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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囚绿记有感500字2篇

发布时间:2023-03-03

囚绿记读书笔记。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值得回味的作品看完之后,想必心中有不少想说的话。当我们在书中获取感想时,要记得时刻将想法记录下来。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读囚绿记有感500字,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读囚绿记有感500字(篇1)

陆蠡的《囚绿记》写于抗日战争的前夕,黑暗笼罩着中国,面对山河破碎、国将不国的现实,许多文人志士投身于革命,身处黑暗之中仍积极寻求精神上的慰藉,陆蠡当时居住在已经沦为“孤岛”的北平城内,从窗外的“绿友”——一株常春藤的身上找到了光明与希望。

整篇文章以爱绿-囚绿-释绿-念绿为行文线索,表现了作者对“绿友”的感情变化过程。绿色,是光明与希望的象征,作者怀着对一小片绿影的喜爱搬进了炎热的朝东房间,面对这片绿色,作者的心情是喜悦的。“我天天望着窗口常春藤的生长。看它怎样伸开柔软的卷须,攀住一根缘引它的绳索,或一茎枯枝;看它怎样舒开折叠着的嫩叶,渐渐变青,渐渐变老。我细细观赏它纤细的脉络,嫩芽,我以揠苗助长的心情,巴不得它长得快,长得茂绿。”作者感谢命运的垂青,使得他能够在疲累于灰暗的都市的天空和荒漠的平原之时,从墙壁上的小圆洞里欣赏一株美丽的常春藤。作者与“绿友”各安其分地生活却又惺惺相惜。小圆洞外的常春藤给了作者一段难得的安宁时光,使得作者在孤独的生活中得到许多慰藉。

但是,当作者对绿的喜爱演变成为一种迷恋的时候。私心就出现了,作者将两枝浆液丰富的柔条牵进了屋子,迷恋演变为了囚禁。可是被幽囚的“绿友”却毫不领情,枝条固执地向着原来的方向延伸,“它的尖端总朝着窗外的方向。甚至于一枚细叶,一茎卷须,都朝原来的方向”。“绿友”的顽强在作者看来是一种固执的抗争,这打击了作者的自尊心,于是,固执的作者坚持幽囚“绿友”。本该是惺惺相惜的挚友,却最终一个绿意渐渐消损,一个内疚却固执己见。

卢沟桥事变的发生让作者珍重的开释了这“永不屈服于黑暗的囚人”。这时的作者对“绿友”的感情不再是单纯的喜爱,而是对它永不屈服于黑暗的精神感到由衷的钦佩。这种钦佩与赞美之情使作者在离开北平一年后仍对这“绿友”念念不忘,我想,这时“绿友”对光明与自由的执着向往已经给了作者启示,这种精神力量也成为了作者的一种信仰与追求。

陆蠡先生屋外的常春藤始终向着阳光生长,就像一支憧憬光明的歌,这首歌也始终回响在陆蠡先生的心中,他以革命的胜利作为终身的信仰,身陷囹圄时,日寇问他,日本的大东亚政策能否成功,他斩钉截铁地说了两个字“无望”。最后壮烈牺牲。小公寓外的那一片美好的绿影,就是陆蠡先生的信仰所在,那是光明,是希望,是永远不会湮没于喧嚣中的一支憧憬光明的歌。

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再面对任列强摧残与宰割的黑暗局面。但是我们依然需要信仰,需要不休不止的梦想。一根长常春藤都能够永远向着光明生长,作为高等动物的人,也应该始终坚持信仰与梦想,不为外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自我。但是,如今那片摇曳在陆蠡窗外的绿影也会摇曳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吗?我们需要叩问自己的良心,是否因为私欲而伤害了一些无辜的人?是否因为冷漠,而不愿去怜悯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是否因为恐惧而不敢对社会中的不公平发出一声呐喊?面对世俗的力量,每一个个体都很脆弱,但是,这就是我们可以苟且于自私与虚伪的理由吗?这就可以囚禁我们灵魂吗?《囚绿记》中的常春藤是永不屈服于黑暗的囚徒,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我们会有欲望,会有各种各样的无奈,但是我们对光明与正义的向往是灵魂中最不能丢弃的东西。我坚信,人会在信仰中得到幸福。

读囚绿记有感500字(篇2)

那抹绿,像夜空中的一颗流星,刹那间划亮了我暗如黑夜的心灵,沿着支离破碎的缝隙蔓延出丝丝亮色,迟钝了我往日敏感的神经:它实在修补我心灵的裂缝还是在啃噬原来的伤口。

揽镜自怜,默然神伤。一尾小鱼默默游过我的眼前,却在我的眼角留下了鱼尾的痕迹,想用人生中的第一根银丝织成一张网,牢牢地困住它,不让它肆意在我面前放肆。

然而,徒然,无力!

法国梧桐宽大的叶子变成一只只枯黄的蝶,舞姿翩跹,落入我的足下,粉身碎骨!我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却在这沃若的绿褪色后,情不自禁地生发出飘零之感……

突然想到了我曾经的理想:周游世界!而如今的我捆缚在一方小小的天地中,我鲜活如抽芽的生命,就一分一分地消耗在无尽的竞争与纷扰中!

囚禁了自己的心,禁锢了我金色的华年。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观天外云卷云舒,“囚绿”之语,醍醐灌顶,使我淡然。顺自然之天性,求人性之本真,放开心中的魔,何处不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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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绿记读后感600字合集2篇


每读一本书我们就感受到了作者的所思所想,每读一本书我们会有自己的体会。为了对自己读过的作品更加深刻,我们需要来写一篇读后感了,根据您的需求,栏目小编为您搜集了囚绿记读后感600字,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囚绿记读后感600字 篇1

人人往往喜欢囚住别人,可他却忘记了是谁真正被囚禁了。天地万物其实是平等的,只是人往往起主谋或主导作用。其本质都有一样的向往、追求、执着。可人类还略低一些,因为一般取决于思想冲突,矛盾的促使,往往会改变本质。使其朝另一个方向发展。 陆蠡的《囚绿记》是最好的一个例子。一个迷恋绿色的人,视它为生命、希望、安慰、快乐。疲累于灰暗的都市天空和黄漠的平原。怀念绿色,如同涸辙的鱼盼等着雨水。更是为了它住进了简陋的公寓。因为外面长着常春藤,喜欢这片绿影。常春藤,众所周知,它伸开柔软的卷须,攀住一根绳索,或一茎枯枝,就可以舒开折叠着的嫩叶,渐渐变青,渐渐变黄,可这并不会改变什么,它纤细的脉络一直伸长,一种充满其自然本质所体现出来的美,吸引了人,囚住他的想法便油然而生,好的美景怎能错过,怎会舍得不去囚住它。于是一个自私的念头,趁它没注意,偷偷地把它两枝浆液丰富的柔条牵进我的屋子,为了独占、接近、更亲密。以此来装饰我这简陋的房间,装饰我过于抑郁的心情,借它来比喻葱茏的爱和幸福,借它来比喻猗郁的年华,来为我作无声的歌唱。 它依旧伸长,依旧攀缘,依旧舒放,并且比在外面长得更快。它从未放弃过,它的尖端总朝着窗…

囚绿记读后感600字 篇2

由于作者与绿枝条的命运有某些相似之处,同处一室,同被囚禁,体验到生的欢欣、生的艰辛;再加上时值日寇入侵,华北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作者是富有正义感的青年作家,国难当头,不能不愤怒忧虑烦恼,不能不生出坚贞不屈的浩然正气,这也是作者写作本文的一个原因,但这种心绪表现得非常隐蔽,文章之"巧",由此而来,所以抒情上显得深沉婉转,语言上淳朴清丽,成为本文的另一个特色。

《囚绿记》写于抗战前期“祖国蒙受极大耻辱的时候”,作者陆蠡当时正在沦为孤岛的上海,他怀念一年前在北平时所住公寓窗外的一树常春藤。作者喜欢绿色,留恋绿色,便将常春藤从窗外牵进房间囚系住它,引为绿友,但它又发现常春藤有一种决不改变的品性,固执的朝着窗外的方向,“永远向着阳光生长”,“永远不屈服于黑暗”。这就进一步写出了他对绿色的爱之深和为什么爱。卢沟桥事变发生后,这就使读者联想到祖国山河的沦落,体味到被囚系的而枯萎,却固执的朝着窗外阳光的常春藤,便是我们坚忍不拔的民族象征,包含着作者对民族的光明前景的信仰,也体会到作者含而不露地抒发了对破坏和毁灭生命的侵略者的抑郁愤懑之情。同时,这常春藤也象征作者本人向往光明、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和高尚品格。他在常春藤上寄寓了一个正直爱国者的情感和愿望。

囚绿记的读后感汇总2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囚绿记的读后感。有很多好的作品能够引发阅读者的深思,作者写的作品便是我们忠实的朋友。读后感可以把自己的想法激发出来,并且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囚绿记的读后感【篇1】

说起来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好多人的对美的伤害。往往来源于对美的热爱。以为爱鸟,人们就把鸟关进了笼子里,因为爱花,人们就把它移植到室内的花盆中,因为爱绿,于是就把藤关进了屋子里。

其实,世间万物都是需要自由的,我们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文中作者对绿的渴望,对绿的仁爱是可以理解的,但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自私之举,是对绿的施暴之举,是对绿的一种遏制,一种摧残,作者囚禁了绿的自由,却囚不了绿对光明,自由的向往。

其实,任何一种东西,爱他,并不一定要拥有它,给他们自由,我们也能获得心灵的真正自由。

囚绿记的读后感【篇2】

好一份爱绿深情呀!可天天望着还不够,只想与它更亲近,于是作者将柔条牵进了房间,请大家齐读8—12段。读完后,围绕"作者囚绿枝的直接原因""在囚绿枝过程中作者的心理变化"来展开讨论,尽量用原文回答。

牵绿枝条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呢?

"拿绿色来装饰我这简陋的房间,装饰我过于抑郁的心情"。"借绿色来比喻葱笼的爱和幸福,我要借绿色来比喻猗郁的年华。"

噢。作者之所以囚绿,是赋予了绿色以特殊的含义,把它比作爱幸福青春,可他却并未获得快乐。在囚绿枝的过程中,还有哪些描写表达了作者心理?

心情发现了"生的欢喜";绿枝条却不领我的情,让我不快;尤其课文的第11自然段淋漓尽致地写出了我的复杂的心情,两个"渐渐"写出了我内心的动摇,自责、愧疚悄悄产生,可是绿枝条的固执更让我不愿放弃,依旧囚禁着它。甚至于因爱而产生的自私、固执的魔念也悄悄生长了。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10篇


编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的思维和想法不同,阅读作品时感悟到的内容也有所不同。通过读这本书,对自己今后的学业及生活的感触做一个简单的记录。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1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 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史上屈辱的岁月,专制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 9xx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2

“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出其我国的大文豪鲁迅之口。他爱国,写作水平高,今天我也有幸拜读完《朝花夕拾》其中的“阿长与《山海经》”令我印象很深。

从前段的散文来看,鲁迅把阿长描绘的并不光彩。鲁迅举了些小事,如:睡相差,爱宽事,怪规矩等,还把阿长的外表写成了一个生动的矮婆,面黄人肥。此处作者也怪诚实,对阿长的外表也是“供认不讳”,毫无光彩修饰,使我不禁微笑起来,看到了一个随意大咧又不失趣味的阿长。

到中段,鲁迅突然话锋一转,描写了阿长又有什么好,如:教会了我许多事,去被长毛抓,带来“三哼经”。让我看出了一位贴心上事的长妈妈。哎,这就是所谓的“先扬后抑”吧!真是对阿长又爱又恨啊!

