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红与黑读书心得如何写
发布时间:2023-02-14 红与黑读书心得感言指对某些事或人产生发出的想法,并表达出来,感言就是表达自己感想感触的文字语言,优秀的感言模板你知道哪些呢?基于网友的需要,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整理了红与黑读书心得,希望本文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2】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3】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
据说男生必须要读《红与黑》,就像女生一定要读《简爱》一样。如果每个女生心里都有一个简爱,自卑但无比自尊。那么恐怕每个男生心里都有一个于连,怀疑且极度骄傲。《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说祁同伟是于连式人物,这是于连的悲哀也是每一个出身贫寒的青年的悲哀。
当红色的理想遭遇黑色的现实,就是每一个于连做出选择的时刻。
于连-索黑尔,一个视拿破仑为偶像的英俊羸弱的少年,从小被哥哥和父亲鄙夷甚至打骂,但身处这样的原生家庭,他内心仍有国王般的骄傲。后来他怀着梦想走进市长的家,却发现自己面对的绝不是一个理想国,也不是一个充满罗马式悲剧英雄的时代。对于于连,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就得受人迫害,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他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在社会最底层沉沦,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后来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支柱。
但是于连并不像《漂亮朋友》里的杜瓦诺那样面目可憎,也不像类似文学作品里借助女人飞黄腾达的小白脸那样令人厌恶。可能作者司汤达出于对这个人物的偏袒和热爱,所以有意无意美化他吧。于连最后没有成功是因为他还是不够坏啊,他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变得像周围的贵族一样冰冷无情。
哪怕在上流社会的染缸里浸淫很久,哪怕他后来也开始为了利益不顾一切,但他心里还是有高尚和仁慈存在的,良知是他的软肋。小说里他曾对德-瑞纳市长夫人说“我出身卑微,但我并不卑鄙。”;他不止一次为穷人们落下眼泪;他同情囚犯们被剥夺歌唱权利;他不愿意欺骗朋友;他热爱彼拉神父。不管怎样他心里还保留着人的尊严,也正是这一点尊严使他在污垢里仍然是可爱的,在罪恶里依旧是值得同情的。这正是因为于连不够坏,所以他是注定要死的,他的自尊心和无与伦比的骄傲不允许他苟活。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那么,为了你的自负,你愿意像于连一样选择放弃王冠,走上断头台吗。
______To the happy few
(献给幸福的少数几个人)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4】
宁静的村庄,遍地的绿草,成群的牲畜。还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少年坐在浓浓的树荫下,手上捧着一本圣经,少年正用纯正的拉丁文朗声读着。他叫于连。
于连的生命,就像是匆匆划过天际的一颗流星,短暂却璀璨。他机智,能用流畅的拉丁文背下一整本的圣经;他自尊,在初到市长家时表现得那么自信,尽管他只是一个贫穷的少年;他勇敢,愿意突破世俗的钳制,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正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少年,终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失去了他本身的颜色。
“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让人无比欷歔的同时,又让我陷入了沉思。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于连。曾经的我们,悠游自在地生活在天真的梦的港湾。而渐渐地,我们开始不满足。“小红的新发卡比我的好看。小明手上的是新出的玩具。”又到了如今,“她脚上踩着今年的最新款。他的手机是最新的一代。”我们越来越不满足。因为我们发现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差异。潜移默化中,我们也从当初那个懵懂的少年变为了雄心勃勃的野心家。
我执拗地相信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于连又变回了那个淳朴的农家少年。社会让我们变了很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做的事是适应。也许我们曾经想改变社会,最终却让社会改变了我们。但是如果我们心中一直藏着另一颗心,一颗不断向上,不断向前的心,那么,内心深处的我们将永远不会被改变。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5】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6】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7】
从于连身上能看到自己。这个偏激的少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带着对社会的警惕,对自身安全距离的敏感,到尝试去表现自己。他逐渐崭露头角,在贵族圈颇受宠爱,但他用蔑视权贵的高傲姿态来掩盖来自小村庄的那颗敏感偏激几近于病态的自尊。
于连的形象是鲜明的,立体的,也是亲切的,字里行间仿佛能看到一个眉目干净,身板儿挺直的瘦小男孩儿周旋于虚伪的巴黎贵族社会,桀骜不训的力量仿佛要冲出他高冷的身体,直逼读者的心灵。正事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让德莱纳夫人对他刮目相看,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委身于他。这时他还是个为了你理不理我而傲娇的白净男孩儿。随后到了巴黎,周旋于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循环中,他和她,一会儿骄傲一会儿自卑,谁先为爱妥协谁就输了,另一方瞬间就傲慢起来。循环好一段时间,看得读者哭笑不得。但正是作者这种详细突出的心理描写,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先端。加深了读者对男欢女爱之间博弈的共鸣。爱情,是经久不衰的话题,经得起时间的审核,也是这部经典之作影响至今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这本书,好好去了解了1830年之前的法国历史,梳清了历史大事件,从书中窥视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激烈斗争,更能理解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感,他的斗志,他的自尊,以及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爱情拉锯战的反复无常。
