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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色书籍》有感(合集4篇)

发布时间:2023-01-15

读《红色书籍》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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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1

中国有一段红色的历史,那是用鲜血染红的历史,也是不可被改写的历史,许许多多的英雄被记在了那里,那一些些红色的.书籍当中,激起了我爱国的火花。

赵一曼,白求恩等诸多的英雄为了革命事业而光荣殉国了。书中那一幕幕厮杀的场面我刻骨铭心,那些牺牲的战士们死得比泰山还重,而那些卖国贼死得比鸿毛还轻。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在五星红旗的照耀下,我们最终取得了胜利,赶走了日本鬼子,赶走了战争,带来了和平。回想起那时倒下去的战士们,是什么让他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在战场上拼搏?那就是赶走战争的信念,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希望。是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让我们珍惜现在的一点一滴,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知识,将来报效祖国,不要让战士们的牺牲变成“0”多多的了解这段红色的历史,让我们体会其中的一切。

不要让过去的鲜血白白的流去……

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2

江姐真名江竹筠,两岁时她的妈妈生了个弟弟江正榜,江姐很小就跟妈妈去捡烂菜、拾煤炭花,来勉强维持全家人的生活。长到10岁时的江姐,身材矮小,枯瘦,为了生活被迫去当童工。高大的机器,她够不到,干活时必需站在凳子上,稍有疏忽,就会别皮鞭抽打。看到这里,我颇有感触:10岁,正是儿童长身体,长知识的快乐黄金期。江姐的童年却在“轰轰”的机器声中悄悄流逝,而我10岁的时候正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甜蜜生活。我的童年和江姐的童年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wwW.YjS21.COM

江姐19岁时,加入了中国**,因为被叛徒出卖,江姐被捕,在审讯室里,敌人恶如狼豹,他们用特制的竹筷子夹住江姐的手指,江姐几次都晕过去,又被敌人用凉水浇醒,可她忍着巨大的痛苦,就是一声不吭。看到这里,我泪流满面。在当我读到江姐在受刑后说的“毒刑是一个小的考验,筷子是用竹子做的,**的意志是钢做的”这句时,全身热血沸腾。这句话说得多好呀!而我们这一代呢?从小就生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是在蜜罐里泡大的,我们没有亲身体验过旧社会人民的苦难,更没有亲身体验过竹签的痛苦。因而我们也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有一次妈妈给我补了一双袜子,我一见是旧的就扔在了一边,妈妈只好又买了一双好袜子。今天一想起来,我感到十分惭愧与内疚,与那些革命烈士相比,我是多么渺小、多么可笑呀!是啊,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来之不易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

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3

当我合上《长征》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萦饶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原来它已经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根植于我的心里。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被誉为二十世纪最令人神往,最能影响世界前途二万五千里长征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军事奇迹,是人类战争史上一部大气磅礴的英雄史诗,在历时两年时间里,各路红军以非凡的智慧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突破敌人的围追堵截,战胜无数的艰难险阻,纵横十余省,长驱二万五千里,终于胜利到达陕北。雄关漫道、险象环生,红军一共爬过18条山脉,其中5条是终年积雪履盖的,渡过24条河流,经过14个省份,占领过62座大小城市,突破10个地方军阀军队的包围,此外还打败、躲过或胜过敌人派来追击的中央各部队。他们开进和顺利穿过6个不同的少数民放地区,有些地方是中国军队几十年所没有去过的地方,但他们多以野菜、草根甚至牛皮、皮带充饥,他们生死相依、患难与共、同心同德、众志成诚征服了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征服。是的,纵使装备极其简陋,给养严重匮乏,环境殿堂艰苦,数十倍敌军前堵后追,但中国人却没有屈服和害怕;没有埋怨和叹息;没有懦弱和退缩。他们把个人命运与党的命运、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一起,义无反顾肩负起拯救中华民族于危难这中的历史重任,他们用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抒写了一首荡气回肠、感动世界、震惊历史的英雄史诗!

