理学的理论书籍,读起来非常费力。要来只是想了解一下,但是被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一以贯之的努力精神所感染,觉得不认真读完都是对不起作者所付出的努力和自己白白流失的青春。作者在整篇文章中,每论到一个观点,都列举了十几个思想流派的主流观点,然后自己不轻易的判断某种观点的对错,也不轻易接受某种观点。在以过自己认真思索、艰苦探索的之后,提出自己的见解。因此,他在《谈美》中说到写此书时“要先看几十部书才敢下笔写一章”。这让我想起,他在这本书附录《作者自传》中提到的一件事情,在作者年近花甲的时候,还努力去学习俄文,并且可以达到读写的程度。前些年,我在某本书上看到北大王选在60多岁的时候,再去学计算机程序语言,并成功开发出汉字排版软件,打破了国外对汉字排版领域多年的垄断,被誉为“当代毕昇”。在这里不是想说他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故事,而是觉得我现在还很年轻,悲观、懒惰的情绪时常在缠绕着我。

曾几何时?凛冽的寒风不停地敲打着窗外,而今,秋风再次扫过落叶!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于美,每个人都有不同定义。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在《谈美》一书中,朱先生带领我们走出“柳暗”进入“花明又一村”,给了我们一个“美”的答案。

成长的过程是一种顿悟的过程。林清玄说过:诗情与道情的转折是“悟”。这种悟,不是凭空冥思苦想,也不是死盯着书本的一句话想上一个中午,而是在生活得点滴中,发现某种永恒存在的道理,发现自己的人生轨迹。长大了,说得更多的是思维与涵养的增长。审美的能力也是如此,通过不断的“悟”来进行充电。

在美的普遍性中找到美的特殊性,便意为对美的一种创造。即美的艺术价值是在美的共性中找到个性的美。只有个性的作品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春秋战国时代的名家代表人公孙龙子有许多有趣的诡论,其中最为有名的要算是白马非马论了。相传有一天,公孙龙子骑着一匹白马要进城,该城门的看守官说,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于是孙龙子就开始他的论证——白马非马,最后说服了守城官,于是就骑着他的白马进城去了。他的论证大概是这样的:“马”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于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白马非马)。阐述了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关系。

《谈美》给了我们一个清晰的美的答案,既要与事务之间保持一种距离感,又要与这种距离有一种美的结合,处于能触摸,能感受到美的位置。美感属于一种直觉,不需要思考,不需要求证的内心的美的触碰。

悠悠然,勿把遗憾留脑后!“慢慢走,欣赏啊!”

谈美读后感 篇4

读完《谈美书简》总体感觉就是稀里糊涂,包含了各种不明白。留下鲜明印象的很少而且也模模糊糊的记不清楚,也许是这本书的内容本身就很乏味或者专业性很强,虽然作者也竭力写得明白清楚而不是趣味,最好能达到“深入浅出”的目的。但就我本身而言,一个从为看过听过“美学”,压根不知道有美学存在的人,突然读到一本美学大师谈美学的书,总觉得有些唐突,甚至是不知如何是好,难以应付。

可以做个比喻来形象的诠释我的'感觉。

看这本书,就像看T台秀一样。看着各种各样想尽办法创新的时装,却得不偿失的让人看到另类的搞怪,难以接受。但当你知道这是一位知名大师呕心沥血的作品,你就会按奈住自己的烦躁,耐心品位,试图找到一点可以看的过去的地方。但当你发现这样也是徒劳的时候,你又看到别人对这些设计赞不绝口,你便会心生疑惑,不得不从其他方面来寻找乐趣以作消遣。于是你便会将注意力转到主体的庞杂部分,比如你会欣赏模特的妆容、身材、造型,或者聆听秀场的音乐,或者研究T台的设计。总之,你会找到主体以外出彩的地方,以便使自己感到欣慰,没有白白的浪费时间,但却忽略了作品本身的内容。

读它,需要静心,在一大堆晦涩难懂的文字中,努力的想寻找到一点能读懂的,能理解作者观点的,但往往是努力与收获不成正比。

和服装设计师类似,作者也努力的想做到使文章通俗易懂,但却收效甚微。至少作为万千读者之一的我,确实是在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情况下就读完了,只留下一些模糊的对美学的认知。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作者。或许是内容涉及知识面太广,含盖内容太多,这就对我像我一样知识面狭窄的读者造成了很多的捆扰。这个问题,即使作者再怎样神通广大也解释不清楚。比如,书中常提到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我根本就没接触过,试问,我又怎能理解透彻呢?所以,我还是要多读书,多涉猎些不同领域的知识,也许这样,便可以理解此书的内容。(当然,这是后话)

