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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01-07

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时光如闪电一般的飞驰,明年春节离我们越来越近,许多人会放烟花爆竹增加“年味”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急您所急,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 隐患。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XX,美好家园”, 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XX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市XX区委文明办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春节将至,您是否想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营造喜庆氛围?在此,我们要提醒您: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产生噪音污染、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而且还将因违法而被处罚。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政通〔20XX〕6号),XX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为:滨河路-青年大道-X江路-苏仙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龙女温泉景区-南岭大道-同福路-同心路-寒溪路-万华路-XX大道-增湖路-兴城路-XX大道-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以及上述城市道路闭合区域外的部分城市建成区。

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一种时尚,积极配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带动身边的家人、朋友一起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环保理念,善意劝阻并制止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选择安全、文明、环保、健康的方式欢度春节。

当您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而又劝阻无效时,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07XX-12319,或者12345),城管和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营造欢快祥和的节日气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创幸福美好绿色XX做出贡献!

WWW.yjS21.COM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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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禁止玩弄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致家长 【精】


日子总是引领着我们向前走,值此新春佳节之际,虽然春节放鞭炮是我国重要的民俗仪式之一,但是不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伤人事故,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幼儿园禁止玩弄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致家长”,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幼儿园禁止玩弄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致家长(篇一)

市民朋友们:

值此20XX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详和的宜居环境,在此,我们真诚地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争做遵规守法的行动者

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家庭、守法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淮南女性和家庭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

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争做宣传劝导的践行者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各级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文明家庭成员要积极自觉追求安全、低碳、环保的辞旧迎新方式,教育监督孩子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亲朋好友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淮南少一缕尘埃,为共建文明、和谐、美丽、宜居的美丽家园,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巾帼力量!

幼儿园禁止玩弄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致家长(篇二)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所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所属乡镇街道、居(社)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三、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询问查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XXXX元以上XXXX元以下的罚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五、本公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禁止玩弄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致家长(篇三)

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 X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幼儿园禁止玩弄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致家长(篇四)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共享平安绿色生活,我们特向大家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潼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以电子爆竹、音乐、气球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尽己之力守护全县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齐心协力,同心同德,积极抵制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空气污染。

广大群众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争做绿色家园、美丽家乡的保卫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为拥有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 【分享】


春去秋来,时光荏苒,新一年的春节就要到来了,春节的烟花爆竹虽然象征了新年伊始的开端,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下面的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篇一)

全市中小学生们,尊敬的全市市民们:

今年冬天,雾霾天气笼罩全国,重度污染的空气严重地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呼吸的空气质量,都在担忧着自己、家人的身体健康。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统计,现在我国每10秒钟就有1人被确诊为癌症,其中肺癌占第一位。这是多么残酷的数据,多么严酷的现实!为扭转当前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的趋势,国家和各地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昨天晚上,我们从XX新闻中得知,XX市政府为减轻空气污染,已决定取消今年春节的烟花爆竹节活动。

节日放烟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市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差,会给我们每一个XX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这让我们深感忧虑!

这两天,我们来自7所中小学的18名学生聚在XX步行街,进行保护环境义务宣传,我们都决定自己要做到今后过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并且积极建议同学、邻居不燃放鞭炮。

全市广大同学们、尊敬的市民们,XX市的空气质量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让XX市的空气保持清新干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虽然我们的年龄很小、人数很少,但我们认为我们的行动是有利于XX市全体人民的、是高尚的。我们恳切地向您们提出倡议:

一、希望广大同学尽我们的能力为政府分忧,为净化XX的空气出力,在春节期间和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家长和邻居的工作,告诉他们:为了自己快乐,而使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是一种可耻行为。呼吸不到清新空气,春节不会快乐,健康会有威胁;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鞭炮,过一个环保的、健康的春节。