当我真正静下心来,双手虔诚的捧着《长征》这部卷帙浩繁的经典名着时,才恍然体悟到那段血风腥雨史告诉我们,其实生命是一条美丽曲折的幽径,路旁有妍花的丽蝶,也有荆棘丛生,要想人生美丽辉煌,就应该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一路虔诚地走过,一路播撒希望的种子。人生的道路九曲十八弯,布满了荆棘,但成功者总是用希望之光照亮前行的旅途,用坚强忍韧的毅力开辟通向辉煌的康庄大道。

读《红色书籍》有感 篇4

雷锋这个名字你一定耳熟能弃,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少年红色经典——雷锋》,他的事迹再次令我深深的感动……

雷锋出生在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呱呱坠地,迎接他的不是笑声和温暖,而是饥饿和寒冷、苦难。在他刚懂事的时候,他爸爸就被日本鬼子打死了,哥哥和妈妈先后被地主逼死,弟弟也病死了,只有六奶奶和他相依为命。然而苦难没有遮住雷锋心中的阳光,却更让他意思到人生的真谛——活着,就要如太阳,发一分光,发一份热,诚心诚意的为人们服务。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不娱乐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自己生命的岗位?”这是雷锋写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又一次雷锋去赶早班车,忽然,看见一位大嫂旁有许多人围着他,原来那位大嫂找不到车票了,雷锋把自己的车票给了那位大嫂。陈五爹的老大爷,他双目失明,孤单一人,雷锋总是隔三岔五地帮助他。

可是,在_年八月十五日,雷锋在指挥战友倒车时,汽车轮一滑,流进了到变小水沟,碰到了一根柱子,那根柱子倒向雷锋,就这样,雷锋牺牲了。雷锋温暖的双眼,就这样闭上了,他那美丽的心灵也停止了跳动。

虽然雷峰死了,但是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里,他的精神会被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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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1

七月,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炎炎夏日的一个午后,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地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着读着,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威尔逊罗尔斯笔下的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养两只浣熊猎犬。可浣熊犬价格昂贵,购买浣熊猎犬对于一贫如洗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事。比利暗下决心不给生活拮据的爸妈增加负担,他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比利吃了很多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才积攒到五十美金买了两只浣熊猎犬,比利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一起翻山越岭捕捉浣熊,还在一次比赛中获得了金奖。就这样,比利和两只浣熊猎犬慢慢地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比利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奋不顾身,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却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追随老丹而去

后来比利全家要搬迁到城里,在临走前他去老丹与小安的坟前告别,却惊奇地发现坟间长出了一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涌入一股暖流,我想这特别的红色羊齿草一定是两只浣熊犬对小主人的思念与美好的祝福,是换种方式的守护!

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与震撼,我感动于作者朴实细腻的描写,震撼于浣熊和比利之间的深厚情谊。狗是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老丹和小安坟间的红色羊齿草就是最好的答案。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2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课外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讲的是主人公男孩比利和他的两条浣熊犬的故事。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读后感·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3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毫无疑问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读到它我就深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了冒险与爱意,并且又令人心醉。假如你错过它,你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励作。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5

这本书是因为阅读董老师推荐的《朗读手册II》才与我和女儿结缘的。朗读手册中有关于这本书的简介及部分片段,我和女儿都被这个故事所吸引。所以在女儿的要求下,决定购买阅读整个故事。故事象期待的那样感人。特别是最后一部分是我和女儿共读的,关于比利的两只爱犬与山狮搏斗,最终老丹为保护比利身受重伤而死亡,而小安因为老丹的离去因孤独绝食死亡,比利为两只爱犬建坟,立碑并刻上老丹和小安的名字,就是这样为主人献身的爱犬,是比利童年最深的回忆;而老丹和小安的坟头长出美丽传说中才有的羊齿草更为这个小说增加了一份神秘色彩,也许是上帝感动才让传说中才有的羊齿草长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头……

