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雾都孤儿》有感1000字系列
发布时间:2023-01-24 雾都孤儿有感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阅读推荐:“雾都孤儿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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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1
当我们大多数人还在父母的庇护下时,奥利弗却开始了他悲惨的一生。他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在好心人的帮助之下,他最终逃出魔窟,与家人团聚。
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中,似乎充满着无穷的力量。面对贫民院里那些伪君子的压迫,面对残忍的强盗集团,面对自己哥哥的迫害,他没有倒下,他始终坚信着真善美总有一天会回来,他对帮助过自己的人抱有感恩之心,他始终对未来充满信心,最终收获了幸福。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当奥利弗在外流浪时,我们却在温暖的`被窝里享受着父母的关爱,还有什么值得抱怨呢?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每一件事,每一个对我好的人。
从婴儿的“哇哇”坠地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从上小学到初中,乃至大学,又有多少老师为我们呕心沥血,默默奉献着光和热,燃烧着自己,点亮着他人。
年幼的时候,是谁把一条鱼分成两半,把鱼肉夹给幼稚无知的我们,却把鱼头留给自己?是父母!又是谁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是父母!伟大的诗人孟郊写过一句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扪心自问,小草的嫩心又怎么能回报三春阳光的温暖照耀?
每一个人在他这一生中总有一段最美好的时刻,
而这一时刻就是我们所要感恩的时刻。还记得第一次父母送你去幼儿园的时候吗?还记得父母在你痛苦悲伤时的一句安慰的话语吗?还记得父母在你疲劳的时候端来的一杯清茶吗?也许这些事太平常,也许这些事太多,但这却包含了父母的浓浓爱意。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是否你在父母劳累后递上一杯暖茶,在他们生日时递上一张卡片,在他们失落时奉上一番问候与安慰,他们往往为我们倾注了心血、精力,而我们又何曾记得他们的生日,体会他们的劳累,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青丝,那一丝丝皱纹?
感恩于我们的和亲朋好友。感谢父母带给我生命,在生活中给予我点点滴滴的与照顾;感谢带给我真挚的,在生活中给予我一声声的关心和鼓励。生活在高质量的物质生活时代,我们经常对四周的一切不以为然,往往把金钱和利益看得太重,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觉得父母照顾我们,朋友关心帮助我们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我们应该感恩于上天给我们尽责的父母,感恩于父母对我们的悉心照料,感恩于朋友对我们的无私帮助,感恩生活让我们得以享受这样的温馨。让这美好的一切滋润我们的心田,让生命之花得到护佑,健康成长,灿烂开放。
真爱不讲任何条件,所以难得;大爱不附任何条件,所以无言。面对父母那深沉的爱,请在自己内心默默的祝福他们,愿他们青春永驻,光彩依旧!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2
在生活中我读过许多课外书籍,有些书反映出了以前的生活并且告诉我们了许多道理,让我们获得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读过的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是一本值得我们去读的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立弗退特斯,他的父亲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也从未得到过家庭的温暖,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苦生活,后有被卖到棺材店当学徒,在那他受尽欺辱,于是逃了出去。但又身陷贼窟,强盗们想让他也成为一位小偷,可天性纯良的他怎么也不肯就范,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一些人的帮助逃了出去,得到了一笔遗产,同正直善良的人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小说还被拍成了电影,而且影响广泛。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有点佩服奥立弗,也不禁为他最后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感到高兴,在那种没有艰苦的条件下活了下来,他敢于同坏人做斗争,有坚强的意志,不怕困难,就算当时他没有亲人,没有人来关爱他,他的年纪还那么小,但他克服一切困难活着,虽总是遭遇到不幸,但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朗罗先生和其他人都帮助奥立弗逃出了贼窟,并且布朗罗还认他做义子,让我看到了人们的爱心和善良。这本书中描写人物动作的语句写的也非常精彩,可以表现出人物的性格,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小说反映了善与恶,赞扬了人们天性的善良,也抨击了当时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让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有个温馨家,还有良好的条件去学习,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我们的明天而努力吧!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3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放寒假了,在享受假日,享受过年气氛的情况下,我当然免不了读几本好书喽。其中我最喜欢的,也是我读完后感触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雾都孤儿》。这也许是一本大家不常看的书,但是我却从中读出许多人生的道理,相信通过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会喜欢会这本书的。
孤儿奥立弗本应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得不到家人的关爱,一个人饱经跋涉,在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小奥利弗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就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联系我们现在的生活,想了很多。我不得不说,我很同情奥利弗,也很敬佩他。同情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可怜,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敬佩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在失去双亲的情况下,还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活了下来。我们现在大多数都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下,生活在父母的襁褓中,不受到一丁点的的伤害,而如果奥利弗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会不会在遇到危险时从容地面对?在被别人误解时能不能巧舌如簧的为自己辩解?
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现在的生活,好好锻炼锻炼自己的意志,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4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5
读《雾都孤儿》心得感想篇1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读《雾都孤儿》心得感想篇2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在屋子里。忠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读《雾都孤儿》心得感想篇3
一个人的生命如同那薄薄的蝉翼,经不起风吹雨打,它是脆弱的,却又坚强无比。造物主创造了人,充满活力地来到这个世界,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这次降世的机会吗?
