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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精选

发布时间:2023-02-20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和思考,而教育笔记可以很好的提高自己书面表达能力。有哪些优秀的教育笔记值得借鉴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有关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精选,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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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苍白的月光或者朦胧的北冰光下,它那巨大的身影高高跃于狼群之上,声音宏亮地高唱着世界之初的一支歌——野性之歌。”这是小说《野性的呼唤》的结尾,“它”便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一只名为“巴克”的狗。

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看完这本书,我想,巴克多么好学上进且勇敢,又能吃苦耐劳,敢于与命运作斗争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它懂得知恩图报,且善恶分明。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篇2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篇3

读完《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思想和感情。

小狗巴克生活在南方,过习惯了悠闲自得的生活,养成了温柔的性格,但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因为,有一天园丁把巴克拐卖到了北方。它被想得到金子的人用作了雪橇狗,拉雪橇。祖先们原始的野性在它身上渐渐发出。巴克渐渐变得残酷,它让所有的和它一块儿拉雪橇的狗们都顺从了它,然后把狗群的首领咬死,自己当了首领。后来的主人桑顿对巴克很好,巴克也和桑顿过的像一家人一样亲密。可是后来,桑顿被河水淹死了。巴克一点儿牵挂都没了,就跑到森林里当了狼。

巴克在南方只是一条宠物狗,倒是要感激园丁的拐卖,幸而,才改变了它的一生。与生俱来的野性让它轻而易举成为群狗之首。忠诚和感恩使它和桑顿像一家人一样亲密。桑顿有危险时,是巴克勇敢地去救主人。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一样拥有情感,富有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篇4

《野性的呼唤》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与群狗斗争后,逃入原始森林的故事。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

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得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描写动物的卓越的作品,这部小说描写动物在保护自己、消灭敌人的斗争中表现出的巨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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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精选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你是否为此为写一篇读书笔记而苦恼了。经过收集,栏目小编为您献上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1】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2】

法官家里的园丁,因为欠了很多的钱,跟外人合谋绑架了巴克,并把它卖掉。

巴克拼命地反抗,而且从未放弃过反抗。

我想这是巴克最宝贵的精神了,就像《老人与海》里面的老人一样,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击败。

这种反抗精神让巴克迅速成长,成为它生存的信仰。

巴克被带到一个穿着红毛衣的训狗师面前,它被他用棍棒多次打败、击伤。

让它终于明白,与拿着棍棒的人斗,它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一个法则。

当然,它认为自己被人打败了,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

它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狰狞,就像刚刚出来工作的菜鸟一样,总会先被现实的残酷打击。

而巴克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

后来,巴克目睹了其他的狗被驯服的过程。有的变成了哈巴狗,对训狗师乞首摇尾,巴克从来都不干这样的事。有的既不巴结又不服从,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就像人们在职场中,面对残酷现实的打击,有人接受教训,适应了环境,一路继续前行。有人则没有,继续碰壁。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3】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4】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5】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他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坏人从温暖文明的难方诱骗到不得不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北方。从一只目空无人的贵族犬转变成一只要忍受冰天雪地的雪橇犬。他在转变的过程中,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6】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7】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8】

杰克·伦敦是美国作家。他一生经历丰富、坎坷,是一位多产而杰出的作家,《野性的呼唤》是他的第一部畅销书,也是他动物小说中最为出色的名篇之一。这部小说把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巴克是一头强壮的狗。它本来在大法官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做雪橇犬。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日子过得很惨,还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后来索顿救了巴克,在他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了健康,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两次性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愤怒的巴克闯入凶手营地为主人报了仇。从此它对人类社会无所留恋,回归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与狼为伍。

巴克渴望自由并且奔向了自由。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9】

最近,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10】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最新【篇11】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最新]《野性呼唤》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本文为幼儿教师教育网推荐专题“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相关内容。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1】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2】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3】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他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坏人从温暖文明的难方诱骗到不得不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北方。从一只目空无人的贵族犬转变成一只要忍受冰天雪地的雪橇犬。他在转变的过程中,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4】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5】

法官家里的园丁,因为欠了很多的钱,跟外人合谋绑架了巴克,并把它卖掉。

巴克拼命地反抗,而且从未放弃过反抗。

我想这是巴克最宝贵的精神了,就像《老人与海》里面的老人一样,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击败。

这种反抗精神让巴克迅速成长,成为它生存的信仰。

巴克被带到一个穿着红毛衣的训狗师面前,它被他用棍棒多次打败、击伤。

让它终于明白,与拿着棍棒的人斗,它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一个法则。

当然,它认为自己被人打败了,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

它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狰狞,就像刚刚出来工作的菜鸟一样,总会先被现实的残酷打击。

而巴克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

后来,巴克目睹了其他的狗被驯服的过程。有的变成了哈巴狗,对训狗师乞首摇尾,巴克从来都不干这样的事。有的既不巴结又不服从,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就像人们在职场中,面对残酷现实的打击,有人接受教训,适应了环境,一路继续前行。有人则没有,继续碰壁。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7】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8】

最近,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篇9】

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无关乎人性,却高于人性。当生命面对生存与否的抉择,道德,正义,仁慈都不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人类从种族外的角度去重新理解生命,理解生存,理解忠诚与背叛。

如何完成从文明到野蛮的改变,如何从懦弱变得强悍,如何激发自己的潜力,如何从失败中学习,如何从弱者变成强者。这一切你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答案。

本书的作者用一种血淋淋却写实的手法,毫不含蓄向读者揭开了自然温和面纱背后的残酷。生存的残酷。在让读者震撼的同时,也发人深省。

在同样的危机中,我们将何去何从,我们是会成为顺时而生的强者还是逆时而亡的弱者?

阅读并思考,动物能告诉我们的还有很多。

读完这本书,学会敬畏生命,学会膜拜顽强。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模板11篇)


古语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您是不是不太清楚读书笔记怎么写呢?也许以下内容“《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合你胃口!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2)

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无关乎人性,却高于人性。当生命面对生存与否的抉择,道德,正义,仁慈都不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人类从种族外的角度去重新理解生命,理解生存,理解忠诚与背叛。

如何完成从文明到野蛮的改变,如何从懦弱变得强悍,如何激发自己的潜力,如何从失败中学习,如何从弱者变成强者。这一切你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答案。

本书的作者用一种血淋淋却写实的手法,毫不含蓄向读者揭开了自然温和面纱背后的残酷。生存的残酷。在让读者震撼的同时,也发人深省。

在同样的危机中,我们将何去何从,我们是会成为顺时而生的强者还是逆时而亡的弱者?

