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汇总
发布时间:2023-01-16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精选:“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以下是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欢迎你的品鉴!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1)
最近在读此书,感慨颇多,黑人的品质或许某些白人都比不上。汤姆叔叔的真诚,无私,让人喜欢,同时让人悲伤,怜悯。说实话,想让他逃亡,逃离压迫,虽然此刻我还没看完,但当我看完时,我也不会读完他,不会读完作品中每一个人,加油,为奴隶们,为以前的奴隶们。
然而,此刻呢,此刻的奴隶们呢,我更多的不是鼓励,而是一种厌恶,就象一般白人厌恶黑人一样的厌恶。。。。。。
我是一名职专生,对历史不是很了解,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触最大的是,汤姆宁死不屈,和他那为爱献身的精神。起初汤姆被卖到南方,是为了替主人还债。在运往南方的途中又因汤姆的善良,纯真的小伊娃成了他的新主人。之后因为主人的病逝被卖给了残暴不忍的勒格里,汤姆虽在勒格里的摧残下死去。汤姆虽死,但结局却转向了另一个高|潮,离异的母女,姐弟的相遇,还有谢比尔庄园所有的奴隶都获得了自由。这些只因爱,是爱成就了这些事情.YJS21.CoM
这本书是讲一百多年前美国黑奴的故事,书中写了一个勤劳、善良、能干的汤姆叔叔,还有一对机智勇敢的哈里斯夫妇。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一是当时的奴隶制度太残忍了,黑人没有自由,被人任意辱骂、殴打,卖来卖去。二是善良的汤姆叔叔帮忙了那么多的人,自我最后却被折磨死了,真不公平!三是敢于抗争的哈里斯夫妇用他们的努力获得了自由,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2)
斯托夫人并不是一位职业作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之后也未曾见过新作,然而仅此一本书就足以让她赢得终身荣耀并载入史册。林肯总统的评价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虽然有些夸张,但并非虚言。这部小说流传广泛,极大鼓舞了南方奴隶的反抗情绪,也坚定了北方领导人的信心。它的影响已不只停留在纯文学方面,而是更多的涉及到人文主义,涉及到政治时局。
或许她的初衷就并不是写文,当作家消遣,或者谋生。因为她并不擅长文表达,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当她亲历了南方奴隶种植园后,便毅然拿起纸笔,将所见所闻用小说故事在报纸上连载。
多数人未曾见过黑奴,对黑奴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口口相传和自己的想象中。突然黑奴的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人们给予的已不仅仅是关注,同情。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角度,如果这本书放在今天出版,其影响力说不定连红火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敏感题推出,产生了裂变效应。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铁肩担道义,敢于站出来为千里之外的黑人同胞们讲话,据传闻讲,她也曾被跟踪或者是密谋暗杀。上帝总是垂青于为人类做好事的人,斯托夫人安然无恙。
总之,这本小说逢时而盛,却不能将功劳归于时运,还是那句话,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3)
前几天,我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美国的斯托夫人写的,这本书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述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状况都十分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我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取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忙,她就会尽自我的所能去帮忙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先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杯具在现代社会重演。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4)
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汤姆叔叔的小屋则象征了黑人的世界贫穷、落魄,但是却充满着人间的温暖与真爱。小说诠释了对于家庭的爱护,对责任的忠诚。这些美好的品质黑人都具有,甚至更强烈。
谢尔比先生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道主义者,反对买卖黑奴制度,却因为债务问题不得不将汤姆和哈利卖掉。这违反了谢尔贝先生仁慈博爱的人生准则,这给他带来极大的痛苦,感到十分愧疚。黑利是个满身铜臭味的黑奴贩子,却口口声声地高唱着人道主义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在奴隶贩子眼中这些黑人已经失去了做人的价值,已经成了商品。
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混血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的丈夫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逃亡到自由的加拿大。伊丽莎历经艰险也成功地抵达加拿大,与丈夫汇合。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想着一旦自己逃走,主人就会遭殃,就选择留了下来。于是他成了奴隶贩子黑利的奴隶。
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黑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可是没想到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为满足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而圣克莱的妻子却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
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依旧没有表现出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写完日记闲着没事干就翻起了书来,书的名子叫《汤姆叔叔的小屋》。挺有趣的,给我的感触挺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黑人奴隶汤姆的悲剧人生。善良而忠诚的汤姆叔叔,被破产的主人无奈地卖给了奴隶贩子,在跟随奴隶贩子一路南下的过程中,目睹了奴隶交易的种种丑恶。汤姆先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主人和天使般的小女孩伊娃,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在主人不幸去世之后,汤姆被卖给了一个凶残的主人。在那里,他热心地帮助那些可怜的黑奴们自己却忠于信仰,不肯逃走,最后被奴隶主折磨而死。
书里还讲述了女奴伊丽莎的故事,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她和丈夫乔治历尽艰险逃往了自由之国—加拿大。在那里,他们开始了自由、幸福的新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的善良和诚实,更要学习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的勇气。要知道,只有勇于奋斗,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赢取美好幸福的人生。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6)
在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制度是将非洲等落后的地区的黑人,强制押到新大陆,当作家畜式的买卖,遭受到买卖的黑奴就开始了他们一生被使唤不歇的奴隶生涯。《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叙述的正是发生的那期间的一个悲惨原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我还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黑奴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奴制的真实行动。
我曾经看过一篇课文:《奴隶英雄》讲的也是奴隶们的悲惨。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平等的制度呢?美国有,罗马也有,他们同把奴隶们当作“会说话的工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甚至拿他们的生命来开玩笑!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呀!