我看过一本书——《雾都孤儿》:它讲述了孤儿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并在那里孤独、艰难的生活了九年之久,之后又被带到棺材店做学徒,因身边的人几乎都极为不好,而且被人误解,便独自一人到伦敦去。途中他又被小偷所骗,越进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与小偷事先安排好的完美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逃离小偷的魔爪。最后,他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主持公道,拿回了属于他的财产,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生世如此曲折,可是他依旧坚强的生活,重来没有轻生的念头。那怕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可世间却有许多有轻生念头的人。
最近,我在电脑上看见一则新闻:韩国女星因比赛遗憾失败而跳楼自杀。有人爆料,她曾经患过抑郁症。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活够,而有些人却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好留念的,起了轻生的念头,甚至去做了。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我们的,我们没有权利选择出生,但生命只有一次,一个人不会有第二次生命,所以我们才应该倍加珍惜。像奥利弗那样,我们虽然没有权选择出生,但我们可以选择今后的路程。
人生只有昨天,今天和明天。生命的路程在慢慢逝去,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它精彩与否,把握住每一个瞬间,让生命如同璀璨的星群,发光发亮保护自己的生命是每一个人的天职,唯有活着才谈得上如何让生命更精彩。
读《雾都孤儿》心得感想篇4
我们的世界上总是会存在许多不正义的,罪恶的事情。但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无论是在狄更斯的笔下还是在现实中这种事都很普遍。
当时的英国政府对穷人实行假惺惺的救助——把贫民集中管理在监狱中,并美其名曰“贫民习艺所”。它与监狱唯一的区别是需要干的活更多,每餐吃的更少。
《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小奥利弗厌恶了这样的生活,竟以九岁的年龄,仅带着一个便士,一个面包,几件衣物,孤身一人前往七十英里外的伦敦。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层的绅士们”对贫民,特别是小孩的剥削是多么的残酷。
虽然小奥利弗在伦敦也遇到了老犹太人费根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但也受到了布朗先生,梅里太太等人无私的帮助。最终他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讽刺的是当年帮助过小奥得弗的贫民习艺所所长,在失业后也被习艺所收容了。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学校中有时会发生打架或吵架事件,而我每次都只充当一个旁观者,甚至还会嘲笑其中一方,而很少去调解。现在,我才感到羞愧难当。
“我们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这是一个小故事中说的,我觉得这也是我读了《雾都孤儿》后的感想。以后,我与其在家中发表激昂的讲话,还不如去社会中多做些好事。
读《雾都孤儿》心得感想篇5
我一直喜欢伦敦的别名——雾都,虽然知道它的涵义,但是这个名字很空灵,很虚幻。而在这个大城市中的一名孤儿将牵出多少是非,将怎样体现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的英国真是原图,正是我所好奇的。
本书的主角是奥利弗·特维斯特,一名孤儿。教区将他养大但是他受不了虐逃出了棺材铺,徒步走到了雾都伦敦。但是他还是没能逃脱悲惨的命运,他接连掉入贼窝,甚至掉入了一场巨大的阴谋之中。尽管他有时候被迫生活在人类邪恶的聚集之地——贼窝,但他始终保持着纯洁的灵魂。所幸,他遇到了生父的老朋友,生母的妹妹(虽然一开始互相不认识)梅里夫人……,在这些好人的帮助下他终于逃脱了黑暗,而那个阴谋也被揭穿。
读的过程中我经常会忍不住偷看结局,因为每当我读到奥利佛被人虐待时总是希望这种日子早点结束。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吊人胃口,人物栩栩如生,以至于令人怀疑当年在雾都有多少纯洁的心灵曾被世俗所抹黑,有多少人坚守着心底深处,灵魂深处的纯净。
不过,风雨过后总会有艳阳天。小奥利佛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和在世的唯一的亲戚露丝小姐相认了。而他这位姨妈也终于和心上人在一起了。这一切显得那么的美好,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结局。但这一切也是必然的,因为苦难是幸福来临前的考验。
虽然这本书是以19世纪的伦敦为背景的,但在当今生活中也有很多少年因年少无知掉入了贼窝,从此踏上永远的黑暗之旅。但是就如奥利弗一样保持纯真自我的话,也许光明就会在前方。
读《雾都孤儿》心得感想篇6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人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实际年龄不该有的苦恼和应有的欢乐。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在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出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读《雾都孤儿》心得感想篇7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好心的老先生收留了他,但是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深。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他们都要为了希望而努力。
合上这本书,我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6
我和妈妈读了《雾都孤儿》一书,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冷热酸甜,悲欢离合;看到了人的贪得无厌,本性难移;体会到了亲情的可贵,真心的无价。也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对我的付出。加深了我们母女之间的感情。
本文作者: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并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他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告诉了读者们当时世界的灰暗,底层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残酷事实。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亲子阅读感言
金弋人家长
如果没有这次学校安排亲子阅读,也不会让我重新审视如何与女儿相处,平时不重视和女儿沟通导致对女儿很多想法不理解,总认为女儿从小乖巧听话也不要我们操心,其实再听话的孩子也需要父母的关爱,通过这次亲子阅读感触颇深。
感触一:亲子需要平时培养
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有更多的独立人格和思维方式,想让孩子认同家长的观念,首先要她认同我们,平时有时间多陪陪孩子,不一定学校安排亲子活动才重视,每一次和孩子相处多听一听她的想法,关心她的内心的感受,不要向孩子提太多的要求,可以给她建议。
感触二:通过同一事件细心观察
通过和孩子对同一事件的了解,来观察她对事物的理解分析,这样可以用案例来启发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单一说教也可以让孩子再故事中明白道理。
感触三:让孩子快乐
让孩子有幸福感,教她学会快乐学习,快乐生活。有了快乐的心态便可以面对一切困难。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7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
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