阅读并思考,动物能告诉我们的还有很多。

读完这本书,学会敬畏生命,学会膜拜顽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4)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5)

巴克是一只狗,一只充满好奇心,羞耻心和正义感的狗。它原是生活在山谷中的一所大房子里。那是米勒法官的家。米勒法官非常富有,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声誉,拥有很多马夫和佣人。因此,作为米勒先生家的狗,巴克天生有一种自尊与自豪感。它日常生活就是陪法官散散步,逗法官的孩子们玩耍,生活无忧无虑。

不幸的是,巴克被米勒家的园丁拐走,卖到原始荒野,当了一只雪橇狗。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在历练中不断成长。它战胜了狗王斯匹茨赢得了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但是它的主人哈尔是一个痴迷于金钱并心狠手辣的人。他让狗们日夜不停的拉雪橇,即使疲惫不堪也要继续向前跑。一次,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是桑顿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它。

桑顿对巴克非常的细心,给它许多关爱。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桑顿。长时间的劳动及恶劣条件下的艰苦斗争使巴克在身心上已逐渐转变成一只狼犬。被桑顿解救后,巴克越发频繁地听到了狼的呼唤。但因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桑顿被土著人杀害了,巴克受到了巨大打击。当再次听到狼群的呼唤时,它便毅然跑向荒野,回归了自然,成了一只真正的狼。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6)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7)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8)

法官家里的园丁,因为欠了很多的钱,跟外人合谋绑架了巴克,并把它卖掉。

巴克拼命地反抗,而且从未放弃过反抗。

我想这是巴克最宝贵的精神了,就像《老人与海》里面的老人一样,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击败。

这种反抗精神让巴克迅速成长,成为它生存的信仰。

巴克被带到一个穿着红毛衣的训狗师面前,它被他用棍棒多次打败、击伤。

让它终于明白,与拿着棍棒的人斗,它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一个法则。

当然,它认为自己被人打败了,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

它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狰狞,就像刚刚出来工作的菜鸟一样,总会先被现实的残酷打击。

而巴克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

后来,巴克目睹了其他的狗被驯服的过程。有的变成了哈巴狗,对训狗师乞首摇尾,巴克从来都不干这样的事。有的既不巴结又不服从,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就像人们在职场中,面对残酷现实的打击,有人接受教训,适应了环境,一路继续前行。有人则没有,继续碰壁。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9)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10)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11)

最近,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有关林海雪原读书笔记


你看到本文时或许正在收集作品读后感范文吧?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更加了解作者的内心世界。为了更好的品尝这书中的韵味,我决定写一篇作品,以下是编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林海雪原读书笔记。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读完后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息。书的名字叫《林海雪原》。

这本书讲的是首长少剑波去捉拿土匪,可惜土匪已经逃了,他们残忍地杀害了乡亲们。战士们发誓要报仇!他们奋起直追,来到了奶头山;他们跨谷飞涧,奇袭土匪的老窝。接着,杨子荣装扮成土匪,只身进入座山雕的营塞。不久,他的小分队活捉了座山雕!最后,战士们历经坎坷,到林海雪原和匪徒搏斗,终于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读完以后,我被解放军不怕牺牲、一心为民等精神所深深地打动了。在这场历经磨难的斗争中,每一位解放军都发挥了出色的水平。他们意志坚强,像一座高山一样,怎么压都压不倒。不仅如此,他们战胜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们攀壁走岩,突破天险,有着奇能!他们不怕流血,不怕天险,不怕敌人,不怕困难的精神鼓舞着我。并且,战士们也很有耐心,在老百姓误解他们,以为他们是无恶不作的土匪时,战士们好心解释,最后赢得了老百姓的支持和鼓励,这也是一种令人可畏的精神呀!当然,也少不了少剑波的智慧和领导和杨子荣叔叔惊人的勇敢、超人的智慧。

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解放老百姓。这个信念支持着他们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努力着,不畏险阻,坚韧不拔。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奋斗过,才没有遗憾。

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一定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和理想,并具备坚定的意志、勇于拼搏的气概,有韧性、聪明机智的品质和决不放弃的信念,才不会因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便会对自己的前途感到陌生。而有了理想,我们就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

《林海雪原》一书,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更是战士们的一种智慧,一股勇气。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2】

《林海雪原》是根据曲波自己的经历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一问世,在当时的社会上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故事讲述了1946年冬天,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小分队设下埋伏,缴获了敌匪的地下先遣军联络图,初步了解到威虎山座山雕匪帮的情况,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打进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配合小分队里应外合全歼座山雕匪帮。杨子荣化装成已被消灭的另一伙土匪许大马棒的饲马副官胡彪,只身来到威虎山,并被封为威虎山上的老九上校团副。

年三十,威虎山要摆百鸡宴,杨子荣在百鸡宴上八面威风,巧施安排,匪徒们个个喝得烂醉如泥,东倒西歪。小分队及时赶到,杨子荣和战友们,一举全歼威虎山的这伙顽匪,战斗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在《林海雪原》的无数英雄中,我最佩服的人非杨子荣莫属。因为他年纪轻轻,却深谋远虑,屡次立功:杨子荣智识小炉匠.杨子荣献礼.杨子荣盛布酒肉兵.活捉匪首座山雕等事例,都体现出了杨子荣的足智多谋。杨子荣也非常英勇,任何龙潭虎穴,他都敢去闯一闯;遇到危险时,他能随机应变,想办法脱离困境。但是,杨子荣在林海雪原最后的斗争里,在捕捉四大部长的战斗中,中了匪徒的无声枪而光荣牺牲了。杨子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怕苦,与他相比,自己真是惭愧。学习中,一遇到稍难的数学题,心里就叫苦,努力了几次,没有结果后,我更是着急,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能胡思乱想,瞎蒙.瞎猜。有时,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差了,别人一下子就能迎刃而解的问题,但我却感到那么费劲。现在想想是自己还不够吃苦,缺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3】

昨晚,星星站在远处,若隐若现。那一片林海与雪原,那一扫而过的英雄形象,那充满传奇色彩的往事出现在我面前……

轻轻地合上《林海雪原》的最后一页,那惊心动魄的画面不断闪现在我的眼前。六十多年前,在白雪皑皑的山林中,有一群年纪轻轻的战士,他们为自己可能看不到的未来而英勇战斗。

他们的神韵震撼山林,他们的信仰感动天地。他们炽热的激情将沉淀千年的冰雪融化,他们的崇高理想是珠穆朗玛峰无法比拟的,他们是英雄,他们配得上这个光荣的称号。他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闯入龙潭虎穴,他们有着赤子之心,他们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然而,他们也留下了遗憾——遗憾没有看到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强大,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在茫茫人海中,他们为祖国和人民默默奋斗,流血牺牲也毫不退缩。他们总是面带微笑,因为他们的精神从未消沉过。

嘲笑他们浪费生命的人一定是懦夫,因为只有懦夫才会嘲笑勇敢者。燕雀怎么能知道鸿鹄的远大志向呢?一生追求崇高理想的人必将是伟大的,而那些躲在黑暗角落的蝼蚁又怎能体会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呢?