我无法判别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谁对于连是真爱,毕竟于连的感情来得太澎湃太激烈太受时间阶段影响,反而让我无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两位女士的感情深刻程度。只能说德莱纳夫人的爱偏向于无私,像母亲对孩子的宠爱;而玛蒂尔德的爱更像一个年轻女孩傲慢自私的爱,她也只是一个虚伪社会中的叛逆者,周围全是千篇一律令人恶心的贵族青年,她反道而行的性格让她讲目光聚焦于突然出现在她无聊世界中,那个像高岭之花的英雄少年。在她的爱中有着她对玛格丽特王后爱情故事的钦慕,所以在她和于连之间,她倾向于去扮演一个玛格丽特的形象,傲娇得令人生厌,但不乏真诚。
整部小说看的荡气回肠,因为作者的心理描写简直太细腻与直观了,将平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放大放大再放大,但并不显的突兀,反而震撼人心。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让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读者热泪盈眶,撕裂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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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日读书心得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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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书心得 篇1
我们总是在羡慕别人,而对自己所拥有的却常常视而不见,但是只要用心去感受,你会恍然发现,原来,我们拥有的也很多。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不喜欢哭的人,怎么说呢,就是泪点高吧。乐天派的我,习惯了走哪笑哪,生气,感动,这些情绪也会有,但我就是不爱哭,我讨厌眼泪划过脸庞的样子,我讨厌被说爱哭鬼或娇气。
我以为我能没心没肺,考砸了,跟朋友闹掰了什么的,都不会因为这些伤心难过,我相信,时间能抹平一切。
直到爷爷生病了,到我家来养病,许多事,才在悄悄的改变,改变……
我不怎么喜欢我爷爷,在我的印象中,他就是个满身偏执,脾气十分倔强的怪老头,什么都不了解就喜欢随便批评人的当局者。
我讨厌他每天七点半准时抢走我的电视,我讨厌他总是安排我做这做那,我讨厌他总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你让我给你买烟时可不是这样的。
“真是讨厌死了”,我烦躁的低吼,为什么爷爷非要住在我家?他每天安排我时那老威风的劲是我的幻觉么?这那里像个病人。
那天早上我一起来准备刷牙时发现他在厕所,于是就先去吃早餐,结果吃完了他还在里面,然后我就十分生气的去了学校,可是我不知道,爷爷那天,晕倒了啊。
在那次之后,我还是一样的嫌弃他,不喜欢跟他交谈,不喜欢跟他坐一起,现在想想,我真的是好傻好傻。
爷爷化疗了两三次,整个人精神状态居然更不好了,甚至,不能够躺下。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开始动摇了,没有那么讨厌他,而多了一份心痛。
奶奶说,爷爷是个很要强的人,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的软弱,就算是亲人也不行。
爸爸说,他害怕夜晚的来到,因为他得守在爷爷身边,听着他强忍着痛疼的闷哼以及心里油然生起的沉重,可以压的你喘不过气来。看着他痛苦却又隐忍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好伤心好伤心,难道失去一个亲人,我真的不会为他难过吗?不会,为他流泪吗——就算,是我不讨厌你了好不好。
那晚上,我哭了好久,只因为爷爷说的一句:“爷爷要走了,不能再陪你们了。”泪水打湿了枕头,可是我像麻木了一般,只知道继续哭,但我知道那一刻,我对爷爷的讨厌全部都烟消云散了。
我以为我不会为爷爷哭的,可是,那晚泪流满面的又是呢——原来,我也有眼泪。
我是一个天生胆小,没有安全感的孩子。白天还没有关系,但是一到晚上,只要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僵尸,无头鬼之类的恐怖角色。睡着觉还经常会做噩梦,不知是害怕,还是恐惧,常常睡不着,以至于成了“熊猫眼”。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晚上,大人叫我出去买东西,我更是不敢,简直是比考试没考好还要恐怖一百万倍。我多么想像那些平常人一样勇敢,不怕黑暗呀!可是现实却是相反的。于是,我只好常常编些理由:“晚上是学习的大好时光,我还有作文书没看呢,我要去看了。”“我明天考试要抓紧复习,我复习去了。”“不行不行,晚上出去太黑,容易摔跟头。”等等。
终于,理由说完了。母亲非逼着我去地大超市买一些盐,我坚决不答应。不好,母亲立刻火冒三丈,说:“今天,你无论如何都要去买盐,都这么大了,还怕黑暗,你是不是个男子汉?是,就去买!”说完,她把钱交到我手上,把我像赶鸭子似的“赶”了出去,并关上了门。我无奈地只好慢慢走下楼梯,来到了一楼。外面黑得出奇,月亮似乎困了,顺手抓起云朵似的被子,盖在了身上。幸好路边有路灯,我为自己打气。忽然,一团黑影蹿了出来,我吓得拔腿就跑,一直跑到了我家楼栋的大门底下。听到远处一声微弱的猫叫,我的心立刻平静下来,我朝自己翻了个白眼,自言自语道:“你啊你,连只猫都害怕,真是大惊小怪。”我没好气地批评着自己。“呼”一阵阴风刮过,风中还夹杂着树叶的“沙沙沙”声,好像我原来踩死的蚂蚁要来找我索命,我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生怕一呼吸就要完了似的。我感觉自己真是太没用了,什么事物都要害怕,我说:“加油,没事的,勇敢地走到超市,没有什么好害怕的,那些都是人想象出来的,要勇敢起来,要有勇气去面对,用你白天时的开朗乐观击败它!”