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8
一个外国土地的单身母亲,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在哪里玩,去哪里。人们只知道她生了一个婴儿奥利弗,只有时间给可怜的孩子一个母亲的吻冲上死亡。把孩子留给这个苦难的世界,没有人知道孩子的身份,一块放在他身上的旧布衬衫,因为它标有一个谦卑的标签,他成了穷人的孤儿,饿了,死了劳苦,注定要被打败和羞辱,注定要遭受世界的寒冷,不得怜悯!伴随着他的成长,就像是擒纵世界中的小偷,虔诚的班伯先生,把曼太太的妻子包起来。
奥利弗在孤儿院奋斗九年,他被送到棺材店老板作为学徒。在那里他遇到了诺亚,一直是欺凌。在诺亚的心脏,奥利弗是一个可怜的弱者,被虐待,当诺亚侮辱奥利弗的母亲用挑衅的语言,奥利弗愤怒,他愤怒地攻击他,一个重拳打倒他到地上!击败这个比他的孩子大得多。妈妈总是一个神圣的词汇,即使她有时间把他们的爱充满了他们的孩子,奥地利人李福仍然不允许任何侮辱母亲的声誉。所以奥利弗不得不努力开始他的伦敦之旅!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9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雾都孤儿》。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也让我有了从未有过的感想。
故事讲了奥利弗悲惨的童年,他的经历是我永远都想像不到的。他一出生就没了爸爸妈妈,先是在孤儿院里长大, 后来又饿着肚子在大街上流浪,还不幸被人骗去做了小偷……他真是前前后后受尽了别人的欺负。看到这些,我真的不敢相信一个人会有这么多倒霉的事同时发生在自己身上。他该怎么办呢?幸好奥利弗没像有些人一样越变越坏,他虽做了小偷,却没有丧失他那颗善良的心。终于,事情有了转机, 他的善良和坚强打动了周围的好心人,他先被一位老先生收养,后来又被一个家庭收留下来了。故事到这让我松了一口气,可没想到坏人们并没有放过奥利弗,他们发现奥利弗有可能继承一大笔财产,就千方百计地想要除掉奥利弗。于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战争爆发了……结果真是大快人心:坏人的计谋彻底失败,奥利弗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真是一个又悲惨又幸运的故事。在我看来,奥利弗虽然很倒霉,但总会有好心人愿意帮助他,而且他最后也过上了幸福生活; 这一定是因为他始终保持一颗勇敢善良的心。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 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一定会见到彩虹。 奥利弗的故事和他的善良勇敢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小学生今后无论遇见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不做坏事,勇敢地坚持下去,就会战胜困难,得到幸福。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10
奥利佛是一个在济贫院里度过了童年的男孩子,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奥利佛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他那种维护尊严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是啊,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就要有自己的尊严,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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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1
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富人的一种隔阂。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还有什么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2
我和妈妈读了《雾都孤儿》一书,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冷热酸甜,悲欢离合;看到了人的贪得无厌,本性难移;体会到了亲情的可贵,真心的无价。也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对我的付出。加深了我们母女之间的感情。
本文作者: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并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他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告诉了读者们当时世界的灰暗,底层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残酷事实。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亲子阅读感言
金弋人家长
如果没有这次学校安排亲子阅读,也不会让我重新审视如何与女儿相处,平时不重视和女儿沟通导致对女儿很多想法不理解,总认为女儿从小乖巧听话也不要我们操心,其实再听话的孩子也需要父母的关爱,通过这次亲子阅读感触颇深。
感触一:亲子需要平时培养
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有更多的独立人格和思维方式,想让孩子认同家长的观念,首先要她认同我们,平时有时间多陪陪孩子,不一定学校安排亲子活动才重视,每一次和孩子相处多听一听她的想法,关心她的内心的感受,不要向孩子提太多的要求,可以给她建议。
感触二:通过同一事件细心观察
通过和孩子对同一事件的了解,来观察她对事物的理解分析,这样可以用案例来启发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单一说教也可以让孩子再故事中明白道理。
感触三:让孩子快乐
让孩子有幸福感,教她学会快乐学习,快乐生活。有了快乐的心态便可以面对一切困难。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3
当我们大多数人还在父母的庇护下时,奥利弗却开始了他悲惨的一生。他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在好心人的帮助之下,他最终逃出魔窟,与家人团聚。
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中,似乎充满着无穷的力量。面对贫民院里那些伪君子的压迫,面对残忍的强盗集团,面对自己哥哥的迫害,他没有倒下,他始终坚信着真善美总有一天会回来,他对帮助过自己的人抱有感恩之心,他始终对未来充满信心,最终收获了幸福。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当奥利弗在外流浪时,我们却在温暖的`被窝里享受着父母的关爱,还有什么值得抱怨呢?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每一件事,每一个对我好的人。
从婴儿的“哇哇”坠地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从上小学到初中,乃至大学,又有多少老师为我们呕心沥血,默默奉献着光和热,燃烧着自己,点亮着他人。
年幼的时候,是谁把一条鱼分成两半,把鱼肉夹给幼稚无知的我们,却把鱼头留给自己?是父母!又是谁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是父母!伟大的诗人孟郊写过一句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扪心自问,小草的嫩心又怎么能回报三春阳光的温暖照耀?
每一个人在他这一生中总有一段最美好的时刻,
而这一时刻就是我们所要感恩的时刻。还记得第一次父母送你去幼儿园的时候吗?还记得父母在你痛苦悲伤时的一句安慰的话语吗?还记得父母在你疲劳的时候端来的一杯清茶吗?也许这些事太平常,也许这些事太多,但这却包含了父母的浓浓爱意。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是否你在父母劳累后递上一杯暖茶,在他们生日时递上一张卡片,在他们失落时奉上一番问候与安慰,他们往往为我们倾注了心血、精力,而我们又何曾记得他们的生日,体会他们的劳累,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青丝,那一丝丝皱纹?
