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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麦克白读后感精选

发布时间:2023-01-30

麦克白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完作品后,可以把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吸收书中的哲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这本书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栏目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麦克白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1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2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3

我们都知道《麦克白》这个故事,一个关于权力、欲望与命运的故事,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但当我真正读到这部剧本之后,才明白那是怎样一个深渊。

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创作于1606年。15世纪初的英国仍处于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当时的统治者为了稳固自己的权力,提倡君权神授。当宗教与皇权被联系到一起时,虔诚的教徒便会无条件地信任并服从他的君主。既然君主是天神派来治理人间,他的意志可以全权代表自己所信仰的上帝,那么君主的决策又怎么可能发生任何微小的偏差呢?这是上位者利用宗教“净化人心”的效果,稳固皇权的重要手段。那么既然君主的皇权是命中注定的.,他能够登上皇位,受人敬仰,是上天安排好的,非自己能力所左右,同样作为人类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命运也一定是注定的,即使人们认为自己是凭智慧与理智做出决定的,其实周围的环境与所供的选择,影响判断的因素都是安排好的,导致的结果也不可能改变。

这样命定说的思想在《麦克白》这部戏剧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三个麦克白路遇的女巫就是未来的揭示者,她们所预言的会一一被实现。她们预言麦克白会荣登皇位,麦克白便弑君夺位;她们预言麦克白的皇位不会被颠覆,除非勃南的树林向邓西嫩进军,果真推翻了他的统治;任何女人生的都无法伤到麦克白,他最后死在了一位剖腹产而生的将军手中。令人感到恐惧的发展,所能体现的不是巧合,而是命运。

而三女巫从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命运的引导者。在遇到得胜归来的麦克白后,她们先称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这是他已有的头衔;其次称他为考特爵士,此乃他击溃敌军和叛徒后将要获得的赏赐;最后才称他为王。当一个人突然被预言为国王时,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是不可置信,但如果在此之前先以已有的和即将要得到的荣誉作为铺垫,这般,即使再忠诚的臣子内心也会生出疑虑,而嫌隙是背叛的第一步。历史上多如牛毛的离间计的例子是最好的例证。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欲望,正直的人将其压制,关闭在人性深处,可即使藏匿的再深夜是存在的,它就像盘踞在人性深处的一条蛇,一旦诱饵足够吸引,它就吐着信子滑了出来,将理智绞得窒息,主宰整个躯体,麦克白曾经也是忠诚的将军,为国作战,奋勇杀敌,但得知自己将继承皇位后,他的野心就星火燎原了。可对于弑君篡位一事麦克白还是怯懦的,也由此有了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与谋划。我认为麦克白夫人是麦克白欲望的具象化,她不断地在催促,迫使麦克白犯下大逆不道的错误,一步错步步错,麦克白在她的引诱下走上了杀戮和毁灭的深渊。

预言也在麦克白的心中埋下隐患,最终导致了麦克白的失败与死亡。三女巫预言到麦克白将登上皇位,但他的子孙却不会继承,反而班柯——另一位爵士会是世代帝王的父亲。一旦篡位成功,曾经的利益共同体就成了心腹大患,时刻害怕得之不易的皇位被他人运用相同的手段夺回,为斩草除根,稳固权力,他开始了不停的杀戮,权力与鲜血一旦堆积成山,越多便惯性越大,不容易刹车,终会因过重,速度过大而撞的粉身碎骨。所以从麦克白手沾鲜血起,他就注定会因激起民愤而遭反抗与推翻。

由此可见,麦克白的命运是早被预言注定的。但是女巫的预言预测到了麦克白的未来,还是因为遇见女巫得知命运才会因此作出相应的举动呢?或许遇见女巫就是麦克白命运的一部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也向我们反映了当时代对于命中注定思想的信仰。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4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轻松,从而达到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一定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这里来。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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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白的读后感7篇


作文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项技能,写作文就是需要真情实感的表达内心的想法。如果写不好作文,可以从自身出发有意识的去改变。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麦克白的读后感7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麦克白的读后感 篇1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麦克白的读后感 篇2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现了命运、志向、野心、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以前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一个勇士拥有野心没有错,那些历史上的伟大君王,人人都是野心勃勃。但是,麦克白的野心并没有使他真正得到他想要的,而是使他走向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的野心之因此燃烧,主要是正因巫师的预言。巫师预言道他将会成为ThaneofCawdor,然后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正因巫师的预言应验了,因此麦克白才会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巫师的预言在那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也正是正因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起初并不期望刺杀邓肯,正因他知道邓肯是一个好国王。但是,在他妻子的煽动和激将下,麦克白最终还是做出了这罪恶的举动。因此,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既然讲到了麦克白的行刺行为,就不得不提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但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那种期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它此刻从一场睡梦中醒来,正因追悔自己的孟浪,而吓得脸色这样苍白吗?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感情看作同样靠不住的东西。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正因没有哪个男生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生,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生。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生,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正因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正因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务必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正因感受到威胁,但是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麦克白的读后感 篇3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最-阴-郁最血腥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野心驱使着匕首在黑暗中挥动,

高贵的品德却将它阻拦。

若不是因为妇人的怂恿,

你怎会在凄厉寒风中独自神伤。

可惜,要责备的并不是可怜的妇人,

她只是你的影子和附庸,

她受你的蛊惑而蛊惑你

驱使你的是你自己勃勃的野心。

她用毒汁浸泡良知当做武器献给你,

而你却用软弱当做匕首刺向她。

他的死,你是祸首。

她的死,你仍是元凶。

当你不敢用血腥来镇压愧疚,

软弱和罪恶会变得比凶残更加凶残,比-阴-险更加-阴-险。

他们不仅消磨你的精神,

而且最后吸干你的生命。

我不禁要问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犯罪的君子要自己惩罚自己,

而双倍的凶残配上双倍的卑劣竟成了功名的利器。

麦克白的读后感 篇4

《麦克白》虽然还没读完,但是已经感受到整本书中透露出来的对权力的欲望和人性的残忍了,尤其是麦克白夫人。

麦克白作为保家卫国的大将军屡次立功,所以被国王封为公爵。一出场就有三个女巫好像是旁白一样说了麦克白的未来,会成为考特公爵,会成为国王,而麦克白的随从班柯虽然不像麦克白那么幸运但是比麦克白更有福气,他虽然不是国王但是他的子孙会君临一国。不知道是不是女巫的话影响了麦克白,所以让麦克白想让自己的权力更上一等,当时读在这里的时候我还想他会怎么样成为国王,以一种怎样的方式,万万没想到第二场就已经动了念头要直接杀掉国王。

再说麦克白自己虽然有对权力的欲望但是并不想真的杀国王,或者说他是犹豫不决的人,或者说他还有一丝的善良不想弑君。在背后推动他的是他的夫人,其实麦克白夫人好像也一直在给自己打气。麦克白夫人说:来,注视着人类恶念的魔鬼们!接触我的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怜悯钻进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漫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作恶的机会,进入我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汁当做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的切开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裘里探出头来,高喊“住手,住手!”

等国王一来他们家夫妻两人就开始琢磨要动手杀掉国王,在麦克白的犹豫和纠结中,麦克白夫人一直是背后的推手推动着麦克白去做弑君之人,他告诉麦克白要做一个敢作敢当的男子汉,现在有了机会就不要失去。然后两人就在酒中下了药,在睡梦中杀死了国王,还把这一切推到国王的两个侍卫身上。

麦克白的读后感 篇5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轻松,从而达到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一定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这里来。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的读后感 篇6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走错路,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只能自食其果。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的失足,并非天生是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终于失足堕落了沦为有罪的人。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06年,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足以将一个本为良好的人腐蚀为堕落的魔鬼。当然,在野心的膨胀和驱使中,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不过,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

它讲述的是中世纪英国一名将军麦克白,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碰到女巫。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同时也预言了另一个将军班戈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是带有一种泄气、泄愁的因素。可是,当麦克白的考特爵士被预言成真后,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一个潜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暧昧不明的秘密被突然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从此失去了心理的平衡。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当他要向国王行刺时,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他即希望永远保住最高荣誉,又非常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最高权势。

后来,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他杀死国王,取得王权。国王的儿子被迫跑到海外。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麦克白找来刺客杀死了大将班戈,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但班戈的孩子也逃到了国外。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暴虐无道,滥杀无辜,引发反抗和战争,最终可悲而死。

如果在麦克白的野心被唤醒、内心失去平衡之时,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能够响应他良心上痛苦的呼声,帮助他恢复内心的平衡,唤回失去的理智,他就可以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人生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就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夫妻享受着荣华美誉,可是这位夫人她没有什么良心上、道德上的顾忌,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用她火辣辣的舌头尖去煽动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

他们虽然是同谋,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悔恨通过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满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情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诱惑,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己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助自己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可以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终于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能力,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分裂症。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被子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复仇而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己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己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人生是在不断拥有欲望和努力满足欲望的过程中行进的。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欲望,孩子期冀已久的玩具是欲望,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欲望,强盗杀人越货是欲望,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欲望……欲望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快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麻木而无聊。可是如果心中只有“欲”那也就真的成了我们真正的“狱”了。

而女人呢?我觉得做为一个女人,就应该有女人的尊严和榜样,不能像麦克白夫人那样,因“欲”而毁于“狱”,只要一切可以安定,不出卖自己的良心,更是能够做家人的一盏指明灯才是最好的。虽说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这个家是男人的天下,男人作主,可又什么时候缺少过女人呢?