一部关于人与动物,以及动物之间诚挚的爱的故事,感动了我和女儿。女儿读完后,眼睛红红的。我问女儿读完有何感想,女儿说无法说出的感动!我想,女儿的这一句以表明女儿已被小说中比利与两只爱犬,以及两只爱犬之间的爱所感动!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6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周记500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故事。小男孩名叫比利,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是,爸爸说:我们没有钱,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再买。妈妈说:你太小,不能拿猎枪,二十岁才能拿猎枪。比利想:那只有我私自出马了。比利有时候将收集的一些东西卖给他爷爷,有时候把自己制作的熟食卖给钓鱼人,每次钓鱼人都要买,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了两年,终于有了五十美元。两只浣熊猎犬四十美元,然后他又买了一双十美元的鞋,正好花完。为了训练两只猎犬,他找爷爷学了一个本领:布置圈套。过了几天,他终于看到浣熊进了圈套,然后,比利把浣熊皮挂在木头杆上,训练猎犬。又过了两个月,比利参加了捕猎大赛,获得了金奖杯。有一天,比利遭遇恶狮,两只浣熊猎犬帮忙抵抗,却同归于尽,比利把猎犬的尸体埋葬了。几天后,两只猎犬的坟墓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带给比利无尽的怀念和童年回忆。

我觉得两只浣熊猎犬真厉害。它们非常坚持,抓住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不管浣熊鬼的躲避技术多高超,还是会落入两只猎犬的锋利爪掌之中。它们能力超强,竟然小猎犬获得了金奖杯。而且如此英勇,为了保比利,两只猎犬献出了自己珍贵的小生命,打败了邪恶的猛狮。

现在开始,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的神圣书名:《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7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作文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8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9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10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读《拇指姑娘》有感合集6篇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蠢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在我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读后感是我们读了一篇文章之后写出来的感想和启发。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拇指姑娘读后感写好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读《拇指姑娘》有感”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1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拇指姑娘》。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妇女得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女孩,她就叫她拇指姑娘。有一天,拇指姑娘在一片叶子上划船。晚上,一只癞蛤蟆把她带到了池塘边,想让她和自己的儿子结婚。小鱼把拇指姑娘救走了。一直金龟子又把她抓住,扔到森林里。田鼠妈妈把她留下来。田鼠妈妈想让她和鼹鼠结婚,她不想和鼹鼠结婚。因为她再也看不见太阳了。她去鼹鼠家的时候救了一只小鸟。在结婚那一天,小鸟把拇指姑娘带到了南方,后来她和花仙子结了婚。

我觉得拇指姑娘很善良,救了小鸟。如果不救小鸟,小鸟就不知道拇指姑娘是谁?不会来救她的。如果不救小鸟,小鸟早就死掉了,或者走了,不会来回报她的。我们应该学习拇指姑娘的善良和小鸟的回报。谁帮我们,我们也去帮他们!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2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拇指姑娘》这篇文章,故事说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女孩儿,在星星和燕子的陪伴下,她出生了。燕子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她们找来一个大核桃壳儿当拇指姑娘的床,一片最大最软的叶子当她的被子。可灾难似乎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先是遇到了大蛤蟆,让拇指姑娘给他的儿子当媳妇儿,大蛤蟆把拇指姑娘困在荷叶里,金鱼把她救了出来。拇指姑娘又到了田鼠家,她在田鼠家里救活了一只被冻昏的燕子,田鼠让她嫁给鼹鼠,这时,燕子飞回来救了她,把她带到了一个王国。这个王国里的人都和拇指姑娘一样大,这儿的王子向拇指姑娘求了婚,拇指姑娘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然后想到自己曾经怕过黑,不敢一个人睡觉。我应该向拇指姑娘学习她善良,勇敢,坚强,开朗,乐观的品质。我一定要改正自身的缺点,做一个像拇指姑娘勇敢、坚强、善良的人。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3

那个女巫有个女儿不怎漂亮,因此女巫想杀拇子姑娘,让王子娶她的女儿。可是女巫的女儿和拇子姑娘是好朋友所以不认同她的看法。女巫见此不行就找到了癞蛤蟆说:“你不是想娶拇指姑娘吗,我可以帮你。”癞蛤蟆说:“好啊,只要能娶到拇指姑娘什么都可以。”“我们可以把那个国家占领了你不可以娶拇指姑娘了吗?哈哈。”

过了一个月女巫和癞蛤蟆占领了,拇子姑娘和王子被关了起来,他们的女儿被吊在水里惨不忍睹啊。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一天门卫不注意,让他们跑了女巫知道后就派人去追杀。他们回到了家里,可是女巫知道会这样所以派人在他们家埋伏好了,没办法只好有逃了。