读着这一幕幕温馨有趣的画面,我突然想到了我的奶奶,奶奶老了,也和阿长差不多,只是比阿长白一点,瘦一点,却也爱谈闲事儿,爱些怪习俗......但是,但是看到阿长教会鲁迅许多事时,我想起奶奶也教会我许多事,平常我很乱,可奶奶很干净,这个寒假,她教会我要干净,这也很好啊!阿长费力带来“三哼经”,挂记鲁迅,我奶奶也是如此,平常我需要什么,她会尽力得来,我随口一句话,她久久放不下,关心我,爱护我,可真是伟大!我不应该经常为奶奶的“口烦”而嫌弃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对长妈妈的爱使我流连忘返,使我想开了不少,《朝花夕拾》这本书我大力推荐!你一定要看。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3

我家书橱里有一本书——《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杂文集。刚看到时,我被书名所吸引,一直想读一读,只是觉得年龄还小,怕自己读不懂,所以这事就一直搁着。直到今年暑假,我又看到了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来看了。

书中让我记忆比较深的一篇作品是《腊叶》。深秋时节,作者绕庭前的枫树徘徊,忽而看见一片有着斑斓色泽的病叶,便把它摘下来,夹进刚买的书里。从而使这片病叶有幸没有和群叶一同飘散。

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略带哀愁。“但今夜它却蜡黄似的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似去年一般灼灼。”如今的枫叶已不像去年那般有着斑斓的色泽了,颜色也是蜡黄的了。“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模样相似的病叶的罢,但可惜我今年竟没有这赏玩秋叶的闲余。”从去年到今年,短短一年,作者的变化竟如此之大。作者似乎是在感叹时间的流逝,改变了太多原本美好的东西。

“雪是雨的精魂。”作者在《雪》中这样比喻到。江南的雪,隐约着青春的气息。花呀,蜜蜂呀,蝴蝶呀,堆罗汉的孩子呀,使得这雪景有了绚丽的生机更加令人难忘。“在晴天之下,旋风呼来,便蓬勃奋起,在日光中灿灿的生光,如包藏着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是啊,这就是雪,更是雨的精魂!读到这段文字,我觉得体内沉睡的细胞似乎重又苏醒,正要带领我去拼搏!

《朝花夕拾》,我觉得它就是触及灵魂深处的文学,它带给了我思想上乃至精神上的鞭策。读完它,读懂它,我似乎对人生的意义变得更加明白,更加透明了。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总共收录了十篇鲁迅先生生活经历的回忆性文章。在文集中鲁迅多次写出了对“正人君子”讽刺与抨击,同时也让我们了解到了旧时社会的封建迷信和传统思想。

整本文集是根据鲁迅先生从童年到少年,最后直至青年求学的时间线索来进行叙述,前五篇写了作者既快乐又无趣,既纯真又复杂的童年时光,刻画了许多生动活泼的往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主要提及的人物是长妈妈,还有两篇写到了迎神赛会的盛况。到了少年时期,作者便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父亲的病亡。从而引出在青年时期求学的原因。最后,在藤野先生一文中,作者又迎来了他人生中至关重要的转折,从此弃医从文。

鲁迅先生写的文章大多数是讽刺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文笔风格既是犀利的,又是讽刺的,甚至会带一些“黑色幽默”。从而更能突显出旧社会的封建与腐败,社会思想的封闭和民众的劳苦。

整本文集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狗·猫·鼠》,它针对当时“正人君子”对作者的攻击,引发了撰写本文的原因,嘲讽了他们散布“流言”等特性,憎恶他们的虚伪,正如作者的死敌“猫”一样。

鲁迅先生一生都在努力地奋斗着,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同时也表现出了他替孩子们的担忧,担心孩子们在旧式教育的影响下,会变得迷信而没有快乐。而我们现在所处的时间是多么的幸福啊!所以,奋斗起来吧!让我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民族之复兴而读书!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5

在我读过的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了。

这本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无不让人读着读着就想起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场面:总是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与昆虫玩耍,又或者摘些野果野花。与伙伴一起捉鸟,却总是因为心急,而又捉不到很多!

到了晚年在回忆童年,就仿佛在夕阳时采下那清晨时种的花,虽不如清晨时的绚烂与艳丽,但也有着独特的风采,在夕阳的余晖中,有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和满足。

《朝花夕拾》里记录的全是他童年的回忆,对比是主要调料。用许多文字写在百草园的无忧无虑,又写了不得不去三味书屋读书,用无忧无虑衬托出三味书屋的乏味。再说藤野先生,"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可是教书却是一丝不苟,一视同仁。这不是也体现出藤野先生的高尚品格么?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6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最为著名的散文集,是对养育过他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书中的语言朴实清新,一些情节令我感到非常亲切感人,比如长妈妈在鲁迅小时候为鲁迅讲故事和买山海经的事,让我感到很温馨,但看到后来,发现长妈妈已辞世有三十年了,让我感到十分怀念,后来鲁迅先生又说长妈妈是个青年守寡的孤孀,所以我觉得长妈妈是个很可怜的人,在鲁迅的文章中,可以看见那个时代中国的思想和文化,那时的政府是多么的腐败,比如书中讲到的《拿来主义》、《论雷锋塔的倒掉》,在他的杂文中有无情的揭露,还有尖锐的批判……其形式繁多丰富。

《父亲的病》当时的庸医,这些所谓的“医生”明摆着就是勒索钱财,冷不丁一出口就是巨款,如“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英洋壹百元正”,而且最后仍治不好病,或病得更重,我对这些“医生”很愤怒,不知这些“医生”是怎样想的,他们难道对骨肉分离的痛苦浑然不知,还是他们认为钱财比生命更重要?总之这些庸医对生命的漠视让我感到他们不适合做医生,而且还得背上蓄意谋杀的罪名。

《朝花夕拾》让我更加了解了鲁迅童年时的生活经历,而且让我更加感受到鲁迅的魅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是巨大的。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7

《阿长与山海经》是我读《朝花夕拾》这本书最受感动的文章。

它主要描述了鲁迅回忆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几件小事,塑造了一个朴实、善良、迷信,却深爱鲁迅的“母亲”,表达了鲁迅自责、后悔,对长妈妈的感激及深切的怀念之情。

长妈妈很爱鲁迅,她是个寡妇,自己没生孩子,把鲁迅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照顾他,呵护他。儿时的鲁迅渴盼《山海经》,目不识丁的长妈妈利用告假回家的机会,为鲁迅寻买到四本小小的书——《山海经》,这是鲁迅得到的第一部宝书,这部书对鲁迅一生的影响一定非常深刻,以至于在长妈妈去世三十几年后,能如此清晰地回忆出细节。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奶奶,她也和长妈妈一样,深深地疼爱着我。奶奶今年七十岁了,沧桑的脸,佝偻的背,瘦长的个儿。

奶奶的规矩和长妈妈一样多:吃年夜饭,必要等她念一长段祈福的话才能开席;每月的初一、十五,必定奉上供品虔诚地朝拜;农历七月是她口中的“鬼月”,不许我晚上出门……这些规矩,我一个也不信,更不会顺她的意去做!即使这样,她也不恼。

上了中学的我,独自骑车上下学,回家总是很晚,她总是很担心,早早收拾好饭菜,提前半小时,关了门,下了楼,到了小区门口,迎着寒风,静静地等……我骑着车,拐到小区一侧,远远地望见她静立不动的身影和风中飘起的衣角。她也总是马上发现我,拖着不便的腿,小跑上前迎住我,伸手提起我背上的书包,身上顿时一轻,心里也松快起来。我慢慢地骑,她大步地走,直到电梯口,再陆续为我打开四重门,才进到屋里——这就算完成了一件大事!

我的身边,不止是奶奶,还有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姑姑姑丈……他们个个都疼爱着我,投射在我身上的'都是慈爱的目光,围绕着我的都是疼爱我的人。生活中、学习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一想到他们殷切的目光、熟悉的身影,勇气与力量就神奇地临于我的心头。

读着“长妈妈”,想着奶奶,想到每天夜色中,在小区门口略微佝偻而瘦长的身影,告诉自己,要珍惜身边每一个爱我的人,以后不至于如鲁迅那样后悔,自责,愧疚……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8

经过这几天的阅读,我们读完了《朝花夕拾》这本回忆性散文集。全书共有10章,写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的快乐回忆,以及遇到的人。《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后来又改为了《朝花夕拾》。题目中的朝与夕指的是早晨与晚上,其意是早晨的花,晚上拾起。

《朝花夕拾》中描绘了封建社会的场景和对它的强烈憎恶,又写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9

《朝花夕拾》是鲁迅追忆青少年时期难忘的人和事以及对师长的怀念,童年时期故事的一本书。这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在晨曦与黄昏交替更织中,在看不清的路上前进,拾起路边的花,放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让我最为百感交集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在《父亲的病》这篇中,那些“名医”们的药引子全是稀奇古怪,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庶,败鼓丸子”全无半点疗效,最终让鲁迅的父亲撒手人寰。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名医”的本质是草菅人命、毫无医德的庸医,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地。鲁迅正是通过叙述这件事,来洞穿当时医道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鲁迅曾因父亲的病迟到的原因,在桌子上刻下了“早”这个字,来提醒自己不能再迟到,我想,鲁迅的父亲应该感到非常幸福。现在,只要一提到鲁迅先生,我就会想起那个“早”字。这个字不但提醒着鲁迅,还提醒着我们应该早起勤学,不落后于他人,更提醒着当今我们中国要做到比他国更早发展各方面的水平,科技、军事、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我们更早、更努力地发展,一定能取得飞跃性突破,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其实,鲁迅的父亲的离世看似是医德医道的低下,更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医疗水平的低下,才导致鲁迅的父亲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最终撒手人寰。当今的中国,医疗资源是人民健康的保障,想想看,一个多病而又寻而无医的国家怎么富强起来?我们需要合理地处理医疗问题,人民才能健康。

由此可见,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问题,要想尽快让“白衣天使”遍布各地还是有难度的。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左右 篇10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就是:“早上的花放到了晚上才捡起”。这本书写的是鲁迅的童年回忆。这篇散文集在鲁迅的笔下写的极其生动,酸甜苦辣样样都有。

这篇散文集写的范围广泛: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24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这所有篇散文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狗猫鼠。

在《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十分有趣。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仅仅是题目吸引着我,同时也是好笑的语句也让我着迷。这篇散文记叙了鲁迅在童年时与一只猫的搏斗,从中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同时也体现了鲁迅在童年里的懵懵懂懂。鲁迅听长妈妈说:“他最心爱的隐鼠被猫给吃了”因此便开始仇猫了。过了大半年鲁迅偶然得到一个消息是“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虽然得知了是长妈妈踩死的隐鼠,但是和猫的感情却终究没有融合。从此鲁迅改变了对猫的态度,那就是“对猫颇为客气,倘若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绝不打伤。”从这以后鲁迅就有一丝讨厌长妈妈了。随后讲到长妈妈的睡姿成“大,”而且她太坚守规居让鲁迅十分不耐烦。但是《山海经》的故事,让鲁迅对对长妈妈产生了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者不能做的事情,他却能够做成功。她却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过我更喜欢书中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在鲁迅的笔下写的“形形色色”极其生动,而且记叙的内容也十分真实。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15篇


书籍是阶梯,让我们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巅峰,读曹雪芹写的红楼梦之后我们收获到许多。将从书中的领悟和见解记录下来,写成文章,就是一篇读后感。您也想了解写好红楼梦读后感的秘诀吧!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1)

小说人物有名有姓的有四百多个,许多人一看小说那么多人物,背景强大,关系复杂,就不敢看了。被这阵势吓倒了,加上文化、历史、诗歌、词曲、家具、陶瓷等等包罗万象的知识,就更是不敢阅读了。我爷爷就是如此,我说可以看看,他就摇摇头,说看不下去。其实,小说一写完,就定型了,不会再增加新的东西了。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看懂的。好比愚公移山,只要山不增加,坚持移山,总有一天山被移走。这时你就可以大声唱:好嗨哟!感觉身体已经被掏空,感觉人生达到了高潮,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读小说也是如此。看一遍不懂就看两遍,看两遍不懂就看三遍。这次着重看人物,下次着重看结构,第三次着重看故事。每读一遍,就有收获,时间久了,就成为行家了。如果我不看几遍,哪里那么快就写出来了。这就是个积累的过程。事情都是如此,开始做了,就成功了一半。