同样是人,生活在同样的世界里,可是他们过的生活却是天壤之别,一个是不停地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另一个则是被命令着做东做西,做不好还要挨打挨骂,甚至还要付出生命!我不敢相信现在走在世界最前面的美国,竟有这样的一段黑暗历史。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真正明白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要呼吁公平、公正、公开的作法,凡是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管你是白种人、黑种人,还是黄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文明的社会。
我希望,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能在世界上广泛确立,不要再让汤姆叔叔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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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700字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教师来说,我们必须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负责,而教育笔记可以很好的提高自己书面表达能力。那么,优秀的教育笔记模板有哪些?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700字,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
它是美国的哈丽特比彻斯陀夫人的作品。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悲惨的骇人听闻的故事,也讲述了一个勇敢反抗的故事。主人公汤姆善良能干,他身为奴隶,备受磨难,虔诚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着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虽渴望自由,但由于不想拖累其它黑人奴隶和善良的主人,几次放弃逃跑机会,最后为掩护两个逃跑的女奴,惨死在暴戾的奴隶主鞭下。书中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角色,例如在恶劣环境里养成的含有狡黠的机智,带有报复意味的反抗的黑奴孤儿托普西;奸诈无耻的人贩子哈里;凶狠残暴的奴隶主烈格雷;来自北方,一心想用贵族教育感召奴隶的奥菲莉亚小姐;情感丰富、可爱善良的伊娃都具有鲜明的个性。作者在这部作品里倾注了她所有的同情和义愤。这本书给我的感想是:阅读这本书不仅可以增加对19世纪美国的生活状况和历史了解,同时阅读这本书更是一次心灵和道德的洗礼。汤姆叔叔和其它黑奴的悲惨遭遇无疑能激发我们的同情心,引人共鸣。如果我生活在那个年代,一定会为黑奴们打抱不平的;如果我有权让奴隶贩子给黑奴们签发自由证,并专门为黑奴们开辟一块新土地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2)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
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3)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的斯托夫人写的,它主要讲了奴隶时代那些可怜奴隶惨痛的人生,黑奴汤姆叔叔就是其中一个,他被原来的东家谢尔贝先生被迫卖给了黑奴贩子海利,海利把汤姆卖给了富人奥古斯丁,可好景不长,富人奥古斯丁和他的女儿伊娃相继去世,结果汤姆被拍卖给了恶毒的雷格里,在雷格里惨无人道的鞭打下,最终因折磨而去世了。
书中的汤姆叔叔是个勤劳,善良,真诚的人,他熟通《圣经》,知识丰富。他同情与他同样遭遇的奴隶,有一次为了救人,竟差点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虽然他是个奴隶,却倍受其他人的尊重。书中的雷格里,是个残忍恶毒,丧尽天良的坏蛋,对待奴隶没有人道,而善良的汤姆叔叔就是死在他的鞭子之下,要是我在场,我一定会二话不说,上去暴揍他一顿,替所有被他欺负过的奴隶讨回公道。还有伊娃,她天真善良,善待每一个黑奴,与他爸爸奥古斯丁一样。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汤姆叔叔不仅不同于每一个黑奴,更何况他的灵魂还超越了一切。我相信,他一定会升入天堂的,在没有分贫富卑贱的地方快乐地生活着,而可恨的雷格里则应该下地狱,让他尝尝被鞭打的滋味。同时,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不论情况如何,都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与信念,做一个乐于助人,勤劳,善良的好人。
最新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栏目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1)
最近在读此书,感慨颇多,黑人的品质或许某些白人都比不上。汤姆叔叔的真诚,无私,让人喜欢,同时让人悲伤,怜悯。说实话,想让他逃亡,逃离压迫,虽然此刻我还没看完,但当我看完时,我也不会读完他,不会读完作品中每一个人,加油,为奴隶们,为以前的奴隶们。
然而,此刻呢,此刻的奴隶们呢,我更多的不是鼓励,而是一种厌恶,就象一般白人厌恶黑人一样的厌恶。。。。。。
我是一名职专生,对历史不是很了解,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触最大的是,汤姆宁死不屈,和他那为爱献身的精神。起初汤姆被卖到南方,是为了替主人还债。在运往南方的途中又因汤姆的善良,纯真的小伊娃成了他的新主人。之后因为主人的病逝被卖给了残暴不忍的勒格里,汤姆虽在勒格里的摧残下死去。汤姆虽死,但结局却转向了另一个高|潮,离异的母女,姐弟的相遇,还有谢比尔庄园所有的奴隶都获得了自由。这些只因爱,是爱成就了这些事情.
这本书是讲一百多年前美国黑奴的故事,书中写了一个勤劳、善良、能干的汤姆叔叔,还有一对机智勇敢的哈里斯夫妇。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一是当时的奴隶制度太残忍了,黑人没有自由,被人任意辱骂、殴打,卖来卖去。二是善良的汤姆叔叔帮忙了那么多的人,自我最后却被折磨死了,真不公平!三是敢于抗争的哈里斯夫妇用他们的努力获得了自由,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2)
前几天,我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美国的斯托夫人写的,这本书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述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状况都十分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我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取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忙,她就会尽自我的所能去帮忙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先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杯具在现代社会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3)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
我感到愤怒,是因为它真实地再现了19世纪在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压迫和折磨下的黑奴们的悲惨生活。故事中的奴隶贩子赫利和奴隶主烈格雷的所作所为让我愤怒无比。赫利贪得无厌,毫无人性,逼得艾莉查携子逃亡;烈格雷凶残冷酷、常常毒打黑奴,汤姆叔叔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我还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然而,我也从书中的故事中获得了感动,因为可敬的汤姆叔叔、可爱的伊娃,还有圣克莱尔先生等人。故事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善良、忠诚、能干,当他知道自己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后,为了报答感恩,他没有逃走。然而,为了让同伴顺利逃走,汤姆叔叔宁死也不出卖她们,他的人格多么高尚啊!还有美丽的伊娃,她像天使一样,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她平等地爱着所有的人,可惜她小小年纪就病死了!仁慈的圣克莱尔先生本来可以给汤姆叔叔自由的,谁知道他却意外身亡,真是遗憾啊!
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也很同情书中的其他奴隶们,如露希、埃米琳和露西。露希的孩子被奴隶贩子卖了,她绝望地跳河自杀了;埃米琳不得不离开母亲,不幸地被卖给了烈格雷,受尽了各种屈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自己的丈夫,给烈格雷当奴隶,身体虚弱的她还经常受到烈格雷的鞭打和责骂。
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黑奴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奴制的真实行动。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4)
在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制度是将非洲等落后的地区的黑人,强制押到新大陆,当作家畜式的买卖,遭受到买卖的黑奴就开始了他们一生被使唤不歇的奴隶生涯。《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叙述的正是发生的那期间的一个悲惨原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我还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黑奴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奴制的真实行动。
我曾经看过一篇课文:《奴隶英雄》讲的也是奴隶们的悲惨。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平等的制度呢?美国有,罗马也有,他们同把奴隶们当作“会说话的工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甚至拿他们的生命来开玩笑!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呀!
同样是人,生活在同样的世界里,可是他们过的生活却是天壤之别,一个是不停地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另一个则是被命令着做东做西,做不好还要挨打挨骂,甚至还要付出生命!我不敢相信现在走在世界最前面的美国,竟有这样的一段黑暗历史。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真正明白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要呼吁公平、公正、公开的作法,凡是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管你是白种人、黑种人,还是黄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文明的社会。
我希望,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能在世界上广泛确立,不要再让汤姆叔叔的悲剧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写完日记闲着没事干就翻起了书来,书的名子叫《汤姆叔叔的小屋》。挺有趣的,给我的感触挺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黑人奴隶汤姆的悲剧人生。善良而忠诚的汤姆叔叔,被破产的主人无奈地卖给了奴隶贩子,在跟随奴隶贩子一路南下的过程中,目睹了奴隶交易的种种丑恶。汤姆先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主人和天使般的小女孩伊娃,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在主人不幸去世之后,汤姆被卖给了一个凶残的主人。在那里,他热心地帮助那些可怜的黑奴们自己却忠于信仰,不肯逃走,最后被奴隶主折磨而死。
书里还讲述了女奴伊丽莎的故事,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她和丈夫乔治历尽艰险逃往了自由之国—加拿大。在那里,他们开始了自由、幸福的新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的善良和诚实,更要学习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的勇气。要知道,只有勇于奋斗,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赢取美好幸福的人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篇6)
我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书中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的故事。
庄园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汤姆叔叔卖给黑奴商人黑利抵债,随后,汤姆叔叔辗转于两个性格各异的奴隶主的家中做工,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庄园主克里亚以及心狠凶残的奴隶主雷克,最后,汤姆叔叔被雷克折磨致死。由此真实地展现了美国黑奴在奴隶制下遭遇的种种苦难和不幸,寄托了作者盼望黑奴获得自由的美好愿望。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因为他颁布了解放黑奴的法令,并发动南北战争来教训南方的奴隶主。他伟大的信条至今为人们所景仰:“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平等的,不分种族和肤色。”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一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她叫吉琳,当她看到汤姆叔叔忧伤的样子时,十分同情他,并央求爸爸把他买下来,她说要让汤姆叔叔感觉到快乐和幸福。她是个天使,虽然她死了,便我相信,天堂里一定因为有她而充满快乐。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700字集锦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幼儿教师教育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 篇1
