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的读后感11篇
发布时间:2023-01-20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您是不是也想写一篇出类拔萃的读后感呢?正是因为作者写出如此精彩的作品,我们才可以写出一篇好的作品,通俗讲读后感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请阅读由编辑为你编辑的长腿叔叔的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1)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两本老师推荐的书,其中一本的名字就叫《长腿叔叔》。
故事的内容是: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有一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爱情。
本来让我感触深的应该是她们的爱情,不过在这部小说里,我感触更深的,却不是他们的爱情,而是乔若莎看待生活的态度。对于长腿叔叔选择了她提供资助,她却是这么想的:“我曾经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其他女孩子的童年而满怀怨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能为别人着想。而对于同室的两个女孩,一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提供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起,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她们都从襁褓时就拥有这一切,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她们来说,一切想要的东西都是世界所欠的。...至于我,世界什么都不欠我的,一开始就毫不含糊地告诉了我这点。我无权赊欠....”“成年以后,我对世界的认识将是那些家境优越的姑娘所缺乏的。”“我看到很多女孩子,(例如茱莉亚)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快乐。她们已太习惯于这样的感觉了,感官已麻木,而我却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感到很快乐。将来不管发生何等不愉快的事情,我都会感觉到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视为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它的感觉。任凭风云变幻,我将直面一切。”我对自己拥有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如果我一开始就被告之,我父母的东西都不是我的,我成年后父母就再也不给我提供一分一毫。那么我就会老实点了。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2)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了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明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个他许多零花钱,有时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回报就是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最后,茱蒂竟惊讶的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似的恋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他的钱资助茱蒂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同时,在茱蒂的请求下,他也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100美金!茱蒂则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茱蒂也有一颗感激的心:他在给长腿叔叔的心中不停的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事,还会很有礼貌的退回来。总之,他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生。
当茱蒂到大学时,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可以不再干活,而是可以在假期里到各地游玩;她可以不被人随意使唤,还可以买自己想买的一切东西。在这样好的学习环境下,她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这两种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打工的人在勤奋工作后,不也成为了大人物,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坚持不懈,干成大事业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中说的那样。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增添光彩。因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3)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钱资助茱蒂,也资助了别的家庭。茱蒂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她同时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她在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不停地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还会很有礼貌地退回去。
在长腿叔叔的支持下,茱蒂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像“长腿叔叔”这样的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因为得到捐助的人在勤奋学习和工作后,不也成为了成功人士,来报答社会吗?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在逆境中坚持不懈,干成大事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4)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朱蒂所深深的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以及她积极向上的性格。她用书来平衡和正常孩子间的差距,她让自己的平凡变的不平凡,用努力让自己变的幸福。由她我又想到了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从小都在爸爸妈妈的怀抱和宠爱中成长,可朱蒂呢?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中,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但她永远都那么乐观向上。虽然有时候会看重身世,可她却也能够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在我的学习中,经常上课老师提问而我举手时,老师并没有喊到我,我后面就不会再举手了。
回答问题时,我觉得是我说的比较好,可老师夸了别人,于是我便再没有了学习的积极性。我应该向朱蒂学习,学她的积极向上,活泼开朗,对每一天都怀抱着信心与希望!朱蒂还说过:“谁都别想把我归类于悲观主义者,即使某天我的丈夫不幸死去,而且十二个孩子一同死去,我将他们埋了之后,次日早上我一定又会笑容满面的从床上跳起来,开始寻找新的生活!”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5)
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这是个不好的习惯,我要请那些不懂得珍惜的人看一本书,那就是《长腿叔叔》。
乔若莎是个孤儿,她从小生活在孤儿院,每天反复地做着一些琐碎的杂事,虽然也有些抱怨,但她一直保持着乐观的天性。终于有一天,一位好心的“长腿叔叔”把她送进了大学。因为受从小所处的环境的影响,乔若莎在大学里的生活也并不是想象当中那么美好,因为自己的无知,她总是会闹出一些荒.唐的笑话,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也出过丑。但乔若莎依然保持着乐观的天性,把那些烦恼都抛到一边去,每天过的开开心心的,连牙疼都当成一次有趣的生活体验。因为乔若莎太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她要好好地把握住,所以她坚强、乐观地充实着每一天。她懂得了珍惜“长腿叔叔”送给她的礼物,懂得珍惜美好的大学生活,懂得珍惜每一次旅行,她把这一切当作生命中最美好的事情,用心去感受着。
我们要学习乔若莎积极开朗的精神,更要学习她懂得珍惜身边那些平凡却美好的东西的精神。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总有一些人,他们用有一个健全温馨的家,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但还不满足,向家人要这要那,甚至指责他们,抱怨自己没有生活在富翁家庭。想想举目无亲的乔若莎,想想她所处的环境,你不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吗?
请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我们将失去幸福、失去健康、失去亲人,你能不痛苦,能像乔若莎一样坚强地面对生活吗?所以,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现在拥有的看似平凡却美好的东西!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6)
在第七十五封信里,“请把我的爱转达给格里尔之家(这是茱迪以前所在的孤儿院)——真挚的爱。经过四年模糊的岁月再回头望望,对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而其他的女孩子们都拥有这样的童年。但现在,我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它给了我一种有利的视角,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对世界保有一种特别的看法,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朋友们,你是不是为自己生在贫困地区而悔恨呢?是不是为自己没有上一个更好的大学而懊恼呢?是不是为自己在很多方面不如别人而难过呢?是不是为自己现在一起生活的人不合己意而埋怨呢?那么,你好好读这些话吧,你不会再不快乐了。
在第七十九封信里,“叔叔,亲爱的,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朋友,跟着茱迪学学知足而乐吧。就选这些吧,我不会写,不能把茱迪像她原来的那个样子呈现给你,我也不敢写,我怕我把茱迪美好的形象给毁损了。还是由你们自己读这本书,由你们自己来认识茱迪吧。
我最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还是简单、真诚地生活吧,这样我们会更快乐些;我们还是不要太无奈于物质的缺乏吧,这样我们会更潇洒,生活会惬意;相信这个世界是个童话。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完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这本书很有意思,也很让我感动。虽然读完了,但我的脑海中仍然清楚地浮现出书里描写的一幅幅画面。这本书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整本书是由一封封信组成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琴。韦伯斯特。讲诉了这样的的故事:乔若莎是一个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十七岁女孩,她的作文写得很好,其中一篇《忧郁的星期三》被老师在理事会上表扬,也因此得到了一位好心的理事——长腿叔叔的帮助,送她去上大学,并且要求她每个月给自己写一封信报告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的一封封信中,让我们认识、熟悉了一个善良正直、乐于助人的长腿叔叔,同样善良正直而且坚强勇敢上进的女孩乔若莎,最后乔若莎才惊喜地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自己很早就认识并且喜欢的杰维。
在这本书里,乔若莎说过的一句话令我记忆深刻: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不是在生活,而是在和时间赛跑,我打算慢慢地走我的人生之路,沿途捕捉一点一滴的小快乐,就算是永远成不了伟大的作家也没有关系。这句话我非常喜欢也非常同意,同时我也体会到乔若莎虽然有自己的梦想——当作家,也一直在为实现梦想努力,但是她也没有忘记每天要快乐地生活,珍惜自己生活中的每一个小快乐。