感恩于我们的和亲朋好友。感谢父母带给我生命,在生活中给予我点点滴滴的与照顾;感谢带给我真挚的,在生活中给予我一声声的关心和鼓励。生活在高质量的物质生活时代,我们经常对四周的一切不以为然,往往把金钱和利益看得太重,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觉得父母照顾我们,朋友关心帮助我们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我们应该感恩于上天给我们尽责的父母,感恩于父母对我们的悉心照料,感恩于朋友对我们的无私帮助,感恩生活让我们得以享受这样的温馨。让这美好的一切滋润我们的心田,让生命之花得到护佑,健康成长,灿烂开放。
真爱不讲任何条件,所以难得;大爱不附任何条件,所以无言。面对父母那深沉的爱,请在自己内心默默的祝福他们,愿他们青春永驻,光彩依旧!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4
《雾都孤儿》是秋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棺材铺的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的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窝,窃贼团伙的首领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成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着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的手绢儿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是无辜的,说明了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和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被善良的人所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而高兴。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是在奥利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让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人都这样的话……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我明白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么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5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人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实际年龄不该有的苦恼和应有的欢乐。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在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出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6
在生活中我读过许多课外书籍,有些书反映出了以前的生活并且告诉我们了许多道理,让我们获得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读过的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是一本值得我们去读的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立弗退特斯,他的父亲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也从未得到过家庭的温暖,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苦生活,后有被卖到棺材店当学徒,在那他受尽欺辱,于是逃了出去。但又身陷贼窟,强盗们想让他也成为一位小偷,可天性纯良的他怎么也不肯就范,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一些人的帮助逃了出去,得到了一笔遗产,同正直善良的人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小说还被拍成了电影,而且影响广泛。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有点佩服奥立弗,也不禁为他最后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感到高兴,在那种没有艰苦的条件下活了下来,他敢于同坏人做斗争,有坚强的意志,不怕困难,就算当时他没有亲人,没有人来关爱他,他的年纪还那么小,但他克服一切困难活着,虽总是遭遇到不幸,但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朗罗先生和其他人都帮助奥立弗逃出了贼窟,并且布朗罗还认他做义子,让我看到了人们的爱心和善良。这本书中描写人物动作的语句写的也非常精彩,可以表现出人物的性格,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小说反映了善与恶,赞扬了人们天性的善良,也抨击了当时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让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有个温馨家,还有良好的条件去学习,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我们的明天而努力吧!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7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看雾都孤儿有感 篇8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奥利弗的悲惨故事,他来人世不久,母亲就去世了,在以后的9年里,他一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有一次,因为还要一些饭,他就被当成了礼物被人送来送去的,任人摆布,直到遇到他爸爸的朋友—布朗洛先生,他好心地收留了奥利弗,让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象棋里,总是红棋子先走,黑棋子不可能先走,好比红棋子是光明,黑棋子是黑暗。在《雾都孤儿》里,黑暗的首领:费根、塞克斯、蒙克斯、邦布尔也不能挑战光明,奥利弗就是我心中的光明,这就是我从书中领悟到的精神。
我想想自己,过着舒服地生活,奥利弗虽然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都是他辛苦的成果,误入了贼窝,费根教他偷盗,让他变坏,变成一个小偷去偷东西可奥利弗纯洁、善良的心并没有变坏,不忍心偷盗、最终善良打败黑暗。奥利弗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一瞬间,奥利弗感觉秘密全揭晓了,他都知道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不能去做坏事,更让我懂得了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要学会珍惜。
雾都孤儿心得
宜未雨绸而缪,毋临竭而掘井。在幼儿教育工作中,我们都有会准备一写需要用到资料。资料一般指可供参考作为根据的材料。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那么,关于幼师资料你了解哪些内容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雾都孤儿心得”,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雾都孤儿心得 篇1
世界上的经典作品,都是沉甸甸的。它们是经过岁月的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作品。是经过时间检验而存留下来的作品。暑假里,我读了不少名著,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还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重要的描写社会现实的小说。奥立弗·退斯特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他善良、勇敢、坚强、乖巧。他是个十分幸运又不幸的孩子。幸运的是有一群亲切的人围在他四周,不幸的是他的童年生活艰难困苦,一群心肠歹毒的小偷、强盗一直纠缠着他。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十分精彩。小说里作者设计了许多巧合。象奥立弗·退斯特第一次被逼跟小偷上街,被偷的对象恰恰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死去父亲的好朋友。他被逼行窃的人家正好是他的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记得奥立弗第一次行窃时,心中十分恐惧。他迟疑了一下,将手伸进老绅士的口袋,说迅速地逃跑了。这充分说明了他不愿意做坏事,心地还是善良的。小说里的每件事在作者有条不紊的安排下,情节曲折令人感到紧张得喘不过气来,这就是这本书吸引我的魅力所在。