小说中的老女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贾母,一个是刘姥姥。一个生于官宦之家,一个生于平民百姓之家。两者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在刘姥姥进大观园后,贾母要求刘姥姥小住几日,顺带讲讲乡下的一些新鲜事情。刘姥姥第一次进来攀交情,得到了些小好处。而这次,是送来许多新鲜瓜果蔬菜,让老祖宗、祖宗、太太、小姐、姑娘们尝个鲜,瞧瞧刘姥姥多会说话。其实,刘姥姥这种互动是非常好的。人与人的交流就是如此,有时带点东西,顺便来看看人家,再说说好话,关系自然就渐渐提升上去了。这个人生启示就是,有机会就要争取,多到外面看看,多走动走动,不要老是呆在家里或是办公室里。而且去的地方、见的人,要是比自己厉害的人,那样才有意义,也让自己得到较快的提升。向强者学习,永远是一条快速晋升之道。

贾母这个大家长,举止、谈吐、言行让人欣赏。刘姥姥却是乡土气息浓厚,让人感觉接地气。大家对贾母这个人都是印象比较好的,虽然手中有权力,却不滥用权力。只要王熙凤之流不用阴谋诡计,贾母还是能秉公办理的。而且,大家对于这种有权力在威望的人,心中还是羡慕的。刘姥姥与贾母相比,就显得土气得多了。贾母在刘姥姥在大观园小住几日,更多是为了让大家笑笑,也就是说,把刘姥姥这个乡下人,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大观园中的人,除了薛宝钗真正没有在心中鄙视过刘姥姥,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想法。特别是出身在官宦之家的妙玉,一个那么好的杯子,只要被刘姥姥用过一次,就要扔掉。王熙凤更是为了讨贾母的欢心,一直调戏戏弄刘姥姥。刘姥姥也愿意,能让大伙乐乐就好。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对这些打击早已习惯,甚至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已经达到了不要脸的境界。刘姥姥第一次来攀亲戚,不就是如此,没事都能说得有那么回事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大观园中的人,对刘姥姥虽然有取笑之意,但却并没有恶意。妙玉起初要扔掉刘姥姥用过的杯子,那是成化杯,放现在值好多钱,哪怕在清代也值不少银子。宝玉劝说了以后,妙玉还是把杯子送给了刘姥姥。刘姥姥要离开大观园时,许多人又是送银两,又是送衣裳,又是送小玩意的,都觉得是非常自然之事。让人的心里也暖暖的。其实,人们普遍更能同情弱者,帮助弱者。这个人生启示就是,人不要太强势,适当示弱有时效果会更好。

刘姥姥给人最温暖的地方。当贾家没落了,多数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树倒猢狲散。而刘姥姥却主动地寻到关押贾家人的监狱里,逐个探视。给钱给看守人,让看守人对他们好点。送吃的,送穿的给贾家人。特别是,当王熙凤跪下求刘姥姥去救贾巧姐时,刘姥姥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为了这个承诺,为了救贾巧姐,刘姥姥去了当时的南瞻部洲,那是一个很远的地方。结果,不让赎,说是钱不够。刘姥姥没法,只得给钱,求烟花巷巷主宽限时日,给她时间凑钱,不要在凑钱的阶段把巧姐再次卖出。而这次,刘姥姥可是卖房卖地,这对于庄稼人的刘姥姥来说,就是她全部的生活资产了。为了一个其实不相关的人,把自己全部生活资产都花完了,这笔人情可真是比天还大。有鉴于此,巧姐最后嫁给了刘姥姥的孙子板儿。让人觉得好人有好报,心理上也完全接受。刘姥姥本意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为了娶孙媳妇,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搭上了,这也值得。毕竟,巧姐可以说是贵族血统,时不时跟贵族血统攀上关系,你家基因也会有贵族血统,你也会有贵族气息。因为人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房子土地,虽然也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那都可以想办法再弄。所以,你看到刘姥姥的厉害之处了吧。在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感范围之中,声情并茂,泪流雨下,把事情就给办好了。这种人你不佩服,你佩服谁去?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篇主角就是刘姥姥。

作者能把贾母和刘姥姥都写得入木三分,是因为作者经历了大富大贵和清贫的生活。好比费孝通写《乡土中国》,能把城市和乡村的不同写得那么深入,书籍内容是他的一篇博士学术论文。因为费孝通是出生于城市,对城市的生活非常熟悉。而他又深入农村考查调研,有许多时间都是在农村度过的。所以,对农村他也非常熟悉。对于我来说,我有农村的生活经历,所以农村我非常熟悉。而读书后,就在城市里扎根生活工作了,所以,对城市也熟悉了。这样,《乡土中国》这本书,我读起来就非常快,也非常能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我十有八九都能立马领会,这需要生活体验。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2)

《红楼梦》以石头转世而引起下文,小说由始至终都以贾府为核心,描绘了上至朝廷、官场,下至街市及乡下的为人处事的道理和风尚习俗,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存在的一种“百科全书”。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钢琴、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咕噜噜地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3)

作者曹雪芹透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4)

无论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候门公子,拥有着不可一世的荣华富贵和锦绣前程,但会以寂寞告终。

他就如雪花一样,人们还未曾来得及观赏它的美,就这样转瞬即逝了。留给了我们泪珠般的回忆和拉长的叹息。

上天给了贾宝玉一个美若天仙的表妹林黛玉。我说——林黛玉来人间是为了还债,用一生的眼泪还了前世的债,把所有的感情都交托了贾宝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归去。

可能因为他们的感情本身就带着一种凄美,花落冰韵,诉尽无数的冷音。多么淡薄的缘分,就像一段还未来得及旁白的故事,在心中留下了刻苦的记忆。

正因为爱的太深,所以才会以悲凉散场。贾宝玉归依佛门,其实早已注定。从此,贾宝玉红尘不染,把痛苦放在心底。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5)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诗歌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6)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

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7)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是一个异数,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小说艺术高峰。

这部小说故事情节不算曲折,描写十分细腻。曹雪芹作为这篇小说的作者,我认为他是一个很有文学的人。小说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人为中心展开爱情悲剧,贾宝玉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一个人他有着率性自热的生活,他有着幼稚在,却有着执着的清高脱俗的意识了。林黛玉有着十分敏感,细腻的感情世界,她也有着强烈的自尊意识。

红楼梦不仅达了中国小说的顶峰,也堪称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里面第一回的这首诗,既是作者对知音的期待,也是对后世每一个读者的诱惑。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8)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若说没奇缘,这一辈子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怎么样心思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若干眼泪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丢掉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洒脱的贾宝玉,柔嫩多病的林黛玉,刻画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听爱情凄惨剧。

作者曹雪芹经过《红楼梦》,提醒了其时封建社会的漆黑,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恨。故事叙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情恶劣的令郎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运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灰心丧气,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痛不值,更为他们凄惨的命运而怅惘。但追查人物自身并没有差错,让人憎恶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爸爸妈妈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维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便是因而而要接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诈骗。唉,便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9)

我一直认为《红楼梦》的结局太过悲惨,看了总让人心里觉得低落。但我们现下来做个假设,假如那些悲惨的事都未发生过……

如果黛玉没有香消玉殒,而是好好的活在世上。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再来看看另一种结局,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生活总不会是一直完美无缺的,就让这短暂的爱情成为回忆,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在余生中,至少还会偶尔想起,我曾经爱过那么一个轻灵若梦的女子……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10)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

这里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11)

轻轻翻开厚厚的历史之书,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红楼,我遇见了一群风姿绰约的女子,她们个个举世无双,个个如花似玉,个个令人难忘……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林黛玉,她柔弱美丽,“娴静处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才华横溢,被称为“咏絮才”她的诗文堪称举世无双。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薛宝钗,她端庄美丽,容貌丰满,待人随和,处处想得周全,处处惹人喜爱。贾母生日时,她会按贾母的胃口、喜好和心思选食选戏;她会在金钏儿跳井后,用冠冕堂皇的话安慰王夫人,却不掉一滴眼泪。可是,她这样做不是显得更虚伪吗?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晴雯,她会笑会闹,敢爱敢恨。想那在怡红院树下,把宝玉的扇子斯得极响,宝玉在旁笑着,把麝月的扇子也给她撕,麝月却让宝玉把扇匣搬出来给她撕,就是这样的女孩儿,最终也难逃厄运。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他——贾宝玉,他面似中秋之月,色如春晨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目似秋波,却“行为偏僻性乖张”,“愚玩怕读文章”。虽生在富贵至极的贾府,最后却因黛玉出了家。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王熙凤,她精明能干,处处好强,从金陵王府的大小姐到独揽大权的大管家,她花费了多少心血?可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么大的家产不也败光了吗?

掩卷沉思,《红楼梦》最终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及贾府的败落告终,作者又想借此告诉我们什么呢?黑暗的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制度是导致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正是这本书的真实写照吗?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12)

曹雪芹他出身于一个“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后因家庭的衰败而饱尝了人生的辛酸。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十年创作了《红楼梦》并专心致志地做着修订工作,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他或许是今生注定要写《红楼梦》不可,上天将写《红楼梦》的重任交给了曹雪芹。一个奇怪的梦、一块石头,将传世不朽的《红楼梦》带给了我们。它是人们心目中至高无上的、文学水平最高、最值得一读的名著作品。他的文化价值可以称得上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它不仅将自己对世俗的看法、对封建社会风气的厌恶、蔑视抒怀的淋漓尽。中间还穿插着贾宝玉、林黛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以及书中人物跌宕起伏的人生波折。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宝钗、李纨……在他们身上,曹雪芹发挥了他的写作才能。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各种表现形式、谐音法、谶语法、影射法……把《红楼梦》写成带有奇幻色彩,扑朔迷离的大家之作。

单说他的“谐音法”,大家都知道,叫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脂批非常明确地指出,这“元迎探惜”那四个字,是谐音“原来应该值得叹息”那个“原应叹息”四个字,就是她们的命运是非常可悲的,是值得同情的,你要为她们发以叹息。还有甄士隐的女儿甄香玲,原名“甄英莲”,本是书香墨一族家的小姐却因一次上街游玩成了薛蟠这个花花大少掌中的蹂躏之物。“甄英莲“就是“真应怜”。从文章开头就为结局作了铺垫的曹雪芹可谓是“深谋远虑”。

文章中更吸引我的还是它楚楚动人的诗词。“水滴涟漪终消散,木记轮回恋此生”。“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把读者引入一个迷离倘恍的神话世界,借人们都熟悉的女娲补天的神话,巧妙地虚构了一个顽石“幻形人世”的故事。石头的经历,便是贾宝玉的经历;石头,便是贾宝玉的象征,也含有作者曹雪芹的影子。“无材可去补苍天”,是作者对自己处在封建社会末世不能有所作为的悲愤和感慨。他从自身的经历中看到他出身的贵族社会的腐败、堕落,他曾经心爱的美好的一切也都随着无可挽回地破败下去了。这些诗,以及诗句中包含深奥的寓意,是我的笨笔乃至现在红的发紫的偶像作家郭敬明都写不出来的。我们不得不佩服曹雪芹的诗词造诣。虽然我们现在没什么科举,但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精华,我们要学,不学怎么续写自己心目中的《红楼梦》?