女人往往起到比男人大十倍、百倍的作用和引力,千万要把持住自己,“欲”可念、可望、可想、可追,但“狱”却不好坐。“欲”就好比是一辆是金马车,载我们奔向遥远的前方。但你必须永远是马车的主人,任何功勋都只属于在马车上奔驰的你,哪怕前途未卜,即使荆棘丛生,也万万不可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

一旦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欲望便不再是温顺的金马,引导你奔向下一站美好的风景。你也不再是你,因为你将不再有心。你的心被欲望强行剥离,只留下无心的你,在欲望的深渊,苦苦流浪。

在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地区都存在一个个麦克白,他们拜倒在权利、地位、欲望的蛊惑下,献上最纯洁的心灵,跌入欲望的万恶深渊。无数的欲望得到满足后,所带来的快感只能使人们沉沦,使人们不惜践踏道德的底线,并最终陷入,陷入了虚幻快感的假象里。

麦克白的读后感 篇7

麦克白是一位苏格兰将军,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巫。第一个女巫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对班柯宣布说:“你虽做不成国王,可是他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说完这话,她们不顾麦克白一连声的追问,化作一溜烟消失了。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是女巫。麦克白虽然是英雄,但他的心中有欲望,这种欲望被女巫的预言一触即发。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还不成气候。可他的妻子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与自己的丈夫日日夜夜永远掌握君临万民的无上权威。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邓肯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麦克白成为国王后,变得十分残暴。而原国王邓肯之子获得英格兰国王的帮助,最终打败麦克白,麦克白夫妇最终也命丧黄泉。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我的心头。本来,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夫人的怂恿、自己的野心,使他不择手段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开始了他的暴政生涯。

人的贪欲,总会让人走上不归的道路。

麦克白优秀读后感3篇


有没有合适的读后感模板可以给我们学习借鉴呢?作品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这时候应该写读后感来记下自己的感受和启示。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你整理的麦克白优秀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麦克白优秀读后感【篇1】

读完这本《麦克白》,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来表白。

麦克白,一个老皇帝得的弟弟,他出兵打仗,立下了大功,取下敌人的头示众,因此获得了奖赏,在回去的路上听信了三个巫婆的话,刺杀了哥哥,自己当上了皇帝。但他有一个下属,他当时也被其中一个巫婆说到,因为那巫婆说他儿子能当上皇帝,便以吃饭为幌子,杀死了他,但他儿子却逃了。

两个小皇子知道了真相,逃过了追杀,并出了国,寻求了帮助,。而麦克白又找到了那个巫师帮他语言。后来两个王子和麦克白的属下的儿子打败了麦克白,并割下他的头示众。

像麦克白这种人,杀了那么多的人,手上沾满了那么多的鲜血,却不知悔改,再去杀人,哪怕千刀万剐也死不足惜。

他没有一点人情味,连自己的哥哥都杀,简直连禽兽都不如。

在现在的这种生活里,也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欲而去杀人,连自己的亲人也不放过,真是可耻。

希望不会再有这种人危害社会了,让大家都有一个快乐的明天。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莎士比亚的戏剧一直是耳闻不曾见面。

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巧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验证,因为国王确实给他封了女巫所说的爵位。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够成为国王,一旦相信他就和他夫人开始谋划如何登上王位,刺杀国王成为必不可免尽管他们饱受良心的煎熬,但他们仍然痛下毒手将国王至于死地。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被别人的意见或眼光所左右,而不去坚持自己的心的呼唤,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愚蠢?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做到相信自己,而不只是说说而已。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能否稳坐王位并将其传宗接代。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一个遥远的树林能够移到王宫附近,除非一个人不是妇人所生,否则没有人能够打败他。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这似乎都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人能够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害妻儿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不是所谓的妇人自己生产的。好吧,除了死剩下的还会是什么呢,麦克白和他夫人都结束了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所以,不要随便以什么什么不可能作为条件,推断出似乎是真理实际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上天的安排绝对能超乎人的想象。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读莎士比亚时,我常会产生疑窦: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下,我很难相信我是在阅读悲剧。也许是对于悲剧的认识不同,我认为的悲剧,总是如索福克勒斯那样的具有崇高而严肃的特征的文体。莎士比亚华丽得近于煊赫的文体对于悲剧本身的影响,我心中无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因为其更为“纯粹”的具有悲剧性。

《麦克白》中悲剧的产生,虽依赖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毒的怂恿,但更多却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悲剧被确认为宿命的方式,带着更浓郁的古希腊悲剧色彩。

古希腊的悲剧,一般造成其原因是并非个人的主观错误或客观情况的干扰,而是天命的不公。如《俄狄浦斯王》,他完全受控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最终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于是乎,主角的伟大与命运的残忍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种更广义的无奈与无力,是悲剧拥有了直指命运的崇高性。而麦克白的野心,也来自于仙女的怂恿。而仙女们也仅此开了狡黠近于恶毒的玩笑,其实这也就是戏剧性的天命。

麦克白最终还是死去了。他的死亡具有着的社会意义,是传达了莎士比亚厌恶将军拥权杀王这样的犯上之举的思维。但这样的主题比于麦克白具有希腊精神的纯洁高尚悲剧思想,显然比较浅薄。我重复读《麦克白》,为这个邪恶的主人公而悲哀,一如希腊悲剧中那些纯粹的悲剧主角。他们的毁灭,并非由于他们的不杰出,而仅仅是,那些将他们玩于股掌之上的命运。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现了命运、志向、野心、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所以麦克白才会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在妻子的煽动和激将下,麦克白最终还是做出了这罪恶的举动,杀掉了邓肯这个好国王。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不过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后的结局是罪有应得,但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但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优秀读后感【篇2】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还是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剧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望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满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x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自己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优秀读后感【篇3】

莎翁笔下的人物,虽然多为古代的贵族阶级,然而却囊括了古今中外贵贱贫富的人所共有的脆弱的人性。这是一部黑红色调相间的悲剧,它鼓荡起黄昏和午夜,最终让一个蹩脚的演员登场,趾高气扬地却又徒劳无益地抛出狂怒与喧嚣。

他的生命好像烛焰忽灭,了无意义。

在这个悲剧中麦克白和他的夫人都没有完全丧失掉人性,那无休止的欲望和过分顾虑的良心交织成一张网,逐渐让麦克白夫人窒息,而无上权力对人的腐化作用在麦克白身上也得到了登峰造极的体现。他杀死邓肯后夜不能寐,感叹:“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这是他良心上的自责。可后来他变得越来越残酷,大开杀戮:杀邓肯的卫兵;杀原先的好友班柯大将,还要杀其儿子;杀臣子麦克杜夫未遂,就杀了他的妻子儿女。总之,凡是他疑心会威胁到他的权威的人,都格杀勿论。一时间,臣民们都活在恐惧之中,人人自危,唯恐“自己还不知道,就已经蒙上了叛徒的恶名”。

但获得了至高无上权力的麦克白没享受到丝毫的快活,而是感到生命的意义已经停止:“要是我在这件变故发生以前一小时死去,我就可以说是活过了一段幸福的时间;因为从这一刻起,作文人生已经失去它的严肃的意义,一切都不过是儿戏;荣名和美德已经死了,生命的美酒已经喝完,剩下来的只是一些无味的渣滓,当作酒窖里的珍宝。”麦克白夫人也很失望:“费尽了一切,结果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己置身在充满着疑虑的欢娱里,那么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麦克白感到心灵被“磨折得没有一刻平静的安息”。

麦克白的王位还没来得及焐热,就遭到制裁。他的幸福在于短暂的欲望满足。而即使是现在这个时代,也注定充斥着诱惑,人人都有可能是王位还没焐热的“麦克白”。无上权力的诱惑和腐蚀可以使正直的人变成暴君。而在强权之下,善良的人也会被迫做恶。

最新《目送》读后感精选


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不禁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其实这时候我们最好是将其用读后感表现出来。您还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发愁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呈上最新《目送》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1)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句流传多年的肺腑之言,出自台湾作家龙应台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深情之作《目送》。这是一本华枝春满、悲欢交集影响着一代代人的人生之书。七十三篇散文,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那么深邃,那么忧伤,但却又是那么的美丽。

作者在第一篇散文《目送》中这样写道: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正是如此,作者才真正的领悟到了那句肺腑之言的真谛。

读到这,我的心咯噔一下。原来被我们忽略的,有多少如此深情的目送。我的脑海中呈现出我独自去北京比赛时父母送我上车的情景:一个下着倾盆暴雨的早晨,他们一起撑着一把雨伞久久地立在风雨之中,全然不顾衣服早已淋湿,肮脏的积水和飞溅的水花浸透了他们的鞋子,但他们依旧高举雨伞,凝望着我刚刚登上的这辆窗帘紧闭的机场大巴倒车、掉头、渐行渐远,目送着它,直至消失。龙应台细腻的文字触动了我的心灵:淡漠的我,居然都没有拉开窗帘回眸向依依不舍的父母挥手告别。

还有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父亲把我送到学校门口,吃力地帮我把后备箱那沉重的行李箱搬下车。远望见同行去美国比赛的同学身边都没有家长,爱要面子的我催促父亲说:爸爸你可以回去了。

啊不送一下你吗?

