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集锦
发布时间:2023-02-03 《盗墓笔记》读后感你知道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吗?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浓浓的兴趣。正是学知识关键时期,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就非常重要。记录感受也同样重要,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
整体来说,这部电影比我预期中要好点儿。
三叔重新规划了一个故事,从头看到尾,从小哥和吴邪的背景出发到下墓倒斗最后成功拯救世界(?),整个故事也算是完整,说下斗真下斗,情节紧凑,只是在各个篇幅上的分配似乎有些不当,个别情节连接显得快而生硬,而某些铺垫又是放慢节奏的冗长,拼凑得有点乱。
特效有好有坏,倒也过得去,我个人觉得还行,没有那么令人失望,看到不少评论说比九层妖塔还差的,我不敢苟同。道具设置特地提出来说一句,有些地方粗糙了些,但也有出彩的,尤其傀戏那一段的机关设置印象深刻。
备受争议的`演员这块。王景春老戏骨,只是一开始被植入广告带得有些尴尬。或许因为剧本原因戏份过少,形象并不丰满。
马思纯的阿宁演绎得不错,带点儿狠辣,大部分的打戏看得出下过不少功夫,眼神动作都挺好。只是她这个角色的中英文双语切换让我有点懵逼?
井柏然出演的张起灵,大约也是打戏担当,打戏确实不错,必定放了不少心思,但可能过分冗长。兴许是为了塑造小哥沉默寡言又可靠的人物形象,用了不少篇幅特写。后来小哥张嘴大笑我也是懵逼的,和书中的人物设定有些偏离,但因为是吴邪的回忆,他眼中的小哥是会这样笑的?整体中规中矩,只是这版张起灵还是缺了点什么。造型这块就不多评价,整部戏关于服饰也有些bug,若定位为粉丝电影也能不予深究了。
最后是鹿晗出演的吴邪。吴邪是整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以他为中心推开。一开始知道鹿晗演吴邪我还是有点不安的,感觉他离这个角色还差点儿。但看完发现竟然还不错,有出戏的地方也有出彩的地方,中年版的吴邪声线还是太年轻,但青年版的那份无邪演绎得不错,而且是带有灵性的,甫一出场就将气氛带得鲜活灵动,时不时来点儿金句,几乎承包了这部电影的笑点,整体也符合那句“本是无邪带点真”。鹿晗的演技虽仍青涩,但他的眼神很有戏,耿直、率真还有碰上危险时候的恐惧、不安等等都表现得挺好,口条也不错,相较之前两部电影更加自然。
最后我需要吐槽。强行卖f看得我尴尬无比,阿宁正反派转换得过于迅猛,接近结尾处吴邪成功救上小哥后两人发出了只有他们懂的笑声?裘德考这个boss策划了大半辈子的阴谋因为“be a hero”而彻底反转也是进展得太快了吧,以及吴三省和胖子等人的戏份删减过多造成人物形象不丰满。
不过结局的设置我还蛮喜欢的,三叔大概真的想表达些什么,戏里隐藏的点是有的,需要仔细品味。
总结一下,还是可以一看。
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一星..三星半感觉还是有的,再加半星给吴邪吧。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5)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6)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最后分享一首节奏很棒的歌。朴树的《达尼亚旅馆》请欣赏。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7)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篇8)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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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1000字系列
读书,使人胸襟开阔,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作者写的作品值得大家去细细品读,只要是对图书原创内容的感受,我们都可以把它写成读后感,你知道如何动笔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
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我原认为看在线的剧透,看完之后心里会@#¥%&*!!,但真正看完后却觉得非凡平静。也是平静。没什么可令多想的心里感受了。看完第1季时心中一堆坑,一堆疑问,提前看那些了解贴却越绕越糊涂,以前看完小说几天不能平复的心情,看完了之后,却都没有了。疑问还在,但是看了结局就觉得都不紧要的心里感受了。有坑也好,没坑也好,也是1个故事完结了。那些疑问那些坑,随着它的完结就都不紧要了。无论怎样,日常继续了。
关于铁三角
瓶子是本来就似乎活在日常之外的人,他永远和这个社会脱着节,他仅有在墓穴里是神通常的存在,若让他真正日常在这个社会中,恐怕他真的是九级伤残人士,完整不能自我活下去。他的一生都只是活在家族命运之中,大概仅有无邪和胖子是他与这个社会唯一的联系。实际一开始看剧透的时间,我一向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人。但是现时看完,却完整没有这种心里感受。青铜门,十年,又或是一生,又或是仅有几年,实际想想,这大概对是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的唯一的宁静的归宿。他那样1个活了这么久的人,却一向都在不停地奔波,也许这十年反而可令给他从不曾拥有的宁静。所以,看完结局,我觉得瓶子的结局反而是可令接受的。当然,那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瓶子给我的心里感受,一生也是无力的。我觉得,他是1个看开了的人,或者也许该说是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涉及了太多的阴谋计策,看透了好多人心,所以他一切都看淡了。他的方向简便而明确,其它人再多的事都与他无关。至始至终他只是为了自我的目的而行动。他不是个坏人,他会尽全力去救人,但就像无邪说的,瓶子只救那些想活的人。不想活的人,哪怕是无邪——这个他这么久以来唯一的朋友(胖子对不起),只要无邪不想活,他也不会拦着。这一点与无邪是天壤之别,对比无邪猜想(仅仅是猜想)瓶子最后那一番话的意思认为瓶子要寻死之后的“千里追寻”,对比无邪无数次被告知里面的人是自我进去愿意死的让他别跟来却还是不停地去救人,瓶子是真的放下了的人。也许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人生也不是紧要的,其他人的或自我的。他只是要守护这家族的秘密。对于无邪来说,最后三叔四周房子的一场大火,让所有一切都划上了句号。但是对于瓶子来说,这一切都与他无关。或者说这一切只是他沿路的风景,他看了,历程了,尤甚驻足了,但最后的目的都仅有自身存在的好处——背负家族的命运而已,他只是为此而前进。
所以我说我并不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正因我觉得他不是无邪或者胖子,从他涉及到这个故事的时间开始,他已经看清了一切,仅有1个方向,没有剩余的心情在里面。假如说悲,是像胖子那样痛彻心扉的伤痛,或是像无邪那样无法摆脱的自责与往昔不复的无奈,那么他是完整的云淡风轻。
瓶子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对无邪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让人痛心。所以我说瓶子是个“没有心情的人”是从他“涉及这个故事开始”,在这之前,瓶子不是没有感情,只是迷茫过、无奈过后,最后无力去挣扎了。最后的最后,他宁静地、从容地走向青铜门去度过那十年,或许也只是为了自我的一种休息。
最后瓶子去找无邪离别,这是让我感到非凡非凡暖和的画面。瓶子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在乎,但是无邪对他的这份感情他了解,他也在乎这来之不易的朋友。他为了救无邪而从三十米的高空跳下,但不拦住无邪寻死。最后无邪放弃了拦他,他告诉无邪假如愿意,可令10年后来替他。他们俩这一切的表现,总让我想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字句。PRO医师说瓶子怎么会让无邪来替他守,他务必是骗无邪好好回去日常的。实际我觉得,骗是有可能的,真的让无邪替他也是有可能的。他们这一份友情,是互相抛弃生死都不顾的。我可认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坚信对方可认为我不计生死,也是那样。又或许就应叫他俩为知己。
至于是谁替谁守的异常,好多人说就应是无邪守,瓶子为了无邪去守。实际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在我看来,这份职责说到底,是瓶子他们张家的责任。要说“就应”,那还是“就应”是瓶子。究竟这和人家老九门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吧,和张大佛爷也许有点关系,也许该说是老八门)。瓶子当年看到自我无力撑起这一重责,去找老九门,也是请人家“帮忙”。人家答应了,是仗义相助,帮助张家,得感激,但是人家毁约了,也不等于也是害你,只是没帮这个忙而已。再说老九门这些年来这么多风雨,三方势力的博弈,社会地位的动荡,说自顾不暇也都能理解,人家却有难处。这些是非,天真无邪想不透,认死理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就应”是自我去守青铜门。但瓶子,肯定是看得清也想得透的。所以瓶子最后没人依靠,他也不去追究什么老九门的毁约,也没有再去催促刚结束混乱(或者说才开始的)新九门,还是自我撑起了这个职责。最后对于无邪,他的那番话,纯粹还是作为上方所说的“知己”之约。只是把实情都告诉了无邪。无邪若不来,他也不怪。
关于胖子,我的心里感受和三叔一样,是这三人里面做丈夫最靠谱的1个,这一点相异于三叔是从性格了解的。我是纯粹站在伴侣的角度上说:天真同学那样动不动为了闷油瓶不用自由不用命的人肯定靠不住,闷油瓶在这要素基本上自动省略无异议吧(嫁给他比养几个儿子还烦)。所以实际这俩人在一起也不是仅有腐女觉得靠谱。假设这俩人要和别的女性/男人进入婚姻殿堂,1个动不动失踪,不失踪就失忆,然后上班啊交际啊家务啊什么都不会;1个动不动不用命不用钱不用自由地去找去救,自我身手没那么好却哪儿危险往哪儿钻。他俩的伴侣要是没沼泽母蛇那么粗的神经肯定熬但是去。所以真要谈婚论嫁的话,即使不从腐女的角度来看,他俩也挺靠谱。加上瓶子还有着传宗接代的责任,要找个血统纯的女族人估计和让粽子跳迪斯科的难度差不多,而正好天真身上流着半调子的宝血,在盗墓的世界里,他俩只要去秦岭神树那里运用“物品化”力量再造个人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解决了张家传宗接代的异常,也少迫害俩女生。所以即使我看秦岭神树篇没看出和主线有什么联系,但是现时想想这点上也很紧要。既然人家1个人都能造个人,俩个人就更没异常了。
但是假如真那样,我上方所说的他俩之中的那份知己之懂,那份共生死的宝贵的兄弟情估计就不会存在了。那样想到觉得很痛心,究竟友情和爱情还是不一样的。男生的“兄弟”女生的“闺蜜”,都不是通常的友情,超越了友情但也不是爱情。但是想想,假如让这俩主角“无后”,或者说去祸害其它女子/男子,本着我佛慈悲的原理我还是愿意他俩在一起。兄弟情什么的没有也就算了。
话扯远了,说回胖子。实际我前面写瓶子心里是很沉重的,这大概也是瓶子这人给我的印象所致。但是跳出瓶子的圈子开始写胖子,我就了解自我的语言活了好多,思维也简单了好多,(想的也不靠谱了好多==)。这大概也是相异的人给我的危害相异吧。但是接下来估计语气又得沉要点了。正因胖子是我觉得三人中最悲剧的人物。
胖子这人,首先是个有本事的人。即使不是像瓶子那样弄几滴血就让千年粽子听话的“神”通常的存在,但是在无邪的对比下也是个能飞天遁地的能人了。即使没宝血,但脂肪厚,在不危害灵敏的状况下,被砍几刀或跌下几米或饿几天,生存能力也是其他人比不上的。并且从各个地方我们也能看出,胖子这人不通常,心眼肯定不和体型一样。尤甚是三人中最细的。在北京混出的响名儿,肯定不是靠和无邪相处时的“贫”混来的。一眼就能看出四周的人不可信与不可靠,察觉出“三叔”即无邪,在假无邪的脸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时还是坚信“三叔”皮的无邪的那份直觉。对闷油瓶的许多理解和默契。在西王母那儿决定假如再过一天瓶子还不出来就打昏无邪扛出去的决绝。可令说,胖子那样没有盗墓家底背景(现在没有线索显示有)的人在这个年纪(就应和无邪差不多吧……云彩16岁,大云彩一轮也就28岁,再多几年30多岁,即使是老牛吃嫩草,但单看年纪不大)可令那样貌做稳固做大,想想也了解肯定有好几把刷子。
但是盗墓里面基本上有胖子也是简单的,哪怕胖子放个屁惹出大事,也还是惹读者笑出来。更别说胖子平常时候那说相声似的话语,可令说我看盗墓的时间基本上笑出来也是正因他。所以胖子这个人在整个笔记的地位是至关紧要的。不仅仅正因是铁三角,而是正因把整本书的环境弄活了,心里感受的到是几个“活人”在死人墓里做活,气氛再沉重境况再危险,也能让人偶然松口气,没有真的变得死气沉沉。拉近了因盗墓的生僻话语、历史典故、专有名词而带出的距离感。
所以胖子这人我觉得是那样的。他极会看人,和无邪在一起,他不会使心眼,自我想什么也就说什么,不会防着无邪,正因他坚信无邪,也看准了无邪不会害他,给无邪起的外号是无邪最大的本质——天真。他和瓶子在一起,他不对瓶子过度追究,他尊重瓶子的选取,只是陪着瓶子一起出生入死。他会看人,会待人。对他人有手段,有心眼,有假面。对认定的朋友,却用最真的心性去思考,去着想。
所以胖子是个十分“真”的人。也正正因如此,对于云彩,无邪也说他能意识到。但是他还是陷了进去,崩溃了神经。在他身上,有弱点,有缺陷,有优点,有强悍,有真、有假,在整部作品里,胖子是个最真的的成人。
正因他真的,所以他有部分“粗”有部分“俗”,正因他纯真,所以即使对方是个耳目,但却动了真情。是正因他真性情,肠子掉出来都能继续贫嘴的他,历程了一切大难不死的他,却正因相处早些时候的云彩的死而一蹶不振。
所以我说胖子是整部作品里,我觉得最悲剧的1个人。不像小哥的虚无缥缈,胖子是个我们触手可及的人。所以他的悲痛,也最令人痛心。
最后说无邪。实际对于无邪我最后的心里感受很复杂。之前的几部看下来,无邪也是我最中意的人物。正因他很善良。或者在盗墓的世界里就应叫做“天真”。即使对于前一秒的敌人,下一秒落难了他也想相救。他做不出狠、绝的事,也许在盗墓世界里的内部人会觉得他太“软弱”,但是也是那样的他,让我在看前几部时都很安心。这种安心不是情节上的,是心情上的。他的不忍他的天真,反而让我有种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大概是正因假如这个世界真是存在,当瓶子、胖子、三叔、潘子、小花他们都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至少还能坚信他那样一种心里感受。即使未曾谋面,即使未曾深交,那样的1个人是可令坚信与托付的。对他的喜欢大概也是正因对于现实的一种追求的侧面反映吧。)
所以那样的无邪是可令得到胖子与瓶子的信任的。可令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与支持。所以看似最弱的他,却可令作为中心,与各方都有联系,三叔潘子阿宁各种强人都逃但是而他却不死。书中曾说过无邪回顾解家霍家能发展下来都有原因,自我家仔细想想大概也就正因他爷爷“关系好”,不觉哑然。但总体看来,实际人脉,或者说一种吸引人带给帮助、令人放心的体质,比实力更有用。所以无邪即使是个很软的人,但实际是个很强势的兵器。“攻心为上”,大概也是这么个道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无邪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与人交往,他了解怎么让人家说出他想听的话,了解哪个人的软肋是什么。另外可令说是“博贯古今”,了解异常什么的往往带领众人化险为夷。这一点也弥补了他体质的不足。
所以我对无邪是十分十分喜欢的。没看结局之前,我最怕的也是无邪最后变成了三叔那样的人。所以当无邪变成假三叔时,需要狠,需要决绝,那样貌纠结的内心,让我看的很痛楚。我既希望他不用失败,也不希望他真的可令做得到惟妙惟肖。之前无邪每次要去救“敌人”时,我心里都会骂句“傻”,但另外感到暖和。但后来无邪对盘马的精神折磨,他的“聪颖”却让我很担心,担心之后会那样潜移默化地,他流失了为人着想的那份纯真而变得心狠手辣。最后,无邪对于云彩的死,并没有过多的意外与惊奇。我想,若是以前的他,定会觉得,云彩即使是个奸细,但究竟相处下来,那样的死也令人痛心。当然,也许是胖子的悲痛,让他觉得再多悲痛已无必要了吧。最后的无邪,无奈、无力和疲惫,但是当他举起菜刀想要砍手指来威胁二叔时,我还是笑了出来。还好,他还是那么天真。他只是学会了某些辨别,历程了这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谁都轻易信任,也许这叫做成长。
最后无邪让瓶子走向了青铜门。没有再拼命去救。这一份理解,或许是他最大的成长。放不下他人轻易的生死,为他人着想的他,最后放开了瓶子,让他去走自我的路。但下1个十年,他认定了自我的责任。成长并不是脱胎换骨,让你看得清周遭,他让你变得坚强,让你更经得起风雪,但无邪改变的外貌下,维系了自我的那份天真。
写到那里写完了。本来想放微博上,没想到写了这么多。想放贴吧,了解现时离盗8已经有部分时日了,估计放进去也没人看。但是看完这部作品还是有话想说,所以就打了出来,放在这万年无人的在线日志上。有人看也好,没人看也罢,就那样放着吧。当作看过盗墓的一点证明。