斯托夫人并不是一位工作作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之后也未曾见过新作,但是仅此一本书就足以让她赢得终身荣耀并载入史册。林肯总统的点评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尽管有些夸大,但并非虚言。这部小说撒播广泛,极大鼓动了南边奴隶的抵挡心情,也坚决了北方领导人的决心。它的影响已不只停留在纯文学方面,而是更多的涉及到人文主义,涉及到政治时局。
或许她的初衷就并不是写文,当作家消遣,或许营生。由于她并不擅长文表达,全部源自于她巨大的怜惜心。当她亲历了南边奴隶种植园后,便决然拿起纸笔,将所见所闻用小说故事在报纸上连载。
多数人未曾见过黑奴,对黑奴的形象只是停留在口口相传和自己的幻想中。忽然黑奴的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人们给予的已不只是是重视,怜惜。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视点,假如这本书放在今日出书,其影响力说不定连兴旺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由于在其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灵敏题推出,产生了裂变效应。提到这儿不得不敬服她的勇气。铁肩担道义,勇于站出来为千里之外的黑人同胞们说话,据风闻讲,她也曾被盯梢或许是密议暗算。天主总是垂青于为人类做好事的人,斯托夫人安然无恙。
总归,这本小说逢时而盛,却不能将劳绩归于时运,仍是那句话,全部源自于她巨大的怜惜心。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 篇2
我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书中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的故事。
庄园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汤姆叔叔卖给黑奴商人黑利抵债,随后,汤姆叔叔辗转于两个性格各异的奴隶主的家中做工,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庄园主克里亚以及心狠凶残的奴隶主雷克,最后,汤姆叔叔被雷克折磨致死。由此真实地展现了美国黑奴在奴隶制下遭遇的种种苦难和不幸,寄托了作者盼望黑奴获得自由的美好愿望。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因为他颁布了解放黑奴的法令,并发动南北战争来教训南方的奴隶主。他伟大的信条至今为人们所景仰:“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平等的,不分种族和肤色。”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一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她叫吉琳,当她看到汤姆叔叔忧伤的样子时,十分同情他,并央求爸爸把他买下来,她说要让汤姆叔叔感觉到快乐和幸福。她是个天使,虽然她死了,便我相信,天堂里一定因为有她而充满快乐。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 篇3
汤姆叔叔,一个没有自由黑奴,一个任人买卖的商品,但他拥有最善良的心,最虔诚的教徒。他永远相信一颗善心是可以改变别人,永远信仰上帝,认为人死后都会为前生患的错赎罪,但是一个老实忠厚的、善良可爱的人,却受到了最不公平的待遇。这只是曾经的美国的一个黑奴的遭遇!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汤姆叔叔已经给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认识洗脑了,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却往往会遇到一所不到的惊喜,最终能实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应该是作者斯陀夫人想说的吧。
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逐自由的权利,关键是自己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现代的我们,尤其是我们90后的年轻人,拼搏吧,为了自由,为了自己,我们要改变命运!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 篇4
最近在读此书,感慨颇多,黑人的品质或许某些白人都比不上。汤姆叔叔的真诚,无私,让人喜欢,同时让人悲伤,怜悯。说实话,想让他逃亡,逃离压迫,虽然此刻我还没看完,但当我看完时,我也不会读完他,不会读完作品中每一个人,加油,为奴隶们,为以前的奴隶们。
然而,此刻呢,此刻的奴隶们呢,我更多的不是鼓励,而是一种厌恶,就象一般白人厌恶黑人一样的厌恶。。。。。。
我是一名职专生,对历史不是很了解,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触最大的是,汤姆宁死不屈,和他那为爱献身的精神。起初汤姆被卖到南方,是为了替主人还债。在运往南方的途中又因汤姆的善良,纯真的小伊娃成了他的新主人。之后因为主人的病逝被卖给了残暴不忍的勒格里,汤姆虽在勒格里的摧残下死去。汤姆虽死,但结局却转向了另一个高|潮,离异的母女,姐弟的相遇,还有谢比尔庄园所有的奴隶都获得了自由。这些只因爱,是爱成就了这些事情.
这本书是讲一百多年前美国黑奴的故事,书中写了一个勤劳、善良、能干的汤姆叔叔,还有一对机智勇敢的哈里斯夫妇。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一是当时的奴隶制度太残忍了,黑人没有自由,被人任意辱骂、殴打,卖来卖去。二是善良的汤姆叔叔帮忙了那么多的人,自我最后却被折磨死了,真不公平!三是敢于抗争的哈里斯夫妇用他们的努力获得了自由,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也许"《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就是你要找的,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然而人们常常并不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却留恋已经失去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如果您用这些尘世的虚荣东西来诱惑我,我又怎能一心一意地读书呢?
青春与年纪无关,而在于内在的精神。所以叔叔,即使您已经白发苍苍,您仍然可以童心未泯。
我仅仅将它当作一段不寻常的人生经历,使我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审视生命。
我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一分一秒都感到快乐。不论将来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情,我都感觉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当作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这些感觉。哪怕风云变幻,我也会直面一切。
某些地方总是和某些人联系在一起,以至于睹物思人,实在很有意思!
当您没有如期参加我的毕业典礼时,我就将您从心中抹掉了,并永远地埋葬。
我不想结婚了,人一结婚就开始走下坡路。
我恨月色如此美丽,而他却无法与我共赏。
最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
我想,将来的某一天——很遥远的未来——我们其中一人必须提前离去,但我们至少已经幸福地生活过了,会留下许多值得回忆的东西。
以上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长腿叔叔》这个书名乍一听来像是儿童读物,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对它有了彻底的认识。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先简单叙述一下故事的主要内容。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因为生长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经常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可是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没有忘记资助人,几乎每周都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是学校里的趣事。
读完这本书,我被茱蒂深深地打动了,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她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与来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用持之以恒的读书来弥补;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弱势群体。茱蒂是个平凡的姑娘,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最后变得不平凡了,依靠坚定的信念积极地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平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6】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书里想我们描述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妙趣横生的情节,温馨感人的场面都让我的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
《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的作品,是一本青少年早期阅读必备的书。
《长腿叔叔》是一本以书信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孤女四年多的学习和生活。主人公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
朱蒂是一个非常独立、自尊心非常强的姑娘,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而是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孩子做家教。在她的小说卖出去后,立即还欠叔叔的钱,她将欠叔叔的人情用一辈子的爱去偿还。
朱蒂有一颗爱心,当她了解了一个几乎被生活的重担压垮的家庭时,她就想起了叔叔,觉得那一家比她更需要得到叔叔的帮助,希望叔叔给予帮助。懂得感恩,懂得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别人,这时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啊!
感恩让生活更美好!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7】
我最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小说,觉得这本书写得真好。看完了很受启发。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蒂,幸运地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在她上大学期间经常寄信给这位神秘人一一长腿叔叔,告诉这位叔叔她在大学生活的事。叔叔也令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最后成为了她的亲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朱蒂非常的敬佩。朱蒂是一位孤儿,由小到大都很憧憬完满家庭的生活,她非常坚强,认真求学,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自力更生,不依靠别人,独立而能干。从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青少年应有的一切,坚强、有理想、爱家、能干。扪心自问,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理想,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理想,害怕自己不能实现,接受不了自己的懦弱。而她却是勇于追求,为理想去努力奋斗的。
朱蒂是孤儿,她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却有些同学不懂得亲情的可贵,不去孝顺父母,爱护弟兄姐妹,不会去感受家人的爱,同时也不懂付出自己的爱,与朱蒂相比,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些同学实在应该好好反省,如果你还不能体现这种宝贵的家庭温情,那么快快去看看《长腿叔叔》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8】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xx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8篇
闲暇之余我们都喜欢阅读,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感动了很多人。 最需要做的是把读书体验记录下来了,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一篇与“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相关的文章,我们为您提供实用的解决方案敬请参考!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1)
郭一楠《长腿叔叔》是简·韦伯斯特创作于1912年的长篇**作品。整部**由女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茱蒂)写给供养她读大学的好心人——孤儿院理事”长腿叔叔”史密斯先生的信件组成,这些信件记录了一个女孩的大学生活以及情感历程。
看了《长腿叔叔》,我真想要拥抱里面的主人公,拥抱作者(当然不可能了),还想把它推荐给所有人!
