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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在人间读后感通用

发布时间:2023-02-24

在人间读后感。

我们总会被一本好书所打动,当我们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了一定的心得体会时。读后感最终还是要回归书籍本身,不可偏离主题。今天编辑整理了在人间读后感,也许本文能为您提供一定帮助!

在人间读后感【篇1】

在我的心中童年是幸福的,有父母相伴;童年是快乐的,与伙伴玩耍;童年是美好的,怀着无数的憧憬;童年是五彩的,蕴藏着许多有趣的回忆。但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后,我感受到故事主人公的童年却是凄惨的、童年是黑暗的、童年是悲伤的、童年更是无助的。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阿廖沙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在这个典型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们给了阿廖沙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他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人哺育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也就是临近尾声之时,十一岁的作者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家门,走向了人间……

《在人间》描绘阿廖沙走向社会外出谋生的经历。他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各种工役,受尽欺凌、侮辱、愚弄、甚至毒打和陷害,体验了社会生活底层的艰辛,认识到人性的丑恶。不过,外婆的善良、厨师的正直、玛戈尔皇后的博学,又使他看到生活的光明面。同文物鉴定人、司炉工、木匠等人的交往也使他感到人性的多面与复杂。他酷爱书籍,利用一切机会读他所能碰到的书籍,为此吃了种种苦头。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遇到困难时要坚强。高尔基年轻时遇到的很多很多的困难都没有压倒他人生中前进的脚步,高尔基年轻时曾经想自杀,可是却没有成功。虽然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屈辱、欺凌。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功夫不付有心人,终于,他通过忍耐和坚强,努力的自学,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著名文学作家!

高尔基童年时父母双亡,但这却给了他丰富的生活经验、一个尝尽酸甜苦辣的童年、和一颗十分坚强的心。他在人生路上遇到的很多人都给了他帮助。他的伙伴们给他的友谊,外祖母给她的善良,“玛尔戈王后”给他的读书情怀,斯穆雷给他的关心他人。一个人的坚强意志是磨炼出来的,是打不倒的。

苦难是一所大学,经历是宝贵的财富!高尔基的父母双亡给了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生活阅历给了他读书情怀。他的读书情怀给了他辉煌的人生。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在人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这两篇文章让我明白: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每一寸快乐的时光。懂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百折不挠的迎接挫折,那理想的彼岸一定会离我们不远。即使生活是多么的困苦,只要怀着一颗乐观的心态去面对,那我们就能化悲哀为力量,与逆境作斗争。是的,我会努力做到!

在人间读后感【篇2】

今天,看了一本书叫《人间有晴天》。

《人间有晴天》这本书写的是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与众不同的父母带给虎娃的是尴尬和孤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可是外婆的突然离世让虎娃彻底崩溃了。她决定离开家乡,和多丽姨妈一起到迷人的大城市活生。可是去之前,一场暴风雨及飓风击醒了虎娃,她终于感受到了父母的爱和伟大。虎娃决定就在自己的家乡里,享受着亲情和那份爱。

虎娃是特殊的,她有智障的双亲,虽然这一点会让一个幼小的孩子心灵蒙上阴影,可她却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孩子,这也使她最终赢得了别人的爱!人,不管你得了什么重病,不管你是不是智障,始终坚信有爱,而且,这种爱,始终和正常人一样,甚至拥有比他们更珍贵的爱。这点,我想也许是许多有着正常家庭的孩子所缺失的!也是我们所感动之所在!在这个感受里,阅读此书,我们就会慢慢的被虎娃吸引。

《人间有晴天》让我沐浴在美国乡村小镇湛蓝的天空下,温暖的阳光下,感受浓浓的温情。

在人间读后感【篇3】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一部感人又具有激励人心的一本书。

文中的阿廖沙是一个苦难的人,他用苦难的一生和不放弃不抛弃的拼搏精神来诠释这个道理。

阿廖沙自幼丧父,便和母亲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中。但这一次切并不意味他和母亲的生活将会变好,相反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他在外祖父所受到的一切和所看见的一切是他从未想过的。在外祖父家所糟受的一切,使他明白,外祖父的家根本不是家,而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是一个独尊主义的人,他掌控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做事十分狠毒,不留一点情面,而且视财如命,阿廖沙也经常因为做错一些小事被他痛打;两个舅舅也经常为了争产而争吵打架。家中的女人更可怜,她们一点权利都没有,只能任凭丈夫的打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这种家庭中使他过早明白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使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阴影。阿廖沙就是在这令人度日如年,充满可怕的家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也使他的心灵受到了不可磨灭的创伤。但这对当时的俄罗斯来说是正常的现象;父子,兄弟,夫妻都在勾心斗角的生活;兄弟为了争家产拼都你死我活,真是今人可悲又心酸呀。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酷,仇恨和勾心斗角的家庭里,便幼小的阿廖沙过早体会到了人间的疾苦,黑暗和丑陋,也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多次的打击,而唯一对他好的只有他外祖母,因为他的外祖母保护他,支持他,使他没有对这个黑暗的冷漠的社会死心。他向我们展示了那充满残酷,野蛮,冷漠令人窒息的生活环境。也使阿廖沙深深体会到当时国家的腐败,丑恶和统治者对老百姓的漠不关心,也体现了年轻一代反抗黑暗,追求自己未来美好生活的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冷漠的,就象他所处的家庭一样,周围都是冷漠残酷的,有时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这样的环境中。但在这个冷酷的家中,他有一个勤劳、善良、坚强的外祖母。外祖母是他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一些具有富有哲学的故事,目的是为了引导阿廖沙不要做一个向黑暗社会屈服的人,要敢于对抗

之后,母亲去世了,外祖父破产了,他离开了家,独自一人踏上了社会。他曾在多个地方打工和当学徒,在这期间,他饱受了无尽的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虽然生活很坚苦,但他还是遇到一些好的境遇。他在船上当洗碗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他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正义真理的追求,因此他怀着希望到喀山大学去读书。

在喀山他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经过多次打击,使他梦想破灭,梦想破灭后,他为了生活不得不过提早进入了充满奸诈的社会 。

其实阿廖沙就是作者高尔基自己,他用阿廖沙的童年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腐败,冷漠,黑暗和无情。我也曾想过,如果我生活在俄国这样的社会中,我是否也会像高尔基那样反抗呢?答案是肯定的。我认为无论生活在怎样的环境我们都应该保持乐观点心态,用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去面对。所以不能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好的环境就无所谓,而整日浑浑噩噩的生活。也不能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坏的环境而气馁丧失信心,因为我们有能力把坏的环境变好,把好的环境变更好。想一想,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不是一代代先辈用血汗打下来的吗?八年抗战对现在的我们来说很短,可对于那时的人们来说却很漫长,可他们还是凭借坚持和不放弃的精神获得了胜利,为我们现在幸福美好的环境打下了基础。试想一下如果他们当初放弃了,现在的我们也会像高尔基一样悲惨吧?所以我发现了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坚持。只有坚持才会成功,俗话说得好滴水方能穿石,只要坚持成功就在你面前向你招手。

高尔基就是要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拥有乐观的心态和敢于拼搏的勇气,只要拥有这些 就会拥有成功和好的未来。

故事接近尾声了,阿廖沙的生活,高尔基的生活都好起来了,未来一片光明,前途一片光明。比较现在的我们,虽然过着优越的生活 却经受不住困难的打击,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不敢面对,只想一昧走捷径,但世上本没有捷径,把弯路走直便是捷径。所以我们应该努力,有所努力才会有所成功。

高尔基的童年在黑暗与悲惨中己经过去了。在他的童年里我发现了他坚强的内心和乐观的心态,以及不放弃的精神,这些都深深激励着我们 ,使我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高尔基用苦难的一生来诠释这个真理,不管你所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都不要失去信心,只要你坚持,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的一生当中,困难是在所难免的,没有遇到困难的人是不完整的只要你不放弃,黎明的曙光终将来到。只要你保持信心,做一个善 良的,乐观的人,一切都会 好的。

精选阅读

有关红与黑读后感通用


读书如人体血液一样的宝贵。 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的范文有哪些呢?红与黑读后感的内容均为栏目小编收集和整理的,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摘抄:

1. 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对他将在这个世界上产生的影响的看法,胜过其余的一切。

2. 我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幸,那就是唯一使我眷恋生命的那个人变了心。

3. 语言是给人用来掩盖思想的。

4. 这就是世间浮华所产生的后果;看来您已习惯了笑脸,那是谎言的真正舞台。

5. 有哪一个伟大的行动在开始干的时候不是一种极端呢?只是在完成的时候,一般人才认为是可能的。

6. 在这么多危险中,我还有我。

7.如果我能在这如此苍白的脸颊上印满了吻,而你又感觉不到,那有多好!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在人间》的读后感汇总