实际除了对铁三角的感想,对于盗墓好多情形都有自我的猜测,也有部分疑问。看了在线的某些了解贴,有的讲的满靠谱,看完后醍醐灌顶,有的就觉得有部分扯,看的我悦来粤糊涂。按照联系论的观点,万事万物都有联系。也是说,只要你想,从盗墓扯到哈利波特均可令。有部分推测那叫1个繁琐,弄得盗墓里面什么事都不简便,没有多大笔墨的配角,就务必不是配角,是主角之一扮演的。各种人物,都有内情,都有背景。实际我觉得盗墓是很复杂,但是三叔要构架的是整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里,必然有简便的人物,有复杂的人物。这也是主次之分。每一个人都弄得复杂的要命,各种人都有深层深深层,那么这整个世界就很假了。10个人里有1个天才,人家才叫他天才。筛选下镜头缩小,5个人里3个天才,也能接受。可1个世界,二十个人里二十个天才,除了天才没别的,那样整个架构就过度紧密和狭小了。我个人的心里感受,到后来三叔把复杂的都挑明了,没挑明的差不多再推测深入点也有个想法。留下一两个没弄的,留给读者思考,串一串也差不多,几个版本自我选取。还有几个坑,结局没写死,开放着,就看你想怎么补了。大概就那样。有的解密呢,说的就有点太复杂了,挑明了的秘密和没挑明的比是1:10,从而各种猜测各种放大镜。真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差不多可令重来写部小说了。当然按照这比例,就算不埋坑只填坑,估计也要再出4部。假如把主角人物名字改了,外形改了,地点啊时间啊改一改,那差不多也是另外一部作品了。假如真是那样,那我希望这部作品能别那么隐晦了,到最后看本小说死的脑细胞比高考都多。脑补不能的觉得亚历山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盗梦空间影评
提及近年看过的经典科幻片,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出盗梦空间,的确,盗梦空间不论是剧情、思想还是拍摄手法都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作为非专业人士,我对各种镜头手法和其中理论无法做出专业评价,谨从剧情上对影片进行浅析,向这一经典的致敬。
影片中的前半部分以一种说教式展开剧情,通过剧情人物之口让我们了解整个盗梦的原理,但影片却不因此显得呆板枯燥,反而让观影者更为信服,并依照剧情设定的背景不断去思考,尤其是在阿丽学习构建梦境的时候,里面的环境设计更是让人震撼,是一场视觉上的盛宴。另外,盗梦空间的故事穿梭于梦境和现实,环环相扣的情节让影片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每一个谜底的揭开往往伴随着下一个谜底的出现,一层又一层梦境的嵌套,彼此之间的联系,以及最后陀螺的测试都让整个故事情节充满张力,引人遐想。
同时,影片在思想上也有较强的思考深度,它表面是在讲解一群人在梦中奋斗,实际上则是每一个人和自己意念斗争
的故事,是在论述意志的重要性,更是在探寻人存在的依据。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探寻真相的过程永远是痛苦的,如果对此一无所知,我们还可以混沌度日,就像斋藤尽管渴望回到现实,但当他在时间的流逝中忘记曾经时,就在潜意识边缘迷失了自我。然而,当我们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生活的世界完全是别人虚构出来的,你所为之珍惜、奋斗的一切不过是别人眼中的故事,那必然会奋起反抗,就像楚门一样,这也是斋藤选择相信柯布,最后能够被救回的关键之一。它充分的证明了人是群居生物,是不能独立生存的社会人。不论在虚幻的世界中拥有多大的权力和幸福,它都不会被我们自己认可,因为没有其他真实的人作为见证。
当然,是否选择沉迷于虚幻其实也是个人意志的体现。斋藤只有经过柯布的提醒才能区分梦境和现实,而柯布不论是在最初为梅尔植入怀疑梦境的意念,还是最后摆脱头脑中亡妻幻影的迷惑,都是依靠自己对回到现实的执着,这二者的区别也是个人意念强弱鲜明的对比。
同时,影片中柯布一行人遭到费舍尔潜意识保卫队的猛烈攻击也体现了个人
的意志的独立性,不容外人侵犯。而梅尔的死亡和费舍尔的变化则体现了意志对人的重要性,换而言之,意志是我们所有外在行为的原动力,是我们作为一个人存在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这就是我对盗梦空间的感触。作为非专业人士,电影是否精彩往往取决与我从中得到的收获。而盗梦空间这部影片之于我的意义在于,让我了解人要忠于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并为自己的意志坚持奋斗。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内容简介:神秘莫测的上古神墓、海底船墓、天宫雪墓。传说中的血尸、粽子、海猴子现身千年古墓。盗墓世家传人与摸金校尉诡异奇骇的大斗法。南北各派盗墓术语秘技大揭密。首度展现深入海底神秘船葬古墓的盗墓小说。当前盗墓小说狂潮的始作俑者之一。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 够胆量就看《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精彩绝伦,要说《鬼吹灯》是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的话,《盗墓笔记》就是后起之秀,而且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盗墓笔记1》里面的场景恢弘、情节紧扣、神秘,人物角色性格刻画深刻,引人入胜,一看就让人不能自拔,而且作者对各种的盗墓术语非常精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小说。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几日,《盗墓笔记》一直是我的睡前故事书。我大大地找到了很想当年看福尔摩斯时的感觉,就是那种放不下书的情愫——本想看完这点就睡,然后往往在这点完了之后发现故事情节太跌宕连绵啊,不看完估计会影响睡眠质量(比如某天就睡魇了),于是就又多了一些点,以至于好几次都是直到那部完了,或者当时手机里存的所有都看完才放下,然后准备开始......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最后分享一首节奏很棒的歌。朴树的《达尼亚旅馆》请欣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终于,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晚上十点熄灯,八个人倒在床上,各自拿着收音机,带着耳机,听着青雪讲鬼故事,也是从青雪的口中得知了盗墓笔记,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到了关灯就准时的,打开收音机收听,和我临床的金雅,头对着头,听着盗墓笔记,听着听着八个人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鑫鑫,金雅,荣荣,大威,山东,彦斌,峰哥)
时常半夜醒来,发现山东的收音机还开着,叫又叫不醒他,时常要我自己下床去关。记得那个时候,第二天就要考试了,可是,每天晚上还是会收听,盗墓笔记。确实,盗墓笔记伴随着我们这一代,度过了,精彩的大学生活。
那天看到我小侄女拿了一个小的收音机,感觉很亲切,这么一个小小的收音机,伴随我们度过了很多个,夜晚,现在谁还会没完睡前,抱着个收音机,知道听睡着,呵呵。
后来就开始租书看,因为笔记确实太好看了,故事总是一环套一环,每每看听到关键的时候,就结束了,就租书看,但是那时候的盗墓,还处于连载中,总是作者更新的速度,跟不上读者的.速度,常常能看到很多读者在网上,骂声一片(一点都不理解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
再后来,自己有了电脑,就去青雪的微博,把所有盗墓都下载下来,一次听个够,可是那时的盗墓还是没有出完,听到高潮的地方,断掉了,那种感觉,唉。
确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只一次想放弃掉笔记,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又更新了好多,总会再次去看
如今,笔记全部出完了,很感谢作者,让我在回忆自己大学生活的时候,会想起,八个兄弟,大晚上,集体准时打开收音机,这样一幅滑稽,但很怀念的场景。
20*的情人节快到了,在此情人节到来之际,祝愿天下所有恩爱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有情人,不成眷属,欧耶!!!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0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2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模板
以下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书籍在拓宽我们视野的同时也在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作者在作品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千人千面,对于某一篇读后感,每个人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敬请您阅读并收藏本文!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1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2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3
“瓶”字拆开为“并”和“瓦”,“邪”字拆开为“牙”和“耳”,意味:与你并肩同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耳鬓厮磨,轻声低语,白头偕老。——题记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20xx年刚好是这本书完结的第十个年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4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5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6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近,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7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8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通用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栏目推荐:“盗墓笔记读后感”。
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才是最新颖独到的呢?阅读了作品后,我心中汹涌澎湃,感慨万千。对于读后感的书写,让我们能够更清晰的去了解文中作者的思想表达情感,以下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1
内容简介:神秘莫测的上古神墓、海底船墓、天宫雪墓。传说中的血尸、粽子、海猴子现身千年古墓。盗墓世家传人与摸金校尉诡异奇骇的大斗法。南北各派盗墓术语秘技大揭密。首度展现深入海底神秘船葬古墓的盗墓小说。当前盗墓小说狂潮的始作俑者之一。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 够胆量就看《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精彩绝伦,要说《鬼吹灯》是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的话,《盗墓笔记》就是后起之秀,而且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盗墓笔记1》里面的场景恢弘、情节紧扣、神秘,人物角色性格刻画深刻,引人入胜,一看就让人不能自拔,而且作者对各种的盗墓术语非常精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小说。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几日,《盗墓笔记》一直是我的睡前故事书。我大大地找到了很想当年看福尔摩斯时的感觉,就是那种放不下书的情愫——本想看完这点就睡,然后往往在这点完了之后发现故事情节太跌宕连绵啊,不看完估计会影响睡眠质量(比如某天就睡魇了),于是就又多了一些点,以至于好几次都是直到那部完了,或者当时手机里存的所有都看完才放下,然后准备开始......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2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3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4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5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6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7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8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盗墓笔记个人读后感 篇9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荐]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模板5篇)
你领会了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每个人在阅读作品时,都会有独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包含了个人感想感悟的读后感,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篇1】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篇2】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
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
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
。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篇3】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篇4】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2023《盗墓笔记》读后感【篇5】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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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1】
一份来自作家榜的礼物又一次载着它独一无二的光华,如片片樱花飘落,绚烂美丽,曾经的《瓦尔登湖》、《老人与海》、《浮生六记》、《儒林外史》……带来的经典阅读让人手不释卷,在富有哲理的感动中领悟笔者内在的灵魂。
我与作家榜的又一次约会中遇见了童年的美好记忆,那遥远却永远熟记心间的美丽文字,曾经牵动了多少少年未泯的童心,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曾忘却些许,大约永远不会随着岁月的年轮褪色稍许,永葆着其灼灼如华的“青春”。
花枝招展的春天,云蒸霞蔚的花团锦簇,“吹面不寒杨柳风”。月光如水的夏夜里静静走过的荷塘月色,莲叶田田,一首《采莲赋》吟诵出一个热闹风流的季节,“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还有那借着笔者晶莹的泪光,看见的那抹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匆匆一瞥间便能泪盈于睫。
然而这次的文章不同于记忆深处的瑰丽文字,处处透出笔者深沉的文学功底,博览群书之后的深思熟虑、信手拈来。将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娓娓道来,由中国汉字的源头说起,甲骨文以及象形文字的发明有其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古人的聪慧以其绝无仅有的文字方式衍生出了炎黄一族,子孙生生世世、代代相传将这种文字发扬光大,易经、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源源不绝的古籍流传至今,不愧为人间文化瑰宝,其间的精神、人文熠熠生辉,而由朱自清先生引经据典地解读出来令人豁然开朗,让文字在心田流转、在笔下徜徉是何等的惬意。
