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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00字模板11篇

发布时间:2023-02-10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沐浴在书籍的世界里,我的时间都是有意义的。读这作品,我们仿佛也能身临其境,读后感可以从众多思想中挑选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重要核心。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使用哪些方法?或许"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由于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恰是由于如斯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兴奋,不中断地用手抚摩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由于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容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天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天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中断绑阿炯的绳索,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优势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生气,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老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爷爷的一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位盲人少年阿炯,他在马路边与被遗弃的丑狗迪克成为了朋友。阿炯因为受不了继母的虐待,便带着迪克和师傅留下的二胡开始了寻找自己亲生妈妈的旅程。

其中有一幕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一次罕见的暴雨,阿炯生病了。迪克为了给阿炯筹钱治病,到广场上讨钱,自愿当了活靶子给别人练拳,被打得头破血流,跌倒了无数次,最后浑身是血地咬着装了钱币的碗回去给阿炯看病。后来,阿炯找到了妈妈,有了稳定的生活,不必再流浪了,可是迪克因为丑被妈妈的新丈夫关在墙壁夹缝里不见天日,阿炯为了迪克,最终还是选择在一天夜晚带着迪克永久地流浪。

阿炯和迪克的故事让我想到我家小时候养的一只狗狗。当它来到我家门口时,不仅瘸腿,还又脏又老,连骨头都咬不动。我和妈妈就给它剪毛洗澡,洗完澡后,它立马变得白白净净的,于是我给它取名为小白。在之后的日子里,我每天精心照顾它,渐渐地小白的精神好起来。它白天陪我玩耍,晚上帮我们看家护院,家里面一旦有陌生人来了,就会狂吠示警。我非常喜欢它,可是它真的太老了,没有陪伴我多久就去世了。我伤心了好久好久,每次在路上看到别人家的狗狗,我都会想起它。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忠诚热情的迪克,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也让我认识到了人和动物之间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4】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平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7】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9】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0】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1】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近,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

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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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与里面的情节产生了许多共鸣。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对作品的看法,精挑细选的“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相关文章推荐给您,感谢你的阅读期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带来收获并请与你的顾客分享!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2)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近,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

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3)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作文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4)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5)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6)

范文一: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在他眼里,没有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在它眼里,没有不屈不挠的世界,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

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过了一段时间,爸爸要求买一把二胡,带他去钱老瞎子那里学艺术。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不喜欢,连它母亲也不想看。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

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后来,他们一起从福海镇逃走,踏上了寻找母亲的道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一起经历了艰难困苦,终于来到昆明。在这片土地上,它一直守护着他。它捡起石头扔进碗里,只为了让他舒展眉毛;它学会了鞠躬和鞠躬,只是为了他和他自己不饿肚子;它愿意为人做沙袋,半死不活,只为替他收医药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想要一只可爱的白狮子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工资的一半付给厨师,只是因为它不必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范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

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

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乞讨,以免阿琼挨饿;愿意在人们的议论下做出笨拙的行为;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光环,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对母亲的渴望。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感情真深啊!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对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有了更好的理解。和阿炯比起来,我多幸福啊!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范文三:我们一起去之后,你觉得迪克怎么样

虽然它看起来很丑,但它的忠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纯种的猎犬,由于外貌不好而被主人遗弃,过着野狗般的自由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阿炯失业后,迪克带阿炯去昆明找妈妈。

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于是,剧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放进笼子里。

当阿炯知道了那个善良的姨妈时她自己的真相时,她忍受了打击,并开始与迪克永远徘徊

在我看来,人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人。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

但是为什么仅仅因为狗看起来不好就抛弃它呢?江苏省一位老太太因为她的狗长相难看,打算抛弃它。但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家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杀死20多只鸡。

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因为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不需要店主给它很多好的待遇,只希望店主能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

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和外表,却不知道忠诚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再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无论外表多么华丽,都于事无补。

但是有些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扔掉丑陋的狗,杀死他们,甚至吃掉他们。就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被判死刑。为什么人们看的是外表,而不是内心?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条狗,我想有一些善良的孩子给我一些食物。只是外表丑陋,但内心并不丑陋,而是纯洁和忠诚。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判断他的未来、性格和忠诚。

我想再次告诉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

当时,孙权并没有用庞统来以貌取人,但他白白失去了一个天赋。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7)

《我们一起走,迪克》,长篇小说。1992年3月由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字数15万,印数1600。讲述一位在边疆插队的女知青为了返城,抛下男婴。男孩长大后,双目失明,在一条被抛弃的狗的帮助下到昆明寻找母亲。

好句:你的母亲安莎和父亲大黄峰都是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和你同窝出生的一只狗弟和一只狗妹都继承了父母身上的优点长得漂亮可爱,但不知为什么,你却一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厌恶地用爪子踢蹬开去。你出生的第八天,你所在的那家主人——碧罗雪山南麓石头寨猎手力瓢老爹来到屋檐下的狗棚前想看看母狗安莎究竟为他产下了啥摸样的小猎狗。他先抱起你的狗弟,双手捧月亮似的捧在掌心,眯着眼端详了一阵后赞叹道:“哈,怪俊的小狗崽,蜂腰牛臂,狼儿虎头,长大后准是撵山打猎的好手。”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9)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0)

合上这本书,我眼前还是晃动着一条黑影,挥之不去。哦,那不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丑狗迪克吗?真是它。它在死林里跳上跳下,健壮高大的身躯追捕猎物如探囊取物;它围着瞎眼小主人阿炯转来转去,聪明机智地帮助他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现在的迪克,已经集多种人物于一身,变化成了神给阿炯带来光明与温暖的神。

迪克是阿炯的眼睛。阿炯因为思念妈妈,日夜哭泣,一双本来明亮的大眼睛被片刻不停的眼泪侵袭腐蚀,夺走了最后一丝光明。双目失明的孩子因为有迪克的牵引和帮助,绕过了水坑,躲过了暴打,穿越了死林,就像阿炯重新长出的眼睛一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男孩,因为迪克,才能一直走,从农村到城市,从茶馆到剧院,并继续走下去。

迪克是阿炯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对朋友最好的诠释。阿炯买两个包子,一定会二一添作五,迪克一个,自己一个。平时有话说给丑狗听,美妙的二胡独奏,迪克也是第一个听众。委屈了,抱着迪克大哭一阵。高兴了,抚摸一下迪克的头,也能感觉到狗的兴奋。真是一个朝夕相处心有灵犀的知己。

迪克是阿炯的长辈。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可怜的阿炯露宿街头,身患重病时,是丑狗迪克想方设法四处求医。那焦急痛苦的眼神,真像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可能,会不顾一切去交换,让阿炯暖和一些,舒服一些的。

迪克是阿炯的保镖。自己心爱的妻子豺狗,在饥饿难耐时,想尽办法要除去阿炯这个心头之恨。它一次次扑咬阿炯,要置他于死地。是丑狗迪克大义灭亲,保护了小主人。

迪克还是阿炯遮风挡雨的毯子,冷了抱着它取暖;是雪中送炭的好兄弟,宁可自己当陪练,也要多挣几张毛票,好凑齐阿炯的住院费可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狗,一条其丑无比的猎狗。丑狗迪克只有在瞎眼阿炯这里,才能找到归属感。就这样,他们同病相怜,所以互相温暖着彼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的结尾,又是阿炯带着迪克出发了。他们会去哪里?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盲眼能感受到的心灵之美能战胜视觉看到的外表之美吗?丑狗能最终被大家接纳吗307页的厚度还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书真是一种无止境的美妙之旅。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狗生了三只小狗,其中一只生下来很丑。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于是在一个雨夜把它扔进了森林。它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

它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并学会了狩猎。但它渴望找到一个主人,渴望被主人所爱。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一个小盲人阿炯为师,取名迪克。

从此,阿炯与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条坎坷的路上,最让我感动的是穿越雪山和垂死森林的情节。因为迪克的灾难,阿炯被迫离开家乡。在离开之前,迪克想和怀孕的红娜说再见。谁知道,红娜甚至想和他们一起离开。

一路上,小主人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就算是一点点不平坦的路,迪克也要叫一声报信,红娜在一旁看了,心里是很不舒服。天渐渐黑了,但他们离目的地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走了这么多路,大家都饿了,迪克只好去找吃的。

刚走了两三步,就听到小师傅的哭声,断断续续,但很伤心。他急忙跑过去,看见红娜咬着小师傅的胳膊,鲜血就流了下来。迪克愤怒极了,他拼死也要保护好小主人的安全!

它扑通一声,站在小主人面前,小主人知道红娜不知怎么下定决心要吃掉小主人,喝他的血。无奈,迪克只好大义灭亲。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湿了我的眼睛。

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出于保护妻子的本能和作为猎犬主人的责任,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了这个感人的故事我思潮起伏:它让我感到温暖——他的母亲依然爱着她:它让我感到不平——人们以一个人(狗)的外表确定他的身份;它让我感到悲哀——他的父亲对他那么残忍,使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家……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我终于知道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它让我更坚定,更有勇气了,这真是闪亮的珍宝啊!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2)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最新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合集


有没有合适的读后感模板可以给我们学习借鉴呢?也许大家都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吧。读后感是将作品中蕴含的道理和实际结合起来所产生的感悟,编辑从众多资料中精挑细选推出了这篇最受欢迎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主人公迪克,一只丑狗,还有一个小盲人阿琼的悲惨经历,这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现场。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有着纯正贵族血统的丑狗。它被主人赶出了房子。在野外生活了几年后,他渴望有一个主人,于是他去千家万户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了别人的家。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

”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早早离婚了。他的继母胖菊对他很好。阿炯带迪克回家。庞朱只允许迪克带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平平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

阿炯知道他的家人不能再待下去了。他和迪克去了他母亲所在的昆明。在昆明,他们只能乞讨二胡!但每天都有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经常和他聊天。

迪克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个阿姨是他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

后来,迪克被关起来,剧院经理买了一只白狮子狗当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真诚的朋友!!!许多人害怕动物,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它们对动物好,它们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

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相信怕动物的人看完这本书也会知道:

只要我们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有一点联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瞎子,我深深的被老瞎子折服了,他让小瞎子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瞎子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骞泛炷取4�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六年三班赵芷萱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

有一天,阿炯遇到了他的亲生母亲,她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拉二胡,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本文中的迪克是主人遗弃的一只丑狗。虽然他的脸很丑,但他的心是善良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也未必能想迪克那样有情有义、不离不弃,然而文中的许多人物都是以貌“人”,我认为这种观念是肤浅的,迪克为阿炯做的一切又能有多少人做到呢?