红楼梦中对人物的描写也是别具一格,无懈可击。《红楼梦》第三回写王熙凤出场是极其精彩的一笔。“只见一群媳妇丫环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这里,作品不但具体细腻地刻画了王熙凤的外貌,而且通过外貌描写,透露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和精神世界。作品注重了在服饰方面的细描,先选取头饰、裙饰和服装三个要点来细描,极力铺陈王熙凤集珠宝于一身的妆扮,暗示她的贪婪与俗气,从侧面反映了她内心的空虚。然后细描她的容貌,着重写她的那一双“三角眼”,两弯“吊梢眉”,含威不露的“粉面”,未启先笑的“丹唇”,表现她美丽的外表里隐藏着刁钻和狡黠。运用工笔描绘的技法,既求“形”似,又求“神”似,以“形”传“神”,形神兼备。

如果我能巧妙地运用曹雪芹的写作手法,有他这样的诗词造诣,我想我也要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一本厚厚的书。

可惜的是,如此完美的一本书是没有结局的,正如张爱玲所说的“一恨鲫鱼多刺,二恨海棠花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虽然诸多版本的后八十回层出不穷,但多多少少与曹雪芹的原意不符,或许他写了后八十回,或许没写,谁知道呢?没准是他故意要让我们欣赏这个“断臂维纳斯”。我们只能凭着自己的认识来续写、想象这个后八十回。

不妨我也写写这大结局?让曹雪芹看看我写的结局是否堪称完美?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13)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情。”记得几年前初读《红楼梦》时,对于书中人物,除了我们那位多情的玉兄之外,印象最深的就是袭人了。这么说来自己也觉得十分奇怪,而此话叫大家听了自不免更加称奇了罢,莫不都要问:读罢“红楼”,不仔细记忆“十二钗”中的女子,反而对一个丫鬟念念不忘,怕不是也受了宝玉之染而犯了呆劲罢?然而当时我确实就是这样,只是“呆呆”地喜爱袭卿一个。

有些朋友听说我如此,总是要怀上一种同我辩驳的态度来对我说:“袭人那么讨厌,你还喜欢她,有毛病!”甚至有时还会因为这事同我争个面红耳赤,总之是要我“放弃”袭人、要我同他们一般地去厌恶袭人。但我却始终“固执己见”,从不曾动摇过分毫,闹到最后,此事在我与友人们之间也就不了了之。其实说到朋友们嫌恶袭卿的根本原因,我却也知道并且理解——那全是由于“高某人”之故,事情的根由,只是我们那时所读到的还都是百廿回通行本《红楼梦》(其时我也尚还不知“石头”的其他版本),在思想上大大受到了后面伪续四十回中“高兄”劣笔的“感染”。

说句实话,当我将百廿回通读过一遭之后,也曾多少对我以前的想法产生了质疑,觉得是否自己从前“看错”这“丫头”了?但由于我实在是爱喜她在先,而且爱得深、喜得切,所以,念头挣扎了一回,也就不再去理会袭卿后来的“大转型”了,只还将她当作心中的最爱。之后的几年,这等念想一直不改,无论旁人如何嗔谤于她。这或许就是我的“恋到痴处尽包容”罢。直到后来,我由于受了“红潮”的影响,也开始自行“钻研”(不过也就是自娱自乐罢了)起《红楼梦》,这才逐渐对它有了略深一层的了解,得知了它竟还有许多异本、晓得了“程高本”的伪劣之处。如此,我便更加确定了自家先时对于袭卿的看法与“爱恋”,我便更加不再“惧怕”于朋友们的争驳了。

记得最开始喜欢上袭人,还只是因为从书中看到她温柔贤惠、知事通理,处处都从宝玉一面设想,总觉同双儿(金庸先生《鹿鼎记》中人物)有些相似,但她又比双儿有过人的地方,便是她对于宝玉的一些“不是”总不会像双儿那样过分地去迁就,并非事事都大顺其意而行之。后来,在读到了附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以后,通过那些夹杂在正文字里行间的小字,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袭人其女,她在我的眼中、心里似乎更渐清晰了,我竟好像是曾经同她终日相处过一般。

重读“石头”,我因了先前对袭卿的“恋”,对于书中有关她的文字就决意不再轻易放过,总都是反复读之再四,包括“脂批”。只觉得此女越读越能见出她的不平凡处,越“探究”得仔细就越感到她不像个丫鬟,以为她简直就该名列“十二钗”中才好,“十二钗”中无她,实在可惜!等到得见“脂批”点醒,被“告知”袭卿该是“十二钗副册”之首,我才略觉释怀——想她既出身丫鬟,自不好当真与“十二金钗”并列,但将她列于“副册”之首,却也再合适不过,试问舍她其谁?再想想袭卿于书中的种种行事,套用“脂砚”一话,曰:爱煞!爱煞,当真令人爱煞也!我只想再跟“批”一句:堪得此女为伴,夫复何求哉!若还有不能理解我者,且随我仔细回忆袭卿种种。

可还记得“枫露茶”与“奶油酥酪”两节文字,特别是后事,旁个丫头子对那李嫫嫫擅吃玉兄特为袭卿所留吃食时的态度如何?而后来袭卿自家却又是如何从中调停而过的?——她只说虽然爱吃那些,但因早前吃多了闹肚子,倒是不敢吃了,之后就要宝玉替她剥栗子,就此将事情揭过,恐怕宝玉再像“枫露茶”那回一般,一怒之下摔出什么东西来惊动贾母。“脂砚”则在此处批曰:通部袭人皆是如此,一丝不错。足可见,后文之中袭卿性情依旧这等温柔和顺,根本不是“高某人”所“续”那般的“招人嫌恶”!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14)

《红楼梦》书写了多少书中人的悲剧?曹雪芹不仅体现出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庭走向衰败和荣枯,而且从侧面彰显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功名成就,一边是金玉良缘。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让我们看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与林黛玉两人无比凄凉忧伤的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让人有时似乎至于千里烟雾之中,琢磨不透这里面的一切,书中共900多名人物,而最让我能为其流下辛酸泪的也只有她——林黛玉。

在《红楼梦》中有一段,讲“黛玉葬花”,我阅尽《红楼梦》,却唯独对这一章情有独钟,令我魂牵梦绕。这一段将黛玉的自卑、自尊、自怜展现无遗,尤其是那一首《葬花词》:“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着这首诗,我的心仿佛震动了一下,她把自己的渴望、梦寐、生活的苦涩,全都埋入土中,却埋不掉孤独,如影随形的孤独,与生俱来的孤独……

读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篇15)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完美之处恰恰在于它的不完美,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想我对后续作者高鄂氏感激的,感激他让黛玉香消玉殒,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并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有句话是对的,两个太过相像的人是无法再一起的。黛玉和宝玉两个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但有一点,我是不大赞同高鄂的续书的——黛玉死的太过凄惨。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我不得不说,黛玉是幸运的,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正如维纳斯的断臂一般,残缺的才有更加悲壮的美丽。所以黛玉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再来看宝钗的结局,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宝玉最爱的是始终是自己,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又来做另一个假设,如果黛玉还活着,如果她和宝玉最终在一起了,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还有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可也只是回忆而已。

读《盗墓笔记》有感精选4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读《盗墓笔记》有感”。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1】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2】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

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

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

。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3】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4】

整体来说,这部电影比我预期中要好点儿。

三叔重新规划了一个故事,从头看到尾,从小哥和吴邪的背景出发到下墓倒斗最后成功拯救世界(?),整个故事也算是完整,说下斗真下斗,情节紧凑,只是在各个篇幅上的分配似乎有些不当,个别情节连接显得快而生硬,而某些铺垫又是放慢节奏的冗长,拼凑得有点乱。

特效有好有坏,倒也过得去,我个人觉得还行,没有那么令人失望,看到不少评论说比九层妖塔还差的,我不敢苟同。道具设置特地提出来说一句,有些地方粗糙了些,但也有出彩的,尤其傀戏那一段的机关设置印象深刻。

备受争议的`演员这块。王景春老戏骨,只是一开始被植入广告带得有些尴尬。或许因为剧本原因戏份过少,形象并不丰满。

马思纯的阿宁演绎得不错,带点儿狠辣,大部分的打戏看得出下过不少功夫,眼神动作都挺好。只是她这个角色的中英文双语切换让我有点懵逼?

井柏然出演的张起灵,大约也是打戏担当,打戏确实不错,必定放了不少心思,但可能过分冗长。兴许是为了塑造小哥沉默寡言又可靠的人物形象,用了不少篇幅特写。后来小哥张嘴大笑我也是懵逼的,和书中的人物设定有些偏离,但因为是吴邪的回忆,他眼中的小哥是会这样笑的?整体中规中矩,只是这版张起灵还是缺了点什么。造型这块就不多评价,整部戏关于服饰也有些bug,若定位为粉丝电影也能不予深究了。

最后是鹿晗出演的吴邪。吴邪是整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以他为中心推开。一开始知道鹿晗演吴邪我还是有点不安的,感觉他离这个角色还差点儿。但看完发现竟然还不错,有出戏的地方也有出彩的地方,中年版的吴邪声线还是太年轻,但青年版的那份无邪演绎得不错,而且是带有灵性的,甫一出场就将气氛带得鲜活灵动,时不时来点儿金句,几乎承包了这部电影的笑点,整体也符合那句“本是无邪带点真”。鹿晗的演技虽仍青涩,但他的眼神很有戏,耿直、率真还有碰上危险时候的恐惧、不安等等都表现得挺好,口条也不错,相较之前两部电影更加自然。

最后我需要吐槽。强行卖f看得我尴尬无比,阿宁正反派转换得过于迅猛,接近结尾处吴邪成功救上小哥后两人发出了只有他们懂的笑声?裘德考这个boss策划了大半辈子的阴谋因为“be a hero”而彻底反转也是进展得太快了吧,以及吴三省和胖子等人的戏份删减过多造成人物形象不丰满。

不过结局的设置我还蛮喜欢的,三叔大概真的想表达些什么,戏里隐藏的点是有的,需要仔细品味。

总结一下,还是可以一看。

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一星..三星半感觉还是有的,再加半星给吴邪吧。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15篇)


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能在人们最黯淡的时候照亮最遥远的生活道路。此话不假,每次阅读红楼梦,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对于内心的想法和抒发,多数人可以尝试通过读后感记录。您是否也在苦恼怎么写红楼梦的读后感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1

《红楼梦》以石头转世而引起下文,小说由始至终都以贾府为核心,描绘了上至朝廷、官场,下至街市及乡下的为人处事的道理和风尚习俗,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存在的一种“百科全书”。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钢琴、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咕噜噜地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2

说来惭愧,自以为是文学的忠实粉丝,我却没有好好读过最经典的那一部——《红楼梦》。

小时候,看过几本连环画、小人书,没留下什么印象。十几岁时,遇到87版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开播,那时文化荒漠,电视机也没普及,每天晚饭后,很多人挤在一部小小电视机前全神贯注,我也是其中之一。电视里的人物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母、刘姥姥……

感觉所有的演员主角配角都演得好极了!里面的化妆服饰真是美极了!所有的台词配音插曲也美极了!电视剧最后的演职人员名单中,还有一排红学家的名字,如今还能想起来几个,导演的名字也还记得。总之,电视剧大获成功,这部经典巨著,第一次以电视的形式,几乎普及全民。也许是太年轻,还弄不懂复杂的人情世故吧,当时并没想读小说,一套三册的原著就摆在父亲的书柜里,我随便翻了翻,终究没有下文。

二十几岁时,恋爱结婚出行游玩工作学业,忙得不亦乐乎,哪里静得下来。

三十几岁时,带女儿逛书店,偶然看到刘心武的新书,讲红楼梦几大钗之谜,重点讲秦可卿身世之谜。我因为特别喜欢电视剧中秦可卿的扮演者,觉得她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典雅忧郁气质,那段故事,当时电视里演得很是隐晦,有些事情一个镜头就过去了,我一直没看懂,又想刘老师本是中学语文老师,后来专职作家写小说,怎么如今研究起《红楼梦》了?也是有点好奇,所以就买来刘老师的书,想看看究竟。看过后确实解开了电视中的谜团,于是趁热打铁,借卧病之机,把小说中写秦可卿的几回反复看了几遍,颇有收获,至于其它部分,因为女儿尚小,家事操心,没有大段时间翻阅,就又搁置了。

直到2016年2月,有一天偶然在一个公众号上,看到蒋勋老师的一篇短文“红楼梦其实是一本佛经”,这个标题令我眼睛一亮,很受触动,潜意识觉得一针见血,讲得很到位。那到底怎么个到位,为什么是一部佛经呢?一下子唤起我想认认真真读一遍《红楼梦》的热情和决心。此时女儿已上高中住读,一周有3—4天时间属于我,突然有这么多闲暇时光,我感到如饥似渴,马上打开曹雪芹先生的原著,一回一回一字一句读了起来,这一读不打紧,好像有一股魔力深深吸引着我,完全停不下来。