《诗经》作为千年之前朗朗上口的民间流传,“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亘古绵长的悠远直入人心,有着田园的纯净甜美、直抒胸臆的坦诚不做作。而孔子时代,断章取义,演绎为做学问做人的道理,将一首首朴素纯美的诗歌升华到另一个高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原本比喻美玉如华,却用来引导学生做学问要斟酌推敲、锲而不舍。
《史记》作为司马迁的呕心力作,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恢弘庞大,列二十四史之首。“自出机杼,创立规模,驾驭各种史料,”司马迁贯穿经传,集百家杂语,成一家之言,“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书生的酸气,似乎由来已久,因了才气而自命清高者,古今芸芸。司马迁的耿直招致酷刑,余生致力于奋笔疾书,字里行间悲戚之心可见一斑。“纤云四卷天无河,清风吹空月舒波。沙平水息声影绝,一杯相属君当歌。君歌声酸辞且苦,不能听终泪如雨。”韩愈感同身受,被贬的壮志未酬,千山暮雪,抚节悲歌,偏映却孤单影只。“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有感而发,空怀“致君尧舜”的政治理想,但仕途坎坷,一腔热血无处洒,心内泪涟涟。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朱自清原名自华,取自苏东坡的“腹有诗书气自华。”而其一生才气逼人,直如其名。且“文如其人,风华从朴素出来,幽默从忠厚出来,腴厚从平淡出来。”绝代风华,两袖清风,一处闲愁,淡泊一生。“扶眼繁花尽,临醉入清风。”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2】
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不知有多少,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三岁时妈妈给我讲过的那本幼稚的画书《卖火柴的小女孩》。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叫卖火柴。她的鞋子丢了,而她的火柴却一根也没卖掉每当我的妈妈抱着我,用颤抖的声音讲到这里的时候,我都会天真地问她为什么要去卖火柴?妈妈说:因为她家里很穷,如果不卖掉火柴的话,她的爸爸就会打她。我根本听不懂,所以就撒娇的说:我不听这个了,这个不好玩!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跟那个小女孩比起来,是多么幸福啊!我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回到家中有丰盛可口的饭菜等着我,家里人都会送给我温馨的问候。
以前,我总在想:我会不会跟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啊?今天我醒悟了,我不会跟她一样,因为我有疼爱我的父母,关心我的祖辈,最关键的是我生活在一个和平盛世的年代里。
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希望你能来到我们身边,我们共同生活,一起学习,我一定会让你高兴起来的!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3】
朱自清的《经典常谈》这本看过的人或许很多,说到经典,映入脑中大概是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等,你知道名字,但是有了解它们是怎么来的吗?如何发展的吗? 《经典常谈》中恰好就讲述了它们的前世今生,读完让人不觉眼前一亮。
经典之所以为经典,靠的不仅仅是时间的沉淀,还有包括方面人生哲理,经验总结......在这里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文中大量笔墨描写了各个时代经典形成所遭遇的事情。 一个时代的更替必然伴随着大量的战争、苦难,随后安定、修生养息、繁荣富强,如此周而复始,在来来往往中,人们将这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或有人收集成册,或有人再加工就形成了今天的各类经典,《诗经》是这样,《战国策》等亦是。但是有的却成为了永垂不朽的纪念供大家传颂至今,有的却消失在了历史的轨迹里。不可否认的是,不单单生物,任何东西都适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正是因为有需要,所以它们得以保存,被留了下来。 这里的需要更多的是政治上的需求,少部分来说才是当时人们真正想要的,比如《周易》《尚书》,又比如《三礼》以及诸子百家的言论。 有人会说问什么是政治?百度词条的解释是:对社会治理的行为,亦指维护统治的行为。有了这个解释我们就能很好的来说明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了。 文化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于政治。
王国维曾经说过:“中国政治于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转移;自其里表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说明了在不同时代政治需要导致对文化需求的不同,这时候文化的存在就是为了服务于政治。周王朝,一个延续了接近千年的国家,不得不说他的统治是成功的,最出名的就是其施行了以礼治国的统治体系,提出了天下、治乱、德治、和谐及民心等政治问题。哪怕是最后王朝覆灭其治国方针,教化人的方式仍被后世所倡导。孔子就是其代表人之一,发展到后来甚至有了专门的书——《周礼》。到了秦朝,始皇统一全国,为了更好的治理国家,发文昭告天下,而后车同轨、书同文,主张法家的“法治”和“重邢”,鼓励全国上下学法、知法、懂法,而代表作《秦律》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治。 到了炎汉,由于久经战乱,初期国力不足,农业生产停滞,为了更好的发展,施行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策略。这就需要约束掌握政治的最高统治者和 *** 机关,使其抛弃形式主义和政绩主义,重视农业,轻徭薄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是有这些的约束,汉朝的经济达到了一个空前繁荣的程度。
文化与政治不仅仅是相辅相成,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批评,例如《春秋》,两观点之一说的是实现民族大统一,天下一家,却有内外蛮夷戎狄之分。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无可奈何,哀叹等情绪,例如屈原的《离骚》以及大量优秀诗词歌赋等,皆有所言。正如《题遗山诗》中述“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由此看来,文化与政治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暧昧关系,主要牵引不过“利益”两字。今天的中国也是这样,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国外对中国的虎视眈眈表现的不在那么明显,却依旧打着蚕食的主意,即是文化入侵。而今我们要做的就是:继承中发展中国固有的文化与精神,守住国之命脉,不让文化软实力成为他人随意践踏的短板。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4】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5】
这本小书,虽只是佩弦先生一家之言,不能说没有纰漏、亦不能尽信,但作为一本国学导读,还是相当经典的。细细品味这十三篇文章,愈发感到羞愧。作为一个中国人,对国学的了解竟然只在皮毛!
看到朱自清先生的名字,第一印象就是背影和背影,平实的言语,真挚的情感。如朱自清先生前言所说,要做一个好向导,作为后辈游览了景之后方能说此向导是否名副其实。毋庸置疑,朱自清先生这样的向导的令人无比信服。散文大家朱自清闲话说文解字、周易直至诗、古文,深入浅出,娓娓道来,评释引申,读来畅快。
平平说出,曲曲说出,只像对朋友说家常话,并不在字面上用工夫,而自然达意,委婉尽情。评价经典虽然都点到为止,但都切中要害,还一点也不掉书袋,实在难得。行文明白晓畅,观点融合各家,还是比较公允,讲评相得益彰,非常耐读,也解决了不少过去囫囵吞枣、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
内容不乏考究却又深入浅出,散文风格不自觉间能引人入胜,虽说之前对诗四书五经战国策楚辞史记汉书汉赋乐府诗明清八股也有极为浅显固执的印象,但通读此书,才对所谈国学经典的背景、发展和内容以及各自间的演化有几分了然感觉,特别是柳宗元的《封建论》豁然开朗将之前谈及的鬼治主义、德治主义、礼治主义、法治主义彻底串联,楚辞汉赋乐府诗唐诗宋诗的演化将诗联接起来,文又将经史子合并讨论,诸多经典就在这社会变革间真伪相存详略相间。
不仅仅是国学经典的通识科普,更是朱自清先生的个人阅读书评啊。这让我这囫囵吞枣式读书,藉读书回避现实中不能承受之伤的人情何以堪。这才是真正的读书。旧书新翻,依旧经典;常谈匪易,足荫后学。对非文学专业的人而言,此书不啻于一部简明文学史;对文学专业的人来说,此书叙述之扼要,观点之通融,编排之平易,立意之敦实,愈久弥稀,足可借鉴。现在不缺高头大册,就缺这样的大家小作,既通俗,又学术,看似雕虫,实为雕龙,倘非高手,诚不能为。
这是一本国学的入门绍介。以极短的篇幅梳理了浩瀚的经史子集及百家杂说,提要钩玄,高屋建瓴,尤对百代以来文脉衍变的解析更是独到而精确。近代大师大家通读原典,引证考释俱是信手拈来,如今学人对于阅读原典恐怕都只是一鳞半爪罢了。读完这本书,一方面见识到了朱先生深厚的国学功底和可爱朴实的文笔,另一方面激发了我读《诗经》《楚辞》和《史记》的热情。不过,于我来说,《诗经》简单些,但是难以把握意味实质,只得表面和音律的情趣;《楚辞》有些晦涩拗口,但着实有先民自然可爱之情志;《史记》尚未有时间看。以我浅薄的知识,难以得之皮毛,实在是可惜的事情。
小时候读朱自清的散文,被打动的是情,后来会了一点文体审美,觉得他的文写的也是极好,再后来知道了他还会教书,会写论著,当然旧学功底和外文本领也是不弱,好生敬佩。到现在,原来民国那些小说散文诗歌都是一绝的大师们个个也是教书论述著文的好手。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6】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经典常谈》是朱自清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初代为中学生撰写的一部分。这本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化的基本知识,还包括了朱自清先生对四书五经的独有的理解。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全书共13篇主要包括《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里》,《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还有系统性的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与历史脉络。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这本书,内容简洁精辟,语言流畅不仅有高度和深度,更有大众所能接受的广度,还有这是一本写给中学生看的书。所以普及性和通俗性较为强等。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文》因为文字不同,体现出了国家和民族的书面表达方式和思维是不一样的。文字使人们进入有历史记录的文明社会。而且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读完了朱子清先生的这本书后,我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读经典的意义。读经典不仅仅是要学习知识而是通过阅读古代经典汲取先贤的智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等。
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是为了给希望读经典的中学生做个向导,指点阅读的门径,让他们面对豪如烟海的古代典籍?至于茫然无措。
这本书对经典的梳理与讲解,不仅通俗流畅,深入浅出,更是白华文通俗流畅的典范,容易激发读者阅读经典的兴趣,从而亲近经典,了解经典。可以说是《经典常谈》是读者概览中国古典文学的不二之选。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如果你们喜欢阅读经典书籍,我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喜欢。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7】
我爱看书,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秋假期里,我利用闲余时间,阅读了朱自清的《匆匆》,让我感触颇深。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李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文章以充满诗情画意的排比句开篇。但令我不解的,是这句话应该表现作者身处冬天而对春天的展望,与题目《匆匆》显得格格不入。我带着疑问继续读下去,发现我错了。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匆匆得一去不复返呢?我恍然大悟,明白作者用反衬的手法,说明了时光一去不复返。
时光从水盆里,饭碗里,双眼前过去,从身上跨过,脚边飞去,作者巧妙地营造了数个生活中人们习焉不察的场景,娓娓道述了时光总是不知不觉中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更从侧面说明了时间的可贵,正如常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雨光阴。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作者对时光转瞬即逝的无奈、伤感与留恋。
作者提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时是在19xx3月,当时,五四运动已转入低潮,作者思想十分苦闷,徘徊于人生的十字路口中,怅然彷徨,在《匆匆》的倒数第二段,作者接连用三个反问句,表现出了不甘虚度年华的心情。
综观全文,作者用精炼如诗的文字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奋发向上。古往今来,没有人不知道时间的宝贵。它走了就不会再来,正如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所以,时间又是公平的,它对每个人都是如此,但这样,就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一种珍惜时间的人,一种是浪费时间的人。
珍惜时间的人一定会利用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工作学习,增长知识,创造财富,举一个例子:中国现代著名文学字、思想家,民族魂鲁迅珍惜时间的故事家喻户晓,他的经典名言哪有什么天才,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写作上。更说明了这点。正是因为如此,他为后世留下了800万字的巨大财富。
不珍惜时间的人整天游手好闲,时间在他身边不断地流逝,他却全然不觉,即使知晓也对其满不在乎,这个人的一生只能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力量。让我们珍惜时间吧!不要让他白白流逝。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8】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最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述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持续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最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必须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忙,最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忙下,马可尔和妈妈最后重逢了……读到那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就应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必须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忙我、我多幸福呀!