我一直向前走,渐渐地我心中的杂想消失了,原来,不光是别人有勇气,我也有。我的信念坚定起来,每一个脚步都是坚定的,也是我有勇气的见证。我似乎不怕黑暗了,我感觉自己在变得坚强,终于前方出现了亮光,我镇定自若地走着,夜晚并不可怕,黑漆漆的天空中漏出了两颗星星,接着一颗一颗都出现了,月亮也出来了,仿佛是在为我的勇敢喝彩和鼓掌。
终于,顺利地回到了家。母亲高兴地望着我说:“你害怕吗?”我响亮地回答:“不!”母亲说:“你已经长大了,你也有勇气了!”
我也觉得勇气又回到了我的身上,我充满力量,胆小害怕全都被我的勇气驱散了。其实,这件事虽然在别人眼中意义不重大,可是对我却意义非凡,我明白了要勇敢面对自己的缺点。
要看到自己的缺点,要把自己的不足改正过来。
“咔嚓咔嚓咔嚓……”咦?在这安静的午觉时间,哪来的喧哗声?哦,原来是我在书桌上制作我的牛仔包啊!
早晨,我慵懒的爬起来,撕下今天的日历,猛然发现今天已经2月3日了,再过3天就是表妹的生日了,我该送她什么生日礼物呢?正当我冥思苦想之时,突然看见旁边的牛仔裤,想起来妹妹不是最喜欢牛仔包么?我可以给她买个牛仔包啊!正当我在为我的“聪明机智”而感到“洋洋自得”之时,忽然想起来,最近过年我的钱包“瘦”了不少,一直没给他喂吃的,一直都在“减肥”,哪还买得起什么牛仔包啊!正当我准备放弃这个计划的时候,正好看见摆在一旁被翻开的《课堂内外·创新作文》,上面那一页是讲如何让制作牛仔包,我灵光乍现——可以用牛仔裤做牛仔包啊!这让我喜出望外,呵呵,不用花钱也可以送礼物啦!这可给我省了不少钱。
说干就干。我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一条穿不了的牛仔裤,并找来了剪刀。但要真动手剪,又有一点犹豫:这么漂亮的裤子,剪掉就不能复原了。可是为了它的“新使命”,我只能忍痛割爱了。
我先拿起剪刀就剪,“咔嚓咔嚓咔嚓”,我三两下就剪掉了两条裤腿,也不用点心,结果……结果当然“惨不忍睹”,边缘成了“锯齿状”,这让我想哭。“悲痛”过后,我又重新振作起来。这次,我可用心多了。我比着尺子,慢慢的剪,沿着尺子的边缘……终于,我成功了。
剪好后,我又碰到了一个大难题——把剪掉裤脚的剩余部分从里面缝好。从小到大,我连针都没碰过,更别说做什么针线活了!我艰难的拿起针,旁边的妈妈不肯帮我,还悠悠的走开了,真受不了她这样。求人不如求己,我只得拿起针和线就开干。“万事开头难”说的还真没错,我连穿线差不多都用了七八分钟,哎呦,我这“老花眼”啊!紧接着,我开始缝了。瞧我这针线活,真是太……歪歪斜斜不说,首先长短都不一,然后从这由歪到那儿去,又从那儿斜到这儿去,我都开始“佩服”我自己了!!那也没办法呀,我总不可能把这样的东西送给我妹呀。我只能再慢慢、小心地来缝了。我把线又拆了,在取出针线,仔细地缝牛仔包。在多次试验后,结果还算勉强不错吧!
最后,就该装饰了。我把多年积攒的宝贝全亮了出来:珠子、两片、布艺小熊、布艺字母……虽然并不多,但当初收集这些东西时,爸妈还叫我“收破烂的”。但对于我这种没头脑、傻不啦叽、反应迟钝的“设计师”,貌似也没什么用。我先是贴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海绵宝宝和哆啦A梦上去,那效果,简直不在一个世界里(我说过我没设计头脑吧!);我又贴了一个金发的小女孩上去,真是“不忍直视”啊;接着,我又……最后,我贴了一个“BOY”的白色字母上去,哈哈,效果还不错,牛仔包终于完成了!(自我沉醉中)
下午,我和爸爸一起把做好的牛仔包到快递公司一起寄出去,虽然很简朴,但毕竟“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嘛!