读书能增强我们的文化底蕴。阅读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哪些方面着手去写自己的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在人间》的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在人间》的读后感(篇1)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全球文萃瑰宝,小说集呈现了十九世纪俄国社会发展的面貌,体现了老百姓对随意的明显追求完美,对幸福生活的热情憧憬,具备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假期期内,我阅读文章了《在人间》,它让我有很大的感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剧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妈妈便再嫁了,因此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倒闭后,他迫不得已迈向世间,自主维持生计。那个时候,他的年纪还不上十二岁。比较之下,大家此刻仍在温暖的家里玩乐,但是他,却务必迈向社会发展。

他在人间全都干过:刷碗,打扫,带娃,跑堂,当学徒,洗衣服,运送乃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门诊。年幼的他尝尽了世间的甜酸苦辣,饱受了诸多凌虐与被压迫。正因如此,他的命运非常凄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变成一个有大学问的人,追求完美随意幸福的生活。以便这一梦想,他心甘情愿承担一切

我一口气念完了这本书,文章内容中高尔基渴望专业知识、坚持不懈梦想的精神实质让我钦佩,也让我思索可以说命运针对每一个人是不公平的。确实,我看到周边有的人应对日常生活的艰难,一天到晚只了解唉声叹气,整日低落,埋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的人在难以抗拒的工作压力下,自甘堕落,挑选沉沦,乃至作出违背良心的事儿我觉得命运不公,仅仅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如果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完成自身的梦想。在这儿,我列举了一个等式:不抱怨 努力 不放弃 努力=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里面全聋,做为一个音乐家,失去听觉系统,就寓意要离去自身钟爱的歌曲,这相当于比死刑还不舒服、痛楚。但贝多芬并沒有因而吓倒,他勤奋好学,慢慢变成一个音乐家,写作了数以百计的著作,还能上台指引。最后,他完成了自身的梦想,变成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这些命运凄惨的亲身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块;梦想是一盏明灯,而这些艰辛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运势推毁理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本身的一条理想运动场,进行理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大伙儿强劲的确认。在之后的人生道路过程中,我能時刻牢记这话:命运并不可以妨碍梦想!

《在人间》的读后感(篇2)

有这么一个男孩,他的命运是如此的悲哀——他的童年经历了丧父,丧母,外祖父破产的沉重打击。他就是俄国大作家高尔基。高尔基只是他的笔名,他的真名叫阿列克塞。而"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

随着凶狠的外祖父破产,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阿列克塞年仅11岁就走向了社会,来到了他所描绘的"人间"。他在外四处流浪,到处找工作来养活自己,他做过仆人,洗碗工,学徒工,监工……也正是他艰苦的生活,使他在生活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阿列克塞在船上做洗碗工时,遇到了一个叫斯穆雷伊的厨师,他不停地借书给他看,斯穆雷伊叫阿列克塞以后不管怎样都要读书,学好知识,拯救祖国。阿列克塞从此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后来,他想尽一切办法到处借书。坚持阅读各种书籍,丰富的生活阅历,扩展了他的视野。在非常贫困的生活环境中,阿列克塞下定决心要跨进校门专心学习。于是,他不顾其他人的阻止,奔赴喀山,考进了喀山大学,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学习课堂。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触就是高尔基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仍然手不释卷,坚持学习。真让人敬佩。是的,书是知识的源泉,是生活中的营养品,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勤学习、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在人间》的读后感(篇3)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阿辽什卡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辽什卡的外祖母很慈祥善良,为人诚实,对人忍让。她让阿辽什卡有了在黑暗的社会上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让它成为一个有爱心、正直的人。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辽什卡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辽什卡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说了阿辽什卡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那时的大学是不为穷人开启的。阿辽什卡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是他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

主人公阿辽什卡饱经了人间的辛酸,而我们大家是“小皇帝”、“小公主”、“掌上明珠”。阿辽什卡曾多次打工,而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阿辽什卡在打工中也抽时间看书,而我们一听到学习就头疼。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孤立的指路牌,指引我踏向正确的道路。像明媚的阳光,伴我走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的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贫苦的生活,但是,正是在这一个普普通通的俄国家庭中诞生了一位世人皆知的大文学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俄国历史,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欺压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我必须把自己改变一下,要不然我便会毁灭……”在那种阴郁的秋天,那种不但见不到太阳,甚至感觉不到太阳,连太阳都忘记了的日子里,我常常有机会徘徊在森林中,迷失了道路,走到没有人径的地方,我已倦于寻找,但仍咬紧着牙齿,顺着茂丛、枯枝、沼泽地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

我就决定照这样干。

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富的硕果。

这本书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高尔基的品质,虽然他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环境,衣食不保,却有着一颗向上的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不惜一切,克服了种种困难,到了喀山去读书。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一样要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总是想到放弃,要努力,不到黄河不死心,想着目标奋力拼搏,这样才能完成我们的美好理想。我们现在生活地和谐美满,不想当时的俄国战乱,所以我们更是要克服困难。想想,这一些芝麻大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不是更应该珍惜现在有的美好生活吗?

《在人间》的读后感(篇5)

去年年末时我读了余秀华诗选《摇摇晃晃的人间》。买这本书的当天我在书店无所事事地闲逛,随意从陈列得琳琅满目的书架中抽出了它。翻开序言,自序的末尾写到:"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这极符合我对诗歌的理解。于是我把它从货架上取下来,和余秀华一起走了一遍这"摇摇晃晃的人间"。

事实上我不怎么懂诗,更不会写诗,但这不妨碍我喜欢诗。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可以很恰当地表达我对诗的态度。我一直觉得文字有逻辑却也最随意,文学作品不同于我每天接触的法条,法律语言要求绝对的精确和逻辑缜密,而文学作品不需要我每个字眼都去一一琢磨,逐字逐句分析往往会破坏它们的美感。尤其是诗歌这种体裁,诗人的成就感来源于感动读者而非读者分析出他想表达的意思。诗歌的语言是飘逸的,它不受章法的约束,诗将那些难以通过寻常语言表达的情绪表露纸上,诗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因此读诗时比起追求诗的含义,我更在意自己内心的解读和诗带给我的感受。《摇摇晃晃的人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感,这本诗集里的诗,无论是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再或者是对开在春天里的一朵杏花亦或屋顶上跳跃的几只麻雀的描写,全都既质朴又奢华,每一首诗都有让我赞叹的句子。余秀华用恰到好处的词句、自然流畅的语言及舒服流畅的行文感动着我,让我感受到诗的美感的同时震撼于灵魂的强大。

余秀华生活在农村,出生时因难产缺氧导致脑瘫,在写字都非常吃力的情况下,她仍旧凭借着对诗歌的热爱写了很多好诗。诗的创作本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不安于生活却热衷写诗的残疾农妇会遭受周围多少村民的非议和不理解。自身条件及生活环境的限制让余秀华的写诗之路变得雪上加霜。万幸的是这些阻碍都没有减少余秀华对诗的热情,身体的缺陷限制了她枝枝蔓蔓地向外生长,但思想的深邃却支撑着她在诗歌的路上走了很远。性格的执拗和不懈的坚持最终使得余秀华的诗被更多人所看到,生活里的苦痛都风干成了诗,涅槃后的她用一首首漂亮的诗告诉世人她在诗歌上的造诣。余秀华的诗风格独树一帜,语言娟秀朴实,诗里既有伤痛的鞭挞,也有瑰丽的向往,她将伤痛、苦难和美好通过诗的形式表达给世人看,向我们展示着一个摇摇晃晃在人间行走的灵魂究竟有多伟大。

《摇摇晃晃的人间》第一首诗《我爱你》里写到:"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读这几句诗时是去年年末,工作的繁杂以及对时光流逝的恐慌包围着我,这首诗让正处于焦虑中的我慢慢静下心来,在以后的夜里,我继续阅读了书里其它的诗。余秀华诗里选取的意象均为一些生活里常见的事物:稻子和稗子、村庄的风和河流、墓地价和坟头草、清晨的狗吠和短暂的黄昏……这些被人忽略的无比平凡的存在在她的诗里变得鲜活起来,我们日常看到的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开始变得有生命力,每一朵花,每一滴雨,每一丝微风都有了它们的语言,它们都在表达,而这些表达又通过余秀华的诗传递给了我们。天蓝得广阔,云白得纯洁,花开得鲜艳,蓬勃生长着的草绿得清新迷人,万物皆有灵,它们既美又浪漫,用心去看就会发现它们的诗情画意。光阴皎洁,我们应该欣赏,而不适宜肝肠寸断。