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必须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忙的人,是不是
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明天。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9】
一接触到“经典”一词,我所存储的文字就有了捉襟见肘之感。好像我所知道的文字都与经典隔着一段距离,也可能是因为“经典”“文艺”在我心里是高大上的存在。经典之与我,就是高山上的雪莲,只可遥望,不可轻嗅。我遇上经典,就是下里巴人遇上了阳春白雪。《周易》、《尚书》、《说文解字》、《史记》等等这些古文经典,我一直认为它们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属于看不懂系列。最近我接触了朱自清先生著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这本书,终于改变了一点我对“经典”的看法。
提到朱自清先生,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他的名篇《匆匆》《春》《背影》《荷塘月色》等文章一直入选语文教科书。他的文章素朴缜密,语言洗炼,极富真情实感。他是公认的“美文大师”,读他的文章,有一种欣赏美的感受。所以每次看到朱自清先生所著的文章都会沉下心去读。这次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也是一样。 随着百家讲坛和中国诗词大会的的热播,国学热也一度兴起,越来越多人的开始重视国学文化的研读。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国人终于不再闷着头往前冲,而是可以回头看看我们自己的经典文学了。但是,对于这些国学经典,我们可以听文学大家去讲,对别人朗朗上口的古诗词也是心向往之,却不愿静下心来手持素卷去阅读。我想,这还是与我们不知如何去阅读晦涩难懂的古文有关,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我国经典,未经整理,读起来特别难,一般人往往望而生畏,结果是敬而远之。”朱自清先生在序中也指出,有很多人为了启发一般人亲近经典的兴趣,做了大量功课,诸如把经典文学直译成白话文,把人吸引到经典的大道上去。他认为《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就是引领读者航到经典海里的一艘船。
《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经典常谈,有十三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在第一个章节,作者从仓颉造字开始,我国文字的演变梳理了一遍。
所有国学经典的流传都离不开文字这个媒介,作者从《说文解字》开始,更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策》《史记》《汉书》,还有我们常说的“四书五经”,都被作者一一解读,并对它们的历史过程进行了追溯。这就为读者理清了时间点,以读者易于接受的方式剖析解读,更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文艺十六讲,共有十六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从什么是文学讲述,对于文学一词,一直处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作者还在这一部分引用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胡适之先生的说法,文学就是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秒。当然这一说法,在当时并没有取得所有人的认可。
作者还从古文欣赏谈到教本与写作,为提高写作能力做了注解,让读者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在《诗与幽默》一章中,我看到了诗里的幽默,不是所有的诗都是含蓄优雅的,也有一些诗是诙谐的,读来让人会心一笑。感受诗里的幽默,也不泛是件趣事。《文艺十六讲》,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你会发现控制文艺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
读了《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使我明白,经典文学也是充满趣味的。愿每个人都畅游经典,与文艺为伴。
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想【篇10】
我读了《昆虫记》一书后,我知道了《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生活在一个农村家庭里,生活条件很差,但是他仍然生活的很快乐,因为他可以在大自然中尽情地玩耍,学到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
法布尔七岁时就被父亲送入学堂,在外头野惯了的小法布尔一时难以收心,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成绩不好,但是小法布尔是个很有志气的人,不甘心落在别人后面,别人花一分精力,他就花两分精力,他的成绩就慢慢追上来了。
三十一岁的时候,他担任了教学工作。有一天,他带着孩子们在外玩,看见了一个蜂窝,回想起他的童年,写出了《昆虫记》。
《昆虫记》分蜘蛛的故事、蟋蟀的故事、蝉的故事和松毛虫的故事。其中,蜘蛛的故事最为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里面详细描写了塔蓝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和蟹蛛等蜘蛛的生活习性和外貌特征,比如蟹蛛捕食时,会用两只长长的脚一边转动猎物,一边用丝缠绕猎物,直到猎物不能动弹后,才用嘴上的吸管,吸取猎物的汁液。还有塔蓝图拉毒蛛,会编织一张大网,等猎物撞上来后,它就会先用它的毒牙毒晕猎物,然后慢慢地享用。
读了《昆虫记》一书后,不仅让我大开眼界,知道了自然界还有那么多的昆虫,而且,每种昆虫都有自己奇特的本领。还让我学习到了作者的热爱生活、勤于观察和不甘落后、刻苦钻研的精神。使我深受启发,我要学习法布尔的这些精神,努力学习,今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1000字(集锦6篇)
有哪些写好作品读后感的秘诀呢?读了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与想法,为了更好地记录自己的想法,我们不妨写一写读后感。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篇1】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其实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其中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篇2】
犀利的思想与凝练老辣的语言融为一体,撕开其潜意识里面的自私,冷漠,懦弱等变态性的劣根心理,使他们在惶惶不安之中受到灵魂的折磨。
狂人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惧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但作品的主旨并不是要挟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因而作品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象征性的形象,是一个站在时代前面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是一个勇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和反封建民主主义象征形象。他的超前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
狂人日记》是鲁迅所作,也是中国的第一本现代白话小说,内容大致上是以一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
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其突出的症状是病者处于一种反应性妄想之中,对于周围的一切,都可能因某一事物特征引起多疑性反应:或怀疑有人害他,或怀疑有人侮辱他。鲁迅用这部小说“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在那个变态的社会里,狂恰恰是现实的不狂。
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篇3】
这是我首次在课外接触鲁迅先生。
我像学习课文时一样努力挖掘文中的批判意义,却收获了了。鲁迅先生又在论中说:“这实为拙作。”“很幼稚。”“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并没有别的深意。”于是我信以为真地肤浅地抒发一番。
此刻我坐在深夜里,埋头苦赶这篇笔记。有趣的是,鲁迅对《狂人日记》的评论,断章取义一番,“大约是夜间飞禽都归巢睡觉,单见蝙蝠能干”,原指《狂人日记》的逼促,也指比我这深夜更寂寞的当代的中国。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的有理。”
“小孩子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叫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昨天街上的那个女人打他儿子,他眼睛却看着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
在狂人眼中,世人都是会吃人的野兽,青面獠牙,满眼凶光,鬼鬼祟祟地打着算盘分一杯羹,是那“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懦,狐狸的狡猾”都藏在衣冠禽兽的人皮下,都在黑漆漆的夜里原形毕露。吃人的人连络起来,逼人自戕,就像亚马逊河豚的捕食方法,合作起来把鱼赶到浅滩上,原始又有效;吃人的人只会吃死肉,就像鬣狗把死肉细细嚼烂,然后吞进肚子的那般吃相。
当整个世界以仁义道德自居,却是路人想要吃人,身边的人想要吃人,亲人想要吃人,我的大哥在讲“食肉寝皮”时也是唇边抹着人油。当人性之恶被无限放大,社会的规则被无情践踏,礼义的崩塌,让我这个清醒的人无法停止对人们、甚至对自己的怀疑——“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我也是这乌合之众的一员,是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中的一粟。我是朝着大众喊“从真心改起”的知识分子,又是愚昧无知的杀人帮凶。我自以为把这世界看得清楚,回首又是“只缘身在此山中”。
狂人的时代是混乱的时代,是黑暗的时代,虽有不少奋进者,却难免于封建统治的压迫,罹难于吃人礼教的束缚。在这样强大力量面前,所谓的奋进着想要开辟和平的新时代的一腔热血,如缚鸡之力,杯水车薪,到头来不过把浪头拍在自己身上,称为一个推波助澜者。
鲁迅这样的辛辣地剖析人性,让我想起契诃夫的小说《六号病房》。病房里的受迫害狂伊凡·德米特里奇·格罗莫夫热忱殷勤,“他说的话语无伦次,言辞激烈,似乎在说梦话,断断续续,不是时时都能让人听懂,但是从他的话里,从他的言辞和声音里可以听出某种一场美好的东西。他说话的时候您能认出他是个疯子,又是个人。他那些精神失常的话语是难以在纸上传达的。他说道人的卑劣品行,压制真理的暴力,将来会出现在世界上的美好的生活;说到窗上的栅栏,这使他每时每刻都会想到施行暴力的人们的愚钝和残忍。”而城里是令人气闷,市长和议员是半文盲,公众和媒体处之泰然,强权作为理性被接受,仁慈会引起不满,公正成为了笑话。社会需要知识力量的团结,需要让社会认清自我并大吃一惊。当安德烈被发现常常出入六号病房,他的处境意外地与狂人相似——被朋友惹恼,被关进病房,最后同伊凡一样,把痛苦当作人生的填充剂,认为人生万物都荒诞无稽、空虚无谓:“您蔑视苦难去吧,说不定您被门夹了手指,那时您就会放开嗓子啊的一声交出来!”
这也许就是我们叫“我”是狂人,伊凡为病人的原因吧。他们都是疯子,这里可是有数十上百的疯子在自由游荡呢!
好在无数疯子游荡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人类终究像狂人说的“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面子,便变成了人,变成了真的人;有的人不要面子,至今还是虫子。”人类社会在变化,血腥在变淡,必须得承认的是——我们究竟谁是疯子?我们都不是疯子。
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篇4】
《狂人日记》最初发表于19xx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鲁迅语)而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这篇小说受到俄国小说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的影响。《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鲁迅先生的天才。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第一节中狂人记道: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
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
狂人,从作品的叙述来看他确实是个疯子,他有种种疯子的病症:
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作品具体写出了他的狂态:(1)变态的心理。他把平常人的交往如探视、抚摩都看作是吃人行为的一部分。如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将别人善意的笑理解为暗藏杀机的吃人者的表面文章,完全背离了正常生活的心理轨道。(2)混乱的逻辑。狂人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正常的逻辑必然会被打破,这就造成了逻辑的混乱。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三十多年不见月光,从生活逻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是荒唐的。他与赵家的狗没有必然的联系,那狗看我两眼更是与我不相干,但狂人却将他和那狗与我怕与月光的不见都联系了起来
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篇5】
利用双休日,我读了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
它是一个白话小说,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一开始我读的时候,没太读懂,只觉得好像有点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要吃人呢?我把我的疑问告诉了爸爸,爸爸对我说
,我没有理解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意思,让我多读几遍,读懂为止。我又读了几遍,发现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迫害狂”。后来,爸爸对我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狂人日记》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乃在“吃人”。鲁迅先生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用“吃人”两个字作了简明直接的概括和深入骨髓的揭露和批判。他对旧制度的这种纵横睥睨,通贯历史的深刻剖析,相当彻底地揭穿了封建制度与封建礼教的反动本质。
从“吃人”中,我可以想象,当时的社会多么的可怕。
最新《狂人日记》读后感【篇6】
读《狂人日记》有感
鲁迅在其作品《狂人日记》中提出的吃人意象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有价值的。狂人抓住了当时社会和文化的吃人的本质。当时的吃人是社会环境和文化对人的摧残,而现代社会的吃人也是社会和文化对人的束缚。
我曾读过一篇小说。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住在医院的精神病女人,人人都知道她是一个神经病,所以当她在做一些神经的事:比如她会在医院的花园里唱歌,比如她会在搭电梯时笑眯眯地问别人去几楼,或者当她想和别人或者护士说话时,他们总会冷冰冰的无视,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女人是个神经病。
但这个女人真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病人吗?她并没有做出什么偏激的举动,反而是亲近自然,抒发情感;询问别人电梯楼层,是乐于助人;觉得孤独想和人交流这些行为本是人之常情,但他们都把这些行为视作了神经病做的事情。社会的压抑,使人变得不会享受自然,不会娱乐自己,不会与人交流,不会互相打招呼,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社畜。人变成了冷冰冰的工作机器,只剩下了躯干,没有情感。人白天坐在一个个格子间里上班,晚上蜗居在一间间屋子里,邻里关系淡漠。现代社会变得没有了人情味。
所以,谁才是神经病?社会压抑下的反常被称为了常态,真正的人的本性的抒发却被视作神经病,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吃人,而精神病女人则是现代社会的狂人。社会上吃人思想慢慢深入社畜们的骨髓,以至于对待事情都带着理性到冷漠的刻薄,忘掉了关怀。
学者林毓生认为鲁迅认为中国社会是一只缠结的网。人生于其中,就难逃它的文化影响。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中国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吃人的。就现代社会而言,没有了吃不饱穿不暖的事情,但取而代之的是就业焦虑、房贷压力,现代科技的发展环境下生存压力的增加;人人忙着谋生赚钱,享乐主义盛行其道,物质欲望增加。而网上热度不减的诗与远方只是一个大部分人高喊的口号,到底有谁能真正摒弃物质欲望?说到底,社会上的生存立足之趋势教会了人吃人。社会在吃人,思想在吃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吃人,人没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即使觉醒了,也无力改造这个社会和文化。
那些多数人所做的习以为常的事在清醒的人看来是不对的。林毓生曾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个人只有变成狂人,才能真正抓住他所在的社会和文化本质。正因为他觉醒了,他却被这社会的正常人指为狂人。所以这个精神病女人真正抓住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的相处模式,想要拉近人与人的关系,想要关怀别人,却被受吃人思想影响的人拒之门外。
百年前吃人这个概念的提出能让我们青年更好地反思现在,反思自身,从而试图用行动去改变这个社会,去觉醒这个社会中被环境被文化所束缚的灵魂,去解放人的天性,去释放人性,去释放关怀。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清醒的人少之又少,而改变社会上的吃人这件事,任重而道远。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1000字集锦
相信对于作品这本书的阅读会让人心里感触很多。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后写下来的感想。你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最新三重门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1
韩寒曾经在零下一度里说过:“我无书不看,只是有一个怪癖,唯中外名著不读。”这句话在《三重门》面前,就仿佛枋叔子先生所说的没有民族人文精神国家,可以不攻自破,因为很明显的,三重门受围城的影响非常之深,围城之于三重门,就犹如苏联之于建国初期的中国,如果不曾看过围城写出来的书却还与围城有着如此惊人的相似度,那就真是曹操的莫非古人与我暗合否了。
三重门与围城的最大的相似之处就在于幽默和比喻,这两本书我几乎是同时看的,看后被吓得一年不敢用比喻句,反观自己以前的比喻,什么“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什么“速度快的像一只离弦的箭”其可笑程度高于世间的任何笑话,而我的同学们至今依然在用着“友情就像一桶陈年老酒愈久弥香”、“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之类有趣的比喻,幼稚得令人失笑,然而神奇的是,偏偏这样的文章就可以得到高分,并且赚得文章有文采之类的评语。
让我们回到比喻句的主题上来,围城的比喻自不必说,成千上万句妙喻,每句足以都让人喷饭满案拍案叫绝,三重门的比喻也不差,比如宋世平在暑期长跑训练时,“面对雨翔时一副悠闲如云中漫步的神态,一旦背对,压抑的表情全部释放出来,嘴巴张得像恐吓猎物的蛇,眼睛闭起来不忍心看见自己的痛苦。”最初看到这句话时,我把视线从书上移开想象蛇恐吓猎物时张开嘴的样子,并张大了嘴巴模仿,模仿之后顿觉可笑,不禁笑出声来。当时我正在学校,同桌见我时而张大嘴巴时而捧腹大笑,不禁惊诧地看着我,疑心我是疯了。
第二个相似之处是两本书的主人公都是平凡平常平庸之人,是两位作者戏谑讽刺的对象,方鸿渐不学无术、性格懦弱,林雨翔也胆小懦弱、气量狭小,然而他们的这些缺点非但没有让人感到厌恶反而“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就我个人来说,在我所知道的所有主角里,方鸿渐是我最喜欢的主角,林雨翔则居第二位,我喜欢的就是他们的平凡与真实,不像某些名著,把主角塑造得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仿佛主流媒体上共产党人的形象。
三重门与围城的相似还表现在其他的一些细节上,比如鸿渐和雨翔都有一个有些文化的父亲,又比如两人都有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学位或出版过的作文来维护自己的虚伪的自尊,再比如三重门最后雨翔跟susan打电话的情节,几乎就是围城里鸿渐和唐小姐打电话的翻版,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三重门里的结尾处说:“走还是不走呢?也许放开这纷纷扰扰自在一些,但不能放开——比如手攀住一块凸石,脚下是深渊,明知爬不上去,手又痛得流血,不知道该放不该放,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这是很漂亮的一段话,而且也使像我这样的高中生想到了自己学习——即使再努力也绝考不上二本,想要放弃却没有贼胆。这段话我反复看了几遍,越看越为之拍案叫绝,赞叹韩寒果然是“用全中国所有teenger里最精彩的文笔来描写这些人怎么活着。”
林雨翔的最终是否出走了,很多人都想知道,但是没有人知道,人们只知道“韩雨翔”最后确实是离开了学校,而且还被七门功课的红灯照亮了前程,成了最著名的80后作家。
韩寒是我比较佩服的现代作家,我很羡慕他强烈的自信和敢想敢说敢做的作风,我想也许我正像司马迁一样,对自己所没有的充满向往,因为在现在,在还剩一百四十六天就要高考的时候,我依然在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
自从高二文理分科后我们老师就常说,对文科的学生来而言,最关键的一科就是数学,因为所有人在政治历史地理外语语文的差距都不大,最多也只能差个十分二十分左右,而差距最大、最重要、最能拉分的一科就是数学。不幸的是我的数学基础奇差无比,而我们学校出的题虽然不像市南三中出的题目那样深得让人掉下去就爬不上来,但无奈自己身高太低,在题目里挣扎一番后便不得不放弃希望,这样一来我的数学成绩就更像闪击战中的波兰军队般顷刻溃不成军,以至于我现在根本就不知道单调递增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我的生活非常单调,我对生活的绝望正在递增。
我一直想不懂,为什么能够决定一个学生命运的,居然仅仅是一次考试,我一直想不懂,为什么对文科学生命运起决定性作用的,居然是一个与“文”根本就挂不上边的学科。
写到这里,我觉得这世界上真的有很多东西像围城三重门以及他们的主角一样,让人觉得无比的滑稽和悲伤。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2
花开花落,人生起伏,却总有一种东西留下永恒;品读世态,体味生活,也总有一种东西记录世间百态;繁华浮躁,朴素清明,同样存在一种事物解析生活之理。毋需声音,也不必宣扬,静处一室,品读一本好书,也许我们会体会很多,收获不少。书味飘香,在读书的氛围中,思想升华,置身作家内心世界。
“80后”作家中我欣赏韩寒,不仅是他的文字,更因他的性格。初看韩寒的文字,觉得笔锋犀利,一针见血(我先看的是他的《毒》,这是一本他前三本书的文摘集)。
读《三重门》,我会为Susan与林雨翔的朦胧爱情所感动,甚至流泪。心心相通却无以表达,朦胧爱情之美就在于朦胧。而对于林雨翔的遭遇,我更觉可惜。热爱文学却无以发挥,被其余学习所羁绊,与现实中的韩寒极为相似。或许它打动人的地方就在这儿,韩寒受同龄读者爱戴的原因也在此。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永远是一个值得品读的话题。
再读《三重门》时先觉得这本小说很像钱钟书的《围城》,无论是文笔,还是整体基调,主人公林雨翔与方鸿渐惊人得神似,其中雨翔对Susan的感情又颇像《天龙八部》中段誉对王语嫣的痴情。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主人公林雨翔的个性及为人处事的风格随着小说的进行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革。初中时的林雨翔性格温柔敦厚,较为单纯,学生气甚浓;进入高中后雨翔性格中的锋芒显现出来,和钱荣争得不亦乐乎,小说的风格也因此有所改变。小说和作者一起在成长,这是一种很独特的感觉。林雨翔的变化或许是青春期使然,不知韩寒的青春期是否与雨翔相似呢?
