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4-06-30 金锁记读书笔记金锁记读书笔记十篇。
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包括哪些内容呢?当我们阅读完作品后,一起讨论时会变得更加自信。 读书经历可以增加我们的语文素养,读后感为我们记录留下了踪迹,欢迎来到本篇文章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今天为您整理的是“金锁记读书笔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我钟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书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钟爱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资料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正因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兄弟姐妹。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兄弟姐妹。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好退缩,要勇于去应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发奋,就会成功。咱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此刻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知道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咱们要向动物们领悟,见到需要帮忙的人要去帮忙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资料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钟爱这本书。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七巧之殇——《金锁记》读后感800字: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金锁记》的开头这样写到,故事写的是曹七巧的一生。七巧,一个身处下层社会麻油店家的女儿,被自己的哥哥因为利益嫁入了豪门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在那样一个豪门大族里,婆婆,妯娌都是名门的大家闺秀,而七巧麻油店女儿的身份,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真正融入她们之中的,就连下人丫鬟们也在背地里议论她。
“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在一个人的一生的时间里,三十年是多么的宝贵,做姑娘时候七巧是泼辣直爽的,身上带着青春的明媚。她上街买菜,收拾得齐整干净,那时喜欢她的人有“肉铺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沈裁缝的儿子”,七巧若是嫁给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过一种普通的生活,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命运。可是她的命运从她嫁入豪门起,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三十年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抑把她彻底变成了“毛骨悚然的疯子”。
“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读后感·七巧表面上看是疼爱自己的一双儿女,其实骨子里是自私与控制,她挑唆儿子吸烟,打听儿子儿媳之间的秘密,阻拦女儿的婚事,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变态的疯狂。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故事的结尾作者写到“完不了”,这黄金的枷锁还会在别的人身上戴着,只要有人,就会有这样的故事。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走完了她痛苦悲剧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不知道七巧的眼泪是在悔恨,还是呐喊。只是,当时的月亮再也回不去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那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以往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我的原则:“不惹自我家里人”。之后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终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明白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之后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我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我的女儿走上自我以往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此刻,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证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明白而已。
常常觉得自我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我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可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我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我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明白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必须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5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6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一种心碎碎的感觉,像被一种东西割裂着,痛,却无法抗拒?心便被她俘虏了。在她的笔下,一切的人物皆是那样在细细的、碎碎的、在不够充分的阳光下生活着,为了生活,他们被迫牺牲了甚至是女人最致命的东西。
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看着她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了赌注,嫁给了残疾的二少爷,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她把这一切作为她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是,她到最后终于是垮了,她被她自己扭曲了的人性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她把翡翠镯子撸到胳肢窝处,有时候曾经想,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浑圆的胳膊。”每每读它,我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忍,有些痛楚,有些泪痕。
然而,这还不够,到最后,还搭上了她的一双儿女,长白和长安。可怜的长安,在看到“有人看见她在街上买袜子,钱是她自己挣的,当然,是从男人的兜里来的”时,我几乎愤怒了,这是长安的错,还是七巧儿的错呢?
有时侯,真想找她去理论一番,为什么,在你那样柔美的笔端,却非要那些原本可爱的女子,走那样艰难而泥泞的道路,接受那样悲惨而痛苦的命运,而我们自己,却只能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般的品味她们艰难的人生之旅?同时却又因了她们而使人泪落如雨?
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变态,即使有,也不至病入膏肓,扯上那么多的人替她殉葬。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可怕的报复!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变成了丑史,血泪变成了罪状;还有什么更悲惨的?
我好象一直也想不明白,像张爱玲这样的一直做到了文坛金字塔的顶端,一出道便注定风华绝代的一代才女,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哀愁,要寄予这人间各色女子,使她们在不太理想的环境里为自己的命运抗挣着,和自己感情世界里的另一个自我斗争着,同时又唉痛,流泪,被逼无奈,到最后混混恶恶,窒息而死?
我想起了张爱玲自己,她和胡兰成、和赖雅,仿佛都是天不隧人愿??赖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写大量的剧本,挣取巨额的稿费,然后周游列国,等到钱花光了,再去挣,挣上了,再花?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径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7
七巧之殇——《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
文\素儿。七巧,乍看之下,以为取七窍玲珑之意,细读之下,气得跳脚,真真一窍也不通,白白占了灵气逼人的七月。七月七,来乞巧。估计是当时不够虔诚,所以如此愚钝,委实让人好气、好笑又觉得可怜。七巧,七巧,实在是七不巧。
一不巧,选择命运又抱怨命运。嫁给二爷,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曹家当时开着麻油铺,二爷又有病,即便父兄贪慕钱财,也不至于将亲人推入火坑,想来她是有那么几分愿意。既愿意,嫁入豪门后又百般抱怨,难为的怕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人必自侮,而人侮之。自轻自贱起来,怨不得下人都瞧她不起,在背后偷偷编排她。
二不巧,插手云泽婚姻,徒招怨恨。甫一露面,就失了分寸感,跑去老太太跟前说长道短,身为娘家人要婆家赶紧来接人,搞得好脾气的云泽也没好气,捶胸顿足,姑嫂失和。那个时代,姑娘在家里的地位,是要远远高于媳妇的,得罪比自己更有话语权的人,实为不慧。
三不巧,专捡痛处,得罪兰仙。兰仙与七巧一样,同是媳妇,本想跟新来的人套套近乎,使她不那么厌烦自己,却说着说着直中人家的伤心事。嫉妒着她的姻缘,捶着捻着,直到好修养的兰仙受不了,崴了指甲,不快而去。
四不巧,招惹季泽,连花花公子都唯恐避之不及。太过苦闷,诉诉苦倒也情有可原,自己轻佻,又由着小叔子轻薄自己,似乎想要找一点温暖,却又走了弯路,在名节很重要的年代,委实让人觉得可悲可叹。
五不巧,约束不了娘家人,更增轻贱。哥哥来一趟,家里边丢了不少东西,使得整个大家族怀疑他们手脚不干净,本来小门小户,就已经足够让豪门瞧不上,再加上品行有失,使得老太太纵使听说他们到访,连个台阶都没有给,索性当做没听到,不闻不问了。
六不巧,长白婚姻,指手画脚。估计亘古未闻,新婚不久给自己烧一晚上的烟,作为婆婆,问自己儿子一些闺中秘闻,编排儿媳妇,实在是让人觉得难堪。难道自己没有享受到的,别人也要被剥夺享受的权利?
七不巧,长安婚事,横生枝节。病痛时,给女儿抽大烟;在女儿跟童先生渐入佳境时,又亲口造女儿的谣,使得长安不得已跟童先生分离,放弃戒大烟,不再抵抗,继续生活在母亲的愁云惨淡中,使人非常怀疑可是亲生?可是真心地爱自己的孩子?
凡上种种,归根结底,七巧委实不巧,非但没有调整好自己,享受至少原本富足的生活,反而把悲剧进一步蔓延,拉着这么多人给她殉葬,大有鱼死网破的架势,哪怕是亲生的儿女,亦不能幸免。不禁使我想起“垃圾人”定律:我不幸,周围人也不许幸;毁灭自己,周围人也一起毁灭。读后感·于他,玉石俱焚,有人陪葬总是好的;于周围人,却是大大不幸了。倘可以躲开,尽快躲开;倘躲不开,又感化不了,尽量的不要受其影响。不然,就是悲剧的一生了。
曹七巧的悲剧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困囿于三尺围墙,未曾见过远方,我辈视野宽广,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眼界不同,包罗万象,尽可以将苦闷的心情生发出来,寄情山水,饱览群书,自我疏解,自我消化。
愿你我都做一个光源,即使逆着风,即使淋着雨,也依然能用胸中的一点光,照亮自己前行的路,温暖身边的人,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或许,我们会成为别人生活下去的原动力,何乐而不为之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8
范文一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范文二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9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我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感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完美。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我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完美的感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感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完美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我女儿的儿女的感情杯具,自我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我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我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终也没能认清自我,她也许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可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我人生的悲凉与荒诞,可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可是,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仅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明白儿女们恨她。其实她早就明白。其实她都明白。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我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我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我身边,觉得仅有自我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当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完美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完美,以往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我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完美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我后悔的人。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0
初次读《金锁记》是在高二。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的《张爱玲选集》上读到这篇文章的,当时只觉得主人公曹七巧在自己已经走过悲凉的一生后,又病态般的破坏儿女的幸福的做法实在荒诞、可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当时对这句话并不懂得,只是觉得作者写得很深刻,如今读来,似乎对七巧没有太过世故的眼光,却深深感到一种悲凉。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偌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分却出身低微,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以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及自己丫环的蔑视和冷落,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就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癫癫,别人也就更加看不起她。只有他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己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
表面上面,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妇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和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除了生活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最基本的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季泽和儿子。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里爱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己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在家里却不敢造次,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过她,向她表白,但她觉得,季泽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于是将她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失去了这次赢得爱情的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那么多所获得的财产,便成了她生命中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和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财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人生是可悲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而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都摘不掉了。Www.Yjs21.Com
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侧面描写很有特色,受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小说一开始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交代清楚。在下人口中,道出七巧的出身,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微地位。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做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情况、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着实令我惊叹。
其实这种侧面描写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很广,最妙的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他的印象是“直觉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物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巧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去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到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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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范本十三篇)
在阅读完作品这本书之后,作者的文笔让我折服。 读后感是对阅读内容的个人理解和感受,针对此话题编辑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完整的“金锁记读书笔记”,希望您能对本文的内容有所思考!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金锁记》500字读书笔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500字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书笔记500字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书笔记500字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毒品,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毒品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毒品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毒品?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毫无疑问,张爱玲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有才华的女作家之一,13岁时便在校刊发表小说,但真正使她崭露头角的作品,是在1943年在上海发表的《沉香屑第一炉香》。此后,她的诸多重要的作品相继发表,使她成为沦陷区最走红的作家。张爱玲出生于世家,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这使她的创作迥异于当时锋芒凌厉的左派作家,而近于古典式的冷静沉着的特征,语言也更加纯粹。同时,大量近乎精致的心理描写,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局限,将人物的特征从里到外得以的彻底呈现,加之她创作主题的悲情色彩,因此评论者也常说她“不动声色地揭开人物血淋淋的伤口”。
在选择推荐她的作品时,我一直在《金锁记》和《秧歌》之间犹豫。前者是她在沦陷区时的作品,写法结合了中西方小说各自的特长,在叙事方法和风格上承袭中国旧小说路子,而心理方面则有明显西洋小说的特征。著名文学评论家夏志清教授,在他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将其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秧歌》的创作则在张爱玲离开大陆以后,这部用英文创作的小说,放弃了以往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叙事方式,风格和题材也都发生了改变,不再局限于布尔乔亚生活的上海,而延伸到了乡村。这显然与共产主义席卷中国大陆有关,而评论者也乐于解读其中的政治远见,并给予高度的评价。然而,尽管《秧歌》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作品,但就创作风格和中文语言的应用,《金锁记》无疑更具有代表意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5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6
初次读《金锁记》是在高二。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的《张爱玲选集》上读到这篇文章的,当时只觉得主人公曹七巧在自己已经走过悲凉的一生后,又病态般的破坏儿女的幸福的做法实在荒诞、可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当时对这句话并不懂得,只是觉得作者写得很深刻,如今读来,似乎对七巧没有太过世故的眼光,却深深感到一种悲凉。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偌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分却出身低微,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以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及自己丫环的蔑视和冷落,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就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癫癫,别人也就更加看不起她。只有他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己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
表面上面,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妇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和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除了生活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最基本的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季泽和儿子。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里爱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己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在家里却不敢造次,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过她,向她表白,但她觉得,季泽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于是将她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失去了这次赢得爱情的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那么多所获得的财产,便成了她生命中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和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财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人生是可悲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而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都摘不掉了。
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侧面描写很有特色,受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小说一开始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交代清楚。在下人口中,道出七巧的出身,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微地位。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做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情况、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着实令我惊叹。
其实这种侧面描写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很广,最妙的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他的印象是“直觉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物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巧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去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到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7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张爱玲挣扎在现代和传统之间,那无奈、无可归依之感,深深地渗入她的骨子里。时代带给她幻想的破灭,人生的虚无,使她内心有一种对“人世苍凉”的焦灼,对游离于末日的恐惧。这种感觉直接投射到她所创作的女性身上,她营造出人间悲剧在废墟上上演,等到曲终人散,留下无尽遗憾与旷古悲凉。“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这蝴蝶般的一生的总结,也如同曹七巧的命运——历经洪流,折翅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8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9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0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1
《金锁记》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2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那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以往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我的原则:“不惹自我家里人”。之后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终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明白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之后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我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我的女儿走上自我以往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此刻,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证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明白而已。
常常觉得自我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我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可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我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我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明白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必须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3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书笔记(精华6篇)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来说,我们需要把自己教育实践中的见闻感受记下来,而教育笔记有益于学生可以更好地接受新知识。作为一名教师,写教育笔记需要注意哪些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金锁记读书笔记(精华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1)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形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关于七巧我开端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终究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关于她的遭受也会发生怜惜。故事的结束写到七巧心想她其时假如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成衣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诚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心里的歪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桎梏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而且都死的凄惨。让自己的女儿失掉美好,终究走向蜕化。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仁慈温顺的传统中国女子,尽管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由于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连续的凄惨剧。从中一个细节能够看出她的仁慈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要挟,她都没有畏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要挟她时,她畏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只会告知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抵挡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仍然往来,仅仅从从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发生了改变开端对长安喜欢,从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成婚仅仅由于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由于他从前被新派女子扔掉。深受冲击罢了。因而想找个传统女子。关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或许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主意了。有的仅仅缄默沉静。当他面临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睇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尘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罢了。长安要得到真实的爱又谈何简略。当七巧身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凄惨剧收场。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2)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我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感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完美。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我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完美的感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感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完美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我女儿的儿女的感情杯具,自我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我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我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终也没能认清自我,她也许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可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我人生的悲凉与荒诞,可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可是,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仅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明白儿女们恨她。其实她早就明白。其实她都明白。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我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我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我身边,觉得仅有自我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当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完美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完美,以往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我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完美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我后悔的人。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3)
《金锁记》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4)
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小说很短,但读完的心境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
小说的开始,经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景交代了。其中女主人二奶奶——曹七巧的形象也出此刻眼前。“来自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病怏怏的丈夫并且在姜家也没有什么地位”。
似乎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杯具。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能够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最终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能够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我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似乎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我的儿女都恨毒了她。
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我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我以往经历过的那些。可七巧或许曾将这样想过,只是慢慢地一切又恢复到了原先的轨迹。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书笔记(篇6)
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写了一个只有名分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半生,不同于很多言情小说或肥皂剧里的“玛丽苏”,《金锁记》的主人公曹七巧既是封建社会的被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作者娴熟的写作手法与故事的悲凉凄怆同样令人感慨,张爱玲没有放很多笔墨在对她的直接描写上,开端即写了两个丫鬟背地里对她的牢骚和谩骂,地位的轻贱可以想见,寥寥四五千字,便把七巧嫁给一个软骨病人当上姜公馆二奶奶的事以及她越来越扭曲的性格交代得一清二楚,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有丝丝苍凉藏匿在文中的各个角落里,渗在主人公锈迹斑斑的心路历程里,让人哑然。
不同于《倾城之恋》的浪漫唯美,它对人性的剖析更加发人深省,评论家傅雷曾经点评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最完美之作,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评论家夏志清甚至给出“《金锁记》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赞誉。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他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从性质上讲,这是一部控诉旧社会的文学作品,但纵然封建社会是导致七巧悲惨命运的主要原因,却也是她自作自受。
她并不是没有机会获得一份真情。
在她分得家产后,她丈夫的弟弟向她表明了心意,七巧本也是喜欢他的,却因为猜疑他是为了拿他的钱,而把他撵走了。原文里这样写:“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她渴望真情,但更愿意做钱财的附庸。情感上的空缺,让她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命运对不起她,她就要报复到儿女身上,逼死了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终让七巧沦为金锁的囚徒三十年。
旧社会的毒瘤固然可怕,但孤独一生何尝不是以怨报怨种下的因?故事的结局是曹七巧在悔恨中死去,她的故事真正结束了吗?一切都没有结束,如今的社会就是它的续篇。
许多人心里都有个曹七巧,这个曹七巧或大或小,或深或重地植入人的灵魂,禁锢人内心深处清澈的泓流。“人若打我一拳,我必还他十拳。”“所有人靠近我是为了榨取我的利益”,这样的思想有如凶猛的毒蛇紧紧缠绕我们的心灵,给心扉上了最牢靠的桎梏,给价值观压迫扭曲得不成人形。如果每个人都想曹七巧那样活着,那会怎样呢?这又让我想起小说的一个环节,曹七巧的各种行径,让她女儿的情感受到了巨大创伤,她的女儿万念俱灰,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举止言谈越来越像七巧。这便是“恶”的传递吧,命运对你不公,你也要祸害其他人,而其他人也成了祸害人的人。
我不禁感叹,如果七巧不是以怨报怨,而是以德报怨,也许别人会帮她挣脱心灵的“黄金枷锁”也说不定,金钱上的满足是弥补不了心灵的空虚的,你对别人善良,别人亦会对你善良,就让我们别再犯疑心病,不要等得年华不再时才后悔莫及,人生只有一次,总要抱有真诚善良的心才不枉来世一遭啊!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精选十一篇)
在阅读了这部作品之后,我们都明白了很多深远的道理。如果我们想要写出有深度的读后感,就需要在读书的过程中记录下来主要的思想,并且密切跟随着作者的思路。因此,小编特别为您推荐了这本书的名字为“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相信这本书一定能满足您的期待,并且您一定会发现很多有价值的信息!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1】
给我吹头发的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手法生涩,动不动就扯了我的头发,两手的配合看起来也别扭,可是,他的眼神特别专注,盯着手下的动作一丝不苟,看着镜子里的他,我原谅了头皮上的刺痛,愿意让自己当一位未来理发师手下的练习品。
年前动了手术,医生嘱咐术后一个月要去复查,开学事忙,医院又太远,并一直拖到了五月下才去复诊。一开始给我看诊的医生,诸多不耐,不耐心听我的主诉,也不耐心翻查我厚厚的一沓病历,只危言耸听,吓得我半死,最后跟我说,你还是要找你主刀的医生,他才熟悉情况呢。对于看诊病人的数目远大于医生能够接待的数量的医疗现状来说,我很能理解他的不耐,我也识趣地快速结束看诊,让他可以快点结束自己早上的工作。
前几天,请了家政公司的人来家里帮忙打扫,其中一位小弟弟,一位大姐。小弟弟初升队长,言语间无不透露着些许得意,动辄就提“我们中层”如何如何,大姐在小弟弟面前反而显得怯懦,唯唯诺诺地听着吩咐。而在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大姐话就多了,跟我聊孩子,聊工作,抱怨公司对工人的压榨,拖欠工资什么的。神态里有对领导层的怨怼,却也有着不得不从事这份工作的无奈。我能理解小弟弟初成领导的春风得意,也能理解大姐身后的辛酸坚持。
成年人的生活哪有容易二字,早前给学生上法律课的时候,课上让他们尝试去理解《社会契约论》里的这句话,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在那时人文主义兴盛起来的欧洲,人人追求自由的欧洲,却卢梭尚且给出了这样的结论。而这里枷锁指的是什么呢?人生到底有几重枷锁?现在又有几重正在锁着你,拷着我?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2】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从未放弃。他从未停止学习,一直在思索着人生,探求生存的意义。同时,他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责任心的人。虽然在他生命中,那么多人背叛了他,可他一直没有怨恨,他后来已经能够站在更高角度来审视自己、审视人类了。他如此的孜孜不倦、勤奋刻苦,竟有一度也落魄得快饿死,所幸还有个朋友……
即使是中译本,也能感觉到作者文字的精炼、简洁。遣词造句方面,这里不作过多介绍,只谈点读后感。
菲利普因为残疾,在学校里就受同学奚落、捉弄。等到工作了,又受同事嘲讽。感情上也受到欺骗、愚弄。他常常找不到工作,只能流落街头。他虽然受尽欺侮,却十分要强,学习努力、干活踏实,做事从不甘落人后。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皆有缺陷,不是身体的就是精神的。有的身体有病,不是心脏病,就是肺病之类的;有的精神失常,不是意志消沉,就是嗜酒成性。我想,精神上的疾病往往比身体上的更可怕,失掉了魂灵的人,只是行尸走肉罢。
宗教与世俗规范是人生的两大枷锁,菲利普究其一辈子,都试图挣脱它们。同时,他努力寻求人生真谛。到后来,他发现:人生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失败毫不足奇,成功也等于零。这样一想,他反而心安了。这种心理对当时的菲利普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苦恋的对象,米尔德丽德,再次背叛了他,毁了他的所有家具。同时他投入股市的钱,足足亏了三百五十英镑,一下子变得穷困潦倒。如果没有一种信念的支撑,他也许早已自杀了,他曾好多次考虑自杀,甚至怎么个死法,依什么步骤进行都想得一清二楚。人生没有意义,让他一下子放下了重担,宠辱皆忘,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都变得微不足道了,这反而使自己的心情舒畅起来了。
我也一直在追求人生的真谛。我是多么害怕,如果发现人生没有意义。没有意义,也就无所谓目标,人将不知道何去何从。当人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甚至随意到连生命也不在乎了,那么人类的末日也就来临了。现在想来,即使人生真没意义,结果也未必如我所说,这反而可以成为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用以平衡自我。想开点,歇一歇,欣赏欣赏风景,让生活节奏慢下来,未尝不是好生活。拼命追寻人生意义,有时无异于给自己套上枷锁。
菲利普那么深爱的人,米尔德丽德,却是个外貌丑陋、干瘦如柴、毫无知识和涵养的人。不知道菲利普为何这么喜欢她,也许感情从来不带理性。他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好友格里菲思,一个自己非常信任的朋友。没想格里菲思和米尔德丽德竟然双双背叛了他,厚颜无耻到拿着菲利普的钱去度假。如果格里菲思当真喜欢米尔德丽德,那无可厚非,可事实上,他只是玩玩而已。果然,度完假,格里菲思就甩了她。而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菲利普以德报怨,又救了她。变的理性的菲利普,不再对她抱有幻想,只当她是朋友,没想到米尔德丽德发现自己的魅力不能再控制菲利普时,竟至于忍无可忍,毁了菲利普的家,差点逼菲利普走上了绝路。米尔德丽德好逸恶劳,最终成为一个在街头拉客的妓女。当她染了病,差点死在床上时,菲利普再次出现,救了她。可米尔德丽德终究是难移本性,任凭菲利普如何劝她,仍去拉客。
菲利普给了她多少次机会,可她从来没有珍惜。
我想什么是爱?爱绝不是单方面的行为,单相思从来不是爱,爱是双方的,只有两情相悦,才有爱的火花,一方钟情于另一方,却不能让对方钟情于己,那样的爱情是失败的。爱情可以盲目,但只能是双方的共同行为。
爱神往往都在悄无声息中来临,就像菲利普和莎莉。菲利普甚至从未觉得自己是爱莎莉的。他们之间,有的只是一种淡淡的情感。生活中的相互关切也极其自然、平常。菲利普说,有她伴在自己身边,会有一种莫名的安慰。但他未意识到这就是爱,其实,这若不是爱,又是什么呢?与他对米尔德丽德的爱相比,前者是恬淡隽永,后者是狂放激烈;前者是回味无穷的葡萄酒,愈醇愈香,后者是刺鼻烈酒,会使你心乱神迷。
菲利普有许多朋友,但当他亏光了钱,找不到工作,身陷绝境时,朋友就一个个弃他而去了。菲利普借钱无门,连他大伯也不愿帮助他。就在这时,阿特尔涅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待他如己出,最后还替他谋了份工作。阿尔涅家并不富裕,孩子又多,他挣的钱只够养家糊口的,却能伸出援助之手,足见其真心。另外,不可思议的是,阿特尔涅的女儿莎莉,竟然是在这个时候爱上菲利普的。她有那么多的追求者,全都风度翩翩、出身高贵,可她都瞧不上,在菲利普最灰暗的日子里,却爱上了菲利普。想来,什么是朋友?什么是爱情?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真理也。
一部小说,人间百味、世态万象,尽括其中,我只能见其于万一罢了。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3】
毛姆的《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读完了。沉重的书名恰如阴郁的开篇:书的大致情节如下:主人公Philip先后挣脱了宗教、金钱、情爱、生老病死,乐苦悲欢的人生枷锁,完成身心救赎与升华。
本书的主旨接近佛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思想,似乎还能看到道家的影迹。书中多次提到人生无意义,无意义为什么还要活?用Philip的话来说,不管有没有意义,人生就像拼图,不管好与不好,幸福与痛楚,成功还是失败,都要完成这幅拼图。
感觉可以这么理解:人生的过程毫无意义,但如果一个人完成人生拼图的时候,他(她)的人生便有了意义。好绕……
毛姆用词比较考究,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已领略了一次,《人生的枷锁》也是如此,大概《刀锋》也是。原著读了一章头便大了,太难了……也许不是?