读完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打动了。我喜欢长腿叔叔,更加喜欢乔若莎,她虽然生活在一个很困难的环境之下,但并没有放弃,最终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实现了梦想,并且和自己喜欢的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真为她高兴。我还觉得乔若莎对待生活的态度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学习的。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8)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幽默的书,叫《长腿叔叔》。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朱蒂,被一位神密人(长腿叔叔)送去上大学,他要求朱蒂每个月给他写一封信。于是,朱蒂开始把自己在大学生活里的故事都告诉给长腿叔叔;她告诉叔叔“我在课堂上的表现比谁都不差”,她努力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认真考试学习;她很乐观,总是在诉说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她还很自主,在自己有了钱,可以削减资助时候,坚决的拒绝了叔叔的帮助,倔强可爱。在看到他人的不幸时选择了帮助其他人。
其中有一封信写了朱蒂生病时,长腿叔叔送了她一朵花,这朵花让她知道长腿叔叔虽然从没回信,但认真看了她的信,而且还非常关心她。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就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快乐。
和她相比,我们拥有的实在是太多了,朱蒂在那样艰苦的环境里也没有忘记自己对长腿叔叔的承诺,没有迷失自己,坚守着成为优秀作家的梦想。她曾经在给叔叔写的信中写道:“叔叔,我觉得一个人最重要的素质就是想象力。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富有同情心,变得善良而体贴,才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
说得多好啊!从今往后,我要细致地生活,享受人生中的每一秒,并且时刻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正在享受。能够带着感激去面对自己所遇到的不快,应该也是一种成长吧!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9)
《长腿叔叔》读后感300字
我读过好多书,不过我今天却想谈谈《长腿叔叔》这一本书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生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无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10)
暑假前,苏老师叫我们在必读书目中选择一本写读后感。由于只买到了这一本书——《长腿叔叔》,我就写了这本书的读后感。
暑假里,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乔若莎.艾伯特这个女孩发生的事情。
乔若莎.艾伯特,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由于,有一天她看到这位叔叔的背影,他的腿很长。乔若莎就决定叫他长腿叔叔。而且,长腿叔叔决定不给乔若莎回信。有的时候他非回信不可,比如:学校要开除她……
在第五封信里乔若莎改名了。改成了茱蒂。在乔若莎写的信中,最后一封信,也就是第六十五封信。那时,长腿叔叔叫茱蒂去纽约是,茱蒂才发现。她所说的长腿叔叔就是——杰夫!茱蒂为了报答他,将自己写的小说卖掉。(ZHE135.cOM 零思考方案网)
在《长腿叔叔》中的茱蒂为了报答杰夫——长腿叔叔对自己的资助,她不仅自己学习认真,还用稿费报答杰夫。所以我们要知恩图报、懂得感恩。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11)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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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长腿叔叔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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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
长腿叔叔读后感范文五篇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1
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因此,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快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知道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知道: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伤心、希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后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知道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知道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因此,我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快乐!!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2
这学期我们从5月16日到5月二十几我们把这本书读完了,主人公有茱蒂·艾伯特,长腿叔叔,以及她的同学。
茱蒂·艾伯特她是一个谦虚、心地善良、活泼开朗、坚强、细心……的小女孩儿,李皮太太给孩子取姓氏时,都是在电话本里找——您要是翻开第一页就能找到艾伯特;名字呢,她总是信手拈来,乔若莎就是他从一块墓碑上看到的'。所以乔若莎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乔若莎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茱蒂!我想,叫茱蒂的女还应该长得甜甜蜜蜜,有一双蓝眼睛,一辈子无忧无虑。她去过了好多的地方,比如说洛克威洛农庄……她觉得唯一的亲人就是长腿叔叔,他能把一些支票给茱蒂用,如果茱蒂没买到东西的时候长腿叔叔会把钱给她……这真是个富有的叔叔。茱蒂是一个善良、狡猾、细心、坚强、勇敢、爱打扮、坚持到底的女孩子,在我见过的女孩中茱蒂是最勇敢、最细心、最善良、最……
总之一句话,茱蒂见到长腿叔叔以后变得幸福起来了,每天坚持写一封信,语言也变得好多了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我的缺点了——不够细心,我也找到自己的优点了善良、做事坚持到底。我要把我的某些缺点改成美的优点,那该多好啊!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每天也要坚持写一封信。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3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字叫乔若莎,她从小就很贫穷,她的父亲和母亲在她很小就已经去世了,乔若莎很小就住在孤儿里,在她14岁的时候就把孤儿院里的课程读完了。李皮太太决定让乔若莎上大学,然后乔若莎得到了长腿叔叔和李皮太太的资助学费上了大学。乔若莎到了大学非常高兴,她每周都非常认真的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从来都不要求长腿叔叔给她回信,虽然很失望但是在大学她还认识了很多朋友。
乔若莎一直想见到长腿叔叔,终于有机会可以见到长腿叔叔了,她写了一份情书去见长腿叔叔,而且他们还互送了礼物,然后他们他们相爱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长腿叔叔——杰夫少爷。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他帮助茱蒂上大学,帮助茱蒂身边的贫困家庭。茱蒂是一个爱写作的女孩,她最后写的小说出版了,挣了一千美元。我喜欢这里面的人物,茱蒂虽然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长大,但她成长为一个很有才华、懂事、乖巧的好女孩,她很出色,很优秀。我要向茱蒂学习,向长腿叔叔学习。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4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故事中的小女孩叫乔若莎,她是个孤儿。所以她从小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孤儿院里有个人对乔若莎特别苛刻,她是李皮太太。每个星期三她都让乔若莎干很多活,又是扫地,又是擦桌子,忙个不停。
到了乔若莎上大学的年龄是,出现了一位好心的叔叔,他提供乔若莎四年里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他不想告诉孤儿院里的人他的真实姓名,但他要求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告诉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乔若莎写信只好称呼他长腿叔叔,而且长腿叔叔永远都不会给她回信。
我阅读了一封又一封乔若莎写给长腿叔叔的信。她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孤儿院生活的比较艰苦,但是她一直是个刻苦学习,积极乐观的女孩子,虽然有时有点忧郁。但在大学里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她有单独的房间不用再和二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小房间里了。她有了新的同学而且还改了名字叫朱蒂·艾伯特,她还想忘掉过去悲惨的生活。她入选了篮球队还有了新衣服……
我觉得和乔若莎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呀!因为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我有爸爸妈妈每天陪着我,爷爷奶奶爱我,外婆外爷疼我。拥有很多乔若莎都没有的东西,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学习乔若莎的吃苦耐劳,刻苦学习,积极上进的生活态度。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5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由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本文为我们讲述了朱蒂从小就住在孤儿院,她18岁那年,因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使一位好心的董事——史密斯先生决定供她读大学。
但是,前提条件是她必须每个月寄给他(被朱蒂称作“长腿叔叔”)一封信。当朱蒂发现她不会收到回信时,不免多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直到遇见谈吐不凡的杰夫,才重新联络。当她要向杰夫告白时,发现长腿叔叔竟是——杰夫。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朱蒂,虽然她是个孤儿但她很坚强很满足很乐观,很积极进取。因为当她明白自己就是个孤儿,当一切变为零,她就需要新开始,重新新奋斗,重新新生活。面对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她用那种积极向上的心去改变了一切,创造了幸福。
在生活中,有三类人,第一类是消极的人,第二类是积极的人,第三类是时积极时消极的人,我就属于第三种人。这三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许多不能割舍的东西。
在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一定要向朱蒂一样乐观开朗,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
前几天在书店里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叫做《长腿叔叔》。一看到这本书,我就非常有想读下去的欲望,因为我们班有个同学的外号就叫做长腿。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也是这么的引人入胜。
感恩作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自古以来便被人们所推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等名言都诠释了感恩的含义。
常看到网上有人说忘记感恩是人的天性。的确,人们忘记感恩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想一想我们周围的一切,阳光给了我们一切生命的必需品,空气使我们能够自由呼吸,水是生命之源,父母养育了我们,老师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同学对我们的帮助,难道这些我们也能忘吗?难道这些我们无时无刻都在接受的恩赐都可以忘记么?不!忘记只是那些不负责任的人的推辞而已。你会忘记吃饭么?你会忘记睡觉吗?不会吧?
当然,感恩还需要有正确的方式。如果你是一名病人,医生把你的病治好了,你塞了个红包给他,这是感恩吗?不,你这是在害他!如果你是一名家长,老师把你的孩子教得很好,你塞了个红包给老师,你这是在感谢老师吗?不,你这是在亵渎他!