掩书细想一下,感觉韩寒与钱钟书的区别在于韩寒笔锋更加尖锐,书中更多地展露出社会灰色的一面,并且不留情地给予鞭挞和嘲笑。这也许是因为写作时代的不同,或者因为钱钟书是一个儒雅的学者(人离书本近了,离尘世自然就远了),而且他生性温和;韩寒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生(曾经是),是臣服于现行教育体制的学子(包括我)中的异类,其中特深刻的思想如同一把利锥,直指社会。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3
《三重门》读后感500字
今天也许是要井喷了,呵呵,我貌似对井喷的具体意思还是不大清楚的,但暂且就在这借用一下吧。第一次想要写多一点,既可以让我的这个文档的内容看起来不是那么枯瘠,也怕哪天不写,看着这些东西,也好有些成就感。
周五,我在网络上开始拜读韩寒的大作《三重门》了,当我跟我爸说我在看韩寒的文章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你还看得懂韩寒的文章?我笑而不语,其实当时我是惭愧的,因为我心理清楚,韩寒的文章绝对没有表面读起来那么简单,其中有着对社会,对人性的讽刺,然而即使我知道有这些含义,却仍然读不出那层味道,只要当明确地有中国的教育制度就是这样。的文字出现时,我才能发现,所以的确是惭愧。
其实我对韩寒的了解是很浅的,比对毛主席的了解还要浅。尽管我对毛主席也不是了解多少。说实话,读韩寒的文章时,目前的我有一种骄傲的感觉,感觉读他们这种作家的文章是很高尚的,我的思想是很进步的,尽管事实并非如此。
我是第一次读《三重门》,以我的水平,我只能将它当作一篇校园小说,写到这里,真心感觉我的觉悟低,可即使是这样,有很多的文段都被我无情地跳过了(对不起韩寒)。
原本还指望能写出点东西来,至少像个半篇读后感,尽管我还没有完全读完,但经自己这么一分析,还是算了,不要拆了自己的台面。我在想,如果我哪天能读懂韩寒的文章了,那我也许已经完全浸没的社会这滩浑水里了。
写这种东西完全是受胡佳凌同学的启发,引用她的原话:每个人都会遇到那么一些事,只是这个时候的我就会慢慢地静下来,思考一下。直到下一次坐在书桌前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又想起来,于是记录下我所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才写完没几篇就急于摘出一篇发表了,呵,人还是要面子的动物啊,自以为有点成就就急于炫耀了。写到这里,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4
第一次对韩寒感兴趣,还是在十年前,一次在下班的班车上听几个女同事聊韩寒。对于青春小说,通常女生们都爱之不已,而男士们则普遍不大感冒,大概认为青春文学不是正统文学,难以登大雅之堂。那个时候网络青春小说还不像现在这样泛滥,能够写出精彩的作品并在纸媒上出版的也只有韩寒、郭敬明等屈指可数的几位而已。时至今日,在网络上不要说青春小说,就是悬疑鬼怪穿越仙侠之类的小说也是铺天盖地地成批生产出来。这个时候再回头看韩寒,仿佛他已老了一般。
《三重门》是韩寒在17岁时写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不得不承认,这样一部小说对于一个少年来说,的确可称得上是一本才华横溢的天才作品了。他本人自诩为模仿钱钟书的文笔而写就的,我们比较下《围城》的写作风格,两者确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围城》是钱钟书在35岁之后写就的,相比较韩寒的17岁,似乎韩寒在文学上有点少年老成。《三重门》这部作品,一是的确模仿了《围城》中大量使用的比喻手法,二是也如《围城》一般行文诙谐幽默,三是两者均是自传式作品,所以写来都得心应手。不过这种写作风格上的比较也仅止于这两本小说而已,无法扩展到两位作者的比较。从文学成就上来讲,即使韩寒天赋英才,其成就也难以与钱钟书相提并论。钱钟书的小说其实著名的仅有《围城》一部,他的成就主要在文学理论方面,包括《管锥编》和《谈艺录》等等文艺理论方面的著作,韩寒在学术研究上实在难以望其项背。所以韩寒如以当代钱钟书自诩,的确有些不实。虽然两人都可称得上机智诙谐、才华横溢,并且两人在数学上也同样一塌糊涂(钱老考清华大学时数学仅15分),但是其他方面两人实在判若云泥。即使钱老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也很难想象他做赛车手和电影导演的样子。毕竟出生于上海小镇市井之家的韩寒和钱老的家学渊源相比,在家庭背景、兴趣爱好和文化底蕴等方面都不可同日而语。所谓各人有各人的精彩,实无必要强作比拟。
《三重门》对于韩寒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不仅仅是因为这部作品打开了韩寒的职业写作生涯,而且可以称做韩寒后续诸多作品的发端。总体而言,韩寒的主要长篇小说作品,包括近年拍摄的电影,其主题都是描写一帮无所事事的小镇青年的故事(韩寒自己称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这些故事的源头都可以从《三重门》里找到影子。我们看韩寒的主要作品,总结起来无非几个元素:小镇(以上海金山亭林镇为代表)、叛逆的莽撞少年、小鸟依人的无知少女、摩托车或汽车、混蛋的中国教育、望子成龙的家长、水平糟糕的老师等等,这些元素互相混杂,构成了韩寒的作品世界。无论是《1988》、《他的国》、《像少年啦飞驰》,还是近年来拍摄的电影《后会无期》和《乘风破浪》,它们的题材和风格都与《三重门》极其相似。这种作品题材的一体化,优点是可以把一个主题讲透,比如从小镇青年的生活影射中国教育和社会的症结,但是缺点就是选材面狭窄,可写的内容局限于本人经历的延展,可能会给读者产生频繁炒冷饭的感觉。当然,毋庸置疑韩寒是把中国城乡结合部边缘青年题材的作品发挥到极致的一位作家,通过这些作品他用一种幽默机智的态度表达了其对青春的莽撞、社会的荒诞、生活的无奈的理解。其实很多作家都是把自己的家乡作为写作的重要题材,比如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贾平凹的西安、萧红的呼兰河等,也许对家乡的回忆和体悟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最深刻的。
和其他著名的青春小说不同,韩寒的作品有着极其锋芒毕露的黑色幽默感,整个作品就是一个大包袱,其中又有若干个小包袱,随时随地地爆发出来。这的确是受了《围城》风格的影响。同样是写青春,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更侧重于描写少年的迷茫,而村上春树的《挪威的生命》则更多了一份沉重与抑郁。从文字和文学造诣上来说,《三重门》是无法与这两部作品抗衡的,但是从作者的才华(相对于年龄和阅历而言)和写作风格上来说,韩寒的确无愧中国青年作家翘楚的称号。可以说,是“韩寒现象”引起了社会对中国教育的重新思考,是韩寒作品开创了新世纪青春文学的先河。
《三重门》的故事情节极其简单,主线是中学生的初恋故事,支线是中学生活的描写。其中林雨翔在市南三中的生活,也是韩寒本人作为体育特长生的经历再现,所以整本书读来没有生涩杜撰之感。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在书的末尾揭开了susan对林雨翔的感情。因为整本书的前一大半似乎都在写林雨翔对susan的迷恋,在这种迷恋关系中的susan是缺乏互动的,让人不免怀疑这样的情感是否更多属于林雨翔的“暗恋”,而不能称之为“恋爱”。但是在书的最后,susan的一封信揭开了谜底,她因为要跟林雨翔考到同一所县重点中学而故意考差,结果阴差阳错林雨翔父亲托关系把林弄到了市重点,从此两人命运相隔,读来不免让人唏嘘不已。相比较林雨翔而言,susan的情感更加清爽、热烈而纯真,让人读来不禁艳羡,仿佛自己也想回到中学时代,有个susan这般聪明漂亮而敢作敢当的女孩为伴。比起《挪威的森林》里那种乱糟糟的性描写,我反而更倾向认同《三重门》里那种青涩的不带瑕疵的感情。然而,韩寒的后期作品里渐渐融入了黑社会、失足女、暴力、欺诈之类吸引眼球的题材,这似乎也在表明,曾经的叛逆少年已经长大,社会的浸染和上海人与生俱来的小精明也在他身上影响益深。那个敏锐洞察教育问题和社会症结的愤青韩寒已经远去,而一个善于抓住商业机遇转而从影的商人韩寒来到眼前。
如果把今天这个已是两个孩子的爹、不再写书、热衷拍片的韩寒比喻成那块浸入杯水中的布,一如他在《杯中窥人》中所写,我们也会“猛然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5
平凡的、真实的生活,总能引起人的一些共鸣。合上《三重门》,我不禁这么感叹。
如果说小说一般都有一个拉风的主角,然后由主角塑造一代传奇,那么韩寒的《三重门》是恰恰相反。该书讲述的是林雨翔的初中和高中生活片段:身处奇葩文学社、与喜欢的女孩子相处、补课时遇到的志同道合者、托关系交钱进了好高中、男生之间的“勾心斗角”……听起来都是很普遍的现象,但加上林雨翔内心的冷嘲热讽,同样是令人回味无穷。
我本人是挺喜欢林雨翔的,感觉他特别真实,有着每个人的影子。他淘气、机智、自恋又懒懒散散,说他过日子还不如说在混日子。但这样一个缺点超多的“坏”孩子,他的内心却往往和我一致。比如写周记,看到班主任只“吝啬”的给自己的文章打了一个小钩,而给同桌的奋发向上的文章打了一个大钩后表示“这种套话我见多了”以及“写和不写还不一个样”。这同样也是我对于那种空喊“好好学习建设祖国”的文章的看法,却是我不曾说出的。又比如林雨翔特别好面子,常撒谎来捏造自己的光辉形象。这种虚荣心又和我一样。只想将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别人,因此即使是自己有错做得不好,也硬生生找个借口。这种事我还真干过。
对于林雨翔感到亲切只是其一,其二是此书道出的一些“正常”到我已经麻木的现象。比如考试,“当今中国的教育真是厉害,不仅读死书,死读书,还有读书死。难怪中国为失恋而自杀的人这几年少了一大帮,原来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已经在中考高考两个槛里死得差不多了。这样锻炼人心充分休现了中国人的智慧,全世界都将为之骄傲!”林雨翔的切身感想显然是在嘲讽着,但话却句句在理。中国的教育,令我们这些学生有极大的压力。这种大考前反复的动员,什么进了哪所学校就能怎么怎么样的说辞,父母的重望全部寄托在考生身上,有那么点心理问题是太正常的。为了考试而衍生的应试教育,没有快乐和自由的学习生涯,这正是当时、也是现在的学习状况。而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顺从,因为只有这条路可以走。
我只是挑了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其余对于人心的虚荣等描写也是不胜其数。林雨翔很“悲”,他是教育无数失败品中的一个。可笑的是,整本书放眼望去,竟找不到一个传说中的“好人”角色,但仔细看又觉得似乎每个人都是很真切的。如果我是林雨翔某一部分的翻版,那么我的学校,我之后的学习生涯,又会不会是像这本书所写出的一样?只是不那么极端罢了。
故事的最后,林雨翔因为没有回学校过夜而被记过,在走和留之间抉择。他是犹豫、惆怅的,但他最后会做出自己的选择这点是毫无疑问。即使我们现在的教育存在一部分问题,即使生活和人心远远不是想的那么美好,那又如何呢?求学之路还很长,那就这样带着迷茫和不甘走过吧。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6
《三重门》这本书已经出版了十年了,我才有机会读它,可见韩寒所说不假。我的确是由于父母很看重学习的缘故,过去很少读小说,像《三重门》这样被许多人称之为遗毒学生的书,自然是读不到。按理说我读了这本书后应成为韩寒的粉丝,因为过去我的处境和韩寒所批判的很相似。的确,我过去也反对我的父母不让我读小说,如今也这么认为,唯一的区别是我对父母多了一些理解。因而,我认为韩寒的《三重门》思想的确深刻,但还是有些偏颇。
首先,我肯定的是如今的教育制度的确有问题。正如韩寒所说,高考取材制度让许多学习不行但能力出众或有其他天赋的同学淹没在人海之中。打个比方,如果我是菲尔普斯,甭说八枚金牌,就是游泳池也不会去几次,我只会把去游泳池的时间贡献给补课。如此看来,高考制度问题很大,但能否找出别的更好的教育制度吗?我觉得不可能。我从韩寒的后记中感受到,韩寒是想让大家在自己的特长方面去发展,而不是去全面发展从而全面平庸。可是,社会选择人才需要标准,需要比较,如何才能让这些在某一方面有建树同学去得到社会的认可呢?很难。打个比方,你说你业务能力强,想有一个业务能力大赛让你脱颖而出,可这很明显不现实。其一,让还未走向社会的同学去比拼业务能力,不妥,其二,人和人的业务能力又能差多少,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还不是要像考高考那样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因而,高考的存在是必然的,而之所以高考有那么多的弊端,这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中国人口太多,人人都想过好日子,住洋房,开宝马,怎么办?于是,高考这样的竞争机制就诞生了,高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平台,只要你去努力,就会成功。唯一不好的是那些像韩寒一样的金子大部分都不能像韩寒一样发光。可这赖不到高考身上,这些人不发光的最大原因是没有找到“文化课学习”和“潜能开发”的平衡点,也就是说,这些人没有像韩寒一样找到属于自己的“具有自己特色的成功道路”。说到底,尽管高考制度有太多的弊端,但从中国的国情看,这个制度是这个社会所能提供的最好的制度。
但是,好归好,缺点还是不少。正如韩寒在《三重门》中所抱怨的那样,如今的教育过于僵化。举个例子,曹禺的《雷雨》,这篇话剧其实怎么看都行,但老师和教参就是要让你死板的理解为社会的黑暗什么的,我就认为雷雨反应的是命运不可阻挡,不可战胜这一主题,但考试时如果这样答,肯定就错了。所以我觉得这样僵化的教育其实是禁锢了我们的思想,使我们陷入一个固定的模式,这对我们思想的成熟是极为不利的。还有,如今的教育官僚化,市场化,花钱进重点就像过去的男子进妓院一样稀松平常。最后再报怨一句,政府能不能像给官员配好车一样在教育的投入再多一点?