我完成了牛仔包,我能行!因为,我相信自己,我尽了力。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会拼尽全力去完成事情。
岁月的年轮在不知不觉中又转动了一圈,一转眼,已到了小学六年级了。回首这六年光阴,在校园里上的课就像沙滩上的贝壳一样数不清,那么我今天就捡一颗最美丽的贝壳展示给大家。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们班在何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学校礼堂上课。这一节课可意义非凡啊!因为这一次是一个白云区大型语文教研活动,所
有白云区的语文老师都会来听我们的课。来到礼堂门口,我望见里面黑压压的一片,望不到边,使我们欢快的心情又增添几分紧张。
在这堂课开始前,我们在舞台上向下面的观众热情地打招呼,或许是兴奋、热闹,让我们又减少了几分紧张。
上课了,何老师首先用她甜美的声音朗读今天要学的课文——《鸟的天堂》,我们闭着眼睛美美地享受,仿佛身临其境。接着,何老师开始提问题了。她问:“课文说到这棵大榕树从远处看就像卧在水面上,那这里为什么用一个‘卧’字呢?”或许是因为害怕,或许是因为不懂而使同学们都不敢举手。
我的手在桌底来回搓着,心里像揣着一只小兔,“怦怦怦”地跳个不停,不知道该不该举手,我望了望台下的老师,全都在注视着我们。我身体不由地打颤,连忙转过头来。我看着何老师那慈祥的笑容,那信任的眼光,好像在对我说:“相信你自己,你能行!”顿时有一鼓力量和一团暖流同时流遍我全身。我豁出去了,管它三七二十一,我自信满满地举了手,老师见了,笑得更灿烂了并请我回答。我拿起话筒,镇定地说到:“是因为这棵榕树面积大,像个绿洲,从远处看,就像一个巨人躺在那里,很安详。”回答完毕后,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何老师向我投来赞扬的眼神。我开心地笑了,因为又克服了一个困难。
后来,因为我开了好头,大家似乎也放开了胆子,积极地举手,圆满地使这堂课落下了帷幕。这堂课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它让我感悟到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只要时时刻刻想着“我能行”,那么如果有大风大浪向你袭来,你也可以从容地跨越。这堂课将在我脑海里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烙印。人生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必然困难重重。但我相信“我能行”这名话将带领我跨越一道道高墙。同学们:相信自己,“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所以在我们遇到困难时,应该昂首挺胸地跨过它。要时时刻刻想着“我能行”,它会带领你们在广阔的天空自由地飞翔!
五年前,爸爸妈妈牵着我的手,踏入了这充满阳光,朝气蓬勃的校园——潭北小学。
这里的老师和蔼可亲,同学天真活泼,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里。
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去年运动会的接力赛。
临近运动会,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在赛场上大展身手,为班级争光,接力赛更是志在必得的项目。作为接力赛成员之一的我,比赛那天,从早上开始,就忐忑不安,一想起这事,总会莫名的心跳加速,手心一阵冷汗——因为之前的接力赛练习中,我不是掉棒就是没接住棒:看见对方老远的把棒递向我,我卯足了劲伸手去接, 那棒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很难乖乖地到我手中。这不,中午老师给我们训练时,我又掉棒了!
下午的接力赛怎么办啊?我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中。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高艺荧。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愉快地对我说:“别灰心,你能行的!”短短的一句话,却像是让我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我不停地给自己打气:“我能行,对,我一定能行!”
下午,比完了跳高、跳远、400米……终于轮到压轴大赛——接力赛了。站在跑道上,我的心又开始“咚咚”地跳个不停,手有些不听使唤,腿也有点发软。这时,老师走了过来,笑眯眯地对我说:“别想这么多,相信自己,你能行!”老师满眼的鼓励使我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不少。
“预备——砰——”随着一声枪响,各队同学手握接力棒,在跑道上飞奔。就要轮到我了,这时我的脑海一片空白,只想着让我们班获胜。眼看我的队友握着接力棒向我跑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的右手牢牢地握住了队友递过来的接力棒。我接住了!心里一阵狂喜!这时,我脚下像生了一阵风似的,拼命摆动双臂,一路向前飞奔。要交棒了!我告诉自己:我能行!在交棒的一刹那,我几乎停止了呼吸。等我回过神来,队友早就跑出老远了。“加油!加油!”在一片呐喊欢呼声中,我们班稳稳地获得了第一!
每每想起这次比赛,我总是思绪万千,回想着比赛的种.种,真不敢相信,我竟然战胜了自己!谢谢你,可爱的校园;谢谢你,亲爱的老师同学……
红日读书心得 篇2
今日我读了一篇叫《红日》的书,这一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弱小的心灵,故事的大意是: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十分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重创了74师,大败敌军,取得了最终胜利。
在那里让我看好的是立了大功的石东根。虽然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并且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可是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并进取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全歼74师,才让这真支队伍取得了胜利。
他虽然原先是一个很坏的人,可是因为本来就是心地善良的他理解了批评与教训,改邪为正,为国家立了功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想想我自我,错了也不承认不知错就改真是惭愧!