没有理想,中国灿烂的文化从何而来?也许这一理想经历了许多沧桑,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我们身后,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的脚步。

我们不必担心梦想的另一面是什么,我们只需要把今天的梦想完成。

今夜,星光依旧灿烂,林海雪原里的英雄们,会不会飞进我的梦里?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4】

雾气弥漫,继而轻淡的晕开成一幅幅画面,层层叠叠的老林,白雪皑皑的深原,枪林弹雨中奋勇杀敌的战士,狂风暴雪里永不倒下的精神……

细细品位《林海雪原》一书,一个个生动的形象跃然纸上,内心对他们衍生出蔓延不绝的崇敬,为了革命最后的胜利,为了能够真正的解放人民,他们走上了一条义无反顾的剿匪之路。生死早已被置之度外,心中强大的信念支撑着他们不灭的曙光,艰难险阻中他们迎难而上,无所畏惧的燃烧的高尚灵魂的光芒。

书里的人物个个都描写的精彩纷呈,最叫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侦查英雄杨子荣,他在“百鸡宴”上的巧妙计谋,与战士们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威虎山的匪徒,让人不禁拍手称快。还有英勇善战的军师将领少剑波,他用他沉着冷静的性格带领战士们顽强拼搏,不服输,不放弃,怀着一颗对革命对祖国的赤诚之心一直坚持到最后。

是共产主义精神!是它让战士们气壮山河、出生入死。无论是只能在寒冷的雪窖里休息还是在茫茫的雪原里战斗,无论是胯骨飞涧还是飞檐走壁,战士们都不言不语,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在用鲜血谱写诗歌,他们是壮志凌云的好男儿。

我仿佛能够听见战士们在奋勇杀敌时的嘶吼声,仿佛能够看见他们咬紧牙关不顾伤痛的样子,仿佛能够感受到他们内心强大到无坚不摧的姿态,就好像我跟他们一起,在血雨腥风中战斗,忘记了生死,忘记了一切,只有解放人民才是全部的目的与意义。

层层险阻,披荆斩棘,迎头而上,团结一心。

杨子荣时刻挂在嘴边的“我们是一个集体”,书中的集体精神也是不该被忽略的,上上下下团结一心,所以也不难怪他们会取得巨大的胜利,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是一家人。

每一页都是鲜活的一段故事,承载着各种伤与痛,在历史翻腾不息的长河里浮浮沉沉,生命也被赋予了一种神圣的使命,好像就连夜晚中漂浮不定的影子也逐渐变得坚定,因为使命不容亵渎。革命的路途并不平坦,每一位为共产主义奉献过力量的战士都值得我们尊敬。《林海雪原》中每一个片段都该被我放在记忆里深刻的收藏,一个个铅字烙印在心里不该被洗磨掉,因为它让我看到一种精神,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独有的红色精神,它也教会我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让我更深层面的读懂那面红色的旗帜。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5】

土匪,这个词在许多小说中都出现过,它代表的人物有好有坏。《林海雪原》中描写的土匪与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不同,这里的土匪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恶霸。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土匪犯下的恶行和欠下的一笔笔血债,看得我气愤填膺:同样是中国人,他们怎么能这么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同胞呢!一定要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共产党发现了这群土匪,决定出发前去剿匪。可最后派出的却仅仅是一支几十人的小分队,面对号称二三百人的匪军,仅仅靠一支小分队,够吗?看到后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打仗靠的是计谋,而不是蛮干。几十人的小分队,靠着自己的机智勇敢和为党献身的精神打败了匪军。

生活也是这样,有时面对强大的敌人,光靠蛮干是不行的,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的机智和坚定的意志。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6】

当看到《林海雪原》这本经典时,让我了解了当年的战争,让我觉得这些英雄是多么的了不起。死亡,给了他们勇气,鲜血,给了他们力量,林海,给了他们耐心,雪原,给了他们恒心。

《林海雪原》就像一粒种子,里面蕴含着一个活泼的生命;《林海雪原》就是一块石头,里面暗藏着水晶在闪闪发光;《林海雪原》就像一望无际的夜空,无数的星星在发光。《林海雪原》更为我们指点了什么叫做理想。

没有理想,莱特兄弟就发明不出飞机,袁隆平也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

有很多弱者会嘲笑那些战士,嘲笑他们白白浪费生命,但是他们体会不到胜利的喜悦,他们没有勇气,更没有理想。

《林海雪原》里,战士们的心血凝聚在一起,说明了解放军是一个有力量、有勇气、有智谋更有理想的团体!这本书,蕴含着理想,用战士的鲜血编织,将会随着时间永远的铭记在我们心里!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7】

当然,读完后心潮澎湃。而有了理想。

这本书讲的是首长少剑波去捉拿土匪。

对他们来说,突破天险,终于取得了全面的胜利,有着奇能。

今天!他们不怕流血,作文读《林海雪原》有感!