不用啦,你快回去吧,快点!

无奈的父亲只好开着车渐渐远去。

本应是父亲叮咛嘱托、目送我远行,但最终的结局却是我目送他匆匆离开才去安心集合。

可以体会到父母对我的担心和牵挂。青春期的我们往往会像龙应台的儿子那样血气方刚,自以为长大,一个人漂泊四海自由自在。但是,却忽略了父母对我们的关心,对我们的爱。龙应台的《目送》让我感到万分惭愧,我们应该多去换位思考,多去理解父母对我们的唠叨,放下虚荣的面子,多跟父母深入交流。

龙应台在目送中还这样写道:妈妈是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这句话让我陷入深思。我知道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一去不复返美好的时光。正如社戏的作者鲁迅一般,当他重返家乡时,已经体会不出当年儿时乐趣了。他们所渴望的不是回家,他们甚至已经对家乡没有多少印象了,他们所渴望的是那段令人难忘的时光。

正如现在在大城市生活的我的外爷那样,他想回去的或许并不是那片故土,而是当年和他战友们一起奋斗一起拼搏的美好时光。

逝者如梭,不舍昼夜。时光飞逝,岁月告诉我,要珍惜你所拥有的点点滴滴,珍惜你所拥有的时光,珍惜当下。

时间的流逝是我们无法避免的,像作者龙应台那样,等我们长大了,我们的父母也会渐渐老去,最终在我们的目送之下慢慢远去。文章中有大量的笔墨是在写父亲的逝和母亲的老。

我帮她上了腮红。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作者知道自己的母亲爱美,作者深知自己的父亲喜爱农村。不像作者的两位比较粗心的兄弟,作者的细心、细腻让她年迈的父母感到开心、快乐。

正如儿时的我们,父母陪我们玩喜欢的游戏,买最爱的玩具。等到他们老了,我们也应该像作者那样用心陪伴父母,跟他们做他们喜欢做的事。

《目送》是一位母亲对儿子、一位女儿对父母刻骨深情的细腻流露。对于我们这代人而言,可能更容易引发共鸣的是从同龄人青春叛逆的安德烈身上深刻体会到的母子情。同时,龙应台用她独具魅力的语言,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的笔触,带领我们领略朦朦胧胧又有点深沉的人生哲思,进而开启对未来的展望。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2)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才发现她老了。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鄙夷她像个小孩。

她看着我,微笑了。因为我们谈论爱情。

我与龙应台或许就是拿着相同的车票的人,她在车头,我在车尾,我们欣赏着同一片风景,同样,大片的麦田,所以她的语言,才会勾起我对每一朵花的回忆,每一株草的回忆——

眼神总是似曾相识。不久前的旅行,去苏州,我望着母亲的背景,弯曲的背脊,深厚的妆容依旧掩不住她暗淡的眼睛。第二天清晨,母亲便说腰疼,拧巴着脸,扶着腰,我站在酒店门口,也不敢迈进去,只见一双手拽着我走,回头,她的背影蜷缩着身子,像一只受伤的刺猬,那一般宽大的睡衣,松松垮垮地挂在她身上,露出凹凸不平的骨骼,深情地望着我。突然想到了那句“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难能可贵的是我看见了母亲目送我的目光,我竟难以想象我会往回走,走着同一段路,走着不同的心情,我相信华飞他也会如此。

连言语都那么惊人相似。“朱柳妍,你说这个是什么吃得呀?”酒店的自助早餐让母亲亢奋地晃到我身边,她天生的亮嗓,引来了目光,她却俨然不知,真真像个小孩子一样,用手指捏了捏饼干,顿时,奇怪而又鄙夷的目光袭来。“你不要动它那。”“有什么关系呀?”我白了白眼,绕开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向别处。我猛然想起,《十七岁》中华飞也会怪他的母亲“你不要用手去指,像个小孩一样。你说就好了。”我停下了脚步,发现我与华飞一样,一样长大了,嫌母亲丢脸,却不明白母亲的心,不明白母亲的感受。

还有谈论爱情时,我俩骑着双人自行车漫步在岛屿上,右边是母亲,左边是大山大海大片的天空。也便如此,嘴里不觉冒出“以后我跟自己的老公也来这。”妈妈瞪大眼睛,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我只是开玩笑而已。”她静默几秒问我:“以后女儿想找什么样的老公呀?”“又高又帅又有钱的,传说中的高富帅。”我摆了摆手臂,大声的笑,她也跟着笑。我脑海中浮现《爱情》中华飞小声地回复:“妈,拜托,我才十七岁,不要教我这么多黑暗好不好?德文老师跟你一样,都不相信爱情,我才十七岁,我总得相信点什么吧!”我渐渐明白,龙应台和母亲一样,不舍着她的儿女,她曾经幸福的所有来源。

我才明白,才知道,我与母亲或华安与龙应台,发生了多少事,经历了多少人。当我去看、去听,我想回报万千事物,我想感慨万千生命,我想拥抱曾经的回忆。有太多的回味、后悔,思念,都在这本书像放电影,一丝一点地想起。

于此不能的,我们用相同的车票,回程过往,才有如此之爱,才有如此之反悔,我难以想象生命与生活,赋予我多少感情。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3)

目送,不只是一个背影,而是一段时光,是一段深情。一次次的目送意味着你我的冷暖,一次次的目送饱含着默默的深情,一次次的目送讲述着时间的沧桑。

题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小孩!龙应台笔下的场景,让我顿感惭愧,这一句话语看似对孩子不轻易,但父母的心或许意味深长。16岁的我与父亲去散步,我总觉得父亲的穿着是那么与人群格格不入,父亲总是用手指周围的景物让我看,总是发出响亮的笑声和用洪亮话语与我说话。别说那么大声,不要指。我终于忍不住了。父亲的笑容僵硬了一秒:好。然后又哼起了小调。别唱,很尴尬的。父亲看着我点了点头,露出淡淡的却又眉头紧锁的微笑。那微笑,像极了角落里沾满油渍的抹布,是那么的落寞,暗淡,充满无奈。父亲沉默了,可是感觉空气凝固了,是的,那一瞬间,我或许忘记了小时候我的玩闹与父亲的指划,我或许忘记了小时候我的幼稚与父亲的微笑,我或许忘记了小时候我的大声欢笑与父亲满足的脸庞,我只是一味的排斥父亲的举动甚至限制,却忘了父亲对我无知做法的无数包含。小时候父亲望着我欢快的背影,露出满意的微笑,而现在,我望着父亲无奈的背影,却露出满满的羞愧不知所措,这是怎样的对比呀?月光下,父亲昂首挺胸悠闲地散步,一言不发,我却从他那深邃的眼神中看出那难以掩饰的深情与无奈,他的笑是对我陪她他散步的安慰与满足,是对我的话语,强颜欢笑。

在无数个清晨,父亲目送着我上小学的背影;在无数个下午,父亲目送着我进校门的背影,那一个午后,我目送着他的背影。父亲担心我在学校里住的不习惯,在那个知了连叫的下午给我送东西。我接过东西,说了几句话便撇下一个嫌弃的眼神,转身离开,我是如此冷漠,父亲却总是一脸严肃,又却默默关心。我站在窗台第一次目送父亲离去的背影依旧昂首挺胸,却早已汗流湿衣,他回头了,发现我在看四周,便举起手中的袋子晃了晃,显得如此滑稽,却只为让我注意到他,那一刻,父亲欢快的像个孩子。那微笑,像极了天空中一道彩虹,如此绚丽多彩。我沉默了,泪水润湿眼眶。我的每次离家从未回过头,我知道背后是父母的目送,但我不知道,不苟言语的父亲是否泪湿眼眶,多愁善感的母亲是否早已将晶莹挥洒于离别的路上。出发前他们总是给我浅浅的微笑,目光却一直跟随着我,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回头,哪怕只有一次,但却总是留下失落,那一抹浅浅的微笑,看到的只是父母的爱心与祝福,却忽视了那只要轻易望见的难以掩饰的深情,或许我们不曾注意过。

送别是快乐的初始,亦是破茧时阳光下透明双翅震颤的几缕轻柔,是绸帕上包裹的落花、美丽的忧伤。任时光剥落,可回忆,品味,收藏,但成长路上那一次次目送,是父母,一是自己难以掩饰的深情的编织,牵挂你我回忆的老墙,不要忘记小时候童年的纯真有多少父母的支持与陪伴,不要嫌弃父母那看似无聊而又令人发笑的举动,不要总用异样的眼光排斥父母的穿衣打扮,不要厌烦父母每日不变的嘱咐,因为那是父母对你难以掩饰的。

目送不应只留冷漠的背影,子女继承者上一切殷切地目送延续着对下一辈无止境的目送,哪怕只是瞬间的回头,哪怕只是轻微的回味,也会发现那难以掩饰的深情。目送,不只是一个背影,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深情。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4)

“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当龙应台在机场目送儿子华安离开时,她是否盼望着儿子能回头看一眼母亲,好让她挥挥手与他告别?她是否曾想冲到他身旁,再次伸开双臂用满腔爱意与浓烈的牵挂和不舍拥抱他?她是否想用自己苍老的手再一次握住儿子骨节分明的手?