故事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狄更斯却用有特色的语言把他们一一栩栩如生地刻画出来了。如描写邦布尔夫妇狄更斯运用了讽刺与不屑的语句。描写小偷、强盗的语言则是粗鲁和野蛮的。描写善良纯真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时,狄更斯则语言规范、有礼貌,把主人公身陷贼窝却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
狄更斯通过《雾都孤儿》这本小说告诉人们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育我们要分清善恶,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狄更斯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贯穿着爱的力量。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在书的世界中流连,在书的世界中陶醉,在书的世界中静听自己知识增长的拔节声。书给了我们安慰,给了我们知识。我们在与书的对话中释放了学习的压力所带来的苦闷。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可以敞开心扉的知音。
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会让人终身受益。多读一些好书能使我们长知识,长见识,在书的海洋中我们可以尽情享受读书寻无与伦比的乐趣。读书还会培养人良好的气质,也会让人长精神。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这会让世界上所有的秘密都在我们面前一一展现。
雾都孤儿心得 篇2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这是一本经老师推荐才想来读一读的名气极大的书,感谢老师的推荐,让我再一次领略到狄更斯的语言魅力。只用了两个多小时,我就读完了,然而从动笔酝酿写读后感到完成千把字的感触抒发,却用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雾都孤儿》也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雾都孤儿心得 篇3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
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雾都孤儿读书感悟心得4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雾都孤儿心得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雾都孤儿》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新写的。在这本书中,他运用了幽默夸张的语言,讽刺了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文章有着强烈的感情,使人无不引发深思。
这本书以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立弗悲惨的身世以及遭遇。他出生在济贫院,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去世了,之后他就一向生活在如同地狱一般的济贫院,被人们当作物品一样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他九岁时,便被人送进棺材店,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却又不幸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费根一伙,历经无数艰苦和心酸,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抬头看着灯光下水杯的阴影,我明白有光就有影子。奥利弗的勇敢,布朗娄先生,梅里太太,露丝小姐的善良与的盗贼们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就像灯光下的物体一样,它们有虚有实虚,影子是虚的,体现的是正义,而影子却是恶,可是,终究战胜不了正义。就像钢琴上有52个白键,有36个黑键,而白键永远比黑键多,正所谓邪不压正。无论何时何地,善人总比恶人多。勇敢善良的奥立弗虽出于淤泥,却丝毫不染。而我们也没有见过他失败。因为他早已看透了这个的世界,他明白,仅有去拼搏,去奋斗,才会让自我活得更好。而我们也不是应当明白这个道理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去努力,都要去拼搏才能成功,不会失败。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去努力去拼搏,让自我的明天更加的辉煌。
雾都孤儿心得 篇5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颇有感触。文中的主人公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贫穷而黑暗的社会,受尽折磨和非人的屈辱,暴打、冤枉、逼迫并没有使他心生怨忿,他的善良最终为他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心得 篇6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是送去,受尽折磨,直到后来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让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要受到那么多的折磨。真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躯体里,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做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看《故乡》有感1000字系列
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阅读推荐:“故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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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故乡》有感 篇1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习了鲁迅故乡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中的一篇短文,叫做少年闰土,可是在课堂上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我们班上的人就一个都没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里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他就是农民的一个代。闰土的少年时光,多么美好,抓鸟刺查十倍关于多么快乐的生活,可中年时的闰土那是多灾多难,生活灰暗的不能行,这就是什么的?不信呢,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算好,可是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和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
从鲁迅几十年后见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老爷中,写出来闰土这些年受到的多灾多难,反映出了鲁迅痛恨旧社会的高尚品德
可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了,现在我们的生活和以前相比已经好多了,每家每户都能穿上衣服,也能吃上吃的。可却还有一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我们作为未来的新动力,应该要努力去学习,然后去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在想以前一样被黑暗势力欺压。
看《故乡》有感 篇2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看《故乡》有感 篇3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看《故乡》有感 篇4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羁绊!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问男孩,我们可以相恋吗。过敏有些事情开始找不到规律有些事轻易打乱了思绪。远远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里静静睡去?不知道青春还能否为我改变。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日渐远去的岁月里,只要拥有一颗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里能在城墙根下沐浴身心,能在洒满阳光的幽径里洗涤杂念,能在一个角落默默汲取红尘里一抹抹感动,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故乡》里的鲁迅,虽然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里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的生活虽然充满艰辛,但他快乐、自由,有无穷无尽的稀罕事等着他去发现。