读完以后,战士们好心解释。战士们发誓要报仇,不怕困难的精神鼓舞着我,像一座高山一样,我读了一本书,在老百姓误解他们、超人的智慧,也少不了少剑波的智慧和领导和杨子荣叔叔惊人的勇敢,他的小分队活捉了座山雕。他们意志坚强。

《林海雪原》一书,奋斗过、一心为民等精神所深深地打动了,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死、勇于拼搏的气概,便会对自己的前途感到陌生,坚韧不拔!最后,每一位都发挥了出色的水平,久久不能平息,以为他们是无恶不作的土匪时。并且,战士们也很有耐心,到林海雪原和匪徒搏斗,我被不怕牺牲,读后感《作文读《林海雪原》有感》。不仅如此,并具备坚定的意志:面对自己的人生。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这也是一种令人可畏的精神呀,来到了奶头山,杨子荣装扮成土匪;他们跨谷飞涧,可惜土匪已经逃了。书的名字叫《林海雪原》,有韧性,才没有遗憾。这个信念支持着他们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残忍地杀害了乡亲们,只身进入座山雕的营塞,才不会因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最后赢得了老百姓的支持和鼓励!他们奋起直追。

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久,他们战胜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苦,努力着,我们就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不怕敌人,不怕天险,奇袭土匪的老窝,不畏险阻!他们攀壁走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聪明机智的品质和决不放弃的信念。在这场历经磨难的斗争中,一股勇气。接着,战士们历经坎坷,一定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和理想,毫不可怕。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解放老百姓,怎么压都压不倒。他们认为,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更是战士们的一种智慧。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8】

就是因为在不经意中看电视时发现了《林海雪原》故事片,可惜就是不知道具体的细节和故事梗概,于是就毅然决定非得把它的故事详细看完为快,毕竟在我心里认为只要别人知道的知识我必须立马知道才感觉到痛快,不然就总以为生活中失去了什么似的。所以,及时的借到了书,也及时的展开了阅读。然而这本书确实内容量很大,一时半刻无法阅读完,因此直到今天才算有了一个结。掩卷沉思,收获不少:

一、坐山雕和刁得一并不是一本书里的人物,而是分别属于《林海雪原》和《沙家浜》

二、关于杨子荣这个人物,在我的印象中他一直是个英雄,而且是书中最主要的人物,然而通过阅读才发现他仅仅是属于第二人物来叙写的,原来我又由于自己的不得知而与东北抗日英雄杨振宁相混淆,错误的把他俩的事迹颠倒取代。

三、本书的主要人物是描写年轻有为的军事将领少剑波,书中详细刻写了他沉着冷静、不骄不燥、英勇善战、足智多谋的成长历程以及简单过度的爱情故事,更为主要的可能就是作者本人的缩影。

四、了解了当时东北人民的具体生活场景和现状,官和匪受到民怨、土豪劣绅强权、日军残忍屠杀的阴影都一一浮现,给历史和老百姓留下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五、能把英烈的事迹昭示于天下而不至于林海雪原,确实作者不仅可以自我安慰,更可以安慰亡灵的寄托与希冀。

六、能够写出那么大的气势来自然是了不起的,但是却发现所有的情节都过于简单,尤其是最重要的智取威虎山的过程都单调乏味,显得呆板雷同,不够新颖别致。

总之,能够又参与到阅读中自然是件好事,而且还在不自觉中增长了见识,提高了自己的阅读欣赏水平,确实不枉于一读吗。毕竟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来得及阅读了,就得继续多方寻找时机加强更广泛的阅读。

林海雪原读书笔记【篇9】

一部部红色经典中,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曲波的《林海雪原》,在读书活动期间重读了这本书。怀着股澎湃的激情一口气读完了全书,《林海雪原》又一次把我带到了冰天雪地的东北大平原。我有一种冲动,立刻飞到东北,去看看天险奶头山,看看神秘地令杨子荣名扬天下

一部部红色经典中,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曲波的《林海雪原》,在读书活动期间重读了这本书。怀着—股澎湃的激情一口气读完了全书,《林海雪原》又一次把我带到了冰天雪地的东北大平原。我有一种冲动,立刻飞到东北,去看看天险奶头山,看看神秘地令杨子荣名扬天下的威虎山,到绥芬大甸子走一走。合上书本,看着“林海雪原”那四个字,仿佛他们是由火热的鲜血凝成的,在封面上的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火红和鲜艳了。透过那些,一位位坚强勇敢的解放军战士在脑海中浮现,他们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人民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艰苦奋斗。想到这些,那些鲜血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作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了战士们在茫茫的林海雪原里跨谷飞岩,攀岩跳壁,突破神话般的天险,通过飞跃绝壁岩、奇袭奶头山、智取威虎山等战斗,充分体现出了战士们发挥了大智大勇孤胆作战的奇能。少剑波带领的小分队队员个个英勇无比,他们脚踏雪橇,滑遍了整个林海雪原,最终消灭了全部土匪,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保障,在那样的艰苦条件下赢得这一切,真是劳苦功高!

有时候我常常在想,在这茫茫雪原中,在这林海中,战士们面对的不仅是那些可以预见的敌人,更要面对那些难以预见的天险,也许一个不小心,就会牺牲生命。战士们面对的不仅是身体上的考验,更要面对着心理的考验。然而他们是怎样克服这一切的呢,我想是理想,是奋斗的信念,对这些战士来说,死,并不可怕,鲜血,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敬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子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狂风暴雪、枪林弹雨都吓不倒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消灭与人民为敌的土匪、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他们对胜利、对共产主义事业、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甘愿拼搏到底,因为他们认为:面对生活,面对人生,唯有为理想努力拼搏,生命才更有价值,人生才更有意义。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都为着自己心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都是弱小的人,都在身体上有着一些缺陷,他们的生命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在勇者与懦夫面前,他们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这会让那些身体健全的懦夫感到惭愧。因为那些懦夫永远不会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从小我们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要有自己的理想,因为一个没有理想的人,便对自己的前途自己要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徘徊上便像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一个人没有理想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一个没有理想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如果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千百年来的飞天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培育出杂交水稻,解决了多少人的粮食问题;若没有理想,我们中华民族也许不会完整保留几千年的悠久文化,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是力量的源泉,智慧的摇篮,更是人生的彼岸。

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到一个词的含义,那就是“奋斗”,战士们时刻在奋斗,为胜利,为理想,更为了生命更有意义。人生在世,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你要无怨无悔地走完自己的人生历程。怎样才能充实地走完这段历程,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碌碌无为,虚度韶华?还是踏踏实实,拼搏奋斗?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光阴何其短暂!光阴何其宝贵!当人们还没省悟过来之时,时间老人早已蹒跚地走过了一个又一个人生巷口。倘若你不抓紧时间,奋斗进取,拼搏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那么你将会是一个既可悲又可怜的人。因为你的人生画卷是如此得空白,如此得缺乏光彩。“奋斗”二字,意蕴无穷。为了理想,你务实进取实干,这是奋斗;为了父母家人,你拼搏职场,身兼数职,这也是奋斗;为了贫穷的学童再现校园,你奔走呼告,游走街头,这更是奋斗。与其任而白白流逝,倒不如抓住它,好好利用一番。相信成功总是喜欢垂青这类人的。许多年后,当我们步入暮年,你可以对自己说,“我的青春没有虚度,我的人生终于有所成就,我高兴,我自豪。”这是一个理想的结果,事实上许多人到老的时候,往往感到很失落,很无奈。青春无悔对他们来说只能是个谎言。中年无所建树,让他们后悔莫及。凡世没有后悔药,一错过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人生之悔莫过于此。