有一次。猎人注意了他们说:“你们一看就是落难的人了。”他们一五一十地告诉猎人。猎人答应了。

一个月后,他们和猎人回到了祖国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把那夺了回来。女巫也受到了同样的后果。

从此以后,王子和拇子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4

喜欢《拇指姑娘》是个很偶然的机会,有一天,姐姐家的女儿丽丽拿着一本《拇指姑娘》要我读给她听,我缓缓的,若有所思的念着,丽丽听得很入神,有时候甚至笑得好灿烂,听完后没有吓得埋起头来,我却不知不觉对她说起妈妈曾对我说过的话,而丽丽眼神清澈的望着我,说:把拇指姑娘接到我家来好吗,我不和她打架,给她好吃的!”多么充满童真的一句话,可不知为何,那一瞬间,我明明微笑着,眼泪却悄然落下!丽丽惊讶的望着我,而我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是开心的泪”,便转过头去……

从那天起,我逐渐学会面对现实,勇敢生活,因为潇潇比我勇敢!是丽丽唤醒了我的爱,对妈妈的爱,对自己的爱!因此我把这本《拇指姑娘》珍藏了起来,每当看到这本书,翻看着里面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妈妈温暖的目光!顿时有了无穷力量!

丽丽已经3岁了,我经常给她讲我和她妈妈童年故事,在她的眼里,妈妈的童年是那么的幸福快乐!她也许还很羡慕她妈妈呢!今年,丽丽刚刚上了幼儿园,而且表现愈来愈好,这都是老师的功劳。现在丽丽特别喜欢听我讲故事,每次去她家都粘着我讲了一本又一本。

记得有人曾说过:有一种感受,如春露般滋润着我,总扣击着我心灵深处;有一种感受如波涛般荡漾着我,填满了我的思绪,这种感受时时袭上我心头,让我寂寞的心田感受到一种温馨,孤独的灵魂寻觅到自已的根,这就是读书的感受,是一种与书相依为伴的书缘,一种难舍的割不断的`书...

我相信,这些百读不厌的童话故事必定会一代一代传下去,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精神财富!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5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

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

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读《拇指姑娘》有感 篇6

我看了大拇指读后感,这篇故事,里面的内容是,讲述一对穷苦的农夫,由于看见家里别人在那样热闹,他们家如此冷清,夫妻俩很是难过,他们想,如果我们有一个想大拇指那样大的女孩子,都心满意足,不到七个月,他们家果然生出了夫妻俩想象中的小女孩,小女孩虽然四肢健全,但是长得和大拇指差不多大,过了几年大拇指仍然像生出来的时候那样大,不过他的眼睛里有一股灵活的神气。

有一天,农夫去上山砍柴时,自言自语的说,要是有人帮我把车子送去就好了,大拇指高声说道:“爸爸我能行”。父亲笑着说:“那怎么行,你长得太小了”。大拇指说:“爸爸没关系只要你把我放在马耳朵里,就行了”。

最后大拇指用能干和智慧换来了,爸爸妈妈们对她的宠爱。我们应该向大拇指学习,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换来了爸爸妈妈对她的关爱。

读哈姆雷特有感900字(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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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为什么以前可以任意的走各个国家,他们有没有像现在签证这类的东西呢?

第一个问题,我自己的理解是,这是作者故意写的这样现实,他想要去揭露人性,把人的欲望写出来,在当时文艺复兴的大背景下,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说就是混乱的,不堪的,“禁欲和不禁欲”的讨论就是贯穿始终,最真实的人性大家看见了,觉得这是悲剧,主人公死了这是悲剧。还有将人性暴露出来,大家发现这样的是让人嗤之以鼻,不被所喜爱,也是给世人警惕。这就是我的理解感悟。

第二个问题,是个问题了?鉴于我在网上没有找到答案,如果有人不幸看到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我解答。