错了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要勇于承认、勇于改过才能在最终取得胜利。我从《红日》这本书中学到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
红日读书心得 篇3
红日祂取材与解放军战争初期,陈毅,指挥的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战场粉碎做人重点进攻的历史事实,以我军军长沈振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为主线,从1946年第二次涟水战役我军失利,最后监国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副波澜壮阔的画卷,通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高屋建设地对解放军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的涟水,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体现了解放军战争初期由弱强,由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茖“孟良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盾的解放军史尙的转折之战。
解放军战争初期,国名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侑装备数量的优势又侑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指挥官的学历集中偏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先抗张林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的主要师四原因,首先师冒天下之大不提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立场,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尙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员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重要目标,这使导火线,第三,国民党腐败,军队里孤系林立,名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等罪了其祂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进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尙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祂因素导致了这位国民党颇侑能力的干将和王牌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是被祂解放军困在这孤军,更像师被国民ZF的孤单,正是这种绝望的使张灵甫走了穷途末路,不得一死来报得蒋介石器重之恩,从这茖角度来看可以把祂列为杯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蒜放军国民党对遭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尙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侑政工干部这一点祂需要像毛泽东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必须得抓尙去,国名党的效国的口号,祂们内心没侑驱动力,临尙战场了,或似大洋或似高工。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
读了这篇,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
红日读书心得 篇4
从1949到20--、从19世纪跨入21世纪,60个春秋冬夏、60载岁月如歌;从骡马化到摩托化,再到机械化,直至今日的信息化,新中国成立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军步伐走得坚定有力。
此时,我们即将迎来祖国母亲60周岁生日。万众瞩目、举国同庆,踏着红色的足迹、在爸爸的带领下,我看了《我的兄弟叫顺溜》、《潜伏》等一系列“红色”电视剧。战争的残酷、革命人的大无畏、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艰难、伟大领袖的从容睿智,无一不让我为之震撼,撼于那对革命事业的执着和排除万难不畏牺牲的无私奉献精神……
近日,在分公司领导的介绍下,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这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映像最深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红日读书心得 篇5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以下是整理的读后感范文5篇,希望可以分享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再过一个月就到建党__周年了,今日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最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日,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完美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读书心得 篇6
我曾是个军人,因此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这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这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发奋。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状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超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状况还有多起。这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
红日读书心得 篇7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红日》的书,这一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弱小的心灵,故事的大意是: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重创了74师,大败敌军,取得了最后胜利.
在这里让我看好的是立了大功的石东根.虽然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但是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全歼74师,才让这真支队伍取得了胜利.
他虽然原来是一个很坏的人,但是因为本来就是心地善良的他接受了批评与教训,改邪为正,为国家立了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想想我自己,错了也不承认不知错就改――真是惭愧!