下次读读《刀锋》,据说毛姆的小说也就这三部质量上乘,可读性较强。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4】
人生是毫无意义的,生活不好也不坏,只有赤裸裸的事实,理解了这一点,就觉得现实的残忍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既然生活本没有让人幸福的意义,那么尘世也就无所谓残忍,生老病死,生离死别都是人生的常态。
我曾经一遍一遍地问自己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从小我们被教育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能光耀门楣最好能名垂青史的人,可是长大后才发现芸芸众生都是平凡的,只不过是社会这台复杂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没有人是不可取代。我觉得迷惘困惑,无力感充塞心间,社会并不根据书本上的理论来运转,相反很多地方是完全相悖,好人并不一定有好报,坏人反而很吃香,这个世界以一种扭曲畸形的模样展现在理想主义者面前,让人从头凉到脚。那时我从没怀疑过自己对世界和社会的认知是有问题。那时我在这个与书本完全不一样的社会撞得头破血流,灵魂如同被人攥在手心的小鸟,苦苦挣扎。
我生活在自己的幻梦里,而越沉浸在幻想里现实就越让人痛苦。但是感谢上苍,毛姆让我醍醐灌顶,生活不好也不坏,就像四季的流转,不以任何人的意愿而转移。
毛姆怎么能把少年时期的偏激敏感多情写得那么入木三分,青年时期的迷惘,挫败和情欲刻画得深入骨髓。我从菲利普的前半生看得自己的影子,但我并没有菲利普那么幸运拥有试错的机会,在碰壁和挫折中认清自己的优缺点,找到自己真心热爱的事业。我只能按照社会安排好的轨道循规蹈矩地走着,不敢出一丝一毫的差错,因为在中国普通人的命运是极其脆弱,脆弱到稍微偏离点轨道就有可能跌入万丈深渊。人是生而不自由,中国人尤其不自由,我们生活在一张网中,生活在重重枷锁中。
人生的枷锁是什么?对菲利普或毛姆而言,是宗教,是道德,是情欲,是金钱,是追求幸福的渴望。可是当他自以为把枷锁统统摆脱时,心里却不觉得快乐,只觉得怅然,仿佛大海中的航船失去了行进的方向。他放弃道德,却保有良知,以为脱离情欲,却不能摆脱依恋,舍弃幸福却依然渴望温暖。枷锁虽是桎梏,却同时也是身体和灵魂的保障。
假若人生就像毛姆说的是一条地毯,经历的任何事情都会成为地毯上的图案,而当地毯完成时也就是消亡之时,这件艺术品曾经存在过这一事实只有当事人知道,这是多么浪漫主义的想法。我们的痛苦烦恼悲伤欢乐都在塑造我们的人生,我们在书写自己的人生之书。
虽然生活既不好也不坏,枷锁无处不在,但大自然是好的,美景有治愈人心的力量。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5】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更何谈去打开枷锁。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在冷漠而陌生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在寄宿学校度过的岁月让他饱受了学校不合理制度的摧残,而当他走入社会后,又在爱情上经历了伤痛。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但思想和个性都独立不羁的主人公,一直努力挣脱宗教和小市民意识的精神桎梏,力图在纷扰的生活漩流中,寻求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主人公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
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幸福只能来源于自己的内心,如果迷失在别人的表象中,如果活出了别人眼中幸福的样子,活成了一个幸福的模版,随波逐流,只会离幸福越来越远。对于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依然活着,依然可以体验到属于自己的痛苦与快乐,这本身就是弥足珍贵的。遵循内心,走进生活,去希望去憧憬去追逐去体验去哭去笑,用心去感受这点点滴滴,生活终不舍遗弃你,生活是不会放弃一个真正活着的人的。既然生命本没有意义,那么活出独一无二的自己,便活出了属于自己的意义。成长本就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人随波逐流,有人不可避免的沉沦,有人则找到了生活的真谛!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生的枷锁,总是会一个接着一个。
而生活的意义,就是不断地挣脱枷锁,这就是生活本身。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6】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之一,具有明显的自传色彩。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凯里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童年时代在既陌生又压抑的环境中度过,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当他步入社会之后,又经受了理想的破灭之苦和爱情的伤痛。
在备受煎熬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不知道,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贫瘠的土地、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说青春是幸福的,这只是一种幻想,是已经失去了青春的人们的一种幻想。
在整本书里,凯里都在挣脱人生这个枷锁,无论是最开始离开伦敦皇家公学院,还是放弃练习生去巴黎学画,以及书的结局里放弃那个到处行医旅游的梦想,娶莎莉并且到小渔村做医生,他一直在改变,一直在所谓的挣脱,却发现生活本身就是枷锁。
在每一次痛苦中顿悟出人生意义,都被后来的经历推翻;每一次狠下决心的挣脱和逃离,也多少带着作茧自缚的意味。认识自己的过程将永无终止,他只能不断地反省和探索,却永远无法抵达那个“最终定论”。在小说的结尾,凯里终于是找到了属于自己内心的自由...但那仿佛也只是毛姆为了篇幅收住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比起《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人生的枷锁》把那一点残存的理想主义温情都剥掉了。毛姆用清醒冰冷的笔触描绘了所有人的平庸一生。我们每个人都是从一个枷锁跳到另一个枷锁,在不断的前进中,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找到了生命中的停留之地,同时我们也明白了生活的毫无意义,活着也只是活着。“他想获得的东西,生活就是不给。”这大概就是我们每个人了。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7】
这是本带着毛姆自传色彩的小说,也是我读的第三本毛姆的长篇。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独树一帜的,无论是在文笔还是思想范畴上,都会有自己明显的风格。正如这个世上的人,会因以与他人的不同而区分开来。毛姆的故事总是这样,情节缓慢,语气温和,却娓娓动人。所以读毛姆好像是听一个长者正在跟你讲故事。
主人公菲利普是个一条腿残疾的孤儿,由他的伯父伯母抚养长大,但属于中产有资阶级,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性格独立而敏感,并热爱阅读思考,因而对世俗的许多事情会加以审视并有自己的看法。这就和大部分人不一样一概接受。故事里,他的人生称不上成功:上学时被同学嘲笑跛足,而后自己孤立起来。恋爱,却发现是自己的虚荣心作祟。学习会计却与事务所的人格格不入并且对会计毫无兴趣。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喜爱的绘画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天赋,顶多当个二流画家杰出的艺术家是需要大天赋的。在巴黎间,却陷入一位本质庸俗冷薄的女子恋情中,迷恋她的肉体而不能自制,她一次次伤害他却一次次求助他。于是,菲利普便又神魂颠倒,心灵因此而深深自责。去上医学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这职业却遇到了磨难因股票是去了所有的财产,他只能停学。而后费劲艰辛寻找一个低级工作来填饱肚子,得出人生无意义的结论安慰自己。最后饱受生活磨难的他,才遇到了完美的情人,因此内心得到安顿与幸福。
可是他一直想从生活中追寻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只是一个普通人,经历着很多普通人的事情,生命中的大事也不过为恋爱,求学,职业选择。然而在经历了生活的种种后,却越显得高贵敏锐。这些是由他的一些内在特质所决定的。他独立不羁,努力挣脱束缚头脑的宗教和小市民着两条锁链,来追求自由。他热爱思考,生平最大的嗜好便是读书,并对开启自己的心智充满热忱。因此他早熟,与同龄人相处时会厌烦无聊,宁可独自一人,这就促使他更为独立。独立思考后,决定放弃宗教信仰和绘画艺术。他充满仁爱待人厚道,因此看到同伴的云春肤浅后,仍然善待他们。在别人向他求助时,极力给予帮助并认为理所当然,却不愿求人,对别人对自己的少许恩惠便感激涕零。因此后来把救助并了解病人看做是一件乐事。然而菲利普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应该是他的自省精神和本能般的对生活的热爱。因为这两个特质,菲利普一直向前,也在不断地去除自己的毛疵,成为心智和品格上的优秀者。好比是游戏中的人物,他喜欢关卡中的挑战,而生活中的苦与乐,就如关卡中的障碍与补血的红心。菲利普克服了障碍并从中得到经验,拿到了补血的红心,打穿了关,最后成为升到满级的英雄。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语:人就像未盛开的花苞,在世上所做的很多事情,对他是没有意义的。他读得书,做得事情很多都不会产生影响。可实际会有偶然的书籍或者事情会敲动他的心房,对他产生影响,让那花瓣一片片剥下,自己就绽放开来。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肉欲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而他前行的动力则是那颗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的心灵。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毛姆认为不是的,所以他在最后让菲利普放弃了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了婚姻。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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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8】
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
我之所以选择这阅读本书的理由,是源于当时自己的心情比较浮躁,对未来有恐惧感,找不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所以希望从这本书中找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的答案。最后这本书给我的答案,我觉得特别棒,仿佛自己也卸下了一道枷锁。
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的成长史,也是菲利普逐渐认识人生,摆脱枷锁的历程。在小说中,菲利普的枷锁有因身体的残缺而过分担忧,有对天赋的自视甚高而错误定位人生理想,有向现实幸福的屈从而放弃环游世界的梦想。种种的历练,让菲利普更加认识人生--人生的归途只不过是踏实、平淡地满足个人的乐趣。
《人生的枷锁》作者是毛姆,他是英国现代著名作家,同时《人生的枷锁》也是加入了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是一本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的作品。毛姆不满十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他由伯父收养。他的伯父是一位牧师,为人自私、贪吝。小时候的毛姆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导致他有些孤僻、敏感和内向。毛姆18岁时,并未遵从伯父的愿望,即进入牛津攻读神学,而是选择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了德国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一年后,他返回英国,进入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随后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并做了5年的医生,这段经历让他接触到了人民生活的状况,并且这段习医生涯给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曾说:“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在《人生的枷锁》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的一些经历和作者的经历是相似的,似乎主人公菲利普是毛姆内心的另个自己,而这本书的结尾,我想也是毛姆给自己的一个答案。
小说的情节围绕菲利普的成长展开。他自小父母亲相继去世,由从事牧师职业的伯父收养,并在附属于教会的皇家公学念书,他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他通过学习和思考培养了自己的选择判别能力,认识到宗教的虚伪,没等毕业离开了皇家公学。这一阶段是菲利普自我意识的苏醒,他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是他探寻自己人生的起点。
离开皇家公学后的他,在伦敦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后来因为同事的认为他有绘画天赋,应该去学习绘画,于是他辗转于欧陆和英伦之间,学习绘画,并坚信自己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但是,在这一阶段的他,阅历身边的人,他身边的人不乏缺少在他看来具备的天赋,但是仍旧生活得挣扎、落魄。他对绘画的努力,并未取得很好的成果,最后他认识到自己的绘画技能是平凡的,并接受了这一事实。此时的他,逐渐地正确认识自我,接受自己的不完美。这一认识,是他更进一步的成长,也是他的一种勇气,不再被自己的幻想所蒙蔽事实,勇敢地直面现实。
告别了学习绘画的阶段,菲利普像他父亲一般,选择了从医。但是学医的历程并未顺利。他曾为米尔德丽德荒废学业,又将父亲留下的一小笔财产耗费许多,还遭受买卖股票的巨大亏损,一时生计无着,后来在一家服装店当招待员,才免于流落街头。这一段是菲利普人生阶段的低谷,他挣扎着、绝望着。而这段的经历也是推动小说后文的“他所遭受的不幸,不过是一种美丽、精巧的装饰品的一部分。他不断提醒自己,什么无聊啊,激动啊,欢乐啊,痛苦啊,他都要高高兴兴地接受下来,因为它们都给他设计的图案增色添彩。他自觉地追求着美。”表达。
饱尝人间艰辛,历经世态炎凉,菲利普看着身边好友的相继去世,他逐渐认识到生活并没有意义,所谓的酸甜苦辣不过都是编织成人生格局的花纹,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最后他与莎莉结婚,并继续从事医生的行业。他不再遵循别人的嘴说手写的理想行事,依从自己的心愿行事--选择他认为的美好的、真心想做的事。他屈服于幸福,选择踏实地、平淡地生活,开始成家立业,放弃了环游世界的梦想,不再盲目地深究那些所谓的生活的本质或意义。
结尾的一句“此时,太阳当空,光芒四照。”,似乎菲利普并没有结束,他依旧向前,他即将再次起航,开始认真体会生活,遵循内心的判断,去编织属于自己的人生格局。
关于毛姆,他喜欢在作品中,让主人公踏上心灵自我完善之路。在戏剧文学的欣赏上,相对于这部作品,毛姆的另部作品《月亮与六便士》也是不得不提及的。相比于《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是更加充满理想主义的作品,这部作品更加炽热、更加极致,戏剧张力更大,它完全抛开了世俗,似乎现实和理想只有割裂开来,才能成就出自己的巅峰。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极致,《人生的枷锁》会显得平淡些,现实些,理智些,它像极了你、我、他的生活。无论是极致还是平淡,毛姆都给予了我们不同人生,不同视角的冲击和震撼。
除了戏剧文学欣赏以外,《人生的枷锁》也在揭示人生的可能,并非要如同《月亮与六便士》那般才能叫做生活,我们也能如同菲利普般选择在平淡的生活中细细体会。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9】
《人生的枷锁》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造的长篇小说,该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菲利普迷惘、失意、彷徨、凄苦、波折、痛楚、失望、探索的成长过程,从而表达了作者呼唤人们解放思想、解放天性的主题思想。该小说以“枷锁”为喻,痛斥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压迫、冷漠、战争、纷争的冷酷现实,从而鼓励人们勇敢追求公平、正义、和平、现实的正常生活,因此这部佳作被称为二十世纪百佳小说作品之一,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菲利普是个悲情、可怜的人物,因为自幼双亲亡故,身世凄苦,又加上患有先天性的跛足,所以自卑、卑微、可怜成为了压在他心底的一块石头,自此他也就慢慢演变成了一个孤僻、敏感、执拗、冷漠的青年。而且更加残酷的是,苦难从来没有给过菲利普一点好脸色,当他进入寄宿学校之后,那不合理、不公平、不全面的教育制度更是严重摧毁了他内心所剩的一点点希冀之情,这让人不免为他感到痛心。而步入社会之后他更是举步维艰、处处受难,就连最甜蜜的爱情也变成了最苦涩的毒药,这样黑暗的生活让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所以他每走一步都荆棘丛生、痛彻心扉,这也难怪他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和难以治愈的创伤。
不过好在困难并没有剥夺掉菲利普对于生命最后的渴望,所以他选择放弃迷幻的理想,选择挣脱精神上的枷锁,然后和善良、专情、可爱的萨拉一起回归到安逸、现实、静谧的小渔村去幸福生活,这样的结局让人觉得欣慰又快慰。
其实从菲利普艰苦的一生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生的枷锁都是因为贪欲、自私、奢望、幻想、诱惑、不甘和不公造就的,所以要想活得体面、活得自由、活得自主,那么就要学会淡然、学会坦然、学会坚强、学会和解、学会原谅、学会放下,唯有这样才不会自己为难自己。
多走一些冤枉路、多受一些人世苦,这并不是丢人的事情,也不是无望的灾祸,相反这都是一笔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和人生经验。因此,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能领悟到生活的真谛,然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唯有这样才不会给自己戴上繁重、可恶的枷锁。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10】
最早听说毛姆是在看史铁生的书里,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有点自传性的小说,读起来有点痛苦,它不停在提问,每个问题都值得想很久,我自知我的理解能力有限,无法完全明了有些想法,不过有些时候,这本书倒是给我一些豁然开朗的感觉,写这篇文章只为理一下脑中的思路,做些记号以便日后再思考。
人生的枷锁,可以说是一部主人公菲利普不断挣脱枷锁的成长史,生理的残疾、宗教的束缚、艺术上天赋的缺位、经济上的不够独立、情欲的纠结,包括到最后,他的爱情——有人说——成为了他最大的枷锁。看到三百多页的时候,我觉得那时候的菲利普就一彻头彻尾的LOSER,甚至为他感到脸红,不过越到后面,就算是当他买股票亏光了钱而不得不暂停学医去商店打工的时候,那时候书中对他最频繁的评价是,他——菲利普是个绅士,他不断在成长,这对于一个落魄无依无靠的人来说就是天大的褒奖。他过往那些巴黎学画经历和从小看的那些书,还有那些年轻时走过的那些所谓弯路,都让他非常受用。
“在书里面,有很多大段精彩的对人生、对艺术、对道德判断、对宗教的争辩,看完大多都忘记了。但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很深,这个情节里,提了一个问题,然后,难得地,在很靠后的地方,给了一个作者的答案。克朗肖送了菲利普一条地毯,他对菲利普说,人生的意义,你自己去找,就在这条地毯里。这是个很悬疑的问题,推动着小说里故事的发展,推动着菲利普的成长。地毯,人生的意义,呵呵。菲利普快饿死的时候,他躺在街边的长椅上,他说:人生,它本来就没有意义,和这条地毯一样,没有意义。走投无路的时候,菲利普想到过自杀,这是最坏的结果,但是,他对死亡已经没有畏惧。”天生残疾的主人公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观察力和思考能力,史铁生也是如此,因为身体的缺陷和限制,天然的为他们抵御了一些外在诱惑,增加了他们对人生等精神领域问题的深度思考,这点来说上帝是公平的。
作为一本又长又务虚的书,它倒是看起来不那么枯燥,人生的枷锁是什么,书中的观点大概是以为人生有意义吧——是人生毫无意义的那个意义,而当人真正参悟到这个层面的人生无意义的时候,他便挣脱了枷锁,于是他的人生又似乎有点意义了(这点还没完全参透,慢慢理解吧)。在其他人的读后感看到一句话:真正懂得生活意义的人能够面对任何一种生活状态,我们从小习惯了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希望能在生活中有所获得,能赋予生活更精彩的内容,我们以为,这样,叫做有意义的人生。可悖论就是,这些,恰恰是我们给自己按上的枷锁。就像菲利普的学画,在我看来,成为一个画家、艺术家这一目标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而学画的意义在于,他不知不觉地培养了美感,他最后能说,他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能理解美、感悟美。对我们来说,不管我们从事的是什么,给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要获得什么名利,这些都是表象的,是没有太多意义的,如果有意义的话,它的意义在于,这些东西,作为路杖,它让我们对生命的本身有所感悟,感悟到人生的意义。而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大概却是,反过来,要去挣脱人生大大小小的枷锁,去探求本真的生命吧。
伟大的作品是能让人从中看到自己,主人公的有些想法和心理也在自己脑中出现过,希望通过不断成长,能把隐约领悟到的人生的枷锁挣脱掉。
书中有太多精彩的地方,推荐一读。
“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成了一场共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过的书籍(由于经过必然的淘汰,留存下来的都是尽善尽美的),还有长辈之间的交谈(他们透过健忘的玫瑰色的烟雾来回首往事的),都为他们开拓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前景。年轻人得靠自己去发现:过去念到过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且每一次的发现,又无疑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上的身躯再打入一颗钉子。不可思议的是,大凡每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那股抑制不住的强劲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再给现实生活添上一层虚幻的色彩。对于菲利普来说,世上再不会有比海沃德为伍更糟糕的事了。海沃德这个人是带着十足的书生气来观察周围一切的,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看法;他很危险,是因为他欺骗自己,达到了真心诚意的地步。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的恋情,错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视为艺术家的气质,还错把自己的无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心智平庸,却孜孜追求高尚娴雅,因而从他眼睛里望出去,所有的事物都蒙上了一层感伤的金色雾纱,轮廓不清,结果就显得比实际的形象大些。他在撒谎,却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别人点破他时,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要时时刻刻为生计操心,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丢脸的了。那些视金钱如粪土的人,我就最瞧不起。他们不是伪君子就是傻瓜。金钱好比第六感官,少了它,就别想让其余的五种感官充分发挥作用。没有足够的收入,生活的希望就被截去了一半。你得处心积虑,锱铢必较,决不为赚得一个先令而付出高于一个先令的代价。你常听到人们说,穷困是对艺术家最有力的鞭策。唱这种高调的人,自己从来没有亲身尝过穷困的滋味。他们不知道穷困会使你变得多么卑贱。他使你蒙受没完没了的羞辱,扼杀掉你的雄心壮志,甚至像癌一样地吞蚀你的灵魂。艺术家要求的并非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提供的保障:有了它,就可以维持个人尊严,工作不受阻挠,做个慷慨、率直、保持住独立人格的人。