正如看T台一样,如果我看不出精彩的的,无法理解晦涩难懂的内容,我就会从其他细节方面来寻找这本书的精彩,好鼓励我继续读下去。作者朱光潜先生,是一位民族责任感很强的人,他对社会学风很是忧虑,也不断鼓励年轻人去打破禁区,为文坛带来清风。他也确实是个“老实人”经常自我反省,不断思考,不断改正,不断进步。他这种务实的科研精神,是他的思想精华,也是这本书的精华。而且,作者在这本书中一直流露出的是谦虚,谨慎的态度。他的文字也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并没有拘人与千里之外的意外,这也是朱光潜先生与其他一些咬文嚼字,拿理论拘人与外,让人心生畏惧的学者的最大不同,这才是真正有学识的表现。“唯有品质好的人才能写出好书才能写出好书”,所以,从这点上来说这本书也有它的可贵之处。

对于这本书,我没有读懂,所以,也不敢枉加评论。只希望以此来记录下读它的心情,也算是一种纪念吧。

《泉》的读后感4篇


以下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为你整理的《《泉》的读后感》。当同一本书被不同的人阅读时,每个人心中的所想都是不一样的,读过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让我们学习到了很多,感悟到了很多。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我们的真实想法。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泉》的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不老泉。

温妮还不到十一岁,但她不相信精灵,不相信童话,又怎会相信塔克一家的故事?塔克、梅、杰西、迈尔斯,因为喝了林中一处泉水,时间停止不前,也就是说,他们长生不老。

可这是事实!那眼泉水就在温妮家林子里的一颗白蜡树下:但除了杰西,塔克一家极力阻止温妮去喝。忧郁而悲伤的塔克告诉她: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的活着。只有永远十七岁的杰西,热切的希望温妮过几年就去喝那泉水,然后去找他

神秘的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一旦更多人知道泉水的秘密,这个世界就毁了。当然,温妮是知道的,她可以随时去喝,也可以致死不喝,她最终会如何选择?

我认为,只有经历了生老病死的人才有一个完整的人生,但是,每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有人还没有享受人间的温暖就走了,所以,谁不想长生不老呢?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练武术武功,去蟠桃会。找到师弟师傅感受酸甜苦辣。谁不想做一个这样的人呢?但是,如果是这样,那我们每个人都定格在了一个地方,就像动画片卡了,定在了一个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更珍惜自己,尝尽了酸甜苦辣,懂得珍惜生命,领悟每一个生命的来之不易,了解生死一瞬间,如果我们都长生不老,那和全世界都是石头有什么不一样,那样的话,我们只是存在,而不算是一个生命,我们不能像猫狗那样成长,我们只能在一个地方稳稳地坐着,夏天,任由太阳的照耀。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感受不到酸甜苦辣,只能感到时间的漫长。

《泉》的读后感【篇2】

《不老泉》它讲的是塔克一家人一直守护着不老泉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温妮福斯特则成了这个秘密的分享者,之后,温妮和塔克一家人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最终,在泉眼边,温妮并没有让自己的生命之轮停止转动,而是从容地向前走去。

《不老泉》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杀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杀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泉》的读后感【篇3】

关于“长生不老”的故事、传说和神话,自己从小就听爷爷、爸爸讲过很多。如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的故事(现在这个故事还被改编成了电影《神话》),常娥因偷吃长生不死的灵药而奔月的传说,《西游记》中各路妖精为求长生不老而争吃唐僧肉的神话……记得当时听这些神话故事的时候,有一个傻傻的念头:如果可以,非常希望自己也能“长生不老”。当然,这些故事都未引发我们对于生命的思考。只让人觉得“长生不老”神奇,令人向往。但看了《不老泉》,这个同样是关于“长生不老”的故事后,却深深地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同时也被作者纳塔莉·巴比特大胆丰富的想象所折服。