错了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要勇于承认、勇于改过才能在最后取得胜利.我从《红日》这本书中学到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2
在我们家的西北方向,有一座高山,打开厨房的窗户,就可以看到。那座山就是我们冷江有名的红岭了。
红岭,又被称为“红公园”。它以前是一座荒山,后来,人们在荒山种树、种草。又在山顶修建了一座阁,红阁。红阁十分美丽、壮观。
天,黄澄澄的迎花开了,像一颗颗小扣子。各种各样的花竟相开放。当桃花、梨花等花朵都开放的时候,红岭就构了一幅幅美丽的图画。树木也纷纷出嫩芽,长出翠绿的叶子。小草从大地的怀抱中钻出来,给天增添了更多生机。小朋友们都在山顶放风筝,他们都玩得可开心了。
夏天,树木长得葱葱茏茏,密密层层的枝叶把红岭封的严严实实,遮住了蓝蓝的天空。早晨,雾从山谷里升起来,给红岭披了一层轻纱。太出来了,千万缕像利剑一样的金光穿过树梢,照射在草地。草地开满了五颜六的花,红的、黄的、白的、紫的,真像个美丽的大花坛。
秋天,树木的叶子变黄了,松柏显得更苍翠了,一阵风吹来,落叶在空中飞舞,真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这时候,菊花盛开了,有黄的、白的和粉的,漫山遍,好像一大块花布。我就会和爷爷去山采菊花,回家泡菊花茶喝。松鼠也没闲着,忙着寻找过冬的松果食物。
冬天,雪花在空中飞舞,树积满了白雪,像一棵棵圣诞树。松鼠靠秋天收在树里的松果食物过子,有时候还到枝散散步,看看天是不是快要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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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1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凌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2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3
于连的一生都在和命运苦苦纠缠着。
为了不做社会的底层,不相信上帝的他努力做出虔诚的样子,把圣经背地滚瓜烂熟,努力成为一名受人尊重的.黑袍教士。
为了跻身上流社会,他殷勤追求侯爵的女儿,但是他的逆袭之路似乎就到此为止了。
市长夫人受人蒙骗,亲笔写信揭露于连的恶行,于连恼羞成怒朝着市长夫人扣响扳机,也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他这一生,为了摆脱低贱,在妥协与反抗中挣扎,在欲望与人性中挣扎。最后他唤醒了心中的良知,与自己和解了。
作家马德说:“这个世界,看似周遭复杂,各色人等,泥沙俱下,本质上,还是你一个人的世界。”
Le Rouge et le Noir
人这一生,该妥协的时候就去妥协,该反抗的时候就去反抗,改变能够改变的,坦然接受无可奈何的。这本小说,我还没有读透,或许是我的人生阅历还不够我完全参透,但是在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后,它还会是我想要拿起来细细读一遍的书。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4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一)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读后感800字(二)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 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红与黑》读后感800字(三)《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红与黑》读后感800字(四)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20_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红与黑》读后感800字(五)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 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 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5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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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1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18,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2
在《红与黑》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两次爱情在这里开始交汇,而他在两次爱情中的不同心理出发点,也在这里发挥了作用。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和第二次爱情中的理性成分在这里混杂,并最终导致了他的悲剧。
首先是他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也就是“激情之爱”中付出的激情。他把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视为真正的爱情,而在他看来,真正的爱情必须是建立在平等与真诚之上的。我们可以看到,在与德·莱纳夫人相处过程中,于连从来就不能忍受德·莱纳夫人的不平等的表现。正因为他太在乎这样的一场宝贵爱情,所以他不容许有什么人或什么举动来破坏。这也是他性格特征所决定的。得知德·莱纳夫人对他的告发后,他不能忍受这对爱情的背叛,而这种愤怒也正显示了他对第一次爱情的珍视。这种愤怒让他失去理智,枪杀了德·莱纳夫人。
第二次爱情中,于连一直在幻想着一个辉煌的未来,他的注意点只在事业上,而这场爱情,只是他事业的代表,在他眼中,这场爱情就是他的事业,他要保护的是爱情背后的事业,而非爱情本身。那封告发信来了之后,于连在意的不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的消亡,而是他前程的幻灭。这也便是他在这次爱情中的理性之所在,这种理性的追求一旦变成痴狂,也就会让他做出不理智的举动,这也是他枪杀德·莱纳夫人的推动力。
于连这一举动中的复杂因素,也展现了他与这个与他的本性格格不入的社会吃力的搏斗后的最后心理。面对在上层社会的“事业”的失败,又得知了爱情中的背叛,他终于完成了自己人性在苦苦挣扎后的回归,而这种回归只能是一种结局——绝望!所以,他做好了一死的准备,向德·莱纳夫人开枪后,束手就擒。
两次不同性质的爱情,也只有在此时,在真正面对的时候,才能见出其高下。在狱中,面对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同样真诚的表现,于连的反应却不同。只有在此时,他才能最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心里对爱情的真实态度。他别无他求,只愿与德·莱纳夫人在这狱中享受最后的哪怕是片刻的幸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玛蒂尔德,还在继续她的虚荣,她亲手将于连葬在那个于连喜爱的山洞里,完成了她“英雄主义”的模仿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司汤达把于连这两次爱情分别叫做“心坎上的爱情”和“头脑中的爱情”。但同时不能忽视,司汤达的这个评价也有太达绝对化之病,毕竟他是站在一个写作者的位置上来评价,难免会带有规划性,而作品中真正显示出来的情况,则不会也不必完全与他的规划相符。