阿炯是一个双目失明的孩子,他不嫌弃迪克,把它当做自己最好的伙伴,和它一起生活,他为了能与迪克相伴,放弃了安逸的生活,而是与迪克去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人和动物都应该受到真诚的对待,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阿炯和迪克在这篇文章里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要你能真诚地对待别人,别人就会真诚地对待你;相反,如果你对别人不真诚,那么他们不会一言不发地把你当做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明白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让我知道宽容善良与忠诚是朋友之间不可缺少的品德。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好,但大多数人深思,我知道动物是感性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警察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由于没有钱,迪克只好在街上游荡,展示自己的艺术,挣来的钱会买点吃的,晚上还会睡在桥洞里。

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机敏、可靠、忠诚、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它有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就因为绝望时,阿炯收下了它,迪克会不顾一切地报答他,永远保护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并不意味着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其次,最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感恩,告诉我们要感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收留了,阿��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这是我们要一起做的事,迪克。我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帮助。谢谢你得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阿炯,一个盲人男孩,收养了一只因外表丑陋而被主人遗弃的狗。一个炯叫他迪克。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阿炯受不了继母的虐待。所以他带迪克去见他的生母。

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分类: 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7-10-11 10:17:20

在我童年的书柜里,书籍丰富多彩:它们记录着历史故事;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只有四岁,但他的经历远远超过我们的同龄人。他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一只流浪狗迪克四处游荡。

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剧性和发人深省的主人公找到了失去的母爱,消失在绚丽的夕阳下。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狗,但他们的友谊比任天长还深厚。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单从最后一个故事,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琼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你可以一举打破一切。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相互信任,无论风雨吹不倒它。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朋友,让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持之以恒,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会害怕!

迪克读后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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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读后感 篇1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迪克读后感 篇2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

在这个上,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才能拥有爱,动物与人之间,也一样可以拥有最真挚纯洁的爱。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不少人肆意猎杀动物,猎杀着我们的好;又或者,只对长得可爱、讨人喜欢的动物有感情,而对长得丑陋的动物置之不理……这样,真的对吗?在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中,我找到了答案。

这部动物小说讲了一个从小失明、阿妈离家出走的12岁小盲童阿炯在偶然之中遇到了因长得丑而无人收留的可怜丑狗迪克,并收养了它,然后一起逃出金竹寨去昆明寻找阿妈并一曲成名,最后依然决定永远流浪的。

书中的丑狗迪克,只因为长相丑陋,就被原主人嫌弃,还被好几户人家拿棒棒追赶。阿炯也是因为看不见,不知道迪克长得丑,才会收留它。多么可怜的狗啊!可是,它其实是十分、忠诚的仆人和朋友。

在茶店老板出尔反尔不让阿炯继续在茶店里拉琴的时候,迪克为了安抚难过伤心的阿炯、替他报仇,不惜闯下大祸;在陪伴阿炯穿越森林的时候,迪克为了救阿炯,“大义灭亲”咬死了的未婚妻红娜和未出生的孩子;在阿炯因没钱而的时候,迪克为了赚到钱让阿炯在昆明能够生存,甘愿被揍得皮开肉绽;为了让阿炯不因的长相而断了出名之路,迪克宁愿让一只什么都没有做的小狗顶替它所有的英名伟绩得到观众们的爱戴和欢呼……如此忠心耿耿、誓死陪伴的迪克,尽管它是动物,还是长得丑的动物,可是它的心地却是多么、多么令人感动!

无论如何,动物其实是非常友好的,不管是可爱还是丑陋。所以,人类不应该猎杀动物,更不应该偏心于可爱的动物。

“小主人,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我迪克都永远守候陪伴在你的身边。它相信小主人能听懂它的心声。几乎人人都讨厌它,人人都恨它,只有小主人能理解它。也许,它实在长得太丑了,只有瞎子才不会在乎它丑陋的外貌,它想,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中最感人的一句话,也道出了现实社会当中的真理。只是因为一张自己根本就不能决定的外貌,迪克几乎被所有人都嫌弃讨厌。只有一个用他的心去看世界的人,才不会在乎它的外貌。所以才说,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是啊,人人都用去看这个世界,看见的就只有外表的美与丑。所以,我们必须要用自己的心去看世界,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一视同仁,才能真正地看清内心当中的善良与丑恶。

“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要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远方,紫黛色的天宇露出一抹水红色的朝霞。他们正朝着升起的地方走去。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

这是本书的最后一段话,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愿望,也是我的愿望,更应该是所有人类的愿望:热爱动物,对所有的动物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可以像上面那段话一样,人类和动物可以互相理解、互相,一起感受太阳带来的光明和,携手迎接太阳的升起,迎接新的一天到来,迎接崭新美好的未来!

迪克读后感 篇3

每一个脚步,每一个艰辛的脚步,都被一只狗所带领,一只丑陋的狗,让我看到丑陋背后的善良,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导盲犬迪克》整本书讲述的是一至母狗生下了一只丑陋的小狗,被母狗所抛弃,成了一条流浪狗。在茶馆拉二胡的盲人小孩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迪克带着小孩出大山去找母亲,谁知竟成了母亲的赚钱工具,两人逃离了这座城,开始了流浪生活。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当属迪克为了救主人,而咬死了自己最喜欢的豺狗。为什么呢?当主人深处危险之中,一个是自己最好的主人,一个是自己最爱的狗,他在艰难的抉择之中,最后选择了忠诚主人。让我看到了那颗懂得感恩的心,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自私。

这一颗炙热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毛主席报答老乡章士钊,每年春节初二那天毛主席让秘书给章士钊送去两千块钱,当还满两万块钱时,就说还要还五十年利息。这些钱都是毛主席自己的稿费。当年借的那笔钱,是为了革命事业而急需的。还有一件一直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在军训时,同学呕吐,吐在我的床上,老师帮我清理打扫,而当时,老师发着高烧。每当到平安夜的第二天,我都会送给老师一个她最爱吃的苹果。

我想只要内心懂得感恩,即使外表丑陋,也会有人欣赏他。我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去报答那个帮助过我的人。

迪克读后感 篇4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习,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永远不会写信的。”“可是我学不会。”“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这本书,写得有趣而富有哲理。不仅给人精神上的享受,更让我懂得了生活之路就在自己脚下,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勇敢向前,就能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迪克读后感 篇5

国庆节放假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导盲犬迪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猎犬之间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世界里,使我感受颇深。

迪克是一条有着优秀血统的猎狗,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长得丑,没几个月大就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留,成了他的导盲犬。小主人失业后,他们去昆明找阿炯的阿妈,可没找到,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相互保护,终究找到了阿妈。可好景不长,由于迪克咬伤了人要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阿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在我读到迪克屡次投奔人类,但都由于长得丑被赶了出来。我很生气,人怎能以貌取狗呢?俗语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不能由于一个人的'外表而判定他的人品。瞧瞧街边的卖艺人,很多都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一技之长,他们是靠自己的技能赡养自己;相反,有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却游手好闲,偷人钱财,害人害己,这能说明他们的心灵美吗?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2025迪克读后感(通用5篇)


我们会喜欢在作文中分享自己的心情,作文往往能启迪智慧,滋养灵魂。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加强别人对你的印象,那么写好一篇作文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2025迪克读后感(通用5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迪克读后感【篇1】

学校老师为其他老师和家长们整理了,七篇相关读书感悟,这几篇字数都是左右的,投稿来自,温州市龙湾区永兴一小,成都市簇桥小学,这是篇不错的读后感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阅读后随笔,读后感》,感觉对学生学***育很有用,改掉了文章中有针对特殊限制性的内容,一起来学***细内容吧。

篇一:《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虽然它看起来很丑,但它的忠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纯种的猎犬,由于外貌不好而被主人遗弃,过着野狗般的自由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阿炯失业后,迪克带阿炯去昆明找妈妈。

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于是,剧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放进笼子里。

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在我看来,人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人。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

但是为什么仅仅因为狗看起来很丑就抛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太太,因为长得很丑,要抛弃它的狗。但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家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杀死20多只鸡。

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因为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不需要店主给它很多好的待遇,只希望店主能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

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和外表,却不知道忠诚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华丽,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如果再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无论外表多么华丽,都于事无补。

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扔掉丑陋的狗,杀死他们,甚至吃掉他们。就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被判死刑。为什么人们看它们的外表,而不是它们的心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条狗,我想有一些善良的孩子给我一些食物。只是外表丑陋,但内心并不丑陋,而是纯洁和忠诚。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判断他的未来、性格和忠诚。

再次,我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因为外表不一定和内心一样。

当时,孙权并没有用庞统来以貌取人,但他白白失去了一个天赋。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蔡昕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

直到有一次,琼的亲生母亲苗青路过豆腐营,发现了期待已久的孩子,但她有一个丈夫和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

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光环,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对母亲的渴望。

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对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有了更好的理解。和阿炯比起来,我多幸福啊!有时候,我对这样的生活还是很挑剔的。我总觉得很多事情都太不完美了。现在我知道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完美。但我们必须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篇三:《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陈怡帆

在他眼里,没有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在他眼里,没有花花世界,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

后来,爸爸娶了继母,生下了弟弟阿龙。他的生活更糟。过了一段时间,爸爸要求买一把二胡,带他去钱老瞎子那里学艺术。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身高贵、外表美丽、性情勇敢的猎犬,它的狗弟弟和妹妹都继承了它们父母的优点,天生可爱漂亮,只有它,长出了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

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迪克读后感【篇2】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二)

五(2) 范冰

依然是一个温暖的午后,我欣赏了这本**。这本书情节动人,描写细腻。它似乎就在我身边,温暖着我的心。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女孩欧宝声称温迪克,这只愚蠢的狗在她新家附近的超市犯了一个大错误。它既不勇敢也不漂亮,憨憨的样子又害怕寂寞和打雷,但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与温迪克在一起,欧宝变得更加开朗,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并试图见到离家出走的母亲。

整本书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当我看到温迪克不想洗澡时,我笑了。然而,当欧宝向母亲倾诉对它的思念时,我的心又软了起来

当你在寻找奇迹时,奇迹也在寻找你。温迪克在晚会上听到害怕的雷声不见了。欧宝和牧师爸爸去寻找它时,欧宝恍然中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会离开,因为他们终归有自己的想法,并非妈妈不爱它,她的心一直在欧宝身边。

而牧师爸爸也在这时恍然大悟,曾经认为妈妈把所有的一切都拿走了。但那一刻,他明白了母亲没有带走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最珍贵的是他们的女儿欧宝。

是的,当我们在寻找最珍贵的宝藏时,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但我们从来没有找到过。

故事快结束时,我以为温迪克会永远离开欧宝,但最后还是在女巫的床下找到了。当欧宝和温迪克拥抱时,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什么味道?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眼泪里一定有幸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我开始捧着书贪婪地读起来。

迪克读后感【篇3】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快乐女孩欧宝和性格开朗的爸爸来到了寒冷的北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在超市遇到一只傻狗,把它带回家,名叫温迪克。虽然这条狗又丑又脏,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它能甜美地微笑。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傻狗温迪克看完后,欢迎阅读!