有关红书读书笔记


怎么书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读完作品这本书后,大家都感慨万千。最好的去记录这种阅读心得的方式就是动力写一篇读后感,下面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红书读书笔记。

红书读书笔记(篇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书读书笔记(篇2)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激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当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杯具,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我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能够选择,那么,死于悲痛,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红书读书笔记(篇3)

一轮橘红色的夕阳嵌在碧空之中,手中一杯清茗,又翻起《红楼梦》,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怡红公子

“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千丝,悉堆眼角。”宝玉外貌虽是极好,却难知底细。“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谁说宝玉“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晓风不愁敬千点,宿雨还添泪一痕。”这怡红公子一出,也谓孤篇压众。“黄风若解怜诗客,休负今朝挂杖头。”与“冷吟秋色诗千首,醉酹寒香酒一杯。”真是怡红快绿啊!“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梨花一梦。”不谙深离自苦痛啊!

“莺愁蝶倦晚芳时,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花自飘零水自流,可宝玉注定一生不平常,生得一玉,还亦一玉。“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悲剧的结局啊!

潇湘妃子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乃何等的奇妙思想;以“冷月葬花魂”对“寒塘渡鹤影”又是何等的清新自然。“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的外在形象用花和柳可甚是极妙啊!花之温柔,柳之多情,多少人为此折腰啊!“孤标傲世皆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莫不叫人暗暗称绝啊!“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还曰:已是悬崖百丈冰,还黛玉之甚俏啊!“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谁与断肠谁欲诉之?“桂拂清风菊带霜”谁问霜?谁问香?只有风拂人彷徨。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美的事物毁灭给人看。林黛玉这样美的女子逝去,使我伤怀不已。唉,“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

蘅芜君

“聪颖过人,灵巧可人。”宝钗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悲秋之感冗于怀中,以之激发。“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痴,谁怜为我黄花瘦,慰语重阳会有期。”这“归雁远”“晚砧痴”“黄花瘦”“会有期”可真是“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夕阳依旧,清茗却凉。风铃在岁月的沧桑里飘摇,往事在心中轻轻敲打,你的风韵在我的心里流动,手中的你虽已滑落,却留下我终将触不到的旅与梦与殇。

红书读书笔记(篇4)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书读书笔记(篇5)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书读书笔记(篇6)

早逝既是林黛玉的不幸,又是林黛玉之幸也!不是我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且听我细细述来。

如果黛玉还活着,以她瘦弱的身子骨,你能想像她看着宝玉与宝钗过着幸福的生活,在她面前炫耀时悲痛的模样吗?再者,她能理解贾府被抄的打击吗?我想,非也。

在宝玉拜堂成亲的那一刻,高鄂将高傲孤僻的黛玉写得那么微不足道,她没有笑着离开,而是指天哭地地走了,如果是那样的话,她还是我们所认识的黛玉吗?不是。我觉得曹雪芹本意非此。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给不了黛玉幸福。他连自我都保护不了,我们还指望他来保护黛玉吗?整天跟在一群女孩的后面,对她们温柔体贴。你怎样明白他哪一天看上了哪一个女孩,便抛弃了我们黛玉,嫌弃我们黛玉。就如紫娟说的那样:“你的花言巧语我们已经听腻了,就只会抠死人。”他与宝钗结婚后,在宝钗怀有身孕之时,弃她而去,做了和尚,让宝钗独守空房。他对宝钗如此,那么,他对黛玉也能够如此。再者,如果有一天,贾府重整旗鼓,你能想象黛玉洗碗下厨做汤的情景吗?到了数年之后,宝玉突然发现黛玉老了,脸上的皱纹多了许多,再看看,身边的袭人就宛如当年的赵姨娘,他怎得又不想起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呢?

现实世界本来就不应是非黑即白,也许历来许多人悲叹黛玉之身世,可谁又能确定黛玉不是世间的幸运儿呢,毕竟爱过、痛过、哭过、笑过便是人生,既然尝遍人生之酸甜苦辣,亦没有白走世间一趟。她的生命在故事最华丽之处结束,如昙花一现,留下世人的无限唏嘘,也是一幸事呀。

所以,早逝既是林黛玉的不幸,又是林黛玉的万幸啊。

有关红岩读书笔记汇总


有关“红岩读书笔记”的内容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生活中如果有书籍相伴,那么日子一定不会是苦的,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相信情节不断地深入人心,引人深思。为了更好地体会书中的宗旨,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

红岩读书笔记 篇1

要是有人问:“你心中的偶像是谁?”我想,同学们一定会有很多答案:也许,是周杰伦那样的歌星;也许,是姚明那样的球星;也许,是何炅那样的主持人……以前的我和大家一样,同样把这些家喻户晓的明星作为自己心中的偶像。今天,我则会响亮地告诉你:我心中的偶像,是《红岩》中的革命英雄!

今年暑期,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这本书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我一捧到这本书,就被那惊心动魄的故事吸引住了。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革命者的狱中斗争。多么感人肺腑的故事啊:狱中绝食斗争,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江雪琴从容就义,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武装越狱斗争……

读完整本书,书中那一个个形象鲜明的革命英雄,成为了我心中真正的偶像。

书中的江姐,是我的一个英雄偶像。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我一边读一边想:生活中,我们哪怕手指不小心扎了一根刺,都会疼得难以承受。可江姐呢?面对十指连心的钻心的疼痛,她居然顽强地挺了过去。这,需要多么惊人的毅力!

书中的许云峰,也是我心中的英雄。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秘密杀害的那段描写。书中这样写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我一边读一边想,尽管面对的是步步逼近的鬼门关,可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这种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革命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

这本书中,英雄还有很多: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我特意查阅了资料,小说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场面,于是,写下了这样一部具有震撼力的小说。

《红岩》中的革命者们——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红岩读书笔记 篇2

早春的一个午后,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暖暖的、慵懒的惬意。刚写完作业的我站起身来,揉揉眼睛、伸个懒腰,不经意地向窗外眺望……中央花园的大片草坪已经开始泛绿,几棵光秃秃的树木也开始抽芽,三两个小孩子绕着草坪在奔跑玩耍……刹那间,我的目光被花园中那棵硕大粗壮的松树所吸引,它挺直腰杆屹立在阳光下的样子,让我猛然想起了我刚读完的一本满腔热血的爱国书籍:《红岩》。我再次从书架上把它抽出来仔细端详,脑子里顿时浮现出了许多关于《红岩》的深刻片段……

《红岩》这本书记录了共产党的兴起过程,也同样记录了众多有信仰有使命的共产党员的壮烈牺牲故事。表面上看,《红岩》是一部记录写实的小说,没什么有趣的或者曲折的烧脑情节,但它里面的无数次悲欢离合和无数次残酷斗争足以让我感动落泪。书中有对挚友的怀念、对同事的怀念,还有亲人之间的怀念。我这时才恍然大悟:我生活的这个时代多么美好,多么幸福!