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原名叫乔若莎,当然她很讨厌这个名字,于是后来自觉地将其改成了朱蒂,故事一开始,朱蒂便通过资助来到了大学,并开始和”长腿叔叔”的通信,长腿叔叔对她有一个特别的期许,希望她能成为作家。
朱蒂在信中感谢了长腿叔叔,并照着约定不断汇报自己的情况,她最初的信写得很单薄、生硬,甚至话语间有些唐突,喜欢冷嘲热讽,非要说惹人喜欢的地方,那就是她单纯率真的性格,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还会把这些情绪用一种”苦中作乐”的态度表达出来,那是一种被痛苦和压抑浸泡过的幽默感,读起来味道酸酸的,她努力想和长腿叔叔建立一种联系,剖白自己、提出试探,小心翼翼且带着些故作的机巧,而在这略显笨拙的刻意中慢慢流露出了她孤独、无助和少女特有的好奇,因为这份真实,那些稀碎的小事也变得生动可爱起来。
朱蒂在新的环境里碰见了喜欢的朋友,也碰见了不那么喜欢、却绝非十恶不赦的女伴,不断读书,见识大的、更大的世界,她认真打量它们,对周遭各色纷繁靓丽的风景都感到欣喜,和所有正常的女孩一样迷恋种种或深或浅的美好,”好看的帽子”和知识一样有趣,在这方面朱蒂从来没有用”丑恶的欲望”、”高贵的灵魂”等来欺骗自己和长腿叔叔,她坦然面对内心,真实得让人感动,更为可贵的是她也因这份诚实认清了自己,把控住了欲望,从而拒绝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不是用”责任”这样的假话来麻痹心灵——她承认欲望、并和它轻轻地握了个手,之后大步流星地走开了。
“帽子”事件是主人公朱蒂的一次成长,从这也能看到本书的一大亮点:真诚,清醒。
这不是”灭人欲”的道德寓言,更不是明明睁着眼却不去看主角美貌和身世、只说她获得”幸福”是因为”勇敢和善良”的童话,我也是从这里慢慢喜欢上了它,但始终还提心吊胆,因为我提前知道了结局,怕到后来还是一声叹息。
朱蒂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那里离开时她心中充满了怨又和愤怒,从没假装怀念和喜欢那里的任何人和事,有些小小的自卑和警惕,但随着故事的发展,她给长腿叔叔的信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绪慢慢变得平和、生动,从一只忽然挣脱缰绳的小野马变成了一只明确奔走方向且能自如操控步调和节奏的良驹,她的冷嘲热讽越来越少,对世界的体谅和理解越来越多,她从躁动地趋向惊喜和改变,逐渐懂得发现微小的美,也慢慢敢于开始回忆从前(且不像刚到大学时因为孤独、下意识地忆起),从点滴之间发现过去的美,她依旧不能对院长说爱,但至少她不再恨她了。
这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看过一个关于萧敬腾的记录片,讲的是他和他收养的小动物,其中有一只当时据说不可能站起来的狗,但录像中它不但精神很好、腿脚也很好,萧敬腾望着镜头说:”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以为他会说什么”爱”啊”温暖”啊之类的话,可是没有,他说:
”因为快乐。”
那一幕给我的触动特别大。我想”苦难是座学校”或许有一定道理,但对于敏感的、脆弱的、尚无抵抗能力的小生命来说,苦就是苦,很难滋养出甜,难就是难,硬要说这是福的话、受难的人会叫说话者”赶紧把这福分领走”,每个曾挣扎在海难中的幸存者、只要是诚实的人恐怕都不会在回忆中,描绘自己当初如何一边挣扎一边品味大海的美,逃命已经耗尽全力,能欣赏波澜壮阔或宁静如斯的人,若非有强大的精神力来做支撑,就是在确定安全的、放松的情况下进行的。而这份宁静和放松可能来自于外界给予的信任、爱或温暖,但究其根本,是当事人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体会到安宁、善意和呵护,愿意敞开自己、释放自己。
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不只是随便说,更不是仓促行事。
这也显示了该书的第二个优点:尊重自然,充满自然智慧。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2)
她,是一个各科成绩都格外优秀的女孩;她,是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她,又是一个笑的像阳光一样灿烂的向日葵······她是谁?他就是我们亲爱的茱蒂小姐。就在这个寒假,我带着满怀的好心情走进了她,走进了《长腿叔叔》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长腿先生送去上大学,开始了她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长腿叔叔,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遇到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封闭的环境来到多彩的世界。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这可不是什么儿童读物,而是讲述了一段以感恩为题材的美妙爱情小说。在文章中,只有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我被朱蒂的行为所深深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茱蒂本是一个平凡的人,可后来却变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人,这一切都是长腿叔叔干的好事。所以,我也是很欣赏长腿叔叔杰夫的!
从茱蒂身上,我学到了:不管生在富人家,还是穷人家,都要有一个乐观向上的态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学会自立,生活要靠自己才会更精彩。我相信生活中处处有奇迹,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3)
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所以,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欢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明白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明白: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悲痛、期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终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明白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明白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所以,我真期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欢乐!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4)
上个暑假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长腿叔叔》作者是美国人,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孙侄女——简韦伯斯特。事实上,这是一个小女孩成长的一点,也是一个不知不觉爱上的女孩。
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可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非常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来“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她是正常的孩子,她也可以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做一个喜怒哀乐个点俱全的孩子。她还让我懂得:
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believeoneself!!”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长腿叔叔》的书,作者是美国的简韦伯斯特。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一个叫茱蒂的孤儿。写了一篇作文后,他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帮助,进入了大学。茱蒂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好心人。当她看到他的影子时,她在第一封信中取了一个叫长腿叔叔的小名。读完了大学后,茱蒂找到了一个工作。
为了报答长腿叔叔,她在信中问长腿叔叔,很快找到长腿叔叔,并知道了长腿叔叔的名字。从此,茱蒂和长腿叔叔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真诚相待,你会得到奇迹。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
一天下午,天气晴朗。爸爸开车送我们回家。我躺在后座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在楼下。我突然觉得很不舒服。我以为是太阳,所以没告诉我妈妈。到家后,我还是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我告诉了妈妈。
妈妈让我先量了一**温,结果一量39.9度,这个体温差一点把妈妈给吓坏了。妈妈赶紧让我喝了一杯开水,然后让我睡觉,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妈妈,我听到妈妈说让我快点好,我又看到妈妈差不多整夜都在为我忙,在梦中变成烟雾的我感动不已。第二天早上,我的病治好了,我听到妈妈的话在梦中实现了。
你看,我妈妈关心我,用她所有的真爱来照顾我。她希望我的病能尽快**,我的病也能很快**。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6)
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两或三个月吧),到昨天,终于把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写的长篇书信体小说《Daddy-Long-Legs》(中英对照版,中文译为《长腿叔叔》,译者:迪子)读完,其实并不是书的内容有多长,而是在办公室里读书,于我而言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有电脑和网络--瞧,这理由有多牵强--但事实就是如此!