我不是余秀华,对她的境遇不能做到完全的感同身受,但我理解她的不甘与热忱,懂得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的她从诗里获得的快乐和慰藉。写诗时的余秀华不再是那个口齿不清、行动不便、其貌不扬、不听劝告的脑瘫的村妇,她是完整的、快乐的、才华横溢的,"诗歌一无是处啊,但是,诗歌通向灵魂,灵魂只能被自己了解",思想让余秀华闪闪发光,诗让她的灵魂变得耀眼。

余秀华曾在诗里说到:"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她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映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没有受限于身体和环境,余秀华将自己的思想无限放飞,用诗来应对生命给她的挑战。我不确定处于和余秀华同样境遇的话我能否如她一般不屈从于命运,毕竟做到泰戈尔说的"生活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并非易事,所以我敬佩余秀华。"保持很多的热爱和一点点野心"一直是我很喜欢的生活状态,余秀华做到了这一点。不囿于田间地头,不甘于被残破的身体及旁人的愚昧所困,她选择为诗去奔赴,去披星戴月,去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向我们露出她千疮百孔的伤疤,也带我们看了开满繁花的枝桠,她对诗的偏执以及对世间万物的悲悯铸就了这些优秀的诗歌。

海子在《夏天的太阳》里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希望这一生,除为俗事所累外,我们能多看看这个璀璨俗世,再多热爱一点世间的美好事物,比如桂花开时的微风,皎洁月牙旁的云朵,静谧深夜里的雨声,春天第一根抽枝的柳条,夏天第一杯冰爽的柠檬汁,秋天第一片红色的枫叶,冬天第一朵晶莹的雪花,希望行走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遍历山河后,我们依旧觉得人间值得。

最后用书里的一首诗结尾:要一个黄昏,满是风,和正在落下的夕阳。如果麦子刚好熟了,炊烟恰恰升起。那只白鸟贴着水面飞过,栖息于一棵芦苇,而芦苇正好准备了一首曲子。如此,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有关狼图腾读后感通用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完作品一书后,大家都有不同的感受。如何查找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呢?请你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读后感 篇1

"狼图腾小说大约是高中时期看的第一遍,当时看后很震撼,也很感动!之后几遍看就到小狼拔牙那段就再也不往下看了!

昨晚看的电影,总体来说导演很照顾我这样的读者,没把小狼剥皮!终于打开了我的心结!很多大场面都还原了小说细节,更难能可贵的是电影中都是真狼,配合数字动画,绝对无缝衔接!只是在养小狼这个过程太少,而且显得很突兀,也没有二郎的戏份,狼群在攻击牲畜时,并没有过多的军事解说,总以为是CCTV10的动物世界,看过原著再看电影很快会脑补遗漏的地方,次序颠倒了,恐怕很难理解个中深意,也难怪,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不可能面面俱到,也或许这种缺失更让我们回忆小说!

对于原著很多人不屑于作者姜戎鼓吹的狼性,高中时还看过一篇相关报道!但是现实中,我们真的要重视这种狼性,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那种隐忍的态度,那种超越物种的智慧,以及那种对大自然的敬畏,毕力格老人作为一个有着深深信仰的草原人,完全起到了平衡作用,道家讲究阴阳平衡,而这种对待事物平衡点的把握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到的!因为大多人还是信奉自我利益,很难站在一个高度来俯视整体的利益!

借着电影结尾畅想一下,小狼回到草原,由于打狼运动结束,它可以安全了!而经过这次灾难性打击,原来的狼群很多成了孤独的野狼,小狼与他们重新接触,学习,终于融入其中,并且成长为新狼群的头领,活跃在边境线上,凭借幼时与人类的接触,小狼始终保持狼群与人类的平衡相处,一如狼族的毕力格老人!只是自己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呼唤:小狼小狼开饭喽。

狼图腾读后感 篇2

电影肯定和小说不同,其实小说中很多是心理描写,还有大量游牧和农业文明对比的描写,真要拍了,大概又有人要说“这是搞分裂!”

电影是要赚钱的,只有书迷的电影市场是失败的。电影版《狼图腾》是拍给全世界影迷看的,不仅仅是给书迷看。

其实整部电影相当不错,特别是对于一些有过“下放”经验的人来说,一些画面和情节很熟悉。更多人,看电影就是为了眼睛快活,今天狼一出来就有人赞叹“狼好漂亮呀!”当摔杀小狼情节出现时,全场倒吸冷气声不绝于耳。

想想也是,《狼图腾》小说出版时间到现在已经隔了十好几年,很多价值观已经发现了改变。本身有些东西还是敏感话题,万一拍了大概要给禁掉了。本来小说就是对人类破坏大自然的行为,进行反思。如今沙化、雾霾中的人们,更是身切感受到破坏大自然带来的灾难后果。现在草原鼠患严重,此片如果能唤起人们对狼的同情,让狼重返草原,这也许才是作者真正希望的结果。

小狼最终结局的改动,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好。如果让小说最后的那个陈阵穿越回到小狼还活着的时候,他一定会把小狼放掉。要说现实中,我们不也开始治理环境了吗?现在再虐杀动物,让网友发现了,人肉骂死。多少,大家有点改变了,正如“死而复生”的小狼。

小说中的陈阵没有了“再来一次”的机会,而现实中我们还有力挽狂澜的希望。

狼图腾读后感 篇3

"今天,电影院观看了《狼图腾》,片中的精彩画面和语言给我强大的震撼,催使着我写了这篇读后感。重要的是让我们在脑海中重新认识了草原狼,重新认识了草原,重新认识了我们的历史,重新认识了我们人类自己,,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

狼的团结,狼的勇敢,并且把狼与人对比开来,在神圣的狼面前,人是多么的愚昧,正如无知的羊把菜根吃尽,自寻死路。他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便是它们被牧民、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会镇定自若、阵型不乱。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上狼不杀猎物时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攻击都堪称经典,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队气象、地形的利用组织严密,很有章法。

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死亡,他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自己去撕咬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猎狗斗杀中,狼也是前仆后继,即使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

在那片草原上,他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锋?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与生存

狼,是草原生态平衡的守护者…….

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那一刻的我觉得狼就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它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看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你试图优秀,就要找个狼一样的教练来训练你吧!”恐怕是最适合我此时最需要的一句话。

狼图腾读后感 篇4

是怀着敬畏的心情走入影院的,因着之前读这部小说时心中逐渐升起的那份崇敬,对自然,对生命。

把这部作品搬上银幕,把文字还原成画面,再一次敲击人类的心灵,不得不说既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贡献。

在自然面前,一切都是那么的渺小,可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们的征服欲与日语增。不留余地,便可把自己置身死地;缺少对自然的认知和敬畏,只因一路成长心智被蒙蔽了,把自我举得那么高。我能想到当年成吉思汗统帅千军万马像征服的只是不羁的人类,而非那一望无际的草原和与草原朝夕相处的生灵。

尊重规律,了解自然,懂得每个生命存在的意义,便会多几分敬重,多几分爱护,便会知道在异类眼里我们也是异类,和平共处才是最好的相处,那样才会有蓝天有白云,少些雾霾天,少些自然灾害。任何毁灭大自然的行为都是在毁灭自己,这个道理你懂的,你必须懂。

有的人还在评价电影没能更好的展现原著的精髓,评论演员演技的时候,你是否看到了它所传递的这些东西,心有敬畏,行动才有约束,才会留他类留有余地。尊重自然,敬畏生命,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狼图腾读后感 篇5

看完狼图腾一部电影,多多少少是有点感触的,这种感觉不深沉却也不单调。其中,印象颇深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吧!

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崇拜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等几个重要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与自然矛盾最为紧张时应该就是征服自然时吧!这个时候的人们不太了解大自然的力量,反而是受欲望的趋使对大自然进行肆意的掠夺,然而,种的什么因,就会得到相应的果,随着大自然资源的减少,狂风,海啸,荒漠化等自然灾害也会随之而来。

读完狼图腾也是如此,草原就是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里面的生物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生物活动,狼吃羊,羊吃草更是一种不可磨灭的规则,如果是人刻意或无意的挤进了这条规则,后果不堪设想,正如一般人所想,认为狼是坏的,那么就会去杀狼,这样一来,狼少了,羊多了,荒漠化严重了,生态不平衡了,正如毕利格老人经常说的那样:“狼是草原上不可缺少的动物,要杀,但不能杀完,要维持生态的平衡。”这位老人可谓是智慧的象征,如果是人们能够多多的像陈阵那样听他的话,草原应该也会好很多吧!