每当我想起温迪克,一只傻狗,我就想笑。事实上,这是一个生活在美国南部小镇的故事。从小失去了母爱小女孩欧宝在新家附近的超级市场中认领了闯下大祸的傻狗—温迪克。这只狗既不漂亮也不勇敢,灵性不高又害怕寂寞,但是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冲着人笑,如果笑的太开心还会不停地打喷嚏,非常有意思。

自从有了温迪克之后,欧宝就不再孤单。从此,她便和温迪克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他们先后认识了芬妮小姐、奥蒂斯、“巫婆”格洛斯亚、“小不点”汤玛斯、“光头宝宝”邓拉普和斯蒂威两兄弟,还有阿曼达。

欧宝的朋友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多。原本内向的欧宝逐渐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

书中温迪克的出现,使善良的欧宝、牧师爸爸浮出画面,一系列的故事牵引出可爱的温迪克与人之间真诚的感情,尤其它的笑容化解成力量,使人变得勇敢。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虽然我没有欧宝的生活经历,但我会从中学习欧宝乐观向上的态度,真诚待人,善待他人。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

虽然这只狗又丑又脏,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那就是它能对人咧嘴笑。

迪克读后感【篇4】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喜欢的还是《流浪儿迪克》,它也许不像四大名著那么有名,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流浪儿迪克》是美国励志小说家阿尔杰的经典代表作,它讲述了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儿迪克通过诚实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一个青年绅士的故事。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美国人,他诚实守信、幽默、善良勇敢并且为人正直乐观。这俗话说得好:甘瓜苦蒂,天下无无全美。主人公迪克也是如此,他流落街头,沾染上了许多坏毛病:抽烟、赌博但他从来不去偷,他认为那样太卑鄙了。而我就喜欢他不偷东西这一点。

有一次他的一位顾客给了他25美分,而他却没有零钱,到了晚上他准时地把零钱送到了顾客那儿。这说明他十分他诚实守信。

这件衣服原来可是华盛顿将军的,战争时期他一直都穿着这件衣服,有些地方破了洞。后来他觉得不太合身,所以在临死叮嘱他的妻子,要把这件衣服送给那些没有衣服穿的聪明的年轻人,所以他的妻子就把这件衣服送给了我。而我的裤子是路易斯拿破仑的。他穿久了以后就送给我了。迪克说。这段话说明了迪克不仅幽默,而且很机灵。我们也应该像小主人公那样会随机应变。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要实事求是,乐观向上,不能因为一点小困难小挫折而放弃退缩,要学会坚持。爱迪生发明灯泡靠的就是坚持,社会上许多成功人士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执着。

迪克读后感【篇5】

今天我推荐一本好书,叫《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的小主人公阿炯是一位盲人,他和他的好朋友导盲犬迪克之间发生了一连串感人的故事。一开始迪克这只猎狗长得很丑被主人遗弃了,这位卖艺的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从此迪克开始与阿炯相依为命。

阿炯的爸爸经常打他,终于有一天他下决心去寻找与爸爸已经离婚的妈妈。他来到妈妈居住的春城昆明,在街头卖艺中,有一天遇见了一位神秘的“阿姨”,她给了他很多的钱和一件棉袄,阿炯很感动,他抱了一下这位“阿姨”,没错!“她”就是我的妈妈!可这位“阿姨”却不停地告诉阿炯说认错人了。有一天,阿炯生病了,“阿姨”帮阿炯治好了病。其实“阿姨”就是阿炯的妈妈,可她有了新的家庭。最终,阿炯与迪克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本书有时让你感到温暖,有时让你感到凄凉,有时让你快乐地笑,有时让你默默地哭,但你一直被感动一直被吸引,阿炯的勇敢和寻找妈妈的坚定决心值得我们学习。阿炯是个可怜的孩子,但与他的好朋友迪克默契配合,一直共度难关、顽强生存,创造各种奇迹。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人和动物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的鸿沟反而不可逾越,在这个故事里阿炯与迪克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而阿炯的继父母、亲父母,要不是不接纳他,要不是有条件地接纳他,差距为何如此的大呢?

生活中只要用心去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

我推荐同学们看这本既刺激又感人的书。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600字(模板11篇)


说到感言,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毕业典礼时,此时写一篇感言再好不过了,可以表明自己的想法。感言会帮助我们去表达当下的一些想法。你收集了多少关于感言的经典模板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老舍《养花》读后感想”,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1)

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先生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所以现在捧在手里,心里异常激动。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的养花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很大,读的格外仔细。“下了暴雨,邻居家的墙倒了,把还没有种下的菊秧砸死了许多,全家人几天没有笑容。”这句话看出老舍爷爷对朝夕相处的花草的感情多么深啊!这一点我深有同感。记得有一年初春,我把几粒牵牛花的种撒进花盆,每天为它浇水,锄草,对它的关心无微不至。春末,紫色的牵牛花终于绽开了笑脸!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有一天,我照样去看牵牛花,可阳台上只剩下了光秃秃的花盆,我连忙去问妈妈,才知道妈妈见到花凋谢,便把它丢了,连粒种我也没有找到,我气极了,几天没给妈妈笑脸。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便得到劳动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考试的时候,便来个“临时抱佛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抱着这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句名言:“业精与勤,而荒于嬉。”结果,我的成绩很不稳定,今后,我要一改以前的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进步。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2)

我读了老舍写的《养花》这篇课文,不仅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还明白了一些道理。

文中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句话让我深受启发。它告诉我:只有辛勤劳动,才能有收获。要想有收获,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

养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精心挑选花种,要天天照顾不付出劳动,哪能开出美丽的花朵?养花就是这样,学习同样是这样。在学习的道路上,如果不下苦功,想偷懒,成绩一定会下降。

我能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同学们哪里知道,我为此付出了多少汗水与劳动!我从五岁起便练习毛笔字,现在已经有六年了,每天练习一个小时的毛笔字,写过的毛边纸和废报纸能叠满一屋子呢!

今年暑假,我在学英语。记不住单词,就每天早早起来背,常常一背就是两个小时。有时还记不住就抄写,草稿纸吵了一张又一张,直到记住为止。一分辛苦,一分收获通过我的辛勤努力,收获很大。开学了,同学们听说我记住了那么多单词,艳羡不已。

我不聪明,但我很努力。我的好成绩都是通过努力得来的。它让我真切地体会到了老舍先生写的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深刻含义。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3)

星期一,我们学习了养花这篇课文,从文中得到了很多启发,也得到了很多感受和感想。

课文中写了老舍先生为什么养花养花的目的、种花、成果、送给朋友们自己的劳动果实。文中有一段说:我工作的时候,总是写一会就到院子里去看看,浇浇这棵,搬搬那盆,然后回到屋里在写一会儿,然后再出去。如此循环,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我呢,原来却正好和老舍先生相反。原来我总是默默地低着头,写着作业,不玩耍。那样我以为就会学习更上一层楼,但是我错了,那样虽然是很勤奋,但是不玩也是不对的。现在我懂了,什么时间,做什么事。上课的时候我要专心关注课堂,不能分神,下课以后要坐在座位上休息一会。这样才能适当的调节身心,这样脑子才会更加灵活。这就是我在老舍先生一文中明白的感受。

我从养花这篇文章中,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自己的乐趣和爱好,还有工作久了,要休息一会。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4)

《养花》是其中的一篇,课文很有意思,它给大家带来的快乐无法言喻。

大家都爱花,知道花美:照相的时候把花放在胸前;有时也选择有花有草的地方;甚至更甚者把花摘下来防放在家里摆设着,装点家庭。可是却没有多少人愿养花,那是因为养花辛苦,大家都不愿意出力,可是老舍养花,不但没给他带来麻烦,却给他带来许多快乐,我也为老舍先生平添一种快乐,那是由于:

一、养花并不是专家可以做的事。什么时间,什么季节,什么温度,什么空间,养什么花,怎么养,都不用算计,也不用参照书本。

二、养花并不只是为养珍贵的花。珍贵的花不好养,死了还会难过,而老舍却只因为北京的气候选择那些易养的花。

三、养花是一种乐趣。把养花当作快乐的事情而不觉得劳累,很少有人有这样的雅兴,不计较花开的大小,不计较花的质量,更不计较花的得失,可谓是平凡人养花的心境。

四、养花是健身。花搬来搬去是很累的,而老舍身心留下的不是腰酸背痛,也不是热汗直流,而是有意思。

五、养花是一种资本。别人来老舍家,不是要花就是赞美花,老舍非但不觉得有所损失,反而还自然喜欢。

所以,老舍会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样的养花乐趣。

我也感悟到身边的有些事做起来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可是有些人却自享其乐,别人还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就是那些因喜而喜,因忧而忧的人才能体味到其中的乐趣!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5)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课文,名为《养花》,这篇课文的作者为老舍。学习完这篇课文后,我深有感受。

这篇课文《养花》的主要内容为:老舍自己的养花实践,种易活花,摸着门道,付出劳动,共享成果,菊秧被砸这几件事,切身体会到养花的乐趣: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

老舍多么爱劳动呀!为了养花,老舍考虑北方气候,精心选择花种;为了养活花,能开花,老舍在照顾花中摸门道,找方法;在雨天,老舍抢救花,热汗直流;开花了,老舍与朋友们共享成果,为朋友们赠花;一次意外,菊秧全被砸死,全家几天没笑容。老舍为养花付出了多少呀!

而我,和老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也养过易活的花,可是,我一个星期都没给花浇水,结果枯了;我还养过金鱼,也没有好好照料它们,总不忘观赏金鱼,可就是忘给金鱼喂食,我养的三条小金鱼,全被活活饿死了;这就别提了吧!就连我自己的房间我都很少打扫,一看,就是个狗窝样儿。

唉!我就是不爱劳动,不付出劳动,怎么会有收获呢?我应该向老舍学习,爱上劳动,并且劳逸结合,一直保持下去。

文章简介:老舍先生是我国著名的人民文学家,他的作品受到广大文学爱好者的称赞和喜欢。在今天,我非常开心的读了他的一篇作品《养花》后深有感触。首先,老舍先生在文章中写道:“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一点我和老舍先生的观点一致。在搬家以前,我家有个宽敞的院子。姥…老舍先生是我国著名的人民文学家,他的`作品受到广大文学爱好者的称赞和喜欢。在今天,我非常开心的读了他的一篇作品《养花》后深有感触。

首先,老舍先生在文章中写道:“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一点我和老舍先生的观点一致。在搬家以前,我家有个宽敞的院子。姥爷在院子里种了许多花草,我有时也帮姥爷给花浇水、施肥、锄草。我也并不计较这些花开得是大是孝是好是坏,只要开花,我就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因为这些花之所以能够开放,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呀!