简·韦伯斯特生于1876年,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其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查尔斯是一位出版商。这本温馨、浪漫而又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著作,写了一个孤儿院的小女孩在一位陌生理事的资助下上大学、学写作、遇真爱的故事,全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以书信的形式写成,并于1912年出版--至今已过去了一百年!它提醒在幸福中的人们,要珍惜所有、心怀感激。好了,不多说啦,去看看书吧:
在入大学前,孤儿院的女监事李皮太太这样告诉她:
“(将来你写的)这些信将指名给约翰·史密斯先生,由他的秘书转交。他要你写信的理由是,他认为没有什么比写信更能培养写作技巧了。因为你没有家人可以联络,他才要求你以这种方式写信给他;同时,他也希望能随时了解你的学习进展,他不会给你回信,也不会特别关注你写的信。这些每月的书信是你绝对要遵守的义务;这也是史密斯先生唯一的要求,因此你一定要认真地写信,就把它当成是你将要支付的账单一样。”
开始了多彩的大学生活,她显得特兴奋,当然,规定的一个月一封信她实际上会常常写,有时甚至隔一两天。看吧!这时,她兴奋地写道:
“亲爱的送孤儿上大学的善良的理事先生:
我终于到学校了!昨天,我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新奇,不是吗?我以前还从没坐过火车呢!
最尊敬您的乔若莎·艾伯特”
调皮的她开始叫他“长腿叔叔”,因为她只见过一次他的背影,很长很长。大学生活让身为孤儿的她开朗了起来,不是吗?看看她写的这封信吧:
“亲爱的长腿叔叔:
大学生活越来越有趣了。我喜欢那些女孩子,喜欢老师,喜欢上课,喜欢校园,喜欢那些好吃的东西。我们每周都吃冰淇淋,从不吃玉米粥。
您最多嘴的乔若莎·艾伯特”
显然,在孤儿院里她常吃的肯定是令她生厌的玉米粥啦!校园生活有乐也有苦,她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朱蒂,当她数学和拉丁文都不及格(她的基础太差了)时,顽皮的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有一个很糟糕、很糟糕、很糟糕的消息要告诉您,但是我不会从这里写起;我想先让您高兴一下。
乔若莎·艾伯特已经开始成为一个作家了。
冬日午后的阳光灿烂耀眼,杉树上挂着冰凌,所有的一切都被白雪覆盖着---除了我,我正被悲伤覆盖着。
您忏悔中的朱蒂”
生病时的她,写信给长腿叔叔,说: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的舌下腺肿了。我学了整整一年的生理学,却从未听说过舌下腺。教育是多么无用啊!
您满怀爱意的朱蒂·艾伯特”
有时候,她也会写信给长腿叔叔逗他开心,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今天早上,我照了一下镜子,发现自己长了一个酒窝,我以前从未看见过。真奇怪,它是从哪儿来的呢?
想念您的朱蒂”
遇到学习中的酸甜苦辣,她也会在信中告诉长腿叔叔:
“亲爱的长腿叔叔:
化学教授说:‘真正的学者从不忽视任何细节。’
历史教授说:‘不要把目光仅停留在细节上,站得远一些才能把握整体。’
您瞧,在化学课和历史课这间,我们要多么小心地顺风使舵啊。
您永远的朱蒂”
校园生活多姿多彩,校外生活同样非常有趣,她高兴地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三月春风吹佛,天空中云乌云涌动。乌鸦在松林里吵闹个不停!这种吵闹声令人兴奋不已,似乎在召唤我。我真想合上课本,到山上去与风儿赛跑。
您最优雅的奥菲莉娅丹麦王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写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文笔优美,比如:
“亲爱的长腿叔叔:
今天下午,当我从实验室回来时,发现一只松鼠正坐在茶几上吃着杏仁。天气转暖后,我们常会把窗户打开,而这样的访客也随之多了起来。
朱蒂”
暑假里,她去了一家牧场,美好的大自然让她欢快不已,她这样写:
“长腿叔叔先生:
我正在牧场上一个小池塘边的柳树上给您写信,就坐在第二个树杈上,树下有一只青蛙在呱呱地叫个不停,头上方也有一只蟋蟀在连续地唱着歌,两只小虫子在树干上快速地爬来爬去。我已经在这儿坐了一个小时了;这树杈坐起来很舒适,尤其是在我铺上了两个沙发垫后。
朱蒂”
偶尔,她也会淘气,比如这封信:
“亲爱的长腿叔叔:
言归正传,想听听我最近才发现的秘密吗?您可要答应不可以嘲笑我爱慕虚荣。那么,听好了:
我非常漂亮。
真的,如果对着屋子里的三面镜子我还不知道这一点,那我就是个傻瓜了。
一个朋友
又及:这是小说中淘气的匿名信”
从小女孩到大学生,她在渐渐长大成熟,有一天,她在信里说: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了,叔叔,幸福就是要活在现在。不要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活在对未来的期盼中,而是要尽情地享受现在。
您永远的朱蒂”
当然了,写作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叔叔:
我正在写书。我是三周之前开始的,进展神速。我抓住了要领。编辑和杰维少爷说的很有道理,唯有写熟悉的事才有说服力。
挚爱您的朱蒂”
写作的乐趣一旦出现,一切就都是美好的,不是吗?瞧,她如是写道:
“最亲爱的长腿叔叔:
早晨,写作的欲望让我等不及穿衣吃饭,我不停地写,直到倦怠不堪,才跟科林(新买的牧羊犬)到田间漫步,为第二天的写作准备新的题材。
农场没有什么新闻。牲畜都很健康。猪肥得令人吃惊,牛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母鸡在产蛋。
您永远的朱蒂”
故事的最后,她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长腿叔叔”,原来他就是同学的叔叔、一位曾在校园里与自己共进下午茶的平莱顿先生,就是曾与自己交往过的杰维少爷,就是曾向自己求婚却被自己拒绝(因为她太爱他了以致怕以后会失去他)的杰维少爷!见了“长腿叔叔”的第二天,她给他写了最后一封信,也是第一封情书,他们就要在一起了!她就要与自己一直感谢的人、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她兴奋地写道:
“我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先生:
昨晚你是否睡了?我整夜未能合眼。我太惊讶、太兴奋、太疑惑、太幸福了。
亲爱的杰维,我实在太想你了,但这思念是甜蜜的,因为再过不久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们真的彼此拥有了,真切地属于对方了,再不是假想了。我终于有了归宿。
永远永远是你的朱蒂
又及:这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我竟然知道怎么写,多有趣啊!”