其实,我觉得《三重门》这本书适合大人去看,尤其是那些教育部门的权威,那些有免费好车的人,希望他们从中能得到一点毒害。学生呢,最好不要看《三重门》,看了你们会更叛逆,会被遗毒,当然,如果非要看的话,还是先看看我这篇伪书评,得到免疫保护后,再去看《三重门》。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7
第三次看《三重门》了,如其名,这是我第三次重新看“门”。
从看的第一次到第三次,感觉每次都能欢乐我的回忆,也会有所感悟。想到那时的韩寒,平凡平常,文章里透露着学生文字的青涩,喜欢在文字中加些油盐酱醋来比喻去展示他的小幽默,而我依旧会被文章中的那些幽默和琐碎文字感动,由文字而回忆起的场景,我会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觉得韩寒写的不只是林雨翔或是他自己,而是写出了一批人的丰厚青春世界。
文章勾画了一个在青春年少的人所经历的纷纷扰扰,写着平凡又真实的青春,写着青少年在成长中的那种亢奋和叛逆,全部文字像在用着玩的节奏向我们阐述或展示青春的点点滴滴。书中讲述着主人翁从初中到高中的短短几年经历,讲述了他的朦胧爱情、那股青春叛逆、父母和学校给的压力、对社会的认识、做种种无奈选择等等,而这何不是我们所经历的,我们和韩寒笔下的林雨翔一样,活在父母的极大期望和严格要求下,要在他们所谓的“唯一出路”上好好读书,我们被迫明白自己的目标——我们要上最好的高中、大学,但我们有我们的态度,我们和林雨翔一样会自己找乐子,我们会苦中作乐,会在无聊时光中去疯狂,只是最后我们和林雨翔的选择不同而已。但只要想起这些美好的青春节点和那些在心中被刻下或被忽略的记忆,我们还是会有感动,有那时的心跳温度,最重要的是我们和林雨翔一样都会从中有所感悟。
“三重”在古文里乃是三件重要的事之意,而韩寒这本书名的“三重门”也指着三个含义,分别为家庭、学校、社会三个“门”,韩寒将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矛盾刻画的有声有色,如实的阐述了三重压力之下的学生们的那种弱势和无奈,诸多淋漓畅快的文字透露着韩寒对社会的讽刺和不满,文章结尾“走还是不走呢?也许放开纷纷扰扰会自在一些,但不能放开,比如手攀住一块凸石,脚下是深渊,明知爬不上去,手又痛得流血,不知道该放不放。”面对选择,赋予韩寒思想的林雨翔显得是那么的挣扎和无奈,但故事最后并没有结局,一句文章多次出现的“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结束了整个故事,当我读完时,我想到了自己,联想到自己如果到这种地步将是怎样抉择,我想我还是会老实的被这三个门关在里面,而韩寒,最后还是走了。
青春大概相似,韩寒笔下的经历我们大都经历过,我想不管我们有没有走出这三重门,只要我们有自己的态度和选择,我们一样的会无怨无悔,一样的会生活的不亦乐乎,一样的会拥有那样的青春感动。
最新三重门读后感 篇8
《三重门》是17岁的韩寒花了一年的时间呕心沥血的长篇新作。这本书让我十分好奇,并不是因为作者,而在于它的题目——《三重门》,让我读起来有幽深神秘的感觉,仿佛一条路不仅曲折蜿蜒,而且恍如幽深、神秘、恐怖的迷宫。在同学的推荐下我一口气读完全书,不是因为此书优美的句子而是因为书中真实的人物。
我认为韩寒和其他的作者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他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优点一大堆,而林雨翔呢,却是缺点一大堆,优点得从缺点里面找。
林雨翔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不懂装懂,当Susan向林雨翔切磋一点关于宋词的时候,为了得到Susan的好感,这个死爱面子的林雨翔明明脑中一片空白竟然也装模作样敢说略知一二,亏他当时的表情还十分镇定自若,其实内心一定够紧张兮兮的。唉!东拉西扯的说了一大堆,真是为他感到脸红啊。
真有作者的一手,文中创作了一首《卧春》诗:
卧春
卧梅又闻花,
卧知绘中天。
鱼吻闻石水,
闻是答春润。
用谐音一翻译便是:
我蠢
我没有文化,
我只会种田。
欲问我是谁,
我是大蠢人。
林雨翔爱出风头。你瞧他,一篇作文在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的当代文学研究组中获了奖,在同学面前炫耀不说,还要在学校广播台中广播,看他那高兴的样子,巴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都变成录音机,放出“林雨翔获奖了”的声音。在市南三中的考试中,英语考试成绩差了,好学的谢景渊劝他注意点自己的成绩,没想到好心当成了驴肝肺,惹得一顿批评:“我这个文学社社长还用的着你来说吗?”瞧瞧,自己考得不好反倒,还要提及那个瞎猫碰上死耗子——撞上的“文学社社长”,不忘了自己的身份啊。
他还爱身在福中不知福。就像最后Susan说的那样:“后来,你反而进了市重点,那也好,市重点的教育比区中好多了,你有这么好的机会,你在市重点干什么呢?”大家用鼻子想也会知道他在市重点是整天的胡混日子了。最后当他失去了在市重点读书的机会是,林雨翔才知道后悔。
整本书里,最后一句话这样写道:“也许放开这纷纷扰扰自在一些,但不能放开——比如手擎住一块凸石,脚下是深渊,明知爬不上去,手又痛得流血,不知该放不该放,一张寂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
不过,这就是一个平凡人的平凡生活。正是这样,书中情节常常让我为之捧腹大笑;为之牵肠挂肚,这可爱便在真实之中。正是因为林雨翔的种种缺陷,读林雨翔,不禁地总会想到我的同学,想到我们的不懂装懂,想到我们的大出风头,更想到我们的身在福中不知福,感到林雨翔,你就在我的身边。你就在我的身边。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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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打开书柜,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一本书脊上写着《热爱生命》的书显得格外显眼。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集。
打开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小说《热爱生命》这页。它讲述的是一个孤独的天涯过客逃离北极的冬天、渴望得救的故事。在艰难的路途中,他不仅没有食物,脚也扭伤了、磨破了。面对危险的处境、恶劣的天气、孤独和恐惧,还有一只等他死亡的病狼,他不懈地努力,与死亡做斗争。终于,他挣脱了死神的怀抱,得到了解救。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是什么激励他前进,使他那么有毅力,在危险的处境下有如此顽强的毅力,最终走出恐怖的荒野?我想一定是他渴望活下去,不甘接受死亡的坚定的信念。这时,我回忆起xx年5月20日汶川大地震后的一个故事。
女舞蹈家廖智,地震前,她在舞台上翩翩起舞,风光无限;地震后,苏醒过来的她竟发现自己失去了双腿。这对于一个舞蹈家来说,该是个多大的致命打击。一次偶然间的领悟使她选择了坚强地依靠假肢站起来继续从事她热爱的舞蹈。大地震之后失去双腿却活下来的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抱着可以独立生活,继续跳舞的信念,用假肢不懈地练习舞蹈。艰苦的训练,使僵硬的假肢变得柔软,她可以上台表演了。之后,她还创造了轮椅舞,并把这些舞蹈传播到了全国各地。
生活在安逸世界的我从中可以学到什么呢?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没有恐怖的灾害,没有恶劣的环境,没有拼死搏斗的战争。信念难道只能存在于生死之间吗?当然不是!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同样需要一种坚定的信念。我很容易生病,所以需要坚持体育锻炼。首先,必须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之后,要用行动来完成这个信念,这样才能强壮体魄,消除病根。但是,在行动的过程中是会碰到困难的,只有真正的信念才能让我坚持下去。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信念,那就没有坚持不懈的努力,也不会有成功。所以,只有在心中存在一个坚定的信念,才能使我在这条改变的道路上可以越走越远。
《热爱生命》教了我两个字——信念。没有行动的信念叫口号,有行动的信念才叫信念。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有一个坚定、必胜的信念,坚持不懈地去做所有事,这样才有可能成功。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弃他远去了,困顿中的他究竟该何去何从?
他唯有的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在艰难的挣扎着;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已经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最贵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却没有了一发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饥饿的他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是那么的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现实更使他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创;唯一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来温暖那颗挣扎的心,因此他视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时,孤独无助正在严重的威胁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沼泽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单薄的生命。饥饿难耐的他靠桨果野草之类来减缓胃的空虚,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不停的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时,他感受到了狼群对他的威胁是如此的可怕。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他仿佛从那尸骨上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因此他只能毫无保留的去与那只病狼战斗。
为了生存,他坚持了下来。因为有信念,即使风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在那一刻就显显得那么的明智,再耀眼的黄金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绝境中的一抹阳光。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演绎了自己对生的渴望是多么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质——并不是对金钱、权势、一切世俗的向往和渴求,而仅仅是为了活着,仅仅是为了生存。
“仅仅是为了活着”,听起来是那么的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为“仅仅是为了活着”和对“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着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有人因为一点自己的私利,而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也会为上天的一点不公而消极面对生活,甚至会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人生没有阳光。。。
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灵魂的依次洗礼,一次暴露。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我们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欲熏心。。
所以在这里我想大家说:对于那些名利,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只是我们没有明白生命的本质而已,只要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本意“仅仅是为了好好的活着”,那我们就不会再对那些东西那么执着了。伟大的生命是自然装饰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来装饰了。。。
亲爱的朋友们,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违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热爱生命》,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中收录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墨西哥人》等许多杰克伦敦表现生命在极限状态下不屈抗争的作品,读后令人感慨万千。
杰克伦敦的作品多以歌颂生命为主题,《热爱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说之一。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经历的几天艰苦生活。他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不择食,寒不择衣,还与野狼和棕熊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存活了下来。在《一块牛排》一文中,逐渐衰老的拳击手汤姆金在面对年轻气盛的桑德尔时,并没有屈服,而是利用战术,不断消耗他的体力,几次将他打倒,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惜败。《雪虎》一文中,一只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来到人类世界,先后被不同的人抚养。然而这些人对待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对它很体贴,有的对它很冷酷。经历过残酷的现实后,它最终被一户人家收留,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从淘金者到汤姆金、从雪虎到利威拉,个个都是典型的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他们在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顽强挣扎,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比拟的。而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5】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集锦