有时,感恩只需要一个热情的笑容就可以了;有时,感恩值需要一声真诚的”谢谢“就已足够。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
读《长腿叔叔》有感700字
有那么一个天使般的女孩,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她在很小的时候被父母遗弃;年近三岁的她,呆在了孤儿院里,她总是对老师和同学们笑笑,一种抹不去的笑;二十岁时,一些孩子都到了上大学的年纪,可她却在孤儿院里照顾小孤儿,她很想上大学,这时,一个从天而降的学费来了。…
这本书题为《长腿叔叔》,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杰瑞莎,她是一位孤苦无依的女孩儿,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帮助,进入了大学的校门。杰瑞莎不知道这位好心人是谁,只是偶然看到了他瘦长的身影,于是称他为“长腿叔叔”。长腿叔叔要杰瑞莎每月给他写信,汇报自己的情况,但她却从未得到过长腿叔叔的回信。杰瑞莎非常独立自强,她虽然得到了长腿叔叔的帮助才上了大学,却从来没有依赖过别人。在大学里,她努力地学习,努力地工作,还遇见了一位家境优越的男生杰维少爷。正在这时,长腿叔叔出现了,原来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
在钦佩长腿叔叔乐于助人之余,我对这个天使般的女孩也是肃然起敬。杰瑞莎靠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学业、事业和爱情,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杰瑞莎自己得来的。在我们身边也有几个自强不息的人,他们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完成了学业,比如张海迪,她虽然是个残疾人,但是她很自强不息,以自己的努力完成了学业;海伦凯勒,她虽然很小就生了一场大病,但她还是再接再厉,考取了博士位。这是她自己努力的结果。……
在我们生活中有那么多自强的人,我们更要学习他们。在学习中,如果我们遇到了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克服重重困难,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也不能怕。
一本名不见经传的《长腿叔叔》,我却受益匪浅,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每次面对挫折,遭遇失败,我总会想起这本书,想起这个如天使般的女孩……
阅读带给我快乐作文550字
推开阅读的大门,是一片知识的海洋。阅读使我们畅游其中。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从中品出人生百态,学习到新的知识。
——题记
不得不承认,初中生活带给了我不少压力:新科目的增加,与小学全然不同的作息时间以及学习方式的改变——都让我忙得不知所措。而阅读,成了我缓解压力的方式,它让我感到快乐与一丝安慰,是我这段枯燥时光的唯一点缀。
谁知后来,阅读却让我改变了对学习的看法。
那天,写完作业后的我百无聊赖地从书柜上拿下一本书翻阅。那是怎样的一本书呢?极富诗意,通过对作者本人学习经历的自述,讲解了学习的重要性,后面附带了一些小诗使读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世界的温柔、努力后的“幸运”……
我渐渐看入了迷,直到昏黑的傍晚悄悄爬上了我的书本,赶走了黄昏的温柔,我才醒转过来,又品读了一遍后,我开始不断地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学习枯燥无味呢?其实学习中也有许多快乐与挑战啊,只有学习,才是实现自己梦想的唯一方式……
从此之后,我开始努力:上课听讲越发认真起来,下课之后也尽量减少自己活动的时间,尽量快点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努力改掉自己的缺点……
虽然成效很低,但是我始终相信:竹笋能在地下沉睡,一旦醒来,便能迅速长成粗壮的竹子,我也一定可以!
我现在体会到了获取新知的快乐,这些都是阅读带给我的。
我喜欢阅读。
《西游记》读后感400字
“惩恶扬善心如佛。”你知道这句话出自于哪里吗?没错,就是出自于《西游记》这本幻想小说里。自从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童趣,做人的道理和我读后的感受。
《西游记》是一部讲述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长篇小说,作品描述了唐僧师徒终身难忘而又长久的路程和危险,他们这一去就是13年。这13年中,唐僧师徒们不仅要连夜赶路,有时还要风餐露宿,路上的财狼虎豹还要伤害他们,让人感到惨不忍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唐僧师徒一路取经,经历了许多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东海龙宫讨兵器》等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白骨精真是可恶又残忍,方圆几百里内的鸟儿、动物全都被她杀得一干二静,片甲不留;她还想三番五次出谋划策地想杀害唐僧,吃他的肉。她无非是想掠夺别人的性命来修复自己的元神,等元神恢复了,她就可以化身成仙长生不老了。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个朋友,每一次读,你都会发现你越来越喜爱这本书了。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每次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总能带给我全新的认知,读后感可以从众多思想中挑选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重要核心。怎样写作品读后感才能体现内心感悟呢?下面由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由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本文为我们讲述了朱蒂从小就住在孤儿院,她18岁那年,因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使一位好心 的董事——史密斯先生决定供她读大学。
但是,前提条件是她必须每个月寄给他(被朱蒂称作“长腿叔叔”)一封信。当朱蒂发现她不会收到回信时,不免多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直到遇见谈吐不凡的杰夫,才重新联络。当她要向杰夫告白时,发现长腿叔叔竟是——杰夫。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朱蒂,虽然她是个孤儿但她很坚强很满足很乐观,很积极进取。因为当她明白自己就是个孤儿,当一切变为零,她就需要新开始,重新新奋斗,重新新生活。面对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她用那种积极向上的心去改变了一切,创造了幸福。
在生活中,有三类人,第一类是消极的人,第二类是积极的人,第三类是时积极时消极的人,我就属于第三种人。这三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许多不能割舍的东西。
在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一定要向朱蒂一样乐观开朗,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了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明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个他许多零花钱,有时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回报就是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最后,茱蒂竟惊讶的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似的恋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他的钱资助茱蒂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同时,在茱蒂的请求下,他也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100美金!茱蒂则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茱蒂也有一颗感激的心:他在给长腿叔叔的心中不停的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事,还会很有礼貌的退回来。总之,他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生。
当茱蒂到大学时,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可以不再干活,而是可以在假期里到各地游玩;她可以不被人随意使唤,还可以买自己想买的一切东西。在这样好的学习环境下,她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这两种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打工的人在勤奋工作后,不也成为了大人物,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坚持不懈,干成大事业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中说的那样。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增添光彩。因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它深深吸引了我。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打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特别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
我们需要记住的便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4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钱资助茱蒂,也资助了别的家庭。茱蒂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她同时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她在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不停地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还会很有礼貌地退回去。
在长腿叔叔的支持下,茱蒂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像“长腿叔叔”这样的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因为得到捐助的人在勤奋学习和工作后,不也成为了成功人士,来报答社会吗?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在逆境中坚持不懈,干成大事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5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就看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
这本书的作者是珍·韦伯斯特。主要讲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他收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有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在信中戏称他为“长腿叔叔”。
朱丽莎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一直努力学习,争取学校的奖学金,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一位男性朋友的青眯。最后,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向她求婚的男性朋友,竟然就是她信中的'“长腿叔叔”,而朱丽莎一直只知道他是“查比小少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创造奇迹并不难,只要积极向上地活着,自己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奇迹。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6
《长腿叔叔》是一个女大学生的书信集,主要讲的是生活在美国的约翰·格利尔孤儿院的茱蒂·亚伯特,她每个星期都会要接待一次评审委员们。当茱蒂在从李贝特院长那儿得知快就要离开孤儿院的时候,并从孤儿院毕业,她非常高兴。
因为一位选考会的评审委员,在他看了茱蒂所写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后,觉得她可以成为一个作家,因此决定全额补助让茱蒂上大学,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但是每个月都要写一封信,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而且得不到回信。进入纽约住宿大学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室友茱莉亚和室友萨丽,在锁柳农村认识了茱莉亚的叔叔杰维斯,还渐渐喜欢上杰维斯,但她和杰维斯闹了点矛盾,甚至想要放弃这段感情。
毕业典礼的三个月后,杰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茱蒂去看长腿叔叔,原来贾维斯就是长腿叔叔。读过这本书,我要像茱蒂一样乐观的面对生活,快乐地对未来充满希望,并积极地去做出努力,这样就会有快乐的生活。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7
暑假前,苏老师叫我们在必读书目中选择一本写读后感。由于只买到了这一本书——《长腿叔叔》,我就写了这本书的读后感。
暑假里,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乔若莎.艾伯特这个女孩发生的事情。
乔若莎.艾伯特,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由于,有一天她看到这位叔叔的背影,他的腿很长。乔若莎就决定叫他长腿叔叔。而且,长腿叔叔决定不给乔若莎回信。有的时候他非回信不可,比如:学校要开除她……
在第五封信里乔若莎改名了。改成了茱蒂。在乔若莎写的信中,最后一封信,也就是第六十五封信。那时,长腿叔叔叫茱蒂去纽约是,茱蒂才发现。她所说的长腿叔叔就是——杰夫!茱蒂为了报答他,将自己写的小说卖掉。
在《长腿叔叔》中的茱蒂为了报答杰夫——长腿叔叔对自己的资助,她不仅自己学习认真,还用稿费报答杰夫。所以我们要知恩图报、懂得感恩。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精选9篇
伴随着岁月流逝,总有一部作品能给我们带来最初的感动。一个人重新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不免产生了新的见解,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你是否还不知道怎么写作品读后感?考虑到你的需要,编辑特地编辑了“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1)
这学期我们从5月16日到5月二十几我们把这本书读完了,主人公有茱蒂·艾伯特,长腿叔叔,以及她的同学。