《不老泉》是一部美国现代中篇小说,但更确切地说它实际上是一则“探寻生命的真谛”的寓言。温妮一家是踏上北美洲这片土地最早的居民,在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存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诀,其中就有一个黄衣人。温妮和杰西之间产生一段非常美好的友情,她面临一个选择,她可以喝下泉水与杰西一起长生不老,也可以选择像平常人一样生老病死,过普通人的生活……若干年后,杰西来寻找她时,见到的是温妮的墓地,她已经像普通人一样死去了,而杰西还停留在永远的17岁……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却是非常地紧张、惊险,一看就叫人欲罢不能。而在紧张惊险之余,也着实令人深思。特别是故事最后,杰西送给温妮一瓶不老泉水,让她等到十七岁的时候喝,然后再去找杰西。(这里温妮和杰西都有点喜欢对方。)但最终温妮并没有喝不老泉水。七十年后,梅和塔克再次来到树间村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没有找到温妮,找到的只是她的坟墓……结局虽然有些伤感,但从中也让读者感到十分欣慰。因为温妮她领悟了生命的真谛——搭上生命的列车,走完此生的轮回。正像塔克所说:“能属于生命的轮回是上帝的赐福。”

是啊!从故事中我们已深深地体会到塔克一家因“不老”而带来的痛苦:迈尔斯的妻子因迈尔斯没有变老而带着两个孩子跑了;塔克一家因不会变老而只能东躲西藏地过日子,连一个朋友也没有。“不老”对于他们家来说,不是件幸事,而是个厄运。周围的人、植物、生物都在成长、变化。而塔克一家,眼看着轮子在转,却望尘莫及。他们犹如路边的石头,没有生命力。年轻已不用珍惜,生命已不再庄重。正因为塔克一家饱受“不老”之苦,所以他们要竭尽全力保护好不老泉,不让这个秘密有第三者知道。因为没有死亡就没有新生,不再成长就不算活着。看来,求“长生”、求“不老”,并不是生命的真谛。那生命的真谛究竟是什么呢?纵观这部五万二千字的中篇小说,只找到一句自以为满意的话:“无论生命是长是短,关键是要过得充实。”我想温妮一定是这样度过自己的一生的。她走过到了人生的四季,最后搭上死亡的转轮,安详地合上眼睛。这一切,是塔克一家梦寐以求的,但我们不是都拥有吗?

“过得充实”,多么质朴的话语。趁我们还拥有此生此世,趁我们还没喝下不老泉水,让我们“充实”的度过每一天。

《泉》的读后感【篇4】

鼎湖山是一处令人向往的风景胜地,那里绿树成荫,遍地都是翠绿的青草,偶尔也会闻到风中夹杂的花香,却见不到花的身影。而那里最吸引人的,还是清脆的泉声,泉水叮咚,再与茂密的丛林相配,构成一幅优雅宁静的山水画。

今天,我读了谢大光的名作:《鼎湖山听泉》,被那里美丽的景色迷住了,感受到鼎湖山动态美与静态美的完美融合;清泉与绿树的交加,更显得生机勃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青翠欲滴的草丛中,流淌着许多纵横交错的小溪。当溪流流到树木疏朗处,便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当水滴滴到草尖时,好似晶莹剔透的珍珠。啊,一股夹杂着泥土馨香和花儿的香味随风飘过,令人心旷神怡。竹木青翠挺拔,枝缠藤绕,犹如大海的滚滚波涛,气势宏大。来到半山腰的庆云寺,各种各样的树木令你眼花缭乱,惊叹不已;这里也是花的海洋,美不胜收。

鼎湖山最美的顾名思义是优美的泉声的无穷变化。泉声是山的灵魂,不绝于耳,把我们带入了绿色的网络。万籁俱寂的夜晚,泉声清朗,音律各不相同:那清脆的琵琶声,是石缝间漏下的滴泉弹奏的;那柔曼的小提琴声,是草丛中淌过的溪水拉出的;那厚重的贝司声,是万道细流汇聚于空谷实弹奏出的;那雄浑的铜管声,是飞瀑急流跌入深潭时吹奏的。还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忽扬忽抑,仿佛在演奏一曲美妙的交响乐,那种声音,犹如天籁之声,久久回荡。鼎湖山泉水孕育了山间万物,蓬勃生机从这里萌发了。

鼎湖山真美,我多希望能亲自去体验,听一听那里动听的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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