读完了书,感觉从里面学到了一些东西:
1,有些书是不能仅通过文字就能读懂的,比如: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一个写作前从未接触过男人的英国女作家,却在《呼啸山庄》中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的希斯克利夫先生形象。
2,写作,唯有写熟悉的事才有说服力。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7)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8)
长腿叔叔读后感(一):
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很温馨,很浪漫的童话。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见这本书的封底):
茱迪在孤儿院长大,她不得不承担很多繁重的工作,却不能享受普通女孩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像一个传说,一个自称约翰?史密斯的主任把她送进大学事因为她的作文很好,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切地打**给导演腿叔叔。
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一直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一句话也没收到。对她来说,他几乎不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遇到了哈维尔大师。他独特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毕业时,她深爱哈维尔,但拒绝了他的求婚。这时,长腿叔叔,谁也没有见过她,甚至没有给她回过信,邀请她在纽约见面。长腿叔叔原来是哈维尔。茱迪很震惊。他们开始有了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给长腿叔书的八十四封信。起初,这些信似乎是茱迪的一务。史密斯主任支持茱迪上大学,并请她写信给他,报告她在学校的进步。而茱迪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长腿是理事留给茱迪的印象,茱迪不明白他的其他特征,更愿意叫他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读了这些信,你会发现茱迪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孩,你也能感受到她的成熟,不仅在知识的增长,而且在心灵的成长。
最让人难忘的是,茱迪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她看似幼稚的话深深地吸引了我。也许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有趣的生活。下面是我选的一些片段,和大家分享。
长腿叔叔读后感(二):
在书的海洋里,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前不久,我读了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本**,它深深的吸引了我。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茱蒂在孤儿院长大的故事。18岁时,她得到了财神的保佑。一个长腿叔叔帮助她上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向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却总是得不到回信。但她仍然坚持写作,懂得感恩。她把写书赚来的钱寄给了长腿叔叔。
直到有一天,她明白长腿叔叔是她大学时的心上人,他们继续他们的浪漫。整篇文章都是以封信的形式,但字里行间却感人至深,让我们能感受到女主人公的真诚之心。故事处处洋溢着阳光的笑声和温馨的情感,让我明白了一个在逆境中成长的孩子是怎样刻苦努力,勇于上进,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还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感恩’。
首先,我们应该感谢父母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舒适的环境和一个温暖的家庭,让我们自由快乐地成长。其次,感谢老师,她们教会了我们丰富的文化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享受旅行的乐趣。
今后,我也会像长腿叔叔一样学习,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付出比接受更快乐。珍惜现在的一切,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长腿叔叔读后感(三):
《长腿叔叔》读后感
在第七十五封信中,请向格里尔一家(这是茱迪以前的孤儿院)转达我的爱。经过四年的模糊岁月和回首,我对这个家庭充满了柔情。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而其他的女孩子们都拥有这样的童年。
但此刻,我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它给了我一种有利的视角,我能够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对世界保有一种个性的看法,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朋友们,你后悔自己出生在贫困地区吗?是不是为自我没有上一个更好的大学而懊恼呢?
是不是为自我在很多方面不如别人而难过呢?是不是为自我此刻一齐生活的人不合己意而埋怨呢?那么,你好好读这些话吧,你不会再不快乐了。
在第七十九封信中,叔叔,亲爱的,我很高兴。周围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适的四柱床,很多纸,一品脱墨汁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还想要什么?朋友,跟着茱迪学学知足而乐吧。
就选这些吧。我不会写字。我不能给你看茱迪的原貌。我也不会写。恐怕我毁损害茱迪的完美形象。还是由你们自我读这本书,由你们自我来认识茱迪吧。
我最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应该简朴而真诚地生活,这样我们才会更幸福;我们不应该对物质的匮乏太无助,这样我们才会更自然、更舒适,生活才会更舒适;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是一个童话。
长腿叔叔读后感(四):
《长腿叔叔》读后感
心中的牵挂,悠悠讲给天空知,每一串梦儿,埋藏着我的心事,简单的一封信,却包含着无穷的爱意,只盼交能早点交到你手上。
题记这天最后把《长腿叔叔》看完了。其实早就就应看完的,只是很舍不得把书翻完,很舍不得离开书中的人物,所以一点一点,一遍又遍我不停回味着。这本书,让我知道什么是幸福,如何珍惜身边你认为理所当然的平凡和珍贵的东西。
偶然间,得到简。韦伯特的着作《长腿叔叔》,起初以为又是一本幼稚的儿童读物,可看到封面上的那句洋溢着惊喜、温馨、怀旧、感情,所有阳光感觉,尽在其中的话语,一下子,便把我吸引住了,心中有一种莫名地,迫切想走进书中世界的冲动。
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乔若莎。对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向往,各科成绩优秀的她,虽然考上了大学,却正在为没钱上学而发愁。但这一切,被一个只留下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改变了。
他愿意为乔若莎支付学费,就这样乔若莎成了一名幸运的大学生,开始了她美妙的大学生活,但是却从未见过帮忙她,被她称为长腿叔叔的神秘人物,只是每个月都会寄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物。当乔若莎逐渐明白自我的回信不会有回音时,她心中那叛逆的种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她对长腿叔叔有了一些不以为然和抱怨。而当她邂逅了谈吐不凡、风度翩翩的杰维少爷,并渐渐地喜欢上了杰维少爷,陷入恋感情感中的她,急切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于是她又一次想到了长腿叔叔。
就乔若莎决定告白时,长腿叔叔的神秘面纱被揭开了,原先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尽管作者用了最简单的书信形式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书中每一句话,却很让人感动,透过简简单单的文字,我似乎能触摸到书中主角那颗敏感、真挚的心。茱蒂的幸运足以让许多女孩子羡慕,因为她遇到了她的长腿叔叔,如果没有长腿叔叔茱蒂肯定上不了大学。但仅仅依靠长腿叔叔的帮忙,茱蒂就能上大学吗?
在茱蒂幸运的背后,我看到的是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她对理想执着追求的毅力,我想这才是茱蒂最终能获得幸运之神眷顾的真正原因吧。
以前我这样设想过,如果自我也如茱蒂般是个孤儿,会是什么样的,那一瞬间,我突然发现,自我实际上拥有很多珍贵而完美的东西。忽然发现自我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抱怨,抱怨老妈的唠叨、抱怨老爸的严厉、抱怨作业永远做不完、抱怨朋友不理解自我、抱怨生活的乏味是啊!生活中,我们不都总是在忽略那些自我已经拥有的平凡但珍贵的东西,却不停地在留恋那些已经失去的或者得不到的东西,这或许就是人性共通的缺陷吧!
但茱蒂对待生活的态度,却教会了我要懂得了感恩,施比受更幸福。要珍惜此刻自我所拥有的一切。
长腿叔叔读后感(五):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
它的主要资料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明白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
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带给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下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
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
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长腿叔叔读后感(六):
《长腿叔叔》读后感
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给自我起了个名字,叫茱迪(她原先的名字是杰瑞莎,是在孤儿院李佩特太太给她选的),我更喜欢她自我起的这个名字,这是她自我给自我做的一次主,这种独立的感觉必须很诱人。(另外,我真的很高兴,在译者序里,小意也把她称作茱迪,而不是杰瑞莎,哈哈哈。)
在第三十八封信里,茱迪有一段话我认为,每个人,不管他长大后有多少麻烦,都就应有个幸福的童年。哈哈,看到这样的话,你难道不会想到你的童年吗?你难道不会为自我此刻为各种外来的压力而构成的不良感觉而难过吗?
在第四十四封信里,她说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终有一天会去的我会的,真的,叔叔,当我成了一个伟大的作家,或者艺术家,或者女演员,或者剧作家任何一类我能成为的伟大人物吧。我强烈渴望去流浪,一看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我想在看到这样的话的时候,你必须会心里亮堂起来,尤其如果你读过并喜欢三毛的话。
在你的心里会有一大片开阔的地方,你会那么快乐,那么洒脱。流浪、流浪,多么美的生活啊。哈哈。
想想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吧,茱迪也是这样的神秘女子吧,她们会是多么幸福的人啊!