茱蒂·艾伯特她是一个谦虚、心地善良、活泼开朗、坚强、细心……的小女孩儿,李皮太太给孩子取姓氏时,都是在电话本里找——您要是翻开第一页就能找到艾伯特;名字呢,她总是信手拈来,乔若莎就是他从一块墓碑上看到的。所以乔若莎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乔若莎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茱蒂!我想,叫茱蒂的女还应该长得甜甜蜜蜜,有一双蓝眼睛,一辈子无忧无虑。她去过了好多的地方,比如说洛克威洛农庄……她觉得唯一的亲人就是长腿叔叔,他能把一些支票给茱蒂用,如果茱蒂没买到东西的时候长腿叔叔会把钱给她……这真是个富有的叔叔。茱蒂是一个善良、狡猾、细心、坚强、勇敢、爱打扮、坚持到底的女孩子,在我见过的女孩中茱蒂是最勇敢、最细心、最善良、最……
总之一句话,茱蒂见到长腿叔叔以后变得幸福起来了,每天坚持写一封信,语言也变得好多了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我的缺点了——不够细心,我也找到自己的优点了善良、做事坚持到底。我要把我的某些缺点改成美的优点,那该多好啊!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每天也要坚持写一封信。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2)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它深深吸引了我。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打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特别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
我们需要记住的便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长腿叔叔》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他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父亲是一个出版商,母亲则是著名作家的侄女儿。1903年她在校期间的第一本短篇小说《帕蒂去上大学的时候》出版后大获成功。她的作品朴实,清新,机智。这本书是她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
书中,一个叫杰瑞莎的孤苦无依的女孩子,得到一个好心人的帮助,进入了大学的校门。杰瑞莎不知这位好心人是谁,只是偶然看见了修长的身影,于是就称呼为他为“长腿叔叔”。长腿叔叔要求杰瑞莎每月给她写信,汇报自己学习,生活情况,但他从来没有给杰瑞莎回过信。杰瑞莎是个独立自强的女孩,她虽然要得到别人的帮助才能进入大学,却从来没有过依赖别人的想法。在大学里,她努力学习,生活,还遇见了一位家境优越的男生,他就是长腿叔叔。
书中,李佩特太太是孤儿院的院长,但她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院长一样和蔼,可亲,不但不这样,还非常冷漠,无情,没有人性。她不但这样,就因为杰瑞莎是个最年长的孤儿,她就让杰瑞莎像个仆人一样,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每层楼都要擦的一成不染,每个小孤儿都要梳理的整整齐齐……,这点最让我生气了,我甚至觉得李佩特太太有点狠毒,没有仁爱之心。
《长腿叔叔》是本经典名著,我写这篇读后感是想让更多人来阅读欣赏,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4)
读《长腿叔叔》有感我读过一本好书,书名叫《长腿叔叔》。书里讲述了一个小姑娘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女孩儿朱莉莎在孤儿院长大。
她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由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理事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朱莉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
由于朱莉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信中戏称他为“长腿叔叔”。朱莉莎很感激资助她的“长腿叔叔”,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她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
她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资助比自己更困难的人。她一直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我非常喜欢朱莉莎,她是一个阳光的、积极向上的女孩。虽然身处逆境,却能自强不息,还能主动帮助他人。
每一封写给“长腿叔叔”的信中,都能感受到她对叔叔的感激之情,尽管没有叔叔的回信,她也能把感激转化为学习的动力。
生活中,那些无私地关爱着我的人,不都是我的“长腿叔叔”吗妈妈的严厉,爸爸的疼爱,奶奶的呵护,老师的鼓励,在他们的精心培育下,我从一棵小苗茁壮的成长起来。妈妈说,朱莉莎是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我也要像朱莉莎一样,学会感恩。我会在劳累的父母脸上留下我的亲吻;会在节日送上我亲手制作的卡片;会帮奶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会用优异的成绩去回报老师……
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去感谢身边所有的“长腿叔叔”们。拥有一颗感恩之心,相信我也会像朱莉莎一样的坚强、勇敢、快乐!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5)
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以后,我有很多感悟。我想:无论什么事,只要你坚强地去面对,就一定会有一个意外的收获。
《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个坚强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茱蒂。她从小就被父母遗弃了,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她既要坚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每周三给140个小朋友们刷牙、洗脸,扎上漂亮的蝴蝶结,还要和资助孤儿院的顾客谈话,所以她把这天称作“忧郁的星期三”。后来,孤儿院的理事长把她送到一所大学接受教育。在大学期间,茱蒂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并且每周都要给“长腿叔叔”写封信,告诉他一些学校的趣事。经过茱蒂不懈地努力,最后她终于成为了一位作家,实现了她的理想。
茱蒂虽然是一个孤儿,但她懂得用一颗感恩的心来报答、回报,并努力地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我们呢?
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爸爸、妈妈的呵护,有爷爷、奶奶的疼爱,可我却一直视而不见,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平时稍有不如意的就耍脾气、不理人。现在看来,这些行为是多么的可笑和幼稚啊!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受了别人的恩惠,就必须给予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并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也要好好报答他们。
《长腿叔叔》让我读懂了生活,让我明白,如何感恩,如何努力,如何追求理想。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6)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两本老师推荐的书,其中一本的名字就叫《长腿叔叔》。
故事的内容是: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有一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爱情。
本来让我感触深的应该是她们的爱情,不过在这部小说里,我感触更深的,却不是他们的爱情,而是乔若莎看待生活的态度。对于长腿叔叔选择了她提供资助,她却是这么想的:“我曾经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其他女孩子的童年而满怀怨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能为别人着想。而对于同室的两个女孩,一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提供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起,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她们都从襁褓时就拥有这一切,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她们来说,一切想要的东西都是世界所欠的。...至于我,世界什么都不欠我的,一开始就毫不含糊地告诉了我这点。我无权赊欠....”“成年以后,我对世界的认识将是那些家境优越的姑娘所缺乏的。”“我看到很多女孩子,(例如茱莉亚)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快乐。她们已太习惯于这样的感觉了,感官已麻木,而我却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感到很快乐。将来不管发生何等不愉快的事情,我都会感觉到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视为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它的感觉。任凭风云变幻,我将直面一切。”我对自己拥有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如果我一开始就被告之,我父母的东西都不是我的,我成年后父母就再也不给我提供一分一毫。那么我就会老实点了。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7)
《长腿叔叔》是一本十分趣味的好书。作者是琴。韦伯斯特。其实,这是讲一个女孩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乔诺莎,她高中毕业,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可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乔诺莎越是心存感激,感激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并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终她才发现,原先“长腿先生”就是杰夫少爷——她的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乔诺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让我懂得: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不要放弃,要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你是最棒的!”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8)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部小说,它的内容很简单,讲述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在大学期间的经历以及成长。在乔若莎的每一封信里都能看到她的成长,她的情感,她的优点,当然还有她的缺点。正是这些包括了虚荣心,抱怨约翰·乔利尔孤儿院的理事和李皮夫人,甚至会埋怨她的资助人――长腿叔叔。可贵的是,乔若莎能够认识到她的缺点和错误。种种这些,都让乔若莎变得真实起来,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触摸得到的角色。而真实的角色往往使作品更加真实。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始终神秘的主人公――长腿叔叔。这个人物的形象一直让乔若莎和读者琢磨。直到最后才知道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其实我们可以在那些书信里猜测,同样的身高,同样希望乔若莎去欧洲旅行。也能猜到最后的结局,只要乔若莎在信里提到她所喜欢的东西,不久就会寄钱给她;只要乔若莎在洛克维克农庄度过假期,杰维少爷也会出现,并且能够制造单独和乔若莎在一起的机会。另外,他希望能和她一起去欧洲游玩。
或许杰维少爷没有想到他会爱上这个批评孤儿院理事们的姑娘。也许当时他只是看到这个姑娘的文采还不错,应该可以培养成一名作家;也许他在那封信里看到了一个个性独特的姑娘,想要了解这个姑娘。也许是在那些定期的信件里,他渐渐爱上这个可爱活泼又真实的姑娘。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来有人让我去做出改变。比如像他们所说那样去打扮自己,穿性感的衣服,涂指甲油,让我做一个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我不确定这样做会吸引男人的眼光,但我能确定的是,窈窕淑女想要让真的君子好逑,那必须先做她自己,从内心开始装扮自己。不然,光是华丽的外表留不住君子,有可能还会引来花花公子。
你看,这个乔若莎不就是先从内心开始装扮自己的吗?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篇9)
暑假前,苏老师叫我们在必读书目中选择一本写读后感。由于只买到了这一本书——《长腿叔叔》,我就写了这本书的读后感。
暑假里,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乔若莎.艾伯特这个女孩发生的事情。
乔若莎.艾伯特,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由于,有一天她看到这位叔叔的背影,他的腿很长。乔若莎就决定叫他长腿叔叔。而且,长腿叔叔决定不给乔若莎回信。有的时候他非回信不可,比如:学校要开除她……
在第五封信里乔若莎改名了。改成了茱蒂。在乔若莎写的信中,最后一封信,也就是第六十五封信。那时,长腿叔叔叫茱蒂去纽约是,茱蒂才发现。她所说的长腿叔叔就是——杰夫!茱蒂为了报答他,将自己写的小说卖掉。
在《长腿叔叔》中的茱蒂为了报答杰夫——长腿叔叔对自己的资助,她不仅自己学习认真,还用稿费报答杰夫。所以我们要知恩图报、懂得感恩。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模板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长腿叔叔读后感”。
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书籍会使人产生探索世界的欲望,在读了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在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将感悟书写下来。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
这天。我和妈妈看完了长腿叔叔这本书,我们都很感动。
大概的资料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聪明的小女孩——茱蒂,女孩小的时候不是叫茱蒂是叫乔诺莎艾伯特。乔诺莎艾伯特是孤儿院的院长取的名字,茱蒂的名字是她上大学的时候她自我起的。
有一天,汤米叫她到李皮太太的办公室(李皮太太是孤儿院的院长),这一次李皮太太叫她不是骂她,而是告诉她一个好消息。一个好心的理事资助她上完大学,你每个月还有35美元的零用钱。但是你每个月要写信告诉他,你的学习资料和日常生活的细节。
长腿叔叔的名字是这样得来的,李皮太太叫她到办公室的时候,耀眼的灯光把理事的影子投射在屋子的墙上,怪模怪样的影子把手脚都拉长了。所以茱蒂叫他长腿叔叔。在上大学的四年里,茱蒂一共写了81封信寄给长腿叔叔。在信中茱蒂把在学校发生的一切喜、怒、哀、乐都告诉长腿叔叔。透过四年的努力,茱蒂写了一本小说,得了1000美元奖金,茱蒂很高兴,最后能够回报长腿叔叔了!