古人讲,四十而不惑。就是说,人到了四十岁左右,经历了少年求学、青年成家立业、中年养儿育女,有了一些生活的经历,好多事情该慢慢明白了。确实如此,经过多年生活的摔打、磨练、积累、沉淀,我第一次静坐下来,用一种完全有别于以往的心态,全身心地投入这部经典,一边读一边感慨一边做记号,很多生活中迷迷朦朦的疑惑,居然在这部小说中得到验证,找到答案,受到启发,进而领悟。

头三个月,除了上班、买菜、锻炼,我几乎足不出户,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熄灯就寝,所有业余时间,都在读《红楼梦》。有时去学校开家长会或接女儿,也会带上书和纸笔,坐上地铁就开始看,在校门口站着等待的时间,也手不释卷。之后的两三个月,很多的阅读感受,像泉眼里的小水泡一样汩汩汩地冒出来,无论做饭、洗衣、走路,满脑子都是《红楼梦》,好像有一群小仙子、小精灵在里面跳舞,我走到哪她们追到哪,一个劲地跳,一个劲地催促我,要我把那些感受写下来,我被闹得终日不得安宁,终于妥协,五月下旬,拿起了笔。

我一边写着,一边在微信朋友圈上试着发连载。一开始,也不敢多写字,微信是个微平台,短小评论是可以的,若是长篇大论,很怕骚扰大家,引起反感,打字也很耗时费眼。没想到,第一篇短文发布后,朋友们给了我热情的响应和鼓励,支持我大胆讲出心里的感受,期待下一篇尽早发布。一位同行的妻子邀请我加朋友,表示她也很喜欢《红楼梦》,希望和我互动交流;一位朋友发来《红楼梦》的交响乐,和我分享。我很受感动和鼓舞,努力把那些零碎的火花们组织得通顺一点再拿出来。不过,为了控制篇幅,我还是尽可能地精简语言,有时连标点符号都省略了。

时隔一年,又有一些新的感受和领悟不断冒出来,不断滋养着我警醒着我,我也会记录下来,但还是觉得,那三个月一口气阅读后的第一直觉,虽然肤浅幼稚,却最真实鲜活,所以还是原样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吧。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3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杯具。《红楼梦》不只描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并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杯具感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应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感情的杯具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杯具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杯具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4

开卷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在中国历史文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文人骚客也颇爱红楼,张爱玲就曾经说过,人间三恨,最恨红楼无尾。更有清末文人邹弢与其友许伯谦誓不共谈红楼的趣事。

在红楼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围绕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展开的爱情悲剧。爱不爱谁,贾宝玉做了坚决的决定,“都道是金玉良言,俺只念木石盟”,但悲剧的产生就是宝玉爱谁和最后娶谁这两者的不一致性。

在这个悲剧中,林妹妹魂归离恨天,薛宝钗看似是这个故事最后的“胜利者”,众人均有同情弱者的情绪,也因此让她被更多的人不待见。因为她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因为她的城府颇深。

可是,在字里行间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也曾天真烂漫过。她苦心教育林黛玉不要看杂书时,就曾经说过,“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她因一个碧玉佩教导岫烟时,也如是说:“这些妆饰原出于大官富贵之家的小姐,你看我从头至脚可有这些富丽闲妆?然七八年之先,我也是这样来的。”从这些细节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是没有这般工于心计,也是像少女般淘气、爱打扮。她的工于心计,倒不如说是一种与年纪不相符的成熟表现出来的四平八稳。

我们可以想象薛宝钗是在怎样的一种环境下逼迫自己成长的。父亲突然间撒手人寰,淳良的母亲日夜以泪洗面,鲁莽的哥哥一应经济行事,全然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聪敏且有责任心的闺中少女,迅速成长,以期待为亲人分忧解难。所以,在这群大观园的少女中,只有薛宝钗认得当票,知晓次残人参的制作方法。她早一步看透了世间繁华的虚无,看尽人心险恶的世俗。所以,也只有她能写出讽刺世人毒辣的《讽和螃蟹咏》。

如果撇开心计不讲,薛宝钗确实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性,“娶妻当如薛宝钗。”相对于林黛玉的飘逸、不真实,薛宝钗的气质亲切,安分随和,温和娴静,体贴贤淑。她的学识渊博,博古通今,纵览群书;善于女红,手艺精细鲜活。同时,她的外形也是非常靓丽出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在她羞笼红麝串时,连宝玉也看住了。

那么,薛宝钗到底有没有爱上宝玉呢?看她在比通灵时不经意间纵使金莺微露意;在宝玉的注视下羞笼红麝串;在平常,款款提醒宝玉勿饮冷酒,适时适当地给与宝玉诗书上的帮衬。特别是在宝玉大承笞挞之后登门赠药,大有深意,隐喻言中,那种娇羞怯怯管弄衣带的姿态,一番绵绵情意不问可知。更不用说在绛云轩情不自禁为他绣鸳鸯了。

所以,文章一开始,林黛玉对薛宝钗的敌视不是没有道理的。同样聪明灵秀的女孩自然能够悉晓对方的心思,所以黛玉初始认定宝钗心里藏奸。二人的情景象极了三国中吴蜀联盟初期的瑜亮之争。聪敏较宝钗不会没有意识到黛玉的步步进逼,她一路稳扎稳打、以攻为守、广结善缘,更在后来兰言解疑癖,成功化解林黛玉对她的敌意。

在完成“钗黛合一”之后,薛宝钗面对感情也是非常矛盾的。她并不似林黛玉似的,将自己的满腔热情表现的淋漓尽致,为了宝玉或喜或忧。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她将自己的爱恋控制在封建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她的爱恋分为两个部分:起初,她恪守本分,将自己的心思收拾起来,接受命运为她安排的选秀事宜,我甚至愿意相信,她是真心祝福两个玉儿的;在选秀失利之后,她不动声色的实行金玉良缘。

宝钗是在宝玉和黛玉已经情真意切、耳鬓厮磨之后才来到贾府的,她和她胸前的金锁,只是起到刺激那一对恋人的爱情火花更加绚丽的作用。虽然作为后来出场的薛宝钗,在感情上失了先机,但是在后阶段,对于金玉良缘她是志在必得的。因为,她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她不过是身体力行,践行“联姻”,让贾府和薛家关系的更加紧密。所以不得不说,薛宝钗是生活的强者,连对待感情,都收放自如、游刃有余。

其实,在感情上,无所谓对与错,薛宝钗就是那么明媚的女子,贞静温娴。她更多层次上是为了家族,用柔弱的双肩担起生活的重担,甚至于自己的爱情也是经过反复斟酌,才敢酝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的一生也是悲剧。她悲剧不在贫寡终老,而在于命运为她安排的爱情,终究还是不能属于她。

晴雯是一个奴仆,是属于当时社会低身份的一个人物。她对贾宝玉的执着爱恋之情是妇孺皆知的,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思想槽粕与制度,导致她内心的情感无法宣泄,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她悲惨的结局。每当我读至此,都会为她悲惨的命运深感痛恨与惋惜,像她这样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爱情,而不屑努力,是多么的崇高而伟大啊,却由于封建社会的制度,让她手无寸铁、无法反抗的接受了死亡“判决书”。

在现代社会,似乎没有多少人会提倡如此做法了、也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为爱牺牲了。因为这个时代是一个虚假的时代,有很多对夫妇都不是为爱而结婚,而是为钱才走到了一起。所以,我在为生活在当时社会的人感到悲痛之时也会为他们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的爱情世界是真实的。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5

说到《红楼梦》,大家应该都很熟悉。《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其原名《石头记》,全书由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为线索,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兴衰史为轴线,浓缩了整个封建社会的内容。

《红楼梦》的开卷诗让我印象最为深刻:“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两句诗,把作者曹雪芹的情感挥发得淋漓尽致,那句“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更是颇为耐人寻味,真不愧是我国古代的名著!

《红楼梦》的主要人物有:率性单纯,温和善良,无功利心,同情心强,反对封建思想礼教的贾宝玉;美丽而敏感细心,易伤感,绝顶聪明,悟性极强,蔑视高官权贵的林黛玉;稳重随和,野心勃勃,城府极深,极会拉拢人心,恪守封建妇德的薛宝钗;精明能干,尖酸刻薄,两面三刀,心狠手辣,天下阴毒之能事的王熙凤。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弱西子胜三分。”明明是这样一个妙人儿,却寄人篱下,只能凄婉的唱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真是令人惋惜!

热闹的“元妃省亲”;有趣的“刘姥姥进大观园”;凄惨的“黛玉焚稿”。作者曹雪芹几乎是用生命去完成《红楼梦》的创作。“披阅十载,增删是十五次”就是这样认真的态度,成就了如今的杰作《红楼梦》。且看那金陵十二钗,就这么十二个人,在作者的笔下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特征,作者把这些人物刻画得是那么惟妙惟肖,栩栩如生。这就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果!

《红楼梦》写的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其实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的高度缩影。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最后的结局都很悲惨,贾母归天,贾宝玉出家,林黛玉含恨而亡,王熙凤魂归金陵,一个风光无比的的贾氏家族就这样土崩瓦解了。合卷沉思,令我感怀不已。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他们,悲惨命运是自然注定的。相比之下,我们则是无比的幸福,我们生活成长在如此美丽的社会里,家庭是如此的和睦幸福,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学习中我们应该持之以恒地勤奋努力,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去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6

读《红楼梦》,我很喜欢里面的人物。这些人物各有特色。

“凤辣子”风风火火,性格火辣;贾宝玉非常顽皮,厌恶学习,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林黛玉娇弱、多疑,有才华,和我一样爱哭;薛宝钗大方,善于交朋友……

读了《红楼梦》后,我才知道,原来贾宝玉和林黛玉不是凡间的,贾宝玉生前是女娲补天落下的一颗灵石,林黛玉则是一株绛珠草,灵石用自己的露珠去灌溉绛珠草,让绛珠草也成为了不凡之物。灵石投胎,绛珠草也要跟着投胎,去人间报答灌溉他的恩人。灵石一出生,嘴中就喊了一块宝玉,于是起名为“贾宝玉”,绛珠草成了林黛玉,他们冥冥之中有缘分,最后因为命运的胁迫,林黛玉终究没能嫁给贾宝玉。

写这本书的作者是曹雪芹,其实写的是他自己的故事:贾家最后败落,而曹雪芹家也一样。本来他是富家子弟,后来由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曹家遭受多次打击,最后家产被抄,曹家从此日渐衰弱。《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花了十年功夫写的,别人替他写了后四十回。

《红楼梦》反映了当时的丑恶:贾雨村接到了案子后,因杀人者有钱有地位,贾雨村惧怕他的地位,就给银子将被害者的家人打发走了,并说谎杀人者已死。他还怕门子(也就是下人)将事情说出来,就挑门子的错,让门子充军了了事。

《红楼梦》没有结局,但它不仅是四大名著之一,更是一门文化,值得我们去阅读、去钻研。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7

一杯白茶、一把椅子、一本书,或是世界名著、或是杂志漫谈,都能让我消磨掉一天的时光。

斜倚在沙发上,手捧《红楼》,眼里、心里缠绕的都是那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的女子——林黛玉。

“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尽现了黛玉如花般美丽温柔、如柳般柔弱多情的绝世容颜和超凡气质。林黛玉的才情在大观园中堪称群芳之冠。她,诗思敏捷,咏白海棠时“一挥而就”。她面对贾宝玉的过目成诵,却能一目十行。怜花葬花泣残红、文思敏捷咏秋菊。她的艺术魅力让人心醉神往。

黛玉是聪慧的,她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寄人篱下的她深知世故却不弄世故,她爱憎分明,她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不会屈意迎奉他人。当宝玉把皇帝赏赐的一串念珠献给林黛玉时,这也只不过是一个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对之嗤之以鼻。

我喜欢林黛玉的性格,有叛逆、有孤僻、有对世俗的不屑。大观园里没有她的亲人、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不是这样,她就不必为玉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两方旧帕题诗而洒泪。真情女子,为爱黛玉奉献的不仅是眼泪,更是她才华横溢的生命。