生物多样性减少,草场植被破坏,荒漠化严重……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之后,再去治理,一切不都太晚了吗?因此,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同时,就需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学会与自然共同发展,方能使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要知道,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

狼图腾读后感 篇6

一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去看电影《狼图腾》。开场之前我的心情非激动,渴望能看到那广大的草原,美丽的动物,还有那可爱的小狼,我激动的等待着。

终于开始了,在影片里面的陈阵挖狼窝的时候,不巧被兰木扎布发现,他把小狼扔向腾格里(天上),结果掉下来摔死了。陈阵幸亏把一只小狼放在了狼洞里就把小狼养了起来,不料这件事惹怒了狼群,所以狼群要进行报复,有一天下着很大的“白毛风”,马群都乱了,组织人“巴图”急忙骑上他的马去赶马群。群狼咬死了好几头马,还把马赶到“天鹅湖”里,因为冰还很薄,还承受不了马群的重量,所以马群都掉进去了,组织人巴图因为马受到了惊吓,把他摔倒在地,就这样过了一晚上。

当人们发现巴图的尸体的时候,已经到第二天上午了,巴图的妻子抱头痛哭,然后才下了葬。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巴图的儿子巴雅尔,被陈阵养的小狼咬着了。更不幸的是毕利格老人家被炸死了。小狼被放了,陈阵以为小狼死了,可是陈阵教小狼的本领小狼全用上了,远远的传来一阵阵狼嚎声......看了这个电影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以后不能再猎杀动物。就像猎杀了草原狼草原鼠就会增多,多了之后草就会一扫而光,这个草原就不存在了。我们大家一起保护动物吧!

狼图腾读后感 篇7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草原人在长期的与狼的斗智斗勇中,渐渐地从狼那里学到了许多东西,并慢慢地磨炼出像狼一样强壮的体魄和顽强、勇猛、智慧的性格。这就是草原人将狼作为民族精神图腾的主要原因。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

作者在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他被狼强大的精神所震撼,与小狼共患难,在逐渐的了解草原人和草原狼的过程中他深深的爱上了草原,迷上了狼,他深切的感受并探究着这唯一一对进入草原生物决赛的种子选手——草原狼与草原人的神秘关系……

文中的小狼,为了维护自己那神圣不可侵犯的独立,自由和尊严,不惜付出一切:豁出命不断冲跃铁链,不惜冲断脖颈,磨烂四爪、咬坏狼牙、重伤咽喉……小狼宁愿忍受与死亡绞索搏斗的疼痛、也不愿意像狗那样被牵着,拒绝服从,拒绝被牵,是做狼的绝对准则,宁死也要去拼搏,永不服输!悲戚的狼嚎时刻能唤起小狼的全部希望、冲动、反抗和求战欲。可惜,小狼的性格决定了小狼的命运,这条小狼最终为自己的桀骜不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有关朱自清散文读后感通用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朱自清散文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如何让自己的作文在众多人中脱颖而出呢?每个人都有过的是写作文的学习过程,写作的意义也在于写作本身,就像美的意义在于美本身。一篇好作文除了要有好文笔以外还要有明确的思想,栏目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朱自清散文读后感,相信你阅读本页面后有一些收获!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

很多人都明白朱自清,他的散文集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集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集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资料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终最终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那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我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十分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一样,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我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集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集》真好看哪!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

朱自清的散文集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集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仅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一样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一样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

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3

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们在努力地工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4

就像绿叶浓荫中的几抹粉红,就像山泉之水流入喉中最后清冽的甘甜,就像彩虹之间美丽的过度。读了《朱自清散文》确实是进行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比起那些浮夸绚丽的文字,还是逼真、细腻来的深入人心。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心灵上经过了洗礼,对这些诗美、景美、朴质美的文章更是爱不释手。“不虚美,不隐恶”的平淡中包孕了神奇。

朱自清(1898—1948),原名自华,号秋实,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其散文朴素缜密,清隽沉郁、语言洗炼,文笔清丽,极富有真情实感,朱自清以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为建立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主要作品有《雪朝》、《踪迹》、《背影》、《春》、《欧游杂记》、《你我》、《精读指导举隅》、《略读指导举隅》、《国文教学》、《诗言志辨》、《新诗杂话》、《标准与尺度》、《论雅俗共赏》。

记忆最深的是《匆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我们要靠的是自身能力而非守株待兔似的徒守成功。人生苦短,现实残酷,我们只能靠自己,靠自己把握住我们限有的时光。我们是有能力不让时间偷偷在眼皮底下溜走,我们有能力“把玩”时间,而非浪费时间。

朱自清的《春》可谓神作,美的没有瑕疵。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步子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日头的脸红起来了。小草偷偷地从土地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春》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盎然的春天,翠绿嫣然的色彩,着实美丽。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一个健壮的,带领我们走向新时代的成年人。遍地的野花颜色鲜艳得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凛冽,它像母亲的慈祥的大手,安抚着我们的脸颊。在春天,春雨哺育这万物。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寓意着新生命,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的人生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的文笔犹如流水般,丝滑春长,朗朗上口。仿佛在接受一场心灵的洗礼。让我们的心灵犹如孩童般天真,纯良。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5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6

一篇散文,能够点醒几代人,让读过的人明白了血浓于水的父爱之情;一篇散文,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清华园的朦胧、忧伤之美;一篇散文,让我们仅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春天的萌发和勃勃生机。

这些散文的作者便是朱自清。他的散文被称为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在他的带领下,中国的散文开创了前程似锦的未来。

朱自清先生的语言如同珍珠落入我的心盘,我记忆最深的是《轮雅俗共赏》。在这篇文章中,朱自清表露了自己对中国文化发展史的见解,分析了雅和俗的特质,指出中国文学史的发展经历了俗到雅,在到雅俗共赏的变化。文章纵向梳理了文学的发展过程;以史带论,史论结合。全文捡平实,但又充满了趣味性。

朱自清在北平生活了多年,对北平人的语言和说话方法都很熟悉,这一篇《人话》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篇文章仅选取了北平话中的“人话”一次铺开介绍了北平人讲究规矩的特点。在介绍人话时,还不忘和讲理一词作比较,虽然意思相近,但前者明显在表达上更鲜明。

朱自清在晚年患了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购买三袋面粉。一家十二口人吃的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在这种情况下,朱自清还是抵抗住了面粉的诱惑,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美援“面粉”宣告书上签了名,并说:“宁可在贫困中死去,也不接收这耻辱的面粉。”

他珍珠般的语言中又不失自己的爱国心。字里行间又能看出他对帝国主义者的愤慨。《动乱时刻》深深打动了我,我明白帝国主义可恶的同时,还明白了当时生命的低贱。一个小孩子只值七毛钱,这行字就如针一般扎入了我的眼睛。朱自清先生不顾自己安危,用自己的民魂抨击了旧社会。这见义勇为的精神实在让人敬佩。那些颓废者,投靠帝国主义的颓废者,是多么可恶,令人咬牙切齿,他们的生命才是最低贱的!

就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不向反动派低头的作家、政治家。我们的未来才会充满希望,现在生活才会那么美好。他们是七月的星火,是民族的救星,唤醒了沉睡的巨龙!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7

漫步在朱自清先生的笔下,像是走进了一片森林,头上的天空被树阴遮的严严实实,但森林里却散着慵懒而自然和谐的光芒,不是华丽的采光灯,却是映照了作者内心情感的柔和颜色。红、粉、橙、蓝、靛、青、紫……于是我就好像到了好多好多个不同的世界。

朱自清的许多散文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春》、《荷塘月色》、《温州的踪迹之绿》等等佳作名篇数不胜数。每读到朱自清的文章,都会有一种清新典

雅,柔顺细腻之情,让人从久违的城市的混沌的空气里摆脱出来,从而让人有一种乡村感,又好像有一种原始的,清新的感觉,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

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

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境般的美

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

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

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

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

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

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朱自清真不愧是一代文学大家!可以说,没有他,中国的现代散文就不可能这么灿烂。我读了他的文章,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让我受益匪浅,真是饱餐了一顿美味的文学大餐。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8

从前,总以为一件事做不完,以后再做也无妨,反正还有的是时间。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猛然觉得人生是那样宝贵。我从没想到过时间老人竟是这样,在我们洗漱,睡觉,读书,吃饭甚至说一句话的时候就匆匆地流逝了。