我读完这本书。我必须要向茱蒂学习,要坚持写周记。我想以后我的作文也会写得很好。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
虽然这个故事很暖心,但是我觉得作为童话有点牵强,倒不如推荐给傻白甜的姑娘们作为如何赢得美好爱情的一种参考——当然,这是梦想,美好的梦想,“长腿叔叔”等同于白马王子,可遇不可求。
一个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在一个隐姓埋名的富人的资助下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富人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的情况。其实长腿叔叔早都现身,聪明的读者置身事外是看出了蛛丝马迹,但常常都是旁观者其当局者迷,女主不知情,她期待,抱怨,煎熬;大学毕业后,女主顺理成章的成了作家,拿到了稿费,偿还了部分学费,真相也随之显山露水,女主历经种种,终于和心爱的长腿叔叔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你说,就是这么个故事,要作为童话,你让十二岁以下的孩子读出什么道理?明白什么哲理?还不就是只要努力奋斗,终会有回报;反倒是书友的评论更逗,大意是施与一颗善心,收获一个女友,哈哈。
总之,一个小小的故事,作者文笔不错,挺幽默,读起来很轻松。不妨一读。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
美国女作家简伟伯斯特创作于1912年的同名小说,李景光。简 伟伯斯特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孙侄女,也是著名的小说家,她的著作多以孤儿为主题,其中《长腿叔叔》是最脍炙人口的巨著,长期以来畅销不衰,成为少女们的必读书籍,1990年还被日本制作成同名系列动画片。在原著中,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
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提供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弃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读了这一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
让我从茱蒂的身上,感觉到了她那种积极向上、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的心灵深深地触动。所以我非常敬佩茱蒂。我从她上大学写信给长腿叔叔的期间,看见茱蒂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懂得爱和努力。我终于知道了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4
茱蒂是《长一腿叔叔》的主人公,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在孤儿院里长大,一直到17岁。孤儿院,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在这里长大的都是些没有父母和亲人照顾的孤儿,和我们一样,茱蒂开始也讨厌这 里的生活,她写了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来表达她对这里的生活的不满。但这篇作文却给她带来了好运,一个在影子里有这一双“长一腿”的叔叔看了以后愿意 资助她上大学。这个茱蒂可真大胆,竟然敢把她对孤儿院的不满写在作文里,还给管理孤儿院的李皮太太和资助孤儿院的董事们看,一点都不掩饰她的想法!这是我 开始佩服她的地方。
可是,后来,慢慢往下看,你就会发现,茱蒂还有很多了不起的地方。她很乐观,她的信里总是兴高采烈地说一些开心的事;她很用功,她如饥似渴地读了很多她之 前没有机会读的书;她很自尊,她坚决地拒绝了长一腿叔叔资助她买帽子、出国旅游的钱;她很诚实,连小时候偷吃饼干这样的事也将给长一腿叔叔听;她还很善良,连 一头老母牛去世的消息都不忍心讲……
最了不起的,我觉得是她一直坚持做她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不做她认为不该做的事情。
长一腿叔叔希望她能成为一个作家,她也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她花了整个冬天和整个夏天的时间写了一部小说,却被出版社退了回来。她很伤心,亲手把书稿丢进了火炉,“那种感觉,就像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进火葬场一样。”但是她还是继续写书,并且一遍遍地修改,坚持要做一个作家。
虽然她很想出国旅游长见识,但这要花很多钱,尽管资助她的人心甘情愿地出钱,她还是拒绝了。她觉得拿别人的钱去游山玩水是不对的。看到这里我偷偷地想:如 果有人给我钱叫我做自己最想的事情,我会不会拒绝呢?你呢,你会吗?如果你也在犹豫,那么,看看茱蒂吧,她可是一个孤儿,一直都很缺钱买她想要的东西,去 她想去的地方,而我们呢,拥有很多的新衣服、新玩具,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这样一比,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别人再有钱,那也是别人的,不能随便接受人家 的好意!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做我,做最好的我”,是的,我们学校不就是希望把我们教育成这样的孩子吗?坚持做自己,做好自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通用11篇)
基于您的要求,我们对“《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进行了编辑,使得其成为了一篇令人难忘的作品。该篇读后感具有现实针对性,建议您仔细阅读,或许会有所助益!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知道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情,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知道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悲剧,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许多莫泊桑的作品,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虽然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但是里面的内容我仍然历历在目。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阅读莫泊桑的作品,就像是在大海中畅游,在百花园中漫步,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发人深思,给了我许多启示。它将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记住,人与人之间并不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而应该是平等的、共同富裕、共同生活的关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读书笔记 )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触。在暑假里,我有机会一饱眼福一下。
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本来就是爱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拿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很难过。他们把于勒打发到了美洲。菲利普夫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很是节俭。
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于勒的来信说他有钱了。于是菲利普夫妇有了期望。一向盼着于勤回来,把于勒当成是他们的财主,见人就给他们看于勒写给菲利普夫妇的信。可是当他们的女儿结婚了,他们去旅游的时候他们得知了于勒落魄了所以又装作不认他了。
其实这个文章的资料很好理解的,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加本。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先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变成这样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感触颇深。钱不是万能的,只是莫泊桑写的这篇文章反映了从古至今不变的那件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后来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曾经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后来写信来说自己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希望,再后来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后来,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曾经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后来又成了全家的希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希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知道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知道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该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起。菲利浦夫妇在这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7】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
在今天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我的感触颇深。
此文主要说了作者的一家人和他的叔叔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由于于勒的一封信致使作者一家人认为只要于勒一回来,他们家的好日子就来了,而他们的女儿却也是因为相信于勒会回来才会嫁到一个稍微富裕的家里,可是当他们看见于勒在像一个乞丐似的在卖牡蛎时,却另想远离他。
这篇课文充分的体现了人们的势力,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时我会常常想:“钱真的是万能的吗?”