在第五十七封信里,茱迪写到这还不是最快乐的事!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叔叔,就是活在此刻。不要永远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总在盼望着将来,而是努力从此刻中得到更多。
这就像耕田一样,能够广耕,也能够精耕。从此以后,我会精细地活着,享受每一秒钟的时间,享受它的时候就要感觉这是种享受。大部分人并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赛跑,他们想到达一些远离地平线的目标。
在路上,他们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失去了欣赏路上漂亮的风景和宁静的乡村的机会。当自我衰老时,他们才认识到自我的精力不够了,达不到达目标已经显得很不重要了。而我呢,则决定在路上坐下来,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
我不说什么了,您自我读这段话吧。
202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毋庸置疑,作为一位刚入职不就的教师来说,我们更应该注意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写教育笔记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202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在这个暑假 里我们老师 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现在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 于勒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 ,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 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 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助 的美好 生活 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 ,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后来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
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 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
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快乐 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这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
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2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3
我的叔叔于勒是我中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是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优秀的小说,故事情节由全家,盼于勒赞于勒见于勒躲于勒的一系列线索慢慢展开。小说展开第一人称,以我一双清纯的眼睛,真实地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人感到真切生动而又凄婉悲凉。
于勒叔叔以前在家里用文章的话说,就是一个坏蛋、流氓、无赖,他不仅花光了自己的钱,还动用了我父亲的大部分遗产,后来,被大家送到了船,打发出了美洲,过了一断时间,当大家听说他发了财时,心中就急切盼望起来,可这每星期日,我们却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开进来,父就总要说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唤,如果于勒竞在这只船上,那令人多么惊喜呀!当于勒叔叔写信说要回来报答大家时,希望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可当大家意外见了于勒时,大家着实被吓坏了。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看到他的落迫,父母亲都同时选择躲。母亲回来了,我看出她在哆嗦,她很快地说: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还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最后当我可怜于勒叔叔给了他10个铜子小差,母亲就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有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他使了个眼色,怕被女婿知道真相。
文章采用了一系列语言描写,细腻而真实地反映了人物的内心变化,加上人物生动、形象的神态,让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4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5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自己有利就讨好,无利就抛弃。我们应该一视同仁。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的社会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看了一个短篇小说,名叫《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他与契诃夫、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这篇小说我先是听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深有感触。
约瑟夫·达夫朗什家里生活贫困,一家人省吃俭用,但又很要面子。约瑟夫有个亲叔叔叫于勒,多年以前,于勒把家里的钱都给糟蹋光了,后来于勒坐船离开了。于勒曾来信说他赚了点儿钱,两年后,于勒又来信说他有很多钱了,并且说他要去长途旅行。一家人都被震惊了,他们都很兴奋,心想只要于勒回来了,大家就一定会过上好日子。每到星期日,菲利普看见轮船就会想如果于勒在这艘船上那该有多好啊!这时候,曾经是'祸害'的于勒成了全家人的“希望”,成了一个正直的好人的形象。大姐和二姐因为家里穷都没有出嫁,一个公务员看见了于勒的来信,以为这一家人要有钱了,就娶了二姐。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菲利普决定带着全家去泽西岛小游。在船上,菲利普发现了一个卖牡蛎的老头子,他特别像于勒,经过和船长确认后,菲利普和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老水手正是于勒!这就像晴天霹雳一般,他们终于如愿见到了于勒,却在真的见到他后吓得避之不及,像遇到了瘟疫一般。
其中有三个时间段,生动地刻画了菲利普夫妇态度上的三次变化。第一次是于勒糟蹋了家里的钱,菲利普夫妇很气愤,把他赶走了;第二次是于勒两次来信说发了大财,夫妇二人听后很高兴,热切地盼望着亲人于勒回来;第三次是他们在船上遇到了穷困潦倒的于勒,就避开他,不想让他缠上。有句谚语说的好: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虚荣势利的菲利普夫妇,见钱眼开的公务员女婿,和约瑟夫的单纯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真是一个具有讽刺意味、发人深省的好作品。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7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8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完美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因此奋力抗衡;也许他一向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因此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因此他选取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期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正因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期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取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厌恶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联。我最厌恶《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收藏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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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看了一个短篇小说,名叫《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他与契诃夫、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这篇小说我先是听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深有感触。
约瑟夫·达夫朗什家里生活贫困,一家人省吃俭用,但又很要面子。约瑟夫有个亲叔叔叫于勒,多年以前,于勒把家里的钱都给糟蹋光了,后来于勒坐船离开了。于勒曾来信说他赚了点儿钱,两年后,于勒又来信说他有很多钱了,并且说他要去长途旅行。一家人都被震惊了,他们都很兴奋,心想只要于勒回来了,大家就一定会过上好日子。每到星期日,菲利普看见轮船就会想如果于勒在这艘船上那该有多好啊!这时候,曾经是'祸害'的于勒成了全家人的“希望”,成了一个正直的好人的形象。大姐和二姐因为家里穷都没有出嫁,一个公务员看见了于勒的来信,以为这一家人要有钱了,就娶了二姐。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菲利普决定带着全家去泽西岛小游。在船上,菲利普发现了一个卖牡蛎的老头子,他特别像于勒,经过和船长确认后,菲利普和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老水手正是于勒!这就像晴天霹雳一般,他们终于如愿见到了于勒,却在真的见到他后吓得避之不及,像遇到了瘟疫一般。
其中有三个时间段,生动地刻画了菲利普夫妇态度上的三次变化。第一次是于勒糟蹋了家里的钱,菲利普夫妇很气愤,把他赶走了;第二次是于勒两次来信说发了大财,夫妇二人听后很高兴,热切地盼望着亲人于勒回来;第三次是他们在船上遇到了穷困潦倒的于勒,就避开他,不想让他缠上。有句谚语说的好: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虚荣势利的菲利普夫妇,见钱眼开的公务员女婿,和约瑟夫的单纯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真是一个具有讽刺意味、发人深省的好作品。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2】
当我把两法郎还给父亲时,母亲惊讶地问:“花了三法郎?……怎么可能?”“我给了半个法郎的小费。”母亲腾的一下蹿了起来怒视着我吼道:“你疯了!把半个法郎给这人,给这个穷无赖!……”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话来自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
《我的叔叔于勒》主人公的叔叔于勒曾经是一个败家子,后来写信,告诉主人公的一家,说他发财了,希望能补偿因为胡作非为为我父亲造成的损失。当时,主人公的母亲父亲就认为曾经的败家子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一个有良心的好兄弟。可是,等他们认识到所谓的有钱人,其实已经没落的时候,就连半个法郎都不愿意接济他。金钱,总会模糊许多人的双眼,总会无情地划分了许多人之间的界线,哪怕是亲人也不例外,甚至还会使一些人变得毫无人性,成为无情无义的的人……文中的一家人,很久以前为金钱憎恶于勒,后来因为金钱盼望于勒,现在又为金钱辱骂于勒。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这种金钱利益关系。
金钱也使于勒失去斗志。生活啊!因为他年轻时浪费财产,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金钱重于一切的作法,或许他也不会那么快背井离乡。也许他也曾不愿意被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过;但是,他还是失败了。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只能做一个卑微的低等人。