“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林黛玉的悲剧之所有动人心魄,不仅仅是世人可惜了她那绝世容颜,更加震憾与她那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

合上书,闭上眼,不禁长叹一口气,心头久久索绕的依旧是那清雅绝俗的身影。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8

我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那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许是我爱看言情剧的缘故吧。对于这本书我是万分喜爱。自然也有一些感慨了。对于这本书,我最不喜欢的人物莫过于凤姐和贾母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黛玉。黛玉,是《红楼梦》的主要人物了。自然还有一个男主角,那就是林黛玉的“相好”贾宝玉了。不是我故意说,后人怎么把结局写成这样了如果我是曹雪芹的话,我一定不会把宝黛俩人拆开的,可贾母就这样,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相信王熙凤的一面之词。也许,贾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话,贾府里那么多人命案就不会出了。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9

前些日子,读两本关于季羡林和鲁迅的书,两位大师在书中谈到读书问题时,都首推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我除了看过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外,居然没有完整地读过小说,实在脸红,于是赶紧找来《红楼梦》看看。

开始有读《红楼梦》的想法,只是想真实地看看小说写得到底有多优秀,竟赢得众多国学大师们一致的好评和首推。谁明白,第一次翻看小说原着之后,我居然立即对它有了一种难以释手的感觉。曹雪芹笔下的情景、人物跃然于纸上,恍惚间自我仿佛置身于小说所描绘的精彩纷呈的世界里,小说人物的悲欢喜怒紧扣着我的心灵,由不得你不紧紧跟随着小说情节往下读。此刻小说已读完三分之一,但其中有个情节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美感的享受,不把这种感触记下来,只怕哪天遗忘了,就实在枉费了这番功夫。

在小说第三十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椿龄画蔷痴及局外”中,贾宝玉因在王夫人房里调戏小丫环金钏儿惹祸后,一溜烟跑进了大观园里。当时正值酷暑正午时分,园内“满耳蝉声,静无人语”,宝玉却在一处蔷薇架下发现一个女孩子正蹲在花下,一边悄悄流泪,一边用手中的发簪在地上画着什么。

宝玉因这个看起来面熟的女孩“眉蹙春山、眼颦秋水……大有黛玉之态”而不忍离去,只管站一旁痴痴地偷看。看了半天,发现这女孩用簪子在地上一遍遍地画着蔷薇花的“蔷”字,足足画了几十个,却不知何意。读到那里,不光宝玉不知这女孩子写“蔷”是为何,我也只以为她正在蔷薇花下练习写字呢……

疑惑收起,继续往下看。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曹雪芹才把之前宝玉的疑惑解开。一天,宝玉无聊想听曲子解闷,于是便来梨香院找到唱曲最好的龄官(贾府为迎接元妃省亲,从姑苏城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养在大观园里,龄官是其中唱得最好的),谁知应对全贾府上下最受宠、最帅的公子哥,这龄官根本不买宝玉的帐,一句“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我们进去,我还没有唱呢”,就让宝玉吃了闭门羹。

原本躺在床上养病的龄官因见宝玉也在她的床沿坐下,便起身躲避,宝玉这才看清,原先这龄官正是之前在蔷薇架下画“蔷”字,有黛玉之态的那个女孩。生平头一次受到这样的冷遇,宝玉只得红着脸,讪讪地出来,院中药官等其他几个人问明原因,便告诉宝玉,等“蔷二爷”回来让她唱,她必定会唱的。宝玉问贾蔷去哪里了,众人说,必须是龄官想要什么,“蔷二爷”想法子给她找去了……

正说着,贾蔷拎着个鸟笼从外面回来。原先,他花了一两八钱银子(古时算是一大笔了),买了一只会“衔旗串珠”的金丝雀儿来,想给在大观园里天天发闷的龄官开开心。“蔷二爷”带金丝雀去屋里给龄官表演杂耍,逗得其他一帮女孩子都十分高兴,独独龄官并不开心,仍赌气躺下假装睡着。

贾蔷只得上来陪笑问她“好不好”,龄官便骂他:“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干这个浪事。你分明弄了来打趣形容我们……”贾蔷一听这话连忙站起来,又是赌神起誓,又是道歉,最后把那花了近二两银子才买来的金丝雀儿放生,连鸟笼子都一并拆了。

可龄官还是不依不饶,抱怨自我生病咳血,贾蔷不找医生来看却来取笑她,贾蔷一听,又连忙一边解释“昨儿晚上我问了大夫……”,一边就急着要出去请大夫。龄官却又叫他:“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底下,你赌气请了来,我也不瞧。”贾蔷只得又站住……

宝玉看到此处,猛然才领会那日龄官画“蔷”字的深意。不光宝玉,每一位读者读到那里,内心肯定都与宝玉一样被深深打动,更会为贾蔷、龄官二人心中那份单纯、朦胧的感情而感动。

曹雪芹以贾宝玉的视角下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绘了看似平淡的两个场景,情节简单却细致真切,仿佛就是发生在我们自我身边的平常事一般,通篇没有一个表示爱慕或喜欢的字眼,更无任何暧昧意味。

但蔷、龄二人之间相互爱慕、一心牵挂对方的那份纯真、无暇的感情,尤其是龄官在地上反复写贾蔷的名“蔷”字时的那种少女情窦初开、心灵暗许对方的美丽情感和贾蔷被自我心爱的女孩嗔怒时略显笨拙的猴急态,却跃跃然于纸上,让人回味无穷。

蔷、龄二人之间这种含而不露、于点滴间现真情的感情表达方式,正是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民族性格与美学价值观的典型体现:以含蓄、温文而雅为美学欣赏的最高境界。这种民族性格特点与美学价值观伴随着几千年中华礼貌的发展,一代代传承和积淀,已成为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核心之一。

当然,人们对于情感的表露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但不论如何发展、如何变化,民族文化的核心资料还是不大容易改变的。比如前两年在网络上有一首感情歌曲,其中一句歌词是: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示爱方式与蔷、龄二人的感情故事相比,何其浅薄、粗陋。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前段时光,电视台上播放的一个广告,资料是鼓励我们,就应鼓足勇气,对辛苦养育自我的父母大声说出“我爱你!”类似的资料也常在各种媒介、刊物上出现。诚然,做儿女的以何种方式表露自已对父母的感情,完全是个私人问题,但在各种大众媒体上反复向人们传递就应张开嘴巴大声说出“爱”的讯息,也许会在潜意默化中影响和改变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见面拥抱、亲吻,张口闭口必“Love”,这是西方社会人际交往的习惯,但东方人却没有这样的习惯。每个民族的人际交往习惯和情感表达方式,是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土壤的,是本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特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自然镜像。正因为东西方历史文化不一样、民族性格迥异,自然使得东西方民族的人际交往及情感表达方式差异很大,而这种差异也正显示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习惯与情感表达方式,说到底毕竟只是一种方式、一种手段而已,它并不代表内在的本质。西方世界不论家人、朋友还是邻居、同事之间,拥抱、亲吻、张口闭口“Love”个不停,但西方世界并没有因这看似友善亲密的感情而成为王道乐土,历史上西方国家之间相互征战讨伐不断,还有黑暗残酷的中世纪、血腥的黑奴贸易、灭绝人性的殖民扩张、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等等,哪一件西方世界能脱掉干系?

中国人感情内敛,不善言辞,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之间绝少说“爱”,但这并没影响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更没有阻挡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化传承从未中断的礼貌之邦的脚步。因此,对于不一样民族各自不一样的情感表达和人际交往方式,大可不必厚此薄彼,甚至想用单一某种方式统领全世界。

中国人常说,决定一个人怎样样,要“听其言、观其行”,不仅仅要听他说了些什么,怎样说的,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了些什么,怎样做的。做子女的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对父母尽孝心,说些暖心的话诚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以自我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父母表达爱与孝。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10

曹雪芹创作了《红楼梦》,建立了贾府这个大家庭,但是整部作品的主线却始终集中在贾宝玉和林黛玉身上,如只将注意力集中在宝、黛间的恩爱缠绵上,的确很容易让人生厌,但是从作品的写作手法这条线索出发,却使我感感悟有许多:

第一,仔细阅读过《红楼梦》的读者必须会发现,作品对任何一个人物的描述都显得格外的细腻,格外的重视,是其他三部名著所不能及的。个性是在第三回之中,人物描述不但多,而且恰当,恰如其分地把作品中主要人物的性格一一呈此刻我们面前。

在对迎春、探春、惜春的描述中,作者写道“第一个肌肤微露、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年纪尚小,身量未足。”挥挥几笔,把三姐妹的外貌描述得出神入化。

而对贾宝玉的描述又多了几分大气,“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视而有情。

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从外到内,从上到下,从粗到细,都把人物的外貌、性格描述得淋漓尽致。再看薛宝钗的,“先就看见薛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鬓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如此描述,真把人给写活了,我读了以后仿佛真的见到了这一大家子,这就是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地方。

此刻很多作品对人物的描述往往达不到这种效果,因此写出的人物就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一丝灵性。别以为这一点没有多大的价值,其实它就是衡量你作品优劣的一个刻度表。其实,要想写出人影来,并不难,就需要多观察。

《红楼梦》能如此耐看,原因也在于此。据“红学家”考证,《红楼梦》就是发生在曹雪芹生活的那个年代,也就是曹雪芹天天见的事儿。所以说若没有平日观察的功底,此刻的四大名著恐怕就无法登上荣誉宝座了。

第二,就是曹雪芹刻画出的人物都具有一种神韵。经过曹雪芹的手后,《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性格,王熙凤被赋予了见风使舵、善于察言观色、理家才能高超、心狠手辣的性格;林黛玉被赋予了爱哭、喜争风吃醋的性格;贾宝玉被赋予了一种独有的呆呆傻傻的性格……

对每一个主人公的刻画显得那么自然,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感悟,比起其它三部名著来,更有难度,如不细读,必不能品味透彻……

读完《红楼梦》这本书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含义。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11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红楼梦》更是如此,有的人看见了政治,有的人看见了史传,有的人看见了家庭与社会,有的人看见了明末遗民,有的人看见了晋朝名士,有的人看见了恋爱婚姻……而我,作为一名教师,则看到了一位好老师——还泪而来的林黛玉。

不管喜不喜欢林黛玉的多愁善感、爱耍小性子、爱哭等性格,在《红楼梦》中,与无德无才的贾代儒相比、与有才无德的贾雨村相比,她堪称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最佳教育者”。作为老师,她是我学习的榜样。因为她有品有德,有识有趣,更有魅力。

作为老师,林黛玉品德高尚,有教无类。她的学生香菱自幼被人贩子拐走,后来被薛蟠买走。在薛家,她就是一个地位卑微的贴身丫鬟。在薛宝钗眼里,香菱就是一个呆头呆脑的下人,更不建议她学诗。而林黛玉却没有小看他。当香菱想拜她为师时,林黛玉谦虚又爽快的答应了,并鼓励香菱,让她觉得学写诗并非难事:“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在林黛玉的眼中,人人是平等的,人人都有学习的权利。在那个等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下人有时就像一个物件,随意地被卖来卖去,更无学习的可能,但她给人以尊严,实在难得可贵。这样给学生自信心的老师,谁不喜欢?

作为老师,林黛玉博学多才。她是林如海的独生女,探花出身的林如海视女儿如掌上明珠,自幼就教她读书识字,后来又师从于才高八斗的贾雨村。长大以后,她就养成了手不离书的习惯。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林黛玉的房间布局,吃惊地说:“我以为这是哪位公子哥的书房,不曾想到是姑娘您的。”可见,林黛玉有多少书了。黛玉教香菱学诗时,把自己的王右丞五言律拿来,递与香菱:“你只看有红圈的都是我选的,有一首念一首。”可见黛玉的书并非摆设,她经常在书海中畅游。在诗社里,每一次做诗,都可见她才思泉涌,出口成章。她写的“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一首《葬花吟》更是千古绝唱。韩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林黛玉人品优良、知识丰厚,传道授业解惑岂是难事?