我家种的花虽多,却没有奇花异草。因为正如文中所说:“珍贵的花草不容易养活,看着一株好花生病要死,是件难过的事。”有一次,四姨夫拿来一株葡萄苗。虽然说这也算不上什么奇花异草,但是要在大连四季分明的气候条件下把这株葡萄苗养活,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果然,尽管我和姥爷轮流照管、精心地呵护它,但由于我们缺乏种植葡萄的经验,这株葡萄苗还是慢慢地枯萎死掉了。看着这株葡萄苗慢慢地死去,我心里很难过。这可不是因为我吃酸甜可口的大葡萄的梦想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而是因为这株葡萄苗也是一个生命,看着一个生命慢慢凋谢、枯萎,最后死去,我真是好难过、好难受。因此,我家只种些好种易活的自己会奋斗的花草。

不过,尽管花草自己会奋斗,我们若是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大半还是会死的。

要养活一株花草,必须要付出劳动。因为,“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有一次,姥爷有事外出,把一盆菊花交给我管理。由于我十分贪玩,把什么菊花、菊草的全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过了一个星期,我再去看那盆菊花:花盆里杂草丛生、叶片发蔫,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后来,经过精心调养,这盆菊花才逐渐恢复到原来的样子。经历了这场大劫,这株菊花虽没被我害死,却也害了个半残,元气大伤。从此,我再也不敢抛下花草不理了。

读了老舍先生的《养花》,我对老舍先生对花草深厚的感情十分敬佩。同时,我对

养花的乐趣也有了新的认识。正如文章中所写到的那样:“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6)

老舍爷爷结合自己养花的实践和体会,谈了养花的乐趣,其中有些地方对我启发很大。老舍爷爷在文中写他工作的时候:“总是写一会儿就到院子里去,看看这棵,搬搬那盆,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儿,然后再出去。如此循环,让脑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我在班里学习属于中等,妈妈一心想让我挣上游,什么活儿都不让我干,总是说:“你去学习,家务活你别管!”可是我学习了一个钟头后脑子嗡嗡的,学习效果就差了。读了《养花》这篇文章后,我也像老舍爷爷一样,学一个钟头就出屋活动一会,果然效果不错。

老舍爷爷在《养花》中还写道:“他家昙花开放的时候,约几位朋友夜里秉烛赏花;花分根,就赠给朋友们一些。看到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感到特别喜欢。”读到这里,我心想老舍爷爷把自己的东西白送给别人,心里还“特别喜欢”。这不是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吗?我在家里,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属于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疼我、惯我,使我养成了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坏习惯。这怎么和老舍爷爷比呢?今后,我做事心里要想着别人,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养花》这一篇文章我没白读,老舍爷爷不仅教给我科学的学习方法,还教我怎样做人。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7)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的《养花》,受益匪浅。我外婆家养了几只兔子,以前摸不着兔子的脾性,兔子也不理我,而读了《养花》后,改善了我们之间这种关系。老舍爷爷在《养花》中说到:“摸着了花的脾气,花就能活个三年五载。”我对这点有了深深的体会。有时候我到外婆家去,外婆不在家,养兔子的任务就落在我的肩上。为了让它们吃好,我总是挑选精美饭菜给它们送去,不知道怎么的,它们不吃也不喝,个个无精打采的,好像病了似的。后来在外婆的耐心指导下,我渐渐摸熟了兔子的生活习性。兔子喜欢在阳光下玩耍,我就把它们转到有太阳的地方;兔子喜欢吃青菜,我就到外婆家的园子里摘了一些青菜;兔子还喜欢吃萝卜,我就拿铲子到园子里去挖。兔子不爱卫生,每次我到外婆家去我都帮兔子们洗澡……渐渐的,我们的关系密切了,每当我给它们喂食时,它们总是来到我面前“叽叽”地叫,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照顾了我们!”我看到它们活泼的样子,心里格外的高兴,因为我不仅享受了动物带来的乐趣,还真正理解了老舍爷爷说的“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真正含义了。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思了许久,也让我懂得了很多,我想在以后的生活中,我定会懂得更多。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8)

自从学习了老舍先生的《养花》一课后,我忽然感觉到了世界充满乐趣。

”养花“两个很平常的字,有的人把养花当做业余爱好有的人把话当做一种装饰品。而老舍先生却把养花写的丰富多彩、乐趣十足。我的爸爸也在养花,我家的阳台上放置了很多花爸爸总是无微不至的关心他们:浇水、施肥、晒太阳……这使我十分的不解,不就是养个花吗?值得这么认真吗?这个问题一直埋在我的心底,并没有问爸爸,直到我学习了老舍先生的《养花》后,我才体会到了养花的真正乐趣。

劳动是快乐的,是有趣的。老舍先生载客文中写到的一句话就证明了这一点——”不劳动,连科花儿也养不活,这那倒不是真理吗?“

有人说1加7大于8,当我想问为什么时,《养花》和老师一起给了我答案。这是长寿的秘诀吗?我想是的……

最后,我用老舍先生养花中的一句话来总结一下养花的乐趣吧!——”有喜有忧,与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9)

养花这篇文章是老舍爷爷写的,体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赶上刮风下雨或者天气突变,就得全家总动员,抢救花草……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就不可能有甜。过程中虽然有困难,有时还会很艰难,但是当看到自己满意的习作时,我们的心里是多么甜啊!我以往学习吃不了苦,想学好功课,却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导,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时的情景:拼装是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那就再来一次。我把胶水均匀的抹上去,把模型使劲握在手心里。一秒钟、二秒钟……一分钟、二分钟。手又酸又痛,终于一架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中诞生了!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的意识到了"劳动"真正的含义,有苦才有甜。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10)

今天,我学习了《养花》这篇文章,它令我受益匪浅。

《养花》这篇文章是我国已逝的著名作家”老舍“写的,本文通过描写作者养花的过程来突出他所收获的乐趣。全文诶荣丰富、结构紧凑,采用”总分总“的写作顺序,形象、生动的展现了作者其乐无穷的养花过程。”以事喻理“的写作手法更展现出了作者热爱生活的高尚品质。

读了这篇文章,我体会到的不仅仅是老舍爷爷的养花过程,更是他在这个过程中的乐趣。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乐趣“的真正含义。有的人觉得,能够完上电脑就获得乐趣;有的人却觉得学习成绩好才会收获乐趣;但有的人认为,家人、朋友,幸福健康,才会有乐趣……为什么做这么多完全不同的事都收获乐趣?因为有的人喜欢玩电脑,有的人却喜欢学习,有人深爱着自己的家人朋友。我们不难看出,只有对某一件事物充满了兴趣、喜欢这件事物,并在这件事物中付出汗水,才会收获乐趣。老舍爷爷呢?正因为她爱华、爱养花,并且在养花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尝尽了酸甜苦辣,收获了”良药“,并且有滋有味、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既须劳动、有长见识,所以她很快乐。

人生百味、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可是只要我们怀着一颗热爱生活德行,就一定会收获乐趣。

老舍《养花》读后感想(篇11)

今天我又学习了老舍写的一篇文章——《养花》。在这篇文章中,我不仅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还明白了一些道理。

文中“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句话让我深受启发:只有辛勤劳动才有收获。

养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精心挑选花种需要天天照顾……不付出劳动,那能开出美丽的花朵呢?养花就是这样学习同样是这样在学习的道路上,如果不下苦功,怎么取能取得优异成绩的呢?

我能画出那么好看的画。同学们哪里知道我为此付出了多少汗水和艰辛!我从五岁起便开始学画画,到现在已经六年了,在这六年当中,每一天我都练习一个小时的绘画,我画过的画都能能装满一屋子呢。

去年暑假,我在学英语时,记不住单词就早早起来背单词,一背就是一两个小时,有时实在记不住的话就拿起英语本,开始抄英语本抄了一张又一张,眼看着就要抄完了,心里开心极了。打开一看,英语本已经抄了半个本子。“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开学了,同学们听说我记住了那么多单词,都羡慕不已。

我并不怎么聪明,但我努力,我的好成绩都是通过努力的得来的。我真切的体会到了老舍先生写的“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深刻含义。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十三篇


大家可能都有过为写作文而头疼的时候,作文,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发掘,而写好一篇作文除了大量阅读外也离不开“练习”,写好作文,我们到底要怎么做?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傻狗温迪克读后感十三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1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二)

五(2) 范冰

依然是一个温暖的午后,我欣赏了这本**。这本书情节动人,描写细腻。它似乎就在我身边,温暖着我的心。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女孩欧宝声称温迪克,这只愚蠢的狗在她新家附近的超市犯了一个大错误。它既不勇敢也不漂亮,憨憨的样子又害怕寂寞和打雷,但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与温迪克在一起,欧宝变得更加开朗,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并试图见到离家出走的母亲。

整本书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当我看到温迪克不想洗澡时,我笑了。然而,当欧宝向母亲倾诉对它的思念时,我的心又软了起来

当你在寻找奇迹时,奇迹也在寻找你。温迪克在晚会上听到害怕的雷声不见了。欧宝和牧师爸爸去寻找它时,欧宝恍然中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会离开,因为他们终归有自己的想法,并非妈妈不爱它,她的心一直在欧宝身边。

而牧师爸爸也在这时恍然大悟,曾经认为妈妈把所有的一切都拿走了。但那一刻,他明白了母亲没有带走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最珍贵的是他们的女儿欧宝。

是的,当我们在寻找最珍贵的宝藏时,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但我们从来没有找到过。

故事快结束时,我以为温迪克会永远离开欧宝,但最后还是在女巫的床下找到了。当欧宝和温迪克拥抱时,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什么味道?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眼泪里一定有幸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我开始捧着书贪婪地读起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放寒假了,我又开始捧着书贪婪的读了起来。书的名字叫《傻狗温迪克》,作者笔下的温迪克并不勇敢,但他能用微笑带给人们快乐,我非常喜欢这个会"笑"的温迪克。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牧师的女儿欧宝在一个叫温迪克的超市里捡到一条流浪狗的故事。欧宝看到一条又瘦又小的流浪狗。善良的她没有嫌弃这条流浪狗又脏又丑,而是毅然决定带它回家,并给它取了个有意义的名字——温迪克。在欧宝的细心照顾和呵护下,温迪克和欧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并和他们成了好朋友。