这件事使我想到了一件往事,却同时,也是一件再平凡不过的事了。
一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一会,就看见一位老爷爷佝偻着身体,手里杵着一根木棒。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碗。这位老爷爷正在向过往的路人要钱,可是,又有几个会给呢?这时,有一位漂亮阿姨走了过来。老爷爷呢,就向那位漂亮阿姨走了过去,结果呢,不怎么出人意料,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漂亮阿姨不但没有给钱,走了之后,还从包里拿了一张纸轻轻地擦拭着刚才老爷爷不经意间碰到的衣角。过往的行人看见这个举动,多半是摇了摇头。
世界上的好人怎么会这么少呢?可能都还有大熊猫多吧。这是为什么呢?我常常会独自思考这个问题。
我现在只要好好长大,然后成为一位好人,有能力帮助别人,不止是自己认识的人,还有不认识的人。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8】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9】
上周,我读了《莫泊桑精品小说精选》,对《我的叔叔于勒》颇有感受,下面是我对此的一些理解与感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
《我的叔叔于勒》全文讽刺了那些当时见钱开眼,把金钱看得高过一切的人们,就如作者的爸爸和妈妈,在一开始于勒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时,他们愤怒至极,个个咬牙切齿,把于勒赶出家门,但于勒在外面谋生却意外致富时,他们呢?个个都争着说于勒是他们的亲人,把于勒那份发财致富的信当作了“福星”,都梦想着靠他的财富盖一幢别墅;他们用那封信来劝架,在苦恼时用这个福信来安慰自己;他们因此每周日都打扮得很体面去海边,目的是看到于勒的回来……但当他们知道于勒破产了,变得一无所有了,成了个落魄的穷光蛋了,谁还去理睬他?谁还去照顾他?谁还去思念他?没有人了,个个都是他为空气,为混蛋,读后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就如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我一向怀疑这个扒儿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你发痴了,拿十个铜子儿给那个人,那个叫花子!……” 其实真正的白痴是母亲,她完全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在于勒乱花钱时将他逐出家门,在于勒致富时又整天盼望着他回来,在他破产时又开始对其置之不理了,一切变化都随着金钱的变化而变化……
这就是《我的叔叔于勒》那篇讽刺了当代人民风俗的美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1】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11篇
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我有一些独到的见解。电影是艺术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经过观看后,我们可能会对一些以前的观点有所改变。然而,现在很少有人写观后感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往往只是匆匆观看完电影后,便将其遗忘在脑海中。然而,撰写观后感对于我们来说却是一种总结和归纳的方式,可以从中学到更多。如果你打算再次阅读这篇文章,请将它加入收藏夹!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1】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诚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托付给了他;汤姆的真诚使他不能在像莱格里·西蒙这样的暴君面前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初在乔治谢尔比家,但他被卖给了一个奴隶贩子,因为他的主人破产了。幸运的是,他被伊娃一家买下,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就去世了。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灰色的,但也是红色的。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
”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当乔治谢尔比回来时,他给每一个黑人奴隶颁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叔叔的墓前发誓不再养黑奴。
虽然汤姆叔叔去世了,但他的精神值得全世界人民的尊重和学习。
备注:思延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2】
在这个快乐的假期,我读了几本有趣的书:《安妮日记》、《海底两万里》、《爱丽斯漫游奇境》和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是一本非常令人震惊的书。是美国女作家毕彻。斯托夫人的著作。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不同:
性格开朗、善良淳朴的**徒汤姆;善良聪慧,充满母爱的伊莱扎;博爱宽容,所有人都喜欢的天使——伊凡吉琳。圣克莱尔;**残忍、贪婪、无情、自私和专横的雷格里;内省和富有同情心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黑奴是怎么样被那些像黒格里和黑利的人残暴的训练。当时黑利看上了伊莱扎和汤姆两个人来替老爷还债。汤姆让伊丽莎和她的孩子逃跑了。虽然他害怕,但他决心留下来。
汤姆宁愿多受一点苦,也不愿让主人有另一个奴隶陪伴他。他一次又一次地被棍子打,这使他难以忍受。他一次又一次地忍受着,但他还是没有屈服,最后死在了雷格里那根凌乱的棍子下。此后,在被凯茜设计的“闹鬼”事件惊吓不久,雷格里患了怪病而逝世,这群黑奴被解放了。
汤姆是一个有理想的人。“理想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一种用献身精神为动力的人类的共同追求。”这是冯骥才老爷爷说过的一句话。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是谁,他们都有自己的理想。汤姆就是这样一个人。理想小到一件鸡毛算皮的小事,大到为国家为民族的牺牲,我们都要为之坚持,为自已的理想面奋斗。
汤姆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不想让谢比尔老爷家再有一个人受苦,舍已为人,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别人。它的善举是让其它奴隶过上更好的生活,拥有幸福的明天。
汤姆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看着他当时的处境,有人照顾他,鞭打他。他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与我们现在的情况相比,我们现在过着自由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向命运低头,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努力学习,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而奋斗。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3】
指尖停留在书末,我呆呆地望着平静如水的文字,耳边却是“飕飕”的鞭声,我仿佛看见汤姆叔叔倒在一片血泊中,嘴中还在断断续续地为残暴的种植园主格雷祈祷,这可能是这个不平等世界里最可悲的坚持。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斯陀夫人经典之作。美国总统林肯曾称赞作者是“写了一部书,酿成一场大战的小妇人。”20世纪野蛮,残暴的蓄奴制盛行,无数黑人被迫进入了这个不平等的世界,奴隶听从主人的命令,做最重最脏的活,不听话就会被送去鞭苔站。奴隶就像是会说话的工具人,是死是活都要战战兢兢听从主人的安排。
主人公汤姆大叔本在一个善良的主人手下工作,因为他忠心联耿,尽职尽责,深受主人喜爱,也有了自己幸福美好的家庭。但因主人的投机失败,被迫卖给奴隶贩子。幸运的是新主人待他很好,就在他即将获取自由时,主人意外暴死。汤姆叔叔被迫从事繁重的工作,过着非人的生活。在这个不平等世界里可悲又可敬地坚持“所有的人生来都是自由和平等的”,他坚信那些人,不过是一时糊涂,最后他带着最终的坚持闭上了双眼。
我曾一次又一次的不解,在主人投机失败时,他知道了消息,为何不走?在种植园过着惨绝人寰的生活时,凯茜打点好一切,让他走,为何不走?我曾一次次恨他的痴,怜他的苦。原来他是想以自己的生命去唤醒那些奴隶主最后的良知。哪怕他知道这个不平等世界里,他的坚持不过是小小的挣扎,哪怕这不过是一场笑话,他也愿意以惨痛的代价发出一声震天地的呐喊“我们是平等的,请还我们自由!”
如今富强文明的世界依然是不平等的。穷富之间的距离,男女间的距离,出身贵贱之间的距离,像是无法跨越的沟壑。但是我们很高兴地看到越来越多"汤姆叔叔”勇敢地站出来,他们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我国,我们努力构建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当时的小小挣扎,今日已是重如泰山般的坚持。
汤姆叔叔,现在我的眼前又浮现出另一些画面,农民伯伯与国家主席促膝交谈,圆桌会议不分高低,给老人孩子让座……汤姆叔叔,你看,现在的世界里是不平等在做无谓的挣扎。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4】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斯陀夫人写的一部揭露奴隶制度的**。以内战后期为背景,以主人公人生曲折悲剧性的后半段为故事主线,穿插着黑白混血儿的悲剧命运。以庄园主的浮华奢侈生活和奴隶主的丑恶行为为主线,向读者展示当时的历史环境。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
在书中,我最欣赏这几个人物: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让我难忘的是聪明、活泼、狂野的奴隶托普西,他后来被教导要做一个自尊的爱人。
书中有几个情节萦饶在我的脑海中,还有两个女性形象。首先,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到新奥尔良时,伊娃也加入了这个故事。当五六岁的女孩掉进水里时,汤姆叔叔救了她。
伊娃求她父亲买汤姆。汤姆跟随圣克莱尔一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成了圣克莱尔庄园的车夫。但是汤姆大部分时间都和天使伊娃在一起。
伊娃经常谈论爱和宽恕。她甚至说服固执的女奴托普西相信她也应该被爱。伊娃也试着去感受她脾气暴躁的奥菲利亚阿姨的内心。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精神的心。
这样的人有着巨大的人格魅力,对周围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个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不同与伊娃。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伊娃带给我们的是神性的震撼。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
读到这里,我再一次惊呼这个世界看起来多么光明,实际上是多么黑暗。这些情景也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进一步理解了母爱、善良和高贵这几个词的含义。
有句话说得对:“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关键是改变自己的命运。
”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你辛苦地付出汗水,有时还要你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能改变命运。而拥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启示。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5】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19世纪中叶是仅次于《圣经》之后第二畅销书籍,该书的作者斯脱夫人在白宫被林肯总统接见时,总统说:“你写了一本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的书,很了不起啊!”。于是,便怀着好奇心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愤怒与敬佩充盈我的胸膛。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悲痛,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日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能够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忙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仅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坚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以往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我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并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必须低下,出身高贵不必须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我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我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当是期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期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当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6】