菲利普对理想主义怀有某种厌恶感。他一向强烈地热爱生活,而就他平生所见,理想主义在生活面前大多胆怯地退却。理想主义之所以退却,是因为他不能忍受人们相互你争我夺;他自己没有勇气奋起而战,于是把争斗说成是庸俗的。他自己庸庸碌碌,可当同伴们并不像他看待自己那样对待他时,他就蔑视伙伴们,并借此聊以自慰。在菲利普看来,海沃德就是这样的人。海沃德五官端正,精神萎顿,眼下变得体态臃肿,秃了脑顶心。但他还精心爱护着几处残留的俊俏的容颜,仍旧趣味隽永地谈论着要在那含糊不定的未来作出一番成就。然而,在所有这一切的后面,却是威士忌,在街上追逐女人,恣情纵欲。与海沃德所代表的人生观恰恰相反,菲利普口口声声要求生活就像它现在这个样子,什么卑鄙、恶习和残疾,这些他都无动于衷。
这么说来,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得搞清楚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这点清楚了,你的一套哲学体系也就水到渠成了。在菲利普看来,有三件事需要了解清楚:一个人同他借以存身的世界关系如何;一个人同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关系如何;一个人同他自己的关系如何。
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幽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11】
最近读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人生的枷锁》感受颇多,人的一生都在一种无形的枷锁下生活,这种枷锁或是名,或是利,或是一个人的习惯,一个人的性格。这种枷锁会让一个人沉沦,甚或苦恼,战绩赫赫的将军解甲归田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轻松,而当年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穷尽心思,是多么的可笑;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演说家到了夕阳之年,才懂得曾经的辉煌不过像唱戏的小丑,赢得更多的掌声罢了。
人们能在天地万物中寻找出事物的真理,也就证明了其实在生命的追求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木浮于怒海之中却能凌驾于巨浪之上,是巨浪强还是木头强?牡丹选择了娇贵,苦菜花选择了荒凉,大雁选择群居,雄鹰选择了独来独往,而我们呢,有的希望雁过留痕。有的希望风吹了无印,为什么有人能木秀于林,而有人却始终默默无闻?
主人公菲利普在幼年时努力挣脱了宗教的枷锁,长大后在异国独自求学踏入社会后慢慢挣脱小市民习俗这禁锢人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涡流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
里面有一个比喻用的很好:生活就是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炫目,但是却毫无意义。
人类的各种行为各种追求都只是让这条地毯更加炫目。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即毫无意义又毫无必要,他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以。最完美的格局似乎就是;出生,长大,恋爱结婚,养儿育女,为挣钱而辛苦,最后蹬腿而去。但是有的格局里幸福却从未涉足其间,杂乱无章,但自有一中乱人心思的妙趣。
如果用幸福这根尺子来衡量主人公的生活那就显得太可怕了,但是如果用其他的尺子来衡量则大不相同。幸福跟痛苦一样微不足道,他们的出现不过像生活中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人生更加的纷繁复杂罢了。
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想透,自己的思想还有些混乱,还需要再读几遍。
本书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本选题由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张跃平教授于2005年提出,并作了初步的研究规划,明确了写作思路,后经多次协商讨论,最终于2006年初确定。本书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书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理论篇,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是实证篇,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三部分是深入研究和政策篇,为第七章。
金锁记读后感范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金锁记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金锁记读后感(篇1)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金锁记读后感(篇2)
金锁记读后感
金锁记读后感(一)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本文记述了19世纪初在旧上海发生的一个女人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一位出身于麻油店世家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的大哥为了坚守权力,把她嫁给了当地一个大家庭的丈夫蒋七巧,蒋七巧从小就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
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
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文章运用了多种写作技巧,我认为其中最成功的一种是人物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担心。经过这一系列的铺垫,七巧出现了瘦脸、细牙、三角眼和几十个字的小山眉,生动地刻画了一个精明的女人形象。然后作者展示了七巧的语言和行为。她为第二位小姐说情,让第二位小姐哭了。
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在七巧的晚年,作者没有用任何笔墨来正面地描述她。
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
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
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
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
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种说法,富人在山里有远邻,穷人在市区没有近亲。
读完全文,我对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而是更多的同情和怜悯。生活在这样一个没落的时代真不幸。七巧的不公平待遇是她无法逃避的,所以她不得不选择以自己的方式反抗。
金锁记读后感(二)
张爱玲出生于没落的贵族阶层,以它独特的社会经历和心理感受,描写了没落阶级的老少。她意识到了这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此进行了无情的分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
《金锁记》写于____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一直是残疾人的妻子。她想爱却不能爱。她几乎像个疯子一样在姜家呆了30年。在经济欲望和性欲望的压迫下,她的性格被扭曲,行为变得暴躁,这不仅破坏了儿子的婚姻,使儿媳被折磨至死,也破坏了女儿的爱情。
30年来她戴着**的枷。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些没死的人献出了一半的生命。
张爱玲在这本书中,以前所未有的深刻程度展示了现代社会性别心理学的基本内涵。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成了色魔的俘虏,成了色魔的刽子手。
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去破坏孩子们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迪。启蒙对这个家庭有什么用?
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在转型的当下,被吞噬的不仅仅是曹七巧。虽然已经成为过去,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有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被**锁住,而是一金锁的形式出现。
金锁记读后感(三)
张爱玲的**《金锁记》是以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一生为主线,作者运用细腻含蓄的叙事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幸女人的悲凉命运。它揭示了现代男女隐藏心理的基本内涵,塑造了一个没有自我认识的人性扭曲的悲剧形象。**的主人公曹七巧本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门贪财重利而不惜牺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将她嫁到姜家大院。
**的开始,曹七巧通过一次婚姻的契机闯入姜家这个封建家族的内部,这也就标志着她悲剧人生的初始和发端。然而,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顺利交接,预示着曹七巧的不幸命运提前开启。她的丈夫,姜家的二少爷因为先天骨痨而残废,使她陷入了欲爱却不能爱的情感困境。
姜老太太为笼络她,就将她扶为正房太太。姜老太太的举措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拉拢她,实际上不过是利用家族的权势来控制和打压曹七巧的自然情感,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制着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病态人性的形成埋下了伏笔。
她虽然暗恋着姜家的三少爷姜季泽,但她始终无法超越世俗礼教的藩篱,她对姜季泽的爱慕也只不过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而已。可以说,从曹七巧嫁到姜家之日起就注定成为这场家族内部利益集团之间争斗的参与者之一。毫无温情的人际关系,妯娌之间的明争暗斗以及曹七巧自身固有的人格缺陷,使得她慢慢滑向悲剧的深渊。
家庭权力与金钱的双重异化将逐渐内化为曹七巧的深层人格。她也就从一个封建宗法礼教和金钱利益交换的受害者演变为它们利益自觉的维护者。这一过程的顺利完成推动了**主人公悲剧命运进一步向前发展。
十年以后,随着她的丈夫和姜老太太的相继去世,她分到了自己应得的一份家产,从此般出姜家自立门户。她用十年的宝贵青春换来了物质利益的补偿,但却并没有换来她被压抑情欲的解放。过去冷淡她的姜季泽现在上门来向她倾诉所谓的爱情,精明细心的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发现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精心设好的**,当她戳穿姜季泽的爱情阴谋以后,她也就彻底放弃了对爱情的幻想和欲望。
面对自己曾经所爱的人的无耻行经,她也只能选择从幻觉的欲念走向仇恨的极端,用既得的物质利益来极力填补情欲的失落和亏空。现实在她的眼里已成了鬼蜮的世界,她也就将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对金钱的狂热膜拜。她认为:
人是靠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有钱。为了得到金钱,她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枷锁的奴隶。从一定程度上说,曹七巧的悲剧命运是现实必然的结果。
一方面,在姜家大院她的自然情欲长期受到压制,始终游离在情感的边缘,虽为局中人,实为局外人;另一方面,姜季泽借助虚假的情感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是她所无法负重的情感欺骗。双重的现实打击加速了她扭曲**人性的形成。在对待自己的子女方面,她却有着浓厚的恋子嫉女情结,在财欲和情欲的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的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
她不仅横加干涉和破坏儿子长白的婚姻,诱逼他供出床第之事,而且还致使儿媳芝寿被折磨而死,并且还拆散女儿长安的爱情,棒打鸳鸯。她用她那扁平而又尖利的喉咙割断了儿女的婚姻幸福。她的种种行为可以说是她自身扭曲病态人性在作祟。
在现实的世界里无法获得自己情欲满足的情况下,就将这种深层的自私欲望投射到自己的子女身上,另外她还有着深深的自卑情结,为了改善这种长久的心理劣势,不惜将他儿女们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设好的命运祭台。她在残酷扼杀自己情欲的同时,也无法容忍儿女们的生命乐趣,儿女们的婚姻幸福在她眼中全变成了恶毒的嘲弄。这些充分暴露了她人性中阴鸷、卑琐、和残酷的阴暗面,深化了**故事情节的悲凉意味,渲染了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色彩,同时也暗示了她必然的悲剧命运走向,最终为她的悲剧性人生画上了一个悲凉而又完满的句号。
**的结尾从表面上看好象是一场悲剧的终结,但是人死了制度还在,观念还在不断蔓延,所以命运和故事还将继续续写,而悲剧仍旧是一出又一出的上演。曹七巧的人生悲剧虽然已经完结,然而她的儿女们的悲剧却还在继续上演,这种悲剧的轮回性和重叠性为**的故事情节留有更多悲凉的意味,也为我们留下更多充斥着悬念色彩的人物和故事结局。诚如张爱玲所说:
人生是一个苍凉的手势。这种苍凉的手势充斥着悲剧的重叠性和轮回性,也充斥着一个个生命难以负重的死寂。纵观曹七巧的悲剧一生,既有来自现实深层的不合理性因素的影响,也有源自于她本身所存在的不彻底的人格取向,她走进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毁掉了自己的生命,又拉上儿女们的一生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
正如傅雷所说:她成了封建遗老家庭的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现实世界的打击和扭曲人性的双重绞杀,最终导致了她无可挽回的命运悲剧。
金锁记读后感(篇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凤箫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九老太爷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季泽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了。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篇4)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可是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一样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我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我更远离欢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能够欢乐,欢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我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我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我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我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我一样。
七巧,欢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明白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能够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明白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能够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貌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我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向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述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并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杯具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完美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我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我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梦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梦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篇5)
张爱玲读过金素姬、范文祁、方宏之后,是一代才女。她的生活是早熟的,奇怪的,充满传奇。她的性格聪明、执着、独立、奔放。她对周围事物有着敏感、深刻和独特的理解。她的作品苍凉、华丽、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
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英雄的名字叫曹七巧。她是芝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她之所以能嫁入姜公家,是因为她的丈夫是天生的软骨病人,袁家花了不少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
她心里喜欢她叔叔姜季泽,但季泽只限于和她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放逐了寻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制造儿子和儿媳之间的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
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些没死的人献出了一半的生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一个女人(不仅仅是一个女人),除了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外,对男人和女人的爱是她们的基本需求。
然而,家住王公故里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情感需求都满足不了。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
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袁家只是让她为他服务,所以她终于拿到了袁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最爱的人。她太喜欢了,忍不住。但季泽虽然在外面找花柳,但在家里不敢出丑。她只是在跟她开玩笑。他有自己的原则。
分居后,季泽找到她,向她坦白,但她认为他是在作弊,不是事实,所以她把他赶了出来。由此可见,除了对爱情的渴望,她还因为怀疑而放弃了这个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
但在那之后,她放弃了那么多获得和保护的财产,这成为她生命的唯一支柱。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她得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跟她聊了一夜,聊起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媳妇自杀。
她和丈夫的婚姻只给了她一笔家产,而季泽只给了她一份爱,长白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子,女儿长安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一个女人,她的生活是悲伤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
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
比如,七巧拒绝姜季泽的求爱,描写意味着真假共存,真假共存,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它注重典型场景的创作和人物的心理刻画,并借鉴了影片的一些表现手法。
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给人一些突兀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篇6)
张爱玲出生于没落的贵族阶层,以它独特的社会经历和心理感受,描写了没落阶级的老少。她意识到了这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此进行了无情的分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
《金锁记》写于1943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一直是残疾人的妻子。她想爱却不能爱。她几乎像个疯子一样在姜家呆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30年来她戴着**的枷。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些没死的人献出了一半的生命。"
张爱玲在这本书中,以前所未有的深刻程度展示了现代社会性别心理学的基本内涵。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世界上惟一的引语;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精明和机智“为了报复她的社会,她用了最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载自亿库网本文由亿库网收集整理。
)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
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去破坏孩子们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迪。启蒙对这个家庭有什么用?