当几十年后,朋友已经变成了下人,这呈现出了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以及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的憎恶,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闰土一样,在受这种制度的束缚。
还有最后的那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说的是就算前方没有路,我们也可以创造一条路。
鲁迅的书并不怎么深奥,但却是我们几乎一辈子都弄不懂得。
看《故乡》有感 篇5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看《故乡》有感 篇6
散文又称美文,包括情感美、抒情美、意境美、情趣美、色彩美、文字美等方面,而哲理美则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如烟海的散文世界里,唯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得以打动人心,才得以传颂和传世。近读散文集《故乡的刺玫花》(胡云林著,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深为文章中蕴含的哲理美所打动,也引起我对散文哲理美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红楼梦》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实际说的是人生经历与做文章的关系,人的生活经历就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其实是作者社会阅历、思想感情、观点凝炼、艺术修养、知识积累以及人生感悟等融为一体的创作结果,其中尤以人生感悟为主要元素,是贯穿文章中的主线和灵魂。作者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在学校就热爱文学,苦心钻研经典作品,古今中外,无所不读,很早就夯实了文学写作的基础。毕业后又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但最终还是落脚在新闻岗位,长期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是十分丰富的财富,最近几年成为他散文写作的富矿。同时,作者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用脑的人,常常面对社会世象、人生际遇会用自己的知识、观念、智慧去感悟其中的道理,思想的结果往往提升自己的生活态度,也就是积极面对和处理。这些都贯穿在作者的散文里,也就是把对社会对生活的体悟上升到艺术思维,实现生活到艺术的飞跃,形成他颇具个性和鲜明特色的一系列文章。
对于这本书里的文章,赵俊贤教授以高深的文艺理论和深厚的感情,做了高水平、高质量的评论,已经阐述得非常全面非常深刻,我辈难以望其项背。赵教授高度评价并赞美说:“奇文也,云林之散文当之无愧!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受赵教授评论的启发,我不妨以享受美的心情,不揣浅陋对文章中所蕴含的哲理美谈点感受。
哲理美需要深厚广博的知识作底蕴,知识多了视野会更广阔,思想就会更深邃,思维就会更活跃,能够站得高看得远。书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尤以历史、人文、文学、山水、植物等方面都比较多,丰富的知识加上作者的悟性,常常情不自禁地生发出哲理的思考。如《寻找张三丰》,作者在大量查找历史资料,多次到金台观参观,对于长期以来人们颇为困惑不解的为什么张三丰在道教历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却难以确定他到底最后到了什么地方,因为他总是来无踪去无影,飘飘渺渺,神仙一般,留下了那么多的神奇传说。作者从自己的体悟中这样说:“可你(张三丰)为什么总是不现身呢?我想,你不会是领略了‘得不到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那句谚语吧!是的,灵光圈下的塑像,总比真实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到不了的地方,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想象来弥补、来完善、来美化,可以把它描画为最理想的境界。”这就把真实与虚幻的辩证关系融入艺术的构思中,让人回味、品味,也就把人们对张三丰的崇拜更加突出出来。这类文章集中在“生命的霞光”一节,其中《雪花告诉我们》《甜苦之间》《深谷幽兰》《竹韵》《春意莫匆匆》等,都写得深刻、细腻、生动感人。《甜苦之间》通过对放蜂人一年四季转辗南北、风雨兼程的生活,以及放蜂人对蜜蜂的特殊情感,阐述了“苦”与“甜”的辩证关系,放蜂人在经历了奔波辛苦之后,却也享受了收获之甜,更从小蜜蜂酿造生活的奉献中得到人生的启发,才觉得“我们养蜂人的生活就是一首诗。”这就是生活,就是哲理,这正应了佛教中的一句话:“人生的真理,其实就藏在平淡无味中。”再如《雪花告诉我们》一文,作者旨在说明一个朴素的真理,凡事物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虽然它们就存在那么几天或转瞬即逝,如昙花、彗星、烟花火炮,就在瞬间那么一闪一亮一爆,然而却是那么鲜艳夺目,那么震天动地,那么与众不同,实现了自身的价值,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我们思考、对待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包括人生的价值很有启发。
诗意美为哲理美充实了美的内涵,使之更加隽永,余音绕梁,耐人寻味,挥之不去。过去,杨朔主张要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当然诗与散文是不同的两种文体,各自虽有相通之处,但他们却有着不同的质的规定性。提倡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并不是说要把散文写成诗,我理解就是散文要有诗意美,比如诗歌讲究意境,这与散文是相通的,好的散文必然会让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故乡的刺玫花》一文就是诗意美与哲理美相结合的一篇佳作,作者对故乡的刺玫花情有独钟,通过描写刺玫花的美丽,烘托出故乡一种特有的美丽和情致,实则表达了对故乡的眷恋、怀念、热爱、歌颂,由物及人,进一步把这份情感融入对“二嫂”的夸赞,这样把对故乡的情感一步一步表达得很到位很贴切。如果这些还是表相化一些的话,作者的哲理思考就把内在的美深化了。文章写道:“凑巧的是,二嫂也是一个刺玫花痴。。。。。。有一天中午,我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田埂,恍惚见一张漂亮的脸蛋在刺玫花丛中漾来漾去,几疑是花仙女下凡了;仔细再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说;‘二嫂,你是刺玫花精吧,比刺玫花还要漂亮呢!’二嫂说;‘你才知道呀!我就是刺玫花精,我嫁到你们村,就是奔着这漂亮的刺玫花来的。’从此,二嫂有了一个外号:刺玫花精。”这一段描写充满着诗情画意,宛若一位画家,稍动笔墨,就把一幅情趣盎然、人花相映的风情画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且语言具有诗一样的味道,诗一样的韵味。
这里,我顺便说一下,作者对诗词的写作也是有着很深的造诣的,我曾经读过他的几首古诗,感觉作者也是诗的写手,写得相当好。在本书的《醉花阴》一文里,作者仿李清照《醉花阴》,反其意所写的词:“怜香心结何时解?疯狂赏花节。清明连谷雨,梅樱灿烂,牡丹妖冶。倾城围观竞踊跃,畏春去芳歌。老幼共欢悦,人流奔泻,花娇情更切。”从这首词可以看出作者诗词创作的功底。作者很懂得诗意美的意境,有了这样的艺术修养,“文理相通”,在散文写作中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故而增加了文章的诗意美。