我们来到好句分享时段:当悲伤来临的时候,不是单个来的,而是成群结队的。

我们常装出来信仰的表情和虔诚的举动。却用糖衣来包裹恶魔的本性。

成功的骗子,不必再以说慌为生,因为被骗的人已经成为他的拥护者,再说什么也是枉然。

决心不过是记忆的奴隶,他会根据你的记忆随意更改。

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

世上本无所谓好与坏,思想使然。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2】

莎士比亚曾经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在我的眼里,哈姆雷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他是位王子,他勇敢、善良,受到别人的爱戴,但他性格里又有着心软,在复仇时,他没有盲目的,不择手段地复仇,而是还保持着那份良善,最终他跟那诡计多端的叔叔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主要讲了他的父亲被叔叔毒害,叔叔趁机登上王位,而他的母亲也迅速改嫁,此时国家中内忧外患,国外敌军压境,国内人民愤怒,而宫中却仍过着安乐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出现,揭露了叔叔面具后那丑恶的嘴脸,使得哈姆雷特胸中燃起了复仇的火焰。为了报仇,他放弃了爱情和物质享受,在复仇过程中,他的感情过程是很丰富的。对爱人的死,他悲痛欲绝;对母亲的改嫁,他冷言以对;在面对叔叔时,又迟迟下不了手,在这段感情挣扎中,我看到了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他一方面不愿意面对父亲死亡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他又设了一部戏来验证鬼魂的话,在不断的内心交战中,最终刺出了那复仇一剑,但也死在了对方的手下。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他具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但是在面对情感的选择时,他又很犹疑不决,他是个巨人型的悲剧者,这可能也是莎士比亚想要让我们了解的是性格造成的悲剧。

在书中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句子:“他认为人间只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在这一场复仇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他内心的痛苦,这样的一个经历,给这位年轻的王子心灵投下了巨大的阴影。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人生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这本书的意义和启示是无限的,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索。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3】

间的洪流冲散我们的记忆,经典的不朽被人淡忘。——题记

他的存在是一个谜,众说纷纭,他的作品是……我一生的经典。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也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像"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成人化的世界里做好而又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命运不是能掌控的,却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虔诚,有人可以看见。每一天的阳光都在改变,每一天的我们都在成长!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

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4】

最近阅读的经典作品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莎士比亚篇幅最长的一篇剧本,也是他最具盛名的一本。该文主要讲的是叔叔克劳迪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且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而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为了父皇像叔叔复仇。

其中有十分多的个性鲜明,影射现实的角色存在。其中主角哈姆雷特作为丹麦的王子,是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既有人文主义中对于理想的向往,他内心中充满着许多的疑惑。在面对复仇时,他的内心充满了犹豫与纠结。因此最后只能与敌人同归于尽。而另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角色,克劳迪斯,他可谓是作恶多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而乔特鲁德,这是一个难以评价好坏的角色,她的性格与处境决定了她的变化,她爱丈夫,但却抵挡不住克劳迪斯的诱惑。她爱孩子,是不是为了孩子喝下毒酒,我们也无从得知。还有很多很多的角色,他们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也反映了很多现实人性中存在的问题。

而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为每个人的背景,成长经历,环境不同,造就的性格,价值观等也存在种种差异,我们在看故事时容易无意识将自己反射于角色身上。并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的性格细腻而复杂,有着太多的人类共性,所以不同的行为在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才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中有许多经典的台词,比如,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台词流传千古,是哈姆雷特王子发现叔叔和母亲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他痛苦并且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他不知道是该继续生存下去还是自杀,他无法面对生活带来的痛苦,但是对死亡的恐惧也压在心头。他是该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呢?这句话包含着他当时内心的矛盾不安与痛苦难耐。像这样经典的台词在文中还有很多很多。‘’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葬礼中剩下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宴上的宾客”。

《哈姆雷特》作为古代西方的名作,不仅仅留下了经典的台词,人物更是反映了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现实。当时的社会混乱,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进行权利的争夺,通过文章,莎士比亚批判了封建势力的罪恶行径。当时也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虽然人们对于人的概念更加重视,但随之而来的也是私欲横流。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产生了这样的《哈姆雷特》。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5】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6】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7】

俗话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寒假中,我读了这本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也有自己的一点看法。

主人哈姆雷特是一个皇室成员,然而,他叔叔的阴险,他母亲的不忠,使他成为了一个被仇恨掩埋的人,使他成为了一个复仇的工具。直到最后,他的仇恨,杀死了他的仇人叔叔,杀死了不忠于父亲却很爱自己儿子的母亲,也杀死了他——一个受人们爱戴的皇子。可见,仇恨是多么可怕。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从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仇恨所带来的灾难。世界本来是美好的,因为人们有了贪念等等,给世界带来了仇恨。对于仇恨,我们要靠感化,而不是打击。