19世纪,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创作了一个改变了美国历史的巨作《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是第一部被翻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被主人卖给了其他人。幸运的是,新主人是个善良的人,很器重汤姆。汤姆叔叔还和主人的女儿小伊娃成了好朋友,幸福地生活着。
可是,过不多久,伊娃患重病去世了,每个人都悲痛欲绝。主人决定还汤姆自由之身。然而不幸的事总是接二连三地发生。在伊娃去世后不久,主人也去世了。这样,汤姆便又被卖给了一个极其粗暴的主人。他没过多久就被主人折磨死了。
汤姆虽然死了,但是他死得壮烈、光荣、伟大。他是一个教徒,心里充满了爱和感恩。
读了这本书,我为黑人而感到不公平,他们受尽了凌辱、折磨,他们是多么渴望自由啊!我认为,不论什么种族,他们的地位都该平等,该让他们争取自己的地位,为自己而奋斗!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7】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陀夫人。本书暴露了罪恶的蓄奴制度。生动地描写了黑奴汤姆被几经转卖,惨遭迫害的非人生涯,体现了鲜明的民主倾向,对当时反对蓄奴制度的政治斗争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到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形象,他们无不反映了当时的生活,令人深思。而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汤姆高尚的品质。他得到主人的充分信赖,有一切中饱私囊并逃往加拿大的机会,但他从不因主人对他的信赖而背叛主人。当我看到伊莱莎为救儿子而从俄亥俄河的浮冰上冒险跨越时,在绝境中迸发的力量令我肃然起敬。在乔治和其他几个黑人准备逃走的那一章节,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当时的画面:乔治站在岩石上,毫无惧色地发表自由宣言,可以想象出他的血液流淌着正义,双眸中闪烁着自由的曙光,立志为黑人的解放奋斗到底!我不禁被他的正义感染了。
书中也有白人的形象,他们并不都是丑恶的。比如,伊万杰琳在船上要求圣·克莱尔买下汤姆,问其原因,她回答:“我想让他快乐!”这就是人性化的升华。倍受凌辱却机智逃脱的凯西,逆来顺受的埃默琳,良心发现的山宝﹑昆宝……这些形象﹑情景仿佛都历历在目。在汤姆受尽折磨﹑终于垂死之际,又一次以博大的胸怀感动了所有人:“我看到了天国的荣光!”一个伟大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束缚,重回他的寄托﹑信仰身旁了。这本书浓郁的宗教气氛,险恶的人心,炎凉的世态,黑奴的血泪控诉,无不是对奴隶主沉重的打击。它在令人回味书中情节的同时,也让人珍惜现在的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8】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要感谢“沟村农家书屋”,是它为我提供了读书资源,让我能在书籍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
昨天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斯陀夫人写的一部小说,原名《黑奴吁天录》,主是写美国黑奴的非人生活和蓄奴制度的不合理。
文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勇敢、善良、诚实、勤劳的黑奴。但可惜在万恶的黑奴制度下,却被卖来卖去,最后惨死在小木屋里。
汤姆的第一个主人谢尔比,虽不想卖黑奴,可是生意亏本,还是拿黑奴来抵债,把汤姆卖给了狠心的债主黑利。黑利又把汤姆镣,被卖给克莱尔。克莱尔和女儿伊娃还算友善,对汤姆充满了同情心。但克尔的妻子玛丽却痛恨黑奴,经常抱怨自己的丈夫和女儿,说是不该平等对待黑奴。因此,汤姆虽然身穿西服,头截皮帽,脚蹬皮靴。但还是常常受辱。后来,伊娃病死了。伊莱克又在咖啡馆为两个醉汉拉架时,被其中一个人拿刀捅死。玛丽就把汤姆卖给了凶暴的雷格里。雷格里为了自己的利益,让汤姆去打其他的黑奴。善良的汤姆不服从,最后被雷格里活活打死在小屋里。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汤姆叔叔虽然是一个黑奴,但他善良、诚实、守信的精神是那些所谓的贵族无法比拟的。他虽然死了,却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我喜欢汤姆叔叔,痛恨奴隶制度。希望全世界都和我们国家一样,人人平等,大家都能过安居乐业的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9】
有一次意外的机会,我小姨和我来到了书店,他说他要买书,我就跟着他进了书店,到了之后,小姨进来好几个书店都是一无所获!也不知道小姨要买什么书,但我只能跟着小姨向前走,到了一家书店,我在看有什么好看的书,在这时小姨走向了收银台,我一看,题目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想了想真不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小姨说话了:这本书挺好的,我推荐给你,借你看,你什么时候看完了就还给我!我高兴极了,到了家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到现在我刚看完,大体内容是:
有一个叫汤姆的,还有一个叫赫利,赫利是一个大坏蛋,汤姆是一个黑奴真不知道被买卖了多少次,他真是倒霉啊,他最好的主人就是一个小女孩的爸爸!他的孩子是哈里(是奴隶),妻子是艾莉查(是奴隶),他们的家庭真是糟糕透了!汤姆是主人公,他的生活从希尔比家说起,汤姆的主人当然也是希尔比,那个大坏蛋赫利正在想买下汤姆和哈里,而希尔布也不算太坏就说还要再考虑一下,希尔比的夫人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他也不知道希尔比太太要卖掉哈里!后来又不知经过了多少汤姆又有了一个新主人,那就是圣克莱尔,就有对待最好的一家人,他们家有一个可爱的伊娃是汤姆的好朋友,后来是伊娃让汤姆放下了重活!后来伊娃得了病,又急剧恶化最后死了,他的爸爸在有一天在酒吧里喝酒,两个男子冲了进来制止,一个男子拿着刀一刀捅了下去,被抢救,又活了几天,就在有一天,说了一声伊娃以后,也离开了世界,在后来汤姆成功逃脱,变成了自由人!
汤姆这根是太可怜了,但汤姆也干得很好,还有伊娃,多么天真可爱的一个懂事的孩子,给了很多人温暖,让人的心里之窗打开了!让人人都变得很高兴,很乐观,多么好的一个孩子啊!最后死神没有了情感,伊娃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还有圣克莱尔,在叫了那一声伊娃!以后,就在这惊喜和喜悦离开了这个世界!
多么感人的一本好书啊,你们也看一看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10】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黑人奴隶,人们都叫他汤姆叔叔。作为奴隶的汤姆为了帮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筹集急需的资金,被迫卖给了海利。之后海利又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伊娃小姐。
伊娃小姐去世后,伊娃小姐的母亲又把逆来顺受的汤姆卖给了他的最终一个主人———雷格。雷格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汤姆叔叔为了保护一个黑奴,被他最终一个主人雷格打死了。书中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不仅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我的信仰,到了最终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从汤姆叔叔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汤姆叔叔宁肯牺牲自我也不出卖别人。
汤姆叔叔一生都相信上帝,坚信自我的信仰,即使在面临自我悲惨的命运时始终如一。伊娃小姐的善良也让我印象深刻,伊娃小姐对黑奴们很好,尊重他们,从不打骂他们,把黑奴当作自我的亲人,伊娃小姐快要去世时还关心着这些黑奴的命运。从伊娃小姐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和善良。期望大家一齐都来看看这本会让人受到启发和激励的书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篇11】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这本书是由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所写的,阅读后令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在残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而又凄惨的生活着,最终死去的故事。当时的我读完后为汤姆的悲惨的一生而感到伤心。
现在,当我又翻开这本书,我更多的是感到气愤,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无忧无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而黑人就要成为奴隶,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那些白人有什么资格来把黑人当做货物一样来进行贩卖?我记了一下,汤姆总共被卖了3次,有四个主人。有两个是好人,而另外两个对汤姆不是打就是骂。雷格里和海利就是那两个大坏蛋。而雷格里的行为更为可耻,他每天变着法的折磨和殴打汤姆,也是他将汤姆残忍折磨致死。我恨透了这该死的的黑暗制裁。
被黑暗统治的人们,他们的双眼被黑暗涂上了白色的毒药,他们的心被无尽的黑暗所灌溉。在被毒药遮盖的双眼里,黑人的生命不过是像一只蚂蚁那么卑微。在被黑暗淹没的心里,黑人不过是一件货物,随着他们的性情可以尽情的折磨,贩卖。我的呐喊:这个世界,要公平!反对种族歧视!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文明的资产主义背后,是对黑人无情的剥削、压迫;美国如今的繁华,是与黑暗残酷的奴隶制密切相关的。我是多么希望世界上都可以保护弱小,让他们没有寒冷和饥饿,让他们不再受到歧视、欺凌和压迫。人人平等,是我的愿望;种族歧视的罪恶和黑暗从世界上永远消失,是我们要所重视的问题。但愿,罪恶和黑暗将会远离我们!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篇
我们的作文承载了我们最美好的青春,好的回忆可以通过写作来永久珍藏,好的作文可以体现我们的自身价值,那么怎样才能写好一篇作文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篇。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后来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曾经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后来写信来说自己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希望,再后来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后来,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曾经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后来又成了全家的希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希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知道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知道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该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起。菲利浦夫妇在这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4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5
菲利普一家“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在辛苦工作一周的周末,他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这怎么能说是爱慕虚荣呢?穷人难道就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了吗?
好吃懒做的于勒在将要拖垮整个家庭的时候被家人送到美洲,让他接受生活的磨炼,学会自力更生。如若不然,怎样对待这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生活状况要继续恶化吗?女儿要不要出嫁?儿子要不要读书......这分明是菲利普夫妇在万般焦急之中作出的无奈选择,怎能说是“冷酷无情”呢?