在炎热的夏天,欧宝带温迪克去芬妮小姐的图书馆,图书馆里非常热,只有一个电风扇,芬妮小姐又像往常一样给欧宝讲故事。温迪克呢,趴在电风扇旁边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像是被故事的内容逗的笑了起来,看的芬妮小姐和欧宝也捧腹大笑起来……

就是这样一只可爱的流浪狗在欧宝的生活中,为她带来了无比的欢乐,让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让原来性格内向的欧宝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她的生活也因此而趣味横生。

我喜欢善良的欧宝,用爱心赢得了快乐,我更喜欢傻傻的温迪克,它给欧宝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乐趣。让我们每个人都多奉献一点爱心,这个世界将会无比的美丽,我们的生活也会无比的快乐!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3

温迪克是只狗,有点丑:他的牙齿又弯又黄,而且很瘦。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

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她刚到一个新城镇,没有和她父亲交朋友。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

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给了我一种哲学:温迪克最怕打雷。每次打雷,他都会吓得半死,像个插件一样到处乱跑,有时还会离家出走。我明白了:

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让优点发光,互相学习,努力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做人的原则,让我更喜欢我们的世界。

五年级:向天歌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晴空万里,骄阳似火,太阳把大地烤的直冒烟。因此,我在家打开电风扇并感兴趣地阅读。

这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作者名叫:凯特迪卡米洛。主要讲了:

欧宝,一个年轻的女孩,和他的父亲,一个牧师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带走一只流浪狗,给它取名为温迪克。虽然狗又脏又臭,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

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在那里,她们的第一个朋友是老范妮小姐,她自己有一个图书馆。接着欧宝为了帮温迪克买狗链子便在一家宠物店打工。

打工的同时,她们又认识了宠物店老板:奥蒂斯,还认识了经常到宠物店玩的“小不点”。在回家的路途中,她们还认识了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和经常捣乱的被欧宝称为“光头宝宝”俩兄弟等。

在他们身上,接二连三的事情。

读后我明白了要微笑面对生活,欧宝就是一个例子读《傻狗温迪克》有感相关作文:《你是我的宝贝》读后感《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师恩无以回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读《夏洛的网》有感与母校告别仙人掌剪窗花小学一年级作文

2019年04月25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5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的是一个女孩欧宝和一只狗温迪克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故事。欧宝从小失去了母爱小女孩欧宝在新家附近的温迪克超级市场中认领了闯下大祸的傻狗—温迪克。这只狗既不漂亮也不勇敢,没有灵魂,害怕孤独,但不同的是,它对人咧嘴笑,如果笑的太开心,就会不断打喷嚏。

欧宝自从有了温迪克之后,便不再孤独。从此,她便和温迪克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想要一做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又却能弹出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迪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勤学好问的阿曼达,个头矮小的“小不点”、铁哥们的“光头宝宝”。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本书的主人公欧宝,没有母亲和母亲的爱,可以过上坚强幸福的生活。虽然我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但我想从中学习乐观的生活态度,真诚待人,善待人。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600字模板8篇


读后感需要先“读”后“感”,才能有深刻的感悟。相信不少人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都能从中收获不少,读后感要拥有新意才能吸引他人,那么你是否掌握了写读后感的一些技巧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精心整理的"宠物一家亲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1】

在当今社会中,科技发达,人类进步,还有那户人家养鸡、养鸭、养狗……除了那些农民伯伯,人们只知道玩手机玩电脑,却不去接触接触动物,我希望同学们能好好去品读一下伍美珍姐姐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相信你们一定会有很大的启发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带回来了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李彦宽这只小斑点狗是要送给他的表妹佳佳的礼物,李彦宽给小狗取名为牛牛。就在这时,李彦宽班上来了一位新老师,她非常支持同学们养宠物,就这样,李彦宽开始了他的“宠物之旅”。

当然李彦宽在养宠物的时一定发生了精彩的部分,我可不会放过任意一个细节的!因为牛牛并不是李彦宽的,李彦宽的妈妈正准备把牛牛送给李彦宽的表妹,李彦宽便实施了“绑架计划”!他们班的“冬瓜大总统”将牛牛带回了自己家,闹出了不少笑话呢!

还有一次,有一天早上,闹钟刚响一声,“小燕子”便醒了过来,牛牛“汪汪汪”的叫了起来,一边叫一边走进了李彦宽的房间咬着李彦宽的裤脚,把他拽到了门前,牛牛摇摇了尾巴,似乎在向李彦宽邀功,他一看门前有只死老鼠便骂了牛牛。

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很有缘分的哦!我们要善待动物哦!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班级宠物一家亲》的书,它可好看了!

这本书讲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很可爱的斑点小狗,但是后来妈妈却告诉李彦宽,这只小狗是送给“表妹”陈佳佳的礼物。与此同时,原来的班主任因为摔骨折了,换成了新班主任。新班主任鼓励同学们养宠物,开宠物博客。同学们都有了自己的宠物。李彦宽既舍不得小狗离开,同时也感受着和宠物一起的快乐时光。

动物同伴是什么都不可以取代的。动物是我们成长中给予我们喜悦,带走我们难过的伙伴,它们,是不可以随便替代的。它们默默陪伴着我们一天又一天。我们有什么心事对它说,说完总觉得如此开心,肆放!它们也不断地给我们快乐,令我们难以忘怀。它们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小动物总是给我们带来无限的乐趣,让我们快乐不已。小动物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它们还是不计回报地陪伴着我们!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善待它们!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3】

“在我们看来,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它们就是我们的同伴。它们默默地陪伴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当我们有烦恼或者喜悦时,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们从不厌烦”这是我读了《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后最深的感悟。

班里流行养宠物,可是,真正养了宠物的却没几个。“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小斑点狗,可却告诉他是送给表妹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老师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霎时间,同学们都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给送出去,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每一个人都值得养一条宠物,这是我第一时间蹦出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宠物可以在你孤单时第一时间陪伴你。它们不管你是丑是美,学习是好是坏,性格怎样,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认定你是它一辈子的主人,永远对你忠诚。它会听你诉说所有的喜怒哀乐,从来就没有在你说到一半时忽然打断你,一声不吭的离开。宠物会默默的聆听,仿佛它可以听得懂你说的话。

有些大人不给孩子养宠物,的确,它们随地大小便的习惯很让人讨厌,而且,有些人认为养宠物影响学习。但是,动物永远是孩子最忠实的玩伴,它可以让那些多愁善感的成熟孩子找回童年时的最纯真的东西!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忠实的“小伙伴”:在我9岁生日时,外公送了我一只小狗,它十分可爱,只要我给它好吃的,它就会“汪汪”的叫,好像在谢谢我一样。要是我无意中拿了它最爱吃的东西,它就会屁颠屁颠地跟着我,好像在说:“主人主人,快把好吃的还给我,好不好嘛?”真是太可爱了;我爷爷是一个十分喜欢动物的人,我去年回老家,发现爷爷在家又多养了几只小动物,我爷爷什么都爱养:蛇、蜘蛛、白兔、猫猫狗狗……可以说爷爷什么都养!他也经常与它们玩。有时,他在街上也会遇到一些动物,他总是二话不说,把它们抱回家,给小动物安个小家,真是太热爱小动物了!

除了有爱护动物的,还有虐待小动物的,就像有些人去抓那些野生动物来买,甚至有抓捕国家保护动物的,还有在野外猎杀动物的。如:在20世纪50年代,华南虎被人类疯狂的猎杀,现在,人类就再也没有发现过野生的华南虎;在非洲的一头“象王”被德国人花了38万购买猎杀工具所杀害,刷新了近30年来的记录……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与动物之间是不能分开的,就像书中的李彦宽和牛牛一样,一定要真心相处,要好好对待小动物。如果没有了那些小动物,人类将活不下去;如果没有了人类,相反,动物也会活不下去。这就是一种生态平衡的关系。如果人类继续屠杀动物,我们也会活不下去的。从中,也可以知道:动物朋友是什么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4】

这个假期,妈妈带我去书店借书,一进书店,就看见许许多多的书,就像大海一样。

走着走着我看见一本阳光姐姐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主要讲述: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了一只小斑点狗,让李彦宽非常高兴,妈妈骗他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表妹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上来的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可爱宠物。李彦宽一方面不舍得把小狗牛牛送给他的表妹“肥妞”,另一方面和大家在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我也非常喜欢这只斑点狗牛牛,我也很想拥有它。

大人们总认为,我们养的宠物是专供解闷,是可以随便替代的。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它们就是我们的同伴,它们默默地陪伴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当我们有了烦恼或者喜悦,都可以对着它们诉说,它们从不厌烦。

你们喜欢小宠物吗?你们家里有养吗?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读了阳光姐姐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李彦宽的妈妈给李彦宽买了一只小斑点狗。但是,李彦宽的妈妈说:“这只狗暂时留在咱们家,到了表妹生日就把小狗送给她。”(书中的表妹是李彦宽的同桌胖妞——陈佳佳)。与此同时,班里的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李彦宽的好朋友冬瓜大总统养了小白兔,恶霸四人组养了四只小鸡等等。班里还开了一个关于动物的博客。家长们并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养宠物,但是为了学习大家都拥有了可爱的宠物。

陈佳佳的生日到了,大家都给他送上了精美的礼物,而李彦宽比不想把自己的小斑点狗送给她。回到家,李彦宽的妈妈看到李彦宽垂头丧气的样子就猜出他的心思,就说:“其实我是跟你开玩笑。”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了家长们为什么不让孩子养宠物了怕打扫卫生,还是怕脏。其实,我也建议大家养宠物。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6】

在我的成长中,我读过许许多多不同类型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因为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事情。

这本书写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可爱的小斑点狗,却告诉李彦宽,这只斑点狗是准备送给“表妹”的生日礼物。李彦宽和朋友制造了一系列“绑架”牛牛计划,可李彦宽不舍得,“绑架”牛牛计划就此告别。就在这时候,班里新来的老师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小伙伴”。最后,小狗原来是属于自己的,他非常开心。深深感受到了有宠物陪伴的幸福。

我告诉你们,我也养了一只小狗。宠物在大人的眼中,宠物就只是专门给我们解闷的工具而已,想什么时候换就什么换。一开始,我的想法跟大人一样。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从李彦宽的秘密里了解到,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它们也是我们的同伴,是无法替代的。我曾经有许多的烦恼,都会跟我的宠物述说,它居然一点都不厌烦似的,它还“安慰”我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我们跟宠物之间的情谊是无价的,不可替代的!