二、希望各位家长、广大市民,为了让我们少呼吸有毒空气,恳请您们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认为春节燃放鞭炮会给自己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想法是愚昧的,因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会浪费你的钱财、损害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俗就一定要扔掉!现在燃放鞭炮就和在公共场所肆意吸烟一样是一种不道德行为。所以希望您们支持我们的倡议,更希望您们在工作中注意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我们可爱的XX保住蓝天、保住碧水、保住沃土,让我们每一个XX人都拥有健康、拥有快乐、拥有幸福!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篇二)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XX年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全城动员、全民参与,交出了一份“全城零燃放,展现新形象”的精彩答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春节蓝”成为XX的一张新的靓丽名片。20XX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禁放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迅速行动起来,大家齐努力、人人总动员,全力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相关内容告知大家,请自觉遵守,模范执行。

一、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XX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三)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禁放区域。

二、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民朋友们,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市禁放办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顶格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兑现奖励。举报电话:110。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X月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篇三)

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全市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妨碍执行公务的,从严惩处。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12345(应急部门)。

五、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12日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篇四)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XX区已于20XX年X月X日发布实施《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政发〔20XX〕18号,为积极贯彻落实禁放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特向全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做禁放新规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灯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做禁放新规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新规,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新规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市X区人民政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X月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


日历总是在不断的往下翻,明年春节离我们越来越近,春节的烟花爆竹虽然象征了新年伊始的开端,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考虑到您的需要,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地编辑了“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篇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按照《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提倡文明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成为时尚。

二、遵规守法,坚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互相监督,依规善意提醒。增强环境意识,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抵制,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积极宣传,提高禁燃意识。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守护“XX蓝”的强大正能量,共同护佑美丽蓉城。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篇二】

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我县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XXX自治县行政区全域、塞罕坝机械林场全域、御道口牧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管控区域。

二、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自通告下达之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1.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财务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由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和单位依规给予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禁放宣传和依法依规监管

1.各乡镇人民政府、塞罕坝机械林场和御道口牧场管委会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村(社区)、组和有关单位,大力宣传贯彻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宣传、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非法制贩、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0314-12350(应急)。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XX年X月XX日印发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废止。

XXX自治县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篇三】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XX年春节将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本县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县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县城市建成区范围:东至香江路,南至710省道(包括南关村、南张村、崔庄村、宋楼村等村居),西至西外环(324省道),北至北环路(329省道)。

二、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立交桥;(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七)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重要农业生产设施;(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十)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并向社会公布。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XX县公安局

幼儿园致家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篇四】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共享平安绿色生活,我们特向大家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潼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以电子爆竹、音乐、气球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尽己之力守护全县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齐心协力,同心同德,积极抵制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空气污染。

广大群众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争做绿色家园、美丽家乡的保卫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为拥有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工作致家长 【收藏】


宝贵的时间匆匆流逝,新一年的春节就要到来了,许多人为了过年热闹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噪音污染,下面的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工作致家长,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工作致家长【篇一】

XX市全体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我市于20XX年X月XX日发布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X规〔20XX〕1号)。现将XX市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东至:江东电子厂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运入口处

西至:省道达北线(S370)穿城路段与粤桂路交汇环岛

北至:文昌桥

禁燃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上述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由市公安、安监、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工作致家长【篇二】

 XX市广大市民:

我国是烟花爆竹的发源地,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弊端和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X月X日,公布实施了《XX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又值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XX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以下几点:

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XX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是我市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指南,请自觉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请不要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请不要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不要非法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请不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请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为了我市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请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落实禁放规定、请主动、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请不要在禁放区内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商家等重点部位、场所周边及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遇有婚庆、民俗、庆典、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公安部门许可,禁止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维护我市公共安全。

请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工作。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问题,还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查处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活动是公安机关和安监、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积极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自觉接受查处和监管,坚决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

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彼此理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禁放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最后,祝我市广大市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工作致家长【篇三】

尊敬的全市人民: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XX市双禁办《关于进一步做好XX市全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我市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全市域(所有地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拘留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与安宁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改变旧有观念,移风易俗,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市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市人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清新空气、整洁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市人民开展普法宣传,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人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市人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查处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是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公安局)、119(应急管理局)。

春节将至,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安幸福!事事顺利!

此致

敬礼

XX市“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知工作致家长【篇四】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 隐患。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XX,美好家园”, 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XX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

相信《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文能让您有很多收获!“幼儿教师教育网”是您了解教育孩子的方法,工作计划的必备网站,请您收藏yjs21.com。同时,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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