况且,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商船,也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当时西方人有到海外淘金的习俗),而且于勒到美洲也确实“赚了点钱”,虽说再度穷困潦倒,但他毕竟学会了自食其力,这不也正好证明菲利普夫妇的做法是明智的吗?
此外,于勒为什么能够在“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果菲利普夫妇真的自私,冷酷无情,会允许他这样做吗?说明菲利普夫妇对于勒还是宽容的,不然不会让他占用自己应得的遗产,而且是“大大占用”! ..
菲利普从船长那里不仅得知那个年老水手是自己的弟弟,而且还得知于勒“因为欠了他们的钱”心中有愧,“不愿回到他们身边”,于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次遇见他”。是啊,他们又何必去打扰于勒目前尚算平静的生活呢?这不正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在维护于勒做人的尊严吗?怎么能说他们“自私”、“冷酷无情”呢?
我的评价可能也不算十分公正,但是总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写出来,也算是班门弄斧,就教于大方之家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6
读了课文《我的叔叔于勒》,我认识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关系的本质。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日被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 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是什么 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 全家的欢迎 ,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 惊喜呀!”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真是六亲不认啊!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对学生来说写作是语文中不可获取的能力,文章写作可以提高我们对文字的嗅觉,写作文时一定要专注,不能分心,看了很多书,听了好多课,写不出好作文?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读了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息。
**主要写菲利普夫妇为了钱,对自己的亲弟弟——即;我;的叔叔不同的态度:当叔叔把自己的钱花光,还把父亲的钱占为己有时,菲利普夫妇非常痛恨他,骂他是坏蛋、流氓。当尤尔舅舅发财说要为父亲的损失买单时,菲利普斯夫妇非常重视他,想奉承他,把他当作幸运星。
当菲利普斯知道他又穷了,他们的父母鄙视他,抛弃了他。
菲利普夫妇真的很是势利眼,为了钱居然可以到丧心病狂的程度。他们根本不是人。即使是动物也知道保护他们的亲戚。他们鄙视他们,抛弃他们。为了钱,他们可以抛弃他们的兄弟,拒绝给他们同情的眼泪。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有钱人想杀了他,把他的钱据为己有。一天,富人逃到一家酒店旁,因为他的衣裳破烂,酒店小二就对他冷言冷语,当他拿出钱的时候,酒店小二就立马道歉认错,不敢怠慢。
这酒店小二和菲利普夫妇衡量人的标准就是,有钱的人——富人,就应该去巴结他,对他好;没钱的人——穷人,就不要跟他在一起,还鄙视他,就算是亲人也不认。这根本没有一点儿良心。
我们应该为我们的社会喝彩。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充满了爱,爱无处不在。有的人为了祖国的荣辱牺牲自己的生命,有的人慷慨解囊扶贫济弱,有的人默默付出。
我相信在春风中,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读一本好书就像结交一个知识渊博的好朋友。当我孤独的时候,它让我感到充实和困惑。这是它引导我前进的方向标。当我悲观的时候,它让我的信心倍增!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几个不同的故事,包括项链、西蒙的父亲、伞……它表达了对旧世纪的残酷和遗憾,告诉人们必须展示他们的生活价值,否则你一文不值,优越的人总是稍微好一点,也显示了现在购买社会的残酷,否则,你每天都会被高层侮辱和欺负,这是发人深省的。
以西蒙爸爸为例!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叫西蒙的孩子的'故事。因为父母离婚,他们每天都和母亲住在一起。一年级的第一天,大家都看到了他,知道西蒙没有父亲,就用这个笑柄嘲笑别人,不顾别人的感受。另外,因为家里穷,同学们看不起他,说他是个野孩子。他对此很难过,可谓悲愤交加。根据自己的观察,一个叫罗伯特的人非常爱西蒙。他们非常感动,然后他们三个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那时起,西蒙就没有被同学们看不起,因为他贫穷,没有父亲。
然而,当他们发现余勒不仅没有成为富人,而且成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庸俗面孔暴露了出来。就连善良的约瑟夫也因为同情给了余勒十个铜而被克拉丽丝骂:“你疯了!拿十个铜……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了于勒。
这面镜子有多清晰透彻!它展现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和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一个世纪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状如何?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孩子在美国拿了1万美元,把它还给了主人。
因此,现在的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让自己的潜力发光,绽放辉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重新回来拖累我们的。”当菲利普夫人认为于勒绝了他们发财的美梦 时,竞然对于勒破口大骂,以至“永远离开他”。这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的一个片 断。菲利普夫妇对亲兄弟于勒尚且如此冷酷无情,对其他人就更可想而知了。 “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把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这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性在这篇小说中得到了最充分的证实。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以金钱为中心。为了钱,可以尔虞我诈;为了钱,诃以出卖灵魂;为了钱,甚至可以不择手段,手足相残……菲利普夫人竞然骂于勒是“贼” “流氓”,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里特有的现象。
目前,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目的是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利用外资来办厂矿、企业,以加快我们国家经济建设的速度。但有些人却利用这个机会,成了把人生当做金钱交易的拜金主义者。他们模仿外国资本主义腐化没落的生活方式,也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金钱关系。有的为了发財,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贪污受贿;有的利用出国 “考察”、“访问”之机,大饱私囊,置国格人格于不顾,接受外商的贿赂。更有甚者,有位生意人,他为了得到外商的大量钱财,竟然将自己年轻貌美的女儿送给那外商做玩物…… 多么可怜的"金钱奴”!这些人与菲利普夫妇有何区别呢?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某些拜金主义者不是要上了历史的审判台了吗?为此,我奉劝那些 仍执迷不悟的拜金主义者们,赶快悬崖勒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去。否则,必然被金钱所毁灭!
拜金主义者在我国毕竞是少数,我们中华民族具有优良的传统美德。茅盾先生说得好:“人们为了生存需要钱,但人类不是为了钱而生存。”
在我国历史上,有多少仁人志士,他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闻名于世的周恩来总理没有亲生子女,但他为了全国人民都过上富裕的生活,鞠躬尽瘁,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而且,他把自己的钱全用来抚养烈士子 女。杜芸芸把养母留给她的十万元遗产全部献给国家……他们对待金钱的态度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那些以菲利普夫妇为代表的拜金主义者怎能与他们相比呢?
读完《我的叔叔于勒》,使我更加认清了资产阶级的虚伪,更加了解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 系,从而使我更加热爱我们社会主义的袓国,更加感到社会主义祖国人与人之间美好的关系多么值得珍惜。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了一篇精彩的短篇**,我一共读了两遍。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现在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
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助的美好生活的主题思想。
**一开始,我写的是约瑟夫·杜弗雷恩一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
后来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的主人公。
尤尔住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他想爬上上层阶级,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创业,但都失败了。这不仅是他的个人悲剧,也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那时期,他从家庭进入社会,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开了一家大商店,做了一笔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
于勒的兴衰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代表。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另一方面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
当尤尔花光了家里的钱时,他一文不值。他成了全家的恐怖恶棍。当他在美国发财时,他愿意回来和他哥哥住在一起
快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在这里,家庭对赫勒的评价完全依靠金钱,金钱已经成为衡量人的资产阶级标准、道德标准和是非标准。
总之,这篇文章中只有少数人物,但他们是明暗的、虚假的、真实的、详细的、简短的。他们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生动地突出了人物在语言动作中的内心世界,有效地表达了主题。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导语:《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创作的短篇**。《我的叔叔于勒》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是:一个不富裕、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
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根,后来成了全家唯一的希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
“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
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感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如果让我回答,我不想去想,那就叫感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
有些势利是当你有钱时,他们会像巴狗一样奉承你。当你没有钱的时候,你甚至找不到他们的影子。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
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
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的眼里,尤尔直是个可怕的人。他不仅乱花钱,浪费了父母的遗产,还占了哥哥的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
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读后感《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
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是菲利普斯的特点,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
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
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总之,这是一个非常精致的短篇****,它以其无足轻重和独创性征服了我。
看完我叔叔于勒,你是不是把钱的重要性放在第一位,而忽略了亲情?主人公的父母得知叔叔有钱后非常想念他。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
一个是金钱的**,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的父母选择了前者。尽管他们的生活有所改善,但他们失去了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
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我父亲向船长询问了情况,进一步证实卖牡蛎的是他的亲兄弟尤尔。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想虽然他可能很穷,但他还是愿意把牡蛎做的又好吃又便宜。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于乐大叔一样,很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
因为他们认为穷人是肮脏的,穷人没有钱,他们鄙视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不应该看不起那些穷人,而应该无私地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能成为一个友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