我的动物同伴不可代替!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事情。你们呢?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7】

《班级一宠一物一家亲》这本书主要说了主人公李彦宽有两只一宠一物,一只是Q一宠一莎拉公主,另一只是小狗牛牛,以及与它们之间发生有趣的故事情节来展开描写的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Q一宠一不是他养的,是他妈妈养的。它是一只小企鹅,头上有一个粉一红色蝴蝶结,脖子上有粉色围巾。小狗牛牛是他妈妈买回来的,说是送给他表妹的。同时, 新来的老师让全班同学都可以养一宠一物,这样大家都有了自己喜欢的一宠一物。他的表妹买了一只小兔子,并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白雪公主”。 李彦宽后来才知道,妈妈只是在开玩笑,是爸爸怕自己太孤单才买给他的。听了这句话李彦宽感到十分高兴。

除了李彦宽养的一宠一物外,同学们养的一个比一个新奇,比如杜宾犬、獭兔、巴西龟、小伞蜥、狮王斗鱼等等。

这些一宠一物与同学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大家深深感到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同学们都变得更加亲密了,大家都能快乐、友好的相处!

宠物一家亲读后感【篇8】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完后让我感触很深,对宠物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一直斑点狗,让李彦宽非常高兴,可是,妈妈却告诉他这是为他表妹陈佳佳买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上新来的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观察宠物,开宠物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有了自己心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不舍得把小狗牛牛送给表妹,另一方面和大家在一起深深感受到有小动物陪伴的充实和快乐……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小宠物。外公家养了一只小乌龟,我一有空就去那里,和它一起玩,喂它肉吃;邻居家养的一只小狗,一见到我就摇头摆尾,一有好吃的我一定忘不了它,我们成了好朋友。后来,妈妈带我去花鸟市场买回来了三只可爱的小金鱼,一直是红色的,浑身亮闪闪,我称它为“红铠甲”;一只是黑色的,眼睛鼓鼓的,特别威武,我叫它“黑珍珠”;还有一只是五彩缤纷的,尾巴像把扇子,我给它取名叫“花蝴蝶”。有了它们的陪伴,我心里特别开心。一有空,我就偷偷观察小鱼的“行踪”。最有趣的就要数“鱼食大战”了!只要我一喂鱼食,黑珍珠总是第一个冲上前,它不仅速度快,而且一张嘴就像在读字母“o”字,一口气就吸进肚子里。最笨的就是花蝴蝶了,它不仅速度慢,常常嘴里吐个气泡,就把鱼食吹跑了……大战完毕,鱼儿吃饱了,有的浮在水面上,有的静静的躺在水草里,别提有多惬意了。

在我上三年级时,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要把金鱼送到外公家去,我又吵又闹,最终在我的死缠烂打下,妈妈还是妥协了。至今,我和小鱼在一起有八个年头了,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它们会默默地、不计回报地陪伴我听我说悄悄话,我有什么委屈和喜悦都可以和小金鱼说,可温馨了。

爸爸妈妈总是反对我们养小宠物,怕占用我们学习的时间,其实养一只小宠物也会给我们带来无限乐趣,它们伴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是我们的知心伙伴。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与动物之间是不能分开的,就像书中的李彦宽和牛牛一样。一定要真心相处、好好对待小动物。让我们一起去热爱、保护那些小动物们吧!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1000字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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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一部作品后,一部优秀的作品可以引发我们的深思,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动笔撰写一份自己的观后感。写观后感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思考能力。那么如何写出受读者欢迎的作品观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1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乱的回忆

最近很多人在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电影。

说的是青春的故事,说的是爱情的故事。说的那些年的故事。谁都是这么一步步的走来,现在看完,真的没那么的感慨万千。可能是因为我是这么一个麻木的人吧。

回忆我的那段故事,基本上和玩离不开,其实一直到大学都这样,我就是一个很爱玩的人吧,所以很多事没有那么的在意,也没那么的想去在意吧。

我的初中大概就是足球给我了最大的快乐,从那时开始,我喜欢足球,喜欢AC米兰,喜欢98那年让全世界记住的贝克汉姆。。。此后的生活就围绕着这些展开,虽然到现在,已经基本不再自己去踢球了。但米兰的红黑已经成为我最喜欢的颜色,曾经的万人迷小贝也已经即将带着满脸的沧桑退役。转眼这么十几年的时光就这么的走过了。

从初中,高中,大学。一切就是这么的快,现在已经2012年了,过去的一切无法像电影那样一幕幕的浮现了,因为我是选择性记忆的,总是把美好的,欢乐的记下了,不愉快的伤心的基本也忘记了。我缺点之一就是很健忘嘛。

电影是围绕着一起追的女孩展开的。我发现我那个时候还真没在意过女孩,就像男主角那样,我对女孩没有兴趣。一直持续了很久这种状态。再没兴趣也会记得那时那个8班的XX。(哈哈,导演,这段删了)

我一个朋友也在看这电影,他比我看的结束的早一点,他告诉我看了以后很释然,觉得想到很多高中的事,美好的青春万岁。。。也万岁吧,我的青春。高中带给我回忆现在真的很少了,就记得那些年,谁都在学习。。。而我虽然没男主角那么的成绩差,但也没很认真的去学习,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老师让我一个人坐加座。。还一个人坐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坐在全班离老师最近的地方。。。我还记得当年我和同桌打架,被班主任罚站到楼梯口,结果发卷子我数学是满分,我第一个拿卷子,也是我第一次从教室外进教室拿卷子。。不过成绩嘛,大起大落也是我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一切看心情嘛,心情好就认真点咯。。。

绕了一大圈了,说说我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吧,这电影怎么说也是一个爱情片吧。看了总会有点想法的,只是我个人对感情和爱情的看法吧,其实很多电影说的很多的话都很蛮有道理的,不记得哪个电影里说的,说到过去的感情。每段过去的感情都让我们学会了一些什么,从中经历了一段,这段感情也许过去了,但从中得到的经验和感悟却一直持续了下来,再下一次的感情当中,这些都成为了一个答案。所以,在我们的心中,那些经历都是天长地久。真的是这样,所以爱情也是大学的一门必修的课程,(只可惜,我成绩太好,提前毕业了。。。。)这些经历都教会了我们很多,起码在出现下一段感情的时候,有些时候,有些场合,我们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怎么去做,不该怎么去做都心里有数了。谁都不是天生的情圣,这些东西也不是爱情小说神马的能看懂的。不经历永远不会发现自己什么是想要的。所以经历是首要的。还有一点就是,自己想要什么,自己都会给你答案,只要能静下来去想,或者只要一个合适的台阶,其实自己心理怎么想的,会马上告诉你答案的。拿我曾经的一个例子来说吧,很好的借鉴哦。我陪曾经的女友去看衣服,逛了一圈下来纠结一双鞋子该不该买,我说买嘛,她又觉得准备买另一双,在纠结,在犹豫,然后我们在马路边坐下,我给了她一枚硬币,说,让老天来决定吧。然后在她扔出去了以后就知道了她真实的想法。就是这样,这是最简单的一个办法,当你犹豫的时候,去丢一下硬币,你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往往就是内心的答案吧。爱情不也这样,如果加进去了太多的理性的思考,那还是爱情吗,就应该跟着自己的感觉和自己的答案。事后怀疑自己是糊涂的也好,怀疑自己是秀逗了也罢,但身在爱情中的时候起码一切是快乐的,那份快乐才是爱情带来的,那份快乐也才是天长地久的嘛。。。

废话了那么多。。。算是我的一篇观后感吧。

我的东西永远就是这么的烂,这么的乱,我的日志不为任何人而写,只为那个若干年的自己,看到这篇的时候,能够理解我此时的心就行。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2

只想谈谈一些自己的感受,不喜勿喷。

挺久的一部电影了,一直想写点什么来记录一下。

个人觉得那些年要比致青春好一点。虽说两部的背景时代离我这代有点距离,但觉得那些年貌似更贴近一点,而且觉得致青春的情节可能有些gouxue

好了,来说说那些年吧。

这部电影前后看了蛮多遍了,恰逢自己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所以还是有些感触的

特别喜欢这几个情节:

一个是高中毕业海滩那段,首先是阿和问sjy的那个问题。其实不管是褒是贬,心里应该都希望听到的答案是自己吧。可答案偏偏是别人,心里肯定是无奈,落寞多吧,可又能怎么样。接着是大家谈理想那段,特别喜欢“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而有一点点不一样”。可无论是世界,还是“后者解释的世界”,要因为一个人有一点改变,即便是很小很小的一点,一个细节,实际上也是一个很艰难,甚至是不怎么可能的一个过程。尤其是现在这个社会,一个拼背景,拼外在的社会,人再好又怎么样,想法再怎么伟大又怎么样,没有前者,可能在别人还没认清你的时候就决定换一个人了。前者所说的人可能真的比较容易得到一些我们所在乎的东西,而后者提到的人能做的最多只是保持着这一份理想,坚持不被改变,不去变成自己曾经厌恶的样子。其实这个社会本来就不公平,太难因为个人改变,我们能做的只是弄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一个是柯腾比赛后的那段。不像台词说的那么深,只觉得因为这么一件小事,都不愿低头的坚持有点......

最后,地震打电话那段。现实自己后悔的事,可能在另一个时空中完全不一样,想想应该也是件美好的事吧。既然已经无法改变,可能想想有另一个“自己”过着自己满意的生活也有点欣慰吧

那些年,有过这么一部电影,那些年,有过这么几个人,那些年。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3

一本好书,一部好的影视作品,往往能引起我们的共鸣,勾起对尘封往事的回忆,在繁杂的都市生活中,能够停下脚步思考生活的人,我认为都是有思想之人,不知道是否所有人都需要经过漫长的岁月才会对生活有所感悟,是否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看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影片后,我在脑子里闪现出以前高中班主任的一句话“年轻真好!”,当时不以为然,而如今深以为然。那个时代的我们是那么的青涩,那么的懵懂,每个人可能只有自己才能切身体会到那种感觉,那么的美好,稍带遗憾却又无怨无悔。

简单的生活和故事情节往往最能触动心弦,或许是因为更多的人都是普通人,剧中柯景腾和沈佳宜这种掺杂同学、恋人的关系相信大家并不陌生,青春时代的恋情是刻骨铭心的。沈佳宜说她不喜欢幼稚的人,可是在那个时候她就偏偏喜欢上了幼稚的柯景腾,这种情感的流露或许只有在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人群才会被理解,或许在今天你问一个女孩她梦中的白马王子是什么样子,她会说:帅气、有上进心、对自己好、不花心。可这些辞藻在青春面前显得那么的乏力,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爱情最真实。当你把对方的所有条件都量化了,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们之间根本就不存在爱情。剧中柯景腾和胖子阿和其实代表了学生时代两种典型的男生,就是按常规思维定论的好学生与坏学生,在很多场景中,Badboy往往占据了上风,这是为何?