即使读的都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获得不同的感悟,认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往往内心都会有所总结。而选择撰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认真思考和总结从书中获取的知识,怎样写出有创意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我们特地整理的“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篇1)
我太感性,近段时间偏于忧虑,应该是看了太宰治的书《人间失格》引起的。人啊,还是要多接触积极乐观的东西,不然就会陷入负能的情绪。不过,有点必须纠正,当第二次、第三次重温人间失格时,我却断然撕掉了它负能的标签,重新认识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
太宰治本人经历诸多磨难,先后多次自杀,最终也以自杀结束了他39岁的生命。他的作品一直都是穿透灵魂,表达自己内心对真实、信任、爱、自由的艰难追求,无奈现实中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世事也赖不住考究,最终他惨败于自己的内心结论,选择了颓废跟灭亡。他的作品不是倡导大家集体抑郁,对社会、对人性绝望,恰恰相反,他希望大众都不要放弃自我的救赎,要为了活着一场好好生活。以下这段话就是力证。
“不要抗拒改变,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反复的变,反复的过程很容易让人变得低落和沮丧,然而你再低落和沮丧,人生还是会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的改变所包围着,就像是站在一台你没办法控制的跑步机上,时间、速度都不是你所能控制的,那我就选择跑的更从容一点,尽我所能的在这个被动的人生里争取一些主动,所以我很讨厌‘抗拒’这个词,很消极、很脆弱、很被动,如果我不能改变世界,好歹让我改变自己,遵从自己的选择。”人活着,比动物多了智慧,也多了忧虑。生而为人,就该承受为人的一切。作者在极力劝告大家,也是在告诫他自己,他没能成功,但他对灵魂的敲打、拷问,都是在帮助更多的人正面审视自己的灵魂,找到生活的动力,发现生活的美好。
一定程度上,我更希望人不要太敏感、太聪慧,像作者这种小时候就能看穿一些世事,明白一些动机,并非好事。愚钝点、糊涂点,每天为着那洒下的阳光、清脆的鸟语、荡漾的水面放空下,甚至陶醉下,就好了。日子简简单单,人际关系平平常常,享受当下就好。
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篇2)
买书的时候,一个它蜷缩在新华书店的一个小角落里,瑟瑟发抖(网店,价格:9。9)。我查了一下它的相关背景和资料,顺手买下。而后,我充满期待。
《人间失格》是一本中篇小说合集。单从标题上来说的话,个人理解为:人间失去了本该有的格调,世间多谄媚,人间不值得。
从内容上看的话,这是一本萧瑟、细腻、孤单的书。作者以独特的视角微妙的审视着这个世界,无论是在第一人称或者第三人称上用笔,他的一些结论总是直击内心的底层,让人不快,但着实属实,甚至裸露。
在作者或者是故事的主人公看来,世人太假,每个人都是披着两层甚至多层外套,扮演多个角色。他们狰狞谄媚,妖魔鬼怪,而且他们还洋洋得意,怡然自得,不知懊恼和忏悔,把一切的一切归咎给圆滑世故这种“莫须有”的东西。世人多迎阿,同事可能会在一小点利益算计你;朋友可能会在背地中伤你;恋人可能内心会有从未对你提及的事情…人世间充满了伪善,甚至全是伪善或者不善。
但在我看来,这又怎样?我敬佩他能把一切都说透的敏感与坦率,但是我鄙弃他厌世的心理(可能我还不理解,就像不理解抑郁症的存在一样)。“勇士,从来都不是不怕黑暗,而是在溺入黑暗中,仍向往光明。”光明与阴暗同在,世人都有自己的阴面和阳面,但这并不能给我们断章取义的权利。无论他怎样说,我都只是欣赏他的敏锐的思考和感性的诉说,我会透过他的眼光,领略这悲惨的世道,我仍愿意相信任何人(包括作者)都是喜好温暖的。在阴深的环境中饱受折磨,仍不愿背水一战的人,我除了觉得他懦弱不已,无话可说。
“开心点朋友们,人间不值得”。
在看这本书的同时,我也在拜读《倾城之恋》。读此书可以明显的感觉的到,张爱玲老师文笔细腻,感情丰富,对人物描写及事件叙述拿捏得当,游刃有余。但,我更喜欢《人间失格》,所以也便一鼓作气,全部看完。王小波先生有过这样一段论述:“判断一本书是不是好书,那就要看这本书对个人思想觉悟上是否有了一定的提升。”很明显,两本都有,但我仍觉得《人间失格》对我的影响更加厚重一点,也更容易读懂一点(直白)。
无论是叶藏、还是田岛,或者娟子,每个人物都特立独行,每部相关小说都引人入胜,发人深省,我替主人公们遗憾,也在内心接受。我明白了生活实属不易,人与人若做对比,没有谁比谁幸福,只有谁比谁困难,在不厌恶尘世的时候,就要多加珍惜自己的生命。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年少时内心青春的懵懂躁动,那时候快乐与悲伤都很简单,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脸红;厌恶一个人的时候,会动手。我们不用伪装自己,甚至还会表现的大义凛然,一身正气。而现在,尽管我不想承认,但是我还是被荼毒了。这世间太多纷扰让人不能自已,除了沉默,不忘初心,和保持善良,我别无他法。有时候,我们会在交际上犯的最大的错误便是:“他懂我。”其实,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人越大,越复杂,不要渴盼别人会懂你,重要的是你要自己懂自己。
拥抱自己三千遍。
以下,关于《人间失格》的几个句子进行赏析、总结(惟庸之妻,goodbye等不再一一罗列)。
1,“那所谓青春的感动、年轻的自豪灯话语,只会让我胆战不已。”
我不否认自己曾有过,我甚至觉得这些是多么美妙的回忆。如果可以,那么你就在你还能感受到痛苦的时候尽情体味吧;如果可以,那么就在你还能爱的时候用力去爱吧;如果可以,那么就在你还饱含激情的时候奋发图强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没有人会责备你的,我也是,我相信,太宰治先生也是。
2,“也许‘激情’就是无视对方的立场。”
倾听是一种修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表达欲,愿我们多一些沉默,多一些微笑,多一些倾听。
3,“我身上似乎散发着让女人怀抱幻想的气息,这并非炫耀,也不是玩笑,而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真是妄自菲薄啊,不过,很多人还真是这样,但更多的人为这种特质去骄傲,觉得这是一种天然的优势。真可怜。每个人感情源泉喷洒出来的‘水量’是有限的,切莫浪费。见一个爱一个的人,往往一个都爱不了了。失去了爱与被爱的能力,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此句之后跟的一句便是:“在被堀木道破之后,我渐渐失去了与娼妓游戏的兴致”),真是嘲讽。
4,“让女人去办事,她们绝不会垂头丧气,反而因为受男人之托,倍感开心。”
关于女人是怎么想的,我是猜不到了。但是一找我就是让我帮她忙的女人挺让我反感的,除非是我的故友,或者是非我不能行的事,再者就是我所倾慕的女性(不过能让我倾慕的也少,就算是有,她的品格肯定也是不愿叨扰别人的)。
5,“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
这种人在网易云音乐的评论列表里有很多。当然,是把那些矫情做作的人排除在外的。
6,“原来,在我所有遇到的女人中,我真正喜欢的,只有模样穷酸的恒子”
相信我,绝大部分男人的心里,关于女人,相貌可能是排在第一位,但永远不是最重要的那一位。
7,“这世上每个人的说话方式都如此拐弯抹角、闪烁其词,如此的不负责任、如此微妙复杂。”
尤其是那些沉默寡言,语速缓慢,言辞中肯的人。
8,“昨夜,美酒入喉,我心欢畅;”
“今朝,酒冷相落,徒留荒凉。”
我不喜欢喝酒,我只是单纯的喜欢。
9,“所谓处女之美,不过是愚昧的诗人天真哀伤的幻想,没想到它真的存在于世。”
人间多薄情,翠花,你可长点心把。
10,“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说不上不幸。”
这句话,让人有种淡淡的压抑之感,若隐若现的透露出湿冷的过往。我心中有千言万语,却感罄竹难书,不知从何说起。洞穿世态炎凉的人,是可怜的,但是,一切都会过去的。taasdda
生命中最诚实的事情便是:今天会过去,明天会到来,你会老,你会死。
补充:如果《GOODBYE》不是太宰治先生写了一半的绝笔,该有多好。可能,美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它的残缺吧。比如:断臂维纳斯?
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篇3)
“生而为人,我感到很抱歉。”很抱歉未能给交往中的人带来舒适的体验,很抱歉自己独立的思想难以苟同于众,很抱歉没能活出众人价值观所趋向的生活。从青少年到中年,为了逃避现实而不断沉沦,经历自我放逐、酗酒、自杀、用药物麻痹自己,最后的最后,大庭叶藏平静、释然地走完了他悲剧的一生。而在完成本篇作品之后,太宰治终归还是选择了投水的方式,为他自己划下最后的句点。
《人间失格》一文的主人公大庭叶藏,生于一个家风严谨的日本家族,从小他便发现自己跟其他人不一样。他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他的幸福观和世人的风马牛不相及。从此,主人公走上了一条通过“扮丑”逗笑周围人来完成“自我救赎”的道路。然而面具一旦戴上,叶藏再也摘不下来,他必须收起自己所有的意愿,去当家人、仆人以及同学的笑料。然而假的永远真不了,颤栗度过初中后,认识同为画画的学生堀木。后来一步步跟着堀木堕落,因为整天戴着面具做人太辛苦了,所以叶藏不得不用酒精麻醉自己,用女人安抚自己。叶藏是如此与这个虚伪的世界格格不入,他正深处在人间的地狱中。正如后记老板娘所说的:我认识的小叶非常坦率,也十分机灵。要是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他喝了酒,也依然是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
叶藏既是一个无赖,又是一个“像神一样纯正的好孩子”。他在面对难以捉摸的人类社会时选择了极端另类的生活方式,表现出了超然物外的人生态度,对于今天的读者,他的这种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可能难以理解和接受。但透过滑稽怪异、玩世不恭的“搞笑”背后,我们能够看到一个真实而又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执着追求和美好社会的热切向往。
《人间失格》这本书的可怕之处在于“代入感”。作者明明是在诉说自己的痛苦,可几乎每个读者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更为可怕的是,这本书在挖出了你心底那个阴影之后并不会帮你净化。它不会做任何事情,你要如何消化这种情绪,全靠自己。太宰治说的是自己的故事,揪的却是读者的心。
太宰治不幸的一生令人叹息,但在叹息与感伤过后,作为读者的我们在产生共鸣与疼痛感的同时也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在了解阳光背后的阴影之后,我们是否能更勇敢的拥抱光明?
做人很难,这是我们成长过程中不断开始认清的一个道理。正因为做真正的人很难,客观的因素和来自每个人主观自私与懒惰的主观因素,很多人选择了放弃---在特定环境下的个体尤其容易选择合理的借口放弃。然而做人的确很难,正因为如此的不如意,走下去的勇者不更令人钦佩?或许我们一无所获,但我们迎着光往前的那些日子,总受到了阳光带来的温暖。
有时候正是因为我们掌握着随时离场的权利,才会珍惜活下去、拥抱光明的机会。因为已经放弃的时日,永远不会再有机会挣扎,永远不会离幸福和光明更进一步。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仍然热爱生活。
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篇4)
《人间失格》全书都弥漫着一股颓丧、自暴自弃的气息,甚至是厌世的,读至一半,我开始疑惑它的悲观基调为何会在书榜中常年居于高位。
以第一人称描写的主人公,有孤僻性格。从童年开始,“我”的内心思考问题就十分消极而深刻,深刻是往消极中不断延伸,已至于“我”害怕和惶恐去跟别人交流什么,但是找到了另一种表达方式——搞笑。用极尽搞笑的方式去面对任何事情,伪装自己的悲观内心。一旦出现看穿他的人,又会陷入十分的惶恐。
主人公的性格并非社恐,生于富裕有威望的家庭,是家中比较小的儿子,父亲在家庭中是颇具威严和地位(在外当官),对父亲有一定的害怕,但父亲对他并没有很严厉。抱着主人公的性格何为从小开始就如此悲观消极的疑问一直读完。之后的人生,也是一步步越走越坏,在高中时代就参加地下运动,结识狐朋狗友,吃喝嫖赌,然后以一次和有夫之妇的跳海殉情被救为界限,正式被家中断绝关系,从此更是自暴自弃,穷困、欺骗、睡女人、酗酒,到后来毒瘾成性,被关进精神病院最后被家中大哥接回乡下养病。
主人公认为他人生的错误在于父亲和比目鱼。父亲并没有露面处理,担保人是讨好父亲的门客比目鱼。他无处可去,学业已荒废,暂时住在比目鱼家中。为何要将大部分原因怪罪在比目鱼身上,是因为怪比目鱼没有很明确的传达主人公家中的意思:如果还想继续学业,那么家中会帮助他、赞助他学费回到学校。比目鱼出于心机的“好心”,告诉主人公自己考虑接下来要怎么办,他会给予帮助。自此传达的错误信号,让主人公不想给他添麻烦,或者供养他从而厌烦他,从此人生道路偏离。
这是书中“我”的观点,可以看出,“我”没有一点积极心态,把人生偏差过错轻易归咎他人,(假使“我”得知真相,但参考“我”的习性、性格,人生也不一定会回到正途)并且“理所应当”地越过越混,一直似乎都是在寻欢作乐又穷困潦倒的边缘亦梦亦醒,又异常孤独。
书的最后附着上了作者太宰治的生平轨迹,太宰治本身命运曲折,书中很多主人公的经历和都与他类似,最明显的是主人公和作者都多次尝试自杀,自杀的方式几乎相同,可以说本书也是他自身的一些自述。
对于作者的自杀原因,我们无从而知,从译者的推测中可以窥中一二,他是这样一个内心拥有至高无上的`温柔的人,对待女人即使如此,因而无法拒绝情人的自杀提议。折射至《人间失格》中出场的女性也颇多,占据大幅,各自抚慰、陪伴过主人公一段时间。
这本书的价值,可能要研究过日本历史和文学发展史,才能更深刻体会。了解生平后发现太宰治是日本一个重要而多产的作家,主导着当时二战后“无赖派”文学。本书是我读过他的第一部作品。有机会去研读日本史后,在读作者一些其他作品应该会更好。
所以,理解浅显的我,怕不好下笔,也拖延和中间搁置了这篇读后感。
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篇5)
在这段时间里读了好几本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人间失格》,太宰治的成名之作。
当我第一次刚开这本书时,一股阴郁气息扑鼻而来,与这个活泼的世界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是我在心里就有一个疙瘩,这本书不适合我。
我再一次翻开它时,外面阴雨的天气滴答滴答地声响。我读着竟觉得有格外的几分享受,这种阴郁的文字里藏着治愈人的力量。