世人读这本书,大多都关注主人公哈姆雷特,而忽略了其他角色。哈姆雷特那贪心的叔叔,可以说是哈姆雷特仇恨之火燃烧的干柴。如果没有贪心的叔叔,哈姆雷特有着和平的国度,有着安定的生活,在他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可见,人的贪婪,是多么可怕,他能改变人的命运。在现代社会,犯罪率逐渐上升,我认为,这也是人贪婪的表现。由于人们的贪婪,人们破坏生态,破坏地球,只为满足他们的欲望,而欲望,水涨船高,永远都不会得到满足。当人们发现地球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欲望时,他们便想方设法的到外太空去寻找“宝贝”,来满足他们的欲望。这些,在现代人看来,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不可否认,人们为了满足他们的欲望,运用高科技,带动社会的发展,使我们不用像原始人一样生活,使我们过的很舒服,但是,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的。欲望有他的两面性,他给我们带来的,不是单纯的好事或者坏事。

哈姆雷特的叔叔,教给我们有欲望不是坏事,但是不可以太过分。而哈姆雷特的母亲,却让我们看到了所有母亲的天性——爱子。的确,她背叛了所有,却惟独没有背叛她的儿子。我们不能否认背叛的可恶,但是,她的爱子确实让人敬佩。

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人的许多东西,人性的善恶,世事的无常等等。总而言之,我们要看清楚,这个社会已不是单纯的世界,需要我们学会立足于这个社会。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8】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9】

悲剧是什么?并不单单是以悲惨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尾,而是以代表着希望的主人公的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中罪恶,人性的泯灭,以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流逝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感悟,使人有感而发地赞叹,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且能提高人们思想情操。

哈姆雷特是悲哀的。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优柔寡断注定了他的失败。身为王子,复仇变成他命运的枷锁,他逃不开,经受爱情和亲情的磨练,在猜忌和信任中摇摆不定。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背信弃义、尔虞我诈,这使他的内心孤独而空虚,复仇之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一心想要夺回一切,却在千方百计中失去了本该拥有的美好。文中最著名的便是这豪情壮志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是默默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抓住命运奋勇一搏更加明智。死即睡眠,不过如此,这不仅体现了哈姆雷特的勇敢,对生死的坦然,更是作者莎士比亚在社会矛盾激化,动乱不安的年代对人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作者用一个王子复仇的凄凉故事,表达了对美好人性的追求,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对人文主义的憧憬,对现实中被欲望和罪恶玷污的人性的深刻批判。杀父之恨乃切齿之痛,在令其痛彻心扉的事实中苦苦煎熬,又在面对生命的价值中琢磨不透,他的担子很重很重,他希望在爱情中能找到内心的依靠,却又为了不妨碍自己的复仇大计狠心抛弃了心爱的女子。奥菲利亚是传统的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形象,她集合着当时女性的普遍特点,她的身上有一种知性美,深爱着杀父仇人的她 ,也在理性和爱情中两难,但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善良美丽,就像是星星,因为爱情而耀眼,因为爱情而陨落。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愤怒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愤怒,悲伤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悲伤,猜忌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猜忌,深情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深情,那哈姆雷特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是疯子,还是思想者、是实干家?或是厌世者、替罪羊?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0】

开始学片段节选时,虽然大致了解了故事的梗概,但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会得到那么多学者的大加褒赏。为什么会有“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而不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冉阿让”呢?