《红岩》中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感人,我的心也随着故事发展而波动着。我为江姐失去丈夫而感到痛心疾首;我为许云峰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依然忠于共产党而心生敬佩;我为成岗不顾艰辛,日夜为“挺进报”操劳而怜惜心疼;我还为李敬源的聪慧、陈静的勇敢而拍手叫好……在《红岩》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这样的英雄人物,我为他们而感动,为中国而骄傲!正是有了他们坚强不屈的信仰和使命,才有了我们伟大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

再次浏览了这本书,我轻轻地合上,盯着这本书血淋林的封面,想起了中国红,想起了战士们如血般的信仰和使命,“战士们的思想将深深扎根在这红岩下,为建设新中国而永远奋斗着!”读到这句话时,我的心猛烈地跳动着,竟也有了几分想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冲动!

现在,中国强大了,但却缺少了战士们血一般的信仰!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一幅幅画面:同学们争着做卫生委员,但地面上有垃圾却没有人主动去打扫;很多孩子在家帮家长扫地刷碗,却还要拿“报酬”;做错了事,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第一时间是把责任推到他人头上;考试不理想,千方百计找理由掩饰……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是叛徒蒲志高的缩影,因为一己之私害己害人。我们现在迫切需要的,正是像共产党员一样的信仰!

一个人如果没有信仰,没有追求,那又和行尸走肉有何区别?正是因为有了信仰和使命,才会让一个人成为有价值的人!

感谢《红岩》,它让我懂得了要有自己的信仰,就像习近平说的,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来一定做对祖国有用的人!

红岩读书笔记 篇3

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第一次读完散发着墨香的《红岩》时,心绪早就飞到了那个神圣的地方——红岩。从小到大,我已经记不得心灵多少次被震撼,多少次在梦里踏上这个神圣的地方。

《红岩》真实地再现了革命者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红岩》塑造了许多家喻户晓、令人钦佩的英雄形象: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天真可爱,但面对敌人却同成年人一样勇敢的小的烈士——“小萝卜头”……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烈士们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强忍着旧脓新疮袭来的阵阵裂痛,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革命胜利的那一天……然而,他们却相信,革命终会胜利,正是这种信念支撑着他们,让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通过《红岩》这本书,我看到了这场在特殊背景上,革命者进行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看到了垂死挣扎的敌人的极端凶狠残暴与外强中干;更看到了革命者在黎明前的最后斗争中表现的浩然正气、坚定的信念和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有这一切展现在眼前,激动、崇敬、悲愤、感叹……每一个读过《红岩》的中国人都必定会生出这样的情感,而红岩英烈们坚贞不屈的精神,也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革命先烈们的牺牲精神,更是让我潸然泪下。读了《红岩》,我想了更多更多。红岩英烈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爱国精神,同样让人为之动容。爱国不是革命战争年代特有的精神力量,它存在于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存在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血液里。当我们为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而鼓掌,当我们为神六的飞天而喝彩,当我们为祖国在全球金融危机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自豪……“爱国”两个字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心底。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心系中华。为了中国的崛起而奋斗,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向先烈们致敬,要以实际行动来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红岩读书笔记 篇4

“十一”长假期间,让爸爸去图书馆借了本《红岩》来读,早就想体会一下红色经典,接受一次精神洗礼,这样才会更珍惜现在和平、幸福的生活。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心情如波涛起伏,完全被书中的人物感染了。《红岩》描写的事情发生在1948年到1949年之间,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但是,从故事发生的地点重庆来说,这座山城还被国民党反动派盘踞。他们疯狂逮捕、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在渣滓洞和白公馆等地方,反动派疯狂地迫害革命者,每一个革命者都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随时可能被敌人杀害。

书中有很多革命英雄:许云峰、成岗、成瑶以及渣滓洞的群体等等。我最钦佩的还是江姐,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她面对城墙门木笼子里丈夫的人头,在这个巨大打击面前,强忍椎心巨痛,全力抑制满怀悲愤,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负担着党托负的任务!由于叛徒出卖,江姐被国民党逮捕,顽强的江姐即使经受严刑拷打,始终宁死不屈:“毒刑拷打,那只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正是有像《红岩》中那些先烈们的抛头颅、酒热血,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红岩精神应该像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我们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

想到我们当下幸福安宁的生活真是来之不易,衣食无忧的我们早就体会不到当初的血雨腥风,我们在和平的环境下学习着知识,面对求知道路上的挫折很多人往往知难而退,选择放弃。读了《红岩》,我深受震撼,我要像书中那些英雄们一红岩读后感范文700字样,不屈不挠,永不放弃,决定做一件事,就把它做好,绝不半途而废,一定坚持到底!《红岩》里的英雄们之所以能舍身忘死,坚强不屈,是因为他们有着建立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的崇高理想和信念,我们作为未来国家的栋梁,一定要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用我们的努力把我们热爱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繁荣、强大,无愧于先烈们的牺牲和奉献!