如果不去真正细品这本书,只会觉得它是一本清汤寡水的自述文,但当你真正的体会到了里面的奥秘,你会发现那是一种握不住的温柔。读完这本书,我非常想知道太宰治他是以怎样的心情写下这本书,在生与死的之间来回踱步,太宰治就犹如野边的一棵野草每当濒临死亡的时候,就有一滴清水让他重新焕发出生机。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但是聪明过头看到这世俗的本质又未必是件好事,看穿在欢声笑语背后的枯燥,在一次又一次的深入其中的假意,他只能以强颜欢笑来面对这个世界。就像他说的为了迎合世界只能去强装成一个搞笑的角色变成“小丑”。当别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愚蠢愚昧的傻子时,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但就他自以为可以骗过所有人是,有人看穿了他的伎俩,这对他来是恐惧害怕的,但他并没有真正的面对,只能隐忍着那份想被世人知道却不愿透露出来的孤独。
而在这期间这种独特神秘感也帮助他获得了许多。他那无助、软弱、幽默让很多的女性都招架不住,至此他在女人那里得到了不少好处,他依靠女人,花着她们的钱,住着她们的房子,逐渐失去了一个男人在社会当中的价值。那段时间里,他的生活里好像只有女人的存在,社会的纷扰仿佛已经被他排斥在外。
在书的最后,是作者太宰治对以往生活的抱怨,直到文章的末尾,那字字句句中无不显露出个世界的真实面目。当我得知太宰治在写完部作品不久后便自杀时,我深感遗憾,毕竟能写出这样直击心灵的作品已经不多了。正当我疑惑他为何突然心意已决的离开这个世界,仔细回想这本《人间失格》再结合前面两记太宰治命运的奔波,也就能明白了太宰治自杀的命运。
总之,这是一本是要带有着自己坚定价值观去阅观看的佳作,毕竟里头描写了大量作者心理独白,用自杀去寻找自由的镜头,且读者会很容易不知不觉的陷入在情景之中。但这本书也会提醒着人们去反省自身的行为,他所带给人们的东西也不少。所以在选择这本书时,是要看读者对其思考的方向。
最新人间失格读后感(篇6)
留在我眼中《人间失格》可能是唯一一本,对于我来说,如果你看不懂,或者是刚看过之后对此嗤之以鼻的人,说实话,我是羡慕你的。
或许你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有多少人曾经抱着这本书在深夜里哭泣,一次又一次指着封面的太宰治告诉自己“不要极端”、“不要抑郁”、“不要像这个人”一样的说教。你们可能会对此嘲笑、讽刺、讥讽,甚至很讨厌这样的人。但是,我只想说如果你不曾跌落尘埃里,你们又怎么会了解那种被世界击倒在地的绝望。
《人间失格》是主人公叶藏在看到自己年轻的时候三张照片的感想为开头,中间是叶藏的三篇手记,分别介绍了叶藏的幼年、青年和壮年时代的经历。描写了主人公叶藏为了逃避现实不断沉沦、经历自我放逐,嗜酒、自杀,用药物麻痹自己,终于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悲剧。
其实,读完《人间失格》我一瞬间的反应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被救赎的快乐。那时的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不仅仅只有我自己有那么消极的想法。我并不认为读书一定要从中学到什么才是好书。我反而认为在一本书中能从作者的笔锋中看懂自己,这才是读书尤为重要的。
所以我们需要感谢太宰治,感谢一个和自己抗争了一生的人,用最后的勇气,为所有在未来或许将投入这漫长战争中的后来者们,留下了这样一首挽歌。
最新《大话西游》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我们需要抓住当时的感悟,写出一篇优质的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最新《大话西游》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大话西游》读后感 篇1
电影“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和《仙履奇缘》这两部影片按最初的设想是一部完整的影片,可是最后剧情的发展超出刘镇伟的估计,一部影片已装不下这些奇思妙想了,只有将计划改变,一分为二。影片剧本完成后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内景拍摄和剪辑,1994年12月21日,《月光宝盒》在香港公映。虽然当时票房成绩不佳,但在21世纪以后却成为经典。
话说孙悟空(周星驰饰)护送唐三藏(罗家英饰)去西天取经,半路却和牛魔王合谋要杀害唐三藏,并偷走了月光宝盒。观音大士闻讯赶到,欲除掉孙悟空免得危害苍生。唐三藏慈悲为怀,愿以命相换,观音遂令悟空五百年后投胎作人,赎其罪孽。
五百年后的一天,五岳山下大漠风沙漫漫,斧头帮来了一个奇怪的女客春三十娘(蓝洁瑛饰)。众人在二当家(吴孟达饰)带领下欲行抢劫,反被她制住。匪头至尊宝(周星驰饰)率众复仇失败,春三十娘勒令群匪找一个脚底有三颗痣的人。晚上至尊宝等欲用迷香加害春三十娘,却令其现出蜘蛛精的真身。至尊宝孤身潜入春的房中,发现多了一个白晶晶(莫文蔚饰),至尊宝对她一见钟情。二当家夜探二女,查出原来春三十娘是蜘蛛精,白晶晶是白骨精,她们从菩提老祖那里得知唐三藏将会出现在五岳山,为了吃唐僧肉而来。二当家不幸被抓住,春三十娘用移魂大法将其奴化。菩提老祖为了挽回自己的口失来到五岳山,他说明至尊宝是孙悟空转世,至尊宝不相信。白骨精五百年前和孙悟空有一段纠缠不清的恋情,为了救至尊宝打伤了春三十娘,却中毒受伤。此时牛魔王杀到,二女不敌,挟持至尊宝和二当家回到盘丝洞。春三十娘逼迫白晶晶杀掉至尊宝,反被二人关在机关里。春欲用迷情大法对付至尊宝,又错用在二当家身上。白晶晶和至尊宝逃出后,白的毒发作开始尸变,至尊宝为了白返回盘丝洞,他以知道唐僧下落为由要挟春和他一起去救白晶晶。白早上醒来不见至尊宝,误以为至尊宝不顾她离去,悲愤跳崖,幸为牛魔王所救。
至尊宝在盘丝洞找到盘丝大仙留下的月光宝盒,此时牛魔王带白晶晶来到盘丝洞。白以为春和二当家生下的孩子是她和至尊宝所生,愤而自刎。至尊宝为了救白,使用月光宝盒使时光倒流,几次后产生故障,竟将其带回五百年前,这时紫霞仙子(朱茵饰)向她走来。
最新《大话西游》读后感 篇2
经典电影大话西游观后感1
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接我,我猜到了这开头,却没猜到这结局。
紫霞仙子临死前在至尊宝怀中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她这一生的最后一句话。
最终她还是为了她所爱的那个人而死了。虽然至尊宝也爱她,但他必须放弃这份爱才能救她,开头很美好,可是结局很悲剧。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很多。不是所有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也不是所有人能为爱情奋不顾身,理想很丰满,可现实很骨感,或许压根就没有人想为你献身。
可是那又怎样,还是要努力去爱,哪怕遍体鳞伤。
在电影的结尾,成为齐天大圣的至尊宝附身在别人身上对着紫霞仙子说出了那句,我爱你,了无牵挂的取经而去。
结局还是比较圆满的,虽然已经不是那个你我他,但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
可是生活不是电影,你爱的人,不一定爱你;你在乎的人,不一定在乎你;你想和他在一起,他却不想和你过一生。
爱情这个战场不是遍体鳞伤,就是两败俱伤,可那又怎样,为了爱情,我可以付出我的一切。
朱茵在参加王牌对王牌中说:“无论你碰见的那段爱是什么样的,一定要对得住自己,狠狠地爱一次。即使跌到满身都是血,骨头都碎了都没关系……”
这就是爱情,我爱你,你还爱我,这就足够。
最新《大话西游》读后感 篇3
之前大话西游20年重映的时候,我和同学又看了这部片子。很意外的那天的上座率竟然能有百分之六七十,有点惊讶于星爷的影响,也低估了大话西游对大家的影响。看的时候,意料之内有一些女生哭了,但真正使我感到高兴的是,大家太熟悉这部电影了,很多笑点都是提前笑了出来。你喜欢的东西有人欣赏,自己自然也是高兴的。
这部电影最经典的两个角色是至尊宝与紫霞。拍这部电影的时候周星驰与朱茵正在热恋,所以我一直认为紫霞看着至尊宝那痴迷的眼神,应该是她的本色出演。到后来,他们分手了,之后便再没有交集,从此萧郎是路人。所有人都觉得可惜,电影已经让人伤心,现实或许更加残酷。
至尊宝和紫霞的故事发生在第二部大圣娶亲中,至尊宝本想利用月光宝盒回到过救白晶晶,结果却阴错阳差回到了五百年的水帘洞,在那里,他遇见了给他三颗痣的紫霞。之前在看影评时,有人说紫霞给了他三颗痣,让至尊宝从男孩变成了男人。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一个人,把幼稚的你蜕变成熟。
之后的剧情大家应该都知道,至尊宝在沙漠中拔出了紫青宝剑,紫霞因此认为他是自己的真命天子。接着紫霞在集市跟至尊宝表白了,得知他有了所爱之人以后,紫霞在他心中留下了一滴泪。然后至尊宝在盘丝洞遇到了五百年前的白晶晶,他跟白晶晶说明原委之后,决定跟她成亲。结果在成亲当天白晶晶看到了紫霞在至尊宝心中留下了一滴泪,便知道至尊宝最爱的人其实是紫霞,所以她留书离开。至尊宝在蜘蛛精一剑剖开他的心之后,看见了紫霞留下自己心上的那滴泪之后,他才发现自己最爱的人是紫霞。后知后觉的人,直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的心。引用一句用烂的话: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他决定救被牛魔王强娶的紫霞,所以他决定重戴金箍,恢复法力。在戴上金箍之前,观音大士问他:尘世间的事,你不再留恋了吗?至尊宝摇了摇头说:没关系拉,生亦何哀,死亦何苦。
这个看上是个艰难的选择,其实对至尊宝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
如果我不戴上金箍,便无法获得拯救紫霞的力量。
戴上金箍之后,我就能变成法力无边的孙悟空。我可以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以一个大英雄的身边救你。一切如你所愿,只是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既然结局注定如此,还有什么值得可惜呢?你我他她,仙佛妖魔;无尽的虚空,茫茫的时间;我在沙漠拔出的那把紫青宝剑,你在集市给我留下的一滴泪;从前现在未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已没有了意义。
孙悟空梦幻般地出现在了紫霞的面前,她猜中了开头。可是很狗血的,天下无敌的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竟然没有发现牛魔王的偷袭,紫霞为就他而死,她没有猜中这结局。
我后来仔细想了想,紫霞的死应该是注定的,只有她死了,唐僧四人才能如世俗所希望的取得真经。
很无奈,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有冲破一切的勇气。
值得庆幸的是,孙悟空或者至尊宝戴上金箍,不是因为要和唐僧西天取经,也不是为了所谓的救苍生于水火。仅仅是因为他相救紫霞罢了。
电影的最后,因为孙悟空的帮忙,夕阳武士和紫霞的化身在城楼上紧紧的相拥在了一起。
大概在刘镇伟的心中,也有一个曾经的紫霞吧。
最新《大话西游》读后感 篇4
爱情,对于大人来说似乎是一个颇为神秘的话题。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这是一段唯美但却又是凄美的爱情故事,挑战传统,挑战《西游记》。《大话西游》颠覆以往《西游记》留给我们的严肃形象,将爱情、幽默等诸多元素合并,带给观众视觉和脑力上的冲击。
电影讲了孙悟空的前世至尊宝以为自己爱上了白晶晶,便在她自杀后多次用月光宝盒穿梭时空回到过去救回她。结果一不小心回到了五百年前,遇上了紫霞——给至尊宝三颗痣使其成为孙悟空的人。至尊宝为了从紫霞手中骗回月光宝盒,假装说自己爱她,谁知紫霞却真的把至尊宝当成自己的意中人。故事临近尾声时,至尊宝才发现自己爱的其实是紫霞。
影片中曾有一个名为菩提的人问至尊宝:"爱需要理由吗?"至尊宝不答反问:"不需要吗?"几次问答下来,至尊宝的答案始终不变。众所周知,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因为你觉得他身上的优点和缺点都是特点,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处处都吸引着你。他是独一无二的,在你心里是唯一的。
当紫霞遇到危险,身为凡人的至尊宝没有办法救她,只好到水帘洞中戴上金箍化身法力无边的孙悟空。可一旦变成孙悟空,他就必须断绝七情六欲,否则金箍就会越收越紧,使他头疼欲裂。但是紫霞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孙悟空不得不去救她。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在这段感情前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我相信在水帘洞时至尊宝讲这段话时虽然很淡定,但是内心一定很痛苦很懊丧,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即使是有月光宝盒也不能令紫霞起死回生。他不得不把这段感情深埋心底,让它不见天日。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看完影片,我才相信,真爱一个人的话,其实是不需要理由的。年少的我们还不能完全理解爱是如何的强大,它能支持我们度过困难的时光,还能激励我们做出非同寻常的牺牲。
最新《大话西游》读后感 篇5
《大话西游3》没有了特殊时代背景作为依托,也没有周星驰这个招牌,则使得所谓的“无厘头”成为了无根之木,影片固然想要不断地再度解构《西游记》或重写“大话西游”,并又加入了迈克尔·杰克逊、《阿凡达》等当代通俗流行文化元素,也想要重新演绎《OnlyYou》,却流于其表,让人看得十分尴尬。
对于大部分的中青年一代的影迷来说,詹姆斯·卡梅隆的《泰坦尼克号》、刘镇伟、周星驰及他们合作的《大话西游》系列等,都是绕不开的记忆,也就难怪年初周星驰自编自导的《美人鱼》能以迅猛之速打破了众多的市场纪录。可惜,试图用一张张新面孔再度演绎“刘镇伟式”故事,却又让人看得尴尬,这部《大话西游3》便又是一部典型。
无厘头式的喜剧风格,与镜花水月式的虚幻缥缈的爱情,构成了刘镇伟影片的两大支柱,而打着情怀的名义炒隔夜冷饭的《大话西游3》,自然也离不开这两大特色。“无厘头”,原本是流行于广东佛山一带的俗语,指的是一个人说话或者做事缺乏中心,没有明确的目的,甚至可能粗俗随意,令人费解,但可能其实质上有着深刻的社会内涵,只是通过表面上嬉戏、调侃、玩世不恭的方式表达出来。
九十年代初,香港人面临政治环境变迁的迷惘,这一时代背景让无厘头文化突然借助于刘镇伟与周星驰合作的《赌圣》大红大紫起来,而《大话西游》系列尽管在当时的香港本土市场反响平淡,但却备受互联网一代的年轻人欢迎。
《大话西游3》没有了特殊时代背景作为依托,也没有周星驰这个招牌,则使得所谓的“无厘头”成为了无根之木,影片固然想要不断地再度解构《西游记》或重写“大话西游”,并又加入了迈克尔·杰克逊、《阿凡达》等当代通俗流行文化元素,也想要重新演绎《OnlyYou》,却流于其表,让人看得十分尴尬。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而很多影迷对于《大话西游》的记忆,也离不开这句脍炙人口的经典台词,因为错过,或者说不可得,成为了一生的遗憾与回忆,这点在刘镇伟的《大话西游》及《机器侠》、《无限复活》、《天下无双》等影片里依然一再地出现,并延续到了《大话西游3》中,牛魔王的妹妹牛香香因为哥哥杀了她的初恋而成魔,紫霞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过得幸福而舍弃自我,但至尊宝却摇身一变成为了王大锤……
相对于一些电影人的“毁人不倦”,有两位香港编导则是在“自毁”的路上越走越远,一个是王晶,另一个是刘镇伟,王晶活生生将众多人记忆里的《赌神》系列变成了东拼西凑只有桥段缺乏神采的《澳门风云3》,而刘镇伟则一次次“无限复活”《大话西游》这个IP,为青春时的美好记忆涂上浓浓的彩妆,依然掩不住内在的苍白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