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篇7)
金锁记读后感(共8篇)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
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400字范文精选金锁记读后感(2)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
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初一年级读后感:金锁记读后感言金锁记读后感(3)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
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初二读后感:读金锁记后的心得体会金锁记读后感(4)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
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金锁记》有感金锁记读后感(5)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
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精选金锁记读后感(6)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
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
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关于金锁记读后感800字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
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 读《金锁记》有感800字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
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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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去看这本书的,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我读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却是那么清晰……
作品主人公曹七巧,怎么说呢,确实很复杂,复杂到变态,对,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的她确实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怜。可是后来的她又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耻,可怜,可悲…… 对曹七巧而言,内在的情欲满足和感性的寄托才是最为真实的感受。在七巧的一生中地位关键的男人有三个,第一是她残废的丈夫,姜家二少爷,第二是她所喜欢的三少爷姜季泽,最后是她的儿子姜长白。这三个人在 小说 中都是面孔模糊,因为他们同是地主家族的没落子弟,社会的寄生虫;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家吸YP,出门逛窑子。他们和出身市井的 “ 朝禄 ” 、 “ 丁玉根 ” 、 “ 张少泉 ” 等本来是两个不同群体的男人。这一点便已预示了七巧不可能由他们身上获得实实在在的情爱。与此同时七巧也不可能通过放弃自我来满足情欲:三人之中丈夫有软骨病,娶她只是一个婚姻摆设;长白是她儿子,而季泽,起初便向七巧表明了他 “ 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 ” 。他的所谓 “ 不胡来 ” ,自然是指绝不肯做危及到他利益、破坏他寄生虫生活的事情。
她在精神上一无所有,只有金钱。但是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的工具。她的女儿长安恰成了满足她虐待心理的对象。长安有两次摆脱母亲走向幸福生活的机会:其一是去学校读书深造,其二是与留学生童世舫的恋爱。但是因为母亲的反对,她最终都主动放弃了。这便体现出被虐狂的心态,也就是通过放弃自 己作为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事物,而将这价值转嫁到虐待者身上。长安是渴望幸福的,然而她却没有勇气承受这幸福,于是她向母亲屈服了。在她的臆想中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 “ 美丽苍凉的手势 ” 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包括对待自己儿子的那种爱——一种变态的爱,总让我感觉非常的可耻。
可他毕竟是一个女人,他的一生有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不幸。是的,一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总有软的地方。而在所有的欺骗中有改变了这一切,又是如此的可悲!所以,他对待自己孩子的方式,又是我所能理解的,那个社会的女人是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
所以当我读完的时候,心情是沉痛的,为他感到可悲,而尤为他的孩子感到可惜……
金锁记读后感(篇9)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集合12篇)
众人皆知,作为一名杰出的教学工作者,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总结课堂上的不足。有什么值得推荐的优秀的教育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集合12篇),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
上帝在赋予人类自由的同时,又给我们套上了无形的枷锁。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了感情,最大的困扰也是拥有了感情,爱、恨、情、仇都无疑是人生的枷锁。
“不知不觉间,菲利普养成了世上给人以最大乐趣的习惯——博览群书的习惯;他自己并没有认识到,这一来却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逃避人生忧患苦难的庇护所;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正在为自己臆造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转而又使得日常的现实世界变成了痛苦失望的源泉。”(摘抄于书中第98页)
因为孤儿和机缘巧合而过早地投入到书本的虚拟世界中,对儿童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呢?不过感觉这一点倒与自己有点相像。从小就缺乏同龄的玩伴,于是跟着邻家的打哥哥满山跑,老爸在忍无可忍之下把我毒打了几顿。儿时的童真又怎能忍受得了这般摧残!内向的我只能把自己埋没于书海中,我把那里当做自己的乐园,当做避难所,所有的不快都可以在那里得到发泄和弥补。有得必有失,书毕竟是书,纵然里面的世界描绘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是与现实相脱节的。久而久之,我们便会把自己关在那个小牢笼里,对身边的环境产生不适,甚至是对身边的人、事、物进行排斥。
菲利普自幼父母双亡,天生坡脚,自幼由当郊区牧师的伯父威廉抚养。刚开始翻读,还以为菲利普会受到伯父、伯母的虐待,饱尝孤儿的痛苦,没想到他的伯母居然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尽管在菲利普的眼里,他的伯母被描述得如此的令人反感,但她的爱是如此的真挚,她是真的心疼这个孩子。
菲利普是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很早就切身体会到了宗教的虚伪。曾经,他对上帝具有回天的神力这一点深信不疑,他热烈而虔诚地祈求上帝在新学年开始前治愈他的残疾。然而,时间证明那不过是一个谎言,是欺骗。菲利普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不愿为了“侍奉上帝”而虚度自己宝贵的一生。于是,他不等毕业就毅然离开了死气沉沉的皇家公学,辗转于学画,学医。菲利普拥有着青年人的热血,好高骛远,不惜穷其一生去追寻人生的目标。同时,他的理想又都是迷茫的,都不能坚持到最后,只能在迷茫中追逐。但他至少勇于反抗,反抗他伯父的安排,反抗现实,反抗命运的安排,这是值得深思的。
小说着重描写菲利普如何挣脱宗教和小市民习俗这两条禁锢人类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旋流中,寻求到人生的真谛。他饱尝人间艰辛,历尽世态炎凉,最后得出结论: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
菲利普的人生枷锁是社会的产物,那我们的呢?又时,我们的人生的枷锁是我们自己给套上的,战胜自己便是打开它钥匙。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2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更何谈去打开枷锁。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在冷漠而陌生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在寄宿学校度过的岁月让他饱受了学校不合理制度的摧残,而当他走入社会后,又在爱情上经历了伤痛。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但思想和个性都独立不羁的主人公,一直努力挣脱宗教和小市民意识的精神桎梏,力图在纷扰的生活漩流中,寻求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主人公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
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幸福只能来源于自己的内心,如果迷失在别人的表象中,如果活出了别人眼中幸福的样子,活成了一个幸福的模版,随波逐流,只会离幸福越来越远。对于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依然活着,依然可以体验到属于自己的痛苦与快乐,这本身就是弥足珍贵的。遵循内心,走进生活,去希望去憧憬去追逐去体验去哭去笑,用心去感受这点点滴滴,生活终不舍遗弃你,生活是不会放弃一个真正活着的人的。既然生命本没有意义,那么活出独一无二的自己,便活出了属于自己的意义。成长本就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人随波逐流,有人不可避免的沉沦,有人则找到了生活的真谛!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生的枷锁,总是会一个接着一个。
而生活的意义,就是不断地挣脱枷锁,这就是生活本身。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3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4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浦天生跋足,具有残疾人的某些特征,这就同方鸿渐的无用之人的状况十分相似。菲利普从小就缺乏亲情,这人世上最爱他的母亲在他9岁时就去世了,于是他就被送到自己那位当神父的叔父家里寄养。叔父家冷冰冰的、刻板的生活让他窒息,浓厚的宗教氛围使他的童年教育充满了恐惧与厌倦。后来他进入了学校,但寄人篱下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发生改变。同时,由于他身体的残疾而被周围同学当成了嘲笑与取乐的对象,这种得不到人格尊重或者受歧视的境遇给他的童年心灵蒙上了浓厚的阴影。学校毕业后,他就开始了留学生涯或者四处漂泊的流浪汉旅程。菲利浦怀着一份美丽的希望来寻找生活的位置,飘洋过海,来到巴黎,渴望找到一个职业机会成为艺术家。然而梦想很快就像肥皂泡泡一样消失,他发现自己天资平庸,缺乏艺术创造的天赋,从而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于是,这位精疲力尽的精神流浪汉不得不返回家乡伦敦,并进入医学院学习,此时此刻,他的唯一愿望只不过是找一份工作糊口而已。由于他对医学课程缺乏兴趣,所以他开始在学校里游游荡荡,并没有在专业方面投入太多的精力,这种状况显然是对毛姆本人在海德堡大学和医学院生活的
常言说,生活就是一连串的偶然,一个偶然的机遇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菲利浦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餐馆里喝咖啡,从而结识了充满性感和色情诱惑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两个人迅速坠入情网,一发不可收拾。而米德尔丽德却拥有若干个情夫,也曾经创造过相当骇人的风流韵事。于是菲利浦就不得不面对现实,去接受米尔德丽德同另一男人所生的孩子,这时候菲利浦无可奈何地陷入了爱情的枷锁,他的情绪开始低落,开始暴躁,并表现出歇斯底里的狂躁症状。他拒绝同米尔德丽德同房,对这个女人的肉体公开表示厌倦,这就大大激化了男女双方的矛盾。结果,愤怒的米尔德丽德卷走了菲利浦的财产,远走高飞,菲利浦失去了他那一笔赖以为生的资金,由于生活困窘被迫从医学院退学。这时候的菲利浦跌落到了人生的最低点,无衣无食,内忧外患,他不得不跑到一家百货商店去应聘最低贱的工作,寻求一块面包来避免饿死的厄运。在菲利浦的眼里,人生总是变幻不定的,不是人能控制命运,而是命运控制了人生,所以人生的渺小和脆弱也就成为他的基本感受,这也同方鸿渐在三阁大学的流浪心得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的爱情漂泊终结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人生流浪,这时候命运似乎发生了突然的转折,那位老叔父突然去世,并在遗嘱中留给了他一笔足以完成学业的资金。于是揣着这笔从天而降的资金,菲利浦跟着一名脾气暴躁的乡村医生前往各户患者家里实习。他开始抱着药箱,挂着听诊器,游走于乡村和集镇。他也似乎非常适应漂泊不定的江湖郎中生活。于是,乡村医生大受感动,并提出给他开工资,愿意让菲利浦成为自己的工作助手。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菲利浦竟然拒绝了乡村医生的邀请,并宣布因为自己想当一个新时代的鲁滨逊,前往充满异国风情的地方去旅行。然而,捉摸不定的命运一次又一次粉碎了他旅行的愿望。后来菲利浦爱上了清纯少女莎莉,奋不顾身地与之坠入爱河,他权衡再三,终于放弃了旅行而接受了乡村医生的聘请,成为了一名既不快乐也不郁闷的乡村医生。
很显然,菲利浦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菲利浦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由此可见,毛姆对人生对人性的价值阐释是建立在自然主义和叔本华悲观主义基础上,这就同钱钟书所依从的存在主义哲学表现出价值的分野。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5
《人生的枷锁》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造的长篇小说,该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菲利普迷惘、失意、彷徨、凄苦、波折、痛楚、失望、探索的成长过程,从而表达了作者呼唤人们解放思想、解放天性的主题思想。该小说以“枷锁”为喻,痛斥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压迫、冷漠、战争、纷争的冷酷现实,从而鼓励人们勇敢追求公平、正义、和平、现实的正常生活,因此这部佳作被称为二十世纪百佳小说作品之一,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菲利普是个悲情、可怜的人物,因为自幼双亲亡故,身世凄苦,又加上患有先天性的跛足,所以自卑、卑微、可怜成为了压在他心底的一块石头,自此他也就慢慢演变成了一个孤僻、敏感、执拗、冷漠的青年。而且更加残酷的是,苦难从来没有给过菲利普一点好脸色,当他进入寄宿学校之后,那不合理、不公平、不全面的教育制度更是严重摧毁了他内心所剩的一点点希冀之情,这让人不免为他感到痛心。而步入社会之后他更是举步维艰、处处受难,就连最甜蜜的爱情也变成了最苦涩的毒药,这样黑暗的生活让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所以他每走一步都荆棘丛生、痛彻心扉,这也难怪他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和难以治愈的创伤。
不过好在困难并没有剥夺掉菲利普对于生命最后的渴望,所以他选择放弃迷幻的理想,选择挣脱精神上的枷锁,然后和善良、专情、可爱的萨拉一起回归到安逸、现实、静谧的小渔村去幸福生活,这样的结局让人觉得欣慰又快慰。
其实从菲利普艰苦的一生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生的枷锁都是因为贪欲、自私、奢望、幻想、诱惑、不甘和不公造就的,所以要想活得体面、活得自由、活得自主,那么就要学会淡然、学会坦然、学会坚强、学会和解、学会原谅、学会放下,唯有这样才不会自己为难自己。
多走一些冤枉路、多受一些人世苦,这并不是丢人的事情,也不是无望的灾祸,相反这都是一笔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和人生经验。因此,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能领悟到生活的真谛,然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唯有这样才不会给自己戴上繁重、可恶的枷锁。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6
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
我之所以选择这阅读本书的理由,是源于当时自己的心情比较浮躁,对未来有恐惧感,找不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所以希望从这本书中找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的答案。最后这本书给我的答案,我觉得特别棒,仿佛自己也卸下了一道枷锁。
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的成长史,也是菲利普逐渐认识人生,摆脱枷锁的历程。在小说中,菲利普的枷锁有因身体的残缺而过分担忧,有对天赋的自视甚高而错误定位人生理想,有向现实幸福的屈从而放弃环游世界的梦想。种种的历练,让菲利普更加认识人生--人生的归途只不过是踏实、平淡地满足个人的乐趣。
《人生的枷锁》作者是毛姆,他是英国现代著名作家,同时《人生的枷锁》也是加入了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是一本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的作品。毛姆不满十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他由伯父收养。他的伯父是一位牧师,为人自私、贪吝。小时候的毛姆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导致他有些孤僻、敏感和内向。毛姆18岁时,并未遵从伯父的愿望,即进入牛津攻读神学,而是选择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了德国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一年后,他返回英国,进入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随后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并做了5年的医生,这段经历让他接触到了人民生活的状况,并且这段习医生涯给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曾说:“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在《人生的枷锁》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的一些经历和作者的经历是相似的,似乎主人公菲利普是毛姆内心的另个自己,而这本书的结尾,我想也是毛姆给自己的一个答案。
小说的情节围绕菲利普的成长展开。他自小父母亲相继去世,由从事牧师职业的伯父收养,并在附属于教会的皇家公学念书,他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他通过学习和思考培养了自己的选择判别能力,认识到宗教的虚伪,没等毕业离开了皇家公学。这一阶段是菲利普自我意识的苏醒,他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是他探寻自己人生的起点。
离开皇家公学后的他,在伦敦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后来因为同事的认为他有绘画天赋,应该去学习绘画,于是他辗转于欧陆和英伦之间,学习绘画,并坚信自己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但是,在这一阶段的他,阅历身边的人,他身边的人不乏缺少在他看来具备的天赋,但是仍旧生活得挣扎、落魄。他对绘画的努力,并未取得很好的成果,最后他认识到自己的绘画技能是平凡的,并接受了这一事实。此时的他,逐渐地正确认识自我,接受自己的不完美。这一认识,是他更进一步的成长,也是他的一种勇气,不再被自己的幻想所蒙蔽事实,勇敢地直面现实。
告别了学习绘画的阶段,菲利普像他父亲一般,选择了从医。但是学医的历程并未顺利。他曾为米尔德丽德荒废学业,又将父亲留下的一小笔财产耗费许多,还遭受买卖股票的巨大亏损,一时生计无着,后来在一家服装店当招待员,才免于流落街头。这一段是菲利普人生阶段的低谷,他挣扎着、绝望着。而这段的经历也是推动小说后文的“他所遭受的不幸,不过是一种美丽、精巧的装饰品的一部分。他不断提醒自己,什么无聊啊,激动啊,欢乐啊,痛苦啊,他都要高高兴兴地接受下来,因为它们都给他设计的图案增色添彩。他自觉地追求着美。”表达。
饱尝人间艰辛,历经世态炎凉,菲利普看着身边好友的相继去世,他逐渐认识到生活并没有意义,所谓的酸甜苦辣不过都是编织成人生格局的花纹,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最后他与莎莉结婚,并继续从事医生的行业。他不再遵循别人的嘴说手写的理想行事,依从自己的心愿行事--选择他认为的美好的、真心想做的事。他屈服于幸福,选择踏实地、平淡地生活,开始成家立业,放弃了环游世界的梦想,不再盲目地深究那些所谓的生活的本质或意义。
结尾的一句“此时,太阳当空,光芒四照。”,似乎菲利普并没有结束,他依旧向前,他即将再次起航,开始认真体会生活,遵循内心的判断,去编织属于自己的人生格局。
关于毛姆,他喜欢在作品中,让主人公踏上心灵自我完善之路。在戏剧文学的欣赏上,相对于这部作品,毛姆的另部作品《月亮与六便士》也是不得不提及的。相比于《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是更加充满理想主义的作品,这部作品更加炽热、更加极致,戏剧张力更大,它完全抛开了世俗,似乎现实和理想只有割裂开来,才能成就出自己的巅峰。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极致,《人生的枷锁》会显得平淡些,现实些,理智些,它像极了你、我、他的生活。无论是极致还是平淡,毛姆都给予了我们不同人生,不同视角的冲击和震撼。
除了戏剧文学欣赏以外,《人生的枷锁》也在揭示人生的可能,并非要如同《月亮与六便士》那般才能叫做生活,我们也能如同菲利普般选择在平淡的生活中细细体会。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7
给我吹头发的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手法生涩,动不动就扯了我的头发,两手的配合看起来也别扭,可是,他的眼神特别专注,盯着手下的动作一丝不苟,看着镜子里的他,我原谅了头皮上的刺痛,愿意让自己当一位未来理发师手下的练习品。
年前动了手术,医生嘱咐术后一个月要去复查,开学事忙,医院又太远,并一直拖到了五月下才去复诊。一开始给我看诊的医生,诸多不耐,不耐心听我的主诉,也不耐心翻查我厚厚的一沓病历,只危言耸听,吓得我半死,最后跟我说,你还是要找你主刀的医生,他才熟悉情况呢。对于看诊病人的数目远大于医生能够接待的数量的医疗现状来说,我很能理解他的不耐,我也识趣地快速结束看诊,让他可以快点结束自己早上的工作。
前几天,请了家政公司的人来家里帮忙打扫,其中一位小弟弟,一位大姐。小弟弟初升队长,言语间无不透露着些许得意,动辄就提“我们中层”如何如何,大姐在小弟弟面前反而显得怯懦,唯唯诺诺地听着吩咐。而在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大姐话就多了,跟我聊孩子,聊工作,抱怨公司对工人的压榨,拖欠工资什么的。神态里有对领导层的怨怼,却也有着不得不从事这份工作的无奈。我能理解小弟弟初成领导的春风得意,也能理解大姐身后的辛酸坚持。
成年人的生活哪有容易二字,早前给学生上法律课的时候,课上让他们尝试去理解《社会契约论》里的这句话,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在那时人文主义兴盛起来的欧洲,人人追求自由的欧洲,却卢梭尚且给出了这样的结论。而这里枷锁指的是什么呢?人生到底有几重枷锁?现在又有几重正在锁着你,拷着我?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8
目前为止,今年对我触动最大的一本书是毛姆的《人生的枷锁》。
初读此书是在疫情期间,当时面临从校园走入社会的抉择,加上疫情的影响,感觉自己想要很多却又好像不知道想要什么,是这本书抚平了我的焦虑。
《人生的枷锁》详细地刨析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各种形式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普自幼父母双亡,又先天残疾,寄养在冷漠而陌生的大伯家,性格由此孤僻而敏感。他在学校受人嘲弄,学习会计可是却没有兴趣,与环境格格不入,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很有兴趣的`绘画却苦于没有天赋。改道去上医学院,又被迫因为经济上的拮据而停学,只好费尽力气通过寻找低级的工作来填报肚子。在爱情上也痛苦不堪,一次次被伤害……
在菲利普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的前半生是背负着各种枷锁成长起来的,他也一直在尝试窥探并理解人性。后来在经历了理想破灭、穷困潦倒,面对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完结时,得出了“人们一生中所作的努力同其最后结局显得多么不相称”的结论,也终于悟出了:人生毫无意义。
在此基础上,他突然感受到了自由,他迸发出对妻子、家庭和爱情的强烈渴望,他对这一切的渴求胜过世界上任何别的东西,为此他放弃了之前为自己精心筹划的一切。他认为自己的一生一直信奉着别人口头上或书本上向他灌输的理想,而从来不是出自内心的愿望。他的一生总是被认为他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他内心真想做什么所左右。
作者毛姆对于人性最深处最隐秘的观察一步步令我震撼,在他的笔下,每个人都被赤裸裸地展现。跟着主人公菲利普一步步挣脱包括家庭、宗教、情欲、金钱、职业和寻求人生的意义等诸多方面枷锁的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探索自己理解自己寻求自己。
现在的我已步入工作,和大多数的毕业生一样,一边困惑着一边摸索着。时而觉得自己是废物时而又觉得是天选之子。有时候欣喜自己终于挣脱了某个桎梏自己的东西,可是转眼却又在一个新的枷锁之中。每当我面临困境之时,便会重新回过头去审视菲利普,怀疑他的怀疑,思考他的思考。
早上赶着上班,在快到地铁口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看着约摸40多岁的男子,他缩着头从右边拍了拍走在他前面的年纪相仿的男子的右肩,拍完后一边咧着嘴偷笑一边迅速躲到了左边,等前面的男子向右转身找人的时候,后边的男子一边吃着煎饼果子一边仰着头哈哈大笑。我突然停下来,站在那里,很唐突地直视着他们笑出了声。
这是我上学时期才会玩的游戏,那时候的我很少会去思考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也没有刻意想要去挣脱什么,但是却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每一天,好多琐碎依旧能被很深刻地回忆起来。
在一路走来的今天,我们是在追寻什么?又是在被什么所束缚?