一切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当我们品尝过为人父母的滋味时,才能有更好的解答。

夏季,雨总是下得特别勤,由于初三繁重的学习生活和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气,我常常在学校里吃饭。一次,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对着正埋头写字的我的背影说起一件我不知道的事。

她一边帮我叠喜好的衣服,一边兴味盎然地说:“昨天下午啊,雨下得那么大,闪电一阵一阵的,我担心你那么远的路骑自行车回来会淋感冒,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叫你爸开车去学校接你,看学校人都走光了,才突然记起你在学校吃饭,哎呦呦,你妈真是笨,是吧?”我咯咯地笑了,说:“才不笨呢,当数学老师的人怎会笨?”

你不知道,冬天亲手替你把校服洗得雪白的人是谁;你不知道下雨天给你送伞,开车接你的人是谁;你不知道,给你做你爱吃的菜,手上被溅满油星子的人是谁;你不知道,夜晚为你掖好踢开的被子的人是谁;你更不知道,把你的欢乐和烦恼看得最重要的人,是谁。

龙应台的《走路》这篇文章中,她不厌其烦、耐心地教患失语症的父亲走路的情景,给了我很深的感触。今年假期,我们一家和姨夫一家出去游玩。

姨夫的母亲年近八旬,听力衰弱得厉害,几次去医院,都无功而返,因此跟她交谈,必须要很大声她才能听见。有时她会像个无理取闹的小朋友,说姨夫吼她,还会和姨夫生气,姨夫却总是笑笑,拉着她枯皮似的手,温柔地向她解释。

爬山时,这位老太太手拄着拐杖,颤巍巍地前行,姨夫便会伸出他强健有力的大手搀着她的另一只手,和她一起慢慢向上爬。我仍记得,当姨夫搀过老奶奶的手时,她挺直佝偻的背,抬起头望着姨夫,咧开牙快掉光的嘴,像个吃到糖果的小女孩,笑起来时的模样。

互相牵住的那双手,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成了山林中最美的风景。

人老了,就会变得越来越像小孩,只有更加耐心地、温柔地对待他们,真正分别时才不会遗憾。现在的我多么后悔,吃饭时对外公的不耐烦。

一次和外公一起吃饭,外公总是不停地向我问这问那,我没耐心一一回答,就渐渐不理睬。外公总是好脾气地笑笑,又转过去询问妈妈的近况。不一会儿,外公把布满皱纹的手轻轻覆在我的膝头,想与我交谈,不知怎的,我躲开了,只留下外公的那双手,尴尬地停留在空中。坐在一旁的妈妈板着脸,叫了我的名字。

几天后,我才知道,那天饭桌我的举动,伤了两个人的心。一天散步时,妈妈提起这件事,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外公摸摸你又怕什么呢?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吃饭,你怎么会这样不懂事。老年人嘛,难免会话多一些,要有耐心些。你小时候,外公可是把你当块宝似的捧在手心的啊。”

我这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低着头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啊,在你考试时给你买烤鸡的人是谁?小时候一把屎一把尿喂养你慢慢长大的人是谁?外婆去世时把你紧紧拥在怀里,为你擦泪的人是谁?是外公啊。

拥有时不珍惜,这是大多数人的通病。年幼时,父母是懂你每一声啼哭的人;长大后,父母却是很难与你交谈的人。

可是,你还记得岁月深处的那双手吗?

那双教你蹒跚学步的手,

那双抱起放声大哭的你的手,

那双教你写自己名字的手,

那双牵着你过马路的手,

那双为你擦干眼泪的手,

那双为你夹菜的手,

那双清早六点起来为你准备热乎乎的早点的手......

那双无比温暖柔软的手,你还记得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目送》的七十三篇散文,让我领悟到亲情的可贵,让我慢慢懂得对待亲人要像龙应台那样,去包容,去理解,去温和地照顾,去耐心地倾听。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很多成长的道理。

《跌倒一寄K》让我明白不要畏惧失败与挫折,跌倒后仍要敢于站起来绝地反击;《山路》让我明白不能过于依赖别人,有些事只能自己一个人做;《幸福》让我明白要学会品味,珍惜点滴幸福......

《目送》这本书,不仅在思想上给了我很多教益,而且在写作上也给了我很多启发。龙应台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空泛的辞藻,文字却同样真挚感人,这让我明白写好一篇文章最重要的是要用心,写出真情实感。当你用心去观察,描绘一件事物时,小花小草都变得会微笑讲话了,优美动人的文字会随着你真情实感的流露而跃然纸上。

其次,龙应台对人物的语言、神态、心理描写极为生动传神,能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形象,引起读者的强烈情感共鸣,这启示我要多注重这方面的描写。同样,龙应台的环境描写写得十分优美,不仅寄托了自己的情感,还渲染了气氛,这启发我生活中要多留心观察,用心感受,以传神的环境描写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心中所想。

《目送》是一本语言清新隽雅,蕴含哲理丰富,感人至深的散文集,我相信,再细细品读一遍,还能有不一样的收获。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5)

以前买过一本《有一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顾名思义是父母的爱了。当初买的目的就是想洗眼睛的,这是一本集子,还不乏名家。我当初还计划好一天只看一篇,眼睛肿着入睡第二天要怎么见人。但结果却大失所望,除了第一篇催了几滴眼泪外,之后的就直接演变为催眠篇,一看就困,书都懒得放直接反盖在胸口就能睡着。

然而,这两天看的台湾作家龙应台的《目送》却是这类主题的绝佳作品,不仅有对上父母的,还有对下孩子的、平行的兄弟的。好像一滴浓墨掉进了你的心池,慢慢漾开,回味无穷。淡雅、宁静、温婉的基调足以熨平浮躁、温暖人心。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而是承受他们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最后才渐渐明白,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像父母一样,爱我如生命。

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

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转化为亲情的爱情,犹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块——它还是那玲珑剔透的冰块吗?

所有的人,会经历结婚、生育、工作、退休,人生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在小小的期待、偶尔的兴奋和沉默的失望中度过每一天,然后带着一种想说却说不来的“懂”,做最后的转身离开。

我会开始求索生死大问是因为父亲的死亡,像海上突来闪电把夜空劈成两半,天空为之一破,让你看见了这一生从未见过的最深邃的裂缝、最神秘的破碎、最难解的灭绝。

在你与世隔绝的修行室外,有很多人希望捎给你一句轻柔的话、一个温暖的眼神、一个结实的拥抱。我们都在这里,等着你。可是修行的路总是孤独的,因为智慧必然来自独孤。

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的旅人。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幸福就是,寻常的人儿依旧;幸福就是,冬天的阳光照在你微微仰起的脸上;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

现代社会的国民可以在一个邪恶的政权领导下做出可怕的事。——德国的《明镜》

文明和野蛮的中隔线,薄弱,混沌,而且,一扯就会断。

香港所独有,而大陆人和台湾人不太看得见的,还有一个无形的东西,叫做都会品味。它不是藏书楼里鉴赏古籍善本的斟酌,那份斟酌北京尚未断绝;它不是复古巴洛克大楼里装上最炫魅的水晶灯的张扬,那份张扬上海很浓;它也不是禅寺或隐士山居中榜着茶香竹影倾听“高山流水”的沉静,那份沉静台北很足。香港人的都会品味,充分表现在公共空间里……

我总觉得,或许是艰辛贫困、朴素扶持的记忆,使得这一代的中年人特别疼惜他们的长者?但是现在年轻的一代,那昂首阔步走过半岛酒店、走进豪华商厦、从头到脚都穿戴着名牌的一代——当他们是中年人时,会以什么样的心情来看待他们的父母呢?是一种被物质撑得过饱后的漠然?还是把一切都看得理所当然的无聊?

贫穷的记忆,在事过境廷之后,像黑白片一样,可能产生一种烟尘朦胧的美感,转化为辛酸而甜美的回忆。

我知道,我在向往一个境界,慢的境界。时间怎么流都可以。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安身立命的好时刻,好地方。我想有一个家,家前有土,土上可种植丝瓜,丝瓜沿竿而爬,迎光开出巨朵黄花,花谢结果,累累棚上。我就坐在那黄泥土上,看丝瓜身上一粒粒突起的青色疙瘩,慢看……

然后有一天,一个个儿很高、腿很长很瘦的年轻人,就在那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很认真地对你说,“我已经十八岁了,你真的应该克制一下要牵我手过街的反射冲动。”你当场愣在那里,然后眼泪巴巴流下,止不住地流。儿子顿时觉得丢脸极了,大步蹿过街到了对面,两手抄在裤袋里,盯自己的脚尖,一副和你毫不相干的样子。你被拥挤的车流堵在大街中线,隔着一重又一重的车顶远远看着对街儿子阳光下的头发,泛出一点光。你曾经怎样爱亲吻那小男孩的头发啊。他有那种圣诞卡片上常画的穿着睡衣跪着祈祷的小男孩的头型,天使般的脸颊,闻起来有肥皂清香的头发,贴着你的肩膀睡着时,你的手环着他圆滚滚的身体,觉得天地之大,幸福也不过就是怀抱里这小小的温柔。就在那车水马龙一片滚动喧嚣中,你仿佛看见无边无际的空旷和荒凉,灰尘似的,自四面八方鬼魅般缓缓升起,渐渐聚拢。