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似乎都是那样平静。人们每天起床,上学,回家,午休,然后再上学,再回家。如此往复,仿佛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值得珍惜的。然而,当我们一旦回首往事,那些总觉得平淡无奇的生活,却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会成为我们心中美好的回忆。

匆匆地,时光一去不复返,人生也随着时光的流逝一点点地缩短。当我们彻底醒悟时,我们的人生之路也要走到尽头了。看了这篇散文,我的感概有许多,我也在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呢?日子如云烟,被微风吹散了可是,遗憾后悔不能改变一切。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一切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

再想想自己,一到星期六早上,睡到12点。家长叫了才懒洋洋地起床,作业能推就推。当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时间可贵,总觉得时间有的是。

人生就是这样匆匆,当我们还来不及同人生亲密接触时,它已瞧瞧地从我们的睡梦中,从我们洗手时哗哗的流水中匆匆地溜走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人生只有一次,容不得我们奢望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9

作者以清丽的笔调,运用生动形象的移觉手法,融入丰富的想像,引我进入了一个美妙的歌声境界。我惊叹歌声的魅力,更惊叹朱自清的出色描绘。

作用运用移觉,从触觉、视觉、嗅觉三方面来进行描绘。霏霏的毛雨 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像爱 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 了。作者把歌声的轻柔之美化作可触及的物象,形象而具体,让我们亲身感受到了它的滋润、轻柔、滑腻细致。轻柔的歌声突然转向了低沉,于是作者又巧妙地一转笔锋,读者眼前出现了,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歌声中淡淡的哀愁化成了眼前黯淡的花朵,让我们看到春的困倦,感受到了淡淡的哀伤。忽然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又时时送过些新插的秧,少壮的麦,和成荫的柳树的清新的蒸气。清新的花香混着泥土的气息,沁人心脾,让人精神为之一振。这正是歌声的轻快活力给人听觉的震撼。

散文意境的创造,要善于捕捉意象。在作品中,作者捕捉了滋润的春雨、轻柔的微风、油滑的涌道、黯淡的花朵、清新的花香、潮湿的泥气息、新栽的秧和少壮的麦的气息、柳树清新的蒸气。

作者把感情注入到这些事物中,通过移觉的手法将歌声完全转化成这些我们能够触摸得到的,看得到的,闻得到的物象。然后再运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拟人手法把情与景、虚与实和-谐统一起来,自然地展开联想。他把轻柔的歌声给人的享受比拟成春雨、春风的轻抚;把低沉的歌声比拟成黯淡的花色,芳香的消歇、楞倦;把心灵 为之一振的歌声比拟成沁人心脾的花香、土香。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0

朱自清是一位众所周知的作家,一提到他,人们就想到他写的散文。朱自清的散文带有浓厚的韵味。朱自清以他独特的风格,为中国现代文增添了色彩,树立了我国现代文全新的特征。

朱自清的散文反映着生活背景,在书中四十八篇散文中,我最喜欢《背影》。这篇散文表达了父子之间的感情,这是生活中很平凡的一种感情,往往因为太平凡容易忽视。《背影》就叫大家珍惜这种感情。

“我”与父亲已有两年不见了,那年冬天,祖母死了,“我”从北京跟父亲奔丧回家,父亲变卖了家当,还亏空了,又借钱办了丧事,办完丧事,“我”回北京念书,父亲说好了不送“我”,但在关键时候,还是来送“我”了。父亲因为太胖,不容易走路,帮“我”买了橘子就走了,“我”因为父亲的种种困难流下了眼泪。

父亲虽然对“我”严厉,但是,我相信,他无论如何都爱我,即使“我”做错了事情,他也会原谅我。父亲的背影是强大的,从小他保护着我们幼小的心灵,不让其受伤害,这样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作者和他的父亲,整日东奔西走,一个去上学一个去挣钱,说到底是为了养家糊口,很不容易。等父亲回到家,我们做子女的是不是应该慰问一下父亲现在的生活怎么样,工作累不累。

《背影》之所以感动这么多人,因为朱自清把父与子之间平凡的感情抒发到极致,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样平凡的感情!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通用


上学时我们经常会有写作文的任务吧,写作可以提高人的思考能力和观察能力。我们平时应加强写作的片段练习,比如仿写续写改写缩写扩写。作文不是随随便便就就可以写好的!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的读后感悟通用,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1】

《在人间》的优秀读后感1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的优秀读后感2

这个星期,我读了《童年》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主要讲了阿廖沙在11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当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船上当洗碗工的时候,他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戈尔皇后的帮助下,他在书籍的海洋中越游越畅。书籍开括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五年后,他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读完这部书,我突然感觉:原来人世间并不都是非常美好的,人世间也有痛苦。就像阿廖沙所经历的一样,每天在绘图师家里做家务,说是当学徒,其实每天都在倒脏水;在轮船上做洗碗工,却遭到了侍者的陷害;在圣像学坊做学徒,却被老板误解开除阿廖沙所经历的苦难,我们是永远都体会不到的。

但是,阿廖沙在诸多的苦难面前,并没有被苦难所打倒,而是勇敢的面对困难,坚强的去打倒困难。而且,他还在百忙之中,抽空出来看书。渐渐地,他就沉迷在书中了。虽然有很多的困难阻挡他在书的王国中遨游的步伐,但他却坚强的面对!

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一定要面对困难,鼓起勇气来打倒困难!

《在人间》的优秀读后感3

这是一个苦难的孩子

整天吃不饱,穿不暖,受尽别人讽刺的阿廖沙是这本书的主角。在那时,他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他四岁丧父,从小受到艰苦生活的折磨,因为家里没钱,十岁开始为生活奔波。他当过学徒、拾过破烂、做过跑堂的、搬运工、看门人等。

阿廖沙在主人家,受尽了千辛万苦,伤也没少受过。可是,阿廖沙很爱看书。我认为,看书是一件好事。但那时在俄国人的思想上认为看书,是那些愚蠢人做的。可是书里的精彩气氛人吸引着他爱看书的心情。于是,阿廖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与他的弟兄坐在月光下小声的朗读着文字。

有一天,主人不在家,这下,阿廖沙可高兴了,把蜡烛点燃,聚精会神的看书。时间过得真快,主人回来,因为忘带了钥匙,让阿廖沙来开门,可是,他太入神了,他不但忘了主人的敲门声,也忽略了一旁被蜡烛点燃的木板,火都快燃到他了,阿廖沙都没感觉,最后,主人急了,在门外又喊又骂,阿廖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主人打他,听到声音赶紧开门。

主人进来后,看见这番情景,认为他是想烧了这栋房子,便用木头搭阿廖沙,木头深深地刺进了阿廖沙的背部,但阿廖沙忍着痛,流出了气愤的眼泪。我从阿廖沙的眼睛里看出了一种精神的欲望:我长大了一定要让这个国家的所有陋习彤彤除掉!

看到这一篇的时候我不由自主的在书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世界有这样的孩子,受尽了人间的百般虐待

幸运的是,门口搬来以为看书的夫人,她也对阿廖沙很好,觉得他长大一定会有所成就,常常让他到自己家去看书。

本来主人是不知道的,可是主人买米时,发现了阿廖沙,又是一顿毒打

那个夫人看见了,怕牵连到她,便悄悄地搬走了。

每次阿廖沙被欺负后,便会想起他那慈祥的外祖母,小时候,父母双亡的他伤心时,外祖母总是安慰他,帮助他

阿廖沙是不幸的,但也是不幸中的万幸,在主人家期间,和他一起做工的朋友们善良的有许多:善良的彼得,还有表面很凶、但是对阿廖沙很好的穆斯雷,心直口快的雅科夫他们都对阿廖沙有很大帮助。

啊,友情和亲情太可贵了!

太好了,一天阿廖沙遇到了他舅舅,舅舅把他接了回家,我高兴的把书翻到了最后一页

最后,他去了喀山,我也默默地祝福阿廖沙:别放弃,崭新的生活再等待着你!

他也坚信:总有一天,他会用自己的脚走出一条新的路!