无论如何,在奔赴未来的路上,也希望自己能一直保持不断自我刨析自我否定的勇气,能如菲利普一般敢于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敢于作出选择,在消除人生可能性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9
最近读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人生的枷锁》感受颇多,人的一生都在一种无形的枷锁下生活,这种枷锁或是名,或是利,或是一个人的习惯,一个人的性格。这种枷锁会让一个人沉沦,甚或苦恼,战绩赫赫的将军解甲归田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轻松,而当年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穷尽心思,是多么的可笑;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演说家到了夕阳之年,才懂得曾经的辉煌不过像唱戏的小丑,赢得更多的掌声罢了。
人们能在天地万物中寻找出事物的真理,也就证明了其实在生命的追求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木浮于怒海之中却能凌驾于巨浪之上,是巨浪强还是木头强?牡丹选择了娇贵,苦菜花选择了荒凉,大雁选择群居,雄鹰选择了独来独往,而我们呢,有的希望雁过留痕。有的希望风吹了无印,为什么有人能木秀于林,而有人却始终默默无闻?
主人公菲利普在幼年时努力挣脱了宗教的枷锁,长大后在异国独自求学踏入社会后慢慢挣脱小市民习俗这禁锢人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涡流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
里面有一个比喻用的很好:生活就是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炫目,但是却毫无意义。
人类的各种行为各种追求都只是让这条地毯更加炫目。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即毫无意义又毫无必要,他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以。最完美的格局似乎就是;出生,长大,恋爱结婚,养儿育女,为挣钱而辛苦,最后蹬腿而去。但是有的格局里幸福却从未涉足其间,杂乱无章,但自有一中乱人心思的妙趣。
如果用幸福这根尺子来衡量主人公的生活那就显得太可怕了,但是如果用其他的尺子来衡量则大不相同。幸福跟痛苦一样微不足道,他们的出现不过像生活中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人生更加的纷繁复杂罢了。
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想透,自己的思想还有些混乱,还需要再读几遍。
本书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本选题由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张跃平教授于2005年提出,并作了初步的研究规划,明确了写作思路,后经多次协商讨论,最终于2006年初确定。本书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书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理论篇,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是实证篇,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三部分是深入研究和政策篇,为第七章。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0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从未放弃。他从未停止学习,一直在思索着人生,探求生存的意义。同时,他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责任心的人。虽然在他生命中,那么多人背叛了他,可他一直没有怨恨,他后来已经能够站在更高角度来审视自己、审视人类了。他如此的孜孜不倦、勤奋刻苦,竟有一度也落魄得快饿死,所幸还有个朋友……
即使是中译本,也能感觉到作者文字的精炼、简洁。遣词造句方面,这里不作过多介绍,只谈点读后感。
菲利普因为残疾,在学校里就受同学奚落、捉弄。等到工作了,又受同事嘲讽。感情上也受到欺骗、愚弄。他常常找不到工作,只能流落街头。他虽然受尽欺侮,却十分要强,学习努力、干活踏实,做事从不甘落人后。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皆有缺陷,不是身体的就是精神的。有的身体有病,不是心脏病,就是肺病之类的;有的精神失常,不是意志消沉,就是嗜酒成性。我想,精神上的疾病往往比身体上的更可怕,失掉了魂灵的人,只是行尸走肉罢。
宗教与世俗规范是人生的两大枷锁,菲利普究其一辈子,都试图挣脱它们。同时,他努力寻求人生真谛。到后来,他发现:人生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失败毫不足奇,成功也等于零。这样一想,他反而心安了。这种心理对当时的菲利普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苦恋的对象,米尔德丽德,再次背叛了他,毁了他的所有家具。同时他投入股市的钱,足足亏了三百五十英镑,一下子变得穷困潦倒。如果没有一种信念的支撑,他也许早已自杀了,他曾好多次考虑自杀,甚至怎么个死法,依什么步骤进行都想得一清二楚。人生没有意义,让他一下子放下了重担,宠辱皆忘,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都变得微不足道了,这反而使自己的心情舒畅起来了。
我也一直在追求人生的真谛。我是多么害怕,如果发现人生没有意义。没有意义,也就无所谓目标,人将不知道何去何从。当人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甚至随意到连生命也不在乎了,那么人类的末日也就来临了。现在想来,即使人生真没意义,结果也未必如我所说,这反而可以成为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用以平衡自我。想开点,歇一歇,欣赏欣赏风景,让生活节奏慢下来,未尝不是好生活。拼命追寻人生意义,有时无异于给自己套上枷锁。
菲利普那么深爱的人,米尔德丽德,却是个外貌丑陋、干瘦如柴、毫无知识和涵养的人。不知道菲利普为何这么喜欢她,也许感情从来不带理性。他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好友格里菲思,一个自己非常信任的朋友。没想格里菲思和米尔德丽德竟然双双背叛了他,厚颜无耻到拿着菲利普的钱去度假。如果格里菲思当真喜欢米尔德丽德,那无可厚非,可事实上,他只是玩玩而已。果然,度完假,格里菲思就甩了她。而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菲利普以德报怨,又救了她。变的理性的菲利普,不再对她抱有幻想,只当她是朋友,没想到米尔德丽德发现自己的魅力不能再控制菲利普时,竟至于忍无可忍,毁了菲利普的家,差点逼菲利普走上了绝路。米尔德丽德好逸恶劳,最终成为一个在街头拉客的妓女。当她染了病,差点死在床上时,菲利普再次出现,救了她。可米尔德丽德终究是难移本性,任凭菲利普如何劝她,仍去拉客。
菲利普给了她多少次机会,可她从来没有珍惜。
我想什么是爱?爱绝不是单方面的行为,单相思从来不是爱,爱是双方的,只有两情相悦,才有爱的火花,一方钟情于另一方,却不能让对方钟情于己,那样的爱情是失败的。爱情可以盲目,但只能是双方的共同行为。
爱神往往都在悄无声息中来临,就像菲利普和莎莉。菲利普甚至从未觉得自己是爱莎莉的。他们之间,有的只是一种淡淡的情感。生活中的相互关切也极其自然、平常。菲利普说,有她伴在自己身边,会有一种莫名的安慰。但他未意识到这就是爱,其实,这若不是爱,又是什么呢?与他对米尔德丽德的爱相比,前者是恬淡隽永,后者是狂放激烈;前者是回味无穷的葡萄酒,愈醇愈香,后者是刺鼻烈酒,会使你心乱神迷。
菲利普有许多朋友,但当他亏光了钱,找不到工作,身陷绝境时,朋友就一个个弃他而去了。菲利普借钱无门,连他大伯也不愿帮助他。就在这时,阿特尔涅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待他如己出,最后还替他谋了份工作。阿尔涅家并不富裕,孩子又多,他挣的钱只够养家糊口的,却能伸出援助之手,足见其真心。另外,不可思议的是,阿特尔涅的女儿莎莉,竟然是在这个时候爱上菲利普的。她有那么多的追求者,全都风度翩翩、出身高贵,可她都瞧不上,在菲利普最灰暗的日子里,却爱上了菲利普。想来,什么是朋友?什么是爱情?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真理也。
一部小说,人间百味、世态万象,尽括其中,我只能见其于万一罢了。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1
毛姆的《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读完了。沉重的书名恰如阴郁的开篇:书的大致情节如下:主人公Philip先后挣脱了宗教、金钱、情爱、生老病死,乐苦悲欢的人生枷锁,完成身心救赎与升华。
本书的主旨接近佛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思想,似乎还能看到道家的影迹。书中多次提到人生无意义,无意义为什么还要活?用Philip的话来说,不管有没有意义,人生就像拼图,不管好与不好,幸福与痛楚,成功还是失败,都要完成这幅拼图。
感觉可以这么理解:人生的过程毫无意义,但如果一个人完成人生拼图的时候,他(她)的人生便有了意义。好绕……
毛姆用词比较考究,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已领略了一次,《人生的枷锁》也是如此,大概《刀锋》也是。原著读了一章头便大了,太难了……也许不是?
下次读读《刀锋》,据说毛姆的小说也就这三部质量上乘,可读性较强。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2
这是本带着毛姆自传色彩的小说,也是我读的第三本毛姆的长篇。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独树一帜的,无论是在文笔还是思想范畴上,都会有自己明显的风格。正如这个世上的人,会因以与他人的不同而区分开来。毛姆的故事总是这样,情节缓慢,语气温和,却娓娓动人。所以读毛姆好像是听一个长者正在跟你讲故事。
主人公菲利普是个一条腿残疾的孤儿,由他的伯父伯母抚养长大,但属于中产有资阶级,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性格独立而敏感,并热爱阅读思考,因而对世俗的许多事情会加以审视并有自己的看法。这就和大部分人不一样一概接受。故事里,他的人生称不上成功:上学时被同学嘲笑跛足,而后自己孤立起来。恋爱,却发现是自己的虚荣心作祟。学习会计却与事务所的人格格不入并且对会计毫无兴趣。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喜爱的绘画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天赋,顶多当个二流画家杰出的艺术家是需要大天赋的。在巴黎间,却陷入一位本质庸俗冷薄的女子恋情中,迷恋她的肉体而不能自制,她一次次伤害他却一次次求助他。于是,菲利普便又神魂颠倒,心灵因此而深深自责。去上医学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这职业却遇到了磨难因股票是去了所有的财产,他只能停学。而后费劲艰辛寻找一个低级工作来填饱肚子,得出人生无意义的结论安慰自己。最后饱受生活磨难的他,才遇到了完美的情人,因此内心得到安顿与幸福。
可是他一直想从生活中追寻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只是一个普通人,经历着很多普通人的事情,生命中的大事也不过为恋爱,求学,职业选择。然而在经历了生活的种种后,却越显得高贵敏锐。这些是由他的一些内在特质所决定的。他独立不羁,努力挣脱束缚头脑的宗教和小市民着两条锁链,来追求自由。他热爱思考,生平最大的嗜好便是读书,并对开启自己的心智充满热忱。因此他早熟,与同龄人相处时会厌烦无聊,宁可独自一人,这就促使他更为独立。独立思考后,决定放弃宗教信仰和绘画艺术。他充满仁爱待人厚道,因此看到同伴的云春肤浅后,仍然善待他们。在别人向他求助时,极力给予帮助并认为理所当然,却不愿求人,对别人对自己的少许恩惠便感激涕零。因此后来把救助并了解病人看做是一件乐事。然而菲利普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应该是他的自省精神和本能般的对生活的热爱。因为这两个特质,菲利普一直向前,也在不断地去除自己的毛疵,成为心智和品格上的优秀者。好比是游戏中的人物,他喜欢关卡中的挑战,而生活中的苦与乐,就如关卡中的障碍与补血的红心。菲利普克服了障碍并从中得到经验,拿到了补血的红心,打穿了关,最后成为升到满级的英雄。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语:人就像未盛开的花苞,在世上所做的很多事情,对他是没有意义的。他读得书,做得事情很多都不会产生影响。可实际会有偶然的书籍或者事情会敲动他的心房,对他产生影响,让那花瓣一片片剥下,自己就绽放开来。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肉欲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而他前行的动力则是那颗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的心灵。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毛姆认为不是的,所以他在最后让菲利普放弃了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了婚姻。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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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范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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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1
我一直渴望读到结局,想知道主人公菲利普的人生故事怎样结束,想从菲利普那里有所启迪,得到人生的答案,找到人生的意义。
菲利普的人生结束了吗?没有,但是故事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菲利普的人生进入了这样的模式:一个男人来到世上,干活,结婚,生儿育女,最后悄然去世。在他看来,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然而却是最完美的人生格局。菲利普对人生信条是:他想要从纷繁复杂、毫无意义的生活琐事中,编织一种精巧、美丽的图案。可最后,他依旧身处人生的枷锁之中。
“一个人只有一种命运。”读过的书,经历过的事,遇到的人,只会让一个人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内心真实的渴望,终将走上自己真正要走的路。因此,一个人注定只有一种命运。这是否也是人生的枷锁?
1人的自我意识
因为菲利普的残疾,他被周围的人所孤立,也正因如此,他更能看得清自己以及周围的一切。“只是通过日积月累的疼痛感觉,他才逐渐意识到自己肉体的存在。而对个人来说,他也非得经历这类切肤之痛,才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
什么是自我意识?我想,是意识到精神和肉体的分离与统一。人具有精神性的存在,不止有肉体性的存在,因此具有分离性。但是精神独立于肉体,却不能脱离肉体,两者又是紧密的统一在一起。精神会受到肉体的制约和影响,肉体是精神与外界世界相接触的媒介,对精神的形成和塑造至关重要。因此,精神和肉体又是统一的。
“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的身躯是个独立而完整的机体,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是以完整而独立的个性存在于世的。”
2关于宗教
菲利普开始时虔诚的相信上帝,但他无法理解这种现象:一个人可以作为教士虔诚地讲上一大通道理,却从不愿以普通人的身份躬身力行。这种言行不一的欺骗行为使他义愤填膺。
我想到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他讲到在过去的中国一直以来是以道德来维系社会和国家,皇室统治者一直大力推行儒家的道德礼教,人们受着道德礼教的约束,但这里面存在着阴和阳的关系。文人官员集团都善于道德说教,并严格执行着各种细致繁碎的礼仪规范,这是阳;但他们在实际的行事时,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争权夺利,而把道德作为表面文章,这为阴。
中国的儒家和西方的宗教是多么相似,它们都是以道德说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它们自身有着另一套行为标准,它们都成为了统治者奴役民众思想的工具。此时,信仰成为了一种枷锁。
宗教本身没有错,它是人们精神的寄托。道德本身也没有错,它可以让人们更好的生活。但是人们常常没有意识到信仰自身,信仰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信仰?我们所生活的文化环境会潜移默化的塑造我们的思维模式,信仰常常是环境强加给自己的。比如,一个人出生在西方的某个国家里,他从小就被教育要信仰上帝,周围的人们也同样信仰上帝,他所处的环境都是这样的文化氛围,那么他就会被灌输这种宗教信仰,并感觉这一切自然而然。
当菲利普到德国海德堡学习时,处在不同的文化环境,遇到了不同思想的人,他有了重新认识自己的机会。他了解到,有些人之所以死抱住信仰不放,若不是由于冥顽不化,就是出于私利的考虑:他们心里明白那些信仰纯属虚妄,但仍有意装模作样来蒙骗他人。
他发现自认为正确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大家都自认为正确得很。那些伟人,在他们的时代里,所坚信的真理,如今我们证明可能是错的。那么我们今天坚信不疑的事物,会不会像过去他们所相信的事物那样,同样也是错误的?
“凡是世人所相信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极其真诚地不予相信,而对凡是自己不甚了然的事物,都深信不疑。”菲利普的一位朋友维克斯这样说道。
怀疑主义也许是一种很好的思想。怀疑一切可以让我们更能看清楚事实、理性客观的看待事物,而不陷于思维定势的偏见。
3关于艺术
此时大概是19世纪末期,艺术正发生着激烈的变革。旧的艺术程式被推翻,人们在寻找着新的艺术形式和思想。
他认识了一位西班牙作家米格尔。米格尔忍受着贫穷的生活在巴黎写作,但菲利普看了他的手稿后,发现其十分浅薄无聊,他为米格尔呕心沥血的写作却徒劳无功而痛心。他想到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作品里面确实凝聚着天才,还是纯粹在虚掷光阴呢?
此时又发生了一件事:和自己一起学画的范妮·普莱斯自杀了。在她给菲利普最后一封信上写到:我已经一连三天没有吃到一口食物了。她是给饥饿活活逼死的。范妮勤学多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可她的画作糟糕至极,到头来白辛苦一场。但她坚信自己赋有艺术才华,和那个西班牙作家一样。
我们大多数人不也是这样吗?每个人都自命不凡,都认为在自己所做的事上有天才,他们用勤奋和智慧掩盖了自己真实的天赋。其实许多人都缺少自知之明,他们只是在用努力来感动自己。他们庸庸碌碌一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毫无作为。
菲利普发现了一个道理:凡属真正的画家、作家和音乐家,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力量,驱使他们将全部身心都扑在事业上,他们让个人生活从属于整个艺术事业。
他怀疑自己的能力,因此向画家富瓦内询问了意见。富瓦内看了他的作品后,问了他的经济状况,然后说道:“要时时刻刻为生计操心,世上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丢脸的了。那些视金钱如粪土的人,我就最瞧不起。他们不是伪君子就是傻瓜。金钱好比第六感官,少了它,就别想让其余的五种感官充分发挥作用。没有足够的收入,生活的希望就被截去了一半。你得处心积虑,锱铢必较,绝不为赚得一个先令而付出高于一先令的代价。你常听到人们说,穷困是对艺术家最有力的鞭策。唱这种高调的人,自己从来没有亲身尝过穷困的滋味。他们不知道穷困会使你变得多么卑贱。它使你蒙受没完没了的羞辱,扼杀掉你的雄心壮志,甚至像癌一样地吞蚀你的灵魂。艺术家要求的并非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提供的保障:有了它,就可以维持个人尊严,工作不受阻挠,做个慷慨、率直、保持住独立人格的人。我打心底里可怜那种完全靠艺术糊口的艺术家,耍笔杆子的也罢,搞画画的也罢。”
他对菲利普作品的评价是:“你给我看的那些东西里,我没有看到横溢的才气,只看到勤奋和智慧。你永远也不会超过二三流的水平。”
临走时,他对菲利普说:“假如我在你这种年纪的时候,也有人向我如此忠告并使我接受的话,那我乐意把我在这世界上所拥有的一切都奉献给他。”
自己的天赋是什么?我真的了解我自己吗?