红岩读书笔记 篇5

这个寒假里,我用学校发的消费券买了很多自己喜爱看的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红岩》这本书,因为它不同于我以往看得那些百科全书。小说故事。它是一本意义深刻的“历史”书。

《红岩》这本充满着悲欢离合的书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有点疑惑,为什么书名叫《红岩》?看着封面上那块用鲜血染红的岩石我联想这书中故事,可是当我看完整本书才发现它与我的想象截然不同。

它讲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重庆一带的共产党人的革命活动,书中对人物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前期讲述当时的社会形势及人民的生活谨慎。压力。提心吊胆。接着故事慢慢进入重点,故事里几位主人公分别被捕,被关押起来。作者把他们在监狱中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非常细腻,人物刻画得很逼真,尤其是主人公在监狱里写诗的情景总是在我脑海里浮现……渐渐理解了《红岩》这本书中蕴含的情感;故事的后期讲述了国民党在溃败前的垂死挣扎,想要毁掉重庆这块宝地,但英勇的解放军战士挽救了这一切,故事的主人公也一一被解救,我们胜利了!可是那一幕——被解放军战士鲜血染红的那块岩石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读完书后,我深深体会到我们的祖国来之不易,是无数个共产党人用自己的鲜血,生命换来的,我们鲜艳的五星红旗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祖国大地上有数不尽的红岩屹立着,这是我们的先辈给我们的永远纪念。当我再看见封面上那块用鲜血染红的岩石我有了一种无比的自豪,也有了很大的压力,我们作为先辈的后代一定要为祖国争光,守住我们的江山国土,并发扬光大,用我们的努力使他更加的繁荣昌盛,是他能如巨人般永远傲立在世界的东方用我们的魅力,用我们的科技,善良与和平征服世界。

红岩读书笔记 篇6

《红岩》,这一部小说,到底在讲述什么,它是在讲述新中国将成立前所发生的事情,还是讲述人民共产党的英雄事迹。我认为,都不是,这部书,讲述的是一种红岩精神,它描写了一个个栩栩如生脍炙人口的革命英雄:成岗坚强不屈、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一心为党,忠诚为党,他宁愿在牢房里,与熊熊烈火永生;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这部传奇,反映了当时黑暗、堕落、腐败、肉弱强食的社会景象,共产党做事懂法,而国民党不受法律限制,任用特务,捕获共产党并严刑拷打,血液肆意飞溅在监狱内,血腥味道充斥在每个牢房,每一位共产党英勇的牺牲,都换取今日人民的美好生活,我们不为他们而感到骄傲吗?我们活在他们的理想世界中,我们不为自己而感到骄傲吗?昌盛的中国,已成为了引领世界的大国,我们不为祖国而感到自豪吗?

红岩精神,值得我们永远的铭记,永远的传承,我们要让世世代代感受到红岩的不朽,体会到红岩的传奇!

红岩读书笔记 篇7

在我的书柜里,有这样一本书:它并不出众,但却记载了无数英烈的伟绩;它并没有生动美丽的插图,却是我的最爱。它,就是《红岩》。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很无趣,可越往后看越有劲,最后竟热泪满眶。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江姐的故事:

江姐,从小就受到老师的影响,立志要当一名英勇的中共党员。长大后,她的'理想终于实现了,于是,江姐就全心全意的扑到了共产党的事业中。但很不幸,江姐由于叛徒甫志高的出卖,被敌人抓了起来。敌人企图从江姐的口中打探到什么,哪知江姐宁死不屈。凶残的敌人对江姐使用扎指尖等毒刑,但江姐咬紧牙关,不说。在1949年,正当大家为解放军挺进大西南时,江姐倒下了,永远的倒下了,死神无情的剥夺了她的生命——

读完后,我哭了。是啊,我们这些生活在新新世界的孩子,怎能会体会到当时的痛苦,怎能会感受到共产党的艰难和不易。在我们这一代,每天都吃好的,穿好的,稍有不顺心的就大吵大闹。在家中,我们赫然就是一个“小皇帝”,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一丁点的苦。记得有一次,我非要买一个玩具,但奶奶不同意。于是,我就在家大哭大闹,后来竟闹到绝食。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惭愧。现在我们的生活不知要比旧社会要好了多少倍,但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是多么不应该啊!在旧社会,人人都吃不饱穿不暖,孩子也不能上学,而我们呢,天天吃得饱穿得暖,也能天天上学,却还是要这要那。比起那些为了人民利益、为了全中国安危的共产党,我们实在是自愧不如。

爱家,爱党,爱国。党为了我们,牺牲了他们年轻的生命,生在红旗下的我们,长大是否要做些什么来报答祖国和党的恩情?

有关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读书使我们目光远大,志存高远,每个人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读后感的开头和结尾要怎么叙写才会更好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1

童年是清澈见底的湖水,那么童年趣事则是湖中的一叶小舟,自由而欢乐地在宽阔的湖面上游荡;童年是广阔的天空,那么童年趣事则是天空中的一颗星星,它闪闪发光,为人们指引回家的道路。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我知道了课文大概讲得是:萧红的童年在祖父的园子里,过得十分自由,也十分无拘无束。

此时,我便觉得这位祖父对萧红十分关爱,并没有因为萧红的瞎闹,而去责备她,甚至令读者感受到一丝丝小小的溺爱。但更多的还是关爱与慈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小朋友喜欢金钱上或价值上的攀比,并且把消费当成乐趣,这肯定是溺爱造成的。我爸爸一个朋友的朋友是个官,他们家很有钱,也只有一个儿子,小名叫洋洋。记得又一次过节,父母带着我到游乐园里去玩,刚好遇到他们,初次见面,我便亲切地说了一句:“叔叔阿姨,你们好!”他们听后,也有礼貌地回了几句,可谁知,洋洋却没说话,反而瞪了我一眼,这里我也就忍了。更看不惯的是,他的父母既然给了他50元,去买冰淇淋,还让他随便挑,他看了看钱,并没有多高兴,看似钱还不够多,我拿着1元也向那家超市跑去。它一到那儿,就让服务员帮他拿了一个价格高又好吃的冰淇淋。

唉,有钱人,太任性!像刚才的主人公洋洋,他的“自由”是用钱买的,而萧红的自由是祖父与园子给予的。然而,他们相比,洋洋的生活不能叫做自由。

请大家珍惜现在你们的童年时光。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2

小萧红跟着祖父在园子里栽花、拔草、种白菜、铲地、浇水,虽然是乱闹一阵,但是祖父却并不责怪她。她在园子里摘黄瓜、追蜻蜓、抓蚂蚱,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觉。

在祖父的园子里的那段时光,是多么的自由快乐啊!园子的明晃晃的,新鲜漂亮。作者可以在园子里拔草、栽花、种白菜、铲狗尾草。有时候没种好菜却把种子踢飞了;有时又会在铲地时把谷穗当做杂草割掉;还有时用瓜瓢把水往天上撒,大喊着“下雨啰......”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做各种游戏,和动物玩捉迷藏。园子里的人是自由的,连动植物也是充满灵气的。睡醒了的花儿、在天上闲逛的小鸟、会说话的虫子,一切都活了,自由了。倭瓜、黄瓜、玉米,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怎么长都可以,想结果就结果。没有人会计较它开了多少花,结了多少果。