故事的结局把沈佳宜安排给了一个“成功人士”,是要讽刺还是写实,如今的社会不就是这样的吗?我觉得早已经无所谓是否“伤怀”,那些真真假假的情事,暧暧昧昧的戏言,轰轰烈烈经不起平淡,最终步上红毯的那个,往往与经年无涉。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4

看书的速度有很多的因素决定。有时候是受外部原因的影响,有时候是自己内部的影响。我读《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只用了一天。

就是那么一种冲动,我独坐桌前,这么一页一页的把它看完,看完后合上眼,书中的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还在眼前跳动,他们的欢笑,还有他们的无可奈何。

我从小学就开始写读后感,按照本人写作的习惯,应该到了介绍内容大概的环节了。

小说的主人公叫柯景腾,一个很典型的玩童,在可以说是机缘巧合的情况下与沈佳仪坐在了一起,天真的男孩喜欢上了不谙世事的女孩。一场捕猎拉开序幕

小说的笔调轻快,人物刻画的也十分惟妙惟肖,打动我们的是那份纯纯的感情。读完这篇小说,相信谁都会回忆起自己的初恋,青涩,可笑,难以忘怀。

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夏天,刚刚分班结束的我们随意的坐在座位上。班主任走进教室,说:请男生女生分别按身高从矮到高占到外面走廊上。然后,大家就这么一对一对的坐同桌。我的同桌就是她。

还记得她穿的是一身连衣裙,白色的,齐耳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的皮肤黑黑的,两只眼睛却十分的有神,总之,第一感觉很好。原来上学的时候恋爱都是从聊天开始的。

我们很喜欢聊天,喜欢跟对方搞恶作剧,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在下面做下动作老师为什么就不知道呢?我们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相互帮着对方背书,考数学的时候对答案,在对方的教科书上画画,夏天的时候掐对方的胳膊和腿,她帮我编手链日子过得很慢,很快活。

等到一年之后,我们被调开了,她没几天就因为阑尾炎住院了,我的眼睛忍不住的盯着那个空空的座位,心里空荡荡的,我突然意识到,我爱上了她。

等到她出院的时候,大家突然又不好意思说话了,见面的时候装作不认识,低下头就走了过去,为什么呢?不明白。

好在当时班上要出黑板报,我们又在一起了,说话,聊天,关系比以前更好了。

但是由于升学的关系,大家没有在一起,由来也就渐渐生疏,我的初恋就这样过去了,我甚至没有告诉她我喜欢你就结束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经常会出现她回眸一笑的倩影,无论我身在何处。人的记性有时候会非常的好,比如我对这一段感情。而我对背单词就毫无作用了。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沈佳仪,一个自己第一次爱的人。一个在自己什么也不怕又什么都怕的时候喜欢的人。一个自己为之做了很多又糗又傻的事的人。一个至今想起仍然托着下巴傻傻发呆的人,呵呵。

这篇读后感就纪念我的初恋了,虽然经过很长的酝酿之后还没有怎么开始就匆匆结束了,但其仍是我们心中无可磨灭的记忆,青涩而又灵动。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5

读后感就是:

一,柯展滕是幸运的,他遇到一个改变他人生方向的沈佳仪,并且一个令他为之奋斗八年的女生,而且那八年正是大好青春年华的时候,因为有了她而……。

二,我觉得疑惑,一开始柯展滕是对沈佳仪有特别的感情的,后来却又喜欢李小华,并且疯狂追求,小华刻意消失后(其实我不懂小华怎么回事,她远离柯展滕是因为她的同性朋友们说她老和柯展滕一起,很少和她们一起玩了,然后竟发展成完全消失,还改名字),柯展滕这个“浪子”又回到沈佳仪身边。所以这八年中,是有李小华这个小插曲的。虽说一开始对沈佳仪的感情可能还没到喜欢,可是,我还是不懂,怎么又喜欢李小华了呢?或者说不是我疑惑怎么会喜欢小华,而是我不喜欢有这个插曲吧,哈哈。不是我不喜欢小华,而是我不喜欢插曲。而且我想,如果小华没消失的话,展滕是跟小华一起并且至终都不再回到沈佳仪身边呢,还是小华只是昙花,就算小华自己不消失,展滕终归还是喜欢沈佳仪的呢?

三,我喜欢书中的那些读书生活,奋力读书,才不枉费学生时代啊。我不是喜欢书呆子,而是觉得做学生要多多学习才充实哇。我觉得我的学生时代不咋的呢,总觉得书没读到,玩也没玩的,哈哈。好吧,其实是我总眼看着别人的好羡慕别人,也许我的学生时代数起珍宝来的话也会挺丰富多彩的咯。

四,大学时,有人问,包括佳仪也问展滕,你是真的喜欢佳仪吗?或者你只是喜欢奋斗中的你,所以以为自己喜欢佳仪?那看来那句话“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喜欢和你一起的我”是错的?我不知道。那时我惊讶了,什么?展滕对佳仪的不是喜欢?那我更不懂什么叫喜欢啦。于是,我把喜欢定义为,我知道你的缺点,我依然愿意和你一起,包容你的缺点。

五,八年后,大二时,展滕是为什么放弃了那个他奋斗了八年,并且信誓旦旦要娶她的沈佳仪呢?大二时,展滕搞了个比赛,实质就是打架比赛,没什么人报名,他就首当其冲自己第一个上,还挑个最难对付的人打,结果,当然,他被打惨了。可是他觉得很光荣,因为他不怕强者的那股劲,他还打电话和佳仪一一描述打的过程,一点精彩都不容错过,说得很细致,然后,佳仪生气,骂他,然后展滕发现,佳仪一点都不懂他,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于是他很伤心地说我要放弃你了。然后,各自交男女朋友,然后都分手,然后佳仪结婚了。展滕说你丈夫肯定比你大很多吧,佳仪说大八岁,你怎么知道,展滕笑说,因为你再也受不了幼稚的男生啦。也许他们的不同世界就在于这吧,佳仪从初一时就很成熟,常常说展滕幼稚,而大二了,展滕还搞打架比赛,被打惨了还那么兴奋,觉得是很得意的事。而展滕,自己要娶的女生竟不懂他。好吧,小说内容我复述得很没味道,还是说我的感觉好了。我想象着展滕的心情,放弃自己奋斗了八年的女生,八年后忽然发现她不是那个他要找的人,那心痛……一直以为对的,八年后才发现是错的。……不懂怎么说,两个字吧,心酸,很心酸,不是一般的心酸。八年后才发现不是,是不是一个令人发疯的事实呢?

最后,有一个TA,是一个很专一的TA,可是,一再地专一错人,于是,TA喜欢过很多人,就好像是一个多情的人了。其实TA也不想,TA也不想心动,TA很累,TA很想关上心门,TA想单单地在密室就好了,如《伊甸》所唱的,“这世界只有我和祢”“我只需单单认识祢”“我想要回到伊甸”。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6

电影看完了,本想找点别的再看看的……到看完片子我才感觉……我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原先看了龙门飞甲……我在那边只能感叹特技的优秀……制作的华丽……接下来又看了十三钗……这好像需要点民族大爱……可惜,我对这个国度已经不抱有任何民族自豪感了……只能增加我的抵日情绪……看完那两部我会习惯性的弄个天天向上……快乐大本营……调调口味……可是看完《那些年》之后……我就想静静的躺着……慢慢地回味……回味里面的情景……里面的台词……现在我就随便提两句吧……“常常听人家说,恋爱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暧昧的时候,等到真正在一起了,有很多感觉就消失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深有体会……还有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沈佳宜,上大学之后,不要太快让别的男生追到你,好不好?那些男生连追都没有追过你,怎麼可以牵你的手?我自己都还没有牵过耶……有是有啦,可是……那是因为我把她想成你啊。”

这体现了男生的一点小幼稚小自私……还有“我都以为我自己是个超有自信的人,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在喜欢的女孩面前,我是个胆小鬼。”不管你有多霸气……不管你有多么吊儿郎当……碰到你真的喜欢的那位……你自然而然的就变得不知所措……幼稚了……“拜托不要现在告诉我,请让我……继续喜欢你”我喜欢你……有时不需要任何结果……我就是喜欢你……不要捅破那层窗户纸……因为“我很喜欢你,非常喜欢你,总有一天,一定会追到你。”

如果你不讨厌我……请试着接受我……既然你不愿意接受我,我愿意祝福你因为“当你真正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原本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想去祝福她,但当她站在他面前时,才知道原来自己是打从心底希望她是幸福的。”祝我曾经喜欢过的你,要幸福……大大的幸福……因为我曾经喜欢你……“人生本来很多事都是徒劳无功的…”我追过你……你舍弃了我……但至少证明我曾经来过……情感继续酝酿……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7

今天终于补上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的电影版。看的时候,总觉得电影的节奏有点快,将书中跨度十几年的一些故事,拿出来拼凑在一起。这个是电影的局限。或许,我更怀缅的,是书中那段缓慢流淌而又看不见尽头的时光。

但,不妨碍这部如此有诚意、有爱的电影,感动了许多的人。

看的时候,好多次被震得眼泪差点掉下来了,但却自动地忍住了,条件反射般,心里面翻腾几遍,咬咬牙,和着口水,还是咽了下去。脑海里总想着,这样哭也太矫情了吧?接着又有另一个念头,连哭都要考虑那么多,你离自己该有多远啊?交织后,留下的只有苦笑和落幕时的自己对屏幕鼓掌的掌声。

然后,说些什么好呢?

看电影,代入得太深也是件痛苦的事情。这一刻还为男主角叫好,下一刻就痛心疾首地在心里暗骂男主角一万遍,这个情景你丫的,就怎么不知道给人家盖件大衣呢?还有还有,说到这个份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还有你肮脏的自尊心!如果有时光机,我想男生们最渴望的第一件事,不是从里面跳出个小叮当,而是回到那个烦躁的夏天,一脚将自己踹到地上,再一拳过去,你丫的怎么就不懂得珍惜呢?