作为老师,林黛玉对学生循循善诱。她让香菱先大量的读书。隔一段检查学习进度。然后问“可领略了些滋味没有?”然后进行循循诱导。她还说:“正要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你且说来我听。”引导学生大胆说出来,因为如此方能长进。正如《学记》中所说: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香菱只学了一节课,只看了一本书,便已有了一定的理解感悟,不只是学生用功,也是老师引导得好。

作为老师,林黛玉鼓励学生实践。《教学七律》中学习过程定律中指出:学习的最高境界更有成效的阶段就是运用。教了一段时间以后,黛玉对香菱说:“昨夜的月最好,我正要诌一首,竟未诌成,你竟作一首来。十四寒的韵,由你爱用那几个字去。”黛玉结合现实生活教香菱,十分的接地气。她说自己未诌成,以黛玉之才,断无可能,再说,她都诌不成,刚刚学诗的香菱怎会诌的成?可见,这是为了鼓励香菱。十四寒的韵是限定,但限定中又有自由发挥之处。我们现在有一种说法,给孩子一个桃,要让他蹦一蹦,或踮一踮脚才让他够得着。对于初学者,老师必须给出一定的限制,又能使学生感受不到被束缚的痛苦,有自由发挥的余地,这是多么有智慧的老师呀!

总书记探望北京师范的全体师生时说,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总书记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做“四有”教师。如果我们一线的老师都像黛玉一样,饱读诗书,教学中循循善诱,经常鼓励学生学用结合。我们的学生是何等的幸运,何等的优秀。做一名学生喜欢的“四有"老师,我心向往之,努力之!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12

《红楼梦》一段令人可叹、可怜的爱情故事;一幅对社会、对闺阁情完美诠释的画卷;更是一段曲折、凄美的神话。

《红楼梦》是以金陵四大家族的兴衰做背景,又以宝、钗、黛三人的爱情为主线,揭露和批判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势力。

说到红楼梦就不得不说一下它的主角:黛玉、宝钗、宝玉。

黛玉——贾府千金贾敏的女儿。她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精通诗文,才华横溢。但由于从小寄人篱下她便形成了“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高傲性格。于是她的她的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既写出了白海棠的别样娇媚,又在无形中将黛玉的高傲性格和独立的人格、纯洁品性表现的淋漓尽致。虽然她精通诗文,才华横溢可终将无法摆脱她“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的命运。

宝钗——出身于皇商大家,同样精通诗文,才华横溢。由于她自幼接受严格的封建闺范教育。所以在更多的时候她可能更在意封建礼教,以致于她喜欢宝玉但从未表达,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终生大事交给别人来做决定。她在势力阴冷的贾府中,她学会了八面玲珑、“随分从时”便显得圆滑与世故。

宝玉——贾府最受宠爱的贵族公子。他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清爽”,“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浊臭”于是他同情奴婢。他憎恶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封建等级制度和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当他的表妹林黛玉来到贾府,他又将对女性的博爱移于黛玉一生。他们性格相似,志趣相同,热爱生活,向往自由。于是他不顾一切的爱上了林黛玉,以致在梦里说出这样的话:“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

可是他最终中了“掉包计”害的黛玉最终焚毁诗稿,呕血而亡。在死的时候只说出:“宝玉,你……你……”

林黛玉的的惨死,宝钗的青年守寡和宝玉的出家,这一系列的事情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一个人:那就是大观园的当家人——王熙凤。

她是一个有着惊艳面容的女人,但是她却有着一副与脸不相配的蛇蝎心肠。当黛玉初进荣国府时她为讨贾母欢心曾说:“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想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可是到后来她却导演并参加了一出撕心裂肺的的爱情悲剧。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像当时的社会竟可以只为一己私利而无形的去杀死一个人。这是多么的黑暗与腐朽啊。而她也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掌权者的一个缩影。

《红楼梦》虽谱写的是一场凄美悲凉的爱情故事,但又无不突显我国古代诗词之美。

像:宝钗的:“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就将白海棠的另一种美描绘的妙不可言。

湘云的:“隔坐香分三经露,抛书人对一枝秋。”便将供菊写的惟妙惟肖啊。

探春的:“半床落叶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用秋后之凄凉景象衬托残菊的别样感受。

《红楼梦》阐述了一个时代的作者对这个时代的见解,从描写一系列在大观园发生的事情,也写出了社会的黑暗与势力。一群看似知书达理的青年们,他们却是那个时代人物最真实的缩影,也是社会最真实的缩影。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这是《红楼梦》的引子,它是对男女情爱的感叹。

他们说造成宝黛爱情悲剧的理由有很多:黛玉的多疑,宝钗的圆滑,贾母的利益等等,其实细想起来,造成宝黛悲剧的难道不是社会吗?

黛玉父母双亡,家中已经丧失了权势,又加上她由于长期的寄人篱下而缺乏安全感导致的多疑。和她太过孤高的性格致使她没有宝钗那么受欢迎。所以最后被元春扼杀了,还听从了王熙凤的“掉包计”。使原本的不幸加上了一层厚厚的霜。由于贾母等封建贵族的一己私利,才导致了宝黛钗悲惨结束。

这不得不发人深思,什么样的社会才不会造成像宝黛钗一样的悲剧。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13

夕节的美丽传说,化为彩蝶飞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哭塌长城,一个个催人泪下的爱情传说如认夜色晚的星星那么闪,那么多,而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封建社会让林黛玉和贾宝玉阴阳两隔,让薛宝钗痛苦一生,让金钏含辱投井而死一个个冤魂因红楼一梦而痛苦,而死去,难道这不能说明什么吗?

在这种封建社会中,本是受顽石滴水之恩的林黛玉,在寻求爱情时突破了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束搏,但是事与愿违,贾宝玉却和薛宝钗结为了夫妻,最后她伤心而死。

一对真正相爱的从此阴阳两隔,这是谁造成的?旧社会的思想,和老祖宗的可恶欺骗!这使失去爱情的贾宝玉出家做了和尚。

封建社会,红楼冤死。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14

读罢红楼,心头涌上一股酸楚。昔日的繁华烟消云散,红粉佳人香消玉殒,偌大的贾府早已人去楼空。那是一个繁荣时代的落幕,亦是一群妙龄女子的劫难。而当时那个冷月葬花魂的黛玉,可否安好?

我记得你清俊的容颜,记得你眼中的波光点点,记得你单薄孱弱的身躯,记得你过人的才识,记得你吟咏的《葬花吟》,记得你手捧落花和着泪水将青春埋葬。你是水做的女子,娇弱可人,多愁善感。阆苑仙葩、潇湘妃子,你是那个手捧诗卷、眼泪盈盈的女子。

你本是天上的一株仙草,为报答神瑛侍者的滴水之恩,转世下凡,发誓要将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你与宝玉相爱,本该是一对神仙眷侣,却遭到贾府众人的反对。你本就羸弱的身体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打击,你病倒了。突然有一天,卧病在床的你听闻了宝玉迎娶宝钗的消息,气急攻心,最终撒手人寰。

有人正燕尔新婚,有人却抑郁而终。偌大的贾府,在一片张灯结彩的祝福中,是否有人还会记得这个清高娇俏的女子?在一片对金童玉女的称赞中,是否有人会对这个佳人感到一丝痛惜?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花落人亡两不知!终是佳人已逝,独留公子一人在凡间踟蹰。那个两弯笼烟眉、一双含情目的可人儿还是葬送在了贾府,葬送在了那个黑暗的年代。

黛玉,也许有人会说你只知柔弱,但我知道你清丽容貌下高傲的性格。你早年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在贾府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本该小心翼翼如临深渊的你却清高不折,你以尖刻的话语揭露封建制度的黑暗,以诗人的才华抒发对自己命运的感慨,以生命去维护爱情。你爱《西厢记》,追求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禁锢的自由恋爱,与封建礼教对弈,以自己的生命祭奠黑暗的年代。

我在红楼一角遇到了你,遇到了那个眉眼盈盈的你,遇到了那个才气无双的你,遇到了那个冷月葬花魂的你。黛玉葬花,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红颜已老,时光不复。我只愿你,还是那个浅笑倩兮的黛玉。

他年葬侬知是谁?

知是谁?

终是花落人亡两不知!

读红楼梦心得体会500字 篇15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更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族由盛到衰,其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角犀利,嫉恶如仇,真乃一女中豪杰,但却因此引起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黯然泪下。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惨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宝贵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二姐贪慕虚荣嫁与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个墓碑。迎春大丫环思棋与潘右安从下就相互爱恋,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宝贵的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慨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黛玉与宝玉真心相爱却因为封建礼教和家族的不容,而最后导致了这场悲壮的爱情悲剧,有情人终不成眷属。曲折的故事情节,性格分明的人物,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感受到艺术的魅力。

所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爱情是不分贫富贵贱的。不能让世俗影响纯洁的爱情,虽然现在社会的拜金主义流行,甚至某些女孩子抛出“没房、没车,就不结婚的言论。”在婚姻上更讲究门当湖对,我不禁慨叹古人的爱情,他们为了敢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爱敢于抛弃自己的一切,为什么我们反而不成了呢?难道真的是没有钱就没有爱情吗?相信读过红楼梦的您一定也会有您自己的答案,愿世俗少一些烦扰,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都终成眷属。

读猎人笔记有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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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1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而描写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我们应该加倍珍惜。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2

当我捧起猎人笔记这本书时,才发现他无愧于为“一部浓浓生活的写照,一曲独立自由的赞歌”,翻开它,更多的是一个黑暗的社会,虽有卑劣的统治阶层,但同样存在着淳朴美好的人民。

而“孤狼”就是这样的一位朴实善良的守林人,他尽职尽责,无论附近的人们用什么方法来收买他都无功而返,金钱和享受对他来说就像云层中的一粒尘埃,生活的艰苦并没有动摇他执着,不慕名利的心;他与自己的女儿一起生活,他的妻子选择弃他而走。在别人眼中,他是“狼”,所以人们像火一样怕他,那是因为他们害怕孤狼的尽心尽力,一捆树枝他都不会丢失,一片树叶也不会践踏。无论是在风雨嘈杂的日子,还是万里无云的日子,它的耳朵总能“听声辨位”,哪里的砍伐声都逃不过他机敏的耳朵。但他仍有着善良的一面。

一位农奴为着生存,冒着生命危险去“挑战”他,而又怎么能逃过“狼”的耳朵呢?原本他把农奴关在一个小屋里,可在农奴的苦苦哀求下,他心软了,可他好强,装作不以为然的样子,一下把农奴推了出去,还破口大骂!而他的一句话却打动人心:“不管怎样都不应该做贼!”是啊,那不就是他一生的写照吗?以他高大的体魄和一身的本事,完全可以在当时烧杀抢掠,可他愿做一名守林人,一名普普通通的人,又怎么你不让人钦佩呢?

孤狼貌似冷酷,实则纯朴本分,做人本分,做事本分,而一个人要让人刮目相待,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多大的权利和地位,而在于他对人生的追求!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3

我在暑假期间读了很多书,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名字叫《猎人笔记》。

《猎人笔记》是俄国大作家屠格涅夫缩写。这本书讲了地主家的一个小孩子,他很善良,还很喜欢打猎。因此,他开始了一趟旅行,不仅交了许多朋友,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描绘了一幅美丽的乡村画。但在描绘的同时,他也对那些有钱有身份的人进行了批判。有钱有势的人过着好的生活,却欺负着穷人,不把他们当人看。穷人们不停干活,却得不到半点好处。在批判的同时,这本书也赞美了穷人们。他们虽然穷,但不论身份,十分好客;虽然收到了不公平待遇,但都积极乐观地生活着。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和斯捷古诺夫在一起时的经理。他仅仅因为一个小女孩没看好鸡,使鸡不小心破坏了他的花园,就把小女孩暴打了一顿,还没收了鸡。接着又因为一个仆人打碎了盘子而打了仆人,可那个仆人居然还不在意!