执着的理想,顽强的精神,他就像一颗吹不垮的小树正在长成茁壮的大树。阳光总在风雨后,那位孩子长大后就是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2】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慨。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糊口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读的过程中,我的心头似乎压着一块石头,感觉非常沉重。人生的苦难,糊口的磨难,民族的灾害,没有能摧垮高尔基热爱生命追求光明的决心信念,反而造就了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

高尔基,全名阿列克塞·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幼年丧父,后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糊口。外祖父性格乖张暴戾,每当小孩子犯了错误,他喜欢用柳条木棒达到伤其筋骨以触其神经之目的。因此,调皮的高尔基吃了不少的苦头。没多久,高尔基的母亲也离开了他,好在他还有一位十分疼他爱他的外祖母。外祖母给他幼小的因爱的缺失而造成伤害的心灵以最大的慰藉,她为高尔基讲童话故事,在他生病的时候给他喂饭,从来没有抛却过他,并上行下效,在高尔基的心里播下了的真善美的种子。后来他的糊口又发生了许多变故,先是母亲再醮,外祖父家道中落,然后又母亲病故,高尔基成了孤儿;最后连学也上不成了,他开始了四处打工飘流的糊口。在人间,命运多舛的高尔基一次次被投入火坑,忍受着折磨和辱没,忍受着地狱火舌的炙烤。这个大命的可怜孩子,顽强地活了下来,而且找到了心灵解脱的方式——读书。读书成了他逃避糊口中所有苦难和不幸独一途径。他热爱学习,嗜书如命,他想方设法地找书读、借书读、买书读,他陶醉在书籍所展现给他的世界中,他喜欢思索,爱向人提问。由于痴迷于读书他曾经被狠毒的老太婆打得住进病院,医生在高尔基身上竟然用钳子钳出了42根刺,他以此为代价终于争取到了向裁缝妻子借书看的机会。

后来,他又碰到了锦绣的玛尔戈王后,在轮船上碰到了对糊口有着深刻理解又善良平静的司炉舒莫夫,在圣像作坊里熟悉了如西塔诺夫一般无聊的工匠们,在工地上结识了那些可悲的工人们,还有在喀山带领农夫创造新糊口的洛马斯等等。他们让高尔基逐渐地读懂了糊口这本大书,同时引领着勤奋好学的高尔基逐步步入了文学的神圣殿堂。

逆境的磨练,苦难的砥砺,让高尔基迅速地成长起来,他的内心有一种气力在不中断地膨胀,催促他不中断向着光明前进,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而苦苦求索。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3】

《在人间》是高尔基着名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它描写了高尔基艰辛的在人间自行谋生的经历,而那时他还不到十二岁!

高尔基家里贫穷,母亲死后,外祖父也无力再养育他,让他到人间自谋生路去了。高尔基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他当过皮鞋店里的小伙计;在人家当过佣人;在轮船上当过洗碗工,工地搬运工等。

高尔基有一颗宽容之心,东家的女主人曾经用松明把他打的背部浮肿,医生从他后背拔出了42根木刺,但他仍不想上告。高尔基是自学成才,而真正激起他对书的渴望则是一位轮船上的好心厨师,不断让他从书上汲取一些力量,知识,让高尔基认为读书是有趣的,然而这个习惯伴随了高尔基一生。

读完全文,我不得不承认高尔基是个坚强、勇敢、有毅力,总能从挫折中站起来的孩子,他在人间看惯了世俗和凌辱,立志学习,从书本中汲取力量,看到希望与光明。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4】

在人间,最幸福是家人团聚;在人间,最欢乐是收获成功后的喜悦;在人间,最美是有一颗诚信,友善的心《在人间》阿廖沙有正直勇敢的品质,外祖母的待人和蔼,而我们

诚信,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一朵鲜花,在五彩缤纷的花园里绽放;诚信是一阵和熙的风,拂过脸颊,令人神清气爽;诚信是一股暖流,淌过你的心田,滋润你的心。

生活处处有诚信。在学校,教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欺瞒教师、同学。对同学,要一诺千金,对他人许了诺言,就要努力实现。这使我想起了我以前看到过的一则故事。在一股滂沱大雨的夜晚,一个少女双手抱着膝盖瑟瑟地坐在车站牌下,往来的车一辆一辆地奔驰而过,溅起的水花不时地洒在少女的身上。这时,一辆车停在少女前,从车上跳下了一股女孩,满脸歉意的惊呼了一声,那名少女仿佛在黑暗中见到了一缕光芒,一下子蹿了出去,与她拥抱在一齐,我隐约听见她们在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没关系!你还是来了呀。嗯,我答应的事情必须会做到的!那一场面,让我感到了一种灵魂的升华。所以,对于诚信,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到言出必行,一言九鼎,成为一个具有诚信品质的人,必将能得到他人的青睐,必能走向成功。

如果说诚信是构建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桥梁,那么友善就是维持我们友好关系的纽带。

友善,是朋友间的亲近和睦。友善是生机盎然的春天,宛如我们在春天中含苞欲放的友谊之花;友善是艳阳高照的盛夏,代表了我们旺盛的友谊之火;友谊是秋高气爽的晚秋,那友谊的果实如同金色的麦田等待丰收;友善是寒霜千里的冬天,是在枝上的寒梅,风雪无阻。

友善,友好善良。做人就像一面镜子,如你待他人友善,他人也会对你报以友善。与人交谈态度友好,不揭人短处,不说脏话,是友善的体现;对陌生人态度热情,热心帮忙,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现;帮忙他人和睦相处,停止争执,缓解矛盾,消除误会,同样也是一种友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马克思以往有一句名言: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是的,每个人都渴望和谐,友善,都渴望在和谐之光中沐浴,那我们何不追求自我的本能,去追求那和谐之美呢?我们何不为这和谐之美而贡献出自身的一份微薄之力呢?也许,这就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美丽蓝图。冰心奶奶也曾说过:美的真谛应当是和谐,这种和谐体此刻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此刻物身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坏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那么这种美展此刻社会上,就成就了社会和谐的美!

也许,在如今我们不能充分体现阿廖沙的反抗精神,可是在五星红旗下宣誓过的我们,诚信、友善是力所能及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富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5】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山,到了?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亲笔。

Ps:这本书是小荷从当当网送货上门的,是小荷赠给我的第一本书,所以,我很认真得看完了,感触很深,也被高尔基的生活深深的震撼了,曾怀疑过这是不是高尔基写的小说,到后来才证实了这是高尔基的亲身经历。因此,写了这篇读后感。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6】

这个国庆假期,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在人间》。《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在人间》是一本不一样的小说,不是描述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期望的地方。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在这个困难的年代,依然有一些人,引导高尔基走上文学、知识的道路,这本书中让我影像最为深刻的是他的外祖母和一位厨师:斯姆雷。斯姆雷是高尔基工作的船上的一位厨师,是他让高尔基爱上的读书。每晚穆斯雷会让高尔基坐在一个装通心粉的箱子旁念书。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向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能够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此刻的我们应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样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提高了,让人类提高!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好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的人。

这个国庆假期,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在人间》。《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在人间》是一本不一样的小说,不是描述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期望的地方。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在这个困难的年代,依然有一些人,引导高尔基走上文学、知识的道路,这本书中让我影像最为深刻的是他的外祖母和一位厨师:斯姆雷。斯姆雷是高尔基工作的船上的一位厨师,是他让高尔基爱上的读书。每晚穆斯雷会让高尔基坐在一个装通心粉的箱子旁念书。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向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能够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此刻的我们应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样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提高了,让人类提高!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好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的人。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7】

看完了《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又想看《在人间》,因为在我还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时候,能够多了解人间。

在人间里,高尔基能够说是经历了无数事情,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哪里容得这么多沙子。

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像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十分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样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述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可是之后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可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忙的。

之后,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可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并且他把这位夫人成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梦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本事,生存本事,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样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很多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可是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从《在人间》中我们能够学到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坚定了博览群书的信念,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够让人从人间到天堂。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8】

“我扑在书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高尔基在生活中也是像重视生命一样重视书,这在他所著的《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书充实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童年十分悲惨,外祖父是一家之主,脾气暴躁;两个舅舅总为分家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家庭中的生活给他那幼小的心灵笼罩上了阴影。外祖父心情好时,会教他读书识字。从此,阿廖沙爱上了读书,他以书来缓解生活中的痛苦。书给了阿廖沙的心里种下了文学的种子,让它渐渐地发芽,成长。在我的童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一本本的翻看,渐渐的我也爱上了书,爱上了书中的人物、书中的故事。

书照亮了阿廖沙前方的路。在母亲离世,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居后,阿廖沙走上了“在人间”的曲折道路。他做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盘子,当过运货工,做过铁路工人、面包师,售货员、、、、、、但是命运的坎坷和艰辛没有打倒阿廖沙,他从书中获取力量,他比童年时代更爱读书,更珍惜书了。他在一处有钱人家打工,一天,他在打扫卫生时偶然发现了许多书。从此,他每天趁打工的间隙和深夜休息时偷偷看书。因为怕浪费灯油被主人发现,他只能把主人点剩的灯油做成蜡烛看书。可是这种灯熏得人眼睛难受,又痛又涩。可就是在那种艰难的条件下,阿廖沙把主人家的所有藏书都看完了。是什么力量支撑他读完所有的书呢?是他那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废寝忘食的学习毅力。他常常感慨道,读书是多么幸福啊!与他相比,我学习的毅力还有很大的不足,特别是在家学习的自觉性还远远不够。比如上个周末早上,太阳都照屁股了,爸爸喊、妈妈叫半天后,我才懒懒散散地起来。好不容易坐下来了,没一会我就像屁股扎了根针似得,就起来找文具、喝开水。十分钟不到,就要出去上个厕所,顺便看看爸爸买了什么菜,中午做什么好吃的。课文背着背着,大脑就开始间隙性的短路,发发呆、愣愣神,或者神游千里之外。中间休息时,面对妈妈的催促,我反而不以为然,还不急不慢的发牢骚、顶个嘴。结果,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就不知不觉中从我的指尖滑过了,而我计划的学习才完成了一小半。现在想想阿廖沙,我现在的学习条件是多么美好,我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自觉?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慵懒,多一些勤勉?是不是应该从被动的“要我学习”向主动的“我要学习”转变呢?