是啊,最痛苦的,莫过于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每个人都以为眼前的时光是天长地久的,失去了却希望上天再给一次机会,回去对她承诺一万年。然而,不论你是情痴,还是情圣,对每个男生来说,总会有你追不到的MM,即使你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天赋实力经验都120%发挥了,就是不能在一起。人生本来就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要赋予意义的话,那遗憾这事,或许就是让你更懂得,抓不到的东西,就要学会放手;抓得住的东西,需要学会珍惜。

没有相当的经历,就不会有相当的领悟。如陈奕迅的《苦瓜》:大概今生有些事是提早都不可以,明白其妙处。就像你当日痛心她回绝你一番美意,怎发现你从情劫亦能学懂开解与宽恕。也如那千年前,唏嘘的一句桃花依旧笑春风。小时候背唐诗只是觉得押韵好玩。直到离开故事发生的地点许多年,再故地重游徘徊一趟,看到过去的小树已经长大,年轻人又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口里就不禁缠绵着这句深及灵魂的叹息了。

不自觉地想起了安达充的《H2》。当中的男女主角,也是一起成长,一起地经历了许多。但是男主角却说:我知道我们是不会在一起的,雅玲不会选择我,因为她太喜欢,太喜欢我了。因为我们都了解彼此。我们不坚强。我们不是完美无缺。我们不是没有爱。但是我们再也不能属于彼此了。

好想拥抱你,

拥抱错过的勇气。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8

上个周末的时候,我问好友过得好不好的时候,好友带点小调侃告诉我她失恋了。据我所知,她和她初恋男友相恋七年多吧。

芳芳在上周末跟我聊天时也不无感慨的跟我说起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今天傍晚看完了以后,直到现在心里也没完全静下来。我不知道别人看了之后是不是也想起了自己的高中时代,我还想起了初二时水生和我的友谊。刚好,今年过元宵后整理储物柜,翻出了水生写给我的信,他跟我说他喜欢当时我们班上那个长得漂亮的静子同学,但考虑到学业以及目前和她的友谊,觉得还是默默喜欢比较好,问我他那样的做法怎么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当然也不记得我给他回信的内容是什么。但是,我想,很有可能他们也不会在一起。

我很赞同并且很欣赏柯景腾在沈佳宜婚礼上最后的一句独白:原来,当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时,当你看到她有人疼有人爱的时候,你真的会真心的祝福她幸福快乐。如果是今年前看到柯景腾没有和沈佳宜在一起,也许我会很难过很难过,或许还会哭一场。如今,我只是略微有些难过,因为从一开始,看到那个题目,我猜到的结局就是主人公不在一起。这个世间,有多少人对自己的初恋恋恋不忘?恐怕几乎每一个人。可是,又有多少人最后一起走进结婚礼堂的是自己的初恋情人?也许,非常少,我无法给出具体的概率。我们行走在我们自己的人生旅途上,有歌词说:越长大越孤单。这样的歌词多少觉得有点颓废的意思在里面,因为大凡成功之人,他们必定忍受过孤独和寂寞。就比如说现在来设想一下:如果当年沈佳宜和柯腾在一个大学,也许即使他们两年前吵架了,两年后在那旅馆倒塌引起余震时,佳宜手中挽起的手臂也许还是柯腾…这是距离和时间造成的结果。

再设想一下,如果,那天他们吵架以后,两个人都不是那么倔强,不是那么倔强到知道对方电话号码却硬是不联系对方,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妥协一下,也许结局也不是这样…这是年少的倔强留下的遗憾。当然,这个世界上永远是没有如果的,只有结果。我对我的小妹说:其实,在我十六七岁的时候,我也像个小愤青,叛逆任性,可是,现在我却越来越向这个社会妥协。

是的,我得承认,这部电影留下一个让人觉得有些伤感的结局。但是,它却真的很真实且现实。初恋,因为很纯真很美好,所以我们一直难以忘怀,可是,不同阶段的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陪你走到最后。就如柯腾所言,当你看见Ta有人疼有人爱的时候,原来,你真的会祝福Ta幸福快乐!

我也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也希望我们都可以一爱到底,但如果在现实里,真的不能在一起了,那么,亲爱的朋友们,放爱一条生路,让彼此都可以往前走,我相信你们一定可以走过某段痛苦的日子,最后遇见那个真正可以陪你走到最后的人,请,耐心等待!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9

将自己的生活经历,写成热销书,九把刀可谓是厉害的角色。

书从一个小男孩和一群小男孩一起追一个女生的故事,一直追到了大学里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青春的回忆,在青春的记忆里,同样有着羞涩的爱情,这个与有读者的共鸣点,算一个热销的原因。

青春的回忆,都是美好的,看着这本书,就会浮想起,自己那个年纪的时候,是不是也追过漂亮的女孩,想了想,还真的有,现在怎么样了?已经不知道生活在了哪里?

喜欢这种,走进书店里的感觉,一口气可以在里面不吃不喝的待一天,只要看到好的书,那便是一种享受。感觉生活充实了不少,走进书店里的感觉,仿佛充满了久违的书香气味,我爱书店,爱这里的每一本书,也渴望自己的书能够摆在热销书的行列。

小说的最后结尾,女主人公,当了一个小学老师,嫁给了一个有钱的人,并很爱他,其他男生都成为了事业有成的人,那些青春的故事,有你陪伴真好。

青春文学,我们都会体会到一种羞涩的东西,随着书里的故事,回想着自己生活中的故事,这样的人生,是有点小幸福的人生。

那些年,你追过的女孩呢?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10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身边的人忽然都开始讨论一部名字很长的台湾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部没有明星的电影在台湾和香港的票房都一路爬升到令人咂舌的高度,而导演的名字也很个性:九把刀。

在导演处女作《那些年》之前,九把刀的身份是著名网络作家,他倚马千言,挥字如土,创作范围几乎横跨所有题材,人送外号金庸再生。我的写作,是我一个人的战斗。这是九把刀的名言。十几年前刚写小说的时候,没那么受欢迎,九把刀说那个时候写东西有一种跟人生搏斗的感觉。因为如果写作获得所谓成功的话,就可以把兴趣当成工作;可是如果没有办法成功的话,那更要坚定这方面的兴趣,不然就会彻底被世俗化。于是,这样一句话成了最好的自我激励。

也正是有不断的自我激励,有对写作的一腔热血,九把刀熬过了沉寂的五六年。2005年10月开始,九把刀创造了连续14个月出14本书的惊人成绩。这14本书让九把刀成为一种潮流,让刀式风格被广大读者所熟知,从此九把刀成为红遍台湾乃至华文出版圈数一数二的年轻作家。

九把刀的作品相当多元,惊悚、黑色喜剧、爱情、奇幻各种类型他都有作品问世。曾有人用一个公式演绎他:社会学+漫画+武侠小说+周星驰+杜琪峰+X=九把刀,X是无法归类的杂书和电影,X属于一个开放的空格,最接近正确的答案是与生俱来的才华、个人禀赋、内在呼喊这一类无从解释的元素。

在他的博客,读到一段苦中作乐的幽默心声:华人世界一向欣赏默默做事、默默努力的人。当这些拥有谦虚特质的人成功时,旁人会因为其鸭子滑水般的努力给予热烈的掌声。但是当他们失败时,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曾经努力过。

轻松甜美的电影《那些年》背后,其实有着艰难的幕后制作过程,但九把刀以不懈的斗志战胜了。电影前期加入的最大股东,在电影即将开拍前夕忽然撤资,一千万台币的投资随之蒸发。于是,九把刀只好拿出自己多年积累的版税去应急。我买过车,也买过房子,今后我终于可以说,我买过最贵的东西,是梦想。

九把刀的日常生活在电影爆红后随之改变。他有应接不暇的访问,每天要讲很多话,开始上综艺节目忙碌生活中最大的娱乐,就是上网看大家写的电影观后感。有时看到自己说过的话被网友恶意扭曲,都要提醒自己用连续深呼吸代替回应的冲动;有时看到太过称赞电影的评论,也要提醒自己终究要按pagedown,不要停留太久。

爬得越高看到的风景就越特殊,被陨石砸到的机会就越多。成名之后,他听到很多来自台湾文学前辈的批评,听到这些批评,他会想要去研究被批评的理由,然后在无名小站的博客上写下长篇文章作出回应。可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辩解,不会很累很辛苦吗?九把刀坦言,他也知道息事宁人是最好的方法,但他就是不甘心,他的人生没有办法厚脸皮。

出了几十本书,有不菲的收入,成为台湾目前最有名气的中生代写作者,执导的第一部电影也获得了喝彩,九把刀的人生堪称成功,他却说听到成功这样的词,整个人会被吓到。如果非要问他是否成功,他只会回答其实9年前他就已经成功了,因为找到了自己的兴趣。他通过自己不断写作的这个过程告诉读者:这个人因为找到了自己的兴趣,所以人生很快乐,他也许是个很普通的人,可是因为有这个兴趣不断地去培养,生活便有了多种的可能性。

一个人一辈子如果可以找到一件事情,并非常笃定这就是他的兴趣,那么,这个人的人生就很难再输。

那些年我们一起女孩观后感 篇11

电影中女猪角说,如果柯景腾跟我告白的话,我会很高兴。 那么你是否也想过这样的问题呢。如果青春可以再来一次的话,我会珍惜。 如果曾经的那个好女孩没有走,好好对她。 如果兄弟再让我递情书,揍丫一拳。 如果还是那样的一个夜晚,我会说出“我喜欢你”四个字。 如果她哭了,吻她,如果她笑了,吻她,如果她什么都不做,吻她。 如果你说,现在就可以告诉我答案,我一定说好,我要听 ……

人们总是喜欢在事情发生后来讨论“如果”,说实话,本人十分讨厌这个“如果”,因为在类似时候出现“如果”一词就说明了事情的不完美,但在这里,本人不得不对柯景腾与沈佳仪表示惋惜,明明相互有着好感却是“莫名其妙”的悲剧结尾,让“纯洁”的我一阵心堵,如果男女猪脚能够在宿舍门口互相有个让步;如果男猪脚能在当时说出办这种“无聊”比赛的原因并正式做个彻底的表白;如果事后双方能放下所谓的面子缓和之间的气氛,而且就算是在地震发生后的那通电话里也还是有机会,女猪脚说:“被你喜欢过,就很难觉得别人有那么喜欢我” ,这时男猪脚如果再主动表明心意·······太多的如果,但这却还是变成了无奈。

电影最后有一处对白给我蛮深刻的记忆,五个都喜欢过女猪角的男孩们,在女猪脚的婚礼上说:“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要真心祝福他们永远幸福快乐,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像我们这种背后放箭的,才是真爱。” 然而,当女猪脚挽着丈夫的手臂,在红地毯上走过,笑意盈盈,甜蜜满足时,男猪脚对自己说:“我错了——原来,当你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一个女孩,当她有人疼,有人爱,你会真心真意地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我相信这大概就是真爱吧。即便在这个物欲横流、虚假龌龊的世界中,这样的爱,也一定存在。

——起码,我们愿意憧憬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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