他老了,所以背佝偻了,理所当然。牙不能咬了,理所当然。脚不能走了,理所当然。突然之间不再说话了,理所当然。你们从他身边走过,陪他吃一顿饭,扶着他坐下,跟他说“再见”的每一次当下,曾经认真地注视过他吗?“老”的意思,就是失去了人的注视,任何人的注视?你突然回头去看母亲,她的头发桔黄,像一撮冬天的干草,横七竖八顶在头上。眼睛里带着病态的焦虑——她,倒是直勾勾地注视着他,强烈、燃烧、带点发狂似的注视着他,嘴里喃喃地说,“同我说话,你同我说话。我一个人怎么活,你同我说话呀。”

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石火,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在一条我们看不见、但是与我们的旅途平行的路上,爸爸,请慢慢走。”

最新《目送》读后感(篇6)

这个星期我生病了,头又晕又痛,嗓子也难受得不得了。可就是这样的痛苦,让我明白父母对我的付出。

也就是在前几天,星期一的时候,我早上起来感觉很难受,喉咙很痛,头也很晕,眼前的一切好像都糊成了一团。我咬紧牙关坚持上完了三节主课后就与班主任老师说明了情况回寝室休息了,基本上一天没有上课,心想:等明天身体稍微舒服一些了再补作业吧。没想到第二天,病情更加严重了,整个人软绵绵的,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一直瘫在床上,只是按时下来吃药、吃饭。当天晚上,爸爸一下班就立刻跑来给我送药。我家住在杨浦,学校却在青浦,别看这两个“浦”字都一样,中间却相隔了五十多公里啊!当时爸爸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他也没有吃饭,急急忙忙地去医院开了药,就又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第三天下午的时候,我回家看病了,没有什么大碍,就是感冒,并且肚子那里肌肉拉伤了,其他也没有什么。看来我以后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我想。以后不能再让爸爸辛苦跑这么远的路来接我了……

突然想起了龙应台的一本书——《目送》,里面讲述了许多龙应台自己和她的父母亲所发生的事。我们在一天天长大,父母却在一天天老去,生老病死,这是规律,我们将来不也有老去的一天吗?龙应台的老母亲记忆力不好,龙应台给她打电话时一句话说好几遍也不嫌烦,而我们现在呢,动不动就对父母发脾气,这该让他们多伤心啊!他们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难道就无法从我们这里得到半点安慰和回报吗?

最新简爱读后感精选


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中明悟了新的道理之后,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如何写出不显得很肤浅的作品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最新简爱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1

看完电影《简·爱》的一句话评价:一种经典爱情的气质。

这应该算是我的启蒙电影。20xx年的一天,我从书店里租来了《简爱》的VCD,看了它之后彻底改变了我以前的“电影除了杀人就是打架”的概念,一部没有血腥味的爱情片就这样打动了我,甚至还用录音机来录里面的对白。从此我就迷上了看电影。在此三年前,我看过《简爱》的原著,同样让我回味无穷。经典的魅力就在于此,它会使受众的思想经过洗礼和升华,提升一个境界。

爱就这样简单

由于看过无数遍的《简爱》,因而故事情节早已烂熟于心。即便是现在看来,简爱的故事也是十分简单的,没有百转千回,没有勾心斗角,却足以荡气回肠。这依旧是经典的魅力。

简爱在罗切斯特的家中为其小女儿做家庭教师。罗切斯特性格古怪,居住的家像古城堡一样阴森可怖,他不喜欢与人交流,也很不容易亲近。简爱与他相遇的第一面就把他的马给惊了,害得他从马上跌落。但是这并不愉快的邂逅却被后来的相处所冲淡。简爱落落大方的言谈举止让罗切斯特惊异,而她的直言不讳和善解人意也令他甚为意外。罗切斯特的内心封闭的太久了,他第一段感情的失败不仅在他心上留下了阴影,也给了他一个疯掉的妻子。他表面上与富家女交往,但他深知她们只是相中了他的金钱和地位,而他内心的痛苦却无处倾诉。简爱的出现恰好弥补了罗切斯特的个人苦闷,而简爱也爱上了这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于是罗切斯特甩了富家女,立刻与情投意合的简爱闪婚。就在婚礼进行时,罗切斯特的疯妻子成为了他们结婚的阻碍,罗切斯特那一段陈旧的不堪回首的往事也浮出水面。简爱这时才了解到真相,然后收拾东西走人了。

为什么简爱会在这时选择离开,而不是留下来继续和罗切斯特在一起呢?可以看得出,简爱是一个一直被忽视被压抑的小人物,她从小的被姑妈虐待,在学校里被先生体罚,就连她最好的小伙伴也匆匆离世,她小小的年纪就体会到了人间的百味杂陈,所以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她的理解就自然比别人深刻。她是一个家庭教师,她的职责是教好罗切斯特的小女儿,对于爱上罗切斯特,她一直都是小心翼翼,她知道自己身份的卑微,也明白与罗切斯特的差距,因此她始终默默地关心着男主人,从不泄露她心中的一丝爱意。当她真的即将成为新娘的时候,罗切斯特从前的遭遇也随之出现。由于罗切斯特不能和疯掉的妻子离婚,而且往事重提会继续刺痛他的心,倒不如就此一刀两断。简爱的做法毅然决然,却殊不知会让他们两人伤的更深。在她离开的日子里,她回到了从前虐待她的姑妈家,而从前嚣张势利的姑妈已经处在弥留状态,她喃喃着“简爱不要离开我”令简爱深深触动,她选择留下照顾姑妈不仅是以德报怨,更是当成了对罗切斯特的无法给于的爱情的弥补。

当简爱再次回到罗切斯特的庄园时,已经是一片废墟了。疯女人点燃了庄园,死了。罗切斯特在这一劫难中失去了双眼。他虽然看不见简爱的容貌,但是他紧紧地抱住了她,他们这一抱就再也没有分开。我们看到了一个光明的结尾,也感觉到了爱情的伟大:当世界都把你抛弃时,还有爱人会一直守候在你的身旁。

女性独立的号角

影片改编自夏洛蒂·勃朗特的同名小说。这部作品探讨了人生价值,尤其是女性的人生价值与尊严、爱情的关系。英国的维多利亚时期正是女性意识觉醒的开端,这在当许多的社会事件和文学作品都有体现。勃朗特的《简爱》就是其中的重要代表。简·爱的一生都充满了坎坷,但是她却从不屈服、妥协、安于现状,始终都是富于反抗,不甘受辱,对爱情一直抱有憧憬和幻想,对阻碍向来都是百折不挠。这是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也是当时千千万万被压制的平凡心灵的共同理想,因而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受到了当时的强烈呼应。

简爱的出身很贫穷,但是她却从不会因为贫穷而放弃尊严。当校长对她体罚的时候,她总是毅然抬着头,为自己辩护。而当一脸严肃的罗切斯特对他冷眼相对时,她也不卑不亢,坦然面对。可以说,要想社会对女性尊重,首先就要学会自重,简爱的做法与那些专门迎合男性偏好的富家女们形成了鲜明对比。简爱眼中的爱情从来都是高于金钱,她爱罗切斯特不是因为他的钱,而当时的社会却大都因金钱而淹没爱情。简爱的出淤泥而不染更让她的形象顿显高尚。

原著曾多次被翻拍,但是最经典的一部还属1944年的这一部。不仅因为情节流畅、布景精致,还由于男女主角分别由琼·芳登和奥斯·威尔斯饰演。对于喜欢电影的人来说,这两个名字可谓如雷贯耳。两个人的表演自然而有节制,张弛有度,让人看过之后还想看。

爱情箴言:

简爱:你以为我贫穷、低微、相貌平平,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的话说完了,让我走吧。

罗切斯特:我有一种感觉,你就像一个超人一样。我爱你就像爱我自己一样。

简爱:别骗人了。

罗切斯特:不,我爱你。说你也爱我,说,快说,说你会嫁给我。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2

《简爱》主要讲了一个独立自主、积极向上的女性简·爱。她从小的生活就与别人不同,饱受虐待,品尝着寄人篱下的屈辱,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让我刮目相看。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他们历尽磨难最终有一个很好的结局。罗切斯特相貌丑陋,却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灵,他头脑也很聪明,人缘良好。至于简爱,她虽然平凡但也伟大,不向命运低头,一心追求幸福生活。

当她发现她爱上罗切斯特后一味的克制,但最终这强烈的感情还是冲破了她心中的束缚。她向罗切斯特吐露感情后,罗切斯特也告诉她,他一直都在试探简爱的感情。当简爱答应罗切斯特后,罗切斯特执意要带简爱去米尔科特选购衣服,这让简爱大为反感,让她认为她就是个玩偶或者是马戏团的猴子。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如今的富家小姐,仗着家里的钱,买各种名牌,在网上摆阔。而简爱却不是,她不爱钱,认为钱是庸俗,让人堕落的东西。所以她不想让这种东西围绕在自己身边。这正是我们需要的品质,在现在物欲纵横。金钱至上的社会,节俭。不贪财的人凤毛麟角,变得十分珍贵。其实钱并不好,会使人堕落、虚伪、让人烦恼,甚至会使人疏远。

简还有一个优点,她坚强不屈,敢于与命运斗争。不承认贫富阶级,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正因为如此,她才敢去爱一个社会地位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主动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情。对于当时的社会,这是极为大胆的。她追求平等的幸福,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

《简爱》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全身心付出的爱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心灵。简爱,简简单单的爱,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一掷千金,只要两人的平等与尊重。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3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懂得了人应具有反抗精神;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浪漫,凄美的故事。刻画出了一位相貌平平,却追逐幸福,平等生活的女性。

简爱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她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过着比女仆还苦的生活。舅妈的嫌恶,表哥表姐的嘲讽。长大后的简爱去了桑菲尔德堡当家庭教师。不久和这里的罗切斯特先生相爱。她觉得他对她并不是主于仆,而是好朋友。她喜欢与他交谈,并觉得与他交谈很快乐,很幸福!