德·莱纳夫人与玛蒂尔德身上,同样表现出一种对贵族阶层行为规范的大胆反抗,而这种反抗,很难不把它归因于真实的激情之爱。这种反抗,在前者身上表现为其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关系的冲破,最终不顾丈夫儿女们的看法而全身心地爱于连,在后者身上则表现为其不遗余力地对于连的营救,虽则因为出身原因而带有一些矫情成分。同样的,对于连来说,也很难把两次爱情严格地放在“心坎上”或者“头脑中”来区分,与德·莱纳相爱中,他也必须有理性的考虑,而且也决不在少数,在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中,他也有发自心底的对玛蒂尔德和感情,同样也不在少数。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3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将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私通,产生了虚伪的爱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经过一番波折,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于连至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寒,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恨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想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不断思考、观察、励志和忍受,终于迎来得意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翻看这本书,于连的一举一动让我深思,我们似乎能从书中获得共鸣,在他身上也能找到我们的影子。他有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也许就是一无所有,对任何事物都抱有放手一搏的心态。而我们有时却不敢迈出勇敢尝试的第一步,屈从命运的摆布,要让我们点亮那颗跳动的心,激起那份没完全枯竭的热情。
同时,这部小说也揭示了复辟王朝时期的波澜的阶级大搏斗,反映了政治黑暗与爱情占有。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4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至此,于连进入了上升通途的另一个阶段。然而,宗教学院并不总是纯洁,所有压抑人性的地方一定会有争斗,于连就是一个牺牲品,牵扯进了高层之间的争斗,如果不是后来遇到提拔他的贵人,只怕会沦落为炮灰的命运。总体而言,于连的能力让他十分出众,而自傲与自卑的情况,让他无法舍却脸皮,一门心思钻营往上爬,也不愿与其他人同流合污,在这样的社会当中,单纯的靠自己,是无法达到向上的结果的。所以,司汤达安排了贵人相助,将于连放到伯爵大人的身边做秘书,于连出众的能力另伯爵刮目相看,甚至要安排他到军队历练,并且给予贵族的头衔。
本来按着这条路,于连可以走的'一帆风顺,只要舍弃了自己的自尊与自傲,没有影响到贵族的利益,是可以实现阶层的逆袭。可惜,出色的皮相与能力,让他吸引到了玛蒂尔达小姐,玛蒂尔达小姐是一只骄傲的金丝雀,看不上身边的任何人,总是嫌弃他们的无聊,却被于连的特殊吸引了,并且想得到于连作为自己魅力的证明。于是两人之间相互勾引,你进我退,进了又厌恶,退了又不甘心,此时的于连已然进阶,虽然还没到得心应手的地步,但是对于玛蒂尔达小姐的心理把握地更为准确,进退自如,最终算是攻陷了玛蒂尔达小姐。恰恰也正是因此而触动了伯爵的利益,伯爵本希望女儿嫁给另外一名贵族,获得一个更高的头衔,现在却被于连破坏了,而此时,恰恰收到了一封检举揭发于连勾引妇女道德败坏的信。
这封信,来自于虔诚的德瑞那夫人,因孩子的病情,不得不根据神父的口述,写下了这封可以让于连身败名裂的忏悔信,这里面就可以看出,宗教学院的影响还没有结束,站在不同边的神父们,相互攻讦,抓住一切可以用的机会,栽赃诬陷对方,于连恰恰又是倒在了这里。伯爵大怒,要求于连拿着金钱远走海外,隐姓埋名,这对于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于连来说,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于是,反正也是死,于连选择了同归于尽,他回去刺杀德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成功,却依旧被关进了牢房。玛蒂尔达小姐为此一直在奔走,却中了圈套,神父之间的站队问题,导致当权派选择打压于连,最终,于连还是上了断头台,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于连,成也皮囊,败也皮囊,一个脆弱的苍白的表面安静内心火热的绝世妖孽,碰上了就逃不过。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5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6
最近读完了《红与黑》,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总体是引人入胜的,看完了这一章就好奇下一章发生了什么,我们的主人公会去哪里冒险,还有有着怎样的发迹故事。然而这样的愿望也不是非常强烈,实在是书里有些句子写的太绕了。几百年前语言交谈的方式已经与现代人的语言交谈大不相同。我们讲话讲究言简意赅,追求效率。而书中法国上流社会人士讲话,讲究礼貌、体面。因此许多对话写的一段又一段,却不能马上理解他们到底在讲些什么。
还好随着阅读的开展,对这种对话的理解能力也是有所长进的。比如拉莫尔侯爵明明是想要告诫于连不要泄露秘密,却不会直接表达,而是说:我是忘了在昨天向您提出这个问题了。我不要求您发誓永远不把您将要听见的说出去;我太了解您的为人,不会这样来侮辱您。总之,读多了竟然也习惯了,能够理解玛蒂尔德和于连之间大段大段对话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读到一半的时候我真的很好奇于连的结局会怎么发展,读完结尾我却发现这结尾并不怎么引人入胜。到结尾时于连的性格似乎已不再重要。凭借记忆力惊人的头脑、察言观色的模仿能力以及最重要的,作者安排的好运气,于连获得了如此好运的前程,他从外省一个木匠的儿子,做到了巴黎一位侯爵的秘书,只要他想,轻松就可以成为巴黎附近某地区的主教,因为他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最后甚至被给予了上校的职位。虽然不在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代,但他发迹的速度,难道不是平辈中鲜有的吗?可是,从书的四分之三处开始,于连的野心、抱负、嫉恨、傲慢全部都消失不见了,开始醉心于和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了。他固执地越来越爱这个巴黎最美妙的女子,而将所有的精力花费在如何获取她的心上。尽管玛蒂尔德非常美貌,但一向对美貌不感兴趣的于连,是真诚地对爱情产生了兴趣吗?
不是的,当胜任侯爵的秘书,并能应付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流利地说出那些“客厅里的笑话”之后,于连好像再没有别的发迹之路了。因此,当他遇到玛蒂尔德的爱情时,自尊与征服之心又熊熊燃烧起来,将赢得玛蒂尔德的心视为最大的挑战,并为此付出了持久的坚持和努力。这样也说得通。但在书中玛蒂尔德的爱情几度消失时,促使于连行动起来的,只有他那越来越多的爱情。这说不通。于连是没有那么追逐名利,还是在他成熟的路上真的开始对爱情感兴趣了。