也许大多数人从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或者一辈子也找不到答案。就像菲利普,他不愿遵从家人的期望成为牧师,不愿从事苦闷的会计工作,而当来到感兴趣的艺术领域时,却发现自己没有天赋,他尝试了很多选择,可依旧没有找到答案。也许,根本没有什么最优的答案,只是在不断尝试、不断经历的过程中,逐渐真正认识自己。
我想到了《教父》中的一句话:一个人只有一种命运。性格和环境已经注定了我们自己的命运。
那么,如果对一件事充满了热情,在做的过程中体会到乐趣、感受到意义,那就去做。
因为“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中。”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2
整本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更是作者毛姆心路历程的成长与剖析。从原本固本、虔诚的教徒到最后自由自在的无主义者。
菲利普是幸运的,经历了亲情、爱情、友情、学业、生活的种种变节之后,穿越了现实的苦海,拨开理想的海市蜃楼,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真实的人生,是一种彷徨过后的领悟,是一种激情过后的平淡,是一种不可自拔后的绝望,是一种哗众取宠后的返璞归真,是一种即便人在天涯依然心有挂念的安稳。如开篇书序中所说“生活毫无意义,也不可能变成另一个样子。只能摒弃人生的幻想,挣脱精神上的枷锁,才能成为无所追求、无所迷恋的自由人。”
人生的意义在于现实与理想的博弈与平衡。
自幼就看到大伯迂腐和不适亲情,大伯母唯唯诺诺只能追随着其夫君的步伐一生却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述求,一向无法尝到人间温暖的他来到坎特伯雷公学这样一个小社会,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欺凌、嘲讽、孤僻,让还是个孩子的他异常敏感,渐渐寡言沉默。其中几个人生考验引导着这位年轻人走上了一条并不墨守成规的路。上帝的不可信、友情的背叛、前途的迷茫,都开始引申着菲利普思索自己的未来,走着伯父凯里先生的老路还是追逐不一样的世界。他开始动摇。他的世界观渐渐开始形成,他不想在束缚在宗教的体制里。他想获得自由获得新生。他来到了海德堡,开始明白了人性的多面性,甚至说人生不仅仅是关于一个人的事儿。欧琳教授的古板、迪克罗的一丝不苟、海沃德的文学鉴赏、维克斯的幽默自得,折射出生活的不同阶级、不同背景的形形色色,也开始教会了菲利普些许人情世故,同时也给菲利普开了一扇通往世界的窗。他时刻觉得自己幼稚的可笑,世界宛如一篇充满神奇色彩的旅程待他去征程。他渴望通过增长自己的阅历来练就自己的影响力与感染力。
艺术与人生
世界上只有两件东西使我们的生活值得苟且,这就是爱情和艺术。
巴黎的学画生活是菲利普迷茫人生中一次重要的经历。踌躇满志的他在巴黎这个混沌、声色犬马的艺术之都,对于尚且年轻的他,看清了自己的路。谁说失败不能重来呢,年轻的幸福在于拥有试错的机会与权利。天赋这种东西似乎是人类追求与众不同的或者避重就轻的幌子与借口。菲利普在不顾反对声中毅然决然地来到巴黎寻求自己的艺术生涯。普赖斯的偏执,开始让他明白艺术家这条路只属于翎毛凤角的天才,而这段路又通常不同寻常地艰辛,可悲的是往往也只有后人才能敬仰。大多数人也只能成为二、三流的画师。并不如表面的那么光鲜。在所遇到的人中影响颇深的是克朗肖,克朗肖是一个诗人和翻译者,他是一个有个性的长者。不多言、心中却有一片海。他说“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幽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这对尚处于理想主义的菲利普是一次思想的碰撞。是现实主义对于理想主义的一次强烈的震撼。
伦敦的学医生涯是菲利普收获与经历最多的一段时光。人生就是起起伏伏,永远不知道前方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在这种永远阴晴不定的城市,他碰到了不可自拔的爱情、真切朴实的友情。他的生活丰富了,他不再是一个稚嫩的雏鹰。他经历的一切足以让自己人生的厚度更丰实。缘分,大概就是一种偶然的不期而遇,却在劫难逃。米尔德丽德就是菲利普人生命运中的一个重要的过客。爱慕虚荣、鄙夷粗俗、行为乖张、期许通过婚姻来改变自身命运的人却走入了菲利普的眼里,而且不只一次两次,让这位未尝过爱情滋味的年轻人无法自拔,甚至失去一切。
少年菲利普的烦恼——爱情
美好的爱情应是一种舒适与心灵的安稳和踏实。而米尔德丽德带给菲利普的总是焦心的苦恼、心灵的煎熬。两个人缺乏心灵的交流,生活目标也截然不一致。情感上一切的困难皆来自一方的一厢情愿和一方的无谓无知。两方的身份、家庭、阅历、追求的不平等造就了这两个年轻人的距离以及关系的岌岌可危。溘然越走越远。只要一旦有任何外部力量的干扰,这段关系就必然会竭尽。也许是执着也许是人性的善良,使得菲利普一次次地将米尔德丽德从人生的悬崖边缘解救过来,但是换来的仅仅是一句“你是我见过最真实的绅士。”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也许受惠者知恩图报的心情要远比施惠者给予奉献的爱心来得淡薄的多。我一直认为施比受重要,但是面对一次次受到伤害的困境,为什么不学会放下。最适合的情侣应该是“她之所以喜欢他,最重要的还是他还是他。”反之亦然。这种两两相惜、相识才能走进彼此的生活与心灵。亦舒曾说最稳定的夫妻应该是从朋友演变而来。现在想来也不无道理。从米尔德丽德与诺拉的对比中,我开始思考喜欢和爱的区别。所谓的爱,是一种情有独钟;而喜欢,则是一种泛泛的选择。这多么可悲。我喜欢诺拉的性格,善解人意、有内涵、宽厚、可爱与幽默。当知道菲利普的心已经飘到米尔德丽德时,即便是伤心,但也懂得潇洒地转身。这是一种智慧。她有这样的一种自信“我一生中碰到一种人,他们能从生活经历中学习些东西,这种人寥寥无几,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也许,it’s about time吧。因为在菲利普心中去爱远比被爱重要吧。
爱情之苦,不偏不倚,是上天对于每个人的考验。亦舒说“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债。”一边是求而不得,一边是得而不惜。是什么在作祟,也许是那份执着。
可是在经历过后,往往嫌恶之情又袭上心头。
人生的格局
克朗肖之殁、海沃德的离开、劳森的疏远,这些年轻时的朋友故事让菲利普开始思索着人生的意义。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人一生中所作的努力同其最后结局显得多么不相称啊。人们却要为年轻时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付出饱尝幻灭之苦的惨重代价。痛苦、疾病和不幸,重重地压在人生这杆天平的一侧,把它压倾斜了。”他也认为“人生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什么是格局呢?“一个人可以从那宽阔无限的生活长河(这是一汪无源之水,奔腾不息,却不汇入大海)中掬起几滴不同的水,拼凑成那种格局,从而使自己心满意足。有一种格局,最明显、最完美无缺,同时也最漂亮动人。这种格局是: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渐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为挣片面包而含辛茹苦,最终蹬腿弃世而去。”
人生的意义何在?每个人都需要自己去寻找答案。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3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第一次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肉欲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而他前行的动力则是那颗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的心灵。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毛姆认为不是的,所以他在最后让菲利普放弃了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了婚姻。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4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5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第一次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
而他前进的动力,是一颗永远充满生命激情的心。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求生命的真谛,渴望摆脱束缚,获的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
毛姆认为不是,所以他最终让菲利普放弃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结婚。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 篇6
《人生的枷锁》在前言中已经告诉读者,这是一本关于毛姆的“类自传体”小说。所有的文学作品“取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鲜有把生活平铺直叙的描述,毕竟人的生活往往都是过于平淡,但是借助作家之手,可以变的生动有趣。而借助画家之手,却可以将一个瞬间定格成永恒,并迸发出超出画面本身的光彩。
随着对毛姆作品阅读的深入,越来越发现其实文学作品和哲学作品非常想象。任何一部哲学作品其实是和哲学家本身联系在一起,就像离开孟子的“中庸之道”会变得没有根基;逃脱柏拉图的“理想国”境界本身就是虚无缥缈;而没有佛洛依德,则对梦的解析又很可能成为无根之水。文学作品也是,每一部作品都有作者本身太鲜明的痕迹,以至于你读这本书的时候就觉得这本书理所当然应该是谁写的一样。
读毛姆,逃不开的几点,就从《人生的枷锁》做一总结。
第一点:局外人叙事体
毛姆的作品,鲜明的特征就是,他会让读者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冷静的去欣赏书中的人物。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是一名观众,坐在台下看舞台上演员表演一般。这种时候,你可以被角色感染,但是很难产生代入感。也许是作者的冷静态度,也可能是其风格使然。
不像我们在欣赏很多国内的作品时,往往自己就成了主人公,然后叱咤纵横,无所不能。那种代入感是我们欣赏武侠小说或者言情小说,YY小说所不得不去做的很爽的事情。
《人生的枷锁》中,用局外人的冷静眼光,塑造了很多的普罗大众,比如一生眼高手低、基础不扎实但是喜欢浮华夸耀最后死于伤寒的海沃德;并不出众但是还算不错的画家劳森;还有身为牧师但是又极其惧怕上帝召唤的主人公菲利普的牧师大伯凯里先生等。他们都有自己明显的迥异于他人的特征,但是你又觉得他们其实是分别代表了“一类人”,这也许就是作者通过描述所传达的对当时社会众生相的描写!
总之,在毛姆的作品中,主人公也好,其他配角也罢,都不是什么惊天的英雄,那种普通人的心态,可以让你更加冷静的剖析人心,进而反省自己,唯一不会产生的感觉就是“代入感”。
第二点:普通人的众生相展示,但不乏尖锐矛盾
一个作家,如果要被多数人接受,应该是有其鲜明的特点的。而毛姆的特点,就在于他对普通人的描写。
在国内文学作品中,我们习惯了作者从默默无闻到一鸣惊人继而名扬天下的YY故事。但是在毛姆的作品里,主人公往往同其他人一样,非常的普通。他所经受的磨难并不比别人少,但是也不见得就一定能够如何。所有的人物出现,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
但是,就像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即使再普通,也会有矛盾冲突,这才是生活的真实。就像很多人本来想把生活过成故事,没想到不小心成了事故。就像才华满腹但是终生郁郁不得志的克朗肖、以及乐观积极但其实生活并非特别宽裕的阿特尔涅一家人,还有自私成性永远把别人的爱当做应该的最后下场悲惨的米尔德里德。他们都是现实生活中真实人物的速写。
在《人生的枷锁》中,菲利普和米尔德丽德的感情描写可以说是一条主线。只是这条线会让所有的读者感觉揪心!菲利普内心或许是有一种偏执的变态感,或许是自小无父,而目前早逝的缘故,他对异性的爱无疑是带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态”之感。他容易走极端的个性,在和米尔德丽德的相处中体现无疑。
米尔德丽德一点都不爱菲利普,她无数次的利用他,然后当遇到自己心仪的男人时又一次又一次的扑过去,弃菲利普于不顾。但是菲利普却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一次又一次的重新回去找她,以至于最后无可挽回时,米尔德丽德毁坏了菲利普所有的家里的物什。这样一个女人,间接的把菲利普逼入了身无分文要被饿死的境地!这样的女人,你在看书的过程中,恨得牙痒痒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又对菲利普的这种性格觉得不可理喻,无法理解,哀其不幸之余,又怒其不争。
读者随着文字的流淌,变的亦痴亦狂,不能自已,却又欲罢不能!
第三点:对人生终极目的的思考。
无论是《刀锋》拉里对生活终极意义的思考,或者是《人生的枷锁》中作者穷尽全书一直想要表达的主人公菲利普对生活意义的思考,又或者是《月亮和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通过画画所寻找到的终极人生意义,无不代表这作者其实一直都在进行类似的探索。
只是,人生意义又岂是一个人所能穷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又因为其经历,自身条件等因素而迥异,所以这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终极意义”显得又神秘又真实。
然而这却是实实在在的人生体验,我们每个人不也都在去寻找并且探索吗?
行文至此,停笔了!每个读者心中都有自己的观点,最终,还是需要每一个你去探索了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十二篇
您将从哪些方面对作品的读后感进行探讨呢?许多人在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都会沉浸其中,因为书中引人入胜的描写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感悟。在这种时刻,写下一篇读后感非常关键,以便将自己的感悟和内心所想都记录下来。接下来,我将和大家分享一篇关于“《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的精彩文章。感谢您来到我们的网页,请随意浏览!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1】
暑假里,我读了《猎人笔记》。
这部书的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都是主人公在打猎途中遇到的事情。作者在描写人物与景物的时候,用了许多修辞手法,生动具体形象。比如在《霍尔和卡里内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有一回,我打猎来到兹德拉县,在野外碰上一位卡卢加省的小地主,和他结识了。这个人名叫波鲁徳金,是个打猎迷,也算是个好人。不错,他是有一些缺点,比方说他向省里许多富家女郎求过婚,遭到拒绝吃闭门羹后,一面伤心地向朋友和熟人倾诉自己的悲哀,一面把自己园子里的酸桃和别的生果子当作礼物送给女郎的双亲;他的汤里放的萝卜,必须切成菱形或者梯形的;他说话口吃,把自己的狗叫“天文学家”,他把“可是”说成“可系”……可是除了这些不多的、无关紧要的缺点以外,正如以上所说,他是个好人。这段描写抓住人物的特点,刻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地主形象。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2】
早霞没有像火般的燃烧,而是泛着柔媚的红晕。太阳不像酷热的干旱时候那样火烧火燎,也不像暴风雨前那样的暗淡发紫,而是显得明亮璀璨……美丽广阔的俄罗斯的风景,在作者屠格涅夫神奇的笔下,是那么瑰丽绚烂,充满了美好的诗情画意,然而,这美丽的俄罗斯,却有着阴暗、残酷,简直令人难以想的一面……
19世纪中叶,在沙皇残忍,惨无人道的统治下,地主和农奴同是世人,却产生了天地般巨大的差别。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却残暴、狠毒、贪婪、卑劣,一个却衣不遮体吃不饱,还要天天受主人的压迫、剥削,如一只只会听从主人话的畜牲,生不如死。
就拿地主佩诺奇金来说,此人看上去仪表堂堂,生活讲究,举止文雅,通情达理,好像受过了良好教育,风度翩翩。他的宽敞、干净的家中看似温暖,却弥漫着恐怖、阴冷的气氛,他对手下看上去和气、慈祥,如一位高雅的绅士,但是下人一但犯错,他立刻斯文扫地,冷酷无情,动不动便严刑拷打。而他的仆人一听见他貌似文质彬彬的批评,愣在原地,脸色刷白,这一系列举动,更体现出了地主们的狠毒、虚伪、愚蠢。
再比如蛮横乱占他人土地的祖父,变着法子折磨人的科莫夫,表面人客客气气,实际上却阴险狡诈的柳菲沃诺夫,这一切的一切无不使作者联想到在这样邪恶的王国中,广大农妈又会有怎样的命运,也难怪斯焦布什卡会不被当人看,小树枝面临死亡也不敢拉住老爷的衣襟。
这书中唯一让人感到光明的,就是霍里与夫利内奇,他们虽是农奴身份,却有着浪漫情怀与对大自然的向往热爱,他们敢放眼直视未来,用勇敢的心灵,机智的大脑和勤劳的双手,打出自己的一片天下,快乐生活,这何尝不是一个充满诗意的人物呢?
再放眼俄罗斯那秀丽的山川河流,晚霞朝露,似乎都蒙上了一层阴影,灰尘,但像霍里这样充满诗意的农民们还有很多,这本点燃火种的书一定能激起更多人的反抗!
这诗意中的黑暗,这黑暗中的诗意……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3】
暑假里,我读了《猎人笔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我从书中得知《猎人笔记》创作于19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当时的俄国正处于解放运动初期。作品是由二十多个独立的故事组成,通过作者笔下的猎人对每一次行猎时的所见所闻进行描写,让我感受到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残暴、狠毒、吝啬和思想的愚笨与腐朽,以及当时俄国农民的悲惨命运,也从一些角度表现了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和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以及他们对光明的未来、美好的生活的无限向往,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感觉了俄国社会的黑暗本质,对当时的农奴有着无限的怜悯。
《猎人笔记》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不公平”是我读完这本书后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天天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些人甚至被冻死、累死、饿死,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或不顺心就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忍气吞声,唯唯诺诺。地主们不断剥削农奴,而农奴们却不敢有什么怨言,只能暗暗抱怨命运的不公……
作品体现了作者对农奴制度的控诉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我们应该倍加珍惜。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4】
《猎人笔记》是我高中时候接触的一本书,说实话,开始的时候真的有种看不下去的感觉,虽然断断续续,但还是坚持了下来,知道现在已经有两年的时间。
屠格涅夫出身于俄罗斯奥廖尔省的一个贵族家庭,他的母亲就是一位农奴主。这使得他自幼就亲眼目睹了农奴主的凶残专横,心里产生了对农民悲惨处境的深切同情。《猎人笔记》是屠格列夫的成名之作,是一部通过猎人的狩猎活动,记述十九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村生活的随笔集,全书共有二十五篇故事。而每当你读完一片故事之后,你会有另一番的体会。
星星点点,屠格涅夫对于景色的描写看似不经意,但却处处显得那么真实而富于动感:夜气未散的森林清晨,星空穹隆的沉默草原,空气中饱合苦艾的新鲜苦味和荞麦甘香,桦树笔直金黄,白色尖顶教堂,小屋里闪着燃烧柴火的红光,门后传出带着睡意的人声……难怪托尔斯泰会说:“只要他描上三笔两笔,自然景物就会冒出芬芳”。在作家的笔下,俄罗斯的乡村,“缓坡小丘的长长坡面上,葱茏的黑麦正轻轻地泛着涟漪,几片云朵投下的淡淡阴影在它上面缓缓地移动着。远处森林郁郁苍苍,池塘波光潋滟,村庄橙黄闪亮,成百的云雀忽地飞起,歌唱着,又急速落下来,伸长脖子,停在土堆上……”这才是真正的俄罗斯,任是由人们怎样的添改或者美化丑化,历史可以改变,黑白可以颠倒,唯独风景实实在在,它不声不响,就在那里。原始风貌下的俄罗斯给人以梦幻的遐想,这是真实的俄罗斯,屠格涅夫如有神助,三言两语,一幅俄罗斯乡村油画就这样映入我们眼帘。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背后,美与丑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
然而真实的不仅仅是美景,美景下掩映的是在农奴制度下过着悲惨生活的农民们。在书中,屠格列夫用自然婉转的笔调,平淡朴实的语言为我们呈现了十九世纪俄罗斯的农民们在农奴制度下的那种无奈的、被剥削的悲惨生活。
《猎人笔记》的中心思想便是反对农奴制。这种思想倾向不仅表现在对地主阶级的揭露和批判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对农民的才能和精神世界的赞美上。
佩诺奇金是书中刻画得最出色的地主形象。此人受过“良好”教育,颇有“文明”风度。但他表面上客气,实际上奴仆们稍有不周,便会受到严厉惩罚。其他的地主有的蛮横地抢占他人的土地,如“猎人的祖父”;有的精神空虚,变着法折磨农民和家仆,如科莫夫;还有的专门设立“办事处”,通过一批爪牙管理农民,如女地主洛斯尼亚科娃。农民们在这些乖僻的地主管治下,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仆人菲多尔忘了把酒烫热就受到严厉惩罚,而地主斯捷古若夫待人热情却因为近邻的农家有几只鸡跑进了他的花园,他便大喊大叫,不仅把鸡加以没收,还要抓住那个进来赶鸡回去的小姑娘鞭打一顿。更可悲的是,这些奴仆不仅仅收到身体上的鞭挞,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彻底奴役,以至于《两地主》的仆役瓦夏在被打以后还在为自己的主人辩护,说“主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打人的”,认为自己该打。
然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篇《利戈夫村》,作品中主要刻画了弗拉季米尔与苏乔克两个人。佛拉基米尔深受当时社会风气毒害,对上层阶级奉承献媚,歧视下层人民,对不如他的人讽刺挖苦,是一个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物。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苏乔克,他出场已是六十左右的老人“光着脚丫,衣衫褴褛,蓬头乱发,外表像丢了饭碗的家仆”,声音“疲惫而微弱”,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呼之欲出。
他的生活经历早已教会了他服从。一生被卖六七次,仅仅是作为土地的附带品而被卖出或被继承。职业是不由他选择的,厨师、车夫、戏子、船夫……一切只能随着主人的好恶而定。面对主人公的问话,苏乔克回答毕恭毕敬。丑恶的一切已把他对生活的期望值挤压到了动物的层次“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了”。更别提别的“人”权了。封建农奴制的怪癖的女主人终身未婚,她就不允许所有人结婚。可怜又善良的他祝她“进天堂”。
这样的他当然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当船最终于因为不堪重负而坠入水里时,叶儿莫莱没有责怪自己为了抓一只死鸭子而使船倾侧并最终导致船的沉没,首先训斥的.是苏乔克。而苏乔克只是回答“都怪我”。是的,他只知道服从,他还会辩解吗,他还有思考的能力吗?
当最后返回岸上时,另一名马车夫请苏乔克吸引,精疲力尽的老头苏乔克“猛吸一口烟,以致感到恶心,他又吐痰又咳嗽”,样子却“相当满足”。看来让人心酸不已。也许对于他来说,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行为就是一种满足,健康是他们考虑不到的,真正的幸福是什么样子是他们从来就不知道也无法去享有的。
悲惨的境遇与如花的自然风光结合在一起,越发显得凄凉。但是,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下,屠格列夫笔下还出现的一系列富于才干的农民形象,使人们似乎看到了农奴制下的俄罗斯的希望。《霍里和卡利内奇》中的霍里和卡利内奇,一个勤劳自信,一个热情浪漫。《美丽的梅恰河畔的卡西扬》中的卡西扬纯真善良,头脑聪明,善于思考。《歌手》中的雅可夫具有非凡的艺术天赋。这些优良的品质出现在农民身上,既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也体现了屠格涅夫追求“真实”的创作态度。
读完这本书,我脑子满满的都是“不公平”三个字,当然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而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合上书本,默默地品味这深刻的一段,不免深有感触、深有收获。仔细联想心在,不得不说,中国的旧时的封建奴隶社会,与这有的一比。封建的剥削领平民百姓生活困苦,而奴隶更是苦不堪言。一日为奴,世代为奴,这就是农奴制度中最大的不幸。而思想上的压迫残害,使得人们奴性增长,懦弱怕事。真正想要反抗的人却很少。然而在这个背景之下,那些作者笔下聪明能干的农民却为这个黑暗的社会脱下一束希望之光。
幸好我们国家并没有因此而越走没落,改革开放使我们的国家越加富强,重视教育使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脱离思想的困固,然而直到国家发展到现在,在教育、在社会风气上却不能完全摆脱“恶习”。
不得不承认在现今的中国,仍然存在着这种“奴性”,怕权、怕势。多少人因为维护祖国利益而挺身而出;多少人会为了祖国的尊严或自己坚信的信念遭到侮辱时而不惜牺牲自己挺身而出?又有多少高官会遵纪守法,做好自己的本分?