金钱像一面镜子,不但照出了菲利普夫妇绝情,也照出了这对夫妇的势力。假设于勒没有寄那封有关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发财的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更不可能将因金钱背井离乡的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
仔细想一想,其实主人公的爸爸妈妈和他的叔叔也没有错,错的是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是金钱为上的社会环境让现实变残酷了,人们变丑陋了。短短一篇小说,透露出了太多的哲理。如今,我们的社会已经变得更加美好,相信以后会有一个全新的未来。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3】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4】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的“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小说中讲了叔叔于勒的故事,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彻底改变了菲利浦一家对于勒的看法。当他挥霍掉自己甚至大部分菲利浦的财产时,他是“败家子”、“无赖”、“混帐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废物”。而当于勒在信中说自己赚了钱希望日后弥 补 菲利浦的损失后,近摇身一变成了他们口中的“正派的人”、“有良心,诚实可信的人”。“等我们的好于勒回来,家里情况就会大大改观。这一家子,总算出息了一个人!”母亲这样讲。父亲看到从远处归来的轮船时,总是满怀希望地说:“嘿!如果于勒在船上,那多叫人惊喜啊!但是后来他们在轮船上发现,衣衫褴褛、又老又脏的老水手是于勒,翘首盼他归来的心情一扫而空,骂他是“骗子”、“无赖”。连“我”因为他是亲叔叔的亲戚关系给他十苏小费也受到责骂。最后,他们因为怕受到连累而匆匆离去。
读完全文,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截然不同的态度。导致态度变化如此之大的“神奇”的东西是什么呢?金钱!他们用金钱和利益权衡了于勒和他们之间的亲情和他的品质。“祸星”“骗子”到“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和后来又改为“无赖”的称呼的巨大落差,能看出他们的肤浅和庸俗,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随着于勒的财富而不断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文中还说“那个年轻人最终决定向二姐求婚,也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那封信。”这也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势力统治下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用金钱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风气。
文中的“我”给了穷老头一百苏银币和给于勒叔叔十苏小费,说明“我”是很有同情心的,这也是在菲利普一家中唯一的一个正面人物。人间有很多东西都是金钱无法取代的:友情、亲情、爱情、快乐……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主人公“我”一样拥有同情心和爱心,并且淡化金钱,不要被金钱所迷惑,用真诚的心感受人间美好的情感。
我不禁再次翻开书,翻到写着“我的叔叔于勒”的标题那一页。这篇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良风气和对小人物的无奈、同情的短篇小说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拥有同情心,不被金钱和权利迷惑,脚踏实地地努力!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5】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1.作者简介
莫泊桑(1850--1893),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俄国的契科夫、英国的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代表作《羊脂球》、《一生》《漂亮朋友》等等。
2.佳句赏析
a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
** “突然”一词写了母亲的旧怨新恨一齐发作,也更能表现母亲自私、冷酷、唯利是图的性格。
b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 景物描写,烘托了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紫色的阴影”语义双关。既实指哲尔赛岛,也象征蒙在菲利普夫妇心头的阴影。
4.读后感悟
金钱会使人变得冷漠,不要让金钱蒙蔽了双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6】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让我们懂得: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
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精选6篇)
我们在这本书籍中读着读着就哭了,说明我们与作者产生了共鸣。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抓住重点,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或许能帮助您解决一些疑惑,如果您对此话题有兴趣请务必关注我们的网站!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1】
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叔叔于勒》。
在19世纪的法国,金钱代表着一切。于勒把家族的遗产几乎用光了。他出海冒险经商,好不容易发了一笔小财,却偶尔的一次经商,使他赚了一笔小钱,还许诺给全家人一笔钱。全家人都在等待着他。
这时,约瑟夫的二姐也被人求婚,全家人商量好去需金较少的邻家小岛去度假。
在行往小岛路程的船上,全家人悠闲地吃着牡蛎,偶然间发现那小贩极其像一个人于勒!父母们陷入了一种恐惧的情感中。约瑟夫去付账了,他施舍给于勒10个铜板,被父母痛骂。
读完这个故事,我百感交集,我想,莫泊桑是想要告诉我们,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是的,金钱能买的到床,却买不到安稳的睡眠;金钱能买到时钟,却买不到不息的时间;金钱能买到好吃的,却买不到好胃口;金钱能买到药,却买不到健康!金钱虽然很好,很有诱惑力,但拿的时候,应该三思,它可以挑拨关系,离间亲情,千万不要被它蒙住了双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2】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1.作者简介
莫泊桑(1850--1893),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俄国的契科夫、英国的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代表作《羊脂球》、《一生》《漂亮朋友》等等。
2.佳句赏析
a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
** “突然”一词写了母亲的旧怨新恨一齐发作,也更能表现母亲自私、冷酷、唯利是图的性格。
b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 景物描写,烘托了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紫色的阴影”语义双关。既实指哲尔赛岛,也象征蒙在菲利普夫妇心头的阴影。
4.读后感悟
金钱会使人变得冷漠,不要让金钱蒙蔽了双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3】
最近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只能用网络来解决学习的问题。不用去学校,节约了路上的时间,于是看书的时间变多了。也不知哪天我偶然阅读到了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三位中的一位,其他两位分别是俄国的契诃夫和美国的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完了小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于勒的人挥霍了大量的钱财被家人送到了美洲。后来他说他在那里已经做上了生意,两年之后他又写信告诉家人他已经很富有了。这可把哥哥和嫂子以及侄儿侄女高兴坏了。过了一段时间,于勒的哥哥一家人要去泽西岛旅游,在游轮上买牡蛎的时候,于勒的哥哥发现那个卖牡蛎的落魄的人就是于勒,但是他们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们就是于勒这个无赖的亲属,没有与于勒相认。全家人都很气愤,非常憎恨那个没出息的于勒。
小说中于勒这个人一直都在画大饼,他画大饼是为了什么?虚荣心!他为了让哥哥一家人都觉得:“这个于勒有本领,心眼好,占了钱还知道还,不错。”仅仅是为了这几句表扬话,但他不知道自从哥嫂知道了他变成了富翁以后都非常激动,都非常盼望这个好心的于勒能早一点回来。但他如果真的回去了,哥哥嫂子看着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他都会想起于勒之前在信中说的“发财”。什么是“发财”?一个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人凭什么能发财?简直是太荒谬了。
于勒之所以会写那两封信其实还不仅仅是因为虚荣心,我觉得他打心底里是希望真的能够还钱给哥哥一家人,让生活拮据的他们过上好日子。他比较珍惜亲情,他想见到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他选择了离他们家乡不远的地方做事情。但他在船上怕哥哥失望,所以也没有与哥哥相认,这样也反应出于勒善良的一面。
文中的菲利普(也就是我)其实并没有因得知叔叔变成了一个卖牡蛎的店员而过度气愤,反而挺同情他的,还给了他半法郎的小费。虽然他的爸爸妈妈都很势利,但是他们生了一个很能理解别人的善良儿子,我也觉得特别庆幸。这是这篇短篇小说里比较温暖的一点。
我觉得小说里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有这些我们难以理解的举止。只有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些人物的生活背景和生活环境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4】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我在读了这篇小说,有了深深的一些感受。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菲利普的弟弟于勒是个乱花钱的人,菲利普一家人都非常厌倦他,他们让于勒去了美洲,他到了美洲后,就写信告诉夫妇俩,说偿还他们的钱,夫妇两个很是开心,不停赞扬于勒。几年过后,当于勒信到来时,信上说他生意不错,要去长期旅行,有钱了便会回来。所以,他们一家人那这封信到处给别人看,还因此得到了许多的好处。可是,当他们一家人出去旅行的时候,竟遇到了于勒,他根本不是什么要发财的人,而是一个卖牡蛎的水手,所以,菲利普一家人一下子变得冷酷无情了,也不跟于勒相认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受到了菲利普一家人的对金钱的崇拜与向往,他们是那样的势利呀,只是在于勒有钱的时候,才会对他很”热情“,可是,当他们发现了于勒原来是那样的贫穷,过着艰苦的生活时,便露出了他们的真面孔,他们那张丑恶的面容!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见风使舵的势利小人。比如,他们只在自己朋友很有钱的时候对他们很好,千方百计地讨好他们,而当自己的朋友陷入危难之中,便会翻脸不认人,不再拥有以前的”热情“了。
所以,对于这些势力的人,我们就应该不要和他们再做朋友了,不要再理会他们。不过,我还是真心希望,那些人可以擦亮自己那双被金钱所蒙蔽的双眼,可以用自己的真心去看待世界,用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与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篇6】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让我们懂得: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
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