语言美为哲理美增加了色彩,修饰了哲理美。散文是语言的艺术,“散文易学而难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难工”就难在语言的运用和表达上。老到的散文家必定具有驾驭语言文字的娴熟功力,常常是能够做到“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通过语言艺术把思想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生动感人。本书作者在学校学的语言文学专业,所以文字老到,语言功底厚实,表达能力很强,为哲理美披上美丽的外衣。如《巡海图》一文开头说:“主人公是一位三十余岁的少妇,身着盛装莹莹伫立,双目含情注视着远方的大海;脚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池,碧波荡漾,一尘不染;背后是依山而建的宫殿式的楼房,层层迭起,错落有致。啊,好一幅优美的图画。”这段美丽的文字勾画出一幅美丽的图画,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也就是哲理美通过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得到美的享受。再如《春芽》一文中,作者听了族兄在春天对树木发芽现象——一种声音,由奇怪到正常的观察认识后说;“树木也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这幼芽,就是抱在怀里的婴儿,也在迎着春风春雨在长啊!”由于作者是因为“仁慈的上帝”恩赐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才引发出对族兄护林的联想,所以写得很有情趣很有意蕴。在《那条小路》一文中,作者由于违犯学校纪律受到学校批评,班主任胡老师对他开导说:“我不是给你们讲过怎么写文章么!一个人的人生就像写一篇大文章,也得有一个主题思想。你现在是学生,主题思想就是学习,升高中,考大学,一定要一心一意,心无旁骛。看戏并无不可,那只能放在星期天休息时间。况且等你学业成就之后,还没有看戏的时间么!”胡老师语重心长地一番话,实际是用写文章比喻人生,启发作者珍惜学习时间,极富哲理,而且朴实、优美,把一个很值得尊敬和怀念的胡老师慈祥、关心、爱戴学生的形象表现出来,为作者退休后仍然寻找那条“之”字形的小路,铺垫了情感氛围,这就是对胡老师的怀念和终身感激之情,读来让人感动。
总之,我觉得哲理美贯穿着全书几乎所有篇章,不仅仅是限于我所谈的这些方面。我只是觉得哲理美使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弥漫着理性的光芒,透射出人性美。这样的文章能不引起读者思想感情的共鸣么!正如赵俊贤教授所说:“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
看《故乡》有感 篇7
最近,我读了一篇由被毛泽东主席誉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故乡》。
在这篇《故乡》中,描绘了社会对普通的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不公平。文章主要分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与“离故乡”。“回故乡”讲述了作者在回故乡的船上,怀念自己的故乡与故乡的亲人;“在故乡”则写作者回到故乡,见到了母亲。还有一个卖豆腐的杨大姐来拍马屁,想在他们搬家之时,捞点好处,却没能如愿,便气呼呼地走了。之后,又来了一个闰土。闰土的外貌与儿时相比,苍老了许多。见到闰土,作者顿时回想起了儿时的事,他觉得,现在的他们与小时候相比,他们俩之间多了一层无形的屏障。“离故乡”主要写了作者在离开故乡的时候,希望社会变成一个美好欢乐的地方。
读了这篇《故乡》,我深深地感到了当时社会制度的不公平。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公平,当时,很多善良、朴实、诚信的人渐渐地失去了这种美好的品质,变得以愚昧无知,变得阿谀奉承,变得尔虞我诈,谁也不再信任谁。也有更多更多的人自甘堕落,任人欺压。这些种种结果,都是由那个不公平引起的。我们一定要让那个不公平在人间消失。
我们一定要努力,努力创造一个人人不再尔虞我诈、斤斤计较的美好社会。
看《故乡》有感 篇8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看《故乡》有感 篇9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看《故乡》有感 篇10
夜幕下的树影摇曳婆娑,刚下过雨的空气中裹杂着树叶的清香,白月光在窗台静静流淌。总在这样静谧的时刻,勾起对故乡的思念,一点点乡愁,一点点秋思——我打算回一趟老家。
一大早的路程奔波后,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田野,冷峭的晓风给人带来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抬头便是澄澈的天幕,犹如一块纯净水晶,大片大片的云朵在亲吻纯朴的瞬间,羞涩远去。远处早早耕作的村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袅袅炊烟在他们身后升起,飘在半空中,形成一幅早耕的温情画卷。
玫瑰紫的.天色越来越明亮,却又下起秋天的第一场小雨,细如牛毛的绵柔,触碰时竟流淌进我的心房。走到溪边的青板石路,路旁的榕树高大,像远路上的马车夫,眼含热泪,靠着天空,日子久远。而雨,轻轻滑入叶的怀抱,叶,温柔缠绵拥雨入怀。雨丝落在溪面上荡起阵阵涟漪,鱼儿在溪中闲游,吹快而陶然,些许胭脂红的小鱼吐着泡泡,仿佛每个泡泡上都浮现童年的回忆。小溪清澈见底,似一面明亮的镜子,我望着溪面,却好像望见一个扎着麻花辫眼神清亮的小女孩,她的眉眼弯弯,单纯不染世俗。故乡,像生命之船曾经行驶过的路标,时时地提示着你最初走过的路。
小雨很快就停了,一座老屋也出现在我眼前,屋前静默着一位鬂微霜的老人,金色日光流淌至她发梢,显得和蔼温柔。奶奶见我回来虚寒问暖个不停,孩子们也拥上来与我玩乐,打打闹闹了大半天,屋里的笑声飘向远方,飘在田野上,飘进归乡的人儿,那颗欣喜的心中。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地升起来。夕阳拽着紫红的薄纱依偎在黄昏,清风低唱着轻盈的歌漫步在田野。家家升起炊烟,结束忙碌的一天,投身于油星四溅中。一群鸟儿划过夕阳,金色的光铺在它们的翅膀上,不久又飞向远方。镶了金边的云朵急急聚拢又弥散,好似彼此偷偷地在喃喃絮语。
待到夜幕降临,奶奶做的饭菜香味弥漫整个屋子,她对我的喜爱,也是这般浓烈。此时家家灯火通明,故乡的夜晚充满亲情带来的温暖,月光透入屋中,流淌在一家人的身上。是爱,是暖,是人间四月天。
我感受着故乡的魅力,顺着时间的方向,带着一份来自乡土的牵挂,往前走,再往前走。
[参考]雾都孤儿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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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的感悟【篇1】
十一长假,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雾都孤儿》的书。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内容所吸引住了。一直要看到十点才罢休。
本文记录了孤儿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个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往伦敦,却不想被小偷过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赞扬了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我想善良能战胜一切困难。也写出了奥利弗坚持不懈、勇敢、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品质。令我最感动的是南茜,她冒着生命危险向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报告了他们的邪恶计划,后来被杀害。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和美好的生活环境。刻苦学习,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长大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将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2】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人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实际年龄不该有的苦恼和应有的欢乐。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在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出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3】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著名作家。
奥利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利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他的善良,才是奥利弗·特威斯特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4】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5】
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他便成了一名孤儿。他从小就生活在苦难之中,受尽欺凌。后来他逃往了伦敦。
不幸的是,一到伦敦他便身陷贼窝。费金不断诱导奥利弗,妄图将他培养成一名窃贼,成为他赚钱的工具。但奥利弗坚强、勇敢地与费金斗争,数次逃出贼窝,又落入贼窝,在无数苦难面前,他依旧坚强的活着。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他却不甘命运的安排,与命运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抗争,凭借坚强的毅力,最终获得重生。