读《简爱》有感两人即将成为一对新人,简爱却听到她一直深爱的罗切斯特已有人妻!她含泪离开,她的身心受到了欺骗,自尊受到了嘲弄。在百人拥戴,享尽荣华富贵和平凡自由的诱力下,她选择了过平凡,自由的生活。

她再次回到那个既让她高兴又难过的地方,那个曾经对她无微不至的人有了重大改变: 他瞎了,残了,虽然没有当年火热的激情,但那颗炽热的心没有变,他渴望,渴望原谅他,渴望她回来,渴望和她一起生活!

书本合上,可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简爱的善良,回绝表哥时的坚毅,得知桑菲尔德堡失火时的慌乱,见到罗切斯特时的喜悦......在脑海中不断闪现,他最终知道,罗切斯特是她的依托,她爱他!

我为简爱高兴,她找到了对她来说极为重要的人!她不漂亮,个子很低,没有家世,没有背景。但罗切斯特叫她"小精灵",一开始我怎么也想不通,简爱怎么会是小精灵呢?当看完书后,也许,是爱把简爱美化了,她是罗切斯特心中唯一,也是最美的小精灵!

我也为简爱庆祝,她的努力和付出都得到了回报。虽然罗切斯特不是当年那个威风凛凛,家产百万的先生了。简爱的回归是他感情和物质上的恩惠。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两人幸福自由的脚步了。他们手牵着手向小木屋走去。

这是美好的结局,圆满的句号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5

世上最脆弱的是孩子的内心,当辱骂、嫌弃、殴打充斥着简爱生活的小小空间,孤独、恐惧很容易滋生出黑暗的心理。然而,生命是坚强的,与其说是小小的简爱敢于反抗命运的不公,还不如说是一个孩子在极度恐惧中为了生存,本能的采取自我保护地措施。同样是寄人篱下的环境,相比于中国古典小说中林黛玉的谨小慎微,简爱在盖茨里德作出让对手胆战心惊的抗争,无疑更让人欣赏。也或许是年幼的简爱在冲动下并不会想到后果的严重,她的确如愿离开了这个令她痛苦的地方,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心中圣洁的学校,而是她人生的又一恶梦。

劳渥德学校校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是一个残忍、伪善的人。他披着宗教的外衣,满口仁义道德,却将简爱置于耻辱台上,当众诋毁她,这深深地伤害了简爱的自尊心。当一个人认为人性是邪恶的,那他自身亦不会高尚。面对讥讽与蔑视,兼爱凭借骨子里的那份倔强,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更加奋发进取。她知道自己不美,但它却是一个不卑不亢积极热情生活的女孩,不会因失意而一蹶不振,更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快乐,即使没有人爱自己,也一样要潇洒的活下去。这使她最终获得了师生的理解,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为了追求自由实现自我,简爱又离开了劳渥德学校来到了位于桑菲尔德的罗切斯特庄园作了一名家庭女教师。每个女孩都渴望爱情,都希望找一个贴心的人、一份呵护。在桑菲尔德,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

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的日不落帝国,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强大,使得物质与金钱成为时代的标志。伦理道德和社会等级观念极为严格,社会矛盾突出。拜金主义盛行淹没了人性的真善美。夏洛蒂笔下的简爱虽是在普通不过的女子,却拥有独属于她的骄傲。面对贵族的狭隘、浅薄、无知、装腔作势、自以为是、以及咄咄逼人的态度,简爱总是从容面对,叛逆却也端庄贤惠不失尊严。相较之下,简爱在精神上的富裕明显超过了贵族阶级。她正直高尚纯洁的人格魅力使罗切斯特感到自己道德及精神上的空虚,被真善美的原始人性感动,深深的爱上了简爱。不得不提当罗切斯特拐弯抹角的告白被简爱误解时那段经典对白: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一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想即便是现代,也很少有女性敢于如此朴实和坦率的向心爱的人说这样的爱情宣言,大胆、直率,丝毫没有自卑感,冲破了世俗及传统偏见。这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简爱对罗切斯特感情的深刻,这样坚强的女孩流下的泪让我们感受到她将离开的痛苦。接收到这样一份真挚地感情,罗切斯特除了震惊欣喜外又怎会不为之动容。他同样无视世俗的藩篱,逾越阶级的鸿沟,用更加炽热的心爱着简爱。这乌托邦式的爱情是每个有梦的女孩的幻想,遗憾的是,这美好只存在于小说中。

即便是小说中的美好,也会有残缺。当罗切斯特和简爱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罗切斯特却被揭露早已结婚。得知他有妻子,即便知道他是被欺骗的受害者,他娶了一个疯妻,他并不快乐;即便他再三恳求与挽留。简爱依然强忍心中的悲痛离开了心爱的人。不是因为绝情,而是她爱的纯粹,她不愿作金钱的奴隶,不愿作他人的附庸,她付出全部的爱,只要成为他心中的唯一。这简单的要求如今也成了奢侈,无法得到爱与灵魂的平等,便选择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天地之大却好像在无容身之所,直到她偶遇她的表哥,作牧师的圣约翰,才脱离窘境。在相处中,简爱看清了圣约翰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她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因为她知道圣约翰并不爱她。他只是看中了她独立、吃苦耐劳精神,只是把她当一位非常适合传教士的妻子。曾经沧海难为水,简爱不会为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将自己禁锢在婚姻的枷锁中。即便和牧师结婚,在当时英国社会中,是非常体面、令人刮目相看的。简爱还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简爱从叔叔那继承了一些财产,有了些财富,却得知罗切斯特由于在大火中拯救发疯的妻子,最后财毁妻亡,罗切斯特也在大火中双目失明。她怀着那颗充满爱的心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不嫌弃他的一无所有以及残疾,因为从一开始,她爱的就不是他的金钱与权势,她爱的彻底的是他这个人。在她充满女性温柔的悉心照料下,罗切斯特终于复明了。

简爱观后感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6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7

简.爱,是个相貌寻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因父母去世,而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又逝世,舅妈与仆人又不喜欢简.爱,便将她送往洛伍德孤儿院。

八年后,她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而一个秘密,再缠着她。当她明白后,思想与心灵迫使她离开桑菲尔德。原先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了妻子,是个疯子。这给她多大的打击呀!

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也巧,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圣.约翰爱上了简(简.爱),向她求婚,她不肯。她感到,罗切斯特先生在呼唤她,她也并没有放下过他。她,找到了他。疯女人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先生去救妻子,人没救着,自己却受了伤,双目失明了。

这本书写的,就是每个人就应有的人生立志啊!我完全被简.爱的人生打动了,被这本完美又感人的书打动了呀!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8

《简·爱》是一部极具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母亲出身名门贵族,母亲不顾一切阻拦,与父亲结婚。父母结婚刚一年多,便双双染上斑疹伤寒去世。那时,她刚刚出生。她被送到舅舅家寄养。可是,舅舅在她九岁那年也去世了。从那以后,舅妈和表哥表姐开始折磨她。然而,她没有绝望,没有自我摧毁,也没有在侮辱中沉沦,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初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它,是因为我觉得真爱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我特别欣赏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切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我想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他们的感情就好似一杯白开水。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这种魅力使简爱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相比的。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9

似乎是上瘾了,放假以来我不是看书是写文稿,很少出去。再读《简·爱》,一切似乎都已不同了。

第一次读《简·爱》时,我才五年级,对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只是单纯的觉得那是长大后的事。那一次,我嘲笑了简·爱的傻,嘲笑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

第二次是在六年级,大家成长得飞快,身边都不乏一些“恩恩爱爱”的“小情侣”了,虽然羡慕,但身边有那个无话不谈的蓝颜知己就已经足够了。此时我开始羡慕起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圆满结局了,但又不免为中间的波折而伤神。

第三次读是在最近,时隔一年我再次拿起了《简·爱》,细细品味,咖啡的香在空气重飘飞、舞动。又是一年,一年间处了不少事呢。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此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简·爱经历了那么多、明明有更好的人可以选择却单单只爱罗切斯特先生一人。

当两个人真心相爱之时,不管双方之间有什么隔阂,不管在一起时经历了什么,只要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闯过便可以获得最信服的圆满结局。若不能,那只能让时间冲淡一切,但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任然有着属于他(她)的一个位置。

层层爱恋间常常会有磨练,若你闯得过,那便是天堂;若你闯不过,那便是地狱。时间并不是真正的锁,它不可能锁住那些让人心碎的回忆,总有一天那些记忆还会重现,因为它们一直在我们的心底。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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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1)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2)

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半生缘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3)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著异性的爱,也就得不著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倾城之恋》