从这一段里,我看出了斯捷古诺夫的残暴,也可以看出仆人的乐观。这一个故事,也用对比的手法写出了当时的黑暗。

所有国家都有黑暗时期,此时,我想大家更应该团结一致,乐观开朗,平等看待他人,这个国家才能更好地发展。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4

假期里我又看了一本有趣的书《猎人笔记》,让我印象深刻,又让我受益匪浅。这书书是俄罗斯的作家屠格涅夫,他有好多的作品,这《猎人笔记》是他的出名的作品。

这本书里写的景物,景象是多么的美好。在幽默的森林里有了小鸟儿就变的热闹,有着高大的树木就变的生机勃勃。在平静的湖水里倒映出来的一切景象比真实的还要美好。可是在这美好的环境里却是有这杀戮和欺负还有不平……

《猎人笔记》讲述的是屠格涅夫一个的后代在打猎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事情,有着很多故事刻写的是每个地主的贪财和下流无耻好还有欺骗狠毒。而其中我比较喜欢有一个小故事就是在卡鲁加省的地主包特鲁京和雷利还有卡里内奇。他在那里打猎认识了地主包特鲁京,随后有认识了雷利和卡里内奇。可笑的地主包特鲁京把自家的酸桃子和烂萍果送给那些姑娘要一个好老婆。太可笑了。雷利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有着几个儿子和女儿。而卡利内奇却经常跟着包特鲁京打猎,对地主和其他人很好,可独他的妻子,那是又打又骂的。

这25个小故事都很有趣,可我仔细读到后来才感觉这本书其实写的是当时俄罗斯这个国家里的地主和奴仆之间的不平。对地主制农奴的不平和反对,可他却无法改变着这一切。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现在我们之间的所有美好都是难得的,我们要珍惜啊!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5

在一片竹林里,邀一轮明月,点一盏小灯,捧一本好书,竹影斑驳,灯忽明忽暗,书中的人物仿佛出现在我眼前

猎人笔记,多么精彩的标题!好像是猎人的纸条。其实在鸟语花香和清风背后,是一个邪恶的农奴社会。生活在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都很痛苦。

以文章《两地主》为例。地主之一的马尔达里阿波罗内奇(Maldari Apollo Necci)看起来很热情,但实际上他很残忍。就因为一只鸡在他的花园里跑来跑去,他就下令把鸡的主人那忒卡抓起来打,哈哈大笑。多残忍啊!

一阵风吹来,竹子摇摆着,我沉浸在沉思中

地主瞧不起农奴,好像他们不如狗。但是他们不知道农奴也有尊严!这些农奴总有一天会举着手。

这让我想起了几千年前的大泽乡。那天,雨下得很大,要走了,真是要命。如果你不去,你可能不会去。然后,农民像农奴一样愤怒地起义了!虽然最后失败了,但他们的事迹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轻轻合上书,踏上一条小路,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浮现在我的心头。烈日酷暑之下,一群追踪者在用力拉着一艘大船,最后一个农奴无力地耷拉着脑袋,仿佛失去了生命的活力。他才二十出头!你可以做大事。但他是个农奴,能怎么办?农奴的汗水与河流交织在一起,已经到了极限!

当我回到家,我的心充满了情感。这就是农奴的悲惨。我们必须警惕自己。我们不能再有这样的现象了!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6

屠格涅夫是一位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可是当我读了他的作品才知道,他不仅是一位现实主义作家,还是一位抒情诗人。

翻开《猎人笔记》,仿佛翻开了一幅俄罗斯田园风光图,朝阳、落日、晨曦、星光,应有尽有,每一处美景都充满了诗情画意,而在这诗情画意之下,是更为广阔的内容—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农民。看完作品就会发现作者屠格涅夫他无愧于为“一部浓浓生活的写照,一曲独立自由的赞歌”,翻开它,更多的是一个黑暗的社会,虽有卑劣的统治阶层,但同样存在着淳朴美好的人民。

而“孤狼”就是这样的一位朴实善良的守林人,他尽职尽责,无论附近的人们用什么方法来收买他都无功而返,金钱和享受对他来说就像云层中的一粒尘埃,生活的艰苦并没有动摇他执着,不慕名利的心;他与自己的女儿一起生活,他的妻子选择弃他而走。在别人眼中,他是“狼”,所以人们像火一样怕他,那是因为他们害怕孤狼的尽心尽力,一捆树枝他都不会丢失,一片树叶也不会践踏。无论是在风雨嘈杂的日子,还是万里无云的日子,它的耳朵总能“听声辨位”,哪里的砍伐声都逃不过他机敏的耳朵。但他仍有着善良的一面。

一位农奴为着生存,冒着生命危险去“挑战”他,而又怎么能逃过“狼”的耳朵呢?原本他把农奴关在一个小屋里,可在农奴的苦苦哀求下,他心软了,可他好强,装作不以为然的样子,一下把农奴推了出去,还破口大骂!而他的一句话却打动人心:“不管怎样都不应该做贼!”是啊,那不就是他一生的写照吗?以他高大的体魄和一身的本事,完全可以在当时烧杀抢掠,可他愿做一名守林人,一名普普通通的人,又怎么你不让人钦佩呢?

孤狼貌似冷酷,实则纯朴本分,做人本分,做事本分,而一个人要让人刮目相待,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多大的权利和地位,而在于他对人生的追求!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7

初读《猎人笔记》便被那独特的书名深深吸引,便不禁继续看下去。

“我”一个猎人,无忧无虑,毫无拘束,自由地走遍乡村与城市,森林与平原,领略了俄国的湖光山色,大好河山,也见到了许多残酷的地主惨无人道地迫害着可怜的农奴。

闭上眼,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一图。浑身如煤炭般漆黑的纤夫们,身上绑着一条长绳,正吃力地拉着一条大船。他们那问号般挺不直的身子,那呆滞的目光,那麻木的神情,那行尸走肉般的样子使人心疼……

《猎人笔记》中的农奴们也正是如此啊!一位身材矮小的小农奴,跟着骑着高头大马的主人过河,湍急的河水凶猛地淹没了他。濒临死亡的他,甚至连用手抓一下主人求助也不敢,而那无情的人主人明明就在他身旁,却毫不在意视农奴为蝼蚁。这是多么可悲啊!当时,农奴的自卑自贱已深深刻入他们的骨肉,那些地主贵族又是多么残忍凶恶、冷酷无情,见死不救,却又高高在上,真是可恨可憎!

一些地主,表面温和亲切,公正严格,关心他人,暗地里却是另一副丑恶的嘴脸。佩诺奇金,一个虚伪恶心的地主,对“我”彬彬有礼,对无辜可怜的老人一家漠不关心。还有一些人,如总管,“狗仗人势”,对地主恭恭敬敬,对地位低下的人作威作福。总管使我想起一部老电影《农奴》,旧时代的西藏十分黑暗,身无分文、身份卑微的农奴被地主富农处处欺压。一位小农奴,在现在本应坐在家中或学校里认真读书,自由玩耍的,却要俯下身子,给少爷当牛马。有骨气的他将少爷翻身摔在地上,却被管家抓在头往树上猛撞,又被少爷用树条狠狠抽打。这样一群无恶不作的人,真不应存活于世啊!

然而,农奴中也有幸福的几位,例如霍里和卡利内奇,霍里聪明能干,积极有办,有办事头脑,有一个人丁兴旺、顺从和睦的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而卡利内奇热情勇敢,愉快温顺,无忧无虑,不像另的农奴,整日愁眉苦脸。他们二人的性格与特点,也向人们展现了俄国纯朴人民的风情民俗。

《猎人笔记》一书,揭露了地主的丑恶与农奴的悲惨,也使人领略俄国的民风民谷与自然风光,令我终生难忘。

昆虫记读书笔记模板500字通用


下面是我们为你精心整理的“昆虫记读书笔记模板”,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有些段落我还能背诵出来呢。撰写读书心得,可以使我们日后无论做什么事,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或主张。

昆虫记读书笔记模板(篇1)

暑假里,我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读《昆虫记》了,读完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有时还会翻到其中的章节再进行欣赏,我的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大现身手,连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最好最独特的一面:天生的攀岩家——狼蛛、“伪素食者”——蝈蝈儿、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装死的黑歩甲、吃枯露菌的`甲虫、南美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描写隧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他曾经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昆虫记》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千千万万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书,它让我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

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有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一部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书。一人竟能一生为昆虫写书,这可真是个奇迹。《昆虫记》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觉得昆虫就是我,我就是昆虫。

昆虫记读书笔记模板(篇2)

最近我读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昆虫记》,讲的是法布尔观察和研究昆虫的故事。

一提到虫子,大家都会想起那些恶心的毛毛虫,可法布尔的故事里可不是这么写的,他把昆虫写得如此可爱。如蜘蛛,我们人类看,只是一只小虫子而已,可仔细一看它还是挺漂亮的。还有螳螂,它的样子也很漂亮,有一双锋利的大刀,如果有一只另外的虫子靠近它,那只小虫子就完蛋了。如果看见过萤火虫,你就知道萤火虫的放光处在身体的第三节。蜜蜂和红蚂蚁都有识别方向的技能,这种技能诜许多鸟类也有。对了,还有松毛虫,它一出生就会吃针叶,排队列和搭帐蓬。

也许在你的眼里,它们只是一只只小虫子,但在法布尔的眼里,它们就是一群可爱的精灵。不久以前,这些小家伙们看上去还是那么的可怕,但是现在却又那么让我着迷。我们应该爱护昆虫,而不是讨厌和伤害它们。

昆虫记读书笔记模板(篇3)

我读了《昆虫记》一书后,我知道了《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生活在一个农村家庭里,生活条件很差,但是他仍然生活的很快乐,因为他可以在大自然中尽情地玩耍,学到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

法布尔七岁时就被父亲送入学堂,在外头野惯了的小法布尔一时难以收心,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成绩不好,但是小法布尔是个很有志气的人,不甘心落在别人后面,别人花一分精力,他就花两分精力,他的成绩就慢慢追上来了。

三十一岁的时候,他担任了教学工作。有一天,他带着孩子们在外玩,看见了一个蜂窝,回想起他的童年,写出了《昆虫记》。

《昆虫记》分蜘蛛的故事、蟋蟀的故事、蝉的故事和松毛虫的故事。其中,蜘蛛的故事最为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里面详细描写了塔蓝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和蟹蛛等蜘蛛的生活习性和外貌特征,比如蟹蛛捕食时,会用两只长长的脚一边转动猎物,一边用丝缠绕猎物,直到猎物不能动弹后,才用嘴上的吸管,吸取猎物的汁液。还有塔蓝图拉毒蛛,会编织一张大网,等猎物撞上来后,它就会先用它的毒牙毒晕猎物,然后慢慢地享用。

读了《昆虫记》一书后,不仅让我大开眼界,知道了自然界还有那么多的昆虫,而且,每种昆虫都有自己奇特的本领。还让我学习到了作者的热爱生活、勤于观察和不甘落后、刻苦钻研的精神。使我深受启发,我要学习法布尔的这些精神,努力学习,今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昆虫记读书笔记模板(篇4)

《昆虫记》的作者是J。H。法布尔,他是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作者通过在自然环境中长时间细致入微地观察,谨慎实验、反复推敲,了解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与习性,用幽默生动的语言,在《昆虫记》中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神秘而有趣的昆虫世界。

通过他的介绍,让我知道了,夏天里蝉为了在树上一个月的歌唱,它们必须捱过四年暗无天日的地下生活;知道了,蝎子在与狼蛛、螳螂、灰蝗虫、蜈蚣最终决斗中,用毒针刺死了一个个对手,蝎子才是真正的获胜者;知道了,小小的萤火虫在草丛间,树林中,小溪边一闪一闪地觅食,他们寻找的竟是大大的蜗牛;还知道了,橡树为什么看起来无精打采,最魁祸首竟是小小的天牛幼虫……种种奇妙的现象展示在我们面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觉到自然界的神奇。

我很佩服法布尔对科学坚持不懈地探索,用严谨的实验态度仔细观察自然界的小昆虫,并用有趣的语言描述出来,让看书的人既学习了知识,阅读起来又轻松愉快。我应该学习法布尔的科学钻研精神,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认真并坚持地对待学习。学习没有小事,重在认真的态度和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希望自己也成为像法布尔一样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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