现在通过读完了全文,此类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雨果大师赋予了冉阿让惊人的刚毅,非凡的体力,罕见的勇敢机智。他近乎神奇的本领使他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对他的迫害。可以说出了出身,背景不太好,几乎可以算作是个完人。而哈姆雷特则不是。莎士比亚大师一直让悲喜剧交融,自然也不会努力了半天,为的是刻画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人。不仅是哈姆雷特,故事中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当时社会的一类人,甚至如今依然存在着的。一个让人们觉得真实得可望可及的主人公,当然敢于评论他的优缺点,就像评价自己的朋友一样自然。这或许正是莎士比亚大师所追求的。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那是一个充满金钱与权利的世界。丹麦王国城堡外,几名值夜的士兵突遇先王的鬼魂,告知王子后,哈姆雷特当晚就见到了它,得知叔父克劳狄斯毒害亲兄篡位 娶嫂的真相后,哈姆雷特近乎疯狂,一心想着复仇计划。犹豫不决的性格使他失去了报仇良机,但随时要爆发的满腔仇恨,使他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他与王后谈话的大臣波洛涅斯。而深爱着王子的波洛涅斯之女奥菲莉亚,在精神恍惚中不幸溺水身亡。叔父暗中挑拨奥菲丽娅的哥哥雷欧提斯同哈姆雷特决斗,并欲用毒酒和毒剑杀死他。第一回合获胜后,王后高兴得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一饮而尽。决斗中,哈姆雷特被同样为父报仇的对手刺伤。雷欧提斯也在生命将近时揭露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雷特挣扎着杀死了克劳狄斯,自己也毒发身亡了。

故事并不是简单的在写一个为父报仇的曲折经历,揭露当时社会才是它的现实意义。人们的利欲熏心,伪善的面孔,令主人公发出绝望的呐喊“to be or not to be”活着还是死去,忍受还是反抗。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幻想起了冲突,无法接受却也无法选择。两股正义力量的自相残杀。同样是为父报仇,而恶势力的从中作梗使其成了罪恶的争斗。哈姆雷特的才智过人,奥菲利亚和雷欧提斯的高贵正直,克劳狄斯与王后的阴险虚伪;本该获取的胜利,却因年轻气盛,被一时的仇恨蒙住了眼睛。坏人的苟活仅使得好人之间无谓的争斗。读到这里,我们对于善恶美丑已变得爱憎分明了。

鲁迅曾说过近代中国是个“似人非人的世界”。19世纪的欧洲又何尝不是呢?主人公的反抗结局,不是为了告诉我们:忍气吞声才是上策。反抗是必要的,冷静也是必要的。而且,我们发现的剧中人物的缺点,在我们身上也或多或少的体现着,看到了它的丑陋就更不该“以恶小而为之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读敬畏生命的原课文有感汇编4篇


我们经常会观看一些视频或者电影,观看作品时,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观后感可以写因观看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长久坚持写观后感,有助于收集写作素材。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的敬畏生命观后感更好的记录下来呢?经过搜索和整理,我们为大家呈上读敬畏生命的原课文有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读敬畏生命的原课文有感【篇1】

今日在闲暇之余我在网上读了的散文《敬畏生命》,感触颇深。

作家张晓风在她的散文集《常常,我想起那山》的“自序”里写到:“我是一切的人,一切的人是我,不管身在海峡的哪一边。我写一切的事,一切的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我吐露我的声音,而我的声音其实也就是你的声音啊!──”亲切圆融,以小见大,情系万物,在俗常中发现人生的真谛,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的整体风格,它在《敬畏生命》中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生命”是一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文人志士执著地探询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而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张晓风的散文素来具有诗的典重凝练,而又不失美文的浓郁的品味和洒脱,在平易秀美的文字中浸透着深邃的哲理和高洁的人生境界,在行云流水的抒情中蕴蓄着作者独特而成熟的人生感悟。《敬畏生命》这篇散文是精品中的精品。

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再自然、普通不过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

行文中,作者以平等或者说尊敬的情感赞美着那些看似弱小的自然界的生命,在感叹和赞颂之余,她又联想到人类自身,“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读敬畏生命的原课文有感【篇2】

本文讲述“我”在一个下午正在湖边看书,忽然发现树在不断传送纤维,随着风儿大团的纤维在空中飘散。这是树儿生命的延续啊,“我”当即被这种不计成本投资的生命所打动。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震撼。那些树所传送的所有纤维中,可能只会有极少一部分会落地生根,但它为了哪怕再渺茫的希望,也会尽全力去拼搏,只是为了完成它来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使命、真正的意义。我觉得人活着,尤其是在年轻时,就要付出努力、汗水,也要有不怕失败的决心,肯去奋力一搏,即使失败,也问心无愧。

比如在生活中很多人在遇到了一个可能对于自己人生算不上什么的小挫折时,却从此意志消沉。再比如就像很多乞丐,他们在生活窘迫的时候,为什么不振作起来,去想办法谋生。哪怕从最底层干起,只要肯坚持、努力,只要怀着一份对生活的热忱,只要踏踏实实、肯等待,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就像周杰伦在《稻香》中唱的那样:“不要这么容易就想放弃/就像我说的/.”那时候,即使你的得到没有预想那么完美,你也可以骄傲自己曾付出过,就像文中那棵树那样曾为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

我想,大家知道什么是生命了吧?生命就是充实地过好每一天,努力、拼搏支实现自己的梦想,这就是生命!