书给了阿廖沙生活的勇气,开拓出新的道路。饱经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怀着进大学的梦想来到喀山。可让人意料不到是当时的大学校门不对穷人敞开,他的理想一度面临破灭的局面。为此,阿廖沙为了争取让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参加了革命组织,走上了革命道路。这字里行间透露出他顽强不屈、坚持不懈的高尚品格。除了“阿廖沙”,还有“保尔”、“张海迪”、“雷锋”,他们都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实际上,《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他把毕生投入到革命事业。他以笔杆为枪,与恶势力奋战到底,谱写了波澜壮阔的辉煌人生。我也要像高尔基一样,爱读书,多读书,我也要从书中吸收营养,充实幼小的心灵;汲取力量,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同时读书之余,我静下心来也会考虑未来的梦想,虽然我暂时还没有想好,但是我想我一定会渐渐靠近我的目标。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9】

2005-4-9你也许知道高尔基这个熟悉的名字,但你也许不知道这个伟大的作家生活经历。那就请你读一读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吧。本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步由,作者描写了他童年、少年和大学时代的生活经历。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在人间的读后感悟【篇10】

我最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书叫《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这本书介绍了主人公阿辽沙的悲惨的童年、艰辛的人间生活和大学生活。阿辽沙的父亲因染上了霍乱病而去世,阿辽沙只能和外公外婆生活,外公家里的一切都是以仇恨为纽带的。米哈伊尔舅舅和雅可夫舅舅天天都要争吵,我真的难以想象,阿辽沙在这个充满仇恨、争吵的家庭环境里是怎么生活下去的。外公出奇的凶,家里的所有人都有点怕他,当然阿辽沙也不例外,直到后来他才发现其实外公只是表面凶,内心是非常和善的。在童年的生活里,他也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比如“好事情”,他的房子里装满了红红绿绿的水,外公说他是造假币的,外婆把他看成魔术师一类的人物。甚至自力更生,我想:阿辽沙以后的日子肯定会好起来的。

后来,阿辽沙在鞋店里打工,打工期间认识了裁缝妻子,向她借书看,生怕被外婆的妹妹扔进火炉里。为了看书,阿辽沙被打了一顿,那些打阿辽沙棍子上木刺深深的扎进了他的背上,多亏主人及时把他送到医院,阿辽沙才幸免一死,阿辽沙的书都被外婆的妹妹扔到火炉里,为此还欠了小店一大笔债:四十七戈比。阿辽沙的所有钱都是直接给外公,没有钱,他没办法跟外公交代,于是他准备偷钱,主人看阿辽沙无精打采的,就问他有什么心事,阿辽沙告诉了他,主人给阿辽沙五十戈比,让阿辽沙不要再看书了,他给阿辽沙订个份报纸。我难以相信,阿辽沙为了看书,挨打、欠钱、偷钱、无精打采、难道阿辽沙为了书,付出这么多值得吗?

阿辽沙去喀山大学上学,他又要自力更生,阿辽沙先去面包店打工,过了一个月,面包店快破产了,阿辽沙买了把旧手枪自杀,结果没死成,只打中了肺叶,一个月才恢复好。他遇到了霍霍克,阿辽沙去霍霍克的店打工。过了几天,着火了,那着火的地方有油桶,快爆炸了,那些农民都叫“水水水”,水在伏尔加河上,可是太远了,霍霍克指挥他们分成两个小组,让农民拆除栅栏和离火场近的耳房。一群富农闯过来,他们说火是阿辽沙和霍霍克放的,要把他俩扔进火里,铁匠等下几号人来帮他们,才停下来,他们一起把火扑灭了。一个雨夜,霍霍克对他说:我们明天就去海上,就这样,他们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在阿辽沙的人生里,有悲伤:爸爸染上霍乱病而去世,有开心:主人给了他五十戈比,有绝望:到市场买了旧手枪自杀,到最后他走出阴隐,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阿辽沙的事告诉我们:自力更生才是最好的,读书可以改变人生。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系列


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在阅读完一篇佳作之后我们难免会产生感悟,众所周知,写一篇读后感一势必要通读全文。也许下面的“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正合你意!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1

我在署假时,有幸看了高尔基非常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在人间》。

这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

高尔基家境贫寒,父亲死后,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外祖父破产以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这是他还不到十二岁!

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住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

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特别是会思考,学习异常刻苦勤奋。为了学习,他甘愿承受一切,包括被人欺负、忍受饥饿,甚至是遭到毒打。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看到了希望与光明······如果他没有书本,没有顽强的精神,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是真正的自学成才者,真正值得我们敬佩的人!

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五年后,他走进了自己梦想的大学。让我感受到了:书籍可以开拓我的视野,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知识。我也要像他一样,热爱学习,孜孜不倦地看书,将来像他一样走向自己的梦想!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2

今天,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在人间》这一部分,《在人间》写了主人公“阿廖沙”十一岁时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落空。阿廖沙无法再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当然,在轮船上当杂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伺候,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戈尔皇后”的帮助下,阿廖沙在书的海洋中自在地畅游,且越游越畅。书记开拓了阿廖沙的眼界,激发了阿廖沙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在人间待了五年后,阿廖沙便怀着希望去了喀山,去大学求学……这一部分是高尔基写的第二部自传体,记叙了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苦经历,者如高尔基所说,如果不是书,他早就被愚蠢淹死了。当然,这一切得感谢斯穆雷、裁缝的妻子、“玛戈尔皇后”以及那些曾经给予他帮助的人们。

阿廖沙也很坚强,他不仅在人间经历了多重打击后没有放弃,还顽强的站了起来,因为他坚强,有一种永不放弃,不自暴自弃的精神,所以,这值得我们学习,他百折不挠;他执着;他不放弃,他永远不会停止和命运进行抗争,这就是我最钦佩阿廖沙的地方。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3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份丰盛的文化大餐——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文字虽朴实却温馨的一个沁人心脾的纯美境界。

城市七岁女孩葵花,随爸爸到农村工作,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叫青铜的善良男孩,青铜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心地善良的青铜家领养了她,葵花和青铜便成了以兄妹相称的伙伴。青铜家为了让葵花生活得更加快乐……,不惜一切代价。

《青铜葵花》是一首谱写爱的诗篇。是青铜自己不上学,变戏法使葵花上了学。为了让葵花照相,他冒着凛冽的寒风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夜里读书不再跑到别人家借光,他亲手捕捉萤火虫制作点亮了南瓜灯;为了让葵花好好地看一场马戏表演,青铜牺牲了自己的时间,把妹妹顶在肩膀上,而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为了让妹妹葵花添补营养,他在水泊里整天蹲守捕野鸭;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绚丽,更加夺目,更加漂亮,他制作了能发出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

在饥荒的最危急时刻,村长让村民集合唱雄壮的歌曲,忘掉饥饿。面对这种饥饿的苦难青铜一家尤其坚韧,就在这天,奶奶为了葵花,又卖掉金戒指换大米。她操劳终身,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

作品描述这一户两少年经受苦难的历程,将苦难写到深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少年时,就有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拥有爱心,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4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生活和命运的回顾,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他对自己总是谦逊地不肯多着笔墨,但我们却毫不费力地领