读了奥利弗的故事,我感慨良多。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同样无比坚强的人:霍金与海伦凯勒。
霍金的一生同样充满了诸多的不幸。他在二十一岁不幸患上了卢伽雷氏症,但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排除万难,从挫折中站了起来,继续将身心投入到研究中。
然而四十三岁那年,他又患上了肺炎,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但他依然没有向命运屈服,仍旧顽强地与病魔斗争。终于,凭借坚强的毅力,他成功了,他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为科学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
海伦凯勒的生活也充满了不幸,一场高烧,不仅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还使她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但她在莎丽文小姐的引导下,又重拾了信心,变得坚强。凭借着惊人的毅力完成大学教育,成为了一名作家、教育家。她身残志坚,获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们涅槃重生的呢?正是坚强不屈的决心,百折不饶的毅力!我明白了,面对挫折,我们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
1000米跑,当我气喘吁吁,双腿沉重得如同灌了铅般,喉咙干得想要冒烟,一度想要放弃时,想到霍金那面对病痛折磨不放弃的精神,我学会了坚持。
登山,当面对湿滑的山路,一步一打滑,抓住草木也无法阻止下落,摔得浑身是泥时,想到海伦凯勒身体残疾却完成大学教育的惊人毅力我学会了努力。
考试后,当面对失利的打击,心情糟糕透顶,如同坠入深渊无法自拔,信心一度缺失时,想到奥利弗不屈不挠地与命运斗争的坚强与勇敢,我学会了坚强。
苦难并不可怕,坚强促人重生——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6】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12年——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残暴。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7】
我们的人生就如同一盒水彩笔,五颜六色;我们的人生就如同一碟菜,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人生就如同一首诗歌,唱响这我们的快乐与悲伤;奥利弗的人生就如同一个苦瓜,先苦后甜。
就在这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雾都孤儿》在这书中我认识了意志坚强的奥利弗;善良的布朗洛;狡猾的杰克;阴险的犹太人等等。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他生长在贫民习艺所,刚出生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从此,他的坎坷生涯就慢慢地开始了。贫民习艺所其实就如同监狱,奥利弗在那儿饭吃不饱、衣服穿不暖,过着艰苦的生活。但没过多久,他就像被礼物一样送来送去,受尽了折磨。我最记忆犹新的是: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最后逃了出来。
他艰难的生活还没有结束,直到他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人——布朗洛先生,这才结束了他那艰苦的生活,布朗洛先生收养他为养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我合上书,那颗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我感到一丝欣慰,奥利弗终于走到了那痛苦生活的尽头,走向了幸福生活的大道。我相信在天蓝色彼岸的奥利弗母亲也会感到开心。啊!是什么力量让奥利弗克服了他所面对的所有困难?是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是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是坚强活下去的意志!是呀,他那时年仅10岁,就有着如此大的意志,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的生活太幸福了,生活环境太舒适了,但我们还是不满足,太不应该了!面对困难,又太脆弱,面对困难退缩,不敢勇敢面对。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8】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9】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放寒假了,在享受假日,享受过年气氛的情况下,我当然免不了读几本好书喽。其中我最喜欢的,也是我读完后感触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雾都孤儿》。这也许是一本大家不常看的书,但是我却从中读出许多人生的道理,相信通过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会喜欢会这本书的。
孤儿奥立弗本应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得不到家人的关爱,一个人饱经跋涉,在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小奥利弗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就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联系我们现在的生活,想了很多。我不得不说,我很同情奥利弗,也很敬佩他。同情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可怜,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敬佩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在失去双亲的情况下,还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活了下来。我们现在大多数都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下,生活在父母的襁褓中,不受到一丁点的的伤害,而如果奥利弗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会不会在遇到危险时从容地面对?在被别人误解时能不能巧舌如簧的为自己辩解?
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现在的生活,好好锻炼锻炼自己的意志,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雾都孤儿的感悟【篇10】
假期里,我闲着没有事情干,于是就又拿起了我那百看不厌的《雾都孤儿》,一口气将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为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早期优秀作品。可能那时候这位作者正是在青年时代的原因,所以这一本书才会这么生气勃勃,这么引人注意吧!
这本优秀作品的情节中表现的更多的是冷酷无情的场面。写了费根和赛克斯这两个让人感觉无比罪恶的人,也可以有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现实中生动的表现。也写了费根在死囚室与赛克斯见面的最后一刻时,作者让他们两个原本朝气蓬勃的青年像天使一般纯洁。“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赛克斯杀死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一场冲天大火,赛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场全新的生活呀!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去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可怕的罪行”。作者对这两个人的这些安排可以说让人寻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狄更斯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他并不是毫无“浪漫”可言的,他的浪漫存在于作品深处,需要我们细细去体味,这是一种十分震撼人心的“浪漫”。文章中,从表面看上去作者是在表现主人公奥立佛的生活,而实际上呢,是狄更斯在表现自己的生活。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的心里酸溜溜的,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唉,要上奥立佛生活在我们这样的年代就好了,她就不会这么悲惨了!”我情不自禁地在心里感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