给作者带来快乐童年的,不光是祖父的园子,更是因为祖父的宽容与疼爱。每天,祖父带着年幼的小萧红去园子里劳作,教她做各种农活。虽然她在园子里大多时候是乱闹一气,但祖父从不责怪萧红,还不厌其烦地教导她分辨野草和谷穗。祖父的疼爱充满了作者的整个童年时光。

作者的童年是那样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我想会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向往这种恬静自然的生活吧。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3

读《于永正课堂教学实录》,我总倾向于先读自己教过的课,这样反思自己,收获更为明朗。

《祖父的园子》是一片略读课文,反观自己在上学年教授这一课时,我当时最注重的是让学生多读,体会其中的人物情感,比如“我”的童真童趣,祖父的慈爱,园里生活的有趣、美好,引发学生兴趣,鼓励他们去读《呼兰河传》。读完于老师的课堂实录,发现于老师的课堂效率更高,内容更丰富,也更有趣。

于永正老师曾说过:“教语文,没那么复杂,就三件事:读书,写字,作文。这三件事做好了,语文不好也难。这三件事做不好,语文要学好也难。”于老师的课堂就是这样。

读书。从前几篇课堂实例中来看,于老师对于读书丝毫不马虎,学生有拖音等小毛病也是及时纠正,其他方面,于老师重视范读,因为示范就是指导,那从我作为老师来讲,提高自己的朗读水平是迫在眉睫的;其次表情朗读,引导学生从表情入手,让学生学会“察言观色”,是有感情朗读的内容之一,情之所至,为之动容;还有读写充满语境感,于老师会让同学们知晓写作背景、作家等相关知识,便于学生想象画面,抒发感情。

写字。在本节课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于老师讲“帽”字,他问同学们右上角的部分读什么,同学们回答说“曰”,于老师纠正到:

“不是曰,也不是日,因为这两横是不靠的,这个字念‘冃’(mào),最早,这个‘帽’字是象形字(画帽子);后来加个目,因为帽子戴在眼睛上面,成了会意字;后来为什么加‘巾字旁’呢?古人好扎头巾,最早‘帽’专指头上的头巾,再后来一演变,所有的帽子都用这个字来表示了。‘帽’和‘冒’的本义都没有了,‘冃’更加可怜,被人遗忘了,连个独体字都不是了,仅是一个部首了。这个字有意思吧?每一个汉字都是一个故事,不仅‘帽’这样写,还有我们上学期学的课文《少年王冕》的‘冕’字上面要写成‘冃’,冕就是帽子的意思,卫冕冠军,也是这个冕。”

教学生写字也有这么多学问!不仅于老师的学生学习到了知识,我也是受益匪浅,除了了解了自己从未发现的“冃”外,也发现自己的知识目前是多么浅薄,与于老师相比,内涵不足之外还有严谨不足。像于老师这样教写字,不仅带给学生知识,还能启迪学生!这样的语文课学生怎会不喜欢?

作文。在写作方面,于老师也是一丝不苟,在本节课,首先于老师通过指导学生读好“我“和祖父的对话,在读中让学生感悟到写人要会写对话,还要注意抓住细节描写,并及时巩固,让学生写一件童年的趣事。学生写的时候,于老师俯下身来,耐心地一点一滴地指导着。写完后于老师先让学生进行交流,并且拿出自己写的范文与孩子们一起分享(于老师备课之认真让人敬佩),并让孩子们谈谈看后的感受,培养了学生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每次读于老师的课堂实录都受益匪浅,在教好一堂课这条道路上,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4

童年是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光,童年是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童年是一生中记忆最深刻的时光,童年是一生中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刻。

每个人都有童年,快乐也好,辛酸也好,都有着一段段精彩的时刻。我读选自于萧红《呼兰河传》中《祖父的园子》,让我有了深刻的感悟。

《祖父的园子》写了萧红和祖父在园子里劳动的景象,萧红胡乱锄了几下草就玩了起来,一会儿捉蟋蟀;一会儿追蝴蝶;一会儿躺在园子里睡觉,一会又把槐花别在祖父的帽子上,逗祖父玩。真悠闲、快乐呀!

我最难忘的是那句:天空蓝悠悠的,天上飘的几朵云好像压到祖父的帽子了!多么自由、无拘无束!你躺在地上闻着空气的清新,听着鸟儿清脆的叫声,感受着暖风拂过你的脸颊,和锄地的外祖父聊着天,多和谐的一幅场景啊!我多想体验一下!

现在我们小的时候只有二到三年的快乐时光,等五六岁就开始上学、上辅导班了,什么“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什么童年付出多一点,即使童年不快乐,以后会快乐。之类的话都从家长口中而出,我们也无力去改变。我现在也很留恋二到四岁的快乐时光。

希望以后的孩们也不要只顾着学习,希望他们会有一段快乐的童年!希望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会像萧红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希望每个人都有一串串小时候的宝贵记忆!

《红与黑》读书笔记精选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对于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为此,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红与黑》读书笔记》,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3

说起来《红与黑》这本书我好久之前就听过这个名字了,初中语文老师说《红与黑》是一部反映复辟时期社会现实的优秀作品。作品中的“红”代表了穿红色军服的士兵,“黑”代表了穿黑色衣服的教士,这是当时社会中的青年人出人头地的两条捷径,也代表了当时社会的社会特征。里面对人物的心理刻画,社会环境发热渲染和性格的描述等细节描写的非常细致,让我们在写作中多多学习。虽然知道,但是一直没有机会拜读,看到那么厚厚的一本书,内容冗杂,就令人失去了细读的兴趣。

这次有机会拜读《红与黑》这本书,感觉这就是一个强迫自己读下去的机会。Scarlet and Black这部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内阁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主人公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种特殊的典型。但是,在死亡面前,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但是他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于连挺身慷慨赴死。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会对自己的信仰,对自己的理想有这样的大无畏精神吗?

高尔基曾说过:“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于连是19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社会主义的英雄人物的"始祖"。”这本小说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其实我们要读的不仅仅是书中对人物,对社会环境细致的刻画,更应该看到的是,当年面对丑恶的时候,是否有敢于保持自己纯洁本性的勇气,对自己的理想是否有坚持不懈,不怕一切困难的胆量。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4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带着对司汤达的崇拜,我阅读了《红与黑》这本书。

作为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喻为军装和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火红的理想与黯然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等等,真可谓挖空心思。但按照司汤达的意思,“红”意味着书中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的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侯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娣儿。正准备和玛娣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郭雪儿)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5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6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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