读敬畏生命的原课文有感【篇3】

读罢此文,我不由得钦佩起那靠风力吹动纤维的树木。那些树,在有风之际,不停地,不断地播送着自己的种子,种子定不大。但包裹种子的白色纤维大团大团,竟似云库,足可以见树木空投了多少种子。

花费那么多种子,却只有一粒成为树木,值得吗?也许不值得,但我知道为了生息繁衍,即便万死一生,那树木也必须这样做,这便是生命的价值:千万种子中的一粒种子成活足矣!我又联想到了人生,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人生之中,有许多机遇,我们只要把握住了去拼搏,胜败都不重要。因为你拼搏万次后,定有一次会成功。过去,我常常因为失败而抱怨自己不如意,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我投资不够大,竭力拼搏才会如意。今天,我钦佩那种树木,在我奋力拼搏后的明天,我定会钦佩自己的。作文

读敬畏生命的原课文有感【篇4】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著名学者王一方的医学人文专著《敬畏生命》,作者结合大量的现实问题和医患关系等阐释了一针见血的反思与批判,利用医学人文精神在病患与医生的理解的鸿沟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王一方认为"只有敬畏生命,才能真正地体会作为医生的使命。"当过医生的王一方曾陪过一位中年女工程师走向死亡,那种在生的饥渴和挣扎中显现的生命的庄严感,整个过程持久震撼着他的心灵。他说,其实每个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到殡仪馆骨灰陈列室里看看,那些冰冷的骨灰盒与盒盖上笑容可掬的照片上的残酷映照,会让人更好地理解生命的诞生和死亡,理解自己在生死之间工作的性质。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多,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的灵魂,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注,医生永远不能忘了,除了要有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外,更应该需要有菩萨一样仁慈的心胸,关怀和爱护病人,让他们感到更幸福、更自在。医疗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血液工作更是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我是一名平凡的血站护士,虽然没有工作在临床第一线,但我们却也行走在用鲜血铸就的道路上,奔跑在采供血战线的最前方,用自己的双臂撑起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重量。在我们工作的平凡的岗位上,其实我认为"敬畏生命"最好的注解和诠释,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多年来,在采血车上和发血室的工作经历,也让我更懂得生命的可贵。每每感受到献血者的拳拳爱心;接到医院检验科的关于重病患者需要血、血小板用来抢救生命的电话;每每看到家属们满含希望、近乎乞求的眼神……我知道,作为一名血站的医务人员,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我们的工作,对我们服务的对象不论是献血者、还是医院、病人高度的负责。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去仔细地考虑:我的所作所为是否会对病人的生命造成无意中的伤害?我的言语是否会伤害到献血者?我应该如何去减少这些伤害或者把这些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的行为举止、我们的一言一行必须对献血员负责、对病人的生命负责。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让自己拥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社会。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放弃希望,争分夺秒,备足血源,抢救病人的生命。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在各种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面前挺生而出。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更需要我们医务人员用爱心、耐心、细心、真心去对待献血员、对待医院、对待每一位需要输血的病人,从点滴小事做起,把件件实事做好,做到责任面前无小事,少一些计较、抱怨,多一些积极、责任。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经历辛酸时,想到躺在医院饱受折磨的病患、无私奉献的献血员,我们更应该微笑勇敢面对,没有害怕,没有退缩,没有逃避。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更加觉得作为血站这个集体中的一员,我是何等的幸运和自豪。今后,我会把采供血事业作为终生职业,把无私奉献作为毕生追求,用勤劳的双手成就属于自己的这个"救死扶伤"、"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梦想。

感谢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读《红色书籍》有感(合集4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幼师资料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yjs21.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红色书籍》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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