如果是在成熟的路上对爱情产生过兴趣,这也说不通,因为他清楚他对玛蒂尔德没有爱,雷纳尔夫人的房间才是让他充满爱的回忆的地方。我只能认为,于连坏的没有那么彻底,对美貌也没有热情地那么彻底。
但其实,如果要说坏,那么于连一点也不坏。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他只是面对上流社会时感到窘迫,利用自己的自尊、敏感、热情去应对遇到的这些事情。他剥削了穷人吗,他炫耀了自己的财富吗,他为了名和利诱惑了侯爵的千金吗?他都没有。他敏感、脆弱、自尊、热情,想象力无边。过分地自尊与认真让他可能不那么可爱,但我相信独特的人可以拥有好运。
综上,我觉得于连是一个被动的人,他极度自尊,想要发家致富,蔑视那些贵族。但他没有直接做过什么能帮助自己平步青云的事情。他只是在机会的面前依照他的性格做了应有的反应。虽然于连人生几个重大的上升转点都包含了前往某个富丽堂皇但完全陌生的环境、见到某个位高权重却陌生的人、依靠记忆力和熟知拉丁语的本领实现有趣的交谈――试想这些这些元素集中在一起是会令一个外省的没多少见识的小木匠于连感到压力重重、难以应对的。但这几次经历最终都给于连带来了人生的越迁。从木匠成为本地富商雷纳尔先生的家庭教师,从家庭教师到神学院经历了痛苦的学习生涯后成为了院长神父最优秀的毕业生,因着拉莫尔侯爵和院长神父的交情成为了侯爵家的秘书,由于跟侯爵女儿结合而被授予上校・・・这些都是于连生命中的“好运选择”。
可是,成为上校后被雷纳尔夫人写信举报,这是不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降临的坏运选择?这算不算他第一次需要在“坏运”面前决定要如何选择?面对好运选择时,他依靠强烈的自尊、热情和敏感将对方想象成嫉恨的人,取得了越迁。面对坏运选择时,他不愿接受别人给予的帮助,实现了人生的坠落・・・可惜我为了追求在昨晚上读完,并没有仔细阅读于连入狱以后的故事。但如果不那么认真地说,于连的性格也是一以贯之的啊,不是吗?一个排斥过度亲密的人依靠自己的本性可以三言两语把别人打发走,也依靠着自己的本性得不到想要的亲密。每种性格都是一体两面。取得成功因为它,落得失败也是因为它。
插句嘴,从前有一个人对我说:你想太多了,如果不是想这么多,你现在会做的更好,拥有更多。我觉得的确是我想太多了,我怎么总是想的这么多呢,怎么可以做到想的不多?而现在的我认为:正是因为我想太多,才成为了现在的我,如果不是想太多,也许我连现在的我都无法做到。
书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和他比起来,可就彻底地多了。一个是拥有崇高心灵的单纯的外省夫人,她疯狂爱着于连,认为能死在于连的手里是幸福的。一个是拥有所有人都没有的一切却觉得生活无聊透顶,整天幻想路易十六时代英雄事迹的年轻女人。
她们的性格一以贯之,在我看来是如此显著。玛蒂尔德追求英雄式的故事追求到极致,甘愿放弃高贵的身份和得天独厚的美貌与才情,下嫁给一个木匠的儿子。在于连试图枪杀写信举报他的人之后,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英雄爱情故事又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多么神奇的脑回路,可这就是玛蒂尔德的激情之泉。她永远不改变,永远不厌倦。最后抱着于连的头颅埋葬在地下的时候,她心中应该还饱藏着自己的英雄故事吧!
雷纳尔夫人追求爱情,她对于连就是产生了爱情,无法放弃的爱情。要被丈夫发现了,没有关系,她变得果断、勇敢、雷厉风行,断然处理整件事情,免去丈夫的怀疑。有人要她相信她的情人行为将使得上帝报应在她最爱的孩子身上,她就深深遭遇悲痛,伏在被上帝报应了的小儿子床边,又无法放弃对于连的热爱,只能深深地折磨自己。知道自己和家庭教师搞在一起的风流韵事已经暴露在维里埃尔,自己将遭到所有人的非议与上帝的背弃,决心永远放弃于连,却在他凌晨与她相会并款款以待的深情中,再次犯错。待到多年后,于连回到维里埃尔,却只是为了枪杀她,虽只射中了肩膀并没有大碍,但她请求于连不要自责,因为死在他手里是最幸福的事情・・・啊,我们会觉得这个女人疯了,可是这个美丽、热情、单纯的女人对待爱情是这样飞蛾扑火,从不曾改变。
小说的人物塑造是有意思的,一个人的性格一以贯之,就会让读者感觉到人物是鲜活的。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瑞,前段时间重看87版红楼梦的电视剧里贾瑞的片段,借由六小龄童对这个角色的演绎,觉得贾瑞这个人物是如此生动,如此猥琐又如此悲剧。甚至可以联想到当代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而分析贾瑞性格的成因。写小说的人太厉害了。
《红与黑》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本读完的外国文学名著,以后还想再读更多,希望能开开做人的眼界。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7
司汤达的《红与黑》,第一层面表现为一部爱情小说,而其对爱情的高超描写,也足以让其成为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
书中写到了主人公于连的两次爱情,虽然有其相似处,却更多地表现为不同的性质。这当然同于连自身的性格特征是分不开的。于连具有进取心,自尊心强,不愿屈服于贵族之下,聪明能干,感情炽烈,大胆勇敢。而这些特征中最中心的便是他身上那种平民阶级的反抗性。这种反抗性自始至终都左右着他的爱情生活。
在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中,是他采取主动的,但这种主动,却是源自他对贵族阶级的代表德·莱纳先生的反抗。也是他满足自己强烈自尊心的要求。爱情是他用来衡量自我价值的一种手段,他把爱情看作是一种“责任”,是对贵族阶级的征服,他是以挑战者、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这场爱情的。他要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不是出于情欲,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当他握到那双手的时候,他所体会到的,不是爱情的甜蜜,而是胜利者喜悦。“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且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显然,在这次爱情的开始阶段,于连只是个把一切看作“战斗”的战士,这时的他,还没有心思去顾及情欲或激情。
司汤达在他的《论爱情》里把爱情分为激情之爱,情趣之爱,肉体之爱,虚荣之爱。他推崇的是激情之爱。而在谈到于连的爱情时,他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称为“心坎上的爱情”,并给予了毫无保留的赞美。但我们应该看到,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并非一开始就是激情之爱,或说并非一开始就是在“心坎上”的。
与此相应的,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爱却是纯粹的。从第一次见于连,那个“羞得满脸通红站在门口不敢拉门铃的孩子般的少年”便在她心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后来的相处中,她不断地发再在于连身上表现出来的平民阶级所特有的品质。而一直身在贵族阶层中的她,很快便被这些品质打动了。但此时,她对于连,还只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对一个孩子的同情和爱护,称不上爱情。而她自己也在否定着这种出格的情感。
来读《红与黑》吧,你将会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