中国特色的应试教育,使得学生们只顾着埋头读书,埋没了学生应有的创新天分、埋没了学生应有的理想,把学生培养成学习机器而不是社会人才。
这我有不得不想起一个国家——日本。日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敌人”,然而,他们的学生却有着比我们学生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品质。日本的学生总是充满自信,总是热血沸腾,他们不会因为一次成绩的不合格而情绪低落,自暴自弃。而我们中国的学生似乎有一种肩负着很重的压力,总被试卷的分数所制约。中国的学生让人看上去总有一种“书呆子”的感觉,似乎我们只应该永远戴着一副书生镜,永远只应该对着课本和试卷埋头苦读,照本宣科。似乎只有这样中国的孩子才有出路……
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有对比才能是我们更加深刻了解到我们现今的不足,希望在未来,我们的国家能够改掉一切的“恶习”,迎来一个朝气蓬勃的未来。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5】
这本书的作者是屠格涅夫,19世纪俄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的人物形象,真实地展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城乡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在美丽的大自然景色中。发生的却是种种悲剧,体现了对农奴制度的无言控诉。作品也生动地描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猎人笔记》是一部借猎人出猎的见闻揭露沙皇专制制度下广大农奴遭受农奴主残酷奴役、处于水深火热生活中的纪实作品,它用事例向我们展示了俄国农奴制下广大农奴的悲惨生活。作品不仅写出了农民快乐的生存方式,而且描写了这些普通人身上的美好性情。那就是善良、正直、乐观。人的`使命也是人的生命屑性的表现,善良、热情、正直、乐观等等都是符合生命的内在要求,而这些人们在大众生活表现了这样美好的人性,也体现生命的伦理价值观,所以,这也是衡量生命的一个重要的价值尺度。
书中有三大主题:一是赞美农民制度下的农民才干智慧,勤劳勇敢;二是控诉地主们种种血淋淋的罪行,对他们亲手造成的一个个悲剧感到痛恨;三是描写俄罗斯大自然的绚丽风光。
屠格涅夫笔下的《猎人笔记》让我们看到了进步的思想,耳目一新的人物及美丽宜人的风景。也让我学会了善良,纯朴,丰富内心世界。
摘抄:
生活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包罗万象;生活是一把六弦琴,弹奏出多重美妙的旋律:生活是一座飞马牌大钟,上紧发条,便会使人获得浓缩的生命。
成语积累:
哀鸿遍野:比喻呻吟呼号、流离失所的灾民到处都是。哀鸿,哀鸣的大雁,比喻悲哀呼号的灾民。
安步当车:古代称人能安贫守贱民。现多用以表示不乘车而从容不迫地步行。安,安闲。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6】
“朝霞泛着柔和的红晕,不是像火一样烈焰喷射。太阳既不像酷热干旱时那样红火,也不暗淡如暴风雨那样,而是清净明丽又宜人灿烂……”。在这么美丽的景色下,被“大自然的描绘师"屠格涅夫写出。
在《猎人笔记》中这位伟大的作者写出了令人心旷神怡的俄罗斯美景,但在这样一个美的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方,却有一种悲惨的职业——农奴。
本书作者与猎人的行猎为方式,写出了当时地主、有钱人、磨房妇女、小医生、贵族和学生、农奴以及农村孩子等很多特色的人物形象。以独特的方式写出了农奴单以上人物的背景,表现了各层人民的生活风貌。
说起农奴,是个陌生的词,似乎离我们非常遥远,但在19世纪的俄罗斯一直有地主和农奴之分。
如果你是农奴或是他的家人,那么很不幸,就意味着你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全部都交在地主的手上,你辛苦种的粮食八成都要交给地主,自己只能用一点点所剩无几的粮食和几文钱来养家糊口。
“不公平”这是我对当时俄罗斯的第一感觉。地主们成天躺在那儿就有人伺候,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地为地主们干活,这样才能让他们获得食物。地主们成天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有了上顿没下顿,穿着破旧的衣服忍受着风寒。地主们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大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唉声叹气、欲言又止,不敢说出半点怨言。
我们为悲惨的农奴祝福,这些农奴们难到他们想这样吗?不,他们只是想生存下去,但是总有个弱肉强食的道理。最后用别林斯基的一句话来总结这部巨著“从一个前人所不曾有过的角度接近了人民。”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7】
《猎人笔记》是俄国杰出作家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的成名作,通过猎人狩猎活动,记述19世纪中俄国的农村生活。
这是我从选读中精心挑选出的一本出,其中有几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本书的第一篇——《霍利和卡里内齐》,文中讲述他们无论是兴趣爱好还是性格都截然不同,却是最好的朋友。霍利善良,注重实际,是一个现实主义者,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过上好日子,所以家庭十分美满,愿意和有钱有势的人打好关系。卡里内齐则完全相反,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有着自己的想法,不在乎生活的贫困,享受着精神上充实和满足。但是,他们两个人都非常尊重自己的主人——包鲁特京。
此外,还有一篇文章让我颇有感触,那便是《里格夫村》。这篇文章主要刻画了一个绰号叫“树枝”的渔夫。他出场时已是六十来岁的老人,落魄不堪,头发乱成一团,衣服破破烂烂,脚上没穿鞋,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呼之欲出。他的生活经历教会了他服从,一辈子受地主阶层的控制,做过厨师、丑角等等,一切只能随着主人的喜好来定,甚至因为长相不好而被赶去做渔夫,过着悲惨的生活。
本书就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作者惟妙惟肖地刻画出生活在最底层农奴的悲惨生活,表达了对农奴制的强烈不满,还从各个方面侧面表达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无耻以及虚伪愚蠢的性格特征。
这让我明白凡事都要人人平等,社会阶层的差异,只会引起底层人民的不满。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8】
俄国作家克鲁泡特金说:“要评判屠格涅夫的作品的重要性,我们必须如他所愿的——连续读完他的六部小说:《狄米德里·罗亭》,《贵族之家》,《前夜》,《父与子》,《烟》和《处女地》……”正是这样的六部小说,被称为俄罗斯19世纪40年至70年代的“艺术编年史”。我原本是想老老实实地照着这话去做的,可惜的是始终没找到《处女地》这本书。《罗亭》以前是大略地看过了,不过印象已有些模糊了。《贵族之家》、《前夜》和《父与子》是绝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的作品,我想说什么都不免是拾人牙慧,于是我的注意力自然就集中到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烟》上了。
小说采用的依旧是屠格涅夫一贯的写作手法。“将时代的变革不着痕迹地渗入对爱情的极其细腻的诗意描绘中”,所以这部作品被很多人看作政治小说。小说的时代背景是俄国宣布解放农奴后在社会各阶层中引起了不同的反响。为了表明自己的政治观点,作家不惜犯了小说艺术中的大忌,塑造出一个游离于情节之外的人物——波图金,来直接宣讲社会改革理论。然而无论就构思还是就主要故事情节而言,我都觉得作品更适合看作为一部爱情小说。
小说讲述了俄国青年利特维诺夫的恋爱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俄国农奴制改革之后的一年,利特维诺夫为了帮助父亲经营每况愈下的产业,出国学习工业和农业,小说中他正在德国的游览胜地——巴登等候未婚妻塔吉扬娜到来。在那里,他偶遇了十年前与他热恋过的伊琳娜,伊琳娜在十年前为了追求豪华的生活而抛弃了他,成为一个将军的妻子。他们旧情复燃,利特维诺夫撕毁了与未婚妻的婚约,决心和伊琳娜私奔。但伊琳娜最终不能舍弃优越浮华的生活,又一次背弃了他。利特维诺夫失望之余只能只身回国。
故事的情节是简单的,但在作家的笔下却显得一波三折,作家把主人公利特维诺夫的心理刻画的细致入微:“开始时是一派云淡风清般的平和宁静;接着,燃烧的激情挟持着毁灭性的力量迅速掀起心灵世界的波诡云谲;随后一切又复归平静,但这已是一种痛苦至麻木的状态,是一场浩劫之后的悲凉的荒芜。”整篇小说充满了对民族和个人命运的迷惘和悲哀,让人在诗意中体会一种莫名的彷徨与虚无。小说中作家还专门用一段文字来对《烟》做了题解:“烟,烟。他念叨了几次,于是他突然觉得一切不过都是烟,他这一生,俄国的生活,所有的人,尤其是俄国人——一切都不过是烟。一切都是烟和水蒸气。他想:一切都似乎不断变幻,新的人物,新的现象到处都层出不穷,而实际上一切依然如故;一切都匆匆忙忙奔向什么地方,却没等到达目的地便消失得了无痕迹;一变风向,都跑到另一边去,然后在那边又是无止无休,惶惶不可终日——真是毫无必要的网游。”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作家希望通过《烟》来表达的体验。
伊琳娜是屠格涅夫独创的形象,在俄国文学中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相较于屠格涅夫从前一些作品的女性形象相比,伊琳娜少了一份理想的光辉,多了一层真实的力量。她不像《贵族之家》中的丽莎一样有迷信一般的宗教信仰,也不同于《前夜》中的叶琳娜的那种英雄主义形象。她更不会像普希金笔下的塔吉雅娜一样说出“我嫁了别人,我要永远对他忠实”之类的话。她更像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中的人一样,有优点,也有缺点,既没有被美化也没有被丑化。十年前,她是爱利特维诺夫的。她的第一次背叛是为生活所迫,甚至可以说不完全是自觉的;可是十年后当她拒绝跟利特维诺夫私奔,再次的背叛就说明她清醒地认识到了这种爱情是不能持久的。她依旧是爱利特维诺夫的,但只希望保持情人关系,而情人关系则更是不能长久的。她不可能抛开她的浮华生活和将军丈夫,跟着利特维诺夫去浪迹天涯。虽然她不满意上流社会空虚堕落的生活状态,却又无法真正舍弃。事实上这时并没有什么真正外来的力量强制着伊琳娜的选择,更多的限制来自她内心或者说是某种根植于人本性中的欲望。她内心中的斗争,实际上是一种纯洁优美的人性与贫困、虚荣、浮华、物欲在斗争。斗争的结果是失败的,反映的人性却是真实的。
伊琳娜这个形象让我联想起了《呼啸山庄》中的凯瑟琳,我觉得这两个人物倒是有着许多的相似之处的。年轻的凯瑟琳也是敢爱敢恨的,她竭力地反抗着不平等的阶级制度,把一腔热爱勇敢地献给没有财产,地位低下的希思克厉夫。她和希思克厉夫在反抗压迫的共同活动中相互支持,相互关怀,萌生了至死不渝的爱情。为了这份爱,她不惜背叛自己所属的阶级。但是,凯瑟琳的叛逆又是不彻底的。她在画眉山庄住了一段时间,受林顿一家资产阶级文明生活方式的熏陶,心中的那份叛逆之情被虚荣和诱惑所取代。她爱希思克厉夫,但却选择嫁给了林顿。“因为他漂亮,又年轻又活泼”;因为“他将要很有钱,我愿意做附近最了不起的女人,而有这么一个丈夫就会觉得骄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凯瑟琳和伊琳娜一样,她们都没有在真正的外界压力下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和引诱,从而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这样的结局,诚然有着社会因素的责任在其中,但个人多少也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我一向是愿意把小说当作纯粹的小说来看的,不想深究其中的政治意义。所以我的思绪也就不会一直纠缠在《烟》中对于国家、个人命运前途的追问中。或许记住了伊琳娜这个人物,便是我读了这部小说的最大收获了。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9】
“早起便是一片晴朗的天空;早霞没有像火般地燃烧,而是泛着柔媚的红晕。太阳不像酷热的干旱时候那样火烧火燎,也不像暴风雨前那样暗淡发紫,而是显得明亮璀璨——在那狭长的云彩下冉冉上升,放射出鲜丽的光芒,随之又淹没在淡紫色的云雾中。那舒展的云彩上方的细边闪出蛇似的亮光,宛如刚出炉的银子”一看这段,大家都知道这是屠格列夫的《猎人笔记》中描写别任草地的那一段对景色的描写,描写得细致迷人,让人沉醉在其中。
《猎人笔记》是由一篇篇不同的没有任何联系的随笔组成的,大多都是描写在十九世纪的时候,农隶制笼罩着整个俄国社会,这其中不乏有许许多多的诚实、真诚而又可怜的奴隶们,还有一些蛮横无理、残暴自私的奴隶主。从这一些些作者细致地对大自然美貌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森林的热爱,大自然的热爱,对美好的自由生活的无限向往。
屠格列夫在这本书有相当一部分的篇幅是在描写景色,俄罗斯广阔的土地中大自然的美丽是我们无法用文字形容的,而作者却把它描写的细致入微,令人拍案叫绝。作者对任何一个细小的事物都不放过,甚至于一声鸟鸣,一阵树叶的“哗哗”声,都能引起作者的主意。这更是表现出了这个猎人对大自然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任何一个无论多小的生灵的尊重。
这本书写的时候正处于十九世纪中叶,俄国当时还处于奴隶制,《猎人笔记》在俄国四处“转悠”的时候也曾经不知一次地写到了奴隶主以及许许多多的奴隶,作者屠格列夫对奴隶主的蛮横以及无赖是愤怒,是鄙视、是深恶痛绝的;而对于那些可怜的努力们,作者则是报以极大的同情,对他们不公的命运更是可以从个个细节中看出作者对他们的无比同情。这更是说明了他对弱小的怜惜,对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事物的关爱。
再结合到我们身边。我们不可能当一个猎人,周游祖国,风餐露宿,倾听鸟语。我们只能在现实的生活中做一个学习上的猎人,事业上的猎人,要有着这位猎人的那种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以及对任何事物都抱有关爱的心理,这样才会捕获到生活中的好的“猎物”。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10】
作者:颜逸群
在今天的幸福生活中,谁能想到在曾经的沙皇**,有这么一群人,衣衫褴褛,在漫长荒芜的沙漠上拖着货船,步履沉重,面无表情,如行尸走肉一般,但这种景象,不仅仅出现在沙皇**,在曾经的中国,也有黄河纤夫也拉不直问号般的身躯。
但一本燃烧的书——《猎人笔记》,以诗意的现实主义揭露了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更歌颂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点燃了最底层人民的希望与热情,更激发了全世界人民的革命热情。
阿尔卡季·帕夫雷奇·佩诺奇金是一个书中所描写的地主形象,他是一个通情达理的正派人,体态优雅、办事也公道。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仅仅因为侍从酒忘热了而已,便将侍从毒打一顿,还称自己是为了他好。不仅如此,他仅仅因为自己下面的一户人家实在付不起房租,就毁了他们全家。
唉!正是一个这样蛮横无理,残暴苛刻的地主,竟被称为一个通情达理的正派人!那么沙皇**得有多少这么“好”的人呀?
这本书不仅讽刺了地主,还展示了农奴们的坚强意志和他们相信自己的能力。勇敢面对未来的思想,如其中的霍里和卡利内奇虽然在地主的手下生活,但他们坚定、刚毅、顽强靠自己的双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同时,这本正在燃烧的书也创造了奇迹:在出版20年后,沙皇废除了农奴制。革命的火种也蔓延了整个**乃至全世界。
十年后,十月革命爆发,列宁领导苏军彻底推翻沙皇统治,创建了第一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国家。
在华夏神州,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正式成立,又一个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在这本燃烧的书传播的火种的作用下成立了。这也说明了,这本燃烧的书不仅仅激发了俄罗斯的革命热情和革命力量,更让全世界所有人受到了它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的洗礼。
火之所以能燃烧,是因为木头提供了燃烧的能量。这本书,它所传播的星星火种之所以能在全世界永远地燃烧,传递,是因为屠格涅夫在其中加入了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这“人人平等”的思想应当在每一人的心中永远燃烧。
【《猎人笔记》读后感】
作者:杜仪久
打开这本沉重的书,跟着作家屠格涅夫的笔尖,然后我进入书,作了一个奇怪的猎人之旅。这本书就是著名的《猎人笔记》。
我兴奋地翻开书页,看到了那霍里和那卡内奇。谁说农奴没有地主的保护就活不下去?不但如此,情况还恰恰相反,霍尔离地主老爷的“保护”远,所以生活好,而卡里内奇有着行猎老爷的“保护”,反倒连一双草鞋的钱都落空。在这本《猎人笔记》中,其它的情节也无不体现出屠格涅夫为农奴打抱不平的心情,在如此美丽的大自然景色中,发生的却是种种悲剧!
在《莓泉》一篇中,符拉斯因丧子,长途跋涉去向地主请求减租,却被怒斥一顿,赶回家去;斯交布希卡穷得“每天不知道用什么东西糊口”。他被欺负得连打喷嚏和咳嗽都吓坏了!这是多么腐朽的农奴制度!