――先分享几句我摘录的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在还没有读《红玫瑰与白玫瑰》前就听说过那句经典“也许每个男人都会有过这样两个女人……”那时的我还无法理解,读完小说之后,我也只能肤浅的得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结局好的《倾城之恋》。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5)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在张爱玲的刻画下玫瑰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娇蕊为了和心爱的振保在一起,她抛弃了一切,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我最喜欢的就是敢爱的娇蕊,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已经老了的她遇到振保时认真的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她面对爱可以勇敢,同样也会变得坚强,我佩服这样的她。

烟鹂,她文静,贤惠,内敛,她是典型的传统妻子形象。她在别人说振保坏话时努力维护他,“她不过是护卫他,不肯让他受一点委屈。”但是却没有得到振保的一点儿关爱,换来的也只是他“发脾气干涉”。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烟鹂不在是固守传统,也沾染了一丝社会气息。这样的她令人心疼。

振保,我认为他是一个懦弱又十分矛盾的人。对于娇蕊,他是喜欢的可却不能突破自我,存活在现代与传统中。面对娇蕊的问候,他“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最后狼狈的下了车,他不敢爱,他不想承认娇蕊的敢爱、敢不顾一切、懂得爱的真谛,是的,我想他是妒忌了。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虽然两个女人对于振保的爱是真诚的,但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不负责任和无情。可是张爱玲笔下的爱也是如糖一般甜腻的,娇蕊的爱是热烈的,在振保的心中是一道亮丽的风采。烟鹂的爱是纯洁的,就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稚嫩。

白落梅说过“只有爱了才会闻风柔软,看雨生情;只有爱了才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只有爱了,才会希望茶永远不要凉,夜永远不要黑。”放手去爱才会有所感触,才会不让自己后悔,就算遍体鳞伤,至少自己为此努力过,那我就不后悔。“世间百态,必定要亲自品尝,才能知其真味。漫漫尘路,必定要亲力亲为,才知晓它的长度与距离。”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我想他应该是想红玫瑰了吧。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7)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8)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最新中庸读后感精选


我们如果不趁早多读书的话,将来只会徒增懊悔。看完作者的作品后,很多人的一定会因其哲思而有所触动,领悟到书中的道理,我们应把它记录下来。您是否对于如何构思自己的读后感倍感疑惑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最新中庸读后感"这样的内容,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1】

读了中庸,我看中庸是有三层含义的,一是中不偏,庸不易,二是指中正、平和,三是指中用的意思。

在中庸中讲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人需要保持中正平和,如果失去中正平和,一定是因为喜、怒、哀、乐太过,治怒唯有乐,治过喜莫过礼,守礼的方法在于敬。一个人要保持中正平和,需要从容淡定,需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过喜过忧,不能过怒过哀。七情六欲本来是人的正常反应,但不能反应过头。无论在什么场合,如果都将这些情绪表现到“中正平和”的境界,既不过分,也无不足,不管遇到了什么状况,都能够保持一种淡定的态度,保持一种从容不迫的情怀,那么就做到了中庸。做到中正平和似乎有利于自己的成功。

在现今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随波逐流,肆意妄为,没有原则,没有持之以恒的目标,越来越少的人做到不偏不倚,中正平和。我们需要多注重提升自己的内在涵养,学习中庸思想中的优秀部分。虽然中庸很难实行,但是也不是不可实行的,“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要实行中庸之道,也需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现在人们在物质的侵蚀下,在多种价值观的影响下,容易行为失据,离中庸渐远,以致于常常心理失衡,痛苦绝望。所以保持平常心,把心摆正,回到中庸上来,何尝不是消除烦恼,赢得快乐的一种途径呢?(赵岑芽)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2】

近来读《中庸》,书中的一些观点我很赞同,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知耻近乎勇”“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看看原文,再看看现代专家的译文,感觉我们古人真不简单。

原来我的印象中,古文经典无非是“之、乎、者、也”充斥其间,通篇是古代的一些迂腐文人的酸臭文章,经过世事的浸润,阅览人事的沧桑,再细细品味古文经典,感觉自己先前的认识是多么的肤浅和粗陋,多么的不合时宜。系统地阅读过《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对古文经典有了粗浅的认识,仿佛脱胎换骨似的,对古文经典有了全新的认识,即使在科??

如此发达的今天,他们文章中的观点仍不过时,因为古人、今人及将来的人,心性是一样的,对事物的看法,做人做事的原则都有相通之处,不管时事如何变迁,作为生命主体的人都是一样的,无论什么时代都有共性。

为什么四书能传承不息?读完《中庸》过后,我算有了一点领悟,因为它们是中华文明的传承,更因为它们本身就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历风风雨雨,经岁月的沉淀,而历久弥新,不会过时,就看你用什么眼光去读了。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3】

《中庸别讲》读后感800字: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第三句的意思是去学习和修炼率性的道才叫做教。学习和传播幼儿、少儿文化很长时间了,因为当初对中国的教育体制不满意,所以才找到了现在的这种教育。

教到底是什么?教育?还是教化?我认为教首先是一种自我认知的过程。就像我经常对父母说,教育孩子就是一种自我成长。孩子是以榜样的力量,作为自己学习的基础。你希望孩子成为一种人,首先自己要具有这种人的品质,可能你不是这种人,但是你要为之努力。育就是养,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养育。那么教育就是教养。可是生活当中,我们往往把这两个词分开。教育是老师和学校的事情,教养才是自己的事情。一般我们说一个孩子没有教养,会指他的家教。暗地里实际上是在责怪他们的父母。相对来讲教育的面积可能会更大,一个孩子教育不好,跟学校,跟父母,跟老师都有关系。读后感·化的字义是使性质或形状发生改变,就如同《大学》里把亲民作新民解释一样。我们改变不了别人,只能改变自己。还是那句话,自己改变了,这盘棋也就变了。

怎么能让自己做到化,就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也可以理解为:修道就是修身。让自己明白、发明、明了,经历这么一个过程,就会感知到自己的道,我们沿着这个道就会找到性,也就是我们的先天本性,也就是明德。串起来就是我把《中庸》的整个第一句还是理解为方法论。它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图景,只不过这个图景更抽象一些。

结合《中庸》的第一句和《大学》的理解,一个人具备的术,是在生活当中比较重要,但不是绝对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绝对的。我身边的很大一群人,没有自信的原因就是他不具备所谓的一些术。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术的意义就不大了。我并不是说术没用,而是说它不具备决定性的作用。单纯从天理的角度来讲,我们所追求的一切的术都是枝枝叶叶外头寻。教化自己,去影响别人。境随心转,相由心生。送给自己,也送给每一个可以看到我这篇读后感的人。相关:《中庸别讲》读后感600字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4】

和谐是古代社会的主题,我们中国要建设成为强盛、民主、文化、协调的社会主义国度。

中国自古就有以和为贵的精良传统,北京奥运会上,一个“和”字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明精华,向众人传递了中国的处事立场。

对我们个人而言,每个人要感性看待问题,以中庸的态度处置问题。

学习的过程也就是修身的进程,通过书本获得悉识,通过常识传递思维,进而到达书中请求的道德水平。

通过浏览,我学会了: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自己不乐意做的事情千万不要强加给别人。

“正人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幸运”,要学会以君子看事物的角度去察看事物,不要以君子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中庸》中,我领会到了知识的主要性,知识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运气。

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学习可以转变人的思惟境界和文化层次。

博学之,审讯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这是学习的五个层次,正所谓质变才能达到量变,在我们积聚量的时候,一定要以中庸的态度来面对事情,以平和的心态处理事情。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5】

《中庸》是一本适宜正在学习的学生读的。这本书给予我许多道理,好像是雨水滋润着鲜花的心田。

《中庸》还教导我们做人要以身作则,待人处事要心平气和。品德高尚的人总是实行以身作则。

俗话云:平平淡淡才是真。其意为庸也,年长者好庸,年少者恶庸,且不论庸者好坏,此对立还是颇引人深思,庸者有好之者,有恶之者,既然中庸合用。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因为个体的差异,所犯的错误也是各种各样的,教师面对这些错误时,如果心态过急,难免会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要伤害学生的学习创造性;而如果教师能一种平和的心态,冷静地分析一下学生出错的原因,帮助学生找到出错的根源,教师也就不难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法。所以,我认为教师保持平和的心态是正确对待学生犯错误,帮助学生有效改正所犯错误的关键所在。

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大雁南飞就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互相协作、互相鼓励、直至实现共赢的过程。它们总是喜欢排成“人”字飞行,在这种结构中,每只大雁翅膀的扇动都会给紧随其后的同伴增添一股向上的力量,支持它们顺利完成长途旅行。

《中庸》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使人弃旧图新,在于使人达到最完整的境界。上至国家元首,下至平明百姓,人人都要修养品性为根本,若这个根本被扰乱了,家庭、国家、天下要治理好是不可能的。而且做事要分轻重缓急,否则就……

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促成中和。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道”源于本身,与自己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是我们当代学生所必须有的。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我们应当学习孟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品质。

书是我们的朋友,有的人认为《中庸》是“宝”,但有人认为它是“草”。我去认为它是宝!你们看了我的作文,一定要看看《中庸》哦!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6】