略到了多个阿賡沙不断追求的形象。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丨在人间丨我的大学》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 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这本书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作呕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他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11岁时由于外祖父家业破败,无法养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 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屈辱。可是,书籍使他找到了慰藉,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在16岁那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一直想上大学,可是那时的大学对穷苦学生是关着大门的。终于,有一个“特别大学” 一一专门收留穷苦学生的学校向阿廖沙敞开了大门,阿廖沙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作者对本

书内容的描述较为详细,这也为之后作者阐发自己的感想作了很好的铺垫。^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得太远了, 我从小就有父母的关心、爱护,是“小公主”、“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 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 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儿也不主动,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 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 努力下逐渐走向光明。我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去好好地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将来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作者从书中主人公联系到自己,从书中学到的道理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为这个社会做贡献。^

《童年丨在人间丨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像多彩的阳 光,伴我踏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文章先概括地写了原书的大意,交代得清楚、自然,然后由小阿廖 沙的命运和对文学的热爱、追求,联想到自己的幸福生活和对待学习的 态度,在对比中加深了文章的主题。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5

柔和的微风和着婉转的琴音,如一泓清泉流入心窝……皎洁的月光下,我徜徉在《在人间》里,闻着淡淡的书香,翻开书的扉页,忧伤----在我的胸中氤氲开来,越来越浓……

细细品读《在人间》,我不禁潸然泪下。阿廖沙逝世,随母亲和外祖母一同前往外祖父家生活。外祖父家弥漫着相互仇恨的气氛,,在这个家里,阿廖沙每天饱受煎熬,生活得惴怩不安。随着时间的流逝,阿廖沙在茨冈和外祖母的鼓励和关怀下,渐渐懂得了:只有坚强地去面对生活,才能取得成功!母亲逝世后,阿廖沙也随即离开了外祖父家,去人世间谋生了。阿廖沙每天饱受欺辱,成为众人的笑纳。阿廖沙不顾众人欺辱,至始不渝地工作赚钱,在众人面前昂首挺胸,坚持不懈地在社会上生活。他饱经风雪,在面临困难时不向困难屈服!他在面临困难时手不释卷,把书当做良师益友。最终,他在种种困境中成功成为了著名作家高尔基。

高尔基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都时刻手不释卷,而我们时时刻刻想着玩。我们怎么能与他比拟呢?他是在一个相互仇恨的家庭的家庭里饱受煎熬,而我们是幸福地生活在父母的关怀和鼓励下享受童年的美好。十几岁的我们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下学习,他却在社会的逆境中生活,但他仍然时刻手不释卷。他在困境中不向困难低头,相比之下,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此而深感惭愧吗?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高尔基那种不屈不饶的崇高精神吗?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迅速,人类的依赖思想越来越严重,因此而侥幸自己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得到的。至今,我们不能因为有美好幸福的生活而暗暗侥幸。我们不能因此而懦弱无能,我们要的是一份坚强凝结而成的力量。让我们坚强面对一切,毫不畏惧的面对一切逆境,战胜逆境……

时光流逝,月光嵌满林梢,静静倾斜在书页上,斑驳的花枝影子在书页上婆娑起舞。我和上《在人间》,静静回忆着书中的内容,书中那淡淡的墨香,仿佛从字里行间缓缓渗出,沁入我的身体,随我而行……茫然,我恍惚觉得,一股温热的液体盈满眼眶……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6

在暑假里,我有幸看了高尔基非常具有影响力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在人间》。

《在人间》这本书讲述了阿廖沙少年时代出外谋生的苦难历程。阿廖沙刚满十一岁,就离开抚养他长大的外祖母,外出独立谋生。他当过皮鞋店和圣像作坊里的学徒,轮船上的洗碗工,还在当绘图师的表舅家里当过帮工。我觉得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花季的年龄,理应背着书包上学读书,可是少年阿廖沙却不得不从事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繁重的体力活儿。这对于今天正迈向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来说,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可是在一个世纪以前,这却是活生生的现实。我真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做到了超出我们常人所能做到的事情,而支撑着他的一切却是坚持。阿廖沙正是经受了不平凡的生活洗礼,才磨练成了“大写”的人。

《在人间》让我看到了很多有血有肉的人物:聪明善良的外祖母,爱好读书的船上厨师斯穆雷,能干泼辣的洗衣妇娜塔莉娅,冰清玉洁的“玛戈王后”等。书中不但写了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还展现了小市民的自私、保守、贪婪和庸俗。绘图师一家就是一个典范,他们长年过着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生活,争吵不休,彼此揭短,幸灾乐祸。探听和谈论别人的隐私是他们生活中的唯一乐趣。让阿廖沙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他并没有被他们感染,而是用坚持保留了一片雪地,他爱上了读书,走上求学之路。坚持着,坚持着,坚持使阿廖沙虽然过得苦不堪言但从没想过放弃,坚持使他厌恶身边的丑陋和粗俗仍努力向往美好生活。坚持使他改变了一切。在生活中,难道遇到一些小事我们不能像阿廖沙一样坚持自己的想法吗?但古时候的人,比我们更明白坚持的真正意义。孙敬读书时,随时记笔记,常常一直看到后半夜,时间长了,有时不免打起瞌睡来。一觉醒来,又懊恼不已。有一天,他抬头苦思的时候,目光停留在房梁上,顿时眼睛一亮。随即找来一根绳子,绳子的一头拴在房梁上,下边这头就跟自己的头发拴在一起。这样,每当他累了困了想打瞌睡时,只要头一低,绳子就会猛地拽一下他的头发,一疼就会惊醒而赶走睡意。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决心要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想睡觉时,就拿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醒来,再坚持读书。坚持能成就一个人。

坚持,让沙石煎熬住大海的蹂躏,终于化作璀璨的珍珠;坚持,让天空忍受住雨水倾盆的阴霾,终于看见那一道彩虹;坚持,让泉水忘记流进山谷崎岖的历程,终于汇入蔚蓝无垠的大海。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7

在人间这是第二部,讲的是高尔基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所以,高尔基便走入社会。第二部一共有八小章。

第一章是《到鞋店里当学徒》讲了高尔基来到人间走到了一家“时式鞋店” 高尔基当学徒时没有一天可以闲着,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把“我”早早的叫起来。写了高尔基的表哥也非常讨厌厨娘。有一天厨娘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倒在地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当高尔基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时不小心把手烫伤了,结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章是《在姨婆家》讲了外祖父有把高尔基送到了姨婆的家里,外祖母的妹妹是一个喜欢唠叨脾气很大的老婆子,在这个家里高尔基的工作很多。当外祖母来看我的时候,这个老婆子对着外祖母大声说话,大声的奚落外祖母。当高尔基厌倦这个讨人厌的地方时,他做出了逃跑的决定,但是这个讨厌的冬天他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三章是《船上的生活》讲了第二年的春天高尔基终于逃跑了。高尔基在一个船上做起了工作,当晚上高尔基的工作最少的时候,斯穆雷就给了高尔基一本精装版的小说,让高尔基念书,自从这次以后斯穆雷就每天这个时候都让高尔基念书,并总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也正是这样让高尔基热爱上了读书。

第四章是《裁缝的妻子》讲了高尔基又到了外祖母妹妹的家里,外祖母家里德楼下有一个人是裁缝的妻子,她总是借高尔基书看。

接下来四章都体现了高尔基非常爱看书。最后高尔基抱着能进大学的希望到喀山求学。

这么多章都体现了高尔基很爱读书,也体现了爱读书的好处,也能体现出斯穆雷总说的那句话:“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我明白如果我们每念完一本书就会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那就等于每念完一本书就有一篇读后感那么长的收获一开始可能只有一点,但越往后,你的读后感写的越长,你明白的道理就越多,你读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

这部文章更让我懂得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道理。

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文 篇8

近期,我读完《人间有晴天》颇有感触。

故事讲了主人公虎娃?安聪明过人,能学能玩,但却有个智障的双亲,她的父母常常使她在同学面前显得很尴尬,好在有聪明能干的外婆支持着她,可由于外婆心脏病发,与世长辞,虎娃伤心极了,她想随多丽姨妈来到美丽的大城市,在临行前,一场突如其的暴风雨让她懂得了妈妈的爱,欣赏爸爸的长处,她决定不走了,一个人支撑起了这个家庭。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并不是只有风风雨雨,生活并不是只有只风吹雨打,风雨过后是彩虹,阴雨过后是睛天。不论你的父母多与从不同,不论你多受到同学的排斥,你都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快乐。每天女孩都是公主,等待破茧成蝶那一天!每个女孩都有希望,盼望着“金蝉脱壳”的那一段岁月。

爱是什么?爱是人与人之间无偿的关怀。爱像什么?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像雪中的一把火,爱送给谁?爱送给爱过别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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