不用太多例子,从这么一篇中便可见一斑。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作者并没有直接描写,而是含蓄、简练、字里行间,揭露地主残酷虚伪的真实面目。这让我不自觉地触摸到**社会的本质。
**社会是如此不公!沙皇像金字塔一样高,贵族和地主享受农奴劳动的成果,农奴则自始至终徘徊在下层社会。就是那么一句话,定格了他们的地“农奴将永远是卑贱的农奴,而地主将永远是高贵的地主”。
这是多么不公!地主们身上穿着凌罗绸锻无所事事,而农奴们却要每天每日穿着整洁的“**”给老爷们做牛做马;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却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而干活;地主们的桌上山珍海味应有尽有,而农奴们却过着有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屠格涅夫着实令我敬佩,他并没有以地主老爷的态度居高临下地看待农奴,而是以朋友的身份出场,和农奴一起打猎,一起讨论些平常的琐事。他深刻的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好像在为书中那些农奴而战
这时,在你看完这本书时,不会不称赞屠格涅夫为“大自然的诗人”。这本书是用来燃烧的,它是那么神奇的一本“燃烧火种的书”。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11】
猎人笔记读后感(一):
《猎人笔记》的中心思想资料便是反对农奴制。这种思想倾向不仅是对地主阶级的揭露和批判,而且是对农民才智和精神世界的赞美。在揭露和批判地主阶级方面,**“自然派”文学奠基人、杰出作家果戈里已经作出了出色的贡献,他在《死魂灵》中已成功地刻画了从玛尼洛夫到泼留希金等系列的地主形象。
屠格涅夫继承并发展了果戈里的现实主义文学传统,在《猎人笔记》中不仅仅描述了一系列新旧地主的形象,还前所未有地描述了一些富有才干,创造力和优良品质的农民形象。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是目前所读过的屠格涅夫作品中我最为喜欢的一部。《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短篇特写集。当此书的第一篇特写《霍里和卡利内奇》刚发表时,别林斯基便立即给予了作者极大的鼓励。
别林斯基亲自写信给作家称赞他“找到了一种适合于自己的创作形式。”在这样的鼓舞下,屠格涅夫才思泉涌,佳作迭出。直至一八五二年,作者将先后刊出的二十一篇特写汇编在一齐,外加一篇未曾发表的新作《两地主》,以《猎人笔记》为书名,出版了单行本。
至一八八零年,作者又加进了之后创作的三篇:《切尔托普哈诺夫的末路》、《车轱辘响》、《枯萎了的女人》,共计二十五篇。《猎人笔记》透过一个猎人的足迹和眼光,揭露了俄罗斯中部农村贵族地主压迫和剥削农民的罪行,描绘了广大农奴备受折磨和摧残的真实图景。
因此,这部作品被称为是对地方阶级的“连续射击”。屠格涅夫也因此而闻名全国。以致于在街头或车站,当人们明白他就是《猎人笔记》的作者时,都要脱帽向他致敬。
正因为如此,屠格涅夫很快受到沙皇**的折磨,被送回家乡监管一年。
佩诺奇金是书中刻画得最出色的地主形象。此人受过“良好”教育,颇有“礼貌”风度。他家里干净整洁却无人愿意登门,原因是他家里弥漫着可怕的气氛。
他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上奴仆们稍有不周,便会受到严厉惩罚。其他的地主有的蛮横地抢占他人的土地,如“猎人的祖父”;有的精神空虚,变着法折磨农民和家仆,如科莫夫;还有的专门设立“办事处”,透过一批爪牙管理农民,如女地主洛斯尼亚科娃。在这些狡猾的地主的控治下,农民过着温饱的生活。
除了这些地主形象之外,作家的作品中还出现了一系列优秀的农民形象,这使得人们似乎看到了农奴制下俄罗斯的期待。《霍里和卡利内奇》中和霍里和卡利内奇,一个勤劳自信,一个热情浪漫。《秀丽的梅恰河畔的卡西扬》中的卡西扬纯真善良,头脑聪明,善于思考。
《歌手》中的雅可夫具有非凡的艺术天赋。这些优良的品质出此刻农民身上,既是作家一次大胆的尝试,也体现了作家追求“真实”的创作态度。
最后,《猎人笔记》中的风景描述也是极其出色的。屠格涅夫极擅长于描述自然风景。日月星辰、天空白云、晨光暮霭、雨露风霜等等自然现象以及大自然中的湖光山色、树林原野、香花野草、禽兽虫鱼,在他的笔下无不显得诗趣盎然,情味无穷。
山水描写在书中有许多功能:有时它标志着故事发生的环境、时间和地点,有时它衬托或对比人物的内心世界,有时它对情节的发展或结局起着象征性的作用。比如《幽会》中那位纯真少女阿库丽娜在树林中等待情郎前来幽会时,那树林中的景色也显得很欢快,“到处洒满阳光,透过那些欢腾嬉闹的树叶,望见浅蓝色的天空,它仿佛在闪闪发亮……”等到那个薄情郎冷淡地抛下她离去时,林中的景色亦随之大变,那阳光“似乎也变淡了,变冷了”一切都标志着“冬天的凄凉可怕的景象似乎已在悄然逼近了”。
这很显然是少女悲哀失望的情绪的投影。情感与景物的结合,使景物具有生命力,成为作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猎人笔记读后感(二):
《猎人笔记》读后感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校园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透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吸引我的第一个原因是作者对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但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完美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能够陶冶性情。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篇12】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这部以描写俄罗斯人民诗意鲜明的短篇特写集进入了俄罗斯古典文学宝库,并在国外拥有众多的读者。作品以抒情的笔调,展示了作家力求阐发的农民天性的纯洁、人格的尊严以及人道主义的神圣和高贵的主题思想,对人民的热爱,对劳苦大众蕴藏的精神伟力、智慧和天才的赞美,使其作品具有睿智的思想和巨大的艺术感染力。作家从事《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解放运动初期。在这深沉的思虑,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宛如弥漫苍穹黑暗中的一颗巨星,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他是农民从农奴制度下解放在热情支持者。《笔记》成集出版后,社会视它为“一部点燃火种的书。”
在我的偏见里,读别人译过来的外国文学,不亚于吃别人嚼过的馍。所以,从学校毕业后,我就很少翻览这方面的作品了。
今年初,我列了一个读书计划。在涉及外国文学这一块时,我望着书柜里那一排排久违了的外国文学名著,踌躇很久,最后只选择了一本,即: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说集《猎人笔记》。
我之所以选择了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这本书一直伴着我走完了读书的青春岁月,我对她有感情;二是这本书优美的语言、精湛的技巧以及深邃的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忘不了。
说有感情,绝不是瞎话。这本《猎人笔记》属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是“文.革”后由“中科院外文所”、“人民文学”及“上海译文”三家出版社联合编辑的《外国文学名著丛书》之一种。由丰子恺先生译著。我在读高中时购得,定价1.3元。一晃儿快30年了,书皮都已经泛黄。
至于说忘不了,自然有她的魅力。评论性的东西就不说了,我只举这本书《希格雷县的哈姆雷特》一篇里的一句话。我相信您也会难忘的:“即使你理解一切,知识丰富,追逐时代,但如果你完全没有一点自己的、特殊的、固有的东西,有什么用处呢?即使愚笨也好,但必须是你自己的。要有自己的气息,自己固有的气息,这一点最重要!”
由这句话,我联想起做人、做事等等很多,比如说眼目前的博客吧,怎么样才能做好呢?这句话里似乎就有答案。当然,《猎人笔记》一书所包容的东西岂止是这一句话所能概括的?我所举的仅仅是让我“忘不了”的其中一句而已。
西游记读书笔记十篇
不容置疑的是当我们作为一名合格教师时,我们应该学会分析自己的教育教学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归纳总结教育经验。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写教育笔记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西游记读书笔记十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
《西游记》这个故事,大家一定知道,书中许许多多经典故事大家可以张口就来,在这处师徒四人中,唐僧和孙悟空的矛盾最大,那自然孙悟空会被赶走了,那么,孙悟空一共被赶走了几次呢?
第一次是他俩没认识多久,到双叉岭时,从路边穿出出现六个强盗,孙悟空就为救唐僧,把六个人全杀了,唐僧十分生气,说孙悟空没有出家人的样子,孙悟空一气之下,走了观音和唐僧一起给孙悟空带上金箍,才让他回来。
第二次就是三打白骨精,最有名的一次了,走到一个高山上,唐僧肚子饿了,就让孙悟空去找吃的,途中白骨精发现了唐僧了,它变成一个漂亮的女子,就给师徒三人吃的。正巧孙悟空回来了,他有火眼金睛,一下子打死了女子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婆婆,还是被孙悟空打死了,他又变成一个老爷爷,又是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忍不下去了,就把他赶走了。
第三次是因为孙悟空打死了两个强盗,又到一个老者家借宿,发现老者的儿子是强盗之一,第二天走时又见到了那伙强盗孙悟空,打死了,老子的儿子,唐僧一气之下,又把孙悟空赶走了。之后打败了六耳猕猴,才会到了唐僧那里,继续向西走。
故事中,孙悟空和唐僧许许多多的冲突都可以避免,需要他们俩互相理解,换位思考,这样的话,西行之路的困难会少些。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2)
《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创作的一部巨作,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在中国影响很大,老幼皆知。
过去,我对《西游记》的认识仅限于一些动画片,看到孙悟空本领很大,捉魔降妖觉得很好玩。随着年龄地增长,我有能力阅读西游记原著了,所以了解了更多的故事和道理。《西游记》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开始,我只对孙悟空的本领感到钦佩,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在其中领悟到了更多的人生哲理。
在西游记中有一个著名的章节《三打白骨精》。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打死了三个化妆成“好人”的白骨精,可唐僧肉眼根本认不出白骨精是妖怪,猪八戒心中怨恨孙悟空没让他吃上饭,所以故意说孙悟空杀死了好人,最后唐僧把孙悟空赶走了。
在这段故事中,唐僧的行为是值得思考的。因为在生活中,我们不是有超能力的孙悟空,而是难以看穿事情本来面目的普通人。唐僧的行为应该让我们从中得到教训,不要在他人的挑拨下误会像孙悟空这样有正义感、有能力的人。猪八戒没有是非观念,为了私人恩怨颠倒黑白,我们一定要注意这样的人,不能轻易相信他们编的谎话。
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认清事情的真面目是有难度的。正因为这样,我们要做细致的调查研究,不能随便听信别人的只言片语而冤枉好人,不能让做好事的人伤心落泪。也有可能,有的人被冤枉后不会再愿意帮助别人了。这就是我从《三打白骨精》中懂得的道理。《西游记》能千古流传,应该就是因为其中贯穿着许多这样的道理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3)
这个故事里,孙悟空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这本小说只要看了其中一个故事,就忍不住想看其他的故事,把整本小说读完,这本小说可真是中华文明宝库中的一颗流光溢彩的明珠啊!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清楚了做事必定要弄明白了再做定夺,千万不要莽撞做事。书中的主角当然是孙悟空了,孙悟空是从花果山里有一块仙石,他是从仙石里面蹦出来的,由于他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到西天取经的路上收了孙悟空为徒,接二连三的在涧水里收了白龙马,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在流沙河收了沙悟净,他们师徒4人一路上降妖除怪,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著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著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观赏孙悟空的英勇机灵,猪八戒的感情逼真,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仁慈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以为,他联合了大家的长处,固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大胆机灵,但是他也会不停地应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艰苦眼前为大家出主张;固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辅助大家提东西;固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仁慈,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巨,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奋斗精力。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的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还要学习他擅长辨别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困惑。只有擦亮双眼,才干撕破一切画皮。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往西天取经的故事。唐僧有着一颗菩萨心地,爱好救人一命,但经常由于错把妖怪当成人而险些丧命;猪八戒贪图美色,好吃懒做,在偷懒时常被孙悟空抓个正着;沙和尚力量很大,却没多少头脑,只认逝世理。四个人物中,当然我最爱好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宽大,十分忠于唐僧,七十二变也是他的强项,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更是让我敬慕不已。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软心地”!当唐僧跟他报歉时,就会马上谅解唐僧。
人们别认为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实在唐僧取经是真实的历史故事。《百家讲坛》中也有讲到;是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不顾禁令,私自越竟前往天竺(印度)取经,费事十七年,阅历百余国,战胜了很多难以想象的艰苦,终于取回经书六百五十部,影响深远,吴承恩又添加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使《西游记》更增添了传奇颜色。
西游记读书笔记4
近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他还有七十二变,手里拿着如意金箍棒,在天上大闹天宫,偷吃蟠桃,在地下偷吃人参果,挑翻人参果树,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英雄。
他对他的师父忠心耿耿,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师父,他对猪八戒和沙僧也 很照顾,但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唐僧误解了他,把他赶走了,他回来的时候没有怨恨师父,还是忠心耿耿的跟着师父去西天取经。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闹天宫,他偷了龙王的定海神针,龙王去告他,玉帝下令捉拿他,结果都被打败了,太白金星献计,玉帝请他到天宫做官,结果他只做了个小小的弼马温,他很生气,就在蟠桃会上偷吃蟠桃,还偷了太上老君的仙丹,推翻炼丹炉,在里面练成了火眼金睛,玉帝就把它捆起来,命令众神用招术打死他,但他没有被打死,最后还是被如来压到了五行山下,这个故事写出了孙悟空的勇敢,他对玉帝丝毫不惧怕,勇敢地面对,确实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美猴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4)
近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他还有七十二变,手里拿着如意金箍棒,在天上大闹天宫,偷吃蟠桃,在地下偷吃人参果,挑翻人参果树,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英雄。
他对他的师父忠心耿耿,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师父,他对猪八戒和沙僧也 很照顾,但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唐僧误解了他,把他赶走了,他回来的时候没有怨恨师父,还是忠心耿耿的跟着师父去西天取经。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闹天宫,他偷了龙王的定海神针,龙王去告他,玉帝下令捉拿他,结果都被打败了,太白金星献计,玉帝请他到天宫做官,结果他只做了个小小的弼马温,他很生气,就在蟠桃会上偷吃蟠桃,还偷了太上老君的仙丹,推翻炼丹炉,在里面练成了火眼金睛,玉帝就把它捆起来,命令众神用招术打死他,但他没有被打死,最后还是被如来压到了五行山下,这个故事写出了孙悟空的勇敢,他对玉帝丝毫不惧怕,勇敢地面对,确实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美猴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5)
书名:
《西游记》
作者:
[明]吴承恩,他是我国明代杰出的文学家,出生于一个小商人家庭。吴承恩天资聪颖,年幼时就因善于写文章而闻名乡里。
人物特点:
唐僧:虔诚坚定,心地善良,心存善念。
孙悟空:疾恶如仇,无所畏惧,神通广大。
猪八戒:好吃懒做,胆小好色,温和善良。
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一心求佛。
内容简介:
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的路上困难重重,危险不断,但他们不曾放弃,由徒弟三人一路保护唐僧。他们经穷山恶水,斗妖魔鬼怪,他们心中有想取得真经的梦想,这梦想指引着他们跋山涉水,远征天涯,直到最后梦想成真!
我的摘抄:
优美字词:
风餐露宿,响彻,纵然,责怪,洗耳恭听,筋疲力尽,坻御,恍然大悟,金箍,眼疾手快,不胜惊骇,包袝......
摘抄语句 :
1、沙僧一看,大师兄不见了,不停的埋怨八戒。悟空觉得好玩,在八戒的耳朵里大喊:“悟净,我在这儿呢 !”吓得八戒连忙求饶。悟空这才恢复了原样,仍趴在八戒的背上,让八戒背着一起向前走。
2、他们来到那妖怪的住处,发现门外没有水。于是悟空变成一个长脚虾婆,跳到门里,直见那个妖怪和斑衣鳜婆正商量吃唐僧肉,得知唐僧在宫后的石家庄。悟空找到唐僧,安慰了他一番,便从原路出来,见到了沙僧、八戒,让他俩把那妖怪引出水面,自己到水上等着。沙僧、八戒按照计划在大门前大喊大叫,那妖怪一出来,兄弟三人便和妖怪打了起来。不料那妖怪的一柄铜锤十分厉害,三人打了两个时辰仍不分胜负。
心得 :
在我们前往梦想的路上,难免会遇到困难挫折,但那不足以打败我们对梦想的追求。只有我们勇于直面困难,击败困难,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才会多姿多彩。我们不要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不要被困难击垮,一定要坚强。要敢于和困难作斗争,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轻易放弃!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6)
新年的钟声已渐远,寒假也即将划上句号。在这些充满欢声笑语的日子里,我一边开心玩耍,一边也没忘记自己应该要做的事——读书。
趁着这个假期,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从字里行间,我不但看到了那个一心向佛,心思单纯善良的师傅——唐僧,还有那个贪吃又懒惰的猪八戒也让人又爱又气。另外那个老实憨厚,任劳任怨的沙和尚——沙悟净,总让人有点快要把他忘记的感觉。书中所有人物,我最喜欢的当属那个身手敏捷,充满正义感的石猴,也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整个故事围绕他们师徒四人,通往西天取经路上所经历的各种磨难。每一个妖魔的出现,都让我紧张不已,生怕唐僧真的被他们吃掉,还好每一次都有贵人相助,一一化险为夷!最终取得真经。
师徒四人每次遇到危险和困难,虽然偶尔也有过分歧,但他们都没有屈服,而是积极、勇敢去面对、克服。这让我想起来刚读一年级时学跳绳的事。
开始每次我都只能学着妈妈的样子跳一个,而且姿势还不对。可能是因为我体型偏胖,也可能是不得要领,所以练起来特别累。还好有妈妈一直在边上耐心地给我做示范,鼓励我。经过一次次尝试,一天天坚持。那根绳子就像西游路上的妖魔,我值得把自己变成降妖除魔的孙悟空,才能把它打败。有人说,西天取经路上,矢志不渝坚持向西的心,唐僧不曾动摇,我也在这股子坚毅果敢里,学会了坚持不懈。终于在一次次挥汗如雨的练习中,我学会了。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到期末的体育考试时,我跳绳项目还达到了优秀。
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样的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努力去克服,终究会迎来微笑。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有足够的信心和恒心,并永不言弃坚持住,相信风雨过后,总会看见最美的彩虹。
新的一年,我也要向着心中的梦想,坚定而踏实的努力!
加油吧!少年!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7)
利用假期时间,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读完这本书,我特别想和大家分享,这本书是明代作家吴承恩历经七年完成的。
故事讲的是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起前往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他们最终取得真经。
他的三个徒弟有: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能吃苦耐劳的沙僧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孙悟空神通广大,火眼金睛,还会七十二变,每当唐僧遇难时,都是孙悟空帮助唐僧脱险。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经历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可以承担的,所以我们需要知心人一起分担,我们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持不懈的信心。
书中写了唐僧师徒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以及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的问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我努力了,就是成功。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8)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西游记》,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给我们的人生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很值得读,下面我给大家做些介绍。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起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这本书把他们去取经路途中遇到的人和事写成了几十个精彩的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降妖盘丝洞》……各个故事不仅很精彩,而且蕴含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很值得我们品味和学习。
在此,我给大家简单讲讲其中《三借芭蕉扇》的故事: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去西天取经的必经之路——火焰山,这里有八百里火焰,怎样才能过得去呢?需要借用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才能将火焰扇灭。铁扇公主是被孙悟空降服的红孩儿的母亲,她视孙悟空为仇人,怎会愿意将芭蕉扇借给孙悟空啊?为了拿到芭蕉扇,孙悟空想方设法找铁扇公主战斗了三次,这三次战斗很精彩。最后,孙悟空在各路神仙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芭蕉扇,扇灭了火焰山的火根,顺利越过了火焰山,继续向西进发……
《三借芭蕉扇》的故事告诉我们,孙悟空每次去借芭蕉扇的时候都会遇到困难,但是他没有放弃,最终成功。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应该学习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如果你想详细了解《三借芭蕉扇》的精彩情节,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其他精彩的故事,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各个故事蕴含的道理,就详细地阅读这本书吧。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尤其深刻地认识到了“不经历磨难怎会成功,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的道理。它就像指南针,指引我正确地面对并克服困难,正确地做人做事。我相信这本书对你的人生也会很有帮助,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也会很有收获。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阅读这本书呀?赶快阅读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9)
《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家喻户晓,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里面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使我记忆犹新。我从小就对他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今天,当我再一次翻开《西游记》。武功高强、正义大胆的孙悟空;贪吃贪睡、好色好财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心地善良的沙和尚;意志坚强、诚心向佛的唐玄奘;勤劳勇敢、忠心耿耿的白龙马……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精彩的故事情节,又一次深深打动了我。
我不经感叹:唐僧师徒四人真是艰难呐,一步一步地走完了十万八千里,路上是多么的辛苦,九九八十一难,大家都受尽了煎熬。
其实,我们的学习也像取经,有些人像《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懒惰,对任何事都是草草了事,没有一点耐心。有的人像唐僧,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唐僧遇到过那么多困难,但从来没有气馁过,从来没有打消过要取得真经的念头。我们有的同学也是,遇到难解的题目毫不畏惧,一定要不断地演算,哪怕到最后也算不出来,也要找老师弄懂为止。有的人像沙和尚,诚恳老实,对任何事都不敷衍了事,总是一点一滴踏踏实实地把事情做好。还有的人像孙悟空,活泼好动,足智多谋,特别聪明,对学习有很强的兴趣。回到家一定会把当天学习的知识复习一遍,把快要学的课文预习一遍。
如果大家都像唐僧,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对学习有坚定的决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而他们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也有各自的缺点。孙悟空的急躁,猪八戒的懒惰,沙和尚的沉默,唐僧的懦弱。可是他们却带的各自的缺点取到了真经。
这说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在学习上取得真经。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0)
伟大的领袖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读。4月23日是读书日,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当多读书,读好书。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课余时间,我读了一本《西游记》。以慈悲为怀的唐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还有白龙马它们个个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书中有一段三打白骨精写的十分精彩。唐僧只看表面误会了大徒弟悟空,把他赶回了花果山,而自己最终让白骨精捉了去。但是孙悟空在花果山的时候心里却一直惦记这师傅,最终孙悟空还是把师傅就出来了。我们要学习孙悟空对师傅的尊重。而唐僧也是因为太善良了,才被白骨精所利用。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学会辨别,再相信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判断是非,从而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在课余时间,读一些课外书,既丰富自己的生活,又增加了自己的见解,何乐而不为呢?著名的诗人苏轼曾经说过:“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所以,我们要多读课外书。