《中庸》强调“诚”,认为“诚”是现实中庸之道的关键,《中庸》的内容比较多,共包括三十三章内容。

跟人认为中庸比较适合个人修身所借鉴,像大知,大德,素隐,素位,行远,诚明等章节以及后面跟的实例,都特别具有现实意义。

对于“中庸”的理解,以前只知道一些皮毛而已,当自己去真正研读时才知道其内容之多。

在第二章《时中》中“时”,不仅指时间,时代,也指时机,既不要超越阶段,也不要被时代抛弃,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可故步自封超越现实是偏激,跟不上步伐是落伍,我认为中庸的意思很大部分的意思与“时中”的概念是一致的。

而中庸的精确理解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认识。

儒家思想中的最高思想境界是中庸,这里的“中庸”有包容和利用的意思。

就是对于一切的客观存在都予以包容,并合理使用,在具体事件,无论其性质如何,其中都深含着一定的必然意义,都应予接受。

而在具体的运作中应作出恰当的选择,把握适度。

就是说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作出适宜的行为。

庄子在《齐物论》中认为“中庸”是这样的“中”是原则,“庸”是实践,中庸就是知与行的统一。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7】

“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要学会以君子看事物的角度去观察事物,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近几年来,爆炸性新闻比较多,比如说“我爸叫李刚”等,这些新闻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人民生活水平差距很大,其中,肯定有很多人在抱怨为什么自己没有那么富有,觉得生活不公平。

其实,我觉得,生活是最公平的,只要你付出了努力,生活就会给你一份回报,别人用一份努力就能做到的,我们可以用一百分的努力去做;别人用十分的努力做到的,我们可以用一千分的努力做到。

如果这样子的话,即使我们再贫穷,再愚笨,也一定会靠自己的能力将生活水平提高,一定会变的刚强起来!

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压力充满了人们的生活,人们开始抱怨社会的不公,而不是反思自己。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能力强的人就会生存下来,没有能力的人就会被社会淘汰,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8】

《中庸》是我国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该书讲述儒家关于修身、治国、处世等方面的伦理道德思想,要求人们按照这些道德规范和原则,调节个人的思想和言行,做到不偏不颇,无过无不及。“凡是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上下通达、大爱无涯,诚中有道,告诉了我们简单而又深奥的为人处世的哲学。

书上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理想。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致中和。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道”源于本身,与自我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使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人,都长一双眼睛,向外可以观察无边广阔的世界,向内可以看清无限深邃的内心。然而,很多人,向外无边扩展的看了,向内,却从来没有深入过。想想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如果考试不好,回家会说考试的时候,答案写错了,或者紧张,或者什么理由。总而言之,不敢正面自己的失败,不从内心去找根本的原因,现在,凡事都会反求诸己,换了立场想一想,其实都会变得平和。

《中庸》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字,就是“诚”。有句话说,只要自己对自己诚实,这个世界就不会欺骗你。而之所以,诚很难做,多数在于,人的部分缺点。比如说,虚伪,爱面子,去追求一些原本对生命本身不太重要的名利等外在的东西。而使人,迷失了自己的本性的纯洁。一个“贪”字,就让“诚”字执行起来多曲折。佛法中讲,人有三毒:贪、嗔、痴。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但好像很多人又走不出这个怪圈,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那种谨慎的对待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对大家听不到的地方也心有恐惧,不敢怠慢,这一种凡事都谨小慎微的态度,让我明白,量化每个细节,认真做好每个细节。有人说,细节决定成败,而细节就表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总之,读过中庸之后,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受用终身。

这个世界不缺少梦想,但是缺少让梦想实现的人。中庸这种哲学,告诉我们不论在什么的情况下,都保持一颗轻松的心态去面对事情,以自然心对待自然。教育的发展已呈日新月异之势。教材在不断更新,每间隔一段时间就会增加一些与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学内容;教育思想也在不断更新,科技创新的新世纪要求培养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必须彻底转变教育观念,变以前的“满堂灌”为现在的启发式教学;学生的视野在信息化时代也得到了空前的拓展,成年人不会的事情他们能驾轻就熟。几千年前的古人尚且知道“准备”的重要性,无论言行只要事前准备充分,就会立于不败之地。作为一个受国家培养多年的教育工作者,要想圆满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唯有“准备”才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无愧于祖国的下一代。

教师的“准备”无非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的准备,二是行动的准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生成绩的好坏通过一两次考试便能分出高低,但教育质量的优劣却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检验,融入社会后他(她)能否创新就是检验的标准。教师教出一个分数较高的学生比较容易,但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却相对困难。怎样培养学生的问题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教师的职责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给学生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交给学生学习知识的方法。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行动的准备才有目标和方向。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是教师首要的工作。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时刻关注外部的教育动向,重视研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探讨合作学习的有效性怎样体现;更新知识储备更是教师工作的重心。教师与学生是一桶水与一碗水之间的关系。教师的知识不仅要宽泛,而且要有深度。农村学校存在既超编又缺人的突出矛盾主要原因是教师的知识面太窄,影响了学校的发展及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谈到深度,我们的教师又常会遇到这样的尴尬事,如果学生询问下一个学段或者是科技前沿的相关知识,我们往往会以“我讲了你也听不懂”加以搪塞,这样的回答对学生的伤害有多深我们思考过吗?

为了学校的发展,为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教育教学的游刃有余,我们必须制定终身学习计划,像久旱逢甘雨一样坚持学习;在新的教育形势下研究学生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要研究学生成长的环境,而且要研究学生的心理,对一班学生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并依据先进的教育理论和实际情况进行因材施教。

中庸的思想给了我启迪,同时也给了我力量。亡羊补牢从现在开始进行知识储备将成为我工作中的又一追求。因为自己读书少,《中庸》一书我并没有读过,但前段时间在搜狐网上看到了一本《中庸智慧心得》,就是一本蕴含处事哲理的书,于是读来看看。

本书分为三章——上下通达、大爱无涯,诚中有道,分别从持中、仁爱和诚信三方面介绍了《中庸》一书的处事哲学。

持中一部分主要是讲在处理事情时一定要有个度,过与不及都不可取,这也是《中庸》一书中“中”的哲学。其实道理很简单,大部分人都懂得,但如何把握这个度学问是很大的,通过实例论证是本书的一个特点,通过读这些实例,受益颇深,比如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学会与人相处,与领导相处,善于抓住机会等等。但我认为在生活中如果过于讲求“中立”,会迷失自我,让自己变得没有主见,朋友很多,但知心朋友却不多,因为你的表现就是过于圆滑,这样反而会适得其反,这也是我学到的凡事要有度,在该表达自己的观点,该展示自己的时候就要展示自己,自己的个性是需要一点外露的。

对于《中庸》中的仁爱,作为教师的受益很大,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对工作的热爱,对家人的疼爱等等,只有施爱,才会得到爱,一句“在这种大爱面前,一切人世间的不幸、痛苦、烦恼乃至灾难,都可以得到化解和愈合。”大家都会感同身受吧。

诚信教育在四年级《品德与社会》课本中就有强调了,现在的学生尤其需要诚信教育。现代的小孩子好像说谎是与生俱来的,就连我三岁的女儿说谎话跟真的一样。面对这样一群古灵精怪的学生,诚信教育不可失,当然,作为教师本身就应该给学生做个榜样,说到一定要做到,用教师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

最新中庸读后感【篇9】

《中庸》这本经典,也是源出《礼记》,相传为子思所作。由程氏兄弟推崇,朱熹作《中庸集注》而显著于世,“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

《集注》开篇便是程子对于篇名的解释,“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以定理解庸者,颇为少见。是以朱子详之曰“庸,平常也”。平常之意,似与英文general可以互释,可释为一般,也可释为普遍。又《康熙字典》庸有“和也”之解,与篇中“执中守正,折中至和”相通。私以为先贤用字,未必只取一端。中庸之意,当可解为不偏不倚、执中至和之普遍道理。至此与程子定理之意差可相类。

中庸之道,是儒家提倡的提高人的内在的道德素质,从而使社会可以达到太平和谐的一套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庸之道在中国千余年来成为一种处事哲学,但是到了当代好像出现了偏差,这恐怕跟用字习惯是有相当关系的。当代的“庸”字,主要使用的含义之一是由平常引出的略带贬义的平庸之意。所以很多人会下意识地把中庸也归结到不作为上来,这就跟原意相去甚远了。

中庸讲的不偏不倚、诚其意,可以从下面这句来理解。“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锹,行乎夷锹,素患难,行乎患难。”此处告诉我们,要守好本分,说合适自己德行和身份的话,做合适德行和身份的事,进而才能达到和谐的状态。“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德不配位,或者位不配德都是不适合行事的。所以诗中有言明哲保身,这个词本来也不是贬义的。身处逆境想要进取的时候更要考虑如何智取,以四两来搏千斤,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获,不能一味蛮干。

而如果把中庸理解为不作为,这也跟儒家的本意是相悖了。篇中讲到“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是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并非像俚语所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是有进取的。接着又云,“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很明显地讲到“为”和“修”,这两个字都是主动性的词语,是积极的、向上的。再扩展到其他儒家经典来讲,我们熟知的“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便是告诉我们当学习有了余力的时候可以出仕,当官有余力的时候可以致学。《大学》中也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古今无数能人志士修身进取的思想基础。

上面这些儒家思想是前人为了着重讲述而划分的几个方面或者说几个阶段,各有所侧重。所以我们理解中庸的时候,应该看完整,不能只靠只言片语根据当代对字的理解而去曲解古人的本意。“窥一斑而知全豹”不是任何时候都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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